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1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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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
- 作者: 陈奕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技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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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1年01月)
资产组内的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如果有市场交易,可以确定市场法评估值的,也应先按市场法对其进行单独的 评估和计提减值(如需要),再按计提减值后的账面价值并入资产组账面价值,采用收益法测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2、资产组内的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如果有市场交易,可以确定市场法评估值的,也应先按市场法对其进行单独的 评估和计提减值(如需要),再按计提减值后的账面价值并入资产组账面价值,采用收益法测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提问人:slamduck111 时间:2021-01-14 08:46:00
陈老师,“第二十二条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总部资产和商誉分摊至某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应当包括相关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分摊额),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这个步骤对应的是 第二十五条“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吗?
回答人:chenyiwei
是。
可变对价所针对的是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义务,而应付客户对价还可能针对其他与履约义务无关的事项,如从客户或其关联方获取商品或劳务。
3、可变对价所针对的是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义务,而应付客户对价还可能针对其他与履约义务无关的事项,如从客户或其关联方获取商品或劳务。
提问人:zico9999 时间:2021-01-06 09:42:00
陈版:针对运输企业操作过程中造成客户货物损失而产生的索赔,我大致做了如下分析,望指教!
如年底集体企业的职工安置已经完成,应视为大集体企业改革完成,主办单位应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并纳入 合并范围。如部分单位职工安置尚未完成,则认为改制尚未结束,相应支持属于集体企业所有,主办单位无需进行账务处理。
4、如年底集体企业的职工安置已经完成,应视为大集体企业改革完成,主办单位应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并纳入 合并范围。如部分单位职工安置尚未完成,则认为改制尚未结束,相应支持属于集体企业所有,主办单位无需进行账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huangchan-0602 时间:2021-01-02 20:29:00
陈版主您好,我想请问下如果当年厂办大集体改革已完成,纳入合并范围,那是否视同同一控制下合并,视同期初就拥有该企业?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不作为同一控制下合并。毕竟法律上没有股权关系,也是历史遗留问题。
如果是融资性的售后回租,根据所有权转让协议出售给出租人,同时签署回租赁协议,出租人又只有处分权, 但是没有占用、使用权了,是否就是所谓的控制权没有转移?不属于销售了
1、如果是融资性的售后回租,根据所有权转让协议出售给出租人,同时签署回租赁协议,出租人又只有处分权, 但是没有占用、使用权了,是否就是所谓的控制权没有转移?不属于销售了?
上述情况下承租人在新准则下应该如何进行初始和后续处理,还是否需要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为使用权资产? 初始:借:银行存款(借款本金 - 一次性确认的服务费)?
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
贷:长期应付款(未来各期需要偿还的租金之和)?
这里是否还需要如下将回租的设备从固定资产转出至使用权资产,长期应付款是否需要转为租赁负债? 借:使用权资产?
贷:固定资产清理? 后续: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最后,留购价款100元要怎么处理?是否在到期后计入当期损益? 到期支付留购价款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回答人:chenyiwei
实务中的融资性售后回租一般不会转移使用权,即对于使用的控制仍在承租人手中。这种情况下不构成资产的销 售,不应确认处置损益,严格来说并不构成租赁,而是以资产为抵押的融资。因此应按照抵押借款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到使用权资产,但需在附注中披露其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实际情况。
留购价款纳入长期应付款中一并考虑。
相关规定:新租赁准则第五十二条: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当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 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应当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提问人:呦哈哈112138 时间:2021-01-09 16:31:00
回答人:chenyiwei
租赁负债不是金融负债。所以这里的“金融负债”应当是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或者其他非流动负债之类。
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通常是与债务人信用风险有关,因此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债务人因债务减免确认的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2、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通常是与债务人信用风险有关,因此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债务人因债务减免确认的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提问人:vara1996 时间:2021-01-02 22:53:00
多谢陈老师回复!A给债务人B存货是双方协商的结果,A想收回180万货款(已让步20万元),B存在财务困难只能支付160万,故A提议再给一批价值20万元的存货给B,但要求是回款180万,B同意。A与B之前签订过销售合 同,合同内同均已履行完毕,上述存货属于A为取得债权额外提供的部分(存货对B来说是有使用价值的),与原销售合同无关,是否可以认为不属于正常的销售业务,按存货账面价值结转即可。
回答人:chenyiwei
按照目前的债务重组应用指南是可以。但个人认为并不合理,应确认收入、成本。
可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1-4-38(实施股份支付收回授予的股权后重新授予其他员工是否存在费用重复确认问题)”。
2、可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1-4-38(实施股份支付收回授予的股权后重新授予其他员工是否存在费用重复确认问题)”。
提问人:竹兮恋 时间:2021-01-18 11:57:00
陈版主,已经看了案例,但是并未明确给出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想问下:再次授予或者直接转让给其他员工,需要按公允价值是按50元确认股份支付,同时冲减之前按10元公允价值确认股份支付吗?
回答人:chenyiwei
此前股份支付如无等待期或等待期已满的,则前次股份支付对应的费用不冲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