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0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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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
- 作者: 陈奕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技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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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0年06月)
这要结合预期信用损失考虑,确保新准则下的坏帐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不低于原准则下的坏帐准备。2、这是报表披露格式中规定的。
1、这要结合预期信用损失考虑,确保新准则下的坏帐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不低于原准则下的坏帐准备。2、这是报表披露格式中规定的。
提问人:wangfan1 时间:2020-06-29 08:49:17
请问陈老师,金融工具准则中,提到金融减值时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这个也是财政部应用指南中提到的。 但是收入准则中也明确说 合同资产减值做 资产减值损失,列报按金融工具准则。所以也不太清
楚 合同资产减值应该进什么科目。望陈老师百忙中 答疑一下!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zqiumei 时间:2020-07-24 13:44:28
回答人:chenyiwei
没有规定,但这样的连续计算账龄符合逻辑。
公司的调整分录
2、公司的调整分录
公司确认股份支付借:长期股权投资 80
贷:资本公积80
公司对合营公司进行权益法调整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0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40 贷:投资收益-40
贷:资本公积40。
上述调整分录中,公司确认的长期投资、应承担的费用和资本公积是否有误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可以这样理解。
提问人:进击de巨人 时间:2020-06-22 08:05:04
请问各位老师,为什么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时,为什么要做如下第二笔分录呢?内在逻辑是什么呢?@chenyiwei @younghan @李Q @cfj137
借:银行存款等(职工缴纳的认股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倒挤)
借:库存股(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回购价格)
回答人:chenyiwei
这是根据CAS 37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确认回购义务相关的金融负债,因为是否回购取决于激励对象是否离职及是否满足业绩条件等,这都不是本企业可控制的事项,却无法证明其发生可能性可以忽略不计,故应计量的金额等于回购时可能被要求支付款项的折现值。
提问人:进击de巨人 时间:2020-06-23 12:33:06
请问陈老师,为什么股份支付中修改行权条件和条款等,对公司有利不调整,对公司不利则调整呢?这样规定是否是为了防止利润操纵呢?@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在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中,等待期内不论条款如何修改,激励对象向本企业提供的服务都不有实质性的变化。而股份支付所确认的费用本质上是企业接受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薪酬费用。所以,准则要求无论条款和条件如何修改, 至少应当确认原条款下的股份支付费用。当然这也确实有防范操纵的考虑在内。
提问人:进击de巨人 时间:2020-06-23 13:33:04
请问陈老师,为什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算时用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此后不再变动,而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计算时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呢?@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与《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所规定的“发行方不应当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有关,即自身权益工具一旦确认,后续不再确认其公允价值变动,均以购买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股份支付费用。
提问人:星空下的小米 时间:2020-07-02 22:46:00
陈版,您好,有个股份支付的问题请教您。假设公司授予员工的股份金额是根据员工上年度的业绩概况,假设是
100元,按照年末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折算成的股票,然后该员工需要再待满一年才能行权,那是否应该是确认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dumingrain 时间:2020-09-03 08:05:08
陈版主,您好!咨询一个问题,一家拟上市公司A,A公司的股东B公司持有A公司45%,现在B公司的股东C公司将其持有B公司股权低价转让给A公司的其他个人股东或是员工,这对A公司来说,是否是属于股份支付?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IFRS 2.3A:
A share-based payment transaction may be settled by another group entity (or a shareholder of any group entity) on behalf of the entity receiving or acquiring the goods or services. Paragraph 2 also applies to an entity that
receives goods or services when another entity in the same group (or a shareholder of any group entity) has the obligation to settle the share-based payment transaction, or
has an obligation to settle a share-based payment transaction when another entity in the same group receives the goods or services
unless the transaction is clearly for a purpose other than payment for goods or services supplied to the entity receiving them.
提问人:dumingrain 时间:2020-09-04 08:05:09
回答人:chenyiwei
是。
提问人:dumingrain 时间:2020-09-07 16:32:00
回答人:chenyiwei
是。
提问人:dxnb123 时间:2020-09-04 10:33:10
老师,现在有一家公司拟申报精选层,报告期内有一次实际控制人低价增资,认定为股份支付,股份支付费用该如何计算。比如增资前股本800万,经评估的每股公允价值10元,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60%,本次增资实际控制人以 每股2元的价格增资200万股。现在项目组有两种做法,①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0-2)200=1600万;②增资后公司价 值80010+2002=8400,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80060%+200)/(800+200)=68%,持有股权价值840068%=5712,确 认股份支付费用5712-(8001060%+2002)=512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liuguoan 时间:2020-09-10 08:05:06
陈版您好:A公司为拟上市公司,在梳理A公司历史沿革过程中发现报告期外存在股份支付公司未进行账务处理的情况,情形1、2011年A公司34名自然人股东以每股净资产3元每股的价格购买公司股份,A公司与34名自然人股东签订协议,上述34名自然人股东自获得股份之日起6年内不得离开公司且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公司的股 份。同年也有投资机构以17元每股的价格购买公司的股份,若对该情形进行调整以17元减去3元后的金额14元乘以34名自然人股东购买的股数分六年计入账面是否合理,期末的会计处理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贷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情形2、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向自己的女儿以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转让公司的股权,因其女儿未在公司任职,是 否可以不界定为股份支付。3、A公司34名自然人股东中有人在6年的服务期限内离职,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管理
人员是否构成股份支付?若构成股份支付由于未满足当初入股时约定的服务期限条件条件而退出,原先就该人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转回,累计费用为零。因公司原先就未做账务处理,现在不做调整是否可行?
A公司2014年有限责任公司股改为股份制公司,因股份支付的账务处理不影响净资产股改前不在调整,股改后的每期期末在补充调整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是否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研发项目开展前无明确客户意向,期间产生全计入研发开支费用化,形成样机偶然销售,已确认收入,在收入确认当期冲减研发费用。
2、 研发项目开展前无明确客户意向,期间产生全计入研发开支费用化,形成样机偶然销售,已确认收入,在收入确认当期冲减研发费用。
请问以上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另外,该企业还会将研发产出的样机借给客户试用,或者提供给销售部门进行展示,并且研发项目多数是2-3年才能形成样机,A项目2018年的研发支出已经于2018年费用化,2019年6月的时候样机搭建完成,如果将研发样机形成固定资产,请问固定资产原值如何确定?2018年期末无法确定未来搭建完成的样机用途。
回答人:chenyiwei
你建议的处理方法基本合理。
最终研发成功的样机成本为其研发完成时点的预计可变现净值或者可收回金额,但应以资本化开始时点之后发生的开发支出为限。此前已经费用化的研发支出不能再转回并计入样机成本。
提问人:lkx710719 时间:2020-06-10 19:28:00
陈版,请问1、 研发项目开展前有明确的客户意向、客户沟通文件、邮件等资料支撑,并且立项为定制项目, 则为定制化仪器,在科目研发支出里面核算期间的料工费,月末结转至存货-项目成本料工费等科目,定制仪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客户验收后,确认业务收入,同时从存货-项目成本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在科目研发支出里面核算期间的料工费可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加计扣除的享受与研发支出的核算科目无关,只要费用性质和业务内容符合规定即可。但具体操作中要看当地税务机关的把握口径。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
财务合并报表–直接抵消合并法新解
2572、财务合并报表–直接抵消合并法新解
提问人:qcqa 时间:2020-06-13 09:07:41
所以,对照现有的会计准则做法先恢复再抵消,我个人觉得有点多余。
少数股东的出资不会增加合并报表中的归母权益中的股本、资本公积,所以不作为“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合并报表层面归母权益增加属于内部投资,已经抵销干净。
1、少数股东的出资不会增加合并报表中的归母权益中的股本、资本公积,所以不作为“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合并报表层面归母权益增加属于内部投资,已经抵销干净。
提问人:jangyanbo 时间:2020-06-21 11:43:00
陈老师好!
①所有者投入普通股:反映企业接受普通股投资者投入形成的实收资本(或股本)和资本公积,应根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②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反映企业接受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形成的实收资本(或股本)和资本公积, 应根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③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反映企业处于等待期中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当年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所属的“其他资本公积”二级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上述三年都属于归属于母公司的权益进行列报,而少数股东对子公司的权益增加除当期损益外,都要列报在其他项目中。可以这样理解吗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
提问人:jangyanbo 时间:2020-06-20 08:05:04
陈老师好!
如果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存在集团合并外的股东的情况下!合并日的持股比例如下:A公司同一控制企业合并B,持股比例60%,其余40%由集团合并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持有30%,集团合并范围外的股东持有10%,
假如集团合并范围外的10%存在权益性交易的情况!A公司在追溯期间的少数股东权益比例的时候,如何计算呢! 假如只有三年!2018-2020年
方法1、10%的集团外的股东持有的部分,损益分段计算,确认权益性交易影响的金额,集团合并范围内的股权三年均按照30%的持股比例计算(权益及损益不分段计算,按照整年计算)合计一起作为少数股东影响的金额!
方法2、10%的集团外的股东持有的部分,损益分段计算,确认权益性交易影响的金额,集团合并范围内的股权 2018年度按照10%的比例计算,2019年及2020年按照权益法计算的金额列报少数股东损益及权益(也就是虽然2018 年度持股比例是10%,但是如果2019年及2020年有集团合并范围外的少数股东影响的权益性交易可能持股比例不一定就是10了,也就是视同增加或者减少持股比例仍然按照权益法计算的数额进行计算),两者加在一起作为少数股东的损益及权益列报。请问哪种更符合权益合并法呢
回答人:chenyiwei
“集团合并范围外的10%存在权益性交易的情况”具体指什么?历史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报表层面追溯比较期间)该被合并方的权益比例和结构是如何变化的?
收到时
1、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10600
贷:其他收益 10000
应交税费-6%无票增值税 600 2、发放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10000
贷: 银行存款 10000
回答人:chenyiwei
收到手续费时计入其他收益(是否需缴纳增值税,可能各地规定不同,请以本地税务机关的执行口径为准)。
如果发放给财务办税人员的,则需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即:借:管理费用——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银行存款等。
提问人:guaiguaixiong 时间:2020 05-27 10:18:20
陈老师 如果实际业务过程中 我把个税手续费返还的钱发给办税人员 肯定是不扣个税的如果是当做加班费发给一般财务人员呢 是不是得放在工资薪金里扣税了呀?
另外如果我不走职工薪酬 放在其他业务成本里可以吗? 对于所得税来讲的话是不是没有区别
回答人:chenyiwei
“把个税手续费返还的钱发给办税人员 肯定是不扣个税的”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惯例,没有明确规定。发放给员工的部分(不论是否为办税的财务人员)都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且利润表上是计入管理费用。
提问人:XYZH_hylee 时间:2020-06-14 11:33:09
我遇到一家单位将返还的钱全部发放给财务(并非办税员),发放时冲销了收钱时的处理,使得这项业务对报表影响数为0.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不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的核算要求规定。
如果前期存在未交增值税的贷方余额,后续期间产生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则不能以后续期间的进项税额去自动 抵减前期已成立的未交增值税缴纳义务。这种情况下未交增值税和后续期间新产生的留抵税额可能同时存在在,需要分别列报为资产和负债,纳税人不能自行将这两个数字对抵。
2、如果前期存在未交增值税的贷方余额,后续期间产生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则不能以后续期间的进项税额去自动 抵减前期已成立的未交增值税缴纳义务。这种情况下未交增值税和后续期间新产生的留抵税额可能同时存在在,需要分别列报为资产和负债,纳税人不能自行将这两个数字对抵。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0-06-13 16:16:00
https://bbs.esnai.com/thread-5416934-1-1.html
如果集团与B签订协议,则集团实际上承担了统借统还的角色,相关资产仍在实际使用这些资产的子公司层面确认,集团只需确认相关资金转贷的处理即可。
2、如果集团与B签订协议,则集团实际上承担了统借统还的角色,相关资产仍在实际使用这些资产的子公司层面确认,集团只需确认相关资金转贷的处理即可。
提问人:sharon3 时间:2020-06-05 15:31:00
谢谢版主回复~
麻烦跟您确认一下:您说的1、“按其经济实质,可以看做一项融资租赁”,后面又说“此处的融资租赁只是一种法律形式”,是否是您打错了, 还是我理解的不对呢?您的意思还是这个交易的实质只是一笔融资贷款对吗?
可参考“问题2-1-36(汽车零部件厂商受整车厂委托开发模具(所有权属于整车厂)的会计处理)”中的进一步探讨。
2、可参考“问题2-1-36(汽车零部件厂商受整车厂委托开发模具(所有权属于整车厂)的会计处理)”中的进一步探讨。
提问人:rebeccadc1985 时间:2020-06-01 09:10:00
陈版,追加请教,如果外购的模具,收回的款项不足以弥补外购的支出,但是对产品定价也没有影响,也就是损失并没有通过产品价格来弥补,那么模具的买入和销售仍然应该独立于产品销售合同,是吧?不足以弥补的部分作为销售损失处理是么?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
商业银行票据贴现属于贷款吗?
2937、商业银行票据贴现属于贷款吗?
提问人:ZCXXXX 时间:2020-06-01 08:17:48
回答人:chenyiwei
对商业银行而言,票据贴现是纳入贷款核算和管理的。
固定资产目前用于免税项目,未来可能会用于应税项目会计处理
2938、固定资产目前用于免税项目,未来可能会用于应税项目会计处理
提问人:Lori在养猪 时间:2020-06-01 18:33:08
公司目前购入的固定资产用于免税项目,未来可能会有应税的业务。根据增值税法规定: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我们目前的想法是取得的进项税专用发票先不认证,后期产生了应税项目之后再认证。
现在主要是对会计处理有疑问,请问以下会计处理对吗? 取得发票时:
借:固定资产 (含税金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按照政策计提折旧。后期需要进行进项税认证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贷:固定资产-原值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确定“我们目前的想法是取得的进项税专用发票先不认证,后期产生了应税项目之后再认证”这种做法在税务上是否可行及恰当。如果可以,则你的账务处理意见是可以接受的。
请教陈版主,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2939、请教陈版主,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提问人:元不愣登 时间:2020-06-01 10:24:00
母公司A持股B公司70%。母公司A支付给B公司10万技术服务费,母公司计入“研发费用”。B公司同时为其他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及自行研发。
回答人:chenyiwei
交易双方一方计入收入,另一方计入费用,所以期末无未实现交易损益。抵销分录:借:营业收入,贷:营业成本,贷:研发费用。
提问人:神经元o0 时间:2020-07-28 22:57:00
A公司持股B公司10%,派出董事会成员,有重大影响,权益法核算。B公司支付给A公司500万元分担保费,A公司确认为再担保费收入,A公司同时也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业务。这种交易属于未实现内部交易吗?期末,A公司调整长投的账面价值时,需按持股比例抵消这部分未实现的利润吗?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对于该笔分担保费,B作为费用,A同期确认为收入,即收入、费用的确认同期、同额,则不涉及期末未实现损益,除了抵销内部收入和成本费用之外,期末无需其他特殊抵销处理。
子公司本年分配股利的抵销处理
2940、子公司本年分配股利的抵销处理
提问人:wx_5ed465f72489 时间:2020-06-01 10:25:00
您好, 老师
今年碰到一个本年子公司分配股利319,019.73;母公司按持股比例75% 分配股利额为:319,019.7375%=239264.79; 合并抵销时:借:长投 -239264.79 贷:投资收益 -239264.79;本年度少数股东增资导致投资比例变更为: 71.25%;这样导致在抵销所有者权益时按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的少数股东权益为:有一个差额正好是
319,019.73(0.75-0.7125)=11963.232375请教老师这种情况应该怎么把这个差额抵平
12-子公司分配股利的抵销处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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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因子公司股权比例发生变动,但变动前后本企业均对其具有控制权,则在变动时本企业所享有的该子公司权益的变动额应按权益性交易原则调整合并报表层面的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分配股利
2941、盈余公积分配股利
提问人:zhoumeng904987 时间:2020-06-01 11:32:00
回答人:chenyiwei
盈余公积不可以用于分配股利。设立盈余公积制度的目的就是增加公司的经营积累,增强抗风险能力,以及提供发展的内生性资金来源。如果将其用于分配股利,则违背了设立这一制度的本意。
现行《公司法》下,盈余公积只能用于弥补亏损和转增资本,不能用于分配股利。在1992年时,原国家体改委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中曾有“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但公司已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公 司为维护其股票信誉,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按不超过股票面值百分之六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但分配股利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不足以按不超过股票面值百分之六的比率支付股利时,亦可按上款办理”的规定,但该规定并未被纳入《公司法》中,因此自1994年7月1日《公司 法》生效之日起,就不能再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了。
请教陈版主及各位大神,关于建信融通业务处理的探讨
2942、请教陈版主及各位大神,关于建信融通业务处理的探讨
提问人:wx_5abe3704eef0 时间:2020-06-01 18:33:08
背景:本公司甲方与建信融通乙方签订《委托债权转让协议》,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转让其所持有的的标的债权,在授权期限内,委托乙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债权以协议价转让予资金方并授权乙方代为与资金方签订相关协议。
客户A发起融信通业务,本公司签收后,与乙方签订上述转让协议,将这笔债权变现,并支付资金费用和服务费,转让的债权由乙方账户打回本公司。截止目前公司已成功兑付4笔业务,但由于A客户目前资信情况不佳,乙 方不予处理剩余的已贴现协议。
疑惑如下:
求助陈老师 互联网代为支付的费用如何处理?
2943、求助陈老师 互联网代为支付的费用如何处理?
提问人:kjsy5650 时间:2020-06-01 12:30:36
业务背景:互联网公司在疫情期间,代客户支付(2-6月份)银行分期付款的手续费,因为银行只能开出“利息费用”发票,此部分代付款互联网公司财税如何入账?
问题1、如果互联网公司以费用入账,合同主体是客户与银行签订,三方能否签个代付协议,银行将此发票开给互联网公司?但互联网公司并没有真实的利息费用业务。
回答人:chenyiwei
为何要代客户承担分期付款手续费?是来源于什么业务的分期付款?为了该安排,公司与银行、客户之间签订了什么协议?向客户让渡了哪些方面的利益?
成本法转权益法的追溯调整
2944、成本法转权益法的追溯调整
提问人:hbwgh 时间:2020-06-01 13:29:00
陈版好,请问因处置股权丧失控制权,成本法转权益法核算之后进行的追溯调整,对于被投资公司以前年度的损益,也是借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 投资收益 吗 ?还是要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
回答人:chenyiwei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
请问陈版主,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出售方应该如何处理
2945、请问陈版主,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出售方应该如何处理
提问人:yharsenal 时间:2020-06-01 13:34:00
回答人:chenyiwei
出售方应判断该交易的公允性,对于交易价格中相当于公允价值的部分,可以正常确认处置损益(与将子公司股权处置给非关联方时的原则一致);交易价格超出标的股权公允价值的部分,按权益性交易原则确认为资本公积。
请教陈老师合并报表盈余公积问题
2946、请教陈老师合并报表盈余公积问题
提问人:ey_jason 时间:2020-06-01 14:06:00
陈老师您好,请教一个问题:母公司是控股公司性质的,没有实质性收入业务,只向部分子公司收取少量的管理费作为收入,母公司单体利润很少,盈余公积也很少,合并报表时将所有子公司的单体盈余公积都抵消了,合并后在合并层面需要按合并净利润计提盈余公积吗?(相当于恢复各子公司盈余公积的汇总),因为所有业务都在各子公司,合并报表的收入利润都较大,合并后因为抵消了所有子公司的盈余公积,所以看起来合并报表利润很大,但是法定盈余公积很小(只是母公司个别报表的盈余公积数),这样列示的报表有问题吗?
回答人:chenyiwei
习惯上合并报表层面的盈余公积和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的盈余公积是一致的,因此在合并报表层面无需针对各子公司净利润中归属母公司的部分补提盈余公积。
请教陈版主及各位大神关于票据池资金池的会计处理问题
2947、请教陈版主及各位大神关于票据池/资金池的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人:wx_5abe3704eef0 时间:2020-06-01 14:25:00
背景:公司乙方与银行甲方签订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和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开展资产质押池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其中一项资产池保证金的约定如下:甲方专门为乙方开立资产池保证金账户,用于存放资产池保证金,并作为乙方资产质押池项下融资业务的担保,由甲方(银行)占有。乙方资产池内托管资产和质押资产到期托收款项或兑现资金自动进入资产池保证金账户转为资产池保证金。乙方需要归还资产质押池融资项下到期债务或提前归还债务的,各方同意直接以资产池保证金账户内保证金予以清偿。
实际操作:2019年5月31日公司将收到的几笔应收票据入池给银行,作为票据池质押资产,开立应付票据。作为质押的票据到期日为2019年11月9日,但开立的应付票据到期日为2020年2月1日,通过查询质押票据信息,银行已于2019年11月9日托收回款。
疑问:在2019年12月31日,我们公司应该将下列票据如何做账?
设定受益计划
2948、设定受益计划
提问人:jangyanbo 时间:2020-06-01 14:45:00
陈老师您好!关于受益计划的会计问题向您请教
问题1、准则规定,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利息、重新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如果准则规定可以资本化的要资本化,否则按照职工薪酬一般规定处理
融资租赁的DTA和DTL确认问题
2949、融资租赁的DTA和DTL确认问题
提问人:王小虫suny 时间:2020-06-01 08:05:04
请教陈版主:融资租赁的DTA和DTL确认问题:
假设企业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合同约定的租金付款总额为150万,即长期应付款的原值为150万。同时对每期租金进行折现,求得长期应付款的现值为100万,则未确认融资费用为50万。
同时,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涉及保证金,企业确认对融资租赁公司的长期应收款10万,同时对长期应收款进行折现,求得长期应付款的现值为8万,则未实现融资收益为2万。
基于上述背景,我个人初步判断,长期应付款和长期应收款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分别如下。请问下述判断是否是正确的?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长期应付款 100 150
长期应收款 8 10
另外,因为税法对融资租赁-直租和融资租赁-回租的CIT调节规定不一样,税法的具体规定如下:
直租:根据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十八的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 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因此,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会计原值与税法原值存在差异,应就其原值差异对应的折旧额税会进行纳税调整;同时,对于每年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金额应当进行纳税调增。
回租: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回答人:chenyiwei
你对承租人的相关固定资产、长期应付款的计税基础的理解基本上是合理的。
但要注意:按照现行的所得税准则规定,此时虽然存在暂时性差异,但适用“初始确认豁免”(该交易不属于企业合并,且属于初始确认时既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也不影响会计利润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故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但IASB近期正在对IAS 12进行修订,有可能会对此作出特殊规定,即需要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和负债。
外币非货币性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2950、外币非货币性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提问人:SharryLi 时间:2020-06-01 15:26:00
请教陈版主一个问题
根据准则要求,外币非货币性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形成的汇兑差额,与其公允价值变动一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例如:
【案例】国内甲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2×15年2月10日以每股15港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H股10000股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当日即期汇率为1港元=0.9元人民币,款项已付。2×15年12月31日,由于市价变动,购入的乙公司H股的市价变为每股18港元,当日汇率为1港元=0.85元人民币。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的影响。
2×15年2月10日,该公司对上述交易应作以下处理: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5000(15×10000×0.9)
贷:银行存款——港元 135000
由于该项金融资产是以外币计价,在资产负债表日,不仅应考虑股票市价的变动,还应一并考虑美元与人民币之间汇率变动的影响,上述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的人民币金额为153000元(即18×10000×0.85),与原账面价值 135000元的差额为18000元人民币,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8000
贷:其他综合收益 18000
18000元人民币既包含甲公司所购乙公司的H股股票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又包含人民币与美元之间汇率变动的影响。
问题:该18000元其他综合收益在利润表中“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列示中,是全部计入“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还是需要将其拆分,27000元(18-15)100000.9计入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9000元 (180.85-150.9)10000-27000计入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中。
回答人:chenyiwei
全部计入“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无需拆分。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是专门用于反映将境外经营子公司以外币本位币编制的报表折算到母公司的记账本位币
(如人民币)时产生的折算差额。
同一客户的应收账款与合同负债能否相互抵销
2951、同一客户的应收账款与合同负债能否相互抵销
提问人:zhuzlcn6 时间:2020-06-01 13:33:10
同时存在对同一个客户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负债(预收账款),想请教一下,同一个客户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负债能否相互抵销,如果可以抵销,那合同负债对应的待转销项税是不是也要抵销掉?
回答人:chenyiwei
只有同一客户、同一合同项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可以抵销列报,应收账款和合同负债不能抵销。如果能抵销, 则与应收账款本身是“无条件的收款权利”相矛盾。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专项应付款会计处理
2952、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专项应付款会计处理
提问人:441274985 时间:2020-06-01 16:11:00
项目背景:
A公司收到发改委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46,370,000.00元,专门用于构建长期资产余热发电项目,相关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转至固定资产。
A公司自收到该笔拨款时计入专项应付款,并将已投入使用的资金转入递延收益,按照机器设备折旧年限进行摊销。
事项描述:
国有独资公司对拨入的土地房屋账务处理?
2953、国有独资公司对拨入的土地房屋账务处理?
提问人:圣媛 时间:2020-06-01 16:18:00
国有独资公司对控股股东财政局拨入的土地及房屋,一、变更本公司的产权后,通过评估入账记入“固定资产”,同时增加资本公积。二、通过拍卖出售出去,收入缴纳相关税费后,按比例上缴给财政局,这部分记入主营业务成 本。请问以上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回答人:chenyiwei
该公司是否为融资平台公司?拨入的土地是否已变性为出让地?土地能否随时按期自己的意图转让? 房屋建筑物是什么用途?是否为党政机关办公楼、公立学校校舍等公益性资产?
为何出售收入要按比例上缴财政?是否表明当初通过划入取得的产权是不完整的?
对外投资未做账务处理
2954、对外投资未做账务处理
提问人:圣媛 时间:2020-06-01 16:25:00
国有独资公司,工商信息上查询显示是对外投资两家公司,100%控股,但是账面没有做:长期股权投资。请问: 这个怎么提出问题,以及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了解为何工商信息上记载有对外投资而账面上未反映,查明其形成原因、被投资公司的当前财务和经营状况, 并就该项投资的相关权属问题获取法律专业意见,在此基础上考虑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新收入准则下我在超市卖馒头是按照总额法还是按照净额确认收入?
2955、新收入准则下我在超市卖馒头是按照总额法还是按照净额确认收入?
提问人:wufaxian 时间:2020-06-01 18:07:00
我在超市卖馒头,占据超市一定面积但是不用交租金。且馒头我可以自由定价。原材料和存货风险由我承担。用户决定后买后,我给客户打出条形码,客户去超市出口交完钱,拿着打印小票将馒头取走。我跟超市是1:9分成。即 每卖出1元的馒头超市收0.1元。超市每月跟我结一次款。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按照0.9元确认收入(净额法)?还是按照1元确认收入(全额法)?我觉得在新收入准则下应该按照净额法。因为新收入准则下很多商场类公司都按照 净额法确认收入了,即只确认0.1元的收入
但是我看到实施新收入准则后,还是有馒头公司按照全额法确认收入。即确认1元的收入,0.1元确认为销售费用。以上情况在满足什么条件后,馒头公司可以按照全额法确认收入呢?
回答人:chenyiwei
在该交易中,如果商场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就意味着专柜供应商是主要责任人,应按总额法确认收入,商场方分成的10%部分作为销售费用(包括场地租金和服务费等)。
请教陈版:收入确认问题
2956、请教陈版:收入确认问题
提问人:zlzs77 时间:2020-06-01 21:13:00
请教陈版:
合同满足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识别合同的条件,假如100万,估计能收回98 万,则确认100万收入,100万应收,2万预期信用损失,问题:假如估计只能收回20%,则是否确认收入?如果确认,确认多少?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还是要结合具体背景来讨论,例如,如果明知合同对价很可能只能收回20万元,那么为何要承接这个项目;预计还可以获得哪些方面的收益等。如果没有其他需考虑的特殊因素,则一般建议按照预计很可能收回的对价款来计量收入。
Sass行业公司收入确认问题
2957、Sass行业公司收入确认问题
提问人:Xiaojia19 时间:2020-06-01 21:56:00
请教陈版主,问题如下:
我们公司是一家Sass行业公司,业务收入一部分是平台使用权订阅收入,另一部分是实施接口收入。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我的理解是实施接口收入按照完工百分法计算工程量来确认收入,订阅收入在与客户约定的合同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确认。在实务中遇到几个细节问题,有点困惑求指导:
实施接口收入按里程碑时点来确认收入,这个客户验收确认的单据形式可否以电子邮件形式替代?一般合同会约定4~6个实施节点,但是客户只接受在最后验收报告出具环节签章确认,中间环节不接受签字盖章形式。之前事务所对进度确认收入无依据提出疑问,我们目前想到的验收方式为客户回复确认邮件回执形式,这个回复邮件形式是否存在控制风险问题?另外,实施接口收入是否可以投入法根据项目人天投入占合同约定总量的比例确认成本和对应收入?这部分目前公司timesheet 系统管理未上线,内部控制比较薄弱,自行确认工作量占比是否可信度不足,在未来IPO过程中会被质疑?
软件使用权订阅收入的确认时点如何确定最为准确?是否一定须以交付客户平台上线的时点才可以开始确认并摊销收入?一般交付上线时间与合同约定的上线时间和使用期限开始时点有2~6个月的时间差异,交付受客户配合时间表影响晚于交付日,但是客户的使用到期日不延后从实施项目开始即计算使用期限。像这种实务情况以何时点开始确认收入并开始摊销比较合适?可否以开始实施客户注册试用账号的时点作为收入确认依据?
回答人:chenyiwei
用盈余公积分配股票股利叫什么?
2958、用盈余公积分配股票股利叫什么?
提问人:bleblemig 时间:2020-06-01 08:05:03
请教大家, 两个专业名词:
销售货物、技术服务合同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
2959、销售货物、技术服务合同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
提问人:陈小小霖32 时间:2020-06-01 18:33:08
关于安装后再确认收入的考虑,是否是考虑安装过程中如果有瑕疵会导致设备不能通过试运行,因此造成的损 失会由卖方承担所导致,毕竟卖方保证100通过初验。如果正常安装,经过几方检验后,在后续并网测试的环节 不通过试运行的可能性较小,所以在安装确认后,即确认收入。另外也有部分企业认为初验阶段的240测试是耐久 性测试,主要是确保风机和电网的稳定链接,并不是销售风机应承担的主要质量责任,因此在安装后获取几方签字的确认报告即确认收入。
2、关于安装后再确认收入的考虑,是否是考虑安装过程中如果有瑕疵会导致设备不能通过试运行,因此造成的损 失会由卖方承担所导致,毕竟卖方保证100%通过初验。如果正常安装,经过几方检验后,在后续并网测试的环节 不通过试运行的可能性较小,所以在安装确认后,即确认收入。另外也有部分企业认为初验阶段的240测试是耐久 性测试,主要是确保风机和电网的稳定链接,并不是销售风机应承担的主要质量责任,因此在安装后获取几方签字的确认报告即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参照新准则下五步法的思路,首先考虑设备提供和技术指导(包括后续的调试,确保通过验收)是否构成两项履约义务。如果构成两项履约义务的,则对于设备销售这一项履约义务,应合理确定其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间, 即是在开箱验收时即转移,还是在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240试运行时才转移。对于控制权转移时点的判断问题,可 以参照瑞华研究中的相关解答,确定是否满足“在出厂环节能够确定该设备满足合同质量技术规定,同时在设备交 付后不再承担重大合同义务”的条件,以确定商品控制权的转移时点。
如果不满足在开箱验收时即满足设备销售收入确认的条件,则按照一般惯例,还是建议在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后再确认设备的销售收入。
提问人:陈小小霖32 时间:2020-06-02 18:41:00
陈版主,关于安装指导这一项义务,合同中有约定卖方技术人员需要提前对买方安装人员做技术交底;在安装时需由卖方技术人员确认是否满足安装条件后再安装;如果在安装过程中因为技术资料和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失误问题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根据这几个关键点我感觉技术指导是重大的,对于销售收入的实现有重大影响,应和销售产品看做一项业务,待安装完成后再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也可以这样理解。
非同一控制下收购中包含统一集团内股权减值准备,DTA处理问题
2960、非同一控制下收购中包含统一集团内股权减值准备,DTA处理问题
提问人:wx_5dd4c145205c 时间:2020-06-02 02:30:00
【求助陈版】非同一控制下收购,收购的股权中包含同一集团内另一公司股权,其长投减值准备的暂时性差异是否可以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PPA)?合并层面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A公司发行股权在本年非同一控制下收购100%的B股权和80%的C股权,其中B持有剩余20%的C股权。由于B持有的20%在B的账面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示,且计提了减值准备。A对B和C的收购为应税合并。
问:1)A在收购B和C时,获取了B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B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引起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为DTA,但同时公司管理层表示B并不会预期出售C的股权,那么这部分DTA是否应作为收购的PPA的一部分?
A发行股权的合并成本,若没有单独对A的股权进行评估报告,实操上是否直接按照B和C的资产评估报告作为A的合并成本?是否需要考虑上述DTA事项的调整?(是否形成商誉?)
合并层面是否存在上述DTA?若合并层面不确认,合并调整怎么处理? 感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在PPA过程中,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不考虑被收购方账面原有的商誉和DTA、DTL,而是根据购买方合并报表层面的PPA结果重新计算确定购买方合并报表层面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商誉和DTA、DTL。由于在购买方合并报表层面,对被收购方的所有可辨认资产(包括B持有C的20%股权)都是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的,因此与B个别报表层面对该20%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计税基础之间应存在差异,但如果在可预见的未来没有处置该部分股权的计划,则不应确认与此相关的DTA,相应地,对合并层面的商誉也不会因确认DTA而减少。
A的合并成本应为A为本次合并所发行股份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一般情况下需对A的股权进行评估。如果不评估的,建议了解其背后原因,如果属于国有资产整合性质的(尤其是在同一国资委所管辖范围内的国有资产重组交
易),建议谨慎考虑是否认定为同一控制下合并更为恰当。只有在极个别情况下,才能以B和C的资产评估报告作为A的合并成本。
提问人:wx_5dd4c145205c 时间:2020-06-02 18:57:00
多谢陈版主。该交易是不同国资委所管辖范围内的国有资产重组交易,且A是本次收购重组项目的重组主体,因此先进行了一轮资产重组后整体打包转让,因此现考虑作为“非同一控制下收购”。另外以B和C的资产评估报告作为A 的合并成本的说法确实不准确,因A才是重组主体,因此最终以A的资产评估报告(包含B和C的长投公允价值,B 和C均另有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整体合并成本,因整体重组A的收购不止B和C,因此对于A收购B和C的合并成本, 以A资产评估报告拆分到B和C对应资产价值(即B和C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准。您看这样考虑是否可行?
另外,按照您所说,如果DTA均需重新计算。假设B账面对C的20%股权的长投成本200,减值准备150,长投账面 余额50,根据资产评估报告C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因此B持有的C的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60。此时,在A收购B 时,PPA中包含B的其他资产+长投60+DTA(200-60)*25%(若可以确认)?进而应会影响商誉计算?
但在A合并层面,则不存在长投,是否就不存在税会差异,也无论如何不会有DTA? 学疏才浅,还望陈版主指点。
回答人:chenyiwei
在A合并层面,则不存在长投,不存在税会差异,也无论如何不会有与此相关的DTA。
请教陈版,关于项目公司参股投资问题
2961、请教陈版,关于项目公司参股投资问题
提问人:heyuanhui 时间:2020-06-02 09:08:00
求助,我公司与另外一家国有资本控股的公司共同成立一家项目公司,承接了某地政府的一个BOT项目,项目建设期3年,运行期27年,我公司负责销售BOT项目涉及的设备给项目公司,根据协议,我公司在项目公司中持股比例 为35%,具有重大影响,同时,协议约定,在运营期结束之后,项目公司所有资产均无偿转移给当地政府,我公司持有的股权也无偿转让给当地政府,项目公司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实现的净利润的50%以上必须进行分 红,请教一下以下几个问题:
如果不是到期移交,而是项目公司继续经营,只是将BOT项目涉及的资产移交给政府,项目公司继续存续,进行其他生产经营,我公司继续持股,1和2的问题答案有变化吗?
5、如果不是到期移交,而是项目公司继续经营,只是将BOT项目涉及的资产移交给政府,项目公司继续存续,进行其他生产经营,我公司继续持股,1和2的问题答案有变化吗?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虽然对休眠公司具有重大影响,但项目公司本身是一个特殊目的主体,本企业从该项投资中获得的现金流量与项目公司从BOT项目运营中获取的现金流量高度相关,因此建议将对项目公司的股权投资确认为一项“其他 非流动资产”,不采用一般的权益法核算模式,而是采用与项目公司对该BOT项目的核算相对应的模式,例如,项 目公司采用无形资产模式的,则本企业对项目公司的股权投资也确认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在运营年限内摊销,计入投资收益;如果采用金融资产模式的,则本企业从项目公司收到的资金也要合理区分为回本和获取利息收入(或运营收入)等几部分。通过这样处理,在合同约定的无偿移交日,本企业与该项目公司相关的资产账面价值均为 零,不应在无偿移交日确认移交损失。
但是,由于本企业对项目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在本企业的核算中,仍应按比例抵销对该联营企业销售设备的顺流交易利润(相应调整上述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
提问人:heyuanhui 时间:2020-06-03 09:25:00
如果摊销的话,那就是每年冲减投资收益?将分红确认投资收益金额冲减少?还有,如果需要在合并报表层面抵消收入,调减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那怎么确定每年的摊销金额?
回答人:chenyiwei
BOT-无形资产闲置设备出售
2962、BOT-无形资产闲置设备出售
提问人:飘雪lin99 时间:2020-06-02 09:18:00
查阅本版与BOT-无形资产相关业务,查到陈版在回复BOT设施部分设备在特许经营期内报废业务中提及“无形资产总是按最初金额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摊销的,其后续价值保持不变(增加处理能力的改扩建除外)。部分设备的使用寿命短于特许经营期,这部分设备在报废后需要重置的,相关重置支出的处理原则参照上述大修理支出处理,在两次重置的间隔期内逐年计提并计入各年度的营运成本。”结合上述回复,在审计过程发现有,BOT(污水处理
厂,作为无形资产反应)设施中,由于政策升级环评方式变更,部分设备闲置,特许经营期满后也不用移交旧设 备,为此企业将闲置的设备出售,该设备出售业务是确认其他收入还是对应调整BOT的运营成本?哪种更合适或者还有别的处理方式?以上,烦请陈版百忙之中给予指导,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此类闲置设备的出售是偶发性的。如果需购置新的、更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相应地原先纳入无形资产成本的此前购置的部分设备被处置,则建议以新购置的设备的购置成本增加无形资产价值,同时按旧设备的处置价款冲减无形资产价值,相应地调整后续每年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
收到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但资产已折旧完毕的会计处理问题
2963、收到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但资产已折旧完毕的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人:沙堡海浪_LO 时间:2020-06-02 09:35:00
请教陈版及各位,关于收到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但资产已折旧完毕的会计处理问题:
公司于2016年申报一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但由于该补助审批时间较长,资产使用寿命较短(电子设备,3 年),故于2020年度收到该项政府补助时,相关资产已折旧完毕。故请教各位:①将该项补助一次性确认当期损益;②按照对应资产的资产使用年限摊销该政府补助;前述两种会计处理,哪种方式更为正确?
回答人:chenyiwei
鉴于“于2020年度收到该项政府补助时,相关资产已折旧完毕”,故如果此前未对该项政府补助进行过会计处理的, 则在2020年实际收到时,可以按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2020年度的其他收益。
未控制且未重大影响的股权,如何能计入其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 的…
2964、未控制且未重大影响的股权,如何能计入其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 的…
提问人:木易彐火の风 时间:2020-06-02 13:33:09
请问下,各位知道。
持有的3%的上市公司股权,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
有什么办法或者满足什么条件的情况下,能够归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而不是以公允价值尽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吗?
回答人:chenyiwei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求助版主,部分建筑物出租是否转投资性房地产
2965、求助版主,部分建筑物出租是否转投资性房地产
提问人:lfterry007 时间:2020-06-02 10:20:29
公司外购一栋酒店出价1亿购买,假如酒店总2万平方有10层客房楼层1.5万平方加4层的裙楼楼层0.5万平方,在购买的时候是整体购买未按某个楼层或区域多少价位划分,如果现在把裙楼部分出租出去,
需要部分转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吗?价值划分如何才能做到准确划分(评估公司?),裙楼价值要偏高,客房价值偏低。
另外酒店买入的时候配套设施(中央空调,消防系统,弱电等)价值是计入在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如果要转投 资性房地产,这 部分配 套设施要不要 转部分价值过去?土地使用权购买的时候是入的无形资产,如果要转投资性房地产,这部分配套设施要不要转部分价值过去?配套设施在固定资产核算时候按10年折旧转投资性房地产继续按10年吗?
准则规定要能单独计量,不能单独计量的情形有哪些,以上情形是否属于不能单独计量?是否可以不转投资性房地产?
出租的建筑物在固定资产和在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成本模式)有什么影响?除了核算科目列报项目不一样外,其他都一样吧?比如对当期损 益的影响是一样的吧?
我公司属于上市公司集团下面的某个孙公司,集团财报公布的会计政策目前的投资性房地产都是成本模式计量, 那么同一个上市公司集团下面子孙公司不同的房产是否可能按不同模式核算(公允模式)还是说要保持一致?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确定该裙楼将长期用于出租,不再作为酒店的一部分,与酒店的经营无关,且必要时可以单独出售该裙楼,则在出租部分的范围明确界定的前提下,可单独将裙楼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关于账面价值的拆分,应采用系统、合理的方式,如与继续用于酒店经营的部分这两者之间的面积比例等,也可以根据情况选择其他合理的拆分比例。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按照占地面积比例或者建筑面积比例转入投资性房地 产。
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但与房屋主体不可分离的配套设施,能够单独识别为仅与出租部分相关的,其账面价值转入投资性房地产价值(但后续折旧年限不变);与酒店共用的,按合理的基础分拆其账面价值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理论上该孙公司自身报表中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报表层面恢复到成本模式即可。但实务中不建议这样做。
提问人:周周周周-LI 时间:2020-11-20 14:14:00
陈老师,如果该裙楼不可单独出售就不可以转投资性房地产吗?
3.准则规定要能单独计量,不能单独计量的情形有哪些,以上情形是否属于不能单独计量?是否可以不转投资性房地产? 关于这一点的单独计量能否解释一下
回答人:chenyiwei
单独计量一般理解就是成本分拆,以及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下能够单独确定该部分的公允价值;可单独出售包括实体上的可能性和法律上的可能性(如有需要可以随时分拆房产证,且不涉及大额的补缴款项)。
同一控制下收购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
2966、同一控制下收购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
提问人:Willam_Han 时间:2020-06-02 10:26:00
背景描述:A公司和B公司同受一方控制,B公司账面仅有一处房产(含土地),该土地房产用于出租给A公司生产经营使用,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收取租金。2019年6月30日,为了避免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产生的关联交易,A公司 现金收购B公司100%的股权。
个人判断:
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关于构成业务的三要素来判断,好像不构成业务。但从资产完整和成本结构的角度看,该土地房产是A公司生产经营的必备资产要素,同时如不作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那么报告期初至合并日之间B公司的利润表不需要合并,从合并报表的角度2019年1-6月的营业成本包含房租支出,而从同一控制的角度,实际成本应为房产折旧。
这样能否理解为,B公司的房产和租赁业务,实际满足投入(房产)、加工处理过程(土地作为机器设备的承载)、产出(避免了房租支出),作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来处理呢?望陈版主和各位大佬不吝赐教。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B本身还是不构成业务的。因此不建议作为同一控制下合并处理,而是作为资产购买。基于A此前已占用该土地,建议按照原先的租金水平合理确定股权交易价格。
品质扣款,以及库存商品损失,设备上承担如何做会计处理。
2967、品质扣款,以及库存商品损失,设备上承担如何做会计处理。
提问人:木易彐火の风 时间:2020-06-02 13:33:11
借:应收 -100贷:营业收入 -100
2、
借:应收 -100贷:营业收入 -100
借:资产减值损失 80贷:库存商品 80
借:应付账款 90贷:营业外收入 90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对客户C的品质扣款和商品被客户拒收造成的报废损失,及时计入损益。前者调整收入,后者计入管理费用或者营业外支出。
其次,对不合格设备的修理费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在此基础上,收到该设备供应商的赔偿款,计入营业外收入。
提问人:rebeccadc1985 时间:2020-06-03 11:57:00
请教陈版:
A针对客户C的品质扣款,冲减营业收入,这个可以理解。如果是正常的品质不良,可以做入销售费用,但是这个非正常的大批次的不良,应该冲减销售收入;
A因客户C拒收的损失,属于非正常经营产生的,做入营业外支出也可以理解; A针对设备的维修费计入管理费用,也明白的;
A针对这些损失对设备供应商B的追讨索赔,关于品质不良的50万,做入营业外收入也没问题;
但是A针对B的拒收损失索赔,也就是40万,为什么要记入营业外收入呢?而不是冲销A的营业外支出?我觉得这个40是对这个拒收损失的责任追讨,按理说公司损失不是应该扣除责任人赔款后的金额计入损失呢?
回答人:chenyiwei
如能分清楚赔款的构成和具体针对的损失项目,这样处理也可以。但营业外收支本身没有对应配比的概念。
请教版主,关于同控、非同控商誉问题
2968、请教版主,关于同控、非同控商誉问题
提问人:iwilljj 时间:2020-06-02 12:26:00
问题1-1-50(建筑承包商在合同建造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是否资本化的问题)
2969、问题1-1-50(建筑承包商在合同建造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是否资本化的问题)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0-06-02 12:50:00
施工企业借入一般借款的借款利息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该部分借款在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用途,但主要是用于工程建造,且金额较大,是否可以将利息资本化计入存货成本?基于2006版收入准则(或建造合同的准则)在满足“相 关条件”时是可以计入:合同成本的,其中一项条件就是满足“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即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 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基于2017版收入准则,且属于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为什么就不满足“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呢?那借款费用就是直接费用化了?
回答人:chenyiwei
在《瑞华研究》中已有说明:在2017年修订后的收入准则下,假定该建造项目属于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则意味着随着建造服务的提供,在建项目的持续销售给客户,因此建造服务形成的标的资产是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形成的应收客户款项的权利。由于,在建项目在履约过程中已持续销售给客户,因此建造的标的资产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四条所界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即“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 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该问题已经通过IFRIC的讨论予以明确,并不是我的个人理解。
项目负责人区别于项目现场负责人的区别是什么?
2970、项目负责人区别于项目现场负责人的区别是什么?
提问人:89898 时间:2020-06-02 13:11:00
回答人:chenyiwei
“项目负责人”并没有严格的定义,可能是指负责该项目的合伙人或经理级别的人员,不同事务所的称呼和权责可能不同。
“项目现场负责人”一般由高级审计员(Senior,国内所一般称为项目经理)级别的人员担任(重要项目也可能由经理级别担任),其所承担的复核职责为三级复核中的第一级(详细复核)。
请教版主,非同控中原有子公司含有商誉的问题
2971、请教版主,非同控中原有子公司含有商誉的问题
提问人:iwilljj 时间:2020-06-02 13:50:00
如果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之前,子公司有商誉,那么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需要把原有子公司的商誉抵消掉,即在合并报表中不确认原有子公司商誉,那么做抵消商誉分录的时候需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影响?为什么?
回答人:chenyiwei
不需要。商誉的初始确认和后续减值都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影响。
浮动利率计提11天利息
2972、浮动利率计提11天利息
提问人:安好 时间:2020-06-02 14:30:00
请教陈版,做2019年年审时对企业短期借款的2019年12月21日到2019年12月31日这11天计提利息,如果是浮动利率的话,要怎样选取利率(假如不能得知期后利率)?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利率浮动方式,结合截至2019年末已存在的信息,合理估计该期间内预计将会实际适用的利率(可能涉及利率衍生工具)。实务中可基于重要性原则考虑是否接受简化处理,例如按照前一计息期实际执行的利率来计提(在预计后续浮动影响不会很重大的情况下)。
求助陈版主,保证金户资金列示科目问题。
2973、求助陈版主,保证金户资金列示科目问题。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6-02 15:01:00
A公司的银行存款,账户性质是保证金户,只能用于本公司支付工程款,使用时本公司提交用款申请即可,银行函证是受限,此类账户在货币资金还是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列示?现金流是否算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信托计划拆除会计处理
2974、信托计划拆除会计处理
提问人:清蓝色的梦 时间:2020-06-02 15:13:50
A公司对信托计划B出资6亿元,信托计划出资6亿元设立C公司,即B信托计划为A公司为投资C公司而设立的通道业务,A公司控制B信托计划以及C公司。
现需拆除信托计划,C公司的公允价值评估为10亿元,第一步,A公司出资10亿元向B信托计划购买C公司股权,完成交易后,第二步,B信托计划现金分配给A公司。
A公司的会计处理,第一步,借: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 10亿元 贷:银行存款 10亿元
请教陈版及各位大神,第二步,A公司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 约10亿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B信托计划 6亿元 资本公积 4亿元
差额A公司能做投资收益吗?个人认为应该进入资本公积不胜感激!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主帖中的背景信息,最终拆除信托架构后,对C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应恢复到原始成本即6亿元。即: 借:银行存款 10亿元,贷:信托投资 6亿元,贷:长期股权投资——C 4亿元。差额不能作为投资收益或者资本公积。
提问人:清蓝色的梦 时间:2020-06-11 19:08:00
非常感谢陈版主的回复!
之前也在纠结A公司对C的长投入账价值应该是10还是6。
再和您请教一下这么处理的逻辑,是说虽然C公司有评估增值,实际也支付了10亿元,但要穿透看,不能因为信托计划架构拆除而导致长投账面价值变化、增加资本公积对吧?信托计划拆除前后,A对C公司的长投都是6。
回答人:chenyiwei
是。
应收保理费是否能抵消
2975、应收保理费是否能抵消
提问人:zhuyingqingxin 时间:2020-06-02 15:23:00
A集团向B集团采购燃料,A集团应付B集团款项,B集团形成对A集团的应收款项。A集团下属有Y保理公司,Y保理公司与B集团针对B集团应收A集团的款项开展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
涉及的会计处理:
A集团: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
贷:应付账款——B集团
B集团:
借:应收账款——A集团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
B集团与Y保理公司开展保理业务: B集团:
借:货币资金贷:应收账款
Y保理公司(同时以该笔业务向银行借款支付): 借:应收保理款——B集团
贷:短期借款
问题:B集团与Y保理公司之间发生的保理业务,因最终追索权在A集团,而Y保理公司是A集团的子公司。Y保理公司应收B集团的保理款是否能与A集团应付B集团的应付款项相抵消?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名义上是有追索权保理,但Y因无法从A获得付款而向B追索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因此在A的合并报表层面, 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可以终止确认其对B的应付账款。不应分别列报对B提供的保理融资和对B的应付账款。
企业因搬迁产生的科研项目对比费用是否可以计入工程成本中
2976、企业因搬迁产生的科研项目对比费用是否可以计入工程成本中
提问人:lyablb 时间:2020-06-02 15:33:07
陈版,你好:
请教一下,现有A公司,下有科研项目,因公司经营地址由B地,搬迁到C地,因科研环境发生变化,根据相关要求,需要在新办公地C进行研发对比试验,已保证未搬迁前阶段性成果未发生改变,请问:1、科研项目发生对比试验的费用,是否可以列入在建工程中;2、该笔费用是否可以在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中,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进行研发对比试验的原因是搬迁,但该项研发对比试验的相关支出仍属于现有研发成果的保持性支出,应在发生时予以费用化处理,不计入在C地新建资产的成本。
求助陈版主,房地产企业按揭保证金户资金的疑问。
2977、求助陈版主,房地产企业按揭保证金户资金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6-02 15:58:00
房地产企业按揭保证金户(购房户付首付时流入,办好房产证抵押手续流出),是放入货币资金还是其他货币资金,是不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因其使用受限,不能随时不受限制地用于支付用途,故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求助陈版:子公司股东不同时增资的处理
2978、求助陈版:子公司股东不同时增资的处理
提问人:hiyoamy 时间:2020-06-02 16:11:00
甲公司有两名股东A和B,A股东控制甲公司,2020年5月拟按4月份的股权比例(见下图1)对甲公司再增资1000万元,5月份A股东已将出资款600万元打到甲公司,B股东因资金问题可能延后两个月打款到甲公司,那么A公司编 制合并报表时,确认甲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是按照原来的40%确认,还是25%确认(见下图2)?图2:
2020年5月(A已打款,B尚未打款)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A120075%B40025%合计1600100%
图1:
2020年4月增资前股东出资额股权比例A60060%B40040%合计1000100%
我觉得还是按照原来的股权比例40%确认少数股东权益,针对5月增资部分甲公司合并层面的权益抵消分录为借: 实收资本 600 贷:长投 600 ;如后续B公司对甲公司增资到位,再借:实收资本1000 贷:长投 600 贷:400,请问这样理解正确么?
回答人:chenyiwei
精准扶贫合作模式下,相关会计处理
2979、精准扶贫合作模式下,相关会计处理
提问人:〆 杨ナ钊 时间:2020-06-02 12:33:09
案例:A公司为一家农业企业,响应国家号召,在B贫困县与当地扶贫办牵头成立的C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一合资公司D。投资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年报披露问题
2980、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年报披露问题
提问人:钢铁侠涛涛 时间:2020-06-02 17:18:00
请教各位同行,我司为外商独资企业,具备高新技术资格,但是一直沿用的是《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报也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披露,报表和附注中也没有披露研发费用(我司SAP财务系统未设置研发费用科目,每年都是单独聘请第三方机构做研发费用归集,形成辅助台账,方便汇算清缴的时候加计扣除)。请问我司是否需要变更为《企业会计准则》,另外,高新技术企业的年报是否必须要披露研发费用?这样的话就涉及到变更报表格式(企业会计制度的报表格式没有“研发费用”科目),变更报表格式如果与我司的《企业会计制度》不符又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原股东回购股份支付
2981、原股东回购股份支付
提问人:liu0bin0 时间:2020-06-02 18:48:00
基本情况介绍:
A公司:国内芯片设计企业,205年11月日新三板挂牌,209年月日终止挂牌。最近一次于2020年5月日增资为发行 价每股12元。
B公司:某市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自然人甲:A公司创始人股东
C公司:持有A公司股份25.79%。事件:
A公司与B公司签订股份认购协议,B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A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不超过6500000股,面值1元,认购价每股8月,认购股票总价款不超过5200万元,无限售期安排。A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总数不超过37500000股。
后C公司、自然人甲和自然人乙与B公司签订股票回购协议,若C公司、自然人甲和自然人乙一致同意由A公司创始人之一自然人乙于2020年6月回购B公司所持650万股A公司股权,每股8元。回购总金额为认购资金5200万元加上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收益。
问题:
回答人:chenyiwei
自然人乙是否在A公司任职?原先在A的持股比例多大?
此次股份回购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是否原先B入股时就约定,如果在一定年限内无法实现IPO则回购? 回购当时的股份公允价值为多少,与回购价格差异多大?
国企混改过程中以前年度形成的应付工资结余转增资本公积?
2982、国企混改过程中以前年度形成的应付工资结余转增资本公积?
提问人:vampirebfxy 时间:2020-06-02 19:31:00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34号)相关规定:“企业进行公司制改
建、接受新股东出资或者实施产权转让时,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企[2003]313号)以及《关于〈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 的补充通知》(财企[2005]12号),工效挂钩形成的应付工资结余应当在资产评估基准日转增资本公积,不再作为负债管理,也不得量化为个人投资。”按照政策规定,应付工资结余(历史年度工效挂钩形成的应付工资结余)应 进行审计调整,相应调增企业净资产,评估依据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进行评估。
注:企业于2017年进行公司制改制,由国有企业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请教陈版,企业于2020年进行混改,适用于上述政策吗?
回答人:chenyiwei
个人理解同样适用上述政策。工效挂钩的工资结余并不是真正的负债,应转回权益以避免混改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
衍生工具投资的披露问题
2983、衍生工具投资的披露问题
提问人:13757187143 时间:2020-06-02 09:33:03
求助大佬,衍生工具投资若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披露时,衍生工具属于“债务工具投资”还是单列“衍生工具投资呢”?作为投资方持有的金融工具是否仅有“权益工具投资”和“债务工具投资”呢,是否时非此即彼的关系? 看一些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交易性金融资产附注明细,有部分有”衍生工具投资“或”其他“与“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债务工具投资”并列
第四条 金融负债,是指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一)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二)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三)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四)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企业对全部现有同类别非衍生自身权益工具的持有方同比例发行配股 权、期权或认股权证,使之有权按比例以固定金额的任何货币换取固定数量的该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该类配股 权、期权或认股权证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回售工具或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来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回答人:chenyiwei
衍生工具投资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应在“其他”项目单独披露。如果金额较大、较为重要的, 可单列“衍生工具投资”明细项目披露。
提问人:13757187143 时间:2020-06-05 13:43:00
回答人:chenyiwei
基金、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等特殊结构化主体投资也在“其他”中反映。
请教陈版主,关于合同资产计提减值
2984、请教陈版主,关于合同资产计提减值
提问人:shenjiyuan 时间:2020-06-02 20:28:17
陈版主:
您好,我们想请教关于新收入准则合同资产计提减值的问题,我们的客户于2020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合同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本科目;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建造合同完工进度的确定方法有三种:投入衡量法;产出衡量法;实地测量法。详细计算bai方式如下: (1)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该方法是确定合du同完工进度比较常用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zhi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
×100%。 (2)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dao作量的比例确定。该方法适用于合同工作量容易确定的建造版合同,如道路工程、土石方挖掘、砌筑工程等。计算公式如下:合同完工进度=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合同预计总工作量×100%。我们的客户采用投入衡量法,建造合同本期未确认收入和成本的合同履约成本为 0。项目组根据相关准则计划: (1)预计总成本超过预计总收入的部分余额,根据(预计总成本+安全防范费- 预计总收入)*(1-完工进度)确认预计负债。 (2)对于已施工部分,由于不存在尚未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部分,未计提减值。如存在,项目组认为该部分为收入准则对应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应计入资产减值准备。
(3)对于已确认收入对应的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计提信用减值,计入信用减值损失,不能 使用收入准则规定的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同时项目组认为,对于亏损合同计提的预计负债和已施工未确认损益部分计提的资产减值,不能替代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预计信用损失计提的减值(信用减值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在考虑资产减值准备后,仍需要考虑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不能替代信用减值计提。 请教陈版
主,项目组对合同资产减值考虑是否充分、恰当。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关于账龄2年以上的是否需要加上货币时间因素调整?
2985、请教陈版:关于账龄2年以上的是否需要加上货币时间因素调整?
提问人:595699395 时间:2020-06-02 19:33:02
请问,在对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时,账龄2年以上的款项是否需要加上货币时间价值影响的因素?比如说1-2
回答人:chenyiwei
在考虑可收回金额时,要考虑预计收回时间,以及从资产负债表日到预计收回日这段时间的时间价值损失。但是, 这与基于发生日或者逾期日起算的账龄并无直接关系,因为账龄属于历史上已经经历的期间,而可收回金额的折现是从预计收款日折现到资产负债表日,与已经过去的账龄无关。
另外如果要折现,所选择的折现率应当是适用于该债务人且条件、期限类似的商业贷款利率,简单地使用基准利率是不恰当的。
请教各位版主,关于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2986、请教各位版主,关于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提问人:iwilljj 时间:2020-06-02 22:00:00
存货准则里只提到了一次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但是讲解2010里面提到了分期摊销法和一次摊销法,那么五五摊销法和分期摊销法到底应该用哪个?实务中,例如出租出借包装物,应该用哪个摊销方法?
回答人:chenyiwei
应当更倾向于使用《讲解2010》中的表述:“企业的周转材料符合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的,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 入成本费用,。余额较小的,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以简化核算,但为加强实物管理,应当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此处不再提及五五摊销法。实务中,可考虑基于重要性原则予以简化处理。
会计实物:装备企业项目的收入确认问题
2987、会计实物:装备企业项目的收入确认问题
提问人:geloder 时间:2020-06-02 22:03:00
甲公司为装备制造企业,其业务流程是这样的:招投标取得合同–按照客户要求设计独特的装备(约2个月,付款
30%)–自行生产或者采购零部件(约2个月)–厂内进行初步组装(约1个月,付款30%)–将初步组装后的部件运 送至客户的工厂进行现场装备和调试(约1个月,付款30%)–客户验收(验收后一个月付尾款10%)。中间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则甲公司仅能获得客户已经支付部分,但直到现场装备和调试之前,其款项均不足以覆盖甲公司的成本。
请问:该项目是应该按照时点确认收入还是时段?如果是时段的话,是符合了收入准则中三个条件的哪一个条件?
甲公司后来进行了流程优化,仅需要在客户现场安装而不需要在现场调试(调试工作在自家工厂内就完成了), 那么此时是按照时点还是时段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对照新收入准则第十一条的三种情况来看,此类设备定制合同,应当是不满足(一)和(二);虽然是根据客户需求个性化定制的,但只是约定了按里程碑收款,所以也不满足(三)。因此,在新准则下,应当作为一项在一个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应当以客户验收作为控制权转移的标志。
关于国有企业注销固定资产处置问题
2988、关于国有企业注销固定资产处置问题
提问人:4927129 时间:2020-06-02 22:06:00
请教陈版主,现有一国有独资经贸公司因多年无经营拟注销,经查有一台为该经贸公司价值为30万元机动车,据调查,该经贸公司所属街道办事处下属一部门(下称该部门,属财政拨款预算单位)因公务车改革,账面一台机动车过户到该经贸公司,即为该经贸公司,但账务处理、机动车使用等都在该部门,现该经贸公司拟注销,请教陈版主该机动车如何处理为妥,因涉及到国有资产问题。
回答人:chenyiwei
个人理解,首先要了解该车的实际使用情况,即是否该经贸公司是为该部门“代持”这辆车,以规避公车管理方面的相关限制性规定。理论上,如果确实是“代持”,那么本来就不应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或者应当在确认资产的同 时,确认一项等额的对该单位的负债,这样在该公司注销时,将车辆重新过户回该单位或者其指定的其他单位,不应对净资产或损益产生影响。如果此前的账务处理不是这样的,则要考虑是否存在前期差错。
同一控制合并追溯比较报表问题
2989、同一控制合并追溯比较报表问题
提问人:412436786 时间:2020-06-02 13:33:13
求教陈版主:
关于同一控制合并。背景:
房地产企业分期开发利息资本化问题
2990、房地产企业分期开发利息资本化问题
提问人:陈小小霖32 时间:2020-06-03 02:12:48
想请教一下陈版主和各位老师,某房地产企业竞得一个地块分两期开发,一期住宅二期商业,由项目公司承担开发业务,拿地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借款,由于土地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是原材料且需要一年以上的开发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所以通常在土方开挖时利息资本化。问题的关键是目前的状态是一期已经取得施工证同时已经开始动工,二期尚未开始土方开挖。此时二期分摊的借款所产生的利息是否可以资本化呢?如果从分期核算的角度来看二期不满足资本化条件,但是从整个地块来看,该地块已经动工,产生建设支出,那是否可以认为从全期整体来看已经处于在建状态,利息可以资本化?还请陈版主和各位老师给与一些指导。
回答人:chenyiwei
如你所述,从分期核算的角度来看二期不满足资本化条件。不同的开发期次不应简单地作为一个整体来看。二期土地的暂时闲置成本不是一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必要支出;另一方面二期项目在此期间无实质性的购建活动发生,也不属于资本化期间。
提问人:zxxiao2007 时间:2020-06-10 14:33:04
陈版,请问购买土地的有偿借款(非银行借款)仅发生一些前期费用。借款利息能否资本化?所提的购建支出是指土建还是也包括土地?因为讲解中是用于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支出。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仅发生前期费用的情况下,借款费用不应资本化。
关联方认定
2991、关联方认定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0-06-03 10:06:00
甲是A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占股94%),也是C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乙是A公司股东(占股6%),也是B公司监事,乙与甲是夫妻关系。
丙是C公司监事,也是D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
问题:
我对应计费用的理解对么?
2992、我对应计费用的理解对么?
提问人:wufaxian 时间:2020-06-03 10:26:00
“應計費用指應向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支付的款項,如勞務服務供應商及咻斉c物流供應商。”
生活中所说的“花钱”,在会计上分成两类,一类是资本化,一类是费用化。是否由费用化产生的“应付款”就叫做“应计费用”,而资本化引起的应付款就是“应付款”。
比如购买机器设备或原材料,由于购入后借 存货 或固定资产。所以贷应付款而工资或劳务费 由于是借 费用,所以贷 “应计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应计费用在现行会计准则下无此概念,一般认为其类似于此前的预提费用,其计提时对应的借方科目为成本、费用类科目,且不属于对原材料和人工等生产成本、销售成本构成项目的采购。
关于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
2993、关于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
提问人:rebeccadc1985 时间:2020-06-03 10:27:00
根据新的租赁准则,假设有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租期5年,年租金按照租赁资产当年运营收入的80%计算,年末支 付。那么,不考虑其他因素,可变租赁付款额并不是按照一定的指数或者比率变化来决定的,所以租赁负债应该是 0对么?那么,对应的租赁资产的初始价值和后续计量应该怎么决定呢?请教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由于租金是完全可变的,所以租赁期开始日应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均为零。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损益。
请教陈老师,有光农光互补项目土地租赁的会计处理问题
2994、请教陈老师,有光农光互补项目土地租赁的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人:shengmeiqin 时间:2020-06-03 10:30:00
公司承接农光互补项目(光伏发电),需支付农民一次性土地补偿款1000万元同时每年还要支付土地租金20万元, 租赁期20年,我的理解是将一次性补偿款1000万元及20年租金一次性计入固定资产每年折旧;
企业在获得光伏电站的建设开始之后,相应承担了该项土地租金的支付义务,因此属于企业的现时义务。20年租金确认负债,计入长期应付款。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需要确定:此处约定的每年20万元土地租金是否公允,是否以土地租金名义变相支付其他款项,如扶贫款等。如果其中包含了扶贫款等特殊因素。且承诺支付该扶贫款是获准建设该光伏项目的前提条件,则可以将其中包含的扶贫款部分折现后计入相关土地使用权价值。除此之外,对于相当于公允的土地租金的部分,仍按经营租赁原则处理,逐年计入营业成本或费用。
如果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经营租赁资本化的要求,应将这部分土地租金折现并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这是确认单独的使用权资产,也不是计入所购建的其他固定资产价值中。
关于同一控制下股权转让合营公司, 是否确认商誉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问题
2995、关于同一控制下股权转让合营公司, 是否确认商誉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问题
提问人:404564365 时间:2020-06-03 10:54:00
尊敬的陈老师:
C公司是A与非关联方共同经营的合营公司,其中A公司想转让C公司的股权给 A公司的非全资子公司B,A控制B, 转让之后B想并表C公司,1、在这个过程中是否产生商誉?2、如果有增值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3、在B公司合并报表是按照收购公司的方式确认长投吗?4、在A公司合并报表做处置合营公司产生的差额做投资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为何A原先不控制C,但股权转让后B可以控制C?是否发生了其他与股权转让一并发生的变化?建议首先判断这一变化的合理性。如果这一变化确实是合理的,则鉴于原先A不控制C,而现在B取得C的控制权肯定要获得另一非关联方股东的配合,所以这种情况应属于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无论对A还是B而言)。相应地,在A、B的合并报表层面,都应确认与该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相关的商誉,同时C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均按公允价值计量,并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A公司的合并报表层面,如果A将C的股权转给B的作价是公允的,则应体现出对该部分股权按购买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的损益,也就是事实上不抵销A所确认的股权转让损益。
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导致丧失控制权时合并层面投资收益的计算
2996、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导致丧失控制权时合并层面投资收益的计算
提问人:不忘初心3 时间:2020-06-03 15:33:08
陈老师,您好。下面题目及解答,是中华会计网校高志谦老师讲解的例题。
按高志谦老师的思路,合并层面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个别报表(处置收益2400+追溯调整16)+合并报表
(24+1344+100-384)=3500。
但是按中华会计网校郭建华给出的公式,合并报表当期的处置投资收益=[(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剩余股权公允 价值)-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原持股比例]-商誉+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原持股比例=(处置价款6600+剩余股权公允价6600/60%40%)-(6000+500+100+40)100%-商誉(7000- 6000)+其他综合收益100*100%=3460 。
问题:按郭建华和高志谦老师思路计算的金额不一致,具体应该以哪个金额为准?为什么会出现差异?
(高志谦老师)甲公司2018年初购得乙公司100%的股份,初始成本为7 000万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 000万元,2018年全年实现公允净利润500万元,2018年末乙公司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增值100万元,2019年第一季度乙实现公允净利润40万元。2019年4月1日甲公司出售了乙公司60%的股份,售价为6 600万元。剩余股份能够保证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重大影响能力。
『正确答案』
甲公司个别报表角度的会计处理
①2019年4月初处置股权投资时:
②2019年4月初对剩余股份进行追溯调整
追溯一:初始投资形成的是商誉,无需追溯; 追溯二:净利润的追溯
借:长期股权投资 216
贷:未分配利润 200
投资收益 16
追溯三:其他权益变动的追溯 借:长期股权投资 40
贷:其他综合收益 40
追溯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2 800+216+40=3 056(万元)
合并报表角度的会计处理
合并报表角度认为,此业务的本质是先售出100%的股份,再购入40%的股份,具体处理如下:
①首先按合并角度股份被卖前一直是权益法算过来的,相比个别报表分录补如下分录:
个别报表:
①按成本法标准处置60%股份;
②将剩下的40%由成本法追溯为权益法。合并报表:
①权益法下核算100%股份;
②按权益法口径处置60%股份;
③按公允口径重新认定40%股份;
④当初100%股份权益法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入投资收益。
合并报表的准备工作
相比个别报表的会计处理,应作如下调整分录:
①先对当初60%股份应追溯的分录追调
借:长期股权投资 384(640×60%)
贷:未分配利润 300(500×60%)
投资收益 24(40×60%)
其他综合收益 60(100×60%)
②对剩余40%股份的公允价值4 400万元与其账面余额3056万元的差额1 344万元补做如下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1 344
贷:投资收益 1 344
③补作当初其他综合收益100万元转为投资收益借:其他综合收益 100
贷:投资收益 100
④对卖掉的60%股份的分录作如下追溯: 借:投资收益 384
贷:长期股权投资 384
⑤上述分录中的①和④可以合并如下:
回答人:chenyiwei
你所引用的郭建华公式是合并报表层面应达到的最终处理效果,如果最终处理效果与之不一致,则是有错误的。所以最终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置损益应当是3460.
审计报告中历史沿革披露问题
2999、审计报告中历史沿革披露问题
提问人:天堂惆怅客 时间:2020-06-03 14:10:00
审计报告中历史沿革披露问题:审计报告中历史沿革是按工商登记的情况叙述,还是要把真实代持的情况也写进去?至今是股权清晰了,没有代持情况。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以工商登记信息为主。可以披露代持信息,但前提是就代持的实际情况及其有效性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包括律师对代持情况的核查及其有效性的确认文件。
代理资质摊销问题
3000、代理资质摊销问题
提问人:liu0bin0 时间:2020-06-03 14:42:00
陈版主:
A公司被授予某产品中国区总代理资质,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合同约定代理资质授予按一年有效期,到期内三个月内双方无提出书面异议,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该无形资产是否需进行摊销,会计上如何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为何自行取得的资质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一般情况下不满足成本可以可靠计量的条件。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的被收购方原有资质可以在合并报表层面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可以无限延期且延期时无需发生重大成本的,则理论上可以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但仍建议谨慎对照无形资产准则应用指南关于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年限应考虑因素的相关指引,谨慎确定是否使用寿命确实不确定。
求助陈版主,关于表决权与并表事项
3001、求助陈版主,关于表决权与并表事项
提问人:zoosa 时间:2020-06-03 16:39:00
某国有企业有A,与另外一家非同一控制下的国有企业B,合作成立项目公司C,A股权60%,B股权40%,双方在 股东会和董事会派的席位A: B=3:2 并约定项目公司C的股东会决议事项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比例表决通过,董事会重大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比例表决通过,一般决议事项需半数以上表决权通过即可。A公司派董事长和总经 理,B公司派财务总监。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纳入A公司的并表范围。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仅看表决权,是不满足合并条件的。但鉴于本案例中C为特定目的的项目公司,以及“A公司派董事长和总经 理”,因此建议考虑该项目的实际主导权是否由A掌握,该合作项目在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是否对A有高度依赖等。
建议关注:在人事安排方面,为何董事长、总经理均由A派驻,而B只派驻财务总监?2/3以上多数表决权通过的事项具体包括哪些?是否均属于在该项目公司存续期间预期不会发生的特殊事项?
请问存货库龄的计算问题!
3002、请问存货库龄的计算问题!
提问人:凯凯的爱情 时间:2020-06-03 20:33:07
请问,如果企业上年度销售了一批库龄3年以上的存货,本期又被退回了,则这批存货在本期的库龄应该如何核算,作为1年内还是3年内?????
回答人:chenyiwei
对退回存货的库龄应当连续计算,即3年以上。
库龄的计算是为了作为测算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通过销售退回人为调节库龄会导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恰当。
购入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贷款与非应计贷款
3003、购入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贷款与非应计贷款
提问人:JoJo0128 时间:2020-06-03 09:33:03
请教陈版和各位大神,对于商业银行,购入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贷款,根据Cas2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 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但商业银行对于逾期超过90天的非应计贷款不计提利息,而在表外登记。请问这两者存在矛盾的处理方式如何解决?非常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你说的“商业银行对于逾期超过90天的非应计贷款不计提利息,而在表外登记”是在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下的处理办法,并不符合实际利率法的要求。该制度早已废止,现在不应引用该制度作为会计处理的依据。
请教陈版主,公司计提补偿物流保价的费用可以通过专项储备核算吗?
3004、请教陈版主,公司计提补偿物流保价的费用可以通过专项储备核算吗?
提问人:热狗冷喵 时间:2020-06-03 09:33:02
陈版主您好,问题如下:企业日常发货通过物流公司交付给客户,一般发生运费时会同时发生保价费用,但因保价政策和产品特殊性,公司不想继续发生保价费用,想通过计提类似补偿保价风险的费用来应对物流运输产生的风 险,假定不存在法律风险,由此需要计提的费用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可以计入专项储备来核算吗?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该事项不属于专项储备的核算范围,且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蒂3号》第三条对专项储备核算方法的规定实际上是违背一般会计基本原理的,所以不应将其随意扩大参照适用的范围。
从主帖所述情况看,企业既未保价,也没有购买保险,而是自行承担因运输过程中风险对客户的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应当是在实际发生损失时才可能确认相关负债。
子公司执行新准则,母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分类问题
3005、子公司执行新准则,母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分类问题
提问人:RadicalDreamers 时间:2020-06-03 09:33:04
请教陈版
我们是集团公司总部,上市子公司2019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母公司仍执行旧准则,合并报表按照新旧准则科目并行列报
本期子公司发生的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合并报表中母公司按持股比例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是不是也应该分类为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在合并报表中,子公司在新准则下不能转入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发生额(如“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中按比例归属于母公司的部分,也同样披露为“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属于不能转入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陈版请进:关于新租赁准则下 装修费的处理
3006、陈版请进:关于新租赁准则下 装修费的处理
提问人:kingsen307 时间:2020-06-03 09:33:10
陈老师,请问在新租赁准则下,经营租入后的办公大楼装修费应当如何处理?会影响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的确认吗?
回答人:chenyiwei
赞同上述两位意见,继续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对租入资产的装修并不是租赁合同的一部分,不属于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交易,所以不属于租赁准则的规范范围,应继续按照固定资产准则规定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但鉴于新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区分两类租赁,个人倾向于在新租赁准则下将对租赁资产的改良单列为一项固定资产核算。
请教陈版主,为建设生产线所购买的技术许可权能否计入固定资产
3007、请教陈版主,为建设生产线所购买的技术许可权能否计入固定资产
提问人:yhm090 时间:2020-06-04 09:42:56
公司为项目建设而专门配套引进的技术许可权均。该技术许可权只针对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的生产装置,授权方同时为装置提供设计服务,该技术许可必须配合合同约定的生产装置使用,且该所获得的技术许可协议较常规的非专
利技术许可存在重要差异,其特别之处在于必须配合合同中明确指定的公司的装置设备使用,存在明确的一对一定向匹配关系,不能对外出售、转让、转授权等。
个人理解:在此协议约定下,该技术许可和指定装置互为一体,不可分割,均属于固定资产建设的必要支出,单独协议或单独设备均无法或无权实现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具备确认为资产的基础条件,当且仅当共同使用时方可实现收入,因此将技术视为装置的必要组成部分存在一定合理性,因此公司将该技术使用权计入固定资产进行列报。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关键是本案例中的技术许可不满足“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的条件,故不符合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的“可辨认性标准”,故不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
关于过渡期损益
3008、关于过渡期损益
提问人:老兵701206 时间:2020-06-04 09:33:09
陈总: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32号文)第三十二条规定, 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企业产权,转让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
以下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章程履行决策程序后,转让价格可以资产评估报告或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且不得低于经评估或审计的净资产值:
(一)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内部实施重组整合,转让方和受让方为该国家出资企业及其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的子企业;
(二)同一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内部实施重组整合,转让方和受让方为该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及其直接、间接全资拥有的子企业。
假设A公司是上市公司,B公司是A公司的母公司,B公司是国有控股企业。A公司拟将其全资子公司C的全部股权 转上给B公司,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假设资产基础法下的评估值为1000万元,且经国资委备案。交割日为2020年6月30日,假设C公司2020年1——6月亏损100万元。
一般情况下,A公司转让C公司股权的成交价为1000-100=900万元。
请教陈总,在国务院国资委32号文发布后,A公司转让C公司股权的转让价格该如何确定?即过渡期损美国人该如 何分配。如果按32号文规定,转让价格应该为1000万元,但是这样可能存在母公司向上市公司输送利润的嫌疑;如果转让价格定为900万元,则又违反了国资委规定。请陈总指教一下。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A是上市公司,所以还需要同时考虑证监会的监管规定。实务中出于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考虑,一般按基准日评估值转让,过渡期如为亏损的,则由受让方承担。在会计处理上,由大股东承担的过渡期亏损一般计入资本公积。
瑞华研究丨问题1-1-53(出售前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否列报为持有待售资 产及其核…
3009、瑞华研究丨问题1-1-53(出售前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否列报为持有待售资 产及其核…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0-06-04 09:33:09
背景: 某航空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了与处置3架飞机相关的事宜,包括:(1)通过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决议;(2)与购买方签订飞机转让协议;(3)计划于2013年10月向购买方移交飞机。在资产负债表日(2012年12 月31日)至交付日期间,该3架飞机仍作为该航空公司的资产进行运营,带来经济利益流入,同时为了满足飞机运 营及资产交付条件的需要,仍将发生运营成本及维修支出等现金流出。
“要符合“持有待售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应满足的一个基本条件是:该资产(或者处置组)应能够立即以其当 前的状态出售,且仅受限于出售该类资产通常遵循的条款和惯例。 因此,参照下文“权威指引”部分例1之(b), 由于本案例中拟出售的飞机目前仍在运营中,从签约到交付飞机的时限已经超出了对该类资产交易中通常遵循的条款和惯例得到履行所需的时间,因此该飞机不满足“能够立即以其当前的状态出售,且仅受限于出售该类资产通常 遵循的条款和惯例”这一条件,不应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仍作为正常的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列报。” 请教陈版, 此案例和IFRS5在其后附的示例好像都是因为交付时间较长,超出履行正常交易惯例所需的时间,除了考虑时间 外,是否就不用再考虑其它因素?即可认为满足“(一)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 况下即可立即出售”的条件?
回答人:chenyiwei
按照常理,多数情况下,除非是某些远期合约,在签约之后,签约各方总是希望尽快履行完毕,以免夜长梦多。如果“从签约到交付飞机的时限已经超出了对该类资产交易中通常遵循的条款和惯例得到履行所需的时间”,则通常有一些特殊理由,例如还需要使用该资产来履行完毕与客户之间的剩余合同,或者还需要调整资产状态以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状态等。
但是在判断是否满足该条件时,不仅仅要考虑时间,还要考虑在这段延长的交付时间内要做些什么。
请问一下陈版主:
3010、请问一下陈版主:
提问人:凌晨四点半。 时间:2020-06-04 09:33:09
现在有一家企业高新企业认定(税率为15%)在2019年11月2号到期,已经不符合高新企业认定,那我2019年企业所得税按照多少?15%还是25%?查到资料:根据《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第一bai条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du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企业zhi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dao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你所引用的上述税务规定,如果预计难以在2019年底前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则2019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应按
25%税率计量。
关于合同负债的问题
3011、关于合同负债的问题
提问人:渐离 时间:2020-06-04 14:33:10
看到中级教材有个举例,商店销售储值卡合计100万。会计处理如下:借:库存现金 100
贷:合同负债 88.5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11.5 。
意思是合同负债是不含税金额,要做价税分离。我有几个问题:
第一,如果是不含税金额,对于零售企业流水庞大,这么做是否增加做账的复杂程度。
第二,如果是一笔预存款对应多笔发货,应该会产生税差的问题吧,无形中又增加了账务处理难度? 第三,如果企业经营多税率商品服务,又如何分摊。
查了一下,新收入准则上市公司今年执行,实务中是如何处理的呢。希望各位不吝赐教。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收入准则应用案例”: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负债 (涉及不同增值税率的储值卡)
【例】甲公司经营一家连锁超市,以主要责任人的身份销售商品给客户。甲公司销售的商品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 率,如零食等适用税率为16%,粮食等适用税率为10%等。2×18年,甲公司向客户销售了5 000张不可退的储值卡, 每张卡的面值为200元,总额为1 000 000元。客户可在甲公司经营的任意一家门店使用该等储值卡进行消费。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预期客户购买的储值卡金额将全部被消费。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客户使用该等储值卡消费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本例中,甲公司经营一家连锁超市,销售适用不同税率的各种商品,并收取商品价款及相应的增值税。因此甲公司销售储值卡收取的款项1 000 000元中,仅商品价款部分代表甲公司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应当确认合同负债,其中增值税部分,因不符合合同负债的定义,不应确认为合同负债。
甲公司应根据历史经验(例如公司以往年度类似业务的综合税率等)估计客户使用该类储值卡购买不同税率商品的情况,将估计的储值卡款项中的增值税部分确认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将剩余的商品价款部分确认为合同负 债。实际消费情况与预计不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后续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信息对合同负债和应交税费的金额进行重新估计。
分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十一条、《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第八条等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第112页等相关内容。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负债 (电商平台预售购物卡)
【例】甲公司经营一家电商平台,平台商家自行负责商品的采购、定价、发货以及售后服务,甲公司仅提供平台供商家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并负责协助商家和消费者结算货款,甲公司按照货款的5%向商家收取佣金,并判断自己在 商品买卖交易中是代理人。2X18年,甲公司向平台的消费者销售了1 000张不可退的电子购物卡,每张卡的面值为200元,总额 200 000元。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的影响。
本例中,考虑到甲公司在商品买卖交易中为代理人,仅为商家和消费者提供平台及结算服务,并收取佣金,因此, 甲公司销售电子购物卡收取的款项200 000元中,仅佣金部分10 000元(200 000*5%,不考虑相关税费)代表甲公司已收客户(商家)对价而应在未来消费者消费时作为代理人向商家提供代理服务的义务,应当确认合同负债。对于其余部分(即190,000元),为甲公司代商家收取的款项,作为其他应付款,待未来消费者消费时支付给相应的 商家。
分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一条等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第92页、第112页等相关内容。
http://kjs.mof.gov.cn/zt/kjzzss/srzzzq/
不同本位币公司内部往来的汇损合并抵消
3012、不同本位币公司内部往来的汇损合并抵消
提问人:咸鱼来也 时间:2020-06-04 09:33:09
陈版主,您好,我想咨询下不同本位币公司内部往来的账务处理。情况假设如下:A公司为人民币本位币核算 B公司为港币本位币核算,A公司与B公司需要编制合并报表。A公司提供B公司1亿元人民币借款。双方约定还款也已人民币方式还款,即汇率风险归属B公司故B公司负债按照人民币原币记账方式。同月,B公司将人民币兑换为美 元并归还了B公司账面一笔美元债。从B公司单体来看对A公司人民币负债形成一块汇兑损失,B公司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并归还了B公司的美元债。现在问题在于B公司账面来看对A公司的负债形成了一块汇兑损益。但总觉得在 合并层面是不是不应该有这块汇兑损益 是否需要抵消计入外币报表折差?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汇兑损益是发生于以美元为本位币的境外子公司,对该境外子公司而言是从外币折算到其本币,所以在境内母公司的合并报表层面继续作为汇兑损益保留,不转入外币折算差额。
请教陈版:关于ST公司半年报的问题
3013、请教陈版:关于ST公司半年报的问题
提问人:leonyan1021 时间:2020-06-04 09:33:09
我记得以前曾经在某个证监会的文件规定中看到过,ST公司的半年报必须经过审计还是审阅才能对外披露,现在 又搜索不到相关的规定了~想请教一下陈版和各位大佬,是否有专门的规定,ST公司半年报是否必须经过审计或审阅才能对外披露?
回答人:chenyiwei
目前半年报要求审计的规定是由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例如,上交所主板上市规则第6.6条:
6.6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审计:
(一)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弥补亏损;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有关规定应当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
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须审计,但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他交易所和板块的上市规则对此问题的规定与上述条款基本相同。
回答人:chenyiwei
目前半年报要求审计的规定是由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例如,上交所主板上市规则第6.6条:
6.6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审计:
(一)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弥补亏损;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有关规定应当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
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须审计,但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他交易所和板块的上市规则对此问题的规定与上述条款基本相同。
请教陈版主,《企业会计制度》下,转移定价调整金额的账务处理
3014、请教陈版主,《企业会计制度》下,转移定价调整金额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JoanneYu1987 时间:2020-06-04 12:00:40
陈版主,您好~
请教您一个问题。A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适用《企业会计制度》。A公司转移定价的安排是保证公司一定比例的税前会计利润率。比如A公司收入1000万,转移定价安排确定的最低税前会计利润率是5%,假设2019年税前会计利率是0,则母公司需要补贴1000*5%=50万给A公司。
那对于A公司来说,这笔50万的因转移定价安排而发生的调整金额,应该如何入账? 是否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
还是要按照捐赠计入资本公积?(计入资本公积的话,税前会计利润率就会跟调整前不变了) 谢谢您!
回答人:chenyiwei
在《企业会计制度》下,这类来自母公司的补贴款,也是计入资本公积处理。
请教陈版!!!企业合并问题
3015、请教陈版!!!企业合并问题
提问人:Dimeko 时间:2020-06-04 09:33:10
陈版主您好,想和您咨询一下
7月份,A企业的子公司B接收了C国企的无偿划转的一家子公司,该子公司划转日净资产为2000万,因此B公司合 并报表确认了一项资本公积2000万;12月A企业编制合并报表时,该项资本公积也反应在A企业合并报表中;次年 A企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D公司,D公司的合并对价大于D公司的净资产,在编制合并日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时, 对于对价大于净资产部分可否直接冲减A企业账面的资本公积2000万呢?A企业接收无偿划转公司形成的资本公积 是确认为股本溢价还是其他资本公积?这部分资本公积是否可以在企业合并的时候进行冲减?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的做法是否趋同?
回答人:chenyiwei
A企业接收无偿划转公司形成的资本公积是确认为股本溢价。后续发生同一控制下合并时,合并对价款超出被合并方净资产的差额可以冲减该项资本公积。
瑞华研究丨问题1-1-54(关停生产线的减值准备计提及其原址用地由划拨转为 出让性质…
3016、瑞华研究丨问题1-1-54(关停生产线的减值准备计提及其原址用地由划拨转为 出让性质…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0-06-04 09:33:10
背景: A公司2012年6月1日关停了位于某市市中心的一条生产线,关停原因为该条生产线产能低、工艺技术水平不达标,污染大,已不能满足国家的相关技术要求和城市发展规划的需要。因该生产线预计无转让和继续使用价
值,2012年12月31日,A公司对其除保留净残值外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上述关停生产线所在的土地原为划拨地,2012年11月某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将该土地由划拨工业用地改变性质用于商业开发。A公司于2012年11月投资成立了全资子公司B房地产开发公司,由B公司购买前述关停生产线所在的性质改变为商业用地的土地,用于房 地产开发。 请教陈版: 在A公司合并报表层面,也不应将该补偿款与土地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处置损
益,而是应当将该差额予以递延,到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商住用地的使用和开发权时冲减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成本,差额予以递延计入哪个报表项目适合?现金流量表收到补偿款和支付出让金是分别列示还是净额?
回答人:chenyiwei
瑞华研究丨问题1-1-55(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期间的折旧处理)
3017、瑞华研究丨问题1-1-55(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期间的折旧处理)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0-06-04 09:33:10
背景: A公司是一家番茄加工企业,每年仅有8、9月两个月处于生产期(受番茄加工行业特点的影响),其余10个月均为季节性停工期。A公司每年用于生产加工的固定资产折旧额约为140万元,每年的销售收入约为6,000万
元,A公司加工后的番茄制品一般在两年内销售完毕。 第一种:对于季节性停工期间的的固定资产折旧,相关的规定主要有: 1、《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第三十六条:制造企业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按照合理的分配标准按月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企业可以采取的分配标准包括机器工时、人工工时、计划分配率 等。 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间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在开工期间进行合理分摊,连同开工期间发生的制造费
用,一并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5101 制造费用”有如下规定: 三、制造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五)发生季节性的停工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季节性生产企业制造费用全年实际发生数与分配数的差额,除其中属于为下一年开工生产作准备的可留待下一年分配外,其余部分实际发生额大于分配额的差额,借记“生产成本—— 基本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发生额小于分配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除季节性的生产性企业外,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直接引用上述规定,季节性停工期间的固定资产折旧应计入开工期间所生产产品的成本。 第二种:对于可以合理预见、符合行业惯例、每年都会定期发生的淡季季节性停产期间发生的生产设备折旧和人工成本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不计入开工期间所生产的存货的成本;属于无法合理预见的非正常停产期间发生的相关支出,应计入营业外支出处理。相关处理方法构成企业的一项会计政策,应当一贯地运用于所有同类或类似交易的会计处理。 请教陈版:实务中也是大多数采用第一种方法吗?上述相关规定是不是就与准则矛盾了?
回答人:chenyiwei
我们在这里引用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中的规定(实务中可能多数企业也是按该制度中的办法), 但我们更倾向于在发生时直接计入损益的相关处理,不应计入正常开工期间所生产产品的成本。
合同取得成本
3018、合同取得成本
提问人:shiyunhao2 时间:2020-06-04 09:33:10
陈版主,合同取得成本在新收入准则下,①除了按合同收入计算的提成,还可能核算哪些东西?②之前老准则下合同计算的提成都是计入销售费用,是否新准则下都是计入成本中?③貌似感觉新收入准则下计入销售费用的类目少了很多,好多计入到了主营业务成本,那这种情况下毛利润会发生较大的前期对比差异?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影响 呢?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可资本化的合同取得成本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增量成本(如果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2)预计能够收回;(3)摊销期限超过一年。
但是,合同取得成本不同于履约成本,因此不论是否递延,最终都是计入销售费用而不是营业成本。
新准则下有部分成本项目(如运费、安装费等)可能会调整到营业成本列示。对此在年度之间的毛利分析时应注意区分具体明细项目和变动原因,恰当说明。
提问人:7847748 时间:2020-11-06 19:19:12
您好,陈老师,实务中遇到如下问题向您请教:
A公司销售部门人员签单,工资计入销售费用;运营部门日常维护客户过程中会发生老客户续签的情况,公司 按照续签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运营人员一部分提成,公司认为续签合同仅占用员工极少量时间,因此未根据工作职能将工资在销售费用与主营业务成本之间进行分摊,而是全部计入了主营业务成本。请教陈老师:1、运营部 门签单提成是否应该根据职能计入销售费用? 2、2020年公司需要做佣金资本化,运营部门员工提成应该作为 合同增量成本分摊时计入销售费用@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运营部门签单提成也属于为取得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合同而发生的、如果不取得销售合同就不会发生的增量费用,故应作为合同取得成本处理。不论资本化还是费用化,最终都是计入销售费用,与相关人员任职的部门无关。
请教陈版主:联营企业注销,收回原作为出资的无形资产如何进行账务处 理?
3019、请教陈版主:联营企业注销,收回原作为出资的无形资产如何进行账务处 理?
提问人:xiaolulu66 时间:2020-06-04 16:33:06
陈老师好!
请教一个实务中遇到的以无形资产对联营企业投资又收回的问题:
A上市公司(有多个子公司的集团公司)于2019年4月以无形资产(S网站平台)评估作价2,800,020元对甲公司投资,取得30%股权,构成重大影响,即甲公司为A公司的联营企业。S网站平台原值3,478,000元,截至2019年3月已累计摊销2,171,547.08元,账面净值1,306,452.92元,剩余摊销期限45个月。
甲公司取得S网站平台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初始入账金额为2,800,020元,A上市公司允许甲公司免费使用2 年,第三年开始收取使用费,故甲公司按2年对S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A公司2019年4月单体报表中作了如下分录: 借: 长期股权投资 2,800,020.00
累计摊销 2,171,547.08
贷: 无形资产 3,478,000.00
资产处置损益 1,493,567.08
A公司合并报表中比照顺流交易的规则,借:资产处置损益 448,070.12
贷:投资收益 448,070.12(= 1,493,567.0830%)
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A上市公司确认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时,均考虑了该无形资产在联营企业账面因评估价高于原账面净值部分1,493,567.08元摊销调整甲公司的净利润。截至2020年3月,A上市公司对甲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为982,438.90元,甲公司S无形资产累计摊销了12个月,账面净值为1,400,010元。
现甲公司计划终止经营,A上市公司无偿收回S网站平台,请问,收回后,A上市公司如何核算?
假设A上市公司收回S网站平台后不打算继续用该网站经营,即不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故不再将S网站平台作为资产计入A公司账面,直接对A公司持有的甲公司30%股权作收回投资损失:
借:投资收益 982,438.90
贷:长期股权投资 982,438.90
假设A上市公司收回S网站平台后考虑以后继续使用,仍将S网站平台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S网站平台的初始入账金额如何确定? 剩余摊销期限如何确定? 收回的无形资产初始入账金额和长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冲减19年对外投资时点确认的资产处置损益还是仅视作收回投资时点的投资收益?
第一种想法:
A公司视同将S网站平台回购,以甲公司该无形资产账面净值1,400,010元为初始入账金额,后续按剩余摊销期限为12个月(即在联营企业甲公司账面剩余摊销期限12个月(24个月,减去已摊销12个月))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
借:无形资产 1,400,01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982,438.90
投资收益 417,571.10
第二种想法:
以S网站平台在A公司账面持续计算到收回日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入账金额,即按对外投资时点S网站平台账面净值1,306,452.92元,剩余摊销期限45个月,扣除12个月摊销金额后的净额即1,306,452.92-1,306,452.92/4512=958,065.47 元,后续按剩余摊销期限为33个月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明确讨论前提:当初以该平台投入联营企业和现在从联营企业收回该平台,这两者不是一揽子交易,而是彼此独立、各自都有合理商业理由的交易。
在此情况下,收回该平台应作为对B公司的剩余净资产分配的一部分,理论上应按该平台在收回日的公允价值入账,与对该联营企业的股权投资于清算日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处置收益。
提问人:xiaolulu66 时间:2020-06-08 17:34:00
陈老师好!
上次没描述清楚,我再补充下:
甲联营企业是A公司与其他公司共同出资成立,A公司以无形资产出资(某网站平台),占30%股权,其他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占70%股权,合资协议约定,在甲公司注销清算时,该网站平台归A公司所有;甲公司经营期间的盈利,双方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亏损由其他公司承担,A公司不承担亏损。 由于甲公司自成立以来均为亏
损,故截至注销时,A公司对甲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应为初始投资成本2,800,020元,且注销时,A公司除 收回网站平台外,不对联营企业的账面净资产进行分配,即收回网站平台也不属于对联营企业剩余净资产按持股比例分配。
这属于一揽子交易吗?
若属于一揽子交易,A公司收回网站平台,如何确认该资产的入账价值及后续摊销方法?同时终止确认对联营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计入什么科目?以网站平台对联营企业投资时初始确认的资产处置损益,需要调整吗?
若不属于一揽子交易,A公司收回网站平台,如何确认该资产的入账价值及后续摊销方法?同时终止确认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计入什么科目?以网站平台对联营企业投资时初始确认的资产处置损益,需要调整 吗?
回答人:chenyiwei
总体上看不是一揽子交易。如此前回复,收回平台的入账价值为其收回日的公允价值,如果不再用于经营,也不对外转让,则可以不确认无形资产,直接对长投终止确认,并确认投资损失。
请问基金管理人投资有限合伙入账 及有限合伙对外投资 账务处理
3020、请问基金管理人投资有限合伙入账 及有限合伙对外投资 账务处理
提问人:lc130 时间:2020-06-04 09:33:11
陈版您好, 我公司是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A,现与自己的小股东B 一起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C(作为基金产品),A为GP 认缴1万元(执行合伙事务,承担无限责任,做决策需全体合伙人同意或半数以上,本只产品实质上是为了B企业指定要投的企业而成立的,只收管理费,无业绩报酬),B认缴3亿元,请问我作为管理人,跟投这个合伙企业C是否按照 交易性金融资产入账 还是按照其他权益工具入账啊?
另外,C有限合伙产品成立后会对项目D(地产项目)公司进行增资,在有限合伙层面账务处理,投资D企业是否应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来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同一控制下合并追溯前期比较报表
3021、同一控制下合并追溯前期比较报表
提问人:zjcxxqh 时间:2020-06-04 09:33:10
陈版,同一控制下合并对前期比较报表追溯调整的结果,是不是比较报表的资本公积会增加一块“合并日支付对价的金额”,然后合并当期,这个资本公积就不存在了?
如果是这样的,那比较报表增加的资本公积金额该如何理解呢?是没有支付对价但是获得了被合并方的一块权益 吗?如果被合并方权益是正数还好理解,但是如果被合并方的权益是负数,即使没有支付对价,但是获得的却是一块负数权益,这个时候对合并方来说不是应该是亏的吗,为什么还是增加资本公积呢?有点没理解,请陈版解答
回答人:chenyiwei
在合并报表中,由于需恢复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留存收益,所以合并日之前各年末重述后的合并报表中所增加在资本公积只是相当于被合并方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中按比例计算归属于合并方的这部分金额(作为股东对本主体资本性投入的一部分)。到合并日,按所支付或应支付的对价款冲减资本公积,视同对股东的一项分配处理。
请问陈版主,对美汽车零部件出口时的关税(出口厂家报关、按到进口方仓 库结算)处理
3022、请问陈版主,对美汽车零部件出口时的关税(出口厂家报关、按到进口方仓 库结算)处理
提问人:shmily_zhu 时间:2020-06-04 09:33:10
某汽车零部件企业,出口美国整车厂,按到整车厂仓库进行结算,美国加征关税,从10%后增加至25%,厂家负责到美国的报关,后经过跟整车厂协商,就关税各自承担一半。具体操作为零部件厂家统计出前一段期间的产品销售量、关税情况后,提交整车厂,由整车厂采购总监审批后,将承担的一半的关税款打给零部件厂家,整个审批、支付周期可能会几个月甚至半年以上。请问陈版主,这种情况下,对于整车厂承担的关税,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该零部件企业应根据与整车厂之间的协议,合理测算应由整车厂承担的关税金额,确认为对整车厂的其他应收款, 后续结算该款项,作为对该项其他应收款的收回处理。
如果无法合理估计最终可由整车厂承担的关税金额,则将本企业垫付的全部美国进口关税计入销售成本,到实际从整车厂收回补偿款时冲减收款当期的销售成本。
求助陈版:关于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问题
3023、求助陈版:关于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问题
提问人:flyhighcheng 时间:2020-06-04 21:33:09
根据地方税务局文件,对于连年亏损严重、缴税困难、且符合战略性发展产业条件的企业可以减免土地税,采用先缴后退方式,由此退回以前年度的税款该如何入账?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在当初缴纳时应合理估计可退回的税款金额,将可退回的税款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实际收回退税时转回该项资产。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的,则缴纳税款时计入税金及附加,实际收到退款时冲减实际收到年度的“税金及附加”。
会计差错更正对应追溯调整数问题
3024、会计差错更正对应追溯调整数问题
提问人:Carryguo 时间:2020-06-04 14:33:10
陈老师
我们在审计一家拟IPO的公司,2018公司年在三板挂牌,2018年出年报的时候做了一项收入会计政策变更,并追溯重述了2017年的数据,2019年公司摘牌且打算转板。我们认为2018年公司在三板的会计政策变更应界定为会计差错更正,所以想请教下我们在报告披露时,会计差错更正的调整数可否使用2017年追溯重述前的金额,并且在附注中披露这一事项。
回答人:chenyiwei
关键是“我们认为2018年公司在三板的会计政策变更应界定为会计差错更正”这一判断是否合理。如果合理的,则可以如你所述这样处理。
存货跌价计提问题求助!!!!
3025、存货跌价计提问题求助!!!!
提问人:凯凯的爱情 时间:2020-06-04 20:33:07
请问,一家公司的产品是主要是由A产品和B产品2种产品构成一起出售,配套一起才能使用,销售合同定价是AB 产品合并成一个价格出售,如果存货跌价按照可变现净值计算,如果产品A和B账面成本+加工至完工产品成本仍需成本+税金以及销售费用后大于合同定价或者预计售价,则需要计提减值准备,但是如何将跌价分配到A和B 这2个产品中去???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A、B是作为一个整体销售的,因此可以假设其销售的毛利率应当相同,因此对这两者作为一个整体计提的期末跌价准备,应按这两项存货的成本比例在这两者之间分摊。
软件销售账务处理
3026、软件销售账务处理
提问人:Cavatina 时间:2020-06-05 00:25:00
销售产品同时提供云服务收入确认问题
3027、销售产品同时提供云服务收入确认问题
提问人:zhuzlcn6 时间:2020-06-05 16:33:06
公司销售自产产品,为满足客户能够手机APP在线使用(这也是产品的一个基本功能),需要用到相应的云资源, 这部分云资源,公司是向阿里采购的,同时融入公司自已的部分研发以使与公司产品配套使用。客户购买产品后可以终身免费使用这块服务,直到产品报废无法使用为止。客户购买产品后需要注册才能在线使用,同时产生云资源的使用服务费,这块服务费阿里公司会每月按使用清单与公司结算,基于这样的业务想请教一下如下几个问题:
公司产品销售有直接面向客户,也有面向经销商的,产品需要在线注册后才能使用APP,所以产品还在经销商 手里时是不会产生云服务这块费用的,那么对于云服务这块业务的收入确认时点该如何判断?如果公司销售给经销商时就开始分期确认,那么如果哪天经销商发生退货时很难对应出这批退货已经确认过几期的收入,需要冲减多少的收入及成本。
3、公司产品销售有直接面向客户,也有面向经销商的,产品需要在线注册后才能使用APP,所以产品还在经销商 手里时是不会产生云服务这块费用的,那么对于云服务这块业务的收入确认时点该如何判断?如果公司销售给经销商时就开始分期确认,那么如果哪天经销商发生退货时很难对应出这批退货已经确认过几期的收入,需要冲减多少的收入及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产品必须借助云服务才能通过APP在线使用,所以产品和云服务这两者是不能分离的,应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同时由于后续期间内必须持续保证该系统的运行环境,因此更倾向于作为在一段时间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收入的分摊年限为预计提供服务的年限。在最初缺乏历史数据时,建议采用较长的摊销年限,例如5~10年。
云服务的成本按各期与提供商(阿里)的实际结算金额确认。
提问人:zhuzlcn6 时间:2020-06-08 16:33:07
陈老师,我补充一点,这个产品使用云资源APP在线查看是一项基本功能,也是大部分客户的基本需求,而且公司也承诺客户终身免费使用云资源。但如果不使用云资源也能使用该产品,只是要连线电脑查看,不能使用APP手机查看而已(当然很少有客户会采用这种方式),那么像这种情况产品和云服务能否确认为两项履约义务,分别确认收入?另外,公司也会把云资源销售给关联方公司,作为和关联方公司产品配套一起出售,是否也可以进一步认为产品和云服务能分离?
回答人:chenyiwei
不应将“很少有客户会使用的方式”作为分拆履约义务的主要理由。“公司也会把云资源销售给关联方公司,作为和关联方公司产品配套一起出售”也不是分拆的恰当理由,因为只表明商品可区分,未表明承诺可区分。
提问人:zhuzlcn6 时间:2020-06-09 11:44:00
@陈老师,我再补充一下。
公司与客户或经销商签定的都是产品销售合同,云资源服务只是对产品的一个承诺,合同里也不会体现,且云服务的价值相对于产品价值而言是很小的。另外销售合同中除非有质量问题,否则是不允许退货的,那如果这些产品卖给经销商后一直没有到最终用户,或者用户一直没有注册开通APP功能,如果按服务分期确认收入,这块产品就会变成一直无法确认收入。
客户在购买了公司产品后,如果觉得公司的云服务不能满足他的需求,可以通过更换市面上其他厂家的云服务(目前市面上有其他厂商单独销售云服务),虽然对于客户来说基于技术专业性无法自已更换,但对于技术人员(比如厂商、产品修理人员)来说还是比较容易操作且更换的成本不重大。
基于以上两点,想问一下产品销售和云服务是否可以作为单独的履约义务分开确认收入?云服务的价值相对于整个产品价值而真的是太小了,如果整个产品分期确认收入感觉不是太合适。
回答人:chenyiwei
关键是该产品脱离本企业提供的云服务和APP后,对用户而言,其功能和价值是否大打折扣?如果换用其他厂商的云服务,是否会对功能产生实质性影响?
关于新收入准则的三个疑问
3028、关于新收入准则的三个疑问
提问人:liu42644268 时间:2020-06-05 12:33:07
如何确定同控下的净资产份额?
3029、如何确定同控下的净资产份额?
提问人:咁又点 时间:2020-06-05 16:33:03
请教各位大神,如A持有B80%股权,B同一控制下获得C60%股权,则合并日,在B合并层面获得C在最终控制方的净资产60%。在A合并层面是否是获得C在最终控制方的净资产60%80%?,即,在B合并层面确认的少数股东权益 按40%,在A合并层面确认的少数股东权益按1-60%80%。
回答人:chenyiwei
先仍按60%确定在C的净资产中所占的份额。然后,以调整后的B公司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的20%作为A的合并报表层面的调整后少数股东权益。而不是简单地“1-60%*80%”。
提问人:咁又点 时间:2020-06-09 16:41:00
陈版您好,想再咨询一下,如何理解同一控制下取得的被合并方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
如,若A持B80%股权,B同一控制下获得C60%股权,同时,A持D70%股权,D持C10%股权。B和D无股权关系, 假设C是设立不带商誉,假设只有这四家公司。
则,B合并报表调整长投=C的归母净资产60%,然后抵消该长投,C的归母净资产40%确认为少数股东权益?
而,A合并报表如何调整长投和确认少数股东?长投=C归母净资产(60%80%+1070%)?是否可以理解为C公司的 归母净资产(60%80%+10%70%)归母公司A 享有,而其余部分归少数股东享有?
回答人:chenyiwei
B的合并层面如你所理解;A的合并层面直接按调整后B的合并报表层面归母净资产计算少数股东权益影响,并需考虑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影响。
关于7天通知存款会计处理?
3030、关于7天通知存款会计处理?
提问人:提拉米兔 时间:2020-06-05 09:54:00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预计持有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仍可以在货币资金——银行存款中核算。但是否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以及期末是否按约定利率计提利息收入的问题,参考通常对定期存款的处理原则处理。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出让方和合并方单家会计处理问题
303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出让方和合并方单家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人:提拉米兔 时间:2020-06-05 22:33:11
陈老师,A、B、C是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合并前,A控制B,现A将B出卖给C,比如B账面净资产800万,评估价1000万,出让方A和合并方C单家各如何会计处理呢?出让方A是确认投资收益200万?合并方C按照相对于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确认份额?如果是这样,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如何抵消出让方确认的投资收益,谢 谢。
回答人:chenyiwei
出让方A按正常的处置子公司处理,在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层面可以确认处置损益,但转让作价金额如果高于公允价值的,则超出部分按权益性交易原则处理。
在最终控制方的合并报表中,需完全抵销A层面确认的处置损益和C确认的资本公积。理论上这两者的金额应一致。最终在最终控制方的合并报表层面完全抵销该项内部重组交易的影响,视同未发生过。
提问人:提拉米兔 时间:2020-06-05 22:33:11
C公司单体报表确认资本公积,是如下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B 800万
资本公积 200万贷:银存等 1000万
回答人:chenyiwei
是。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问题
303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问题
提问人:guaiguaixiong 时间:2020-06-05 10:04:00
请问陈老师 与相关项目有关的政府补助 计入递延收益 在项目转固后 在形成资产的折旧年限内进行摊销 确认其他收益
如果此部分资产涉及多种折旧年限的设备, 在实务处理过程中
请教陈版主:酒店委托经营管理费核算
3033、请教陈版主:酒店委托经营管理费核算
提问人:xiaolulu66 时间:2020-06-05 12:33:07
陈老师好!
某酒店聘请了酒店管理公司对酒店提供经营管理指导、咨询服务,并支付一定的费用,费用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根据酒店的收入按一定比例计算,一部分根据酒店的营业利润按一定比例计算。
请问,酒店支付给酒店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费用计入销售费用还是管理费用?计入销售费用的考虑是,该费用 与酒店的收入、利润挂钩,与业绩相关;计入管理费用的考虑是,该费用是对酒店经营管理提供的指导、咨询等, 属于管理层面。
回答人:chenyiwei
个人倾向于计入管理费用。
关于制造企业的运费问题
3034、关于制造企业的运费问题
提问人:guaiguaixiong 时间:2020-06-05 08:05:07
我是生产制造企业 生产多品种产品对外销售 对外的合同有含运费的到厂价 和不含运费的出厂价 对于到场价部分 我公司需要找相应的运输公司运输货物到客户 并支付相关运费 此部分运输费用都是当月暂估 ,由运输公司下月初开具发票付款 请问这部分运费按照新收入准则计入营业费用合理吗?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运费的会计处理区分在商品控制权转移之前还是之后发生的,但最终都是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关于在不同产品之间的分摊,可以明确区分清楚的,还是首选单独识别;不能单独识别的,按重量等合理的基础进行分摊。
请教版主,关于同控自购买日起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价值和内部交易
3035、请教版主,关于同控自购买日起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价值和内部交易
提问人:iwilljj 时间:2020-06-05 10:59:00
假设A为最终控制方,B和C为子公司
无需考虑。
2、无需考虑。
提问人:zhs7403 时间:2020-06-05 18:19:00
请问,为什么顺流和逆流有不同考虑?按说都会导致被投资企业净资产虚增?只是一个以利润表现一个以资产体现?
回答人:chenyiwei
逆流交易抵销的资产在母公司,被合并方自身的净资产账面价值并未虚增。
请教陈老师:成立当前,审计报告正文及利润表应如何描述
3036、请教陈老师:成立当前,审计报告正文及利润表应如何描述
提问人:wantnessss 时间:2020-06-05 11:58:00
某公司2019年3月21日成立,出具2019年1231的审计报告时,报告正文是写“我们审计了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年3月21日至12月31日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还是“我们审计了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利润表的期间是写“2019年度”还是“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财务报告附注中 是写 “ 七、财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说明:年初指2019年3月21日,期末指2019年12月31日,上期指2018年度,本期指2019年3月21日至12月31日。”,还是“ 七、财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说明:年初指2019年1
回答人:chenyiwei
两种做法均可,但直接表述“2019年度”更为常见。
无论如何表述,在附注中均需对本报表所涉及的会计期间进行说明,如:本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成立,本报表中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实际涵盖期间为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商誉还是无形资产
3037、商誉还是无形资产
提问人:cfo000000 时间:2020-06-05 14:33:12
药企收购中,收购公司看重标的公司的GSP资质、药品经营许可证,收购时产生溢价,商誉所在的资产组如何判 断?GSP资质、药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可单独作为无形资产,还是溢价全部作为商誉?假如收购时没有评估,GSP资质、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价值怎么判断,除了有些资质,标的公司基本上无经营。假如确认为商誉,标的公司年底无经营,是否要判定商誉全额减值,在收购当年就全部减值是否不妥?
回答人:chenyiwei
艺术品公司账务处理
3038、艺术品公司账务处理
提问人:AmoyABC 时间:2020-06-05 09:33:11
艺术品行业公司,签约一些画家,日常向画家提供资助、推广等服务,约定画家所作之画作,所有权归属公司,拍卖销售后公司与画家按比例分成。如此,画家所作之画作,应如何做账务处理?记为存货?亦或是固定资产?是否可以这些画的评估公允价值入账?如果仅以成本(作画所用的纸张、颜料等)入账的话,无法体现这些画真正的市场价值。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地上建筑物或机器设备的拆除费用
3039、关于地上建筑物或机器设备的拆除费用
提问人:sh_carol 时间:2020-06-05 14:33:10
请教一下陈老师,想用现在的土地把旧厂的建筑物,机器设备等拆除然后建新厂,请问相关的拆除费用是否可以资本化作为新厂的资产?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不可以,除非购入土地后直接拆除其上的旧房。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1-1-4(拆除旧房并建造新房时,旧房原账面价值的处理)”、“问题1-1-5(通过支付补偿取得旧房并将拆除时,对所购入旧房的处 理)”。
请示陈总关于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问题
3040、请示陈总关于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问题
提问人:火柴1314 时间:2020-06-05 12:33:07
陈总:
背景:A公司为土地一级开发企业,A公司于2018年完成了M地块的一级开发。2019年土储机构将M地块协议出让给A公司,A公司将对M地块进行后续开发。M地块土地规划建设、一级开发成本、协议转让等程序均经过相关 有权部门审核审批。2019年A公司将M地块经土储机构审核后的成本确认土地一级开发收入、结转相应开发成本、确认相应的应收账款。M地块协议出让给A公司事项尚未进行会计处理。
请示陈总,我认为A公司2019年确认M地块的土地一级开发收入不合理,因为M地块的相关风险报酬并没有转移,A公司是自己开发自己使用,不应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如果能够证明A公司从事一级土地开发和后续获得土地从事房地产开发这两项交易完全是互相独立的,彼此没有关联,则也可以确认一级开发的收入和成本,并按取得该地块的出让金计入后续房地产开发的成本。但在实务中,要证明这两者完全独立难度较大,尤其是在房地产市场不活跃、除A公司以外无其他有实力竞标者的情形 下。如果无法排除这两件事之间的关联,则基于谨慎考虑,应采用你所建议的处理方法。
提问人:eanaiwalker 时间:2020-06-07 16:14:00
讨论:
如果不确认收入,那相关成本是否应当理解为该成本是代垫政府的款项,成本发生时则归集在“其他应收款-代垫一级开发成本”,项目结束后政府拨付的土地一级开发清算款则接抵减其他应收款。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当地政府对于A公司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清算款往往大于实际发生成本,这部分是否仍应确认为收入(净额法)?
回答人:chenyiwei
一揽子交易假设下,实际成本计入开发成本。2、超出部分冲减土地开发成本。提问人:火柴1314 时间:2020-06-08 130000
提问人:火柴1314 时间:2020-06-08 13:00:00
陈总,如果视作一揽子交易,应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会计处理,而不应将其分解为独立的交易步骤分别处理 。(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P80)
回答人:chenyiwei
2014年修订后合并报表准则第五十一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第五条等。
陈老师请问一下啊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问题
3041、陈老师请问一下啊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问题
提问人:超人1014 时间:2020-06-05 14:33:10
请问陈老师,现在有一家拟IPO企业本期发生以下业务:
2019年,本公司与A公司签订协议,双方约定A公司将负责拆迁本公司某地区的房屋,同时对其进行商业开发。待 开发完成之后,以该开放区域的新建房产作为补偿无偿移交给本公司。截止2019年末,房屋已经拆除,新房屋尚未完工,请问陈老师,本公司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本公司应按旧房于拆除时点的账面价值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除发生减值外,该项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取得置换新房之前保持不变。
后续收到约定的置换房产时,按照被拆除的旧房于拆除时点的公允价值(不是新房于取得时点的公允价值)作为取得新房的初始计量金额,与上述“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处置损益。
请教陈版主:经调整的税金及附加可否为负数?
3042、请教陈版主:经调整的税金及附加可否为负数?
提问人:JiangAFFF 时间:2020-06-05 22:33:11
如题,2019年的收入调至2018年,2018年当年确认该部分收入,计提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也相应计提附加
税。那么在2019年,这部分收入需冲销,增值税需冲销,也相应的冲销2019年税金及附加里的附加税。
可是目前出现一个问题,由于2019年调至2018年度的收入金额过大,相应调整的销项税金额也较大,导致同步调整的附加税在2019年的冲销金额大于原本账面计提金额,调整后的税金及附加-附加税金额出现负数。
请问陈版主,这样调整后的税金及附加-附加税可以为负数吗?还是应以原先2019年计提数为调整上限,将附加税调至0之后就不调了?又或者是干脆不调税金及附加?
回答人:chenyiwei
这样调整后的税金及附加-附加税可以为负数,只要能够合理解释即可。
合并层面商誉不够减值该如何处理?
3043、合并层面商誉不够减值该如何处理?
提问人:prayforkd 时间:2020-06-06 01:13:00
我认为商誉不够抵减,应该继续在合并层面借记资产减值损失,可问题来了,贷方记什么呢??对子公司的长投在合并层面都抵消没了,求助
回答人:chenyiwei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十二条: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总部资产和商誉分摊至某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应当包括相关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分摊额),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应当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
因此而导致的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金额,应当按照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摊。
类似案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例题9-10、9-11。
长期股权投资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时点
3044、长期股权投资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时点
提问人:xuying1983 时间:2020-06-06 09:34:00
请教陈版,如果公司在获知一个联营公司发生亏损的同时公司决定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那么这期的亏损是否还需要计入持有待售资产?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第十二条:企业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应当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 值。
所以应首先按权益法确认从年初到划分为持有待售之日的这段期间内的投资收益和其他权益变动份额,再以该调整后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划分为持有待售的相关会计处理。
关于个税返还的手续费是否是经常性损益
3045、关于个税返还的手续费是否是经常性损益
提问人:flfnywguh 时间:2020-06-06 16:33:03
个人理解,平时工资薪金的个税手续费返还应该是经常性的损益,像重组发生的个税的手续费返还应该是非经常性损益?不知道这么理解对不对?另,经了解,广东省个税手续费返还需要交纳增值税,其他中部省又说不需要?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赞同此观点。各地对于个税手续费是否需缴纳增值税的规定不一,需以地方口径为准。
商誉减值的计算
3046、商誉减值的计算
提问人:华仔201311 时间:2020-06-06 11:02:00
请教陈版,企业在2018年收购甲80%股权,形成商誉800万,2018年商誉减值测试时还原全部商誉为1000万。2019 年收购甲20%少数股权,2019年商誉减值测试时,商誉的整体价值还是按80%还原为1000万?
回答人:chenyiwei
2019年商誉减值测试时,商誉的整体价值还是按80%还原为1000万。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
1-3-17(收购少数股权交易对期末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请教质押的应收票据列报和坏账问题
3047、请教质押的应收票据列报和坏账问题
提问人:Jane呀 时间:2020-06-06 13:50:45
陈版您好,想请教2个问题:质押票据是都继续列报为应收票据吗,是不会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吗?(因为不满足出售条件)2、质押的银承票据是否需要按信用等级高低划分来计提坏账?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银行承兑汇票理论上也需要按照承兑行的信用风险水平计提准备。但实际操作中多数是作为信用风险极低,不提或者少提坏账准备的。
2、银行承兑汇票理论上也需要按照承兑行的信用风险水平计提准备。但实际操作中多数是作为信用风险极低,不提或者少提坏账准备的。
提问人:xuehaiwuya0326 时间:2020-06-13 12:12:03
陈版您好:
考虑到因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的信用风险极低而不对银行承兑汇票计提坏账,那为何对于除“9+6”家银行外的其他银行开立的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时选择不终止确认?两者不是都基于信用风险而做的会计处理嘛?
回答人:chenyiwei
“9+6”是科创板的窗口指导,其他板块并无这个要求。
分部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048、分部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提问人:595699395 时间:2020-06-06 16:57:00
请问分部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追溯调整分录借:资产/负债
贷:长期股权投资资本公积
回答人:chenyiwei
指被合并方所拥有的的各项资产和负债,按照其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层面的账面价值纳入。
合并报表购买股权形成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税会差异问题
3049、合并报表购买股权形成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税会差异问题
提问人:你瞅我干啥 时间:2020-06-06 16:59:00
请教陈老师有关合并报表购买股权形成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税会差异问题。
A公司为集团一级公司,B公司为A公司子公司,C公司为B公司子公司。A公司持有X公司30%股权,C公司持有X公司25%股权。
2017年,B公司以现金形式购买A公司持有X公司全部股权。
2018年,B公司以现金形式购买C公司持有X公司全部股权,购买价格比C公司投资成本多2亿元,C公司确认投资收
益。
2018年,B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C公司单体层面形成的投资收益,算不算是因企业合并形成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合并层面是否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回答人:chenyiwei
2017年B向A购买X的30%股权,此时已经取得对X的控制权,应作为分步交易实现的同一控制下合并,自该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后续2018年内B向C收购X的25%股权,对B而言属于合并范围内的内部交易,应予以抵销处理。
对于B的合并报表层面抵销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逆流交易 ),由于标的资产为子公司股权,本企业通常可以控制其处置的时间,如果在可预见的未来能够合理预见基本不会处置所持有的X公司股权,则在B的合并报表层面无 需就该项内部交易确认递延所得税。
请教陈版主,关于分期认购的集合信托如何核算的问题
3050、请教陈版主,关于分期认购的集合信托如何核算的问题
提问人:花花nicole 时间:2020-06-06 12:33:07
背景信息:
公司分3期认购了一个集合信托计划。
第1期,我方认购1,000万,别的投资方出资50,000万。第2期,我方独立认购28,000万;
第3期,我方独立认购20,000万; 信托底层资产:对个人的贷款。关于信托计划的补充信息:
根据集合信托计划约定,各期信托财产独立核算及运作,单期信托财产的损失或收益不会影响其他期财产的损失或收益。
信托计划中关于底层资产中个人贷款违约的情况购买了保险,对本金及利息的回收进行全额的保障。
各期认购书为标准文本,有约定一个基准收益率。在底层资产运作及保险正常理赔的情况下,我们的最高收益率为基准收益率。
我们的初步判断及问题:
对于第2期及第3期,相当于公司100%持有单期信托财产,但是考虑到信托财产本身的风险已经转移给保险公司,是否不存在控制和并表的概念。
如果不存在并表的概念,公司单独核算,按照新金融准则来分类的话,该资产由于底层资产不确定未来本金及利息归还的时间(因为底层资产有可能会提前还款,以及保险理赔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我们认为不符合合同现金流特 征,可以分类为FVTPL科目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对该项信托投资的分类,请参考新CAS 22应用指南中关于“合同挂钩工具”现金流量特征分析的讨论。提问人:花花nicole 时间:2020-06-08 145500
提问人:花花nicole 时间:2020-06-08 14:55:00
谢谢陈版回复。
设立信托的机构委托了一家融担公司担任信托计划的管理服务商,请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根据委托管理协议,在信托计划下,融担公司推荐借款人给信托公司,如果借款人符合信托设定风险标准,则可以放款。
融担公司为借款人提供本金+利息+罚息的1%的保证担保;
保险公司为借款人提供保证保险,保险金额为逾期本金+利息+罚息的100%,其中1%为绝对免赔额。
融担公司的管理服务费为各期信托单位终止时,各期信托单位财产扣除各期信托单位费用及负债并支付各期受益人信托利益后的各期信托财产余额。信托收益为认购时约定的基准收益率。
从委托管理协议来看,相关的额外的风险和报酬均由融担公司承担。投资人实际是享有固定回报的,不享有可变回报,是否不符合控制的定义呢?
回答人:chenyiwei
引入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安排类似于投保,对结构化主体的控制权没有影响。是独立的一个保险合同。
请教陈版主及各位老师:并购标的公司的固定资产在合并报表层面如何补提 折旧?
3051、请教陈版主及各位老师:并购标的公司的固定资产在合并报表层面如何补提 折旧?
提问人:gkyx 时间:2020-06-06 18:24:00
请教各位老师:
A上市公司2020年2月以20亿现金并购B公司,合并日为3月1号,合并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5亿元(经评估确 认),较账面净资产12亿增值3亿元,其中2亿为固定资产评估增值。B公司系制造业企业,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数量达1万多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7亿(原值13亿,累计折旧6亿),合并日经评估的公允价值为9亿元,增值2亿
元;在资产评估明细表中,单项资产的成新率和预计可使用年限较账面情况出入较大,比如甲设备账面原值10万, 可使用年限为8年,已计提折旧4年,评估日账面净值5万(不考虑残值,下同),评估结果显示公允价值为7万,成新率为70%,但未给出剩余可使用年限,诸如此类的增值项目非常多。
问题:1、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评估增值的固定资产剩余折旧年限是否可以用”原会计政策的可使用年限评估成新率“,作为剩余可使用年限,年折旧金额=评估值/(原会计政策的可使用年限评估成新率,即7*70%);
公司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合并报表处理
3052、公司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合并报表处理
提问人:豆牙 时间:2020-06-06 08:05:09
2020年3月收购一家子公司,80股权,但是在5月的 时候,这家子公司进行了一笔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分录,子公司帐面进行了会计处理如下:
1、2020年3月收购一家子公司,80%股权,但是在5月的 时候,这家子公司进行了一笔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分录,子公司帐面进行了会计处理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
贷:银行存款 4
请问这笔业务,导致子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减去期初未分配利润,不等于当期净利润,差额就是这笔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金额。
我在做合并报表的时候,直接在工作底稿中抵销分录里进行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吗?那对于年初未分配利润的抵 销,是采用子公司报表上的年初未分配利润呢,还是采用年初未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呢?这一部分的调整差异到底在合并层面如何处理??
举例说明:
借:投资收益 80少数股东损益20年初未分配利润 10-4贷:未分配利润 110-4
回答人:chenyiwei
取决于该次2020年3月的收购是同一控制下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如果是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则不能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只能调整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和商誉,并对由此增加的商誉关注其减值情况。
提问人:豆牙 时间:2020-06-11 13:18:00
陈老师。是非同一控制下。
打个比方,如果当时是4180万购买的。购买日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是3695万,80%股权,当时确认的商誉是4180- 369580%=1224万,那么如果这个子公司发生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万。那我合并报表应该是调商誉和长投;借:商誉4180-(3695-4)80%-1224=3.2 贷:长期股权投资3.2 对吗?假设商誉不考虑减值情况下。
回答人:chenyiwei
对长投成本无影响,只是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和商誉之间的此消彼长。由此增加的商誉可能面临减值。
请教陈版主,长期股权投资或有事项以及持有待售问题问题
3053、请教陈版主,长期股权投资或有事项以及持有待售问题问题
提问人:xiaoqi123 时间:2020-06-06 23:39:00
公司A与公司B新设成立一家公司C,公司A持股30%将公司C作为联营企业核算,同时设立初始约定,如果公司A 在3年内转让该30%的股权,那么需要向公司B支付违约赔偿款(待发生日需两者协商一致确定),成立之初,公司A认为该或有事项发生概率极小,但在两年后,公司A因为公司发展战略需将持有的公司C30%股权转让给公司B, 于20191231日这个时点,相关不可撤销的股权转让协议已经签订(转让对价为5000万已于191231时点由公司B支付于公司A,同时公司A与公司B协商赔偿款为500w(约定于工商变更之日支付)加上由公司A提供2名培训人员以方便指导项目经验直到项目结束,培训人员费用由公司A承担),公司A于该时点持有的公司C长投的账面价值为 4000万,公司C尚未完成股东变更,预计在2020年1月份完成。那么于20191231这个时点公司A应该如何会计处理该事项?以下是我初步的理解的会计处理:
请教老师:合并抵消问题
3054、请教老师:合并抵消问题
提问人:595699395 时间:2020-06-07 12:36:00
借:投资收益
少数股东损益 未分配利润-年初
贷:未分配利润-向股东分配、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年末
该笔分录我理解为投资收益是抵消权益法中调整的投资收益,在合并主体角度看不存在要抵消,少数股东损益是要
在利润表体现,但少数股东的权益已经通过股东权益反映,要贷记未分配利润可为什么要做一笔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贷:未分配利润-年末呢?
回答人:chenyiwei
借记年初未分配利润是为了延续上年度抵销分录东对本期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确保各年度合并报表之间数字勾稽;贷记年末未分配例如你只是这笔分录的平衡数,最终合并权益变动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仍然是按照常规方 式,用表内运算公式计算出来的。
请教陈版主,先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做分录
3055、请教陈版主,先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做分录
提问人:张好人捣蛋 时间:2020-06-07 16:19:00
各位版主,您好!
1.企业是租赁软件的,客户要求企业先开所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分期确认收入的时点是取得安装完成的签收单之后,请问这样做会计分录对吗?谢谢您~
(先开票-集中,后按合同确认收入,如服务期6个月,1000元/月)(税率6%) 开票期(集中开票会计分录)
第1个月按合同确认收入(冲减多确认的开票收入)
DR 1122.02.01应收账款-合同(应收客户)-地区-客户XX(含税) 含税 1,000.00 CR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待确认 56.60
CR 主营业务收入-服务收入 943.40
第2个月按合同确认收入(冲减多确认的开票收入)
DR 1122.02.01应收账款-合同(应收客户)-地区-客户XX(含税) 含税 1,000.00 CR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待确认 56.60
CR 主营业务收入-服务收入 943.40
第3个月按合同确认收入(冲减多确认的开票收入)
DR 1122.02.01应收账款-合同(应收客户)-地区-客户XX(含税) 含税 1,000.00 CR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待确认 56.60
CR 主营业务收入-服务收入 943.40
第4个月按合同确认收入(冲减多确认的开票收入)
DR 1122.02.01应收账款-合同(应收客户)-地区-客户XX(含税) 含税 1,000.00 CR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待确认 56.60
CR 主营业务收入-服务收入 943.40
第5个月按合同确认收入(冲减多确认的开票收入)
DR 1122.02.01应收账款-合同(应收客户)-地区-客户XX(含税) 含税 1,000.00 CR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待确认 56.60
CR 主营业务收入-服务收入 943.40
第6个月按合同确认收入(冲减多确认的开票收入)
DR 1122.02.01应收账款-合同(应收客户)-地区-客户XX(含税) 含税 1,000.00 CR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待确认 56.60
CR 主营业务收入-服务收入 943.40
收款
DR 银行存款 6,000.00
CR 1122.02.02应收账款-开票(服务费)-地区-客户XX(含税) 6,000.00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做法基本可以。期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待确认)”应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更改会计制度,审计时需要调整单位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吗
3060、单位更改会计制度,审计时需要调整单位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吗
提问人:湖畔暮色 时间:2020-06-08 09:28:00
看到一家民办学校的账,以前年度使用的是事业单位会计报表,2019年换成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报表了,那么我们在审计出报告的时候,作为附件的会计报表怎么列示?需要将以前几个年度的会计报表调整成民非组织会计报表格式吗?还是分成两块列示,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放一起列示,民非组织格式的单独列示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考虑:以前年度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应当从成立日开始(或者至少从2005年开始) 转为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如果前期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不恰当的,应该在以前年度就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则表明存在前期差错,应当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追溯重述前期报表。
如果以前年度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恰当的,则作为法定会计政策变更,按照相关规定的衔接办法处理。
投资人支付的bot项目招标服务费,能否计入项目公司的竣工决算成本?
3061、投资人支付的bot项目招标服务费,能否计入项目公司的竣工决算成本?
提问人:cxh770302 时间:2020-06-08 09:47:12
甲公司参与政府BOT项目招标,甲公司中标后支付招标服务费78万元。甲公司中标后成立了项目公司乙公司运作
回答人:chenyiwei
不可以。主要考虑:该项支出站在甲公司合并报表的角度可能满足“合同取得成本”的定义,但站在乙公司的角度, 并不是乙公司发生的支出,且发生于乙公司成立之前,故不应计入乙公司的项目成本中。
求助陈老师:收到政府补助当期尚未完成验收是否应该确认当期损益
3062、求助陈老师:收到政府补助当期尚未完成验收是否应该确认当期损益
提问人:wantnessss 时间:2020-06-08 11:13:00
背景:公司(乙方,正在做IPO申报,申报期为2017-2019年)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甲方) 签订了关于“基于BIM的工业互联网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合同书,合同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约定目标(绩效目标)
(一)服务数量指标:为重点行业和领域提供BIM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服务且签订合同,服务客户总数量不少于20 家或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提供基于BIM的建筑工业互联网基础数据公共服务的供应商,可按照公共服务平台访问量或注册用户数量开展考核。
(二)服务质量指标:按照客户签订的项目合同完成全部技术指标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实施内容要求,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合格。
(三)开展公益性活动指标:召开3场以上且每场客户数量不少于10家的经验交流会或在3场以上参会企业数量不少于50家的行业交流会上作经验介绍。
二、项目考核期限
项目目标考核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三、奖补资金下达计划:
2019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基于BIM的工业互联网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采取后奖补方式支持,乙方先期奖补金额450万元。
目标考核期结束后,根据乙方预期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确定第二批资金下拨金额。
后期奖补方式:乙方获得总奖补金额(含先期奖补资金的总额),按照考核年度内经审定的已验收合同总额所在分档执行。具体奖补分档如下:
(一)考核期内,经审定的已验收合同总额1亿元(含)以上,总奖补金额2000万元;
(二)考核期内,经审定的已验收合同总额7500万元(含)至1亿元,总奖补金额1500万元;
(三)考核期内,经审定的已验收合同总额5000万元(含)至7500万元,总奖补金额1000万元;
(四)考核期内,经审定的已验收合同总额2500万元(含)至5000万元,总奖补金额500万元。
如乙方考核时出现本合同第一款的任意一项合同约定目标(预期目标)不合格或未提交考核申请的情况,则不予奖补并收回先期奖补资金。
事项:2019年公司实际完成合同总额3500万元,且达到了合同第一款的任意一项合同约定目标,即对应的总奖补资金为500万元;公司于2020年3月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下发的先期奖补资金450万元,截止2020年3月31日,合同相关考核尚未开始,公司尚未提交考核申请,但基本可以确信公司2019年度相关指标均满足 合同约定目标,且公司会在未来甲方通知考核开始时提交考核申请。
问题:公司在做2020年1季度审阅报告时,是否可以将收到的450万先期补贴资金计入当期损益?还是应该先计入递延收益,待提交考核申请并通过考核后将其转入当期损益?
如果可以于收到当期计入损益,预期可收到的第二批资金50万元是否可以一并确认为1季度损益(共500万,已收
450万)?
项目组意见: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第六条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公司2019年度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已达到获得500万补助资金的相关条件,且已收到450万元,项目认为所收到的450 万元补贴款满足政府补助确认条件,应于收到的当期,即2020年3月将取得的补贴款计入当期损益。剩余尚未收到的50万元,应于收到的当期确认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项目组的意见总体上可以接受。应注意获取关于已满足(或者合理确定可以满足)该期补助门槛条件的充分、适当的证据。
请问老师 关于债务重组利得?
3063、请问老师 关于债务重组利得?
提问人:guaiguaixiong 时间:2020-06-08 11:14:00
您好 老师 我公司为生产制造企业 有供应商为我单位提供工程服务以及原材料设备, 为了资金的有效利用 我公司与供应商在支付货款时 签订5%的折让 即我付10万 实际支付9.5万 双方减少债权债务10万
对于我公司而言 节约的这5%
回答人:chenyiwei
按照目前的规定,倾向于作为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损益,计入投资收益。
瑞华研究丨问题1-1-65(获得人才安居房并出租或出售给职工的处理)
3064、瑞华研究丨问题1-1-65(获得人才安居房并出租或出售给职工的处理)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0-06-08 13:12:00
房屋大修理修缮支出核算问题
3065、房屋大修理修缮支出核算问题
提问人:MAODD 时间:2020-06-08 13:36:00
各位老师想请教一下:
房屋建筑物的维修、修缮是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好,还是当期直接费用化好?目前被审计单位是将大额维修支出直接增加房产原值的,个人认为这样不妥。
我查询了准则,一般是说改良支出才可以资本化,但是维修支出是需要当期费用化的,而我现在维修支出虽然没有达到房产原值的50%,但是金额也是上千万了,这种情况个人认为计入长摊,但是这似乎和“维修支出不能资本
化”这个前提有些矛盾,所以我有些拿不准,请各位老师指教!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MAODD 时间:2020-06-08 21:25:00
谢谢陈版主,我还有一个想请教的:校园的绿化工程、景观工程是否应该费用化呢?绿化能不能为高校带来经济利益呢?似乎也没有什么上级强制要求,就出于美化校园环境的目的,个人觉得应该费用化的,陈版主您是什么意 见?
回答人:chenyiwei
是,基本赞同费用化。
关联方占用资金免息问题
3066、关联方占用资金免息问题
提问人:大呆呆 时间:2020-06-08 13:49:00
请教陈老师,我公司的情况是既有向关联方借入款项(其他应付款-甲公司6000万元),又有向关联方借出款项
(其他应收款-乙公司9000万元),由于关联方均为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民营企业,因此未签订借款合同,也不计 息。现在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借入款项免息作为资本公积,借出款项的免息作为营业外支出。假如借出、借入款项相同,相当于将利息金额计入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回答人:chenyiwei
可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4-1-25(母子公司之间的无息或低息贷款在双方各自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处理)”。
对借入款项免息,应同步确认财务费用和资本公积;
对借出款项免息,理论上应借记资本公积和贷记利息收入,但鉴于实务中该种做法少见,如果拟IPO或者发债的, 建议直接不确认相应的利息收入。
模拟合并
3067、模拟合并
提问人:sldxj4 时间:2020-06-08 14:12:00
陈老师,请问,A公司、B公司投资者均为自然人甲、乙、丙、丁,A公司在2018年对B公司增资X万,增资后,B 公司的股权结构变为:A持股90%,原自然人股东甲、乙、丙、丁持股比例变为10%。2019年,A公司按照B公司净资产的10%比例价,收购了B公司余下的10%股份,这样完成了对B公司100%的收购。
那请问,在做A公司2017-2019年合并报表的时候,A一开始应该是并B公司90%还是100%呀?这样收购B公司100% 股权,假如申报IPO的话,会有问题吗?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考虑A合并B是否构成同一控制下合并。即,虽然A、B投资者均为自然人甲、乙、丙、丁,但四个自然人股东在两公司的股权比例是否相同,实际控制人是否相同;如果涉及一致行动关系的,则相关的一致行动协议是否同时涵盖两家公司。
另外还需考虑:2018年的增资和2019年的股权收购两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共同构成整体的同一控制下合并交易的组成部分。
如果确定构成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则在追溯重述A的前期合并报表时,只能按照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交易所涉及的股权比例,其余按照购买少数股权处理。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3-2-43(与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同时完成的收购少数股权交易)”。
这笔费用属不属于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068、这笔费用属不属于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提问人:suyundem 时间:2020-06-08 15:45:31
2000年,A公司破产,依据文件当时A公司的员工可以选择参与破产安置,也可以选择继续在B公司上岗,选择破 产安置的,在2000年便已支付了一笔破产安置费,选择继续上岗和保留劳动关系的,当时不发放安置费,但是在退休之前,如果和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同样可以获得一笔破产安置费。
B公司承接了A公司破产安置工作,2000年收到A交来的安置费,B公司陆续对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支付破产安置 费,2019年底,账面破产安置费已付完,并承担了多余的破产安置费,公司将多余的安置费转入营业外支出。截止目前,B公司仍需支付剩余员工的破产安置费。
请教陈版,预计将要支付的这笔破产安置费是否属于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是否应一次性确认成本费用呢?还是在每年支付时,按照支付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B公司还能从政府那里获得一笔破产安置费,那B公司是不是不能将 支付的破产安置费计入费用,而是作为一笔代收代付款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这部分“预计将要支付的这笔破产安置费”是由以前年度承接A公司破产安置工作导致承担的现时义务,理论上应在精算基础上确认为成本费用(其主体部分在以前年度就应计入损益,而不是到2019年内账面破产安置费已付完后才计提确认)。以前年度如果一直未进行精算调整,严格来说是存在会计差错的。
提问人:suyundem 时间:2020-06-09 10:54:53
陈版,您好,如果后续这个破产安置费政府还会给钱给B公司,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不是现实义务,不需要在以前年度计提成本费用,而只是代扣代缴了吧。
回答人:chenyiwei
两笔交易,一笔是现时义务,另一项是政府补助。这两者是相对独立的。不可能没有收到政府补助就不负有支付补偿款的义务。
提问人:suyundem 时间:2020-06-26 13:07:00
陈版,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还想再补充一点,当时破产委员会一次性支付了2000万给B公司,因为A公司的人员基本都转移到了B公司,所以由B公司来支付给员工这笔破产安置费。当时这笔钱已经算到了每个人的头上,且进行了公示,只不过当时没有实际进行发放。B公司将该笔钱作为定期一直存在银行。请问这笔钱需要并表吗?
回答人:chenyiwei
也需要纳入B公司帐内,包括该笔存款和对应的支付义务都需要体现。
瑞华研究问题1-4-5 ( 资产负债表日年终奖预提问题
3069、瑞华研究|问题1-4-5 ( 资产负债表日年终奖预提问题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0-06-08 16:02:00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能将本年度的年终考核奖预提计入负债?
年终考核奖金应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为负债,同时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
3070、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zyqlucsuc@163.c 时间:2020-06-08 16:04:00
陈版您好,假设公司A作为债权人,公司B是债务人,公司A对公司B的债权是1000万,应收账款,账龄1-2年500 万,2-3年500万,分别对应坏账250万和300万,累计坏账550万。
现在公司A欲将对公司B的2-3年的500万债权做债转股,假设转股权的公允价值和对应的应收账款的原值相等,转股后持有公司B51%的股权,债转股后公司A对公司B剩余的债权转到其他应收款中;
债权的可收回性,理论上不应受到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关系的影响。“公司的会计政策中对内部关联方不计提坏账准备”的一刀切做法是不恰当的。
2、债权的可收回性,理论上不应受到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关系的影响。“公司的会计政策中对内部关联方不计提坏账准备”的一刀切做法是不恰当的。
提问人:zyqlucsuc@163.c 时间:2020-06-09 09:28:00
陈版您好,第二个问题中,债权的可收回性,是否可以公司A单体上仍然计提坏账,但是在合并层面 将坏账的分录冲掉呢?因为合并后往来抵消了,前期已经计提的坏账以及本期计提的坏账是否都要冲掉,前期计提的坏账对应科目应该是啥呢?
回答人:chenyiwei
合并层面当然要抵销掉内部往来相关的坏账,但也会同时体现相关公司的亏损。
关于不丧失控制权处置子公司股权的合并抵销处理成本法与权益法比较
3071、关于不丧失控制权处置子公司股权的合并抵销处理成本法与权益法比较
提问人:1226829524 时间:2020-06-08 16:58:00
求教各位:不丧失控制权处置子公司股权的合并抵销有几个问题 不明白,哪位大佬能给指导一下:
债权无偿划转的账务处理及涉税问题?
3072、债权无偿划转的账务处理及涉税问题?
提问人:haikuotiangaohe 时间:2020-06-08 17:20:45
C公司为A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享有对C公司股权和债权,2019年末A公司新设B子公司,同时将享有C公司的股权及债权全部无偿划转至B公司,请问陈老师,A公司和B公司应分别如何账务处理,B公司接收债权需要缴纳所得税费用吗?
回答人:chenyiwei
对B而言,取得对C的股权和债权(假设C构成“业务”,下同)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A在划转前应首先对C的债权足额计提坏账准备,然后B对该债权按其在A的原账面价值入账,贷记资本公积;但对于取得C的股权,则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处理。
求助陈版:企业以低于市场利率融入资金,产生未确认财务费用负数,还是 未实现融资收益
3073、求助陈版:企业以低于市场利率融入资金,产生未确认财务费用负数,还是 未实现融资收益
提问人:yinsha1003 时间:2020-06-08 17:28:00
客户单位在2015年接受了国开基金的投资入股,金额6000万元,占股200万股,名义为股份,但协议约定国开基金 不参与管理,不分红,每年按照固定利率1.2%从公司处收取利息,2022年公司归还第一笔款项3000万元,2027年 归还第二笔款项3000万元。项目组在2016年按照本金现值和利息现值之和确认了其他非流动资产,该金额远小于收到的款项,差额计入了未实现的融资收益。求问陈版,该金额折现过程中选择5年期以上国债利率进行折现是否合 理?本息现值与收到款项之间的差额应该计入未实现的融资收益还是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国开基金属于政策性银行下属的基金,其以明股实债方式,以远低于市场利率的收益率向企业出资,实际上具有政府补助(贴息)的性质。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第十三条规定: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企业可以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进行会计处理:
(一)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二)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企业选择了上述两种方法之一后,应当一致地运用,不得随意变更。
如果企业选择方法(一)则较为简单,直接按照名义利率1.2%确认利息支出,无需确认未确认融资费用或者未实现融资收益。
如果企业选择方法(二),则按市场利率的折现值与名义本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后续冲减按市场利率和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借款费用。
关于非同控合并后被收购方原股东退出的会计处理及税务问题
3074、关于非同控合并后被收购方原股东退出的会计处理及税务问题
提问人:wx_5ede04edf017 时间:2020-06-08 18:33:07
实务碰到:A公司(非上市股份制)2018年(非同控)发行股份购买了B公司100%股权(原股东为一法人股东C及 一自然人D),根据评估报告确认了发行对价2400万(等于评估价值),被收购方净资产账面14万,增值金额主要为原被购买方账面无的无形资产(专利及未来可能获得的专利,及整个核心技术团队)。2020年由于被购买方的核心技术团队贡献未达到预期,A公司拟对法人股东C及一自然人D进行减资处理。
目前个人的判断及困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五号,合并日在合并报表确认无形资产增值,并确定年限进行摊销。2020年,减资处理,A公司对减资股东付出的对价到底是资本公积还是无形资产(个别报表没有无形资产,但感觉交易实质就是把无形资产还给对方),母公司个别报表应做怎么样的会计处理,借:股本 贷:资本公积?, 合并报表的无形资产是作为处置么?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减资并未将子公司所拥有的无形资产退回给原股东,而只是按名义价格(如1元)回购当初发行的部分股权, 故该事项除了导致合并报表层面商誉和无形资产的减值以外,不应对合并报表层面的商誉和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产生其他影响。
虽然采用以名义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但会计处理仍与一般的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的或有对价相一致。具体请参考《证监会会计监管工作通讯2017年第1期》中的相关内容。
提问人:wx_5ede04edf017 时间:2020-06-09 10:11:00
请教陈版主,“因为减资并未将子公司所拥有的无形资产退回给原股东”这句话怎么理解,假如减资同时将原有无形资产返还(专利返还对方,未来可能获得的专利,及整个核心技术团队离开公司),是否可以在合并报表中将无形资产处理掉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可以,视同对该无形资产和相关商誉的处置。
求教陈版,建造合同准则与新准则的衔接问题
3075、求教陈版,建造合同准则与新准则的衔接问题
提问人:风头浪子 时间:2020-06-08 21:45:00
求教陈版,明年非上市公司也要实行新准则了,那新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如何做到衔接呢。比如合同毛利如何处理呢
回答人:chenyiwei
针对截至新收入准则首次执行日(在你的案例中是2021.1.1)尚未完成的建造合同,首先考虑在新旧准则下收入确 认原则和完工百分比的计量方法有无不同,如有差异的,则计算假设从该合同起始日起即按新准则核算,截至首次执行日的累计毛利额,与原准则下截至该日累计已确认的毛利额相比,差额调整首次执行日的留存收益,但不调整前期比较数据。后续2021年度的会计处理完全按照新准则要求进行。
子公司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合并抵销的处理
3076、子公司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合并抵销的处理
提问人:1226829524 时间:2020-06-08 21:50:00
求教各位大佬,子公司持股比例由年初的55%变为现在65%.,在合并抵销权益法恢复时年初未分配利润是按55%恢复还是按65%恢复,个人理解应该是55%。但这样的结果出现不平衡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哪位大佬能给指导一下原理???多谢了这个问题我发在群里问了好多次,没有人能给解答?
详见附件—
持股比例发生变化的抵销处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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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不丧失控制权前提下的权益比例上升视同收购少数股权处理,在少数股东退出前后,本企业在该子公司的净资产中所享有份额的变动额调整合并报表层面的资本公积。
中外合资企业股份支付问题
3077、中外合资企业股份支付问题
提问人:zy8111 时间:2020-06-08 22:20:00
某拟IPO企业为中外合资企业,根据章程约定,税后利润分配中,股东与管理层各按50%分配,为上市,调整股权结构,管理层按1元/股增资,取得50%股权比例,该收益权还原是否为股份支付,股份支付如何计量价值?
回答人:chenyiwei
此前“根据章程约定,税后利润分配中,股东与管理层各按50%分配”,如果管理层当时并未出资,则分配给管理层的利润应属于职工薪酬准则所规范的利润分享计划,应计入损益。(注意:不得采用计提奖福基金的方式来规避对管理层的利润分配对损益的影响。)
现在的所谓“收益权还原”,如果没有其他特殊限定或安排,日后管理层可以在约定的锁定期满后自主转让其所获得的股权并享有相关增值收益的,则属于股份支付,应将入股价格低于标的股份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处理。具体会计处理需根据有无等待期确定。
如果管理层虽然名义上持有股份,但不得任意对外转让股权,没有途径供其实现所持股权的公允价值增值收益的, 则仍作为利润分享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不作为股份支付。
部分商誉金额
3078、部分商誉金额
提问人:安好 时间:2020-06-08 23:04:00
请教陈版,2014年的这道考题,如果甲公司只是自母公司(丁公司)取得乙公司55%股权而不是60%股权,那么计算甲公司应确认对乙公司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是加上的商誉还是800万元吗?谢谢!
【单选题】(2014年)甲公司20×3年7月1日自母公司(丁公司)取得乙公司60%股权,当日,乙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 200万元。该股权系丁公司于20×1年6月自公开市场购入,丁公司在购入乙公司60%股权时确认了800万元商誉。
20×3年7月1日,按丁公司取得该股权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的乙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
800万元。为进行该项交易,甲公司支付有关审计等中介机构费用120万元。
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确认对乙公司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是( )。
A.1 920万元 B.2 040万元 C.2 880万元 D.3 680万元
【答案】D
回答人:chenyiwei
不论甲公司从丁公司取得股权比例多少,只要对乙公司具有控制权的,则下推到甲公司个别报表层面投资成本中和合并报表层面的商誉金额都是母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商誉的全额,即800万元。
同一控制合并,合并报表追溯调整的期间问题
3079、同一控制合并,合并报表追溯调整的期间问题
提问人:yufangfang 时间:2020-06-08 23:06:00
若A和B从设立开始就由同一人控制,A公司2019年设立子公司,需要编制合并报表,同时A公司在2020年收购B公司100%股权,请问:
1.A公司同控B公司编制2020年报表的时候需要追溯调整2019年度合并数据,那2018年度A公司还不存在子公司,若申报期为2018-2020年度,2018年度是否也需要模拟合并数据?还是合并报表追溯调整的最早期就是2019年度,无 需追溯2018年度?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合并报表是从A在2019年内新设子公司时开始编制的,所以对B业务的收购不应追溯到开始编制合并报表 之前。但为了完整反映该业务在历史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建议在报表附注中以补充资料形式补充提供假设最早申报期间已取得该业务情况下的备考合并数据。
可续期公司债券该计入权益还是债务
3080、可续期公司债券该计入权益还是债务
提问人:阳历or公历 时间:2020-06-08 20:33:07
A公司为上市公司,B公司为A公司母公司。
A公司因业务需要,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重要条款如下: 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担保:由A公司母公司B公司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
债券期限:基础期限5年,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1个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利率:固定利率,单利计息。
递延支付利息权: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强制付息条件:向普通股分红、减少注册资本)
清偿顺序:破产清算时清偿顺序等同于普通债权。
个人判断:根据目前债券期限及递延付息,A公司及B公司均可以将该债券在所有者权益中核算。问:根据上述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款,A公司及B公司是否均可以将该债券在所有者权益中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由A公司母公司B公司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这个担保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如果担保的范围仅限于A公司已宣告将要支付的利息和已宣告将赎回的本金,不涉及A已确定行使递延付息、递延赎回权的利息和本金,则可能不影响在A、B层面确认为权益;如果担保范围扩大,则无法认定为权益工具,无论是在A层面还是B的合并报表层面。
请教:借款费用资本化
3081、请教:借款费用资本化
提问人:tianping820808 时间:2020-06-09 09:08:00
集团新设公司新建项目,股东未缴足资本金之前(首期已缴,剩余部分20年内缴足),股东借给新公司的借款利息能否资本化(其他方面满足资本化条件)?如不能资本化,只能费用化,是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进行税务处理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企业贷款中相当于投资者投资未到位部分的利息支出能否税前列支的请示》(大国税发〔2009〕68 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关于企业由于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 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具体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应以企业一个年度内每一账面实收资本与借款余额保持不变的期间作为一个计算 期,每一计算期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按该期间借款利息发生额乘以该期间企业未缴足的注册资本占借款总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企业一个年度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总额为该年度内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额之和。
国家税务总局
回答人:chenyiwei
会计准则并未禁止在股东尚未缴足其认缴的出资的情形下,提供给被投资公司的借款相关的借款费用在被投资公司的资本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了这种情况,则需要了解为何股东不是先缴足出资,而是以借款方式向被投资公司提供资金,这样的安排如何证明其合理性。
税务处理问题可咨询税务专业人士。
股票确认时点和价格
3082、股票确认时点和价格
提问人:ryukei 时间:2020-06-09 09:13:00
陈版,请教个问题。公司处置某全资子公司,买方以现金及发行股票作为对价购买。买方发行股票已经监管部门确认过的,也不存在其他因素影响交易的进行。现在有个问题,就是可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手续会晚点才做完,例如有可能延期到下个月,因为交易在月底进行。请问,是否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在处置日就确认股票(假如公司判定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然后在附注披露交易情况?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买方的股票发行价格已经定了,也就是数量也是定了。例如资产处置价格是1000元,买方支付现金对价700元、股票300元(假如2元一股,150股),不考虑其他费用。如果处置日就确认股票,处置日的股票收盘价格较发行价格涨了一倍即600元。公司现在才取得股票,而公允价值变动应当是股票持有期间发生的浮盈浮
亏,所以溢价部分应当在一并考虑在处置股权的投资收益中是吧?
回答人:chenyiwei
新收入准则中“可比对价”理解
3083、新收入准则中“可比对价”理解
提问人:于呈 时间:2020-06-09 09:25:00
军工行业单位在军方审价批复前,销售合同中约定的“暂定价格”执行,待军方审价完成后,暂定价格与审定价格差异金额调整当期销售收入;单位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估计暂定价格,根据掌握新的信息并履行相应的内部审议程序后主动下调暂定价格,确保后续军审批复后不会出现重大转回的负价差情形。
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中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并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在确定交易价格时,企业应当考虑可变对价等因素的影响。企业有权收取对价金额根据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有所不同的情况,属于可变对价的情形。
陈老师,我认为军工行业先按暂定价结算,后期根据军方审批价调整当期收入,属于新收入准则中规定的“可比对价”范围 ,是否正确?请指导,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理解为可变对价。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2-1-40(销售价格未获得购买方确认时收入的确认)”。
知识产权许可确认收入中的后续支出问题
3084、知识产权许可确认收入中的后续支出问题
提问人:liu42644268 时间:2020-06-09 09:44:59
企业销售一项专利后续期间的独家使用权,由于不会为客户提供其他服务也不会做出任何会改变预期权利使用权收益的事项。我们认为该等收入应当于某一时点确认,即客户取得并使用相关专利的时点(本案例中使用权款项该时点已全部收取)。由于专利权权属未发生改变,企业在后续期间仍要支付专利年费,那么是否可以认为当该等年费金额重大时应当对其进行折现,于确认收入时点同时确认年费成本;还是直接认为这是一个类似于固定资产日常维修的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呢?目前来看以10%的折现率,该等年费占该项专利使用权收入的3%。向大家请教 一下,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销售一项专利后续期间的独家使用权”,这种情况下,本企业是否已不能再通过后续使用、转让、再授权等获取经济利益?也就是其实质上是否等同于无形资产的处置?
如果是,则应在计量处置损益时,一并将需由本企业承担的后续年费按适当的利率予以折现,按其折现值确认为负债,相应调整处置损益的计量金额。
即使后续本企业仍可使用该专利,或者通过将其转让、再授权等获取经济利益,也要谨慎评估通过此处出售独家使用权转移出去的经济利益占剩余期间预计总体经济利益的比例,在确认收入的同时按比例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出,同时按照该比例将未来年费的折现值计入该项视同处置部分资产的成本中。
提问人:liu42644268 时间:2020-06-10 10:58:37
合同资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3085、合同资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提问人:yjhly2011 时间:2020-06-09 08:05:09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评估合同资产的减值,该减值的计量、列报和披露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应收款项是企业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只有在合同对价到期支付之前仅仅随着时间的流逝即可收款的权利, 才是无条件的收款权。有时,企业有可能需要在未来返还全部或部分的合同对价(例如,企业在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合同下收取的合同对价),但是,企业仍然拥有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未来返还合同对价的潜在义务并不会影响企业收取对价总额的现时权利,因此,企业仍应当确认一项应收款项,同时将预计未来需要返还的部分确认为一项负债。
需要说明的是,合同资产和应收款项都是企业拥有的有权收取对价的合同权利,二者的区别在于,应收款项代表的
是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即企业仅仅随着时间的流逝即可收款,而合同资产并不是一项无条件收款权,该权利除了时间流逝之外,还取决于其他条件(例如,履行合同中的其他履约义务)才能收取相应的合同对价。因此, 与合同资产和应收款项相关的风险是不同的,应收款项仅承担信用风险,而合同资产除信用风险之外,还可能承担其他风险,如履约风险等。
从法规条款上还是很难理解合同资产的定义及在什么情况下会用到这个科目,求坛友讲解合同资产、应收账款的区别、联系,以例题的形式,与预付长款及联系吗,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企业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企业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企业交付另一项商品的,企业应当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准则第四十一条)
按照本准则确认的合同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处理。(准则第四十一条)
3.2 合同资产与应收款项的区别
如前所述,企业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应当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而不作为合同资产列报。应收款项是企业获得对价的无条件权利,而所谓“无条件收款权”是指在合同对价到期支付之前仅仅随着时间流逝即可收款的权利。区分合同资产与应收款十分重要,这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了关于与企业合同权利相关的风险的信息,因为尽管合同资产和应收款均面临信用风险,但合同资产同时面临其他风险(例如履约风险),二者是不同的。
如果企业在客户在支付对价之前,先通过履行履约义务进行履约,则企业拥有一项合同资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在许多情况下,该合同资产是获得对价的无条件权利(即“应收款项”),因为只需对价支付前所需的时间流逝到期时即可获得支付。但是在其他情况下,企业已履行履约义务但并没有获得对价的无条件权利(例如,因企业必须首先履行合同中的另一项履约义务)。如果企业已履行履约义务但并无获得对价的无条件权利,企业应将其确认一项合同资产。企业一旦拥有获得对价的无条件权利,应将该权利作为一项应收款与合同资产分开列示。
在许多情况下,当企业已履行履约义务并向客户开具发票时,将产生获得对价的无条件权利。但是,企业向客户开具发票要求付款的行为并不能表明企业是否拥有获得对价的无条件权利。仅当对价支付前所需等待的时间结束后便可收取对价,则企业可能在开具发票前便拥有获得对价的无条件权利(未开具账单的应收款)。
在其他情况下,企业也有可能在履行履约义务之前便拥有获得对价的无条件权利。例如,企业可能订立一份不可撤销的合同,要求客户在企业提供商品或服务前的一个月支付相关对价。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支付到期日拥有获得对价的无条件权利。(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仅在已转让商品或服务之后才能确认收入。)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企业可能须要在未来返还部分或全部对价,企业仍拥有获得对价的无条件权利。在这种情况 下,在未来返还对价的潜在义务不会影响企业收取对价总额的现时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确认一项应收款和一项退款负债(例如,企业在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合同下收取的合同对价)。(参考IFRS15.BC323~326)
例47:就企业履约确认的合同资产
20X8年3月1日,企业与客户订立一项以1000元向客户转让产品A和产品B的合同。合同约定,A产品于合同开始日交付,B产品在一个月之后交付,只有企业将产品A及产品B均交付之后,才能收取1000元的对价。据此,直至产品A及产品B都被转让给客户之前,企业不具有取得对价的无条件权利(一项应收款)。
企业将转让产品A及产品B的承诺识别为两项单独的履约义务,并基于该两项产品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400元分摊至转让产品A的履约义务、将600元分摊至转让产品B的履约义务。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増值税,且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影响。企业在产品的控制转移至客户时针对每一项单独的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企业将A产品交付给客户之后,与该商品相关的履的义务已经履行,但是需要等到后续交付B产品时,企业才具有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因此,企业应当将因交付A产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400元确认为合同资产,而不是应收账款,相应的账务处理如下:
企业履行转让产品A的履约义务: 借:合同资产 4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元
企业履行转让产品B的履约义务,同时确认收取对价的无条件权利: 借:应收账款 1000元
贷:合同资产 4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元
例48:就企业履约确认的应收款(参考IFRS15.示例40)
20X9年1月1日,企业与客户订立一项以150元/件的价格向客户转让产品的合同。合同规定若客户在一个日历年内购买超过100万件产品,则产品单价将追溯下调为125元/件。该产品控制权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在合同开始日,企 业估计该客户全年的采购量能够超过100万件。20X9年1月31日,企业交付了第一批产品共10万件。上述价格均不 包含增值税,且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影响。
企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时取得了无条件的收款权,即企业有权按照每件产品150元的价格向客户收取款项,直到客 户的采购量达到100万件为止。由于企业估计客户的采购量能够达到100万件,因此,根据将可变对价计入交易价格的限制要求,企业确定每件产品的交易价格为125元。
所以,在首次发货10万件产品时,企业确认:
借:应收账款 15,000,000元=150元/件×10万件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500,000元=125元/件×10万件贷: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2,500,000元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本实务操作指南第二部分5.1)代表25元/件的退款,为预期提供给客户的数量折扣
(即企业有权无条件收取的合同规定价格150元与估计交易价格125元之间的差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的问题
3086、关键管理人员薪酬的问题
提问人:liruoli 时间:2020-06-09 10:42:00
回答人:chenyiwei
基于所持有的股份,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宣告,每股支付相同的股利,不属于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但如果高管持有本公司的限制性股票,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第五条规定计入管理费用的限制性股票股利应属于职工薪 酬范畴,此时这部分计入管理费用的现金股利应纳入关键管理人员薪酬统计。
请教陈版主:合并报表范围
3087、请教陈版主:合并报表范围
提问人:wangzc_ax 时间:2020-06-09 10:49:00
陈版,您好!想请教一个问题,我公司现在打算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成立一个新公司,在新公司的股权设置上有可能是5:5,这种情况下,如何判断哪方属于并表的一方?如果我方能在董事会占多数表决权,是否可以并表?
回答人:chenyiwei
判断控制权需同时具备“控制三要素”,且属于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的结果。你说的情况,除了董事会的多数席位以外,还要证明该安排背后的商业理由,即为何出资比例相同但你公司能够多一个董事席位;你公司对该新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等相关活动是否具有实质主导权,新公司在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对你公司有无重大依赖等。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的前瞻性调整是否需要考虑疫情影响?
3088、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的前瞻性调整是否需要考虑疫情影响?
提问人:daidaiwade 时间:2020-06-09 12:43:34
请教版主,审计过程中正在对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下2019年的坏账准备进行复核,客户的评估师回复说前瞻性调整是基于19年12月31日的角度进行。疫情属于期后事项了,因此不会调高2019年末前瞻性调整。 但疫情的影响显然是对19年末应收款项的回款造成影响,想问下评估师站在期后角度来看是否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评估师的意见具有一定合理性。即前瞻性调整所依据的信息应当是站在资产负债表日时点上可以合理预测到的未来信息。虽然疫情在2019年末已经存在,但疫情的严重恶化和世界各国的抗疫措施对经济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是2020年内新出现的情况,站在2019年末这个特定时点上是完全无法合理预见到该因素影响的。因此,2019年末的前瞻性调整不应考虑疫情因素的影响。
当然,2019年末,即使没有疫情影响,宏观经济形势已经出现下滑趋势,因此通过前瞻性影响多确认一些预期信用损失也是合理的,但仍应将此时已经存在且可以合理预见到的未来变化和完全无法合理预见到的未来变化区分开 来,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前瞻性信息调整中考虑前者而不考虑后者。这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非调整事项区 分在逻辑上是保持一致的。
请教陈版主,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089、请教陈版主,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提问人:wangyanru~ 时间:2020-06-09 13:55:00
回答人:chenyiwei
没有规定必须出审计报告,但鉴于同一控制下合并中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基础为合并日(交割日)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故一般建议做一次过渡期审计。
生产企业寄售业务收入确认
3090、生产企业寄售业务收入确认
提问人:dhy1261 时间:2020-06-09 14:16:00
请问陈版:
A公司为生产制造企业,目前准备IPO,公司客户中较多为寄售客户,公司将货物发往客户或客户指定仓库, 根据客户的领用情况,于当月末或下月10日前对当月领用情况进行结算,由客户在结算单上盖章或邮件等方式结 算。由于客户结算的日期不同,请问在本月结算确认上月的情况下,本月确认收入实际为上月的领料,如果各月份之间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在收入确认时需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还原为实际领用月份的收入,还是直接按照当月结算上月金额直接在当月确认收入即可。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主帖所述情况,下月结算上月领料对应的销售收入。在这种情形下,下月就上月的领料情况和应确认的收入进行核对确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即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取的信息为资产负债表日已存在的状态或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所以你说的“根据实际情况还原为实际领用月份的收入”是合理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3091、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提问人:wx_5e3d631712a0 时间:2020-06-09 14:26:00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费用化,计入“税金及附加”,不计入开发成本。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6-1-16(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的列支)”。
求助陈版主,关于代建项目核算问题。
3092、求助陈版主,关于代建项目核算问题。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6-09 15:45:00
A公司为政府投资设立单位,进行道路、小区等建设,A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钱由政府支付给A,A支付施工单位,房屋产权跟A无关。建设期间A公司支付的款项是计入在建工程/冲销跟政府的往来,还是等移交后冲减跟政府的往来。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对这类业务,应首先考虑A公司对此类代建业务应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和成本。
假设应采用净额法,则“A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钱由政府支付给A,A支付施工单位,房屋产权跟A无关”,此时通过A代收代付的款项中,除了将形成本企业的管理费收入的部分以外,应直接冲销与政府之间的往来,同时在附注中补充披露本期内从事此类代管业务经手的资金情况,以及截至期末尚未决算的项目的累计收取拨款和向施工单位付款、款项结余情况等。
请教陈版,长期资产确认问题
3093、请教陈版,长期资产确认问题
提问人:erase12345 时间:2020-06-09 16:20:00
A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校园一卡通业务,流程如下:在学校免费投放入门闸机、摄像头、超市消费机等硬件设备,同时做好设备和软件的数据传输。设备所有权归属于A公司,学生只有使用权。同时,A公司会给学生发放一卡
通,A公司可以通过后台,知道学生一卡通的刷卡记录。
问题如下:
由于设备的所有权归属于A公司,因此A公司将这些安装完成的设备当做固定资产核算。一卡通由于依赖于入门闸机等设备才能使用,但是交付给学生之后,使用权都在学生,而且学生毕业之后,A公司也不会进行回收,那么 A公司能否将一卡通当做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3、由于设备的所有权归属于A公司,因此A公司将这些安装完成的设备当做固定资产核算。一卡通由于依赖于入门闸机等设备才能使用,但是交付给学生之后,使用权都在学生,而且学生毕业之后,A公司也不会进行回收,那么 A公司能否将一卡通当做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进一步了解该公司的业务模式。这些硬件设备都是免费投放的,那么A公司的校园一卡通业务靠什么盈利?所投放设备的使用的主导权是否在相关学校?设备一经投放,后续正常经营情况下是否不会再回收?硬件的日常维护由谁负责和承担相关费用?
通过分析这些问题,确定相关资产是确认为自有的固定资产,还是基于BOT模式的无形资产等;以及能否确认提供设备和安装的收入。
对于提供给学生的一卡通,如果金额不重大的,可以在交付时一次性费用化处理;金额较大的,也可以考虑在该学生毕业前的剩余就学年限内摊销其成本。
提问人:erase12345 时间:2020-06-10 15:36:00
A公司的校园一卡通业务主要靠收取信息资费来盈利。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下载App,App连接了设备的刷卡信息,可以知道学生的出入时间和消费记录等。设备投放之后,所有权归属于A公司,使用权在于学校。一般A公司会和学校签订合作年限。合作结束后,理论上A公司是可以对设备进行回收的。(但是目前A公司成立不久,因此暂未有回收的情况)。A公司会在学校派相关的人员,进行设备的维护查看等,相关费用由A公司承担。因此A公司认为其有所有权,应该当做固定资产核算。
一卡通虽然单价很小,但是由于合作学校比较多,加总在一起金额大,因此A公司倾向于资本化。目前A公司是这 么处理的,第一次合作的学校,首次发卡也是免费的,因此当做固定资产核算,后续摊销成本。但是学校每年都会有新生入学和老生毕业,(六年级毕业和一年级入学),A公司认为整体来看卡片的存量金额不会有较大差异,因此简化处理,不会分不同年级进行不同年限的折旧摊销。同时,对于后续新生入学发卡或者由学生要补卡,A公司是要收费的,这时A公司确认相应的收入和成本。想请问陈版这样核算是否可行,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基本可以(相当于经营租赁租出);一卡通的发卡业务建议直接费用化,或者分年摊销,不建议分别确认收入和成本。向学生收取的一卡通价款可以冲抵发卡的成本。
关于股份支付每股公允价值确认
3094、关于股份支付每股公允价值确认
提问人:hdzhangc 时间:2020-06-09 17:40:36
陈版主及各位同事: 大家好!
某企业2018年8月向高管人员授予股权激励,立即可行权;公允价值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6月30日,但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原部分股东尚未完成全部出资;2018年12月,原股东完成绝大部分出资。
在此基础上,如按评估价值/实收资本=每股公允价值1;与按(评估价值+股东12月完成出资)/(实收资本+12 月完成出资)=每股公允价值2.
公允价值1与公允价值2之间差异较大,约4倍差异;但630与1231,企业的价值并未发生大的波动。请问:在上述基础上,应当如何计算每股公允价值?是否有相应案例?谢谢大家~
回答人:chenyiwei
要考虑此处的“评估值”是用了什么方法和参数确定的?在评估过程中如何考虑尚未到位的原股东已认缴出资额的影响?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的调整中 高新亏损企业适用税率是否仍采用15来计算?
3095、会计利润与所得税的调整中 高新亏损企业适用税率是否仍采用15%来计算?
提问人:7847748 时间:2020-06-09 18:01:00
您好,陈老师:
在会计利润与所得税的调整中,对于连续亏损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是否应该采用25%呢? 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果企业亏损适用税率是否应该填25%呢?
利润总额:-99万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990.25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10.25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0.350.25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94.550.25
上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97*0.25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预计该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一直可以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则其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计量仍可以采用15%的实际适用税率。当然这种连续亏损企业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必须非常谨慎。
子公司向母公司出租房屋形成的未实现内部损益处理
3096、子公司向母公司出租房屋形成的未实现内部损益处理
提问人:你瞅我干啥 时间:2020-06-09 19:39:00
请教陈老师A公司持有B公司70%股权,可以对B公司实施控制。
B公司将其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向A公司出租
在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A公司合并层面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还原为固定资产列报,冲回B公司单体层面确认的增值,同时补提折旧,另外对于因公允价值计量还原成成本计量确认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 在“归母利”和少数股权损益之间分配。
2020年1月1日,A公司停止租赁B公司办公楼;在2020年3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我个人理解为,合并层面的自用固定资产转为公允价值核算的投资性房地产,但考虑到子公司单体层面始终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该项资产,因此转换过程不确认其他综合收益。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请教陈版国际准则重估模式
3097、请教陈版国际准则重估模式
提问人:wangjingquan 时间:2020-06-09 20:15:00
上市公司下的孙公司转为子公司的账务处理
3098、上市公司下的孙公司转为子公司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贝贝贝贝~ 时间:2020-06-09 08:05:09
假设上市公司A,其子公司为B,该子公司B是在2017年被收购的,商誉有4个亿。子公司B下有个子公司C,是在上市公司A收购B的时候,B同时收购进来的,商誉2个亿。现在将上市公司的孙公司C按其实收资本金额转让给上市 公司A,作为A的全资子公司,那么B的单体报表和B层面的合并报表如何处理?B对C的商誉怎么处理?上市公司A 的单体报表和合并报表如何处理?A对B的商誉怎么处理?A对C有商誉吗?
回答人:chenyiwei
B的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按照正常的处置子公司处理,可以确认处置损益。但如果处置价格显著不公允的,需考虑权益性交易因素的影响。B的合并报表层面原先确认的对C的商誉也一并转销处理。
A个别报表层面,因为原先A就可以控制C,只不过从间接控制转换成了直接控制,所以对A而言并不是企业合并。A对C的投资成本应该就是向B支付的收购价款金额,但明显不公允的除外。
该交易属于A合并范围内的重组,并未改变A可控制的经济资源及其风险和报酬特征,故应完全在A的合并报表层 面抵销其影响。B所确认的处置C股权的损益视同内部逆流交易未实现损益,在A的合并报表层面予以抵销。A的合并报表层面的商誉计量金额保持不变。
委托技术开发并应用到固定设备上账务处理
3099、委托技术开发并应用到固定设备上账务处理
提问人:那片天空0502 时间:2020-06-09 20:28:00
我公司与某教授签订委托技术开发合同,需将一项技术应用(常见的技术)到固定设备上,由税局代发技术服务 费,设备有教授委外制造。该笔费用作为研发支出完成后资本化,还是作为预付账款核算,验收合格后转入固定资产?若直接作为固定资产,税局代发的技术服务费是否有影响?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首先对照《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1-2-4(外包的开发活动的相关支出的资本化问题)”、“问题1- 2-5(关于委托开发的技术能否资本化的问题)”,合理区分该交易属于研发外包还是外购技术。
另外要考虑除了在该设备上使用该技术以外,本企业日后还有无可能单独将该技术对外转让、对外投资、授权他人使用,或者使用该技术制造其他同类设备等。
如果本企业只能通过该教授委外制造的设备使用该技术,则该无形资产不具有可辨认性,只能将相关支出一并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不单独确认研发支出或者无形资产。只有在满足可辨认性标准的前提下,进一步区分外购技术还是研发外包才是有意义的。
子公司同股不同权,合并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如何列式?
3100、子公司同股不同权,合并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如何列式?
提问人:欧—工作QQ 时间:2020-06-09 20:52:00
陈版主,您好!
母公司A持有子公司B公司70%的股权,少数股东持有30%的股权,但章程约定,B公司的利润母公司A公司和少数股东占比分别为60%、40%,A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是按分红比例40%计算,还是股权比例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首先了解同股不同权的原因,例如少数股东除了提供资金以外,是否还有其他资源的投入。可参考《瑞华研究
2010~2019汇编》之“问题3-1-60(全体股东约定不按股权比例分红时,多分到红利的股东的会计处理)”、“问题3-
2-128(对新设子公司出资额大于所享有权益份额的处理)”等。
求助陈老师关于或有对价的问题
3101、求助陈老师关于或有对价的问题
提问人:a88662469 时间:2020-06-09 23:52:00
非同一控制下,至购买日起12个月内,什么情况下是属于”购买日12个月内可以对企业合并成本进行调整的因素“, 什么情况不属于”购买日12个月内可以对企业合并成本进行调整的因素“。即12个月内,什么情况用这个分录 借: 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什么情况用这个分录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长期股权投资
能否举例子,因为我实在是被下面两道题弄糊涂了(同是在12月内的情况,处理方法不同): 第一道
【例题·计算分析题】2×20年初,A公司以现金100万元自B公司购买其持有的C公司100%股权,同时约定,B公司就C公司在收购完成后的经营业绩向A公司做出承诺,如果C公司未来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未达达到3亿元,B公司将 向A公司返还购买价款10万元,购买日,A公司预计C公司不能达到预期目标。则购买日A公司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年末,A公司根据C公司第一年业绩情况,预计C公司三年内累计营业收入将达到3亿元,则A公司在第一年年末会计分录: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1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
第二道:
甲公司为一上市的集团公司,原持有乙公司30%股权,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甲公司2×15年及2×16年发生的相关交易事项如下:
(1)2×15年1月1日,甲公司以发行股份10000万股为对价从乙公司的控股股东—丙公司处受让乙公司50%股权,该日股票收盘价为1.3元,并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9000万元,公允价值为20000万元(含原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1000万元),除原未确认入账的无形资产外,其他各项可辨认 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上述无形资产系一项商标权,自购买日开始尚可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
甲公司受让乙公司50%后,共计持有乙公司80%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甲公司受让乙公司50%股权时,所持乙公司30%股权的账面价值为640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5500万元,损益调整800万元,其他权益变动100万元;公允价值为7600万元。
(2)2×15年1月1日,乙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19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16000万元,资本公积100万元,盈余公积为290万元,未分配利润2610万元。
该项交易中,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法律、评估等中介机构费用60万元。
甲公司与丙公司协议约定,丙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2×15、2×16和2×17年三个会计年度乙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600万元、800万元和1000万元。乙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利润的,丙公司将按照出售股权比 例,对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预期实现的部分的差额以现金对甲公司进行补偿。各年度利润补偿单独计算,且已经支付的补偿不予退还。
2×15年1月1日,甲公司认为乙公司在2×15年至2×17年期间基本能够实现承诺利润,发生业绩补偿的可能性较小。
乙公司2×15年实现净利润500万元,较原承诺利润少100万元。2×15年末,根据乙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及市场预期,甲公司估计乙公司2×16年和2×17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为600万元和700万元;经测试该时点商誉未发生减值。2×15年度,乙公司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公允价值上升产生其他 综合收益8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2×16年2月10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2×15年业绩补偿款50万元。
(4)2×16年1月1日,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所持乙公司股权70%,转让价格为21000万元,款项已经收到,并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出售日,甲公司所持乙公司剩余下1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转让乙公司70%股权后, 甲公司不能对乙公司实施控制、也不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将剩余股权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其他相关资料:
甲公司与丙公司、丁公司于交易发生前无任何关联方关系。甲公司受让乙公司50%股权后,甲公司与乙公司无任何关联方交易。
乙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问题(4)对于因乙公司2×15年未实现承诺利润及估计2×16年和2×17年不能实现承诺利润,说明甲公司应进行的会计处理及理由,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甲公司应将预期可能取得的补偿款计入预期获得年度(2×15年)损益。
理由:该部分金额是企业合并交易中的或有对价,因不属于购买日12个月内可以对企业合并成本进行调整的因素, 应当计入预期取得当期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600-500)×50%+(800-600)×50%+(1000-700)×50%=300(万元)。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3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
回答人:chenyiwei
或有对价(业绩补偿)的最常见原因是因为收购后被收购方的实际业绩不如预期。这种情况是购买日后新出现的情况,不属于在购买日原已存在的状态或情况(即使是收购日后12个月内的业绩差异也不属于购买日已存在的状态或情况),所以或有对价因素的影响都不能调整购买日的商誉和可辨认净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而只能确认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商誉的减值。
对这个概念的掌握,可以类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调整/非调整的分类。只要把“资产负债表日”替换为“购买日”即可。
工程项目政府补偿问题
3104、工程项目政府补偿问题
提问人:余传长 时间:2020-06-10 11:12:00
陈老师,您好。
在实务中遇到这么一个问题,请帮忙分析解答:
背景:1、2013年6月25日,A市政府与B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由B公司负责成立公司(C 公司)负责××商业街项目。2013年11月,C公司依法登记设立并开展各项工作;
请教陈版:关于投资处理
3105、请教陈版:关于投资处理
提问人:www学习 时间:2020-06-10 11:29:00
陈老师: 您好!
M公司为上市公司,M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有6家,除子公司A以外,M公司持股其他子公司股权均为100%,M公 司持有A公司60%股权,N公司持有A公司40%股权,同时N公司持有上市公司M 公司5%股权,其中M公司与N公司之间除上述持股交易外,M公司对N公司不存在其他持股行为,N公司仅与M公司有少量业务往来且无重大交易,N 公司的实质为M公司的投资人。请问陈老师,此种情况下N公司如何对M公司和A公司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初步分析:
请教陈版主,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转换日后卖出存量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确 认问题
3106、请教陈版主,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转换日后卖出存量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确 认问题
提问人:智慧眼81 时间:2020-06-10 14:45:00
陈版主您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新金融工具准则转换日一项投资被划分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假如初始投资成本100万,转换日浮盈80万。该项投资转换日后卖出了270万元,卖出当年报表的投资收益为270-180=90万元?还是投资收益170万元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80万元?两种核算方式对利润没影响,但对转换日后的利润表中两个项目的列示有影响,不知这个在准则上有没有明确规定?谢谢您!
回答人:chenyiwei
卖出当年报表的投资收益为270-180=90万元。转换日之后的利润表应按照新准则的口径列报。
控股合并的应税合并
3107、控股合并的应税合并
提问人:1258449480 时间:2020-06-10 15:04:00
请教陈版:A公司支付510万获取B公司51%的股权,按照合并重组,属于应税合并,评估增值了100万,那是B公司按照公允价值重新做账缴纳企业所得税吗?那B公司的股东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对于应税合并的实操有相关案例分析吗?感觉这一部分套准则的话有点不好理解!
回答人:chenyiwei
子公司回购少数股东权后的合并报表处理
3108、子公司回购少数股东权后的合并报表处理
提问人:donney_lixc 时间:2020-06-10 14:33:03
2018年初甲公司有三家发起股东 A、B、C,股权比例分别是60%,20%,20%,股东A对甲公司拥有控制权,因此A公司合并甲公司,2019年公司总资产1000万元,所有者权益600万,其中实收资本400万,资本公积100万,盈余公积50万,未分配利润50万,当年实现净利润20万。2019年末对股东C的股权按评估后价值回购,经评估后公司净资产1500万(收益法),回购后股东A 股权比例75%,股东B股权比例 25%
A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的会计分录 权益法调整借:长投 660
2、A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的会计分录 权益法调整借:长投 660
贷:资本公积 630
投资收益 12
年初未分配利润 18
合并抵消
借:实收资本 320
未分配利润 -20
资本公积 900
贷: 长投 900
少数股东权益 300
回答人:chenyiwei
A的合并报表层面就是一个收购少数股权交易。支付给少数股东C的退股款300万元与减资日甲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62020%=124万元(=(600+20)20%)之间的差额176万元调整合并报表层面的资本公积。
提问人:kyhj 时间:2020-06-11 14:33:04
您好:陈版,用减资后净资产320×75%=240万元,减资前净资产620×60%=372万元,差额132万元调整合并层面资本公积。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但还要注意体现因支付减资款而减少的少数股东权益。
请教陈版主余额宝的会计处理
3109、请教陈版主余额宝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七月长安。 时间:2020-06-10 15:54:04
陈老师你好,请问余额宝、苏宁零钱宝类似的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
瑞华研究丨问题1-2-6(外购研发中项目以及后续研发支出的处理)
3110、瑞华研究丨问题1-2-6(外购研发中项目以及后续研发支出的处理)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0-06-10 16:03:21
为了获取该项非专利技术的支出在研发期间不应摊销,而是计入“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项目中,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129页的要求,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后续发生在该项目上的进 一步研究开发支出,应比照自行研究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原则,区分其是处于研究阶段还是开发阶段,以及是否已满足资本化条件,作出不同的处理。即,这一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条件将区分外购部分的成本和自行研发部分的成本而有所不同:外购部分的成本总是可以资本化(但每年末均应进行减值测试);自行研发的后续支出则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九条规定的五项标准判断能否资本化。一旦未来最终获得成功,形成无形资产 时,该无形资产的资本化成本将包括外购非专利技术的成本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自行开发支出,以及后续发生的申报费、注册费等法律费用。问题:既然外购研发中的项目,已经计入了“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形成了资产, 那应该就意味着是已经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为什么后续的支出还要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以及是否已满足资本化条件?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无形资产准则对于外购和自创的无形资产有不同的确认标准,对自创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更严格。
在实务操作中,对此类外购进来的研发中项目,继续投入的研发支出,其风险相对较小,资本化的可能性相对更 大,但也不排除后续研发支出尚未到资本化条件的情况。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则从审计角度,应关注当初收购该研发中项目的决策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提问人:wx_5f2400356874 时间:2021-01-13 14:08:00
“”外购部分的成本总是可以资本化“”那可以选择费用化,一次性计入研发费用吗@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不建议如此处理。
请教陈老师,公司收取员工宿舍电费该如何做账?
3111、请教陈老师,公司收取员工宿舍电费该如何做账?
提问人:abby0615 时间:2020-06-10 16:12:21
请教陈老师,
现在在审计一家A公司,A公司员工住在其母公司(b)的宿舍。A公司向员工收取宿舍电费(该部分费用从支付给员工的工资里扣除),但A公司无须将收取的电费支付给母公司B。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主帖中的情况,个人理解:
持股比例变化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的调整
3112、持股比例变化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的调整
提问人:dingwh9004 时间:2020-06-10 16:23:00
请教陈版,现有2018年12月31日A公司持有B公司的股权35%,2019年因定向发行股票后A公司持有B公司的股权变为30%,调整2019年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是按当期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30%还是用期末的其他综合收益30%-上期的 其他综合收益*35%?盼请回复,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在股权比例变动日(即被投资公司完成定向增发之日),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第十一条规定,“投资方对于被 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此基础上,对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中归属投资方的份额,应分段确认,即股权比例变动前的发生额按原比例,之后的发生额按新比例。
请教合作研发相关财税问题
3113、请教合作研发相关财税问题
提问人:linzhi23 时间:2020-06-10 17:12:10
请教陈版
甲公司与乙公司计划签署软件合作开发协议,合作开发某软件系统,初步约定合同条款如下1、合同金额:甲方投入资金600万,乙方投入资金400万。
请教”在建工程暂估入固定资产问题
3114、请教”在建工程暂估入固定资产问题
提问人:圣媛 时间:2020-06-10 17:37:00
国有企业为粮食购销公司,建储备粮食的仓库,已验收使用,未做决算。合同价是500万,支付给工程公司290万记入在建工程。文件显示建造仓库的资金来源于上级政府部门,目前收到拨入240万,账面记入专项应付款240万,另50万用本公司其他资金垫付。
审计调整做暂估入固定资产,第一:是借:固定资产500万,贷在建工程290,应付账款-暂估210?第二:对于记入账面专项应付款240万,怎么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以前暂估入账工程成本后,结算价与暂估价有差异怎么处理
3115、请教陈版主,以前暂估入账工程成本后,结算价与暂估价有差异怎么处理?
提问人:lardqiu 时间:2020-06-10 17:41:00
一直在论坛拜读陈版主的回复,希望陈版主有空帮我解答一下以下问题工程结束后,尚未结算,基于以下考虑,会计做出了暂估,该怎么处理
1.合同价106万含税,进项税6万,未结算,财务19年按106万直接入成本,2020年结算时,拿到106万发票,显示6万税,100万工程款,财务在2020年记录进项税6万并冲回2020年成本6万.请问:这样处理是否合理,
2.19年工程完工时,财务合理估计结算价与合同价差异不大,按合同价入账并暂估进了成本100万,结果2020年结算时, 结算价是110万,120万,150万,200万,如果是这四种结算金额,账务处理是否有差异?19年暂估的时候,假设根据当时的资料,暂估100万是合理的,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两种情况都是如何区分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的问题。
对于问题1,如果原本应当合理预见到可以获得进项税额抵扣,则原先按含税价暂估转固是前期差错。
对于问题2,如果“19年暂估的时候,假设根据当时的资料,暂估100万是合理的,”,则该差额不是前期差错,应在决算当期将差额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最终决算结果与暂估金额差异较大,则应注意了解差异原因,重新考虑此前的估计是否合理,是否应认定为前期差错。
请教各位老师,成本法下如何计算合并层面资本公积
3116、请教各位老师,成本法下如何计算合并层面资本公积
提问人:浔裳 时间:2020-06-10 18:40:00
背景:母公司P初次合并,前期未合并,无收购子公司,均为自身设立。合并日P对子公司S持股80%,该持股比例 为由100%历年多次稀释至80%,权益分配约定按照持股比例分配。S下有多级合并,合并至S层级后,S合并层面资本公积由两部分组成:1)资本公积-资本溢价:S公司少数股东溢价增资形成;2)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S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溢价增资形成。
求助问题:成本法下如何计算P公司合并层面享有的S公司的资本公积。
P公司享有的S公司合并层面【资本溢价】部分是否为:历次变动【增资后的归属于S公司净资产增资后的P公司持股比例-增资前的归属于S公司净资产增资前的P公司持股比例】金额累加;
P公司享有的S公司【其他资本公积】为【S公司合并层面其他资本公积*80%】如上述计算方法错误,应如何计算,谢谢各位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指出:这些资本公积都属于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而不属于其他资本公积。但继续套用你的称呼方式,则:
P公司享有的S公司合并层面【资本溢价】:基本合理,即每次权益性交易形成的资本公积累加。P公司享有的S公司【其他资本公积】也应采用相类似的方式处理,不应简单地采用你说的方法。
非同控企业合并,投资方垫付的员工离职补偿能否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 本。
3117、非同控企业合并,投资方垫付的员工离职补偿能否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 本。
提问人:fengedong 时间:2020-06-10 20:33:07
非同控企业合并,购买方取得100%股权,支付对价1500万元,同时垫付职工离职补偿500万。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是1500万,还是2000万(1500+500)
回答人:chenyiwei
企业清算后固定资产减值问题
3118、企业清算后固定资产减值问题
提问人:AliAli1234 时间:2020-06-10 19:36:00
版主,想咨询一个问题。
A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清算,对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净售价并考虑处置费用后看是否有需要计提减值准备。想问一下如果在刚清算以后,企业还没有明确的固定资产处置计划的前提下,是否可以出于谨慎性原则将固定资产减值计提到0?或者上市公司有类似的案例可以参考吗?
多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不可以仅仅出于“谨慎性原则”,在没有关于可收回金额的充分、适当证据的情况下将固定资产减值计提到0。这是对谨慎性原则的滥用。
请问陈版,关于处置唯一子公司从成本法变成权益法核算的处理
3119、请问陈版,关于处置唯一子公司从成本法变成权益法核算的处理
提问人:tanmu 时间:2020-06-10 21:01:02
陈版,您好。关于处置子公司,准则表述的会计处理较为明确,单体母公司层面按照权益法核算,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层面按照处置对价和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扣减长投账面成本确认投资收益,相当于合并层面将长投按照FV核 算。主要问题包括如下几个(一)单体公司的权益表列报
按照准则表述为调整留存收益,是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由于成本法转权益法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故不属于追溯调整事项,无需重述报表,也不是准则明确说明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重述,那么这一块留存收益在本年的所有者权益表内如何反映,我个人觉得是否应该直接放在本期变动的第六项其他,同时做出附注说 明;而不是放在本年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前面项(期初调整)的其他。
(二)如果是唯一子公司是否需要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
由于期末子公司不在纳入合并范围,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是否无需编制合并财务资产负债表,但是仍需编制合并利润表,因为利润表是期间数,资产负债表是期末时点数?但个人想到的另外一个是比较财务报表,出于比较财务报表的目的,仍需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是否可以将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与母公司单体报表处理从而不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呢?
(三)未来的报表编制
延续(二)未来是否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以反映处置当年因长投重新计量导致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层面和单体层面不一致呢?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验资前已使用投资款事项
3120、请教陈版:验资前已使用投资款事项
提问人:xuehaiwuya0326 时间:2020-06-10 22:06:03
陈版您好:
被审计单位增资,因公司收到第一笔和最后一笔投资款时间跨度较大且投资款直接转入公司基本户,存在在验资前已使用部分投资款的情况。
我的疑问是:①是否需要在验资报告中明确列示已使用投资款的支出明细,还是仅需在验资底稿中列明即可?
②此外,由于投资款直接转入基本户,考虑到公司在收到第一笔投资款前基本户尚有余额,若需要在验资报告中列明投资款的支出明细,是否可以默认支出的款项先使用基本户原有余额,再使用投资款?
回答人:chenyiwei
不需要在在验资报告中明确列示已使用投资款的支出明细,但在验资底稿中需注意记录对出资款到账后该账户内各笔大额支出的逐笔核实情况,关注是否存在变相抽逃出资情况。
关于应收账款减值
3121、关于应收账款减值
提问人:cfshichunsheng 时间:2020-06-11 08:57:00
回答人:chenyiwei
商业承兑汇票和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无本质差异(特别是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就是原应收账款债务人的情况下)。对收到的由原债务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继续视同应收账款,延续计算账龄,并作为迁徙的历史数据。如果收到由应收账款债务人背书的其他人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应评估其出票人的信用风险特征与原应收账款相比有无本质差异,考虑是否转入其他组合(不一定继续采用迁徙率模型)。
请教陈版:职工差旅费的现金流列报
3122、请教陈版:职工差旅费的现金流列报
提问人:xuehaiwuya0326 时间:2020-06-11 09:38:00
陈版您好:
被审计单位主要向各机构提供现场培训以及视频课件制作业务,需要员工频繁出差,生产人员差旅费支出约占各期营业成本的15%。
我的疑问是:与生产人员有关的差旅费的现金流支出是列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还是”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是否与主营业务成本或存货直接相关的支出均应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这部分差旅费支出可能计入存货成本并最终转入营业成本,但此类差旅费的付现金额在现金流量表中一般仍列入“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商誉减值测试的问题
3123、商誉减值测试的问题
提问人:davia4120 时间:2020-06-11 09:50:00
2018年母公司因为反向收购存在15个亿商誉账面价值,已分摊至下面的资产组,2019年1月母公司出售自身12%股
权,2019年减值测试时,少数股权的誉誉账面价值是多少?1)全商誉的账面价值15/0.88,少数股权商誉
15/0.880.12,2)150.12
回答人:chenyiwei
“2019年1月母公司出售自身12%股权”具体是指什么?是上市公司出售了法律上子公司(会计上母公司)的部分股 权?一般理解,此时就是一项权益性交易,不应导致合并报表层面的商誉金额发生变动,后续减值测试时的商誉是针对会计上被购买方(上市公司的原有业务),合并报表层面对其享有的权益比例仍然是100%,不应模拟计算归 属少数股东的这部分商誉,减值测试中计入资产组账面价值的商誉仍然是15亿元。
施工企业 履约进度的确定
3124、施工企业 履约进度的确定
提问人:wangfan1 时间:2020-06-11 10:19:00
请问陈版主,施工企业在按一段时间确认收入时,有两个问题请教陈老一下:
关于投资性主体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3125、关于投资性主体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提问人:WindstormR 时间:2020-06-11 10:27:00
请问一家投资性主体因为业务性质,将以前年度发送的投资项目均划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的金融资产并移至非流动资产项下列示。本年新购买一年内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浮动收益,同样列示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的金融资产,但要求单独划分在流动资产,这样报表中在流动资产以及非流动资产各出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的金融资产,是否可行?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是金融资产从确认和计量角度的分类;流动/非流动分类则是从其列报的角度所作的分类之一,两者并不矛盾。
会计准则委员会实务问答板块怎么登陆不进去
3126、会计准则委员会实务问答板块怎么登陆不进去
提问人:vivienne007 时间:2020-06-11 10:40:00
是这个网址吗https://www.casc.org.cn/casc/wenda
回答人:chenyiwei
https://www.casc.org.cn/kjzzswwd/
重大资产重组同一控制下运行1年
3127、重大资产重组同一控制下运行1年
提问人:The_love_of_com 时间:2020-06-11 08:05:08
请教各位版主: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的,应关注重组对发行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发行人应根据影响情况按照以下要求执行中有一条: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100%
的,为便于投资者了解重组后的整体运营情况,发行人重组后运行一个会计年度后方可申请发行,如果两个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公司A与公司B,如果A公司的产品全部销售给B,且B公司销售收入占比A公司销售收入120%,这 个算不算需要运行1个完整会计年度?
回答人:chenyiwei
个人理解应当需要。这种情况下,重组后就是以B公司对外销售,其合并层面的销售收入构成与重组前的A已经完全不同了,并且B的收入规模也大于A。
瑞华研究丨问题1-2-11(研发过程中收到合作研发单位支付超过研发成本支出 的研发款…
3128、瑞华研究丨问题1-2-11(研发过程中收到合作研发单位支付超过研发成本支出 的研发款…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0-06-11 08:05:02
问题: ①该案例讨论的情形是否属于(合作研发单位)研发劳务外包?
首先,即使研发项目失败,合作研发单位(包括参与的子公司)支付的款项A公司也不予退还,表明合作研发单位实质上是承担开发过程中的技术风险和经济风险的;其次,取得新药证书后,产权归A公司所有,合作研发单位取得新药的使用权(用于生产和销售),虽然法律上的所有权归属A,但该研发成果带来的经济利益(也就是生产销售)是归属于合作研发单位的,A公司仅就其提供的研发劳务获取报酬,A公司就该研发项目可取得的报酬是否 与研发成果的未来商业价值(生产销售)无关,而主要是基于实际发生的研发成本加成的方法计算;但合同又对合作研发单位未来使用该知识产权的范围施加了限制,基于上述分析,个人觉得作为合作单位的研发外包而不是授予知识产权许可,请陈版和各位老师指正。
回答人:chenyiwei
该问题解答中的分析已经提及:“在这些合作研发项目中,如果实质性的研发活动均由A公司承担,其他合作方基 本不从事实质性的研发工作(或者仅承担少量的辅助工作),过程中的研发项目由A公司来控制,且如果研发成 功,获得《新兽药注册证书》,则其他合作方可获得的利益仅限于不得转让的生产和销售权,则该业务的实质是其他合作方部分承担研发失败风险的技术成果许可使用合同,A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对“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的规定确认和计量收入;同时对研究开发支出的核算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
——无形资产》的规定。”
由于A公司作为研发受托方,其自己也可以使用研发成果生产产品用于对外销售,且A自身从中的获益程度是重大的(站在合并报表角度,“合作单位分阶段向A公司支付1.55亿元合作研发经费,其中2家子公司共需支付8,200
万,3家外部单位共需支付7,300万”,排除与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可能不公允的因素,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获益程度显然更大)。所以不能简单看作仅仅提供研发服务,以合同约定的服务费作为主要收益来源的研发外包服务。
请教陈版,投资企业从联营企业变成子公司后,内部未实现关联交易损益的 处理?
3129、请教陈版,投资企业从联营企业变成子公司后,内部未实现关联交易损益的 处理?
提问人:lambeka7 时间:2020-06-11 11:25:00
请教陈版,A公司原持有B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40%的股权作为联营企业核算,现收购B公司另一股东20%的股权,完成收购后A公司能够控制B公司,将B公司纳入合并范围。A公司在权益法核算B公司股权时,存在A公司向B 公司提供资金,B公司将利息进行资本化,形成的未实现关联交易损益约6000万元。在A公司将B公司纳入合并范 围时,A公司对于B公司的长投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原未实现关联交易损益,在B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后,原 未实现关联交易损益是视同实现了吗?是否要对B公司纳入合并后的存货(已按评估值计量)进行调整?
回答人:chenyiwei
对于原未实现关联交易损益,在B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后,原未实现关联交易损益是视同实现(通过对原持有权益按购买日公允价值的重新计量和对被收购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无需再进行抵销处理。
应收账款折让
3130、应收账款折让
提问人:学无止境9 时间:2020-06-11 11:25:00
陈版主您好,请教一下我在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如企业甲应收客户A1000万,甲与客户A和第三方B签订协议,A欠甲的1000万由第三方B来偿还,甲公司账上账收A的1000万变成应收B1000万,B马上又和甲签订协议,说B资金困难1000万的债务折让10%来偿还,偿还900万就可以。
请问1、甲公司100万的损失,在旧准则下符合债务重组定义吗及甲公司如何进行财务何处理
将合资子公司资产卖给一家与子公司股权结构一样的联合营公司
3131、将合资子公司资产卖给一家与子公司股权结构一样的联合营公司
提问人:woshiguanggao 时间:2020-06-11 12:05:21
A公司股权为甲、乙各50%,由甲并表。现甲、乙另成立一家B公司,持股比例认为各50%,双方均并表。A公司将其持有是的存货销售给B公司,请问甲公司合并层如何处理该项交易?
如果参考顺流交易处理,那么甲公司合并层不会产生利润,但是将产生营业收入及成本,如何理解存货的所有权结构未发生任何变化,但是报表上体现出了收入和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A、B的股权结构相同,但其控制结构不同。站在甲的合并报表层面,视同向合营企业销售商品的顺流交易, 应按比例抵销甲的营业收入、成本,并将影响金额按比例分配给少数股权。
假设A出售给B的存货的成本为80,售价100,期末B公司将这部分存货未出售,则甲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抵销分录: 借:营业收入 50(=10050%)
贷:营业成本 40(=8050%) 贷:长期股权投资——B 10
借:少数股东权益 5(=(50-40)*50%) 贷:少数股东损益 5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例题3-10、3-11
变幻 求助陈版主,境内母公司和境外子公司汇率折算导致的抵消问题
3132、变幻: 求助陈版主,境内母公司和境外子公司汇率折算导致的抵消问题
提问人:wf302020327 时间:2020-06-11 14:09:00
2019年,泰国A公司记账本位币泰铢(属中国境内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记账本位币人民币),关联交易1亿美金
(属B公司向A公司出售)以美元报关,以美元结算。由于A公司属新设公司,资金缺口大,长期欠B公司货款。
2019年末尚欠5000万美金。假设2020年一季度无关联交易,B公司的应收账款50007.5=37500万人民币,A公司
500032=160000泰铢,并表时,境外泰国公司又将泰铢转成人民币,这笔业务导致一季度末中方B公司因这5000万 美金产生汇差400万人民币盈利,泰国A公司产生2400万人币亏损。业务实质合并抵销时,因为是关联交易产生的 双重外币折算差异,实质上最终都是是以美元结算,是不是需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泰国A公司的应付账款考虑成美金直接转成人币民。而不是先转成泰铢,再转成人民币。还有如果这样转两次,产生汇差不一致的2000万,合并抵销时,需计入哪个科目?
回答人:chenyiwei
不可以这样处理。A、B公司在其各自的会计处理中,都应当先将原币金额折算为各自的本位币(泰铢或人民
币),这一折算过程产生的差额体现在汇兑损益中,且即使在集团合并报表层面已将内部往来抵销,该项汇兑损益也仍然存在,并影响合并层面的损益。
对A公司账面的应付账款而言(原币为美元),应先折算为泰铢,这一过程中产生的差额计入汇兑损益;然后再通过外币报表折算流程折算为人民币,这一过程中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可以直接从美元跳过其本位币泰铢直接折算到人民币,即不允许从一种外币直接折算到另一种外币。
子公司账面的专项储备金额在合并报表中权益法如何处理?
3133、子公司账面的专项储备金额在合并报表中权益法如何处理?
提问人:豆牙 时间:2020-06-11 14:15:00
2019.11.30日,非同一控制下收购一家子公司51%股权,购买价为3393万元,子公司账面含专项储备的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为3888万元,其中专项储备24万元,
1)请问商誉计算时,是否要剔除专项储备金24万,即商誉=3393-(3888-24)*51%=1422.36万元?
2)2019.12.31日,此公司资产负债表帐面30万元;我在做合并报表的时候,是否需要按权益法调整长投的账面余额,即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0-24)*51%=3.06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06
同时,还需要调整少数股东权益金额借:专项储备 2.94
贷:少数股东权益 2.94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3-2-63(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的专项储备在合并报表时如何处理)”。
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上年期末数与本期期初数的调整事项。
3134、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上年期末数与本期期初数的调整事项。
提问人:依然特雷西0829 时间:2020-06-11 14:19:00
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来计提坏账,使得本期期初与上年期末数会存在差异。此差异在使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第一天进行调整。为啥这个调整的影响会导致盈余公积也发生变动。盈余公积根据以前年度的净利润计提,按理以前年度的净利润是无误的,不需要更改盈余公积。但目前看下来都是有更改盈余公积的。@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在正常的会计处理中,坏账损失的调整会影响损益。新准则首次执行日的调整也是追溯调整(其对首次执行日留存收益的调整实际上是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滚存结果),只不过不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列报,所以最终的影响数也要体现对首次执行日盈余公积余额的影响。
子公司注册资本减资,合并层面怎么处理
3135、子公司注册资本减资,合并层面怎么处理
提问人:evalucky 时间:2020-06-11 08:05:06
请教各位大神,该情况应怎么处理:A子公司17年设立时,合同约定注册资本500万,母公司认缴60%(注册已出 资300万),少数股东认缴40%(一直未出资200万),合并时确认了少数股东权益,后续持续计算了少数股东损 益。A公司20年时,进行工商变更,将注册资本500万变为300万,取消了少数股东未认缴的部分,母公司持股比例变成了100%。请问20年合并处理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谢谢大家~
回答人:chenyiwei
合并报表层面视同权益性交易。假设此前确认少数股东损益和少数股东权益是合理的,则现在将减资日的少数股东权益余额转入合并报表层面的资本公积。
请教陈版,关于新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处理问题
3136、请教陈版,关于新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处理问题
提问人:wx_5ee1d54d9b2f 时间:2020-06-11 21:33:04
最近碰到了一个问题,想请教陈版和各位网友。
对于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这件事情,A公司的处理是选择计入FVTPL,B公司的处理是选择计入FVOCI,A和B属于同一集团内的两家子公司,那么,在集团编制合并报表的时候,是否需要统一?还是可以保留这两家公司的做法?
回答人:chenyiwei
企业管理层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FVOCI不属于会计政策。
合并层面,对不同子公司购入的同一种股票,如果确有证据表明持有目的不同的,可以有不同的分类,但要注意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支持不同持有意图的认定,例如由不同团队管理和运作,适用不同的业绩考核指标,有明确的拟长期持有的书面文件并能证明该意图的合理性等。同时,不同的管理团队之间应做好信息的防火墙隔离,不得串通交易,特别是对敲交易应严格禁止。
单个主体分批买入的同一种股票也可以作出不同的指定,但同样应满足上述要求。在单个主体中,分类不同的投资应由不同的团队或部门管理运作,使用不同的证券账户,同时更应注意信息的防火墙隔离问题。
请教老师:持有待售的处理
3137、请教老师:持有待售的处理
提问人:595699395 时间:2020-06-11 15:53:00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应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和不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的利息或租金收入、支出以及其他费用应当继续予以确认。
回答人:chenyiwei
该利息或租金收入、支出发生时,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管理费用等科目。
[请教]无需付费且不进行买卖,仅提供使用。如何账务处理?
3138、[请教]无需付费且不进行买卖,仅提供使用。如何账务处理?
提问人:Monkey队长 时间:2020-06-11 15:54:00
请教陈版主:
从国外采购A产品,在国内进行销售。与供应商有相关协议,当每年采购A产品达到一定量时,供应商会免费赠送工具B。在实际销售A产品时,工具B是免费提供使用的(不进行买卖)且工具B可反复进行循环使用,使用年限较长4-6年不等。
备注:
求助陈版主,专项应付的解释疑问。
3139、求助陈版主,专项应付的解释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6-11 15:56:00
新准则中:对于国家拨付的资金,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用途确定其会计处理方法:
②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
如属于第②项,则应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工程完工所形成的长期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科目,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冲销“在建工程”等科目,需要返还的存款结余,通过“银行存款”上缴。
这里我的理解是长期应付款只能转为资本公积,这里为什么能跟“在建工程”对冲呢? 如果可以对冲,那么收款的时候应该计入其他应付款。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你提到的对冲在建工程是原企业会计制度下的做法,新准则下已不再有此做法。
请教陈版,大股东增资未实缴的合并处理
3140、请教陈版,大股东增资未实缴的合并处理
提问人:一只审计狗 时间:2020-06-11 16:19:00
A公司与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1%及49%股权,后达成协议,A公司对C公司增资入股1亿元,取得C公司90%的股权。协议于2019年8月签订,并约定A公司在半年内将增资入股款打给C公司。C公司于2019年9月进行了工商变 更。请教陈版,在2019年末A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是否需要编制涉及到购买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分录?A公司应以90%的控股权还是51%对C公司进行合并呢?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就是在认缴比例和实缴比例不一致情况下,应以哪个比例为准计算本企业在被投资公司的权益、损益中所占份额的问题。
在股东尚未实缴出资到位期间,认缴比例不同于实缴比例时,应以何种比例为准享有或承担被投资公司的权益和损益份额。对此问题,一般掌握的原则是:
请教陈版主,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费减免的会计处理
3141、请教陈版主,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费减免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luohongxiu 时间:2020-06-11 18:57:15
受疫情影响,各地税务局陆续出具减免政策,对困难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费进行减免,如辽政发
〔2020〕6号: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
举例:2020年第一季度应交房产税18万元,减免税款9万元:
A公司的会计处理是:
借:税金及附加 房产税 90000
贷:应交税费 房产税 90000 B公司的会计处理是:
借:税金及附加 房产税 180000
贷:应交税费 房产税 180000
借:应交税费 房产税 90000
贷:营业外收入 90000
想求助一下陈版主,这种特殊时期的政府政策减免,是否属于政府补助,企业应当按净额计入税金及附加还是全 额计提计入税金及附加后,将减免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这里我的理解是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应交税金计提,即按净额计入税金及附加。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直接减免税费不属于政府补助。直接按照减免后的实际应纳税额(可能为零)确认“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费”即可,不应确认为其他收益或者营业外收入。
如果企业此前已缴纳相关期间的税费,后来收到税务局退回的该期间税费的,则在收到退回的税费时,贷记“税金及附加”。
母公司向子公司出租房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层面的特殊调整问题
3142、母公司向子公司出租房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层面的特殊调整问题
提问人:yumengshan 时间:2020-06-11 21:33:03
求助,请教陈版,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有一处房产出租给子公司,在母公司单体层面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时,对应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那么在合并层面要作为固定资产核算,需要冲回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那么在母公司单体报表层面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需要一并冲回吗?我在合并的时候是冲回了,但是领导复核,说的是公司单体作为纳税个体,合并层面不应该冲回递延所得负债和所得税费用,仅冲回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即可,那合并层面递延所得税负债就无对应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了。望回复。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老师:持有待售合并报表的问题
3143、请教老师:持有待售合并报表的问题
提问人:595699395 时间:2020-06-11 19:57:00
准则中讲到:
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企业合并中取得这些资产或处置组的初始计量遵循企业合并中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初始计量的一般原则,即根据企业合并的类型,分别按照这些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层面的账面价值或者购买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后续计量遵循CAS 42规定。
对大股东通过单方增资稀释少数股东股权的形式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 业务咨询
3144、对大股东通过单方增资稀释少数股东股权的形式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 业务咨询
提问人:liujing_619619 时间:2020-06-11 20:34:00
陈版,您好!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项目背景
ABC有限责任公司,20X1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10000万元,股东甲公司出资额5500万元,持股比例55%,股东乙公司出资额4500万元,持股比例45%,ABC公司为双方股东的合营企业,双方均不具有控制权。
股东甲公司拟通过单方增资稀释乙公司股权的方式将持股比例增至65%,乙公司持股比例稀释至35%,从而依据章程规定,可以取得ABC公司控制权。
在此过程中,需满足条件:乙公司在甲公司单方增资后享有ABC净资产份额公允价值与增资前保持一致。假定不考虑增资前后其他对ABC公司净资产影响因素。
增资前,ABC净资产公允价值8000万元,低于实收资本,乙公司享有净资产份额公允价值为8000*45%=3600万元, 为满足甲公司单方增资后乙公司享有净资产份额公允价值仍保持3600万元不变,
甲公司拟通过与乙公司签订协议单方增资2285.71万元(3600÷35%65%-800055%)并由乙公司向甲公司划转股权对应出资额200万元,从而实现甲公司经增资及股权转让后出资额为5500+2285.71+200 =7985.71万元,持股比例65%;乙公司变更后的出资额为4500-200=4300万元,持股比例35%。
请问:
甲公司通过与乙公司签订一揽子交易的协议的形式增资2285.71万元再受让乙公司200万元出资额的形式是否
合规,甲公司受让股权所得是否涉税?
如在此行为决策中乙公司不同意自身的出资额有任何变更,只同意股权变更,是否存在其他合规的处理方式满足以下条件:
①甲公司需要以对ABC公司借款单方进行债转股增资,降低ABC公司对股东甲公司的资金占用,稀释股权行为可以配合股权转让来完成;
②增资行为后需满足甲公司持股比例65%,乙公司持股比例35%;
③增资行为后乙公司享有净资产份额公允价值仍保持增资前金额不变。特请陈版在百忙之中予以解答为盼。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母公司对子公司拨款形成的资本公积,合并时如何抵消
3145、母公司对子公司拨款形成的资本公积,合并时如何抵消
提问人:19931024syw 时间:2020-06-11 21:28:00
假设母公司对子公司控股80%,子公司注册资本是4000万元,母公司已投资了3200万元,少数股东投资了800万 元,母公司确认了长期股权投资3200万元,之后母公司又对子公司无偿拨款500万元,子公司计入资本公积500万
元,此时母公司应该增加长投的账面价值么?如果是的,那么母公司个表的长投账面价值是3700万元。在做合并报表抵权益时,应该做的分录是:借:股本:4000 资本公积:500 贷:长投:3700 少数股东权益:800。 如果是这样,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母公司投入形成的资本溢价,少数股东是不能享受的??
回答人:chenyiwei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无偿拨款,在母公司的个别报表层面应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即:借:长期股权投资
500,贷:银行存款 500.
如果这部分资本公积按比例由子公司各股东共享,则将增加少数股东权益100万。合并报表中体现为一项权益性交易,即减少资本公积100万,增级少数股东权益100万。
关于权益法转换成本法
3146、关于权益法转换成本法
提问人:王湘飞 时间:2020-06-11 21:52:00
@chenyiwei 陈老师,您好。A对B股权占比30%,按权益法核算,2019年A向B销售产品实现毛利200万,B未对外实现销售。A单体报表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60万 ,贷:投资收益-60万。2020年A收购B公司40%,原内部交易仍未对外销售,请问原30%股权是否按购买日B公允价值份额与账面价值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呢,还是B公司 公允价值份额-200(原内部交易毛利)-账面价值计入营业外收入?合并报表如何抵销,是借:营业外收入 贷:存货;还是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存货呢。请您指导,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2020年A收购B公司40%,累计持股达到70%,即从联营企业变为子公司,这种情况下,对原先作为联营企业期间 的未实现顺流交易损益,应当视作在购买日已经实现,其实现的影响调整购买日合并报表层面的投资收益。即购买日的“原持有股权按购买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的损益”将增加60万元。后续合并报表层面不再抵销该项内部交易损 益。
在个别报表层面,由于是按照截至购买日的长投原账面价值转为成本法核算的成本基础的,不涉及对原持有股权的重新计量问题,所以个别报表层面不会确认该笔损益,直到后续将该子公司B的股权予以出售为止。
请教陈版:新股东入股导致母公司股权稀释,合并报表调整
3147、请教陈版:新股东入股导致母公司股权稀释,合并报表调整
提问人:emmafisher 时间:2020-06-12 08:55:56
新股东入股,母公司股权稀释,控制权未丧失,合并报表中借:长投-损益调整 贷:资本公积-会计政策变更 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怎么理解?
回答人:chenyiwei
不清楚具体背景,为何涉及会计政策变更对资本公积的影响,且影响了递延所得税负债(母公司有无明确计划日后要处置该子公司的股权)?
划拨的土地能否确认无形资产?
3148、划拨的土地能否确认无形资产?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0-06-12 09:44:00
瑞华研究丨问题1-2-14(支付划拨土地的各类补偿费用问题)根据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企业取得划拨土地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其成本(或者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同时划拨土地只能自用,不能出租、转让或者对外投资, 因此划拨土地不符合无形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中的“可转让性”特征,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四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无偿划拨的土地,但符合第四十五条经过批准,满足了可转让性的特点,虽取得成本为零但此时是否就可以评估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要转让必须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包括经过批准,以及补缴出让金(实际上是先变性为出让地再进行转让), 而不是直接以划拨地的状态进行转让,因此该“转让”安排并不导致划拨土地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或者其他资产。至于历史上20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中的划拨土地估价入账,是另一回事,与此处所讨论的问题没有可比性。
带激励措施的利率互换账务处理
3149、带激励措施的利率互换账务处理
提问人:L遇见123 时间:2020-06-12 10:16:53
陈版,您好!请问下中小商业银行与人行签订的带激励措施的利率互换协议(人行付固定,收浮动,实际给予中小商业银行1%左右的互换利差),应如何账务处理?是否和普通利率互换一样,作为衍生金融工具进行账务处理, 还是需考虑纳入政府补助相关账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不清楚具体情况,但对于商业银行与央行之间发生的,其条款明显对商业银行有政策性利益倾斜的项目,理论上应单独识别和计量其中的政府补助因素。
但是,由于这种政府补助所对应的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而不是传统上对应于以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资产和负债,所以这类政府补助可能也就是一并计入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了,而不是在最终实现时才确认损益。
求助陈版主,专项应付款新旧政策的疑问。
3150、求助陈版主,专项应付款新旧政策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6-12 10:33:00
新准则中:对于国家拨付的资金,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用途确定其会计处理方法:
②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
如属于第②项,则应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工程完工所形成的长期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科目,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冲销“在建工程”等科目,需要返还的存款结余,通过“银行存款”上缴。
这里我的理解是长期应付款只能转为资本公积,这里为什么能跟“在建工程”对冲呢? 如果可以对冲,那么收款的时候应该计入其他应付款。谢谢版主解惑。
老师您的回答:你提到的对冲在建工程是原企业会计制度下的做法,新准则下已不再有此做法。
我的疑问:这里确实是新准则的规定, 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冲销“在建工程”等科目。这里还是不理解,比较愚钝,谢谢版主耐心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按照一般理解,在相关支出发生时,应谨慎评估其是否满足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即能否产生相关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入。如果预计无法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者不确定性较大的,则支出应直接计入损益,而不能在“在建工 程”或者某个资产项目下挂账,日后再冲销。
这类项目通常是研发项目或者试验性项目,其相关支出不论具体情况一律先计入在建工程,是不恰当的做法。
未收到的利息收入需要计提吗
3151、未收到的利息收入需要计提吗
提问人:圣媛 时间:2020-06-12 10:34:00
请教:被审计公司A与B签订借款协议,显示收取利息,利率是8%,但是实际已借款2年,未收到过利息收入。A公司账面也未对利息收入做账。请问需要计提利息吗?这个属于审计的什么类型问题,向被审计单位提出?
回答人:chenyiwei
既然合同有约定,表明其有权收取该项利息收入,建议计提确认该项利息收入,同时将未收回的本金和利息作为一个整体,谨慎计提坏账准备。
待支付的费用记入本公司的费用吗
3152、待支付的费用记入本公司的费用吗
提问人:圣媛 时间:2020-06-12 10:35:00
回答人:chenyiwei
要看日后是否可以向股东收回该笔代垫费用。如果预计不能收回的,则鉴于此类费用应由股东还是被评估单位承担并无明文规定,建议在实际承担时计入管理费用处理。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政府补助
315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政府补助
提问人:梦不到江南 时间:2020-06-12 12:08:00
请教陈老师: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的建筑节能,公司与客户签署的节能合同中约定了政府补助分成事项,分成背景如下:
客户应当协助公司向有关政府机构或者组织申请与项目相关的补助、奖励或其他可适用的优惠政策;此部分补助、奖励或优惠在5年的效益分享期内,扣除必须的手续费及中介服务费后(乙方可向甲方提供相关
合同及发票的复印件作为费用开支证明),双方按3:7分享,公司享有7成。
求教充电宝机柜账务处理问题
3154、求教充电宝机柜账务处理问题
提问人:916307821 时间:2020-06-12 09:33:03
陈版,您好,我们公司计划购买一批充电宝机柜投放至商家进行租赁,请教以下几个问题
我们是购买入库时确认固定资产还是投放至商家之后确认固定资产;
充电宝机柜损坏从商家撤回修理时如何处理;
商家后期不予合作如何处理;
用户、商家、仓库管理人员将机柜丢失如何处理;
机柜丢失后重新找回如何处理。多谢
回答人:chenyiwei
收益法资产评估增值,收购企业合并报表层面处理
3155、收益法资产评估增值,收购企业合并报表层面处理
提问人:wangyadan 时间:2020-06-12 14:40:02
回答人:chenyiwei
收益法评估值只能得出资产组的整体公允价值,还需要以购买日为基准日,进行以“购买对价分摊”(PPA)为目的的评估。这种评估通常采用资产基础法,但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第一条规定充分识别和恰当计量符合该条规定的“可辨认性标准”的无形资产,避免确认过大的商誉,以及购并后一定期限内的业绩虚增。
提问人:奶茶君 时间:2020-06-29 10:46:00
@chenyiwei,陈版主想请问一下,像软著这种账面没有的无形资产用收益法评估增值的可以作为可辨认的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吗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
资本公积负数如何处理
3156、资本公积负数如何处理
提问人:cuiquangang200 时间:2020-06-12 19:33:03
很久以前啦,记账汇率和外资投入时的合同汇率的差额,形成了负数的资本公积,一直挂着,太不好看啦,如何处理呢?把他消掉,要法律法规的依据。
回答人:chenyiwei
作为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只能继续保留,要消除就必须同步调整实收资本,但目前没有相关依据。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
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6]81号)第八条:“外商投资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用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币表示。作为公司注册资本的外币与人民币或者外币与外币之间的折算,应按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但该条规定仅适用于该文发布后(2006.04.24起)新增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对此前已存在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不适用。
不丧失控制权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反向委托表决权
3157、不丧失控制权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反向委托表决权
提问人:13757187143 时间:2020-06-12 19:33:03
参照控制权转移的5个条件,个人认为该交易最难判断的地方在于“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上已经参与了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难点在于如何判断表决权尚未转移,还是表决权已转移同时对方委托表决权给出售
房。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本案例中甲对A仍有控制权,且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因此“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上已经参与了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不是本案例中判断处置日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是看标的股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如收益权)的转移情况。
但需注意:持股比例下降后,虽有一致行动协议,但仍须谨慎判断对A公司是否继续保持控制权。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2017年会计监管协调会——具体会计问题监管口径》:“一致行动人协议同委托受托经营业务具有一定相 似性,都应按照准则规定的控制三要素判断是否具有控制。一致行动协议带有期限,很可能表明公司无法对被投资公司重大资产的购置、处置、投融资等可能对被投资公司价值具有重大影响的业务进行决策,无法决定该权力的处置及转让,不能通过行使权力获得重大可变回报,不应认定对被投资公司拥有控制。”
财务软件入账问题
3158、财务软件入账问题
提问人:圣媛 时间:2020-06-12 19:33:03
国有独资公司19年购入财务软件3000元,记入无形资产。2020年陆续发生财务软件升级费3000元,新增软件模块
回答人:chenyiwei
软件升级和新增功能模块的支出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其中软件升级支出的摊销期限为原软件无形资产的剩余摊销年限;新增功能模块如果独立性较强的,可单独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在其自身可使用寿命内摊销。
协议控制会计处理问题
3159、协议控制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人:13798247996 时间:2020-06-12 19:33:04
老师们好,需要请教各位问题。以下是问题描述: 基本情况:
用库存股实施股权激励现金流列示问题
3160、用库存股实施股权激励现金流列示问题
提问人:zhuzlcn6 时间:2020-06-12 14:33:03
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的股权激励,回购支付的款项在现流表中列示为“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想请教一下,公司用库存股实施了股权激励,实收资本没有变动,只是减少了库存股,那收到的员工缴款在现流表中是列示为“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还是“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是“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境外公司增值税
3161、境外公司增值税
提问人:小张5736 时间:2020-06-12 08:05:07
陈版主好: 请教个境外增值税征收、返还账务处理
被审计单位有一家德国子公司,根据德国增值税规定,公司采购货物的增值税可以申请增值税返还。因商品销售缴纳销售税,故不存在进项税和销项税 抵减的问题,请教问题①采购商品时缴纳的增值税是否纳入相关商品的成本费用中,若进入商品的成本费用中,申请的增值税税费返还是否要营业外收入,税费返还在现金流量表中是否列为收到的税费返还
②采购商品时缴纳的增值税单独以应交税费-借方核算,申请的增值税税费返还作为应交税费的-贷方,期末余额-借方体现为期末应退未退金额。缴纳的增值税是否列为支付的各项税费,税费返还在现金流量表中是否列为收到的税费返还。或者两者以净额在现流表列示在支付的各项税费。
回答人:chenyiwei
从你说的情况看,应采用你说的方法②处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账务理时点问题
3162、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账务理时点问题
提问人:zhuzlcn6 时间:2020-06-12 14:33:03
陈老师,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里问题1-4-37(限制性股票、期权激励回购注销账务处理时点确定)里有一段话不
怎么明白,想请老师帮忙解惑,感谢! 原话是这样的:
此外,还需确认:此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是否需按《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减资程序,包括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公告45天?如果是,则需在《公司法》规定的减资手续办理完毕后,才能进行借记“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贷记“库存股”的账务处理。该项账务处理的日期不应早于将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并完成注销的日期。
企业去中证登公司办理回购及注销手续是一次性完成的,但是在去中证登办理手续时需要拿减资报告及相关资料, 事务所出具减资报告时是需要企业提供减资的凭证分录的,也就是可以理解为先做了减少股本的账务处理,才能出验资报告才能去中证登办理回购及注销手续,但这样就与上面所说的“该项账务处理的日期不应早于将需回购注销 的限制性股票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并完成注销的日期“似乎是相矛盾的,所以就有点不理解了,想请教 一下是不是我理解有误。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是你说的情况,则该项账务处理的日期不应早于将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该项账务处理的日期,但在验资报告日和收集完整注销的法律手续之前。
请教陈老师,关于每股收益
3163、请教陈老师,关于每股收益
提问人:gotoschool_ 时间:2020-06-12 11:33:04
陈老师您好:
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和并股,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候,为什么不考虑时间权重,实在理解不了,还请陈老师指点下
回答人:chenyiwei
这些情况都是权益总额不变情况下的内部结转,即增加股本时并未伴随着企业可用经济资源的增加,对企业而言这种股本增加事实上是没有经济实质的。所以不考虑时间权重,直接视同在最早期间期初已经发行在外,以保证可比性。
请教关于S基金交易价格和公允价值差的处理
3164、请教关于S基金交易价格和公允价值差的处理
提问人:落花人独卧 时间:2020-06-12 19:33:02
请教陈版及各位网友,对于S基金这种通过受让方式取得份额的基金,因为议价能力对于S基金比较重要,所以其 投资时的交易价格很可能会低于或高于交易份额评估的公允价值,请问这部分差异能计入当期损益吗?如何进行核算呢?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仍参考新CAS 22第三十四条规定处理。根据所取得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层次和确定方式,相应不同处理: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存在差异的,企业应当区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一)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依据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者以仅使用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值技术确定的,企业应当将该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一项利得或损失。
(二)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其他方式确定的,企业应当将该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递延。初始确认后,企业应当根据某一因素在相应会计期间的变动程度将该递延差额确认为相应会计期间的利得或损失。该因素应当仅限于市场参与者对该金融工具定价时将予考虑的因素,包括时间等。
新收入准则下重大融资成分如何分摊到按时段确认的履约义务上?
3165、新收入准则下重大融资成分如何分摊到按时段确认的履约义务上?
提问人:FocusonlyJS 时间:2020-06-12 19:33:02
请教陈版:
我公司现从事土地一级开发,土地使用权归属合同对手方,我公司在该地块上进行开发。土地开发款已经收讫。由于我公司2020将适用新收入准则,请问陈版以下理解是否正确:
新准则下,我公司的土地开发属于“主体的履约行为创造或改良了客户在资产被创造或改良时就控制的资产”, 因此应当按时段确认收入;
由于开发周期较长(通常持续数年),我公司应该考虑收入的重大融资成分,折现率可考虑为我公司的WACC;
由于按时段确认收入意味着控制权不断转移,那么重大融资成分应当如何分摊到按时段确认的履约义务上呢? 我的理解是,是否先要预计之后每年末的完工进度,然后再考虑每年收入的折现。此外,例如对于第三年全年确认的收入,是否可以简单地认为收入集中在2.5年这个时点上,从2.5年后折现到现在呢?实务中有没有可以参考的案 例?
回答人:chenyiwei
可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2-1-3(土地一级开发企业的收入确认问题)”。除非合同中明确约定融资安排和利息补偿,一般不单独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3166、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提问人:jangyanbo 时间:2020-06-13 14:33:03
陈老师好,关于同一控制企业合并的问题向您请教,假如甲和乙均由丙控制,乙公司自2018一2020年一直按照股东实缴的注册资本计算权益,比如丙对乙2018年至2020年按实缴比例计算的持股比例是51,52,53!后丙公司把乙公司的53%股权转让至甲公司,我的问题是甲公司是否必须按照53的股比进行追朔调整前期数据,而不是按照 53,52、51的比例追朔,问题2股东是否可以约定不按照实际出资分享股益!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对丙而言,其对乙的股权比例变动体现了购买少数股权交易的影响,且该少数股东不是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 司,则在甲的合并报表层面,也同样体现这个逐步收购少数股权的过程(也就是将丙合并报表层面的购买少数股权交易的影响“下推”到甲的合并报表中),而不是一开始就按照目前最终的股权比例来模拟。
回答人:chenyiwei
法律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选择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享权益。但在会计上,要考虑这样约定背后的原因和商业逻辑,在此基础上才能确定如何对其影响进行会计处理。
提问人:jangyanbo 时间:2020-06-16 02:46:00
陈老师好!之前向您请教的同一控制企业合并的问题陈老师好,关于同一控制企业合并的问题向您请教,假如甲和乙均由丙控制(不是集团最总控制方),乙公司自2018一2020年一直按照股东实缴的注册资本计算权益,比如丙对乙2018年至2020年按实缴比例计算的持股比例是51,52,53!后丙公司把乙公司的53%股权转让至甲公司,我的问题是甲公司是否必须按照53的股比进行追朔调整前期数据,而不是按照53,52、51的比例追朔!
您的回答是
如果对丙而言,其对乙的股权比例变动体现了购买少数股权交易的影响,且该少数股东不是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 司,则在甲的合并报表层面,也同样体现这个逐步收购少数股权的过程(也就是将丙合并报表层面的购买少数股权交易的影响“下推”到甲的合并报表中),而不是一开始就按照目前最终的股权比例来模拟。
我的问题1,假如少数股权由集团内其他子公司持有的情况下,甲公司在追溯调整的情况下,2018年-2020年少数股权都是按照53%比例计算,还是要按照51%、52%\53%的比例计算呢!如果三年按照53%的比例进行模拟的话,甲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少数股东权益那一列中对应的所有者投资中各行如何列报呢!如果不列报少数股东投入及其他项目的话,那乙公司单体报表上收到的少数股东的注资款与权益变动表也就没有对应关系了!
假如2018年-2020年少数股东的权益由集团内的股东享有分比为20%、21%、22%,由集团外的股东分别享有2018 年-2020年权益分别为29%,27%,25%的情况下!甲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少数股东权益那一列中对应的所有者投资中各行如何列报呢!
回答人:chenyiwei
假如少数股权由集团内其他子公司持有的情况下,则对于最终控制方丙而言,其控制的乙的股权比例并未发生变 化。对甲而言,其向同属丙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收购乙的股权,视同从最终控制方取得子公司股权,一并纳入追溯合并范围。这时甲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不体现丙控制范围内的内部股权转移的影响。
也就是,在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合并报表层面模拟合并日前的持股情况时,是以最终控制方的控制范围为界,该范围之外的持股及其变动要体现为购买少数股权;该范围内的股权变动不影响最终控制方对被合并方具有控制权的比例,就不在合并方的合并报表中体现为权益变动。这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第二条所述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不是暂时性的。从最终控制
方的角度看,其在合并前后实际控制的经济资源并没有发生变化,因此有关交易事项不应视为购买”在逻辑上是一致的。
提问人:jangyanbo 时间:2020-06-17 00:11:00
陈老师好!关于同一合并继续向您请教
假如!甲公司分别持有A、B、c三家公司,三家公司均为新设成立,假如对三家公司的长期投资均为60,三家子公司的实收资本均为100,2018年-2020年三家公司均没有任何损益变动,A和 B公司2018年1月投资设立D公司,其中A公司持有股权60%,B公司持有股权10%,其余30%的股权由集团外的公司持有,股东按照共同约定按照实缴的出资额享有D公司的权益及损益,2018年-2020年假如D公司每年只有100元的收入,2018年-2020年 A公司的出资额为20、20、10, B公司的出资额2018年-2020年分别为5、5、0, 集团外的股东2018年-2020年的出资额分别为10、
请教老师:合并报表投资性主体母公司的合并范围
3167、请教老师:合并报表投资性主体母公司的合并范围
提问人:595699395 时间:2020-06-13 10:12:00
一个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如果其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应当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那些通过投资性主体间接控制的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假如B是投资性主体,A是B的母公司,C是B的子公司,在该规定下,A的合并报表里该如何操作呢,是在A的合并报表中,将C先按照权益法核算,把B对C的长投抵消再进行合并吗?
有一个疑问,如果是投资性主体,按照定义的话一般不会对其投资的公司构成控制,这种情况是否是很少见的情形?
回答人:chenyiwei
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价值和公允价值
3168、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价值和公允价值
提问人:wjtszatie 时间:2020-06-13 11:17:00
向各位前辈请教一下目前实务当中遇到的问题。甲集团从海外并购了一个子公司A,现在要做合并。我们提出要对子公司A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建议甲集团聘请评估所对子公司A出具评估报告。甲集团觉得费用高昂,问 我们是否有准则要求和法律条文规定必须对子公司的净资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此外,子公司A的公允价值是否需要评估报告以作支持。虽然我们解释一般行业惯例都是要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但是对方还是想要求我们找出具有约束性的法规或者准则。请教一下陈版和各位前辈,有这样的条文和法规吗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煤炭公司压煤搬迁费用的会计处理
3169、请教陈版,煤炭公司压煤搬迁费用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hazhj 时间:2020-06-13 11:31:00
某煤炭公司,按照规定每年计提维简费3000万,但该煤炭公司的迁村费用当年支付3亿元(迁村的压煤按照核定产能计划能开采5年),维简费也没有历年结余,且预计以后还有大额的迁村费用发生。请教超支的维简费如果进行会计处理?
方案1:超支的金额直接在专项储备—维简费下形成负数余额。此负数,通过以后计提的维简费弥补;
方案2:当年超支的金额2.7亿元,一次性计入当年费用。不能形成维简费的负数余额。理由是安全生产费当年计提不够使用,要记入当期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赞同你的“方案3”:将超支的2.7亿元维简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按照5年进行摊销处理。但前提是对“迁村的压煤按照核定产能计划能开采5年”这一点获取充分的证据予以支持,且摊销方法原则上应采用产量法,即该5年内某一年的实际开采量占该5年内预计总开采量的比例,即与采矿权的摊销方式一致。
求助陈版主,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是否作为受限资产披露
3170、求助陈版主,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是否作为受限资产披露
提问人:yang575999072 时间:2020-06-13 16:33:03
由于非6+9银行信用等级较低,期末对于企业已背书转让但尚未到期的非6+9银行的票据在期末时仍未终止确认, 继续确认为应收票据在应收票据科目披露,同时确认等金额的其他流动负债,那么这部分应收票据是否应该作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披露,求陈版主解答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事实上该票据期末并不在本公司手中,本公司对其支配权、管理权当然是受限制的,可以说是处于质押的状态下。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0-06-18 18:14:00
请教陈版:非6+9背书转让不能终止确认,收到背书转让的款项时借银存款 贷其他非流动负债 可以终止确认时 冲销其他非流动负债和应收票据,会计处理对吗
回答人:chenyiwei
是。
未实缴出资带来的影响
3171、未实缴出资带来的影响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0-06-13 08:05:03
陈版答疑中的内容:
对股东而言,其报表中应按实际缴纳的出资额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对于未按约定时间足额缴纳出资的事实,一方面可能导致其在被投资公司中享有权益、损益的份额计量以及控制权的判断存在不确定性(此处不讨论这个问
题),另一方面可能存在潜在的对被投资公司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该部分违约责任属于或有事项准则的规范范 围。如果很可能因承担该违约责任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企业,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例如相关协议、章程中对违约责任金额的计算和承担方式有具体规定),则应按照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确认预计负债。另外对或有事项应遵循或有事项准则对此的披露要求。
在股东尚未实缴出资到位期间,认缴比例不同于实缴比例时,应以何种比例为准享有或承担被投资公司的权益和损益份额。对此问题,一般掌握的原则是:
政策性搬迁?
3172、政策性搬迁?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0-06-13 08:05:03
政策性搬迁
https://bbs.esnai.com/thread-5416911-1-1.html (出处: 中国会计视野论坛)
陈版Re: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应用指南》于2018年初发布后,对此类主要依
据被征收资产的公允价值达成的搬迁补偿安排,一般作为资产处置处理,不再将搬迁补偿款中对应于被征收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作为政府补助处理,也就是《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四条事实上不再适用于此类情况。
对应于资产价值的补偿款7000万元,在相关资产腾空并交付给征收机构时,按资产处置处理,确认资产处置损益。停产损失予以递延,后续实际发生相关支出或损失时从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
奖励款在收到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请教陈版:
①对于停产损失的弥补,是否可以理解满足政府补助无偿性的特点,弥补以后生产经营期间的费用性支出,计入递延收转入其他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可以这样理解。但对于奖励款,一般认为是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所以应计入营业外收入。
请教陈版权益法
3173、请教陈版权益法
提问人:wangjingquan 时间:2020-06-14 08:34:12
陈版好,请问:国际准则下,权益法股权投资发生减值,应确认在share of profit of associate?还是资产减值损失? 谢谢您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zhouwf24 时间:2020-06-22 09:58:00
回答人:chenyiwei
我理解无区别。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资方的部分
3174、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资方的部分
提问人:安好 时间:2020-06-14 09:06:00
请教陈版,《投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三条 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资方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
按此规定在合并财务报表对按投资方持股比例计算的处置损益作如下抵销分录: 借:资产处置收益
贷:投资收益
不理解这笔分录的意义所在,这笔分录并不影响损益和净资产,只是为了更准确反映资产处置损益所做的重分类吗?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应该是投资者处置资产给联营企业的顺流交易?其基本原理和此前的讨论(https://bbs.esnai.com/forum.php? …
=4657640&page=1)一致。
有关留存收益科目的问题
3175、有关留存收益科目的问题
提问人:yjhly2011 时间:2020-06-14 11:33:00
各位好,2020年注会教材中多次出现留存收益这个会计科目,是新增加的会计科目还是一个概括性的科目?
P116,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计量转为权益法核算
【例7-18】甲公司于20×5年2月取得乙公司10%股权,对乙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甲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金融资产,投资成本为900万元。
20×6年3月1日,甲公司又以1800万元取得乙公司12%的股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20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乙公司章程规定,甲公司能够派人参与乙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假定甲公司在取得对乙公司10%的股权后,双方未发生任何内部交易,未派发现金股利或利润。除所实现净利润外,未发生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事项。20×6年3月1日,甲公司对乙公司投资原1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300万元,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400万元。
本例中,20×6年3月1日,甲公司对乙公司投资原1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300万元,因追加投资改按权益法核算,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00万元转入留存收益。
甲公司对乙公司股权增持后,持股比例改为22%,初始投资成本为3100万元(1300+1800),应享有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2640万元(12000×22%),前者大于后者460万元,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甲公司对上述交易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31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18 000 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 000 000
借:其他综合收益 4 000 000
贷:留存收益 4 000 000
回答人:chenyiwei
“留存收益”不是一个会计科目,也不是单独的报表项目。此处主帖中分录中的留存收益应当使用“未分配利润”。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问题
3177、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问题
提问人:王湘飞 时间:2020-06-14 15:43:00
@chenyiwei 陈老师,您好,A公司收购一家B公司,B公司仅有医药流通企业资质(没有客户资源和供应商资源) 和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这种情况下,B公司是否构成业务,收购价与B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差额是否作为商誉,请您指导,多谢
回答人:chenyiwei
按照你说的情况,A收购B就是为了获取该项资质,且B目前不具备构成“业务三要素”所需的资产组合,故不构 成“业务”,收购款超出B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应在A的合并报表层面列报为“无形资产——特许资质”,在合理确定的受益年限内摊销。
求助陈版主,关于长期待摊费用的疑问。
3178、求助陈版主,关于长期待摊费用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6-14 16:00:00
A公司负责建设改造一批房屋,作为农家乐经营,房屋所有权不是本公司。2019年底尚未改造完毕,改造款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吗?未完工的装修款可不可以计入长期待摊,且在当年不摊销。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是对租入的房屋进行改造或装修,或者在租入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可以接受将相关支出列入长期待摊费用。未完工的装修款可以列入长期待摊费用(或者其他非流动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暂不摊销。
请教陈版主,关于购入设备如何进行处理
3179、请教陈版主,关于购入设备如何进行处理
提问人:shenjiyuan 时间:2020-06-14 17:18:00
陈版主:
您好,我们的客户是一家施工企业,在购入设备计入哪个科目时遇到问题。施工企业正在进行项目施工,需要购买监控等设备,项目完工后,相关设备如果拆除残余价值几乎为0。
我们想请教陈版主,对于此类取决于项目施工周期的设备应该如何处理。
] 请教陈版主,关于休息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取数问题
3180、] 请教陈版主,关于休息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取数问题
提问人:luohongxiu 时间:2020-06-14 08:05:08
当我们进行外币报表折算时,如果资产负债表日是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没有公布当天的外汇汇率,但是因实际业务须要用到当天的外汇汇率,该如何取数呢?
例如2020年1月23日,春节法定节假日开始放假,国家外汇管理局上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列表从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1日未公布外汇中间价,而在这期间受疫情影响,汇率波动很大,此时需要用到2020年1月31日的汇率
回答人:chenyiwei
当特定日期为法定节假日时,通常取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汇率。
如果在该节假日期间因突发事件影响导致汇率剧烈波动的,也可以考虑选择该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的汇率,或者将该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和该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的汇率采用一定方法进行加权平均调整(例如以天数作为权数)确定。但这种情况预期是极其罕见的情形。
请教陈版减值
3181、请教陈版减值
提问人:wangjingquan 时间:2020-06-15 06:53:00
您好!有一家子公司做减值测试,可回收金额为100,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30,其中包括商誉28,现在已明确一座办公楼的可回收金额与账面相比低4,请问这时该如何分配减值?如果先减掉这个4,那么商誉就会留下2,好像不符 合减值先分配给商誉的原则,可是办公楼明明已经确认减值4,如果因为先减商誉,似乎又会造成办公楼估值过
高?谢谢您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确定该办公楼是否属于该商誉所属的资产组,如果是,则不单独考虑该办公楼自身的减值问题,仅以资产组为单位计算可收回金额。根据你的主帖数字,应首先确认商誉减值28,其余减值准备2分配给包括该办公楼在内的 该资产组可辨认资产,具体分配方法请参考《讲解2010》例题9-9、9-10。
需注意:根据资产减值准则规定: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因此而导致的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金额,应当按照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摊。
继续请教利率互换账务处理问题
3182、继续请教利率互换账务处理问题
提问人:L遇见123 时间:2020-06-15 07:13:49
假定某行于6月15日与人行签订名义本金为3000万元,“按2.62%收取固定利息,按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支付浮动利息”,期限为1年的利率互换合同,并约定于7月10日一次性收取全年利率互换结算款,合同终止时多退少补。
陈版,麻烦帮我看下这样账务处理可以吗?
6月15日,签订合同时,借:衍生工具-利率互换 3000
贷:衍生工具-利率互换-对冲科目 3000
6月30日,按月计提互换利息差额,借:应收利息 1.32
贷:投资收益 1.32
7月10日,收到全年互换结算款时,借:银行存款 30
贷:递延收益 30
7月31日,按本月计提的互换利息差额摊销递延收益,借:递延收益 3.87
贷:投资收益 2.55
应收利息 1.32
以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本月计提的互换利息差额摊销递延收益,借:递延收益
贷:投资收益
解释:1、因该利率互换带有明显的政策性利益倾斜,只有在满足人行规定的条件时才能签订,且合同约定一次性收取全年利率互换结算款,所以账务处理考虑了政府补助因素,使用了“递延收益”科目;
请教陈版主,母公司豁免对非全资子公司借款,合并处理问题?
3183、请教陈版主,母公司豁免对非全资子公司借款,合并处理问题?
提问人:chanyoz 时间:2020-06-15 08:51:30
假如母公司豁免了对非全资子公司(占比70%)借款100万,单体报表母公司确认损失100万,非全资子公司确认收益100万。那么合并层面子公司少数股东损益对这一债务豁免仍以债务豁免收益100万*30%,确认少数股东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债务豁免作为权益性交易的可能性更大,除非该子公司破产,母公司与其他债权人一道按照实质上相同或近似的比例和条款进行债务豁免,且母公司所豁免的债务占债务豁免总额的比例不重大。
如果无法证明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应按权益性交易原则处理,母公司按照豁免债务的账面价值转为对该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合并报表层面减少资本公积30,增加少数股东权益30。
求助陈版: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处理
3184、求助陈版: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处理
提问人:轻伤一族 时间:2020-06-15 09:41:53
背景:A公司系拟上市主体,甲公司系A公司控股股东,B公司系甲公司新成立的子公司(用于承接H事业部),甲公司有四个事业部(H、I、J、K)。经国资批准,以2019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甲公司将其四个事业部之一的H中 的部分资产注入B公司后,再以其持有B公司的股权作价增资A公司,增资完成后,H事业部剩余存货再平价出售给 A公司,其中存货5亿元,存货中发出商品为2亿元(甲公司执行事业单位准则,因此账上一直按开票确认收入,经我们现场审计后,根据合同情况,按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在发货取得客户签收凭证时即确认收入,甲公司账面存在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况)。
问题:2亿元发出商品在合并日前后如何处理?
由于涉及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在合并日前,相关业务均需要模拟进来,2亿元发出商品已在合并日前的几个会计年度内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基准日前形成的应收账款等债权债务均由甲公司承担,并未转入A公司,合并日
后,A公司应当如何处理这2亿元的发出商品呢?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将H事业部的账务按照A公司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即遵循统一合并方与被合并方会计政策的要求。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即调整后账面上应不再存在该发出商品。
对于应收账款等往来,应将H事业部的调整后账务历史数据完整纳入A公司的合并报表(假设A有其他子公司,需编制合并报表),包括不纳入A公司收购范围的存货、应收账款等。在A合并B的合并日,将不纳入收购范围的资产和负债按其账面价值转出,按转出的净资产金额冲减A合并报表层面的资本公积等权益项目。
求助陈版主及各位前辈:高新技术企业专利及商标未入账问题
3185、求助陈版主及各位前辈:高新技术企业专利及商标未入账问题
提问人:王立超 时间:2020-06-15 11:33:05
某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较大,已取得近百项技术专利,技术专利已应用到该公司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上。但该公司一直未将这些专利记账,目前该企业有IPO考虑。请问,大量技术专利未入账对该公司IPO影响如何?
回答人:chenyiwei
应没有重大影响。历史上(申报期之前和申报期内)研发支出费用化属于正常情况,监管机构对研发支出资本化问题历来是高度关注的,除了极少数有规范化的、受到严格监管的研发流程的企业以外(如医药行业),其他行业基本极少见到研发支出资本化。
评估增值固定资产是否调整资本公积问题
3186、评估增值固定资产是否调整资本公积问题
提问人:suyundem 时间:2020-06-15 10:44:00
A公司为国有100%控股公司,2017年分立成为A公司和B公司,分立完成后,A公司将引进战略投资者,由国有全资控股变为参股公司,B公司仍然为国有全资控股。分立之前A公司于当年进行了资产评估,固定资产中的机械设备价值按照2017年评估之后重新入账。
企业做分录:借:固定资产200 贷:累计折旧 50 资本公积150
分立时,公司将评估增值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留在了A公司,评估增值形成的资本公积分给B公司。
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在第四十三条中也规定: “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目前在会计实务中,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集团公司代子公司进行商务谈判出租房产并收取居间服务费
3187、集团公司代子公司进行商务谈判出租房产并收取居间服务费
提问人:dhy1261 时间:2020-06-15 12:31:00
请问陈版:
A集团公司子公司较多,A集团公司统一与B太阳能公司进行谈判,将所属子公司屋顶租赁给B公司使用,从而A集团公司收取合同总金额的15%作为居间服务费,请问是否可行。
回答人:chenyiwei
要看该15%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是否公允(例如,与市场上类似的中介服务收费相比较;与A集团公司为集中商务谈判所发生的费用相比较;等等)。个人理解似乎15%是偏高了。
关于商誉减值测试中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3188、关于商誉减值测试中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提问人:cfshichunsheng 时间:2020-06-15 14:37:00
陈版,您好。关于商誉减值测试中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估计,有如下疑问向您请教:
某国企集团购买上市公司的股权取得了控制权并形成了商誉,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1)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估计中的公允价值是否可以采用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乘以年末的股价作为公允价值?(2)合并报表层面资产组的账面价值是否还是长期资产加全部商誉,还是需要进行调整(比如净资产加商誉)?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以人民币定期存款作为质押取得外币借款的会计处理
3189、关于以人民币定期存款作为质押取得外币借款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cfshichunsheng 时间:2020-06-15 14:49:00
陈版,您好。关于瑞华研究(2010-2019)问题4-1-3(远期结售汇合约是否可以采用套期会计核算)中将交易区分 为人民币定期存款、外币贷款和远期外汇合约三项金融工具;而问题4-1-11(以人民币定期存款质押从银行取得外币借款的账务处理)中将交易区分为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和远期外汇合同三个衍生工具。请问这两个案例的是指区别是什么?问题4-1-11是否可以作为人民币定期存款、外币贷款和远期外汇以及利率互换四项金融工具?
回答人:chenyiwei
人民币定期存款、外币贷款这两项非衍生工具肯定是需要单独识别出来的;衍生工具的分拆应根据本案例的具体情况。问题4-1-11的背景信息中有单独签订的利率互换协议,因此对其予以单独识别。你说的“问题4-1-11是否可以作为人民币定期存款、外币贷款和远期外汇以及利率互换四项金融工具”也是可行的,从会计处理角度而言货币互换 和远期外汇合约无本质区别。
请教陈版主关于转板的相关问题
3190、请教陈版主关于转板的相关问题
提问人:veraDddd 时间:2020-06-15 14:56:00
陈版主您好,公司以前在新三板,2018年的年报已在股转系统公告了。然后公司在2019年在新三板摘牌准备去主板上市,但是2018年的数据追溯调整了和之前在中小企业股转系统的公告数据的不一样了,那它上市申报的时候需要做什么特别说明吗,有相关文件吗?
回答人:chenyiwei
请问陈版及各位大神:境内外货物采购问题
3191、请问陈版及各位大神:境内外货物采购问题
提问人:leoerdam 时间:2020-06-15 11:33:09
陈老师,以及各位大神,有个问题想请教下:
有一家A公司,它的母公司在德国,原先采购货物都是会从德国母公司处进行采购并结算。现在由于可能当中物流时间比较长,而且德国母公司也是从英国的一家公司进行采购。
所以现在有一种方案,就是有德国和英国签协议,由英国在中国的子公司直接和A公司进行交易,这样A公司就避免了境外采购存货的时间长问题。
但是A公司还是直接和德国母公司进行结算,德国母公司再会和英国进行结算。 请问下各位大神,这样子可以嘛?若不可以,应该采用什么方式才可以呢?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境内采购,但结算在境外,可能涉及外汇管理和税务方面的合规性问题,例如在没有真实的货物进出口的情况下可能无法对外付汇。建议先就此问题与外汇、税务主管部门沟通。
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缴纳管理费及对第三方项目出资账务处理
3192、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缴纳管理费及对第三方项目出资账务处理
提问人:shenhao2015 时间:2020-06-15 17:07:00
求助陈版:一家国有企业A和另外几家国有企业共同出资成立一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B。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在合伙期限内,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即A)每年需要按照认缴出资总额的1%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2000万,该管理费对于A国有企业如何入账?
现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B拟对另外一家公司C进行增资从而取得51%的股权,其中A国有企业拟按照对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B的股权投资比例对C进行投资2亿元,该2亿元在A国有企业上应如何 账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无其他特殊约定条款的,应根据A对C有无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或者金融资产核算。在考虑A对C有无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一并考虑A对该合伙企业B有无控制或重大影响。
2、如果无其他特殊约定条款的,应根据A对C有无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或者金融资产核算。在考虑A对C有无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一并考虑A对该合伙企业B有无控制或重大影响。
提问人:shenhao2015 时间:2020-06-16 09:09:00
感谢陈版指导,A对B持股40%,对其放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那A对C应该放入什么科目核算列示比较妥当?因为
回答人:chenyiwei
A是否不直接持有C的股权?如果A不控制C,则只体现A对B合伙企业的投资;如果A控制C,则应考虑合并报表编制问题。
请教陈老师股份支付递延所得税
3193、请教陈老师:股份支付递延所得税
提问人:月月鸟1989 时间:2020-06-15 17:08:00
陈老师,麻烦您了!我想请教下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中会计确认的费用低于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部分该怎样处理呢?
回答人:chenyiwei
此前在《计学撮要2013》中有专题“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问题”,可参考。
请教陈版主,关于股权回购权及业绩补偿协议处理
3194、请教陈版主,关于股权回购权及业绩补偿协议处理
提问人:skh201101 时间:2020-06-15 17:42:00
新三板公司的公允价值如何确定?
3195、新三板公司的公允价值如何确定?
提问人:一云 时间:2020-06-15 20:59:00
陈老师:某公司购买了一家新三板公司的少量股权,将其放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新三板交易不活跃,对不活跃的交易不能直接按其期末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请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4-1-35(新三板证券的估值、同一证券有多个交易市场时的估值等)”。
售后回购问题
3196、售后回购问题
提问人:wx_5e7dc5ecabdd 时间:2020-06-16 07:28:00
售后回购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因远期合约企业存在回购义务(远期合同) 2企业有回购权利(类似企业拥有看涨期权) 3客户因有要求回购的权利(重大经济动因-类似客户拥有看跌期权、附退货权)
为什么第三种情形中,需要考虑客户是否拥有行权的重大经济动因(类似看跌期权) ,而不在第二种情形中考虑企业是否有行权的重大经济动因(看涨期权也可以不行权),如果在销售时点即预期企业到期不会行权,企业是否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第三种情况下要考虑购买方有无行权的重大经济动因,应当是很好理解的。
第二种情况下(卖方有回购权),即是否行使的主动权在卖方手中,此时如准则原文所述,“企业因存在与客户的 远期安排而负有回购义务或企业享有回购权利的,表明客户在销售时点并未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所以只能作为 租赁或融资处理,而不能依据收入准则确认销售商品的收入。即使可以合理预期本企业届时不会行权,但本企业持有看涨期权这一事实也足以说明对商品的控制权尚未转移给客户,故不能按照收入准则确认收入。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的第三种情形
3197、是否可以这样理解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的第三种情形
提问人:wx_5e7dc5ecabdd 时间:2020-06-16 08:32:00
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第三种情形与控制权转移从“客户”的角度说明不同,是从“企业”的角度说明控制权在一段时间内持续转移不可替代用途是指:企业由于合同限制或实际可行性限制不能将商品“挪作他用”
控制权中的主导指:客户有权使用该商品,或者能够允许或阻止其他方使用该商品。因此,“不可替代用途”说明客户通过阻止其它方使用从而主导该商品。
而之所以企业可以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是因为客户对履约完成部分获得了经济利益才会支付相应的对价。
回答人:chenyiwei
IFRS 15结论基础中对该标准的解释如下:
BC132 IASB和FASB注意到,在某些情况下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第35(1) 段和第35(2) 段的标准可能颇具挑战性。因此,IASB和FASB制定了第三项标准以协助实施关于控制的评估。IASB和FASB认为,对于可能特定于某一客
户的服务(例如最终导致向客户出具专业意见的咨询服务) 及创造有形(或无形) 商品的服务而言,该标准均可能是必需的。
BC133 “替代用途” 和“获得付款的权利” 的概念在下文段落中阐述。履约并未创造具有替代用途的资产
BC134 IASB和FASB制定了替代用途的概念以排除主体的履约并未导致在一段时间内向客户转移对商品或服务的控制的情况。这是因为当主体的履约创造了可被主
体用于替代用途的资产时,主体可以轻易地将资产用于另一客户,因此客户并未在资产被创造时控制该资产。如果主体制造很多标准的存货类项目,并且主体可任意在与不同客户订立的合同间调换这些项目,则可能会发生这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客户不能控制资产,因为客户不具备限制主体将资产用于另一客户的能力。
BC135 反之,当主体创造一项很大程度上为特定客户定制的资产时,该资产具有替代用途的可能性较低。这是因为主体为向另一客户出售而改装该资产会发生重大成本(或需以显著降低的价格出售该资产)。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可被视为在履约发生时获得该履约的利益,并因此拥有对商品或服务(即被创造的资产) 的控制。(但是,主体还需要考虑是否存在获得付款的权利以就控制是否在一段时间内转移得出结论,见结论基础第142段至第148段。)
BC136 在评估资产是否具有替代用途时,主体需要考虑对其将资产用于另一用
途的实际限制和合同限制。IASB和FASB决定,在确定主体是否受到实际限制因而无法将资产用于另一用途时,主体应当考虑最终将向客户转让的资产的特征。这是因
为,对于某些资产而言,作出评估时的关键因素并非资产不具备替代用途的时期,而
是是否可在不发生重大返工成本的情况下将最终转让的资产用于另一用途。这可能发生于某些资产的基本设计对于所有合同均相同但涉及重大定制的制造合同。因此,将处于完工状态的资产用于另一客户会要求进行重大返工。
BC137 虽然定制程度可能是在评估资产是否具有替代用途时有用的考虑因素,
但IASB和FASB认为其并非决定性因素。这是因为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某些房地产合同),资产可能是标准化的,但由于存在使主体不能轻易地将该资产用于另一客
户的实质性合同限制,该资产仍然不可被主体用于替代用途。如果合同禁止主体向另一客户转让资产且该限制是实质性的,则主体不可将该资产用于替代用途,因为其具有将该资产用于特定客户的法定义务。因此,这表明客户在资产被创造时控制了该资产,因为客户具有限制主体将该资产用于另一客户的现时能力(主体还需要考虑是 否存在获得付款的权利以就资产的控制是否在资产被创造的一段时间内转移得出结
论,见结论基础第142段至第148段。) IASB和FASB认为,合同限制在房地产合同中通常是相关的,但对于其他类型的合同也可能具有相关性。
BC138 IASB和FASB还指出,向客户提供保护性权利的合同限制可能不足以确定资产不能被主体用于替代用途。IASB和FASB认为,保护性权利通常导致主体具有在客户未知悉或不反对作出变更的情况下进行实物替换或将资产用于其他用途的实
际能力。例如,合同可能规定主体不得转让某项商品,因为客户依照合同拥有对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但是,客户对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旨在在主体发生清算且主体可以在几乎无需额外成本的前提下进行实物替换或将该商品用于另一客户的情况下为客户提供保护。在本例中,合同限制仅是一项保护性权利,并不表明对商品的控制已转移给客户。
BC139 部分反馈意见者认为,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第35(3) 段要求主体考虑合同限制和实际限制似乎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附录二应用指南
第4段的要求(即,在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第35(1) 段的标准时不应考虑合同限制和实际限制) 相矛盾。IASB和FASB指出,存在该差异是恰当的。虽然这两项标准的目标是评估何时在一段时间内转移控制,但每项标准就评估控制何
时转移提供了不同的方法,因为这些标准旨在应用于不同的情形。
BC140 IASB和FASB认为对替代用途的评估应当仅在合同开始时完成且不应作出更新。否则,主体将需要不断重新评估资产是否具备替代用途,这可能导致无用的
履约形式(以及相应的收入确认)。
BC141 IASB和FASB还决定,虽然替代用途的概念是第35(3) 段标准的一个必要部分,但其不足以断定客户控制某项资产。因此,IASB和FASB决定,为表明
客户在不具备替代用途的资产被创造时就控制了该资产,主体必须同时具有就迄今为止已完成的履约部分获得付款的可执行权利。
主体具有就迄今为止已完成的履约部分获得付款的可执行权利
BC142 IASB和FASB决定,对控制的评估与不具备替代用途和“获得付款的权利” 这两项因素之间存在关联。这是因为,如果主体创造的资产不可被主体用于替
代用途,则主体实际上是根据客户的指示建造资产。因此,主体将希望在经济上受到
保护以防出现客户终止合同而主体未保留任何资产或只保留对主体而言几乎无价值的资产的风险。该保护将通过规定若合同被终止则客户必须就迄今为止已完成的履约部
分向主体付款来确立。这与通常仅当交换交易中的客户已取得对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时才有义务付款的其他交换合同相一致。因此,客户有义务就主体的履约付款(或换 言之,无法避免就该履约付款) 的事实表明客户已获得主体履约所提供的利益。
BC143 IASB和FASB的意图是术语“获得付款的权利” 应指就主体迄今为止已完成的履约部分向主体作出补偿的付款,而并非诸如保证金付款或就相关不便之处或 利润损失向主体作出补偿的付款。这是因为制定该标准的基本目标是确定主体是否在 为客户创造资产的同时向该客户转移对商品或服务的控制。因此,假定行为是合理的 且并无可能存在于客户合同范围外的更多的预期经济利益,则主体只有在其能够就履 行合同涉及的成本获得补偿并取得包含相应成本回报在内的毛利时,才会同意向客户 转移对商品或服务的控制。
BC144 IASB和FASB指出,主体有权在客户终止合同时获取的补偿可能并非总是合同毛利,因为在提前终止合同时向客户转移的价值与在完成合同时转移的价值可
能不成比例。然而,IASB和FASB决定,为证明就迄今为止已完成的履约部分作出补偿,该补偿应当以主体预计毛利率的合理比例为基础或相当于主体资本成本的合理
回报率。此外,IASB和FASB指出,关注的重点应在于主体有权在合同终止时获得的金额,而非主体可能最终愿意通过协商结算的金额。因此,IASB和FASB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附录二应用指南第9段中澄清了其对“合理利润” 旨在反
映之含义的意图。
BC145 此外,IASB和FASB澄清,主体无需具有获得付款的无条件的现时权利,但是若客户在合同完成前无故终止合同,则主体必须具有索取和/或保留涉及就 迄今为止已完成履约部分的付款的可执行权利。例如,考虑一项咨询合同,其中咨询 主体同意在合同期结束时提供一份报告,并收取以提供报告为条件的固定金额。如果 主体依照该合同履约,则在合同条款(或其他法律) 规定若客户在合同完成前无故
终止合同,则客户须就主体迄今为止已完成的履约部分向主体作出补偿的情况下,主
体具有就迄今为止已完成的履约部分获得付款的权利。IASB和FASB澄清了这一概念,因为合同中的合同付款条款可能并不总是与主体就迄今为止已完成的履约部分获
得付款的可执行权利相一致。
BC146 少数反馈意见者询问100%不可返还的预付款项是否符合“就迄今为止已完成的履约部分获得付款的权利” 标准(即由于100%的付款在整个合同期间至少
会就迄今为止已完成的工作向主体作出补偿)。IASB和FASB决定,如果主体在客户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保留(且不返还) 该付款的权利是可执行的,则此类付款将符合
该标准。此外,IASB和FASB指出,获得付款的权利应当是可执行的;否则,主体实际上是否具有获得付款的权利是值得怀疑的。因此,IASB和FASB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附录二应用指南第12段纳入有关因素以协助主体确定获得付款的 权利是否可执行。
BC147 IASB和FASB还决定澄清,在某些客户不具有终止合同的权利或可能仅在指定时间才具有终止合同的权利的情况下,主体可具有获得付款的可执行权利。如
果合同或司法管辖区内的其他法律要求主体和客户完成各自的义务(这往往被称为
“强制履约”),则属于该情况。
将获得付款的权利作为单独的收入确认标准
BC148 IASB和FASB曾考虑规定获得付款的权利是在确定何时确认收入时需更优先考虑的标准,但基于下述原因否决了该做法:
(1) 为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确认收入,主体必须拥有一项合同, 而合同的其中一个组成部分是获得付款的权利。
(2) 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是关于确定商品或服务是否已转让予客户,而非主体
是否具有获得付款的权利(虽然这是确定合同是否存在的重要部分———见结论基础 第31段至第46段)。若将获得付款的权利作为在确定履约义务是否得到履行时需 更优先考虑标准,则可能会凌驾于该收入确认的原则之上。
(3) 获得付款的权利并不一定表明商品或服务的转让(例如,在某些合同中,
客户须支付不可返还的预付款,且并未取得任何商品或服务作为交换)。在客户在主体履约时明确取得相关利益的情况下(很多服务合同属于这种情况),在计量收入时须考虑主体最终将不保留针对其履约行为的付款的可能性。例如,在客户在主体履约的同时取得及消耗利益的某些服务合同中,客户可能能够终止合同且取得任何已付对
价的全额返还。IASB和FASB决定,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主体正向客户转让服务, 主体应当确认收入(但应当评估其是否需要对其有权获得的交易价格金额作出限制)
(见结论基础第203段至第223段) 。房地产建造协议
BC149 在制定关于评估何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要求时,IASB和FASB考虑了在应用此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特定于房地产建造的收入确认要求时实务中出现
的不一致。该实务中的不一致源于在将此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收入确认要求应用于具有不同事实和情况的复杂合同时,难以确定对房地产的控制在一段时间内转移给客户的时点。
BC150 IASB和FASB预期《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第35段至第37 段的要求应能够减少此类实务中的不一致,这些要求就确定商品或服务何时在一段时间内
转让作出了具体规定。然而,IASB和FASB留意到不同的房地产合同可能具有不同的转让模式,因为这将取决于每个合同的相关事实和情况。例如,某些房地产合同可
能导致(根据合同条款) 主体不能轻易地将资产用于另一客户(即主体的履约并未创造可被主体用于替代用途的资产),且合同要求客户就迄今为止已完成的履约部分
进行支付(因此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第35(3) 段的标准)。但是,建造可被主体用于替代用途的资产的其他房地产合同可能并不要求客户就迄今为止已
完成的履约部分进行支付。因此,主体会就此类合同的转让模式得出不同结论。BC151 部分住宅物业行业内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反馈意见者支持增加有关
确定履约义务是否在一段时间内履行的标准,其理由是这将有助于其评估对于包含多
个住宅单元的房地产开发,能否在住宅单元建造发生时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该行业的其他反馈意见者指出,即使其能够断定其履约并未创造可用于替代用途的资产, 其仍未能符合“就迄今为止已完成的履约部分获得付款的权利” 这一标准。这意味
着仅在每一住宅单元向客户转让时(通常仅在建造完成且客户占有该单元实物之后) 才能确认收入,而这些反馈意见者认为这无法适当地反映其履约情况。
BC152 然而,IASB和FASB得出结论认为,如果未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第35(3) 段所述的任一标准,则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将无法如实反映主体的履约情况以及主体和客户各自的合同权利和义务。此外,IASB和FASB决定, 澄清“不具备替代用途和具有就迄今为止已完成履约部分获得付款的权利” 标准会
确保提高包含多个住宅单元的房地产开发收入确认的确定性和一致性。
对赌协议
3198、对赌协议
提问人:omgderek 时间:2020-06-16 09:55:00
陈版主求教:
A对B投资,A是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记账的,并且A与B签订对赌协议,如果B未达到业绩条件,将向A支付业绩补偿款,这块钱应当是计入投资收益,如果披露的话,是在 投资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xxx万 披露还是 投资收益-衍生金融工具 xxx万 披露。
回答人:chenyiwei
该项对赌补偿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而不是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获取的股利收入。因此列报为“投资收益-衍生金融工具 xxx万”或者“投资收益-其他 xxx万”相对更合适。
求助陈版及各位达人,投资性房地产改造相关问题
3199、求助陈版及各位达人,投资性房地产改造相关问题
提问人:7758521-8 时间:2020-06-16 10:16:00
某公司近期对名下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更新改造,预计10万平米,除7家商户由于各种原因未搬走继续营业外,其他商户均通过安置其他项目或给予一定赔偿的方式予以清退。问题有二:
因新股东注资导致股权比例发生变化
3200、因新股东注资导致股权比例发生变化
提问人:whiska_baggio10 时间:2020-06-16 10:32:00
陈老师,您好。想请教以下问题:B公司注册资本是6亿元,A公司出资3.3亿,持有55%,期末将B公司纳入合并报表。
B公司经营不善,连年亏损,评估前未分配利润账面价值为-4.4亿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6亿元。经评估后,B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一致为1.6亿元。
C公司愿新注资1.6亿元,但是B公司受其他因素限制,不能减资或清算。请问C公司注资后的持股比例,是按公允价值50%(1.6/(1.6+1.6)),
还是按工商21%(1.6/(1.6+6))?
回答人:chenyiwei
该比例应由增资后的各股东协商确定,一般觉公平的做法是按公允价值比例50%。建议新股东先按照每股1元增资,增加注册资本1.6亿元,然后原股东无偿转让部分股权给新股东,以达到约定的股权比例。
疫情免征的增值税核算
3201、疫情免征的增值税核算
提问人:destinlee 时间:2020-06-16 10:39:41
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核算有三种意见:
计入其他收益——免征增值税,即认为是政府补助;
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参照的小规模纳税人低于季度销售额低于一定额度免征增值税的核算方法;
计入营业外收入,非政府补助。
回答人:chenyiwei
对于依据税法规定的免征增值税(即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下游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应计入营业收入。如果抵扣链条不中断,下游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则计入其他收益。
请教各位,工行社保户需要体现在账内吗?
3202、请教各位,工行社保户需要体现在账内吗?
提问人:谢俊豪 时间:2020-06-16 10:59:00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younghan 时间:2020-06-17 12:44:00
回答人:chenyiwei
赞同此观点。
关于代理业务签订咨询合同的核算
3203、关于代理业务签订咨询合同的核算
提问人:沉默羔羊 时间:2020-06-16 11:24:00
公司的销售业务,给了别人代理费,但是签订的是咨询的合同,开的发票也是咨询费的发票,如何会计核算比较好?
回答人:chenyiwei
需注意谨慎核实该咨询合同的实质,如果咨询的目的和内容就是销售渠道(代理)支出,则仍按照实质计入销售费用——代理费,并注意遵循税前扣除限额的规定。
请教陈版,疫情期间的社保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还是其他收益?
3204、请教陈版,疫情期间的社保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还是其他收益?
提问人:Roronoa-Afei 时间:2020-06-16 11:53:16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补助仍然是与日常活动相关的,因此建议将其损益影响列入其他收益。
请教陈版主,关于股权支付费用的分摊方法
3205、请教陈版主,关于股权支付费用的分摊方法
提问人:gkyx 时间:2020-06-16 15:09:00
A上市公司于2019年1月对公司中高层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共计5000万股,股权授予日为1月30日,授予日授予股份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行权条件为:前两年累计扣非净利润达到10亿,可解禁50%,第三年扣非净利润8亿, 可解禁剩余的50%;同时要求,完成当期业绩条件70%及以上的,可按比例解禁(不超100%),例如前两年扣非净利润完成10亿的80%,解禁股份=5000万股50%80%=2000万股。
按企业会计准相关规定,股份支付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后期可行权的股份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股权激励在某个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上市公司通常实施的股权激励是按是否完成业绩条件,完成就授予,没完成就注销,因此通常按照等待期的时间比例确认分摊费用。而A公司此次股权激励每期可授予的股份数量考虑了完成业绩的比例,即超过70%的按比例计算可授予股份数量,那么A公司在计算2019年度的股份支付费用时,能否按当期累计完成的业绩占承诺利润的比例来分摊股份支付费用。举例:
方法一:按一般上市公司用的等待期时间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2019年应确认股份支付费用3500万元;
方法二:因A公司股份授予数量与业绩实现比例挂钩,采用利润完成比例计算当期的股份支付分摊费用,假设2019年扣非净利润为3亿(完成前两年任务10亿的30%),那么2019年确认的激励费用为1000030%;2020年扣非净利润如果为4亿,那么2020年确认的激励费用为1000040%。
回答人:chenyiwei
总体上应采用你的方法一,即仍然按照等待期长度时间比例分摊(因为是分期解锁,所以每批次作为一个股份支 付,分别在各该批次的等待期内分摊)。但因为最终可行权(解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取决于等待期内的实际业 绩,故除了对等待期内能否完成业绩指标作出定性判断以外,还要进行定量的盈利预测以估计最终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作为计算股份支付费用总额的基础。
《企业财务通则》
3206、《企业财务通则》
提问人:stoneinsea 时间:2020-06-16 15:22:00
回答人:chenyiwei
目前的正式发布和执行的版本仍然是2007年的修订版(财政部令第41号)。目前没有公开发布过新的征求意见稿。
新租赁准则下可变租赁付款额
3207、新租赁准则下可变租赁付款额
提问人:草莓熊 时间:2020-06-16 15:55:01
请教陈版主,新租赁准则下,基于消费者物价指数变化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实务中如何操作?
例如:一份3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固定租金+浮动租金),固定租金部分一次性付款,浮动租金部分根据上年cpi指数乘以固定租金计算确定本年可变租赁付款,该部分合同一年一签订 ;请教陈老师,这种实务中如何操作,可变租赁付款额是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还是计入租赁负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第十八条:租赁付款额,是指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二)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第二十六条: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者因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变动而导致未来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承租人应当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这些情形下,承租人采用的折现率不变;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
即:租赁期开始日,首先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CPI指数估算该部分可变付款额,按其折现值计入使用权资产成本和租赁负债;后续CPI指数变动时重新估算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准则应用指南【例24】承租人甲公司签订了一项为期10年的不动产租赁合同,每年的租赁付款额为50 000元,于每年年初支付。合同规定,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每两年基于过去24个月消费者价格指数的上涨进行上调。租赁期开始日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25。
分析:甲公司在初始计量租赁负债时,应基于租赁期开始日的消费者物价指数确定租赁付款额,无需对后续年度因消费者物价指数而导致的租金变动作出估计。因此,在租赁期开始日,甲公司应以每年50 000元的租赁付款额为基础计量租赁负债。
【例35】沿用[例24],假设在租赁第3年年初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35,甲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采用的折现率为5%。在第3年年初,在对因消费者价格指数变化而导致未来租赁付款额的变动进行会计处理以及支付第3年的租赁付款额之前,租赁负债为339 320元[即,50 000+50 000×(P/A,5%,7)]。经消费者价格指数调整后的第3年租赁付款额为54 000元(即,50 000×135÷125)。
分析:本例中,因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消费者价格指数的变动,而导致未来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甲公司应当于第3年年初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以反映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即租赁负债应当以每年54 000元的租赁付款额(剩余8 笔)为基础进行重新计量。在第3年年初,甲公司按以下全额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每年54 000元的租赁付款额按不变的折现率(即5%)进行折现,为366 466元[即,54 000+54 000×(P/A,5%,7)]。因此,甲公司的租赁负债将增加27 146元,即重新计量后的租赁负债(366 466元)与重新计量前的租赁负债(339 320元)之间的差额。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请问老师,就以楼主的例子为例,是不是应该这样处理: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上年的cpi指数先确认浮动租金, 计算租赁负债。后面每年更新cpi和租赁负债?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
PPP模式下是否抵消设备销售收入
3208、PPP模式下是否抵消设备销售收入
提问人:877046713 时间:2020-06-16 15:59:00
陈老师好,甲公司及乙公司作为联合体中标某PPP污水处理项目,项目公司为丙。乙公司提供建筑安装,甲公司提供设备销售,甲公司作为母公司,是否抵消甲与丙的设备销售收入,准则依据是什么
回答人:chenyiwei
甲公司的合并报表层面,在确保甲、丙之间交易价格公允性的前提下,合并报表层面仍保留甲公司的设备销售收入和成本。但是虽然该金额在合并报表和甲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的金额可能相同,但含义不同。个别报表层面代表的是甲公司与丙公司发生交易确认的收入和成本;合并报表层面代表的是合并集团作为一个整体向合同授予方(如地方政府)提供基础设施建造服务应确认的收入和成本。
提问人:877046713 时间:2020-06-17 14:27:00
陈老师,计学撮要我看了,但我比较纠结的是乙公司不是甲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属于集团内关联方,不抵消设备销售收入的准则依据是啥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说的是建安服务呀,何况还是项目公司自己提供建安服务的情 形下
回答人:chenyiwei
甲和丙是处于同一合并范围内的,此处讨论的是甲对乙销售设备,这与“乙公司不是甲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属于集团内关联方”无关。
特许经营权(BOT、PPP模式)下土地确认问题
3209、特许经营权(BOT、PPP模式)下土地确认问题
提问人:877046713 时间:2020-06-16 16:01:00
陈老师好,现有污水处理厂,为特许经营权模式。
A水厂所附土地使用权为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无偿划转取得,B水厂所附土地使用权因支付土地补偿费(非通过土地出让进行),依据支付的补偿金额确认无形资产,在特许使用权年限内进行摊销。
请问,上述两家单位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呢
回答人:chenyiwei
BOT模式下的基础设施不应确认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与之类似,该基础设施所占用的土地(不论是划拨还是出让方式取得)不应单独确认为项目公司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而应当将所支付的土地补偿费或出让金(如有)计入该BOT项目相关的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或金融资产的成本中。
购买少数股东权益对合并归母净资产的影响
3210、购买少数股东权益对合并归母净资产的影响
提问人:yanyan7367 时间:2020-06-16 17:16:44
被一个实际问题整的有点晕,特此求助:
A公司持有B公司70%的股权,已经并表,目前要购买剩余的30%的股权。假设购买价格6亿,B公司净资产5
亿,30%对应的净资产就是1.5亿。
按照准则,“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 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即合并报告中,需要冲减资本公积4.5亿。那么,合并后,A公司合并报告中归母净资产变动多少?
第一个答案是4.5亿。第二个答案是3亿(4.5-1.5),理由是原来合并层面少数股东权益1.5亿,由于这次合并变成母公司的权益了,所以要加上这1.5亿。公司里两个会计师都是跟我这么说的。
我比较晕,如果第二个答案正确,那么假如B公司30%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就是6亿,那岂不是收购完成后,公司增加了6亿归母净资产?
回答人:chenyiwei
该项购买少数股权交易对合并报表层面的影响,用会计分录形式表示就是: 借:少数股东权益 1.5亿元
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4.5亿元贷:银行存款 6亿元
所以减少归母净资产4.5亿元。可以理解为:少数股东退出,合并集团支付减资款6亿元,但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为1.5亿元,所以母公司股东承担了退出款4.5亿元,减少归母权益。
提问人:yanyan7367 时间:2020-06-24 10:07:00
陈版,这个分录您看看对不对?
假设初始长投是3.5亿元,合并抵消分录: 借:净资产 5亿元
贷:少数股东权益 1.5亿元贷:长期股权投资 3.5亿元借:少数股东权益 1.5亿元借: 资本公积 4.5亿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 6亿元
这样去看的话,少数股东权益减少了1.5亿元,则对应归母净资产增加了1.5亿元,资本公积减少4.5亿元,则最后归母净资产减少数应该是4.5-1.5=3亿元。
回答人:chenyiwei
不要通过编制合并抵销分录来看,要直接站在合并报表的层面分析各项目增减变动。
请教陈版主:房地产开发企业断供的账务处理
3211、请教陈版主:房地产开发企业断供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xiaolulu66 时间:2020-06-16 17:31:00
陈老师好!
房地产企业售出的存货(房产),购买方办理按揭一段时间后断供,银行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银行的保证金 中扣下客户的剩余欠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买方提起诉讼,主要诉求是购买方偿还银行扣除的保证金,未要求购买方归还房产。
断供通常应冲销收入、成本,但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断供方的主要诉求是偿还被银行扣除的保证金而不是收 回房产,是否可以不冲销该笔销售对应的收入、成本?即仍视作该笔业务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仅对被扣除的保证金挂“其他应收款”? 谢谢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对此要考虑:该项保证金向购买方追回的可能性多大?如果以货币形式追回的可能性不大,则是否有可能及意图收回原先销售的房产用于抵债?如果预计以货币形式追回的可能性较大,则视作一项担保代偿债权处理,恰当计提坏账准备即可,对前期已确认的房产销售收入无重大影响;如果预计最终收回房屋的可能性较大,则需谨慎考虑此前确认收入是否构成了前期差错,是否需对前期已确认的收入和成本进行调整等。
请问老师:新租赁准则中出租人对购买选择权的处理
3212、请问老师:新租赁准则中出租人对购买选择权的处理
提问人:595699395 时间:2020-06-16 21:49:00
请问老师:1.新租赁准则中出租人是否需要评估购买租赁选择权等的行权情况变化?如果评估的话,该变化的处理也是参照CAS22第四十二条吗?
2.出租人的经营租赁中也提到了租赁收款额的概念,并且也说到“出租人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可变租赁付款 额,如果是与指数或比率挂钩的,应在租赁期开始日计入租赁收款额”,请问这个的租赁收款额指的是什么?确认租赁收款额的同时贷方对应什么科目呢?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老师,关于境外经营
3213、请教陈老师,关于境外经营
提问人:gotoschool_ 时间:2020-06-16 22:00:00
请教陈老师:
如果某海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和母公司记账本位币相同,这个属于境外经营吗?境外经营和地理位置有关吗?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第四条,“记账本位币,是指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
因此,设立在境外的子公司,如果记账本位币与母公司一致,表明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和母公司是一致的。在此情况下,虽然该子公司设立在境外,但不属于境外经营。
财务报表列报
3214、财务报表列报
提问人:18855190680 时间:2020-06-16 22:00:00
QQ截图20200616142635.png (116.55 K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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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陈老师,您好,问您两个问题,恳请回复,诚谢不尽
上传的第一张图片是注会会计教材金融资产那章的,涉及单位为银行,分录中的科目都不是平时常见的科 目。我想问的是假如在一个非银行类企业涉及到“继续涉入资产”和“继续涉入负债”这两个科目,那么这两个科目期末在资产负债表里是在什么项目里列示(列示的项目名称)?
上传的第2张图片划红圈的部分表述不能理解:既然企业将一项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企业才会将因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还是说只要因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都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及为什么自身信用引起的变动要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能说下道理吗),引起企业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的除了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因素外,还有其他哪些影响因素?
回答人:chenyiwei
房屋大额修缮支出核算问题
3215、房屋大额修缮支出核算问题
提问人:MAODD 时间:2020-06-16 22:48:00
各位老师,请教一个实务问题:
被审计单位经常对房屋进行修缮改造,理论上应该是普通恢复性维修费用化,可以提升使用性能的修缮装修资本 化,但是实务中,一项修缮工程一般都是恢复性和提升性并存的,比如修缮宿舍,既有重新粉刷、更换旧电箱、家具打磨翻新、加固门窗这种恢复性的维修,也有水电安装、加设管道、消防改造、重新装修这种可以提升房屋使用性能的。合同金额很难区分这两块,被审计单位将这种都视为资本化,直接增加房产原值,按房屋剩余年限折旧。
那我就有两个疑问:
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提升性支出,如果不涉及房屋主体结构的,则应单独确认为新的固定资产,在其自身可使 用年限和房屋主体结构剩余可使用年限两者中的较短年限内计提折旧。如果属于经营租赁租入的房产,则修缮支出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该支出所形成资产自身可使用年限和剩余租赁年限两者中的较短年限内摊销。
2、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提升性支出,如果不涉及房屋主体结构的,则应单独确认为新的固定资产,在其自身可使 用年限和房屋主体结构剩余可使用年限两者中的较短年限内计提折旧。如果属于经营租赁租入的房产,则修缮支出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该支出所形成资产自身可使用年限和剩余租赁年限两者中的较短年限内摊销。
提问人:MAODD 时间:2020-06-17 14:37:00
回答人:chenyiwei
应该都不算。涉及主体结构的,其使用寿命应当等于房屋主体结构的剩余折旧年限。
我想请教陈版主同一控制下,期初比较数据追溯相关调整分录问题,盼答复 万分感…
3216、我想请教陈版主同一控制下,期初比较数据追溯相关调整分录问题,盼答复 万分感…
提问人:蒂凡尼xj 时间:2020-06-17 01:24:00
例:B是A公司的母公司,2018年1月A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取得C公司80%股权,形成商誉1500万;2019年1月A公司将持有C公司80%股权“下推”至B公司(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假设2018年1月-12月实现利润600万元;
一、我的思路:
委托贷款核算及报表列示问题
3217、委托贷款核算及报表列示问题
提问人:mdzcpa 时间:2020-06-17 07:16:29
新金融工具准则22号应用指南中关于新准则应用的会计科目中,有“贷款”科目,说明中没有非金融企业可以改 为“委托贷款”的描述,是不是非金融企业的委托贷款是不是不再设置“委托贷款”科目,而是在“债权投资”科目核算?请版主等专家赐教,谢谢!如在“委托贷款”科目核算,期末在资产负债表哪个项目列报,是“债权投资”吗?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5-1-12(委托贷款及其利息收入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上的列示)”:
委托贷款的本金,在资产负债表上应根据其借款期限,分别在“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债权投资”项目中列示。
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应列报于“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并补充列示“其中:应收利息”子项目。
按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应计利息,尚未到付息日的,应列示于与对应的委托贷款本金相同的项目中。
无论执行哪个版本的金融工具准则,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应当对委托贷款的借款人、本金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条件、减值情况等事项作出充分披露。
委托贷款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利息收入,对于一般非金融企业而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的企业在利润表上应作为“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列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的企业在利润表上应作为“投资收益”列示。
关于拟上市企业购入二手产线折旧期限的问题
3218、关于拟上市企业购入二手产线折旧期限的问题
提问人:〓KING〓 时间:2020-06-17 08:10:00
拟上市企业从第三方购入二手产线,有评估报告,假设公司对于产线的折旧期限是10年,那么该批产线购入后,是否可根据评估报告中所列示的启用时间,按剩余年限进行摊销?还是按新产线的年限10年进行摊销呢?请版主赐教
回答人:chenyiwei
应根据该二手设备的成新率,以及其在全新状态下的可使用年限,合理确定其剩余可使用年限,即【成新率*全新状态下可使用年限】;也可以按照【全新状态下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
同一控制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上年数问题
3219、同一控制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上年数问题
提问人:dxzjz 时间:2020-06-17 09:00:00
A公司2018年11月取得营业执照,2019年1月建账,2019年10月同一控制方式取得B公司100%股权,B公司成立于2006年,编制2019年合并报表时,“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报表时时,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根据子公司报表列报(所有者权益调整),那: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上年数“如何填报? 要调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上年数吧?如果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期初数填报有数据,合并所有者权益表上年数没数据,表与表之间不对应? 如果调整,2019年取得股 权,上年数(2018)还没有发生?请各位多多指教!!!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情况下,母公司成立晚于子公司的,母公司合并报表从母公司的成立日开始编制,不追溯到更早期间。因此此,主帖中母公司自2018年11月开始编制合并报表,母公司成立日的子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作为“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其他”纳入2018年度的合并权益变动表中,2018年的合并权益变动表无期初数。
关于理财产品应计入哪个会计科目的问题
3220、关于理财产品应计入哪个会计科目的问题
提问人:yjhly2011 时间:2020-06-17 09:31:53
大家好,想知道购买的理财产品一般计入哪个会计科目,最近看一些上市公司的年报,列入的报表项目也不尽相 同,有的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有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有的同一家上市公司,既有列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同时也有列入其他流动资产的。在百度上搜索了一些帖子,答案也不尽相同。问题:
急需请教陈老师,有关于采购入账的问题
3221、急需请教陈老师,有关于采购入账的问题
提问人:wx_5dba3aa5b69b 时间:2020-06-17 09:34:00
老师,你好,供应商到票但是没有发货,或者有一部分发货了,我拿到发票要先做在途物资吗,会计业务上怎么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确认在途物资的前提是已经享有或承担标的货物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如果根据合同约定,货物的相关风险和控制权尚未转移给本公司,则即使已经收到发票也不能进行账务处理,即不能同时虚挂在途物资和应付账款。
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核算问题
3222、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核算问题
提问人:182876038 时间:2020-06-17 10:15:59
请教陈版:
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企业,对于在建的未来对外出租的建筑物,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应当如何核算?是否可以纳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中,在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或完工后(两者孰早),以公允价值计量?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如你所理解,“纳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中,在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或完工后(两者孰早),以公允价值计量”。
提问人:苹果宝贝007 时间:2020-12-18 15:33:02
回答人:chenyiwei
《讲解2010》第四章中增补的内容,见原文P55。其中对“已出租的建筑物”中增补了两处“在建”的表述。
提问人:苹果宝贝007 时间:2020-12-18 15:33:03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可以,但实务中一般不会。《讲解2010》的同一页中对这种情况也有说明。
请教陈老师,科研课题奖励款
3223、请教陈老师,科研课题奖励款
提问人:zhoumeng904987 时间:2020-06-17 10:47:00
回答人:chenyiwei
奖金是谁发放的?为何对方要求开专票,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另外该科研课题是企业内部自行研发项目,还是基于客户合同的受托研发项目?
请教陈版主,维护网络运营的软件开发人员发生的职工薪酬能否确认为研发 费用
3224、请教陈版主,维护网络运营的软件开发人员发生的职工薪酬能否确认为研发 费用
提问人:xujilin 时间:2020-06-17 11:07:53
请教陈版主,维护网络运营的软件开发人员发生的职工薪酬能否确认为研发费用还是管理费用呢?在会计核算上, 研发费用必须要有专项吗?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
一、企业研发费用(即原“技术开发费”),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二)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四)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五)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六)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七)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因此,如果其职责主要是维护生产用网络的正常运行,则相关职工薪酬不应纳入研发支出。如果是为了某个研发项目搭建的专门网络,则为该网络提供维护服务的人员的人工支出可以计入该项目的研发支出中。
提问人:laladq 时间:2020-07-01 20:39:00
陈版,如果在为客户定制开发的过程中为项目进行研发活动,并实现在项目中,不形成知识产权,是否可以确认为研发费用?一定要证明这个研发的效用吧?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应计入合同履约成本而不是研发费用。
请教陈版主:债转股问题
3225、请教陈版主:债转股问题
提问人:doudouyy 时间:2020-06-17 11:47:05
事项:由于公司刚开始处于初创阶段,注册资本3000万,自然人大股东以自有资金转入公司进行运营,但资金转入公司的时候全部是以借款形式进来,没有走实资,导致现在注册资本是认缴,未实资,公司账面挂账其他应付款- 股东2800万,现在由于融资,资方要求创始团队先实资到位或处理前期借款及实资问题,但创始团队目前没有那么多的资金进行实资。
问题:1、如果大股东从外部借款,走过桥资金,进公司账户验资后,再归还大股东,会有什么风险?
请教陈版,关于嵌入衍生工具的后续计量
3226、请教陈版,关于嵌入衍生工具的后续计量
提问人:shmilmicky 时间:2020-06-17 12:05:00
请教陈版, 如,A公司与2016年对C公司增资,增资后持股C公司30%,C公司大股东B公司持股40%,同时投资协议约定,A公司享有购股权,可购买B最多不超过30%的股份,同时约定购股定价按照收益增长倍数为基数,且设 置了行权单价上线倍数为10倍。A公司将此购股权作为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入其他金融资产,以上为背 景。20年度A公司准备行使购股权收购B持有30%股份,此时, B提出希望通过重新商定股权转让交易条款的方式, 向A转让其全部40%股权,并且,对于40%股权的定价也高于行权单价的上限倍数,请教陈版,针对此情况,应该如何考虑购股权的后续计量?是视同于此条款作废,完全是全新的收购交易?还是把收购40%的股权视同购股权行权30%+新增收购10%?两种处理方式的账务处理有什么不同?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最终的实际收购条款较该项衍生工具(买入期权)的原始条款有实质性差异,故更倾向于作为原衍生金融资产的作废和一项新的收购交易,即把原有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借记投资收益;同时按照新商定的收购40%股权的交易条款,结合原有的30%股权,共同构成一项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交易。
固定资产披露
3227、固定资产披露
提问人:LIUHAIWEI0808 时间:2020-06-17 13:05:00
陈老师:麻烦向您请教一个问题:我们在做一家公司的清产核资审计,被审计单位(供电公司)与A单位(发电企业)共建了一条供电线路,合同约定线路建完后,固定资产无偿移交被审计单位,同时由被审计单位负责线路的后期运行维护。前期工程招标、设计、勘察,包括向施工方付款都是由被审计单位完成,工程完工后,被审计单位按决算报告转资入账。但实际建成后,该固定资产后期维护均由A单位在执行。被审计单位基于该固定资产基本无收益,但在账面已提折旧。请问:(1)被审计单位对该固定资产是否能提折旧?(2)被审计单位对合作共建的固定资产是否能拥有所有权(基于合同约定),审计报告如何披露这个固定资产的所有权?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共建该条供电线路的目的是什么?是否为了将A公司(电厂)所发的电力接入被审计单位运营的电网,除此之外无其他用途?被审计单位出资建设,但如何收回该出资款?是否向A公司收取使用费或过网费等?
有锁定期的股票分类和公允价值
3228、有锁定期的股票分类和公允价值
提问人:ryukei 时间:2020-06-17 14:52:00
陈版,请教问题,公司持有1年锁定期的上市公司股票,解锁条件只有时间因素,无其他条件。
公司持有意图是待解锁后看股价高低来决定是否出售,无长期持有的意思。这种1年内受限不能转让的股票能否作 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披露?新的准则貌似没提及旧准则那个可以随时出售的条件,而且感觉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意义不是很大。
另外,解锁期这么短是否一定需要聘请评估师对其公允价值进行评估,能否以股票公开市场价格作为其公允价值? 毕竟解锁条件只有时间因素,无其他条件。但有一点,就是对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较实际股权交割日的公开市场价格差1倍,当时下跌可能是疫情影响的。如果处置日按公开市场价格确认大额投资收益,但年底股价下跌,又 得确认大额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回答人:chenyiwei
母公司购买子公司持有的孙公司股权
3229、母公司购买子公司持有的孙公司股权
提问人:dhy1261 时间:2020-06-17 15:26:00
请问陈版:
A公司为集团公司,持有B公司100%股权,B公司持有C 公司100%股权,如果B公司将持有的C公司60%股权转让给A公司,请问该股权转让属不属于企业合并,如果不属于企业合并行为,则不能使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准 则,那么B公司转让C公司股权会计处理是否能确认投资收益,个人认为应该讲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但不知道适用哪个准则依据,另外A公司长投确认适用于准则哪个条款,请陈版解惑!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孙公司本来就在母公司的控制范围内,该交易不改变母公司可控制的经济资源,故不属于企业合并。对母公司而 言,属于由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原因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计量适用长投准则第六条,应按实际内部交易价格作为投资成本,但明显不公允的情况除外。B公司可以确认处置损益(前提是处置价格公允,否则处置价格与处置日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按权益性交易原则处理)。“个人认为应该讲差额调整资本公积”无准则依据支持。
固定资产折旧问题
3230、固定资产折旧问题
提问人:Q372781063 时间:2020-06-17 16:58:00
陈老师,您好!
公司在建造新产线,预计完成时间是2年。原产线在新产线可以稳定生产后报废,原产线剩余使用寿命还有4 年。在这种情况下,原产线是否要在2年内摊销完毕?或者在新产线投入使用后,原产线再计提减值准备?因为不能准确的估计新产线什么时候能够稳定生产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已经基本确定原产线将在2年后报废,故其剩余折旧年限应缩短至2年。因缩短折旧年限导致剩余期间内的折旧额高于按正常的4年计提的折旧的差额部分,应计入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处理。每年末根据新产线的购建进度对 剩余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调整。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疑问
323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疑问
提问人:liu42644268 时间:2020-06-17 17:04:28
给职工补贴购车的账务处理
3232、给职工补贴购车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研究准则 时间:2020-06-17 11:33:03
陈版主您好:
我公司规定,公司关键技术人员公司补助其款项购买车辆,购买车型固定,价格35万元,公司补助他10万元, 其余的25万元使用人自行交纳,产权属于公司所有。请问:
使用汽车的个税问题:使用汽车的折旧需要交纳个税,按照10万元原值计提的折旧交纳个税,还是按照35万元原值计提的折旧交纳个税;
2、使用汽车的个税问题:使用汽车的折旧需要交纳个税,按照10万元原值计提的折旧交纳个税,还是按照35万元原值计提的折旧交纳个税;
回答人:chenyiwei
该汽车是员工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公务用途?如果用于公务,则公司如何承担用车费用?
如果是员工个人使用或者以个人使用为主,在“私车公用”时公司承担用车费用,则公司承担的购车款不应确认为固定资产,而是职工薪酬的租车部分。根据公司是否要求员工提供一定期限的服务,或者达到一定的业绩考核指标, 将其一次性计入损益或者在合理确定的年限内摊销计入损益。
提问人:研究准则 时间:2020-06-19 11:33:04
陈版主:谢谢你在百忙中给与答复。
追问:配车的主要目的是公用,(因为公司厂区很大且比较分散,同时居住地与公司之间比较远,公司没有配备专门的班车,平常公司办公室会记录行驶里程等信息检查其油费报销的合理性);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油费、报销等费用,全部由公司报销。
这样,是不是应该全额计入固定资产,职工支付的款项视同借款计入其他应付款,同时,全额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计入个人所得交纳个税。
回答人:chenyiwei
“全额计入固定资产,职工支付的款项视同借款计入其他应付款”基本合理;税务问题建议关注当地执行口径。
软件收入的探讨
3233、软件收入的探讨
提问人:The_love_of_com 时间:2020-06-17 14:33:03
请问各位版主:某软件公司销售软件给国外客户,国外客户直接通过网站下单,并付款。该软件每次付款仅支持1 年,1年后需要续费。假如某国外客户在2019年6月通过网站下单并付款一款公司软件,并于2019年6月激活,公司 规定,付款后方能激活该软件。激活后该软件产品即生效,并支持1年,到期后续费支持。同时在1年内,如果因为软件发生的一些问题,公司免费进行测试解决。假定该款软件单价为2000美元/件。请问,收入进行确认是在激活 后一次性确认还是激活后确认预收账款,并在1年内平均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参照新收入准则第三十六条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的规定处理。要考虑在这一年内公司是否必须提供持续的环境支持、升级服务等,即公司的持续技术服务是否为被授权人在这一年内正常使用软件的前提;公司的义务是否包括随时提供更新后的最新版升级等。
提问人:xinqin520 时间:2020-06-18 14:33:03
如果公司是通过下载软软,能过软件使用提供的服务。后续一年也需要根本研发的进度,不断升级软件,优化,使用过程中有问题随时联系客服,解决。但是前期就是激活订单后就不能退款。像这种需要在一年内分期确认收入, 还是激活订单当期一次性计入当期啊?
回答人:chenyiwei
后续使用时是否无需依赖公司提供的网络环境,只有遇到问题时才需要找客服?2、公司是否不承诺升级的频率、内容等?如果客户选择不升级是否不影响已有功能的正常使用?
1、后续使用时是否无需依赖公司提供的网络环境,只有遇到问题时才需要找客服?2、公司是否不承诺升级的频率、内容等?如果客户选择不升级是否不影响已有功能的正常使用?
提问人:xinqin520 时间:2020-06-19 14:33:03
回复:1.后续使用无需依赖公司提供的网络环境,主要看客户自己的网络环境,比如云视频会议,客户的网不好, 使用卡顿什么的,我方只能找出问题并提出优化建议。
2.公司不承主要原因升级的频率和内容,完全根据我方的研发进度和成果,不断优化。一般客户没有选择权,当我方升级后,客户进入APP的时候会自动升级。当然如果不升级,也不影响使用。只是新功能服务就享受不到了。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The_love_of_com 时间:2020-06-20 14:33:04
再咨询一下,公司得到授权许可,并根据本公司授权许可收入,按年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许可费给授权公司,该许可费是应该计入无形资产还是管理费用或者研发费用?相应的准则支持是哪个章节?
回答人:chenyiwei
直接费用化,计入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不计入研发支出。
请教陈版主不构成业务的合并
3234、请教陈版主不构成业务的合并
提问人:龚 时间:2020-06-17 08:05:08
我司买了一家没有业务的公司,主要是看重它的一些**,买进来装业务进去,这些资质也不算是资产,我们买入价是高于它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的,我想请教陈老师:高出的价格在企业合并的时候怎么办?直接多出的长投转投资收益合理吗?个体报表按实际支出的做长投?
回答人:chenyiwei
此类为了获取特定资质而购买无业务的空壳公司,在个别报表层面按实际支付的收购价款确认为投资成本;在合并报表层面,应将投资成本超出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特许资质”,在合理确定的受益年限内摊销该项无形资产。确有证据的,可以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提问人:龚 时间:2020-06-22 13:20:00
回答人:chenyiwei
此时合并报表层面不存在调整资本公积的问题。
关于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填报问题
3235、关于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填报问题
提问人:yjhly2011 时间:2020-06-17 19:07:00
各位好,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019年cpa考题答案疑问
3236、2019年cpa考题答案疑问
提问人:zhs7403 时间:2020-06-17 22:12:00
A公司于20×8年初与某非关联公司出资共同设立M公司,并持有M公司20%股权,能对M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对M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8年,A公司将一批账面价值为4000万元的产品以4500万元的价格(不含增值税)出售给M公司。至20×8年12月31日,该批产品尚有50%未对外部第三方出售。20×8年度A公司与M公司无其他交易。M公司20×8年度净利润为1000万元,除此之外无其他净资产变动。A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对M公司投资收益时,在其20×8年度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增加对M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00万元,同时确认投资收益200 万元。
针对资料,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A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层面和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不考虑相关税费或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个别财务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A公司在进行权益法核算时,应抵销顺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的影响[(4500- 4000)×50%×20%=50(万元)),确认增加对M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50万元,同时确认投资收益150万元。
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A公司在进行权益法核算时,应抵销顺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的影响(50万元),确认增加对M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50万元,确认投资收益200万元,调减营业收入450万元(4500×50%×20%)、调减营业成本400万元(4000×50%×20%)。在个别财务报表已确认投资收益的基础上,调增投资收益50万元,调减营业收入450万元,调减营业成本400万元。
请问,我理解按照单行合并的理论,合并报表是否应该是调减营业收入900万元,调减营业成本850万元?即权益法下已经实现的部分也补做一笔 dr 收入 450 cr 投资收益450 才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您的理解合理。应该要针对全部顺流交易金额(含已实现部分)在合并报表层面做调整。但对此问题准则讲解和应用指南等均未明确,作为考试题目更不可能考虑如此细致。
陈老师,股份支付关于-等待期和禁售期的实质区别?
3237、陈老师,股份支付关于-等待期和禁售期的实质区别?
提问人:windysun098 时间:2020-06-17 22:35:08
1、对于等待期和禁售期应如何区别?
例如,拟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 授予持平平台的股份,持股平台将股份以低价授予了核心员工,但是被授予员工持有的股份 在持有后的第一年最多只能出售20%,第二年最多出售40%,第三年最多出售80%,第四年可以最多出售100%,并且被授予员工出售股份只能出售给公司内部职工,并非被持股平台回购或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回购, 被授予员工收到持有的股份的时候,是否作为一次性的股份支付处理,还是按照一次授予分期行权的类似限制性股
票处理,按四年分期摊销? 怎么区分禁售期和等待期? 为什么限制性股票是已经授予了员工股份,但是出售有限制条件,就视为等待期,需要分期摊销?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被授予员工出售股份只能出售给公司内部职工,并非被持股平台回购或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回购”具体如何操作?这种内部转让价格能否代表标的股份的公允价值?也就是有无机会(包括锁定期结束后)使得激励对象享有或承担标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变动的损益和风险?如果不是,则该安排不是股份支付,而是职工薪酬准则所规范的利润分享计划。
在构成股份支付的前提下,锁定期不一定等于会计上的等待期。等待期的定义是“等待期,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即在该期间内,激励对象需要提供合格的服务,满足特定的业绩条件,从而使其自身有资格获得所授予的激励股份。所以等待期的长短是和服务期限条件和业绩条件的满足相关联的。
如果单纯只是要求等待一段时间,过了这段时间后必定可以解锁,不论该期间内是否为公司提供服务都不影响这些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和解锁后的转让权的,则这样单纯的锁定期不属于等待期。
提问人:windysun098 时间:2020-06-19 09:50:35
具体操作如下: 持股平台 授予了员工股份,但是员工在出售的时候公司要求出售前个人的业绩考核能达到一定的标准,就可以抛售一定比例的股份,但最多为30%,下一次想出售的时候,当年度的个人业绩考核也能达到一定的标准,就可以抛售剩下一定比例的股份,持股平台或公司都不予回购。公司设置条件的目的是 怕员工得到这些股份后,不再努力干活,还是希望他们能努力工作。 这类要求个人考核的业绩考核,那么授予日的时候可以作为一次性计入的股份支付吗?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考虑出售价格能否代表公允价值。不能代表出售时点公允价值的,不作为股份支付处理。这类只能内部转让的持股安排多数不是股份支付,而是利润分享计划。
请教陈版,对上市公司从重大影响变为控制,合并商誉的确认。
3238、请教陈版,对上市公司从重大影响变为控制,合并商誉的确认。
提问人:lambeka7 时间:2020-06-17 22:57:00
A公司2018年8月与B上市公司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按X元/股购买了B公司12%的股份,按权益法核算;2020 年1月,B公司公布定增方案,由A公司按照Y元/股认购B公司定增股份,定增完成后,A公司持有B公司26%的股 份,为B公司第一大股东,假设满足合并B公司的所有条件;2020年5月,B公司完成定增、董事会重组、管理层重 组等工作,A公司合并B公司的合并日为2020年5月29日,当日股价为Z元/股。X、Y、Z均不相同,并存在一定差 距。按照准则的规定,分部实施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层要将原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在此基础上计算合并产生的商誉金额。A公司的此次股权交易,股权转让及定增价格都是在上市公司的股价基础上确认的,且上市公司的股价波动较大。请教陈版:1、对于控制上市公司,由于上市公司的股价波动、以及市盈率的 不同,确认上市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是否能够参考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比如收盘价,前二十日交易均价等),是否还有其他市场上认可的确认方法,之前是否有案例?2、假设第一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与后续定增及合并日的股价差 异较大,如存在较大的正差,对于A公司合并B公司是原持有12%股权的公允价值应该如何确认?如果产生了大额 的投资收益及商誉是否合理?十分感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证监会公告[2011]41号: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的上市公司以发行本公司股票作为合并对价的,一般情况下,企业合并成本应以上市公司股票在购买日的公开市场价格为基础计算确定。在董事会就企业合并事项的决议公告日到购买日之间时间间隔较长,且在此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的情况下,如果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股票同时附有一定限售期和限售条件的,可以采用适当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司发行股票的价值,并据此计算企业合并成本。在极特殊的情况下,如果上市公司能够证明被购买方的公允价值可以更为可靠地确定,也可以以被购买方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企业合并成本。
参考上述规定,A公司应按购买日(2020.5.29)B公司的股价作为对原有12%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并纳入合并成本的基础。即合并成本=原持有的12%股权在购买日的市价+本次定增价款。
请教一下,审计中费用类底稿同期比较的问题。
3239、请教一下,审计中费用类底稿同期比较的问题。
提问人:mmomonica 时间:2020-06-17 11:33:03
审计新人,最近在学CPA看到课本上有说如果是中期的财务报告(如第三季度),利润表要提供的数据是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上年年初至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
于是就想到了底稿的问题。如果在做一个企业的1-9月的审计,那么在写费用类底稿的时候,一般会做一个同期比较,比如管理费用,有本期数和上期数的对比,这里的上期数是要用去年的1-9月还是用上年的1-12月呢?还是都可以呢?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应采用上年同期数(如上年1~9月)进行对比。尤其是季节性企业更应采用上年同期数。
请教陈老师,关于报表折算
3240、请教陈老师,关于报表折算
提问人:gotoschool_ 时间:2020-06-18 11:33:03
请教陈老师: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反映,则应在抵销长期应收款 的同时,将该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应转入“其他综合收益”;这个点我有个问题,为什么必须是实质上构成净投资,如果是正常的应收应付帐款,应该怎么处理?请陈老师帮我解惑下,您辛苦了,提前祝陈老师端午节快乐哈
回答人:chenyiwei
正常的往来款项(不属于净投资),其在双方各自报表中的汇兑损益仍然会体现在合并报表中。虽然内部往来的期末余额要进行合并抵销,但双方各自报表中的汇兑损益仍然存在予合并报表中。
应收账款抹零的账务处理及准则依据
3241、应收账款抹零的账务处理及准则依据
提问人:不忘初心3 时间:2020-06-18 12:33:03
陈老师,您好。请教您一下:
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在实际收款过程中,存在比较多的抹零情况。比例:A是销售方,B公司是A公司的常年合作伙伴。A公司应收B公司 1005元,B在实际付款时,只支付了1000元,剩下5元就不再支付给A,AB双方 的合同 中无现金折扣条款 ,A销售给B的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 ,只是出于实际情况,A不得不同意 少收B 尾款5元。请问下, 这种情况 下,对少收的尾款5元,A是作为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还是作为营业外支出,亦或是作为坏账准备先计提后核销?依据的具体准则条款 ,可否麻烦您告知一下呀?
回答人:chenyiwei
这也属于2019年修订后债务重组准则所规范的债务重组。对于债权人而言,免除的尾数应作为“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益”(借方)。
破产债权的处理
3242、破产债权的处理
提问人:zyqlucsuc@163.c 时间:2020-06-18 10:44:00
陈版您好:
请教您这样的业务:公司销售给客户A设备,这个设备需要公司提供安装,安装期限也较长,合同约定设备及安装服务收入合计1000万元,安装期限是2年,第一年末客户A就破产了,公司就已经提供的服务累计发生的成本是600 万元,就这个600万元申报债权,对方管理人不予确认,由于对方破产,款项极大可能收不回来了,公司结转了成 本,并没有确认收入。后续,公司就进行上诉,以已发生的成本申报债权,后续经法院判定给与公司50万的债权分期偿付给公司。
问题:(1)在此过程中,由于公司没有确认对客户A的收入,账上没有对客户A的债权,那么我们收到法院的判决收入的时候,这个判决回来的收入是不是只能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
(2)在与客户A签订购销合同后,客户A曾预付给我们20万的采购款,我公司做账预收账款,客户A的这笔对公司的预付款是作为对我们采购款的一部分,但是并没有划到管理人的破产债权中,这种情况下能否将预收账款确认营业收入呢?
回答人:chenyiwei
代持披露
3243、代持披露
提问人:cfo000000 时间:2020-06-18 11:48:00
公司A,上市主体B,B的员工C。从工商登记看,A系上C出资设立的,后来C把持有A的股份转让给了B,经了解实际是C代B持有A的股权,也有证据确定是代持了,那么在披露时,B取得A,是说成新设取得?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回答人:chenyiwei
在证明历史上代持一直存在且有效的前提下,这种情况属于代持归位,不属于新取得子公司,更不是企业合并。应当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B账面上一直体现对A的股权投资。
提问人:cfo000000 时间:2020-06-19 10:08:00
陈老师,可是B从C那里把A纳入合并范围这个过程,不得描述是怎么取得的吗,这个地方怎么描述,合并范围变 更说明那里,同一控制下下取得,还是非同一控制下取得,还是新设,合并层面收购价款与净资产的差异冲减资本公积还是确认商誉呢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是代持归位,则历史上一直应持续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不存在合并范围变动问题。
请教诸位大佬:关于IPO申报 重要性水平基准选取问题
3244、请教诸位大佬:关于IPO申报 重要性水平基准选取问题
提问人:szlee1990 时间:2020-06-18 12:11:00
诸位好: 目前遇到一个问题,一家企业IPO申报期连续两年扣非后经营税前利润为负。准则上说 如果企业处于微利微亏 那么可以采取取绝对值三年平均的方式。但这样算出来的重要性水平太低了,增加了我们审计的工作
量。所以我考虑用替代基准 例如营业收入 但这样计算出来的重要性水平2060万。。。又太高了。 所以在此 请教一下诸位大神 考虑到IPO企业投资者最看重税前利润跟收入,如何才能掰扯订立一个合适的重要性水平。
回答人:chenyiwei
对IPO企业更关注盈利能力,因此首先建议采用税前利润的5%作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PM),以PM的50% 作为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即可容忍误差TE)。如果税前利润为亏损的,则采用营业收入的0.5%为PM。
另外,不应简单地将根据证券监管规定计算的非经常性损益从税前利润中扣除。因为非经作为证券监管指标,其界定更多地体现了监管机构的价值判断和监管政策导向,其中的某些项目虽然与主营业务关系不大,但并不是偶发性的,这类项目在计算PM、TE时就不应从税前利润中扣除。
请教关于购买固定资产包还是收购股权的问题
3245、请教关于购买固定资产包还是收购股权的问题
提问人:挥剑斩不断 时间:2020-06-18 14:25:00
我公司原本是打算购买对方公司A的厂房以及里面的机器设备,在A的账面上这个资产组合账面价值900万,评估价格是1200万,对方的股东按照1200万的价格交了个人所得税。现在对方按照1200万把资产卖给我们,但是只开具900万的销售发票。我们应该是按照1200万入账,但是发票只有900万,是否会涉及纳税调整?
此外,对方公司同时还把股权也转让给我们,对方注册资本3万元,没有实缴,资产负债表是固定资产900万,其他应付款几百万。
那么我的理解是我们应该考虑净资产的价值来评估股权转让价,而不是单独先付了购买固定资产的款项,然后又付购买股权的价款,这样不就重复了吗?
回答人:chenyiwei
这是两项不同的交易。购买机器设备的交易对手是A公司;购买股权的交易对手是A公司的股东,这两者不应混淆。前一项交易(购买机器设备)不应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并且应按实际交易价格(1200万元)开票。
同时进行这两项交易,可能是对方股东有纳税筹划方面的考虑,建议谨慎分析交易实质和你公司从中获取的资源情况,避免重复付款。
请教陈版及各位关于国有投资公司收到财政拨款用于投资孵化的账务处理
3246、请教陈版及各位关于国有投资公司收到财政拨款用于投资孵化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mh20010810 时间:2020-06-18 15:30:08
地方政府和大型科研机构共建的国有投资孵化型企业,收到政府财政拨款补助进行投资孵化,该补助不用返还,也不用上缴利润给政府,政府也不占股权。
选择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核算更有利或更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为什么?
国有孵化型企业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区分这是政府补助、政府资本性投入还是政府购买服务。在明确款项性质的基础上才能进行会计处理。 属于政府资本性投入的,收到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两种情况,均需考虑与对应的支出和成本费用的配比问题。
提问人:mh20010810 时间:2020-06-19 09:00:11
陈老师,您好,该款项性质确定为政府补助,用于国有孵化公司后期对外投资用;(1)该孵化公司收到该笔款项是否应确认递延收益;(2)假设采用总额法核算,在什么时点摊销递延收益,是孵化公司对外投资时,还是?
若采用净额法,是否在投资时点摊销递延收益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还是?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mh20010810 时间:2020-06-22 15:33:10
陈老师,该孵化公司资本金由科研机构投入,科研机构100%控股,地方政府财政补助并不占股,不参与分红,补助也无需返还,仅作为对孵化公司后续对外投资用,根据该性质是否与资本性投入有一定区别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mh20010810 时间:2020-06-28 16:34:00
陈老师,您好,(1)您说的投资退出时结转是指退出时按照前期投资额结转吗?(2)是否还可以按照预计持有年限平均结转递延收益?(3)或者是否可以按照预计持有年限内每年的投资收益比重来结转递延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关于IPO差异报告的问题
3247、请教陈版主,关于IPO差异报告的问题
提问人:royzhx 时间:2020-06-18 15:32:00
陈版主,您好
A公司2017年7月收购B公司(非同),B公司2017年汇算清缴的报表与会计师三年一期的申报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均有较多差异。拟上市公司并未编制合并原始会计报表。
问题1:“上市公司未编制合并原始会计报表时,其原始会计报表与申报会计报表差异说明中,无需就合并申报会计报表与合并原始会计报表的差异项目进行说明,但应说明未编制合并原始会计报表的原因。”是否在实物中一般还 是合并一稿并分析单体公司差异呢?
问题2:在差异报告中合并层面分析时差异时,2017年B公司的利润表的差异该如何描述呢?是1.把差异全部放在年底 2.把差异放在收购前 3.根据审计调整大致拆分差异归属哪个期间 ?
回答人:chenyiwei
收到商业承兑汇票的同时额外收到的补偿款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3248、收到商业承兑汇票的同时额外收到的补偿款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提问人:不忘初心3 时间:2020-06-18 12:33:03
陈老师,您好。请教您两个问题:
请教陈版主:垃圾填埋场及垃圾中转站建设BOT+TOT模式会计核算
3249、请教陈版主:垃圾填埋场及垃圾中转站建设BOT+TOT模式会计核算
提问人:wx_5eeb200d5dac 时间:2020-06-18 16:22:00
可转债转股时不足1股的面值的账务处理
3250、可转债转股时不足1股的面值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278564254 时间:2020-06-18 16:25:00
陈版主好。
在可转债达到转换期时,根据深交所规定“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后,所剩债券面额不足转换 1 股股份的部分,发行人将在该种情况发生后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及利息。”举例说明: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面值1000元,转股价9.9元,那么实际转股101股,另有0.01股(票面金额0.01股*9.9元=0.099,其前期计提利息a元)。
问题1、这不足1股部分的票面金额0.099会计处理是否是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0.099
贷:银行存款0.099
生产工序切换成本
3251、生产工序切换成本
提问人:zy8111 时间:2020-06-18 16:32:00
某功能性薄膜生产企业,在一个产品跟另外一个产品生产切换过程中,需要单独领用材料作为清洁设备中间的必备工序,不构成前后产品的材料成本,请问单独领用的材料应如何核算?是否计入前或后的产品成本还是管理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直接列入管理费用;金额较大的,在确保这部分成本可收回性的前提下,也可以列为其他流动/非流动资产, 摊销计入后续产品的成本。
资产剥离税率差异如何调整?
3252、资产剥离税率差异如何调整?
提问人:hybird 时间:2020-06-18 08:05:04
因业务整合需要,A公司收购B公司与**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及负债,该项经营性资产收购行为满足业务合并三 要素构成业务合并。在资产收购过程中涉及应收减值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剥离,因A公司的所得税率为 15%,B公司的税率为25%,请问在递延所得税资产剥离过程中这块税率差异如何处理?A公司是否可按照15%的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将差异调整资本公积?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对A公司而言,应站在其自身的角度,重新确定购入资产、负债在本企业层面的计税基础,与入账价值相比较,确定是否仍存在暂时性差异,以及对这些暂时性差异是否符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条件。如满足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条件的,应按照A公司的适用税率(15%)计量这些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对应调整 同一控制下合并中确认的资本公积。
不应简单地将B公司报表中原有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照搬过来。
提问人:hybird 时间:2020-06-19 08:05:04
陈老师您好,针对上述问题还想继续请教您:补充说明A公司与B公司,最终控制方均为C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
业,上述资产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A公司将上述税率差异调整资本公积后,在A与B公司的集团C公司合并层面将该部分差异是否仍作为资本公积列示?因为B公司层面是按照25%的税率剥离未产生处置损益,A公司层 面按照15%的税率确认,差额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调整了资本公积。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hybird 时间:2020-06-20 08:05:06
陈老师您好,针对于上述经营性资产剥离业务构成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在还原期初被合并方B公司的留存收益时导致合并层面资本公积出现负数,是否与准则相悖?实际过程中如何操作?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hybird 时间:2020-06-22 08:05:07
陈老师,针对该业务事项继续向您请教:交割日剥离的B公司经营性业务合并层面未分配利润的金额是否就应该等于剥离的净经营性资产金额(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追溯还原前期的留存收益时各期的净经营性资产变动金额与当期损益不勾稽的部分作为剥离差异调整资本公积?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
请教一下,预付固定资产必须用实际付款日汇率折算原值吗?
3253、请教一下,预付固定资产必须用实际付款日汇率折算原值吗?
提问人:审计大鱼 时间:2020-06-18 17:15:00
公司向境外一家供应商支付一大笔预付款项,境外供应商按照订单陆续生产,每台设备单独发往公司,最近一台固定资产入账日与付款日相隔1年以上,公司针对该供应商的设备入账价值均按照海关缴款单上的汇率折算。
搜索了之前陈版的另一个帖子,结论如下,请问以上的情况是否适用?公司需要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账原值及折旧金额吗?
https://bbs.esnai.com/thread-4843217-1-1.html
“预付帐款是非货币性资产,期末不进行汇兑损益调整,因此应当保持实际付款日的汇率不变,并按照该汇率折算的金额转入所购买的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的以本位币表示的价值中。”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对于由预付款项形成的固定资产价值应按原预付款项的实际付款日汇率折算,后续不再进行汇兑损益调整。是否建议审计调整可根据重要性原则判断。
非持续经营假设报告
3254、非持续经营假设报告
提问人:xiaochao1212 时间:2020-06-18 17:28:00
如果一家客户的子公司董事会拟于2019年5月31日对该该子公司进行关停,那么我们在编制2019年5月31日的报告的时候,是否应该依据非持续经营假设编制报表?如果是,那么有项问题需要请教:
1)由于2018年公司还是出于持续经营状态,因此利润表上年数的发生额依据持续假设进行列示;
2)2019年1-5月是否应该按照持续经营假设进行核算,因为公司决议与2019年5月31日关停并逐步清算,1-5月企业仍处于经营状态(不完全属于正常经营,比如本年经营状况不好,逐步缩减规模),因此对于2019年1-5月实际利 润表发生额还是按照正常的持续假设进行核算,利润表科目保持不变,但是犹豫2019年5月31日点上清算,那么这 个需要对资产负债按照市场价值(非持续经营假设只能选取市场价值)进行测算,与账面价值的差异不能调整资产减值损失,这个时候应该在净利润下面增设“预计可变现损益”科目,本期最终的净利润就是等于经营净利润+“预计可变现损益”;
如果2正确,那么现有报表体系下面对于净利润区分了“持续经营净利润”,“终止经营净利润”,我们在报表列示的时候是在净利润上方加入一列“预计可变现损益”,也就是净利润=“1-5月经营净利润”+“预计可变现损益”;然后 将净利润在区分为“持续经营净利润”与“终止经营净利润”,还是说此时直接将市场价值与账面的差异不新设“预计 可变现损益”科目,直接计入利润表“终止经营净利润”?
“终止经营净利润”是等于“终止经营净利润”还是等于“1-5月经营净利润”+“预计可变现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4、此处的“终止经营净利润”不适用于该子公司自身的报表。在母公司合并报表中,要看该子公司书否属于CAS
3、4、此处的“终止经营净利润”不适用于该子公司自身的报表。在母公司合并报表中,要看该子公司书否属于CAS
42所定义的终止经营(要求规模较大,且代表从一个行业或地区分部的战略性退出),如果是则按终止经营进行相关披露。另外在合并报表层面需将该子公司自身报表中基于非持续经营假设所作出的各项调整予以冲回。
提问人:zhs7403 时间:2020-06-19 13:33:03
回答人:chenyiwei
这段时间只涉及利润表,除了最后的预计可变现损益以外,该期间的收入、成本等仍正常确认和计量。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325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提问人:Oysman@112 时间:2020-06-18 18:05:00
陈老师:有个会计问题想咨询一下您:
A为入孵企业提供自有基础服务、创业服务、商事服务、技术服务、订单增值等孵化服务,入孵企业股东应将10%
至3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A公司,A公司不再就上述服务另外收取服务费用。关于A公司和入孵企业的账务处理问题
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理解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一、A公司账务处理
入孵企业的账务处理基本与之对应,在接受服务时根据服务的公允价值或者自身股权的公允价值(以较容易确 定、较可靠的一个金额为准)计入费用,同时贷记资本公积。后续如果由本企业发行新股结算的,则将发行新股的面值从资本公积转为股本。
2、入孵企业的账务处理基本与之对应,在接受服务时根据服务的公允价值或者自身股权的公允价值(以较容易确 定、较可靠的一个金额为准)计入费用,同时贷记资本公积。后续如果由本企业发行新股结算的,则将发行新股的面值从资本公积转为股本。
提问人:Oysman@112 时间:2020-06-19 10:03:00
陈老师,您好!
入孵企业应在办理入孵手续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股权(股份)无偿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所以是股权转让在前,提供服务在后。在转让股权的时候,会有一个孵化服务成本估算表。
回答人:chenyiwei
“首次股权(股份)无偿转让”是否完全无条件,与后续孵化的实际成果无关?还是应当看作一项担保?
公司因暂无车辆上牌资格,出资购买的车辆,登记人为员工,车辆购置款 挂其他应收…
3256、公司因暂无车辆上牌资格,出资购买的车辆,**登记人为员工,车辆购置款 挂其他应收…
提问人:arsenal258 时间:2020-06-18 11:33:03
公司因暂无车辆上牌资格,出资购买的车辆,**登记人为员工,车辆购置款挂其他应收款-个人,请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可将车辆转到固定资产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包括:该车辆的使用权是否实际上由公司控制,用于公司的公务活动,而非该员工的私人出行;保有成本和用车成本是否实际上由企业承担。
提问人:arsenal258 时间:2020-06-19 14:10:00
感谢陈版,那对于企业来说,是否可以直接在与员工签订协议比如委托购买协议,转款证明,个人声明等后,将登记人为员工的车辆,转到固定资产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可能可以,但需结合该事项的具体背景判断,并获取车辆使用的控制权实际归属于公司的证据。
求助陈版主,集团重要组成部分识别。
3257、求助陈版主,集团重要组成部分识别。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6-18 19:57:00
在判断集团重要组成部分的时候,可不可以选取多个标准,即净资产或收入或资产总额超过集团总额的5%就识别为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只选取一固定标准。 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不同组成部分的特点、风险程度和盈亏状况不同,因此重要组成部分的确定不是仅仅依据单一标准,而是定量和定性标准综合考虑,且定量标准也可能是有多种。
请教老师:售后租回关于是否构成销售的判断
3258、请教老师:售后租回关于是否构成销售的判断
提问人:595699395 时间:2020-06-18 20:51:00
【例57】甲公司(卖方兼承租人)以货币资金24000000元的价格向乙公司(买方兼出租人)出售一栋建筑物,交易前该
建筑物的账面原值是24000000元,累计折旧是4000000元。与此同时,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合同,取得了该建筑 物18年的使用权(全部剩余使用年限为40年),年租金为2000000元,于每年年末支付,租赁期满时,甲公司将以100元购买该建筑物。根据交易的条款和条件,甲公司转让建筑物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中关于销售成立的条件。假设不考虑初始直接费用和各项税费的影响。该建筑物在销售当日的公允价值为36000000元。分析: 在租赁期开始日,甲公司对该交易的会计处理如下:借:货币资金
24000000贷:长期应付款 24000000在租赁期开始日,乙公司对该交易的
会计处理如下:借:长期应收款 24000000贷:货币资金24000000
1.该举例中说,该交易不满足销售成立的条件,请问销售成立的条件指的是什么?本题之所以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条件是因为交易价格远低于公允价值吗?2.甲公司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了长期应付款账面价值,但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负债要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这样好像并不符合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
回答人:chenyiwei
“销售成立的条件”就是租赁资产控制权是否转移,即满足新收入准则第四条关于控制权转移的定义、第十三条关于控制权转移的具体判断标准。
本案例中判断控制权未转移的原因:(1)租赁年限18年不到剩余可使用年限40年的一半;(2)租赁期满时的回购价格100元远低于届时的公允价值,几乎可以肯定到时候必定会回购。
请教陈版:被审计单位因履行合同发生的支出是列入合同履约成本还是存货 的问题?
3259、请教陈版:被审计单位因履行合同发生的支出是列入合同履约成本还是存货 的问题?
提问人:xuehaiwuya0326 时间:2020-06-18 21:28:51
陈版您好:
背景:被审计单位主营业务为企业根据客户的要求提供视频课件的前期录制、后期剪辑包装等服务,最后输出的产品为视频课件等。
问题:与上述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人工成本、房租、差旅费等支出应计入存货还是合同履约成本科目?理论依据是什么?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没有实物形态,此类尚未完成的劳务成本建议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其中将在一年内转收入的部分仍列报为存货。
提问人:xuehaiwuya0326 时间:2020-06-19 14:10:19
陈版:
感谢您回帖,我还有如下两点疑问,烦请您指点。
①被审计单位视频课件从开始制作到完成验收,除少数情况外,时间跨度通常均在一年以内。按照您的建议, 是否相关的成本可直接通过存货——生产成本科目核算,即无需使用合同履约成本?
②您建议“将在一年内转收入的部分仍列报为存货”是否指在项目完工前由于无实物形态,相关支出应通过合同履约成本核算,完工后到验收前通过存货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购买债权的账务处理
3260、购买债权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圣媛 时间:2020-06-18 21:39:54
被审计公司A购入银行应收10多家公司的债务,原债务合计金额是1个亿,A支付给银行500万。请问A怎么做账务处理?如果以后A收回的债权大于500万,差额计入哪个科目?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该交易是公平、独立的交易(不涉及与其他交易构成一揽子交易的情形,如以购买不良资产作为入股农商行的前提条件),则说明这些不良债权的公允价值就是500万元,因此应按照500万元进行初始计量。
在新准则下,理论上属于在购入时已发生减值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但在实际操作中,可以简化为:收回款项直接冲减资产成本,全部成本收回后再收到的款项确认为坨子收益,期末对尚未收回的资产账面价值进行减值测试。
请教陈版:专门借款逾期的产生利息的利息,是应该资本化还是费用化
3261、请教陈版:专门借款逾期的产生利息的利息,是应该资本化还是费用化
提问人:二月雨光 时间:2020-06-18 11:33:03
一家还处于开发阶段的地产公司,因为资金缘故没有及时支付利息,产生了利滚利的利息,请问这部分利息是应该资本化还是费用化?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应费用化。产生这部分罚息的原因是资金调度不当,不是使开发项目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必要支出。
求助陈版主,关于研发费用和营业成本的疑问。
3262、求助陈版主,关于研发费用和营业成本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6-18 22:53:40
A公司做生物研发并出售研发成果,材料成本很低,成本主要为人员工资。那么人员工资计入研发费用还是营业成本如何区分,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关键是:该研发项目属于企业内部自行启动的研发项目(先有成果和产品,再有客户合同),还是基于客户合同的受托研发项目(先有客户合同,再有研发成果和产品)。
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1-2-1(研究开发支出资本化/费用化判断的一般分析思路)”: 误区3:混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和“基于客户合同的受托研究开发项目”的界限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九条及其应用指南和讲解中给出的研发支出资本化/费用化模型,是针对 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即企业在尚无客户合同的情况下,基于自身对市场需求、技术趋势的判断而决定启动的研发项目。这类研发项目的典型例子是软件开发企业对通用软件的开发,其最显著的特征是“先有产品、后有客户 和合同”。此类研发项目的支出,因为在发生时没有对应的客户合同,不能作为任何一个客户合同的直接成本,因 此对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不能计入营业成本而应计入管理费用。
除了此类内部研发项目以外,企业还有另一类常见的研发项目,即“基于客户合同的受托研究开发项目”,典型例子是软件开发企业根据特定客户的需求为其定制开发专用软件。这类研发项目的特征是“先有客户和合同,再有产 品”。此类受托研发业务的合同往往约定研发成果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委托方所有,受托方对该成果无自主支配权;
或者其研发成果具有高度专用性,仅可由委托方使用,该合同结束后的后续市场前景不明;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能够形成具有通用性的技术储备,也因为难以区分此类通用技术储备研发的直接成本和该受托研发项目的其余合同成本的界限,而导致无法对其中所包含的通用技术储备研发支出按照“内部研究开发项目”进行单独归集和核算;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均可有直接对应的客户委托合同,且可以从该合同的价款中获得全部补偿。基于这些特点,对此类受托研发项目的研发支出,应作为该客户合同的成本予以归集(通过“劳务成本”科目而不是“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对该客户委托合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年)》中的“提供劳务模式”,在研发过程中将合同价款确认为营业收入,同时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将所发生的包括研发支出在内的合同成本结转入研发期间的各期营业成本中(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下,根据合同约定判断客户是否能控制该研发项目或者在研发过程中企业是否随时享有合格收款权以合理确定该项目是否属于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若是,则应在研发过程中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相应结转研发期间的各期营业成本;若否,则应作为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研发成果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对此类研发支出一般不存在资本化/费用化的判断问题,不会形成受托方的无形资产或者管理费用(注:有些企业为了税务上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等需要,将应当计入劳务成本和营业成本的研发支出都通过“管理费用”和“研发支出”核算。这种做法是不恰当 的,应予以纠正)。
由于上述两类研发项目的研发支出核算模式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实务操作中应当注意合理区分这两类研发项目。我们认为,这两类研发项目区分的最重要标志是研发支出的主要回收方式(或者说研发项目所包含的经济利益的主要实现方式)。如果一个研发项目成果的经济利益主要通过研发成功后企业对研发成果的自主利用(如用于生产产
品、授权他人使用、对外转让等)来实现,相应地其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由本企业享有或承担,其使用也由本企业主导,则属于“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如果一个研发项目成果的经济利益主要通过委托方在委托合同项下支付的委托研发合同价款来实现,除此之外预期可获得的经济利益很少或者几乎为零,相应地其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非由本企业享有或承担,本企业不享有对其使用的主导权,则属于“基于客户合同的受托研究开发项目”。企业应当在合理划分研发项目类别的基础上,恰当选择适用的会计核算模式。
请教陈版:已资本化的研发支出调为费用化如何处理
3263、请教陈版:已资本化的研发支出调为费用化如何处理
提问人:SheryeJade 时间:2020-06-18 11:33:03
陈版主您好,审计一家A公司,其2018年将一笔3000万的研发支出资本化为无形资产,因不符合资本化的定义,在2019年重新调为费用,分录是 借:未分配利润 贷:无形资产。想请教一下是否还需要对其2018报表补充一笔调整:借 研发费用 3000万; 贷 无形资产 3000万?如果调整了2018的话,企业2019原有的调整分录是不是直接冲回即可呢?
回答人:chenyiwei
这要看2018年将该项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是否构成前期差错?即,站在2018年末这一立场上,是否有证据表明已不满足资本化条件,但仍未及时将其调整为费用化处理?
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确认收入问题
3264、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确认收入问题
提问人:wx_5e7dc5ecabdd 时间:2020-06-19 08:38:00
企业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并约定按客户实际销售和使用情况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在后续销售或实际行为实际发生与企业履行相关履约义务两者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
指南指出:这属于可变对价的特殊情况,但是没有说明原因
问题1: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但是这条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却成了例外,原因是什么? 问题2:企业出售其他商品,双方约定类似条款的,是否参照该规定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授予知识产权许可,一般不涉及对知识产权本身控制权的转移,而只是让渡了一项派生权利,所以对其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处理有特殊规定。对于其他商品销售涉及的可变对价,是不可以简单套用该第三十七条规定的。
关于新收入准则的具体应用
3265、关于新收入准则的具体应用
提问人:tongyuan325348 时间:2020-06-19 11:33:03
请教陈版主
合同约定60吨货物,金额60万元,交付即转移风险和控制权。每次应由采购方提出发货申请,此后销售方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发货,
本次按采购方要求已发13吨货物,请问应计入应收账款还是合同资产?
我们同事认为合同约定60吨尚未全部发货并经采购方验收,因此还存在其他义务,所以13万的金额应确认合同资产,我认为对于已发货并经验收的13吨货物,已不存在其他履约义务,应确认为应收账款,
回答人:chenyiwei
合同资产是有条件的收款权利,不仅仅取决于时间流逝。这里的有条件,不仅仅是指存在其他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也可能存在其他义务(如保证性质保义务)。
在该13吨已发货商品满足控制权转移条件,可以确认收入的前提下,“我们同事认为合同约定60吨尚未全部发货并经采购方验收,因此还存在其他义务,所以13万的金额应确认合同资产”的观点是合理的。
请教陈版主,联营公司新设立了子公司,权益法核算是看其合并报表还是个 别报表
3266、请教陈版主,联营公司新设立了子公司,权益法核算是看其合并报表还是个 别报表
提问人:cctinafly 时间:2020-06-19 08:05:08
联营公司新设立了子公司,那么投资方在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的时候,是用联营公司合并报表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还是联营公司个别报表的净利润呢,能否帮看下有没有准则或者哪里有相关的指南或者解释依据。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cctinafly 时间:2020-06-22 10:01:00
回答人:chenyiwei
权益法本身就是一种“单行合并”,所以应采用被投资企业的合并报表作为权益法核算的依据。
试运行期间生产的产品运费计入销售费用还是在建工程
3267、试运行期间生产的产品运费计入销售费用还是在建工程
提问人:dxxd_ren 时间:2020-06-19 11:33:02
回答人:chenyiwei
试运行期间,应按产出的可对外销售产品的可变现净值(已扣除运费)从在建工程成本中转出。所以这部分试生产产品日后实现销售时,所发生的运费不应再影响损益,即: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贷:其他流动资产(试生 产产品),贷:其他应付款——运费/银行存款。
请问企业给员工租赁的住房,作为福利费支出,需要计入使用权资产吗
3268、请问企业给员工租赁的住房,作为福利费支出,需要计入使用权资产吗
提问人:陌上人如玉112 时间:2020-06-19 11:33:03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企业向外部第三方租赁房屋作为员工宿舍的,则不论是否向员工收取租金,都应就该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除外)。后续再租给员工时,按转租赁处理,向员工收取的房租低于市场租金的差额作为非货币性福利,通过职工薪酬核算。
请教陈版主:关于咨询服务收入的确认
3269、请教陈版主:关于咨询服务收入的确认
提问人:苏醒的眸 时间:2020-06-19 11:33:02
公司目前推出了一项咨询业务,6万8千 包终身咨询服务,不限次数,不限时间。
通常购买了该项业务的客户,立即就会进行第一次咨询活动,但后续是否会再次咨询,以及咨询多少次,因为是新业务,没有太多数据和时间参考,目前无法做到量化评估。
发票在第一次咨询活动后即开具全额发票,那这6.8万元应该何时确认收入呢?是否需要分摊到以后年度?是否有准则可依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是新业务,没有历史经验可参考,但应结合当初开展该业务之前的可行性分析等资料,并考虑此前单独按次提供类似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每次咨询后尚需的后续跟进事项、每次咨询的最终完成标志等,合理确定第一次咨询对应的收入和后续尚需提供该项咨询服务的预计次数,在此基础上合理分配合同价款。
请教陈版主:如何认定并购业务中的一揽子交易
3270、请教陈版主:如何认定并购业务中的一揽子交易
提问人:xiaolulu66 时间:2020-06-19 11:33:03
陈老师好!
A上市公司拟对无关联关系的B非上市公司进行并购,第一次购买B公司10%股权,购买后根据B公司的经营情
况,如B公司净利润年增长率达到10%才进行第二次投资,第二次购买50%股权,两次合计持股60%,实现非同一 控制控股合并; 若未能达到10%,则将第一次购买的10%股权回售给原股东,回售价格为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加投资本金。
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还是属于多次交易分步实现控股合并?
若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收购条款如何设置才符合一揽子交易? 谢谢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第二次购股需被收购方满足一定业绩条件才会进行,且第一次购入的股份单独设置了对赌条款,能够合理保障第一次投资的本金安全和约定收益,因此倾向于第一次购股是具有独立经济实质的交易,如果后续执行第二次交 易,则属于分步交易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企业福利部门工资
3271、企业福利部门工资
提问人:18855190680 时间:2020-06-19 11:33:04
您好,陈老师。我看到有些资料说企业福利部门的工资统一计入“管理费用”科目。这里所谓的“福利部门”到底是怎样的部门?能举一些现实企业中的例子吗?便于我理解。谢谢陈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 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上述(二)所列的内设福利部门职工薪酬等人工费用,应从“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中列支,而不是借记管理费用。
提问人:18855190680 时间:2020-06-20 15:21:00
陈老师:您所说的“上述(二)所列的内设福利部门职工薪酬等人工费用,应从“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中列
支,而不是借记管理费用。“,意思是需要从“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过一下,最终归属的损益类科目还是“管理费用”科目吧?(这里所说的内设福利部门难道还存在归属“销售费用”“生产成本”这种可能吗)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不会计入生产成本或销售费用。
改造-运营-移交是否适用BOT模式
3272、改造-运营-移交是否适用BOT模式
提问人:yangyinting 时间:2020-06-19 11:33:02
A公司承接了政府部门的污水处理业务,合同约定A公司在政府部门所属的现有渗滤液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升
级,并在改造完成后A公司负责运营3年时间,运营期结束后整套渗滤液设施将移交给政府部门。A公司不单独针对改造升级成本收取费用,仅在3年运营期内根据水处理量收取运营费用。类似这样并非完全建造整个水处理系统, 而仅在原有设施基础上做升级改造的,是否不适用与BOT项目?是否将改造成本列入长期待摊费用并按照运营期限
进行摊销比较合适? 谢谢各位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原则上仍适用BOT业务模式,即向政府提供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运营服务,并据此获得收取对价的权利。
所发生的改造升级成本应在建设期间确认建造合同或者商品销售的收入,同时对应确认为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运营期间内确认运营服务收入。
求助陈版:工会委员会股份变动问题
3273、求助陈版:工会委员会股份变动问题
提问人:xuancaojisi 时间:2020-06-19 11:33:03
@chenyiwei 陈版,您好:
请教如下问题:A公司为国企改制公司,改制时,大部分职工通过工会委员会间接持股,在工会委员会 层面设立股份份数,每份数对应一定数额的A公司股数,随着公司发展,越来越多的员工成长为中层管理人员,需要进入工会委员会进行间接持股(公司规定级别人员可持有的份数),但工委员规章规定只有高层人员所持份数比例不得变化,因此工委会在新成员进入时,采用的是增加份额的方式,采用增加份额的方式会导致部分原有高层以下人员的比例会被稀释,同时A公司的实收资本不会发生变化,新成员的入股价格,按照增加份额方式之后对应的 A公司净资产计算的每份净资产确定,且新成员价格均直接交给A公司;
回答人:chenyiwei
股份支付的判断标准之一是“是股份支付交易的对价或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即激励对象要享有或承担标的股份公允价值变动的相关风险和收益。但在本案例中,员工直接持有的是持股平台份额,不增加目标公司的股本,这种情况下的持股平台份额能否对外转让?如果只能内部转让且转让价格参考每股净资产,则不属于股份支付而是利润分享计划(由职工薪酬准则规范)。
建议首先明确这一点,明确日后持股份额的退出方式,合理判断是否构成股份支付。
固定资产意外毁损收到保险公司赔款在现流表中列示项目
3274、固定资产意外毁损收到保险公司赔款在现流表中列示项目
提问人:18855190680 时间:2020-06-19 11: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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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陈老师,请问一下: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意外毁损,收到保险公司的一些赔款。那么该笔赔款是归入截图里的“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还是“其他”里?如果是企业生产的存货因放在仓库受灾毁损收到的保险公司的赔款应归入现流表哪个项目里?谢谢老师能予答复一下
回答人:chenyiwei
TOT项目调试费用的账务处理
3275、TOT项目调试费用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myeternity 时间:2020-06-19 11:33:02
公司从政府接管水厂,委托运营,未支付对价。接管后,发生调试费用约40万元,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调试费用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吗?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该项支出能否使未来的特许经营期限受益,确认为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或者费用化。即首先判断是否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
陈版,求助!
3276、陈版,求助!
提问人:liliandlh 时间:2020-06-19 11:33:04
陈老师,您好!
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您,详细情况如下,这个项目涉及了三个合同:
请教:关于办公楼扩建的门斗资产认定问题
3277、请教:关于办公楼扩建的门斗资产认定问题
提问人:最後のGillian 时间:2020-06-19 11:33:04
请教版主及各位老师、前辈:
目前遇到一个资产认定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存在一项“楼门斗”的资产,是办公楼大门门口用玻璃板、铝合金架等搭建出来的一部分区域。资产类别为“房屋建筑物”。形成过程为委托施工单位建 设,材料、施工费进入在建工程归集,结转固定资产。金额30万元,折旧期限2年。
经与该公司资产管理部沟通了解到,楼门斗不属于办公大楼主体,办公楼的面积、图纸中不包括楼门斗区域。同样的,楼门斗本身不具有产权。(情形比较类似与民宅,有的居民楼1楼带小院,可以自己封顶,但是不属于住 房面积,也有认定“违章建筑”并拆除的风险)。
上述该情况,是否可以将“楼门斗”认定为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房屋、建筑物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20年,如果认定为房屋建筑物,2年折旧期限显然过短了。
如不应认定为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如何调整比较合理?本身不具有产权,是否可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进行2 年摊销?
回答人:chenyiwei
此处所述的“楼门斗”属于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施,但其分类不应属于房屋建筑物,而是分类为其他类别。虽无产权但依附于自有产权的办公楼,可确认为固定资产并在其自身可使用年限和房屋主体结构的剩余可使用年限两者之间的较短年限内计提折旧。是否属于房产税的计税余值范围,根据税法规定确定。
求助陈版关于产品折扣确认期间的问题
3278、求助陈版关于产品折扣确认期间的问题
提问人:charlie3622 时间:2020-06-19 20:08:17
公司给经销商制定一定的销售额度,达到额度给予一定比例的折扣,该折扣因为需要在当期结束后统计完收入才能确定,且为了促进经销商多来拉货,当期的折扣在未来期间拉货时才能享受。如果假设某经销商只来拉一次货,以后不来拉货,则折扣作废。请教陈版,该折扣应该在当期预提还是在折扣实现期确认?(该折扣为价格折扣,体现在发票上,直接冲减)当期我公司依据权责发生制都是在预提,不知道做法是否妥当?
回答人:chenyiwei
该种折扣应在销售收入确认时同步予以计提,不应在客户实际享受时确认。新收入准则下按照“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处理。
银行贷款签订了免息协议,期间计提的利息可以冲回吗?
3279、银行贷款签订了免息协议,期间计提的利息可以冲回吗?
提问人:zhebukexue 时间:2020-06-19 08:05:02
如题,公司之前计提了贷款利息,但是之后和银行签订了免息合同,请问,之前计提的利息可以冲回吗?还是说入营业外收入,还有人说属于债务重组利得…
回答人:chenyiwei
免除利息的原因是什么?是否与其他交易之间存在一揽子交易或者因果关系?如果该事项是独立、具有商业实质的,则按照债务重组处理。
求助陈版主,非标专项债的会计处理。
3280、求助陈版主,非标专项债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6-20 09:00:42
A公司是甲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为国有企业。政府为了扶持甲项目发行非标债,将非标专项债的资金给A公司。A公司收到这笔钱入账科目是什么,长期借款是不是合适?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A公司是否需要偿还该笔款项?如果不需要偿还的,列入专项应付款,条件成熟时转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 如果需要偿还的,则列入长期应付款,并按约定计提利息。
工程类项目会出现合同资产、存货双挂情况吗
3281、工程类项目会出现合同资产、存货双挂情况吗
提问人:法海 时间:2020-06-20 08:05:08
各位老师,
根据新收入准则,工程项目进度确认假设按照投入法计算完工百分比,同一个工程正常来说期末是不是不会有存货及合同资产同时出现的情况,我的理解是:
正常情况下合同工履约成本全部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了,存货期末余额是0。
特殊情况,工程领料但是尚未安装,这时候这部分料不纳入完工百分比计算,期末合同履约成本存在未结转成本的余额,这部分期末列报存货(假设1年以内)。 这种情况下,可能出现合同资产、存货双挂,或者合同负债、存货双挂。 如果有合同负债、存货双挂,应对抵后净额列报。
回答人:chenyiwei
你的理解基本合理。关注在投入法下已发生但暂时不能纳入履约进度计算的特殊情况。
关于工业用地改为商业用地的会计处理问题
3282、关于工业用地改为商业用地的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人:晨光沐雪 时间:2020-06-20 08:05:04
陈版主,您好。
公司为制造业企业,有一块土地为工业用地,用于厂房建造,原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近期又缴纳土地出让金,将土地性质变更为商业用地,请问是否可以直接变更无形资产原值?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情况下,土地变性都要经过收储程序,即首先由土储机构收储原有工业用地,完成变性的程序后重新进行招拍挂。
如果当初收储时通过一定安排,确保日后再次出让时本企业能够中标(该种做法的合规性暂且不论),即收储和后续出让构成一揽子交易的,则按收储价款和出让金之差调整增加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减资账务处理
3283、减资账务处理
提问人:fyf123456lqw 时间:2020-06-20 15:38:00
求助陈版:
A公司2017年与个人B签收协议,B将其持有的专利转让给A,评估作价900万,其中,以现金支付450万,另外450万作为B对A公司的增资,B以每1元作价1元向A公司增资450万元,其中,300万自增资完成之日即享有股东权益,另外150万由B进行代持,若B转让给A公司的专利在2019年无法运用到生产,则对应150万交还给A公司董事 会,并由A公司董事会进行处理;2019年,上述专利无法进行量产,A公司董事会收回后进行减资处理,那么:
回答人:chenyiwei
2017年收购该专利时,450万元现金+300万元股权是确定的对价,另有150万元对价具有不确定性,其是否支付取 决于能否实现“2019年底前量产”的目标。因此,可以理解为一项针对无形资产收购交易的或有对价安排,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1-2-24(收购无形资产涉及的或有对价问题)”所述原则处理。
建议在2017年收购时,谨慎、合理地估计上述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将这部分公允价值纳入无形资产初始计量金额中。例如,如果当初预计该量产目标可以实现,则将该150万元或有对价计入无形资产价值,同时增加A公司的实 收资本。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第五条的规定对该15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义务进行确认和计 量。2019年内确定无法实现量产目标后,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同时将无需支付的150万元回购款转入营业外 收入。
现金收购子公司是否消除抽逃出资行为的认定
3284、现金收购子公司是否消除抽逃出资行为的认定
提问人:nevermore001 时间:2020-06-20 15:45:00
IPO实务中遇到一个问题,请教各位有经验的老师。
甲公司2017年现金收购了乙公司,收购时点乙公司情况如下:乙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500万元,验资完成后股东将公司收到的出资款抽走450万元,账上记其他应收款450万元。由于甲公司持续看好乙公司的未来前景,故在知道乙公司原股东有抽逃出资嫌疑的情况下,仍按乙公司注册资本支付给乙公司原股东500万元现金收购款,原 股东收到现金后和甲公司办理完成了股权变更手续。
收购完成后乙公司成为甲的全资子公司,乙公司账面实收资本500万元,其他应收原股东款450万元也一并带进来了。
目前主要存在争议的两个观点:1、乙公司涉嫌抽逃出资的行为已随着股权变更消灭,因为甲公司支付500万元现金收购款时是通过乙公司账户转给原股东的,打款时已备注股权收购款。从甲公司角度来看,实际支付500万元取 得乙公司100%股权和450万对原股东的债权,就算这450万实际可能已无法收回,但相当于变相补足了出资款,不 再涉及抽逃出资或未足额缴纳注册资本的问题了。
新旧两版首发业务问题解答中股份支付差异
3285、新旧两版首发业务问题解答中股份支付差异
提问人:jnaosk 时间:2020-06-23 20:37:48
“两个版本里面“实际控制人/老股东超过其原持股比例而获得的新增股份”这句话实务中有不同的理解,
研发费用
3286、研发费用
提问人:2504525880 时间:2020-06-20 14:33:02
陈版您好,实务中碰到如下问题,请问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公司为一家面条生产企业,研发过程中会领用原材料进行研发,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一部分合格产品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员工,另一部分非合格产品作为废品对外出售,上述两种情况的会计处理?1、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员工的部分不进行会计处理2、非合格产品作为废品对外出售的部分冲减研发费用是否合理?若上述会计处理不合理,请问应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梦百合股东购买产品优惠的账务处理问题
3287、关于梦百合股东购买产品优惠的账务处理问题
提问人:名曰啼海 时间:2020-06-20 08:05:04
事件:梦百合股东6月1日-6月22日期间,凡5月28日登记在册的梦百合股东,在梦百合线下门店或旗舰店购买商品,均可在活动价基础上额外享受9折优惠。
讨论:本次优惠政策期间,若股东去购买梦百合产品,比如市场公允价值6,000.00元,线上618折扣9折,股东购买在原折扣后9折,那么如何账务处理呢?股东折扣通过冲减资本公积还是视同销售折扣呢?请教陈版@chenyi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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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对这个问题可能有两种不同的理解:
矿山预计弃置费用问题
3288、矿山预计弃置费用问题
提问人:jlapple 时间:2020-06-20 20:23:50
请教陈版及各位,某矿山企业在20X1年根据矿山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费用,折现确认了预计弃置费用。5年后,在
20X6年1月1日公司采矿权在原采区面积的基础上扩大开采面积及开采深度,根据规定重新编制了复垦方案,请问,依据新的矿区面积确认的预计弃置费用如何与20X1年度确认的预计弃置费用衔接呢?是否应在20X6年1月1
日,将原确认的预计弃置费用对应的资产视为处置,并按照新的弃置费用折现确认为购入一项新的资产?请陈版及各位指教。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会计处理原则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第一条。
如果原矿区仍包含在扩大后的新范围之内,且对其原先的复垦方案并无实质性变更,则对这部分原有的预计弃置费用不应视同处置。
如果对原有区域的复垦方案也一并进行了调整,则按调整后的复垦方案重新计算预计负债的应有余额,相应调整对应资产账面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相关资产价值和预计负债,在调整时点无损益影响。
合并事项
3289、合并事项
提问人:jangyanbo 时间:2020-06-20 20:28:00
陈老师好!
同一控制是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看待企业合并的,假如A公司同一控制企业合并C,C一开始是非同一控制取得
的,A公司在合并抵消的时候先把 C公司的账面价值恢复非同一控制后,然后在做抵消,我的问题是既然同一控制是从合并报表上的资产及负债(这时的资产及负债肯定是把内部的交易抵消后的结果)下推到A公司,假如C公司是同一控制取得的情况下,A公司做抵消的时候是先把C公司单体报表上的账面价值纳入,然后抵消A公司与C公司的内部交易,然后层层抵消C公司与集团范围内其他子公司及母公司的内部交易,最后在最终母公司的报表上才能全部抵消干净,为何不选择先把集团合并范围对C公司的单体报表进行调整,然后把调整后的报表在纳入A公司的报表进行抵消呢(因为这更符合权益性交易的本质啊,因为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是把C公司在集团合并报表上的资产及负债下推到A公司进行注资的,而不是把C公司单体报表上的资产及负债下推到A公司的报表上进行注资的)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jangyanbo 时间:2020-07-07 12:49:00
陈老师好!关于母公司持股B公司60%(子公司),持股C公司30%(联营企业),C公司持股B公司10%(按照金 融工具准则核算,我的问题是母公司合并报表是已经把C公司作为少数股东处理,C公司持有的10%的股权按照金 融资产核算,这时抵消时是否需要考虑C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假如C公司对其B公司的持股比例是20%(权益法核算)当期C公司向B公司出售存货100元,成本80,假如C公司没有其他的损益项目,母公司单体报表确认投资 收益=20-20%20=160.3=4.8的投资收益,在合并报表时需要借:投资收益6贷方存货6,这样投资收益形成-1.2元,我理解这时是否继续需要编制抵消分录,借:长期股权投1.2资贷投资收益1.2的抵消分录处理,因为在合并报表上6元的投资收益只需要减少归属于母公司的损益3.6元即可,但是母公司的单体报表上已经承担了1.2元导致重复了。
陈老师好关于此事项继续向您请教:
在合并报表上因为C公司对子公司的产品销售要按照逆流交易进行抵消处理借:投资收益(2030)=6
贷:存货6
因C公司不纳入合并报表,所以虽然C公司已经通过少确认投资收益4元的方式少确认了,但是在合并报表上他是少数股东因此需要继续做抵消
借:少数股东权益(60.20)=1.2 贷方:少数股东损益1.2
其他少数股东也是1.2
这样母公司应该承担3.6元的损益。但是母公司单体报表因C公司少数确认了投资收益4,母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少确认了1.2元的投资收益,这样母公司在合并报表上确认了4.8元的亏损,我的问题是在合并报表上母公司是否应该把少数确认的对C公司的投资收益1.2元进行恢复处理,也就是是否应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方:投资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C向B出售存货,在A单户报表层面对C的权益法核算中无需考虑调整。直接在A的合并层面调整:借:投资收益 6,贷:存货 6。由于B尚未将该存货出售,不影响B本身的利润表,所以该项调整无少数股权影响。合并报表层面
对投资收益也是没有影响的。
应收账款核销分录
3290、应收账款核销分录
提问人:18855190680 时间:2020-06-20 08:05:02
陈老师,您好,咨询一个问题:假设企业今年新产生一笔应收账款100,年末计提坏账准备5元,分录为借:信用减值损失5 贷:坏账准备5
,第二年企业确定这笔款全部收不回来了,经过审批程序后决定予以核销,这时分录是(查看东奥网站等百度资 料):借:坏账准备100 贷:应收账款100.是吧?但是把去年与今年的这2笔分录综合起来看的话,就是应收账款原值减少100,坏账准备减少95,这样的话应收账款净值最终减少5元(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但是我想了想,这笔应收款既然已经全部核销了,那么其净值变动就应该为0(相当于该笔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上未发生过),所以我 以为核销时分录应该为借:信用减值损失95 坏账准备5 贷:应收账款100,这样两笔分录综合起来才能在资产负债表上提现其最终净值变动为0,陈老师,麻烦您对此疑问予以解答一下,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企业为员工支付的个税现流归类
3291、企业为员工支付的个税现流归类
提问人:18855190680 时间:2020-06-20 08:05:02
陈老师,您好,咨询一下:企业为员工代支付的个税都是统一归类在“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中吧?谢谢答复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企业代员工承担工资薪金个税的,则代为承担的个税也是职工薪酬的一部分,并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
非同一控制下被收购标的存在资产减值的处理
3292、非同一控制下被收购标的存在资产减值的处理
提问人:莫非_HH 时间:2020-06-21 09:15:00
请教陈老师!A公司以非同控方式收购B公司100%股权,在收购日之前,发现B公司的固定资产存在较大金额的减值。目前我们正在做合并日的集团合并报表,正常情况下,应该在合并日或合并日之前的时点,先在B公司单家报表中计提资产减值,再出集团合并报表。
但是想问下,是否可以不在B公司单家报表中计提资产减值,仅在集团合并层面为B公司计提资产减值?这样处理的话,既不会影响B公司单家报表的延续性,也能在集团合并报表中反映B公司的资产减值。
回答人:chenyiwei
购买方合并报表层面是以购买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收购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的。因此,被购买方在购买日之前计提的资产减值不会在合并报表层面体现出来。
但是,被购买方自身是一个独立会计主体,其自己也需要编制财务报表。因此,在被购买方的个别报表层面仍需对已有明显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减值准备。并且,由于减值测试中的可收回金额不同于公允价值,因此即使子公司的资产在计提减值后,其在购买日的账面价值也很可能仍然不同于该日公允价值。
未取得房产证、土地证摊销问题
3293、未取得房产证、土地证摊销问题
提问人:4927129 时间:2020-06-21 11:13:00
请教陈版主,现有村办科技产业园投资公司,主营园区商管出租,账面有一块土地及办公楼,支持金额分别达2000 万元、1000万元,暂时计入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因历史原因及多种原因房产证、土地证在该产业园投资公司所属区国资委下属一家国有企业名下,一直未进行计提折旧和摊销,导致账面大量房租收入无成本费用抵扣,每年缴纳大量企业所得税,据调查,取得土地证房产证无收入一直亏损,请教陈版主,该产业园投资公司可以对该房屋及土地在本年补提折旧及摊销吗?查询到相关资料,土地一般按照**上使用年限进行摊销,固定资产竣工暂估计提待取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该房屋、土地是否应确认为该产业园投资公司的资产,即其相关经济利益可以流入本企业,且本企业可主导其使用和经营。在这一过程中,务必要关注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提问人:4927129 时间:2020-06-22 13:12:00
哦,谢谢陈版主精彩回复,再想请问一下,税法上可按照预计使用年限相应的计提摊销费用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吧?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但受制于税法对最短折旧、摊销年限的规定。
企业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会计处理
3294、企业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会计处理
提问人:努力学习Ya 时间:2020-06-21 08:05:09
求助:陈老师
企业购买一款“e灵通”净值型法人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
单位净值为提取相关费用后的单位理财计划净值,客户按该单位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3、单位净值为提取相关费用后的单位理财计划净值,客户按该单位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即每日发放的红利都会结转为份额,但未实际到企业的银行账户中,对于每日发放红利,红利再投的部分份额,目前企业的会计处理方式为,每日红利再投的部分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与投资收益,请问陈老师对于改未到账的红利部分确认投资收益部分是否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努力学习Ya 时间:2020-06-23 11:32:00
审计小白看到陈老师的翻牌超级激动!谢谢陈老师。追加求助:
补充情况:1、期末的持有份额(包括成本和红利再投的部分)可以通过函证确认。
网络货运平台收入确认
3295、网络货运平台收入确认
提问人:280842661 时间:2020-06-21 08:05:10
请教各位老师,网络货运平台与货主签订运输合同(平台与实际承运人共同承担货物毁损灭失风险连带责任,平台负责与货主结算运费,一般月结,前期还需垫支运费,平台跟司机结算,周期一般按司机要求),按运输业缴纳增值税。这种情况收入按总额法确认还是净额法呢?
回答人:chenyiwei
与货主、司机双方的结算价格如何确定?本企业的收益是否固定为每单业务的固定金额或者向客户收取的运费的固定比例?
3、与货主、司机双方的结算价格如何确定?本企业的收益是否固定为每单业务的固定金额或者向客户收取的运费的固定比例?
提问人:280842661 时间:2020-06-23 13:32:00
陈老师,感谢回复!第一,平台能否自主选派司机,这要看货源附近的车辆情况,因为主要是运输煤炭,所以一般 情况下一个运单就需要很多辆车,后台显示的“指派单”居多。车辆必须通过平台指派,所以是不是货主选择司机不好把握。第二,合同约定无车承运人延迟承运,由其承担货主的损失;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等情况,无车承运人按实际损失赔偿货主(不可抗力除外)。第三,平台与货主的结算价格,按照市价
(平台业务地域比较集中,当地有分公司和驻地人员)。跟司机的结算确实是扣除一定比例支付。(6%左右)
回答人:chenyiwei
总体上看净额法可能性更大些,尤其是如果历史经验表明平台再向货主赔偿损失后可以较为容易地向车主、司机实现追偿,较容易实现责任转嫁的情况下。如果历史上实际收益一直固定为6%或其他固定比例。
国拨研发项目的界定及会计处理
3296、国拨研发项目的界定及会计处理
提问人:hgd20084944 时间:2020-06-21 16:09:00
一、国拨科研项目的界定及划分
合肥江航、航发动力、航发控制等上市公司均披露了专项应付款的核算范围包含国拨科研项目。各公司对于国拨研发项目的描述略有不同,其中:
购买境外子公司确认商誉问题
3297、购买境外子公司确认商誉问题
提问人:小张5736 时间:2020-06-21 16:48:00
请教陈版主:
甲公司购买境外私人股东空壳公司,该公司账面仅有银行存款1万欧元,无其他资产和负债,该被收购公司在收购前未开展实际业务等,甲公司在购买时实际支付给私人股东1.2万欧元,多出的2千欧元为甲公司支付给私人股东的前期注册费用等,但未在购买时做评估报告等
账务处理方案:
①此项业务以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甲公司的长投是以1.2万欧元,被收购公司的实收资本1万欧元,差额作为商誉,现流合并报表中,最终体现出0.2万元的购买子公司的支付的现金
②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甲公司以1万元欧元作为长投,被收购公司的实收资本1万欧元,不存在商誉的问题,支付的
0.2万元作为管理费用列支,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被收购公司为空壳,无实际经营业务,不构成业务合并。你的意见“②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甲公司以1万元欧元作为长投,被收购公司的实收资本1万欧元,不存在商誉的问题,支付的0.2万元作为管理费用列支”较为合理。
【请教】商业票据转贴现之终止确认问题
3298、【请教】商业票据转贴现之终止确认问题
提问人:wx_5ecc96af0121 时间:2020-06-21 17:37:00
版主好,
A公司从长期稳定合作的大客户B公司获取商业承兑汇票,B公司信誉良好,AB公司均下设财务公司(分别简称 A/B财司),A公司将获取的B公司承兑的商票转帖给A财司,而后A财司将该票据转帖给B财司,并支付一定贴现 息,以达到提前收款;A财司与B财司签订协议明确若B公司不向B财司付款,B财司不得向A财司或A公司追索,此外,B财司不得转售或转帖该票据。
该业务从商业实质上来说为A公司向B公司提前收款并出让一定现金折扣,A集团在从B财司收款后,是否可以认为与该金融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均已转移,A集团可以终止确认该票据?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A财司与B财司签订协议明确若B公司不向B财司付款,B财司不得向A财司或A公司追索,此外,B财司不得 转售或转帖该票据”,如果该约定有效和可执行,则可以认为A集团合并报表层面在讲该票据转贴给B财司后可以终止确认该项应收票据。
现流附表“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与“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3299、现流附表“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与“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提问人:18855190680 时间:2020-06-21 08:05:08
您好,陈老师,咨询一个问题:现流附表“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与“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也包括与短期资产相关的“长期应收款”与“长期应付款”的变动吧(比如分期付款购买出售原料和产品形成的长期应付应收)?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情况下,长期应收、长期应付款带有融资性质,因此其对应的现金流及增减变动多数归入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不属于经营活动。
一般借款资本性支出取数及相关判断的有关问题
3300、一般借款资本性支出取数及相关判断的有关问题
提问人:陈小小霖32 时间:2020-06-21 19:50:00
在地产业或者一些大型风电建造企业,往往存在利息资本化的问题,在实务操作过程中,对于在建项目资本性支出的取数上也不是很统一。想跟陈版主和各位老师请教的主要是两点1、在计算资本性支出时是否要刨去资本化利息 本身的支出?在一般建设项目即在建设完工之前没有预收账款的情况下,月末资金占用=在建工程余额-应付工程款
+预付工程款,此时认为资金占用的基数是否应剔除资本化利息支出,即认为资本化利息的支出不属于资本性占 用?而对于房企来说一些企业的资金占用计算是=在建工程余额–应付工程款+预付工程款-预收房款,这里考虑了预收楼款对资金占用的影响,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在建工程余额的取数应包含资本化利息,原因是如果本期有支付资本化利息,其资金来源于预收房款,如果在建工程的取数去掉资本化利息,会导致计算得出来的资金占用金额小于实际在建工程资金占用的金额,因此在在这种计算假设下在建工程不扣除资本化利息是合理的。2、目前的简化做 法,一般月末资金占用往往通过在建工程余额-应付工程款+预付工程款,简化计算资本性支出金额,由于营改增后在建设期会产生大额的待抵扣进项,而且应付工程款和预付工程款往往都是含了增值税的,如果考虑了应付和预付工程款,在考虑资本性支出时是否应当加上进项税额? 还请各位老师给与一些指导。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关于政府补助核算的几个问题
3301、请教陈版主:关于政府补助核算的几个问题
提问人:SheryeJade 时间:2020-06-21 22:06:00
陈版主您好,关于政府补助有几个实务问题想向您请教~
请教几种业务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的问题
3302、请教几种业务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的问题
提问人:yqxuyu 时间:2020-06-21 23:27:00
请教陈版,关于拟IPO企业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时点和金额的问题,有一些拿不准的地方。从事财务的年限较短, 比较白话,望见谅。1、设备销售与安装类:背景:合同通常规定验收阶段支付90%,10%作质保金,运行满一年 后支付。会计政策:目前采用终验法,在安装调试完成取得甲方的验收单后,按合同金额全额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根据过往经验计提预计负债。问题:上述处理是否准确?2、土建类:背景:合同总价通常包括暂列金,每月 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提交结算申请,甲方拿到结算申请后拟定各期支付金额。项目竣工后甲方出于减少折旧计提的考虑,往往会拖着不做最终的工程审计。项目的周期较短,通常在一年以内。项目实际开展中,通常存在增量和减 量,对于增量会有补充协议,对于减量通常没有。会计政策:采用终验法确认收入,在取得竣工报告后确认收入, 同时结转成本。对于增量,视作独立的合同,单独确认。问题:取得竣工报告后收入确认的金额选择(如合同金 额、合同金额-暂列金、已结算金额或者取其中低值等)。3、技术服务类背景:为甲方出具用于申请的专项报告, 报告需要出具多期,甲方每期取得报告后支付部分款项,最终申请通过后支付剩余款项(如共4期,每期20%,申 请通过20%)。成本存在前期高、后期低的特点。会计政策: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标的义务后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问题:每期应确认收入的金额为合同款的25%还是20%?进行中项目的累计成本按预算成本*已取得收入的比 重进行估计是否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背景描述较为简单,只能依据一般常识性理解简单说明:
公司外购扶农产品、高价收低价出售给员工
3303、公司外购扶农产品、高价收低价出售给员工
提问人:乔多多 时间:2020-06-22 09:15:00
公司从工会购买一批粮油标价进价102、低价70出售给员工。共100桶还剩30桶 请问财务和税务上都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进价高于出售给员工的售价的差额,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处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求助陈版主:关于政府补助
3304、求助陈版主:关于政府补助
提问人:lcx2456 时间:2020-06-22 10:44:00
企业收到政府的补助,计入递延收益还是计入专项应付款?如果该款项具有特定用途,是否计入专项应付款,看专项应付款的定义中 含有: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专项用途的款项,这个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是需要作为企业的股东吗?形成的长期资产需要将专项应付款转入资本公积吗?
企业收到政府的投资款是计入资本公积吗?如果作为股东的话,就计入实收资本?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https://bbs.esnai.com/thread-5419192-1-1.html
一般情况下,通过专项应付款核算的财政资金是《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所列的五类财政资金中的第一、第二 类。形成长期资产经验收后,可将专项应付款按政府要求转为国家资本金或者资本公积。另外,对于企业收到拨付的资本性财政资金的管理,可参考《关于印发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12]23号)第八条规定。
重新签订合同是否允许金融资产重分类
3305、重新签订合同是否允许金融资产重分类
提问人:lemonl 时间:2020-06-22 10:47:00
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一个以收本收息为特征的合同,并以一定数量的股票作为质押物,原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后发生逾期。其后双方重签合同,重新设定更为宽松的还款期及利率条件,并约定债权方在未来某日
(A日)具有以下选择权:即有权选择将质押物股票部分或全部按当时的市场价格打折抵充未付本息,未抵充完的债权本金仍需按合同付息还本。也可用双方同意的其他资产抵充债权。(上述新旧合同均属债权企业的日常业务模式)。
请问:1.上述金融资产(在A日到来之前)是否可根据重新签订的合同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某讲义:如果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没有发生变更,而金融资产的条款发生变更 但未导致终止确认的,不允许重分类。如果金融资产条款发生变更导致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不涉及重分类问题, 企业应当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变更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假设允许重分类(指重签合同但未以股或其他资产抵债时),如债权人非上市公司,重分类日应为下一年度1月1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要看修改条款是否构成对原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和一项新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按照新CAS 22应用指南:“企业(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且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企业应当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其中,“实质上不 同”是指按照新的合同条款,金融负债未来现金流量(包括支付和收取的任何费用)现值与原金融负债的剩余期间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异至少相差10%。有关现值的计算均采用原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对于债权方,也可以参考上述标准判断是否满足原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一项新金融资产初始确认的条件。
如果存在“实质上不同”,则原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并按新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初始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资产。理论上新金融资产的分类与已终止确认的原金融资产没有关系,但同样需要运用新CAS 22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测试和业务模式测试的相关规定判断其分类,不得滥用指定权。
如果不存在“实质上不同”,则按新CAS 22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这种情况下不得改变金融资产的分类。
请教陈版主:公募REITs中公募基金(基础设施基金)并表问题
3306、请教陈版主:公募REITs中公募基金(基础设施基金)并表问题
提问人:liyi19840504 时间:2020-06-22 10:59:32
请教陈版及各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四条规定:“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且不存在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则不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该母公司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对所有子公司的投资,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目前,公募REITs中公募基金(基础设施基金)是否并表我们有两种意见:
观点一:公募REITs中公募基金(基础设施基金)由于不满足投资性主体“拥有一个以上投资”的特征,因此不属于投资性主体,基础设施基金应合并专项计划。
从传统的公募基金财务报表角度而言,由于受到投资集中度的“双十比例限制”,传统公募基金一般均将其持有的股票类权益投资作为一项金融资产(如: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从基础设施基金个别财务报表角度而 言,其对资产支持计划的投资亦属于一项权益投资。由于基础设施基金拟持有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计划发行的100% 的份额,因此,基础设施基金很可能控制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计划,并进而控制私募有限合伙基金及其控制的所有相关特殊目的载体和基础资产。根据相应的准则要求,基础设施基金应将持有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计划的100%份额 作为一项长期股权投资在基础设施基金个别财务报表进行核算。相应的,在编制基础设施基金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将资产支持计划其控制的所有相关特殊目的载体和基础资产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观点二: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以及专项计划均满足会计准则规定的投资性主体的定义,均属于投资性主体。
但是专项计划、私募基金、项目公司都是为公募基金投资基础资产而存在,即提供了投资通道、或者归集、管理现金流等作用,符合“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的条件,即公募基金应该合并专项计划、私募基金、项目公司。
上述哪种观点正确,请陈版及各位指教。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yiyumjjay 时间:2020-10-28 11:33:13
你好!原权益人能对这个公募基金实施控制并表么?你们是怎么处理的?站在原权益人立场,对资产是完全出售并确认收益处理,还是作为债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要看具体的条款如何设计,比较复杂,需个案讨论。
新收入准则下代理费的核算
3307、新收入准则下代理费的核算
提问人:小夕仔 时间:2020-06-22 11:22:00
陈版主您好,想请教您新收入准则下代理费的核算问题
公司从事大型设备的销售安装业务,存在代理商销售模式,参考代理商在销售活动中的参与度、工作量、销售费用以及对销售活动
的实际推动效果,按照最终客户的回款进度向代理商支付代理费,签订的销售代理协议约定代理商义务主要为:
协助品牌推广、市场调研、咨询服务、公关服务,协助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协调等工作,催收货款、维护客户关系、安装现场协调沟通等工作、
在原收入准则之下,在收到代理费发票时计入销售费用,项目验收时,预估未结算的代理费计入销售费用
在新收入准则下,认为这部分代理费实质上是销售佣金,属于合同取得成本,在发生时归集至合同取得成本,设备验收合格确认收入时,一并结转计入销售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你的理解有一定合理性,关键在新准则下要注意以下几点:
现流分类需要考虑管理层对某些项目的未来持有和处置费意图
3308、现流分类需要考虑管理层对某些项目的未来持有和处置费意图
提问人:18855190680 时间:2020-06-22 1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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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好,请教一个问题:上传图片(现流表编制案例)中所说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和现金流量表项目归类的原 则取决于这些支出发生时管理层对这些项目的未来持有和处置意图”这句话不是很明白。因为我觉得管理层对某项 目的未来持有和处置意图本来就是一个很主观的东西,我们在审计时不可能管理层说是哪种意图我们就相信是哪种意图是吧?所以在审计时是需要管理层提供能证明其持有和处置意图的文件(管理层对该项目决议之类)是吧?但是在另一种情况下,如果管理层就是提供不了能证明其未来持有和处置意图的文件资料,我们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呢?谢谢答复
回答人:chenyiwei
一方面是管理层要有明确的意图,且经过适当权限的决策程序;另一方面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据佐证,如立项时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且与目前的实际操作、运作模式的事实证据相佐证,与行业惯例、一般商业逻辑无矛盾。
请教陈老师,关于股份支付的问题
3309、请教陈老师,关于股份支付的问题
提问人:gotoschool_ 时间:2020-06-22 11:35:00
陈老师您好:
关于股份支付行权条件的修改,我有两个问题想请教您,①对于条款的修改以及取消结算,针对的只是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吗?包不包括现金结算?②在企业主动取消并结算的时候,借方计应付职工薪酬或者资本公积,贷方计入银行存款,请问借方的金额怎么确定,是结算当天账本上的吗?还有如果出现贷方差,可以计入损益吗?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此情形下的财政奖励如何处理
3310、请教陈版:此情形下的财政奖励如何处理
提问人:大咩子 时间:2020-06-22 12:15:00
陈版:因园区招商引资,我公司在园区成立公司并开展业务,约定:我公司完成一定的税收贡献才可进行财政补 贴。由于财政补贴是按季发放的,而税收贡献是按年统计的。所以会导致如果年度未完成约定的税收贡献,会对已经收到的财政奖励进行一定比例的返还。
问题1:对于该财政补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是否属于和收入直接相关?)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第六条: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如果在按季度收到补贴款时,无法确定能否满足全年税收指标,则基于谨慎考虑,对收到的补贴款先暂时计入其他应付款,到确定满足条件后再转入损益。
可转换公司债劵权益成份和负债成份划分的计算问题
3311、可转换公司债劵权益成份和负债成份划分的计算问题
提问人:yayu197777 时间:2020-06-22 08:05:05
请教版主,公司共发行8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800万张,发行费用1200万元,按面值发行票面利率: 第一年为 0.4%、第二年为 0.6%、第三年为 1.0%、第四年为 1.5%、第五年为 1.8%、第六年为 2.0%。债券到期赎回: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8%(含最后一期利息) 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请问在将可转换公司债券拆分权益成份和负债成份折现时,最后一年利息按 8亿元2%还是8亿元8%作为现金流出进行折现,为什么?
回答人:chenyiwei
问在将可转换公司债券拆分权益成份和负债成份折现时,最后一年利息应按8亿元*8%作为现金流出进行折现。主要考量:
土地的入账价值问题
3312、土地的入账价值问题
提问人:大呆呆 时间:2020-06-22 08:05:04
请教陈版:2018年1月A公司与当地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协议规定:为鼓励投资,当地政府给予A公司5万元/亩的优惠价格;2018年6月,A企业与某地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 让单价20万元/亩。A公司以5万元/亩的价格支付土地出让金后取得土地使用证。请问:1、A公司土地入账价值是20 万元还是5万元?如果是20万元,15万元差额是计入资本公积还是作为政府补助?
金融资产分类,业务模式问题
3313、金融资产分类,业务模式问题
提问人:wx_5e7dc5ecabdd 时间:2020-06-22 14:54:00
指南在金融工具业务模式评估中说明:业务模式不等于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而是一种客观事实,通常可以从企业为实现其设定目标而开展的特定活动中得以反映。在重分类中说明: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改变不属于业务模式变更。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IFRS 9的结论基础部分中的相应内容:
BC4.15 The IASB concluded that an entity’s business model affects the predictive quality of contractual cash flows—ie whether the likely actual cash flows will result primarily from the collection of contractual cash flows. Accordingly, the 2009 Classification and Measurement Exposure Draft proposed that a financial asset should be measured at amortised cost only if it is ‘managed on a contractual yield basis’. This condition was intended to ensure that the measurement of a financial asset provides information that is useful to users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in predicting likely actual cash flows.
BC4.16 Almost all respondents to the exposure draft agreed that classification and measurement should reflect how an entity manages its financial assets. However, most expressed concern that the term ‘managed on a contractual yield basis’ would not adequately describe that principle and that more guidance was needed.
BC4.17 In August 2009 the FASB posted on its website a description of its tentative approach to classification and measurement of financial instruments. That approach also considers the entity’s business model. Under that approach, financial instruments would be measured at fair value through profit or loss unless:
… an entity’s business strategy is to hold debt instruments with principal amounts for collection or payment(s) of contractual cash flows rather than to sell or settle the financial instruments with a third party …
The FASB also provided explanatory text:
… an entity’s business strategy for a financial instrument would be evaluated based on how the entity manages its financial instruments rather than based on the entity’s intent for an individual financial instrument. The entity also would demonstrate that it holds a high proportion of similar instruments for long periods of time relative to their contractual terms.
BC4.18 The IASB had intended ‘managed on a contractual yield basis’ to describe a similar condition. However, it decided not to use the FASB’s proposed guidance because the additional guidance included would still necessitate significant judgement. In addition, the IASB noted that the FASB’s proposed approach might be viewed as very similar to the notion of ‘held to maturity’ in IAS 39, which could result in ‘bright line’ guidance on how to apply it. Most respondents believed the IASB should avoid such bright lines and that an entity should be required to exercise judgement.
BC4.19 Therefore, in response to the concerns noted in paragraph BC4.16, the IASB clarified the condition by requiring an entity to measure a financial asset at amortised cost only if the objective of the entity’s business model is to hold the financial asset to collect the contractual cash flows. The IASB also clarified in the application guidance that:
it is expected that an entity may sell some financial assets that it holds with an objective of collecting the contractual cash flows. Very few business models entail holding all instruments until maturity. However, frequent buying and selling of financial assets is not consistent with a business model of holding financial assets to collect contractual cash flows.
an entity needs to use judgement to determine at what level this condition should be applied. That determination is made on the basis of how an entity manages its business. It is not made at the level of an individual financial asset.
BC4.20 The IASB noted that an entity’s business model does not relate to a choice (ie it is not a voluntary designation) but instead it is a matter of fact that can be observed by the way an entity is managed and information is provided to its management.
BC4.21 For example, if an investment bank uses a trading business model, it could not easily become a savings bank that uses an ‘originate and hold’ business model. Consequently, a business model is very different from ‘management intentions’, which can relate to a single instrument. The IASB concluded that sales or transfers of financial instruments before maturity would not be inconsistent with a business model with an objective of collecting contractual cash flows, as long as such transactions were consistent with that business model; instead of with a business model that has the objective of realising changes in fair values.
瑞华研究丨问题1-3-1(由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形成的递延收益余额在资 产减值测试…
3314、瑞华研究丨问题1-3-1(由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形成的递延收益余额在资 产减值测试…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0-06-22 17:09:00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第八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 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 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第八条仅规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列报,而不涉及
资产、负债的计量问题,因此政府补助的不同列报方法不应影响到减值测试(即,一方面不应影响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的计算,另一方面不应影响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的计量)。因而,把由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形成的递延收益的余额从相关资产于同一时点的账面价值中减去,得到相关资产的调整后账面价值,并以该调整后账面价值作为资产减值测试中的账面价值基础,这一做法相对是比较合理的。
请教陈版和各位老师,“第八条仅规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列报,而不涉及资产、负债的计量问题,因此政府补助的不同列报方法不应影响到减值测试”,如何理解这里说的不涉及计量啊?
回答人:chenyiwei
将递延收益和对应的资产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其账面价值的净额是一样的,其折旧/摊销对利润表中净利润和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也是完全一致的,即确认和计量的结果在总额法/净额法下完全一致,只是列报方式不同。
递延收益的所得税处理
3315、递延收益的所得税处理
提问人:18130390709 时间:2020-06-22 19:33:44
请教各位论坛前辈,企业本年利润总额为620万,本年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为610万(假设在收到时不符合财税[2008]151号和财税[2011]70号规定的界定为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的条件),本年研发费加计扣除金额为24000.75=1800万,本年提取坏账准备金额20万,所得税税率15%。
本年应纳税所得额=620+610-1800+20=-550,当期所得税费用为0。假设企业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的当年没有缴纳企业所得税,请问还要对这610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吗?
假设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调整表可以这样写吗? 税前利润总额 620万
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6200.15=93
按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项目 -200.15-6100.15-93=-187.5
所得税费用 -94.5
假设年初坏账准备金额为10,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为0。10*0.15=1.5是反映在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项目下还是反映在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项目下?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同控下净资产为负数的子公司合并
3316、关于同控下净资产为负数的子公司合并
提问人:papaxiongdexia 时间:2020-06-22 20:36:00
陈版主及各位老师,
请教个问题,比如一家子公司从母公司受让了另外一家子公司,但是这家子公司的净资产为负数。现有2个问题想请教一个
改制时评估长投增值,处置时合并的投资收益
3317、改制时评估长投增值,处置时合并的投资收益
提问人:ivy99666 时间:2020-06-22 21:21:00
陈版,请教一下:公司在改制时,因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增值,导致母公司长投增值,故在改制时母公司会计处理 为:借:长投 贷:资本公积 /递延所得税负债。合并层面每期的抵消是三步:一是原路冲回母公司做的增加长投的分录;二是在合并层面调整固定资产,贷方是资本公积/递延所得税负债;三是每期计提折旧进入费用成本。
一年后,处置子公司,有两个问题:1、在合并层面计算投资收益的时候,子公司处置日的净资产,是否应该含增 值部分(换句话就是当时的增值是否会影响到合并层面的投资收益,比如处置对价是100,当年长投增值是200,持续计算的子公司的净资产是50,其他因素不考虑,那么合并层面的投资收益是50,还是-150);2、公司已经完成 股改,资本公积已经转入股本,但是处置的时候,增值的固定资产并没有折旧完成,要带出去,合并层面是借:固定资产(剩下价值的负数),贷:资本公积/递延所得税负债(负数),这样处理正确么?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固定资产清理的问题,求大神解答
3318、关于固定资产清理的问题,求大神解答
提问人:海之角006 时间:2020-06-22 12:33:06
固定资产处置的时候需要走固定资产清理的科目,如果固定资产清理比固定资产科目大很多,这种正常吗,是什么造成的?
回答人:chenyiwei
固定资产清理通常情况下是一个过渡性科目,其余额不应很大。如果余额很大,应注意分析原因,考虑是否存在应报废的资产长期不批准核销等问题,另外挂账余额(特别是借方余额)要关注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请教陈版,自然人控制公司之间重组是否适用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处理原则?
3319、请教陈版,自然人控制公司之间重组是否适用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处理原则?
提问人:随风到天涯 时间:2020-06-22 12:33:07
A、B、C均为自然人王某控制的三个公司,D公司原来的股权结构为B持股60%、C持股40%,2018年年底,B和C将其持有的D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A,2018年A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是否适用同一控制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值?
回答人:chenyiwei
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重组交易,在被合并方(重组标的)构成“业务”且满足“控制非暂时性”条件的前提下,也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请教陈版,处置唯一子公司期末编制合并报表问题
3320、请教陈版,处置唯一子公司期末编制合并报表问题
提问人:659761666 时间:2020-06-22 12:33:08
一、背景
甲公司持有A公司20.00%股权,对A公司重大影响。A公司原持有唯一子公司B公司100.00%股权,对B公司实现控制。2019年6月1日处置B公司70%股权,对B公司丧失控制权转为重大影响。
问题1:A公司2019年期末是否需要编制合并报表?
问题2:如果A公司期末不编制合并报表,是否可以在个别报表确认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
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问题3:如果A公司期末不编制合并报表,甲公司持有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2019年期末如何确认投资收益?(上期依据合并报表确认投资收益,本期依据个别报表确认投资收益如何衔接?)
问题4:如果A公司期末编制合并报表,下期末如果仍为单体公司不需要编制合并报表,甲公司持有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2020年末如何确认投资收益?(上期依据合并报表确认投资收益,本期依据个别报表确认投资收益如何衔接?)
回答人:chenyiwei
甲公司对A的权益法核算理论上仍应以A的合并报表为基础。但这种特殊情况下确实会遇到问题。考虑到甲对A 仅仅是重大影响,A公司不可能专门为了甲公司的权益法核算目的而编制一套模拟报表,故作为一项特殊处理,也可能可以接受以A公司的个别报表为基础进行权益法核算。
3、甲公司对A的权益法核算理论上仍应以A的合并报表为基础。但这种特殊情况下确实会遇到问题。考虑到甲对A 仅仅是重大影响,A公司不可能专门为了甲公司的权益法核算目的而编制一套模拟报表,故作为一项特殊处理,也可能可以接受以A公司的个别报表为基础进行权益法核算。
提问人:659761666 时间:2020-06-23 12:33:09
陈老师,瑞华研究中提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第四条规定:“上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了合并财务报表,但报告中期内处置了所有应当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只需提供母公司财务报表,但上年度比较财务报表仍应当包括合并财务报表,上年度可比中期没有子公司的除外。”参照中期报告准则的上述规定, 由于本期已无子公司,因此本期A公司无需编制合并报表,只须编制个别报表,相应地,只需要在个别报表层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第十五条第二款对丧失控制权时个别报表层面的处理 原则处理即可,无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第五十条所规定的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理原则对剩余股权按处置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即,无需考虑现在的个别报表和以往的合并报表层面如何衔接的问题。”。这个结论和需要编制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结论有没有矛盾。
回答人:chenyiwei
不矛盾。瑞华研究中的案例是在上年度末已经没有子公司,即子公司的全部处置发生在上年。这种情况下本年度自然不必编制任何合并报表。
请教陈版:关于股权计价的相关问题
3321、请教陈版:关于股权计价的相关问题
提问人:www学习 时间:2020-06-23 12:33:07
陈老师:
您好!
A公司设全资子公司B,2019年A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投资者C,C投资2亿后占B公司股权比例40%,2亿元投资中0.5亿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1.5亿元计入B公司资本公积。C投资后向B和A分别派驻董事。经双方约定, 未来5年内,C公司有权要求将持有的B公司股份转换为A公司股份(股数和价格均不确定,但是要求不能达到控 制),同时在B公司出现业绩下滑或其他违法违规事件后,C公司有权要求A公司回购C持有的B公司股份,并按5% 加计利息。请问陈老师上A公司对上述C公司的投资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和列报?
初步分析:
B公司层面结合协议约定和实际经营,未来无论B公司出现任何不利情况,B公司均不存在向C公司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义务,同时C公司仅有参与B公司经营决策的权利,并不实际控制B公司,因此 结合金融工具37号准则第8-12条和长期股权投资重大影响等相关规定分析,C公司对B公司的投资在B公司层面属于重大影响,在B公司的报表中列示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司合理。
A公司集团合并报表层面,因为未来无论C公司持有B公司股份转换为持有A公司股份事件先发生还是B公司出 现不利情况导致A公司回购C公司持有的B公司股份事件先发生,未来A公司均有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即集团整体承担了未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义务,结合金融工具37号准则第8-12条分析,C公司持有的对B公司的投资在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不应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列示,应充分类列示在合并报表的金融负债项目 下。
请问陈老师 上述分析是否合理?是否将C公司对B公司的投资列示在A公司合并报表中时直接按少数股东权益的金额直接重分类列示在金融负债项目下即可,是否还需要在A公司报表层面对其按以公允价值量的金融负债重新评估公允价值?如果需要调整如何计算确定此类投资的公允价值?如果重分类后应使用哪个负债项目进行列报(如使 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是否可以)?
如果考虑未来转换为股份时即使在股数和和金额均不确定的情况下,仍然约定C公司不能达到控制,这种条款属于反稀释条款,那么对于存在反稀释条款的转股规定,是否即使没有在初始时即确定最终的A公司控股方和C公司的具体比例持股比例,仍可以将C公司的投资在A公司层面认定为权益工具而非金融负债?非常感谢陈老师的耐心指导!
回答人:chenyiwei
“经双方约定,未来5年内,C公司有权要求将持有的B公司股份转换为A公司股份(股数和价格均不确定,但是要 求不能达到控制),同时在B公司出现业绩下滑或其他违法违规事件后,C公司有权要求A公司回购C持有的B公司 股份,并按5%加计利息”,这一条款并不能否认C按照其在B中的股权比例(40%)享有和承担相应的股东权利,只是A授予了C一项卖出期权,因此A的合并报表层面应确认一项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金融负债(减少A合并报表层面的资本公积),但仍将C在B中所享有的权益确认为少数股东权益。即A的合并报表层面,一方面将C在B中享有的 权益确认为少数股东权益,另一方面应体现回购该项少数股东权益的合同义务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该项金融负债的余额可以按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格(如C对B的原始投资额+年息5%计算的利息)计算。如果预计转股时参考股权的 评估值确定换股比例,则该项负债的余额不低于C在B中所占权益的公允价值。
提问人:www学习 时间:2020-06-23 12:33:07
请教陈版:
非常感谢陈老师的指导!想继续问一下:
准则37号 “第二十条 企业发行的满足本章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 具,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部分,应当分类 为金融负债。”和
准则37号“第十五条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企业应当考虑企业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的持有方之间达成 的所有条款和条件。企业集团作为一个整体,因该工具承担了交付现 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 的义务的,该工具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请问陈老师上述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描述与您的指导意见是否矛盾? 是否是A公司的情况与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所述情况不属于同一种情形?陈老师的指导意见我应该参考哪项准则理解?
(2)请问陈老师如果投资协议里明确在不利情况下 承担回购义务的是 B公司或A公司,而实际了解,未来不利情况发生时 A公司将会承担回购义务且B公司不会减资,但是对于C公司持有B公司股份转换为持有A公司股份的约定是不变的,那么此种情况下书否应该依据管理层的实际情况,而不应该依据投资协议的约定判断 A和B均有 未来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义务?
非常感谢陈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依据是准则37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你引用的两条不能作为依据。2、如果该约定仍然有法律约束力,则仍然必须考虑。
1、依据是准则37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你引用的两条不能作为依据。2、如果该约定仍然有法律约束力,则仍然必须考虑。
提问人:chao_hl 时间:2020-06-25 12:33:08
正在盲人摸象中:
0对价收购少数股东尚未实缴的股权合并财务报表处理
3322、0对价收购少数股东尚未实缴的股权合并财务报表处理
提问人:papa8586 时间:2020-06-23 15:33:07
求问,公司0对价收购少数股东尚未实缴到位的股权,约定由公司承担实缴义务,合并报表是否可以作为从成立之时一直都是全资子公司来处理呢
回答人:chenyiwei
要看收购少数股权的交易发生之前,该少数股东是否已就该尚未实缴的出资享有股东权益?即该交易之前的合并报表层面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是否应为零?
如果股东之间有明确约定的,或者历史上有客观事实(例如向少数股东实际分配现金股利)作为证据的,则按照股东之间的约定或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该客观事实证据所表明的情况进行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也没有分配现金股利等客观事实作为证据的,则按照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享有的权益或损益份额。
【瑞华研究2010-2019】问题4-2-4(提供数据处理终端是否属于租赁业务)
3323、【瑞华研究2010-2019】问题4-2-4(提供数据处理终端是否属于租赁业务)
提问人:lzy19821007c 时间:2020-06-23 09:37:00
问题4-2-4(提供数据处理终端是否属于租赁业务) 问题:
A公司提供数据处理终端是否属于租赁业务?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背景:
A公司有一项业务系为各商户安装刷卡终端,商户一次性支付服务费(含数据处理服务费)给A公司,收取的该服务费覆盖终端的成本。同时,以后期间按照结算额收取交易手续费。根据合同的规定,刷卡终端属于A公司,A公司负责对终端的维修、保养等工作。
解答:
基于2018版租赁准则的处理意见:
特殊保理业务的判断
3324、特殊保理业务的判断
提问人:baihaojie1986 时间:2020-06-23 09:44:00
A公司和银行办理保理业务,协议中约定转移过后不付追索权,无其他特殊条款,举例:2020年1月1日A公司应收B公司2000万元,应收账款的到期结算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公司将这笔款项向银行保理业务(不附追索权)。
问题1:假设2020年1月5日办理完毕保理业务,银行将款项2000款项支付A公司,约定利率为SHIBOR,如果客户与2020年3月31日支付给A公司(协议约定由A公司代收代付),但是银行未及时将款项划走,此时是否需要确认对银行的债务,即确认其他应付款-**银行2000万?
问题2:假设2020年1月5日办理完毕保理业务,银行将款项2000款项支付A公司,约定利率为SHIBOR,同时约定款项宽限期限为2020年6月30日,即A公司收到客户支付款项后无需直接支付给银行,在2020年6月30日支付即可,此时是否收到的银行回款,应当按照经济实质确认为短期借款?
问题3:假设A公司和客户同属于同一集团,由于债权已经终止确认,债务已经发生了转移,在合并层面上此业务无需抵消,是否正确?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关于股东从公司支取有息借款的处理
3325、请教陈版主,关于股东从公司支取有息借款的处理
提问人:z2734701 时间:2020-06-23 09:49:00
A公司与B公司合资成立C项目公司,A公司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资金10亿元,B公司与C项目公司签订借款合同, 约定利息,从C项目公司借款5亿元,到期还本付息,C项目公司这种账务该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判断B的借款是否实质上构成抽逃出资。在不构成抽逃出资,而是具有合理商业理由的短期资金拆借的前提下,可以确认为对B的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关键是看有无合理理由及是否合规,以及能否保证可收回。
请问承销方收取的承销费是一次性计入收入还是按照挂牌年限分摊计入每期 收入呢?
3326、请问承销方收取的承销费是一次性计入收入还是按照挂牌年限分摊计入每期 收入呢?
提问人:13757187143 时间:2020-06-23 10:05:00
承销费=债权融资面值总额挂牌年限年承销费率,承销义务和责任在融资方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时终止,那这部分的承销费用是否可以一次确认收入呢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按约定应由券商提供的服务(即新收入准则下的履约义务)在发行人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时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则相应的收入截至该时点应全部确认。后续分年收取的承销费考虑其重大融资成分因素予以处理,即收入金额为未来应收金额的折现值。
求助陈版主,关于小区出售前应建未建成本的疑问。
3327、求助陈版主,关于小区出售前应建未建成本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6-23 10:46:00
A公司为房地产公司,开发一小区B。小区出售前尚有车位未建设,后期需要建设,那么房屋出售时需不需要对后续需要支出的车位成本计入存货和预计负债。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截至交房时,开发商尚有部分不重大的合同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可以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前提下,对后续需要支出的车位成本计入存货和预计负债,以保证成本结转的完整性。
新收入准则下的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如何运用减值矩阵模型
3328、新收入准则下的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如何运用减值矩阵模型
提问人:Byron12480 时间:2020-06-23 11:12:15
求助陈版主,关于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运用减值矩阵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疑问
关于网店的代运营费用是计入营业成本还是销售费用
3329、关于网店的代运营费用是计入营业成本还是销售费用
提问人:沉默羔羊 时间:2020-06-23 11:22:00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沉默羔羊 时间:2020-06-23 13:28:00
回答人:chenyiwei
这是为了获取服务方提供的运营服务的对价,其与向特定客户销售商品的履约成本无关,故仍然是销售费用。
关于新收入准则中非现金对价的问题
3330、关于新收入准则中非现金对价的问题
提问人:lanxie1030 时间:2020-06-23 11:31:00
背景: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为其建造一项大型设备。合同约定,该设备价格包括材料费1500万和加工费500 万,合计2000万元。其中设备基础材料需由ABC三种材料混合生成,但合同中仅约定AB两种材料费1500万,C材 料由于其特殊性,由客户提供。三种材料最终会混合生成另一种材料作为设备基础材料进行加工。A/B/C三种材料都可查询到市场公开信息的价格。假设合同价格公允,C材料公允价为200万元。
请问:1、根据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中:“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同时,如果客户向企业投入材料、设备或人工等商品,以协助企业履行合同,企业应当评估其是否取得了对这些商品的控制权,取得这些商品控制权的,企业应当将这些商品作为从客户收取的非现金对价进行会计处理”。那么甲公司是否可以视同甲公司取得了C材料的控制
权,应该按2200万元确认收入?
债务重组指南问题
3331、债务重组指南问题
提问人:wjcpa9568 时间:2020-06-26 11:32:00
本准则规定,债务重组采用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或者采用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且导致债权人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非金融资产应当以成本计量。
回答人:chenyiwei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就是取得非金融性质的抵债资产的成本。不矛盾。
求助陈版,高速公路增设互通收到补偿资金性质及核算判断
3332、求助陈版,高速公路增设互通收到补偿资金性质及核算判断
提问人:会计农民在中国 时间:2020-06-23 11:49:02
求教陈版,我公司为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单位,运营某BOT高速公路,现政府拟在我公司运营公路附近建设互通立交一座及收费管理设施,我公司与政府平台公司-A发展公司签订补偿协议。协议主要内容:项目由我公司投资建
设,由于我公司经营的高速处于严重亏损状态,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加我方亏损,为弥补我方亏损,A发展公司给予我方经营补偿资金,建成后由我方运营。经营补偿资金构成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由交通厅批复的施工图预算为基础下浮2%和征地拆迁费以及征地拆迁费财务费用组成。另一部分为项目建成后增加的运营及养护费用,由双 方根据实际情况测算协商。自我方第一次支付征地拆迁款之日起,A公司按照五年3:2:2:2:1的比例向我方支付经 营补偿资金。A发展公司逾期未支付的经营补偿资金按照年化利率6%,以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支付我方财务费
用,我方的权利义务:负责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内部审批工作、组织实施本项目的建设工作、组织本项目的工程验收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的收费报批、运营、收费广场以内的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项目的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工作。本项目所形成的所有资产及产权归我方所有。
问题:1、协议为我公司与政府平台公司-A发展公司签订,资金由A公司拨付,补偿资金来源多样,不一定为财政资金。这种为提升地方经济,执行政府指令,但完全由政府平台公司负责实施的行为,我公司收到A公司的款项是否为政府补助呢?
为提升地方设施及旅游经济,高速公路运营企业还有类似业务,情况一:由政府平台公司建设后无偿移交我公司运营,情况二:由我公司建设,平台公司 给与资金补偿。情况三:我公司建设,政府给与 我公司资金补偿。这三种情况分别如何判断,如何核算呢。谢谢指导。
3、为提升地方设施及旅游经济,高速公路运营企业还有类似业务,情况一:由政府平台公司建设后无偿移交我公司运营,情况二:由我公司建设,平台公司 给与资金补偿。情况三:我公司建设,政府给与 我公司资金补偿。这三种情况分别如何判断,如何核算呢。谢谢指导。
回答人:chenyiwei
在此类案例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就是地方政府的代表,因此与此类平台公司的签约可以视同与地方政府签约。
本案例中,高速公路BOT项目公司根据地方政府要求,基于便利交通、发展地方经济的需要,在该地增设出入口、互通立交及相关设施,并由该平台公司代表地方政府对建设成本和后续运营支出予以全额补助,但不影响基于原BOT合同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可以看作另一项BOT合同(与原合同互相独立),对此可以按照金融资产模式对增建设施的相关支出及后续建设、运营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该事项不属于政府补助或者企业捐赠。
提问人:会计农民在中国 时间:2020-06-24 10:37:16
公司之前建设的高速公路,在建设期由我公司投资,工程建设费用计入在建工程,待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转入无形资产,建设期并无收入。那现在增设互通收到补偿款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吗,但公司主营收入是通行费收入,该补偿款具体如何核算呢,还请指导。另外按照您的意见,这三种情况核算原则是一样的是吗?
回答人:chenyiwei
确认金融资产,不代表全部款项均可作为收入。请查阅此前本版面上对BOT金融资产模式的相关核算和列报讨论。
提问人:会计农民在中国 时间:2020-06-29 09:47:50
老师,经过查阅本版本BOT相关准则讨论,据判断,我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 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我公司没有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确认为金融资产。建设期1年,投入1亿元,分五年收回,每年分别为6000、4000、4000、4000、4000万,共计1.8亿元,其中1.1亿元为建设补偿,7000万为运营期补偿。
问题1、可否不考虑折现问题,简化处理呢。
问题2、因为不确认建造收入。我的如下处理是否正确呢? 第一年建设期投入,
借:长期应收款1亿元,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工程款)1亿元
同时,借:银行存款-收到补偿款6000万, 应收账款 5000万
贷:长期应收款1亿元其他业务收入 1000万
后期运营期就7000万元按年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5年还款的因素,资金时间价值的影响重大,故应考虑折现因素影响。2、不建议通过在建工程核算。可以暂列其他非流动资产。
1、5年还款的因素,资金时间价值的影响重大,故应考虑折现因素影响。2、不建议通过在建工程核算。可以暂列其他非流动资产。
提问人:会计农民在中国 时间:2020-06-29 10:14:08
还有一种情况,不是政府单纯建设移交给我公司。而是政府委托平台公司对我公司原收费站等设施进行改扩建,比如增加车道等,或者是进行迁建,建设规模标准不低于原标准,均显著提升该站通行能力。我公司不参与建设,但涉及到我公司原收费站资产的拆除,但拆除资产金额很难准确确定的,不可以视作一项单独BOT合同吧。这种怎么核算呢。之前咨询某事务所给出一种核算思路是:新增投入部分确认新资产,同时确认政府捐赠。我公司拆除资产做报废损失抵减政府捐赠收益。这样是否合理呢?辛苦陈老师了。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做法也可以考虑,但要注意这种政府捐赠应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在特许经营权的剩余年限内分年摊销。
与企业主营业务不相关得一些采购(比如)维修等计入会计科目
3333、与企业主营业务不相关得一些采购(比如)维修等计入会计科目
提问人:18855190680 时间:2020-06-23 11:49:00
各位老师好,咨询一个问题:一家企业为生产型企业,维修机器设备的一些款项,提前预付的是通过“其他应收 款”核算,尚欠付的是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是吧?不能通过“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核算”,理由是维修业
务跟企业主营业务不相关(非采购原料类)是吧,但我又想了一想,有时我看企业把工程类款项(比如新建维修房屋等)也通过“应付账款”“预付账款”核算,新建维修房屋也与企业主营业务不相关呀?为什么还能通过“应付预
付”核算呢?感到有些困惑,望老师予以答复
回答人:chenyiwei
预付的维修费可以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但报表上应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或者其他非流动资产(根据相关维修服务是否将在一年内接受)。这是非货币性资产,所以不能列报为其他应收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应付账款”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因此对于维修机器设备、新建维修房屋等工程的应付款项,应列报为其他应付款。
请教陈版主关于支付导购提成的处理
3334、请教陈版主关于支付导购提成的处理
提问人:polaris1124111 时间:2020-06-23 12:09:00
公司是个进口手机的公司,找了经销商签销售合同,将手机直接卖给经销商。经销商又跟别的人事代理公司签了合同找了导购员。
现在公司跟经销商签了一个服务合同,公司会负担一部分导购员的提成由经销商代为支付,这个提成有限额,大于一定金额就不支付了。合同期限两个月,导购的个税也不需要公司承担,且开具的发票未服务发票,由经销商开 具。
我开始以为是可以按照佣金手续费计入费用,但是查了一下佣金手续费需要是具有中介资质的公司开具的发票。这家经销商没有这个资质。。对方开的是服务费发票。
请教下陈版主,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为公司是购买了经销商一项的服务,直接根据发票计入销售费用-市场费用中。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的会计处理相对较为明确,但主要风险在于税务问题,即是否存在规避佣金的扣除前提条件和税前扣除限额的问题。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确认。
非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债权的处理
3335、非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债权的处理
提问人:877046713 时间:2020-06-23 12:36:00
陈老师好,请教您一个问题:甲公司持有乙公司51%股权,现乙公司因为资金周转困难(因为有小股东,甲公司不对乙公司进行资金支持),乙公司将对丙公司的应收款项500万元(已经计提坏账100万元)按照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母公司甲,已经通知丙公司。
子公司乙公司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400
营业外支出 100
贷:应收账款 500
借:坏账准备 100
贷:信用减值损失100 母公司甲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500
贷:银行存款 400
营业外收入 100
请问陈老师,上述处理是否正确,理解上述业务不适用新债务重组准则;同时理解上述业务应当具有商业实质,在具有商业实质或不具有商业实质下应当如何处理?另外,单体报表账龄不延续,合并报表账龄应当延续是吧?
回答人:chenyiwei
假设交易金额400万元代表了交易时点该项债权的公允价值,则账务处理: 子公司:借:银行存款 400,借:坏账准备 100,贷:应收账款 500
母公司:借:应收账款 400,贷:银行存款 400(实务中也可以分别确认应收账款500和坏账准备100)。该事项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属于债务重组。
请教,明股实债收到投资款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3336、请教,明股实债收到投资款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提问人:剑寒九州 时间:2020-06-23 13:16:00
请假陈大师及各位网友:
A公司与工银金融资产XX公司签订了《增值协议》,约定向A公司增资1亿元,持股比例18%。《增资协议》约定 按固定收益率支付股利;本次增资款用于公司偿还借款;工银金融可派驻一名董事(实际未派);A公司有义务回购股权,并按实际出资期限支付报酬(未约定回购期)。
收到投资款后,A公司未办理工商变更。
请问:A公司在收到投资款时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回答人:chenyiwei
A公司应将收到该项出资款确认为一项负债(借款)。会计上不应确认为资本公积,但仍应体现为实收资本的增加。对增加的实收资本应贴花。
金融资产
3337、金融资产
提问人:dxnb123 时间:2020-06-23 14:34:00
陈老师,我们现在在做一个ipo项目,这个公司2017年投资了50万欧元,取得境外一个公司A20%股权,投资合同还约定,A需要在未来5年内每年偿还公司10万欧元,公司依然拥有A公司20%股权。对于这项投资,我认为,50万欧元投资应该拆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即未来50万欧元的现值作为对A公司的借款作为债权投资,另一部分即50万欧元与现值的差额作为取得20%股权付出的对价作为股权投资,有的人认为应该整体作为一项金融资产。请问陈老师,哪种会计处理是对的,同时2019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的准则下又该如何处理呢,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你的理解合理,应将50万欧元合理分拆为债权投资成本和股权投资成本两部分,不应整体作为一项金融资产核算。即使对该被投资公司无重大影响,将债权和股权两项性质不同的资产“合成”单项金融资产的做法仍然是不合适的。
关于合并日的确定
3338、关于合并日的确定
提问人:1226829524 时间:2020-06-23 13:33:03
老师您好:实务中碰到这么一个情况,一家上市公司在18年既已实际控制下属太阳能电站的经营和财务,但一直没有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但是从企业提供的电站运营文件上来看,该电站的生产经营全部由上市公司控制,在19年末该上市公司为了保证利润决定并表, 并在19年末办理完成股权转让手续, 这样上市公司应收下属电站的往来款就全部成了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了, 一下就多了好几个亿的利润。请教老师,这种情况合并日的确定难道一定要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成吗?可是从下属电站的财务资料中明显能看到自18年起该电站就由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了, 请问这种事项应该怎么处理多谢了
回答人:chenyiwei
是否合并的依据是“控制三要素”是否齐备。理论上控制并非只能基于股权投资关系而存在,依据托管、承包经营、
VIE架构等“协议控制”也可能存在控制。
建议了解在以前年度未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对该电站的“控制权”体现在何处,尤其是如何体现其享有可变回报。如果前期虽未办理股权转让,但实际上已经齐备“控制三要素”的,则前期也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此事项需考虑是否进行前期重大差错更正。
另外,即使本年度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判断是合理的,但仅仅因为合并报表范围变动就导致坏账准备转回数亿 元,其合理性也需要关注,例如是否可能存在项目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或者前期坏账准备计提过于谨慎等问题。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应收账款保理的账务处理
3339、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应收账款保理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DuDu1019 时间:2020-06-23 17:50:14
请教陈版,公司将其1000万的应收账款折价转让(假如是9折)给某保理商,到期后保理商未收回应收款项时公司依然负有支付转让款的义务,100万的差额部分保理商不开具发票。我理解金融资产未达到终止确认的条件,收到保理商的款项(900万)是确认为负债。
请教(1)收到保理款项时计入短期借款还是其他流动负债?
应收账款未到期之前还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那么应收账款到期后
①若保理商收回1000万的应收款项,公司将1000万的应收账款终止确认,同时减少收到保理款项时900万的负债, 那么100万的差额部分如何入账?计入哪个会计科目?是否需要纳税调增。
②若保理商未收回1000万的应收款项,公司需要对逾期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评估,确认是否需要单独计提坏账。公司归还保理商1000万,同时减少收到保理款项时900万的负债,那么100万的差额部分如何入账?计入哪个会计科 目?是否需要纳税调增。
回答人:chenyiwei
既然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则很可能表明最终本企业可获得的经济利益还是取决于标的应收账款的最终回收情 况。如果当初卖给保理商时的折扣幅度较大,后续保理商应当会将实际收到款项超出保理融资本息的部分转付给本企业,此时构成应收款项回收的一部分,实际收到的款项与计提坏账准备后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
2、既然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则很可能表明最终本企业可获得的经济利益还是取决于标的应收账款的最终回收情 况。如果当初卖给保理商时的折扣幅度较大,后续保理商应当会将实际收到款项超出保理融资本息的部分转付给本企业,此时构成应收款项回收的一部分,实际收到的款项与计提坏账准备后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益”。
提问人:DuDu1019 时间:2020-06-30 15:33:03
谢谢陈老师的回复。
根据公司和保理商签订的合同,保理商最终会收到1000万,且折扣幅度不大,不存在超出保理融资本息的部分转付给公司的情形。
在确定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前提下,收到保理商支付900万款项时确认为其他流动负债。借:银行存款—XX账户 900万
贷:其他流动负债—保理商 900万
应收账款(1000万)到期之前按照预期信用损失(假设按照1年以内5%计提)计提,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借:信用减值损失 50万
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50万
①应收账款到期时客户按时付款(备注:保理商和公司签订了委托收款协议,应收账款到期时由公司代收) 借:银行存款—XX账户 1000万
贷:应收账款 1000万借:信用减值损失 -50万
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50万
根据和保理商签订的委托收款协议支付给保理商借:其他流动负债—保理商 900万
借: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益 100万贷:银行存款—XX账户 1000万
②应收账款到期时客户未按时付款借:其他流动负债—保理商 900万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100万
贷:银行存款—XX账户 1000万
单项评估逾期的应收账款,是否需要单独计提坏账(假设不需要单独计提,到期日10天后客户付款) 借:银行存款—XX账户 1000万
贷:应收账款 1000万借:信用减值损失 -50万
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50万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可以。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0-08-10 08:05:06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应收账款保理的账务处理https://bbs.esnai.com/thread-5419421-1-1.html (出处: 中国会计视野论坛)
请教陈版:
就上述的①应收账款到期时客户按时付款
根据和保理商签订的委托收款协议支付给保理商借:其他流动负债—保理商 900万
借: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益 100万贷:银行存款—XX账户 1000万
这里的100万是不是应该进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比较合适?
整个业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话,我理解,就是应收账款质押借款。
回答人:chenyiwei
案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应列入“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益”。税务问题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意见。
请教陈版主关于罚息是否是非经常性损益的问题
3340、请教陈版主关于罚息是否是非经常性损益的问题
提问人:寒江雪71 时间:2020-06-23 13:33:03
某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一笔贷款1000万元,由于甲公司经营出现困难,自2018年6月30日开始欠息 ,本金也无法支付。某银行自2018年7月1日起开始停止计提利息。2020年甲公司经营状况好转,具备了还款能力,双方于2020年6 月达成协议,1、甲公司偿还全部本金。2、甲公司偿还自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的利息。3、甲公司支付200万元的罚息。4、甲公司支付100万元的违约金。 问题:1、由于银行自2018年7月1日起不再对甲公司计提利息,本次收回的以前年度利息,是计入本期利息收入,还是调整至相应的年度确认利息收入。
有集团合并外的股权的情况下的抵消
3341、有集团合并外的股权的情况下的抵消
提问人:jangyanbo 时间:2020-06-23 08:05:03
陈老师好!
金融资产确认的问题
3342、金融资产确认的问题
提问人:你瞅我干啥 时间:2020-06-23 22:33:03
请教陈老师有关于金融资产确认的问题
A公司是一家金融机构,2018年,A公司向B公司放贷,B公司以其持有土地作为抵押2020年3月,贷款到期,B公司无法到期偿还其借款
A、B双方达成和解写,B公司以其持有的一项资管产品转让给A公司抵偿债务,自协议生效日期,B公司将该资管产品的相关受益人等权利变更为A公司;
但,双方约定,B公司在协议生效起1年内,可以按照该资管产品回购时的份额本金加上该本金乘以15%的利息之和回购该资管项目。项目期间分配的收益归A公司所有。
此时,A公司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可以将该资管计划作为自身的金融资产核算么。还是可以列示为一项抵债资产。
谢谢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要考虑的是:
可撤销可解锁
3343、可撤销可解锁
提问人:进击de巨人 时间:2020-06-23 13:33:04
请问各位老师,在股份支付中,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应分配的可撤销现金股利,为何要冲减相关已确认的负债和库存股?@chenyiwei @失之东隅 @李Q @与时俱进de驴子 @polariswong @zhs7403 @younghan @cfj137 @税缘1971 @艺海拾贝 @liubin988513 @地瓜梅会计
回答人:chenyiwei
这样规定的原因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第五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十一 条规定,“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作为一项金融负债,即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义务,“如果一项 合同使发行方承担了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即使发行方的回购义务取决于合同对手方是否行使回售权,发行方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该义务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其金额等于回购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如远期回购价格的现值、期权行权价格的现值或其他回售金额的现值)。如果最终发行方无需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应当在合同到期时将该项金融负债按照账面价值重分类为权益工具。”
即,该项负债的期末计量金额应等于回购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而不考虑实际需要回购的可能性。
由于根据限制性股票的条款,确定回购价款时,应扣除持有期间的现金股利,也就是不论最终能否解锁,一旦宣告现金股利,上述其他应付款的计量金额都应当减少。所以不论最终能否解锁的估计如何,对可撤销的现金股利均同时冲减“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满足同一控下合并的条件问题
3344、满足同一控下合并的条件问题
提问人:会计真凡人 时间:2020-06-24 09:33:10
陈版你好,最近看深交所首次发行上市问答中,第27项,企业合并过程中,对于合并各方是否在同一控制权下认定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有哪些?其中非暂时性控制是指合并前后较长的时间内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较长的时间通常指一年以上(含一年)。
我的问题是,在合并前参与的合并的各方,如果有一方不满足这个条件,就按照《企业合并准则》中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进行账务处理吗?
回答人:chenyiwei
不建议过于机械地理解为“前后各一年”,而是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处理。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3-2-7(企业合并类型的判断问题)”。
求助陈版主-关于房屋买卖代卖家承担的税费会计处理
3345、求助陈版主-关于房屋买卖代卖家承担的税费会计处理
提问人:dlcpatacia 时间:2020-06-24 22:33:03
陈版主您好,请问公司向个人购买房屋,代个人承担的税费是不作为房产税计税基础的,但可以作为固定资产原值入账吗?(作为取得房屋的必要支出,合同中约定买家承担卖家需支付的税费,若不承担这部分费用房屋买卖成交的概率较低),那么该部分产生的折旧进行所得税纳税调增。还是说代别人承担的税费不能计入固定资产原值,需计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全额纳税调增。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如你所理解。如果“合同中约定买家承担卖家需支付的税费,若不承担这部分费用房屋买卖成交的概率较低”, 则这部分代为承担的卖家税费可以视为取得房屋的必要支出,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在会计上计提折旧,但因为税务上这部分折旧不能税前扣除,故需每年进行纳税调整。
拟IPO无票固定资产但属于免税固定资产如何确定权属
3346、拟IPO无票固定资产但属于免税固定资产如何确定权属
提问人:加油lucky 时间:2020-06-24 08:05:03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IPO公司拟收购一个煤矿企业,但被收购单位存在四千万的固定资产原始入账时无发票,但因该固定资产在当地税务政策上符合一次性减免扣除的政策,且销售固定资产的单位已注销,目前已咨询税务局无法代开发票,如果现在要收购该公司的话,是否存在潜在的风险,以及会计上如何处理?审计的必要条件是什么,是否认可?固定资产的权属问题怎么去确认。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没有发票作为入账证据,虽然在该特殊情况下,税务风险相对较低,但如何和确定其原始成本?如何确定其法律上的权属(假设这些固定资产在法律上无需履行特殊的登记手续)。
建议考虑不收购此类可能有较多瑕疵的股权,而是收购其采矿权和相关固定资产,并承接其原有人员,这样该企业就可以向本企业开出资产出售的发票,作为本企业的入账依据,避免了上述问题。
当期处置子公司合并报表抵消问题
3347、当期处置子公司合并报表抵消问题
提问人:zhangyating 时间:2020-06-24 12:33:07
母公司2018年投资300万成立一家100%控制子公司,母公司于2019年10月出售子公司,平价出售,收到款项300
万;该子公司2018年净利润20万,2019年1-10月净利润50万,由于子公司期末资产负债不纳入合并,只有留存收益
(当期利润)纳入合并,2019年子公司留存收益70万合并报表怎么抵消?贷:投资收益,借什么呢,如果借期初未分配利润,期初未分配利润与上期末不平。
回答人:chenyiwei
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的抵消分录:借:投资收益 20万元,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20万元。
问题4-2-16(涉及保证金和服务费并考虑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影响的融资租 赁业务的…
3348、问题4-2-16(涉及保证金和服务费并考虑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影响的融资租 赁业务的…
提问人:挥剑斩不断 时间:2020-06-24 08:05:03
请教陈版,我在看了瑞华研究2019的案例4-2-16和计学撮要2018 的4-2-3 。感觉是同一个案例,为什么两者的算法有些不同?(一)
(2)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包含以下三部分:①零期租金300,000.00元换算成不含税金额256,410.26元;②每月租金138,313.43元换算成不含税金额,按照36期、每期利率0.55%(=年利率6.6%/12)计算的现值3,851,388.95元;③留 购价格10,000.00元换算为不含税金额的复利现值7,055.74元。【计学撮要是8208.15,把增值税也折现了】合计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256,410.26+3,851,388.95+7,055.74=4,114,854.95元,高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此,固定资产初始入账价值采用公允价值4,102,564.10元。
按照交易中发生的现金流折算现值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实际利率为月利率0.55%【计学撮要1.055%】(注意,确定现值时,若采用月度作为固定的周期,则应采用 -1来计算月利率,而不是6.6%÷12。本案例中, 由于本案例计算结果差异较小,此处简化采用月利率0.55%来结算),长期应付款按0.55%月利率计算的折现现值 为3,531,484.42元,长期应收款的现值为308,407.49元=450,000.00÷(1+0.55%)36。
请问这里的3531484.42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下面的长期应付款摊余成本表的实际利率也是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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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这次在汇编《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时,对此前一些表述不恰当或不严密的内容进行了梳理修改,如果两者有不一致之处,请以《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中的表述为准。增值税因为可以抵扣,故不纳入合同现金流量的折现计算,其现金流量在实际发生或实际享受抵扣时另外单独计算。
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会计处理
3349、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会计处理
提问人:天道酬勤三四年 时间:2020-06-24 08:05:04
陈老师好,公司处于拟IPO进程中。公司自行生产模块A,从其他公司W处购买原材料B,同时委托W将A和B加工为成品C,C是公司主要产品,最终客户为Y。A占C金额比例约为30%。
请教陈老师:
供应商管理存货(VMI)模式下存货的管理
3350、供应商管理存货(VMI)模式下存货的管理
提问人:1986513 时间:2020-06-24 08:05:03
请教陈版主,我公司为传统制造业,一些存货的采购采用VMI模式,供应商将货物发到我们公司库房,实际使用时,库房再做入库处理,暂估在财务账上,待结算时,冲暂估,这样核算,正确吗?如果我方承担货物的安全风险,是否来货时就要做入库处理并体现在财务账上。
回答人:chenyiwei
要考虑:供应商的发货是否系根据本企业的采购订单,是否存在发货数量超出本公司需要量而退回多发货物的情 况;货物入本公司库房之后,实际由谁管理,供应商能否取回已发货但尚未被本公司领用的货物,本企业对尚未领用的货物有无付款义务等。在此基础上,确定这部分存货的控制权及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归属,相应地确定能否确认为本企业的存货。
在实务中,以往多数供应商是在本企业领用后才确认零部件销售给本企业的销售收入的,相应地认为存货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在本企业领用时才转移给本企业。在新收入准则下,需要对此问题对照新准则下的理念和方法重新考虑。相应地本企业应采用对称的会计处理方法。
关于暂估成本的账务处理-求助陈版主
3351、关于暂估成本的账务处理-求助陈版主
提问人:lardqiu 时间:2020-06-24 12:33:08
工作中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假设12月进了一批货卖掉了,但货物的发票还没拿到,知道货物的价格是不含税100万,税费9万,进成本应该按100进还是按109进?账务处理应该是
借:主营业务成本109
贷:应付账款109 还是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
贷:应付账款100
应为我明确当时对对方的债务是109万了,所以我觉得入账100万不合理,但入账109万都进成本也不合理,因为不能暂估进项税,感谢陈版主
回答人:chenyiwei
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应进行暂估,所以应该是你说的第二种方式。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2017/01/26): 二、关于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货物等的暂估入账金额
在对《规定》第二(一)4项中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货物等暂估入账时,暂估入账的金额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购进劳务、服务等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比照处理。
其他应收账款对应的债务人破产倒闭而账上没有处理的处理
3352、其他应收账款对应的债务人破产倒闭而账上没有处理的处理
提问人:kuaijiborden 时间:2020-06-24 15:04:00
假如一家国有大企业,应收账款中有其他应收账款中的债务人已经破产倒闭,债务人公司已经注销,钱也收不回 来,正常来讲,这笔其他应收款应该根据现有的证据做为资产减值损失处理,但是一直没有做,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年报审计,是在审计报告上做调整,还是说只是披露不作为调整项,毕竟在国有企业里,资产减值损失要经过一定程序的审批,不审批完毕账面上没有人去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考虑先依据现有证据,提请对该笔应收款项计提全额减值准备。待完成审批手续后再进行核销处理。如果被审计单位不同意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应考虑对审计意见类型的可能影响。
内部往来
3353、内部往来
提问人:LIUHAIWEI0808 时间:2020-06-24 22:33:03
陈老师:麻烦请教一个问题:我现在做一个分公司改子公司的项目审计,这个分公司原来与总公司之间的拨付经 费、上缴利润、及税费核算都是通过内部往来科目核算。现在对这家分公司审计,单独出具报告。这个内部往来在报表披露是统一放在其他流动负债科目,还是把其中的上级拨付经费放在其他应付款-(总公司)、未上缴利润放 在未分配利润科目?还是把以前总公司拨付的经费要房子实收资本科目?请陈老师指教!
回答人:chenyiwei
没有统一规定。但一般理解,如果有明确的总部拨入营运资金的,则该营运资金作为其他非流动负债(或者其他权益工具);其他往来通过其他应付/应收款项核算,或者其他流动资产/负债。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官方网址
3354、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官方网址
提问人:vivienne007 时间:2020-06-24 12:33:09
回答人:chenyiwei
企业会计准则的应用指南是由“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或者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书籍, 由于版权原因,网上是不会提供官方电子版供下载的。
长期股权投资
3355、长期股权投资
提问人:liangziqi 时间:2020-06-24 12:33:09
请教陈老师,我们江苏母公司投出非货币资产成立美国子公司,母公司按投出长投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单体报表长
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子公司对于接受非货币资产投资按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评估值)入账),即母公司采用成本法计量长期股权投资,因此账面价值不会随被投资单位的利润、其他收益而变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1、在年末资产负债表日,一定要做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啊? 2、年末需要用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大小来确定其是否减值,但如果可回收金额不好确定、或者预计未来不会有减值,是不是可以不计提减值准备啊?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关于母公司收购子公司后,子公司后续对母公司进行补偿的会 计处理问题
3356、请教陈版主,关于母公司收购子公司后,子公司后续对母公司进行补偿的会 计处理问题
提问人:zoelye8924 时间:2020-06-24 22:33:03
陈版,你好,目前遇到这样一个问题,请教会计处理。
母公司A于2016年现金收购子公司B 51%的股权,根据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收购协议,对于以下两类事项三年后
(2019年)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损失金额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对母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在收购时已存在的一个重大未决诉讼,子公司在收购时已计提预计负债50万,该案于2018年实际判决,子公司实际损失100万,因此2019年子公司应该向母公司弥偿的金额为(100-50)50%=25万。
在收购时已经存在且子公司B应向母公司A披露但未披露的诉讼事项,该诉讼事项2017年实际判决,子公司实际损失50万,因此2019年子公司应该向母公司弥偿的金额为5025%=25万。
根据以上实际认定,子公司在2019年应向母公司补偿现金50万。
请教陈版主,对于母子公司分别来说,该现金补偿应该进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支出),还是应该作为权益调整事项(子公司冲减资本公积,母公司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准则上 有相关规定及依据,非常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一般应由该子公司的原股东向母公司A补偿,子公司自身直接向母公司补偿没有意义。请注意核实。子公司原股东向母公司的补偿,如果是由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所造成,则最终应计入双方各自的损益。
如果确实是子公司向母公司补偿(这种可能性很小),则按权益性交易原则处理,在合并报表层面体现为少数股东权益和资本公积的一增一减。
非经常性损益计算
3357、非经常性损益计算
提问人:小张5736 时间:2020-06-24 12:33:09
陈版主好
公司股份支付为属于一次授予、分期行权,激励对象在公司的服务年限逐步享有对激励计划份额的处分权,
股份支付于2018年底开始实施,大部分激励对象均已在职多年,在激励计划授予日已达到工作服务年限的部分为立即可解锁部分,于授予日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处于等待期的部分,在等待期内平均摊销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管部布的《首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确认股份支付 费用时, 对增资或受让的股份立即授予转完成且没有明确约定服务期等限制条件费用时, 原则上应 当一次性计入发生期,并作为偶事项非经常损益。
我们在计算非经常性损益时,①将股权激励于授予日立即解锁的部分所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非经常损益计算; 在等待期内逐步摊销的部分作为经常性损益计算。请问上述处理是否符合非经常损益的计算;
②等待期内离职的激励对象前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由实际执行人回购,在离职年度冲回前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请问冲回的股份支付费用是否作为非经常性损益计算。@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具有金融许可证的集团财务公司的票据
3358、具有金融许可证的集团财务公司的票据
提问人:木易彐火の风 时间:2020-06-24 19:07:58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认为分类上属于商业承兑汇票,但其信用风险不低于集团核心企业的信用风险水平。
租赁租金是否可以用于投资或理财?
3359、租赁租金是否可以用于投资或理财?
提问人:洛克816 时间:2020-06-24 20:33:07
回答人:chenyiwei
法律上对此问题没有禁止性规定,只要确保在需退回押金时能够及时、足额退回即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满足可行权条件时股份支付会计处理
3360、未满足可行权条件时股份支付会计处理
提问人:进击de巨人 时间:2020-06-24 21:42:17
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被动取消:作废)的会计处理
如果没有满足服务期限条件或者非市场的业绩条件,则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的数量为零,即接受的服务累计确认的费用为零,因此,对于作废的股权激励会冲销以前确认的相关费用;
如果没有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但是满足服务期限条件和非市场条件,应确认成本费用,不可以冲回以前已确认成本费用。原先确认的资本公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10条中对期限内未行权的转换权或购股权的处理方法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请问陈老师,为什么未满足服务期限条件和非市场条件时,原确认的费用要消除呢?而满足前述两条件但不满足市场条件时,保留了费用,同时确认为权益呢????
@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已满足服务期限条件和非市场业绩条件,则最终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不为零。而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在 授予日已经确定,后续不再调整,所以累计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金额也就不为零,前期已确认的费用不能冲回。
3、如果已满足服务期限条件和非市场业绩条件,则最终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不为零。而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在 授予日已经确定,后续不再调整,所以累计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金额也就不为零,前期已确认的费用不能冲回。
提问人:进击de巨人 时间:2020-06-29 12:00:04
您好陈老师,我还是不太明白,市场条件会影响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那市场条件为什么不影响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呢?如果不能达到要求的市场条件,同样不能行权,按此逻辑,在资产负债表日,应该考虑市场条件对授予权益工具数量的影响啊。@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服务期限条件和非市场条件可以直观体现出激励对象为企业提供服务的情况,而市场条件能否满足具有随意性和不可预见性,不代表激励对象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情况,故不作为接受激励对象服务的判断依据。
交叉持股下子公司处置部分金融资产的问题
3361、交叉持股下子公司处置部分金融资产的问题
提问人:wy2375 时间:2020-06-24 12:33:10
甲集团下有A、B两个平级子公司,A持股B公司10%股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本月A对集团外出售其持 有B公司的部分股权,产生了投资收益,A持有的B公司股权剩余部分仍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1.甲集团对本次交易产生的投资收益在合并报表需要做处理吗?按我的理解本质是对外出售金融资产,不需处理。
对剩余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甲集团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按类似长投模拟权益法做合并抵销? 合并新手,求解答
回答人:chenyiwei
取决于甲集团是否丧失了对B公司的控制权。
如果不丧失控制权,则在甲的合并报表层面按权益性交易原则处理,不确认损益。
如果丧失了控制权,则在合并报表层面需对剩余股权(包括A持有B的10%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并确认处置损益。
但无论如何,在A的个别报表层面,对B的10%股权并未发生变化,所以无需进行调整。
未出资的股权投资能否确认问题
3362、未出资的股权投资能否确认问题
提问人:ivancheng 时间:2020-06-24 15:33:07
证监会2017年会计监管口径中提到“对于投资的初始确认,合同明确规定认缴出资的时间和金额,应确认一项金融负债及相应的资产”
有一种观点认为确认一项金融负债就是成本,只不过是递延支付。您怎么看待这种观点?在这种情况下,投资 协议中是否约定出资时间就导致账面确认的长投和金融负债金额不一致,是否合理?此外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 量,实际上就是未来现金流量按实际利率折现到初始确认的时点,那么必然会导致初始确认长投小于最终实际支付对价,这是否合理?3、从被投资方角度,根据相同的逻辑,应该确认一项金融负债,那贷方是否为什么?权益
2、有一种观点认为确认一项金融负债就是成本,只不过是递延支付。您怎么看待这种观点?在这种情况下,投资 协议中是否约定出资时间就导致账面确认的长投和金融负债金额不一致,是否合理?此外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 量,实际上就是未来现金流量按实际利率折现到初始确认的时点,那么必然会导致初始确认长投小于最终实际支付对价,这是否合理?3、从被投资方角度,根据相同的逻辑,应该确认一项金融负债,那贷方是否为什么?权益
吗?
回答人:chenyiwei
证监会的这个表述,严格来说是存在问题的。
如果没有实缴出资,且也不就这部分尚未实缴的出资也不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则属于待执行合同。根据或有事项准则规定,待执行合同除非变为亏损合同,否则不确认相关资产和负债。
如果虽然没有实缴出资,但已就这部分尚未实缴的出资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则应根据对被投资企业有无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或者金融资产,同时确认一项负债。
提问人:研究准则 时间:2020-06-27 09:04:00
我理解着: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处理:第一种情况,是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应该确认其他应付款或长期应付付款,同时确认其他流程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第二种情况: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需要确认其他应付款或长期应付款,同时确认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新旧金融准则下,均不需要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因为长期股权投资不是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内容,同时,在做合并报表时根本无法抵消。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ivancheng 时间:2020-06-27 22:14:00
结合您的回复,我理解这个问题的分析思路应该是就投资方是否享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利的角度分析,如果已经享有权利,则应确认一项资产,同时表明存在付款的义务,进而确认金融负债。而不是从金融工具准则角度分析是否有合同义务,进而考虑是否确认金融负债,在此基础上确认一项资产。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此外,在考虑要确认资产负债时,是否会导致长期股权投资按历史成本计量,而金融负债按现值入账并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这样会导致长投和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额小于最终投资额,而利息支出逐期确认,而长投的账面价值与出资金额的差额在出资当期通过权益法确认到投资收益中?如存在是否也是因为长投准则和金融工具准则核算方法的差异导致的?
回答人:chenyiwei
你的理解基本合理。
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
3363、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
提问人:枣夹核桃 时间:2020-06-24 23:41:32
请教陈版~,关于新准则下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的区分以及返利问题。
募集资金置换
3364、募集资金置换
提问人:sc909116 时间:2020-06-25 12:33:10
公司准备做募集资金置换,截止时点是2020年1月31日,现出现下列情况,是否可以作为置换
ROE
3365、ROE
提问人:sc909116 时间:2020-06-25 12:33:10
公司近期准备公开发行可转债,发行条件其中有: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公司由于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公允价值变动,造成扣非后ROE很低(分子扣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但分母仍然是控股股东享有的净资产)。公司表示这对他们的财务指标影响非常大,行业中是否有分母扣除非经的先例,使得扣非后ROE影响更小些。
回答人:chenyiwei
ROE的计算依据是《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最新版是2010年版。计算ROE时分母不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导致的权益变动。
合同资产
3366、合同资产
提问人:sc909116 时间:2020-06-25 20:33:06
公司的收入确认原则是:甲方验收后,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限分月摊销运营服务收入,但是合同约定的开票和付款时间一般为运营完毕后开票付款或者是运营期间3个月或者半年支付30%或50%,即收入确认时点和开票、付款 时间点是有差异的,请问这部分收入对应的应收账款是在应收账款还是合同资产列式,还是要做具体的拆分?公司一季度报已将上述部分的应收款列式在合同资产科目。
回答人:chenyiwei
收入确认时点和开票、付款时间点是有差异的,在开票之前,就已提供的服务的收款权利还可能受到后续服务义务履约状况的影响,而不仅仅是取决于时间流逝,因此建议确认为合同资产更恰当。
提问人:sc909116 时间:2020-06-30 11:26:00
那这个开票时点是按照合同规定为准还是实际为准,公司在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客户要求开票才开票,不以约定时间为准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13811158495 时间:2020-08-17 19:01:13
请问陈版主,未纳入新能源补贴目录的应收新能源补贴款是否属于合同资产,国家未纳入目录是否属于需要承担的其他风险范畴?
回答人:chenyiwei
未纳入新能源补贴目录的应收新能源补贴款,这种情况应首先考虑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即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企业,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一般不建议将此类款项确认为收入和资产,无论是以应收账款还是合同资产的名义。
个人银行账号参与经营怎么办
3367、个人银行账号参与经营怎么办
提问人:17853553068 时间:2020-06-25 12:33:08
请教陈版,假如老板用个人的银行账户还了供应商的钱,该怎样处理才能让这笔交易变成正常的公司账号交易?@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证监会发行部《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问题41、首发条件要求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如首发企业报告期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应如何把握?
答:部分首发企业在提交申报材料的审计截止日前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如①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 求,在无真实业务支持情况下,通过供应商等取得银行贷款或为客户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道(简称“转贷”行 为);②向关联方或供应商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通过票据贴现后获取银行融资;③与关联方或第三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④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⑤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⑥出借公司账户为他人收付款项;⑦违反内部资金管理规定对外支付大额款项、大额现金借支和还款、挪用资金等重大不规范情形。
保荐机构在上市辅导期间,应会同申报会计师、律师,要求发行人严格按照现行法规、规则、制度要求对 涉及问题进行整改或纠正,在提交申报材料前强化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有效性检查。具体要求可从以下方面把握:
①首发企业申请上市成为公众公司,需要建立、完善并严格实施相关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拟上市公司在报告期内作为非公众公司,在财务内控方面存在上述不规范情形的,应通过中介机构上市辅导完成整改或纠正(如收回资金、结束不当行为等措施)和相关内控制度建设,达到与上市公司要求一致的财务内控水平。
②对首次申报审计截止日前报告期内存在的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中介机构应根据有关情形发生的原因及性质、时间及频率、金额及比例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构成对内控制度有效性的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属于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并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③发行人已按照程序完成相关问题整改或纠正的,中介机构应结合此前不规范情形的轻重或影响程度的判断,全面核查、测试并确认发行人整改后的内控制度是否已合理、正常运行并持续有效,出具明确意见。
④首次申报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原则上不能再出现上述内控不规范和不能有效执行情形。
⑤发行人的对外销售结算应自主独立,内销业务通常不应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外销业务如因外部特殊原因确有必要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的,应能够充分提供合理性证据,不存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重要情 形。
⑥连续12个月内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累计金额与相关采购或销售(同一交易对手或同一业务)累计金额是否基本一致或匹配,是否属于“转贷”行为。
中介机构对发行人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及整改纠正、运行情况的核查,一般需注意以下方面:
①关注发行人前述行为信息披露充分性,如对相关交易形成原因、资金流向和使用用途、利息、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具体情况及后果、后续可能影响的承担机制、整改措施、相关内控建立及运行情况等。
②关注前述行为的合法合规性,由中介机构对公司前述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如《票据法》、《贷款通 则》、《外汇管理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等)的事实情况进行说明认定,是否属于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并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存在被处罚情形或风险,是否满足相关发行条件的要求。
③关注发行人对前述行为财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与相关方资金往来的实际流向和使用情况,是否通过体外资金循环粉饰业绩。
④不规范行为的整改措施,发行人是否已通过收回资金、纠正不当行为方式、改进制度、加强内控等方式积极整改,是否已针对性建立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且申报后未发生新的不合规资金往来等行为。
⑤前述行为不存在后续影响,已排除或不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⑥中介机构能够对前述行为进行完整核查,能够验证相关资金来源或去向,能够确认发行人不存在业绩虚构情 形,并发表明确意见,确保发行人的财务内控在提交申报材料的审计截止日后能够持续符合规范性要求,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不存在影响发行条件的情形。
审计截止日为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日。
问题42、部分首发企业,特别是面对个人交易的零售业务企业、农业企业等,由于其行业特点或经营模式等原因,其销售或采购环节存在一定比例的现金交易,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答: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现金销售或现金采购,通常情况下应考虑是否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现金交易情形符合行业经营特点或经营模式(如线下商业零售、向农户采购、日常零散产品销售或采购支出等);
(2)现金交易的客户或供应商不是关联方;(3)现金交易具有可验证性,且不影响发行人内部控制有效性,申报会计师已对现金交易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明确核查意见;(4)现金交易比例及其变动情况整体处于合理范围 内,近三年一期一般不超过同行业平均水平或与类似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如能获取可比数据);(5)现金管理 制度与业务模式匹配且执行有效,如企业与个人消费者发生的商业零售、门票服务等现金收入通常能够在当日或次日缴存公司开户银行,企业与单位机构发生的现金交易仅限于必要的零星小额收支,现金收支业务应账账一致、账款一致。
如发行人报告期存在现金交易,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通常应关注并核查以下方面:(1)现金交易的必要性与 合理性,是否与发行人业务情况或行业惯例相符,与同行业或类似公司的比较情况;(2)现金交易的客户或供应 商的情况,是否为发行人的关联方;(3)相关收入确认及成本核算的原则与依据,是否存在体外循环或虚构业务 情形;(4)与现金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备性、合理性与执行有效性;(5)现金交易流水的发生与相关业务发生是否真实一致,是否存在异常分布;(6)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董监高等关联方是否与客户或供应商存在资 金往来;(7)发行人为减少现金交易所采取的改进措施及进展情况;(8)发行人是否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上述情况及风险。结合上述要求,中介机构应详细说明对发行人现金交易可验证性及相关内控有效性的核查方法、过程与证据,对发行人报告期现金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发表明确意见。符合上述要求的现金交易通常不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判断。
有关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会计处理问题
3368、有关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人:yjhly2011 时间:2020-06-25 15:33:06
各位好,2020年注会教材《会计》第324页:
【例16-17】甲公司是一家咨询公司,其通过竞标赢得一个新客户,为取得和该客户的合同,甲公司发生下列支出:
(1)聘请外部律师进行尽职调查的支出为15000元,(2)因投标发生的差旅费为10000元,(3)销售人员佣金为5000元, 甲公司预期这些支出未来能够收回。
此外,甲公司根据其年度销售目标、整体盈利情况及个人业绩等,向销售部门经理支付年度奖金10000元。
本例中,甲公司向销售人员支付的佣金属于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应当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甲公司聘请外部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发生的支出、为投标发生的差旅货,无论是否取得合同都会发生,不属于增量成本,因此,应当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甲公司向销售部门经理支付的年度奖金也不是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这是因为该奖金发放与否以及发放金额还取决于其他因素(包括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个人业绩),其并不 能直接归属于可识别的合同。
问题:
关于合同成本的会计处理问题
3369、关于合同成本的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人:yjhly2011 时间:2020-06-25 20:33:07
各位好,2020年注会教材《会计》第323页,
【例16-1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为其信息中心提供管理服务,合同期限为5年。在向乙公司提供服务之前, 甲公司设计并搭建了一个信息技术平台供其内部使用,该信息技术平台由相关的硬件和软件组成。甲公司需要提供设计方案,将该信息技术平台与乙公司现有的信息系统对接,并进行相关测试。该平台并不会转让给乙公司,但是将用于向乙公司提供服务。甲公司为该平台的设计、购买硬件和软件以及信息中心的测试发生了成本。除此之外, 甲公司专门指派两名员工,负责向乙公司提供服务。
本例中,甲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上述成本中,购买硬件和软件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设计服务成本和信息中心的测试成本不属于其他章节的规范范围,但是这些成本与履行该合同直接相关,并且增加了甲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即提供管理服务)的资源,如果甲公司预期该成本可通过未来提供服务收取的对价收回,则甲公司应当将这些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甲公司向两名负责该项目的员工支付的工资费用,虽然与向乙公司提供服务有关,但是由于其并未增加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因此,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问题:
个人感觉两名负责该项目的员工的工资费用,应当计入成本科目,而不应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 因为这个是直接相关的支出,类似于制作企业的直接工人的工资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yjhly2011 时间:2020-06-28 20:33:07
陈版主,您是否也觉得例题中的处理方式有问题,例题中不应该计入当期损益,因为明确提到了“专门指派两名员工,负责向乙公司提供服务”,而应该按您所述,计入履约合同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最终月度或年度的核算、列报结果是一样的。
有关资产负债表的填列方式的几个问题
3370、有关资产负债表的填列方式的几个问题
提问人:yjhly2011 时间:2020-06-26 15:33:06
各位好,根据三项新准则(新金融、新收入、新租赁)的规定,结合之前准则的规定,对于一些资产负债表的填列,有几个问题:
预付账款也可能需要计提坏账准备。预付账款的减值风险来源于两类:(1)供应商(债务人)信用风险,即已预付款项但不能收到所订购的货物;(2)所订购的货物本身的减值(该货物或使用该货物加工的产品的市价下
4、预付账款也可能需要计提坏账准备。预付账款的减值风险来源于两类:(1)供应商(债务人)信用风险,即已预付款项但不能收到所订购的货物;(2)所订购的货物本身的减值(该货物或使用该货物加工的产品的市价下
跌)风险。这两类风险不会同时遇到,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哪一项是主要风险。
提问人:yjhly2011 时间:2020-06-28 09:41:00
陈版主您好,1、2两项根据您所述明白了。3、4项,比如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公司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吗,即针对于银行承兑汇票,是否可以不计提坏账准备,这样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看最近的看报,有的上市公司未针对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应该也是符合会计准则的吧
回答人:chenyiwei
这取决于管理层对债权可收回金额和信用风险的判断。
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问题
3371、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问题
提问人:yjhly2011 时间:2020-06-26 11:31:48
各位好: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财会〔2017〕922 号)的相关规定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应当根据“合同取得成本”科目的明细科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
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减去“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相关规定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应当根据“合同履约成本”科目的明细科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减去“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问题:
两者见新收入准则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提问人:yjhly2011 时间:2020-06-28 093539
提问人:yjhly2011 时间:2020-06-28 09:35:39
谢谢陈版主的回复,收入准则中: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 期 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 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 之外的其他支出(如 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 会 发生的差旅费等 ),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准则中提到的增量成本(销售佣金),这个销售佣金是指第三方吗,业务人员的与之相关的提成奖金,属于销售佣金吗?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支付给本企业销售人员的业绩提成也属于这种情况。
IPO前股份支付是否追溯调整
3372、IPO前股份支付是否追溯调整
提问人:zico9999 时间:2020-06-26 12:43:00
陈版:假定某企业历史上多次发生控股股东、小股东之间股权转让以及对新入职员工允许低价入股或大股东免费送股;
【请教版主】长账龄关联方代收代垫款项
3373、【请教版主】长账龄关联方代收代垫款项
提问人:CC-Alfred 时间:2020-06-26 15:33:07
请教陈版主:
若集团内子公司之间,代收代垫款项挂账时间较长,比如已超过1年以上,这种情况下企业会计准则是否有相关的 规定对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因为长账龄的关联方代收代垫款余额从表现上来看似乎有融资性质,需要做出什么调整吗?
回答人:chenyiwei
可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4-1-25(母子公司之间的无息或低息贷款在双方各自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处理)”。
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
3374、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
提问人:yjhly2011 时间:2020-06-26 15:33:06
各位好: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 一、涉及的主要准则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第36号准则)。 二、涉及的主要问题根据第36号准则第四条,企业的关键管理人员构成该企业的关联方。根据上述规定,提供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服务提供方)与接受该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服务接受方)之间是否构成关联方?例如,证券公司与其设立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之间存在提供和接受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关系的,是否仅因此就构成了关联方,即证 券公司在财务报表中是否将资产管理计划作为关联方披露,以及资产管理计划在财务报表中是否将证券公司作为关联方披露。三、会计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服务提供方向服务接受方提供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服务接受方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将服务提供方作为关联方进行相关披露;服务提供方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不应仅仅因为向服务接受方提供了关键管理人员服务就将其认定为关联方,而应当按照第36号准则判断双方是否构成关联方并进行相应的 会计处理。 服务接受方可以不披露服务提供方所支付或应支付给服务提供方有关员工的报酬,但应当披露其接受服务而应支付的金额。四、生效日期和新旧衔接本解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回答人:chenyiwei
“供关键管理人员服务”是指基金、专项计划、理财产品等的管理人(法人)向上述特殊主体提供的财务、经营、投资、融资等决策和日常事务管理方面的服务。其性质与作为关键管理人员的自然人向一般企业提供的同类服务相 同。
计算成本费用利润率
3375、计算成本费用利润率
提问人:金宝妈咪 时间:2020-06-26 22:28:00
求助各位老师,计算成本费用利润率时,公式为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分子成本费用总额是否只包含主营业务 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利润表上单独列示的研发费用是否需要纳入成本费用总额?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利润表上单独列示的研发费用,以前是管理费用的一部分,后来才单列出来。这项研发费用也应当纳入成本费用利润率的分母。
应收账款有一个大额客户是个人
3376、应收账款有一个大额客户是个人
提问人:18855190680 时间:2020-06-27 10:01:00
陈老师,您好,向您咨询一个问题:审计中发现公司应收账款中有一个大额客户是个人,对此我应该关注哪些方面以及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谢谢答复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关注:
股改验资
3377、股改验资
提问人:搬运工 时间:2020-06-27 08:05:03
各位老师端午节安康!
请教个问题:有限公司在股改验资时,其某位个人股东(占公司股份比例0.2%)对股改出资事项未进行确认,即未表示同意也未表示反对,请问对股改验资有何影响,如果后续要IPO又有何影响?
回答人:chenyiwei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原有限公司股东会需作出决议(一般为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以外,全体股东应作为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这应当由全体股东一致确认。建议关注该小股东“对股改出资事项未进行确认, 即未表示同意也未表示反对”的具体原因,考虑是否对发起人协议的效力产生不利影响。
现流编制公式疑问
3378、现流编制公式疑问
提问人:18855190680 时间:2020-06-27 12: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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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师,您好,这个是我在视野论坛看到的一个关于编制现流表的资料,如果按照资料所给的公式,我觉得似乎太简单片面了,比如这里:吸收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公式=(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 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如果期间存在回购注销资本或者偿付债券,那这里相减余额就可能为负数(如果 期间存在回购注销资本或者偿付债券,简单根据公式就不能全面反映各个项目的现金收支数),所以这里应根据收到或者支付分开来填归属不同项目而不是简单根据公式来套。是吧?
回答人:chenyiwei
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一般采用逐笔对应的方法编制,在编制时较少使用公式法,你说的公式可以用于编制完成后的核对,但因为情况复杂,核对不勾稽的情况也是经常出现的。
请教陈版一个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问题
3379、请教陈版一个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问题
提问人:qlovem 时间:2020-06-27 16:33:07
对于融资租赁,承租人应当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将未确认融资费用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融资租入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等后续计量。发生租金减免的,承租人应当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冲减“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并相应调整长期应付款,按照减让前折现率折现计入当期损益的,还应调整未确认融资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承租人应当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长期应付款。
上述这段话中“按照减让前折现率折现计入当期损益的,还应调整未确认融资费用”这里是当期按照剩余的摊余成本摊销的意思吗?还是怎么个思路调整,请指教!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举例:减免承租人2020年1-3月的租金,2025年1-3月每月额外增加1.1万元租金。(假定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为年化6%。)此时,未折现的租赁对价总额增加,但折现后的租赁对价总额减少(1.1万
×0.7473(P/V,5,6%)=0.8220万元),且至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所以适用该规定。
对于上述情形,可以选择“按照减让前折现率折现计入当期损益”,即2025年1-3月
每月额外增加1.1万元租金,折现至2020年1-3月,其现值为0.8220万元。由于延期支付部分考虑了其资金成本,因此该情形下仅涉及租金减免的单一优惠方式,该减让的效果等同于减免2020年1-3月每月租金0.1780万元(1- 0.8220),其余0.8220万元延期5年支付,延期期间正常计息。
账务处理:
2020年1-3月:
借:管理费用 8,000
贷:累计折旧 8,000
借:财务费用 3,017/2,982/2,947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
2020年3月31日达成减让协议时:可以选择“按照减让前折现率折现计入当期损益”,即2025年1-3月每月额外增加1.1
万元租金,折现至2020年1-3月,其现值为0.8220万元。由于延期支付部分考虑了其资金成本,因此情形4下仅涉及租金减免的单一优惠方式,该减让的效果等同于减免2020年1-3月每月租金0.1780万元(1-0.8220),其余0.8220万元延期5年支付,延期期间正常计息。
借:未确认融资费用 8,216(33,000元未折现租赁付款额与其折现至2020年3月31日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贷:管理费用 5,216(8,216-3,000)
长期应付款 3,000(未折现的租赁对价总额增加1,000×3) 2020年3月31日长期应付款的摊余成本为:582,341元。
2020年4月-2025年12月:
借:管理费用 8,000
贷:累计折旧 8,000
借:长期应付款 10,000
贷:货币资金 10,000
借:财务费用 2,912/2,876/……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
此外,还应调整前述分录中所确认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在后续租赁期内按照折现率(0.5%/月)分期计入财务费用。
直至约定的延期付款时,承租人实际支付该延期付款额应作如下处理:
2025年1-3月,额外支付: 借:长期应付款 11,000
贷:货币资金 11,000
其他应收款的三阶段模型中的第三阶段
3380、其他应收款的三阶段模型中的第三阶段
提问人:PierceXie 时间:2020-06-27 16:57:00
在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的总明细表中,包含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项目、按组合计提坏账的项目(三阶段模型)。
请问:三阶段模型中的第三阶段(指有客观证据整个存续期已发生减值),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项目”的区别是什么?是否两者重复了或者有一个是多余的?是不是只要某坏账进入了第三阶段,就应该重分类到“单项计提项目”中去,那么第三阶段还有何意义?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没有“只要某坏账进入了第三阶段,就应该重分类到“单项计提项目”中去”的说法。但是在实务中,已确定发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多数是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准备的,因为这类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彼此往往有较大差 异。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的确认
338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的确认
提问人:cherry0910 时间:2020-06-27 12:33:08
请教陈版:(1)国企混改存在内退人员的是否必须要根据精算报告确认长期应付职工薪酬?(2)如果混改期间和后续ipo期间存在重叠,精算师反馈因为国资委和证监会的审核角度不一样(大股东,全体股东),所以同一期间精算结果可能不一致(如使用参数不一致),请问,该种差异是否可以存在,事务所能否根据不同的精算结果确认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分别出具混改审计报告和ipo申报报告?
回答人:chenyiwei
其他流动资产报表列示疑问
3382、其他流动资产报表列示疑问
提问人:18855190680 时间:2020-06-27 0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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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师,您好,看某一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其他流动资产重分类有2个问题需要咨询一下:(1)此处“增值税重分类”是“应交税费-增值税”科目的负数余额的绝对值,对吗?它与“待抵扣进项税额”以及“待认证进项税额”区别在哪里(2)此处“预缴所得税”是按照“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的负数余额的绝对值填列吗?麻烦,陈老师予以答复 下,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不再满足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处理
3383、不再满足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处理
提问人:安好 时间:2020-06-27 20:22:00
请教陈版,如果取得子公司时满足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1年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但按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处理后,在1年内处置了该子公司,那么对于之前同一控制的处理需要追溯调整吗?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不应机械地将“非暂时性”理解为“前后各一年”。可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3-2-7(企业合并类型的判断问题)”。
如果在合并日,根据当时的信息能够合理预见后续对被合并方的控制能够长期存续,后续因当初合并日无法合理预见的情况变化等原因导致作出处置该被合并方的决策,则不能因此否定当初对该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判断是恰当的,不应追溯调整此前对企业合并的处理。
处置部分子公司股权丧失控制权合并报表勾稽问题?
3384、处置部分子公司股权丧失控制权合并报表勾稽问题?
提问人:papa8586 时间:2020-06-27 08:05:03
公司在19年12月31日处置了全资子公司60%股权,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有一些勾稽上的疑问:
按照33号准则的要求,资产负债表期末不再合并,同时补调整期初数据,但是利润表需要并处置期期初至处置日的损益,那如何解决年初未分配利润+本年净利润-利润分配项目不等于期末未分配利润?
母公司单体报表对剩余股权转为权益法追溯调整时,以前年度实现的损益,如果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的话,是不是要从以前年度进行滚动调整,不然年初报表勾稽有问题,如果直接调整未分配利润,又会造成本年的报表勾稽有问题,实务里怎么具体进行操作呢?
回答人:chenyiwei
个别报表层面是否要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可能存在争议,我个人还是主张调整期初和前期个别报表比较数据的。
2、个别报表层面是否要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可能存在争议,我个人还是主张调整期初和前期个别报表比较数据的。
提问人:papa8586 时间:2020-06-28 22:37:00
陈老师,比如处置全资子公司所有股权,单体确认了投资收益同事终止确认长投账面价值,同时我在合并层面做了一笔投资收益和未分配利润的调整,但是合并利润表投资收益的金额就不等于处置对价减去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 额,差异就等于子公司账面的盈余公积,是哪里没调对吗?请问应该怎么调整呢?
回答人:chenyiwei
是否你在合并报表中调整前期未分配利润影响时,未将子公司此前计提的盈余公积纳入考虑?
PPP会计核算
3385、PPP会计核算
提问人:lynnduxxx 时间:2020-06-27 08:05:03
请教陈版及各位大大:
某上市公司拟投标某投资-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的地上公共空间项目,并由该上市公司成立全资项目公司(政府不出资,不持股),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1.2亿元。项目共计30年,前3年为建设期,后27年为运营期。建设期为政府机关0.5年,公司2.5年。该上市公司自运营期每年支付经营转让费1000万,经营转让费每三年增长40%。项目资 本金为建设总投资3亿元的40%,来源于上市公司的自有资金,剩余部分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方式解决。公司预计 应是外包该项目的建设,相应负担该建设成本。建成后,公司拟将公共空间进行租赁和停车位等租赁服务,公司有权获得该运营期的收入。合作期间满,若甲方继续采用合作方式选择运营商,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合作期间满,本项目项目资产、重置资产、乙方建设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新增的与建筑物不可分割的构筑物、附着物等归政府方所有。新增设备、设施等动产,在项目合作有效期内归项目公司所有,项目合作期结束后本项目无偿移交至政府。
问题1:该项目是否应按照PPP进行核算?
问题2:公司每年支付的运营转让费应如何账务处理?费用化亦或是可以资本化为无形资产?
回答人:chenyiwei
可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4-4-13(BOT和租赁模式的区分)”:
众所周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第五条规定的BOT会计模式的适用条件之一是“特许经营权合同中对所建造基础设施的质量标准、工期、开始经营后提供服务的对象、收费标准及后续调整作出约定”;在IFRS体系下,《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12号——服务特许权协议》(IFRIC 12)的第5段(a)款也规定“the grantor controls or regulates what services the operator must provide with the infrastructure, to whom it must provide them, and at what price”(中文翻译:授予方控制或管制经营方使用基础设施必须提供的服务类型、提供服务的对象和服务的价格)
(当然在该解释公告的应用指南中进一步提到,政府对这些事项的管制不需要是100%的完全管制)。这一条就说 明,作为合同授予方的政府对目标资产(基础设施)如何使用实际上是有主导权和控制权的,并通过在合同中对回报金额的约定或者对收费标准的管制,限制了运营方可以从中获取的经济利益。运营方只是在政府规定的框架内提供资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服务,并就其所提供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服务获取收费的权利,该权利可能是固定金额的,也可能是根据最终用户对该资产(基础设施)的使用情况而定的变动金额。其中固定金额部分确认为金融资产,变动金额部分确认为无形资产。所以BOT模式中运营方确认的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实际上是“收费权资
产”,这也就说明了为何“BOT业务所建造基础设施不应作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这个固定资产实际上是政府的,只是将其建设和运营外包了而已。
就本案例而言,如果该公共空间建成后由项目公司自主运营、自负盈亏、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建成后,公司拟将 公共空间进行租赁和停车位等租赁服务,公司有权获得该运营期的收入”),则不适用BOT模式,而是自建固定资 产(或者相当于向政府租赁土地,在租赁土地上自建房屋用于经营)。公司每年支付的运营转让费相当于租金,应按适用版本的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原准则下作为经营租赁,租金在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计入损益;新准则下对未来运营期内的租金进行折现并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建设期间投资,如果不适用BOT模式,则应确认为固定资产或者长期待摊费用;如果适用BOT模式,则确认为无形资产(假设政府不保底)。
房地产企业购地后取得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问题
3386、房地产企业购地后取得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问题
提问人:ksmgt2002 时间:2020-06-27 08:05:02
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
审计的一家房地产企业在做借款费用审计时发现如下问题:
求助陈版主,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会计处理。
3387、求助陈版主,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6-28 00:16:00
A、B公司合作开发甲项目(一个商品房小区)。A公司出地,B公司负责筹集资金和建设,收益五五开。售价分红等重大事项需要双方同意。2019年A、B公司收到分红款1亿。B公司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1亿吗? 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具体的合作模式是什么?是否设立单独的项目公司,还是在出地方(A)体内设立独立的项目部?A除了出地和获
取分红以外,是否参与项目的运营管理?
存货期末截止性确认的相关问题
3388、存货期末截止性确认的相关问题
提问人:陈小小霖32 时间:2020-06-28 01:39:00
关于存货暂估的问题,在注会应付账款这一章中曾提到,对于存货暂估的问题曾说到以与所购买物资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劳务已经接受作为转移的标志。但是随后也提到在期末尚未完成验收的物资,要先按预计金额将物资和应付债务入账。我对此有一些想法,鉴于很多企业比如说我审计过程中有煤炭、建材等企业,在销售商品模式下往往以客户签署交付清单或者到货验收单作为确收依据。那对于买方来说,是否认为应在签署交付清单或者出具到货验收单后再暂估存货。即书上“”在期末尚未完成验收的物资,要先按预计金额将物资和应付债务入账。 “是否有考虑不周到的地方,还请陈版主和各位老师给与一些指导。
回答人:chenyiwei
你的理解有一定合理性。理论上,不管是原准则下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模型”还是新准则下的“控制权转移模型”,买卖双方的会计处理应当是对应的,即卖方确认风险和报酬转移(或控制权转移)的时点也就是买方应对存货采购进行初始确认(相应确认应付账款负债)的时点。
非持续经营假设
3389、非持续经营假设
提问人:xiaochao1212 时间:2020-06-28 07:32:00
依据持续经营假设进行编制报表,各项资产以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列报,本公司的利润表(利润表中的“预计 可变现损益”项目外)仍然基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所确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确认和计量的结果予以列报。 于期末,本公司对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以及各项负债的需清偿金额分别与其原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差额计入”预计可变现损益”项目,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请教:
瑞华研究丨问题1-3-4(基于某个技术进行生产的产品已停产时该无形资产的 减值问题)
3390、瑞华研究丨问题1-3-4(基于某个技术进行生产的产品已停产时该无形资产的 减值问题)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0-06-28 09:52:00
公司出钱为职工做核酸检测,应该怎么做账呢?
3391、公司出钱为职工做核酸检测,应该怎么做账呢?
提问人:Yumikokokoko 时间:2020-06-28 09:52:31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考虑:相关职工是否属于依据适用的当地政府防疫规定,必须强制性接受核酸检测的人员;以及当地政府是否要求企业承担员工的核酸检测成本。
例如,如果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员工必须在接受核酸检测并获得阴性结果后才能上岗,则此时企业承担的核酸检测相关支出就是获取员工服务的必要成本,应列入管理费用,但不属于职工薪酬。
如果员工接受核酸检测并非强制性的要求,当地政府也没有企业需为员工的自愿检测承担费用的规定,则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承担员工的核酸检测成本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可以列入福利费。
企业为员工承担防疫隔离期间相关费用,可以参照上述原则处理。
债权人未做让步应属哪个准则?
3392、债权人未做让步应属哪个准则?
提问人:zhuyids 时间:2020-06-28 11:09:00
请教版主!债务重组概述中说“实质上债权人未未做让步,不属于债务重组准则规范的内容”,请问债权人未做让步应属哪个准则规范的内容?
回答人:chenyiwei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年修订)》已将债务重组的定义修改为“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债权人作出让步”已不再是债务重组的必要条件。
请注意:《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年修订)》生效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第十三章相应不再适用。
无偿划转子公司的账务处理
3393、无偿划转子公司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hubin8766386 时间:2020-06-28 20:33:07
求助大神,在实务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如下:
A是集团公司,B,D是B的全资子公司,现要求B将D百分百股权无偿划转给C,协议基准日是2020.1.1,划转日是2020.6.30,协议中规定过渡期损益由C承担。请问:1、B企业合并层1-6月份的利润表依旧保留吗?该如何处理?
求助陈版,持有的私募基金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分类及收益核算问题
3394、求助陈版,持有的私募基金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分类及收益核算问题
提问人:attitudeaw 时间:2020-06-28 11:42:00
求助陈版,企业作为其有限合伙人投资了一个私募基金(合伙企业),目前在可供下核算,其规模比较大,底层投资很多,并约定了退出条款;协议约定在分配收入时按照如下顺序:1,返还有限合伙人的投资资本;2,按照年化预期收益率(6%)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3,弥补普通合伙人回报;4,剩余收益按照分成比例在有限合伙人 和普通合伙人之间分配。但在分配说明中未分别详细列出退出项目的成本和收益,无法明确的区分是归属于哪个基础资产的现金所得。那想请问下面的问题:
1,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方将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LP份额)在新准则下可如何分类?
2,是否可以将此类LP份额视为持有的权益工具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权益的金融资产?如可以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权益的金融资产,那么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方取得基金分红是否可以直接计入投资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合伙企业一般是有期限限制的,期满时必须清算分配,严格来说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 报》对权益工具的定义和确认条件,所以持有合伙企业份额(在确定对该被投资合伙企业无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前提下)只能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不能作为“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理论上,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故从该合伙企业分得现金时,直接冲减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即可,无需区分是分红还是本金收回。
请教陈版:关于名义价格的股权转让
3395、请教陈版:关于名义价格的股权转让
提问人:sheep_hn 时间:2020-06-28 14:34:00
陈老师: 您好!
2008年,A公司出资1000万元投入甲公司,持股15%;另一股东持股85%。2008年至2016年期间,甲公司大股东转让所持全部股比给B 公司,B公司利用甲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对外进行了多笔借款且未归还。2017年,B公司债权人将其诉至法院,法院查封了甲公司资产。2018年,法院对甲公司进行整体评估,评估值为1.4亿元,并以下浮30%的价格(即约1亿元),将甲公司全部资产以物抵债给其债权人C公司(取得75%资产)和D公司(取得25%资 产)。其后,C和D公司设立了乙公司(C持股75%、D持股25%),承接甲公司全部资产。对上述事项,A公司均不知情。2019年,A公司发现后甲公司被执行抵债给C和D公司的情况,经与CD公司协商后,达成按A公司在甲公司出资标准1000万元对应以物抵债的资产(1亿元)比率计算乙公司股权比例(即占10%),分别由C和D让渡,转让对价为1元。目前,A公司仍处于清算阶段。
请问:1.A公司的持股比例由15%降至10%,是否说明资产流失?与CD协商时是否应按评估价值的15%确定出资额?
回答人:chenyiwei
公司分立时资产代管的业务处理
3396、公司分立时资产代管的业务处理
提问人:suyundem 时间:2020-06-28 14:48:00
2017年A公司分立成为A和B,原A所属土地房产及相关附属设施等资产划归B,鉴于历史沿革和现实需要,现A公 司继续使用上述资产,承担生产科研保障任务,且全部接受原A公司员工,同时考虑到该批资产将作为下一步A增资扩股资产,经现AB公司商议,B拟将上述资产权属暂不变更,保持原使用格局。有关资产由A采取零租赁方式管理使用并予以维护维修。
现企业账面账务处理如下:
代管部分资产对应的折旧摊销计入A公司。
3、代管部分资产对应的折旧摊销计入A公司。
请问陈版,现在需要对该公司进行上市辅导,辅导期为18-20年。请问该代管行为是否适当,目前两家公司在探讨
对房屋土地的权证进行变更,如果不适当,审计是否应当认为从分立之日起就不应该存在资产代管的行为,还是等公司权属变更完成之后,再消除资产代管行为?
之前之所以进行代管,一方面是因为B公司不生产,A公司生产,如果在B账上体现固定资产,则要面临大额税收
(生产产品属于免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范围),另一方面是虽然法律上两家公司签订了协议将资产进行转让,但实际上权证名字并未变更为B.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资产权属未变更,实际使用状况也不变,B也不能从A收到资产的租金,故应认为从分立之日起就不应该存在资产代管的行为,这些资产继续作为A的资产。
提问人:suyundem 时间:2020-06-29 09:19:00
虽然权证未变更过来,但是两家公司签订了协议,集团也批复将A公司的资产划转给B,也不能认为资产实际已经是B的了吗?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划转资产只是名义上的,对B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流入,所以不能确认为B的资产。
请教陈版有关计学中对拆除旧房并建造新房问题的论述
3397、请教陈版有关计学中对拆除旧房并建造新房问题的论述
提问人:milifish 时间:2020-06-28 15:46:00
在计学撮要对于拆除旧房建造新房问题中有如下分析:
在一般情况下,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资产时,应当按照各项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 配,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据以确定各单项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但是,如果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上附着的旧房已经无法使用,或者任何在在目前状况下购入该房屋的企业都会考虑将其拆除,则表明该旧房本身的公允价值为 零,此时将全部取得成本全部分配到土地使用权价值中是合适的。 我对“任何在在目前状况下购入该房屋的企业都会考虑将其拆除,则表明该旧房本身的公允价值为零”这点存在疑问,对于购买方来说,该房产可能价值为0,是否等同于该房产公允价值为0?例如该房屋之前能通过出租获取收益,房屋价值很可能不是0. 假设A公司拟通过收购B公司获取其拥有的土地,收购后将会拆除上面所有房屋。B公司无业务,账面资产仅土地及房屋,房屋价值3500万,土地1500万。B公司全部股权评估价值为1亿元,其中房地采用收益法合并评估,评估价为1亿元。合并日时A公司按照非业务合并进行会计处理,那合并日是按照房屋价值为0,土地价值1亿元入账,还是需要在房屋土地中进行分摊?
回答人:chenyiwei
公允价值确定时,仅考虑一般市场参与者都会考虑的因素,而不考虑仅适用于特定市场参与者的因素影响。所以这里提到“任何在在目前状况下购入该房屋的企业都会考虑将其拆除”才表明该旧房本身的公允价值是零。如果可以用于出租,则该旧房本身的公允价值不是零。
在你所举的例子中,由于只有房地合并的收益法评估值,没有各自的成本法评估值,所以收购成本在房地之间的分拆缺乏合理基础。鉴于“收购后将会拆除上面所有房屋”,可建议将收购总价均作为土地成本,房屋建筑物不分摊成本。如果能够合理确定土地和房屋两者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则应将收购总价在这两者之间按相对公允价值比例分摊,分别确定两者各自的入账价值,此时如果一开始已经明确房屋不用于出租直接拆除的,则仍应将全部收购总价计入土地成本。
陈老师,关于合同取得成本
3398、陈老师,关于合同取得成本
提问人:liliandlh 时间:2020-06-28 09:33:08
陈老师,您好!
我想请问一下,一个建筑施工行业,执行新收入准则,由于在取得合同后,企业会按照合同总额一定比例发放销售佣金给销售员,剩余部分的佣金,则根据后期合同回款情况来发放。
我的问题是:
求助陈版:拆迁关停时点未兑现的补偿款的会计处理
3399、求助陈版:拆迁关停时点未兑现的补偿款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wantnessss 时间:2020-06-28 09:33:07
背景:2019年1月A集团(乙方)与政府(甲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以增加矿山资源、置换矿山资源、支付补偿金的方式对A集团下属子公司B关停并拆除后腾让的土地由政府回购收储(合同约定应在2020年底前完成)。
回购补偿金合计10000万,价款组成如下:
对价1:甲方对乙方下属子公司B已受让的某某矿县得部分2000万元给予即征即返,在补偿金10000万元中折抵;
对价2:新增矿产资源,甲方全力支持矿、矿、矿三矿整合,整合后,增供给乙方下属企业矿产资源万吨(以出让时核实储量为准),按5元/吨协议出让,县的部分采矿权价款3000万元全额返还给乙方下属整合后企业,以即征即返方式在补偿款10000万元中折抵,折抵价款不足3000万元的部分由甲方现金补足给乙方下属企业;
对价3:置换沙岩矿,乙方下属子公司B矿提前关闭后,十四五期间,甲方负责落实A集团下属企业在某处的沙岩矿 1个约万吨,乙方负责落实下属企业按实向政府支付沙岩矿的土地及地面作物等政策处理费,并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1800万元,1800万元在补偿金10000万元中折抵;如新设沙岩矿未完成,则甲方支付现金1800万元给乙方下属企业;乙方新增沙岩矿1800万吨资源采矿权价款县得部分给予全额即征即返,资源超过1800万吨部分不予返还。
对价4:现金补偿3200万元。
事项:公司B于2020年4月进行了关停,并由A集团下属企业C吸收合并,关停时点,协议中约定的补偿价款10000 万元,除已收到现金补偿款2000万元外(政府直接支付到A集团账上,未付给B公司),其他尚未兑现。
问题:1、关停时点,子公司B和集团A应分别如何做会计处理,应兑现未兑现部分是否应确认资产?是确认其他应收款还是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组意见:根据准则规定,资产是指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确认条件包括: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资产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根据协议约定,B关停并拆除后腾让的土地由政府回购收储,回购价款为10000万元,当B公司关停并拆 除,将土地交接给政府后,即取得了收款的权利,表明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协议约定的价款为10000万元, 表明对价可以可靠计量,即,此时已满足资产确认的两个条件,应该确认为一项资产。
关停时点会计处理:
对价1,返还已交的采矿权价款,B公司应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应收权利应一并转至吸收合并企业C;
对价2,本质上系公司未来可以更低的价格获取一处新的矿产资源的权利,但是协议约定的是先征后返,因此B公司应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应收权利应一并转至吸收合并企业C;
对价3,本质上上系公司未来可以以0价款取得一项价值1800万元的采矿权,因此B应确认一项其他非流动资产,权利应一并转至吸收合并企业C;该项采矿权价款1800万元以内县得部分(假设可估计的合理金额为900万元)将返 还给A集团,虽然该返还金额未被计入拆迁关停对价10000万元中,但其实质上构成了拆迁对价,因此应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应收权利应一并转至吸收合并企业C;
对价4,现金收款权利,B公司应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应收权利应一并转至吸收合并企业C。
上述所有对价10000万元+900万元=10900万元构成本次B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对价,对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处置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你的理解总体上合理,但应对相关补偿款最终获得结算和收取的可能性和预计时间表作出合理、谨慎的估计,并与当地政府访谈或函证确认,核实确认还款来源;对于其收取取决于A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自身行动的款项,要考虑A 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有无明确的实施下一步行动的时间表等。期末对尚未收回的款项需谨慎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减值准备。
少数股东撤资的对价及合并相关的问题
3400、少数股东撤资的对价及合并相关的问题
提问人:慕颜韵 时间:2020-06-28 20:34:00
请教各位老师:
背景:集团持股A公司75%,少数股东持股25%,现少数股东撤资,没有支付对价,但要在日后经营中每年支付一定的技术使用费,A公司成为集团全资子公司。
问题:1. 合并时如何处理?是按照减少的少数股东权益增加资本公积么?
2. 技术使用费是否能理解为对价。麻烦各位老师了!
回答人:chenyiwei
应考虑“在日后经营中每年支付一定的技术使用费”这一安排本身是否公允和具有商业实质,技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是否与市场公允条款基本一致,从而将每年需支付的技术使用费合理分拆为两部分:一是以各期技术使用费公允价值为限的“真正的”技术使用费,这部分技术使用费在实际发生时(或者支付义务确立时)计入相关资产价值或成本费用项目;二是实际每年需以“技术使用费”名义支付的款项超出上述公允价值的部分,在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应对这部分金额进行折现,以其折现值视同减资款,在合并报表层面体现权益性交易因素的影响。
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 利率互换的会计处理问题
3401、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 利率互换的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人:doris8991 时间:2020-06-28 20:39:00
2019年8月被审计单位与银行A签订借款合同3亿元,利率5.6%,3年期,被审计单位作为长期借款入账;
2020年1月被审计单位与银行B签订利率互换合同,以固定利率换取浮动利率,且浮动利率=1年期LPR+150BP,按季度按差额结算,每季度末月19日开始结算;
公司将其指定为公允价值套期工具,请问以下账务处理是否恰当:
请教陈版租赁收入的确认时点
3402、请教陈版租赁收入的确认时点
提问人:hanxiaowing 时间:2020-06-28 09:33:09
我公司有一个租赁合同,租赁期1年,1年后租赁物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不需要再支付额外的对价
合同约定:租金按每批次货物到货验收交付承租方使用后1年内分两次支付完成,满半年支付本批次货物租金
50%,满1年支付本批次剩余全部租金。
我公司其实是从生产商那里采购的货物,然后租赁给别的单位,我们实际上是一个总部管理机构,主营业务不是购销,这适用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处理吗?
另外,如果我们第一批货物是8月交付,按合同约定,明年的1月才收第一次租金,那2020年能确认8-12月的租金收入吗?期待陈老师答疑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该项租赁是基于货物销售业务,且“租赁期1年,1年后租赁物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不需要再支付额外的对 价”,故建议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事实上是一项分期收款方式的贸易业务。在商品控制权转移时按未来应收金额的折现值确认收入,并按实际成本结转成本;后续租赁期内确认融资利息收入。
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如何区分
3403、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如何区分
提问人:zhuzlcn6 时间:2020-06-28 20:33:09
陈版,对新收入准则中的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总是分不清楚,想请陈版帮忙解惑,感谢!
公司提供集成设备的运维服务,假如合同约定服务期三年,客户每年底对当年度的运维服务进行考核计分,按考核结果结算运维收入,按历史经验估计,考核扣分结算的差异比较小且款项均能收回,那么公司在每个月确认收入时是确认合同资产还是应收账款?
如果合同中未约定任何的考核条款,也没有约定无条件收款的权利等条款,只是约定款项一年支付一次,那么每月确认收入时对应确认的是合同资产还是应收账款?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按历史经验估计,考核扣分结算的差异比较小且款项均能收回”,但在考核结果确认之前,仍然不是仅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无条件收款权利,因此应确认合同资产,到考核结果确认,按约定向客户开票结算时,转为应收账 款。
如果不设置考核条款,只是约定款项一年支付一次,则要考虑后续剩余期间的履约义务履行情况是否会影响到前期已确认收入对应的合同债权的可收回性,如果完全不影响的,才可以确认应收账款。
法人独资企业是否需要每年审计?
3404、法人独资企业是否需要每年审计?
提问人:慕容小钻 时间:2020-06-29 08:05:06
我是爱提问题的小烦恼,提了5个税法的帖子,没人给回复,今天发给《经济法》的问题。最近学习公司法,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中,说“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这是为了防止股东既是投资人,又是经营管理者,缺乏监督而导致财务会计资料不实的情况发生”,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分为“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所以问题就是实务中是否需要审计?根据我这几年的工作经验,好像并不是所有的法人独资企业每年都进行了审计(如果都必须审计的话,老板应该不会做法人独资,白浪费
钱),如果需要审计,审计报告是给工商还是税务看的?顺便吐槽下这一句“这是为了防止股东既是投资人,又是经营管理者,缺乏监督而导致财务会计资料不实的情况发生。”,有点自己骗自己的意思。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二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因此理论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含自然人独资和法人独资)的年度财务报表都应当经过审计。此类审计报告系以工商机关作为主要使用者。
请教陈老师:往来科目重分类问题
3405、请教陈老师:往来科目重分类问题
提问人:JiangAFFF 时间:2020-06-29 09:00:00
之前在论坛里看到,应付暂估与预付是不进行重分类的,请问一下这是因为应付暂估是没有收到供应商发票所以不构成付款义务吗?但是如果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是货到30天内付款的话,那么是不是在已收到货但是没有收到发票的情况下,应付暂估与预付也可以进行对冲呢?
另外,收入以签收作为确认时点,客户已签收但公司还未开票,暂估了收入与应收,这样情况下暂估的应收与预收是否可以进行对冲呢?
回答人:chenyiwei
“应付暂估与预付是不进行重分类的”这一说法在准则层面并无依据。对于同一债权人或债务人,且针对同一交易或事项的往来款项应当可以抵销后按净额列报。如果已经收到所采购的存货并验收入库,则即使发票未到,也意味着预付款项的形态已发生变化,应当转为存货列报,并将暂估的入账价值减去已预付款项后的差额作为暂估的应付款项列报。
暂估应收和预收的对冲同理。
非持续经营假设财务核算以及财务报表列报
3406、非持续经营假设财务核算以及财务报表列报
提问人:xiaochao1212 时间:2020-06-29 09:06:00
目前对于非持续经营假设的财务报表列报主要的规定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六条第二款:“企业正式决定或被迫在当期或将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进 行清算或停止营业的,则表明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不再合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在附注中声明财务报表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事实、披露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原因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应用指南》第三部分(二):“企业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则通常表明其处于非持续经营状态:①企业已在当 期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②企业已经正式决定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③企业已确定在当期或下一个会计期间没有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案而将被迫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企业处于非持续经营状态时,应当采用清算价值等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比如破产企业的资产采用可变现净值计量、负债按照其预计的结算金额计量等。在非持续经营情况下,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声明财务报表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披露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的原因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基于以上政策,有几个疑问请教:
请教陈版,预收房租款应该计入预收账款,还是合同负债?毕竟房租是不适 用收入准则的..
3407、请教陈版,预收房租款应该计入预收账款,还是合同负债?毕竟房租是不适 用收入准则的..
提问人:hegengxi 时间:2020-06-29 09:33:20
请教陈版,预收房租款应该计入预收账款,还是合同负债呢?毕竟房租是不适用收入准则而是适用租赁准则的.
回答人:chenyiwei
在经营租赁中,预收未来一年内的房租继续作为预收账款;预收超过一年的房租作为其他非流动负债。
请教陈版关于销售在线课程包如何确认收入?
3408、请教陈版关于销售在线课程包如何确认收入?
提问人:feifeinon 时间:2020-06-29 10:56:00
我公司是做教育软件的公司,目前的销售模式是将软件APP、设备、后续服务打包后以课程服务费的形式销售给客户,收取的是课程服务费(包括2年课程软件APP的使用授权、使用课程配套的图书、平板电脑、提供对方老师的使用培训,后续技术服务等),合同是按照打包的形式一次性收取费用,公司对打包的内容并未单独计价销售。
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针对这种情况,我公司在什么时点确认收入比较合适呢?是交付对方后一次性确认还是按照授权码的期限分期确认收入呢?
还有关于目前比较流程的这种数字化的在线课程销售,如何确认收入是比较合适的呢?
情况2是销售APP授权码给客户,有明确的使用期限(1年或几年的),是按照使用期限分期确认收入还是一次性确认收入呢?
2、情况2是销售APP授权码给客户,有明确的使用期限(1年或几年的),是按照使用期限分期确认收入还是一次性确认收入呢?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背景信息有限,建议首先对照新收入准则规定,分析合同中包含几项履约义务,还是只包含一项履约义务;如果包含多于一项履约义务的,则应将合同总价(打包价)分解到各项履约义务,以及考虑各项履约义务各自属于在一段时间内履行还是在一个时点履行,合理确定各该履约义务对应的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时点和模式。
其次,对于授权使用在线课程包,属于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应对照新收入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考虑是的一个时点履行还是在一段时间内履行,主要考虑因素包括后续授权使用期内的更新和技术支持义务是否重大。
提问人:feifeinon 时间:2020-06-30 10:41:00
陈版您好,我公司目前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在执行的旧收入准则的情况下,合同既包括了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服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是否可以全部作为销售商品确认收入呢?
合同并未对商品和服务单独报价,而且培训的成本也不太好确定(主要是公司员工的人工成本),如果全部作为销售商品收入,还请陈版指导一下什么时候作为收入的确认时点呢(合同约定销售的软件许可是1年,教材50本,教 师培训2次,产品培训3次,技术维护与支持根据实际需要提供)?
回答人:chenyiwei
不建议滥用原准则下该条规定,仍建议尽量拆分。我理解完全不能拆分的情况应当极其少见。
多个股东都不构成控制的合并报表问题
3409、多个股东都不构成控制的合并报表问题
提问人:woshikqf 时间:2020-06-29 11:37:09
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有5家国有股东,各家占比均在20%左右,董事会中各家各占1人,外加独董、职工董事各1 人。表决权都按公司法设置,没有特殊约定。各家都无法实质上形成控制。
在这个情况下,是各家都可以不合并报表吗?如果考虑国资监管要求,必须有一家作为合并方,是必须由持股比例相对最高的一家合并还是可以通过股东间约定的方式,指定一家进行合并呢?
回答人:chenyiwei
合并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这种各股东均不控制被投资公司的情况也很多见,并不要求“必须有一家作为合并方”。持股比例相对最高的股东并不必然具有对其控制权。
提问人:woshikqf 时间:2020-07-27 10:55:00
感谢陈老师,问题的后半部分,如果各股东都是国有背景,且都没有对被投资企业构成控制,但为了使被投资企业的国有资本不脱离国资监管范围,是否可以通过股东间约定的方式,指定一家进行合并?再次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那要考虑受指定的一方是否具有实质控制权,以及不属于代理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咨询
3410、递延所得税资产咨询
提问人:zyqlucsuc@163.c 时间:2020-06-29 13:46:00
陈版您好,
公司19年亏损,根据可弥补亏损的金额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这个可弥补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有五年补亏的限制吗?也就是如果五年了我还没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补亏的话,递延所得税资产是不是就不能确认了?把以前已经确认的全部冲回去?
假设我现在认为我未来没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补亏了,直接就是截止到目前可弥补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回就可以是吗?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五条: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因此,能否就截至期末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取决于对可预见的未来(一般不超过资产负债表日后5 年)可获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谨慎估计。如果预计可预见的未来没有足够多的应纳税所得额,或者难以做出合理估计的,则一开始就不应确认该项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假设我现在认为我未来没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补亏了,直接就是截止到目前可弥补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回就可以是吗”这个问题,需要关注前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属于前期差错。关于如何区分前期差错和会计估计变更,本版面上已有很多讨论,可自行搜索。
陈版主:关于参股子公司
3411、陈版主:关于参股子公司
提问人:lcx2456 时间:2020-06-29 15:08:00
对于参股的子公司的定义,是否可以不纳入合并范围,在报告披露中放在长投 子公司 下面披露,对持股比和控制权是不是没有要求。
“股子公司由于总部对这类子公司没有控股权,其控制目的是为了稳定关系,这些子公司和总部以及其它子公司的关联度不大,因此,只需要对其实施分权的管控模式和产出结果进行绩效评价即可。”
回答人:chenyiwei
“参股子公司”不是会计上的概念,多见于证券监管、国资监管类别的文件中。实际上一般是指会计上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在会计上,应对照长期股权投资、合营安排等准则规定确定此类被投资公司与本企业之间关系的性质, 合理确定其类型,作出恰当披露。
企业合并,母公司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时间差,商誉和净资产的计算?
3412、企业合并,母公司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时间差,商誉和净资产的计算?
提问人:396044706li 时间:2020-06-29 15:20:38
对赌未完成,少数股东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无偿转让给控股股东如何账务处 理?
3413、对赌未完成,少数股东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无偿转让给控股股东如何账务处 理?
提问人:396044706li 时间:2020-06-29 15:33:03
甲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2015年12月A公司与甲公司的2位自然人股东签订协议,以5040万元购买2位自然手中56%的股权,同时出资900万元,其中100万元作为增资款,800万元作为资本溢价,增资完成后占甲公司60%,该协议同时附带若2016年-2018年未达到业绩承诺,2位自然人应将其手中剩余的40%股份无偿转让给A公司。
2019年完成无偿转让;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无偿获得子公司少数股权,也是一种或有对价安排。在A公司的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层面,应体现业绩补偿相关的收益(其金额为无偿获得的该40%股权于获得日的公允价值)。
A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应按该公允价值计量所取得的对甲公司40%长期股权投资,并确认营业外收入;同时,鉴于甲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故对原持有的60%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减值准备。
A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同样确认相当于该40%股权公允价值的营业外收入。同时将该项公允价值与该40%股权对应 的少数股东权益金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合并报表层面同样要对包含商誉在内的甲公司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减值准备。
关于LP是否将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范围的问题
3414、关于LP是否将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范围的问题
提问人:15940923813 时间:2020-06-29 08:05:07
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由1名GP和N名LP构成。根据LPA约定,1)投资决
策、投后管理和投资退出等投资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决会“)决定,投决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3名由GP 委派,2名由LP委派,所有决议事项须经4/5以上同意方可批准;2)GP负责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聘请管理人; 3)合伙人大会有权除名及/或更换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执行事务合伙人原因致使合伙企业受到损害时,被除名/更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外的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该将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4)GP持有份额比例为0.1%,基金无分级且无回购协议,管理人的固定管理费和超额收益为行业平均水平。对于以下2种情况,LP是否应将该基金纳入合并范围?(基于以上描述,GP是代理人角色)
基建期企业部分产能投产后工程暂估转固及无形资产摊销问题咨询
3415、基建期企业部分产能投产后工程暂估转固及无形资产摊销问题咨询
提问人:308407037 时间:2020-06-29 17:26:00
陈总好,
实务中遇到如下问题,烦请指导:
B公司为A公司的下属子公司,B公司的设立目的是建设并运营年产能为60万吨的电解铝项目,主要业务背景如下:
少数股东增资导致母公司股权稀释(母公司未实缴)
3416、少数股东增资导致母公司股权稀释(母公司未实缴)
提问人:siyangxiaocai 时间:2020-06-29 10:33:06
@chenyiwei 陈版好,请教如下问题:
A公司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B公司,注册资本900万元,但未实缴,截止2019年末已累计亏损500 万元,净资产为-500万元,2020年1月1日,C个人出资300万元至B公司,其中1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200万计入资本公积,C占B的股权比例为10%,双方约定按认缴比例享有股东权益等;A公司在B公司的股权比例因C出资,股 权比例由100%下降至90%;
A公司因子公司增资导致的股权比例稀释,在合并报表层面应如何处理,资本公积的调整金额是否仍可以用以下规则“由于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导致母公司股权稀释,母公司应当按照增资前的 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即资本公积调整金额=-
500100%-(-500+300)90%=-320万元;还是考虑,由于A未实缴,在计算增资后的净资产时,剔除C投入的100万实收资本(资本公积200万不应剔除)?或者采用其他合理的算法?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理解,对于由股东资本性投入形成的股东权益项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应按实缴比例确定各股东应享有的份额。所以,假设本案例中“双方约定按认缴比例享有股东权益等”这一约定是公允和合理的,则少数股东出资 后,其应享有的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是:300-500*10%=250万元,与实缴出资额300万元之间的差额50万元,在 合并报表层面调整资本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
提问人:siyangxiaocai 时间:2020-07-01 14:38:00
@chenyiwei 谢谢陈老师,但仍有个疑问,少数股东出资的300万中,有200万是资本公积,应该所有股东共享吧, 您给的答复中,将这200万全部分给少数股东了,是否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股东之间的约定和公司章程确定其归属和分配比例。
请教陈版新收入准则下关于BOT业务的处理
3417、请教陈版新收入准则下关于BOT业务的处理
提问人:xy007007 时间:2020-06-29 22:23:11
请教陈版主,新收入准则马上就要在国内企业施行了,最近遇到BOT业务,不知在新收入准则下和之前账务处理有何区别。查了半天,在“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中查到,但也就是一带而过,也不是按新准则讲的。想问下陈版哪里有具体讲解到,学习一下。
回答人:chenyiwei
新旧收入准则下对BOT项目的会计处理原则基本一致。在IFRS下,也只是对IFRIC 12作了个别文字修改,总体上仍然继续有效。
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第五条中“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这一规定,在新收入准则的背景下如何考虑的问题。这一规定实际上是与新收入准则下的总额法/净额法判断标准不一致的,因为项目公司是提供基础设施建造和运营服务的首要义务人,即使其全部外包,这一责任也不会改变。因此理论上说新准则下无论是否由项目公司自身直接提供建造和运营服务,相关收入和利润都应在项目公司确认。
高新技术企业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3418、高新技术企业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提问人:赵嵩 时间:2020-06-29 22:26:00
回答人:chenyiwei
在屏幕下方发帖栏中有上传附件的按钮(最右边那个)。
需注意:请确保你的浏览器支持并正常启用flash插件,否则该按钮将只显示文字“上传”而无法使用。
危废处理企业从甲方拉运回来的废物入库,需要做账务处理吗
3419、危废处理企业从甲方拉运回来的废物入库,需要做账务处理吗
提问人:934291520@qq.co 时间:2020-06-29 08:05:07
从甲方拉运回来的固废,除了运费、检测费等成本进入成本。废物需要入账吗
回答人:chenyiwei
待处理的危废,除了运输费、检测费等可识别的成本以外,并无其他成本,因此无需将其估价入账,否则违反历史成本原则。向产废单位收取的处理费应确认为预收账款(新收入准则下为合同负债),到完成处理后结转收入。
同一控制下合并出让方的会计处理和税务问题
3420、同一控制下合并出让方的会计处理和税务问题
提问人:wjtszatie 时间:2020-06-30 09:27:00
各位前辈好,我在实务中遇到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甲集团公司位于香港,下面有两个全资控股子公司AB,均在中国大陆,A有一个全资控股子公司C,C公司系A于2014年用2200万人民币并购回来的,2019年以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B公司,B公司转让时点账面净资产是800万。问题如下: 1、购入方B公司,以净资产800万作为长投价格,500万对价计入其他应付,差额300计入资本公积是否妥当;
关于存货发出后限制控制权如何确认成本的问题
3421、关于存货发出后限制控制权如何确认成本的问题
提问人:lisa2492967 时间:2020-06-30 08:05:06
请教大家,公司将库存商品通过收取押金的形式发出给客户,在客户使用后的6个月内会对客户进行考核,6个月后根据客户考核情况确定是否退还押金,因为如果客户运营状态好,我们能够从其他渠道取得收入,如果客户运营状态不好,我们就会扣除押金甚至要求客户补差价作为产品成本补偿,但同时合同约定无论押金处理结果如何,都限制客户收到安装后三年内不可将产品自行拆卸、更换及转让,这种情况下收入及成本该如何确认?
目前我的想法是:
发出商品时,由于合同规定客户收到安装后三年内不可拆卸、更换及转让,因此判断控制权并未转移,在发出时转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贷:库存商品
从客户开始使用月份起按3年折旧,无残值,折旧金额对应相关收入计入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6个月后,如果押金不退或需要在原基础上另补,则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借:其他应付款-押金
银行存货/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押金收入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3年后将固定资产及相关累计折旧转出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首先要恰当确定控制权转移的时点,不能仅仅因为“限制客户收到安装后三年内不可将产品自行拆卸、更换及转让”即认为在该三年内客户未取得对该商品的控制权。
从你说的情况看,该合同很可能包含租赁因素,建议对照新租赁准则中的相关指引,考虑该安排是否构成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构成租赁的,则再进一步分析属于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
不论是新收入准则还是新租赁准则,对使用的控制权的判断标准是一样的。
海外上市子公司的报表审计问题
3422、海外上市子公司的报表审计问题
提问人:wjtszatie 时间:2020-06-30 09:38:00
甲集团2020年并购了一下英国上市的子公司A,A每年都会聘请英国的德勤进行年报审计。甲集团是非上市企业, 现在企业问我们需不需要对A公司进行审计,还是说直接拿德勤的报告翻译即可。所长的想法是发送一个审计指令函给英国德勤,通过邮件或者快递获得相关审计底稿,然后直接翻译德勤的报告。我个人查了一下审计准则,觉得直接翻译不太妥当,还是要去现场做一些必要的审计程序。请各位前辈指点一下是否需要呢?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及其应用指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0号——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规定,应首先确定该海外子公司从定性和定量角度看是否属于整个合并集团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应确定其审计策略,包括将集团整体重要性水平分摊到该组成部分。只有当该子公司无论从定性还是定量指标来看对该集团合并报表整体的影响都显著不重大时,才可能简化考虑,对其不再执行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在大部分情况下,都应考虑针对高风险审计领域亲自执行部分审计程序,而不能简单地依赖该海外子公司的法定审计报告。
母子公司应收应付抵消
3423、母子公司应收应付抵消
提问人:709046552 时间:2020-06-30 11:10:00
陈版,母公司销售给子公司货物,子公司未收到货物暂估入账,造成母子公司应收应付有差额(子公司未暂估进项税导致),如何抵消?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截至期末资产负债表日,母公司已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但子公司尚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尚未获得进项税额抵扣的权利。相应地,合并报表层面应就该项进项税额确认一项“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进项税额”。 即:抵销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暂估
借: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进项税额贷:应收账款
新收入准则
3424、新收入准则
提问人:2504525880 时间:2020-06-30 11:44:29
陈版:请问关于新收入准则的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科目是否含税?A公司应收账款包含一部分质保金,该质保金的收款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以外的因素,按新收入准则应该分类至合同资产,计入合同资产的金额是否含税?预收账款需要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是否也将含税金额分过去?
回答人:chenyiwei
合同负债不含增值税是明确的;
合同资产是否含增值税,官方并未明确,但鉴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抵销后按净额列报,则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应当是:既然抵销列报,则必然两者口径相同,即合同资产同样不含税。因此,对应于非无条件收款
提问人:xumin_cpa 时间:2020-08-28 12:33:09
尊敬的陈老师@chenyiwei:我们现在正在承接一个IPO业务,计划申报期是19-21年,按照新收入准则的执行要
求,20年要执行新收入准则,现在有几个疑问:1、如果截至2019年底的收入合同没有执行完毕(客户的合同比较大,分批交货涉及跨年度),在20年确认收入的时候执行的新准则还是继续风险报酬转移的旧收入准则呢?如果2019年及之前确认的收入在2020年发生重大退回(排除收入舞弊的可能),重新确认收入时如何处理?
请教陈版!被收购单位的利润承诺是否需抵消可辨认净资产评估增加额的摊 销值?
3425、请教陈版!被收购单位的利润承诺是否需抵消可辨认净资产评估增加额的摊 销值?
提问人:xzjcpajr 时间:2020-06-30 12:42:00
评估增值的摊销是否需冲销标的公司的利润
案列介绍:1、某上市公司作价12亿元收购标的公司,标的公司原股东承诺未来三年净利润为1亿元,1.2亿元,1.5 亿元;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对购买不良债权的账务处理及后续计量
3426、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对购买不良债权的账务处理及后续计量
提问人:pangniu8 时间:2020-06-30 08:05:07
@chenyiwei 陈版,您好!想请教一下,某一般生产性企业A公司通过挂牌方式购买了破产清算阶段的B公司的一个不良债权的资产包,该资产包中包含了若干笔不良债权,A公司购买的原因为,资产包整体折扣较大,且A与其中 一笔债权的债务人C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对收回该笔债权持有信心,若全额收回该笔对C公司债权即可覆盖整个 资产包的购买成本,因此可以忽略对其他债权收回的可能性,也无再次转让的打算。请问,A公司执行新今天工具准则,购买的该不良债权资产包是否应计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另外当年对该笔关联方债权已全额收回, 会计处理时,收回债权在冲减购入时的账面价值时是冲减整个资产包的价值,还是需要对资产包中的每笔债权按照购入时的价值进行分摊,只冲减该笔债权的账面价值,收回价值大于购入时的账面价值的部分是否应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老师,收入截止测试调整的销项税问题
3427、请教陈老师,收入截止测试调整的销项税问题
提问人:ey_jason 时间:2020-06-30 08:05:06
陈老师您好,请教在做收入截至测试时,客户在12月份确认了一部分收入也开具了发票但未发货,根据会计准则我们发现在12月份尚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所以审计出具调整分录调减该部分收入,那么这一部分的销项税需要一起调减吗?按照税法上开具了发票纳税义务是已经产生的,但是根据收入准则,目前是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请问这种审计调整是只调减收入还是收入与销项税一起调减?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销项税额的确认时间依据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能与会计上的收入确认时间不一致。如果虽然会计上的收入被审计冲回了,但因为已经开票,导致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则对应的销项税额就不能冲回。
请教陈版主,根据2020年新规,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应如何处理,谢谢!
3428、请教陈版主,根据2020年新规,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应如何处理,谢谢!
提问人:lucky_starbhg 时间:2020-06-30 14:42:02
请教陈版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 号),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那么被审计单位2020年1-4月已经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于2020年6月退回时,应冲减税金及附加?还是应作为其他收益列报,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此类免征不属于政府补助,应直接不计提“税金及附加”。
提问人:amwu88888 时间:2020-07-24 15:30:00
陈老师,为什么这类免征不属于政府补助呀?另外再请教一下,这类退税在收到时,现流里面是冲减支付的各项税费还是收到的税费返还?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可填列为“收到的税费返还”。直接免征不属于政府补助,因为没有从政府无偿获取经济资源。
企业购入的在现有设备损坏时的备用设备账务处理
3429、企业购入的在现有设备损坏时的备用设备账务处理
提问人:lcd443268 时间:2020-06-30 08:05:06
企业现购入一套完整的不需要安装的即可使用的设备用于在现用设备损坏后替换使用,设备价值20万,请教各位这套设备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更为合适?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该设备目前处于备用状态,并未实际投入使用,则类似于在库的备品备件。其会计处理方式取决于该套设备本身的性质,例如:是否存在一定的使用期限限制;是否在持有期间可能面临较明显的物理损坏风险;日后对应的现用设备报废后,该设备是否即可替换上线继续使用等。
如果该设备无明显的使用期限限制或者物理损坏风险,现用设备报废后该设备即可替换上线继续使用,则说明该备用设备的价值在备用期间并未发生损耗和转移,可以暂时不计提折旧,但应作为暂时闲置的资产定期进行减值测 试。期末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如果现用设备报废后,该替换设备也就同样不再有使用价值的,则建议将该备用设备的购置成本并入现用设备的账面价值中,在现用设备的剩余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期末进行减值测试时也将两者作为一个整体考虑。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对留存收益的影响
3430、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对留存收益的影响
提问人:dingwh9004 时间:2020-06-30 08:05:06
请教陈版,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第七十三条 在本准则施行日,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本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请问:1、为什么准则规定还能调整其他综合收益,是指原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他综合收益吗? 还是可以选择?
请教陈版主:非同一控制下合并问题
3431、请教陈版主:非同一控制下合并问题
提问人:茫木无知 时间:2020-06-30 08:05:06
陈版主:A公司通过债务重组控股非关联方B公司,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已对B公司进行评估,A公司账面长投1.2个亿,B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1.2个亿,账面净资产0.2亿,净资产评估增值1个亿。该公司尚未开始实际经 营,是否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考虑到如果确认递延还需要确认商誉,如果可以不确认递延就不考虑了)?
回答人:chenyiwei
取决于B公司在购买日是否构成“业务”。如果不构成业务则无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也不应确认商誉;如果构成业务,则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商誉。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指引请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第二条。
求教陈版主:关于权益法变为成本法问题
3432、求教陈版主:关于权益法变为成本法问题
提问人:茫木无知 时间:2020-06-30 16:44:52
请教陈版主:问题1:A公司持有B公司49%股权,2020年7月份之前A对B没有控制权,实行权益法核算。2020年7 月份因股东变化,A对B可实施控制,拟纳入合并。我的理解是,该控制权的变化可视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A单体报表长投 根据初始投资额和7月份之前权益法下累积确认的投资收益合计确认,被合并方B公司根据评估确认合并时点的净资产公允价值纳入合并,差额确认商誉或调整留存收益,请教陈版主该处理是否准确,因为没有找到可参考的准则,拿不准该处理是否合适
问题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在购买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调整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具体操作时,该如何在盈余公积和未分利润之间进行分 配,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一个明股实债相关的问题
3433、请教一个明股实债相关的问题
提问人:yrrehc 时间:2020-06-30 18:54:17
现在有A公司投资持有B公司10%股权,协议约定在满足业绩条件时进行固定金额的分红,同时与B公司控股股东C 签署业绩对赌协议,由C在业绩目标未达成时补偿对应金额,A公司对B公司派驻董事,对重大问题有一票否决
权,同时A公司向B公司以引荐客户等形式提供一定的商业资源。投资款本金没有约定退出机制。请问相关安排是否属于明股实债,A公司账面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首先分析该交易的经济实质是什么,A进行该项投资的意图是什么。建议考虑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非现金对价
3434、非现金对价
提问人:天道酬勤三四年 时间:2020-06-30 08:05:06
陈老师好,A公司销售智能产品给B酒店(主营是销售酒店智能产品),假定应收账款为10万元(不考虑税费), 因B酒店无现金付款,约定B酒店用等额房券支付,A公司可自主定价在OTA平台售卖该房券。每月与B酒店结算。根据新收入准则,判断应为非现金对价的模式。假定3月后房券全部出售,收到现金12万元(不考虑税费),请问陈老师,售卖房券的收入可以以12万元全额确认?还是以2万元(12-10)确认?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取决于本企业通过OTA平台售卖客户抵账得来的房券,是否属于经常发生的“日常业务”。如果不是日常业务, 而是偶发性的,则直接将差额2万元调整营业外收入。
如果属于日常业务的,则进一步对照新收入准则第三十四条关于主要责任人/代理人的区分规定,确定应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这部分收入。个人感觉总额法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关于长投在小企业会计准则转换
3435、关于长投在小企业会计准则转换
提问人:papaxiongdexia 时间:2020-06-30 08:05:07
陈版主及各位老师
请教您们个问题,客户之前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所以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应当以成本来进行计量。现在客户是个集团公司,其下面的子公司收购另外一家子公司75%的份额。实际上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先不考虑小准则没有企业合并的问题)
那么,比如被合并方实收资本300万,资本公积100万,未分配利润100万。原本如果是同控的情况那么应当按照500 万来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但如果现在是小企业准则下,另外一家子公司之前只支付了300万元(实收资 本的金额)来作为对价。那么就应当长投是做300万
现在,客户想要转为企业会计准则,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第5条第一点的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应全额冲销,并调整 留存收益,以冲销股权投资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
根据这个规定,我有以下2个疑问
第一:文中“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应全额冲销,并调整留存收益”我没有理解,为什么长期股权投资还有尚未摊销完毕的?
第二:如果结合客户的情况,那我是不是应当还是以净资产500万来确认长投,并同时将现在长投成本500万与之前确认的长投300万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还是说冲销留存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你所引用的38号准则第五条规定实际上是针对2006年准则转换时原《企业会计制度》下对子公司权益法核算确认的股权投资差额,而你现在并不涉及这个问题。
应当还是以净资产500万来确认长投,并同时将现在长投成本500万与之前确认的长投300万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现金结算股份支付
3436、现金结算股份支付
提问人:进击de巨人 时间:2020-06-30 08:05:06
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现金结算股份支付如果未满足市场条件导致不能行权,已确认的成本费用按准则不能冲回, 但对应的应付职工薪酬应该冲回吧?如果应付职工薪酬冲回的话,计入损益还是计入权益?谢谢!
@chenyiwei @与时俱进de驴子 @polariswong @zhs7403 @younghan @cfj137 @税缘1971 @艺海拾贝 @liubin988513 @失之东隅
回答人:chenyiwei
在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中,最终计入损益的累计金额应等于最终结算的现金金额。所以没有“如果未满足市场条件导致不能行权,已确认的成本费用按准则不能冲回”这一说。你的这个问题实际上并不存在。
实务中权益法计算长股损益调整的做法
3437、实务中权益法计算长股损益调整的做法
提问人:CICPA2019 时间:2020-06-30 15:33:02
想请教一下各位老师几个实务中关于权益法核算的小点,我长股做的不多,并且没有碰到过这些情况,想了解一下:
应收账款保理审计中应当关注哪些?如何执行比较好的审计程序,识别假出 表
3438、应收账款保理审计中应当关注哪些?如何执行比较好的审计程序,识别假出 表
提问人:阳历or公历 时间:2020-06-30 08:05:06
回答人:chenyiwei
对于典型的保理合同条款而言,审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条款: 对“商业纠纷”的定义(是否界定合理,是否不恰当地扩大范围) 是否涉及循环购买
保理融资利率的确定
融资利息金额的确定和支付安排,支付融资利息的期限或金额有无封顶安排有无投保信用保险的要求
保理融资款支付时的折扣率与预期损失率之间的关系、有无“基本收购款+追加收购款”的分次支付安排
是否存在仅以一笔应收账款的一部分作为保理标的,同时要求应收账款的回款优先用于偿还保理融资的安排
标的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或债务人状况恶化时的处理,如果要求回购的,则回购价格如何确定,回购价格是否代表回购当时的公允价值
“交叉违约条款”和“预期违约条款”被触发的可能性是否可以忽略不计
可能导致保理商单方面对已接受保理的应收款项停止保理服务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这些事项的发生与否能否由保理申请人自主控制
另外应注意以下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