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3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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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
- 作者: 陈奕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技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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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3年09月)
对于母公司开给子公司的票据,当年度已贴现的票据在贴现的当年底已到期,相关资产和负债终止确认,那该部分金额还需要体现在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中还是计入销售商品的现金流?这个终止确认是指什么时点的终止确认?
2、对于母公司开给子公司的票据,当年度已贴现的票据在贴现的当年底已到期,相关资产和负债终止确认,那该部分金额还需要体现在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中还是计入销售商品的现金流?这个终止确认是指什么时点的终止确认?
回答人:chenyiwei
终止确认是指在贴现时点能否终止确认,不是指年末是否已到期。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3-09-25 16:48:51
请教下,陈版主,对16号文租赁双边确认递延的规定出来后,对于在22年之前已经到期的租赁,在23年会计政策变更时这个已到期的租赁需要做会计政策变更吗?此租赁项目的租赁期是21- 22.9月,在21年采用新租赁准则,如果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这个会影响21年和22年未分配利润、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影响23年期初权益表中数据
回答人:chenyiwei
解释16号第一条的衔接规定是“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 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据此,由于2023年年报的比较期间是2022年度,即“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是2022年1月1日,故2022年度内的交易也应当按照该规定调整,即使该项租赁已在2022年内结束。相关事项对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的影响金额直接调整最早比较期间期初的留存收益,对2022年度损益的影响调整利润表中的2022年度比较数据。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3-10-07 15:44:08
请问陈版主,存在免租期的租赁,该免租期不是疫情是属于正常的免租期,按照新准则,是否在免租期也会计算租赁利息?另外免租期的递延和一般情况下递延计算是否一样?前三个月存在正常免租期而非疫情情况下,是否在初始确认递延资产和递延负债时是否会产生差异?
回答人:chenyiwei
按照实际利率法的一般原理,在未支付款项的情况下(本案例即免租期内),也应确认相关利息支出。即,免租期只是没有现金流出,但使用权资产折旧和租赁负债相关利息支出均需正常确认。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3-11-02 18:12:57
应收股利逾期,不知道是否可以收到,是否需要计提坏账
回答人:chenyiwei
应收股利也是债权,因此也面临来源于债务人(被投资企业)的信用风险,因此也属于可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作为股东,应当有更多途径获取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的相关信息,因此应尽可能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准备。
收入总额法净额法PPT
2016、收入总额法净额法PPT
提问人:mlccpa 时间:2023-09-23 15:14:01
回答人:chenyiwei
开发票依据税务规定,一般仍按总额法的方式开具和获取。
改良期间发生的改良支出也可以计入在建工程吗?先在“在建工程”科目,然后待改良结束后,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对租入资产的改良支出应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因此在改造期间,相关改造支出可直接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归集,但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暂不摊销。实务中先在在建工程归集,待改良结束后转入“长期待摊费用”的做法也可以接受,但一般不建议采用。
提问人:potentialman 时间:2023-09-20 21:29:06
回答人:chenyiwei
主要考虑是:在建工程是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最终是要转入固定资产的;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长期待摊费用在此核算不合适。
投资成本是30002060=1000万元。提问人:林琴汐打怪 时间:2023-09-22 142327
提问人:林琴汐打怪 时间:2023-09-22 14:23:27
陈老师,学生愚钝,这个800万是怎么来的啊
回答人:chenyiwei
800万元=丧失控制权之前乙公司净利润2000万元*剩余股权比例40%。
产品二中包含一项外汇期权,如满足上述“合成”的条件,则整体确认为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如不满足“合成”条件,则分别确认一项美元定期存款(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一项外汇期权(以公允价值计量)。
2、产品二中包含一项外汇期权,如满足上述“合成”的条件,则整体确认为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如不满足“合成”条件,则分别确认一项美元定期存款(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一项外汇期权(以公允价值计量)。
提问人:sunday_311 时间:2023-09-04 11:53:53
回答人:chenyiwei
是。
提问人:sunday_311 时间:2023-09-04 11:56:30
回答人:chenyiwei
是。如果满足合成条件,就直接按固定利率、汇率的借款处理即可。
如果购买三年服务与逐年购买相比,在价格上有较大的折扣,或者需发生较大的初始设置、定制开发等成本,则说明三年的使用权合同是一个整体,应整体确认无形资产。
2、如果购买三年服务与逐年购买相比,在价格上有较大的折扣,或者需发生较大的初始设置、定制开发等成本,则说明三年的使用权合同是一个整体,应整体确认无形资产。
如何区分购买软件还是服务。个人理解主要取决于是否预期软件商在约定期限内会定期对该软件进行升级更新,且持续升级更新是保证软件正常使用的必要条件。例如,购买杀毒软件和法规查询软件在一定年限内的使用权,可以明确为购买服务,即以软件为载体的杀毒服务或者法规查询服务。这是确认为购买服务的最典型例子。
提问人:wx_5ecfdca890d3 时间:2023 09-25 19:40:57
陈版主好,在区分“购买服务还是软件使使用权”的问题上还是比较困惑。
如果主要取决于[是否预期软件商在约定期限内会定期对该软件进行升级更新,且持续升级更新是保证软件正常使用的必要条件],目前Saas服务是否都满足确认确认为无形资产?Saas供应商都需要对软件进行升级更新
案例中同时的“杀毒软件”和“法律查询软件”也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①服务商也要定期对软件升级更新;②升级更新是保证软件正常使用的必要条件,为什么将其归类为“购买服务“,不确认
回答人:chenyiwei
杀毒和法规查询服务还有一个特点:软件本身较为简单,价值较低,其对客户的价值主要体现在随时更新的后台数据库中,即数据资源的访问权比软件本身的使用权更重要,单独看软件使用权不具有商业价值。
提问人:wx_5ecfdca890d3 时间:2023-09-25 20:12:26
陈版主好,就上述回复还有一些困惑的地方,麻烦帮忙解答。
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是不是需要满足对该软件具控制权【当企业可以获取潜在的资产或资源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并且这种利益获取是排他性的(即限制其他人获得这些未来经济利益)的时候】。但是接受服务方,对SAAS产品提供的服务一般是没有“排他性的”,因此我的理解是只有“软件项目实施费”可以通过无形资产核算,支付的订阅费,应当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或者“短摊费用”进行摊销核算。
盼回复~
回答人:chenyiwei
无形资产确认并不一定必须是排他的,自身有使用权或者访问权即可。
如果该企业处于长期亏损状况,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不会变为正数(即使在考虑了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影响之后),则表明此前的可抵扣亏损被利用了。故可以在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限度内,确认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如果该企业处于长期亏损状况,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不会变为正数(即使在考虑了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影响之后),则表明此前的可抵扣亏损被利用了。故可以在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限度内,确认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3-09-27 10:52:33
回答人:chenyiwei
是。其名义为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耐火材料的供应和组装这一履约义务,参照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基于客户销售额的可变对价》处理,即遵循可变对价的处理原则,而不是采用类似于经营租赁的方式?目前依据客户的结算单确认收入是否合理?(同理,成本也不应分次结转。)
2、对耐火材料的供应和组装这一履约义务,参照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基于客户销售额的可变对价》处理,即遵循可变对价的处理原则,而不是采用类似于经营租赁的方式?目前依据客户的结算单确认收入是否合理?(同理,成本也不应分次结转。)
提问人:xj911707311 时间:2023-09-02 18:09:19
公司砌筑钢包消耗耐火材料、现场维护等成本,客户与公司之间未约定固定的基础价格;只是约定客户使用后的产量,按照吨*约定的结算单价计算,如果客户每月产量发生变动,则结算价格也存在差异;会计师认为该合同适用时段法,按照每月钢包使用次数结转成本、按照实际产量及单价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该做法并不一定合适。
关注重组前后各方利益的变化情况,特别是A对B的这笔债权置换为可转债后,可收回金额上升的来源和原因。提问人:索味 时间:2023-09-05 171749
提问人:索味 时间:2023-09-05 17:17:49
陈版好!辛苦了!
本次债务重组签订和解协议,主要基于A公司起诉B公司,拟冻结相关账户和资产的背景下进行的
因可转债系非公开发行的,无明显的公允市场,A对B的这笔债权置换为可转债后,可收回金额不一定上市。置换债权的背景,主要系B公司不愿意A公司发起诉讼程序,同时A公司基于可获取一定的保障及可进一步督促B、C公司及时履行现金、实物资产偿付的背景下签订的。
4、因可转债系非公开发行的,无明显的公允市场,A对B的这笔债权置换为可转债后,可收回金额不一定上市。置换债权的背景,主要系B公司不愿意A公司发起诉讼程序,同时A公司基于可获取一定的保障及可进一步督促B、C公司及时履行现金、实物资产偿付的背景下签订的。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A与其余各方均无关联方关系,且该债务重组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作价公允,不涉及权益性交易,则相当于A以其原先对B的债权置换了C发行的可转债,该可转债由BCDE各方共同保证其金额回收。因此,在置换完成时,应将取得的可转债作为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如果其公允价值难以合理确定的,则基于谨慎考虑,在取得可转债时,先将初始计量金额定为零,后续收到BCDE各方提供的抵债资产时,按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并确认投资收益(金融资产的部分终止确认损益)。
提问人:一羽hone 时间:2023-09-15 21:42:08
陈老师您好,向您请教一个长期应付确认口径的问题
背景:承租人通过融资租赁租入风机,但因在承租人的土地上建设,故不构成租赁处理成分期付款购买资产和抵押借款。出租人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4和风机到货金额3不匹配,请问是按照什么口径确认长期应付款的金额呢?
现处理原则:按照到货金额和付款金额取孰大的金额确认长期应付款,尚未到货的资产在确认长期应付时确认为其他非流动资产陈老师,请问这种处理原则有处理不当的地方吗?感谢陈老师的回复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按孰高原则处理。
求教陈版关于政府招商引资的土地房产入账问题
2585、求教陈版关于政府招商引资的土地房产入账问题
提问人:keddy君 时间:2023-09-02 15:44:54
陈版,我想再补充一个问题:
就是由于前期价格含税,前期多计提了折旧,那我们在确定上市后报表计提折旧的时候,应该按照调整后的原值直接在后续期间分摊,还是按调整后的原值再补回前期多计提的折旧,再进行后续期间分摊?
回答人:chenyiwei
按照调整后的原值直接在后续期间分摊。
请教陈版主,关于暂估入账的原材料,次月初需要先冲回么,背后的愿意是怎样的?
2595、请教陈版主,关于暂估入账的原材料,次月初需要先冲回么,背后的愿意是怎样的?
提问人:lardqiu 时间:2023-09-01 09:08:22
- 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 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期初做相反分录予以冲回。下期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这是很传统的做法,已延续多年,下月初的红冲,我理解是为了避免在下月收到发票时重复入账(无法识别是否为上月末已暂估入账的发票)。因此也有一定合理性。但如果原材料周转很快,上月末暂估入账的原材料在上月末之前已被领用,则该处理将造成会计处理的实质跨期,影响成本核算的准确性(这类情况可能实务中比较少,影响较小)。
随着IT技术发展,如果能够合理识别上月末已暂估入账的发票,可以做到避免下月重复入账的,则个人理解也可以不做下月初的红冲处理。
请教陈版主,国企股权转让前存在未弥补亏损是否需要冲减实收资本并减资?
2596、请教陈版主,国企股权转让前存在未弥补亏损是否需要冲减实收资本并减资?
提问人:wx_5db799aca55c 时间:2023-09-01 10:11:12
陈版主,您好。
有国企A公司,在2022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1000万,实收资本1000万,资本公积0,盈余公积0,未分配利润-500万(股权转让前清查出的各类资产损失),净资产账面价500万,净资产按收益法评估值1100万。原股东100%持股,打算以202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价/注册资本(1100/1000)做依据,引进新的股东,新股东货币实缴出资1344万(实收资本1222万,资本公积122万),占股55%。股权转让后,国企A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1222(新股东增资)。
现在新股东认为原股东出资不实,理由是2022年账面净资产只有500了,但是实收及注册资本还有1000,账务上应该将未分配利润-500冲减实收资本,并进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如果当初没进行减资处理,那现在就必须就净资产500万和注册资本1000万的差额进行补足。
我方找到的相关规定有:
《公司法》第95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42条 企业改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准确界定和核实资产,客观、公正地确定资产的价值。企业改制涉及以企业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折算为国有资本出资或者股份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折价财产进行评估,以评估确认价格作为确定国有资本出资额或者股份数额的依据。不得将财产低价折股或者有其他损害出资人权益的行为。
《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二、规范操作:(三)确定注册资本。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可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工商变更登记时确定注册资本的依据,待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认缴期限届满前进行资产评估。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各项程序,并以资产评估值作为认缴出资的依据。
也就是说从公司法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等法规方案中,都是支持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作为出资依据的。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约束的是股改这种情况,不包含有限责任公司引进股东的情况。那么,在引进新股东前的注册资本1000万,经评估的净资产值1100万,就已经足额履行了出资义务。
现在没想明白的是,股东进行产权交易,清查的损失A公司就一定必须在账务上用实收资本把亏损填平吗?现在交易已经完成,实际上也不可能回到过去进行减资处理。我个人认为损失放在未分配利润造成负数,也是没有问题的,也不违背企业会计准则。
如果又要补足差额500万,实际上造成实收资本超过注册资本,多出部分只能计入资本公积,且原股东补足注资的500万,是并没有纳入评估的,要么要新股东同步增资,要么就要调整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了,调整就可能会改变控股权了。
回答人:chenyiwei
没有规定此时的被重组企业必须减资并弥补留存收益红字。遇到这类情况,被投资企业分红能力确实是受到限制的,必须先弥补完此前的累计亏损才可以向股东分红。
建议在新股东按约定出资到位后,通过股东之间无偿转让部分股份的方式,使得重组后企业的各股东出资比例与其用于出资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一致,以平衡各方利益。
从会计理论上讲,实收资本属于由股东出资形成的权益,留存收益属于由经营积累形成的权益,这两者之间是有严格界限的。后一类权益可以通过留存收益转增资本的方式转为前一类权益, 但前一类权益不能转为后一类权益。
陈版主 无偿划转权益法核算的长投时,累计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资本公积如何处理
2597、陈版主 无偿划转权益法核算的长投时,累计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资本公积如何处理
提问人:wx_62c534ea0b1e 时间:2023-09-01 10:39:52
请教陈版主和各审计大咖:关于无偿划转权益法核算的长投股权时,累计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资本公积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举例说明:
受同一控制母公司100%控制的两个子公司A和B,依据母公司的批复,A(划出方)将其持有的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按划转基准日的账面价值无偿划转至B(划入方),批复明确了作为收回A公司的资本金同时增加B公司的资本金。划转日,A公司长投账面价值为:长投-成本 100万;长投-损益调整 20万;长投-其他综合收益 3万(假设全部可以结转至损益);长投-其他权益变动 2万。两家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A公司(划出方): 借:实收资本 125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00万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0万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3万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2万
同时,
借:其他综合收益-可结转至损益部分 3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万
贷:投资收益 5万
(请问:该部分处理是否恰当?)
B公司(划入方):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00万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0万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3万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2万
回答人:chenyiwei
在无偿划转权益法核算的长投股权时,划出方对此前累计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资本公积,应从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转出,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即根据权益性交易原则不能产生损益。
划入方无需对此作特殊处理,按照划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或评估值入账,对应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即可。
股权出资
2598、股权出资
提问人:qiqiqing2023 时间:2023-09-01 11:14:46
陈版主:请教求助
假设甲公司有全资子公司A,A成立于2002年,甲对A公司的初始投资为1亿元。2023年,甲公司要成立新的全资子公司B,甲以其A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100%股权作为出资,2022年12月31 日A公司净资产为5亿元,此时,甲公司的会计分录可否按照权益法记账:借:长股投-B公司 5亿元 贷:长股投-A公司 1亿元 贷:资本公积 4亿元;这种记账方式可否视同为无偿划转,中间差异4亿元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回答人:chenyiwei
账务处理方面,因为是将全资子公司A的股权投入全资子公司B,对甲公司而言,其控制的经济资源及其风险和报酬特征未发生任何变化,故该项股权出资属于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按“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按其原账面价值(即原投资成本)平移到“长期股权投资——B”,不确认损益或资本公积变动。
税务问题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意见,考虑能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租赁负债确认
2599、租赁负债确认
提问人:onepiece0823 时间:2023-09-01 11:31:19
请教陈版主,企业签订5年期租赁合同,约定每年租金上浮百分之5,我初始按租赁期内合同约定的金额折现出租赁负债。1年后,因经济形势不好,给免除了5%的上浮,此时我该如何做会计处理,且这个取消延续多久,何时恢复,都不确定,这个对未来折现有何影响,如何处理?非常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排除不属于新冠疫情相关的租金减让,不适用相关特别规定。
在此情况下,如果目前已明确的只有免除该一年的上浮,后续年度不确定,则仅就已确定免除的租金冲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这样的后果是:将本年度租金减免对损益的影响通过使用权资产折旧的形式在后续年度逐步体现出来,而不是在本年度一次性体现出来。
根据人员级别、工作量确认收入问题
2600、根据人员级别、工作量确认收入问题
提问人:puyan1009 时间:2023-09-01 11:36:18
成本法转权益法合并报表的处理
2601、成本法转权益法合并报表的处理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3-09-01 11:42:17
请教陈版:母公司持股100%,后面出售60%,剩余40%改按权益法核算。
合并报表当期的处置投资收益 (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一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原持股比例]一商誉然后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可转损益的部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资本公积),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等。
这部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资本公积是仅仅指个别报表中40%追溯调整权益法的那部分??
回答人:chenyiwei
这部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资本公积(实务中资本公积很少见,可以只考虑其他综合收益,否则会被误解为由权益性交易形成的资本公积也可以转损益了)。是指作为子公司期间在合并报表层面累积的与该子公司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的归母部分的100%,而不是仅针对剩余股权的部分。
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但仍保留重大影响的情况下,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层面对剩余股权虽然都是采用权益法核算,但其核算基础和结果是完全不同的。具体可参阅《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3-2-163(分步转让子公司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时的会计处理)”中的相关提示内容。
请教各位老师 是否需要确认收入呢?
2602、请教各位老师 是否需要确认收入呢?
提问人:dengdeng666 时间:2023-09-01 14:05:05
各位老师好
有个问题有点想不明白,烦请知道的老师提点提点,非常感谢~
A公司是境外母公司,在境内设立了全资子公司B公司(B公司系贸易公司,主营业务是从境内供应商处采购商品后加价销售给境内客户)。现因为客户需要新规格的产品,B公司遂和境内供应商一起开发新模具,但B公司仅有一名销售人员,明显不具备研发能力,所以由境外母公司A公司和供应商一起开发新产品,根据开发协议需要支付给供应商开发费用,B公司付不出这笔费用,因此境外母公司A汇款了一笔美金至B公司银行账户用于支付给供应商且不必偿还。
我个人的理解是要先看签订研发协议的双方是谁,如果是境外母公司A和供应商签署的,那么境内子公司B应该将收到的该笔外汇作为代收代付,会计处理和计税基础(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均不确认收入。如果是境内子公司B和供应商签署的,那这笔来自母公司的汇入款实质上构成境外母公司对境内子公司的净投资,同样会计处理和计税基础(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均不确认收入。
但是我们公司的CPA老师说要确认收入交税,以后做费用支付时境外A公司还要交一笔税,把我说糊涂了,请问是需要确认收入吗? 谢谢各位老师回复~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你所提到的可能是税务处理,而不是会计处理。
在会计处理方面,子公司需将母公司投入的款项确认为资本公积处理,同时确认研发支出(假设该境内子公司是主要责任人,但可能性不大)或者计入代收代付的往来款。
设备行业预计负债计提
2603、设备行业预计负债计提
提问人:xiaochao1212 时间:2023-09-01 16:33:34
公司作为机器设备提供方,跟客户开发新产品,并约定了延期交付应该赔偿。该行业历史情况,对于新产品的由于开发问题会导致延期,一般情况下客户不提出异议基本上不会要求赔惨。公司出现两种情况情况(1)合同约定先付款后发货,由于A客户未及时赔款,导致公司应在2022年7月交付,最终在2022年8月交付,但是一直未验收,客户提出有质量问题(实际上售后问
题,公司也在提供售后),导致到2023年6月还未验收,A客户在2023年7月(23年半年报尚未出具)提出异议,认为产品有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并赔偿延期交付违约金,该种情况下半年报是否认为为期后调整事项,需要计提预计负债。
情况(2)与情况(1)一致,不是由于客户付款问题,而是双方对于技术指标争议导致一直未验收,同时延期一个月交付的事实也确实存在,该种情况下2023年是否还是作为期后调整事项。
分析:无论是情况1还是情况2,该设备行业如果不是出现纠纷的情况下,在2023年6月均未提出逾期赔偿,客户在7月份提出诉讼,该逾期赔偿事实是在2023年7月,因此不属于期后调整事项,不应计提预计负债,这样理解是否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从“该行业历史情况,对于新产品的由于开发问题会导致延期,一般情况下客户不提出异议基本上不会要求赔惨”这一点来看,实际上是客户因其他方面的合同履行纠纷,借用合同中原有的违约金条款主张赔偿,即其表面上的索赔原因并未反映出该交易的经济实质。
在此情况下,也应基于相关具体事实和经济实质判断,例如导致客户提出索赔的纠纷(如售后服务争议)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是否已存在、在2022年8月交付但截至2023年6月末尚未通过验收的原因等因素,并考虑客户的索赔有无充分理由、其成功的可能性(需咨询律师意见)等,考虑是否应在报告期末计提预计负债。个人理解需在2023年中期报告中确认预计负债的可能性还是较大的,不能简单认定为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带有调价机制的合同,收入确认问题
2604、带有调价机制的合同,收入确认问题
提问人:张掖318 时间:2023-09-01 16:35:20
公司签订一份销售合同,根据供货期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跌,会调整合同约定的供货期的产品价格。比如:6月份合同签订的是4800元/吨,但由于原材料价格下跌,7月份将供货期产品价格调至3750元/吨。此时,6月份产品对方已经签收,但是最终结算价格未确认。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之“2-4 暂定价格销售合同中可变对价的判断”。个人理解涉及嵌入衍生工具的可能性较大。
请教陈版主:关于委托研发受托方会计处理
2605、请教陈版主:关于委托研发受托方会计处理
提问人:简爱I1 时间:2023-09-01 16:38:17
请教陈版主:
集团A 委托 其孙公司a 进行技术开发,签订了技术服务开发合同,开发结果形成设备、专利、期刊和报告,其中专利由双方共享;集团另外要求受托方自身投入100万元配套资金进行研发。请问:受托方a 这个合同对应的成本及配套资金可以计入受托方的研发支出吗?
回答人:chenyiwei
这里需要考虑:虽然名义上约定“专利由双方共享”,但是否完全由受托方孙公司主导其使用,并可获得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利益?
如果是,则视为该孙公司的内部自主研发项目处理,母公司的拨款贷记资本公积。孙公司应将该项目的全部研发支出(包括资金来源为母公司拨款的部分)确认为其研发支出,根据无形资产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能否资本化。
如果研发成果的后续使用系由委托方母公司主导,则受托方应按提供劳务处理,确认相关收入和成本,而不能确认研发费用或研发支出。参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之“2-8 定制化产品相关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
公司预收“迪涟”,类似票据,确认应收票据和预收账款,应收票据是否提减值?
2606、公司预收“迪涟”,类似票据,确认应收票据和预收账款,应收票据是否提减值?
提问人:徐同学 时间:2023-09-01 17:18:02
背景:公司北交所IPO,公司收到客户给的“迪涟”,账面确认应收票据和预收账款
问:1、12.31时,如果公司未确认收入,应收票据是否计提减值,减值计提多少合适,是否要和应收账款保持一致?
请教陈版,同控下商誉处理问题
2607、请教陈版,同控下商誉处理问题
提问人:小乐安1314 时间:2023-09-01 23:47:02
请教陈版,A公司名下有子公司B,2020年B公司非同控购买了C、D两个公司的100%股权,形成了商誉,现在A公司打算同控合并C、D两个公司,那么A公司单体和合并报表怎么处理,C/D两个公司的PPA增值部分怎么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明确:B是A的子公司,所以A向子公司B购买子公司C、D的股权属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内部交易,而不是企业合并,在合并报表层面应完全抵销其影响。
A对于C、D的投资成本应根据其向B的收购成本确定,除非该作价不公允。
在A的合并报表中,应完全抵销B就此确认的股权处置损益。C、D的各项资产、负债和损益的计量基础不受该项内部交易影响。
合并报表连续编制
2608、合并报表连续编制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3-09-02 00:04:15
请教陈版:
甲公司2x06年取得乙60%的股权(只有乙1家子公司),达到控制,20x8年3月处置40%,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1)合并连续编制的情况下,20x8年3月处置股权丧失控制权,在20x8年末
(或者是20x8年3月??)还需要连续编制2x06和2x07的抵销调整分录吗?若需要在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时,处置的40%长投是用投资收益代替?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老师关于节能设备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账务处理
2609、请教陈老师关于节能设备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胡小莫 时间:2023-09-02 20:37:35
陈老师: 您好!
A公司作为甲方与乙方B公司签订有关节能设备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合同分享期为8年,设备建设需14,500,000元由B公司承担,合同规定A、B公司每年应以一定方式计算该节能设备为A 公司节省成本,以双方最终确认结果作为当年的节能效益,A公司按合同规定支付当年B公司应分享比例。8年合同分享期结束后,B公司将设备的所有权移交给A公司,B公司负责后续设备的运维,运维费用由A公司承担。
A公司将支付的节能效益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节能成本
贷:应付账款—B公司
回答人:chenyiwei
A公司并不享有或承担相关节能设备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可以将应由B分享的节能收益根据实际金额计入成本费用科目。后续取得资产所有权时,资产入账价值为零。
求助陈版主 净额法确认收入问题
2610、求助陈版主 净额法确认收入问题
提问人:yoyokaola 时间:2023-09-02 22:15:03
求助陈版主,如果收入按净额法确认,但是该笔业务我们作为非主要责任人,付出的成本是大于收入的,要如何处理: 方案1. 仍然将全额成本冲销到对应收入,最终收入报表项呈现为负数;
方案2. 以收入为成本冲销上限,无法net的成本留在成本报表项中。麻烦陈版主帮忙选择一下方案并指路一下准则或者准则解释的支撑… 万分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请说明具体背景?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付出的成本是大于收入”具体指什么?
请教陈版,关于“资金拆借“
2611、请教陈版,关于“资金拆借“
提问人:SSSS1111 时间:2023-09-02 23:57:57
背景:甲公司为一家地方城投公司,财政局全资持股;2020-2023期间发生较多资金拆借情况,如:甲公司根据财政局指示,将自有资金借出给某多家企业使用,签订了借款协议,明确了借款期限、利率,有短期1年以内的,也有长期2-5年的;同时甲公司也有向其关联方,非关联方单位借入资金,有借款协议,也明确了借款期限、利率,有短期1年以内的,也有长期2-5年的; 老师对于公司间的资金拆解不太明确其账务处理?
问题:对于借出资金,甲公司把短期的在其他应收款核算,长期的在长期应收款核算么?那利息收入仍是在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核算么? 还是在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对于报表日11天的利息计提,仍然比照长短期借款那样,借:其他应收/长期应收-应收利息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有个疑问是现在说是其他应收里的应收利息期末有余额是反映已到期尚未收到的利息,那这样处理是不是有问题
对于借入资金,甲公司仍然在其他应付款核算,长期的在长期应付款核算么?那利息费用仍是在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核算么,还是其他业务成本核算?对于到报表日11天的利息计提,仍然比照长短期借款那样,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应付利息?有个疑问是现在说是其他应付里的应付利息期末有余额是反映已到期尚未偿还的利息,那这样处理是不是有问题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应收款账龄
2612、关于应收款账龄
提问人:stacton202 时间:2023-09-03 12:41:57
请教陈老师,公司为某地方政府部门甲提供建设服务,去年完成验收确认了应收,合同有约定“如财政资金不到位,甲有权顺延支付”,现距离应收账款初始确认已超过一年,考虑信用损失的计提:1)目前是放在组合计提里,公司披露是按账龄的迁徙率(不是逾期账龄),一年以上账龄的计提比例较高,但此笔应收账款因为有这个合同约定,关于账龄的判断存在分歧,因为按照合同,对方可以顺延,则是否可以全部放到一年内,待“财政资金到位”而甲不支付时,再开始算账龄?2)若考虑单项计提的话,公司目前放在单项计提的都是有特殊事项100%计提的情况,那此应收账款是否也可放在单项计提里,因为是财政资金,按很小的比例计提信用损失?3)上述两种方式,哪种更合适?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款项按账龄计提坏账很可能并不合适,建议最合理的方式是个别认定,即依据政府方给出的还款计划,测算资金时间价值损失。如不可行的,也可以接受账龄法。如采用账龄法,则账龄应自最初发生日起算,因为信用损失(主要是资金时间价值损失)自初始确认日开始已经发生。
请教陈版,发送至项目现场安装的材料的会计处理
2613、请教陈版,发送至项目现场安装的材料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CathyMai 时间:2023-09-03 15:22:53
请教陈版主
公司将原材料发送至客户现场,并安排项目人员在现场进行组装、调试等,时间一般需要几个月。那原材料发送至项目现场后,是属于发出商品,还是应该计入生产成本?是否应该在项目组装调试完成之后,客户验收确认之前,才属于发出商品?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可以这样理解,“在项目组装调试完成之后,客户验收确认之前,才属于发出商品”,此前仍作为原材料核算。
股权上翻过程中是否构成股份支付
2614、股权上翻过程中是否构成股份支付
提问人:ft2229307 时间:2023-09-03 20:42:19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最终控制方的合并抵消问题
2615、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最终控制方的合并抵消问题
提问人:Afang_007 时间:2023-09-03 23:00:38
陈老师,之前请教过您同控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追溯对比报表的问题,现在又来打扰您向您请教同控最终控制方的合并抵消问题。
A.B都是甲的控股子公司(如图所示)。2023年3月1日,B从母公司甲处购买A 100%股权,即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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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3 22:57 上传
假设A净资产200,转让对价以净资产为准即200。甲对A的长期股投资为80,因此在甲个别报表层面确认了投资收益120=200-80。
陈老师,我的疑问是:合并层面是否还需要考虑甲对A公司持股比例从从100%变为了70%*100%的影响?如果考虑的话,在抵消分录中,资本公积对应的对方科目是什么? 多次打扰陈老师,实在抱歉。对于这个问题我查找了相关的资料以及您之前的解答,但我依然没有完全明白。多谢陈老师了。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交易的双方是甲和B,没有外部交易对手,交易前后外部少数股东直接持有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并无变化。如果内部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向少数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况,则该笔内部交易应被完全抵销,对甲的合并报表完全没有影响(包括不影响少数股东权益和资本公积)。也就是,不考虑甲对A公司持股比例从从100%变为了70%*100%的影响。
请教陈老师,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如果销的是存货,可以确认对应的销售收入和成本吗?
2616、请教陈老师,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如果销的是存货,可以确认对应的销售收入和成本吗?
提问人:yiqiu 时间:2023-09-04 09:19:19
请问陈老师:甲公司的一批存货,打算销售给金融租赁公司后再短期(一年内)租回,如果此笔业务按照收入准则属于销售,那么甲公司可以确认这批存货的销售收入和成本吗?不会将这批存货的“利得”计入“资产处置收益”吧?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标的为存货,且销售对象是租赁公司,则大概率是不满足“按照收入准则属于销售”的条件的,而是更可能属于以租赁资产为质押获取融资。此时不能确认收入、成本或者资产处置损益。
求助陈版,交给客户的履约保证金无法收回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2617、求助陈版,交给客户的履约保证金无法收回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提问人:熊本熊熊熊 时间:2023-09-04 10:08:38
求助陈版,公司缴纳给客户的履约保证金无法收回,该计入什么科目?
少数股东增资
2618、少数股东增资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3-09-04 10:44:37
2018年1月1日,A公司货币资金100万购得B公司90%股权,当日B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00万,2018年12月31 日B公司净资产120万,2018年全年实现净利润20万。2019年6月30日,原持有B公司10%股权的A公司对B增资50万,计入实收资本,增资后A公司持有B公司40%股权,母公司股权被稀释为60%,2019年1-6月B公司实现利润30万,7-12月实现利润50万。
请教各位老师2019.12.31的合并报表处理如下是否正确? 合并报表确认资本公积=2000.6-1500.9=-15
(1)模拟权益法借:长期股权投资75贷:未分配利润年初(200.9=18) 投资收益(300.9+50*0.6=57)
(2)抵权益借:股本(实收资本)150未分配利润年末100商誉(100-10090%=10)资本公积 (2000.6-1500.9=15)贷:长期股权投资100+75=175少数股东权益25040%=100
(3)抵损益借:投资收益57 [size=18.6667px]([size=18.6667px]300.9+500.6=57[size=18.6667px])少数股东损益(300.1+500.4=23)未分配利润年初20贷:未分配利润年末100
回答人:chenyiwei
合并报表层面调整资本公积时,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11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计算子公司净资产份额时如何考虑商誉”:“母公司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可以把子公司净资产分为两部分,一是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包含子公司净资产和商誉),二是少数股东权益(包含子公司净资
1、合并报表层面调整资本公积时,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11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计算子公司净资产份额时如何考虑商誉”:“母公司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可以把子公司净资产分为两部分,一是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包含子公司净资产和商誉),二是少数股东权益(包含子公司净资
产,但不包含商誉)。母公司购买或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时,为两类所有者之间的交易。当母公司购买少数股权时,按比例把少数股东权益(包含子公司净资产,但不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调整至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反之,当母公司出售部分股权时,按比例把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包含子公司净资产和商誉)的账面价值调整至少数股东权益。值得注意的是,母公司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时,不应终止确认所处置股权对应的商誉。”。
因此,除了计算少数股东增资前后本企业持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的变动(如主帖计算为-15)以外,还应考虑当初购入90%股权时所产生的商誉10(=100-100*90%)因持股比例从90% 稀释到60%的转出情况,在合并报表层面减少资本公积3.33,增加少数股东权益3.33,但商誉作为一项资产仍保持10不变。
另外,如果在实务中出现了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增资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实务中还需要考虑合并报表中的商誉以及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以及个别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问题。合并报表中的投资收益和少数股东损益均分段计算,少数股东权益按期末股权比例计算,同时考虑前文所述的3.33万元增加数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
提问人:zhangCestbon 时间:2023-09-23 11:17:52
背景:本公司原为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今年由5个投资者对本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股权被稀释,但仍构成控制,协议和公司章程中有如下规定“本次增资交割后,公司在交割日前的全部利润与权益由交割后的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享有”。2023年,5个投资者中分批陆续缴纳增资款,但截止目前仍有2个投资者未缴足款项,预计后续缴足没有实质性困难,只是时间问题。疑 问:①如何计算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是否按照实际缴纳增资款的投资方实际缴纳的比例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自各增资方实际缴纳日开始计算),通俗的说,是否需要单独按
各个投资方不断时点缴纳的款,计算各自的持股比例来计算少数股东损益?②实际缴纳的比例如何确认,假设协议约定甲公司持股60%,其他5个投资者分别持有8%,认缴资本1000万元,现只有3个投资者缴足了投资款,实缴资本840万元(600+80*3),如果按照实缴比例计算,甲公司的实缴比例变成71.43%(600/840)和3个投资者的持有的份额将变成28.57%(240/840),上述计算是否正确?同时如何理解变更后的实缴比例与协议约定的变化?③增资协议没有约定过渡期的损益分配,是否需要考虑过段期损益的影响,各股东的增资款已确认不会再调整,同时过渡期已跨年,过渡期的损益如何分配?烦请陈版主,抽空帮忙看看,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基金单位净值计算
2619、基金单位净值计算
提问人:绿树01234ls 时间:2023-09-04 10:56:04
陈版主,你好:请教一个问题,对于合伙制私募基金,单位净值=(总资产-总负债)/基金总份额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我是先分本后分利,如果一家合伙制私募基金,初始基金总份额是1 亿元(1亿万份),中途分配本金5000万,那分配后计算基金单位净值的基金总份额是用1亿元还是5000万元,在基金存续期间我将本金分配完后,基金单位净值如何计算?
回答人:chenyiwei
我理解,如果进行了本金返还的(一般表述为“向持有人分配直至分配额达到累计出资额”),则应相应减少份额数量。故分配后的份额数量应为5000万份。
请教“油卡返利”会计处理
2620、请教“油卡返利”会计处理
提问人:jy03657116 时间:2023-09-04 11:10:15
背景:甲公司生产A产品,A产品正常销售定价为500元/件。2023年5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10件A产品,销售定价为1000元/件,同时甲公司向乙公司赠送5000元等值加油卡和京东购物卡。该业务不经常发生,甲公司日常不经营加油卡和京东购物卡的买卖业务。
问题: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赠送加油卡、购物卡是与销售相关的,并非无条件赠送,故应冲减收入而不是作为销售费用。可按照加油卡、购物卡的外购成本(相当于其公允价值)冲减收入。
关于股份支付等待期的确定
2621、关于股份支付等待期的确定
提问人:我就不减速 时间:2023-09-04 11:19:22
请教陈版主:拟IPO公司设置了员工持股平台,约定的锁定期为5年。其中规定了正常退出与非正常退出两种情形,退出机制分为:锁定期内上市退出、锁定期内非上市退出、锁定期届满上市退出、锁定期届满非上市退出4种,4种又进一步区分了正常退出与非正常退出。正常退出情况:(1)激励对象在职但申请退出且经总经理同意;(2)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3)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非正常退出情况:(1)主要是违法犯罪(2)总经理认定的其他情形。1.锁定期内已上市退出: 1.1正常退出:转让价格为“实际出售价格出资日至退出日天数 /出资日至解锁日天数”。 1.2非正常退出:按退出时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与实际出资额孰低。2. 锁定期内未上市退出 2.1正常退出:实际出资额+实际出资额以年化收益率4%计算的利
息。 2.2非正常退出:按退出时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与实际出资额孰低。3. 锁定期届满已上市退出 在法定禁售期内原则上不允许退出,但若发生退出情形,则参照“1.1”转让价格为“实际出售价格出资日至退出日天数 /出资日至解锁日天数”。4. 锁定期届满未上市退出 4.1正常退出:可向外部投资者转让,转让价格参照当时公司公允估值;如果无外部投资者的,经持股平台同意后,可按双方协议价格转让给平台内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4.2非正常退出:按退出时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与实际出资额孰低。 问题1:1.1锁定期内已上市情形,激励对象离职时可以获得以
实际出售价格乘以“出资日至退出日天数”占“出资日至解锁日天数”的比重计算的转让价格,是否可视为激励对象可以按照市场价格转让持股平台份额,不受服务期限条件的限制?如果是的话, 是否认为“锁定期5年”并非可行权条件,判断是否上市才是可行权条件?如果判断3年内(小于约定的5年)上市成功,那么等待期应该是3年,按照3年摊销?
问题2:情形3和情形4.1锁定期届满的正常退出的价格参照了“实际出售价格”、“当时公司公允估值”,可以认定为激励对象可以按照市场价格转让持股平台份额,获取了股权增值收益?在判断3 年内可以上市的情形下,仍然不用按照约定的5年去摊销吧?
回答人:chenyiwei
锁定期内已上市情形,激励对象离职时可以获得以实际出售价格乘以“出资日至退出日天数”占“出资日至解锁日天数”的比重计算的转让价格,不可视为“激励对象可以按照市场价格转让持股平台份额,不受服务期限条件的限制”。
需了解:在“锁定期届满已上市退出”的情况下,如果是在法定禁售期满后退出,是否就可以按市价退出,从而享有或承担标的股票公允价值变动的相关收益和风险?只有这一条满足时,才可以认为构成了股份支付。
锁定期是否为可行权条件,要看锁定期内如果发生离职或者业绩不达标情况,是否会影响到激励对象享有或承担标的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摊销年限取决于等待期的确定,如果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明确的(不排除是故意的模糊),则应要求对股权激励方案有解释权的机构或个人对此作出明确解释。
请教陈版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问题
2622、请教陈版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问题
提问人:xiongmao12 时间:2023-09-04 11:46:19
请教陈版,A公司收购B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存货及人员、专利等,构成业务合并,A、B为同一控制下公司,收购之前A向B有采购,并且形成应付款1000万元(A向B的采购在业务收购前一直滚动发生,应付款余额变动不大),在业务收购时,收购协议约定,B公司原有业务形成的往来款由B公司自行处理,A支付收购价款仅包括固定资产、存货,因此业务收购后,A又单独支付了以前应B的货款1000万元。问题:假设合并日在2021年,根据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原理,A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要视同B这块业务一直存在,那2020年在进行追溯调整的时候,2020年末A跟B的往来是否需要抵消?我理解因为最终收购的时候没有收购这块往来,所以一直都不应该抵消,但是这样最终就会体现,A跟B的关联交易的发生额都被抵消了,但是2020、2021年的往来都没有抵消,仍然有关联往来,请问陈版此处理是否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最终收购的时候没有收购这块往来,但在追溯重述的合并报表中,仍需对该项内部往来予以抵销,同时确认一项A应付B原股东的应付款项。
既然“在业务收购时,收购协议约定,B公司原有业务形成的往来款由B公司自行处理,A支付收购价款仅包括固定资产、存货”,即表明收购价格偏低(未包含该笔往来款),加上该笔额外支付的内部往来款后,其效果应当等同于将该笔往来款纳入收购范围对合并成本的影响。
是否确认投资收益?
2623、是否确认投资收益?
提问人:麦田525 时间:2023-09-04 13:37:29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通过交易所公开渠道取得银行方转让的债权包,并通过法院裁定取得抵债房产(未办权证,法院下达裁定该房产财产权利归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按评估值抵偿相应债务),抵债额与取得债权包成本的差额可以计入投资收益吗?如不能计入投资收益,账务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实务中,抵债资产虽有评估,但往往是偏高的,并不公允,故不能将抵债资产的评估值作为其入账的依据。
建议抵债资产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不高于本企业从外部购入该债权的成本。如果评估值低于本企业购入债权的成本,才按评估值入账抵债资产。
关于民非企业的并表问题请教
2624、关于民非企业的并表问题请教
提问人:finally琪 时间:2023-09-04 14:07:10
请教一下各位老师,民办非营利组织可以并入法人主体公司吗?比如负责人是法人主体公司这样。如果可以并表的话,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呢?希望各位老师们指点一下,非常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民非单位纳入主办单位的合并报表范围,主要影响是可变回报的认定问题。
可参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9 控制的判断”中“三、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准则对于”控制”的定义和判断并不拘泥于被投资单位的法律形式。学校、养老院及医疗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无法进行利润分配,也并不必然代表投资方无法获取可变回报。投资方需要结合非营利性组织的设立目的、对非营利性组织日常活动拥有的权力、享有的相关经济利益(例如产品销售利得、收取管理费、收取技术许可使用费等)等进行判断。”。
实务中民非单位纳入主办单位的合并报表范围主要由以下几种情况:
关于生育津贴的入账及现金流分类
2625、关于生育津贴的入账及现金流分类
提问人:cherrylchen66 时间:2023-09-04 14:49:01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陈版好,我们公司产假工资一般高于生育津贴;产假期间按产假标准发放员工工资,后收到社保发放的生育津贴,两者金额有差异—生育津贴小于实际发放的工资,想确认下这种情况下收到生育津贴时怎么入账,是直接冲减工资费用还是计入其他收益呢,总额法和净额法下处理是否有差异? 同时现金流方面是直接计入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吗?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此类情况,对于收到的生育津贴可作为政府补助处理,具体处理方式取决于你公司对此类政府补助是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前者计入其他收益,后者冲减职工薪酬费用。现金流量方面:列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资产出资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
2626、资产出资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
提问人:summerxxy 时间:2023-09-04 16:53:56
请教陈版:甲公司2018年支付3000万购买子公司乙(无实际生产经营,有探矿权证书,需要续期采矿权),2022年考虑到企业规模较小,开发有难度,故引进战略投资者丙,签订增资协议。增资后,丙持股比例65%,甲持股比例35%。
协议约定:增资款9000万分2笔支付,乙方收到丙方首次增资款(5100万)0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乙方配合丙方办理丙方占比51%和甲方占比49%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本协议经三方签订后一百八十个自然日内,丙方支付剩余增资款(3900万),乙方收到甲方剩余增资款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乙方配合丙方办理丙方占比65%和甲方占比35%股权工商变更登记。
2022年10月,丙方支付首次增资款,2023年7月,丙方支付剩余款项同时采矿权证书也已经办理。会计处理:
自研软件核算
2627、自研软件核算
提问人:wangminhua 时间:2023-09-04 18:25:43
陈老师,公司用自己IT人员自行开发一般管理应用软件,用的是成熟的技术与数据库,不属于R&D活动,可以下按无形资产准则,不在开发支出核算,不计算研发投入吗?比如在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中核算,在形成软件后转入无形资产。
回答人:chenyiwei
这类内部研发项目,如果研发成果完全是内部自用,则建议将研发支出予以费用化处理,不建议资本化。因为“提升管理效率”等都是非常主观、难以量化的目标,可能难以证明该类研发项目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潜力,故不建议资本化。
限制性股票确认递延
2628、限制性股票确认递延
提问人:wx_6160292c64e2 时间:2023-09-04 20:48:21
请教陈版,
背景:公司以A价格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期末以市价B,根据(B-A)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问题:如果次年发放现金股利1元,是否需要对A进行调整,比如(B-A-1)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无需调整。
质保金-合同资产
2629、质保金-合同资产
提问人:dingjiali 时间:2023-09-05 09:22:28
想问下,对于质保金列示于合同资产,企业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质保期并最终验收后才支付,那请问是质保期满可以确认收入,还是需要等待最终验收收到款项才确认收入? 另外,对于质保金的列报问题,如果1年以内的质保金是不是就是列示于合同资产?而一年以外的质保金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
回答人:chenyiwei
质保金对应的一般是保证性质保义务。对于保证性质保,在相关商品或工程交付给客户时即可确认收入(这也是将质保金挂出作为合同资产的前提),同时确认预计负债和销售费用。只有服务性质保,才是在提供质保服务的过程中逐步确认收入。
“对于质保金的列报问题,如果1年以内的质保金是不是就是列示于合同资产?而一年以外的质保金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基本合理。
出租目的资产购置处理
2630、出租目的资产购置处理
提问人:dotaauditor 时间:2023-09-05 09:58:59
背景:甲公司从乙公司租入房屋,甲对房屋进行装修,并购置家具家电,出租给丙使用,租赁合同每年一签,每年获取固定租金收入。请教陈版:
求助陈版主及各位大神关于公司减资的处理
2631、求助陈版主及各位大神关于公司减资的处理
提问人:13401452737ssk 时间:2023-09-05 10:01:16
A、B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公司C,股权比例A/B为53%/47%,实际出资金额A公司出资13532万,B公司出资7000万(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不同),C公司账面实收资本14894万元,资本公积5638万元。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成立公司D,C公司的部分业务从C公司挪到D公司经营。A/B拟对C同比例减资合计10000万元,用于对D公司的出资。
现在有两个方案。
方案一:按照实收资本A/B 53%/47%的比例分别减少5300万、4700万。A/B公司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方案二:按照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共同减少10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减少7254万元(A公司减少3845万元、B公司3409万元)、资本公积减少2746万元,A公司收回资金6591万元,B公司收回资金3409万元。 资本公积是否可以直接跟着实收资本一起减?还是必须先转为实收资本后减?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减少多少实收资本,而是分别支付给A、B的减资款分别为多少。
A、B收到减资款时,首先冲减对C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冲减为零后还有剩余的,确认为投资收益。
请教陈版主关于EXWFOB境外收入确认时点问题
2632、请教陈版主关于EXW/FOB境外收入确认时点问题
提问人:Lucas_He 时间:2023-09-05 10:03:12
背景:A公司有一家香港公司(100%控股子公司),在香港无实际经营地。公司的外销收入是先通过销售给香港公司,在通过香港公司对外销售给客户,期末香港公司无库存。销售给香港公司是通过FOB模式报关,然后每月出口退税;香港子公司与境外客户签订的合同是EXW模式,客户货代直接来工厂提货。 业务流:A公司销售给香港公司(FOB模式),香港公司在销售给境外客户(EXW模式)货物流:工厂直接到境外客户,不通过香港资金流:境外客户汇款给香港公司,A公司根据报关单从香港公司处结汇 目前A公司确认对香港公司的收入时点为:按照报关单时点进行确认。
问题:存在当年12月货代来A公司工厂提货,但是到次年才报关。则A公司账面上未确认对香港公司的收入,由于香港公司与境外客户签订的合同是以EXW为成交方式的,货物控制权已在12 月货代来工厂提货,则香港公司要确认对境外客户的收入,个人认为不可理,因为货物也还没出口报关,A公司不能确认对香港公司的收入,从而香港公司也没有存货销售给境外客户,但是由于EXW的贸易方式又应该在香港公司确认对客户的收入,与之矛盾,请陈版主指教,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从主帖信息来看,该香港公司为代理人,因此收入确认应以商品控制权转移给最终客户(香港公司的下游客户)为准。香港公司不确认收入和成本。因为香港公司与下游客户签订的条款是EXW,故应在下游客户从境内工厂提货后即可确认收入(如果出于谨慎考虑,可延至报关出口后)。
总额法/净额法问题与所采用的贸易术语条款无关。
城投债收入确认
2633、城投债收入确认
提问人:一云 时间:2023-09-05 10:10:23
陈老师:
城投债代建工程收入确认一般是年底时根据有关部门的结算文件中确定的本期结算金额确认收入和相应的成本。
但是这种方式存在一个问题:文件一般并不会将本年所有完工的项目全部确认收入,只是将一部分确认收入。其实这种方法跟新收入准则并不相符,既不属于时点法、也不属于时段法,属于四不像。说属于时段法(产出法)吧,也不像,文件中确认的本年收入金额跟实际产出差距不小,存货中还留存着很大一块代建项目成本呢。
如果严格按照时段法(投入法)确认收入,期末会有大额的合同资产,但是具体结算日期无法确定,该类合同资产一般也不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但是又确认了大额收入、毛利,这样做, 是否又不谨慎?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老师关于政策性搬迁的现金流量表列报的问题
2634、请教陈老师关于政策性搬迁的现金流量表列报的问题
提问人:zsmj 时间:2023-09-05 10:40:57
陈老师您好,请教关于政策性搬迁的现金流量表列报的问题:
本公司收到政策性搬迁补偿款(符合政策性搬迁的条件),协议约定补偿款分为土地、房屋的补偿以及投资新建工厂的补助。
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中要求对于收到的搬迁补偿款及土地收储补偿款分类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但未提计入“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租赁涉及第三方预付部分,减免的会计处理问题
2635、租赁涉及第三方预付部分,减免的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人:大赤兔 时间:2023-09-05 12:24:22
求助老师一个问题:
23.7承租方A公司与出租方B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B名下的50家商铺,租赁期为23.727.12,其中23.724.12的18个月的租赁费3亿为一次性预付。由于预付金额较大,合同同时约定,该预付款3
亿并非由A支付给B,而是由B公司的子公司C一次性支付给B,A在23.7~24.12的18个月内每个月支付给C租金和资金占用费;对于后续可能存在的减免事项,从A每个月付C的金额中扣除。
现在问题如下:由于前期定价较高、市场行情变化较快,A频繁与B谈判租金减免,23.8~23.10为其中的30家商铺每家谈判了1个月10万的减免额,合计减免10303=900万,其中8月的300万已从8月A对C的实际付款额中扣除。已知后续仍然可能发生减免但金额不确定。A公司处理方式为:每个月根据减免金额减少使用权资产和其他应付款,因为减免期间均为24.12前,故对损益的影响为每个月减少的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回答人:chenyiwei
B的子公司C代A向B预付租金,A可确认预付租金部分对应的使用权资产,同时确认“长期应付款——C”,后续期间内每年按约定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支出。
通过谈判获得租金减免时,由于B、C可以视为一个整体,故减免的组金额冲减使用权资产和对C的长期应付款,即减免租金的损益影响通过使用权资产的减少,在后续剩余租赁期内逐步体现出来。
求助版主,转租赁中因转租金额远大于原租赁成本导致资产处置损益过大
2636、求助版主,转租赁中因转租金额远大于原租赁成本导致资产处置损益过大
提问人:laonanhai 时间:2023-09-05 15:24:04
公司目前在IPO阶段,有一个仓库进行了转租,原每月租金100万元,但因市场价格等原因转租每月租赁收入180万,期间有8年,导致转租当期确认了大额的资产处置损益。请问版主这笔转租收入是否全部确认在当期,因金额过大,是否可将此笔收益在剩余8年内每月递延摊销,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关键是看转租是否构成融资租赁,以及对转租赁交易的商业实质、转租赁租金的公允性等有无合理解释。另外,因终止确认原租赁使用权资产导致的资产处置损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矿山企业修建的道路设施如何会计处理
2637、矿山企业修建的道路设施如何会计处理
提问人:Stillman 时间:2023-09-05 16:54:24
回答人:chenyiwei
矿区内修建的专用内部道路可确认为固定资产;
矿区外公共道路的修建,由矿山企业出资,如果这是该矿山对外联系的唯一或最主要通道,预计本企业会成为该道路的最大受益者,则本企业对于修建道路的出资款可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如果该道路对本企业的矿山不具有重要性,主要是基于回馈当地等公益性的考虑对其修建捐资的,则计入营业外支出处理。
求助,请教关于同股不同权的合并报表相关处理的问题
2638、求助,请教关于同股不同权的合并报表相关处理的问题
提问人:osiris123 时间:2023-09-05 18:02:44
假设,A公司为B公司母公司,A公司持有B公司80%股份,剩余20%为少数股东。当期期末B公司分红后净资产为110,分红金额为10,由于B公司管理层(即少数股东们)表现突出,公司业绩完成优异。所以公司分红时未按照持股比例8:2进行分红,约定按照为5:5进行分红,实际分红为A公司5,少数股东5。 问题1,A合并报表少数股东权益期末金额应当为22【净资产110少数股东持股比例20%】,还是19【22-(8-5)(差额3看做A公司对其少数股东们的一种分配权的“让渡”或“赠与”)】?期末少数股东权益应当等于净资产少数股东持股比例,如果等于
19,是否经不起推敲? 问题2,如果少数股东权益期末金额应为22,A公司向少数股东让渡了3的分红,该部分应如何在合并报表中体现?观点一、该部分属于大股东对少数股东一种权益的让渡,应当在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不足冲减资本公积的情况下)中反映其变动。观点二、该部分类似于职工薪酬准则规定的利润分享计划,应当在费用中体现。以下为相关表格:项目观点一观点二期初未分配利润10.0010.00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00=3-3减:让渡分红(假设资本公积为0,不足冲减)3.00期末未分配利润10.0010.00谢谢各位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B公司管理层(即少数股东们)表现突出,公司业绩完成优异。所以公司分红时未按照持股比例8:2进行分红,约定按照为5:5进行分红,实际分红为A公司5,少数股东5”:这种情况表明:给少数股东的分红5中,有部分实际上是职工薪酬费用(利润分享计划)。具体计算:
根据股权比例(80:20),测算出少数股东应得分红(基于其出资)=5*20%/80%=1.25(即,以归属母公司的分红为参照,按比例算出应归属少数股东的分红额,作为对少数股东的利润分配),少数股东额外获得的分红3.75(5-1.25)作为职工薪酬费用(利润分享计划)。期末少数股权比例仍正常按比例计算。
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3-1-65(全体股东约定不按股权比例分红时,多分到红利的股东的会计处理)”。
求助关于“代建-租赁-回购”的会计处理
2639、求助关于“代建-租赁-回购”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miffy1013 时间:2023-09-05 20:31:43
请教陈版和各位老师关于代建项目会计处理,相关信息如下:
背景:甲1(被审计单位)、甲2(甲1全资子公司)、乙1(客户的母公司)、乙2(客户)以及当地区管理委员会为见证方。甲1主要业务为工业园区建设及租赁,乙1通过甲1委托甲2为乙2建设厂房及配套设施。
代建方与需求方主要相关条款如下:
甲2(代建方)乙2(需求方)建设范围需要双方共同确认设计图纸,包括土建、装修、机电等等,土地使用权由甲依法取得。责任权属甲2负责施工全过程,包括项目融资、减督管理等,并承担相应风险,建成后办理竣工验收交给乙方承租使用。融资抵押融资款只能用于建设,协议副本需报送乙备案。项目验收需根据乙的生成计划内完成建设,具体施工时间双方协商而定。甲依法取得合法证照,乙需验收。项目监督1. 共同监督,甲担任总指挥。施工图纸、建设成本控制等需双方共同确认。 2. 甲方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需乙方同意。1. 乙对项目质量、安全等有权进行检查、监督等,甲应积极配合改进; 2. 乙有权对项目规模、设计造价等重大方面进行调整; 3. 乙有权要求甲提交投资控制计划、工期、质量等重大变更调整的专项报告; 4. 需要
换主要技术责任人需要乙方同意。 5. 乙因为市场变化、设计变化进行变更,甲方应当配合。
后续:1. 甲2在建设完成达到乙2验收标准后,甲2以租赁的形式租给乙2(相关条款与一般租赁条款无异);2. 租赁期一般5年左右,后续乙1通过收购甲1持有甲2百分之百股权的形式,将厂房及配套设施购买回;3. 回购价款=项目代建服务费+土地成本+工程建设成本(土建+机电+建设规费+设计监理等)+资金成本+税费。
请问:甲1及甲2的会计处理是否大致如下:1. 建设期由于乙2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甲2应按照时段法确认建造服务收入,该收入总额为回购价款的项目代建服务费;2. 由于后续标的物售出与租赁期并无直接关联,可单独区分,此处甲2应按照租赁确认收入;3. a.后续如果甲1处置甲2,应当根据处置价款与(被审计单位甲1合并报表中持续计算的甲2的账面价值-项目代建服务费)确认投资收益;b. 后续如果卖出建设厂房及配套设施,则甲2应将代建期间代垫的土地成本等费用确认为往来,交付后以净额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该交易的实质相当于甲方为乙方提供厂房代建服务,采用分期收款方式收回工程款(递延5年付款)。因此:
甲1、甲2应确定本企业在代建服务中是否为主要责任人。如果是主要责任人的,则因厂房系根据乙方需求定制,故乙方可控制在建中的该厂房,可按时段法确认收入;如果是代理人的,则按代收代付工程款处理。该项代建收入的金额为合同约定的5年期内租金和期满时回购款的折现值。因此在后续租赁期内可以确认利息收入。
如果甲方为代理人的,则不确认建造收入,仅确认后续款项回收期间的利息收入。
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
2640、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
提问人:summerxxy 时间:2023-09-05 21:33:26
请教陈版:
2021-6-30目标公司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人民币6,156.73万元(评估增值是无形资产,商标权)。甲拟按照2021年6月30日作为基准日的估值基础,本次一揽子交易后,甲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的模式合计持有乙公司55%股权。具体步骤为:拟先以支付现金股权转让的方式收购乙公司40.38%股权,再以支付现金增资的方式获得乙24.52%股权(按照投后估值测算)。
2022-4-1交割日支付股权转让款2,485.76万(甲支付2,485.76万元受让40.38%),2000万增资款。即4485.76万。思路1: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2022-4-1交割日标的乙公司账面净资产+评估增值的无形资产+增资的2000万
思路2: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2022-4-1交割日标的乙公司账面净资产+评估增值的无形资产请问陈版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应如何确认?
回答人:chenyiwei
审计报告中会计政策中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披露问题
2641、审计报告中会计政策中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披露问题
提问人:jcxq001 时间:2023-09-05 21:41:33
回答人:chenyiwei
目前上市公司报表附注是按照交易所下发的“定期报告填报系统”中内置的附注格式制作的。
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属于会计估计,尤其是在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较多上市公司采用迁徙模型确定计提比例,而迁徙率需每年计算,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也相应需要每年更新。在此情况下,如果放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部分中披露每年的具体计提比例,则意味着每年计提比例相较于上一年的变化,都要作为会计估计变更提交董事会审议,这显然是不必要和成本过高的。
在后面的各个具体报表项目注释中,仍披露了各组合(包括账龄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比例,因此这样安排并未减少附注中需披露的信息。
全民所有制企业最早的清算规定
2642、全民所有制企业最早的清算规定
提问人:13381171726 时间:2023-09-06 00:02:04
陈版主,请教
据您所了解2007年全民所有制企业解散是否必须进行清算?是否必须出具清算报表?(不走破产程序)
我查了相关规定,仅看到原《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1992)》第三十六条 企业经停产整顿仍然达不到扭亏目标,并且无法实行合并的,以及因其他原因应当终止的,在保证清偿债务的前提下,由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经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依法予以解散。企业解散,由政府主管部门指定成立的清算组进行清算。这里只说到清算组的问题,但没有说具体清算报表、报告及审计事项?如该企业当时未制作清算报表,也未进行过清算审计,是否存在与其他文件相抵触的情形?如有,具体文件有吗?
回答人:chenyiwei
《企业财务通则》(2006)第五十九条:企业被责令关闭、依法破产、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经营的,或者经投资者决议解散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实施清算。清算财产变卖底价,参照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投资者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向相关部门、债权人以及其他的利益相关人通告。其中,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其清算报告应当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相关解读(财政部原企业司):
[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清算财务管理的规定。(一)企业清算及其原因
企业清算是指企业按照章程规定解散、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经营时,为结束债权、债务和其他各种经济关系,保护债权人、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由专门的工作机构依法对企业财产进行清查、估价、变现,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导致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无数企业发展、壮大,无数企业被淘汰,走向清算。清算的原因很多,概括起来主要有:
企业解散。合资、合作、联营企业在经营期满后.,不再继续经营而解散;合作企业的一方或多方违反合同、章程而提前终止合作关系解散。无论何种形式的解散,都需要进行清算。
企业合并与兼并。因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变化而出现的兼并、合并等事项,均会造成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对被合并的企业应当在财务上进行清算,或者一个企业兼并其他企业,应当对被兼并的企业进行清算。
企业破产。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或者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也可以主动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其他原因清算。企业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损失,无法经营下去,应进行清算;企业因违法经营,造成环境污染或危害社会公众利益,被停业、撤销,应当进行清算。(二)企业清算的类型
按原因的不同,企业清算分为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解散清算按经营期限是否届满,分为按期自动解散和提前被迫解散。还可按企业法人地位终止的程度,分为完全解散清算和非完全解散清算。破产清算按判断的不同标准,分为事实上的破产和法律上的破产。
按意愿的不同,企业清算包括自愿清算和强制清算。自愿清算是企业或其投资者自愿终止企业而进行的清算。强制清算是由法院以法律裁决形式宣告企业终止或者政府主管机关以行政决定形式,强制要求企业终止而进行的清算。
按程序的不同,企业清算又可以分为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普通清算是指企业自行确定的清算人按照法律规定的一般程序处理清算事务,法院和债权人不直接干预的清算。特别清算是指不能由企业自行组织,而由法院出面直接干预并进行监督的清算。
(三)企业清算的一般程序
企业清算是企业终止时的一项法律程序,一般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确定清算人。企业终止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确定清算人,由清算人依法管理企业的各项资产。
发布清算公告。清算人应当在清算事项确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依法在报纸等媒体上进行公告,要求债权人申报其债权。
清理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人对清算企业拥有的债权要组织收回,确实不能收回的坏账要予以核销。在清查过程中发现被不正当处理的财产,要依法收回。对不能直接以实物方式或者以权利方式偿付债权人或分配给投资者的财产,要组织变现。
处理未了结业务。在清算前已经发生的业务,清算人认为继续执行不会给企业带来损失,且在清算期间能够完成的,可以继续执行。否则,清算人可以终止合同,并将对方列入企业的债权人范围。
清缴所欠税款。清算前所欠税款和清算所得应缴的所得税,清算人应当在支付清算费用、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和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欠缴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金后的剩余财产中支付。
清偿债务。企业清算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和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欠缴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金、所欠税款后,用于偿还其他债务。
分配剩余财产。企业清算终了,清算净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按照投资者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进行剩余财产的分配。如果是国有企业,子公司实施清算所得净收益,投资者按比例分享的份额扣除其对子公司投资的差额,作投资收益(损失)处理;对母公司实施的清算,所得净收益全部上缴主管财政机关。
提出清算报告,造具清算的各种财务账册,办理注销登记,公告企业终止。(四)依法破产清算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申请破产清算。依法破产清算的基本程序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破产申请阶段;二是重整、和解阶段;三是破产清算阶段。现就破产清算阶段的主要操作程序概括如下:
指定管理人。对破产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后,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债权申报。债权人应当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经审查后编制债权表。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不超过9人的债权人委员会,其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 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
债权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等。
破产宣告。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执行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同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无偿转让财产的;
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5)放弃债权的。
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破产财产的变价。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除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以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在实践中,破产财产的变卖底价,应当参照资产评估结果确定。
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法院:
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
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 (3)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
借款;
设定财产担保;
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
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8)放弃权利;
担保物的取回;
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
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订,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由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包括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
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破产费用和共益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费用的,先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费用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费用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即债权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其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未受偿的债权或者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程序的终结。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办理注销登记。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0日内,持人民法院破产终结的裁定,向破产人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除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外,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
(五)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清算
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对国有企业实施关闭破产,作出了一些特别的政策规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在2007年6月1日之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据此,对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范围内的国有工业企业,以及中央下放地方管理的煤炭、有色金属和核工业矿山、军队保障性企业,暂时可以继续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0]1l号)等文件精神,主要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处置。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者招标方式为主依法转让,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与其他破产财产统一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破产财产的处置。破产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的,其转让所得也首先用于安置职工,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从处置无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所得中依次支付。破产企业财产拍卖所得安置职工仍不足的,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人民政府负担。破产企业财产处置所得,在支付安置职工的费用后,其剩余部分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按比例清偿债务。
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学校、托幼园(所)、医院等福利性设施,原则上不计人破产财产,由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省市辖区、县的人民政府接收处理,其职工由接受单位安置。但是,没有必要续办并能整体出让的,可以计入破产财产。
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对破产企业职工,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破产企业职工的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
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原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一定获利能力,并用于抵偿职工安置费用部分的资产,可以通过改制方式组建新企业,并安置职工再就业。
(六)企业清算报告的管理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明确提出,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企业的账册、文书等卷宗材料由清算组移交破产企业上级主管机关保存;无上级主管机关的,由破产企业的开办人或者股东保存。因此,企业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将清算结果向全体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通告。其中,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其清算报告应当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鉴定所 合并范围
2643、鉴定所 合并范围
提问人:上手好慢哦 时间:2023-09-06 00:07:44
回答人:chenyiwei
考虑以下问题:
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2644、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提问人:rickymost 时间:2023-09-06 10:34:00
陈老师,您好!
甲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但是子公司乙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核算:
递延发放奖金的列报
2645、递延发放奖金的列报
提问人:寒江雪71 时间:2023-09-06 11:49:48
请教陈版主,某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周期为3年,当年的奖金递延发放,第一年奖金在三年内发放比例分别为40%,40%和30%,请问后面的40%和30%部分,在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还是根据流动性分类到长期职工薪酬?
回答人:chenyiwei
需根据流动性重分类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列报。
顺流交易抵消问题
2646、顺流交易抵消问题
提问人:15652374923 时间:2023-09-06 12:40:02
背景:2021年A公司向联营企业B公司(持有20%,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500万元)销售1亿元,B公司作为固定资产使用,B公司为初创公司,当期净利润为负数(假定为0),合并层面按照顺流交易抵消,A公司合并层面对抵消金额为10000*20%=2000万,但由于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500万,因此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后,剩余未实现部分作为递延处理。
2022年B公司增资1亿元,A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出资。
回答人:chenyiwei
此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个人理解,基于尽可能使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在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中所占份额-需按比例抵销的未实现顺流交易损益】保持一致的考虑,在向被投资企业增资, 从而增加长投成本后,应以增加的长投成本为限,将递延收益冲减长投账面价值(借:递延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公司估值变动对IPO的影响
2647、公司估值变动对IPO的影响
提问人:sparkool 时间:2023-09-06 13:59:21
各位老师好,
公司去年估值50亿元,因为属于涉疫企业,当时估值比较高。去年有国资入股5%,投资约2.5亿元。
今年后疫情年代,公司业务大幅下滑,公司净资产约20亿元。公司老股东外籍人士Mike,拟退出自己持有的20%股份,以15亿元为基准*20%=3亿元 几个问题向老师请教:
1,去年公司估值50亿元,今年的Mike想以15亿元估值为基准选择退出。即使按照净资产20为基础缴纳个人所得税,仍然会被质疑公允性。但这个是个人行为,是否会影响公司未来IPO?
2,如果有其他新股东,以5.5亿元同时收购上述国资持股5%+Mike持股20%,也即分别以2.5亿元收购国资股份和3亿元收购Mike的20%股份,(约22亿估值为基础),同时收购两股东的股 权,是否会被认定同股不同价的问题?主要是国资股东比较强势,不愿以较低价格退出,而公司想让他们退出。
有没有其他处理办法? 敬请回复,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退出价格公允性和同股不同价的问题应当会在审核中引发关注,对此应尽可能合理解释。中介机构对这些问题也应当重点核查,确保给出合理、充分、逻辑自洽的解释,并与其他相关信息不存在重大逻辑矛盾。
另外新股东低价收购外方股东股权,要关注是否可能存在股份支付因素,确保收购价格等于当初收购时点的标的股权公允价值。对于新股东高价收购国资股权的合理性,应结合新股东的商业计划、盈利预测等予以合理解释。
提问人:sparkool 时间:2023-10-09 13:37:21
请教陈老师,如果Mike以低于净资产的价格将股权转让给其他高估值入股的股东,是否属于股份支付?该等股东仅仅是财务投资者。如果不能做股份支付,直接做上述操作,会带来什么问题?毕竟股权转让是股东之间的事情,不损害发行人和股东的利益。
回答人:chenyiwei
不一定是股份支付。但关键是如何合理解释这一行为?
请教陈版,股权回购条款影响并表问题
2648、请教陈版,股权回购条款影响并表问题
提问人:小乐安1314 时间:2023-09-06 15:24:10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理解,这种违约惩罚条款多数是保护性条款,不影响A对B是否成立“控制三要素”的判断。
在实务中,需要关注:触发此类违约回购条款的场景有哪些,是否属于在正常情况下合理预期不会发生的事项;回购价格如何确定,是否不低于届时标的股权的公允价值(防止原股东故意制造违约事件导致触发回购);提出回购要求的主动权是否在A公司。
租赁多次变更,怎么处理?
2649、租赁多次变更,怎么处理?
提问人:红红静静123 时间:2023-09-06 15:49:41
2022年公司与房东签订一项租赁合同,租期2022年4月-2024年4月,租金每年900万元。签订合同时,公司一次性支付了一年的租金,后面没有在支付款项。
2023年,由于房东与其债权人产生纠纷,导致债权人多次上门骚扰,影响公司。
故公司与房东约定,2023年4月-6月,为免租期。后续是否租赁,要看房东与其债权人的债务解决情况。
2023年8月,房东与其债权人解决了纠纷。公司与房东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为2023年8月-2028年7月,每年租金500万元,租赁场地不变。请问,在签订第二份合同时,对于第一项合同要怎么处理?
第二项合同作为一项新合同嘛?
回答人:chenyiwei
第二项合同实际上是对第一项合同条款的修改,作为租赁变更处理。在第二份合同签订后,根据第二份合同约定的后续租赁期和租金重新测算租赁负债的应有余额(折现率需相应更新),与租赁负债的原账面价值比较,差额调整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无需支付租金冲销的影响是作为对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不会立即产生损益影响,而是通过后续使用权资产的折旧逐步体现出来。
运维类项目是否存在总额法和净额法确认收入?
2650、运维类项目是否存在总额法和净额法确认收入?
提问人:花花鱼鱼 时间:2023-09-06 16:59:53
陈版主:新收入准则实施以来,总额法和净额法收入的业务类型主要集中在购销类、中介类、旅游服务这些业态中。我公司承接水厂的运维,现在有两种运维模式。
模式1:我公司承接水厂运维项目,水厂与我公司按运维水量结算单价800云/吨,我公司全权委托给第三方专业团队去运营,同样按水量结算单价700元/吨。我公司能否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模式2:我公司承接水厂运维项目,水厂与我公司按运维水量结算单价800云/吨,我公司与劳务公司、药剂供应商分别签订合同并结算,能否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这类完全外包、自身不直接提供服务的业务,一般理解应采用净额法,因为相关服务由分包商直接向业主提供,本企业并不控制这些服务。
情形2中,“我公司与劳务公司、药剂供应商分别签订合同并结算”,如果这两个合同是完全独立的,且劳务公司仅负责招募人员,具体的工作委派、日常管理、考核与薪酬决定等均由本企业负责,即在本企业的主导、管理和控制下,劳务人员具体使用这些药剂从事水厂的运维工作,则有可能满足总额法的适用条件。
同控下吸收合并子公司前,子公司以全部未分配利润分红
2651、同控下吸收合并子公司前,子公司以全部未分配利润分红
提问人:ren191129 时间:2023-09-06 17:32:37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按正常的子公司向母公司分红进行内部抵销即可,抵销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和子公司的利润分配。
固定资产交易间隔3年后解除是否将折旧确认营业外支出
2652、固定资产交易间隔3年后解除是否将折旧确认营业外支出
提问人:rickymost 时间:2023-09-06 17:41:52
陈老师您好!
甲企业(国企)2019年12月将一加油站涉及的固定资产根据评估价207万元转让给A公司(民营),企业将该项确认了资产处置收益,并缴交相关税费;2023年7月A公司及甲企业签订解除协议,将该项资产按原价退回。
【求助陈版主】食堂充值 关联交易
2653、【求助陈版主】食堂充值 关联交易
提问人:alphazheng 时间:2023-09-06 19:30:39
陈版主,我公司A给生产工人提供工作餐,食堂运营方B为公司关联方,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生产部长向公司A借支5000元备用金,相关金额由生产部长转账到食堂运营方B,运营方B再充值到食堂用的公用饭卡。每餐根据用餐人数(当班人数)到食堂拿饭菜,按餐标乘以人数得出金额,进行刷卡;
每3天左右,生产部长根据每餐的用餐人数清单到公司A的财务部申领餐费补贴(报销);财务部将餐费补贴(报销)发放到生产部长个人银行卡上,再由生产部长继续转账到食堂运营方B,运营方B再充值到食堂用的公用饭卡(保持饭卡始终有5000元),周而复始。
【问题如下】
由于食堂运营B是关联方,上述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及相关理由
由生产部长使用个人开去结算,是否不符合内控指引,例如,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万分感谢陈版主回复
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版主关于资产组问题
2654、求助版主关于资产组问题
提问人:yinpopo123 时间:2023-09-06 19:44:07
版主你好,最近工作中遇到一个资产组识别的问题。请您指导。
A集团有下属两家子公司,分别为B公司(持股70%)和C公司(持股100%)。B公司主要负责设备销售合同的签订和设备的生产及材料采购。为满足B公司对大型设备部分工序的加工的需求,A公司特地成立C公司,采购加工大型设备的机器,C公司作为B公司的辅助加工环节负责大型设备部分工序的加工和装配。
即:B公司的生产线除了生产中型设备外,也会与C公司生产线串联共同生产大型的设备。
C公司根据成本(折旧和人工)加成向B公司收取加工服务费收入,C公司收入90%来源于为B公司配套加工费收入。
由于B公司承接大型设备加工订单并非如成立C公司时的预计那么多,因此C公司每年净利润较低,由此审计认为C公司固定资产可能存在减值迹象。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八条:“几项资产的组合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存在活跃市场的,即使部分或者所有这些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均供内部使用,也应当在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况下,将这几项资产的组合认定为一个资产组。”
因此,要考虑C公司所提供的加工服务是否存在活跃市场,C公司是否能够对外接单(不考虑目前B对C产能实际占用的情况下)等因素。根据上述规定,C公司作为一个独立资产组的可能性仍然较大。
请教陈版,劳动保护费用是否属于安全生产费用?
2655、请教陈版,劳动保护费用是否属于安全生产费用?
提问人:anlizhaomi 时间:2023-09-06 21:59:07
回答人:chenyiwei
劳动保护费不属于安全生产费的列支范围。引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后,不改变此前对劳动保护费的核算办法。
已贴现的商业汇票会形成企业的或有负债
2656、已贴现的商业汇票会形成企业的或有负债
提问人:xujoyer 时间:2023-09-07 09:28:26
请教陈版,在或有负债的准则中描述了: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或有负债:(1)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
请问陈版,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在保留追索权的情况下,在付款方最终付款前,其入账本身不就是一笔负债吗,已经进表了,为什么还要作为或有负债在附注中披露?还是说披露的是已经到期,但是付款方没有付款的金额?
回答人:chenyiwei
这可以理解为金融工具准则修改后,或有事项准则未作相应的适应性修改所导致的准则体系内部矛盾。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如果贴现、背书不终止确认的,则需就贴现款确认短期借款,就背书确认其他流动负债,这些都是表内已确认的负债,且不是预计负债,相应地不属于或有事项的披露范围;如果终止确认,说明所保留的风险极低,可以忽略不计,在此情况下属于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也没有必要作为或有事项披露。
无形资产入账
2657、无形资产入账
提问人:二月风筝 时间:2023-09-07 09:32:26
陈版主:
咨询一个无形资产入账价值问题,背景如下:
A公司2015年与某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在某市规划范围内建设物流园区。投资协议约定:A公司所取得土地使用权价格为该地区工业用最低价,土地使用权通过公开招牌挂方式出让,公开招牌挂价格与协议最低价格之间的差额,市政府作为项目扶持资金在30个工作日内等额扶持该项目。截止2022年底,取得土地使用权共支付土地款3亿元,同时收到扶持资金1亿元。
回答人:chenyiwei
该1亿元属于与资产(该土地使用权)相关的政府补助。你说的两种处理方法均可,关键看该企业对此类政府补助是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核算。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的官方解读:
二、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总额法和净额法。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一次或分次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成本费用等的扣减。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所补偿成本费用等的扣减。
企业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判断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通常情况下,对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能选用一种方法,同时,企业对该业务应当一贯地运用该方法,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对某些补助只能采用一种方法,例如,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即征即退只能采用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
关于通过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实现电站销售的核算问题
2658、关于通过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实现电站销售的核算问题
提问人:heyuanhui 时间:2023-09-07 11:17:54
背景如下:A公司获取了光伏资源,成立了项目公司B公司用于建设光伏电站,注册资本金3亿元,B公司自行融资7亿元用于建设(暂不考虑利息),已经提前与客户签订了预收购协议,将在
B公司将电站建设完毕后,通过转让B公司股权的方式将整个电站出售给客户,收购金额4亿元。
情形一:如果B公司将整个项目EPC发包给A公司以外的单位,发包价格10亿元,且A公司未向EPC承包方提供任何产品或服务。
情形二:如果B公司将整个项目EPC发包给A公司以外的单位,发包价格10亿元,但是A公司向EPC承包方提供了部分产品或服务5亿元。情形三:如果B公司将整个项目EPC发包给A公司,发包价格10亿元。
针对以上三种情形,有一些疑问
建设期是否应该在B公司个别报表确认在建工程,合并报表重分类为存货?
针对情形2和情形3,是否需要在合并报表抵消建设期的A公司收入和成本?
三种情形下,转让股权的时候,我的理解是A公司个别报表按照处置股权确认投资收益,那么合并报表怎么处理,是否能够确认收入和成本?金额如何确定?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考试机构周一到周五闲置租金
2659、请教考试机构周一到周五闲置租金
提问人:18865532249 时间:2023-09-07 16:07:31
请教:一个给提供各类考场的公司,全年租赁该场地,通常星期一到星期五是闲置的,只有周六周天是安排考试的,按照项目确认收入成本,闲置的租赁费应该放在管理费用里还是成本里, 如果放在成本里,如何分摊到各项目里?
回答人:chenyiwei
直接计入营业成本。因为这类闲置租金不是与特定项目相关,而是与整个机构的运营相关,故不经过分配直接计入营业成本。
大股东资金占用
2660、大股东资金占用
提问人:审计小菜鸡 时间:2023-09-07 16:34:25
请教陈版,上市公司处置子公司,由大股东关联方受让股权,股权转让价款支付了50%以上,子公司已出表,因资金紧张,剩余部分价款未支付。现有以下疑问:①剩余未支付的价款是否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我们认为有实际业务,不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应是其他关联资金往来;②如年末按照正常信用损失率对该往来欠款计提了坏账,明年款项收回,冲回的坏账是否可以计入当期损益,如计入损益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应收票据背书或贴现终止确认的问题
2661、关于应收票据背书或贴现终止确认的问题
提问人:esnai1977 时间:2023-09-07 16:47:14
做为一名老会计,今天被事务所的项目经理上了一课新金融准则,国有商业银行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9家,城市商业银行4家,总共19家银行出具的票据,背书或贴现可以终止确认,不属于这些银行的票据不终止确认,贷方记入短期借款、其他流动负债。因我们公司票据背书量较大,有很大一部分不是这19家银行出具的,背书不终止确认,就造成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金额较大,但这部分票据实际上是不存在的,而且又翻看了之前的会计书,“资产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但这些票据背书转让后,在哪儿我都不知道,当然也不是企业能够拥有或控制的,感觉应该是不太符合资产的定义,问这项目经理,这块资产怎么确认,”盘点、函证“都做不到,他也没说出个一二三来。另
外就是这19家银行的票据贴现的话,贴现息计入投资收益,就是说这19家银行的贴现息计入投资收益,其他银行的贴现息计入财务费用。同样都是银行票据的贴现息,业务实质也是一样的, 会计处理的科目却不一样,不知道贴现息怎么就跟投资收益沾上边了?又翻不翻会计书,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等,贴现息这样同一事项不同的会计处理,连我这个老会计都感觉找不到北,怎么符合”可理解性“的要求。虽然我们会计人员对准则只要求执行就可以,但应收票据的处理方面,真让人不太理解,希望专家、同行能够指点迷津
回答人:chenyiwei
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是金融资产转移准则中对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的相关规定(即不能终止确认被转移的金融资产,而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负债)。该做法与以往做法有一定差异,且对不能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后续要持续跟踪其兑付情况,确实会增加工作量,并导致资产负债率增加。
2、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是金融资产转移准则中对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的相关规定(即不能终止确认被转移的金融资产,而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负债)。该做法与以往做法有一定差异,且对不能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后续要持续跟踪其兑付情况,确实会增加工作量,并导致资产负债率增加。
提问人:Brucewing1991 时间:2023-09-25 09:27:22
话说前天看到一条消息,南京银行也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银行了,那是不是也要同步修改成6+9+5了呢?所以这不应该是一个死的规定,只能说这个处理背后的原理可能变现出来是6+9,但是直接套用6+9可能就有点问题了。
回答人:chenyiwei
个人理解“系统重要性”不同于信用风险高低。
类PPP项目资本金利息收入问题
2662、类PPP项目资本金利息收入问题
提问人:kxg0219 时间:2023-09-07 16:58:30
版主您好,工作中遇到问题需请教:
类PPP项目公司按照业主方要求完成资本金出资且过程中存在政策性资金需一次性注入,叠加进度不及预期,项目公司账面留存资金较多,形成高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问题:①股东注入资本金形成的利息收入是否可以抵减项目公司建设期利息(即冲减在建工程成本)?②若不可抵减,是否需单独做账资本金利息、专门借款利息;且需在建设期确认营业收入(资本金利息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规定进行缴纳税费?;③若可抵减,抵减依据的会计准则依据是哪条?
回答人:chenyiwei
资本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无需单独核算;专门借款的暂时闲置资金的利息收入因需冲减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故需单独核算。提问人:kxg0219 时间:2023-09-18 114138
提问人:kxg0219 时间:2023-09-18 11:41:38
感谢陈版主回复,这个问题单纯站在会计准则角度,我的理解也和您一样,但是审计那边给的意见说可以抵减,具体没给出原因 后面我查了一份文件,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建设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冲减债务利息支出,利息收入超过利息支出的部分,冲减待摊投资总支出。按照这个理解,资本金含在建设资金范围内,就是可以冲减支出的 不过咨询了税务,税务处理那边可能倾向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回答人:chenyiwei
此类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文件是有明确适用范围的。企业的在建工程基本上不适用。请留意相关文件中的适用范围规定。
请教陈版,这种该怎么处理?
2663、请教陈版,这种该怎么处理?
提问人:SSSS1111 时间:2023-09-07 18:39:23
案例背景:某自然人甲以其持有的A银行3700万股质押给B银行,获得大额贷款,后来此人卷款跑路给,根据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要求,要求乙公司(该公司为政府平台公司)按照每股1.7 元的法拍价格,支付资金6290万B银行,化解B银行不良贷款,资金已支付完毕。目前此项股权无法过户给乙公司,工商未变更(原因:市银保监局通过穿透查询认为公司购买股权的资金非自有资金,而是来自银行贷款,无法审批通过),然后询问企业后续该股权如何处置,企业回复说计划是与自己的大股东签订代持协议,让自己的大股东代为持有。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考虑该代持是否有效?是否有较大的法律风险?此问题需咨询律师意见,并与乙公司的大股东及相关政府部门沟通确认。如果代持有效,则乙公司作为实益股东可以确认该项股权投资。具体会计处理取决于乙公司对该被投资银行(A)有无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如有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则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反之则作为金融资产核算。
请教陈版主,国有企业涉及土地收回是否确认损失问题
2664、请教陈版主,国有企业涉及土地收回是否确认损失问题
提问人:niugangyi 时间:2023-09-07 19:03:48
陈版主,您好有国有企业A,因持有的1000亩商业用地未按原约定期限动工开发,政府计划全部无偿收回。经国有企业A与政府多次协商,达成协议。一、当地政府以闲置土地收回的方式收回200亩(涉及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政府同意未来不无偿收回剩余的800亩地。【已收回土地证】二、针对剩余土地,本着发展的理念,双方同意按发展规划调整土地性质。【尚未履 行】三、国有企业A因收回、变更土地性质导致1000亩土地的损失,政府利用将来获得上述土地出让收益地方留成部分和后续产业项目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持续补偿给国有企业A,确保国有企业A利益不受损。【尚未履行】 该收回行为属于有偿收回,A公司原拥有的200亩土地使用权变更为一项其他权利,但该权利的预计收回金额及收回时点不确定(A公司账面有确定金额)。A公司是否确认损失。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问题。
2665、请教陈版主,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问题。
提问人:qinchuan449 时间:2023-09-07 23:13:54
请教陈版主,A企业以专利权和固定资产出资与其他企业成立B公司,A公司占比30%,请问:
售后租回
2666、售后租回
提问人:wx_60e811b92a55 时间:2023-09-08 09:28:04
请教陈版主:我司为国有企业,先与国银租赁、A公司(民营初创型公司)达成合作。由A公司购买1亿元的设备,半价出售给国银租赁公司,再由国银租赁公司出租给我司,我司转租给A公司。请问,账务处理上,A公司是否直接认定为售后租回呢?A公司的账务处理是否影响我司的账务处理呢?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从主帖信息来看,该交易的经济实质很可能是:A公司(民企)以其所购买的设备为抵押向租赁公司获取融资,融资金额为设备购买价的一半;本企业(国企)为该项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但形式上是转贷,即本企业作为还款的主要责任人)。
因此,本企业基于对还款承担首要责任的实际情况,应分别确认一项对租赁公司的负债和对A公司的债权,这两者的原始金额相同,相应地需分别确认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但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也可以互相抵销(如有利差赚取则除外,此时本企业需确认利差计入损益)。
本企业和A公司是两个独立的会计主体,A的会计处理对本企业不产生影响。
子公司减资账务处理
2667、子公司减资账务处理
提问人:还是枣树 时间:2023-09-08 09:40:11
紧急,陈版主,您好!现有一个关于子公司减资账务处理事项咨询下您!母公司A持有子公司B100%股权,现在母公司A决定对子公司B减资,减资前,母公司A账面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1.2 亿,子公司B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是1.5亿,子公司B净资产为1个亿,现决定将子公司注册减少50%,减至0.75亿,请问这种情况下,,母公司账面长期股权投资应该减少多少?按照减资比例减少50%,还是按照子公司B账面净资产50%减少?
回答人:chenyiwei
按照从子公司收回的减资款(或者收回资产的价值)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一般不会因此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损益。
《企业会计制度》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如何判定
2668、《企业会计制度》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如何判定
提问人:13381171726 时间:2023-09-08 10:16:49
陈版主您好清教:
财会(2000)25号《企业会计制度》第二条 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关于实务资产投入子公司分录
2669、关于实务资产投入子公司分录
提问人:yuzhan0727 时间:2023-09-08 11:34:30
A公司为母公司,其持有B公司80%股份,2022年将其账面600万元的在建工程予以研发后可辨认的价值为5500万余元作为对b公司的投资,视同销售确认销项税额,差额作为营业外收入-投资子公司利得作为a公司账面单体会计处理,处理后与b公司实收资本-a公司期末数一致,这样处理是否正确?a公司需要对b公司签定投资协议以及缴纳相关销售税吗?
回答人:chenyiwei
新设合并
2670、新设合并
提问人:Diviner 时间:2023-09-08 13:59:48
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陈版主,农业企业会计处理的疑问
2671、求助陈版主,农业企业会计处理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09-08 15:17:21
A集团为国资委下属单位,A集团子公司有农场公司和种子回收公司,土地为国资委划拨,土地证办在农场名下。农场对土地实施统一管理,根据集团需要,种子回收公司将种子统一卖给农民,农民播种收获后统一由种子公司回收,回收价格按照市场价加部分溢价构成。责任承担:由于种子问题导致收成不佳由种子回收公司承担,由于农民自己原因导致的收成不佳由农民自己承担。
农场跟农民签订劳动合同、租赁合同:农民每人5亩“身份田”,农场不收取租金,但是农民需要承担社保费用,按照国家标准将需要企业及个人承担的社保费支付给农场,农场支付给社保局。也就是说农场给农民免费使用5亩地,从而不承担农民社保费。
农民承包亩数大于5亩的部分以及没有跟农场签订劳动合同仅签订租赁合同进行种植的属于“招标田”,需要按照每亩固定金额支付农场租金或等额粮食。期间农场不会支付农民工资,等庄家成熟,种子回收公司根据粮食产量及质量按照市场价加部分溢价(因为考虑要按照农场要求统一进行播种)进行回收。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考虑本案例中的农户在会计意义上能否被视为农场的“职工”?这需要对照职工薪酬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中对职工”的定义来判断。从主帖情况来看,虽然名义上农场为农户交社保,但实际仅为代收代付;农场并不支付工资,仅承诺按高于市场价格一定比例收购农产品。因此大概率不属于“职工”。因此也就不能确认职工薪酬费用。
农场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租金。另外还有农产品的收购和买卖之间的差价。
是否需要划分为持有待售
2672、是否需要划分为持有待售
提问人:wx_6160292c64e2 时间:2023-09-08 16:19:44
请教陈版主:
问题背景:A公司在印度设立子公司B,由于开展业务不顺利,计划处置B公司的资产并注销。B公司轻资产公司,主要是办公类用品。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满足持有待售条件(CAS 42第五条、第六条),则应调整为持有待售资产,并按该准则规定进行后续计量。只有当B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相对于合并报表整体显著不重大时,才可以如你所述的简化处理。
劳务派遣费的会计处理
2673、劳务派遣费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小蜗牛134 时间:2023-09-08 16:21:17
回答人:chenyiwei
这涉及对劳务人员是否属于本企业“职工”的判断。相关案例可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1-4-8(企业对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的核算和列报)”。
提前向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确认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流动项下明细如何列报?
2674、提前向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确认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流动项下明细如何列报?
提问人:徐同学 时间:2023-09-08 16:22:11
背景:提前向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但未达到收入确认时点,经销项税额确认其他流动资产,并确认应交税费问题:披露时其他流动资产二级明细写啥呢?待转销项税?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可在其他流动资产中列报这部分相当于税额的应收款项,明细项目为“期末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已开票税额”。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累计投资收益小于分红金额
2675、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累计投资收益小于分红金额
提问人:472172619 时间:2023-09-08 21:22:39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累计确认的账面投资收益金额小于分红金额,那么分红金额超过部分如何处理?是先冲减长投-投资收益,超过部分冲减成本吗?后续每年确认投资收益时,是要先还原已冲减的成本,成本还原完后在确认投资收益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是依据准则或解释哪里来处理的呢?
回答人:chenyiwei
收到分红超出权益法下累计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差额,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减少“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后续投资收益正常确认即可,不需要考虑还原这部分冲减的成本。
请教陈版: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
2676、请教陈版: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
提问人:sysulaiyb 时间:2023-09-08 23:45:41
请教陈版:
B和C同由A100%持股,现拟安排B吸收合并C,不安排对价支付,吸收合并后注销C,C资产2000,负债3200,实收资本4700,未分配利润-5900。请问B的会计处理是借资产2000,贷负债3200,贷所有者权益时,是贷实收资本4700且资本公积-5900,还是贷资本公积-1200?
回答人:chenyiwei
吸收合并的账务处理取决于吸收合并方案,特别是对吸收后存续企业B的股权设置约定。
贷记实收资本的金额应根据吸收合并方案中规定的存续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金额确定(最小为零,最大为被吸收方的原注册资本额),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请教陈版,合并抵消权益的时候,请问持股比例按实缴还是认缴?
2677、请教陈版,合并抵消权益的时候,请问持股比例按实缴还是认缴?
提问人:SSSS1111 时间:2023-09-09 10:52:29
回答人:chenyiwei
需根据母公司和少数股东的约定以及子公司章程而定,一般情况下:
求助陈版主,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入账的疑问
2678、求助陈版主,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入账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09-11 16:45:11
A公司持有结构性存款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1000万元,年底应收未收利息100万元。年底账务处理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100万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万元。次年收到利息时,借:银行存款100万元,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100万元。这样理解是否正确,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主帖的理解基本合理。
企业自购毛坯房转固时点疑问
2679、企业自购毛坯房转固时点疑问
提问人:ku158 时间:2023-09-12 11:05:45
回答人:chenyiwei
毛坯房和装修这两者的使用年限不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五条规定:“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故应分别确认为两项固定资产。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也应当分别判断。个人理解,对毛坯房,应在收房时认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固,但在装修期间内计提的毛坯房折旧可以计入装修工程的成本,即:借:在建工程——装修,贷:累计折旧——房屋建筑物。
陈版主,请问 装修费用的摊销年限问题
2680、陈版主,请问 装修费用的摊销年限问题
提问人:244381403 时间:2023-09-12 12:20:06
@chenyiwei 陈版主
如果公司搬到一个新办公室,进行装修,想要按照5年对装修费用形成的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摊销,但是目前对此办公室只签署了3年的租赁合同,公司预计有极大可能延长租赁期。
回答人:chenyiwei
基于逻辑合理性的考虑,对租入房屋装修(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年限不能超过剩余租赁期。参考财政部发布的准则实施问答:http://kjs.mof.gov.cn/zt/kjzzss/ … 0210610_3717408.htm。
求助陈版主,企业猎头费应计入什么科目
2681、求助陈版主,企业猎头费应计入什么科目
提问人:熬夜audit11 时间:2023-09-12 16:27:57
求助陈版主,企业因招聘高端技术、销售、管理人才发生的猎头费应全部计入管理费用还是根据被招聘人员入职的部门分别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等?企业为招聘高级技术人员代其向上家支付的竞业禁止赔偿金应计入什么科目?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计入管理费用。其目的是招聘人员,还不是为了获取被招聘人员向本企业提供的服务,所以作为一般管理费用处理。
请教版主,这个属于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吗?
2682、请教版主,这个属于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吗?
提问人:紫鼎兴1007 时间:2023-09-13 10:47:22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目前《小企业会计准则》,打算变更为《企业会计准则》,这个属于重大会计变更吗?是否需要董事会审批通过? 目前情况是监事长认为属于重大会计政策变更,需要董事会流程;但是有一个董事认为这事经营层确定就行,不用什么事都找董事会审批。
回答人:chenyiwei
执行会计准则的变更属于会计核算体系的根本变化,其重要性超出任何会计政策变更,故需经董事会决议。
例如,“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本市国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沪国资委统[2008]354号)规定: 企业集团应向市国资委提出执行新会计准则的申请,主要内容包括:
企业拟执行新会计准则的理由;
拟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时间、范围;
执行新会计准则预计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其他准备工作。
申请应附报企业董事会等权力机构对企业申请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决议、拟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清单、按新会计准则修订的集团会计核算办法、新旧会计科目衔接对照表。
求助陈版主,固定资产长期待摊的疑问
2683、求助陈版主,固定资产/长期待摊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09-13 11:25:10
回答人:chenyiwei
在租入的土地上建设的厂房,本企业对其无产权,应作为租赁改良,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
请教陈版主,设备验收后因矿样发生变化导致不能回款的情况下如何确认收入
2684、请教陈版主,设备验收后因矿样发生变化导致不能回款的情况下如何确认收入
提问人:麻辣鸡腿堡 时间:2023-09-13 16:59:28
请教陈版主
被审计单位A公司为煤炭筛选设备制造商,销售给B客户一台煤炭筛选设备,A公司按设备验收时点确认收入,验收条件为达到合同约定的不同矿种设定的技术参数、连续稳定运行15天,A公司于2020年4月份通过B客户验收并取得盖章的验收单。
同时中关于对回款的约定:设备验收后支付50%款项,后续50%款项按12个月平均回款,但平均技术指标无法达标的月份则暂缓支付该阶段的款项。
A公司在设备验收后收到B客户50%款项,在2020年5-10月正常收到后续款项,但自2020年11月份开始,B客户开采的煤炭因矿质发生变化(无法判断开采过程中出现此类事项),导致原来设备调试的状态无法达到平均技术指标要求,B客户于2020年11月开始暂停回款,A公司根据新的矿质开始调试设备,期间耗时大概13个月左右。
问题1:因地质变化导致煤炭质地发生变化,同时合同约定“平均技术指标无法达标的月份则暂缓支付该阶段的款项”的情况下,在确认收入时点无法判断出现因矿质发生变化而修改设备技术情况(且其他客户未出现此情况),A公司于2020年度能否一次性确认收入?如果不能一次性确认收入,请教陈版主如何处理。
问题2:对于在调试期间,如果A公司预计可以调试为达到技术参数的状态(也就是高度好后B客户如约按月回款),可否认为应收账款信用风险未发生变动,可以不单项计提? 问题3:如果可以一次性确认收入的情况下,因煤炭质地发生变化而产和的调试费用,是否视为售后维修费用,计入销售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从主帖描述的情况看,客户验收后因矿质发生变化导致需要重新调试,属于无法预见的特殊情况,之前也没有类似先例。因此,截至该问题出现之前,该交易均按常规方法处理。例如,如果惯例是在客户验收通过时即确认收入,则本案例也是在该时点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后续因矿质发生变化而需对设备进行重新调试,可视为合同变更进行会计处理,冲回前期已确认的收入和成本(但不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已收到的款项转为合同负债,继续发生的调试支出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因发生了无法预见的额外履约成本,需关注减值问题)。此时,对于此前确认的应收账款也应一并冲销处理,不涉及对其坏账准备如何调整的问题。
请教陈老师,公司把自有的一栋厂房对外出租?
2685、请教陈老师,公司把自有的一栋厂房对外出租?
提问人:SSSS1111 时间:2023-09-13 17:50:38
回答人:chenyiwei
是,土地账面价值也需转入投资性房地产,请参阅《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1-1-65(部分出租自建房屋建筑物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是否应结转无形资产中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请教陈版主,设备验收后客户要求修改技术指标,收入确认问题
2686、请教陈版主,设备验收后客户要求修改技术指标,收入确认问题
提问人:麻辣鸡腿堡 时间:2023-09-13 20:53:25
请教陈版主业务背景:
A公司为非金属矿石筛选设备制造商,销售给B客户一台非金属矿石筛选设备,A公司按设备验收时点确认收入,合同对处理不同矿石性质、品位约定具体的技术指标,验收条件为安装调试并试运行满15天,验收当天双方共同化验,按化验结果为准;A公司于2022年6月份通过B客户验收,设备已到达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并取得相应设备的验收单;同时合同约定结算方式如下:合同签订时支付定金10%,剩余设备款分12期进行支付,设备验收当月开始支付。
在设备验收完毕后,由于客户在购买设备时未考虑设备成本及后续实现经济效益情况,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使用成本较高,2022年下半年B客户向A公司提出修改设备的技术参数,并于2023年5月签订关于修改技术参数的补充协议(与原销售合同签订时间相隔15个月),截至2023年8月末设备技术参数尚未调试完毕,A公司也无法预计设备技术参数调整完成时间,目前客户仅支付合同定金10%,剩余设备款尚未支付。
问题1:可否理解为原销售合同与补充协议是基于同一商业目的签订的,应当合并为同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若可以这样理解,是否应该在达到补充协议的要求后再确认收入,未达到时不确认收入并作为发出商品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的补充协议签订可以理解为合同变更,只不过是发生在客户验收确认(按原合同条款已确认收入)之后。
由于此前依据原合同条款,客户已验收确认,故当初在验收确认时依据原合同条款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不构成前期差错。该项合同变更适用于新收入准则第八条(三)处理,即:“合同变更不属于本条(一)规定的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应当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该项补充协议相当于客户撤回了此前对设备的验收确认,故应在变更日冲回此前确认的原合同条款下的收入和成本,将成本转入发出商品,已收到的款项转入合同负债。后续再依据变更协议发生调试和修改成本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当对设备的调试符合变更后的技术要求后,再重新依据变更后的合同条款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2022年末,当时尚未就合同条款修改达成协议,但客户已提出要求且很可能修改,此时应考虑在2022年末是否很可能发生退货,如果是则需在2022年末计提相关准备。
处置子公司股权丧失控制权
2687、处置子公司股权丧失控制权
提问人:licccat2 时间:2023-09-14 12:16:05
陈版主,您好,甲公司有全资子公司A,为多年前非同一控制合并进来的,当时购买时成本是5亿,现在甲公司要卖掉60%股权,剩余40%,处置日整体的公允价值是3亿,40%部分是1.2亿, 单体层面处置完并且按权益法追溯调整后,长投的账面价值是2亿,按准则的话,这中间的8000万在合并层面反应成投资损失。但是企业现在认为这样的话,可以算长投存在减值,要在单体报表将这8000万计提减值准备,请问您这样可以吗,假如说在单体提了8000万的减值,那这部分资产减值损失在合并层面是不是还是要调整到投资收益里面去,我感觉不调的话,合并层面的投资收益的结果就不是准则要求计算出来的那个数了,就不对了。
回答人:chenyiwei
新股东增资丧失子公司控股权后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追溯调整
2688、新股东增资丧失子公司控股权后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追溯调整
提问人:wx_5db799aca55c 时间:2023-09-14 16:42:51
陈版主,您好。
现有一企A,2021年12月31日划入另一集团B成为其100%控股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不过都归属上级产权单位部门管理)。B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A的账面净资产数确认,划转日账面上未分配利润1000万。
B在2022年12月31日引进新股东,新股东增资60%,B丧失对A公司控股权,进而对剩余40%比例进行权益法追溯调整。2022年A盈利200万,没有其他权益变动事项。A公司将引进新股东之前的未分配利润1000+200=1200万,全部分回B公司。
因为是在2021年12月31日控股,所以2022年A公司的净利润是可以根据比例进行追溯调整。
现在问题是,是否需要对划转日前的留存收益1000万也根据40%进行调整?(在这之前,B并未控股A,也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如果调整,冲的是母公司的留存收益还是资本公积?
回答人:chenyiwei
B对A在个别报表层面的权益法追溯调整只能追到其取得对A的控制权之日(2021.12.31),以该日A的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量,不能再往前追溯。对划转日前的留存收益1000万构成投资成本的一部分,不应追溯到留存收益中。
请教陈版主,关于调价的收入确认
2689、请教陈版主,关于调价的收入确认
提问人:zkwonder 时间:2023-09-14 17:11:31
企业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之后,在五日内根据经销商尚未销售产品的情况以及市场价格波动,对部分销售的单价进行调整,会调增或者调减。针对此类业务是应该推迟到调价单出来之后确认收入,还是应该在经销商签收风险转移时确认收入并对可能调价部分作为可变对价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经销商不承担商品的滞销积压风险和价格波动的风险和收益,应考虑经销商是否为代理人,相应的商品销售收入是否应到经销商将商品销售给最终客户后才能确认。
商场支付给商户的装修补贴,作为租赁激励,请问具体会计分录该如何做?
2690、商场支付给商户的装修补贴,作为租赁激励,请问具体会计分录该如何做?
提问人:fuqumian 时间:2023-09-14 18:30:12
商场支付给商户的装修补贴,作为租赁激励,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请问具体会计分录该如何做?看到有些解释说,商场在实际支付装修补贴时,将装修补贴确认为一项应收租赁款,不明白为什么确认为应收款项?能否将装修补贴直接确认为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对应的租赁属于经营租赁,则商场(出租人)在代承租人支付装修款时,可确认为一项长期待摊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摊销,摊销额作为对各期租赁收入的减项。
债务重组问题
2691、债务重组问题
提问人:15652374923 时间:2023-09-14 19:26:52
背景:A公司2022年对外销售设备1000万元,按照协议约定,货款分3年按季度等额支付,A公司对应收货款确认了长期应收款并做了折现处理,2023年,由于对方因市场不景气原因导致付款困难,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货款延期4年按年度等额支付(货款总额不变)。
问题:假定不考虑资产减值,项目组认为该业务构成债务重组,应重新调整长期应收款余额及未实现融资收益余额,差额部分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不调整已确认收入金额,请陈老师指教是否妥当。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处理。这是收入确认后的货款回收阶段出现的状况,属于双方协商一致对属于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进行的修改,故属于债务重组。
PPP及EPC项目社会资本方会计核算
2692、PPP及EPC项目社会资本方会计核算
提问人:alex1122 时间:2023-09-14 22:41:05
请教陈版主,具体情况如下:
①A公司为地方政府城投平台,与B等9家社会资本方成立合资项目公司C,其中A公司持有C公司80%的股份,B与其他8家社会资本方合计持有项目公司20%的股份(B持股0.97%);
②B与其他8家社会资本方分别取得项目公司承建的某高速公路9个标段的总承包权;
③投资协议约定,B公司不享有项目公司投票权、董事会及监事会席位、不享有分红及未分配利润分配权;乙方不承担出资额之外项目融资的义务,亦不承担超过出资额之外的亏损;
④投资协议约定,B公司不得将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其他外部单位;经与甲方协商后,可以转让给甲方,但甲方不会支付转让对价,视为B承包的标段总承包价中已经考虑股权回购款;
⑤项目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直至计提至注册资本的50%;
⑥项目运营期结束,项目公司在移交政府资产、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以及税款、清场债务之后剩余的部分,由社会资本方享有,B公司以及其他8家社会资本方以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项目公司的盈余公积归A公司所有;
⑦高速公路已经建设完成,经营状况不佳。
问:B向项目项目公司的出资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应该采用以下哪一种:
投资时,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进行核算,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各年年末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估计并折现,调整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工程承包总收入按照总承包价确定;
将对项目公司的投资作为工程施工成本的一部分,作为计算完工进度的一部分;工程承包总收入按照总承包价确定;
视同工程承包总收入中有一部分款项为股权回购款,对项目公司投资时记为其他应收款,收到工程承包款时优先冲减其他应收款;按照完工进度计算各期工程施工收入时,以总成本价款扣除投资额以后的金额作为计算基础。
回答人:chenyiwei
PPP项目公司作为特殊主体,社会资本方在其个别报表中对项目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应采用传统的成本法或者权益法核算,而应根据该PPP项目的核算模式确定。像主帖案例,可能采用方案(3)更合理。
权益工具投资减值
2693、权益工具投资减值
提问人:amanda1313 时间:2023-09-15 06:47:00
陈版,
在旧金融工具准则下,对于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投资,如果出现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需要计提减值。主要看市值是否严重低于成本或者低于成本的时间是否超过12个月。
我有一个问题是,如果基金由于历史上的大额分红原因导致市值下跌严重,或者多次分红导致跌幅时间比较长,但是看他的复权单位净值,是一直在增长的 状态,这种是不是不需要计提减值。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此前收到大额的基金分红时,是否已确认投资收益,而不是冲减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如果是,则建议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一条规定计提减值。
低价值资产
2694、低价值资产
提问人:zixun2022 时间:2023-09-15 09:20:57
陈老师您好:
关于低价值资产的租赁事项向您请教
租赁准则规定,单项资产全新时的公允价值在租赁开始日的价值低于40000万元的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及负债。假如租赁农户屋顶做分户式光伏的话,每年租金是1000元,共计签订了25年,每年25000仍然低于40000的标准。
《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合作建房账务处理
2695、《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合作建房账务处理
提问人:一云 时间:2023-09-15 09:56:34
陈老师: 《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中提出下列问题: 未恰当对合作建房后低价租回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当企业因转让商品而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是非现金形式时,如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客户提供的广告服务等。企业通常应当按照非现金对价在合同开始日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确定交易价格。
审阅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与客户签订合作建房协议,约定由上市公司负责厂房建设,完工验收后,上市公司在协议期内占有并使用厂房,协议期满后,上市公司向客户移交厂房,客户向上市公司支付厂房建造费用,但需扣除上市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实际应承担的房租。上市公司将合作建房支出按实际发生金额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时确认利息收入。上述交易的实质是上市
公司提供建造服务换取新建厂房在协议期内的使用权,上市公司应按照收入准则有关规定判断其为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确认建造服务相关收入和成本。
——–陈老师:对上述业务的完整账务处理请指导一下吧,多谢!
一云
回答人:chenyiwei
我理解此处讨论的问题是:上市公司为客户提供厂房建造服务,同时获得若干年的使用权。该交易的实质是一项售后回租业务,即同时包含两项交易:1、提供房屋建造服务(需区分是否为主要责任人);2、在一定年限内租回该房屋。因此会计处理也应当区分这两项业务分别进行会计处理。由于该亮相交易最终都按照市场价格结算,因此并非一揽子交易。
关于预计负债金额的计提问题?
2696、关于预计负债金额的计提问题?
提问人:xm1986 时间:2023-09-15 10:27:22
陈老师,您好,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咨询:
电子承兑汇票的确认时点判断
2697、电子承兑汇票的确认时点判断
提问人:守门人 时间:2023-09-15 11:08:37
回答人:chenyiwei
应当是对方在网银系统确认签收后再确认应付票据。这与纸质票据交付给收款人后才确认应付票据的原理是一样的。
求助陈版关于存在建设期的融资租赁业务账务处理
2698、求助陈版关于存在建设期的融资租赁业务账务处理
提问人:1824098490 时间:2023-09-15 13:00:16
背景:A公司通过融资租赁租入光伏组件等设备,然后需要经过1-2年的项目建设和安装,才可以整体完成发电上网。一、在建期的核算
根据2021年12月24日陈版回复,即使在新租赁准则下,如果在取得租赁物时,该租赁物本身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则也可以在“使用权资产”科目下设置“在建”明细科目核算,对此暂不计提折旧,直到该工程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完工后,“使用权资产-在建”转入正常的“使用权资产”并按租赁年限和其自身可使用年限中的较短年限内计提折旧。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2019)提出,在某些情况下,承租人可能在租赁期开始前就发生了与标的资产相关的经济业务或事项。例如:租赁合同双方经协商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标的资产需经建造或重新设计后方可供承租人使用;根据合同条款与条件,承租人需支付与资产建造或设计相关的成本。承租人如发生与标的资产建造或设计相关的成本,应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如《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与标的资产建造或设计相关的成本不包括承租人为获取标的资产使用权而支付的款项,此类款项无论在何时支付,均属于租赁付款额。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3-7 承租人为使租赁资产达到企业计划用途所发生的运输、 安装费用相关会计处理,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承租人为使租赁资产达到企业计划用途所发生的运输、安装费用,与达成租赁无关,不属于承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不应计入使用权资产成本。上述费用支出如果形成了其他准则所规定的资产,企业应按照相关准则进行处理;如果未形成其他准则所 规定的资产,企业应进一步判断其是否符合资产的一般定义,以确定是否将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问题:在此种情况下,使用权资产发生的建造和安装支出,包括建造期间的租赁利息,建造期间使用权资产折旧是否可以资本化,资本化时在哪个科目核算,如“使用权资产-在建”,还是“在建工程”核算,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发生的建造和安装支出是转入“使用权资产”还是计入“固定资产”。
后期使用权资产的更新改造支出,如果延长了资产的使用寿命,是否可以资本化并计入“使用权资产”,还是计入“固定资产”。
计入“使用权资产-在建”是否不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的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是否会形成实物在“使用权资产”核算,发生的建造和安装支出在“固定资产”核算并无实物的情况。
二、融资租赁的业务实质
根据融资租赁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从目前实际业务操作来讲,融资租赁合同是由承租人先与供应商确定采购意向或合同,在此基础上,由出租人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供应商直接向承租人交付视同向出租人交付,承租人承担采购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
根据2023年6月9日陈版回复,该种融资租赁名为直租,但融资租赁公司仅提供融资,租赁资产的控制权由供应商直接转移给承租人,出租人实质上是以租赁物为抵押,以代付资产购建款的形式向承租人提供融资。
问题:根据融资租赁的定义,出租人在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时,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按2023年6月9日陈版回复,融资租赁名为直租,但融资租赁公司仅提供融资,租赁资产的控制权由供应商直接转移给承租人。这样,是否可以按融资租赁核算的租赁合同业务很少存在呢?判断融资租赁业务是租赁还是借款的实质,具体需要考虑哪些主要因素呢?
三、融资租赁物分批到货
A公司通过融资租赁租入光伏组件等设备,在合同条款下,出租人分批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承租人分批到货验收,逐步投入建造和安装过程,最终实现整体工程达到发电并网。
问题:在分批租入资产到货验收的情况下,应按验收时点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还是应按整体工程验收转固时点再予以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如在整体转固时点才予以确认,对于分批验收的租入资产不确认,是否会形成少计资产和负债。
四、融资租赁物付款
A公司通过融资租赁租入光伏组件等设备,在合同条款约定下,如设备总价1亿元出租人向供应商支付融资租赁合同下的全部约定货款9500万元,由于融资租赁资金额度限制,不足设备全额款的差额部分500万元由承租人支付,但合同约定设备产权在租赁款全部付清前归属出租人。
问题:由于设备不可拆分,此种情况下,承租人支付的500万元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是否也应计入“使用权资产”。五、关于递延所得税确认相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七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总额了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按在“在建工程”科目中归集的实际成本(包括融资租赁公司代付的部分和本企业自行承担的部分)转入固定资产,正常计提折旧。
3、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按在“在建工程”科目中归集的实际成本(包括融资租赁公司代付的部分和本企业自行承担的部分)转入固定资产,正常计提折旧。
上述做法在新老租赁准则下均适用。尤其是在新租赁准则下,由于此类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一般不可能承担100%的资产购建款项,有部分还要承租人自行支付给供应商,同时承租人还需承担运输、安装等购建支出,上述处理办法就可以避免将同一项资产的一部分成本归入使用权资产、另一部分归入其他科目所造成的麻烦。也更能体现此类交易的经济实质。
提问人:xuanfeibj 时间:2023-09-20 17:57:10
陈版,之前看您的帖子讲使用权资产可以有二级科目-在建,抛开上面的假设,如果符合租赁准则的相关条件,那么如何理解使用权资产的可使用状态?是否可以有在建过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整体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如采购的电缆,在收到货物即交付时,实际该电缆已经可使用,并能够用于安装,还是使用了电缆的一个整体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租赁起始日应该怎样考虑?这也是大家一直讨论的租的用途到底是什么,在租赁准则下,租赁物是否可以是零件?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xuanfeibj 时间:2023-09-27 22:23:37
陈版,您好!可以理解之所以判断为“融资“,是因为有“承租人先与供应商签署了买卖合同,后因资金紧张引入融资租赁交易方式,。。。。”这个过程和形式,对吗?
那么真正的融资租赁业务,1、是否就不应存在“承租人先与供应商签署了买卖合同”这个环节?2、如果是真正的租赁业务,那么如果租赁物就是工程所需的电缆,就应该在收到电缆的时候就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并进行折旧,而不考虑整体工程是否完工,对吗?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判断融资的最主要考虑是:租赁物的控制权是否由供应商直接转移给承租人,不通过租赁公司。即承租人在取得使用权之前,租赁公司并不控制该租赁物。
计学精要2021关于预售商品房收入确认问题
2699、计学精要2021关于预售商品房收入确认问题
提问人:marvell 时间:2023-09-15 14:05:05
计学精要2021p306原文如下:“ (1)客户能否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开发商在建造住宅楼时,其履约所创造的资产一住宅楼不是立即可消耗的资产,不会立即被客户消耗,因此不满足“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条件。”我记得在判断客户能否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时,可以假定在企业履约的过程中更换为其他企业继续履行剩余履约义务,如果该继续履行合同的企业实质上无须重新 执行企业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工作,则表明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了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楼房建造过程,我的理解上换了别人可以继续在这基础上盖楼的,无需重新执行原来的工作,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还请陈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不应这样理解。
“在判断客户能否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时,可以假定在企业履约的过程中更换为其他企业继续履行剩余履约义务,如果该继续履行合同的企业实质上无须重新执行企业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工作,则表明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了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适用这一条的前提条件是客户取得对已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在此基础上,客户可以在更换供应商后,将其已取得的已完成部分交给新的供应商,新的供应商在此基础上继续履约,这样就无需重复此前已完成的工作。
而在商品房建造的案例中,一方面烂尾楼的控制权不是转移给客户(购房者),而是由政府出面找新的开发商接盘;另一方面,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包括一系列环节的综合工程,仅仅房屋实体建造仅是其中一个环节,新开发商接手后对其他部分很可能是需要从头来过的,这也表明不满足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条件。
红筹架构搭建
2700、红筹架构搭建
提问人:胡倩tracer 时间:2023-09-15 14:53:30
在实务中遇到问题,想请教陈版具体问题如下:
A公司拟在港股或纳斯达克上市,现正搭建红筹结构。故A公司需减资,其现有其他股东需将持有的股份按出资额平价转让给创始人股东,再将取得的股权转让款投资到A公司境外搭建的主体C公司。
A公司中有一个股东为投资基金公司B,为A轮投资股东,投资金额为6000万元,A公司市场估值为7.6亿,后A公司2022年底经历B轮投资,市场估值为13.5亿元。B公司将其对A公司的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因A公司市场估值的变动,B公司2022年12月31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约4000万元。
现因B公司需将其持有A公司的股权按照6000万元的转让价格转让给创始人股东,再将6000万元划转至A公司境外搭建的主体C公司。那是否能将B公司处置股权和将股权转让款投资到境外主体作为一揽子交易,不确认处置损失。B公司账面将确认为A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平移至C公司。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两者当然是一揽子交易,但能否直接平移而不确认投资损失,要看在“上翻”前后,B的投资所针对的底层资产的份额和比例,以及相关的风险和报酬特征是否未发生变化,故其持有权益的公允价值也不会有重大变化,仅仅是在A公司上面套了一层境外的壳。如是,则可以如主帖所述“不确认处置损失。B公司账面将确认为A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平移至C公司”。
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的要求
2701、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的要求
提问人:安好 时间:2023-09-15 15:06:36
回答人:chenyiwei
底稿复核的相关要求,最基本的是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2号——项目质量复核》、《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以及这些准则的应用指南中;另外证监会发布的《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3号——审计项目复核》、中注协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 解答第9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中也有相关规定。
关于股份支付的咨询
2702、关于股份支付的咨询
提问人:Kreisky 时间:2023-09-15 15:20:55
求助陈版主:
公司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对主要员工进行股权激励,3年后根据业绩条件解锁,公司按照与员工签协议日作为股份支付的授予日,按照当日股价与授予价格的差额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管理日常事务。第二年,有员工因离职不满足行权条件,由管理委员会回购,回购后份额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后,是按照新签订协议日作为新的股份支 付,按签订日的股价与行权价格的差额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在剩余的2年时间内摊销吗?。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
非房地企业购买商品房用于出售,该如何确认
2703、非房地企业购买商品房用于出售,该如何确认
提问人:zorab992 时间:2023-09-15 15:44:27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不是正常经营业务,则建议列入其他流动/非流动资产,买入卖出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处置损益。
关于对上市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相关事项的理解?
2704、关于对上市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相关事项的理解?
提问人:15828189447NXB 时间:2023-09-15 15:46:11
证监会《上市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有如下规定:
“(十) 未恰当处理权益性交易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权益性交易除所有者以其所有者身份与主体之间的交易外,还包括不同所有者之间的交易,多为母公司与子公司少数股东之间的交易。与权益性交易有关的利得和损失应直接计入权益,不会影响当期损益。
审阅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在向非关联方对外转让子公司股权前,与子公司的少数股东约定将子公司账面的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全额分配给上市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同意放弃对上述资产的权利。上市公司在对外转让子公司股权时,将分配取得的上述资产作为股权处置对价的一部分,计入了处置子公司的损益。上述两项交易的交易对手方不同,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的让渡是上市公司与子公司少数股东基于股东身份所发生的,构成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应计入所有者权益而非当期损益”。
上述所有利得是否都属于权益交易?我个人理解:子公司上述货币和应收账款分配给股东,应作为一种分红处理,其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按照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应该分得的部分在单体报表上应作为投资收益,而超出部分(即少数股东让渡部分)应作为权益性交易而非当期损益。不知理解是否正确?
回答人:chenyiwei
这里没有说明详细背景,例如为何少数股东愿意放弃其应得份额,股权转让是否与分拆重组等事项相关联等。如获得了关于更具体的背景交易的信息,将更有助于判断。
房地产开发实物还建与代建的账务及税务问题
2705、房地产开发实物还建与代建的账务及税务问题
提问人:wsjys001 时间:2023-09-15 15:58:32
背景:业务主体A为原土地及附着物产权人(以下简称“产权人A”)、B为政府投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政府平台B”)、C为竞得XX地块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房开C”)。某市国土资源局国土出让公告要求XX地块为“毛地净挂”(即该地块现为毛地挂牌出让,由政府平台B实施拆迁至净地后交付给竞拍人),因XX地块其中的一部分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产权人为A,根据拆迁补偿方案:政府平台B实施拆迁后需还建给产权人A一栋办公楼。经三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XX地块资产拆除及还建框架协议》,协议约定政府平台B委托房开C修建办公楼并直接与产权人A 办理交接手续(该办公楼不立项不办产权),建设资金1亿元已由政府平台B一次性拨付给房开C。现状:目前该办公楼施工合同签订主体及款项支付均为房开C,施工单位开具的建筑服务发 票购买方均为房开 C,且房开 C 将进项税正常抵扣并产生留抵退税。问题一:上述政府平台B委托房开C建办公楼并直接与交付给产权人A的业务是否属于代建业务?若房开C按照代建业务进行账务和税务处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目前已办理留抵退税是否不符合代建条件?问题二:若不属于代建业务,房开C是否可按照承包建设工程来进行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 政府平台B一次性拨付给房开C建设资金1亿元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及相关税费?烦请陈版主及各位老师抽空解答,十分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此问题可参照《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之“案例6-18:回迁房的收入确认”所述原则处理。
C是该地块的竞得人,而为A代建新的办公楼是拆迁补偿方案约定的,因此代建成本属于为取得该地块开发权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如果该办公楼与该地块上开发的其他物业有实质区别,其设计由A公司指定,C仅为代建,则C应将该办公楼建造的实际成本计入该地块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不确认收入和成本。
平台B委托房开C建办公楼并承担建设成本,可视为政府对该项目开发成本的补助或者对土地价款的变相减免,按照政府补助的原则处理。
出售资不抵债子公司
2706、出售资不抵债子公司
提问人:2994043641 时间:2023-09-15 16:06:11
回答人:chenyiwei
要关注该交易的具体背景。同时鉴于此类交易的舞弊风险较大,实务中常见因处置资不抵债的子公司(即使是以零对价处置)确认大额处置收益的情况,这些处置收益基本是由前期确认在该子公司的超额亏损中的份额在处置当期的转回所导致的。此类大额收益的确认常伴随较高的舞弊风险。项目组在审计业务中如遇到此类情况,对于确认大额处置收益的合理性,除了常规关注事项(例如其是否属于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安排、转让价格的公允性有无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支持、处置收益的确认时点是否恰当等问题)以外,还应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此类处置超额亏损子公司的交易有无合理的商业理由,是否符合通常的商业逻辑。例如,站在收购方角度,其收购一家资不抵债的企业(而且很可能在可预见的未来还将承担其后续亏损)是出于何种目的,对其自身可带来何种利益;站在转让方(本企业)角度,处置该子公司对本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是否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可能导致本企业业务模式的重大变化。此外,由于受让方取得子公司股权的名义价格很低(例如0元或1元),因此需要关注受让方是否在该子公司中具有足够大的经济利益,从而使其具备主导该子公司相关活动决策的足够动机。
在处置超额亏损子公司之前,本公司作为其原控股股东,是否事实上承担了超出《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对公司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额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为该子公司从外部获得融资提供担保,或者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承担子公司人员安置、三类人员费用、“企业办社会”事项的兜底责任;等等。如果此前承担了这些额外责任的,则在处置子公司之后,这些额外责任是否一并转移给受让方?如是,则为了使受让方同意承接这些额外责任,需向受让方支付何种对价?即,这些额外责任转移的影响是否已恰当体现在股权转让价格中?
反之,如果原承担的额外责任并未转移给受让方,而是继续由本企业承担的,则在判断本企业是否已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需非常谨慎。如果确信本企业确实已经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则应在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层面就继续承担的额外责任确认预计负债,相应减少处置损益金额。
此前由于向该子公司直接提供资金支持等原因,形成的对该子公司的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及其在合并报表层面的计量问题(如前面案例讨论所述)对处置收益计算的影响。在实务中, 很多母公司在其个别报表中对于应收子公司的款项常少提或不提坏账准备,导致其个别报表层面该等债权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可收回金额差异重大,该问题最终在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时暴露出来。此时除了合并报表层面的计量以外,还应考虑是否有必要在个别报表层面进行前期差错更正。
如果以资产评估报告来佐证转让价格的公允性,则在审核该评估结果的合理性时,需关注:①是否存在滥用资产基础法,导致虚增亏损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的情况;②是否恰当考虑了上文第(2)点中所述各项额外责任的影响。
请教陈版,关于共有产权证的相关问题
2707、请教陈版,关于共有产权证的相关问题
提问人:gpqg 时间:2023-09-15 18:16:40
陈版,有一个项目,政府与个人共同拥有产权。
然后政府将自己所拥有的产权划拨到一家平台公司,但是现在反馈说新的权证,即平台公司和个人共同持有的这个产权没办法办证。只要划拨到平台公司就不能办理共有产权证了吗?
谢谢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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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15 18:16 上传
回答人:chenyiwei
能否办证属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合规性问题,建议咨询律师和当地房地产登记主管部门。
从会计角度,要关注共有产权房能否确认为划入方(特别是平台公司)的资产。虽然名义上政府与个人共有产权,但政府持有的这部分共有产权所包含的经济利益能否实现?以何种方式实现?实现可能性多大》预计可产生多少经济利益流入?这些都是需要关注的问题。
请教陈版“投资性房地产”
2708、请教陈版“投资性房地产”
提问人:SSSS1111 时间:2023-09-16 09:54:21
背景:企业将自己的一栋办公楼的某一楼层,以及某些部分房间对外出租,假设满足投房的定义及确认条件(单独计量和可出售)。
问题:老师,那在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时候,办公楼下面的土地是否要一同转入投资性房地产?还是土地仍然在无形资产核算,摊销仍然计入管理费用,仅仅把建筑物转入投房,折旧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可否按照已出租房屋面建筑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拆分固定和投房?
回答人:chenyiwei
是,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也应当一并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1-1-65(部分出租自建房屋建筑物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是否应结转无形资产中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求助陈版主,长投会计处理的疑问
2709、求助陈版主,长投会计处理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09-16 10:16:11
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共同收购子公司时,关联方将所持子公司少数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上市公司行使,并约定在后续6个月至30个月内,上市公司以固定价格加年化利率收购关联方所持有子公司股权。 关联方单体支付股权款记入其他应收款,上市公司单体对于关联方收购部分金额确认长投和其他应付款。这样理解是否正确。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参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之“3-5 对少数股权远期收购义务的会计处理”: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如果购买方存在对少数股东的远期收购义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企业承担了一项不能无条件避免的支付现金以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义务,在合并日应将该回购义务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金额为回购义务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
企业应根据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判断少数股东权益是否实质上仍存在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如果相关事实表明少数股东实质上仍享有普通股相关权利和义务,则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继续确认少数股东权益,企业确认上述金融负债的同时应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反之,如果少数股东不具有普通股相关权利和义务,如不享有表决权、分红权、股票增值收益权等,则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不应再继续确认少数股东权益,而应将上述金融负债视为合并成本的一部分。
从主帖情况看,约定在后续6个月至30个月内,上市公司以固定价格加年化利率收购关联方所持有子公司股权,因此关联方很可能“实质上不享有普通股相关权利和义务”,故不确认少数股东权益,按照关联方收购少数股东的价款,在个别报表层面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应付款;合并报表层面将关联方收购少数股权的价款并入合并成本,按100%股权计算商誉。
求助陈版主,大额存单列示的疑问。
2710、求助陈版主,大额存单列示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09-16 17:58:07
不到一年期的大额存单如果具备转让的可能性,但成功可能性并不很大,还有较大的概率会持有至到期,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是非流动资产科目,不到一年期的大额存单列报为什么科目。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据此,如果从字面上说,这类大额存单不应列入该项目。也就只能列入“其他流动资产”了。
关键还是对上述规定中“等”的理解。如果严格从字面意思理解,应是仅包含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不含其他类型的金融资产。
求助陈版关于子公司反向收购母公司股权商誉的处理
2711、求助陈版关于子公司反向收购母公司股权商誉的处理
提问人:margauxxu 时间:2023-09-17 14:31:57
求助陈版:甲自然人为A公司的唯一股东,B公司为A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并形成了大额商誉,现在将B要分为两步反向收购A公司的股权,变成A公司的母公司,第一步A将持有B的股权转让给股东甲,第二步甲将持有A的股权转让给B。问题:当时非同一控制下形成的商誉在B公司的合并报表层面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交易是同一控制下的重组,除了母子颠倒以外,合并会计主体实质上未发生变化。
因此,在重组后B的合并报表中,各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应保持原先A合并报表层面的账面价值不变,即原来源于A的资产、负债按原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原属于B的各项资产、负债按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的金额计量。
请教陈版,有关于借出借入资金处理问题?
2712、请教陈版,有关于借出借入资金处理问题?
提问人:SSSS1111 时间:2023-09-18 09:31:40
背景:1、企业把与非金融机构的资金拆借放在了其他应收 其他应付核算,该企业是政府的平台公司,目前企业把借入银行以及其他公司的资金放在了其他应付核算,并计提利息支出,该利息支出企业放在了其他业务成本,该考虑是企业借入的资金几乎全都是再按政府要求借出给别的公司,企业把借出给别的公司的资金放在其他应收核算,利息收入放在其他业务收入-资金占用费;老师可否认可这种做法? 2、另外报表日存在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应收的利息和应付的利息,是否要重分类至其他应收中应收利息,其他应付中应付利息反映?这两个科目新报表科目出来后是只反映与金融机构拆借资金逾期未收未付的利息么?
回答人:chenyiwei
会计制度的选择
2713、会计制度的选择
提问人:wqhaohaoxuexi 时间:2023-09-18 10:14:54
求助陈版主及各位大佬!
近期偶遇一从事公共设施建设的企业,百分比国资成分。其自成立起,选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对各个项目进行核算。请问,该企业选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是否违反“财会(2000)25 号《企业会计制度》第二条 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是否需要企业变更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是,既然是企业,则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不应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求助陈版主,职工奖励住房的疑问。
2714、求助陈版主,职工奖励住房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09-18 10:48:50
A公司在自有土地上建造住房销售给职工,建造成本1000万元,市场价1200万元,按照9000万元销售给职工(全部是管理人员),公司确认收入1200万元,成本100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发生额及管理费用确认3000万元(应收1200万元跟收职工款9000万元的差额)。这样处理是否正确,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可以这样处理(假设房屋销售属于日常活动,可确认收入和成本)。
求助陈版主,自有住房租赁给职工的会计处理
2715、求助陈版主,自有住房租赁给职工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09-18 10:54:00
回答人:chenyiwei
借:管理费用等 70,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7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70,借:银行存款 60,贷:其他业务收入 130
借:其他业务成本 100,贷:累计折旧 100
2012年公司收购产生产生商誉会计处理
2716、2012年公司收购产生产生商誉会计处理
提问人:louyongzhen 时间:2023-09-18 10:54:57
陈版主您好:
在事务中遇到一个例子。
A公司于2012年斥资收购某日本公司B公司的100%股权,目前我们在尽调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当时为购买该100%股权支付了1987.98万元人民币,B公司当时的评估价值为1932.40万元, 为收购而多支付的对价公司当时未确认为商誉,而是将这部分对价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摊到被收购公司的固定资产设备和无形资产中,并在以后的年度进行摊销至成本和管理费用,目前该部分金额已经摊销完毕。而这种处理方式也得到当时的审计师认可。经询问,企业和审计师回复2012年尚未实行商誉确认准则。
经查阅《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该准则于2006年2月公布,并与2007年1月实行,因此,2012年该收购发生时,应按照准则规定确认为商誉。向咨询以下问题:1.为收购而产生的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评估价值的部分,是否应该确认为商誉。
2.如果确认为商誉,目前企业和审计师年报中的处理方式,是否需要从2012年开始追溯调整。
回答人:chenyiwei
通常情况下,2012年内企业(除小企业外)应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如果当时尚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后续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三条规定进行衔接处理。但从主帖所述情况看,“将这部分对价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摊到被收购公司的固定资产设备和无形资产中,并在以后的年度进行摊销至成本和管理费用”,也不是原先《企业会计制度》的做法。
建议首先确定:被收购方在2012年的购买日,是否构成“业务”。。如果不构成“业务”,则该企业的处理是合理的。如果构成“业务”,则该企业2012年度内的处理方式很可能是前期差错,应将合并成本超出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追溯重述。
请教陈版,企业持有的繁殖用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该如何分配?
2717、请教陈版,企业持有的繁殖用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该如何分配?
提问人:kokorabbit 时间:2023-09-18 11:00:41
公司持有的繁殖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猴)的折旧是否应该全部计入当年新生小猴的初始成本,如果是,因小猴的出生时间主要为3月-6月,如何合理分配至每只小猴上?如果不是,是全部计入管理费用还是部分计入管理费用?如果是部分计入管理费用,如何进行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该生产性生物资产(成年猴)就是专用于繁殖小猴的,则其折旧全部计入所繁殖的小猴的成本。
根据主帖所述具体情况,可以考虑按产量法计提折旧,例如按照一只母猴一生中可生育小猴的数量为基础计算每只小猴对应的折旧额,将折旧额计入所生产的小猴的成本。
资本化
2718、资本化
提问人:zixun2022 时间:2023-09-18 11:56:06
陈老师您好!
关于在建工程资本化的问题向您请教。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甲与乙是同一控制企业之间的关联方),因其乙方在基建期,甲方代垫乙方的工程款支出(由甲方直接在基本户上支出)。双方并约定了利息,请问这种情况下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利息是否可资本化。
回答人:chenyiwei
在明确相关支出确系甲方代垫的乙方工程款的前提下,基于代垫工程款的金额、垫款时间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如果是在借款费用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期间内发生的,则可以资本化计入乙方的在建工程成本。
提问人:zixun2022 时间:2023-09-24 20:26:40
陈老师您好:
考虑政府协调费的支付目的和具体内容,一般不能资本化。提问人:zixun2022 时间:2023-09-24 210319
提问人:zixun2022 时间:2023-09-24 21:03:19
陈老师您好!
关于以租代买的会计处理向您请教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zixun2022 时间:2023-10-21 15:32:13
陈老师您好:
关于在建工程资本化的问题向您请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十四条: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的,应当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我的问题是,1、假如构建的设备(是成品)并不需要复杂的安装程序,但是需要与其他设备一起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的的情况下,这件设备本身是否符合资本化的资产呢。
内部交易损益是否调整净利润
2719、内部交易损益是否调整净利润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3-09-18 14:07:32
请教陈版:
非同控在计算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 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
=购买日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子公司调整后的净利润一子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大不考虑:提取盈余公积,所有者权益不变)子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这里的调整后的净利润要调内部交易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吗?
个别报表:
直接权益法核算、以及成本法追溯调整为权益法,调整被投资方的净损益时,这里的调整后的净利润要调内部交易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吗?
合并报表:
模拟权益法,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调整被投资方的净损益时,这里的调整后的净利润要调内部交易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吗?
合并报表:
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陈版主,农业企业收入确认时点的疑问
2720、求助陈版主,农业企业收入确认时点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09-18 14:29:24
A公司将粮食出售给B公司,A公司先将粮食送至B公司仓库,B公司仓管对其数量进行查验,出具入库单;B公司对粮食质量进行抽检,根据检测结果将粮食分类确认价并跟A公司结算。A公司确认收入的时点是将粮食送至B公司仓库还是检验报告出来后获取结算单价时点确认收入。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在粮食送到B公司仓库后,B公司就可以将其用于后续加工和出售,则控制权在B公司签收时转移,相应收入应在B公司确认收到粮食时确认。对于后续质量抽检导致价格的不确定性问题,按照新收入准则第十六条关于可变对价的原则处理。
保理
2721、保理
提问人:zixun2022 时间:2023-09-18 15:20:00
陈老师您好:
关于应收账款保理的问题向您请教: 主要条款:
一、循环使用
二、保理费支付方式:第八章保理服务费用及收取方式
第三十三条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双方认可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保理服务的相关费用,具体包括以下部分:
应收账款管理费按以下第_贰种方式收取:
壹、对每笔应收账款,乙方按应收账款金额的 /%向甲方收取应收账
款管理费,在乙方向甲方发送《应收账款受让通知书》或《应收账款受让确认书》时分批一次性收取。
贰、按人民币(大写) 零 _万元(小写: D ),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收取。
叁、其他
保理预付款利息:乙方向甲方提供保理预付款服务的,乙方自发放保理预
付款之日起向甲方收取保理预付款利息,保理预付款利息计至保理预付款到期日(具体以《保理预付款回单》确定为准)。如应收账款提前足额回收并已足额清偿保理预付款本息及全部应付款项,或发生甲方应提前偿付保理预款本息及全部应付款项的情形,则计至全部款项实际足额偿付之日;因信用风险原因未按时足额回收的,则计至应收账款到期日的第 90日。
(1)保理预付款利率按日计算,日利率=月利率/30=年化利率/360,双方
约定单笔保理预付款的年化利率采用单利计算方法,并按以下第_壹种方式确定:
(壹)固定利率,即LPR利率减(选填“加”或“减”)6o基点(1
基点=0.01%,精确至0.01基点),自单笔保理预付款发放日起至该笔保理预付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该利率保持不变;
三、第十一章 违约事件、危及乙方债权的情形及处理
第六十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违约及/或发生危及乙方债权的情形:
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的或者甲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示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一约定的;
发生可能危及乙方债权的行为。
买方对应收账款提出争议;
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十一条在发生甲方违约或危及乙方债权的情况下,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中的任何一项或同时采取几项措施:
减少或取消保理预付款最高额度、信用风险担保额度,或降低保理预付款
比例,或拒绝向甲方提供保理预付款,或拒绝承担信用风险担保责任,或将已审核为合格的应收账款立即宣布为不合格的应收账款。
乙方的全部信用风险担保责任立即解除;
宣布全部或部分保理预付款提前到期,要求甲方立即偿付乙方已受让的全
部或部分应收账款项下的保理预付款本息及全部应付未付款项,并承担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在甲方未足额向乙方支付全部应付未付款项前,乙方作为应收账款的债权人,仍享有该等应收账款的一切权利。
单方解除、中止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将本合同项下乙方
提供给甲方的保理预付款无条件全部或部分偿还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保理预付款利息、未结清的应收账款管理费(如有)、未结清的保理资信调查费(如有)、未
结清的发票处理费(如有)、未结清的信用风险担保费(如有)、延期管理费(如有)、逾期违约金(如有)及任何甲方应向乙方偿还或支付的款项。
拒绝甲方处分其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中相应金额的资金,并对甲方账户采取冻结、止付、关闭非柜面交易功能等措施。
处分担保财产,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者向保证人追索。
要求甲方追加保证金或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
对于甲方的任何应付款项,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开立保理收款账户直接
划收或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其他账户划收,或从甲方的任何应收款中划收:
要求甲方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法律允许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六十二条无论是甲方主动偿付,还是乙方依本合同约定从买方处收回款项或从甲方账户扣收款项或行使抵销权,甲方均按下列顺序偿付乙方债权:
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
甲方所欠乙方发票处理费、应收账款管理费、信用风险担保费、保理资信调查费、延期管理费及其他未结清费用;
保理预付款利息(含逾期罚息);
保理预付款
四、本合同不存在保理合同对“商业纠纷”概念作出扩大化解释、保理合同约定的应收账款收购款包括“基本收购款”和“追加收购款”两部分、仅以一笔应收账款的一部分作为保理标的,同时要求应收账款的回款优先用于偿还保理融资、合同中约定在发生债务人信用风险事件时,保理申请人有义务按照应收款项的“公允价值”回购该应收款项等方面的条款约定。我的问题是此笔应收账款是否可以终止确认呢(应收的是电费款)。
回答人:chenyiwei
套期业务的咨询
2722、套期业务的咨询
提问人:wx_5e0ab3296d6e 时间:2023-09-18 16:30:58
套期业务针对被套期项目替换的问题
企业对预期黄金交易进行套期,原本的套保计划是对其子公司的预期产量套期,做了个子公司两年内产量预测分析,针对预测产量母公司做了相应的套保方案,在上海黄金交易建立了相应产量的仓位,以后由子公司将黄金生产了卖给母公司,母公司建仓进行套期,但是过去了三年因为子公司矿山开采出现故障一直无法恢复生产,所以仓位一直无法平仓,现在企业想替换套保方案,由母公司自己生产黄金进行销售并了结之前为子公司建的仓位。我们事务所是不同意的,因为这个仓位当初是针对子公司的预测两年内产量而建的有配套的套保方案,现在子公司无法按照计划进行生产,就应该作为套保无效终结。但是企业不同意认为是被套期项目的替换,是套期的再平衡。针对此我们查不到依据怕有风险,特向陈版准咨询。按照上述,是作为套期终结将套期工具的损益作为无效套期转出,还是应该替换被套期项目继续进行套期。
回答人:chenyiwei
赞同主帖中项目组的处理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而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企业应当进行套期关系再平衡。
本准则所称套期关系再平衡,是指对已经存在的套期关系中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进行调整,以使套期比率重新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基于其他目的对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所指定的数量进行变动,不构成本准则所称的套期关系再平衡。
企业在套期关系再平衡时,应当首先确认套期关系调整前的套期无效部分,并更新在套期剩余期限内预期将影响套期关系的套期无效部分产生原因的分析,同时相应更新套期关系的书面文件。
本案例是由于情况变化导致替换被套期项目,其风险管理目标已发生变化,其目的也不是“使套期比率重新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故不属于套期关系再平衡,应将套期无效部分计入损益,同时以母公司自产黄金作为被套期项目,建立新的套期关系。
期后1月份回款异常时的收入确认问题
2723、期后1月份回款异常时的收入确认问题
提问人:我就不减速 时间:2023-09-18 18:00:56
请教陈版主:
A公司于2021年8月份销售给B客户2台施工设备,单价100万元,合计200万元,合同约定设备到场支付10万,验收后支付30万,其余款项在2021年10月-2022年5月分8个月,每个月支付主20
万元(每台设备支付10万)。
A公司于2台设备验收时点(2021年9月)确认收入,2021年10-12月份按照每月20万正常回款,但从2022年度1-5月每月收到10万元,合计收款150万元(10+30+20 3+105)。2022年12月份B客户因资金不足,与A公司协商将1台施工设备拉回,多支付的50万元(实际收款150万元-设备单价100万元)作为对退回设备损失及折旧费补偿。
另,在2022年1月回款出现异常至2022年12月签订补充协议期间,A公司对B客户资金问题仍报有希望,所以没有立马拉回。
问题:考虑到从2022年1月份的回款就仅为一台设备的款项,虽然客户已于2021年9月验收,但考虑到2022年1月份已听说B客户资金链可能会出问题,经济利益流入的可能性具有不确定
性,A公司于2021年度仅确认一台设备的收入,多收款项作为预付账款,在2022年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将设备拉回时,将多余预付款项作为合同违约的营业外收入,同时对另一台未确认收入的设备作为发出商品核算,A公司参考可变现净值确认是否计提减值准备,请教陈版主,以上处理是否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该做法不恰当。
截至原收入确认时点(2021年9月)无迹象表明对价无法收回,因此当时确认收入是合理的,后续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无力支付货款,是客户信用状况的后续变化导致,应通过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方式解决,相应地后续拉回一台设备、取得补偿款等,均属于债务重组事项。故本案例不应冲回此前已确认的收入。
陈版主,有股份支付的问题请教
2724、陈版主,有股份支付的问题请教
提问人:Damn_King 时间:2023-09-18 19:24:19
20X3年9月30日,某投资公司B(公司客户A占比40%)按照每股净资产价格12元/股收购公司老股东400万股股份(非实控人股份),支付老股东对价4800万元;20X3年10月28日,公司员工以10元/股认购200万股,支付对价2000万元;20X4年3月30日,B以20元/股认购200万股,支付对价4000万元。
问题:投资公司B第一次收购老股东股份是否构成股份支付? 目前有三个不同的观点:
①此次收购老股东是在双方自愿前提下完成的股权转让,且公司并未获取B公司服务,投资公司B第一次收购老股东不构成股份支付;
②公司客户A占有投资公司B 40%股份,会计师无法判断未来公司与客户A之间的交易是否与B公司入股无关,将B公司收购老股东400万股视为股份支付,按照20X4年3月30日20元/股的价格作为公允价格,3200万元计入20X3年管理费用【400*(20-12)】;
③将B公司收购老股东400万股同24年新增认股200万股视为一揽子交易,平均每股价格14.67元【(4800+4000)/(400+200)】;按照公司市盈率12倍计算每股价格作为公允价格18元/ 股,1332万元计入20X3年管理费用【(18-14.67)400】,666万元计入20X4年管理费用【(18-14.67)200】
回答人:chenyiwei
B收购老股和认购新股是否为一揽子交易?为何收购老股的价格较低?B的真实估值和股权公允价值为多少?B是否为单纯的财务投资人,是否与公司有其他业务往来,向公司提供了除资金以外的其他资源?
建议首先了解该安排背后的原因,确定为何老股东愿意放弃(让渡)部分利益。在搞清楚背后商业逻辑的基础上才能判断其交易的经济实质,并作出恰当的会计处理。
请教陈版,破产企业对外投资未出资
2725、请教陈版,破产企业对外投资未出资
提问人:cjzhangyong 时间:2023-09-18 20:18:26
回答人:chenyiwei
具体背景是什么?A原是B的股东(认缴比例10%)?是否对B已出资?
提问人:cjzhangyong 时间:2023-09-19 20:12:15
陈版,不好意思是手机打字错误,b公司注册资本5080万元,a公司认缴10%,a公司全部未实缴出资,现在a公司破产,b公司日常经营有盈利,法院现在认为a对b公司10%股权价值203万元
回答人:chenyiwei
相当于A从B退出,因为A未实缴出资,B账面无该部分实收资本,故该203万元相当于B对A的利润分配,从未分配利润中列支。
请教陈版主,关于试用商品设备的会计处理
2726、请教陈版主,关于试用商品设备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麻辣鸡腿堡 时间:2023-09-18 21:38:26
A公司为加工设备制造商,所生产设备属于非标准定制化产品,为开拓市场、取得客户认可技术并获取订单,会将设备运至客户处,供客户试用或以工业试验的名义,试验期间主要为3个月左右,少数最长12个月。有以下几种情况:
情形1:合同未约定试验的费用,但存在预付款,试验后指标达到合同约定的参数,则签订设备销售合同,预收款的抵扣货款;试验后指标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参数,则将预付款退全额退回。情形2:合同单独约定了试验的费用,试验后指标达到合同约定的参数,则签订设备销售合同;试验后指标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参数,则试验费不退回。
情形3:合同单独约定了试验的费用,试验后指标达到合同约定的参数,则签订设备销售合同,单独约定的试验费用也可抵扣货款;试用后指标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参数,则试验费不退回。目前A公司判断该试验情形均为获取订单、销售设备,将与之相关的设备折损、差旅费、人工费、物料消耗等作为销售费用核算。
问题1:
情形1的处理,是否能够签订设备销售合同具有不确定性,先将预收款作为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未来签订销售合同的可能性,若仍不确定,仍作为预收款核算。
情形2、3的处理,试验的目的是获取订单并销售设备,合同单独约定了试验的费用,而且即使试验失败,试验费也不退回,实质上该试验费为对设备折损的补偿,公司将与该试验相关的费用和设备折损计入销售费用,将该试验费冲销售费用。
问题2:
若设备未达到客户要求,A公司将设备拖回厂区,对设备的磨损件进行更换、维修;由于A公司产品为定制化产品,二次销售时,为达到其他客户定制需求会产生一定的改造成本(每次更新改造费用占设备成本的30%左右,约30-40万),存在少数情况需改造2-3次才会实现最终销售,在厂区发生的改造成本,是否可计入库存商品,待销售后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陈版主您好,请教金融资产特殊案例的减值准备问题,多谢
2727、陈版主您好,请教金融资产特殊案例的减值准备问题,多谢
提问人:4830628 时间:2023-09-18 22:09:06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是可以个别认定,按照预期未来可收回金额的折现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但要注意:
固定资产大修费用处理
2728、固定资产大修费用处理
提问人:牧野_hua 时间:2023-09-18 22:44:22
求助陈版主: 对于不改变固定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能力的大修理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应费用化处理。
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关于股改基准日时点还有尚在等待期内的股权激励
2729、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关于股改基准日时点还有尚在等待期内的股权激励
提问人:byzq2002 时间:2023-09-18 23:59:42
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于2022.1月对部分核心员工实施了股权激励,并约定了5年服务期及其他业绩等行权条件。同时,甲公司以2022.2.28为股改基准日时点进行了股改。二、问题请教:股改基准日是否不应该再保留有股权激励形成的其他资本公积?在股改实施日还有尚在等待期内、未实施完毕的的股权激励情形是否需要加速行权?
回答人:chenyiwei
ppp项目 政府审定金额与账面的差额如何入账
2730、ppp项目 政府审定金额与账面的差额如何入账
提问人:shanshan1982 时间:2023-09-19 09:29:17
@chenyiwei
某公司承接某ppp项目,项目分为建设污水处理厂及后期运营 及 管网建设及后期维护 两部分,根据14号文 污水处理厂按照无形资产计量,管网按照金融资产模式计量。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的投资额目前还处于政府审计过程中,问政府审定金额与公司账面金额存在差额如何入账:
问题1,污水处理(无形资产模式),污水处理费单价按照政府审定后的投资额计算得出,不影响无形资产初始入账价值,故审定结果与无形资产账面差额,无需做会计处理;
问题2,管网(金融资产模式),审定结果会影响可用性付费的金额,企业是否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审定结果与合同资产账面差额,计入无形资产?(14号文: 若符合金融资产模式,社会资本方应当在 PPP 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 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建议考虑:由于管网和污水处理的高度关联性,将其分拆为两项履约义务并分别采用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两种会计模式,是否合理?还是应合并为一个整体履约义务一并处理? 假设目前的做法是合理的,则:
售后租回与债权转让的问题
2731、售后租回与债权转让的问题
提问人:wx_60e811b92a55 时间:2023-09-19 10:09:59
请教陈版主,现有A(初创企业)、B(融资租赁公司)、C(国企)、D(银行)四个主体,拟构建如下业务:
第一步:A公司以其现有设备价值约2亿元,出售给B,获得款项2亿元。后B将该批设备出租给C(年利率按4.2%计算现金流,按季度付租金),C再将该批设备转租给A(年利率按7%计算现金流,按季度收取租金)。
第二步:B公司将其应收款项转让给D银行,D银行以该项债权为主或就此项债权发行理财产品,C公司向银行购买该项理财产品。
请教陈版主,该两项业务其实构成一揽子交易?或者明面上可以分开签订相关合同,不体现为有绑定关系。C公司应如何对该两项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呢? 非常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我理解,如果这两步构成一揽子交易的,则该交易整体来看,其经济实质就是C向A提供以设备为抵押的融资(假设第二步中C购买该理财产品金额就是2亿元)。因此C就是作为一项对A的资金拆借进行处理。
提问人:wx_60e811b92a55 时间:2023-09-25 12:00:48
回答人:chenyiwei
这里的租入、租出只是形式,会计上不影响对交易实质的认定和账务处理。
工程总承包企业时段法确认收入与,不同项目能否分别采取产出法或投入法确认收入
2732、工程总承包企业时段法确认收入与,不同项目能否分别采取产出法或投入法确认收入
提问人:plyingbird 时间:2023-09-19 10:26:19
工程总承包企业时段法确认收入与,不同项目能否分别采取产出法或投入法确认收入收入准则,第十二条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 定的除外。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 恰当的履约进度。其中,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企业为履行履约义务的 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对于类似情况下的类似履约义务,企业应当采用相同的方法确定履约进度。从准则原文看,时段法下,企业应该考虑不同商品性质分别采取产出法或投入法,类似履约义务采取相同的方法确定履约进度,即存在总承包企业对于不同的项目可以采取产出法或投入法的可能,这是否可以同时存在。实操中是否存在类似情况。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四部委《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32号):“对于每一项履约义务,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方法来确定履约进度,并加以一贯运用,不得在同一会计期间内或不同会计期间随意变更确定履约进度的方法”。
性质和种类类似的合同或者履约义务,应采用相同或类似的方法计量履约进度,这也是保持会计核算一贯性的要求。针对不同性质和种类的履约义务可能采用不同的履约义务计量方法,但需对差异原因和各自的合理性作出充分解释。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设备大修理期间折旧
2733、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设备大修理期间折旧
提问人:wangwei_301 时间:2023-09-19 14:06:33
陈版好
公司为固废回收资源化利用行业,因固废处理腐蚀性较强,公司需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2023年,公司从4-8月,对部分产线设备进行停工检修,检修期间不形成新的固定资产,仅仅对机器设备进行维修改造,以达到正常的功能及产能;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目前处理如下:因本次检修并不形成新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检修期间,正常计提折旧;检修期间固定资产折旧计入制造费用,待检修完毕产线进入正常生产后,在正常生产当月计入当期存货。
疑问如下:根据财会〔2022〕32号,《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企业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财会
〔2006〕3号)等相关规定,在停工停产期间继续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例如,企业因需求不足而停产或因事故而停工检修等,相关生产设备应当继续计提折旧,并计入营业成本。
以前很多IPO案例中也有将检修停工期间的折旧计入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的情况,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停工检修期间的支出是否应计直接计入营业成本,不通过制造费用等科目过渡
公司为危废处理行业,因危废的转移需要办理的手续较多,公司的生产线并非连续性生产,一般一个月仅实际运行半个月左右,部分月份也存在正月停产的情况,是否可以将每月的折旧全部计入制造费用分摊,还是说需要按照实际开工天数,比如当月实际开工20天,则将20天的折旧计入制造费用,剩余10天参考(1)中需求不足的情况,直接计入到营业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四部委2022年年报工作通知,在因检修停产期间,固定资产折旧应直接计入营业成本(不通过制造费用过渡)。
在月度内有部分天数停产的情况下,对停产日期对应的折旧额,也是直接计入营业成本。或者,如果每月开工天数占比较为均衡的,也可以认为目前的每月开工天数代表了当前正常的产能利用率,故将停产日期内对应的折旧等成本也计入制造费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专项储备-专项储备使用正负数披露问题
273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专项储备-专项储备使用正负数披露问题
提问人:jcxq001 时间:2023-09-19 14:45:04
陈版主,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专项储备-专项储备使用中,有的审计报告中披露是使用的负数比如中国能建用的负数,有的审计报告中披露是东方盛虹、西部建设等用的是正数。那么关于这一点是有具体的要求以及文件出处有吗?
回答人:chenyiwei
目前尚无明确、统一的要求。国企报告应以久其系统中的公式设定为准;其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理解。但实务中,该金额不论填写正数还是负数,一般不至于引起误解和歧义。
请教陈版材料成本为供应商副产品的成本核算问题
2735、请教陈版材料成本为供应商副产品的成本核算问题
提问人:holidaycc 时间:2023-09-19 15:31:30
陈版您好,公司产品所含的主材之一为铝矿的副产品,这种副产品对于铝矿公司而言没有价值,如果公司不用的话也就是排放处理;公司获取了之后利用自身技术提取,可以获取所需材料, 与铝矿公司合作建立了一个子公司,铝矿公司是免费提供该副产品让公司提纯加工的,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该材料无采购材料成本是否合理呢
回答人:chenyiwei
铝矿公司是免费提供该副产品让公司提纯加工,则铝矿方面是否会要求其他回报?
提问人:holidaycc 时间:2023-09-24 22:23:07
铝矿公司参股,可以从中分红,且铝矿公司免费还提供了厂房和设备,目前在要求该子公司核算及支付铝矿公司厂房及设备的租金,但对原材料成本还未确定需不需要赋予,在考虑让公司提供行业内该副产品的市场价格,但尚未找到,考虑如果有合理市场就按照市价赋予,没有的话考虑免费,是否合适呢
回答人:chenyiwei
也可以这样处理。
求助陈老师,关于以租代售的问题
2736、求助陈老师,关于以租代售的问题
提问人:wizclark77 时间:2023-09-20 10:34:20
基本情况:公司主营业务是生产大型挖机,现与客户约定设备价格5000万,并签订以下协议:公司向客户交付该挖机后,采用计件方式进行结算,以完成一项工程为一期进行结算,固定单价为100万元/项;
如果在2年内有效完成20个项目或因客户原因未能提供20个项目的需求,则客户必须按设备价格采购该挖机,如果采购,已支付的不含税租赁金额在设备价格中抵扣; 如若因公司原因未能有效完成20个项目,则客户仅支付租赁费,不采购该设备。
请问陈版主:
咖啡券核算及税务问题求助
2737、咖啡券核算及税务问题求助
提问人:sjdemb 时间:2023-09-20 11:13:29
公司租赁了一块场地,用于经营,现为提高人气,计划将其中的一小块空间拿出来引入某知名咖啡品牌引流,计划初期免租金、物业,水电自理,同时咖啡运营商每月提供一定数量的咖啡券
回答人:chenyiwei
该情况并非完全免租金,因为咖啡店需要向本企业(场地转租的出租人)提供一定额度的咖啡券。这部分咖啡券的公允价值可以认为就是租金。其公允价值可以按照面值乘以一定的折扣率
(例如,类似优惠券在大众点评等APP上购买时的折扣率)并考虑在到期日前最终的使用率确定。
针对这部分租金收入低于对应的原租赁成本的差额,正常确认负数毛利处理。如果可以证明其具有引流的合理商业目的,也可以确认为销售费用(相当于同时确认转租租金收入8000和销售费用2000)。
股份支付问题
2738、股份支付问题
提问人:v491395030 时间:2023-09-20 13:27:24
背景:公司在2021年设置一份股权激励计划,
1,持股办法中未明确约定等待期;
2,持股办法中对上市前(给出预估,2025/12/31上市)股权退出约定两种方式:a,本金加利息;b,在有战略投资者入股公司的前提下,持股员工可根据公司统一安排向战略投资者转让股权。转让价格与战略投资者入股价格一致。
问题:
1,持股办法中对于上市前的退出,是否可以同时存在这两种退出方式;
回答人:chenyiwei
外币报表折算-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的净投资
2739、外币报表折算-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的净投资
提问人:198006wei 时间:2023-09-20 13:54:13
问题: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的净投资外币货币性项目,要将外币货币性项目转入至其他综合收益,如何判断是否为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净投资?以母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 同,董事会决议,或是公司的声明来进行判断?本身,如果对外币货币性项目进行评价,那么企业可以形成大额的损失。企业想以此方式止损。当然,子公司本身也形成了对母公司超大金额的净经营资金占用,这部分净占用在可预计的将来也不会归还。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准则(2014年修订)的应用指南中的相关解释:
这里所讲“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通常是指长期应收项目比如,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债权,该债权没有明确的清收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回的, 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应予说明的是,该类长期权益不包括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产生的长期债权。
因此,母公司在向子公司提供该项资金支持时,必须证明”没有明确的清收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回”。这不仅仅是母公司管理层或董事会的决议,还需要证明这样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如果该子公司并非全资子公司,还有外部少数股东的,则还需关注该安排的公允性、是否不存在利益输送等。
求助陈版主,股权出资的疑问。
2740、求助陈版主,股权出资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09-20 13:56:00
A公司以股东身份出资B公司,投资金额10万元,不具有重大影响,约定如果3年后B公司不能上市,B公司需要按照年利率10%返还A本金及利息,如果上市成功且交易价格大于按10个点利息的回报,B公司不用回购;如果上市成功,股票交易收益不能满足10个点利息收益,B公司补足。
回答人:chenyiwei
A的出资应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如果是由B本身负责回购的,其大股东不承担回购义务,则无需单独将回购权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该项回购权的公允价值包含在该项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金额中。
请教陈版主:无成本获得的房产、设备如何入账
2741、请教陈版主:无成本获得的房产、设备如何入账
提问人:wx_60e811b92a55 时间:2023-09-20 14:49:14
请教陈版主:我司主要做工业园区运营,在90年代与租户签订的土地或园区长期租约约定,租户可以在我司的土地上或园区的空地上自建房屋,至合同到期后,租户搬离,其自建房屋归我司所有。现陆续有租约到期,租户搬离,我司就会得到原租户留下来的房屋建筑物、电梯、变压器等资产(全部是历史遗留的无产权的房屋建筑物,不涉及过户)。我司目前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请问:我司在租户搬离,搬离移交手续等,获得了这些房屋设备,是应该按0元入账吗?(这样房产税计税基础为0吗?)然后后续再按公允价值后续计量评估增值。还是在入账的时候需要评估一个重置成本入成本价呢?感谢答复。
回答人:chenyiwei
租户在租赁期满搬离后,依据原租约的约定,将其在租赁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移交给本企业(出租人),这也是本企业取得租金收入的一种形式,只不过该租金是非货币形式的。
理论上,应在此前的租赁期间,将该房屋建筑物于租赁期满日的价值作为租金的一部分,按直线法摊销确认租金收入,同时确认一项“其他非流动资产”。租赁到期取得房屋时,将该项“其他非流动资产”按届时账面价值转为固定资产。
如果前期未确认这部分租金收入,但进行重大差错更正不切实可行的,也可以在租赁期满取得房屋时,按照评估的公允价值入账固定资产,同时确认租金收入。该房屋无产权,不满足“可以单独计量和出售”的条件,所以只能确认为本企业的固定资产,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更不可能按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任意盈余公积可以用来分红吗
2742、任意盈余公积可以用来分红吗
提问人:88YZ明 时间:2023-09-20 17:59:42
回答人:chenyiwei
任意盈余公积是公司对自身利润分配自愿实施的限制。但既然股东会决议要计提任意盈余公积,则该决定就有相当的严肃性,不可能今天计提,明天又转回未分配利润去分红。因此,在决定计提任意盈余公积之前,请务必三思而后行。
超过注册资本50%部分后的法定盈余公积同理。
请教陈老师,与咨询公司约定的费用报销,应计入什么科目?
2743、请教陈老师,与咨询公司约定的费用报销,应计入什么科目?
提问人:weinnie 时间:2023-09-21 10:09:42
请教陈版主:我们与咨询公司或者律所签订服务合同,其中约定可报销一定的费用,在报销时,对方提供差旅费发票、餐饮发票等,我们应计入什么科目?像自己员工报销那样,计入差旅 费、业务招待费;还是由于不是自己员工,不能计入差旅,因此全部计入业务招待费;还是跟随主合同,计入咨询费或律师费?餐饮票如果计入咨询费或律师费,是否需要纳税调整?有些合同明确可以承担多少金额的费用,有些合同未明确具体金额,处理方式是否有不同?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最合理的做法是作为中介费的组成部分,借记“管理费用——咨询费或律师费”。税务风险问题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意见。
最终控制方的处理
2744、最终控制方的处理
提问人:周庆123 时间:2023-09-21 12:11:10
情景1:A集团的全资子公司B、非全资子公司C,A持有C公司70%的股权。A集团为了整合B、C的业务,现按照公允价值将B100%的股权转让给C公司;
情景2:E集团的非全资子公司F公司(E持有F80%股权),F公司非全资子公司G(F持有G60%股权),F公司将全部G股权转让给E公司,作为E的子公司。
请问:1、A集团和E集团作为最终控制方,在两种情景下,交易前后,最终控制方的少数股权权益、资本公积等权益科目是否都不会发生变化。第一种情景下,可以理解不发生变化的逻辑
(无其他交易对手方),但第二种情景,不确定是否会变化;2、情景1:需要在最终控制方合并层面,做一笔抵消分录:借:投资收益 贷:资本公积(70%借方金额)(假设C资本公积充足)贷:少数股权权益(30%借方金额),这样才会使得交易前后各明细权益不发生变化,是否正确?3、如情景2也不发生变化,那么合并层面该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集团内公司之间代购材料or委托加工业务的区分”
2745、请教陈版“集团内公司之间代购材料or委托加工业务的区分”
提问人:xy007007 时间:2023-09-21 14:55:28
请教陈版:拟IPO企业A与其子公司B之间发生的以下业务,是作为购销业务处理,还是委托加工业务处理合适。一、基本情况1、2022年之前子公司B自主采购材料,生产加工产品,再通过母公司A销售给最终客户。子公司B自身签订合同较少,主要通过母公司A签订合同,代母公司A加工产品,2022年度营收中母公司A占比85%。会计处理为子公司B确认对母公司A营业收入结转成本,母公司A确认对子公司B采购入库然后确认对最终客户收入结转成本,合并时抵消母子公司关联交易。2、2023年开始,因子公司B在供应商处信用受影响(不但不能赊销还需要预付材
料款才能采购)、统一从母公司A采购也可以降低采购成本(价格降低、账期延长等)等多个因素,子公司B所需材料开始主要由母公司A集中采购,约定直接发往子公司B。子公司B2023年1- 7月共采购原材料1225万元,其中通过母公司A采购1076万,占比88%。目前母公司A会计处理为先确认材料采购入账,同时平价销售给子公司B,确认其他业务收入结转其他业务成本,存货核算系统中单独设一个仓库做入库出库,每月末无余额。母公司A每月出报表时对代子公司B采购材料业务,按净额法核算冲抵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子公司B会计处理为确认材料采购入库作为存货,和自身采购的材料入账在一起核算(比如同一种材料既有通过母公司采购的,又有自身采购的,存货核算系统中为一个编码核算)。后续生产产品后的会计处理同2022
年。二、问题2023年该模式下,上述母子公司仍然按购销业务处理是否合适。1、按目前的会计处理,母公司A将该业务作为一种贸易业务,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实际是0),后续业务处理和
2022年之前保持一致。母公司A集中采购,然后按采购价格平价销售给子公司B,也不存在通过该业务转移利润调节税款的考虑(母公司为高企,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
税率都是15%)。2、考虑子公司B大部分产品销售给母公司A(2022年度营收中母公司占比85%),可以说实质为母公司A的代加工厂,2023年之后大部分材料又由母公司A采购提供。可以视为委托加工业务,母公司A将发往子公司B的材料作为委托加工物资核算,子公司B作为受托加工物资核算,后期子公司B只确认加工费作为收入,合并时抵消加工费。如果作为委托加工业务,后续需要子公司B需严格区分自身采购材料与母公司A提供的材料。是作为购销业务还是委托加工业务,主要需考虑(1)该材料发往子公司B后,实质是母公司A继续控制,还是由子公司B控制;(2)子公司B购入原料和销售加工后产品的两笔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但因为双方是母子公司关系,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受控于母公司,较难进行上述判断。
参考资料:(1)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于2020年6月10日发布的《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之“问题32”提示如下:问题32、部分首发企业由客户提供或指定原材料供应,生产加工后向客户销售;部分首发企业向加工商提供原材料,加工后再予以购回。在实务中,前述业务是按照受托加工或委托加工业务,还是按照独立购销业务处理,如何区分?(2)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问题“1-15 按总额或净额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主帖中的分析基本合理。
对于本案例,建议关注:母公司A是否为子公司B的采购代理人?即,母公司A是否根据子公司B的生产和采购计划安排采购?还是母公司根据其从外部获得的客户订单向子公司订货,子公司根据母公司的订货确定原材料采购量,由母公司采购后提供给子公司?
如为前者,则母公司为子公司的采购代理人,子公司确认材料采购和对母公司的销售,母公司按净额法确认材料采购和对子公司的销售交易。即除了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对材料的采购和销售按净额法以外,其他与此前的处理相同。
如为后者,则母公司应确认材料采购,后续母子公司之间按委托/受托加工处理。
请教陈版,政府无偿划拨股权,构成重大影响?
2746、请教陈版,政府无偿划拨股权,构成重大影响?
提问人:SSSS1111 时间:2023-09-21 19:32:51
老师 我司为一家城投公司甲,依据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将乙公司40%的股权无偿划拨给我公司,构成重大影响;国有股权划转基准日为2021.12.31日,划转价值以划转基准日相应的账面价值为准。
乙公司2021.12.31日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显示所有者权益合计500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00万,少数股东权益100万);单体乙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50万; 问题:那这个划拨价值是以合并所有者权益金额50040%确认长投,还是以单体所有者权益金额25040%确认长投?原因是啥啊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同时对标的股权有评估值的,建议以评估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如果没有评估值的,则依据乙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归母净利润乘以划拨股权比例(400*40%=160)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
提问人:SSSS1111 时间:2023-09-26 11:40:32
回答人:chenyiwei
个别报表层面对子公司的成本法核算,不能合理反映在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中所占的份额。所以应以标的企业合并报表中的归母净资产口径计算。这一点在《讲解2010》中也有明确说明。
银行借款的公允价值层次划分
2747、银行借款的公允价值层次划分
提问人:phishion 时间:2023-09-21 20:00:04
求助陈版
目前有个package需要对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层次划分关于银行借款的公允价值层次划分有点不理解
我个人理解银行借款的公允价值层次属于第一层 因为有基准利率
有人认为应属于第三层,因为没有活跃市场,且就算有基准利率,但实际上每家银行给出的实际利率也不相同所以这块,需要您帮忙解答。
回答人:chenyiwei
银行借款的公允价值是未来应付金额(含本息)按当前市场利率折现的现值,不能仅以基准利率折现。且银行借款无活跃市场,因此不可能是第一层次。属于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取决于折现率的确定原则。如果主要依据市场上近期可参考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借款的利率为基础测算的,可理解为第二层次。个人理解多数可以符合第二层次。
利率变更
2748、利率变更
提问人:zixun2022 时间:2023-09-21 20:48:13
陈老师好!
企业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原来是lpr+50bp,借款期限25年,日常还利息,到期还本,一年后与同一银行补签了协议,利率变更为lpr+100bp,其他合同条款没有变更。
此种情况下应该考虑金融负债是否终止确认的问题,按照金融负债终止确认规定是用更改后的现金流按照原来的折现率折现到变更时点并与变更时点的原来的摊余成本进行比较,10%以上差异的要对原来的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收入分成,如何确认
2749、收入分成,如何确认
提问人:wqhaohaoxuexi 时间:2023-09-21 21:53:28
求教陈版主及各位大佬! 背景:
我司与甲公司共同研发一套系统A,相关软著归我司与甲公司共同所有。我司与甲公司约定,双方均可以单独对外销售系统A,销售方分得销售收入的70%,剩余30%归对方所有,即若我司销售出一套系统A,我司将获得销售额的70%,剩余30%归甲公司;若甲公司销售出一套系统A,甲公司将获得销售额的70%,剩余30%归我司。
疑问:
甲公司给我司的30,我司能否按向甲公司销售软件核算,向甲公司出具软件销售的发票? 谢谢!
3、甲公司给我司的30%,我司能否按向甲公司销售软件核算,向甲公司出具软件销售的发票?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首先要考虑该合作项目由谁(你司还是甲公司)主导,包括研发和销售两大环节。例如,在研发前或者研发进行中,是否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保底款,保底款金额是否足以涵盖研发投入;研发技术方案制定和具体的研发工作由谁实施;营销方案由谁主导制定、营销活动由谁主导实施;双方在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角色和所承担、享有的责权、相关风险和报酬情况等。这些问题明确后才能深入讨论。
提问人:wqhaohaoxuexi 时间:2023-09-25 14:24:33
陈版主您好!
研发环节中,甲公司向我司支付保底款,这部分保底款足够涵盖研发投入(能涵盖成本及合理利润);甲公司指导系统A的设计、开发、测试(系统A是在甲公司所处行业使用,甲公司不懂系统设计开发,但甲公司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这里的“指导”是指甲公司依托自身的行业经验进行指导设计方向,或系统应实现、呈现的效果),我司负责系统A全部的具体研发工作;销售环节, 我司与甲公司相互独立,依托各自的销售系统对外销售,互不影响彼此的销售行为。
回答人:chenyiwei
从4楼的补充信息来看,本企业属于受托研发、甲公司主导该项目的可能性更大。后续本企业将该系统对外销售很可能是附带的。
由于甲公司支付的款项已经足以涵盖该项目的全部研发支出和合理利润,故研发项目的风险均由甲公司承担;且该系统用于甲公司所属行业,因此实际上是由甲公司在主导该项目。因此本企业的角色是受托提供研发服务,应将甲公司支付的款项在交付研发成果时确认为收入,同时本企业为该项目发生的研发支出应作为合同履约成本核算,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结转到营业成本中, 不确认为本企业的研发支出。
提问人:wqhaohaoxuexi 时间:2023-10-07 16:22:08
陈版主您好!学生还有疑问,1、后续收到甲公司的分成款,此时我司按软件销售确认收入,还是按受托研发确认收入?2、后续我司销售软件,给甲公司的分成款,我司按营业成本确认,还是按销售费用确认?有劳您为学生解惑,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固定资产转固处理
2750、固定资产转固处理
提问人:weipp 时间:2023-09-21 22:36:01
求助:1、已建成的房产,尚未装修,是否确认固定资产?
应资本化的费用化
2751、应资本化的费用化
提问人:Sgrlz 时间:2023-09-22 00:21:24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理解应对无形资产(软件)计提减值准备,后续在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后核销。
并购国企持有的港股上市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
2752、并购国企持有的港股上市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hfjt26 时间:2023-09-22 00:33:18
求助陈版!
我们打算并购一家国企,这家国企持有一个港股上市的银行股份,他们对银行股份账面按享有的净资产入账。原因是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第36 号令),国有股东公开征集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以评估基准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与 每股净资产值 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请问他们这个会计处理准确吗?我认为不符合会计准则公允价值的定义。如果采用港股的收盘价的话,又不符合国资的规定。请问陈版,上述股权应该采用股票市场的价格,还是按净资产呢
回答人:chenyiwei
此类股权投资资产应以取得日(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对于有活跃市场交易的股票而言,即为其交易的市价。
因为其股价“破净”,故如果对该港股上市银行具有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则涉及是否确认负商誉的问题。由于在内地和香港资本市场,银行股“破净”(市净率低于1)是常态,因此除非能够合理保证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处置该项投资,且该被投资银行盈利和股利分配稳定,依据其未来的股利折现值能够确保收回投资成本,否则不建议确认该项营业外收入。
租赁负债实付租金和应付租金的递延所得税
2753、租赁负债实付租金和应付租金的递延所得税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3-09-22 07:39:38
请问陈版主,租赁负债2022年期初账面价值是80万元(其中租赁负债-付款额是100万,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是20万元),企业每年租金是10万,每年租赁利息是2万元,2022年当年应付10 万租金未付,租赁负债2022年末租赁负债账面价值是80+2=82万,(1)那么在2022年末的租赁负债的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按照实付租金还是应付租金确认,即按照(80+2)税率还是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建筑业收入确认问题
2754、请教陈版主,建筑业收入确认问题
提问人:myeternity 时间:2023-09-22 09:21:44
陈版主,您好~ 想请教以下施工合同收入确定问题:A公司为建筑企业,总承包的项目已竣工验收,未财审;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实体进行工程进度计量,付款为当月进度审定价的80%;待工程实体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计量价款的90%;工程提交竣工资料并经财政审计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余下3%作为质保金。”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全部履约义务均已履行完毕,即履约进度为100%,故应确认100%的收入(其中质保金对应的金额为合同资产,其他为应收账款)。
但因为尚未进行财务审计,最终价款金额尚未确定,故合同总价的计量仍存在不确定性,对此应遵循可变对价的处理原则,要谨慎估计财审中审减的比例,不能仅仅依据合同暂定价格计量收入。
交叉持股
2755、交叉持股
提问人:zhanlianke 时间:2023-09-22 09:28:52
陈版主您好,B公司持股A公司11.28%放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按权益法核算,投资成本291810658.18元,累计投资收益529853011.91元,现在B公司执行增资扩股,引进A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截至2023/12/31,B公司持股A公司11.28%,A公司持股B公司51%,涉及交叉持股,那么B公司持股A公司11.28%如何核算,是要将所持有的A公司股权11.28%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吗?具体如何呢
回答人:chenyiwei
原先B对A有重大影响,但现在A取得了对B的控制权。在此情况下,B已经不可能反过来对A具有重大影响(即使名义上B还在A派驻董事),因此B层面对A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丧失重大影响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改为金融资产模式核算。
在A的合并报表层面,B持有自身的11.28%股权应作为库存股列报。因库存股属于自身权益工具,故后续不再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合并问题
2756、合并问题
提问人:dotaauditor 时间:2023-09-22 09:41:48
背景:甲央企集团下属A、B两个二级子公司,其中B为上市公司。A和B分别对C公司持股40%、30%,作为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甲集团在合并层面能够通过综合持股拥有对C公司的控制权。
请教陈版:
针对上述背景,甲集团在合并层面是否可以仅按照综合持股合并C公司,是否还有其他需要考虑事项?
C公司股权级次应当如何定位?是否为二级子公司?
回答人:chenyiwei
预收款模式形成应收账款的信用期
2757、预收款模式形成应收账款的信用期
提问人:14722022264 时间:2023-09-22 11:19:04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预收款自逾期次日起成为需确认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虽然会计上可能无需就尚未收到的预收款项同时确认应收账款和合同负债,但仍需对其信用风险予以关注,并考虑本企业依据合同约定有权采用何种措施保护自身利益(例如暂时停工以避免潜在损失)。
请教陈版主,转租的递延处理
2758、请教陈版主,转租的递延处理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3-09-22 11:40:49
请问企业租赁时确认租赁资产和使用权资产565万,租赁同时转租,转租时使用权资产结转149万计入长期应收款,请问是否按照使用权资产406万和长期应收款149万以及租赁负债按照556万确认递延?如下图
回答人:chenyiwei
“转租时使用权资产结转149万计入长期应收款”表明该转租赁属于融资租赁,那么为何没有将原租赁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全部转销,而只是转销了其中一小部分?这与转租赁构成融资租赁是否矛盾?而如果转租赁构成经营租赁,则不需要转销原租赁下的使用权资产。
募集资金的发行费用置换
2759、募集资金的发行费用置换
提问人:问天123yp 时间:2023-09-22 12:29:4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在其发行过程中,已自有资金先期投入,现用募集资金置换是否可以置换 其发行过程中产生的律师费、材料打印费、底稿辅助整理及电子化服务费、保荐及承销费的增值税。
回答人:chenyiwei
除非募集说明书中明确募集资金用途包含支付这些中介费用,并将此处提到的“律师费、材料打印费、底稿辅助整理及电子化服务费、保荐及承销费的增值税”纳入发行费用预算,明确应由募集资金开支,否则募集资金取得后不能对其作为“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进行置换。
投资的金融资产进入清算期末如何确认
2760、投资的金融资产进入清算期末如何确认
提问人:rickymost 时间:2023-09-22 12:47:20
陈老师您好!
甲集团为市属国企,其全资子公司A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持有B基金公司权益,并按公允价值核算,该公允价值系按B公司提供的相关公开报告确认。2023年期末核实B基金公司拟计入清算程序,且A公司投资部了解2023年末B基金公司提供的评估报告极可能不公允,拟按A公司投资部收集的公开市场行业行情及B基金公司情况进行自行估值,并确定2023年持有的B基金的末公允价值。
请教陈老师:
公司购买的人防车位入账问题
2761、公司购买的人防车位入账问题
提问人:ynwsqb 时间:2023-09-22 13:14:57
公司与地产开发商签订人防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使用期限与土地使用期限一致,请教各位老师,购买的人防车位只有使用权,这种情况下是计入无形资产核算,还是计入固定资产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hyz2003 时间:2023-09-26 17:15:27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也可以,但实务中少见。
求助求助 企业商业保险需不需要过薪酬科玛
2762、求助求助 企业商业保险需不需要过薪酬科玛
提问人:啊啊啊啊户 时间:2023-09-22 15:53:25
非关联国有企业之间的金融资产划转
2763、非关联国有企业之间的金融资产划转
提问人:左左爱审计 时间:2023-09-22 16:29:40
@chenyiwei陈版主,向您请教个问题。具体如下:
A集团、B公司均是国有企业,其中A集团最终控制方是某省国资委和省财政厅各持股50%,B公司最终控制人是省财政厅。A集团的主业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资产管理服务等。A集团2017年以前持有B公司股份20%,新金融工具准则之前,一直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7年B公司A股上市时,A集团将其中的5%的股份无偿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后,A集团对B公司的剩余投资划分至交易性金融资产,今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又将其中2%的股数无偿转回到A集团,对于A集团来说,问题如下:
(1)2017年将对B公司的股权无偿划转出去如何账务处理?可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处理是么?
(2)2023年无偿收到社保基金理事划转回来的股权,该如何账务处理?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入营业外收入还是资本公积?有种观点是这两次的无偿划转都应该算是权益性交易的范畴,两次变动都不应该对A集团的经营利润产生影响,更倾向于计入资本公积。
回答人:chenyiwei
接受社保基金无偿划入的股权时,应按划入日公允价值入账,对应贷记资本公积。提问人:左左爱审计 时间:2023-09-26 172359
提问人:左左爱审计 时间:2023-09-26 17:23:59
请问,对于接受社保基金无偿划入的股权计入资本公积,有没有什么具体文件约定,还是根据业务实质来判断?
回答人:chenyiwei
这是股权或者资产无偿划转时,划入方的通常做法。
陈老师,关于并购重组中涉及大股东承诺事项
2764、陈老师,关于并购重组中涉及大股东承诺事项
提问人:shengmeiqin 时间:2023-09-22 19:32:20
A上市公司以2022年8月30为基准日并购B公司(重大重组),2023年1月交易所批复重组完成。
(1)2022年B公司与供应商C公司,因《合作协议》履行事宜发生争议,C公司向北京仲裁向北京仲裁委提请仲裁,请求裁决B公司向其赔偿损失 3000 万元,北京仲裁委员会对该案进行审理
后,2023年6月作出了仲裁裁决,裁定B公司向C公司支付损失人民币 1500 万元,C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2023年6月B公司将款项支付给法院,同时B公司提出索赔仲裁反请求,并申请冻结了支付法院1500万元,目前案件在进行中。
(2)2022年审计并购过程中,因B公司认为赔偿的可能性很小,未在报表中预计可
发生的损失。在重组方案中,B公司大股东承诺,如果未来因该诉讼发生损失,由B公司大股东予以赔偿。
(3)2023年6月B公司进行账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1500
贷:银行存款
B公司提出索赔仲裁反请求 ,大股东认为目前案件在进展中,赔偿存在不确定性,拒绝赔偿。请问陈老师,1、B公司2023年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后续B的原大股东对该损失予以补偿时,B公司收到补偿款应贷记资本公积处理;在A的合并报表层面,可在已确认的与该事项相关的营业外支出的限度内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提问人:zoujiecpa 时间:2023-09-25 164210
提问人:zoujiecpa 时间:2023-09-25 16:42:10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shengmeiqin 时间:2023-09-25 19:18:33
请教陈老师,您好,如果A公司是上市公司,B公司反向并购上市公司A公司,并购是B公司涉及诉讼,并购审计时,会计师认为该赔偿的可能性很小,符合当时已存在且可以合理获取的信息,则实际承担赔偿责任时计入2023年度损益是合理的,B公司的股东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
后续B的股东对该损失予以补偿时,B公司收到补偿款应贷记资本公积处理,在A的合并报表层面,可在已确认的与该事项相关的营业外支出的限度内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是否,借:资本公积贷:营业外收入账务处理是否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经考虑,因为补偿是由B的原大股东(也是反向购买后A的大股东)提供的,因此补偿款在A的合并报表层面也是贷记资本公积处理。
求助版主,关于政府划拨股权的会计处理
2765、求助版主,关于政府划拨股权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Heidi7777 时间:2023-09-22 20:16:38
您好,陈版主, 背景:
县级国资委于2018年成立平台公司A;
2019年7月县政府(不是国资委)出具划拨文件,将交通局下属B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9000万(净资产评估时点是2018年9月30日,有增值)划拨至A公司;
2019年9月交通局与平台公司A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自协议签订日,交通局不再享有B公司控制权,划转基准日是2018年9月30日。B公司当时只评估了单体报表,B下面还有几个控股的子公司,没有参与到评估里面。
B公司工商信息变更是在2019年10月;
然后A公司2019年10月份,借:长期股权投资9000万,贷:实收资本9000万。请问陈版主
关于境外预扣所得税的问题,谢谢
2766、关于境外预扣所得税的问题,谢谢
提问人:求助cbz 时间:2023-09-22 20:40:51
陈版主,您好。背景资料:
①境内居民企业A 在B国(境外)取得收入,由客户C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A企业按照项目制进行收入成本归集,销售合同中未约定是否需要代扣代缴;②A企业放弃享受境外收入在境内免抵退的税收优惠政策;③A企业涉及到多个国家多个地区多种业务的税种,由于客户认定的业务类型、客户自身的情况会导致同一地区的不同客户可能会预扣所得税,也可能不会预扣所得 税,且无法提前与客户沟通进行识别;④境外客户一般在A企业开具发票、或回款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并将代扣代缴证明反馈给A企业,A企业根据税单的反馈时间进行账务处理。借:所得税费用-预提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预提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预提所得税 贷:应收账款-境外客户。这种处理方式导致与收入确认时间脱节,例如:收入确认时间为2020年,收到税单记账时间为2021年,甚至更为滞后。
问题:①境外收入产生的预提所得税是否需要与收入进行配比,如需要,相关的政策及依据,如不需要,相关的政策及依据。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应当将预提所得税与对应的收入进行配比。如果确实无法确定两者对应关系的,则在收入确认后,根据“获知需代扣代缴”、“客户通知已代扣代缴”、“收到款项确认已被扣缴”、“收到扣税凭据”等时点中的孰早时点确认。
求助陈版主,大股东承担回购义务的会计处理
2767、求助陈版主,大股东承担回购义务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09-22 21:09:19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之“3-5 对少数股权远期收购义务的会计处理”。这种情况一般认为“少数股东权益实质上仍存在”,回购权只是保护性条款。在此情况下:
本期不合并的子公司的内部交易如何处理
2768、本期不合并的子公司的内部交易如何处理
提问人:cpa201802 时间:2023-09-22 22:27:39
陈老师,您好!请教个问题,母公司和部分子公司破产重整,需要对破产重整的母公司和部分子公司出具合并报表,不重整的子公司本次不在合并范围内,请问与不参与合并的子公司的内部交易应如何处理,我的想法是将本次不合并的子公司(全资或控股)像联营企业那样处理,请问可以这样处理吗?若不可以,应如何处理,有相关规定吗?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我理解这应当是专项审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于特殊目的和特殊编制基础的财务报表,因此其合并报表范围并不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而是依据本次重整范围确定。
在此情况下,不纳入重整范围的子公司视同外部主体,重整子公司与不重整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在该报表中正常反映,无需抵销处理(包括不需要参考与联营、合营企业之间逆流和顺流交易未实现损益这样的按比例抵销处理)。
求助陈总,期后事项确认问题
2769、求助陈总,期后事项确认问题
提问人:sally_llu 时间:2023-09-23 09:30:20
陈总好。有个问题请求您帮助,谢谢领导!
我公司2022年度确认不常发生的突发业务,该业务仅持续2年。在确认收入时因无法确认单价,我们以双方结算确认单,为收入实现原则。成本在发生时确认。有部分2022年收入是在2023年1-4月結算的,2023年
当期不在发生该业务。但成本已确认在2022年。
作为期后事项,审计师认为:合同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因不满足条件,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结算单时才成立,即合同成立是资产负债表日后的新增事项,所以不属于期后调整事项。
回答人:chenyiwei
会计师的意见基本合理。合同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满足成立条件,不代表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存在的状态,而是资产负债表日后新出现的情况,所以不能据此调整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
求助陈版,递延所得税税率
2770、求助陈版,递延所得税税率
提问人:地主农民 时间:2023-09-23 13:34:44
21年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但是21年11月底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那么21年年末计提递延所得税的税率是用25%还是15%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七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应当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据此,如果预计在取得高新技术认定后,在可预见的未来将持续满足高新条件,相应地各项暂时性差异转回时均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的,则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均按高新企业优惠税率计量。
租赁事项
2771、租赁事项
提问人:zixun2022 时间:2023-09-23 14:06:34
陈老师您好! 关于改良支出
陈老师您好,某公司与土地出租这签订了20年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权可供建设使用时发生了约600万的支出。这部分是否是租赁准则规定的土地使用权上的改良支出。如果是的话应纳入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我的另一个问题是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可否资本化纳入在建工程(假如在租赁的土地上形成了在建工程)。
请教陈版主。
2772、请教陈版主。
提问人:tlb716 时间:2023-09-23 15:27:25
请教陈老师。
结合《中审众环研究》问题1-5-4,想请教您个问题。
背景:A 公司主要从事畜牧养殖、销售鲜蛋及蛋制品业务,其下有一家养鸡场,养殖的某种蛋鸡基本情况如下:1、该品种蛋鸡的理论生命周期为70 周(约1.4 年),0-6 周为育雏鸡,7-18 周为育成鸡,19-70 周为产蛋期,70 周以后淘汰、出售。2、实际在育成期的后期,蛋鸡已陆续开始产蛋,并产生销售收入。(而且此期间产生的销售收入金额较大)
请问:在育成期产蛋产生的销售收入该如何处理?个人想到了2个思路:
求助陈老师,分次出资非同控下企业合并
2773、求助陈老师,分次出资非同控下企业合并
提问人:mattttty 时间:2023-09-23 20:26:02
陈老师好,想请教个问题。
A公司以10000万元增资B公司,增资后持有B公司60%的股权,形成非同控下合并。但是增资协议中约定10000万元分两次缴足,且其中6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4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第一期于2022年12月31日缴纳6000万元,且已办妥工商变更,其中36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24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纳入A公司合并范围时点为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B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如下,实收资本7600万元,资本公积2400万元,盈余公积1000万元,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 请问以下处理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麻烦陈老师帮忙指导~谢谢
① 商誉=10000-(7600+2400+1000+1000)0.6-40000.6=400万元
② 少数股东权益=(7600+2400+1000+1000)0.4+40000.4=6400万元
虽然在2022年12月31日时点,第二期出资暂未出资,但计算商誉、少数股东权益均把未出资部分考虑进去,这样是否会存在虚增这个时点的少数股东权益。
③购买日会计分录处理如下借:实收资本 7600
借:资本公积 2400
借:盈余公积 1000
借:未分配利润 1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6000
贷:少数股东权益 6400
借:商誉 400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需要更多的背景信息,主要是:1、两步增资是否作为一揽子交易;2、在哪一步取得控制权;3、如果不是在全部增资款均支付完毕时即取得控制权的,则后续增资款的缴纳是否存在障碍;4、被投资企业的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对被投资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的具体约定。
请教陈版,家电整机行业和配件行业的研发费用-模具费处理
2774、请教陈版,家电整机行业和配件行业的研发费用-模具费处理
提问人:15854175339 时间:2023-09-23 20:50:16
陈版主您好,我公司是一家集团公司,母公司的研发项目主要是家电整机(主要是净水机、饮水机一类),子公司的研发项目主要是配件(滤芯、过滤系统一类),母子公司均未启用研发支出科目,研发支出全部计入研发费用科目;关于模具费用的会计处理想请教问题如下:一、母公司方面
在模具商交付模具,且验收合格的时点即应转固并计提折旧或摊销。但如果折旧或摊销采用产量法计提的,则可以自量产开始计提折旧或摊销。二、子公司可以将单个价值较高的配件模具确认为固定资产。
5、在模具商交付模具,且验收合格的时点即应转固并计提折旧或摊销。但如果折旧或摊销采用产量法计提的,则可以自量产开始计提折旧或摊销。二、子公司可以将单个价值较高的配件模具确认为固定资产。
提问人:15854175339 时间:2023-09-27 14:49:25
谢谢陈版!!通过回复内容得知:1、应将单个模具作为独立的固定资产;2、可以同时使用固定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价值较高的模具和价值较低的模具; 对于模具是否确认固定资产以及确认固定资产的时点还想补充请教问题如下:
在建工程转固时点确认。
2775、在建工程转固时点确认。
提问人:zangxu 时间:2023-09-24 11:07:59
公司自建一栋办公楼,分别与不同施工单位签订主体、幕墙等施工合同。相关工程已于2022年12月31日主体部分已基本完工;
相关工程于2023年6月通过特殊建设项目消防验收书;
于2023年7月通过开发建设局、自认资源规划局联合验收书; 目前工程尚未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由于公司资金限制,相关办公楼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尚未投入。
请问,相关办公楼是否需要待相关装修完成后才符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否将装修工程单独作为一项固定资产核算? 请问,相关主体工程转固时点如何确认?
2022年12月,虽主体已基本完工,但未通过消防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禁止投入使用,因此,初步考虑不满足转固条件;
2023年,是否应当选用通过消防验收及通过联合验收孰晚时点作为转固时点?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五条规定:“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由于装修的使用年限与房屋主体结构不同,在房屋的整个使用年限内可能需要更新多次装修,故装修应单独确认为一项固定资产,不应并入房屋主体结构价值。既然是确认为两项固定资产,那么就应分别考虑何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问题。
对于房屋主体结构,可以选用通过消防验收及通过联合验收孰晚时点作为转固时点。
求助陈版主,控股股东捐赠的疑问
2776、求助陈版主,控股股东捐赠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09-24 15:03:31
A公公司持股B公司80%股权,并控制B。A公司无偿捐赠100万元设备给B。B公司借固定资产,贷资本公积100万元。A公司借长投,贷固定资产100万元。这样处理是否正确。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该处理基本合理。
请教陈版,关于以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2777、请教陈版,关于以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wx_5fcf12e13db8 时间:2023-09-24 16:11:58
债务重组准则中关于债权人的会计处理中,有如下的表述:
(三)组合方式
债务重组采用组合方式进行的,一般可认为对全部债权的合同条款作出了实质性修改,债权人应当按照修改后的条款,以公允价值初始计量新的金融资产和受让的新金融资产,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在债务重组合同生效日的公允价比例,对放弃债权合同生效日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当日公允价值后的净额进行分配,以此为基础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对此我有一个疑问,如果说债务重组协议中涉及到了豁免部分债务的问题,我们在计算非金融资产的入账金额时是否不予考虑?
因为按照这段话的描述,我们如果收到了金融资产,非金融资产,剩余部分债权,豁免部分债权,这种情况下我们计算非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时,只需要用合同生效日放弃债权的公允,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当日的公允,剩余部分债权当日的公允,并不考虑豁免部分债权的问题。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会计准则实施问答(http://kjs.mof.gov.cn/zt/kjzzss/ … 0210425_3691695.htm):“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债务重组是在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中达成的交易,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通常与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相等,且通常不高于放弃债权的账面余额”。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可以考虑依据上述问答,直接依据取得非金融资产本身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不超出所清偿债权的账面余额。一般可以不采用主帖所述的倒挤方法。
请教陈版主,租出贵金属如何核算?
2778、请教陈版主,租出贵金属如何核算?
提问人:lijbo 时间:2023-09-24 22:02:33
@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公司将购入的贵金属,租出后,在报表上如何列报,列报在什么科目?是作为存货管理登记备查?请教陈版主@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确定:该交易采用存货会计模式还是金融资产会计模式?
提问人:lijbo 时间:2023-09-27 21:12:20
@chenyiwei 公司持有的贵金属主要是采用存货模式,购入的贵金属主要是用于销售的;租赁协议主要约定支付租赁费,归还时归还相同规格型号和重量的贵金属;归还之后的贵金属用途主要会用于销售,这种情况下,对出租的存货应该如何核算呢?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lijbo 时间:2023-09-29 22:44:25
@chenyiwei 感谢陈版主的解答,金融资产模式是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想问一下,公司持有的一定的贵金属存货,主要是销售;如果客户有租赁的需求,公司也会对外出租,这种算存货模式?存货模式下是备查吗?(归还的只是同规格的贵金属,并不是原来租出去的),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lijbo 时间:2023-10-17 08:54:08
回答人:chenyiwei
可能是金融资产模式更合适。凡是以赚取买卖价差为目的,不取得实物控制权,不承担实物毁损灭失风险的,都不是存货模式。
未满足赠送条件提前实物赠送
2779、未满足赠送条件提前实物赠送
提问人:阿飞446928 时间:2023-09-24 22:24:29
请教陈版主,我公司对某个客户在下一年采购量超过5万升时实物赠送一批产品,但公司预计客户下一年采购量满足赠送条件,且为了吸引客户,提前赠送了,请问如何处理?我理解方法有 1、先按赠送商品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在满足赠送条件后冲减当年收入。2、先不确认收入,确认为合同资产,待满足赠送条件后,确认收入。3、赠送商品按单一合同履约义务与5万升采购的合同价加权平均,先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原本就预计很可能满足赠送条件(下一年采购量超过5万升),则提前赠送不影响此前对单独售价的估计,对提前送出的商品在实际送出时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成本即可。
如果原本并不确定客户能否满足赠送条件,但现在仍提前赠送,则视为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处理,即在合同总价不变的情况下交付更多的商品,相应降低单价,按照收入准则中关于合同变更的规定处理。
关于销售软件产品并提供免费维保的单项履约义务判断
2780、关于销售软件产品并提供免费维保的单项履约义务判断
提问人:xin910910 时间:2023-09-24 23:21:51
陈版主,您好,想咨询一下关于销售软件产品并提供免费维保的单项履约义务判断的问题,案例如下:
A单位与被审计单位B签订了采购软件产品合同,合同附件清单列示了软件产品的含税价1,000,000.00元,并备注:免费维保3年。合同中条款列示为:
B向A提供保修服务,本合同所购货物保修期为3年,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B负责提供货物的安装、调试和技术支持服务。在保修期内,货物出现故障,乙方负责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请问,免费维保是否构成单独的履约义务?假设其在保修期结束后,可以按照每年5,000元的价格继续提供维保服务。我们的判断如下:
采购合同中保修期3年内提供免费维保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保修期结束后,按照每年5,000元的价格继续提供维保服务则构成一项履约义务。)
我们的理由:因为在商品销售过程中提供的售后技术服务是为了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保证客户购买的产品不存在瑕疵或缺陷,而并非仅仅为为客户提供一项单独服务;公司向客户转让产品及附带服务的承诺两者之间有高度关联性。因此,发行人附带免费维保服务的软件产品销售为一项履约义务。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考虑:
核酸检测业务,期后事项确认问题
2781、核酸检测业务,期后事项确认问题
提问人:sally_llu 时间:2023-09-25 09:49:24
陈总好。有个问题请求您帮助,谢谢!
我公司2022年度确认不常发生的核酸检测突发业务,该业务仅持续2年。在确认收入时因合同未明确单价,以双方结算单,为收入确认原则。成本在发生时确认。因此,我司有部分2022年收入是在2023年结算收款的,我们计入了23年收入,2023年及未来不在发生该业务。但成本已确认在2022年。
我们认为:合同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因不满足条件,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结算单时才成立,即合同成立是资产负债表日后的新增事项,不属于期后调整事项。审计师认为业务发生在2022年度,2023年1-2月完成2022年度结算,取得了结算单、收款行为已完成,应该调整期后事项。
陈总,我们想咨询,是否应该调整2022年度报表呢? 谢谢您!
回答人:chenyiwei
该事项不属于期后调整事项。因为在2022年末,并不符合新收入准则第五条规定的“合同成立”条件,到2023年内满足条件,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不能据此调整2022年度报表。
另外还可能考虑的一种思路是:如果只是“合同未明确单价”,但委托方(如当地政府)承认该合同的,则在2022年末可以考虑参考可变对价原则处理,合理估计2022年末的可变对价金额,据此在2022年度内确认收入,后续最终结算价格与2022年末可变对价估计数之间的差异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调整2023年度的收入。
信托资产是否要穿透底层资产
2782、信托资产是否要穿透底层资产
提问人:15652374923 时间:2023-09-25 10:11:05
背景:A银行部分债权转为信托股权,信托公司按照1元1份向A银行发放1000万份份额,并约定收益分配应冲减其持有份额,A公司对信托资产进行评估后,评估公司估值为每份0.5元,A银行按照500万元入账交易性金融资产。2022年信托公司对其发放100万元现金分红,A公司能够知悉底层资产明细(货币资产200万,非货币资产800万),且本次分配收益均为货币资产分配, 假定最新公允价值仍为每份0.5元。
问题:A银行有3种处理方案,(1)借:银行存款 100万 贷:投资收益 100万,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万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50万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变动 50万;(2)借: 银行存款 100万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50万 贷:投资收益 50万,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0万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变动 50万;(3)借:银行存款 100万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万,此种处理视同穿透底层资产,本次为货币分配,对应公允价值不应为每份0.5元,所以收到的分配全额冲减交易性金融资产,不确认投资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有能力穿透底层资产,核实收到的分红与底层基础资产之间的关系,则应基于经济实质,采用第三种方案(借:银行存款 100万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0万)。同时对剩余的400万元金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需从严测算,足额确认后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持股平台中约定了服务期的股份,算不算限制性股票
2783、持股平台中约定了服务期的股份,算不算限制性股票
提问人:sdongco 时间:2023-09-25 15:00:46
公司在上市前建立了员工持股平台,激励计划约定了5年服务期,5年内员工离职则由持股平台中的GP(实控人)回购股票。股东会决议通过激励计划后,持股平台就对拟上市主体完成了增资。请问,这算限制性股票吗,这会影响到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公司本身不承担回购义务,则不属于限制性股票,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第五条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的会计核算及其对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影响的规定。因为这些股份不会再收回,所以视同已发行在外。
求助陈版主,其他方增资稀释母公司股权,商誉的处理?
2784、求助陈版主,其他方增资稀释母公司股权,商誉的处理?
提问人:466733217 时间:2023-09-25 15:04:24
一、问题背景1、第33号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14)对增资稀释股权的处理作出了如下规定“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2、证监会在《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案例12-19中首次明确的,不丧失控制权下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商誉跟随锁定处理二、问题证监会在《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中对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出售部分子公司股权,原商誉需要跟随锁定处理,即商誉金额不变但原股权中内含的商誉随着部分股权的处 置,要跟随调整计入到少数股东权益中,即新增确认的少数股东权益金额包含部分商誉。想问陈老师的是,增资稀释不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是否和直接出售不丧失控制权一样,也需要考虑商誉跟随锁定处理的问题?还是说直接出售需要考虑商誉的跟随锁定处理,而增资稀释无需考虑商誉问题?
回答人:chenyiwei
是,增资稀释不丧失控制权的处理,和直接出售不丧失控制权一样,也需要考虑商誉跟随锁定处理的问题。
不管是通过新股东向子公司增资,还是母公司向新股东出售子公司的部分存量股权来实现母公司对子公司持股比例的下降,但不丧失控制权,在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理原则都是一样的。另外可以参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11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计算子公司净资产份额时如何考虑商誉”。这是对此问题更权威的说明。
求助陈版主,股权投资的疑问
2785、求助陈版主,股权投资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09-25 15:24:02
A公司以股东身份出资B公司,投资金额10万元,委派1名董事,有重大影响,约定如果3年后B公司不能上市,B公司需要按照年利率10%返还A本金及利息,如果上市成功且交易价格大于按10个点利息的回报,B公司不用回购;如果上市成功,股票交易收益不能满足10个点利息收益,B公司补足。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1 特殊股权投资的确认与分类”。具体为其中的“情形2”。
从投资方角度看,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所规范的投资为权益性投资,因该准则中并没有对权益性投资进行定义,企业需要遵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结合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投资方应考虑该特殊股权投资附带的回售权以及回售权需满足的特定目标是否表明其风险和报酬特征明显不同于普通股。如果投资方实质上承担的风险和报酬与普通股股东明显不同,该项投资应当整体作为金融工具核算,相关会计处理同情形1。如果投资方承担的风险和报酬与普通股股东实质相同,因对被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应分类为长期股权投资,回售权应视为一项嵌入衍生工具,并进行分拆处理。对投资方而言,持有上述附回售条款的股权投资期间所获得的股利,应按该股权投资的分类,适用具体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处理。
因此,鉴于本案例中对被投资方有重大影响,故应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后续按权益法核算),同时就所持有的针对被投资方的回售权确认为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这两项资产应予以分拆并分别单独核算。
求助陈版: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可销售产品
2786、求助陈版: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可销售产品
提问人:再弱 时间:2023-09-25 15:32:19
陈老师,看了论坛很多您关于这个问题的回复,我总觉得有些地方有点矛盾,所以再确认下到底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背景,在研发过程中形成了可销售产品。同时获得专利,但不满足资本化条件。
求助:本年产生的应收账款预计不能收回,可以直接冲减收入和应收账款而不做坏账嘛?
2788、求助:本年产生的应收账款预计不能收回,可以直接冲减收入和应收账款而不做坏账嘛?
提问人:Asianswag 时间:2023-09-25 22:34:58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是同一个期间,但收入确认时对“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这一条件是否满足的评估,主要针对的是合同开始日(最多延伸到商品控制权转移日)。如果依据截至商品控制权转移日可获得的信息,认为对价很可能收回,后续因新出现的情况导致年末认为有较大可能发生坏账的,应通过在年末计提坏账准备来解决,而不是冲回年内确认的收入和应收款项。
请教陈版,方便请指点一下
2789、请教陈版,方便请指点一下
提问人:wjcpa9568 时间:2023-09-26 09:00:44
回答人:chenyiwei
请说明你具体要咨询的问题是什么?
提问人:wjcpa9568 时间:2023-10-07 10:14:29
回答人:chenyiwei
请说明这样处理的具体原因?还有,该处理是一次性的,还是持续性的?
关于预付租金于租赁负债的问题
2790、关于预付租金于租赁负债的问题
提问人:zangxu 时间:2023-09-26 09:40:23
公司经营所需租入办公楼,租赁合同约定按月支付租金,因此,根据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付款金额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但实际操作中,公司按季度支付租金。
请问: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问题
2791、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问题
提问人:xuxcpa 时间:2023-09-26 09:41:53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有:(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这样的小企业不可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这样是否意味只要小企业对外投资并形成子公司(控股了),则该小企业不能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那么小准则第二十三条” 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就是小企业形对外投资就不会有对子公司的投入了?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可以这样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仍然是有严格限制的,且一旦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就不能再转回到小企业会计准则了。
求助陈版主及各位前辈: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涉及过渡期损益
2792、求助陈版主及各位前辈: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涉及过渡期损益
提问人:夜未央666 时间:2023-09-26 09:51:44
背景:A公司出资收购B公司49%的股权,B公司剩余51%股权由国资无偿划拨给A公司,作为对A公司的出资。(对过渡期损益没有规定)
A公司单体,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实收资本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过渡期损益是归属A公司(收购方)所有(有可能合同中未作明确约定,但如果约定不因为过渡期损益的影响而调整交易作价,则视为过渡期损益归收购方所有),则意味着A公司作为收购方以同样的合并成本(相同金额的货币资金、公允价值既定的自身权益工具)获得了更多的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假设被收购方在过渡期内盈利),因此过渡期损益应调整合并报表层面的商誉,但对个别报表层面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无影响(个别报表层面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支付的现金对价+发行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请教陈版关于研发试验机的问题
2793、请教陈版关于研发试验机的问题
提问人:苍蓝新月 时间:2023-09-26 10:42:54
请教陈版,公司有一项研发活动是在现有产品技术的基础上进行部分新功能的研发,这部分新功能在研发过程中会形成半成品,不能独立销售,但是可以安装在公司现有产品上进行销售,目前公司通过生产订单领出一台现有产品,并结合研发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组装成一个新型产品,目前已取得客户的销售合同,已发送给客户使用,请问这台机器的研发活动中形成的半成品, 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可以冲减研发费用,与现有产品合并计入到存货核算吗?
回答人:chenyiwei
该半成品应合理测算和归集其成本(参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之“3-11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试运行产品的会计处理”),从研发支出中转出,转入该新产品的成本,在实现销售时转入营业成本。
但该半成品的成本金额存在以下上限:1、不能超出该研发项目累计的资本化开发支出金额;2、不能超出该半成品的预计可变现净值(即因把该半成品组装到现有产品上,使得售价增加的金额)。
资产按融资租赁还是从分期付款购买合同
2794、资产按融资租赁还是从分期付款购买合同
提问人:wzj_1223 时间:2023-09-26 11:57:02
陈老师,因资金短缺,企业及其子公司与第三方2023年5月签订了一份2.4亿的购买资产(1号楼、2号楼、3号楼及及配套管网、道路、绿化施工等)意向书,由第三方出地和资金建设厂房及配套设施,购买主体为子公司,合同约定:厂房预计2023年下半年完工验收,验收合格60个工作日内并由第三方业办理产权,第三方编制工程结算报告载明资产转让价格,双方就转让价格达成一致,第三方向子公司提供项目的相关产权证书后,双方签订正式的资产转让协议,完成建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明后 5年内,无论企业是否上市成功,企业都应遵守本意向书约定完成资产购买。企业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上市成功后优先用募投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合同资产,如2024年12月未能上市,在⒛25年 3月 31日 前,签署以分期购买或一次性购买资产的 《购买协议》,并在 ⒛27年 12月 31日 完成购买价款的支付,如未能在在 ⒛25年3月 31日 前签署 以分期购买或一次性购买资产的 《购买协议》,则丙方应按乙方投资总额的 ⒛%向 第三方支付违约金。9月份第三方3号楼已完工达到预定使用状态,企业已投入设备生产线进行试生产。请问陈老师:1、该资产意向购买书是融资租赁还是分期购买合同?2、企业与第三方合作的资产建设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预转固的资产我们能否按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确认资产和负债,如果可以,租期是按预转固试运行时点至2024年12月31日,还是到2025年3月31、2027年12月31日,2、如果按融资租赁核算,租赁付款额按2.4亿分摊至已完工的资产确定,是否还需要包括20%违约金;3、预转固至2025年3月31日企业都没有支付租赁付款额,企业如在2024年12月31日未上市 ,后续签订的分期付款购买合同与前期租赁(预转固至2025年3月31日,企业已投产使用)是否需要按分期购买资产进行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对于此类在建资产的交易,一般可以按照分期付款购建固定资产处理,不使用“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科目。违约金不计入资产价值,应计入损益处理。
债务重组-会计处理
2795、债务重组-会计处理
提问人:胡锐1233221 时间:2023-09-26 12:48:56
公司持有一笔债券,成本5000万元,应计利息300万元,会计科目分类其他债券投资。因为该笔债券已经违约多年,公司已经对该笔债券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并且该债券市场价值也几乎为0 元,公允价值变动-5300万元。
现在因法院重整协议通过,协议约定在一年内偿还50万元,剩余债务在30%比例内分五年清偿,既(1575万元分三年偿还)。
现认为重组协议对原合同进行了实质性修改,是一项债务重组,那么原其他债券投资终止确认,并确认一项新的金融工具。那么新确认的金融工具是哪个科目呢?
思考一:新确认的金融工具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入账,并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进项估值 ,因为虽然达成了重组协议,但是债务人是否真的会清偿1625万元还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该款项很可能也无法收回。
思考二:按照应收账款入账,但是按照1625万元入账后,确认1625万重组收益后,若一年后,又无法按协议清偿还款,又将大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三:是否还有其他的更合理的处理方式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这种情况可以视为对原债务条款的实质性修改,从而导致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资产,但新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预计可收回金额的折现值)很可能为零。故不建议确认大额的债务重组收益。基于谨慎考虑,除非确有证据表明债务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有了根本性改善(此时可以全部或部分转回前期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不建议在债务重组协议达成时确认大额收益。
提问人:胡锐1233221 时间:2023-10-06 21:14:55
陈版主。重组后的金融工具估值仅预计50万部分可以清偿,不确认大额的重组收益。重组前债券分类为其他债券投资,重组后的新金融工具仍然建议分类为其他债券投资吗(假设原其他债权投资-某某债券下账,新入账其他债权投资-XX重组债权 50万元)?
但是其他债权投资是以收取利息和出售兼有为目的的投资。新的金融工具(重组债权)入账时已经完全没有收取利息的可能性,此时新的金融工具仍然分类到其他债权投资是否无法满足收取利息这个目的了。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仍约定了本金+利息(虽然可能合同约定的利息收取可能性较小),则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仍支持分类为债权投资或者其他债权投资。
关于证券公司保荐业务何时确认收入的问题
2796、关于证券公司保荐业务何时确认收入的问题
提问人:yangqiaozhiokok 时间:2023-09-26 14:39:34
证券公司保荐业务,先与客户签订了保荐上市合作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中约定了股改、上市辅导、保荐承销费。然后分别签订了股改协议、上市辅导协议,目前还没签保荐协议。股改协议约定的股改已完成,上市辅导也已完成辅导备案,相应款项已收到,协议约定了收到的款项不再退回。这样的业务何时确认收入比较合适呢?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首先应合理区分框架协议中所包含的履约义务。通常理解,除了股改具有相对独立性以外(如果后续更换其他券商,已完成的股改工作一般不需要重来一遍),后续的辅导、申报、反馈意见回复等服务都是具有高度关联性的,且一旦更换券商,新券商是不能利用原券商的工作成果的,必须从头再来一遍。因此后续各项服务应认为是构成一项整体的履约义务。
对框架协议中约定的收费,应合理地在上述两项履约义务之间分摊,股改完成后,对应于该履约义务的收入可以确认,但对应于另一履约义务的收入属于在一个时点确认的(参考:《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保荐服务的收入确认》),不能依据收款节点确认收入。
求助陈版主,投资合伙企业的疑问
2797、求助陈版主,投资合伙企业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09-26 18:22:44
A公司持股B合伙企业30%股权,有重大影响,因为合伙企业特有性质,所有对合伙企业的投资都属于债务投资,不能记入长投,应记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这样理解是否正确,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对合伙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则该合伙企业视同该合伙人的联营企业,合伙人可对其进行权益法核算,而不是直接以公允价值计量。此时该合伙人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将其对合伙企业的投资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注意不是“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10-05 10:05:04
A公司持股B合伙企业30%股权,有重大影响,因为合伙企业特有性质,所有对合伙企业的投资都属于债务投资,记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权益法核算,不按公允价值计量。那这比投资属于长投还是金融资产,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10-24 17:31:01
A公司持有B合伙企业100%股权,A公司单体对该投资计入长投按成本法核算是否正确。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对合伙企业具有控制权,则该合伙企业视同子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应按成本法核算。但因为投资对象不是公司制企业的股权,故一般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但这只是列报项目的差异,确认和计量的基本模式和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完全一样的。
合并层面确认无形资产资质升级所支付的费用入账问题
2798、合并层面确认无形资产资质升级所支付的费用入账问题
提问人:审计小123W 时间:2023-09-26 21:01:23
请教陈版,A企业收购一家企业并在弄合并层面确认一笔无形资产,实质为三级建筑资质,摊销按照10年摊销,后企业将资质升级为二级资质,并为此支付了80万的费用,请问这笔费用如何入账,如果计入无形资产原值,摊销期限如何确认!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最初的三级资质是外购的,但后续升为二级,属于企业内部自创的特许资质,不能继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第一条关于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合并方可辨认无形资产的处理规定。相应地,对购入的资质进行后续升级的相关支出应费用化处理,不能计入无形资产或者其他资产的账面价值。
关于合同合并,收入确认的问题。
2799、关于合同合并,收入确认的问题。
提问人:zangxu 时间:2023-09-27 09:49:45
A客户与公司签订软件服务采购合同,相关硬件通过其第三方采购采购公司B与公司签订硬件采购合同。
上述软件+硬件部分实质上整体构成一项履约义务。但两份销售合同均独立签订,且相关硬件销售合同明确规定由B公司验收后,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转移至B公司。请问:基于上述情况,在硬件部分经B公司验收后,是否满足硬件部分收入确认条件;
疑惑点:基于业务实质,考虑将软件销售合同与硬件销售合同进行合同合并,整齐作为一项履约义务,整体验收时,确认收入。但公司目前根据硬件部分验收单已确认硬件部分销售收入,且符合硬件部分销售合同约定。如进行合同合并,是否恰当?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上述软件+硬件部分实质上整体构成一项履约义务”的判断是合理的,那么应作为一个整体考虑该项履约义务是在一个时点还是一段时间内履约。如果属于时点履约的,那么应在软件和硬件整体均验收通过时才能确认该履约义务对应的收入,不能依据硬件验收单单独确认硬件的收入,这与该项履约义务属于时点履约的判断相矛盾。
非正常停工损失
2800、非正常停工损失
提问人:18670004053 时间:2023-09-27 10:00:47
A公司由于短期突降暴雨以及施工方未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导致厂房坍塌,9月份停工。1、请问这个非正常停工损失是计入管理费用还是营业外支出
求助陈版主:子公司汇率变动对合并层面存货的影响
2801、求助陈版主:子公司汇率变动对合并层面存货的影响
提问人:wx_5ecfdca890d3 时间:2023-09-27 10:08:52
陈版,境内母公司将存货销售至境外子公司,境外子公司的本位币为USD,截止期末境外子公司账面有大额关联方存货未对外出售。受国际环境影响,当期期末境外子公司兑人民币汇率大幅贬值,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时,受子公司汇率贬值影响是否需要对子公司账面存货做调整?如何调整。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对该子公司而言,以及母公司合并报表层面而言,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都是依据该子公司的本位币(美元)计量的。因此单纯的汇率变动不会导致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发生变化。即使在将该子公司的报表折算到人民币之后,折算后的报表同样不会有存货跌价损失。但会因为汇率变动影响产生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6号文
2802、16号文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3-09-27 11:12:18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
在建工程分摊
2803、在建工程分摊
提问人:zixun2022 时间:2023-09-27 11:13:26
陈老师您好:
假如某企业下属公司共同分摊一个在建工程(当时是光伏竞价配套的一个应急储煤项目,光伏电站本身并不使用该煤场。)。其中一家公司是子公司,其他两家是分公司,共计三家需要分摊。账务处理在另一家下属分公司代理记账(此分公司不需要分摊)。假如三家分子公司分摊协议规定,子公司需要分摊100万,两家子公司各分摊了60万,假如每家分摊的投资份额都没有达到控制状态。
不同情形下运费的处理
2804、不同情形下运费的处理
提问人:RSM@zyl 时间:2023-09-27 11:25:14
陈老师你好我想请教下关于不同情形下运费的处理:企业给客户发货,客户收到货后要求换货,所有环节的运费都由企业承担。
①企业原先给客户发货的运费处理:
②企业承担退回运费的处理:
③企业重新发货的运费处理:
第一种处理方式:将上述运费统一处理为新换货合同的合同履约成本?如果仅发货退货而不换货,是否应该将所有运费统一处理为销售费用?
第二种处理方式:由于该合同变更新增加的部分反映了产品的单独售价,因此将该变更部分作为新合同处理,不影响旧合同的会计处理。即原先发货的运费与退回的运费确认为销售费用,新发货的运费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陈版主】财产权信托是否会导致丧失控制权
2805、【求助陈版主】财产权信托是否会导致丧失控制权
提问人:hahapoint 时间:2023-09-27 11:36:16
某房企项目公司A与某机构B有一笔融资20亿,已于23年6月30日到期,双方正在洽谈展期方案。机构提出,因房企项目公司存在总包、票据等诉讼风险,建议采用财产权信托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GP为机构B指定的关联方,机构B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LP1以存量融资20亿认缴出资,股东P作为劣后合伙人以对项目公司A的100%股权按注册资本5亿认缴出资。
二、【合伙企业的投资】:原融资20亿进行债务重组,展期10年,自重组之日起利率下调5%,原股东担保及项目抵押仍存续。重组期间可以提前还款,还款资金来自项目的盈余资金。合伙企业直接持有项目公司A的100%股权。
三、【合伙企业的决策】:合伙人大会的决策事项经全体参会的有表决权合伙人一致表决同意后方可通过。
四、【合伙企业收益及分配】:1、支付合伙企业费用;2、向LP1分配债权出资投资收益及实缴出资。3、向GP分配实缴额。4、劣后LP2不参与分配。合伙企业启动清算,以合伙企业剩余资产向LP2进行现状分配。
五、【合伙份额退出】:GP和LP1于收回全部投资收益及实缴出资后办理退伙。
六、【项目管理】项目层面的董事会增加2名机构B委派的董事,共5名(其中股东P委派3名),董事会所有事项需经五分之四以上(含本数)有表决权董事同意方为通过,且机构B有一票否决权。
问题1:股东P不直接持有项目公司A的股权,按约定无论是合伙层面还是项目层面都应机构要求调整为一致决,无法对项目公司A实施单方控制,且在重组期限内项目的资金都会优先分配给机构B,所以项目公司A是否不应纳入股东P的合并范围?
问题2:虽然股东P不能从形式上对项目公司A单方控制,但因机构B采用合伙企业、项目层面一致决都是为了保障债权本金及利息,且项目的所有风险仍由股东P承担,从这个角度股东P是否仍应继续合并项目公司A?
回答人:chenyiwei
如主帖所述,基于其中的“优先/劣后”分层安排和分配顺序约定,虽然股东P不能从形式上对项目公司A单方控制,但因机构B采用合伙企业、项目层面一致决都是为了保障债权本金及利息,且项目的所有风险仍由股东P承担。因此,原股东应将该合伙企业连同其底层资产(项目公司)一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在原股东的合并报表中,应将优先级LP在合伙企业中所享有的权益确认为负债,而不是少数股权。
延迟定价条款 的账务处理
2806、延迟定价条款 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一云 时间:2023-09-27 12:59:16
延迟定价条款使企业进口贸易中所需支付的金额随着未来所挂钩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属于嵌入衍生工具。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前,延迟定价条款与商品待执行采购合同紧密相关,因而无须拆分;而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后,企业需就该商品确认存货及相关应付账款,延迟定价条款与主合同(应付账款)不紧密相关,应从主合同中拆分并作为衍生工具单独核算,或者将延迟定价条款与主合同(应付账款)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请陈老师分别给讲解一下上述两种做法(从主合同中拆分并作为衍生工具单独核算;或者将延迟定价条款与主合同(应付账款)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初始及后续账务处理分录吧。
一云
回答人:chenyiwei
“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的情形属于获得了一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金融资产)。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CAS 22)规定,对于主合同是该准则规范范围内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不再分拆其中的嵌入衍生工具,而将其作为一个整体适用该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通常整体指定为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应地,此时对于取得的作为销售合同对价的混合工具,应作为“非现金对价”处理。
新收入准则对于“可变对价”和“非现金对价”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原则。其中,可变对价应以期望值或者最可能发生金额作为其最佳估计,并遵循“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限制条件,其后续计量金额的调整对应调整收入金额;对“非现金对价”则以该对价自身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则遵循其适用的其他会计准则(如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如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问题2-4对于实务中如何区分“可变对价”和“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非现金对价”给出了指引,即区分最终结算金额的可变性是来源于交易双方的履约情况(如商品本身的数量、质量等要素)还是与定价挂钩且不受交易双方控制的商品或原材料价值(如大宗商品价格指数)相关的变动。前者属于可变对价;后者属于非现金对价。
在实务中,可能存在合同交易价格同时受到这两类因素影响的情况。例如在矿石贸易中,需在交付后通过取样化验确定该批矿石中有效成分的含量,再根据双方约定依据未来某个时点该种金属的大宗商品价格来确定最终的交易价格。此时,应对照上述指引,将不同因素导致的最终结算价款变动予以合理拆分,即由有效成分含量的变动导致的部分属于可变对价,而由交货后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导致的部分属于非现金对价,分别适用不同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项目组可参考:
《中审众环研究——实务案例卷2020》相关案例:
问题2-1-40(带有价格调整条款的销售收入确认问题)、 问题2-1-41(销售价格未获得购买方确认时收入的确认)、问题2-1-73(包含可变对价选择权的收入确认)。
其中,上述问题2-1-73同时被收录于《计学精要2021》第八章第8.1节中。如该案例的“实务提示”所述,当卖方(A公司)享有投资选择权时,该案例对A公司而言属于非现金对价;而如果由买方(B公司)享有投资选择权,则该案例对A公司而言属于可变对价。请各位同事注意体会这两者的区别。
另可参考: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变更与可变对价的判断》。
请教陈老师,关于供应商保理业务后公司错误付款导致赔偿义务的账务处理问题
2807、请教陈老师,关于供应商保理业务后公司错误付款导致赔偿义务的账务处理问题
提问人:mazhiyuan 时间:2023-09-27 13:59:59
A公司系B公司供应商,截止2023年4月,B公司账面应付账款-A公司挂账2000万。
2023年5月A公司将对B公司的应收账款在C保理公司做金融保理,并一起发函至B公司,要求B公司将后续款项支付至C公司监管下的账户。
2023年6月B公司因内部流程断点问题,仍将原2000采购款支付至A公司原有账户。
2023年7月A公司因资金链断裂资不抵债被宣布破产。
2023年8月C保理公司将B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2000万。经一二审程序判决B公司赔偿C公司2000万及违约罚息100万。
请问1,B公司赔偿2100万应计入什么科目?①全部作为营业外支出?还是②支付2000万后转化为对B公司不当得利的其他应收款再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另外100万逾期罚息计入营业外支出?
(辛苦详细指导一下背后原理,多谢)
回答人:chenyiwei
轨道交通行业运营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权属划分
2808、轨道交通行业运营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权属划分
提问人:sandwichwy 时间:2023-09-27 16:49:49
陈版主您好,有3个问题求助:前提条件是轨道交通行业,模式为成本加管理服务费。
股权代持账务处理问题
2809、股权代持账务处理问题
提问人:hbwgh 时间:2023-09-27 18:11:47
陈老师好,在实务中遇到股权代持的问题,我方为A股东,A股东实际持股比例是40%,代C股东持股比例10%,B股东持股比例40%,C股东实际持股20%,其中10%被A股东代持,工商登记为A比例50%,B比例40%,C比例10%。请问陈老师:
外采设备同时额外购买了5年维保服务,如何做账?
2810、外采设备同时额外购买了5年维保服务,如何做账?
提问人:挥剑斩不断 时间:2023-09-28 11:53:58
请教一个问题,
公司采购了一个设备,用于收入项目的,有点类似备品备件,公司对外做项目工程时,会用到这个设备。然后公司现在做账是设备和5年额外维保都计入了库存商品。
回答人:chenyiwei
“公司对外做项目工程时,会用到这个设备”:如是,是否应确认为固定资产?
维保服务和固定资产(设备)本身的使用年限是不一致的,因此单独购买的维保服务的价款应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按年限或者按次分摊,摊销额视情况计入制造费用、合同履约成本、营业成本或者相关期间费用科目。
回购股份的佣金过户费的账务处理
2811、回购股份的佣金过户费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wx_5ae078111224 时间:2023-09-28 12:49:27
陈版,股份回购时,除回购股份的成本,还划扣了小额的佣金过户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六条,回购自身权益工具(库存股)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应当减少所有者权益,不得确认金融资产。这句话要怎么理解的?是直接以支付总额(含回购股份成本+佣金过户费)借库存股贷银行存款吗?佣金过户费能计入当期损益吗? 期待陈版回复~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wx_5ae078111224 时间:2023-10-09 09:55:12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会计处理是冲减资本公积的,则对应的现金流可以作为“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研发费用是否可以单列
2812、研发费用是否可以单列
提问人:rickymost 时间:2023-09-28 14:54:09
陈老师,您好!
A集团是市属国企,国资委新增对研发费用考核。A集团系承当市政府代建道路及桥隧工程,并由财政拨款结算。其中部分桥隧因地方特殊情况,需聘请外部研发对桥隧的专门技术处理, 该项技术因特殊项目地理性质情况不适合其他项目使用。,权属上也有A集团。该技术合同系以A集团的名义与第三方签订,财政拨款计进入A集团后,A集团根据实际情况支付。A集团原做法系全部计入代建工程项目成本,因某审计署检查认为整个市对研发投入较少,而财政认为有对该项进行拨款,因此财政考虑是否该项可计入研发费用。
问题:
划拨性质的土地和房产能否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2813、划拨性质的土地和房产能否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提问人:numberxu123 时间:2023-09-28 15:34:26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二条:“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证监会会计部《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
五、其他确认与计量问题
(一)错误地将不能单独出售的房屋计入投资性房地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审阅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的办公大楼仅能整体出售,不能分拆部分楼层出售。上市公司将部分楼层用于对外出租,并错误地将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由于对外出租的部分楼层不能单独出售,因此不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不应当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处理。
提问人:numberxu123 时间:2023-10-10 18:33:35
谢谢陈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还是不可以。权属不完整。
请教陈版:合作企业的会计处理问题
2814、请教陈版:合作企业的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人:钟磬音 时间:2023-09-28 17:05:51
餐饮行业成本归集
2815、餐饮行业成本归集
提问人:刘晶晶0331 时间:2023-09-30 09:45:14
请教陈版主,贵公司为餐饮企业,打算规范成本核算。原材料、后厨人员薪酬、店面租金、店面资产折旧、店面水电费全部计入营业成本是否正确?是否还需归集其他成本?
餐饮行业上市公司较少,未在公告中找到可以参考的信息。也查阅了财政部会计司发布《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履约成本(酒店等服务行业的合同成本)》,还是有些不明确,因此请陈版主指教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履约成本(酒店等服务行业的合同成本)”(http://kjs.mof.gov.cn/zt/kjzzss/ … 0181211_3088435.htm):
【例】甲公司经营一家酒店,该酒店是甲公司的自有资产。甲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除发生的餐饮、商品材料等成本外,还需要计提与酒店经营相关的固定资产折旧(如酒店、客房以及客房内的设备家具等)、无形资产摊销(如酒店土地使用权等)费用等,应如何对这些折旧、摊销进行会计处理。
本例中,甲公司经营一家酒店,主要通过提供客房服务赚取收入,而客房服务的提供直接依赖于酒店物业(包含土地)以及家具等相关资产,即与客房服务相关的资产折旧和摊销属于甲公司为履行与客户的合同而发生的服务成本。该成本需先考虑是否满足收入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资本化条件,如果满足,应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进行会计处理,并在收入确认时对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摊销,计入营业成本。此外,这些酒店物业等资产中与客房服务不直接相关的,例如财务部门相关的资产折旧等费用或者销售部门相关的资产折旧等费用,则需要按功能将相关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科目。
分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等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第75-76页等相关内容。
即,应否归入营业成本的考虑,关键是这些支出是否与向顾客提供的餐饮服务直接相关。主帖中提到的“原材料、后厨人员薪酬、店面租金、店面资产折旧、店面水电费”均符合该条件,故应计入营业成本,而不是计入销售费用、营业费用或管理费用。
陈版 - 增加一名董事是否应改变股权计量方式
2816、陈版 - 增加一名董事是否应改变股权计量方式
提问人:ryanatwork 时间:2023-09-30 13:24:26
陈版好, 现有公司A持有甲公司股份19%,并有一名董事会席位。但是该董事会席位是在2023年由另一名股东退出,被动获得,同时A公司与母公司B公司的管理层存在重叠,在出任A公司董事方面也较难分清以谁的名义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甲公司在2022年1月前,A公司的母公司B公司持有35%,A公司持有17%,C公司持有11%(与A公司、B公司非关联方),D公司持有10%(与A公司、B公司非关联方),其余为分散的小股东。董事会有5人,4名非职工董事与1名职工董事。4名董事中,2名来自B公司,1名来自C公司,1名来自D公司。在2022年1月,C公司退股,其股份均摊至剩余原股东,A公司持有股份上升到19%,并承继C公司原董事席位,董事会改为4人,不再设职工董事。 在2022年之前,A公司不过问甲公司的事务,但是母公司B公司派出的一名董事既担任B公司的CEO又担任A公司董事长;2022年1月-12月,A公司获得甲公司一名董事会席位之后,派出的董事实际是母公司B公司的高管,到2023年之后才改派A公司自己的CEO,但是该名A公司的CEO也是B公司的副总裁。 另外,虽然没有明确的书面约定,但是一般而言,涉及甲公司的董事会决议等事项,无论是B公司自己的2名派出董事,还是A公司的1 名董事,都需要在B公司的董事办公会中先行讨论形成一致的决定,才会到甲公司董事会表决。 综上,A公司持有的对甲公司的股权,在2022年1月获取董事会席位前后应该作何会计处理?目前公司自己都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因为认为决策都是听母公司的。虽然如此,但是在拥有19%的股权以及1名董事会席位的情况下,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否比较奇怪?但是反过来说, 在2022年1月的时点,A公司也没有做任何增资就被动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变成权益法计量,是不是也会产生疑问?考虑到资本市场通过调整董事会席位的方式改变会计计量方法的操作比较敏感,如何处理会比较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2 重大影响的判断”:
重大影响的判断关键是分析投资方是否有实质性的参与权而不是决定权。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重大影响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而非”正在行使的权力”(例如,投资方已派驻董事并积极参与被投资方的经营管理),其判断的核心应当是投资方是否具备参与并施加重大影响的权力,而投资方是否正在实际行使该权力并不是判断的关键所在。
投资方有权力向被投资单位委派董事,一般可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其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投资方向被投资单位派驻了董事,但存在明确的证据表明其不能实际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时,不应认定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例如,存在被投资单位控股股东等积极反对投资方欲对其施加影响的事实,可能表明投资方不能实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决策。
一般而言,在被投资单位的股权结构以及投资方的持股比例等未发生实质变化的情况下,投资方不应在不同的会计期间,就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作出不同的会计判断。
主帖案例中,由于B是A的母公司,且两公司的高管存在身份重合,故虽然名义上A也向甲公司派驻董事,但鉴于A是B的天然一致行动人,且“涉及甲公司的董事会决议等事项,无论是B公司自己的2名派出董事,还是A公司的1名董事,都需要在B公司的董事办公会中先行讨论形成一致的决定,才会到甲公司董事会表决”,表明A公司虽然派驻董事,但不能基于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立场独立表达自己的意见,因此仍应认定为A公司对甲公司无重大影响,继续作为金融资产核算。
离职员工将股票转给其他员工
2817、离职员工将股票转给其他员工
提问人:buddy君行 时间:2023-09-30 22:08:42
关于股份支付有以下问题,请教陈版:
公司系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定增股票用于限制性股权激励,受激励对象有直接层面持股高管和持股平台员工。协议约定自授予日起,受激励对象为公司服务满3年后可一次性解锁股份; 受激励对象为于限售期内离职的,应当以授予价+8%利息的价格将其持有股份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或者指定第三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