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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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
- 作者: 陈奕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技术总监)
- 时效性: 本文为个人专业观点,仅供学习参考,不构成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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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3年10月)
法定审计的概念是企业注册地法律法规强制必须进行,且其结果需按规定方式公示或向当地政府报告的审计。其报表按当地通用会计准则编制,且不能限定用途。提问人:Miles517 时间:2023-10-24 115538
提问人:Miles517 时间:2023-10-24 11:55:38
A公司向下游客户销售电子元器件,销售合同中约定:乙方(A公司)有义务对销售的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并保证对甲方在产品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故障和技术问题.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及时做出解答。请问,该技术支持构不构成搭配销售呢?还是一种售后服务?需不需要分摊对价呢?实际情况中,部分客户有需求会寻求A公司技术支持,部分客户可以自行解决问题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认为售后的持续性技术支持服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类似于服务性质保,应分摊合同对价,该项履约义务属于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的履约义务。此类履约义务对应的服务一般不单独提供,因此其单独售价不能直接观察。一般采用“预计成本+合理利润”的方式模拟测算。
这里的两个选项都必须具有实际意义和可行性,即两种做法对股东而言都是具有经济性的,不能一眼就看出其中一种做法是明显不经济的或者明显不可行的,事实上只能选择另一种。提问人:huanhuanm 时间:2023-10-18 142918
提问人:huanhuanm 时间:2023-10-18 14:29:18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huanhuanm 时间:2023-10-25 15:07:45
陈版,作为FVTOCI,准则中要求企业只有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企业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2)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如果选择转增资本,是否还满足“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个个条件呢@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仍然是满足的。如果有选择权,而股东仍选择转增股本,说明股东认为再投资比收取现金的经济利益流入更多更大。
这相当于一笔向股东举借的未来10年内等额还本付息的借款,折现值按本企业在加权平均融资期限(5年)内的无担保借款利率。提问人:Kreisky 时间:2023-10-27 130900
提问人:Kreisky 时间:2023-10-27 13:09:00
请教陈版主:
公司本年通过决议,对过去5年的利润进行分配,并且于未来10年平均发放,基于未来10年平均支付股利,考虑时间价值对长期应付股利进行折现,账务处理时未分配利润是否应该按照折现后现值:
借:未分配利润(现值) 借: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股利(决议应支付股利)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分年支付股利,因此分年支付的金额并不全部都是股利,还包含了应付股利逐年确认的利息支出,在股东大会决议日,需计提的金额是未来10年内应付金额的折现值。这样从未分配利润中提取的初始金额与股东会决议金额不一致,但该差额是可以合理解释的。
应付账款是货币性项目,因此期末应进行汇兑损益调整。如果无法合理估计何时支付的,则不进行折现处理,视同随时可能被要求支付该金额。提问人:dotaauditor 时间:2023-10-27 105634
提问人:dotaauditor 时间:2023-10-27 10:56:34
背景:A公司为集团财务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因涉外经营业务对应币种较多,A公司按不同币种设置独立账簿记账管理并出具独立的报表(不是分公司或子公司),A公司在每期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外币账簿与记账本位币的折算差额确认“其他综合收益”。
请教陈版主:
长期应付款的支付(每年的最低付款额)放在筹资活动,每年支付的大于最低付款额的部分计入经营活动。提问人:antheako 时间:2023-10-08 165411
提问人:antheako 时间:2023-10-08 16:54:11
想再请教一下陈版~
问题背景还是同上,客户A已经在协议开始日20X1年确认了无形资产和长期应付款,且20X1年和20X2年均已正常摊销付款,但截止至20X3年6月30日约定的第三年最低付款额仍未支付,无形资产已正常摊销半年,请问是否需要按半年销售额计算的特许权使用费大于无形资产摊销的部分计提浮动的特许权使用费金额?
例如,20X3年1-6月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为100,根据半年销售额计算的特许权使用费金额为150,以下分录是否正确?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
贷:其他应付款 50
回答人:chenyiwei
需要。浮动的特许权使用费计入损益的时间是其实际发生(受益)的时点。
无标题
提问人:wx_635fb64a7cf0 时间:2023-10-16 20:17:52
合伙企业的运行机制为以GP专业判断为决策,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项目公司为一个整体,无法将底层资产按照各LP的出资比例分为若干的独立资产池,公司如若退出,只能通过转让合伙企业份额实现
3、合伙企业的运行机制为以GP专业判断为决策,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项目公司为一个整体,无法将底层资产按照各LP的出资比例分为若干的独立资产池,公司如若退出,只能通过转让合伙企业份额实现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wx_635fb64a7cf0 时间:2023-10-24 21:13:22
合伙企业是GP主导成立的,包括合伙金额、各LP的确定以及各LP认购的份额等都是GP去与LP协商,公司只是作为LP进行认购,并不能主导合伙企业的经营投资;公司一般会选择声誉比较好的的GP进行合作来减少这种风险。另外还想问下陈版,这种情况是否构成重大影响呢?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不控制”成立,则本企业作为占份额最大(60%)的合伙人,如果完全不参与其投资决策,也是不合理的。因此具有重大影响的可能性较大。
甲集团可以指定A、B子公司的其中一家对C公司进行合并,例如由B合并C,A将其在C的股东会、董事会上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B行使,相应A在其报表中对C改用金融资产模式核算。但需关注:B有无对C进行管控的实际能力?C的经营活动与A、B谁的关系更密切?C日后是否会涉及与A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另外,表决权与股权的分离不应是常态,而是暂时性的,因此甲集团应制定明确计划,将A持有C40的股权转让给B(例如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尽快实现股权和表决权的一致性。
3、甲集团可以指定A、B子公司的其中一家对C公司进行合并,例如由B合并C,A将其在C的股东会、董事会上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B行使,相应A在其报表中对C改用金融资产模式核算。但需关注:B有无对C进行管控的实际能力?C的经营活动与A、B谁的关系更密切?C日后是否会涉及与A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另外,表决权与股权的分离不应是常态,而是暂时性的,因此甲集团应制定明确计划,将A持有C40%的股权转让给B(例如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尽快实现股权和表决权的一致性。
提问人:迎着风寻找 时间:2023-10-17 15:29:24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迎着风寻找 时间:2023-10-17 17:14:57
如果A/B公司没有将表决权统一,未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集团公司是否还控制C公司?有什么真实的案例可以参考不?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zhs7403 时间:2023-10-14 15:38:12
A公司2022年1月1日与非关联方C公司签订一项股权转让协议,转让C公司全资子公司B公司股权,A公司于2022年1月1日向C公司支付1500万元,取得B公司15%股权,B公司存在一项重大诉讼,A公司与C公司约定,如果该诉讼胜诉,则A公司支付7000万元继续收购剩余85%股权,如果败诉,则C公司退还已收取的1500万元,该项诉讼预计于2022年6月30日之前判决,所以约定第二笔85%的股权交易于该日实施。2022年4月30日,法院判决且B公司胜诉,2022年6月30日,A公司继续向C公司支付了7000万元,取得B公司剩余85%股权,对公司实施控制,。
回答人:chenyiwei
该事项可以视为一揽子交易。其中第一笔款项1500万元可视为预付投资款或者交易保证金,A在支付后暂挂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投资款),到第二笔交易实施后取得对B的控制权,在该日按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处理。原先的预付投资款在该日转作合并成本的一部分,以购买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合并成本(合计85000万元)相比较确认商誉。
参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之“2-12 一揽子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无标题
提问人:zixun2022 时间:2023-10-10 20:50:38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之“3-9 对于职工提前离职按约定方式回售股份的会计处理”:
2、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之“3-9 对于职工提前离职按约定方式回售股份的会计处理”:
实务中存在一些股权激励计划,职工需通过提供一段期间的服务以获取低价认购的股份,如果职工在服务期内离职,股权激励计划将要求职工将股份回售给公司。职工尽管因离职未取得相应股份,但将股份回售仍可取得一定的收益,例如回售价格为认股价格加固定回报率或者每股净资产等。
上述股权激励计划中,如果职工因回售股份取得的收益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价值相关,则属于股份支付,企业应当按照股份支付准则有关规定,确认相关费用;如果职工回售取得的收益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价值没有密切关系,则不属于股份支付,企业应当按照职工薪酬准则有关规定,在职工为取得该收益提供服务的期间内分期确认职工薪酬费用。
据此,如果此前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时未预估离职率,则在实际发生激励对象在等待期内离职的情况时:
冲回此前确认的与该激励对象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
将该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高于其原授予价格的差额(即8%利息部分)确认为辞退福利,借记“管理费用——辞退福利”,贷记资本公积;
受让该股份的员工以其本人的实际受让价格作为授予价格,将该授予价格与受让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量股份支付费用,在剩余等待期内分摊。如果由实控人回购,且无后续再次授予计划的,则同样参照上述原则确认实控人的股份支付费用(但一般认为无等待期,受让时一次性确认费用)。
提问人:buddy君行 时间:2023-10-12 19:47:02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其他条件不变,即原剩余等待期对受让方也是约束,作为受让方的可行权条件对待。
求助陈版主,会员费的处理
2818、求助陈版主,会员费的处理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10-01 09:21:51
回答人:chenyiwei
此问题应参照新收入准则第四十条规定处理。
在依据历史经验和同行业数据合理预计会员在有效期内在本公司购物金额的基础上,根据预测的客户购物金额,将该100万元的会员费在会员购买本公司商品时结转收入。
另外,要注意区分该100万元是储值卡,还是仅仅是会员卡?如果是储值卡(即购物时可使用其中的消费额度,例如100万元的储值卡售价90万元),则这种情况按照“企业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款项”的规定处理,具体参照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负债 (涉及不同增值税率的储值卡)》处理。
求助陈版主,股东捐赠的疑问
2819、求助陈版主,股东捐赠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10-01 11:17:11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A对B具有重大影响的,则在权益法核算时,第一步“借长投,贷银行100万元”固然没有问题;但对于第二步(权益法调整),因为此次B公司的权益增加是本公司对其追加投资导致,故应比较追加投资额(100)与由此增加享有的净资产份额的差额(100-20=80),由于该差额为正数,相当于增加了隐含商誉,故无需主帖中的第二步账务处理,但后续需在减值测试时重点关注。
债券净价交易模式会计处理问题
2820、债券净价交易模式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人:碎叶xy 时间:2023-10-02 01:04:43
目前,除另有规定外,债券实行净价交易,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结算交割时,买方除支付按净价计算的成交价格外,还要向卖方支付应计利息,在债券结算交割单中债券交易净价和应计利息分别列示,即全价=净价+应计利息。假设A公司2022年1月1日发行债券,票面利率12%,每年付息两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日为7月1日和1月1日。B公司2022年3月1日从二级市场买入A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为100万元,交易净价为90万元,应计利息为2万元(2022年1月、2月对应的利息100×12%×2/12),实际支付金额为92万,无相关税费。B公司未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将该项债券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由于A公司最近一次付息日为2022年7月1日,B公司2022年3月1日买入债券时还未到付息日,对于买入是支付的应计利息2万元,应该通过什么科目进行会计处理?请陈版予以指导,非常感谢!
目前看到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计入“应收利息”科目,另一种是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科目,不知道是否恰当?具体如下: 处理方式一: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100
借:应收利息 2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8
贷:银行存款 92
处理方式二: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100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2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8
贷:银行存款 92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碎叶xy 时间:2023-10-10 00:07:38
非常感谢陈版指导!还想进一步请教如下问题:按照方式二处理的话,B公司2023年7月1日收到A公司支付的利息时,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B公司从3月1日买入一直持有到7月1日,每月利息1万元(100×12%×1/12),一共4个月,共计利息4万元。假设按月计提利息(实务中可能系统按日计提利息),每月摊销利息调整0.5万, 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利息 1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0.5
贷: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1.5
4个月累计下来, 借:应收利息 4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2
贷: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6
7月1日B公司收到利息为6万,包括买入是的应计利息2万和B公司实际持有了4个月的利息4万,会计上如何处理?如下会计分录是否恰当? 借:银行存款 6
贷:应收利息 4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2 恳请陈版再次指导!@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处理。
关于公司注销
2821、关于公司注销
提问人:whx669 时间:2023-10-02 08:12:11
请教陈版:A公司成立于2015年, 2016年A公司出资100万成立了一家研究院,研究院的性质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局发的证,(章程约定盈利不能分红)。 A公司在账处处理时将这100万列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每年在合并报表时将研究院纳入了合并范围。 现在A公司因经营不好股东决定要清算注销,但是研究院不注销。请问陈老师: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282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提问人:Yanlinqin 时间:2023-10-02 11:23:3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作为资产处置组的组成部分被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然后被处置。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如何结转?是全部结转为资产处置损益,还是留存收益?是划分为持有待售之前形成的转为留存收益,之后的转为资产处置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是作为处置组的一部分被处置,但仍遵循金融工具准则的一般处理原则,即合理确定应归属于该项金融资产的处置价款(例如该金融资产于处置日的公允价值),将该处置价款与处置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再转入留存收益(仍不计入损益),再将与该项被处置金融资产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全部结转留存收益。
库龄计算存货跌价准备
2823、库龄计算存货跌价准备
提问人:沉默羔羊 时间:2023-10-02 15:12:05
新的15号财务报告披露规则中,“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应披露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回答人:chenyiwei
库龄计提方法在实务中原本就是普遍采用的,类似于组合方式计提坏账准备,当然该方法也有特定的适用范围。
IPO问询函中也有针对库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问询和回复案例,可以搜索一下。
求助陈版主.关于使用收益法购买股权后,合并报表抵消问题
2824、求助陈版主.关于使用收益法购买股权后,合并报表抵消问题
提问人:刘中兴 时间:2023-10-02 19:35:53
陈版主,请问投资企业A购买企业B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甲60%股权(甲企业是个PPP公司),购买价格按照收益法评估后的股权价值来(较甲企业账面价值,按收益法评估后的股权价值高), 请问后期企业A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如何抵消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对按收益法的购买价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怎么才能跟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平。因为没有特定说是某个资产评估增值,所以请问这部分差额怎么处理呢?
回答人:chenyiwei
PPP项目公司一般不构成“业务”,也就不能在收购方合并报表中确认出商誉。
在收购方合并报表层面,股权收购价格高于被收购项目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应调整增加与该PPP项目相关的无形资产或者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后续相应调整合并报表层面的无形资产摊销额或者金融资产对应的利息收入金额。
另外,在收购方的个别报表层面,虽然取得项目公司股权,名义上是子公司,但如果将其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核算,则后续到运营期结束时的可收回金额为零,将很难处理,一次性确认损失或者计提减值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建议在收购方的个别报表层面,对项目公司的股权投资确认为一项其他非流动资产,并与合并报表层面所确认的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采用相同的后续计量方式。
同控下有偿划转
2825、同控下有偿划转
提问人:summerxxy 时间:2023-10-02 20:40:35
请教陈版:
A公司拟向集团有偿划转(按B公司账面净资产)子公司B,A公司单体及合并层面的会计处理:
A公司单体层面:应当按照对被划拨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
A公司合并层面:终止确认原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被划拨企业相关资产、负债、少数股东权益以及其他权益项目,相关差额冲减个别报表确认的投资收益(参考之前版面的回复:同一控制下合并中,转入方(合并方)和转出方的会计处理并不对等。转出方就是按照处置子公司进行常规处理,不应追溯重述转出方的前期合并报表)
回答人:chenyiwei
主帖的理解基本合理。
如果内部处置股权的交易价格是公允的,则处置方的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理与向非关联方处置子公司股权并丧失控制权的处理完全相同。
求助陈老师及各位前辈: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最终控制方的报表编制
2826、求助陈老师及各位前辈: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最终控制方的报表编制
提问人:Lifeoye 时间:2023-10-03 13:38:29
祝陈老师及各位前辈双节快乐!
现实务当中接触如下一项业务,甚是不解,盼指导:
背景:甲为集团母公司,A为其全资子公司、B为其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集团外非关联方“乙”持有B的20%股权)。现基于业务需求,A与集团外非关联方“乙”同时对B以货币资金进行增资
(集团母公司“甲”放弃增资)。在A与“乙”两方完成对B增资后,集团母公司“甲”因放弃增资,其对B的持股比例由原80%下将至20%,少数股东“乙”因增资额较小,其对B持股比例由原20%下降
至10%,最终B成为A的控股子公司(A持股70%),A合并B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重组前后股权架构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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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企业合并采用模拟权益法编制)
是。对最终控制方“甲”而言,少数股东持股比例在重组后减少,是否视为“收购少数股权”,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提问人:Lifeoye 时间:2023-10-12 162537
提问人:Lifeoye 时间:2023-10-12 16:25:37
感谢陈老师的指导!下面这个点想了几天了,实在理解不到。
“3、甲保留的20%长期股权投资与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相抵销,将合并报表层面关于B的少数股权恢复到10%。”,关于最终控制方“甲”个别报表中存续的对B的长期股权投资,在“甲”的合并层面如何出表(即终止确认),请指导一下具体如何操作呢?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理解为先对该部分仍保留的长投模拟权益法核算,再与A合并报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相抵销。
请教:哪里能找到关于审计准则修订背景、其间的主要意见及分歧等说明的资料?
2827、请教:哪里能找到关于审计准则修订背景、其间的主要意见及分歧等说明的资料?
提问人:chao_hl 时间:2023-10-03 21:11:33
最近5、6年基本上没做过审计(感觉做不动了,改做相对轻松的矿业权评估了),这几天看到信永中和因为审计华侨城A时的资产减值问题,而受到深圳证监局警示监管
(http://www.csrc.gov.cn/shenzhen/c104320/c7434923/content.shtml),就想着学习下现在准则在会计估计、尤其是不确定性(也就是可操纵性)很大的资产减值方面,对审计师的要求。但光看准则和应用指南,还是云里雾里,就想着找下准则修订过程中的背景信息看看。
主要的困惑集中在:审计师有没有责任对重大的资产减值项目进行独立估计(即实质性程序),去验证被审单位所做的减值估计? 也请大家多指教。
回答人:chenyiwei
审计准则不像IFRS那样,有完整的结论基础等后附资料可供查阅,以了解准则制定、修订的背景信息和相关逻辑,这方面的权威资料是较难查到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审计》近期有较大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根据修订后准则规定,CPA首先是测试与会计估计相关的内 控和测试管理层作出的估计。在该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下(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如果认为管理层没有为了解和应对估计不确定性采取适当措施),CPA应当采用的应对措施才包括“如果管理层的上述应对措施不能充分应对估计不确定性,则在可行的范围内,按照本准则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作出注册会计师的点估计或区间估计”。该准则应用指南第122~129段对此有进一步说明。
关于公司购买可转让定期存单?
2828、关于公司购买可转让定期存单?
提问人:zangxu 时间:2023-10-04 10:48:10
公司购入可转让定期存单,购入时,根据定期存单到期期限、管理层持有意图,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并根据合同利率计提了定期存单利息。次年,企业提前将尚未到期定期存单部分转让,转让价格基本与合同约定利率一致。
请问(1)定期存单根据合同利率计提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是否合适?
(2)企业提前将未到期定期存单转让,是否会影响定期存单购入时如何列示及是否计提利息的判断?剩余的部分定期存单是否仍可以通过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到期日期在1年以上),是否仍可以根据合同利率计息计提利息。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迪链的列示问题
2829、关于迪链的列示问题
提问人:zangxu 时间:2023-10-04 11:33:03
公司收到比亚迪开出的迪链,目前通过应收票据核算。
根据监管规定,云信、迪链凭证等类似数字化凭证不能列示为应收票据。因此将相关应收票据调整到应收账款列示,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令[2022]4号)已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其中规定“供应链票据属于电子商业汇票”,据此,后续“融信”、“迪链”等可能纳入应收/应付票据管理。
回答人:chenyiwei
目前财政部、证监会方面对迪链能否转入应收票据核算尚无明确说法,建议暂时维持在应收账款中核算的做法,等待进一步的政策明确。
请教陈版主,企业资产证券化中如果按照会计准则33号要求需要合并,是不是就不能出表了
2830、请教陈版主,企业资产证券化中如果按照会计准则33号要求需要合并,是不是就不能出表了
提问人:小杰abc123 时间:2023-10-04 15:44:04
请教陈版主,企业资产证券化中如果按照会计准则33号要求需要合并,是不是就不能出表了,但是看到有些文章说如果按照23号准则满足继续涉入的条件还是可以继续涉入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还要看33号准则呢。两个准则在判断出表的逻辑顺序是怎样的?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特殊目的主体(SPV)需合并,也不是不可能完成“出表”。例如在以金融资产(如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安排中,原始权益人可能因持有大比例(超过50%)的劣后级份额而需将SPV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但如果持有劣后级的份额低于一定比例(例如低于85%或75%),则通过风险和报酬转移程度的定量计算,有可能达到“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效果,此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求助陈版主 关于16号准则解释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问题
2831、求助陈版主 关于16号准则解释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问题
提问人:周小鱼要努力 时间:2023-10-05 01:32:56
假设 2022年12月租赁一项固定资产并预付第一年租金 每年12月预付下一年租金 租赁期开始日为2023年1月1日 租期五年 第一年租赁为100 第二年为110 之后依次递增请问 该资产2023年1月1日的账面价值为4年租金折现+预付租金100是否正确 假设为454 计税基础为多少
2023年12月31日 假设折旧为90元 此时账面价值是否为454-90=364元 计税基础为多少 此时应转回多少递延所得税负债恳请陈版主在百忙之中 抽出时间答复一下 谢谢 另祝过国庆节快乐
回答人:chenyiwei
对于预付下一年租金100,税法上也是承认的,可以认为使用权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00。或者也可以认为使用权资产的计税基础为零,而另一项账面价值为零的资产“预付租金”的计税基础为
100。故租赁期开始日(2023.1.1)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金额为454-110=344。
到租赁期第一年末,使用权资产计税基础为预付的第二年租金110,账面价值为364,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为364-110=254。假设税率为25%,则应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344-254)*25%=22.5
求助陈版主,母子公司担保的疑问
2832、求助陈版主,母子公司担保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10-05 10:07:56
回答人:chenyiwei
B公司:如果其自身也是回购义务人,则其报表中应确认与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义务相关的金融负债,金额为回购应支付款项的折现值(通常为本金+累计利息)。A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应体现一项授予投资人的卖出期权,即衍生金融负债。但在A的个别报表中无需就回购义务确认全额负债,只需确认衍生金融负债(卖出期权)。
求助陈版主,合伙企业投资的疑问
2833、求助陈版主,合伙企业投资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10-05 10:21:20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合伙企业属于有限寿命主体,且一般要求“获得现金收益后就必须分配”,所以合伙企业权益份额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相应地,合伙人所持有的合伙份额不能认定为是权益工具投资。但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符合“本金+利息”的基本借贷安排,故只能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嵌入衍生工具的分拆与计量
2834、嵌入衍生工具的分拆与计量
提问人:LCW0901 时间:2023-10-06 09:38:01
请问陈老师:嵌入衍生工具的分拆与计量上述延迟定价条款使企业进口贸易中所需支付的金额随着未来所挂钩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属于嵌入衍生工具。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前,延迟定价条款与商品待执行采购合同紧密相关,因而无须拆分;而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后,企业需就该商品确认存货及相关应付账款,延迟定价条款与主合同(应付账款)不紧密相关,应从主合同中拆分并作为衍生工具单独核算,或者将延迟定价条款与主合同(应付账款)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这段话怎么理解呢?有没有相关的案例可以参考呢
回答人:chenyiwei
本问题涉及到CAS 22准则的适用范围。CAS 22第六条规定:本准则不涉及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所签订,并到期履约买入或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但是,能够以现金或其他金融工具净额结算,或通过交换金融工具结算的买入或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适用本准则。
本问题中,企业大宗商品采购、装船等行为表明其属于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所签订的,并履约买入非金融项目的合同,主合同不属于CAS 22的规范范围。挂钩装船后第4个月的大宗商品伦敦市场的现货交易价格的条款构成了一项嵌入衍生金融工具,根据前文1.1.1的分析,该嵌入衍生工具是否应和主合同分拆取决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是否紧密相关。
在企业取得该批物资控制权之前,主合同与嵌入衍生工具面临的主要风险均为该批物资的价格波动风险。例如,假定该物资现货交易价格为4,000个货币单位(CU)/吨,装船后第4个月的大宗商品伦敦市场的现货交易价格(简称为4个月后的远期价格)预期为4,200CU/吨。当现货价格向上波动10个货币单位时,主合同因需花费更大的价格采购而形成损失;而嵌入的衍生工具由于缩小了现货价格与4个月后的远期价格之间的差距因而降低了负债的公允价值形成利得。
而在企业取得该批物资控制权之后,其持有的存货面临的风险可能包括了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继续投入的料工费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需求风险等,而嵌入的衍生工具仍然面临的仅是大宗物资的价格波动风险,因此主合同与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并不紧密相关,按照CAS 22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应当将该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此外,CAS 22应用指南指出,即使企业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的,企业也可以将该合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需注意的是,企业只能在合同开始时做出该指定,并且必须能够通过该指定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求助陈版主,同控下购买少数股东的疑问
2835、求助陈版主,同控下购买少数股东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10-06 16:08:03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虽然该5%少数股权的原股东是本企业的实控人,但站在本企业角度,仍作为购买少数股权处理。但需要注意:
求助陈版主,长投初始计量的疑问
2836、求助陈版主,长投初始计量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10-06 16:56:32
A持有B30%股权,重大影响。A持有C100%股权,C持有B40%股权,重大影响。A综合持股B70 %股权,能够控制。A单体对B的长投采用成本法,C单体对B的投资采用权益法,这样理解是否正确。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B和C都是A的子公司,因此A对于自身直接持有的B、C股权,在其个别报表层面都是按成本法核算的。
对于C个别报表层面对于持有B的40%股权的核算,要考虑:C本身是A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是A的天然一致行动人,在此情况下,C能否基于其自身利益参与B的财务和经营决策,还是直接由A决定,C不实质性参与(虽然C可能以自己名义派驻董事)?或者A将管理权限授权给B行使?根据不同情况,C个别报表层面对A的股权投资的核算模式也相应不同。个人理解,作为金融资产核算的可能性更大。
请教陈版,人力外包收入确认成本结转
2837、请教陈版,人力外包收入确认成本结转
提问人:Dylan安 时间:2023-10-06 19:50:04
陈版好,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工序外包协议,A公司提供30名人员,分布在不同岗位上,B公司在与A公司结算时,以交付的设备台数单价结算一段时间的劳务收入,但由于A公司人员在不同岗位,无法将该设备产出与人员、时间段相对应,目前能够确认的是,B公司与A公司的结算大致是以A公司的人员工时数单价结算,但为了避免该是劳务派遣因此从合同等形式上做成外包
(本案例姑且认为构成劳务外包)。
请问,(1)A公司的收入如何确认,是否可以按照合同签订时确认收入;(2)A公司成本如何结转,由于合同与人员工时无法对应,是否可以将每个月的工资打包作为一个劳务成本,在签订合同结算时,按照结算收入/标准工时单价,确认应结转的工时数,再根据打包的工资总额和总工时计算出单位工时成本,在用工时数*单位工时成本结转。
回答人:chenyiwei
不清楚具体情况,建议更详细地描述具体交易内容和结算方式。
个人理解,基于目前的有限信息,如果确实构成劳务外包的,即A向B提供劳务,则根据双方月末对账确认的工时数或者工作量,以及约定的单价为基础确认收入;当月已发生的成本全部结转营业成本,期末不留合同履约成本余额。
处置子公司的合并处理
2838、处置子公司的合并处理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3-10-07 09:13:12
20X7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 600 万元取得乙公司 100%的股权,投资当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立的公允价值为 500 万元,有商誉 100 万元。
20X7年1月1日至20X8年12月31 日,乙公司的净资产增加了 75 万元,其中按购买日公允价值计算实现的净利润 50 万元,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性投资公允
价值变动而引起的其他综合收益增加 25 万元。
20X9年1月8日,甲公司转让乙公司 10%的股权,收取现金 80 万元存入银行,转让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90%,仍能对其实施控制。请教陈版20x9年1月8日,以下个别报表与合并报表出处理是否正确?
个别报表:
借:银行存款80
贷:长投60010%/100%=60 投资收益20
合并报表:
商誉=600-500100%=100
调整资本公积=80-(575+100)10%/100%=12.5
借:投资收益12.5 贷:资本公积12.5
调整对应的商誉10010%/100%=10 借:长期股权投资10
贷:少数股东权益10 出售的10%部分: 借:投资收益7.5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5010%=5 其他综合收益2510%=2.5
剩余90%部分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67.5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5090%=45 其他综合收益2590%=22.5
抵权益:
借: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75 商誉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600-60+10+67.5=617.5
少数股东权益 575*10%=57.5
回答人:chenyiwei
不论合并抵销分录如何编制,关键是确保合并结果的正确性,即合并报表层面调整资本公积的金额计算是否正确。即:处置10%股权后的少数股东权益=(600+75)10%=67.5
其他综合收益25也要转10%到资本公积,即2510%=2.5 因此合并报表层面调整资本公积的金额=80-67.5+2.5=15 采用分录形式表示合并报表层面应达到的处理效果:
借:银行存款 80
借:其他综合收益 2.5
贷:少数股东权益 67.5
贷:资本公积 15
注意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11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计算子公司净资产份额时如何考虑商誉”:
母公司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可以把子公司净资产分为两部分,一是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包含子公司净资产和商誉),二是少数股东权益(包含子公司净资产,但不包含商誉)。母公司购买或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时,为两类所有者之间的交易。当母公司购买少数股权时,按比例把少数股东权益(包含子公司净资产,但不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调整至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反之,当母公司出售部分股权时,按比例把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包含子公司净资产和商誉)的账面价值调整至少数股东权 益。
值得注意的是,母公司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时,不应终止确认所处置股权对应的商誉。
印花税减免能否冲减资本化成本以及对应折旧
2839、印花税减免能否冲减资本化成本以及对应折旧
提问人:wps2023 时间:2023-10-07 10:40:19
[color=rgba(0, 0, 0, 0.85)]之前看到论坛您的回复:理论上与工程直接相关的施工合同、采购合同的印花税可以资本化;融资合同的印花税作为金融负债的初始直接费用处理。
[color=rgba(0, 0, 0, 0.85)]
[color=rgba(0, 0, 0, 0.85)]
[color=rgba(0, 0, 0, 0.85)]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color=rgba(0, 0, 0, 0.85)]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color=rgba(0, 0, 0, 0.8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color=rgba(0, 0, 0, 0.85)]
[color=rgba(0, 0, 0, 0.9)]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color=rgba(0, 0, 0, 0.9)]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前期资本化的印花税后续获得返还,则根据返还金额冲减对应的固定资产原值。但折旧调整采用未来适用法(参照对暂估转固金额在后续竣工决算后的调整)。
关于企业合并中的单独交易
2840、关于企业合并中的单独交易
提问人:cfshichunsheng 时间:2023-10-07 11:09:08
陈版,您好,有如下问题向您请教:
某国有集团取得了某上市公司的控制权(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自购买日(2023年7月31日)纳入国有集团的合并报表范围。购买日之前购买方和被购买方存在纠纷诉讼,购买方为原 告,被购买方为被告;购买日购买方账面并未确认与诉讼相关的资产和利得,而被购买方根据法院一审判决结果(2023年1月判决)确认了损失和预计负债,金额为10亿元。在购买日双方并
未达成和解或结算协议。 问题1:国有集团编制购买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如何处理被购买方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国有集团个别报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问题2:若购买日后双方达成债转股协议,国有集团个别及合并报表如何对预计负债进行会计处理;问题3:若购买日后双方达成债务豁免协议协议,国有集团个别及合并报表如何对预计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限制性股票行权的所得税处理
2841、限制性股票行权的所得税处理
提问人:wx_6160292c64e2 时间:2023-10-07 11:28:59
请教陈版主,
背景:企业限制性股票本期行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8号)规定:股权激励费用在行权时按照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扣除。因此,企业做如下会计处理,(1)在当期会根据股票公允价值和授予价差额计算当期纳税调减金额,比如本期可调减80,并借:应交税费 80 贷:当期所得税费用 80 。(2)冲回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等,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0 贷:递延所的费用 -20 资本公积 -10
问题:根据,“行权或解锁当期因股份支付对所得税费用的净影响金额为零”,行权时是不是仍然需要做一笔,借:资本公积 100 贷:递延所得税费用 100。那么这笔分录代表的现实意义是什么呢,不太明白,还望陈版主指教
回答人:chenyiwei
是,需要补做该笔分录。最终实现所得税在利润表和权益方面的配比。
求助陈版:重大影响的判断
2842、求助陈版:重大影响的判断
提问人:雲 时间:2023-10-07 12:00:52
目前a公司持b公司19%股权,b公司其他股东构成:大股东自然人持有46%股权,大股东持有的合伙平台(后续用于股权激励)9%股权,其他是一家香港企业持有。
投资协议约定该b公司要在下一轮融资前设立董事会(目前后续融资情况不明),在b公司董事会建立后a公司可以委派一名董事且其他股东必须赞成,公司目前无派董事的打算。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目前仅设1名执行董事,任期3年,执行董事是大股东。股东投票权按照出资比例,除了分立合并等需要2/3外,其他都是过半通过,没有很特殊的约定。请问陈版主,是否可以这样理解:
目前该公司仅设执行董事,公司暂无法委派董事且无计划委派董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法产生重大影响,故暂可以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后续董事会建立后,公司可以委派董事时作为会计核算变更。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可以这样理解。目前尚无重大影响,该19%股权作为金融资产核算。具体可参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2 重大影响的判断”。
求助陈版,感谢!!!!!!
2843、求助陈版,感谢!!!!!!
提问人:1980ldy 时间:2023-10-07 14:27:28
陈版:A公司从工程总包方B公司承接了一项工程,该工程已于2023年9月完工;但是总包方未给A公司出具工程验收报告,A公司采用工程完工时一次确认收入的方法,A公司通过与总包方B 公司多次交涉,B公司回复要等业主方投入使用6个月无质量问题,2024年4月才给A公司出具工程验收报告。 请问陈版,A公司承接的工程工期都很短所以采用完工时依据工程验收报告一次确认收入的方法;对于上述这项工程A公司拿不到该业主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总包方6个月后才给提供验收报告,那A公司何时确认收入,该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考虑:“A公司承接的工程工期都很短所以采用完工时依据工程验收报告一次确认收入的方法”该做法是否合理。如果合理,则应考虑总包方和业主的验收是否仅为一项“例行程序”。在合理确保属于“例行程序”的前提下,才可以在完工时根据本企业自行验收结果确认收入。
参考: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中的相应内容: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如果客户已经接受了企业提供的商品,例如,企业销售给客户的商品通过了客户的验收,可能表明客户已经取得了该商品的控制权。合同中有关客户验收的条款,可能允许客户在商品不符合约定规格的情况下解除合同或要求企业采取补救措施。因此,企业在评估是否已经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应当考虑此类条款。当企业能够客观地确定其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条件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客户验收只是一项例行程序,并不影响企业判断客户取得该商品控制权的时点。例如,企业向客户销售一批必须满足规定尺寸和重量的产品,合同约定,客户收到该产品时,将对此进行验收。由于该验收条件是一个客观标准,企业在客户验收前就能够确定其是否满足约定的标准,客户验收可能只是一项例行程序。实务中,企业应当根据过去执行类似合同积累的经验以及客户验收的结果取得相应证据。当在客户验收之前确认收入时,企业还应当考虑是否还存在剩余的履约义务,例如设备安装等,并且评估是否应当对其单独进行会计处理。
相反,当企业无法客观地确定其向客户转让的商品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条件时,在客户验收之前,企业不能认为已经将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了客户。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无法确定客户是否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其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例如,客户主要基于主观判断进行验收时,该验收往往不能被视为仅仅是一项例行程序,在验收完成之前,企业无法确定其商品是否能够满足客户的主观标准,因此,企业应当在客户完成验收并接受该商品时才能确认收入。实务中,定制化程度越高的商品,越难以证明客户验收仅仅是一项例行程序。
提问人:1980ldy 时间:2023-10-19 12:31:01
陈版:上述承接的是销售生产线并进行安装,该生产线属于定制化产品(非标准化产品),2023年9月业主方已经和总包方进行了竣工结算,但是出于对生产线质量的考核总包方要等到2024 年4月根据生产线行结果才给A公司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合同未对生产线运行考核期做出相关规定)。请问陈版,A公司是要等到总包方2024年4月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才能确认收入吗?能否依据业主方和总包方的竣工验收报告做为依据做认收入?(“业主方给总包方出具的验收报告”和“总包方给A公司出具的验收报告”这两个以哪个做为A公司的收入确认依据?)
回答人:chenyiwei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两次验收顺序倒转的情况?2、根据以往经验,在业主与总包方结算后的6个月期间内,再出现重大问题导致本企业无法获得验收确认的可能性多大? 提问人:1980ldy 时间:2023-10-23 161804
提问人:1980ldy 时间:2023-10-23 16:18:04
陈版:
你指的“两次验收顺序倒转的情况”是说应该总包方先对A公司验收,然后业主方再对总包方验收吗?这个生产线属于定制化产品,鉴于本次应用了新的技术,目前调试合格是否能够稳定运行具有不确定性,所以总包方出于该因素要等考核期结束后再给A公司出具验收报告。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如是,则两次验收顺序倒转的情况是合理的,应以业主的验收作为主要依据,总包方的验收更接近于例行程序。由于不确定性较大,故应到业主验收后才能确认收入。
保理-无追溯权框架协议其实质是否为有追索权的确认
2844、保理-无追溯权框架协议其实质是否为有追索权的确认
提问人:YvonneACCA 时间:2023-10-07 17:57:14
背景:
企业A与银行签订了无追溯权保理框架协议(2012年至今),银行不提供应收账款催收服务,企业A必须将第三封(最后一封)催收信寄给银行。如涉及司法程序,企业A的客户须将所要求的单据寄交银行,若客户不配合则银行可以决定退回应收账款,但到目前为止,这种情况从未发生过。
提问:
回答人:chenyiwei
催收和司法程序是否可能持续相当长时间?在这段时间内,保理申请人是否仍需支付保理融资利息? 提问人:YvonneACCA 时间:2023-10-09 190740
提问人:YvonneACCA 时间:2023-10-09 19:07:40
老师您好,就该框架协议的角度来看,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符合“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回答人:chenyiwei
应收款项融资列报的条件必须是在背书或贴现时满足终止确认条件。一般应收账款并不满足该条件。参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之“2-10 金融资产管理业务模式中”出售”的
判断标准”。
处置子公司相关问题
2845、处置子公司相关问题
提问人:wtbcpa1 时间:2023-10-07 18:04:08
请教陈版:
案例背景:A公司(集团母公司)计划在2023年6月处置持股100%的子公司B,B公司账面实收资本1000万,未分配利润-2000万,净资产-1000万,B公司系以前年度由A公司直接出资设立而来,各项资产负债在合并报表中的价值与B公司账面价值一致。B公司账面其他应付款中还有应付A公司1700万,账面固定资产中还有几处房产,账面价值700万,A公司计划在处置前将与B公司的债权债务结清,于是和B公司签订了一个房屋买卖合同,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而定,结合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当地房地产市场行情,最终定价为1701万(该转让价格与A公司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1700万非常接近,是否为公允价存疑),完成房屋买卖交易后,B公司账面实收资本1000万,未分配利润-1000万,净资产0万,A公司将其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外部非关联的第三方。
在该案例中,对于A公司和B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该如何处理有以下几种观点,请陈老师帮忙看下是否可行
按资产购买处理:
A公司单体:
借:固定资产1701万 贷:其他应收款1700万贷:其他收益1万
A公司合并:合并层面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1000万仍要继续抵消,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还原至700万
该方案的弊端:房屋买卖合同的定价与放弃债权的账面价值基本一致,合理性存疑,仍需找其他证据论证定价的公允性及交易的必要性
按债务重组-以资产清偿债务处理:
A公司单体:
借:固定资产1701万 贷:其他应收款1700万贷:投资收益1万
A公司合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还原至700万
该方案的弊端:交易合理性有了,但仍需找其他证据论证定价的公允性。
按债务重组构成权益性交易处理:
A公司单体:
借:固定资产700万
借:资产减值损失1000万贷:其他应收款1700万
A公司合并:无需特别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在无法核实该抵债房产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要求单独对其进行独立的评估,以合理确定公允价值,在此基础上合理拆分债务重组和权益性交易。如果有难度的,则建议采用方式(3)。但方式(3)的分录中,抵债金额与房屋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增加对B公司的长投成本,同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B公司相应将抵债金额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处理。
提问人:wtbcpa1 时间:2023-10-09 17:06:28
陈老师,根据您的回复,我们理解评估的公允价存在大于或小于债权、债务账面价值1700万的两种情况,我们分两种情况写了以下分录,请看下理解是否正确,如果不对,分录应该如何写:
假设评估确定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1500万:
A公司单体:
借:固定资产1500 贷:其他应收款1700
借:长期股权投资200(同时在单体层面全额计提减值损失)
B公司:
借:其他应付款1700 贷:固定资产700
贷: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800 贷:资本公积200
A公司合并层面:固定资产和其他收益对冲将固定资产还原至700万;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减值准备对冲
假设评估确定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1900万:
A公司单体:
借:固定资产1900 贷:其他应收款1700 贷:资本公积200
B公司:
借:其他应付款1700 贷:固定资产700
贷: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1000
回答人:chenyiwei
评估值1500万的情形是合理的;(2)中A公司单体应贷记“长期股权投资——B”200,而不是资本公积。
未签完工进度表未收款,已开票,未知怎样处理
2846、未签完工进度表未收款,已开票,未知怎样处理
提问人:gzybee 时间:2023-10-08 10:24:31
陈版主,您好。有问题求教:
A公司和B公司是同一控制下的兄弟公司。
A公司给B公司进行办公室小型装修工程。没有收款,未签工程结算表。在工程开始时,A公司开了发票给B公司。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开票时
借:应收账款-B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B公司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因判断不能确认为收入,调整: 借:主营业务收入-B公司
贷:合同负债-B公司
发生成本时直接计入了主营业务成本
B公司收到发票时: 借:管理费用-A公司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A公司
未知这样处理是否正确?
合并抵消时,未知是否正确: 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抵消
管理费用与合同负债抵消
回答人:chenyiwei
A公司一般是在履约过程中按照履约进度逐步确认收入。主帖中A公司的处理基本合理。
B公司应确认固定资产(房屋装修)或者长期待摊费用。理论上应与A公司的履约进度对应确认资产和应付工程款,如果难以合理确定A的履约进度的,则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确认。
提问人:gzybee 时间:2023-10-13 11:18:36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不建议如此处理。
附注中的合并范围
2847、附注中的合并范围
提问人:安好 时间:2023-10-08 10:26:07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这是截至期末的时点数,故不含2022年度中间处置、2022年末已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联营企业
2848、联营企业
提问人:wymaxx 时间:2023-10-08 12:26:18
陈版主好,
想请问一下,我们有一家联营企业,未来没有业务了,但由于还有一些税收返还需要收取,暂不注销。现在我们可以按照实质,把这家公司关停业务相关的损益确认为处置损益,计入非经营性损益吗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该公司的税收返还等收益是由其过去的经营活动引起的,故不属于处置损益。是否纳入非经常性损益是根据该收收益项目本身的性质决定的,与该联营企业自身是否处于非持续经营状态无关。税收返还一般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求助陈版主,加气站站点二次装修升级改造相关费用转资问题
2849、求助陈版主,加气站站点二次装修升级改造相关费用转资问题
提问人:嗨呀你猜Q 时间:2023-10-08 12:43:36
请教陈版主,我公司加气站点最近计划打造示范站,所以准备开始对其进行升级改造,包括新建园区道路、围墙;对园区进行绿化,园区内增加石狮子雕塑等;对相关建筑物进行外立面重新美化,室内重新乳胶漆美化,重新铺设地板、室内电路升级改造等。
请教陈版主,这些费用是都全部符合资本化条件,计入固定资产,还是说根据装修事项明细判断这些支出是否增加了固定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能力从而进行资本化和费用化呢。个人看法是:新建的园区的道路、围墙等计入固定资产;
园区绿化因为不是政府强制也不是为了投资,只是为了起到园区美观的作用,所以直接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建筑物的外立面进行美化,以及室内乳胶漆美化重新铺设地板、电路改造等,作为修理支出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请陈老师赐教,是否合理,感谢感谢。祝陈版主身体康健,平安喜乐。
回答人:chenyiwei
说根据装修事项明细判断这些支出是否增加了固定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能力从而进行资本化和费用化呢。主帖中的处理意见基本合理。
存货计价
2850、存货计价
提问人:troychen 时间:2023-10-08 16:18:26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做法实务中较少见。像此类属于同一生产循环的不同环节,不建议采用不同的发出存货计价方法。
如果是分属于两个完全独立的存货成本循环,且存货的性质存在实质性差异的,则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或许是可以接受的,但主帖所述不应属于这种情况。
基于企业自身产品原因时关于合格收款权的判断?
2851、基于企业自身产品原因时关于合格收款权的判断?
提问人:王垚烽 时间:2023-10-08 18:05:44
被审计单位废污水处理系统工程业务中有一个项目合同约定如下:
“10.4……在合同规定期限内(试运行期12个月),如乙方委托试运行未达标,可向甲方申请延期试运行(重新开始试运行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但不得超过3个月时间,并承担误期损害赔 偿费每天贰万元(自第一次试运行规定时间到达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在延期的3个月时间内,乙方不能够连续稳定运行3个月达到各项委托试运行要求,视作该项目委托试运行不合格。所有已支付项目资金乙方通还甲方,履约保证金罚没,已安装设备设施乙方自行搬离,厂房及土建归甲方所有。如在延期的3个月时间内,乙方能够连续稳定运行3个月达到各项委托试运行要求,可申请甲方验收,如甲方验收通过,则书面通知乙方完成试运行。”项目情况:该项目为按客户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具有不可替代用途。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新收入准则第十一条: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是指在由于客户或其他方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并且该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
主帖中引用的合同条款,是针对乙方自身履约瑕疵的处理,而没有提及在甲方原因取消合同情况下如何处理,因此无法判断。
想请教陈版关于数据资产的核算问题
2852、想请教陈版关于数据资产的核算问题
提问人:1015443836 时间:2023-10-09 09:36:23
背景:我司购买了一些数据资产的合同约定总价款是60万,每年服务费20万元。合同约定的服务除了交付历史存量数据外,还提供为期3年的数据更新推送服务,到期后如果续约价格再议, 如果不续约则截止到合同到期日时点获取的数据以后也仍然可以自由使用。暂定这些数据无论是否续约都可以至少使用5年。
问题:
回答人:chenyiwei
这类情况,由于预计购入的数据资源可产生经济利益流入的年限大于合同约定年限,故建议在合同约定的授权期开始日,将未来应支付的款项折现确认长期应付款,对应确认无形资产。即可以资本化。
该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为相关数据资源的预计可使用年限,但对于可使用年限的估计,尤其是在合同到期后的剩余可使用年限,需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加以佐证。
产品成本在中转过程中的确认
2853、产品成本在中转过程中的确认
提问人:城池营垒 时间:2023-10-09 10:27:22
请教一个问题,母公司产品在完工后,会从公司A地送到B地仓库,在客户提出需求时,从B地仓库发货至客户仓库,B地是客户所在地,母公司在该地有一家子公司及子公司的仓库B。现在子公司已经没有生产业务了,仓库B及子公司的人员都是在为母公司送到该仓库的产成品服务,进行存货的收发存管理。请问,子公司的人工和制费该如何处理。目前企业自己是把人工和制费确认为主营成本,因为子公司自己已经没有生产了,成本归集没有材料的归集,一眼就能看出问题来。在不考虑挂往来的前提下,是否子公司可以确认为管理费用,在合并报表层面调整到主营业务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子公司相当于专业的仓储服务公司,其收入为来源于母公司的仓储费。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的前提下,子公司可以就此确认提供仓储服务的收入(属于在一段时间内履约,即“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对应的仓库折旧、人工成本等为维持仓库正常运营所必需的支出计入营业成本。
在母公司的合并报表中,抵销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将子公司确认的营业成本调整到管理费用。
免租期的收入确认问题
2854、免租期的收入确认问题
提问人:夜未央666 时间:2023-10-09 10:27:52
请教各位大神:
公司有一处房产,租期12年,房子在使用前由承租发修缮加固,房产交付后,出租方给承租方不超过18个月的修缮时间,另给予6个月的装修免租期,租期从装修免租期届满开始计算。租金每3年递增一次,递增幅度依次为2%、3%、4%。
请教老师我的租赁收入应该怎么计算?是按照合同从装修完成后的3年确认收入(就是不考虑18+6),还是前面18+6个月也要算做租赁期确认收入,如果要确认收入,由于存在租金递增的情况,该如何确认?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本案例中的实际租赁期是包含修缮加固工程期间和装修免租期在内的,即实际使用年限+2年。整体租金收入在该实际租赁期内摊销确认,在修缮加固工程期间和装修免租期内也应当确认租金收入。
在整体租赁构成经营租赁的前提下,对于租金递增情况,应在整个租赁期内(包含18+6)按直线法摊销确认租金收入。
持有基金公司权益退出价值确认
2855、持有基金公司权益退出价值确认
提问人:rickymost 时间:2023-10-09 11:01:08
陈老师您好! A企业持有B基金公司份额,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核算,该公允价值系按B公司提供的相关公开报告确认。2023年期末确认B基金公司拟计入清算程序。该被投资的金融资产2023年6月14日开始清算。
A公司认为之后如果继续采用B基金提供的数据作为公允价值,将不符合A公司拟退出的因素。A公司考虑退出因数及市场情况后,参考市场研究对该款基金清算退出价值为净资产80%左右,因此核算之后认为该项如果清算退出将产生4000万的亏算,且A公司认为该项测算较为符合退出及清算结果。
请教陈老师,A公司是否可以采用自行测算的这个结果作为B基金在2023年末的公允价值呢?如果不行,采用何种作为公允价值较为合理? 谢谢陈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不清楚具体情况,建议考虑:
拟IPO前年审频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有何影响?
2856、拟IPO前年审频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有何影响?
提问人:ccj2012 时间:2023-10-09 11:09:15
公司有IPO计划,谨慎起见,在正式启动IPO审计前,为了对不同审计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有所了解,打算每年更换一次年审审计,等IPO时再确定最终事务所,请问这样操作会对IPO造成不良影响吗?
回答人:chenyiwei
频繁更换审计机构,很容易招致是否故意掩盖问题和购买审计意见的质疑,同时审计机构在明知只做一年就将被更换的情况下,很可能也不会将其作为一项潜在的长期业务投入较多精力。折衷做法在实务中很少见,建议谨慎考虑这样处理的必要性。
业绩补偿款无法收回的处理
2857、业绩补偿款无法收回的处理
提问人:15652374923 时间:2023-10-09 11:17:12
背景:A公司于2019年收购B公司60%股权,同时业绩承诺为2020年至2022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亿元、1.2亿元及1.4亿元。B公司2020年未完成业绩对赌,A公司预计影响可能不具有持续性,2021年仍能够完成,因此2020年确认了3000万元业绩补偿收益。至2021年,B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滑,且影响具有持续性,A公司对2021年未完成的业绩承诺确认了7000万元的业绩补偿收益,同时认为2022年仍无法完成,但考虑到补偿人的偿债能力(2021年的补偿款预计无法收回,大额计提了坏账准备),认为补偿人没有能力支付补偿款,因此未对2022年计提业绩补偿收益。
问题:截至2022年末,B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需补偿8000万),目前有两种处理方案,一是对2022年未完成的业绩承诺确认营业外收入8000万,同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二是考虑到款项无法收回,因此不确认收益,也不形成债权。请教陈版主,哪种方案更恰当,有没有准则、监管规定明确?
回答人:chenyiwei
在预计业绩补偿义务人很可能无力支付补偿款的前提下,相关补偿款的初始公允价值为零,故理论上最合理的做法是“二是考虑到款项无法收回,因此不确认收益,也不形成债权”。但对该项债权需在帐外备查登记。
与之相对应,对以前年度已确认但尚未收到的前期补偿款,应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账面价值为零。
注:上述处理的前提是有权收取的补偿金额已经确定了,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有限合伙企业列报
2858、有限合伙企业列报
提问人:Ryan_q 时间:2023-10-09 11:21:26
@chenyiwei,陈版主:
A公司计划持有香港上市公司股票,该上市公司与A公司为同行业,通过设置QDIE方式,A公司通过出资到特别设定的QDIE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人境内基金通过QDIE 基金的 QDIE 额度出境。未来项目成功退出时,初始投资与收益按原路返回境内。
问:
A公司通过出资到资金的方式进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战略性非交易目的,是否可以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望陈版主指导!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如需将间接持有的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则应满足:
涉诉事项处理
2859、涉诉事项处理
提问人:dotaauditor 时间:2023-10-09 11:29:48
业务背景:A原为甲公司控股子公司,乙公司通过股权转让交易从甲公司处获取对A的全部股权,2019-2022年期间A公司向乙公司分红1亿元。后续由于法院因乙公司通过与甲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恶意串通等方式裁定乙公司获取对A股权行为无效,判定由乙公司向甲公司归还所持对A股权以及退还期间所收取分红1亿元。截至2023年6月仅退还分红款6000万元。
请教陈版主:
保理、融资租赁、小贷公司本金放款现金流如何选择
2860、保理、融资租赁、小贷公司本金放款现金流如何选择
提问人:牛奶草莓a1 时间:2023-10-09 11:54:44
求助版主及各位大神,
对于保理、融资租赁及小贷公司的业务投放这块的现金流一般放在经营性现金流里的发放贷款和垫款里,但是如果上面这类公司的业务扩大,放款增多,经营现金流的流出就变大了,净流入就会变小,营业现金比率=经营现金净流入/营业收入*100%就会变小,比如一个金融类的母公司下面有这几个子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就会导致母公司的营业现金比率下降,影响考核指标,请问在合并层面,这几个公司放款的现金流还是放在经营现金流里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吗,是否可以放在其他现金流里,合并层面是否有其他选择?谢谢大家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的处理原则还是比较清楚的,并不会因为企业规模大小而不同,调节空间不大。合理解释即可。
请问陈版主关于同一控制下合并形成母公司的资本公积后出售问题
2861、请问陈版主关于同一控制下合并形成母公司的资本公积后出售问题
提问人:henrykiv 时间:2023-10-09 12:08:18
公司2020年从同一控制下合并进来一个子公司,母公司账面按照收进来的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和母公司支付对价差异增加了长投和资本公积110万元,2023年又把这个子公司出售,母公司处置时把2020年收购形成的的资本公积110万元也一并转入投资收益,是不是应该110万元资本公积予以保留,不以调整。
回答人:chenyiwei
是。不应转入投资收益。
同一控制下合并也是一种特殊的权益性交易,由此形成的资本公积,在后续丧失对该子公司(被合并方)控制权时不应转入损益。参考:《2015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处置子公司股权并丧失控制权时原权益交易形成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支付的对价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然而,母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除了对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之外,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如有)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应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上述两类交易的性质和会计处理原则不同,应分别进行处理,除购买少数股权与丧失控制权构成一揽子交易的情形外,原购买少数股东持有的子公司股权交易中所调整的资本公积,不应当在处置子公司股权并丧失控制权时转回至损益。年报分析发现,个别公司在转让子公司股权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中,将原取得少数股东持有的该子公司股权时调整的资本公积,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回至损益。
提问人:henrykiv 时间:2023-10-18 21:46:46
追问陈版回复的不应该转入投资收益,指的是集团母公司处置同一合并子公司时当初形成的110万元资本公积母公司单体报表不应该转入投资收益,予以保留?因为合并上从来没有产生过资本公积,现在公司想把集团母公司单体报表借资本公积贷投资收益110万元结转掉,然后合并报表层面又把母公司单体确认的投资收益和资本公积110万元原笔冲回。我理解是集团母公司单体报表也不应该把资本公积转到投资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henrykiv 时间:2023-10-23 14:30:03
陈版是这样的,因为母公司他们财务部的想法是认为当初同一控制并入来(或者说集团三级公司变成二级公司)形成的,母公司单体报表确认了资本公积,那母公司出售了那个子公司之前确认的资本公积在母公司单体报表也需要转出投资收益。我是觉得既然当时是集团三级公司变二级公司导致母公司单体增加了长投和资本公积,那视同是集团母公司的股东先分配后再投入(净资产和当时支付对价的差异)形成资本公积,就算子公司出售了,单体母公司报表也不应该把当时确认的110万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是,权益性交易形成的资本公积不能后续转入损益。
公募基金纳入管理人合并范围判断方法
2862、公募基金纳入管理人合并范围判断方法
提问人:鸢尾1111111 时间:2023-10-09 12:23:10
请教陈版主公募基金纳入管理人合并范围判断标准。假设我作为公募基金管理人,有一发起式设立的基金A,刚成立2年,我作为发起人有出资,目前我的持有份额超过50%,基金份额人大会约定普通决议超过1/2通过,特别决议2/3通过。因基金效益不好规模下降,我决定把它清算掉,但是可能年底不能完全清掉,那年底该不该纳入我报表合并范围?
我的考虑是:我的持有份额超过50%,甚至年底会超过66%,那我在份额人大会上就有权利,并且清算是由我来主持(清算小组包括管理人、托管人、律师、注册会计师等),计算出的量级也超过30%,那我就应当纳入合并范围?
但是还考虑到基金日常运营是由基金经理决定,基金经理与我之间有隔离墙,这个是否会影响我的权利? 针对此案例,我不确定是否应当纳入合并范围,因此想向陈版主请教一下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基金日常运营是由基金经理决定,基金经理与我之间有隔离墙”,但基金经理是代理人,这一问题应不会对控制权的判断产生实际影响。从主帖情况看,本企业作为持有份额超过50%且享有最大份额的可变回报、承担最大可变风险的投资人,很可能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账期外加价
2863、账期外加价
提问人:rickymost 时间:2023-10-09 13:09:01
陈老师您好!
A公司为市属国企,主要从事钢材贸易,销售合同一般约定,在账期内不会进行加价,账期外根据实际付款期限进行按日加价,企业年末确认销售收入为两部分,一为实际按数量销售价格,二为截止12月31日按应收加价进行确认。
请教陈老师:
以存货换取固定资产
2864、以存货换取固定资产
提问人:名扬 时间:2023-10-09 14:14:12
陈老师:请问以存货换取固定资产,假定存货的公允值100,固定资产公允值90。按照收入准则的非现金对价规定:确认收入90,请问对应固定资产的计量是依据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按照100 确认,还是直接依据收入准则确认90?如果是前者,资产和收入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什么科目呢?
回答人:chenyiwei
收入准则的非现金对价相关规定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是不一致的,因此各自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并不重叠。既然该交易整体上是按照收入准则中非现金对价的规定处理,则作为非现金对价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初始计量金额即为该固定资产本身的公允价值。
安全生产费的后续处理
2865、安全生产费的后续处理
提问人:wx_6160292c64e2 时间:2023-10-09 16:13:48
请教陈版主:根据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
第五十九条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的,其结余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下列情形除外:
(一)矿山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结余用于矿山闭坑、尾矿库闭库后可能的危害治理和损失赔偿;
(二)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的危险品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支出。
第(一)和(二)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结余,有存续企业的,由存续企业管理;无存续企业的,由清算前全部股东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第三方管理。问题:公司符合第二项规定,目前专项储备存在以前年度计提的余额,根据规定,不能转当期收益,请问如何后续会计处理呢? 余额一直挂着,直到公司彻底注销时转当期营业外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上述规定中的专项储备用途(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的危险品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支出)的相关工作,是由本企业继续实施,还是移交给其他企业处理? 如果由本企业继续实施的,则专项储备余额保留,按照上述规定用途使用。相关事务处理完毕后,专项储备如有余额的,则转入清算损益。
如果将这些责任转移给其他企业的,则应与接受方企业承担协议并合理约定承接的对价,该对价首先从专项储备中列支。
出租人的经营租赁和投资性房地产
2866、出租人的经营租赁和投资性房地产
提问人:陆慕颜 时间:2023-10-09 16:36:37
请教陈版主,我们用公司拥有一栋生产基地实验大楼,现在与铁塔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场地为我们公司生产基地实验大楼的楼顶,租赁期为1年。那么这个按照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进行会计核算,还是按照租赁准则中的出租人的经营租赁进行会计核算呢?有点模糊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租赁部分(屋顶)不能单独出售,故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出租部分继续作为本企业的固定资产核算。该项租赁对出租人而言属于经营租赁。
特许经营高速公路如何核算
2867、特许经营高速公路如何核算
提问人:rickymost 时间:2023-10-09 17:37:02
陈老师您好! A企业投资的高速公路项目,财政愿意出30%的资本金,假定建造成本10亿,财政出资3亿作为资本金,按照特许经营。请教陈老师:
A企业将10亿元计入无形资产(不考虑相关税费),还是可以按照7亿元(10-3)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摊销?这个和PPP的会计处理方式相同吗?如果都符合双控制双特征下如何处理,如果都不符合呢?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该PPP项目是无形资产模式,则应将建造成本10亿元全部确认为无形资产,收到政府拨付的3亿元,在项目公司作为资本金,但在母公司的合并报表中是作为合同负债,在运营期内摊销,确认为各年度的收入。
同一主体关于租赁递延资产和递延负债是总额还是净额列示
2868、同一主体关于租赁递延资产和递延负债是总额还是净额列示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3-10-09 17:52:44
请问陈版主,16号文下发后,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时,(1)同一主体租赁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是总额列式还是净额列式?比如a公司租赁的递延资产是100万,递延负债是60万,租赁列式时按照租赁负债-递延资产100万,使用权资产-递延负债60万列式,还是按照租赁负债-递延资产40万列式就可以了?目前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租赁的递延采用总额法核算,列示递延资产100,递延负债60,是否可行(2)看到有的说如净额列示,不能部分递延采用净额,要统一采用净额。此如果有坏账递延资产时30,租赁负债-递延资产100,使用权资产-递延负债60,那么净额列示,是指列示递延资产列示+100+30-60=70,这样列示还是租赁-递延资产40,坏账递延资产30?
回答人:chenyiwei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抵销列报问题,理论上是只要符合条件就“必须”抵销列报的,并不存在可选择的空间。但在目前实务中,很多做法(包括交易所制定的上市公司附注模板、国资委制定的国企附注模板)都提供了“是否抵销”的选择,因此事实上是一项可以选择的会计政策。但需要注意:一旦确定了其中一种做法,就必须一贯地应用于所有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项目(并不仅仅是与租赁有关的项目),且需一贯应用。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3-10-16 20:10:36
:一旦确定了其中一种做法,就必须一贯地应用于所有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项目(并不仅仅是与租赁有关的项目)—这里意思是如果a公司坏账递延资产是100,a公司的坏账递延负债时
回答人:chenyiwei
合并时坏账递延资产100和租赁递延负债80,在合并报表附注可以列示递延资产20。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抵销并不要求两者系针对同一(类)交易或事项。
确认固定资产是否恰当?
2869、确认固定资产是否恰当?
提问人:al2006091174 时间:2023-10-09 19:07:22
陈版,您好,实务中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向您请教:甲公司承接乙公司办公地点弱电智能化及系统运维业务,签订合同,合同期限5年,合同金额150万元。合同到期后,大概率续约,继续提供维保服务。合同约定相关合同涉及的设备由甲公司提供且甲公司拥有所有权,但同时约定,自运维服务开始,乙公司享有永久无偿使用权。甲方采购设备支付100万元,确认为固定资产是否恰当?折旧年限确认为多少年?是跟首次合同期限5年保持一致?还是按照公司的正常政策,电子设备、机器设备等分类别计提折旧?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同时约定,自运维服务开始,乙公司享有永久无偿使用权”表明甲方的所有权只是名义上的,该项资产自运维服务开始就不再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不再满足确认为甲方资产的条件。甲方至迟应在运维服务开始前确认设备的销售收入。
提问人:al2006091174 时间:2023-10-18 14:12:44
陈版,是否可以这样处理,该合同存在两项履约义务:1、弱电智能化系统建设;2、系统运维。合同金额150万分配至两项履约义务系统建设100万及运维服务50万,系统建设:至尺于运维符开始确认销售收入(按照成本金额确认);2、运维开始后,每年确认运维收入50万/5年=10万/年。
回答人:chenyiwei
也可以。
以联合申报的参与方获得的资金是否作为政府补助
2870、以联合申报的参与方获得的资金是否作为政府补助
提问人:我就不减速 时间:2023-10-09 19:12:07
请教陈版主:
公司与某国内某高校签订《**技术联合申报协议》,约定某高校为依托单位,公司为合作方。
双方分工情况:高校负责组织申报研发工作,统筹和协调项目参与单位,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总体方案、实施计划、进度安排、阶段总结、项目汇报及验收等工作,负责项目财务管理; 公司负责在高校单位统筹安排下,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制订本方的研究方案、实施计划、进度安排,提供阶段总结、验收汇报等材料,负责本方分配经费的财务管理。
目前公司已收到某高校直接转账给公司的款项,公开查询到的科学技术厅公布的名单中仅为某高校的名字和某高校的负责人,未出现公司的名称。
问题:能否根据协议的分工情况判断公司实质承担了研发任务,不是“无偿的”,同时在政府部门公布的名单中未出现公司名称,认为该款项不属于政府补助,而是公司为某高校提供服务获取的报酬?
回答人:chenyiwei
取决于本企业能否主导和控制该研发成果。参考: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之“2-8 定制化产品相关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
《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2-2-30(政府补助与营业收入的区分5——承接科技部科技示范工程收到政府拨款的处理)”、“问题2-2-31(政府补助与营业收入的区分6——企业承接课题获取政府拨付经费的处理)”。
提问人:我就不减速 时间:2023-10-13 15:36:23
再请教陈版主,从了解的实际情况来看,公司参与的项目属于某项整体技术研发环节的一段,目前虽已结项,但未形成整体技术成果,仍处于探索阶段,公司实际开展的工作主要是取样、做实验、化验这些具体工作,更不能主导整体研发工作,只是参与。基于以上的情况“无成果、不能控制整体研究过程”,能否认为该款项是对已付出工作所收到的一种对价,确认营业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如是,则还需要补充证据:从该高校收到的项目款项是否足以涵盖本企业为此发生的全部成本?本企业的利润空间是否合理?
求助陈版主,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的疑问
2871、求助陈版主,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10-09 21:45:17
出售部分成本法核算的长投转权益法,剩余股权个别报表追溯调整,合并报表剩余股权视同出售并按公允价值购买,那么剩余股权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余额不同。这么理解是否正确,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关于剩余股权在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理差异,可参阅《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3-2-163(分步转让子公司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时的会计处理)”。
求助陈版主,重大影响合伙企业的疑问
2872、求助陈版主,重大影响合伙企业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10-09 21:56:16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投资对象不是公司制企业的股权,因此不是“股权”投资,故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求助陈版主,回购义务母公司处理的疑问
2873、求助陈版主,回购义务母公司处理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10-09 22:03:03
回答人:chenyiwei
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因为回购标的(子公司股权)并不是母公司本身的权益工具,因此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十一条规定。母公司个别报表中并不需要就回购时所需支付的全部价款全额确认负债和对子公司的投资,仅需确认一项卖出期权(交易性金融负债),其公允价值理论上应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包含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其中内在价值为行权价与预计行权时标的股权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该项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一般为零,但在后续期间内的公允价值会逐步发生变化。
关于移交物业的账务处理
2874、关于移交物业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wx_60e811b92a55 时间:2023-10-10 09:13:55
请教陈版主,现我司新建的写字楼竣工验收达到可使用状态,根据拿地时的协议约定,政府回购50%面积的创新产业用房。目前因回购价格暂未确定,政府又着急使用该物业,要求我司先签订物业移交协议,先将物业交给政府部门使用,移交后该物业的安全管理维修保养等由政府部门负责,回购价格约定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协议未尽关于产权证办理的事宜。因为移交后, 控制权已转移,我司对该项资产应如何记账呢?是否应确认收入成本?但回购价格尚未确定,可以暂按成本价吗?盼陈版主指教。
回答人:chenyiwei
移交后,控制权已转移,在此情况下应确认移交部分的销售收入。因最终回购价格尚未确定,故应采用新收入准则第十六条所规定的可变对价原则予以合理估计,并确保遵循“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限制条件。同时将已移交的部分的实际成本全部结转销售成本(不论如何计量收入,成本必须100%全部结转)。
提问人:wx_60e811b92a55 时间:2023-10-16 18:07:59
回答人:chenyiwei
既然不是房地产企业,说明不是本企业的常规、日常业务,不应确认收入、成本,而是确认资产处置损益。
求助陈版主:设备改装的成本计算
2875、求助陈版主:设备改装的成本计算
提问人:兔子君 时间:2023-10-10 10:21:24
公司自产的设备主要通过自用提供服务产生收入,因此账上计入固定资产。目前第一批设备由于更新换代需要拉回改装,改装过程打算计入在建工程重新计算其成本,并在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根据后续可使用年限进行折旧。目前的问题是:1、改装过程中的人工和制造费用(厂房水电)是否还要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BOT项目关联方交易及特许经营权价值认定
2876、BOT项目关联方交易及特许经营权价值认定
提问人:wrp199104232517 时间:2023-10-10 10:36:38
陈博士您好
有个案例咨询您一下,案例情况如下:
2022年度,DW公司承接某市BOT污水处理项目,A公司为DW公司的子公司,亦是该BOT项目的实施公司。2023年度,因BOT项目建设需要采购一套污水处理设备,DW公司对外采购价值
100万的设备并以300万的价格出售给A公司,除该关联交易以外,DW公司与A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方交易。2023年底,BOT项目建成投入运营使用。该BOT项目除污水处理设备以外的建设成本为200万元,。
2023年度,因污水处理设备采购,A公司单体确认了300万元营业成本(设备采购成本),同时确认300万元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并在2023年底将300万元的应收账款结转为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
问题1,2023年度DW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是否需要对设备采购关联方交易进行抵消?
问题2,2023年度DW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应确认的特许经营权价值是300万元(200+100)还是500万元(200+300)?
问题3,有种观点认为因最终BOT项目销售对象为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即政府),因此应该按照500万元确认有关特许经营权,且DW公司与A公司之间关联方采购交易不认定为关联方交易, 这种说法是否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考虑:100万元购入的设备,为何要以300万元销售给项目公司?这是否公允?在合规性方面有无问题?
假设这是合理、公允的,300万元也确实代表了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与购入价格(100万元)之间的差额属于合理的销售利润,则:
固定资产非正常毁损处理
2877、固定资产非正常毁损处理
提问人:15652374923 时间:2023-10-10 10:41:45
背景:A公司一栋仓库共有3个隔断(该仓库作为一个资产卡片入账),其中一个隔断发生火灾,使该部分发生毁损,公司对仓库上了财产保险,根据与保险公司初步沟通,修复方案为保险公司委托第三方对公司仓库进行修复,公司无需支付维修费或支付少量额外费用。问题:目前项目组认为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按照毁损面积,将毁损部分原值及折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保险公司修复后的部分按照公允价值计入该仓库的原值,按照仓库剩余寿命继续折旧,但该处理模式存在的难点是难以获取仓库维修金额,对新入账的原值部分难以确认其公允价值;二是考虑到
毁损部分全部或绝大部分维修支出均由保险公司承担,修复完成后的仓库隔断部分并未影响仓库整体的使用寿命,因此无需进行会计处理,仓库按照原有账面价值及剩余寿命继续折旧。请教陈版主,哪种方式更恰当,或者是否存在其他更为恰当的处理方式。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应根据实际发生的修复支出计入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将保险公司的赔款(以承担修复支出的方式体现)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无法合理确定(包括估计)修复支出的,则也可以不做账务处理,即方案二。
请教陈版:“六税两费”税收优惠下账务处理
2878、请教陈版:“六税两费”税收优惠下账务处理
提问人:zhcpa真真1 时间:2023-10-10 11:14:43
回答人:chenyiwei
实际收到退税款时,贷记“税金及附加”即可。
质保金在其他应付款还是应付账款核算
2879、质保金在其他应付款还是应付账款核算
提问人:rickymost 时间:2023-10-10 11:21:36
陈老师您好!
企业应付货款中暂扣部分质保金,即未付部分货款,待质保期到后支付,但已收到的发票金额是含该部分款项。请教陈老师:1、该部分暂扣质保金是计入其他应付款核算还是在应付账款核算合适?
工程项目核算是否也使用总额法净额法的规定
2880、工程项目核算是否也使用总额法净额法的规定
提问人:rickymost 时间:2023-10-10 12:01:20
陈老师您好!
A企业为养护公司,B企业为业务单位,B公司与A公司签订工程合同,A公司将该合同在发包给施工方C公司,项目完工后A公司根据与B公司的结算价格与C公司进行结算,项目需进行双方验收确认。即保证了项目收益5%左右。
请教陈老师:
内部转租递延的合并抵消使用权资产
2881、内部转租递延的合并抵消使用权资产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3-10-10 13:17:47
陈版主,请问下企业存在母子内部转租,母公司将租赁中的使用权资产的80万转租给子公司,母公司的账务处理是借:使用权资产100,贷租赁负债100,转租处理,借:长期应收款80,贷: 使用权资产80;子公司处理是:借:使用权资产80,贷租赁负债80,那么合并时抵消了长期应收款80租赁负债80外,还有使用权资产一增一减故抵消,借使用权资产80,贷使用权资产80, 那么此时16号文合并抵消,对于使用权资产的递延进行抵消由于子公司税率是25%和母公司税率是15%不同,导致递延不同,对此使用权资产对应的递延是否需要抵消,是否需要抵消借:递延所得税负债-使用权资产 800.25%,贷递延所得税负债-使用权资产800.15,差额计入未分配利润800.1,还是不需要做这笔递延的抵消?如何理解?(2)对于长期应收款和租赁负债的递延进行了抵消,是抵消借递延负债-长期应收800.15,贷递延资产-租赁负债800.25,贷所得税费用800.1,会涉及递延所得税的抵消吗?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合并报表层面递延所得税确认与计量的适用税率问题:在合并报表层面,使用权资产有80是在子公司,另20仍在母公司;租赁负债100仍都是在母公司。因此,合并报表层面与租赁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仍适用母公司的税率;而与使用权资产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80部分适用子公司税率,20部分适用母公司税率。
2、关于合并报表层面递延所得税确认与计量的适用税率问题:在合并报表层面,使用权资产有80是在子公司,另20仍在母公司;租赁负债100仍都是在母公司。因此,合并报表层面与租赁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仍适用母公司的税率;而与使用权资产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80部分适用子公司税率,20部分适用母公司税率。
因转租赁导致的使用权资产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适用税率变动的影响,调整合并报表层面的“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这部分调整金额与被抵销的母公司层面使用权资产处置损益有关,故全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3-10-15 21:23:06
回答人:chenyiwei
是。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典型案例集》收入准则案例解析是否准确
288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典型案例集》收入准则案例解析是否准确
提问人:lzy19821007c 时间:2023-10-10 14:23:45
案例3-1 定制信息系统开发服务的收入确认时点一、案例背景A公司接受定制方B公司委托,为其定制开发一个生产信息系统。该系统包括2个子系统,相互联系较为紧密,单个子系统无独立功能,需2个子系统全部开发完成后才能投入使用。若A公司仅开发完成一个子系统,B公司无法从其他软件开发公司获得相关资源将该单个子系统投入使用。整个系统计划开发周期(包含试运行及系统终验)共计2年。开发过程所形成的全部信息存储于A公司的内部系统中,开发过程中形成的程序等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A公司所有。如果A公司被中途更换,新供应商需要重新执行信
息系统定制相关工作。由于信息系统的定制化,A公司难以将该定制系统应用到其他定制方或者普通客户。在2个子系统开发完成后,A公司需要提供重大的开发服务将2个子系统整合为一个生产信息系统进行安装并试运行结束后,进行验收结算。相较于生产信息系统的定制开发过程,整个安装调试过程相对较短,大约只需要2周的时间。A公司销售的该生产信息系统无需升级服务也能正常使用。对于因定制方B公司原因导致业务终止的情形下,定制方B公司如何补偿A公司已发生的成本,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从A公司已有的此类定制化信息系统违约历史经验来看,A
公司能够获取的违约金仅能弥补已发生成本。在会计处理时,A公司认为系统开发周期为2年,历时较长,因此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问题:A公司对该定制开发生产信息系统业务,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是否恰当?二、案例解析1.案例分析企业首先需要判断对于包含2个子系统定制开发的生产信息系统是一项履约义务还是多项履约义务。根据收入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根据收入准则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向客户承诺的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一)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或从该商
品与其他易于获得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二)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在本案例中,对于生产信息系统的单个子系统来说,由于单个子系统均无独立功
能,定制方B公司也无法将单个子系统与其他易于获得资源一起使用获益;由于2个子系统联系紧密,A公司需要提供重大的开发服务将两个子系统整合为生产信息系统交付给B公司,一个子系统的修改会导致另外一个子系统修改,两个子系统高度关联。因此,单个子系统不是可明确区分商品,定制每个子系统均不构成一项履约义务,定制2个子系统组成的生产信息系统应作为一项履约义务。其次,企业应当判断履行定制开发信息系统的履约义务采用时点法还是时段法确认收入。收入准则第十一条规定了满足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三个条件,对本案例有关
分析如下:第一,客户是否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案例中,如果A公司被中途更换,新供应商需要重新执行信息系统定制相关工作,A公司在开发定制生产信息系统的过程中,定制方B公司不能取得并消耗A公司开发生产信息系统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因此A公司不满足时段法确认收入的第一个条件。第二,客户是否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A公司开发过程所形成的全部信息存储于A公司的内部系统中,开发过程中形成的程序等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A公司所有,定制方B公司实际上并未获得亦无权获得A公司开发过程
中形成的成果。A公司在开发定制生产信息系统的过程中,定制方B公司不能控制A公司开发过程中的程序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因此A公司不满足时段法确认收入的第二个条件。第三,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是否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是否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2个子系统及其构成的生产信息系统是A公司根据定制方B公司的要求所定制开发的信息系统。A公司难以将该定制系统应用到其他客户,因此定制生产信息系统具有“不可替代用途”。同时,A公司与定制方B公司并未在合同中约定,如因定制方B公司原因导致业务终止,定制方B公司应如何补偿A公司。根据A公司历史经验,此类定制化信息系统违约能够获取的违约金仅能弥补已发生成本,这表明A公司无权在整个合同期内任一时点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因此,A公司不满足时段法确认收入的第三个条件。综上,本案例中A公司的定制开发信息系统的履约义务不满足时段法确
认收入的三个判断条件中的任意一个,该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2.案例结论综上所述,根据收入准则等有关规定,A公司对该定制开发生产信息系统业务按照时段法确认收
入是不恰当的。A公司定制开发生产信息系统开发的履约义务,不满足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条件,A公司应按照时点法确认收入。
问题:对于本案例中对于主体履约义务是时段义务还是时点义务的判断标准第一条(蓝色字体)描述是否准确?个人有如下理解,请陈版主指导。参考IFRS 15 bc125-bc128段的描
述:BC125 In many typical service contracts,the entity’s performance creates an asset only momentarily, because that assetis simultaneously received and consumed by the
customer. In those cases, thesimultaneous receipt and consumption of the asset that has been created meansthat the customer obtains control of the entity’s output as the
entity performsand, thus, the entity’s performance obligation is satisfied over time. Forexample, consider an entity that promises to process transactions on behalf ofa customer. The customer simultaneously receives and consumes a benefit as eachtransaction is processed.BC126 The boards observed that there may beservice-type contracts in which it is unclear whether the customer receives andconsumes the benefit of the entity’s performance over time. This is because thenotion of ‘benefit’ can be subjective. Consider, for example, a freightlogistics contract in which the entity has agreed to transport goods fromVancouver to New York City. Many respondents suggested that the customerreceives no benefit from the entity’s performance until the goods are deliveredto New York City. However, the boards observed that the customer does benefitfrom the entity’s performance as it occurs because if the goods were deliveredonly part way (for example, to Chicago), another entity would not need tosubstantially re-perform the entity’s performance to date—that is, anotherentity would not need to take the goods back to Vancouver to deliver them toNew York City. The boards observed that, in those cases, the assessment ofwhether another entity would need to substantially re- perform the performancecompleted to date can be used as an objective basis for determining whether thecustomer receives benefit from the entity’s performance as it is provided.BC127 The boards decided that an entityshould disregard any contractual or practical limitations when it assesses the‘simultaneously receives and consumes’ criterion and whether another entitywould need to substantially re-perform the performance completed to date. Thisis because the objective of this criterion is to determine whether control ofthe goods or services has already been transferred to the customer. This isdone by using a hypothetical assessment of what another entity would need to doif it were to take over the remaining performance. Thus, actual practical orcontractual limitations on the remaining performance would have no bearing onthe assessment of whether the entity has transferred control of the goods orservices provided to date.
BC128 The boards also observed that thiscriterion is not intended to apply to contracts in which the entity’sperformance is not immediately consumed by the customer, which would be typicalin cases in which the entity’s performance results in an asset (such aswork-in-progress). Consequently, an entity that applies IFRS 15 to contracts inwhich the entity’s performance results in an asset (which could be intangible)being created or enhanced should consider the criteria in paragraph 35(b) and(c) of IFRS 15.
中文翻译(参见《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注释版)2021》)BC125在很多典型的服务合同中,主体的履约仅暂时地创造一项资产,因为该资产由客户同时取得并消耗。在这种情况下,同时取得并消耗已创造的资产意味着客户在主体履约过程中获得了对产出的控制,因此主体的履约义务是在一段时间内履行。例如,主体承诺代客户处理交易,客户会在每项交易的处理过程中同时取得并消耗相关的利益。BC126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留意到,在某些服务类合同中,客户是否取得并消耗主体在一段时间内履约所提供的利益可能并不明确。这是因为“利益”的概
念可能具有主观性。考虑下面的例子:根据货运物流合同,主体意将商品从温哥华运抵纽约市。许多反馈者认为,直至商品运抵纽约市之前,客户并未取得主体履约所提供的利益。然而,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如果商品仅运送了一段路程(例如运至芝加哥),而另一主体无需在实质上重新执行主体累计至今完成的工作——也就是说,另一主体无须将商品运回温哥华再运抵纽约市,则客户已获得了主体履约所提供的利益。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另一主体是否需要在实质上重新执行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工作的评估结果,可作为确定客户是否在主体履约过程中获得其提供的利益的客观依据。BC127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决定,在评估“同时取得并消耗”条件及另一主体是否需要在实质上重新执行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工作时,主体不应考虑任何合同限制或实际可行性限制。这是因为该条件旨在确定对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是否已转移给客户。这是通过对若由另一主体继续履行剩余履约部分其将需要实施哪些工作的假设性评估来实现的。因此,针对剩余履约部分的实际限制或合同限制实际上与关于主体是否已转移对累计至今已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的评估无关。
BC128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还认为,给出该条件的本意不是将其应用于主体的履约并非为客户立即消耗的合同[如果主体的履约形成某项资产(如在产品),则通常属于这种情况]。因此,在对主体的履约导致创造或改良某项资产(可能是无形资产)的合同应用《国际财务报准则15号》时,应当考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第35(2)段和35(3)段所述的条件。
因此,本案例中,A公司接受定制方B公司委托,为其定制开发一个生产信息系统,该系统为A公司创造了一项无形资产,应该不应该考虑此项标准或者应该修改相应的描述,而应该考虑第二条与第三条。
回答人:chenyiwei
财政部书中的最终结论(时点法)是合理的。但如主帖所述,论证的过程可能存在一些瑕疵。即使考虑第二条和第三条,最终的结论也是时点法。
虽然“该系统为A公司(注:应为B公司)创造了一项无形资产”,但是B公司必须依赖A公司的后续服务才能使得该项无形资产达到最终的预定可使用状态,一旦与A公司解约则该项资产即刻失效。也就是B并不能控制在建中的资产。相应地,A公司并未在履约过程中持续地向B公司转移履约所形成的资产的控制权。因此条件(二)不能认为是满足的。财政部书中表述的观点并无不当。
对于条件(三),“不可替代用途”应当是满足的,但“合格收款权”一条并不满足,因为“对于因定制方B公司原因导致业务终止的情形下,定制方B公司如何补偿A公司已发生的成本,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
求教陈版主券包业务的核算
2883、求教陈版主券包业务的核算
提问人:shaka_1982 时间:2023-10-10 14:26:39
陈版主:您好!
请教券包业务循环,各个阶段如何核算?
企业推出券包业务,20元购买一份面值50元的券包,券包中有3张5元的现金券-购买商品满300元可以使用;2张10元的现金券-购买商品满500元可以使用;1张15元的现金券-购买商品满800元可以使用。该券包一经购买不退不换,且有效期30天。过期未使用也不退,且过期自动失效,不能续期。但是如果涉及使用现金券购买商品的退货,则只退使用的现金券面值。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为免税的初级农产品和冷冻肉禽类产品。
购买现金券时,如何核算?
客户使用现金券时,如何核算?
退货时如何进行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陈版,私营企业的党建账户是否需要单独建账核算
2884、求助陈版,私营企业的党建账户是否需要单独建账核算
提问人:熊本熊熊熊 时间:2023-10-10 15:04:53
求助陈版,我们是私营企业,公司成立了基层党组织开立党建账户,党建账户的发生有1、收取企业基层党组织的党费,上交党费;2、支付银行转账手续费、账户维护费等;3、报销党组织活动产生的费用。
问题1、党建账户是否需要单独建立账套核算,还是在企业账套中增加账户、管理费用下设二级明细党建活动经费即可;2、党建账户由于无盈利收入,故部分手续费、账户维护费等需要企业承担,由企业基本户转入党建账户后扣费。若党户独立核算,这些费用从企业账户转出时应参照一般账户出财务费用-手续费,还是出管理费用呢?在党户账套又该如何核算从企业取得的这部分款项呢?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考虑该党建专户内的资金是否属于本企业的资产。其标准为:该账户内资金的使用是否由本企业控制。
一般情况下,该账户因是以本企业名义开立,且党组织也是本企业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故该账户内资金应纳入本企业账套核算,并体现在本企业的报表中。从其他账户转入该账户时,按照一般的银行转账处理;收取和上交党费按代收代付处理;本企业党组织活动从该账户中开支活动费时,计入管理费用。
求助陈版主,销售返利会计处理
2885、求助陈版主,销售返利会计处理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10-10 19:06:46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之“2-5 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基于返利的形式和合同条款的约定,考虑相关条款安排是否会导致企业未来需要向客户提供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在此基础上判断相关返利属于可变对价还是提供给客户的重大权利。一般而言,对基于客户采购情况等给予的现金返利,企业应当按照可变对价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对基于客户一定采购数量的实物返利或仅适用于未来采购的价格折扣,企业应当按照附有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进行会计处理,评估该返利是否构成一项重大权利,以确定是否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并分摊交易对价。
根据上述规定,按可变对价原则处理的返利,应计入其他应付款或者其他流动负债;被认定为授予客户的一项重大权利,因而被分摊交易对价的情况,应作为合同负债处理。
求助陈版主,采购方预计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
2886、求助陈版主,采购方预计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10-10 19:08:17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金额确定的,则借记其他应收款;如果金额存在不确定性的,则借记其他流动资产。
请教陈版,关于附有条件的收入确认的问题
2887、请教陈版,关于附有条件的收入确认的问题
提问人:maidouxiaoxin 时间:2023-10-11 10:34:59
A公司是一个生产及销售专用检测车辆并可单独对外提供检测服务的公司,目前有客户B因无车编无法购买整个检测车辆,经双方协商签订了如下两个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合同一:A公司将一辆车辆底盘(带A公司牌照)租赁给B客户5年租金合计5万元(假设车辆底盘成本价格40万元,其他同类型车辆A公司按照10年摊销),同时B公司同意A公司在2年内可使用该车辆并用于检测2000公里里程。5年租赁期到期后B客户可继续租赁5年,租金参照前5年租金。
合同二:A公司销售给B公司一套检测系统280万元(价格相对公允),此系统必须安装在经改装后的A公司提供的上述租赁车辆底盘上才能正常使用。
请问陈版:上述两个合同是应作为同一交易事项按照收入准则确认收入还是作为两个单独的合同分别按照租赁准则和收入准则分别确认租赁收入和销售收入呢?
我个人认为因为A公司是检测设备生产商,且B公司购买的检测系统是需要安装在经改装后的车辆底盘上的否则不能正常使用,不能单独区分检测系统销售和车辆底盘租赁。但是如果两个合同视作同一交易事项,那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呢?假设A公司正常对外提供检测服务的价格是每公里100元,提供检测服务2000公里对价为20万元。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此系统必须安装在经改装后的A公司提供的上述租赁车辆底盘上才能正常使用”,表明这两个合同存在高度关联,符合新收入准则第七条所列各项条件(至少是第一、二项条件)。故应合并为一个合同。
关于履约义务的区分,目前已经明确“此系统必须安装在经改装后的A公司提供的上述租赁车辆底盘上才能正常使用”,但还需要明确:A公司提供的上述租赁车辆底盘是否只能用于安装该系统,而不能兼容其他供应商提供的类似系统。如果只是系统底盘的单项依赖,则系统和底盘构成两项履约义务;如果是双向依赖,则整体构成一个单项履约义务。
另外,也需要考虑检测服务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即检测服务是否只能由A公司人员操作已安装了该设备的底盘车辆进行,还是可以在设备安装到底盘上并交付客户后,由客户自行操作完成。如果只能由A公司人员操作的,则底盘、设备、服务三者合并为单项履约义务,不单独确认设备或底盘的销售收入,而是将设备、底盘的成本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在服务期限内确认提供检测服务的收入。
提问人:maidouxiaoxin 时间:2023-10-13 13:35:55
陈版,您好,感谢您的回复!
另外需要明确的问题,一是车辆底盘是自外部汽车厂商购入,经过A公司改装后安装检测系统,不安装检测系统车辆上牌后也可以上路行驶,只是没有检测功能。所以应该是检测系统依赖于经过改装后的车辆的单项依赖。
二是底盘车辆安装系统后经A公司对B公司相关操作人员的简单培训后,可以又B公司人员单独操作。目前的合同约定是操作系统单独签订购销合同单独销售给B公司,车辆底盘是签订租赁合同租赁给B公司的,只是B公司允许租赁期间的前2两年内A公司可以操作车辆用于A公司自己的检测业务。
如上两点补充,关于A公司的账务处理,是因为只是系统对底盘的单项依赖,所以还是要把两个合同作为两个履约义务吗?因为系统销售金额相对较高,同时如果不安装在经A公司改装后的车辆底盘上,B公司购买检测系统其实是没有意义的,两项业务的实质主要是因为B公司没有车编无法购买整个检测车,所以才拆分成了两个合同,一个销售合同、一个租赁合同,并且租赁合同的租赁金额相对正常的出租价格是明显偏低的。
如果这样的话是两个合同可以作为一个单项履约义务吗?
回答人: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maidouxiaoxin 时间:2023-10-19 10:13:28
陈版,您好!感谢您的回复!
关于这个疑问”B公司允许A公司2年内使用该车辆检测里程2000公里”意思就是该2000公里无需额外租金?如果检测工作量超出就需要支付额外租金?该检测设备的使用寿命是多少公里?
该2000公里是合同约定的A公司无需向B公司支付额外租金的使用里程,若2000公里的里程额度使用完,A公司可能不再继续使用该车辆,或者另外支付费用给B公司,即检测工作量超出A公司需要支付额外租金。
回答人:chenyiwei
如是,则目前B公司支付的底盘和检测系统的租金,是否就是按照预计工作量2000公里计算的?还是事实上相当于底盘和系统的成本?预计2000公里满后,B公司是否会续租?
关于新租赁准则,纳税调整事项问题。
2888、关于新租赁准则,纳税调整事项问题。
提问人:zangxu 时间:2023-10-11 10:59:13
在公司根据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的情况下。
在所得税测算过程中,需要对使用权资产折旧、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金额进行纳税调增。同时,根据税法认可的租赁费用,进行纳税调减。
请问,(1)如果公司本期尚未支付租金,本期纳税调减金额是0,还是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将公司应确认的租赁费用进行纳税调减。
回答人:chenyiwei
这取决于税法规定。理论上应采用权责发生制确定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但不排除实务中有税务机关要求按实际支付金额税前扣除的情况。
公司认购房产转让给职工账务处理和涉税问题
2889、公司认购房产转让给职工账务处理和涉税问题
提问人:meix823 时间:2023-10-11 11:53:13
2016年甲公司与乙房地产公司签订认购协议,约定团购房产28套,协议签订后甲公司一次性支付乙公司支付乙公司2000万元房款,按照当时购入价计算平均单价应是约3000元每平米。甲公司收到房产后直到目前未网签和办理房产证。
甲公司在购入房屋后对部分房屋进行了装修,对于装修后的房屋甲公司按照房价+装修费装让给职工,对于未装修房屋甲公司按照购入价转让给职工。转让给职工的房产办理了网签,网签和购房合同签订双方是乙房地产公司和购房职工,2023年当地房屋已经涨到6000-7000每平米。
甲公司目前账务处理方式为:支付的房款在其他应收款核算,装修费在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收到的职工房款冲减其他应收。问:1、甲公司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半导体行业治具费分摊问题
2890、半导体行业治具费分摊问题
提问人:想发财的phs 时间:2023-10-11 11:59:05
公司为半导体行业(Fabless模式),主要从事芯片电路设计工作,芯片设计完成后的光罩生产、晶圆生产、晶圆检查、封装、成品检测(生产中最后一步)均采用委外进行。
设计出来的芯片需要委托生产光罩,用光罩生产工程批芯片后才能验证电路设计是否成功,该阶段仍属于研发验证阶段,具有高度不确定性,故光罩的委托生产费用在发生时一次性计入研发费用。从公司过往经验看,并未出现过因设计失败导致白做光罩的情况。
工程批经验证成功后,公司委托加工厂生产晶圆,后经检测用于封装成品,成品测试后即可对外销售。
在封装及成品测试阶段,公司采购首批治具存放至委托加工厂,由委托加工厂进行生产第一批封装成品并进行测试(该产品属于封装阶段的工程批),测试成功后,公司进入量产阶段,后续生成需求提高所需使用的治具,由委托加工厂自行购买承担成本。
问:公司采购的第一批用于生产工程批的治具费用该如何处置?是否可以在发生时一次性确认为研发费用?
从治具的性质上看,所有权归属于公司,预计使用寿命超过1年。公司够买治具虽用于生产封装阶段的工程批产品,但过往经验并未出现封装阶段生产失败的情况,预计可以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满足固定资产定义。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主帖所述情况,不建议一次性确认为研发费用,而是先暂时予以资本化计入开发支出,后续达到量产条件后转入固定资产。
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账务处理
2891、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cab1207 时间:2023-10-11 14:53:48
陈版主,您好,《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中第四条“先进制造业企业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公司在2023年1-10月符合条件的进项税额为50亿元,其中10月份9亿元。在10月份公司申报并经批准符合加计递减条件,按照“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的要求,在10月末公司应该要计提加计抵减额2.5亿元,如果10月份公司未交增值税为2.2亿元,递减后的差额3000万元,是否应计入其他收益并作为其他流动资产-进项税未加计抵减额?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2.2亿元
其他流动资产-进项税未加计抵减额 0.3亿元贷:其他收益-进项税加计抵减 2.5亿元
如果按照上述描述进行账务处理,是否与2019年4月18日财政部会计司发的“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中的”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的处理方法相矛盾?
回答人:chenyiwei
个人理解,目前在对加计抵减的会计处理无进一步规定之前,仍参照财政部会计司2019年4月发布的“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执行,即在实际申报纳税时(即实际享受抵减时)计入其他收益。
当然,主帖中建议的做法理论上是更合理的。当初财政部会计司上述解读发布之前,个人也是同样观点。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
2892、收购少数股东股权
提问人:flowdy123 时间:2023-10-11 15:14:22
请教陈版一个问题,D公司控股股东A(持股58%)拟收购内资少数股东B(持股20%)以及外资少数股东C(持股22%),A收购B的股权转让协议9.1签订,A收购C的协议8.24签订。两个收购目前10.11仍未办完股权变更,原因为外资少数股东相关资料邮寄影响进度。A收购B的股权转让款已按约定支付50%,A收购C的转让款协议约定股权变更后支付全款。A收购B的协议中有 约定:本协议项下股权变更完成后,出让方不再享有和承担所转让股权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受让方在享有受让股权相应的股东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请问,9.30的季报,A 能否确认对B的收购,还是待股权变更完成后?A对C呢?
回答人:chenyiwei
以房地产对外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2893、以房地产对外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提问人:yhzhuwei 时间:2023-10-11 15:20:50
A公司以账面价值1400万,经评估后价值5700万的厂房及土地(以下简称房地产),该房地产系公司整体搬迁至新厂区后闲置不用的旧厂区,对外设立全资子公司B(B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业务,仅持有该房地产),约定B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公司该部分房地产已经闲置不用,设立新公司后未来以出租该房地产获得收益,或在合适的时间点将B公司100%股权全部出售以获取该房地产的增值收益。A公司认为该业务具有商业实质,主要基于公司对该房地产在出资日前作为正常经营的厂区,设立B公司后公司获取该房地产利益的方式发生了变化,转为收租或处置,其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A公司: 借:长投 5700
贷:固定资产 1400
贷:资产处置收益 4300
同时仅考虑该事项的当期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当期所得税费用 430015%(该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645
B公司:
借:固定资产 5700
贷:实收资本 5000
贷:资本公积 700
合并日抵消分录
借:实收资本 5000
资本公积 700
贷:长投 5700
借:资产处置收益 4300
贷:固定资产 4300
然后确认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递延所得资产
借:递延所得资产 430025%(B 公司作为内部买方,非高新其税率为25%)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1075
项目组认为:公司无论是否设立B公司,获取原房地产的经济利益的视线方式都发生了改变,故设立该公司不具有商业实质,该业务为权益性交易会计处理如下:A公司: 借:长投 1400
贷:固定资产 1400
同时仅考虑该事项的当期所得税,税务局认定该行为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当期所得税费用 430015%(该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645
B公司:
借:固定资产 5700
贷:实收资本 5000
贷:资本公积 700
合并日抵消分录
借:实收资本 5000
资本公积 700
贷:长投 1400
贷:固定资产 4300 站在整体合并的角度考虑,该资产的计税价值为5700(因为母公司已经为该事项缴纳了当期所得税),而合并层面的账面价值为1400,产生了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资产 430025%(B 公司作为内部买方,非高新其税率为25%)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1075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赞同项目组的理解。
在建工程
2894、在建工程
提问人:zixun2022 时间:2023-10-11 17:07:34
陈老师好!
准则中所述的需要经过长期构建的资产发生的利息才可资本化。通常是1年以上的时间。我的问题是这个通常1年的时间指的是建设项目整体的建设周期吗,不如某在建工程里边既有房屋建设又有设备安装。房屋建设需要三个月的时间,设备安装数量较多。整体周期需要8个月的时间,但是设备(成品)买来并不需要经过长期的构建和安装但是数量大所以建设期才长。那这种情况下无论是房屋还是机器设备本身的建设周期并不长。因此都应费用化处理。如果准则指的建设项目中明细项目本身的建设周期而不是整体的建设周期的话,这部分国际准则中有结论基础部分吗。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十四条: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的,应当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据此,对于能否将多个项目或子项目合为一个整体考虑其购建时间,要考虑是属于上述何种情形。厂房和机器相对独立,且具有明显的先后顺序,即厂房完工后才能安装机器,因此更接近于
后者,两者互相独立地计算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需的时间。鉴于本案例中两者的购建时间都不超过一年,故两者对应的借款费用均不可资本化。
请教陈版关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相关的问题。
2895、请教陈版关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相关的问题。
提问人:duanyibo 时间:2023-10-12 09:22:52
企业作为消耗性生物资产核算的育肥畜,达到出栏条件后,因市场问题长期未售出。在达到出栏条件后的发生的后续支出,是否还应计入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否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成本。
该批以出售为目的的育肥畜(或其他育肥过程中的生物资产),自然怀孕产崽,幼崽作为新增的生物资产,其初始成本应该怎么确定。能否作为“天然起源的生物资产”按照名义金额确认其初始成本,或将怀孕的母畜转入生产性生物资产,将其怀孕期间发生的成本作为幼崽的初始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实验室计划搬迁,原装修费用加速摊销,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2896、实验室计划搬迁,原装修费用加速摊销,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提问人:hexu20099 时间:2023-10-12 10:12:22
请教下:我们现有实验室原计划还可以使用5年,故长期待摊里面的装修费还可以摊销5年,但是现在计划5个月后就进行搬迁,那么我理解原装修费需要按照5个月来摊销,那么多出来的每月摊销费用,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呢
回答人:chenyiwei
我理解要考虑搬迁的原因,是否属于自然灾害或火灾等意外损失,或者能否认定为企业重组或架构调整,或者因政府规划而进行搬迁。如果是属于上述这些偶发性的、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重复发生的支出,则可以接受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请教陈版,资本公积转增资本问题
2897、请教陈版,资本公积转增资本问题
提问人:小乐安1314 时间:2023-10-12 11:29:52
回答人:chenyiwei
该项资本公积属于权益性交易形成,其明细科目为“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后续可用于转增划入方C公司的实收资本。
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会计处理
2898、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会计处理
提问人:244381403 时间:2023-10-12 14:54:40
@chenyiwei 陈版主,您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需要对同一租赁合同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此解释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想确认一下是不是对比数据也需要按照这个准则对对同一租赁合同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即是需要调整报告对比数据?谢谢!
如果一家公司目前处于亏损,接下来可能预计还会亏损,但是有新租赁准则形成的租赁负债比使用权资产的金额大,对使用权资产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A,租赁负债是否按照A金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且租赁负债产生剩余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
回答人:chenyiwei
与列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企业发生交易
2899、与列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企业发生交易
提问人:Yuan-Sir 时间:2023-10-12 16:35:28
A公司持股合伙企业B份额低于5%,且任合伙企业LP,不构成控制或重大影响,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现A与合伙企业投资的C公司发生较大额的交易问题:A公司是否需要像母公司与联营企业发生内部交易,考虑内部销售未实现做顺逆流抵消?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合伙企业多数是“有限寿命主体”,且合伙协议一般约定“有利润(或者收回投资时)即应分配”,故合伙企业的权益不满足金融工具准则对“权益工具”的定义,合伙人不应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只能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次,如果没有其他特殊考虑因素(如本企业或子公司直接持有合伙企业所投资企业的股权),如果本企业对该合伙企业无重大影响,则意味着本企业对该合伙企业所投资的企业也没有重大影响,相应地,与该合伙企业所投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需要进行抵销处理。
另外提示关注:如果与合伙企业所投资企业之间发生重大交易,且其条款不公允的,或者该被投资企业在经营和财务上对本企业存在重大依赖的,则需重新考虑本企业对该合伙企业及其所投资企业是否具有重大影响的问题。
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2900、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提问人:会计Fang1226 时间:2023-10-12 16:58:56
根据准则,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购买日,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问题:A公司购买B集团公司60%的股份,形成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被收购方本身是一个集团,即被收购方本身也有子公司,则在计算取得的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份额时,应采用其归母净资产的计算口径,即剔除少数股东所享有的被收购方各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
提问人:会计Fang1226 时间:2023-10-17 15:44:02
感谢陈版主的解惑,为确认我的理解是否正确,求助陈版主针对具体数字进一步解惑:
比如B集团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价值为100万元,少数股东持股比例为20%,A公司以银行存款70万元从B集团控股股东购买了60%的股份,达到控制,商誉是否等于
可辨认净资产的价值扣除少数股东享有的部分,70万元-100万元80%60%=22万元;
可辨认净资产的价值未扣除少数股东享有的部分,70万元-100*60%=10万元? 陈版主,是否可进一步解释扣除少数股东享有部分的理论依据。
回答人:chenyiwei
需扣除少数股东享有的部分,因为这部分权益100%不属于收购方,收购方并未按照收购的股权比例同样在这部分少数股权中享有权益。
奖金已计提下年无法发放的会计处理
2901、奖金已计提下年无法发放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1317963140 时间:2023-10-12 17:36:24
陈主板,您好,有个问题想请教您一下,我也算看您的论坛成长起来的,受益匪浅,一直听过您的名号,从没问过您问题,您有时间帮忙回复下:
某企业在202X年根据薪酬政策计提了全年奖金,第二年由于公司经营状况不好,股东放弃该部分奖金,可以直接计入第二年的资本公积吗?(实收资本已缴齐),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放弃部分已经进行纳税调增,是否需要对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回答人:chenyiwei
已计提的薪酬因故未支付,作出转回处理的,不属于权益性交易,转销金额可以计入损益,但需关注当初计提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涉及董监高的薪酬,还应作为关联方交易予以披露。
求助陈版主,处置子公司前期的权益性交易处理
2902、求助陈版主,处置子公司前期的权益性交易处理
提问人:muyifengyang 时间:2023-10-12 20:21:03
陈老师,您好:
关于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对长期股权投资,单体确认投资收益,合并层面视同权益性交易,冲回投资收益,确认资本公积。本期全部处置,当时合并层面的权益性交易如何处理:
思路一:类似于权益性交易,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恢复的留存收益,视同对股东的分配,后续处置子公司,不影响该分录,即继续恢复留存收益; 思路二:股权已处置,前期的权益性交易结转计入投资收益。
本人偏向于思路一,但是思路二也有一定的合理性,所有的股权都处置掉了。
感谢陈版主答疑解惑,并且关于类似的处理,书中更多的是前一部分的处理,如恢复留存收益,不丧失控制权下处置的处理,没有处置时的处理,一般如何判断。
回答人:chenyiwei
应采用思路一。权益性交易形成的对权益的调整额,后续应继续保留在权益中,不应转入损益。
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3-2-162(全部处置子公司股权时,在合并报表层面原因购买少数股权调减的资本公积是否需要恢复)”。
研发小批量试制阶段模具转入生产使用的情况
2903、研发小批量试制阶段模具转入生产使用的情况
提问人:wx_5ecfdca890d3 时间:2023-10-12 20:51:47
【求助陈版主!盼回复】
A公司属于“企业内部自行研究开发项目”,且研发费用未做资本化核算。
公司在研发产品小批量试制阶段会决定需要投模(非研发专用模具),公司自行开模或者委托供应商进行开模具并打样,公司会在试产阶段评审模具是否合格并不断修模,产品转量产(MP) 阶段,模具基于成本效益考虑,不会直接废弃,会转入批量生产使用。
模具的使用寿命与产品生命周期紧密相关,一般为2年,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在正式量产之后将模具调整至固定资产或者长期待摊费用?还是说因为我是产品打样试制阶段进行的模具开发, 模具费用(1年可能会1千万)一次性计入研发费用?
如果全部一次性计入研发,是否会导致研发费用不实?虽然模具是产品试制阶段投放的,但是实际上以后量产还需要长期使用的。实操中,是否可以直接将【首次模】计入研发费用;复制模直接计入营业成本核算,不通过制费分摊进产品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此问题的关键还是要合理确定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开始时点,避免全部费用化的简单化处理。如果在此类模具费发生时已到资本化阶段,则可以先资本化计入开发支出,到最终研发成功时再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假设全部费用化的处理是合理的,则意味着在模具支出发生时,是否确定未来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流入并不确定,此时将全部支出费用化反而是合理的(特别是首次小批量试制的模具)。为大批量生产需要而大量复制的模具的成本则则应计入固定资产处理。
未实缴增资丧失控制权
2904、未实缴增资丧失控制权
提问人:cpa201802 时间:2023-10-13 00:22:48
公司A的全资子公司B注册资本100万(未实缴),现亏损20万元,现引入外方资本,外方增资150万,外方占股60%,公司失去控制权。增资协议中约定的亏损20万元,由公司A通过现金注入(计入资本公积)来补偿。请问合并层面和单体层面如何确定投资收益。
注:现股权已通过工商变更,但公司A和外方资本均为部分补缴,引入第三方资本是国企,主要是想利用其国资身份,故工商变更时并未实缴。请问陈老师,未实缴增资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假如后期第三方实缴了,如何处理
现在想法是这样:
因未补缴,单体层面长投为0,现还是为0, 单体:
①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增资×下降比例-账面长投×结转比例,对应调整投资收益
=00.6-00.6=0
②调整剩余股权的投资成本=0
③追溯期间发生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
因承担以前年度亏损,故应调整长投,但不能调整为负数,长投以0计入,承担的以前年度亏损备查吗? 合并报表层面:
①调整长投=合并层面持续计算的长投价值×结转比例,对应调整投资收益
②剩余股权公允价值再认定
③结转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到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合并层面处理是否与单体一致?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原理是可以这样理解,但实际操作中需关注未缴足出资情况下被投资企业的累计亏损归属问题,理论上是可以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承担,但在新股东实缴出资的能力和意愿不明确的情况下,建议此前的亏损全部归属于原母公司。到第三方完成实缴后再根据届时的实缴比例调整。
中审众环研究·实务案例卷(2020)
2905、中审众环研究·实务案例卷(2020)
提问人:xieheng8 时间:2023-10-13 09:30:34
请问谁有中审众环研究·实务案例卷(2020) 我邮箱564449552@qq.com
非常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从以下地址下载:http://www.zszhcpa.cn/Articlesandpublishers/info.aspx?itemid=188 目前正在修订中,争取尽快对外发布修订版。
提问人:chj2051985 时间:2023-10-16 07:58:18
回答人:chenyiwei
目前正在修订中,争取年末或者明年初发布修订版。
资金拆借现流列示
2906、资金拆借现流列示
提问人:13820176743 时间:2023-10-13 10:22:33
陈版主,请教一下
回答人:chenyiwei
对此无明确规定。如主帖所述情形,此类情况实务中一般建议作为经营活动处理。
账外应付账款
2907、账外应付账款
提问人:13820176743 时间:2023-10-13 10:30:56
陈版主,请教一个问题
基本情况:甲公司从政府手里整体无偿接过一个工程项目,按净资产公允价值1000万计入资本公积,后期一个供应商要求付款,是前期提供了服务但未入账的应付款项,这笔应付账款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现在想到两种处理方式:
冲减资本公积
计入营业外支出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该项债务在无偿划入之前已存在,只是没有入账,表明存在前期差错。相应地,应对划入日接收的账面净资产进行调整(即,划入方也是做前期差错更正处理)。最终效果就是冲减了划入日贷记资本公积的金额。
可转债如何确认
2908、可转债如何确认
提问人:rickymost 时间:2023-10-13 12:58:52
陈老师您好!
A公司将对B公司的投资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本年新增购买B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请教陈老师:
利用平台数据资源是否可以确认数据资产
2909、利用平台数据资源是否可以确认数据资产
提问人:rickymost 时间:2023-10-13 13:04:46
陈老师您好! 发改委对A公司(市属国企)发文,提出针对全国某信易贷平台上汇聚的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应用资源,请A公司(具体建设运营单位为B公司)发挥平台数据资源汇聚优势,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手段,在依法依规前提下,依托“信易贷”场景或产品创新,深入挖掘信用信息价值,提升平台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的能力和水平,“信易贷”服务模式推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请教陈老师:
救助陈版 全民所有制改制应收款在新公司入账
2910、救助陈版 全民所有制改制应收款在新公司入账
提问人:shixiaoche 时间:2023-10-13 14:23:44
@chenyiwei A公司2019年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制 其中存在一项应收账款1000万元,因客户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另一长期股权投资500万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由于按照资产评估结果调整账务的理论依据是将新设立的公司制企业视为一个全新设立的企业(其组织机构代码通常与原企业不同),所以各项资产、负债也视为重新取得,此时其入账价值的确定应当遵循各相关会计准则中关于资产、负债初始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为此,在沿用旧账的情况下,应当将原企业账面上的各项资产计价备抵科目(包括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累计折耗等)的余额抵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或原值,使相关资产科目的余额直接等于其评估净值,视同新设立的公司制企业以评估净值作为取得成本,取得原企业的各项资产和负债。即会计分录为:借:各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或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累计折耗等) 贷:相关资产科目
请教您
零元入账不代表已经清理了上述资产。后续如果收回,则在收回时,按实际收回金额贷记信用减值损失。提问人:shixiaoche 时间:2023-10-17 190707
提问人:shixiaoche 时间:2023-10-17 19:07:07
回答人:chenyiwei
相当于原值和坏账准备都不体现。
提问人:shixiaoche 时间:2023-11-14 09:21:30
再求助陈版@chenyiwei 改制基准日公司存在一笔递延收益,为初装费收益,按期摊销做收入。先评估价值为0元(因不需要对外支付,不属于负债)。1、此时是否需要将此部分递延收益在新有限公司初始入账时候调整为0元;进而形成资本公积。
母公司资金业务
2911、母公司资金业务
提问人:stacton202 时间:2023-10-13 14:35:04
请教陈老师,某母公司为普通工业企业(非银行金融业,工商登记无资金相关业务),根据集团实际业务需要,将向子公司A借钱,出借给子公司B,及投资新的子公司C,则该母公司向A支付的利息及从B收取的利息,1)分别放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和财务费用-利息收入,2)分别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收入,3)还是其他会计处理更加合适?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母公司(借款人)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子公司(借出方)贷记投资收益(也可以接受作为“财务费用——利息收入”,但不建议这样做)。资金拆借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范范围。因此不建议作为其他业务收入、成本。
PPP项目政府方出资是股还是债的问题?
2912、PPP项目政府方出资是股还是债的问题?
提问人:王垚烽 时间:2023-10-13 14:43:32
A公司与当地政府签订《公共基础设施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项目合同》,合同约定,政府方出资代表与A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维护该PPP项目,该PPP项目已经纳入财政部PPP项目库,项目为政府付费。
项目公司资本金中,A公司股权占比60%,A公司合并项目公司,政府方出资800万元;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项目公司在运营期间获取的利润归A公司所有,政府方在PPP项目中不参与项目公司的利润分配。
PPP项目合同约定,在特许运营期内,PPP项目资产归政府所有,A公司运营项目公司,在合同执行期内的所有项目设施的使用权归项目公司;在特许运营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社会资本采取相应的退出机制,将该PPP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无偿移交给政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规定,政府方对A公司的出资作为权益工具,为股权投资,那么,在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列报少数股东权益(政府方出资)800万元,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答人:chenyiwei
PPP项目公司是一种很特殊的结构化主体(SPV),在将主帖中的PPP项目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时,并不会确认少数股东权益(虽然名义上政府方占比40%)。政府方对项目公司的投资,一般情况下是无需偿还的,因此在合并报表层面,对于政府方向项目公司的出资,应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关于关联方披露
2913、关于关联方披露
提问人:stacton202 时间:2023-10-13 14:49:28
请教陈老师,对于附注中的关联方披露中的“向关联方销售”,由于公司会按照收入准则,将不满足收入确认的部分计入递延收入,比如本期与关联方签署销售合同100,已发货100,确认当期收入80,递延收入20;则是否可基于如下考虑,将本期关联方销售披露为100(而非80):1)实际已经发货了,只是未满足会计确认收入的条件,但在此处按大数批,是更加谨慎的做法,相当于现金流口径;2)类比从关联方采购,也是现金流和物流角度,并非对照到利润表的营业成本,谢谢陈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极端情况下,这样的披露方式会导致关联方收入金额大于利润表上所列示的当期收入,因此是不合理的。关联方交易附注中的收入口径,与利润表中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口径应当一致。对于本期发货未确认收入的部分,可在关联方销售的附注表格下方以文字方式脚注说明。
中审众环研究-实务案例卷 2023年会更新吗?
2914、中审众环研究-实务案例卷 2023年会更新吗?
提问人:chj2051985 时间:2023-10-13 15:44:49
回答人:chenyiwei
目前正在更新中。但因为内容较多,有些地方的改动较大,因此进度可能较慢。预计新版本的发布时间在年底或者明年初。谢谢关注!
保险赔款
2915、保险赔款
提问人:zixun2022 时间:2023-10-13 15:59:37
陈老师好!
关于保险赔款的事项向您请教。目前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款项中如果存在保险公司的理赔款项的话,是冲减固定资产处置形成的损失后的净额在纳入营业务收支中核算。还是收到的保险公司的理赔款按照或有事项准则中规定的在基本确定的情况下就纳入营业外收入中核算呢。还是这种情况下是可以选择的呢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如果理赔款的收取时间和金额达到了“基本确定”的程度,则可以将其确认为一项资产(其他流动/非流动资产),并纳入处置损益(营业外收支)的计算。如果在实际收到赔款之前达不到“基本确定”的程度,则在实际收到赔款时再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
结构化主体合并事项
2916、结构化主体合并事项
提问人:tinggirl_85 时间:2023-10-13 17:14:07
想请教陈版主关于结构化主体合并相关事项:
关于代采的会计处理问题
2917、关于代采的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人:zangxu 时间:2023-10-13 17:23:51
公司对外签订1000万销售合同,其中600万为帮助客户代采,400万为自己的业务。项目现已验收,但代采部分现金流尚未形成闭环。
请问(1):此时,公司确认自身业务400万的收入同时,是否需要对尚未形成资金闭环代采业务部分同时计提,他收、他付。请问(2):如果公司同时计提他收(客户),他付(供应商)。此时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是否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需根据代采合同对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并参考其他相关规定(例如或有事项准则中对“待执行合同”的规定),考虑是否已满足相关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以及(如需确认资产和负债)在报表中能否将其抵销后按净额列报。能否抵销后按净额列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对其中债权金额的坏账准备计提。
请问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权益性投资吗?
2918、请问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权益性投资吗?
提问人:sjdemb 时间:2023-10-13 17:31:33
回答人:chenyiwei
“权益性投资”是指作为投资对象的金融工具在其发行方报表中被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投资。而“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根据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管理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所作出的分类。所以这两个概念并不存在对应或者包含关系。有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如对公司的股票或股权投资)可能属于权益性投资,但权益性投资并不都是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中也包含较多的债权、衍生工具、混合工具投资等。
关于产出法确认履约进度的形式
2919、关于产出法确认履约进度的形式
提问人:罗大xx 时间:2023-10-13 22:26:33
请教陈版及各位大神
根据新收入准则第十二条规定,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其中,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企业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产出法通常可采用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评估已实现的结果、已达到的里程碑、时间进度、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等产出指标确定履约进度。
回答人:chenyiwei
“实务中固定总价且固定服务期限按照直线法分摊确认收入的运维业务”:如果此类运维服务要采用直线法,以时间进度作为履约进度,则要证明时间进度与向客户交付商品的进度是基本一致的。通常情况下,这类服务应当是常规性、重复性的服务,且各期的工作量和成本比较平均。例如,如果涉及几年一次或者几个月一次的重大维护操作(非常规),则时间比例很可能是不合适的。
企业营销型旅游会计处理问题
2920、企业营销型旅游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人:7847748 时间:2023-10-14 11:11:02
您好陈老师,实务中遇到如下问题向您请教:
A公司为促进销售,制定了经销商奖励政策,达到标准的经销商可以在年末享受公司组织的国内旅游一次。A公司通过旅行社组织并取得旅行社开具的发票。该业务是否应该计入销售费用-招待费?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说,这类旅游实际上是一种非货币性的返利,最合适的做法是冲减当期收入。
提问人:7847748 时间:2023-10-27 09:50:48
多谢陈老师指导!
关于促销政策——达到不同采购数量赠送不同价位旅游,会计处理冲减当期收入,是指该类业务要参照“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将客户购买额(不含税)按照产品价值和旅游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产品确认收入时按分摊金额计入营业收入,旅游部分按分摊价值计入合同负债,待旅游完成时合同负债结转收入。这样理解对吗?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但对于提供旅游这一履约义务,本企业通常为代理人,故直接按照支付给旅行社的价款冲减收入即可。
企业基本确定收到的违约金是或有资产吗
2921、企业基本确定收到的违约金是或有资产吗
提问人:deobin 时间:2023-10-14 11:35:18
或有资产确认的前提是先确认或有负债。如果企业预计未来基本确定会收到违约金,借:其他应收款,那这个违约金是或有资产吗?他也没有确认或有负债啊,如果不是或有资产,这难道不是一项未来或有的资产吗,应该怎么称呼这类未来基本确定的收款呢。求教诸位
回答人:chenyiwei
或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因过去的违约事项,导致本企业有权收取的违约金,符合上述定义,故属于或有资产。但根据准则规定,或有事项不应确认,只有在符合准则规定的前提下谨慎披露。
求助陈版主,母公司兜底的会计处理
2922、求助陈版主,母公司兜底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10-14 12:14:15
A公司全资子公司是B公司,2021年6月B公司对外投资C公司,约定B公司对外投资如果亏损,由A公司现金补足。2021年底预计对外投资亏损额100万元。A公司借长投 贷其他应付款100万元;B公司借其他应收款 贷资本公积100万元。以后每年根据最佳估计数调整各科目金额。这样理解是否正确。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亏损补偿金额是逐年结算(每年金额确定后即结算,且前期已结算金额在后期被投资企业盈利时不退回)还是设定一个若干年的周期,在期满时根据届时的盈利情况结算? 如果是前者,则你的理解合理;
如果是后者,则类似于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双方应对应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但因为A、B是母子公司关系,情况特殊,故还需要进一步背景信息了解,例如为何B要投资C,而A承诺给予亏损补偿,背后的逻辑是什么。
关于利息资本化现金流列示的问题。
2923、关于利息资本化现金流列示的问题。
提问人:zangxu 时间:2023-10-14 21:49:34
公司在建工程借入专门借款,在工程建造期间,利息部分资本化处理。相关现金流计入筹资活动——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请问,在此期间,专门借款未使用部分产生的利息收入,会计处理上,冲减利息资本化金额。
那么,相关利息收入部分现金流如何进行列示? 业务实质上,应当冲减投资活动现金流。
回答人:chenyiwei
在此期间,专门借款未使用部分产生的利息收入,会计处理上,冲减利息资本化金额。对应的利息收入现金流仍按照常规方法处理,即: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利息收入作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非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利息收入作为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母子公司厂房设备的租赁,是否适用新租赁准则?
2924、母子公司厂房设备的租赁,是否适用新租赁准则?
提问人:tailwind 时间:2023-10-15 09:17:06
您好陈版,请教关于母子公司的租赁事项,母子公司位于同一大市的不同区,母公司在A区注册纳税,原在A区租赁厂房生产,后在B区成立子公司,购地建好厂房,安装好设备。后母公司将全部生产业务转移至B区子公司处,仍以母公司名义对外销售开票,由子公司开具租赁发票给母公司。
母子公司之间的租赁协议并未明确租赁期限,且子公司除了收取母公司租金外,并无其他实际经营。请问此种情况下,母公司是否要按租赁准则,确认租赁负债,如要确认,租赁期限如何确定?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考虑该安排的目的,例如该B公司是否就是A公司享受B区的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的载体,无其他商业目的?日后B公司也不会以自身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如果是,则在A、B自身的个别报表中仍按租赁准则的规定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其中预计的租赁期应等于B所购建的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的全部。在A的合并报表层面,抵销内部租赁交易,还原为自用固定资产。
求助陈版主,定存现金流的疑问
2925、求助陈版主,定存现金流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10-15 13:30:06
回答人:chenyiwei
在“大额定期存单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这个前提下,其存出和本金的收回都不会对现金流量表产生影响。
关于饭卡充值的会计核算?
2926、关于饭卡充值的会计核算?
提问人:小胖娃2211 时间:2023-10-15 20:52:53
陈老师,我公司是一个企业集团,现在母公司拟自营食堂(也对外)。每个月向全集团员工虚拟充值200元,员工凭充值在食堂消费,若有剩余员工可在自营小超市购买一些日常用品。每月完了,集团内各公司根据各自员工的消费情况与母公司结算。请教陈老师:
充值时,各公司可以就充值款确认负债、费用吗,还是应在结算时确认费用和负债?
该笔款项可以确认为福利费吗?
员工在食堂和超市的消费,母公司可以确认为收入吗?
回答人:chenyiwei
16号文规定后列示影响数
2927、16号文规定后列示影响数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3-10-15 21:22:54
请问16号文后对于租赁采用会计政策变更,那么企业在23年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后,会计政策变更时除了需要列示2022年影响数外,是否需要列示21年的影响数?是否只需要列示22年度所得税费用和资产负债表数据的递延资产递延负债和未分配利润的影响数,21年影响数不需要列示?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是常规年报,则比较期间是2022年度,最早比较期间期初是2022年1月1日。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更早期间的影响只需反映对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的影响金额即可,无需再列出对
2021年度报表数据的调整情况。
股权激励与股份支付有什么不一样
2928、股权激励与股份支付有什么不一样
提问人:89898 时间:2023-10-16 09:23:29
回答人:chenyiwei
股份支付是会计概念,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以及适用于该交易的一整套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该定义并不区分股份支付的目的是补偿(针对过去的服务)还是激励(针对未来的服务),也不区分交易对象是本企业的员工还是外部客户或供应商等第三方。
股权激励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的定义是“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该概念不是会计概念,强调的是:1、目的在于激励(而不是补偿),且是长期性的,故一般应设置行权条件,不能授予日立即可行权;2、对象限于本企业员工和董监高,针对外部第三方的以股份为对价的支付交易不包含在内。
验资股东会日期事项问题咨询
2929、验资股东会日期事项问题咨询
提问人:dysonle 时间:2023-10-16 10:56:27
A公司的母公司B公司1月通过股东会决议对A公司进行增资,并于1月缴纳了增资款。A公司未及时形成增资的股东会决议,于4月办理工商变更时才补充股东会决议,日期为4月。需要对其出具验资报告,该事项是否影响验资报告的出具,是否需要在其他事项里描述该事项
回答人:chenyiwei
1月增资款缴纳时,被审验单位尚无增资决议,因此不符合确认为实收资本的条件,只能将收到的增资款暂时确认为其他应付款,到子公司完成增资决议时再转为子公司的实收资本。这种情况下甚至可能影响验资报告中对出资方式的认定(可能不能认定为货币出资,而是债转股出资,相应地对取证和审验要求也会不同,报告格式和内容也有差异)。
提问人:dysonle 时间:2023-10-23 10:31:26
回答人:chenyiwei
如是,则B公司应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作出正式的股东决定,并置备于A公司,可代替A公司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政府建设平台公司能否将政府指令性公益性项目做收入?
2930、政府建设平台公司能否将政府指令性公益性项目做收入?
提问人:cxh770302 时间:2023-10-16 12:50:16
政府建设平台公司接受政府指令性公益性项目,由财政拨入项目资金,平台公司组织实施,建设完成移交给政府指定相关单位。问题:1、平台公司收到的财政拨入项目资金是否可以作为收入款项?2、平台公司是否可以按项目进度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有明确的代建指令或者代建合同,且平台公司对相关建造服务为主要责任人的(其角色不仅仅是提供资金和协调管理),则可以确认提供代建服务的收入和成本,且可以在履约期间按时段法确认收入。
提问人:cxh770302 时间:2023-10-23 12:22:29
谢谢陈版主指导,如果这个平台公司有建筑资质,是建设工程公司,对指令性项目是立项在该公司名下,该公司负责组织对从设计、施工、监理等整个建设过程进行招标(合同均与该公司签订),并进行工程管理等直到移交全过程。这种情况下,能否视为是政府购买建设资产,该公司视为总包将财政拨入建设款作为主营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如前所述,也还需要考虑是否为主要责任人的问题。实务中平台公司很难满足主要责任人条件。
求助陈版:会计差错还是会计政策变更
2931、求助陈版:会计差错还是会计政策变更
提问人:雲 时间:2023-10-16 13:27:59
公司目前想把专利技术费计入营业成本,公开市场上该类技术有的计入销售费用,有的计入营业成本。如果要从销售费用调整到营业成本属于会计差错还是会计政策变更。是否需要追溯调整?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该专利技术是用于产品生产的,则其使用费应计入相关产品的生产成本。尽管计收方法可能是按照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但并不表明计入销售费用是合理的。因此,此前计入销售费用的专利技术授权费改为计入生产成本,应属于前期差错更正。
请教陈版,子公司注销时商誉的处理
2932、请教陈版,子公司注销时商誉的处理
提问人:旗鼓咙咚锵 时间:2023-10-16 17:58:47
回答人:chenyiwei
合并报表层面没有母子公司的法人主体界限。商誉是对应于资产组而不是对应于特定子公司法人的。因此,如果虽然子公司被注销了,但该子公司原所属的资产组仍保留在合并集团内(例如,在集团内部的架构重组中,将子公司A的资产组转入子公司B或者母公司),则合并报表层面对应于被转移资产组的商誉仍然存在,不能进行核销处理。
但这类情形下要注意:如果不仅仅是资产组的划转,同时还通过内部重组改变了资产组的划分,则需要重新确定商誉与资产组之间的对应关系,参考下列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十四条:企业因重组等原因改变了其报告结构,从而影响到已分摊商誉的一个或者若干个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构成的,应当按照与本条前款规定相似的分摊方法,将商誉重新分摊至受影响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第五,因重组等原因,公司经营组成部分发生变化,继而影响到已分摊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构成的,应将商誉账面价值重新分摊至受影响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并充分披露相关理由及依据。第六,公司应在购买日将商誉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并在后续会计期间保持一致。当形成商誉时收购的子公司后续存在再并购、再投资、处置重要资产等情形时,除符合上述第五点的条件外,不应随意扩大或缩小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提问人:沉默羔羊 时间:2023-10-30 13:51:15
回答人:chenyiwei
需根据一定方式(如出售部分的账面价值或公允价值占整体的比例)将商誉予以分拆,对归属于出售部分的商誉一并终止确认,并纳入处置损益的计算。
求助陈版,关于租赁续租的问题
2933、求助陈版,关于租赁续租的问题
提问人:licl2020 时间:2023-10-16 20:55:11
公司租赁一处办公场所,租赁期为2021年3月2日-2023年3月1日,公司在2022年12月12日与房东签订续租合同,约定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租两年(即2023年3月2日-2025年3月1日),其他条件不变,请问该种情况下,是在签订续签合同的时点做租赁变更,还是等原合同到期后,将原来的使用权资产处置掉,根据新合同,重新计算使用权资产呢,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该项租赁变更不满足新租赁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条件,故应在签订续签合同的时点做租赁变更,而不是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处理。只有当租赁变更部分可以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处理时,才能在该项单独租赁的租赁期开始日确认新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提问人:licl2020 时间:2023-10-18 14:15:03
谢谢陈老师,还是上面的案例,如果原来的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021年3月2日-2023年3月1日)结束后,在23年3月2日签订了续租合同,那这种情况下可以将原来的使用权资产处置掉,根据新合同,重新计算使用权资产吗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licl2020 时间:2023-10-20 10:02:30
谢谢陈老师,还是上面的案例,如果原来的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021年3月2日-2023年3月1日)结束后,在23年3月2日签订了续租合同,那这种情况下可以将原来的使用权资产处置掉,根据新合同,重新计算使用权资产吗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
有关交易额问题
2934、有关交易额问题
提问人:dingjiali 时间:2023-10-16 21:24:08
回答人:chenyiwei
确定函证内容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要足够客观、对方容易核实。这样才能保证足够的回函率,以及避免因为内容理解歧义导致函证程序的执行效果不理想。
在主帖案例中,建议同时函证入库和开票金额,这两者都是足够客观和易于核实的,且对其差异也应当充分关注,尤其是被审计单位发货和被函证方入库数量的差异原因需重点核实。
请问陈版,非同一控制下被收购企业固定资产评估增值的折旧年限怎么确定 ?
2935、请问陈版,非同一控制下被收购企业固定资产评估增值的折旧年限怎么确定 ?
提问人:chbs 时间:2023-10-17 08:29:41
B公司房产账面原值2000万元,折旧年限为20年,已计提8年折旧,账面累计折旧为800万元,净值1200万元。现A公司收购B公司(非同一控制下),房产评估原值2500万元,成新率为84%,评估净值为2100万元,评估增值900万元。请问A公司后期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如何对该房产折旧进行调整?
按评估成新率的使用年限50年[8年(1-84)]的剩余年限42年对评估净值2100万元计提折旧,并据此对账面折旧进行调整? 请问陈版这两种方法哪种合理?有无具体的规定?
2、按评估成新率的使用年限50年[8年/(1-84%)]的剩余年限42年对评估净值2100万元计提折旧,并据此对账面折旧进行调整? 请问陈版这两种方法哪种合理?有无具体的规定?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应采用第二种方法,且该42年的剩余折旧年限不应仅仅针对评估增值部分,还应针对其原账面价值部分,即2100万元的评估值整体在42年内计提折旧,合并报表层面每年确认的折旧费用为50万元(不考虑净残值)。
提问人:chbs 时间:2023-10-18 14:49:44
回答人:chenyiwei
折旧年限是会计估计。对于房屋建筑物,应更多考虑其设计使用寿命,个案考虑。人为地将所有房屋建筑物均按20年(税法规定的最短年限)计提折旧,本来就是不合理的。
资产减值问题
2936、资产减值问题
提问人:成都不吃辣 时间:2023-10-17 09:08:21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是这样处理,即先计提本月折旧,再根据计提折旧后的月末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相比较,计量减值损失和减值准备金额。
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
2937、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
提问人:安好 时间:2023-10-17 09:55:43
请教陈版,解释16号强调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如果经营租赁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金额不一致的话,是仍然要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还是可以按豁免处理不确认?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经营租赁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一般是由预付租金、激励措施等原因引起的,这类情况下,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计税基础不为零(或者这两项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为零,但同时存在另一项账面价值为零但计税基础不为零的资产或负债,如预付租金)。因此,这类情况下与使用权资产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金额和与租赁负债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金额总是一致的,不应存在因暂时性差异金额不一致导致无法在初始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交易后最终持股比例降低对报表的影响
2938、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交易后最终持股比例降低对报表的影响
提问人:guojingya111 时间:2023-10-17 09:58:00
@陈版主,请问一下:现在B公司从D公司收购E公司的价格是500万元,E公司收购时点净资产是-16万元。 我的问题是:
根据交易架构,虽然是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我们母公司M对E公司的最终持股比例从70%下降到25%,这部分是如何考虑呢?是否会产生一部分投资收益呢? 交易架构.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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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该交易不影响最终母公司M的合并报表范围,即没有引入外部交易对手方,因此在合并报表中不能产生损益,应完全抵销其影响。这与集团内其他资产的内部买卖交易的处理原则一致。
UL认证费、3C认证费,可以计入研发费用吗?
2939、UL认证费、3C认证费,可以计入研发费用吗?
提问人:HLK 时间:2023-10-17 11:40:17
回答人:chenyiwei
请具体说明这些认证费用的目的、认证内容、发生时间、与产生经济利益的联系?
租赁实质是否未可变租赁付款额
2940、租赁实质是否未可变租赁付款额
提问人:rickymost 时间:2023-10-17 13:32:49
陈老师您好!
A集团为市属国有企业,B公司为A集团子公司,C公司为B公司子公司。C公司租入的资产有三种:
第一种模式为B公司租给C公司,签订的房产租赁协议约定,2020年租金200万元,后续四年每年根据补充协议确定。对于补充协议租金金额的确定,经了解,企业均有在每年按一定的租金收入标准进行估算,但实际签订的补充协议金额因涉及关联方之前,最终补充协议金额与估算金额不一致。
第二种为A集团租给B公司(合同名称为资产委托管理合同),之后B公司再租给C公司。A集团租给B公司的资产管理合同约定,A集团按照各年度预期资产收益的80%向B公司收取资产收益,又约定每个年度的预期收益及A集团应收取金额。B公司租给C公司签订的资产委托管理合约定,B公司按照各年度预期资产收益的80%向C公司收取资产收益,又约定每个年度的预期收益及B公司应收取金额,这两份合同约定的预计收益及收取的金额完全一致,实际支付与支付的金额与约定的收取金额一致。形式上,这两份合同签订的时间接近,根据实际了解,租金金额的判断又与第一种类似。
第三种为A集团租给C公司,签订物业资产委托委托代理合同,约定C公司根据年度收益指标向A集团缴纳租赁费用等。年度资产收益指标=年度基准指标(12-空置期)/12 (12-招租成本)/12。空置期和招租成本:均以月为单位计算,空置期为1.5个月,招租成本为1个月。年度基准指标:商办:2020年度与2019年度保持不变;2021和2022年度在2020年度的基础上递增5%;2023年和2024年度在2022年度的基础上递增5%。住宅:2020、2021和2022年度按2019年度指标值为基准指标,2023年和2024年度在2022年度指标值基础上递增5%。
请教陈老师:上述三种是否均属于可变租赁付款额中的基于租赁资产使用绩效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是否直接计入损益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如果是,是否应在金额确定时计入?如果不是,应如何确定使用权资产及其年限?谢谢陈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第三种情况下,合同明确约定了租金的计算方法和影响租金的各项指标,如果实质上也是照此执行的,则可以认为存在“基于租赁资产使用绩效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下,由于无法从合同条款中判断租金金额与资产使用绩效之间的关系,因此不认为存在“基于资产使用绩效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仍需依据合理估计的各期租金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请教陈版,股份支付的分摊问题
2941、请教陈版,股份支付的分摊问题
提问人:CPA小白NN 时间:2023-10-17 13:49:23
公司给部分核心员工实行股权激励,约定授予日至上市日离职的,按原价回购,上市日后3年内离职的,按离职前特定交易日内股票均价50%回购。请问该股份支付应如何处理?具体而言公允价值如何确定?等待期如何分摊?公司对员工的激励应全部计入管理费用还是可以按收益对象分别计入销售及研发费用呢?个人理解:
公司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参照最近一期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扣除员工支付成本确定。
分摊:根据条款,上市时员工可以获取相关利益的50%,因此有50%的股份支付费用应该在授予日至上市日分摊。剩余50%的股份支付费用自授予日至上市后三年分摊。困惑:此种方式处理将该同一笔股份支付拆分成两笔不同锁定期的股份支付,该处理是否合适?
公司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参照最近一期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扣除员工支付成本,同时将上市后的特殊回购价格纳入考虑,调整该公允价值(但是如何调整尚未想明白,大概方向是增加该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
分摊:根据条款,按照授予日至上市后三年平均分摊。
困惑:此种方式还原股份支付的实质,就是一笔股份支付,只是因回购价格的特殊性调整公允价值,但感觉与发行类5号中回购价格公允时不作为等待期的处理有点矛盾,因为上市后确实可以获取50%的利益。
回答人:chenyiwei
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基准仍然是“参照最近一期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扣除员工支付成本”,基于简化考虑,可以认为第一期和第二期两次股份支付的费用总额各占50,第一期的50部分自授予日起至预计上市日期间摊销;第二期的剩余50部分在授予日至预计上市日后满3年的期限内摊销。
2、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基准仍然是“参照最近一期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扣除员工支付成本”,基于简化考虑,可以认为第一期和第二期两次股份支付的费用总额各占50%,第一期的50%部分自授予日起至预计上市日期间摊销;第二期的剩余50%部分在授予日至预计上市日后满3年的期限内摊销。
提问人:CPA小白NN 时间:2023-10-19 10:20:16
感谢陈版,还想请教一下,公司对员工的激励应全部计入管理费用还是可以按收益对象分别计入销售及研发费用呢?该部分如果可以计入研发费用,是不能在高企认定的费用中核算吧(因为国科火中规定的员工费用只有员工的直接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目前会计上可以接受按收益对象分别计入销售及研发费用。但能否作为高新认定中的研发费用,以及能否加计扣除,仍不确定。
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的转换
2942、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的转换
提问人:1034622306 时间:2023-10-17 16:15:35
与甲方的销售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金额5%为质保金,验收合格满12个月无属于乙方的设备材料质量问题时乙方书面申请甲方45天内无息给予支付。观点1:因公司未申请甲方支付质保金,故未将合同资产重分类至应收账款。
观点2:满足合同约定期限后,公司已获得质保金的无条件获取权,应当将合同资产重分类至应收账款。
回答人:chenyiwei
应采用观点2。乙方的申请支付只是结算过程的一个环节,其本身不是一项履约义务或者保证性质保义务,故仍应认定为无条件收款权。
联合体EPC协议的收入确认
2943、联合体EPC协议的收入确认
提问人:jizhiheng 时间:2023-10-17 16:33:47
您好,请教陈版!
制造业企业,主营业务为环保设备销售,企业与其他工程施工类企业和政府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完成某处环保工程项目,企业主要提供环保设备及安装,对于这部分收入,运用时段法是否合理?如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设备的购买成本是否应该进入履约进度,还是应该在设备安装形象进度达标后计入履约进度。
回答人:chenyiwei
企业与其他工程施工类企业和政府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完成某处环保工程项目,但企业自身实际上只负责提供设备,即使名义上是总包方,也可以将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责任转移给其他成员。在此情况下,很可能只能确认本企业直接负责部分的收入和成本(即设备销售收入和成本),通常应在一个时点确认,除非满足“合格收款权”条件(实务中门槛较高,可能性较小)。
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2023年第1期)》中“典型案例研究”部分对于“问题二:联合体总承包项目收入确认问题”的讨论。
租赁的递延负债
2944、租赁的递延负债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3-10-17 18:41:07
回答人:chenyiwei
需要注意:
“滴灌通”被投资企业的分成收入模式会计处理怎么做
2945、“滴灌通”被投资企业的分成收入模式会计处理怎么做
提问人:小土豆211 时间:2023-10-17 21:57:19
客户为拟上市的餐饮客户,目前接受了“滴灌通”的投资,想咨询一下该餐饮门店在接受类似投资的时点,及后续每日偿还分成收入的会计处理应该怎么做?** **滴灌通的创始人是港交所前总裁李小加,滴灌通模式,即收入分成投资,又叫做联营投资。在投资一个经营主体后,通过“每日收入分成合约”(DRC,Daily Revenue Contract)获取其一定比例的营收。通过这种方式,滴灌通既不存在刚性兑付的债务风险,也不会占有经营主体的股权。 从法律关系上来说,DRC是线下小店和滴灌通基金之间签署的一份商业联营合同,主要规定的是基金和小店店主一起联营开设新店,其中滴灌通基金出钱,而小店店主则同意从店面每天的经营收入中提取部分返还给滴灌通基金。除了此要求外,无抵押无担保,不稀释股权,没有对赌和附加条件,不派驻人员,也不干预门店经营。 签署了这份合同的小店,将允许滴灌通每天按照约定的收入分成比例直接从小店的银行账户扣取一定比例的营业收入,作为偿还滴灌通融资的回款。这个约定的收入分成比例是动态变化的,合约签署时最高,然后会随着合约执行时间、累积回款金额的增加,阶梯式的下降,直至为零。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还款金额为一定期间内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且该比例本身处于动态变化中,故该项负债不属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而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根据预计的投资期限,列报为其他流动/非流动负债。
理论上应在每期末根据合约约定的计算规则估算未来需偿还金额的折现值作为公允价值,并相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每期实际支付的金额直接冲减该项负债。
金融资产即买即卖重新分类问题
2946、金融资产即买即卖重新分类问题
提问人:kingfalls 时间:2023-10-17 23:12:24
回答人:chenyiwei
该类做法不具有合理商业理由,无法证明其改变持有目的的合理性,很容易被质疑。不建议如此操作。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问题
2947、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问题
提问人:Zack_audit@big4 时间:2023-10-17 23:34:35
陈版主好,各位大佬好,求助:
生产线通过试生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是尚未投入生产。此时应当转固且正常折旧,那是否可以在投入生产前按生产单位法计提折旧呢(即折旧近似为0)?并且在实际投入生产后,按会计估计变更,转变为直线法计提折旧,这种处理有问题吗?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不可以。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需体现其所包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消耗)方式。而大多数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经济利益消耗方式是与时间而不是产量更相关。而且,折旧不仅针对有形损耗,也针对无形损耗。
按照投入法确认收入形成的合同资产 如何函证?
2948、按照投入法确认收入形成的合同资产 如何函证?
提问人:一云 时间:2023-10-18 09:12:09
陈老师: 按照时段法确认的收入形成的合同资产也要函证,可是这种方法确认的合同资产金额客户能认可吗? 回函的概率大吗?
一云
回答人:chenyiwei
对函证内容设计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要求被函证方确认的内容应当是有客观标准的、易于核实的(被函证方无需付出重大成本即可确认),这样才能保证足够的回函率,以及避免因对函证内容的理解歧义导致影响函证程序的执行效果。
在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情况下,收入和合同资产金额本身就是复杂计算的结果,而该计算所依据的数据,很多情况下客户(被函证方)并不掌握,因此不能直接要求对方确认本企业的账务数据。而是应当函证合同的主要条款(尤其是总价、结算安排等)、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已确认的完工节点、期末应结算金额、期末累计已结算金额等,在收到回函后,通过对方已确认的数据测算出应有的账面金额,与被审计单位已作出的账务处理相比较。
前期算作非经常性损益,后续认为不再属于非经,应注意哪些方面?
2949、前期算作非经常性损益,后续认为不再属于非经,应注意哪些方面?
提问人:JN0709 时间:2023-10-18 13:07:57
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某公司的商品,对客户在使用的过程中造成的客户存货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故公司将该部分记入“营业外支出-赔偿损失”,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随着公司的发展以及财务理解的加深,认为该项赔偿支出实际是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计入“经常性损益”更好一些。
求问:
请教陈版,有关新收入准则
2950、请教陈版,有关新收入准则
提问人:密码杀手yo 时间:2023-10-18 14:25:37
陈版你好,对于新收入准则中的特殊交易- 客户未行使的权利,我有几个问题想要请教
股权激励,员工跨集团调拨的会计处理?
2951、股权激励,员工跨集团调拨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wrp199104232517 时间:2023-10-18 15:18:47
请教陈博士:
自然人A下属两家集团B和C,2022年度、集团B通过合伙平台E对其下属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计划,需要员工在集团B工作三年,有关激励股份才可以按照公允价自由转让,期间若员工离职按照初始购入价+8%利息回购。2023年度,因C集团业务需求,集团B下员工D被抽调到集团C工作(人事关系一并转移至C公司),员工D属于集团B股权激励对象。
问题1:若员工D离开集团B前往集团C工作时,集团B按照股权激励协议约定收回激励股份。是否可以视为员工离职处理,未满足服务期条件,在员工离职当期冲回以前年度确认的股份支付金额。
问题2:若员工D离开集团B前往集团C工作时,集团B放弃按照股权激励协议约定收回激励股份。是否可以视为对调拨员工D的股权激励加速到期解禁,按照加速行权进行处理,在员工离职当期加速确认剩余期限未确认的股份支付。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D转入C集团后,原先在B的股权激励仍然有效,且需在C集团工作到剩余等待期满,则剩余等待期内的股份支付费用在C集团确认,B集团不再确认后续剩余等待期内的股份支付费用和资本公积。
2、如果D转入C集团后,原先在B的股权激励仍然有效,且需在C集团工作到剩余等待期满,则剩余等待期内的股份支付费用在C集团确认,B集团不再确认后续剩余等待期内的股份支付费用和资本公积。
提问人:wrp199104232517 时间:2023-10-26 15:18:05
陈博士,您好,关于2中D在C集团工作到等待期满,则剩余等待期内的股份支付费用在C集团确认,此时B集团不在确认后续剩余等待期内的股份支付费用和资本公积,但是B集团是否需要同步做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
回答人:chenyiwei
不需要。BC之间没有股权关系。
建信融通是否为短期借款
2952、建信融通是否为短期借款
提问人:rickymost 时间:2023-10-18 15:32:31
陈老师您好!
A公司(核心企业,最终到期付款人)购货产生对B公司的应付账款-B公司100万元,B公司做应收账款,B公司(融资主体)在货款到期日前到建信融通平台进行保理, A公司支付贴现息5
万元,并同时将应付账款-B公司转入其他应付款-建信融通,该笔货款到期后,A公司支付建信融通该项货款 100万元。但该项为无追索权融资。A公司账务处理如下:(不考虑增值税)
购货:借:存货 100万
贷:应付账款-B公司 100万B公司保理时A公司支付贴息:
借:财务费用—承兑贴现利息—贴现费用 5万贷:银行存款 5万
借:应付账款-B公司 100万
贷:其他应付款-建信融通 100万A公司应付货款到期:
借:其他应付款-建信融通 100万贷:银行存款 100万
项目组仍为该项实质为借款,应计入短期借款而不应计入其他应付款,但企业认为实质上未产生借款,且该项应付货款为到期支付请教陈老师:该项是否为借款应计入短期借款核算呢?谢谢陈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项目组的理解有一定合理性。如果是借款,则相应的利息支出应在借款期间内分摊确认,而不是在贴现之日一次性确认。
判断是否应作为短期借款更合适,可以考虑:1、该笔融通是否占用了A公司在建行的授信额度;2、是否正是由于存在买方付息的贴现安排,才使得供应商愿意接受该结算方式。
求助陈版:投资收益还是冲金融资产账面成本
2953、求助陈版:投资收益还是冲金融资产账面成本
提问人:雲 时间:2023-10-18 15:57:40
首先万分感谢陈版主多次赐教。
问题是这样的(1)投资理财产品,我认为分红是冲金融资产账面成本。因为分红不影响公允价值,比如买了基金100元,基金净值变为101元,计入了1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基金分红时, 实际上应该借:银行存款1元,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1元。不应该是既有投资收益1元,然后再考虑-1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两个问题的性质是一样的。即,在金融资产模式下,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理论上只要及时准确地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保证其期末账面价值等于公允价值,则在从被投资的主体分回款项时,不论是以收益分配还是本金回收的名义,都应将收到的款项冲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而不是再确认为收益。
主帖中问题(2)的疑惑,实际上是由于对被投资公司期末不能核算其权益的公允价值导致的。如果能够根据该投资公司的管理人提交的年度估值报告合理确定期末权益的公允价值,则也就不
会存在这个问题了。
虽然理论上应该都是第一种情况,但实务中(2)也很多见。如果每年末准确计量公允价值不切实可行的,则也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原则,依据管理人出具的分配通知上载明的信息, 在确保分配通知单与合伙协议不矛盾的前提下,依据分配通知单上的说明来判断是收益分配还是本金回收,据此作出账务处理。
请问处置资产逐月收益如何处理
2954、请问处置资产逐月收益如何处理
提问人:cmhlist 时间:2023-10-18 16:14:56
陈版及各位: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需参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考虑该项置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例如新旧资产的用途、处理能力、经营管理模式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据此考虑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需要更多背景信息才能判断。
子公司将固定资产无偿划转给母公司
2955、子公司将固定资产无偿划转给母公司
提问人:liuzixiao 时间:2023-10-18 16:22:58
请问陈版主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为180万,股比为100%,子公司固定资产为1900万。子公司将固定资产无偿划转给母公司
子公司将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借:固定资产12万
贷:应交税费-土地增值税12万子公司无偿划转给母公司
借:资本公积(不足时冲减未分配利润) 贷:固定资产1912万
母公司做账
借:固定资产1912万 贷:资本公积1732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180万
回答人:chenyiwei
母公司对于取得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与可供冲减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在个别报表层面应确认为投资收益,不能增加母公司本身的资本公积。提问人:liuzixiao 时间:2023-10-23 135618
提问人:liuzixiao 时间:2023-10-23 13:56:18
回答人:chenyiwei
相当于是子公司对母公司的股利分配。
请教陈版,关联公司销货给代工厂,代工厂加工后再销售给我司,收入成本抵销吗?
2956、请教陈版,关联公司销货给代工厂,代工厂加工后再销售给我司,收入成本抵销吗?
提问人:JennyAcc 时间:2023-10-18 17:42:47
业务流程:我司境外关联公司销货给代工厂A(境外),A销货给代工厂B(境内),B生产加工后销货给我司。请教陈版,1、境外关联公司单独报表的收入与成本是否应抵销?2、如果不需抵销,合并报表层面是否需抵销?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要注意区分代工厂A、B是否属于委托加工。请参阅:《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15 按总额或净额确认收入”之“二、以购销合同方式进行的委托加工收入确认”。如果确认均属于受托加工的,则该交易的实质相当于境外关联公司直接向本司销售,由本司委托A、B加工,因此应抵销境外关联公司报表中的销售收入和成本。
求教:现金流量的问题
2957、求教:现金流量的问题
提问人:地主农民 时间:2023-10-18 19:04:48
回答人:chenyiwei
支付宝或微信账户中的资金(被冻结的除外)还是可以在相当大范围内自主支配使用的,一般理解也可以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请教陈版:IFRS下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
2958、请教陈版:IFRS下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595699395 时间:2023-10-18 22:34:29
财政部会计司要求合同资产减值记入资产减值损失,这个规定来源于收入准则与金融工具准则对合同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的差异,并且最终财政部选择了按照收入准则处理。但是我翻看IFRS9和IFRS15,IFRS9要求合同资产减值按照该准则处理,IFRS15中,并没有想国内的收入准则一样,要求将减值记入资产减值损失。
回答人:chenyiwei
这只是会计科目选择和报表列报方面的差异,不论是国内准则还是IFRS下,合同资产的减值都是适用金融工具准则下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IFRS下没有统一规定的科目和报表格式。可以参考一般习惯处理。
境外子公司合并报表期间
2959、境外子公司合并报表期间
提问人:胡倩tracer 时间:2023-10-18 22:45:54
在实务中遇到问题,想向陈版主请教
A公司为中国境内成立公司,有一家香港的子公司B公司,能否A公司合并B公司的2023年报告期为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但是B公司单独出具报告时报告期间能否选择4月1日-3月31日。陈版,请问上述报告期间选择是否有相关准则规定。
回答人:chenyiwei
特定交易-客户未行使的权利
2960、特定交易-客户未行使的权利
提问人:密码杀手yo 时间:2023-10-18 23:43:23
回答人:chenyiwei
个人理解可能有两方面原因:
请教陈版主关于票据现金流问题
2961、请教陈版主关于票据现金流问题
提问人:zhengjunze1223 时间:2023-10-19 00:12:21
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因票据贴现取得的现金在资产负债表中应确认为一项借款,该现金流入在现金流量表中相应分类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相关现金流入则分类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后续票据到期偿付等导致应收票据和借款终止确认时,因不涉及现金收付,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不得虚拟现金流量。公司发生以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购买原材料等业务时,比照该原则处理。
可是在实务中,假设报告是930,有一张票据是不能终止确认票据,于8月贴现,到期日为9.15,在资产负债表日,该票据已贴线已到期,期末不用还原为短期借款,此时的现金流处理应计入经营还是筹资呢,假设这种情况特别多,若算作筹资,会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被严重低估吧,因为从资产负债表日看之前的这些票据均是可以终止确认的,请陈版主解答!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仍应作为筹资活动处理,其标准就是看贴现时点能否终止确认。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是否已到期,并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求助陈版主,建造期间费用处理疑问
2962、求助陈版主,建造期间费用处理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10-19 09:03:28
回答人:chenyiwei
一个企业,即使是在基建期间,也会为了维持其作为一个法人的运转发生一般管理费用,典型的是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成本和办公费等。这些支出是不论企业处于何种阶段都会发生的。这部分一般管理费用与使得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没有直接关系,故不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即使是基建期间的企业,也是会有利润表的,并不是所有支出均可以计入工程成本。
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1-1-29(开办期发生费用的处理)”。
求助陈版主,投入法产出法完工百分比法
2963、求助陈版主,投入法产出法完工百分比法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10-19 10:57:49
回答人:chenyiwei
“完工百分比法”是2006版的收入、建造合同准则下的提法,在新收入准则下表述为“履约进度”,不再使用“完工百分比”的提法。产出法和投入法则是在一段时间确认收入的前提下,用于衡量履约进度的两种不同的具体操作方式。
在原收入和建造合同准则下,衡量完工百分比可以有三种方法: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其中第二项、第三项类似于产出法,第一项类似于投入法。
上年已经计提的年终奖,本年末仍未发放
2964、上年已经计提的年终奖,本年末仍未发放
提问人:wx_5acf1ca80787 时间:2023-10-19 11:13:57
@chenyiwei陈版主好
某拟IPO公司,在2022年末计提了120万元销售人员绩效奖金,但该笔奖金截至2023年10月尚未发放,且公司内部没有明确文件说明预计发放的时间。但是该绩效奖金预计仍会发放,只是发放时间不确定。
回答人:chenyiwei
考虑以下问题:
求助陈版主,施工企业的会计处理
2965、求助陈版主,施工企业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10-19 11:15:42
A公司为施工企业,建造房子,按时段确认收入。建造期各期末公司合同履约成本是不是应该为0,已发生(包括未结算)成本在当期全部记入损益,因为没有增加未来履约的成本。这样理解是否正确,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在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情况下,不论是采用产出法还是投入法计量履约进度,期末“合同履约成本相关资产”都不应有重大余额。原因如你所述。一方面,随着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应的成本应转入损益(营业成本);另一方面,站在资产负债表角度,一般不满足“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的条件(已发生单独成本与未来履约无关),故也不能作为资产挂账。
以固定资产评估价投资
2966、以固定资产评估价投资
提问人:cpapitter 时间:2023-10-19 11:17:02
请教陈版:A公司以22年6月末为评估基准日对其固定资产进行评估投资设立子公司B,该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评估值为1002万元,原值为800万,但公司实际投资日为23年8月,已超过一年评估报告适用期间,请问:(1)如果不重新评估,那么在22年6月评估基础上如何考虑对评估值的调整?(2)或者考虑固资设备市场价值稳定以及损耗率较低等情况沿用22年6月评估结果,B单体确认实收资本1000万,资本公积2万? 此种处理方式是否合理。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租赁认定问题
2967、请教陈版,租赁认定问题
提问人:jiedaibufen 时间:2023-10-19 12:03:47
B公司支付16个亿从C处购买了一批贵金属,然后租赁给A公司用于建造产线,租赁合同约定年租金为B公司购买贵金属总价款的7.5%,也就是16*0.075=1.2亿元,租赁期为两年,A公司可以选择无限期的续租,但如果A公司不续租的话就要向B公司支付16亿元的对价购买上述租赁物,该贵金属使用寿命很长,年消耗率大概在1.5%,残值率较高,求问:该合同中无限续租和强制购买条款是否影响租赁准则第四条“在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中关于一定期间的判定?如果影响,该合同还是否包含租赁?如果不包含租赁是否可以将该业务认定A从B处取得16亿无固定还款期限的有息借款,借款年利率为7.5%,然后用16亿购买了贵金属?
回答人:chenyiwei
该交易的实质是B公司为A建造产线提供融资,融资额为贵金属购买成本16亿元,期限不固定(可能较长,取决于该批贵金属在生产线上的使用寿命),该笔借款年息7.5%,平时只付息不还本,但A公司(债务人)可以随时选择偿还该16亿元本金,因此期限是不确定的,但该笔款项的折现值总是等于16亿元。
因此,倾向于将该合同作为单纯的提供融资的交易处理,不按照租赁处理。支付的16亿元可确认为长期应收款(如B公司为金融机构或者租赁公司的,则视作“发放贷款及垫款”)。
机械设备的其中几块电池出售并被替换,账上对该机械设备单独核算
2968、机械设备的其中几块电池出售并被替换,账上对该机械设备单独核算
提问人:baibingbing132y 时间:2023-10-19 13:27:09
陈版您好,请教两个问题,机械设备的其中几块电池出售并被替换,账上对该机械设备单独核算,电池未被单独确认为一项资产,无法确定被替换的电池在替换时点上的账面价值的。1、出售电池会计分录怎么记?2、新电池入固定资产还是一次性费用化呢?
回答人:chenyiwei
替换电池,但电池未被单独确认为一项固定资产,也不能单独确定被出售的电池于出售时点的账面价值,则出售旧电池的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但同时将替换新电池的成本按日常维修处理, 计入制造费用(生产设备)或者管理费用(办公设备)。该设备的账面价值和剩余折旧年限不变。
仍需指出:对于此类在资产使用寿命内需定期更换的部件(尤其是像电池这样可以拆卸下来转移到别处继续使用的),仍建议单独确认为一项固定资产,单独确定折旧年限。
财政拨款建成的大数据平台无偿给其他政府部门使用,该大数据平台如何入账
2969、财政拨款建成的大数据平台无偿给其他政府部门使用,该大数据平台如何入账
提问人:ningyanting123 时间:2023-10-19 13:41:58
建设平台公司应政府要求开发政府系统监管平台,由财政以资本金投入的方式拨付项目资金,系统平台建成后,交由相关使用单位,系统的所有权归建设单位,但交付使用后不再产生后期经济利益的流入。问题:系统是否满足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如不满足无形资产的条件,应如何入账。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所有权归建设单位,但因为“交付使用后不再产生后期经济利益的流入”,故不满足在建设单位确认资产的条件。
由于该系统系根据政府要求开发建设,且款项均已由财政拨付,故该交易的实质是提供受托代建的服务。如果本企业是主要责任人的,则可能确认收入、成本是合理的。
【请教陈版主】关于股份支付的处理
2970、【请教陈版主】关于股份支付的处理
提问人:wx_62f362f72822 时间:2023-10-19 14:00:18
您好,陈版主,目前我们在项目中遇到股份支付相关问题,处理时有点拿不准,还想请教下:
情形一:拟ipo公司A在2019年未进行股改,其原控股股东为B公司。B公司持有A公司80%股权,对应A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A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另外4名员工在2019年3月20日共同成立有限 公司C,注册资本为500万元。2019年4月1日,公司C与B签订股权转让协议,B公司以2亿元转让1亿元股权给C,转让价格为2元/股(与当时公允价值一致)。并已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但实际,C公司未出资给B公司。想问下,在该转让时点是否构成股份支付?有以下两个观点,哪一个比较合适?
观点1:该股权转让可以认为是C公司受让股权后,给实控人及其他4名员工的股权激励,实控人与其他4名员工出资500万受让A公司1亿元股权,受让价格不公允,构成股份支付;
观点2:实控人与其他4名员工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已成立C公司,C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价格公允,由于实际未打款,可以认为是C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由C公司的股东增资后支付,那么价格公允,不构成股份支付。
情形二:以上A公司的原控股股东B在2020年向公司D转让2000万股,转让价格为2元/股(与当时公允价值一致),并通过股东大会决议。D公司为A公司实控人和其亲属共同成立的投资公司
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陈主版,融资租赁公司长应收款信用损失的计提
2971、求助陈主版,融资租赁公司长应收款信用损失的计提
提问人:王玉乔 时间:2023-10-19 14:06:31
按照新准则三阶段模型,划分为第一阶段,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请问“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应该怎么理解。例如:某融资租赁公司有一笔3年长应收租赁款,共600万元,第一年应收回100万、第二年应会收回200万、第三年应收回300万。该笔款项划分为第一阶段,信用损失应该等于100万预期损失率、还是600万预期损失率
回答人:chenyiwei
应该是全部金额(600万元)乘以预期损失率。并不是仅以未来12个月内将到期的部分乘以预期损失率。
求助陈版主,建筑类企业收入确认的疑问
2972、求助陈版主,建筑类企业收入确认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10-19 14:07:38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明确是否属于在一段时间内履约的履约义务。只有在一段时间内履约的履约义务才可能在履约完毕之前确认收入。
对于在一段时间内履约的履约义务,其履约进度根据投入法或者产出法确定,与款项结算进度无必然联系。但在实务中,如果结算进度显著滞后于履约进度,或者款项的可收回性受到后续履约状况影响的,则在计量收入时需谨慎,合理考虑可变对价因素。
增资差额在合并层面如何处理
2973、增资差额在合并层面如何处理
提问人:萍实 时间:2023-10-19 14:21:57
陈版您好,请教一个问题,甲公司有A、B两个法人股东,A持股60%、B持股40%,A公司合并报表对甲公司商誉100万元。后来A单方面增资,增资后持股比例达到80%,B虽然没有转让股权但是被动稀释后持股比例为20%,如果A第二次增资的时候出资额大于应享有份额,这个差额在合并报表中如何处理。商誉100万元不能动,这又不是购买少数股权,差额能不能也冲减资本公积及留存收益,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该交易等同于收购少数股权,增资额与增资后新增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处理。即,合并报表层面体现的是资本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的一增一减,而资产、负债不变。
不同于“不丧失控制权前提下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11),在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加的情况下,计算在子公司净资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变动额时,不考虑购买日形成的商誉(因为是减少少数股东的股权比例,而少数股权中本来就不体现归属少数股东的商誉),只考虑可辨认净资产份额(自购买日起连续计算的金额)的增减变动情况。
求助陈版主!关于无偿划拨
2974、求助陈版主!关于无偿划拨
提问人:13405066346 时间:2023-10-19 14:41:01
陈版主:
背景介绍:A公司为市属国资全资企业,2019年无偿将市属国资企业B公司100%的股权划给A公司,A公司单体核算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B 1500万;贷:资本公积-政府划入 1500万。2023年市属国资的要求 调整股权情况如下:
不改变持股比例的情况下,B公司银行划转150万到A公司,A公司相应调整对B公司的股权。
回答人:chenyiwei
A公司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150,贷:长期股权投资——B 150
B公司账务处理:借:资本公积(如资本公积不足冲减则继续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150,贷:银行存款 150
如果B公司有足够多的资本公积,一般无需办理减资;如果资本公积不足,则可能需办理减资,如减资则需履行《公司法》规定的通知已知债权人、公告45天等程序,在完成这些程序后按减资方案减少实收资本,超出所减少的实收资本金额的款项仍依次冲减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A公司个别报表中将该项现金流列报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EPC联合体项目确认收入的方式
2975、EPC联合体项目确认收入的方式
提问人:jizhiheng 时间:2023-10-19 15:46:27
请教陈版!
制造业企业与其他企业一同以联合体协议的方式与业主方签订EPC/EPCO合同,企业负责EP部分,设计服务费与设备及安装费用在合同内可明确区分,合同内约定联合体应为履行合同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设计服务与设备及安装能否确认为两个单项履约义务,对于设计服务以时点法确认收入?
对于设备及安装能否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我们判断对于时段法的三个条件均满足,首先,经济利益以流入企业,在设备的不断填埋过程中,如果更换其他单位继续进行,不必再将之前已完成安装的设备等进行拆除;第二,设备的安装是在业主方提供的项目地点上完成,业主方对于设备控制;第三,设备是根据项目具体工艺要求及尺寸制作,如退货设备无法用于其他用途使用,故我们认为设备具有不可替代用途,另外,合同内针对于业主方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况约定,企业可以收到解除合同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为施工订购的各项材料,设备等价 款,是否可以因此判断企业有权就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对应的款项。
合同内约定联合体应为履行合同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这部分是否可以判断企业虽然负责的是EP部分,但因为联合体签订的EPC项目,我们也由此按照EPC项目的处理,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
如果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情况下,如果采用投入法,设备的采购成本是否需要计入预计总成本呢和实际发生成本,以此来计算履约进度?准则内描述的需要同时满足的4个条件中第2条描述, 客户先取得商品的控制权,之后才接受与之相关的服务,这个控制权应该怎么理解,大型设备的控制权不是应该在到场后并安装调试完成以后签订验收单,才可以认为控制权发生了转移么?
回答人:chenyiwei
购买少数股东权益,如果资产评估增值,那么在合并层面是否需要进行调整呢?
2976、购买少数股东权益,如果资产评估增值,那么在合并层面是否需要进行调整呢?
提问人:爬爬呀 时间:2023-10-19 16:08:21
回答人:chenyiwei
购买少数股权,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合并报表层面的计量基础是延续的,不涉及根据评估值对子公司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的问题。
产型企业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购买绿证和绿电,分别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2977、产型企业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购买绿证和绿电,分别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提问人:mengshiyao 时间:2023-10-19 16:59:36
陈版主,你好,请问生产型企业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购买绿证和绿电,分别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是否应遵循《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中重排企业会计处理,在消耗过程中的电量计入营业外支出? 考虑到购买绿电和绿证是客户要求的,是否可以考虑计入生产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赞同2楼意见,这是为了满足生产过程的合规性所需发生的支出,故可以计入产品成本。
关于丧失控制权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确定
2978、关于丧失控制权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确定
提问人:cherry0910 时间:2023-10-19 17:06:03
请教陈版:
某上市公司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非上市公司股权,构成反向购买。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因股比被动稀释,丧失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新股的发行价格为10元,根据上市公司基准日前20天平均收盘价确定。重组交易于2020年5月完成股权交割,丧失控制权日上市公司股价为20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条 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回答人:chenyiwei
对该上市公司的原大股东而言,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处置日是可以按照20元/股售出的。
因此,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应按20元/股计算,即丧失控制权之日的公允价值,而不是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
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2979、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提问人:Tenda 时间:2023-10-19 17:23:40
求助陈版主!2023年9月3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 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想说这个加计递减应该作为经常性损益还是非经常性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个人理解,由于该项加计抵减是来源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且该政策目前已知的有效期是5年(至2027年底),可以在一段较长时间内成为企业收益的稳定来源,因此倾向于作为经常性损益。
客户单位用支付宝、微信二维码收款,该如何实施审计程序?
2980、客户单位用支付宝、微信二维码收款,该如何实施审计程序?
提问人:wx_64acbdd6843c 时间:2023-10-19 17:58:45
陈版及众神:
回答人:chenyiwei
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2号——货币资金审计(2019年12月31日修订)》之问题六“注册会计师在对其他货币资金实施审计程序时,需要特别关注哪些事项?”:
因互联网支付留存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资金。了解是否开立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账户,如是,获取相关开户信息资料,了解其用途和使用情况,获取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签订的协议,了解第三方平台使用流程等内部控制,比照验证银行存款或银行交易的方式对第三方平台支付账户函证交易发生额和余额(如可行)。获取第三方支付平台发生额及余额明细,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对大额交易考虑实施进一步的检查程序。
增值税会计处理
2981、增值税会计处理
提问人:mzc428 时间:2023-10-19 19:53:12
陈老师您好
请问关于最近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5%,会计处理上这部分是按增值税申报表中附表四“实际抵减额”来处理,还是按“可抵减额”记入其他收益。还是参考2019年4月“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公告”解读,实际缴纳增值税时,记入其他收益?谢谢。可以按纳税申报时企业自行填报的“可抵减额”来记入其他收益?因为如果通过调整申报当期的勾选进项发票,都会实际抵减的。
回答人:chenyiwei
在没有其他会计指引的情况,一般理解是参考2019年4月“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公告”解读,实际缴纳增值税时,记入其他收益。
集体土地开发改造的问题
2982、集体土地开发改造的问题
提问人:wingsliulei 时间:2023-10-20 08:23:18
请教陈版,开发商中标集体土地改造园区项目,村集体经济联社与开发商约定改造成功后开发商分得一半物业的长期使用权(不改变产权,可转租),另一半村集体再正常出租给开发商,意味着整个园区归开发商运营了,开发商可以转租,这里开发商的业务实质是否就是债务重组+转租,另外如果不执行新租赁则下,开发商债务重组时候,借什么,贷应收账款呢?
回答人:chenyiwei
从主帖描述中看不出来开发商和村集体之间存在修改债务条件的情况?因而是否存在债务重组无法判断。
过渡性搬迁
2983、过渡性搬迁
提问人:huangjiayong 时间:2023-10-20 09:42:53
请教陈版主:
陈版主您好,我们在实务中碰到一个比较特殊的企业搬迁情况:企业原生产基地在武汉和南昌,由于政府政策优惠的原因,企业于2022年3月份将这两个生产基地搬迁至安徽马鞍山。但由于搬迁的时候政府的厂房尚未建好,因此企业租用了其他地方作为过渡,这种实质上是否属于政策性搬迁呢?
补充:政府的政策优惠大概如下:政府负责建设好厂房并负责建设园内的基础设施,待建造完成后企业直接将生产基地搬迁至建设好的厂房,不涉及搬迁补偿款的发放,但后续的优惠与企业的收入和利润直接挂钩。
回答人:chenyiwei
不属于通常理解的政策性搬迁。
一般理解,政策性搬迁是指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企业由于下列需要之一,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资料的,属于政策性搬迁: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本案例中的搬迁完全是基于迁入地政府给予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属于上述情形,故不属于政策性搬迁。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后续股权比例被稀释会计处理
298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后续股权比例被稀释会计处理
提问人:魅影剑客a 时间:2023-10-20 10:23:10
请教陈版,某公司持有的被投资单位股权按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由于其他股东增资导致某公司持股比例被稀释,由于此次股权比例变动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是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呢,还是视同处置股权计入投资收益呢?
回答人:chenyiwei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不单独考虑“股权稀释”问题,根据年末持有的稀释后股份数量和年末单位公允价值测算该项金融资产的年末公允价值,与年初之间的差异计入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即可。
关于集团内购买旧固定资产的折旧问题?
2985、关于集团内购买旧固定资产的折旧问题?
提问人:小胖娃2211 时间:2023-10-20 10:38:51
陈老师你好,A和B是同一个集团内的两家公司,目前A公司准备向B公司按账上净值购买两台旧设备。该两台车已折旧完毕,仅剩残值。A公司购买到该两台设备,预计发生运费1万元。请教:
A取得设备,是否需要按照继续使用年限折旧?
若继续折旧,在合并报表层面是否需要将该部分折旧调整回去,不计提折旧呢?
A取得设备的发生的运费在单户表已资本化,在合并报表层面是否需要调整为费用?(个人理解:该买卖在合并层面为调拨,不应该增加固定资产原值)? 谢谢陈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医药企业商业化权利转让的收入确认
2986、医药企业商业化权利转让的收入确认
提问人:Alfie001 时间:2023-10-20 13:26:10
请教陈版:A公司将在研药品(未来很可能获批销售)的商业化权利授权给B公司,B公司支付不可撤销的首付款给A公司。正式销售后,根据商业里程碑及销售分成比例支付提成给A公司。
这笔首付款能否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确认收入,还是要等正式销售后一次性确认/或摊销?
如果将首付款定义为对前期研发费用的补偿,该首付款能否一次性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该项商业化权利转让时,该在研项目的研发和审批的进展情况如何?如果尚有部分研发和报批工作未完成,则是否需由A继续完成,而B支付的固定金额首付款中也包含了对后续工作的对价?
除非在A将该标的权利交付给B时,A已经完全没有其他后续义务(包括后续的研发和申报工作、协助B实现量产的工作),且已收到的款项不能退回,否则是不可以将收到的款项(即使不可退回)一次性确认收入的。具体的收入确认模式取决于具体的合同条款约定。
提问人:Alfie001 时间:2023-11-02 14:09:04
谢谢陈版回复。
商业化权利转让时,该产品还在三期研究中,后续的研发和报批继续由A完成。B支付的首付金额是作为商业化权利的购买。固定金额首付款中是否包含了对后续工作的对价,这部分没有明确。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人为约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通常的商业逻辑?我理解,即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将首付款定义为对已发生研发费用的补偿”,但由于后续研发与此前已完成的工作不可分割,整体构成一项履约义务,也不能单独确认该收入
请问陈版,租赁期内购买租赁房产后,原计入长摊的房屋装修费该如何进行后…
2987、请问陈版,租赁期内购买租赁房产后,原计入长摊的房屋装修费该如何进行后…
提问人:kryed 时间:2023-10-20 16:41:09
公司作为承租人租赁房屋建筑物,在租赁期内发生的装修改造支出,已按照租赁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租赁期内平均摊销;租赁期尚未结束时公司将该房屋建筑物购买, 终止确认使用权资产同时确认固定资产;请问陈版,尚未摊销完毕的装修改造支出是否也应该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新的折旧年限进行摊销?问:承租人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支出及其导致的预计复原支出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mof.gov.cn)
回答人:chenyiwei
尚未摊销完毕的装修改造支出也应该转入固定资产(单列为一项固定资产(房屋装修),不能并入取得的房屋建筑物价值)。
如果原先上述长期待摊费用是按照剩余租赁期摊销的,而剩余租赁期短于该装修本身的使用年限,则可以将剩余折旧年限调整为该装修自身的预计剩余可使用年限。
请教陈版,最终控制方增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的会计处理
2988、请教陈版,最终控制方增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橙芋菌 时间:2023-10-20 17:08:20
陈老师您好:
A公司原持有B公司100%的股权,现A公司的母公司甲公司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B公司增资,增资后甲公司持有B公司60%股权,A公司持有B公司40%股权,A公司丧失对B公司的控制,A单体层面对B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问题:A公司向B公司销售商品,处置时点存在内部未实现交易损益,A公司单体报表是否需要对该内部未实现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合并层面对内部未实现部分是否视同全部实现。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是最终控制方对子公司增资导致本公司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但只要增资价格公允,则原母公司的处理原则就与将控制权转移给非关联方的处理是一致的,不考虑权益性交易因素影响。
在母子公司关系存续期间,A公司向B公司销售商品,属于顺流交易。在丧失控制权时:
【求助陈版】税率是否影响租赁业务判断
2989、【求助陈版】税率是否影响租赁业务判断
提问人:tututu123 时间:2023-10-20 18:51:16
合同规定:甲方提供某个空间的某一指定区域给乙方(即公司)作为办公场所,每月支付服务费(费用构成为办公空间服务、办公家具服务、会务服务、物业、水电费、网络、保洁),税率规定为6%,目前乙方账面判断为租赁的依据是:根据准则判断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时,需满足:1)存在一定租赁期间—-合同规定租赁期三年,满足
存在已识别资产—-目前判断的已识别资产为指定办公区域,在租赁期甲方不能随意变更该指定办公区域
资产供应方向客户转移已识别资产使用权的控制—-乙方能够在租赁期使用该区域进行办公
但我疑问的点在于,6%一般适用于服务业,租赁业务税率一般为5%或9%,想请问能否根据税率去判断这实际是一项服务而非租赁呢?即不能确认为使用权资产而需要费用化? 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是否在会计上构成租赁,应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判断,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无关。
求助陈版主,租赁的疑问
2990、求助陈版主,租赁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10-20 18:59:47
个人将房屋出租给地产商,地产商A将商铺出租给经营企业B。非短租。地产商和经营企业全部确认使用权资产,但是同一间房子两个都有控制权感觉又不太合理。这里如何理解。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若转租构成经营租赁,那么确实会出现在转租出租人和转租承租人账面上就同一项资产在同一期间内的使用权同时确认使用权资产的情况。这可能从以下方面理解:
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2991、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提问人:YY0830 时间:2023-10-20 19:08:16
A公司融资租入B公司设备后,确认为使用权资产2000万,为融资性租赁,为使设备能够为A公司所用,发生的设备的建安成本500万,发生的建安成本500万,也是确认为使用权资产or固定资产?还是什么科目合适呢?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之“3-7 承租人为使租赁资产达到企业计划用途所发生的运输、安装费用相关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承租人为使租赁资产达到企业计划用途所发生的运输、安装费用,与达成租赁无关,不属于承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不应计入使用权资产成本。上述费用支出如果形成了其他准则所规定的资产,企业应按照相关准则进行处理;如果未形成其他准则所规定的资产,企业应进一步判断其是否符合资产的一般定义,以确定是否将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一般情况下,设备建安成本可以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在租赁期内摊销;如果有留购选择权且预计很可能行使该权利的,则按照该租赁资产本身的使用寿命摊销,后续留购后并入固定资产成本。
但同时还需要注意:此处是否为“以租代买”的交易?
另外还有一种常见的“以租代买”模式(我们理解该种模式不在《会计类3号》之3-9的规范范围内):承租人先与供应商签署了买卖合同,后因资金紧张引入融资租赁交易方式,与融资租赁公司
(出租人)、供应商签订了三方协议,原买卖合同解除,由供应商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同时承租人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直接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公司向供应商支付资产价款,后续通过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方式收回本金并获得利息收入。租赁期结束,全部租金付清后,承租人取得租赁资产的完整所有权。
我们理解,这种融资租赁协议,名为直租,实际上融资租赁公司仅提供融资,租赁资产的控制权由供应商直接转移给承租人,出租人实质上是以租赁物为抵押,以代付资产购建款项的形式向承租人提供融资。因此,对于此类租赁,可以参照原租赁准则下的“售后回租构成融资租赁”或者新租赁准则下的“售后租回中的资产出售不构成销售”进行会计处理,不使用“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科目。即承租人的处理要点为:
求助:增值税到底哪些部分应该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
2992、求助:增值税到底哪些部分应该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
提问人:Asianswag 时间:2023-10-20 20:04:35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 “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因此,是根据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确定列报为其他流动/非流动资产的金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应作为资产列报。
求助:既有留底税,又有应交税费,只应将留抵税重分类只其他流动资产吗?
2993、求助:既有留底税,又有应交税费,只应将留抵税重分类只其他流动资产吗?
提问人:Asianswag 时间:2023-10-20 20:28:09
回答人:chenyiwei
是。因为纳税人通常不能自行决定将留抵税额与本期应纳税额相抵,如要这样做则须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因此留抵税额和本期应纳税额应分别列报为一项资产和一项负载,不能抵销后按净额列报。
请教陈版,时点法确认收入or时段法确认收入的判断
2994、请教陈版,时点法确认收入or时段法确认收入的判断
提问人:Dylan安 时间:2023-10-20 21:20:59
陈版您好,A公司承接B公司的外包业务,由A提供人员,B提供场地(由于涉及到保密,因此实施地在B公司车间),最终由A生产出符合B公司的产品,并交付给B公司,该过程中材料、场地均B公司提供,实际A公司仅提供了相应的人员,该人员包含从仓库发料、产线工人、质检工人等。形式上的结算合同按产品签订,实际结算金额按工人小时数确定。
请问,从该业务看,A公司在确认收入时,应该采用时点法还是时段法?
时点法观点:最终交付的是产品,B公司有权对产品验收,不合格产品会作为扣减项,扣除部分结算价格;
回答人:chenyiwei
从主帖信息来看,A公司提供人员,生产过程中的其他要素(原材料、制造费用等)均由B公司控制,因此A公司并不能控制完整的生产流程,不能认为是A从B购入原材料制成产品后卖回给 B。A只是受B委托提供相应人员完成加工服务。即,本案例中的“商品”是劳动力和加工服务,而不是加工完成的产品本身。本案例满足“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条件,故属于在一段时间内履约。
因加工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扣款,参考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价格折扣处理。
请教陈老师被激励员工自愿平价转让股票是否对前期会计处理产生影响
2995、请教陈老师被激励员工自愿平价转让股票是否对前期会计处理产生影响
提问人:zsmj 时间:2023-10-20 21:30:58
持股平台内员工离职(股份支付授予即可行权无等待期,企业会计处理一次性确认了费用),因公司未上市股票转让较为不方便,因个人资金需求该离职员遂平价转让给公司内之前未被激励的其他员工(股份支付协议约定:一、员工离职后可以继续持有公司股票;二、转让给持股平台内的其他员工;三、对外转让。股份支付协议无强制赎回条款)请教陈老师1、该离职员工自愿平价转让股票是否构成新的股份支付?2、双方自愿协商平价转让是否会被认定为转让价格不公允?进而被认定为股份支付是隐含等待期的不应一次性确认费用前期会计处理存在问题?
回答人:chenyiwei
既然是“股份支付授予即可行权无等待期,企业会计处理一次性确认了费用”,那么在授予日后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再对授予日已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和资本公积进行调整。但是,该离职员工自愿平价转让股票,对受让方而言构成股份支付,其费用金额为转让日公允价值大于转让价格的差额。
提问人:zsmj 时间:2023-10-24 09:56:36
陈老师首先感谢您的答疑,受让人并非必须是发行人的在职员工,只是因为公司未上市导致在市场上不容易找到潜在的购买者,离职员工又因个人经济原因急需用钱故平价转让。这种情况是否可以?
回答人:chenyiwei
“自愿协商下的平价转让”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近期该企业有无引入新的财务投资人等情况?
特殊股权投资的确认与分类
2996、特殊股权投资的确认与分类
提问人:rszjf 时间:2023-10-20 21:47:51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 号》案例:
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约定,若被投资方未能满足特定目标,投资方有权要求按投资成本加年化10%收益(假设代表被投资方在市场上的借款利率水平)的对价将该股权回售给被投资方。该回售条款导致被投资方存在无法避免向投资方交付现金的合同义务。
《金融工具列报准则》第三章:
第十六条 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可回售 工具,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一)赋予持有方在企业清算时按比例份额获得该企业净资产的 权利。这里所指企业净资产是扣除所有优先于该工具对企业资产要求 权之后的剩余资产;这里所指按比例份额是清算时将企业的净资产分 拆为金额相等的单位,并且将单位金额乘以持有方所持有的单位数量。(二)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该工具在归 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企业资产没有优 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三)该工具所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 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 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四)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工具 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本准则规定的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 他特征。(五)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工具存续期内企业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 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工具的任何影响)。
求助陈版及各位老师,感谢:1-案例是否符合准则十六条描述的情形,从而单体计入权益工具,合并重分类为金融负债?2-第十六条、(三)我有两种理解,已上述案例为例,其一,具有回售权的投资方股份为一类,该类别没有次于其他普通股,所以不适合十六条情况;其二,具有回售权的投资方股份于其他普通股为一类,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故适用第十六条。哪个理解是对的?
回答人:chenyiwei
合同取得成本与合同履约成本的区别
2997、合同取得成本与合同履约成本的区别
提问人:sqrhj 时间:2023-10-21 10:12:35
陈版主及各位大侠:
合同取得成本与合同履约成本的区别究竟在哪里?当然可以按定义回答,也可以说合同取得成本是一个增量,什么客户承担,预期收回等等,就是不懂。看到有人这样解释:两者反应的过程不同,合同取得成本是指签订合同中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履约成本是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这倒是两个不同时期,但对同一合同来讲可以归并成一个成本——我也知道是费用资本化或者资产化,直接设置为合同成本,将两者归并一起不行吗?实在搞不懂。请大家教我。
回答人:chenyiwei
合同取得成本最终计入销售费用,而合同履约成本最终是计入营业成本的。这两者之间的界限,通常并不难以区分。可以参考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履约成本(酒店等服务行业的合同成本)》。
跌价转回的处理
2998、跌价转回的处理
提问人:hwy0318 时间:2023-10-21 11:08:27
请教陈版主,某生物医药公司,原材料分为研发用原材料和商业化生产用原材料,但也存在一些研发和生产共用的原材料。公司在计提跌价准备时,如果原材料有明确的使用有效期,公司则根据效期管理计提跌价准备,例如资产负债表日至效期到期日只剩3个月的,公司会100%计提跌价准备,有效期还剩1年的按照一定百分比计提跌价准备等。对于没有使用有效期的存货,则按照库龄计提跌价准备。公司目前的会计处理如下:
2021年末,原材料账面原值100万元,根据2021年末结存原材料的有效期及库龄情况,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应为20万。
2022年末,原材料账面价值150万元,根据2022年末结存原材料的有效期及库龄情况,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应为5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30
贷:存货 30
总结:公司根据年初年末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存货跌价准备应有的余额是多少,然后期末减去期初,补提或转回跌价准备。年度内领用原材料还是按照原材料账面原值计入研发费用或生产成本的。如果公司各年度都采用这种处理方法,前后各期保持一致,实务中是否可以这样处理?
如果按照教材的处理方式,比如说某项研发用的原材料,2021年末账面原值10万,计提跌价准备2万,2022年度领用这个原材料投入研发的时候,借:研发费用8万,借:存货跌价准备2万, 贷:原材料10万,相当于研发费用只有8万了,对于高新类的企业会有一定的影响,是否按照10万确认研发费用会更反映实际情况?
回答人:chenyiwei
该做法(公司根据年初年末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存货跌价准备应有的余额是多少,然后期末减去期初,补提或转回跌价准备。年度内领用原材料还是按照原材料账面原值计入研发费用或生产成本)是不恰当的。
虽然库龄法也是一种组合计提方法,但与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下的组合计提不同,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是指该组合内的应收账款有一定概率发生损失,但该预期损失不能按照各笔应收款项金额的比例分解到组合内的各单笔应收款项,只能对应于组合整体;而存货依据库龄法计提的跌价准备是已发生损失,且同一组合内的各存货项目的可收回金额与库龄之间应有类似的关联,因此是可以将该库龄组合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分解到其中的各项存货项目的。相应地,后续耗用转出存货时,对应于该项存货的跌价准备应一并结转到营业成本或者研发费用。
在建工程资本化
2999、在建工程资本化
提问人:zixun2022 时间:2023-10-21 15:43:02
陈老师您好!
假如某固定资产需要构件1、构件2、构件3、组合在一起才能够使用,构件1、构件2、构件3本身都是成品。本身并不需要长期的构建才能使用,但是组合在一起的构建时间达到了1年以 上。那我理解虽然构件本身不需要长期构建的资产,但是支出用于购买构件的款项仍然可以资本化,不知道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呢。如果只考虑构件本身是成品并不需要复杂的安装过程的话这样理解的话就不需要资本化就是错误的。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数据资源(资产)入表的问题
3000、关于数据资源(资产)入表的问题
提问人:wps2023 时间:2023-10-21 16:55:45
想问下陈版,就是目前是不是主要是信息技术相关的行业涉及这个业务,那数据资源如何确定是否存在价值,如何上表,这些问题有什么渠道可以了解么? 另外针对一般制造业或者服务业,是否存在数据资源,那么这些企业的数据资源的上表如何确定呢?
因为我感觉对于大多少企业财务人员来说,并不具备将数据资源上表的能力,首先如何确权,其次如何确定是否满足资产定义(比如一些废弃数据和正常数据的拆分),以及上表金额的确定,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回答人:chenyiwei
类似讨论近期有很多,请关注各大专业机构(例如四大和国内排名靠前的大型事务所和其他专业机构)的公众号,可以关注下相关的动态。但需要指出:
在执行《暂行规定》以后,我们预期较为多见的“入表”情况可能是针对外购数据资源的,即企业原先可能对一些数据资源的外购支出予以费用化,并未确认为资产,但对照《暂行规定》可能符合确认为资产的条件。另外,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被收购方的数据资源,如符合《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第一条规定的条件的,也应在收购方报表中单独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而不应并入商誉。
2、在执行《暂行规定》以后,我们预期较为多见的“入表”情况可能是针对外购数据资源的,即企业原先可能对一些数据资源的外购支出予以费用化,并未确认为资产,但对照《暂行规定》可能符合确认为资产的条件。另外,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被收购方的数据资源,如符合《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第一条规定的条件的,也应在收购方报表中单独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而不应并入商誉。
对于企业自创的数据(例如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累积的数据),其资本化条件比照无形资产准则对企业内部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的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见无形资产准则第九条),很可能仍有较高的门槛和难度。例如,实务中阻碍自创数据资本化的主要障碍可能来源于:(1)数据的采集和获取成本已包含于日常运营成本中,未单独识别和归集,导致其成本不能可靠计量(可能只有专门的加工整理环节的成本才是可识别和计量的);(2)在现有的日常经营活动之外,企业缺乏利用这些数据开展商业活动的盈利模式,故难以证明其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提问人:沉默羔羊 时间:2023-10-24 18:06:30
其实一致没有理解数据资源到底是啥?规定中也没有具体的举例像电商行业的用户购买行为数据、短视频的用户浏览推送?
回答人:chenyiwei
这些都是企业在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自创的数据。自创数据的资本化难度相当大。
分红对合并影响
3001、分红对合并影响
提问人:cshij2010 时间:2023-10-21 22:26:08
陈版,母公司持股子公司60%,本期子公司分红100万,母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合并抵消分录是 借 投资收益 60
借 少数股东损益 40
贷 长期股权投资 60
贷 少数股东权益 40
如果母公司持股子公司60%,子公司持股孙公司80%,本期孙公司分红100万,有2个疑问:
无偿获得少数股东股权如何做账
3002、无偿获得少数股东股权如何做账
提问人:D小怪兽 时间:2023-10-22 11:44:48
请教陈版主:甲公司是A公司的控股股东,由于A 公司经营亏损,A公司原少数股东决定将所持有的股权全额无偿转让给甲公司。请问甲公司如何做账。为什么我在网上看到按照这样处理“少数股东如果不是同一控制下的股东,无偿获得少数股权,甲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应当计入损益,合并报表层面调整到资本公积,如果少数股东原先就是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无偿取得,甲单体报表计入资本公积。如果这个少数股权本来就没有出资,就不做账。”我问过企业,少数股东不是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而且当时这个少数股东是出资了的。但是带我的经理说不做账,直接在合并层面调整“少数股权权益”及“资本公积”这个我不明白。而且这个站在税务的角度,有哪些考虑
回答人:chenyiwei
该部分少数股权的公允价值是多少?如果公允价值大于零的,为何少数股东要无偿赠送给大股东?是否由于少数股东对大股东有业绩承诺,因无法完成业绩承诺而无偿将原保留的少数股权让渡给大股东?
提问人:D小怪兽 时间:2023-11-17 14:51:04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不涉及利益输送的,则相当于以零对价购买负数的少数股权,在合并报表层面将少数股权调整为零,相应减少资本公积。
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划分
3003、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划分
提问人:食髓知味 时间:2023-10-22 13:09:47
请教陈版主,A公司目前是一家制造业,并购时点有一条在建的回收废料利用产线,投产后可以预计为目前生产的产品提供较为便宜的原材料,但是由于不确定性较高,并购评估时收益法预测未纳入考虑范围。请教陈版主:
金融资产转移
3004、金融资产转移
提问人:zhs7403 时间:2023-10-22 17:34:01
A公司打包以后95折转让给银行,优质资产银行评估坏账率低于1%,坏账率超过10%时触发回购;银行有权可以回售给企业。
B公司原价转让给银行,按照尚未收回金额的0.6%每月付息,直到全部收回,且公司随时有权按照原价回购。上述2问,钱全部打到银行的账户。
回答人:chenyiwei
不能终止确认。
2、不能终止确认。
提问人:frankmylove 时间:2023-10-31 22:49:51
版主,针对1的情况,一般合同好像都是,转让之后,即使是折价,但是资产的回收款项超过转让价格的部分还是归转入方,而不是转出方。因此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终止确认的额,可以这么理解吗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后续转出方的收益与标的资产回收状况无关,则可以这样理解。
受托研发研发失败,发生的费用如何归集?
3005、受托研发研发失败,发生的费用如何归集?
提问人:CPAshiwu 时间:2023-10-23 10:25:50
假设某企业接受委托,进行某项技术的研发,预计此项目发生的研发成本为60万,总共研发收入为100万,区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研发成功,确认成本60万,收入100万;
研发失败,客户承担费用70万,则确认成本60万,收入70万;
研发失败,客户承担费用40万,则确认研发费用60万,将收到的40万冲减研发费用;
研发失败,客户不承担费用,确认研发费用60万; 以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是接受客户委托进行研发(定制化研发),客户控制研发过程的,则不论最终是否研发成功及是否收到款项,受托方的研发支出均应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并最终转入营业成本,不能确认为研发费用。
不构成售后租回相关问题
3006、不构成售后租回相关问题
提问人:业精于勤@荒于嬉 时间:2023-10-23 10:40:33
新租赁准则对于售后租回的约定:如果承租人在资产转移给出租人之前已经取得对标的资产的控制,则该交易属于售后租回交易。然而,如果承租人未能在资产转移给出租人之前取得对标的资产的控制,那么即便承租人在资产转移给出租人之前先获得标的资产的法定所有权,该交易也不属于售后租回交易。
问题1:为什么一定要突出资产转让前要控制呢,仅有所有权不行吗?
回答人:chenyiwei
公益性资产改造
3007、公益性资产改造
提问人:保持学习ing 时间:2023-10-23 13:05:24
陈老师,政府将一部分公益性公共基础设施权属拨付给地方平台公司,后续智慧化改造、管理都由平台公司负责,由于公益属性,原划拨设施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定义,不作为企业资产列报,后续处理您觉得哪个更合适呢?
请教:新租赁准则
3008、请教:新租赁准则
提问人:业精于勤@荒于嬉 时间:2023-10-23 14:48:05
新租赁准则中,客户是否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权的判断:企业应当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问题:如何理解有权获得几乎所有的经济利益
承租人按照固定租金+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租金的交易,是否与改条款相矛盾
如果按照固定租金+产出商品分层(比如给出租人一定比例的产出的商品),是否为租赁该部分可以获得几乎所有的经济利益,代表的是独家使用的意思吗?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新租赁准则应用指南:
1.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使用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在评估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时,企业应当在约定的客户权利范围内考虑其所产生的经济利益。
例如:(1)如果合同规定汽车在使用期间仅限在某一特定区域使用,则企业应当仅考虑在该区域内使用汽车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而不包括在该区域外使用汽车所产生的经济利益;(2)如果合同规定客户在使用期间仅能在特定里程范围内驾驶汽车,则企业应当仅考虑在允许的里程范围内使用汽车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而不包括超出该里程范围使用汽车所产生的经济利益。
为了控制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客户应当有权获得整个使用期间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例如,在整个使用期间独家使用该资产)。客户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直接或间接获得使用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例如,通过使用、持有或转租资产。使用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包括资产的主要产出和副产品(包括来源于这些项目的潜在现金流量)以及通过与第三方之间的商业交易实现的其他经济利益。
如果合同规定客户应向资产供应方或另一方支付因使用资产所产生的部分现金流量作为对价,该现金流量仍应视为客户因使用资产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一部分。例如,如果客户因使用零售区域需向供应方支付零售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对价,该条款本身并不妨碍客户拥有获得使用零售区域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的权利。因为零售收入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客户使用零售区域而获得的经济利益,而客户支付给零售区域供应方的部分现金流量是使用零售区域的权利的对价。
因此,“承租人按照固定租金+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租金”或者“固定租金+产出商品分成”方式支付租金,都不妨碍该条件的满足。
通过微信支付宝收款时间差如何挂账
3009、通过微信支付宝收款时间差如何挂账
提问人:rickymost 时间:2023-10-23 15:14:43
陈老师您好! A公司有开展微信支付宝收款业务,但是该项款项存在到账时间差,即T+n,12月31日的款项可能隔年1月1号、2号才会收到款项,但是企业在入账时已将该项对应的业务计入收入,对该项未达的货币资金要如何入账呢?是计入“其他货币资金”或者“应收账款-微信/支付宝”?谢谢陈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作为其他应收款列报。由于客户已经付款,与客户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结清,故不适合于再挂对客户的应收账款。
求助陈版:第三方设计公司提供的设计配色方案及效果图如何入账?
3010、求助陈版:第三方设计公司提供的设计配色方案及效果图如何入账?
提问人:xzdbr 时间:2023-10-23 15:38:14
公司背景:体能、书法、武术门店
第三方设计公司出具门店设计配色方案及效果图,后续开店装修在此基础上进行。装修配色方案如何入账,作为长摊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直接费用化处理。作为公司请第三方提供形象设计服务的对价。
收回部分投资但又无最终决议的会计处理
3011、收回部分投资但又无最终决议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bigxia07 时间:2023-10-23 15:41:39
A公司投资B公司1000万(长期股权投资),现B公司大股东C回购该股份,回购价未定但确定超过1000万,现在B预付500万回购款,在A账面这收到的500万直接冲减对B的长期股权投资还是挂其他应付款,或者其他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标的股权尚未交割,则收到的500万元应暂挂负债,不能冲减拟转让的投资资产的账面价值。
关于PPP项目租赁的问题
3012、关于PPP项目租赁的问题
提问人:wps2023 时间:2023-10-23 16:22:40
A公司是一个PPP项目的建设运营的公司,然后接受政府委托建了一个PPP项目,然后现在到运营期了,把其中一部分出租给了某公司想问的是
这部分可以算A公司固定资产么,由于A公司采用无形资产模式核算,那么这个租赁算转租赁还是纯粹的租赁
这个项目整个运营期是26年,然后这个出租的租赁期是20年,是否要考虑成融资租赁?
租赁费里面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是否参考收入准则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情况下PPP和租赁两种会计模式是不能共存于同一案例中的。请说明为何能够租赁PPP项目资产?是否符合PPP协议约定?租金是否由政府决定或审批?该出租是否可能导致该项目不适用PPP会计模式?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高速公路项目整体是PPP模式,但将其中的服务区出租给第三方运营),可能会有这种情况,但也不能因此将出租的服务区确认为本企业固定资产,而是在政府方监管下的受托出租运营。
求助陈版,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转固
3013、求助陈版,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转固
提问人:anlizhaomi 时间:2023-10-23 16:50:30
客户定制大型设备,目前缺少一个进口主要设备。
大型设备预定可使用状态是生产出A在制品,目前进口主要设备还未送达安装,不能生产A在制品。但可以生产出B在制品,在该情况下,企业已开始利用当前完成的设备生产B在制品。此时是否应该将目前的设备转为固定资产?
个人观点:虽未达到生产A在制品,但目前设备可以生产B在制品且已经开始生产B在制品,故应转为固定资产。待进口设备到厂安装时,设备停止运转转为在建工程继续安装调试热负荷试车成功后达到生产A在制品再转为固定资产。(该观点是否正确,还是应当待进口设备到厂安装调试热负荷试车成功后在转为 固定资产呢?)
回答人:chenyiwei
主帖的观点基本合理。因为该设备目前可用于生产在制品B,目前尚不能产出A产品也不是基于该设备本身的原因。因此该设备本身的状态已达到当前状态下的可使用状态。
陈版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否需要按照进度摊销
3014、陈版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否需要按照进度摊销
提问人:ryanatwork 时间:2023-10-23 16:55:40
陈版您好,
如题,假设一个项目预算1000万元,政府补助200万元,项目支出均为费用。假设第一年就发生费用200万元,在按照支出将政府补助确认为收益时,是直接确认200万元的政府补助,还是应当按照预算进度200/1000摊销五分之一的200万元*0.2=40万元?
进口设备贴息,应当按照资产相关还是收益相关做会计处理,有无理论讨论的依据支持?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MCN业务收入成本确认
3015、MCN业务收入成本确认
提问人:magongyue 时间:2023-10-23 17:11:23
请教陈版主:公司是一家 MCN 品牌,通过专业化体系为主播提供直播或短视频培训、一对一账号规划、诊断、流量投放、直播陪跑、社群运营等服务,已在抖音、快手、视频号等平台开展业务。公司独家签约一名主播老师负责抖音、快手等平台的直播带货,带货的产品为签约老师负责编辑出版的教学课件及配套图书,根据直播平台取得的收入(收入总额扣除平台手续费)减去运营所需要的成本(投流款、资料费以及税费等)后的净利润与主播老师进行分成,公司分成40%,主播老师60%,请教陈版主,此类业务应该如何核算公司的收入及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这类业务首先应确定本企业是代理人还是主要责任人,即对于带货商品(课件和图书)的销售,本企业是否为主要责任人?个人理解,如果本公司不署名,则结合分成比例(老师得大头)等因素考虑,本企业作为代理人的可能性更大,应按净额法(本企业获得的分成款净额)确认收入,本企业为此实际发生的运营成本等计入营业成本。
求教陈版主,关于业务核算
3016、求教陈版主,关于业务核算
提问人:rightyk11 时间:2023-10-23 18:49:02
陈版主好!
公司新开展了一项新业务,不知如何核算,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从事汽车租赁和管理业务,为逐渐转型为单纯汽车管理的轻资产公司,本年度计划新增一种业务模式,客户a公司计划租赁汽车,b公司为另外一家公司。我公司计划和b公司共同买一辆车租给a公司,我公司出资车款5%并承担车辆管理工作,b公司向a公司提供租赁业务并向我公司支付车管费用,因为我公司出了5%车款,故b公司支付给我公司的车管费用较市场车管费多10%,该辆车对外出租的利润由我公司和b公司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客户a公司原为我公司客户,车管费为实际需要提供的服务,不含业务介绍费成份。汽车产权在b公司。购车款由我公司和b公司直接打给汽车销售公司。想麻烦问下,我公司出的5%购车款能否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日后的产出市场价格的管理收入能否全额确认收入,谢谢陈版主!
回答人:chenyiwei
该业务模式包含两项要素:1、出资承担5%的购车款(形成一项金融资产);2、提供管理服务,获取管理费收入。其中,所获得的分成款超出本企业出资比例的部分是提供管理服务的收入, 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出资的购车款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根据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确定其分类),根据另一投资人B分的的款项按比例折算的部分为金融资产的回报,计入投资收益。
例如,某年可分配的款项合计100,其中本企业分得10,B公司分得90。则:B公司出资95%但分得90,说明分配款项中属于投资资本回报的金额=90/95%=94.74,故本企业分得10
中,4.74(94.74-90)为出资的回报,5.26为管理费收入。该部分管理费收入的合理性需予以关注,例如与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服务的报价、本企业为管理服务实际发生的成本等相比较。
同控下交叉持股
3017、同控下交叉持股
提问人:flowdy123 时间:2023-10-23 19:54:41
请教陈版,如架构图,上市公司2011年按公允价收购了C公司75%,A有限合伙2015年溢价收购了C公司25%(3000万支付对价,公允价持股比例为2200万,净资产持股比例为2000万)。
2023.6月有限合伙将C公司25%股权转让给非关联第三方,2023年7月上市公司收购A有限合伙。1、2023年7月上市公司收购A有限合伙是否为同一控制下合并,要追溯调整期初合并报
表,2、若同控,2022年期初时A有限合伙权益法计算的C公司长投较上市公司合并层面计算的25%少数股东权益多800万,也即当初合伙企业收购C公司的溢价,这部分差额是否在合并层抵销资本公积?3、2023年A有限合伙处置了C公司,合并层如何抵销?感谢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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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有限合伙企业一般不构成业务(其资产主要为金融资产或者长期股权投资),特别是在其下无控股子公司的情况下。因此一般理解不构成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可能性较大。但建议考虑:为何A 有限合伙在被上市公司收购前夕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给非关联第三方,而不是选择一并由上市公司收购,形成全资子公司?
提问人:flowdy123 时间:2023-10-31 10:56:36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通过收购合伙企业对该生产企业控制权的间接获取,构成同一控制下合并。
时段法OR时点法确认委外研发费用
3018、时段法OR时点法确认委外研发费用
提问人:Yuan-Sir 时间:2023-10-24 10:12:32
@chenyiwei,请教各位老师与版主,医药行业委外研发适用时段法OR时点法确认研发费用。一、背景:
医药行业中,常见会找CRO公司做委外研发。通常流程为前期研究→小试试验→中试放大试验→生产批试验→申请药品注册证书等。与软件定制开发等不同,软件定制开发通常能完成交付验收,走到业务流程的最后一步。医学研发流程具备周期长,研发成功率不确定性高的特点,在上述的任一流程节点失败终止的风险较其他常规行业高。
二、准则及分析:
收入准则对时段法确认收入的规定: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的商品;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性,并且在整个合同期间内该企业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从采购的角度参考,1、在CRO履约过程中,研发成果并未完成,委托方仅有研发数据参考,并不能换来经济利益,第一个条件不满足;2、委托方能获取研发过程的报告、数据等资料,但不像不动产的实体商品,不确定是否满足第二个条件;3、不可替代性符合,合格收款权个人认为也是符合的,研发失败了,委托方仍需根据对方完成的里程碑节点付款,CRO公司可就已发生的成本和合理利润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偿,并且具有法律约束力。
综上,上述案例委托方使用时段法(里程碑)确认研发费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亦有按里程碑确认委外研发费用的案例。三、具体合同约定如下:
合同进度约定为:合同签订后预付款20%,完成小试研究并提供小试报告后支付20%,完成中试放大生产并提供中试报告后支付20%,完成生产工艺验证和提供生产验证报告后支付30%,申报并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品注册证书及生产批件后支付剩余10%。
回答人:chenyiwei
对照新收入准则第十一条所列三种情况判断:
不可替代用途+合格收款权:“不可替代用途”是可以满足的,但如果“收款权”仅限于收取已完成的节点对应的款项,对于截至合同终止日已完成的从上一结算节点往后的工作不能要求付款, 则不满足该条件。
3、不可替代用途+合格收款权:“不可替代用途”是可以满足的,但如果“收款权”仅限于收取已完成的节点对应的款项,对于截至合同终止日已完成的从上一结算节点往后的工作不能要求付款, 则不满足该条件。
提问人:Yuan-Sir 时间:2023-10-30 11:46:47
再请教陈版主:
“收款权仅限于收取已完成的节点对应的款项,对于截至合同终止日已完成的从上一结算节点往后的工作不能要求付款,则不满足该条件”:
此句是否这么理解,假设合同履约进度已经完成第二个里程碑,第三个里程碑未能成功,那么满足合格收款权意味着服务方根据合同约定除了能收取第一、二个里程碑的完成款项外,第三个里程碑也有权收取部分款项(非全款,款项为发生成本加一定毛利)。那么可满足合格收款权的定义,按时段法确认收入。否则,在新收入准则对时段法的三个条件均不满足的情况下,委托方在合同终止时根据约定的可收取款项一次性确认费用(受托方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可以这样理解。但实务中要注意确保“第三个里程碑也有权收取部分款项”这一权利是实际可执行的,而不仅仅是写在纸面上。
母公司23年度减资和转增股本后,合并层面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问题
3019、母公司23年度减资和转增股本后,合并层面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问题
提问人:guoguo1203 时间:2023-10-24 13:03:35
版主好,请教个问题,公司目前在申报阶段,公司22年度收购少数股权在合并层面冲减资本公积200万,但23年由于股东减资以及资本公积转增后母公司资本公积只有90万的结余,由此在23 年合并的时候会出现资本公积负数-110万,需要冲减盈余公积110万,目前公开披露的文件只说明了资本公积转增的事项(减资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均已通过股东会审批),未提及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公积留有有负数比较奇怪,想问下对23年的冲减盈余公积的事项是否可以转化为收购少数股权的处理还是只能说明是盈余公积转增股权,需要企业补充说明转增的决议审批?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实际情况反映,尤其是关注各交易发生的先后顺序。如实反映即可。对于需获得内部权力机构或者外部监管机构批准的事项,及时获得批准并作为依据披露。
废弃物收购方要求企业按照1元的名义价值开票
3020、废弃物收购方要求企业按照1元的名义价值开票
提问人:317617618 时间:2023-10-24 13:57:29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出一些废弃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的全部成本归集至产成品,该废弃物无经济价值。财务账面亦未列入存货核算。处置时公司需支付收购方300元/吨的费用,企业将该部分支出列入废弃物处置费。
部分收购方要求公司以名义价格1元/吨开具发票,发票的金额收购方会单独汇款给企业。目前企业的做法是将该名义金额列入其他业务收入,没有成本因此不结转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本企业并未向废弃物处置企业提供可识别的商品或服务,故不应对其确认收入,应将开票金额冲减废弃物处置费。
另外,由于废弃物系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故在产出废弃物时就应当对其需缴纳的处置费加以合理预估并确认预计负债,对应计入相关产品的生产成本,而不是在实际交付给处置企业时才确认处置费。
请教陈版,母公司代子公司交税费、代缴社保、代付工资现流表怎么处理
3021、请教陈版,母公司代子公司交税费、代缴社保、代付工资现流表怎么处理
提问人:msnll 时间:2023-10-24 14:02:51
请教陈版,母公司代子公司交税费、代交社保及代付工资,同时挂对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待子公司转回代交的款项冲其他应收款,请问母公司在代交时计入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职工还是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子公司转款至母公司时计入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职工还是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母公司作为代收代付处理,作为支付/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子公司的往来结算是整体性的净额结算,结算款项与当初的交易可能没有一一对应关系,故子公司也是列入支付/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在母公司的合并报表中,将母公司对外支付的现金按其业务内容,还原为“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等。
请教陈版主,减值事项
3022、请教陈版主,减值事项
提问人:dotaauditor 时间:2023-10-24 15:34:57
一、背景
A公司为一家国有上市公司,主要业务铜冶炼(副产品主要为硫酸)。其中主要一个冶炼厂位于某省会城市市区人口稠密区。按照当地政府的城市规划调整需要,落实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决策部署,A公司与当地政府达成老厂区搬迁合作框架协议。
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当地政府支持A公司市区老厂搬迁经济开发区异地建厂;对于老厂土地,当地政府同意A公司选择老厂土地自主开发或政府收储模式。
采用政府收储模式的,当地政府按照“应给尽给”政策,将原厂建筑物价值、过渡费用、土地污染调查等费用全部计入土地收储成本。土地收储成本在当地政府完成该地块出让后支付A公司。
采用自主开发方式的,在A公司完成土地出让金缴纳后,当地政府将扣除上交中央和省级基金后资金以产业扶持、搬迁补助方式支持A公司发展。根据搬迁计划,2024年老厂区部分生产流程产线停产,剩余产线在2025年新厂产线投产后停产。
A公司担心由于当地出发出让市场受房地产下行不活跃,存在土地被收储后长期无法收到收储资金的风险。尚未确定对老厂土地的盘活方式。2023年末,老厂区即将部分停产。搬迁补偿方式未确定,A公司初步认为老厂区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拟进行减值测试。
二、咨询问题
在进行减值测试时,由于老厂区土地盘活方式未明确。是按照两种方式分别进行减值测试?还是按照A公司有一定倾向的方式进行减值测试合理?
如按两种方式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一种方式减值,另一种方式不减值该如何处理?
在A企业采用自主开发方式模式下,进行减值测试时,老厂区地面原有设备建筑物和土地是否可以按照一个整体考虑进行减值测试?
回答人:chenyiwei
单项计提坏账问题收回的非经问题
3023、单项计提坏账问题收回的非经问题
提问人:dysonle 时间:2023-10-24 16:05:01
2022年底公司未对A客户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23年半年报A客户信用状况恶化,予以100%单项计提。 在出具2023年报的时候,A客户收回了部分款项,这部分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应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严格来说也是非经常性损益。但在实务中,需关注:
请教一下陈版主和各位有经验的坛友,涉及资产、使用权及政府奖补资金的账务处理。
3024、请教一下陈版主和各位有经验的坛友,涉及资产、使用权及政府奖补资金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nsail 时间:2023-10-24 16:12:00
请教一下陈版主和各位有经验的坛友,涉及资产、使用权及政府奖补资金的账务处理。
某公司A与村集体B和政府C,约定由公司A出2000万,政府出1000万的奖补资金,用于购买设备、房产、开发配套软件以运营由B无偿提供的土地上的某项目,其中政府出的1000万由政府专户拨付给公司A,由A按照政府审定的项目进行支付,其中对应的有100台设备价值800万,预计使用寿命10年,1套软件价值200万,预计使用寿命10年,上述资产的使用权归A,经营收益归A,所有权归村集体B。公司A出的2000万对应的资产,所有权及使用权及经营收益均归A。
项目约定B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及运营,但享有固定分红,分红按照1000万的奖补资金做为基数,每年5%,分红期不低于25年。为保障分红,A另行提供账面价值800万的机器设备(与上述
1000万对应的设备和软件无关)作为担保物,担保物的所有权、使用权及维护均归A。
问题:对公司A而言,这1000万对应的设备的原值、折旧及相关的25年每年50万元的分红款应该如何进行会计核算。按照资产的定义,该资产由A控制和使用(预计该项资产的整个收益期均由A控制和收益),且收益权归A,若A确认为资产,对应的折旧摊销应当如何处理,1000万的政府奖补资金如何确认,分红款如何确认。若不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对1000万的资产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则使用权期限和25年的分红不匹配,相关使用权如何摊销计量。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主帖信息,可以理解为该1000万元奖补资金的奖补对象是村集体B,而不是A。相当于政府C将该奖补资金拨付给B,B再将其投入到合作项目。
由于该项目由A控制,因此A应将该合作项目的所有资产、负债和损益均纳入其报表。对于B投入的该1000万元对应的设备,因为B要求每年获得5%的固定分红,以及合作期满后收回本金,故对应确认为一项长期应付款(借:固定资产等,贷:长期应付款)。每年的固定分红款确认为该项长期应付款的利息支出。该资产需按照A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计入该项目的运营成本。
提问人:nsail 时间:2023-10-27 09:47:40
设备的购买是A发起申请和实际经营和使用,政府是在A的申请基础上审定,可以认为是按照市价购买的。目前我们讨论的是这1000万的资产是A实际控制、使用和收益的,政府奖补的1000万是设定分红前提的,分红按照一定的收益率折现后的现值确认为一项债务,其与政府奖补的1000万之间的差额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知道这样是否合适,对折现率如何确认比较 好?若不合适,请帮忙指正,非常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也可以这样处理,折现率采用本企业相同或类似条件和期限下的增量借款利率。
求助陈版:信托计划是否应纳入控制,应收账款是否可以终止确认,多谢
3025、求助陈版:信托计划是否应纳入控制,应收账款是否可以终止确认,多谢
提问人:gaogao77 时间:2023-10-24 17:09:23
A公司以应收账款债权认购信托计划中间级份额,控股股东B公司以股权收益权认购信托计划次级份额,非关联方C公司以现金认购优先级份额。信托合同主要条款包括:
五、信托的规模和期限(二)信托期限:信托总期限不低于10年。本信托计划项下各期各批次优先级信托单位的预计存续期限均为36个月。六、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处分的具体方法和安排(二)信托资金运用方式:1.(1)以信托资金向借款人A公司发放各期各批次信托贷款。
八、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时间和方法(一)信托计划存续期间的信托利益分配方式:2.优先级受益人参考收益率8.07%。
九、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其他费用的核算及支付方式(二)信托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1.中间级信托单位及次级信托单位的信托报酬由A公司支付。求助陈版:A公司该信托计划是否应纳入控制,应收账款是否可以终止确认,多谢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该信托的设立目的是“以信托资金向借款人A公司发放各期各批次信托贷款”,即为A的融资需求服务,日后该信托能否向其受益人返还本金和分配收益,取决于A公司届时有无足够资金用于还本付息,因此虽然A公司本身在该信托是中间级受益人,次级受益人是母公司,但仍应纳入A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在A公司的合并报表中,自持的中间级份额与相应的信托权益相抵销;优先级和劣后级份额均列报为负债;归属于其他受益人的收益列报为利息支出。
求助陈版主,施工企业合同履约成本的疑问
3026、求助陈版主,施工企业合同履约成本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10-24 17:14:53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可以这样理解。
求助陈版主,施工企业会计处理的疑问
3027、求助陈版主,施工企业会计处理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3-10-24 17:15:53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已被施工领用,则其成本转入合同履约成本;尚未被施工领用的,继续在原材料列示。其他基本合理。
求助,关于划拨股权的处理
3028、求助,关于划拨股权的处理
提问人:zhangping0511 时间:2023-10-24 20:19:16
请教陈版:A公司和B公司股东均为某地国资委,A公司有5个控股子公司。因业务版块整合,国资委将持有的A公司100%股权划拨给B公司(A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评估),划转基准日是2023年
6月30日,实际工商信息变更是在2023年10月20日。请问陈版主:1、如果该事项是由国资委主导,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2、合并日为划转基准日还是A公司实际工商变更日。
哪类审计报告会提及其他国际或地区审计准则
3029、哪类审计报告会提及其他国际或地区审计准则
提问人:Josanta 时间:2023-10-25 07:34:39
请教@陈版,1501号审计准则 第四十三条 注册会计师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时,还可能同时被要求按照其他国家或地区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报告除了提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外,还可能同时提及其他国家或地区审计准则
回答人:chenyiwei
目前实务中此类案例较为少见。主要是一些专项审计(特殊目的审计)。法定审计中不会出现此类情况。目前我个人尚未遇到过此类实际案例。
权益法核算联营公司投资控股公司,母公司持股比例如何确定
3030、权益法核算联营公司投资控股公司,母公司持股比例如何确定
提问人:sjy_0727 时间:2023-10-25 10:07:28
请教陈版,A公司控股B公司持股比例70%,同时A公司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C公司(A持股C公司50%)持有B公司1.9%股份,这种情况A公司在并B公司及披露对B公司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时是否应该考虑C公司对应持有的1.9%的比例呢,如果开率是否应该是70%+50%*1.9%
回答人:chenyiwei
A并不能控制C持有B的这部分权益,因此在A的合并报表中,关于B公司的少数股权比例仍然是30%,不考虑联营企业持有子公司的股权比例。
当联营企业C确认对B的投资收益时,A通过对C的权益法核算同步按比例确认在该投资收益中所占的份额,计入A对C的投资收益。该部分投资收益不能与A合并报表层面的少数股东损益相抵销。
关于子基金退出账务核算问题
3031、关于子基金退出账务核算问题
提问人:qqyinlove1 时间:2023-10-25 10:26:20
请教陈版,我公司投资一合伙制母基金1亿元,我公司持股比例为99%,基金管理人持股比例为1%,我公司可以控制该合伙企业,我公司将该合伙企业做长期股权投资处理。该合伙企业管理人预留五年管理费1000万元后将剩余9000万元分别投资三只子基金 ,每只子基金投资额为3000万元,那么请问如果某只子基金将成本3000万元、投资收益1000万元分配至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又将该笔子基金投资资金分配至我公司,那么我公司该做怎样的账务处理?感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子基金对合伙企业分配时:合伙企业注销其对该子基金的投资,分回款项超出投资本金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
提问人:gavinhung 时间:2023-10-30 16:45:43
陈版,借楼请教一个问题:
如果站在私募合伙型基金的角度,我拿到合伙人的实缴资本(基金)后再对外投资项目。项目有可能是其他的私募合伙型基金或者有限公司,这部分对于我的角度持股比例份额不高并且均无控制权,持有的目的更多的是等待项目终端(公司)成功上市后转手获利。那从合伙企业(私募合伙型基金)来说是否不应该确认为长投而应该属于金融产品如交易性金融产品。但是,因为持有份额低,并且基金出具审计报告时间早于公司,很难获取项目的公允价值,这种情况下应该确认到什么科目合理,是否可以先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然后按成本法确认为公允价不做公允变动,待项目(公司)成功上市后可取得市场公允价时转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否可行?
回答人:chenyiwei
这类基金都是有限寿命主体,不能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只能是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资产支持证券计划 现金流预测报告
3032、资产支持证券计划 现金流预测报告
提问人:ecoknight 时间:2023-10-25 10:48:43
不好意思又打扰各位老师了!!
客户需要将自己的应收账款出售给保理公司然后做成ABS发行,交易所需要会计师出具现金流预测报告,但是我从来没做过这种报告?请问会计师需要履行哪些审计程序、获取哪些审计证据?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基础资产是应收账款,因此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预测,在很大程度上与该应收账款在个别认定法下进行减值测试时测算其预计可收回金额和收回时间是类似的。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可以参考相关公开案例资料。
陈版主,想请问一下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报告中的附属企业与子公司有什么区别呢。
3033、陈版主,想请问一下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报告中的附属企业与子公司有什么区别呢。
提问人:爬爬呀 时间:2023-10-25 11:19:21
回答人:chenyiwei
以科创板为例,该表的填表说明如下:
填表说明:(摘自《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上证函〔2022〕4号)
第十五条 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对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专项说明中应当包含按本指南附件二格式编制的《上市公司20XX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上市公司应当将汇总表中的相关数据填写在当年年度报告XBRL报告中。
第十六条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上市公司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是指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前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附属企业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但不含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计提的减值准备或核销的金额,不应当从期末占用余额中扣除。
第十七条 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本次年度报告全文的“重要事项”部分的“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中,增加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发生时间、占用金额、发生原因、偿还金额、期末余额、预计偿还方式、清偿时间、责任人和董事会拟定的解决措施。
第十八条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指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关联自然人”和“其它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汇总表中只需要填写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其它关联人提供资金的情形,其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的,不需要在汇总表中反映。上市公司应当从资金往来款项是否被长期拖欠的角度出发认真分析资金往来是否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认定标准参照前款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认定标准。
填表说明:
求问陈版主关于租赁合同提前终止
3034、求问陈版主关于租赁合同提前终止
提问人:Xxin0908 时间:2023-10-25 11:24:38
请教陈版主
公司因自由房租转固,需终止部分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是否可以直接按照处置处理?但准则中未见有对处置的专门描述,是否按照租赁变更处理更符合商业逻辑(因为公司通常有一个内部决议的过程);
如果按照租赁变更处理,如果确认租赁变更开始日,按照公司内部决议或者租赁终止协议的合同签订日可以吗谢谢陈版主!
回答人:chenyiwei
提前终止租赁按照租赁变更处理。如果变更当日直接终止租赁的,则直接按照使用权资产处置和租赁负债终止确认处理;如果在变更租约后仍需租赁一段时间,则按照缩短租赁期的租赁变更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九条规定:“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提问人:zxxiao2007 时间:2023-11-09 13:44:08
请教: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不确认行使续租选择权,在原确定的租赁期前又决定行使续租选择权,这应该不属于租赁变更吧?是否属会计估计?反之,原确定的合理租赁期包括行使续租选择权,后续准备终止,是否按处置使用权资产处理?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租约条款并无变更,因此不是租赁变更,而是对行权可能性的估计发生变更。
租赁期限缩短的问题
3035、租赁期限缩短的问题
提问人:a503290243 时间:2023-10-25 11:40:10
租赁期限缩短的问题,根据准则指南中的例题:【例42】承租人甲公司与出租人乙公司就5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签订了10年期的租赁合同。年租赁付款额为100000元,在每年年末支付。甲公司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在租赁期开始日,甲公司的増量借款利率为6%,相应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均为736000元,即736000=100000x(P/A,6%,10)。在第6年年 初、甲公司和乙公司同意对原租赁合同进行变更,即自第6年年初起,将原租赁场所缩减至2500平方米。每年的租赁付款额(自第6至10年)调整为60000元。承租人在第6年年初的增量借款利率为5%。分析: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即第6年年初),甲公司基于以下情况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①剩余租赁期为5年;②年付款额为60000元;③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5%进行折现。据此,计算得出租赁交更后的租赁负债为259770元,即259770=60000x(P/A,5%,5)。甲公司应基于原使用权资产部分终止的比例(即缩减的2500平方米占原使用权资产的50%),来确定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的调减金额。在租赁变更之前,原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68000元(即,736000x5/10),50%的账面价值为184000元;原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为421240元
[即,100000x(P/A,6%,5)],50%的账面价值为力210620元。因此,在租赁变更生效日(第6年年初),甲公司终止确认50%的原使用权资产和原租赁负债,并将租赁负债减少额与使用权资产减少额之间的差额26620元(即,210620-184000),作为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租赁负债的减少额(210620元)包括:租贷付款额的减少额250000元(即,100000x50%x5),以及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减少额39380元(即,250000-210620)。甲公司终止确认50%的原使用权资产和原租赁负债的账务处理为: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250000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39380使用权资产 184000资产处置损益 26629此外,甲公司将剩余租赁负债(210620元)与变更后重新计量的租赁负债(259770元)之间的差额49150元,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其中,租赁负债的增加额(49150元)包括两部分:租赁付款额的增加额50000元[即,(60000-100000*50%)x5],以及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增加额850元(即,50000- 49150)o甲公司调整现使用权资产价值的账务处理为:借:使用权资产 49150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850贷:租赁负债一租赁付款额 50000注:
100000x(P/A,6%,10)=736010(元),为便于计算,本题中,作尾数调整,取736000元。
例题中减少的是租赁面积,甲公司终止确认50%的原使用权资产(原值)和原租赁负债(账面价值)
背景是一项资产原租赁59个月,现在缩短为40个月,缩短了19个月,报告时点已经租赁了33个月,剩余期限由26个月,缩短为7个月现在项目组有三种观点:
观点1:使用权资产的减少比例=租赁负债的减少比例=缩短期限的比例=19/59=32.2%观点2:重新测算的使用权资产原值=21,原使用权资产原值=33 使用权资产的减少比例=租赁负债的减少比例(33-21)/33=36.36%观点3:重新测算的使用权资产原值=21,原使用权资产原值=33 使用权资产的减少比例(33-21)/33=36.36% 重新测算的租赁负债账面价值=3,原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13 租赁负债的减少比例=租(13-3)/13=76.92%请教陈版主,如果减少的是租赁期限,需要终止确认使用权资产的比例和租赁负债的比例如何确认?
回答人:chenyiwei
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原则是:首先确定对租赁负债的调整金额,然后再以该相同金额对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因此,租赁期限缩短时(如本案例中从59个月缩短到40个月),应测算原租约下最后19个月的租金对应的租赁负债账面价值(即该19个月对应的应付租金的折现值),将其从租赁负债的原账面价值中减去,对应等额减少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而不是采用按比例减少账面价值的方式。由于折现因素的影响,对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减少金额比例要小于缩短的租赁期占原剩余租赁期的比例。
房地产企业有产权,可出租不能出售的幼儿园可以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吗?
3036、房地产企业有产权,可出租不能出售的幼儿园可以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吗?
提问人:swufe120404 时间:2023-10-25 13:59:11
回答人:chenyiwei
不可以。《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二条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对此问题,证监会会计部在《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中也有提及。
请教陈版主一下:转赠股是否考虑公允价值变动及递延所得税?
3037、请教陈版主一下:转赠股是否考虑公允价值变动及递延所得税?
提问人:叫我小刘 时间:2023-10-25 15:04:56
请教陈版主:转赠股是否考虑公允价值变动及递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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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被投资企业转增之后,投资方只需要按照转增后的持股数量和期末单位公允价值来计算所持股份的期末公允价值。转增股份这一行为本身不影响投资的公允价值,也就不会导致其期末公允价值的变动。
利旧设备如何账务处理
3038、利旧设备如何账务处理
提问人:17376500641 时间:2023-10-25 16:12:03
请教陈版主,项目公司把报废设备的一部分材料自制设备,该如何入账。
举个例子:公司把一些报废釜罐的铁皮自己焊接一个箱子,把好几个报废的冷凝器中可用部分组装成一台冷凝器。
一般公司把报废的设备正常做营业外支出,报废资产的实物堆放在公司一处,生产需要的时候从里面拆点东西下来自制设备。项目公司这种情况非常多,且由于这些资产价值低,自制的利旧设备东拼西凑不好确认记账资产的价值。
回答人:chenyiwei
这些利旧设备也是需要在账面上体现的。但不应因为自制这些设备而产生收益,其成本应当是从各报废设备的净残值中将可用部件的账面价值提取出来组合而成,再加上自制过程中发生的人工和制造费用。如果相关部件的账面价值很小或者难以拆分,则至少应包含人工和制造费用成本。
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相关事项
3039、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相关事项
提问人:17600585535 时间:2023-10-25 17:02:07
目前有一家公司销售同声传译翻译设备,客户购买设备要激活,激活后需要在线才能使用,在线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服务费用(根据用户使用时长或者流量消耗进行结算)。
①公司在销售设备时,收取一次费用,后续不会再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②而客户购买设备后,如果使用(不使用,不会产生),会产生使用费用,使用费用客户不需要支付,而是由公司根据用户使用时长或者流量消耗与服务提供商进行结算并支付。与服务提供商的结算方式为:按照用量消耗计算费用,服务商按月度发送账单。
这部分费用根据历史发生来看,涉及金额较大,且后续会根据设备销售量增加而增长(但是这部分费用,是根据客户使用来确认的,如果客户不使用,不会产生该笔费用)。而未来客户使用次数,频率无法估计。
问题1:销售设备和是否服务按照单项履约义务还是两项履约义务来确定? 问题2:使用时段法还是时点法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为何“激活后需要在线才能使用”?在连接到公司网络后台时,公司提供哪些服务?这些服务是否为正常运作该设备所必不可少的?
如果联网时提供的后台服务是正常运作设备所必不可少的,那么是否只有本企业可以提供该服务,客户能否找外部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或者能否离线将数据包等下载到本地,虽然不是最新但也可以使用?
提问人:17600585535 时间:2023-11-01 16:37:22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属于以软件为载体的服务,不建议单独确认软件销售的收入,而是将软件价款递延到后续服务期间摊销确认收入。
医药企业的销售推广费的会计处理
3040、医药企业的销售推广费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苏若是果果 时间:2023-10-25 19:43:40
请问陈版主及各位大佬,某医药IPO企业,与代理商签订合同,约定按照销售回款金额的一定比例跟代理商结算销售推广服务费。请问结算的销售推广服务费的会计处理如何选择,目前有三个方向我们在探讨:1、计入销售费用-推广服务费;
应交未交的社保余额列示问题
3041、应交未交的社保余额列示问题
提问人:RSM@zyl 时间:2023-10-26 09:30:54
陈老师,关于缓交社保的列示想请教下您:
疫情期间,公司缴纳部分的社保可以缓缴,期末该部分应交未交的社保余额应当列示为应付职工薪酬还是其他应付款呢?
回答人:chenyiwei
也可以这样理解。其实列报于什么科目并不是最主要的问题,关键是在附注中充分披露其所属项目余额中被准予缓缴的金额和预计的缓缴期限。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影响所得税
3042、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影响所得税
提问人:liuzixiao 时间:2023-10-26 09:44:01
本期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50万元,处置价款150万元,盈利100万元,请问陈版主,盈利的100万元在缴纳所得税的时候,分录应该是如何做账思路1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25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25 思路2
借:未分配利润25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25
理由: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
“第二十一条 企业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当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
(一) 企业合并。
(二)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第二十二条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 请陈版主帮忙看看,是否应该计入权益,具体分录对不对,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差额不影响损益,相应地,与之相关的所得税费用也不影响损益。相关会计处理分录如下:
上市公司资金归集
3043、上市公司资金归集~
提问人:小乐安1314 时间:2023-10-26 11:49:50
回答人:chenyiwei
股权划转问题
3044、股权划转问题
提问人:二月风筝 时间:2023-10-26 12:15:03
陈版主:
您好,向您咨询一个股权划转账务处理问题,背景如下:
A公司于2014年以前向甲公司投资2亿元,采用权益法核算。2014年甲公司在A股上市,截止2022年,A公司对甲公司投资账面价值为12亿元,同时,A公司对增值部分确认了2亿元递延所得税负责。2023年10月,A公司准备将其持有的全部甲公司股权向B公司作为资本性投入,B公司系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假设该交易涉税问题已向主管税务局机咨询,不涉及税务事项。问题:B公司取得对甲公司投资,是否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个人理解:A公司使用对甲公司股权向B公司增资,B公司对甲公司股权投资成本应为12亿元,分录为: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 12亿,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12亿元,B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接受甲公司投资时,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在A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应视同处置甲公司,同时冲销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录为:借:长期股权投资- B公司 12亿 贷: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12亿元,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2亿元,贷:所得税费用 2亿元。 在A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甲公司并未转让,应将其冲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借: 所得税费用 2亿元,贷 :递延所得税负债 2亿元。
回答人:chenyiwei
软件企业固定期限合同
3045、软件企业固定期限合同
提问人:769322269 时间:2023-10-26 13:59:59
陈版主您好,
对于软件销售企业,销售固定期限的软件合同,例如三年的一项授权合同,license在合同签订后交付,合同价款分三年支付,每年年初付款。
回答人:chenyiwei
是,如果收入在授权期开始日一次性确认,但款项分为三年支付的,则在计量收入时需考虑其中所包含的重大融资成分因素。
在建工程转投资性房地产
3046、在建工程转投资性房地产
提问人:cbxxxxx 时间:2023-10-26 14:36:41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讲解(2010)》(原文见下),可以列报为”投资性房地产——在建“,但一般不建议按公允价值计量,而是到建成后再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并将此日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一次性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企业,对于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包括企业首次取得的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如果其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但预期该房地产完工后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应当以成本计量该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或完工后(两者孰早),再以公允价值计量。
提问人:cbxxxxx 时间:2023-11-01 11:56:10
回答人:chenyiwei
参照《讲解2010》:
关于长投持有待售的判断
3047、关于长投持有待售的判断
提问人:17717865996 时间:2023-10-26 15:26:08
@chenyiwei 请教陈版
假如长投持股比例为35%,减持后仍然具有重大影响。
回答人:chenyiwei
是,不考虑其他因素,在不丧失重大影响的前提下,无论计划减持15%还是计划减持5%,都需要将该部分划分为持有待售。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第十六条: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投资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应当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应当作相应调整。
关于是否列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的问题
3048、关于是否列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的问题
提问人:疯子123 时间:2023-10-26 16:08:30
某国企有4块土地已经被政府收回,土地证已被注销;目前4块土地的账面价值假设为10亿元,国企原来列示在“无形资产”里面,4块土地上面还有建筑物,账面价值大概1000多万。未来4块土地的出让价款,政府大概率会返还给该国企。请问这4块土地的账面价值+4块土地上的建筑物价值,是否应该转入列示在“其他非流动资产”?有相关准则或者理论依据最好,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基本确定”未来4块土地的出让价款,政府会返还给该国企“,且预计返还价款足以涵盖被收回的土地和原土地上房屋建筑物的账面价值的,则可以将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账面价值转入”其他流动资产“,到后续实际收到返还款时,按资产处置处理,确认资产处置损益。
该事项属于资产处置,理论上应在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即政府收回土地并获得验收确认)时确认处置损益,但因为价款具有不确定性,故需遵循可变对价的处理原则,特别是确保”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在此情况下,可能先假设对价款等于账面价值是最为合理和谨慎的处理。
外币结算的应收应付款汇率调整划分账龄问题
3049、外币结算的应收应付款汇率调整划分账龄问题
提问人:JUFENG0123 时间:2023-10-26 16:25:27
请教陈版主,以外币结算的应收应付款在期末账龄披露时,汇率调整的部分是否必须要对应到相应客户/供应商的账龄中,或者说必须要按照调整汇率之后的应收应付余额披露账龄?
业务困难:我公司使用SAP ERP系统,期末做汇兑损益调整时,应收应付的汇率调整金额会单独体现在一个科目中(外币评估科目),在做账龄披露时,需先将每个客户和供应商的余额拆分发生时间,再以每笔业务发生时的汇率和期末汇率为基础,分别手工计算每个客户/供应商的汇率调整金额,将外币评估科目中总的汇率调整金额做划分后再划分账龄并披露账龄情况,面临较大的手工工作量。
回答人:chenyiwei
汇率调整部分并不是一项新业务导致形成的新的应收款项。因此不单独测算账龄,而是对应到相应客户/供应商的账龄中。SAP系统设置方面的问题不是采用其他处理方式的理由。
关于股权转让和对被投资单位财务支持是否属于或有资产
3050、关于股权转让和对被投资单位财务支持是否属于或有资产
提问人:13381171726 时间:2023-10-26 16:32:02
陈版主您好
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1998年,甲国企自同一政府主管的国企乙企业处无偿取得乙对中外合资企业丙企业10亿元股权和丙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股利1亿元。甲国企对该业务以10亿元作为对丙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和实收资本,将取得的1亿元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应收股利1亿元计入资本公积。甲、乙对丙出资均为50%,外方出资50%,甲、乙对丙均采用权益法核算。
2006年,甲企业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将对丙企业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了丁企业,同时将对丙企业所有权利义务一并无偿转移给丁企业。丁企业公司章程约定以甲企业对丙企业的拥有净资产份额10亿元出资(甲对丁出资比20%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
丁企业无偿受让丙公司股权后将10亿元计入实收资本,对无偿受让的1亿元应收丙的已宣告但未支付的股利未进行会计处理。请教陈老师:
期后事项的问题
3051、期后事项的问题
提问人:xuekuaiji2011 时间:2023-10-26 17:12:55
请问各位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年末需要调整到按年末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导致的其他综合收益。建议关注为何“成交价远低于账面价值和评估值”:该交易是否公允?或者评估值是否合理?
合并报表编制问题
3052、合并报表编制问题
提问人:wx_64acbdd6843c 时间:2023-10-26 17:36:41
陈版及众神:
A公司有两家子公司甲、乙,甲乙分别持有B公司65%、35%的股权。甲按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报表时按照65%比例抵消,乙按照权益法确认35%的权益。在A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冲回甲合并报表中按照65%比例抵消的部分后再按照100%的比例抵消吗?甲乙是A的全资子公司和甲乙是A的控股子公司时分别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B公司只有甲、乙两个股东,没有外部少数股东,因此视同全资子公司。如果甲、乙不是A的全资子公司,则甲、乙的少数股东可通过甲、乙间接享有B公司的部分收益,但不能因此认为不是全资子公司,因为外部权益是在甲、乙层面(而不是B公司层面)分出的。
如果先编制甲的合并报表,再在A公司层面将甲合并报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与乙的长期股权投资相抵销,这样的操作并不需要其他特殊处理。因为乙对B采用权益法核算时,乙的净利润中已包含了其在B的净利润中所享有的份额。
提问人:wx_64acbdd6843c 时间:2023-11-17 09:37:01
但是也会存在一个问题。假设A持有甲乙股权分别为60%、95%。在A合并层面抵消之前,A通过甲合并账面持有B的少数股东权益为:B 35%60%,而A通过乙持有B的股权为:B35%95%,这二者应该是不对等的,这其中的差额如何处理呢?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ljbaaa_0 时间:2023-12-09 07:34:40
集团公司A设立公司B多年,公司B因不符合控制的定义未合并,编表期因条件变化,符合控制的定义了,请教陈版,是应该按同一控制下合并还是按非同一控制下合并,若属于同一控制下期初数调整是否属于会计差错更正。若按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期初余额合并时怎么披露
回答人:chenyiwei
“编表期因条件变化,符合控制的定义了”具体情况是什么?此前B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谁?
储备存货核算
3053、储备存货核算
提问人:summerxxy 时间:2023-10-27 00:32:40
请教陈版:
A公司某种原料主要依赖进口,受未来若全球或部分国家、地区的贸易政策、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其采购价格上涨、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为降低存货价格波动风险, 拟提前购入一批原材料进行储备,过程中会发生对应的储存费用(设备折旧、人工等),现行储存技术下可以使材料质量较为稳定。
请问 1、由于储存时间超过1年,购入改批材料是是否可以作为存货核算?2、资产负债表日,是否需要对其计提减值?3、储存过程中的维护成本是计入当期损益还是存货原值?(存放时间与存货价值没有正向比例关系,价值与库龄时间关系不密切)
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陈版:对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收购承诺的会计处理
3054、求助陈版:对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收购承诺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liwenqi926 时间:2023-10-27 09:42:38
背景:2018年6月,被审计单位以现金合计投资5.5375亿元收购公司62%的股权。根据当时签署《投资协议书》,被审计单位对少数股东持有的38%股权进一步收购约定如下:1)被审计单位有权要求少数股东出售持有的全部股权于被审计单位,届时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以1.2亿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0倍熟高为准;2)少数股东将其届时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出售给被审计单位,届时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以9亿或标的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5倍熟高为准。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净利润大幅提升,净利润超过了11亿,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进一步投资”条款是否适用“新冠疫情”所带动的公司营收规模大幅增长情形产生争议,上市公司于2021年6月复函,认为2020年度公司的营收大幅增长情况已超出各方在订立《投资协议书》时正常可预见及可预测的范围,“进一步投资”条款不再适用。2021年7月,针对所引起的争议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获受理。2023 年3月,关于上述争议达成和解并签订备忘录,根据备忘录,被审计单位与公司少数股东双方仍旧各自保留原《投资协议书》中,关于剩余股权收购的权力及义务,但双方未就收购价格达成新的协议。2023年6月,被审计单位和公司某一少数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被审计单位拟以1.7亿元收购彭年才所持有天隆公司的4.5%的股权,公司整体估值38亿元。
问题1:根据会计准则,2018年应确认金融负债,被审计单位未确认,如进行追溯调整,因新冠疫情的爆发,原进一步投资约定的估值双方是产生争议的,无法进行计量,估值如何确认问题2: 2023年,针对剩余33.5%股权,虽然备忘录签订保留原有进一步投资的权利与义务,但是没有约定回购期与估值,如何确认与计量金融负债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之“3-5 对少数股权远期收购义务的会计处理”: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如果购买方存在对少数股东的远期收购义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企业承担了一项不能无条件避免的支付现金以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义务,在合并日应将该回购义务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金额为回购义务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
企业应根据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判断少数股东权益是否实质上仍存在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如果相关事实表明少数股东实质上仍享有普通股相关权利和义务,则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继续确认少数股东权益,企业确认上述金融负债的同时应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反之,如果少数股东不具有普通股相关权利和义务,如不享有表决权、分红权、股票增值收益权等,则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不应再继续确认少数股东权益,而应将上述金融负债视为合并成本的一部分。
请教陈版主,电厂在建工程归集的安全生产费,转固后的处理方式
3055、请教陈版主,电厂在建工程归集的安全生产费,转固后的处理方式
提问人:小红帽茁壮成长 时间:2023-10-27 13:58:04
陈版主好~
问题一:比如我是一个电厂,有一个在建工程(并不是安全生产设备,只是普通生产设备),一共100万(其中有20万是归集的安全生产费)。最后,这个在建工程转固之后,一次性计提折旧并冲专项储备的金额是20万,还是100万呢?
如果一次性计提100万的话,这一百万又不全都是专项储备; 如果一次性计提20万的话,感觉20万又无法单独构成资产;
问题二:电厂安全生产费计提是什么时候开始计提呢?是不是得要有营收了才能开始计提?
回答人:chenyiwei
合同分立
3056、合同分立
提问人:安好 时间:2023-10-27 14:39:16
回答人:chenyiwei
新收入准则以”履约义务“作为会计处理的基本单元,其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识别和分拆一个合同中包含的多项履约义务。在此情况下,继续讨论”合同分立“的意义已经不大。原准则下的”合同分立“内容可以用识别履约义务的内容代替。
请教陈版主关于16号解释落地的问题
3057、请教陈版主关于16号解释落地的问题
提问人:公子一尘 时间:2023-10-27 15:14:22
陈版主,之前公司已就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按照净额法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在23年适用16号解释的时候,正常是直接还原出等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影响留存收益的金额。那么是按照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还原21年末和22年末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然后减去之前净额法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得到21年末和22年末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嘛?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把主帖中的倒挤方法作为一种逆向的检验方法,但不建议直接利用该方法测算租赁负债的应有余额。建议分别以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为依据,分别测算各自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金额,据此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如果采用这种倒挤方法,则不利于使用交叉勾稽方式进行核对。
总额法和净额法
3058、总额法和净额法
提问人:xuehaiwuya0326 时间:2023-10-27 16:52:07
陈版您好:
A公司主营停车场智能停车系统(含硬件)的研发及销售,通常销售协议中会约定由A公司向停车场提供停车费的代收代付服务,即车主将停车费支付至A公司在微信开立的商户号,A公司随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停车费结算给停车场。就停车费代收代付事宜具体如下: 微信会收取停车费流水的0.6%作为手续费,微信开具手续费发票给A公司。A公司区分不同客户,与停车场约定手续费由车场负担或者A公司负担或者各负担一定比例,车场负担全部或部分手续费的,A公司会开具发票给车场。此外,微信会按照停车费流水的一定比例返佣给A公司,返佣收益归A 公司所有。我的疑问是:
境外所得税抵免的账务处理
3059、境外所得税抵免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lanxiaolan 时间:2023-10-27 16:57:08
@chenyiwei请教陈版主,A公司在境外B国承接了一项业务,公司根据B国相关规定在当地缴纳了所得税10万,在年底汇算清缴时,综合考虑国内外的综合所得,亏损120万,根据中国税法规定境外所得税可以结转至以后5个年度内抵减,但是经过5年时间,该笔税费仍未构成抵扣条件,请问在形成此事项的当年,以及5年后不能抵扣事项,应如何账务处理?观点一:在5年后确定不可抵扣时,转所得税费用
在B国缴纳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 10
贷:银行存款 10 5年后
借:所得税费用 10
贷:应交税费 10
观点二:在缴纳当年计入所得税费用还是项目成本在B国缴纳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项目成本 10
贷:应交税费 10
借:应交税费 10
贷:银行存款 10
由于当年亏损,不需缴纳所得税,将此笔境外预交税费做备查。5年后此税费超期不可在结转,从备查簿部中剔除。请问上述观点哪种观点正确,或者是其他的账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采用”观点二“,缴纳时计入所得税费用,抵减时冲减所得税费用。附注中披露有权抵扣(且在相关期限内)但尚未实现抵扣的税款金额,并说明其后续获得抵扣的前景。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和企业会计原则适用的问题?
3060、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和企业会计原则适用的问题?
提问人:小胖娃2211 时间:2023-10-27 19:11:17
陈老师你好,我公司正在建设XX基本建设项目,该项目所占土地,每年会缴纳100万元的土地使用税。 根据《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规定,土地使用税属待摊投资支出,属于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的一部分,应计入项目成本;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我公司认为土地使用税不属于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必要的费用,不应资本化。请教陈老师:这种情况, 是应按会计准则处理,还是按《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处理呢,两个规定应该怎么适用呢?谢谢陈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是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的,是后者的配套文件。根据后者第二条规定:”本规则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基
本建设财务行为,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基本建设是指以新增工程效益或者扩大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新建、续建、改扩建、迁建、大型维修改造工程及相关工作。“
不属于上述适用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适用该规定的企业建设项目,在基本建设财务报表中可按该规定执行,但在并入企业报表时需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调整。
求助陈版关于IFRS16租赁准则对合并子公司租赁的处理
3061、求助陈版关于IFRS16租赁准则对合并子公司租赁的处理
提问人:tututu123 时间:2023-10-27 19:14:41
对于合并日(如2022/3/1)已存在的使用权资产(如初始确认在2022/1/1),出于集团合并的考虑,是否需要在合并日当日重新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即以合并日为租赁起租日时点确认,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是。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收购方在购买日原有的租赁,应视同在购买日开始(即以购买日为租赁期开始日)的一项新租赁,在购买日对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参考IFRS 16附录D(对其他IFRS的修改):
IFRS 3 Business Combinations
Paragraphs 14 and 17 are amended and paragraphs 28A and 28B and their related heading, and paragraph 64M, are added. Recognition conditions
…
14 Paragraphs B28-B40 B31-B40 provide guidance on recognising operating leases and intangible assets. Paragraphs 22-28B specify the types of identifiable assets and liabilities that include items for which this IFRS provides limited exceptions to the recognition principle and conditions.
Classifying or designating identifiable assets acquired and liabilities assumed in a business combination
…
17 This IFRS provides two exceptions to the principle in paragraph 15:
classification of a lease contract in which the acquiree is the lessor as either an operating lease or a finance lease in accordance with IAS 17 IFRS 16 Leases; and
…
Leases in which the acquiree is the lessee
28A The acquirer shall recognise right-of-use assets and lease liabilities for leases identified in accordance with IFRS 16 in which the acquiree is the lessee. The acquirer is not required to recognise right-of-use assets and lease liabilities for:
leases for which the lease term (as defined in IFRS 16) ends within 12 months of the acquisition date; or
leases for which the underlying asset is of low value (as described in paragraphs B3-B8 of IFRS 16).
28B The acquirer shall measure the lease liability at the present value of the remaining lease payments (as defined in IFRS 16) as if the acquired lease were a new lease at the acquisition date. The acquirer shall measure the right-of-use asset at the same amount as the lease liability, adjusted to reflect favourable or unfavourable terms of the lease when compared with market terms.
Effective date
…
64M IFRS 16, issued in January 2016, amended paragraphs 14, 17, B32 and B42, deleted paragraphs B28-B30 and their related heading and added paragraphs 28A-28B and their related heading. An entity shall apply those amendments when it applies IFRS 16.
In Appendix B, paragraphs B28-B30 and their related heading are deleted and paragraphs B32 and B42 are amended. Operating leases
B28 [Deleted B29 [Deleted] B30 [Deleted] Intangible assets
…
B32 An intangible asset that meets the contractual-legal criterion is identifiable even if the asset is not transferable or separable from the acquiree or from othe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For example:
[deleted]
…
Assets subject to operating leases in which the acquiree is the lessor
B42 In measuring the acquisition-date fair value of an asset such as a building or a patent that is subject to an operating lease in which the acquiree is the lessor, the acquirer shall take into account the terms of the lease. The acquirer does not recognise a separate asset or liability if the terms of an operating lease are either favourable or unfavourable when compared with market terms.
合同解除后收到的补偿款是否应以抵减存货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入账?
3062、合同解除后收到的补偿款是否应以抵减存货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入账?
提问人:我就不减速 时间:2023-10-27 20:16:41
请教陈版主:
A公司于2020年4月与B客户签订产品销售合同,销售设备数量5台,单价500万元,结算方式为:设备发出时每台支付10万元定金,设备验收后120日支付至设备总价95%,5%作为质保金。A公司 2020年5月发出2台设备,于2020年7月通过验收,B公司于2020年4月、2021年9月分别支付20万元(定金)、50万元,后未再支付任何款项。
A公司于2022年对B客户进行起诉,于2022年10月达成民事调解:
①解除2020年4月签订产品销售合同;
②A自行将设备拆除运回,运费由对方公司承担;
③已支付的70万元价款,50万元不予退回,作为交易损失及设备折旧费;剩余20万价款,设备二次销售后退回给该公司。
该设备于2022年11月退回到A公司,其中一台回厂的设备因某部件受损,计提了20万减值准备,经更换后销售给其他客户,另一台回厂的设备完好,后销售给其他客户。
问题:因在验收后该客户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2020年度已发货的2台设备不确认收入,2020年末和2021年末70万元作为预收款项,2022年经法院调解合同解除后50万元在抵减设备退回后计提的减值金额(20万元)后,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客户合同违约款),20万元在支付给B公司前作为其他应付款,请教陈版主以上处理是否合适?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当初发出货物并安装调试完成,通过客户验收时,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则主帖的处理意见基本合理。
如果当初发出货物并安装调试完成,通过客户验收时,已确认收入的,则应首先按退货处理,冲回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成本,再按上述原则处理。
预付无形资产部分款项
3063、预付无形资产部分款项
提问人:Zack_audit@big4 时间:2023-10-28 01:54:08
陈版主、各位大佬,求助:
我司预付无形资产部分款项且收到发票,但并没有验收该无形资产,请问此时的账务处理是否应当为:计入预付账款,且年末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 或者是否有其他可以选择的账务处理方式?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计入预付账款,且年末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
不同主体底稿的编制覆盖率与编制程度
3064、不同主体底稿的编制覆盖率与编制程度
提问人:RSM@zyl 时间:2023-10-28 09:31:56
陈老师您好,我想咨询审计工作中的一个问题:
在如今资本市场业务拓展迅速的情况下,项目组审计人员的数量与质量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特别是面对被审计单位主体众多的情况下,在这样的情形下,是否需要编制所有主体的底稿?因为我经常认为在无法改变这种大环境的背景下,每个人如果把时间精力都花在这些底稿的形式上,或许风险根本就没有把握住并且让人精疲力竭,失去对审计的热情与积极性。
回答人:chenyiwei
你所问的应当是集团审计方法的具体应用问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及其应用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0号—— 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等审计准则中已有具体说明。如果你所在的事务所发布了具体的集团审计业务规范的,则应按照该类业务规范处理。
关于在集团合并层面对同一子上市公司进行分类核算可能性的探讨
3065、关于在集团合并层面对同一子上市公司进行分类核算可能性的探讨
提问人:kelly529 时间:2023-10-28 09:50:05
陈版好,各位老师好: 因近期联动学习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及合并报表等高关联章节知识,联想到一个业务场景,特举例如下,向陈版及各位老师请教:
A集团拥有B、C、D、E、F、H等众多子公司,A公司总部按实质控制关系将该等企业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报表。H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由于其原第一大股东为F公司(F为A的子公司)因此H公司原作为F公司的子企业,先合并至F公司,再由F公司合并至A公司。其后,H公司增资,而F未参与该次增资,但B、C、D、E均参与增资,导致H增资后B、C、D、E合计持股超过F,且B单家持股亦超过F,F被被动稀释股权后失去了对H的控制权,也无法对实施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因此F将对H的股权从原长期股权投资调整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拟用于在股票市场上赚取差价。因此F账面对H的账面价值与失去控制权日H股票的公允价之差计入F的当期损益。
A集团在了解到F公司的该项核算变更后,认为F公司处理恰当,同时对H公司股价变动持乐观态度,因此A集团决定在合并层面对F公司持有的H公司股票采用与F公司一致的管理模式即: 用于股票市场的差价赚取。但除此部分之外的B、C、D、E公司持有的H公司股份仍作为确保A集团控股股东地位而暂不交易。
请问由于A集团对H公司股票的持有目的与管理方式已分为截然不同的两种,则在A集团合并层面,是否能将赚取股市差价的这部分投资仍按F公司那样列报在交易性金融资产而用于确保控股股东地位的股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予以合并抵消?
回答人:chenyiwei
在合并报表中,除了母公司本身即为投资性主体等特殊情况外,对子公司的投资都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进行合并抵销处理,而不能依据持有意图将部分子公司股权作为金融资产核算。因此,在A集团合并层面,不可以将赚取股市差价的这部分投资仍按F公司那样列报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如果H公司对集团而言是联营企业,而F公司属于”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的,则在集团合并报表中,可以选择依据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第二条的规定保留作为金融资产的核算模式,而不需要调整到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权益法核算。但是,对子公司并无类似规定。
关于长期借款是否摊销问题
3066、关于长期借款是否摊销问题
提问人:tao2554822 时间:2023-10-29 09:14:02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融资顾问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第三十三条对“交易费用”的定义,则理论上也可以参照债券发行费用的处理方式,在支付时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在确定该笔借款是实际利率时将该项交易费用纳入考虑,按实际利率法摊销。
但是实务中,由于融资顾问费很多情况下处于灰色地带,因此明确这样处理的案例较少见。
请教陈版主外币交易汇率导致销项税变动的处理
3067、请教陈版主外币交易汇率导致销项税变动的处理
提问人:qingzhouygwcs 时间:2023-10-30 10:17:01
问题概述:发生外币销售,先确认收入后开票,假设税法规定按开票日外币与记账本位币的汇率开具发票,企业实际纳税按本位币纳税,汇率变动导致收入确认日的销项税与实际需要缴纳的销项税有差异,该差异如何处理?能否调整收入,如果不能,调整什么科目。国际准则与中国准则是否对此有不同的处理?
举例:假设增值税10%,外币收入11,收入确认日汇率1:10, 实际需缴纳税款(开票日)按1:11。
分录** 交易货币**** 本位币(收入确认日)**** 实际需纳税本位币**** 编制调整分录**借:应收账款11110贷:收入10100贷:应交税费110111?1
初步意见:根据收入准则,交易价格是剔除代收取的款项(如增值税),故税费是收入金额的调整因素之一,在收入确认日,由于代收代付税金金额不能完全确定,可以理解为只是一种暂估,待实际本位币金额确定后,不确定性因素消失,对应调整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可以这样理解。或者也可以将汇率的不确定性视为一项嵌入衍生工具,当然这样操作可能就比较复杂了。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认定问题
3068、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认定问题
提问人:mxh_0111 时间:2023-10-30 11:10:32
请教陈版有关收入确认中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认定问题,资料如下:
甲公司2019年与某区水务局签订合同,为其提供水质净化服务,合同中约定:供应商提供水质净化服务报价应包含所有设备及附属工程、外排管线、人员、税金用水用电、污泥处理、厂区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景观绿化等所有费用及以下后期实施过程中需要发生的费用:(1)供电相关费用;(2) 察费;(3) 配套设计费 (含可研费);(4)第三方技术方案咨询审查费:(5) 第三方检测费(包括不限于水质监测、大桥安全监测)相关监测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6) 安乐村泵站前池清淤费。供应商的报价中应包含以上费用。
甲公司成立南京分公司实施项目,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租赁费约定按处理水量进行支付。
同时跟乙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合同中约定“由于法规、政策规定导致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由乙方全职承担,甲方只负责协调。”及乙方的义务:
工会会费的现流
3069、工会会费的现流
提问人:13820176743 时间:2023-10-30 16:23:16
陈版主,请教一下:
回答人:chenyiwei
工会经费现在一般是由税务机关代征的,缴纳时列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委托加工(买卖模式)的会计处理
3070、委托加工(买卖模式)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13190142879 时间:2023-10-30 18:26:41
陈版主及各位老师好,
目前在项目上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及产品在期货交易所存在公开的期货价格。公司2023年会卖出原材料A且跟同一客商买入原材料B,原材料A与原材料B是同一个元素,只是物理形态不同(粉状及柱状),都为生产产品的必要原材料。公司与该客商的合同是这样签订的,以市场价进行销售原材料A,以市场价+加工费购回材料B,销售及采购合同存在关联性(数量关联及结算条款关联)。即,公司会出现销售原材料A会出现利润或而购回的原材料B相较同期市场价采购价格偏高的情况。销售原材料A出现亏损时,公司一般不进行这种操作。
问题:个人理解,这个业务实质还是一个委托加工业务,因此需要进行收入成本及往来余额的抵消。但是问题点是因为公司销售A时是以市场价格进行销售,实际操作抵消有些难以把握。下面是一个简单的测算,请各位老师指正。
背景假设:公司2023年原材料A卖出100吨,成本价80元/吨,销售时市场价100元/吨。公司2023年向同一客商购买原材料B的价格为120元/吨,其中10/吨的为加工费, 购入80吨。公司原账务处理:
销售时:借:应收账款 10,000.00(100x100)
贷:营业收入 10,000.00
借:营业成本 8,000.00(80x100)
贷:存货 8,000.00
采购时: 借:存货 9,600.00(80x120)
贷:应付账款 9,600.00
调整分录:
借:营业收入 2,000.00(20x100) 借:存货 1,600.00 委托加工物资借:应付账款 8,000.00(80x100) 贷:营业成本 1,6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00
这样抵消的目的是还原出来委托加工物资的1,600元历史成本。但是这样抵消实际是承认了80吨部分是可以有利润的。不知道老师们是否认可这样的抵消方式,或是根据业务实质有其他抵消方式。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按照受托加工方式处理,则意味着原材料部分不应产生利润,收入、成本和利润仅就所获取的加工费确认。如果本企业是委托方,则按照对称的原则处理,原材料部分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无论如何,需抵销的收入和成本金额比主帖调整分录所列更大。
原则上,原材料销售出去时,所确认的收入、成本均应抵销,将委托加工发出材料的成本恢复到其原账面价值。购回B材料的成本=(每1吨B材料对应的A材料数量A材料的原单位成本+每1吨
B材料对应的加工费)回购的原材料B数量。如果实际结算款项不同于上述测算金额的,则差额部分作为预付或应付款项处理。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员工宿舍免费提供员工的会计处理
307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员工宿舍免费提供员工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heshayou 时间:2023-10-30 21:34:30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是这样处理。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税务局要求按照开票金额确认收入,与会计确认收入差异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
3072、税务局要求按照开票金额确认收入,与会计确认收入差异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
提问人:wx_5c063d46cb39 时间:2023-10-31 00:00:48
陈版主您好:
请教一下:A公司为生产制造企业(准确的说是外面采购零部件等,自主设计并组装,属于定制化的产品)按照客户的要求将产成品(主要为钢铁厂轧钢生产线上的操作台、控制柜、机电一体化系列产品)。
A公司按照客户的付款要求提前开具增值税发票,税务局要求按照开具增值税发票金额确认收入,按照实际的账面存货金额结转营业成本,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所得税为正数),但审计确认收入按照取得验收单来确认,A公司审计后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值。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按照税务机关要求的口径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开票作为收入、成本确认标准),则存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在毛利率为正的情况下,整体上是构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应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A公司审计后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值的情况,应首先确认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符合确认条件)。在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已足额确认的前提下,可预见未来预计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有多余的,才可以在该部分预计多余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限度内确认与此处的收入时间差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Ek、股份支付费用
307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Ek、股份支付费用
提问人:Yuan-Sir 时间:2023-10-31 09:32:32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年修订),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其中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请教各位老师和陈版主:
请教陈版债务重整相关问题
3074、请教陈版债务重整相关问题
提问人:ZXCGHGT 时间:2023-10-31 09:41:42
陈版,关于债务重整有以下疑问:1. A上市公司账面记载应付账款但债权人未在申报期间未申报债权,未申报的债权金额占总债务金额的比例很小(占比约0.5%),同时假定法院已通过债务重整方案,账面记在的债务能否终止确认,进行债转股?
A上市公司账面未记载债务但申报债权:例如为第三方公司提供担保等。A上市公司为第三方公司B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银行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目前重整会计师的做法是 借:其他应收款-B 贷:其他应付款-银行,然后其他应付款转为股权,这样做是否可以?
A上市公司账面未记载且未申报债权的会计处理:例如虚假陈述赔偿债权。律师根据以往经验暂估应付A上市公司中小股民的赔偿金额,在法院裁定重整计划,但重整计划未申报债权部分不明确明细构成(例如看不出来包含虚假陈述赔偿债权)的情况下,这部分债务能否通过会计预估入表,然后进行债转股。
回答人:chenyiwei
售后回租
3075、售后回租
提问人:LINGJIA543 时间:2023-10-31 10:30:59
回答人:chenyiwei
售后回租不构成销售的情况下,是按照资产抵押借款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应地,所谓提前退租实际上是提前偿还借款,即金融负债的提前终止确认。由此产生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损益,应列入投资收益。
提问人:LINGJIA543 时间:2023-11-06 19:47:58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LINGJIA543 时间:2023-11-10 14:34:48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不需要。
亏损企业如何确认租赁的递延所得税
3076、亏损企业如何确认租赁的递延所得税
提问人:zxxiao2007 时间:2023-10-31 12:23:03
企业为亏损企业,预计未来期间没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亏损和税收抵减企业有大额租资资产
是否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如何确认
根据解释16号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时可先冲未弥补亏损,以此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为限按先确认未弥补亏损的顺序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回答人:chenyiwei
主帖的理解基本合理。
请教陈版内部交易的问题。
3077、请教陈版内部交易的问题。
提问人:threespring 时间:2023-10-31 13:19:24
业务描述:
A持有B 100%股权,B 持有C 60% 股权。 C将原值6000(折旧3000)房产按照公允价5000出售给A,A作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房核算。C个别报表确认资产处置损益5000-(6000-3000)=2000
从合并层面:即将固定资产核算的房产调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房核算,不存在未实现内部损益。依此,合并报表层面 :
资产处置损益 2000
其他综合收益 2000
请教陈版 此项业务合并报表层面涉及少数股东的事项吗?若涉及改如何处理合适呢。谢谢!下面附了几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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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1 13:19 上传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在合并报表层面,该房屋自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是与该项内部交易同步发生的,可以理解为C先把该房产处置给A,A随即变更用途为投资性房地产,因此合并报表层面因变更用途导致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全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与少数股东无关。从另一角度看,该交易的标的资产在母公司账面,其在子公司期间并未形成该项资本公积,故少数股东也不应在该项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份额。
请教陈版,关于股东非同比例增资且增资后原股东未丧控的会计处理
3078、请教陈版,关于股东非同比例增资且增资后原股东未丧控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Silence97 时间:2023-10-31 14:46:29
陈版好,想请教下,A公司1月设立了100%子公司B,认缴100w,但未出资。3月A、C决定分别增资60w、40w。3月5日,A完成160w的出资义务,持股比例下降至80%,C 完成40w出资义务,持股20%。 至增资日前,B主要从A借款进行经营,实现净亏损20w。想请教陈版,1、关于这种非同比例增资且未丧控的情况,合并报表层面应该也是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在合并报表层面调整权益(通常为资本公积)吧?
请教陈版,小股东现金弥补亏损的业务处理
3079、请教陈版,小股东现金弥补亏损的业务处理
提问人:wanyang123 时间:2023-10-31 15:49:51
请教陈版,A公司与自然人B共同出资成立公司C。出资协议中约定C公司成立后三年内不得出现经营亏损,如出现经营亏损后,由自然人B通过现金方式对 C公司亏损予以补偿。关于自然人B
回答人:chenyiwei
C公司收到小股东B的补偿款时,贷记资本公积处理。
提问人:wanyang123 时间:2023-11-03 13:36:03
回答人:chenyiwei
对小股东将补偿款直接支付给子公司,这是基本操作。对子公司本身而言是权益性交易;在合并报表层面体现或有对价安排。
母子公司分别执行了一部分合同,总体满足了返利条件,母子公司应怎么账务处理。
3080、母子公司分别执行了一部分合同,总体满足了返利条件,母子公司应怎么账务处理。
提问人:zhusc 时间:2023-10-31 16:00:13
请教各位老师:
母公司签订了一份附有条件的销售返利合同,目前已交付部分订单,未触及返利条件,现将目前的剩余合同全部转与子公司继续交付,当两个公司交付总额触及到返利条件后,母子公司的收入和开票 应该分别怎样处理 ?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返利是由子公司还是母公司承担?这两者的分担比例为多少?在这一问题确定后,才能确定对母子公司各自个别报表层面收入金额的影响,才能据此作出会计处理。
资本公积分类的请教
3081、资本公积分类的请教
提问人:Kreisky 时间:2023-10-31 16:31:24
求教陈版主:
收入核算疑问
3082、收入核算疑问
提问人:fuqumian 时间:2023-10-31 18:00:14
集团内有两家物业公司A和B,B物业公司无法投标承接某物业项目,因此让A物业公司投标并承接了该物业项目。
合同层面:A物业公司承接后,与业主签订了1年期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金额600万元,随后又与B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外包合同,约定将部分物业服务(保洁服务和秩序维护服务)外包给B物业公司,合同金额580万元。
经了解,实际上,业主的物业服务全部由B物业公司提供,而非仅限于物业服务外包合同约定的保洁服务和秩序维护服务。A物业公司仅参加了投标和签订了合同,以及后续收款和转付给B物业公司,并未为业主提供任何物业服务。
财务核算:A物业公司将收到业主的600万元物业费确认了收入,同时将付给B物业公司的580万元计入管理费用(未计入成本是因为物业服务不是A物业公司提供,所以不属于成本)。请问财务核算是否合理正确?该问题是否涉及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问题,根据业务实质,是否应当采用净额法核算,而非总额法?如果采用总额法,是否应当计入成本,而非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从主帖信息看,A属于代理人,只能按净额确认居间服务收入(20万元);B公司才是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主要责任人,根据提供服务情况确认收入,B公司理论上应按600万元确认收入,20万元确认为销售费用(合同取得成本)。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投资(1998)1999年施行中有关问题
3083、关于企业会计准则--投资(1998)1999年施行中有关问题
提问人:13381171726 时间:2023-10-31 21:53:21
陈版主您好
有个关于早期的投资理解问题,企业对合营企业投资在1994年即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