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4年0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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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
- 作者: 陈奕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技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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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4年02月)
公司协商解散,承租股东的房屋在免租期内账务处理问题
15、公司协商解散,承租股东的房屋在免租期内账务处理问题
提问⼈:yulichuan 时间:2024-02-01 14:47:13
公司A与公司B在23年共同设⽴公司C,其中A持有C股权60%并能实施控制将其作为合并范围内⼦公司核算。23年期间B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C作为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约定租期10年、租⾦每年300万、享受与B⼀致的免租期待遇
(签订租赁合同时B享受的免租期尚未确定),C将房屋短期对外出租确认租赁收⼊并按不含免租期的3000万租⾦确认使⽤权资产摊销折旧,A作为上市公司在中期报告⾥披露了关联⽅租赁交易。
23年底AB双⽅协商解散C并约定此期间均为免租期⽆需⽀付租⾦,现在我们与审计产⽣三种不同的处理意见:
现⾦流量表预付账款性质划分
16、现⾦流量表预付账款性质划分
提问⼈:就是没名字 时间:2024-02-01 22:24:56
求助版主,想问⼀下,预付账款的变动在现⾦流量表中,列⽰在经营性应收项⽬的变动还是经营性应付项⽬的变动呢?是否预付应付的变动应该都列⽰在经营性应付项⽬的变动中去呢?以及其他流动资产是列⽰在经营性应收嘛?
(主要是进项税重分类)
谢谢版主!!! 回答⼈:chenyiwei
此类问题⽆明确规定,实务中做法也不⼀致。两种做法都有道理。如果是作为应收项⽬,则是考虑了其资产属性
(属于⾮货币性的债权);如果是作为应付的抵减,则是从“同属于采购循环”这⼀点考虑的。
其他流动资产(进项税重分类)可以作为经营性应收项⽬。
同⼀控制下⾮国有企业能够像国企⼀样进⾏不同⼦公司的资产划拨或者兼并?
17、同⼀控制下⾮国有企业能够像国企⼀样进⾏不同⼦公司的资产划拨或者兼并?
提问⼈:14722022264 时间:2024-02-02 11:18:23
@chenyiwei 陈⽼师您好,请问⾮国有企业想像国企⼀样进⾏同⼀控制下的资产划拨可以吗?这种资产或者股权交易必须对价是公允的吗?附:都是100%控股的公司
回答⼈:chenyiwei
法律上并不禁⽌,理论上也是可以的,但需关注可能产⽣的税务风险和对债权⼈利益的潜在损害。建议先咨询律师和税务专业⼈⼠。
限制性股票股份⽀付费⽤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8、限制性股票股份⽀付费⽤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提问⼈:19002511490 时间:2024-02-03 15:04:48
陈版您好,遇到⼀个上市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2022年10⽉⼀次性授予,分3期解禁,分别为2022年10⽉、2023年10⽉和2024年10⽉,2023年进⾏了以资本公司每10股转增5股,并分配了可撤回的现⾦股利,想问下2023年年底计算股份⽀付费⽤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按照(2023年12⽉31⽇的收盘价-授予⽇价格)股份数,还是(2023年12
⽉31⽇的收盘价-授予⽇价格除权转换后的价格)(原始授予数量+转增股份数)来计算?
回答⼈:chenyiwei
如果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权价格按⽐例调整;在分配现⾦股利后,根据每股现⾦股利相应减少⾏权价格,则这两个事项并不影响股份⽀付费⽤的确认和计量。在此情况下,应按照(2023年12⽉31⽇的收盘价-授予⽇价格除 权转换后的价格)*(原始授予数量+转增股份数)来计算2023年年底计算股份⽀付费⽤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关于借款费⽤资本化问题
19、关于借款费⽤资本化问题
提问⼈:wx_5d67dd711301 时间:2024-02-03 17:01:20
A项⽬于 2007 年⽴项,2008年6⽉开⼯,分B、C两部分。2010年8⽉完成B、C部分主体结构封顶⼯程。2018年11⽉
与银⾏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仅限⽤于A项⽬,按⼯程进度逐步使⽤贷款。
由于使⽤功能调整等原因导致C部分完成主体结构施⼯后⼀直处于停⼯状态,2019年B⼯程进⾏达到预计可使⽤状态。B、C两部分的合同都是以⼀个整体签订的,2019年企业预结转了B部分的固定资产(其中:施⼯类合同按建筑⾯积分摊,设备等其他费⽤按实际或⼀定⽐例分摊)。
请问:C部分的借款费⽤能否资本化?如果可以资本化,B、C的借款费⽤应该按什么来分摊? 回答⼈:chenyiwei
由于“2018年11⽉与银⾏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仅限⽤于A项⽬”,但C部分⼀直处于停⼯状态,2019年B⼯程进⾏达到预计可使⽤状态,因此最多只能以取得贷款后⾄B部分预转固之⽇期间内B部分实际发⽣的⼯程⽀出为基 础,乘以该笔专门借款的利率确定该期间内可资本化的利息⾦额,且不超过该期间内该笔借款实际发⽣的利息总 额。超出部分的利息予以费⽤化处理。在该期间以外的期间内发⽣的利息⽀出也应当全部费⽤化。
求助陈版主:业绩对赌,实控⼈负有回购义务的股权投资,投资⽅该如何进⾏ 账务处理。
20、求助陈版主:业绩对赌,实控⼈负有回购义务的股权投资,投资⽅该如何进⾏ 账务处理。
提问⼈:⼼欲⽆痕 时间:2024-02-04 09:38:02
背景:
⼦公司将固定资产⽆偿划⼊母公司
21、⼦公司将固定资产⽆偿划⼊母公司
提问⼈:圣媛 时间:2024-02-04 16:25:13
请问下,全资⼦公司⽆偿划⼊集团公司(母公司)⼀台汽车,账⾯价值10万元,⼀、母公司⼊账: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偿拨⼊资产?⼆、⼦公司⼊账,把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转⼊固定资产清理后,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贷:固定资产清理 ?
回答⼈:chenyiwei
母公司从⼦公司⽆偿划⼊资产时,母公司应按该资产在⼦公司的原账⾯价值⼊账,同时贷记对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相当于部分收回对该⼦公司的投资,⽽不能贷记母公司⾃⾝的资本公积或者其他权益类科⽬。
⼦公司按照该项划出资产的账⾯价值,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同⼀控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22、⾮同⼀控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提问⼈:⽩菜不⽩ 时间:2024-02-04 16:42:09
陈版及各位朋友,请教个问题:
甲公司账⾯有⼀个长投,是对⼄公司的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A公司⾮同⼀控制下收购甲公司,该长投评估增值了100万,在建公允备查簿时,怎么做分录?和固定资产评估增值有什么区别呢?
回答⼈:chenyiwei
理论上,在A公司合并报表层⾯,相当于新取得了⼀项对联营企业(⼄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规定的权益法核算原则,通过资产评估或者其他适当⽅法确定⼄公 司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的公允价值,后续以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公司的损益进⾏调整,以调整后的报表进⾏权益法核算。
如果上述做法不切实可⾏的,则可以基于重要性原则,仅针对少数评估增值较⼤的资产项⽬重新确定购买⽇公允价值,其他增值较⼩的资产仍延续甲公司账⾯的处理⽅式。
请教陈版主和各位⽼师:企业调整业务后安全⽣产费结转的问题
23、请教陈版主和各位⽼师:企业调整业务后安全⽣产费结转的问题
提问⼈:xinren23 时间:2024-02-04 17:25:34
请教陈版主及各位⽼师:
《企业安全⽣产费⽤提取和使⽤管理办法》第五⼗九条规定:企业调整业务、终⽌经营或者依法清算的其结余的企业安全⽣产费⽤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企业在计提安全⽣产费是计⼊成本,但是下半年因为业务调整,企业由⽣产主体转为持股平台,剩余的安全⽣产费应该通过哪个具体的会计科⽬结转呢?因为管理办法原话是结转本期收益,那应该是不能直接冲减成本的吧?
感谢!
回答⼈:chenyiwei
理论上应冲减当初计提时所计⼊的成本费⽤科⽬(即贷记销售成本)。如果本期已⽆销售成本,则贷记管理费⽤或者营业外收⼊也可以接受。
会计估计
24、会计估计
提问⼈:傻傻的飞鸟 时间:2024-02-04 17:41:34
请教⼤家,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采⽤的会计估计与投资单位不⼀致,在进⾏损益调整时是否需要按投资单位的会计估计进⾏调整。因为购买股权时,存在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于账⾯价值情况,投资单位与被投资单位残值率和折旧年限不⼀致,现需要将净利润进⾏调整,调整时采⽤投资单位还是被投资单位的会计估计。准则只强调了会计政策不⼀致需调整。谢谢⼤家。
回答⼈:chenyiwei
理论上,在合并报表和权益法核算中,都只是要求统⼀会计政策,⽽不要求统⼀会计估计。如果母⼦公司(或者投资⽅与被投资⽅)所处⾏业不同,资产类型和使⽤⽅式不同,则其采⽤不同的与固定资产折旧相关的会计估计是合理的,强⾏统⼀反⽽不合理。
如果被投资⽅的会计估计明显不符合其实际情况,或者与⾏业惯例存在重⼤差异,则应考虑是否需对其报表进⾏差
错更正,以更正后的报表为依据纳⼊合并或者进⾏权益法核算。
请教陈版,委托代销能否扣除佣⾦后确认净额确认收⼊
25、请教陈版,委托代销能否扣除佣⾦后确认净额确认收⼊
提问⼈:SS林⽊ 时间:2024-02-04 18:14:42
陈版您好,请教下,公司存在委托代销业务,需按成交额⽀付佣⾦,由于各种原因,对⽅⽆法开具费⽤票,若进费
⽤存在⽆票不规范问题,能否有⽐较好理由可以以扣除⼿续费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如合同条款增加某些描述, 谢谢您
回答⼈:chenyiwei
从会计技术⾓度,如果确认本企业是主要责任⼈,则本企业应以最终客户⽀付或应付的价款计量收⼊,同时将⽀付给代销商的佣⾦确认为销售费⽤。
以扣除⼿续费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难度较⼤,除⾮是此类⼿续费⾦额不重⼤,基于重要性原则予以接受(但即使
⾦额较⼩,鉴于此类事项较为敏感和风险较⾼,审计中仍需关注)。如果是IPO前的财务规范,还是建议尽可能通过规范的途径获得⼿续费和佣⾦的发票进⾏税前扣除。
资产补偿合并层⾯处理
26、资产补偿合并层⾯处理
提问⼈:周庆123 时间:2024-02-05 11:59:01
背景:2021年,A公司参与B公司定增后,A持有B公司51%的股权,定增协议中规定,如后续B公司的房地产项⽬ 建设成本超过约定的⾦额,原控股股东将以现⾦补偿⾄B公司。2023年通过测算发现原股东需补偿现⾦4亿元⾄B公司,同时,对存货进⾏减值测算,经测算,存货假设也减值4亿元。
问题:1、B公司的单体层⾯收到的现⾦,借:银⾏存款4亿元;贷:资本公积-溢价4亿元;2、补偿事项是否为或有事项,A公司并B公司,合并层⾯的处理为,借:资本公积-溢价 4亿元;贷:公允价值变动 4亿元;借:少数损益
(4亿元49%),贷:少数股东权益(4亿元49%),并对其三步法权益核算,其中资本公积-溢价4亿元剔除。这样 合并层⾯资本公积-溢价抵消⼲净,同时,本次补偿和减值不影响合并层⾯的利润总额及少数股东损益及少数股东权益。
想问下陈版主,这样的处理是否合适,谢谢回答⼈:chenyiwei
在A公司合并报表层⾯,应参照或有对价的处理原则,将B公司所收到的补偿款按⽐例(51)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确认为或有对价损益(不可直接抵减B公司针对存货计提的跌价损失),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直接增加少数股东权益,⽽不是先增加少数股东损益再转⼊少数股东权益。
2、在A公司合并报表层⾯,应参照或有对价的处理原则,将B公司所收到的补偿款按⽐例(51%)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确认为或有对价损益(不可直接抵减B公司针对存货计提的跌价损失),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直接增加少数股东权益,⽽不是先增加少数股东损益再转⼊少数股东权益。
提问⼈:周庆123 时间:2024-02-20 11:14:48
陈版主,这样会导致资产减值影响利润总额⼤于或有对价51%确认的收益,由于公司是国企,对利润总额进⾏考 核,按照您的处理则会对利润总额带来负⾯影响,逻辑上本次资产补偿和资产减值整体应该不会对利润总额有影响的。请陈版主再解释下,谢谢!
回答⼈:chenyiwei
主体不同。存货减值的主体是B公司⾃⾝;补偿交易是发⽣于新⽼股东之间,与B公司实质上⽆关。
请教陈版主,关于⾮同⼀控制下企业并购,商誉问题和过渡期损益。
27、请教陈版主,关于⾮同⼀控制下企业并购,商誉问题和过渡期损益。
提问⼈:桂圆⼋宝 时间:2024-02-05 15:43:19
同控下企业合并并表相关问题
28、同控下企业合并并表相关问题
提问⼈:17827406912 时间:2024-02-05 18:01:53
想问下陈⽼师!同控下,出售⽅将100%控股的⼦公司B卖给购买⽅,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期是3⽉底,⼯商变更也是3⽉底,股权协议中的定价是22年12⽉31⽇的净资产价值,约定23年1-3⽉的利润是归购买⽅所有,这种情况下卖⽅需要合并⼦公司B的1-3⽉的报表数据吗!
⽅案⼀:合并。卖⽅合并⼦公司1-3⽉的利润表数据,然后将⼦公司B的1-3⽉的利润⾦额⼀笔调整⾄其他应付款⾥
⽅案⼆:不合并。卖⽅不合并⼦公司B的1-3⽉利润表我们⽬前有以上两个⽅案,不确定哪个更合适
回答⼈:chenyiwei
虽然约定“23年1-3⽉的利润是归购买⽅所有”,但卖⽅直到2023年3⽉底才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故需合并到处置
⽇。但主帖中的“⽅案⼀”也是有问题的。正确做法应当是:该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的损益仍正常纳⼊卖⽅合并报 表,相应调整卖⽅的权益(⽽不是计⼊其他应付款)和该⼦公司的净资产在合并报表层⾯的账⾯价值。在处置⽇, 由于以同样的价格处置了较基准⽇更多(或更少)的净资产,故与基准⽇相⽐,相应减少(或增加)丧失对⼦公司控制权的损益。
同控下企业留存收益恢复相关问题
29、同控下企业留存收益恢复相关问题
提问⼈:17827406912 时间:2024-02-05 18:05:46
陈⽼师想请教⼀下!!同控合并下,购买⽅合并⼦公司B,但⼦公司B亏损,资本公积转⼊留存收益,是做账贷: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吗?会导致报表增加⼀个资本公积的余额,这样做合理吗?
回答⼈: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当被合并⽅的合并⽇留存收益为负数时,恢复留存收益的结果是使得合并报表层⾯的归母留存收益减少,同时资本公积增加。
理论上,如果收购的股权⽐例为100%,且均从最终控制⽅控制范围内收购,则在最终合并结果中,是将被合并⽅的实收资本转⼊资本公积,再将被收购⽅的留存收益余额(⽆论正负)并⼊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
同⼀集团内的股权划转的处理
30、同⼀集团内的股权划转的处理
提问⼈:sunny_zzz 时间:2024-02-05 19:15:32
集团甲公司,有两个全资⼦公司A、B,⼦公司B持有C公司100%股权,
现集团为了调整结构,将C公司的股权由B公司⽆偿划转给A公司。(划转时甲公司对B公司长投2000万,甲公司对
A公司长投500万;B公司对C公司长投1000万;B公司账⾯净资产为实收资本2000万,未分配利润400万;C公司账
⾯净资产为实收资本1000万、未分配利润-3200万;):
请问:1、甲公司以及A、B公司的账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增发股票的⼿续费,如何在权益变动表中披露
31、增发股票的⼿续费,如何在权益变动表中披露
提问⼈:vheiyudh 时间:2024-02-05 20:44:39
增发股票的⼿续费,应冲减资本公积。在“股东权益变动表”中,这笔费⽤,应该填在哪⾥? 回答⼈:chenyiwei
可以直接抵减发⾏股票(股东投⼊资本)增加的资本公积净额。
请教陈版主,会计准则16号解释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直租⽅式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相关问题
32、请教陈版主,会计准则16号解释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直租⽅式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相关问题
提问⼈:genusdms 时间:2024-02-06 01:24:03
请教陈版主:我对关于16号解释理解还不是很到位,请陈版主指导。以下是企业⽬前的现状:
请教陈版和各位⼤侠,应收款项融资的减值是否属于公允价值变动
33、请教陈版和各位⼤侠,应收款项融资的减值是否属于公允价值变动
提问⼈:zxxiao2007 时间:2024-02-06 11:29:13
案例1、来源于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第11期:相关内容:⼀般情况下,商业汇票期限短,到期兑付⾦额确定,因此认为其公允价值变动均是由信⽤减值损失导致的,故本案例中1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的公允价值为95万元,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5万元,⽽这5万元公允价值变动均是由发⽣信⽤减值损失⽽导致的,最终都确认在“信⽤减值损 失”中,公允价值变动和预期信⽤损失准备计提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合计影响⾦额则为零(因为除了信⽤减值损失 外,并⽆其他导致商业汇票公允价值变动的因素)。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第⼀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借: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 5万元贷: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 5万元第⼆步,确认信⽤损失准备:
借:信⽤减值损失 5万元
贷:其他综合收益——信⽤减值准备 5万元
案例2、22号准则:【例 37】甲公司于 2×17 年 12 ⽉ 15 ⽇购⼊⼀项公允价值为 1 000万元的债务⼯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其他综合收益的⾦融资产。该⼯具合同期限为 10 年,年利率为 5%,本例假定实际利率也为 5%。初始确认时,甲公司已经确定其不属于购⼊或源⽣的已发⽣信⽤减值 的⾦融资产。
2×17 年 12 ⽉ 31 ⽇,由于市场利率变动,该债务⼯具的公允价值跌⾄ 950 万元。甲公司认为,该⼯具的信⽤风险
⾃初始确认后并⽆显著增加,应按 12 个⽉内预期信⽤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损失准备⾦额为 30 万元。为简化起见,
本例不考虑利息。2×18 年 1 ⽉ 1 ⽇,甲公司决定以当⽇的公允价值 950 万元,出售该债务⼯具。甲公司相关账务
处理如下:1. 购⼊该⼯具时:借: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10 000 000贷:银⾏存款 10 000 0002. 2×17
年 12 ⽉ 31 ⽇:借:信⽤减值损失 300000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
动 500 000 贷: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5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信⽤减值准备 300 000 甲公司在其
2×17 年年度财务报表中披露了该⼯具的累计减值 30 万元。2、准则中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发⽣的有序交易中,出售⼀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项负债所需⽀付的价格。
想请请教陈版和各位⼤侠:
两个案例是否⽭盾?应收款项融资的公允价值是否包括信⽤减值,如果包括案例1的最终处理,减值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减少应收款项融资的账⾯价值
回答⼈:chenyiwei
⾸先需要注意:根据《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2号》之“2-10 ⾦融资产管理业务模式中”出售”的判断标
准”:“如果⼀项⾦融资产对外”出售”但并未终⽌确认,意味着企业仍将通过收取该⾦融资产存续期内合同现⾦流量的⽅式实现经济利益,该种业务模式不满⾜”通过持有并出售⾦融资产产⽣整体回报”的情形。因此,⾦融资产管理业务模式中”出售”,应当是满⾜会计终⽌确认条件下的⾦融资产出售⾏为。”据此,在⽬前的实务中,商业承兑汇 票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可被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的情况是很少见的。
其次,应收款项融资的明细科⽬设置较为特殊。没有单独针对应收款项融资设置的“减值准备”科⽬(⽆论是⼀级科
⽬还是明细科⽬)。其账务处理,⾸先是根据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确定摊余成本;其次将摊余成本和期末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第三步是将预期信⽤损失计⼊损益并贷记其他综合收益,这样其他综合收益的净发⽣额仅代表由债务⼈信⽤风险以外的其他原因(如市场利率变动)对该项⾦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影响。确认信⽤减值损失是借记“信⽤减值损失”,贷记“其他综合收益——信⽤减值损失”,即这⼀步是不影响⾦融资产账⾯价值的,因为前⼀步已将⾦融资产的账⾯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所以后续不能再调整了。
应收款项融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是多⽅⾯因素影响的结果,既包括⾦融市场上的利率等宏观参数,也包括债务⼈信⽤风险的影响,只不过对该类⾦融资产⽽⾔,因债务⼈信⽤风险因素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影响需单列出来并体现在损益中,使得该类⾦融资产对持有⼈利润表的影响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融资产相同。
求助陈版主,关于承债式收购
34、求助陈版主,关于承债式收购
提问⼈:遗忘的记忆 时间:2024-02-06 16:07:34
A公司向B公司收购C公司,签订⼀份股权交易协议,协议约定A公司以1元价格向B公司收购其只有C公司51%的股权,同时收购⽅收购交易对⼿⽅应收标的公司的债权,该债权账⾯数为10000万左右,债权收购价格为5000万左 右。
收购后A公司控制了C公司
收购后C公司的应付债务由应付原债权⼈B公司,变为应付收购⽅A公司,C公司要按账⾯10000万⽀付给收购⽅。
请教:1、该项交易合并成本如何确定(只算股权对价款作为合并成本,还是当作⼀揽⼦交易看待,债权对价+股权对价⼀起视为合并成本);
求助陈版主,关于商誉问题
35、求助陈版主,关于商誉问题
提问⼈:zhilonggong 时间:2024-02-07 16:14:11
现实业务中遇到难题,需要求助陈版主:
甲、⼄公司发起设⽴丙公司,甲⼄分别持有丙公司55%和45%股权,甲公司控制丙公司。丙公司通过⾮同⼀控制下企业合并⽅式控股丁公司,持有其80%股权,丙公司合并报表层⾯形成1亿元商誉,丙公司除持有丁公司股权外,
⽆其他资产。甲公司合并报表层⾯列⽰1亿元商誉。
现甲、⼄公司将丙公司清算注销,丙公司将持有的丁公司股权按照55:45分配给甲、⼄两公司,甲公司直接控制丁公司。
请教:
在不考虑商誉减值的情况下,甲公司合并报表层⾯1亿元商誉是否受丙公司注销影响,需要调整?
以下逻辑是否合理:将丙公司清算注销事项看做是甲公司⾃丙公司处受让丁公司股权,甲公司获取丁公司控制权,重新计算商誉。
回答⼈:chenyiwei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抵消
36、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抵消
提问⼈:hwy0318 时间:2024-02-07 22:54:28
请教陈版主,针对单体报表,假设公司存在针对坏账准备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针对租赁负债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又存在针对使⽤权资产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个⼈理解是个别报表针对的是同⼀个纳税主体,并且公司未来将长期处于同⼀个税收征管单位管辖之下,这种情况下是符合准则规定的两个条件的,个别报表中应该当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相互抵消后按净额列⽰。
在合并报表层⾯,由于合并范围内多家公司是不同的纳税主体,并且接受不同的税收征管单位的管辖,所以在合并报表层⾯,合并范围内各家公司汇总上报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是不能相互抵消的,例如A⼦公司个别报表抵消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00万,B⼦公司个别报表中抵消后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是80万,那个合并报表中递延所得税 资产就是100万,递延所得税负债就是80万。
请教陈版主,我的上述两个理解是否正确? 回答⼈:chenyiwei
你的理解基本合理。
祝陈版主龙年⾝体安康,⼼想事成。
37、祝陈版主龙年⾝体安康,⼼想事成。
提问⼈:cfshichunsheng 时间:2024-02-09 18:30:15
祝陈版主龙年⾝体安康,⼼想事成。回答⼈:chenyiwei
谢谢!也祝各位⽹友新年快乐!龙⾏⼤运!
祝陈版和各位坛友2024新年快乐
38、祝陈版和各位坛友2024新年快乐
提问⼈:eanaiwalker 时间:2024-02-10 11:45:19
祝陈版和各位坛友2024新年快乐,⼯作顺利!也希望论坛审核速度更快⼀些,让论坛更加活跃~ 回答⼈:chenyiwei
谢谢!也祝各位⽹友新年快乐!龙⾏⼤运!
祝陈版新年快乐,龙年⼤吉!
39、祝陈版新年快乐,龙年⼤吉!
提问⼈:liuweisheng 时间:2024-02-11 22:18:11
祝陈版新年快乐,万事如意,龙年⼤吉!感谢⼀直以来⽆私的分享和耐⼼的指导,陈版新年快乐! 回答⼈:chenyiwei
谢谢!也祝本版⾯全体⽹友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重要组成部分的判断
40、重要组成部分的判断
提问⼈:koodhao 时间:2024-02-15 20:04:24
请教陈版:在集团重要组成部分的判断时,合并报表采⽤的是审前报表,请问作为基准的合并报表,需不需要考虑将集团内部往来以及交易进⾏抵消,假如有⼀家公司,⼤部分收⼊和采购均来源于集团内部交易:1、集团报表以 及⼦公司报表均按照抵消之前的数据,⼦公司应该列⼊重要组成部分,貌似不合理,⼤量的内部交易也会将真正对外交易的重要⼦公司占⽐稀释,从⽽影响重要组成部分的判断;2、集团报表按照抵消后的报表数据,那么⼦公司 的报表是不是也应该将内部交易和往来予以剔除?但是实务中,在执⾏审计程序之前,要将内部往来及交易在每个
⼦公司单家报表剔除,⼯作量⾮常⼤,是否有必要?
回答⼈:chenyiwei
【转】政府补助相关问题
41、【转】政府补助相关问题
提问⼈:eanaiwalker 时间:2024-02-17 10:47:31
在论坛公务版块看到⼀个问题,移到本版块与⼤家探讨:
** 背景**:某汽车零部件⽣产企业B将⾃⼰业务中主要的精冲业务切分出来成⽴了⼦公司A。A公司⽣产所⽤的⼚房为B公司所有,未向B公司⽀付房屋租⾦。后来因政府⼟地收储,需收回B公司的⼟地,具体征迁补偿协议尚未 签订,补偿⾦额尚未确定。因⼟地收储事实,导致A公司需另⾏租⽤新的⼚房开展⽣产⼯作,由此产⽣过渡性⼚房租⾦、设备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基础设施改造费⽤、移地⽣产体系认证等费⽤。B公司在股东会决议中明 确,上述因⼟地征迁给A公司带来的损失将从未来政府补助资⾦中进⾏弥补。未来政府单位将会单独与⼟地所有权
⼈B公司签订补偿协议,协议后附相关评估报告,报告中会列明补偿的具体事项,事项中会有⼀部分是B公司在股东会决议中明确的将补偿给A公司的相关搬迁费⽤。⽬前B公司已经不是A公司的股东,股权已对外转让。
问题:未来A公司收到B公司的补偿资⾦后该如何进⾏账务处理? 原⽂链接:https://bbs.esnai.com/forum.php?
mod=viewthread&tid=5484212&extra=page%3D1%26filter%3Dtypeid%26typeid%3D249
** 观点**:
A公司收到的补偿⾦不属于政府补助。政府单位单独与B公司签订补偿协议,A公司的搬迁补偿完全源于B公司的内部决议,并⾮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故不符合政府补助的特征。
关于补偿资⾦的会计处理,个⼈想到两种处理⽅式:
⽅案⼀:A公司因搬迁所产⽣的过渡性租⾦、设备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等未来都可以从B公司取得赔偿,故不应确认损益,在这些费⽤实际发⽣时借“其他应收款——B公司”,贷“银⾏存款”等;后期收到补偿款后进⾏相反处 理。
⽅案⼆:结合现有资料来看,政府和B公司的补偿协议尚未签订,补偿⾦额未确定,仅凭B公司的股东决议⽆法估 计后期能否取得补偿款,以及能取得多少补偿款,这属于⼀项或有资产,因此不应确认为“其他应收款”。A公司在处理这些搬迁损失时不应考虑补偿款的影响(不过可以考虑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待后期有明确依据⽀撑时, 再将补偿款计⼊营业外收⼊。
回答⼈:chenyiwei
如果⽇后通过A、B公司之间的协议,B公司可将其与政府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中约定应由B公司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均转移给A公司,相当于B作为A的代理⼈与政府协商搬迁补偿事宜,B⾃⾝不从中获利或者承担损失,则A对该事项应参照《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3号》之“3-10 搬迁补偿事项的会计处理”所述原则处理:
对于企业收到的不满⾜专项应付款确认条件(“因公共利益进⾏搬迁”以及”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般情况下认为,在满⾜市场化原则、补偿价格公允的前提下,该款项实质上是政府为取得⼟地使⽤权等资产向企业⽀付的交易对价。对于实践中存在的各类搬迁补偿名⽬,企业通常应当将其整体作为资产处置对价进⾏会计处理,除⾮有确凿证据表明搬迁补偿款存在政府补助成分(如提前搬迁奖励款等附带额外政策条件和使⽤条件的奖励),且政府补助与资产处置部分能够明确区分,则对于政府补助部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补助准则相关规定进
⾏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为履⾏上述资产处置交易⽽发⽣的房屋及其他附属物拆除损失、搬迁费⽤、停产停业期间⽀付的职⼯薪酬等费⽤,如果预计能够通过未来资产处置对价予以补偿的,企业可以按照流动性将其暂时计⼊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在处置资产终⽌确认时转⼊损益,否则应当在相关费⽤发⽣时计⼊损益。
求助陈版,浮动等待期的确定
42、求助陈版,浮动等待期的确定~~
提问⼈:liugaige 时间:2024-02-18 11:54:26
请教陈版:
某公司现制定的股权激励⽅案关于服务期的约定如下:
基础服务期为6年,同时会根据个⼈业绩表现及司龄进⾏调整,每半年考核⼀次;
如果考核等级⾼则可相应缩短服务期限,考核等级低则要相应增加服务期限;
如果司龄超过12个⽉,超过⽉份可⽤于抵减服务期限,最长抵减⽉份为12个⽉;
浮动调整后的服务期最低为4年。问题:
对于这种浮动服务期的情形,服务期限如何确定?是否根据每年的两次考核结果调整服务期,同时对员⼯之后的表现和司龄进⾏预估调整?
对于考核评级低的情形将相应延长服务期限,因签署协议时员⼯知悉该情形,且不属于对股权激励⽅案的修改,是否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股权激励费⽤进⾏调整,并不构成对可⾏权条件的不利修改?
另:在等待期内公司向所有股东分红(包括持股平台),但持股平台员⼯离职时,分红不撤销,是否影响可⾏权⽇的判断?
盼 复 ~~ @chenyiwei
回答⼈:chenyiwei
本案例同时涉及业绩条件和服务期限条件,且两类条件互相影响。理论上,应针对每个激励对象的具体情况和公司的考核政策(每个等级的⽐例、各激励对象以往的考核等级等)对各考核对象在等待期内的业绩考核等级进⾏合理估计,并结合各考核对象的司龄,据此合理估计每个考核对象的等待期。如果不能合理估计的,则基于谨慎原则, 先按照最短等待期(如4年)予以暂估。后续每个资产负债表⽇进⾏会计估计变更。
对于考核评级低的情形将相应延长服务期限,因签署协议时员⼯知悉该情形,且不属于对股权激励⽅案的修改,则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股权激励费⽤进⾏调整,并不构成对可⾏权条件的不利修改。
在等待期内公司向所有股东分红(包括持股平台),但持股平台员⼯离职时,分红不撤销,不影响可⾏权⽇的判断。但影响回购义务(如有)的确认和计量。
提问⼈:shengmeiqin 时间:2024-02-22 12:38:10
陈⽼师,中审众华研究什么时候能发布回答⼈:chenyiwei
⽬前还在修改和审核中。因为现已进⼊忙季,所以有所延迟。抱歉!
对股东每股净资产的补偿
43、对股东每股净资产的补偿
提问⼈:桂红艳 时间:2024-02-18 18:50:06
请教各位⽼师:背景:原股东最初以10元/股购⼊公司股份,三年后按照被投资单位的承诺,补⾜此时的公司每股净资产5元与购买时的每股净资产10元的差额,即5元/股给予补偿。
问题:股东单位收到该补偿款的账务处理? 回答⼈:chenyiwei
请说明具体背景?补偿是由被收购⽅的原股东给予的,还是由其他⽅给予的?补偿款是否来源于收购⽅的关联⽅? 另外,补偿款是⽀付给收购⽅,还是⽀付给标的企业?
提问⼈:桂红艳 时间:2024-02-23 09:09:04
您好,陈⽼师,感谢您回复。补偿主要是甲公司(原始股东)最初按照10元/股购⼊⼄公司股份,三年后实际公司 每股净资产为5元/股未能达到10元/股,出于甲公司(原始股东)的补偿,⼄公司将差额部分每股净资产5元⽀付给甲公司(原始股东)作为罪每股净资产的补偿,甲公司(原始股东)对⼄公司持股⽐例未发⽣变化,每股净资产由10元每股减为5元每股。现甲公司(原始股东)收到该笔款项该如何进⾏账务处理?
回答⼈:chenyiwei
该补偿款应当是由⼄公司⼤股东(⽽不是⼄公司)⽀付给甲公司的?如果由⼄公司(被投资企业)⽀付给甲公司
(股东),则没有意义,⼄公司的净资产进⼀步减少,起不到补偿作⽤?
如果该补偿安排是与甲公司购⼊⼄公司股份同时达成的,则视为⼄公司股东授予甲公司⼀项卖出期权,即甲公司可在投资满3年后将标的股份按原始价格(10元/股)卖给⼄公司的⼤股东。甲公司应将该项卖出期权作为⼀项单独的衍⽣⾦融资产进⾏会计处理,确认为其他⾮流动⾦融资产。其核算独⽴于取得的⼄公司股份。具体可参考《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1 特殊股权投资的确认与分类”中“⼀、附回售条款的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44、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提问⼈:⽩菜不⽩ 时间:2024-02-18 19:45:07
陈版及各位朋友,请教个问题:
甲公司账⾯有⼀个长投,是对⼄公司的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A公司⾮同⼀控制下收购甲公司,该长投评估增值了100万,在建公允备查簿时,怎么做分录?和固定资产评估增值有什么区别呢?
回答⼈:chenyiwei
2楼的意见总体上是合理的。
在实务中,如果按2楼的做法不切实可⾏的(例如A公司⽆法要求⼄公司以购买⽇为基准⽇进⾏PPA评估),则可以参照原先2006版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指南中的下列规定,考虑能否接受不按购买⽇公允价值对⼄公司的折旧、摊销、成本结转等进⾏调整:
2.存在下列情况之⼀的,可以按照被投资单位的账⾯净损益与持股⽐例计算确认投资损益,但应当在附注中说明这⼀事实及其原因。
⽆法可靠确定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
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与其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较⼩;
其他原因导致⽆法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进⾏调整。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
45、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
提问⼈:guipingxuye 时间:2024-02-18 21:07:55
请教⼤家⼀个问题。⼀企业长期亏损,并将长期亏损。现企业租⼊⼀房⼦,确认了使⽤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按会计准则可以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可抵暂时性差异预期转回的未来期间内,企业⽆法产⽣⾜够的应纳得额⽤以利
⽤可抵暂时性差异影响,使得与可抵暂时性差异相关的经济利益⽆法实现的,不应确认递延得税资产),那还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吗?(私底下觉得由租赁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可以视同⼀对孪⽣兄弟,既然递延所得税资产不确认,那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不是也不确认为宜呢?)
回答⼈:chenyiwei
递延所得税负债仍需确认。因为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了与对⼦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外)的确认不考虑未来转回的可能性,也不考虑未来有⽆⾜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在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基础上,可在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限度内确认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是否需要确认股份⽀付费⽤?
46、是否需要确认股份⽀付费⽤?
提问⼈:⼀云 时间:2024-02-18 21:50:05
A公司成⽴5年了,⼀直未实缴注册资本。历经数次股权变更,2023年10⽉31⽇,原股东将全部股权(注册资本300 万元)0元转让给B和C股东,转让时A公司净资产为30万元,实收资本0元。B和C股东于2023年11⽉20⽇实缴注册资本300万元。
————请问:B、C股东在新公司担任董事,此次实缴出资,是否涉及股份⽀付呢?
⼀云
回答⼈:chenyiwei
因为B、C合计占A公司的100%股权,实缴后股权⽐例未发⽣变动;且此次属于对原认缴出资的实缴,不具有为了获取员⼯或其他⽅的服务⽽予以补偿或激励的性质,故不属于股份⽀付。
⾮同⼀控制下企业合并
47、⾮同⼀控制下企业合并
提问⼈:⽩菜不⽩ 时间:2024-02-18 22:07:17
陈版及各位朋友请教个问题:
甲公司收购A公司100%的股权,A公司主要资产是⼀个长投(对B公司的),B公司是实体公司,甲公司收购A公司的⽬是为了取得B公司股权。我的问题是:甲公司收购A公司,算是购买资产(毕竟A公司的集中度⽐较⾼),还是购买公司(毕竟收购A公司的⽬的是为了取得B公司控制权)?
如果是购买公司,和直接收购B公司股权相⽐,在甲公司合并报表层⾯的会计处理是否相同? 回答⼈:chenyiwei
应当穿透到底层资产来分析。如果B是A的⼦公司,则应分析B是否构成业务;如果A对B⽆控制权但有重⼤影响, 则应注意区分联营企业是否构成业务。
如果A控制B,⽽B构成业务的,则仍属于企业合并。
如果A对B⽆控制权但有重⼤影响,则根据《2017年会计监管协调会——具体会计问题监管⼜径》:“被购买⽅仅持有⼀项对联营公司投资时,是否构成业务,需要判断其所持有的联营公司本⾝是否构成业务。如果联营公司本⾝只持有现⾦、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融资产等,并不构成业务,则被购买⽅持有的相应长期股权投资也不构成业务;如果联营公司本⾝构成业务,则被购买⽅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也构成业务。也即,被购买⽅主要资产为联营公司股权时,对其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应穿透⾄联营公司层⾯确定。”。
收购少数股权形成的资本公积后续处理问题?
48、收购少数股权形成的资本公积后续处理问题?
提问⼈:hbwgh 时间:2024-02-19 11:03:38
陈⽼师好:有个问题请问⼀下,C公司最初是由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股90%和10%,后A公司将B公司股权收购, 形成全资⼦公司,合并层⾯调整了资本公积,后C公司注销,合并层⾯当时确认的资本公积仍然应该保留,那如果后续A公司也进⾏注销或者处置出表,那之前合并层⾯因收购少数股权确认的资本公积是否就需要转⼊损益了?
回答⼈:chenyiwei
“后续A公司也进⾏注销或者处置出表”,则A公司⾃⾝的会计核算就要改⽤清算基础,遵循《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3号),⽽不再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了。
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的更上级母公司在其合并报表中,仍需继续体现和保留该项资本公积。
求助陈版主关于购买少数股东权益时,少数股东损益的确认
49、求助陈版主:关于购买少数股东权益时,少数股东损益的确认
提问⼈:lcx2456 时间:2024-02-19 11:10:38
如⼀家公司A持有B70%股权,后又购买少数股东权益20%,持股变为90%,那合并报表是,新持有的20%按照持续计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付出投资成本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那少数股东权益最终体现为
10%被投资单位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少数股东损益按照分段处理30%投资前的被投资单位的利润
+10%*投资后被投资单位的利润,这个处理是否正确,如果是的话,所有者权益表,少数股东这⼀块如何填列?
回答⼈: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
由此导致少数股东权益有⼀项调整额(为了确保期初少数股权+本期少数股东损益等于期末少数股东权益,⽽加上的⼀项调整⾦额,对应于归母权益中的资本公积变动),应作为“所有者投⼊和减少资本——其他”列报于合并权益变动表中。
求助陈版主委贷及优先股投资的会计处理
50、求助陈版主:委贷及优先股投资的会计处理
提问⼈:lcx2456 时间:2024-02-19 11:17:37
如A公司与开曼B公司签署了⼀个优先股认购协议,约定认购价值1000w⼈民币的优先股,但还未实际出资,后又与该公司的境内⼦公司C签署委托贷款业务并计算利息,出借200w⼈民币,等ODI办理完后注资到境外B公司,B 公司打钱给C C再还给A,
如此业务,委贷该如何账务处理,作为本⾦作为其他流动资产,利息作为其他应收款,还是作为⼀项优先股投资, 这样的话本⾦是作为交易性⾦融资产还是其他权益⼯具投资,利息又该如何处理,作为应收股利吗?
回答⼈:chenyiwei
虽然该项委贷是在办理ODI审批登记之前的临时性措施,但其本⾝是⼀项独⽴的⾦融资产,应根据其⾃⾝的合同现
⾦流量特征和管理模式确定其分类。有可能被分类为债权投资。其核算与⼀般的委托贷款相同,利息作为应收利息核算及列报。
股份⽀付 取消
51、股份⽀付 取消
提问⼈:青侠巧⽟ 时间:2024-02-19 14:52:17
陈版,您好,审计过程中遇到⼀个问题,需要求助,烦请陈版在百忙之中答疑解惑背景:
公司2023年开展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锁。2023年为⾏权期的第⼀期,解锁40%;2024年为⾏权期第⼆期,解锁30%;2025年为⾏权期的第三期,解锁30%。股份⽀付的⾏权的考核条件之⼀为营业收⼊相对于 2022 年增长率,2023年增长率为20%,2024年的增长率为40%,2025年增长率为70%。公司2023年营业收⼊增长率未达到
⾏权的考核条件,公司预计剩下两期的营业收⼊增长率达不到⾏权条件,想在2024年3⽉份取消剩下两期的股份⽀付。
疑问:
【求助陈版】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是否属于货币性项⽬
52、【求助陈版】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是否属于货币性项⽬
提问⼈:ken_dream 时间:2024-02-19 15:54:38
请教陈版@chenyiwei,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是不是货币性项⽬(是否需要做汇率重估)?
⼀般递延税⼊账币种不会跟本位币有差异。有⼀个特殊情况,公司⽤⾮本位币投资⼀个境外主体(FVTPL计
量),但这家被投资主体主要经营地在境内,该投资会涉及withholding tax的计提(确认DTA或DTL)。核算时, 就⽤“投资币种”对应的公允价值变动乘以withholding tax税率计算递延税,币种跟记账本位币有差异—这种情况下
要不要对递延税余额做汇率重估?
回答⼈:chenyiwei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本⾝并不导致确定⾦额的未来流⼊或流出,⽽是根据资产、负债项⽬的账⾯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额计算的,因此不属于需在期末调整汇兑损益的“外币货币性项⽬”。其⾦额的变动按规定调 整“所得税费⽤——递延所得税费⽤”或“其他综合收益”等相关科⽬。
【请教陈版!】递延所得税在跨准则下是否需要计提的讨论
53、【请教陈版!】递延所得税在跨准则下是否需要计提的讨论
提问⼈:ZLY326 时间:2024-02-19 16:51:20
陈版好,背景:国内跨国企业A在X国设⽴⼦公司B,就经营租赁事项⽽⾔,中国已经实⾏新租赁准则,且中国税 法下仍然为经营租赁按照租赁期均匀税前扣除,因此在中国需要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在X国,按照当地法定准则尚未执⾏新租赁准则,核算上和当地税法上均为按照租赁期均匀扣除。因此B公司在X 国出具法定报表及审计报告时,不存在税会差异(基于X国的准则和税法分析),⽆需确认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负债。
问题:A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根据第33号准则合并财务报表第⼆⼗七条的要求“母公司应当统⼀⼦公司所采⽤ 的会计政策,使⼦公司采⽤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致。”因此,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先需要对B公司单体报 表调整为在CAS准则下的处理,即调整经营租赁的处理,同时确认使⽤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请问在将B公司单体报表调整为CAS准则下时是否需要同步调整由该租赁事项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分析:在A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虽然B公司单体需要将经营租赁事项按照国内准则调整为使⽤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但此时,B公司遵守的仍 然是X国的税法,因此“应交企业所得税”和“所得税费⽤-当期所得税”的计算仍然是按照租赁期均匀税前扣除。因此是存在税会差异的,所以经调整的B公司单体报表以及A合并层⾯上都应该确认该租赁事项导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和负债。
请教陈版,上述分析的理解是否正确? 回答⼈:chenyiwei
基本赞同主帖中的理解。本案例中的使⽤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计税基础应依据X国税法的规定确定。
充电站运营合作协议账务处理
54、充电站运营合作协议账务处理
提问⼈:rickymost 时间:2024-02-19 18:58:19
陈⽼师,您好! A公司为国有企业,B公司为民营企业。A公司与B公司签订充电站运营合作协议: A公司负责在拥有所有权或使⽤权的场地内规划并提供出⾜够多的专⽤停车位、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地;⼄⽅负责充电设施、配套箱变及电⼒设施设备等的建设。
充电站充电服务费(扣除运营成本后)甲⼄⽅分成⽐例为:6:4。运营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电价、场地维护费⽤、系统维护费⽤、维修改造费⽤等充电站⽇常运营过程中所产⽣的费⽤。
请教陈⽼师:
关于租赁准则及收⼊准则的适⽤问题
55、关于租赁准则及收⼊准则的适⽤问题
提问⼈:Bayern29 时间:2024-02-19 22:51:34
求助陈版主,实务中A公司与B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合同为1年期融资租赁合同,A公司提供B公司货物C,⽉租⾦为6W,未约定利息,租赁期结束后货物C归B公司所有,租赁期毁损风险由B公司承担,请问这种情况下A公司可以在货物移交给B公司时⼀次性确认全部收⼊吗?
回答⼈:chenyiwei
这种情况可以考虑是否就作为分期收款销售业务处理。如是,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第四⼗⼆条规定处理。
请教陈版主,2023年执⾏新保险合同准则后融资性担保公司报表披露问题
56、请教陈版主,2023年执⾏新保险合同准则后融资性担保公司报表披露问题
提问⼈:sarahruihan 时间:2024-02-20 09:26:51
《众环研究2020》解答过—-融资性担保公司利润表中的“已赚保费”项⽬应按照保费收⼊扣除“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
⾦”后的⾦额列报。结论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 512~513 页规定:“担你公司应当执⾏保险公司利润表格式和附注规定,如有特别需要,可以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必要调整和补充”。
2023年报表格式“已赚保费”按《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23年度保险公司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22〕37
号)等相关规定,“已赚保费”为未执⾏新保险合同准则的企业专⽤。
请教陈版,按照2023年报表格式披露,担保公司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4》属于未执⾏新保险合同准则企业, 继续填列“已赚保费”?还是应调整为“营业收⼊”更为恰当?感谢赐教!
回答⼈:chenyiwei
2023年度,新保险合同准则仅适⽤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故担保公司在2023年度尚未受到新保险合同准则影响。可继续沿⽤此前的列报⽅ 式。
其他综合收益列表
57、其他综合收益列表
提问⼈:圣媛 时间:2024-02-20 10:25:28
请问下其他综合收益(固定资产转投资性房地产产⽣的),计⼊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综合收益总额? 回答⼈:chenyiwei
在转换当期,该项其他综合收益的发⽣额可以列⼊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综合收益总额。并体现在利润表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求助陈版主 母⼦颠倒式重组合并会计处理?
58、求助陈版主 母⼦颠倒式重组合并会计处理?
提问⼈:leexiana 时间:2024-02-20 10:37:45
A公司由区国资持有90%的股权,A公司2022年持有B公司100%股权,2023年国资出⽂件,让A公司将B公司100% 的股权⽆偿划转给区国资,同时区国资将持有A公司90%的股权⽆偿划拨给B公司。请问现在A公司的长投如何下账,以及B公司的长投如何做账?
回答⼈:chenyiwei
A公司个别报表层⾯,按照其对B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原账⾯价值,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B公司取得A公司股权按同⼀控制下合并处理,以合并⽇(划⼊⽇)A公司账⾯净资产(如A公司有其他⼦公司的, 则按合并报表中的归母净资产⼜径)的90%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对应贷记资本公积。
融资租赁
59、融资租赁
提问⼈:圣媛 时间:2024-02-20 11:32:27
请教:汽车租赁销售服务公司,主营租赁。固定资产-租赁汽车,与个⼈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汽车销售价格10万, 每个⽉⽀付租⾦5千,⽀付满后与个⼈办理转让汽车⼿续。
汽车公司账务处理:⼀、每个⽉收到以租代购的租⾦:计⼊预收账款。每个⽉对汽车计提折旧:主营业务成本。
⼆、期满转让汽车时,1、将折旧、预收账款冲减,计⼊:固定资产清理; 2、处置净收⼊,计
⼊:资产处置收益。
以上是否正确? 回答⼈:chenyiwei
这类租赁公司并不控制汽车,⽽是单纯提供融资服务,汽车是提供融资的抵押物。
因此,应当以代个⼈⽀付的购车款作为向个⼈提供的融资,借记长期应收款(或应收租赁款),后续确认利息收
⼊。对汽车不应⼊账,当然也就不涉及对汽车计提折旧和租赁期满时转让所有权的会计处理。
提问⼈:圣媛 时间:2024-02-22 15:23:59
汽车是公司购⼊的资产,汽车的所有权属于公司。购⼊汽车时,请问汽车计⼊哪个科⽬? 回答⼈:chenyiwei
汽车是公司向个⼈提供融资的抵押物,不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只是把代个⼈⽀付的购车款确认为发放贷款及垫款。
关于吸收合并商誉计算的问题!求教!!!
60、关于吸收合并商誉计算的问题!求教!!!
提问⼈:csy_super 时间:2024-02-20 15:38:53
请教陈版主及各位⼤神,关于吸收合并商誉的计算: 背景:
2018年,A公司投资B公司,持股⽐例5%,按交易性⾦融资产计量
2020年,A公司受让原B公司控股股东所持25%股权,受让完成后控制B公司,在此过程产⽣商誉3亿
2023年,A公司拟吸收合并B公司请教:
对于2020年的控股和2023年的吸收合并,是否需要考虑⼀揽⼦交易问题?
不同情形下,吸收合并时,是否视同于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交易对价与持续计算的额账⾯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不再产⽣新的商誉,⽽是冲减资本公积等?
不同情形下,吸收合并后,如何处理原2020年控制时产⽣的合并报表3亿商誉? 谢谢⼤佬们!
回答⼈:chenyiwei
对于2020年的控股和2023年的吸收合并,⼀般不认为是⼀揽⼦交易。
吸收合并⼦公司不属于会计意义上的企业合并。母公司个别报表层⾯应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第四条规定处理。基本原则是将原先合并报表层⾯确认的对B公司的商誉平移到吸收合并完成后的A公司个别报表中。
单项计提的外币应收款汇率变动的账务处理
61、单项计提的外币应收款汇率变动的账务处理
提问⼈:wwc5087300 时间:2024-02-20 16:36:35
陈版及各位坛友新年好!
项⽬组年审过程中遇到如下问题:客户对境外A公司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了100%的坏账准备,那么在以后年度, 各报告期期末汇率不同的情况下,还应当按照外币货币性项⽬调整应收账款的账⾯余额吗?
项⽬组⽬前考虑的做法:应收账款余额和坏账准备都确认汇兑损益,但对财务报表的净损益和应收账款的账⾯价值是不影响的,只不过这种做法会影响报告中坏账准备的增减变动。
请教陈版项⽬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回答⼈:chenyiwei
基本赞同主帖中的处理⽅式。
应收账款属于外币货币性资产,其可收回⾦额以原币⾦额为基础计量,故其账⾯余额和坏账准备都存在汇兑损益影响问题。附注中对于个别认定法下计提的外币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应的汇率调整的变动原因披露为“其他”。
客户违约,导致的亏损合同。
62、客户违约,导致的亏损合同。
提问⼈:JN0709 时间:2024-02-20 17:10:30
背景:1、公司A下100万的专⽤原材料采购订单,⽤于⽣产客户B的订单。100万的专⽤原材料,其中70万在公司
A,30万还在供应商存放或者仍在⽣产中。
贴现利息的会计处理
63、贴现利息的会计处理
提问⼈:Mark0507 时间:2024-02-20 18:54:48
陈⽼师,您好,有个问题始终弄不明⽩,应收票据符合终⽌确认条件时,即⾦融资产终⽌确认,终⽌确认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投资收益。但是其中有个问题,应收票据要符合终⽌确认条件,只有⼏种可能:1、持有票据到期 承兑的,2、不属于“6+9”的已背书或贴现的票据,到期后终⽌确认的,前者不⽤于贴现,后者虽⽤于贴现但是不能终⽌确认,因次,虽然应收票据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融资产,但是好像准则⾥说的情况并不符合在应收票据科⽬
⾥核算的票据,反⽽属于“6+9”的应收票据,通常会在应收款项融资中核算,这部分票据贴现后,的确会终⽌确
认,但是应收款项融资就不属于摊余成本计量的⾦融资产了,所以是不是,实际上⽆论是什么票据,贴现利息都应该计⼊财务费⽤,所以我总是想不通,明明⼀个筹资活动,所发⽣的成本,要计⼊投资收益,需要陈⽼师帮忙解 惑,谢谢陈⽼师~
回答⼈:chenyiwei
不应这样理解。
⼦公司⽆偿转让债权债务给母公司的会计处理
64、⼦公司⽆偿转让债权债务给母公司的会计处理
提问⼈:罗⼤xx 时间:2024-02-20 19:51:38
请教陈版主。控股⼦公司停产,母公司计划出售股权给⼦公司所在园区控股集团,控股集团要求出售前清理⼦公司对外的债权和债务,⼦公司计划将债权债务(债权远⾼于债务)⽆偿转让给母公司,请问该交易是否为权益性交 易,母⼦公司分别应当如何进⾏账务处理?
回答⼈:chenyiwei
母⼦公司之间转移债权债务的交易属于权益性交易。
⼦公司在转移债权给母公司之前,应根据⾦融⼯具准则相关规定对其进⾏减值测试,谨慎计提坏账准备。在此基础上:
求助陈版及各位⼤佬
65、求助陈版及各位⼤佬
提问⼈:zszs1993 时间:2024-02-20 20:19:25
A公司持有B公司41%的股权, C公司持有B公司59%的股权,由于C公司撤资,导致B公司成为A公司的全资⼦公司,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在期末直接视为购买法,进⾏合并即可,⽆需对期初进⾏追溯调整呢?
回答⼈:chenyiwei
要看A、C之间的关系,即A取得对B的控制权,对A⽽⾔是同⼀控制下合并还是⾮同⼀控制下合并。
如果是⾮同⼀控制下合并,则A的个别报表层⾯按权益法(41%股权⽐例)核算到B公司撤资⽇(即A公司取得C公司控制权的购买⽇),以截⾄该⽇的账⾯价值作为后续成本法核算的投资成本基础;合并报表层⾯则需对所持股权按购买⽇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并确认投资收益,作为合并成本,据此计算合并报表层⾯商誉的初始计量⾦额。
如果是同⼀控制下合并,则个别报表层⾯应以合并⽇(取得对C控制权之⽇)取得C的净资产在最终控制⽅合并报 表层⾯的账⾯价值为投资成本,与原先权益法下长投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权益;合并报表层⾯需追溯重述前期
⽐较数据,视同⾃最早报告期期初就已经是⼦公司。
国有企业收到财政⽆偿划转房产
66、国有企业收到财政⽆偿划转房产
提问⼈:怪兽卡布达 时间:2024-02-21 11:23:28
求助!!国有企业收到当地财政⽆偿划转房产,房产⽤于出租,企业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计量,⼊账时应该按照原成本⼊账还是按照评估价⼊账?
回答⼈:chenyiwei
应按评估值⼊账更为合理。因为这是单项资产⽽不是业务,很难⽤“同⼀控制下合并”的⽅法处理。⽽且也存在避免虚增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考虑。
⼤额存单利息收⼊的纳税调整
67、⼤额存单利息收⼊的纳税调整
提问⼈:18201973664 时间:2024-02-21 13:06:58
请问按照权责发⽣制计提的⼤额存单利息收⼊是否在当年要进⾏纳税调整呢? 回答⼈:chenyiwei
是,应进⾏纳税调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是指企业将资⾦提供他
⼈使⽤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占⽤本企业资⾦取得的收⼊,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款利息等收⼊。
利息收⼊,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应付利息的⽇期确认收⼊的实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对该条的解释:
「释义」本条是关于收⼊总额中的利息收⼊的规定。
本条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中的“利息收⼊”作的细化说明。企业所得税法只将“利息收⼊”作为收⼊的⼀种形式,但并未具体解释何为利息收⼊,利息收⼊到底包括那些种类?这就是本条所要回答的问题。
原内资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例第五条第(三)项所称利息收⼊,是指纳税⼈购买各种债券等 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款付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本条对上述规定进⾏了修改完善,将利息收⼊定义 是指企业将资⾦提供他⼈使⽤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占⽤本企业资⾦取得的收⼊,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款利息等收⼊,这样概括更为全⾯、具体。
⼀、“利息”的内涵和外延
利息收⼊通常理解为企业为他⼈提供贷款⽽按照约定利率获得的报酬,即贷款资⾦的价格。此外,实践中还可能存在其他形式的、实际效果等同于资⾦借贷的⾏为。因此本条有必要对“利息”的定义作出从宽解释,尽量覆盖所有的同类情况。
本条规定的利息主要包括两种类型:
(⼀)企业将资⾦提供他⼈使⽤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企业将资⾦提供他⼈使⽤,可能是借贷⾏为,也可能是股权投资⾏为。股权投资即权益性投资是企业为取得对另⼀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进⾏的投资,通常是股权投资。⽽利息则是债权投资取得的收益,即按照固定期限、固定利率实现的投资回报。利息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分期(每⽉或每年)交付或者在收回本⾦时以及其他时间⼀次性交付。
(⼆)因企业的资⾦被他⼈占⽤⽽从他⼈取得的收⼊。实践中,⼀些企业不采取借贷形式,但因为其他原因占⽤了其他企业的资⾦,因⽽产⽣等同借贷⾏为的法律后果,即该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双⽅约定的利率向提供资
⾦的企业⽀付相当于利息的报酬。⽽这部分报酬也应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的利息收⼊,应当依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条还具体列举了⼏种利息收⼊的形式,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款利息等。存款利息是企业将
⾃有资⾦存⼊银⾏,从⽽由银⾏向其定期⽀付的利息收⼊。贷款利息是企业将⾃有资⾦借贷给他⼈使⽤,由他⼈按约定利率和期限⽀付的利息收⼊。存款利息和贷款利息的区别在于借款⼈即资⾦使⽤⼈不同,前者是银⾏等办理吸收存款业务的⾦融机构,后者是有资⾦需求的其他企业或者个⼈。债券利息是指企业购买政府债券、⾦融机构或其他企业的债券,由这些债券发⾏主体按规定或约定期限⽀付的利息收⼊。⽋款利息是其他企业或个⼈不能按期履⾏对该企业⽀付款项的义务,⽽使得本来应该属于该企业的资⾦在⼀段时间内仍属于有⽀付款项义务的企业或个⼈所有。
⼆、利息收⼊的确认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利息收⼊同时满⾜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收⼊:⼀是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企业;⼆是收⼊的⾦额能够合理地计量。
⼀般⽽⾔,企业利息收⼊⾦额,应当按照有关借款合同或协议约定的⾦额确定。对于企业持有到期的长期债券或发放长期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可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收⼊的实现。关于持有⾄到期投资(主要是债权性投资)、贷款等的利息收⼊或某些⾦融负债的利息费⽤的确认,新会计准则规定采⽤实际利率法进⾏计算确定。实际利率 法,是指将⾦融资产或⾦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流量,折现为该⾦融资产或⾦融负债当前账⾯价值,从⽽得出该⾦融资产或⾦融负债的实际利率(折现率),并按实际利率计算各期利息收⼊或利息费⽤的⽅法。考虑到实际利率法的处理结果与现⾏税法规定的名义利率法(合同利率法)差异较⼩,且能够反映有关资产的真实报酬率。所以,税法也认同企业采⽤实际利率法来确认利息收⼊的⾦额。
授权经营不动产出租是否可以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68、授权经营不动产出租是否可以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提问⼈:wx_5dbe93c82c99 时间:2024-02-21 15:30:52
请教陈版,国有企业以“授权经营”取得的不动产,如管理层决定⽤于长期出租,且已对房产做相应的改造,是否可以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回答⼈:chenyiwei 不可以。
根据《讲解2010》第四章中对于“已出租的建筑物”的解释:
(三)已出租的建筑物
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以经营租赁⽅式出租的建筑物,包括⾃⾏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于出租的建筑物。例如,甲公司将其拥有的某栋⼚房整体出租给⼄公司, 租赁期2年。对于甲公司⽽⾔,⾃租赁期开始⽇起,该栋⼚房属于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在判断和确认已出租的建筑 物时,应当把握以下要点:
1.⽤于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企业以经营租赁⽅式租⼊再转租的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例如,甲企业与⼄企业签订了⼀项经营租赁合同,⼄企业将其持有产权的⼀栋办公楼出租给甲企业,为期5年。甲企业⼀开始将该办公装后⽤于⾃⾏经营餐馆。2年后,由于连续亏损,甲企业将餐馆转租给丙公司,以赚取租⾦差价。这种情况下,对于甲企业⽽⾔,该栋楼不属于其投资性房地产。对于⼄企业⽽⾔,则属于其投资性房地产。
……
现⾦流量表问题-母公司增资
69、现⾦流量表问题-母公司增资
提问⼈:wang444888 时间:2024-02-21 16:01:56
母公司对全资⼦公司当期增资,在单体现⾦流量表中是否应填列在“投资⽀付的现⾦”,我认为“取得⼦公司及其其他营业单位⽀付的现⾦净额”这个科⽬应该是取得合并时⽀付的现⾦,后期增资,单体就直接填在投资⽀付的现⾦了,请教陈版,是否正确
回答⼈:chenyiwei
不论是否构成企业合并,在母公司(投资⽅)的个别现⾦流量表中都是填⼊“投资⽀付的现⾦”。
“取得⼦公司及其其他营业单位⽀付的现⾦净额”⼀般是⽤于发⽣⾮同⼀控制下企业合并时,购买⽅的合并报表层⾯
(如果是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且在会计上构成⾮同⼀控制下合并的,才可能出现在个别报表层⾯)。详见《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5-2-20(取得或处置⼦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付或收到的现⾦)”。
求助陈版主,研发费⽤资本化过程中⽆法合理分摊到项⽬上的折旧如何处理
70、求助陈版主,研发费⽤资本化过程中⽆法合理分摊到项⽬上的折旧如何处理
提问⼈:oneforone 时间:2024-02-21 16:16:22
陈版主好,公司研发项⽬正在进⾏资本化⼯作。其他费⽤都可以分摊到项⽬上,但是房屋折旧、⽔电等暂时没有⽐较合理的⽅法分摊到项⽬上,这部分全部费⽤化了。所以现在同⼀项⽬的费⽤在开发阶段的⽀出既有资本化的(可以分摊到项⽬上的满⾜五条件规定),也有费⽤化的(实际应分摊到项⽬的折旧等未分摊到项⽬上)。这样处理的合理性准则并⽆没有明⽂规定。请问这样处理是否合适,是否有相关规定的⽀撑?也欢迎各位同⾏⼀起讨论。这样处理的合理性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本⾝客观看,我的研发项⽬是有⼀个相对客观的标准可以区分研究、开发阶段 的,只是有些开发阶段的⽀出满⾜5条件的规定,有些不满⾜(⽐如⽆法分摊到项⽬的房屋折旧),因此资本化的 时候只资本化开发阶段⽀出符合5条件的部分,所以本⾝准则的规定就合理允许同⼀项⽬在资本化期间内⼀些费⽤ 直接进⼊损益。
回答⼈:chenyiwei
也可以这样理解。在⽬前的实务中,针对研发费⽤的确认和计量,开发⽀出资本化、研发投⼊认定等问题,都有必要尽可能保持谨慎。
16号解释追溯调整问题
71、16号解释追溯调整问题
提问⼈:猕猴桃⼦ 时间:2024-02-21 16:21:38
您好陈版,我看了您在关于16号解释如何追溯调整的⼀个回复,https://bbs.esnai.com/forum.php? …
;highlight=16%BA%C5。回复中您说,如果当初新租赁准则实施系采⽤“不完全追溯调整法”,则与之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调整也遵循同样的原则。想请问这个在准则中哪⾥体现了,我们想采⽤这个做法,需要⽤这个来说服别⼈。另外当存在弃置义务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时,是否必须完全追溯了呢?谢谢陈本
回答⼈:chenyiwei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确认的基础是存在暂时性差异。⽽如果执⾏新租赁准则时采⽤“不完全追溯调整法”,则意味着只有⾸次执⾏⽇之后才确认使⽤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此前的各时点和期间不调整),也就是在⾸次执⾏⽇之前
(例如2021.1.1之前)不存在暂时性差异,相应地也就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同理,针对弃置义务中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也是与就弃置义务确认预计负债并对应调整固定资产账⾯价值的⽅式有关。由于固定资产弃置费⽤的会计处理政策⾃2007年执⾏企业会计准则以来未发⽣变化,因此现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通常整个报告期以及最早⽐较期间期初都执⾏企业会计准则下对弃置费⽤确认预计负债并调整固定资产账⾯价值的规定,相应地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也要追溯到最早报告期期初。
出售⼦公司股权,又租回⼦公司物业及附属设施等全部资产的会计处理
72、出售⼦公司股权,又租回⼦公司物业及附属设施等全部资产的会计处理
提问⼈:⼀云 时间:2024-02-21 16:59:36
请问: 将⼦公司股权全部出售后,又取回⼦公司物业及附属设施,监管部门认为应按售后租回交易处理。但是具体如何账务处理呢? 请教⼤家。
⼀云
回答⼈:chenyiwei
处置⼦公司股权与“取回⼦公司物业及附属设施”是否为⼀揽⼦交易?“取回⼦公司物业及附属设施”具体是如何操作的,有⽆年限约定?
境外⼦公司的报表币种
73、境外⼦公司的报表币种
提问⼈:mamingyang0509 时间:2024-02-21 17:45:23
陈版主您好,
⽬前集团内存在⼤量的境外⼦公司在境外独⽴⽣产经营,⽇常交易往来以及会计核算均使⽤美元作为本位币,
⽬前此类⼦公司需要出具以中国会计准则为编制基础的财务报表并由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虽然外币折算准则以及财务报表列报准则中都有报表需要折算为⼈民币的相关表述,但个⼈理解是出于准则主要是对境内企业的约束。参考⾹港准则对于公司的报表本位币没有强制约束,⿇烦问下陈版主对于此类报表可以仍然保持美元为本位币吗还是强制要求转换为⼈民币呢?
如果根据现⾏准则⼀定要以⼈民币列⽰报表,那是否可以考虑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或者特殊编制基础的审计报告来保留美元列⽰呢?
谢谢!
回答⼈:chenyiwei
我理解,如果对这些境外⼦公司单独出具审计报告,则不⼤可能是依据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进⾏的法定审计,其预期的报表使⽤者主要还是在中国境内。也就是,这是基于境内报表使⽤者对财务信息的需求⽽进⾏的特殊
⽬的专项审计。既然是专项审计,则其被审计报表的编制基础可根据预期信息使⽤者的信息需求确定,如果预定使
⽤者希望看到该⼦公司本币的财务信息,则被审计财务报表完全可以以其本币列报,在编制基础中说明即可。审计意见表述为是否符合附注所述的编制基础,⽆需出具保留意见或者添加强调事项。
求助陈版主及各位⼤神,对印尼联合体的核算⽅式
74、求助陈版主及各位⼤神,对印尼联合体的核算⽅式
提问⼈:kuaiji2 时间:2024-02-21 20:32:39
问题背景:
客户A为了在印尼承接建筑业务,其先在印尼设⽴了建筑代表处,然后由A的建筑代表处与印尼⼀当地企业B成⽴ 了契约型紧密型联合体C(印尼2010年颁布的总统令,建筑代表处不能单独投标承接项⽬,需要与当地建筑公司组成联合体进⾏竞标建设,并以联合体的形式经营)去承接建筑业务。联合体协议相关内容:①联合体协议是以A的名义与当地企业B签署的;②A持有联合体70%的份额;③A是联合体的牵头⽅;④A负责实施联合体项⽬管理,并确保⼯程质量符合业务要求的标准;A有权批准和签署与联合体项⽬相关的任何⽂件或协议;由A的原因造成的第三⽅任何形式的诉讼,⼀切法律责任由A承担;⑤因当地企业B的原因造成的第三⽅任何形式的诉讼,⼀切法律责任由B承担;⑥B不参与联合体管理,但配合签署联合体运营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件。已了解的情况:①作为紧密型联合体,联合体C要以联合体名义负责申报纳税,还需要单独记账,所有的业务活动也要以联合体的名义进
⾏,收⼊与费⽤都属于联合体名下;②来⾃联合体成员的业务资⾦不会被记录为注册资本(Capital),⽽是被记录为⾮限定性收⼊(Unrestricted Net Assets),也就是说,如果联合体从成员处获得资⾦,则该资⾦将被记录为⾮限定性收⼊(Unrestricted Net Assets),并在资⾦归还时相应减少(根据印尼当地法律规定,A和B均要按照⽐例投⼊资⾦,但实际经营中,A、B可能都不投⼊,因为业主⽅有预付,不需要双⽅投⼊资⾦,所以总结⽽⾔,如确实需 要资⾦投⼊,从法律层⾯,双⽅应根据⽐例投⼊资⾦);③联合体可以向第三⽅申请贷款,需要注意的是:联合体并⾮法⼈实体,这意味着联合体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没有法律权利和义务。因此,联合体成员对联合体的债务延迟或破产违约负有全部责任;④联合体剩余的净资产必须按照联合体合作协议中已列明的份额⽐例进⾏分配(如联合体是亏损的,则双⽅也是按⽐例分担。在正常经营中,联合体对外承担的责任,是先以联合体的名义解决,后续A、B双⽅协商确定最终责任承担⽅;所以净负债也是双⽅共担)。问题:A如何核算联合体C的财务数据?已考虑三种处理⽅式:⼀是将C视同控股分公司,将C的财务报表并⼊A的单体报表,这种⽅式下,归属于当地企业B的30%的净利润应如何反映需要斟酌。⼆是将该合同视同总分包合同,即C的财务数据并⼊A的单体报表,同时将归 属于当地企业B的30%的净利润计提在成本项下。三是将联合体作为A的⼦公司,并⼊合并报表,计算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回答⼈:chenyiwei
从主帖信息来看,设⽴联合体很可能仅是为了满⾜印尼2010年总统令中的形式要求,即外国建筑公司必须与本国建筑公司组成联合体才能承接印尼国内的建筑项⽬。该联合体完全由中国公司A控制,应作为其控制的主体纳⼊A公
司报表。鉴于联合体⽆法⼈资格,不存在⼀般意义上的母⼦公司关系,故联合体财务数据直接视同A的分公司并⼊
A的个别报表。
由于印尼B公司不出资,因此初始的少数股东权益为零。按约定分配给B公司的收益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为成本费
⽤。
应收股利分期收取如何⼊账
75、应收股利分期收取如何⼊账
提问⼈:xbj548 时间:2024-02-21 21:11:14
A公司对B公司持有30%股权,B公司分红100万,分红决议约定分四年⽀付,每年25万,同时2023年12⽉将B公司 股权转让给了C公司, 那A公司对100万的股利如何⼊帐,是⼊应收股利100万吗,还是应收股利25万,长期应收款75万。
请⾼⼿指点,万分感谢! 回答⼈:chenyiwei
鉴于分红决议已约定分期⽀付,故应针对该项应收股利中将于⼀年后收取的部分进⾏折现,按折现值确认为对B公司的长期应收款,对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的⾦额也是应收款项的折现值。由此确认的应收股利和长期应收款⾦额之和应⼩于100万元。
求助陈版主亏损合同中标的资产的概念.
76、求助陈版主:亏损合同中标的资产的概念.
提问⼈:Tax_Justice 时间:2024-02-22 01:34:40
求助陈版主:公司⼀个EPC项⽬采⽤完⼯百分⽐确认收⼊,本年度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预计合同总⾦额⼩于预算总成本, 合同出现亏损.同时账⾯存在为该项⽬预付的材料设备款项,请问这部分预付款项是否属于亏损合同中的标的资产,应就这部分预付款项先计提减值再考虑计提预计负债?
回答⼈:chenyiwei
为该项⽬预付的材料设备款项属于亏损合同中的标的资产,应对其计提减值准备。但不能将全部预计合同亏损都通过对这些资产计提减值来体现。对这些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能超出其账⾯价值与预计亏损率(负⽑利率)的乘 积。合同预计亏损超出可针对该合同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的部分,确认为亏损合同相关预计负债。
关于固定资产经营权和产权分离,会计处理的问题
77、关于固定资产经营权和产权分离,会计处理的问题
提问⼈:1994lyh 时间:2024-02-22 09:43:41
我们公司的酒店,因为我们公司不是专业经营酒店的,长期亏损,被集团把经营权和使⽤权连同酒店的⼈员,都⽆偿交给了另⼀个专门做酒店旅游管理的⼦公司B。由b来经营承担经营的收益和亏损。但是酒店的产权还在我们
这,账上还是固定资产。我们应该怎么会计处理?
如果继续做固定资产。但是我们公司对酒店已经失去控制,并且不能带来经济利益流⼊了。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了
做融资租赁,因为是⽆偿的,这样应收融资租赁款又是0,对⽅使⽤权资产又是0。同时还要把固定资产转销,借贷都没法平衡了
真的很困扰,怎么处理。求教回答⼈:chenyiwei
虽然名义上还拥有产权,但已不能带来经济利益流⼊,不再享有“占有、使⽤、收益、处分”的权利,因此不满⾜继续确认为资产的条件,建议参照⽆偿划转处理,在集团指令的委托经营的⽣效⽇,视同将该资产⽆偿划转给集团, 按该资产的账⾯价值冲减权益。
对于法律上仍保留的所有权,需注意进⾏备查登记。
求助陈版主关于新公司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问题
78、求助陈版主:关于新公司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问题
提问⼈:lcx2456 时间:2024-02-22 10:33:19
如A与B签订协议,约定出资5000w,取得B40%股权,但未约定出资期限,也尚未出资,但是新公司法要求5年内实缴完毕,那么对于附有的出资义务是否A需要做 借:长投 贷 其他应付款 B是可以做 借:其他应收款 贷:实收资本 对于约定了出资期限尚未出资的会计处理应该是如何的?
以及,如果协议规定,按照持股⽐例⽽不是实缴⽐例享有利润分配,那是否未实际出资时,A公司要做权益法的损益调整?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损益调整 如果约定的是实缴⽐例 那是不是就不需要考虑这个了?
以及若C是合并B的主体,那么C合并报表中的少数股东损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如何确认,如果按照持股⽐例⽽不是实缴⽐例享有利润分配?
回答⼈:chenyiwei
如果各⽅股东约定按实缴出资⽐例享有股东权利的,则不论是否约定了出资期限,各股东均⽆需将⾃⾝尚未实缴的出资确认为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成本和应付投资款。因为这属于待执⾏合同。根据或有事项准则规定,待执⾏合同除⾮变为亏损合同,否则⽆需确认资产和负债。
如果按照认缴⽐例享有权益,则认缴⽐例⼤于实缴⽐例的股东相当于接受了其他股东让渡的利益,此时应确认对其他股东(让出利益的股东)的负债,对应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但此时的负债是对其他股东的,⽽不是对被投资企业的。
买断式订阅收⼊如何确认
79、买断式订阅收⼊如何确认
提问⼈:7847748 时间:2024-02-22 12:14:20
您好陈⽼师,实务中遇到如下问题向您请教:
公司为saas业务,标准软件订阅模式,合同价格15万-40万不等,服务期多为2-3年。公司为答谢⽼客户及加速现阶 段现⾦回流,预推出部分买断式订阅服务。买断价格根据公司与客户双向谈判,价格定位仍处于市场摸底中,最终会确定⼀个双向可接受价格。saas业务买断后,客户后续仍需依赖公司搭建的⽹络环境,因客户依赖的⽹络环境为公有云,公司推出版本将会给客户买断产品⾃动升级,公司也会持续不断的提供平台维护服务。请问陈⽼师,这类业务收⼊属于时点履约义务还是时段履约义务?可以于买断收款并账号开通后⼀次性确认收⼊吗?@chenyiwei
回答⼈:chenyiwei
履约义务的内容仍然是依托本企业所搭建的⽹络环境向客户提供包含各项软件功能的服务。应当可以满⾜“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条件,因此属于时段履约,合同总价款应在服务期内采⽤系统、合理的⽅式分摊确认收⼊。
提问⼈:7847748 时间:2024-06-26 11:31:23
您好陈⽼师,这个问题就在于合同签订为买断式,⽆服务期间,平台永久使⽤。后续⽀付年运营维护费,如果客户需要版本更新迭代也需再⽀付费⽤。这种永久卖断平台使⽤权,可以⼀次确认收⼊吗?还是需要考虑客户的⽣命周期,在产品声明周期内分期确认,这种预估服务期间依据不好提供,这个收⼊确认是按时点法还是按时段法?依据是什么呢?
回答⼈:chenyiwei
理论上考虑⽣命周期。实务中⼀般按不短于10年。
【求助陈版主】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原来结余的加计抵减额怎么处理
80、【求助陈版主】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原来结余的加计抵减额怎么处理
提问⼈:麦⼦GU 时间:2024-02-22 12:15:38
⽣产、⽣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3年12⽉31⽇到期后,账⾯结余的加计抵减额(涉及之前年度)怎么处理,处理在哪个期间?是在2024年处理,还是要追溯调整
回答⼈:chenyiwei
参照财政部会计司2019年4⽉发布的“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有关政策的公告》适⽤《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http://kjs.mof.gov.cn/zhengcejiedu/201904/t20190418_3227486.htm)
⽣产、⽣活性服务业纳税⼈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按实际纳税⾦额贷
记“银⾏存款”科⽬,按加计抵减的⾦额贷记“其他收益”科⽬。
即,会计处理原则是在实际缴纳增值税时确认其他收益,类似于收付实现制,⽽不是权责发⽣制。在这种情况下, 留待以后年度享受的抵减额可以在帐外备查登记,但不会出现在账⾯上。也就是⼀般情况下不应出现“账⾯结余的 加计抵减额(涉及之前年度)”。建议检查此前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如不符合的,则应进⾏差错更正处 理。
会计政策的选择
81、会计政策的选择
提问⼈:hwy0318 时间:2024-02-22 13:26:47
请教陈版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适⽤条件的规定,有三类企业不适⽤于《⼩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条是“⾦融机构或其他具有⾦融性质的⼩企业”,这⾥“其他具有⾦融性质的⼩企业”如何理解?我们⽇常被审计客户会有⼀ 些“私募证券投资基⾦管理⼈”, 这些企业是否适⽤《⼩企业会计准则》?
另外,现在还有哪些企业是可以使⽤《企业会计制度》的,有个被审单位,是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的全资⼦公司,股东⽅是境外的,设⽴时间是2002年,执⾏《企业会计制度》这是否是由于历史原因⼀直沿⽤⾄今的,现在还能继续使⽤《企业会计制度》吗?
回答⼈:chenyiwei
关于关联⽅的问题
82、关于关联⽅的问题
提问⼈:wang444888 时间:2024-02-22 13:56:11
请问陈版,⼀个国资办公室下⾯成⽴了两个不同的集团公司,相互之间管理层也是独⽴的,业务也是独⽴的,这两个集团之间是否不属于关联⽅?
如果之前不属于关联⽅,现在国资办公室下⾯搭设⼀个新的平台公司,正式出具2023年审计报告前,资产负债表⽇后两个集团的母公司都变更成这个平台公司的⼦公司,这个新的平台公司将这两个集团合并在⼀起,并以同控的⽅式追溯调整了最早期初,请问,2023年出具报告时,这两家集团公司与新的平台公司是否已应披露成关联⽅关系 了?
回答⼈:chenyiwei
“国资办公室”是政府部门。如果两个集团公司在业务上互相独⽴,仅仅是同受⼀个国资办管理,则不构成关联⽅。但是,“现在国资办公室下⾯搭设⼀个新的平台公司,正式出具2023年审计报告前,资产负债表⽇后两个集团的母公司都变更成这个平台公司的⼦公司”,这种情况下,因为同受⼀个平台公司控制,就应构成关联⽅关系。
请教转售及赠送预付卡的涉税处理
83、请教转售及赠送预付卡的涉税处理
提问⼈:gj7 时间:2024-02-22 16:17:40
母公司向第三⽅采购了⼀批预付卡,收到不征税增值税普通发票,再销售给下属门店⼦公司,⼦公司开展购机送预付卡的活动。
问题:
1母公司转售预付卡给门店⼦公司,同样开具不征税增值税普通发票,不确认收⼊,只是把收到的款,冲抵对第三
⽅供应商的预付账款。这⼀步有⽆问题?
2门店⼦公司在销售商品时赠送预付卡,发票如何开具,收⼊如何确认。⽐如销售的商品是9000元,赠送的预付卡是300元。我的疑惑主要是,预付卡作为不征税,能在增值税发票上体现折扣⾏吗?还是直接下业务费(或推⼴ 费,推⼴费是不是好⼀点,毕竟汇算清缴不⽤纳税调增),根本不从发票体现?
回答⼈:chenyiwei
求助陈版
84、求助陈版
提问⼈:你忒杀阿 时间:2024-02-22 17:19:18
请教陈版主,关于经销商存在换货情形的会计处理背景:
公司与全国性经销商商签订经销买断式协议,约定产品损毁灭失风险签收时转移,同时协议中约定⾮质量问题不准退货,但是可以换货条款。产品有效期3年,公司发货给经销商时约定产品有效期⾄少2年以上,在临近产品有效期半年到1年的时候,经销商可以进⾏有偿换货,即每个产品补偿100元;在临近产品有效期半年的时候,经销商可以
⽆偿换货。整体换货⽐例不超过2%。公司按照签收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同时依照附带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进⾏处理,按照换货⽐例计提预计负债,如2%。现公司与全国性经销商拟于次年初停⽌合作,且不会发⽣⽆偿换货情形,公司于当年度期末是否仍需就该换货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并确认应收退货成本
回答⼈:chenyiwei
如果在资产负债表⽇或之前,已就“公司与全国性经销商拟于次年初停⽌合作,且不会发⽣⽆偿换货情形”予以明 确,则应根据变化后的基础信息为依据确认和计量期末的预计负债,⽽不应再沿⽤此前的⽅式。由此导致的变化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提问⼈:你忒杀阿 时间:2024-08-15 19:14:38
A公司为境内母公司,以⼈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设⽴境外⼦公司B,B以欧元为记账本位币,先A公司销售产品给B,再由B对外销售,资产负债表⽇,A公司编制合并报表,在抵消内部交易时,假设期末不存在内部未实现损 益,在合并抵消时,抵消A公司对B的销售收⼊,以及B公司对外的销售成本,但B公司是境外⼦公司,基于合并报
表编制时利润表将按照平均汇率折算,此时抵消A公司的收⼊与B公司成本时将会存在差异,该部分抵消差异作为 外币报表折算差记⼊其他综合收益,问题:该部分内部交易抵消的差额会影响合并的利润,在测算所得税时是否考虑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若基于外币报表折算差⼀般对所得税⽆影响的前提下,该部分是否在合并所得税勾稽表格中调整“按法定/适⽤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
回答⼈:chenyiwei
⾸先,“在抵消内部交易时,假设期末不存在内部未实现损益,在合并抵消时,抵消A公司对B的销售收⼊,以及B公司对外的销售成本”的理解是错误的。在合并抵销内部交易时,需抵销的是A对B的销售收⼊、A对B的销售成本, 以及B对外销售成本中所包含的内部交易利润。
其次,因B与A的记账本位币不同,导致B的成本(折算到⼈民币后)的⾦额可能受到外币折算差额的影响。但外 币折算差额⼀般⽆对应的递延所得税影响,故⽆需特别考虑。可以在合并所得税勾稽表格中作为“其他”项⽬调整其影响。
提问⼈:w451386810 时间:2024-08-30 11:53:48
求助陈版:本公司与其他公司成⽴了⼀家担保公司,并实际缴纳出资;担保公司在运营⼀段时间后决定注销,并将之前各股东的出资款归还;但现在由于⼀项担保业务仍存在纠纷,故⽽担保公司未能实际注销。
⽬前本公司针对上述情况的账务处理是: 借:其他⾮流动⾦融资产
贷:其他应付款
请教陈版:上述账务处理是否合适?长期不能注销的话,是否存在股东抽逃资⾦的风险?后续如何处理合适? 回答⼈:chenyiwei
由于被投资公司尚未注销,故原先的长期股权投资仍继续保留(可能需要对其计提减值)。如果投资款已经收回的,则建议象征性保留1元账⾯价值。
对于该项尚未解决的纠纷,应关注对本企业作为该担保公司股东的可能影响,如果本企业需要出资赔偿的,则谨慎评估确认预计负债。
根据《公司法》第256条:“公司在进⾏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在担保纠纷解决之前分配财产给股东,可能存在被处罚的风险。
【商誉减值】关于商誉减值顺序
85、【商誉减值】关于商誉减值顺序
提问⼈:Lainey1988 时间:2024-02-22 17:38:58
陈版,您好!实务中在评估商誉减值过程中遇到如下困惑,烦请您⽅便的时候帮忙答疑解惑,感谢!
根据准则“第⼆⼗⼆条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额低于其账⾯价值的(总部资产和商誉分摊⾄某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价值应当包括相关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分摊额),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额应当先抵减分摊⾄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价值所占⽐重,按⽐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价值”,
如果商誉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剩余减值损失⾦额应按照资产组组合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价值所占⽐重分摊剩余减值损失。⽬前我在使⽤中遇到的案例,资产组组合中既包含长期资产也包含流动资产,我理解剩余减值损失应在长期资产按照账⾯价值进⾏分摊,⽽流动资产应按照各⾃适⽤的会计准则进⾏减值测试并⾜额计提减值准备。
不知我上述理解是否准确?
同时,根据”第⼗条、以上资产账⾯价值的抵减,应当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当期损 益。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者: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如果资产组组合中的长期资产⽬前没有处置意
向,即使刚刚购置也应该视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后的净额不可确定“按照所在资产组中的账⾯价值占⽐分摊减值损失呢?
⽐如资产组组合中刚刚新购置长期资产或⼤额使⽤权资产(当前刚刚购置,实际发⽣减值的可能性不⼤),即使没有处置计划,但是否可以考虑折旧程度暂估评价⼆⼿处置市场价或转租市场价减处置费⽤,确定相应的”资产的公 允价值减去处置费⽤后的净额“,⽽不应该笼统的按照所在资产组账⾯价值的⽐例分摊减值损失呢?
烦请陈版帮忙答疑解惑,感谢! 回答⼈:chenyiwei
房地产联合营企业溢价及摊销问题请教
86、房地产联合营企业溢价及摊销问题请教
提问⼈:做⼀名学霸 时间:2024-02-22 17:57:35
⽼师好~~
请问为什么房地产联合营企业也会涉及溢价及溢价摊销?⿇烦举例解释⼀下,谢谢了回答⼈:chenyiwei
房地产项⽬公司属于“单⼀资产实体”,不构成“业务”(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3-2-1(收购“单⼀资产实体”是否构成业务合并)”)。因此,其收购溢价不形成商誉,⽽是构成对投资⽅⽽⾔的开发产品或开发成本等存货成本的⼀部分,在实现销售时⼀并结转成本。
该溢价的来源,在于房地产开发项⽬公司的股权变动作价⼀般是依据收益法(假设开发法)作价,其作价⾦额⼀般
⾼于成本法(资产基础法)的估值。
同⼀控制下⽆偿划转⼦公司合并报表处理
87、同⼀控制下⽆偿划转⼦公司合并报表处理
提问⼈:Ivyqiao 时间:2024-02-22 19:22:22
A集团的全资⼦公司B将其全资⼦公司C划转给母公司A集团,基准⽇2023年12⽉27⽇,合并报表期末需要将C公司期初⾄划转基准⽇的利润表并⼊,请问C公司的所产⽣的利润的账务处理是计⼊资本公积么?
回答⼈:chenyiwei
“A集团的全资⼦公司B将其全资⼦公司C划转给母公司A集团”,即C公司仍然是全年纳⼊A集团合并报表范围的。所以C公司产⽣的利润在A的合并报表中正常体现在留存收益中,不影响合并报表中的资本公积。
请注意:该事项对A⽽⾔不改变合并报表范围,因此不是企业合并。
再请教陈版,关于融资租赁模式下承租⼈会计处理的问题
88、再请教陈版,关于融资租赁模式下承租⼈会计处理的问题
提问⼈:ljc920 时间:2024-02-22 19:22:22
陈版好,甲⽅(买⽅兼出租⼈)为融资租赁公司、⼄⽅(卖⽅)为设备供应商、丙⽅(承租⼈)为设备使⽤⽅,三
⽅签署设备买卖合同,设备价款为300万元。同时甲⽅与丙⽅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24个⽉,⾸次付款60万 元、租赁保证⾦30万、租赁⼿续费5万元,剩余期间每期付款13万元,租赁到期⽇设备留购价款为1000元。设备预
计使⽤年限为10年。请教陈版,该种模式下,承租⼈是否需要确认使⽤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如果确认使⽤权资产, 租赁期满(24个⽉)后,使⽤权资产及使⽤资产累计摊销是否需要平移到固定资产核算?该租赁模式下是否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
回答⼈:chenyiwei
这种“以租代买”交易,⽆需确认使⽤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就按照分期付款购买设备处理即可。
我们理解,这种融资租赁协议,名为直租,实际上融资租赁公司仅提供融资,租赁资产的控制权由供应商直接转移给承租⼈,出租⼈实质上是以租赁物为抵押,以代付资产购建款项的形式向承租⼈提供融资。因此,对于此类租 赁,可以参照原租赁准则下的“售后回租构成融资租赁”或者新租赁准则下的“售后租回中的资产出售不构成销售”进
⾏会计处理,不使⽤“使⽤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科⽬。即承租⼈的处理要点为:
其他权益⼯具投资有关业绩补偿
89、其他权益⼯具投资有关业绩补偿
提问⼈:Ryan_q 时间:2024-02-22 19:32:21
@chenyiwei,陈版主,有⼀问题请教:
被审计单位对外投资⼀企业,通过其他权益⼯具投资核算,同时投资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未达到要求应当通过现⾦进⾏补偿,关于现⾦补偿的核算问题:
供销商的保理合同计⼊短期借款还是其他流动负债?
90、供销商的保理合同计⼊短期借款还是其他流动负债?
提问⼈:墨墨⽆闻 时间:2024-02-22 19:47:42
陈⽼师,您好!
我们项⽬组遇到个问题想咨询确认⼀下,情况如下:
N公司为Y公司的供应商,现在N公司急需融资,催促Y公司⽀付货款给N公司,Y公司签订了《国内⽆追索权商业保理合同》,其中的保理费及利息由N公司承担,⽬前未到期,已通过Y公司的基本户Z银⾏转账给N公司,现在处
于Y公司⽋Z银⾏保理合同的本⾦,Y公司计⼊短期借款是否合理?
回答⼈:chenyiwei
此问题可以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第⼆条对供应商融资安排披露的规定来理解。
当涉及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时候,企业应付供应商款项的性质有可能发⽣了变化。企业需结合融资安排相关条款,分析其商业实质,根据CAS 22关于⾦融负债终⽌确认等相关规定,确定原应付账款是否应终⽌确认并重新确认⼀项对融资提供⽅的“借款”。对于其商业实质的判断,除了影响资产负债表列报项⽬以外,也会影响现⾦流量表的列报项⽬,如企业根据约定的条款认定属于买⽅融资,判断应付供应商款项应终⽌确认并转列报于短期借款,则企业还款时的现⾦流将不再属于经营活动现⾦流,⽽是筹资活动现⾦流。
关于融资提供⽅⽀付供应商款项后企业原应付供应商款项的具体列报项⽬,我们的倾向性观点为(假设期限均为⼀年以内):
商业实质判断 融资提供⽅ 资产负债表列报 还款现⾦流量列报
属于企业⾃⾝的融资⾏为 银⾏或其他⾦融机构 短期借款 筹资活动现⾦流
⾮⾦融机构 其他流动负债
不属于企业⾃⾝的融资⾏为 ⽆需区分 应付账款 经营活动现⾦流
注1:融资提供⽅向供应商⽀付款项的时候通常不会通过企业,当该⽀付现⾦流没有通过企业流转的时候,企业不应将其反映在现⾦流量表中。
注2:《附录—会计科⽬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关于短期借款的规定:“本科⽬核算企业向银⾏或其他⾦融机构等借⼊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关于⾦融负债的终⽌确认,CAS 22规定:
第⼗⼆条 ⾦融负债(或其⼀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企业应当终⽌确认该⾦融负债(或该部分⾦融负债)。
第⼗三条 企业(借⼊⽅)与借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融负债⽅式替换原⾦融负债,且新⾦融负债与原⾦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企业应当终⽌确认原⾦融负债,同时确认⼀项新⾦融负债。
企业对原⾦融负债(或其⼀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确认原⾦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项新⾦融负债。
第⼗四条 ⾦融负债(或其⼀部分)终⽌确认的,企业应当将其账⾯价值与⽀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现⾦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当期损益。
CAS 22应⽤指南中关于“实质上不同”的规定:其中,“实质上不同”是指按照新的合同条款,⾦融负债未来现⾦流量
(包括⽀付和收取的任何费⽤)现值与原⾦融负债的剩余期间现⾦流量现值之间的差异⾄少相差10%。有关现值的计算均采⽤原⾦融负债的实际利率。我们理解该规定主要是针对同⼀债务⼈负债前后数量上的变化。供应商融资安排由于融资提供⽅的存在,债务的性质很可能也发⽣了变化。
当企业根据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判断融资提供⽅为企业⽀付的供应商款项属于其⾃⾝的融资⾏为时,我们理解该负债的条款在性质上与原应付供应商款项具有实质上的不同,应终⽌确认原应付账款,确认⼀项新的⾦融负债(如短期借款或其他流动负债)。
企业在判断供应商融资安排是否属于其⾃⾝融资⾏为时,通常主要从以下⼏个⽅⾯综合予以考虑:
实施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的是什么?
供应商融资安排与商品或服务的采购是否为⼀揽⼦交易,即供应商是否在实施该融资安排的前提下才同意商务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价格条款?
供应商融资安排是否修改了原与供应商的付款约定,如变更了企业的付款⽇期?
与融资提供⽅的条款商议(如利率或折现率)由谁主导谈判?
融资安排相关费⽤或利息由谁承担?
企业是否向融资提供⽅提供了增信、交叉违约、由第三⽅承担连带责任,或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
企业是否获得了提前付款的现⾦折扣或商业折扣等优惠?
款项到期时是否为融资提供⽅提供了直接从企业现有银⾏账户直接划款的权利?
供应商融资安排是否占⽤企业在融资提供⽅的授信额度?
从本案例来看,从中获得融资利益的主要是N公司(供应商),假设Y公司未获得其他利益。如果该保理占⽤的是
Y在Z银⾏的信⽤额度,则Y公司可能确认为短期借款更合理;如果占⽤的是N公司⾃⾝的授信额度,则Y公司应保
持原科⽬(应付账款)不变。
关于母公司代⼦公司发放⼯资的现⾦流
91、关于母公司代⼦公司发放⼯资的现⾦流
提问⼈:jianfei1302 时间:2024-02-22 20:36:40
求助,关于母公司替⼦公司发放员⼯⼯资的现⾦流放在⽀付给职⼯以及为职⼯⽀付的现⾦还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回答⼈:chenyiwei
母公司个别报表层⾯:⽀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与之相对应,相关负债余额应列报为其他应付款或者其他流动负债。
合并报表层⾯:⽀付给职⼯以及为职⼯⽀付的现⾦。与之相对应,相关负债余额应调整到应付职⼯薪酬。
求助陈版,关于研发收⼊确认问题
92、求助陈版,关于研发收⼊确认问题
提问⼈:夜梦沫 时间:2024-02-23 16:22:09
请问陈版主,⼄⽅为甲⽅提供⼀项⼯艺研究研发服务,合同约定,合同签订⽣效之⽇起10个⼯作⽇内甲⽅向⼄⽅⽀付本合同经费和报酬的20%,完成研究并完成项⽬报告及现场验收后,甲⽅向⼄⽅⽀付本合同经费和报酬的40%, 项⽬连续稳定运⾏两年以后,⽀付剩余的 40%。且合同中未约定已⽀付的报酬返还情况,只是约定如果在超过约定期限60天后仍未交出任何⼀起成果的,甲⽅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再⽀付后⾯的报酬,这个要怎么去确认收⼊?按时点还是时段?
回答⼈:chenyiwei
从主帖信息来看,约定了三个付款节点,除了第⼀个节点(预付款)之外,后两个节点⾖显著滞后于受托⽅的实际履约进度,且未见“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即“合格收款权”)⽅⾯的约
定。虽然未约定已⽀付的报酬返还情况,但仍不属于在⼀段时间内履约。⽐较合理的做法是在完成研究并完成项⽬报告及现场验收后确认收⼊并结转成本。
限制性股票协议
93、限制性股票协议
提问⼈:Ryan_q 时间:2024-02-23 18:45:27
@chenyiwei,陈版主,请教⼀个问题,
公司限制性股票正常分三年解锁,未达到服务期限⽆条件收回,公司为了保持员⼯权益,增加了上⼀条,每年(或者半年),向被授予同事开放⼀次回购机会,由被授予同事⾃主选择是否由公司按照公布的“净资产价格”回购已⾏权的期权。
问:1、上述条款如何进⾏账务处理处理?
退回以前年度多缴纳税款
94、退回以前年度多缴纳税款
提问⼈:18859629250 时间:2024-02-23 18:56:07
陈⽼师您好,我想问⼀下,企业收到的以前年度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财务处理是不是按如下分录处理借:银⾏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回答⼈:chenyiwei
以前年度多交税款是如何形成的?是否表明存在前期差错?⾸先要明确这个问题,才能判断收到的款项是冲减本年度的所得税费⽤、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还是其他处理。
⽆合同客户回款会计处理
95、⽆合同客户回款会计处理
提问⼈:7847748 时间:2024-02-23 20:18:04
您好陈⽼师,实务中遇到如下事项如何处理: 公司saas业务,存在⽆合同客户回款,预收账款(张龄6-8年)挂账多年累积100多万,款票两清。客户回款后多年未续费,数流失客户,销售不再维护,公司与客户已多年⽆联
系。公司管理层判断该批款项极⼤可能不需⽀付,财务处理可以将预收款于管理层决策当期⼀次结转收⼊吗?或者什么条件可以结转预收账款合适呢?
回答⼈:chenyiwei
⾸先建议聘请律师了解这些流失客户的当前状况(例如是否已破产或者注销),以及依据相关合同和法律法规规 定,谨慎判断客户要求索回款项或者继续提供服务的可能性有多⼤。如果确定客户要求索回款项或者继续提供服务的可能性极⼩,则可以在履⾏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的基础上,将这些合同负债转为营业收⼊。
所需的外部证据参照应收、预付款项坏账核销所需证据,具体可参阅《关于建⽴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财企[2002]513号)、《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5]67 号)、《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等。
提问⼈:7847748 时间:2024-03-07 21:38:25
您好陈⽼师,公司该批预收款项未找到合同资料及前期提供过服务的证明,仅有银⾏回单证据,⼤部分回单有汇款
⼈名称及附⾔“服务费、续费、合同款”,那预收款项核销可以结转营业收⼊吗?查了很多案例都是结转营业外收⼊的,但是这家公司的回单注明了服务费或合同款,是不是结转营业收⼊更合适呢,按⾮经常性损益披露。请陈⽼师指教!
回答⼈:chenyiwei
在新收⼊准则下,确认为营业收⼊似乎更合理,见新收⼊准则第三⼗九条。
通过持股平台进⾏集团股份⽀付的会计处理
96、通过持股平台进⾏集团股份⽀付的会计处理
提问⼈:gulgdx 时间:2024-02-23 20:26:29
陈⽼师您好,A公司是拟上市公司,B公司为A公司的全资⼦公司。A公司的⼤股东将其持有的A公司部分股份转让
⾄员⼯持股平台。⽤于对A公司和B公司员⼯进⾏股权激励(持员⼯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A公司的股权)。其 中:对⼦公司B的员⼯进⾏股权激励的费⽤,B公司确认了管理费⽤和资本公积,由于股权激励的股权并⾮A公司
⾃⾝的股权,也即结算企业并⾮A公司⽽是A公司的股东(即员⼯持股平台),因此A公司对B公司确认的股权激励费⽤不需要确认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请问这个理解是否正确合理?
回答⼈:chenyiwei
该事项相当于A的⼤股东代A、B承担了股份⽀付费⽤,所以A在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层⾯也需要就⼤股东代为承担全资⼦公司B的股份⽀付费⽤,确认对全资⼦公司B的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即借记“长期股权投资——A”,贷记资本公积。在A的合并报表层⾯,A、B员⼯的股权激励费⽤均计⼊管理费⽤等成本费⽤项⽬。
提问⼈:青砖作尘 时间:2024-04-03 17:38:33
陈⽼师您好,补充请教个问题,单体报表上是根据员⼯劳动合同签署主体在母公司A或⼦公司B确认股份⽀付,还 是根据员⼯实际⼯作内容来确认呢?(例如由于社保公积⾦等因素导致员⼯在母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发⼯资,实际在⼦公司履职)
回答⼈:chenyiwei
按实际⼯作内容,并不是与谁签订劳动合同。
关于折现率及担保问题?
97、关于折现率及担保问题?
提问⼈:xm1986 时间:2024-02-24 11:09:03
会计会计制度下报表
98、会计会计制度下报表
提问⼈:xuxcpa 时间:2024-02-24 11:31:25
请教陈版及各位⾼⼈:1、符合⼩企业会计准则适⽤范围内的⼩企业可以选择企业会计制度吗,也就是⼩企业会计准则此时是必选(除⾮他执⾏企业会计准则)? 2、⼩企业⼀旦有对外投资(占股50%)以上或控制的⼦公司就不能适⽤⼩企业会计准则了吗?,同样⼩企业有⼀法⼈股占股50%的,则⼩企业也不能适⽤⼩企业会计准则了,因为构成集团了,可是有些这集团合并起来规模都不超过⼩企业标准。3、企业会计制度下的报表样式是否有⽂件规定作相应的修改–⽐如增加了研发费⽤等?增加此项是否可理解为不规范的,应严格按⽼制度中的条条来?多谢!
回答⼈:chenyiwei
请教陈版,关于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判断
99、请教陈版,关于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判断
提问⼈:gpqg 时间:2024-02-24 13:41:50
陈版,A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甲公司2022年的年报,B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甲公司2023年的半年报,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甲公司2023年的年报。
对于C会计师事务所⽽⾔,其前任注册会计师是谁呢?A和B会计师事务所都属于C的前任吗?
根据审计准则1153号应⽤指南的规定:在实务中,委托⼈可能在相邻两个会计年度连续变更多家会计师事务所,甚
⾄在本期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在这些情况下,对于执⾏本期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前任注册会计师是指为上期财务报表出具了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以及之后接受委托对本期财务报表进⾏审计但未完成审计⼯作的所有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
这⾥该如何理解上期财务报表中的上期具体是指年报当中的上期还是只有审过半年报也算是上期呢? 谢谢陈版!
回答⼈:chenyiwei
个⼈理解,从准则和应⽤指南的字⾯意思上看,主帖案例中的B所未被明确列为“前任注册会计师”。但在实务
中,B所也可以认为是“前任注册会计师”,因为其审计⼯作和审计调整建议对本次2023年年报的审计也是会产⽣影响的。尤其是如果在B所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含该期间内发⽣了对年度审计具有重⼤影响的特殊交易或事项,或者C所经审计认为经过B所审计的本年中期报表中存在重⼤错报时,有必要与B所进⾏沟通。
关于审计报告附注中关联⽅的披露
100、关于审计报告附注中关联⽅的披露
提问⼈:我就不减速 时间:2024-02-24 14:27:56
请教陈版主,审计报告附注中关于“关联⽅及关联交易”的披露,这⼀部分中会涉及到⾮母⼦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其他关联⽅”,如果公司其他关联⽅较多,是否仅披露报告期内发⽣过交易的关联⽅?如果IPO多期审计时,加期了(⽐如由20年、21年、22年,变成了21年、22年、23年),是否也同步把仅在20年有交易的关联⽅去 掉?
回答⼈:chenyiwei
⼀般可以这样理解。
求助陈版主!购买公司是否构成业务及后续处理!
101、求助陈版主!购买公司是否构成业务及后续处理!
提问⼈:陈哥⼩迷弟 时间:2024-02-25 11:54:58
您好陈版主,A公司以2亿元收购B公司,B公司⽆实际经营业务,主要系持股平台,主要资产为持有C公司30%的股权,股权交割⽇B公司净资产账⾯价值为2.2亿元,请问陈版主以下问题:
求助陈版主关于同⼀控制下的合并⽇确定!!!
102、求助陈版主关于同⼀控制下的合并⽇确定!!!
提问⼈:820304923 时间:2024-02-25 14:49:04
求助陈版主关于同⼀控制下的合并⽇确定!!! 公司股权关系情况为:
2023年1⽉1⽇:A公司股权为甲持股30%、⼄持股60%。B公司股权为A持股25%、丙持股75%。
2023年2⽉7⽇:丙通过收购⼄所持A公司的全部股权,收购了A公司,收购后A公司股权为甲持股30%、丙持股
75%,同⽇完成⼯商信息的变更。
2023年9⽉30⽇:A收购丙所持B公司的全部股权,收购A公司持股B公司100%,同⽇完成⼯商信息的变更,B公司变成A公司的全资⼦公司。
提问:
我理解2023年9⽉30⽇A公司收购B公司股权,实质构成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问题1:A公司的单体报表层⾯处理是否以2023年9⽉30⽇B公司的账⾯价值作为长投的⼊账⾦额?
问题2:A公司2023年12⽉31⽇的合并报表是否将B公司2⽉7⽇⾄12⽉31⽇损益纳⼊合并范围,另外在抵消时长投的账⾯价值与2⽉7⽇B公司的净资产差异应该计⼊哪⾥?
回答⼈: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第⼆条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在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在被合并⽅的账⾯价值计量。在被合并⽅是最终控制⽅以前年度从第三⽅收购来的情况 下,合并⽅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如何确定被合并⽅资产、负债的账⾯价值?
答: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或相同的多⽅最终控制,且该控制不是暂时性的。从最终控制⽅的⾓度看,其在合并前后实际控制的经济资源并没有发⽣变化,因此有关交易事项不应视为购买。合并⽅编制财务报表时,在被合并⽅是最终控制⽅以前年度从第三⽅收购来的情况下,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最终控制⽅开始实施控制时起,⼀直是⼀体化存续下来的,应以被合并⽅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 制⽅收购被合并⽅⽽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财务报表中的账⾯价值为基础,进⾏相关会计处理。合并⽅的财务 报表⽐较数据追溯调整的期间应不早于双⽅处于最终控制⽅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
本解释发布前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未按照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的除外。如果丙和甲⼄之间原先并⽆关联,则虽然“2023年9⽉30⽇:A收购丙所持B公司的全部股权,收购A公司持股B公司
100%”的交易构成同⼀控制下合并,但因为A、B从2023年2⽉7⽇起才处于同⼀最终控制⽅的最终控制下,故在A的
会计处理中,B的各项资产、负债的账⾯价值为B⾃⾝的账⾯价值(假设B⼀直处于丙的最终控制下)。A公司的
2023年12⽉31⽇的合并报表是将B公司2⽉7⽇⾄12⽉31⽇损益纳⼊合并范围。
在2⽉7⽇,A尚⽆对B的长投,故不能直接将A对B的长投成本与与2⽉7⽇B公司的净资产互相抵销。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实际上是A的合并报表层⾯应还原的B公司于该期间内形成的留存收益。
【求助】请教陈版主关于本期内新增又处置⼦公司现流表的问题
103、【求助】请教陈版主关于本期内新增又处置⼦公司现流表的问题
提问⼈:gladysxjw 时间:2024-02-25 15:08:53
陈版主:
陈版主好,请教⼀个关于本期新增又处置⼦公司现流表填写的问题。
A公司本年从集团内购买B公司,⽀付对价减去B公司货币资⾦后的余额填写在合并报表购买⼦公司⽀付的现
⾦。后本年内A公司又将持有B公司股权出售给集团外部单位,出售后对B公司为权益法核算长投,收到处置价款减去B公司货币资⾦后的余额填写在处置⼦公司收到的现⾦。
请教,同⼀年度内先合并新增⼦公司,又丧失控制权处置⼦公司,因年末B公司不属于A公司的⼦公司,那么在A合并报表中是否仍分两段分别披露为“购买⼦公司⽀付的现⾦”、“处置⼦公司收到的现⾦”?
感 谢 ~ 回答⼈:chenyiwei
⾸先明确讨论前提:这两次股权受让和转让交易互相独⽴,不构成⼀揽⼦交易。在此前提下:
关于医药⾏业市场推⼴费的会计处理
104、关于医药⾏业市场推⼴费的会计处理
提问⼈:804429659 时间:2024-02-25 19:45:44
请教陈版主及各位⼤佬:A公司为⼀家医药制药企业,报告期内存在这样⼀种业务模式,A公司向经销商销售为买 断式,以签收确认收⼊;与推⼴商签订合同,以按照经销商卖给终端的数量和⼀定的⽐例为基础确定市场推⼴费。与推⼴商合同条款主要如下:
推⼴公司的义务(1)为A公司进⾏委托区域内的的产品市场调查和调研;(2)在委托区域医疗机构为A公司提供
专业性学术推⼴介绍服务;(3)根据A公司要求,组织实施协议指定的A公司产品的药品临床验证⼯作;(4)在 委托区域内针对A公司产品开展宣传、消费者教育、专业培训等活动;(5)A公司除向推⼴公司⽀付协议规定推⼴服务费外,不再额外⽀付任何费⽤。
结算依据为以按照推⼴区域备案医疗终端的数量和⼀定的⽐例为基础确定市场推⼴费
结算条件为(1)收到推⼴商推⼴区域内其推⼴医疗产品的销售货款(2)推⼴商根据A公司核对并告知推⼴服务费
⾦额,向A公司提供同等⾦额合法、合规的推⼴咨询服务费发票(3)推⼴商推⼴区域内已回款销售订单发⽣医疗产品终端退货的,则相应退款应在双⽅核算的推⼴额中予以扣除;
⽬前有对于市场推⼴费的会计处理有两种:(1)按照合同的约定,以经销商流向终端的数量为基础确认销售费⽤
(2)以卖给经销商的数量为基础确认销售费⽤。这两种做法的主要区别为经销商期末囤货,有⼀部分市场推⼴费会在以后年度体现。若以⽅法2计算,考虑到结算条款(1)和(3),是否存在约定应履⾏的合同义务尚未履⾏完毕。
请问上述两种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陈版有没有碰到类似同⾏业上市公司,⼀般是如何进⾏会计处理?陈版会更倾向于哪⼀种会计处理?
回答⼈:chenyiwei
⾸先要明确经销商的地位是主要责任⼈还是代理⼈。如果是代理⼈的,则应按终端销售实现情况计提,确认为销售费⽤。
如果经销商是主要责任⼈的,则除了计提时点以外,还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将计提⾦额确认为销售费⽤还是冲减收
⼊。相关的会计处理依据是:(1)新收⼊准则第⼗九条关于“应付客户对价”的规定;(2)《监管规则适⽤指引
——会计类第2号》之“2-3 应付客户对价的判断”;(3)《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2023年合辑》之“问题
17【市场推⼴服务费的会计处理】:经销商提供市场推⼴服务,相关费⽤应冲减营业收⼊还是计⼊销售费
⽤?”等。
在这种情况下(经销商是主要责任⼈),基于经销商最终总要将购⼊的产品销售出去,故基于配⽐考虑,建议的处理原则:(1)应付客户对价属于应确认为销售费⽤的,则根据接受经销商提供营销服务的进度确认,与收⼊之间 不考虑配⽐;(2)应付客户对价属于应冲减收⼊的,则考虑与收⼊的配⽐原则,在收⼊确认时同步冲减收⼊,作 为对收⼊的调减处理。可根据以往历史经验合理估计经销商的退货等最终不能实现对外销售的⽐例,依据【对经销商确认的销售收⼊(1-预计退货率)返利⽐率】预计该部分⾦额。
⾦融负债的核销
105、⾦融负债的核销
提问⼈:zixun2022 时间:2024-02-25 19:55:10
陈⽼师您好!关于⾦融负债的核销问题向您请教。
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B331 当债务⼈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时,⾦融负债 (或⾦融负债的⼀部分) 应予以消除:
(1) 债务⼈通过偿付债权⼈解除了负债 (或部分负债),其中,通常⽤于偿债的有现⾦、其他⾦融资产、商品或劳务;或者
(2) 债务⼈通过法定程序或债权⼈,合法地解除了对负债 (或部分负债) 的主要责任 (如果债务⼈作出了担保,这⼀条件仍可以满⾜)。
我的问题是:这个法定程序指的是通过法院的途径去解决吧。假如债务⼈超过了诉讼时效了,债权⼈起诉法院肯定会判债权⼈败诉,请问这种情况下法院已经判债权⼈败诉的情况下,债务⼈是否可以终⽌确认⾦融负债呢。
回答⼈:chenyiwei
不能仅以“已过诉讼时效”为由即认定“⾦融负债对应的现时义务已解除”。已过诉讼时效只是表明债权⼈丧失了就该债权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即法院不再保障其胜诉权,但对应的实体权利仍在,债权⼈仍可寻求其他救济途径。根据《民法典》第188条,实体权利的有效期是20年。
关于对外担保
106、关于对外担保
提问⼈:eanaiwalker 时间:2024-02-26 01:28:12
背景:A公司是⼀家个⼈控股的⾮上市公司,2018年实控⼈因业务发展需要,从⼩贷公司借⼊多笔贷款,A公司为 此提供担保。受疫情影响,实控⼈业务开拓受阻,在贷款逾期后未能全额偿还本息。2023年12⽉,债权⼈向法院申请冻结A公司银⾏账户,随后实控⼈与对⽅沟通后解除了冻结,并允诺通过其他⽅式给予债权⼈补偿(例如零元转让A公司或关联公司部分股权),以避免对A公司的⽇常经营产⽣负⾯影响。
问题:在实控⼈已⽆⼒还款且A公司的银⾏账户被强制冻结(哪怕只是短时间内)的情况下,应当基于谨慎性计提预计负债,并在报告中作出充分披露。但如果实控⼈以其他⽅式补偿债权⼈且可⾏性较强,那么是否仍有必要计提
预计负债?
请陈版和各位坛友指点回答⼈:chenyiwei
此前,新⾦融⼯具准则实施前,按照或有事项准则,如果确有证据表明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不⾜50%, 则可以不计提预计负债。
但在新⾦融⼯具准则实施后,此类担保损失虽然仍在预计负债列报,但其适⽤的会计准则是⾦融⼯具准则,适⽤预期信⽤损失模型确认坏账损失和计提准备。在此情况下,需考虑损失概率和期望值,⽽不再适⽤此前预计负债的规定,所以仍可能需计提预计负债。
请教如何确认模具收⼊?
107、请教如何确认模具收⼊?
提问⼈:我就不减速 时间:2024-02-26 08:13:07
请教陈版主:
A公司与B客户签订合同,约定B客户委托A公司进⾏压铸件001产品的⽣产,压铸件001产品⽣产的模具单独约定收费,由A公司画完图纸后向独⽴的第三⽅采购,模具款30万元,B客户先⽀付给A公司。
当B客户3年内采购的压铸件001产品达到100万件时,模具费由A退回B客户,若未达到100万件,则按⽐例退回B客户(如期满3年B客户仅采购压铸件001产品50万件时,则A公司退回15万元给B客户),3年后B客户的采购数量继 续累积(部分合同不累积),直⾄达到100万件,A公司将剩下的模具款15万元退回给B客户。
合同还约定模具的所有权按照双⽅出资⽐例享有,A公司全部出资则A公司全部享有,共同出资则按⽐例共同享 有,如共同享有时,B客户不再继续采购001产品时,模具的处置由A公司与B客户另⾏约定。模具的图纸知识产权归双⽅所有。
按照惯例,B客户不具备使⽤模具⽣产的条件和技术,仅能由A公司代⼯使⽤。问题:
1:A公司采购模具后能否按照“模具画图⼈⼯费⽤”+“模具外购成本”确认固定资产(或仅将外购成本作为模具固定资产初始成本)并在使⽤时按⼀般模具使⽤期间,如3年计提折旧是否合适?
2:A公司在未达到100万件时暂不确认模具收⼊,将B客户预付的模具款作为预收款项,在与B客户确认001压铸产品不再⽣产后,不⽤退回模具款时,确认模具收⼊,⽆成本可结转;达到100万件时,退回模具款;这样处理是否正确?
3:在部分退回模具款的情况下,按合同约定是双⽅按出资⽐例享有,能否作为A公司的固定资产进⾏确认与披露?
回答⼈:chenyiwei
⾸先明确讨论前提:(1)参照《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2号》之“2-1 识别履约义务时商品或服务是否具有
⾼度关联性的判断”,认定模具设计制造与后续产品制造之间不存在⾼度关联性,故将这两者分解为两项履约义务;(2)由于模具制造为外包,故对于前⼀履约义务的收⼊确认采⽤净额法。
在上述前提下:
关于上市公司重整的账务处理
108、关于上市公司重整的账务处理
提问⼈:七夜の念 时间:2024-02-26 10:09:02
求助陈版:
案例背景如下:我司为上市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被债权⼈申请重整,由法院裁定重整。本重整计划将以公司现有
股本并剔除回购专⽤证券账户中股票后的股本数10亿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8股的⽐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共计转增约18亿股股票。前述转增的 18亿股股票不再向现股东分配,其中9亿股⽤于引⼊重整投资⼈,并由重整投资⼈提供资⾦受让,相应资⾦⽤于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付破产费⽤、清偿各类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等; 其余 9亿股⽤于抵偿公司的债务。
普通债权的清偿⽅案如下:
(⼀)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100%全额现⾦清偿普通债权以债权⼈为单位,每家债权⼈ 10 万元以下(含
10 万元)债权的部分,由上市公司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起 20 个⼯作⽇内以现⾦⽅式⼀次性清偿完毕。
(⼆)10 万元以上部分的清偿⽅案每家普通债权⼈超过10万元债权的部分,可选择如下⽅案进⾏受偿:
⽅案⼀:“合伙份额+以股抵债”清偿
每家普通债权⼈每 100 元普通债权可获得 10股转增股票;
上市公司将作为有限合伙⼈,与管理⼈选择的普通合伙⼈共同注册成⽴有限合伙企业,上市公司将其持有的部分下属⼦公司股权以及对该等⼦公司的应收账款置⼊有限合伙企业。资产置⼊⽅式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转、协议变更 等,具体处置⽅案由管理⼈确定。普通债权⼈按下列公式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份额受偿。普通债权⼈可获得的有限合伙份额计算公式为:
有限合伙份额=(选择本⽅案的债权⼈剔除现⾦清偿后的普通债权⾦额÷选择本⽅案的债权⼈剔除现⾦清偿后的普通债权总额)×有限合伙份额总额
其中,有限合伙份额总额按照上市公司置⼊有限合伙企业的资产在清算状态下的评估值确定。有限合伙份额抵债⾦额=(该债权⼈持有份额÷合伙企业总份额)×所置⼊全部资产的清算价值
现⾦清偿、转增股票以及有限合伙份额抵债外剩余未获清偿债权部分在重整计划执⾏完毕后豁免清偿,债务⼈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案⼆:现⾦清偿
每家普通债权⼈按 35%的清偿率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起 20 个⼯作⽇内获得现⾦清偿;
剩余未获清偿债权部分在重整计划执⾏完毕后豁免清偿,债务⼈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问题:1.上市公司成⽴有限合伙企业资产置⼊有限合伙企业的时候,是按照资产账⾯价值处置还是清算价值,⽬前置⼊资产账⾯价值40亿元,清算价值20亿元。
⽬前债务80亿,⽬前现⾦清偿约5000万元,选择⽅案⼀“合伙份额+以股抵债”清偿时,合伙份额是按照40亿元还 是按照清算价值的20亿元呢。如果按照清算价值20亿元,所抵偿的债务⾦额也为20亿元,那账⾯价值与清算价值的20亿元计⼊“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吗,另剩余约59.5亿元全部⽤股票偿债吗,股票公允3.5元,股票公允价值31.5 亿元,收益28亿元计⼊“投资收益-债务重组收益”。这样处理是否合理?
暂缓债权和未申报债权需要按照管理⼈提存⾦额做账吗?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未申报债权⼈) 贷: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管理⼈) 贷:投资收益
选择⽅案⼀“合伙份额+以股抵债”清偿,暂未分配的股票股数已提存⾄管理⼈名下,是否要按照股数*股票公允价值计⼊“库存股”?
回答⼈:chenyiwei
境外⼟地核算
109、境外⼟地核算
提问⼈:红红静静123 时间:2024-02-26 14:08:51
上市公司有⼀泰国全资⼦公司。泰国公司在泰国买地建⼚。
根据泰国当地规则,⼟地具有永久使⽤权,所以不进⾏摊销。
请问,针对泰国全资⼦公司,⼟地要怎么核算?是否需要进⾏摊销? 回答⼈:chenyiwei
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第⼆条规定:“中国境内企业设在境外的⼦公司在境外发⽣的交易或事项,境内不存在且受法律法规等限制或交易不常见,企业会计准则未作出规范的,可以将境外⼦公司已经进⾏的会计处理结 果,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原则下,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调整后,并⼊境内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项⽬。”。
按照IFRS下的惯例,拥有永久所有权的⼟地应确认为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该处理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和规定并不⽭盾,因此可以将该处理结果平移到母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中。
⽣产企业销售给第三⽅后,再通过租赁公司租回的业务收⼊问题?
110、⽣产企业销售给第三⽅后,再通过租赁公司租回的业务收⼊问题?
提问⼈:lw8019 时间:2024-02-26 14:33:50
请问设备⽣产企业A将设备出售给经销商B(⾮关联⽅),租赁公司C从经销商B处购买该设备后,与企业A签订经营租赁合同,企业A将该租赁的设备⽤作经营业务,且为批量长期⾏为。
请问企业A在第⼀次出售设备时,能否将该收⼊作销售收⼊确认?算不算变相的售后回租?对业务收⼊确认有没有影响?
回答⼈:chenyiwei
⾸先应判断上述主帖中的各交易步骤是否为⼀揽⼦交易。从主帖来看构成⼀揽⼦交易的可能性较⼤。
在构成⼀揽⼦交易的假设前提下,该交易属于售后租回,应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判断其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据此进⾏相应的会计处理(第五⼗⼀条或者第五⼗⼆条)。
研发产出物⽤于⽣产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111、研发产出物⽤于⽣产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提问⼈:⽩菜不⽩ 时间:2024-02-26 17:27:19
陈版及各位朋友请教个问题
企业是板材制造企业,每年都有研发投⼊,研发耗⽤的原材料和⽣产⽤的原材料⼀样,都是⼩⽊⽚,研发产出物主要是废板及废料,废板后期会⽤作垫板(算是产成品包装物的⼀部分)随产成品⼀并销售,废料后期会作为燃料⽤于⽣产。
请问这种情况下的研发耗材需要调⾄营业成本吗?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回答⼈:chenyiwei
本案例中,研发领料在经过研发过程后,其可变现净值会明显减少。因此,研发产出物(废板及废料)应根据其可变现净值⼊账并确认为存货,相应冲减研发⽀出。即,把研发领料在经过研发环节后的价值降低额作为研发⽀出的组成部分。
评估基准⽇⾄购买⽇期间发⽣的交易
112、评估基准⽇⾄购买⽇期间发⽣的交易
提问⼈:⽩菜不⽩ 时间:2024-02-26 17:40:53
请教陈版主及各位朋友⼀个问题:
背景:甲公司计划收购A公司,以2021年5⽉31⽇为基准⽇对A公司进⾏审计、评估,2021年7⽉6⽇A公司将在6⽉份⽣产的产成品销售给甲公司,2021年8⽉31⽇甲公司取得A公司的控制权。
问题:甲公司购买的存货2021年末还有60%未对外销售,2021年末甲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要不要抵消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呢?
回答⼈:chenyiwei
⾸先明确讨论前提:“2021年7⽉6⽇A公司将在6⽉份⽣产的产成品销售给甲公司”与甲公司取得A公司控制权的交易
⽆关,且该交易本⾝是公允的、具有合理商业理由。
在此前提下,虽然该交易是逆流交易,甲公司购买的存货2021年末还有60%未对外销售,但该销售交易发⽣于购买
⽇前,此时A公司并不是甲公司合并集团的组成部分,因此⽆需进⾏抵销处理。
但如果在购买⽇前,A公司是甲公司的联营企业,在逆流交易发⽣时按⽐例抵销了未实现损益的,则在购买⽇后,
该笔按⽐例抵销的分录仍需在合并报表层⾯延续(甲公司个别报表层⾯因已转为成本法,故⽆需延续该笔抵销分录),并随着甲公司将原逆流交易标的存货逐步消耗或对外销售⽽实现。
关于实际折现率的选择问题?
113、关于实际折现率的选择问题?
提问⼈:xm1986 时间:2024-02-26 18:08:33
陈⽼师,您好,我们公司在⼀家⾦融机构贷款1010万元,2年期的,中间设置的有分期还本⾦计划,现在有个疑问是按照现⾦流量算出来的实际⽉利率会⾼于合同⽉利率,整个借款期限下来,这种算法合同利息与实际利息相差很少甚⾄⼀样;还有⼀个算法是⽤分期还款期间的现⾦流按照银⾏提供的合同利率进⾏折算,不⽤再计算实际利 率,因为银⾏给的就是市场利率,这种算法算下来的合同利息与实际利息的差异⽐较⼤,请问陈⽼师应该采⽤哪种计算⽅法?我更倾向于第⼆种做法。
回答⼈:chenyiwei
理论上应根据合同中的还款计划表,采⽤XIRR()函数测算实际利率,以该实际利率进⾏折现。由于存在提前收回本⾦、发⽣各类税费等情况,因此实际利率⾼于合同约定的利率是正常情况。
关于续租确认使⽤权资产
114、关于续租确认使⽤权资产
提问⼈:Black000 时间:2024-02-26 23:52:19
请教陈版主,第⼀笔合同租赁到期⽇是22年8⽉31⽇,后第⼆笔租赁合同从22年9⽉1⽇起续租了3年。第⼀笔租赁合同未确认使⽤权资产。22年做的审计调整是针对第2笔合同折现到22年1⽉1⽇,第⼀笔合同就不管了。我的想法是 要么不管第⼀笔合同,第⼆笔合同折现到22年9⽉1⽇(付款时间也是9⽉1⽇,合同签订⽇是8⽉底);要么把第⼀ 笔合同的剩余租赁期(22年1-8⽉)的付款额和第⼆笔合同合并起来,折现到22年1⽉1⽇。请问是不是应该按这两 种思路来做。如果是,哪⼀种更为标准
回答⼈:chenyiwei
取决于你的续租合同是签订在第⼀笔租赁的租赁期结束⽇之前还是之后。如果是之后签订,则与第⼀项租赁⽆关; 如果是之前签订,则应在签订⽇作为对原租赁的变更处理。
请教陈版:集团合并报表的处理
115、请教陈版:集团合并报表的处理
提问⼈:zlzs77 时间:2024-02-27 07:47:27
请教陈版:母公司是⼯程总承包企业,有⼀部分装备业务交由⼦公司完成,⼦公司采⽤时点法确认收⼊,母公司的成本是按照履约进度陆续记⼊,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会出现母公司确认的成本与⼦公司确认的收⼊不⼀致的情况, 虽然属于时间性差异,但是当年如何抵销?谢谢陈版
回答⼈:chenyiwei
如果母公司在其个别报表中作为主要责任⼈按总额法核算,则该项内部交易的抵销不应影响母公司对外交易确认的收⼊。此时的抵销应达到的要求是:将合并报表层⾯的营业成本调整为按照母⼦公司各⾃的实际成本⾦额计量,抵销内部⽑利,同时对于计⼊营业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的⼜径与母公司层⾯的收⼊确认政策⼀致,即根据母公司总体 采⽤时段法/时点法⽽作相应调整;如采⽤时段法的,则还需根据母公司的履约进度确定⽅法进⾏相应调整。
具体抵销时,⾸先将母⼦公司两者的计算⼜径调整⼀致,消除时间性差异(例如均调整为时段法,以母公司按时段法确认的成本模拟⼦公司的收⼊,同时将⼦公司的⽣产成本按该履约进度模拟结转营业成本),然后再抵销母公司的成本和⼦公司的收⼊。
求助,公司回购⾃⼰公司股票,持有⽬的是⼀年后再出售,该如何进⾏会计处 理
116、求助,公司回购⾃⼰公司股票,持有⽬的是⼀年后再出售,该如何进⾏会计处 理
提问⼈:osiris123 时间:2024-02-27 09:17:18
求助,公司回购⾃⼰公司股票,持有⽬的是再出售,该如何进⾏会计处理新规下的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相关内容
第⼆条 本规则所称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是指上市公司因下列情形之⼀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将股份⽤于员⼯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于转换上市公司发⾏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期每股净资产;(⼆)连续⼆⼗个交易⽇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年股票最⾼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条件。
第⼗七条 上市公司因本规则第⼆条第⼀款第(⼀)项规定情形回购股份的,应当在⾃回购之⽇起⼗⽇内注销;因第(⼆)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回购股份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并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途进⾏转让,未按照披露⽤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上市公司因本规则第⼆条第⼀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回购股份的,可以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履⾏预披露义务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式出售。
回答⼈:chenyiwei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不论是出于何种⽬的,均作为回购⾃⾝权益⼯具处理,按实际回购成本确认为库存股。持有期间,不确认其公允价值变动。后续再出售时,视为库存股重新对外发⾏,将重新出售所得款项净额与库存股成本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请教陈版,关于商誉资产组转移的问题
117、请教陈版,关于商誉资产组转移的问题
提问⼈:dingdangyu 时间:2024-02-27 10:17:42
陈⽼师:
您好!我公司于2017年收购上市公司A产⽣商誉10亿,收购时点上市公司有2⼤业务板块,a1业务板块较成熟能独⽴产⽣现⾦流,a2业务为新兴⾏业仍在起步中,故当时将a1业务整体作为商誉资产组⽽未考虑a2业务。2023年A 公司a2业务趋于成熟,经营战略发⽣转变,将其a1业务整体转让⾄我公司控制的另⼀家⾮上市公司B,请教陈版: 由于重组,资产组所属主体从A转移⾄B,那商誉是不是要随着资产组的转移从A到B呢?
回答⼈:chenyiwei
从主帖所述情况看,⾃购买⽇起,商誉就全部归属于资产组A1,⽽未分摊给资产组A2,即资产组A2⽆对应的商 誉。假设该做法是合理的,则在后续集团重组中,是将A1资产组转移给集团的另⼀家⼦公司,故A1对应的商誉应同步转移⾄该受让⽅⼦公司。
站在该受让⽅⼦公司B的视⾓,其取得A1业务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第⼆条规定处理,其承接A1业务对应的各项资产、负债,应在本集团合并报表层⾯的账⾯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
电⼦商业承兑汇票转让前转让后列报问题
118、电⼦商业承兑汇票转让前转让后列报问题
提问⼈:17603000939 时间:2024-02-27 11:57:22
陈版好:
公司收到⼤客户开的电⼦商业承兑汇票 票号是7开头的。该票据是由供应链平台签发,客户承兑,可转让分包。现我公司收到该票据后转让分包给供应商了。我司账上针对转让部分做了终⽌确认。
审计年审对该部分进⾏调整:审计热威该票据属于不能终⽌确认的类型,划分⾄应收账款。且针对我司转让给供应商部分,补充调⼊应收账款(调增应收账款和其他流动负债),并且针对该部分补提坏账准备。
现疑问:1、该类型票据,划分⾄应收账款是否合理,依据是?
如何理解审阅准则中期财务信息审阅业务
119、如何理解审阅准则中期财务信息审阅业务
提问⼈:XK2410 时间:2024-02-27 13:08:28
如何理解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应⽤指南 第七章 中期财务信息审阅的补充规定
执⾏中期财务信息审阅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果对该客户也曾经执⾏审计业务,应当参照《国际审阅准则第2401号- 注册会计师对审计客户执⾏中期财务信息审阅》的规定办理。??@chenyiwei
回答⼈:chenyiwei
原有的2101号审阅准则是将审阅视作⼀项独⽴业务,因此CPA需执⾏从了解客户开始的全套程序。⽽中期财务报表审阅(初次接受委托时的审阅除外)是对原有客户业务的续约,可以利⽤以前执⾏年度审计中对被审计单位业务、财务的了解,只需关注前次年度审计后是否有重⼤变化即可。
由于⽬前A股对于中期审阅并⽆法定要求,因此对于中期报表审阅⽬前暂时不需要制定单独的准则,⽬前中国审计准则体系下将其附属于2101号审阅准则,作为应⽤指南的附录收录,既保持了准则趋同,又⽐较符合现时国内的执业需求,是⼀种⽐较合理的处理。
评估增值的摊销
120、评估增值的摊销
提问⼈:⽩菜不⽩ 时间:2024-02-27 14:28:57
陈版及各位朋友请教⼀个问题
甲公司⾮同⼀控制下取得A公司控制权,⼟地评估增值100万元。企业账⾯根据办公和⽣产占地⾯积(2;8)将⽆ 形资产摊销计⼊分别管理费⽤和制造费⽤,那么评估增值部分也按照账⾯摊销⼜径分别计⼊管理⽤和制造费⽤吗?
回答⼈:chenyiwei
如果⼟地是作为⼀个整体评估的,办公⽤地和⽣产⽤地的单位⾯积账⾯价值、单位⾯积评估值都相同,则如你所 述“评估增值部分也按照账⾯摊销⼜径分别计⼊管理⽤和制造费⽤”,即评估增值部分也需要在剩余⼟地使⽤年限内摊销,摊销额按2:8的⽐例分别计⼊管理费⽤和制造费⽤(或营业成本)。
请教陈版关于权益法核算的处理问题
121、请教陈版关于权益法核算的处理问题
提问⼈:lailiang 时间:2024-02-27 16:40:12
陈版您好:
我所在的公司于2021年9⽉投资某公司取得10%的股份,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由于被投资单位于22年启动股改并准备上市,22年初被投资单位召开临时股东⼤会对2021年8⽉底之前的未分配利润对不包括我所在的公司的其他前期股东进⾏分红,请问陈版,该事项应该如何进⾏会计处理?事务所认为应该调减长投-损益调
整,以及22年的投资收益,但是我认为该分红事项分的是投资该公司之前该公司取得的利润,不应该影响取得该长投之后的损益,应该使⽤长投-其他权益变动调整,想请教下陈版主的意见,谢谢!
回答⼈:chenyiwei
建议了解:当初本公司⼊股该联营企业时,对⼊股前该公司的留存收益归属问题是如何约定的?当初协议中是否已经明确约定本企业不享有此前的滚存利润?如果是,则在确定投资⽇取得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时,不应将不归属于本企业的留存收益包含在内。如果此前因疏忽等原因未注意到这⼀点,则属于前期差错,应予以更正,调整投资成本中包含的隐含商誉⾦额,或者调整在投资⽇计⼊营业外收⼊的⾦额。
如果此前约定投资⽇的滚存利润由新⽼股东按投资后的股权⽐例共享,但实际分配时仅分配给⽼股东,则应关注出现这⼀情况的原因,根据具体原因确定应如何处理。
【请教陈版】企业官⽹是否能够作为⽆形资产?
122、【请教陈版】企业官⽹是否能够作为⽆形资产?
提问⼈:wx_5f0bbd6e4cb9 时间:2024-02-27 16:49:03
被审计单位是⼀家XX省控股集团公司(国有),通过购买信息技术服务组建了⾃⼰集团的官⽹,并将其作为⽆形资产核算。
请教陈版,这种国企的官⽹可否作为⽆形资产呢?若不能,充分的理由是什么? 谢谢。
回答⼈:chenyiwei
IFRS下有⼀个解释公告SIC-32《⽆形资产:⽹站成本》,其原理是对⾃建⽹站的成本按照⽆形资产准则中的研究开发模式进⾏会计处理。可对照该解释公告确定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何时可以开始资本化、哪些⽀出可以资本化等问题。
请教陈版主,在建⼯程-减值准备
123、请教陈版主,在建⼯程-减值准备
提问⼈:扉页 时间:2024-02-27 17:21:58
某客户,2021年由于房屋产权证⽆法办理,在建⼯程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后产权证可以办理,该在建⼯程转⼊了固定资产,但减值准备还留在在建⼯程,请问24年要处理此笔在建⼯程-减值准备,是否可以作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处理?
回答⼈:chenyiwei
⾸先要考虑:以前年度因⽆法办理权证⽽计提减值准备的做法是否构成前期差错?例如,⽆法办理权证是否影响该固定资产的正常使⽤?为何以前⽆法办理权证⽽现在办理成功了?
如果以前年度计提在建⼯程减值准备是属于差错的,则进⾏差错更正处理。
如果以前年度计提在建⼯程减值准备是合理的,不属于前期差错,但本期受制于资产减值准备“⼀经计提不得转 回”的规定,⽆法转回前期计提的减值准备,则在转固时将在建⼯程减值准备平移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中,相应减少以后期间应计提的折旧额。
求助陈版!
124、求助陈版!
提问⼈:15810251542 时间:2024-02-27 17:40:50
⽬前遇到⼀个总额法与净额法确认收⼊的问题,⽬标公司为A公司,是⼀家做线下整合营销项⽬的公司,就是给别
⼈搭建展会、拍摄视频的整包服务;发现⼀部分收⼊是接受客户委托后转⼿整包给B公司,分别与客户和B公司单独签署合同,相当于A公司只是赚取了差价。B公司签订的合同、客户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基本⼀致。
回答⼈:chenyiwei
这种整体外包,虽然名义上A公司是主要责任⼈,但按照常理,A公司在选择分包供应商时,应会对对⽅的声誉、 专业胜任能⼒、财务实⼒等因素进⾏过考察,以确保分包商具备承担相应责任的能⼒。因此,当分包商出现履约瑕疵时,本企业是可以有把握将责任转嫁给该分包商的。在此情况下,整体分包并不表明本企业可以控制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故应采⽤净额法确认收⼊和成本。
请教陈版,贴现未到期还原的商业承兑票据,期末是否需要计提坏账?
125、请教陈版,贴现未到期还原的商业承兑票据,期末是否需要计提坏账?
提问⼈:丸⼦与泡芙 时间:2024-02-27 18:01:14
贴现未到期还原的商业承兑票据,期末是否需要计提坏账? 回答⼈:chenyiwei
贴现未到期还原的商业承兑票据,期末应视同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请教陈版主,合同资产
126、请教陈版主,合同资产
提问⼈:丸⼦与泡芙 时间:2024-02-27 20:31:23
⽐如,公司按验收时间确认收⼊,合同⽀付条款为预付款15%,验收合格45%,客户通过……评级后⽀付
30%,10%质保期满后⽀付。那期末列报在合同资产的应该是40%还是10%?
回答⼈:chenyiwei
“客户通过……评级”要满⾜哪些条件?其中哪些条件与本企业向客户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相关? 通过评级的可能性⼤⼩如何?是否基本确定会通过?还是说存在不确定性?
使⽤权资产是否确认未确认融资费⽤以及确认时点问题
127、使⽤权资产是否确认未确认融资费⽤以及确认时点问题
提问⼈:鞋带松了 时间:2024-02-27 21:07:40
背景:A公司于2019年与B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承租其⼠地,租赁期限(2019年4⽉1⾄2049年3⽉31⽇),A公司于2019年
4⽉开始修建⼚房,于2019年9⽉-
次性⽀付给B公司整个承租期内的租⾦。
问题: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对融资租赁,承租⽅要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未确认融资费⽤,出租⽅要按实际利率法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在本案例中A公司已经⼀次性预付了整个租赁期的租⾦(即没有未来租
⾦⽀付的现值),是否在使⽤权初始计量中⽆需确认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
时点法确认收⼊依据
128、时点法确认收⼊依据
提问⼈:姜CPAR 时间:2024-02-27 21:59:29
⽼师,我现在做了⼀个项⽬,河道清理的。如果按照时点法确认收⼊,怎么解释⽐较好呢。
事情是这样的,企业接了政府项⽬,清理河道淤泥以及净化⾥⾯的河⽔,河⽔检测指标合格了以后,确认收⼊。时点法确认收⼊怎么解释⽐较好呢?之前因为企业内控不好,我认为谨慎处理,就按照时点法确认的收⼊,现在监管问为什么当初没有⽤时段法?我这怎么解释才能更偏向于时点法呢?谢谢陈版
回答⼈:chenyiwei
此问题应当逐条对照新收⼊准则第⼗⼀条规定的应使⽤时段法的三种情形,说明为何都不符合。例如:
递延所得税问题
129、递延所得税问题
提问⼈:蒂凡尼xj 时间:2024-02-28 00:33:26
请问会计准则收⼊确认时点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时间不⼀致,是否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回答⼈:chenyiwei
“会计准则收⼊确认时点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时间不⼀致”:这是传统的利润表法下“时间性差异”的概念, 但当前的所得税会计准则采⽤的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资产、负债的账⾯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存在“暂时性差异”作为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基础。这两个概念体系并不对等。但总体来说,暂时性差异的概念要⼤于时间性差异,在现⾏准则下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场合,在原时间性差异的概念下也应确认。
请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时点是否与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时点⼀致?
130、请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时点是否与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时点⼀致?
提问⼈:freakyboom 时间:2024-02-28 10:14:24
假设2020年的净利润是10亿,2021年的净利润是15亿,2020年利润分配⽅案(2021年4⽉股东⼤会通过)是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10%的任意盈余公积,2021年利润分配⽅案(2022年4⽉股东⼤会通过)与2020年⼀致。
请问:1、2021年的财务报表上应该是提取1.5亿的法定盈余公积和1亿的任意盈余公积吗?
请教陈版,关于合伙企业和递延所得税
131、请教陈版,关于合伙企业和递延所得税
提问⼈:mark9527 时间:2024-02-28 10:48:39
陈版您好,关于合伙企业和递延所得税的问题,我检索了论坛⾥相关问题的回答,
您在https://bbs.esnai.com/thread-5477711-1-1.html中提到“虽然浮动收益不能直接分配,但在各合伙⼈的报表中,应就⾃⾝在该浮动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纳⼊核算,并确认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我理解所谓浮动收益,应该指的就是如公允价值变动这⼀类的收益。
您在https://bbs.esnai.com/thread-5474174-1-1.html中提到“应在合伙⼈的报表中就归属⾃⾝的合伙企业收益份额(含尚未实现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这⾥我理解的收益份额实际上就是以利润表中的综合收益总额为基础计算 的。
急急急 陈版主看过来
132、急急急 陈版主看过来
提问⼈:爬爬呀 时间:2024-02-28 10:52:32
案例背景如下:甲公司为中国境内注册的股份制企业(拟在境内上市),其控股股东为⼄公司。2X21年1⽉1⽇, 丙公司作为战略投资⼈向甲公司增资3亿元⼈民币,甲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等⼿续。增资后,丙 公司持有甲公司10%的股权,⼄公司仍然控制甲公司。除普通股外,甲公司⽆其他权益⼯具。甲、⼄、丙公司签署的增资协议约定,如果甲公司未能在2X24年12⽉31⽇前完成⾸次公开募股(IPO),丙公司有权要求控股股东⼄公司以现⾦回购其持有的甲公司股权,回购价格为丙公司增资3亿元和按8%年化收益率及实际投资期限计算的收益之和。除上述外,不考虑其他情况。增资协议赋予丙公司的前述回售权属于持有⼈特征,即仅由丙公司享有,不能随股权转让。
站在⼄公司:在别报表层⾯需就该项回购义务确认⼀项衍⽣⾦融负债,其初始⾦额通常为零,后续计量原则为约定回购价格⾼于预计回购时点标的少数股权公允价值的差额的折现值。
疑问:现在甲很可能⽆法完成IPO,会触发回购义务,那么⼄公司在单体层⾯如何进⾏会计处理呢,同时合并层⾯应⼄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何进⾏相应的调整呢?
回答⼈:chenyiwei
⼄公司在单体和合并报表层⾯的处理原则不变,即在个别报表层⾯确认衍⽣⾦融负债,⽽合并报表层⾯需同时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和回购⾃⾝权益⼯具的完整合同义务(本⾦+累计利息)。可参见《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 3号》之“3-5 对少数股权远期收购义务的会计处理”。
对甲公司IPO成功可能性的估计发⽣变化,在⼄公司个别报表层⾯将导致相关衍⽣⾦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增加,对应需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在⼄公司的合并报表中,在回购义务被实际触发之前,只需对回购义务负债按约定的利率计提利息⽀出并增加回购业务相关负债的账⾯价值即可。
提问⼈:爬爬呀 时间:2024-10-08 15:35:30
继续追问⼀下,由于对甲公司IPO成功可能性的估计发⽣变化,⼄公司个别报告以及合并报表处理思路如下:个别报表层⾯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应当考虑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同时合并报告应个别报告层⾯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以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全部冲回。
已经回购时:⼄公司个别报表层⾯按付出对价的公允计⼊长期股权投资,同时将原确认的衍⽣⾦融负债需要全部转销,计⼊投资收益;合并报表层⾯视为购买少数股权,原先所确认的负债⾦额与⾏权时实付⾦额如存在差异的,该差异应进⼀步作为对权益项⽬的调整,即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不知我的思路是否正确,⿇烦陈版主再指导⼀下,⾟苦了回答⼈:chenyiwei
基本可以这样理解。
请问陈⽼师关于现⾦结算的股份⽀付取消会计处理。
133、请问陈⽼师关于现⾦结算的股份⽀付取消会计处理。
提问⼈:zhiyong_05 时间:2024-02-28 11:18:35
陈⽼师您好,请问:现⾦结算的股份⽀付,在可⾏权⽇未达到可⾏权条件中市场条件⽽取消结算,此情形下前期确认的成本费⽤以及负债应如何进⾏会计处理?
回答⼈:chenyiwei
现⾦结算股份⽀付中累积计⼊成本费⽤的⾦额等于最终结算给激励对象的现⾦。因此,如果现⾦结算股份⽀付在可
⾏权⽇未达到可⾏权条件中市场条件⽽取消结算,则冲回前期确认的负债,对应冲减股份⽀付费⽤。
提问⼈:v724292421 时间:2024-03-04 21:20:30
请教陈⽼师,现⾦结算股权⽀付:
1,关于准则说,只要满⾜可⾏权条件⾮市场条件,企业就应当确认相应的成本费⽤(则不能冲销)?
2,结合1,如果我说的没错,那么企业跟激励对象约定了可⾏权条件中市场业绩,但是激励对象确实没有实现可⾏权条件中市场业绩(⽽满⾜⾮市场条件),企业确认相应的成本费⽤和应付职⼯薪酬,如果按约定条款,企业不能
⽀付给激励对象,那么应付职⼯薪酬不就是长期挂账了(因不能冲销)?还是仍需当做员⼯投⼊(转⼊资本公积) 呢?
回答⼈:chenyiwei
职⼯福利费的计提与发放
134、职⼯福利费的计提与发放
提问⼈:⽩菜不⽩ 时间:2024-02-28 11:26:42
陈版及各位朋友请教⼀个问题:
2023年12⽉,企业在“应付职⼯薪酬-职⼯福利费”科⽬计提“春节过节费”15万元,因为该过节费2024年2⽉发放,从
⽽导致“应付职⼯薪酬-福利费”科⽬年末有余额15万元。
我的问题:春节过节费是否属于职⼯福利费?年末职⼯福利费有余额是否合理? 回答⼈:chenyiwei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给职⼯发放的节⽇补 助、未统⼀供餐⽽按⽉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资总额管理”。因此,将过节费作为职⼯福利费列⽀是不恰当的。
该项过节费应在实际发放时计⼊相关成本费⽤。
⽣产过程中的成品抽检成本如何计算?
135、⽣产过程中的成品抽检成本如何计算?
提问⼈:sparkool 时间:2024-02-28 15:05:37
请教各位⽼师:
公司属于医疗器械⽣产销售企业,每⼀批次需要抽检和留样。
如本⽉⽣产的某⼀个批次的100盒,质量部抽检5盒,合格后还需要留样5盒。真正⼊库⽤于销售⽤途的只有90盒。
假设该批次的总体⽣产成本为1万元,那么单位⽣产成本计算时,是以100盒为基数,还是95?90?对应单位成本分别为100、105、111元
回答⼈:chenyiwei
由于抽检是必须的流程,因此⽤于抽检的样品的成本应由最终实现销售的产品数量负担,相应增加其单位成本。即本案例中计算最终的单位⽣产成本时,分母为90件。
请教陈版主:母公司以所持有股权出资设⽴⼦公司的会计处理
136、请教陈版主:母公司以所持有股权出资设⽴⼦公司的会计处理
提问⼈:cuihengwen 时间:2024-02-28 15:33:57
请教陈版主:以⼦公司股权设⽴新公司如何处理?
假定母公司⽤⼦公司A的股权出资新设⽴⼦公司B,该业务属于同⼀控制下企业合并-新设合并。母公司持有的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价值为600万,持股⽐例为60%;新设⽴的B公司实收资本1200万,约定母公司以所持有A公司全部股权出资,持股⽐例60%,其余部分以货币出资,即480万。假设股权评估值为750万元。双⽅签订了出资协议。那么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B 600贷:长期股权投资-A 600
对⼦公司B⽽⾔,取得了A公司的股权,增加了实收资本,个别报表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A 750银⾏存款 480贷:实收资本 12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30 上述处理是否准确?
回答⼈:chenyiwei
境外⼦公司的坏账准备是否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37、境外⼦公司的坏账准备是否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提问⼈:flowdy123 时间:2024-02-28 15:42:10
请教各位同仁,境外⼦公司按照国内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是否要计提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回答⼈:chenyiwei
如《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2-3-1(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导致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考虑的因素)”所述:企业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导致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关注以下条件是否同时满⾜:
请教陈版主,待执⾏亏损合同执⾏中预计负债的结转问题
138、请教陈版主,待执⾏亏损合同执⾏中预计负债的结转问题
提问⼈:heyuanhui 时间:2024-02-28 16:20:01
根据准则,待执⾏合同为亏损合同,⾸先对已确认的与该合同相关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预计未来亏损额超出已确认的资产减值的差额部分按或有事项准则规定确认预计负债。那么如果⼀个亏损合同,计提时⽆标的资产,计提了预计负债,后项⽬开始⽣产,产⽣了在产品,那么需要将预计负债转为存货跌价准备吗,如果不转,是否或导致存货账⾯价值虚⾼?
回答⼈:chenyiwei
是。如果⼀个亏损合同,计提时⽆标的资产,计提了预计负债,后项⽬开始⽣产,产⽣了在产品,那么需要将预计负债转为存货跌价准备。
严格来说,是在每年末根据与该合同相关的存货情况以及合同收⼊、成本的确认情况,重新计量与该合同相关的亏损合同预计负债和存货跌价准备。这两者之和,随着合同收⼊的逐步确认,相应成本逐步结转,应当会逐渐减少。
请教陈版:净额法确认收⼊涉及相关科⽬列报问题
139、请教陈版:净额法确认收⼊涉及相关科⽬列报问题
提问⼈:zlzs77 时间:2024-02-28 17:08:17
请教陈版:我们有个贸易业务模式为从上游企业采购车辆,然后销售给下游经销商或者上游企业(或上游企业控制的企业),出于谨慎性考虑,我们将上下游受同⼀⽅控制的业务采⽤净额法确认收⼊,但是在列报时,针对这⼀部分业务,实际为采购车辆预付给上游的车款“预付账款”,请问陈版是否需要调整⾄其他应收款列报?我认为业务是真实发⽣的,在“预付账款”核算更符合业务实际及准则要求。谢谢陈版
回答⼈:chenyiwei
在净额法下,因为本企业不控制提供给最终客户的商品或服务,所以不应将其确认为存货,⽽应通过往来科⽬(如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负债等)反映。
按照⼀般的账务处理流程,预付账款应转⼊存货,最后转⼊营业成本,⽽净额法下显然不是这样,所以预付给上游的款项应理解为为下游垫资,故确认为其他应收款或其他流动资产更恰当。
提问⼈:沉默羔⽺ 时间:2024-03-07 18:18:17
请教陈⽼师,⼤华原来的这种观点应该怎么理解?
“4. 业务实质与部分会计处理的“错位”是合理的
对于合同形式和业务实质相⼀致的委托加⼯业务,受托⽅并不需要将受托原材料进⾏报表列报,也不存在加⼯费之外的款项往来。上述案例中,尽管将购销交易的业务实质认定为委托加⼯,但会计处理上并没有改变购销合同下所形成的存货、债权和债务关系的列报。这种 “错位”是合理的,因为法定的债权和债务关系是真实存在的,债务关 系对应的存货资产也应该是存在的。”
回答⼈:chenyiwei
这种做法存在内在的逻辑⽭盾,个⼈对此不赞同。
符合⼩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情况下,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税率选择
140、符合⼩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情况下,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税率选择
提问⼈:244381403 时间:2024-02-28 17:41:40
@chenyiwei 版主,您好,如果⼀家公司符合⼩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要求,⽐如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但是
⼩于300万,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按照20%缴纳所得税(实际税率是5%),如果这家公司如果预计接下来预计依旧复核⼩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按照20%还是5%还是25%?
本年期末如果预计接下来应纳税所得额将超过300万⽽不满⾜⼩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要求,是否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采⽤25%税率,谢谢!
回答⼈: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七条:“资产负债表⽇,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税率计量。”
在享受税收优惠后,相当于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5%,即实际有效税率为5%。相应地,如果预计可预见的未来将可以持续享受该优惠税率的,则以5%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本年期末如果预计接下来应纳税所得额将超过300万⽽不满⾜⼩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要求,则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采⽤25%税率。
请教或有对价会计处理
141、请教或有对价会计处理
提问⼈:joygogogo 时间:2024-02-28 17:53:59
学习企业合并准则应⽤指南例19-16时有个疑问:
当公司实现净利润低于预期,会计主体⽀付的或有对价⼩于原来预计的或有对价时,为啥相关交易性⾦融负债对应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在实际⽀付时确认,⽽不是在资产负债表⽇确认呢?
像交易对⽅⽀付或有对价的情形,就是在资产负债表确认交易性⾦融资产对应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计主体⽀付或有对价的情形,在资产负债表⽇已经确定⽀付对价,但不进⾏会计处理,⽽是等到实际⽀付款项时进⾏会计处理,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原因⼏何呢?
回答⼈:chenyiwei
⼀般情形下,或有对价资产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损益的⾦融资产或⾦融负债,在最终结算⾦额(或⾃
⾝权益⼯具数量)最终确定之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都应重新计量其公允价值,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不清楚你看到的信息的出处是什么,也可能是你的理解有误。
破产重整公司审计报告的特殊编制基础
142、破产重整公司审计报告的特殊编制基础
提问⼈:dysonle 时间:2024-02-28 18:32:30
A公司2023年完成破产重整,现要出具2023年审计报告。因2022年及以前年度数据混乱,⽆法确认2022年数据,即
⽆法确认期初数。请问是2023年审计报告中是否可以不含期初数以及2022年利润表。期初未分配利润该如何确定呢?
回答⼈:chenyiwei
如果该报表主要是供破产重整完成后的投资⽅(新⼤股东)和债转股后的新股东使⽤,则从他们的信息需求⾓度考虑,他们只关⼼取得股权之后的A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重整之前的状况和他们关系不⼤,并且通过重整, 原有的债权债务(除保留的债务以外)均已消除,是⼀个全新的起点。因此,针对此类⽤途的特殊⽬的报表,⾃法院裁定重整程序终结之⽇开始编制是可以接受的,其期初余额即为重整完成后保留的各项资产和负债。此外也可以只列出权益总额(如有⼦公司的,应分清归母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不列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明细。
此类报表应在编制基础中充分披露其预定使⽤者范围和⽤途限制,以及编制基础的特殊之处。
求助!在应收账款核算的第三⽅平台票据,期末未到期已背书的票据如何披 露,是否需还原
143、求助!在应收账款核算的第三⽅平台票据,期末未到期已背书的票据如何披 露,是否需还原
提问⼈:Xie168226 时间:2024-02-28 20:24:55
请教陈版主:1、根据2022年11⽉发布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银E信、中企云信、航信等第三⽅平台票据是否可视为电⼦商业汇票,可在应收票据核算?
请教陈版主及各位⽼师:报告期内处置⼦公司,关于利润表合并的问题
144、请教陈版主及各位⽼师:报告期内处置⼦公司,关于利润表合并的问题
提问⼈:zszs1993 时间:2024-02-28 20:38:01
应⽤指南中写明:在报告期内,如果母公司处置⼦公司或业务,失去对⼦公司或业务的控制,被投资⽅从处置⽇开始不再是母公司的⼦公司,不应继续将其纳⼊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公司或业务⾃当期期初⾄处置⽇的收⼊、费⽤、利润纳
⼊合并利润表。
问题:报告期内注销的⼦公司,⼦公司当期的收⼊成本已经结转⾄未分配利润,因为⼦公司处置,所以这部分未分配利润都转到了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去了,那么在合并⼦公司当期期初⾄注销⽇的利润表的时候,合并完收⼊成本费⽤后,这个合并的⼦公司的净利润不就是和母公司的投资收益重复了吗?还是说只需要将投资收益中归归属于当期的净利润还原⾄收⼊成本费⽤即可呢?
望陈版主及各位⽼师不吝赐教回答⼈:chenyiwei
你的问题是如何编制合并报表的流程处理问题,实务中可以有多种⽅法,但⽆论如何,得到的最终结果必须⼀致, 即必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第五⼗条的要求。
在处置⼦公司的当期,纳⼊合并范围的⼦公司报表实际上是不完整的(只有期初资产负债表和年初⾄处置⽇利润 表,没有期末资产负债表),就该报表本⾝⽽⾔是不平衡的,所以对应的抵销分录必然也是不平的(不平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未分配利润”但不实际过录的⽅式⼈为做平),将不平的⼦公司报表和不平的抵销分录相结合,得出最终结果平衡的效果。
或者,也可以通过抵销分录将母公司个别报表层⾯投资收益中对应于该⼦公司的期初⾄处置⽇净利润的部分还原到利润表各项⽬,即主帖中所述的“将投资收益中归归属于当期的净利润还原⾄收⼊成本费⽤”。
证监会会计类1号
145、证监会会计类1号
提问⼈:zhs7403 时间:2024-02-29 07:32:40
证监会会计类1号中,1-1 特殊股权投资的确认与分类
对于附回售条款的股权投资,投资⽅除拥有与普通股股东⼀致的投票权及分红权等权利之外,还拥有⼀项回售权, 例如投资⽅与被投资⽅约定,若被投资⽅未能满⾜特定⽬标,投资⽅有权要求按投资成本加年化10%收益(假设代表被投资⽅在市场上的借款利率⽔平)的对价将该股权回售给被投资⽅。该回售条款导致被投资⽅存在⽆法避免向投资⽅交付现⾦的合同义务。基于投资⽅对被投资⽅的持股⽐例和影响程度不同,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情形1:投资⽅持有被投资⽅股权⽐例为3%,对被投资⽅没有重⼤影响;
情形1:投资⽅持从投资⽅⾓度看,投资⽅对被投资⽅没有重⼤影响,该项投资应适⽤⾦融⼯具准则。因该项投资 不满⾜权益⼯具定义,合同现⾦流量特征不满⾜仅为对本⾦和以未偿付本⾦⾦额为基础的利息的⽀付,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当期损益的⾦融资产。
问题:[size=18.6667px]因该项投资不满⾜权益⼯具定义,应如何理解? 回答⼈:chenyiwei
“该项投资不满⾜权益⼯具定义”的原因是:该项投资附有回售条件,且直接以被投资企业作为回购义务⼈,因此被投资企业在接受投资款的同时即承担了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故不符合权益⼯具定义,应确认⾦融负债。“投资⽅拥有与普通股股东⼀致的投票权及分红权等权利”的事实不影响该项判断。
求助,处置失败的研发项⽬
146、求助,处置失败的研发项⽬
提问⼈:osiris123 时间:2024-02-29 09:40:56
以前年度在开发⽀出核算(100万元),今年因为市场原因项⽬失败了,直接费⽤化处理了。但是通过⼀些渠道找到了下家,以50万的对价将该项⽬卖出去了。请问是直接根据差价(100-50=50万)确认资产处置收益,还是先确认(损失100万)再确认资产处置收益(50万),谢谢
回答⼈:chenyiwei
将处置价款与对应资产(资本化开发⽀出)账⾯价值(可能为零)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处置损益。
如果以前年度已将开发⽀出资本化,则在本年度确定项⽬失败时,应对前期已资本化的开发⽀出先计提减值准备, 再进⾏核销处理,不应直接费⽤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