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4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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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
- 作者: 陈奕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技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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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4年04月)
请教陈版关于处置⼦公司资本公积是否可以转为投资收益
3、请教陈版关于处置⼦公司资本公积是否可以转为投资收益
提问⼈:Mark0507 时间:2024-04-09 21:33:42
集团股份⽀付,母公司确认的资本公积,是否属于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处置该⼦公司的时候可以确认投资收益回答⼈: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的资本公积是权益***易形成的,不可转留存收益,包括在处置⼦公司时。提问⼈:Mark0507 时间:2024-04-09 21:33:42
请教陈版,
无标题
2、需要调整期初数,因为在报告期内和财务报表⽐较期间内,该项租赁都是存在的。提问⼈:cindyddi 时间:2024-04-04 08:37:03
⼄⽅实际控制丙⽅,应将丙⽅纳⼊其合并报表。在⼄⽅的合并报表中,甲⽅在丙⽅中所享有的权益应确认为⾦融负债,归属于丙⽅的收益计⼊成本费⽤。
2、⼄⽅实际控制丙⽅,应将丙⽅纳⼊其合并报表。在⼄⽅的合并报表中,甲⽅在丙⽅中所享有的权益应确认为⾦融负债,归属于丙⽅的收益计⼊成本费⽤。
提问⼈:frankmylove 时间:2024-04-01 11:20:23
这是指参考37号第⼗七条(三)的规定么? 回答⼈:chenyiwei
是。
是。⼤股东在其个别报表层⾯应当确认⼀项⾦融负债,相当于签出⼀项看跌期权。在⼤股东的合并报表层⾯, 需就⼦公司接受的该项投资确认⼀项回购⾃⾝权益⼯具的合同义务。(《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3号》
2、是。⼤股东在其个别报表层⾯应当确认⼀项⾦融负债,相当于签出⼀项看跌期权。在⼤股东的合并报表层⾯, 需就⼦公司接受的该项投资确认⼀项回购⾃⾝权益⼯具的合同义务。(《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3号》
之“3-5 对少数股权远期收购义务的会计处理”)
提问⼈:derek321 时间:2024-04-10 19:56:01
感谢陈版。这⾥讨论的前提,还是与被投资企业的⼤股东进⾏对赌,被投资企业不参与对赌。投资⽅(基⾦)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是权益⼯具投资+⼀项看跌期权,还是债务⼯具投资+⼀项看跌期权?实务中,PE机构与被投资 企业的⼤股东签对赌回购协议后通常会在报表上确认⼀项看跌期权吗?
回答⼈:chenyiwei
权益⼯具投资+⼀项看跌期权。因为交易对⼿⽅不同。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问题
273、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问题
提问⼈:shiyongfu 时间:2024-04-01 10:23:23
陈⽼师,您好,请教⼀个问题,我公司是从事固废处理业务公司,客户不管我公司如何处理废物(通常是⾼温焚
烧),只要确定由我公司进⾏处理并将固废进⼚过磅后,我公司即可开票与客户进⾏结算,我公司在固废处理后确认收⼊。因固废进⼚后,我公司即可开票时结算,但固废尚未处理,我公司现在处理⽅式是,开票时即可确认收款义务时确认⼀项合同资产(对应应收款项),同时确认⼀项合同负债和销项税额,待固废处理后确认收⼊,同时结转合同负债;现在有⼀个问题是此处是合同负债合适还是其他流动负债更合适?
回答⼈:chenyiwei
该款项的收取依据是与客户(产废单位)签订的处理合同,约定向其提供处理服务,故符合“合同负债”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应确认合同负债。
提问⼈:shiyongfu 时间:2024-04-08 10:09:13
谢谢陈⽼师,还有⼀个问题,就是现在审计⼈员认为我尚未处理的部分系提前开票,准备冲回合同负债和合同资产冲回,我们认为我们已经有了收款权⼒,冲回是否合理
回答⼈:chenyiwei
如果接收废物后,不论产废单位是否付费,本企业均有义务对其进⾏处理,则同时确认应收款项和合同负债是合理的。
请教陈版主,关于客座率差价可以确认为收⼊吗?
274、请教陈版主,关于客座率差价可以确认为收⼊吗?
提问⼈:⼩胖娃2211 时间:2024-04-01 11:38:56
陈⽼师你好,我公司是⼀家机场,我公司与航空公司合作,航空公司所有的客座资源拿给我司,由我司对外销售。我司为了扩⼤销售,聘请了⼀家旅⾏社代为售票,双⽅约定:如果单个航班客座率不超过80%,旅⾏社承担未80% 部分的票价,超过80%则不需要补差额,按正常销售数量结算。补差的部分⾦额全部由我司享有。
请教陈⽼师,补差部分我公司可以确认收⼊吗? 回答⼈:chenyiwei
需要进⼀步了解该交易背后的商业逻辑和其他相关安排,例如:
请教陈版关于接受股权捐赠的处理
275、请教陈版关于接受股权捐赠的处理
提问⼈:Raine925 时间:2024-04-01 11:59:29
请教陈版主@chenyiwei ,A公司接受B了公司持股的C公司(捐赠标的)54%的股权捐赠,A与B表⾯⽆任何关联关系,A公司的单体报表对持有的C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是确认为0,还是54%股权的公允价值,是否有相应依据;
如果是按照对应的公允价值确认那长期股权投资的对⽅科⽬应该使⽤什么呢,是资本公积还是营业外收⼊;
捐赠协议附的条件是约定C公司捐赠时点之前的合并未分配利润归属于原来的股东,这⾥需要怎么会计处理⽐较合适,是否有相应依据,感谢陈版主
回答⼈:chenyiwei
建议⾸先考虑AB两者之间实质上有⽆关联⽅关系(是否为隐蔽的关联⽅),为何要做该项捐赠,与其他交易是否存在关联,捐赠的标的股权公允价值为多少等,在分析该交易的经济实质的基础上才能确定如何进⾏会计处理。
“捐赠协议附的条件是约定C公司捐赠时点之前的合并未分配利润归属于原来的股东”表明这部分净资产不在受赠范围内。如果A可以控制C,则在合并报表中应将该部分归属于原股东的权益确认为负债。
直接加间接持股问题
276、直接加间接持股问题
提问⼈:wx_60764ff2e2a1 时间:2024-04-01 14:18:55
陈版您好,请教您⼀个问题。⼀、A 公司,B公司(A持股80%)。2023年7⽉A收购C公司60%股份,B公司收购C 公司30%股份,假定为⼀揽⼦交易,A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C公司股份算90%呢,还是算60%+80%30%=84%呢。在
计算合并商誉时享有被投资⽅C公司的净资产90%还84%,在合并报表中A、B对C公司长投要全抵完吧,B公司少 数股东享有C长投的部分6%也不保留吧。如果A持有B100%股份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如果A 公司,B公司(A持股80%)。2023年7⽉A收购C公司60%股份,2024年2⽉B公司收购C公司30%股份, 假定不构成⼀揽⼦交易,A公司直接作为⾮同⼀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在合并报表层⾯B公司收购C公司30%股份作为与少数股东之间的权益性交易,在计算享有C公司⾄合并以来净资产份额时按照30%还是24%计算呢
回答⼈:chenyiwei
求助,第16号解释第⼀条,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是指哪⼀年?
277、求助,第16号解释第⼀条,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是指哪⼀年?
提问⼈:chenq0811 时间:2024-04-01 14:55:43
2020年租⽤了⼀个场地并确认了使⽤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合同约定2023年要上调租⾦且上调⽐例不超过10%,2023 年时双⽅协商租⾦上涨5%。租⾦上涨后对使⽤权资产和租⾦负债做了相应调整。有限责任公司,累计亏损多年, 且未来将长期亏损。2023年初,根据2022年底使⽤权资产账⾯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计算确定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同时确认等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023年底,根据2023年底使⽤权资产账⾯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计算确定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同时确认等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请教⼀下,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提到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是指哪⼀年?对于未上市企业在出具2023年报表时按上述提到的在2023年年初和年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否就可以理解为满⾜了16号的相关要求?
回答⼈:chenyiwei
因为常规年报只列⽰上⼀年度和本年年初的⽐较数据,所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提到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是指2022年1⽉1⽇,即⽐较期间的期初。
如果是IPO三年⼀期申报报表等多期报表,则为最早列报期间的期初,例如以2021-2023三年数据申报IPO,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提到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是指2021年1⽉1⽇。
坏账计提
278、坏账计提
提问⼈:sunny0207 时间:2024-04-01 16:27:46
请问陈版主,坏账计提负值披露是在计提那披露负数还是披露在转回? 回答⼈:chenyiwei
⼀般理解应分两种情况:
企业会计⼈员对“重要性”有判断标准吗?
279、企业会计⼈员对“重要性”有判断标准吗?
提问⼈:qlj1996 时间:2024-04-01 17:34:23
我们在审计时有重要性⽔平的认定,请问作为企业会计对“重要性”有判断标准吗?如对前期差错重要性的判断。回答⼈:chenyiwei
2023年12⽉证监会修订发布的《公开发⾏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般规定(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4号)第四条规定:“公司在编制和披露财务报告时应遵循重要性原则,披露事项涉及 重要性标准判断的,应披露重要性标准确定⽅法和选择依据。”证券交易所发布的2023年财务报表附注模板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下增加了“重要性标准确定⽅法和选择依据”的披露。因此上市公司在2023年年报中都是对重 要性⽔平有相应披露的。你可以看下已公告的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
该项披露是针对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财务报表列报项⽬的说明、会计准则要求披露的事项(如或有和承诺事项等)涉及重要项⽬的说明时,如何选择重要性标准确定⽅法和选择依据。例如,在“合并财务报表项⽬注释-应收账款”下 需披露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对此,被审计单位管理层需要明确如何确定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中“重要的”标准的确定⽅法和选择依据,并在财务报表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重要性标准确定⽅法和选择依据”下予以披露。
我们认为,该项披露应遵循以下⼏个参考原则:
技术服务费收⼊确认时点的疑问
280、技术服务费收⼊确认时点的疑问
提问⼈:xiaobei08 时间:2024-04-01 22:21:30
陈⽼师,您好,公司与客户签订了⼀项技术服务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提供硬件及软件,同时为客户开展建 模、信息采集、数据分析等技术服务⼯作,定期形成报告,客户在合同签订后及按⽉⽀付费⽤(合同期60个⽉)。
现有疑问:1、建模、信息采集等⼯作是技术服务的构成内容,在合同签订后即开始实施,是否可在当⽉即开始按
⽉确认技术服务收⼊;
关于融资租赁事项账务处理
281、关于融资租赁事项账务处理
提问⼈:⼀考再考 时间:2024-04-02 06:10:02
A公司股东⾃然⼈B,A公司向车辆销售公司C购买车辆,已先付35%款项,余下65%的款项由D融资租赁公司⽀付 给C公司,C公司已开具100%的车辆销售发票给A公司。本应该由A与D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但D融资租赁公司让⾃然⼈B办理融资租赁合同,并让A公司、⾃然⼈B签订融资租赁车辆确认承诺函(B⾃愿将其出资购买的租赁车辆登记在[size=13.9333px]A公司名下),同时签订抵押合同将该车辆抵押给D融资租赁公司。请问A公司如何账务处
理,实际是A公司在使⽤、车辆产权也办理在A公司,A公司购买汽车做固定资产,65%作为其他应付款⽋股东吗,但⾃然⼈实际⽀付给D融资租赁公司不⽌65%,还需要⽀付利息。谢谢。
回答⼈:chenyiwei
该交易的经济实质,就是A公司以所购买的车辆为抵押,从D公司获取相当于车价65%⾦额的融资。因此A公司的账务处理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第五⼗⼆条所指的“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情形类似。A的处理原则如下:
勘探权列报
282、勘探权列报
提问⼈:⼀只⽺⽺⽺ 时间:2024-04-02 08:26:34
求助陈版!恳请百忙之中予以指导!
本公司2023年度收购⼀⾮同⼀控制下的⼦公司,⼦公司⽬前已取得探矿权,处于勘探阶段,未达到开发阶段。收购过程中,对于⼦公司矿业收益权的评估增值部分,是计⼊在建⼯程还是油⽓资产呢?
公司认为应计⼊在建⼯程。
理由:1、⼦公司⽬前处于勘探阶段,与油⽓井相关的⽀出均于在建⼯程列⽀,待达到使⽤状态时转⼊油⽓资产, 矿业收益权作应⼀起计⼊在建⼯程。年终披露时,在建⼯程预算数应包含矿业收益权的评估增值⾦额;
在建⼯程
283、在建⼯程
提问⼈:⼀只⽺⽺⽺ 时间:2024-04-02 08:30:32
求助陈版!恳请百忙之中予以指导!
本公司2023年度收购⼀⾮同⼀控制下的⼦公司,⼦公司⽬前已取得探矿权,处于勘探阶段,未达到开发阶段。收购过程中,对于⼦公司矿业收益权的评估增值部分,是计⼊在建⼯程还是油⽓资产呢?
公司认为应计⼊在建⼯程。
理由:1、⼦公司⽬前处于勘探阶段,与油⽓井相关的⽀出均于在建⼯程列⽀,待达到使⽤状态时转⼊油⽓资产, 矿业收益权作应⼀起计⼊在建⼯程。年终披露时,在建⼯程预算数应包含矿业收益权的评估增值⾦额;
收⼊是属于时点收⼊还是时段收⼊?
284、收⼊是属于时点收⼊还是时段收⼊??
提问⼈:陆慕颜 时间:2024-04-02 08:52:30
本公司把拥有的商铺对外出租出了,在2024年⼀次性收到到6个⽉的租⾦,那么请问在收到租⾦的当⽉可以⼀次性确认收⼊吗?、
回答⼈:chenyiwei
出租商铺的租⾦,适⽤《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中关于出租⼈对经营租赁会计处理的规 定。根据该准则第四⼗五条规定:“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出租⼈应当采⽤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法,将经营 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收⼊。其他系统合理的⽅法能够更好地反映因使⽤租赁资产所产⽣经济利益的消耗模式的,出租⼈应当采⽤该⽅法”。因此,租⾦收⼊应采⽤直线法或者其他系统合理的⽅法在租赁期内分摊确认收
⼊。
内部往来抵销时,汇率波动导致的差异处理
285、内部往来抵销时,汇率波动导致的差异处理
提问⼈:heaaaa1@ 时间:2024-04-02 11:33:27
@chenyiwei 陈版主您好,关于您在《企业与境外⼦公司内部往来抵销时,因汇率波动导致的差异处理》帖⼦⾥的 回复,“如果企业与境外⼦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不同,则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内部往来的余额固然需要抵销⼲净,但 在母⼦公司各⾃报表中,因该项内部往来的结算币种不同于⾃⾝本位币⽽确认的汇兑损益(计⼊财务费⽤)仍予以保留,不能抵销。境外⼦公司报表折算到⼈民币报表时可能产⽣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此时的其他综合收益与汇兑损益不能互相抵销。”那问题是:如果因为外币折算产⽣差异(假设差异2),是借应付账款 98 其
他综合收益2 贷应收账款100 ,tb为了平,已经把外币报表折算差全部放在其他综合收益,这笔分录不是相当于把其他综合收益冲掉。还是说按⾦额⼩的⼀⽅抵消借应付账款 98 贷应收账款98 ,剩下应收账款2不抵消?谢谢陈版主
回答⼈:chenyiwei
两⽅之间内部往来的期末余额,在按照期末汇率折算到同⼀币种之后(例如都折算到⼈民币),其余额应当是相等的,所以可以直接抵销⼲净(借:应付项⽬,贷:应收项⽬)。在内部往来余额的抵销分录中,不会出现汇兑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之类的项⽬。
按照内部往来最初发⽣(或结算)的原币⾦额逐笔对账对平后,内部往来的余额是可以直接、完全抵销⼲净的。
⼤股东兜底式员⼯持股计划
286、⼤股东兜底式员⼯持股计划
提问⼈:sunboy11 时间:2024-04-02 10:23:42
尊敬的陈版主及各位专业⼤咖们,有个⼤股东兜底式持股计划问题咨询⼀下,2022年A公司实⾏⼤股东兜底式持股计划,当年8⽉从⼆级市场买⼊完毕,买⼊均价22元,锁定期⼀年,存续期3年。23年8⽉持股计划解除锁定期,截
⾄23年底,未卖出,但是A公司年底股价收盘为18元,低于买⼊均价,按照兜底条款,⼤股东需承担兜底义务,请问23年底需要对该兜底义务确认股份⽀付费⽤吗,确认⾦额是否为(22-18)*持股股数?
回答⼈:chenyiwei
“⼤股东兜底式”持股计划,相当于⼤股东向参与该计划的员⼯授予卖出期权,在特定时间如公司股价低于约定价 格,则员⼯有权将其所获得的激励股份按约定价格出售给⼤股东。所以该计划对上市公司⽽⾔属于权益结算股份⽀付,其股份⽀付费⽤应在等待期内确认,⽽不能到⼤股东实际承担兜底义务时才确认。
上述权益结算股份⽀付费⽤的计量基础为该项卖出期权在授予⽇的公允价值。
【贸易业务净额法】收⼊确认时点
287、【贸易业务净额法】收⼊确认时点
提问⼈:123456w会计 时间:2024-04-02 11:02:14
请教陈版主,国际贸易业务净额法确认收⼊的时点如何判断??案例详情如下:公司从事国际贸易进⼜业务,按照准则规定,公司进⼜业务应以净额法确认收⼊。公司业务流程如下:公司在贸易过程中,国内客户直接与国外供应商确认采购价格,公司与国外供应商、国内客户分别签订购销合同。企业⽆仓库,货物由国外供应商发往港⼜,公司发提货单给国内客户,国内客户直接去港⼜提货。公司对货物的跟踪到发提货单给客户后即终⽌,后续⼀般会微信跟客户确认是否已收到货。⽬前对净额法收⼊确认时点存在争议,主要有以下⼏点争议:1、按照客户签收单确 认收⼊。提出该⽅案主要是考虑货物控制权的转移,但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没有签收单,公司仅通过微信聊天⽅式与部分客户确认货物是否收到。2、按照提货单的⽇期确认收⼊。个⼈认为不合理,因为提货单的⽇期是滞后于客户 实际提货的时间,即早于货物控制权转移时间。3、按照结算单确认收⼊。货物交付给国内客户后,公司业务⼈员 会制作结算单与国内客户结算货款【商品价格+服务费】。结算单⼀般在业务结束⼀个⽉内制作,时间晚于货物控制权转移时间。4、按照发票确认收⼊。5、按照付款时间确认收⼊。公司业务有先货后款、先款后货两种模式,主要付款⽅式取决于国内客户与国外供应商的约定。公司付款原则:不垫款⽀付。合同详情如下:公司与国外供应 商、国内客户分别签订购销合同,合同条款摘录如下:1、公司与国内客户的购销合同条款(1)交货时间、地点和
⽅式:甲⽅于XX⽉XX⽇前从甲⽅所在地按⼄⽅要求发货到⼄⽅指定地址,甲⽅同意为⼄⽅代理办理货物交运⼿ 续。从甲⽅仓库到⼄⽅指定地址的运费由⼄⽅⽀付。(2)合同对货物质量的规定:⼄⽅在收到货物后应⽴即进⾏ 复验,如发现低于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在收到货物⼗五天之内向甲⽅提出,⼄⽅有权退款退货或更换货物或双
⽅协商降价销售。甲⽅不承担因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请问陈版,基于公司的具体情况,应按照哪种⽅式确认收⼊更为合理?
回答⼈:chenyiwei
因为是按净额法核算,故表明其性质相当于国外供应商与国内下游客户之间直接交易,本企业在其中起到居间之作
⽤,因此建议在下游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视为本企业提供服务完成,可据此确认收⼊。因此应在获得下游客户接受商品的证据后确认收⼊。
关于贴现背书的终⽌确认
288、关于贴现/背书的终⽌确认
提问⼈:stacton202 时间:2024-04-02 11:16:19
请问陈⽼师,1)⼀般判断银票是否满⾜终⽌确认看银⾏是否6+9之类的,这个银⾏是指出票⾏,还是承兑⾏,还是其⼀就可以?2)终⽌确认的话,借:应付账款,贷应收票据?3)不终⽌确认的话,贴现时,借:银⾏存款, 贷:借款;背书时,借应付账款,贷其他流动负债?4)商票的话,何种情况下可以终⽌确认?感谢您!
回答⼈:chenyiwei
求助是否构成业务
289、求助是否构成业务
提问⼈:smile900820 时间:2024-04-02 13:54:40
已知A公司是由团队B成⽴的,团队B本⾝具有较为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等,C公司看中B团队的经验,在A公司成⽴后不久溢价增资进⼊,并成为控股股东。
A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团队B实缴出资30万,获得30万注册资本的相应股权,C公司实缴出资140万,获得70万注册资本的相应股权。
在C公司增资进⼊前,A公司并⽆任何经营,也⽆可供⽣产的⽣产线、⼚房、优势供应商、明确的客户群体、销售渠道等,财务报表项⽬全部为0。
请问陈版主:
投房成本法改为公允价值计量
290、投房成本法改为公允价值计量
提问⼈:⼀云 时间:2024-04-02 14:49:51
请问: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要进⾏追溯调整,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该如何理解“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价值的差额”? 例如:企业是在2023-12-31⽇变更的,编制2023 年年报时,追溯调整是将2022年1⽉1⽇的公允价值与账⾯价值的差额调整2022年期初留存收益吧?不是将2023-12- 31⽇公允价值与账⾯价值的差额调整2022年期初留存收益吧?
回答⼈:chenyiwei
是。追溯调整是将2022年1⽉1⽇的公允价值与账⾯价值的差额调整2022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还需要调整报表的前期⽐较数据,视同在⽐较期间内已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咨询陈版主】买⽅票据贴现的性质认定及列报⽅式
291、【咨询陈版主】买⽅票据贴现的性质认定及列报⽅式
提问⼈:曼殊刹华 时间:2024-04-02 15:12:17
陈版主,您好
⽬前我司有⼀个买⽅票据贴现的业务,即公司作为出票⼈开具银⾏承兑汇票给供应商,供应商拿到票据向银⾏发起贴现,但是贴现息由公司承担。该事项是否能认定为公司的融资⾏为,在财务报表列⽰上,是继续作为“应付票
据”核算,还是“短期借款”呢?
回答⼈:chenyiwei
当涉及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时候,企业应付供应商款项的性质有可能发⽣了变化。企业需结合融资安排相关条款,分析其商业实质,根据CAS 22关于⾦融负债终⽌确认等相关规定,确定原应付账款是否应终⽌确认并重新确认⼀项对融资提供⽅的“借款”。对于其商业实质的判断,除了影响资产负债表列报项⽬以外,也会影响现⾦流量表的列报项⽬,如企业根据约定的条款认定属于买⽅融资,判断应付供应商款项应终⽌确认并转列报于短期借款,则企业还款时的现⾦流将不再属于经营活动现⾦流,⽽是筹资活动现⾦流。
关于融资提供⽅⽀付供应商款项后企业原应付供应商款项的具体列报项⽬,我们的倾向性观点为(假设期限均为⼀年以内):
商业实质判断 融资提供⽅ 资产负债表列报 还款现⾦流量列报
属于企业⾃⾝的融资⾏为 银⾏或其他⾦融机构 短期借款 筹资活动现⾦流
⾮⾦融机构 其他流动负债
不属于企业⾃⾝的融资⾏为 ⽆需区分 应付账款 经营活动现⾦流
注1:融资提供⽅向供应商⽀付款项的时候通常不会通过企业,当该⽀付现⾦流没有通过企业流转的时候,企业不应将其反映在现⾦流量表中。
注2:《附录—会计科⽬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关于短期借款的规定:“本科⽬核算企业向银⾏或其他⾦融机构等借⼊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关于⾦融负债的终⽌确认,CAS 22规定:
第⼗⼆条 ⾦融负债(或其⼀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企业应当终⽌确认该⾦融负债(或该部分⾦融负债)。
第⼗三条 企业(借⼊⽅)与借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融负债⽅式替换原⾦融负债,且新⾦融负债与原⾦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企业应当终⽌确认原⾦融负债,同时确认⼀项新⾦融负债。
企业对原⾦融负债(或其⼀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确认原⾦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项新⾦融负债。
第⼗四条 ⾦融负债(或其⼀部分)终⽌确认的,企业应当将其账⾯价值与⽀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现⾦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当期损益。
CAS 22应⽤指南中关于“实质上不同”的规定:其中,“实质上不同”是指按照新的合同条款,⾦融负债未来现⾦流量
(包括⽀付和收取的任何费⽤)现值与原⾦融负债的剩余期间现⾦流量现值之间的差异⾄少相差10%。有关现值的计算均采⽤原⾦融负债的实际利率。我们理解该规定主要是针对同⼀债务⼈负债前后数量上的变化。供应商融资安排由于融资提供⽅的存在,债务的性质很可能也发⽣了变化。
当企业根据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判断融资提供⽅为企业⽀付的供应商款项属于其⾃⾝的融资⾏为时,我们理解该负债的条款在性质上与原应付供应商款项具有实质上的不同,应终⽌确认原应付账款,确认⼀项新的⾦融负债(如短期借款或其他流动负债)。
企业在判断供应商融资安排是否属于其⾃⾝融资⾏为时,通常主要从以下⼏个⽅⾯综合予以考虑:
实施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的是什么?
供应商融资安排与商品或服务的采购是否为⼀揽⼦交易,即供应商是否在实施该融资安排的前提下才同意商务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价格条款?
供应商融资安排是否修改了原与供应商的付款约定,如变更了企业的付款⽇期?
与融资提供⽅的条款商议(如利率或折现率)由谁主导谈判?
融资安排相关费⽤或利息由谁承担?
企业是否向融资提供⽅提供了增信、交叉违约、由第三⽅承担连带责任,或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
企业是否获得了提前付款的现⾦折扣或商业折扣等优惠?
款项到期时是否为融资提供⽅提供了直接从企业现有银⾏账户直接划款的权利?
供应商融资安排是否占⽤企业在融资提供⽅的授信额度?
委托运营费收⼊
292、委托运营费收⼊
提问⼈:layley 时间:2024-04-02 16:11:00
A公司与政府签订委托运营服务管理合同,政府约定每年给A公司委托运营服务费,A公司按合同⾦额⼊账,确认 收⼊,借:合同负债,贷:主营业务收⼊,但是实际未收到委托运营费,⽽且政府⼀直⽋着以前年度款项,今年还要继续确认收⼊吗?之前的账务处理是否有问题
回答⼈: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2017年修订)》第五条规定,“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是表明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成⽴,可据此确认收⼊的基本前提之⼀。如果依据现有证据判断该条不再满
⾜,则后续不再按原合同确认收⼊,已确认的收⼊对应的应收款项应谨慎进⾏减值测试和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新收⼊准则第六条规定,后续只有针对已提供的服务且已收到的价款才能确认收⼊。直到经评估后认为上述“很可能收回”的条件重新满⾜。
学校购买的图书应该⼊什么会计科⽬
293、学校购买的图书应该⼊什么会计科⽬
提问⼈:xiao448922905 时间:2024-04-02 16:19:10
请教陈版主,学校(民间⾮营利组织)采购图书应该⼊什么会计科⽬? 回答⼈:chenyiwei
根据《民间⾮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九条规定:“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期限超过1年的⼤批同类物资,如馆藏图书、,也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第三⼗条规定:“⾮营利组织的固定资产⼀般分为七类:房屋和建筑物、⼀般设备、专⽤设备、交通⼯具、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根据第三⼗五条规定,图书的最短折旧 年限为5年。
提问⼈:jcflower 时间:2024-04-09 15:12:08
@chenyiwei陈版,《民间⾮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是哪年版的,我找⽂件《财会〔2004〕第7号》没有对应的条⽬, 还请告知⽂件号,谢谢!
回答⼈:chenyiwei
财会[2004]7号。
求助陈版主:飞机租赁使⽤权资产价值如何确定?
294、求助陈版主:飞机租赁使⽤权资产价值如何确定?
提问⼈:woheerping 时间:2024-04-02 16:41:14
陈⽼师:被审计单位丛事飞机货物运输,飞机为租赁⽽来。以前年度按年⽀付租赁费⽤,正常确认使⽤权资产。从24年开始,按飞机飞⾏时间计算租⾦。被审计单位认为是可变租赁付款额,不确认使⽤权资产。但准则中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举例又与此不⼀样,如果不确认使⽤权资产,原本确认的使⽤权资产又出表了,与现租赁准则理论违背 了。应如何处理呢?是否可以由管理层依据历史上飞机每年飞⾏时间估计出每年时间计算出每年租⾦,再进⾏折现计算使⽤权资产?请陈⽼师指正。
回答⼈:chenyiwei
基于租赁资产的使⽤状况或者所产⽣的效益计算的租⾦属于可变租赁付款额,且并⾮取决于指数或⽐例。对于这种情况,除了售后租回等特殊情况以外(参见《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第三条),是不纳⼊使⽤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计量的,⽽是在发⽣时直接计⼊相关成本费⽤。
但需要注意:是否存在事实上的最短飞⾏时间要求,从⽽导致该租⾦中事实上存在“实质固定付款额”的情况。
商誉减值
295、商誉减值
提问⼈:xiaolulu66 时间:2024-04-02 19:04:25
请教陈版主:
上市公司并购中⽀付对价⼤于标的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确认了商誉,现对该商誉计提减值;商誉的初始确认和计提减值,均未确认递延所得税;
在利润总额计算所得税费⽤过程表中,计提减值影响了利润总额,但不影响所得税费⽤,过程表中是列⼊不可抵扣的成本、费⽤和损失的影响吗?
另,商誉的计税基础是0 ,账⾯价值⼤于计税基础,从商誉初始确认就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不确认递延,计提
减值后仍然是账⾯价值⼤于计税基础,即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商誉减值准备并不会像其他减值准备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我的理解正确吗?请⽼师指导!
回答⼈:chenyiwei
【求助陈版】关于提供服务收⼊的免费期
296、【求助陈版】关于提供服务收⼊的免费期
提问⼈:sunyfish 时间:2024-04-03 09:49:22
陈版主好,A公司与B公司签订⼀份为期10年的咨询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第⼀个⽉免费,从第⼆个⽉开始收费。问,是否应当参照租赁对于免租期的约定,将119个⽉的⾦额在120个⽉分摊?
回答⼈: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第⼀个⽉的免费是基于后⾯⽉份的付费,因此这两者是直接相关的,并且考虑到各⽉提供服务的内容和数量类似,故直线法是确认收⼊的最合理⽅法。
求助!!⼩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对对赌条款的处理
297、求助!!⼩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对对赌条款的处理
提问⼈:chenzeyuansh 时间:2024-04-03 17:26:42
[color=rgba(0, 0, 0, 0.85)]请教陈版及各位⾼⼈:如果a公司选择执⾏企业会计制度或者⼩企业会计准则,那么a公司在融资时签署的对赌回购条款,是否还需要作为⼀项负债进⾏确认?在哪个科⽬列⽰?
回答⼈:chenyiwei
《⼩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考虑到这两项准则制度在⽬前都是适⽤于没有资本市场融资需求的企业,因此当企业⾛到“签订融资对赌条款”这⼀步时,就建议转换到企业会计准则,因为后续进⼀步的融资和资本运作将不可避免,建议尽早规范化。⽽会计核算适应资本运作要求也是规范化的重要⽅⾯。
收购房地产企业问题
298、收购房地产企业问题
提问⼈:472172619 时间:2024-04-03 23:09:41
A 公司于2016年收购B 公司(⾮关联⽅-房地产企业)100%股权,股权投资协议中约定以现⾦+B 公司未来建成的商铺1万平为对价⽀付。A公司2016年单体层⾯的会计处理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 36亿,贷:银⾏存款 34 亿 ,贷: 其他应付款-原股东 2亿
现在,A公司计划在2024年向原股东交付B公司的存货-商铺,那么请问A、B 公司应该分别怎么处理?B公司之前并没有把预计未来要交付的商铺所归集的建安成本在其他对外可供出售业态上进⾏分摊,所以⽬前公司考虑的是 B 公司按照视同销售的处理,确认相关商铺的收⼊成本,销售给A 公司,由A公司交付给原股东,但A公司层⾯,因当年确认的其他应付款,与现在的存货⾦额存在差异,差异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故A公司账⾯ 借:其他应付款 2 亿,贷:存货 1亿 贷:其他收益 1亿。
请陈版主指点迷津 @chenyiwei
回答⼈:chenyiwei
本案例中的B公司⼤概率是不构成业务的,所以A公司就是出资收购了⼀个房地产开发项⽬(存货)。
该交易的实质,相当于A收购B100%股权,但其中1万平⽶商铺未纳⼊收购范围,仍归原股东所有。但原股东保留的1万平⽶商铺权益(假设⽬前并未指定到具体编号),并不构成“单独主体”。因此建议的处理⽅法:
公司⾃⾏开发ERP项⽬能作为研发项⽬吗
299、公司⾃⾏开发ERP项⽬能作为研发项⽬吗
提问⼈:法海 时间:2024-04-04 10:33:45
请教陈版及各位版友,
公司系⽣产制造型企业,规模⼀般,但是业务种类较多,设有专门的IT部门,有两三个同事,其中⼀两个具备⼀ 定的写代码开发能⼒,⽬前计划利⽤员⼯+外部委托的形式,开发适合公司各业务流程的ERP系统,公司管理层想 把该ERP开发作为研发项⽬,并申报⾼企和加计扣除。但是我们觉得ERP开发只能算现有技术的应⽤,不具备颠覆性的创新,也未产⽣新技术、新⼯艺、新产品,只能说相⽐⼀些通⽤的模块化ERP,公司⾃⾏开发的ERP更能与业务流程契合。所以我们认为不能作为研发项⽬⽴项,所以想请教下陈版及各位的看法,如果属于研发或者不属于研发,是否能参考相关政策依据。
回答⼈:chenyiwei
ERP是⽤于内部管理的,并⾮本企业的产品或者在⽣产中使⽤的技术。并且,ERP开发需⼤量⼈⼒和其他资源投
⼊,⽽主帖中所述的“有两三个同事,其中⼀两个具备⼀定的写代码开发能⼒”的⼩规模IT部门很明显不可能在该开发项⽬中起到主导作⽤,更多地是作为业务需求⽅与开发团队之间的沟通桥梁,明确需求,配合进⾏测试验收等。
⽽且这类定制化系统的开发后续也很难商业化。因此该项⽬更⼤可能是作为⼀项外购软件的安排(形成⽆形资产),⽽不是研发项⽬。
提问⼈:法海 时间:2024-04-08 16:48:15
陈版,如果公司确实是这⼏个⼈主导开发ERP,外部单位只是辅助作⽤,是否可以认定为研发活动。
另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定义“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进⾏的独创性的有计划的调查。开 发是指在进⾏商业性⽣产或使⽤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研发活动:1)得和主业相关,ERP属于辅助性的⼯作和主业并
⽆关联。2)研发活动的⽬的是产⽣与主业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艺,如果研发活动的结果与此⽬标相违背,就不能考虑作为研发活动。
回答⼈:chenyiwei
可以作为研发活动,相关⽀出计⼊研发费⽤,但能否加计扣除和认定⾼新就是另⼀个问题了。
请教陈版,母⼦公司票据业务问题
300、请教陈版,母⼦公司票据业务问题
提问⼈:华之兮 时间:2024-04-04 13:19:10
母公司作为出票⼈ 出票以6+9银⾏为承兑⼈的承兑汇票给⼦公司,期末该票据未到期,⼦公司在票据未到期前进⾏贴现,⼦公司个别报表层⾯可以终⽌确认,贴现收到现⾦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但是站在集团层
⾯该票据是不是不可以终⽌确认,应该把现⾦流调整为筹资活动, 相应的应付票重分类为 短期借款?
回答⼈:chenyiwei
在集团合并报表层⾯,相关的基础交易(商品购销和提供劳务)已被抵销,在合并层⾯就体现为获得融资(取得贴现款),⽇后票据到期后归还(还本付息)。因此,在合并报表层⾯,应将取得的贴现款确认为⼀项短期借款;贴现息在从贴现⽇到票据到期⽇之间的期间内分摊,确认为各期利息⽀出并增加该项短期借款的账⾯价值;到期后母公司⽀付票据款视同该项短期借款的还本付息,终⽌确认上述短期借款。
企业从个⼈受让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应当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301、企业从个⼈受让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应当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提问⼈:asongwang 时间:2024-04-04 14:24:55
陈版主您好,各位⼤神好:
企业与个⼈签订《⼟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受让农村⼟地承包经营权,双⽅依据合同约定,已办理变更⼟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地承包经营合同等相关⼟地流转⼿续。后将该⼟地的经营权转租给其他主体,企业拟将⼟地承包经营权计⼊投资性房地产(企业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因《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及其应⽤指南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中,⽤于出租的⼟地使⽤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式取得的⼟地使⽤权。该企业受让的⼟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应视为“通过出让或转让⽅式取得的⼟地使⽤权”?该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敬请指导,万分感谢!!
@chenyiwei
回答⼈:chenyiwei
农村⼟地承包经营权只是在农村⼟地“三权分置”背景下获得的⼀项经营收益权,法律上不构成对⼟地的所有权或者使⽤权,并不是对该项⼟地的完整权利。因此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提问⼈:asongwang 时间:2024-04-09 11:07:23
陈版主,如果是取得的⼟地经营权是长期⽐如20-30年,且取得了⼟地经营权证,拥有⼟地的经营、收益和转租的权利,是否可以视为是⼀种完整的使⽤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呢
回答⼈:chenyiwei
也不可以。
内资股份的公允价值如何确定?
302、内资股份的公允价值如何确定?
提问⼈:liu123654 时间:2024-04-04 18:01:58
⼀、案例背景
上市公司A 将其持有的某 H 股上市公司的内资股份作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当期损益的⾦融资产核算。该H 股上市公司采⽤直接以中国境内股份公司为发⾏主体,向⾹港联交所申请发⾏境外上市外资股股票并在⾹港联交所上市交易的模式。
问题:如何确定上述内资股份的公允价值?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第⼆条规定: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发⽣的有序交易中,出售⼀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项负债所需⽀付的价格。”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第九条规定:“企业以公允 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 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企业应当假定该交易在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和交易活跃程度最⾼的 市场。
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和运输费⽤后,能够以最⾼⾦额出售 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第⼗⼀条规定:“主要市场 (或最有利市场)应当是企业在计量⽇能够进
⼊的交易市场,但不要求企业 于计量⽇在该市场上实际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应⽤指南)》中规定:“企业 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类似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或⾮活跃市场 的报价为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了依据,但企业需要对该报价进⾏调整。企业在确定哪些资产或负债与相关资产或负债类似时,需要进⾏ 判断。”
三 、案例解析
对于本案例中相关内资股份的公允价值确定,实务中存在不同的观点。 ⼀种观点认为,应以持有股份的港股价格为基础确认公允价值;另⼀种观点 认为,由于内资股份未上市流通,公允价值应以其账⾯价值为基础确定。
鉴于上市公司持有的内资股份尚未上市流通,并且在计量⽇上市公司也 不能进⼊⾹港联交所对内资股权进⾏交易,可以判断⾹港联交所并不是该内 资股权的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因此,港股价格不能直接作为内资股权的公允价值。
根据准则及相关规定,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类似资 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或⾮活跃市场的报价为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提供了 依据,但企业需要对该报价进⾏调整。结合案例情况,上市公司持有的内资 股份虽然不存在活跃市场,但是在被投资企业股份已经在⾹港联交所上市交 易的情况下,可以认为存在类似资产在活跃市场的报价,这为 A 公司所持有的未上市流通内资股权公允价值的可靠计量提供了⼀定的基础。因此,上 市公司可以以港股价格为基础,在考虑港股和内地市场价值关系、内资股份 本⾝转让限制等影响公允价值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在⾹港联交所已公开 披露的相关经营及财务信息,采⽤恰当的估值技术,对所持有的内资股权的公允价值予以合理估计。
回答⼈:chenyiwei
基本可以这样理解。
收购合营企业所⽀付的款项,现⾦流量表如何列报
303、收购合营企业所⽀付的款项,现⾦流量表如何列报
提问⼈:vheiyudh 时间:2024-04-04 18:56:26
收购合营企业所⽀付的款项,现⾦流量表中,是计⼊“取得⼦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付的现⾦净额”,还是“投资⽀付的现⾦”,或者“⽀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回答⼈:chenyiwei
因为收购标的是合营企业股权,在收购⽅报表中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故应作为“投资⽀付的现⾦”列⽰。
丧失控制权
304、丧失控制权
提问⼈:heaaaa1@ 时间:2024-04-06 16:49:46
@chenyiwei 陈版主您好,逆流交易下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如存货),现在把⼦公司处置了,母公司合并报表应该怎么处理?是将未实现损益继续挂在存货(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存货),还是依据22年监管报告,视同原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已经全部实现,计⼊投资收益?感谢~
回答⼈:chenyiwei
将未实现损益继续挂在存货(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存货)。
22年监管报告对此表述不严谨。《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4号》之“4-5 权益法下顺流交易产⽣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以处置或视同处置股权⽅式实现时的会计处理”中已明确“视同原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已经全部实现,计
⼊投资收益”的做法仅针对顺流交易未实现损益。
现⾦流量表附表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填列
305、现⾦流量表附表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填列
提问⼈:圣媛 时间:2024-04-06 21:44:53
请问各位⽼师,现⾦流量表附表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是根据累计折旧本年计提的发⽣额填写吗?要减去本年借⽅冲减累计折旧⾦额吗?因本年出售固定资产,冲减了累计折旧。
回答⼈:chenyiwei
根据本期计提折旧的⾦额填列,不是简单地将累计折旧的期末余额减去期初余额。
有时,还需要对计提⾦额进⾏进⼀步的分析,剔除资本化计⼊其他长期资产成本的折旧额,例如计⼊资本化开发⽀出的折旧额要剔除。
⽆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摊销、使⽤权资产折旧等项⽬同理。
⾮同控企业合并系列问题
306、⾮同控企业合并系列问题
提问⼈:595681480 时间:2024-04-07 00:26:02
您好,陈版主!!!和您请教的问题如下: 某上市公司境外⼦公司A以1亿+1收购境外公司B 100%股权并代偿B
⽋原股东的债务,以1亿代偿B⽋原股东的1.2亿其他应付款,以1元购买B的100%股权,同时计划收购某个构成业务的资产组C,B和C同属于⼀家公司,且具有⾼度关联性以及商业价值,项⽬组判断收购B和C构成“⼀揽⼦交易”, 于20X2年7⽉交割取得B股权以及相应的资产,但是由于B的原股东所属的管理⼈员尚未全部撤离B,未完全取得对于B的控制权,且资产组C 尚未交易成功,因此A未将B纳⼊合并范围,A在20x2年7⽉⽀付对价5000万+1,剩余对价尚未⽀付。
20x2年7⽉⽀付对价会计处理:
A:借:其他⾮流动资产 5000万+1
贷:银⾏存款 5000万+1
A:借:其他⾮流动资产 5000万贷:其他应付款-原股东 5000万
同时在收购B的协议中约定减免1000万的对价
A:借:其他⾮流动资产 -1000万贷:其他应付款-原股东 -1000万
20x3年3⽉,公司取得B的全部控制权A:借:长期股权投资 9000万+1
贷:其他⾮流动资产 9000万+1
项⽬组认为代偿的债务实际上也是合并成本的⼀部分,对于B来说就是资本性投⼊,并以实际所⽋债务计⼊资本公积
B:借:其他应付款 1.2亿
贷:资本公积 1.2亿
由于B公司某些关键设施存在使⽤问题,在20x3年5⽉与B公司原股东产⽣诉讼,并于20x4年1⽉和解,达成和解协 议约定剩余尚未⽀付的对价减少1000万,该诉讼在20x3年已经存在,且属于对合并成本的进⼀步确认,认为其属于期后调整事项,并在2023年度进⾏审计调整
A: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0万贷:其他应付款 -1000万
20x3年3⽉1⽇并表下A合并B形成商誉=8000千万+1-(20x3年3⽉1⽇净资产账⾯价值+评估增值部分+1.2亿原股东债权⾦额)
回答⼈:chenyiwei
求教陈版主,VIE架构下的同控合并相关问题
307、求教陈版主,VIE架构下的同控合并相关问题
提问⼈:hphg511 时间:2024-04-07 11:34:33
陈版主您好,想求助您⼀个问题,涉及到境内实体通过VIE架构在美国上市后,旗下相关公司股权转让是否属于同
⼀控制企业合并问题。
截⾄2020年9⽉29⽇,⼏家公司股权架构如后⾯附图1:
2020年9⽉29⽇原始股权架构.jpg (15.11 KB, 下载次数: 0)
下载附件原始股权
2024-4-7 11:58 上传
关于协定存款性质认定和函证⾦额的疑问
308、关于协定存款性质认定和函证⾦额的疑问
提问⼈:lyablb 时间:2024-04-07 12:42:16
陈版好:
关于协定存款:协定存款是⼀种⾦融产品,也被称为定期存款或定期存款协议。它是银⾏与客户之间达成的⼀ 项协议,客户同意将⼀定⾦额的资⾦存⼊银⾏⼀段时间,并以固定的利率获得利息。协定存款通常有⼀定的存款期限,可以是⼏个⽉或⼏年。在存款期限内,客户不能提前⽀取存款,否则将会受到⼀定的罚⾦或利息损失。
背景:被审计单位与银⾏签订“协定存款”协议,约定每天50W以上的存款,由银⾏⾃动划⾛,享受约定协定存款利率(⾼于银⾏活期存款利率),第⼆天再由银⾏返还被审计单位银⾏账户。
问题:1.该“协定存款”的在业务性质上,可以认定为哪种,是“定期存款”或“理财产品”?
2.年末1231年报审计时点,银⾏存款函证的⾦额是否应该包含被银⾏⾃动划⾛的“协定存款”+50万流动资
⾦?
请陈版指导,谢谢。回答⼈:chenyiwei
定期存款和理财产品的最⼤区别在于:定期存款纳⼊“存款”监管(如纳⼊存贷⽐等监管指标的计算),银⾏⾄少必须保证其本⾦安全;⽽理财产品没有保本保障。
因此,本案例中的定期存款应属于存款⽽不是理财产品。期末函证的银⾏存款⾦额应该包含被银⾏⾃动划⾛的“协定存款”+50万流动资⾦,但需对此予以单独说明,并对主要协定条款⼀并进⾏函证确认。
提问⼈:lyablb 时间:2024-04-09 16:50:45
陈版,我还有⼀个疑问,类似这种“协定存款”业务,好多公司都有,⽬的也是为了获取更⾼的存款利息,该⽐业务在列报的时候,是否需要考虑“⾦融⼯具准则”,与正常的银⾏存款活期利息有什么区别呢?谢谢
回答⼈:chenyiwei
⼴义上货币资⾦和银⾏存款也是⾦融资产,也适⽤⾦融⼯具准则,包括⾦融⼯具风险的相关披露要求。提问⼈:lyablb 时间:2024-04-16 13:51:30
⾮常感谢陈版的回复,那这笔业务在报表列⽰应该放在哪个科⽬呢?是都还放在货币资⾦⾥(含被银⾏⾃动划⾛的部分),还是未划⾛部分列报货币资⾦,划⾛部分列报交易性⾦融资产?谢谢
回答⼈:chenyiwei
未划⾛部分列报货币资⾦,划⾛部分列报交易性⾦融资产。
母公司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合并层⾯的披露 项⽬
309、母公司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合并层⾯的披露 项⽬
提问⼈:wx_5e11bded959a 时间:2024-04-07 16:06:59
问题2-3-29(母公司个别报表层⾯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相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合并报表层⾯的处理) 问题: 母公司个别报表层⾯对存在⼤额累计亏损的⼦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合并报表层⾯应继续保留还是转销?
背景: 母公司个别报表层⾯对存在⼤额累计亏损的⼦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预计可收回⾦额低于原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计提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且因预计在该⼦公司股权转让或者清算该⼦公司时发⽣的损失将可以获准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故相应就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被抵销,则母公司个别报表层⾯原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合并报表层⾯应继续保留还是转销?
陈⽼师您好!关于上⾯这个母公司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合并层⾯需要保留可以确认了,现在有个问题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披露的项⽬是什么?因为在合并层⾯已经将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进⾏抵消了,其保留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的披露项⽬还是资产减值准备吗?这样会不会与报表的减值准备合计数相⽭盾?
回答⼈:chenyiwei
⾸先,并不是简单地必然保留或者抵销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减值准备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要看母公司层⾯上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和⼦公司个别报表层⾯对单项可辨认⾮流动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多⼤程度上是重合的。因此在合并层⾯需重新计算可保留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
对于保留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形,实质上是⼀项未来的税款抵减,类似于可抵扣亏损,故可以填列的明细是“可抵扣亏损或其他税款抵减”,确认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五条。
在判断是否将基⾦管理⼈纳⼊合并时,是否考虑管理⼈董事会下设的投委会
310、在判断是否将基⾦管理⼈纳⼊合并时,是否考虑管理⼈董事会下设的投委会
提问⼈:joy_for 时间:2024-04-07 18:06:24
请教陈版,在判断是否将基⾦管理⼈纳⼊合并时,是否需要考虑在管理⼈董事会下设的投委会中的表决权。回答⼈:chenyiwei
“投资决策委员会”并不就管理⼈本⾝的财务、经营等事项作出决策,其所作出的决策是针对其所管理的基⾦。
因此,在判断管理⼈本⾝是否应被纳⼊合并报表范围时,不考虑其董事会下属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但在考虑该管理
⼈所管理的基⾦是否纳⼊合并范围时,在多数情况下需考虑管理⼈所组建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构成和决策机制,除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都是事务性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1、递延所得税资产
提问⼈:⼩鋆要努⼒ 时间:2024-04-07 21:02:08
请问企业第⼀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暂时性差异,第⼆年税务局反馈不可抵扣,应当为永久性差异,应该如何调整?
回答⼈:chenyiwei
这种情形下应注意区分前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属于前期差错。
根据《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24 区分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企业不应简单将会计估计与实际结果对⽐认定存在差错。如果企业前期作出会计估计时,未能合理使⽤报表编报时已经存在且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导致前期会计估计结果未恰当反映当时情况,则应属于前期差错,应当适⽤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法;反之,如果企业前期的会计估计是以当时存在且预期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为基础作出 的,随后因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了变化⽽变更会计估计的,则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适⽤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法。
即,企业在第⼀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是否存在对当时已颁布实施的税法规定的误解或误⽤,即误以为某个项
⽬可以在税前扣除,但实际上是不可以扣除的?如果是,则属于前期差错,应按前期差错更正处理;如果此前依据当时的税法规定是可以扣除的,但后续资产负债表⽇后修改了税法规定,变为不得扣除,则不属于前期差错,⽽是会计估计变更。
拆迁补助
312、拆迁补助
提问⼈:xiaochao1212 时间:2024-04-08 09:18:14
公司由于当地规划进⾏政策性搬迁,账⾯⼟地房屋净值,2000万,补助对价1个亿,分三期⽀付,签订合约⽀付 2000万,完成交付⽴即⽀付5000万,完成交付之后2个⽉内⽀付3000万。截⾄到2024年5⽉已完成交付,⽬前已收到款项7000万,对于剩余款项3000万⽬前尚不确定是否能收回(当地拆迁设置的公司对应的项⽬处于尚未推进状
态),根据最新的政府补助准则及指南,现在适⽤于直接处置,进处置损益。⽬前账务处理有三种1、全额确认, 结转2000万成本,确认3000万应收,同时结转7000万处置损益(7000=全额收款1亿-成本2000万),同时考虑对于3000万计提坏账准备;
销售过程中外部单位承担回购责任,对收⼊确认的影响
313、销售过程中外部单位承担回购责任,对收⼊确认的影响
提问⼈:13716812452 时间:2024-04-08 09:39:20
前提:
A公司与⼀家⼆⼿车销售公司(甲公司)达成联合经营,甲公司负责对拟购⼊的⼆⼿车进⾏价值评估、维修整备等
⼯作,A公司提供⼆⼿车交易场所。
收车环节,A公司按照甲公司给出的评估价格,与出售⽅完成⼆⼿车辆的购⼊。如该车辆在未来30天内,未实现销售,甲公司承诺按照A公司原⽀付的的购车价款,原价进⾏回购。
疑问:
请问在这种条件下,A公司可以按照⼆⼿车销售价格全额确认收⼊,按照购⼊车辆的价格全额结转成本吗? 回答⼈:chenyiwei
该项业务合作中,甲公司处于主导地位并实际承担购⼊车辆的滞销积压等风险,并可主导确定对外销售的相关政策,因此甲公司是主要责任⼈,A公司是代理⼈,更多地只是⼀个资⾦提供者的⾓⾊。因此A公司应按净额法确认收⼊,该收⼊的性质实际上主要是利息收⼊。
请教个各位⼀个吸收合并未实现损益怎么处理的问题
314、请教个各位⼀个吸收合并未实现损益怎么处理的问题
提问⼈:⼩熊吃鸡翅 时间:2024-04-08 09:48:10
A公司仅有⼀个⼦公司B公司,A把B吸收合并了,但是A和B之间有个因固定资产引起的未实现损益,这个未实现损益咋办。
回答⼈:chenyiwei
母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并不影响母公司合并报表层⾯各项资产、负债的计量。该项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在合并报表层⾯仍然是未实现的。
在母公司的个别报表层⾯,区分顺流、逆流交易未实现损益两种情况分别讨论。
求助:购车业务中涉及三⽅的售后租回交易(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现⾦流量 表的列报
315、求助:购车业务中涉及三⽅的售后租回交易(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现⾦流量 表的列报
提问⼈:kindnessever 时间:2024-04-08 10:03:19
背景: A公司(购车⽅) B公司为主机⼚ C公司为B公司的⼚家⾦融公司。
A公司从B主机⼚买车,车辆价值1000W,由于⾦额较⼤,B主机⼚建议A公司与其⼚家⾦融C签署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由⼚家⾦融代为⽀付购车款,但⾦额变为1200W,由A公司分60个⽉⽀付给C⼚家⾦融公司,到期车归A。
该笔初始⼊账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1000
未确认融资费⽤ 200
贷:长期应付款-⼚家⾦融 1200
由于该项业务中,⼚家⾦融直接代A公司⽀付购车款,A公司取得贷款及购车时均未产⽣现⾦流。所以想请教⼀下,后期偿还长期应付款时,是否参考租赁准则的列报要求,将偿还的本⾦及利息计⼊筹资活动现⾦流出(就是没体现出购买固定资产时⽀出现⾦这个情况)。还是将本⾦放⼊购买固定资产⽀付的现⾦,利息放筹资⾥。
谢谢。
回答⼈:chenyiwei
该交易实质上是以所购买车辆为抵押从C公司获取融资,因此后续A向C⽀付款项相当于还本付息,其现⾦流量的性质为筹资活动(⽀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关于受让农村⼟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问题
316、关于受让农村⼟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问题
提问⼈:⼆⼩撮分⼦ 时间:2024-04-08 10:18:50
@chenyiwei 陈版主您好,各位⼤神好:
企业与个⼈签订《⼟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受让农村⼟地承包经营权,双⽅依据合同约定,已办理变更⼟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地承包经营合同等相关⼟地流转⼿续。后将该⼟地的经营权转租给其他主体,企业拟将⼟地承包经营权计⼊投资性房地产(企业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因《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及其应⽤指南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中,⽤于出租的⼟地使⽤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式取得的⼟地使⽤权。该企业受让的⼟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应视为“通过出让或转让⽅式取得的⼟地使⽤权”?该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敬请指导,万分感谢!! 回答⼈:chenyiwei
在农村⼟地“三权分置”背景下获得的⼟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般意义上的⼟地使⽤权,应确认使⽤权资产⽽不是
⽆形资产。如果将其转租的,也不能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科研补助本期是否可以确认其他收益
317、科研补助本期是否可以确认其他收益
提问⼈:cpa201802 时间:2024-04-08 12:03:06
陈⽼师,您好!关于政府补助请教您三个⼩问题:
陈⽼师,关于⼦公司2022年注销并签订债务转让协议,母公司承担债务,会计
318、陈⽼师,关于⼦公司2022年注销并签订债务转让协议,母公司承担债务,会计
处理问题
提问⼈:a252892443 时间:2024-04-08 15:21:54
⼦公司2022年注销并签订债务转让协议,母公司承担债务,2023年,母公司替注销⼦公司偿还债务,会计处理问题,是计⼊投资收益,还是营业外⽀出?
回答⼈: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母公司应当在承接⼦公司的债务并注销⼦公司时,贷记相关负债科⽬,借记投资收益,作为清算⼦公司的损益的⼀部分。
以下业务能否按债务重组处理呢?
319、以下业务能否按债务重组处理呢?
提问⼈:⼩胖娃2211 时间:2024-04-08 16:07:55
陈⽼师你好,我公司应收客户产品费50万元,我单位也如实挂了账。但在结算时,因部分结算单据,对⽅未签字, 对⽅不认可全部债权,经法院调解,双⽅确认按30万元结算。请教陈⽼师,我公司少收的20万元,应如何账务处理呢?能否按债务重组处理呢?
回答⼈:chenyiwei
“在结算时,因部分结算单据,对⽅未签字,对⽅不认可全部债权”的原因是什么?
如果是由于本企业履约有瑕疵,对⽅要求赔偿或者折让,则这种情况下应作为对收⼊的调整处理,冲减收⼊,⽽不是债务重组。
虽然准则中没有明确说明,但债务重组准则实际上是从⾦融⼯具准则派⽣出来的,这就决定了属于债务重组范畴 的“对合同的修改”应当是基于纯财务原因,例如债务⼈财务状况恶化,⽆⼒偿债。由其他原因导致的对合同条款的修改不属于债务重组,应适⽤其他相关会计准则(如收⼊准则)。
分期付款⽅式购买固定资产会计处理⽅案
320、分期付款⽅式购买固定资产会计处理⽅案
提问⼈:⼀只⼩闲鱼 时间:2024-04-08 18:29:33
交易模式是:合同期限20个⽉,其中1-12⽉,每⽉⼚商提供价值3000元的试剂,并同时开具试剂的发票,从第⼗三个⽉开始后,开具24000元的设备发票,并分8个⽉,每个⽉⽀付3000元给⼚商。如何做会计处理,求助各位⼤
⼤!!!
回答⼈:chenyiwei
该交易属于试剂和设备的捆绑销售,即以⼀个分期付款的总价分别提供试剂和设备。
虽然设备发票在第13个⽉才开始开具,但设备的控制权在期初已经转移,应在该时点确认设备的销售收⼊‘试剂的销售收⼊则随着试剂的交付逐⽉确认。
本企业作为购买⽅,应将合同约定的总价(从第⼗三个⽉开始后,分8个⽉,每个⽉⽀付3000元给⼚商)采⽤恰当 的折现率折现,并依据试剂和设备的单独售价⽐例将折现值分摊给这两项履约义务,暗哨前段所述时点分别确认试剂和设备的销售收⼊,并在后续收款期间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
求助股份⽀付相关问题
321、求助股份⽀付相关问题
提问⼈:wx_630c11284612 时间:2024-04-08 21:46:51
某公司2022年实施股权激励,对某⾼管员⼯授予了30万股,公司按相关服务期确认了股份⽀付。2023年,该⾼管负责的部门有个别员⼯表现优异,该⾼管为保持部门核⼼竞争⼒,拟将其持有的30股中的10万股按其成本价转让给该优秀员⼯,该优秀员⼯又将其中的2万股转让给其核⼼副⼿。请教陈版,上述限售股的转让是否需要按股份⽀付处 理?是否应将该10万股做失效处理,按新的授予⽇重新确认股份⽀付?员⼯私下交易是否涉及股份⽀付?望陈版能够抽空予以解答,不甚感谢!
回答⼈:chenyiwei
该转让虽然是该⾼管和核⼼员⼯的个⼈⾏为,但企业也从中获益,故也属于股份⽀付。你的理解基本合理:应将该10万股做失效处理,按新的授予⽇重新确认股份⽀付。
求助陈版主,代持还原的合并账务处理
322、求助陈版主,代持还原的合并账务处理
提问⼈:hphg511 时间:2024-04-09 14:22:04
陈版主您好,想求助您⼀个问题,A公司与⾃然⼈B签订了代持C公司100%股权的协议,通过代持协议⼀直100%合并C公司报表(超过1年以上)。2023年5⽉31⽇,C公司增资扩股,引⼊A公司的资本,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万元
(B⼀直未实缴)增加到1000万元,增资后,A持有90%的股权,并实缴了900万元注册资本,B持有10%的股权
(依然未实缴),A与B的签订了代持C的10%股权的协议。合并⽇,C公司净资产为5000万元。
想问在A其实⼀直都是实际控制C的情况下,A的单体报表上,长期股权投资是否依然按照同⼀控制下企业合并进
⾏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5000万元贷:银⾏存款 900万元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100万元
还是说A公司对C公司的增资,是为了迎合股权交易的法律形式,不具有业务实质,只是使得实质上恢复到交易发
⽣前的状态,双⽅所控制的经济资源及其风险和报酬特征在交易前后均未因此发⽣变化。
A的单体报表上,
借:长期股权投资 900万元贷:银⾏存款 900万元
回答⼈:chenyiwei
控制权的判断也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果确定A⼀直控制C的,则现在从隐名股东变为显名股东并不是会计上的企业合并,⽽是母公司对⼦公司增资,因此应当以实缴出资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你的后⼀种观点更合理。
请教陈版!ppp模式下,关于折现的处理
323、请教陈版!ppp模式下,关于折现的处理
提问⼈:迷茫啊! 时间:2024-04-09 16:00:58
请教陈版,⽬前企业适⽤混合模式。如果按照正确做法,是需要再建设期确认利息收⼊即未实现融资收益的,企业作为主要责任⼈,但不是建造⽅(建造⽅为其集团内关联⽅),建设期有5年,运营期25年。⽬前的做法是在建设 期间以收⼊=成本,即净利润为0,⽬前企业沟通过税局,是只要企业有收益就要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 故其也不在建造期间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从运营开始企业才确认这部分未实现融资收益。
对于确认的未实现融资收益这块,也看了计学精要和准则的案例,确实是在建设期就应该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企业认为⾃⼰在建造期间就是没有任何利润,坚持在运营期间才确认这部分折现的未实现融资收益。
故有个疑惑:企业的做法,拉通来看,确实是⾜额确认了未实现融资收益,那么是否可以按照他们的做法来做呢? 回答⼈:chenyiwei
企业的观点是出于递延纳税的考虑,严格来说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只能从重要性⾓度考虑能否接受其处理了。
分公司注销,母分公司存在⼤额往来挂账,请问往来如何进⾏账务处理
324、分公司注销,母分公司存在⼤额往来挂账,请问往来如何进⾏账务处理
提问⼈:蛮妞妞 时间:2024-04-09 17:32:53
请问版主,分公司注销,与母公司存在500万的其他应付款挂账。分公司账⾯已⽆资⾦⽀付。账⾯清理时,分公司是其他应付款转⼊营业外收⼊,母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转⼊哪个科⽬?是营业外⽀出还是投资收益还是资产减值损 失?
回答⼈:chenyiwei
理论上总部应先对其计提坏账准备,确认信⽤减值损失,然后再进⾏坏账核销处理。
⾃产品售后回租的账务处理
325、⾃产品售后回租的账务处理
提问⼈:QAqa47 时间:2024-04-09 18:49:47
请教陈版主,甲企业主营业务为销售A设备产品,将A产品销售⾄⼄企业,再由⼄企业提供配套场地、配件等(总价值会⾼于A产品),甲完整租回配套与设备,为丙企业提供服务。提问:销售A产品时可以照常确认销售收⼊ 吗?租回配套与产品时该如何进⾏会计处理?
回答⼈: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销售和租回更可能是⼀揽⼦交易,其性质更接近于以设备为抵押获取融资,同时向⼄企业租⽤配套设施和场地。即这⾥存在两项交易。
由于A产品的控制权并未转移给⼄企业,故甲企业不应确认销售A产品给⼄企业的收⼊,⽽应作为⼀项抵押融资处理,适⽤租赁准则第五⼗⼆条规定。
对于配套设施和场地的租赁,甲企业应按租赁准则的规定确认使⽤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上述处理的前提是:甲企业应将向⼄企业⽀付的整租租⾦合理拆分,即拆分为针对抵押融资的还本付息和真正的租赁交易(配套设施和场地租⾦)两部分,分别按照上述原则进⾏会计处理。
并购价格调整机制对被并购标的公司的影响
326、并购价格调整机制对被并购标的公司的影响
提问⼈:随风999aaa 时间:2024-04-09 22:14:51
请问陈⽼师,并购买卖双⽅针对标的公司在收购协议签订后⾄交割⽇阶段,在原来购买价格上进⾏现⾦、营运资本等的调整,以确定最终的购买价格,想问这些调整对标的公司有何影响?标的公司是否需要根据这些调整进⾏账⾯调整?例如标的公司原来计提了应收款坏账准备,买卖双⽅予以调整为不计提坏账准备,那么标的公司应如何进⾏会计处理?感谢您!
回答⼈:chenyiwei
这是交易双⽅之间的事项,如果不要求标的公司对交易双⽅或⼀⽅进⾏分配,或者交易双⽅或⼀⽅也不会向标的公司进⾏补⾜差额等资本性投⼊,则这些约定对标的公司⾃⾝报表⽆影响。
坏账准备的计提应依据⾦融⼯具准则规定,基于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损失的评估确定,属于会计估计范畴,如果出现了“标的公司原来计提了应收款坏账准备,买卖双⽅予以调整为不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则标的公司应⾸先核对该项调整是否确实表明⾃⾝以往的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存在差错,如果确定不存在差错的(例如坏账准备调整只是新⽼股东调整交易作价⾦额的⼀个借⼜),则标的公司⾃⾝⽆需进⾏账务调整。
提问⼈:随风999aaa 时间:2024-07-25 22:26:20
感谢陈⽼师详细解答!还想进⼀步问下,如果只是交易双⽅之间的事项,⽽未与标的公司达成协议或者约定,那么是否标的公司⽆需调整,也⽆需确认资本性投⼊(母公司投⼊)?
回答⼈:chenyiwei
⼀般是这样。
提问⼈:随风999aaa 时间:2024-07-25 22:51:48
还想请教陈⽼师,”交易双⽅或⼀⽅也不会向标的公司进⾏补⾜差额等资本性投⼊“具体需要什么⽀持性证据或者⽂件作为⽀撑吗?怎么判断?感谢!
回答⼈:chenyiwei
交易⽂件中没有约定,就默认交易双⽅或⼀⽅没有向标的公司⽀付补差款的义务。
请教各位⽼师,外币报表折算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327、请教各位⽼师,外币报表折算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提问⼈:wx_5da958a4acba 时间:2024-04-09 22:56:17
假设A公司记账本位币为RMB,A公司全资⼦公司B记帐本位币为USD。现B公司以RMB800万参股C公司,按权益法核算,投资⽇当天的汇率为8:1。据此,投资⽇当天B公司账⾯记录长期股权投资原币RMB800万,本位币USD100万。
期末A公司合并B公司时,假设汇率变为10:1,则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折算为RMB报表时将为100*10=1000万RMB, 与实际的800万RMB出现差异。
请教各位⽼师如何处理这个差异回答⼈:chenyiwei
B公司个别报表折算为⼈民币时,该200万元⼈民币的差异体现在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中。
在B公司的合并报表中,如果C公司的本位币是⼈民币,则B公司报表折算到⼈民币后与C公司报表进⾏合并抵销时,长期股权投资(折算到⼈民币后)与C的净资产之间有差异,会确认负数的“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折算差 额”,最终在合并报表层⾯两者影响互抵。
其他权益⼯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会产⽣暂时性差异吗?
328、其他权益⼯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会产⽣暂时性差异吗?
提问⼈:⼀云 时间:2024-04-10 00:07:00
请问⽼师:
长投如果短期内不计划出售,长投计提的减值准备或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那其他权益⼯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其他综合收益后, 为什么要转出⼀些计⼊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其他权益⼯具投资⼀般是计划长期持有的呀, 它的公允价值变动是否也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呢?
⼀云
回答⼈:chenyiwei
从所得税准则的规定来看,其第⼗⼆条仅对“与⼦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有特殊规定,即如果“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 可能不会转回”,则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对⾦融资产,并⽆这⽅⾯的豁免规定(包括此前对于原准则下的可供出售⾦融资产也没有这种豁免)。
基于谨慎考虑,对于⾦融资产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论是计⼊损益还是其他综合收益),为了⾜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准则未明⽂规定豁免的情况下,应确保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考虑其转回可能性,以及预计转回时有⽆⾜够多的应纳税所得额。
关于⾮上市公司换股合并的长投初始计量
329、关于⾮上市公司换股合并的长投初始计量
提问⼈:lqj907596523 时间:2024-04-10 00:59:18
A公司以⾃⾝增发的注册资本,换取原B公司股东持有的B公司股权。A公司⾃⾝股权在22.6进⾏了⼀次评估,合并
⽇为23.6。假设A公司原1000万注册资本的基础上增发了200万注册资本,那么在23.6合并⽇,A公司单体长投应按什么⾦额确认?按A公司22.6每单位注册资本评估价×200万来确认么?同时这⼀年间A公司还有5000万的亏损,和4000万的其他股东增资,计算23.6的长投⼊账⾦额时是否需要考虑?
回答⼈:chenyiwei
合并成本应按合并⽇的股价(增发权益⼯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即2023年6⽉股价*200万股。不应直接按基准⽇的股价。
请教陈版主,关于为订⽴合同⽽发⽣费⽤处理
330、请教陈版主,关于为订⽴合同⽽发⽣费⽤处理
提问⼈:yangchenhao1127 时间:2024-04-10 10:47:35
我公司⽬前对于合同签订前已经发⽣的⽣产业务部门所发⽣的成本和费⽤(主要是⼈⼯费、差旅费),根据以往历史经验认为很可能最终签订合同并获得补偿的情况下,归集在合同履约成本,到合同成⽴后,按新收⼊准则的相关规定确认收⼊和结转成本;如果最终合同未能签订,已发⽣的成本也未能获得补偿,则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如果相关成本、费⽤发⽣时⽆法合理估计最终合同能否签订和这些⽀出能否获得补偿,则这些成本费⽤在发⽣时直接记
⼊主营业务成本;但是现在事务所来提出如果最终合同未能签订或者发⽣时⽆法合理估计都应该把这部分费⽤直接记⼊管理费⽤,是否合理?
回答⼈:chenyiwei
由于这些费⽤也是在⽣产部门发⽣的,与产品⽣产活动更为相关,因此计⼊⽣产成本更合理。这也与四部委2022年年报⼯作通知中对于停⼯期间固定资产折旧等的处理原则⼀致。
求助⼤家:以前年度已经抵扣的进项税在今年转出如何进⾏会计处理
331、求助⼤家:以前年度已经抵扣的进项税在今年转出如何进⾏会计处理
提问⼈:ailiantalk2024 时间:2024-04-10 10:52:56
公司22年有⼀笔进项税,当时做了抵扣。24年公司注销清理发现需要将这笔进项税转出,公司⽆⽇常业务,请问如何进⾏会计处理。
回答⼈:chenyiwei
关注是否属于前期差错。如属于前期差错的,应相应更正;不属于前期差错的,作为清算损失处理。
作为资产的销售佣⾦的摊销期限
332、作为资产的销售佣⾦的摊销期限
提问⼈:YY0830 时间:2024-04-10 12:01:11
根据准则:第⼆⼗⼋条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年的,可以在发⽣时计⼊当期损益。
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的成本(如销售佣⾦等)。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出(如⽆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的差旅费等),应当在发⽣时计⼊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第⼆⼗九条 按照本准则第⼆⼗六条和第⼆⼗⼋条规定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应当采
⽤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确认相同的基础进⾏摊销,计⼊当期损益。
请问:光伏发电企业,销售佣⾦是为促成第三⽅与企业签订租赁屋顶进⾏发电,并解决发电并⽹等事项,且因销售供电⼀般长达⼆三⼗年,居间费按照装机容量等计算,⽀付佣⾦是以取得前三个⽉的电费收⼊后⽀付,那是否销售佣⾦是作为资产列报,并且根据销售期(⼆三⼗年)进⾏摊销。
回答⼈:chenyiwei
理论上可以这样理解。但应注意:
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经常性损益的列⽰
333、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经常性损益的列⽰
提问⼈:飞飞618 时间:2024-04-10 14:16:14
请教陈版或各位⽼师:
案例:A公司原持有B公司30%股权,按权益法进⾏核算。B公司原受A的控股股东甲公司控制,由甲公司合并其财务报表。2024年3⽉31⽇,A公司完成收购了甲公司持有的B公司50%股权和外部第三⽅持有的B公司20%股权。收购完成后A公司持有B公司100%。
问题:
求助陈版,关于可转债实际利率的问题。
334、求助陈版,关于可转债实际利率的问题。
提问⼈:黄hh123321 时间:2024-04-10 15:13:00
陈版,有个问题想请教⼀下。我司于去年发⾏可转债,债券评级为AA-,实际利率参照当时同类公司债券利率,⼤概6.4%+,所以造成了后续利润表承压,每年的财务费⽤率较⾼。2024年的AA-债券的平均利率已经降到6%左右
了,公司可否跟随市场的平均利率下降,⽽下调公司可转债的实际利率?另⼀⽅⾯,如果评级机构对公司可转债的跟踪评级上调评级为AA,公司可转债实际利率是否可参照AA评级的利率也就是4%左右来进⾏后续计提,这⽅⾯ 可以省下许多财务费⽤,个⼈认为4%左右的利率也⽐较符合公司的情况,毕竟是上市公司,如果⼀味采⽤⾏业平 均,包含了诸多⾮上市公司的⾼利率公司债,明显是不合理的,跪求陈版解惑,不胜感激!{:1_341:}{:1_341:}
回答⼈:chenyiwei
由于可转债的负债部分属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融负债,故⼀旦实际利率确定,后续就不再调整。摊余成本计量的结果不等于当前公允价值。
未过户股权的投资是否并表
335、未过户股权的投资是否并表
提问⼈:dysonle 时间:2024-04-10 16:00:45
2023年A公司收购B公司的股权,A成为B公司的⼤股东,持股超过52%,签订了相关的股权收购协议,相关事项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付了股权⽀付款。但因B公司股权做了抵押,因此股权变更未办理⼯商变更。2024年A公司对外出售了B公司的股权。请问这种情况下,2023年A公司是否应当将B公司并表。
回答⼈:chenyiwei
未完成⼯商变更并不是表明未取得控制权的决定性影响因素。主要考虑以下⼏点: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为公允模式的条件
336、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为公允模式的条件
提问⼈:蛮妞妞 时间:2024-04-10 16:54:56
请问陈版,B公司本年成为A公司的控股股东,B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公允模式计量,A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原来采
⽤成本模式计量,现在B公司成为A的控股股东后,A公司是否可以在账⾯对投资性房地产采取公允模式进⾏计量,避免每⽉成本法报表转换为公允报表。转换是否可⾏
回答⼈:chenyiwei
被投企业会计政策变更对于权益法初始计量的影响
337、被投企业会计政策变更对于权益法初始计量的影响
提问⼈:chenzeyuansh 时间:2024-04-10 23:06:17
a公司2023年1-2⽉通过⼆级市场持续购⼊上市公司b股票直⾄对b有重⼤影响,因此采⽤权益法核算(注b公司是⼀ 家国内上市的⼤型保险公司,a从⼆级市场购买的股票每股价格低于b可辨认净资产,且由于⽆法获取2⽉报表,a只能通过b公司22年年报等公开信息判定可辨认净资产),b公司于23年半年报公布了2023年1⽉1⽇因执⾏新保险准则和⾦融⼯具准则调整期初数,该会计政策变更对b23年初净资产调增影响较⼤。请问陈版主,在此情况下,对于a公司2023年1-2⽉购买的长投股权应按照当时购买时2022年12⽉31⽇的可辨认净资产进⾏初始计量?还是需要按照半 年报公布之后的23年1⽉1⽇会计政策变更后的可辨认净资产进⾏计量?
⽬前有两种观点:
关于受托开发,成本及研发的会计处理
338、关于受托开发,成本及研发的会计处理
提问⼈:想发财的phs 时间:2024-04-11 10:11:15
陈版,您好。请教⼀个关于受托开发业务,受托⽅的会计处理。
公司接受客户委托,进⾏研究开发活动,合同约定:【1】委托⽅⽀付委托费⽤,若研究失败,⽆需返还已⽀付研 究款项;【2】研究经委托⽅验证成功后进⾏量产,由受托⽅进⾏⽣产,向委托⽅销售;【3】研究开发成果的所有权归受托⽅所有,且受托⽅可将此研发成果⽤于对其他第三⽅⽣产、销售。
问1:公司收到的设计费应如何处理?
问2:研发阶段的⽀出应该计⼊研发费⽤还是合同履约成本? 个⼈分析如下:
答1:公司收到的设计费,属于在某⼀时点履⾏的履约义务,应当在研发成果经客户验证成功后,或研发项⽬宣布失败终⽌时,⼀次性确认研发收⼊。
答2:因最终研发成果归公司所有,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技术成果能⽤于其他外部第三⽅销售),故研发阶段产⽣的⽀出,满⾜研发费⽤定义,相关⽀出全额计⼊研发费⽤、
该业务会导致公司账⾯出现100%⽑利的情形。回答⼈:chenyiwei
此问题⾸先应确定对研发成果的控制权归属。例如,合同约定“研究开发成果的所有权归受托⽅所有,且受托⽅可将此研发成果⽤于对其他第三⽅⽣产、销售”,但实际操作中受托⽅⾃主使⽤研发成果制造产品并向第三⽅销售的可能性有多⼤?预计收⼊和利润与向委托⽅销售相⽐,是否重⼤?
参照《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2号》之“2-8 定制化产品相关研发⽀出的会计处理”:“企业与客户签订合
同,为客户研发、⽣产定制化产品。客户向企业提出产品研发需求,企业按照客户需求进⾏产品设计与研发。产品研发成功后,企业按合同约定采购量为客户⽣产定制化产品。对于履⾏前述定制化产品客户合同过程中发⽣的研发
⽀出,若企业⽆法控制相关研发成果,如研发成果仅可⽤于该合同、⽆法⽤于其他合同,企业应按照收⼊准则中合同履约成本的规定进⾏处理,最终计⼊营业成本。若综合考虑历史经验、⾏业惯例、法律法规等因素后,企业有充分证据表明能够控制相关研发成果,并且预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流⼊,企业应按照⽆形资产准则相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研发⽀出予以资本化。”
在本案例中,如果研发成果控制权归属于委托⽅,则应按受托提供研发劳务处理,但仅仅依据“委托⽅⽀付委托费
⽤,若研究失败,⽆需返还已⽀付研究款项”⽆法得出该项履约义务属于在⼀段时间内履⾏的结论。⼀般理解更多可能性是⼀个时点(研发成果获得委托⽅验收确认时)确认收⼊。
如果由受托⽅控制研发成果,则后续授权委托⽅使⽤研发成果时,由于委托⽅只能通过购买受托制造的产品才能获取经济利益,故此时不单独确认受托研发的收⼊,⽽是将其并⼊产品销售收⼊中。此时不单独确认知识产权许可收
⼊,不应出现主帖中所述的⽑利率为100%的情形。
关于应收票据在审计报告中的附注列⽰问题?
339、关于应收票据在审计报告中的附注列⽰问题?
提问⼈:xm1986 时间:2024-04-11 14:50:57
⼀、关于应收票据在审计报告中的附注列⽰问题?陈⽼师,我们在对⽐⼏家不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时候发现个问题是,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在应收票据的列⽰上列⽰的全部是商业承兑汇票,⽽应收款项融资下⾯列⽰的都是银
⾏承兑汇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列⽰的是:应收票据下⾯⼀部份是商业承兑汇票,⼀部分是银⾏承兑汇票。⽽应
收款项融资下⾯列⽰的都是银⾏承兑汇票。请问应该按照那种⽅式列⽰?
⼆、关于贷款随借随还的问题?我们在审计⼀家⼩额贷款公司账务时候,发现某公司在贷款公司借款30万元,还款
⽅式随借随还,由于归还本⾦的时间不固定,只有按照合同利率来计算利息并⼊账。现在咨询的是,如果⽤XIRR 计算出来实际利率,实际利率会和合同利率有差异,但是这种模式的贷款很多,并且只有等到贷款归还完毕才能计算实际利率,能不能在每年的12⽉31⽇⽆论贷款归还完毕与否都视同归还完毕,计算实际利率,等真正贷款结束后再开始调整实际利息。这样每年的利润及资产负债表会准确些?
三、关于技术提⽰?近⽇学习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技术提⽰”受益匪浅,致敬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技术标准部。想咨询的是从哪⾥能更多的学习这些先进的技术提⽰?陈⽼师能不能再转发⼀些技术提⽰,若不⽅⾯,也很感谢陈⽼师的⽆私解答?
回答⼈:chenyiwei
合同履约成本
340、合同履约成本
提问⼈:海⾓七号1005 时间:2024-04-11 15:47:45
陈版主:
您好,请问下商品控制权转移之前发⽣的运费,应计⼊合同履约成本,商品签收后结转计⼊营业成本,未签收 的商品发⽣的运费计⼊合同履约成本列⽰;当时实际查看上市公司的年报披露,很少看到有运费列⽰在合同履约成本的,是因为合同履约成本-运费在⼀年之内,直接全部计⼊营业成本,期末不摊销?
回答⼈:chenyiwei
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额较⼩⽽进⾏的简化处理,或者并⼊发出商品成本列⽰等。⼀般情况下,在销售商品的交易中,较少⽤到“合同履约成本”这⼀会计科⽬。
现⾦流量表是否考虑事项发⽣时点
341、现⾦流量表是否考虑事项发⽣时点
提问⼈:7847748 时间:2024-04-11 18:39:28
您好陈⽼师,实务中遇到如下问题向您请教:
公司IPO申请已经过会,因申报期后业绩下滑未发⾏,在2023年1季度审阅中⽀付给中介机构服务费资本化处 理,现⾦流按⽀付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流列报。5⽉撤材料后,前期IPO资本化费⽤于2023年6⽉⼀次结转损益。
那么2023年1季度于⽀付其他与筹资活动列报的中介机构服务费是不是应该⼀并转⼊⽀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 的现⾦流中列报呢?我考虑现⾦流是期间数,虽然历史时点计⼊⽀付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现⾦流,但是2023年度资本化中介机构服务费结转⾄损益,那么现⾦流应⼀并结转⾄⽀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流中列报,请问陈⽼ 师,这样理解对吗?
回答⼈:chenyiwei
现⾦流量表中项⽬的划分,是依据该笔现⾦流量发⽣之⽇的状况、交易⽬的等判断的。后续可能因情况发⽣变化, 导致需对最初的会计处理进⾏调整,但此时因⽆现⾦流量发⽣,故⽆需对原先的现⾦流量项⽬进⾏调整。
因此,在本案例中,“现⾦流应⼀并结转⾄⽀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流中列报”的理解并不恰当。
会计科⽬
342、会计科⽬
提问⼈:不⽌于此 时间:2024-04-11 19:12:07
资本公积在使⽤中有点像兜底的⽤法,垃圾桶般的存在。如果说实收资本是体现所有者的占⽐,分配的依据,那么资本公积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代表权益性的投⼊但是没有相对应的分配权⼒。不知道各位友友是怎么认为的
回答⼈:chenyiwei
资本公积分为两部分,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下同)以及其他资本公积中的由权益结算股份⽀付形成的部分属于资本性投⼊,⽽其他资本公积(权益结算股份⽀付形成的除外)更多地是⼀项过渡性项⽬,更类似于其他综合收 益,⽇后最终将转⼊损益。
联营企业发⽣同⼀控制企业合并时投资收益处理
343、联营企业发⽣同⼀控制企业合并时投资收益处理
提问⼈:四⽉天yyl 时间:2024-04-11 19:23:05
陈版,您好!有个问题想请教下,在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1号⽂件1-3特殊事项下权益法的应⽤中,联营企 业发⽣同⼀控制下企业合并导致投资⽅股权被稀释(如联营企业以发⾏股份作为对价进⾏企业合并),且稀释后投资⽅仍采⽤权益法核算时,投资⽅应以持股⽐例变更⽇(即联营企业的合并⽇)为界分段进⾏会计处理。如果仅仅是联营企业发⽣⼀般的同⼀控制企业合并(如现⾦购买),未导致投资⽅的持股⽐例被稀释,那投资⽅是否也要分段计算投资收益?是按照指引处理吗?@chenyiwei
回答⼈:chenyiwei
如果联营企业发⽣同⼀控制下合并,但不涉及本企业在该联营企业中的股权⽐例被稀释(例如联营企业以现⾦对价
⽅式收购股权实现同⼀控制下合并),则不涉及分段计算问题,但“投资⽅不应当调整财务报表的⽐较信息”这⼀原则在此时仍然是适⽤的,即:投资⽅需对被投资⽅的合并报表进⾏必要的模拟调整,剔除因联营企业同⼀控制下合并对合并⽇前报表进⾏模拟调整的影响,将被合并⽅⾃合并⽇起才纳⼊该联营企业的合并报表,以该模拟调整后的合并报表所显⽰的联营企业归母净资产、净利润为基础进⾏权益法核算。
股份⽀付取消的资本公积处理
344、股份⽀付取消的资本公积处理
提问⼈:junguang93 时间:2024-04-11 20:15:04
陈版主好!
⼀家公司IPO之前低价授予员⼯股票,如8元/股,并在3年等待期内分期确认股份⽀付,如每年确认500万费⽤和其他资本公积,两年⼀共确认了1000万,第三年由于IPO暂时没机会,公司取消了股份⽀付计划,并加速⾏权确认了剩余的500万费⽤和其他资本公积,后公司溢价以10元每股的价格回购了员⼯股票,相对应需要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900万。有两个问题:
境外⼦公司投资境内⼦公司注销产⽣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处理
345、境外⼦公司投资境内⼦公司注销产⽣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处理
提问⼈:helenpqh 时间:2024-04-11 23:31:28
各位⽼师好, 甲公司有⼀家全资境外⼦公司A(,A公司在国内投资了⼀个⼦公司B(以美⾦投资,B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美⾦),A公司对B公司持股100%,B公司在22年1⽉1⽇注册, 23年1⽉1⽇注销,假设22年1⽉1⽇、22 年12⽉31⽇和23年1⽉1⽇的汇率分别如为6、7、7。A公司记账本位币为美⾦,B公司记账本位币为⼈民币,A公司对B公司的长投100万美⾦按照美⾦记账,B公司对A公司投⼊的实收资本按照资本⾦到账⽇美⾦对⼈民币的汇率折算成⼈民币记账。A、B公司的单体报表和合并报表附表所⽰。甲公司每年末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将A公司的美
⾦报表折算为⼈民币,资产负债表(除权益类)的折算汇率为每年末美⾦对⼈民币的汇率 ,利润表折算汇率为年初年末平均汇率,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折算差额在A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体现,在A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包括了A公司对B公司的长投按照年末汇率折算产⽣的折算差额。22年末A公司对B公司长投产⽣的外币折算差额为100万
(在A公司单体报表的其他综合收益体现,甲公司合并报表不体现,因为A长投和B公司实收资本抵消,抵消前要把这块折算差额冲掉)。
23年注销B公司时,B公司将A公司的投资返还给A公司,按照投资返还⽇即期汇率折算的⼈民币⾦额与账⾯实收资本差额计⼊了B公司单体报表的财务费⽤(汇兑损失),这部分有100万。
请问:
追溯调整
346、追溯调整
提问⼈:dageyang 时间:2024-04-12 11:10:07
请教陈版主及各位⼤佬:⽬前审计遇到个问题,公司因某些原因被查税,需要补交20-22年三年的所得税,公司已 在24年缴纳了该税款以及滞纳⾦,现在需要调整以前年的报表,所得税是可以追溯到相应年度,那这个滞纳⾦是否也可以追溯到相应年度呢?
回答⼈:chenyiwei
滞纳⾦实质上是延迟付款的利息,⾃缴纳期限届满之次⽇起按每⽇万分之五计收,实务中是由征管系统⾃动计算 的。因此,会计上应就该部分税款的逾期之⽇起逐⽇计提并确认为各期的“财务费⽤——利息⽀出”。即,滞纳⾦也属于可追溯重述前期报表的范围。
少数股东与控股⼦公司的内部交易
347、少数股东与控股⼦公司的内部交易
提问⼈:不⽌于此 时间:2024-04-12 15:30:31
各位⽼师好,向各位⽼师请教⼀个问题现⾏准则对于合并的处理采⽤实体理论,对构成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的所有股东均视为企业集团的股东,⽆论是持有多数股权的股东,还是拥有少数股权,都⼀视同仁,三者看做⼀个经济主体。CAS 33只提到了母⼦公司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那么采⽤实体理论编制的合表,能否推导出少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交易也属于未实现内部损益,在抵消范围。⽽且,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时,少数股东也会在⾃⼰的报表对此类关联交易作抵消。CAS没有提及此类处理,是不做处理还是按照概念框架处理,有⽆相关依据?
回答⼈:chenyiwei
不能推导出“少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交易也属于未实现内部损益,在抵消范围”。
合并报表中母⼦公司之间交易和往来的抵销,是因为两者同属于⼀个会计主体;投资⽅与合营、联营企业之间的未实现交易损益(顺流或逆流)之所以要按⽐例抵销,是因为将在合营、联营企业中所享有的权益也视为本会计主体的⼀部分,所以本质上还是集团内部交易抵销的延伸。
⽽⼦公司与少数股东之间的交易,少数股东并不属于本会计主体,因此并不是本会计主体内部的交易,也就不需要进⾏合并抵销处理了。
研发软件⽤于销售
348、研发软件⽤于销售
提问⼈:xd860205 时间:2024-04-12 16:36:20
请问各位⽼师,公司研发了些软件,已经卖给了⼀些客户。我公司并⾮该软件的专门⽣产商。1、对于此类软件也是计⼊库存商品吗?
⼩企业会计准则适⽤性问题咨询
349、⼩企业会计准则适⽤性问题咨询
提问⼈:ZLY326 时间:2024-04-12 16:43:17
陈版好, 请教⼏个关于⼩企业会计准则适⽤性的问题: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中第⼆条的规定“⾦融机构或其他具有⾦融性质的⼩企业不适⽤⼩企业会计准则”。关 于“⾦融机构或其他具有⾦融性质的⼩企业”具体的定义是什么?⼀般来讲,⾦融机构为需要取得⾦融监管机构授予⾦融业务许可证或者资质的企业。那么“其他具有⾦融性质的⼩企业”该如何理解?是否有官⽅⽐较清晰的定义?
从事对外股权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是否属于“其他具有⾦融性质的⼩企业”?应该⽤企业会计准则还是⼩企业会计准则?(前提假设:该有限合伙企业符合《中⼩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业协会登记的,可以查询到的基⾦我理解应该属于具有⾦融性质,应该执⾏企业会计准则。理解是否正确?
另外基⾦是否应该根据证监会计字〔2006〕23号《关于基⾦管理公司及证券投资基⾦执⾏《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的规定,执⾏企业会计准则?
盼望回复,⾮常感谢。回答⼈:chenyiwei
⼩企业会计准则的设计,就是针对规模⼩、业务简单、没有对外投融资需求、会计⼈员数量少和专业⽔平较低、会计核算以报税和其他合规性申报为主要⽬的的企业。该准则对涉及⾦融资产、⾦融负债的相关规定并不完善,并且在较多⽅⾯(例如资产损失的确认和处理)采⽤了尽可能与企业所得税税务规定保持⼀致的处理⽅式。这些特点就决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并不适⽤于⾦融、投资类企业。
公募的证券投资基⾦应适⽤中国基⾦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证券投资基⾦的会计核算规定。私募基⾦也可以参照财政部发布的理财产品会计核算相关规定(如《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建⽴其会计核算和报表体系。
母公司与⼦公司权益性交易
350、母公司与⼦公司权益性交易
提问⼈:595681480 时间:2024-04-13 09:18:14
A公司⾮全资孙公司B应付股东A 1亿美元,A豁免这部分债务,但是并不豁免产⽣的利息,同时B将该部分债务转增股本,但是并不减少少数股东的股份⽐例,A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7000万美元 贷:其他应收款 1亿美元 资本公积 -3000万美元 B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 1亿美元 贷:股本-A 7000万美元 股本-少数股 东 3000万美元 合并层⾯: 借:股本 7000万美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 7000万美元,陈版主,想和您请教下,A 将免费赠送给B少数股东的部分计⼊资本公积是否恰当,还是应该计⼊利润分配,视同给⼩股东分配利润,但是B 的未分配利润数负数
回答⼈:chenyiwei
⾸先要指出:该笔交易不应减少A⾃⾝报表中的资本公积。在A的个别报表中,应将该笔债权计提坏账准备后的账
⾯价值(7000万美元)转⼊对B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在合并报表中,应关注为何⽆偿赠与少数股东部分权益,其背后有⽆特殊的背景或考虑,是否符合商业逻辑。如⽆特殊考虑因素,则该事项在A公司的合并报表中将体现为资本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的⼀增⼀减(但权益总额不
变),即把A让渡给少数股东的部分权益增加合并报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相应减少资本公积。
请教陈版主,关于股东减资时,评估基准⽇与实际完成减资程序时间差异账务 处理等问题
351、请教陈版主,关于股东减资时,评估基准⽇与实际完成减资程序时间差异账务 处理等问题
提问⼈:taiyang9140 时间:2024-04-13 10:37:24
请教陈版主,关于股东撤资,双⽅约定的减资对价使⽤的评估基准⽇评估价值与账⾯净资产价值差额,以及评估基
准⽇与公司股东协议解除⽇之间差异,A公司单体及A母公司合并报表账务如何处理;
背景:A公司有股东甲⼄认缴资本及⽐例分别为:甲 7000万 70%、⼄ 3000万 30% ,A公司注册资本1亿;成⽴⾄今,股东甲⼄实缴资本及⽐例分别为:甲实缴1500万 90%,⼄实缴150万 10%,A公司实缴资本合计1650万
A公司成⽴后连年亏损,⼩股东⼄(以下简称⼩股东)在2023年提出撤资。三⽅协商将2023年9⽉30⽇定为评估基准⽇,以基准⽇评估的股东权益价值为基础计算确认对价。
计算公式如下:⼩股东需要向A公司⽀付的⾦额(或A公司需要退还给⼩股东的⾦额)=⼩股东实缴出资额+(930基准⽇评估值-A公司实缴资本数)*⼩股东认缴出资⽐例
评估基准⽇2023年9⽉30⽇A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1000万,账⾯净资产900万
由于A公司内部审批流程较长,实际的减资程序直到2024年2⽉29⽇才完成,且已知A公司在23年10⽉-24年2⽉⼤幅盈利,扭亏为盈,24年2⽉29⽇账⾯净资产2500万。减资完成后,A公司注册资本为7000万。减资协议中主要条款 摘录如下:
根据2023年9⽉30⽇评估的A公司股权价值及约定的对价计算⽅式,⼩股东需⽀付给A公司45万,即150+(1000-
1650)*30%
⼩股东⼄⾃2024年2⽉29⽇起不再作为A公司股东,且评估基准⽇2023年9⽉30⽇⾄股东协议解除⽇2024年2⽉29⽇期间,A公司的所有损益均由⼤股东甲承担。
问题:
在A公司单体层⾯,2024年2⽉完成减资程序,收到前⼩股东⼄的⽀付对价45万元,账⾯如何处理?
在A公司母公司甲的合并报表层⾯:
甲公司合并报表在2024年2⽉29⽇协议签订⽇调整减少少数股东权益是否合理?
协议约定的减资对价使⽤的评估基准⽇评估价值与A公司账⾯净资产价值差额,合并报表如何处理?
评估基准⽇与股东协议解除⽇之间A公司实现的盈利或亏损,按约定实际已不属于少数股东,这部分差异如何处理?(2023年的合并报表是按全年利润确认的少数股东权益,公司不再调整23年报表)
回答⼈:chenyiwei
区分核⼼商誉的会计处理
352、区分核⼼商誉的会计处理
提问⼈:⾷髓知味 时间:2024-04-13 17:20:01
证监会《上市公司执⾏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4)》中删除了核⼼商誉和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导致的⾮核
⼼商誉的会计处理,是否意味着监管⼜径发⽣了变化,是否有⼈知道删除该案例的原因,后续商誉还需要区分核⼼商誉和⾮核⼼商誉吗?
回答⼈:chenyiwei
此问题在实务中有争议,可能要重新考虑。但核⼼商誉和⾮核⼼商誉的区分是写进了IFRS 3的结论基础的,仍有⼀定参考意义。
购⼊后未安装使⽤的设备是否计提折旧
353、购⼊后未安装使⽤的设备是否计提折旧
提问⼈:我就不减速 时间:2024-04-13 17:25:17
请教陈版主,对于购⼊后已到⼚的全新设备,暂因⼚房空间原因暂未安装投⼊使⽤,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法,“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折旧仍继续使⽤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账的⼟地除
外,”该资产不属于例外情况(已提⾜仍旧使⽤、单独估价⼊账的⼟地),应该计提折旧,计⼊管理费⽤是否更合理?
回答⼈:chenyiwei
如果需安装的设备暂未投⼊安装,实际上是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状态的,此时可暂挂⼯程物资,⽆需计提折旧,但对于减值问题应谨慎从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
现⾦流量表有关问题
354、现⾦流量表有关问题
提问⼈:zhongxudon 时间:2024-04-14 11:03:35
版主,您好:
请问,2021年A公司借给母公司1亿,双⽅签署了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利息,A公司单体现⾦流量表列在了“⽀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2022年A公司购买B供应商⽣产⽤原材料1亿元,未⽀付现⾦,挂应付账款。2022 年A公司计划申报上市,清理关联⽅资⾦占⽤, A公司、B公司以及母公司签署三⽅协议,由母公司偿还B公司1亿元,A公司应收母公司款项清理完毕。请问2022年A公司现⾦流量表因⽆现⾦收⽀活动不列⽀数据是否合理?即2021年和2022年合在⼀起看,A公司⽀付的现⾦列⽀在了“⽀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是否合理?谢谢!!
回答⼈:chenyiwei
现⾦流量表正表中的发⽣额应以实际发⽣的本企业现⾦及现⾦等价物变动为基础。此类三⽅或更多⽅⾯的互相抹账结算,不涉及现⾦流,所以在现⾦流量表正表中不反映也是正常的。可在附注中对该抹账安排根据债务重组准则的相关要求作出披露。
⽆偿划转投资性房地产资本公积减少⾦额。
355、⽆偿划转投资性房地产资本公积减少⾦额。
提问⼈:xushen386145340 时间:2024-04-14 17:15:45
陈版主,⽆偿划转投资性房地产资本公积减少的⾦额反映的是投房的历史成本还是投房划拨时点的账⾯价值。按照投房处置的思路,成本反映的是历史成本,本期及以往年度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需冲减其他业务成本。那么⽆偿划转投房性房地产是否冲回以往年度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本公积减少⾦额为历史成本⾦额。如果是按照划拨时点的账⾯价值,是否与准则处置的思路相违背,并且递延所得税费⽤是否⽆法解释。
回答⼈:chenyiwei
⽆偿划出资产时,应按⽆偿划出的资产在划出⽇的账⾯价值冲减权益,不需要冲回此前确认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因为对于以历史成本模式进⾏后续计量的资产,也并不要求在划出时冲减其累计折旧或摊销等。
交叉持股下的 ⾮同控合并
356、交叉持股下的 ⾮同控合并
提问⼈:audit138 时间:2024-04-14 19:17:09
企业价值评估增值,合并报表处理
357、企业价值评估增值,合并报表处理
提问⼈:张博睿 时间:2024-04-14 22:14:53
A公司收购B公司,B公司通过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增值1亿元,请问合并报表中怎么对股权投资差额部分进⾏处理,怎么区分是资产增值还是商誉呢?
回答⼈:chenyiwei
需要以购买⽇为基准⽇,进⾏以“购买对价分摊”(PPA)为⽬的的评估,在该评估中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 号》第⼀条的规定,注意识别和计量被投资⽅账⾯上未单独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投资⽅⽽⾔符合可辨认性标准的
⽆形资产项⽬。
向业主⽅进⾏理赔,账务处理
358、向业主⽅进⾏理赔,账务处理
提问⼈:lanxiaolan 时间:2024-04-15 09:24:42
@chenyiwei
公司有⼀笔业务,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折扣、折让、奖惩等可变条款,但是后续执⾏的时候,由于业主⽅原因产⽣了额外的费⽤,故向业主申请了理赔。
请教陈版主,这部分理赔费⽤因如何处理?个⼈认为由于此部分费⽤未与业主另外签订合同,不属于⼀项履约义 务,⽽是以理赔的⽅式处理,理赔回款应冲减额外发⽣的费⽤,如理赔⾦额超过发⽣的额外费⽤,应作为营业外收
⼊处理。
回答⼈:chenyiwei
向业主(客户)的索赔作为可变对价处理,按照期望值法或者最可能发⽣⾦额法合理确定其⾦额,纳⼊合同对价总额,注意需确保遵循“极可能不会发⽣重⼤转回”的限制条件。调整合同对价后,在收⼊确认和计量中加以考虑,最终影响营业收⼊(不是营业外收⼊)。
求助陈版:出售存货的会计处理及相应成本⽀出
359、求助陈版:出售存货的会计处理及相应成本⽀出
提问⼈:mayleee12审计 时间:2024-04-15 10:36:05
被审计单位A存在⼀项业务:A向供应商B销售主要原材料进⾏产品加⼯⽣产,供应商B加⼯完成后形成机器设备销售给A公司。A公司采购后意欲卖给客户C,但是合同约定客户C先进⾏产品租⽤,租⽤⼀年后再销售给客户C。⿇烦请问陈版,在这项业务中 1.A公司将采购来的机器设备是否应作为存货核算还是进⾏固定资产核算?2.在将该机器设备对C客户进⾏租⽤的过程中,已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均匀确认租赁收⼊,相应的成本该如何进⾏分摊呢?请求陈版帮忙解答⼀下
回答⼈:chenyiwei 要考虑:
该机器设备是否为A⽇常活动中对外销售的产品?还是为了⾃⾝⽣产经营等⽬的⽽持有的?“供应商B加⼯完成后形成机器设备销售给A公司”和“A公司销售给客户C”是否为⼀揽⼦交易?
另外,C租⽤⼀年后是否必定会购买该设备,或者是否可能续租?该租赁对A⽽⾔构成经营租赁还是融资租赁?如果客户C不购买也不续租,则A收回使⽤过的旧设备之后如何处理?
求助陈版:关于其他权益⼯具投资和其他⾮流动⾦融资产
360、求助陈版:关于其他权益⼯具投资和其他⾮流动⾦融资产
提问⼈:kdddd 时间:2024-04-15 12:05:14
求助陈版:
①关于其他权益⼯具投资和其他⾮流动⾦融资产最本质的区别在哪⾥?
②其他⾮流动⾦融资产是否⼀定要满⾜具备⼀定交易性的前提下才⾏?
③若为三⽆产品同时“⾃资产负债表⽇起超过⼀年到期且预期持有期间超过⼀年的”,这种情况下是否企业可以⾃主选择,计⼊其他权益⼯具投资或其他⾮流动⾦融资产都可,两者可以根据⾃⾝需求随意选择吗?
④两者是否都并⾮需要强⾏分类或指定(类似上③) 望能解答,⼗分感谢!
回答⼈:chenyiwei
退换固定资产设备的会计处理
361、退换固定资产设备的会计处理
提问⼈:linliangdian 时间:2024-04-15 13:46:13
陈版及各位专家好,
如果公司于2023年12⽉进⼜⼀台设备,并于当期验收确认固定资产和计提折旧,但是于2024年4⽉发现设备存在问 题,供应商同意退换设备,于是,公司将上述设备以退运货物的⽅式报关出⼜退货,境外供应商另外给公司发送⼀台新设备。(对于换⼊新设备,公司⽆须额外⽀付货款,只需承担进⼜增值税和进⼜关税)
对于上述业务中,是否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更换配件的⽅式处理,即将进⼜新设备增加的费⽤增加旧设备固定资产原值,并在原来折旧期限下继续折旧处理?谢谢
回答⼈:chenyiwei
由于新设备的功能和产能和原设备相同,即新设备并未增加未来经济利益流⼊的潜⼒,故新设备的进⼜税费应费⽤化处理,不应资本化计⼊新固定资产的账⾯价值。固定资产账⾯价值仍保持不变,即已被退运的原设备的采购成本和相关税费。
交叉持股,⼦公司分红的处理
362、交叉持股,⼦公司分红的处理
提问⼈:yazhou1 时间:2024-04-15 17:17:03
请教陈版,母公司是合伙企业,持有⼦公司70%股权,⼦公司持有母公司11%股权。2023年,⼦公司实现利润1000 万,分红100万。在⼦公司报表层⾯怎么计算这个投资收益额,谢谢。
回答⼈:chenyiwei
假设母公司(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约定从被投资企业取得分红后即应向合伙⼈按其出资⽐例进⾏分红,则⼦母公司收到⼦公司分红70万元后,需按11%⽐例对⼦公司分红7.7万元。此时,⼦公司在其个别报表中仍可将该7.7万元 确认为投资收益。
即,母⼦公司各⾃在个别报表中可以将对对⽅的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融资产)。其中,⼦公司不论对母公司的持股⽐例多⼤,都不可能对母公司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影响,只能将其对母公司的投资作为⾦融资产核算。相应地,取得⼦公司(或母公司)的分红,在投资⽅个别报表中均可确认为投资收益。
在母公司的合并报表中,⼦公司持有母公司的权益列作库存股(或类似的权益抵减项⽬),并抵销母⼦公司之间互相分红形成的投资收益。
请教陈版主,关于跨国公司出售国内⼦公司业务给关联公司的处理
363、请教陈版主,关于跨国公司出售国内⼦公司业务给关联公司的处理
提问⼈:树上的考拉 时间:2024-04-15 18:01:22
请教陈版主,⼀家跨国集团的国内全资⼦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有2块业务:企业⽤户业务;个⼈⽤户业务,A 公司的客户为关联⽅,采购成本加成定价向关联⽅charge。
【背景】
A公司将企业⽤户业务、相关资产、负债等⼀并转让给了第三⽅,转让后A公司属于第三⽅⼦公司。A公司剩下的个⼈⽤户业务及2名员⼯转让给了跨国集团新设⽴的全资⼦公司B公司,该员⼯主要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不具备营销及推⼴职能。
【问题】:
公允价值第⼏层次
364、公允价值第⼏层次
提问⼈:stoneinsea 时间:2024-04-15 19:19:00
陈版您好!公司进⾏商誉减值测试,评估师选⽤的市场法,其中重要参数包括⾮流动性折扣⽐例、控股权溢价⽐例,属于通过分析市场交易案例获取,那么,公允价值是属于第⼆层次还是第三层次,谢谢!
回答⼈:chenyiwei
虽然“重要参数包括⾮流动性折扣⽐例、控股权溢价⽐例,属于通过分析市场交易案例获取”,但该类股权交易在市场上可作为参考的可⽐同类或类似交易较少,难免在模型中⽤到不能直接从市场交易中观察到的参数。因此,此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概率仍属于第三层次。
关于担保的披露问题
365、关于担保的披露问题
提问⼈:wx_6077a4bd543a 时间:2024-04-15 22:19:11
求教各位⼤⼤,执⾏新⾦融⼯具准则后,担保适⽤⾦融⼯具准则,不再适⽤或有事项准则,那么在审计报告附注披露中,担保情况仍披露在或有事项中吗?还是需要披露在别的地⽅?@chenyiwei
回答⼈:chenyiwei
理论上,虽然财务担保合同相关负债仍列报为预计负债,但它实际上是⼀项⾦融负债,应披露在“⾦融⼯具的风 险”部分中。但在实务中,包括交易所制定的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模板中,仍是要求将其作为或有事项披露的。严格来说,这⾥仍存在逻辑⽭盾。
关于股票期权股份⽀付本期⾏权⾦额应该如何披露
366、关于股票期权股份⽀付本期⾏权⾦额应该如何披露
提问⼈:ywzx117 时间:2024-04-15 22:40:35
举例:股票期权的授予⽇公允价值是2元,允许员⼯届时以5元每股购买公司股票。因此⾏权⽇时有如下分录:借: 银 ⾏ 存 款 5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
贷:股本 1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6
请问陈版主,在股份⽀付中披露本期⾏权情况时,⾦额应该披露2(授予⽇公允价)还是5(⾏权价)或者是7(授予⽇公允价+⾏权价)?
⽬前查到的上市公司2023年报披露的数据三种披露都有: 普门科技(天健)按7元披露
富瀚微(⽴信)按2元披露
汤⾂倍健(华兴)按5元披露回答⼈:chenyiwei
个⼈理解,上市公司附注的“股份⽀付”部分中“各项权益⼯具情况”中的“本年⾏权”的⾦额应按当初授予⽇公允价值计算,即等待期内累计计⼊股份⽀付相关成本费⽤的⾦额。
⾃研药物公司的会计处理
367、⾃研药物公司的会计处理
提问⼈:zzz21 时间:2024-04-15 23:12:09
陈版您好,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帮忙答疑解惑,感激不尽。
审计实务⼯作中接触到⼀家新的客户,发现与其同⾏业的上市公司有关会计处理不尽相同,特望陈版指点⼀⼆。
该客户背景:23年初成⽴的医药研发公司,不建⽴实验室,所有的测试服务选择外包的供应商。主营业务收⼊的模式是通过⾼薪聘请技术⼈员,对药物进⾏深度开发,并将开发成果转让(⾃⾝不⽣产任何药物)。因为药物研发有巨⼤不确定性,除⾮是直接转让药品⽣产许可,即使已经进⼊临床三期的药物研发,下家接⼿该技术后仍将承担药物⽆法上市的风险。因此该客户转让该技术成果的价格随着药物开发⼀般流程的深⼊⽽上涨,如:进⼊临床⼀期转让价格500万,但如果⼆期后再转让可能是2000万,如果三期后转让可能是5000万,因此客户如对某个研发项⽬充 满信⼼,可以待价⽽沽,等研发继续深⼊后以⾼价出售。【但是,即使尚未进⼊临床,刚开发了很浅⼀部分,抑或是刚完成临床前的动物实验,只要价格降低,该项⽬也会有下家进⾏购买】
⽬前的研发情况:该客户⽬前有2类研发项⽬,A和B。⾃公司成⽴以来,A和B就投⼊⾃主研发,截⽌2023/12/31尚未与任何客户签订转让合同。研发费⽤主要是薪酬以及找外包服务商做的⼀些临床前测试,约2千万。A项⽬⽬前 还未临床,仍处于动物实验,但已获得了专利权(过程中聘⽤了律师,⽀付了专利申请费等)
问题1:这种在⽆任何合同下就开始⾃研的项⽬A,应考虑何时进⾏资本化?获得的专利是否要资本化?管理层认 为该类项⽬随时都可以出售(只要价格降低)。主要担⼼的问题在于,如果前期全部费⽤化,后期转让时成本会极低甚⾄为0;但如果全部资本化,是否会⾼估资产,且后续如果并⽆⼈购买该项⽬,是否要将资本化的部分再冲为0,导致对报表的影响过⼤。
问题2:对于项⽬B,在⾃研的过程中购买了专利,该专利⾸付款300万,随着我⽅客户临床⼀期成功,额外⽀付
500万,⼆期成功,额外⽀付1000万。
该专利我认为不应作为⽆形资产核算,应资本化,在报表上体现为开发⽀出,是否合理?随着每次付款,就增加开发⽀出的⾦额。
问题3:对于项⽬B,在购买完专利并开发⼀段时间后,有下家购买该项⽬(但由我⽅继续对此研发,下家对后续的研发费⽤全额报销),签订合同后,是否应将之前【开发⽀出】的300万调整到合同履约成本,并且后续产⽣的研发费⽤,即下家报销的部分,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中?
对于项⽬B,该合同条款签订极为复杂,⾸先是对我⽅产⽣的研发费⽤进⾏报销。除此之外有⾸付款3000万元,作为启动⾦(⽆对应的履约义务),后续我⽅完成⼀期临床后,对⽅再⽀付3000万,完成⼆期临床后,对⽅再⽀付5000万。如果能开发第⼆个适应症、第三个适应症,则各追加5000万,但是否能开发第⼆、第三个适应症存在重⼤不确定性,管理层⽆法预计。如果药品成功上市,还需每年⽀付我⽅5%的提成。
问题4:如何确定合同价格?是否应仅仅包含3000万的⾸付款以及⼀期的3000万和⼆期的5000万?第⼆适应症和第三适应症的价款仅在合理预计能达到时才计⼊合同价格?对于后续5%提成在每年单独确认为⼀项收⼊。
问题5:对于全额报销的研发费⽤(供应商开票给我,我开票给下家),是应该以净额法确认收⼊还是总额法确认收⼊,该⾦额是否要考虑到问题4的合同交易价格中去?
问题6:⾸付款3000万不对应任何履约义务,是否应作为⽆需退回的初始费,随着收⼊的确认⼀并结转?问题5中报销的研发费⽤如确认为收⼊的话,是否要作为收⼊确认的分⼦和分母,来计算⾸付款3000万应结转的部分?
问题7:该合同履约成本应该如何结转进主营业务成本呢?如果合同履约成本中存在⼀些费⽤是对整个项⽬发⽣的,也即临床⼀期的收⼊和⼆期的收⼊都耗⽤了该部分成本,要如何进⾏结转?
问题8:该合同的收⼊确认应该是时点法还是时段法呢?如果报销部分以净额法,是否可以作为其他应收款来核
算;如果报销部分以总额法的话,对于该研发费⽤部分,因总可以获得报销,且有⾸付款3000万作为⼀定的利润, 是否可以⽤时段法来核算,即在每个⽉末,将当⽉合同履约成本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并确认相同⾦额的主营业务收⼊?;对于⾥程碑验收部分,是否应作为时点法确认收⼊?
问题9:企业很多研发试验均是找外部供应商进⾏完成,试验均存在不同的⾥程碑,合同条款基本为:⾸付100万, 完成A项⽬付300万,完成B项⽬付500万。对于该100万是在⽀付时直接计⼊费⽤吗?还是需要先归集到预付,随着后续的300和500发⽣,再按⽐例结转到费⽤中去?
问题10:后续300万实际⽀付时,如何判断应计⼊哪个期间?是按照我⽅验收对⽅试验结果的⽇期吗?(如我⽅签署的对⽅提供的确认函的⽇期),还是也需要将该费⽤在各个期间进⾏分摊?
问题11:由于供应商开票结算⾮常滞后,且是否已完成相关试验并未留下书⾯记录,企业通常会暂估研发费⽤和应付账款,但该⾦额⾮常主观,完全取决于⼀线研发⼈员的主观判断(其基于合同的⾥程碑+合同规定的⼀些需我⽅额外承担的材料费等,材料费的⾦额实报实销,未写⼊合同)。并且因为相关试验的完成不会全部留下相关⽀持⽂件,审计对试验是否已完成⽆法确定。是否有合适的审计程序能应对此风险?
整理了好久的思绪,写了近⼀⼩时才将⼼中疑问合理表述出来。先提前感谢陈版能有所教导,祝陈版万事如意,⼼想事成。
回答⼈:chenyiwei
⾸先要指出:由于其盈利模式是转让开发成果⽽不是将其⽤于⽣产药品,因此在尚⽆对应客户合同的情况下,满⾜资本化条件的开发⽀出应确认为存货⽽不是⽆形资产。但哪些开发⽀出可以资本化计⼊存货成本,也同样可以参考
⾃⾏研发形成⽆形资产的资本化标准。
合并报表
368、合并报表
提问⼈:wennie必过 时间:2024-04-16 00:41:53
迫切求助陈版主,集团公司下⾯有两家全资⼦公司,A和B,A本年收购了B下⾯⼀家联营企业C并⽀付了对价,结合A本⾝持有的C的股份,形成了本年C的同⼀控制下的企业并购,A并⼊C并重述了期初数,同时,将因购买C⽽
⽀付给B的对价在合并报表下作为资本公积在计⼊所有者权益,请问如何编制该集团的合并报表,抵消A⽀付给B 的对价形成的这部分资本公积呢?
回答⼈:chenyiwei
因为是同⼀控制下合并,所以合并报表的前期⽐较数据需要追溯,视同在最早报告期期初已持有合并⽇的股权⽐例。原先A个别报表层⾯对C的长期股权投资和相关的投资收益等应予以抵销。
在对价⽀付⽅⾯,对应于此前A已持有C的股权⽐例部分的对价(A最初取得C股权的原成本)应视为在最早期间期初已经⽀付,在合并⽇将追加收购部分的收购价款冲减权益。最终合并结果中合并⽇前后的留存收益仍然是延续 的。
合并⽇前的抵销分录涉及抵销原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将被合并⽅净利润和留存收益中对应于合并⽇后持股⽐例的部分转⼊留存收益、按照原持股部分的投资成本冲减权益、将本次追加购⼊部分对应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转
⼊权益等事项。
提问⼈:sunli1987 时间:2024-11-01 20:30:38
陈⽼师,您好,想跟您请教⼀个持股⽐例50%未纳⼊合并报表的事项,希望得到您的帮助和回复,谢谢!案例如下:
2019年6⽉公司A投资基⾦C 4亿元,并与基⾦C签订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及⼀致⾏动⼈,约定基⾦C在18个⽉返投B
公司(A公司的2019年12⽉之前持有B公司股权⽐例100%)3亿元,在返投B项⽬前A与基⾦C属于⼀致⾏动
⼈,2019年12⽉A公司转让50%的股权给4家公司,其中包括私募投资基⾦C,转让⽐例为15%,转让价款3亿,转 让完成后基⾦C为B公司第⼆⼤股东。B公司的公司章程约定:股东⼤会按照出资⽐例⾏使表决权;董事会由3⼈组成,A公司为董事长,基⾦C派⼀名董事,另⼀⽅股东派出⼀名董事,董事会的职权包括:聘任及决定总经理的报酬;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财务总监决定其报酬。2020-2021年B公司⾼管团队的绩效考核由A公司进⾏,2020年年终奖按照8折进⾏发放;财务总监由A公司委派,劳动关系也在A公司。⽇常经营事项的讨论由⼀个⼯作⼩组讨论
(成员构成4⼈为A公司的⾼管和中层管理者,另4⼈为B公司⾼管)。请问陈⽼师:
公司A持有B公司的股权⽐例是否需要穿透计算基⾦C持有B公司的股权⽐例;
A公司对B公司是否具有控制权。回答⼈:chenyiwei
关于⽣产前的研发费⽤问题
369、关于⽣产前的研发费⽤问题
提问⼈:tuphin 时间:2024-04-16 08:58:48
请教陈版主:公司能耗⼀般是液体和⽓体燃料(重油或天然⽓),因能耗不达标,公司购机了新的制粉系统,打算研究固定燃料(煤炭)破碎后添加到液体或⽓体燃料中看是否能降低能耗,公司将此作为⼀项研发项⽬,对于制粉系统的购进,是否可以作为研发费⽤?另外,如果以后的结果表明能够通过此⽅法降低能耗,此时该制粉系统该如何核算?如果不能降低能耗, 公司会将该系统转⾄公司的其他业务线,此时制粉系统该如何核算?谢谢。
回答⼈:chenyiwei
制粉系统并不是专门⽤于本次研发的,⽇后可作为正常的固定资产使⽤,因此该系统的购置⽀出不能计⼊研发费
⽤,⽽是应当将该系统确认为固定资产,将其部分折旧计⼊研发⽀出。
合并报表计算少数股东权益
370、合并报表计算少数股东权益
提问⼈:GingLF 时间:2024-04-16 09:21:29
A公司属于全资国有企业,B公司是A公司的控股⼦公司,A公司持股60%,民营资本40%,A公司和B公司共同出资设⽴C公司,其中A公司持股40%,B公司持股20%,那么在合并层⾯计算少数股东权益时:(1)将A公司和B公司共同持股的60%作为归母权益,剩余40%计算少数股东权益,但这样会造成国有权益和归母权益不⼀致的问题;
由于A公司对B公司持股60%,所以A在合并层⾯,C公司的归母部分按照A公司的40%+B公司40%*60%即合计52%作为归母权益,剩余48%计算少数股东权益。
请教陈⽼师上述哪种处理⽅式更为合理回答⼈:chenyiwei
如果不考虑内部交易损益等复杂情况,合并报表层⾯在计算少数股东权益时,应⾸先将⼦公司之间的互相投资均调整为权益法核算(不论在各⼦公司的⾃⾝报表中如何核算对其他⼦公司的投资)。然后,以调整后的各⼦公司权益乘以外部少数股东直接持有该⼦公司的股权⽐例,加总后即得到合并集团层⾯的少数股东权益。
不应简单地穿透计算母公司享有⼦公司的权益⽐例,然后将100%减去该穿透享有权益⽐例作为少数股东权益。这 样会将⼦公司之间的互相投资的成本也纳⼊少数股东权益,⽽⼦公司之间的互相投资在合并报表层⾯会与被投资⼦公司的权益增加额相抵销,并不会导致合并报表层⾯归母权益或者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年初调整中的其他填什么?
37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年初调整中的其他填什么?
提问⼈:wangzhengchn 时间:2024-04-16 09:25:38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上年年末余额调整为本年年初余额有三项调整内容,分别为“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这⾥的“其他”对应的是什么?
回答⼈:chenyiwei
“其他”项是指除了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以外的其他原因对期初留存收益的调整,例如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的差额等。
例如,在《企业会计准则应⽤指南汇编2024》的“长期股权投资”⼀章中(原书P82),已经明确: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上述转换时需要调整的留存收益在报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年末余额”到“本年年初余额”之间的“其他”项⽬中,从⽽对本年年初的留存收益进⾏调整,⽆需追溯调整⽐较期间数据。
同控合并被购买⽅⽀付给原股东分红问题
372、同控合并被购买⽅⽀付给原股东分红问题
提问⼈:23340025 时间:2024-04-16 11:43:42
青椒版主,同控合并被购买⽅⽀付给原股东分红(购买⽇前的分红),合并报表是否⽆需进⾏处理?⽆需把原利润分配转⼊资本公积,⽽是继续在“应付股利(如尚未⽀付)/前期利润分配”中体现。
回答⼈:chenyiwei
合并报表中对被合并⽅在合并⽇前⽀付给同⼀控制下被收购股份的原股东的分红,因为该部分股份在合并报表的前期追溯重述中已被视为归属于合并⽅的权益,故该部分分红也作为从归母净利润中分出,不需要做其他调整。你的理解基本合理。
关于多针疫苗的收⼊确认问题
373、关于多针疫苗的收⼊确认问题
提问⼈:MissGao04 时间:2024-04-16 12:32:14
陈版,您好。请教⼀个关于多针疫苗的收⼊确认问题。
公司主营门诊⼆类疫苗接种服务,⽐如破伤风疫苗、狂⽝疫苗、hpv疫苗都是多针剂接种,在顾客第⼀次上门诊疗 并开单时,直接将多针全部销售,收取全部款项。但由于疫苗流通及管控的要求,未接种的疫苗只能在门诊保存, 顾客不能带⾛,后续再按时来接种。请问是否可以将后续疫苗认为是售后代管产品,于开单收费时⼀次性确认收
⼊?
回答⼈:chenyiwei
由于此类多针疫苗必须全部接种完毕才能产⽣保护效果,因此该项履约义务是整体的单项履约义务,⽽且是在⼀个时点(最后⼀针接种完成时)才转移商品(预防接种服务)的控制权;⽽不是简单的商品销售,将每⼀针作为⼀个单项履约义务。相应地,不适⽤售后代管商品的相关规定。已注射的疫苗的成本在全部剂次接种完毕之前转⼊合同履约成本。
咨询版主关于股份回购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374、咨询版主关于股份回购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提问⼈:15827018082 时间:2024-04-16 14:07:23
某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2 ⽉决议使⽤⾃有资⾦以集中竞价交易⽅式回购公司股份, ⽤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的⼈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关于该事项对2023年财务报表披露(报表于2024 年4⽉公告披露)的影响,我存在以下2点疑惑:
该回购事项是否作为资产负债表⽇后事项进⾏披露;
该回购事项是否影响2023年每股收益的计算; 我的理解如下:
根据准则定义,资产负债表⽇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间发⽣的有利或不利事项。准则列举的事项中没有直接说回购是资产负债表⽇后事项,但股份回购确实会对财务状况有影响【回购会减少资产(货币资⾦),减少所有者权益(库存股)】,因此我倾向于该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后⾮调整事项,披露即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三⼗五章第三节稀释每股收益之四、企业承诺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 企业承诺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中规定的回购价格⾼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企业承诺将回购其股份该承诺于2024年作出,不影响2023年的每股收益计算。后续出具2024年财务报表时才需要考虑这部分影响因素。
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正确,请陈版主指点,谢谢陈版主! 回答⼈:chenyiwei
基本赞同主帖的处理意见。
请教陈版主研发⼈员⼯资会计核算问题!!!
375、请教陈版主研发⼈员⼯资会计核算问题!!!
提问⼈:jjjj22 时间:2024-04-17 17:09:37
某公司研发部门下设研发培育部,当年新⼊职研发应届⽣均在该部门,当年上述⼈员均未参与具体研发项⽬,仅在研发部门进⾏学习培训,该⼈员是否认定为研发⼈员,相关薪酬在研发费⽤中核算,研发费⽤加计扣除时将上述⼈员薪酬费⽤等剔除即可?
回答⼈:chenyiwei
由于没有具体的研发项⽬对应,故这些⼈员的⼯资薪⾦⽀出属于⼀般管理费⽤,不能列⼊研发费⽤,也不享受加计扣除。
求助陈版,企业价值评估增值,合并报表如何处理。
376、求助陈版,企业价值评估增值,合并报表如何处理。
提问⼈:张博睿 时间:2024-04-17 17:10:09
A公司收购B公司,B公司通过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增值1亿元,请问合并报表中怎么
对股权投资差额部分进⾏处理,怎么区分股权增值部分,是资产增值还是商誉呢?感谢感谢! 回答⼈:chenyiwei
应以购买⽇为基准⽇,进⾏以“购买对价分摊”为⽬的的评估,据此确定各单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第⼀条规定识别和计量符合“可辨认性标准”的⽆形资产),剩余部分作为商誉。
咨询关于处置⼦公司部分股权的会计处理
377、咨询关于处置⼦公司部分股权的会计处理
提问⼈:cpazhcw 时间:2024-04-17 17:40:20
某集团公司所属A、B两家⼦公司,A公司持有C公司 90%股权并纳⼊合并,B公司通过 100%⼦公司D持有C公司10%股权并采⽤权益法核算,现D公司对外转让C公司 10%股权实现转让收益 5000万元。合并报表准则 第四⼗九条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公司⾃购买⽇或合并⽇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根据该规定,集团公司合并报表层⾯不能确认这 5000万元的转让收益,应当增加资本公积 5000万元,⽽D公司、B公司可以确认股权转让收益 5000万元。请问陈版主,这样理解对吗?
回答⼈:chenyiwei
基本可以这样理解。在集团合并层⾯,属于在不丧失控制权前提下部分处置⼦公司股权的交易。因此应当将处置价款与该10%股权对应的C公司权益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求助集团母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给⼦公司的抵消
378、求助集团母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给⼦公司的抵消
提问⼈:huj12345 时间:2024-04-17 18:12:57
母公司给⼦公司开了⼀个商业承兑汇票,母公司账务:借应付账款,贷应付票据;⼦公司收到票,借应收票据,贷应收账款;⼦公司贴现,借银⾏存款,贷应收票据,同时不终⽌确认,借应收款项融资,贷短期借款。合并抵消: 借应付票据,贷应收款项融资。求助,抵消是否有问题
回答⼈:chenyiwei
⼦公司贴现时的账务处理直接是:借:银⾏存款,贷:短期借款。不能将被贴现的票据重分类到应收款项融资。合并层⾯抵销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即可。
补充协议导致发⾏⼈义务变化
379、补充协议导致发⾏⼈义务变化
提问⼈:jenne1986 时间:2024-04-17 19:06:42
财政部《⾦融负债与权益⼯具的区分应⽤案例——补充协议导致发⾏⼈义务变化》中提到:(1)甲公司应当根据 收到的增资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按照回购所需⽀付⾦额的现值,将回购丙公司所持本公司股权的义务从权益重分类为⼀项⾦融负债。
(2)甲公司应当终⽌确认就该回购义务确认的⾦融负债,同时确认⼀项新的权益⼯具,并按照该权益⼯具在当⽇的公允价值计量。
请教陈版主:(1)中的权益对应的是什么科⽬?(2)中“新的权益”对应什么科⽬?⿇烦您了。
回答⼈:chenyiwei
中的权益项⽬,⼀般是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即使这样会导致该明细科⽬的余额出现负数。
⼀般也是“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即把(1)中冲减的资本公积补回(实际计⼊资本公积的⾦额要⼤于(1)中冲减资本公积的⾦额,因为包含就上述负债计提的利息)。
固废处理是否可以按照实际产⽣⽽⾮实际处理的来预提。
380、固废处理是否可以按照实际产⽣⽽⾮实际处理的来预提。
提问⼈:天堂茑 时间:2024-04-17 19:36:29
陈版主你好,公司系⼀家化⼯企业,每个⽉会产⽣固废,公司处理废物时间不是很固定,公司⽬前按照固体废弃物的每个⽉产⽣量来计提固废处置费,计⼊制造费⽤。⽽⾮按照实际处置时发⽣的⾦额来预提,即公司在没有发⽣处置固废的动作时,便按照当⽉实际产⽣的固废量已经计提了制造费⽤,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回答⼈:chenyiwei
如果按规定处置固废(或者将固废交付给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并⽀付处理费⽤)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产废单位应履⾏的义务,则参照固定资产弃置费⽤的处理原则,在固废产出时即应预提处理费,并计⼊产废当期的产品⽣产成本。⽽不是在实际处理或者⽀付处理费时才确认损益。该企业的做法基本合理。
监事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构成重⼤影响
381、监事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构成重⼤影响
提问⼈:xm19871105 时间:2024-04-17 22:47:35
请教陈版,构成重⼤影响第⼀条: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机构中派有代表。这个类似权⼒机构怎么理解,如果是派了监事,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能否构成重⼤影响?
回答⼈:chenyiwei
监事会的职权主要是监督,⽽不是积极参与财务和经营决策。在重⼤影响的判断⽅⾯,派驻董事和⾼管远⽐派驻监事更为重要。仅仅派驻监事⽽不派驻董事和⾼管,通常认为⽆重⼤影响。
实收资本原来股东已经实缴,⼯商上也已经写明实缴,
382、实收资本原来股东已经实缴,⼯商上也已经写明实缴,
提问⼈:向上的鱼 时间:2024-04-18 11:26:45
实收资本原来股东已经实缴600万,⼯商上也已经写明实缴⾦额600万了,且以前股东成⽴公司的时候是实缴制。后来我们新的2个股东从前股东⼿⾥把公司接过来了,也做了股权变更,是0元转让的。
后⾯会计接⼿的时候,账⾯所有项⽬从0开始的,没有确认资产和原来的实收资本600万,也确认没有任何资产,我来后也没看到过任何固定资产,问⽼板也没有任何资产。
把公司买过来以后,新的股东投资了600万元,相当于⽬前账上实收资本600万元是新股东的,⼯商上确认的600万元实缴⾦额是⽼股东的。
现在的问题是,⽼板喊把⽼股东的实收资本600万元体现到账⾯上来,然后再去⼯商上⾯把实收资本的实缴⾦额增加到1200万。
我想问这个需要股东开会的资料吗,或者是我写⼀个情况说明,总经理签字就可以。调账的话,是否要确认固定资产,作如下分录:
借:固定资产 600
贷:实收资本 600
借:未分配利润 600
贷:累计折旧 600
回答⼈:chenyiwei
如果确认⽼股东的600万元出资额当初是实缴的(需获取验资报告、出资证明书等相关证据,并核查实缴资⾦⼊账 的凭证、⾮货币出资的产权转移证明等),则⽬前⽆任何资产、负债的事实表明原股东事实上已将原公司的资产全部取⾛。
这类情况通常是出现在为了获取特定资质或许可⽽收购“净壳”公司的交易中,例如为了获取某项建筑资质,收购⼀家拥有该资质的公司,但与原股东约定在收购前需将原公司的资产、负债清理⼲净,变成“净壳”。
对这类情况,应重点关注标的公司的负债是否清理⼲净,是否可能导致收购⽅(本企业)为被收购⽅原先的负债承担责任或损失。对此可能需要聘请律师协助⼯作。
如果确定资产、负债均已清理⼲净,且历史上实收资本600万也是实缴的,则需要借记另⼀个权益科⽬(⼀般是未分配利润)将权益总额变为零。
后续新股东对该壳公司的增资,按常规⽅法进⾏会计处理和法律程序即可,可通过额外的固定资产增资(需经评估),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增⾄1200万元。
处置⼦公司股权资本公积
383、处置⼦公司股权资本公积
提问⼈:xuekuaiji2011 时间:2024-04-18 11:31:40
请教各位⽼师:
甲⼄丙是集团内公司,甲是母公司,⼄丙是⼦公司。甲把持有⼄公司100%股权转给丙公司,母公司账务处理了:借 资本公积 贷 长期股权投资 1个亿。
第⼆年甲公司把持有⼄丙公司100%股权对外出售了。那么,计算处置⼄丙公司股权收益的时候,之前母公司形成的资本公积要转⼊投资收益吗?
回答⼈:chenyiwei
母公司(甲)将⼀个⼦公司(⼄)的股权零对价转移给另⼀⼦公司(丙),属于以⼄的股权对丙进⾏资本性投⼊的交易,不能减少甲⾃⾝的资本公积,应将对⼄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转⼊对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丙,贷:长期股权投资——⼄。
因此,在这个交易中,不存在“之前母公司形成的资本公积要转⼊投资收益吗”这⼀问题。
证监会9号⽂的⼀个研发费⽤问题
384、证监会9号⽂的⼀个研发费⽤问题
提问⼈:rainy418 时间:2024-04-18 11:41:24
《监管规则适⽤指引——发⾏类第9号:研发⼈员及研发投⼊》“2.从事定制化产品研发⽣产或提供受托研发服务
(以下简称受托研发)的⼈员
发⾏⼈与客户签订合同,为客户提供受托研发,除有充分证据表明履约过程中形成发⾏⼈能够控制的并预期能给发
⾏⼈带来收益的研发成果外,原则上单纯从事受托研发的⼈员不能认定为研发⼈员。”
对于很多ODM企业来说,每个新产品和新项⽬都需要研发,⽐如从外观设计、结构设计、功能设计都是不同的, 但是也确实是定制的,难道不能计⼊研发费⽤么?
⽐如⼀个制造卫星的公司,给客户的每⼀颗卫星都是定制化的,难道就不能计⼊研发费⽤? 回答⼈:chenyiwei
《监管规则适⽤指引——发⾏类第9号:研发⼈员及研发投⼊》所规范的是监管指标,即如何界定“研发投⼊”。这并不是⼀个会计指标。监管指标的制定依据并不是会计准则,⽽是监管政策导向。
个⼈理解,之所以监管政策导向作出如主帖中所述的规定,是强调发⾏⼈必须有⾃主可控的研发成果,可⽤于⾃⾝
⽣产经营,⽽不是仅仅为客户提供受托研发服务。在这⽅⾯,如果发⾏⼈从事受托研发服务时所使⽤的⼯具、软 件、⽅法论等是其⾃⾏研发的,则对这些基础⼯具、软件、⽅法论等的研发投⼊可纳⼊该指引中的研发投⼊;专门或者主要从事这些基础性研发的⼈员可界定为研发⼈员。
融资租赁⾥⾯形式回租的会计处理
385、融资租赁⾥⾯形式回租的会计处理
提问⼈:luojianjian 时间:2024-04-18 12:00:32
承租⼈向供应商购买设备,⽀付⾸付款剩余款项由出租⽅⽀付,签订⼀个三⽅协议,合同约定所有权先转⾄承租⼈后转⾄出租⼈,设备⼀开始就是直接交付给承租⼈,这是算直租确认使⽤权资产还是售后回租不属于销售的确认长期应付款
回答⼈:chenyiwei
这是实务中常见的“以租代买”模式(我们理解该种模式不在《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3号》(以下简
称“《会计类3号》”)之3-9的规范范围内):承租⼈先与供应商签署了买卖合同,后因资⾦紧张引⼊融资租赁交易
⽅式,与融资租赁公司(出租⼈)、供应商签订了三⽅协议,原买卖合同解除,由供应商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同时承租⼈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直接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公司向供应商⽀付资产价款,后续通过向承租⼈收取租⾦的⽅式收回本⾦并获得利息收⼊。租赁期结束,全部租⾦付清后,承租⼈取得租赁资产的完整所有权。
我们理解,这种融资租赁协议,名为直租,实际上融资租赁公司仅提供融资,租赁资产的控制权由供应商直接转移给承租⼈,出租⼈实质上是以租赁物为抵押,以代付资产购建款项的形式向承租⼈提供融资。因此,对于此类租 赁,可以参照原租赁准则下的“售后回租构成融资租赁”或者新租赁准则下的“售后租回中的资产出售不构成销售”进
⾏会计处理,不使⽤“使⽤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科⽬。即承租⼈的处理要点为:
请教陈版:股权出资是否构成同⼀控制下企业合并
386、请教陈版:股权出资是否构成同⼀控制下企业合并
提问⼈:扮⽼江湖 时间:2024-04-18 15:54:57
求助陈版主:
C:_20240418155324
求助陈版:股权出资是否构成同⼀控制下企业合并
387、求助陈版:股权出资是否构成同⼀控制下企业合并
提问⼈:扮⽼江湖 时间:2024-04-18 16:04:05
分公司合作核算问题
388、分公司合作核算问题
提问⼈:cfoz 时间:2024-04-18 17:18:51
陈版,您好!咨询⼀个实务问题。
A集团和B集团同是某市国资企业,A集团和B集团打算合作开展业务,但因国资要求严格控制⼦公司数量,故决定以分公司的形式开展合作。分公司由A集团设⽴,并负责具体的运营和管理,分公司的经营场地向A集团和B集团 以外的第三⽅租⼊,前期的装修费⽤由B集团负责投⼊,A集团⽆需承担或⽀付该装修费⽤。双⽅约定,该分公司的运营和管理由A集团负责,若分公司亏损,由B集团以现⾦形式弥补该亏损;若分公司产⽣利润,则应按约定的
⽐例⽀付给B集团利润。
请问陈版主,A集团和B集团应如何核算?谢谢!! 回答⼈:chenyiwei
由于是以A集团分公司的名义合作,即合作运营主体在A的体内,所以A应将该分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和损益完整纳⼊其⾃⾝报表。
A取得B的投资款(装修费)时,应确认为⼀项负债(其他⾮流动负债)。相关装修⽀出正常形成分公司的长期待摊费⽤,在租赁期和合作期限孰短的年限内摊销。
每年末根据该分公司的盈亏状况,根据合作协议约定,计算确定应分给B的收益⾦额,或者应由B补⾜的亏损⾦额,并由双⽅共同确认。A据此调整上述其他⾮流动负债的账⾯价值,并对应计⼊损益。
【咨询陈版主】集团内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并贴现的会计处理
389、【咨询陈版主】集团内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并贴现的会计处理
提问⼈:曼殊刹华 时间:2024-04-18 20:20:42
陈版主,您好
⽬前集团内有⼦公司A和B,公司A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与银⾏签署的是商票保贴协议)给与公司B,公司B向该银
⾏贴现(⽆追索权,并占⽤公司A的银⾏授信额度)。
那在单体层⾯,是否认定该业务实质是⾃⾝的融资⾏为,并做如下会计处理,
股份⽀付相关递延所得税确认
390、股份⽀付相关递延所得税确认
提问⼈:lkl456 时间:2024-04-19 10:40:33
如果等待期有3年,在第2年末时预计未来期间可抵扣的⾦额超过等待期内确认的成本费⽤,那么是按超出部分的
2/3确认资本公积吗
回答⼈: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关于与权益结算股份⽀付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可参阅《计学撮要2013》中的专题内容。
内退⼈员薪酬会计处理
391、内退⼈员薪酬会计处理
提问⼈:会计豚 时间:2024-04-19 11:18:49
内退⼈员的薪酬怎么处理呢?按照这个讲义上写的“ 确认为预计负债,⼀次性计⼊当期管理费⽤”。
意思是内退⼯资不⾛应付职⼯薪酬了?直接借:管理费⽤ 贷:预计负债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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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19 11:17 上传
回答⼈:chenyiwei
内退⼈员的薪酬属于辞退福利范畴,也应通过“应付职⼯薪酬”科⽬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指南汇编2024》P256:“企业实施职⼯内部退休计划的,在内退计划符合本章规定的确认条件时,企业应当将⾃职⼯停⽌提供服务⽇⾄正常退休⽇期间、企业拟⽀付的内退职⼯⼯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等,确认为应付职⼯薪酬, ⼀次性计⼊当期损益,⽽不能在职⼯内退后分期确认因⽀付内退职⼯⼯资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产⽣的义务”。
求助陈版主培训机构认定资质资本化问题
392、求助陈版主培训机构认定资质资本化问题
提问⼈:764589190 时间:2024-04-19 14:20:05
陈版主您好 我司为⼀家教培机构 与政府签订培训项⽬的过程中涉及不同职业技能认定资质的需求,如果没有获取认定资质将⽆法使相关培训学⽣获得资格证书并获取收⼊。认定资质⼀旦获取后续年度只需每年年审即可,请问能否将办理认定资质期间发⽣的⼈⼯、材料等成本资本化,将⼀项认定资质视为⽆形资产核算呢?
回答⼈:chenyiwei
⾃⾏申请取得的资质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申请过程中发⽣的相关费⽤应直接费⽤化处理。
外购的资质(通常表现为收购持有该等资质的公司的股权,并达到控制)可作为⼀项⽆形资产,在收购⽅合并报表中予以资本化处理。
⼀年又⼀期财务报表列报时点
393、⼀年又⼀期财务报表列报时点
提问⼈:wxl8076 时间:2024-04-19 21:11:03
陈版,您好,请问下专项审计以2024年3⽉31⽇为基准⽇,出具⼀年⼀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可以列⼏个时点 呢,能否仅列报2023年12⽉31⽇、2024年3⽉31⽇两个时点的,需要列报2023年1⽉1⽇时点的吗?具体有什么规定吗?
回答⼈:chenyiwei
既然是专项审计,那就应当⾸先查阅作为该项业务委托依据的法律法规、合同等⽂件,并与被审计报表的预期使⽤者沟通,确定其信息需求。专项审计报告后附的报表也应当是根据特定报表使⽤者的信息需求“定制”的,列⼏期的
⽐较数据并⽆定论。
关于权益法被投资企业追溯调整的影响
394、关于权益法被投资企业追溯调整的影响
提问⼈:gzybee 时间:2024-04-20 14:27:23
陈版主,你好,A公司为上市公司,A公司全资拥有B公司,B公司全资拥有C公司,C公司投资联营企业D公司(持股5%),以权益法核算。A公司、B公司、C公司已经审计2023年度报表,A公司已对外披露年报。对于D公司的损益调整,因披露年报时,D公司未完成审计,所以C公司按D公司未审计报表确认2023年度投资收益,最终反应在A 公司年报中。年报披露后,收到D公司的审计报告,事务所重溯了22年数据(项⽬模式变更由PPP改为EPC),并 调整了23年数据,22年D公司留存收益减少3000万,23年净利润减少1000万,请问A公司、C公司如何处理?A公司2023年报需重新披露吗?
回答⼈:chenyiwei
C公司个别报表层⾯,对于联营企业的前期差错,应基于其对本企业留存收益的影响⾦额,对照本企业(C企业⾃
⾝)的重要性⽔平,确定是否属于重⼤差错。如属于重⼤差错的,也应当⼀并进⾏追溯重述处理。如对C⽽⾔其影响不属于重⼤差错的,则⽆需追溯重述,在当期更正即可。如果该差错针对本会计主体(C)的影响也超出了重要性限度,则对C⽽⾔也属于重⼤差错,C也相应进⾏追溯重述。
对A、B合并报表层⾯的处理同理。但由于不同层⾯公司的重要性⽔平不同,较低层次上的重⼤差错有可能在较⾼层次上不属于重⼤差错。
关于应收款项坏账计提与列报
395、关于应收款项坏账计提与列报
提问⼈:stacton202 时间:2024-04-20 21:45:17
请教陈⽼师,1)2023年交易所上报盘中,对于所有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均 需要填报单项/组合计提及明细、三阶段等的信息;这⾥是否可理解为,不管是否采⽤简易⽅式,第⼀步都是先判 断单项或组合,只是采⽤简易⽅式不需要三阶段披露? 2)采⽤简易⽅式的应收,⼀般⽤迁徙率模型,那⼀般⽅式下的其他应收,组合计提⽐例如何确定? 3)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这些⾮简易⽅式的,⼀般理解是单项评估, 之前年报只披露三阶段模型每阶段坏账情况,2023年还要求填报“单项/组合计提”的表格,以及按单项和按组合各
⾃的计提明细,请问是否可以认为不适⽤呀?⽐如长期应收,公司按照单个项⽬做判断,有的100%,有的5%左
右,但⼀般看到市场上,列为单项的都是全计提或很⼤⽐例计提的,那这种情况下,上报盘⾥全填在单项?还是说
100%作为放单项,其他放组合?感谢陈⽼师!
回答⼈:chenyiwei
⼦公司失控的处理
396、⼦公司失控的处理
提问⼈:gzybee 时间:2024-04-20 23:03:25
陈版主,你好,A公司2018年注资B公司270万元,注资前与B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注资前B公司的所有者权益90万
(实收资本100万,未分配利润-10万,评估⾦额为180万)注资后,按约定A公司持有B公司60%股权,董事会过半数,纳⼊合并范围。注资⽇,B公司在合并报表分录如下(神奇,不确认商誉,只调整资本公积,⽶已成炊多
年): 借:长期股权投资 -48 贷:资本公积 -48 (100+270)60%-270借:长期股权投资 -6 贷:未分配利润 -6 借:实收资本 370未分配利润-1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16 少数股东权益 144 ⾄2024.1.1,B公司不配合提供财务数据及审计程序,A公司已向法院申请解散B公司,因此A公司判断B公司失去控制,从2024年起不纳⼊合并范围。截⽌2023.12.31,B公司所有者权益-60万(实收资本370万,未分配利润-430万)。因B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所以剩 余股权的价值为0.A公司个别报表,处理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52万 -420(注资⽇后的未分配利
润)60%=252 贷:未分配利润-252万 借:资产减值损失18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8万 合并报表应有的投资收益=0-(-60*0.6-(-48))=-12合并报表应有分录借:少数股东权益-24资本公积-48贷:B公司资产负债-60万 投资收益-12万 合并报表具体抵消分录:借:少数股东权益-24资本公积-48未分配利润-252 贷:未分配利润-330
万 (-430+100(少数股东投⼊)) 资产减值损失18 投资收益-12万请教陈版主:1.以上失控的处理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告之正确的分录(因为注资时已没有确认商誉,所以24年只能这样处理。)。2. 个别报表成本转权益法,未知调整未分配利润-252,在填写个别报表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哪个位置?是否还要追溯调整上期?3.合并报表的资本公积、少数股东权益调整填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哪个位置?
回答⼈:chenyiwei
根据《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上市公司以前年度对外收购⼦公司,本年度出现⼦公司拒绝向上市公司提交财务报表、账簿等关键资料,或阻挠上市公司进⼊办公现场进⾏审计等”失控”情形。对此,上市公司未充分考虑其是否依然享有对
⼦公司施加控制的实质性权利,如能够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等内部权利机构,或者外部司法途径等⽅式,继续⾏使控股股东权⼒,包括更换管理层、获取印章及账簿资料以及接管经营管理等,仅依据形式上的”失控”认为丧失对
⼦公司控制,未将⼦公司纳⼊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对于实务中的类似情形,上市公司应充分分析⼦公司”失控”产⽣的原因,审慎判断其对公司经营、财务决策的影响程度并予以恰当披露。
⾸先应对照上述规定,谨慎判断上市公司是否丧失了对该⼦公司的控制权。⼀般理解,此时在会计上⼤概率认为并未丧失控制权,应继续纳⼊合并报表范围。如果确实是丧失了控制权(这种可能性相对较⼩),则在合并报表层⾯按处置⼦公司处理,需确认处置损益,并建议利⽤该机会纠正历史上合并报表编制的错误。
请教陈版,关于出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397、请教陈版,关于出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提问⼈:gpqg 时间:2024-04-20 23:34:21
陈版,有A、B、C三家公司,其中B持有C100%的股权。
⽬前A公司以现⾦和增发⾃⾝股权作为对价,获取C公司的固定资产、⽆形资产、客户资源、相关业务以及C公司核⼼团队成员。
我的问题1是,A公司购买C的(固定资产、⽆形资产、客户资源、相关业务以及C公司核⼼团队成员),是否构成业务合并。
如果构成业务合并的话,那么站在B公司的⾓度,就属于处置C公司的业务,或者是出售C公司的业务,但是此时B 公司仍持有C公司100%的股权。
我的问题2是:此时站在B的⾓度,处置C公司的业务该如何进⾏会计处理呢?
①作为普通的资产处置吗?如果是作为普通的资产处置,那么处置C的核⼼团队成员该如何进⾏账务处理呢?
②作为处置⼦公司导致丧失控制权处理。但是此时B公司仍持有C公司100%的股权。此时应该如何处理呢?
谢谢陈版。回答⼈:chenyiwei
未约定期限的特许权使⽤费
398、未约定期限的特许权使⽤费
提问⼈:⽆极011 时间:2024-04-21 10:06:54
请问,如果有⼀项专利的授权,合同约定授权⽅会对现有专利进⾏持续改进,⽽特许权使⽤费为⼀个固定数额,签合同时⼀次性⽀付,且合同未约定授权期限(可以理解为⽆限期授权),但符合在⼀定时段内确认收⼊的条件(授权⽅会对该技术进⾏持续改进且不再收费),那么授权⽅应该如何确认收⼊,是⼀次性确认还是在某个时间段?
回答⼈:chenyiwei
根据新收⼊准则第三⼗六条规定,授权⽅应在⼀段时间内确认收⼊。该摊销期限应为该专利权的剩余保护年限(由于现在专利法已不再允许到期续展,故不再考虑续展年限问题)。
请教以所持有⼦公司股权出资新设企业的问题
399、请教以所持有⼦公司股权出资新设企业的问题
提问⼈:huijinyuhuo 时间:2024-04-21 10:26:37
⼯作中遇到如下问题,还望陈版主及各位⽼师抽空解答下,感谢:
2023年4⽉30⽇,A公司实收资本3000万元(甲1200万、⼄1800万),资本公积550万,盈余公积450万,未分配利润2000万,所有者权益合计6000万。原股东(甲、⼄)以A公司的净资产对外投资到B公司,经评估A公司净 资产为12000万,A公司由以前股东⼄直接控制变成由⼄控制B公司,B公司再直接控制A公司。B公司系甲和⼄
2022年12⽉成⽴,23年4⽉30⽇以上述⽅式出资到位。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1、B公司收到投资后在个别财务报表应当如何进⾏账务处理?是借:长期股权投资 12000 贷:实收资本-甲4800万 贷:实收资本-⼄7200万吗?2、B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如何进⾏抵销?是将A公司账⾯净资产6000万与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差额6000万冲减未分配利润吗?
回答⼈:chenyiwei
B公司个别报表层⾯,理论上应按“同⼀控制下合并+收购少数股权”处理,即B对A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600060%+1200040%=8400万元。与实收资本增加额12000万元之间的差额-3600万元借记资本公积。
但在实务操作中,为了避免出现资本公积负数,给⼈“出资不⾜”的印象,也可以接受在B的个别报表中按A股权的评估值12000万元作为B对A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但在B的合并报表中需将A的各项资产、负债均恢复到账⾯价值计量,即在B的合并报表中完整体现同⼀控制下合并在合并报表层⾯的处理原则。
集团内股份⽀付
400、集团内股份⽀付
提问⼈:lkl456 时间:2024-04-21 19:18:45
集团内⼦公司以其⾃⾝权益⼯具对母公司员⼯进⾏股权激励母公司按现⾦结算的股份⽀付处理如何进⾏理解。回答⼈:chenyiwei
l理论上对母公司个别报表层⾯⽽⾔确实是权益结算股份⽀付(接收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但因为接受服务⽅ 是母公司,结算义务⽅是⼦公司,所以虽然是权益结算股份⽀付,但实际上是从⼦公司抽回投资,所以是减少对⼦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不是增加母公司⾃⾝的资本公积。所以实际上和现⾦结算股份⽀付没有太⼤区别。
现⾦流量表⼯程领⽤原材料
401、现⾦流量表⼯程领⽤原材料
提问⼈:zhongxudon 时间:2024-04-21 20:38:23
陈版主,您好:
请问,公司购买原材料现⾦流量表列在购买商品⽀付现⾦,但本年度或第⼆年原材料被在建⼯程领⽤了,请问还需要将该笔现⾦流还原到购建固定资产⽀付现⾦吗?如需要还原,因公司在建⼯程领⽤原材料⽐较频繁,⽆法区分领⽤的原材料是否已⽀付如何处理?谢谢!!
回答⼈:chenyiwei
不需要进⾏现⾦流量项⽬的调整处理,除⾮在最初购⼊时就可以明确划分将⽤作⼯程物资的⾦额(此时资产负债表中应直接确认⼯程物资,对应的现⾦流量分类为投资活动)。如果购⼊时⽆法区分,后续⼯程领⽤的,则现⾦流量表⽆需调整。
股东减资价格低于评估值,如何处理
402、股东减资价格低于评估值,如何处理
提问⼈:mumu654321 时间:2024-04-22 00:52:48
陈版主您好:
⼀个计划申报新三版的B公司,共5个⾃然⼈股东,其中⼀个持股⽐例20%的A股东按照2022年7⽉末账⾯未审净资产减资,2022年7⽉末净资产8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留存收益7000万),⽀付给A股东1600万元(其中减 少实收资本200万,未分配利润减少1400万元),B公司⾃⾏办理了A股东减资的⼯商登记并⽀付了款项(银⾏转 账)。
但是,2022年7⽉末经追加审计、评估后,2022年7⽉末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亿元。
问题:假设,A股东减资出于⾃愿,协商定价的,也不存在其他交易⾏为,2022年7⽉末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亿元与账⾯净资产8000万元的差异需要做账务处理吗,是要做减少实收资本200万,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000万 元,未分配利润减少3400万元吗,还是怎样账务处理。
⾮常感谢。回答⼈:chenyiwei
根据主帖信息,后续评估值⾼于原协议约定减资额的差额,B公司(被减资企业)⽆需进⾏账务处理。
被合并⽅盈利能否弥补合并⽅的亏损?
403、被合并⽅盈利能否弥补合并⽅的亏损?
提问⼈:wx_60e811b92a55 时间:2024-04-23 16:16:0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六条第
(四)项相关规定:
“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合并业务发⽣当年年末国家发
⾏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回答⼈:chenyiwei
如果是吸收合并,或许有这种可能性;控股合并就不可以了。
合伙企业所得税现⾦流量表填列
404、合伙企业所得税现⾦流量表填列
提问⼈:wx_6486de45b3ff 时间:2024-04-22 10:03:09
各位⽼师好,请教合伙企业现⾦流量表填列的问题,合伙企业的合伙⼈⽣产经营所得税,属于个税,这个现⾦流⽀出是填在⽀付给职⼯项还是填在税费项?
回答⼈:chenyiwei
合伙企业本⾝不是所得税纳税⼈,属于代扣代缴。关于代扣代缴税费相关现⾦流量的列报问题,⽬前实务中有两种做法:1、列⼊“⽀付的各项税费”;2、并⼊导致该项代扣代缴义务发⽣的经济交易或事项所对应的现⾦流量项⽬
(例如“向合伙⼈分配所⽀付的现⾦”)。在⽬前⽆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这两种做法均可接受,关键是确保⼀贯应
⽤。
收⼊确认时点问题
405、收⼊确认时点问题
提问⼈:lene011 时间:2024-04-22 13:31:39
请教陈版主,我们公司花了2800万,从A⼿⾥,买了A对B的应收账款3000万(即折价200万购买)。买完了之
后,B给我们公司开了商业承兑6个⽉期,⾦额3000万,6个⽉之后我公司提⽰承兑收款。我公司是否应当于收到商业承兑的时候,确认该笔业务收⼊200万元。
回答⼈:chenyiwei
该事项属于⾦融⼯具准则的规范范围,不适⽤收⼊准则。如果该应收账款属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融资产,则其利息应在持有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
IPO企业注册会计师签字年限
406、IPO企业注册会计师签字年限
提问⼈:zhongxudon 时间:2024-04-24 09:24:33
陈版主,您好,请问⾮国有企业IPO阶段由于不停加期,在尚未申报成功期间注册会计师签字年限是否可以超过5 年,是否未申报成功可以⼀直不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上市2年后再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谢谢!!
回答⼈:chenyiwei
⽬前对此⽆明确规定。但个⼈理解,⾄少应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性的要求(2020年12⽉17⽇修订)》对⾮公众利益实体的项⽬合伙⼈和签字CPA的定期轮换和冷却期要求。
求助陈版;重⼤影响的判断
407、求助陈版;重⼤影响的判断
提问⼈:siyangxiaocai 时间:2024-04-24 09:38:44
@chenyiwei 陈版,您好:
请教以下问题:如下三种情况,能否判定为重⼤影响,采⽤权益法:
chenyiwei 请教陈⽼师关于重组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确认问题
408、@chenyiwei 请教陈⽼师关于重组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确认问题
提问⼈:ginalai 时间:2024-04-24 09:47:52
背景:XX公司为了海外上市进⾏了⼀系列重组,公司股东从2024年4⽉20⽇⾄2024年4⽉24⽇的股权变化如下:
[size=13.3333px]
[size=13.3333px]1)重组前XX公司的股东构成如下:
2024年4⽉20⽇股东持股⽐例A先⽣76.00%B公司10.00%C先⽣1.00%D公司7.00%E公司6.00%100.00%2)4⽉21⽇D
公司将其7%股权转让给A先⽣,股东构成改变为如下:
2024年4⽉21⽇股东持股⽐例A先⽣83.00%B公司10.00%C先⽣1.00%E公司6.00%100.00%3)4⽉24⽇XX公司赎回原 股东股份,并向原股东成⽴的新公司按赎回前的持股⽐例发⾏新股10000股,每股1美元对价,股东构成改变如下:
2024年4⽉24⽇股东股份数量 持股⽐例A先⽣新公司8,300.0083.00%B公司新公司1,000.0010.00%C先⽣新公司
100.001.00%E公司新公司600.006.00%10,000.00100.00%
问题:对于A先⽣的新公司、B公司新公司、C先⽣新公司、E公司新公司,分别对XX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确 认应该如何确认?对于A先⽣新公司可以按照IAS27号准则同控的概念处理吗?对于B公司新公司、C先⽣新公司、 E公司新公司可以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其他综合收益的⾦融资产考虑吗?@chenyiwei
回答⼈:chenyiwei
A先⽣新公司:可按同⼀控制下合并取得⼦公司处理;
其他股东的新公司:根据对XX公司有⽆重⼤影响,分别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或者作为⾦融资产和核 算。如果满⾜⾮交易性权益⼯具投资条件的,可在取得⽇选择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其他综合收益的
⾦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具投资。
终⽌⽣产的产品⼈⼯费⽤如何处理
409、终⽌⽣产的产品⼈⼯费⽤如何处理
提问⼈:abandono 时间:2024-04-24 09:59:27
同期组装同⼀型号的2台产品A和B,其中产品A顺利完成,产品B终⽌,产品B相关材料做了退库处理,两台设备装机时间基本重叠。
请教⼀下,产品B对应的直接⼈⼯和间接费⽤如何处理?是参照存货准则七条还是参照存货准则第九条更合适? 我再细分2种情况:
①组装⼈员花费在AB上的⼯时⽆法区分。
②组装⼈员花费在AB上的⼯时可以区分。
第七条 存货的加⼯成本,包括直接⼈⼯以及按照⼀定⽅法分配的制造费⽤。
制造费⽤,是指企业为⽣产产品和提供劳务⽽发⽣的各项间接费⽤。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分配⽅法。
在同⼀⽣产过程中,同时⽣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分配。
第九条 下列费⽤应当在发⽣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存货成本。
(⼀)⾮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和制造费⽤。
(⼆)仓储费⽤(不包括在⽣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个⽣产阶段所必需的费⽤)。
(三)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出。回答⼈:chenyiwei
应当合理确定花费在产品B上的⼈⼯和制造费⽤成本(个⼈理解,⽆法合理确定的可能性很⼩,尤其是在两个同类产品同时⽣产的情况下),将这部分成本在确定产品B终⽌时计⼊损益(营业成本)处理。
请教陈版,关于研发费⽤和产品成本的区分
410、请教陈版,关于研发费⽤和产品成本的区分
提问⼈:abandono 时间:2024-04-24 10:16:15
公司⽬前尚处于研发阶段,未产⽣第⼀笔收⼊,但第⼀台产品已经发往客户,在客户处验证(验证周期较长,半年以上),期间我⽅需要派驻多名⼈员在现场解决问题,包括软硬件调试,也经常会发⽣差旅、材料等⽀出。
如果是已经正常经营、出售成熟产品的公司,我理解这些后续⽀出都是合同履约成本。
我们公司的这些验证期间的费⽤,其实尚处于完善产品的过程?是否可以计⼊研发费⽤?或者需要哪些资料才能归
⼊研发费⽤核算?
回答⼈:chenyiwei
理论上,如果在客户处的验证周期显著超出正常量产产品的安装调试周期,则超出部分所对应的额外⽀出属于研发
⽀出。如果⽆法合理估计正常量产后的安装调试成本的,则基于谨慎考虑,验证期间的相关⽀出均计⼊该发出商品的成本。
或者也可以这样理解:先将所有⽀出(包括产品成本和后续验证阶段⽀出)均计⼊研发⽀出,然后按照《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3号》之3-11中的指引确定试⽣产产品的成本,将试⽣产产品的成本从研发⽀出中转出,剩 余部分作为研发⽀出。
请教陈版有关合同终⽌的收⼊确认问题
411、请教陈版有关合同终⽌的收⼊确认问题
提问⼈:MG⽆名 时间:2024-04-24 10:41:24
⼀个设备企业有⼀笔外销订单,设备已做好,客户取消了,经过协商,客户愿意⽀付设备款项(运费、安装调试费除外),设备中的部分零件如果后续订单⽤得到,那么就⽤在后续订单上,客户不再负担这部分材料的费⽤,但是这部分材料当前是不确定的,企业是按时点法(验收或者签收时点)确认收⼊,企业的问题是应该确认营业收⼊还是营业外收⼊?
回答⼈:chenyiwei
该设备(包括重要零部件)是否为定制的,只能由该客户使⽤?⽬前能否合理估计零部件⽤于后续订单的可能性和
⾦额?
如果不能合理估计的,则建议将收到客户的款项确认为合同负债,同时将已完⼯的设备继续作为存货挂账。到后续如果拆卸部分零件⽤于其他订单的,则拆卸下来的零件转⼊原材料,相应转⼊其他订单的⽣产成本,对应的零部件价款在后续订单实现销售时从合同负债转⼊营业收⼊。若⼲年后,对于客户迟迟未使⽤的零部件,在合理确保再使
⽤的可能性极低的前提下,可从合同负债转⼊营业收⼊,相应对剩余的存货成本予以转销处理。
收⼊时点确认
412、收⼊时点确认
提问⼈:葡桃dxy123 时间:2024-04-24 10:53:39
请教陈版主,和海外客户合同中约定“货款未付清前,货物所有权属于⼄⽅”,收⼊确认时点是提单⽇期还是收到货款时?
回答⼈:chenyiwei
此时““货款未付清前,货物所有权属于⼄⽅”的判断只是为了保证货款回收⽽设置的保护性条款,对控制权转移的时点判断不产⽣影响。通常仍按提单⽇期作为收⼊的确认⽇。
母⼦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413、母⼦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提问⼈:htiua 时间:2024-04-24 12:07:09
请教陈版主,母公司拿⼦公司的应收账款向银⾏做了明保理业务,协议约定到期后由⼦公司直接向银⾏付款,如果
⼦公司没有付款,可以向母公司追索。母公司根据未终⽌确认为短期借款,现流作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现保理业务已到期,⼦公司按时向银⾏付款。母公司的账务处理为:借:短期借款 贷:应收⼦公司
⼦公司的账务处理为:借:应付母公司 贷:银⾏存款
现有⼀个问题,母公司前期有取得借款的现⾦流⼊,现在却没有偿还借款的现⾦流出。现流会错配。对于合并层⾯来说没有影响,但是由于母公司会单独披露,对于此种情况,母公司的现流是否需要进⾏调整,取得借款的现⾦流
⼊调整为经营活动产⽣的现⾦流⼊呢?谢谢。
回答⼈:chenyiwei
母公司个别报表层⾯的现⾦流量是会发⽣错配的,但因为后续⼦公司(债务⼈)直接向银⾏还款,现⾦流不通过母公司(债权⼈),⽽现⾦流量表正表只能以特定会计主体真实发⽣的现⾦流动为依据编制,所以这部分错配问题在
⽬前的现⾦流量表模型下⽆法解决,只能通过加强披露来部分弥补。
请教陈版主-收⼊确认时点的问题
414、请教陈版主-收⼊确认时点的问题
提问⼈:wxf839208094 时间:2024-04-24 14:38:59
地⽅政府为推动所属辖区内50家企业(⽬标企业)的⽣产智能化,通过招投标的⽅式确定了⽣产智能软件系统的提供⽅(发⾏⼈),发⾏⼈与政府签订了总的采购合同,每个企业的软件系统10万,合计500万元,合同约定验收结 清款项;同时发⾏⼈与⽬标企业签订合同,每家⽬标企业软件系统20万,当地政府⽀付10万(以上政府需要⽀付部分),企业⽀付10万,验收结清企业⽀付的10万款项。⼀般是每家企业验收完之后,由发⾏⼈提交50家企业的验收资料向当地政府申请统⼀验收,政府的验收时间要晚6个⽉,验收完毕后政府统⼀⽀付款项。请教此种情况的收⼊ 确认时点以哪个为准?
回答⼈:chenyiwei
每个企业的系统是互相独⽴的(即每个企业作为独⽴的客户,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且其完⼯标志更重要的是受益企业i⾃⾝的验收,政府的验收更多地是⼀项例⾏程序,相对较为次要。如果能够合理保证各受益企业⾃⾝验 收通过后,即可以通过政府组织的验收,并相应取得向政府收取款项的权利,则收⼊确认时点为每个单独项⽬通过受益企业的验收时。
少数股东取得剩余股份认购权是否构成企业合并
415、少数股东取得剩余股份认购权是否构成企业合并
提问⼈:zhanglifa 时间:2024-04-24 15:37:18
各位⼤神,请教关于企业合并的事项:
A公司2015年投资成⽴了⼀家B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但是A公司并未实缴出资。A公司通过借款的⽅式将资⾦给B公司,由B公司取得⼟地和⼚房建设。2018年C公司想要获取B公司的,因此A将40%的注册资本认缴权 利转让给了B,B将800万实缴到位。2019年A公司决定放弃B公司的建设,将剩余的60%的注册资本认缴权利转让 给C,C在2019年实缴到位。并且B公司使⽤实收资本的收到的⾦额⽀付了A公司前期给B公司的借款。
问题:
关于⾮经中的⾦融企业定义问题
416、关于⾮经中的⾦融企业定义问题
提问⼈:reversal 时间:2024-04-24 15:52:28
请教陈版,新版⾮经规则中说涉及的⾦融企业该如何认定?是以⾦融许可证为划分依据,还是以国民经济⾏业分类2017为依据,亦或是以⼈⾏⾦融机构代码所设范围为依据?是否有实务中的指导意见?⽬前如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经济⾏业分类为货币⾦融服务项下⾮货币银⾏服务类,同时也受⼈⾏及地⽅⾦融监管总局监管,受银保监会⽂件规范要求,显然与有⾦融许可证的⾦融机构⽆太⼤区别,是否能认定为⾦融企业?
回答⼈:chenyiwei
个⼈理解:新版⾮经常性损益的解释性公告中的⾮经常性损益列举项⽬,有两处提到“⾮⾦融企业”:
(三)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融企业持有⾦融资产和⾦融负债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融资产和⾦融负债产⽣的损益;
(四)计⼊当期损益的对⾮⾦融企业收取的资⾦占⽤费;
⽬前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类⾦融业务,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企业,正常情况下取得的应收租赁款、应收保理款等都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融资产,较少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损益的⾦融资产;同时这些企业也不可以吸收存款。因此,这类类⾦融企业取得上述(三)中的收益,应认定为⾮经常性损益;但取得(四)中的收益, 如果是来源于应收租赁款或者保理融资款,则不属于⾮经常性损益。
关于企业间借款本⾦、利息⼊账问题
417、关于企业间借款本⾦、利息⼊账问题
提问⼈:胡⼩莫 时间:2024-04-24 17:00:28
A企业将资⾦借款⾄B企业,签订企业间借款协议,并约定借款利息。请教陈⽼师,A企业在⽀付、收到借款本
⾦,收到借款利息时账务处理,及对应现⾦流应如何⼊账?
个⼈认为A企业可以有两种做法。
如将收到借款利息作为投资收益,则本⾦现⾦流应在收到/⽀付其他与投资有关的现⾦中,收到借款利息现⾦流应在取得投资收到的现⾦中。
如将收到借款利息作为其他业务收⼊,则本⾦现⾦流应在收到/⽀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中,收到借款利息现⾦流应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中。
回答⼈:chenyiwei
⼀般应采⽤主帖中的第⼀种做法。如果“签订企业间借款协议,并约定借款利息”,则⼀般属于投资活动,不属于经营活动。
⼀般理解,企业与关联⽅之间的资⾦拆借,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明确约定了资⾦的使⽤期限和利息,双⽅应相应作为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的现⾦流量;如果关联⽅不收取利息且未约定资⾦的使⽤期限,企业应综合双⽅是否有业务合作、现⾦的收取和⽀付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等因素,分析判断交易实质上是投资还是融资⾏为,以对相关现⾦流量进⾏正确分类列报。
请教陈版及各位⼤侠⼀个逆流交易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的问题
418、请教陈版及各位⼤侠⼀个逆流交易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的问题
提问⼈:LBYBYBLB 时间:2024-04-24 22:14:21
A公司2024年因引⼊合资股东增资使得原全资⼦公司B(持股100%)变为联营企业(持股40%), 在全资⼦公司阶段(2023年)逆流交易(B销售给A,A公司层⾯确认为存货)形成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会不会因为该视同股权 处置⾏为⽽实现了呢,并确认为2024年的投资收益?个⼈理解:因系逆流交易,B销售给A的商品在A公司账
上,2023年逆流交易形成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不会在合资股东取得B公司60%股权⽇⽽得以实现,需要根据A公司2024年实际的对外销售情况来确定(这种情形下⾃然就不会和投资收益有关联了)。
个⼈理解正确与否,还请陈版及各位⼤侠指正,谢谢! 回答⼈:chenyiwei
主帖理解基本合理。母公司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导致原先该⼦公司向母公司销售商品的逆流交易损益在处置时点实现,⽽是要等到后续该标的资产被母公司销售或者耗⽤时才能确认实现,因此,在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后,应继续对未实现逆流交易损益进⾏抵销处理。
母公司向⼦公司员⼯授予现⾦或股票的账务处理
419、母公司向⼦公司员⼯授予现⾦或股票的账务处理
提问⼈:zmr844502825 时间:2024-04-25 00:09:53
求教陈版主,母公司向⼦公司员⼯提供现⾦奖励(不挂钩股票价格)是不是不算股份⽀付了,如果不算的话分录怎么做呀~
另外母公司向⼦公司⼈员授予⼦公司股票的话,⾏权⽇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呀~
求解答
回答⼈:chenyiwei
与增资扩能有关的政府补助是否与⽇常活动⽆关?
420、与增资扩能有关的政府补助是否与⽇常活动⽆关?
提问⼈:Zack_audit@big4 时间:2024-04-25 02:44:49
求助各位⼤佬,与增资扩能有关的政府补助,如某外资实收资本达到xxx政府给予的补助,是否应当归属于与⽇常活动⽆关的?从⽽计⼊营业外收⼊?
回答⼈:chenyiwei
实务中政府补助“与⽇常活动相关”的界定是⽐较宽泛的。像这类情况也属于与⽇常活动相关,最终计⼊其他收益。
租⾦实际付款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不⼀致,新租赁准则的后续计量
421、租⾦实际付款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不⼀致,新租赁准则的后续计量
提问⼈:林中⼀个我 时间:2024-04-25 09:15:19
您好陈版,请教⼀个关于新租赁准则的事项。
就是实际租⾦的付款时间与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不⼀致的情况下,也没有重新签订房租协议,只是未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房租实际付款时间重新计量使⽤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吗?还是直接按实际付款时间直接冲减租赁负债,并据此计算财务费⽤,最后⼀期将根据实际付款时间计算的财务费⽤与按合同约定计算的财务费⽤的差异挤平?
回答⼈:chenyiwei
理论上这种情况也是租赁变更(对租⾦⽀付时间约定的变更),且变更部分不构成单独租赁,应按新租赁准则第⼆
⼗九条规定处理,调整使⽤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但在实务中,如果延期⽀付时间不超过⼀年的,则⼀般可以接受简化处理,即2楼所说的“到期未及时⽀付的租⾦仍继续放在租赁负债中核算,期末重分类⾄其他流动负债,且该部分到期未付租⾦不参与利息的计算中,这样也能使账⾯财务费⽤与按合同约定计算的财务费⽤保持⼀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
422、递延所得税负债
提问⼈:15712522802 时间:2024-04-25 17:35:35
请教陈版及各位⼤神,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是全民所有制企业,2021年改⾰为公司制企业,改制过程中评估增值两千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4号⽂,享受税收减免,改制中资产评估增值不计⼊应纳税所得额;母公司最近想将该公司股权转让,我们接受该公司股权转让审计,是否需要对该增值部分两千万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谢谢
回答⼈:chenyiwei
取决于该改制后的公司制企业在所得税申报中,与资产评估增值相关的折旧、摊销、成本结转等是否允许税前扣 除。如果不能税前扣除的,则需就尚未摊销完毕的评估增值部分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冲减权益。该项递延所得税负债后续转回时,应贷记“所得税费⽤——递延所得税费⽤”。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均被解除的,剩余贷款的返还责任由出售⽅承担相关账务 处理
423、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均被解除的,剩余贷款的返还责任由出售⽅承担相关账务 处理
提问⼈:freakyboom 时间:2024-04-25 18:11:12
商品房出售⽅逾期交付房屋,买受⽅作为守约⽅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其被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商品房出售⽅应按约将购房⾸付款和已⽀付的贷款本息返还给买受⽅并赔偿⽀付⾸付款产⽣的利息损失, 同时承担剩余贷款的返还责任。
请教陈版主,作为银⾏,之前是在贷款核算,现在贷款合同解除,由商品房出售⽅承担剩余贷款的返还责任,是否需要终⽌确认贷款,并重新确认其他应收款?
回答⼈:chenyiwei
你的理解基本合理。即此时原本由买受⼈承担的贷款还本付息义务已转变为商品房出售⽅承担的返还贷款的义务, 因此应重分类为“其他应收款——商品房出售⽅”。
关于销售合同另⾏负担客户餐费和车位费⼊账问题。
424、关于销售合同另⾏负担客户餐费和车位费⼊账问题。
提问⼈:baibingbing132y 时间:2024-04-25 22:31:08
陈版您好,有两个问题请教您:
拆迁成本
425、拆迁成本
提问⼈:jinapai 时间:2024-04-25 22:39:23
您好陈版主,请教下,我司是⼀家地⽅国企,承担地⽅拆迁任务,⽬前拆迁协议是⽤以后建好安置房作为拆迁补偿款,⾯积置换,那么签订协议后,根据安置协议补偿款⾦额,是计⼊开发成本和合同负债吗?这样记账这俩科⽬会突然⾦额很⼤,请陈版主指导,谢谢
回答⼈:chenyiwei
可参考《上市公司执⾏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4)》之“案例6-16 回迁房的收⼊确认”。如回迁房满⾜收⼊确认条件,则应在接收被拆迁旧房时作如你所说的会计处理。
求助陈版各位⼤佬持有待售的分类是否受签订合同的条款和预付款的影响
426、求助陈版各位⼤佬持有待售的分类是否受签订合同的条款和预付款的影响
提问⼈:anlizhaomi 时间:2024-04-26 10:40:40
陈版、各位⼤佬好:
求助⼀下关于持有待售的问题:12⽉已正式决定作出关闭产线并决定出售;在12⽉份已与买家签订合同并收取部分预付款,合同约定签订合同⽣效后相关资产即完成交付任务,买⽅⾃⾏拆卸搬运(限期内前必须拆除完毕-);卖
⽅在签订合同后即不对相关资产负责,相关资产风险已转移买⽅。
签订的合同条款与收到预付款是否会影响该资产直接分类到固定资产清理然后在12⽉当期确认相关处置损益? 还是不受影响仍划分⾄持有待售?
回答⼈:chenyiwei
根据新收⼊准则应⽤指南:“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形资产等,在确定处置时点以及计量处置损益时,按照本准则的有关规定进⾏处理”。即,固定资产的处置,也是依据新收⼊准则的规定,在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确认资产处置损益。
如果截⾄12⽉,该⽣产线已经停产,且事实上已满⾜收⼊准则应⽤指南中关于“售后代管商品安排”的适⽤条件,则可以在报告年度确认资产处置损益,并终⽌确认被处置的固定资产。如果控制权尚未转移,但已签订不可撤销的处置协议,且已满⾜在当前状态下可随时交付的条件,则作为持有待售处理。
股份⽀付确认
427、股份⽀付确认
提问⼈:li12345@ 时间:2024-04-26 10:43:38
想请教下陈版主或各位⽼师,关于《股份⽀付准则应⽤案例——以⾸次公开募股成功为可⾏权条件》和《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3号》中对回购价格的设定不同是否可确认股份⽀付的差异。
根据会计司案例解释《股份⽀付准则应⽤案例——以⾸次公开募股成功为可⾏权条件》中提到的案例:【例】甲公司实际控制⼈设⽴员⼯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以实施⼀项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控制⼈作为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将其持有的部分甲公司股份以名义价格转让给持股平台,甲公司员⼯作为该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以约定价格
(认购价)认购持股平台份额,从⽽间接持有甲公司股份。该股权激励计划及合伙协议未对员⼯的具体服务期限作出专门约定,但明确约定如果⾃授予⽇⾄甲公司成功完成⾸次公开募股时员⼯主动离职,员⼯不得继续持有持股平台份额,实际控制⼈将以⾃有资⾦按照员⼯认购价回购员⼯持有的持股平台份额,回购股份是否再次授予其他员⼯由实际控制⼈⾃⾏决定。分析:本例中,甲公司实际控制⼈通过持股平台将其持有的部分甲公司股份授予甲公司员
⼯,属于企业集团内发⽣的股份⽀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甲公司)没有结算义务,应当将该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付处理。
根据《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3号》:上述股权激励计划中,如果职⼯因回售股份取得的收益与企业⾃⾝权益
⼯具价值相关,则属于股份⽀付,企业应当按照股份⽀付准则有关规定,确认相关费⽤;如果职⼯回售取得的收益与企业⾃⾝权益⼯具价值没有密切关系,则不属于股份⽀付,企业应当按照职⼯薪酬准则有关规定,在职⼯为取得该收益提供服务的期间内分期确认职⼯薪酬费⽤。
A公司以⾸次发⾏成功为可⾏权条件设⽴的股权激励计划,约定如果员⼯在上市前离职将由员⼯持股平台按照认购价格+固定利率回购股权。在实务中,A公司设⽴股权激励计划的初衷是为获取员⼯服务⾄上市,服务期限是授予
⽇⾄上市后约定的N年锁定期。在这个案例中,此前已根据会计司案例解释将该股权激励确认为了股份⽀付,那根据监管指引3号是否之前的处理有误呢?根据3号指引是需要将整个股权激励计划确认为职⼯薪酬费⽤,还是说仅针对离职⼈员,将此前确认的股份⽀付冲减,再按照回售收益确认为职⼯薪酬费⽤呢?
回答⼈:chenyiwei
《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3号》之3-9实际上是对股份⽀付会计准则的补充。主要强调两点:1、如果在任 何情况下激励对象都不能享有企业权益⼯具公允价值变动的相关收益和风险,则不属于股份⽀付,适⽤其他会计准则(如职⼯薪酬准则);2、在总体上适⽤股份⽀付准则的情况下,对于因未满⾜可⾏权条件⽽导致未被授予的权 益⼯具,如果相应的激励对象也仍从中获取了经济利益(如回购价格⾼于原授予价格的差额),则该部分经济利益虽然不适⽤股份⽀付准则,但应适⽤其他相关会计准则(如股份⽀付准则)。
因此,在主帖案例中,正确的理解应当是“仅针对离职⼈员,将此前确认的股份⽀付冲减,再按照回售收益确认为职⼯薪酬费⽤”。但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针对预期⽆法解锁的相关激励股份,在等待期内逐期确认职⼯薪酬费⽤,针对离职率的估计应当与计量股份⽀付费⽤时的离职率估计保持⼀致。⽽不是在实际回购时才确认。
求助陈版主:其他权益⼯具投资后,后续⽀付的管理费、托管费计⼊什么科
428、求助陈版主:其他权益⼯具投资后,后续⽀付的管理费、托管费计⼊什么科
⽬?
提问⼈:ppljjq 时间:2024-04-26 10:55:51
某国内上市公司公司作为基⽯投资者,找了⼀家基⾦公司投资了港股上市的⼀个新股,在投资期初即指定为以其他权益⼯具投资得⾦融资产了,根据合同应在投资后定期⽀付给基⾦公司服务费、、管理费、托管费等,请问⽀付的这些费⽤计⼊什么科⽬?还是增加其他权益⼯具投资的初始成本、还是计⼊管理费⽤,还是计⼊其他综合收益?
回答⼈:chenyiwei
应注意区分与取得投资相关的交易费⽤(初始直接费⽤)和持有投资期间的费⽤。前者可计⼊其他权益⼯具投资成本,后者应在发⽣时直接计⼊管理费⽤。
与取得投资直接相关,仅在取得投资时发⽣⼀次,⾦额与投资额挂钩,如未能成功投资则⽆需⽀付的,则属于初始直接费⽤;其他情况(如主帖中的托管费、管理费等)均应直接费⽤化处理。
关于公司购买瓶装⽔的核算。
429、关于公司购买瓶装⽔的核算。
提问⼈:baibingbing132y 时间:2024-04-26 13:41:39
陈版 您好 又来请教您问题啦
全资⼦公司注销,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的会计处理?
430、全资⼦公司注销,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的会计处理?
提问⼈:hbwgh 时间:2024-04-26 14:54:27
陈⽼师好:实务中遇到全资⼦公司注销时,未分配利润是负数的情况,请问此时可以做利润分配,将亏损分配给母公司吗?对于此种情况,有没有相关的准则处理依据,谢谢陈⽼师。
回答⼈:chenyiwei
在法律上,公司不可能将亏损分配给股东。
你所问的可能是税务⽅⾯的问题,即⼦公司的税务亏损能否转⼊母公司继续弥补。对此问题建议咨询税务专业⼈
⼠,包括事先合理筹划,设计⼦公司的注销⽅案,以实现税收利益。
⾼新未申请,亏损满⾜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是否可以按15适⽤税率?
431、⾼新未申请,亏损满⾜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是否可以按15%适⽤税率?
提问⼈:gthz0031 时间:2024-04-26 15:10:14
A研发型公司18年成⽴,在21年出产品,22年接业务开始逐步实现销售,23年正式实现销售,但由于公司研发投⼊
⼤,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公司23年收⼊2000多万,研发费⽤8000万,当年亏损1.2亿,公司计划于2024年7⽉提交⾼新申请,⽬前在准备申请;公司的各项指标完全符合⾼新申请条件,根据以往经验,⾼新申请对应的批⽂或证书预计在24年年底获得,基于公司在⼿订单和未来发展,公司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请问可否按15%确认?附第⼗七条 资产负债表⽇,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税率计量。
回答⼈:chenyiwei
资产负债表⽇前换货产品收⼊确认
432、资产负债表⽇前换货产品收⼊确认
提问⼈:cba654123 时间:2024-04-26 17:04:09
请教陈版和各位坛友
案例背景:假设甲公司是⼀家⾼新技术制造企业,主要是集成电路的研发和制造,当然制造⼤部分外包,最后⾃⼰组装。
年收⼊规模较⼤,假设30亿,退换货⽐较多,2000万。对于集成电路⾏业,有些产品(例如芯⽚)的良品率确实也不确定。在年底前有⼀些客户测试过程中可能出现性能不达标,⽆效等情况,这种情况下企业会对这些产品进⾏退货或者换货的处理。本次⼀共有700万左右的要求换货的产品,但由于芯⽚的再⽣产和制造需要较长时间,故⽆法 在12⽉31⽇前将产品重新寄给客户,⽽且在期后可能需要3-5个⽉的时间陆续给对⽅发货。所以对于这⼀块已经确 认的收⼊是否需要冲回(问题1)。[1 这个⾦额对⽐年收⼊其实⾮常⼩,2 这部分产品其实是发出商品,也就是企业按照⾃⼰的惯例,对发出商品超过3个⽉的均确认了收⼊,(因为客户验收也不会通知他们,允许他们开票即证 明通过了测试)这个时候对⽅企业⼀般未进⾏验收(更不可能付钱),只是有个签收单。合同中有验收规定(集成电路的技术规定),有异议期(3-12个⽉不等),有质保期(基本是3年,允许客户退换货,这个权利不单独定价 和作为服务售卖)。]另外,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有双⽅协商,沟通的资料信息和备忘录,销售的商品签收
了,销售⽅出⼚检测也没问题,也安装了,但是整个⼤项⽬终验还没开始(终验才能证明这个产品没问题,同时基于上述的质保规定),收款的权利又都是背靠背的,是否可以进⾏收⼊的确认?(问题2)
回答⼈:chenyiwei
请教陈版,关于母公司将权益法长投划转⼦公司的处理
433、请教陈版,关于母公司将权益法长投划转⼦公司的处理
提问⼈:zzy961110 时间:2024-04-26 17:11:52
母公司原持有联营企业25%股权,成本100万,损益调整-20万,其他权益变动10万,本期将其持有的20%股权⽆偿划转⾄⼦公司,假设处置⽇账⾯价值等于公允价值。
单体报表层⾯: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司 72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80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6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8借:其他权益⼯具投资-成本 18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20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2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
贷:投资收益 10
请问合并报表层⾯是否要冲回资本公积确认投资收益的分录,是全额冲回还是按⽐例,合并层⾯是否需要将其他权益⼯具投资重分类为长期股权投资,视同不存在⽆偿划转的事项
回答⼈:chenyiwei
母公司将联营企业股权划转给⼦公司,则继续保持对该联营企业的重⼤影响,母公司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层⾯都不应将剩余股权转为⾦融资产核算。
母公司个别报表层⾯将转出部分的股权投资的账⾯价值(各明细科⽬按⽐例结转)转⼊资本公积。对于因联营企业的其他权益变动所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暂不处理,保留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
因此,你的问题“合并报表层⾯是否要冲回资本公积确认投资收益的分录”实际上并不存在。
请教陈版,母⼦公司业绩承诺⽀付会计处理
436、请教陈版,母⼦公司业绩承诺⽀付会计处理
提问⼈:⼩乐安1314 时间:2024-04-26 20:48:08
上市公司A发⾏股份购买资产的⽅式向母公司B购买其另⼀⼦公司C的100%股权,并签订了业绩承诺协议,假设C 公司业绩不达标,未达到业绩承诺要求,母公司B优先以其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补偿,不⾜部分以现⾦⽅式补偿。A公司以⼈民币1元的总价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请教陈版A公司的会计处理为借: 股本 贷:资本公积 货币资⾦ 是否正确,另外母公司B的个别报表及合并报表如何处理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希望陈版不吝赐教
回答⼈:chenyiwei
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或有对价按权益性交易原则处理,所以主帖中的处理原则基本合理。
母公司的合并报表作为不丧失控制权前提下部分处置⼦公司处理,将被注销股权对应的权益转⼊少数股东权益,对应冲减资本公积。
母公司个别报表中仍需将被注销的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价值减去价款(1元)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失处理。
同⼀控制下⽆偿划转划出⽅的会计处理
437、同⼀控制下⽆偿划转划出⽅的会计处理
提问⼈:liying19900426 时间:2024-04-26 21:29:46
您好,陈版,请教下同⼀控制下⽆偿划转划出⽅的会计处理。准则规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当期损益。实务中同⼀控制下⽆偿划转划出⽅处理通常为减少长投和资本公积,感觉这个处理在准则中并⽆相关规定,有点疑惑。
回答⼈:chenyiwei
⽆偿划转时,划出⽅冲减资本公积的规定,最初是从《企业会计制度》中延续下来的(在该制度的“资本公积”科⽬使⽤说明中有此规定)。在企业会计准则下,该处理符合权益性交易的基本原理,故仍得以保留。
请教陈⽼师:关于PE⼊股股份回购义务会计处理
438、请教陈⽼师:关于PE⼊股股份回购义务会计处理
提问⼈:alexwaung 时间:2024-04-26 22:46:38
Dear陈⽼师:
您好!有问题想请教⼀下您:PE⼊股某⾮上市公司(该公司被审计单位),约定回购条款:公司收⼊下降50%或其
他投资⽅发起回购情形时可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个⼈理解:收⼊下降,其他投资⽅(其他投资⽅有IPO对赌)发起回购为公司不能控制情形,该部分增资款要冲回确认为负债,并计提利息,另回购价格系按照本⾦+利息确认的,我理解应该是摊余成本计量的负债(长期应付 款,初始确认冲回资本公积),后续计提的利息的话,作为权益交易计⼊资本公积借⽅。
您觉得这样的理解对么,谢谢!感谢拨冗赐教!@chenyiwei 回答⼈:chenyiwei
后续基于回购款本⾦计提的利息不能冲减资本公积,应正常确认为“财务费⽤——利息⽀出”。其他基本合理。
请⽰陈总关于房地产企业预售递延所得税问题的处理
439、请⽰陈总关于房地产企业预售递延所得税问题的处理
提问⼈:⽕柴1314 时间:2024-04-27 10:46:00
C公司为开发销售房地产的企业,2023年度开发某项⽬的⼯程进度80%,2023年开始预售。截⾄年末预售收款3.5亿元,报表列报合同负债。2023年度C公司⽆业务收⼊,各项费⽤合计5600万元,利润表利润总额-5600万元。根据房地产企业税法的相关规定,应按照预计⽑利缴纳所得税,由于2023年度C公司利润总额为-5600万元,按照预计⽑利4400万元,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万元,⽆需缴纳所得税。C企业同时预交了⼟地增值税300万元。
请⽰陈总,上述情况是否应按照预计⽑利适⽤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录: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100万元贷:所得税费⽤-递延所得税1100万元)。以及是否应按照预缴⼟地增值税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个⼈理解:按照瑞华研究问题2-3-34,房地产企业按照预收账款预交的的所得税应列⼊递延所得税资产,问题2- 3-34的案列中为企业已实际缴纳了所得税,账⾯形成了⼀项资产,只是列报问题。个⼈理解本案例中申报了应预收房款所产⽣的预计利润,抵减了企业的可抵扣亏损,未来实现销售后仍可以使⽤2023年度已经抵减的可抵扣亏损
(即申报的预计⽑利部分),故应根据未来可转回部分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回答⼈: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由于⽬前应纳税所得额累计为负数,实际未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应整体考虑该项应纳税所得额负数,考虑能否确认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即120025%=300万元。(⼤概率是可以这样做的)
后续交房时实现盈利,⾸先⽤于弥补上述税务亏损,其次有剩余的可⽤于转回与预缴税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预缴⼟地增值税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就此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车位算固定资产吗
440、车位算固定资产吗
提问⼈:2609919028 时间:2024-04-27 11:37:16
车位算固定资产吗回答⼈:chenyiwei
上⾯⼏位⽹友的解释应该都是针对本企业拥有产权的车位。但需注意:针对⽆产权车位(如⼈防车位),在法律上不能取得所有权,只能取得⼀定年限内的使⽤权,此时应将车位使⽤权确认为⽆形资产。这类车位因⽆产权,故不可能出售,相应地也就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发⾏可转债的业务补助会计处理
441、发⾏可转债的业务补助会计处理
提问⼈:QAqa47 时间:2024-04-28 08:53:59
请教陈版主,本公司为债券发⾏⼈,发⾏成本费率中除票⾯利率外存在担保费1%,发⾏费1%。同时存在县政策为:按发⾏资⾦的2%给予企业贴息补助。基于此补助下,请问应该采取以下哪种会计处理?
⼤股东债务豁免IFRS规定
442、⼤股东债务豁免IFRS规定
提问⼈:沉默羔⽺ 时间:2024-04-28 11:17:13
请教⼀下陈⽼师,“企业接受的捐赠和债务豁免,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 如果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 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回答⼈:chenyiwei
IFRS下对权益性交易没有具体的规定,但⼀般实务中同样认可权益性交易的处理规则,因此最终处理结果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处理结果⽆重⼤差异。
顺流交易未实现损益抵消的处理
443、顺流交易未实现损益抵消的处理
提问⼈:wx_5da958a4acba 时间:2024-04-28 12:03:52
请教各位⽼师,假设A公司参股B公司30%股权,T0时点A公司将⼀项⾃研技术销售给B公司,收⼊为1000万元,⽆成本,B公司作为⽆形资产核算分5年摊销。
A公司需要编制合并报表,T0时点将收⼊的30%作为顺流交易未实现部分进⾏抵消对于之后期间的处理,请问:
请教陈版主,母公司⽆偿⽆⼦公司承担租⾦
444、请教陈版主,母公司⽆偿⽆⼦公司承担租⾦
提问⼈:hylter1 时间:2024-04-28 15:13:23
陈版主:
请问,母公司租⼊房产,每半年⽀付⼀次租⾦,房产⽆偿由⼦公司使⽤,母公司需要确认使⽤权资产吗?确认使⽤权资产的话,在什么时点再确认对⼦公司的投资成本?谢谢
回答⼈:chenyiwei
这种情况,⼦公司应按母公司需⽀付租⾦的折现值确认使⽤权资产,同时贷记资本公积。即,使⽤权资产确认在⼦公司的账⾯上。
母公司个别报表层⾯应按照未来应付租⾦的折现值确认对⼦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对应贷记长期应付款(不是租赁负债)。在合并报表层⾯将该项长期应付款重分类为租赁负债。
关于弃置费⽤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问题
445、关于弃置费⽤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问题
提问⼈:yanpingpeh 时间:2024-04-28 21:00:16
@chenyiwei 陈版主,会计准则解释16号,关于弃置费⽤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问题:
煤矿企业随着时间流逝,弃置费⽤余额将越来越⼤,⽽年可采矿量将越来越少,企业很⼤概率⾯临逐步步⼊亏损, 是否还有⾜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何解释16号要求要确认弃置费⽤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回答⼈:chenyiwei
⾸先,弃置费⽤等项⽬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前提是“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
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即在固定资产初始确认时就弃置费⽤确认预计负债并增加固定资产账⾯价值。⽽实务中煤矿的弃置 费⽤多数是随着开采⽽逐步计提的,直接计⼊营业成本,这种情况下虽然也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但不属于解释16号的规范范围。
其次,对于属于解释16号适⽤范围的情形,由于在固定资产和预计负债(弃置费⽤)初始确认时同步确认了等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时将导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因⽽即使该企业⾃⾝没有⾜够多的应纳税所得额,但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形成的应纳税所得额总可以获得利⽤,因此也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条件。
参考:《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4号》之“4-8 关于租赁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公司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考虑公司当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将产⽣的可⽤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对于租赁交易,即使预计未来期间公司根据相关税法规定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整体为负数,公司应当考虑预计未来期间转回的使⽤权资产等所产⽣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与租赁负债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追索权的商业承兑汇票是否终⽌确认
446、⽆追索权的商业承兑汇票是否终⽌确认
提问⼈:zhanghongxue 时间:2024-04-29 09:41:22
陈版主您好,请教⼀个问题,
公司将其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给银⾏,贴现协议约定,银⾏⽆追索权,这样是否能满⾜终⽌确认的条件? 回答⼈:chenyiwei
仅仅约定”⽆追索权“不能认定满⾜终⽌确认条件。虽然形式上”⽆追索权“,但实质上仍保留风险和报酬的情况,在实务中是很多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