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0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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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
- 作者: 陈奕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技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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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0年09月)
由于如问题1所述,此类股份支付通常认定为在授予日一次性确认费用,故后续如有激励对象离职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的情形,则前期已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不转回,本次(第二次)转让股权的价格低于本次授予日标的股份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3、由于如问题1所述,此类股份支付通常认定为在授予日一次性确认费用,故后续如有激励对象离职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的情形,则前期已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不转回,本次(第二次)转让股权的价格低于本次授予日标的股份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提问人:liuguoan 时间:2020-09-14 08:05:07
陈版您好,如果对股份支付费用在授予日一次性计入损益,会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金额为以17元减去3元后的金额14元乘以34名自然人股东购买的股数。上述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可以这样理解。
提问人:liuguoan 时间:2020-09-15 14:11:00
合并报表层面:需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案取得控制权之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重新计量的损益影响计入投资 收益。以重新计量后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该合并成本与取得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为商誉或负商誉。
2、合并报表层面:需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案取得控制权之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重新计量的损益影响计入投资 收益。以重新计量后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该合并成本与取得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为商誉或负商誉。
提问人:lolasissi 时间:2020-09-16 12:33:07
陈版主,您好,我这边有个情况和楼主类似,想进一步请教一下您。
我这边2020年投资A公司(非同一控制),持股40%,派驻董事2人,不足董事会5人的多数席位,暂时按权益法核算,假设2021年6月,我公司通过进一步委派董事,对董事会施加了控制,此时开始对A公司并表。
问题:1.上述操作可否不被判断为一揽子交易,视同和楼主案例一样的操作方式,先权益法核算,再合并;
2.购买日,母公司合并报表对A公司的公允价值是否需要重新评估,还是可以沿用2020年首次出资入股时的公允价值持续计量至购买日。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我这里面不是造船,而是在对方土地上,设计+采购+建设模式建设大型化工厂(交钥匙工程,但每个时点的投入都能够同步产生收款权利),原准则下也是采用了建造合同方式确认收入,那这里面尚未完成的合同具体是指的是40的合同,还是100的合同?
2、如果我这里面不是造船,而是在对方土地上,设计+采购+建设模式建设大型化工厂(交钥匙工程,但每个时点的投入都能够同步产生收款权利),原准则下也是采用了建造合同方式确认收入,那这里面尚未完成的合同具体是指的是40%的合同,还是100%的合同?
回答人:chenyiwei
这里“未完成的合同”,是针对100%的合同,即交付一艘船的合同。如果在原准则下采用建造合同或提供劳务模式核算的,则要求完工进度达到100%才能算作是“已完成的合同”;如果在原准则下以销售商品模式核算的,则应已完成该合同所约定的全部商品的交付。
提问人:wantnessss 时间:2020-09-07 12:00:00
请问陈版“已完成的合同,是指企业按照与收入相关会计准则制度的原规定已完成合同中全部商品的转让的合同”这里的已完成合同,是指在执行新准则之前合同已经全部确认收入,还是不要求全部确认收入,只要控制权已经转移给客户,就算已完成合同,比如在旧准则下,以取得终验单确认收入,商品交付给客户,完成初试,此时未确认收入,这种情况算不算已完成合同?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大呆呆 时间:2020-07-27 17:09:00
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按照新收入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问题:原准则虽然没有阶段确认和时点确认的提法,但是对建造合同准则有明确的适用规定。例如某公司从事药品研发,根据新准则应为时点确认。但是在2020年前是按照完工进度确认(里程碑)。如果执行新旧准则衔接,那么会大幅度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同时增加本年收入和利润(如果本年完成终验)。此种情况是否应作为会计差错更正而不是新旧准则衔接。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如你所述,“如果执行新旧准则衔接,那么会大幅度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同时增加本年收入和利润(如果本年完成终验)”,但此前的会计处理符合当时适用有效的会计准则规定,所以不是前期差错,应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 理。
对于IPO项目,因证监会的窗口指导意见,将前期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劳务或建造合同收入改为终验法,是基于监管口径的调整,与会计准则的变更无关,不属于此处讨论范围。
关键问题是“银行人员会给予微信截图显示为固定利率的结构型存款证据”能否作为有效的审计证据使用。对此 建议获取律师意见;其次对于结构性存款的条款进行分析,确定收益率与何种变量挂钩,该变量的波动区间是否设置的很宽从而缺乏实际意义,对合同现金流量的实质影响很小等。
2、关键问题是“银行人员会给予微信截图显示为固定利率的结构型存款证据”能否作为有效的审计证据使用。对此 建议获取律师意见;其次对于结构性存款的条款进行分析,确定收益率与何种变量挂钩,该变量的波动区间是否设置的很宽从而缺乏实际意义,对合同现金流量的实质影响很小等。
提问人:wangyanru~ 时间:2020-09-27 15:06:53
陈老师,我们业务遇到一个问题,A交通集团与B公司共同成立C项目公司,C公司负责5条高速公路的运行,c公司章程中规定A公司只对2条路承担风险、收益共享,对两外3条路不承担风险、不享有收益,A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时,能否只对承担风险与收益的2条路合并,而另外3条路不并表?是否适用单独主体的概念?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首先应当是在C公司自身核算中,对合同、章程约定“不承担风险、不享有收益”的3条路是否应确认为本企业资产的判断,也就是是否“不入表”的判断在C公司单户报表层面就应当作出。而不是在A的合并报表层面才将这三条路剔除出报表。这个问题不涉及“单独主体”概念的运用问题。
提问人:ypzhang1990 时间:2020-10-19 11:50:00
陈老师,您好!
请问:当地方政府与上市公司A合作开发项目,并通过其国有资产运营平台公司与A共同投资设立了一个项目公司
B。地方政府向上市公司借了45亿元。
地方政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否有禁止性规定呢?如果没有,能否认定该地方政府是上市公司的其他关联方呢?从而认定是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不存在其他导致该地方政府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方的情形,仅仅依据该资金借贷事项,不能认定该地方政府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但建议关注该笔借款的利率是否公允(是否与市场利率和其他借款条件差异较大),以及有无其他表明存在利益输送的迹象。
付款人为国库支付中心,支付方式为,财政直接支付,资金性质,财政基金预算,所以符合“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
2、付款人为国库支付中心,支付方式为,财政直接支付,资金性质,财政基金预算,所以符合“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
先将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7300万元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结余金 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1000万元奖励款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到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请教陈版主,以上会计处理是否合适,同时,由于1000万元退转奖励款未单独支付,能否以最后一笔补偿款作为奖励款,按照政府补助准则进行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应用指南》于2018年初发布后,对此类主要依据被征收资产的公允价值达成的搬迁补偿安排,一般作为资产处置处理,不再将搬迁补偿款中对应于被征收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作为政府补助处理,也就是《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四条事实上不再适用于此类情况。
对应于资产价值的补偿款7000万元,在相关资产腾空并交付给征收机构时,按资产处置处理,确认资产处置损益。停产损失予以递延,后续实际发生相关支出或损失时从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
奖励款在收到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提问人:wsdcr830960 时间:2020-09-27 17:00:00
陈板主:符合政策性搬迁的二个条件,但对价是基于评估价值的,是否按政府补助指南案例1,视同资产处理进行 处理,不按政府补助处理。这点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中也有描述。这种处理与2009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是有差异的。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新的政府补助准则应用指南实际上部分取代了原《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四条的规定(针对资产处置价款这部分而言)。
也可以;2、不是这样理解。
1、也可以;2、不是这样理解。
提问人:xuehaiwuya0326 时间:2020-09-14 10:58:00
陈版:
上述案例中的存货,若双方撤销销售合同,原为该合同发生的人工成本等无相应的补偿,是否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然后再进行资产(存货)核销?不进行核销的话,附注会一致存在存货跌价准备余额
回答人:chenyiwei
应在履行必要审批程序的基础上,及时核销已不能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存货。
此问题属于税务专业问题,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意见,并提示企业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提问人:zrh0224 时间:2020-09-17 093305
提问人:zrh0224 时间:2020-09-17 09:33:05
陈版主,您好,请教一下,公允的关联交易产生的利润能否转增股本?
母公司(非上市公司)向它全资子公司销售土地,确认资产处置收益,子公司将土地用于开发建设,工程尚未建立。
母公司单体层面未分配利润为35亿,合并层面未分配利润为5亿(合并层面抵消母公司利润与子公司存货-开发成本)。
现母公司想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转增金额20亿,能否这么操作?有何依据吗?
我认为不行,因为合并报表没法编制,合并抵消不能抵消实收资本,只能抵消未分配利润,这样会造成未分配利润负数,而且金额较大。但是找不到相关的准则或者依据。
回答人:chenyiwei
在法律上,利润分配和转增资本等属于法人行为,可转增资本的未分配利润的限额是根据个别报表层面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确定的,所以被审计单位拟转增20亿元未分配利润到实收资本,理论上并不违法。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你所述,这样转增会导致合并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的大额负数,因此应尽量避免。
所以我们对此问题的态度应该是:尽可能说服被审计单位以合并报表和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的未分配利润孰低确定可转增资本的限额,但如果被审计单位坚持,则也可以接受。
因取得重大影响而转换核算方式,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衔接处理,即:“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 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2、因取得重大影响而转换核算方式,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衔接处理,即:“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 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提问人:shixiaoche 时间:2020-09-07 13:53:00
陈老师 按以上原则处理后 可辨认净资产(评估值)高于公允价值 确认了营业外入5000万元, 调整后公司年末账面价值低于市值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请问陈老师这里的可收回金额是不是和公司市值没有关系,还需要评估采用的成本法和收益法来测试可收回金额情况
回答人: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确认负商誉导致的营业外收入还是要谨慎。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3-2-58(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负商誉确认应注意的问题)”。
这是普遍做法。关键点是:在以产出法衡量履约进度时,不能仅仅为了平滑各期利润而将部分已发生成本予以递延,而是要看拟递延的这部分成本是否满足准则第二十六条所列的三项条件,特别是“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是否满足,即所递延的成本需与未来的履约相关。
2、这是普遍做法。关键点是:在以产出法衡量履约进度时,不能仅仅为了平滑各期利润而将部分已发生成本予以递延,而是要看拟递延的这部分成本是否满足准则第二十六条所列的三项条件,特别是“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是否满足,即所递延的成本需与未来的履约相关。
提问人:心海拂清风 时间:2020-09-08 08:05:09
请教下陈版主,《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320页案例6-06,地基实际发生的成本并未增加 未来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我理解建造大楼肯定是先要打地基,没有地基也不能看盖大楼,为啥就没有增加未来的资源,加上第地基的成本是可以找客户收回的,我理解该递延的地基成本与未来的履约相关,地基成本计入当期损益是普遍适用的做法没有理解,请教下陈老师地基成本为啥要计入损益?逻辑是什么?实物中很难说服委托方计入损益,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产出法下根据特定节点确定履约进度。截至这一节点,对应的收入已确认,相应地对地基工程的控制权已经转移给客户,就看作该部分已发生成本与后续履约无关了。
提问人:心海拂清风 时间:2020-09-08 08:05:09
该案例的意思是截至这一节点,对应的收入已确认210万,主营业务成本需要确认200万,而不是根据产出法的履约进度确认营业成本168万,这样理解合理吗?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是,关键点是不能仅仅为了平滑各期毛利率而将不符合递延条件的合同履约成本予以递延。
2017-2018年确认收入的时候就考虑融资性因素,原准则下也有类似规定,如不考虑则为前期差错。2、长期应收款。
1、2017-2018年确认收入的时候就考虑融资性因素,原准则下也有类似规定,如不考虑则为前期差错。2、长期应收款。
提问人:心海拂清风 时间:2020-09-20 16:55:14
请教下陈版,2020-1-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列报长期应收款我理解是可以的,但是有同事认为与业主未结算完毕且还未到合同约定的收款时点确认为合同资产恰当,实际上实物中存在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收款可能是验收或者结算后一次性或者分期收款的情况,这种情况下项目已经验收,实际没有履约义务了只承担信用风险了,但未到约定的收款时点,无非就是结算的时候金额可能会略有调整,这时候列报为应收账款(长期)还是合同资产恰当? 实物中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的区分与合同约定的收款时点无必然的联系吧,主要还是区分除了信用风险之外是否还承担其他履约义务和风险吧,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实物中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的区分与合同约定的收款时点无必然的联系,主要还是区分除了信用风险之外是否还承担其他履约义务和风险。
提问人:决战小审计 时间:2020-10-27 17:06:00
追加问一下陈版主,如果是工程项目在前期确实毛利较高,产值大,为了确保能够真实反映前期毛利较高的事实, 是否以实际发生成本为限结转比较好?而不是为了调整毛利暂估部分尚未发生的劳务成本(劳务成本占比70%左 右)?
如果按照陈版主所说,可以暂估部分劳务成本的话,会不会出现“合同成本”虚增的情况?麻烦陈版帮忙解答下,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是有可能的,但是需对“工程项目在前期确实毛利较高,产值大”的原因作出合理解释,同时确保后期不会产生负毛利。
合并报表中关于少数股东权益的确认
4255、合并报表中关于少数股东权益的确认
提问人:137467336 时间:2020 08-31 17:28:29
求教陈版,甲公司是乙、丙、丁公司的母公司,甲公司持有乙公司70%的股份,持有丙公司60%的股份,持有丁公司75%的股份,丙公司持有丁公司10%的股份,6月底乙公司净资产为100万,丙公司净资产200万元,丁公司净资 产150万元,那么在此持股情形下,甲公司合并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是多少,如何确认。是否是乙公司净资
产30%+丙公司净资产40%+丁公司净资产*(25%-10%),这样理解是否正确,丙公司持有丁公司10%股权中我理解是包含了丙公司少数股东享有的。急急急
回答人:chenyiwei
不应这样简单理解。子公司之间互相投资时,子公司之间互相投资的投资成本部分不会形成少数股东权益。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3-2-126(交叉持股下合并报表问题)”。
提问人:137467336 时间:2020-09-02 08:05:12
陈老师,那也就是说少数股东权益=乙公司净资产30%+丙公司净资产40%+丁公司净资产(25%-10%),少数股东 损益=乙公司当期利润30%+丙公司当期利润40%+丁公司当期利润15%。对吗
回答人:chenyiwei
少数股东权益的计算仍有误。如果各公司都是从一开始设立时就是现在的股权架构,则丁公司留存收益的25%和丁公司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的15%将体现为甲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少数股东权益。
提问人:137467336 时间:2020-09-03 08:05:12
陈老师,这个丁公司留存收益的25%应该属于甲公司合并报表的少数股东权益无法理解透,既然丁公司当期利润的
15%是少数股东损益,那为何在合并层面的少数股东权益中是丁公司的留存收益*25%。如果说是通过股权转让
回答人:chenyiwei
丁的直接少数股权是15%,另外其10%*40%的留存收益归属于少数股东,合计占留存年收益的19%。这与当前股权结构的形成方式无关。感谢指正。
求助陈版主关于递延收益的纳税调整
4261、求助陈版主:关于递延收益的纳税调整
提问人:lcx2456 时间:2020-09-01 09:26:00
企业收到了政府补助,为收益性补助,补助未来,那么在收到补助的时候,是否就应该交税,之后按照使用摊入收益时就不需要交税,但是发生的管理费用可以税前扣除(扣掉使用补助部分),这个用总额法和净额法,对纳税调整后的结果是一致的吧,
企业收到政府补助,为资产性补助,收到时是否应该交税,以后形成固定资产时,摊入收益就不需要交税,但是还固定资产的折旧可以税前扣除(扣除使用补助部分),这个用净额法和总额法,对纳税调整后的结果应该是一致的吧?
回答人:chenyiwei
政府补助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取决于该项补助是否属于免税收入还是不征税收入。具体可参考财税[2008]151号、财税[2011]70号等相关规定,并咨询税务专业人士意见,以及提示被审计单位与其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对其税务处理无影响。
联营企业、顺流交易、股权处置、是否抵消未实现部分损益
4262、联营企业、顺流交易、股权处置、是否抵消未实现部分损益
提问人:PierceXie 时间:2020-09-01 09:58:00
发行人与其实控人(自然人)分别持有A公司25%、75%的股权(发行人对A联营企业的长投以权益法核算)。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该联营企业产生价格公允的顺流交易(不是产品价格=成本的平价交易)。
报告期末,发行人与实控人将合计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了他人。
报告期内的每一期中,发行人的单体报表、合并报表中,“长投——损益调整”与“投资收益——权益法核算的长投投资收益”均相等,即没有做顺流交易的抵消分录——借:收入/贷:成本、投资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不能因为在报告期末已处置全部股权投资,就不在持有期间抵销顺流交易未实现损益。首先持有期间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和股权处置损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范畴;其次从证券监管角度而言,前者是经常性损益,而后者是非经常性损益。不抵销持有期间的顺流交易损益会导致不恰当地减少非经常性损益。
提问人:PierceXie 时间:2020-09-02 10:50:00
谢谢陈版。
按您的意思,期末是否处置了股权,与报告期内是否做抵消分录是无关的。
那么,合并报表中,长投——损益调整与投资收益——权益法核算的收益,两者金额一致的合理原因是什么?有没有可能是因为联营企业已对外出售了该商品,实现了顺流交易中的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在涉及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的情况下,这两个金额有可能不同。
负债的计税基础问题
4263、负债的计税基础问题
提问人:xuekuaiji13 时间:2020-09-01 09:59:00
按照正常的逻辑,计算计税基础是为了与账面价值比较,得出暂时性差异的金额,从而计算出递延所得税,但是负债却反而通过账面价值与暂时性差异的金额来倒推负债的计税基础,那么算出负债的计税基础的目的是什么?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以前讨论过多次。
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可以这样通俗理解:假设一个企业同时做两套账,除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的财务账套以外,还有按照税法规定制作、用于所得税纳税申报目的的税务账套,所有交易和事项均分别按照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同步在这两个账套中分别记录,则在税务账套中所反映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就是其计税基础。
例如,由于税法不承认资产减值,所以会计帐套中反映的资产减值事项在税务账套中不反映,导致税务账套中资产账面价值高于会计帐套,由此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负债同理。例如某一笔政府补助,会计上计入递延收益,但税务上要求在收到时直接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因此税务账套中该项递延收益的账面价值为零,由此导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合同暂停,未领用材料(金额重大,客户认可专用)是否在确认履约进度时 计算在内
4264、合同暂停,未领用材料(金额重大,客户认可专用)是否在确认履约进度时 计算在内
提问人:jinping678 时间:2020-09-01 08:05:08
如题,材料金额重大且尚未领用,材料特殊且经过客户检验,因国家政策导致合同暂停,尚未有启动迹象,已收取足够金额预收款项,在确认履约进度时,是否考虑这部分材料进入成本金额?谢谢大家!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jinping678 时间:2020-09-02 09:27:00
谢谢陈老师!
(三)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具有不可替代用途,是指因合同限制或实际可行性限制,企业不能轻易地将商品用于其他用途。
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是指在由于客户或其他方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并且该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
我们购买的材料是客户专用且经过其检验的,这算构成履约部分么,我们有权利要求补偿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 这样可以纳入履约进度计算么
回答人:chenyiwei
你引用的这条规定是用于判断能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的。但不能用于计量履约进度。
求助陈版主,出资问题的疑问
4265、求助陈版主,出资问题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9-01 12:50:00
A公司对B财务公司进行增资,注资款10亿。目前A在财务公司开立甲账户(户头为A公司):余额10亿;在建行开立乙账户余额0。
无偿移交的资产减值问题
4266、无偿移交的资产减值问题
提问人:auditorzjf 时间:2020-09-01 08:05:07
瑞华研究2010-2019,问题1-3-7(对于将被无偿移交出去,但移交后仍将继续作为本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的固定资产,可否全额计提减值)“如果这些输电线路正常情况下应当由电网公司出资建设,而现在由发电企业 出资建设,并由电网公司回购或者无偿接收,但以往和未来一直为发电企业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则就其经济实质而言,实际上是发电企业通过承担建设成本而获得了一项“使用权资产”,该“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应当等于相关输电线路于回购或移交日的账面价值减去电网公司按回购协议约定应支付的回购价款(如为无偿移交,则回购价款为零)后的余额,也就是此处A公司“拟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该“使用权资产”应当在后续的电厂运营期 内摊销,计入各期营业成本。”
陈版,您好!对于上述问题,假设A公司垫资的目的就是为了其下属公司发电厂更快的投产发电,电厂核准发电后无偿移交。但移交后下属电厂会按照市场价另行支付电网公司线路使用费等相关费用。问题1:在此种情况下,并 不像原题中建设成本相当于抵偿后续使用权资产的租金。而也并非通常情况下的电厂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必要支出, 是否可以单独作为一项捐赠考虑,还是基于实质,与电厂的提前投入运营认定为相关事项,对比考虑电厂提前发电获得的额外现金流入。问题2:在现实中可能遇到某公司支付政府相关验收人员红包,目的可能是希望更快的通过 相关资产验收等,该支出应该如何处理呢?(有公司会找各种名目的替票入账,但有些资产费用结构是比较固定 的,明显不相符)
回答人:chenyiwei
研发项目,人工成本和资产摊销在项目间的分摊问题
4267、研发项目,人工成本和资产摊销在项目间的分摊问题
提问人:houzi521sy 时间:2020-09-01 08:05:06
请教陈老师,各位老师:研发类型的公司,费用按照项目进行归集,但是1、每个研发人员可能同时进行好几个项目,对个人的工时记录,分为项目1工时、项目2工时以及非项目工时;2、也会针对某个项目买设备,但是设备在项目期间,比如3个月内供本项目使用,但是项目结束后,也会用于日常和其他项目,针对上述两种方式,人工成本和资产如何进行摊销比较合理呢?
回答人:chenyiwei
这些问题都必须建立有效的基础工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工时的预算和实际统计核算。对人工成本应以各项目工时占比为基础进行分配,设备折旧的分摊则以机器工时为基础。
合并报表层间单项履约义务的识别
4268、合并报表层间单项履约义务的识别
提问人:fansq319 时间:2020-09-01 15:03:15
请教陈版,如果存在甲集团公司的乙、丙子公司联合招标中标第三方丁公司EPC总包项目。乙公司负责方案设计和测试,其他工作丙公司负责。问题:乙丙公司各自何时确认收入,甲集团公司合并报表如何确认收入?是否需要突破单体法人,从集团角度来看,合并合同,识别单项履约义务,然后按照这个思路进行合并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可以这样理解。
在合并报表层面,需首先考虑各子公司分别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是否在经济上紧密关联,从而满足新收入准则关
于“合同合并”的条件;如果满足“合同合并”条件的,则应针对合并后的合同重新梳理确定履约义务,以及按照五步法的要求重新执行各后续步骤。这样处理的结果可能导致即使子公司之间就该业务没有内部交易,但合并报表的结果与各单体层面的结果仍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这也是实体理论下合并报表的“视角差异调整”的一部分。
股权激励验资
4269、股权激励验资
提问人:小白白又白 时间:2020-09-01 13:33:10
!!!求助陈版以及有类似经验的小伙伴
上市公司 进行股权激励验资 已开设一般户来进行验资事项
3、需要退回,无法作为合规的货币出资予以审验。提问人:小白白又白 时间:2020-09-04 133310
提问人:小白白又白 时间:2020-09-04 13:33:10
还想请教下关于资本公积抵扣的事项。
股权激励验资涉及的券商、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费用,若增值税部分已经抵扣,是否按照不含税金额冲减资本公积金额?还是计入当期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中介机构费用和验资手续费一般直接计入损益处理。
疫情期间免征的增值税计入营业收入还是其他收益?
4270、疫情期间免征的增值税计入营业收入还是其他收益?
提问人:helenpqh 时间:2020-09-01 21:33:08
查了很多资料,对于这个处理众说纷纭。个人比较认同以下的说法:
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公告之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 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则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公允价就是含税价,免税额是0, 会计按照发票额做账,不再进行价税分离计提增值税,属于直接减免。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处理逻辑是:直接免征不属于政府补助,直接计营业收入即可。因为不管是否免税,公司跟客户收取的现金流是不变的,还是含税价(公允价就是含税价,免税额是0),因为收入免税了,收取的现金流就可以全额作为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
请教陈版,关于测绘行业新收入准则执行的问题
4271、请教陈版,关于测绘行业新收入准则执行的问题
提问人:zhenjiawei 时间:2020-09-01 16:25:00
陈版主,您好!关于测绘行业新收入准则适用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想请教您,希望能得到您的回复。问题如下:
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及银行理财列示问题
4272、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及银行理财列示问题
提问人:审计小黑黑 时间:2020-09-01 12:33:06
请教陈大大:1、A公司对B公司的投资比例为50%,但实缴比例仅占30%,在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权益法核算时, 相应比率是50%还是30%?
请教陈版主和各位同仁,如何理解收入应用指南-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 务的假设
4273、请教陈版主和各位同仁,如何理解收入应用指南-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 务的假设
提问人:meteorpalace 时间:2020-09-01 12:33:08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 应用指南中指出:企业在判断其他企业是否实质上无需重新执行企业累计至今已经完成的工作时,应当基于下列两个前提:
一是:……
** 二是假设继续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享有企业目前已控制的、且在剩余履约义务转 移给其他企业后仍然控制的任何资产的利益。**
对着IFRS 15 Application Guidance B4-(b)
presume that another entity fulfilling the remainder of the performance obligation would not have the benefit of any asset that is presently controlled by the entity and that would remain controlled by the entity if the performance obligation were to transfer to another entity.
在wiley的GAAP 2020中,也有相应的描述:
in determining whether the another entity would need to substantially reperform the work completed to date the vendor is required to:
disregard any……
presume that any replacement vendor would not benefit from an asset that it curruntly controls (such as work-in-process balance)
财政部发布的收入准则应用案例——药品实验服务的收入确认,有如下描述:
本例中,甲公司在判断其他企业是否实质上无需重新执行甲公司累计至今已经完成的工作时,应当基于下列两个前提:一是不考虑可能会使甲公司无法将剩余履约义务转移给其他企业的合同限制或实际可行性限制;二是假设新聘企业将不享有甲公司目前已控制的、且在将剩余履约义务转移给该新聘企业后仍然控制的任何资产的利益。
翻阅了计学撮要,basis for conclusion of IFRS15等材料,没有发现具体应用案例。
根据wiley GAAP 2020中描述来看,这个假设好像与在产品(wip)相关,但是我搞不清楚具体含义。
请教:如何理解这个假设,在判断“是否无需重新执行企业累计至今已经完成的工作”时使用该假设的目的是什么, 能不能举例说明下?
回答人:chenyiwei
个人理解,如果没有这个假设“新聘企业将不享有甲公司目前已控制的、且在将剩余履约义务转移给该新聘企业后
仍然控制的任何资产的利益”,则意味着本企业因已部分履约(转移部分商品的控制权)而取得的收款权利不属于 本企业,而属于新聘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本企业将无法获得与已转移商品相对应的对价,从而不满足确认收入的条件。
提问人:meteorpalace 时间:2020-09-04 15:00:00
感谢陈版答疑。
从这个假设在应用指南的上下文来看,使用这个假设的目的是用来判断“企业在判断其他企业是否实质上无需重新执行企业累计至今已经完成的工作”,好像不是用来判断“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从字面意思来看,这个假设是不是在说,在判断“无需重新执行企业累计至今已经完成的工作”的时候,要假设新聘企业不能“搭便车”,即不能通过原企业已经履行且由原企业已经控制的部分获益,比如原企业已经收集的资料、获得经验、取得的阶段成果等。
以保荐服务为例,如果在会审核期间,发行人因原保荐机构被限制业务而更换了保荐机构,根据证监会要求,新聘任的保荐机构需要重新执行尽职调查工作,但是如果假设新保荐机构可以获取原保荐机构的工作底稿,从而使用其中的“无违法违规证明”、“股东承诺”、“股东核查资料”等材料,从而大量减少工作量。但是在判断新保荐机构是否需要重新执行已完成的工作时,要假定新保荐机构不能直接使用原保荐人已经完成的成果,即使新保荐机构已经获得了原保荐机构的工作底稿。
陈版,您看我的理解对不对?
这个假设在IFRS15和ASC606 都有对应的描述,但是查阅了很多资料,都没看到如何应用这个假设。并且这个假设读起来也很别扭,把“benefit of any asset”翻译成了“资产的利益”,实在get不到这个假设的内涵。
回答人:chenyiwei
这也是一种可能的解释。感谢补充。
同一控制下企业无偿划转部分股权合并报表处理
4274、同一控制下企业无偿划转部分股权合并报表处理
提问人:1170831152abc 时间:2020-09-01 21:33:07
陈老师,想咨询下,A公司和B公司都是集团范围内二级单位,C公司是A公司全资子公司,A公司无偿将对C公司60%股权划转至B公司,基准日为2020年7月。A公司对剩余40%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基准日编制合并报表时需纳入1-7月利润表,请问合并层面抵消怎么考虑?是将A公司单体层面按40%比例确认的期初留存收益、1-7月投资收益冲减合并层面资本公积吗?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是发生在同一控制下企业之间的无偿划转,则A作为划出方,在划转实施日,按照划出的60%股权对应的C公 司账面净资产冲减合并报表层面的资本公积,并对剩余40%股权按其对应的净资产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后续按权益法核算即可。合并报表层面不涉及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提问人:1170831152abc 时间:2020-09-05 12:03:00
比如A公司长投账面价值核算一直是100万,基准日C公司净资产是150万,划出60%股权。那有两个疑问:(1)A 公司单体层面已减少资本公积60万(10060%),合并层面还要按90万(15060%)冲资本公积?(2)从基准日合并后结果看,A公司剩余40%股权账面价值是按C公司净资产份额60万(15040%)核算,还是相对于最终控制方40 万(15040%)核算?谢谢陈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调账事项
4275、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调账事项
提问人:Rita777777 时间:2020-09-01 21:55:27
陈版主:
您好!期待您的回复!
A公司的房屋建筑物系自建,2018年度暂估转固,以2019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在2019
年10月份取得该决算报告。
我现在的疑惑是,根据固定资产应用指南,对2018年度已计提的折旧是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的。但是2019年具体哪个月份开始调整折旧?我了解到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第一种,从2019年1月份开始调整,即2019年度应计提的折旧:(审定固定资产原值-2018年已计提折旧-审定残值)/剩余使用月份12月。
第二种,从取得竣工决算报告时开始调整折旧,即2019年度应计提的折旧:(审定固定资产原值-2018年已计提折旧-2019年1-9月已计提折旧-审定残值)/剩余使用月份3个月。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从会计估计变更生效日确定的一般原则出发,个人更倾向于第二种。
求助版主: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
4276、求助版主: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
提问人:lcx2456 时间:2020-09-02 09:31:00
“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中,如果该项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则所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那么对于无形资产符合三新标准的,税法规定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作为计算未来期间摊销额的基础,那么在还没有进行摊销的时候,由于该项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账面价值
对于递延收益,如果按税法规定,应作为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则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为
0。资产负债表日,该递延收益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0之间将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那么在之后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摊销递延收益时,摊销影响利润的金额都是需要纳税调减?
回答人:chenyiwei
后续摊销影响利润的金额都需要纳税调减。这就是政府补助不作为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而在收到时直接作 为应税收入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由于应作为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故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应在预计未来可获得足够多应纳税所得额的前提下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后续摊销影响利润的金额都需要纳税调减。这就是政府补助不作为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而在收到时直接作 为应税收入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由于应作为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故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应在预计未来可获得足够多应纳税所得额的前提下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提问人:lcx2456 时间:2020-09-03 06:58:00
还有其他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这个确认递延所得税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不影响所得税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是从利润总额调整到应纳税所得额,则无需进行该项调整,但仍存在暂时性差异。
请教陈版,关于PPP项目借款费用因故无法资本化,寻求现金补偿的处理
4277、请教陈版,关于PPP项目借款费用因故无法资本化,寻求现金补偿的处理
提问人:yolanyoyo 时间:2020-09-02 09:51:00
陈版好,请教您个问题,背景如下:
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建设,与政府方代表管委会共同设立PPP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自身提供基础设施建造服
务。因项目前期管委会出资未到位,以及受建设手续影响,项目贷款未能到位,为保证施工进度,项目公司股东在本身出资已到位的情况下,以资本金方式超比例投入了项目资金,资金用于前期建设,包括征拆款的支付。
因《政府投资条例》政策出台,2019年7月之后,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项目公司股东以资本金 投入的金额无法在账面上以借款形式体现,导致明股实债产生的借款费用无法资本化处理。最终将导致项目开发成本被低估,项目利润被低估。由此,项目公司希望同政府方面取得一定现金性的补偿,设计补偿方案如下:
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合问题
4278、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合问题
提问人:helenpqh 时间:2020-09-02 21:33:08
自然人甲为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在A公司的持股比例为70%(从2017年设立至今),自然人甲在2018年以前向 非关联方购入一家B公司的股权,自然人甲收购B公司的股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第一次收购是在2017年5月, 当时向B公司老股东收购了B公司25%的股权,第二次收购是在2017年10月,当时继续向B公司老股东收购了B公司60%的股权,第二次收购完成后自然人甲成了B公司的大股东(控股85%),到了2019年12月10日,A公司(也是 自然人甲持股和实际控制的公司)向自然人甲收购其持有的B公司85%的股权,A公司收购B公司的行为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请问:在2019年编制A和B合并报表的时候,合并日是2019年12月10日,A和B的合并报表就按照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法处理?合并日是否需要追溯到2017年10月自然人甲第二次购买B公司股权取得控制权的时候,视同在2017 年10月A公司向B公司老股东收购股权并获得对B公司的控制权,那就变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了?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第二条规定处理。虽然是同一控制下合并,但作为同一控制下合并会 计处理基础的“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不是B公司自身报表中体现的账面价值,而是站在最终控制方的视角,以原购买日(2017年10月)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到现合并日的金额,包括原先购买日确定的商誉金额在内。纳入合并的期间仅限于A、B同受现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期间,即从2017年10月开始。
新收入准则下存在产品质量异议期的收入确认时点
4279、新收入准则下存在产品质量异议期的收入确认时点
提问人:旅徒 时间:2020-09-02 10:33:09
请教陈版:在新收入准则下,公司签订的合同存在产品质量异议期条款(如收到货后1个月内可以对产品质量提出 异议),客户签收时只注明收到货物,并不对质量是否有异议进行明确。该种情形下,公司以取得客户签收单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否恰当?取得签收单日期一般早于质量异议期满的时点。
回答人:chenyiwei
商品控制权的转移应依据新收入准则第十三条规定判断。就你说的情况而言,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额可以认为控制权已转移,可在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
客户放弃预付公司的款项,收入入账科目
4280、客户放弃预付公司的款项,收入入账科目
提问人:michaelhtts 时间:2020-09-02 11:51:00
公司疫情期间接到客户的订单,并收到部分预付款(由于生产产品的原料特殊,所以合同明确约定预付款在即便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也不可撤销),由于相关产品价格跌的很多,客户不想继续履行相关合同。双方签署解除协议,客户只将生产出来的部分产品提货,已预付的款项根据合同自动放弃。
目前的情况是,已生产的产品成本相对较小,预收款比较大,请问在结转收入及成本的时候,如何考虑?是否可以将所有的预收款都结转成主营业务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考虑本企业因客户解约导致的损失如何计量。例如,如果该订单所需原材料比较特殊,如果客户解约则无其他用途,只能报废,则需将相关原材料做报废处理,没收的客户预付款首先用于弥补这些直接损失。
在此基础上,如果没收的客户预付款超出可识别的与该合同相关的直接损失,则预付款大于需补偿的实际直接损失后的剩余部分,转入营业外收入。
认缴制下,未实际收到的投资款可以作为实收资本吗
4281、认缴制下,未实际收到的投资款可以作为实收资本吗
提问人:qingzheng518 时间:2020-09-02 12:49:11
陈老师您好,有一个客户是某国资委下属企业,今年改制,原来为事业单位。改制后,国资委认缴出资60亿元,但是,实际出资只有7亿元。现在改企业将60亿元全部作为实收资本,未出资部分作为其他应收款记账。这样合适
吗?该企业后期可能会有评级、发债业务。谢谢陈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qingzheng518 时间:2020-09-04 14:27:42
谢谢陈老师,我们这各地都在成立交通投资公司,大多是原来管理处等事业单位改制成有限公司。通过清产核资以及资产评估,将原管理处的资产负债按照评估价值投入交通投资公司。现在有些交通投资公司要编制改制前两年的模拟报表。我想咨询陈老师,这个模拟报表的编制基础是什么。资产负债是以评估值计量,还是以原来账面价值计量,同时,事业单位下未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改制时,也是以资产负债基准日时点为依据进行评估,并以评估值入账。编制模拟报表时,是否需要补提固定资产折旧。
我们认为,是否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不影响评估价值,经评估后的资产负债投入交通投资公司,对于交通投资公司接受资产负债是按照评估值入账,同时增加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存在其他权益科目。
回答人:chenyiwei
你对改制时点账务处理的理解合理。模拟报表对改制前年度仍按原账面价值反映,但需按企业的会计政策调整,如补提折旧。在改制时点,将调整后账面价值与评估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求助陈版主自带专属装修出租房产的装修摊销年限问题.
4282、求助陈版主:自带专属装修出租房产的装修摊销年限问题.
提问人:lardqiu 时间:2020-09-02 14:32:00
请教陈版主,实务是这样的,公司出租厂房,先花了1000万把厂房装修成承租方要求的样子,假设承租方是医院,按医院 的标准装修,2020年7月医院开始营业了,但出租合同还在洽谈,租金未定,租期5-12年未确定下来,这时财务需要对装修暂估入账进行摊销么?我觉得医院虽然在使用,但装修摊销期应该根据租期来定,5-12年存在的不确定性太大,做出估计很可能不合理,而出租房不是医院,也无法合理估计装修的可使用年限,所以出租房没开始摊销,这样处理对么??
回答人:chenyiwei
为何在租约条款尚未谈妥的情况下即投入资金进行装修,以及将房屋交付出租,其商业合理性如何体现?
在目前情况下,由于装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应开始摊销并计入营业成本。其摊销年限的确定,除了考虑预期可出租的年限以外,还可以考虑如果租赁期结束,是否可要求承租的医院对尚未通过租金回收的装修成本予以补偿。
请教陈版关于母子公司业务下沉的账务处理
4283、请教陈版关于母子公司业务下沉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benbentang 时间:2020-09-02 08:05:11
请教陈版和各位同仁,母公司业务下沉至全资子公司,仅保留集团管理功能,母公司将部分资产(含子公司
A,75%控股权)和负债转移给全资子公司B。我司账务处理如下:
请教陈版主,一致行动人协议认定问题
4284、请教陈版主,一致行动人协议认定问题
提问人:考cpa的小许 时间:2020-09-02 15:12:00
陈版主,最近在班上讨论案例的时候,遇到一个公司案例如下: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是两对夫妇,每对持有股权比例相同各自均为40%且任意三人持股比例均超过另外一人,然后在考虑一致行动人中怎么约定一致行动意思表示及矛盾解决方式,目前有两种方法:1、出现未达成一致意见则由公司法代(职业经理人)在四人意见中选择一个 作为一致意见;2、按持股比例来选择一致意见,但会出现支持两种意见的持股比例相同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应该 如何处理?想请教一下陈版主如何完善这两种方法,十分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对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签订一致行动协议要达到的目标。即这两对夫妻四人共同控制相关企业,还是由其中一人
(或一对夫妻)单独控制相关企业。根据不同的目标,应采用的方式和措辞也不同。提示:对于“一致行动协议”的相关考虑的一般原则:
A、一致行动协议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涉及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所有事项均由一致行动各方共同协商后形成一致意见,该情形实质上是参与一致行动协议的各方对被投资方的共同控制;另一种情况是其中有一个牵头(主导) 方,当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以该牵头方的意见为准。在后一种情况下,实际上是该牵头方对被投资方有单独控制,其他一致行动方的存在是为了强化该牵头方对被投资方的控制力,而就其他参与方而言,其对被投资方的影响力将会弱于不参与该一致行动而完全依据其自身利益作出决策的场合。
B、一致行动协议的签订和解除可能较为方便和随意,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单凭一致行动协议往往不能作为判断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需要获取其他证据作为佐证。当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时,项目组应当关注该项一致行动安排有无合理的经济基础和商业实质。一致行动安排必须以参与各方在一致行动协议所涉及的交易或事项中具有一致的利益为前提,并且应可证明这是一个使参与各方实现“共赢”的安排(例如,一致行动协议中的主导方在市场、技术、管理等方面相对于其他参与方有显著优势,因此其他参与方选择自愿放弃其部分决策权以换取自身更大的经济利益),特别是在参与各方为非关联方的情况下,不能为了实现主导方利益最大化而损害其他参与方的利益,否则有理由怀疑其真实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C、证监会会计部《中国证监会会计部2017年会计监管协调会——具体会计问题监管口径》中指出: 2、有固定期限的一致行动协议下的合并报表范围
一致行动人协议同委托受托经营业务具有一定相似性,都应按照准则规定的控制三要素判断是否具有控制。一致行动协议带有期限,很可能表明公司无法对被投资公司重大资产的购置、处置、投融资等可能对被投资公司价值具有重大影响的业务进行决策,无法决定该权力的处置及转让,不能通过行使权力获得重大可变回报,不应认定对被投资公司拥有控制。
请教版主,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或产权交易市场这类公司可以在A股 或者港股上市…
4285、请教版主,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或产权交易市场这类公司可以在A股 或者港股上市…
提问人:海豚王 时间:2020-09-02 15:33:00
如题,就是产权交易所可以独立上市吗?比如北京产权交易所、上海产权交易所、天津产权交易所等各省市的交易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目前尚无具体案例,建议如果要操作,先作为“重大无先例事项”向监管机构请示。目前能够想到的限制因素:
请教陈老师,关于套期会计的账务处理
4286、请教陈老师,关于套期会计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gotoschool_ 时间:2020-09-02 15:39:58
陈老师您好:
为什么公允价值套期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要确认套期损益,而现金流量套期是确认其他综合收益,到最后才转入损益,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为什么会有不同的会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公允价值套期,是将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互相对冲;
现金流量套期则是针对被套期项目自身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将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的损益影响予以递延,到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的同期,将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的损益影响释放出来。
两者都是为了避免不对称、不匹配的会计处理对各期间损益波动的冲击。
按照新金融准则,关于点心债的分类及会计处理
4287、按照新金融准则,关于点心债的分类及会计处理
提问人:yuxiaojun0206 时间:2020-09-02 12:33:08
陈版好,请教您个问题:
A公司为发行人(香港公司),B公司为境内公司,两者无关联关系。B公司支付1,020,000,000元购买A公司发行的点心债(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债券总价值1,000,000,000元,约定期限为2年,利率1.5%,于年末支付本年度债券利息1,000,000,000*1.5%=15,000,000.00,本金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合同约定,该债券发行方有权强制赎回该债券。
①假设B公司管理层旨在通过在金融资产存续期内收取合同付款来实现现金流量,并不打算通过出售金融资产产生整体回报(发行发不会强制赎回),是否应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MC)?
②假设B公司管理层旨在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发行方强制赎回),是否应划分为其他债权投资(FVOCI)?
问题1:应选择哪种业务模式①或②?
问题2:如果选择①,是否需要计算出实际利率后,后续按AMC计量;如果选择②,是否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将溢价部分按照持有期限分摊,冲减投资收益?
购买债券:
借: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1,000,000,000
-利息调整 20,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20,000,000
取得收益(2年)
借:应收利息 30,000,000
贷:投资收益 10,000,000
贷: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20,000,000
借:银行存款 30,000,000
贷:应收利息 30,000,000
出售债券
借:银行存款 1,000,000,000
回答人:chenyiwei
陈老师,请教关于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4288、陈老师,请教关于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提问人:liliandlh 时间:2020-09-02 12:33:07
陈老师,您好!有个问题想请教:
公司业务覆盖矿山生态修复、边坡(创面)生态修复等。甲方挖矿后,会有矿坑或矿山体留下,让公司做山体坡面修复,路面填平,并且需要种植绿化,以达到最终的环境治理效果。
公司跟甲方签订合同为总承包合同,一次包死,固定总价,合同费用包括了三年的维护费用,用于维护期清理水 渠,水源供应,管路、水池、浇灌系统及泵房等设施的维护,对灭火不彻底区域进行重新治理,补栽苗木等。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矿区矸石堆场灭火及防复燃工程、矸石山绿化工程、植被养护、矸石山体整形工程、排水工程、矸石山体安全稳定性、生态重建、防渗处理等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主要流程:1灭火防火:对前期火情勘察数据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出具火情诊断报告;提出合理设计,指定科学灭 火防复燃措施。2山体整形:1)整形整地:使矸石堆积得到一定程度压实,减少空隙率,减轻冲刷侵蚀,保证山体稳定性,为植被恢复创造良好条件;2)微地形整理:顶部平台配合景观设计,进行微地形改造;其余平台微地形 整理利于坡面排水。平台整理中间高两端低。3拦挡支护:对区域塌陷区进行支护修复加固;对矸石坡前缘紧邻道 路部分进行分级放坡,并增设浆砌石拦矸墙;原有挡墙承载力不足,增设浆砌石拦矸坝等。4排水导流:设置柔性 和硬性相结合的排水系统,矸石堆场与自然山体结合处修建硬性排水,矸石堆场内部设置柔性排水,防止不均匀沉降。5生态修复:覆土:厚度达到0.5m或1m以上视植物不同而不同;植被恢复:坡面液压喷播+植被毯,马道栽植 油松、侧柏,A区裸露斑秃坡面采用穴植紫穗槐。6灌溉养护:涉及平台景观养护和坡面生态养护。方案包括:加 压泵加压供水、输水管网输水和喷灌浇水。
[size=13.3333px]项目有三年的养护期,即主体施工完成后,先行交由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养护期,三年养护期结束后,由甲方组织上级环境部门来检测,合格后支付扣留的3%尾款。养护期主要职责: [size=13.3333px]维护期清理水渠,水源供应,管路、水池、浇灌系统及泵房等设施的维护,对灭火不彻底区域进行重新治理,补栽苗木等。
我们现在的问题是,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是否需要将养护部分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来考虑?公司现在做法是整个合同总价(涵盖了养护对价的)为总收入,完工百分比为实际成本/总成本(涵盖了养护成本)作为完工进度,确认 每个期间的收入。若是将养护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则需要先从总收入中分摊对价到养护服务,主体工程施工结束 时,施工阶段完工百分比即为100%,进入养护期再开始计算养护服务的完工百分比。简单来说,公司做法整个合 同只有一个毛利,另外一种做法,整个合同有两个毛利。
请问陈老师有何高见?偏向于哪种做法?我们考虑如果养护服务毛利显著不同于工程施工部分,那考虑将养护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总的处理原则:谨慎,所选的方法不能导致提前多确认很多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实务中多数将主体工程完成后的三年养护作为单项履约义务予以考虑。
但如果养护服务的主要内容实际上主要是对前期环境治理工程的缺陷修补,类似于新收入准则第三十三条所指
的“保证性质保”的(即“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则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应在前期施工阶段确认全部收入,同时就三年养护期内预计需发生的缺陷弥补成本确认预计负债和销售费用。
对养护服务的内容和性质,可能需要进行专业判断。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关联交易如何扣除
4289、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关联交易如何扣除
提问人:范_范 时间:2020-09-02 17:45:00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一)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100%的,为便于投资者了解重组后的整体运营情况,发行人重组后 运行一个会计年度后方可申请发行…”“四、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会计年度与重组前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的,资产总 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按照扣除该等交易后的口径计算。”关联收入可以很明确界定,那么资产总额和利润总额 如何扣除呢?比如A同一控制合并B,B的所有收入都来源于A,扣除关联收入后营业收入占比为零。由于B是完全 附属公司,是否扣除关联交易后的利润总额和资产总额都是零?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B的所有收入都来源于A”,则可以这样理解。如果B除了A以外还有其他客户,则利润、资产的分割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需个案分析解决。
请问老师:关联方在途的收入怎么合并抵销?
4290、请问老师:关联方在途的收入怎么合并抵销?
提问人:Petty_L 时间:2020-09-02 12:33:08
甲公司和乙公司同属A集团。
甲公司月末对乙公司销售了一笔货物并已经确认发货未开票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货物月末在途,乙公司还没有收货,所以并没有确认应付账款。
那么合并抵销的时候应该怎么抵销?直接抵销甲公司确认的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等?那么应交税费的金额,是否因为已经形成了纳税义务,不能抵销?那么分录不就不平了吗?
回答人:chenyiwei
在编制合并报表时,首先对乙公司报表进行模拟调整,借:库存商品,借:其他流动资产——待取得抵扣凭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含税金额)。这样就可以和甲公司所作出的账务处理进行抵销。
最终合并报表中,按实际成本体现一项库存商品;同时确认等额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其他流动资产。
求助陈版主、关于PPP项目联营企业与子公司合并抵消
4291、求助陈版主、关于PPP项目联营企业与子公司合并抵消
提 问 人 :BDOtanghu 时 间 :2020-09-02 21:33:10 https://bbs.esnai.com/forum.php? … ght=bot%D2%B5%CE%F1 https://bbs.esnai.com/forum.php? … p;page=1#pid8963356
陈老师,这里面上面的回复中:C向I提供的建造服务,也无需按照顺流/逆流交易的原则进行抵销处理。原理与母子公司之间的情形相同。
两条回复有点矛盾,作为项目公司的联营企业的销售是否需要按投资比例抵消未实现收益?
[img]依据:[/img]《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2014年修订)补充规定:"对于投资方或纳人投资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予抵销。
如果A公司销售给联营企业(ppp项目公司)的是系统集成产品,一次性验收确认收入,相应的土建施工和系统集成产品的安装业务由项目公司的另一个股东做,那么A公司的单体和合并报表是否都可以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两点并不矛盾。当实际承建方和项目公司是母子公司关系时,则合并报表层面无需按照常规方法抵销内部交易
(或者先抵销内部交易,再按照视角差异调整的方式体现合并集团向合同授予方提供基础设施建造服务的收入和成
本);但如果项目公司是实际承建方的联营企业时,则实际承建方在权益法核算中需按比例进行顺流交易收入、成本和利润的抵销。
提问人:BDOtanghu 时间:2020-09-04 21:33:10
权益法核算下,投资方抵消对关联方的未实现利润的前提是关联方没有实现对外销售。但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2年第1期)的规定,项目公司建造过程中有关收入、损益随着建造服务的提供应为 已实现。因此投资方的投资收益中不存在未实现利润,不用抵消是吗?
回答人:chenyiwei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2年第1期)的规定只适用于母子公司之间,不适用于项目公司为联营企业的情形。
求助陈版主 业务合并判断
4292、求助陈版主 业务合并判断
提问人:caixiaofeng123 时间:2020-09-02 20:15:00
业务合并判断?
【背景】
A设定为实际控制人,B公司设定为拟上市主体,C公司设定为A控制的企业与B公司是兄弟公司。
(1)C公司拥有三条生产线,该生产线产品与拟上市公司生产产品类似。C公司已设立20余年,厂房、设备基本摊销完毕,与拟上市公司相比产品的单位成本更低。由于C公司的土地是集体用地,C公司生产所在地随时面临拆
迁,生产经营具有不确定性,且C公司因设备的特殊性,搬迁后设备再组装利用的可能性较低,因此C公司不纳入拟上市主体。
(2)2020年,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C公司未来的业务与客户协商全部转嫁到拟上市公司主体,拟上市公司无偿获取C公司的客户资源。
(3)2021年开始,C公司不再对外销售,C公司的唯一客户为拟上市公司主体,C公司享有外协加工的利润
【资料查询】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21章,“实务中出现的如一个企业对另一个企业某条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生产线的合并一般构成业务合并“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6》案例3-06,若构成业务合并,还要考虑应收账款、人员承继, 是否溢价购买(存在商誉)、交易对手是否关联方;若构成业务,还要考虑是否接触到产品购买的最终客户
【问题】
上述客户资源购买是否构成业务?对于上述案例,判断的要点
如果不构成业务合并,拟上市公司是否可以不对C公司的业务进行合并和追溯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只是承接C公司的客户资源和合同,不接收C公司的资产(如设备)和人员,则不按业务合并处理,只是取得一项无形资产(客户资源)。在不构成业务合并的情况下,合并报表层面无需进行追溯重述。
房地产公司可以依据交房通知确认收入吗
4293、房地产公司可以依据交房通知确认收入吗
提问人:wangmei26 时间:2020-09-02 20:21:00
陈老师:
这里一家房地产公司达到交房阶段,在报纸上公告了交房通知,部分业主未来交接,然后地产公司就给业主发送短信,截止到12月10日如果不来交房,就视为已交付,物业费从12月10日开始征收。据此房地产公司就对未交付部分确认了收入。公司确认收入的政策是房屋已经交付、药匙交付,业主验收为时点能确认收入。我觉得公司在业主未验收的情况下确认收入是否可以?如果不可以,原因是什么?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十一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关键是要证明是否属于该条规定中的“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情形。对此建议咨询律师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交房通知给出的交接期限是否合理,是否为了提前确认收入而设定不合理的期限;不来办理交接的购房者有无合理理由等。
新收入准则下出口收入
4294、新收入准则下出口收入
提问人:dumingrain 时间:2020-09-02 12:33:07
陈版主,您好!咨询一个问题,一家拟上市公司,约20%收入来自出口,出口主要是通过快递公司直接发往国外, 报关也是由快递公司完成,这种情况下,CIF或CFR模式下,收入是按哪种价格确认?我的理解,在新收入准则 下,应该是需要把合同拆分,按FOB的价格确认产品销售收入,运费和保费正常情况下,是应该按收入到的运费和保费减去支付的运保费,按净额确认收入,这样操作是否准确?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参考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中的“运输服务”予以判断。首先确定商品控制权的转移时点,据此确定相关的运输服务是在控制权转移时点之前还是之后提供,据此判断是否构成一项履约义务。如果采用FOB或CIF、CFR模式,以 货物交付给快递公司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则在交付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运抵后确认运输服务收入。
求助陈版主,收入确认问题及涉及的税务风险
4295、求助陈版主,收入确认问题及涉及的税务风险
提问人:MrSimba 时间:2020-09-02 21:33:08
公司A是制造业企业,公司B是公司A的经销商,公司C是经销商B介绍给公司A的客户。
A向C销售需要安装的产品甲,双方签订金额为100万元,回款也是C直接支付给A,A直接向C开具100万的增值税发票。
但鉴于B在上述交易中需提供安装服务,在A看来,A是以经销方式销售给B,因此,A在做账务处理时是以经销渠道确认收入,按与B的日常交易价格,确认对B的收入70万元,余下的30万元作为预收B的货款。
A与B之间仅有经销商协议,B与C之间不存在任何协议。
所以,想请问陈版主,上述账务处理方式是否合适?是否存在税务风险?如仍维持上述处理方式,是否可以通过签订什么形式的补充协议予以合理化?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首先要判断B是否为代理人(仅提供交易居间服务和安装服务),还是主要责任人。从你说的“A向C销售需要安装的产品甲,双方签订金额为100万元,回款也是C直接支付给A,A直接向C开具100万的增值税发票”、“A与B之间仅有经销商协议,B与C之间不存在任何协议”来看,B属于代理人的可能性较大。因此,A应就其向C收取的款项全额确认100万元的收入,就归属于B的30万元,如果能够合理分拆安装服务费和佣金的,则分别计入合 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如果不能合理拆分这两者的,按重要性原则归入其中一个项目。
提问人:MrSimba 时间:2020-09-04 21:33:08
多谢陈版主~~按您的讲解,就是当前账务处理是有问题的,是不是也无法通过签补充协议等来认可当期的账务处理吧?税务风险也挺大吧?
回答人:chenyiwei
是。
关于以业务向子公司增资的会计处理-钻个牛角尖
4296、关于以业务向子公司增资的会计处理-钻个牛角尖
提问人:风白色 时间:2020-09-02 12:33:07
问题:母公司A通过增资的方式向子公司B注入完整资产业务包C时,母公司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摘自瑞华研究
2010-2016汇编本-问题3-1-26
回答:
请教陈版主,实操中关于认定是否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4297、请教陈版主,实操中关于认定是否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提问人:ltchuan 时间:2020-09-03 00:03:00
陈版您好,目前我遇到一个实操项目:在2019年公司向供应商采购一批存货,其中一部分当年对外销售,一部分留为库存。2020年审计报告出具日前,公司发现这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并对该批已销售的产品进行召回,针对已召回的产品,客户采取了换货方式并没有退货,公司给客户换了质量合格的相同产品。对于召回有质量问题产品, 公司有买保险,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可以获得全额理赔,同时根据当时与供应商采购协议,也可以选择从供应商处获得赔偿,两种理赔方式只能选择其一。在审计报告出具日后,公司决定选择保险理赔。
问题:(1)针对2019年末留存的存货、2020年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换回有质量问题存货,在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有确 凿证据可以通过供应商或保险获得全额理赔,两部分存货预计损失为0,2019年末是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若存货 跌价为0,那么此事项是认定为存货跌价为0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还是认定为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2)针对2020年换货部分是否作为2019年的调整事项,冲减2019年收入和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制造业成本核算
4299、制造业成本核算
提问人:xuekuaiji2011 时间:2020-09-03 13:33:07
回答人:chenyiwei
要考虑当初这些“不合格品,过期产品,废料”是否分摊了成本,以及在将其再次投入生产时,这些存货的账面价值是多少。
当这些存货被领用再次投入生产时,应按其该时点的原账面价值转入原材料成本,不应对其按可变现净值或市价进行重估,也就是这一环节不应确认重估收益。
请教陈版:中期报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300、请教陈版:中期报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提问人:gy810222 时间:2020-09-03 10:30:44
半年报中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产生的减值损失,在所得税预缴的时候,进行了税前扣除,未产生时间性差异的财税差,这种情况下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妥当?该如何去理解?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中期所得税预缴时不做纳税调整,但到年末汇算清缴时是要进行调整的。所以严格来说,在中期报表中,仍应一方面就年末需补交的税款确认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另一方面就该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送股或转股,按股票面值还是股票市值做处理账务?
4301、送股或转股,按股票面值还是股票市值做处理账务?
提问人:bleblemig 时间:2020-09-03 10:44:00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
当上市公司在进行送股或转股时, 是按股票面值扣减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资本公积? 还是按股票市值?
比如,当前股价10元/股, A公司决定进行利润分配, 每10股送1股股票股利。 A共有2亿股本。即要送2000万股。账务处理是哪种对?
方式1、按面值
借:利润分配-本年利润——2000万; 贷:股本——2000万。方式2:按市值
借:利润分配-本年利润——2亿; 贷:股本——2000万、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8亿(假设当年利润够2 亿)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目前的一般做法都是按股票面值,也就是你所说的方式1。
提取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会计处理问题
4302、提取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人:tunba 时间:2020-09-03 21:33:07
上市公司推行员工持股计划,其中资金来源第一条“从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中提取的持股计划奖励 金” ,请问这个奖励金会计处理就是在N年提取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吗?N年算扣非净利润时,提取的这部分费用是否列入非经常性损益还是经常损益呢?
(这个比例已是新增扣非利润的30%,这么高我还挺惊讶的。) 案例资料如下:
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
从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中提取的持股计划奖励金;
员工其他合法薪酬;
员工融资或其他自筹资金。
其中,持股计划奖励金的提取方式为:Bn=(En-1-En-2)×30% 其中:
Bn表示 N 年度提取的持股计划奖励金 Bn
En-1为 N-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En-2为 N-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若 Bn小于或等于零,则当年不提取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
回答人:chenyiwei
提取的奖励金在提取时属于职工薪酬,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处理。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存货跌价准备以及抵账房产
4303、存货跌价准备以及抵账房产
提问人:小夕仔 时间:2020-09-03 12:33:08
公司为大型设备制造厂商,成本收入按项目核算,客户按照项目进度分批次付款,目前公司个别项目存在长期停工的情况,合同继续履行的可能性不大,产品均为定制,无法直接销售给其他客户,项目相关产品成本以及发生的安装费用均在存货核算。针对于此部分长期停工的有减值迹象的存货,公司计划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假设合同价款1000万,预收款200万,产品成本300万,安装成本50万,请教陈版主,在考虑存货可变现净值时,是否考虑预收 款,是否按照存货成本350减去预收款200万后的差额150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另外,公司的部分客户为房地产开发商,存在客户用房产抵账的情况,双方签订抵账协议后,将房产交付给公司, 但是部分房产存在未及时网签,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公司目前处理方式是,只有满足网签、房产证、法院判决三
个条件之一,才终止确认应收账款,进行资产入账处理,由于该部分抵账房产,公司计划对外销售,所以不符合固定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定义,所以将其列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并于每年年末进行减值测试,请教陈版主,①只有满足网签、房产证、法院判决三个条件之一,才终止确认应收账款,仅有抵账协议不终止确认应收账款,资产不入账是否恰当, ②满足三个条件之一入账后的资产在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每年进行减值测试,是否恰当。
回答人:chenyiwei
境内外“以股抵债”
4304、境内外“以股抵债”
提问人:leoerdam 时间:2020-09-03 15:01:00
求助陈老师@chenyiwei 以及论坛内各位老师关于以股抵债的问题,谢谢。背景如下:
香港A公司长期从事集装箱租赁业务,和客户B公司(系境内上市公司)有相互的业务往来。A公司租赁集装箱给B 公司,B公司按时支付租金。现在B公司可能处于经营或者战略的考虑,想要以自己的股票和A公司来结算租金, 请问下:
由于A公司为香港公司,系境外公司,是否可以和B公司进行以股抵债呢?如果可以的话,是否上市公司通过回购股票,在和香港公司进行债务重组交易呢?
假如不行,那么香港A公司的境内子公司C是否可以接受“以股抵债”呢?如果可以的话,是以什么样的立场来接受这样的交易呢,实务上是否有具体的操作规范呢?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可能更多地是外汇、税务、工商等法律法规问题,建议咨询相关方面的监管机构和专业人士意见。
个人理解,直接跨境的“以股抵债”可能是存在障碍的,首先要将经常项目下的外汇应付款项转为资本项目下的外商投资,就可能存在很大的外汇管理方面的障碍。由A的境内子公司C代A持有这部分股票虽然可以规避这个问题, 但也可能涉及税务等方面的处理(例如C是否可能被认定为无对价取得股票)。
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财务担保的会计处理
4305、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财务担保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1314瓶瓶罐罐 时间:2020-09-03 12:33:07
陈老师,您好:
子公司(非全资)由于融资需要申请银行借款,母公司为其开立保函发生的手续费用(金额较大)是作为权益性交易进行如下处理:
母公司 借 长期股权投资 贷 银行存款子公司 借 财务费用 贷 资本公积
合并层面看就是支付一笔保函手续费(财务费用),这笔业务合并层面直接 借资本公积 贷 长投 抵消平了。请问我这么理解是否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可以这样理解。
非上市公司发行股权吸收合并其他公司的交易对价问题
4306、非上市公司发行股权吸收合并其他公司的交易对价问题
提问人:maozhimaomi 时间:2020-09-03 17:32:17
陈版您好!有个事情向您请教一下!
案例背景:
非上市公司以发行新股权为对价,吸收合并其他公司(非同一控制下)
A公司和B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B公司股东为自然人张三。A公司拟吸收合并B公司,双方协商对价为:A公司投前估值30亿,B公司估值10亿,吸收合并之后,张三成为A公司股东,占比25%(10/(30+10))
交易前,A公司账面净资产为6亿,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亿
因为A公司是以股权为对价吸收合并B公司,没有支付给张三任何现金及非货币资产。我的理解,A公司的分录应为:
借:B公司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商誉 (差额)
贷:B公司可辨认负债公允价值
实收资本 (A公司交易后实收资本*25%) 资本公积 (交易对价 减上面实收资本金额) 求教:
上述分录是否正确?
由于是非上市公司,以股权为对价,股权没有公开市场报价,交易对价是按B公司估值10亿确认吗?是否需要评估报告(收益法)支持该估值?
B公司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是以评估机构出具的成本法评估值为准吗?
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陈版,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公允价值计量
4307、求助陈版,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公允价值计量
提问人:剑寒九州 时间:2020-09-03 12:33:07
请教陈版,我们审计的A公司持有B信托公司2.1%股权,原始投资成本为2000万元。管理层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019年末,B信托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50亿元。
A公司管理层觉得B信托公司是一家非上市公司,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所以根据准则第四十四条“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的规定,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计量。请问A公司的处理是否恰当?应该如何对该项股权投资公允价值计量?
回答人:chenyiwei
第四十四条原文:企业对权益工具的投资和与此类投资相联系的合同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企业应当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因此,并不是只要“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就可以直接按成本计量,还要满足“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 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条件。从你说的情况看,该项投资对应的被投资方账面净资产已经超过1亿元,显著高于成本,所以成本不是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由于信托公司属于金融机构,其所持有的绝大部分资产均为金融资产,而金融资产或者以公允价值计量,或者以接近公允价值的摊余成本计量,因此如无其他特殊情况(如持有大额的以成本计量的不动产),可以以对应持有的账面净资产份额代表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购买礼品作为未来粉丝活动礼品,企业如何入账
4308、购买礼品作为未来粉丝活动礼品,企业如何入账
提问人:魅血 时间:2020-09-03 20:56:00
购买礼品作为未来粉丝活动礼品,收到货时,是否可以作为先存货,后期发放时是转入推广费还是转入成本?有什么依据可以参考??
回答人:chenyiwei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P21:
企业采购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产品,向客户预付货款未取得商品时,应作为预付账款进行会计处理,待取得相关商品时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企业取得广告营销性质的服务比照该原则进行处理。
引入投资者,控股股东回购承诺,有何影响
4309、引入投资者,控股股东回购承诺,有何影响
提问人:smileberry 时间:2020-09-03 13:33:06
各位版主,B公司、C公司为A公司控制的子公司,B公司引入战略投资人D,A公司未丧失控制权,A公司与D公司除签署投资协议外,C公司还与D公司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如B公司出现某些情况(包括未能在某期限内上市) 则C公司按照原条款回购D公司本次投资
想请教下,这份补充协议中的回购承诺对A、B、C公司分别有什么影响?
对B公司来说,此次增资可以作为正常增资处理,因为回购承诺并非B公司作出,因此B公司不会出现未来不可避免支付现金的情况;
对C公司来说,因是否能如期上市并非其能控制的,因此会构成未来不可避免支付现金的情况,是否构成金融负债?如构成金融负债,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公允价值又将如何确认?
对A公司来说,在合并报表中B公司的增资款是作为一项少数股权处理还是作为负债处理?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对A的合并报表而言,由于D完整享有B的股东权利,该项期权只是在B未能上市情况下的保护措施,故在合并报表层面仍应将D在B的净资产中享有的权益确认为少数股东权益。但由于同时授予一项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承
3、对A的合并报表而言,由于D完整享有B的股东权利,该项期权只是在B未能上市情况下的保护措施,故在合并报表层面仍应将D在B的净资产中享有的权益确认为少数股东权益。但由于同时授予一项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承
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第十一条规定,应在合并报表层面确认一项金融负债,其金额等于预计日后回购款的折现值。该项回购义务初始确认时对应借记合并报表层面的资本公积,后续期间应按回购协议约定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如果B公司成功上市,相应回购义务解除,则按届时该项负债的账面价值(本息合计)转回资本公积。
提问人:smileberry 时间:2020-09-05 09:46:00
谢谢陈版回复,进一步请教;
私募投资的基金一般用什么科目核算
4310、私募投资的基金一般用什么科目核算
提问人:dxxd_ren 时间:2020-09-03 12:33:07
私募投资的基金一般用什么科目核算?投资的基金一般2-3年清算,能不能使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回答人:chenyiwei
被投资对象是“有限寿命主体”时,该项投资不能指定为FVOCI权益工具投资。只能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请教陈版:专利实施许可收入的处理
4311、请教陈版:专利实施许可收入的处理
提问人:lingtingwyy 时间:2020-09-03 12:33:07
请教陈版:
专利实施许可,非独占许可,许可年限为15年,一次性收取300万的许可费收入,是按15年分期确认收入,还是可以一次性确认收入呢?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应对照新收入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判断。主要考虑是在授权期间,是否存在提供技术更新和支持等的后续合同义务。
请教陈版:已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会计处理
4312、请教陈版:已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小车_Happy 时间:2020-09-03 12:33:08
公司主要从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因使用节能设备和技术,能够实际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已获得权威机构对减排量的核证,项目已经申请备案。由于公司是节能服务公司,本身并无碳排放的需求,所获得的核证减排量只会在市场上交易。
想请问:1.CCER的成本如何计量?由于该项目投入的设备本身是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而服务的,并不是为了取得这个核证减排量而发生,相应的成本是否不能作为CCER的成本?如果不能,那是按财会[2019]22号视为无偿取得不做会计处理吗?
2.CCER的后续计量问题,因为企业自身没有碳排放履约义务,只会拿去交易,价格也能实时获取,是否可以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回答人:chenyiwei
此处的CCER是作为提供节能服务的非现金对价的一部分。应按照新收入准则第十八条关于非现金对价的规定对其计量。该CCER并非无偿取得,应按其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计量。相应的成本正常确认为节能服务成本。
关于后续计量,目前对CCER只能采用成本模式,暂不支持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持股平台员工股份转让问题
4313、持股平台员工股份转让问题
提问人:baboochen 时间:2020-09-04 21:33:08
请教陈老师:A公司于2019年设立员工持股平台进行股权激励,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因为该激励计划明确规定, 被激励对象如果提前离职,要把授予的股票按原价转让给持股平台GP(实控人),因此按照股份支付的要求在员工服务期内摊销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现在2020年持股平台内有员工离职,相关股票全部按原价转让给了GP,GP会在未来将这些股票再授予其他激励对象。
我的问题是:
请教各位,印花税核算问题
4314、请教各位,印花税核算问题
提问人:yizhixiaobai 时间:2020-09-04 10:33:08
印花税通常发生时直接在税金及附加中列支,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但如果采取按期汇总缴纳的方式,即也跟其他税一样本月申报次月缴纳,则是否应通过应交税费计提,并在期末保留应交税费余额?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
企业会计准则及指南(2020完整精校版)Chm电子书
4315、企业会计准则及指南(2020完整精校版)Chm电子书
提问人:smalldonkey 时间:2020-09-04 11:25:53
根据本论坛的分享,我花了点时间做的整理和校对,应该挺好用的,请大家支持下呗!!!!申请加精~ 回复可看,算是对我辛苦的支持。
分享是因为个人觉得Chm文件比word版更快,索引查询更方便,且不会被误修改。
补充说明1:有一部分杀毒软件是根据文件类型来判断是否包含病毒的,真的很无辜。补充说明2:结合部分网友意见,修订了bug,应该更加完美了。修订了81楼提到的第19章外币折算的错误。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2sf3fd-mZhbIPawX8q1U_A 提取码: cfmg
捕获.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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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5 10:17 上传
捕获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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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5 10:17 上传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smalldonkey 时间:2020-09-08 08:49:56
回答人:chenyiwei
不是简单的后缀名问题。试了几次,每次下载后都被Win 10自带的Windows Defender自动删除。以下是相关的屏幕截图信息,请检查:
D:.jpg
求教零售企业销售非标产品计价分摊问题
4316、求教零售企业销售非标产品计价分摊问题
提问人:dagang777999 时间:2020-09-04 13:33:10
陈老师:
审计中遇到一企业,属互联网电商产品,该公司各种折扣促销非常频繁,定价也相对灵活,通常是一个主产品附带几个附属品,我们初步想法是按照单独的对外售价进行分摊,定价基础是以实际售价为基础,但其几个附属品对外销售不多,一个月几单或者几十单,想请教陈老师,如果以对外售价为基础按比例进行分摊,附属品的几单或几十单的对外销售能否作为单独计价的依据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实际发生的附属品单独对外出售交易笔数少、金额小,则可能认为不具有足够的代表性,其交易价格不一定可以作为确定这些附属品单独售价的依据。此时建议考虑采用成本加成法,或者其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合理且可行的方法确定其单独售价。
提问人:dagang777999 时间:2020-09-05 20:38:00
谢谢陈老师,如果对外出售不具备可参考性的话,采用成本加成法,其附属产品和主要产品类似,都是网课,毛利率较高,是否可参照其主要产品的毛利率进行定价
回答人:chenyiwei
附属品网课可能和正常销售的网课仍有差异,例如主要为了引流而具有广告营销性质。这时不一定可以简单参考主要产品的毛利率。还是要结合情况具体分析。
被转让公司过渡期间费用承担的会计处理
4317、被转让公司过渡期间费用承担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yangyinting 时间:2020-09-04 12:18:00
标的公司A以630为基准日进行评估并挂牌进行股权转让,次年转让成功,原母公司B与新股东C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并约定自630起自股权转让日(过渡期间)内A公司发生的费用70%由原股东B承担,30%由标的公司A承担。标的公司A于次年收到原母公司转入的过渡期间承担费用对应款项。
请教各位老师,对于过渡期间由原母公司B承担的费用,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是否应对应冲减A公司的费用?或作为原股东投入的资本金计入资本公积?
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由原股东部分承担费用的安排与股权转让交易相关,因此仍应认定为权益性交易。标的公司收到原某公司的补偿款时,应计入资本公积。
配套设施是否随主体一起转固?
4318、配套设施是否随主体一起转固?
提问人:jdm0109 时间:2020-09-04 13:11:00
例如,码头A,分为基建工程、安装工程、配套等设施(门机、运送带、楼宇、配电设施等)。码头A需要试运营,在进入试运营状态前,码头A中所有设施均已交工验收或设备验收,那么: 门机、运送带等设备是否需要随着码头A试运营结束后(例如6个月)再行转固?
设备自身验收即其能够达到运输要求即可,但不能脱离于码头A独立使用,因为码头A出现质量问题检修时, 设备需要停滞。
楼宇、配单房等建筑物等,功能不受到码头A的影响,但运作同样受到影响。
瑞华研究2010~2019【问题1-1-14(固定资产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一条完整的生产线及其附属设施何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中明确:“该生产线与其他附属设备如果可以脱离该生产线独立使用的,则应当根据这些附属设备自身的状态独立判断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受生产线转固状态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十八章: 如果企业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别 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应当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
如何判断“附属设施”能够独立使用?(码头上的附属设施肯定都是为码头服务的,也没有其他用途)
是否可以认为:设备等附属设置均分别计入不同资产,在码头试运营期间,计提折旧,并计入码头的在建工程,更为合适?
@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1-1-14中所指的“可以脱离该生产线独立使用”,是指与该生产线没有从属关系
(依附关系)。在你所举的例子中,码头上的专用设备是专为该码头服务的,属于具有从属(依附)关系的情形, 即使这些设备本身已经安装调试完毕,但在码头整体未转固的情况下,这些设备不能单独认为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而单独转固。所以你所说的“在码头试运营期间,计提折旧,并计入码头的在建工程”是不恰当的。
如果某项已安装调试完成的固定资产与其他在建项目之间不是从属关系(可能有工艺、流程方面的上下游等其他类型的关系),则这样的固定资产应单独考虑其自身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受其他在建项目(即使与本设备之间存在工艺、流程方面的上下游关系)的影响。这种情况下单独转固项目所计提的折旧应正常计入损益或产品成 本,而不能计入其他在建工程的成本,除非在其他项目的建设期间,这些已建成的项目专门为其他项目的建设服 务,而不是对外提供商品或服务。
设立验资和增资验资可以出具一个报告吗
4319、设立验资和增资验资可以出具一个报告吗
提问人:wx_5f51dc6d80a8 时间:2020-09-04 14:22:00
客户的企业是2017年11月设立的,现在让我们出具验资报告,从成立到现在有过两次股东变动一次增资,这种情况下可以只出具一个验资报告吗
回答人:chenyiwei
要考虑委托目的,这种情况应该不是为了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而是为了其他目的。根据具体的委托目的,可能将多次出资放在一个报告中审验是可以接受的。建议与委托方充分沟通确认。
理财投资再分红
4320、理财投资再分红
提问人:iyuki1228 时间:2020-09-04 10:33:08
陈版:
请问购买银行理财,按基金当日净值买入,净值为1.05,月底理财进行了分红,分红方式为分红再投资,分红后净值为1,同时增加了基金份额。是否确认投资收益?如果不确认,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因分红再投资导致的基金份额变化怎么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由于没有收回现金,分红再投资并未改变本企业在期末基金净值中所占的份额(即,不论有无“再投资”这个动作,本企业所占的权益份额及其风险和报酬特征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这部分分红实际上在赎回之前都是未实现收益。因此建议将公允价值变动(体现为份额增加)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不是投资收益。
关于出售业务组
4321、关于出售业务组
提问人:xuxu520156 时间:2020-09-04 14:53:53
陈老师,有个问题想请教您下,情况如下:
本部下面有个独立核算的事业部,现在要将这个事业部划出去,评估时已经按照收益法评估了这家事业部,以评估的价格作为本部对这家事业部成立的新公司的股权投资,本部变成这个事业部的联营方,占股30%,这家新公司还引进了别的投资者,出售这家公司,麻烦帮我看下这么处理是否合适:1、该处置构成业务处置,处置该事业部评 估的价款与被处置事业部账面净资产之间的差异作为资产处置损益还是投资收益呀?2、长期股权投资是不是就是 评估作价的金额呀?3、新成立的公司,资产、负债等还是按照之前的价格入账还是按照评估的公允价值入账呀?
回答人:chenyiwei
确认DTA条件
4322、确认DTA条件
提问人:auditorzjf 时间:2020-09-04 10:33:10
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陈版,您好!
准则中“转回”是否可以直接理解为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暂时性差异的消除。
例如某项资产,初始入账金额10低于计税基础20,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假设该资产具有使用年限(无残
值),那么意味着在以后的某一个时点,其账面金额和计税基础都将变为零。那么意味着“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消除”。同时有足够应纳税所得抵扣情况下,该项差异可以确认DTA.
假设该项资产没有使用年限(比如特定专利),初始确认时账面金额与计税基础存在差异,但会计后续计量不摊销,企业也不准备出售。意味着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转回,该项差异不能被消除。那么不应该确认DTA。
回答人:chenyiwei
你所引用的该条规定仅适用于与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相关的暂时性差异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判断。但你所举出的讨论例子是针对其他非股权资产。
暂时性差异的“转回”可以理解为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逐步缩小乃至最终归零的过程。
假设该项资产没有使用年限,初始确认时账面金额与计税基础存在差异,但会计后续计量不摊销,企业也不准备出售,则在初始确认时无法合理判断该项暂时性差异的预计转回时间,也就不满足第十三条对“该项暂时性差异在可 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的条件。此时虽然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DTL的豁免
4323、DTL的豁免
提问人:auditorzjf 时间:2020-09-04 13:33:06
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当确认相应的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
A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陈版,您好!
问题一:对于准则中“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表述,感觉是一个很模糊的说法,具体应该如何界定呢?或者说都有哪些交易。
问题二: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则可以豁免,可否把两个条件理解为“投资企业能够控制转回时间,而其主观上并无转回意愿”,重点还是在于是否能够转回?反向思考, (1)若只满足A不满足B则为投资企业能够控制其转回时间而且希望短期转回–确认DTL;(2)若不满足A只满足B,则为企业不能控制转回时间,但基于某个客观原因,差异很可能不能转回–确认DTL。第(2)中情况并未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是否可以豁免确认DTL呢?
回答人:chenyiwei
支付的土地租赁费现金流量表的列示
4324、支付的土地租赁费现金流量表的列示
提问人:yl8229880 时间:2020-09-04 16:49:19
回答人:chenyiwei
在执行新租赁准则之前,如果是逐年支付租金的,则作为“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一次支付多年租金,确认长期待摊费用的,则作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在执行新租赁准则之后,在初始确认使用权资产之前或同时支付的租金作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提问人:jdm0109 时间:2020-11-06 08:05:06
陈版,想问一下,是否【长期待摊费用】都作为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
部分企业将长期营业费用、融资手续费都作为长摊,是否并不需要区分属性(因为长摊本身就是其他长期资产)?
【很多企业将与经营相关的一些长期费用作为“其他经营活动”】;【融资手续费则作为“其他筹资活动”】,是否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长期待摊费用的性质可以有所区分,有部分长期预付费用性质的可以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求助陈版主,中期财务报表是否需要计提盈余公积。
4325、求助陈版主,中期财务报表是否需要计提盈余公积。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9-04 13:33:08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无需计提。但如果需依据本次中期报表所显示的本中期净利润进行中期分红的,则建议按本中期净利润的10% 计提盈余公积。
求助陈版主,金融类企业非信贷资产减值的计提。
4326、求助陈版主,金融类企业非信贷资产减值的计提。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9-04 13:33:08
回答人:chenyiwei
没有统一的规定,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等适用的会计准则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减值准备。目前阶 段,对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企业,暂可继续参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中的相关提示处理。
求助陈版主,金融类企业购买债券列示的问题。
4327、求助陈版主,金融类企业购买债券列示的问题。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9-04 13:33:08
求助陈版主,金融类企业购买债券并准备持有到期,计入金融投资-债权投资还是金融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 谢谢版主解惑。这两个科目怎么区分
回答人:chenyiwei
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企业,一般区分方法是:“持有至到期投资”除了需证明具有持有至到期的明确意图和财务能力以外,该债券还应当具有活跃市场,可以取得其公允价值;其他一般的“债权投资”属于“贷款和应收款项”类别的金融资产,无活跃市场。两者的后续计量模式都是摊余成本。
关于或有对价(业绩对赌)和明股实债
4328、关于或有对价(业绩对赌)和明股实债
提问人:cfshichunsheng 时间:2020-09-04 13:33:09
陈版,或有对价(业绩对赌)和明股实债的判断均涉及未来的或有事项,请问或有对价(业绩对赌)和明股实债二者的在会计上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回答人:chenyiwei
明股实债:从一开始的明确意图就是要保证本金安全并取得约定收益或保底收益,各方均默认投资人不应享有或承担股权投资相关的风险和收益(如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相应地,对于旨在保证投资人本金安全和取得约定收益的条款,如到期回购、分红差额补足等,基本确定将会被执行。
或有对价(业绩对赌):投资人的意图是享有或承担股权投资相关的收益(如权益工具增值收益),业绩补偿或回购承诺仅仅是在无法实现原投资目标情况下弥补投资人预期收益损失的一种保护措施,正常情况下不会被启动。
能否推荐会计理论及选择方面的书籍
4329、能否推荐会计理论及选择方面的书籍
提问人:sdongco 时间:2020-09-04 13:33:09
cpa教材、瑞华研究等还是比较偏实务,各位大佬能否推荐一些会计理论和现行选择背景方面的书籍?
例如,下推会计、合并实体理论,企业合并视角差异这类原则,并不会在cpa教材等实务书籍中详细介绍;
不同的处理原则,现行准则偏向某一种的背景是为什么,例如资产负债表观和利润表观的怎样发展的,现行准则为什么选择以资产负债表观为主要方向。。。
回答人:chenyiwei
天职国际以前出版过《会计准则内在逻辑研究》,可以参考一下。
请教陈版,关于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和政府投资的区别
4330、请教陈版,关于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和政府投资的区别
提问人:gpqg 时间:2020-09-04 21:33:10
陈版,政府补助与政府投资和专项应付款,这三者有什么区别吗?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专项应付款和政府投资,都是政府以所有者(股东)的身份对企业进行资本性投入,因此企业最终应转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
政府补助是政府基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的身份,为实现社会公共政策目标而向企业提供的无偿资源让渡,不构成资本性投入。
请教陈版:关于广告费用的 确认时点
4331、请教陈版:关于广告费用的 确认时点
提问人:www学习 时间:2020-09-05 10:19:00
陈老师:
您好!
A公司在2018-2019年期间发生大量各类广告费用,一部分为电视台的广告费,一部分为代言费,请问陈老师A
公司广告费用应在何时确认?可以在合约期间分摊吗?财税是否有差异? 初步分析:
(一)关于会计处理
提供广告劳务确认收入按照“(二)宣传媒介的收费,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开始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 入。广告的制作费,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原则确认收入;同时依据相关规定,企 业为扩大其产品或劳务的影响而在各种媒体上作广告宣传所发生的广告费,应于相关广告见诸于媒体时,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营业费用,不得预提和待摊的原则,对于A公司支付的电视台或其他媒体平台的广告费,只要面向观众播放了,A公司应该将其确认为费用,并与广告播放平台的确认的各期收入一致;
对于代言费(如在2018年2月-2019年2月期间请某体育明星代言),应该属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产品,公司应该在向客户预付货款未取得代言商品时,作为预付账款进行会计处理,待取得相关商品时(即可以将明星代言相关广告对外投放)计入当期损益。
综上,对于广告媒体对外投放费用和代言费用不应在合同期间内分摊确认费用,而应该在广告投放观众和获得对外投放的产品时确认为费用。
(二)关于财税差异
财税差异主要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此外无其他差异。
请问陈老师,上述分析及处理是否正确?但是始终觉得广告费(媒体宣传)在投放平台上会依据双方合同约定 播放一段时间,代言费也是在某一段时间内使用该明星的肖像进行产品代言宣传,如果都是在投放时或者获得肖像产品时就要确认为费用,是不是不符合权责发生制?例如对于媒体宣传广告费如果可以定期取得对方的播放确认 单,起码应该与对方保持一致,应该按照对方的播放确认单确认为费用,而不应该在媒体投放市场后将全部合同期间的广告费全部一次性确认为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广告费和代言费的基本原则是在发生时直接费用化,可递延的只是作为对服务预付款,即为未来期间获得广告商提供的广告制作和发布服务,以及明星提供的代言服务(如出席市场营销活动、拍摄代言照片或视频等)而预先支付的款项,即必须对应于明确的后续服务。因此在确定哪些支出可以递延时首先应考虑是否符合上述条件。
广告费应明确区分制作费和发布费,制作费部分在广告制作完成时费用化;发布费可在合同约定的发布期间内,根据时间、次数等比例予以费用化。
明星代言费应注意区分肖像授权使用费和出席活动报酬,对肖像授权使用费应一次性费用化处理(无明确对应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入),对出席活动、拍摄等报酬可以在相关活动完成时计入费用。
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特殊问题解释
4332、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特殊问题解释
提问人:茶前饭后 时间:2020-09-05 14:33:06
请教各位高手,本人有一事不明,就是融资租赁财务处理中(暂按老准则),“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这两个科目,为什么后者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前者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呢?准则上说的死循 环之类的无法信服,本质上同样是价值摊销及时间性差异,且分录如果按照:借:递延资产,贷:所得税费用,这不是也不影响死循环吗?因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就是按照:借:所得税费用,贷:递延负债,有合理的理解方法望不吝赐教!拜谢了!
回答人:chenyiwei
没有“后者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前者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说法,或者都确认,或者都不确认。在目前的准则下,涉及租赁资产和应付款初始计量的暂时性差异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
求助陈版主关于公转成,权转成,未转出的其他综合收益,何时转出?
4333、求助陈版主:关于公转成,权转成,未转出的其他综合收益,何时转出?
提问人:lcx2456 时间:2020-09-05 10:33:10
以公允价值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权益性金融工具,在增加投资,转变为同一控制下的长投时,其公允价值变动的其他综合收益,未转投资收益,这个何时转,在该长投部分处置变为公允价值计量或者权益法核算的长 投,还是全部处置的时候?可是长投成本法变为权益法,本身就要对剩余股权追溯调整确认其他综合收益的
权益法核算的长投,增加投资,转变为成本发下的长投,同控和非同控,都不将期间变动的其他综合收益转投资收益,那么这个何时转,是在该长投部分处置为公允价值计量或者权益法核算的长投,还是全部处置的时候?本身就要对剩余股权追溯调整确认其他综合收益的
回答人:chenyiwei
同理,在后续处置股权时结转。如处置股权不导致丧失控制权的,则按处置股权的比例结转;如果处置股权导致丧失控制权的,则全部结转。
2、同理,在后续处置股权时结转。如处置股权不导致丧失控制权的,则按处置股权的比例结转;如果处置股权导致丧失控制权的,则全部结转。
提问人:18086508379 时间:2020-09-07 16:54:00
请教陈版,
金融资产到长投权益法,个别报表跨界了,需要视为处置金融资产; 为何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用视同处置呢?
是因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是“金融资产”,还是说,因为“同一控制”呢谢谢您!
回答人:chenyiwei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处置不影响利润表。如果是同一控制下合并,则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也暂时不动。
医药行业的CRO业务
4335、医药行业的CRO业务
提问人:hwy0318 时间:2020-09-05 15:57:00
医药行业CRO业务
今年7月份的时候,听过陈版主的现场培训,培训时提及CRO业务在新收入准则下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合同履约义务。但是对于具体的判断过程还是有点模糊,请陈版主看下以下的判断过程是否正确?
根据准则,属于在某一时内内履约的合同履约义务,需要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请教陈版,关于美易单的处理
4337、请教陈版,关于美易单的处理
提问人:xubin541 时间:2020-09-05 16:08:00
请问陈版,企业收到客户的美易单,账务上是要怎么处理,网上的说法是直接放应收账款,但是赊销就已经产生应收账款,那么取得这个东西大的意义在哪
回答人:chenyiwei
这类工具一般是基于大型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的商业信用,可以在特定范围内(如特定的平台上)流通的债权凭 证。其本质上仍属于商业信用,但一方面,因为有集团核心企业的信用背书,故其信用度要好于直接对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其次,可以在特定的平台上流通,其流动性也比一般的应收账款好,也可以在必要时用其进行质押融资。
请问陈版主:信用证的核算科目
4338、请问陈版主:信用证的核算科目
提问人:han_jian_guang 时间:2020-09-05 17:44:00
公司业务涉及外销,并选择信用证作为贸易支付方式,鉴于信用证有银行信用的体现。请问:(1)公司在发货取得提单等原始凭证后确认收入,以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的前提下,对应科目一般是计入应收账款还是应收票据;
(2)如果计入应收账款,因为一般情况下议付行只进行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形式审核,且付款周期较短,是否 可以在资产负债表日将信用证对应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单项来计提坏账准备,鉴于银行信用的背书和收款周期较短等特点,进而不计提坏账准备。
回答人:chenyiwei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计提减值准备,处置部分股权时会计处理
4339、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计提减值准备,处置部分股权时会计处理
提问人:zitong 时间:2020-09-05 18:12:00
陈版,有个问题请教您,现在有一个会计处理不太清楚,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中有一个子公司,持股80%,因无法控制不纳入合并范围,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24亿,2018年根据评估报告该公司亏损严重计提12亿减
值,2019出售50%股权,股权转让时同比例结转投资成本及减值准备,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剩余投资成本12亿,减值准备6亿,净值6亿,现股权出售后按子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金额及持股比例计算的享有份额为5亿,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该如何账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存在计提减值准备的股权转让,不改变投资方与被投资方之间关系的性质的,应在处置股权同时按比例结转原先计提的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不能简单等同于其对应享有的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或公允价值,因为其中还可能涉及隐含商誉因素。就你的案例而言,如果该50%股权的转让价格是公允的,则可以按比例推算仍持有的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不作为已经发生减值的依据。
预充值考试券核算
4340、预充值考试券核算
提问人:zijinglingyun 时间:2020-09-05 08:05:06
陈版,咨询下关于预充值考试券的核算方式。
问题1:公司目前从事华为相关业务的培训,华为考试有HCIA/HCIP/HCIE/HCS等,该类考试可以向华为购买考试券,在学员报名考试时用券抵减考试费。考试券为一串字母码,无实物形态,一般有效期一年,过期失效。
根据存货的特征,存货一般为有形资产。而考试券有效期一年,那我理解是否将其作为其他流动资产进行核算,如果使用则转入成本,如果到期未用也转入成本。
问题2:VUE考试为IT的一项国外专门的考试,其在国内有授权商,该考试需要先向国内授权商买入考试额度,才能让学员去参加考试。该类考试额度不同于问题1的考试券,是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消耗的。该类是否类似于流量充值业务,是否应该作为预付账款进行核算,在消耗时转入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也可以这样理解。要关注充值额度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受到后续价格变动的影响。提问人:zijinglingyun 时间:2020-09-07 112300
提问人:zijinglingyun 时间:2020-09-07 11:23:00
收到,谢谢陈版。
再追问下,还存在一种甲骨文考试,按照季度充值10万,10万对应的是最低的考试额度25人,如果达不到按照10 万,如果超过了25人则超过人数的费用再另行支付。
这种支付的金额对应的额度风险和报酬也是公司承担,价格也是固定金额,是否可以按照存货核算。还是类似授权业务,按照保底加溢出方式计算,作为预付账款更合适。
回答人:chenyiwei
此类按季度充值款更接近于存货。
求教,关于拟IPO公司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问题
4341、求教,关于拟IPO公司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问题
提问人:wangjiao0451 时间:2020-09-06 10:22:05
陈版主:
会计第9号准则《职工薪酬》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但根据规定,若按计提的工资总额口径的2%计提工费经费和按2.5%或8%的比例计提职工教育经费的话,会极大可能发不出去,因为该拟IPO公司计提口径的工资总额中绩效奖金和利润超额奖不会再当年度都发完,会在计提年度的第二年或者第三年才发完,这样的话,会导致计提的工费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偏大。
请教陈版,根据情况,该拟IPO公司是否可以按实发工资总额口径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呢?或者是否有其他可行方案?
回答人:chenyiwei
不建议这样处理。可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1-4-11(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问题)”。
BT业务模式探讨(委托方角度)
4342、BT业务模式探讨(委托方角度)
提问人:chengchn 时间:2020-09-06 10:34:00
尊敬的陈老师,您好。在审计实务中,遇到了如下问题,想向您请教一下:
甲公司是某开发区政府全资设立的一家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一家企业,甲公司有一项写字楼开发的项目,但是考虑到开发区平台的融资属性,甲公司将该项业务与某大型建设集团乙公司签订了一项BT协议,由乙方负责该项目 的融资建设,建设完成后由甲方分10年回购,协议中约定了回购价款为投资成本+建设方利润+资金占用成本,根 据协议可以判断施工之外的勘察、设计、监理、签证、重要设备采购、专业分包均由委托方甲公司控制或监督。目前,该项目完工进度已经到70%,总投资约27亿元,甲公司认为回购以后才符合资产确认的条件,目前没有进行任何账务处理。
问题1:甲公司是否应当确认在建工程?
问题2:如果确认在建工程的时候是按照建设方提交的工程结算表,仅确认工程量本身,那么回购期的利息成本如何确认呢?还是按照融资租赁的方式直接确认在建工程和长期应付款,现值与原值的差异确认未确认融资费用,并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呢?如果摊销的话,是否应当确认财务费用(因为资本化的话,和直接确认在建工程好像没有差异),但是确认费用会不会和资本化的条件有冲突(因为是在建设期间,借款利息符合资本化条件)
问题3:若按照融资租赁模式,因为工程投资较大,长期应付款无法合理确认,会导致在建工程按照现值无法确认,后期若出现账面记录的金额和实际差异过大,应该如何调整呢?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增发股票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问题
4343、关于增发股票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问题
提问人:wx_5dc3bc5d30f5 时间:2020-09-06 12:15:00
请教,如果A公司资产100元,无负债,所有者权益仅股本100,无其他项目,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同,这个时候有B公司进行投资,投入500元占50%股份,A公司形成股本溢价400元,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则是500, 但是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份额则是600*50%=300元,那隐含的商誉则有200元,此时商誉会不会异常的大 有没有什么问题呢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具体情况讨论。“商誉会不会异常的大”并无统一的判断标准,取决于市场情况和A公司所处行业等因素。但对
B而言,期末谨慎进行减值测试是必要的。
求教,关于以共有无形资产出资,合并层面如何抵消问题
4344、求教,关于以共有无形资产出资,合并层面如何抵消问题
提问人:wangjiao0451 时间:2020-09-06 12:25:00
陈版主: 背景:
拟IPO公司(母公司)2007年以一项费用化的专利技术出资(公司政策是研发支出费用化),投资了一家非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85%,其中专利技术出资评估价为335万,但该专利技术为拟IPO公司与该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共有,故属于拟IPO公司的无形资产评估值为278万,此次是有商业实质的无形资产出资,拟IPO公司账面按无形资产账面为零处置该无形资产,确认资产处置收益278万元。
问题:
由于拟IPO公司账面无形资产为零,合并层面该无形资产的价值也为零,但是由于该无形资产-专利技术不是全部为拟IPO公司所有,若按278万元抵消无形资产的话,合并层面会有335-278=57万的账面余额,请教陈版主,这57万是否应留在合并层面作为该无形资产的账面账面余额?如果应该留在合并层面,感觉很奇怪(感觉奇怪的原因:本来评估价为335万的无形资产,由于拟IPO公司是费用化的无形资产导致合并层面不体现。)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这类共有无形资产的做法,在法律上有无障碍或瑕疵?为何对其他股东持有的无形资产份额,不是由该子公司用现金或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以保证权属完整性?这是否还需要进一步整改规范?
另外,该子公司是否完整享有该无形资产的权利?还是其他权利人仍可以独立行使其所享有的份额对应的权利,并单独享有相关收益和承担相关风险?还是说需由统一行使这些权利,其他权利人只有收益分享权?如果可以分别行使的,则本企业所占份额的公允价值是如何评估出来的?
请教陈版主 关于新建产线账务处理问题
4345、请教陈版主 关于新建产线账务处理问题
提问人:tingxuege1988 时间:2020-09-06 08:05:02
公司新建产线 产线上月已经验收完毕(专门生产某种产品 ) 本月需要计提折旧 正常情况产线折旧这块会放到制造费用 然后分摊到对应的产品上 但是由于产线尚未生产产品 实务中折旧费用这块需要怎么处理 我这边有两个处理方法1)先入固定资产 ,然后等到产线正式量产了之后在计提折旧 2)本月计提折旧,然后不分摊此部分的制造费用,等实际生产时再分摊到产品成本 不知是否合理 或者有没有更好的处理方法
回答人:chenyiwei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投入生产或产能不足部分对应的折旧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处理。参考:《瑞华研究2010
~2019汇编》之“问题1-5-2(生产不饱和期固定费用分摊的问题)”。
合并报表层面是否应当确认2亿投资收益
4346、合并报表层面是否应当确认2亿投资收益
提问人:renaiqiang 时间:2020-09-06 08:05:04
A公司2019年账面有有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投资成本为1.8亿元,B为A的全资子公司,B公司账面有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6亿元,应付账款-4.2亿元,实收资本为1.8亿元。B公司土地被评估后,公允价值8亿元,净资产公允价是3.8亿元。
2020年度,A公司出售B公司股权50%给C公司,不再对B公司实施控制,转让价款是1.9亿元,剩余股权比例可以对B公司实施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A公司账面确认投资收益=1.9-0.9=1亿元。
B公司除账面土地外,2019年和2020年,不存在其他营业活动。
问题:A公司在编制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报表层面,对于丧失控制权的B公司,应当确认多少投资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3-2-154(部分处置单一资产实体股权导致丧失对其控制权的处理)”。
区分A公司是保留了B公司所持有的开发项目资产上的直接权益(仍可对其持有的剩余份额直接行使所有权和处置权),还是实质上A公司所保留的是一项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前一情形无需对仍持有的这部分权益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因此合并报表层面确认的投资收益和个别报表层面一样均为1亿元;后一种情况需对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即总共确认投资收益2亿元。
求助陈版:光伏企业纳税时点与应交税费账务处理的问题
4347、求助陈版:光伏企业纳税时点与应交税费账务处理的问题
提问人:yl8229880 时间:2020-09-06 08:05:02
求助陈版:光伏企业的国补收入在达到收入确认时点时确认收入,但不申报销项税,账面处理对该部分销项税计入待转销项税,等到实际收到国补时再申报该部分销项税。
问题:该部分未申报销项税报表如何披露,现在我有两种思考,①、该部分待转销项税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负债;
回答人:chenyiwei
该部分待转销项税重分类至其他流动/非流动负债。根据预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距离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在12个月之内确定。
整体厨房(大宗业务)的收入确认问题
4348、整体厨房(大宗业务)的收入确认问题
提问人:cindyddi 时间:2020-09-06 08:05:11
陈版及各位:
现一被审计单位为整体家具装配企业(整体橱柜),其主要客户为房地产开发商。其业务模式与欧派家居的大宗业务模式类似,现摘录欧派家居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销售模式如下:
3)大宗业务销售模式收入确认
①大宗业务销售模式 大宗业务是指公司承接整栋楼盘,甚至整个新建小区的厨柜、衣柜等产品的生产销售,该类业务主要由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或工程承包商签订厨柜、衣柜等产品的供货安装合同,公司再将相关产品的设计、运输、安装和售后等业务分包由工程承接商负责。由于除产品生产外,其他服务环节由工程承接商负责,为保证服务质量,承接相应服务的工程承接商均需对公司尚未收到的净应收货款(公司应收货款扣除支付工程承接商服务费后所剩金额)提供相应等额的保证金。
②大宗业务收入确认和合同约定一致性 报告期内,公司在大宗业务产品安装完成,并取得索取货款依据时确认销售收入,与大宗业务销售合同约定保持一致。报告期内公司(乙方)与房地产开发商或工程承包商(甲方)签订的产品供应及安装合同中对款项支付、产品交付、风险转移、退货及价格结算等条款的约定具体如下:
A、价格结算及货款支付的相关条款
a、签订合同后xx天内,支付合同总造价的xx%作为工程款; b、货到工地后xx天内,支付合同总造价的xx%;
c、安装完成及通过验收结算后xx天内,支付合同总造价的xx%;
d、剩余合同货款的xx%作为质量保证金,自该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xx年质保期满后xx天内向乙方支付。 e、通过支票方式;支票收款人为: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欧派家居集团有限公司)
f、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收款单位为: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欧派家居集团有限公司) B、货物的交付相关条款
乙方负责产品的安装,安装完成后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xx天内完成产品质量、数量的验收,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完成验收的视同数量属实。验收标准以乙方出样经甲方验收确认的样板为准。
C、产品维修与更换的相关条款
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整改,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乙方未及时维修的,甲方委托其他人维修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可以从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此维修费用。
公司将大宗业务涉及的设计、安装及售后服务交由工程承接商负责,为保证业务质量和货款的回收,工程承接商除先行承担设计、安装及售后服务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外,还需为该项目中公司尚未收到的净应收货款(公司应收货款扣除支付工程承接商服务费后所剩金额)提供相应等额的保证金,公司生产过程中实施了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 公司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情况较少,安装验收完成后,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责任已经转移,公司不再负有产品
其他责任和风险,因此公司确认大宗业务销售收入,并核算和结转相关产品的成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确认的规定,且收入确认与相关合同约定的条件一致。
在实行新收入准则之前,我认为验收后一次性确认收入的处理是没问题的。由于整体设施是根据客户要求的尺寸定制的,里面的卫浴配件也是根据客户的要求采购(有些也是专门订制的),因此我认为在新收入准则执行后,此业务满足时段履约义务的条件。
如上述成立,则企业应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于采用产出法还是投入法来确认,有以下问题:
成本结转问题
4349、成本结转问题
提问人:helenpqh 时间:2020-09-06 10:33:09
公司与大专院校进行合作办学,跟学校进行专业共建合作,业务模式如下:公司跟学校共建新专业,并招学生进行教学,跟学生收取的学费,公司和学校五五分成。公司前期投入教学设备、基建装修等,公司账上将这些投入作为长摊进行分摊(在学校合作的期间内进行摊销,比如合作3年,则按照3年分摊),长摊摊销计入了营业成本,但是还未开始招收学生/或者没有招到学生,没有学费分成,故没有收入,那长摊摊销计入哪个科目?如果计入营业成 本,则会出现成本倒挂,收入成本不匹配?如果不计入成本,那是否可以放在销售费用,视为为产生收入(招到学生)而支付的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建议分析该业务的模式,例如该合作项目是由本企业还是校方主导的。如果是本企业主导,则公司投入的实物应确认为固定资产;如果是校方主导,则要考虑是否确认销售收入,同时确认无形资产(类似于BOT模式)。
无论如何,对于没有收入期间摊销的资产价值,应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处理。
请教陈版:关于退税
4350、请教陈版:关于退税
提问人:一筐猪out 时间:2020-09-07 01:58:00
A公司于2019年给税局支付了笔土地使用税滞纳金,后公司在2020年接到税局口头通知 因疫情影响给企业减税负, 会退回一部分2019年缴纳的滞纳金(税局无法提供退税文件)。请教陈版:2020年收到税局退回的钱 是在营业外收入里核算还是冲减税金及附加(因为税局是找了个理由退税减负)或者冲减营业外支出(2019年滞纳金做在了营业外支出,但2020年如果冲减营业外支出,该科目会是负数)?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当初缴纳滞纳金时计入营业外支出,且现在的退回是当初不能合理预见到的事项,故这里的退还款项带有政府补助的性质(退还滞纳金本身在征管法中没有规定,且无对应批文,更多地是看作政府对企业的扶持政策),因 此,建议列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求助陈版主,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债权投资列示。
4351、求助陈版主,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债权投资列示。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9-07 09:02:00
求助陈版主,金融类企业(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购买债券并准备持有到期,计入什么报表科目;如果不准备持有到期,列示什么科目。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业务模式分析。如果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则其业务模式为持有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应列报为债权投资;其他情况,根据业务模式区分,可能是其他债权投资或者交易性金融资产。
求助陈版主,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4352、求助陈版主,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9-07 09:06:00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两个项目的区分原则在新旧准则下没有区别。
抵偿汽车的处理
4353、抵偿汽车的处理
提问人:釜山 时间:2020-09-07 09:26:00
B为汽车零部件企业,向A汽车公司提供零部件。A公司将自产汽车若干台销售给B零部件企业,B企业接受A公司 开具的发票、合格证等,并对车辆上牌、保险。A公司对B公司销售的该等车辆,约定B公司在三年内不能将该等 车辆转让给第三方。B公司私下将该等汽车以原价(A公司开票价)分别抵偿给供应商,由于开不了专用发票,汽车不能过户,账面未能作资产处置,账面也未抵消应付供应商款项。由于汽车数量较多,金额较大,B公司每月计提折旧。
请问:(不考虑B公司未按照A公司约定三年内不出售汽车的合法性)
B公司能否将上述汽车作为持有待售资产列报?
回答人:chenyiwei
从经济实质上看,这批车辆使用的控制权已经转移给供应商,转让作价已经确定,故这些抵债车辆在转让给供应商之后不再满足确认为本企业资产的条件,应当终止确认,由于是平价转让,故处置损益为零(假设不考虑相关税 费)。
如果三年后汽车过户的费用需由本企业承担的,则本企业应就此确认预计负债。
健身行业优惠券的处理?
4354、健身行业优惠券的处理?
提问人:gjyxn123 时间:2020-09-07 09:46:00
陈版主,各位大侠:
目前在做一个IPO项目,主营业务为健身房授课收入,学员通过公司的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约课,线下门店上 课消费,按次结算,公司于授课完成后,假设每节课60元,公司基于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收入。但授课过程中,会存在部分学员对某节不满意进行投诉,公司会对这些不满意的学员或者该节课的学员全部补偿一个张优惠券,优惠券金额59.9元,下次约课的时候可以使用,该券是通用券,可以用于同类或者更高级登记的课程的递减。该类型的收入是如何确认:
处理一:第一次全额确认60元收入,第二次确认0.01元收入。
处理二:按照公允价值分摊的模式,将60.1的收入,第一次确认60.1/120,第二次确认59.99/120?
处理三:第一次全额确认收入,因投诉送出的券作为销售费用-售后维护费,同时确认预计负债。待相应的券实际消费时确认收入,同时冲减预计负债?
还有公司前期促销过程中,会免费送一些券出去,这部分券是否会被消费不好预计,是否需要入账确认销售费用, 同时确认预计负债?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对不满意的学员予以优惠券补偿”是公司公开宣布的一项客服政策,则这种情况应适用可变对价的相关规定, 在授课完成时,根据历史经验对可确认收入的金额作出最佳估计,即【预计不会投诉的学员数量60+预计将提出投诉的学员数量0.01】,对【预计将提出投诉的学员数量*59.99】确认为合同负债(不考虑相关税费,下同)。予以优惠券补偿时,因已确认合同负债,故无需特殊账务处理。实际予以补偿的学员数量和金额与原暂估有差异的,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新金融工具准则中的财务担保合同与预计负债有什么不同?
4355、新金融工具准则中的财务担保合同与预计负债有什么不同?
提问人:文浩 时间:2020-09-07 10:26:39
各位老师好,新金融工具准则中,明确了金融负债下财务担保合同的定义和范围,简单可以理解为一家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对被担保人未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额下的连带责任。
我看了一些已经应用新准则的上市公司,在对满足财务担保合同的处理,还是按照预计负债来处理的,其计入损益表的列报科目是营业外支出。
想请问,如果满足财务担保合同的定义,则是不是不再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规范,而是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规范?即财务担保根据被担保人预期可能发生的违约概率,确认其预期信用损失,金融负债的确 认,由于财政部报表格式中没有具体明确,放在其他非流动负债下列报?
回答人:chenyiwei
在新准则下,财务担保合同相关负债虽然列报为预计负债,但其确认和计量遵循的是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预期损失模型,而不再执行或有事项准则。
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
4356、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
提问人:wx_5dc3bc5d30f5 时间:2020-09-07 11:36:00
如果一项生产用固定资产在6月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可使用年限为六个月, 那此时计提折旧应该就是从7月1日开始提折旧,但是六月份已经过去一个月了,那我7月份开始计提折旧时计算使 用的预计可使用年限应该是6个月还是5个月呢? 另外6月份已经在使用了,但是没有计提折旧,6月份这一个月 生产的产品成本会不会不准确 要不要调整呢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和各位大侠,关于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问题
4357、请教陈版和各位大侠,关于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问题
提问人:zxxiao2007 时间:2020-09-07 13:47:00
请问受托代销商品,受托方在垫资的情况下,仍可判断为代理人?
例:甲公司销售A产品,与供应商约定年底不留存货(即未销售出去的部分可以无条件退回)。甲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客户则与供应商结算采购款而无论是否收到销售货款。
甲公司在产品销售给客户后,拥有才对商品的控制权。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甲因承担收款风险作为主要责任人,所以按全额法。请问:我的判断是否恰当?
回答人:chenyiwei
判断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最基本原则是考虑“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而垫资只是表明本企业承担来源于上下游客户/供应商的信用风险(而不承担存货风险),不作为具有存货控制权的证据。所 以单纯提供垫资不会影响本企业是否为代理人的判断。例如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很多都同时提供垫资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但不会改变其属于代理人的判断。
请教陈版主:有关非经常性损益-有效套期保值的问题
4358、请教陈版主:有关非经常性损益-有效套期保值的问题
提问人:han_jian_guang 时间:2020-09-07 14:07:43
背景:拟IPO企业拥有部分外销贸易业务。报告期为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2017年、2018年公司执行的是旧的金融工具准则,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2006)。为对冲外汇风险和价格风险,公司购买了外汇远期合约和商品期货合约等。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且开始执行第24号准则-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目前有如下疑问请教陈版主:
使用权资产转租会计处理
4359、使用权资产转租会计处理
提问人:thewinner23 时间:2020-09-07 14:28:07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项租赁期限为15年的资产租赁合同,租金由A公司一次性支付给B,A公司确认了使用权资产。2年后,A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C与B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将资产(租赁期限为13年)转租给C公司使用,C公司一次性付清13年租金给A公司,请问A公司转租使用权资产是按照资产出售来一次性进收入处理,还是按租赁每年确认租金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转租赁构成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是针对使用权资产而不是被租赁的原资产而言的。就你说的情况看应构成融资租赁,视同对使用权资产的处置,一次性确认资产处置损益。
固定资产减值问题
4360、固定资产减值问题
提问人:liuna_3 时间:2020-09-07 15:20:00
陈版主,您好!我想咨询个问题,已提减值的固定资产是否需要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减值迹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是不是不需要每年进行减值测试?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该固定资产不属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组成部分,而是一项单独的资产,则不论此前是否计提过减值准备,每年末均应检查是否存在资产减值准则第五条规定的资产减值迹象,如有则仍需进行减值测试。
在需要进行减值测试的情况下,如果测算的可收回金额低于扣除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则还需补提减值准备。
有保底收益的入股合伙企业的会计处理
4361、有保底收益的入股合伙企业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bigxia07 时间:2020-09-07 15:50:00
求助陈版主,金融类企业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是不是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
4362、求助陈版主,金融类企业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是不是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9-07 15:51:00
回答人:chenyiwei
法定存款准备金一般不得随意动用,不能随时不受限制地用于支付用途,故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请教陈版主,对联营企业增资投资收益计算问题
4363、请教陈版主,对联营企业增资投资收益计算问题
提问人:wx_5f55eaa2694c 时间:2020-09-07 16:17:00
陈版您好,请教一个实务问题,我司对一家上市公司持股25%(有重大影响),今年对其进行增资,其他持股方也进行增资,8月份增资后我司持股比例下降为21%(仍然有重大影响),请问我司对该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是应该 分段算,(8月之前按25%算,8月到12月按21%算),还是直接在年底对全年按21%算?我查了下准则好像没有这样的具体规定,请您解答一下,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投资收益以股权比例变动日为界,分段计算。
在股权比例变动日,应比较本企业的增资成本和本企业增资前后在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中所享有份额的变动额,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
4364、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
提问人:大呆呆 时间:2020-09-07 17:11:00
在租赁准则衔接中,对于原经营租赁的承租人在计量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时,可以采用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请教:1、如果这样,是否就不需要调整期初留存收益了?
求助陈版主,金融公司委贷业务现金流。
4365、求助陈版主,金融公司委贷业务现金流。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9-07 17:35:00
金融公司收到并支付委贷款1亿,这笔款需要在现金流量表体现吗,如果体现是哪两个现金流量科目。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金融企业不承担委托贷款相关风险,此类现金流量属于代收代付,按净额反映即可。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或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4366、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或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提问人:bleblemig 时间:2020-09-07 17:51:00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 在长期股权投资中经常会提到——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我对合并这个词,不太理解。 这个合并是指哪种含义?
投资性房地产问题
4367、投资性房地产问题
提问人:xuekuaiji13 时间:2020-09-07 18:05:00
投资性房地产定义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定义中说明资本增值的房屋是投资性房地产,为什么在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中又不包括了?用于资本增值的房屋为什么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这是因为当初(2005年)制定该准则时,一方面考虑到与国际准则要实现趋同,因此要引入投资性放到地产这一概念;但另一方面考虑到市场经济还不完善,要避免滥用该准则成为利润操纵的手段,因此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等都施加了较多的限制。
关于设定受益计划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考虑
4368、关于设定受益计划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考虑
提问人:林中一个我 时间:2020-09-07 18:50:00
您好陈老师,想请教下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该如何考虑呢?为什么实物中有人只确认了辞退福利部分呢?
回答人:chenyiwei
设定受益计划性质的离职后福利所涵盖的时间相当长,如果该计划不取消或改变,甚至可能是永久性的。在这种情况下,虽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没有明确的转回时间表,故基于谨慎原则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个合并分次发货,买方完全主导发货进度、付款进度时,在新旧准则下如 何确认收入?
4369、一个合并分次发货,买方完全主导发货进度、付款进度时,在新旧准则下如 何确认收入?
提问人:caixiaofeng123 时间:2020-09-07 18:53:18
一个合并分次发货,买方完全主导发货进度、付款进度时,在新旧准则下如何确认收入?
一、业务背景
某公司与客户(特殊单位)签订了一项产品(设备)销售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个合同项的义务,是没交付一台有一个时间点确认一次收入还是整个合同作为一个项目,在整体交付完毕后这个时间点一次性确认收入?
2、一个合同项的义务,是没交付一台有一个时间点确认一次收入还是整个合同作为一个项目,在整体交付完毕后这个时间点一次性确认收入?
因为客户的特殊性(不能像普通产品一样只存在一个收货地点,可以一次性全部交付完毕,不会因为接受地点的差异和接受单位的差异存在跨年度的情况),发货时间完全掌握客户时间,协议是一揽子协议,虽然单台设备可以独立使用,但是对于客户来讲,整个合同相当于一个项目,是不可分割的,且合同约定,只有全部交付完毕时,客户才会支付剩余款项。也就是说需要判断该合同是没交付一台确认一次收入(对应的是合同资产)还是全部交付完毕确认一次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赞同你的理解。
该业务模式的特点是发货以及剩余70%款项的收取进度完全取决于客户,公司只能接受客户的安排。在新准则下, 五步法模型的第一步就是判断合同是否成立,而新收入准则第五条规定的合同成立条件之一是“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但在该业务模式下,该条件并不满足,因此在货物尚未全部按照客户指令交付完毕之前,不能按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
提问人:caixiaofeng123 时间:2020-09-09 17:01:08
谢谢陈版主:
请陈版主再次指导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在新准则下,即如果在合同开始日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不满足上述五个条件,则不能够应用CAS 14提出的新五步骤收入确认模型;而新收入准则第五条规定的合同成立需要同时满足5个条件,而五个条件之一是“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如果合同不符合前述五项条件,企业应当对其进行持续评估,并在其满足准则规定的五项条 件时按照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不符合上述五项条件的合同,只有在企业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无需退回时,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否则,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新准则规定: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
根据与公司的了解,企业的客户的态度是很明确的:(1)合同是一揽子不可分割的合同,必须将所有货物交付完 毕才能支付剩余款项(这一点客户可以出具书面说明,但合同是不能修改的);(2)什么时候发货,在没有收到 发货通知之前,公司无权打听;收到发货通知后与收货单位联系,部分收货单位可能告诉公司暂时不接受货物,再次发货的时间、不收货的原因以及是否会超过3个月的验收期要再次验收等公司都不能打听,也就是说买方完全掌 握的发货时间、发货进度、付款进度,且必须全部交付完毕后才能支付剩余的70%的货款。因此可以判断,公司虽然已经交付了部分货物,但部分货物的收取货款的权利是不确定的,也就是说在合同开始日就不同时满足合同成立 的5个条件,因此不能按照五步法确认收入,要等全部交付完毕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基于你提供的事实,基本可以这样理解。
求助陈版,股份支付的实务处理
4370、求助陈版,股份支付的实务处理
提问人:三条鱼888 时间:2020-09-07 19:18:00
请教陈版,公司目前拟IPO。准备设立一个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合伙企业入股价定为5元,同期有PE参考价格10元。公司为了进一步吸引人才,合伙企业里的一个核心员工A(非实控人)未来会将这次新增的股份再转让给新吸引的人才,转股价也计划按照5元转让,实质在持股平台放一个人先代持部分股份用于未来吸引人才。
那么,持股平台增资时,我们按照差额5元和股数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之后,未来A将部分股权原价转让给新吸引人才时,还要再确认一遍股份支付费用么?还是可以把未来的转让行为定义为股东个人行为,不涉及股份支付?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而言,该员工很可能是根据实际控制人的指令暂时代持部分激励股权,其本人并非该部分激励股权的最终受益人。如果有明确证据证明这一点,则在该员工获得持股平台权益的时点,这部分代持股份暂时不确认股份支付费 用,后续转让给实际激励对象时,按届时标的股份公允价值和转让价格之差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如果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属于暂时代持的,则该员工在获得激励股份时即应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后续如果再转让的, 则在再转让之日按该日的股份公允价值与再转让价格之差确认股份支付费用;该第一位员工如果受让价格和再转让价格不同,据此获得收益的,应确认职工薪酬费用和资本公积。
研发支出核算
4371、研发支出核算
提问人:xuekuaiji2011 时间:2020-09-07 22:33:00
公司核算成本时将研发费用合并到基本生产,月末按照成本核算办法计算产成品成本,结转产成品成本时再将研发费用减去。然后按照研发费用占产成品成本的比例计算分摊系数,将成本计算表中各品种的生产成本还原为不含研发费用的生产成本结转到产成本科目。 请问各位老师,这样做合适吗?
回答人:chenyiwei
不论是会计核算的规范性要求,还是高新技术认定、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等税务管理要求,都要求研发支出单独归集和核算,而不应简单地使用某个系数进行分配。你所说的该企业做法不妥。
请教陈版:无形资产
4372、请教陈版:无形资产
提问人:www学习 时间:2020-09-08 04:11:00
陈老师: 您 好!
A公司委托B公司开发软件,合同金额200万元,新开发的软件为B公司在其原有软件基础上按A公司业务要求进行了改进使其符合A公司业务流程需求,所有权属于B公司,其中A公司委托B公司开发软件及相关培训费等共100 万元,5年的使用许可、客服服务费用100万元,5年后,A公司继续使用该软件每年需要支付10万使用许可、客服 服务等费用。请问陈老师无形资产的成本如何确定?
初步分析: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因此首次签订合同金额200万元均是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支出,因为只有开发支出,没有使用许可软件无 法使用,而软件使用客服服务为使软件正常持续使用的必要支出,因此合同金额200万元应该全部确认为无形资
产,并按5年摊销;后续每年支付费用直接计入当年支出。请陈老师指教!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赞同你的理解。
求助陈版主关于应收帐款与合同资产的区别
4373、求助陈版主:关于应收帐款与合同资产的区别
提问人:lcx2456 时间:2020-09-08 08:22:00
“合同资产”
1本科目核算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因素的权利不在本科目核算。
本科目应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合同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企业在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已经向客户转让了商品的,应当按因已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借记本科目或“应收账款” 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企业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那么是不是,应收帐款是合同规定的结算开票收款的权利,而合同资产是根据履约义务完成情况?
像工程项目,一般在工程验收的时候,开所有的票,但是会留10%的质保金,这个质保金约定质保期后收到,那么企业对于质保金的部分是确认应收账款还是合同资产?这个虽然是都开票结算了,但是由于还有个质保期,不算是无条件收款,所以还是合同资产,其他部分做应收账款?
又比如销售商品,但是提供一段时间内的保修义务,那么在销售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时候是确认合同资产还是应收账款?因为还有一段保修期?合同规定了控制权转移的时候可以收钱,那么就是应收账款,但是质保期还在?但是因为会计提预计负债,所以就可以不是合同资产,做应收账款?那如果不提预计负债呢?
又比如一个合同里有两个履约义务,1月销售a,3月销售b,合同如果规定了只有两个都销售的时候才能收钱,所以销售a的时候只能确认合同资产,到销售b的时候才能两个款作为应收账款?那如果合同约定销售a的时候就可以收 钱,那么销售a的时候就可以确认应收账款而不是合同资产?
回答人:chenyiwei
已确认收入对应的应收质保金应确认为合同资产而不是应收账款,这在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中已经明确。
涉及保证性质保条款的销售,货物交付(控制权转移)后可以确认应收账款(按合同条款有权收款),同时就很可能需承担的保证性质保的合同义务确认预计负债。
已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对应的收款权利取决于后续履约义务履行的,则在后续履约义务履行完毕之前,前一履约义务已确认收入对应的收款权利应确认为合同资产。
求助陈版主关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问题
4374、求助陈版主:关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问题
提问人:lcx2456 时间:2020-09-08 08:28:00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
借:应收账款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合同结算为借方余额,那么分类为合同资产,如果期末为贷方余额,分类为合同负债, 那么这个分类的合同资产需要参与减值吗?
回答人:chenyiwei
同一合同项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可以抵销后按净额列报。净额在借方的,该项净额作为合同资产参与减值测试。
求助陈版主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4375、求助陈版主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Jack1017 时间:2020-09-08 09:05:00
陈版主您好:
公司现有一批设备已经闲置多年,存在减值迹象(假设迹象产生于2019年12月31日),目前已经聘请评估师对该基准日闲置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评估的可收回金额已低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计算资产减值金额时存在两个问题:
请教陈版及各位朋友有关公司主动清算的审计问题
4376、请教陈版及各位朋友有关公司主动清算的审计问题
提问人:戈壁白杨 时间:2020-09-08 10:09:00
请教陈版及各位朋友:
最近接了一个公司主动清算的业务,是公司章程约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进行清算的,我在论坛里搜索到了陈 版以前提供的有一个报告模板,我再整理一下就是很好的报告样板了,可是目前还有一些问题不太明白,因为做这
种公司主动清算的业务比较少,参考资料也不多,所以在此请教陈版及各位朋友:
请教陈版主,关于新收入准则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确认收入的问题
4377、请教陈版主,关于新收入准则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确认收入的问题
提问人:wenwenCPA2018 时间:2020-09-08 10:40:57
尊敬的陈版主,您好!
在9月6日的帖子中,我看了一篇收入确认问题及涉及的税务风险问题,和我现在的实务比较像,但还是略有差异。公司A是制造业企业,公司B是公司A的经销商,公司C是经销商B介绍给公司A的客户。
A向C销售需要安装的产品甲,该产品价格为100万元,但是双方签订金额为150万元的合同(该合同金额由B和C洽谈决定),回款也是C直接支付给A,A直接向C开具150万的增值税发票。
此外,B和A签订安装合同,安装合同的金额为50万元(AC合同金额150万元和A产品价值100万元的差)。请教陈版主:
在这个交易中,A是不是应该确认两个单项履约义务,销售商品和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这个履约义务,A是不是应该确认为代理人?因为A不能确定转让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因此不拥有对安装劳务的控制权。
如果A对安装服务确认为代理人,那么账务应该怎么处理呢?
B提供安装服务,B向A开具发票的时候,借合同履约成本 贷应付账款
A向C销售商品,提供安装服务,确认收入的时候,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结转成本的时候,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陈版主,公司与员工(销售人员)签代理销售协议是否可以按净额确认收入
4378、求助陈版主,公司与员工(销售人员)签代理销售协议是否可以按净额确认收入?
提问人:leld 时间:2020-09-08 10:59:00
公司正在做尽调要筹备IPO,在2018年的时候存在这种情况.公司与员工(销售人员)签代理协议,在没有分支机构的地区销售产品,假设公司与员工签的销售价格是700元/件,员工对外销售的价格是1000元/件,每周以700元/件的金额回款至公司账户.
现在事务所的建议是,按照1000元确认收入,调整以前年度收入,差额300元补提薪酬.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销售人员是公司员工,表明其推销的业务行为是在本企业主导或控制下的职务行为,员工赚取的差价实质上是职工薪酬的一部分,公司的销售客户不是员工而是实际购买商品的最终客户,因此公司应按照最终客户购买的价款计量收入,同时将员工获得的价差确认为销售费用(工资)和应付职工薪酬。
初始计量问题
4379、初始计量问题
提问人:wx_5e7dc5ecabdd 时间:2020-09-08 12:23:00
资产的初始计量,一般来说交易费用是要计入资产成本的,不计入资产成本都是由特殊的原因。
那么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费用不计入资产成本的原因是什么?翻了一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也没有找到具体的原因。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应该不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本身的原因,因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计量模式下, 交易费用仍然是计入资产成本的。
主要原因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资产多数是以交易性目的持有和管理,即主要用于短期获利用 途,如用于短线交易的证券。在这种情况下,将交易费用计入损益一方面便于简化会计处理(因为短线交易,将交易费用是否计入资产成本对损益影响不大),另一方面可以提供更相关的信息,如一段时间内证券交易的净损益。
请教陈老师政府补助问题
4380、请教陈老师政府补助问题
提问人:江3石 时间:2020-09-08 14:01:00
请教陈老师政府补助问题
背景:公司的研发项目会申请到政府补助,资金往往会在研发初期收到。在研发结束会有科技厅委派的验收小组对公司的研发进行验收,任务验收包括研发完成的任何和创新成果;获得的专利;产品经质量检验研究院测试,各项性能能否达到项目任务书的要求。财务验收主要包括项目预算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包括收入、缴税和实现净利润。
问题:①由于政府的资金会在研发项目的初期收到,此时项目未完成也未进行验收,此时收到的政府资金如何处理?②作为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还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根据政府补助准则,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 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虽然公司提前收到了政府补助,但是需要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项目完成验收),因此在收到政府资金时不建议计入政府补助,可以暂时计入其他应付款核算,在项目完成验收时确认政府补助。由于公司是以“面向相贯线切割与焊接的职能机器人研发与产业化”申请的政府资金,在研发过程中除了购买研发设备外, 都是费用化处理没有形成无形资产。因此应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可以这样理解。
如果相关文件规定在项目结束时要验收,如果验收不通过则需收回已拨付的款项,如果在收到时尚无法确定最终能否满足获取补助的条件,则收到时应暂挂其他应付款,到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再转入递延收益或者其他收益。
可变对价与应付客户款项的联系与区别?
4381、可变对价与应付客户款项的联系与区别?
提问人:zoujiecpa 时间:2020-09-08 14:40:08
请教陈老师:新收入准则中可变对价与应付客户款项的联系与区别?实务中总是混淆,请老师指点!!!感激不尽!!!
回答人:chenyiwei
可变对价和应付客户对价都可能涉及到向客户支付或退还一定的款项,但主要区别:
信息技术行业终验法确认收入时点
4382、信息技术行业终验法确认收入时点
提问人:tianxiaweigong 时间:2020-09-08 15:04:00
请教版主,软件及信息技术行业中的,定制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类项目往往按照终验法确认收入。实务中,由于客户内部审批用印流程周期较长,往往存在签字时间晚于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的情形。如某验收报告载明的项目验收时间为2018年12月20号,但客户签字盖章的落款时间为2019年1月10号,这种情况下,是以12月20号作为收入确认 时点,还是以2019年1月10号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其依据如何描述?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此类系统集成项目采用终验法的不多见,初验法更多见。
其次,实务中一般以获取初验法下的验收报告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考虑以下因素:
股份支付的市场条件
4383、股份支付的市场条件
提问人:auditorzjf 时间:2020-09-08 08:05:03
陈版,您好!
“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是否得到满足,不影响企业对预计可行权情况的估计。”
对上面这句话的理解:
企业在确定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应考虑市场条件的影响,而不考虑非市场条件的影响。正是因为 在确定授予日公允价值时已经考虑了市场条件的影响,因此市场条件是否得到满足,不影响企业对预计可行权情况的估计;但非市场条件在确定授予日公允价值时未被考虑,其是否得到满足,会影响企业对预计可行权情况的估 计。 假如公司授予管理层一项股票齐全,假设除市场条件未得到满足,其他条件均得到满足。公司均确认了收 到的管理层提供的服务,并相应确认了费用。因市场条件不是人为努力就能够控制的,即使市场条件没有达到,但是如果非市场条件满足了,那就说明员工付出了额外的(被股份支付所激励的)努力和劳动,那么就应该凝结到费用中。但是管理层不能行权,也就没有获得股份奖励。
对报表的累计影响就是,累计确认的费用结转到未分配利润,同时确认相应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这样理解准确吗?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可以这样理解。
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基本模型中,非可行权条件和市场条件决定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 值;服务期限条件和非市场条件决定最终可授予的权益工具数量,两者乘积即为等待期呢累计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的金额。
请教同一控制合并问题(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理解)
4384、请教同一控制合并问题(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理解)
提问人:helenpqh 时间:2020-09-08 13:33:11
自然人甲为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在A公司的持股比例为70%(从2017年设立至今),自然人甲在2018年以前向 非关联方购入一家B公司的股权,自然人甲收购B公司的股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第一次收购是在2017年5月, 当时向B公司老股东收购了B公司25%的股权,第二次收购是在2017年10月,当时继续向B公司老股东收购了B公司60%的股权,第二次收购完成后自然人甲成了B公司的大股东(控股85%),到了2019年12月10日,A公司(也是 自然人甲持股和实际控制的公司)向自然人甲收购其持有的B公司85%的股权,A公司收购B公司的行为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2019年编制A和B合并报表的时候,合并日是2019年12月10日,A和B的合并报表就按照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法处理?合并日是否需要追溯到2017年10月自然人甲第二次购买B公司股权取得控制权的时候, 视同在2017年10月A公司向B公司老股东收购股权并获得对B公司的控制权,那就变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了?
陈版回复:这个问题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第二条规定处理。虽然是同一控制下合并,但作为同一控 制下合并会计处理基础的“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不是B公司自身报表中体现的账面价值,而是站在最终控制方的视角,以原购买日(2017年10月)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到现合并日的金额,包括原先购买日确定的商誉金额在内。纳入合并的期间仅限于A、B同受现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期间,即从2017年10月开始。
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第二条规定如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 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不是暂时性的。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看,其在合并前后实际控制的经济资源并没有发生变化,因此有关交易事项不应视为购买。合并方编制财务报表时,在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情况下,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起,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 应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的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追溯调整的期间应不早于双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
问题: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第二条规定的规定,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 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这个怎么理解?尤其最终控制方是个人的情况下?案例中,在现合并日(2019年12月10日),计算被收购的B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是不是=“2019年12月10日B公司净资产账面价
值”+“2017年10月自然人甲第二次购买B公司股权取得控制权时产生的商誉”?
回答人:chenyiwei
赞同2楼意见。
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以原购买日(2017年10月)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到现合并日(2019.12.10)的价值。对于可辨认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其“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层面的价值”是指以原购买日(2017年10月)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扣减该期间内按购买日公允价值为基 础计算的折旧、摊销、成本结转金额后的账面价值。
提问人:helenpqh 时间:2020-09-11 13:33:11
追问:
怎么理解这句话:“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以原购买日(2017年10 月)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到现合并日(2019.12.10)的价值。”
假设在2017年10月被合并方B公司的净资产公允价值是100万,自然人甲支付的合并对价是100万,由于2017年10月自然人甲获取了B公司85%的股权,故有产生商誉100-85=15万。那B公司在现合并日(2019.12.10)的净资产价值 以2017年10月的公允价值100万为基础持续计算?那跟“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有什么关系?是不是B公司在现合并日(2019.12.10)的净资产价值以2017年10月的公允价值100万+商誉15万为基础持续计算?
回答人:chenyiwei
以2017年10月的公允价值100万+商誉15万为基础,扣除该期间内以该金额为原值计算的累计折旧、摊销、成本结转和减值等。
BOT项目委托方如何账务处理
4385、BOT项目委托方如何账务处理
提问人:心轩 时间:2020-09-08 12:33:06
陈版主:甲公司(国企)与乙公司(民企)联合开发矿井瓦斯发电项目,合同约定:甲公司负责立项手续及瓦斯抽 采管线建设,乙公司负责发电设备建设和电厂运营,运营期限为15年,期限届满后,无偿将电厂移交甲公司,乙公司将电能销售甲公司,甲公司按照对外销售电价的95%向乙公司结算。
存在问题:1.由于甲公司并不承担电能生产过程中的风险,甲公司应该全额确认收入,按照95%确认成本,还是按照5%,净额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该情况下,销售退货是否对收入确认有影响
4386、请教陈版主,该情况下,销售退货是否对收入确认有影响
提问人:yhm090 时间:2020-09-08 17:03:00
公司作为医药分销商,下游客户一般为二级医药分销商或零售药店,批发退货占收入比重约为10%(不稳定),退货主要原因具体如下:
部分广告属性较强商品,该类型往往商品单价较高,单笔批发订单金额较大,若下游客户若销售不及预期, 则会向公司提出退货申请,公司在与上游供应商协商后,或者结合市场情况对退货商品预计可以重新进行销售,则会同意客户进行退货。(以该情况为主)
公司于2019年成为A供应商在B地区的一级经销商,负责B地区的产品的批发分销,由于A供应商对下游经销商销售渠道管理较为严格,禁止地区间产品串货情况,因此公司向B地区下游批发客户分销后,若下游批发客户销售违规,则由A供应商通知公司对串货产品进行召回,重新分销给其他客户。
此外,因商品破损、挤压或质量问题,公司一般会同意客户进行退货,同时公司收到退货后会退回上游供应商。
公司在合同中与供应商约定可以进行协商退货,公司在客户将药品签收确认收入。
个人理解:由于导致下游批发客户退货因素较多,公司一般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才会同意客户退货要求,因此除商品破损、挤压或质量问题外,客户实际无法随意行使退货权利,因此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客户能否退货实际看公司的决定,同时公司也无法对各年度退货率进行合理的预计,因此公司在进行收入确认时不考虑退货影响,直接在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在同意客户退货后,冲减当期收入。
请教陈版主,这样理解是否合理,是否还需要考虑预期退货率对收入确认影响。
回答人:chenyiwei
你的意见有一定合理性。对(3)作为附有质量保证的销售处理;(2)属于对下级经销商的管理措施,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退换货。
但对于(1),还是建议针对此类商品尽可能合理估计退货率。如果确实无法估计的,可能会影响到此类商品的收入确认时间。
房地产企业包销业务收入的确认问题
4387、房地产企业包销业务收入的确认问题
提问人:taoliang85 时间:2020-09-08 17:27:00
请教陈版及各位大神。一房产企业A公司准备将30000平米的尾房以包销形式委托B公司进行销售,约定包销价格每平米20000元,超出包销价的收益归B公司所有。如果至今年底不能销售完毕,B公司以20000元/平米包销价格承担50%的销售额,下至一年6月底销售完毕再承担50%销售额,A公司只承担办理房产权证手续的义务,其他一切与房子有关系风险和报酬与A公司无关。请问在今年底如果B没完成销售目标,对于约定的50%销售额,A公司能够否确认这50%部分的销售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一方面要看合同约定,是否确实将约定报晓范围内房屋的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以及控制权转移给了B公 司;另一方面,还要考虑B公司有无承担这部分风险的意愿和财务能力,以及是否提供了有效的担保等。不能仅仅依据合同约定即判断控制权和风险报酬已经转移。
短期借款利息计算
4388、短期借款利息计算
提问人:liuguoan 时间:2020-09-08 19:22:54
陈版您好:银行结息日为每月20日,与财务记账日期大约有10天差异,针对上述10天的差异产生的利息的账务处 理,我认为应该借方计入财务费用,贷方计入应付利息(报表列报为其他应付款)。现在有一家会计事务所将上述利息贷方计入了短期借款说是新准则的规定,我查找了相关准则并未发现有相关规定。请问陈版该事项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对于尚未到付息日,但已经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出来的利息,应计入相关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如“短期借款——应计利息”,而不能列报为应付利息。应付利息是已到付息日但尚未支付的利息。
求助陈版主,购买债券,不准备持有到期的列示。
4389、求助陈版主,购买债券,不准备持有到期的列示。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9-08 20:18:00
本公司为金融类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购买债券,不准备持有到期,是列示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其他债权投资。这里根据什么判断。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业务模式来判断,预计该批债券(或其所属同类金融资产)中,是否预计最终有超过90%的部分将在到期日之前出售。如果是,则整体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如果预计90%以上将持有至到期,则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居于两者中间的,则表明业务模式为“持有+出售”两者并重,可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求助陈版:在新收入准则下,施工行业中未签订合同如何确认收入
4390、求助陈版:在新收入准则下,施工行业中未签订合同如何确认收入
提问人:jianfei1302 时间:2020-09-08 21:35:00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赞同2楼意见。
新准则下,收入确认更强调合同的作用,五步法的第一步就是识别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如果第一步不通 过,自然也就没有后面的步骤。建议分析:为何企业敢于在还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先行开始施工,其依据是什 么,有无其他证据表明事实上存在某种形式的合同,这种合同能否获得法律上的认可(可能需获取律师的法律专业
意见,并结合以往历史经验分析),据此确定能否在当前状态下按照完工进度或者在完工时确认收入。
求助陈老师,资本公积能否大股东独享?
4391、求助陈老师,资本公积能否大股东独享?
提问人:豆豆她爹 时间:2020-09-08 21:58:00
陈老师,您好。目前有个资本公积是否能让大股东独自享有的问题想请教一下?国企客户下属非全资子公司因为资产负债率过高、净资产为负数导致无法进行外部融资。所以计划对该家子公司进行单方面资金支持,对于资金支持部分记入资本公积,同时与其他股东签署协议约定该笔资金增加的资本公积由大股东独自享有,等后期该子公司扣除该笔资金之后的净资产为正再转增实收资本。因为实务操作中未遇到该种案例(剔除国有独享资本公积的特殊案例),并且个人认为上述资金支持行为不符合资本公积的定义和核算范围,所以想请教一下,该笔处理是否可行? 谢谢您了。
回答人:chenyiwei
从法律上不禁止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资本公积由某个股东单独享有,但在会计上考虑是否符合确认为权益的条件时,需要考虑的问题:
日后该部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时,转股价格和比例如何确定?是否满足“固定换固定”的要求,即可转换的股份数量和转换后股比是否已经确定?
2、日后该部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时,转股价格和比例如何确定?是否满足“固定换固定”的要求,即可转换的股份数量和转换后股比是否已经确定?
提问人:豆豆她爹 时间:2020-09-09 16:48:00
多谢陈老师了。关于您提示的两个问题,如果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不管出现任何情况,大股东均不会收回相关出资及明确未来转股的价格和比例,是否就可以满足记入资本公积的条件。只要其中一条不满足,相关出资就更符合负债的条件。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可以这样理解。
电商平台费用
4392、电商平台费用
提问人:cpab 时间:2020-09-08 13:33:09
公司是生产企业,部分产品通过电商平台京东、天猫销售:1、公司是主要责任人,京东、天猫只是提供平台。 在京东、天猫上销售,在首次进场时要收取进场费,以后每月与京东、天猫结算时,京东、天猫要扣点,及参加
其举办的相关活动应由公司承担的费用。请教:京东、天猫向公司收取的首次进场费、每月扣点费和举办活动由公司承担的费用,由于京东、天猫并不是公司的客户,是销售的平台,故其收取的款项,均列入销售费用,不能列入履约成本,履约成本不包含公司为了销售发生的平台费用,我的理解是对的吗?2、公司将产品买断式销售给京
东、天猫。请教:由于此时公司将产品交给京东、天猫,在其签收时就可以确认收入。故支付给其的进场费、其举办活动需公司承担的费用,由于并不是购买资产,故冲减营业收入,即应付客户对价。我的理解是对的吗?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赞同你的理解。
请教陈版,政府投资与专项应付款的区别
4393、请教陈版,政府投资与专项应付款的区别
提问人:gpqg 时间:2020-09-09 09:08:00
陈版,政府投资与专项应付款一样吗?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作为政府投资核算呢? 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两者是不同的概念范畴。专项应付款是企业取得政府以所有者身份投入的资金,在转为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之前的过渡状态(暂挂科目)。政府投资最终是要转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但并不一定所有政府投资都需要通
过“专项应付款”科目过渡。
关于子公司尚未出资的小股东,合并报表是否需要确认少数股东损益、少数 股东权益的问题
4394、关于子公司尚未出资的小股东,合并报表是否需要确认少数股东损益、少数 股东权益的问题
提问人:281951217 时间:2020-09-09 12:33:06
陈版您好
我们在实务中遇到了一家公司,其子公司已经成立,但子公司的小股东迟迟未出资,章程和出资协议均未约定这种情况下,股东之间的盈亏承担问题,那么请问我们在合并报表时,在合并层面是否需要按照小股东认缴的持股比 例,计提少数股东损益和少数股东权益?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章程和出资协议均未约定这种情况下,股东之间的盈亏承担问题”,一般建议以下处理:
公允价值是否包含增值税问题
4395、公允价值是否包含增值税问题
提问人:18086508379 时间:2020-09-09 09:56:00
请教陈版及各位:
学习到非货币性资产和债务重组,对公允价值有点困惑; 我总结的:
对于应收账款,公允价值,应该是含增值税的;
对于存货、固定资产等,公允价值,应该不含增值税的。 但是在论坛里看到陈版答复是,公允价值是不含增值税的。
回答人:chenyiwei
你说的“对于应收账款,公允价值,应该是含增值税的”,这是因为应收账款本身并不是增值税的应税资产,其公允价值直接按照未来预计可收回金额的折现值确定。其他资产在交易时涉及增值税的,应按不含税金额确定公允价 值。
也就是,你的问题是:相关资产的交易本身是否涉及增值税纳税义务或抵扣权利的问题。如果一项资产的买卖交易不涉及增值税,例如此处所举的应收账款,则其公允价值并不存在是否需剔除增值税的问题;对于买卖交易涉及增值税的资产,就应按照剔除增值税后的金额确定公允价值。
健身房优惠券的核算
4396、健身房优惠券的核算
提问人:gjyxn123 时间:2020-09-09 09:59:00
陈版主,您好
续前天问您的问题:
目前在做一个IPO项目,主营业务为健身房授课收入,学员通过公司的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约课,线下门店上 课消费,按次结算,公司于授课完成后,假设每节课60元,公司基于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收入。但授课过程中,会存在部分学员对某节不满意进行投诉,公司会对这些不满意的学员或者该节课的学员全部补偿一个张优惠券,优惠券金额59.9元,下次约课的时候可以使用,该券是通用券,可以用于同类或者更高级登记的课程的抵减。该类型的收入是如何确认: 您的前天的回复是:“如果“对不满意的学员予以优惠券补偿”是公司公开宣布的一项客服政 策,则这种情况应适用可变对价的相关规定,在授课完成时,根据历史经验对可确认收入的金额作出最佳估计,即
【预计不会投诉的学员数量60+预计将提出投诉的学员数量0.01】,对【预计将提出投诉的学员数量*59.99】确认
为合同负债(不考虑相关税费,下同)。予以优惠券补偿时,因已确认合同负债,故无需特殊账务处理。实际予以补偿的学员数量和金额与原暂估有差异的,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但公司的不满意退券或者退款非公开宣布的政策,只是在用户不满意的情况下,客服部优先退券,用户不同意 再进行退款。赔偿券只是作为公司客服部处理用户一种方式,公司每次课程完成后,尚无法准确估计因客户不满意投诉退券的数量。所以上述不满意退券是否可以作为销售费用-售后服务费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原则上都是对收入的调整,而不是作为售后服务费计入销售费用。不论是给优惠券还是退现金,都意味着经济利益的流出,会计上都按照可变对价处理。
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问题
4397、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问题
提问人:老凹牛 时间:2020-09-09 12:33:07
拟上市企业将产品低于市场价卖给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关联方收到货物后按照市场价转卖给公司的客 户,公司这么操作的原因是关联方所在地香港税率低,通过这种方式将一部分利润留在香港公司,整体税赋降低。请教陈版和各位前辈,关于这部分不公允关联交易的处理,一般的常规操作是怎么处理的?我们想能不能让关联方把差价补上作为纠正措施?另外一个方案是拟上市主体把关联方收购过来,纳入合并范围,这样关联交易就抵消 了,是否就可以不再解释关联交易的问题?麻烦各位前辈和大佬不吝赐教。
回答人:chenyiwei
基于保证拟上市公司产供销业务链条完整的考虑,建议拟上市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收购该香港关联公司,同时获取其客户资源。
在确定收购价格时,原则上按照香港公司的账面价值,但要扣除历史上因不公允的关联交易导致留存于香港公司的累计收益金额。
土地使用权出资后土地调规导致评估价值大幅增加的会计处理
4398、土地使用权出资后土地调规导致评估价值大幅增加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cherylcheng 时间:2020-09-09 10:21:00
请教陈版主:
A公司持有B公司100%股权。A公司与C公司(非关联方)签订合资协议,双方成立D公司。A公司将其账面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B公司,随后以A公司对B公司的股权作为非货币出资,出资至D公司,占D公司比例为40%,C 公司以货币出资,占D公司比例60%。
其中面临的问题是A公司账面的土地使用权是与政府约定待更新改造的地块,需进行调规后获取新的土地证。合资公司D成立时调规尚未完成,因此是基于当时的规划做出的评估后作价。但同时A与C合资协议中有约定若有由于 调规导致的土地增值,该部分权益应归属于A公司。2年后土地调规获得了政府批复,土地价值确实有较大幅度的 增加,请问此部分增值应以何种形式补偿给A公司较为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这应取决于股东之间的谈判协商结果,可以由C公司向A公司现金补偿,或者调整A、C公司在D公司中的股权比例
(不改变C对D的现金出资额),可以视情况而定,也取决于A公司希望获得补偿的形式是直接取得现金,还是日 后更大的收益分享比例。如果是后者,则可能面临更大的经营风险,但收益也可能更大,也不排除A公司重新取得对D公司所的控制权。
不按出资比例分红如何判断是否控制
4400、不按出资比例分红如何判断是否控制
提问人:zeroly 时间:2020-09-09 12:54:00
A公司与B公司共同成立一家公司,其中A公司持股51%,B公司持股49%,章程约定A有权控制企业的生产经营, 董事会席位占半数以上,同时章程约定双方不按比例分红,其中B公司分红比例为80%,A公司仅有20%。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能否根据董事会席位等情况判断A公司对该公司具有控制权,并纳入合并范围,以及如可以合并报表,合并报表应如何编制?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明确为何股权比例与分红比例差异较大,关注是否股权比例仅仅是形式上的,分红比例才是实质性的。还要关注:A是否事实上仅仅相当于B的代理人。
由于背景比较特殊,矛盾之处较多,建议先把所有相关的事实背景梳理清楚,特别关注该安排背后的商业目的,有无合理的商业逻辑和商业理由。
设备质保金
4401、设备质保金
提问人:196688 时间:2020-09-09 14:57:00
陈总您好!
因设备质量问题,跟供应商协商质保金不支付了,应付的质保金终止确认计入投资收益还是冲减设备的成本?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陈版主,金融类企业转贴现问题
4402、求助陈版主,金融类企业转贴现问题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9-09 15:00:00
A公司为集团金融类企业,收到集团内其他公司的票据贴现,借:贴现资产 10亿,贷:吸收存款 10亿;然后把7 亿票据贴现给央行,借:吸收存款 7亿 贷:贴现负债还是贴现资产 7亿。 都是有追索权贴现,且贴给央行的票据头到期A公司会将其回购,央行不办理票据托收业务。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在主帖的案例背景下,再贴现不能导致原贴现资产的终止确认,所以应当贷记贴现负债。
求助陈版主,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列报问题
4403、求助陈版主,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列报问题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9-09 15:02:00
2020年半年报
上市公司浦发银行 报表列示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融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采用前一种列报方式。即使是同一分类下的金融资产,在报表列报时也可能被归入多个不同的报表项目。
国外子公司与国内核算方式不同如何处理
4404、国外子公司与国内核算方式不同如何处理
提问人:审计小黑黑 时间:2020-09-09 15:09:00
背景:客户最近收购了一个美国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该美国子公司的存货核算方法与国内不同,他们按照“标 准成本法”核算,存货中的成本只包括标准成本,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的差额)体现在营业成本(损益表)中。 据了解,这是符合美国会计准则的。该子公司每年也由美国当地的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请问陈大大,上述背景下,该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能直接合并吗?要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该做法原则上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存货以实际成本计量的规定。在实务中,可以关注成本差异金额的大小,如果显著不重大的,基于重要性原则可以不做调整;如果影响金额并非不重大,则需对其进行调整,以调整后的报表为基础纳入合并。
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备案文件
4405、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备案文件
提问人:安好 时间:2020-09-09 17:47:00
请教陈版,对于涉及国有企业的实物出资进行验资,实物部分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备案文件属于必备要件吗?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应当需要。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第二十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下达的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文件和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所出资企业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是企业办理产权登 记、股权设置和产权转让等相关手续的必备文件”;第二十二条:“企业进行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时,应当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作价参考依据;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原经济行为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交易。”
请教陈老师,关于售后回租中控制权转移问题
4406、请教陈老师,关于售后回租中控制权转移问题
提问人:filov33 时间:2020-09-09 12:33:07
陈老师您好,我最新在学习新租赁准则,里面写道,在售后回租业务中,初次卖给对方若符合控制权转移条件,则出售方(即承租方)确认相应收入。
因为老租赁准则中,售后回租是不确认收入的。我的问题是,在新租赁准则下,当承租方支付租金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是否产生了第二次控制权转移,即控制权从出租方又转回承租方?还是在租赁期结束,承租方支付买断款买断融资标的时,才产生第二次控制权转移?
回答人:chenyiwei
“在售后回租业务中,初次卖给对方若符合控制权转移条件,则出售方(即承租方)确认相应收入”这里的收入实际上是资产处置损益,只不过在判断是否构成销售(即控制权是否转移)时参考了收入准则的标准,以及相关损益的计量改为参照收入准则。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确认营业收入。
如果是单纯的基于融资目的的售后回租(目前实务中大部分是这种情况,完全不涉及对资产使用的控制权的转移),则新准则下也不确认处置损益。
承租方支付租金不代表控制权的二次转移。新准则下对承租方保留的这部分使用权保持原账面价值计量,所收到的对应对价款确认为负债,事实上就是资产抵押借款的处理效果。
请教LPR利率借款的披露
4407、请教LPR利率借款的披露
提问人:tongyuan325348 时间:2020-09-09 18:38:00
请教陈版、各位老师:
公司短期借款合同1年,约定利率为LPR+45基点,由于期限是一年,LPR是一年后才可能变化,因此实际上在这1 年的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存在变化的可能,这种情况下,公司年度报告里披露的借款类型应是固定利率借款还是浮动利率借款呢?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个人倾向于仍披露为浮动利率借款。
研发过程中领用材料和形成可对外销售的产品
4408、研发过程中领用材料和形成可对外销售的产品
提问人:xuekuaiji2011 时间:2020-09-09 12:33:08
回答人:chenyiwei
研发项目资本化的问题
4409、研发项目资本化的问题
提问人:ryukei 时间:2020-09-09 19:33:07
陈版,请教一个问题。
A公司和B公司签订一份医药临床前合作研发合同,约定如下: 1)资金方向,A需要付出约70%,B是30%;
双方均派出2人组成监督组,监督项目研发进程;
临床前的一般工作,感觉都是B在完成,至少合同上约定的“研发计划”内容与B的责任和义务整体相同。A的工作主要是参与到B的研究工作中,例如监督项目进展、检查项目经费、确认实验数据、提交临床试验批文申请。
A享有最终的研发成果。但如后续研发失败或终止而转让研发成果,或者最终顺便研发成功上市销售,B享有收益分成。
如因A的失误导致项目失败,B不退还A的损失;如因B没履行他的责任和义务导致研发失败,B需赔偿A的损失。
个人感觉A做的都是一些辅助性的工作,主要是承担资金提供方的角色,在风险方面也承担最小的风险,这种合同实质应该是属于委托研发吗?
如果是委托研发,感觉即使是临床前,可以视作A向B购买一项技术,能将支付给B的资金进行资本化吗? 如果是合作研发,是否就参照公司关于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进行判断,有可能是费用化、有可能是资本化?
回答人:chenyiwei
对A而言更多地属于委托研发(本企业内部研发项目的部分环节外包),所发生的支出因为处于临床前阶段,故应列入研发费用处理,不应资本化。
对B而言属于受托提供研发服务,应作为提供劳务确认相关收入和成本。需要关注的是A提供的资金是否足以涵盖B实际为该项目发生的支出,以及后续有无收益分享安排,以确定B是否需确认一项非现金对价(收益分享权)相应计入提供研发服务的收入;该项研发服务是否属于在一段时间内履约等。
长期投资损益调整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4410、长期投资损益调整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提问人:bleblemig 时间:2020-09-09 19:33:07
长期投资损益调整 和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这两个科目很容易混。想请教大家, 这个两个科目都在哪种长投的核算方法下用?
长投损益调整是不是在, 成本法核算下用? 长投减值准备是不是在,权益法核算下用? 谢谢大家!
回答人:chenyiwei
损益调整仅在权益法下使用;减值准备则在成本法和权益法下都可能用到。
请教固定资产出资问题
4411、请教固定资产出资问题
提问人:huangfh1 时间:2020-09-10 10:35:00
陈版主好,请教您以下问题:
请问代收代交的个税算是关联交易吗
4412、请问代收代交的个税算是关联交易吗
提问人:光爷2046 时间:2020-09-10 08:05:07
求助陈版主:公司股改个人股东需要交个税,分5年缴纳,每年都是由公司代交后再找个人股东收钱,请问这算不算关联交易;股东中有控股个人股东和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东。一般代交后一个月之后就会收到股东方的款
项!@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属于关联方往来。在公司代为缴纳和股东归还公司代垫资金之间的期间内,公司对股东有应收款,该项应收款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请教陈版主关于减值后固定资产剩余价值摊销问题
4413、请教陈版主关于减值后固定资产剩余价值摊销问题
提问人:dreammwey 时间:2020-09-10 15:11:00
你好,陈老师,实务操作中遇到如下事项:A公司于2019年年底收到政府下发的地块预征收通知后停产,后续不再生产,相关生产设备均不再移动、出售,待正式征迁后以废铁废钢方式处理生产设备,截止2020年9月尚未签订征迁协议,征迁协议实际签订时间无法预计。公司于2019年底对生产设备计提减值准备,生产设备期末余额244万, 计提减值160万后预计可变现净值84万,相应生产设备净残值为54万。生产设备中最晚摊销完毕的时间为2025年12 月。
问题1:停产后不再继续使用、后续也不再出售的生产设备属不属于准则规定的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该部分固定资产剩余未计提折旧部分是否需要在2019年年底一次性充分补提?
问题2:若问题1所述事项不成立,可变现净值84万与净残值54万差异30万是否在剩余年度进行摊销?剩余摊销年度如何确定?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截至2019年末已经停产且不会再复产,已确定这些机器设备将以废铁方式处置,故应在停产之日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不再计提折旧。如果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收回金额(即作为残料变卖的预计收入减去清理、拆卸费用、相关交易税费)的,则就其差额一次性计提减值准备。如果预计可收回金额高于原先的预计净残值的,则对预计净残值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可收回金额与原预计可变现净值之间的差额不再补提折旧。
股东借款
4414、股东借款
提问人:liuguoan 时间:2020-09-10 13:33:07
陈版您好,A公司为新三板挂牌公司,A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资金比较紧张,A公司向控股股东甲(自然人)借 入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上述借入的资金未签订借款合同、也未约定借款利息。上述借款期初、期末无余额在一个年度内仅有发生额,A公司借款时计入其他应付款,还款时冲减其他应付款。除此之外不做其他账务处理是否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不恰当。对于不约定借款利息的情况,应按市场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应计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同时按照权益性交易原则对应确认资本公积。
提问人:liuguoan 时间:2020-09-11 13:33:08
回答人:chenyiwei
是。
提问人:liuguoan 时间:2020-09-12 10:27:00
回答人:chenyiwei
权益***易的一般处理原则。
处置子公司以前年度产生的收购少数股东权益产生资本公积的处理
4415、处置子公司以前年度产生的收购少数股东权益产生资本公积的处理
提问人:renxiaochao 时间:2020-09-10 15:55:00
背景,2018年1月,乙公司出资10万,丙公司出资90万元,成立A公司,2018年6月,甲公司以120万从丙公司购买A 公司90万的股权,形成商誉30万元,假设假设A公司成立当初收到100万货币资金之后即购买一块100万的土地,暂不考虑税费的影响,甲公司购买的时候土地还未增值。2019年,甲公司收购乙公司持有A公司的股权,收购价格30 万元,2020年6月,甲公司按照200万的估值,以120万(200*60%=120万元)的价格向丙公司处置60%股权,丧失对 A公司控制权,那么甲公司2020年6月就该处置事项合并报表层面确认多少投资收益?
根据相关规定:“处置股权取得对价与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算法1、合并报表层面投资收益=(120+80)-100-30(商誉)=70万元。
算法2、合并报表层面投资收益=(120+80)-100-30(商誉)-20(收购少数股东权益对应的溢价)=50万元。
企业合并的形成的商誉,实质上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等于处置对价-归属于甲公司合并层面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份额-商誉,此时商誉与其他可辨认净资产一样单独构成一项资产,A公司被处置,该项资产相当于也被处置
了,实质上处置时点对被投资单位的成本=可辨认份额+商誉,因此投资收益=处置对价处置时点对被投资单位的成本
=处置对价-可辨认份额-商誉(100%转出),但是收购少数股东溢价部分准则规定该部分差额部分作为资本公积调整,在合并报表层面并不形成一项资产,实质上相当于一项权益性交易,不构成处置时点对被投资单位的成本,因此在处置A公司的时候20万元的购买少数股东溢价不应该被扣除,因此算法1更合理。
这样理解是否合理?但是按照算法1也很奇怪,实质上对于该股权付出去的成本确实是120+30=150万元,但是对于收购少数股东权益的溢价20万在处置的股权的时候却不作为对子公司的投资。这个原因主要是?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赞同你的理解,算法1更合理。合并层面将收购少数股权看作少数股东撤资(所以将少数股东的减资款与对应 的少数股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看作大股东向少数股东的利益让渡,调整合并报表层面的资本公积),而不是母公司的追加投资。相应地,在计算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置损益时,不包含原先在收购少数股权时调整资本公积的金额。
关于新旧准则是否附带安装义务条款设备经销商模式的判断
4416、关于新旧准则是否附带安装义务条款设备经销商模式的判断
提问人:caixiaofeng123 时间:2020-09-10 15:59:00
一、业务背景
某公司(生产厂家)是生产数控机床,数控机床一般是定制化模式,且数控机床一般需要经过安装调试。该公司在实际经营业务中,有两种模式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
在经销模式中
商标注册和代理费的会计处理
4417、商标注册和代理费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zijinglingyun 时间:2020-09-10 16:17:00
陈版,公司为国内从事IP授权业务的公司,业务内容类似于奥飞娱乐,主要收入来源来自于将IP授权给客户使用的授权费。
现公司计划对自有IP的形象进行商标注册,因注册的内容较多,预计代理服务费约100万,商标注册费200万。而且后续公司会将相应IP的商标向客户进行授权。
根据《无形资产》准则第十一条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根据您之前回复,主要是考虑该部分商标未来产生现金流量的情况无法估计,更倾向于是对公司自有品牌的培育、包装和宣传,因此作为费用化。
那对于公司这种以商标作为未来业务载体的情况,商标未来预计会带来相应经济利益流入,是否可以作为资产核 算。我理解代理服务费100万计入当期损益,商标注册费计入资产,并按照商标有效期10年进行分摊,不知是否可以?
回答人:chenyiwei
不建议这样处理。虽然商标是日后业务的载体,但同样受制于上述原则,商标的注册费和相关代理费应在发生时直接费用化处理。
附条件的政府补助确认问题
4418、附条件的政府补助确认问题
提问人:zero_zero 时间:2020-09-10 17:33:00
陈版,您好。
我司和某局签订一项专门的研发任务书,研发任务书约定在项目开始给项目经费1000万,另外约定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因各种原因(实施方案有重大出入、负责人研究人出国、技术措施或者实施过程不到位)导致项目无法执行下去,那么某局可以要求我司退还这笔经费,如果不按照规定使用该项经费,某局也可以撤销这个项目并要求返还经费,但是根据历史经验,我司还未出现退还可研经费的情况,并且预计基本上不会退回这笔补助,想请教陈 版:1、该笔资金是否符合政府补助的定义?2、收到该笔款项暂估其他应付款还是递延收益?3、政府补助摊销是 按照费用消耗方式进行摊销还是最终项目验收进行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固定资产减值 和 报废
4419、固定资产减值 和 报废
提问人:meloo 时间:2020-09-10 17:44:00
被审计单位有部分资产净值1900多万元(其中包括建筑及办公用品),因项目实施占用场地、损坏严重或无法修复
等原因需报废,经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审议后统一报废。财务对该部分资产计提了1900万整的减值,未进行报废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减值和报废两者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减值表明该资产仍存在,仍可以为本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只不过该未来经济利益不足以涵盖该资产的账面价值;报废则表明实物灭失或者完全不再具备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能力。在资产管理方面也是完全不同。对报废的资产应注销其对应的固定资产卡片,不再作为本企业的资产管理。另外,报废和减值对利润表项目的影响也不同。
你所说的做法不恰当,应建议进行审计调整。
求助陈老师,注销的公司的银行账户需要询证吗
4420、求助陈老师,注销的公司的银行账户需要询证吗
提问人:wx_5dba3aa5b69b 时间:2020-09-10 19:14:47
老师你好,根据审计,我们在业务时,公司本年度注销的银行账户需要询证,本公司今年注销,注销公司的银行账户需要银行询证吗
回答人:chenyiwei
我理解同样需要进行函证。
矿业权因政策性退出取得政府补偿的处理。
4421、矿业权因政策性退出取得政府补偿的处理。
提问人:xiaomaijinwang 时间:2020-09-10 11:33:06
陈老师,企业因矿业权位于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内,根据政策性原因,这些矿业权都需要退出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这样政府给了一笔补偿资金给企业。取得的补偿金是计入营业外收入还是作为处置矿业权的收益记资产处置收益呢。
回答人:chenyiwei
这属于矿业权的撤销,而不是转让,严格来说应计入营业外收支处理。实务中也可以接受作为资产处置损益(相当于将矿业权卖回给政府)。
信托公司手续费收入
4422、信托公司手续费收入
提问人:yymama2012bxy 时间:2020-09-10 08:05:07
某信托公司,对信托资产的手续费收入按收付实现制确认,企业解释称从风险角度出发,收到时确认收入。请问在新收入新则下,对信托公司的手续费收入怎样确认收入,属于时段义务还是时点义务?实务中有什么处理方式?
回答人:chenyiwei
即使是在原准则下,完全按收付实现制处理也是不对的,而是应按提供劳务收入的处理原则处理。如果履约期限较短的,可以简化为服务提供完毕时一次性确认,但也不能延迟到收款时才确认。
新收入准则下应按照五步法的模型进行分析。其中第一步就是“识别合同”,而认定合同成立的条件之一是“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也就是说只要是认可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成立,则必然满足该条
件。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是分解为多少项履约义务,也不论各项履约义务是在一个时点还是一段时间内履约,在对价款很可能收回的预期下,都应当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或者提供服务完毕时确认收入和对应的应收款项,不应递延到收款时才确认收入。
房产公司开发过程中,涉及迁移工程,需要确认收入吗?
4423、房产公司开发过程中,涉及迁移工程,需要确认收入吗?
提问人:春风里910 时间:2020-09-10 08:05:09
老师好!!
房地产公司开发过程中,发现地下污水管必须移位迁改,后政府同意迁改,该项迁移工程由房产公司负责代建,费用由管委会支付。房产公司委托总包方实施项目。
请问:因项目仍在开发过程中,该移位迁改工程是开发成本的一部分,房产公司将收到的工程款冲减开发成本是否正确?开了发票未确认收入是否有税务风险。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将支付给总包方的款项计入项目开发成本,收到政府的拨款冲减开发成本,即按照实际工程成本和政府拨款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对开发成本的调整。
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4424、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提问人:guoji2020 时间:2020-09-10 22:58:02
陈老师好!关于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的问题向您请教
新收入准则的问题
4425、新收入准则的问题
提问人:guoji2020 时间:2020-09-10 12:33:06
陈老师好!关于新收入准则的问题向您请教
关于判断合资公司是否纳入合并范围,请陈版和各位大神指点
4426、关于判断合资公司是否纳入合并范围,请陈版和各位大神指点
提问人:张黄黄 时间:2020-09-11 13:33:05
各位大神,
小弟在审计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的对外投资可否合并存在疑虑,请各位大神指点一二。具体情况如下:
A公司与自然人B、法人单位C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公司,其中A公司持股49%,C公司持股49%,自然人B持股2%。根据了解,B自然人为A公司员工,公司设立后将与A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将其2%的表决权委托A公司 行使。
公司章程约定,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半数通过即可(增减资、清算、对外担保需2/3股东同意);公司董事会层面,A公司派出2人,C公司派出1人,董事会审议事项经半数董事同意即可决议;
投资协议约定,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后,C公司需以实缴注册资本金的价格收购自然人B持有的2%股权,A
公司放弃购买权力,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议事规则不变。
上述安排导致在协议签订起1-3年,A公司通过委托协议实际控制了合资公司,但自第4年起丧失控制权。请问在此安排下,A公司在C公司收购自然人B的股权前,可否将合资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回答人:chenyiwei
为何要有这样的“控制权轮换安排”?建议首先了解这样安排背后的原因和商业逻辑,确定是否合理,是否仅仅为了人为调整合并报表范围。
由于“投资协议约定,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后,C公司需以实缴注册资本金的价格收购自然人B持有的2%股权”, 因此即使目前签订委托协议,也是有明确期限限制的。参考证监会会计部《中国证监会会计部2017年会计监管协调会——具体会计问题监管口径》:“一致行动人协议同委托受托经营业务具有一定相似性,都应按照准则规定的控 制三要素判断是否具有控制。一致行动协议带有期限,很可能表明公司无法对被投资公司重大资产的购置、处置、投融资等可能对被投资公司价值具有重大影响的业务进行决策,无法决定该权力的处置及转让,不能通过行使权力
获得重大可变回报,不应认定对被投资公司拥有控制。”据此,这样情况下的合并很可能因为不具有商业实质和合理商业理由,而不获认可。
研发形成的产成品和生产形成的产成品分不清楚
4427、研发形成的产成品和生产形成的产成品分不清楚
提问人:xuekuaiji2011 时间:2020-09-11 13:33:08
企业边生产变研发,在研发中生产在生产中研发,研发形成的产成品和生产形成的产成品分不清楚,这个怎么处理呢?(研发项目也有立项审批领料单)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首先要考虑研发项目是否单独立项、研发支出是否单独归集,能否单独核算等问题。如果研发和生产过程高度混同,无法明确分离的,不排除不能单独核算研发支出,所有支出均列入生产成本的可能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按照收益法评估下净资产评估增值会计处理
4428、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按照收益法评估下净资产评估增值会计处理
提问人:冷风冷雪 时间:2020-09-11 08:05:07
我方公司竞价以现金16.9亿元向非关联方收购了85%股权的A公司,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A公司按 照收益法评估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0亿元,主要来源于无形资产-高速公路经营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亿元,所 得税税率25%。请问购买日我方公司编制合并报表,对A公司资产负债表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如何处理?A净资产 评估增值21亿元,是计入商誉还是计入无形资产?根据上市公司收购案例,我整理了两种思路,可能没有理解对, 请各位大师帮忙看看,第一种:购买日编制A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负债表,然后并入我方公司。A净资产评 估增值21亿元,调整A公司评估增值分录:借:无形资产-公路经营权 21,贷:递延所得税负债5.25 资本公积15.75;调整后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15.75=14.75亿元;由于净资产评估增值为20亿元,因此需确认5.25亿元的商
誉,作为非核心商誉。后续公路经营权21亿元,在合并层面摊销,同时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由于递延所得税负债原因增加的商誉5.25亿元对应计提商誉减值损失。我方合并层面由于合并成本为16.9亿元,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份 额为17亿元,基本一致,合并抵消时未确认商誉。第二种:A净资产评估增值21亿元理解为税后净资产评估增值, 税前评估增值为28亿元,均来源于公路经营权,调整A公司评估增值分录:借:无形资产-公路经营权 28亿
元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7亿元 资本公积21亿元 后续合并层面公路经营权28亿元,在合并层面摊销,同时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 我方合并层面由于合并成本为16.9亿元,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份额为17亿元,基本一致,合并抵消时未确认商誉。请问以上两种理解,哪种对呢?实务中实际怎么处理呢?其相关准则或准则解释依据是什么呢?
回答人:chenyiwei
被收购方是否为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如果是,则属于“单一资产实体”,认为属于不构成业务的资产购买,在合并报表中不确认商誉,也不就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
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中的以下问题解答: 问题3-2-1(收购“单一资产实体”是否构成业务合并)
问题2-3-8(由确认一组不构成业务的资产或净资产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能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提问人:冷风冷雪 时间:2020-09-14 08:05:08
@chenyiwei 陈老师,被收购方为高速公路公司,收购85%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查看同行业年报披露以及相关收购公告,深高速收购湖北益常高速100%股权,山东高速收购济源市济晋高速公路90%股权,均确认了 递延所得税负债。我方收购高速公路公司85%股权,按照同行业处理也是构成业务,不属于资产购买,这样合并处理就如发帖所述,收益法评估的股权公允价值对购买日净资产公允价值确认就存在两种处理方式,不知道哪种对, 以及依据,或者都不对?
回答人:chenyiwei
都不对,建议按不构成业务的资产收购处理。 不确认商誉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关于合并成本高于收益法评估值
4429、关于合并成本高于收益法评估值
提问人:cfshichunsheng 时间:2020-09-11 13:33:08
陈版,您好,关于瑞华研究:问题1-3-19(商誉和总部资产分摊到各资产组应如何划分,以及如何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问题:
如下文背景资料所述,商誉和总部资产分摊资产组应如何划分,以及如何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背景:
甲公司因看好乙公司污泥处置业务良好的发展前景,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乙公司55%的股权。甲公司委托评估机构在评估基准日对乙公司全部股权评估价值为30,475.47万元,甲公司双方协商确定的乙公司全部股权价值为32,500万元,甲公司收购乙公司55%股权的定价为17,875万元(32,500×55%)。甲公司于购买日编制合并财务报 表时,对乙公司各项资产、负债按照评估基准日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基础进行调整后的金额,作为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成本17,875万元与享有乙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14,215万元确认为商誉。
请问,双方协商确定的乙公司全部股权价值为32,500万元高于收益法评估值的原因是什么?是否可以理解为购买日当天商誉已经减值?
回答人:chenyiwei
这里并未出现“双方协商确定的乙公司全部股权价值为32,500万元高于收益法评估值”的情况。因为收购的股权比例只是55%。这里还是按照收益法评估值的相应比例确定收购价格的。双方在评估值的基础上略有小幅上调也属于正常情况。
期货头寸对现货进行套期保值账务处理
4430、期货头寸对现货进行套期保值账务处理
提问人:小兵审计 时间:2020-09-11 18:33:09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确定你所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如果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则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如果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2006)》,或者也可以选择执行《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5]18号)。
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规范确定是否符合套期会计方法的运用条件,以及(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是否选择采用套期会计方法。如果符合条件且选择套期会计方法的,则对你的情况一般采用公允价值套期。具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在原准则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二十五章;新准则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2017年修订)》应用指南中的相关内容。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免税合并及应税合并如何区分?以及合并报表如何 处理
443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免税合并及应税合并如何区分?以及合并报表如何 处理
提问人:冷风冷雪 时间:2020-09-11 13:33:08
请教大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免税合并和应税合并怎么区分呢?符合哪类条件未免税合并,哪类为应税合并呢?假设A公司以现金外购非关联方的100%股权的B公司,购买日B公司资产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这属于应税 合并还是免税合并?B公司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部分是否形成暂时性差异呢?假设A公司以股权换取非 关联方的B公司100%股权的交易,购买日B公司资产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这属于应税合并还是免税合并?B公 司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部分是否形成暂时性差异呢?应税合并还是免税合并?
回答人:chenyiwei
收购股权在会计上是企业合并,但在税务上只是股权收购,且被收购方的独立纳税人地位和原有的税务处理均不 变。在这种情况下,你说的免税合并还是应税合并只影响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但不影响合并报表层面被收购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和原计税基础之间暂时性差异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即,不论A收购B 的长投计税基础为多少,因为A收购B构成非同一控制下合并,A的各项资产和负债应按购买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 计量,在合并报表层面应就该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请教陈版,PPP模式下,在建工程转无形资产问题
4432、请教陈版,PPP模式下,在建工程转无形资产问题
提问人:ananand 时间:2020-09-11 15:37:33
@chenyiwei 请教陈版,A公司为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下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高速公路的建设和经营,政府授权A公司25年特许经营权,经营期满后收费权移交给政府相关部门。A公司在建工程科目核算高速公路的投资成本,2020年6月高速公路主线已完工并试通车,2020年6月A公司准备将在建工程转入无形资产,并按车流量法进行摊销。
问题是:该段高速公路的两个连接线尚未完工,连接线也是整个工程的一部分,连接线未完工也不影响主线的通
车。A公司在建工程转无形资产时应该按照总概算转入无形资产,还是按照总概算扣除连接线部分概算结转无形资产呢?
回答人:chenyiwei
按已完工通车部分(不含连接线)的实际成本转入无形资产,并摊销。
后续连接线完工时,再将其实际成本补充计入无形资产成本,这部分无形资产成本的摊销年限为特许经营年限中的剩余年限。
合营安排要确认合同负债么
4433、合营安排要确认合同负债么
提问人:xiaohuolu 时间:2020-09-11 13:33:08
【求助陈版】A公司和B公司联合拍摄电视剧,双方约定共同投资拍摄,待电视剧制作完成后,双方销售电视剧取得的收入按照双方的投资比例分成,属于共同经营。在电视剧制作过程中,A公司与某电视台签订预售协议,电视台按照合同约定向A公司支付了预付款。
新收入准则中规定,合营安排下,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不适用新收入准则,适用合营安排准则。求助:那A公司预收的该笔款项应该按照其投资比例计入预收账款还是合同负债?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建议谨慎考虑:实务中此类联合摄制安排构成合营安排(尤其是共同经营)的情况并不多见。一般情况下总是以一方为主导,一方最多承担发行等方面的辅助工作;如果双方各自负责部分环节(如一方负责制作,另一方负责发行),则应认为可主导对可变回报影响更大的一项或多项相关活动的一方对整体项目具有控制权。
如确实是构成合营安排(共同经营)的,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规定,合营方的会计处理包括“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 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等,因此收到客户(电视台)的预付款后,应按该规定 确认合同负债。
同一控制下两个子公司间划转联营公司股权(20)
4434、同一控制下两个子公司间划转联营公司股权(20%)
提问人:七宝妈妈 时间:2020-09-11 09:33:10
陈版及各位前辈,大家好:
现有一个关于合并范围内两个子公司间划转联营公司股权的处理咨询,请各位指教。具体内容如下:
A 母公司有两个全资子公司B和C,B公司联营持有一D公司的25%股权,采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方式,持有时间为2年+,现考虑业务需要,需将B持有的D公司25%全部转让给同一控制下的C子公司。请教各公司的A公司和B公司的账务处理。
其中,B公司的权益法长投的账面价值为1100万,其中投资成本1000万,2年间权益法损益变动200万,其他综合收益变动-100万。B公司转让D公司的联营股权至C公司的对价为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是1000万,第二种是1100
万)。
第一种处理方式(处置对价1000万)(按照投资成本):
B公司账务处理: 借:银行账款 1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100
投资收益 -100 C公司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联营D公司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A公司的合并调整处理: 借:资本公积 100
贷:投资收益
第二种处理方式(处置对价1100万)(按照账面价值):
B公司账务处理: 借:银行账款 11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100 C公司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联营D公司 1100
贷:银行存款 1100
A公司的合并层面无需进行处理。
请问,两种处理方式是否都可行?如果采用第一种处理方式,后续C公司处置D公司25%联营股权时,A合并层面形成的资本公积是否在处置时转出到损益?处置过程中的财务处理有没有其他需要考虑的,比如权益变动表的列示, 税务的考虑等等。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标的是联营企业股权,虽然发生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之间,但不构成企业合并。所以不适用同一控制下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原则上B公司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日长投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C公司则按交易价款 确认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但关联交易作价显失公允情况的除外(此时需将标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与实际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按权益性交易原则处理)。
提问人:七宝妈妈 时间:2020-09-13 09:33:11
谢谢陈版的回复。
如果处置对价是非公允的,就参照权益交易处理,B公司的对价与账面处置差异进损益,A公司的合并层面将其损益调整进入资本公积或者留存收益?
如果处置对价是公允的,就按照正常的公司处置处理即可,不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整。还想进一步问下陈版,这个处理是基于将经营和投资业务相分离做的股权调整,处置对价公允必须要作评估吗?如果按照账面价值作对价转让, 是否可以认为是公允的方式呢?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按账面净资产转让不一定是公允的,尤其是当目标企业持有土地、房屋、无形资产等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之间可能存在重大差异的资产时。实务中可根据重要性原则考虑能否简化处理。
提问人:七宝妈妈 时间:2020-09-15 18:43:00
陈版主,您好,感谢您的回复。关于进一步的处理,还有个问题需要继续请教一下您:
同控下联营公司股权转让,我按照账面价值结转的话,原计入单家OCI的部分,处置这部分股权时转入投资收益损益科目,针对这部分OCI,我在合并层面要进行还原,重新计入OCI是吗?还是我可以选择在新接收股权的公司调整这部分历史OCI影响?最后结果是此笔转让非公允,不应有损益产生,不论是对价产生的损益,还是OCI转出的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在各方共同的母公司的合并层面要进行还原,重新计入OCI。新接收股权的公司不应重复确认这部分OCI。合并报表层面无损益影响。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年报数据披露问题
443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年报数据披露问题
提问人:helenpqh 时间:2020-09-11 08:05:08
假设需要在2020年年报中需要披露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相关数据(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假设在2020年 8月31日发生了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是2020年8月31日。
请问:
以被合并方及其子公司在合并日的合并报表净资产(即合并报表口径的归母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为准。
4、以被合并方及其子公司在合并日的合并报表净资产(即合并报表口径的归母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为准。
提问人:helenpqh 时间:2020-09-13 08:05:08
谢谢陈版,“比较期间可以取上年全年,不是上年度内的对应期间。”?请问比较期间应该怎么确定,在准则有相关规定吗?如果比较期间未经审计,那是否可以披露未经审计的数字,还是要以审计调整后的数字为准?假设审计调整前后差异较大?
回答人: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年报的比较期间就是上年度全年,除非相关准则明确要求的是某个期间的对应期间,但就此处披露事项而言,披露“上年度1~8月”无实际意义。
请教陈版融资租赁业务处理
4436、请教陈版融资租赁业务处理
提问人:MoHigher 时间:2020-09-11 13:33:10
我司于今年(2020年)首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从销售方购买514万元的固定资产用于出租,与承租人约定首付款为14万元,手续费8万元,保证金23万元,每月租金23万元,总共24期,留购价款0.1万元,以下疑问求解答:(不考虑税费)
(1)租赁投资净额是否为500万元(514-14)?
(2)未确认融资收益是否=(23×24+0.1)-500=52.1万元
(3)此时的手续费是否需要计入未确认融资收益后续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4)摊余成本是否为500万元?
(5)IRR如何确定?
回答人:chenyiwei
可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4-2-14(涉及保证金及手续费的售后租回构成融资租赁交易的会计 处理)”、“问题4-2-15(涉及税金影响的售后租回构成融资租赁交易的会计处理)”、“问题4-2-16(涉及保证金和服务费并考虑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影响的融资租赁业务的综合案例)”等。此处案例是基于卖方兼承租人视角,但 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基本上是对应的(需额外考虑应收租赁款的坏账准备问题)。
提问人:MoHigher 时间:2020-09-13 11:16:00
陈版,在“问题4-2-16(涉及保证金和服务费并考虑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影响的融资租赁业务的综合案例)”中的“长期应付款按0.55%月利率计算的折现现值为3,531,484.42元,长期应收款的现值为308,407.49元
=450,000.00÷(1+0.55%)^36。”,有一些疑问:
(1)长期应付款折现现值是用哪些数据计算的,是用倒挤的方法吗?(用租金总额+留购价款)/1.17之后折现无法得出3,531,484.42此金额.
(2)长期应收款现值用公式计算出来的450,000.00÷(1+0.55%)^36=369,366.77元,与案例中的不一致.
回答人:chenyiwei
不是倒挤,是根据调整保证金、服务费、首期租金和税费相关现金流量后计算出来的整个项目的实际利率1.06%/ 月。计算过程可参考问题4-2-14。
求助:关于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的认定
4437、求助:关于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的认定
提问人:zgt_1020 时间:2020-09-12 09:33:13
A公司系由甲乙两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公司,其中甲公司持有A公司51%股权,乙公司持有A公司49%股权;同时乙公司持有B公司47%股权;
站在A公司单体层面,A公司与B公司是否为关联方
回答人:chenyiwei
在甲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基于同样理由,甲公司与B公司不属于关联方。提问人:zgt_1020 时间:2020-09-14 093313
提问人:zgt_1020 时间:2020-09-14 09:33:13
回答人:chenyiwei
除了均重大影响不可以以外,其他情况均可。如双方控制、双方共同控制、一方控制一方共同控制、一方控制一方重大影响、一方共同控制一方重大影响等。
求助陈版主,金融类企业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应收利息。
4438、求助陈版主,金融类企业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应收利息。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9-12 14:55:00
回答人:chenyiwei
已到约定付息日的应收利息在“应收利息”项目列示;尚未到约定付息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的应计利息在“发放贷款及垫款”项目列示。
求助陈版主,金融类企业科目列示问题
4439、求助陈版主,金融类企业科目列示问题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9-12 14:57:00
金融类企业持有至到期的债权计入金融投资-债权投资,对应的应收利息一级科目列示:是金融投资-债权投资 还是应收利息。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同上,根据是否已到约定付息日,已到的列入应收利息,尚未到的列入金融投资——债权投资。
非货币性资产对子公司增资取得控制权,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合并是 否全部抵消
4440、非货币性资产对子公司增资取得控制权,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合并是 否全部抵消
提问人:oned 时间:2020-09-12 16:18:00
请教陈版主,现在有A公司对非关联方B公司用固定资产(一条生产线)进行增值,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000万,增
资评估值5000万,对子公司增资后,持股55%,取得控制权,现在A公司单体确认营业外收入2000万,请问取得控制权后,要将2000万营业外收入全部抵消,还是按照比例抵消2000*0.55=1100万元?
回答人:chenyiwei
应全额抵销。该项资产在合并报表层面的账面价值继续保持原账面价值4000万元(资产自始至终在A公司的控制范围内,故继续保持原账面价值基础)。
求教陈版主,未确定期房抵拆迁款如何处理
4441、求教陈版主,未确定期房抵拆迁款如何处理
提问人:sunxiaorui 时间:2020-09-12 16:41:58
政府拆迁时与企业签订合同,未来以新房抵顶拆迁款,新房公允价值与拆迁房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多退少补,拆迁房将于近期拆除,但新房尚未选址,未来价值不确定。我考虑因房屋将于近期拆除,且合同已经签订,故固定资产处置的账务处理已没有疑问,但是我对处置时借方挂帐科目有疑问。查看过资产负债表后,我认为只有其他应收款科目较为合适,但该款项实质无法收回,且目前新房还未选址,未来年限较长,应属长期资产,不知借方应选取什么科目较为合适?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对此类“以房换房”的拆迁,应在旧房被移交拆除时,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暂不确认处置损益。到后续取得用于置换的新房时,对新房按被拆除的旧房于拆迁协议签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该入账价值与前述“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处置损益。
在取得用于置换的新房之前,对上述挂账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应在每年末谨慎进行减值测试(主要考虑对方信用风险),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
提问人:sunxiaorui 时间:2020-09-15 08:35:06
陈版,我还有两个问题:
交易过程未完成,损益不能认定为已实现。2、虽然最终能收到,但拖延的情况很多见,时间价值方面的损失也是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1、交易过程未完成,损益不能认定为已实现。2、虽然最终能收到,但拖延的情况很多见,时间价值方面的损失也是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提问人:xueweiwei 时间:2020-09-28 15:46:24
陈版您好,合同约定“新房公允价值与拆迁房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多退少补”,如果对新房按被拆除的旧房于拆迁协议签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那如果我拆迁日拆迁房公允价值为100万,新房公允价值120万,我补了20万差价,那这个差价如何处理?体现为资产处置损益?这种情况下如果还是以被拆除的旧房于拆迁协议签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新房入账价值的话,那我的新房价格感觉明显不公允?望陈版予以指导,感谢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20万元差价在交付新房时计入新房入账价值,并贷记银行存款。
母公司把对二级子公司股权划转至其他二级子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
4442、母公司把对二级子公司股权划转至其他二级子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dhy1261 时间:2020-09-12 22:52:00
求助陈版:
背景描述:A公司为集团母公司,A公司下属有B、C、D三个子公司,分别持有80%、95%、100%的股权,现在将对B公司80%股权划转给D公司持有,D 公司成为A公司的孙公司。
问题:请问,A将持有B的股权划给D 公司时,A和D公司能不能都以A公司原持有B公司的账面投资成本减少和增加资本公积金额,不考虑B公司划转时点净资产金额的影响,为什么?
回答人:chenyiwei
对D而言,取得对B的控制权属于同一控制下合并,按准则规定应以B的合并日账面净资产的相应份额作为D对B的初始投资成本。
A公司个别报表层面以其对B的原投资成本转为对D的追加投资成本。
A、D层面对该事项会计处理涉及的金额不一致。在A编制合并报表时需予以调整处理。
新收入准则问题
4443、新收入准则问题
提问人:guoji2020 时间:2020-09-13 01:11:00
陈老师您好!关于新收入准则的事项继续向您请教
陈版,只有浮动租赁的,现在还能不能算租赁
4444、陈版,只有浮动租赁的,现在还能不能算租赁
提问人:lulu222 时间:2020-09-13 09:43:00
现在租赁,有一条是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归承租人,但没有固定租金,只有浮动租金,这样也算是经济利益的一部分么?
回答人:chenyiwei
新租赁准则不影响出租人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提问人:沉默羔羊 时间:2020-09-14 092000
提问人:沉默羔羊 时间:2020-09-14 09:20:00
回答人:chenyiwei
浮动租金除了“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以外,其他都不纳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发生时计入损益。
应付股利实际未支付净资产收益率计算
4445、应付股利实际未支付净资产收益率计算
提问人:gulgdx 时间:2020-09-13 11:11:00
请教陈版:
A公司当5月股宣告发放现金股利,但实际到年末都未发放,年末计算净资产收益率时,净资产是否仍然要扣除已 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如果是要扣除,那么在此情况下,可供企业使用的资源并没未减少,且未发放股利和公司的其他资产可以继续未公司赚取利益,只因作了一笔账务处理(借:未分配利润,贷:应付股利)就可以额外提高净资产收益率。这样是否合适?
回答人:chenyiwei
该情况下,净资产仍然要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虽然尚未支付,但其性质已经改变。
请教陈版:关于光纤线相关行业收入确认的问题
4446、请教陈版:关于光纤线相关行业收入确认的问题
提问人:vincent_koh 时间:2020-09-13 11:21:00
某一拟IPO企业,主营网络光纤线转换插头,主要客户群为三大运营商,客户较为强势,在收入确认方面,在发货的时候没有做收入确认,有类似的到货单(但是仅由客户的人员签收,并无盖章,函证过去客户也不认可该部分金额),合同模板也是由客户主导的格式条款,没有明确的收入确认条款,目前企业采用的是寄发合同结算单(实质上是发票金额的确认单)给客户后,客户认可该发票金额,然后企业再进行收入,目前企业无法向客户要求在发货后进行盖章确认收货,因此,企业按照在客户认可发票金额后,按确认单的金额进行收入确认,主办会计师认可该方式,但是券商会计师认为需要在发货的时候就做预估收入或确认收入,否则将导致收入确认延迟,大概2-3个月
(ps:历史退换率能基本确认),请教陈版,应该如何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从主帖信息来看,目前企业无法向客户要求在发货后进行盖章确认收货合同模板也是由客户主导的格式条款,没有明确的收入确认条款。因此可能难以确定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客户已确认接受该商品)。因此,申报会计师关 于“按照在客户认可发票金额后,按确认单的金额进行收入确认”的意见是相对较为合理和审慎的。如果直接按发货确认收入,则可能面临审计证据不足的问题,特别是的客户较为强势的情况下,无法判断客户是否已经接受商品和同意付款。
刷单的账务处理
4447、刷单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The_love_of_com 时间:2020-09-13 11:30:50
请教各位版主,有个公司,因IPO前期开网店进行刷单,刷单流程为:刷单人先行付款,公司发实物,同时,将款项付回,并加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假定产品成本80,销售货款100,返回款项110。因需要整改,该公司后期无刷单,前期该类行为该如何账务处理比较规范?该类行为占比很小,占第一年收入0.05%左右。
回答人:chenyiwei
刷单不具有商业实质,不能确认收入和成本,相关的资金流通过往来核算。在这一过程中付出的手续费作为销售费用。
开发成本中工资现流问题
4448、开发成本中工资现流问题
提问人:huxi0412 时间:2020-09-13 08:05:07
请教陈版主,(1)审计了一家房地产企业,公司有很多工资计入到了开发成本中,这种开发成本的现流是计入支 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还是其他地方?查了万科和招商蛇口的年报,这两家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的借方金额与现流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金额一致,所以从万科和招商蛇口的报告看,支付的工资全部计入到了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是不是只有自用的房屋等长期资产构建、研发资本化中的员工工资等才计入到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其他的都要放到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中?
回答人:chenyiwei
是。
2、是。
提问人:huxi0412 时间:2020-09-15 09:21:00
陈版,在咨询您一个问题,房地产企业存货-开发成本中有很多的报销款项,也有很多租赁费,这种报销费和租赁 费现流计入到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还是从开发成本中单独摘出来,计入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
回答人:chenyiwei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合营企业的判断
4449、合营企业的判断
提问人:林中一个我 时间:2020-09-13 08:05:07
A、B公司分别出资成立C公司,其中A公司持股60%,B公司持股40%,协议和章程约定,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由A公司委派并担任总经理,B公司指派财务负责人和监事;
章程还约定:下列事项须双方共同决定: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对外投资计划。2、公司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等)。另外公司章程还约定资金由双方共同保管和使用。请问这种情况下对A公司应该将C公司作为合营企业核算还是作为子公司核算呢?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A公司股权比例占多数且派驻总经理,但鉴于:(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对外投资计划”需双方共同决
定;(2)包括执行董事在内的高管任免、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需一致同意;(3)公司资金双方共管,表明A在很大程度上不能主导合资公司的相关活动。因此,更倾向于认定为合营企业而不是子公司。
求助陈版主,金融类企业贴现资产分类问题。
4450、求助陈版主,金融类企业贴现资产分类问题。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9-13 15:36:00
A公司将银行承兑贴现至财务公司B,有追索权,B财务公司为金融类企业,计入贴现资产,这部分资产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吗?是不是要计提减值。 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管理模式,即主要考虑日后是否可能有较高比例的转贴现、信贷资产证券化且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来确定其归属的金融资产类别。
一般多数是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列入“发放贷款及垫款”。
不论是否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期末均需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减值准备。
请教陈版:结构性存款的具体列报科目
4451、请教陈版:结构性存款的具体列报科目
提问人:denghaifu 时间:2020-09-13 08:05:10
陈版您好:公司从银行购买了一个结构性存款,该结构性存款保本,期限为6个月,与欧元/美元汇率挂钩,利率为1%-3%,条件为:当到期日汇率高于成立日汇率减1500BP时,利率取最高汇率3%,反之则取最低汇率1%,我查了一下,最近2年中,半年期的汇率变动均小于1500BP,所以到期日汇率基本上高于成立日汇率减1500BP,所以到期日基本会选择最高利率3%。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准则应用指南,如果嵌入衍生工具对合同现金流量仅有极其微小的影响,或者某些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不现实的,则不影响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主帖中提及的结构性存款条件,如果基本确定将会出现“当到期日汇率高于成立日汇率减1500BP”的情况,出 现相反情况的概率可以忽略不计,则表明其未来的合同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还是确定的,满足“本金+利息”的基 本借贷安排特征,故仍可以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报表上列报为货币资金,会计核算参照一般的定期存款。
求教陈版:关于权益变动表的的项目如果还填列
4452、求教陈版:关于权益变动表的的项目如果还填列
提问人:denghaifu 时间:2020-09-13 16:32:00
陈老师您好:在“合并权益变动表”中有一行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这个项目的数据如何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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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该项目填列因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合并导致对合并报表层面比较数据的调整数。但一般做法是只对最早比较期间期初填列该项比较数据,本年年初数(如此处的“2019年12月31日余额”)直接填写追溯调整后的数字,这样本年数的期初数中“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数字为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
4453、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
提问人:chenbaoxi 时间:2020-09-13 16:34:00
请教陈版主:A集团公司和B集团公司是同属某省国资委控股70%的国有企业,省国资委为了优化资源配置,由A公司吸收合并B公司,合并完成后,B公司注销,B公司的债权、债务、业务等权利义务均由A公司继承,国资委以持有的B公司的股份作为对A公司的出资。同时本次交易未进行评估、审计,A公司也未支付对价,实质上是山东省 国资委的股权划转行为,并非市场交易行为。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并参考中国中车的合并案例,我们认为A 公司吸收合并B公司的实质上是省国资委同一控制下的同一行业企业之间的合并,因此依照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处理。在合并日编制A公司的合并报表时,对B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处理方式为:将B公司的实收资 本与A公司直接相加,B公司净资产扣除实收资本后,放在资本公积,同时按100%恢复B公司原有的留存收益。对 上述处理方式存有两点疑问:1、国资委原持有B公司70%的股权,实收资本直接相加是否应扣除其他少数股东部 分?2、合并报表层面还原B公司的留存收益是按70%还原还是100%?3、是否有其他正确的处理方式?
回答人:chenyiwei
对“爱尔眼科”并购基金——财务处理的疑问
4454、对“爱尔眼科”并购基金——财务处理的疑问
提问人:bleblemig 时间:2020-09-13 08:05:02
爱尔眼科,用并购基金模式取得了快速扩张。
看好爱尔眼科这种扩张模式的一种观点认为, 并购基金优点众多, 其中和财务处理相关的一点是:——爱尔眼科仅作为基金的LP,且在基金中的份额不到20%。 因为投资占比小于20%,所以在长期投资核算中,该用成本法。这样带来的直接好处是,当并购基金投资的潜在医院在孵化期亏损时, 爱尔眼科可以不用反映被投企业亏损, 即不用并表(小于50%),也不用权益法(小于20%)核算所导致的要期期反映被投企业的亏损。
对这个观点,我有一个困惑: 即使是成本法核算长投,但如果被投企业发生亏损,不是也要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么? 同样要影响投资企业当期的损益表现啊? 也就是说,因为长投减值准备的存在, 其实并不能实现众多专家所说的并购基金不反映亏损,进而不影响爱尔眼科作为上市公司的业绩的优势。
回答人:chenyiwei
不清楚具体情况,但这类并购基金常见“优先/劣后”分层安排,或者形式上“同股同权”但在合伙协议之外有一些保障其他投资人资金安全和取得约定收益的额外约定(可能由上市公司或大股东作出保证)。对并购基金是否应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问题,不能仅仅看表面上的权益比例。
证监会会计部历年发布的《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中涉及上市公司对所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的核算及合并报表问题的表述汇总如下:
《2015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一)对合伙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问题
根据合伙企业相关法规,合伙企业出资人中的普通合伙人(以下简称“GP”)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 限合伙人(以下简称“LP”)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实务中,有些上市公司以LP身份参与有限合伙企业,可 能在出资日就约定了在特定时间以固定金额退出,且投资期限较短。典型的例子有,上市公司作为LP参与私募股 权基金,公司出资份额占比较大但不参与基金日常管理,只需对相关项目投资决策进行投票,而其他出资方(如基金管理人)作为GP出资份额很小但对LP承诺固定收益,承担了合伙企业投资的大部分风险。另外一类情况是,出 于融资目的,有些上市公司通过子公司或其他控股机构以GP身份设立合伙企业,并享有重大可变收益或承担了重 大风险,或者认购劣后级LP份额,向合伙企业提供回购、保底承诺等增信措施,这都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成为合伙 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共同控制人。
对于上市公司投资合伙企业的会计处理,公司应首先根据投资意图、性质以及相关的合同安排,判断其对合伙企业的投资属于权益性投资还是债权性投资,并相应进行会计处理。如属于权益性投资,还应判断上市公司对被投资合伙企业是否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年报分析中发现,针对合伙企业的投资,存在会计处理不规范,相关信息披露不充分的问题。部分上市公司未结合相关事实合理判断对合伙企业投资的性质,将实质上属于债权性的投资错误地分类为权益性投资,初始分类及后续计量都相应地存在一些问题。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
2014年新修订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重新界定了确定合并报表范围的“控制”原则。如何结合相关事实和情况,运用“控制”原则判断是否应将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是实务中存在较多争议的问题。
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判断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于上市公司发起设立、管理或投资的结构化主体,当公司拥有对结构化主体的权力、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结构化主体的权力来影响其回报的金额时,应将该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 围。
年报分析中发现,部分上市公司在持有资产管理计划的全部劣后级份额或对优先级份额承担本金及收益保证义务, 并且能对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方向、后续管理或处置等相关活动拥有权力的情况下,仍未将该类资产管理计划纳入合并范围,而仅将持有的份额作为金融资产或其他类别资产进行会计处理。部分上市公司仅根据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名义角色(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而未根据合伙协议的具体条款,持有份额的性质(优先级、普通级或劣后级)、以及进入与退出机制等相关事实和情况,综合分析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相关活动的决策权、享有的回报与承担的风险等因素,判断是否对合伙企业具有控制。
《2016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对有限合伙企业投资的分类不恰当
近年来,上市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合伙企业投资的情形日益普遍。由于合伙企业是契约性组织,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承担风险、分享收益,以及对合伙企业的影响程度,不仅受其出资比例的影响,更主要由合伙企业章程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需要综合考虑相关事实和情况,尤其是对合伙企业的权力、可变回报等因素,判断有限合伙人是否对合伙企业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以确定其分类和后续会计处理,同时需要充分披露判断的依据和理由。
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上市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较大份额(例如99%),仍将其分类为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也未披露对该合伙企业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理由,无法合理判断其分类是否恰当。
《2017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1)对结构化主体控制的判断
上市公司参与发起设立、管理和投资结构化主体的交易较为常见。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结合各项因素综合考虑是否对相关结构化主体具有控制。年报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在判断是否控制时,容易忽视结构化主体的设立目的、其他方是否享有实质性权力等因素。例如,个别上市公司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购基金),并认购其全部劣后级份额,将其分类为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根据合伙协议,上市公司对合伙企业优先级份额本金及固定收益承担保证义务,优先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中享有席位,优先级合伙人委派的决策委员对拟投资项目享有一票否决权。考虑到合伙协议对优先、劣后级的设置以及上市公司对优先级退出本金和收益做出的保证安排,优先级合伙人实质上享有固定回报,并不承担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其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存在一票否决权安排,实质上应视为一种保障资金安全的保护性权利。上市公司享有合伙企业所有剩余的可变收益、承担全部亏损风险,同时从设立目的分析,如合伙企业是为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设立的,上市公司相较其他投资方有更强的动机和意图主导合伙企业的相关投资活动以影响其回报,即上市公司对此合伙企业具有控制, 应当予以合并。
《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部分上市公司存在选择性会计确认和信息披露的情况,未能完整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一是未将实际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范围。个别上市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有限合伙企业,并作为唯一的劣后级持有人,综合考虑基金的设立目的等因素,上市公司很可能对该基金存在控制,但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有的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企业优先级投资人提供担保,直到2018年该合伙企业亏损需要上市公司对优先级投资人进行补偿时, 才将该合伙企业纳入合并范围。……
对结构化主体的控制判断不正确
年报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仅基于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就认为对其投资的合伙企业不具有控制,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例如有的上市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结构化主体99%份额,剩余1%份额由普通合伙人持有,普通合伙人 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结构化主体日常事务的管理并收取固定报酬。该结构化主体的设立目的是服务于上市公司的并购或融资需求,上市公司参与并主导其设立。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依据持有的份额按比例承担和分享了该结构化主体绝大部分的风险和可变回报,并且结合其设立目的,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提问人:bleblemig 时间:2020-09-15 08:05:02
好的,谢谢陈老师的分享。 我了解了,上市公司即使作为LP,也应根据实质性原则来判断是否该让合伙投资企业并表。
我现在的问题是, 即使通过实质性性原则,也判断——上市公司作为LP确实该用成本法核算对合伙企业的投资
(即不存在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控制) 。
那么,当合伙企业的投资因为被投企业亏损而发生亏损时, 上市公司不是也该计提投资减值准备****、或者公允价值损失****么? 也就是说,上市公司在个报里一样要反映被投企业的亏损情况。
回答人:chenyiwei
是。如果确定对基金无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应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提问人:bleblemig 时间:2020-09-16 07:14:00
老师,谢谢您的回复!
那很多关于爱尔模式的评论其实是禁不起推敲的。 因为大部分的观点认为——爱尔通过在基金中低于20%的占比
(同时又无据证明具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控制),可以做到体外孵化潜在的新分支医院,新分支医院的亏损就不用反映在爱尔公司财报中,所以又能实现扩张、又能实现不影响爱尔利润的目的。也就是大家认为,并购基金的处理模式,只有好处(盈利后就二次收购、就并表) ; 没有坏处(不盈利就不二次收购,又不反映亏损。)
但其实,按新的规则, 在孵化期的亏损,爱尔同样要反映在体外被孵化的医院的亏损。 实质上的影响也类似于并
表。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真的对基金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这种可能性极低),也需将其在基金中的份额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这种情况下必然因为被投资的医院发生亏损导致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为申请政府补助支付的中介费,如何入账
4455、为申请政府补助支付的中介费,如何入账
提问人:taocean 时间:2020-09-13 19:13:00
请问陈版,如题,谢谢!@chenyiwei
请第三方机构帮助企业申请政府补助,支付中介费,计入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还是扣减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这类中介费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处理。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请问版主,1元处置联营企业部分股权
4456、请问版主,1元处置联营企业部分股权
提问人:Cavatina 时间:2020-09-13 20:51:00
公司与其他公司于2018.4.26签订的股权协议,对联营公司认缴出资11,11万元,占比11.111%,2019年转让部分股权,转让价款为1元(联营公司净资产为负数),转让后占比7.7778%,由于公司仍可以派驻董事,我们认为依旧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我的疑问是处置的3.3333%的股权如何核算?将处置价款1元与处置日长投账面价值1111 万元/11.111%*3.3333%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么?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在交易前后对被投资企业均具有重大影响这一判断是合理的,则在处置该联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假设不存在其他综合收益需结转损益的情形,则处置损益=3.3333%股权处置价款-被处置的这部分股权投资在处置日的账面价 值(权益法核算结果)。由于此前持股期间已按权益法确认了投资亏损份额,所以处置损益不是直接将处置价款与初始投资成本相比。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
4457、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
提问人:Cavatina 时间:2020-09-13 21:24:00
2019年5月31日,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100%股权,合并日的实收资本600万元,合并日账面净资产
3,097,264.59元,支付对价3,082,407.40元,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当做账:DR:长投 3,097,264.59 CR:银行存款
3,083,407.40 资本公积 14,857.19;
2019年10月31日增资,母公司支付1000万元(认缴3150万元),小股东支付150万元(认缴1250万元),尚未全部出资完成,出资完成后实收资本变更到5000万元,母公司占比75%;2019年账面净资产变更为13,416,108.83元
我想咨询下在2019年10月31日长投如何做账?
是用2019年账面净资产13,416,108.83元*0.75=10,062,081.62 确认长投, 支付对价1000万元
+3,083,407.40=13,082,407.40 ,之间的差额依次冲减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么? 总觉得这样处理有点奇怪,而且目前尚未完全出资,用75%的比例来计算是不是正确了?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后续增资与同一控制下合并不属于一揽子交易,则后续增资与企业合并无关,直接按增资款作为增加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在合并报表层面,因为持股比例下降但不丧失控制权,视同一项权益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增资前后持有子公司的权益份额的变动额与增资款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由于实缴出资比例不同于认缴出资比例,由此导致如何确认在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疑问。对此问题的一般处理原 则: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享有份额,或者基于谨慎原则,对子公司的累计亏损按较高比例确定应分担份额,对子公司的累计盈利按较低比例
确定可享有份额。
企业因提供奖励积分而发生的不可避免成本
4458、企业因提供奖励积分而发生的不可避免成本
提问人:Ryan_q 时间:2020-09-13 08:05:08
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中规定:“企业因提供奖励积分而发生的不可避免成本超过已收和应收对价时,应按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部门亏损合同的规定处理”。
如以上所述,对于企业免费赠送积分,参照13号或有事项处理,目前大部分处理的规则是:
划分至货币资金的结构性存款是应用于哪个时点?
4459、划分至货币资金的结构性存款是应用于哪个时点?
提问人:Ryan_q 时间:2020-09-14 07:04:00
风险和收益波动性实质上相当于普通定期存款的结构性存款,如果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可以列报为货币资金,其核算等同于普通的定期存款。
陈版主,该项规定是否适用于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前,19年以前? 即IPO期间均保持同样处理方式。
回答人:chenyiwei
原准则下也可以这样处理,即这种情况下的嵌入衍生工具虽然分拆,但分拆出来的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为零。
求助chenyiwei老师一个问题
4460、求助chenyiwei老师一个问题
提问人:lucermaire1112 时间:2020-09-14 09:48:00
甲公司拟收购乙公司持有的A公司100%股权,A公司仅拥有一处商业地产的租赁权(20年)。甲公司支付A公司购 买成本2000万。甲公司单户报表层面确认对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2000万,合并层面确认无形资产–租赁权2000万, 在商业地产的租赁期限内时行摊销。合并层面不确认此项交易的所确认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暂时性差异的递延所得税。
合并层面随着租赁期会逐年摊销无形资产,单户层面是否需要随着租赁期的减少对个别报表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未来租赁期结束时,个别报表的长期股权投资计税基础2000万元一次性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是否造成报表的不合理?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上述被收购方为单一资产实体,因此不属于企业合并,你对合并报表层面处理的理解基本合理。
在个别报表层面,基于被收购方属于单一资产实体,因此对其核算不同于对普通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建议确认为一项其他非流动资产,在该租赁期间内摊销,摊销金额冲减从该子公司分回的投资收益。
其他属于单一资产实体的子公司,如BOT项目公司(采用无形资产模式)等,参考同一原则处理。
求新收入准则、租赁准则、金融工具准则等案例分析参考资料
4461、求新收入准则、租赁准则、金融工具准则等案例分析参考资料
提问人:ziwei429429 时间:2020-09-14 13:33:07
各位,目前在学习新收入准则、租赁准则及金融工具准则时,需要一些案例分析参考资料, 请教大家目前市面上的参考案例资料有哪些书比较好?或者大家有电子版本吗?
回答人:chenyiwei
推荐证监会会计部组织编写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各大网上书店有售。
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4462、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提问人:wx_5e7dc5ecabdd 时间:2020-09-14 08:05:07
业务模式是在组合的层次考虑的,可不可以理解成是一种商业模式,比如一些商业性银行吸收储户的存款之后放贷,这属于业务模式中的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也是这类银行的商业模式
回答人:chenyiwei
不能简单等同。业务模式的定义是“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企业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 量。业务模式决定企业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因此此处的业务模式只是商业模式中的很小一部分内容,特别是对主营业务并非为金融业务的企业更是如此。
求助陈版:少数股东被动增加股权比例
4463、求助陈版:少数股东被动增加股权比例
提问人:hiyoamy 时间:2020-09-14 08:05:07
甲公司有三个股东,A股东(控制地位)、B股东和C股东。
B股东对甲公司按联营企业处理,按权益法核算,在账上按26%的股权比例确认对甲公司的投资收益。
2019年12月,因C股东撤资部分股本,其他股东原来出资仍不变,导致B股东对甲公司的股权比例增加到30%,那 么B股东在账面上需要对以前年度确认的“投资收益”进行追溯调整吗?即按4%(30%-26%=4%)的股权比例调整以前年度确认的“投资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只需要2019年12月后按30%的股权比例确认甲公司的投资收益,以前年度的不追溯调整。
另外,在股权比例变动时点(2019年12月),B公司应比较变动前后在甲公司的净资产中所享有的份额,将该份额的变动额作为“其他权益变动”,一方面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另一方面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研发费用的界定
4464、研发费用的界定
提问人:审计小黑黑 时间:2020-09-14 11:28:00
背景:某拟IPO企业是大型非标设备制造企业。其制造的每一台设备都需要定制和设计。此外,该企业也有自己独立的研发活动。请问陈大大,非标产品的设计费,是否属于“研发费用”?
政策依据:《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 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请问上述情况,是否属于“新产品设计费”呢?
回答人:chenyiwei
非标产品的设计费,不属于会计意义上的研发费用,应作为合同履约成本核算,而不是计入研发支出。这部分设计费的核算适用收入准则,而不是无形资产准则。
但是,另一方面,会计和税务是两个互相独立的体系,会计核算不应影响对该项设计费是否可作为“新产品设计费”享受加计扣除的判断。
新收入准则 销售运费的会计处理困惑(已考虑财政部案例)
4465、新收入准则 销售运费的会计处理困惑(已考虑财政部案例)
提问人:YNWA 时间:2020-09-14 15:03:00
陈老师,请教一下。根据财政部新收入准则的运输费用案例。我的理解销售运费应该全部进入营业成本。控制权转移前发生的销售运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控制权转移后发生的销售运费计入其他业务成本。这样理解对么?
我看了青岛啤酒2018及2019年的审计报告,为什么销售费用里仍有很大比例是运输费用? 在新收入准则下,什么情况下运费还会保留在销售费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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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我个人的理解和你一样,可能还需要分析更多案例才能确定这样处理的原因,例如是否为了避免毛利率的重大波动,保持财务分析口径的一致性。
求助陈版主,集团拨入的资产几年后又拨出给另外一家子公司的处理问题。
4466、求助陈版主,集团拨入的资产几年后又拨出给另外一家子公司的处理问题。
提问人:梅斯顿大炮 时间:2020-09-14 09:33:11
集团几年前将一处房产无偿划拨给子公司A公司,现在又将该房产划拨给子公司B公司,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请教陈版,为申请政府补助支付的中介费,能否作为非经?
4467、请教陈版,为申请政府补助支付的中介费,能否作为非经?
提问人:taocean 时间:2020-09-14 08:05:09
回答人:chenyiwei
此类中介费用应在发生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请教陈老师!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的问题
4468、请教陈老师!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的问题
提问人:wwc5087300 时间:2020-09-14 09:33:10
IPO中碰到如下问题:
A公司2019年10月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现金3000万元收购B公司。公司A/B的基础情况见附图
可比期间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年修 订),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是否2018加权平均净资产=(3500+4000)/2,分子=500+300(净利润权重不需要为0吗?)
(2)当期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4000+(500+200)/2+(2400+2500)/22/12-30002/12分子净利润=500+200+300+100(同问题1,是否需要加权)
请教陈老师,上述指标计算是否有误,个人的理解较另一帖子中有出入,还望老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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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前 上传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同一控制下合并发生在2019年,因此2018年度(可比期间)的扣非后净资产收益率就是A本身的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19年度的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
关于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469、关于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提问人:xin910910 时间:2020-09-14 08:05:08
请教陈版主,几个自然人股东成立的公司通过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企业通过 借盈余公积贷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这样账务处理是否是错误的,这块是否应该为 借 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直接借记盈余公积、贷记应交税费的会计处理是错误的。如果股东有意愿、有能力补偿公司,则可以作为对股东的应收款项处理;如果股东不会再补偿给企业,则这部分代付的个人所得税应被视为公司对股东的分配,冲减未分配利润,但这反过来又会引起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从而引发循环。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建议尽可能由股东补偿该代垫税款给公司。
设计施工行业尚未执行完毕的合同衔接处理
4470、设计施工行业尚未执行完毕的合同衔接处理
提问人:meimei168 时间:2020-09-14 09:33:10
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
对于一家在给别人做设计施工的建筑公司,前期设计在2020年6月底已完成,但是施工预计需要等到2021年5月才完工。客户给建筑公司支付价款的时点分别为2020年10月(40%)、2021年1月(20%)、2021年5月(30%),余下10%为质保金,待完工1年后无质量问题再支付。公司在2021年1月将执行新准则,在准则转换时点,对于这份尚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个人觉得新准则下前期设计阶段属于时点义务,该确认部分收入;后期属于时段内履约义务,按履约进度确认收 入;虽然采用里程碑式收款法,应将收取的款项在2个履约义务进行分摊。在准则转换时点时,公司已完成设计服务且收到40%的收入,余下50%(扣除质保金)在转换当日也应采用新准则收入确认方法在2个单项履约义务进行分摊,将分摊至设计服务的那部分收入先确认为合同资产。不知道上述理解是否正确,还是要怎么处理?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在新准则下,首先要确定在前期设计完成后,施工阶段的配合义务是否构成一项单独的履约义务,还是类似于一项保证性质保。建议关注以往类似业务中在施工配合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以及所需花费的成本和工作量。个人理 解,如果作为类似于保证性质保的操作,就不是单项履约义务,相关收入应在前期设计完成时全部确认(包括质保金),这样,在新旧准则转换的首次执行日,新旧准则下就该合同的衔接处理应无重大差异和影响。
如果施工阶段的配合不仅仅是类似于简单的质保,则可能表明整体的履约义务要到施工完毕时才履行完毕,不排除到该时点才能确认全部收入的可能性。
厂房折旧计入成本费用类别问题
4471、厂房折旧计入成本费用类别问题
提问人:法海 时间:2020-09-15 10:52:00
请教陈版主及各位老师,
某一个企业有厂房一栋,使用部门较多,大致分类如下,请看下是否正确:
办公室用厂房:计入管理费用。 当中也有研发、销售,但是占地面积较少,不再单独区分销售费用、研发费用。材料仓库、产成品仓库、半成品流转仓库:计入管理费用,原因:非生产必经阶段
生产城建用:计入制造费用,直接服务于生产机修仓库:计入制造费用,直接服务于生产
目前企业的材料和产成品仓库折旧实际是计入制造费用的,相当于资本化了,这一块根据准则应该是入管理费用, 不知道上市公司有没有相关案例是计入制造费用得。如果计入管理费用,对于企业的成本核算影响还蛮大。
回答人:chenyiwei
你的理解基本合理。材料和产成品仓库折旧计入制造费用的做法不恰当。
各类消费券的处理
4472、各类消费券的处理:
提问人:gjyxn123 时间:2020-09-15 11:19:00
目前公司主营健身服务:主要存在以下各种券:
关于央企所属事业单位报表转换的问题
4473、关于央企所属事业单位报表转换的问题
提问人:xuan811 时间:2020-09-15 08:05:10
一家专科院校,是央企下属单位,采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固定资产折旧不设置累计折旧科目,放在专用基金—— 修购基金里。
按照国资委要求转表的时候,放在专用基金——修购基金里的累计折旧转入盈余公积,固定资产按照原值列示。请问这个做法是否正确?
回答人:chenyiwei
个人理解不恰当。报表转换不仅仅是列报项目的平移,还要统一母子企业会计政策,即首先应调整该事业单位的折旧计提会计处理,将其调整为冲减资产价值。
求助陈版,对合伙企业投资的核算问题
4474、求助陈版,对合伙企业投资的核算问题
提问人:zryhzwg 时间:2020-09-15 13:42:00
2017年12月,某国有企业A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6000万元成立有限合伙,占合伙企业3.61%的份额,合伙期 限8年,其中:投资期4年退出期4年,主要从事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等战略新兴产业专利及技术的股 权投资。合伙协议约定如下: 1、合伙人会议为最高权利机构,其中:普通合伙人的转让、退伙或除名需有限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合伙协议的修改、合并、终止解散等需全体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事项由全体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会有5名委员组成,其中航天投资控股2名、国创基金1名、北京汽车1名,普通合伙人聘任1名独立委员。所有投资决策需4名委员 通过 3、收益分配原则,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取得投资收益在取得后及时按实缴出资比例退还本金,全部收回本金后,年收益率6%一下,普通合伙人无业绩报酬,6%以上按一定比例分配普通合伙人业绩报酬; 4、分配调整如解散全体合伙人收回全部实缴资本和有限合伙人优先受益,再支付普通合伙人收益,如有剩余按实缴比例分配。 5、有限合伙人退伙存续期内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收回投资本金的要求。但合伙人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或被法院强制执行的要当然退伙,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解散。 6、国有企业与普通合伙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拥有一个席位)签订一致行动决议,如双方在投资委员会决策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时放弃表决权。 三、问题 1、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A公司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是否属于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在不符合权益工具投资,但对合伙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适用2号准则,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而不适用22号准则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四、项目组判断1、合伙企业在取得投资收益是 应及时进行分配(具有强制分配义务);存续期内如有限合伙人破产、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当然退伙,即未到清算期对该合伙人退还本金。我们理解,上述合伙协议条款,合伙企业是否不能无条件避免支付现金的义务,而不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2、《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修订)》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方对被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2号准则仍 然强调的是“权益投资”,如对合伙企业投资不符合权益性投资仍按权益法核算的准则依据是什么呢?
回答人:chenyiwei
请问耕地占用税的处理
4475、请问耕地占用税的处理
提问人:tongyuan325348 时间:2020-09-15 16:33:08
请教陈版,我司有一向园区委员会租赁20年的土地使用权,于2019年入账长期待摊,2020年补缴耕地占用税,请问耕地占用税能否按20年租赁期摊销,并将19年度土地使用权租赁开始日开始摊销(差错更正)?还是从实际补缴日期开始按20年摊销即可?
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要考虑当初租赁期开始日未计提和缴纳耕地占用税是否属于前期差错(对当时有效的税务规定的误解或误用)。如果构成前期差错的(这种可能性较大),则根据影响是否重大,确定是否追溯重述前期报表;
不属于前期差错的,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补缴的耕地占用税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成本并在剩余租赁期内摊销。
请陈老师化工联产品核算问题
4476、请陈老师化工联产品核算问题
提问人:tianping820808 时间:2020-09-15 10:33:08
企业以原盐电解生产烧碱,不可避免(现有工艺下)产出联产品液氯和氢气(简化描述),三种产品可以分别核算成本,烧碱和氢气正常对外销售,液氯(剧烈刺激作用和腐蚀性,易燃易爆)受行情影响可能出现以下三种情形:
①上:液氯对外销售,可以获得微利;②中:液氯以低于成本价销售;③下:企业倒贴运费处置液氯(此种情形不确认收入,倒贴运费计入销售费用),历年情况来看以②和③情形居多,本年度以第②种情形为主,液氯月度生产成本1000万元左右,约占主产品烧碱成本的一半(氢气月成本不足100万)。
请教关于液氯应该如何核算:
单独作为一种产品,正常归集成本和确认收入(如有,①和②情形)?
成本分摊计入烧碱和氢气成本,收入(如有,①和②情形)相应冲减烧碱和氢气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是在该行业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以前处理过此类问题,回复如下:
液氯是离子膜烧碱的副产品,副产品成本的核算方法有:(1)不计算副产品扣除成本法(2)副产品成本按固定价格或计划价格计算(3)副产品只负担继续加工成本法(4)联合成本在主副产品之间分配法(5)副产品作价扣除 法。企业采用第四种成本核算方法,联合成本在主副产品之间分配,主要分配电解液车间电解工序的联合成本,分配比例32%烧碱53%,液氯和盐酸47%。
根据2005年8月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出版的培训教材《氯、碱技术经济核算规程》,本教材中有提到,电解单元单耗 计算完毕后,根据《规程》要求确定的电解碱与氯的分离系数,即电解碱53%、氯47%分别计算分离后电解碱、氯所耗用的各项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消耗,以此计算出最终氯、碱各产品单耗。企业分离成本是根据氯碱行业协会经济核算规程中的指导确定的。
根据项目组提供的背景资料,液氯生产成本的主要构成是分离成本,是和32%烧碱的联合成本中根据固定比例分离出来的成本。联合成本在主副产品之间分配法对于分配比例,通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联产品、副产品的工艺要 求,选择系数分配法、实物量分配法、相对销售价格分配法等合理的方法分配联合生产成本。对于《氯、碱技术经济核算规程》中关于32%烧碱53%,液氯和盐酸47%的固定比例分配,我们理解该分配比例基本接近于电解槽中发 生化学反应产生NaOH和Cl2的实物量比例(理论比例为80:71),因此我们理解行业标准中的分配方法是实物量 分配法而不是相对销售价值比例法。这一点请项目组予以核实。
成本核算的目的是确定产品生产对于料、工、费等成本要素的消耗情况。总体来说,主副产品联合成本分配使用实物量比例法能够更恰当地反映各种主副产品和联产品对经济资源的消耗情况,更符合成本计算的本意,我们认为是比相对销售价值比例法更为合理的分配方法。虽然液氯和烧碱的市场售价相对比例波动较大,但实物量产出比例相
对稳定,能够比较合理地反映主副产品对经济资源的消耗程度之比。由于联合成本在主副产品和各种联产品之间分配的方法是一项会计政策,一旦确定即不得随意变更,我们人为如果变更为其他方法(如相对销售价值比例法), 并不能提供更可靠和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因此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四条规定的“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条件,因此我们更倾向于维持原先的分配方法不作改变。如果企业管理层坚持要改变分配方法的,则应举证证明变更后的分配方法能够产生更可靠和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并按会计政策变更履行规定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同时我们建议对于同行业的其他公司的核算方法进行了解比较,考虑目前的核算方法能否在行业内保持横向可比性。
求助陈版主,处置子公司后子公司权益中的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是否需 要在合并层还原
4477、求助陈版主,处置子公司后子公司权益中的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是否需 要在合并层还原
提问人:primorac 时间:2020-09-15 15:36:00
冒昧请教陈版主,我公司将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股权全额处置,该子公司原权益中的非投资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是否需要在处置后的合并报表层面从未分配利润还原至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能否告知哪里有条款进行过明确
回答人:chenyiwei
在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时:
请教陈版:公司扣留建设工程质保金的账务处理
4478、请教陈版:公司扣留建设工程质保金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myeternity 时间:2020-09-15 16:09:13
A公司项目由B公司建设施工,项目已完成竣工决算并转固,应付账款-质保金余额2000万元;现A公司发现项目质量问题,聘请C单位对项目进行大修,维修支出(约200万元)由A公司支付,并按相同金额扣留B公司质保金。
(已和竣工决算审计单位沟通,竣工决算报告无法修改)
请教陈版:此业务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 以下是个人的2个想法:
求助陈版及各位前辈: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披露的条件及时点
4479、求助陈版及各位前辈: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披露的条件及时点
提问人:yl8229880 时间:2020-09-15 16:11:14
回答人:chenyiwei
实务中一般是在应收票据到期但未能获得付款时,将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已扣减坏账准备)转入应收账款,原先计提的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平移为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
新收入准则下,以产出法确认履约进度,成本如何确定?
4480、新收入准则下,以产出法确认履约进度,成本如何确定?
提问人:一云 时间:2020-09-15 17:20:05
例如: 2×18年8月1日,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为该客户拥有的一条铁路更换100根铁轨,合同价格为100万元
(不含税)。截止2×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共更换铁轨60根,发生实际成本45万元(项目毛利20%),剩余部分预计在2×19年3月31日之前完成。该合同仅包含一项履约义务,且该履约义务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条件。不考虑其他情况,采用产出法,甲公司2×18年确认的成本是多少?按产出法, 该合同的履约进度为60%(60÷100),甲公司应确认的收入为60万元(100万元×60%), 如果甲公司预计总成本为80万元,实际发生成本为45万,那甲公司确认成本是80*60%=48万,或是确认实际成本45万?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建议考虑对合同总成本的估计和履约进度的计量是否合理,确定按投入法(成本比例)和产出法确定的履约进度有较大差异的原因,以确定履约进度的计量和合同总成本的估计是否存在差错,特别是这种情形下产出法能否用于恰当衡量履约进度。
如果确认在上述问题上不存在差错的,则应当进一步确认:(1)已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是否仅与已完成的履约活 动相关;(2)已完成的履约活动是否不会导致后续继续发生合同成本。在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前提下,已确 认的收入60万元可以仅把已发生的成本45万元转入对应的营业成本,而无需为了平滑各期毛利而人为补提尚未发生的成本计入损益。
提问人:一云 时间:2020-11-06 09:48:37
陈老师:如果在新收入准则下,以产出法确认履约进度时,发生的实际成本(即合同履约成本)大于按预计总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不满足新收入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条件(特别是其中的第(二)项,不能增加用于未来履约的资源),则应全部结转损益,即使这样会导致各期毛利率不均衡。
求助陈版主:关于小微企业递延所得税问题
4481、求助陈版主:关于小微企业递延所得税问题
提问人:lcx2456 时间:2020-09-15 08:05:07
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是25%,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0%,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 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10%)
回答人:chenyiwei
请问,陈老师,财政补贴
4482、请问,陈老师,财政补贴
提问人:wangyanru~ 时间:2020-09-15 16:33:11
陈老师,A公司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成立的PPP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某条高速公路,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当 该高速年度实际通行费收入低于年度保底通行费收入时,差额由政府予以补贴。该条高速公路与2018年年底通车试运行,2019年的实际通行费收入低于合同约定的年度最低通行费收入,在2019年年度会计报表中政府补足的差额部分需不需要确认?如果确认,属于收入还是其他收益。该补贴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有保底收入或差额补足约定的,则该保底后的最低收入就应当作为一项金融资产予以确认,不应将特许经营权
全部确认为无形资产。相应地,你的问题不应存在,建议重新考虑此前对该项特许经营安排的会计处理是否合理。
请教陈版主,关于套期保值有效性的认定
4483、请教陈版主,关于套期保值有效性的认定
提问人:dsxu 时间:2020-09-15 08:05:07
陈版您好!
我审计中碰到一个问题,企业主要原材料是铜,公司存在少部分的套期保值情况,主要情况有:
与客户合同约定,未来以固定的价格交付货物,同时合同约定:为了保证收益,公司需进行该订单的套期保 值。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购买看多的与订单相同数量的铜期货,只是公司有时候并不是在该订单交付后立即将该期货进行清仓,而是再过一段时间(实际具有一定投机性,公司认为铜价还要涨,想多赚点),这会导致套期清仓时点和订单结束时点不同步,进而甚至有导致实际交易的盈亏与期货盈亏同方向的情况,而不是互抵。
公司做了少部分非上述对应至订单的套期,有看多也有看空。
问题:按照新的金融准则,套期保值有效性已经取消了80%-125%套期有效性的要求,那(1)第一种方式,套期工具与所对应的被套期项目时间不能够匹配,这能否认定为套期保值有效?还是认定为投机性质?是否也可以理解 为,在该订单交付结束后继续的套期看做是公司为其他订单做的套期,只是之前那个套期没有去处理?
(2)对于前述第二种情况,看多能否看多是其他非客户要求的订单的套期,这样可以作为套期保值,而不是投机性质?(3)对于前述第二种情况,看空能否认为是对公司库存原材料–铜的套期保值,而不是认定为投机性质?
(4)对于套期比例大于1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也就是被套期项目数量远大于套期工具的数量,也就是说,我对这个订单,只有部分进行了套期,而不是全部,这样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的定义。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新准则取消了硬性的80~125%定量标准限制,但仍要求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且满足文档管理等套期会 计方法运用的要求。你说的这两种情况,无法证明其从事期货交易的意图是完全的套期保值,从最终执行效果看也无法证明(“进而甚至有导致实际交易的盈亏与期货盈亏同方向的情况,而不是互抵”)。因此,不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运用条件,应将期货交易作为常规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处理。
请教陈版主:非同一控制合并评估增值的商誉计算问题
4484、请教陈版主:非同一控制合并评估增值的商誉计算问题
提问人:wide0722 时间:2020-09-15 08:05:07
我公司支付1.2亿元收购了非同一控制下A公司51%的股权。A公司账面净资产2.05亿,原账面价值中包含一项政府 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1.8亿元,全部属于不征税收入。收购时聘请的评估机构对该递延收益评估的公允价值为0,即评估增值2.8亿元。
我们计算了合并报表商誉=1.2亿-(2.05+1.8)*51%=-0.76亿
疑问: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会计准则确实应该计入递延收益,合并报表计算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时,是否应不包含递延收益评估增值部分?
回答人:chenyiwei
可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3-2-64(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购买方账面上的递延收益或专项应付款的处理)”。
递延收益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零(在确定被要求收回的可能性很小的情况下)。相应地,后续在收购方的合并报表层面,不会有这笔每年有递延收益结转形成的其他收益。
请教陈版关于房企预分红问题
4485、请教陈版关于房企预分红问题
提问人:hlbread 时间:2020-09-15 08:05:07
A房地产开发公司持有一个房地产项目公司C,其中A企业是C公司的大股东,持股90%,B企业是C的小股东(财 务投资者),持股10%。A与B之间约定B公司应取得的C公司的分红公式是C公司的销售收入5%,与传统的按照净利润 持股比例有所不同。
项目C达到了预售条件,已开盘且预售情况很好,股东A和B决定先拿出一部分现金进行预分红,将来项目完结后再算总账。
由于C项目在预售阶段,商品房所有权与控制权尚未发生转移,不满足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条件,销售的房款通常计入预收账款,那么自然不能满足分红条件。
想请教 陈版,如果B公司缺利润(确认投资收益),B想从C的预收款中取得分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在实操上有没有什么办法呢?
另外,还想问一下税务机关要求房地产公司在预售期间按照一定的预估毛利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在当期缴纳企业所得税,既然房地产公司在未确认收入的情况下就向税务机关交税,那为何不能在未确认收入的情况下向股东预分红呢?
回答人:chenyiwei
就预收账款计算预计毛利额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是税务上的规定,不能作为会计上计算利润和分红的依据。
目前B要取得“预分红”的难度较大。即使作为股东向公司暂借款,也可能违反当地对预售房款的专户监管规定,请首先核实当地对预售房款的专户存管有何具体要求,确保合规。
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
4486、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
提问人:Ryan_q 时间:2020-09-16 10:33:02
@chenyiwei,陈版主,有一问题想请教: 计学撮要中:
原收入准则应用指南第五条“提供劳务收入确认条件的具体应用”中:“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能使会员在会员期内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根据新收入准则第四十条,此类“会员费、入会费”属于“无需退回的初始费”,应考虑其是否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 品相关、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等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新旧准则对于此类会员费的处理方式的差异,是源于新旧准则收入确认模型的不同,考虑问题的思路和出发点均不相同。
现实务中:
A公司销售某类卡,该卡未来一年内能在A公司平台上允许客户可以据此免费或者以折扣价格购买商品。判断:
关于租户用字画抵租金的问题
4487、关于租户用字画抵租金的问题
提问人:托克 时间:2020-09-16 10:33:10
请教各位老师,租户不直接支付租金,而是采用每月固定上交一定数量字画的形式来抵扣租金,请问这种情况使字画入账,借方做什么科目较为合适呢?(固定资产、存货…?)
回答人:chenyiwei
取决于取得字画后的持有意图,例如从事字画交易、贸易的企业可作为存货;其他企业一般作为其他流动/非流动资产。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1-1-24(会所外购工艺品、收藏品的会计处理)”。
由于是租户以字画抵租金,因此这类似于收入准则中的非货币性对价(虽然该交易本身属于租赁准则的规范范围, 但在对非货币性对价方面的计量可以参照收入准则)。原则上按照该字画本身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如果无法合理确定该字画于取得时的公允价值的,可以按照周边同类房地产出租的市场公允租金水平作为其入账价值的确定依据。
求助陈版主,金融类企业贴现资产类别划分的疑问。
4488、求助陈版主,金融类企业贴现资产类别划分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9-16 10:33:11
A公司将银行承兑贴现至财务公司B,有追索权,B财务公司为金融类企业,计入贴现资产;B公司将大约80%左右的票据进行再贴现至中央银行(到期回购,由B办理托收),B公司计入贴现负债科目。这部分资产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还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再贴现时不终止确认,因此对B公司而言,贴现资产属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并入“发放贷款及垫款”项目列报。
请教国企的持有待售资产问题
4489、请教国企的持有待售资产问题
提问人:boomboompa 时间:2020-09-16 10:33:02
各位老师,有一个关于国企的持有待售固定资产问题请教大家:
公司有一批固定资产生产线根据上级对各公司的业务模式调整,于年初调拨给了集团内的兄弟公司。目前仅有集团内的调拨备案。
持有待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1)企业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2)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3)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目前公司仅满足条件1、3。
我认为实质重于形式的情况下,公司已经失去了对这条生产线的控制权、使用权,所以从备案完成调拨资产时即可
转入持有待售,并停止折旧。
我的问题是,国企相关手续文件效率较低,转让协议将在年底签订,那么是否可以年初就转入持有待售并不计提折旧呢?如果不可以转入持有待售,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就主帖所述情况,年初不满足持有待售条件,特别是如果划出方直到划出时仍在持续使用该资产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故应继续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如果该固定资产处于闲置状态,则闲置期间计提的折旧列入管理费用。
直播卖货
4490、直播卖货
提问人:tanlanyaya 时间:2020-09-16 10:33:11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的支出属于为了获取渠道和合同的支出,属于合同取得成本范畴,应列入销售费用。
请教陈版关于预计无法收回的劳务成本问题
4491、请教陈版关于预计无法收回的劳务成本问题
提问人:everest2017 时间:2020-09-16 15:33:06
现有A公司主要从事软件定制化开发业务。在向客户了解需求后A公司即开展相关的开发工作,由于受限于自身开发能力、客观因素等原因,导致部分项目提前终止。该部分终止项目尚未签订合同,已投入成本(主要为人工成本、外包成本等)预计全部无法收回。针对该部分终止项目成本如何会计处理?
求助陈版主,金融类企业,非6+9银行存款计提减值。
4492、求助陈版主,金融类企业,非6+9银行存款计提减值。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9-16 10:33:11
集团财务公司在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存款X亿元,对于此部分存款是否需要计提减值,比例如何确定。金融类企业对银行存款的减值计提是不是有单独的准则要求,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银行存款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理论上也面临存款银行的信用风险,因此也有计提减值的需要。但在目前的实务中,银行存款无法获得兑付的案例(除了已经陷入危机而被监管机构接管的银行以外)尚未出现过,而且存款保险制度也已建立(实行限额赔付),因此在实务中尚无对存放于境内银行的银行存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案例。
求助陈版主,新金融工具准则,贴现资产、贴现负债列示问题。
4493、求助陈版主,新金融工具准则,贴现资产、贴现负债列示问题。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0-09-16 10:33:11
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类企业,新金融工具准则下 公司“贴现资产“放入“发放贷款及垫款”科目;“贴现负债”放入“卖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可以这样处理。
工程公司新收入准则衔接疑问
4494、工程公司新收入准则衔接疑问
提问人:yusmity 时间:2020-09-16 16:54:35
我司是工程公司,关于工程科目衔接有一些疑虑。我查了网上对科目衔接的一些做法
例如,1、年末,某项工程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100万,工程施工-合同毛利20万,工程结算90万网上有2种说法
第一种:
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 30
工程结算 9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00
——合同毛利 20
第二种:
借:合同资产 30
工程结算 9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00
——合同毛利 20
关于转让合营企业股权对赌条款的问题
4495、关于转让合营企业股权对赌条款的问题
提问人:LYBSJS 时间:2020-09-16 10:33:12
陈总,您好1、A公司为某上市公司,持有合营公司B公司40%股份,目前拟出售持有B公司20%股份给C公司。转让价格10亿一次性由C公司支付给A公司,对赌条款为3种类型(三种类型不同时存在)(1)业绩补偿款形式约定, 以B公司利润作为对赌内容,约定保证C公司5年内按照持股比例所分的收益为投资额的1+25%,如达不到标准有A 公司以现金形式对C公司进行赔付。C公司仍持有B公司股权。(2)股权回购如B公司达不到业绩要求或无法达到 公开发行的条件,A公司需要已每股出售价格回购C公司持有B公司的全部股权或部分股权。(3)以B公司能否公 开发行作为对赌约定,如果公开发行则无需赔付,如果未能公开发行,转让价格由10亿元改为6亿元。C公司仍持 有B公司股权。
请教对于A公司的会计处理:类型(1)对于业务补偿款进行赔付的对赌条款A公司应当按照根据B公司运营情况每年确认对应负债,A公司对于B公司盈利情况无法做出判断。A公司在出售股权时时按照10亿减去长投金额确认投 资收益还是应当预估可能存在的赔付或有负债,差额确认投资收益。类型(2)如果达不到业绩要求或者无法达到公开发行的对赌条约,A公司无需进行赔付未达标业绩部分,C公司可能要求A公司回购B公司股权,请问A公司没有决定是否回购的权力,A公司在出售股权时时按照投资收益怎么进行处理如果出售日认为是有对赌失败最终回购的可能的是否需要在出售日确认金融负债,如果A公司有加价回购的权力,是否认为A公司也应当确认一项金融资产,还是是否需要考虑该笔交易实际为债券性交易。(3)股权转让价格为浮动价格,C公司目的为持有B公司股 权,对赌约定的成败仅影响交易价格,请问A公司投资收益怎么处理?
瑞华研究意思对赌条约一般理解为保护条款,对赌的签订就是A公司预计B公司是能完成对赌的,是不是投资收益先应当全额确认,每年按照或有对价原则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对于不包含回购条款的对赌(仅仅是业绩补偿),参照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或有对价的规定处理,将业绩补偿相关义务确认为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即如你所述“A公司应当按照根据B公司运营情况每年确认对应负债”“应当预估可能存在的赔付或有负债,差额确认投资收益”。
对于包含回购条款的对赌,首先要判断对赌业绩指标的设置是否合理和具有商业实质,是否明显不可能实现,以确定该业务的经济实质是“附有或有对价条款的股权处置”还是“以标的股权为质押获取融资”。如果属于前者,则其会计处理的原则与前段基本一致;如果属于后者,则应将取得的股权转让价款确认为一项负债,不确认股权处置收 益,在回购义务解除前按约定利率逐期计提利息支出调整该项负债的账面价值。
收入披露
4496、收入披露
提问人:luluhe 时间:2020-09-16 10:33:12
物流公司同时提供商品贸易和运输服务,合同约定中商品价格和运输价格分开,收入确认时作为一个履约义务都在控制权转移后确认。附注披露时是必须作为商品贸易一个收入大类披露呢?还是可以分商品贸易和运输服务分开披露?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确定将贸易和运输合并作为一项履约义务,则汇总披露一项总的商品销售收入,不单列运输服务收入。即,合同价款分解的最小单元是履约义务,同一履约义务内部不再进一步细分。
【请教陈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并表问题
4497、【请教陈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并表问题
提问人:平林漠漠 时间:2020-09-16 10:33:12
背景:B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为A公司全资子公司。B公司设立了C私募股权投资基金,B公司为GP;A公司作为LP 持有C基金50%份额,且能控制C基金。C基金和D公司共同设立一个E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且C基金持有有限责任公司E 的90%股权。E公司用于受让他人的项目公司。
请教陈老师:
请教陈版主:酒店行业成本、费用的分类
4498、请教陈版主:酒店行业成本、费用的分类
提问人:xiaolulu66 时间:2020-09-16 21:33:08
陈老师好!
某上市公司下属几个酒店,经检查报表发现,酒店在会计核算上,仅对餐饮业务发生的食材及客房业务发生的客房消耗品计入成本核算,餐饮业务发生的服务员工资、厨房人员工资、厨房消耗、客房布草洗涤费、餐厅及客房用水用电等,均作为销售费用核算,若类比制造业,相当于仅将原材料作为成本核算,工人工资、车间发生的水电费等均作为费用了,但酒店财务解释,酒店行业的核算标准就是仅将直接的食材、客房消耗品等计入成本,其他计入费用。
经查阅发现,酒店行业上市的比较少,未能从已上市的酒店信息披露中找到类似的核算作为参考。
请问陈老师,酒店行业这种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准则中对成本的核算要求? 我认为应参照制造业将“料、工、费”都计入成本,而不能仅仅将直接食材、消耗品等计入成本,尤其是在新收入准则下,与履行合同履约义务直接相关的,都应该计入成本,酒店的核算中大部分都计入了费用。请陈老师帮忙解答,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请参考: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履约成本 (酒店等服务行业的合同成本) 》:
http://kjs.mof.gov.cn/zt/kjzzss/ … 0181211_3088435.htm
【例】甲公司经营一家酒店,该酒店是甲公司的自有资产。甲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除发生的餐饮、商品材料等成本外,还需要计提与酒店经营相关的固定资产折旧(如酒店、客房以及客房内的设备家具等)、无形资产摊销
(如酒店土地使用权等)费用等,应如何对这些折旧、摊销进行会计处理。
本例中,甲公司经营一家酒店,主要通过提供客房服务赚取收入,而客房服务的提供直接依赖于酒店物业(包含土地)以及家具等相关资产,即与客房服务相关的资产折旧和摊销属于甲公司为履行与客户的合同而发生的服务成 本。该成本需先考虑是否满足收入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资本化条件,如果满足,应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进行会计处理,并在收入确认时对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摊销,计入营业成本。此外,这些酒店物业等资产中与客房服务不直接相关的,例如财务部门相关的资产折旧等费用或者销售部门相关的资产折旧等费用,则需要按功能将相关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科目。
分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等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第75-76页等相关内容。
同一控制合并后,购买母公司持有少数股权
4499、同一控制合并后,购买母公司持有少数股权
提问人:jdyuan 时间:2020-09-16 10:33:12
2017年1月31日,A公司以现金18000向母公司收购其控股的全资子公司S80%股权,并实施控制。
2017年12月1日又以4000万元向母公司收购其持有S剩余20%股权。S公司2017年1月31日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
12000;2017年12月31日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12500。
请教一下,购入的20%股权入账价值是4000还是12500×20%=2500? 两次交易在个别和合并报表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要判断后续收购20%股权的交易是否与前一交易构成“一揽子交易”。
如果不构成一揽子交易的,则单独作为一项收购少数股权交易进行会计处理,由此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实际收购成本4000万元,同时在合并报表层面体现一项收购少数股权的权益性交易。合并报表中归母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仍需分段计算。
请教陈老师,合并报表编制问题?
4500、请教陈老师,合并报表编制问题?
提问人:随风到天涯 时间:2020-09-16 14:33:08
陈老师好,
关于采用股权对外投及合并报表问题需向您咨询,请百忙之中给予指导,谢谢! 一、问题的背景
某国有企业A以其持有的B公司100%股份(账面价值70亿元,评估价值75亿元),与甲公司(25亿元现金出资)共同成立C公司,A持股75%,甲公司持股25%。
二、咨询问题
瑞华研究问题3-2-56(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购买方原报表中的商誉的账 务处理
4501、瑞华研究问题3-2-56(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购买方原报表中的商誉的账 务处理
提问人:cpab 时间:2020-09-16 10:33:12
甲公司收购乙公司80%的股权,收购价为5亿,乙公司账面净资产为6亿,其中:商誉为1亿,递延所得税资产为0.6 亿(主要是减值计提的递延所得税)。乙公司账面资产只有房产评估增值0.8亿。收购日乙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账面净资产6亿-商誉1亿-递延所得税资产0.6亿+房屋建筑物的评估增值0.8亿+重新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0.6亿(原来数)-评估增值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0.2亿(0.80.25)=5.6亿。收购日乙公司形成的商誉=收购价5亿-收购日所享有 乙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4.48亿(5.60.8)=0.52亿。收购日甲公司只有乙公司一家子公司,合并报表上商誉为0.52
亿,递延所得税资产为0.6亿,递延所得税负债为0.2亿。 乙公司原来的商誉及递延所得税要减为0,是由于商誉、递延所得税不是可辨认资产。我的计算及理解是对的吗?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你的计算和理解基本合理。但要注意的是: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本身是属于被收购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但在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中,这两项是根据其他项目的结果重新计算的,所以在被收购方账面原有的这两个项目的金额要先清零,再根据本次企业合并情况重新计算确认。
请教陈版,关于股票期权是否构成股份支付的问题
4502、请教陈版,关于股票期权是否构成股份支付的问题
提问人:南茜 时间:2020-09-17 09:40:00
请教陈版:
现有A公司在2015年和2016年与部分核心员工约定(主要签订了股票期权协议,但无股东会决议或类似机构的批准),待公司上市成功此部分员工均可以零元价格获了一定数量的股票,但2017-2019年公司均尚未无明确的上市 计划。2020年公司开始启动上市计划,拟于2021年申报科创板,同时于2020年6年取消了之前的股票期权计划,均 与员工签订了期权协议终止书。
问题:
请教陈版-建筑合同下,应收账款与工程结算的问题
4503、请教陈版-建筑合同下,应收账款与工程结算的问题
提问人:王煎饼 时间:2020-09-17 10:33:00
请假陈版,新收入准则下,建筑施工合同下
(http://kjs.mof.gov.cn/zt/kjzzss/srzzzq/srzzyy/201812/P020181213509947447728.pdf),出现同一客户,应收账款有余额、合同负债(合同结算与合同结转的差额,也有可能按照合同资产列示)也有余额,这情况下,合同负债与应收账款不需要抵消吗?单独进行报表列示吗?
回答人:chenyiwei
应收账款本身是一项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收款权利,属于金融资产,因此其与不属于金融负债的合同负债之间一般不做抵销列报。如果要抵销列报的,应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五章关于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抵销列报应满足条件的规定。
可交换债券公允价值问题
4504、可交换债券公允价值问题
提问人:LYBSJS 时间:2020-09-17 10:51:01
请教,可交换债券公允价值如何确定,可交债本身是混合金融工具,企业购买后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购买,以公允价值计量,(1)可交债自身指数(2)根据转股协议本身达到可换阶段,可交换股票的公允价值高于购买金额/初 始转股金额(3)暂未触发回购条款。请问期末可交换债券公允价值如何确认,如果用可交换自身指数确认仅反应 了接待安排情况及部分可能因为转股收益率提高而反应的公允价值变动,但与转股出售后获得的收益仍有差异,是否在进入可换阶段后,按照经济人的想法按照公允价值孰大进行计量。@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此问题建议咨询金融工具估值方面的专业人士。个人理解,虽然目前会计处理上,投资人将可交换债券作为一个整体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再分拆,但其公允价值计量中仍应分拆为普通债券和买入期权两部分,前者按当前市场利率对合同现金流量进行折现估值(考虑发行方信用风险因素);后者按期权定价模型估值(不是在进入可换股期后才引入期权定价模型)。两者之和作为整体公允价值。
剧本版权的会计处理
4505、剧本版权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lochanw 时间:2020-09-17 21:33:09
背景:一家非影视企业,购买了音乐舞蹈诗创编制作演出服务,包括了创作、舞美、音乐、视频、排练、演出等所有费用,以及相应的人力成本、管理费、交通费、租赁和演出费以及实施过程中应预见的一切费用。本音乐舞蹈诗
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未来是否有收入尚未确定。
疑问:(1)版权是否计入无形资产;(2)如果入无形资产的话,只有注册后才能计入无形资产,如果未注册,但合同中明确了产权归属,是否可以计入无形资产;(3)打包费用,无法区分,入账价值如何确定。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建议考虑:为何一个非影视企业要“购买了音乐舞蹈诗创编制作演出服务,包括了创作、舞美、音乐、视频、排练、演出等所有费用”?其投资预计将采用何种方式回收?收益来源和运营的业务模式如何?
如果在购买服务后,在达到可商业演出状态后,将通过商业演出运作方式收回其成本,且预计受益年限在一年以上
(不含一年)的,可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确认无形资产不一定需要法律上的权属注册证书为依据。
在可确认无形资产的前提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二条规定:“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对于实际支付的各项支出, 应当判断是否属于为了使该音乐剧达到预定可使用(演出)状态所必需的必要、合理支出,对无法证明其必要性和合理性的支出直接在发生时予以费用化处理。
请教陈老师-关于交易对价的确定
4506、请教陈老师-关于交易对价的确定
提问人:nanzhuxiang 时间:2020-09-17 12:33:08
陈老师,向您请教个问题~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商品价值100元,但客户使用了40元代金券,实际支付60元,那这笔销售的交易对价到底是100还是60?准则依据有吗?
回答人:chenyiwei
此时的合同价款金额一般理解应等于客户付现金额,即:购买时付现60元;客户(或与该客户有关联或往来的第三方)为购买该代金券而向本企业支付的款项金额(当初收到时作为合同负债,使用时转为收入)。
仅仅需要调试的设备是否计入固定资产
4507、仅仅需要调试的设备是否计入固定资产
提问人:wx_5f62eb2f6332 时间:2020-09-17 21:33:10
该企业在2018年12月在国外购买一批生产设备,金额达4000多万,该批设备不需要安装,仅仅需要国外专家调试以后才能使用。但疫情原因专家一直未来调试,设备不能使用。疑问第一:该批设备在固定资产核算还是在建工程
企业预付服务费,已经取得该服务,但一直未取得发票,是否暂估进项税?
4508、企业预付服务费,已经取得该服务,但一直未取得发票,是否暂估进项税?
提问人:wx_5f62eb2f6332 时间:2020-09-17 21:33:10
某企业2017年发生一笔咨询费,前期已经预付咨询费10万元,但17年一直未取得发票,第一:完成服务后企业转管理费时,转含税金额还是不含税金额,如果是含税金额,在19年取得发票时该如何处理?第二:如果是转不含税金额,相当于预付账款里挂着一笔未取得发票的进项税吗?该进项税需要转到其他科目吗
回答人:chenyiwei
在接受服务时转入费用的金额应当是不含增值税的金额。同时将对应的增值税额转入“其他流动资产——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项税额”。
提问人:心海拂清风 时间:2020-09-19 19:27:00
实物中不允许暂估进项税,但是允许暂估待抵扣进项税?谢谢。
另外竣工决算中如果不允许暂估进项税的话会和最后企业支付的金额差异较大,给企业现金流带来很大压力,竣工决算暂估进项税是否可以接受?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不是暂估,是将预付账款中包含的增值税额在此时一并进行结转处理,符合条件时仍可作为一项资产。
转让权益法核算投资单位收益确认
4509、转让权益法核算投资单位收益确认
提问人:srmx1222 时间:2020-09-17 12:33:08
陈版您好,请教您,如果A公司持有B公司25%股权(权益法核算),C持有B公司75%股权,A公司2020年将B公司股权转让给C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确认转让价格,该项收购涉及了行政审批程序,在交割日之前A仍按照权益法核算B公司,确认了2020年1月1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投资收益,但双方的转让协议中规定了买 方(C公司)在评估价格的基础上多支付给卖方(A公司)1000万元,鉴于卖方A另行取得1000万元,卖方A同意B 公司2020年1月1日至交割日之间产生的利润(若有),卖方A不再参与分配。请问,在上述情况下,在股权转让完 成之前,卖方A是否应该仍按照权益法确认B公司2020年1月1日至交割日之间实现的利润享有的投资收益(假设B 净资产无其他变动),而不是考虑确认的投资收益是否高于或低于取得的1000万元补价(不考虑是否参与分配), 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与取得的补价1000万元的差额作为转让行为的投资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双方的转让协议中规定了买方(C公司)在评估价格的基础上多支付给卖方(A公司)1000万元”、“卖方A同意B 公司2020年1月1日至交割日之间产生的利润(若有),卖方A不再参与分配”,这些安排最终实现的前提都是顺利完成该项股权转让。因此,虽然有这些约定,但在股权转让完成之前,卖方A仍应按照权益法确认B公司2020年1月1 日至交割日之间实现的利润享有的投资收益。
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与取得的补价1000万元的差额作为转让行为的投资收益,在转让完成时确认相关损益。
求助陈亦蔚版主 政府补贴确认时点问题
4510、求助陈亦蔚版主 政府补贴确认时点问题
提问人:947182837 时间:2020-09-17 12:33:08
陈老师 我们公司有一笔政府补贴,管委会文件上写了按照研发经费的30%补贴,2020年的研发经费补贴,实际到账时间是2021年的话,我可以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在2020年吗?根据以往的发放情况,这个补贴肯定是能到账的。还望陈老师解答,万分感激!
回答人:chenyiwei
此类补贴建议采用收付实现制原则确认。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2-2-2(按照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的条件)”。
求助陈版主!!!企业会计制度转换的账务处理问题
4511、求助陈版主!!!企业会计制度转换的账务处理问题
提问人:Dimeko 时间:2020-09-17 16:33:07
公司在2017年从企业会计制度转为企业会计准则的时候,母公司层面对子公司的核算从权益法调整为成本法并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导致母公司的(由于追溯时间长,调整金额较大,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4亿(累计分配金额大 于调整后的可分配利润))在新的利润分配之前必须弥补此亏损,因此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全额用盈余公积弥补由于该追溯调整产生的巨额亏损。公司账务处理为:母公司盈余公积调整到未分配利润,合并层面未调整盈余公 积。由于该事项导致了母公司层面与合并层面的盈余公积出现4亿元的差异,这个会计处理方式是否可行?
回答人:chenyiwei
既然“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全额用盈余公积弥补由于该追溯调整产生的巨额亏损”,则该项调整在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调整后,合并报表层面也应同步进行调整,不应出现调整后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层面盈余公积不一致的情况。
另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2008年1月21日)》:
三、问:企业在首次执行日之前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如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进行追溯调整?
答:企业在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 [2007]14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视同该子公司自取得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其原账面核算的成本、原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按照权益法确认的损益调整及股权投资准备等均进行追溯调整;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在公司设立时已折合为股本或实收资本等资本性项目的,有关追溯调整应以公司设立时为限,即对于公司设立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已折成股份或折成资本的不再追溯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也应采用上述同一原则处理。
首次执行日之前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按照2007年2月1日发布的专家工作组意见执行。
首次执行日按照上述原则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后,相关调整情况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项目合作
4512、项目合作
提问人:huamulan721117 时间:2020-09-17 16:33:03
请教版主: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开发项目 甲方出土地,乙方出资金 投资建设培训中心项目,甲方拥有项目主体的产权,乙方拥有项目经营权。项目建成后,乙方运营20年,20年后项目占有、使用、收益等全部权益无偿返还甲 方。甲方不承担经营期间项目风险,合作期间无论盈利或亏损,乙方每年支付甲方260万元项目收益,项目收益按每三年在原基础上按比例递增。请问 甲方可以将土地按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吗?@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甲方实际上是一种出租土地行为,所获得的租金除了每年约定的项目收益以外,还包括乙方20年运营期满后交回资产的届时价值。这种情况从字面上看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及其应用指南和讲 解所指的“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但是,由于该项出租行为是暂时性的(明确20年后将收回自用),即该土地的成本和所包含的经济利益绝大部分不是通过出租来回收的,故不建议甲方将其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另外,由于投资性房地产必须能够单独识别和出售,故如果该土地属于划拨土地,则也不能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
4513、关于换股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zjcxxqh 时间:2020-09-17 09:33:06
陈版,想咨询一个换股吸收合并的问题,背景如下:A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B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其
中,B公司注册资本中,A公司持有300万股,持股比例25%。现在B公司想要吸收合并A公司,吸收合并后,B公司存续,A公司注销,B公司吸收合并后的注册资本为1900万元(1000+1200-300)。假设A公司和B公司吸收合并前 无关联关系,吸收合并基准日,A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000万元(包含A公司持有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300万元),负债总额500万元,所有者权益1500万元;B公司吸收A公司,需要增发700新股。请问B公司吸收合并A公司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处理相当于:首先B向A以零对价回购A持有B的25%股权,A、B成为平级的公司;然后A的股东再以A的净资产对B增资,形成一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假设A、B此前处于非同一控制下,且A的原控股股东在吸收合并完成后并未取得对B公司的控制权(否则需按照反向购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则在吸收合并完成日,B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A公司各项资产(不含原先对B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吸收合并日公允价值贷:A公司各项负债——按吸收合并日公允价值
贷:实收资本 900万元
贷/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差额)
跪求陈版主!
4514、跪求陈版主!
提问人:15029080897 时间:2020-09-17 09:33:06
2018年开发区计划举办一场设计竞赛,邀请国内外设计院前来参与。该项活动由开发区管委会某下属企业承办,开发区管委会与下属企业A公司签署代理合同,合同约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范围。活动结束角逐出的得奖企业从A公 司领取奖金,该奖金是由A公司先行垫付,那么现在该A企业与其上级管委会企业的经济业务,A公司应该如何进 行账务处理?是属于政府采购服务还是代收转付的性质?
回答人:chenyiwei
应根据具体合同条款判断。从你说的情况看,应属于管委会向公司采购代理服务,但奖金属于代收代付性质,即仅就提供服务的对价确认收入(净额法),代垫的奖金不确认收入和成本。
请教陈版:运输费用是否属于合同履约成本?
4515、请教陈版:运输费用是否属于合同履约成本?
提问人:denghaifu 时间:2020-09-17 19:44:12
A公司销售产品,因客户强势销售合同须使用客户的范本,合同条款关于运输费用的约定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合同标的价格明确写明是包运输的价格,但不会区分产品价格和运输价格;另一种形式是合同标的价格未明确包含运费,但在运输条款里约定由A公司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两种合同实际执行上没有任何区别,都是A公司负责结 算运输费用,只向客户开具产品销售发票。前一种形式虽然明确价格为包运输的价格,但不会向客户单独开具运输发票。
问题:两种合同条款下的运输费用是否都属于合同履约成本?还是说第二种形式因为强调了由A公司承担运费所以不能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在新收入准则下,这两种情况下的运费均属于合同履约成本。但具体会计处理会因为运输服务发生于商品控制权转移之前还是之后而有所不同,具体参考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收入准则应用案例——运输服务”。
提问人:fangfeisi 时间:2020-09-19 23:07:55
请教陈版,可以这样理解吗,新准则下,在控制权转移之前提供的运输服务,对应的会计科目是“营业成本”而非“销售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其实新准则下的运输服务不论是在控制权转移之前还是之后提供的,对应的成本科目都不是销售费用。最终在利润表上转入营业成本。
租赁收入一定要结转成本吗?
4516、租赁收入一定要结转成本吗?
提问人:张小烦恼 时间:2020-09-18 21:33:10
我公司是制造企业,有一批模具存在产能过剩,于是跟关联公司签订协议,允许关联方使用我公司模具,该模具我公司也在正常使用。合同规定关联方可以使用模具产能上限50%范围以内的产能,关联方向我公司一次性支付模具使用费,支付的金额等于模具成本的50%。
此项业务实质上是让渡部分资产使用权,我的疑问是:
1,这项业务能否界定为租赁?如果属于租赁,应分为经营租赁还是融资租赁?
2,一次性支付的模具使用费在收到的时候应该计入负债,随着模具的使用逐步确认收入。这项业务的收入对应的成本是模具折旧费,在确认收入的时候需要从折旧里面调到成本吗?
回答人:chenyiwei
在新的租赁准则下,成立租赁必须以“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的存在为前提。但本案例的标的并不是特定的模具, 而是该批模具的50%产能,这种情况不存在“已识别资产”,故不成立租赁。
但是,虽然不属于租赁,但对于此项让渡产能使用权的交易,会计处理仍然与经营租赁类似,即在约定期限内(可能等于该模具的剩余使用年限)摊销确认相关的使用费收入,与该批模具在该期间内的折旧配比。
请教陈版主:认缴制下减资对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4517、请教陈版主:认缴制下减资对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wide0722 时间:2020-09-18 09:33:06
2018年A公司与其他两家单位合资成立B公司,A认缴1.75亿占比41%,实缴1400万。B公司成立当年即亏损3600
万,使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为0。2019年初,B公司修定了公司章程,A公司认缴资本降低为1400万,持股变为8%。
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疑问1、 认缴制下,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没有发生变动,只是承担的累计亏损1400万由41%降低为8%,是否要根据承担亏损的变动额调整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的账面价值。
疑问2、 如果A公司确认资本公积后,B公司后续又持续亏损,A公司又按持股比例调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A公司来说,只付了一笔款,但确认了两次出资款的亏损,是否也不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互联网金融科技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填列问题
4518、请教陈版:互联网金融科技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填列问题
提问人:breezexyl 时间:2020-09-18 09:33:06
目前的互金科技公司,说白了,就是在做助贷业务,基本有以下几种模式:
e.g. 客户(借款人)的综合利率15%、其中资金方(银行、消金公司等)的实际利率10%、助贷机构(互金科技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赚取15%-10%=5%
模式1、客户与资金方签署15%的借款协议,助贷机构代偿
如果客户还款,客户的还款【本金+15%息】由资金方直接收取或由助贷机构代为收取后全部转给资金方,资金方再将实收利息的1/3(=5%/15%)以平台服务费等名义返还给助贷机构;
如果客户没有还款,客户的逾期款项【本金+15%息】由助贷机构先代偿给资金方,资金方仍将实收利息的
1/3(=5%/15%)以平台服务费等名义返还给助贷机构,之后客户如有还款都由助贷机构收取且不再转给资金方。模式2、客户与资金方签署15%的借款协议,助贷机构不代偿
如果客户还款,客户的还款由资金方直接收取或由助贷机构代为收取后全部转给资金方,资金方再将实收利息的
1/3(=5%/15%)以平台服务费等名义返还给助贷机构。
模式3、客户与资金方签署10%的借款协议+客户与助贷机构(的关联担保公司,以下省略)签署担保协议【客户的
1/3的综合息费,即5%,是担保费】,助贷机构(的关联担保公司)代偿
如果客户还款,客户的还款【本金+10%息】由资金方直接收取或由助贷机构代为收取后转给资金方+客户的还款
【5%息】由助贷机构收取;
如果客户没有还款,客户的逾期款项【本金+10%息】由助贷机构先代偿给资金方,之后客户如有还款都由助贷机构收取且不再转给资金方。
那么对于助贷机构,以上几种情况同时存在:
A订单,模式1,客户全额还款A1,助贷机构先全额代收A1,再将A1转给资金方,资金方以平台服务费的名义将A2返还给助贷机构;
B订单,模式1,客户未还款,助贷机构将全额B1代偿给资金方,资金方以平台服务费的名义将B2返还给助贷机构,后客户全额还款B3(=B1),助贷机构全额收取;
C订单,模式2,客户还款C1,助贷机构先全额代收C1,再将C1转给资金方,资金方以平台服务费的名义将C2返还给助贷机构;
D订单,模式3,客户全额还款D1(=D3资金方本息部分+D2担保费部分),助贷机构先全额收取D1,再将属于为资金方代收的D3转给资金方,担保费部分D2由助贷机构自己留存;
E订单,模式3,客户未还款(应还E1=E3资金方本息部分+E2担保费部分),助贷机构将E3代偿给资金方。
那我在做现金流量表的时候,是否可以用对客收取的全部款项(不管是不是代收、是不是代偿款)+资方返回的全部平台服务费-付给资方的全部款项(包括客户还款中代收的款项、客户未还而代偿的款项),即
(A1+B3+C1+D1)+(A2+B2+C2)-(A1+B1+C1+D3+E3),填列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还是说我只能将属于我的收入的部分,即A2+B2+C2+D2,填列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将客户还款中代收的款项和代偿后收回的款项,即A1+B3+C1+D3,填列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将支付给资金方的代收款项和代偿款项,即A1+B1+C1+D3+E3,填列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应采用你说的后一种方法,只能将属于我的收入的部分,即A2+B2+C2+D2,填列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其他代收代付款项可按净额法列示,按净额填列为“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处置子公司时,合并报表层面权益的会计处理
4519、处置子公司时,合并报表层面权益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wx_5f644d7b2801 时间:2020-09-18 14:15:46
2019年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了母公司股权,增资后与增资前母公司享有的净资产份额之差计入资本公 积,2020年母公司处置该子公司,原确认的资本公积是否转入损益?(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有说,一次性处置子公司而丧失控制权时,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这里所说的其他所有者权益是否包括上面说的资本公积呢?
回答人:chenyiwei
不包含此项资本公积。在控制期间由权益性交易形成的资本公积,在丧失控制权后应继续保持原状,在合并报表层面继续作为资本公积,不能转入损益。
提问人:YONGPIN 时间:2020-11-02 10:24:16
请问,这种情形下的具体账务处理是怎样的呢,比如,小股东增资时稀释了母公司股权,合并中借长投 贷资本公积;处置时,保持这个资本公积,那借方什么科目呢?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借方调整投资收益或年初未分配利润。
请问陈版主,现金流量表的明细项是否可能出现负数的情况?
4520、请问陈版主,现金流量表的明细项是否可能出现负数的情况?
提问人:281951217 时间:2020-09-18 16:33:10
陈版主,您好,
我公司由于本期出现了大量的预收账款退款的情况,期初预收账款3000万,本期全部退还给了客户,因此按照公式法算出来的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金额出现负数,请问这种情况下,允许负数列式 么?如果不允许负数列式,那请问该如何重分类呢?谢谢,陈版主。
回答人:chenyiwei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不应出现负数。如果出现你说的情况,应将退款导致的负数发生额以正数填列在“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求助陈版主:关于小微企业所得税费用调整表
4521、求助陈版主:关于小微企业所得税费用调整表
提问人:lcx2456 时间:2020-09-18 21:33:09
项目
利润总额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所得税费用合计
当微小企业的实际税负为5%(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按20%缴纳所得税),那么这个表的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
税费用应该是填写20%?那么20%与5%实际税负的差额应该调整在哪一项中,如果所计提的递延所得税税率按25% 计提,那么和实际税率5%与20%的差额又可以填在哪一项目中?
回答人:chenyiwei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应直接按照实际适用的税率(主帖中为5%)计算。
设备和厂房转固时点的逻辑性问题
4522、设备和厂房转固时点的逻辑性问题
提问人:talonsong 时间:2020-09-18 09:33:07
请教陈版:
企业的的产品合格率要求达到90%,安装调试完成后,合格率一直达不到要求,企业视为试生产阶段, 因此一直没有转固是否合理。
一个厂房需要安装多条生产线,第一条生产线投产后,因为厂房整体未达到预期使用效果,厂房没有转 固,这样会导致已投产的产品成本不完整;如果在第一条生产线投产后就将厂房转固,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折旧是否需要在生产成本和管理费用之间进行分摊,二是后期发生的厂房基建费用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收到铁路建设指挥部的拆迁部偿如何处理
4523、请教陈版主:收到铁路建设指挥部的拆迁部偿如何处理
提问人:奔跑城里 时间:2020-09-18 09:33:07
陈版主: 您好!
因铁路建设需对甲公司的燃气管网进行改迁,某铁路建设指挥部与甲公司签订《天然气改迁补偿协议》协议约定:
铁路建设指挥部①负责办理影响铁路建设的A到B点新建管网工程的合法手续;②给予甲公司一定金额的管网改迁部偿金。 甲公司负责①切断原影响铁路建设的管网为铁路建设提供施工条件;②组织有资质的单位重新建设新的管网资产。 合同中没有约定铁路指挥部给甲公司的拆迁部偿是对原管网资产还是对新建管网资产的补偿。 项目组意见处理:收到铁路指挥部的赔偿款首先冲减因拆除管网资产损失,剩余部分作为对新构建资产的补偿,计 入“递延收益”摊销。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赞同你的理解。
合并范围的确定
4524、合并范围的确定
提问人:审计小黑黑 时间:2020-09-18 09:33:07
实务案例背景:C公司股东为A公司和B公司(国有企业),持股比例均为50%。根据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董事会由5名成员构成,分别由A、B公司各派两名,另聘外部独立董事一名,董事长由B公司委派的董事 担任。董事会决议由董事会过半数通过,但董事长有一票否决权。该协议还约定:C公司由A公司进行财务并表。根据上述背景,我认为C公司由B公司实际控制,不应由A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但“合作经营协议”中却又约定由A公司进行财务并表。请问陈大大,到底应不应该把C公司纳入A公司的合并范围?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应根据事实情况判断C公司的控制权归属。合作协议中关于由A并表的约定无需考虑。
但是,你说的情况,还不足以表明B必然具有控制权。建议获取C公司运作的事实证据,表明其财务、经营决策是否均由B公司及其派驻的高管主导,是否纳入B的管理和考核体系等。
收到工程预收款后不开票是否涉及“待转销项税额”科目
4525、收到工程预收款后不开票是否涉及“待转销项税额”科目
提问人:feng8599 时间:2020-09-18 09:33:07
建筑行业收到预付工程款,确认合同负债,在对方未要求开票的情况下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合同负债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对方要求开票的情况下: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在进度款结算开具发票时将“待转销项税额”转至“销项税额” 这样对“待转销项税”的应用正确吗?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可以这样理解。从待转销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时间为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特殊背景下的报表合并
4526、特殊背景下的报表合并
提问人:审计小黑黑 时间:2020-09-18 16:33:10
案例背景:A公司于2019年7月成立,实收资本为10亿,其中股东B公司(成立于2009年,)占股45%(对A公司长投为4.5亿,后续按成本法核算,2020年4月,损益调整为-1000万)。2020年4月,A公司对B公司增资1个亿,占B 公司20%的股份(B公司增加股本2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8000万元),同时,A公司与B公司的股东C、D、E(合计持股31%)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中规定“C、D、E在B公司的运营和财务管理方面,同意成为A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请问:1、A、C、D、E合计持股51%,根据“一致行动人协议”,能够因此认为A公司实质性控制B公司且把B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吗?如果是,在计算少数股东权益时使用的比例是80%吗?
上述背景中,A公司的投资者要求出具三年1期的模拟报表,母公司认定为A公司吗?如果是,母公司成立前应该怎么处理?是不是要在合并报表中“模拟”一笔:借长投1亿 贷资本公积1亿?
3、上述背景中,A公司的投资者要求出具三年1期的模拟报表,母公司认定为A公司吗?如果是,母公司成立前应该怎么处理?是不是要在合并报表中“模拟”一笔:借长投1亿 贷资本公积1亿?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循环投资的背景和商业逻辑是什么?最终结果是A控制B还是B控制A?
提问人:审计小黑黑 时间:2020-09-19 16:33:11
采购业务支付的款项中包含奖励积分如何会计处理?
4527、采购业务支付的款项中包含奖励积分如何会计处理?
提问人:心的飞跃 时间:2020-09-18 21:33:10
根据收入准则的规定,授予顾客的奖励积分,应当单独视为一项履约义务,根据公允价值分摊本次收取款项,确认为负债,在客户实际使用奖励积分时确认收入。根据收入准则约定的销售方处理,类推至采购方,如下处理是否妥当:
如业务部门预计在一年内基本确定会使用该积分,采购方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对应奖励积分部分确认为一项预付款 项,在下次采购时确认至存货的价值。每个报表日,根据公司业务情况,由业务部门对预付款项进行评估,确认是否在一年内还会使用该积分,若不再使用,在当期确认一项费用。
第一次采购540万片物资,每一片定价3.85元,总价2079万元,同时约定,在下一次采购时,本次采购每一片可以抵减0.1元价款。增值税13%。
借:原材料 (2079-54)/1.13=1792.04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2079/1.13*0.13=239.18
预付款项 54/1.13=47.78
贷:银行存款 2079
存货入账单价3.32元/片
第二次采购40万片物资,每一片定价3.85元,总价154万元,同时由于上期采购,可以进行抵减54万元(实际单价
2.5元)。增值税13%。
该处理方法采购物资确认的单价更加平稳,不存在较大波动,较为符合业务实质。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采购方和销售方的处理是对应的,你的做法在理论上是合理的。但是,考虑到谨慎原则的影响,鉴于采购方是确认一项资产,因此在对该资产进行计量时要很谨慎,合理估计本企业预计可使用的积分。
关于新准则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特殊分类
4529、关于新准则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特殊分类
提问人:茶前饭后 时间:2020-09-18 21:33:07
请教陈版,关于限售股的金融资产分类,假设A公司持股B公司比例为5%,B公司上市前,A公司将此投资作为其他权益投资,那么B公司上市后,由于存在限售期,但A公司目前还不确定限售期结束后是否要出售此笔投资,请教版主:
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与重大融资成分
4530、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与重大融资成分
提问人:寻求帮助 时间:2020-09-18 13:33:06
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提到: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企业因转让这些商品(或服务,以下简称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 对价金额。 我想请教一下, 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不是按道理说就是将来实际应当收取的金额吗,但对于含有重大融资成分的,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按理说应当是指没有折现的金额才对吧?而收入的金额是该对价折现后的金额, 所以感觉“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企业因转让这些商品(或服务,以下简称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这句说 法有点疑惑,恳请指点
回答人:chenyiwei
应理解为:“有权收取的对价”应按公允价值计量,而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其公允价值是按初始确认日的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所以不矛盾。
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等,按收入准则处理?
4531、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等,按收入准则处理?
提问人:寻求帮助 时间:2020-09-18 13:33:06
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提到:“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等,在确定处置时点以及计量处置损益时,按照本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不太明白为什么这么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是应该按照固定资产等准则吗,为什么会按照收入准则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确定处置时点以及计量处置损益时,应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判断控制权转移的时点,以及计量处置的对价金额, 不再执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原准则中的对应规定;但在会计处理和报表列报方面,仍然是确认资产处置损益, 而不是确认收入和成本。
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在某一特定期间之后才可以随时无代价地终止合同时
4532、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在某一特定期间之后才可以随时无代价地终止合同时
提问人:寻求帮助 时间:2020-09-18 13:33:06
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当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在某一特定期间之后才可以随时无代价地终止合同时,该合同的存续期间不会超过该特定期间。” 这句话是否意思是说,假设双方订立一项合同,1年以后某一方才可以随时无代价终止合同,那合同存续期就只能是1年?那准则专门强调这个是为了什么?会影响到账务处理结果吗?
回答人:chenyiwei
类似于“不可撤销租赁期”的概念,准则要求判断“不可撤销合同期”,在该期间才满足准则规定的五步法中的第一步,即存在可执行的合同。
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相关账务处理
4533、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相关账务处理
提问人:zryhzwg 时间:2020-09-19 04:49:20
某国有企业2020年对800多家厂办大集体进行改革,大致分三种情况:1.部分集体企业公司制改制完成后无偿移交当地政府;2.部分企业进行破产清算;3.部分企业收归主办企业继续经营。经测算,集体企业净资产不足以支付职工安置费用,另需支付35亿元的职工安置费等改革成本,预计2021年可以收到国家补贴10亿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 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规定:
(七)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之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可进行轧差处理。轧差后主办国有企业欠厂办大集体的债务,由主办国有企业予以偿还;轧差后厂办大集体欠主办国有企业的债务,在厂办大集体净资产不足以安置职工时,由主办国有企业予以豁免,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冲减国有权益。
( 十四)厂办大集体可用净资产支付解除在职集体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净资产如有剩余,剩余部分作为主办国有企业持有改制企业的股权,也可向改制企业的员工或外部投资者转让,转让收益归主办国有企业所有。
(十五)厂办大集体净资产不足以支付解除在职集体职工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差额部分所需资金由主办国有企业、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共同承担。
项目组作出如下判断,请陈版给与指导
能否控制董事会
4534、能否控制董事会
提问人:cpab 时间:2020-09-19 08:05:04
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公司共有5名董事,其中甲公司提名3名董事,乙以司提名2名董事。
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会决议应当由全体董事1/2以上通过方有效,下列特别决议应当由董事会的全体董事
2/3以上通过方有效。
请教陈版:关于采购环节居间费、存货计量以及收入确认的问题
4535、请教陈版:关于采购环节居间费、存货计量以及收入确认的问题
提问人:tianlipengheta 时间:2020-09-19 09:48:00
陈版,我们有个客户是做危险废弃物处理的,业务主要是从厂家收取危险废弃物,提炼其中的金属,现在遇到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采购环节居间费的处理:原材料的取得方式有两种①对于金属含量比较低的,收取客户的处理费;②金属含量比较高的,支付货款给供应商。采购环节,会支付中间人居间费。
问题:对于第一种形式我们直接计入销售费用,但是对于第二种形式,我们的理解是因为采购存货发生的,计入存货成本,不知道这样处理是否合适?
第二、存货计量的问题:因为采购价格按:危废吨数金属含量期货市场金属价格*折扣系数,进销存我们采用的是危废本身的吨数和所含金属重量两条线计量,因为每一车拉运回来的危废金属含量都是不一样,同时因为金属含量的不同,折扣系数也不同。
问题:我们采用的是按危废所含金属的重量作为加权平均出库的计算基数,而没有直接采用危废本身的重量,这样是否合理?
第三、处置费的收入确认问题:对于金属含量比较低的,收取客户的处理费,三个特点:①根据合同的约定,公司在危废运出对方厂区后,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②根据实际情况,危废拉运回来后,是不可能再退回去给对方公司的;③收处理费的危废和支付采购款的危废是堆放在一起的;
问题:根据以上特点,处置费收入确认时间点,是按拉运回来就等于完成了对客户的处置服务?还是要等危废在公司提炼结束,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回答人:chenyiwei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
4536、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
提问人:你瞅我干啥 时间:2020-09-19 12:03:00
A、B、C三家公司分别持有甲公司60%、30%、10%的股权。其中A、B为关联方且A为上市公司。C公司与A/B关联关系。甲公司董事会有9名席位,其中,A占4名、B占3名、C占2名,各董事在董事会权利相同。
D公司持有C公司债权2000万元;C公司无法偿还D公司债务,2020年7月初,C公司以其持有甲公司股权抵偿该笔债务。同时,D公司将派驻两名董事接替C公司在甲公司董事会的董事席位。
截至2020年6月30日,甲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25亿元。
D公司为A、B的关联方,属同一集团下的平级单位。且A公司与D公司均为上市公司。
重组事项完成后,D公司将获取的甲公司的股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在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时,是否能够以甲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重组事项完成后,D公司并不能控制甲公司,因此不是企业合并。D对甲公司的长投的初始计量金额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年修订)》第六条规定,“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
如果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难以直接确定的,则在证明该项重组交易公允性的前提下,可以以债务重组完成日抵债股权的公允价值代表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到底该如何计量?
4537、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到底该如何计量?
提问人:bleblemig 时间:2020-09-19 21:33:07
大家好, 请教一个问题:
新22号准则有一个金融工具分类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对这类金融资产, 有几个问题没搞明白:
为申请银行贷款而给法人购买的人寿保单如何核算
4538、为申请银行贷款而给法人购买的人寿保单如何核算
提问人:qinyegui 时间:2020-09-20 00:03:00
案例:
A公司,为申请汇丰银行的保单质押贷款,而给A公司的法人购买了汇丰人寿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并通过协议将人寿保险的权益转让给了汇丰银行。因而取得了汇丰银行提供的保代质押贷款。该保险有最低年华收益率,如2%,但也有保险风险为支付的保费的6%。该保险可以退保,前18年退保会收取手续费,退保费用逐年递减,第19 年退保费用用0。如保险合同书中披露的现金价值计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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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公司代法人支付的保险费能够退保,拟将支付的保险费放置到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中的分类判断,公司持有该保险的目的是为了融资担保,将来会通过退保的方式收回原支付的款项。是否应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该类保单,一般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在以公司而不是个人为受益人的前提下,该项保单可以确认为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合同现金流量并不固定,故不属于债权性资产。
股东尚未实缴出资,是否记长投?
4539、股东尚未实缴出资,是否记长投?
提问人:Aileen123 时间:2020-09-20 07:16:47
请教陈版主,H公司原来是Z公司的子公司,后来Z把H卖给了Y(算是同一控制下)。对价尚未支付,注册资本也未实缴过一分钱,工商变更已经办理完毕,H公司的母公司显示为Y。
Y向H派出了高管。
在这种情况下,Y是H的母公司吗?Y报表上要记长投吗?
我理解是不用记,但是客户已经记了借长投,贷往来(金额是认缴的注册资本的金额)。您认为要记吗?如果不用记,应该怎样摆出证据来说服对方调整呢?
谢谢您!
回答人:chenyiwei
要看Y是否实质上已经享有各项股东权利(特别是表决权和收益权)并承担作为股东的义务。如果是,则虽然尚未支付对价,但Y仍然是H的母公司,应确认对H的长期股权投资,未支付的对价款确认为负债。
请教陈版主,关于银行贷款表外利息的核算
4540、请教陈版主,关于银行贷款表外利息的核算
提问人:烟波钓手 时间:2020-09-20 12:20:00
陈版主您好!想咨询您关于银行贷款表外利息的核算问题
根据《财政部关于缩短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期限的通知》财金[2002]5号: 一、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90 天(含9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应继续计入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90天(不含90天)以上,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在表外核算,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
那么对于这块表外利息的核算,我能想到的是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按日计提的利息不落账,只登记在登记簿里, 只在结息时记在表外应收息里。还有一种是按日计提的利息落账(单独设置表外应计利息和表外应收利息分别核算未到付息期和已到付息期的利息),结息时从表外应计转表外应收?还是说表外的应计应收都放在一个科目下。
回答人:chenyiwei
“《财政部关于缩短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期限的通知》财金[2002]5号”是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配套文件, 随着《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废止,该文件理应失效,不应再作为会计处理的依据。在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息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应遵循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不论是2006版的原准则还是2017版的新准则,对于如何在实际利率法下确认和计量利息收入,特别是对已发生减值的贷款资产如何确认利息收入,都有明确规定。
递延收益在现流附表的列示
4541、递延收益在现流附表的列示
提问人:简单生活shang 时间:2020-09-20 12:51:00
请教陈版主:
本期收到450万递延收益【其中350万与收益相关,100万与资产相关;350万在主表列示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100万列示为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摊销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250万,那现流附表其他列示的是350-250万的余额还是350万呢?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官方解读:“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 报”,即,不论该政府补助是与收益相关还是与资产相关,都是作为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
相应地,现金流量表附表中“其他”项目应列示450-250=200万元。
具有要求被投资公司回购的股权投资
4542、具有要求被投资公司回购的股权投资
提问人:garyhexin 时间:2020-09-21 14:20:55
陈老师您好,
A公司购买B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每股定价低于市价),股票具有限售期4年,限售期满,A公司可以根据B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权力要求B公司回购股票,回购金额=回购股份对应成本*(1+X%)^4-四年内对方分红款,A公司B公司股票希望进行战略投资,对于这种情况,A公司的初始投资额可以按照初始投资成本直接计入其他权益工具吗?对于要求被投资单位回购的权力要如何处理比较合适?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可参考:https://bbs.esnai.com/thread-5427386-1-1.html
政府平台公司收到无偿划拨固定资产折旧问题
4543、政府平台公司收到无偿划拨固定资产折旧问题
提问人:wx_5f2f504b8c07 时间:2020-09-21 14:56:21
请教陈版:政府平台公司收到国资委无偿划拨的固定资产是否计提折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所有固定资产都要计提折旧,但是平台公司会存在收到的划拨资产一段时间后还会被划拨走的情况。
例如:收到划拨资产的时候增加固定资产和资本公积各1000万。持有期间正常计提折旧。持有一段时间后此固定资产被划拨出去时,固定资产原价1000万,累计折旧300万。这时减少的固定资产净值和资本公积就有差额300万,这要如何处理呢?
另外,有些平台公司收到划拨的固定资产(一般以房屋居多)可能并不是平台公司在使用,也未收到租赁收入,如果正常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是否计入管理费用?但因为这些资产并未在平台公司使用,平台公司并未取得相关收益,就会存在收益和支出不匹配,这种情况的固定资产可以不计提折旧吗?
回答人:chenyiwei
后续该资产被划走时,划出日账面价值与划入日入账价值的差额会体现在资本公积中。提问人:wx_5f2f504b8c07 时间:2020-09-23 093606
提问人:wx_5f2f504b8c07 时间:2020-09-23 09:36:06
谢谢老师答复,我还想问一下,这种原因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土地)的折旧、摊销是冲减资本公积还是计入利润表的项目呢?
回答人:chenyiwei
折旧和摊销正常计入成本费用,不能冲减资本公积。
利息支出确认问题
4544、利息支出确认问题
提问人:ОoSunnyシ 时间:2020-09-21 14:58:00
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是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的,因银行在2019年12月21日结息,对于2019年12月
回答人:chenyiwei
需要,列报为短期或长期借款下的“应计利息”(不是单独的“应付利息”)。
请教陈版:国企改制审计时中介费计入预提费用还是预计负债?
4545、请教陈版:国企改制审计时中介费计入预提费用还是预计负债?
提问人:yue16688 时间:2020-09-21 14:33:12
回答人:chenyiwei
鉴于清产核资的相关中介服务是在基准日后提供的(基准日前甚至尚未签订相关的业务约定书或者委托协议),故在基准日报表中无需预提与本次清产核资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应在接受服务的期间内计提出来并计入损益。
提问人:yue16688 时间:2020-09-23 15:18:00
如果相关协议在基准日前已经签订,是否可以作为预计负债?如果被审计单位没有计提,审计作为调整事项处理是否合适?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基准日之前已经进场开展工作,则可以预提;反之不可以。
验收时点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问题
4546、验收时点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问题
提问人:yynnlou 时间:2020-09-21 15:11:00
各位老师好,有一个问题求助:公司主营大型设备生产销售,需要安装调试和验收,合同周期通常在一年以上。按照合同约定分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几个阶段收款,之前公司一直是按照开发票确认收入,并申报增值税、所得税,而开发票时点约等于收款时点。现在公司被上市公司并购,根据会计准则,要在验收时点确认收 入。目前的情况是:有部分合同已开出发票,但未验收;也有已验收项目,发票未100%开出,总体来说,已开发 票未验收金额(情况1)远远大于已验收未开发票金额(情况2)。问题是:
为什么母公司替子公司偿还债务,子公司要把金额计入资本公积
4547、为什么母公司替子公司偿还债务,子公司要把金额计入资本公积
提问人:ljh666 时间:2020-09-21 08:05:04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确定子公司无需将代偿债务的款项归还给母公司,则视作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资本性投入,母公司将代偿款计入对该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子公司相应将自身无需再偿还的债务转入资本公积。
《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 中这段该怎么理解
4548、《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 中这段该怎么理解
提问人:wx_5f0aec932dbf 时间:2020-09-21 08:05:04
请教各位老师,《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 中这段该怎么理解(见下图),谢谢。金融工具利息列报问题.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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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其他应付款”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其中的“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 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因此,现在包含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的“应付利息”仅指已到付息日(或已宣告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利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尚未到付息日的应计利息是相关金融负债摊余成本的组成部分,故并入相关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列示。
IFRS16下土地和建筑物是否需要拆分
4549、IFRS16下土地和建筑物是否需要拆分
提问人:wx_5cbd6a2767a5 时间:2020-09-21 15:44:00
公司通过拍卖购得一处房产(包含土地和使用条件良好的建筑物),价值均重大,想请教下在IFRS16和IAS16下, 是否需要把土地作为ROU核算,把建筑物作为PPE核算,还是可以不拆分,整体指定为PPE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土地自身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确定,且日后土地可以在房屋建筑物灭失或处置后单独使用、转让的,则应单独确认一项土地使用权资产(ROU)。其他情况,并入PPE即可。
实物固定资产出资设立子公司(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陈版
4550、实物固定资产出资设立子公司(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陈版
提问人:ryanatwork 时间:2020-09-21 16:22:00
陈版,关于实物出资设立子公司,根据之前论坛的讨论,母公司以实物出资设立子公司,不具有商业实质,母公司单体按照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确认长投。子公司接受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同控处理,按账面价值入账,否则按照公允价值。1)请问这个结论在最新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准则里还适用吗?2)对于固定资产销售产生的VAT,母公司单体确认在长投成本里;子公司应该如何做账?假设子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入账,实收资本和固定资 产都是公允价值,同时借方还会有一个待抵扣的VAT,那对应VAT金额的贷方是什么?可以是实收资本吗,还是 资本公积?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修理费开票问题。
4551、关于修理费开票问题。
提问人:wuzengyuan 时间:2020-09-21 16:30:00
求助陈版:设备维修领用电缆价值100万,置换下的废旧电缆出售价值25万,领用的电缆100万做了维修费,出售废旧电缆的25万可以直接冲减修理费吗?如果冲减修理费,会导致金税系统中收入和会计收入不一致,会有税务风险吗?还是说将出售废旧电缆的25万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入账会更合适?
回答人:chenyiwei
出售废旧电缆的25万一般作为资产处置损益处理(扣除对应的旧电缆原账面价值)。
委托经营管理(表决权委托)是否应合并报表的问题
4552、委托经营管理(表决权委托)是否应合并报表的问题
提问人:sniper_xh 时间:2020-09-21 16:41:00
境外一上市公司A下属有境外2家子公司B公司、C公司。
C公司投资了境内公司乙公司(C公司持股100%)。
B公司投资了境内一项目公司(甲公司),B公司持股99%,乙公司持股1%;
基于乙公司具备项目丰富的管理经营及并具备项目管理的专业人员,故B公司将持有甲公司99%表决权委托给乙公司,直至甲公司项目开发完毕,实际亦由乙公司委派的人员对甲进行经营决策管理,甲公司董事也均为乙公司委 托。
基于上述安排,乙公司是否应该将B公司纳入乙公司合并范围?
理由基于3要素:1)通过表决权委托,及实际参与管理,获得控制的权力;
参与甲公司实际经营,可获得享有1%的可变回报;
有能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因为乙公司仅持有B公司1%的股份,股权比例太低,导致可变回报的量级和可变性不重大,故乙公司属于代理人,B公司不应纳入乙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请教陈版,总部大楼预计近三年内用于出租,可以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吗
4553、请教陈版,总部大楼预计近三年内用于出租,可以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吗
提问人:690331862 时间:2020-09-21 08:05:08
请教陈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通常情况下,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如董事会或类似机 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租出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定租赁协议,也应视为投资性房地产。“
对于“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这句话,如果预计我们公司总部大楼预计近三年内用于出租,那大楼可以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吗?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只是预计将出租三年,三年后将收回自用(或者尚无明确的后续计划)的,则表明该项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不是主要通过出租来回收的,并无长期用于出租的意图。在此情况下不建议作为投资性房地产,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请教陈版主: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问题
4554、请教陈版主: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问题
提问人:henry0933 时间:2020-09-21 08:05:04
当以公允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入开发成本,后又将产品(商品房)对外出售,原在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再转回否?(即从营业成本中将原公允价值变动转回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按照准则:以公允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转存货时按照转换日公允价确认存货成本,企业会计准则-存货中未明确通过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存货后续计量问题。
问题:1.不转回的情况下造成报表毛利率异常(对比同行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企业),对报表阅读者造成困扰。
回答人:chenyiwei
对此无明确规定,一般无需进行该项重分类。
请教:验资用的银行询证函上,银行注明此款项系从我行贷款,报告如实披 露,还有风险?
4555、请教:验资用的银行询证函上,银行注明此款项系从我行贷款,报告如实披 露,还有风险?
提问人:ZCXXXX 时间:2020-09-21 10:33:09
回答人:chenyiwei
单就验资业务本身而言,充分披露该事项后,应无其他重大风险。但需关注:(1)贷款资金用途是否符合借款合同约定;(2)是否约定以本次出资形成的股权作为该项贷款的担保物。
提问人:ZCXXXX 时间:2020-09-27 15:39:00
回答人:chenyiwei
如是,可能招致本企业是否代持这部分出资的质疑,即本企业是否为该部分股权的实际股东。
外销收入确认单据?
4556、外销收入确认单据?
提问人:fangfeisi 时间:2020-09-21 17:36:00
回答人:chenyiwei
需结合合同条款的分析确定其商品控制权的转移时点,不能一概而论。应首先分析相关的业务模式和合同条款,最终才是落到用什么单据作为收入确认证据的问题。
求助chenyiwei老师一个问题:生产不饱和情况下的固定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分摊
4557、求助chenyiwei老师一个问题:生产不饱和情况下的固定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分摊
提问人:七月〆祭 时间:2020-09-21 18:49:00
陈老师,某拟IPO企业,属于制造业,生产工人的工资执行固定薪酬,和产量不挂钩,相当于直接人工属于固定成本;制造费用里也是折旧、管理人员薪酬等固定成本类型占大头,因此造成制造费用也是固定成本。
由于企业生产量不饱和,有的月份少,有的月份多,由此造成单位直接人工和单位制造费用波动很大,所以想咨询下,①这些闲置的成本是否可以计入产品成本;②这种波动很大的是否会对IPO造成影响。
回答人:chenyiwei
收购销售门店,是否构成业务合并
4558、收购销售门店,是否构成业务合并
提问人:caixiaofeng123 时间:2020-09-21 20:39:00
准则: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该组合一般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但不构成独立法人资格的部分。比如,企业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部等。
背景:拟上市公司为A企业,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门店为B。门店B的货源均来源于A企业,门店B不具备生产能力。门店B以零售业务为主,门店的主要资产是装修费、优质位置的经营场所,门店的业务包含终端零售、品牌推广、产品展示。由于门店B历史未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费,因此实际控制人决定注销门店B。拟上市公司A在门店B注销后,承接其注销前门店的人员、门店的资产。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倾向于仍作为业务合并处理,因为门店相关的店铺租约、人员、主要资产、客户资源等主要生产经营相关资产均转入A企业,具备“业务三要素”。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的确定(已签合同但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
4559、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的确定(已签合同但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
提问人:wide0722 时间:2020-09-21 20:56:00
公司搬迁后原厂房对外出租,2019年9月23日,公司与承租方签订合同,约定最晚于2019年12月1日交付。但是由于搬迁工作未完成等多种原因,截至2020年9月都没有实际交付给承租方。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在实际交付之前,仍被本企业自身占用,用于自身生产经营的,则在实际交付前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暂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请教陈版主:新租赁准则中计算使用权资产的折现率
4560、请教陈版主:新租赁准则中计算使用权资产的折现率
提问人:xiaolulu66 时间:2020-09-21 08:05:04
陈老师好!
新租赁准则中,除适用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计算使用权资产时,需使用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实务中取得租赁内含利率较难,故倾向于采用增量借款利率。
某上市公司承租办公楼、仓库等,租金按月支付或按季度支付,增量借款年利率6%,例如租赁期3年,每月租 金10000元,按月支付,计算租赁期开始日的使用权资产时,不考虑其他因素,先计算月利率6%/12=0.5%,按36期折现,即10000*(P/A,0.5%,36)为使用权资产的入账价值,对吗?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处理。也可以简化为按照3年期,每年租金12万元,折现率6%计算折现值,这种方法下,在每一年度内部,各月度之间按直线法确认月度利息支出(即全年的实际利息/12)。
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问题
4561、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问题
提问人:qinwenpeng 时间:2020-09-22 10:32:00
A公司将电站计入固定资产,其成本由设计、施工、设备及间接费用构成,占比分别为1%、14%、84%、1%,固定资产使用年限20年,已使用5年。现因土地问题,需要将电站整体拆除搬迁至新场地,其中设备绝大部分可搬迁至 新场地继续使用,极小部分需重新采购。总体新投入占原取得固定资产成本的比例约为1/6,其中新购置设备成本占 原固定资产设备成本的比例约为1/10。
固定资产年限20年的确认依据是根据原土地租赁期限为20年确定,设备的实际使用年限约40年。搬迁至新场地,以搬迁日为开始日,重新签订了为期20年的土地租赁合同。现电站需要按照剩余使用年限15年计提折旧,还是可以按照20年计提折旧?
一是按照15年,主要原因不构成大修支出支出中对50%占比的要求,基于历史属性,按剩余使用年限提折旧。二是按照20年,主要原因是土地租赁期限重新变为20年,受益期由原来的15年变为20年。
现有一点困惑,假设A将搬迁至新场地的电站卖给非关联方B,B取得该项资产是可以按照受益期20年确定折旧年 限;假设A将搬迁至新场地的电站卖给子公司C且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C在单体上可根据受益期限20年确定折旧 年限,但在合并层面需调整为15年计算折旧。仅因为购买主体不一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就不一致,不能理解, 请各位老师指教。
回答人:chenyiwei
设备的实际使用年限约40年,并且可以拆卸后搬迁到新的场地上继续使用,则以土地使用权年限作为设备折旧年限是否合适?是否应该只考虑该设备本身的剩余可使用年限?这样你的疑问也就消除了。
应收账款单项认定,期后回款处理
4562、应收账款单项认定,期后回款处理
提问人:haiwairoy 时间:2020-09-22 11:09:00
请教陈版主及各位:
A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已单项认定某客户应收账款无法回收,并计提信用减值USD800万;根据目前预测,客户经营出现回转,并计划2020年12月1日开具境外银行信用证,期限90天。
(假如报表披露节点2021年4月05日)
回答人:chenyiwei
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已存在的信息,合理判断客户的还款能力已有改善,信用风险已有所降低的,可根据测算结果部分转回原计提的坏账准备。
请教陈老师,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时点
4563、请教陈老师,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时点
提问人:Rebekah. 时间:2020-09-22 11:21:15
请教陈老师:
应用指南中: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减少或租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租赁的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其他租赁变更,承租人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请问陈老师,以下三种情况的理解是否正确
我司存在一个三年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为2021.1.1-2023.12.31,在2022年9月时,与出租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租期缩短1年,即合同只执行到2022年12月,2023年1月确认使用权资产的减少。
如果我司存在一个三年期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物为两层办公楼,合同期为2021.1.1-2023.12.31,每层500
㎡,2022年9月,与出租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2022年12月初,退租其中一层办公楼,2022年12月确认使用权资产的减少?
在租赁期间,发生租期减免或租期增加或租金上涨,在补充协议签署日即开始重新计量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的金额,进行会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你的例子中,减少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时点应当是补充协议签订并生效时,不是在实际退租时。即如你在第3 点中所述:“在租赁期间,发生租期减免或租期增加或租金上涨,在补充协议签署日即开始重新计量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的金额,进行会计处理”。
请教陈版,新租赁准则下,售后租回业务的问题
4564、请教陈版,新租赁准则下,售后租回业务的问题
提问人:gpqg 时间:2020-09-22 13:45:00
陈版,对于售后租回业务中,如果售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那么预付租金该如何理解呢?使用预付账款这个会计科目来核算吗?
是否和售价高于市场价格的处理思路是类似的呢? 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在一项公允的交易中,如果售价低于市价,则该差额将在后续通过较低的租金予以补偿。因此准则规定将该差额体现未预付租金,使得资产处置损益和后续的租金都分别体现各自的市场价格水平(即公允价值)。这部分预付租金构成使用权资产成本的组成部分,故应借记使用权资产。
请教各位老师,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4565、请教各位老师,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Rebekah. 时间:2020-09-22 14:25:00
请教各位老师关于租赁变更的处理
假设存在一份两年期的房屋租赁合同,2021.1.1-2022.12.31,租赁两间办公室,每季度初支付租金,每季度租金
100000元,共8期
每季度租金 100000
期数 8期
租赁总月数 24.00
季度利率 1.30%
现值 764,988.97
未确认融资费用 35,011.03
2022年3.31签订补充协议于2022.7.1开始时决定退租一间,2022.3.31的会计处理为: 借: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286,870.86 =764988.97/860.5
借:租赁负债 100,000.00 =2000000.5
贷:使用权资产 382,494.49 =764988.970.5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641.39 =(200000-100000-100000/(1+1.3%))*0.5
贷:资产处置收益 3,734.99 差额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可以这样理解。新租赁准则下,由于租赁负债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而使用权资产一般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因此在终止确认时点,两者的账面价值并不相同,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关于非货币性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
4567、关于非货币性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林中一个我 时间:2020 09-22 15:07:00
请教,A公司在某地区投资某一园区和生产线的建设项目,A公司通过摘牌形式取得土地1亿元,政府通过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形式将土地出让金返还1亿元,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政府与A公司签订了三方抵账协议,约定以B商品房的商品房抵顶应支付给A公司的基础设施配套费1亿元,根据政府补助应用指南中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的规
定“实务中存在政府无偿给予企业长期非货币性资产的情况,如无偿给予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 的天然林等。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 元)计
量。企业在收到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时,应当借记有关资产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但是,对以名义金额计 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
请问如果政府以商品房抵顶应支付的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补助,是应该算作非货币性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商品房的预计使用期间进行摊销呢,还是应该仍然看做是对该建设项目的基础配套设施的补助呢?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该部分商品房被确认为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则递延收益可以在商品房的折旧年限内摊销。因为商品房本身是一项非流动资产。
如果企业取得商品房后用于出售,即属于流动资产,则更接近于以现金方式给予补助,但该补助的性质仍然是土地出让金返还,故递延收益的摊销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年限。
提问人:林中一个我 时间:2020-09-23 09:55:00
这个他们处理既有做固定资产-职工宿舍,也有进行抵账处理的情况,那就是需要把递延收益拆成两部分么,一部分是按商品房的折旧年限摊销,一部分是按土地使用年限摊销?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处理。
请教陈老师—关于科技项目研发投入确认问题
4568、请教陈老师—关于科技项目研发投入确认问题
提问人:yuanshuicheng 时间:2020-09-22 16:02:00
陈老师您好:
本人从事的科技项目补贴涉及到如下问题,想请教一下:被审计单位甲公司的科技研发支出主要部分以外协的形式支付给了乙公司,乙公司又作为甲公司的客户为甲公司提供了大量“其他业务收入”,其收入金额与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的研发费支出相当。在这种情况下,能否认定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的研发支出是作假?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乙公司又作为甲公司的客户为甲公司提供了大量“其他业务收入””:要关注该交易是否真实,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以及价格是否公允,是否与研发委外交易构成一揽子交易等。
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的判断可以参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收入准则中对商业实质判断的相关指引。
预付股权转让款的现金流量表列示
4569、预付股权转让款的现金流量表列示
提问人:hx14383 时间:2020-09-22 16:28:00
陈版,您好,
想请教下如果已预付了股权转让款,但该公司在当期并未达到合并的条件,
在非同一控制和同一控制下,这部分现金流在现金流量表中分别该如何列示呢?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两种情况下,资产负债表上均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相应地在现金流量表上均暂时作为“投资支付的现金”。
这种做法可能导致与常规情况下同一控制下合并在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理出现差异,但因为截至本期末尚未达到合并条件,故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也是合理的。
预付款的问题
4570、预付款的问题
提问人:培for培 时间:2020-09-22 17:38:00
请教陈版,我司购置设备,其中一项设备A已到货,尚未验收,开发票已收到,目前差10%的尾款待验收后支付; 另外预付另一台设备30%的款项,设备目前尚未到货也没有开票。
请教陈版,①对于已到货尚未验收的设备我们应该做到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吗?还是放到在建工程-待安装设备中,
如果需要列报到在建工程中的话,入账金额应该是A设备全额吗?
②如果入账到其他非流动资产,那么对于A设备中收到的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是不是应该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剩余部分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我司有一个证券户,去年买了国债,现在都已经赎回了,但是资金账户剩余1000元没有转出, 这个属于货币资金吗?主管让做到交易性金融资产,请问陈版,这个应该放在哪里列报呢?
回答人:chenyiwei
资金账户中的1000元如果可随时转出用于支付用途的,则列报为货币资金。提问人:培for培 时间:2020-09-23 100300
提问人:培for培 时间:2020-09-23 10:03:00
A、B都是在一家公司买的,如果A设备10%确认应付款,预付30%B的设备款放到其他非流动资产吗?还是应该以净额(30%B-10%A)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呢?
回答人:chenyiwei
分别列报为其他应付款、其他非流动资产,不能抵销列报。
求教陈版主:房地产企业成本问题
4571、求教陈版主:房地产企业成本问题
提问人:茫木无知 时间:2020-09-22 18:44:00
房地产公司A 在进行工程造价审计时,合同约定了效益审计费,如果审计最终决算施工价低于施工单位报价,按照差额的5%支付效费用给审计单位,并按照8%扣减施工费。2019年 施工单位报价1300万,审计决算价格为1000万, 差额300万,A公司需支付给事务所15万并计入项目成本,同时扣减工程款24万。请教陈版主,扣减该款项时,是 否可以冲回原计入项目成本的审计效益费用15万;差额6万是否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从职业道德角度而言,“效益审计费”属于或有收费,是不允许的。
如果单纯考虑会计处理,不考虑上述合规性问题,则“效益审计费”不应计入项目成本,应列入管理费用;扣施工单位款项可冲减工程成本。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报表合并问题(涉及或有对价、控制的判断以及曾孙公司 报表合并))
4572、关于非同一控制下报表合并问题(涉及或有对价、控制的判断以及曾孙公司 报表合并))
提问人:lolasissi 时间:2020-09-22 19:11:00
各位好,现有关于非同一控制报表合并问题咨询大家,请大家解答,也欢迎大家各抒己见展开讨论,先谢谢大家啦!
** 背景:**
我公司(母公司)购买一家非同一控制的A企业股权,持股比例45%,支付对价按A账面实收资本一股一块钱受让,A账面的实收资本1.5亿元,资本公积0.2亿元,盈余公积1.7亿元,未分配利润-881万元,专项储备8000万,因A企业有快速入股需求,在投资前来不及完成评估及相关审计,我公司准备按前述一股一块的对价受让A公司45% 原始股份,为避免入股后审计评估结果同入股时A企业提供的报表有较大出入,准备同A公司股权转让方签订协议就评估差额部分有追回投资成本的选择权。
假设我公司今年投资,由于持股比例45%,一次性支股权购买对价,同时在A公司暂不派董事,按权益法核算,明年6月,向A公司派驻董事,表决权超过半数,构成实质控制。
A公司通过其在境外设立的二级壳公司(100%)及三级壳公司(100%)持有境外一家公司51%的股权,但是因为部分原因没有合并其报表。
问题
关于或有对价是否需要确认,如何确认?
按照背景2中提到的分步派驻董事的方式,可否本年先按权益法核算,明年6月份后再合并报表?
由于A公司没有合并其境外公司(上述提到的香港及马来西亚壳公司以及那家51%的境外公司),我公司在受让其股权时拿到的是其单体报表,按照单体报表评估的公允价值入账是否合规?
假设A公司仍然不合并其境外公司,我公司能否直接拿境外公司(穿透壳公司)的报表以及A公司的报表合并, 即子公司和曾孙公司的报表在同一个级次合并。
回答人:chenyiwei
也可以。但需注意就境外公司内部往来和内部交易数据收集等问题注意,避免重复和遗漏。提问人:lolasissi 时间:2020-09-23 102400
提问人:lolasissi 时间:2020-09-23 10:24:00
陈老师,您好,谢谢您的耐心回复,现就您提到的第二点关于先权益法核算后并表的问题,想进一步说明请教一 下,这里提到的未派驻董事,并没有在已签署的协议中体现,是否可以理解为初始投资的时候并没有这种安排,所以按权益法核算,后续派驻董事再另行签署协议,所以才构成控制,只不过这种控制并没有实际支付对价。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情况下,不派驻董事是不可以按权益法核算的,可能只能作为金融资产。因此建议考虑入股的相关协议中是否就约定了派驻董事的权利,只是暂时没有行使。
主营车辆出租和销售的新购入车辆该怎么入账
4573、主营车辆出租和销售的新购入车辆该怎么入账
提问人:NirvanaRb 时间:2020-09-22 21:34:00
我司主营业务:从总公司购买车辆后出租与销售,对于购入时没有出租和销售的闲置车辆该入固定资产还是存货? 入固资,闲置车辆要计提折旧吗,计入到管理费用?若后续出租,折旧再计入主营成本中吗?若出租的固资再销 售,是做为固定资产清理吗
回答人:chenyiwei
对于购入时尚未明确持有目的的,可暂时作为存货核算,到后续明确用于出租(经营租赁,下同)后再转入固定资产。
已出租的车辆后续出售的,按固定资产清理处理。对长期闲置的车辆需注意其减值问题。
提问人:巴普 时间:2020-09-23 15:09:00
请问陈版,如果明确是做出租或者公司自营网约车,后续处理是否都应该与固定资产的核算一致,如果存在闲置产能,折旧应该计入管理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可以这样理解。
请教陈版主,关于合同挂钩工具SPPI测试问题
4574、请教陈版主,关于合同挂钩工具SPPI测试问题
提问人:滴滴哒滴滴哒 时间:2020-09-23 08:29:00
对于基础资产为信托受益权和资管计划受益权的ABS,分析基础资产现金流特征的时候是分析信托受益权的现金流特征,还是需要继续穿透至信托受益权下的基础资产?应用指南中的“基础资产包含一个或多个符合本金加利息的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工具(以下称基础工具)。这里的基础资产,是指穿透到最底层的、源生现金流量而非过手现金流量的资产。”是否是指的需要穿透至信托受益权的基础资产?
信托受益权和资管计划受益权基础资产已知的是信托贷款和委托贷款,评级报告中的对主要的底层借款人进行偿债能力分析,能够获取所有信托受益权和资管计划受益权的明细,但是最底层资产只有借款人名称,没有其他信息, 但结合评级报告内容来看,报告除了分析本金和利息的回收情况,没有分析其他现金流的部分,请问针对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作为基础资产能够通过SPPI测试的依据?
回答人:chenyiwei
个人理解,对于此类多层嵌套的合同挂钩工具,应当从最底层的基础资产(最底层的、源生现金流量而非过手现金流量的资产)开始,逐层向上进行分析测试。只要其中一层不通过SPPI测试,则从该层往上的各层次也都不能通过SPPI测试。
会计账务处理
4575、会计账务处理
提问人:HHHL 时间:2020-09-23 09:02:00
我们审计过程中发现一个问题,被审计单位与客户甲公司加签订了扶贫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约定被审计单位收取
10%的服务费,目前该合同履约情况:
①2018年开始被审计单位陆续向甲公司指定的供应商乙公司支付了3800万货款, 借:预付账款 3800
贷:银行存款 3800
②供应商乙公司已经完成了1800万存货出库,但是货物发到甲公司,被审计单位根据甲公司的入库单记账: 借:原材料 1512
应交税费进项税 288
贷:预付账款 1800
然后又:
借:发出商品 1512
贷: 原材料 1512
③被审计单位收到客户甲公司的款项借 :银行存款 1000
贷:预收账款 1000
因为2019年甲公司该项目负责人被抓,被审计单位才意识被骗,但是甲公司一直以资金不足拒绝付剩余款项,被审计单位也未对该笔业务进行后续账务处理,因为发出商品是否存在,被审计单位也无法确认,无法实施审计程 序,所以我们建议调整到预付账款,预收和预付抵消后以净额列示,发出商品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挂一个对甲公司的应收账款,不知道这样处理是否合适?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发出商品是否存在,被审计单位也无法确认,无法实施审计程序”属实,则应考虑该审计范围受限事项的影响程度,考虑是否有必要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而不是通过审计调整消除这个问题?
还是建议进一步查清楚相关事实背景,在此基础上考虑如何处理,而不是在当前状态下在缺乏进一步基础信息的条件下人为调整,这样的调整很可能不应当带来标准的审计意见。
请教陈版-新收入准则下买房送物业的会计处理
4576、请教陈版-新收入准则下买房送物业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王煎饼 时间:2020-09-23 10:09:00
请问陈版,开发商在交付物业时,为了提升交付率,在确定的期间内承诺完成交房手续,赠送物业服务,假设购房合同金额是100万,交付现场口头赠送半年的物业服务(与业主无协议,且之前的购房合同中未说明赠送物业的事 项,假设该物业服务费为1万元),那么确认收入时,这种物业服务费,是否应该作为销售费用?如果一开始就约 定购房赠物业的,是否应该考虑做拆分,按照各家的交易对价,确认房产收入与销售物业收入(物业费自有)
回答人:chenyiwei
应作为捆绑销售处理,按照不动产销售和物业服务两者的相对公允价值(单独售价)比例,将合同总价中对应于物业服务的部分予以递延,即1/(100+1)。或者,如果需就将由第三方提供的该项物业服务向第三方支付款项的, 则按应支付的结算金额予以递延,确认为负债,即应当减少商品房销售收入,而不是另行确认销售费用。
成本分配方式变更属于会计政策还是会计估计变更
4577、成本分配方式变更属于会计政策还是会计估计变更
提问人:btjia 时间:2020-09-23 13:33:08
制造企业,原来在产品和产成品成本分配采用半成品按重量(塑料产品非常轻),成品按工时。现在拟改成统一按直接工人的生产工时进行分配。
请教1、成本分配方式变更属于会计政策还是会计估计变更
陈版主求教一下子公司股份支付问题
4578、陈版主求教一下子公司股份支付问题
提问人:sunny19870807 时间:2020-09-23 10:48:00
陈版主,股东大会决议用子公司自己的股票激励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问这种业务怎么做分录,个别报表与合并报表。
回答人:chenyiwei
外销收入确认
4579、外销收入确认
提问人:liuguoan 时间:2020-09-23 08:05:02
陈版您好:A公司部分客户为国外客户贸易方式有FOB、CIF、DDP,关于上述贸易方式收入确认时点我们之前的处理原则是FOB方式以报关离港日作为收入确认时点,CIF、DDP以到港日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我们以前承做的IPO项目均采用上述处理原则,上述IPO项目也成功过会,但是我看到瑞华研究有针对该问题的解释说:采用 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成交时,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风险即告转移。
针对上述问题我有如下疑问1、我们在判断外销收入确认时点时的判断依据是什么?是根据贸易方式还是合同条款 还是需要综合考虑所有因素2、A公司在合同约定了验收条款,比如:所有产品应在买方检查后接收,有缺陷的产 品或不符合买方规范的产品将按照卖方的指示保管,风险由卖方承担,如果卖方指示,将由卖方自费退还,检验前付款不构成验收,退货产品将从总发货量中扣除 。针对A公司外销收入确认时点怎么确定更为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新准则下应收账款出售疑问
4580、关于新准则下应收账款出售疑问
提问人:yaoyijun 时间:2020-09-23 08:05:06
陈老师,您好!
想请教一个问题,应收账款的回款是收到了上家背书(非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该行为属于应收账款的出售吗?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不是应收账款的出售,因为其收款权利并未转移给第三方,而是应收账款收款权利的终止(消灭)。会计处理上表现为应收账款的终止确认和应收票据的初始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后面的可抵扣亏损是按照税法口径披露还是会计口径?
4581、递延所得税资产后面的可抵扣亏损是按照税法口径披露还是会计口径?
提问人:beauti 时间:2020-09-23 10:33:08
年报附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后面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按照税法口径披露的对吧?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其他暂时性差异,那直接等于会计亏损额。那如果有暂时性差异的情况下呢?
例:被审计单位成立以来第一年亏损,且假设不符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条件。假设本期所得税为0,净利润为- 90,当年有坏账准备年末小于年初形成的信用损失-10,所以税法口径下应纳税所得额就是会计利润-90-(-10)=-
80,即在递延所得税资产后面披露的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80,坏账准备为-10。
但是该披露项目坏账准备应该是披露余额不是吗?所以递延所得税资产后面的可抵扣亏损是按照税法口径披露还是会计口径?
回答人:chenyiwei
所得税会计中所说的可抵扣亏损,是按照税法规定调整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口径,不是会计上的亏损额口径。
求助陈版主:关于营业外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4582、求助陈版主:关于营业外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提问人:lcx2456 时间:2020-09-23 08:05:0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以及长期挂账收不回的预付账款转营业外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还是需要取得税务机关的相关申请批复才能税前扣除?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问题属于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问题,可参考以下主要税务文件:
《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因国务院决定事项形成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18 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15号)
另外,由于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存在差异,因此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还会不同于你此处所说的营业外支出。
关于商品销售后因为客户原因进行回购
4583、关于商品销售后因为客户原因进行回购
提问人:1986513 时间:2020-09-23 20:33:07
请教陈版主,2019年A公司销售给B公司一批定制产品,销售合同内无回购条款,B公司因为自身原因项目取消, 不再需要该批产品,经协商,A公司将该批商品以合同打折价(高于成本价)回购。请问A公司应该如何处理此业
务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1986513 时间:2020-09-25 11:58:00
陈版主,还是有疑问,因为是订制的产品,不用再度销售给别家,只能通过改造或者拆解用于生产其他产品使用两种途径。如果按照回购价格确认库存商品账面价值,是否合适,是否考虑具有商业实质。如果金额重要,是否应怀疑此前销售货物虚增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如是,则是按照预计可变现净值确认采购,差额冲减前期确认的收入。
请教陈版,新租赁准则问题
4584、请教陈版,新租赁准则问题
提问人:jessica992057 时间:2020-09-23 15:58:02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guoji2020 时间:2020-09-30 15:33:09
陈老师好!
假如出租人对承租人承诺,将承担承租人部分装修改良费用,这种情况是否属于租赁激励呢,如果属于的话,按照准则规定对于出租人给予的承租人的租赁激励应该减少使用权的资产价值。如果成立的话,也就是说承租人进行改良的支出也应该纳入承租人的使用权的账面价值里边啊,否则的话初始纳入长期待摊费用,后续出租人给予了承租人激励确减少了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在逻辑上是否存在矛盾的地方呢!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应将出租人承担的装修费冲减长期待摊费用。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和合并
4585、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和合并
提问人:hotung 时间:2020-09-23 08:05:06
请教陈版,
售后回租提前终止的实务问题
4586、售后回租提前终止的实务问题
提问人:prayforkd 时间:2020-09-23 16:42:29
请教个问题,售后回租提前终止了,提前偿还了钱。此时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应转回固定资产下面二级科目。请问此时是按净值入账,还是原值+累计折旧入账呢??
回答人:chenyiwei
个人倾向于按原值和累计折旧分别转入“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科目。
请教陈版主,股权投资业务
4587、请教陈版主,股权投资业务
提问人:dotaauditor 时间:2020-09-23 08:05:06
背景:A公司为甲公司全资子公司,2019年12月1日,甲以所持A公司股权投资评估作价100万元(A公司在甲合并报表中净资产账面价值为70万元)出资,乙以现金50万元出资,甲乙新设成立B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甲持股66.67%,乙持股33.33%,甲乙无关联方关系。
2019年12月1日A、B公司编制合并报表如下:
陈版,有一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业务请教
4588、陈版,有一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业务请教
提问人:niewenhua 时间:2020-09-23 08:05:06
一个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签了一业务外包合同,为一互联网企业的骑手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合同约定管理费为配送服务费(不含税)的4.46%。企业给互联网企业按照“配送费+服务费”开具外包服务费(含税)。企业实际按照6.76%左右缴纳税金,实际毛利为负。企业所获收益为地方政府开票额3.5%左右的税金返还,以政府补助的形式支付。
问题:对于这一块业务,企业实际收取的为政府补助扣减毛利负数的部分,提供骑手代理报个税、工伤事项的处理等,不负责骑手的招聘、工资计算、业务分派等。这种业务,人力资源公司是应该按全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 政府补贴这一块可否作为经常性收益。如果政府补贴取消的话,则服务费比例肯定会上升,超过企业实际税负。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股权转让所得税的现金流分类
4589、股权转让所得税的现金流分类
提问人:auditorzjf 时间:2020-09-23 13:33:09
陈版,您好!
某集团公司三季度发生股权转让业务收到股权转让款50亿,估算该笔业务产生所得税5亿元(该所得税将于10月份申报缴纳)。请问陈版,该笔所得税是否可以选择分类为与投资相关的现金流出?
虽然之前公司从未对之前利润表投资性损益影响的所得税进行剥离单独在现金流中列示,因为该笔交易金额比较 重大,公司讨论形成两个意见,一种认为,所得税是对企业利润的汇总计算,投资活动产生的损益是确定的,但对所得税的影响是不确定的,还要取决于经营活动利润的亏损和盈利情况。同时,也不能考虑将收到的转让款和税费按照净额列入现流表,因为两笔现金流分别属于同一事项的两笔性质款项,也存在较长的时间差。另一种意见认 为,按照准则说法,“投资活动, 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那么该笔税费是因为投资活动直接产生的,性质属于投资活动,理应划分为投资活动相关现金流。
因为准则和指南对该特殊业务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更多的是按照通常做法放到经营活动中。所以双方都说服不了对方。请问陈版,对该项业务,应该从准则或指南哪处进行对应分析呢?国际准则对此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呢?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不建议这样处理。作为所得税计税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难以识别和单独确认单一特定因素的影响。如果此次将该笔股权转让对应的所得税直接作为投资活动,则其他与投资、筹资活动相关的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所得税额是否均要区分?难度和主观性太大。
求助陈版!急!
4590、求助陈版!急!
提问人:一筐猪out 时间:2020-09-23 12:33:06
可以。
4、可以。
提问人:一筐猪out 时间:2020-09-25 21:32:00
回答人:chenyiwei
是。
政府补助净额法下非经常性损益的计算
4591、政府补助净额法下非经常性损益的计算
提问人:wide0722 时间:2020-09-23 19:11:22
总额法下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但是净额法下直接冲减资产原值。从而不论企业记账,还是在本年的利润表中,都不会反映政府补助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
在计算非经常性损益时,政府补助是否计算假定按总额法核算当期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并以此调整非经常性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政府补助的总额法或净额法只是列报方面的差异,不影响非经常性损益的确认和计量。
请教陈版:结构性存款
4592、请教陈版:结构性存款
提问人:跨度防护 时间:2020-09-23 21:27:00
请教陈版: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计入其他货币资金,如果企业用该保证金进行了理财,亦为结构性存款(无具体合同,回单显示及银行反馈为结构性存款),此时,应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吗?
回答人:chenyiwei
结构性存款如果有明确的挂钩金融变量的,原则上应列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是,如果相关金融变量的变动区间设置得很宽,导致该金融变量在观察日或者观察期内波动到该范围之外的可能性极低的,即嵌入衍生工具对合同现金流量的影响极小,则仍可以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列报为货币资金。
这样做“以公允价值计量其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的会计分 录对不对?
4593、这样做“以公允价值计量其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的会计分 录对不对?
提问人:bleblemig 时间:2020-09-23 21:46:42
请教陈老师,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如下处理是否正确? 第1步:入股
企业A入股企业B,在B的投资股权占比10%, 此时,B的10%的股权公允价值为5000万。A支付给B共5000万。
A记账:
借:其他权益投资——金融工具, 5000万; 贷:现金,5000万。
第2步:B的公允价值发生增值
B的10%的股权的公允价值发生增值,增加2000万。 A记账: 1)借:其他权益投资——公允价值调整,2000万;
贷:其他综合收益,2000万。(此时,其他综合收益反映在利润表)
2)借:其他综合收益,2000万(此时,其他综合收益从利润表转出); 贷:其他综合收益,2000万。(此时,其他综合收益转入资产负债表)
第3步:B的公允价值发生减值
B的10%的股权的公允价值发生增值,减少800万。 A记账:
借:其他综合收益,800万。(此时,其他综合收益反映在利润表); 贷:其他权益投资——公允价值调整,800万
借:其他综合收益,800万(此时,其他综合收益转入资产负债表);
贷:其他综合收益,800万(此时,其他综合收益从利润表转出)。 第4步:A企业处置了B的10%股权。处置时,共收回6500万。 A记账: 1)借:现金:6500万;
贷:其他权益投资——6200万(5000+2000-800); 贷:投资收益:300万(6500-6200差额)
2)借:其他综合收益:1200万( 2000-800, 此时,对应该项投资的其他综合收益从资产负债表消失)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200万
回答人:chenyiwei
第4步1)中,处置其他权益投资,差额也应当直接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不能确认为投资收益,也就是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均不影响利润表中的净利润。
提问人:bleblemig 时间:2020-09-25 11:07:40
理解了。谢谢陈老师!
对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会给企业带来哪些好处, 我有一点没太想明白:
很多评论说——如果企业把股权占比不到20%的投资划分成这类工具的话,那么即使是被投企业发生亏损,也不会影响投资主体企业自身的利润水平。 所以,这种划分能够让投资企业的利润报表始终很好看。 而如果不选择这种划分,而是划分成“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的话,就会让投资企业的利润受到投资企业亏损的影响(因为,被投企业在孵化器,大概率是前期利润为负), 这样就会让投资企业的利润报表比较难看。
对这种观点,我没太理解: 因为不管把投资划分成上述2种中的哪一种, 只要被投企业发生亏损, 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都会被减少, 无非是计入“投资收益”还是“其他综合收益”哪种会计科目的问题。 股东最终拿的其实是整个的所有者权益, 而不仅仅是利润。 尤其是, 当被投企业始终亏损,最后被清算时, 在这笔投资被处置时,原来一直累积在“其他综合收益”的亏损 会全部如数 找补在当期的“未分配利润”里, 这样处理后的结果就相当于直接冲减了企业当年的“”企业正常经营的利润总额”。 也就是原来被隐藏的亏损,全部都找回来了,一分不少地影响了投资企业的当期利润,而且还是一股脑地影响,一点都不均匀。
如果这样看下来, 把投资划分成“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这种类型,到底好处是什么呢?
就因为这样划分,不影响投资企业当期利润,就会让企业市值不受影响了? 我感觉,市值最终看的应该是整个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减,而不应该仅仅是利润。
回答人:chenyiwei
观念上对净利润指标还是普遍看重的,也体现在资本市场的监管指标和国资委对国企的考核指标上;2、准则中对此给出的解释是简化账务处理,即无需再判断公允价值的下跌是否严重和非暂时性,不再计提减值。
1、观念上对净利润指标还是普遍看重的,也体现在资本市场的监管指标和国资委对国企的考核指标上;2、准则中对此给出的解释是简化账务处理,即无需再判断公允价值的下跌是否严重和非暂时性,不再计提减值。
提问人:bleblemig 时间:2020-09-26 16:30:15
好的,陈老师。我了解了利润和总体所有者权益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地位了。谢谢您的回复! 还有两个问题,向您请教:
仅用于单一项目的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应计入无形资产
4594、仅用于单一项目的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应计入无形资产
提问人:13757187143 时间:2020-09-24 15:33:07
甲公司研发项目(全部费用化)需要使用A技术特许权,A技术授权合同约定授权费100万元,该技术只能用于甲公司的b项目,且不设置使用期限。问:该授权费是否应计入无形资产。
个人认为应判断A技术授权是否符合无形资产可辨认性标准,CAS6第三条第一款应不满足。CAS6第三条第二款是否满足不是很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第三条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一)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 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二)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第四条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回答人:chenyiwei
鉴于该特许权仅可用于特定研发项目,且该项目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则在取得特许权时应一次性费用化处理, 而不应先确认为无形资产,到后续用于研发时再费用化。
如果是在该被授权技术的基础上再研发更新的技术,或者购入在研项目用于进一步研发,则购入技术的成本应资本化,后续研发成功时,可资本化的开发支出包括该项外购技术的成本。
提问人:13757187143 时间:2020-09-25 15:33:07
陈版,仅可用于特定项目的特许权,为何要在取得特许权时一次性费用化呢
应认为其不满足“可单独转让或出售等”的标准,但是“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这条似乎可以满足。实操中这一标准的界限该如何把握呢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对应项目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所以该项特许权根本上就是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
募集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相关利息能否资本化
4595、募集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相关利息能否资本化
提问人:夏言201903 时间:2020-09-24 10:15:35
陈版,您好,假如我募集说明书上写了12亿元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那这12个亿属于专门借款,募集资金到账后, 公司开董事会决议通过一个议案,该议案是将其中5亿元用于暂时补流,请问一下这用于暂时补流的5亿元扔符合专门借款的定义吗?我是倾向于将其对应的利息费用化处理,但是企业认为这个5亿元符合专门借款定义(因为募集 说明书上写了)仍属于专门借款,不愿资本化,但是准则上无针对这一块的规定,我目前没找到关于这一块明确的规定或者条文能说服企业
回答人:chenyiwei
严格来说,这部分用于暂时补流的发债募集资金在补流期间的利息支出不应资本化。从原则上说,这部分利息支出并不是使相关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合理支出。
请教陈版主关于售后回租的问题
4596、请教陈版主关于售后回租的问题
提问人:xinzhi8 时间:2020-09-24 11:14:00
甲公司采用预收方式拟出售了一批价值100万的铝制模板给乙,但是为了尽早收到货款,乙不同意预先支付货款, 故甲将铝制模板出售给第三方丙,丙支付了100万给甲,同时甲向丙回租该部分铝制模板,再出租给乙。此过程中甲的回租价与出租给乙的价格一致。
疑问,从此业务实质来看,甲的本意是为了出售商品尽早回款,而非抵押货物获取借款,那么此类情形是否满足融资性收货回租的定义?应该如何账务处理?此外,丙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包含金融服务,即若属于融资性售后回租, 那么丙无法开具6%的金融服务发票,税务上应该处理呢? 感谢解答!
回答人:chenyiwei
我理解“甲将铝制模板出售给第三方丙,丙支付了100万给甲,同时甲向丙回租该部分铝制模板,再出租给乙”各步骤应当是一揽子交易。本质上属于两笔交易:1、甲以模板为抵押从丙取得100万元借款,将在后期以租金方式偿
还;2、甲以分期收款方式向乙销售模板。
如果甲对丙的还款义务独立于甲向乙收款的权利,即不论乙是否向甲还款,甲都有义务向丙还款,则甲应分别确认一项长期应收款和长期应付款,不得抵销。
如果甲对丙的还款义务取决于甲向乙收款的权利的实现情况,即甲收到乙的款项后才有义务等额向丙支付,则甲可以终止确认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相当于甲以全款形式向乙销售,并将该债权无追索权保理给丙,且满足金融资产转移终止确认条件。
请教一下,成本法下间接持股对价减资合并报表处理业务。
4597、请教一下,成本法下间接持股对价减资合并报表处理业务。
提问人:liuyue123 时间:2020-09-24 11:22:00
请教:成本法下间接持股对价减资合并报表处理业务。期初母公司对A公司持股95%,对B公司持股15.96%都是在长投下核算的,B公司对A公司持股5%,A公司对B公司持股21.59%,B公司外部持股占比62.45%,A、B之间互相持股在金融资产下核算的。本月A和B互持股双方对价减持全部清理了,期末母公司对A公司持股100%,对B公司持股20.35%,请教一下这种情况下母公司单体报表、大合并报表分别怎么处理呢?才接触合并,对交叉持股合并不很清楚,多些大家指导一下,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此处A是子公司,B是联营企业。在母公司的合并报表中,A对B的持股并入集团对B的持股比例;B对A的持股纳入少数股东权益处理。
因此,当A、B之间的相互持股各自清理退出时:
关于共享单车在公园运营收入按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的问题
4598、关于共享单车在公园运营收入按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的问题
提问人:随风8373 时间:2020-09-24 13:55:22
请教陈版:A公司为共享单车运营企业,A所运营的共享单车由其通过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入,A公司的目标客户 为景区公园的游客,为游客提供共享单车租赁服务,收取租赁服务费,A公司与景区及公园进行业务合作,由A公 司负责提供共享单车,景区及公园提供场地,一般的维修由公园负责,涉及到专业性强的维修由A公司负责,涉及到游客的损害赔偿由双方共同承担,双方收益按6:4分配,在A公司收到款项后在下月初支付给景区或公园。该种合作模式下,A 公司是否可认定为是主要责任人,按总额法核算,对于支付给景区和公园的费用作为合同取得成本计入销售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考虑以下问题:
无标题
提问人:随风8373 时间:2020-09-27 09:24:01
项目公司收到政府专项债的处理
4599、项目公司收到政府专项债的处理
提问人:al2006091174 时间:2020-09-24 15:18:00
陈版以及其他老师,向大家请教一下这样一个问题:为建设市政基建工程,成立一国有全资项目公司,最初设想是由项目公司独立负责融资并完成该项目(此时按照独立法人的正常进行会计处理即可),后期由于各种原因,融资方式发生变化,将原来的基建项目甲分成AB两部分,A部分由政府负责融资建设,B部分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 设,但整体还是由项目公司进行统一管理。现针对A部分工程,收到政府专项债和支付给项目公司工程款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收到政府专项债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
支付工程款 借:专项应付 贷:银行存款
这样一来我有以下几个问题,烦请各位老师给解答一下:
项目公司起的是代管职能,但是通过上述分录,钱都代收代付出去了,账上什么也没留下,项目情况更是无从查起。为了更好的起到代管职能(必定基建的钱都不是小钱),实物资产及项目进度是否需另设台账进行辅助核算, 或者另建一套账用来核算代管的A部分,这样日后财政检查起来,资料都是齐全的;
支付A部分工程款时取得了大量抬头为项目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必定不能抵扣。是否需要先认证再做进 项转出?这样做的目的只是防止税务稽查时从税控系统大数据统计,本单位有大量增值税专票未认证。有必要这样做么,是不是想多了?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一致行动协议的问题
4600、请教陈版一致行动协议的问题
提问人:max、penn 时间:2020-09-24 15:30:57
情况是这样的,A集团合计持有B公司50%的股权,2017年12月31日以前通过与持有B公司2%股权的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实现把B公司纳入合并报表。2018年1月1日起,A集团和持有B公司2%股权的股东取消了一致行动协 议,当年A集团做了会计政策变更并将B公司剔除合并范围。2020年7月,A集团和持有B公司2%股权的股东再次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现在B公司怎么纳入A公司的合并报表?按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吗?
回答人:chenyiwei
有固定期限的一致行动协议下的合并报表范围
2、有固定期限的一致行动协议下的合并报表范围
一致行动人协议同委托受托经营业务具有一定相似性,都应按照准则规定的控制三要素判断是否具有控制。一致行动协议带有期限,很可能表明公司无法对被投资公司重大资产的购置、处置、投融资等可能对被投资公司价值具有重大影响的业务进行决策,无法决定该权力的处置及转让,不能通过行使权力获得重大可变回报,不应认定对被投资公司拥有控制。
提问人:max、penn 时间:2020-09-25 09:34:29
艾特到传说中的陈版主了,真的很感谢陈版主的回复。领导还送了我18版的瑞华研究,干货满满….题外话说完, 再请教下陈版,按非同控合并,有具体的准则依据或证监会的问答之类的吗?
回答人:chenyiwei
作为一项新的交易处理,由于丧失控制权期间并非处于同一控制下,故后续作为一项新的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处理。
提问人:everest2017 时间:2020-09-26 10:40:21
陈版,项目上碰到一个因一致行动协议而并表的情况,请教陈版:
A公司、B个人、C合伙企业分别持有D公司40%、40%、20%股权,同时B个人在C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为80%;A 公司与C合伙企业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实现对D公司的控制,达到并表的目的。问题:(1)由于B个人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D公司56%股权,实际上为D公司的实际控制人,A公司与C合伙企业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相当于B个人将部分表决权(16%)委托给A公司,这样操作是否可行、合规?(2)如果A公司上市,对D公司的发 展和B个人的利益都是有利的,即可以实现共赢,这种情况下能否并表?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套期保值保证金现金流量相关问题?
4601、请教,套期保值保证金现金流量相关问题?
提问人:随风到天涯 时间:2020-09-24 20:33:06
请教陈版,以下为客户咨询期货现金流量问题,有点拿不准。麻烦帮忙指导一下下述三个问题是否合理?非常感谢
企业分立相关账务处理
4602、企业分立相关账务处理
提问人:squeenal11 时间:2020-09-24 15:46:15
请问陈版主,拟将A公司的子公司B分立成两家公司,将B公司与经营业务无关的资产、负债分立至C公司,仅保留 与经营相关的资产与负债。分立后两家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变。资产总额为120万,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为35万; 负债为80亿,需要保留在B公司的负债为70万(经营负债60万,应付股利10万)。所有者权益40万(实收资本15 万,资本公积5万,盈余公积5万,未分配利润为15万)。
上述分立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分立,现在将需要将35万的资产保留,负债70亿,导致的结果是所有者权益是负数。问题:1、所有者权益不够冲减,负数是在资本公积体现还是在未分配利润体现?
新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减值问题对 应所得税影响
4603、新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减值问题对 应所得税影响
提问人:wx_5f6c69296a3f 时间:2020-09-24 17:47:00
请教陈版,执行金融工具企业,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照信用减值模型计提的减值准备分录如下:
借:信用减值准备
贷: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现在如何考虑该减值对应所得税的影响呢?及其依据?
个人认为分录为:
借:其他收益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所得税影响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借: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请教陈版:处置子公司在合并层面确认的投资收益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
4604、请教陈版:处置子公司在合并层面确认的投资收益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
提问人:helenpqh 时间:2020-09-24 19:00:56
请教陈版,关于企业合并的问题
4605、请教陈版,关于企业合并的问题
提问人:ke594730 时间:2020-09-24 20:38:00
固定换固定的判断
4606、固定换固定的判断
提问人:ivancheng 时间:2020-09-24 22:27:00
发行方发行的可转换优先股,投资者可以按季度取得优先股股利,股息率为6.5%每年。发行方有权以现金或发行 优先股的方式支付优先股股利,也包括现金与发行优先股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方董事会厘定是否发放优先股股利, 未发放的股利可一直累计至派付或转换为普通股时点。
如果转股价格固定,而转股数量=(优先股面值+累积未支付优先股股利)/转股价格请问在不考虑其他条件的情况下,该转股权是否满足固定换固定?
有观点认为参照EY iGAAP 2019第3532中关于5.1.3 Stepped up exercise price的相关规定是满足“固定换固定”的
Another type of adjustment which is commonly found is where an entity issues subscription shares that have a stepped exercise price, which is fixed at inception and increases with the passage of time. Such subscription shares are typically issued as bonus shares on a pro rata basis to existing shareholders and give the holder the right (but not the obligation) to subscribe for a certain number of ordinary shares, at a certain price and at a certain time in the future. Our view is that subscription shares that have a stepped exercise price meet the ‘fixed for fixed’ condition only if the exercise prices are fixed at inception and for the entire term of the instrument, such that at any point in time the exercise price is pre-determined at the issuance of the subscription shares. If the exercise price per share is linked to an index of any kind, the ‘fixed for fixed’ condition is not met and the contract to issue the shares would not be classified as an equity instrument.
根据这段的解释,只要行权价格在开始时固定,并在整个工具的存续期都是确定的,那么在任何时点行权价格是预先确定的,则最终转换股数也是确定的,则也满足固定换固定的原则。
而在我的问题中,虽然转股价格一直是固定的,但是由于累积未支付的优先股股利可能一直是递增的,那么最终转股数量可能也是递增变动的,这种情况下是否满足固定换固定?
另外,还有观点认为这种优先股被分类为权益,那么是否转股都是不同层级的权益之间的分类,因此无需考虑固定换固定的原则,均应作为所有者权益内部变动,不应影响损益。
而在5.1.4 Exchange of fixed amounts of equity (equity for equity)中存在3种观点(既有权益也有负债),其中之一就是权益换权益的情形IASB并未曾考虑过。
回答人:chenyiwei
个人倾向于这种情况下的可转换优先股不满足权益工具定义。主要考虑是:由于累积未支付的优先股股利可能一直是递增的,尽管转股价格固定,但随着时间推移可以转换到更多的发行方普通股,这表明持有人所享有或承担的风险和报酬特征不同于现有的普通股股东,即不代表在发行方剩余净资产中所享有的剩余权益。
请教陈版主:政府补助后补助项目适用净额法的两个疑问
4607、请教陈版主:政府补助后补助项目适用净额法的两个疑问
提问人:wide0722 时间:2020-09-25 09:36:00
疑问1:公司2019年才通过董事会决议采用净额法。新准则衔接规定中,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2015年收到的一笔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2019年适用净额法下,是否要对2017到2018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2018年收到的一笔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2019年适用净额法下,是否要对2018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
疑问2:后补助项目,2015年购买资产1200万并转固,2015到2017年已提折旧500万。2017年11月收到整部补助1200万。采用净额法的情况下,政府补助1200万,资产价值700万,差额500万,是冲销2017年累计折旧,还是计入其他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国有企业长期股权作价出资,被投资单位实收资本如何入账
4608、国有企业长期股权作价出资,被投资单位实收资本如何入账
提问人:Kathy1989 时间:2020-09-25 11:26:09
陈老师,您好,A公司为国资委下属一家单位,持有C公司85%的股权(实收资本200万,A出资170万),持有D公司51%的股权(实收资本200万,A出资102万),现在A公司新设B公司(100.00%),并计划将C公司和D公司的股权作价出资,问题1:是否需要将C公司和D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收回才能适用特殊税务处理?问题2、在B公司的单 体层面,实收资本科目如何入账?按照评估值还是按照按照账面值(170+102)?问题3:如果按照账面值,是否 可以不出具有关的评估报告?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不丧失控制权下处置部分子公司股权后再次剩余股权全部处置的账 务处理
4609、请教陈版不丧失控制权下处置部分子公司股权后再次剩余股权全部处置的账 务处理
提问人:mycissy 时间:2020-09-25 11:39:30
应用指南里关于不丧失控制权下部分处置子公司:“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 投资的,本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请问不丧失控制权下处置部分子公司股权后再次剩余股权全部处置,那么原先调整资本公积(留存收益)的金额是不作处理、或是直接资本公积转入未分配利润还是转入当期投资收益?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不丧失控制权下处置部分子公司股权后再次剩余股权全部处置,首先应判断这两次处置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
如果不构成一揽子交易的,则第一次处置(不丧失控制权)在合并报表层面确认的资本公积,后续应一直保留在合并报表的资本公积中,不能转入损益或未分配利润。
如果构成一揽子交易的,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第五条规定处理。
关于净资产折股及股权转让以何种口径计算
4610、关于净资产折股及股权转让以何种口径计算
提问人:zhangyouquan829 时间:2020-09-25 10:33:08
陈版您好:
有限公司整体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股权转让(假设公司下面均存在子公司且编制合并报表),是否均 是以母公司净资产折股及母公司净资产为基础计算股权转让价格,而不是以合并报表的净资产折股及合并报表净资产为基础计算股权转让价格?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关于在一个时段内确认收入的判断?
4611、请教陈版主,关于在一个时段内确认收入的判断?
提问人:食髓知味 时间:2020-09-25 12:05:00
针对不可替代用途的产品,准则中提到的“企业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并且该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
实务中,部分合同对违约责任的约定比较模糊,比如有些合同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对另一方造成 损失的,违约的一方应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等类似只约定了损失赔偿,但没有明确约定该损失以成本+合理利润计算的,是否可以根据《民法典》合同编 第五百八十四条 进行推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 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对损失的表述,赔偿损失是可以包括合同履行可获得利益,即合同履约的可期待利益也是可以主张的。此时能否据此判断此类条款即是准则中所指“成本+合理利润”的情况呢?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一般性、模糊性的规定,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条款,不能作为会计上判断“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的依据。
疫情期间水费减免的会计处理
4612、疫情期间水费减免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zqcpas 时间:2020-09-25 12:31:00
我公司是供水企业,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针对困难的个体工商户,水费先按100%缴纳,之后供水企业按照经政 府部门审核的符合要求的个体工商户实际用水量的50%价格,首先由供水企业将钱拨付给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再拨付给个体工商户。我公司为供水企业,支付这笔钱时候如何会计处理?谢谢大家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做法的效果相当于直接减免用户的水费,故应冲减营业收入处理。在收到用户缴纳的水费时,应根据政府已出台的减免政策合理预计未来需通过政府部门返还给用户的金额,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仅就预计不会返还的部分确认供水收入。
求助陈版主:间接控股合并顺序问题
4613、求助陈版主:间接控股合并顺序问题
提问人:dcjj 时间:2020-09-25 12:51:00
问题1:请教一个间接持股问题,假设A公司2020年6月收购B公司,但B公司在被A公司收购之前已经有子公司C,C公司是在2018年1月被B公司收购,现在A公司用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在做B子公司对C子公司的长投抵消分录时,长投抵消时点是选择2018年1月吗?还是2020年6月?
问题2:B公司对C公司从2018年1月到2020年6月享有的利润部分,A公司在编制2020年合并报表时,要纳入A公司合并层面的留存收益吗:?还是只纳入2020年7月至12月C公司实现的利润部分?
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陈版主:进口一项固定资产并将分期付款的会计处理
4614、求助陈版主:进口一项固定资产并将分期付款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love9624648023 时间:2020-09-25 10:33:07
陈版主您好,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您:
甲公司从美国企业购买EDA,使用权为3年,合同总金额为21万美元,分3年付款,每年支付7万美元;现面对以下问题:
关于低持股但实际控制,合并层面抵消的问题
4615、关于低持股但实际控制,合并层面抵消的问题
提问人:boring911010 时间:2020-09-25 15:15:00
旧租赁准则的融资租赁承租人业务处理
4616、旧租赁准则的融资租赁承租人业务处理
提问人:wx_5d2ec71c3243 时间:2020-09-25 15:21:00
一般融资租赁业务承租人账务处理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资产
未确认融资费用贷:长期应付款
支付每期租金时收到租赁费的专票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进项税额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资产
回答人:chenyiwei
不应这样处理。
健身门店租金的核算
4617、健身门店租金的核算
提问人:gjyxn123 时间:2020-09-25 15:52:00
陈版主:
您好,目前在做一个IPO企业尽调,主营健身服务,按次约课。目前的主要收入占比90%左右为线下门店的团体课收入。目前公司已有门店约100家左右,相应的租金成本在主营业务业务成本核算。但由于公司业务这几年才发展期的,相应的门店策成本占主营业务的成本的比例较高,占比1/3左右,导致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很不好 看,个位数甚至负数。
现在公司想改变核算口径,参考餐饮、商城零售行业的做法,将门店的租赁成本在销售费用里面核算,因为他 们认为他们提供的健身服务本质上和餐饮行业差不多,都是依托于这个经营场所提供一种服务,所以想把租金调整到销售费用进行核算。这样是否可以?
回答人:chenyiwei
不可以。门店中经营场所部分的租金是必要的成本支出,与获取收入直接相关,故应计入营业成本。参考:《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履约成本 (酒店等服务行业的合同成本) 》。见:
http://kjs.mof.gov.cn/zt/kjzzss/ … 0181211_3088435.htm。
请教陈版:政策性搬迁问题
4618、请教陈版:政策性搬迁问题
提问人:paul2 时间:2020-09-25 10:33:07
陈版您好,政策性搬迁基于被征收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补偿款作为资产处置价款处理,在房产清空交付当年会计确认资产处置损益,但由于搬迁尚未完成,在当年预缴企业所得税和次年企业所得税清算中是否可以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 第15条规定“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 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
回答人:chenyiwei
搬迁补偿款的会计处理虽然有变,但税务处理并未变化。如果搬迁尚未完成,个人理解仍可以暂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请教陈版主海外并购产生商誉的问题
4619、请教陈版主海外并购产生商誉的问题
提问人:诗人埃维Ivey 时间:2020-09-25 10:33:09
陈版主您好!请教您一个关于海外并购子公司的问题:
境内公司A,通过在美国设立的壳公司B,100%收购了美国公司C。A和C业务相同,但是收入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
(不是准则差异,是会计政策差异)。在收购之前的尽调以及和收购相关的审计,都将C公司的收入成本按照A公司的政策进行了调整,并对报表进行了准则转换。收购完成后,交割日净资产的审计也按照A公司的收入政策进行
了调整并对报表进行了准则转换审定了C的净资产。交割日合并报表时,商誉产生在B合并C的过程中,再合并到
A。
我的疑问是,根据报表合并的过程,交割日BC合并产生商誉的过程应该是在US GAAP下进行,然后再合并到A, 在合并到A时由A的管理层来调整会计政策和准则差异。
请问我的理解是否正确还是原来的做法也是可以接受的? 感谢陈版主!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这两种做法在最终母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显示的结果应当是一样的,如果有明显差异,建议首先检查各转换环节的处理有无错误。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3-2-66(会计政策变更的追溯调整导致的合并对 价分摊的处理)”。
信托产品的公允价值确认及新旧准则转换的问题
4620、信托产品的公允价值确认及新旧准则转换的问题
提问人:yymama2012bxy 时间:2020-09-25 10:33:08
公司购买信托产品,该信托产品投资于某城投债,约定分享受益权下信托利益的比例=持有信托单位份额/信托单位总份额,受托人并不保证受益人在本信托计划项下的实际业绩与年化业绩比较基准完全一致,同时受托人不承诺最低收益,不保证信托本金不受损失。受益人参考信托收益=信托本金余额其对应的年化业绩比较基准持有期,但信托计划同时还规定有预期10%固定信托报酬,在信托利益分配时,支付了各项税费前后支付。。公司在原准则下将该信托产品计入可供出售金额商品,以成本进行计量,每期按10%计提投资收益,借应收利息,贷投资收益。
在新金融工具转换时,判断该信托产品应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资产,请问,
求助陈版:递延收益核算范围
4621、求助陈版:递延收益核算范围
提问人:wantnessss 时间:2020-09-25 14:33:07
准则指南规定“本科目核算的是应在以后期间确认损益的政府补助”,同时列举了2类主要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和与收益相关的,与收益相关的是指补偿企业以后期间发生的费用、损失。
问题:收到的是补偿以前期间但是还不满足确认损益条件的政府补助,是否可以根据定义“本科目核算的是应在以 后期间确认损益的政府补助”放在递延收益列报,还是说递延收益是只能核算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用于补偿以 后期间的费用、损失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那收到的补偿以前期间但是还不满足确认损益条件的政府补助应该放在什么科目核算呢,其他应付款么?
回答人:chenyiwei
“收到的是补偿以前期间但是还不满足确认损益条件的政府补助”,从逻辑上分析,即作为补助对象的支出已在前期发生并计入损益,但收到政府补助时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这种情况很可能表明不满足政府补助准则规定的确认
条件,例如对于需进行项目验收,如验收不通过则需退回的补助,尚不确定对应的项目最终能否通过验收(仍有较大不确定性)。在此情况下,所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其他应付款,到后续上述不确定性消除时转入其他收益,或者冲减届时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购买特许权再转让的收入确认的问题
4622、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购买特许权再转让的收入确认的问题
提问人:EzioAuditore 时间:2020-09-25 19:56:00
A公司是一家礼赠品、商品设计销售企业,会在产品上购 买并附上动漫IP增加产品价值,同时也会直接采购IP版权再直接转让给客户。采购的IP版权先计资产,再转入成本。
事例如下:
A企业向IP版权方B企业采购IP版权,版权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A要预付最低保证金100万 元,每月或每季度按照使用了IP版权的礼赠品、商品销售价格的14%进行结算。若版权到期后,结算价款低于100 万,则是100万结算;若结算款格大于100万,则按14%补足结算价款。
A企业将上述购买的IP版权转让给C企业使用,签订的合同与A与B签订的合同相似,只有金额不一致。C要预付最低保证金101万元,每月或每季度结算按照使用了IP版权的礼赠品、商品销售价格的15%进行结算。若版权到期 后,结算价款低于101万,则是101万结算;若结算款格大于101万,则按15%补足结算价款。
问题:
A公司该项业务的收入该采用哪种方法:
应按每月或每季度C公司销售金额15%确认收入,相应的成本按照每月或每季度C公司销售价格的15%确认成本,若到期后未达到最低保证金标准,于到期月份确认剩余的收入及成本。
直接先一次性确认101万收入及100万成本,等到结算金额超过最低保证金时再根据新增的销售价格相应比例确认收入及成本。
是否可以套在新会计准则以下规定进行判断呢:
企业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否则,应当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
(一)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企业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二)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
(三)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A企业将上述购买的IP版权转让给C企业使用”是权利的完全转让,A自身不再保留使用权,则应终止确认该项资产,视同一项商品销售交易。其收入为与C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固定收费的折现值。同时将该授权资产的账面价值(等于与B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每年固定收费的折现值)结转销售成本。
后续有权向C收取超额的浮动使用费时,按有权收取的金额补充确认收入,同时将按约定有义务支付给B的浮动金额确认为成本。
续约选择权
4623、续约选择权
提问人:寻求帮助 时间:2020-09-25 20:52:00
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中提到:当只有客户拥有无条件终止合同的权利时,客户的该项权利才会被视为客户拥有的一项续约选择权,重大的续约选择权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进行会计处理。
例4中也提到这么一个:情形二:3年内,客户有权在每月末要求提前终止合同,且无需向A公司支付任何违约金。对于情形二,该合同应视为逐月订立的合同,同时,客户拥有续约选择权,A公司应当判断提供给客户的该续约选择权是否构成重大权利,从而应作为单项履约义务进行会计处理。
想请教成本及各位高手,准则应用指南里对于客户续约选择权的处理,只提到过以原价续约的选择权, 但是上面两段话里只是客户有权利随时终止合同,这也算是一种续约选择权吗?对于这种,应用指南里也没举过例子怎么账务处理,那应该如何处理好?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客户有权利随时终止合同,由于主动权在客户一方,也就意味着客户可以选择续订合同。
由于收入准则规定的合同期限实际上是“不可撤销合同期”(这是由第五条中合同成立条件的规定确定的),因此在客户有权随时解约且无需承担重大代价的情况下,客户解约权有效的期间不能算作“不可撤销合同期”。
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
4624、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
提问人:寻求帮助 时间:2020-09-25 20:54:00
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中说到: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合并
4625、合同合并
提问人:寻求帮助 时间:2020-09-25 20:56:00
新收入准则提到: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size=13.3333px]
[size=13.3333px]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或每份合同中所承诺的部分商品)构成本准则第九条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
[size=13.3333px]
[size=13.3333px]想请教一下各位大佬, ① 各合同里的商品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这和合同合并有什么关系? ② 其实只要是合同里面的商品,肯定可以单独或一起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吧?专门提这条是否有意义?
回答人:chenyiwei
新收入准则有关合同的几个条件
4626、新收入准则有关合同的几个条件
提问人:寻求帮助 时间:2020-09-25 20:59:00
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有关客户到期时支付对价的能力和意图
4627、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有关客户到期时支付对价的能力和意图
提问人:寻求帮助 时间:2020-09-25 21:09:00
准则中有这么一道案例: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其销售一栋建筑物,合同价款为100万元。该建 筑物的成本为6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取得了该建筑物的控制权。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支付了5%的保证金5万元,并就剩余95%的价款与甲公司签订了不附追索权的长期融资协议,如果乙公司违钓,甲公司可重新拥有该建筑物,即使收回的建筑物不能涵盖所欠款项的总额,甲公司也不能向乙公司索取进一步的赔偿。乙公司计划在该建筑物内开设一家餐馆。在该建筑物所在的地区,餐饮行业面临激烈的竞争,但乙公司缺乏餐饮行业的经营经验。
本例中,乙公司计划以该餐馆产生的收益偿还甲公司的欠款,除此之外并无其他的经济来源,乙公司也未对该笔欠款设定任何担保。如果乙公司违约,甲公司虽然可重新拥有该建筑物,但即使收回的建筑物不能涵盖所欠款项的总额,甲公司也不能向乙公司索取进一步的赔偿。因此,甲公司对乙公司还款的能力和意图存在疑虑,认为该合同不满足合同价款很可能收回的条件。甲公司应当将收到的5万元确认为一项负债。
我想请教一下陈版及大佬们:① 假如乙公司设定了担保,但就算设定了担保他也没能力偿还,那其实也不满足很可能收回的条件吧,其实和设不设定担保也没啥关系 ②其实案例这里强调没有设定担保,我觉得这跟客户的到期支付的能力和意图没关系呀,有没设定担保会影响他的能力和意图么?
回答人:chenyiwei
码头转固
4628、码头转固
提问人:jrdkyu 时间:2020-09-25 21:36:00
陈版主:您好!实务过程中碰到一个问题,请教版主:
A公司自建码头,码头主体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应转固开始折旧,然而因码头投入使用需取得相关部门特许许可,目前尚在办理中,实际码头使用处于违规经营的状况下,该码头的转固是否考虑相关部门许可经营的因素 ?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手续不完备,目前的运营属于违规,但既然已经投入运营,应认为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码头资产应转固并计提折旧,正常确认收入与成本。至于违规经营的后果,应根据或有事项准则予以恰当计提,并确保附注中的充 分、适当披露。
大数据风控公司的收入确认问题
4629、大数据风控公司的收入确认问题
提问人:meimei168 时间:2020-09-26 00:03:00
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
客户(A公司)是一家为金融机构提供大数据风控系统支持(贷前审查、贷中监控)的公司,A公司B公司(某金融机构)的结算方式分为技术服务费和浮动服务费。技术服务费(该项目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每月核算,递延3 个月支付;浮动服务费按B公司该类产品的资产收益率的30%计算,递延6个月支付。合同约定,若B公司该类产品的资产收益率计算结果为负数,则该部分差额由A公司的技术服务费补偿B公司;若A公司技术服务费不足以覆盖 此部分,则差额部分顺延至相邻的下一个月A公司技术服务费中继续扣取,以此递延直至完全扣取完毕。
在新收入准则下,技术服务费和浮动服务费的交易价格是应作为合并对价还是分别对其进行考虑?个人理解应该作为合并对价考虑,技术服务费这项可变对价在满足其限制条件(递延3个月以后确认),但浮动服务费部分金额的 正负及大小决定了技术服务费能否收取及可收取多少,应将整个合并对价在满足限制条件(技术服务费递延3个
月、浮动服务费递延6个月、结算当月累计余额为正数)时确认收入。
A公司C公司(某金融机构)的结算方式为每6个月结算一次,每年结算2次。每个计算周期,按实际资产收益率减1.5%进行测算。若“结算时实际资产收益率-1.5%>0”,则超额部分的30%作为A公司的分润;若“结算时实际资产收益率-1.5%
若首次结算期为正数,第二个计算周期为负数,第一次A公司收到C公司的收益将在第二次结算时退回,并补足第二次资产收益率差额部分。那第一次收到的收益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可否将第一次收到的收益计入“合同负 债”?
若首次结算期为负数,第二个计算周期为正数,第一次支付的补足差额部分是否可以确认为一项其他应收款? 以上理解不知是否正确,请陈老师指点一下,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上市公司报告明细数据披露的口径变化
4630、关于上市公司报告明细数据披露的口径变化
提问人:茶前饭后 时间:2020-09-26 15:33:06
请教陈版,上市公司平时关于费用项目的披露过于详细,本年度公司想合并一些费用项目,在满足披露准则的基础上予以减化项目,并同时合并上年度对比数据,请问这样的披露修改是否合适?
回答人:chenyiwei
原则上可以,但不应降低信息披露的有用性,也应避免被质疑为用于掩盖敏感信息。
模具核算
4631、模具核算
提问人:liuguoan 时间:2020-09-26 10:23:00
陈版您好:A公司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A公司模具的权属一般属于客户,客户会承担模具的费用支付价款,A公司于客户验收模具时确认收入,对应的成本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我认为A公司上述会计处理不合理。
我认为应采用下述处理方式:1、针对模具费用都由客户承担,模具的所有权归属于客户的情况下,公司在模具制 作完毕并经委托方(客户)验收确认时,将合同约定的模具费确认为销售模具收入,相应将模具的制造成本结转模具销售成本处理,该种账务处理方式更为合理,同时也符合收入成本匹配原则。2、针对模具费用由客户承担一部 分(比如30%),剩余部分增加在后续商品价款中,该种情况下,A公司于客户验收模具时确认30%的收入,对应 的成本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是合理的。 请问陈版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处理。可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2-1-36(汽车零部件厂商受整车厂委托开发模具(所有权属于整车厂)的会计处理)”。
研发用无形资产摊销
4632、研发用无形资产摊销
提问人:13757187143 时间:2020-09-26 11:15:00
公司购买了一项知识产权,该知识产权具有一定通用性,管理层为其定为5年摊销。3年后公司与该知识产权的项目全部结项,暂无与该知识产权相关的项目。问:闲置期间该知识产权摊销费用应计入研发费用吗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3年后公司与该知识产权的项目全部结项,暂无与该知识产权相关的项目”属实,则首先应考虑此前设定的摊销年限(5年)是否合理,是否构成重大前期差错,如是则应进行更正处理;如果不属于前期差错的,则这种情况表明在现有项目结项后该项无形资产已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应予以核销处理。
根据利润总额计算的所得税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4633、根据利润总额计算的所得税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提问人:健健美 时间:2020-09-26 11:25:00
请问各位大神,在审计报告附注中“利润总额采用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调节为所得税费用”表中的各项目应该如何填列?特别是在合并财务报告中该表中的各项目应该如何填列?请详述或推荐相关文章,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该表的基本原理是以会计上的利润总额为起点,先乘以母公司的适用税率得到“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 用”,再在此基础上通过一定的项目调整最终得到会计上的所得税费用总额,其中最后一行的“所得税费用”应等于利润表上的所得税费用,即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
该表中的各项调节项目均不含已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事项,如资产减值准备的纳税调整影响、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的抵销影响等。
各项目的填列方法简要说明如下:
利润总额:利润表上显示的利润总额。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乘以母公司的适用税率(如25%)。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反映部分子公司的适用税率不同于母公司(如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适用西 部大开发优惠等)的影响,等于适用税率不同的子公司的利润总额乘以母子公司适用税率之差。如某个子公司适用15%税率,当期该子公司利润总额为100万元,而母公司适用25%税率,则该项目填写“-10万元”。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反映本年度对上年度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时,最终汇算清缴结果与上年末计算 的应交所得税存在差异而发生的补(退)税额,且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的部分(参考《计学撮要2011》第388~391 页的问答)。该项目的金额在账务处理上应当是作为对本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反映本年度会计上计入当期损益但税法规定为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项目(如国债利息收入、某些符合条件的财政资金等)的影响,等于此类收入的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的适用税率。本项目
以“-”号填列。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反映本年度发生的属于永久性差异性质的不可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 的影响,如超标准业务招待费、使用不征税收入形成的支出等。本项目金额等于此类成本、费用或损失的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的适用税率。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指以前年度存在的某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损,以前年度因为无法合理确定其转回期间可产生足够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未对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年末管理层认为满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故在本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贷记本年“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 用”。本项目以“-”号填列。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指本年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 抵扣亏损,因为无法合理确定其转回期间可产生足够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未对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等于该类项目对本年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的适用税率。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因预计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的适用税率将发生改变(如因为颁布实施新税法、纳税主体本身是否适用某项税收优惠的条件发生变化等)对该纳税主体期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按年末预计的转回时适用税率进行调整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其金额等于:期初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暂时性差异项目金额(注:不包括转回时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权益项目的暂时性差异)×(年末预计的转回时适用税率-年初预计的转回时适用税率)。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的,
按“-”号填列;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的,按“+”号填列。
所得税费用:等于利润表所显示的“所得税费用”,即“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
企业可以分红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4634、企业可以分红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提问人:bleblemig 时间:2020-09-26 11:39:00
大家好,请教一下,企业能向股东分红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有哪些是法定条件?
二、有哪些是惯例性的要求? 三、对一些特殊情况该如何处理?
CIF交易模式下收入确认金额
4635、CIF交易模式下收入确认金额
提问人:kukuzhilu 时间:2020-09-26 11:52:00
回答人:chenyiwei
收入包含运保费,同时运保费确认为销售费用(新收入准则下计入营业成本)。另外,在新收入准则下,像CIF这类商品控制权转移后的运输需分拆为两项履约义务,分别确认收入。
合同可变对价
4636、合同可变对价
提问人:田键泯 时间:2020-09-26 14:01:00
@chenyiwei,陈版主,现有一问题想请教您:
A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与甲方开展合作,运用自己的自身大数据云平台、大数据产品等方式为甲公司推荐的贷款用户,用户进行贷款后支付利息,合同约定:季度结算,A公司与甲公司以用户(过去三个月)实际支付的利息进行结算。
A公司收取的利息收入包括: 基础利息+风险利息,
其中基本利息为实际收取利息固定比例;
风险利息为实际收利息固定比例,但双方同时约定,如果用户本金坏账率超过2%,会从风险利息进行扣除,直至零为止。
问:
在收入确认时,风险利息存在不可确定性:
请教陈版主关于大型设备的收入确认问题
4637、请教陈版主关于大型设备的收入确认问题
提问人:Carol1109 时间:2020-09-26 12:33:05
请教陈版主关于大型设备的两个收入确认问题:
取决于工程公司是否仅就该部分设备承担“代理人”角色,其验收是否代表业主已真正接受该设备。提问人:Carol1109 时间:2020-09-29 123306
提问人:Carol1109 时间:2020-09-29 12:33:06
陈老师,谢谢您的答复!
第一项问题里面,设备销售协议中有这样的约定:如果买方原因终止合同,并且是买方已建造的部分得到买方认 可,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终止之前卖方因执行合同而发生的直接费用,并外加直接费用的固定比例(10%以下)作为企业管理费用及企业利润补偿,上限是合同中约定的已建造部分的分项价。基于该条条款约定下的付款,卖方应将全部已由买方付过款的未完成货物的所有权转给买方。这个条款是否能成为影响收入确认的因素?如果可以影响, 是否收入需结合结合这部分补偿比例来确认?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前提是“并且是买方已建造的部分得到买方认可”,所以该条约定对收入确认不影响,不能据此认为满足第十一条之(三)。
同一控制下,长投的入账价值确认
4638、同一控制下,长投的入账价值确认
提问人:18086508379 时间:2020-09-26 16:00:00
请教陈版及各位: 题目:
2017年 5 月,黄海集团以 1000 万元非同一控制下收购 H 公司(构成业务)100%股权,当日H 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900万元。2019年4月30日黄海集团将 H公司51%股权以市场评估值 663万元转让给黄海集团另一全资子公司 I 公司。
当日,H 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100 万元,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1200 万元。答案:
处理意见:I公司取得 H公司股权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账务处理,但本期个别报表中应确认长期股权投资612万元(1200×51%)和资本公积51万元;
回答人:chenyiwei
I公司对H公司长投的初始计量金额应为:1200*51%+100=712万元,确认资本公积(贷方)712-663=49万元。
关于计提存货减值的特殊情况
4639、关于计提存货减值的特殊情况
提问人:茶前饭后 时间:2020-09-26 16:13:00
请教陈版,对于有些中药企业,为实现保质保量的收购药材,于是给农户签订了药材种植及回购协议,协议主要条款涉及:1、企业集中有偿提供所有药材种苗、肥料及技术支持,2、农户完全按照企业技术人员要求种植药
材,3、只要按照要求种植,无论收成好赖(但产量一直相对较为稳定),企业全部按约定的种植利润率加成后的 价格收购。这种情况下,公司平时有偿提供给农户的种苗、肥料及资金支持,都在预付账款挂账,待将来收购时一并结算转入存货。
问题1:上述预付款挂账的问题是否合理?还是作为“存货—生物资产”核算更好?对方作为三板企业一直这样按照 预付挂账核算。2:如果预付款挂账合理,那么遇到中药原料行情下降,是否要计提未来损失?因为企业收购后加 工成饮片就要出售,出售亏损主要也是因为行情原因。3:如果要计提未来损失,因为产量相对稳定,我的理解是 按照预计未来的产量、收购价格,然后再按照未来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的预计售价扣除加工成本的金额作为变现净值计提跌价准备,这样合理吗?分录为:借:资产减值损失,贷:预付账款、预计负债,(或者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后计提坏账准备)
子公司为全民所有制公司是否需要纳入合并范围
4640、子公司为全民所有制公司是否需要纳入合并范围
提问人:林中一个我 时间:2020-09-26 16:36:00
地方国资委将某全民所有制公司无偿划转给A公司,且改全民所有制公司与A公司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关系,请问,A公司是否应该将该全民所有制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回答人:chenyiwei
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以控制为前提,而与被控制实体的组织形式无关。因此被划转作为子公司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也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后续该全民企业如改制为公司,则在A公司合并报表中会体现出相关资产、负债进行评估调账的影响。
求助陈版关于质保金及按时点确还是按时段确认收入问题
4641、求助陈版关于质保金及按时点确还是按时段确认收入问题
提问人:merryyanh 时间:2020-09-26 17:10:00
求助陈版两个问题:1、一、质量维保合同条款:
同一股权,列报不同
4642、同一股权,列报不同
提问人:cpab 时间:2020-09-26 17:45:00
国企甲公司通过协议收购了一家上市公司乙公司20%的股权,协议约定派有一名董事,持有的目的是长期持有获得公司的长期增值收益。甲公司又通过证券公司的证券账户买入了乙公司1%的股权。甲公司的子公司丙公司通过证 券公司证券账户买入了乙公司0.5%的股权。
请教:甲公司将通过协议购买乙公司20%股权,由于派有了董事,有重大影响,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列报,将从证券二级市场买入的1%的股权,由于持有的目的是为了交易获取短期收益,列入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甲公司的子公司丙公司将从证券二级市场买入的0.5%股权,由于持有的目的是为了交易获取短期收益,列入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甲公司的合并报表将通过协议买的20%股权,持有目的是为了长期持有并获得增值收益,在长期股权投资列 报,将甲公司及子公司丙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买的1.5%的股权,持有的目的是为了交易,列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股权,列入了长期股权投资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是由于持有的目的不同,这种做法是符合会计准则的,我的理解是对的吗?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不可以这样理解。只要本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则一律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不考虑持有意图(但合并报表层面对作为“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的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可选择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因此,在甲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对其协议购入和通过证券账户购入的乙公司股权投资全部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丙公司持有的乙公司股份在丙公司自身报表中可以作为金融资产核算,但如果丙公司不属于“风险投资机 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则在甲公司合并报表层面,这部分丙公司持有的乙 公司股份也需要调整为权益法核算。
请教销售废弃物料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还是营业外收入?
4643、请教销售废弃物料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还是营业外收入?
提问人:CPAxiaoyangyang 时间:2020-09-26 18:24:00
回答人:chenyiwei
主要考虑因素是:这些废弃物料是否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是来自生产过程还是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的报废清理;这类业务是否经常性发生。
提问人:wsdcr830960 时间:2020-09-27 16:17:00
陈老师:其他业务收入也是收入的一部分,而对这类收入,通常只是收入,而没有成本,怎么解释,是因为重要性吗?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基于重要性解释。
请教陈版:关于IPO事项
4644、请教陈版:关于IPO事项
提问人:一筐猪out 时间:2020-09-26 12:33:05
问题1:IPO公司有两家联营企业,联营企业还未营业,仅发生费用。按照权益法计算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是负数,请教陈版: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是否当做经常性损益(出于谨慎性考虑)?如果某家联营企业本年清算注销,对其的投资收益是否当做非经?
问题2:某公司调整股改以前的数据(涉及金额较大),是否需要重新出具股改验资报告,还是可以在IPO申报时出具验资复核报告(报告里说明股改验资数据有误)?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拟IPO企业的两个问题
4645、关于拟IPO企业的两个问题
提问人:搬运工 时间:2020-09-26 22:10:00
一、关于业务合并的判断乙公司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提供技术服务涉及的专利属于控股股东所有并无偿授予其使用。2017年12月,乙公司的控股股东控制的A拟上市公司设立甲公司专门提供施工技术服
务,2018年3月,乙公司将其提供技术服务相关的客户资源及员工转移至甲公司,同时控股股东将其拥有的与施工 相关的专利技术无偿转让给甲公司;请教各位老师,以下几个问题的处理是否恰当:1. 乙公司提供技术服务所用的专利虽然由控股股东拥有,但相关专利随着客户资源和人员转移也转让至甲公司,具备构成业务所需的投入及实质性加工处理过程,我认为构成业务,应作为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进行处理;2. 如果按照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进行处理,需要单独编制乙公司与提供技术服务相关的业务报表进行追溯合并,乙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是分两种业务模式进行的:一是可以单独核算的,具体为单独签订合同提供技术服务;二是无法单独核算,具体为技术服务同施工业务一起提供,并且在合同中并未对技术服务及施工业务分别定价;提供技术服务主要的成本就是人工成本,但提供技术服务的员工与施工员工也是混在一起用工的和管理的,无法合理区分,此外管理部门及销售部门等也是共用 的。考虑过是否可以按照技术服务及施工服务的收入比例进行拆分成本及费用,但是考虑到施工工程收入占比远大于技术服务,这样分出来的技术服务成本费用金额很小,看上去也不合理,项目组无法对相关成本费用进行合理准确的划分,因此在编制技术服务相关的业务报表时,对于无法单独区分的收入、成本及费用等不进行剥离,直接按照可以明确区分的收入及资产、负债等进行编制。3. 控股股东无偿转让专利技术给甲公司,考虑到甲公司为A拟上
市公司的子公司,无偿转让对A拟上市公司未来申报是否构成影响,是否应对相关专利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价值按股东的捐赠进行会计处理更合理。已与券商讨论,券商认为IPO申报过程中类似的案例较多均未进行会计处理,项目组也去搜过已过会的类似案例确实存在。 二、股份支付处理A拟上市公司于2020年8月对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A公司的控股股东控制的集团内其他单位的高管授予限制性股票,行权条件为激励对象需从授予日起在A公司以及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单位服务期限满60个月,A拟上市公司的申报期为2017-2019.6,在本次授予名单里的某员工目前为A公司控股股东集团的副总裁,目前在A公司除了担任董事以外无其他任职,在2019年2月之前曾经为A公司的总经理。请问各位老师以下处理是否正确:由于本次股份支付设定了明确的服务期限,根据54条的规定,A公司将对涉及本公司员工的股份支付费用在未来5年内分摊,并计入经常性损益。但对于集团副总裁,由于其在授予时已经不再是A公司的员工,因此无需在A公司层面确认其股份支付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处理
4646、求助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处理
提问人:woshichangyu 时间:2020-09-26 23:35:42
目前科创板多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即授予日无需实缴出资,待行权日再缴纳出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5条第二款明确,“上市公司授予激励 对象限制性股票,包括下列类型:(一)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二)符合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获益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由此带来 标准流程里 2笔分录在授予日都不做了(1、 借 银行存款 贷 股本 贷资本公积 ; 2、借 库存股 贷 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那么在等待期内发放现金红利、股票红利、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计算 该如何处理的问题? 是否在行权日前 不享有分红权利,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计算都无需考虑?
回答人:chenyiwei
科创公司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即与存量市场的限制性股票类似。在实际操作中,这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就需要先完成变更登记,股票所有权随之发生转移。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要求,股权激励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公司要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这种实施方式的不便之处在于,如果在公司未达到股权激励约定的业绩条件或者激励对象在承诺的服务期离职等,会触发回购注销已授予股票的程序,操作较为繁琐。
科创公司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最大的变化是在授予时可以不进行登记,而是在满足了一定条件(获益条件)后, 再登记(归属)给激励对象。这里的“授予”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大不相同。此时,法律形式上授予的股份其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激励对象后续满足相应获益条件后,才分次获得并登记股票。在这种安排下,登记后因情况有变而回购注销的情况基本不会出现,相应地简化了科创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中,当激励对象满足一定的获益条件才能获得激励股票,该条件被称为“归属条件”,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时,这个过程在被称为“归属”。这是科创板股权激励中的新概念。与前文“1.1.2.2股份支付的重要环节”中提及的会计准则规定的概念相对应地理解,可将“归属条件”理解为“可行权条 件”、“归属日”理解为“行权日”。由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授予的股份其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因此我们理解其与前文“1.3.2.5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特殊处理”的不同之处在于(以下简化处理仅为体现第一类与第二类法律形式未做登记的区别,不考虑其他条件,假定预计并实际全部行权):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借:库存股 贷: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等待期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行权日/归属日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借: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
回购义务 贷:库存股 借:其他应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请教陈版主 上市公司对子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的处理
4647、请教陈版主 上市公司对子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的处理
提问人:woshichangyu 时间:2020-09-26 23:38:44
用上市公司股权对下属子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该如何处理?
查到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案例9-03 中提出 母公司 借 长期股权投资 贷 资本公积;子公司 借 管理费用 贷 资本公积。 合并处理 是 抵消一笔 借 资本公积 贷 长期股权投资。 最终合并报表上 体现的还是 借 管理费用 贷 资本公积 。
但看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 对子公司员工用母公司股权进行激励应按照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那就应该借 管理费用 贷 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有相关规定(一)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应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二)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企业集团内其他企业权益工具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虫付处理。”
关键是依据解释第4号在子公司单体报表上 是否算算作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是 ,那要按期末市价对每期的管理费用进行调整(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已经锁定了每期的管理费用金额,无需按期末市价调整),这样合并抵消也是有差额的。
回答人:chenyiwei
子公司单户报表层面:因子公司属于接收服务企业,但无结算义务,故按权益结算股份支付处理,确认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
母公司单户报表层面:按现金结算股份支付处理:只需按照实际收到的行权缴纳现金,借:银行存款,贷: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
提问人:1091 时间:2020-10-01 21:15:36
回答人:chenyiwei
与解释4号的规定一致,并不矛盾。
提问人:honglinden2018 时间:2020-10-07 12:58:00
回答人:chenyiwei
要看主帖如何理解了。我的理解是集团公司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对下属企业(包括该上市公司本身及其他子公司)的高管进行激励。
划拨土地增资
4648、划拨土地增资
提问人:wx_5ac8ee7a32ad 时间:2020-09-27 00:02:27
清产核资审计中公司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时间较长,金额较大,是否应该调整?公司母公司(国有投资公司)以文件形式,按照评估价格,以子公司实际使用(国有企业,以前土地划拨形式)对子公司增资(增加资本公积), 子公司现在未取得土地使用证,该无形资产是否满足确认条件,应当调整?
回答人:chenyiwei
该项增资不合规。划拨土地不得用于出资。依据:《公司法》规定非货币性财产出自应满足的条件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而划拨土地不得转让,不满足该条件。子公司不应将该土地入账确认为资产。
2、该项增资不合规。划拨土地不得用于出资。依据:《公司法》规定非货币性财产出自应满足的条件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而划拨土地不得转让,不满足该条件。子公司不应将该土地入账确认为资产。
提问人:wx_5ac8ee7a32ad 时间:2020-09-30 08:05:09
如果清产核资是为股权转让提供参考呢,累计的为支付的职工教育经费是否应当调整冲回呢,否则是否虚增了负债呢?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应由股权交易双方(新老股东)协商确定其对转让价格的影响,目标企业不应进行冲回的账务处理。
新金融准则,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什么条件应该指定为公允价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4649、新金融准则,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什么条件应该指定为公允价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提问人:dinydong 时间:2020-09-27 09:46:00
各位老师,
根据新金融准则,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指定则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超过12个月报表列“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一旦指定、不得撤销;终止确认时其他综合收益不得转损益,计入留存收益。
请问,指定是不是没有其他要求了?只要满足“1.权益工具投资和2.非交易”这两个条件,其他不管什么战略投资非 战略投资的,也不管要不要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都可以指定为公允价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也没有要求应该要指定的条件?可以都不指定,全部在作为公允价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毕竟企业做出投资,一般是希望后续收益进利润表的。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在满足条件(符合发行方权益工具定义;满足非交易性条件)的前提下,是否指定为FVOCI,企业管理层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该项指定是在单项金融资产的层面上作出的,可以都指定,也可以都不指定,或者指定其中一部分。
提问人:dinydong 时间:2020-09-28 14:46:00
谢谢陈老师! 追问下,
如果一家企业A(如制造行业或者教育行业),出资占被投资方(非上市公司)5%或者10%股权,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普通股股权投资。
在满足条件(符合发行方权益工具定义;满足非交易性条件)的前提下:
如果A管理层不主动指定,对该5%投资就是分类为FVTPL(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吧? 想要分类为FVTPL,有要求企业A的营业执照或者主营业务里有投资业务么?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没有要求,更多地是管理层意图的体现。
一次性收款的以租代售账务处理
4650、一次性收款的以租代售账务处理
提问人:小丘Qqq 时间:2020-09-27 10:02:00
请教陈老师,本期一次性收款的以租代售(租期20年)是否属于融资租赁,账务处理时需要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吗?
回答人:chenyiwei
是否属于融资租赁,关键在于租赁资产所有权上主要风险和报酬归属的判断,但一般理解20年期租赁除非有特殊情况(如大额的依据资产使用和收益情况的或有租金),构成融资租赁的可能性相对较大。但由于款项已经一次性收取,故就已收取的这部分款项而言不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
关于水电费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的问题
4651、关于水电费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的问题
提问人:xinzhi8 时间:2020-09-27 10:15:00
集团内的水电费由母公司跟电力局统一结算计入费用,随后再与各子公司开票结算冲减费用。疑问是 此过程中母公司与子公司结算的账务处理是否应当计入收入、成本而非冲减费用?如果是的话,那么母公司应该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呢?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建议采用净额法,即对这部分转售的水电,母公司不确认收入和成本,按代收代付处理。
债转股的验资报告模板
4652、债转股的验资报告模板
提问人:cindyrjj 时间:2020-09-27 10:55:00
陈老师,您好
我想请教一下,审计准则-验资里面没有债转股的模板,我是不是可以在资本公积转实收资本的模板上略作修改, 将债转股视同为债务重组然后记到资本公积里面,再通过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这样操作呢?不知道是否可行?
回答人:chenyiwei
也可以,但债转股验资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委托加工业务不应分别确认原材料销售和产品采购,应按常规的委托加工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提问人:yuanshuicheng 时间:2020-09-29 164307
提问人:yuanshuicheng 时间:2020-09-29 16:43:07
非常感谢陈老师的回复!问题3已明白,非常感谢。
关于问题1和2,可能之前本人的表述不够清晰,这里想重新整理一下: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冷库成套工程合同”中明确:甲方(客户)的义务:1)冷库建设所需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2)项目施工所需一切手续和费用(施工许可证等。。。);3)承担库体基础、水池、防火墙、消防、库体地面称重等土建项目及土建结构内预埋(管、件)、 防火涂料的施工及费用;3)。。。。等等。
简单地说:就是客户提供设计图纸、技术要求、施工场地条件等一切准备工作;企业按客户设计、技术要求,提供设备及安装材料并负责安装、调试,直至达到客户要求。(没有第三方外包项目)
合同约定了付款进度:签约后7日内支付工程款30%,首批制冷机组发货后7日内再支付工程款30%;安装完毕并收到乙方通知7日内,支付工程款25%,调试结束、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工程款10%,(另5%作为质保金,满一年后30日内支付,)。(合同工期从6个月至1、2年,甚至3年以上的也有;通常企业提供的自产冷机占工程价款的30% 左右);
我想问一下是否可以如下确认收入?:
基于合同首付款和第一批冷冻机组(主要是自产冷机)发出后,企业能够收到60%的工程款,完全覆盖了企业 向客户转移的商品,故,是否可以将转移冷机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并与企业确认发货或付款时确认收入(差额部分作为合同负债)。
基于“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将转移自产冷机之外的履约义务作为一项时段内(合同期
内)的履约义务,但此时的履约进度如何确认?是否可以结合企业的工程成本预算按照投入法确认工程进度?当工程进度小于合同的付款进度,按工程进度确认收入并按预算成本进度结转成本(通常年底时企业会与客户确认完工进度并得到客户确认),当确定的工程进度大于付款进度时,因合同只约定了客户违约时赔偿企业的一切损失,没提赔偿合理利润,故投入成本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
若上述处理不正确,正确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另,企业若完善合同条款,应如何完善,以便于收入确认? 谢谢赐教!!!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安装调试必须由本企业进行,或者客户不会单独就收到待安装设备出具验收确认函,则建议按安装调试完毕时一次性确认收入。
在客户的土地上建设厂房设备
4654、在客户的土地上建设厂房设备
提问人:ryanatwork 时间:2020-09-27 11:54:43
陈版,
企业情形如下:
公司(乙方)为甲方提供环保设备与服务(处理废渣并产出具有销售价值的副产品)。为了执行这个项目,乙方需要在甲方的用地上建设厂房与设备,乙方与甲方确认收入是按照实际销售的副产品利润进行双方分成。由于乙方用了甲方的土地,因此协议中还规定了甲方将土地租赁给乙方,假设租赁费每年4000万元。这个4000万元并非土地租赁实际的公允价值,还包含了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原材料(符合条件的废渣)收取的费用。介于未来收成不定,尽管提供原材料的量每年是不确定的,但是在协议中双方还是敲定每年统一的总金额(租赁费+提供原材料的费用)为4000万元。问题如下:
每年的4000万元是否应当拆分租赁的公允价值以及原材料的费用,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拆分出来的原材料的费用,是否按照新收入准则冲减当年对甲公司的收入?
对于拆分出来的公允的租赁费用,在新收入准则下不用和对甲方的收入相抵吧?
对于为了执行该项目而在甲方的土地上建设的厂房与设备,应该如何做会计处理?如果作为固定资产,因为是在他方的土地上建设的,拿不到产证,届时在报告上还要披露。为了避免产生这种情况,是否可以argue成为这些
回答人:chenyiwei
在此类业务中,通常的惯例是客户免费提供场地和废渣(原材料)等。如果客户就此收费的,一般认为不具有商业实质,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分配关系,相当于客户可从每年的副产品销售利润中优先分得4000万元,剩余部分再按照约定比例分成。如果副产品是销售给该客户的,则该款项(包括固定、浮动分成款)应作为对该客户销售收入的抵减;如果副产品是对外出售再分配收益的,则该款项应作为对该项业务成本的调整。
对于为了执行该项目而在甲方的土地上建设的厂房与设备,一般可确认为固定资产,考虑到无法取得产权证,也可以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合作期限内摊销。
提问人:ryanatwork 时间:2020-10-04 21:33:07
谢谢陈版。案例中的副产品是对外出售再分配收益。请问您说的通常的惯例是免费,不具有商业实质,找个惯例在哪里能够查到吗?另外,请问作为业务成本的调整的会计处理是参考哪条准则?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BOT模式,附带回购条款的求教
4655、关于BOT模式,附带回购条款的求教
提问人:Ecomester 时间:2020-09-27 13:06:17
致尊敬的陈版及其余各位同行,在此请教各位一个问题:
我公司是一政府融资平台,在政府授意下,与一民营企业签订了有关污水处理的BOT协议,协议中规定了项目建成投产后有按年支付回购款项的条款。
项目建成后,由于财政压力,导致回购资金没办法按实到位,同时污水处理量达不到预计数量,导致项目方运营产生了困难。现要求予以各种补偿,包括偿还回购款、投资回报、贷款利息等。后与政府达成协议,部分款项由政府财政支付,差额款项由平台公司筹资支付。
想请教的问题是:
请教下陈版海外并购公司商誉的计算问题及会计政策差异
4656、请教下陈版海外并购公司商誉的计算问题及会计政策差异
提问人:心海拂清风 时间:2020-09-27 12:33:09
遇到个案例请请教下陈版,境内甲集团公司,通过在香港设立的壳公司A和泰国公司B公司,100%收购了泰国乙集团下属的三家电厂公司C公司1,2,3。A和C业务相同,基准日为2019-12-31,交割日为2020-9-30日,收购对价4亿美 元,折合人民币28亿元左右,但是BOOT收入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甲集团采用固定资产模式核算,被收购公司C 采用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模式核算。具体来说建造期被收购企业会确认收入,而国内的政策不确认收入,导致净利润差异很大,在收购之前的尽调以及和收购相关的审计,都将C公司的收入成本按照A公司的政策进行了调整,并 对报表进行了准则转换。C1和C2公司净资产处于在建期间,按照国内的政策调整后为净资产为负数。评估的时候 是基于泰国准则下的数据为3.5亿美元。问题:商誉如何计算?方法一:收购完成后,交割日净资产的审计也按照A 公司的收入政策进行了调整并对报表进行了准则转换审定了C的净资产。交割日合并报表时,商誉产生在B合并C 的过程中,再合并到A。按照国内准则商誉为按照国内准则下计算AB合并C的时候产生;商誉为4-3.5=0,。5亿美
元?这种情况下的数据为购买日下的报表和评估时候的报表无法衔接,未分配利润及净利润都有很大差异;如何披露购买日下的财务报表? 方法二:根据报表合并的过程,交割日BC合并产生商誉的过程是在泰国准则下进行,然后再合并到AB,在合并到AB时由AB的管理层来调整会计政策和准则差异。商誉计算是在泰国准则下的数据计算 产生;这种情况下购买日下的报表基于泰国准则可以和评估时的数据衔接数据。购买日下的财务报表可以披露;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被收购方为PPP项目公司,不应确认商誉。收购价款减去被收购方各项资产(服务特许权相关资产除外)、负债的公允价值后的差额在合并报表层面列报为“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不应确认商誉(参照“单一资产实体”)。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提问人:心海拂清风 时间:2020-09-28 17:58:00
被收购方为Boot业务的电厂,经核实有2个是20198年和2019年投产运行了,2020930剩下一个也已经产生投产运行 了,但是我理解三个电厂都是分别构成业务的,为啥不确认商誉呢?另外我主要的难点在于两者会计政策和准则不一样,我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如何确认?我需要把在哪个层面把每家电厂按照国内准则转换下?毕竟不同准则和会计政策下的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很大,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PPP项目公司属于有存续期限限制的“有限寿命主体”,如果确认商誉,必然会在经营期内逐步减值。商誉最终都会减值的,但如果从一开始就知道将在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减值,则也就不成其为商誉。
提问人:心海拂清风 时间:2020-09-29 02:21:00
泰国企业和国内母公司的两者会计政策和准则不一样,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如何确认?在哪个层面把每家电厂按照国内准则转换下?毕竟不同准则和会计政策下的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很大,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理论上不应受到会计政策差异的影响。
购买子公司的少数股权,是不是不影响之前确认的商誉?
4657、购买子公司的少数股权,是不是不影响之前确认的商誉?
提问人:沉默羔羊 时间:2020-09-27 15:16:00
购买子公司的少数股权,是不是不影响之前非同一控制下确认的商誉?即便这次作价比收购时的作价低,也对商誉减值没有影响吗?有没有具体的准则条文?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收购少数股权的交易不影响此前购买日在合并报表层面确认的商誉。但如果收购少数股权的价款较低,则可能是商誉已发生减值的迹象,需谨慎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减值准备。
政府搬迁
4658、政府搬迁
提问人:wsdcr830960 时间:2020-09-27 16:23:00
陈老师:如符合公共事业且由财政预算支付的企业厂房搬迁补助的价格,是基于评估后的价格,是否需要按政府补助指南中的案例1的精神,不属于政府补助,按资产处置进行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
送货到家,运费披露
4659、送货到家,运费披露
提问人:wsdcr830960 时间:2020-09-27 09:33:07
按现行收入准则,如以送货到家确认收入,其中运输是履约过程中的一个活动但会产生运费,这个运费在报表列报中是列报到主营业务成本吗?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
投资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几个疑问
4660、投资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几个疑问
提问人:renaiqiang 时间:2020-09-27 17:41:00
在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当中,有几个疑问? 疑问1 土地使用权出租
哪种类型的公司可能会存在这种业务?普通的企业不都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盖办公楼、盖厂房吗?可否举例说明
(上市公司的案例)。
承租人租赁土地的目的是什么?即使可以盖房子,也不能取得房产证疑问2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国家不是不允许企业囤地吗?企业会可能长期持有一片熟地,长期不开发,等着升值后,再转让吗?不怕被政府没收吗,可否举例说明(上市公司的案例)
回答人:chenyiwei
子公司通过债务重组获得关联方股权,在合并层面的处理
4661、子公司通过债务重组获得关联方股权,在合并层面的处理
提问人:你瞅我干啥 时间:2020-09-27 17:42:00
请教陈老师:
A公司是B公司、C公司的母公司;D公司和ABC没有关联关系。
B公司持有H公司80%股权,D公司持有H公司5%的股权;C公司是D公司的债权人,债权账面价值为3000万元(假设等于公允价值);
现在D公司没有偿债能力,以其持有的H公司股权抵偿C公司债权。
C公司取得H公司股权后,将其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初始评估价值为4000万。C公司确认债务重组收益1000
万元。
在A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C公司取得的H公司股权,是作为一项权益性交易处理,还是按照债务重组进行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在A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C公司取得的H公司股权,应作为收购少数股权,作为权益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C对D所持有债权的原账面价值和该5%少数股权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报表层面的资本公积。
租赁变更的衔接处理
4662、租赁变更的衔接处理
提问人:meimei168 时间:2020-09-27 18:43:00
请教陈版:
公司作为承租人租赁办公楼,租期3年(2018.7.1-2021.6.30),在2020年6月30日进行租赁变更,租期延长1年且租 金每平米下降30元,即延长后的租期为(2018.7.1-2022.6.30),公司明年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在2021年准则衔接之日,使用权资产的入账价值应该怎么确定?
根据租赁准则第63条,公司的租赁变更不作为一项单独租赁,是否应将其视同该项租赁为4年,并确认相应的使用 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第63条无需对租赁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怎么理解)还是说按照原未变更前的租赁(租期3年) 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新签的延长租期1年作为一项新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这2种处理在结果上似乎没有什么区别。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在新准则首次执行日,可看作一项剩余租赁期为1.5年的租赁,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内实际租金的折现值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不影响首次执行日的留存收益和净资产。
关于收到补偿款的账务处理
4663、关于收到补偿款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zylrjq 时间:2020-09-27 19:57:00
请教陈版:A上市公司为通信类业务,主营业务为信道通信租赁,因为国内部署5G 3000Hz-3600Hz 信道必须交给
5G使用(空出的信道可以继续租赁给国外客户);A上市公司根据工信的部的要求把此信道的客户转移到其他信道
(3700Hz),经工信部协调移动运营商B、C 与A上市公司签订补偿协议,约定补偿款2.5亿元(根据相关信道设备剩余使用年限资产净值计算),并一次性支付。
A上市公司收到补偿款的账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是否该交易实质上系对信道(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征收补偿?如果是,补偿款与原该频段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迁移现有客户的费用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处置损益。
企业合并的财务处理
4664、企业合并的财务处理
提问人:zd241 时间:2020-09-27 13:33:06
a公司持股b公司60%股权(d公司持股40%),b公司持股c60%股权(e公司持股40%)。b公司收购c公司的时候形成了1000万元的商誉。
现在a公司出资2382万元向b公司购买c公司60%的股权,收购时点c公司不含商誉的净资产是1715.56万元。重组前b公司和c公司均是a公司的并表单位。
请教陈老师,我理解,在a公司合并层面,此项交易相当于收购d持有的24%c公司股权,合并层面视同收购少数股 东权益(相当于少数股东撤资),相当于权益性交易,调整资本公积金额=少数股东收回的撤资款-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金额。=23820.4-1715.560.24=540.58.
请问下,我计算的资本公积的金额是否正确,同时,此金额在合并上的抵消分录是:借资本公积,贷少数股东权益吗?同时,此次重组完成后,在a合并层面的商誉金额是否还是1000万元呢?谢谢老师。还请教下,对于a公司单体的财务处理,长投的入账应该是2382万元,还是c公司收购时点的享有的净资产呢(是否应该包括商誉呢?)
回答人:chenyiwei
a公司出资2382万元向b公司购买c公司60%的股权,各交易参与方都在A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所以和一般的合并范围内内部交易一样,不涉及权益性交易,正常抵销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即可。在该项内部交易刚完成的时点,对A的合并报表不会有影响,不会体现为购买少数股权。
A的单体层面的长投成本等于支付给B的收购价款(前提这是公允交易)。
请教陈版,关于融资租赁承租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处理
4665、请教陈版,关于融资租赁承租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处理
提问人:gpqg 时间:2020-09-27 12:33:07
陈版,承租人融资租赁,租期为3年。对于每期摊销的财务费用,能否简化处理,按照直线法摊销该财务费用? 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gpqg 时间:2020-09-29 12:33:08
陈版,这里的重要性指的是审计当中的重要性水平吗?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参考审计重要性水平确定。
求助陈版:非交易性权益投资如何判定?
4666、求助陈版:非交易性权益投资如何判定?
提问人:zryhzwg 时间:2020-09-27 12:33:09
22号准则规定,权益性投资在初始确认时 ,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 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关于“非交易性”和“权益 工具投资”的界定标准之一是:持有目的是为了近期出售和回购。那么,企业在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持有目的并不明确,如股利分配可以则打算长期持有,取得稳定的股利分配;如价格涨幅较大也肯定随时变现。此时,企业是否可以将该股票指定股票计入FVOCI呢?
需要咨询的问题
银团贷款安排费的会计处理
4667、银团贷款安排费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hbwgh 时间:2020-09-27 22:53:10
陈老师好,关于公司对银团借款除了有正常的利息支付义务之外,还有支付银团安排费的义务。目前暂未取得贷 款,只是取得275亿的授信额度,需要自现在开始每半年支付2000万的银团安排费,请问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考虑该银团安排费的金额确定原则和支付条件,确定其是否与本企业提取借款的金额、时间挂钩,以考虑是否可以全部或部分作为相关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所对应的“交易费用”,据此确定是在发生时直接费用化,还是计入相关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并按实际利率法在借款期限内摊销。
商誉如何在资产组之间直接分摊
4668、商誉如何在资产组之间直接分摊
提问人:song2003921 时间:2020-09-27 23:35:00
请教陈老师@chenyiwei:
甲公司2016年收购境外乙公司,产生商誉3000万元,对应的资产组为乙公司。2018年甲公司为了将乙公司的技术在境内落地,成立了境内丙公司,丙公司的产品可以对内对外销售,2018、2019年商誉在乙、丙公司之间分摊,
请问:
房屋补偿异地重建
4669、房屋补偿异地重建
提问人:jiuzhou010 时间:2020-09-28 08:39:00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
首先判断换入新房的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例如新旧房的地段、面积、用途、结构、可使用年限、效用等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如果具有商业实质的,则在旧房腾空并交付给开发商或者政府征收机构时,将被拆除的旧房的账面价值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后续取得新房时,按旧房于拆除时点的公允价值作为新房的入账价值,转销该项“其他非流动资
产”并确认资产处置损益。
公允价值
4670、公允价值
提问人:guoji2020 时间:2020-09-28 09:30:00
陈老师好!
关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结论基础部分向您请教
对于市场参与者来说无论是清偿负债还是转让,其公允价值都是相同的
公允价值3
4671、公允价值3
提问人:guoji2020 时间:2020-09-28 09:55:00
陈老师好!
关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结论基础部分继续向您请教!
负债转移后要视同信用风险是相同的
与客户约定退回的商品、在途未收货时的会计处理
4672、与客户约定退回的商品、在途未收货时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彦子Yolanda 时间:2020-09-28 11:54:00
陈老师,您好!
由于部分产品设计方面的问题,已经与客户签署了退货协议,约定将商品退回。待重新升级改造后,会以更新后的新商品重新销售给客户。
客户已经将货物发运,但截止月底尚未收到退货,请问在这个时点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是否应该开红字发票冲收入,然后记在途存货冲成本?然后对该在途存货计提风险准备?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已经签订退货协议,故虽然尚未收到退回的商品,但该退货事实已存在,现在应当进行退货的会计处理,冲减此前确认的收入和成本,对将要收回的商品按其预计可变现净值计量,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新租赁准则,关于低价值资产的判断
4673、新租赁准则,关于低价值资产的判断
提问人:mfj416 时间:2020-09-28 12:16:22
咨询大家个问题,在新的租赁准则中,低价值资产价值的判断是以全新状态下的价值为基础的,如何理解这个全新状态呢,是资产自身以前的公允价值,还是现在同类资产的现时公允价值,如果是自身以前的公允价值,那承租人如何获得这一信息呢,如果不能获得,承租人又如何确定租赁物的价值呢,希望有大神帮助解答,感激不尽。
回答人:chenyiwei
应理解为:功能和效用与该资产相同或类似的资产,当前处于全新状态时的公允价值(例如,租入一台旧的打印 机,则取同型号打印机的当前全新状态下市场价格)。其针对的时点是租赁开始日。不是该项资产在以前的公允价值。
求助陈版主:关于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
4674、求助陈版主:关于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
提问人:lcx2456 时间:2020-09-28 14:18:00
A公司为B公司向国外采购商品,收取5%的代理费,但是商品是A公司向国外采购来再卖给B公司的,开13%的票, 这个应该是总额法确认收入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A公司是根据B公司的需求,向其指定的供应商采购,A自身不“囤货”,且A赚取的是固定比例的佣金,则是代理人的典型特征。这与相关交易适用的税率和税目无关。
关于代收代付
4675、关于代收代付
提问人:lcx2456 时间:2020-09-28 14:38:00
A公司每个月向电信公司支付电话费,并收到增值税发票,然后又问B公司收取所支付的电话费,并开具增值税发 票,该业务是否为代收代付业务,是否要确认收入成本,还是就通过其他应收其他应付处理,纳税申报的时候,这种未确认收入,但是开具发票的,可以如何填列?
回答人:chenyiwei
可类比于物业公司转售水电给大楼租户的业务,一般将A公司作为代理人,按净额法确认收入,款项按代收代付处理。这与发票上的全额开票结算并不矛盾。
求助陈版主:关于物业公司的收入
4676、求助陈版主:关于物业公司的收入
提问人:lcx2456 时间:2020-09-28 14:46:00
回答人:chenyiwei
物业公司转售水电,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本问题属于收入确认和计量应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的判断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 年修订)》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一)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二)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三)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一)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二)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三)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四)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就本案例所涉及的“转售电力”这一特定交易而言,我们更倾向于认为物业公司应当采用“净额法”确认该项业务的收入,即仅就向租户收取的服务费确认收入,电价部分作为代收代付处理。主要考虑因素是:
请教陈版,关于关联方认定的问题
4677、请教陈版,关于关联方认定的问题
提问人:yzzzzzzq 时间:2020-09-28 15:03:00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中职工的疑问
4678、关于企业会计准则中职工的疑问
提问人:小盆友 时间:2020-09-28 15:17:00
母公司A下面有控股子公司B,劳动者C与母公司A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及五险一金都由母公司A发放和缴纳,母公司将其派往子公司B工作,其职工薪酬应该由谁来负担?
按照准则规定,由于劳动者C与母公司A签订了劳动合同,属于母公司A的“职工”,其薪酬应过母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承担;劳动者C与子公司B未签订劳动合同,其不属于子公司B的“职工”,其向母公司A公司支付的劳动者C 的薪酬直接计入成本费用,不过B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回答人:chenyiwei
判断会计意义上的“职工”并不是根据劳动合同签订的法律关系,而是应根据是否具备对这些劳务人员的工作分配、业绩考核和报酬决定、奖惩、辞退等实质性的管理权力,这些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内容与本企业正式职工是否存在实质性差异等因素,分析这些劳务人员在经济实质上是否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所定义的“职
工”。你说的情况,如果这些派到子公司工作的人员,子公司对其有上述各项实质性管理权力的,则应认定为子公司的“职工”,虽然薪酬由母公司支付,但子公司仍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其薪酬,再转入对母公司的往 来。相应地,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不应使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急求新收入准则对商场参与分成模式下收入确认的影响
4679、急求新收入准则对商场参与分成模式下收入确认的影响
提问人:傀儡派 时间:2020-09-28 16:30:16
回答人:chenyiwei
目前多数倾向于认为,在新收入准则下,百货业“联营扣点”模式下,百货商场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同时,随着收入确认方法的改变,其部分成本、费用的划分也会发生变化,例如原先在总额法下,经营场所的租金或折旧是列入销售费用,但在净额法下,需对经营场所的租金、折旧等采用合理方式分摊到自营业务和联营业务,并将归属于联营业务的此类成本费用转为营业成本列示。
求助chenyiwei老师一个关于固定资产的问题
4680、求助chenyiwei老师一个关于固定资产的问题
提问人:verylily 时间:2020-09-28 12:33:08
陈老师,您好:
我司采购了一批固定资产,按照合同约定,采购到一定的数量,价格优惠,2019年的时候,我们按照A价格确定了固定资产原值,开始计提折旧,但是最近,按照合同约定,我们采购数量达到要求了,价格变成了B,请问,原先按照A价格确定的固定资产原值,需要修改成B吗,如果要修改原值为B,累计折旧需要调整嘛?
回答人:chenyiwei
原先以价格A作为原值相当于暂估入账,现在调整为较低的价格B,应将差价冲减固定资产原值,但对此前已计提
的折旧不进行追溯调整。后续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在剩余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
劳务派遣的工人的工资需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计提吗?
4682、劳务派遣的工人的工资需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计提吗?
提问人:CPAxiaoyangyang 时间:2020-09-28 12:33:08
劳务派遣的工人的工资需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计提吗?对于直接发给职工的工资和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发放的会计处理区别是什么呢?谢谢各位老师解答
回答人:chenyiwei
可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1-4-8(企业对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的核算和列报)”。
关于控制权判断(请教陈版主及各位同仁)
4683、关于控制权判断(请教陈版主及各位同仁)
提问人:lolasissi 时间:2020-09-29 11:25:38
各位好,现有以下业务想咨询大家,望大家讨论回复,谢谢大家。
我公司拟以4:3:3的受让一家非同一控制的企业A,我公司占40%,A公司共设立三名董事,我公司占一名,为董事长,同时派驻财务总监一名。
问题:
我公司可否根据上述设计认为对A公司取得了控制权,并合并报表?
假设派驻董事及高管发生在收购之后,比方说一年以后,那么初始投资时可否先按权益法核算,等派驻后再合并报表。
@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股权比例和董事会席位均不占多数,故仅仅依据你所提供的信息不足以证明你公司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权。
关于以非货币性资产设立子公司的递延所得税
4684、关于以非货币性资产设立子公司的递延所得税
提问人:cfshichunsheng 时间:2020-09-29 12:33:09
陈版,您好。关于瑞华研究2010-2019问题3-1-13(以无形资产出资设立子公司及后续处置部分股权丧失控制权的处理)中在合并报表层面抵消了增值的无形资产,合并报表层面是否应考虑无形资产计税基础(公允价值)与抵消后价值之间的暂时性差异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在母公司对该子公司具有控制权期间,如果该无形资产在子公司的计税基础为其公允价值,且该子公司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可有足够多的应纳税所得额,则在合并报表层面可确认与该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请教陈班主,关于长投的后续核算
4685、请教陈班主,关于长投的后续核算
提问人:leclerc 时间:2020-09-29 13:33:06
甲公司(内资)和乙公司(外商)分别持有丙公司股权75%,25%,丙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美元。现在乙公司以8866 万人民币将25%股权转让给甲,转让后甲公司100%控股丙公司,甲公司财务账上累计挂股权投资丙公司3.51亿人民币,丙在转让后在工商局调整了工商的注册资本,由美元变为人民币,总金额为3.08亿人民币,咨询一下这4300万的差额,甲公司和丙公司需要怎样进行账务处理吗?丙公司是否应该按历史成本折算进行工商变更?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业务分立报表列报的问题
4686、关于业务分立报表列报的问题
提问人:zhang0922 时间:2020-09-29 08:05:08
陈版您好,请教一个业务分立报表列报问题:A公司有一块经营性业务,同时兼顾下属子公司的管理职能。现A准 备将经营性业务分立出来,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形式装入子公司B,未来用B去IPO。分立时点为2019年1月1日。A 公司2019年度利润500万元(分立业务实现利润1500万元,其他业务亏损1000万元),计提并缴纳企业所得税125万元。现在编制模拟利润表时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如何列报。如果列报125万,就会出现分立业务利润总额1500 万,只计提125万元所得税费用,出现不勾稽,同时未来IPO审计报告中“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也会出现不勾稽?如果列报375万元,但模拟现金流量表—支付的各项税费仅有125万,同时未来IPO时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报告中分立业务企业所得税计提及缴纳数也不是375万元?
回答人:chenyiwei
鉴于在分立后,原其他业务的亏损1000万元将留在原企业A,基于B作为独立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立场,不可能享受到该项亏损抵减,故在模拟报表中仍需按照B自身的利润确认对应的所得税费用,模拟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与实际需缴纳税款之间的差额是母公司其他业务亏损的抵税作用导致,故在B公司的模拟报表中调整资本公积。
有迹象表明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4687、有迹象表明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提问人:寻求帮助 时间:2020-09-29 13:33:06
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提到:
有迹象表明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评估其在未来向客户转让剩余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是否很可能收回,如果 不能满足很可能收回的条件,则该合同自此开始不再满足本准则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应当停止确认收入。
[size=13.3333px]接着指南里面对于事实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只提到了一个“信用风险显著升高”, 我想请教一下,准则中除了信用风险显著升高这一情况外,还有没有其他实务中可能的情况可可否列举出来?非常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应该只是不完整的举例。导致款项无法收回的原因并不仅仅限于债务人信用风险,也可能涉及其他原因(虽然较为少见,因为并不典型,故此处未列举)。
请教陈版 及各位大侠:新收入准则—房地产企业的配套设施
4688、请教陈版 及各位大侠:新收入准则—房地产企业的配套设施
提问人:zxxiao2007 时间:2020-09-29 13:33:06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配套设施如幼儿园、学校是否要分摊收入 例1 开发商对小区内所建的公立小学有几年的招生权利,到期将放社会统一派位。业主享受到服务,我认为应分摊收入 例2 开发商对小区内建了一所幼儿园,幼儿园的招生只针对业主,非业主需要支付赞助费,如何按受益期分摊? 请问我例1的理解对么?例2受益期如何确定? 我的思路有问题么
回答人:chenyiwei
正常情况下,公共配套设施在建成后需无偿移交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相应地这些配套设施的建造成本归入相应项目的开发成本,不确认收入。
你说的配套建设的学校优先对业主招生,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促进开发产品销售的手段,类似于广告、营销支出,其本身不会给本企业带来额外的可以货币计量的经济利益流入,故不应作为分摊收入的理由。
请教陈版主,关于某资产价值计量的问题
4689、请教陈版主,关于某资产价值计量的问题
提问人:宥昕 时间:2020-09-29 13:33:06
购买国土局一工业用地,地价10万/亩,地上附着房屋N栋,政府应清表后交付土地,应我方要求,地上房屋保留用于项目建设临时办公,鉴于房屋质量杠杠的,欲继续使用,如此,该房屋入账方案,1、认为附着房屋包含在土地 价款中,以公允价值入账,但该房屋本应被拆除而未拆除的,有点矛盾;2、按评估价值做营业外收入,但要付出 所得税等代价。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对该拟保留的房屋按重置成本法评估后确认为固定资产,地价款减去该房屋的评估入账价值后的剩余金额作为土地使用权成本,不应单独就此确认营业外收入。
同一个集团内子公司变为孙公司各方会计处理
4690、同一个集团内子公司变为孙公司各方会计处理
提问人:zhaoman03 时间:2020-09-29 08:05:08
同一个集团内子公司变为孙公司的话,对于集团公司的个别报表,是按账面价值核算吗。比如甲集团下面有A 、B 两个全资子公司,划转时B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公允价值12000万元,A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200万元,甲集团是不是直接借:长投-A公司 1200万元 贷:长投—B公司 1200。还是按公允价值来,理解为把B公司买了12000万
元,然后再增资A公司,1200万元做注册资本,剩余增加资本公积。借:长投—A公司 12000万元 贷:长投——B 公司1200,贷:资本公积(还是投资收益) 10800。集团合并报表如何处理,A公司个别报表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甲公司个别报表层面:按照其原先对B公司的长投成本,并入其对A公司的长投账面价值,不确认损益。
A公司:按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原则处理。对B的投资成本为合并日B的账面净资产,与A新增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调整A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实务
469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实务
提问人:lixicheng1919 时间:2020-09-29 13:33:06
背景:当地政府于2013年下达房屋征迁文件,征收国有企业A公司一幢房屋及所处的土地一宗,拟以其他房屋B给 与置换。A公司于2013年将房屋移交政府,并由政府拆迁。经评估 房屋土地评估值为1400万,但政府承诺的换入房屋一直未到位
2020年,政府与公司重新签订协议,拟以房屋C替换房屋B置换,经评估2020年时点C房屋评估值7000万
(主要是近两年房地产市场升值)。
问题:A公司应以1400万作为拟换入房屋C的初始确认计量,1400万至7000万的升值是否可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A公司应以1400万作为拟换入房屋C的初始确认计量,不应确认你所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除非C是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请教陈版-新收入准则下,带租赁承诺的房产销售
4692、请教陈版-新收入准则下,带租赁承诺的房产销售
提问人:王煎饼 时间:2020-09-29 08:05:06
请教陈版:房地产公司销售物业时,与业主承诺保底收益率,比如,商铺售价100万,每年的固定租金5万,房地产公司承诺5年,请问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需要视为两项履约义务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4-2-19(售后租回构成经营租赁,但约定的租金高于市场公允租金时的处理)”。注意在新老租赁准则下的处理方法不同。
交易合同的变更是否抵消内部交易
4693、交易合同的变更是否抵消内部交易
提问人:zhangyiying 时间:2020-09-29 08:05:09
陈版主:19年目标公司与上游供应商采购天然气后,通过自己管道运输销售给目标公司的子公司;2020年由于国家政策变化,按照能源监管要求,子公司直接与上游供应商采购,并支付气款加上管道运输费用;同时上游供应商与目标公司签署购买管道运输劳务,由上游供应商支付管输费用给目标公司;
这样业务处理,例如:19年目标公司从上游采购1元、加上运输费用0.5元销售给子公司;子公司根据需要销售给用户2.2元,19年抵消内部收入后报表确认2.2元收入;2020年由子公司直接从上游采购支付成本1.5元(包含管道运输费用0.5元),子公司对外销售2.2元;另外目标公司接受上游供应商的委托,确认0.5元运输费用;这样相同业务19年确认2.2元收入;2020年目前确认收入子公司的2.2+目标公司收入0.5元;合同模式的变化,2020年比19年多了
0.5元收入;
请问:这种合同模式变更,原来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不抵消内部收入,导致相同事项2020年比19年多确认收入
0.5元;如果抵消内部收入0.5元,数据虽然与上年相同,但是与合同运营模式不符,形式上不存在关联交易;
目前考虑这种合同变更不是企业主观变更交易模式,上游供应商应监管需要,按照交易合同对手方考虑,不存在关联交易,不想抵消此收益。请陈版主予以指点。
回答人:chenyiwei
变更后的会计处理不恰当。虽然是根据监管要求改变业务模式,但上游供应商支付给目标公司的管道运输费用是为了输送该供应商出售给子公司的天然气,是附属于子公司向该供应商的采购业务的,该运输服务真正的受益人是子公司而不是供应商,故仍应将目标公司从供应商收取的输送费与对应的管道运输成本抵销,不应重复确认收入和成本。
在合并报表层面,仅确认子公司对外销售天然气的收入2.2元,成本包括【子公司从供应商采购的名义价款-供应商支付给目标公司的管道输送费+目标公司提供管道输送服务的实际成本】。
从新收入准则的观点出发,在合并报表层面,合并集团收取供应商的输送费,对供应商而言属于应付客户对价,但该对价的收取方(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的合并集团)并未向该供应商提供服务,所以对供应商而言,这部分管道运输费应冲减其收入;相应地,站在目标公司合并报表的立场,这部分管道运输费收入应冲减成本。
‘’合同结算”科目的适用于哪些业务?
4694、‘’合同结算”科目的适用于哪些业务?
提问人:hubin0810 时间:2020-09-29 18:33:33
按照新收入准则,我公司新设“合同结算”科目,请问只有建筑施工类合同可以用这个科目吗?基于合同产生的宣传运维费和形象宣传费用这类,可以适用合同结算吗?
回答人:chenyiwei
“合同结算”科目系针对在一段时间内履约且结算进度不同于收入确认进度(履约进度)的履约义务的相关核算,不仅限于建筑施工类合同。但基于合同产生的宣传运维费和形象宣传费用不属于合同履约成本,应在发生时直接费用化处理。
提问人:zico9999 时间:2020-10-04 10:33:06
陈版:目前观察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中有多家企业认定“物流运输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这与财政部的案例明显矛盾,对于此类劳务服务,也未见到“合同资产”的确认,感觉新收入准则在实务中运用比较混乱!想请教一般意义上的“运输服务”到底属于时点还是时期内的履约义务?
回答人:chenyiwei
运输服务一般认为是在一段时间内履约。但因为服务周期一般较短,故实务中多数简化为在运抵时一次性确认收入。这种做法有跨期截止性问题,需根据重要性原则考虑能否接受简化处理。
合同资产与开票金额的问题
4695、合同资产与开票金额的问题
提问人:一朵夕阳花 时间:2020-09-29 20:29:49
陈老师您好,看之前的帖子合同资产要以不含税金额列式。
回答人:chenyiwei
合同负债按实际已预收金额113元中的不含税金额100元列示。13元的税额因为对应的发票已开,故直接确认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提问人:一口大胖子yyy 时间:2020-10-01 17:27:21
陈老师您好,上面说开了张226元的票,只列示100的合同负债,那剩余的13元的增值税是列示位应收账款吗? 我有三个疑问
1⃣列示为应收账款的话,需要和合同负债抵消后在报表列示吗?然后最终列示87的合同负债
2⃣还是把应收账款的的钱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预交销项税”
3⃣应收账款不是代表有无条件的收款权吗?这个算吗非常感谢陈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应收账款不能与合同负债相抵。你举的例子中没有无条件收款权?
作为出租人的手机租赁相关问题
4696、作为出租人的手机租赁相关问题
提问人:meimei168 时间:2020-09-29 19:33:06
请教陈版主:
公司作为手机租赁(经营租赁)的出租人,通过A平台向承租人出租手机,手机租期12个月,租赁期届满收回处 置。对于每笔成交的订单,公司在开始时需向A平台分别支付总租金的5%、10%作为引流费用(获客成本)和平台使用费。该模式下,在租赁期开始日,A平台已经代替承租人一次性支付租赁期内的全部租金,承租人分期向A平台支付租金,A平台收取每笔租金的10%作为金融科技增值服务费。
可以。
3、可以。
提问人:meimei168 时间:2020-09-30 19:33:07
谢谢陈老师的解答!
另外,想进一步咨询一下,关于A平台替承租人一次性支付的租金并收取10%的金融科技服务费,合同明确约定租赁期内借款人直接向A平台支付租金。《应用指南》对于预收账款和合同负债的区别解释为:预收账款往往是商品
和交货期等已经确定.而合同负债是商品和交货期等还不确定.对于一次性收到的租金计入“预收账款”而不是“合同负债”,是否可以理解为(1)公司手机租赁履约义务的对方是“承租人”而不是“A平台”(尽管A平台已替承租人支付 租金)(2)该预收款下,“商品”是手机,“交货期”是承租人收到手机的当天,商品和交货期已确定。
公司还是想着能否作为第2种处理方式:相当于公司拿着应收款权向A平台进行融资,以90%净额的应收款权去做保理,但好像在租赁期开始日并未有应收账款,无法进行操作。
回答人:chenyiwei
你的粗体字说法并无依据?
提问人:meimei168 时间:2020-10-01 19:33:07
在准则和应用指南里,我确实没找到关于预收账款和合同负债的区别,粗体字是其他人对应用指南的解读。想请教一下陈老师预收账款和合同负债的区别在哪里?一直没能理清楚他们的区别,除了适用准则的区别(如租赁准则下的预收款只能挂“预收账款”而不能挂“合同负债”),是否还有其他区别?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合同负债针对的是已有对应合格合同的预收款项,且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理论上未收到预收款但已有无条件收取预收款权利时也可以确认合同负债,但实务中少见。
求助陈版主:合同负债与开票金额的问题
4697、求助陈版主:合同负债与开票金额的问题
提问人:一朵夕阳花 时间:2020-09-29 22:41:49
陈老师您好:1、请问我以下处理对吗?非常感谢陈老师。
一个设备买卖合同,合同总金额339(不含税金额300,税额39),目前收到客户的预收款113,开给客户的发票
226(税26)
①按新入会计准则收到预收款时: 借:合同资产226 借:银行存款113 贷:合同负债300
贷:应交税费-销项税26
贷: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13
报表列式的时候,“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13”列式为其他流动负债,“合同负债”金额列式为74
②确认收入,并开具剩余的发票借:合同负债300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13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
贷:应交税费-销项税13 2、还想问两个问题
①收到客户部分预收款的时候,要按合同金额确认合同负债吗?要按合同的税额确认销项税吗(如果没有开票的就放“待转销项税”)?
②如果先开票未收款的情况: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销项税吗? 非常感谢陈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先开票未收款的情况: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销项税。提问人:一朵夕阳花 时间:2020-09-30 132345
提问人:一朵夕阳花 时间:2020-09-30 13:23:45
谢谢陈老师,还想请问一个问题。
如果已收到预收款113,但是没有开票的话,是需要按100列式合同负债,13列式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吗? 然后根据纳税义务时间将“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重分类到“其他流动/非流动负债”对吧?
回答人:chenyiwei
是。
收入采用净额法,税务按总额开票,涉及的存货处理
4698、收入采用净额法,税务按总额开票,涉及的存货处理
提问人:liaorongbiao 时间:2020-09-29 23:28:59
陈老师,我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业务模式是背靠背,代理下家向上家采购。我公司向四桶油采购成品油,然后通过取得油卡,然后下家通过油卡去四桶油提货,那么我公司在会计上是按净额法确认收入,但是开票是按全额开给下家,四桶油也是按全额开票给我,那么我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何操作合适?涉及的商品是否也要入库存商品?
回答人:chenyiwei
除了将形成本企业收入的部分(即交易净额)以外,其余款项均通过往来款核算。相关商品也不确认为本企业的存货。增值税根据发票的开具和收到情况正常确认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集团内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4699、集团内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搬运工 时间:2020-09-30 00:14:33
A拟IPO公司于2020年对A公司所在集团内的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涉及A、B、C、D、E四家公司的员工,假设授予每家公司员工股份公允价值均为100万元。B公司持有E公司100%股权,E公司持有A公司80%股份,B公司持有C公司100%股权,A公司持有D公司100%股权,请问各位大神,根据准则解释4号以下各公司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A: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借:管理费用 100 贷:资本公积 100B: 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借:管理费
用 100 贷:资本公积 100C: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借:管理费用 100 贷:资本公积 100D: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借:管理费用 100 贷:资本公积 100同时应在A公司层面确认长投:借:长期股权投资100 贷:资本公积 100E: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借:管理费用 100 贷:资本公积 100同时应冲减对A公司的长投,子公司A替母公司E承担了费用,视为对母公司的分配: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 贷:资本公积 -100
回答人:chenyiwei
要明确股权激励的具体方式是存量股份转让还是由A向激励对象发行增量股份?如果是存量股份转让,可能涉及转让一方案现金结算股份支付处理。因此并不必然是各方都作为权益结算股份支付。
求助陈版主:同一控制企业合并30变成100
4700、求助陈版主:同一控制企业合并30%变成100%
提问人:曲九殇 时间:2020-09-30 10:57:56
我们集团母公司A之前出资300万占比30%,下属子公司B出资700万占比70%成立了孙公司C。
C公司截至今年净资产为负, 今年母公司出资100万收购子公司B70%的股份。求助:我们现在母公司个别报表针对70%的交易做了分录
借:资本公积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但是,针对之前的30%出资对应的长投300万不知该如何处理,是要冲减资本公积300万保证母公司长投账面数为0 吗。求指教。
回答人:chenyiwei
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由于C原为孙公司,此前已在A的控制之下,所以A取得C的70%股权不是企业合并。
A按照支付给B的70%股权购买价款作为对C的70%股权的投资成本。
提问人:曲九殇 时间:2020-10-03 21:33:07
谢谢陈版。所以操作是母公司A合并外取得长投100万,子公司B按差额-600万确认投资收益,母公司合并层面直接抵消该项交易的影响,然后还需要针对A公司持有的400万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对吗?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
求助陈版主瑞华研究的公益性资产一个案例
4701、求助陈版主瑞华研究的公益性资产一个案例
提问人:q727446006 时间:2020-09-30 15:33:09
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问题1-1-12关于公益性资产入账案例。
回复中说明了无需确认固定资产,待等到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程序核销该拨款,不应导致固定资产和资本公积同时虚增。那这个该怎么处理呢?支出时计入在建工程,收入时计入资本公积,完工验收后对冲?但企业迟迟办不下竣工手续的话不还是导致了同时虚增?是否在每个年末对冲一次更合理?
但是《企业财务通则解读》(财政部企业司编)对《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的进一步解释:属于投资补助的财政资金,如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补助、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资项目补助等。这类资金是对投资者投入资本的补助,但是与前一类资金最大的区别是国家不一定以投资者身份投入,大部分时候是政府为了贯彻宏观经济政策或实现调控目标,给予企业的、具有导向性的资金。因此,《通则》规定企业收到这类资金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如果国家拨款时,明确形成的资本由某个单位持有,或者做出其他权属规定的,则按规定执行。
上述文件提到了公益性资产补助作为资本公积,那应该和瑞华研究有点冲突了? 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类情况一般是完全的代建,收到拨款时列入专项应付款(或其他非流动负债),支付时可以暂挂其他非流动资产,到完工时将两者对冲核销,或者如你所述,在与政府方面核对确认的前提下,每年末进行一次冲销。
由于不形成本企业的固定资产,故不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该类款项不会增加本企业的权益,故不属于政府补助。
用于维修自有固定资产持有的材料是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702、用于维修自有固定资产持有的材料是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提问人:战帝皮皮鲁 时间:2020-09-30 19:33:06
各位老师,一家电网企业,购置有较大数量的备品备件,在存货-原材料中核算,主要用于自有固定资产的维修维 护,期末该企业按备品备件的重置价格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该企业为电网的分公司,本身并没有销售收入。
请问该企业自用备品备件是否应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可以计提,自用备品备件可变现净值如何确定?请各位老师多多指教
回答人:chenyiwei
这类有明确用途,专用于本企业固定资产维修领用的备品备件,即使符合存货的确认条件,但因为无独立的现金流入,故为资产减值测试之目的,应并入相对应的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中,一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 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减值测试。
但是,对于其中已有损坏,或者对应的固定资产已全部淘汰从而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备品备件,应单独将其账面价值减记到残值,而不再并入对应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无偿划拨是否可以按照成本法不考虑损益
4703、无偿划拨是否可以按照成本法不考虑损益
提问人:ELf大人 时间:2020-09-30 19:33:06
ABC及我公司全部是甲集团同一控制下的企业,ABC三家公司都对小a企业投资100万,我公司对小a企业投资500万
,那我公司若接受三家公司无偿划转过来的股份比例应该怎么入账,他们三家之前都是按100万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从没确认过投资损益。a公司目前权益为负值。按照他们账面数划拨过来可以么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你公司此前控制小a企业,其他各方均为该企业的少数股东,则你公司在接受其他小股东划入的股权时,应首 先要求其他小股东(划出方)对该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减值准备(有可能全额计提准备),然后将扣减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作为确认划入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基础,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并贷记资本公积。
同时,对本企业原持有的对小a企业的股权投资,也应当按照相同的基础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对这部分已持有投资的减值计提影响本企业的损益。
A公司作为LP能将投资的合伙企业计入长投权益法核算吗
4704、A公司作为LP能将投资的合伙企业计入长投权益法核算吗
提问人:vivienne007 时间:2020-09-30 19:33:06
A公司作为LP,投资合伙企业,投资份额29.9%。合伙协议约定:
合伙企业投资一家项目公司(已约定具体公司),在5年内项目公司上市或被上市公司收购时退出。
其他合伙人优先于A公司分配项目公司转让收益,直至其他合伙人收回投资投资和每年6%单利计算的金额。在项目公司未上市或未被上市公司收购时,其他合伙人有权要求A公司回购合伙份额。
GP负责日常运营。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及投资项目退出,需要合伙人一致同意。项目公司董事会7人,合伙企业占4
席,A公司委派3名董事,另一LP合伙人委派1名,但需要与A公司的3名董事协商一致后表决。合伙企业向项目公司推荐的财务总监和一名副总经理由A公司提名。
请问:A公司作为LP能否将投资的合伙企业计入长投权益法核算? 我理解:
急,请教:孙公司注销在合并报表的处理
4705、急,请教:孙公司注销在合并报表的处理
提问人:wy2375 时间:2020-09-30 15:54:23
A是B的股东,B是C的股东。各级次都是100%持股。
现C公司完成注销。
A公司对C有债权20000万元,已全额确认损失;B对C长投投资成本10000万元。问题如下:
1.C公司对A公司20000万元的债务,无法偿还,以C公司对A集团其他公司的2000万元债权抵销一部分债务,现账务处理如下:借:其他应付款 20000
贷:应收账款 2000
营业外收入 18000
A公司也同时转回多确认的2000万损失,双方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2.B公司单体账务处理如下,收到补偿0元。
借:投资收益 1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000
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B公司合并报表是否抵销单体确认的投资收益? 借:未分配利润 10000
贷:投资收益 10000
按照33号准则第五十条,如果是处置子公司,则合并层面会根据情况确认投资收益,那么就是说合并层面不能抵销
B公司确认的损失吗?
这1个亿的长投损失最终会体现在A集团的合并报表中,是这样理解吗?
A公司合并报表对C公司的债权损失与C公司对应的债务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