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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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
- 作者: 陈奕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技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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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0年10月)
从科创板案例看:科研项目相关政府补助是否应该计入经常性损益?
1、从科创板案例看:科研项目相关政府补助是否应该计入经常性损益?
提问人:L小满1 时间:2020-10-27 15:23:19
我觉得在政府补助这一块,计入经常性损益的口径要小于其他收益,满足计入其他收益的只需要与日常活动相关就行,但是满足计入经常损益的还需要满足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
如果只是暂时性空置,管理层仍有明确的对外出租的意图,且仍在积极招商的,则可以继续作为投资性房地
2、如果只是暂时性空置,管理层仍有明确的对外出租的意图,且仍在积极招商的,则可以继续作为投资性房地
产。但鉴于目前的空置状况,如果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需合理、谨慎地考虑其减值问题;如果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需谨慎评估其公允价值是否已经下降。
提问人:liuguoan 时间:2020-10-30 08:05:05
陈版您好:A公司将自己厂房对外出租,账面在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关于这部分房产的房产税应当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还是其他业务成本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仍应列入“税金及附加”,不论该房产税是否从租计征,以及该房屋是自用还是出租。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债权投资都是公允价值计量,而且前期累积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已经相当于是处置损益的金额,所以就无需再特别调整了。
3、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债权投资都是公允价值计量,而且前期累积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已经相当于是处置损益的金额,所以就无需再特别调整了。
提问人:0020 时间:2020-10-17 21:33:08
2019年企业的中间产品A因质量问题计提400万存货跌价准备,2020年产品A全部用于生产某产品B,请问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400万应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2020年产品A全部用于生产某产品B时,即A作为生产B的原材料,此时应重新测算B的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准则规定相应重新测算作为原材料的A的可变现净值,将其与原先作为产品计提的跌价准备相比较。如果可收回金额有回升的,可据此转回全部或部分原先计提的跌价准备。对于仍存在的跌价准备,再转为对应于B产品的跌价准 备。
借:资本公积,贷: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提问人:1224spf 时间:2020-10-25 143309
提问人:1224spf 时间:2020-10-25 14:33:09
追问陈版主,上面例子中假设:A公司的母公司C在2019年4月收购B公司90%股权(非同控合并),并在20191231 将股权转让给A公司,那么于A公司而言这次是属于同控合并还是非同控合并呢?是不是母公司C买进来的时间不足1年,不能构成同控合并?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该合并是在母公司主导下完成的,且预计合并后控制关系将长期稳定存续,故仍属于同一控制下合并。“母公司C买进来的时间不足1年,不能构成同控合并”的理解不恰当。
提问人:1224spf 时间:2020-10-26 19:45:00
陈版,《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五条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者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准则讲解中:控制并非暂时性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较长的时间内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较长的时间通常指1年以上。
上例中C公司控制B公司的时间不足一年,所以A公司在1231合并B公司的时候,A和B在同一控制的时间没有超过1 年,是否不应该按照同控合并来做?
回答人:chenyiwei
不需要“前后各一年”。类似于本案例中这样的由实际控制人主导合并,且合并后持续保持同一控制的关系的,仍属于同一控制下合并。
提问人:1224spf 时间:2020-10-27 15:33:00
陈版,如果是母公司C主导的合并,应当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这个时候合并日是1231对吗?
如果不是母公司C主导,当时其收购B公司、1231出售B公司均有合理的理由的话,就是非同控合并对吗?这种情况下合并日需要追溯到19年4月吗?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交易,不论是否为母公司主导(实际上要证明不是母公司主导很难),都作为同一控制下合并处理,合并日为
1231。但合并报表的编制追溯到2019年4月。
标准有色金属产品保管业务的会计核算及考虑
1745、标准有色金属产品保管业务的会计核算及考虑
提问人:优质菜熊 时间:2020 03-29 14:40:27
A公司是一家有色金属综合回收利用企业,产品为各类标准有色金属锭。部分个人与A公司签订保管协议,将一 定数量的金属锭交由A公司保管,A公司不收取保管费但可以动用保管的金属锭,个人可以随时要求归还委托保管 的金属锭。 对于A公司,收到保管的金属锭后可直接变现,获得流动资金,由于处于连续生产状态,未来偿还金属锭也不存在问题,但相应承担后续价格变动风险;对于个人,委托保管金属锭可避免金属锭氧化、被盗等风险, 同时可以获得未来金属锭上涨的收益。
目前A公司的账务处理为:(1)收到金属锭时进行入库处理,金额按照现货市场报价*金属锭数量,借:库存商品,贷:其他应付款;(2)处置变现时,确认营业收入,同时结转相应存货成本;(3)偿还金属锭时,按原入账时单价及金额,做入库时相反分录,即借:其他应付款,贷:库存商品。
我们认为委托保管的金属锭所有权并未转移,A公司在收到时只需备查登记即可,无需进行账务处理;处置时也不能确认收入及成本,仅需就收到的处置价款确认一笔交易性金融负债;归还金属锭时,按照对应的金属锭数量现货市场报价冲减交易性经融负债,同时将差额部分调整确认为投资收益;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该按照剩余保管的金属锭数量现货市场报价确认一部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调整交易性金融负债账面价值。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A公司将金属锭入库后可自行变现、处置,即取得了对这部分金属锭的控制权,视同自有存货管理,故应在入
库时按现时公允价值进行账务处理:借:存货,贷:交易性金融负债。后续存货按历史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其出售变现的会计处理按常规的销售出库处理即可;由于个人可以随时要求归还委托保管的金属锭,故对该项负债依据期末金属锭的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提问人:优质菜熊 时间:2020-10-28 15:11:00
回答人:chenyiwei
不涉及亏损合同。因为该项金融负债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故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代替。
A的合并报表层面,这两部分股份支付均作为权益结算处理。其中A代B承担激励费用的部分需按比例分摊给B
3、A的合并报表层面,这两部分股份支付均作为权益结算处理。其中A代B承担激励费用的部分需按比例分摊给B
提问人:ashen111ok 时间:2020-10-02 10:33:08
回答人:chenyiwei
在“A公司授予A公司管理层持有的B公司股份”,结算企业是A公司。
12月末不建议处理。后续实际收到还款时,借:银行存款 90,借:坏账准备 20,贷:应收账款 100,贷:投资收益 10
2、12月末不建议处理。后续实际收到还款时,借:银行存款 90,借:坏账准备 20,贷:应收账款 100,贷:投资收益 10
提问人:wrx681 时间:2020-10-08 16:43:00
请问一下,这种情况 对于债务人 如何做账务处理?是进营业外收入?还是冲减采购成本? 如果原来的物料已经在前一年使用完毕?
回答人:chenyiwei
既然是作为债务重组,则债务人应按豁免债务处理,转入投资收益。不调整此前的采购和营业成本。
因为新公司的控制权发生改变,对新公司而言相当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一项业务,故应按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入账。该事业部整体估值高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应确认商誉。
3、因为新公司的控制权发生改变,对新公司而言相当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一项业务,故应按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入账。该事业部整体估值高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应确认商誉。
提问人:13853880859 时间:2020-10-15 11:33:10
陈版,您好,请问是不是只有处置股权才计入“投资收益”。而其他处置资产或处置业务均计入“资产处置收益”,并将处置价款的公允价值在对应的资产中进行分摊,以对应计入“处置固定资产损益”和“处置无形资产损益”中呢?
回答人:chenyiwei
处置金融资产或长期股权投资并终止确认的损益列入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损益主要是针对非流动非金融资产的处置。
合同取得成本的分摊取决于收入确认进度,但如前所述,同一合同下如果有多项履约义务的,仍以合同整体层面考虑其相关资产(取得成本、履约成本)的减值问题。确定减值总额后,按账面价值比例分配。
4、合同取得成本的分摊取决于收入确认进度,但如前所述,同一合同下如果有多项履约义务的,仍以合同整体层面考虑其相关资产(取得成本、履约成本)的减值问题。确定减值总额后,按账面价值比例分配。
提问人:zico9999 时间:2020-10-10 09:20:00
谢谢,也就是内部职工因获取客户合同而接受的销售提成,也属于合同取得成本,这部分也是职工薪酬!而外部人员的销售佣金,同样属于合同取得成本,这部分作为劳务费/咨询费。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
这样操作是否合乎逻辑?B个人为何愿意放弃控制权?2、这里的共赢是指对于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等相关活动方面有一致的利益,不包括资本市场“造富”等与被审计单位自身的相关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事项。
1、这样操作是否合乎逻辑?B个人为何愿意放弃控制权?2、这里的共赢是指对于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等相关活动方面有一致的利益,不包括资本市场“造富”等与被审计单位自身的相关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事项。
提问人:max、penn 时间:2020-10-20 10:15:39
陈版你好,补充提问一下,这种情况按什么方式合并?按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吗?原来成本法转权益法确认的资本公积要转投资收益吗?
回答人:chenyiwei
作为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处理。在合并报表层面不存在“原先成本法转权益法确认的资本公积”;个别报表层面如有此类资本公积的,暂时不做处理,不能在购买日转投资收益,要到后续处置股权时才能转损益。
求助陈版主:同一控制下继续购买少数股东股权的会计处理
4681、求助陈版主:同一控制下继续购买少数股东股权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449128424 时间:2020-10-24 10:32:00
谢谢,那2020年计算归母净利润的时候,1-4月的利润要按最新比例调整么?还是5月之后按新比例,1-4月按就旧比例呢?
回答人:chenyiwei
归母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分段计算。5月之后按新比例,1-4月按就旧比例。
不准备长期持有长投分红所得税处理
4706、不准备长期持有长投分红所得税处理
提问人:Ming829 时间:2020-10-01 21:33:07
条件:甲投乙,20%,重大影响,甲乙所得税率一致25%,甲确认长投成本100,根据乙实现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20,根据乙分红确认投资分红5 。甲当年税前利润1000. 问题:请问如下理解是否正确?
甲长投账面价值 = 100 +20 -5 = 115
甲长投计税基础 = 100
产能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15-100=15,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50.25,分录为:
DR:所得税费用 150.25
cr:递延所得税负债 15*0.25
当期应纳所得税 =【1000 - 20】*0.25 ,
这里的20是不是就是15(暂时性差异)和 5 (分红免税)?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非标设备处置损益入账科目
4707、请教陈版:非标设备处置损益入账科目
提问人:酸菜yu 时间:2020-10-01 10:33:08
请教陈版,有一批设备因产品下线不再需要,因是非标设备,较难按正常设备出售以供后手再投入生产使用,最终只能如出售废料一样获得少量的变卖收入,那么出售损益应该计入“资产处置收益”还是“营业外支出”?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列入“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报废损益”。
请教陈版:设备占用费与设备租赁费在入账科目上是否不同?
4708、请教陈版:设备占用费与设备租赁费在入账科目上是否不同?
提问人:酸菜yu 时间:2020-10-01 10:33:08
请教陈版,设备租赁合同失效,法院裁定自合同失效日至设备归还出租人之日按指定金额确认占用费,这里的“占用费”对于出租人来说应以什么科目入账?与租赁收入一样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又或者把占用费理解为一种补 偿,计入“营业外收入”更合适?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该项收益的确认依据是法院的判决而不是租赁合同,则建议作为营业外收入——补偿收入。
非正常停产期间管理人员的工资会计处理的依据
4709、非正常停产期间管理人员的工资会计处理的依据
提问人:BC林琴汐 时间:2020-10-02 21:33:07
求助公司被大水冲了,停产两月,这期间管理人员的工资,高管想计入营业外支出,然后走非经常性损益,但是我觉得还是应该计入管理费用。然后高管让我们找计入管理费用的依据,这依据怎么着啊,没这么细的规定啊,只能根据“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的定义判断啊~求助各位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是停产期间,但员工工资属于不可避免的刚性支出,其发生与否与是否停产无关。故正常计入管理费用,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现金流量表附表问题
4710、现金流量表附表问题
提问人:xuekuaiji2011 时间:2020-10-03 21:33:06
请问各位老师,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对方科目是本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往来科目。如何调整本期现金流量附表呢?
回答人:chenyiwei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包括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等情形,都需要对前期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你说的间接法项目应以调整后的年初数为基础计算。
经审计净资产和经评估净资产有何区别?
4711、经审计净资产和经评估净资产有何区别?
提问人:bleblemig 时间:2020-10-03 21:33:07
请教大家, 经常看到公司提到, 在审计XX基准日, 经审计净资产是 XXX; 经评估净资产是XXXX.
想问的是,
期货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合规性
4712、期货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合规性
提问人:dingwh9004 时间:2020-10-03 21:33:07
请教,有A期货公司,公司的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现公司有少量的帮客户代写代码的技术服务费收入。
主要请教点在:1、期货公司是否可以做超出其经营范围的业务,是否有相关的监管要求?2、该帮客户代写代码的技术服务是否可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在会计核算及税收上,是否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回答人:chenyiwei
管理费用与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4713、管理费用与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提问人:dingwh9004 时间:2020-10-03 21:33:08
请教陈版主,现有一家饲料厂,因产能下降,公司出于战略调整的考虑,将其关停,关停涉及的损失有合同违约金
200万元,员工赔偿80万元;
公司财务将该部分支出计入管理费用,理由是因为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但是我认为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因为不是经常发生的事项,而且是公司主动调整,不是被动的。请问该部分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还是管理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该事项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范的“企业重组义务”,相关会计处理原则见《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P210~211。
确认相关预计负债时借方的对应科目,实务中多数是作为营业外支出。但对于连锁经营等经常涉及门店关闭调整的行业,这类支出在计提时计入管理费用更合适。
两免三减半递延所得税率的选择
4714、两免三减半递延所得税率的选择
提问人:liu0bin0 时间:2020-10-03 21:33:07
陈版主好:企业所得税享受按25%税率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17年、2018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19年、2020年、2021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目前对2018年至2020年1-6月两年一期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且未来期间盈利,已获取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显示有足够应纳税所得额,请问,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30日因暂时性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确认税率如何选择!?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七条规定: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
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应当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因此,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所依据的税率不是当前的适用税率,而是“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 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为此,需要合理估计各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预计转回时间,对照税法规定确定转回年 度的适用税率,作为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适用税率。如果无法合理估计转回时间的,则基于谨慎原则,按可能的最低适用税率计量,后续如有变化的,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丧失子公司控制权
4715、丧失子公司控制权
提问人:guoji2020 时间:2020-10-04 21:33:10
陈老师好!关于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会计事项向您请教
陈版 - 借款咨询费资本化的会计处理
4716、陈版 - 借款咨询费资本化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ryanatwork 时间:2020-10-05 21:33:08
陈版,
企业情形如下,企业寻找中介,为企业融资寻找投资人,最终签署可转债协议。作为报酬,企业向中介支付融资相关的咨询费。该可转债协议中规定了借款用于投资项目,且实际用途也是如此。企业目前的会计处理是讲咨询费视同利息直接资本化计入了在建工程。这里有两个问题,1)首先,该咨询费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2)其次,如果符合,是否应该抵减在长期借款确认的金额中,通过实际利率的利息实现资本化,而非单独资本化在在建工程?
查看了论坛过去的讨论,主要都是在说银行借款由银行收取的融资咨询费。像这类费用假设借款1000万,融资费用 5万,可以在初始就借:长期借款 995,贷:银行存款995,之后利息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在建工程。区别在于1)银行融资费用在借款中就抵减了,而案例中的咨询费是单独支出的;2)案例中的咨询费是付给中介,所以抵减在长期借款中其实也不合适。还请陈版指教应该怎么操作,应该参考准则的哪一条作为支持依据,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这部分融资中介费用是否可以作为与金融负债初始确认相关的“直接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第三十三条规定:“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 或处置金融工具的增量费用。增量费用是指企业没有发生购买、发行或处置相关金融工具的情形就不会发生的费 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证券交易所、政府有关部门等的手续费、佣金、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和持有成本等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因此,需要考虑这部分融资中介费用是否以成功获取融资作为支付条件,且其金额与获得融资的金额直接挂钩。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理论上可将该部分中介费用调整金融负债的初始成本,借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如果该可转债包含权益成分的,则还应在负债和权益成分之间分摊,分摊给负债部分的交易费用可计入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下同),后续按实际利率法摊销这部分利息调整金额,作为对相关期间内利息费用的调整,其中属于资本化期间的利息费用调整数一并纳入资本化利息的计算。
合并对价摊销问题
4717、合并对价摊销问题
提问人:周庆123 时间:2020-10-05 21:33:08
陈版主:
关于合并对价摊销想请教您!
背景:A集团2020年6月底非同一控制下收购了一家公司,其中增值的项目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净值1000 万,评估价格3000万,增值金额为2000万,评估年限为20年;
问题:1、我在A集团合并层面计算合并对价摊销时,固定资产的合并对价摊销的金额=评估价格/评估年限-固定资产/账面剩余年限嘛?还是=评估价格/按照A集团的折旧年限-固定资产/账面剩余年限;这两个折旧年限如何考 虑?
请教陈版:备考合并报表如何处理递延收益评估增值
4718、请教陈版:备考合并报表如何处理递延收益评估增值
提问人:lxj08099 时间:2020-10-05 18:04:13
陈版 假如上市公司A要收购一家公司B 评估报告中 将B账面的递延收益1亿元 评估为0.25亿元即只保留了所得税部分 请问该评估增值部分为0.75亿 那将B 调整为公允价值计量的报表 下列调整是否正确:1、借 递延收益0.75 贷 资本公积 2、借 递延所得税负债 0.75*0.25=0.1875 贷 资本公积 0.1875 那商誉计算的时候评估增值是0.75- 0.1875=0.5625吗?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但在实务中,递延收益的购买日公允价值一般为零,建议关注此处为何评估值“为0.25亿元即只保留了所得税部分”,该评估值很可能并不合理。
存货减值问题,急!
4719、存货减值问题,急!
提问人:zc1973 时间:2020-10-06 11:33:07
陈老师:
我们的客户是一家主营图书批发、零售的公司,2019年公司储备了一批准备在2020年上半年销售的教辅图书, 由于疫情影响,公司储备的教辅图书2020年1-4月严重滞销,错过了销售的黄金季节,该教辅图书有时效性,过期的教辅图书外销的可能性较小,2020年5月份我们进场审计时,对公司2019年末储备的这些教辅图书进行减值测
试,估计该教辅图书的预计售价较低,出于谨慎性原则,我们对这些教辅图书计提了存货减值准备,但据大家的常规判断,新冠疫情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我们界定为由于疫情影响导致存货减值,是否和新冠疫情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相矛盾,但我们在2020年5月份审计时,对公司2019年末的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时,预计 这些过期的教辅图书的预计售价确实较低,做出这一判断的原因,确实又是疫情的影响,现在我们感觉进退两难, 不提减值,肯定不合理,会导致虚增资产,不符合谨慎性原则,如果计提,肯定和疫情相关,导致我们预计这些教辅图书的可变现净值较低,又和新冠疫情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相矛盾,麻烦陈老师给我们指点一下,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如你所述,在对2019年度报表进行审计时,无论何时进场审计,新冠疫情的经济影响均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也就是在2019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不应考虑其影响。这是基本原则性问题,不能以谨慎原则为由突破这一基本处理原则。
建议考虑以往经验,合理估计在不考虑疫情影响的前提下该批图书的可变现净值,据此计提2019年末的减值准备。根据事后实际情况测算的可收回金额与不考虑疫情影响下估计的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2020年度损益,并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予以披露。
求助陈版主关于代理买卖与正常销货的区别
4720、求助陈版主:关于代理买卖与正常销货的区别
提问人:lcx2456 时间:2020-10-06 21:33:08
代理买卖和正常销货的区别是否为
是否按照客户指定需求去采购还是销售本身企业所产物品?但是正常销货也是和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然后去采购相应物品
是否是是收取一定比例的代理费还是成本加利润的合同金额,但是这个都是在成本上的补贴收益,是否可以区别这两种销售模式
代理和正常销售都会对存货运输的过程和售后质量进行负责,那是不是区别是一个囤货一个不囤货?
对于如何区分代理和正常销售还是不太明白,代理的也是买入再卖出,开13%的发票,如何判断是属于净额法还是总额法?
回答人:chenyiwei
对于贸易公司,由于其很多大宗交易合同都是标准化的格式合同,条款都相当简略,又往往是同一天与上下游分别签合同,因此很多情况下不能仅仅依据对合同条款的分析确定其是否为代理人。
与单笔交易的购销合同相比,应当更关注被审计单位与其上家或下家签订的框架协议,其中对交易的模式、商业目的、各笔具体购销交易的发起、签约和执行流程、双方权利和义务、风险和收益承担等都应有更具体的规定,并注意抽取若干具体合同关注其具体的发起、签约和执行流程(例如,是三方共同谈判还是分别与上下游进行背对背谈判,分别签约;是否在没有签订销售合同的情况下就已签订采购合同以囤积货源;两个合同各自的定价机制等), 作为事实证据予以佐证。如果无法就上述这些问题获取明确证据的,基于谨慎原则考虑,建议采用净额法处理。
你说的三点都不是主要考虑因素,而且实务中需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不能片面强调其中某一因素的决定性作用。并且需要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另外,对商品控制权的定义是“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 部的经济利益”,仅仅在法律上持有存货所有权并承担毁损灭失风险不是判断控制权的主要依据,更应关注本企业 有无在自主定价、自主选择客户、自主选择销售时机的基础上按照本企业意愿将其出售的能力。
收购加盟商的会计处理
4721、收购加盟商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王湘飞 时间:2020-10-06 22:01:35
@chenyiwei ,陈老师您好。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收购加盟商的资产和业务,根据加盟协议该从店面选址、运营培训、店面形象设计、物料配送等都是公司完成的。请问收购加盟商店面资产和业务是否可以按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处理,收购价与可辨认净资产评估值差额作为商誉处理?收购时点合并财务报表,店面部分资产是公司销售,该部分资产不予抵销,这样处理可以吗?多谢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明确讨论前提:此次收购加盟商股权(或其门店的经营性资产和业务)与此前以授权人(franchisor)身份与该加盟商之间进行的一系列交易之间均不构成一揽子交易,且均为基于市场条件达成的公允交易。
在此前提下,取得加盟商的各项资产、负债按其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收购总价与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可以作为一项“回购权”(reacquired right),应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在合理确定的受益年限(如原先的剩余加盟年限)内摊销,不应简单地将其确认为商誉。
参考:IFRS 3.29:
The acquirer shall measure the value of a reacquired right recognised as an intangible asset on the basis of the remaining contractual term of the related contract regardless of whether market participants would consider potential contractual renewals when measuring its fair value. Paragraphs B35 and B36 provide related application guidance.
无论市场参与者在计量其公允价值时是否考虑了潜在的合同性续约,对于一项确认为无形资产的回购权,购买方应根据相关合同的剩余合同期限计量其价值。附录二第35段至第36段提供了相关的应用指南。
IFRS 3.B35、B36:
B35 As part of a business combination, an acquirer may reacquire a right that it had previously granted to the acquiree to use one or more of the acquirer’s recognised or unrecognised assets. Examples of such rights include a right to use the acquirer’s trade name under a franchise agreement or a right to use the acquirer’s technology under a technology licensing agreement. A reacquired right is an identifiable intangible asset that the acquirer recognises separately from goodwill.
Paragraph 29 provides guidance on measuring a reacquired right and paragraph 55 provides guidance on the subsequent accounting for a reacquired right.
作为企业合并的一部分,购买方可能回购之前授予被购买方使用其一项或多项已确认或未确认资产的权利。类似权利的例子包括,在特许经营权协议下使用购买方商标的权利、或在技术授权协议下使用购买方技术的权利。回购权是购买方单独于商誉所确认的可辨认无形资产。第29段提供了计量回购权的指南,第55段提供了回购权后续会计处理的指南。
B36 If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giving rise to a reacquired right are favourable or unfavourable relative to the terms of current market transactions for the same or similar items, the acquirer shall recognise a settlement gain or loss. Paragraph B52 provides guidance for measuring that settlement gain or loss.
如果产生回购权的合同条款相对于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当前市场交易条款是有利的或不利的,则购买方应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本附录第52段提供了计量结算利得或损失的指南。
提问人:王湘飞 时间:2020-10-15 11:33:10
@chenyiwei 陈老师,“如果产生回购权的合同条款相对于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当前市场交易条款是有利的或不利的, 则购买方应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这句话意思是回购权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吗?另外收购时点合并财务报表,店面部分资产是公司销售,该部分资产不予抵销,这部分合并报表怎么处理呢?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确保原资产销售和现在的股权收购不是一揽子交易。在此前提下,通过股权收购收回原先本企业出售给该加盟商的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
回答人:chenyiwei
指该合同条款的作价和当前公允价值的差额构成结算利得或损失,不是全部作为损益。
发出商品有留置权吗
4722、发出商品有留置权吗
提问人:xuekuaiji2011 时间:2020-10-07 11:33:07
回答人:chenyiwei
此问题为法律方面的专业问题,建议查阅《物权法》和《民法典》物权编中的相应内容,并就此问题咨询律师的法律专业意见。
股东之间可以低价转让股票么? 会涉及到哪些问题?
4723、股东之间可以低价转让股票么? 会涉及到哪些问题?
提问人:bleblemig 时间:2020-10-07 10:33:10
请教大家, 如果因为各种原因,需要股东间以低于公允价的价格相互间转让股票, 是否可以? 会涉及到哪些问题?
比如,原本放在期权池中的股份,是由几个股东一起出的,但是由其中一个股东代持,也就是表面上相当于只有一个股东拥有这些股权。 当期权池中的股份没有用完时,这些股权其实应该返还给各个原来出期权池股票的股东。
那么此时,就涉及到这些期权池中的股权的转让的价格问题:
这些股权其实应该按代持人的出资成本价转让给这些股东(比如,代持人代设期权池时,是由代持人按1元/股设立的)。
但是,这些股权在该转让时的公允价格其实已经远远高出当初增设时的出资成本了。 那么,这种股东间的低价转让是否会被各种法规认可? 是否会让代持股东补税(按公允价补税)? 如果解释清楚了是因为期权池的原因而需要低价转让,这个理由是否会被认可?
尤其是企业在申报IPO时,对股东间低价转股问题,有何处理原则? 谢谢大家!
回答人:chenyiwei
股东之间转让股份时,有权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行确定转让价格,但需给出合理的商业理由并说明如此操作的背景。会计上要考虑这些低价转让股份是否可能构成股份支付,这应当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其讲解中对股份支付三项特征的表述(《讲解2010》P181)进行判断,并考虑监管要求(主要见于《首发业务若 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的问题26)。
税务方面,根据股东是自然人还是法人而有区别。对自然人股东,应重点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
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67号)及本地发布的地方性口径的影响, 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意见。
加征关税的部分返还的处理
4724、加征关税的部分返还的处理
提问人:zhp123 时间:2020-10-07 11:33:07
2019年中美贸易战中,因为美方加征我司出口美国客户的关税;后经协商,加征关税的成本由我司和客户共同承 担,因此我司用降价出口方式销售给客户。今年美国政策,对加征关税的部分由美国政府返还给美国客户。所以之前共同承担关税的那部分,客户也同意返还给我司,客户是一次性付汇过来。现想请问客户返回我司之前承担的关税金额,如何 做账务处理,如何税务处理(含增值税、所得税)?
回答人:chenyiwei
前期由本企业(出口商)和境外客户共同负担加征关税的成本时,由本企业承担的关税成本应计入本企业的出口销售成本。后期美国政府返还关税给境外客户,客户将原先由本企业承担的加征关税返还给本企业时,可冲减收到款项当期的成本。
咨询业绩对赌补偿的会计处理
4725、咨询业绩对赌补偿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linliangdian 时间:2020-10-07 11:33:07
陈版及各位专家好,
咨询一个关于业绩对赌补偿的会计处理问题:
A公司为主板退市到股转系统的老三板公司,为盘活资源,其控股股东首先将100万股非流通股转让予新的资产方B 公司,然后在法院的主导下进行破产重整,按照重整计划,B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C捐赠予A公司形成资本公积, 最后将资本公积定向转增股份予B公司,此时B公司成为A公司的控股股东。
在B公司向A公司捐赠子公司C的时候,B公司存在业绩承诺:如果C公司三年的利润未达标,则B公司需要向A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现在由于C公司三年利润未达标,B公司需要按照原来的承诺向A公司进行现金补偿,那么A公司收到B公司的现金补偿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网上有人认为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或有对价,计入当期损益;有人认为B公司是先成为A公司的股东后才进行捐赠承诺等操作的,应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第六条的规则作为权益交易计入资本公积。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A公司的合并报表应采用反向购买基础进行编制,即A的合并报表是以C的报表为基础延续下来的,视同B一直是A的控股股东。在此情况下,B根据C的业绩达标情况给予A补偿,属于控股股东对其子公司的资本性投入,故A应在收到补偿时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处理。
A的个别报表层面,建议参照上述原则处理。
自然灾害造成固定资产部分受损有关的会计处理
4726、自然灾害造成固定资产部分受损有关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BC林琴汐 时间:2020-10-07 08:05:09
求助~公司遭受了自然灾害,处理固定自产的时候,有以下几个问题:
比如某个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00元,这次受损了一部分,造成账面价值只有500元了,这损失的500元是用固定资产清理转营业外支出处理吗?
公司受损的是很多固定资产,好像很难单独评价某个固定资产受损了好多,只能总体确认损失了多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上面的方法,只能从整体上确认固定资产在账面上损失了多少,这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管理是个问题。
受损的固定资产要进行修理,对于这部分修理费用,如果入损益,是不是还是继续作为营业外支出的非正常损失呢?毕竟是因为自然灾害引发的修理费用。如果达到了大修理的标准,是不是要入固定资产?
对于收到的保险赔付,是不是应该冲营业外支出,而不是冲所发生的修理费用呢?
回答人:chenyiwei
对于在自然灾害中受损,但可以修复的固定资产,其修复费用(扣除修复中拆下残料的变价收入)列入营业外 支出——自然灾害损失,列入非经常性损益。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保持不变。但修复后功能仍有下降的,需考虑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2、对于在自然灾害中受损,但可以修复的固定资产,其修复费用(扣除修复中拆下残料的变价收入)列入营业外 支出——自然灾害损失,列入非经常性损益。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保持不变。但修复后功能仍有下降的,需考虑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提问人:BC林琴汐 时间:2020-10-10 08:05:09
谢谢陈老师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回答我的疑问,按照您的意思:
完全损坏的固定资产报废,按照固定资产清理进行处理,这一点我没有疑问;
部分损坏的固定资产,按照您的意思,不报废处理,保留其原来的账面价值,同时对其发生的修理费支出作营业外支出处理,这一点我也没有疑问。
但是,如果当对损坏的固定资产的修复达到了大修理标准,那么就要进行资本化处理。比如原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5万元,进行大修理支出有3万元,这样的结果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就是8万元,这样的结果应该该是不合 理的。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要转在建工程,把修理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作为营业外支出呢?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BC林琴汐 时间:2020-10-11 16:30:00
陈老师,您好,在《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中对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规定是这样: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 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 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网上有的说费用化、有的说入长期待摊费用、有的说入“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照大修理的含义,是因为固定资产功能下降太多,为了 能够继续使用该固定资产使其正常运行而进行的修理,目的在于恢复其使用功能。也就是说,这部分修理支出,并不会额外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所以不应当资本化而是应当费用化。 这是不是您说的“在目前的会计准则下,大修理支出是不能资本化确认为资产的,应在发生时直接计入费用”这句话背后的含义呢?
回答人:chenyiwei
是,维持原有功能的支出,不会导致额外的经济利益流入潜力的增加,故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应费用化处理。
请教陈版,联营企业之间的抵销问题
4727、请教陈版,联营企业之间的抵销问题
提问人:iwilljj 时间:2020-10-07 11:33:07
A是制造型企业,B是加工型企业,假如B是联营企业,那么A与B之间的加工费是否需要按照权益法未实现交易那样按照比例抵销?另外,假如是子公司,那么合并报表之间是否需要抵销?
回答人:chenyiwei
遵循投资方与联营企业之间的交易抵销(此处应为逆流交易)的一般原则。对期末未实现利润进行按比例抵销。
SAAS平台收入确认问题
4728、SAAS平台收入确认问题
提问人:小兵审计 时间:2020-10-08 10:33:11
公司系开发基于SaaS平台的软件,软件已是成熟产品,交付给客户时只需类似于初始化即可,合同约定购买1年的 价格为1万,如,一次性购买3年,送1年,购买5年送2年,并备注价格金额中含3%的维护费用。到期后如客户不再续费,仅能查看原有已上传视频资料、维护已开户的用户等,无法继续上传视频、新开账户的操作等(上传视频、增加用户等系软件的基本服务内容)。请教陈版,上述交易是否可认定为软件销售与软件服务两项义务?他们之间的售价应如何认定?根据目前合同,软件销售是否需要分期确认?如考虑为销售软件使用权一次性确认收入,合同应如何约定?
回答人:chenyiwei
这类“软件即服务”的业务模式,仅仅依靠现有的软件客户端是无法单独运作的,需要依赖服务商提供的网络环境, 这两者不可分割,因此应将软件销售和后续服务作为一个整体,收入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确认(一般按直线法摊销)。
提问人:小兵审计 时间:2020-10-09 08:42:00
陈版,您好,上述合同是其中的一种,企业的另一种合同为,一次性收取5万软件费用,以后每年只向客户收取1千元服务费(由于后续年服务费较低,客户一般都会选择续费),收取的一次性软件费用能否作为一项软件使用权, 一次性确认收入呢?如果无法一次性确认,5万应按几年摊销?在何种条件下可以认为是一次性销售软件使用权
(一次性确认)与后续服务(服务期间内分期)两项义务呢?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软件销售后,脱离软件商提供的网络环境和后续技术支持,该软件的主体功能仍可正常使用的(除了不能升级和修复bug以外),则可以认为软件销售是一项单独履约义务,可在交付时一次性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你说的情况同样应作为一项履约义务,在合理估计的服务期限(考虑续约选择权)内摊销确认收入。
请教陈版:因子公司增资丧控的会计处理
4729、请教陈版:因子公司增资丧控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hahadewgvc 时间:2020-10-08 10:33:09
我公司有1非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45%,在董事会5个席位中占有3个,可以控制经营决策,纳入合并范围。2020 年6月12号,因该子公司少数股东和我方发生矛盾冲突,少数股东在未告知及未通过我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形下引入 第三方股东增资,我方持股比例稀释至20%,原董事会席位的3人陆续从我方离职,我方对该公司已丧控。因该子 公司从事业务与我公司一致,少数股东已签署不从事同业竞争的协议,我方准备后期采用诉讼手段将该子公司股权拿回。现请教陈版:1、被动稀释的事项我方通过查询工商资料于8月底才知情,半年报披露时未来得及修改,仍按20%纳入合并范围,补充披露此项存在瑕疵,且该子公司收入和资产规模占整个合并报表金额很小。我方目前已确认在三季报将该子公司出表,丧控日定在哪一天合适?方案一:拟定于7月1日,原因对方从7月开始账套不在我方 控制的财务系统核算,且半年报已披露纳入合并报表,不会与半年报冲突;方案二:根据实际情况在6月12日出
表,为方便核算,按6月1号,5月31日报表计算净资产;2、我方目前对该子公司丧控且无法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下,拟对该公司的投资重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后续纳入拿回股权后再转为长投。请教陈版上述是否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根据公司法规定,变更注册资本需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绝对多数方可通过,你公司持股45%,对此具有否决权,在此情形下少数股东引入新股东增资稀释你公司股权是如何做到的?建议就此问题咨询律师意见,以确定该项增资的效力,以及从法理上你公司是否仍应被视为该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另外你公司是知悉股权比例被稀释到20%这一情况的?
如果确定目前已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的(不考虑日后能否恢复原状),则根据你说的情况,以6月12日作为丧失控制权之日更合理,也就是你说的“方案二”。但仍需注意以下问题:
拆迁补偿问题
4730、拆迁补偿问题
提问人:jinapai 时间:2020-10-08 10:33:09
您好陈版主,我司是某市城投类公司,我司将一处权属我司的房屋建筑物自行拆迁,我司并出具拆迁补偿协议,协议补偿金额高于房屋建筑物价值,这种公司自己拆除并自我补偿的方案是否有可行性?如可行,那么补偿金额多出的部分,应如何账务处理?请陈版主指导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会计主体假设,只有会计主体对外发生且影响本主体资产、负债的交易才是需要在会计上记录的。
你说的“我司将一处权属我司的房屋建筑物自行拆迁,我司并出具拆迁补偿协议,协议补偿金额高于房屋建筑物价 值”,具体如何操作不清晰。但一般理解应当是与政府拆迁主管部门签订的补偿协议。在此情况下,应判断补偿金 额的确定依据是否为被拆迁房屋本身的公允价值。如果是,则补偿款与被拆迁房屋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可在将被拆
迁房屋交付拆迁部门时确认为资产处置损益。如果补偿款金额高于被拆迁房屋公允价值的,则视情况作为政府补助或者政府资本性投入处理。
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4731、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提问人:1226829524 时间:2020-10-08 09:33:03
请教老师,本期因少数股东增资导致丧失控制权,在合并报表中列示的长投价值是合并报表中的公允价值,和个别报表中按权益法追溯的价值不一样,这样抵销出来的结果正确吗?在丧控第二年,合并报表层面是不是就不列示这个长投了,在做调整分录是直接用投资收益代替长投了呢
具体示例如下:单体报表账面价值(追溯调整剩余股权后)49058907.56;合并报表层面的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57523000;考虑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后的差为:8464092.44;合并报表中已做调整, 调整后合并报表中列示的长投价值为57523000;按我的理解这种丧失控制权, 也是权益法核算, 最后合并报表抵销后的长投应该和单体一样才可以吧?后附整个处理过程:有一部分是来自上年所的处理, 我认为上年的处理不正确, 但不敢肯定求老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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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需要注意的是:丧失控制权后继续保留重大影响的交易,虽然在原母公司的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层面对剩余股权都是按照权益法核算,但两者的核算基础和结果是可能有很大不同的。具体比较如下:
比较项目 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的处理 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理
对剩余股权进行权益法核算的成本基础 最初的投资原始取得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丧失控制权之日(处置日)的剩余股权公允价值
丧失控制权时是否需对剩余股权投资进行重新计量 否 是
计量投资收益时对被投资企业的折旧、摊销、成本结转等损益项目的调整基础 原始取得日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 丧失控制权之日(处置日)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
权益法核算的起始日 原始取得日 丧失控制权之日(处置日)
是否需要追溯调整 需要追溯调整至长期股权投资的原始取得日(仅针对在丧失控制权后继续保留的剩余股权进行权益法核算的追溯) 自丧失控制权之日起进行权益法核算(视同在该日新取得一项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股权投资),无需追溯调整
求助陈版主:关于标的为物业,以【对应租金收入】作为【委托运营服务 费】的会计处理
4732、求助陈版主:关于标的为物业,以【对应租金收入】作为【委托运营服务 费】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wx_5f7ec165a890 时间:2020-10-08 08:05:07
陈版主好,这个问题我不太清楚应该如何入账,求帮忙解答,感谢! 项目背景:B公司获得某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A公司与B公司签订协议,B公司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办公园物业项目,竣工交付3~5万平方米(根据协议条 款,可能有所扣减)的办公物业及停车位(以下简称“标的物业”)。1. 交付后,B公司将标的物业委托A公司进行运营,期限20年。委托运营期间,A公司不需要向B公司交付标的物业租金。2. 委托运营服务费的金额为标的物业出租所得租金的金额。B公司授权A公司全权代理对外出租物业,并由A公司直接收取标的物业租金。3. A公司收到标的物业租金即视为B已向A支付了委托运营服务费。 A公司是金融控股公司,也可能会通过旗下的房产/物业公司进行收租。 问题:1. A公司被委托运营该标的物业时,是否可以确认为资产?感觉A公司也不能将其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2. 因为A公司与B公司仅为签订委托运营协议,是否可认为B公司对其免租20年情况,为不需要记录的事实,账务上不需要体现该事项?3. 假设A公司收到各租户支付的租金106万时,是否可以做账如下:借: 银行存款 106万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6万同时引申税率问题,该业务实质应该按照租赁服务收入9%,还是按照现代服务商务代理6%缴税呢? 非常感谢陈版主!
回答人:chenyiwei
为何A公司未承担取得土地和建造房屋的成本,但可以取得该物业20年的经营权和全部租金收入,且无需向B公司支付对价?该交易安排似乎并不公允?建议首先了解该安排的背后逻辑,以及是否为关联交易?
如果该房屋的建造由A公司出资,作为对价,A公司取得20年经营权,20年期满后无偿将该房屋交付给B公司,则A
提问人:wx_5f7ec165a890 时间:2020-10-11 08:05:07
感谢陈版主。
该交易安排,主要为地方性政府引进高新产业的一个安排。为A公司提供一个办公用地,同时A公司负有引进合格企业到该地区,以促进该地区相关板块经济的发展。不属于关联交易。
另外所说的A公司能获得20年的全部租金收入,双发协议是以A对该物业进行运营,引入具备资质企业入驻的“义务”,B公司对其负有“委托运营管理费”的对价。
因此,我比较纠结的是,收到的租金收入,应作为租金入账呢?还是作为收到的委托运营管理费收入入账呢?
3, 以及在这种背景下,A公司获取到20年经营权,应该作为何种资产入账呢? 再次感谢版主!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wx_5f7ec165a890 时间:2020-10-11 08:05:08
根据目前的协议情况,我觉得A公司取得这个经营权,是不需要付出成本的。但是A公司,可能在引入相关企业入驻的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咨询服务费用/项目分析等的费用,这类型的支出,是否可以作为经营权的成本,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这些支出建议发生时直接费用化处理。
提问人:wx_5f7ec165a890 时间:2020-10-12 09:10:00
按照现有的协议背景,该项交易下,我们估计无法按照取得成本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因为无成本。
请问版主,如果这项交易,我仅仅在收到入驻企业的租金收入时,确认租金收入为【其他业务收入】,这样的操作是否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可能是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但建议首先分析该业务的公允性,是否涉及政府补助因素等。
请教陈版,新收入准则中下列情形预付保证金会计处理
4733、请教陈版,新收入准则中下列情形预付保证金会计处理
提问人:白色鸟 时间:2020-10-09 11:33:08
A公司为家禽养殖技术服务公司,在提供技术服务的过程中,事先与客户共同商量确定A公司应该确保的家禽目标存活率及相关费用收取标准。A公司每季度计提技术服务费,每季度结束后,客户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支付上季度的服务费;在技术服务期届满后,支付剩余服务费。作为履行技术服务合同的风险保证,A公司需按约定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后续按照A公司、客户共同协确定的标准进行扣减和返还。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A公司最终可获得的服务费取决于最终的服务绩效(实际成活率),因而如果满足在一段时间内履约的条件,但在会计期末尚未确定最终成活率的,则涉及可变对价。根据新收入准则第十六条,A公司应按照期望值法对可变对价的金额作出最佳估计,并遵循该条对可变对价估计的限制性条款。
也就是,需要考虑的问题是:1、首先确定该项技术服务是否属于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2、如果属于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的,合理确定截至期末的履约进度,并运用可变对价的处理原则对可确认的收入总额进行合理估计。
生产线固定制造费用的分配问题
4734、生产线固定制造费用的分配问题
提问人:narano1943 时间:2020-10-09 11:33:08
陈版您好,海外子公司目前存在两个情况,1、每年12月份圣诞节生产线放假半个月,其他月份视管理层决策,也偶尔存在停工一周或十天左右的情况。;2、公司新增一条生产线,与旧生产线生产同一产品,新生产线刚投产期
间生产不饱和
参照《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1-5-2(生产不饱和期固定费用分摊的问题)”,其中提到“对于淡季时发 生的固定制造费用未分配计入生产成本的部分,因为系生产部门发生,所以应当在利润表上直接转入营业成本,而不能计入销售费用。”
我的疑问是,如果当月存在管理层指示的停工,或者是圣诞节假期停工,那么这个停工期间内的生产线固定制造费用是否可以计入管理费用,而不是营业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管理层指示的停工期间的相关支出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常规的节假日停工期间的相关支出仍计入营业成本。
请教陈版及各位大佬,传统制造业关于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
4735、请教陈版及各位大佬,传统制造业关于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
提问人:nsail 时间:2020-10-09 11:33:10
请教陈版,甲生产制造电器类产品,为传统制造业,甲拟IPO,甲与客户(最终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并按照合同
(简称销售合同)销售产品,客户、客户寻找的融资租赁公司、甲三方签署补充协议(简称三方协议),三方协议约定以客户验收、原销售合同约定为准由融资租赁公司向甲支付合同款项。
由于产品涉及到四个付款环节:1、签订合同(预付10%);2、货到签收(初验30%);3、施工完毕(由客户寻找的第三方施工、发行人仅负有配合义务且约定有免费服务时长)通电验收或到货后6个月内孰早(终验50%); 4、质保期结束(1-2年,10%),上述付款环节简称一三五一。
甲历史上几乎不存在由于甲的产品原因导致终验不通过的情况(99%以上均通过),且在产品交付后预计发生的成本很少(仅派技术人员1-2人到现场配合施工人员进行技术指导),甲的产品价值通常仅占最终客户总工程总成本 的10%。
问题:基于新收入准则:
求助陈版主及各位老师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的问题
4736、求助陈版主及各位老师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的问题
提问人:q727446006 时间:2020-10-09 17:33:05
应用指南中: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其中,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这个产权是指法律意义的产权吗?比如出租无法办理产权的房产呢?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二条:“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很明显,如果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没有法律上认可的产权,且办理产权证书存在法律上的实质性障碍的,则不可能满足“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条件,自然也就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例如建立在租入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另外,建立在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即使用于出租,也因为不满足该条件而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债务重组损益是否为非经
4737、债务重组损益是否为非经
提问人:wjcpa9568 时间:2020-10-09 08:05:07
回答人:chenyiwei
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益在很大程度上是与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相关的,属于企业经营活动中所需面对的常规风险。因此,除非债务人丧失或部分丧失偿债能力是由自然灾害等偶发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否则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
(按目前的会计处理规定是列入投资收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重组的合并处理
4738、重组的合并处理
提问人:zd241 时间:2020-10-09 11:33:08
背景1:母公司A、股东B1、股东B2共同发起设立江苏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持股比例分别是60%、35%、5%);母公司A、江苏公司、股东B2发起设立南京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持股比例30%、40%、30%)。重组前,南京公司由江苏公司并表,江苏公司由母公司A并表。现进行股权重组,母公司A和股东B2以南京公司的股权和现金对江苏公司增资。重组完成后:南京公司变成为江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母公司A、股东B1、股东B2对江 苏公司的持股比例变成为60%、15%、25%。
背景2:重组基准日,江苏公司账面价值4010.36万元,评估价值5028.35万元,南京公司账面价值3733万元,评估价值3877万元。
关于该事项对母公司A合并报表的影响,我有些想不明白了。是在合并完成时点,调整资本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么?金额如何算呢?谢谢陈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在母公司A的合并报表层面,该事项相当于收购少数股东(B2)所持的子公司(南京公司)股权,故按权益性交易原则处理,调整资本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
在重组完成日,应重新计算少数股东(B1、B2)在江苏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中所占的权益,与重组前江苏公 司、南京公司在A的合并报表层面所显示的少数股东权益相比较,按两者之间的差额调整母公司A合并报表层面的少数股东权益和资本公积(一增一减)。
请教陈版主,购买的股权是否可以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739、请教陈版主,购买的股权是否可以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提问人:lijbo 时间:2020-10-09 08:05:08
@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公司购买了非上市公司股权,如果被投资单位未成功上市,被投资单位/被投资单位控股股东以成本+利息回购我司持有的股权;如果成功上市,我司正常持有股权。
问题一:被投资单位回购我司股权,我司是否可以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还是要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是其他债权投资;
问题二:被投资单位控股股东回购我司股权,我司是否可以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还是要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是其他债权投资?
回答人:chenyiwei
考虑以下问题:
对于回购条款,如果系由被投资方自身回购,或者本企业可以选择要求被投资方或其大股东回购(此处不考虑 该安排的合规性问题),则对被投资方而言不满足权益工具的确认条件,此时不能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只能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如果只能由被投资方的其他股东回购的,则该项回购权应单独确认为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而对股权投资本身可按照上述提示确定其分类。
4、对于回购条款,如果系由被投资方自身回购,或者本企业可以选择要求被投资方或其大股东回购(此处不考虑 该安排的合规性问题),则对被投资方而言不满足权益工具的确认条件,此时不能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只能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如果只能由被投资方的其他股东回购的,则该项回购权应单独确认为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而对股权投资本身可按照上述提示确定其分类。
提问人:lijbo 时间:2020-10-11 11:27:00
@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学习了瑞华研究问题4-1-17(投资方是否应将对赌条款中的回购权单独确认为一项衍生工具),中(2)若不形成重大影响,则A公司对B公司的权益工具投资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规范的金融资产,此时按照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不分拆衍生金融工具,而应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该准则关于金融资产的分类规定。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的股权投资和回购权是不是不应该拆分分别计量,只能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计量,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关键还是看回购义务是否涉及被投资公司本身,如果是则整体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反之则分拆,股权投资和回购权分别作为两项金融资产,其分类可以不同。
求助陈版主,撤资后是否可以由权益法核算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740、求助陈版主,撤资后是否可以由权益法核算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提问人:lijbo 时间:2020-10-09 15:53:31
@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业务如下:我司出资2000万某公司,占股32%,以权益法核算;目前计划撤资,撤资后股权比例变为21%,董事会1名成员撤回,我司不再参与经营与财务决策,也不再委派其他高管。
问题一:撤资后是否可以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如果不可以如何划分?
问题二:如果撤资后剩余股权要求被投资单位保本回购,是否可以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如果不可以如何划分?
问题三:如果撤资后剩余股权要求被投资单位控股股东保本回购,是否可以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如果不可以如何划分?
回答人:chenyiwei
剩余股权的回购权对金融资产核算的影响参见对你的前一问题的回复。提问人:坚强点 时间:2020-10-10 120907
提问人:坚强点 时间:2020-10-10 12:09:07
如果撤资后,更正的公司章程里股东会决议,我公司有一票否决权,虽然董事会无成员,也未委派其他高管,是否仍然为重大影响?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要看具体情况,这种一票否决权是否仅针对预计很小可能发生的重大事项,因而仅仅是保护性的;如果要参与经营决策,为何不派驻董事?
有关生物资产核算的两个问题
4741、有关生物资产核算的两个问题
提问人:huozhizhou 时间:2020-10-09 08:05:08
背景介绍:被审计公司为一家牛养殖公司,牛种类为肉乳兼用的品种,设计养殖容量为1万头,目前场内约有7千头牛。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成母牛有两个产品,分别为牛奶和犊牛。母牛从受孕至下崽一般期间为10个月,若非第一胎,在怀孕期间前八个月内正常产奶,至产仔前两个月,为保证生产将进行干奶,不再产奶,直至下崽后再进行产奶。一个生产周期后至下次受孕,通常有三个月的时间进行调整恢复(俗称坐月子,该期间内正常产奶);第一胎
在怀孕期间不产奶,待犊牛生产后再产奶。产仔后,公司会根据市场行情选择是否直接销售公犊或是育肥后销售肉牛;母犊选择继续保留,育成至生产性生物资产。由于目前存栏数尚未达到饱和,管理层尚未对存栏数达到饱和后有关母犊牛的经营政策进一步明确。目前对成母牛(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行业内包括已有上市公司划分成熟型生物资产与未成熟生物资产标准为产犊,即完成产犊后停止资本化,将相关资产确认为成熟型生物资产)的产品成本分摊存在问题。
需解决问题:问题一:两个产品成本分摊的问题目前尚无一个普遍认可的方式对犊牛还牛奶的成本分摊进行确认, 即犊牛初始入账价值尚未确定。被审计单位目前按照每头犊牛计划价5000元进行初始入账,当期其他成本由牛奶进行承担。被审计单位目前处理方式明细缺乏依据,但尚未找到更为合理的分摊方式。 问题二:第一胎成本确定由于成母牛确认停止资本化时点为产第一胎犊牛,由此第一胎犊牛落地入账时无价值(怀孕期间发生的成本全部资本化至母牛价值中),故是否应考虑在确定问题一的解决方案后,第一胎初始入账成本由母牛价值中剥离一部分计入到犊牛中。
回答人:chenyiwei
个人理解:
“成母牛确认停止资本化时点为产第一胎犊牛”的做法如果属于行业惯例的,则该惯例也有一定合理性(因为该时点之前无产出),可予以采纳。建议按照上述1中的犊牛成本确定方法确定的第一胎犊牛成本从资本化的母牛成本中扣减,调整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
2、“成母牛确认停止资本化时点为产第一胎犊牛”的做法如果属于行业惯例的,则该惯例也有一定合理性(因为该时点之前无产出),可予以采纳。建议按照上述1中的犊牛成本确定方法确定的第一胎犊牛成本从资本化的母牛成本中扣减,调整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
提问人:zhuran160 时间:2020-10-10 08:05:08
回答人:chenyiwei
不需要,此时母牛的成本已不再资本化增加生产性生物资产价值,而是将第一胎生产(成熟)后的饲养成本在牛奶和后续犊牛之间分摊。
提问人:huozhizhou 时间:2020-10-12 11:03:00
感谢版主的解答。
针对第一个问题解答,项目组进一步进行了讨论,认为按照一个期间预计可产出的犊牛和牛奶相对销售比例作为分摊权数更具可操作性,但针对该解答,项目组进行了延伸。
解答延伸:“按照一个生产周期内…”,项目组理解是否可考虑将成母牛的成母牛整个生命周期纳入到预计销售价值计算权数分摊。
理由:1、农牧业本身受市场经济局限性影响较大,牛肉、牛奶等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测算周期较短是否会导致成本分摊存在异常波动;
收购合并范围外关联方 会计处理
4742、收购合并范围外关联方 会计处理
提问人:akiazhou 时间:2020-10-09 11:33:08
请教陈版相关会计处理背景如下:
甲集团子公司A 公司持有B公司70% 股权,甲集团合并外关联方乙公司(同受甲集团最终控股股东控制)持有B公司30%股权,现A公司按照公允价值收购乙公司20%的股权但不具重大影响。该笔交易站在甲集团合并报表的角
度,我理解应当按照收购对价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准则生效后作为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如果站在最终控股股东的合并报表角度则应当调整资本公积。站在甲集团合并报表角度,是否会对B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有所影响?如果A公司收购乙公司股权达到40%并作为合营企业,那么相关结论是否会有影响?非常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甲集团不控制乙公司(不论是否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所以乙公司持有的B公司股权在甲集团合并报表层面仍作为少数股权,不影响甲集团合并报表层面与B公司相关的少数股东权益。
请教陈版 企业冲回多提的少数股东损益,放哪个科目
4743、请教陈版 企业冲回多提的少数股东损益,放哪个科目
提问人:优雅的猪1158 时间:2020-10-09 11:33:08
公司章程规定按实缴出资分配股利,小股东一直未实际出资,但合并报表确认了少数股东损益,现要冲回累计计提的少数股东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明确“公司章程规定按实缴出资分配股利,小股东一直未实际出资,但合并报表确认了少数股东损益”这一情况是否属于前期差错。如果不属于前期差错的,则对此前确认的少数股东损益不调整,如有权益变动的,按权益性交易原则处理,调整资本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
求助陈老师;关于股份支付的相关问题
4744、求助陈老师;关于股份支付的相关问题
提问人:xukefeng1981 时间:2020-10-09 08:05:07
您好陈老师:
目前碰到如下问题:
某公司股改之前认缴比例分别如下:A1A2夫妻持股63.76%;B1B2夫妻持股17.39%;C股东持股15.46%(人才引进),D股东为近期新进股东-战略投资者,持股3.4%。
现C股东离职,并按照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优先转让给原股东(低于净资产价值和上年新进股东公允价值,按照5倍实际出资额转让),A1持股0.93%和D股东持股3.4%放弃认购,上述股东转让给A2、B1B2共同设立的合伙公司。该合伙公司不存在任何第三方。
请教陈版,外购专利权摊销的问题
4745、请教陈版,外购专利权摊销的问题
提问人:大艺术家 时间:2020-10-09 20:05:38
陈版主您好,请教外购专利技术摊销进研发费用的事项,求帮忙解答,非常感谢!
公司17年打包外购了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购买价约3000万,开始逐渐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这些专利可以划分为3个研究方向,公司目前产品生产和技术研发过程继承所收购的这些专利技术,在此基础上有所改进和完 善,随着技术的升级改进,以前的专利技术是根基,对新产品的开发而言,需要在原来专利技术基础上不断进行技术提升。同时,在公司新技术开发过程中,也会不断形成独特的新技术专利,更新迭代的新技术有的形成了新的专利,在新产品中取得应用。目前公司财务账面将外购的专利技术摊销计入研发费用,且当地税务局准许其做加计扣除,请教陈版主,这种既是公司研发基础又是产品生产基础的专利技术,计入研发费用是否合适,如不合适,应如何考量?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外购的专利既直接用于生产产品,也作为后续研发的基础,则应结合直接生产现有产品的规模、购入专利权的主要目的等因素,合理确定专利权成本在研发支出和摊销入生产成本这两者之间的划分方法。若无法合理划分的, 则视为全部用于生产。
可识别为作为后续研发基础的这部分专利的外购成本,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1-2-6(外购研发中项目以及后续研发支出的处理)”所述原则处理。
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判断
4746、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判断
提问人:zhangxuesong 时间:2020-10-09 08:05:07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非经常性损益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的计算
4747、关于“非经常性损益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的计算
提问人:健健美 时间:2020-10-10 08:05:07
请问在计算非经常性损益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时,是否要考虑由于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回答人:chenyiwei
应该考虑。可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5-4-13(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金额)”、“问题
5-4-1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所得税影响数的计算)”。
附注中公司基本情况的披露要求
4748、附注中公司基本情况的披露要求
提问人:安好 时间:2020-10-10 08:05:08
请教陈版,年审报告和IPO审计报告的附注中“公司基本情况”这一项,需要披露从公司设立到审计基准日历次的股东和资本变化的历史沿革吗?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IPO审计报告后附的申报财务报表通常需要详细披露;年度财务报表一般可对较早时间之前(如上市前)的股权变动予以简化披露,除非这些股权变动对本期损益和权益变动仍有影响。
丧失控制权后的追溯调整问题
4749、丧失控制权后的追溯调整问题
提问人:安好 时间:2020-10-10 08:05:07
请教陈版,A公司持有B公司70%的股份并控制B公司,2020年6月30日出售了40%的股份,剩余30%股份对B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在A公司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中是否需要按权益追溯调整对B的长期股权投资?
如果需要的话,A公司的2019年个别报表和2020年1-6月个别报表会出现对B的长期股权投资40%按成本法、30%按权益法,看上去总觉得很奇怪。
回答人:chenyiwei
合并报表层面不涉及追溯调整问题,自丧失控制权之日起视同新取得一项对联营企业的股权投资进行核算。
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需对剩余股权按权益法核算并追溯调整,如你所述“A公司的2019年个别报表和2020年1-6月个别报表会出现对B的长期股权投资40%按成本法、30%按权益法”。
提问人:安好 时间:2020-10-12 08:45:00
谢谢,追问两个问题:
母公司个别报表追溯调整对所有者权益上年期初数的影响,是不是填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加:其他”这一栏?
这个追溯调整不属于政策变更和差错更正,附注是不是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下文字说明一下就可以?
回答人:chenyiwei
远期外汇合约和即期结售汇的现金流量表处理
4750、远期外汇合约和即期结售汇的现金流量表处理
提问人:hx14383 时间:2020-10-10 08:05:08
陈版, 您好,
请教一个关于远期外汇合约和即期结售汇在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处理的问题,
本企业存在大量海外销售业务,为避免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大量采取远期外汇合约进行锁汇, 基本上是按照订单情况一一匹配进行锁汇,
核算方面对于这部分远期合同是作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交割时确认投资收益。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我们认为:
在收回外币货款时作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如果是远期交易,则将买入和卖出的现金流取净额列报,我们认为这个现金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
——现金流量表》第五条“(二)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若为投资收益,则列示为”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若为投资损失,则列示为“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而如果是即期结售汇,换回的人民币金额与原先的外币折合人民币金额的差额,则是在月末作为“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体现在现金流量表中。
不知这样处理是否合适? 现金流
回答人:chenyiwei
(1)(3)基本合理;(2)是否满足净额列报的条件还需要进一步核实,即是否在很短期限内(例如7天内)发生金额接近但方向相反的对应现金流。
合作项目业务问题
4751、合作项目业务问题
提问人:dotaauditor 时间:2020-10-10 08:05:08
背景:A公司和B公司共同投资一个运营项目,项目采取BO或者BOT模式,A公司与B公司分别投资50%(不成立合资公司),按投资比例分享收益。运营期内,由A公司与业主(单一业主)签订运营合同,收取运营费,同时A 公司与B公司签订购电协议,B公司投资所应享有的收益含到购电协议中(加价购电),此种模式下相当于B公司作为供应商存在,其投资收益放到了售电收益中。
请教陈版主:
交易平台收入成本问题
4752、交易平台收入成本问题
提问人:dotaauditor 时间:2020-10-10 08:05:07
背景:A公司目前拟开展碳资产交易业务,统一组织实施所属集团碳排放权交易,目前主要是从外部购入碳排放配额,销售给有需要的企业。财会〔2019〕22 号对重点排放企业购销碳资产业务的规定,但A公司并不是重点排放企业,主要作为交易平台,赚取服务费或者赚取差价。
问题:
关联方抵消问题
4753、关联方抵消问题
提问人:dotaauditor 时间:2020-10-10 08:05:08
背景:A公司承揽的总包合同,部分分包给非关联方B,B将其中一部分业务承包给A公司的子公司C。请教陈版主:C取得的该部分收入是否应该在A合并层面抵消?有什么判定条件?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理解,因为A是总包方,应当已经按总额法确认了对业主的全部收入。此时C向A提供施工劳务(分包)的收入和成本属于集团内部交易,正常予以抵销。
如果A并未确认全部总包收入和成本(这种做法可能存在,但疑问较大),则在合并报表层面应对照新收入准则第三十四条对总额法/净额法的判断标准予以重新考虑,将A、C作为一个整体确认整个集团的对外收入和成本。
关于解释13号关联方部分的疑问
4754、关于解释13号关联方部分的疑问
提问人:yymama2012bxy 时间:2020-10-10 08:05:08
解释13号关于关联方部分提到“除第 36 号准则第四条规定外,下列各方构成关联方,应当按照第 36 号准则进行相关披露:(一)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二)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又提到“除第 36 号准则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外,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不构成关联方。” 我的问题 是: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不就属于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情况吗?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B、C均为A的合营企业,则均受A的共同控制,B、C之间为关联方。如果B为A的合营企业,C为A的联营企业,则B和C之间也是关联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其讲解的规定,并参照2009年11月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
——关联方披露》(IAS 24),对关联方关系的认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如果A控制B和C,则B和C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
求助陈版主:股权回购处理
4755、求助陈版主:股权回购处理
提问人:卢雪干 时间:2020-10-10 16:54:41
请教陈版主
某上市公司A公司2017年以3000万元取得B公司51%股权,因B公司未达到业绩目标,约定2019年B公司原股东,以3600万元价款回购A公司持有的B公司51%股份,3600万元回购总价款中包括原价款3000万元和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4.75%)计算的资金成本600万元。问:600万元可以单独作为投资收益或利息收入计入上市公司损益吗?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注意的是:由于存在原股东的回购承诺,因此应将该回购承诺作为原股东授予的一项卖出期权单独进行会计处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该回购承诺的存续期间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理论上不应在出售时一次性确认全部600万元收益。
该600万元收益应在相关年度内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不能确认为上市公司的利息收入,因为这并非借贷关系。
阶段确认收入的判断
4756、阶段确认收入的判断
提问人:auditorzjf 时间:2020-10-10 08:05:09
甲公司是一家造船企业,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船舶建造合同,按照乙公司的具体要求设计和建造船舶,甲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内完成该船舶的建造,乙公司是无法控制在建工程中的船舶的。甲公司如果想把该船舶出售给其他客 户,需要发生重大的改造成本。双方约定,乙公司如果单方面违约的话,乙公司需要向甲公司支付相当于合同30% 的违约金,且建造中的船舶归甲公司所有,那么假定该合同仅仅包含一项履约义务,即:设计和建造该船舶。 ** 以****上为 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收入、金融工具、合并报表等)培训 中的例子。**
以下为对此的分析:在本例中船舶是按照乙公司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造的,甲公司需要发生重大的改造成本,将该船舶改造之后才能出售给其他客户,因此该船舶具有不可替代用途,并且如果乙公司单方面解约,那么仅需要向甲公司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表明甲公司无法在整个合同期间内的任一时点都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因此甲公司为乙公司设计和建造船舶不属于在一段时期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疑问:【对于时段法,准则指出,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说明控制权持续转移,应当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一是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二是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三是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并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义务收取款项。首先看第一个条件,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也就是 说,企业在履约过程中是持续的向客户转移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准则实施中,有些交易易于通过直观判断获知,比如保洁服务等服务类的合同,企业在提供保洁服务的同时,客户即享受了清洁的环境,也就是取得并消耗了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而对于难以通过直观判断或者结论的情形,企业在判断时可以假定企业在履约的过程中更换为其他企业继续履行剩余义务的,当该继续履行剩余义务的企业实质上不需要重新执行企业累计至今已经完成的工作时,则表明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了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上面案例从第一个条件分析,累计执行的船舶建造工作是可以利用的,满足“假定企业在履约的过程中更换为其他 企业继续履行剩余义务的,当该继续履行剩余义务的企业实质上不需要重新执行企业累计至今已经完成的工作”, 那么在满足三个条件之一情况下,该案例为什么不能按时段法确认收入呢?对此,我的看法是:第一个条件在某些时候是隐含在第二个条件基础之上的,如果客户不能控制在建的商品,那么实际上是无法利用累计已执行的工作 的。要获得目前状态下的商品,是需要重新执行工作,所以也不会满足第一个条件。这样理解对吗?请陈版解惑,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可以这样理解。时段法确认收入本质上就是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地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如果在解除合同时客户无法取得对已完成的商品的控制权,则不能视为满足第一、二个条件。
请教陈版,关于对子公司持股比例变动 权益项目重新分配
4757、请教陈版,关于对子公司持股比例变动 权益项目重新分配
提问人:yinpopo123 时间:2020-10-10 09:33:03
陈版,你好。之前看了一些您的回复。
如下:在不丧失控制权的前提下,发生权益比例的相对变动(包括收购少数股权和处置子公司部分股 权)时,对其他综合收益均应同步进行重新分配,而不仅仅限于在持股比例下降的情况下。
我还有些需要补充咨询的,在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持股比例变动,除了其他综合收益可以重新分配外,“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项目是否也可以重新分配?此处暂时没找到准则规定,请陈版解答,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实务中常见两种情形:
请教陈老师,转让控股子公司及过渡期损益的后续处理问题
4758、请教陈老师,转让控股子公司及过渡期损益的后续处理问题
提问人:wangzheng0916 时间:2020-10-10 09:33:03
陈老师,您好,有问题想请教您:
A公司持有B公司65%的股权,现A公司与C公司签订协议,将A公司持有B公司55%的股权转让给C公司。转让价格200万元。A公司与C公司为上市公司,标的B公司为非上市公司,相关股权无直接获取的市场价格。A公司的产品
为B公司的原材料。
转让基准日是2020年3月31日,评估基准日也是2020年3月31日,实际交割日为2020年9月30日。
问题1:交割之后,A公司将剩余的10%股权认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报表列 示【交易性金融资产】,我认为由于市场上无法直接获取公允价值,因此剩余的10%股权是否能认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报表列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这是给了企业自由选择权吗?
问题2:标的B公司2020年4-9月,过渡期的损益为亏损500万元。这部分亏损由转让方A公司来承担。A公司表示这 部分损益不可能在交割时以现金来结算,或者以后用现金来结算。A公司想签订补充协议,以未来若干年为B公司 供应原材料,并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优惠5%-10%,以过渡期的亏损500万为限额,优惠用完为止。这个优惠需要在母公司的账面反映嘛?如果反映,我想不到在哪个科目中进行列示。
问题3:交割完成后,如果A公司销售给B公司的交易存在优惠5%-10%,相关的交易会在A上市公司中关联交易中反映。那么相关的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需要在A公司年报附注中进行备注披露?还是直接列示,不再进行说明?
回答人:chenyiwei
多次交易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4759、多次交易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提问人:308407037 时间:2020-10-11 09:33:07
陈总好,
实务中遇到如下问题,烦请指导: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所得税暂时性差异处理
4760、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所得税暂时性差异处理
提问人:健健美 时间:2020-10-11 13:53:47
会计准则中规定有例外条款,即如该无形资产的确认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交易、同时在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不确认该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无形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会计与税收规定之间存在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持续持有过程中,在初始未予确认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范围内的摊销额等的差异亦不予确认。
根据以上规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120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1800万元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后续期间可加计摊销的50%金额调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递延所得税费用不受影响。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出现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影响金额调整相关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从而违反其他会计准则中对资产初始计量金额的规定。
提问人:健健美 时间:2020-10-12 18:33:06
陈老师,你好!
您的回复我有点不太明白,为什么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影响金额要调整相关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能否具体说明?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这些交易发生时都不影响损益,因此如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对应科目也就不能是所得税费用,只能调整相关资产的初始计量账面价值了。
请教陈版:关于员工之间非由公司制定的股权转让是否涉及股份支付
4761、请教陈版:关于员工之间非由公司制定的股权转让是否涉及股份支付
提问人:随风8373 时间:2020-10-11 23:33:08
请教陈版:公司在IPO第1年以每股5元的价格授予员工股权进行股权激励,当年的公允价格为每股8元,股份支付金额为每股3元。
第一种情况:第2年公允价格为每股12元,如果普通员工A由于缺钱将其股权以10元的价格转让给普通员工B(原股
权激励人员),则对于公司来说公司为激励B员工承担了2元(12-10)的费用,作为股份支付的金额;如果普通员工A由于缺钱将其股权以12元的价格转让给普通员工B(原股权激励人员),则不存在股份支付;
第二种情况:第2年的公允价格仍为每股8元,如果普通员工A由于缺钱将其股权以7元的价格转让给普通员工B(原股权激励人员),则对于公司来说公司为激励B员工承担了1元(8-7)的费用,作为股份支付的金额;如果普通员工A由于缺钱将其股权以8元的价格转让给普通员工B(原股权激励人员),则由于公司为员工所承担的股权激励的费用没有变化,不需要作股份支付。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如果员工之间的股权转让价格不同于转让时点的标的股权公允价值,则对于为何成交价格不同于公允价值的原因需详细分析,简单地一句“转让方缺钱”并不是充分的证据。
理论上,如果单纯是员工之间自愿达成的股权转让交易,则其中不涉及就受让方为本企业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补偿的因素,不应确认为股份支付。但是,“员工之间的自愿交易”和“转让价格不同于转让时点的公允价值”这两点是存在逻辑矛盾的,对这一矛盾应有合理解释。
如果无法获得合理解释,则基于谨慎原则,对号称是“员工之间的自愿交易”但交易价格低于交易时点公允价值的差额,按股份支付处理。
请教陈版主,关于财务公司实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做法
4762、请教陈版主,关于财务公司实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做法
提问人:syqselune 时间:2020-10-12 18:33:11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要根据历史违约情况统计违约数据,再根据前瞻性因子调整出最终的违约率。对于集团内财务公司来说,因为性质原因,贷款业务在历史上都不会有违约率和违约损失情况。
而且就算使用外部评级结果来计算违约率,因为有财务公司的都是大型央企,国企的评级都较高,所以违约率就比较低。
综上情况的话,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下,财务公司计提贷款的减值准备比例就会很低,但是财务公司又有拨贷比不能低于2.5%的要求,两者就很矛盾,是否有处理方式?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会计口径的信用减值损失和监管口径的贷款损失准备是不同的,早在2011年,《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1年年报监管工作的通知》(财会[2011]25号)中就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计提贷款减值准备,确认贷款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不得在利润表中直接将按照监管部门为审慎目的要求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或拨备,直接作为贷款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但在实务中,当会计口径的信用减值准备小于监管口径下应计提的拨备时,一般会基于谨慎原则处理。
支付长期待摊费用现金流量表间接法问题
4763、支付长期待摊费用现金流量表间接法问题
提问人:flicker 时间:2020-10-12 08:18:00
版主想请教个问题,如一次支付3年的维护费30万,按1年以上的费用应该计入到1801长期待摊费用,但是现金流直接法又不是购建固定资产或长期资产,所以只能选购买商品、服务或者只付其他经营活动支付的现金,但是这个间接法怎么选,只能在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处填-30万,弄个负数又感觉特别扭,本身间接法这项目应该填摊销的数
据,而且这数又和科目余额表费用借方不一致。是不是应该放间接法的“其他”。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情况下,当资产负债表上确认长期待摊费用时,对应的现金流也是投资活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例如,以前对于按年支付的经营租赁租金是作为经营现金流,但在执行新租赁准则后,由于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故后续各期支付的租金被视为是对租赁负债的偿还,相应归入筹资活动。
相应地,你说的案例中,应当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0万元。现金流量表间接法中填列“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0万元。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是否需要审查
4764、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是否需要审查
提问人:保佑我吧007 时间:2020-10-12 08:58:00
请教陈版:权益法核算下被投资单位B资本公积增加,导致投资方A账面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我认为被投资单位B资本公积增加不合理(即被投资单位B不应该增加资本公积),但是投资方A的财务说他们只是凭被投资单位B的审计报告调整长股投账面价值。这种情况,应该直接根据被投资单位B的审计报告认定入账金额无误即可,还是应该继续审查被投资单位B资本公积合理性呢?
回答人:chenyiwei
应该继续审查被投资单位B资本公积合理性,在此基础上判断权益法核算中直接确认资本公积是否合理。不应简单地依赖被投资企业的审计报告。这不仅是会计处理问题,也是审计证据的充分性问题。
弱电行业按新准则确认
4765、弱电行业按新准则确认
提问人:ccq88488 时间:2020-10-12 09:15:00
到这么一家单位,主要负责弱电、智能化工程。
与业主签订的是综合单价合同,设备单价+安装单价(设备单价大于安装单价)。与分包也同样是按照综合单价确认成本。合同期一般为1-5年不等。
这样的企业是按照销售商品确认收入还是劳务收入确认收入?? 这两种方法有什么区别?
有没有特殊的区分点,可以区分这两种确认收入类型啊?? 求助大神们解答!!!!!!!!!!!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中的以下问题解答: 问题2-1-5(建造合同的分拆问题)
问题2-1-8(合并范围内两公司承接同一项目不同部分的收入确认问题) 问题2-1-12(不同销售模式下带安装设备收入的确认时点)
问题2-1-14(软件集成系统收入确认的准则适用问题) 问题2-1-15(关于软硬件集成业务的收入确认时点) 问题2-1-16(软硬件集成业务的收入确认的具体案例) 问题2-1-17(带安装的定制设备收入成本的确认)
集团股份支付
4766、集团股份支付
提问人:The_love_of_com 时间:2020-10-12 18:33:07
请教各位版主:集团股份支付中母公司以本身份权益工具结算(集团股票期权),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母公司的会计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子公司的会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贷:资本公积。假定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比例为90%,若母公司会计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则具体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明细也应是对应的子公司,那投资比例不是在母公司层面会影响?行权后该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该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不会影响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因为母公司以本身权益工具结算(集团股票期权),而不是以子公司的股份结算。
在母公司的合并报表层面,上述子公司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有10%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但少数股东权益并未因此减少,故对应减少合并报表层面的资本公积。
请教陈老师继续收购超额亏损的权益法公司股权达到控制的会计处理
4767、请教陈老师继续收购超额亏损的权益法公司股权达到控制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14722022264 时间:2020-10-12 09:33:07
陈老师,您好,请教您一个继续收购超额亏损的权益法公司股权达到控制的会计处理问题:
甲公司持有A公司20%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该A公司2019年底净资产为负,甲公司账面的长期股权投资已经减记为0。2020年,甲公司继续收购A公司40%股权,达到控制。转让时点A公司净资产为-1000万,股权转让对价为- 200万元,即由股权转让方乙公司支付给股权受让方甲公司200万元,同时甲公司承诺,A公司后续出售商品销售收入的3%作为对乙公司的激励收入,该部分激励收入优先支付上述200万元补偿给甲股东的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首先明确该安排的目的和商业理由是什么?为何先是由乙方支付给甲方200万元,同时零对价转让股权,但后续又要以“激励收入”的方式向乙公司支付款项?
提问人:14722022264 时间:2020-10-13 09:33:08
陈老师您好,该权益法核算的A公司为一研发公司,其股东和高管为甲公司原职工。甲公司的初衷是想对该股权进行转让,但是没有找到相应的受让人,若一直以权益法核算,则会导致账面一直的大额亏损。所以甲公司与另外的控股股东乙公司(原甲公司员工成立)商议了以上的股权转让方法。另,乙公司截止现在仍没有支付200万元,而 是在A公司取得销售商品收入后,用其出售商品销售收入的3%优先偿还。
回答人:chenyiwei
如是,需关注的是该交易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实际完成。甲公司虽然名义上继续收购了乙公司的40%股权,但并未进行款项支付(未收到协议中的200万元),“乙公司截止现在仍没有支付200万元,而是在A公司取得销售商品收 入后,用其出售商品销售收入的3%优先偿还”,可能表明双方的权利义务、风险和报酬承担情况等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建议关注甲方是否有能力实际主导A公司的研发活动,还是仍由乙公司控制;A公司的研发活动与甲公司的主营业务有何关系等。
另外,既然“甲公司的初衷是想对该股权进行转让,但是没有找到相应的受让人,若一直以权益法核算,则会导致账面一直的大额亏损”,但为何实际上进一步收购导致持有多数股权?如何解释实际操作与上述初衷的矛盾?
提问人:14722022264 时间:2020-10-14 09:33:08
陈老师,您好,对我之前的回答做一修正:
甲公司转让A公司股权原因为:甲公司之前对A公司投资金额较大,该部分投资资金已经全部花完,若此时申请破产,则投资资金全部损失,若甲公司不再对A公司进行投资,该公司后续只能进行破产清算,同时A公司研发产品后续可能为公司带来盈利,故采用以上的重组方案
回答人:chenyiwei
你的主帖说的是甲公司继续受让40%股权,并获得200万元;不是甲公司转让原持有的股权?
租入房屋装修费用
4768、租入房屋装修费用
提问人:小张5736 时间:2020-10-12 10:48:00
请教陈版主,公司经营租入厂房,用于生产经营,预付了一半工程款(已达到重要性水平),工程进度30%左右请问这部分预付款,是转入在建工程核算还是继续挂账预付账款中或者别的科目,假设转入在建工程核算,核算金额按合同的30%核算还是按预付款金额,谢谢指教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预付款的进度大于实际完工进度,故应将超出部分的预付款继续在预付账款中核算(报表上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对应于已完工进度的部分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租入固定资产装修(在建)”。
涉及BOT项目的合并报表编制
4769、涉及BOT项目的合并报表编制
提问人:wx_5f83c659316d 时间:2020-10-12 11:04:00
请教陈版,集团公司A下有子公司项目公司B、工程公司C、服务公司D.项目公司B签订BOT合同,工程公司C与B 签订建造合同,服务公司D与B签订项目调试试运行期的服务合同。
按照“ 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承接BOT项目,但将实质性建造服务发包给合并范围内其他企业的,上市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实务中一直存在是否应抵销建造方的建造合同收入及发包方对应的资产成本的困惑。
一般情况下,合并财务报表以纳入到合并范围内的母子公司个别报表(或经调整的个别报表)为基础,在抵销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后编制形成。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企业(项目公司)自政府承接BOT项目,并发包给合并 范围内的其他企业(承包方),由承包方提供实质性建造服务的,从合并报表作为一个报告主体来看,建造服务的最终提供对象为合并范围以外的政府部门,有关收入、损益随着建造服务的提供应为已实现,上市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应按照相关规定体现出建造合同的收入与成本。”理解工程公司C与服务公司D的收入因为最终提供对象均为政府,是否都应该在合并报表中不抵消?目前操作工程公司C不抵消,服务公司D抵消,因为C才是承包方提 供实质性建造服务,D不是承包方。请问这两种理解哪种合适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应当首先确定:B公司作为项目公司,是否已经基于其作为主要责任人的身份,就整个基础设施建造项目确认了全部收入和成本?如果是,则鉴于B公司单独报表中已经确认了全部收入和成本,相应地C、D公司个别 报表层面的收入应当正常抵销处理,否则会在合并报表层面出现重复确认收入、成本的问题。
如果B公司因为其自身未直接提供基础设施建造服务,故未确认收入和成本的,则在A公司的合并报表层面应基于 B公司(或者整个A集团)作为主要责任人的身份,确认全额的收入和成本。如果C、D所承担的工作只是整个建造活动的一部分,则除了保留C、D个别报表层面已确认的收入和成本以外,还应补充确认分包给集团外单位的这部 分收入和成本,以体现主要责任人的身份。另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要根据整个建设项目的整体完工进度,对C、D个别报表层面已确认的收入和成本进行必要的调整,以体现不同层面会计主体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完 工进度的差异。
金融工具准则中财务担保合同的计量及减值问题
4770、金融工具准则中财务担保合同的计量及减值问题
提问人:BC林琴汐 时间:2020-10-12 13:14:32
求助~ 最近看CAS22号准则
该准则第二十一条“除下列各项外,企业应当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二)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三)不属于本条(一)或(二)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一)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企业作为此类金融负债发行方的,应当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依据本准则第八章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该准则第八章第四十六条“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 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一)按照本准则第十七条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准则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二)租赁应收款。 (三)合同资产。合同资产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四)企业发行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和适用本准则第二十一条(三)规定的财务担保合同。 损失准备,是指针对按照本准则第十七条计量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和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准备,按照本准则第十八条计量的金融资产的累计减值金额以及针对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准备。”
根据上述条款,我对财务担保合同金融负债的确认、计量以及减值有些模糊,我的理解大概如下: 1.企业对其他方提供财务担保,对于被担保方来说,这个担保合同的存在可以降低其借款成本,所以这个担保合同是存在其价值的。 2.这项担保合同对于担保方来说,是一项金融负债,因为未来不能够完全避免经济利益的流出(比如被担保方财务状况恶化,担保方就会发生经济利益的流出,所以对于担保方来说,这是一项金融负债)。 3.当被担保方没有出现信用风险时,表明不可能发生经济利益的流出,此时可以按照收入准则处理。 当被担保方出现信用风险时,表明担保方可能要赔付,且当赔付金额>收入金额时,表明经济利益要发生流出,此发生了减值且产生了金融负债(也就是这个减值就是金融负债?可能要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金额?)。减值金额≈赔付金额-收入金额, 此时该财务担保合同成为金融负债,计量金额应当按照减值金额与(该合同的初始确认金额-累计摊销金额)孰高 确定。 比如:收取的财务担保费100万,预计被担保方要出事,赔偿金额200万,此时累计摊销的收入金额已有 10万。则减值金额为200-100=100万元,合同初始确认金额-累计摊销金额=100-10=90万元,此时金融负债按照减值金额100万计量? ** 请老师们指正一下我理解中存在的问题呢~**
回答人:chenyiwei
你的理解总体上有一定合理性。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财务担保合同相关金融负债的计量是依据预期损失模型,不再执行或有事项准则中对担保相关预计负债的计量规定(虽然报表上仍列报为预计负债)。
首先,作为一项金融负债,其初始计量应遵循金融负债初始计量的一般原则,即按照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这种公允价值理论上应按照债务人在有无该项担保的情况下所获得借款的公允价值之差确定,例如因提供担保而可享受较低的借款利率,由此节约的利息支出;或者在由外部独立第三方(如专业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应向
该担保机构支付的对价。实务中担保大量存在于关联方之间,且不收取对价,理论上对此情况应按权益性交易原则处理,但实务中基本没有这样做的。
其次,由于提供担保属于一项服务,对被担保方而言在本企业提供担保时即可享受相关利益,因此这属于在一段时间内履约,应在担保期间内按系统、合理的方法对该项负债(相当于预收担保费)进行分摊,确认为各期的收入; 同时按照预期损失模型测算因承担担保赔偿责任预计将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的现值,将两者相比较,确定该项负债的期末应有余额。
污水行业bot会计处理问题
4771、污水行业bot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人:ywm0037 时间:2020-10-12 09:33:08
陈老师您好,我公司主营bot项目污水处理项目,现有一问题请教您。
之后与政府沟通后,明确了对于提标改造金额的政府付费模式是固定金额的,项目公司将2亿元的提标总投作为了长期应收款核算,请问陈老师那么因为该项目提标整体后改为bot模式,那么因提标改变模式估计的1亿元预计负债是要计入最开始的无形资产5亿的投资额中吗?追溯的调整是从最早起期初开始还是从提标改造后开始。
3、之后与政府沟通后,明确了对于提标改造金额的政府付费模式是固定金额的,项目公司将2亿元的提标总投作为了长期应收款核算,请问陈老师那么因为该项目提标整体后改为bot模式,那么因提标改变模式估计的1亿元预计负债是要计入最开始的无形资产5亿的投资额中吗?追溯的调整是从最早起期初开始还是从提标改造后开始。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第五条规定:“在BOT业务中,授予方可能向项目公司提供除基础设施以外其他的资产,如果该资产构成授予方应付合同价款的一部分,不应作为政府补助处理。项目公司自授予方取得资产时,应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未提供与获取该资产相关的服务前应确认为一项负债”。因此,在最初取得现有设施
时,也应对应确认相关负债,对此不确认负债的处理是并不恰当的。
其次,一般情况下接收现有设施和对其进行提标改造应当是在特许经营合同中一并约定的,因此一开始就应当作为
BOT处理,而不应存在先认定为TOT再转为BOT的变化过程。
后续,如果原有设施和提标改造形成的设施是作为一个整体运作的,则在明确付费方式之后应整体转为金融资产核算。此时按照常理,从政府接收的原有设施的价值不应在政府付费需补偿的范围之内,故不应将其计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应对原先确认的5亿元资产和负债予以转销处理。
提问人:ywm0037 时间:2020-10-15 17:10:00
感谢陈版回复,
首先tot模式核算是3年前的签订的协议
今年因为当地政府的硬性要求提标改造项目一并约定了改为bot模式
至于收费模式未确定是我公司在做提标改造的测算模型时未将它按照金融资产模式运行,后来实际入账采用了金融资产模式,而因为模行测算考虑的bot转变确认的预计负债在模型中确认了预计负债和无形资产,但实际入账按 照金融资产核算了提标改造的总投资,预计负债这部分未在目前的账面上体现,如今的意思是预计负债入账的调整是从三年期开始调整还是从提标改造期调整呢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确定是单纯的金融资产模式,则不应单独确认预计负债。而是在测算该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直接将后续维修更新支出从预测现金流中扣除。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少数股东权益与资产负债表不一致
4772、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少数股东权益与资产负债表不一致
提问人:偶买噶 时间:2020-10-12 15:02:47
陈老师,资产负债表中少数股东权益期末数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差一分钱在合并层面应该如何调整呢
回答人:chenyiwei
这应该是尾差问题,虽然不大,但调整起来比较麻烦,建议看看哪些项目的金额是通过分摊方式确定的,通过对相
关项目的尾数调节消除这一差异。
合并抵销时子公司期初盈余公积的抵销问题
4773、合并抵销时子公司期初盈余公积的抵销问题
提问人:1226829524 时间:2020-10-12 15:26:00
陈老师您好:
有个问题一直搞不明白,1、就是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如果子公司存在盈余公积,在计算长投对应的其他权益变动时是不是不用考虑这个盈余公积?原理为盈余公积是通过利润分配计提的,当年母公司确认的净利润对应的投资收益已经包括了这一部分, 因此在考虑其他权益变动时不用考虑这一部分。
请教陈版-投入法变产出法
4774、请教陈版-投入法变产出法
提问人:王煎饼 时间:2020-10-12 15:53:00
请教陈版,客户在旧收入准则下,采用“根据实际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投入法),今年因实施新准则,是否可以直接在会计政策-收入部分,修改为“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工程服务等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于有明确的产出指标的服务合同,本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应结合新旧收入准则的过渡衔接的整体问题一并予以考虑。在新旧准则衔接这个特定时点上,由此导致的差异可以作为会计政策变更的一部分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后续正常执行新收入准则期间,如果再发生履约进度计量方法的变动,就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了。
股东以租赁土地使用权与固定资产作价增资处理。
4775、股东以租赁土地使用权与固定资产作价增资处理。
提问人:那片天空0502 时间:2020-10-12 17:23:00
案例:现有甲公司股东A,同时持有乙公司100%股权,现在A计划以乙公司所持有得房产(无土地使用权)以及股东A个人与该土地所有人签订的租赁土地使用权(租期为20年,年租金10万元)作价1000万元增资到甲公司,并且甲公司已经规划将原房产拆除并在此原址上重新修建房屋供经营使用,请问甲公司的账务处理??(1)是否可以 将作价增资对价1000万元,该资产具有明确规划通途,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视作自用房屋建筑物成本的组成部分,计入股东资产原值?(2)或者是租赁土地使用权与原固定资产分别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股东(A)为何能够以公司(乙)所持有的资产出资?
其次,拟出资的是土地租赁权,对这种出资方式的合规性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和律师意见,尤其是如果涉及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划拨土地时。
再次,假设不考虑合规性问题,由于该旧房已明确在接受投资的企业无实际用途,故对其出资的作价金额应为零, 仅考虑该土地租赁权的作价金额。被投资企业可就被拆除的房屋价值向乙公司支付一定的补偿款。
在客户存放的备机应如何核算?
4776、在客户存放的备机应如何核算?
提问人:沉默羔羊 时间:2020-10-12 18:05:00
公司销售的产品,客户要求在质保期内按照实际供货数量的一定比例提供备机,用于故障机的更换和周转。备机不计算在客户的采购数量内,备机在客户的仓库存放以备使用,所有权属于公司,在质保期结束后才返回公司。实务中很少有返还的。
对于这种情况下的备机如何核算比较好?
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入账,但相应的损益是否只能计入营业成本而不能计入销售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鉴于提供备机是合同约定的本企业义务,且“实务中很少有返还的”,故视同数量折扣(即同样的价格卖出更多商 品),在发出备机、确认收入的同时,将所发出备机的成本结转营业成本。如果后续有返还备机的,则按照收回备机的可变现净值冲减收回当期的销售成本。
提问人:沉默羔羊 时间:2020-10-13 09:07:00
回答人:chenyiwei
该备机从发出开始就不再由本企业控制,事实上收回的可能性很小,所以就是折扣销售,与质保期长度无关。
关于租赁提前开票的税务实务处理问题
4777、关于租赁提前开票的税务实务处理问题
提问人:jchen609 时间:2020-10-12 21:21:00
请教陈版主~小弟公司在9月提前开票给给对方公司(10-12月),因为租赁服务还没有提供,在9月可以确认其他应收款和其他业务收入吗?还是说提前开票可以不做账务处理,等到租赁服务完成时逐期确认?
回答人:chenyiwei
提前开票时,相关经济业务尚未实际发生,无需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但因为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相应提前,所以需要确认相关的应交税费,以及税金及附加等。
求助陈版主关于其他债权投资
4778、求助陈版主:关于其他债权投资
提问人:lcx2456 时间:2020-10-12 23:43:00
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和减值准备都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可是确认暂时性差异的时候,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减值产生的是计入所得税费用?
那么外汇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其他债权投资也是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工具只有股利收入影响当期损益,其他都是影响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其他综合收益再转入留存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二十一条:“企业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当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一)企业合并。(二)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第二十二条:“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当计入所有者权 益。”。
因此,在确认递延所得税时,应根据其对应的会计处理,确定对应科目是所得税费用还是其他综合收益。
根据准则规定,在期末首先应当在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确认汇兑损益,并调整资产摊余成本的基础上,首先将其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相应借记或贷记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然后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确定信用减值准备的应有余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损失。相应 地,在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所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时,对应科目为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后续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时,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分录为:借: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损失,贷: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费用。
反向购买
4779、反向购买
提问人:guoji2020 时间:2020-10-13 01:28:00
陈老师好,关于反向购买的会计事项向您请教!
请教陈版主: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意图发生改变,是否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4780、请教陈版主: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意图发生改变,是否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提问人:gq8171 时间:2020-10-13 09:17:00
陈老师请教下:A公司拟将其持有B公司100%的股权在产权交易所出售,A公司已通过了内部审批程序,此时A公司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持有意图发生改变,是否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重新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规定的持有待售条件的,可转为持有待售资产。如果不满足的,则继续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一项股权投资是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还是作为金融资产核算,区别在于对被投资企业是否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而与投资者的持有意图无关。在确定无重大影响的前提下,将其作为哪一类金融资产核算,才需要考虑其持有意图。
请教:新旧收入准则衔接的问题
4781、请教:新旧收入准则衔接的问题
提问人:pk301 时间:2020-10-13 10:29:00
新旧收入准则衔接的问题
公司有一个项目周期2-3年,时间很长,持续产生收入。新收入准则不追溯重述。会造成公司收入在19年已经确认 的收入在20年重复确认。也就是原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在2019年确认了收入。转为新准则之后,按照控制权转移的时段法-产出法,收入确认时点会后移到20年。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是新准则采用不完全追溯调整法(只调整首次执行日的留存收益,不追溯重述前期比较报表)所导致的, 属于正常情况。你说的“20年新收入准则下是否可以按新准则累积收入扣减截至191231已确认的收入来确认”的做法是不应当采用的,与追溯调整的原则不符,且导致2020年度的收入确认未完全遵循新准则。
求助陈版控制权的问题
4782、求助陈版控制权的问题
提问人:sofaraway 时间:2020-10-13 11:22:55
求助陈版控制权的问题,麻烦了多谢多谢!
公司A收购公司B 51%的股权,董事会中席位和原股东各出一半,根据董事会章程一些实质性决策事项需要60%以上通过。那在无其他需考虑的因素下,通常判断A不控制B,不能并表。但在收购协议中有特别条款,约定在5年后A可以无条件在董事会中增加一个席位,从而达到60%的比例。由于在5年后A才能履行该权利,那什么时候判断实现了控制,从现在开始吗?还是5年后?
回答人:chenyiwei
“5年后A可以无条件在董事会中增加一个席位”属于潜在表决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2014年修订)》及其应用指南规定,对潜在表决权,要关注其是否为实质性权利,通常需要考虑行权价格或转换价格、行权的财务能力以及行权期等因素(就本案例而言,不涉及前两者,主要考虑行权期的影响)。一般理解, 由于5年的期限较长,在该期限内很可能需要作出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决策等直接影响可变回报的相关活动的 决策,不可能在该5年内完全按既定策略采用“自动导航”模式运行(某些特殊的结构化主体可能存在例外),而对 于5年内的此类决策,本企业是无法主导的,因此根据现有信息,应认为本企业在该5年期间内不具有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
销项税额抵减额的会计处理
4783、销项税额抵减额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0-10-13 12:15:00
请教陈版和各位: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原文:“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 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 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 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由于扣减销项税额是基于企业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故抵减销项税额抵减作为调整成本费用处理。
全额收购公司后变更出资形式
4784、全额收购公司后变更出资形式
提问人:dean_yau 时间:2020-10-13 12:36:33
A公司为母公司,出资1000万收购B公司,B公司所有者权益构成为200万货币+800万无形资产。收购后半年,A公司进行工商变更,所有者权益变为1000万货币出资,认缴800万。
我理解账务处理应该是A对B的无形资产为撤资行为,B公司进行追溯调整,无形资产所有损益均冲减。A公司冲减长投800万。对无形资产进行追溯调整。并且重新评估无形资产价值,是否需要减值。
后续待A公司重新投入800万后,A公司长投变更为1000万,以及B公司所有者实收资本为1000万。
不知道这样做法是合理?想了半天应该这样比较贴合实际情况。之前考虑减值什么的,但发现这样对于B公司工商变更不一致,无法去做合理账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这是否属于A公司对历史上出资瑕疵的更正?如果是由于前期投入的无形资产作价不实(虚增)所导致,则如你所述需对前期不实的出资及相关无形资产入账价值、后续期间的摊销等进行追溯重述。
实务中也有将此类拟置换的出资额追溯调整到其他应收款中的做法,但这种做法似乎并不完全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动迁补偿
4785、动迁补偿
提问人:shinyhe2007 时间:2020-10-13 14:23:00
请教陈版主,甲公司的一处房产被政府征收用于城镇改造,政府按照市场价格(评估价格)补偿,金额已经锁 定,1000万。征收合同约定1、交房腾地后15个工作日支付60%款项;注销甲公司产证后15天支付剩余40%款项。
对于这部分赔偿的收入的确认时点,是考虑在1、交房腾地之后还是2、注销产证之后或者是3、要等注销产证并受到最后一笔款项之后?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补偿款的金额是根据被征收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的,故属于资产处置,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2017年修订)》中关于控制权转移时点的相关规定判断在何时确认资产处置损益。
一般理解,其中的实质性履约义务是房屋实物的腾空交付,注销产证仅仅是一个程序,一般不会有重大的实质性障碍。因此,在房屋腾空并交付给征收部门,获得征收部门的验收确认后,即可确认资产处置损益,尚未收到的补偿款作为应收款项。
请教陈版主:票据贴现产生的贴息会计核算
4786、请教陈版主:票据贴现产生的贴息会计核算
提问人:xiaolulu66 时间:2020-10-13 14:25:33
陈老师好!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票据业务核算有几个疑问:
求助新租赁下借款利率的计算
4787、求助新租赁下借款利率的计算
提问人:GingLF 时间:2020-10-13 14:33:06
新租赁准则下,一家公司按照一年期人行贷款利率4.35%确定折现率,那么,半年的折现率可以直接4.35%/2计算么,还是需要按照(1+4.35%)^0.5-1,为什么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贴现率应当是适用于承租人的增资借款利率,不应简单套用基准利率或者LPR。
其次,如果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理论上半年期的利率应采用【(1+年利率)^(1/2)-1】确定。如果涉及的影响不 重大的,也可以简化为【年利率/2】,但后一种做法在按每半年进行一次实际利率法摊销测算的情况下会导致产生尾差。
坏账转销和坏账核销如何区分
4788、坏账转销和坏账核销如何区分
提问人:zhaoman03 时间:2020-10-13 08:05:07
回答人:chenyiwei
“转销”和“核销”两个概念并无本质的区别。如果一定要列举出一定的区别,则“转销”时可能还有部分款项收回, 而“核销”是完全不能收回任何款项。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问题
4789、合伙企业股权转让问题
提问人:jyriver 时间:2020-10-13 15:21:00
求教陈版主,A合伙企业投资了B公司确认了长投,后来A合伙企业的甲股东向合伙企业外的乙转让了部分股权, 请问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对A公司的长投需要如何账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合伙人之间转让合伙企业的权益,一般理解不影响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变为长投权益法,其他综合收益是否进投资收益
479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变为长投权益法,其他综合收益是否进投资收益?
提问人:xiaoqingnian 时间:2020-10-13 17:07:00
请教陈版主,我公司已经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20年之前对某公司的股权投资采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2020 年因增派两名董事,对被投资单位能够施加重大影响,此时该项投资应变更为长投权益法核算。变更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因公允价值变更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应转入留存收益,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第十四条“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此时是否与长投准则是否矛盾?
回答人:chenyiwei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变为长投权益法,对此前累积的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处理,应视同直接处置该项金融资产,故该项其他综合收益应在核算方法转换日直接转入留存收益,不能影响净利润。
过渡期损益处理
4791、过渡期损益处理
提问人:renxiaochao 时间:2020-10-13 17:15:00
甲公司持有A公司100%股权,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以2020年531作为评估时点,评估价格2亿元,处置60%股权,6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60%=1.2亿,A公司2020年531时点可辨认净资产为1.5亿,交割时点时点为2020年
930,双方约定过渡期损益由乙方按照购买比例即60%享有,剩余40%仍有甲方享有。假设2020年6-9月(过渡期) 净损益为0.2亿元。
因为最终交割日为930,因此甲公司2020年6-9月仍然需要把A公司的经营利润纳入合并范围,同时过渡期损益按照处置部分由甲公司享有
丧失控制权时合并报表的长投列示问题
4792、丧失控制权时合并报表的长投列示问题
提问人:1226829524 时间:2020-10-13 17:44:00
陈老师您好:
有个问题请教您一下,在因少数股东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合并报表列示的长投价值应该是多少呢?合并报表中确认的投资收益应该是多少呢?我从网上找了个例子,麻烦您给看下。多谢了。
回答人:chenyiwei
在因少数股东增资导致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个别报表层面的处理有特殊规定(见《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第 一条),但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理原则和直接处置子公司股权导致丧失控制权时的处理还是一样的。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一般可参照少数股东的增资价格按比例推算确定。
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3-1-50(全资子公司引入外部股东导致母公司持股比例下降时的处理)”。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否属于销售判断以及不属于销售情况下是否需要确认使用 权资产
4793、融资性售后回租是否属于销售判断以及不属于销售情况下是否需要确认使用 权资产
提问人:沉默的猴子4444 时间:2020-10-13 17:49:48
求助陈版主,
请教陈版,有关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问题
4794、请教陈版,有关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问题
提问人:gpqg 时间:2020-10-13 08:05:07
陈版,关于最新的注会专业阶段考试中:
投资方将自己账上800万的存货投给联营企业,售价1000万,联营企业将其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下降到900万。
我的问题是:在计算投资方的投资收益时,对该项交易如何处理呢? 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该项投资性房地产不构成业务,故在投资环节,应按比例抵销内部交易损益(顺流交易)。因此投资方所持有的联营企业股权对应的这部分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仍视同为只有800万元。后续如果投资方自身报表中对投资性房地 产也是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则在权益法核算时视同被投资企业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万元(900-800,正
数),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中按比例确认在该项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中所占的份额。
请教陈版:债转股验资
4795、请教陈版:债转股验资
提问人:lxj08099 时间:2020-10-13 18:25:00
陈版:甲乙双方合作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A,并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约定:项目公司取得前,乙为项目公司进行无息借款,该借款用于购买土地及相关税费;取得后并且取得当地发改委颁发的立项批复文件后,该借款转为股本。目前按照合作协议,项目公司已达到转股条件,项目公司在办理增资扩股手续,请问:1、根据该合作协议及 借款协议、付款情况 ,是否能出具债转股的验资报告?债的形成过程清晰,用于购买土地及相关税费。2、如果债权清晰,是否有其他需要关注事项?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4年修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4号)第七条: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
定;
(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
(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
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因此,应首先确保此次的债转股符合上述规定,其次对该拟转股债权的形成过程、涉及金额、后续偿还情况(如有)等进行核实,核实截至转股日该项债权的余额。除此之外就是常规的核查相关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账务处理等。
广告资源互换会计处理
4796、广告资源互换会计处理
提问人:709046552 时间:2020-10-13 21:33:08
回答人:chenyiwei
在原准则下,参考《讲解2010》P230~231:
此外,在实务中,企业向其顾客提供广告服务以换取该顾客向其提供广告服务的,这样的易货交易只有在所交换的广告服务不相同或相似、而且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才能确认收入。该收入通常无法用所收到广告服务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因此应采用所提供广告服务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企业只有参照其通过收现等方式向顾客提供广告服务这样的易货交易而且该非易货交易同时满足规定条件时,才能认定为其在易货交易中提供广告服务的公允价值是能够可靠计量的,这里所指非易货交易应满足的规定条件包括:①该非易货交易中的广告与易货交易中的广告相同或相似;②该非易货交易应经常发生;③该非易货交易和提供相同或相似广告的易货交易相比,应代表绝大多数交易和金额的情况;④该非易货交易收取的是现金和(或)其他形式的公允价值是能够可靠计量的对价(如上市证券、非货币想资产和其他服务);⑤该非易货交易涉及的顾客和易货交易涉及的顾客不相同。
在新准则下,根据五步法模型,第一步“识别客户合同”中,需要判断是否满足“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 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这一条件。这一点与上述原准则下的“所交换的广告服务不相同或相似、而且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判断基本相似。
因此,在新旧准则下,对此问题的处理结果基本类似。
新收入准则对物流收入确认时点的影响
4797、新收入准则对物流收入确认时点的影响
提问人:1257274695 时间:2020-10-13 22:07:00
请教陈版主:问题背景:甲公司为跨境物流服务提供商,基于实际跨境物流经验和IT技术手段将优质承运商资源聚合起来,从而能够面向具有跨境物品传递需求的组织或个人提供门到门的跨境物流服务。乙公司为承运商,主要负责将服务提供商A公司承揽的货物进行配送。根据合同约定,寄件方(客户)将货件交给服务提供商甲公司,服务提供商甲公司将货件交寄给承运商乙公司进行配送。根据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协议显示,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服务提供商接受的结算周期与方式为预付款,即寄件方先向服务提供商预先支付费用的结算服务方式。同时,由于货件派送不成功或收件人拒收造成的退件,服务提供商将按照寄件方所选货运方式的收费标准收取退件费用,包括退
件导致的已经产生的仓租费、清关费等。问题:甲公司作为物流服务提供商,新旧收入准则下公司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存在差异?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不论在新旧准则下,首先建议考虑甲公司在整个安排中的地位是代理人还是主要责任人,例如其能否自主选择具体承运人和自主谈判确定分包价格、是否享受固定金额或比例的收益、客户是否知悉实际承运人、发生纠纷时的处理等。
如果甲公司属于主要责任人的,则通常情况下应根据乙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如果属于代理人的,则按净额法,在其自身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通常为促成客户与乙公司成交)时确认代理费收入。
关于合并范围内重组
4798、关于合并范围内重组
提问人:cfshichunsheng 时间:2020-10-14 08:47:00
陈版,您好。最近在学习瑞华研究时关于集团内重组的合并报表抵销有如下问题向您请教:
瑞华研究问题3-2-20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交换股权的会计处理,背景:A公司拥有B、C、D三公司的控股权,持股比例均为60%,D公司拥有E、H、F三公司的控股权,持股比例也均为60%,从而组成两个层级的合并体,其中E公司为香港H股上市公司,其他公司均为国内有限公司制企业。2011年,E公司向A公司和D公司定向增发和发行永久次级可换股证券,收购A公司、D公司所持有的B、C、H、F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在2011年11月30日完成相关股权的 交割。解答:A、D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理
本次重组交易,对于A、D公司而言,均不改变其所能够控制的经济资源范围,因此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保持不
变。于重组日(2011年11月30日),该日重组前后在各子公司的净资产中所享有权益的变动额(相应也就是少数股权的变动额,只是方向相反)在合并报表层面按权益性交易原则(提高在E公司的持股比例,视同购买少数股权) 调整资本公积。
瑞华研究3-2-22上市公司向母公司增发实现同一控制下合并时各方的处理,背景:A公司持B公司(系上市公
司)30%的股份,能够对B公司实施控制。同时A公司持有C公司100%股权。A公司拟将所持C公司的股权全部投入B公司中(就是以其对C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对B公司增资),以使对B公司持股比例上升,B公司向A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以获取C公司的股权。解答:A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理
A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当首先抵销其个别报表层面就处置C公司股权确认的投资收益,以及其个别报表层面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包含的相应增值部分,将对B公司的增持长期股权投资还原到原先的账面价值基 础,在此基础上进行合并抵销。由于B公司与C公司在该次股权交易前后均在合并范围之内,即属于A公司可控制 范围内的内部交易,对由A公司、B公司、C公司所构成的合并集团的对外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 影响。因此,在A公司的合并报表层面,应完全抵销该项内部交易的影响,就如同该项内部投资交易没有发生过一样。B公司、C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A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计量金额保持不变,A公司个别报表层面所确认的上述“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处置损益”应当予以抵销。可参阅《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 订)》应用指南第74页:“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子公司或对子公司增资的,需要将该非货币性资产调整恢复至原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持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即,虽然通过该次重组交易,A公司提升了在B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同时减少了在C公司的净资产和净损益中最终享有权益的份额,但这些交易都是在其合并报表范围内进
行的,并不涉及与合并范围外的少数股东之间的交易,站在合并报表主体的角度看,并未出现少数股东从合并报表主体中增资或撤资的权益性交易,因此在重组完成时点,并不需要对其合并报表层面的少数股东权益和资本公积等权益项目进行重分类调整。
我的问题是:(1)上述两个问题对于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采用了不同处理方法,两个问题的实质差异是什么,对少数股东权益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的背后逻辑是什么?(2)集团内重组,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影响的一般处理原则是什么?与一般意义上的的内部存货、固定资产的交易抵消方法有无区别?(3) 集团内重组,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采用增资方式和购买方式有无实质区别?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已经关注到,近期修订时将对这个问题予以重新考虑。感谢提醒。
请教陈老师chenyiwei 借壳上市都要按照反向购买处理吗?
4799、请教陈老师@chenyiwei 借壳上市都要按照反向购买处理吗?
提问人:ygdkbhzms 时间:2020-10-14 08:55:00
请教陈老师,借壳上市,先通过现金从老股东购买控股权,1年内注入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形成借壳上市,此时是否还需要按照反向购买来处理?如果是3年没呢?还有,新三板也是这样吗?
回答人:chenyiwei
对这个问题的判断,更重要的是判断“取得控制权”和“注入资产”两者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如果构成一揽子交易的,则不论间隔期多久,在注入资产完成时,上市公司的合并报表均应按照反向购买基础编制。
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判断。
《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中的案例探讨
4800、《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中的案例探讨
提问人:logxu 时间:2020-10-14 09:24:00
《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问题4-1-67(融资租赁信贷业务的处理)案例中对以下问题相关的账务处理没有提 及: 主机厂有权针对具体终端客户及经销商制定融资租赁商务政策,但需要通知A公司,并经A公司确认后可 对外发布。当主机厂推荐的经销商进行融资租赁业务时,如特定租赁业务的收费标准低于A公司制定的结算商务政策收费标准,则主机厂应补足差额部分,A公司亦有权从应支付给主机厂的价款中直接扣除;若该笔业务高于结算商务政策收费标准的,则将多出部分返还主机厂。返还周期为每季度一次。补足或返还金额按照周期内已经发生的业务为准。
回答人:chenyiwei
A公司是单纯的资金提供方,该安排的目的是确保A公司获取固定的现金流,使其相关金融资产满足按照摊余成本计量的条件。因此,A公司在其就该项融资业务的核算中,应当已经考虑了这一因素,相关的差额补足或者差额返还通过往来款核算。主机厂的核算原则与之对应。
收购美国子公司合并日合并类型处理问题
4801、收购美国子公司合并日/合并类型处理问题
提问人:hermansli47 时间:2020-10-14 08:05:07
请教陈版,
2012年在美国成立了一家子公司,发行100股不记名普通股,没有股东,只有一个董事。设置公司的目的就是在美国完成一些琐碎的工作,但和母公司没有法律关系。
之后和母公司有一些往来业务,2018年时和美国公司董事签署了收购协议,协议没规定具体的控制权转移和合并日。2019年正式付钱,钱全都付给了美国公司,美国公司实收资本记了100美元,对价—100美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2019年商务部批准了。
有如下时间点按顺序排列:
A 签署股权协议
B 向商务部备案
C 取得商务部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D 收购款支付完毕请教陈版两个问题:
该子公司在被收购时有哪些经营性资产和负债,是否构成“业务”? 提问人:hermansli47 时间:2020-10-15 112200
提问人:hermansli47 时间:2020-10-15 11:22:00
感谢陈版。
这家公司较母公司设立得早,2015年实际发生业务,只有一名员工,无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不构成业务。主要费用也是公司,相当于一个办事处。在协议签订和付款之间,美国公司的注册股东已改为母公司,在此之前legal上没有任何关系。视同母公司设立时即合并?还是以美国注册变更日(该时点已签协议、未付款、中国商务部未批准)?
回答人:chenyiwei
要看是否实质上属于同一控制下合并。
求助陈版有关商业承兑汇票问题
4802、求助陈版有关商业承兑汇票问题
提问人:相宜xlm 时间:2020-10-14 11:24:00
请教陈版,A公司开出一张以A公司为出票人、B公司为承兑人的商业承兑汇票,请问票据开出时,承兑人B公司是否需要进行账务处理,增加对最终持票人的债务并增加对出票人的债权呢?A公司将票据背书时,正常增加应付票据即可?
回答人:chenyiwei
在A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其他持票人时,票据关系成立,此时B公司应进行如你所述的账务处理。
A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时,借记应付账款等需结算的负债科目,贷记应付票据。
请问陈版:关于抵押权设立是否需要账务助理的问题
4803、请问陈版:关于抵押权设立是否需要账务助理的问题
提问人:一直独锈 时间:2020-10-14 08:05:07
陈版好,碰到一个问题,A公司以赊销的方式向第三方B公司销售车辆,B公司出现资金困难,A公司想让B公司将已销售车辆抵押给自己,但是在办理抵押的过程中,碰到一些程序上的问题,因此A公司考虑让B公司将车辆抵押给自己的全资子公司C,所以ABC公司之前拟签订一个三方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想请教一下陈版,这A公司和C 公司是否需要做账务处理?比如A公司将账面的应收B公司的款项转为应收C公司,C公司增加一个应收B公司款 项,同时增加一个应付A公司的款项?
目前考虑到的问题是,这个抵押金额如何评估,如果不请第三方评估机构,A公司转多少应收账款到C公司无法估计?是不是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进行账务处理?等到实现抵押再按照实际价值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考虑以下问题:
对C公司而言,其对A的付款义务(债权受让款)是否独立于其对B公司的收款权利,即不论是否能够从B公司收到款项,都必须向A支付债权转让款?支付该债权转让款有无时间期限限制?
2、对C公司而言,其对A的付款义务(债权受让款)是否独立于其对B公司的收款权利,即不论是否能够从B公司收到款项,都必须向A支付债权转让款?支付该债权转让款有无时间期限限制?
提问人:一直独锈 时间:2020-10-15 14:29:00
感谢陈版。
关于问题1:确认销售的时候,情况还是正常的,B公司受疫情影响,资金流出现了点问题,因此A公司为了降低风险提前申请了资产保全措施,因此要求抵押。
关于问题2:对C公司而言,其对A公司的付款义务与其对B公司的收款权利在协议里不独立,C公司会在收到款或者实现抵押后再向A付款,这个付款期限与原B对A的债权期限一样,不会重新签订转让时间。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B对C付款后C才有义务向A转付相同金额款项,即C不垫款,则该项债权的风险和报酬未转移,A仍确认对B的债权,只是多了担保。
记账本位币变更
4804、记账本位币变更
提问人:liujing_619619 时间:2020-10-14 11:25:00
请教陈版主@chenyiwei 我们有个尼日利亚的客户,2003年成立至今均以奈拉及美元双币种(以奈拉做为记账本位币,以美元做为外币)报送国内母公司报表,由于其报表未经事务所审计,国内母公司从未合并过该境外子公司报表,即从未将外币报表折算为人民币报表。尼日利亚公司分别由中国境内股东及尼日利亚境内股东分别投资,中方投入资本为美元,尼方投入资本为奈拉,投资协议约定投资均为美元,尼日利亚公司想以2017年12月31日时点进行本位币变更,将记账本位币由奈拉变更为美元,按准则规定,资产负债应同时按即期汇率折算,不产生汇兑差异, 请问分别以美元及奈拉注入的实收资本应如何处理?美元是否应按投入时的金额折算,产生的差异应记在哪个科 目,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单纯就该境外子公司自身的记账本位币变更而言,权益项目的重新计算更多地是一个法律问题,要看其所在国当地对实收资本金额的折算有无具体规定。如果没有具体规定的,也可以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或者也可以按投入当日的历史汇率折算该实收资本,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提问人:wangyanru~ 时间:2020-10-17 14:33:03
境内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是香港注册的投融资平台,B公司之前以美元收购了一家境外上市公司C(境外上市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10%的股权,还有一些美元借款,无其他经营活动,因此B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现B 公司将C公司的股权置出,置入以人民币记账的D公司32%的股权,以人民币购买。B公司账上现在剩下对D公司的投资以及一些美元借款,可以认定B公司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变更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吗?
回答人:chenyiwei
主要的考虑是:B企业的收益和现金流主要受到境内还是境外经济环境的影响。
如果此前境外上市公司的业务主要在境外,其经营损益和现金流受到境外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而现在新投资的D 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和融资来源在境内,受到境内经济环境影响较大,则可以考虑认为B公司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变更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请教陈版: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的问题
4805、请教陈版: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的问题
提问人:小车_Happy 时间:2020-10-14 11:37:00
背景: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被合并方净资产为负数。
问题: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的注册资本确定以及实收资本到位的认定。
根通过查阅论坛上的帖子和《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中“问题6-4-2(吸收合并中存续企业注册资本设定问
题)”的结论是: 基于谨慎考虑,如果被合并方因为累计亏损等原导致净资产小于其原有的实收本或注册资本,则不建议因吸收合并而增加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超出被合并方的净资产额。我查到实务中一个案例,是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被合并方净资产为负数,但合并后存续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确认为原两个企业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之和,法律意见的结论是不存在出资不到位,如下:
吸收合并出资是否到位的回复.png (416.05 K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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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股份法律回复意见昨天 11:40 上传
主要的观点有2条: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13]030286 号《审计报告》,文灿有限2012 年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46,506,564.42 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分所出具的大华(珠)审字[2011]30 号《审计报告》,南海雄邦截至2011 年9 月30 日的净资产为-4,202,638.57 元。文灿有限吸收合并南海雄邦之时,虽然南海雄邦的净资产为负,但文灿有限与南海雄邦的净资产之和远高于吸收合并后的注册资本5,300万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分所出具的大华(珠)审字[2011]30号《审计报告》,南海雄邦截至2011 年9 月30 日的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为6,442,594.45 元,该无形资产是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的面积为49,455.7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根据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公告的2012 年3月份交易编号为佛南(挂)2012-017、佛南
(挂)2012-018 的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的工业用地出让交易结果,其平均成交价格约为530 元/平方米;若依此价格计算,截至验资基准日2012 年3 月31 日,南海雄邦拥有的权属期限尚余约37.5 年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价值约为19,658,640.75 元,南海雄邦的净资产约为8,726,529.16 元,远高于南海雄邦的注册资本300 万元。根据法律意见,第一:合并后的净资产远高于注册资本;第二:被合并方账面净资产为负,但公允价值为正,远高于注册资本。想请问陈版,对于这个案例中的结论如何理解?
回答人:chenyiwei
这更多地是一个法律问题,建议咨询律师意见。确保遵循“工商企字[2011]226号文”的规定是最基本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基于谨慎原则,可以建议企业采用更谨慎的处理,设定更小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但只要不突破“工商企字[2011]226号文”的规定,则就是合规的。
请教陈版,处置子公司时,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累积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是 否需要确认….
4806、请教陈版,处置子公司时,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累积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是 否需要确认….
提问人:659761666 时间:2020-10-14 18:33:02
请教陈版,A公司处置全资子公司B公司,B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累积下来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万元,是否需要在处置子公司的当期合并报表层面做一笔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万元,贷:投资收益1000万元。的分录。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通过处置子公司股权的方式丧失控制权并不等于直接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否则就应当在合并报表层面分别确认其他业务收入、成本了),所以我理解无需编制你所说的合并调整分录,否则会导致合并报表层面投资收益的计量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第五十条的规定。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验资报告
4807、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验资报告
提问人:pzc20 时间:2020-10-14 14:33:06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以验资准则指南中的减资验资报告为基础,关注回购的决策过程、回购款的支付情况、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注销的情况等。
求助陈版,交叉持股下的表决权比例如何确定?
4808、求助陈版,交叉持股下的表决权比例如何确定?
提问人:DingHJie 时间:2020-10-14 09:33:07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原则是依据各企业之间存在的控制关系,逐层将控制权向下传递,但在传递过程中是对具有控制权的表决权比例直接下推,不需要乘以享有权益的比例。
持有少数股权如何取得控制权
4809、持有少数股权如何取得控制权
提问人:F_Gabriella 时间:2020-10-14 09:33:07
A公司与B公司合资设立新公司C,A公司对C公司持股49%,B公司对C公司持股51%,初步协商双方对重大事项均有一票否决权,B公司要求公司章程体现同股同权。在此种情况下,如何修改公司章程既能体现同股同权又能使A 公司合并C公司?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仅仅修改C公司的章程是不可能实现A合并C的,至少是不充分的。A应提供相应的事实证据表明A可以主导C的财务、决策等相关活动,常见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810、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提问人:凤凰城十三少 时间:2020-10-14 11:33:10
我公司一笔应收账款1亿元,账龄3年,按照账龄应计提3000万坏账准备(2-3年30%),但今年对方破产重整,裁定重整计划明确能还9500万,我们是不是可以单独计提坏账500万,而不按照账龄计提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必须证明该笔债权的信用风险特征具有特殊性,因此不适合于账龄法计提;其次要关注预计可收回9500万元的现实可能性,要注意获取相关的事实证据,而不仅仅是一份纸面上的还款计划。
求助陈版:一键代发的账务处理
4811、求助陈版:一键代发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Winkeytan 时间:2020-10-14 11:33:13
陈版您好,我司现在业务范围包括一键代发,即消费者下单后,我司再从供应商处采购,从供应商采购的商品直接从供应商处发到消费者处,利润来源为贸易差价。一般情况下我司不产生库存,可能产生库存的情况包括:(1) 供应商有起购量要求,比如消费者订单只下了25件,但供应商30件起卖,则其中5件会发到我司,产生库存;(2) 消费者退货,但我司不能退货给供应商,故在我司产生库存。
因此向您请教:
如消费者退货,由我司承担的退货运费是否也计入销售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应首先考虑你司在该交易安排中的地位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能否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如果绝大部分采购都是根据客户的订单,你说的两种可能形成本企业存货的情况较为少见且影响不重大,则更倾向于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在净额法下,除了超出客户订购数量的采购以及客户退回但不能再退给供应商的商品以外,不会形成本企业的存货,而是作为代收代付通过往来款核算。
如果采用净额法,则本企业承担的物流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处理。超出客户订购量向供应商订购的货物所对应的运费可以计入相关存货成本。
提问人:Winkeytan 时间:2020-10-16 16:15:00
陈老师,我司应该是主要责任人,因为与消费者的销售价格是由我司自主定价的,与供应商采购的价格是固定的, 不受销售情况影响;消费者退货的情况,我司基本全都不能退回给供应商,即商品一经发出,风险即由我司承担; 最后经过几笔业务实践发现,向供应商订货后因起订量问题产生库存还是比较多的,目前跟供应商购买34件商品, 已经有26件进入我司库存了。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与消费者之间的定价空间不大,本企业的收益空间基本固定,不承担存货积压滞销风险的,则还是建议采用净额法。
在建项目试运行期间现金流入应该计入哪里?
4812、在建项目试运行期间现金流入应该计入哪里?
提问人:466983224 时间:2020-10-14 09:33:08
在建生物质电厂,尚未竣工验收,试运行期间发的电上国家电网,之后应收电费回款,回款的现金流应该做进销售收款收到的现金还是冲减投资支付的现金?在未竣工验收之前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是否正确?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理解,试运行期间(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下同)的售电收入是冲减在建工程成本的,而不是单独确认成本、费用。故相应的现金流应作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试运行期间发生的试运行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请教陈版主:金融资产转移的判定
4813、请教陈版主:金融资产转移的判定
提问人:奔腾的审鸡师 时间:2020-10-14 11:33:10
背景:A国有金融投资企业持有B上市公司股票,B股票处于价格高位,A企业想通过大宗交易抛售B股票,但是受限于财政部令第54号文,无法打折进行出售给购买方。于是想通过其他交易架构进行出售,方案如下:A直接认购C私募基金份额(同时达到控制C的状态),C私募基金通过大宗交易直接购入A公司所持B公司股票,以达到A公 司减持的目的,股票变相由私募基金持有,私募基金可自由进行减持。A公司在核算B股票时,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此次操作,从会计层面我们判断,该金融资产(B股票)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风险报酬表面由私募基金承 担,穿透后实际仍然由A企业承担,因此我们判断,A企业不应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赞同你的理解。
在合并报表层面,由于该私募基金纳入A的合并报表范围,故在私募基金实际处置B的股票之前,这部分股票投资继续作为合并报表层面的一项资产予以核算。
在个别报表层面,相当于A以一项金融资产(B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换取了另一项金融资产(私募基金权益), 但对后者有控制权,可以看作为一项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对该私募基金的投资以交换日B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作为后续核算的成本基础。
支付业务返佣收入确认
4814、支付业务返佣收入确认
提问人:leoerdam 时间:2020-10-14 11:33:10
请教下@chenyiwei陈老师,关于支付业务返佣的一个问题。
背景:A公司2019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支付业务的返佣,在支付业务中A公司与商户签订协议时约定支付业务的手续费是2.5%,但其中有1.5%的交易流水返佣在交易过程中即被支付宝/微信支付抽走,A公司作为第四方 服务商实际只从交易流水中抽取约1%的返佣。所以A公司觉得业务逻辑中,A公司的营收理论上应该是交易流水的2.5%,但由于在业务流程中被扣掉了1.5%,最后实际收款时只收取到了1%的手续费,所以业务流程中被抽走的
1.5%交易流水返佣并没有直接体现在财务报表的营收当中。
所以如果我们想要将这被扣下的1.5%的返佣确认收入,是否合理呢?若合理,我们需要获取哪些佐证资料或者证据来确认该笔收入呢?
个人理解:根据目前新收入准则,支付宝/微信作为平台提供双方之间的结算,并不是A公司的客户,所以这一部分被支付宝/微信扣下的1.5%不应作为收入的扣减,A公司应该全额按照2.5%确认收入,1.5%被扣下的确认销售费
用,具体的需要A公司提供的资料:包括A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的返佣比例,以及支付宝/微信平台扣划的佣金比例的流水。
回答人:chenyiwei
个人理解,该交易的会计处理首先要明确谁是本企业的“客户”,是商户、消费者还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按照准则规定,“客户”的定义是“与企业订立合同以向该企业购买其日常活动产出的商品或服务(以下简称”商品“)并支付对 价的一方”。如果是以商户作为“客户”,则确实如你所述,应按2.5%确认收入,1.5%计入成本;但如果以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客户”(即本企业相当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下级代理商),则只能按净额1%确认收入。
根据主帖信息尚不足以判断你公司的“客户”是谁。建议结合你公司的业务模式和业务流程、与商户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的谈判签约过程、抽佣比例的确定依据等因素,综合分析考虑。
对房地产公司的商誉减值测试
4815、对房地产公司的商誉减值测试
提问人:tongyuan325348 时间:2020-10-14 09:33:08
请教陈版,A公司为房地产公司,并购一房地产公司B公司,形成商誉。一般来说,商誉减值测试,以相关长期资产即主要为相关非流动资产作为资产组,因其是产生收入的主要源头。
但A对B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由于B的开发产品才是产生收入的主要源头,那么B的资产组应如何确定?能否包括
开发产品等流动资产? 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你说的情况,被收购方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属于单一资产实体,在购买日不构成“业务”,不应在收购时确认商誉。你所说的“商誉”应在购买日并入合并报表层面的开发成本金额中,后续随着销售的实现相应结转营业成本。期末并入该项开发成本一并进行减值测试(适用存货准则中对可变现净值测算的规定,不适用资产减值准则)。
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3-2-1(收购“单一资产实体”是否构成业务合并)”。
求助陈版主 - 浮动租金和固定租金处理,关于免租期的问题
4816、求助陈版主 - 浮动租金和固定租金处理,关于免租期的问题
提问人:long天 时间:2020-10-14 18:59:11
陈版主,
您好!有个关于免租期直线法摊销的问题求救:
租赁期总共10年,房屋的租赁条款是:1)前两年仅按销售额收取浮动租金;2)第三年开始,固定租金3万元,若浮动租金超过固定租金,则需支付差额;
前两年租金应该如何确认?
仅确认浮动租金,
除了确认当期的浮动租金外,还需要确认将后八年至少要支付的固定租金按整个租赁期10年摊的部分
(3*8/10=2.4万每年) 多谢!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确定该10年是否构成一个整体的“不可撤销租赁期”。如果是,则该项固定租金也应在整个不可撤销租赁期
(包括头两年内)按直线法摊销确认各期的租金成本;在执行新租赁准则后,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包含该头两年的期间。
新租赁 业务分拆问题
4817、新租赁 业务分拆问题
提问人:pangniu8 时间:2020-10-14 09:33:08
@chenyiwei 陈老师您好,本公司作为承租方租赁车辆,租期10年,按月支付租赁费用,同时由出租方配备司机, 承租方对司机不承担义务,这种情况按照新租赁准则,需要对租赁合同进行分拆么,如果分拆的话车辆租赁费用怎么确定呢,人员费用作为劳务费用处理么?非常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明确本案例中是否包含租赁,即该合同的成立和履行是否取决于特定的已识别资产(特定车辆),出租方对于出租的车辆有无实质性替换权等。
如果不包含租赁的,则整体上构成一项接受运输服务的交易,按实际应支付的款项(不论是以租金还是司机薪酬的名义)确认为相关成本费用。
如果包含租赁的,则如你所述需要分拆租赁和服务。分拆的基础为“不含司机的车辆的租金”和司机服务这两项内容的单独售价之比。
所得税返还的账务处理
4818、所得税返还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hbwgh 时间:2020-10-15 10:13:56
老师好,实务中遇到如下问题。公司收到所得税的税费返还,金额还比较大,而且退还的是累计几个年度的,请问这种是要如何做账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确定退税的来源和性质,分别处理:
关于关联关系解除的问题
4819、关于关联关系解除的问题
提问人:Chris小朋友 时间:2020-10-15 10:14:50
想请教一下陈版,现有AB两家上市公司,C同在A B担任董事,两方构成关联关系,且B是A主要客户,两方之间有大额关联交易,现在C在A辞任,辞任之后关联关系立即视为解除吗?辞任后都就可以不再年报中继续披露关联交易的内容,关于这个时间有具体规定吗?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债务重组问题
4820、请教陈版主,债务重组问题
提问人:qyfffff 时间:2020-10-15 18:33:09
陈版主您好,请教以下债务重组的案例处理:
A公司以FVOCI的权益资产进行偿债,假设偿债日该FVOCI账面价值为600(500成本+100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为650,账务的账面价值为800。
关于该债务重组损益的确认,有以下两种方法:
历史产生的100公允价值变动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公允价值与账面的差额50(650-600)进投资收益,债务账面价值与FVOCI公允价值差额150(800-650)进其他收益。
历史产生的100公允价值变动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公允价值与账面的差额50(650-600)进留存收益,债务账面价值与FVOCI公允价值差额150(800-650)进其他收益。
问题:
请教哪种处理方式是正确的。
如果按照1中的处理方式,等于FVOCI的权益资产在转让时能够影响当期损益,是否与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相冲突。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2019年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应用指南:
债务人以单项或多项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偿债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 目。偿债金融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对于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清偿债务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记 入“投资收益”科目。对于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技资清偿债务 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记入“盈余公积”“利润分配一一未分配利润”等科目。
所以你的第二种意见是合理的,即只有用于抵债的FVOCI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被抵偿的债务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影响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特殊处理
482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特殊处理
提问人:LBJ0551 时间:2020-10-15 18:33:03
陈老师好: 请教一个关于收购子公司合并报告如何列报的问题。A公司以3元的名义价于2017年8月收购B公司, 收购时点B公司的净资产为负1200万(收购前有个“清账”的过程,通过C公司代B公司偿还一些负债,清账后B公司账面只有极少量的货币资金等资产和1200万的其他应付款(对C公司),净资产接近-1200万),并遣散了原公司的绝大部分员工,只留下2位日常业务维护人员。A公司花3元对价收购净资产为负的B公司,主要系看中B公司的一 项行政许可证,该许可证在市场上相当紧缺且较难办理(办理门槛较高),A公司计划获取该类许可证开展某项业务,但收购后随着业务逐步开展发现,计划开展的业务因为资金需求量巨大,且收效甚微。公司在运营了数月后于2018年5月全面停止对该业务的投资,期间该业务未产生任何收入。
请问我在编制2017年合并报表时,对B公司的收购如何处理?是否应判断该收购不构成业务,合并做无形资产处理,并考虑无形资产减值?
回答人:chenyiwei
你的理解基本合理:“应判断该收购不构成业务,合并做无形资产处理,并考虑无形资产减值”。
如何理解投资收益与净利润(利润分配)抵消?
4822、如何理解投资收益与净利润(利润分配)抵消?
提问人:xuekuaiji13 时间:2020-10-15 11:26:00
长期股权投资与所有者权益的抵消是因为站在集团的角度考虑,并没有导致集团对外投资或接受其他主体的投资, 所以不形成长期股权投资与所有者权益。那么如何用类似的原理来理解投资收益与净利润(即,利润分配)的抵 消?
回答人:chenyiwei
对母公司而言,根据子公司的分红确认的投资收益并非来源于外部,并未导致整个合并集团对外可享有的经济资源增加;对子公司而言,其对母公司的分红,相关经济资源并未流出到合并范围之外,不应导致合并集团的权益减 少。所以在编制合并抵销分录时两者相抵。另一方面,前期该项抵销对本期期初留存收益是有影响的,故在该笔抵销分录中还涉及年初未分配利润,以体现前期抵销事项对本期的滚动影响。
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4823、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提问人:shinyhe2007 时间:2020-10-15 11:33:09
请教陈版主和各位同仁1、新租赁准则中租赁负债是根据未来所需支付的租金和融资成本贴现所得是含税金额
拟上市公司报告期内收购标的公司
4824、拟上市公司报告期内收购标的公司
提问人:xumin_cpa 时间:2020-10-15 11:33:09
尊敬的陈老师:如题,某拟上市公司现准备在报告期内收购某标的公司,针对该标的公司,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下 您:1、公司长期占用股东等关联方资金,针对占用期间利息费用的计提,利率该如何选择呢?另,股东可以与公司约定作为资本公积吗?2、针对标的公司自成立期间职工的社保公积金缴纳,是否需要视同IPO企业一样的标 准,按照自成立日开始,根据相关缴费标准补计提社保公积金?
回答人:chenyiwei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时间
4825、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时间
提问人:xtdz2009 时间:2020-10-15 21:33:09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某企业产品投产前期,因产量未达到设计产能,固定成本高, 造成产成品成本高于市价,毛利为负。该企业存货跌价准备如果每年末计提一次,当年末计提的存货跌价在次年初销售时转回计入营业成本,但全年该产品的毛利还是为负数,如果每月计提一次,当月计提的跌价次月销售转回计入营业成本,全年该产品毛利基本为零,其负毛利基本等于当年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请问版主,对这类在产能爬坡过程中成本高于售价的产品,其存货跌价按月计提还是按年计提?
回答人:chenyiwei
减值准备的计提频率,应当取决于该企业对外报送财务报告的频率,例如理论上上市公司应当每季度末计提和调整一次。一般没有必要每月一次。
你说的情况主要是由于在同一个中期报告期内生产并销售的商品,因为不涉及在期末计提减值准备,故其全部成本均体现在营业成本中,而生产和销售跨期的商品有部分成本的损益影响体现在资产减值损失中所致。解决此问题的关键还是合理界定“正常产能”,据此将部分固定成本直接计入损益(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1-5-2(生产不饱和期固定费用分摊的问题)”),如果因产能爬坡等原因无法合理确定“正常产能”的,则建议暂时 将盈亏平衡点上的产能利用率作为“正常产能”,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再调整。
请教陈老师: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核算
4826、请教陈老师: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核算
提问人:tianping820808 时间:2020-10-15 18:33:03
近期,部分地区的税务局已发文征收2020年的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关于该准备金的核算并无明确规定,仅看到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说明:风险准备金计入“其他应付款”核算,不得计入企业当期收入。
问题:
个人认为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属于税费性质,应计入税金及附加核算,是否合理?但有人认为征收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根本原因是因为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应相应将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计入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赞同视为“准税收”,计入“税金及附加”。
购买非同控土地的会计处理疑问
4827、购买非同控土地的会计处理疑问
提问人:wqian2017 时间:2020-10-15 11:33:09
请教陈版主和各位老师,购买非同一控制下的一家公司,主要为取得其土地,但是该土地不可转让,账面为无形资产1000万,资本公积1000万。资产评估价值为4000万,购买时支付对价为4000万。请问这样是不是还是属于企业合并的,如果属于企业合并,还存在商誉吗?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吗?目前想到的会计处理是这样的?请问对 吗?可是这样增加的净资产就不等于3000万了,感谢各位老师不吝赐教单体:
借:长期股权投资 4000万贷:银行存款 4000万
合并层面:
借:实收资本 1000万资本公积 3000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 4000万资产评估增值的部分:
借:无形资产 3000万贷:资本公积 3000万
资产评估增值部分确认递延:
借:资本公积 750万(3000万*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750万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该公司仅仅拥有一块土地,无其他实质性经营活动的,则不构成“业务”,合并报表层面也不应就此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中的以下问题解答: 问题3-2-1(收购“单一资产实体”是否构成业务合并)
问题2-3-8(由确认一组不构成业务的资产或净资产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能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少数股东增资导致丧控后的其他权益变动的抵销问题
4828、少数股东增资导致丧控后的其他权益变动的抵销问题
提问人:1226829524 时间:2020-10-15 11:33:09
老师您好:
这两天一直在看少数股东增资导致的丧控的合并报表的处理。
目前有一个疑问,就是丧控后原来子公司的其他权益变动如何抵销,我看有好多种说法:1是在合并报表层面将 剩余股权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损益,待日后丧失重大影响后一次性结转入损益;2是在合并报表层面全额将子 公司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损益视同全部处置;这样处理的结果是根据准则中的讲义计算的合并报表中的处置收益怎么也抵不出来了,麻烦老师给看下是我哪个地方理解的不对吗?多谢了;具体案例见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有关处置子公司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即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 视同新取得的一项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处置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 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以及相关商誉后的差额,视同处置损益、计入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此外,母公司仍应当将该子公司在当期期初至处置日的损益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 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3-5-0丧失控制权的抵销举例.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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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确定合并报表层面因为子公司的“其他权益变动”所导致的影响数具体是什么性质?
如果是由于权益结算股份支付、与股东之间的权益性交易等因素导致的权益变动,则属于股东投入资本(权益性交易)性质,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之后也不会转入损益。
如果是由其他综合收益导致的,则根据该项其他综合收益对应的资产后续处置时该项其他综合收益能否转入损益, 在合并报表层面作出对应的处理。
如何处理非正常损失下内部交易未实现毛利的抵消
4829、如何处理非正常损失下内部交易未实现毛利的抵消
提问人:BC林琴汐 时间:2020-10-15 08:05:09
公司遇到自然灾害,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毛利怎么抵消啊:
比如公司第二季度子公司对母公司出售货物,售价100万,当期末还剩10万的存货母公司尚未对外出售,在第三个季度发生洪水,把这存货全部冲走了。
第二个季度内部交易抵消: 借:营业收入 100
贷:营业成本 90
存货 10
第二个季度咋做抵消呢?我自己想的是,站在母公司的角度分录大概是这样: 借:营业外支出
贷:存货
站在合并主体的角度,母公司账面上减少的存货以及营业外支出是减多了,因为站在合并的角度,由于包含了未实现毛利,其实根本就没有这么多存货,也不会产生这么多营业外支出,所以合并抵减中分录是不是这样:
借:存货
回答人:chenyiwei
例如,这些被冲走的存货,合并报表层面的实际成本是90万元,当初的内部交易价格是100万元,相应地二季度末编制的抵销分录是:借:营业收入 100,贷:营业成本 90,贷:存货 10。三季度发生损失时,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的损失是100万元,但合并报表层面的损失应该只是90万元,即合并层面的损失小于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的损 失。因此三季度编制的抵销分录是: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10,贷:营业外支出——自然灾害损失 10。
提问人:BC林琴汐 时间:2020 10-18 08:05:10
陈老师您好,谢谢您百忙之中抽空回答我的问题,容我继续就这个问题向您请教几个问题。1.我自己从理论角度对自然灾害下内部交易的抵减(包括自然灾害对存货造成的毁损在合并报表中的抵减、自然灾害对存货造成的减值在合并报表中的抵减)进行了如下分析,麻烦陈老师点评一下呢。例子:假设子公司本季度向母公司出售一批存货, 此存货作为母公司生产产品的原材料,而本季度母公司恰好遭受了自然灾害,该自然灾害对存货的影响及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项目(子公司)子公司会计处理项目(母公司)母公司会计处理合并抵减原理合并抵减会计处理疑问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存货借:营业成本 贷:营业收入已出售部分借:营业成本 贷:存货这里的营业成本=母公司所出售部分的营业成本,但在合并角度这部分营业成本并不存在,所以要抵消这部分营业成本,同时抵减内部交易所产生的营业收入。暂且先不管分录平不平:【分录1】借: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暂无已经遭受损失且完全冲毁的部分【分录2】借:营业外支出-自然灾害损失 贷:存货1.营业外支出(这里包含两个部分:该部分存货在子公司账上的营业成本+子公司向母公司赚取的利润即内部交易的损益),对于内部交易损益,原应当像【分录7】那样 抵消,但是【分录2】中母公司的分录好像起到了这一抵消功能。2.对于存货,由于母公司进账与出账的价值一
样,对合并不会产生影响,所以不予处理。暂且先不管分录平不平:【分录4】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自然灾害损失1.我实在想不通陈老师为什么会把营业外支出抵减到年初未分配利润中2.年初未分配利润=【分录 2】中营业外支出内部交易毛利率吗?已遭受损失且造成减值的部分【分录5】借:资产价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这里就略过了借:存货 贷:资产价值损失暂无未受到损失、未出售的部分【分录6】母公司购进时:借:存货贷:银行存款等这部分存货中包含着未实现毛利,在合并中予以抵减分录【7】借:营业成本 贷:存货抵减的这部分营业成本=子公账面结转的营业成本母公司未向外出售的部分吗?2.在实际操作中,我想向陈老师请教下面几个问题:(1)公司对于内部交易抵消的一般做法是
分录【8】借:营业收入(从年初到期末母公司购买的子公司所有存货的货款) 贷:营业成本(同上) 分录
【9】 借:营业成本【当期的未实现毛利】 年初未分配利润【前期的未实现毛利】 贷:存货【通过倒退, 所计算的截至目前为止所有的未实现毛利】(2)在考虑自然灾害对存货的影响后,合并抵减分录可不可以像下面这样做呢? Ⅰ.先通过剩余的存货倒退截至目前为止累计的未实现毛利,就像【分录8】,【分录9】那样正常做抵消分录 Ⅱ.对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毁损报废,做抵消分录: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 Ⅲ.对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减值: 借:存货 贷:资产减值损失哎,我觉得好乱啊!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可以这样理解。
哪类公司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4831、哪类公司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提问人:yjhly2011 时间:2020-10-15 08:05:05
大家好,股东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都适用于哪类公司,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合伙企业?须在哪类文件中体现,比如说章程,还有其他的吗,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都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有限责任公司的利润分配事项应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事项在合伙协议或其补充协议中约定。
但以上仅仅是法律问题。在会计上,更应关注该安排背后的商业实质和商业逻辑,确保获得合理解释,准确掌握相关经济业务的商业实质,才能合理进行账务处理。仅仅依据合规的法律形式不能作为会计处理的依据。
提问人:yjhly2011 时间:2020-10-16 08:05:06
谢谢陈版主的回复,我在网上搜了一下,有说股份公司也可另有约定不按股份比例分配利润。随后我看一下公司法的第166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公司法第34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我不太理解为什么股份公司也可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在我的印象中股份公司是同股同权的,不按股份比例分配利润是有针对性吗,比如针对非上市公 司,或特殊的上市公司(我不清楚阿里巴巴这样的公司是否存在这样的情况,只知道表决权是同股不同权的),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里是开一些特殊的口子,但国内目前可能并无这方面实例,尤其是在已上市公司,最多只是允许表决权差异,但不允许分红权差异。
请教陈版:持股51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4832、请教陈版:持股51%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提问人:xuehaiwuya0326 时间:2020-10-15 18:33:11
陈版您好:
A公司为打开某地市场,与当地B公司合资成立C公司,其中A持股51%,B持股49%。C公司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均由B公司任命。C公司章程约定: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A、B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股东会对除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作出决议等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外,其他事项,如: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更换执行董事和监事等事项需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通过。
回答人:chenyiwei
为何A持股51%,享有股东会多数表决权,但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均由B公司任命,出现这种似乎存在矛盾的安排? 此问题需要获取进一步的事实证据,包括C公司的设立目的、双方各自投入的资源对C公司运营的相对重要性、收益分配和亏损承担的相关安排、实际运作中的决策机制等,才能进一步讨论。
《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中的金融资产重分类要求
4833、《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中的金融资产重分类要求
提问人:安好 时间:2020-10-16 18:33:09
请教陈版,《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提到“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上市公司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分别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因部分应收票据的出票人未履约,上市公司将其重分类为应收账款。对于此类应收票据,如果上市公司未改变管理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不得由于出票人未履约等原因随意变更金融资产类别。”
这是不是意味着,即使应收票据的出票人到期未履约,持票人也不能将应收票据重分类为应收账款,仍然要在应收票据中反映?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个人理解,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都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这两者之间的科目转换不是会计准则意义上的重分类。此处监管报告中所强调的重分类是指将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金融资产转换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例如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重分类到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这种情况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应当是极为罕见的。
求助陈版主:关于收入确认时点
4834、求助陈版主:关于收入确认时点
提问人:xumin_cpa 时间:2020-10-16 18:33:08
陈老师:现在有一家被审计单位A,主要业务模式如下:A根据它的客户B的订单要求,组织生产,涉及重要的原 材料会由B直接指定若干家合格供应商,但是在A将上述商品最终提交给B之前,相关交易价格无法确定(销售价 格和供应端的采购价格,因为B处于核心地位,它对于最终产品的定价权会影响所有各级供应商的定价),所以目前的问题是A的产品可能交付给B半年甚至以上时间,但是由于上述不确定因素,所以无法确认收入。
现在的问题是,1、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并没有证据表明A存在推迟收入确认,那是不是合同最终没有签订下 来,就可以不确认收入?因为确实价格没法确定,还是说也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估一个金额,作为合同资产呢? 2、为了相对公允反映发往B的产品价格,是否可以根据一定的方法(如过往采购产品的平均采购价等)将关键原材料的成本暂估进来呢?
回答人:chenyiwei
这类业务在军品、政府项目的工程施工中较为常见。在新收入准则下,可参照可变对价的原则处理。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2-1-40(销售价格未获得购买方确认时收入的确认)”。
请教陈版,新收入准则下子公司之间货物调配产生的运输费如何核算?
4835、请教陈版,新收入准则下子公司之间货物调配产生的运输费如何核算?
提问人:kinglove46 时间:2020-10-16 18:33:09
新收入准则下子公司之间货物调配产生的运输费如何核算?
根据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运输费的核算需要考虑是否构成履约义务。请教陈版主,公司内部的货物调配(如制造工厂完成制造后将产品配送到各销售中心等)的运输费是计入营业成本还是运输费用呢?
之前您在另一个帖子https://bbs.esnai.com/thread-5424469-1-1.html赞成了下面的观点:
“在新收入准则下的运费会计处理,均计入营业成本,其中: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其性质属于提供服务成本,不 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其性质属于销售商品成本,除少数特殊情况外(不属于合同中约定的为客户发生的或者说并不是为履约而发生的运输,其对应的运费仍然计入销售费用外)。”
回答人:chenyiwei
内部的货物调配就属于特殊情况,其不对应于特定的客户合同,自然就不构成合同履约成本。相关运费应直接计入销售费用。
同一控制下反向购买后的合并抵消问题
4836、同一控制下反向购买后的合并抵消问题
提问人:wx_5e59e438a3e7 时间:2020-10-16 18:33:08
求助陈版:
陈版您好,对于新三板拟申报企业通过反向购买后的合并有些没有思路,案例背景如下:
A公司仅有2个自然人股东(是夫妻),A公司和另外两个合伙企业共同持有B公司的股权,2个自然人是实控人。A 公司是B公司的母公司,B公司是拟申报新三板的主体,申报截止日是2020年9月30日。为了配合B公司申报,从2020年6月份开始通过一系列变更,A公司变更为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那么在申报期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
31日时,是否可以视同B公司就是A公司的母公司从而进行合并抵消?具体的合并抵消分录应该怎么写呢?
回答人:chenyiwei
考虑到业务的连续性,在合并报表层面可以视同B在申报期内一直是A的母公司,据此进行合并抵销处理,可参考
《瑞华研究》中关于“母子颠倒”类重组案例的讨论。
请教陈版主-股份支付
4837、请教陈版主-股份支付
提问人:wenwengogogo 时间:2020-10-16 14:33:06
请教陈版主,A公司为B公司的少数股东,A持有B公司40%的股份,A公司现在以B公司的股份授予B的员工,并要求B员工在B中提供服务若干年。从少数股东A的财务报表来看,A(结算企业)和B(接受服务企业)并不属于一个集团,请问A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是否需要遵循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谢谢陈版主!
回答人:chenyiwei
B是A的联营企业,但在A和B的合并报表层面仍需体现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对B而言按权益结算股份支付处理; 对A而言参考现金结算股份支付,将转让价格低于标的股份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提问人:wucz 时间:2020-10-19 12:22:00
回答人:chenyiwei
抱歉,是“在A和B各自的个别报表层面”。
“基于客户合同的受托研究开发项目” 的判断
4838、“基于客户合同的受托研究开发项目” 的判断
提问人:ryanatwork 时间:2020-10-16 21:33:09
陈版,
企业为甲方研发火箭发动机壳体,项目制,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对于其收入确认、成本核算、研发支出核算的会计处理存在一些疑问。
一些主要的合同条款:
合同总价900万,含80万质量保证金
研制经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
本合同签订后支付200万元。 所谓的“启动费”
完成A部分的制造,支付100万元
完成B部分。。支付100万元
完成XXX试验、验收交付,支付400万元
完成XX试车总结,支付100万元
进度每滞后一个月,扣除质量保证金的5%。研制进度滞后超过6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续执行。
最终交付甲方是一个发动机壳体、研制工作总结报告、产品配套数据包等等;
甲乙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乙方申请专利须联合甲方共同申报;
乙方运用本合同产生的知识成果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技术服务,需告知甲方;
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设计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
问题:
根据上述合同条款,是否判定属于计学撮要中“基于客户合同的受托研究开发项目” ?
如果属于“基于客户合同的受托研究开发项目”,对此有两个疑问,
新、旧收入准则下收入分别应当如何确认?是按照最终验收交付的成果(一个发动机壳体)一次性确认收 入,还是按照上述收款的milestone分期确认?启动费如何确认收入?营业成本是否存在先资本化计入存货、后确认成本的过程?
按照计学撮要,此类合同相当于没有研发费用,所有项目中的前期研发费用支出都算作是营业成本。这种方式对研发费用核算是否过于严苛。目前市场上有大量企业的所谓研发费有都是根据客户特定产品需求发生 的,也都计入研发费用,税局也没有挑战。但是考虑研发费用核算也存在问题,即,如何划分是生产成本、还是研发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4839、关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提问人:tongyuan325348 时间:2020-10-16 08:05:09
请教各位老师,关于存货减值,准则规定
第十九条: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第十六条: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假设A公司2020-1-15结账,出了2019年度企业未审报表,审计机构3月30日进驻现场进行审计,
那么问题来了,准则规定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就进行减值测试,此时必然没有期后的售价数据(假设外部资料和市场情况没有提示售价将变动的因素),而又规定要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因素,审计机构进场时售价已发生较大变动(资产负债表日未能预料到,系期后发生的不可预测的事项导致)。
请问对于存货可变现净值中的主要因素:产品售价,A公司选择2019-12-31的售价结合其他因素确定减值金额。审计机构是应该以以下哪一日期的售价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及后续审计调整?(1)2019-12-31,(2)2020-1-15,
(3)2020-3-30
回答人:chenyiwei
对于这个问题,《讲解2010》中有说明:
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取得最可靠的证据估计的售价为基础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存货售价发生波动的,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则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予以考虑,否则,不应予以考虑。
即,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对存货售价的影响,应遵循区分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非调整事项的一般原则,仅考 虑调整事项的影响。更具体地说,就是分析期后售价变动的原因,考虑哪些因素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当日可获得的信息能够合理预见。例如,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已计划的降价,还是由行业特征决定的季节性调价,还是由资产负债表日无法合理预见的因素导致的。例如,对于2019年年报而言,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2020年度销售价格下降应被视为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扣押资产的会计处理
4840、扣押资产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hx14383 时间:2020-10-16 14:33:02
陈版, 您好,
有个问题咨询下,
A公司05年卖给一海外客户200辆车,并于当期确认了收入和应收,实际尚未发货。由于客户未能支付全额货款,故A公司一直未发货并该笔应收账款计提了全额减值。
根据合同由于客户违反了合同义务,A公司可以终止交付车辆,并保留车辆的所有权。如今A公司为了挽回损失,准备对抵押的这部分车辆进行处置。
问题1:此情况是否适用债务重组准则,因为A公司的这个处置并非是法院判决或与债务人达成一致的结果; 问题2:这批箱子当年确认的销售收入,在新收入准则下是否应当冲回;
问题3:企业是否应当对应收账款进行核销,然后将这部分车辆按公允价值重估入账?入账金额确认其他收益。还是应当待企业在完成处置后,对应冲回这部分应收账款所计提的坏账,最后没有涵盖的部分进行核销。
感谢陈版债务重组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首先要考虑:在尚未收到全款的情况下,针对尚未发货的出口销售确认收入,是否构成一项前期差错。如果是(这种可能性较大),则应进行差错更正处理,冲回前期确认的收入和应收款项。
如果确定前期确认收入和应收款项不属于前期差错的(这种可能性较低),则“A公司为了挽回损失,准备对抵押 的这部分车辆进行处置”的事项并未对原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故不属于债务重组。如果确定不再追偿,则可将收回 的货物按收回(重新明确所有权)之日的可变现净值(公允价值)入账库存商品,与应收款项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投资收益。
公司筹建期间然后注销了费用怎么处理
4841、公司筹建期间然后注销了费用怎么处理
提问人:东方style12 时间:2020-10-16 21:33:08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筹建期间全部费用均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就是不恰当的,只有与改变在建工程的状态直接相关、属于为使该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需的支出才可以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一般性的行政管理费用应直接费用化处理。
其次,确定在建工程不再建造时,前期已归集的相关支出应一次性计入损益(一般是计入管理费用)。
【求助陈版主】:关于一票否决权是否纳入合并的问题
4842、【求助陈版主】:关于一票否决权是否纳入合并的问题
提问人:hrmicky 时间:2020-10-16 18:33:07
陈版主,
您好!有个合并范围的问题求解:
A公司及其子公司B和C共同设立基金合伙企业D,其中A持股19.5%,B公司持股比例0.5%,C持股60%,地方政府基金公司E持股20%,其中B公司为GP,其余公司为LP。
B、C为A之子公司,A为F之子公司,同时F持有B 30%的股份。
由于A为国有企业,在获得设立D的批复中,F规定F在D的日常经营及具体项目投资决策等事项上享有一票否决权。其余收益均按持股比例分配。
请教陈版主,在上述信息下,基金合伙企业D应并入哪家的合并报表?同时合并报表中,对D报表中的投资性项目是否按照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还是依然按照FVTPL的金融资产?
谢谢陈版! 股权结构.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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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F不直接持有D的权益,但要求一票否决权的原因是什么?所涉及的一票否决权的事项是否主要是合规性方面的, 例如投资项目偏离A或C设定主业等?因此,建议首先考虑否决权的设立目的、范围,以及实际行使情况,以确定否决权的性质,以及对于A或C是否控制D的判断有无影响。
另外在判断控制权时,还应关注D的设立目的、投资范围、投资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利润分配机制等方面,并关注 E公司有无否决权或单方面退出权(如E是否优先收回本金和取得约定收益),如果有,也应进一步分析该项权利 是否仅仅是保护性的。
请教陈老师,非同一控制下是否形成商誉的问题
4843、请教陈老师,非同一控制下是否形成商誉的问题
提问人:dudiao 时间:2020-10-16 08:05:07
陈老师,目前手上碰到一个案例:A公司收购B公司100%股权,基准日B公司账面总资产20亿元(很少无形资
产),负债15亿元,净资产5亿元,收购价格按照B公司的收益法评估价格10亿元确定,B公司基准日资产基础法评估净资产价值为5.5亿元,并购日B公司资产在基准日资产基础法调整后的净资产价值为5.3亿元。B公司是发电企 业,固定资产主要是设备,没有无形资产。请教陈老师,1.A公司在合并层面的商誉是否按照合并成本-并购日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净资产价值4.7亿元(10亿元-5.3亿元)确认?2.是否能把10亿元购买价格全部分摊到B公司固定资产 价值(评估值是10亿元,那么也就是B公司固定资产的价值是10亿元),不确认商誉?请陈老师帮忙答疑解惑,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为何收益法和成本法下的评估值差异很大?建议首先考虑该差异是否表明存在B公司账面未单独确认的无形资产, 如发电容量指标?鉴于实务中在特定情况下也会出现单独进行的容量指标交易,建议合理识别和计量该项无形资 产,以尽可能减少在合并报表层面应确认的商誉金额。
由于容量指标可以脱离固定资产单独交易,且其使用寿命也与固定资产不同,因此不建议将其分摊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但也不建议直接确认为商誉,而是建议确认为无形资产,在合理确定的使用年限内(如有)摊销。
提问人:dudiao 时间:2020-10-20 08:05:07
谢谢成老师,在补充请教一个问题,该交易在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支付给产权交易所的服务费是否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另外支付给代理交易事项的资产管理公司的服务费是否也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合并准则第十一条四项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也应该计入企业合并成本,上述两种情况是否属于呢。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涉及企业合并,故交易费用直接费用化,不计入合并成本。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一条规定为准。
使用权资产的利息计提
4844、使用权资产的利息计提
提问人:riigfn 时间:2020-10-16 16:40:14
求助:租期66个月(含免租期6个月),付款条件见表格。有两个问题
金融工具SPPI测试
4845、金融工具SPPI测试
提问人:后现代的猪 时间:2020-10-16 16:43:45
请教陈版,SPPI测试的问题。我们有个项目,通过基金架构(不分级)投向企业,一部分做股权,一部分做股东借款(小股大债)。股权不享有任何浮动收益,仅有固定收益,不享有企业剩余收益。借款部分正常为收取利息。该结构我们认为能够通过SPPI测试,审计师认为底层有股就不能通过。我们觉得准则没有这种要求。您说呢?
回答人:chenyiwei
审计师的意见是合理的。请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应用指南》中对“合同挂钩工具”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析的相关指引。
提问人:后现代的猪 时间:2020-10-29 11:32:00
陈版,我看了指南,认为从那几个角度理解,我这个能够通过SPPI测试,实质也为债权投资。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特别是破产过程中,不一能能够认定为债权。不知道SPPI受这点影响吗?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建议谨慎评估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否符合要求。如果确定符合要求的,则实质重于形式,
求助陈版主关于一般借款资本化率
4847、求助陈版主:关于一般借款资本化率
提问人:lcx2456 时间:2020-10-16 18:33:08
有两笔借款分别于当年的6月和8月借入,当年7月到第二年的6月为资本化期间,那么计算这两笔借款的一般借款资本化率,分子和分母需要考虑借入时间的权重吗?第一年和第二年是一样的吗?
回答人:chenyiwei
投资电站的账务处理
4848、投资电站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于呈 时间:2020-10-16 14:33:05
陈老师:麻烦抽空帮我指导下!
当地政府拟设立供热站,要求A发电公司出资3000万元,但不享有供热站股权和资产,回报为供热站收益减去成本后,分15年平均分摊还本付息,但因每年的收益成本支出情况,还本付息金额可能存在不固定性。另外每年可按税后利润得到40%的分红。投资不可以转让。
A发电公司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在签订合作协议时约定条款时应注意什么事项以避免账务处理产生异议?
还本付息这一部分是否应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但税后利润得分红是否应适用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两者金额如何划分?
回答人:chenyiwei
从你说的情况看,不论是还本付息的现金流量,还是利润分成,都有不确定性,因此建议将该项投资确认为一
项“其他非流动资产”,其成本按15年摊销,每年获得的现金流入减去每年摊销额后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期末根据相关项目的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考虑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必要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减值准备。
垫资业务如何处理?
4849、垫资业务如何处理?
提问人:于呈 时间:2020-10-16 18:33:08
A公司承接B公司光伏电站建设,合同约定工程建设支出由A公司垫资,B公司以全部股权、资产及收费权质押给A 公司,质押期间B公司不分红,发电运营后,A公司有权根据垫付资金余额收取B公司利息,B公司以发电运营后收益支付垫付资金及利息。
B公司光伏电站建成发电运营满3年后,A公司或指定的第三方可并购B公司光伏电站51%及以上的股权,股权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价值为准。
B公司光伏电站建成发电运营满3年并完成股转后,B公司支付A公司全部垫付资金等相关费用,若B公司未按期支付,则A公司有权处置质押给A公司的B公司股权,处置收益A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首先确定该安排的背后商业实质和交易目的是什么?是否实质上属于A受让B公司所持有的光伏电站“路
条”(发改委批文),在此基础上自行建造电站并运营?而不是形式上的垫资和受托建设?最终双方预期将出现的结果是什么?日后收购B公司股权时的评估值如何确定?是否为包含“路条”价值在内的收益法评估值?
请教陈版,有关甲供料的问题
4850、请教陈版,有关甲供料的问题
提问人:gpqg 时间:2020-10-16 18:33:08
陈版,对于工程类企业甲供料的情形下,完工百分比该如何确认呢? 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情况下,对甲供材采用净额法,不计入工程收入和成本,相应地甲供材不纳入完工百分比的计算。
如果此类建材的销售是甲方的常规业务,乙方向甲方采购建材并非专门为了该工程项目,而是可以自主决定用于什么项目。则这种情况下也有可能采用总额法核算,此时甲供材计入工程成本和完工进度的计算,并将甲供材价值纳入合同总收入中,根据完工进度确认。
财政性资金转投资同时增加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4851、财政性资金转投资同时增加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提问人:yuanzhen3975 时间:2020-10-16 18:33:08
请教陈版,比如A区财政局100%控制甲公司,甲公司51%控制乙公司,A区财政局曾拨付一笔100万的财政专款给 乙公司,现在将这100万转为资本性投入,做法是通过甲公司先增加资本金和长期股权投资,同时乙公司也增加资 本金,理由是财政局只对一级公司增资,一级公司再对二级公司增资。(这理由有道理?)这对吗?没有虚增?我倒是觉得从合并报表层面看甲公司分录才算对的?但是单体报表不应该做调整的吧?
甲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100万
贷:资本公积 100万乙公司 借:专项应付款100万
贷:资本公积 100万
第二个问题,乙公司决策机构书面同意增资后,应该转入实收资本/股本 ?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关于印发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12]23号)第八条:
第八条 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单位在年度决算工作中,应当加强决算质量的审核,同时关注企业收到和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带动社会资本的有关情况。
企业收到的财政性资金应当纳入企业预算管理,实现资金统一管控,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企业收到资本性财政性资金,列作国有实收资本或股本,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决策机构应当出具同意注 (增)资的书面材料。企业一个会计年度内多次收到资本性财政性资金的,可暂作资本公积,但应在次年履行法定程序转增国有实收资本或股本;发生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事项,应当及时转增。
企业集团母公司将资本性财政性资金拨付所属全资或控股法人企业使用的,应当作为股权投资。母公司所属控股法人企业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的,列作委托贷款,与母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在发生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事项时,依法将委托贷款转为母公司的股权投资。
企业收到费用性财政性资金,列作收益,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不征税条件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企业按规定将费用性财政性资金拨付所属全 资或控股法人企业使用,中间拨付环节企业均作为往来款项。
据此,甲公司应当在获得相关批复后,增加国家资本金和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相应增加实收资本(应当将款项逐级下拨,确保乙公司实际收到款项)。合并报表层面体现甲公司的国家资本金增加额。
股权转让中卖方回售权的处理
4852、股权转让中卖方回售权的处理
提问人:无极011 时间:2020-10-17 07:38:00
a公司从b公司收购c公司100%股权,双方约定了某年对赌业绩,同时约定,业绩如果不达标,a公司有权接受业绩补偿款,也有权将股权回售给b,b也有权将股权按一定价款买回(如,原交易价格+同期银行利率)。b买回权的设置是为了防止标的业绩太差的情况下,b支付太高的业绩补偿款,不如直接取消交易。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b的买回权是否使a无法获得对标的的控制,从而只能在b确定不会行使该权利的情况下(例如b实际支付了业绩补偿款),才能合并报表?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根据本案例的具体情况,通过定量测算,确定与标的股权相关的风险和收益是已经转移到A还是仍由B承担, 即C的经营盈亏相关的风险和收益,通过该项对赌安排,是否仍由B享有或承担,而A的本金安全有保障,但也不会获得超额收益?在此基础上,考虑该项风险和报酬的承担安排对C的财务、经营等相关活动决策机制的影响。
子公司同一控制下合并另外一家子公司
4853、子公司同一控制下合并另外一家子公司
提问人:huxi0412 时间:2020-10-17 08:40:00
陈版好:1、A公司100%控制B公司,A公司对B公司的长投为1个亿,B公司的净资产为8000万;A公司100%控制C公司; C公司向A公司支付5000万购买A公司持有的B公司100%股权;该有偿划拨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A公司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 5000万借:资本公积还是投资收益吗(此处的会计处理不明白,A公司的长投小于收到的款项, 是否确认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 1个亿 C公司会计处理:对于C公司,该股权调整属于同一控制下合并,C 公司按照归属于最终控制方的账面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借:长期股权投资 8000万贷:银行存款 5000万贷:资本公积 3000万 2、如果是无偿划拨,A公司100%控制B公司,A公司对B公司的长投为1个亿,B公司的净资产为8000 万;A公司100%控制C公司; A公司将持有的B公司100%股权无偿划拨给C公司;A公司会计处理:借: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 1亿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1亿 C公司会计处理:对于C公司,该股权调整属于同一控制下合并,C公司按照归属于最终控制方的账面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借:长期股权投资 8000万贷:资本公积 8000万 请教陈版,上述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回答人:chenyiwei
对A公司,要考虑该项股权转让交易是否公允,为何原始投资额1亿元、账面净资产8000万元的股权投资以5000万 元转给子公司。如果该交易不公允的,则不公允的交易差额(假设此处公允价值为8000万,则该差额为8000- 5000=3000万元)是A对C的资本性投入,应借记“长期股权投资——C”。即:借:银行存款 5000,借:长期股权投资——C,借:投资收益 2000,贷:长期股权投资——B10000。
其他基本合理。
销售费用还是管理费用
4854、销售费用还是管理费用
提问人:The_love_of_com 时间:2020-10-17 08:05:10
请教版主:一公司董事长,作为管理层,同时也做销售,每年,该董事长从公司拿的提成将近占其实际总薪酬的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考虑该董事长以销售提成名义取得的款项是否公允,是否符合该企业本身的销售提成相关制度以及同行业企业通常的提成水平。关注是否存在以提成名义变相向该董事长分配利润的情况(假设该董事长同时为本企业股
东)。
在上述合理分配的基础上,对符合常规条件的销售提成确认为销售费用(新准则下不排除作为合同取得成本予以资本化的可能性);超出常规条件的“提成”根据具体情况作为奖金或利润分配处理。
融资租赁事项
4855、融资租赁事项
提问人:wshyjl 时间:2020-10-17 11:04:00
陈老师,您好
有个问题咨询一下:公司甲拥有多条自有船舶,之前一直做经营租赁,现与租家签订长期租赁(经判断,应分类为融资租赁),合同已签订,租赁开始日为2020年1月1日。
问题:在2019年12月31日,拟出租的自有船是列报为固定资产还是持有待售资产?
回答人:chenyiwei
融资租赁的出租人需终止确认租赁资产。因此,在“合同已签订,租赁开始日为2020年1月1日”的前提下,应作为持有待售资产列报,到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交付给承租人时,终止确认租赁资产,并按租赁准则相关规定确认租赁应收款、担保余值或未担保余值(如有)等。
请教陈版主,30天保本型理财产品怎么核算。
4856、请教陈版主,30天保本型理财产品怎么核算。
提问人:573533988 时间:2020-10-17 17:22:00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4-1-43(银行理财产品的列报)”、“问题4-1-46(理财产品的核算与披露)”等问答。
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必须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4857、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必须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提问人:食欲战士 时间:2020-10-17 14:33:03
陈版主及各位老师好:
现我所审计的县市级国资企业下的道路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道路桥梁施工。现要发债,故进行审计。按其业务性质,老准则下应当执行建造合同准则-以完工百分比进行收入成本确认。新收入准则下,则似乎应该以投入法或产出法进行收入成本确认。但企业数据统计、台账登记管理、项目成本的动态追踪调整等制度非常不完善。
个人认为 ,完工百分比法依托于完善的数据统计、台账登记管理、项目成本的动态追踪调整之上,否则完工百分比法主观估计成分过高,有违会计原则的谨慎性。经查询,绝大比例的工程类上市公司,审查委员会均关心完工百分比法的客观性依据问题。估计是否合理,是否有第三方证据支持。个人认为被审计单位不具备妥善应用完工百分比法的基础。
经查询案例,近年房地产类建筑公司及天健事务所ipo曾应用“终验法”来确定建筑工程收入成本。“终验法”以最终验收结果为确认时点,在确认前,发生的成本和收入计量款均不结转。到达确认时点后再一次性结转。
所以产生了两个问题:
旧准则下是否必须使用完工百分比法或新准则下是否必须以投入、产出或者里程碑法三者之一作为收入成本确认基础?
所谓的“终验法”是否符合准则的要求,IPO企业中也可选择该种方式确认的情况下,整体管理制度不及IPO企业的普通企业,是否也能选取该种方式确认建筑工程收入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原准则下规定对于建造合同,如果合同旅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则应使用完工百分比法,采用该准则规定的三种方法之一计量完工百分比,如果合同履行结果不能可靠确定则按照已发生且预计可获得补偿的合同成本确认收入。新准则下对于建造合同一般认为是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的履约义务,可采用投入法和产出法计量完工进度,但如果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则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因此,对于在客户的场地上为其建造不动产的建造服务,新旧准则下的处理结果没有本质性的差异。不论在新老准则下,这类服务理论上都不应当采用“终验法”确认收入。
目前IPO实务中采用的终验法,严格来说并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只是监管窗口指导的结果。而且即使是终验法, 也涉及到完工前对合同成本的归集核算,以及对收入能否弥补成本的估计,只不过省略了完工百分比的测算。其他非IPO企业不应参考该窗口指导作为会计处理的依据。会计准则的技术性规定、审计准则对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的要求、企业本身会计基础工作的完善程度,这三者有关联,但不应混为一谈。
净资产收益率的分母是否应该包含当年净利润
4858、净资产收益率的分母是否应该包含当年净利润?
提问人:bleblemig 时间:2020-10-18 06:53:00
大家好, 请教一下净资产收益了的核算口径:
各种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平均、加权平均),在核算的时候,都涉及到的分母“净资产”,在核算时,该不该包含当年实际产生的净利润?
比如:全面摊薄净资产=当年利润/当年年底含已实现净利润的净资产? 或者=当年利润/当年年底扣除净利润前的净资产? 该是哪个口径?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净资产包含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在内。但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时,当年度的净利润按照“/2”的方式纳入加权计算,即假设这些净利润是在全年均匀实现的。
求助注销子公司母公司单体坏账准备问题
4859、求助注销子公司母公司单体坏账准备问题
提问人:Briankk 时间:2020-10-18 12:33:10
陈版主您好,我们公司母公司借款12000万元给全资子公司,子公司用此笔款项购买固定资产。本年9月份子公司打算注销,已将固定资产以7000万元处置,产生净损失5000万元(不考虑折旧税费等),并将7000万元全部归还母公司,因此母公司对剩余子公司款项500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假设本期子公司无其他经营利润,合并层面需要并入子公司1-9月份利润表资产处置净损失5000万元,母公司单体层面利润表信用减值损失5000万元在子公司出表后无法 抵消,那是否合并层面将产生两个5000万元的损失?感觉这个结果不太合理,但是不合理之处没有想明白,请版主指点
回答人:chenyiwei
站在合并层面,根据合并报表编制应遵循的“一体性原则”,只应当体现子公司处置资产的损失5000万元,其他事 项,如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子公司将剩余款项归还母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借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子公司注销并分配剩余净资产等,均属于内部交易,应予以抵销。
该项信用减值损失发生于子公司被排除出合并报表范围之前,因此应当是可以正常抵销的。
求助陈版,置换贷款分类问题
4860、求助陈版,置换贷款分类问题
提问人:dysonle 时间:2020-10-18 12:33:07
公司一笔1亿A银行贷款于于2016年借入,2023年到期。2019年度,公司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贷款下放用于置换A银行贷款,企业于2019年度预期将于2020年度偿还A银行贷款,且2020年度企业确偿还了A银行贷款。请问 企业能否在2019年将A银行贷款放置于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回答人:chenyiwei
不可以。因为2020年企业提前偿还A银行的贷款是借款人的自主行为,借款人在2019年末并无(与A银行之间的) 合同义务必须在2020年内偿还该笔贷款。这种情况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构成流动负债的任何一种情形。
提问人:dysonle 时间:2020-10-23 11:32:00
若是A银行于2019年度出具了文件(由A银行盖章签字和企业高管签字),要求企业于2020年须偿还借款,是否满足转一年内到期流动负债的条件?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A的文件具有法律执行力,则作为流动负债。
请教陈版关于债务重组
4861、请教陈版关于债务重组
提问人:meicina404 时间:2020-10-19 08:05:07
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A公司应收B公司材料款3000万元,A公司账面已计提坏账准备1000万元,A公司已于2018年对B公司提起诉讼,本年度A公司已取得法院判决,将B公司一套房产作为对应偿还A公司债务的抵偿,A公司依据法院判决书已经对该套房产进行了产权变更。该套房产已于2018年进行了资产评估,估值6000万元,评估有效期1 年。
问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2019的相关规定,A公司应该按照所持有B公司债权的公允价值及相关费用对房产进行入账。A公司是否应该对该项债权进行重新评估,或者房产直接按照原债权账面价值3000万元入账,确认投资受益1000万元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案例是否符合现实情况?实务中如果抵债资产的评估值高于债权金额,则超出部分应折价返还给债务人。
如果确实出现了抵债资产的估值高于债权金额,且超出部分也归属债权人所有的情况,则根据债务重组准则规定, 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为该债权的公允价值(不应超出其到期的本息)。因此本案例中房屋的入账价值不超过该笔债权的本金3000万元加上判决书确定的利息(如有),不可能按该房屋本身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请教陈版,关于疫情,存货跌价测试的问题
4862、请教陈版,关于疫情,存货跌价测试的问题
提问人:gpqg 时间:2020-10-19 11:00:00
陈版,在审计2019年财务报表时,因为2020年疫情的影响,对公司19年的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我的问题是,存货减值测试是以资产负债表日这个时间点为依据?还是说也要考虑2020年初的疫情对存货的影响。
即,疫情的影响是否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还是仅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呢? 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而言,新冠疫情导致的经济影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在2019年末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时不应体现其影响。
关于无偿转让股权的会计处理
4863、关于无偿转让股权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zhebukexue 时间:2020-10-19 11:01:00
甲企业由A(政府)、B(政府全资子公司)出资设立,A出资80万持股80%,B出资20万持股20% 现在B将2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A,请问该如何做账务处理?查询了版面的回答,感觉还是搞不懂..
回答人:chenyiwei
A是政府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其接受无偿划转的股权的会计处理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
B作为全资子公司,将其自身的资产无偿移交给股东,按权益性交易原则处理,按划转日该项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求助陈版:关于境外公司非人民币记账本位币产生的汇兑损益处理问题
4864、求助陈版:关于境外公司非人民币记账本位币产生的汇兑损益处理问题
提问人:denghaifu 时间:2020-10-19 11:02:00
A 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母公司,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B公司为A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记帐本位币为美元,B 公司只是A公司在境外的投融资平台,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1、2019年6月30日,B公司自境外银行取得一笔5亿美元的借款,同日,B公司将该借款转给A公司,同时A和B约定汇率为6.5,A公司归还B公司往来款的时候按6.5的汇率支付,即5*6.5=32.5亿人民币,同时按还款时的汇率转换成美元支付给B公司,如还款时的汇率为6.6,那么支付的美元金额为32.5/6.6=4.92亿元;
前期差错更正
4865、前期差错更正
提问人:xiaorangmeng 时间:2020-10-19 08:05:02
在进行前期差错更正时碰到一个问题:公司18年发生亏损,有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预计亏损可以弥补),19年继续亏损,冲回累计确认递延(受外部市场环境影响跨及时预计后续盈利存在不确定性);2020年发现一项重大错报需进行前期差错更正,在对18年报表科目进行追溯调整时是否按18年口径测算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还是按要按目前的口径直接不考虑递延。
回答人:chenyiwei
应该按18年口径测算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在前期差错更正追溯重述前期报表后,不仅以前年度会计利润发送变化,理论上还应同时重新更正前期的纳税申报,不能改变相关损益事项在税务上的归属年度。相应地,对前期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也会发生变化,特别是可能导致前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不再恰当。
请教陈版产权置换的账务处理问题
4866、请教陈版产权置换的账务处理问题
提问人:dodoxie666 时间:2020-10-19 10:33:08
您好,陈老师,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购置的房屋作为员工宿舍用,现根据城市更新办法,与某投资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目前我司是标的房屋补偿方式L产权置换,即由投资公司对我司房屋中的平方米建筑屋面积给予产权置换补偿。由于协议尚未签订,想了解,我司作为被拆迁方,会计上账务处理应当如何进行,之前有看过一贴您有提到,账上已被拆迁的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按账面价值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到实际收回补偿房屋时,按被拆除的旧房于拆迁时点的公允价值作为换入新房的入账价值,转销其他非流动资产,确认处置损益。是不是意思就是可以不用进行固定资产报废处置,
回答人:chenyiwei
投资公司按临时安置期的补偿款,协议约定95元平方米月,应在作为补偿对象的过渡期租金支出实际发生并计入损益时,同步从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或者冲减该过渡期租金所计入的损益项目(如管理费用)。
2、投资公司按临时安置期的补偿款,协议约定95元/平方米/月,应在作为补偿对象的过渡期租金支出实际发生并计入损益时,同步从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或者冲减该过渡期租金所计入的损益项目(如管理费用)。
提问人:dodoxie666 时间:2020-10-21 10:33:08
谢谢老师,另外想问一下,这个处置损益具体能计入哪些科目呢,因为是深圳的房子旧改,是不是如果金额较大, 可进资本公积呢,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按照市场公允价值确定补偿金额的,不论处置损益大小,都不会涉及资本公积问题。
丧控第二年的长投合并报表的列示问题
4867、丧控第二年的长投合并报表的列示问题
提问人:1226829524 时间:2020-10-19 13:41:00
你好, 老师
现在遇到这么一个问题,19年度合资子公司少数股东增资导致19年11月起丧失控制权。这样在合并报销后在合 并报表层面列示的对该丧控的长投的价值为19年丧控当年的公允价值+19年12月份损益法调整对应的长投价值;现在的问题是2020年并表时,这个丧控对应的长投在合并报表层面怎么列示。是恢复到个别报表中的价值呢?还是继续按19年12月丧失控制权时的公允价值+19年12月的权益法调整+2020年的权益法调整计算???
我的观点是2002年并表时,合并报表层面的长投应该和母公司单体层面的长投价值一致, 不应该在按公允价值继续调整,因为合并报表层面已经无需在抵销,并且就是抵销的话也是长投替换为投资收益,因此对于合并报表层面的长投没有影响,
但这样导致的一个结果是在长投附注列示时,会出现期初,期末不衔接的问题,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处理呢?求指
教
回答人:chenyiwei
应采用的处理是“继续按19年12月丧失控制权时的公允价值+19年12月的权益法调整+2020年的权益法调整计算”。你的理解不恰当。
经济利润奖金会计处理
4868、经济利润奖金会计处理
提问人:tyxxhuangqin 时间:2020-10-19 15:22:00
请教陈版:公司以当年实现的经济利润(EP)作为业绩考核指标和提取或扣减基数,采取正负双向调节机制,按照一定比例提取或返还。即,如当年公司EP为正数,则按规定比例计提相应的经济利润奖金;如当年公司EP为负数, 则需按相同比例从递延奖金池中返回相应的金额(简称“或有返还”)。每年提取的经济利润奖金,在提取后的三年内属于递延封闭期(简称“封闭期”),此时其为受限奖金。 奖励对象委托第三方对受限奖金进行投资管理并获取投资收益,也相应承担投资损失。递延期满后,对公司不再承担任何义务。此项业务账务处理:(类似以现金结算
的股份支付)处理原则如下:(1)假设公司经济利润(EP)仅考虑当年,不考虑3年后的,按照当年确定的金额确 认成本费用,同时确认长期应付职工薪酬。(2)假设公司经济利润(EP)不仅要考虑当年,还要考虑3年的,按照3年的最佳估计数确认每年的成本费用,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每年末按照当年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3)3年递延期的奖金委托投资的,公司不确认此部分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上可以这样处理。
BOT项目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是否需要抵消?如何抵消?
4869、BOT项目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是否需要抵消?如何抵消?
提问人:柳寒秋 时间:2020-10-19 15:25:00
母公司承接BOT项目后成立一个项目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专门负责建设管理和运营。项目公司把这个项目建设分包给母公司建设,建成后母公司按工程项目确认收入,项目公司确认无形资产。项目公司与母公司签订固定总价承包合同,项目公司就是按合同价确定作为无形资产入账价值。请问陈版主,(1)做合并的时候是否需要抵 消母子公司的收入及无形资产?(2)怎么确定合同价是否公允?如果不公允,增加的利润在合并时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母子公司之间交易作价的公允性,可以参考母公司对外部非关联方提供类似工程建设的毛利率、市场上对该类工程通常的报价或毛利水平等进行调整,排除其中涉及的权益性交易因素。
2、关于母子公司之间交易作价的公允性,可以参考母公司对外部非关联方提供类似工程建设的毛利率、市场上对该类工程通常的报价或毛利水平等进行调整,排除其中涉及的权益性交易因素。
提问人:柳寒秋 时间:2020-10-20 09:37:00
母公司承接BOT项目后成立一个项目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专门负责建设管理和运营。项目公司把这个项目建设分包给母公司建设,建成后母公司按工程项目确认收入,项目公司确认无形资产。项目公司与母公司签订固定总价承包合同,项目公司就是按合同价确定作为无形资产入账价值。请问陈版主,(1)做合并的时候是否需要抵 消母子公司的收入及无形资产?(2)怎么确定合同价是否公允?如果不公允,增加的利润在合并时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参照证监会会计部《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2年第1期)》:
2.涉及BOT项目的合并报表编制
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承接BOT项目,但将实质性建造服务发包给合并范围内其他企业的,上市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实务中一直存在是否应抵销建造方的建造合同收入及发包方对应的资产成本的困惑。一般情况下,合并财务报表以纳入到合并范围内的母子公司个别报表(或经调整的个别报表)为基础,在抵销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后编制形成。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项目公司)自政府承接BOT项目,并发包给合并范围内的其他企业(承包方),由承包方提供实质性建造服务的,从合并报表作为一个报告主体来看,建造服务的最终提供对象为合并范围以外的政府部门,有关收入、损益随着建造服务的提供应为已实现,上市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应按照相关规定体现出建造合同的收入与成本。
不公允的内部交易价格按权益性交易原则处理,在合并报表层面应予以抵销,合并报表中应体现合并集团作为一个整体提供的基础设施建造和运营服务的公允价值。该公允价值可以按照母公司在其他情况下单独向非关联方提供类似基础设施建造和运营服务的市场收费确定,或者采用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定。
关联方关系的问题
4870、关联方关系的问题
提问人:李文为22233 时间:2020-10-19 15:41:00
请问陈版,母公司A下属两家子公司B.C,B有合营企业甲,联营企业乙 C有合营企业丙 联营企业丁 请问乙和C 构成关联方关系吗?丁和B构成关联方关系吗?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ipo中软件企业的研发费用资产化问题
4871、请教陈版主ipo中软件企业的研发费用资产化问题
提问人:聆听隐唱 时间:2020-10-19 08:05:06
陈老师,有个企业正在搞ipo,涉及到有个研发费用的问题请教一下,问题如下:
业务背景介绍:企业为软件开发企业,涉及到研发费用较多,在为客户提供研发方案及服务时,主要分为取得定点通知书前后两个阶段,公司在取得定点通知书之后,基本会和客户确认未来产品的用量大概是多少,比如100万
台,然后,企业根据客户的要求,开发出符合要求的软件和操作系统,比如花费了3000万的成本,企业会根据适当的成本加成,计算出每个单品的价格是多少。未来通过集成为产品的形式卖给客户(硬件直接找别人代工)。
企业的处理:把3000万的研发费用,进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核算,解释是,因为在取得定点通知书之后,所有的研发费用都是定向开发的,就是与合同以及后续产品的数量能够明确的挂钩,所以把这部分全部费用化处理会导致后续产品销售时不能真实反映出当期成本。但是又不符合严格资本化的条件。
问题:1、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2、是否有别的处理方式,能把这部分与产品数量相关的费用进行“资本化”;3、如果全部费用化,后期产品销售的时候,成本构成就只有硬件类的成本采购费用,是否足够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我理解此类研发都是基于客户合同的定制研发,不同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范的企业内部研发项目。所有研发支出均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并可确认受托研发的收入。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
之“问题2-1-36(汽车零部件厂商受整车厂委托开发模具(所有权属于整车厂)的会计处理)”。
将通过资产证券化处置应收账款产生的损失错误列示为非经常性损失
4872、将通过资产证券化处置应收账款产生的损失错误列示为非经常性损失
提问人:一云 时间:2020-10-19 17:14:00
陈老师:证监会2019年报会计监管中提到:将通过资产证券化处置应收账款产生的损失错误列示为非经常性损失
回答人:chenyiwei
结合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和一般判断标准,要考虑金融资产处置(证券化)的交易是否经常发生,以及涉及的损益影响金额是否重大。如果经常发生此类交易,已构成常规业务模式的一部分,例如相关业务模式明确界定为第二、三类(即不仅仅是持有以收取到期现金流量),则相关的处置损益一般理解不应是非经常性的。
【求助】融资租赁直租赁模式承租人是否需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4873、【求助】融资租赁直租赁模式承租人是否需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提问人:沉默的猴子4444 时间:2020-10-19 17:21:00
陈版主你好,求助一个新租赁准则的问题:
如果A公司向通过融资租赁模式采购一批设备,B公司是设备供应商,C公司是融资租赁公司。
由C给B打货款,供应商B把设备运给承租人A使用,承租人A向融资租赁公司C支付利息。也就是所谓的直租赁模式。
请问在这种模式下承租人A是否需要按和经营租赁一致的方式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并进行后续计量
假设该业务发生在2020年最后两个月,民营公司是否需要直接按新准则进行初始入账?还是等2021年再追溯调整?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定期存款科目问题
4874、关于定期存款科目问题
提问人:geisi86 时间:2020-10-19 17:42:00
公司买的5年期定期存款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如果是可随时支取的5年期定期存款应该计入什么科目?求大神解惑,按照新的金融准则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5-2-1(可随时提前支取的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能否在现金流量表上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问题5-2-4(关于定期存款能否作为现金以及在期末能否计提利息收入)”。
请教陈版,设备尚未转移至客户厂区进行建造时的履约进度判断
4875、请教陈版,设备尚未转移至客户厂区进行建造时的履约进度判断
提问人:banxian 时间:2020-10-19 08:05:06
公司提供设备集成服务,为客户进行工业设备建造,采用EPC模式,建造周期一般为18个月,为一段时间内履行的履约义务。需要进行前期的准备工作,如设计图纸、采购备料等,部分结构需要公司自行组装后运至客户厂区进行进一步的安装工作。请教,在未运达企业前,能够以已发生的装配成本计算履约进度,还是出于谨慎性考虑,待各配件运至客户厂区进行建设后才确认履约进度?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该合同中构成一项整体的在一段时间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则理论上,在未运达企业前,也可以已发生的装配成本计算履约进度,除非该阶段的履约进度不能可靠确定。
但在新准则下,此类并非在客户现场为其建造定制设备的业务(不动产除外),可能较难满足“在一段时间内履约”的条件。
请教陈版:疫情影响下,负成本存货业务的收入成本确认问题
4876、请教陈版:疫情影响下,负成本存货业务的收入成本确认问题
提问人:Libeccio 时间:2020-10-19 08:05:08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
背景:A公司出口硫酸,出口受疫情影响,国际上硫酸价值为负,B公司是A公司的硫酸供应商,硫酸是B公司的副产品,因为储存特殊性硫酸不出售会影响B公司的正常运营,所以这期间A公司从B公司采购硫酸的价格为负数, 可以理解为B需要付给A代销服务费或者销售补贴款的性质,A在向客户C公司销售的时候同样会补贴给C公司一部分款项,这种销售模式通常是以销定采,但是也有先集采储存在港口码头的情况。
问题:1、如果A从B采购了10吨硫酸,收到补贴款200美金,销售给C公司10吨,支付150美金,应该确认收入 200、成本150吗?2、如果没销售出去,储存在港口,那是确认存货-200吗?后续销售出去的时候怎么确认收入成本呢?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硫酸是B公司的副产品,因为储存特殊性硫酸不出售会影响B公司的正常运营,故可以认为B支付给A的款项相当于危险废物的处理费,而A再将该处理业务转包给C。
因此,A从B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一项负债(预收账款,新准则下为合同负债),到A再将该部分硫酸转让给C时, 将这部分合同负债转为收入,同时将支付给C的款项确认为成本。存货的账面价值不能为负数。
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将子公司无偿划转给集团公司的账务处理
4877、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将子公司无偿划转给集团公司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zhongxudon 时间:2020-10-19 19:42:33
陈版主,您好,请教个问题,谢谢!!
情况一:假如甲集团2010年投资100万成立子公司A,A公司2015年投资50万成立子公司B, A公司2020年将子公司B无偿划转给甲集团。
2020年A公司账务处理为:
借: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时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50万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50万;
2020年甲集团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50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 50万。
情况二:假如甲集团2010年投资100万成立子公司A,A公司2015年投资200万成立子公司B, A公司2020年将子公司B无偿划转给甲集团。
2020年A公司账务处理为:
借: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时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200万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200万;
2020年甲集团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200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 100万。资 本 公 积 100 万
陈总,请问情况一和二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尤其情况二甲集团的账务处理,把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冲成零了, 感觉是不对的,但按情况一甲集团应该冲减对A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应该冲,冲多少正确,剩余差额是计入资本公积吗?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情况二下甲集团的会计处理,在将对A的长投成本冲减为零后,超出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益,相当于A对甲集团的股利分配。不应计入资本公积。这不是甲集团与其上级母公司之间的权益性交易。
提问人:zhongxudon 时间:2020-10-21 08:05:11
陈总,非常感谢您的回复。如果A公司成立当年没有任何收入和成本,没有利润,当年A向银行借款了200万,A当年又投资200万元成立B公司,当年A公司将子公司B无偿划转给甲集团。甲集团账务处理还应先将对A的长投成本冲减为零后,超出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吗?谢谢!!
即甲集团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200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 100万。投 资 收 益 100 万
回答人:chenyiwei
实务中似乎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如果真出现了,则这笔银行贷款的还款责任是否同步会转移给集团?
求助退回投资款的处理
4878、求助退回投资款的处理
提问人:东方style12 时间:2020-10-19 08:05:10
某公司成立后一直没有实际运营,有两个股东大股东持股51%二股东持有49%,中间公司按照出资比例向两个股东退回去了部分投资款,然后挂的往来,现在公司要注销,退回投资款也没有会议记录等资料,这个事项有什么风 险,我要获取哪些资料?
回答人:chenyiwei
退回投资款不及时办理减资手续,而是挂往来,存在抽逃出资或者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嫌疑。税务上也可能因为资本虚化而对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产生影响。
建议该公司与股东尽快明确该款项的性质,是属于暂借款还是退回投资款。属于退回投资款的,及时办理减资手续;属于暂借款的,补充完善借款协议,确定明确的归还时间表,并合理收取利息。
企业搬迁账务处理问题
4879、企业搬迁账务处理问题
提问人:zss850923 时间:2020-10-19 08:05:08
陈老师,您好:
冒昧打扰,烦请见谅!
实务中遇到一个企业搬迁账务处理的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合适,烦请您抽出宝贵时间帮忙解答。具体情况如下:
集团财务报表审计中,非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分配重要性水平吗
4880、集团财务报表审计中,非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分配重要性水平吗
提问人:hxy19781108 时间:2020-10-19 08:05:11
1401准则规定:在集团审计中, 需要分别为集团务报表整体和组成部分信息确定重要性。1401应用指南中第44条说,作为集团审计的一部分 ,需要按照本准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以及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拟审计或审阅的组成部确定重要性。此处仅说了审计或审阅,那么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已分类为非重要组成部分且计划在集团层面实施分析程序的组成部分,集团审计时无需为该组成部分确定重要性。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取决于你所在事务所的审计方法论对此是如何规定的。一般理解,需对非重大组成部分设定复核临界值
(review threshold)。
集团项目组通常用集团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的较小比例(例如10%-20%)来作为确定临界值的起点,并基于对下列因素的考量,在该起点基础上进行增减调整:
集团的性质:如果集团包含许多组成部分,其中很多组成部分被归入“有限范围审计”类别,那么这些组成部分各自代表的可能是集团中很小的一部分。所以集团项目组可以减少临界值的比率,与这些组成部分的规模相匹配,这样对于这些组成部分来说,其分配到的临界值更有意义。
例如,如果集团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的10%代表了组成部分的整个活动,那么集团项目组可能要降低临界值。
在组成部分中识别的风险以及将其归入“有限范围审计”类别的原因。例如这个组成部分虽然对于集团来说很小,但在其经营中可能预期会有一些显著变化。
例如,某组成部分预期将发生一些重大的变化,集团项目组为了识别出任何这种变化,可能要降低临界值。
针对非重大的组成部分确定的总体策略。
例如,某个组成部分今年是属于这个审计范围的一部分,但在以前年度并不在此范围内。这种情况下,集团项目组为了获取更多的审计证据,很可能降低临界值。
另一种情况,某个组成部分以前年度被归入“特定范围审计”类别,而且也一直没有重大事项报告给集团项目组,在这种情况下,集团项目组可考虑提高临界值。
求助chenyiwei老师一个确认收入的问题
4881、求助chenyiwei老师一个确认收入的问题
提问人:Cjawr123 时间:2020-10-19 08:05:11
请教陈老师,公司为客户做定制开发服务系统,客户同意以联合研发的形式先行支付公司2000万元支持开发此项目,等公司收到客户80%款项后3年内将联合研发费2000万加固定年利率算的费用,作为公司支付给客户的收益。
知识产权公司的基础软件知识产权归属公司,定制开发的部分归属客户。请教陈老师公司是否可将2000万元作为收入处理,支付客户收益时确认项目的成本。如果不可以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确认之后需付客户收益的计算基数2000 万作为收入?谢谢陈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考虑:既然是定制开发,为何要采用这种“支付客户收益”的方式?该方式下约定的2000万元价款是否显著高于正常业务模式下的同类合同价款?
建议测算该项目的合同开始日应收、应付款项的折现值,取两者之差作为合同总体可确认的收入,已收到的款项有部分需确认为负债,确保相关负债的余额等于截至期末已收到的款项中未来需返还给客户的部分的折现值。
具体可参照新收入准则下“应付客户对价”的相关规定处理。
质保期款项提前收回
4882、质保期款项提前收回
提问人:xumin_cpa 时间:2020-10-20 10:58:00
陈老师@chenyiwei,拟IPO企业的质保期一般是2年左右,质保金额通常都比较大,发行人在存在资金紧张的情况 时,会和客户协商提前收回质保金,基于双方良好合作关系,通常都能提前收回。考虑到金额比较大,但不频繁, 这种情况下,需要进行特殊处理吗?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应理解为发行人向客户暂借资金,到质保期满时按原合同下应收取的质保金予以抵偿。故建议作为对客户的其他应付款处理,不应作为对“应收账款——质保金”的收回。
如果质保期限较长,应考虑对这部分暂借款计息。
请教陈版和各位大侠,关于暂估收入列报的问题
4883、请教陈版和各位大侠,关于暂估收入列报的问题
提问人:zxxiao2007 时间:2020-10-20 15:33:10
暂估收入的欠款列应收账款还是合同资产? 我的考虑:(1)暂估收入是未结算的
(2)如果由于单价小,客户付款流程复杂,客户在完成若干同类业务后方一起结算,但合同并未约定这是结算条款的。可以确认应收账款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zxxiao2007 时间:2020-10-21 15:33:12
谢谢陈版。如何判断为无条件收款权?
对第(2)种情况的进一步资料:企业提供检测服务,完成后提交报告,对方签收。检测的具体内容有报价,客户接受若干份服务报告后一起结算。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后面几份检测报告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符合客户要求,是否会影响到前期已被客户接受的前几份检测报告对应的收款权利的实现?
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问题
4884、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问题
提问人:wx_5d6130272c84 时间:2020-10-20 08:05:07
不好意思,问题描述不准确,请看下边这一版 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
资产可以重复利用导致大型资产有实物而无账面库存应怎么处理
4885、资产可以重复利用导致大型资产有实物而无账面库存应怎么处理
提问人:helen_lanlan 时间:2020-10-20 08:05:09
请教陈版关于资产的问题:
公司实物资产中有一些价值较大(单项价值至少为几万元)的专用型设备的组装模块,譬如马达、电机、水汞等等,因为可以重复利用,项目使用完毕后上述资产拿回公司库存,但财务核算上已经在前次项目使用时一次性结转了成本,目前类似资产已经占公司总资产的2-3%左右,从财务角度看实物资产与账务资产间差异较大。但这部 分组装模块后续可以重复利用几次以及能在哪个项目上使用,都是未知数且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情况,应怎么处理比较合适?是在每次购入时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按一定年限折旧,还是一次性计入成 本?一次性计入成本会导致后续某些项目的成本变小毛利变高,但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折旧的话,折旧年限不好确 定,而且组装模块较多,可能会涉及很多不同的项目,使用时间也不确定(可能是整个项目生命期,也有可能是项目的某段生命期),要分出折旧金额到不同的项目,会花费较多的核算时间。还是有其他更合适的核算方式?
回答人:chenyiwei
关键是看在本项目结束后,这些资产是否很可能在后续类似项目中继续使用。如果不能肯定后续是否还会用到,则应一次性计入对应项目的成本(但可保留残值);如果可以合理确定后续可在一定年限内用于后续项目的,则应确认为固定资产,按合理确定的年限计提折旧,折旧额分配计入对应的项目成本。
请教陈版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认定
4886、请教陈版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认定
提问人:4029700 时间:2020-10-20 13:14:00
请教陈版,目前我碰到一个企业,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需要将竞争企业纳入上市主体,但上市主体系A和B共同控制,而竞争方则由A单独控制,那上述合并过程中是否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如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市场上是否有相关案例。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上市主体系A和B共同控制,而竞争方则由A单独控制”属实,则属于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同一控制下合并要求参与各方具有相同的最终控制方。
通过合伙企业持有关联方股权,是否可以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4887、通过合伙企业持有关联方股权,是否可以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提问人:你瞅我干啥 时间:2020-10-20 15:19:16
A集团下属两家上市公司B、C公司和D基金管理公司;B公司为一家综合能源制造销售公司,C公司为一家金融控股平台公司。
C公司与D公司共同出资设立G合伙企业;C公司为LP,投资份额为85%;D公司为GP,投资份额15%。投资协议约定C、D在G合伙企业享有同等权利和报酬。 合伙企业投资协议约定:G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约定经营目的为通过增资入股、受让资产等形式向能源和有色金属行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链进行直接或间接股权投资,以期通过股权转 让、资产转让、IP0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获得资本增值收益。 G合伙企业经营期限:自合伙企业成立日起(5) 年,自有限合伙人资本控股入伙并完成工商变更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期限可延长一次, 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
B公司与G合伙企业分别持有H公司86.7%、13.3%的股权;其中,G合伙企业取得H公司股权为通过摘牌方式自交通银行取得不良债权,并由不良债权执行裁定获取质押物的实行取得。不良债权的质押物,即H公司的13.3%的股权曾两次流拍,流拍价格为4亿元。不良债权取得价格为3亿元,按照13.3%的持股比例计算G合伙企业享有的H公司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7亿元。
H公司董事会有9名席位,其中B公司占有6名,G合伙企业占有2名(由C/D公司分别委派1名),职工董事1名。
C公司投资G合伙企业的目的,即为通过不良债权转换股权的方式取得H公司股权,并择机向B公司或其他公司出售的方式,以获取投资收益。但预计G对外出售H公司股权时,出售价格可能低于按照持股比例享有的净资产账面价值金额。
C公司向H公司派驻董事的目的,为方便获取H公司的经营状况信息,便于选取对外出售的时机,并无影响H公司经营的意图。
回答人:chenyiwei
从你说的情况看,H公司为B公司绝对控股,且B、C为关联方(相应地B、G本身也是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B占G的大部分权益,虽然合伙企业G在H公司派驻2名董事,但主要是为满足知情权,主要是保护性权利,因此可以认可G对H无重大影响,作为金融资产核算其在H中的股权投资。但要注意公允价值计量的合理性问题,不能一方面 认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另一方面以公允价值难以确定为由采用成本计量,导致确认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不及时。
提问人:你瞅我干啥 时间:2020-10-23 08:05:14
谢谢陈老师,还有一个不确定的问题需要麻烦您;
如果认定了G合伙企业对H公司没有重大影响,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该股权,
若C公司合并G合伙企业的报表,在C公司层面上,没有其他安排的前提下,是否需要将其持有的H公司股权还原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C对H应无重大影响?
提问人:你瞅我干啥 时间:2020-10-27 13:54:00
不好意思,之前是我描述清楚
如果认定了G合伙企业对H公司没有重大影响,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该股权,
若C公司合并G合伙企业的报表,在C公司层面上,没有其他安排的前提下,是否需要将其持有的H公司股权还原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我问这个问题主要考虑这样,因为H公司由B控制,B和C同属于A集团控制,这种情况下,会不会因为A集团的最 终控制问题,将C与A视为一致行动人,导致需要在C公司层面需要将其持有H公司股权还原成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A控制C不等于A自身就可以对H具有控制或者重大影响。该判断不成立。
关于第三方担保的回款确认问题
4888、关于第三方担保的回款确认问题
提问人:沉默羔羊 时间:2020-10-20 08:05:06
陈版主你好,
现在学习到《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的一个问题“问题2-1-43(存在居间人情况下的收入确认时点)” 现在有一项和这个案例有点区别的问题
A公司对B公司进行销售,由个人C进行提供担保,C实质是代理人,但是担保合同是由A和C签订,B并未知道该担保事项,而且也不会让B知道。
A对B开票,并由B进行回款。因C对B承担履行本合同的担保责任,当A开具发票给B,且尚未收到B货款时,B应付A的货款从C的担保款中直接划转,当C担保款额不足的情况下,A直接向B追偿相应欠款,并不再向C追偿.
因为该担保合同只是A与C签订,并不是ABC之间的三方协议,当划转C的担保款的时候可以视同B的回款,冲减对
回答人:chenyiwei
对这种情况,A与C之间的担保应作为一项独立的财务担保合同。A在对应收B的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坏账准备时,不考虑该担保事项的影响。也可以理解为“暗保理”。
问题是:既然“担保合同是由A和C签订,B并未知道该担保事项,而且也不会让B知道”,那么C代偿后,如何实现
C对B的追偿?是否此时A要作为C的代理人,由A出面向B追偿,收到偿还款后及时转给C?
类似案例可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4-1-70(应收账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的,坏账准备如何计提)”。
提问人:沉默羔羊 时间:2020-10-22 09:32:00
谢谢陈老师。C代偿后,对B的催款仍是有A追偿,A收到偿还款后及时转给C。同时C作为该笔交易的代理人,也会督促B对A进行还款。 想请教下陈老师,这种情况下,A对B的应收账款 和 担保,是不是就视同两个独立的事项,C的担保款在账务上不能冲减A对B的应收账款?
回答人:chenyiwei
是,作为两个独立事项处理。
关于小企业会计准则,望陈版主指教
4889、关于小企业会计准则,望陈版主指教
提问人:281951217 时间:2020-10-20 17:03:56
请问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应收款项及存货等是否计提坏账准备或跌价准备呢? 感谢,陈版主在百忙之中的查看,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指导思想之一就是简化会计处理,缩小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之间的差异,简化纳税调整。
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对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规定趋同于企业所得税中对资产损失的税务处理规定。
装修期间经营租赁费用会计处理问题
4890、装修期间经营租赁费用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人:陈小小霖32 时间:2020-10-20 08:05:07
想咨询下陈老师和各位老师,被审计单位租赁一个毛坯商铺用于业务经营,起租期从毛坯交付开始计算,预计装修 3个月。想咨询一下在装修期间的租赁费摊销能否和其他装修成本共同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待装修完成可以实际经 营后再摊销进营业成本。还是说租赁费在装修期间费用化。我个人更倾向于先入待摊等实际可以运营后再摊销进营业成本。还请陈版主和各位老师给与一些指导。
回答人:chenyiwei
在装修期间的租赁费摊销能否和其他装修成本共同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待装修完成可以实际经营后再摊销进营业成本。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1-1-7(租赁的相关成本是否应当计入房屋建筑物的建造成本
中)”。
医药研发企业如何收入确认
4891、医药研发企业如何收入确认
提问人:zhs7403 时间:2020-10-21 07:44:00
医药CRO企业将业务分为FTE(full-time equivalent,又称全职人力工时或全时当量服务)类和非FTE类这两大类, 企业根据业务的不同而分别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FTE类业务是指以工作量(小时)为基础的收费模式,多见于临床前及临床早期新药化合物发现及合成、临床前研究。通常以一个工作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全部工作时间的计算单位为基础,把非全时工作人员数折算为全时工作人员的相等数量。非FTE类业务,主要是指客户的定制服务。根据业务类型又可分为FFS(fee for service,按服务收费)、INT(integrated services,综合服务)等,其中以FFS最为普遍。FFS类业务是指以完成交货或提交成果报告为收入确认标识的收费模式,多见于为临床新药或已上市药物原料药提供工艺路线开发等服务。 按照新收入准则,我理解是否1.FFS应该以交付成果报告为收入确认?2.FTE业务应如何确认收入?查了几份A+H年报,FFS还是完工百分比,没有写FTE,请问新收入此类CRO企业应如何确认收 入,是否有相应指引?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理解,在新收入准则下:
关于处置资子公司投资收益的计算
4892、关于处置资子公司投资收益的计算
提问人:wx_5c4689445486 时间:2020-10-21 09:06:00
请教陈老师,母公司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计算投资收益时,由于购买时购买价高于被购买方账面净资产的价值,合并层面确认了无形资产并分期摊销,处置时未摊销完毕,在计算合并层面投资收益时按照被购买方按照购买日持续计算的净资产时需要考虑合并层面无形资产摊销的影响,摊销部分对应所得税是否应考虑扣除?是否应考虑投资方是否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回答人:chenyiwei
在处置日计算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置损益时,要将这部分无形资产在合并报表层面的账面价值(购买日公允价值减去控制期间的累计摊销)作为减项。
在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方面,被收购方自身报表中未确认该项无形资产,自然也就不存在将其摊销额予以税前扣除的问题;在母公司,是按照处置价款减去当初的去的股权成本作为处置股权的利得,也不单独考虑这部分摊销的影响。但在会计上,合并报表层面仍需就该项无形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并随着合并报表层面对该项无形资产的摊销逐步转回该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到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时,将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一并予以转销处 理。
hkicpa与cicpa
4893、hkicpa与cicpa
提问人:laurazj 时间:2020-10-21 09:19:00
如题,这两者的区别是啥呢?有没有官方点的资料?
回答人:chenyiwei
可到以下地址查阅:https://www.hkicpa.org.hk/en/Sta … ing-Standards/Index
请教陈版,关于专项应付款的问题
4894、请教陈版,关于专项应付款的问题
提问人:gpqg 时间:2020-10-21 10:33:07
陈版,企业收到政府投资1亿,花费了8000万购买固定资产。此时的账务处理是否为:借:银行存款 1亿
贷:专项应付款 1亿购买资产
借:固定资产8000万贷:银行存款 8000万同时
借:专项应付款 8000万贷:资本公积 8000万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确定款项性质是政府资本性投入的,你的理解基本合理;如果属于政府补助的,则不应使用“专项应付款”科目和转入资本公积,而是作为递延收益,到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在在折旧年限内摊销这部分递延收益。
请教陈版及大家:与政府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
4895、请教陈版及大家:与政府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
提问人:lipin1988 时间:2020-10-21 12:33:07
请教陈版及大家:我司19年有一笔项目申请了政府补助,17年2月采购了相关资产100万(使用寿命5年)。于2020 年12月收到验收报告及补助款100万,那应当如何确认补助多少斤营业外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在补助款实际收到时计入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的剩余折旧年限(自补助款收到日起算)内摊销这部分递延收益,计入各该年度的其他收益。
子公司成为母公司,合并抵消问题
4896、子公司成为母公司,合并抵消问题
提问人:zhangyating 时间:2020-10-21 12:33:07
A公司于2019年成立了子公司B公司,出资0元,A公司注册资本500万,B公司注册资本0元;2020年,B公司货币 出资500万,合并了A公司,A公司成了B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和B公司前后均受同一方控制,现问题是2020年以B 公司为主体出具合并报告,在2019年A公司的实收资本应抵消吗,即合并后的实收资本为0元?如果抵消,借:实收资本500万,贷什么呢?
回答人:chenyiwei
既然以B为母公司,并视同该母子公司关系一直存在,则合并报表层面所显示的实收资本一直是B的实收资本。抵销时借记实收资本,贷记资本公积。
求助陈版改制评估增值折旧问题
4897、求助陈版改制评估增值折旧问题
提问人:巧克力豆cccc 时间:2020-10-21 13:43:47
事业单位改制评估增值几亿元,主要是房产,房产证上使用年限是50年,单位原按20年计提折旧,现在评估增值 了,根据准则规定,需要根据评估报告的成新率确定剩余使用年限,并据此计提折旧,但是由于增值额大,严重影响了单位的绩效,单位想在原固定资产的剩余折旧年限内将增值部分的折旧提完,请问是否可行?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首先要考虑的是:此前一刀切的20年折旧年限是否合理,是否合理反映了相关房屋建筑物可实际为本单位带来经济利益的年限。如果不合理,应作为前期差错更正处理。在此基础上,采用一致的原则考虑资产原账面价值和改制时评估增值金额的折旧年限问题。同一项资产只能有一个折旧年限(同时适用于原始账面价值和评估增值 额)。
关于新媒体平台推广的账务及税务处理
4898、关于新媒体平台推广的账务及税务处理
提问人:luna1121 时间:2020-10-21 15:44:00
陈老师及各位老师好,
我们公司是在线教育行业,现在很多在线教育公司都有使用不同的平台的推广服务。想跟大家请教一下关于我们一项业务合作的账务及税务处理问题:
目前我们跟一个母婴平台(简称X)合作,合作模式是:
1,用户在平台按原价购买课程,资金直接打入X,平台会自动给用户发放一个课程兑换码,用于在我们公司进行兑换课程;
2,如果用户未使用兑换码,可向X申请退款;如果用户需要开具发票,可向X申请开发票;
3,在活动结束后,X向我司支付低于市场价的批发采购课程价款;
(疑问:
a, 这个地方可以理解成代销吗?如果是代销,我们得向X开批量采购课程金额的发票是吗?
b, 还是可以理解成X扣下了推广费,支付了我们剩余的价款?那这种情况,是得我们给用户开发票,X给我们开扣下的推广费金额的发票,是吗?)
4,最后,在活动结束后期,用户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活动内的要求(如作业完成),我们公司还会对这部分用户进行返现。
(疑问:a, 我们在合同及用户下单页面写明,我们与X、用户的三方关系,是否可以直接由我们公司对这部分用户进行返现?这样操作是否合规?
b, 这部分开支也属于推广费是吗?用户肯定不会去税局开发票,那我们没有发票的情况下,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增?)
5,X平台上架的课是低于100块钱的低价课,后期通过X平台购课学习后,再购买了我们高价课的用户,我们还会从高价课价款中向X平台进行分成
(疑问:这部分的推广分成费用的发票是否必须分开开据?因为跟前面的业务情景的购销方是刚好反过来的。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应当首先考虑是你公司还是X平台是向用户提供服务的主要责任人。如果用户在X平台购课时,就已经明确后续的课程相关服务由你公司提供,则你公司为主要责任人,应按照用户向X平台支付的全款确认收入,X 公司取得的手续费属于合同取得成本(代销佣金)。
从高价课价款中向X平台进行分成,给X平台的分成款,作为合同取得成本处理。
后续给用户的返现应冲减销售收入。具体开票、返现的操作流程属于税务专业问题,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意见, 以及向本企业、X平台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
关于民间借贷新规下利息计算问题
4899、关于民间借贷新规下利息计算问题
提问人:qinwenpeng 时间:2020-10-21 12:33:07
A公司与其控股股东B公司(双方均为非金融机构)之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滚动发生关联往来,无借款协议, 无利率约定,无偿还的明确期限,A对B一直有其他应付款余额。该行为被认定为关联方资金占用,按照一年期中 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息。与控股股东之间无任何纠纷且双方对利率没有特殊要求,现能否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A对B的资金占用费?如果可以,2019年8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开始推行之日)之前参照一年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还是同样可参照2019年8月20日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资金占用费?请各位老师指教。
回答人:chenyiwei
实务中常见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按照基准利率或者LPR计提利息,但严格来说是不恰当的,因为并不代表实际占用资金的一方可从市场上取得债务融资的实际资金成本(理论上应按照该利率测算关联交易的公允利息)。如果占用资金的一方没有对外融资和接受外部信用评级的历史记录,则至少不低于其母公司从外部获得融资的市场利率。
提问人:qinwenpeng 时间:2020-10-23 10:13:00
谢谢陈老师,假定母公司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资本积累,从未从外部融过资,此时占用利率按照0、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还是母公司如果从外部融资的资本成本三者那种更为合适?
回答人:chenyiwei
母公司如果从外部融资的资本成本。股东将利润留存于企业也是要求回报的。
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亲属股东按1元股增资是否涉及股份支付?
4900、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亲属股东按1元/股增资是否涉及股份支付?
提问人:旋律527 时间:2020-10-21 16:26:00
A公司原为甲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拟IPO公司),持有公司100%股份,2019年甲将其全部股份转让给儿子乙; 2020年公司进行增资,由新股东丙以货币资金增资(1元/股),增资后新股东丙持有公司5%的股份,增资时点公司每股净资产为7元。
新股东丙信息如下:为原股东甲(现股东乙的父亲)的妹妹,曾在公司任职(普通后勤职员),于2015年已离职, 其直系亲属丈夫目前在公司任行政主管职位,其儿子目前在公司任普通销售经理的职位。
公司后续将安排员工激励方案,授予公司员工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比例约为1%,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元/股,形式为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企业),针对新股东在公司任职的直系亲属均将授予与其职位相匹配的股份。
针对本次新股东增资5%股份,是否需要按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对股份支付成本进行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十二章的相关规定,判断是否存在股份支付,很重要的考虑是交易的目的是否为换取职工或者其他方提供的商品或劳务。由于新股东目前未在公司任职,且其直系亲属在公司仅担任普通职位,公司在后续的员工股份激励计划中将授予与其为公司提供服务相匹配的限制性股票(目前员工激励计划授予员工约1%股份,其中高级管理人员授予比例更低),如果将新股东本期增 资股数(5%)认为系授予其直系亲属(普通职位)的股份,是与其提供的服务完全不匹配的。因此认为本次增资 主要系考虑新股东为原股东(现股东父亲)的直系亲属,本次增资交易实际为家族内部财产分割,不适用股份支付定义,不作为股份支付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实务中应当尽量避免实际控制人家属直接对发行人增资,一方面会出现如你所述的判断股份支付的麻烦,另一方面也会稀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权益,可能被质疑为治理结构存在缺陷。
这类近亲属低价入股,实际上的主要考虑可能是平衡家族内部的利益关系,但无法排除可能构成股份支付的其他情形,例如为避免实际控制人低价增资被认定为股份支付,而由其他亲属代持股份。
另外,参考IFRS 2的规定:
13 To apply the requirements of paragraph 10 to transactions with parties other than employees, there shall be a rebuttable presumption that the fair value of the goods or services received can be estimated reliably. That fair value shall be measured at the date the entity obtains the goods or the counterparty renders service. In rare cases, if the entity rebuts this presumption because it cannot estimate reliably the fair value of the goods or services received, the entity shall measure the goods or services received, and the corresponding increase in equity, indirectly, by reference to the fair value of the equity instruments granted, measured at the date the entity obtains the goods or the counterparty renders service.
13A In particular, if the identifiable consideration received (if any) by the entity appears to be less than the fair value of the equity instruments granted or liability incurred, typically this situation indicates that other consideration (ie unidentifiable goods or services) has been (or will be) received by the entity. The entity shall measure the identifiable goods or services received in accordance with this IFRS. The entity shall measure the unidentifiable goods or services received (or to be received) a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fair value of the share-based payment and the fair value of any identifiable goods or services received (or to be received). The entity shall measure the unidentifiable goods or services received at the grant date. However, for cash-settled transactions, the liability shall be remeasured at the end of each reporting period until it is settled in accordance with paragraphs 30–33.
中文翻译:
13 将第10段的要求应用于与除雇员以外的其他方进行的交易,应当存在一个可推翻的假设,即所取得商品或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估计。这一公允价值应在主体获得商品或对方提供服务之日计量。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因为主体不能可靠地计量所取得商品或服务的公允价值而推翻这一假设,主体应间接地参考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在主体获得商品或对方提供服务之日的公允价值来计量所取得的商品或服务以及相应增加的权益。
13A 特别地,如果主体收到的可辨认对价(如有) 看上去低于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者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通常这种情况表明,主体已经(或将要) 收到其他对价(即不可辨认的商品或服务)。主体应按照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接受的可辨认商品或服务。主体应按照接受的(或将要接受的) 任何可辨认商品或服务的公允价值与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量接受的(或将要接受的) 不可辨认的商品或服务。主体应当在授予日计量收到的不可辨认的商品或服务。然而,对于以现金结算的交易,应按照第30段至第33段的规定 ,在每个报告期末对债务进行重新计量,直到其被结算。
因此,实务中基于谨慎考虑,建议将这部分近亲属低价增资认定为股份支付处理。
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减值,是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还是营业外支出
4901、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减值,是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还是营业外支出
提问人:BC林琴汐 时间:2020-10-21 12:33:07
回答人:chenyiwei
在自然灾害中受损的资产,如果已经没有修复的价值,无法继续使用,则在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后,将报废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处理。
受损资产如仍可修复的,则将修复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修复后仍无法完全恢复到原有功能,导致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提问人:BC林琴汐 时间:2020-10-24 08:05:05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仍然列入资产减值损失,但可以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求教陈版,少数股东无偿支付款项问题
4902、求教陈版,少数股东无偿支付款项问题
提问人:wx_5f8ff8e3c7be 时间:2020-10-21 17:07:00
假设一处房产100万元,以A公司行为去购买,但只能支付80万,另外A公司一方少数股东无偿支付20万元,促成该事项达成,A公司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请教陈版,A公司房产入账价值是多少?少数股东无偿支付的20万元如何 账务处理?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房屋的入账价值为100万元。少数股东承担的部分购房款作为少数股东对本企业的资本性投入,贷记资本公积。即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100
贷:银行存款 80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0
请教陈版,关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销售的会计处理
4903、请教陈版,关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销售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小科童鞋 时间:2020-10-21 12:33:09
请教陈版,某地产公司为加大促销力度,承诺给购买房子的业主,给予其在未来购买商品的一个消费权利,即承诺其在一年以内,在指定的商城消费,然后限定范围内的消费金额允许其拿相应发票,给他们报销。对于超过期限, 或超过限定金额的不予报销。后面地产公司再与商城进行结算。
请教陈版,上述促销行为是否属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还是说属于其他类型的销售行为?具体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税务上该如何考虑?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作为“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在发生此类销售时,应合理、谨慎地估计日后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业主的消费行为而需向商城方面结算的金额(如无法合理估计的,则基于谨慎原则,按最大可能金额的100%预
留),贷记合同负债,合同总价减去该合同负债的剩余款项在交付商品房时确认为商品房销售收入。
后续与商城的实际结算金额与原预留的合同负债金额之间有差异的,作为对结算当期营业收入的调整。
收购经营性资产构成业务合并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
4904、收购经营性资产构成业务合并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
提问人:FGNS2020 时间:2020-10-21 12:33:07
望不吝赐教,谢谢~~~~~~~~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的规定: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的,应关注重组对发行人资产总 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发行人应根据影响情况按照以下要求执行: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100%的,为便于投资者了 解重组后的整体运营情况,发行人重组后运行一个会计年度后方可申请发行。
《问题一》:报告期内,为解决同业竞争,发行人进行同一控制下整合资产。有一项是收购经营性资产,但构成业务合并。所以我们需要分拆出与该项经营性资产的一套业务来。那么在计算资产指标的时候,计算资产总额指标时是仅计算收购的经营性资产,还是需要将构成业务合并的所有资产纳入计算?
《问题二》:资产整合方案中,有一项资产是历史上同一控制下最终控制方收购而来,当时是形成了大量商誉反应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上,那么现在上市主体同样为解决同业竞争,拟将该资产的一部分经营性资产收购进来,同样构成业务合并,会计处理上需要进行商誉的分摊,那么在计算《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指标时,是否需 要将分摊的商誉纳入计算?
回答人:chenyiwei
此问题是证券监管口径问题,最终应以监管机构意见为准。个人理解:
请教陈版,持股比例变化合并报表的处理。
4905、请教陈版,持股比例变化合并报表的处理。
提问人:xw091011 时间:2020-10-21 15:33:07
背景资料:2020年1月1日A、B分别出资800万元和200万元设立M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80%,20%;2020年6月30 日B增资200万,增资后B持股比例为40%,A仍然控制M公司,设立至增资前M公司实现净利润100万,除此外M 公司权益无发生其他变化。
问题1:A合并层面,子公司少数股东增资导致母公司股权稀释,母子权益结合 只有未分配利润的情况下,报表如何配平?
会计分录:
按增资后比例增资后净资产份额-增资前比例增资前净资产 差额调整母公司留存收益,130060%-110080%=-100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
贷:未分配利润 -100 (是否通过利润分配表:期初未分配利润-其他项目调整?) 问题2:母子公司权益交易,少数股东权益变动如何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体现?
会计分录:
涉及与子公司少数股东之间的权益性交易,除了少数股东直接增资作为“投入资本”列报在合并权益变动表中以外,其他权益性交易的影响都作为“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其他”。
2、涉及与子公司少数股东之间的权益性交易,除了少数股东直接增资作为“投入资本”列报在合并权益变动表中以外,其他权益性交易的影响都作为“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其他”。
提问人:xw091011 时间:2020-10-23 15:33:08
感谢陈老师解答,实务中碰到案例,母公司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盈余公积”余额,涉及调整 借:未分配利润贷:少数股东权益,在工作底稿中,不知如何配平。感觉只能通过“年初未分配利润-其他”项目或者调整了,期盼陈老师解疑,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不应动年初未分配利润。不论动什么权益项目,合并报表不应出现无法配平的情况?
建筑公司和地产公司的合并抵消
4906、建筑公司和地产公司的合并抵消
提问人:天盈地翼V5 时间:2020-10-21 18:12:00
请教各位: 房地产集团,子公司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有建筑公司,某月建筑公司收入1亿,成本8千万,为总包另一子公司的项目,该项目部分已销售,部分未售,请教在进行报表合并的时候,该笔内部交易如果编制抵销分录?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期末根据该子公司该开发项目已确认收入的面积占总可售面积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分摊基准)确定期末未实现损益的金额,将内部销售收入、成本与未实现损益予以抵销,其抵销的基本原理与合并报表准则的规范无实质性差 异。
求助陈版: 多次增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个别报表如何对增资事项进行追溯调整
4907、求助陈版: 多次增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个别报表如何对增资事项进行追溯调整
提问人:zzhuzhu123 时间:2020-10-21 19:08:00
陈老师您好!
想请教您关于 多次增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个别报表如何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增资的会计处理问题。本公司有一个下属子公司A。
是否要确认商誉
4908、是否要确认商誉
提问人:accacc1996 时间:2020-10-21 21:52:34
陈老师:您好!请教您一个问题。甲公司向非关联方乙上市公司增发股票,从而取得了乙公司控制权(乙公司原股东丧失控制权),请问:甲公司取得乙公司控制权是否属于非同一控制,甲公司是否要确认商誉?(例如上市公司300344就发生了这样的业务,控制权被转移)。给您添麻烦了,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既然被收购的上市公司构成业务,此时甲公司作为乙公司的控股股东,应按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处理, 需要确认商誉。由于乙公司是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价格以近期市价为基础确定,可能会导致商誉金额较大,这是由于增发价格中包含了“壳资源价值”被并入商誉所导致的。
陈版主,请教是否属于反向购买?谢谢
4909、陈版主,请教是否属于反向购买?谢谢
提问人:accacc1996 时间:2020-10-21 22:22:22
陈老师:您好!请教您一个问题。A上市公司与非关联方B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B公司以其持有的C公司100% 股权注入A公司,A公司向B公司定向增发股份2亿股。B公司取得A公司的控制权。A公司原控股股东因股权稀释而丧失控制权。(貌似上市公司300344就发生了这样的业务,控制权被转移)。【问题1】这属于反向购买吗?【问题2】如果不是,B公司取得A公司控制权属于非同一控制吗?是否确认商誉?给您添麻烦了,谢谢!(前面发了一个帖子,说的不清楚,所以重新发一个,不好意思)
回答人:chenyiwei
尚未实缴出资到位,通过章程约定变更出资比例
4910、尚未实缴出资到位,通过章程约定变更出资比例
提问人:小红帽茁壮成长 时间:2020-10-21 20:33:09
请教陈版主:
A、B两个法人股东认缴出资成立C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A公司认缴80%,B公司认缴20%,目前仅部分出资, 尚未实缴出资到位。
能否通过章程约定变更认缴比例,A公司变为60%,B公司变为40%?是否还是会被认定为股权转让? 谢谢陈版主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通过章程约定变更认缴比例。对于尚未实缴的出资转让,如果没有支付对价的,一般不认为是股权转让。
关于担保预计负债问题
4911、关于担保预计负债问题
提问人:xukefeng1981 时间:2020-10-22 00:06:00
您好陈老师,又来麻烦您:
拟上市公司A为第三方B公司(A的原料供应商)的黄金租赁进行担保,担保金额为100KG黄金的公允价值和年化4.5%的租赁费。2015年B公司失去偿付能力,银行向A公司追讨。A公司因为担保时存在瑕疵,虽然在追讨书上签字但是保留诉讼的权利。
基于谨慎原则,我们在审计时按照黄金的公允价值和租赁费率计提了预计负债,并在2016-2019年分别按照公允价值对预计负债的金额进行调整。在此期间A公司仍然继续上诉。
2020年A公司上诉给某高院,目前达成初步和解,但和解金额未知。A公司计划以2018-2020年作为申报区间。
请问陈老师:
人才房问题
4912、人才房问题
提问人:sc909116 时间:2020-10-22 08:05:08
有家企业,政府与公司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写的是该房屋属于人才房,公司只能转让给特定人才。公司收到员工(符合人才)的房款,再向政府缴纳房款,房产证办于公司名下,政策规定3年后房屋自动转让给个人。 公司这3年缴纳的房产税的资金都是员工支付的。公司未将该房屋入账,每年缴纳的房产税冲减该员工的备用金, 请问这样做是否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3年后房屋自动转让给个人”是完全无条件的,例如与届时此人是否仍在本企业任职、是否实现特定业绩目标 等均无关,则在该房屋交付给该个人后,本企业并不具备对该房屋的控制权,也不能从中获取相关的经济利益,因此,该房屋虽然名义上所有权归属于本企业,但不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
新收入准则下销售外购产品收入确认总额法和净额法分析
4913、新收入准则下销售外购产品收入确认总额法和净额法分析
提问人:hmx20 时间:2020-10-22 12:33:10
陈版主你好,希望您能帮忙解惑。
销售业务情况如下:公司向供应商采购需安装产品(款到发货)发至供应商指定仓库(仓储费由公司承担,公司会提前备货,非以销定采),产品销售渠道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仅限于某一单一电商渠道,不得在其他渠道进行销售, 销售价格由供应商确定,活动价产生负毛利也由供应商进行补偿。公司接到电商平台订单后通知仓库发货送至消费者,消费者自行预约供应商进行产品安装。
在该业务下,公司法律上承担在转让商品之前该商品的存货风险,并且向承担向消费者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但是公司并没有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客户安装、维修均直接联系供应商,由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在判断总额法和净额法时,考虑的四个因素出现了矛盾。
回答人:chenyiwei
总体上更倾向于采用净额法。
关于中期申报报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4914、关于中期申报报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提问人:wx_5d2e833ed54d 时间:2020-10-22 20:33:10
请教陈版:
IPO申报过程中,若以630基准日作为最后一期,因预缴所得税不能考虑加计扣除的影响,那么我们的申报报表是否可以加计扣除的影响抵减所得税费用,或者在预计全年可享受该部分收益的情况下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实物中哪种方式更恰当?因为申报报表与税务报表会因此产生差异,可能需要解释差异原因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可以“预计全年可享受该部分收益的情况下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但需对该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实现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予以支持。
提问人:wx_5d2e833ed54d 时间:2020-10-24 11:23:00
陈版,也就是说我在630做申报报表的这一期不合适在调整所得税费用时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么?但其实基于谨慎性原则,这个递延实际上也不太合适来提吧?看网上好像没有类似的案例
回答人:chenyiwei
IPO项目重大损失事项对损益的影响归属的年度问题
4915、IPO项目重大损失事项对损益的影响归属的年度问题
提问人:wtbcpa1 时间:2020-10-22 20:33:04
请教陈版:
案例背景:
申报财务报表的报告期为2005、2006、2007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在2004年,拟上市公司与被担保方和银行签署了担保合同,为被担保方的1,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保证;
2005年内,因被担保方财务状况恶化,拟上市公司计提了50%的预计负债;
2006年内,拟上市公司被银行起诉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法院判决拟上市公司向银行偿还1,000万元(为简化起见,不考虑利息);
2007年内,拟上市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从被担保方追回价值200万元的财产,至此该事项最终了结。
此事项最终给拟上市公司造成的净损失为800万元,这800万元应当归属于哪一会计期间,还是应当在某些年度确认损失而在另一年度确认收益?
** 瑞华研究观点:**
对此类问题,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进行谨慎的处理,即在申报财务报表中的每一年度/期间终了,根据截至该 时点的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对可能发生的损失作出最佳估计,据以确定应当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因新获取某些信息或者情况发生变化所导致的损失估计数变更参照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处理,即计入估计发生变更当期的损益。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根据在IPO审计时新获取的信息任意推翻以前年度/期间所作出的、就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而言合理的会计估计。 个人疑问: 假设该公司以前年度均未审计过,本次审计工作在2008 年开始,并在2008年6月15日出具3年一期报告。那么: (1)如果是在2008年度审计200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 计报告日为2008年6月15日,那么从2005年末至2008年6月15日应该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06年法院判决拟 上市公司向银行偿还1,000万元、2007年内,拟上市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从被担保方追回价值200万元的财 产”这一情况是否应当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因而在2005年就确认800万的损失? 按个人理解,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不需要 “根据截至2005年末的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对可能发生的损失作出最佳估
计”吧? (2)在2008年6月15日出具2005、2006、2007三年一期报告时,可否也按(1)的思路在2005年就确认800万的损失? 如果不行的话,那是不是代表如果在2008年6月15日出具2005、2006、2007三年一期报告 和 在2008 年6月15日出具2005年度报告这两种情况下,2015年度的报告数据会不同? (3)瑞华研究中说到“任何会计估计都不应受“后见之明”影响,即不能依据某个涉及会计估计的事项的最终结果,来推翻以前年末或期末资产负债表日所作出的、就当时状况和可获得的信息而言属于合理的会计估计。” 个人认为此案例中,因为审计报告日是2008年6月15日,不存在需要进行会计估计的情况,因为以前年度并未出具过审计报告,也不存在“推翻以前年末或期末资产负债表日所作出的、就当时状况和可获得的信息而言属于合理的会计估计”。 (4)若以上理解不正 确,那这800万元应当归属于哪一会计期间,或者在这3年中分别应该如何确认呢?
回答人:chenyiwei
如《瑞华研究》中的解答所述,应当采用的处理原则是“在申报财务报表中的每一年度/期间终了,根据截至该时点的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对可能发生的损失作出最佳估计,据以确定应当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因新获取某些信息或者情况发生变化所导致的损失估计数变更参照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处理,即计入估计发生变更当期的损 益”,即相当于“穿越”回当初的资产负债表日,仅根据当时已存在的情况和可获取的信息进行会计估计,不考虑该 日之后的发展变化(即使这些信息是目前已知的)。也就是说,一开始就按800万元计提预计负债并在申报期内保 持不变的做法是不恰当的。
如果无法实现上述目标,可能意味着发行人在申报期内的会计基础工作存在重大瑕疵,对其他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也要予以额外关注。
一个基本原则是:IPO的三年一期申报报表应当是相应年度财务报表的简单罗列,不是根据后续新获得的信息重编此前相关年度的财务报表。
轻资产公司业务合并
4916、轻资产公司业务合并
提问人:nmeagle 时间:2020-10-22 08:05:13
A公司与B公司受同一控制的电商企业,A公司收购B公司某一品牌代理的网店、存货并接收人员,不接收B公司的往来债权债务,这种情况是否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烦请陈版解答,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A公司收购B公司某一品牌代理的网店、存货并接收人员,不接收B公司的往来债权债务”一般仍应认为构成业务合并。因为“业务三要素”即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其应具备的核心要素是关键管理和研发人员、核心技术与研发能力、市场资源、生产加工能力等,往来款项等金融资产和负债不属于上述核心构成要素。因此不承接原业务下形成的往来款不影响是否构成业务合并的判断。
求助,关于购买煤炭消费指标如何记账?
4917、求助,关于购买煤炭消费指标如何记账?
提问人:ZhB_2020 时间:2020-10-22 15:33:06
陈版及各位老师好,实务工作中中遇到如下问题,拿不准如何记账,在此求助各位:
因需求量增加,A公司原有的煤炭指标(无偿分配取得)不够用,然后按照相关规定花费1000万元向政府购买100 万吨的煤炭消费指标。目前确认的信息是,该使用权没有固定到期限制,即后续期间会一直享有这100万吨的消费 指标。请问,这项业务该如何记账?如果确认为一项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后期不摊销,是否合适??大家在实务中是否有遇到类似的问题呢?
回答人:chenyiwei
这类购买的煤炭消费指标属于无形资产,但是否属于“使用寿命不确定”,还应结合与该指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政策规定,以及企业自身预计使用该指标的期限等进行合理分析,具体可以参考无形资产准则应用指南中 对“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的相关因素”的相应表述。
项目贷款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
4918、项目贷款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featherann123 时间:2020-10-22 20:33:08
陈版主,光伏企业在取得国开行项目贷款后开始建设光伏电站。项目贷款期限是15年,准则规定只有建设期借款费用才可以资本化处理,转固后计入当期损益。目前存在这么个问题,这个项目贷款是建设电站的投入成本,15年的资金利息是否也应该是属于电站运营期承担的资金成本?分摊至电站的运行期间?如果只是在借款期间内确认利息
(15年),那么电站后面10年运营的经营利润就会虚高(电站大头的成本就是折旧、运维费和资金成本,其余成本较小),准则没有考虑对项目贷款的资金成本与该资产运营期间所产生收入匹配的问题。企业在引入财务投资者或是在收购光伏电站时,都会存在前期利润很小,后期利润大的问题。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没有特殊规定,按准则的规定正常处理即可。建设期内的专项借款利息可资本化计入所购建的资产成本, 并在后续使用寿命内摊销计入营业成本;运营期内的贷款利息在发生时正常费用化处理,计入财务费用。
涉密业务不得复印资料构成审计范围受限吗
4919、涉密业务不得复印资料构成审计范围受限吗
提问人:13757187143 时间:2020-10-22 15:09:07
被审计单位要求会计师不得复印2项涉密业务的相关资料,相关文件条款经企业确认后可做少部分摘抄。问:该情况是否构成审计范围受限?如不构成,质控通常如何复核。
个人认为不构成审计范围受限,企业并未限制会计师执行审计程序(仅阻止复印资料,但复印并非7种基本审计程序的1种),且执行了审计程序后可以获得相关会计处理的信息(审计证据的定义为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和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信息,并非“复印件”)。因此不构成审计范围受限。但如何与审核沟通似乎是个问题。
回答人:chenyiwei
你的意见有一定合理性,但在底稿中留底受限的情况下,如何证明已经执行了相应的审计程序和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可能存在一定难度。建议向有类似涉密项目执业经验的项目组咨询。
请教陈版关于影视业务收入的确认问题
4920、请教陈版关于影视业务收入的确认问题
提问人:墨1990 时间:2020-10-22 20:33:07
A公司是一家文化产业公司,存在影视拍摄业务,本年与B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拍摄一部电影,其中A公司投资60%,B公司投资40%,按照投资比例承担电影的制作成本和享受电影的发行收入,共同享有电影版权。C公司是A 公司的子公司,A、B公司将该电影所有的拍摄制作、发行委托给C公司,合同金额500万,由A、B按其投资比例 分别承当,对于后续电影的发行收入由C公司收到后,再转给A、B公司。
假设该部电影年底前C公司已经完成合同约定的拍摄制作义务,请教陈版,在新收入准则下该类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
第1种方式:公司合并层面存在2项收入,首先在拍摄制作完成时就B公司承担的40%部分确认200万的拍摄制作收入,另外按60%发行分成确认为发行收入,B公司的40%分成作为代收代付款。
第2种方式:根据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该业务属于联合摄制业务,C公司单体在制作完成时确电影制作收入, 在合并层面应当调减制作收入,对于合作方的投资款200万应当作为制作成本的备抵,不能确认合作方的制作收
回答人:chenyiwei
C公司作为受托制作方,在其自身报表中可以确认受托制作的相关收入和成本。
对A公司而言,需要考虑该合作项目是否实质上由A主导。从A出资占比60%,以及由子公司负责制作和发行这一 点来看,A很可能是控制该合作项目的,B只是财务投资者。因此,在A的合并报表中不应确认受托制作收入(在 合并C的报表时抵销),应确认100%的发行收入,支付给B的分成款中属于收益分配的部分计入该合作项目的成本或费用。
大额存单
4921、大额存单
提问人:hanbingjie1995 时间:2020-10-22 20:33:02
求助陈老师关于大额存单的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2018):“通常情况下,下列涉及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变更的合同条款,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2)合同条款允许发行人(即债务人)在到期前提前偿付债务,或者允许持有人(即债权人)在到期前将债务工具卖回给发行人,而且这些提前偿付的金额实质上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其中可能包括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或收取的合理补偿。”
企业从第三方受让的大额存单,不允许提前支取,允许赎回,允许转让,若该大额存单转让时先卖回发行人, 再由发行人转让给第三方,依据上述指南的规定,是否可以视为其满足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若该大额存单不允许赎回,是否影响上述判断?
回答人:chenyiwei
决定金融资产分类需同时考虑“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业务模式”两个因素。你所引用的准则指南规定是针对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但后面说到的情况又是针对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的,这两者并不直接相关。
关于大额存单的核算,可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4-1-44(大额存单的核算)”。
鼓励重点项目加快建成投产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还是递延收益
4922、鼓励重点项目加快建成投产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还是递延收益
提问人:wx_5f91447f23d9 时间:2020-10-22 20:33:08
在本措施执行期内开工建设并于两年内建成投产的智能装备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高于5000万元(含)、不足1 亿元的,按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1.5%予以奖励;固定资产投资高于1亿元(含)、不足2亿元的,对其中1亿元予以150万元奖励,超出1亿元的部分,按超出部分的2%进行奖励;固定资产投资高于2亿元(含)的,对其中2亿元予以350万元奖励,超出2亿元的部分,按超出部分的2.5%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收到上述 政府补助如何入账?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并未限定补助款必须用于非流动资产的购建,也不属于一般的“后补助”项目,可以认为只是依据资产购建支出作为计算补助款的依据,以及以完成投资项目作为收取补助款的前提条件,理论上可以认为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时计入其他收益或者营业外收入。
求助陈版期限为3年的可转让大额存单列报
4923、求助陈版期限为3年的可转让大额存单列报
提问人:wantnessss 时间:2020-10-22 15:33:10
问题:企业购买了期限为3年的保本保息固定利率可转让也可提前支取的大额存单,为满足流动性提前会提前支取 或转让变现,不计划持有至到期,根据期持有目的,将其放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核算,列报是在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其他非流动资产呢?因为可以确认企业肯定不会持有三年,会随时为了满足流动性资金需求而变现。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一)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
(二)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三)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
(四)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正常营业周期通常短于一 年。因生产周期较长等导致正常营业周期长于一年的,尽管相关资产往往超过一年才变现、出售或耗用,仍应当划分为流动资产。正常营业周期不能确定的,应当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因此,企业应当合理估计其预计持有期限是否超过一年,据此确定是属于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如果无法合理估计的,则基于谨慎原则考虑,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工程委托代建后的业务剥离
4924、工程委托代建后的业务剥离
提问人:Mabee 时间:2020-10-22 20:33:08
请教陈版主及各位大神,甲公司作为业主单位拟进行一项拆迁安置工程建设,甲公司委托全资子公司乙公司进行该项拆迁安置工程建设。乙公司在自己账套中进行该项目核算。工程建设完后,乙公司拟将该安置工程剥离回甲公 司。从乙公司剥离的资产负债差额(即净资产),乙公司和甲公司应如何进行剥离分录的处理?
乙公司: 借:XXX
借:负债-剥离业务贷:资产-剥离业务甲公司:
借:资产-剥离业务贷:负债-剥离业务贷:XXX
回答人:chenyiwei
乙公司作为子公司,其剥离资产、负债的差额应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如补足冲减的,则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甲公司作为母公司,其从乙公司收回的净资产差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求助陈版主:业务剥离账务处理
4925、求助陈版主:业务剥离账务处理
提问人:Mabee 时间:2020-10-23 20:33:09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是地产公司,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甲公司作为业主单位报建报批一项拆迁、安置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甲公司委托乙公司进行该项工程建设,并签署《项目委托建设开发协议书》,协议约定“甲方委 托乙方以代理业主的身份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各项建设、开发、管理工作,乙方自行负责该项目的融资和相应的资金管理与使用,项目建设完成后甲方按照项目投资金额向乙方支付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乙公司在自己账套中进行 该项目核算(乙方账套中存在乙方自有其他工程)。工程建设完后,乙方将部分房屋出售,产生一定收益。目前乙公司拟将该工程整体剥离回甲公司。乙公司和甲公司应如何进行剥离分录的处理?从乙公司剥离的资产负债差额
(即净资产),是计入未分配利润?还是确认一个往来科目其他应收款?
回答人:chenyiwei
乙公司如要向甲公司收取对价的,则视同处置,计入往来款项;如果无偿划拨的,则乙公司按划出净资产账面价值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甲公司相应冲减对乙公司的长投成本。
请教陈版主,关于新收入准则实际应用的判断
4926、请教陈版主,关于新收入准则实际应用的判断
提问人:ldwwayne 时间:2020-10-22 20:33:08
陈版主好,请教一个新收入准则的实际应用问题:
某公司与客户签订商品推广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4年),合同约定某公司为客户提供如下服务:围绕某一款特定产品,某公司开展开拓市场、调研咨询、品牌推广等工作;客户每月向某公司结算营销服务费,服务费计算方式 为:该特定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x单位服务费。该特定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由客户每月与某公司对账确认,单位服务费随该特定产品市场价而波动。
现在的问题是:某公司是否应将四年期间的服务视为一个履约义务,并按照时段确认收入?但是如果这样,合同中确没有约定四年服务的总价款,且无法判断履约进度;
或者是否应该将每笔产品的售出视为一个履约义务,并按照产品售出的时点确认收入? 盼陈版主回复!非常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作为在一段时间内履行的一项整体履约义务。
新收入准则第九条: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也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转让模式相同,是指每一项可明确区分商品均满足本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且采用相同方法确定其履约进度。
上述规定适用于本案例。其中的“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即为提供营销服务的承诺。履约进度即为产出法,即根据实际产出量和单位价款确定收入金额。
请教陈版:募集资金会计处理
4927、请教陈版:募集资金会计处理
提问人:kingsen307 时间:2020-10-23 09:38:47
某上市公司母公司以子公司项目非公开募集资金,请问:
汇率变动对成本的影响
4928、汇率变动对成本的影响
提问人:chenransdu 时间:2020-10-23 14:33:07
请教陈版主,企业从国外采购原材料,货到后按照当天的汇率暂估入账,发票到后从应付暂估转到应付账款核算, 那暂估当天的汇率和来发票当天汇率之间的差异,应该入汇兑损益还是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应当区分差异原因处理:因实际结算的原币金额与暂估原币金额之间的差异调整存货采购成本;因暂估入账日到实际结算日之间汇率变动导致的差异应计入汇兑损益。
求助陈版主,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问题
4929、求助陈版主,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问题
提问人:Damn_King 时间:2020-10-23 20:33:08
请教陈版主@chenyiwei:
甲为自然人,其设立A、B两家公司,A公司实收资本为5000万元,甲100%持股;B公司实收资本为5000万元, 甲持股90%(4500万元),自然人乙持股10%(500万元)。甲乙之间无亲戚关系,但是乙是A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员。经券商和律师判定,甲为最终控制人,甲和乙不作为一致行动人。由于A和B公司业务性质一致,属于同业竞 争企业。2020年8月为满足上市要求,甲决定调整公司架构,由A购买B公司100%股权,出价5400万元。调整完股 权结构后,甲控制A公司,其实收资本5000万元;A公司持有B公司100%股权,B公司实收资本5000万元。最终甲 乙再将这5400万元以增资的形式重新注入到A公司。
假设:
B公司2019年之前实现留存收益1000万元,2019年实现留存收益100万元,2020年1月-8月实现留存收益200万元。问题1:
在编制2019年A公司合并报表时需要追溯调整,抵消分录是否按如下思路进行处理:
借:实收资本—B公司 5000 贷:资本公积 4500,贷:少数股东权益—自然人乙 500
借:期初未分配利润 100(2019年之前的留存收益10%=100万元) 贷:少数股东权益—自然人乙 100
借:少数股东损益 10(2019年实现留存收益10010%=10万元) 贷:少数股东权益—自然人乙 10
问题2:
假设2020年9月B公司的审定净资产是5300万元,最终购买价格是5400万元。甲乙自然人为了避免在股权交易过程中过多缴纳个人所得税,B公司账面存在房屋建筑物及土地均未真实的反映评估增值的状况,税务方面仅仅是出具了一张股权转让汇算清缴单据,股权转让汇算清缴单据就是按照5400万元交易价格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这个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如果就是按照审定的净资产5300万元考虑的话,A公司单体的报表应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5300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00 贷:银行存款—甲乙股东 5400
(3)2020年8月合并日的抵销分录:
按照2019年思路先做第一步调整:借:实收资本—B公司 5000 贷:资本公积 4500 贷:少数股东权益—自然人
乙 500
第二步:借:资本公积 4500 借:少数股东权益—自然人乙 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5000
或者直接合并为一个分录:借:实收资本—B公司 5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5000
(4)合并日之前合并报表中追溯调整的B公司2019年实现留存收益100万元,2020年1月-8月实现留存收益200万元是否在非经常性损益中列示?
回答人:chenyiwei
主帖所述情况,属于“同一控制下合并与收购少数股权同时完成的交易”。其会计处理原则可参考《瑞华研究2010~ 2019汇编》之“问题3-2-43(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时完成的收购少数股权交易)”。合并报表层面,在合并日之前,仍有10%的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
所得税对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4930、所得税对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提问人:liuguoan 时间:2020-10-23 20:33:08
陈版您好:关于所得税对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有以下两种情况1、A公司连续亏损既没有缴纳当期所得税也没有确认递延所得税2、B公司没有缴纳当期所得税,但是确认了递延所得税;A公司、B公司均存在非经常性损益。
针对情况一,所得税对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金额应该为0,针对情况二,非经的总金额乘以所得税率确认所得税对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请问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回答人:chenyiwei
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可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5-4-13(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金额)”、“问题5-4-14(非
经常性损益项目所得税影响数的计算)”。
资本公积转增弥补认缴注册资本问题
4931、资本公积转增弥补认缴注册资本问题
提问人:a418286671 时间:2020-10-23 15:33:07
请教各位大大!
A公司在2018年9月份通过股东会决议,按所有股东原持股比例同比例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为认缴,出资时间为2034年12月1日前。此次增资前,A公司有资本公积——资本溢价6000万元。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当初各股东认缴的2000万元注册资本仍未到位,于是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2000万元,作为实缴出资,从而坐实实收资本。求助:A公司的上述操作是否可行?有无依据或类似案例!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更多地是法律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个人理解,现在以资本公积转增,应当是改变了原先认缴出资的出资方式。对此应履行必要的股东会决策程序,并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求助陈版主:协定存款的列报问题
4932、求助陈版主:协定存款的列报问题
提问人:﹎.空氣′ 时间:2020-10-23 15:33:16
情况:A公司与银行签订了一份协定存款协议,约定存入3亿元三年期的协定存款,保留50万元的基本存款额度, 由银行对基本存款额度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或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部分的存款按3.6%固定利率支付利息。
初步判断:50万元的基本存款额度企业有持有至到期的意图及财务实力,故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剩余的存款与普通存款只是利率高低的区别,可自由支取,并无流动性、风险的差异,划分为银行存款,列报为“货币资金”。
请教陈版主,上述处理是否正确,以及这类的银行理财产品如何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分析,它更像活期与定期存款的搭配组合,是不是不必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去套?
回答人:chenyiwei
我理解该产品是普通定期存款的一种变形。与普通定期存款相比的主要差异是:不设置单独的定期存款账户,利用现有的银行存款账户进行操作。起主要条款的特点可以总结为:设置账户最低余额(本案例中为50万元),如账户余额一直保持在该限额以上,则账户内全部存款资金按约定利率(本案例为3.6%)计息,按季结算;如账户余额 低于该限额,则协议自动解除,当季按活期利率计息。
据此,可将账户内余额分解为两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请教陈版,请问固定资产贷款分期还款的账务处理
4933、请教陈版,请问固定资产贷款分期还款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playxiuxiu 时间:2020-10-23 08:05:13
陈版,最近遇到一个拟IPO企业,发现有一笔购买设备的银行长期借款,合同约定付设备首付款50%(310万)后, 银行向公司提供另外50%的固定资产贷款,分期4年,分别48次/月归还,利率为5.5%(实际利率为11.1%),每月 等额归还8万元,利息总额合计为70万元。根据我的理解,我做出如下会计处理判断: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支出问题
4934、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支出问题
提问人:wtbcpa1 时间:2020-10-23 16:24:45
请教陈版:
注会教材上有一例题如下:
20X8年3月,甲企业与乙企业的一项厂房经营租赁合同即将到期。为了提高厂房的租金收入,甲企业决定在租赁期满后对厂房进行改扩建,并与丙企业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约定自改扩建完工时将厂房出租给丙企业。3月15 日,与乙企业的租赁合同到期,厂房随即进入改扩建工程。11月10日,厂房改扩建工程完工,共发生支出150万 元,即日起按照租赁合同出租给丙企业。3月15日,厂房账面余额为1200万元,其中成本1000万元,累计公允价值变动200万元。假设甲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不考虑相关税费。
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1)20X8年3月15日,投资性房地产转入在建工程:借:投资性房地产
——厂房(在建) 1200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1000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200(2)20X8年3月15日-11月10日:借:投资性房地产——厂房(在建) 150贷:银行存款
150(3)20X8年11月10日,改扩建工程完工: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1350贷:投资性房地产——厂房
(在建) 1350
疑问:以上第(3)笔分录为何不是: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1150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 200贷:投资性房地产——厂房(在建) 1350投资性房地产为自建取得,其“二级明细-成本”应该是原账面成本1000万+改扩建发生的成本150万;而改扩建前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该还是保留在“二级明细-公允价值变动”中
吧?
回答人:chenyiwei
你的理解基本合理:投资性房地产为自建取得,其“二级明细-成本”应该是原账面成本1000万+改扩建发生的成本
150万;而改扩建前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该还是保留在“二级明细-公允价值变动”中。
陈老师,请问下大额的在建工程项目未完工结算账务处理
4935、陈老师,请问下大额的在建工程项目未完工结算账务处理
提问人:wx_5dba3aa5b69b 时间:2020-10-23 17:02:46
老师,你好,请问一下。就是企业在2018年开始建设的办公楼和行政楼,后面公司领导层规划不继续建设,但是两
栋楼的地基费用是几百万元,但是现在不打算继续建楼,请问一下老师,现在这个几百万的打地基的费用在账面应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该地基后续没有其他用途的(包括规划中此处没有预留的建筑物),则作为在建工程停建报废处理,转入管理费用(因为这是管理层决策停建,不是不可抗力导致的停建或毁损)。
上市公司子公司对应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是否可以用于利润分配
4936、上市公司子公司对应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是否可以用于利润分配
提问人:Updating_甜 时间:2020-10-23 08:05:11
问题背景:
假如,某上市公司A,其子公司B。B持有某物业资产,2018年1月1日开始按照公允价值计入投资性房地
产,2019年投资性房地产产生大额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截至2019年12月31日B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个亿(大部分来自于上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B公司将其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或者向A分红是否可以?
会计部函〔2008〕50号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资本公积)。在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前,上述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暂不得用于转增股份;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暂不得用于利润分配。”
项目组认为,B公司将其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或者向A分红会影响上市公司个别报表,应该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故不可以。
另外,如果A未非上市公司,则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可以将其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或者向A分红。烦请各位老师帮忙解答,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项目组理解合理。但对于非上市公司,虽然无明文禁止,但也同样不建议将尚未实现的收益用于利润分配。
处置固定资产附加税财务处理
4937、处置固定资产附加税财务处理
提问人:陈小小霖32 时间:2020-10-23 15:33:07
想请教一下陈版主和各位老师,处置固定资产时会产生销项,其对应计算计提的增值税附加是计入税金及附加核算,还是在固定资产清理中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仍计入“税金及附加”。因为触发增值税纳税义务的经济业务很多,进项税额的来源也有很多,附加税是根据应交增值税总额计算的,因此无法确定某一笔应纳税额完全对应于某一项交易。
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是否得到满足,不影响企业对预计可行权的情况的 估计。
4938、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是否得到满足,不影响企业对预计可行权的情况的 估计。
提问人:Ryan_q 时间:2020-10-23 19:50:58
@chenyiwei,陈版主,如题:
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是否得到满足,不影响企业对预计可行权的情况的估计。
解释: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决定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但因为所授予的是权益工具,后续公允价值变动不确认,所以在授予日之后,即使因为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方面的原因导致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化,在股份支付未发生条款和条件修改的情况下,在账务处理中是不确认该变化的,仍按授予日公允价值计量所确认的费用。
问题(自己的联想):
应收账款核销
4939、应收账款核销
提问人:liuguoan 时间:2020-10-24 08:05:11
陈版您好:A公司原先已经过了X事务所进行审计,2018年核销了两笔应收账款,但是2019年核销的应收账款通过货物抵账的方式,A公司又收回了2018年核销的应收账款。现A公司又聘请另外一家事务所对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的财务数据重新进行审计,出具两年一期的审计报告。1、请问陈版对A公司重新进行审计时,2018年的应收账款是否可以不进行核销处理。2、2018年核销了两笔应收账款,其中有一笔在2019年只收回了一部分,重新审计时是否可以就2019年未收回的部分进行核销,而不是全额核销。
回答人:chenyiwei
核销资产是要经过一定程序的,也可能涉及外部审批,对此的影响也要关注。提问人:liuguoan 时间:2020-10-27 093900
提问人:liuguoan 时间:2020-10-27 09:39:00
公司2018年核销应收账款仅通过内部审批流程,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已签字同意核销,无外部审批流程。公司解释2018年核销时认为上述款项已无法收回,2018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务局要对方出具拒付的证明,才能税前扣 除,公司的人员又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对方同意了已货物抵账的事情。公司2019年又将核销的款项冲回。请问陈版,这情况下如何处理更为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学无止境9 时间:2020-10-26 20:32:00
请问陈版主一直的疑惑:如:2018年(老金融工具准则)发生一笔债务重组,100万的债权(已计提坏账准备30 万),债务人只给60万,40万做为了债务重组损失,债权人的处理
借:银行存款 60
营业外支出 10
坏账准备 30
贷:应收账款 100
请问陈版主这么处理正确吗,如果正确请问附注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是还30万元、还是40万元,依据是什么?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原准则下基本上可以这样处理。差额10万元为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益。原准则下列营业外支出,新准则下列投资收益。
教育公司收入时点的确认
4940、教育公司收入时点的确认
提问人:zijinglingyun 时间:2020-10-24 08:05:12
请教陈版,
公司与学校联合开班相应专业进行办学,学校负责招生、文化课和基础课的培养、学生的管理,公司负责专业课程上课、部分会派遣辅导员(班主任)、实习和就业指导等工作,同时公司也会投入实验室和设备。双方在招生后按照比例进行分成,公司以获取的结算单再两个学期分摊。
问题1:收入确认是否按照一段时间内的履约义务
公司在履约的同时,学校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按照一段时间内的履约义务来确认收入,应该没有问题吧。
问题2:公司按照9-12月、1-6月的时间作为履约的时段,两年间按照4:6的比例是否合理。
①根据检查学校的排课时间,一般是9月-1月,3月-6月,是否应该按照9-12月,1月、3-6月的比例,即4:5的比例。
②通过检查港股的学历教育公司,希望教育(中小学教育)是按照4:8的比例(9-12月、1-8月),新高教(职业技术学校学历教育)是按照4:8的比例(9-12月、1-8月),是否应该将寒暑假计算在内,按照4:8计算。
回答人:chenyiwei
要考虑寒暑假期间公司是否仍在提供教学等服务,如果不提供服务的,则寒暑假期间不应分摊收入,不纳入履约进度的计算。
2、要考虑寒暑假期间公司是否仍在提供教学等服务,如果不提供服务的,则寒暑假期间不应分摊收入,不纳入履约进度的计算。
提问人:feifeinon 时间:2020-10-27 10:12:00
陈版您好,我想问一下这种校企合作举办培训班,如果培训班有约定的课时,比如XX培训班一个学期16个课时这种情况,确认收入是按照课时进行分摊还是和楼主这种情况按月分摊呢?
另外合作分成的情况下,合作方要把分成款支付给另外一方,这种情况下收款方应该给付款方开具发票的服务名称应该开哪种呢?
回答人:chenyiwei
有明确课时的,按课时分摊收入。
研发形成的成品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4941、研发形成的成品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提问人:helenpqh 时间:2020-10-25 17:42:47
某公司在研发生产活动中会形成一定产品并有一定销售收入,公司最终目的是符合高新申报标准,其次可以将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目前公司会计处理如下,不知是否准确。
研发活动相关的料工费全部计入研发费用,如果形成成品入库,则按照零成本计入产成品(存货有数量无金额,金额无法计算,因为研发产生的成品数量是不固定的,不可能把所有的研发费用都结转到存货成本里面),如果产生销售,则用销售收入冲减研发费用,因为如果不冲减销售费用,则会造成收入成本不配比(有收入无成本,关键是成本的金额也无法确认)。
回答人:chenyiwei
研发形成的可以对外销售的产品,应按其预计可变现净值确认为“其他流动资产”并冲减研发支出。后续出售时,出售价格与其原转出价值之间的差额列入营业外收支。研发活动不是企业的日常活动,因此研发形成的试生产产品的出售不确认收入、成本。
提问人:helenpqh 时间:2020-10-28 08:16:43
谢谢陈版答疑解惑,那成品完工入库时不确认成本(有数量无金额),待实现对外销售时再按照销售金额冲减研发费用是否可以?
回答人:chenyiwei
尽量还是及时确认和冲减研发支出。
请教陈版:关于收入中可变对价确认时点及分摊情况
4942、请教陈版:关于收入中可变对价确认时点及分摊情况
提问人:zhongzhao433 时间:2020-10-25 20:16:00
甲企业为乙企业提供A、B两项服务,A、B存在单独售价,A服务价格20,B服务价格80,甲乙双方约定最终服务 结果确定收费金额,如果达标,则一共收费110,如果不达标,则收费90,甲方一次性收取预收款120,甲方预计很有可能达标,本年甲方为乙方提供了A服务,B服务尚未开始。
问题1、对一个合同存在多个履约义务,并且存在可变对价的情况,确认收入的时点是分别确认A,B两项履约义务,还是等到A,B服务完成后,一次性确认?
问题2、如果按照各个履约义务确认,那么怎么分摊价格,预测最终服务达标成功概率比较大,那么A分摊收入价格24=12020/(20+80),B分摊收入价格96=12080/(20+80),本年确认收入为24?
回答人:chenyiwei
净资产收益率
4943、净资产收益率
提问人:liuguoan 时间:2020-10-26 14:15:00
陈版您好:A公司为新三板挂牌公司,2018年4月19日董事会作出分红决议,2018年5月16日股东大会作出分红决 议,公司公告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19日.请问陈版在计算当年净资产收益率时,需要从几月开始加权,需要加权几个月?
回答人:chenyiwei
确认应付股利应是在5月16日股东大会决议之日。因此将现金股利分配额从次月起加权,权数为7/12。
关于往来款坏账准备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条件
4944、关于往来款坏账准备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条件
提问人:决战小审计 时间:2020-10-26 19:33:09
假设A公司成立于2017年,成立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17年亏损200万元,2018年亏损205万元,2019年亏损 193万元,在做2019年年报时候,考虑到A公司预计未来可能不会产生足量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亏损部分未确认 递延。在亏损不确认递延的情况下,相应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是否应该确认递延(往来款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具体依据是什么?烦请各位帮忙解答疑惑。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坏账准备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事项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当企业有累积未弥补亏损,且尚未超出税法规定的税前补亏年限(5年)时,其 在补亏期间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首先用于弥补税务亏损,到税务亏损弥补完后有剩余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才需要计算纳税。相应地,对税前补亏期间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也应体现出税法规定的这一顺序,即:在未来的税前补亏年限内预计可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限度内,首先应当确认与可弥补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只有当已就所有的尚未超出税前补亏期限的可弥补亏损均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后,如果预测税前补亏期间可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需在税前弥补的累计亏损,才能在剩余的预计应纳税所得额的限度内,就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存在差异
4945、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存在差异
提问人:你瞅我干啥 时间:2020-10-26 14:49:00
请教陈老师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存在差异 的问题根据CAS22.34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确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通常为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交易价格。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存在差异的,企业应当区别下列情况进行处 理:(二)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其他方式确定的,企业应当将该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递延。初始确认后,企业应当根据某一因素在相应会计期间的变动程度将该递延差额确认为相应会计期间的利得或损失。该因素应当仅限于市场参与者对该金融工具定价时将予考虑的因素,包括时间等。
上述“企业应当将该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递延”,这个差额递延应当放入递延收益项目还是其他综合收益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我理解应根据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处理。
商品是否可明确区分
4946、商品是否可明确区分
提问人:auditorzjf 时间:2020-10-26 08:05:09
根据准则,商品或服务本身可明确区分且合同范围内可明确区分下,确认不同的单项履约义务。
假设A公司研发的某项新设备,在达到一定程度后对外出售。B公司订购了5台并陆续交付,并签订一份合同。
A公司认为,随着研发的深入,设备的成本将下降。故准备将5台设备分别定价,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A公司根据估计分别在合同中对5台设备明确了销售金额;
收入确认模式的确定
4947、收入确认模式的确定
提问人:auditorzjf 时间:2020-10-26 08:05:09
假设A公司为设备生产及维护公司。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单独设备售后维护合同,约定:1、在该期间内,A公司负责维护B公司特定台数的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
请教陈版:新收入准则下,终身受益的会员费收入何时确认
4948、请教陈版:新收入准则下,终身受益的会员费收入何时确认
提问人:koodhao 时间:2020-10-26 20:25:00
企业主营业务为线上内容培训,如果客户一次性缴费成为VIP会员客户,可无限期参加企业专业板块的课程,课程线上定期更新。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考虑以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确定收入的摊销确认年限:
关于收入确认几个疑问
4949、关于收入确认几个疑问
提问人:renaiqiang 时间:2020-10-26 21:25:00
ABC停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制造,安装立体车库的公司,不属于公众公司,公司拟以2019年和2020年2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申请新三板挂牌,公司的立体车库包括如下部分:主体框架部分、载车板部分、操作部分、电机、防坠落装置、机械传动部分、电气控制部分、机械控制部分、外部检测部分、其他部分(主电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公司从外供应商采购钢板等自制主体框架、载车板、电气控制部分等, 然后运送到施工现场进行安装,其他很多备品备件都是从供应商采购后直接运送到施工现场。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分为设备价格与安装价格,且同时由ABC公司进行执行,公司的安装部分,有时候委托外部安装,如果任务量不
大,有时候自行安装。随车位数量多少,一般的安装周期1-6个月不等。中间过程,客户不会给ABC公司出具完工 进度单。安装完成后,都会由第三方出具所在地主管特种设备质量监督检验局出具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这个验收报告类似于电梯安装业务,都需要出具这种特种设备的报告)
合同付款方式如下: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运送到现场后,支付50%,出具验收报告后,支付25%, 剩余5%为2年的质量保质期。
疑问1:2019作为报告期的一个年度,能否执行新收入准则?
疑问2:由于公司自制的主体框架,车载版等仍然需要运送到现场进行组装,属于半成品,还是库存商品,作为什么会计科目使用合适?
疑问3:2019年度,是否可以按照建造合同准则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收入?还是按照车库交付后出具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
疑问4:2020年度,设备交付,安装,2年的保质期是否属于3项履约义务,收入应当如何确认? 疑问5:ABC公司提供的1-2年的质保期,是否应当作为或有事项处理?确认预计负债
回答人:chenyiwei
利息支出跨年,所得税如何扣除
4950、利息支出跨年,所得税如何扣除
提问人:努努努力 时间:2020-10-26 21:34:32
A公司向非金融企业B公司借款用于公司业务周转,利率10%,借款期限1年半,A公司2018年做账为:借:银行存 款 贷其他应付款 同时每月计提了利息: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问题1:A公司在2019年支付本金和利息,但是B公司在2020年才开具发票给A,发票日期为2020年,因为2019年未受到发票,所以A公司已经将财务费用全额调 增,那请问2020年收到的发票要在哪年扣除呢?需要更改2019年报表吗?是不是不用调账表,只需要调税表就可以呢?问题2:还有一种情况:A公司分期支付本金和利息,例如借款500万,但是2019年支付了200万的本金和利
息,剩余在2020年支付300万及本息,同样2019年未取得发票,而是在2020年全部支付本息后取得发票,那这种情况需要调整2019年所得税申报表吗?还是直接将500万的利息全部计入2020年扣除?
回答人:chenyiwei
租赁准则-不连续的租赁期
4951、租赁准则-不连续的租赁期
提问人:张弋hhh 时间:2020-10-27 09:28:00
A足球队与某足球场签订10年场地租赁协议。 每年租赁场地的时间是当年9月至次年5月,每年6月至8月,足球场的业主可以自行决定如何使用球场。请教陈版主和各位老师该合同包含几个单独租赁?每个租赁期多长?
回答人:chenyiwei
这里的租赁期是不连续的(每年租用9个月,无比赛时不租用),但该10个分段的租赁时作为一个整体谈判确定
的,租赁期的中断是基于承租人自身的使用需要和节约租金而作出的具有合理商业理由的选择,故如果该10次、每次9个月的租赁都是不可撤销的,则倾向于作为一项整体的90个月租赁,租金总额在该90个月内按直线法摊销。
对应的会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第十三条及其应用指南。
有限合伙LP投资的会计处理
4952、有限合伙LP投资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vivienne007 时间:2020-10-27 11:33:08
有限合伙,GP和LP在投委会均具有一票否决权,LP对投资本金和固定收益具有优先权,5年后如果有限合伙投资的项目公司不上市,有权要求GP按投资本金和固定收益赎回
票据贴现问题
4953、票据贴现问题
提问人:kaoguozhukuai 时间:2020-10-27 10:10:00
请教陈版及各位大佬,分类为FVOCI的票据贴现是属于处置金融资产还是债务重组呢? 贴现利息按处置金融工具应计入投资收益,存不存在计入财务费用的可能性
回答人:chenyiwei
票据贴现改变了债权人,但并未改变票据本身的结算条件,所以不属于债务重组。贴现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贴现息应计入投资收益。
如何理解合并以外方式取得长投的“其他相关费用”
4954、如何理解合并以外方式取得长投的“其他相关费用”
提问人:wly888888 时间:2020-10-27 10:33:00
请教陈老师,对于交易费用,合并准则有相应的解释,但合并以外方式取得长投的“其他相关费用”没有具体讲解。如果上市公司以合并以外的方式取得长投,并产生数额较大的中介费用,其中部分与协议条款的审阅、谈判、修订等相关,请问合并以外的方式取得长投,其审计、评估等中介费用可否计入长投成本?还是只有此部分与协议条款审阅、谈判等可以计入成本?再或者是只有手续费、税金可以计入成本?谢谢陈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交易费用”的概念,可以与金融工具准则中的“交易费用”概念相类比。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第三十三条:“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 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的增量费用。增量费用是指企业没有发生购买、发行或处置相关金融工具的情形就不会发生的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证券交易所、政府有关部门等的手续费、佣金、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和持有成本等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第二十三条:“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从权 益中扣减。企业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例如登记费,承销费,法律、会计、评估及其他专业服务费用,印刷成本和印花税等),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应当从权益中扣减。终止的未完成权益性交易所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这里的“交易费用”同样是“增量费用”的概念,即假设不取得该项投资就不会发生的交易费用。与协议条款的审阅、谈判、修订等相关的中介费用,不论最终是否成功签约及履约,都会发生,所以不属于此处的增量费用,应在发生时直接计入损益。
提问人:wly888888 时间:2020-10-28 12:17:00
谢谢陈老师。我对于增量费用的理解是,此类费用与发行股份做为支付对价的方式有关,如采用现金或金融负债等方式就不会产生增量费用。这种理解对吗?麻烦您了。
回答人:chenyiwei
合并以外方式取得长投的“其他相关费用”,应当是与取得投资相关,即除了与发行股份或债券等融资方式相关的交易费用以外,与对价支付和融资方式无关的交易费用。
债权转赠资本公积
4955、债权转赠资本公积
提问人:18859629250 时间:2020-10-27 12:12:00
麻烦请教一下陈版主,集团有一个非控股的股东有一笔对集团的债权想要直接转为资本公积,这样处理可以吗?还是只能转到营业外收入呢?会计准则5号解释中好像说的是可以,麻烦陈版主回复一下哈,
回答人:chenyiwei
非控股股东放弃债权,应首先了解其是否公允和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例如,在破产重整中,破产企业的股东按照实质上与非关联方债权人相同的比例和条件放弃对该企业的债权,且其放弃债权占全体债权人放弃债权总额的比例不重大)。如果具有商业实质的,可以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转为投资收益;反之,不具有商业实质,属于股东对企业资本性投入的,应转为资本公积。
外币交易折算-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
4956、外币交易折算-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
提问人:linwenneng 时间:2020-10-27 12:25:42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一、即期汇率和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
根据本准则规定,企业在处理外币交易和对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反映;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即期汇率,通常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企业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应当按照交易实际采用的汇率(即银行买入价或卖出价)折算。
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指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通常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或加权平均汇率等。
企业通常应当采用即期汇率进行折算。汇率变动不大的,也可以采用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进行折算。
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指南指明通常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或加权平均汇率等,没有限定。能否以月初或月末的汇率作为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是不可以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报告期内汇率基本无变动,则可以基于重要性原则接受简化处理。
请教陈版:代收代付业务中未全额确认收入时进项税能否抵扣的情况
4957、请教陈版:代收代付业务中未全额确认收入时进项税能否抵扣的情况
提问人:bonanza 时间:2020-10-27 14:04:00
A公司代B财政所承接区域内的修缮业务,由A公司代B财政所代收代付修缮款项,本年修缮业务完成后A公司收取 B财政所200万元,实际支付施工企业180万元,确认差额20万元的管理费收入,但A公司收到施工企业给A公司开 具全额180万元的9%进项税发票,收取B财政所的200万元款项仅对差额20万元的管理费申报销项税未开具发票,请问陈老师:1、这种情况下会计上应该分别确认收入成本,还是应该差额确认收入?
求助陈版,新收入准则下履约义务拆分问题!
4958、求助陈版,新收入准则下履约义务拆分问题!
提问人:Maggigigi 时间:2020-10-27 14:36:58
请教各位:
企业系销售硬软件一体商品(创业板申报期内),签订合同约定赠送如下产品或服务:①安装、调试、检验;②专用工具;③培训;④技术服务;⑤条形码打印机。
在区分单项履约义务的过程中,得出的判断仅有①安装、调试、检验是为了达到商品的可使用状态发生,应与销售视为一项履约义务,其他②③④⑤均视为单项履约义务需要进行交易价格的分摊。
但是企业在历史中从未单独销售过附加产品和服务,无法得知各项产品和服务的公允价值;另外在成本归集中也无法明确区分②③④⑤项分别对应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请教陈版如何进行交易价格的分摊?能不能直接将整个合同视为单项履约义务,不进行交易价格分摊?
回答人:chenyiwei
准则对合同交易价格在各项履约义务之间的分摊给出了指引,对于没有单独交易记录的履约义务,其单独售价也可以采用成本加成法或者余值法等间接确定。建议首先对照准则条文和应用指南确定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
另外,建议考虑②③④⑤各项附加产品和服务是否为该软硬件一体商品正常运转所不可或缺(即在客户对该商品的日常使用中是否需要本企业持续提供这些附加商品或服务,否则无法使用),如果是则可以合并为一项履约义务,
反之仍应分拆。
关于少数股东增资导致股权稀释丧失控制权的相关会计处理,求解答
4959、关于少数股东增资导致股权稀释丧失控制权的相关会计处理,求解答
提问人:会计新人ldx 时间:2020-10-27 11:33:08
C公司注册资本100万,A公司持股比例70%,2020年7月31日,C公司其余股东增资100万,增资后C公司注册资本 为200万,A公司持股比例下降至35%,同时2020年7月31日,C公司进行了利润分配,将账面未分配利润全部分配 至原股东,2020年7月31日报表未分配利润为0,请问A公司对于上述行为个别、合并报表如何处理,尤其是关于分红的处理到底是权益法还是成本法,请大家帮忙解答,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个别报表层面会计处理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第一条;合并报表层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第五十条规定处理。
相关举例可以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3-1-50(全资子公司引入外部股东导致母公司持股比例下降时的处理)”。
2020年7月31日,C公司进行了利润分配,将账面未分配利润全部分配至原股东,这是对新老股东应享有权益份额 的约定,在计算丧失控制权时所享有的权益份额或权益的公允价值时需要考虑该因素影响,但对前面所述的不同报表层面的处理原则没有影响。
提问人:会计新人ldx 时间:2020-10-28 11:33:08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会计新人ldx 时间:2020-10-29 11:02:00
请问陈版,如果按35%追溯的话,由于分红是按照70%分的,那在个别报表层面按权益法分红冲销长投的时候就会导致长投不足冲销呢?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只追溯35%,故对于剩余的35%仍在分红时确认投资收益。
请教陈版: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960、请教陈版: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提问人:381012658 时间:2020-10-27 14:45:00
A热电厂属于某区街道集体所有制企业,B公司为该区国资委出资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9月该区国资委及街道办批复将A热电厂无偿划拨给B公司(划拨基准日为2019年9月30日),并由B公司对A热电厂注资,A热电厂变更成有 限责任公司,并成为B公司全资子公司;C公司由该区某个事业单位出资,2020年9月该区国资委批复将C公司无偿划拨给B公司,C公司成为B公司全资子公司(划拨基准日为2019年9月30日),现B公司需编制2019年合并报表, 上述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是否从2019年年初将A公司和C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还是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从2020年9月将A公司和C公司纳入合并?
回答人:chenyiwei
B取得对C的控制权多数可能性认为是同一控制下合并;但A改制且并入B,对B而言应构成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可能性较大。
存货跌价准备
4961、存货跌价准备
提问人:stoneinsea 时间:2020-10-27 15:00:00
企业存在淡旺季,上半年是淡季,产品产量低,产成品相对承担固定成本要高一些。请问这种情况,正常经营中企业,半年报是否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1-5-2(生产不饱和期固定费用分摊的问题)”,在上半年淡季期间将
部分固定性质的制造费用直接计入营业成本,以减轻半年报中的存货减值压力。
授予期权是否应确认股权激励费用
4962、授予期权是否应确认股权激励费用
提问人:fuyunfeng90 时间:2020-10-27 15:09:00
陈版:
您好!A客户(非上市公司)于2019年授予员工B期权100万手,约定员工在未来(公司上市前)可以以1元每股的价格购买A公司股份,员工B也可以选择放弃,那么,A公司在授予日是否应确认股权激励费用?如果不确认的 话,A公司应在何时确认股权激励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约定员工在未来(公司上市前)可以以1元每股的价格购买A公司股份,这个行权还需要哪些条件,例如持续在
职、业绩达标?还是说授予后到上市前随时可以行权,一旦行权取得的股票即与原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同股同权,不受后续任职情况和业绩影响?
如果存在等待期,则股权激励费用应在等待期内分摊确认;没有等待期的(实务中IPO企业多数选择这种情况), 则在授予日一次性确认期权费用和资本公积,不论后续是否行权。
IPO公司收入确认问题
4963、IPO公司收入确认问题
提问人:zl10552303 时间:2020-10-27 15:50:00
陈版您好,请教个问题,有个IPO公司,主要从事大型设备制造,合同中描述“甲方承诺,如乙方设备能达到合同 要求,合格稳定运行3个月后,甲方额外向乙方支付款项”,支付的款项额外支付款项,请问陈版收到的款项在新收入准则和旧收入准则下分别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IPO公司研发费用
4964、IPO公司研发费用
提问人:zl10552303 时间:2020-10-27 15:56:00
陈版您好,一个IPO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公司结合市场的需求,每年研发新的设备,从前几年情况来看,研发成功的设备在后期都能形成销售,由于相关设备金额较大,请问您,研发投入的相关成本是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还是计入研发费用比较合适?如何合理的区分研发费用和主营业务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在研发时,尚未有对应的客户合同,是企业根据对技术、市场发展趋势的研判自行启动的研发项目,则计入研发支出;反之,如果已有对应的客户合同,则属于合同履约成本的一部分,最终转入营业成本。
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1-2-1(研究开发支出资本化/费用化判断的一般分析思路)”中关于“混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和“基于客户合同的受托研究开发项目”的界限”的内容。
请教陈版主,关于设备类企业成本单独归集的问题
4965、请教陈版主,关于设备类企业成本单独归集的问题
提问人:wx_5abe3704eef0 时间:2020-10-27 11:33:02
背景:本公司是一家生产设备类的企业,由于设备存在定制化,故各台设备的材料成本单独归集,人工和制费根据既定的规则进行整体分摊。通常情况下售后人员的相关工资费用记入销售费用。
正常情况下,设备的安装调试较为简单,不会发生太多的安装差旅费,但存在这样的偶发现象,由于某批关 键零部件出现故障导致该批设备无法正常运行,公司单独委派生产、研发、售后等人员进行多次维修调试,产生大额的机票、住宿等差旅费。
问题:
请教陈版及各位大神!
4966、请教陈版及各位大神!
提问人:kaoguozhukuai 时间:2020-10-27 17:02:00
①企业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约定以银票结算,银票贴现费用由企业承担,但合同内写明贴息费用将在合同对价内加价补偿至企业,请问在这种情况下的贴息费用算是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吗? 可否将其计入成本?
②若企业将所有由买方承担贴息费用的合同全部改为由卖方承担贴息并在合同价款中加价补偿,是否可扩大收入规模?
回答人:chenyiwei
合同中直接约定买方对卖方的银票贴现费用予以补偿的,卖方企业可以在发生贴现费用时,将合同价款中用于补偿贴息费用的部分单独确认为其他应收款,不纳入销售商品的收入和对应的应收账款。后续,根据贴息的处理(直接计入投资收益或者递延到剩余贴现期间确认利息支出),对这部分贴息补偿款作出对应的处理。
关于卖方贴息合同中将贴息费用加在合同价款的处理
4967、关于卖方贴息合同中将贴息费用加在合同价款的处理
提问人:kaoguozhukuai 时间:2020-10-27 17:04:00
①企业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约定以银票结算,银票贴现费用由企业承担,但合同内写明贴息费用将在合同对价内加价补偿至企业,请问在这种情况下的贴息费用算是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吗? 可否将其计入成本?
②若企业将所有由买方承担贴息费用的合同全部改为由卖方承担贴息并在合同价款中加价补偿,是否可扩大收入规模?
回答人:chenyiwei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处理。如果企业将所有由买方承担贴息费用的合同全部改为由卖方承担贴息并在合同价款中加价补偿,则这两者属于一揽子交易,经济实质相同,会计上的处理原则也应当相同,不应通过构造交易的方法改变财务报表的列报结果。
请教陈版和论坛大神,工程业务实际成本完工百分比与甲方回函确认不符的 成本处理
4968、请教陈版和论坛大神,工程业务实际成本完工百分比与甲方回函确认不符的 成本处理
提问人:renliaoliao123 时间:2020-10-27 11:33:08
请教陈版和论坛各位大神,目前实务中被一个问题困扰,案例如下:A公司存在工程业务,2019年度有a项目,工 程合同收入为1000万,工程预算总成本为800万,2019年度资产负债表日,a项目工程施工实际发生成本400万,按照实际成本占预算总成本确定完工百分比为50%,公司及会计师将该完工百分比向甲方单位发函,但甲方单位回函确认完工进度30%,请问2019年度当年实际入损益表的a项目主营业务成本的金额为400万,还是按照甲方回函的30%*800%=240万?
我本人认为应该按照当期工程施工实际归集发生的成本400万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但是没有什么理论依据支撑,个人的解释为如果回函存在差异,说明预算总成本不符,应该动态调整之前制定的预算总成本?
但若是之前制定的预算总成本实际较为准确,只是甲方单位不想确认这么多的完工进度以逃避付款责任,那又应该如何解释???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该企业明确其完工进度的确定方法为累计成本占比,则应以50%确定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当然,这样做的前提是确保该施工企业自身内控的设计和执行有效,包括预算编制、实际成本归集核算、预算调整等方面,且有事实证据证明其预算编制与结果的一致性和合理性。这种情况下函证确认的完工进度只是一项佐证证据,应注意对其差额予以合理解释。
当然,实务中多见按企业自行测算的成本比例和客户回函确认的完工进度两者孰低作为完工百分比的做法,该做法较为谨慎,但并非准则(无论是新准则还是原准则)的原意。
外币投资款换算成人民币超出约定的占比
4969、外币投资款换算成人民币超出约定的占比
提问人:liya2813459 时间:2020-10-27 17:28:00
假如规定A股东投450万人民币,占比为45%,但是他投的是外币,换算成人民币成了457万元,超出的这7万是放资本公积吗?依据是什么
回答人:chenyiwei
对于超出的7万元,应首先确认是否要退还给该股东,如果要退还的,确认为其他应付款;确定无需退还的,则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请教版主停工损失的处理
4970、请教版主停工损失的处理
提问人:cjj5194 时间:2020-10-27 17:36:00
版主好,有个停工损失的问题请教下,药厂在2018年的时候GMP证书到期了,由于长春长生时间的影响,GMP证 书的审批时间比较长,产生了较多的停工损失,想问下:1) 该停工损失属于计入营业外支出还是管理费用?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吗? 2)如果没有长春长生事件的影响,是正常的GMP审批,那是不是就是属于正常的停工,不应算作非经常性损益?具体可以看哪条规定呢?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应区分正常审批时间内的停工和超期审批期限内的停工,分别计入管理费用和营业外支出。但实务中可能较难以判断,特别是不少行政审批方面的规定弹性较大,就更增加了区分这两者的难度。如果无法合理区分的,建议全部计入管理费用,且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兼职员工工资财务处理
4971、兼职员工工资财务处理
提问人:陈小小霖32 时间:2020-10-27 18:17:00
想请教一下陈版主和各位老师,未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兼职工,其劳务支出是作为劳务费还是应付职工薪酬核 算。准则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兼职、临时工工资计入应该职工薪酬;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用工协议的兼职 工,是否可以认为兼职工在工作期间实质是企业的员工作为应付职工薪酬?还是作为劳务支出核算?考虑要素是否是其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
回答人:chenyiwei
可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1-4-8(企业对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的核算和列报)”:
对于外派劳务人员相关费用,企业应根据是否具备对这些劳务人员的工作分配、业绩考核和报酬决定、奖惩、辞退等实质性的管理权力,这些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内容与本企业正式职工是否存在实质性差异等因素,分析这些劳务人员在经济实质上是否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所定义的“职工”。如果属于“职工”的,则其报酬
(扣除可以明确识别和确定的工具使用费、劳务派遣机构管理费等不属于劳动报酬的部分)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 作为短期职工薪酬进行核算。但是即使这些人在会计意义上属于本企业的“职工”,其相关薪酬费用也是在“应付职 工薪酬”科目下单独设置“劳务派遣人员费用”或类似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不纳入工资总额统计,不作为计提职工福 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基数。但在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
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合并报表中内部单位往来抵销问题。
4972、合并报表中内部单位往来抵销问题。
提问人:如花大帅哥 时间:2020-10-27 12:33:06
请教大家,按照个人的理解,在合并报表中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的往来款应该抵销,资产负债表中内部单位往来款余额为0,但是在公司报表系统合并的结果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单位往来均有余额,正或负。请 问这种情况正常吗?谢谢答疑。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往来款项的余额应完全抵销,资产负债表中内部单位往来款余额为0。但实务中常见无法对平的情况,此时实务中的变通办法是“按较小金额抵销”,但在附注中不应体现出应抵销而未抵销的往来余额。
求教陈版主,作为LP 投资 涉及股权重置的有限合伙公司 会计核算
4973、求教陈版主,作为LP 投资 涉及股权重置的有限合伙公司 会计核算
提问人:1770626833 时间:2020-10-27 18:43:00
甲上市公司同“乙丙丁戊己”5家公司拟共同设立P有限合伙企业,由乙担任GP,甲同其他公司均为LP,该合伙企业的设立仅用于重整投资标的公司Q公司(极可能进入破产程序)谋求投资收益最大化,甲出资50%,乙出资 0.1%(其中乙与另一LP 丙为同体系,受益不做特别区分,丙出资9.9%,即乙丙共同出资10%),出资款主要用于重整计划实施,分期支付。除非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除对Q进行投资(股权、债权、重整)和服务外, 不得开展其他业务,经营期限20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存续期限可延长。由乙(GP)担任执行合伙事务合伙
人,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负责企业日常运营,行使职权包括:决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案,决定内部管理制度及机构设置,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决定转让合伙企业持有Q的债权、股权; 除另有约定外,经GP提出申请,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GP对决议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另合伙人的入伙和退伙应当经乙同 意,入伙无需经LP同意,退伙时财务份额为实缴出资额,不做溢价,退伙时,LP的实缴资金退出(不含应得分红 额度),合伙企业得资产归GP所有。合伙企业净利润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享,亏损由出资合伙人按照 实缴比例共同分担。乙不收取其他额外管理费用。
Q重整投资工作由丙主导实施,甲配合,重整后股权将重置,经协商计划给丙一定股权,作为重整报酬,另给Q公 司创业股东A分配股权(基于A负责标的公司Q后续运营),股权重置后,A持股60%(股权支配权属于A),甲公 司持股12%,乙持股8%(其中重整报酬占6%)。自P合伙企业完成重整计划,接管标的公司Q后,Q公司管理和财 务支出由A安排,甲、丙不再参与。Q公司重整后由A设立三会制度并设计和落实股权激励制度。董事会共5人,其中A委派2名,甲1名,丙1名。以下事项经五分之三以上董事同意:1)改变股份附带权利、公司资本结构 2)批准或修改公司发展管理决策 3)分配方案 4)大额支出费用、债务或担保、诉讼等 ;重整后设立股东会,按各自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以下事项由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1)改变董事会规模或席位分配 2)引进新的投资者 3) 参与任何与现有业务重大不同的行业领域 4)投融资方案 5)对外投资对外担保 6)任何或导致目标公司被收购、 出售、转让、出让重大资产或业务或控制权售卖,或兼并或收购其他重大资产或业务 ;甲丙丁戊己为非经营股东除享有对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享有共同出售权:A欲转让股权给股东外第三方(某买方), 非经营股东有权要求按A欲转让股权所占比例按同样的出售条件向某买方出售其股权,即捆绑出售,如某买方不同意,则A不得单独转让股权;如A合计持股低于20%,非经营股东有权按同等条件乙丙出售剩余股权,不再受出售 股权数量限制。
目前Q公司处于重整计划阶段初期,法院尚未通过重整计划,是否能够成功实现存在不确定性,协议约定,如投资失败,进行清算。
关于甲公司的投资款会计核算,我个人按照管理层的不同投资意图进行了分析。请陈版主帮忙看一下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情况,谢谢!
管理层意图:一、非交易性目的获取投资收益的,因由乙(GP)担任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且其对决议事项具有 一票否决权,不收取其他额外管理费用,即不符合代理合伙,判断甲公司对Q不具有控制权,不纳入合并范围核 算,且因甲公司的投资认缴比例达到50%,协议约定“合伙企业净利润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享,亏损由 出资合伙人按照实缴比例共同分担”,判断应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同时考虑到如果重整成功后, 股权重置,甲需无偿减持38%的股权,即存在需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应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50%)确认投资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38%),确认投资收益并确认“其他权益工具”,股权重置时,将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8% 与 其他权益工具 进行对冲;重置后甲减持至12%,因其在董事会中占有一席(1/5),具有重大影响, 考虑仍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权益法核算;
二、意图非交易性目的,且非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考虑到投资标的主体的经营业务与甲公司行业无任何关联,可能为进入特定市场做准备),是否可以考虑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满足判断条件:1、不是为了近期出售或回购;2、不属于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不存在短期获利模式;3、不属 于衍生工具
三、意图为与A共同出售其股权,即目的是交易性,则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以Q公司近期股权交易价格估算。
回答人:chenyiwei
乙和丙是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的,合计出资10%,且为GP并负责Q的重整;甲出资50%,但最终只能获得12%的股 权。在此情况下,甲参与该重整的目的是什么?为何不要求乙、丙对自身参与本金的安全和获得约定收益提供更高程度的保障?
建议把相关背景进一步搞清楚,核实甲在重整中的话语权和享有、承担风险和报酬的情况,据此确定如何会计处理。
求助陈版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方式
4974、求助陈版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方式
提问人:562345436 时间:2020-10-27 22:36:00
母公司持子公司100%的股份,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9亿元。子公司资产总额5亿元,其中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4亿元;负债1亿元,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0.5亿元;净资产4亿元,其中其他综合收益1亿元(全部为其他权益工具相关),实收资本3亿元。
拟按公允价值2亿元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余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母公司无需缴纳所得税,子公司正常缴纳所得税。
方案一:子公司先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假设处置所得税0.1亿元);然后母公司注销子公司。子公司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录
借:银行存款 2亿元借:留存收益 2亿元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亿元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1亿元
贷:应交税费 0.1亿元
贷:其他综合收益 0.9亿元借:其他综合收益 1.9 亿元
贷:留存收益 1.9亿元处置其他后子公司净资产 2.9亿元母公司注销子公司分录
借:银行存款 2.9亿元借:投资收益 1亿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 3.9亿元合并报表调整分录
借:投资收益 0.1亿元
贷:留存收益 0.1亿元
综上,整个业务合并层面损益表确认投资收益-1.1亿元,净资产减少1.1亿元,即整个业务亏损1.1亿元。
方案二:母公司将子公司直接打包出售,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值2亿元,导致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减少2亿元母公司出售子公司分录
借:银行存款 2亿元借:投资收益 1.9亿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 3.9亿元合并报表调整分录
借:投资收益 0.1亿元 贷:留存收益 0.1亿元
综上,整个业务合并层面损益表确认投资收益-2亿元,净资产减少2亿元,即整个业务亏损2亿元。问题:以上分录处理是否恰当?如正确,为何方案一明明比方案二多纳税,却比方案二亏损少?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两种方案对合并报表层面的影响都是处置了子公司所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资产、负债的处置对损益无影响),合并报表层面的影响就是体现在2亿元的处置差额直接转入留存收益。因此这两种方案在不考虑税务影响 差异的情况下,对合并报表的影响应当是相同的。你的计算结果差异较大,应检查抵销分录编制是否正确。
计学撮要问题4-1-6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4975、计学撮要问题4-1-6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提问人:cpab 时间:2020-10-27 22:44:00
问题4-1-6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表述:“对于流动性较差的投资而言,如果历史上价格的波动特别巨大,则实务中可能认为公允价值的较大幅度下跌也不属于“严重下跌”,但如果累计跌幅超过30%,则除非存在某些仅适用于投资企业或所投资的该项权益工具的特定因素(不含适用于全体或大部分市场参与者的普遍性因素),一般应认为属于“严重下跌”。”
请教:则除非存在某些仅适用于投资企业或所投资的该项权益工具的特定因素(不含适用于全体或大部分市场参与者的普遍性因素)。此句没看明白,是什么意思,请指教。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即,除非存在某些特殊因素导致该股的股价走势与金融市场大盘走势背离,在不存在此类特殊因素的影响的情况下,即使仅仅因为金融市场的系统性原因导致累计下跌幅度较大,也认为是“严重下跌”。
请教陈版主:优先级金融资产分类
4976、请教陈版主:优先级金融资产分类
提问人:lanxiongxiong 时间:2020-10-28 03:06:00
甲公司以2500万元从乙公司购入其发行三年期的资产管理计划的优先级 A类资产支持证券,该证券的年收益率为5.5%。 该资产管理计划系乙公司将其所有的股权投资和应收款项作为基础资产履行的资产支持 证券,该证券分为优先级A类,优先级B类和次级类三种。按照发行协议的约定,优先级A类和优先级B类按固定收益率每年初支付上一年的收益,到期偿还本金和最后一年的收益,基础资产中每年产生的现金流量,按优先级和次级顺序依次支付优先级A类,优先级B类和次级类持有者的收益。该资产管理计划到期时,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 流量,按上述顺序依次偿付持有者的本金和最后一面的收益;如果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支付所有持有者的本金和收益的,按上述顺意依次偿付。 您好,我想请问您,这道题的金融资产能通过现金流量测试嘛,应划分为第几类金融资产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不能通过现金流量测试,应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请参考新CAS 22应用指南中关于“合同挂钩工具”分类的相关内容。
请教陈版:过渡期损益的会计处理问题
4977、请教陈版:过渡期损益的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人:mydazz 时间:2020-10-28 10:38:48
陈版您好,请教一下,我们公司拟持股A公司10%的股份,使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来核算。基准日为去年11月, 签订的协议条款对过渡期损益做了如下约定:1.各方同意,自本次投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投资者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2.评估基准日(即2019年11月30日)至本次投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期间(下称“过渡期”)损益由本次投资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承担。
现在是2020年10月,我们尚未支付对价、也还没有派驻董事和进行工商登记变更,拟在下月进行这些程序。我困惑的是,我们支付对价后,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应该是从对其有重大影响也就是11月开始确认长投,并每月确认之后的投资收益,那么协议中约定的过渡期损益由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这个条款要如何反映在我的账上呢,或者是否可以认为我付出的对价中包含了这部分收益,所以用对价-收益作为长投的初始入账价值呢?
回答人:chenyiwei
你所说的约定,实际上是体现在取得投资时享有的被投资方净资产份额上的,即支付了同样的增资款,但可以获得更多的被投资方净资产(假设被投资方在过渡期间是盈利的),相应地,减少了包含在投资成本中的隐含商誉或者增加了在投资日应确认的负商誉。除了增加负商誉的情形以外,该约定不会导致投资的初始成本发生变化,也不会
导致在投资当期确认特殊的收益。
关于自创无形资产
4978、关于自创无形资产
提问人:wang444888 时间:2020-10-28 11:06:00
请问陈版,如果一个企业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但是这个无形资产是自创的,之前也未资本化,这个企业出具了评估报告,那无形资产入账价值如何确定,还有会计处理怎么做?能否贷方计入资本公积?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1-2-15(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子公司或对子公司增资的问题
——以账面价值为零的无形资产出资)”。
对被投资方而言,其会计处理取决于该项无形资产是否属于一项“业务”的一部分,还是一项单独的资产。如果构 成“业务”的,还需要考虑构成同一控制下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如果不构成业务的,则按各方股东协商确定的价值(可能以评估值为基础)入账,相应增加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
请教陈版和各位大侠,关于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问题
4979、请教陈版和各位大侠,关于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问题
提问人:zxxiao2007 时间:2020-10-28 11:08:00
根据收入准则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方法有若干种,请问是否允许一个合同中各单独履约义务采用不同方法(余值法除外)?个人认为应该可以,只要有理由认为所使用的方法更能接近公允价即可。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不排除同时使用多种方法,均可作为依据,并可以互为参照。但具体可行性及恰当性需个案讨论。
购买另一企业的天猫旗舰店该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4980、购买另一企业的天猫旗舰店该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提问人:qwqin 时间:2020-10-28 11:33:08
请教陈版主:
我公司从一家无关联公司购买其名下的其中一家天猫旗舰店,经评估后店铺转让协议价为1500万,协议包括承接与该天猫店相关的运营团队及少量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价值约20万,天猫旗舰店已完成过户转让至我公司。请问支付的1500万元该作为何种资产入帐,是否可一次性作为无形资产或长摊资产入帐并分期摊销?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需单独按评估值入帐吗
回答人:chenyiwei
相当于取得了一个销售渠道。对于明确可识别的固定资产,按其评估值入账。对剩余部分,应考虑能否合理区分该销售团队以及该旗舰店本身。如果能够合理确定这两者的相对公允价值的,则取得团队的价款确认为商誉,取得旗舰店本身的价款确认为无形资产并在合理年限(建议不超过10年)内摊销。如果不能合理区分销售团队和旗舰店本身的价值,则全部确认为无形资并在合理年限内摊销。
提问人:qwqin 时间:2020-10-29 13:49:00
感谢陈版主回复。
评估值并未对销售团队单独估值,因此在扣除固定资产后余值全部确认为无形资产。在资产交接中,像这种资产组的转让,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部分,售买方是否需开具销售发票给购买方?
回答人:chenyiwei
固定资产部分应开具销售***。
请教陈版,母公司对子公司收取的担保费用,现金流问题怎么定义
4981、请教陈版,母公司对子公司收取的担保费用,现金流问题怎么定义
提问人:KinKin220 时间:2020-10-28 11:34:47
请教陈版, 背景: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上市公司的集团母公司对其提供担保,并收取一定的担保费用。集团母公司并无实际经营业务,主要从事投资控股。
A(集团控股母公司) B (上市公司) C(上市公司子公司,借款企业) 请教陈版,集团母公司收取的担保费现金流怎么定义??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看该项担保费的收取是否公允,即C企业如果寻求外部无关联的融资性担保服务机构为其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则将收取多少担保费。
对于实际收取的担保费低于或超出公允价值的部分,按权益性交易原则处理,B、C公司应调整权益。
对于公允的担保费部分,A公司确认一项合同负债,后续在担保期内将其摊销确认为各期收入,相关负债后续计量遵循金融工具准则对于财务担保合同相关负债的后续计量规定。对于C公司应确认一项预付款项所形成的资产(其他流动/非流动资产)在担保有效期内摊销,计入各年度财务费用。
提问人:KinKin220 时间:2020-10-29 10:40:24
回答人:chenyiwei
公允的担保费现金流作为经营活动。
新租赁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判断
4982、新租赁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判断
提问人:wx_5f98ea00c901 时间:2020-10-28 11:53:27
我们公司是融资租赁公司,主要业务做的是售后回租。一般都是客户需要资金,然后我们会去挑选客户的一些设备来做售后回租,这些设备还是放在客户的公司,也还是客户使用,我们会按照设备账面价值的80%给客户融资,然后收取租金,租金里面包含了我们需要赚取的利息。这样的业务不知道是不是符合销售的认定?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wx_5f98ea00c901 时间:2020-10-29 09:37:36
谢谢陈版主。再咨询一下,我们也会签订采购合同,客户设备的所有权也会移转给我们。问了一下融资租赁公司的同业,他们售后回租大致也是这样做的,按照售后回租属于融资租赁的方式做的,没有按照抵押贷款来做。不知道这样是不是不符合新的租赁准则?
回答人:chenyiwei
新租赁准则下,这种单纯以融资为目的,完全不转移资产使用权的售后回租,就按照抵押借款处理。
咨询陈版
4983、咨询陈版
提问人:yeliping 时间:2020-10-28 11:53:54
公司融资租赁项目发生减值,未来预计可收回的本金及利息发生变化,如果预计未来无法收到利息,未来不再确认收入,是否应该将账面长期应收款-未确认融资收益冲减至0?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属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你说的“预计未来无法收到利息,未来不再确认收入”是原先《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下的做法,和金融工具准则所要求的摊余成本计量并不一致。
如果尚未执行2017版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则请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P391~395关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的相关内容。
如果已经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则应根据三阶段模型,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损失准备,并根据所处的阶段, 确定利息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方式。
【求助】关于明股实债的问题讨论
4984、【求助】关于明股实债的问题讨论
提问人:sylviaaaa 时间:2020-10-28 15:09:00
陈老师好, 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甲乙双方组建项目公司丙,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甲方出资400万,乙方出资600万,并签订了投资协议,关键条款摘录如下:一、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主要由甲方负责组织进行。二、针对股 东会决议事项,甲方享有三分之二的表决权,乙方享有三分之一的表决权,股东会议作出修改项目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除上述事项之外,项目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由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三、乙方持股期间,项目公司丙每年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不低于乙方投资金额*8%(可供分配利润以审定报表为准,项目公司任一年度未实现业绩预期,不构成任何一方违约)四、乙方股权转让:如发生以下任一特定情形,甲方有权受让乙方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该特定情形包括:(1)本项目建设竣工后,自投入运营之日起满五年后,各方未就项目合作期 限的延期达成一致约定;(2)项目建设竣工投入运营后连续五年乙方未能按照业绩预期的约定足额获取利润分配; (3)在本项目建设竣工后,投入运营满五年,乙方仍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期间,项目公司任一年会计年度末的经审计 的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超过【】,且项目公司未能在乙方届时提供的宽限期内妥善解决的;在本合同二、乙方股权转让任一特定情形发生时,乙方和甲方协商后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收购通知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转让价 款。甲方通过本项目净现金、物业贷款或发债等形式筹资,以乙方向项目公司支付的实缴注册资本金额与本协议项下约定的综合回报作为股权转让对价,依据相关流程,回购乙方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问题如下:1)一方面,甲 方是“有权受让”而不是“必须受让”乙方所持项目公司丙的股权;另一方面,股权回购价是乙方缴纳的注册本金+约 定的综合回报,但是投资协议未明确综合回报是多少。请问,从审计的角度,乙方对项目公司的投资是否会被认定为明股实债,即甲方向乙方借款400万,投资成立项目公司丙。2)正确的会计处理是?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是在合并报表层面,甲方应将乙方的投入作为权益还是负债确认的问题。从你复述的合同条款来看,甲方一方面要保证乙方的本金安全以及使乙方获得约定的收益,但另一方面极力避免合并报表中将乙方的出资确认为负债。这时就要关注甲方“有权”购买的实质,是否实质上是“有义务”,以及有无其他间接义务约定。
另外,即使“有权”收购的安排是合理的,这种“有利润就必须分配”,不得递延的约定,本身就构成了一项现时义务,需要确认合并报表层面的负债。
请教陈版,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商誉的处理
4985、请教陈版,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商誉的处理
提问人:llccccc 时间:2020-10-28 15:54:27
陈版好,想请教您一下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商誉处理问题。2015年12月31日,A、B和C三家公司组成财团D 收购E公司(A出资占比40%,B占30%,C占30%),按照ABC共同支付的对价减去被收购方E的账面价值,在D层面的合并报表中确认了商誉100万。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甲,甲拥有A公司100%的股份,甲同时也拥有B公司50% 的股份,因此甲是D的实际控制人。2019年1月1日,A公司出资从B公司处取得了D公司20%的股份,增资后A持有 D公司60%的股份,由于A和D均受甲的实际控制,因此此项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想跟您确认以下问题:
D成为A的子公司后,A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D层面的100万元商誉,是否直接全部并入A公司的合并报表即可,还是需要按照A公司的持股比例进行拆分,或者重新计算?
根据准则说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如果被合并方在被合并以前,是最终控制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控制的,则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还应包含相关的商誉金额。那么A在确认对 D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时,是否还需要加上100万元的商誉或者按比例拆分的商誉?如果长投加上商誉的数的话, 因为被合并方D的报表上已经存在该100万元商誉,是否会导致确认重复?
同控下,由于在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需要将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 分,自合并方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请问是不是需要还原的是D在2016-2018年期间实现的留存收益?即理论上还原(D公司2018年末留存收益-2015年末留存收益)*60%?
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希望有老师可以帮我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4986、求助!希望有老师可以帮我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提问人:路人中的NPC 时间:2020-10-28 08:05:08
87.依公司性质,股份制公司资本公积金的来源主要有( )。
A.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的溢价收入B.公司资产评估后的增值额
C.处分公司资产所得的溢价收入D.公司接受赠与的财产
答案:ABCD
回答人:chenyiwei
C、正常的公允交易中的处置差额是计入损益的。应计入资本公积的是权益性交易中实质上构成股东对本企业资本性投入的金额。
D、公司接受股东的捐赠才计入资本公积。
请教陈版主软件企业售后服务的会计处理
4987、请教陈版主软件企业售后服务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Jack1017 时间:2020-10-28 16:47:38
A公司是属于医疗软件的开发销售企业,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软件产品销售以及提供技术服务。第一种业务介绍: 软件产品销售,一般情况下需要简单的安装处理(软件产品属于标准产品,公司的实施部门去客户现场简单安装后即可使用)。软件产品销售合同中一般提供免费售后服务,期限为1年-3年不等,行业惯例提供免费售后服务为1 年。售后服务内容包括技术支持、系统运行维护、数据更新以及版本升级等。第二种业务介绍:提供的技术服务
(系统集成业务),一般包括医院信息化平台建设(将医院内各个业务系统的数据整合到数据平台,客户为医院) 以及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将管辖区域内各医院的特定诊疗数据整合到数据平台,客户为政府各级卫计委)。一般情况下,合同中约定质保期内提供免费运维服务期限1-3年不等,行业内没有较为统一的售后服务期限标准,售 后服务的内容与第一种业务类似。请问:1、软件行业的售后服务是否可以参考新收入准则中关于附有质量保证条 款的销售处理2、如是,关于合同中存在各单项履约义务的判断如下:2-1对于第一种业务,销售的软件产品免费售后服务期为1年的,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客户可以从A公司单独购买此项服务;考虑到1年的免费售后服务虽然属于行业惯例,但是不属于法定要求;也不属于须履行某些特定的任务以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因此可否将此项服务理解为服务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即该业务合同中存在两个单项履约义务,提供软件产品以及1年的售后服务,A公司在各单项履约义务完成时分别确认收入。2-2对于第一种业务,销售的软件产品免费售 后服务期超过1年(提供两年或者三年服务)的合同,是否可以类别2-1,将次合同也认定为存在两个履约义务,区别是否仅在于售后服务时间长短,实际会计处理均一致。即,软件产品销售按照履约时间点确认收入;售后服务按照履约时间段确认收入(按照时间为标准进行分摊)。2-3对于第二种业务,合同中约定的售后服务期限1-3年不 等,售后服务没有具体的行业标准,是否可以认为合同中包含保证类质量保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且无法合理区分的,即将这两类质量保证一起作为单项履约义务进行会计处理。考虑到系统集成业务的复杂性,公司向客户提供系统集成服务承诺及免费的售后服务承诺两者之间有高度关联性,可否将此认定为一个单项履约义务,即于产品实现销售时一次性确认收入,并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确认一项预计负债及相应费用。3、关 于合同价格在各单项履约义务中分摊如果2-1业务的合同能够确认存在两个单项履约义务,那么价格的如何分摊。 A公司此项业务的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售后服务期满后客户能够以一定的价格向A公司续订同样的服务,A公司可 否以此售价作为参数,对将此售价分摊到该合同的第二个履约义务中。4、关于预计负债的计提如果2-3业务的相关处理正确,预计负债的计提金额如何计提。由于各项目的差异性,导致售后服务的成本无法按照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合理估计。同行业公司一般按照此项收入的固定比例在期末计提一笔预计负债,A公司可否参考同行业上市公 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类似的简化处理。 感谢版主解答!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不合规费用支出
4988、关于不合规费用支出
提问人:709046552 时间:2020-10-28 08:05:09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没有发票或者发票不合规,但可以证明这些业务真实发生的(如款项已经实际支付),则会计上仍应予以合理反映,列入损益,不能因此不将这些费用入账。
关于新租赁准则的实务工作的处理问题。请问下各位
4989、关于新租赁准则的实务工作的处理问题。请问下各位
提问人:oyyc2018 时间:2020-10-28 20:33:09
A公司与出租人B签订租赁协议,租赁B所有的楼层,作为办公场地用,然后A公司再将租入的办公场地分别转租给自己的子公司C和D,供其办公使用,那么请问,对于A、C、D公司而言,应该分别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和个别报表列报,另外对于A公司这个集团而言,合并报表应该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C、D作为承租人,应依据与A签订的转租赁租约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按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A作为原租赁的承租人和转租出租人,基于原租赁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对原租赁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转租赁则根据是构成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分别处理。
A的合并报表层面,抵销A与C、D之间的内部转租交易,合并报表层面仅体现与B之间的原租赁合同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请教陈版:关于结构性存款
4990、请教陈版:关于结构性存款
提问人:一筐猪out 时间:2020-10-28 08:05:09
A公司 购买了平安银行的结构性存款1000万元,合同中约定存放期限为1年,利率分为固定利率2.5%和浮动利率
1%,公司取得浮动利率1%的条件与黄金挂钩,且条件基本能够满足(经查,仅金融危机时该条件未满足)
公司购买的1000万元结构性存款,银行做了笔定期存单质押(采用定期存单质押,是因为银行内部规定不能用结构性存款质押,银行开具了定期存单1000万元用于质押,给A公司提供短期借款);定期存单上的利率是1.5%。
公司最后取得的利息,利率为2.5%+1%,不等于定期存单利率。请教陈版:
这1000万元是算结构性存款还是定期存单?是否应算结构性存款,项目组已跟银行函证,银行回函相符(项目组函证该1000万元为结构性存款)
该1000万元是否在报表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放在其他流动资产?
短期借款质押情况披露时,是否应披露为结构性存款质押?
收到的利息是否应放在投资收益里?
编制现金流时,是否作为收到投资和支付投资行为?
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陈版及各位网友,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成本
4991、求助陈版及各位网友,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成本
提问人:剑寒九州 时间:2020-10-28 15:33:06
A房地产开发企业2015年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取得了一块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原为工业用地)。土地上有一幢厂房未拆除,厂房房产证为B公司(B为A母公司)。
A公司向B公司支付了厂房拆除损失(厂房账面净值)、厂房拆除费用、搬迁费用共计5000万元,该部分费用计入开发成本。
想向陈版及各位网友请教,该部分支出能否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能否在土增前扣除?如果不能全部计入开发成 本,那么细分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将厂房拆除费用计入开发成本,将厂房拆除损失及搬迁费用计入营业外支出?
我觉得该部分费用不应该计入开发成本,有两个原因:
(1)2015年工业用地变更为商服用地,按照政府委托的评估事务土地评估价值,补交土地出让金,评估报告中已假定土地为净地交付(宗地内场地平整),因此该部分拆迁成本应由政府向B公司支付。如果由A公司额外承担该部分费用,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该部分支出不会增加企业额外的经济利益流入,因此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不应计入开发成本,应属于当期费用。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提到的可税前扣除的拆迁补偿费用,我理解是在有拆迁补偿政策的前提下、由政府主 导的拆迁补偿支出,主要发生在土地一级开发中,因此该项公司之间签订的拆迁补偿费用,无法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
企业的观点是:(1)该项拆迁补偿支出是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要支出,如果不拆除上述厂房,则开地产开发无法进行,因此符合资产定义,应计入开发成本;(2)由于企业为国有企业,账面出现较大的非经常性损益,需要进行单独的报备和说明程序。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工程监理公司的收入和成本是否要分项目一一匹配
4992、请教陈版,工程监理公司的收入和成本是否要分项目一一匹配
提问人:jiahuahua 时间:2020-10-28 08:05:09
甲公司是一家工程监理公司,根据监理工程进度确认收入,成本中81%左右为职工薪酬,每个月按实发工资结转至成本,并未按项目归集,请问是否需要将成本按项目分开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是需要将成本按合同归集的。但实际操作中对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的规范性要求较高。鉴于这个问题主要是截止性问题,建议抽取若干有代表性的项目测算此类截止性差异的影响是否重大。
药品批准文号是否可以作为无形资产
4993、药品批准文号是否可以作为无形资产
提问人:zj1114649914 时间:2020-10-28 08:05:08
请教各位老师,最近做一家医药企业,公司有很多药品批准文号,关于药品批准文号是否可以作为无形资产入账。
回答人:chenyiwei
外购批文可作为无形资产入账;自创并申请获得的批文,其成本的核算遵循无形资产准则对研究开发支出的相关规定。
【请教陈版】模具折旧问题
4994、【请教陈版】模具折旧问题
提问人:yizhixiaobai 时间:2020-10-28 08:05:09
陈版好,接触到一家机械制造行业的公司,公司部分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另一部分产品系规模生产产品。公司产品生产需要制作模具,由公司自行加工制成,据有高度专一性,一件模具仅用于生产一种或有限的几种产品,制成后有较长的使用寿命,但实际使用情况根据订单情况决定。若模具总金额重大,但有大量的现存模具不能确定日后是否仍需使用(即不能确定日后是否还有用该模具制造的产品的订单),折旧如何计提较为合理?摊入成本或计入管理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对模具的折旧,比较合适的方法是产量法。如果无法合理估计该种产品的产量,则也可以在预计市场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对产量或相关产品市场寿命周期的合理估计。应结合历史经验予以谨慎估计。如果无法合理估计的,则从严把握,降低暂估产量或缩短折旧年限。对于可能只有一笔订单的产品,该模具的成本可以全部计入该笔订单的成本。
房地产开发成本与合同履约成本的区别
4995、房地产开发成本与合同履约成本的区别
提问人:42800497 时间:2020-10-29 08:54:33
陈老师您好:
如题,我理解合同履约成本是建立在收入合同已经签订,且按照时间段履行义务所产生的,而开发成本是在收入合同未签订的基础上,开发所发生的成本,不知道简化理解是否正确,请指正;
另外如果这个理解是正确的,那么房地产企业预售合同只签订了一部分,而履约义务无法单独按照销售房屋的合同进行区分,那么该如何确认成本科目?
如果这理解不正确,那么请指导一下,这两个科目核算的根本区别。不胜感激!!!
回答人:chenyiwei
准则对合同履约成本的规定是“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因此,确认合同履约成本,不属于存货准则的规范范围。合 同履约成本也不一定是“按照时间段履行义务所产生的”,按一个时点履约的劳务也同样可能产生合同履约成本。所以在房地产开发业务中,除了明确为代建的(原准则下采用建造合同模式)以外,一般不会出现合同履约成本(即使已有对应的预售合同),均作为开发成本列示于存货中。
提问人:wangyuanhui 时间:2020-12-11 09:16:00
老师 那新准则对房地产企业的收入的要求是要在签订合同时就可以确认了吗? 那成本是在工程完工时确认那和收入不就不配比了吗? 万分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新准则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代建之类业务影响不大。
债务重组中债权人申报确定的债权大于账面应收款原值,多出来的部分债权 人该如何处理
4996、债务重组中债权人申报确定的债权大于账面应收款原值,多出来的部分债权 人该如何处理
提问人:阳历or公历 时间:2020-10-29 08:05:09
如题所述:
A公司为债权人。B公司为债务人,已破产重整。
A公司应收B公司原值100万,已计提减值准备60万,账面价值为40万(100万-60万=40万)。A公司以前年度向
B公司提供服务,但考虑到预计对价很可能我无法收回,该部分未确认收入,也未计入账面应收账款,涉及金额30
万。另外根据合同约定A公司有权收取违约利息5万,该部分也未入账。
A公司在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时申报了原账面记载的100万,未入账的劳务债权30万,未入账的利息5万,共计135万,并且获得了破产管理人认可。
根据破产重整条款,A公司预计可以受偿120万。请问:
上述未入账的部分该如何处理?
是否可以将未入账部分跟债务重组作为一揽子交易一起处理,根据《债务重组准则》预计受偿金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即:120万-40万=80万。
回答人:chenyiwei
申报的债权金额不等于可以实际受偿的金额。并且,在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情况下,因为初始计量金额代表了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因此在实际收到款项前,不应确认预计可收回金额高于原摊余成本的差额,而是在实际终止确认(收到款项)时才确认这部分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益(投资收益)。该项终止确认损益应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求助陈版 生产线转固
4997、求助陈版 生产线转固
提问人:niutiaotiao 时间:2020-10-29 08:05:09
求助陈老师 A股公司在基建期间 建设一条生产线 有2道工序 ,目的是生产出有一定品质的最终产品。 工序1对应A 设备,工序2对应B设备。设备B先于设备A调试完毕完成验收。
问题1,由于前一道工序的设备没有安装好,整个生产线未完成,即使有B设备,公司也无法生产出符合立项时设定的产品。是不是可以先不转固,而等待整个生产线完工后一同转固。
问题2,公司外购第三方生产的第一道工序的半成品,然后使用B设备完成第二道工序,生产出少量品质并不符合当初预设该生产线的产品,并负毛利销售。这个情况的存在是否会影响整个生产线同时转固的判断?
回答人:chenyiwei
此问题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IFRS下无实质性差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十四条:“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
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的,应当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就主帖问题而言,关键是判断A、B设备是否属于“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虽然前道工序A设备此时尚未完工,但企业如果可以从外部取得第一道工序的半成品,由设备B加工的,则不能认为符合该条 件,而应视同B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个人理解,本案例中A、B虽有前后道工序的关系,但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必须同时使用,故B完工后应单独转固,其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之“问题1-1-17(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配套设施未完工对主体固定资产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的影响)”。
关于商业保理(带追索权)的保证金如何入账
4998、关于商业保理(带追索权)的保证金如何入账
提问人:bcuiwa。。。 时间:2020-10-29 20:33:08
请教陈版,A公司与保理公司签订商业保理合同,合同约定:1、将A公司与债务人的1500万元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保理公司需向A公司支付应收账款受让款1100万元,A公司同时需向保理公司支付保证金100万元。为减少付款路径,扣除保证金后,保理公司实际向A公司转账1000万元。2、本合同项下,A公司需向保理公司支付保理费用40万元,分14期支付(每期支付金额不相等);3、A公司接受保理公司委托,代其向债务人收取款项,并约定分
14期收款;4、A公司强制对第14期应收账款400万元进行回收,无须支付回购价款。
请问:A公司支付的保证金100万元如何入账?A公司收到的应收账款受让款如何入账?A公司分期支付的保理费如何入账?
回答人:chenyiwei
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
4999、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
提问人:www868615 时间:2020-10-29 19:33:07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适用范围
准则适用于所有债务重组,但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债务重组中涉及的债权、重组债权、债务、重组债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不包括合同资产、合同负债、预计负债,但包括租赁应收款和租赁应付款。
通过债务重组形成企业合并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债务人以股权投资清偿债务或者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可能对应导致债权人取得被投资单位或债务人控制权, 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债权人取得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 定。
债权人或债务人中的一方直接或间接对另一方持股且以股东身份进行债务重组的,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债务重组的交易实质是债权人或债务人进行了权益性分配或接受了权益性投入的,适用权益性交易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债务重组构成权益性交易的情形包括:①债权人直接或间接对债务人持股,或者债务人直接或间接对债权人持 股,且持股方以股东身份进行债务重组;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债务重组的交易实质是债权人或债务人进行了权益性分配或接受了权益性投入。
关于第(3)条在实务中的运用,想请教下各位大佬,如下: 股权结构:X-Y-A-B-C
C公司拆借资金给A公司作为营运资本,现无法偿还,是否适用第(3)条权益性交易,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够冲减,冲减留存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并不一定所有关联交易都是不公允的,都是权益性交易。但此处的债务豁免,因为没有可比的公寓交易作为参照,认定为权益性交易的可能性较大。
如果A豁免C的欠款,则鉴于C是A的孙公司,故应通过B公司处理,即:
A公司:借:长期股权投资——B,贷:其他应收款——C
B公司:借:长期股权投资——C,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C公司:借:其他应付款——A,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应收款项融资是会计科目吗?还是仅是报表项目
5000、应收款项融资是会计科目吗?还是仅是报表项目
提问人:冰壶亮剑 时间:2020-10-29 08:05:09
陈老师,应收款项融资是报表项目还是也可以看做会计科目,这个是否有对应的具体的会计处理?比如收到一笔票据时,是否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直接做账计入应收款项融资?或者仅仅是在报表日根据业务模式等进行重分类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中是没有“应收款项融资”这个会计科目的,在2019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 通知》(财会[2019]16号)中作为报表项目出现。
如果企业有较多的属于“应收款项融资”的业务,建议单独设置会计科目,与该报表项目对应。
替换固定资产组成部分
5001、替换固定资产组成部分
提问人:srmx1222 时间:2020-10-29 08:05:10
请问陈老师,公司对一房屋的屋顶进行改造,涉及到要将原屋顶拆除后重新改建屋顶,会发生比较大额的改建支 出,该改建支出符合资本化的条件,应计入房屋原值,改造前房屋折旧未摊销完,因为重新修建了屋顶,是否按照视同“企业发生的一些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可能涉及到替换原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当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 产确认条件时,应将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将原屋顶应分摊的账面值冲掉计入 当期损益,房屋的屋顶这种部分(是不能单独分割使用的)是否算组成部分呢?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房屋的屋顶可以算作单独组成部分(尽管不能单独使用)。在改建支出资本化的同时,将被拆除的原屋顶的账面价值扣除计入营业外支出。
收购业务,在单体报表上能确认商誉吗?
5002、收购业务,在单体报表上能确认商誉吗?
提问人:竹兮恋 时间:2020-10-29 15:55:00
甲乙丙2016年1月成立子公司A注册资本5000万,2016年1月A公司收购上市公司M某业务分部资产(主要包括客户资源、合同、知识产权、相关人员),评估制作假5000万(收益法),A公司没有其他子公司;A公司全部将5000 万确认无形资产,在3年内摊销。2019年1月,丁股东(公司)向甲乙丙支付现金对价7000万受让A公司100%股 权,丁与甲乙丙及A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
A公司收购上市公司M业务资产时,是否需要在单体报表上确认商誉?如果不确认商誉确认无形资产,相关客户资源、合同、知识产权、相关人员如何分摊入账价值?相应的摊销年限怎么确定?是否也需要减值测试?
回答人:chenyiwei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票据贴现业务的理解
5003、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票据贴现业务的理解
提问人:xiaolulu66 时间:2020-10-29 19:33:07
陈老师好!
新金融工具准则, 关于票据贴现,对于终止确认的部分,贴息计入投资收益,似乎表达的是投资行为,但票据贴现从经营的角度,是因为资金暂时短缺才拿票据去贴现,是一种融资行为,二者似乎矛盾了。
请教陈老师: 1、新金融工具准则认为票据贴现终止确认,贴息计入投资收益,是从什么角度考虑?
双方已完成控制权交接,但是监管否决股转的问题
5004、双方已完成控制权交接,但是监管否决股转的问题
提问人:zaker 时间:2020-10-29 09:33:03
我是企业财务人员,实操中遇到一个问题请教论坛各位老师,就是我们与一外部单位,就其一非银行金融类子公司的股权转让达成一致,我方会支付对价收购该子公司75%的股权,现双方股转协议已签署、全部对价均已支付、管理层已全部更换、业务系统及其中数据已交接完毕,但是近期法务部同事告知该股转事项被地方金融局以“新股东 资质问题”否决了,导致工商上无法完成变更,目前法务部同事还在与金融局沟通,但是告知我们转机不大
这种情况下因为我们已经实际控制了这家子公司数个月了,双方也没有取消交易的意愿的情况下(我们准备与对方原股东签订一个类似协议控制的文件,以达成工商不能完成变更情况下明确控制权),如果我们就把它视同于我们的子公司列示在长投,并让子公司调整实收资本为我们公司,可行吗?各位审计老师怎么看?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对于这类需要获得事前行政许可的股权转让,相关行政许可的获取是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前提条件。《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应用指南中对购买日的判断标准也包括“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 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因此,就本案例而言,鉴于该交易获得批准的可能性不大,故建议你公司尽快与原股东协商,考虑撤销交易,返还标的股权和收回已支付的价款,恢复交易发生前的原状。如果拟采用协议控制方式的(实际上是由原股东代持股 权),则需对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有谨慎的评估。
如果预计协议控制方式实现的可能性较大,可以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认定为购买日,进行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但还是要注意:协议控制这种方式的风险(合规性风险、原股东道德风险等)很高,务必谨慎从事。
请教陈版主:外币折算
5005、请教陈版主:外币折算
提问人:xiaolulu66 时间:2020-10-29 08:05:08
陈老师好!
根据外币折算准则要求,资产负债表日及结算日,应以当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货币性项目,该项目因当日即期 汇率不同于初始入账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一般计入当期损益。关于外币货币性项目, 准则列举了一些,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应付债券等,未提及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
回答人:chenyiwei
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货币性项目分为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货币性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货币性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税费虽然未在上述列举项目中,但同样符合“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偿付”的条件,故属于外币货币性项目。
请教陈版交易性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
5006、请教陈版交易性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悠扬的心 时间:2020-10-29 09:33:03
《CAS22应用指南2018》【例23】将分类为fvpl的短期融资券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尚未到期的利息费用计入“应付利息”。
而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附件2中提到的“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对于交易性金融负债,其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利息不应计入“应付利息”;另一方面,交易性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理论上已包含尚未支付的利息因素,如果贷记“应付利息”,可能会导致负债总额虚增,请问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例子的前提之一是“2×16年12月31日,该短期融资券市场价格每张120元(不含利息)”,因此利息应当单独计算。但个人理解,此时单列“应付利息”是不合适的,直接将其计提金额增加金融负债账面价值更为合理。
请教陈版内部转让商标权涉及的递延所得税问题
5007、请教陈版内部转让商标权涉及的递延所得税问题
提问人:悠扬的心 时间:2020-10-29 09:33:03
以下是简化后的案例背景: A公司是B公司的全资母公司,2020年1月1日A公司将其持有的一项自创商标权(账面价值为0)转让给B公司,转让对价100CU(价格公允),会计上B公司将该商标权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核算(商标权可无限期续展,B公司也打算进行无限期续展,且B公司长期经营和存续),在税务上B公司对该商 标权按10年进行摊销,假设A、B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25%、15%,且未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均足够大,不考虑商标权减值、增值税、以及商标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费用。 请问以下关于该商标权涉及的递延所得税的分析是否有问题?
(1)2020年1月1日,B公司层面,该商标权的账面价值为100CU,计税基础100CU,由于是资产的初始确认环节而且不是企业合并也不影响利润、应纳税所得额,所以无需考虑递延所得税。 合并层面,该商标权的账面价值为0, 计税基础100CU,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CU,由于并非初始确认(该商标权为自创商标,转让前已为A公司所有),所以按买方税率15%应确认15CU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编制调整抵销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5CU
贷:所得税费用 15CU
(2)2020年12月31日,B公司层面,该商标权的账面价值为100CU,计税基础90CU,因此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0CU,所以确认1.5CU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合并层面,该商标权的账面价值为0CU,计税基础90CU,年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90CU,所以就年初年末差额转回1.5CU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编制调整抵销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1.5CU
回答人:chenyiwei
你的理解基本合理。
在第一年的年末,B公司层面因商标权在税法上的摊销而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5,但在合并报表层面应体现为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而不是确认一项新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所以合并报表层面编制如
(2)所示的抵销分录是合理的。
请教各位大佬:光伏电站改造电网公司的设备支出是否计入固定资产
5008、请教各位大佬:光伏电站改造电网公司的设备支出是否计入固定资产
提问人:Roronoa-Afei 时间:2020-10-29 09:33:03
请教陈版主和其他各位大佬:光伏电站建设期间,改造接入电网公司的设备支出400万(改造完设备依然是电网的,也没有形成新的资产),是否计入固定资产?或者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更合适?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因为改造所形成的设备,本企业并不拥有产权,但确实是本企业正常经营所必需,因此符合资产的定义。
对联营企业的逆流交易抵消问题
5009、对联营企业的逆流交易抵消问题
提问人:wtbcpa1 时间:2020-10-29 09:33:04
请教陈版: 案例背景:
A公司是母公司,持有B公司20%的股权,A公司有其他子公司,期末编制合并报表。本期B公司销售给A公司存货,成本300万,收入500万,收入已全部收到现金。A公司没有对外出售该笔存货。
账务处理:
分录3:A公司单体报表编制分录:
借:存货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分录1:A公司单体报表编制分录(该笔分录将分为 分录1-1、分录1-2 两笔分录来理解): 分录1-1:
借:长期股权投资 40
贷:投资收益 40
分录1-2:
借:投资收益 40
贷:长期股权投资 40
分录2:A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抵消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40
贷:存货 40
问题:
我在理解分录1-2时,是按“单行合并”的思路去理解权益法的,即已经使用合并报表的思路来理解该项交易,认为该笔交易属于内部交易损益,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当抵消。但问题是,分录1-2出现在个别报表层面,而在个别报表层面,A与B是完全独立的两家公司,所以在A的个别报表中,存货才可以按100列报(也即分录3不需要被调 整),因此我认为分录1-2也不应当在个别报表层面出现,或者分录2也要一起出现在个别报表层面。
对于分录1-2和分录2分别出现在个别报表层面和合并报表层面,我目前的理解如下:
分录1-2并不是基于“单行合并”的思路去理解的,而是权益法核算的要求(将权益法理解为一种计量基础,权益法 核算这一方法本身就要求对未实现的内部交易进行抵消后再确认投资收益),也即“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消”这一要求并非只出现在合并报表编制的要求当中,同样也出现在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的要求中。
不知道我以上的理解是否正确? 将分录1-2放在个别报表层面,将分录2放在合并报表层面的,这样处理的依据是什么呢?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对权益法核算中顺流/逆流交易抵销调整在个别报表、合并报表层面差异的理解,此前已有讨论,可参考这个帖子:https://bbs.esnai.com/forum.php? … d=102042&page=1
个别报表层面,是将权益法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一种后续计量方法”来看待的,因此不论顺流和逆流交易,只是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两个科目;在投资方的合并报表层面才运用“单行合并”的概念,要达到的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理效果,顺流交易调整收入、成本和长期股权投资;逆流交易调整标的资产和投资收益。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消”这一要求并非只出现在合并报表编制的要求当中,同样也出现在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的要求中,但其所遵循的理念以及具体做法和结果都是完全不同的。
新收入准则下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
5010、新收入准则下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kukuzhilu 时间:2020-10-29 09:33:03
请教陈版主,实施新收入准则后,销售返利需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在销售价格在销售商品和返利之间进行分摊。计提返利时借 主营业务收入 贷合同负债 实现返利时 借合同负债 贷 主营业务收入,该项处理是否正确。实务中是否可以仍按照新准则实施之前调整收入与应收账款的方式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要看返利的具体方式。你所说的是奖励积分或者实物返利(不可兑换现金)的处理,如果是其他情况,则会计处理也相应不同,但无论如何不应沿用原准则下的处理方式。
关于应收票据划分当中比例的2个问题
5011、关于应收票据划分当中比例的2个问题
提问人:renaiqiang 时间:2020-10-29 20:33:07
实务中,对于绝大部分企业而言,应收票据不满足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 件。但是,在非常罕见的情况下,如果个别企业有非常充分的证据能够说明,其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持有应收票据的目的均为用于背书等转让行为,导致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仅为“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几乎从未“以收取合 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其可以将应收票据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问题1 此段话当中的“几乎从未”有比例限制吗?是按照次数比例计算,还是按照金额比例计算,例如:企业1年当中有收到100笔银行承兑,公司有95笔进行支付供应商货款或者贴现,只有5笔是持有至到期进行收款,是否应当将应收票据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这个比例如何把握
准则规定,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问题2 假设一个企业当年收到100笔银行承兑,公司设定的以持有至到期为目标,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但实际经营当中,有60笔持有至到期了,40笔进行了贴现或支付供应商货款。企业设定的目标或意图与企业的实际经营活动结果不一致,又该如何判断到底是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还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关于应收票据在金融资产的分类的比例如何划分?这一点疑惑很大,望陈老师答疑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非经常性损益认定问题
5012、请教陈版主,非经常性损益认定问题
提问人:zijun0129 时间:2020-10-29 11:33:07
请教陈版,公司被诈骗产生营业外支出,能否列报为非经常性损益?谢谢!
另外,根据内控相关指引:如果被审计单位在基准日前对存在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进行了整改,整改后的内部控制尚需要时间来验证其有效性,所以如果新控制尚没有运行足够长的时间,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其视为内部控制在基准日存在重大缺陷,请问【足够长的时间】是否有权威的指引明确,比如90天还是6个月这种?以及内部控制存在重 大缺陷的定量标准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回答人:chenyiwei
直播带货相关费用是否符合合同取得成本
5014、直播带货相关费用是否符合合同取得成本
提问人:Ryan_q 时间:2020-10-29 08:05:09
@chenyiwei,陈版主,有一实务问题请教,随着直播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在某音平台上开展直播业务,并邀请主播带货,相关货物在平台上以链接方式展示。
问:
公司直接以一笔固定金额的方式邀请主播带货,所产生的销售费用是否符合合同取得成本的定义?
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公司将指定货物在平台上以链接方式展 示,若想取得与客户合同(即消费者直接进链接购买)就肯定会发生该成本,同时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的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同时后续摊销: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与合同履约成本有关的、以及与合同取得成本有关的资产),应当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即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是按照所设置的链接收费的(即,只要设置了链接,不论是否成交,都要发生的费用)属于广告费,不属于合同取得成本。
如果按点击量收费的,则也不是合同取得成本,因为只有点击不一定有成交。
只有按照实际成交情况,按每一笔成交收取固定费用,或者按每一笔成交额收取一定比例佣金的,才属于合同取得成本。
所以你说的情况,合同取得成本多数是不能递延的。
存在终止经营下,现金流量表附表的编制口径
5016、存在终止经营下,现金流量表附表的编制口径
提问人:auditorzjf 时间:2020-10-30 19:33:06
陈版,您好!
假设某公司其中将一重要经营业务单元做终止经营处理,相应资产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和负债,利润作为终止经营利润。
因该业务单元处于正常的经营,期末尚未完成处置,期末持有待售资产和负债有余额(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都有)。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是应该如何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资产的折旧摊销、递延税费的增减、存货和往来款项的变动等)和利润表相关项目(资产减值金额、公允变动、财务费用、投资损益等)进行调节呢?
我的理解如下,请陈版指正:
预计信用损失处理
5017、预计信用损失处理
提问人:shinyhe2007 时间:2020-10-30 15:33:06
请教陈版主,服装行业的公司去年末预计有大量的门店关闭,对于可能无法收回的应收的门店保证金计提了信用减值准备。本年门店关闭,未足额计提部分补提信用减值准备,然后对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
经营租赁承诺披露
5018、经营租赁承诺披露
提问人:cpaest 时间:2020-10-30 08:05:05
@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
根据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06)第八章 列报:第三十七条 承租人对于重大的经营租赁,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支付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二)以后年度将支付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总额。目前三年一期的审计报告市场上存在两种披露格式:
1,截止日期是630,只披露630时点,资产负债表日后第一年、资产负债表日后第二年、资产负债表日后第三年、以后年度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2,截止日期是630,分别披露2017.12.31、2018.12.31、2019.12.31、2020.6.30资产负债表日后第一年、资产负债表日后第二年、资产负债表日后第三年、以后年度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请教陈版主,三年一期的审计报告如何披露:
1,资产负债表日后是只要630时点还是需要三年一期分别披露?
2,站在630时点,“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支付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资产负债表日后第一年是2020.7.1-2021.6.30吗,如何满足一个会计年度的要求。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问题
5019、请教陈版!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问题
提问人:Atlasss9 时间:2020-10-30 19:33:08
请教陈版,原金融工具准则下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为与主业有关的无重大影响的战略股权投资),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作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否为非经常性损益,同时收到的分红是不是还是作为经常性损益。烦请不吝赐教,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可以这样理解。但对于分红,虽然原则上不是非经常性损益,但也要关注是否存在被投资企业清算或股权转让前的大额分红等偶发性的、预计不会重复发生的情况,考虑对此类特殊的分红收益是否应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提问人:Atlasss9 时间:2020-11-02 19:33:09
感谢陈版回复。分红是否作为非经常性损益还是有些疑惑,如陈版提到的,如果存在被投资企业清算或股权转让前的大额分红等偶发性的、预计不会重复发生的情况,是否一般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但是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良 好,预计未来数年都能够提供分红的情况,目前政策是否支持作为经常性损益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预计未来数年都能够提供分红的情况。投资也是拟长期持有的,一般可认可为经常性损益。
少数股东增资成为控股股东,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5020、少数股东增资成为控股股东,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提问人:小红帽茁壮成长 时间:2020-10-30 08:05:05
陈版主您好,下题为注会讲义中的一道例题,针对这个800,000元(最下面)是否要纳税调减?谢谢主要是今天看到一篇文章说,考虑不公允增资利益输送方向 以及不公允增资“进行利益输送的原
因”https://mp.weixin.qq.com/s/q669l2dlrJIN4_BMnnaYsA【补充例题】2×10年1月1日,甲公司以30 000 000元现金取得乙公司60%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5 000 000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2×12年10月1日,乙公司向非关联方丙公司定向增发新股,增
资27 000 000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甲公司对乙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为40%,对乙公司丧失控制权但仍具有重大
影响。2×10年1月1日至2×12年10月1日期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25 000 000元;其中,2×10年1月1日至2×11年12月31日期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20000 000元。(以前年度)假定乙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也未发生其他计入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同时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未进行内部交易。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假定剩余40%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为39 800 000元。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答案】1.个别财务报表2×12年10月1日,甲公司有关账务处理如下:(1)按比例结转部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并确认相关 损益=27 000 000×40%-30 000 000×(60%-40%)/60%=800 000(元)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800 000 贷:投资收益 800 000
回答人:chenyiwei
少数股东增资后,本企业(原母公司)丧失控制权(本企业并未实际转让股份)但保留重大影响的,在本企业个别报表层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第一条规定处理。但这样会计处理更多地是基于权益法的处理原则,而 税法不承认权益法,因此在税务上应当视为未发生股权处置等变动,该项长投的计税基础保持不变,因此应当对会计上确认的投资收益进行纳税调整。
求助陈版,有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报表列示问题
5024、求助陈版,有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报表列示问题
提问人:相宜xlm 时间:2020-10-30 08:05:08
请教陈版,公司本期有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那么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报表项目下“4、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的金额应为税前金额还是税后金额?公司目前列示的是税前金额,且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都是勾稽的,如果需列税后金额,应该如何调整?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看下:在会计处理时,对这部分处置差额对应的所得税是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是计入了所得税费用还是作为对其他综合收益的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该事项的所得税影响不应计入损益,而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因此,权益变动表中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报表项目下“4、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的金额应为税后金额,且不应存在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不勾稽的情况。
请教陈版主:该业务A公司在购买日如何编制长期股权投资与C公司的净资产 抵销分录
5025、请教陈版主:该业务A公司在购买日如何编制长期股权投资与C公司的净资产 抵销分录
提问人:accacc1996 时间:2020-10-30 08:05:05
请教陈版主:“问题3-2-84”该业务中A公司在购买日如何编制长期股权投资与C公司净资产的抵销分录?给您添麻烦了
问题3-2-84(以子公司控股股权对被购买方增资实现对被购买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处理)
以子公司控股股权对被购买方增资,实现对被购买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背景:
母公司A,原持有子公司B的80%股权,投资成本8,000万元(B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B公司的净资产在母公司A的合并报表层面的价值(如A原先系以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方式取得B的控制权,则为以原购买日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的金额;其他情况为B公司自身的账面价值)为12,500万元,该B公司80%股权的整体公允价值为20,000万元(按比例推算,B公司的整体公允价值为20,000÷80%=25,000万元)。
另有非关联公司C,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1,000万元,整体公允价值(包含商誉因素在内)为12,000万元。A公司和B公司原先与C无关联方关系,A公司原先并不持有C的股份。
现A公司以其所持有的B公司80%股权作价20,000万元,对C公司增资。由于C公司原先的整体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而B公司8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0,000万元,因此增资后A公司持有C公司的62.5%股权
(=20,000/(12,000+20,000)×100%),A公司由此可以对C公司实施控制,构成一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重组完成后,B公司成为C公司的子公司,C公司持有B公司的80%股权。
回答人:chenyiwei
这应该没有特殊问题,就是常规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调整、抵销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计算少数股权(少数股东在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中所享有的份额)和确认商誉。
新旧金融工具转换问题
5026、新旧金融工具转换问题
提问人:柠檬汁儿201911 时间:2020-10-30 08:05:05
想请教个新旧金融工具转换的问题:
A公司持有B公司5%的股权,旧金融工具准则下,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因业务模式主要是收取分红,可否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如果可以的话,因B公司非上市公司,请问公允价值该如何确定呐?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与开票税金
5027、关于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与开票税金
提问人:wx_5d2e833ed54d 时间:2020-10-31 08:05:08
请教陈版,公司收到合同约定的预收款113万,将其中100万列示为合同负债,13万列示为待转销项税,合同约定待验收后支付剩余款项。
随着客户单位要求开票,公司陆续开具226万(含税)发票,但已发货尚未验收,那么待转销项税-13万是应冲抵合同负债还是重分类列式为合同资产呢?
如果合同约定验收之日起付全款,没有约定预付款,但客户单位要求开具发票,此时开具的发票税金是否应于合同资产项目列报呢?
回答人:chenyiwei
合同负债不含增值税,这一点已是明确的;对于合同资产,由于应用指南规定对同一合同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应抵销后按净额列示,所以在是否含税的问题上,应当与合同负债是同口径的,也就是不含税。
在你的案例中,由于已经开票,相应地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所以此前的待转销项税额13万元应转入“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不涉及与合同资产的抵减问题。
提问人:wx_5d2e833ed54d 时间:2020-11-01 08:05:08
陈版,如果开票税额超过之前列示在其他流动负债的金额呢?造成其他流动负债为负数,那么这个负数是应该抵减合同负债呢?还是应该根据是否存在条件性收款权计入应收账款或合同资产呢?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wx_5d2e833ed54d 时间:2020-11-02 07:37:00
好的,谢谢陈版,追问一下,如果是无条件收款权则重分类为应收,那么如果是有条件收款权则重分类为合同资 产,那么是否可以理解为基于同一合同下合同资产负债可以抵消的规定这部分负数待转销税金可以抵消合同负债呢
回答人:chenyiwei
待转销项税额不参与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之间的互抵。
子公司吸收合并母公司,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期初数
5028、子公司吸收合并母公司,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期初数
提问人:yimanhn 时间:2020-10-31 08:05:07
有几个问题想咨询这里的大咖:
基本情况:母公司A存在1家全资子公司B,B有俩家全资子公司,子公司B今年吸收合并母公司A,A已注销。假设:母公司A账面长投220万元、实收资本250万元,B公司账面实收资本450万元:
B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的期初数是否需要视同期初已吸收合并,进行追溯调整?还是无需追溯?
B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期初数,是否视同A+B整体无变化,无需追溯调整?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销售退回与日后事项的问题
5029、关于销售退回与日后事项的问题
提问人:wx_5dc3bc5d30f5 时间:2020-10-31 08:05:04
[url=]请教,为什么销售退回需要冲减的是当期收入费用而不去调整销售期,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为什么日前已 存在的事项可以追溯调整,而不是把它调整在当期呢,日后事项的调整目的在于什么呢,和销售退回有什么本质差别[/url]
回答人:chenyiwei
个人理解,这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中的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个人认为销售退回不论是发生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还是之后,处理原则均应当一致,不应因为发生于财务报表批准报出之前还是之后而导致所调整的报告期间有差异。
请教陈版:关于定期存款问题
5030、请教陈版:关于定期存款问题
提问人:一筐猪out 时间:2020-10-31 08:05:08
某公司在银行购买了两年期的定期存款100万元,定期存款利率3%,定期存款已质押给银行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 票。开具的票据期限为1年,公司打算持有定期存款1年(定期存款最小存期是1年,最大存期是2年)。当票据到期时,公司会支取定期存款用于支付票据到期款。
问题1:已质押的定期存款计入哪个科目?“其他货币资金”还是“其他流动资产”?原因? 很多拟IPO公司将定期存款放到了其他流动资产
问题2:定期存款的利息计入哪个科目?“财务费用”还是“投资收益”?
问题3:已质押的定期存款是否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剔除?还是作为其他投资活动?定期存款是为了票据质押, 是否也可以作为筹资活动?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合同资产应当按照整个存续期间测算预期信用损失
5031、请教陈版,合同资产应当按照整个存续期间测算预期信用损失
提问人:王思齐RH 时间:2020-10-31 08:05:04
请教陈版,依据CAS 22.63,合同资产应当按照整个存续期间测算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间应当包括其结转为应收之后的存续期间吗?还是只到结算时。
实体在测算组合法减值率时,如果考虑应收的话,感觉非常不好计算损失率,而且感觉结转去应收后,也会考虑计提信用减值,如果合同资产这里也考虑了,会不会重复考虑。
回答人:chenyiwei
我们理解整个存续期间应当包括其结转为应收之后的存续期间。合同资产和由其转化而来的应收账款类似于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的关系,两者实际上是同一项资产的不同阶段,在信用风险上具有连续性。
从逻辑上说,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应当小于或者等于其日后结转为应收账款后的第一年末的预期信用损失。合
同资产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后,后续在应收账款阶段计入利润表的预期信用损失就会相应减少,不应存在你说的重复考虑问题。
生产性生物资产遭受自然灾害的账务处理
5032、生产性生物资产遭受自然灾害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Irene0242 时间:2020-10-31 19:33:09
求教:
从事果树种植的农业企业,因遭受霜冻和冰雹,导致减产甚至绝收,以下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账务:
求助陈版:提供服务的收入和成本如何确认?
5033、求助陈版:提供服务的收入和成本如何确认?
提问人:Winkeytan 时间:2020-10-31 17:10:36
陈版您好,我们公司的业务范围比较广,之前主要收入来自贸易收入,最近贸易业务有点停滞,收入主要来自给一家电商平台企业(关联公司,该公司本身无职工)提供的平台运营、技术开发和维护、款项代收代付等服务(主营业务收入),同时也有相对较少的收入来自开展通关推单业务(其他业务收入)。
成本方面,1、之前财务做的主营业务成本包括:(1)全部职工的薪酬和公司部分五险一金;(2)采购的微软云服务器12个月使用权(全部提供给上述电商平台企业使用),计入预付账款,每月摊入主营业务成本。
公司的职工包括上述电商平台的管理、运营、技术开发和运维人员,传媒人员(负责上述电商平台的平面设计和宣传工作)、采购人员(负责上述电商平台引入商户产品的选品)、物流人员(负责上述电商平台的物流及仓储对接工作)、财务人员、人事人员、批发业务人员(负责其他关联公司业务,调岗后未调整主体)、零售业务人员(负责其他关联公司业务,调岗后未调整主体)。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问题
5034、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问题
提问人:42800497 时间:2020-10-31 08:05:05
陈老师您好:
假设A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00万,根据被投资单位当期报表,当期按照份额应确认被投资单位权益法核算投资损益-7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60万元,合计已经超过成本金额,无法简称负数,不考虑其他因素,请问当期A公司权益法核算该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建议确定本年度内被投资单位各月度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金额,尽可能准确地确定各项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的发生时间,按照时间顺序确定应确认本期投资损失和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对于减记账面价值至零后继续发生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作为未确认损失。
其次,如果这样做不切实可行的,则基于谨慎原则,优先确认投资收益负数,即期末的未确认损失均为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的未确认份额。如果其他综合收益中有部分属于未来可转损益,部分属于未来不可转损益的,则优先确认在未来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占份额。
新收入准则下,建筑施工企业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是否可以抵消
5035、新收入准则下,建筑施工企业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是否可以抵消
提问人:wx_5f9d6d850315 时间:2020-10-31 08:05:05
请问,建筑施工企业,营业收入大于合同结算,在合同资产反映;预收的工程款,在合同负债反映,那单个项目部
(只有一个合同)报表,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可以抵消吗?建筑施工企业中,主合同一般是一份合同,但是成本是由好多份合同组成的,新收入准则下,同一合同的定义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应该如何理解
回答人:chenyiwei
这里的“同一合同”的定义要结合新收入准则中关于合同合并、合同分立的规定来理解。即在按照该等规定对合同进行分立和合并的处理后,所得到的“一份建造合同”,该合同下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资产是可以抵销后按净额列报的。
关于审计报告诉讼的披露要求
5036、关于审计报告诉讼的披露要求
提问人:茶前饭后 时间:2020-10-31 08:05:08
请教陈版,关于企业的涉诉事项,由于比较敏感,所以在披露时主要把握哪方面的原则?一方面自身作为客户的被起诉,一方面自身作为供应商的应收回款诉讼,如果有些公司涉诉事项较多且零碎,但涉诉总金额较大,是否还要逐个披露?还是分诉讼或被诉分类汇总披露较好?望版主指点!
回答人:chenyiwei
对于涉诉事项,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予以披露。其中,对于本所作为原告的诉讼事项,如果涉及或有资产的,则通常不予披露,仅在准则允许的情况下作简单披露;如果涉及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 并已按照个别认定法对其计提坏账准备的,则在坏账准备的相关附注披露中对此予以说明。
对本所作为被告的诉讼事项,应按照该准则规定的内容予以披露。如果要引用准则第十五条规定仅作简要披露的, 则应证明这样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如果有些公司涉诉事项较多且零碎,但涉诉总金额较大,可基于重要性原则进行分类汇总披露。
请教陈版:合并抵消问题
5037、请教陈版:合并抵消问题
提问人:跨度防护 时间:2020-10-31 14:33:08
乙是甲的全资子公司,2018年(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甲向乙销售货物,运费由甲承担,计入甲单体层面销售费 用。请教陈版:1、甲单体层面的销售费用最终会体现在合并报表的销售费用,不被抵消吗?2、假设运费由乙承 担,则会计入乙单体层面的采购成本,最终计入营业成本,乙单体层面的营业成本在合并层面会被抵消吗?3、如 果无论谁承担运费,运费均不会被抵消,同一个运费只是承担主体不同,导致在合并层面反映的科目不同,是否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该运费的发生本身不是甲乙之间的内部交易,不属于传统上应抵销的母子公司内部交易。但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第五十二条:“对于本章未列举的交易或者事项,如果站在企业集团 合并财务报表角度的确认和计量结果与其所属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层面的确认和计量结果不一致的, 则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也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其确认和计量结果予以相应调整”。该条规定是合并报表层面进行“视角差异调整”的准则依据。
因此,不论主帖中是由谁承担运费,在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理都是一致的,即应调整到销售费用(原收入准则下和新收入准则下均如此)。其中,如果由购买方承担该运费,在购买方合并报表层面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在合并报表层面应一并予以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