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4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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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
- 作者: 陈奕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技术总监)
- 时效性: 本文为个人专业观点,仅供学习参考,不构成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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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4年09月)
可以这样理解。因为分摊减值损失后资产的账⾯价值不能低于“三者孰⾼”,因此不再对该类资产分摊减值损失。该资产组的减值损失超出商誉账⾯价值的部分由资产组内其他资产按⽐例分担。
2、可以这样理解。因为分摊减值损失后资产的账⾯价值不能低于“三者孰⾼”,因此不再对该类资产分摊减值损失。该资产组的减值损失超出商誉账⾯价值的部分由资产组内其他资产按⽐例分担。
提问⼈:vinceself1120 时间:2024-09-05 15:27:39
请问陈版主,商誉减值到0后,再对资产组中的其他资产进⾏减值时,是在合并报表层⾯计提减值,还是在存在长期资产减值迹象的单体公司层⾯计提减值呢?
回答⼈:chenyiwei
个别报表层⾯的长投减值和合并报表层⾯的资产组减值是并⾏的,需同时考虑,并不⽭盾,并不是只能取其⼀。
截⾄资产负债表⽇尚未到付息⽇的,会计处理列⼊“应付债券——应计利息”科⽬,资产负债表中列报为⼀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已到付息⽇的,列报为应付利息。
2、截⾄资产负债表⽇尚未到付息⽇的,会计处理列⼊“应付债券——应计利息”科⽬,资产负债表中列报为⼀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已到付息⽇的,列报为应付利息。
提问⼈:—追梦者 时间:2024-09-13 16:44:43
A公司对B公司投资⾦额1亿元,根据相关协议在其他权益⼯具投资列报,现B公司已进⾏B轮融资。根据B轮融资的估值报告A公⽰对B公司投资的⾦额为1.5亿元。请教陈版:A公司是否可以按照1.5亿元确定公允价值。
回答⼈:chenyiwei
如果最新⼀轮融资的投资⼈是外部的⾮关联财务投资⼈,则其估值和作价⾦额可以作为确定此前已投⼊的⾦融资产在最新⼀轮融资时点公允价值的参考。但要关注最新⼀轮融资有⽆特殊条款,以及这些特殊条款(如有)对投资作价⾦额的影响。
⾹港⼦公司可以选择其主要发⽣交易的⾹港商业银⾏的汇率报价计算即期汇率。报表折算汇率的选择赞同主帖第2点中的意见。
2、⾹港⼦公司可以选择其主要发⽣交易的⾹港商业银⾏的汇率报价计算即期汇率。报表折算汇率的选择赞同主帖第2点中的意见。
提问⼈:xxxxxxxu 时间:2024-09-02 10:39:39
请问陈版主,如果此时⾹港⼦公司和母公司存在关联交易借款。
母公司以⼈民币借款资⾦出境,⾹港⼦公司根据“当地的汇率环境”选择汇率,完成⼈民币借款的折算。
⽽后在外币报表折算时,又以“母公司的即期汇率”折算回⼈民币。
这时候经过两个不同汇率折算的借款⾦额和母公司账⾯的⼈民币⾦额存在差异,这时候该怎么处理? 回答⼈:chenyiwei
这⾥有差额是不合理的,建议尽可能保证两次折算的汇率在同⼀时点保持⼀致。
如果是同⼀控制,最早追溯到控制权变更⽇2022-1-1?还是B的成⽴⽇2020年? 回答⼈:chenyiwei
3、如果是同⼀控制,最早追溯到控制权变更⽇2022-1-1?还是B的成⽴⽇2020年? 回答⼈:chenyiwei
“⼄于2022-1-1先取得上市公司A的控制权,同时提出预案A拟发⾏股份收购B100%股权”是否表明⼄取得A的控制权和将B装⼊A这两者并不是互为前提和条件的⼀揽⼦交易,尤其是后⼀项交易还需等待监管机构批准,能否实施的不确定性较⼤的情况下?如是,则这两者不构成⼀揽⼦交易的可能性较⼤。
将B装⼊A的交易是在实控⼈⼄的主导下筹划和实施的,且以A、B均受到⼄最终控制为前提,故A控制B属于同⼀控制下合并。在A的合并报表中,最早追溯到A、B均受⼄最终控制的最早期间,即2022-1-1。
提问⼈:star130 时间:2024-09-21 20:26:35
陈⽼师:根据财政部实施问答,假定在新设公司层⾯该交易构成同⼀控制下企业合并,新设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如果该新设公司的成⽴⽇晚于被注⼊的其他⼦公司或业务的成⽴⽇,该新设公司应当追溯⾄⾃⽐较期最早期初开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即使⽐较期最早期初早于该新设公司的成⽴⽇,但应不早于被注⼊的其他⼦公司或业务处于最终控制⽅控制的时点。该新设公司的个别报表期初⽇为其成⽴⽇。 我认为上述问题应该最早追溯到2020-1- 1吧。
回答⼈:chenyiwei
在2022-1-1之前,上市公司A还不受到当前的实控⼈控制,因此不能再往2022-1-1之前追溯。
时间减少,减少的肯定是最后⼏年的时间。
2、时间减少,减少的肯定是最后⼏年的时间。
、根据确定减少的时间对应的付款额(原合同)、未确认融资和折旧额;计算资产处置收益(视同合同终
⽌);
、再根据新合同的内容,计算最终状态的租赁负债,倒算未确认融资费⽤和使⽤权资产
⼤家有案例可以参考下如何核算嘛?
回答⼈:chenyiwei
这种情形属于“租赁变更不构成单独租赁”的情形。应重新测算年限缩短后剩余租赁负债的账⾯价值,据此对租赁负债的账⾯价值进⾏相应调减,再按照与租赁负债调减⾦额相同的⾦额,对使⽤权资产账⾯价值进⾏相应调减。
提问⼈:Norger张2021 时间:2024-09-26 12:11:23
这⾥有个疑问⽼师,有时候我们在调减租赁负债时是直接根据缩短的部分占变动前的⽐例确定租赁负债⾦额,同步调减使⽤权资产,还是说根据剩余的部分计算租赁负债同步确认剩余的使⽤权资产,再依据调整后和调整前的⽐较确认调整额,前者调整时特别是调减时不会出现差额,后者调减时租赁负债和使⽤权资产的调整⾦额不⼀定相等有时出现差异,有差异计⼊当期损益也就是资产处置损益;我的理解在判断是否会存在差异主要看折现率是否变动, 如果折现率未变动不管是调增还是调减都不会存在差额,如果折现率变动则会出现差计⼊资产处置损益,这个理解对吗
回答⼈:chenyiwei
应当是前者。即使折现率变动,也不应导致出现损益影响。提问⼈:Fondens 时间:2024-10-11 11:50:13
谢谢。
那就是按照新的年限,其他参数都是⽼合同的⽅式对租赁负债做模拟计算后,调整租赁负债和使⽤权资产的⾦额。回答⼈:chenyiwei
折现率也需要按照变更⽇的情况调整,不再使⽤原先的折现率。
关于保证类质保费⽤以及售后费⽤
925、关于保证类质保费⽤以及售后费⽤
提问⼈:chris0901 时间:2024-09-02 11:35:42
就是由于⾦额⼩,平时没有计提预计负债,在实际发⽣时直接计⼊了销售费⽤(⼯程类公司,⽬的是为了和成本区分⼀下,毕竟没有对应收⼊,可能造成某个项⽬当期收⼊成本不匹配)。这种按政策理解也是应该要转计到成本?
回答⼈:chenyiwei
是。
收取会计师事务所履约保证⾦是否违法独⽴性
956、收取会计师事务所履约保证⾦是否违法独⽴性
提问⼈:LSX0317 时间:2024-09-02 10:32:17
请教下各位收取会计师事务所履约保证⾦是否违法独⽴性要求,事务所要求退还履约保证⾦理由是影响独⽴性,但按照合同约定需要合同履⾏完毕才能退。
回答⼈:chenyiwei
此类履约保证⾦的收取是违反独⽴性的。
在审计准则中,多次出现注册会计师可在必要时“解除业务约定”的表述,例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 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标和审计⼯作的基本要求》第⼆⼗六条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不能获取合理保
证,并且在审计报告中发表保留意见也不⾜以实现向财务报表预期使⽤者报告的⽬的,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出具⽆法表⽰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终⽌审计业务或解除业务约定。”。如果收 取履约保证⾦,按照合同约定需要合同履⾏完毕才能退,就客观上导致注册会计师为了财务利益(被没收保证⾦的财物损失)放弃了审计准则给予的解除业务约定这⼀选项,⽽冒着不合理的风险继续执⾏审计业务和出具审计报 告。因此,收取履约保证⾦是违反独⽴性原则的。
模具收⼊会计处理
957、模具收⼊会计处理
提问⼈:cfo000000 时间:2024-09-02 11:25:18
汽车零部件⾏业,关于定制的模具,所有权基本都属于客户,通常存在向全部销售模式(客户收费)、摊销模式
(不单独收费,从后续产品销售中收取)、部分销售部分摊销三种模式。公开案例⾥关于部分销售部分摊销模式的会计处理不尽相同,具体如下:
被收购业务出现重⼤变化时的商誉减值问题
958、被收购业务出现重⼤变化时的商誉减值问题
提问⼈:安好 时间:2024-09-02 11:30:09
请教陈版,《上市公司执⾏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4)》案例5-05 被收购业务出现重⼤变化时的商誉减值问题,298页最下⾯⼀段“如果这⼀决定与B公司2×12年12⽉31⽇对收购A 公司所产⽣的商誉进⾏减值测试时的估计不完全⼀致,B公司需要考虑其是否应作为资产负债表⽇后调整事项处理。如果只是2×12年12⽉31⽇相关经营决策尚未作出,⽽在财务报表报出⽇已经作出,决策过程依据的其他假设不变,其应作为资产负债表⽇后调整事项,按照修正后的预计未来现⾦流量确定与该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流量现值,并根据更新后的商誉减值测试结果调整 B 公司2×12 年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为什么2×12年12⽉31⽇未作出决策,就⼀定是调整事项;反⽽2×12年12⽉31⽇作出决策,后续估计不完全⼀致,
反倒有可能作为调整事项,也有可能不作为调整事项?谢谢!
回答⼈:chenyiwei
这个案例的特殊性在于:导致资产组发⽣重⼤变化的事项是2012年铁道部对杂志摆放权的重新招标,重新招标的条件截⾄2012年末都是已知的,即,截⾄2012年末,已经知道“如果B 公司成功竞标, B 公司每年⾄少需额外⽀付2,450 万元渠道费,其铁道媒体业务(即A 公司) 存在亏损的风险;如果公司不参加公开招标,或未能中标,则其出版的杂志将⽆法在旅客列车上摆放,在这种情况下, 公司现有铁道媒体业务可能需要另觅途径分销其出版的杂志,或将停⽌刊印。”即,⽆论什么结果都会发⽣亏损。在此情况下,2013年初管理层作出不参与竞标的决定,是 基于资产负债表⽇已知的条件和信息作出的,且决策做出⽇期(2013.1.18)距离资产负债表⽇很近,故可以看作资产负债表⽇后调整事项。
投资收益的计算
959、投资收益的计算
提问⼈:zixun2022 时间:2024-09-02 17:40:44
陈⽼师好:
关于投资合伙企业的如何计算投资收益的问题向您请教
假如甲公司投资合伙⼈款项是200万,是有限合伙⼈。⼄⽅是gp,投资200万。当年度合伙企业事项利润总额500 万,应纳税所得额是600万。假如有限合伙对其有共同控制影响采⽤权益法核算。假如双⽅的税率都是25%。
合伙企业分配约定,先偿还有限合伙⼈的本⾦,然后按照有限合伙8%的年华收益率对其⽀付股息。然后是⽆限合伙⼈的本⾦,最后在项⽬退出时按照有限合伙和⽆限合伙之间按照80%和20%⽐例进⾏分配。
我的问题是1、第⼀年甲公司确定的投资收益是否是0。还是按照持股⽐例*500计算投资收益。
库存股的合并问题
960、库存股的合并问题
提问⼈:herbert0526 时间:2024-09-02 18:41:35
请教:
⼦公司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级市场回购了⾃⼰的股票,计划⽤于做员⼯持股计划,⽬前在其合并报表中作为库存股列报。
该上市公司的控股母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对这部分库存股做处理么。是仍全额体现在控股母公司合并报表的库存股中,还是要把它处理掉呢。
⾮常感谢! 回答⼈:chenyiwei
⼦公司持有⾃⾝的库存股,在母公司合并报表中的效果相当于收购少数股权(母公司所持股份占⼦公司发⾏在外股份数量的⽐例上升)。
因此在合并报表中应体现为权益性交易,即⼦公司⽀付的回购款与合并报表层⾯因此减少的少数股东权益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引导基⾦
961、引导基⾦
提问⼈:zixun2022 时间:2024-09-02 20:26:47
陈⽼师您好:
关于政府引导基⾦是否属于投资性主体的问题向您请教
政府引导基⾦由财政投资,由某个国企代持。只有这⼀个股东。合伙企业形式。投资专项资⾦和市场化⼦资⾦还可以直接投资企业。可以取得投资收益、转让、后者项⽬退出。主要以项⽬退出获利。个⼈感觉不符合投资性主 体,不知是否合理。
投资
962、投资
提问⼈:zixun2022 时间:2024-09-02 21:43:01
陈⽼师您好:
gp后者lp投资普通合伙企业或者有限合伙企业是否存在与其他⽅共同经营的情况呢,请问这种情况下需要考虑哪些因素去做判断呢
回答⼈:chenyiwei
虽然在理论上不能排除构成共同经营的可能性,但实际操作中极其少见。因为共同经营要求具备共同控制,即“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致同意后才能决
策”。
对于投资类合伙企业⽽⾔,最重要的相关活动是投资的进⼊和退出的决策,实务中所有投资事项的相关决策均需由全体合伙⼈协商⼀致才能做出的情况很少。
另外,即使存在共同控制,判断共同控制的另⼀要素是“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合伙企业的架构通常理解与之⽭盾。
实务中有⼀类投资类合伙企业,虽然名义上是包含多个合伙⼈的有限合伙企业,但各有限合伙⼈都有⾃⼰独⽴的资产池,该资产池的权益由该有限合伙⼈独享,相关投资决策也是由各LP在GP的推荐之下⾃⾏独⽴作出。这类有限 合伙企业中的各个单独资产池有可能符合合并报表准则中“单独主体”的条件,可以单独纳⼊相关合伙⼈的合并报表范围。这种架构距离“共同经营”也相当遥远。
借款违约⾦什么条件下可以确认违约⾦收⼊?
963、借款违约⾦什么条件下可以确认违约⾦收⼊?
提问⼈:⼤树ing 时间:2024-09-03 10:22:33
求助版主:
甲公司(出借⽅)和⼄公司(借款⽅)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额1亿,利率10%,合同期限1年,2023年7⽉⾄
2024年6⽉,逾期不归还借款,违约⾦每⽇万分之5。
⽬前⼄公司经营困难,已到期未归还借款及利息。
但⼄公司关联⽅⽤A公司股权作了借款的抵押担保。已知A公司股权价值较⾼,完全能覆盖借款本⾦、利息及违约
⾦。
那么甲公司在什么条件下可以确认借款违约⾦收⼊?
⾮常感谢! 回答⼈:chenyiwei
根据主帖信息,此时对逾期利息(违约⾦)的计量⽅法是明确的,主要是关注其可收回性问题。
甲公司应关注⼄公司(借款⽅)的还款能⼒和股权抵押担保的有效性(例如,该股权是否已被抵押给其他债权⼈, 或者已被查封或冻结⽽导致⽆法变现等),谨慎评估⼄公司⾃⾝有能⼒偿还的⾦额和抵押品变现可能收回的⾦额, 在确保可收回⾦额的折现值⼤于本⾦的前提下,才能在预计可收回⾦额⼤于本⾦的限度内确认利息收⼊和逾期利息收⼊。
回售权于被投资⼈是否属于衍⽣⾦融⼯具
964、回售权于被投资⼈是否属于衍⽣⾦融⼯具
提问⼈:7847748 时间:2024-09-03 11:54:33
您好陈⽼师,关于对赌协议中的回售权有如下问题向您请教:
求助陈版主:关于租赁现⾦流
965、求助陈版主:关于租赁现⾦流
提问⼈:LF2019 时间:2024-09-03 14:48:1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12修订)》第五⼗三条 在现⾦流量表中,偿还租赁负债本⾦和利息所⽀付的现⾦应当计⼊筹资活动现⾦流出,⽀付的按本准则第三⼗⼆条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以及未纳⼊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计⼊经营活动现⾦流出。
由于租赁负债本⾦是不含增值税的,⽽实际⽀付租⾦的时候往往是含税⾦额,那么对应的进项税在现⾦流量表中如何列⽰?
观点1:放在⽀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争议点:增值税与相关交易的现⾦流分类不⼀致观点2:放在⽀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现⾦;争议点:违背准则规定
请问陈版主,应如何列⽰⽐较合适? 回答⼈:chenyiwei
个⼈更倾向于观点2。
请教陈⽼师,租赁事项下递延资产和负债的确认?
966、请教陈⽼师,租赁事项下递延资产和负债的确认?
提问⼈:SSSS1111 时间:2024-09-03 16:45:23
问题:
请教陈⽼师,企业建设的学校和医院能否作为企业⾃持资产?
967、请教陈⽼师,企业建设的学校和医院能否作为企业⾃持资产?
提问⼈:SSSS1111 时间:2024-09-03 17:02:26
背景:甲公司是⼀家国企公司,通过招拍挂流程拍了学校和医院项⽬的地块,⽀付了⼟地出让⾦,并获取了⼟地
证,⽬前两个项⽬企业⾃⼰在投资建设,项⽬成本在“在建⼯程”归集,⼟地在“⽆形资产”核算,摊销计⼊相关项⽬成本。企业介绍两个项⽬建成后,学校租赁给具体使⽤的中学,收取租⾦,学校的超市,⾷堂由公司运营;医院租赁给具体医院使⽤,收取租⾦,医院的超市,⾷堂,停车场由公司运营。
问题:根据以上描述,该公司能否将两个项⽬做为⾃⼰的⾃持资产,在在建⼯程核算,将来满⾜预定⽤途予以转固;如果作为⾃持资产,将来对外出租,能否纳⼊“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回答⼈:chenyiwei
相关地块的⽤途是否明确为教育、医疗⽤地?如果是,估计该甲公司实际上是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根据政府指令取得法律上的⼟地使⽤权,然后为政府代建公益性项⽬?学校的超市、⾷堂,医院的超市、⾷堂、停车场的经营收⼊是否显著不重⼤?主要依靠收取“租⾦”收回⼟地取得成本和建设投资?
如果是,则从经济实质考虑,该交易事实上相当于是政府向平台公司借款建设公益性资产,⽇后⽀付的租⾦相当于借款的还本付息;授予超市、⾷堂、停车场的经营权可能有⼀定经济利益,但不重⼤,不是该交易的主要考量因
素。
请教陈⽼师,租赁业务处理?
968、请教陈⽼师,租赁业务处理?
提问⼈:SSSS1111 时间:2024-09-03 17:27:05
背景:甲公司与⼄公司签订了⼀份五年期租赁合同(免租期2个半⽉),租⾦约定每年的三⽉份⽀付次年全年的房租,租赁标的物是建筑物的⼀层,在此过程中将部分⾯积进⾏了转租,甲公司与⼄公司再租赁了2年后,进⾏了解约,⽀付了对⽅违约⾦,同时与转租⽅也进⾏了解约,⽀付了对⽅违约⾦。
问题:1、甲公司在确认使⽤权资产时,是否按五年的租赁付款额折现后确认使⽤权资产,确认租赁负债,未确认 融资费⽤;2、甲公司对外转租时,是否按转租⾯积⽐例终⽌相关使⽤权资产和使⽤权资产折旧;3、甲公司与⼄公司解约时,甲公司账⾯核算的使⽤权资产/累计折旧/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终⽌确认产⽣的差额计⼊资产处置收益吗?
回答⼈:chenyiwei
清算企业,基准⽇应交税费余额 进项税额⼤于销项税额 ,如何结转余额?
969、清算企业,基准⽇应交税费余额 进项税额⼤于销项税额 ,如何结转余额?
提问⼈:haha123ZZ 时间:2024-09-03 17:27:38
企业进⾏清算,基准⽇应交税费有借⽅余额,是进项税⼤于销项税导致的,税务局清税没有⽋缴税款,应交税费期末余额如何结转?
回答⼈:chenyiwei
如果这部分进项税额确定⽆法获得退回,则属于资产损失,转⼊清算损益处理。(但理论上对于此类进项税额⼤于销项的情况,应关注由此形成的“其他流动/⾮流动资产”是否发⽣减值。理论上在进⼊清算之前就应已经提⾜减值 了。)
请教陈版,国有企业⽆偿接收债权债务账务处理
970、请教陈版,国有企业⽆偿接收债权债务账务处理
提问⼈:可乐库洛 时间:2024-09-04 10:02:13
⾮专利技术摊销
971、⾮专利技术摊销
提问⼈:haikuotiangaohe 时间:2024-09-04 11:13:28
陈版主您好!
医药企业外购⾮专利技术,购买后公司⼀直未投⼊⽣产,那么这部分⾮专利技术的摊销是计⼊管理费⽤还是参照停
⼯损失,计⼊营业成本?
公司新建⽣产线,已经达到预定使⽤状态,转为固定资产,那么这个固定资产的折旧是计⼊管理费⽤还是参照停⼯损失,计⼊营业成本?
回答⼈:chenyiwei
这两种情况都是计⼊营业成本。另外要注意:资产的闲置本⾝就是减值迹象,除了计提折旧摊销以外,更应关注其减值问题。
【请教陈版】资产评估增值之后,合并报表会调整资本公积,那单体报表需要 进⾏调整吗?
972、【请教陈版】资产评估增值之后,合并报表会调整资本公积,那单体报表需要 进⾏调整吗?
提问⼈:w1643632353 时间:2024-09-04 11:20:40
正常资产评估增值之后,在合并报表的时候不是会调整资本公积吗,报表上资产增加、所有者权益增加;那单体报表在编制的时候也是这样调整吗?
回答⼈:chenyiwei
⾸先需明确属于可按评估值调账的情形(例如国有⾮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制为公司制企业)。
其次,在可以按评估值调账的情况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第⼆条规定处理。对于⼦公司的资产评估 增值,如果⼦公司同时改制的,则⼀并按评估值调账并增加资本公积(个别报表层⾯按评估增值额调整对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合并报表层⾯则直接调整相关资产、负债账⾯价值)。
收付实现制是开票确认收⼊还是收钱时?
973、收付实现制是开票确认收⼊还是收钱时?
提问⼈:baibingbing132y 时间:2024-09-04 14:55:37
收付实现制是开具发票的时候确认收⼊还是收到钱的时候确认收⼊呀? 收到发票的时候确认成本还是付钱的时候确认成本呢?
如果是收付的时候确认收⼊与成本,那开票和收票分录怎么做呢? 提前谢谢您的指导喔。
回答⼈:chenyiwei
收付实现制通常不能⽤于企业会计核算,因此该问题在准则中并⽆明确的规定。⼀般理解是在实际收到现⾦时才确认收⼊,实际发⽣⽀出时才确认成本费⽤。在开票或收到发票,但尚未发⽣资⾦流动时不作账务处理。
收到⼯程承包商延期赔偿款的会计处理
974、收到⼯程承包商延期赔偿款的会计处理
提问⼈:zzp19890703 时间:2024-09-04 14:59:07
公司将⼯程发包给承包商,由于承包商未按合同约定⽇期完⼯交付,承包商需根据合同约定的赔偿条款⽀付给公司相应⼯程延期赔偿以及因延期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公司收益损失赔偿,该等赔偿是否能够冲减在建⼯程的成本
回答⼈:chenyiwei
如果作为补偿对象的损失项⽬在利润表中直接有所体现的,则收到的补偿款直接冲减相关损失原计⼊的利润表项
⽬,补偿款⾦额⼤于实际已在利润表中单独体现的损失⾦额的,超出部分冲减在建⼯程成本。
陈⽼师,资管公司募集资⾦账户T+1⽇的利息收⼊归属问题
975、陈⽼师,资管公司募集资⾦账户T+1⽇的利息收⼊归属问题
提问⼈:shengmeiqin 时间:2024-09-04 16:31:13
陈⽼师您好,我是⼀家资管公司,募集产品资⾦归集到募集资⾦专户,T+1⽇后划⼊托管银⾏,募集资⾦专户产⽣的利息,在与客户产品申购协议未约定孳息归属权,截⽌⽬前客户也没有跟公司要这部分利息,请问陈⽼师,这部分孳息财务是否可以确认利息收⼊?
回答⼈:chenyiwei
建议咨询律师和监管机构,并查阅相应的募集合同,确定对认购款项划⼊托管银⾏之前期间所产⽣的利息的归属有何明确约定。如果约定暂不明确,则基于谨慎考虑建议暂挂负债,只有确定从法律、合同上已排除要将相关累计利息付出的可能性,才能因现时义务的消除⽽将其转⼊损益。
⼆级市场出售股票(交易性⾦融资产)产⽣的⼿续费和交易印花税如何⼊账?
976、⼆级市场出售股票(交易性⾦融资产)产⽣的⼿续费和交易印花税如何⼊账?
提问⼈:是⼩晴鸭 时间:2024-09-04 16:44:11
⼆级市场出售股票(交易性⾦融资产)产⽣的⼿续费和交易印花税如何⼊账?是计⼊到投资收益还是计⼊到管理费
⽤、税⾦及附加呢
回答⼈:chenyiwei
由于系与出售股票投资的交易直接相关,故直接计⼊(冲减)投资收益即可,即直接影响本次交易的损益。
请教陈版主,分⽴审计的程序和准则问题
977、请教陈版主,分⽴审计的程序和准则问题
提问⼈:Grace阿⽛⽛ 时间:2024-09-04 17:25:14
我所承接了⼀个分⽴审计业务,⼤概率是派⽣分⽴,成⽴新公司,⽼公司存续
⽬前以分⽴前的公司财务报表为审计基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请教陈版主:
债务重组 修改收款节点形成展期
978、债务重组 修改收款节点形成展期
提问⼈:yafuj1985 时间:2024-09-04 17:43:48
我公司于2024年6⽉30⽇应收账款-A客户余额6000万元,账龄2-3年,坏账余额200万元。于2024年6⽉30⽇与A客户达成新的收还款协议,6000万元货款A公司分4年⽀付。分别于25年、26年、27年、28年的6⽉30⽇⽀付1500万元, 共⽀付6000万元,⽆利息。请问,该债务重组事项我⽅应如何处理,是否需要将未来的收款额折现考虑,折现率怎么确定,是否确认债务重组利得?新形成的债权如果计算账龄及计提坏账?感谢。
回答⼈:chenyiwei
对于此类修改债务条件,⾸先应判断该条款修改是否为实质性的。由于本案例中该项应收账款的原实际利率为零, 故延长付款期限的安排虽然会导致债权⼈延迟收回现⾦⽽承担资⾦时间价值损失,但这部分损失在会计上是很难体现出来的,即会计上不会因为该项债务延期⽽⽴即确认信⽤减值损失。
修改条件后的债权,账龄应延续计算。但对于发⽣过债务重组的债权,其信⽤风险特征均有特殊性,故建议尽可能采⽤个别认定法计提准备。
提问⼈:877046713 时间:2024-09-13 15:14:50
陈⽼师,债权⼈需不需要将分期收款⾦额折现确认⼀项新债权,新债权与原债权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回答⼈:chenyiwei
区分是否构成实质性修改⽽有所不同,详见上⾯回复。
关于新租赁准则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的处理
979、关于新租赁准则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的处理
提问⼈:LeonC 时间:2024-09-04 19:48:00
请教陈版和各位⽼师,关于新租赁准则⽅⾯的疑问,望答疑解惑:
员⼯调动⾄合资公司,已归属的股权激励如何处理
980、员⼯调动⾄合资公司,已归属的股权激励如何处理
提问⼈:wx_5da958a4acba 时间:2024-09-05 08:24:15
请教各位⽼师,假设A为集团总部,B为A下属全资⼦公司,C为B参股的合资公司,B以权益法核算对C的投资。
2023年,B以A公司股票激励B公司员⼯甲,服务期3年,每年股票归属1/3。
由于⼯作调动,2024年员⼯甲到C公司⼯作,原授予的股票计划不变后续继续归属。请问则在A合并及个别报表中分别如何处理该部分股权激励
回答⼈:chenyiwei
关于收⼊确认的问题
981、关于收⼊确认的问题
提问⼈:jlapple 时间:2024-09-05 08:34:53
请教陈版及各位⼤侠,现有⼀家矿产企业销售的矿产品与某⾦属⽹站的均价挂钩,当该⽹站公布的该产品的⽉均价低于10万元/吨,则售价为0元/吨,当⾼于10万元/吨时则售价为6万元/吨。该⾦属⽹站每⽇均会公布该产品的平均售价。按照证监会监管会计类2号,“与交易双⽅履约情况相关的变动(如基于商品交付数量、质量等进⾏的价格调 整)通常属于可变对价;与定价挂钩的商品或原材料价值相关的变动(如定价挂钩不受双⽅控制的商品或原材料价格指数,因指数变动导致的价款变化)不属于可变对价,企业应将其视为合同对价中嵌⼊⼀项衍⽣⾦融⼯具进⾏会计处理,通常应按所挂钩商品或原材料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价格计算确认收⼊,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后上述所挂钩商品或原材料价格后续变动对企业可收取款项的影响,应按照⾦融⼯具准则有关规定进⾏处理,不应计⼊交易对价。”上述情况不属于可变对价。假设7⽉15⽇销售⼀批该产品,按约定到8⽉15⽇才到⼀个⽉,那在7
⽉底进⾏账务处理的时候,是否应该按照7⽉15⽇⾦属⽹平均售价先确认收⼊同时确认⾦融资产,同时再以7⽉31⽇
⾦属⽹均价对⾦融资产的价格变动进⾏调整并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到8⽉15⽇,再按7.15-8.15的均价对⾦融资 产进⾏再次调整?如果7⽉15⽇-7⽉31⽇这⼀期间⾦属⽹价格均低于10万元,那7⽉底是否不应确认收⼊?但税务上应该会视同销售,此时又该如做账呢?还请陈版指教。
回答⼈:chenyiwei
7⽉15⽇,理论上应根据截⾄该时点的最新信息对⼀个⽉后该⾦属的市场价格进⾏合理估计,据此估计相关嵌⼊衍⽣⼯具的公允价值,作为计量相应收⼊的基础;后续随着⾦属市场的波动情况对该估计进⾏调整,调整的影响计
2、7⽉15⽇,理论上应根据截⾄该时点的最新信息对⼀个⽉后该⾦属的市场价格进⾏合理估计,据此估计相关嵌⼊衍⽣⼯具的公允价值,作为计量相应收⼊的基础;后续随着⾦属市场的波动情况对该估计进⾏调整,调整的影响计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例如,在7⽉末,应根据截⾄7⽉末可获得的信息修正对8⽉15⽇⾦属价格的预估,其与7⽉15
⽇估计值之间的差异影响调整7⽉份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但在实务中,这样做可能难度较⼤,因此实务中通常也 可以接受基于收⼊确认⽇或者资产负债表⽇该⾦属的市价计量该项⾦融资产,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也就类似于主帖所述的处理⽅法。
提问⼈:66飞雪化蝶 时间:2024-09-26 20:50:49
请教陈版,我公司销售合同中 关于违约条款的条款中有⼀条是 “甲⽅违反本合同约定单⽅⾯解除合同的,⼄⽅不得继续在原授权区域内进⾏销售,甲⽅有义务将⼄⽅存货销售给其他代理商。” 甲⽅为我公司,是⼀家⽣产医疗器械的公司,正常我们是按照发货签收后确认收⼊,想请教陈版这样的条款对于收⼊确认是否有影响,这个条款是否影响收⼊的确认时间和⾦额,是否可以全额确认收⼊?感谢回复
回答⼈:chenyiwei
这应该是保护性条款,⼀般情况下不会被触发,故对收⼊确认⽆实质影响。提问⼈:66飞雪化蝶 时间:2024-10-10 08:47:43
感谢陈版,现有⼀个关于银⾏存款在途事项想请教您,
我司俄罗斯⼦公司转给国内母公司的货款,在路上1个多⽉了⼀直没到账(战争影响),影响合并层⾯母⼦公司往来对账,我考虑合并层⾯调整进来,但不知此笔在途资⾦放哪个科⽬合适,想放在其他货币资⾦-在途货币资⾦, 但没找到这个科⽬的设置依据
回答⼈:chenyiwei
其他货币资⾦下可以设置在途货币资⾦明细科⽬。也可以列其他流动资产。但⽆论如何列报,都需要谨慎关注其坏账可能性。
同股不同权及合并处理
982、同股不同权及合并处理
提问⼈:Y杨170509 时间:2024-09-05 10:15:25
请教:母公司A投资⼦公司B 60%股权,B公司少数股东3位,其中2位不参与分红和表决权 需求助:(1)合并按照60%合并权益还是按照表决权⽐例进⾏合并。通过查询“表决权⽐例可⽤于判断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影响, 但在权益法核算或合并报表中确定应享有权益、损益的份额时,应依据股权⽐例或者利润分配⽐例为准。”确认⼀下是否按照60%进⾏合并 (2)当时B公司的2位少数股东签订协议,投资5年,并按照投资款计算相应活期利
息,现少数股东回购股权,那么相对应的利息如何账务处理。谢谢提⽰
回答⼈:chenyiwei
“B公司少数股东3位,其中2位不参与分红和表决权”:不参与分红和表决,那么这两个少数股东⼊股的⽬的是什么?其⽇后将获得何种收益?
“当时B公司的2位少数股东签订协议,投资5年,并按照投资款计算相应活期利息”:如果投资只是为了获取相当于活期利息的收益,则为何要投资?回购义务由谁履⾏?是否应在合并报表中将这两个少数股东所享有的权益列作负债,⽽不是少数股东权益?
企业计提⼤额职⼯教育经费应如何处理
983、企业计提⼤额职⼯教育经费应如何处理
提问⼈:liujing_619619 时间:2024-09-05 13:55:25
请教陈⽼师:
项⽬组承做某国企股权转让审计,截⽌⽇教育经费余额600多万元,查阅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中问题1-4- 11(⼯会经费和职⼯教育经费的计提问题),关于职⼯教育经费部分的回答:“不按规定计提和使⽤职⼯教育经费 是存在法律上的风险的”、“职⼯教育经费在性质上类似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三条所规范的安全⽣产费 和维简费,其提取额都只是表明了可⽤于特定⽤途的资⾦额度,但提取时并未指明具体⽤途,因此严格来说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于“负债”这⼀会计要素的定义。但考虑到此类经费的余额⼀般较⼩(低于审计可容忍误差),并且如果不提取又会存在如上所述的法律风险,因此实务中都应当是按规定⽐例计提的,其余额反映在“应付职⼯薪酬”科⽬中。”
考虑股权转让的审计⽬的,且教育经费余额过⼤,远超重要性⽔平,请问项⽬组应如何处理,处理的依据是什么?盼复,谢谢!
回答⼈:chenyiwei
如果确定本次审计是基于股权转让的特殊⽬的,则在交易双⽅均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对被审计财务报表可按特殊基础编制,即把职⼯教育经费的余额(确定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被使⽤的部分)予以冲回,并⼊权益。审计报告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审计特殊⽬的财务报表的特殊考虑》及其应⽤指南的规定出具。
这样做的前提是:
请教陈版主:公司主动放弃债权的会计处理
984、请教陈版主:公司主动放弃债权的会计处理
提问⼈:changhe228 时间:2024-09-05 14:58:57
请教:陈版主。 公司应收客户A 10万元,但由于时间久远,业务⼈员判断该笔款项收回的可能性极低,在公司内部经审批后作核销。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该笔应收账款计提坏账8万元。
问题1:该业务符合债务重组定义吗?根据债务重组的定义,指不改变交易对⼿⽅的情况下,经债权⼈和债务⼈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额、⽅式等重新达成协议,但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单⽅⾯做核销,感觉不太符合债务重组定义 问题2:公司对该业务,如下会计处理哪种⽅式正确。
⽅式⼀:
借:坏账准备 8
投 资 收 益 2
贷:应收账款 10
⽅式⼆:
借:投资收益 10
贷:应收账款 10
借:坏账准备 8
贷:信⽤减值准备 8
问题3:如果⼀项业务满⾜债务重组的定义,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按组合,确认债务重组损益时要考虑计提的坏账吗?例如:公司应收客户A 10万元,双⽅经协议,公司不再要求对⽅偿还该笔款项。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该笔应收账款计提坏账8万元。最终确认的债务重组损益是-10万元,还是-2万元呢?
回答⼈:chenyiwei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核算
985、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核算
提问⼈:保持学习ing 时间:2024-09-05 16:59:12
陈⽼师:
您好,看您之前的帖⼦答疑中有说“股权投资的核算是看其是否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影响,以及对被投资
⽅⽽⾔是否符合权益⼯具定义,与预计持有时间⽆关。”即约定投资期限2年,如果满⾜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符合权益⼯具定义,那有限寿命主体的合伙企业(如经营期限6年)也可以单体上将该类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
算,并在持有期间纳⼊合并范围吗?
那与长期股权投资需满⾜拟长期持有的意图不会有冲突吗?要怎么理解长期持有呢? 烦请陈⽼师帮忙解答下,有点想不明⽩了
回答⼈:chenyiwei
对有限寿命主体的合伙企业处于最劣后层级的合伙份额的投资,如果对该合伙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影响的,也可以参照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或者权益法核算。但因为投资对象对被投资企业⽽⾔不符合权益⼯具定 义,所以不适⽤“长期股权投资”这⼀报表项⽬名称,⽽是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但这只是报表项⽬列报⽅⾯的区别。
对合伙企业如具有控制权的,应纳⼊合并报表范围。
以上分析,只要对被投资企业的预计投资期限不短于1年即可成⽴。如短于1年的,应属于流动资产,如交易性⾦融资产。
客户要求给予⼀定的应收账款折扣,才愿意⽀付应收账款
986、客户要求给予⼀定的应收账款折扣,才愿意⽀付应收账款
提问⼈:baixz1848 时间:2024-09-05 17:42:57
企业销售商品给对⽅,对⽅迟迟未回款,形成应收账款。现要求对⽅⽀付款项,但是对⽅要求说,在应收账款的基础上,给予⼀定的折扣,则可以马上付款。企业最终给予企业应收账款的10%的折扣,对⽅⽀付90%即可。想请教
⼀下,这10%的折扣应该做什么处理?是冲减收⼊,还是作为重组做营业外⽀出呢?望回复,⼗分感谢!
回答⼈:chenyiwei
该项折扣并⾮是原先的销售合同中约定的现⾦折扣,也不是因为本企业交付的产品在数量、质量等⽅⾯存在瑕疵⽽给予客户的价格折让。这是对应收账款的还款条件的修改,属于债务重组。债权⼈放弃的这部分债权作为债务重组损失借记投资收益。
请教陈版,关于分步处置⼦公司形成的资本公积期后结转问题
987、请教陈版,关于分步处置⼦公司形成的资本公积期后结转问题
提问⼈:5AI笑笑 时间:2024-09-05 19:45:45
请教陈版主⼀个问题。公司分步处置⼦公司,⾸先,虽然在第⼀次收购时点对后期收购计划进⾏了约定,但约定条款仅为双⽅意向性约定,给与了对⽅优先购买权,但不构成收购剩余股权的承诺,且⼏次收购价款都是基于当时的评估价值公允计量,不存在“⼀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并考虑时是经济的”等⼀揽⼦交易的情况,因此在未丧失控制权前的处置,处置收益计⼊了资本公积。后续间隔⼏年后对⽅⾏使了优先购买权,购买了剩余全部股权。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前次处置形成的资本公积,是否可以转⼊当期损益呢?
对于⾮⼀揽⼦交易下,未丧失控制权处置⼦公司,视为权益性交易,对应的收益计⼊资本公积⽐较明确;查找了各项资料、公众号,对于处置⼦公司股权并丧失控制权时,原权益性交易形成的资本公积,不应转⼊投资收益也有⽐较明确的指导意见,但⼀般提到的都是购买少数股权形成的资本公积,或同⼀控制下形成的资本公积。对于上述列
⽰的⾮⼀揽⼦交易形成的资本公积,是否也属于特殊事项,可以转⼊投资收益?
我认为虽未认定为⼀揽⼦交易,但是从结果看,结合整个商业交易的⽬的,若本次丧失控制权下前次处置对应的资本公积也⼀直保留在合并报表中,是否未真实体现公司交易实现的真实利润?
回答⼈:chenyiwei
在分步交易处置⼦公司,且确定各步骤不构成⼀揽⼦交易时,此前丧失控制权之前的交易按照“不丧失控制权前提 下部分处置⼦公司股权”处理,差额按权益性交易原则计⼊合并报表层⾯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这 部分资本公积由权益性交易形成,后续丧失控制权时应继续保留在合并报表的资本公积中,不能转⼊损益或者留存收益、其他综合收益。不属于可转⼊损益的“特殊事项”。
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同时投资
988、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同时投资
提问⼈:LH00 时间:2024-09-10 17:11:23
请教陈版。交易背景:存在A合伙企业及B公司,A合伙企业持有B公司的3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C公司与A合伙企业及B公司⽆股权关系。C公司CEO为A合伙企业的GP且为B公司的法定代表⼈,因此,A合伙企业及B公司为C公司的关联⽅。
计划实施的交易:C公司拟收购A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20%,同时对B公司增资,增资后持有B公司10%股份。收购及增资后,C公司对A合伙企业及B公司仅构成重⼤影响,不构成控制。
问题:核算层⾯是否仅需将两笔交易分别作为两家联营企业核算?是否需要考利⼀揽⼦交易的特殊核算? 回答⼈:chenyiwei
应将C公司对合伙企业的投资和对B公司的投资作为两项资产核算。但因为合伙企业持有B公司股权,因此这两者的公允价值是有相关性的。如果两者估值差异很⼤,应关注其合理性,必要时作为⼀揽⼦交易进⾏合理的调整。
(将交易总额在对合伙企业投资和对B公司投资这两项资产之间合理分配)
请教陈版及各位坛友,关于⽆形资产及商誉的减值问题。
989、请教陈版及各位坛友,关于⽆形资产及商誉的减值问题。
提问⼈:leld 时间:2024-09-11 09:50:16
先简单介绍下背景。公司⽬前存在⼀项使⽤寿命不确定的⽆形资产价值1000W(系收购⼦公司取得),收购时产⽣了400W的商誉(收购⼦公司的资产组仅包含⽆形资产及商誉,价值共计1400W) 我们每年会对⽆形资产和资产组做评估。上年评估值,⽆形资产单项为1300W,资产组为1500W; 今年这个⼦公司的产品销售存在⼀定量的下
浮,预计资产将发⽣减值。请教下:1、 如果⽆形资产评估值最终为900W、资产组评估值为1200W 那么我这边确认⽆形资产减值准备100W,然后以“减值后“的账⾯价值,900W+400W(商誉)=1300W与资产组评估值⽐较,然后确认100W的商誉减值吗?这⾥我感觉有点奇怪,因为这项⽆形资产和商誉基本上就是“绑定“状态。⽆形资产发
⽣减值了,我个⼈的看法是,商誉应该是就完全不存在了。但是看准则,是按照这种⽅式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的。 2、如果⽆形资产评估值最终为950W,资产组评估值为1350W那么确认⽆形资产减值准备50W,然后以“减值后“的账⾯价值950W+400W(商誉)=1350W与资产组评估值1350W⽐较,为发⽣减值,不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这⾥我就更奇怪了,如果出现这种极端情况的话。是否只对⽆形资产计提减值,但是商誉不计提。 感谢陈版和坛友的耐
⼼解答,⾮常感谢。
回答⼈:chenyiwei
“上年评估值,⽆形资产单项为1300W,资产组为1500W”的原因是什么?从这⼀点来看,资产组的未来现⾦流⼊除了来源于该项使⽤寿命不确定的⽆形资产以外,还来源于其他因素(包含在商誉中),这与该项⽆形资产与商誉完全绑定的判定不⼀致?
事实上,很多资产组内的资产没有活跃市场,难以确定其公允价值,因此对资产组内资产单独测算不含商誉的可收回⾦额是有难度的。建议关注主帖案例中该项⽆形资产本⾝的可收回⾦额是如何确定的,是否合理。
设备制造公司从外部供应商采购设备销售给客户
990、设备制造公司从外部供应商采购设备销售给客户
提问⼈:洪keke1 时间:2024-09-11 10:00:19
公司2024年与客户签订合同销售设备(商务合同签订时间8⽉11⽇、技术合同8⽉2⽇),同期⾃供应商处采购同款 产品(商务合同8⽉24⽇、技术合同8⽉23⽇)。对⽐销售与采购合同情况,交易内容相同系同个型号的设备,技术合同标的设备的技术参数均相同,与客户的合同⽑利率20%。设备由供应商直接发货⾄客户指定地点。
销售合同主要条款:(1)合同签订后50%预付款、发货前40%、验收后1个⽉内5%、质保期⼀年后5%;(2)公司提供质保期,为安装调试合格后的30个⽉。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定⾦40%、交机50%、验收10%(保固期30个⽉)。请教陈版主 此交易模式是否符合净额法核算@chenyiwei
回答⼈:chenyiwei
这种背靠背的贸易业务应采⽤净额法核算,即公司并未取得商品的控制权。
请教陈版主,关于集团成⽴基⾦收购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
991、请教陈版主,关于集团成⽴基⾦收购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
提问⼈:wxxxzzz 时间:2024-09-11 10:28:02
背景:⾮上市集团成⽴基⾦公司投资上市公司,投资后集团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对上市公司有重⼤影响
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影响,投资⽅都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
⾦融⼯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当期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权益法核算。
提问:
基⾦公司在购买股权、持有股权期间和转让股权时的会计核算
集团在购买股权、持有股权期间和转让股权时的会计核算
能否使⽤成本法进⾏会计核算回答⼈:chenyiwei
从主帖信息来看,集团完全是通过基⾦对上市公司具有重⼤影响的,⽽不是⼀部分股权由集团直接持有,另⼀部分以财务投资⽬的由基⾦持有。在这种情况下,该基⾦并不符合“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 基⾦在内的类似主体”,应直接对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采⽤权益法核算。即,在基⾦公司层⾯直接运⽤权益法。
不可以对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采⽤成本进⾏后续计量,⽆论是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还是⾦融资产。
关于不动产财务决算会计处理问题
992、关于不动产财务决算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d010283 时间:2024-09-11 14:35:09
陈⽼师:企业在2020年买了⼀处房产,房产可以直接使⽤,房产内配备空⽓能 、家具、健⾝器材、餐具等,房地产公司只开具⼀张不动产发票,开具为:不动产xx房屋500万元,没有按照出售给企业的家具、家电、房产等分别 开票,故企业当年账⾯处理,将购买的房产等⽀付500万元确认为1个资产(固定资产-房屋500万元)。2024年按照相关要求企业委托事务所开展财务决算审计,审计提出要把该不动产(500万)分割成不同资产类别分别确认资产 且需要调减该资产原值,确认⼀部分当期费⽤(如餐具计⼊当期费⽤),请问这样处理合适,还没有其他处理⽅法
回答⼈: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寿命或者以不同⽅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在主帖案例中,由于家具、家电、餐具等的使⽤寿命与房屋本体明显不同,故应分别确认为不同的固定资产。对于家电、家具,可直接按照市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从总价中扣减,剩余的是房屋本体(主体结构)部分的⼊账价值。
求助陈版主帮忙解答上市公司股权⾮关联⽅赠予问题
993、求助陈版主帮忙解答上市公司股权⾮关联⽅赠予问题
提问⼈:byapm400 时间:2024-09-11 16:02:19
背景材料:上市公司A对外投资⼀家公司B,持股30%,对B进⾏权益法核算,B进⼊破产重组,A账⾯已全额计提减值。A上市公司与⼀家民营公司C谈成了合作,C出资重整,重整⽅案计划将B灭失,原股东全部股权作废,成⽴新公司D,C持有D40%股权,原B公司的债权⼈债转换为新公司D的股权30%。A对B公司基本⽆债权,A不计划对新公司D认缴或实缴出资,拟由重整⽅C赠送A公司D公司的30%股权。计划变更完成后新成⽴的D公司股权⽐例
为:A公司持有30%,重整⽅C持有40%,原债权转换为新公司30%股权。问题:(1)以上重整⽅式在会计层⾯是 否可⾏?如果可⾏,对于A公司和D公司怎么进⾏账务处理?(2)是否有上市公司接受⾮关联⽅赠予股权的案例?
回答⼈:chenyiwei
关键是:这个赠送的背后商业逻辑和理由是什么?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关联化?
如果⽆法给出合理(符合通常的商业逻辑和商业常识)的解释和理由,则审计师可能需以审计范围受限为由,对该上市公司的报表发表保留意见或者⽆法表⽰意见。
公司初创期,设⽴员⼯持股平台增资涉及的股份⽀付问题
994、公司初创期,设⽴员⼯持股平台增资涉及的股份⽀付问题
提问⼈:徐同学 时间:2024-09-11 16:40:03
背景:A公司2022年设⽴,⾄今⼀直没有业务,⽬前B母公司将部分业务涉及的资产⼈员转⼊此公司,未来以A公司作为上市主体。
研发活动的认定
995、研发活动的认定
提问⼈:RSM@zyl 时间:2024-09-12 10:47:12
陈⽼师您好,想咨询您关于会计上研发活动是如何认定的?
公司主营业务在⾃营APP内进⾏。公司的下列活动是否可以认定为研发活动?
同⼀控制下取得净资产为负数的⼦公司,后续出售投资损益的确认
996、同⼀控制下取得净资产为负数的⼦公司,后续出售投资损益的确认
提问⼈:LouisZrj 时间:2024-09-12 14:52:44
请教陈版:
假设有以下情况,2021年6⽉,A公司经同⼀控制合并将B公司纳⼊合并范围(100%持有股权),⽀付价款80万 元,合并⽇B公司净资产-100万元,因此A公司个别报表未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合并⽅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 务)。合并报表层⾯,对于B公司实收资本部分对抵科⽬是资本公积。2023年5⽉,A公司决定将B公司处置,B公司2021年合并⽇后产⽣净利润50万元、2022年产⽣净利润100万元、2023年处置⽇前产⽣净利润100万元。
2023年5⽉,A公司取得处置价款1000万元。
个别报表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是否为:1000-0=1000万元?
合并报表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是否为:1000-(-100+50+100+100)=850万元?
站在合并报表⾓度应冲回投资收益-150万元,但这部分投资收益如何冲回?对⽅科⽬是什么?因为按照⼀般的思路对⽅科⽬⼀个年初未分配利润150万元(50+100),另⼀个是⼦公司出表前产⽣的2023年净利润100万元。
但如果两个都冲会多出⼀个100万元(也就是当时⼦公司净资产为负数时未确认负数长投的部分),对于这个数字该怎么调整,调整资本公积?
希望陈版能解答我这个困惑,感谢! 回答⼈: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少数股东出售少数股权对商誉的影响
997、请教陈版主,少数股东出售少数股权对商誉的影响
提问⼈:yihaoshanghai 时间:2024-09-12 16:02:22
例:A公司收购B公司80%股权(⾮同⼀控制下),形成商誉2亿元。2年后,少数股东拟向⾮关联第三⽅C公司出售其20%股权,出售价格按账⾯净资产作价。
问:
少数股东出售其20%股权时的对价是否可以认为是新的公允价值?
本例中,少数股东按净资产出售其20%股权,是否可以变相证明,原溢价收购形成的2亿元商誉已出现减值迹象。
若商誉减值测试时,测算的资产组可回收⾦额仍然⾼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价值。是否与少数股东的平价转让股权⾏为有冲突。
谢谢!
回答⼈:chenyiwei
要考虑本次少数股东向第三⽅出售其股权的背后原因和定价逻辑,例如交易对⼿⽅与该少数股东之间是否为隐蔽的关联⽅关系、按净资产作价出售的原因等。另外,也要考虑A公司作为B的另⼀股东为何放弃优先购买权。
由于资产减值中的可收回⾦额是“两者孰⾼”的概念,因此仅仅依据⾮控股股权出售价格低于原长投账⾯价值的相应
⽐例,不能认为母公司持有的控股股权已发⽣减值,例如,在测算未来现⾦流量现值时,A作为B的控股股东是否可以享有协同效应的影响。
若商誉减值测试时,测算的资产组可回收⾦额仍然⾼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价值。可能会与少数股东的平价转让股权⾏为有冲突。所以还是需要了解少数股东低价出售是否有特殊的理由,以及控股股东所享有的协同效应是否仍存在。
预收充值款情况下取消合同的账务处理
998、预收充值款情况下取消合同的账务处理
提问⼈:RSM@zyl 时间:2024-09-12 16:33:48
陈⽼师您好,想咨询您关于预收充值款情况下取消合同的账务处理
公司推出充值储存业务,客户充值后可使⽤其中的余额购买公司产品。后续,由于业务规范问题,公司下线了该项业务,但部分客户未进⾏退款,针对该部分未退款的余额,有账务处理如下:
结转的时候应当计⼊营业外收⼊还是营业收⼊呢?
3、结转的时候应当计⼊营业外收⼊还是营业收⼊呢?
是否参考收⼊准则中关于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中的(七)客户未⾏使的权利。“客户未⾏使的权利 企业因销售商品向客户收取的预收款,赋予了客户⼀项在未来从企业取得该商品的权利,并使企业承担了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义务, 因此,企业应当将预收的款项确认为合同负债,待未来 履⾏了相关履约义务,即向客户转让相关商品时,再将该负债转为收⼊。某些情况下,企业收取的预收款⽆需退回,但是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例如,放弃储值卡的使⽤等。企业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额的,应当按 照客户⾏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例将上述⾦额确认为收⼊;否则,企业只有在客户要求其履⾏剩 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能将相关负债余额转为收⼊。企业在确定其是否预期将有权获得 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额时,应当考虑将估计的可变对价计⼊交易价格的限制要求。”计⼊营业收⼊?
我理解应当将余额进⾏区分,区分其中哪些是出于交易习惯(类似于充100只使⽤95)产⽣的零星⾦额,这部分可以转⼊营业收⼊;剩余部分应当转⼊营业外收⼊。
希望陈⽼师解答! 回答⼈:chenyiwei
应在合理保证剩余款项被要求偿还的可能性基本已不存在的情况下,将其转⼊损益。转⼊的损益项⽬⼀般为营业收
⼊。虽然确实如你所述,理论上应当“将余额进⾏区分,区分其中哪些是出于交易习惯(类似于充100只使⽤95)产
⽣的零星⾦额,这部分可以转⼊营业收⼊;剩余部分应当转⼊营业外收⼊”,但实务中这样做的难度可能较⼤,故建议全部转⼊营业收⼊。
提问⼈:Norger张2021 时间:2024-09-24 09:12:33
⽼师,我有个疑问,在预收款项未确定与客户订单绑定前,到底是确认预收账款还是合同负债问题,⽐如,公司会通过外部平台卖产品,但是要求先充值后消费,基本为个⼈客户,在客户充值到平台后,该资⾦在平台因此暂时未做账务处理,后期公司将这笔款项定期转对公账户,问题1、客户在平台充值时假如该⾦额没有转⾄我司对公账
户,不做账是否合理,2、做账时确认预收账款还是合同负债合理,因为合同负债是与合同订单绑定的,但是在充 值时并未消费;3、⽬前根据平台每⽉的消费额来确认收⼊,但对应成本⽆法⼀⼀匹配,因此很多情况根据⽑利⽔ 平直接倒算成本,同时会衍⽣⼀部分问题即成本可调⽆法做把控,在审核⼦公司报表时发现,是否有更合理的⽅式做把控。
回答⼈:chenyiwei
海外建设运营移交项⽬是否应适⽤14号解释?
999、海外建设运营移交项⽬是否应适⽤14号解释?
提问⼈:huozhizhou 时间:2024-09-12 16:49:40
陈版您好。
业务背景:公司与南美洲⼀个国家政府签订了⼀项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公司为其修建⼀座⽕电站,⽕电站建成后公司拥有20年的运营权利,同时与该国国有电⽹公司签订售电协议,公司在运营期内将所有发电出售⾄该国电⽹公司,该国政府不对发电收益做最低保证,20年运营期结束后,公司⽆偿将所有⽕电资产全部移交⾄该国政府。
问题:由于是海外项⽬,最终资产移交为国外政府,该类BOT业务是否亦应参照《14号会计解释》中有关PPP业务的逻辑进⾏处理,即若将该业务识别为PPP业务中⽆形资产模式,是否应考虑⽕电站建设期间应确认电站建设的收
⼊。
回答⼈:chenyiwei
对于在海外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等项⽬,如果同样符合“双控制”“双特征”条件的,则同样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第⼀条规定。就主帖背景信息看很可能是满⾜的。
电站建设期间是否确认建造收⼊,取决于在建造过程中,本企业是否为主要责任⼈。提问⼈:huozhizhou 时间:2024-10-09 17:00:48
陈版:若均满⾜上述双控制、双特征,以及主要责任⼈的条件,满⾜⽆形资产模式。对于此类海外项⽬,建设期的收⼊⾦额该如何确认,是否有类似处理案例给予参考
回答⼈:chenyiwei
⼀般按照成本加合理⽑利的⽅式估计建造收⼊,对应确认⽆形资产。实务中也有按成本确认等额收⼊,即建造零⽑利的例⼦,但个⼈理解并不恰当。
变动价格发货后如何确认收⼊?
1000、变动价格发货后如何确认收⼊?
提问⼈:wufaxian 时间:2024-09-12 17:10:01
⽐如合同约定客户⼀年订购1万件产品,按原价销售,订购2万件产品按原价9折结算,订购3万件按8折结算。这个⽉给客户发货2000件。如何写会计分录?
回答⼈:chenyiwei
遵循可变对价原则,结合以往与该客户的交易惯例等,谨慎估计该客户⼀年内可达到的订购量,据此合理估计单价,注意确保遵循“极可能不会发⽣重⼤转回”的限制条件。
如果是针对新客户,则基于谨慎原则,先假设其订货量可达到优惠幅度最⼤的⼀档,据此暂估收⼊。
⼀般先按照开票⾦额确认应收账款,遵循可变对价原则计量收⼊,差额暂挂其他应付款。提问⼈:wufaxian 时间:2024-09-13 22:24:51
谢谢陈⽼师讲解。
假设我⼀开始按照9折计算的收⼊。
那么半年后我觉得客户可能达不到9折要求的销量。这时我应该怎么记账? 如果半年后我发觉客户可能会达到8折要求的销量。这时我应该如何调整?
回答⼈:chenyiwei
根据最新的销量预期对应的价格,对收⼊进⾏相应调整。
app注销后,⽤户充值款如何后续处理
1001、app注销后,⽤户充值款如何后续处理
提问⼈:xiong555 时间:2024-09-12 17:55:22
求助陈版@chenyiwei ,前期⽹络短剧⾏业⽕热,企业在多个平台开设⼤量⼩程序账号,进⾏矩阵推⼴和运营。⼀般情况下前5-10集可以免费观看,后续剧集通过收费等⽅式解锁观看。主要收费模式:1、充值消耗(按1:100兑
换平台的虚拟币);2、vip收费(周卡、⽉卡、年卡);3、全集购(整部剧⼀次购买)等
现企业根据短剧市场情况进⾏战略调整,对部分短剧⼩程序账号予以注销。注销之前进⾏公⽰“暂停服务”,时间为90天,公⽰时间截⾄后启动注销流程,⾄注销程序完成,时间为7天;该公⽰时间段内⽤户可以申请退款,注销程序完成则⽤户⽆法搜索到⼩程序,⽆法进⾏退款操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应⽤指南七、关于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
客户未⾏使的权利企业因销售商品向客户收取的预收款,赋予了客户⼀项在未来从企业取得该商品的权利,并使企业承担了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义务,因此,企业应当将预收的款项确认为合同负债,待未来履⾏了相关履约义 务,即向客户转让相关商品时,再将该负债转为收⼊。
某些情况下,企业收取的预收款⽆需退回,但是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例如,放弃储值卡的使
⽤等。企业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额的,应当按照客户⾏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例将上述⾦额确认为收⼊;否则,企业只有在客户要求其履⾏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能将相关负债余额转为收
⼊。企业在确定其是否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额时,应当考虑将估计的可变对价计⼊交易价格的限制要求。
由于短剧⾏业特征,普遍存在⼤量⽤户充值未消耗的虚拟币,与预付充值卡类似。虽然是企业主动注销平台,提前终⽌合同,但实质估计在公⽰期后续⽤户退款⾮常少。1、该种情形是否仍适合应⽤指南中的案例?2、剩余充值款是否可以⼀次性计⼊当期收⼊,或按照3年内摊销,或将3年内未上线又未申诉退款的⽤户视作放弃充值款的使
⽤,此时客户要求其履⾏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将合同负债结转⾄营业收⼊。
回答⼈:chenyiwei
这类截⾄账号注销时客户尚未消费的预存款,也属于收⼊准则下“客户未⾏使的权利”,可以在合理保证客户不会再要求退款,且本企业已完成提现(或者将这些虚拟币提现到本企业账户⽆障碍)的前提下,将⽆需退还的款项结转收⼊。
对于款项⽆需退还的证据,除了已经实际注销账户、关闭退款⼊⼜以外,还应依据相关平台的管理规则和法律法规规定,确定⽆需再退还。必要时可获取律师的法律专业意见。
在确定⽆需退还后,剩余的充值款应⼀次性转⼊收⼊,不能分年摊销。
少数股东回售权、远期收购义务、可回售⼯具
1002、少数股东回售权、远期收购义务、可回售⼯具
提问⼈:xiaomiya 时间:2024-09-12 21:34:29
陈版主及各位⽼师,⿇烦请教3个问题,谢谢:少数股东回售权、远期收购义务、可回售⼯具⼀、少数股东拥有回 售权甲是⼄的母公司。A向⼄增资1000万,持有20%股权,具有重⼤影响。A有权于3年后要求甲以约定价格收购A 所持的⼄20%股份。A承担的风险和报酬与普通股股东实质相同。假设衍⽣⼯具公允价值为200万。⼄个别报表: 借:银⾏存款 1000贷:实收资本 1000甲个别报表: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0贷:衍⽣⼯具 200A个别报表: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0贷:银⾏存款 1000借:衍⽣⼯具 200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0
⿇烦问下:甲个报、A个报的处理对吗? ⼆、对少数股东的远期收购义务⼄是A全资⼦公司。甲⽀付1000万从A购买⼄60%股权(对应A所持⼄长投的账⾯价值900万),甲对⼄实施控制。A有权要求甲于3年后以约定价格进⼀步收购A所持的⼄40%股权。假设衍⽣⼯具公允价值为200万。处理⽅式1甲个别报表:借:长期股权投资 1200
贷:银⾏存款 1000衍⽣⼯具 200A个别报表:借:银⾏存款 1000 衍⽣⼯具 200 贷 : 长期股权投资 900 投资收益 300 处理⽅式2甲个别报表: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0 贷:银⾏存款1000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0贷:衍⽣⼯具 200A个别报表:借:银⾏存款 1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900 投资收益 100借:衍⽣⼯具 200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0⿇烦问下:处理⽅式1、2哪个对呢?如果都不对,应如何处理? 三、可回售⼯具甲和⼄共同出资设⽴有限合伙企业A,甲出资800万控制A,⼄出资200万(⼄出资部分符合分类为权益⼯具的可回售⼯具特征)。A报 表处理:借:银⾏存款 1000 贷:实收资本 800其他权益⼯具 200这样处理对吗?还是说,直接贷⽅实收资本1000万?
回答⼈:chenyiwei
你好,陈版,商誉减值不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吗
1004、你好,陈版,商誉减值不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吗
提问⼈:kyhj0314 时间:2024-09-13 08:44:51
会计准则应⽤指南526页:需要说明的是:按照会计规定在⾮同⼀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确认了商誉,并且按照所得税 法规的规定该商誉在初始确认时计税基础等于账⾯价值的,该商誉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产
⽣暂时性差异的,应当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陈版,按照准则应⽤指南理解:商誉减值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回答⼈:chenyiwei
商誉的减值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是因为商誉的初始确认并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商誉的减值是与初始确认直接相关的事项,所以也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关于⼟地增值税的问题
1005、关于⼟地增值税的问题
提问⼈:yuzsky 时间:2024-09-13 09:07:46
在资产负债表⽇,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尚未售罄就到了税务机关可要求清算的时点(⽐如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但清算结果还未最终报税务机关核定,还未进⾏纳税申报,只是初步测算出整体应缴纳的⾦额,前期出售部分已经正常预缴⼟增税并计⼊当期损益。 请问:1、在资产负债表⽇是否应当按照差额确认应交税费?
⼦公司少数股东退出减资的账务处理
1006、⼦公司少数股东退出减资的账务处理
提问⼈:chenfj1989 时间:2024-09-13 12:49:32
B公司为A的⾮全资⼦公司,B公司实收资本5亿元,其中A占股51%,C占股49%。现在C公司撤股49%,对B公司减资,减资后A公司100%控股B公司。
现在B公司整体评估价值为5.5亿元(主要⼟地房屋增值),C公司对应的股权价值为2.7亿元,以B公司的⼟地、房屋(⼟地房屋公允价值2.7亿元,账⾯价值2.2亿元)作为对价⽀付。
处理⽅式⼀: 个别报表与合并报表层⾯均不影响损益
B公司个别报表处理:(暂不考虑税费) A公司合并报表:视同购买少数股权权益,差额计
⼊资本公积
借:实收资本 2.45亿元 借:少数股东权益
贷:⼟地房屋账⾯价值 2.2亿元 贷:⼟地房屋账⾯价值
资本公积 0.25亿元 资本公积处理⽅式⼆:按公允价值
B公司个别报表处理:(暂不考虑税费) A公司合并报表:视同购买少数股权权益,差额计
⼊资本公积
借:实收资本 2.45亿元 借:少数股权权益
资本公积 0.25亿元 贷:⼟地房屋公允价值贷:⼟地房屋公允价值 2.7亿元 资本公积
请问:
买⽅信贷下的财务担保
1007、买⽅信贷下的财务担保
提问⼈:7847748 时间:2024-09-13 13:00:25
您好,陈⽼师,关于买⽅信贷下的财务担保还有如下疑问向您请教:(1)公司虽然为成功销售给客户设备提供了 担保,但是公司认为该担保事由为⾏业惯例,并⾮公司的⼀项业务,因此设备销售定价并没有考虑该担保事由,担保未收取任何费⽤。该种情况下,设备销售价格公允。虽然设备销售和财务担保为⼀揽⼦交易,但是否可认为担保收⼊为0?(2)假设:公司设备销售因不同客户价格差异较⼤,虽然公司有内部定价机制价格公允,但是⽆其他可证明设备价格公允的依据,是否还是应该考虑财务担保价格的公允价值,并从设备销售价格中拆分?(3)⾮⾦融 机构为销售设备提供的财务担保如果不为赚取服务费或获取收益,是否可认为担保事项为⾮主营业务不够成重⼤财务担保,不予分拆担保收⼊?(4)母公司为⼦公司银⾏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般为⽆偿担保,是否需 要按⾦融⼯具财务担保进⾏会计处理?需要分拆担保收⼊吗?没有看到实操案例(5)因公司的财务担保为⾏业惯 例,财务担保各期分摊的收⼊、确认的信⽤减值损失均不属于⾮经常性损益?
回答⼈:chenyiwei
关于同⼀控制下长投的账务处理
1008、关于同⼀控制下长投的账务处理
提问⼈:信⽤证1122 时间:2024-09-13 14:45:53
A、B、C公司同受甲公司控制,其中甲公司持有A公司100%股权,甲公司持有B公司60%股权,A公司持有C公司60%股权(C公司为A公司⾮同⼀控制下合并的⼦公司,并购商誉为0.5亿)。现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股权以0元转让给B公司,转让时点C公司账⾯净资产为10亿,A公司享有被合并⽅净资产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价值的 份额为6.5亿(含商誉,少数股东权益为4亿),少数股东D同时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以0元给B公司(转让前, 少数股东D持有B公司40%股权),转让完成后B公司持有C公司100%股权,问B公司对C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何核算?A公司的亏损是需确认投资收益还是资本公积?
针对问题1:B公司单体以10亿分别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不将原A公司对C公司的商誉纳⼊初始投资成本)
针对问题2:不属于权益交易,确认投资收益
回答⼈:chenyiwei
⾸先需考虑该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问题,尤其是少数股东为何也是零对价转让,是否表明C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
对于B⽽⾔,其从A取得C的60%股权属于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从少数股东D取得40%股权属于购买少数股权。具体会计处理请参阅《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6 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中“⼀、同时向控股股东和第三⽅购买股权达成的企业合并”。
相应地,此前由A持有的60%股权对应的⾃原购买⽇起算的亏损应按同⼀控制下合并的原则纳⼊B公司合并报表; 但此前由少数股东D持有的40%股份对应的前期亏损仍为少数股东损益。
请教陈版,餐饮公司给⾃⼰员⼯充值饭卡⽤于内部⾷堂消费的问题。
1009、请教陈版,餐饮公司给⾃⼰员⼯充值饭卡⽤于内部⾷堂消费的问题。
提问⼈:Neilyoo 时间:2024-09-13 15:08:01
餐饮公司给⾃⼰员⼯充值饭卡⽤于内部⾷堂消费,是否需要视同销售。个⼈认为不需要视同销售充值的时候借:管理费⽤-福利费 贷:应付职⼯薪酬。
实际消费的时候借:应付职⼯薪酬 贷:主营业务成本。请问陈版这样的做法是否可⾏?
回答⼈:chenyiwei
要考虑:员⼯就是在外⾯的顾客就餐区和顾客⼀样消费,还是单独设置⼀个仅对员⼯开放的内部⾷堂? 前者需视同销售处理,后者不⽤。
请教陈版主,关于CAS.22第四⼗⼆条与债务重组的问题
1010、请教陈版主,关于CAS.22第四⼗⼆条与债务重组的问题
提问⼈:877046713 时间:2024-09-13 16:00:20
陈⽼师,您好,咨询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第⼀部分:准则或指南等规定
CAS.22第42条规定:企业与交易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融资产终⽌确认,但导致合同现⾦流量发
⽣变化的,应当重新计算该⾦融资产的账⾯余额,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融资产的账
⾯余额,应当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流量按⾦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或者购买或源⽣的已发⽣信⽤减值的⾦融资产的经信⽤调整的实际利率)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第⼆⼗三条计算的修正后实际利率(如适⽤)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的所有成本或费⽤,企业应当调整修改后的⾦融资产账⾯价值,并在修改后⾦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进⾏摊销。
CAS.12应⽤指南,修改其他条款未导致债权终⽌确认,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债权⼈应当根据重新议定合 同的现⾦流量变化情况,重新计算该重组债权的账⾯余额,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投资收益,重新计算的该重组债权的账⾯余额,应当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流量按债权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购买或源⽣的已发⽣信⽤减值的重组债权,应按经信⽤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如果修改其他条款未导致债务终⽌确认或者仅导致部分债务终⽌确认……,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债务⼈应当根据重新议定的合同现⾦流变化情况,重新计算该重组债务的账⾯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投资收益,重新计算的该重组债务的账⾯价值,应当根据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流按债务的原实际利率或按CAS.24第23条 规定的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如适⽤)折现的现值确定。
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1号:监管实践发现,部分上市公司因破产重整⽽进⾏债务重组交易,对何时确认债务重组收益的理解存在偏差和分歧。现就该事项如何适⽤上述原则的意见如下:对于上市公司因破产重整⽽进⾏的债务重组交易,由于涉及破产重整的债务重组协议执⾏过程及结果存在重⼤不确定性, 因此,上市公司通常应在破产重整协议履⾏完毕后确认债务重组收益,除⾮有确凿证据表明上述重⼤不确定性已经消除。
《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年报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临近资产负债表⽇,通过突击实施⼤额债 务重组交易⽅式,以期实现净资产转正并规避财务类退市。该类债务重组交易主要以债务豁免⽅式进⾏,豁免⽅包括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地⽅国资公司及其他上市公司重整投资⼈等单位,债务豁免⽅式包括债权⼈直接豁免上市公司债务、重整投资⼈期末突击购买上市公司债权后再⾏豁免等多种形式。除债务豁免外,豁免⽅亦承诺协助上市公司解决资⾦占⽤、推进上市公司完成资产重组等事项。对于该类债务豁免事项,上市公司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会计处理,充分考虑截⾄资产负债表⽇相关⽅已签署的债务豁免协议是否履⾏了必要的内部决议及审批程序,豁免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豁免协议与相关承诺事项关系、豁免是否附带条件、是否导致豁免事项存在被撤销可能性,是否有确凿证据表明豁免协议能够有效执⾏等情况,只有在其不再负有偿债现时义务时才能终⽌确认债务并确认债务重组利得。”。
第⼆部分、案例背景:
现在有甲⼄两公司,甲公司⽋付⼄公司1亿元,账龄在2-3年,⼄公司已经按照简化的预期信⽤损失模型计提-账龄
模型,计提坏账准备1500万元;因甲公司资⾦紧张,双⽅达成和解协议,签署分期付款合同,甲公司分5年偿付⼄公司1亿元,每年偿付2000万元。
问题:
债权⼈⼄公司的会计处理:
⼄公司应当在和解协议签订时,判断甲公司的的履约能⼒;
如果甲公司能够正常履约,此应当认为修改与交易对⼿⽅重新修订合同,导致⼄公司按照同期银⾏贷款利率
(央⾏公布的5年期银⾏贷款利率3.85%)进⾏折现,折现后⾦额89,412,883.38元,确认⼀项新的债权,新的债权与原债权1亿元之间的差额计⼊投资收益(10,587,116.62)。
关于减值,修改条件后的债权,账龄延续计算,考虑到其信⽤风险特征均有特殊性,采⽤个别认定法计提准备,不冲回原先确认的减值损失。
上述会计处理是基于甲公司与⼄公司达成的和解协议能够正常履约,假设和解协议签订后甲公司⾃始⾄终没履约,未按照约定付款,则不确认⼀项新债权,原因是新签订的合同“未导致合同付款现⾦流发⽣变化”。⼄公司应当按照原摊余成本计量对甲公司的债权
债务⼈甲公司的会计处理
参考监管规则适⽤指引,⼄公司不终⽌确认原债务1亿,继续按照1亿元核算应付甲公司款项。请教陈⽼师;
上述债权⼈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何种情况下需要折现确认⼀项新债权,如何理解修改付款条件为实质性的?
上述债务⼈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在何种情况下需要折现确认重组收益10,587,116.62元?
在补充协议签署之时,较难判断协议能否正常履约,在折现与不折现时较难判断,对会计处理影响较
⼤,CAS.12、22与监管规则适⽤指引上市公司年报监管报告是否存在冲突之处?
末学后进,上述仅为个⼈浅见,盼陈⽼师解惑回答⼈:chenyiwei
债务重组准则是从⾦融⼯具准则派⽣出来的,其对于⾦融资产、负债条款的修改的具体会计处理,也是引⽤到⾦融
⼯具准则的相应规定。对于条款的修改,⾸先要判断该条款修改是否为实质性的,如果是实质性的,则会导致原⾦融资产(或⾦融负债)的终⽌确认,以及⼀项新的⾦融资产(或⾦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初始确认的新⾦融资产或
⾦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被终⽌确认的原⾦融资产或⾦融负债的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损益;如果是⾮实质性的, 则不导致原有⾦融资产或⾦融负债的终⽌确认,⽽是按照CAS 22第四⼗⼆条规定处理。
关于实质性修改的具体判定,参照《应⽤指南汇编2024》P324:“对于债务⼈,如果对债务或部分债务的合同条款 作出实质性修改形成重组债务,或者债权⼈与债务⼈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实质上不同的重组债务⽅式替换原债 务,债务⼈应当终⽌确认原债务,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项新⾦融负债。其中,如果重组债务未来现⾦流⿏
(包括⽀付和收取的某些费⽤)现值与原债务的剩余期间现⾦流量现值之间的差异超过10% ,则意味着新的合同条款进⾏了实质性修改或者重组债务是实质上不同的,有关现值的计算均采⽤原债务的实际利率。”即,实质性变 化的判定是基于合同条款的,与债务⼈的实际履约能⼒⽆关,不能理解为针对履约能⼒差的债务⼈,相关修改就是
⾮实质性的。
对于涉及债务重组的应收款项,⼀般应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准备。理论上个别认定法的计提结果不考虑账龄。
债务⼈的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时点,⼀⽅⾯要确保相关的重⼤不确定性已经消除(或者已经履约完毕),另⼀⽅⾯要确保在技术上满⾜⾦融⼯具准则规定的原⾦融负债终⽌确认时点或者修改后条款⽣效时点。
主帖中引⽤的上述会计准则和监管规定之间并不存在冲突。
出售电梯之后的⼀定期间的⽆偿维保是否属于“保证类质量保证”
1011、出售电梯之后的⼀定期间的⽆偿维保是否属于“保证类质量保证”
提问⼈:Chai123456 时间:2024-09-13 16:42:12
请问:出售电梯提供⼀定期限的⽆偿维保服务,在维保期内对需要更换的易损件提供免费更换服务。是否属于《应
⽤指南2024》中提到的“保证类质量保证”。
回答⼈:chenyiwei
请参阅:https://bbs.esnai.com/thread-5488964-1-1.html 提问⼈:yahmm 时间:2024-09-14 10:03:19
请问:出售电梯提供⼀定期限的⽆偿维保服务,在维保期内对需要更换的易损件提供免费更换服务。是否属于《应
⽤指南2024》中提到的“保证类质量保证”。
回答⼈:chenyiwei
这种维保的⽬的是保证电梯的持续安全运⾏,并不仅仅是对质量缺陷的弥补。且这种维保服务事实上要持续整个寿命周期。因此更倾向于作为服务性质保处理,前期的若⼲次免费维保的价格已包含在电梯的售价中。
提问⼈:Chai123456 时间:2024-09-26 10:46:50
由于前期若⼲次免费维保服务价格已包含在电梯售价中,故⽆偿维保服务更倾向于服务型质保,这个理解,但是陈版,针对质保期内⽆偿维保服务时另外免费更换的相关部件,是没有在售价中包含的,且销售电梯的公司针对这部分质保期内免费更换的相关零部件,在确认电梯收⼊时,确认了预计负债,之后年度质保期内更换零部件时冲销预计负债,请问陈版此项计提的预计负债是否属于《应⽤指南2024》中提到的“保证类质量保证”?
回答⼈:chenyiwei
不是预计负债,⽽是合同负债。除⾮是原品质量缺陷导致,否则正常更换寿命到期的部件不属于保证性质保,⽽是服务性质保。
提问⼈:Chai123456 时间:2024-10-08 16:00:38
谢谢陈版,在上述您回答的基础上再次追问⼀下,企业合同中质量保证条款:“电梯在需⽅合理正常的保管和使⽤ 下,产品质量保证期为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起的**个⽉,……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产品发⽣制造质量问题,供⽅应负责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零部件,更换下的零部件归供⽅所有,但需⽅或相关⼈员不正确使⽤⽽造成损坏的除外。”请问陈版,根据上述合同条款,企业将收⼊确认后预计期后免费更换零部件计⼊“预计负债”是否有歧 义,该类质量保证是否属于《应⽤指南2024》中提到的“保证类质量保证”?
回答⼈:chenyiwei
因为针对的是“产品的制造质量问题”,所以是保证性质保。后续的服务性质保是指常规的定期维保服务。
应收账款保理的账务处理
1012、应收账款保理的账务处理
提问⼈:SJ张⼤先⽣ 时间:2024-09-13 17:10:22
请问陈版主,应收款项保理呢,如果应收账款保理附有追索权,是不是不满⾜真正意义上的“出售”,应该还是再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核算吧,但是如果不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是否可以直接借 银⾏存款 贷 应收账款,终⽌确认呢?
回答⼈:chenyiwei
应收账款通常情况下不能作为“应收款项融资”核算。可作为应收款项融资核算的只有信⽤良好的⼤型商业银⾏开出的银⾏承兑汇票。参考:《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2号》之“2-10 ⾦融资产管理业务模式中”出售”的判断标准”。
应收账款的保理,如果其追索权仅针对应收账款本⾝的瑕疵,⽽不是债务⼈的信⽤风险,则可能不影响被保理的应收账款本⾝在保理时点的终⽌确认。
被保理的应收账款能否终⽌确认,并不是看保理合同字⾯上的“有追”或者“⽆追”。在《计学精要2021》中对此有专门讨论,包括名为⽆追索权保理,但仍不满⾜终⽌确认条件的各种情形,可以参考。
提问⼈:SJ张⼤先⽣ 时间:2024-09-25 13:31:35
请问陈版主,如果应收账款保理可以满⾜真正意义上的终⽌确认,那是不是已经没有放在应收款项融资⾥⾯核算的必要了,直接收到保理款,借 银⾏存款 贷 应收账款了
回答⼈:chenyiwei
应收款项融资是针对保理或者转让时满⾜终⽌确认条件,有较⼤概率在到期⽇前转让但截⾄资产负债表⽇尚未转让的此类应收款项。
政府代建项⽬资本化问题
1013、政府代建项⽬资本化问题
提问⼈:SJ张⼤先⽣ 时间:2024-09-13 17:27:36
请问陈版主,被审计单位有⼀个⼚房是政府代建的,完⼯后签订租赁协议,所有权不属于被审计单位,再⼚房建设期间,被审计单位在项⽬建设上投⼊了⼈⼒,发⽣了⼈⼯成本,请问这部分⼈⼯成本是作为长期待摊费⽤后续跟着租赁期摊销合适,还是后期租赁⼚房时计⼊使⽤权资产的初始成本合适?
回答⼈:chenyiwei
使⽤权资产对应于⽀付给出租⽅的租⾦,因此这部分企业⾃⾝发⽣的⼈⼒成本等不应计⼊使⽤权资产的账⾯价值,
⽽应单列为长期待摊费⽤。
另⼀种可⾏的做法是:如果该⼚房是根据本企业的需求定制的⾮标准化⼚房,预计本企业将占⽤其整个寿命周期, 则将本企业⾃⾝发⽣的成本和政府代付的成本均直接确认为固定资产,不再分为两个科⽬。后续如果能够合理保证将会满⾜与政府的协议约定的减免租⾦的条件,则除了合同约定需⽀付的租⾦以外,其余⾦额均转⼊递延收益,在租赁期内逐步分摊转⼊各年度的其他收益。
⼦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抵销
1014、⼦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抵销
提问⼈:安好 时间:2024-09-13 17:46:54
陈版您好,1.⾮全资⼦公司的利润表上当年有其他综合收益,那么合并抵消损益的分录是不是下⾯这样: 借:投资收益
少数股东损益 年初未分配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贷:提取盈余公积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年末未分配利润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假如母公司持股⽐例80%,⼦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包含“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和“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两项,那么在合并利润表中是不是80%部分填在对应的“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和“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20%部分不区分明细加总填⼊“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项
⽬?
⼦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抵销有没有特殊要注意的事项。谢谢!
回答⼈:chenyiwei
确认少数股东卖出期权是否需要考虑对所得税的影响
1015、确认少数股东卖出期权是否需要考虑对所得税的影响
提问⼈:stacton202 时间:2024-09-14 09:24:59
请教陈⽼师,某⾹港公司A对授予的少数股东卖出期权,在A合并层⾯按预计⽀付对价现值确认负债、冲减资本公 积,1)初始确认时,不需要确认递延税吧?这不属于暂时性差异吧?2)后续期间,该负债的利息摊销计⼊合并报表的财务费⽤-利息费⽤,也不需要做所得税纳税调整把?因为纳税调整是单体公司层⾯的,这个负债的确认本⾝ 是在合并层⾯;3)该负债是以外币计价的,所以期末还涉及外币汇率重估,相关损益也不需要做纳税调整吧?理 由同2);4)该⾹港公司A的母公司甲是内地公司,甲合并报表层⾯,同样不需要对于该少数股东卖出期权确认的负债以及后续利息摊销和汇兑损益,对应确认递延税或做纳税调整吧?⾮常感谢您!
回答⼈:chenyiwei
实务中⼀般较少对授予少数股东的卖出期权确认所得税影响。但理论上还是应当确认的。
请教各位⽼师使⽤权资产处置相关问题
1016、请教各位⽼师使⽤权资产处置相关问题
提问⼈:猫君墨墨 时间:2024-09-14 09:32:49
租赁期内承租⼈未按时⽀付租赁款,未确认融资费⽤与使⽤权资产累计折旧正常按期摊销折旧,不存在违约⾦⽀出。
租赁期内,承租⼈终⽌租赁处置使⽤权资产,未按时⽀付的租⾦及期间内应分摊的租⾦未来仍需⽀付,不存在违约
⾦⽀出。
请问⽼师,租赁负债净值因未⽀付租⾦显然⾼于使⽤权资产,是否应当全额计⼊资产处置损益?未来期间⽀付的租
⾦应当如何处理?
回答⼈:chenyiwei
租赁负债中,只有确定⽆需再⽀付的部分才能终⽌确认并纳⼊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后续仍须⽀付的部分继续保留,在实际⽀付时终⽌确认。
关于质保⾦
1017、关于质保⾦
提问⼈:Lsyb 时间:2024-09-14 10:09:21
理解应该是保证类,客户没有额外⽀付对价,且该维修承诺在公司所有对外销售的产品中均默认附带。回答⼈: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
提问⼈:殿chen4828 时间:2024-10-12 14:20:48
那请问陈版,如果从销售费转成本,我们成本科⽬有辅助核算(区分不同项⽬),需要将预提的售后费准确分配⾄每个项⽬?还是回头按照收⼊⽐例分配⼀下即可,主要现在我们没有资料及其他依据每个项⽬是否发⽣售后
回答⼈:chenyiwei
可以明确对应的,仍需对应到项⽬;其他⽆法对应的部分(预计应当少见)可按各项⽬的收⼊⽐例等合理的基础进
⾏分配。
药企权益分成购买权证相关会计
1018、药企权益分成购买权证相关会计
提问⼈:鱼⼩⽩ 时间:2024-09-14 10:11:08
背景:
甲(原药证持有⽅),⼄(中间⽅),丙(最终购买⽅,拟IPO企业),关于丙的会计处理
2022年5⽉,⼄公司向甲公司购买其持有的A药证,作价1000万元,合同签订完成,并预付640万元的货款,药证未转让完成。2022年8⽉丙得到消息,向⼄购买A药证,双⽅协商药证作价1100万元,丙获取67%的权益,⼄享受33% 的权益,丙向⼄付款737万元,药证办理到丙名下,丙负责⽣产和销售,A药证的净利润在⼄丙⽅间按照33%和77%
⽐例分成,因丙拟上市,2023年中介结构觉着相关资产权属不清晰,因此要求丙公司购买A药证的剩余权益,最终协商33%的权益作价600万元,300万由⼄公司的实控⼈投资到丙公司,持股1%,3个亿估值是丙公司⽐较公允的价值。因此甲、⼄、丙三⽅签订补充协议,丙付款1000万元给甲,甲将⼄原付款的640万元退回,甲开票1000万元给丙。
⼄丙双⽅结算药证A在按照33%和67%的权益,⼄需要承担A药证的净利润-120万元,因此最终丙付钱给⼄⽅是337 万元(737+600-1000)-120万=217万元,丙该部分暂未付钱,⼄⽅也暂未开票
问题:
关于合同纠纷中,应收账款处理问题
1019、关于合同纠纷中,应收账款处理问题
提问⼈:哦⼈品 时间:2024-09-14 11:30:59
⽬前我们单位作为原告,胜诉后法院判定被告偿还⾦额100万元,还有滞纳⾦10万元,但是我们账⾯应收账款有130 万元,这种情况想请教⼀下:1、剩余30万元的应收账款是否可以核销?2、这笔业务处理,是应该视作债务重组还是怎么处理?3、滞纳⾦应该怎么账务处理?谢谢⼤家
回答⼈:chenyiwei
需了解法院判决偿还⾦额与原账⾯⾦额存在差异的原因,才能确定对差额应如何处理。例如,如果因本企业前期交付商品或服务的履约活动存在瑕疵,对⽅提出抗辩,法院酌情减免应收款项的,则所减少的应收账款不应作为坏账核销处理,⽽是应按照销售折让处理。
债务重组是由于纯财务原因(例如债务⼈⽆⼒偿还)⽽由双⽅协议或者法院裁定对债务予以豁免。
滞纳⾦相当于逾期付款的利息,可在合理保证可以收到的情况下确认为利息收⼊,但确认为“财务费⽤——利息收
⼊”的⾦额不能超出【逾期本⾦逾期天数违约⾦⽇利率】。
停⼯成本如何结转
1020、停⼯成本如何结转
提问⼈:SJ张⼤先⽣ 时间:2024-09-14 15:50:37
请问陈版主,如果被审计单位跟客户签订了⼀个⼗万的合同,被审计单位为了这个合同已经发⽣了1万的成本,后来这个合同取消了,被审计单位收不到钱,已经发⽣的成本也没有任何⽤处,请问这1万是转成本合适,还是营业外⽀出合适
回答⼈:chenyiwei
⼀般还是建议转⼊营业成本,尤其是在此类情况经常发⽣的情况下。如果确定属于偶发性的(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重复发⽣)且影响重⼤的,则可能可以接受计⼊营业外⽀出的做法。
理财产品底层资产与黄⾦挂钩的⾦融⼯具分类问题
1021、理财产品底层资产与黄⾦挂钩的⾦融⼯具分类问题
提问⼈:Maple⼁⽩苏 时间:2024-09-14 16:01:33
理财产品底层资产100%与黄⾦挂钩,X价格落于某⼀区间,则可以获得对应利率计算利息收益,此种是否还能作为判断以本⾦及未偿付本⾦为基础的利息的⽀付,⽽不确认为当期损益的⾦融资产?
假设:黄⾦价格落在6,购买本⾦100,是否可以认定100*10%=10,可以“本⾦及未偿付本⾦为基础的利息的
⽀付”这个来判断,再结合业务模式假设持有获得收益为⽬的,从⽽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融资产?如不是, 是否因为三区间的分类导致的不能⽴刻确定收益⽽⽆法为本⾦基础利息的⽀付,从⽽分类为当期损益的⾦融资产?
⼀区间 X≤5 利率5%
⼆区间 5<X≤10 利率10% 三区间 X>10 利率15%
假设:理财底层资产依旧100%黄⾦挂钩,但不管最终黄⾦价格如何变化,确定必须给5%的收益,此时是不 是不需要再判断底层资产挂钩黄⾦的波动?持有获取收益为⽬的,直接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的⾦融资产,因为可以直接明确确认以本⾦为基础的合同现⾦流量,此观点是否正确?【⽆需考虑其他未说事项,如公允错配等】
回答⼈:chenyiwei
新收⼊准则的案例中丧失控制权的建筑物是否出表?
1022、新收⼊准则的案例中丧失控制权的建筑物是否出表?
提问⼈:wufaxian 时间:2024-09-14 17:39:20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公司签订合同,向其销售⼀栋建筑物,合同价款为 100 万元。该建筑物的成本为 60 万元,
⼄公司在合同开始⽇即取得了该建筑物的控制权。 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在合同开始⽇⽀付了 5%的保证⾦ 5 万 元,并就剩余 95%的价款与甲公司签订了不附追索权的长期融资协议,如果⼄公司违约,甲公司可重新拥有该建筑物,即使收回的建筑物不能涵盖所⽋款项的总额,甲公司也不能向⼄公司索取进⼀步的赔偿。 ⼄公司计划在该建筑物内开设⼀家餐馆,并以该餐馆的收益偿还甲公司的⽋款。但是,在该建筑物所在的地区,餐饮⾏业⾯临激烈的竞争,且⼄公司缺乏餐饮⾏业的经营经验。
请问在上述案例中那五万元在甲公司计⼊负债。那么丧失控制权的建筑物在甲公司如何记账呢?出表么?这笔交易在甲公司不看做销售,那么被看作出租?还是属于其他交易类型?
回答⼈:chenyiwei
因为”⼄公司在合同开始⽇即取得了该建筑物的控制权“,即对应地,甲公司在同⽇丧失对该建筑物的控制权。因 此,甲公司应在将该建筑物交付给⼄公司时,将其账⾯价值(60万元)全部转⼊营业成本,但可确认的收⼊仅限于很可能收到且⽆需返还的部分(在当⽇的估计是5万元),⽑利是-55万元。
后续,如果⼄公司又陆续⽀付了部分房款,则甲公司在收到时确认为收⼊。此时确认的收⼊没有成本与之配⽐。提问⼈:爬爬呀 时间:2024-09-15 18:17:10
这个我知道是准则当中原本的⼀个案例,不满⾜合同价款很可能收回的条件。根据收⼊确认的五步法条件中,不满
⾜合同的成⽴条件。所以收到的5万元确认为⾦融负债,并未确认为收⼊。
回答⼈:chenyiwei
这只是对收⼊确认的限制。但丧失控制权的资产,应在丧失控制权时终⽌确认。提问⼈:爬爬呀 时间:2024-09-19 10:26:07
想追问下:只有当满⾜新准则所规定的合同成⽴的条件时,才能在转移商品控制权的时候确认收⼊。销售⽅⾸先应 评估其与客户的合同是否满⾜《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2017年修订)第五条所规定的合同成⽴的条件, 其中“(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要求销售⽅评估货款的可收回性。
如果不满⾜此项条件,就确认收⼊了,是否不合理呢? 回答⼈:chenyiwei
这不符合准则规定,属于差错。但不影响对已丧失控制权的资产的终⽌确认。提问⼈:wufaxian 时间:2024-09-26 17:42:49
陈⽼师,这样写分录对吧? 借 银⾏存款 50000
贷 预收款 50000
房屋过户完成
借 预收款 50000
贷 收 ⼊ 50000
借 房屋销售成本 60万
贷 固定资产-房屋 60万回答⼈: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
提问⼈:爬爬呀 时间:2024-11-25 22:15:48
【例15-1】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公司签订合同,向其销售⼀栋建筑物,合同价款为100万元。该建筑物的成本为
60万元,⼄公司在合同开始⽇即取得了该建筑物的控制权。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在合同开始⽇⽀付了5%的保证
⾦5万元,并就剩余95%的价款与甲公司签订了不附追索权的长期融资协议,如果⼄公司违约,甲公司可重新拥有该建筑物,即使收回的建筑物不能涵盖所⽋款项的总额,甲公司也不能向⼄公司索取进⼀步的赔偿。
⼄公司计划在该建筑物内开设⼀家餐馆,并以该餐馆的收益偿还甲公司的⽋款。但是,在该建筑物所在的地区,餐饮⾏业⾯临激烈的竞争,且⼄公司缺乏餐饮⾏业的经营经验。
本例中,⼄公司计划以该餐馆产⽣的收益偿还甲公司的⽋款,除此之外并⽆其他的经济来源,⼄公司也未对该笔⽋款设定任何担保。如果⼄公司违约,则甲公司可重新拥有该建筑物,但是,根据合同约定,即使收回的建筑物不能涵盖所⽋款项的总额,甲公司也不能向⼄公司索取进⼀步的赔偿。因此,甲公司对⼄公司还款的能⼒和意图存在疑虑,认为该合同不满⾜合同价款很可能收回的条件。甲公司应当将收到的5万元确认为⼀项负债。
上述例⼦为准则中的原⽂,个⼈理解:根据准则,只有满⾜五项条件时,才在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在合同最初签订时并不满⾜第五条规定,应当在企业只有在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需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否则,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会计处理。
烦请陈版主再指点⼀下,⾟苦陈版主了回答⼈:chenyiwei
在这种情况下,后续每个资产负债表⽇都要重新评估条件是否已满⾜。如果已满⾜(指不确定性消除,并不要求实际收到款项),则此时就可以在商品控制权已转移给客户后确认收⼊了,⽆需等到实际收到时。
关联⽅交易未签订合同未定价,收⼊成本如何考虑?
1023、关联⽅交易未签订合同未定价,收⼊成本如何考虑?
提问⼈:fuqumian 时间:2024-09-14 17:55:05
⼦公司以前⼀直是集团总部的⼀个职能部门,因组织架构调整,把职能部门分⽴了出来,成⽴了⼦公司。在⼦公司成⽴的前1年,与集团总部发⽣了⼀些交易,虽然形式上是⼦公司,但实质上成⽴初期仍旧是作为职能部门提供服 务。这1年内⼦公司向集团总部提供的服务未签订合同,也未定价,且双⽅就已提供的服务也没有结算的意向,不 打算将其作为关联⽅独⽴交易。请问这种情况收⼊成本应如何考虑?如不确认收⼊成本,有哪些影响?
回答⼈:chenyiwei
对于此类关联交易,理论上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收⼊,但因不实际收取价款,故将所确认的收⼊对应的应收账款作为对母公司的分配,冲减权益。即⼀⽅⾯确认收⼊和成本,另⼀⽅⾯将相当于所确认收⼊的⾦额视同分配冲减权益。
实务中基于简化处理考虑,如果不打算结算的,则⼦公司将为母公司提供服务对应发⽣的成本计⼊营业成本,但不确认收⼊,即有成本⽽⽆收⼊。
GP收取业绩报酬
1024、GP收取业绩报酬
提问⼈:Josanta 时间:2024-09-14 18:14:13
请教@陈版,私募股权基⾦GP(⾮基⾦管理⼈)是否可以收取业绩报酬款。如果收取了,是作为服务性收⼊还是权益性收⼊;对应的私募股权基⾦在核算时是作为管理⼈报酬还是利润分配。相关适⽤⽂件能予以⽀持?
回答⼈:chenyiwei
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变动,影响的所得税费⽤,是否确认⾮ 经
1025、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变动,影响的所得税费⽤,是否确认⾮ 经?
提问⼈:Byron12480 时间:2024-09-14 21:04:30
求教陈版主:
企业由于前两年对市场⾏情的误判,20X1、20X2产⽣了⼤额的亏损,20X3年市场⾏情⼤幅好转,公司预计可以4年内弥补前期形成的⼤额亏损;现想咨询问题如下:
请教陈版主,投资性房地产的经营权已转让,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后续计 量问题。
1026、请教陈版主,投资性房地产的经营权已转让,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后续计 量问题。
提问⼈:Janelove123 时间:2024-09-14 22:49:10
请教陈版主,A公司将其拥有的⽤于长期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年经营权转让给了B公司,所有权未发⽣变化, 在此期间,B公司享受投资性房地产的租⾦收益,到期后,经营权⾃动归还A公司。但是,这样⼀来,A公司在协 议有效期内,已⽆法就该资产获取收益,且仅拥有资产的所有权,失去了对资产的控制权,⽆法对资产进⾏处置。
请问,(1)这种情况下,这些资产仍然计⼊投资性房地产科⽬,并以公允价值模式进⾏后续计量是否恰当?因为协议有效期内,已⽆法进⾏处置,公允价值⽆法实现。
如果不恰当,应该计⼊哪个科⽬?并以何种⽅式进⾏计量?
B公司购买了资产的经营权,按取得成本计⼊⽆形资产科⽬,并在有效期内摊销计⼊营业成本,获取的租⾦收⼊计⼊营业收⼊,这种核算⽅式是否恰当?
若B公司与A公司签订对赌协议,如果这些资产的租⾦收⼊未达预期(评估报告有年租⾦的预测结果),A公司就差额部分给出补偿。这个条款的约定是否会改变原协议的性质?若A公司⽀付了补偿⾦,又如何进⾏账务处 理?
谢谢陈版主。回答⼈:chenyiwei
⾸先建议关注该交易的背景和商业逻辑,特别是转租给B公司的租⾦公允性问题。以下讨论假设该交易有合理的商业理由,且转让经营权的作价(租⾦)是公允的。
出售固定资产这种⾮⽇常活动到底能不能确认为收⼊
1027、出售固定资产这种⾮⽇常活动到底能不能确认为收⼊
提问⼈:wufaxian 时间:2024-09-15 17:21:48
看视频课。前⾯说出售固定资产属于⾮⽇常活动,不能确认收⼊:【【注册会计师】CPA专业阶段,刘忠⽼师会计科 ⽬ 重 点 知 识 免 费 听 ! 】 【 精 准 空 降 到 03:02 】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PZ4y157KX/? p=35&share_source=copy_web&vd_source=d0dfc60b858a7a9bfd33436d63b2a370&t=182
后⾯又说出售固定资产可以确认收⼊:
【【注册会计师】CPA专业阶段,刘忠⽼师会计科⽬重点知识免费听!】 【精准空降到 05:09】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PZ4y157KX/?
p=35&share_source=copy_web&vd_source=d0dfc60b858a7a9bfd33436d63b2a370&t=309
所以出售固定资产究竟能不能确认收⼊?标准过于灵活是否给实务中操纵收⼊留下空间? 回答⼈:chenyiwei
出售固定资产属于⾮⽇常活动,不能确认收⼊。
关于不可区分变更造价情况下确认收⼊问题
1028、关于不可区分变更造价情况下确认收⼊问题
提问⼈:wufaxian 时间:2024-09-16 19:10:41
案例20×7年1⽉15⽇,⼄建筑公司和客户签订了⼀项总⾦额为1 0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在客户⾃有⼟地上建造⼀幢办公楼,预计合同总成本为700万元。假定该建造服务属于在某⼀时段内履⾏的履约义务,并根据累计发⽣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例确定履约进度。截⾄20×7年末,⼄公司累计已发⽣成本420万元,履约进度为60% (420万元÷700万元)。因此,⼄公司在20×7年确认收⼊600万元(1 000万元×60%)。
20×8年初,合同双⽅同意更改该办公楼屋顶的设计,合同价格和预计总成本因⽽分别增加200万元和120万元。
已转让商品和未转让商品是否可明确区分
这个例⼦中,已转让的商品是部分完成的办公楼,新增变更的是办公楼屋顶的设计,办公楼屋顶只是原有办公楼的
⼀个组成部分,根本区分不开。
Ok,判断到这⾥就截⽌了,只要已转让商品和未转让商品是⽆法明确区分的,不管新增变更的部分能否反映商品的单独售价,都属于合同变更的第三种情形。
区分不开的处理就是将新合同和原有合同合并,当⼀个合同来处理,在合同变更的当⽇进⾏调整,将累计数轧正确。
反正区分不开了,还分什么你我呢?合并之后,总交易价格由原来的1000万变更为1 200万元(1 000万元+200万
元),总成本由原来的700万变更为820万(700+120=820万),已经发⽣的成本仍然是420万,那履约进度就变更为
51.2%[420万元÷820万元]。
根据新的履约进度,⼄公司累计应该确认的收⼊为1200*51.2%=614.4万,⽽之前已经确认了600万,就再补14.4 万。
问题:假设变更后的合同⽑利率骤降,按照上述⽅法在20x8年初变更后重新计算收⼊后,有没有可能出现负收⼊。即,不是补14.4万,⽽是要减去若⼲收⼊⾦额。有没有这种可能呢?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写分录呢?
回答⼈: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收⼊的调整为负数是可能的。即做与上述举例中相反的会计分录。
求助陈⽼师
1029、求助陈⽼师
提问⼈:w451386810 时间:2024-09-18 16:22:29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相关问题
1030、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相关问题
提问⼈:18868836686 时间:2024-09-19 14:54:50
求助:⾮上市国企向全资⼦公司⽆偿划拨股权,根据《规范“三去⼀降⼀补”有关业务的
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17号)规定,接收单位确认资本公积,接收单位由于上述业务形成的资本公积是否可以转增实收资本,如可以是否涉及所得税等相关税费的缴纳
回答⼈:chenyiwei
这种划⼊属于资本性投⼊,相应的资本公积明细科⽬为资本溢价,因此是可以转增资本的。税费问题建议咨询税务专业⼈⼠意见。
投资补助进资本公积是否合适
1031、投资补助进资本公积是否合适
提问⼈:410911381 时间:2024-09-20 10:26:26
收到中央预算内资⾦对农村电⽓化建设的补助款,做资本公积是否合适回答⼈:chenyiwei
以前是作为投资补助计⼊资本公积。但⽬前这种做法已经较为少见,视情况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如建设内容形成本企业的固定资产)或者营业收⼊(如果属于代建,建成后资产移交)。
求助陈版主-股东出资未到位情况下购买⼦公司形成商誉的计算和少数股东权 益
1032、求助陈版主-股东出资未到位情况下购买⼦公司形成商誉的计算和少数股东权 益
提问⼈:89852333 时间:2024-09-20 10:33:12
陈⽼师,我单位收购⼀家企业,收益法评估价值为80019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为67577万元,⼤股东认缴⽐例69.76%,实缴⽐例65.12%,⼩股东出资到位(30.24%),因为⼤股东未出资到位,我们⽀付收购款时按收益法评 估价值8001965.12%为购买价格,后续我⽅履⾏剩余出资义务,现在我编制购买⽇合并报表时疑惑,商誉按任认缴
⽐例还是实缴⽐例计算,我模拟的是这样计算的,商誉=8001965.12%-资产法评估价值6757765.12%,少数股权权 益=资产法评估价值少数股东实缴⽐例(不是30.24%),但如果后期我⽅出资到位,是不是从出资时点开始少数股东按30.24%享受权益,出资前的按实缴⽐例享受权益。
回答⼈:chenyiwei
从收购价款按照实缴出资⽐例计算,后续由本企业补⾜出资款来看,如果补⾜出资和收购股权不属于⼀揽⼦交易, 则主帖中的⽅法(按实缴⽐例计算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是合理的。此时后续出资到位导致实缴⽐例变化,作为收购少数股权处理,调整少数股东权益和资本公积,且少数股东损益需分段计算。
如果收购股权和实缴出资构成⼀揽⼦交易的,则可能在完成增资后才取得控制权,此时整体构成⼀项企业合并交易,不存在分段计算问题。
SAP系统升级的会计处理
1033、SAP系统升级的会计处理
提问⼈:hexu20099 时间:2024-09-20 14:02:01
请教陈版主,我司准备将现有的SAP ECC系统升级为SAP S4 系统,需要实施6个⽉,在此期间⽼的系统仍然使⽤; 在SAP S4 系统上线后,⽼系统将不在使⽤,仅保留历史数据查询权限。 问题是⽼系统尚未摊销完,那么应该如何会计处理(从决定开始升级新系统开始进⾏加速折旧?),是否属于⾮经常性损益呢?
回答⼈:chenyiwei
如3楼所述,应注意区分升级后原ECC系统中的主体部分是否仍可继续沿⽤,还是完全重起炉灶,重新建⽴新的基础架构。
如果是后者,则此前ECC系统尚未摊销完毕的⽆形资产应在预定的新系统上线⽇期之前加速摊销完毕。由于软件升级属于正常情况,故这部分加速摊销的⾦额不属于⾮经常性损益。
⼚房折旧是否可以计⼊在建⼯程
1034、⼚房折旧是否可以计⼊在建⼯程
提问⼈:59web 时间:2024-09-20 15:53:24
陈⽼师:
我公司⼚房预计在9⽉份可以完成验收,但是⽣产线还在安装过程中,根据⽹上查的资料显⽰,⼚房和⽣产线属于 两项单独的资产。对于⼚房来说,主体结构已经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状态,应当转⼊固定资产。但是由于⽣产线还在安装过程中,未达到预定可使⽤状态。在这种⼚房的折旧是否可以计⼊在建⼯程 ,等⽣产线达到预订可使⽤状态时转⼊固定资产??
在⽹上查了资料,有两种说法。
互为客户和供应商业务模式
1035、互为客户和供应商业务模式
提问⼈:公⼦⼀尘 时间:2024-09-20 16:20:50
@chenyiwei
陈版主,如图业务模式。
客户补助
1036、客户补助
提问⼈:starryc 时间:2024-09-21 16:05:35
客户对被审计单位给予了100万的款项,合同中约定要求被审计单位必须⽤这笔钱在指定的地点建⽴⼚房和产线。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客户必须要在投产的5年内达到预定的采购量,如果达到,被审计单位需要返还50%即50万元给客户,如果未达到则不需要返还。
⽬前判断如下:
对于不需要退回的客户投资补助款项,于收到时计⼊递延收益,后续计量根据政府补助准则进⾏处理,即与资产相
关部分在资产进⾏折旧摊销时同步结转⾄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部分在实际发⽣时计⼊其他收益。对于可能退回的款项,于收到时计⼊其他应付款,在能够确定客户是否满⾜最低采购量时进⾏处理。
请教下陈⽼师这么处理是否合理,谢谢回答⼈:chenyiwei
承包⼈替发包⼈寻求场地,并以发包⼈名义签订租赁合同后,根据出租⼈完 成建设
1037、承包⼈替发包⼈寻求场地,并以发包⼈名义签订租赁合同后,根据出租⼈完 成建设
提问⼈:Francy 时间:2024-09-22 00:32:22
陈版主,各位⽼师好! 请教⼀个实务问题:
公司作为承包⼈,按发包⼈要求,在指定区域寻求场地后,以发包⼈名义和场地控制者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各出租⼈要求,在相关场地完成建设合同。
发包⼈按⼀定周期,以承包⼈提供的各出租⼈及其他相关单位确定的竣⼯单或验收单为依据按户数和承包⼈结算合同款项。
合同中明确约定①承包⼈负责寻求场地②承包⼈负责完成建设合同中亦会约定,后续建设的维护,按约定条款单独结算。
承包⼈接到相关合同后,往往将寻求场地的服务分包给其他供应商,发包⼈亦可以单独寻找相关供应商单独完成寻找场地的服务
疑惑如下,承包⼈负责寻求场地是否作为⼀项单项履约义务;同时披露时,是否需要将该建设产品交付服务拆分为
①市场寻找②建设产品交付?
回答⼈:chenyiwei
可以这样处理,寻找场地和后续建设服务是两项履约义务。⾸先这两者是“可明确区分商品”;其次这两者之间不存在导致承诺⽆法区分的情况(⾼度关联性、重⼤修改或定制、整合为组合产出)。
请教陈版主:关于买新股合并和外币合并
1038、请教陈版主:关于买新股合并和外币合并
提问⼈:sherwin10 时间:2024-09-22 00:45:00
陈版您好,在此请教两个关于合并的问题:
A收购B公司,是通过B公司发⾏新股(或注册资本)的形式,⽽⾮从原股东⼿上购买。这种情况下商誉的计算逻辑是怎么样的?⽐如A公司出资1000万购买B公司股权,B公司原账⾯净资产公允价值500万。B公司发⾏新股给A,发⾏后,A占公司股权⽐例为60%并且达到控制。商誉计算是否应=1000-(500+1000)*60%=100 万?
关于外币出资的合并问题。假设甲公司本位币A,出资B币种,收购⼀家本位币为C的⼄公司。这个场景下应如何处理外币折算呢?是否需要先在出资⽇将B折算为C,在C币种下算出商誉,再将商誉和所有的⼄公司的净资产折 回A(这个过程按照外币报表折算⽅式?),⽤A来编制收购⽇合并报表。感觉整套逻辑有点混乱,希望版主指
点。
回答⼈:chenyiwei
请教关于股权划转相关问题的会计处理
1039、请教关于股权划转相关问题的会计处理
提问⼈:lijiaan 时间:2024-09-22 21:42:44
各位版主、坛友:
业务背景:
某市国有资产服务中⼼直接持有A、B两家公司100%股权,其中B有C、D两家全资⼦公司。基于区域产业整合以实现融资的⽬的,该国有资产服务中⼼将B持有的C公司100%股权、D公司49%的股权⽆偿划转给A公司。股权划转 后,A公司能够控制C公司,能够对D公司施加重⼤影响。A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对C公司的合并作为同⼀控制下企业合并进⾏会计处理,将持有D公司股权采⽤权益法核算,对D公司的股权未进⾏评估,将股权划转
⽇D公司合并报表账⾯净资产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请教问题如下:
A公司将对C公司的合并作为同⼀控制下企业合并是否符合准则的规定;
如果(1)答案为“是”,是否应将该国有资产服务中⼼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影响的其他企业认定为A的关联⽅;
对D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账⾯净资产份额进⾏初始计量是否合理。请各位版主、坛友不吝赐教,⾮常感谢!
回答⼈:chenyiwei
合伙企业净资产份额的确认
1040、合伙企业净资产份额的确认
提问⼈:hjfdtc 时间:2024-09-22 23:59:39
A公司投资B合伙企业,占份额的90%,能够对B合伙企业控制。B合伙企业本年投资的股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00万元,B合伙企业净利润为-200万元(100万元为管理费等),假设A公司税率25%。
A公司预计以后年度B合伙企业有⾜额应纳税所得额能够弥补本年亏损,遂于合并层⾯确认B合伙企业公允价值损失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确认可抵扣亏损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
A公司单家报表层⾯,A公司对B合伙企业进⾏减值测试,计算持有的B合伙企业净资产份额的时候,是否需要包含计提的5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25万元)?
回答⼈: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条规定:“预计资产的未来现⾦流量也不应当包括筹资活动产⽣的现⾦流⼊或者流出以及与所得税收付有关的现⾦流量”;第⼗三条规定:“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另⼀⽅⾯,公允价值的定 义也是所得税前的⾦额。
因此,基于⼜径⼀致性的考虑,与所得税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都不纳⼊资产组账⾯价值。
请教陈版主,集团客户销售返利的相关处理
1041、请教陈版主,集团客户销售返利的相关处理
提问⼈:951721911 时间:2024-09-23 10:23:39
陈版主您好,以下问题想请教⼀下您:A公司与B集团客户签订了销售返利协议,约定该集团下属公司向A公司其
⼦公司的采购⾦额达到⼀定⾦额后按照采购额的2%返利,⽀付给B集团下采购量最⼤的⼦公司B1。但是该集团公 司有部分采购是通过⼦公司B2跟A公司的⾹港⼦公司A(hk)直接交易的,请问该返利全部冲减A公司对B1的收⼊是否合适。
回答⼈:chenyiwei
由于返利⾦额是根据该集团客户的采购情况统算的,因此可能不能直接对应到该集团下单个⼦公司的采购额。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按⽐例分别冲减对该集团下各⼦公司的收⼊⾦额,这与折扣⾦额的结算⽅式⽆关。当然从财务报告
⾓度⽽⾔,这似乎并不是重⼤的原则性问题,只是将冲减收⼊的⾦额在不同客户之间如何分配,可能影响附注披露,对此需在附注中作出必要说明。
关于企业合并的讨论
1042、关于企业合并的讨论
提问⼈:L18510021245 时间:2024-09-23 10:28:18
陈版主您好:在审计实务中遇到⼀个企业合并的问题,还请您指导指导,⼗分感谢!背景描述:A公司是⼀家公募基⾦公司,其股东分别为甲公司持有55%股权和⼄公司持有45%股权,股东会、董事会权⼒、义务的相关约定与公司法基本⼀致,且甲公司在董事会席位占多数。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财务政策都是在股东会、董事会过半决定,因此甲公司控制了A公司。之后,甲公司在本期将9%的股权,出售给了丙公司,丙公司与 甲、⼄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新的公司章程股东会的权⼒、义务不变,董事会权利本次明确了公司的所有⾼管均由董事会任命、票数过半即⽣效,且甲公司在董事会的席位仍旧占多数 问题:在新的股权结构下,甲公司是否能够继续合并A公司 企业⾃⾝的判断:公司实际的经营活动、财务政策均是由⾼管进⾏主导,⽽⾼管的任命可通过甲公司在董事会的过半席位来决定,因此已经实现对了对公司实质性的控制。⽽股东会虽也正常对公司董事会报告进⾏批准、决定公司财务预算等,但未出现过否决、不同意等情况,因此判断甲公司应继续合并A公司 项⽬组的分析:甲公司虽然通过董事会决定了⾼管的任命,但⾼管对各部门的管理是⼀般的经营活动,是否对被投资单位进
⾏合并更应关注股东会、董事会的表决权,因此股东会作为公司最⾼权⼒机构,甲公司⽆法控制。则不能实现继续合并A公司。请陈版主帮忙指点下哪种观点更合适⼀些 备注:项⽬组了解到对于判断企业合并也存在着⼀些特殊情况,例如在该案例背景下假设A公司是⾼科技公司,经营⽅⾯甲公司具有决对的技术先进性,⼄、丙公司确实在经营⽅⾯难以有话语权,也可能由甲公司合并A公司。但是本案例的实际情况是甲(证券公司)、⼄(私募基⾦)两个⼤股东都是⾦融企业,对A公司的经营都具有⼀定的了解。若甲公司想继续合并A公司,能否还从其他⽅⾯有突 破,还请陈版主帮指导,感谢感谢
回答⼈:chenyiwei
在主帖案例中,股权转让完成后,甲⼄丙三⽅股东的持股⽐例分别为46%、45%、9%,虽然⽬前甲在A公司的董事会中仍占多数,但由于已经丧失对股东会的控制权,并不能保证该情况的持久性。由于甲与⼄丙相⽐,在涉及A公司的运营⽅⾯并⽆特别突出、不可替代的优势,因此⼤概率甲丧失了对A的控制权。
主帖中关于“假设A公司是⾼科技公司,经营⽅⾯甲公司具有决对的技术先进性,⼄、丙公司确实在经营⽅⾯难以有话语权,也可能由甲公司合并A公司”这⼀判断基本上是合理的。
提问⼈:L18510021245 时间:2024-10-08 15:24:38
陈版主,若A公司将公司股东各派出董事会成员⼈数固定,写进公司章程,且修改公司章程须经2/3以上通过,甲公司股⽐不到⼀半,也就是说,甲公司不同意的修改的话,公司⽆法变更公司章程,因此甲公司能够持久的控制董事会,这样的话甲公司是否可以合并A公司呢?烦请陈版主帮忙指导,感谢!
回答⼈:chenyiwei
仅仅依据董事会的多数,不是控制权判断的充分证据。⾸先要确定为何甲公司持股46%但却在董事会中固定占据多数。特别是当甲⽅与其他股东相⽐并⽆特殊优势时。
PPP项⽬竣⼯财务决算
1043、PPP项⽬竣⼯财务决算
提问⼈:阿⽢是个好少年 时间:2024-09-23 11:42:14
请教各位,PPP混合模式基本建设项⽬在竣⼯财务决算时,对于建设期⾦融资产部分对应的费⽤化利息是否应该调整⾄项⽬投资⾦额中?因此有两种分析:1.不还原,PPP项⽬混合模式会计时,已经考虑了融资部分的融资收益, 对应的融资成本计⼊财务费⽤,所以不还原;2.项⽬概算种利息是全部借款利息,即包含⾦融资产对应的费⽤化利息,所以应该还原。 求解释
回答⼈:chenyiwei
个⼈理解,现⾏的PPP会计模式,实际上是站在对PPP项⽬公司有控制权的社会资本⽅的合并报表视⾓,讨论其合 并报表中对PPP项⽬应如何核算。在很多时候,社会资本⽅合并报表的视⾓与项⽬公司⾃⾝视⾓是不同的。⽽项⽬竣⼯决算的⼜径不同,更接近于项⽬公司本⾝的会计核算视⾓,并且项⽬竣⼯决算有⾃⼰的规则,在某些⽅⾯不同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因此如按照竣⼯决算的相关规则处理,这部分费⽤化利息有可能需计⼊决算总额中。建议与竣⼯决算的相关规则核对确认。
请教陈版,关于募集资⾦向控股⼦公司提供借款问题
1044、请教陈版,关于募集资⾦向控股⼦公司提供借款问题
提问⼈:超级飞 时间:2024-09-23 11:50:41
请教陈版及各位⽼师:
背景:母公司(上市主体)⾸次公开发⾏股份并募集资⾦,募投项⽬实施主体在控股⼦公司,⽬前母公司拟通过借款的⽅式将募集资⾦投向控股⼦公司实施项⽬,资⾦仅⽤于募投项⽬,不得⽤作其他⽤处。
理解:⼦公司借款取得募集资⾦后,⼦公司⽤于项⽬建设,相当于使⽤募集资⾦。后续⼦公司正式运营并产⽣现⾦流⼊,⼦公司偿还借款属于经营资⾦偿还借款,跟募集资⾦没有关系了。母公司(上市主体)收到还款后就属于⼀般资⾦,可以随意使⽤。
问题:查询了上市公司公告,没有提及后续归还资⾦的性质。请教陈版及各位⽼师,上述理解是否正确。回答⼈:chenyiwei
这⽅⾯属于证券监管范畴,⽬前尚⽆明确规定。你的理解有⼀定合理性,但建议与交易所监管⼈员确认。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处置⼦公司股权时的处理
1045、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处置⼦公司股权时的处理
提问⼈:东写西读1 时间:2024-09-23 14:48:06
请教陈版主,甲公司控制A、B两个集团,2024年母公司 A 将其100%控股的⼦公司 C 90%的股权转让给B,⽬前判断该股权交易为权益性交易,不能满⾜对价公允和商业合理性,项⽬组将交易对价和90%股权对应的账⾯净资产之间的差异计⼊资本公积;
请问:在股权转让前C向D(A之⼦公司)提供建筑施⼯服务类内部交易(D公司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在处置⽇及后续怎么处理,是否应在处置当期通过 “ 投资收益 ” 。谢谢
回答⼈:chenyiwei
站在甲公司⾓度,该事项属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内部交易,且该事项不改变其合并报表范围,故该次股权交易不影响该项内部交易损益在甲公司合并报表层⾯的处理,应继续抵销。
对于A公司⽽⾔,该项内部交易(在股权转让前C向D(A之⼦公司)提供建筑施⼯服务类内部交易(D公司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属于逆流交易,标的资产仍在D公司,并未随着C公司的股权处置⽽实现,故应继续抵销,不能通过“投资收益”实现。在A公司合并报表层⾯,对于处置C公司股权的事项(简化处理,假设对价为零)的处理原则为:
员⼯持股计划的处理
1046、员⼯持股计划的处理
提问⼈:sdongco 时间:2024-09-23 15:35:35
某上市公司实⾏员⼯持股计划,持股计划采⽤⾃⾏管理模式,持有⼈会议为持股计划的最⾼权⼒机构,持有⼈会议选举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持股计划的⽇常管理,代表持股计划⾏使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权⼒。
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因员⼯离职或未满⾜公司层⾯业绩考核的,管理委员会将择机出售对应的股票,若出售获得的现⾦资产等于或⼩于持有⼈的原始出资额,则以所获现⾦资产为限返还给持有⼈;若所获现⾦资产存在收益,收益部分归上市公司所有。
问题1 :
持股计划于2021年5⽉实施,2021年6⽉,上市公司对上⼀年度2020年度利润进⾏了现⾦分红,故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在6⽉末时已经收到了这部分分红,请问这时的会计分录是? 借:其他应付款-还款义务 贷:库存股?这个分录体现出了还款义务的减少,但⼀⽅⾯此时股利还在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没有给到具体的持有⼈,还款义务似乎不该减少;另⼀⽅⾯,这个分录没有体现出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中的分红款余额
问题2:
持股计划存续期内,若某持有⼈A离职,管理委员会有3类处理⽅式返还A的出资款:1、出售持有⼈A对应的股票,将出售获得的现⾦按前⽂所述⽅法返还持有⼈A。 2、若公司员⼯B拟进⼊持股计划,则管理委员会收到B的出资款后,将之转给A 。3、上市公司转账到持股计划的银⾏账户,先返还给A,之后再择机出售股票或引⼊新的持有⼈,再返还上市公司。
问题是,上市公司垫⽀持股计划中某持有⼈离职的款项,是否合规,是否涉及资⾦占⽤?如果合规,分录是借:其他应付款-还款义务 贷:银⾏存款吗
谢谢
回答⼈:chenyiwei
采购义务到期未付款是否要确认债务及损失
1047、采购义务到期未付款是否要确认债务及损失
提问⼈:sybspxcpa 时间:2024-09-23 15:48:49
公司预付部分款项100,要求供应商为公司定制商品1000,采购义务到期(即最后的付款提货⽇期),公司因资⾦ 链断裂,⽆钱⽀付。后被供应商起诉要求付款提货,法院已作出判决,要求公司履⾏付款义务及赔偿相关损失10。公司⽆钱付款,已确定不再履⾏该合同,前期预付的款项⽆法退回,该合同实质上已为亏损合同。请教陈版:在年末资产负债表⽇是否账⾯上需要确认债务900及相应的损失?
谢谢
回答⼈:chenyiwei
由于已经确定不再履⾏该合同,故原先依据该合同尚未⽀付的款项不再确认为本企业的负债。同时应将原先的预付账款确认为损失,并依据或有事项准则规定合理、谨慎地确认与赔款相关的预计负债,以充分、完整地反映因违约
⽽给本企业造成的损失。
另外需注意:1、确保已就不再履⾏合同的问题作出正式决定并通知供应商;2、确保预计负债和损失估计的充分性和谨慎性。
请教陈版主,关于投资双⽅共同增资后,⼀⽅资⾦未到位的会计处理
1048、请教陈版主,关于投资双⽅共同增资后,⼀⽅资⾦未到位的会计处理
提问⼈:18319816189 时间:2024-09-23 16:46:21
投资双⽅背景:控股⽅对本公司持股51%,⾮控股⽅对本公司持股49%,为地⽅投控。具体如下:双⽅约定共同对本公司进⾏增资,⾮控股⽅以实物资产+⼟地出资,控股⽅以现⾦出资。合同约定控股⽅⽀付对价的2/3,剩余1/3 在⾮控股⽅的⼟地产权证办完之后⽀付。⾄审计⽇该产权证书未办理完毕,因此控股⽅尚未⽀付该资本⾦,在本公司账内挂账⼀笔其他应收款,双⽅增资⾦额计⼊资本公积,请问该账务处理是否恰当,对于未实际收到的资本⾦可否以其他应收款体现?
回答⼈:chenyiwei
被投资企业对于尚未收到的出资额不能确认为权益增加。对于投资者出资只能以收付实现制(实际收到)为基础确认。
请教陈版主,因员⼯⾝份变更股份⽀付取消的处理
1049、请教陈版主,因员⼯⾝份变更股份⽀付取消的处理
提问⼈:877046713 时间:2024-09-23 20:48:34
陈⽼师,您好,上市公司A授予员⼯股票期权,等待期24个⽉,在等待期内该员⼯被选为监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会[2016]126号):第⼋条 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级管理⼈员、核⼼技术
⼈员或者核⼼业务⼈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但不应当包括独⽴董事和监事。在境内⼯作的外籍员⼯任职上市公司董事、⾼级管理⼈员、核⼼技术⼈员或者核⼼业务⼈员 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
该⼈员应当退出股权激励计划,该部分费⽤怎么处理,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权处理,将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额⽴即计⼊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资本公积要转为资本溢价吗,何时转呢?
回答⼈:chenyiwei
激励对象因被选举为监事,不再符合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导致退出股权激励计划的,应按取消(加速可⾏权)处理。将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额⽴即计⼊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再转为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五条规定:“职⼯或其他⽅能够选择满⾜⾮可⾏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的, 企业应当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具的取消处理”。此处的“激励对象适格”属于⾮可⾏权条件,被选举为监事是由股东
⼤会或者职代会决定的事项,两者都是企业内部机构,因此可以认为是企业⾏为,是企业⾃⾝可控制的事项,故因激励对象被选举为监事导致丧失激励资格的影响,应按加速可⾏权处理。
永续债回购的账务处理
1050、永续债回购的账务处理
提问⼈:huangkais 时间:2024-09-24 00:12:55
请教请版,分类为权益⼯具的永续债或者普通股,回购时赎回价格与账⾯余额的差额是计⼊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
⾜冲减的才计⼊留存收益。这个差额先计⼊资本⼯积股本溢价的底层原理应该怎么理解呢?
回答⼈:chenyiwei
该事项属于权益性交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融⼯具列报(2017年修订)》第⼆⼗⼆条:“⾦融⼯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具的,其发⾏(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对于此类权益性交易中冲减权益的顺序,习惯上是按照资产负债表上权益项⽬的排列顺序,从上到下。
购买重要联营公司,是否需要在年报中披露购买⽇被收购单位的净资产?
1051、购买重要联营公司,是否需要在年报中披露购买⽇被收购单位的净资产?
提问⼈:⼩⼟⾖211 时间:2024-09-24 02:41:50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同⼀控制下企业合并,需要在年报中披露被购买⽅于购买⽇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情况。那如果企业购买了⼀家重⼤的联营公司。是否需要在年报中披露购买⽇被收购单位的净资产呢?
谢谢!
回答⼈: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对于重要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需要披露年末和本期的相关财务信息,对不重要的联营企业需披露年末和本期的汇总财务信息,但没有单独披露重要联营企业取得⽇财务信息的规定。
专⽤研发中试⽣产线暂停期间折旧费的处理
1052、专⽤研发中试⽣产线暂停期间折旧费的处理
提问⼈:Lvhongtao383 时间:2024-09-24 08:53:11
某企业新产品研发简化流程为配⽅研究、⼩试、中试、批量⽣产,该企业有⼀个专职的研发部门,该研发部门有专职研发⼈员,⼩试装置和中试装置,该研发部门专门从事A产品的研发,⾥⾯的⼈员和设备也全部只为研发A产品 服务。
2024年初,由于研发出来的A产品样本质量存在⼀些瑕疵,并且中试⽣产出来的产成品单位成本过⾼,企业A产 品没有销售收⼊,并且如果按照市场参考价销售,企业将⾯临巨额亏损,没有经济效益,基于以上原因,企业暂停了中试⽣产线的投料⽣产,研发⼈员对A产品配⽅进⾏了重新研究,⽬前配⽅研究和⼩试装置正常使⽤,中试⽣产线保留了4个⼈,平时对该⽣产线进⾏必要的维护和维修,中试⽣产线系企业⾃⾏建设的装置,账⾯价值数千万
元,平时折旧计⼊研发费⽤。
截⽌2024年9⽉,由于配⽅研究没有取得重⼤突破,该中试⽣产线未进⾏中试投料⽣产,企业认为该⽣产线建设 的⽬的系专门⽤于研发A产品,⽆其他⽤途,并且A产品配⽅研究有突破后,将会马上进⾏中试⽣产,并且该部门 是专门的研发部门,也没有收⼊,根据谁受益谁分摊费⽤的原则,认为中试⽣产线暂停期间的折旧继续计⼊研发费
⽤⽐较合适。
问题:专门⽤于研发某个产品的中试⽣产线,由于技术等原因暂停中试⽣产期间的折旧费⽤,是否可以继续计⼊研发费⽤?
回答⼈:chenyiwei
专门⽤于研发某个产品的中试⽣产线,由于技术等原因暂停中试⽣产期间的折旧费⽤,不建议继续计⼊研发费⽤。主要考虑:参考借款费⽤的资本化原则,由于技术等原因暂停中试⽣产期间,对该⽣产线的使⽤属于⾮正常中断, 对该研发项⽬⽽⾔也不是必要⽀出。建议直接计⼊管理费⽤。
飞机发动机租赁维修储备⾦及维修确认问题
1053、飞机发动机租赁维修储备⾦及维修确认问题
提问⼈:rickymost 时间:2024-09-24 10:27:07
陈⽼师:
您好!
甲公司民营飞机发动机经营租赁公司,与客户约定,收取维修储备⾦,当租期到后不在续租,则承租⽅为保证 飞机发动机恢复到原签订租赁合同时的状态,根据合同约定结算维修储备⾦,如果由承租⽅⾃⾏维修则该项储备⾦出租房退还给承租⽅,如果由出租⽅维修,则该项储备⾦根据合同多退少补由承租⽅⽀付给出租⽅,出租⽅开具销售发票,按13%。
请教陈⽼师:1、如果由出租⽅负责维修,则该项维修储备⾦是否可以确认收⼊,出租⽅维修时,⽀付的维修⽀出是否再资本化?
请问陈版主:合并之前个别报表递延所得税项⽬不应予以考虑,如何进⾏合 并?
1054、请问陈版主:合并之前个别报表递延所得税项⽬不应予以考虑,如何进⾏合 并?
提问⼈:⼼欲⽆痕 时间:2024-09-24 10:37:18
A公司⽀付52.5万元,收购B公司100%股权,B公司进⾏了评估,相关数据如下:
会计科⽬审计数评估报告 账⾯价值评估价值⼀、资产类100.0090.00120.00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 其他资产-固定资产90.0090.00120.00⼆、负债类80.0075.0082.50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5.00 7.50其他负债75.0075.0075.00三、净资产20.0015.0037.50其中:实收资本55:未分配利润1510:
关于收购评估中对递延资产负债的确认https://bbs.esnai.com/thread-5382682-1-1.html(出处: 中国会计视野论坛)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指南汇编2024》第⼆⼗章企业合并:对于被购买⽅在企业合并之前已经确认的商誉和递延
所得税项⽬,购买⽅在对企业合并成本进⾏分配、确认合并中取得可辨认资产和负债时不应予以考虑。
对于这句话的理解,有以下两种在购买⽇的合并报表的编制⽅法,请问陈版主哪⼀种⽅法合理?
因为对于这句话的理解,准则中并没有案例来说明,所以每个⼈的理解有⼀定的偏差,请陈版主指教。
第⼀种编制⽅法:
个别报表:
借:长期股权投资 52.5万元贷:银⾏存款 52.5万元
合并报表:
①调评估增值部分
借:固定资产 30(120-90) 贷:资本公积 22.5(30-7.5)
递延所得税负债 7.5(3025%)
②合并抵消
请注意:整个净资产5+22.5+15=42.5是含着合并之前的递延所得税项⽬的影响因素的,并没有扣除递延所得税项
⽬,【看似】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应⽤指南汇编2024》第⼆⼗章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
借:实收资本 5
资本公积 22.5(评估增值部分)
未分配利润 15(请注意:这个地⽅的未分配利润是含着合并之前的递延所得税项⽬的影响因素的) 商誉 10
贷:长期股权投资 52.5
第⼆种编制⽅法:
个别报表:
借:长期股权投资 52.5万元贷:银⾏存款 52.5万元
合并报表:
①调评估增值部分
借:固定资产 30(120-90) 贷:资本公积 22.5(30-7.5)
递延所得税负债 7.5(3025%)
②把合并之前的递延所得税项⽬在合并报表层⾯冲减,计⼊资本公积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5
资本公积 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0
②合并抵消
请注意:整个净资产5+17.5+15=37.5是不含着合并之前的递延所得税项⽬的影响因素的,扣除了递延所得税项⽬,
【看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应⽤指南汇编2024》第⼆⼗章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
借:实收资本 5
资本公积 17.5(评估增值部分22.5-冲减递延所得税项⽬5) 未分配利润 15
商誉 15
贷:长期股权投资 52.5
该种⽅法是参考:
被收购企业商誉问题https://bbs.esnai.com/thread-5481353-1-1.html(出处: 中国会计视野论坛)
请问陈版主,两种⽅法计算出来的商誉⾦额不⼀致,采⽤那种⽅法更为合理?
如果采⽤第⼀种⽅法:
这句话“对于被购买⽅在企业合并之前已经确认的商誉和递延所得税项⽬,购买⽅在对企业合并成本进⾏分配、确认合并中取得可辨认资产和负债时不应予以考虑。”的意思是,只需要在评估时,不考虑递延所得税项⽬,在计算商誉时就采⽤以下⽅法计算:52.5-收购时按净资产42.5【账⾯净资产20+其他资产增值(120-90)-评估递延负债 7.5】=10万元?
如果采⽤第⼆种⽅法:
上述规定的意思是:评估时,不考虑递延所得税项⽬,确定评估值;同时在合并层⾯,要把个别报表的【递延所得税项⽬】冲减计⼊资本公积?
回答⼈:chenyiwei
第⼆种做法更合理,即先冲销被购买⽅报表上原有的商誉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再根据购买对价分摊的结果确定的被购买⽅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重新在购买⽅合并报表层⾯计算确定与该被购买⽅相关的商誉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额。
同⼀控制下企业合并权益变动表
1057、同⼀控制下企业合并权益变动表
提问⼈:wangyuhui888 时间:2024-09-24 17:43:19
标的公司A:期初净资产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
2024年5⽉,母公司B注资给A公司500万元,此时标的公司净资产1500万元。
2024年6⽉,母公司B在c公司的同⼀控制下,将A公司转让给D公司。求助:D公司的权益抵消情况如下:
借:实收资本 1000万元(期初) 借:资本公积 500万元(期初) 贷:长期股权投资 1500万
借:资本公积 对价 本年变动 1500万贷:资本公积 对价 期初 1500万元
此时年初资本公积=1000万元=年初净资产
年本资本公积 对价 本年变动=对价=1500万元
但是此时年末的实收资本因本年注资还没有抵消⼲净,是不是: 借:实收资本 500万元
贷:资本公积 500万元,资本公积在权益变动表中的变动为本年变动?这样会导致本年变动不等于对价了? 感谢各位⽼师,是否有类似经验。
回答⼈:chenyiwei
这种情况是合理的,即因为同⼀年度内发⽣注资和同⼀控制下合并两个事项,⽽其导致的实收资本或者对价的变动都是体现在合并报表的资本公积中的,因此,资本公积的净变动是两者之差。
在合并权益变动表中,母公司对被合并⽅的注资和⽀付合并对价,都是体现在“所有者投⼊和减少资本——其他”中。
提问⼈:wangyuhui888 时间:2024-10-10 11:40:58
另外,如果收购同控,因为最终控制⽅对标的公司的持有的穿透⽐例发⽣发⽣,年初的少数股东权益以及本年的少数股东损益是否需要追溯呢,还是仅仅调整收购时点的少数股东权益呢
回答⼈:chenyiwei
要注意区分所收购的被合并⽅股权是来⾃同⼀控制下的关联⽅还是来⾃外部⾮关联⽅。前者要追溯,后者⽆需追溯。参考《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6 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提问⼈:wangyuhui888 时间:2024-10-16 16:21:18
陈⽼师,为避免歧义 我进⾏以下举例:
标的公司A:期初净资产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出售⽅B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最终控制⽅C公司持有B 公司60%股权。后来B公司将其持有A公司的100%股权出售⾄最终控制⽅C公司。
求助:最终控制⽅C公司对A公司的少数股权股东权益,在出售前以前是1000*40%=4000万元,交易后,最终控制
⽅持有A公司的权益为1000万元,没有少数股东权益了,那么期初是否需要追溯呢?
回答⼈:chenyiwei
不能这样理解。该交易就是⼀项集团内部交易,不涉及外部交易对⼿,外部少数股东对任⼀⼦公司的持股⽐例均未发⽣变化,所以不会导致合并报表层⾯少数股东权益增加。也就不存在追溯的问题。
请教⼀个关于未实现税务收益的问题
1058、请教⼀个关于未实现税务收益的问题
提问⼈:domodazzi 时间:2024-09-25 08:26:25
尊敬的陈版,各位⽼师、同仁,⼤家早上好!
想请教⼀下,我们中国会计准则是否允许针对不确定的税务问题计提所得税费⽤拨备?类似美国会计准则的第740 号准则规定的对“不确定的税务状态(uncertain tax position)”计提未实现税务收益(unrecognized tax benefit)及对应的罚款滞纳⾦。
但我不确定我们国家的准则是否可以参考US GAAP来做?找了很久也没找到相关规定,只是在IFRS⾥⾯找到⼀个类似的规定,IFRIC 23也基本要求了企业针对不确定的税务状态计提未实现税务收益及罚款滞纳⾦。
附上国际准则IFRIC 23的规定:https://www.doc88.com/p-1148477744150.html
回答⼈:chenyiwei
基于与IFRS持续趋同的考虑,并且考虑在国内会计实务中也有类似的交易,因此可以参照IFRIC 23的规定处理。
股份⽀付确认资本溢价的问题
1059、股份⽀付确认资本溢价的问题
提问⼈:sdongco 时间:2024-09-25 09:48:47
请问以母公司的股权对⼦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在满⾜⾏权条件时,应该将等待期的其他资本公积转⼊资本溢价,这个是在⼦公司层⾯就确认为资本溢价,还是⼦公司层⾯只确认其他资本公积,在母公司层⾯才确认资本溢价?母公司才是股份⽀付的结算主体。
谢谢
回答⼈:chenyiwei
在⼦公司层⾯就确认为资本溢价。实际上,在等待期结束时就应当将累积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应等到实际⾏权时,否则会遗漏可⾏权条件已满⾜但持有⼈放弃⾏权的权益⼯具对应的资本公积。这与谁负责结算⽆关。
关于新准则⾮现⾦对价确定交易价格的问题
1060、关于新准则⾮现⾦对价确定交易价格的问题
提问⼈:wufaxian 时间:2024-09-25 18:16:02
资料:
客户⽀付⾮现⾦对价的,企业应当按照⾮现⾦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现⾦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毕马威洞察
总体⽽⾔,以公允价值计量⾮现⾦对价的要求与现⾏准则的要求相似。然⽽,在现⾏准则下,企业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现⾦对价,即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除⾮有确凿证据表明换⼊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与此不同,在新准则下,企业应当按照⾮现⾦对价(即换⼊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当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以转让的商品或服务(即换出资产)的单独售价计量交易价格。
问题:
如何防⽌应付客户对价来操纵收⼊?
1061、如何防⽌应付客户对价来操纵收⼊?
提问⼈:wufaxian 时间:2024-09-25 18:33:31
企业应付客户(或向客户购买企业商品或服务的第三⽅)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应当采⽤与该企业其他采购相⼀致的⽅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或
服务。
例⼦:
正常交易。企业卖给媒体集团100万元的复印机。媒体集团⽀付现款。企业确认100万收⼊!
利⽤应付客户对价。企业卖给媒体集团100万的复印机。但是合同签成150万。然后企业再购买“价值50万”的⼴告服务。这时候企业收⼊变成150万。让报表使⽤者觉得企业收⼊在增长。
问题:新准则对这样的交易⽅式有什么特别规定,以防⽌利⽤规则操纵收⼊么? 回答⼈:chenyiwei
根据新收⼊准则第⼗九条:企业应付客户(或向客户购买本企业商品的第三⽅,本条下同)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与⽀付(或承诺⽀付)客户对价⼆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 应当采⽤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致的⽅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额应当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即,需要确定“明确可区分商品”本⾝的公允价值,确认费⽤或资产的⾦额不能超出该明确可区分商品本⾝的公允价值。如果明确可区分商品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确定,则全部冲减收⼊。由此可以避免虚增收⼊同时虚增成本费⽤或资产的情况。
产品质量保证
1062、产品质量保证
提问⼈:7847748 时间:2024-09-25 19:31:22
您好陈⽼师,关于产品质量保证的如下问题期待您的解答:
A公司为初创公司,近两年商业化。(1)A公司与部分客户签订合同(综合解决⽅案,含硬备)中有的约定了质量保证条款,公司根据预计很可能发⽣的售后服务费⽤计提预计负债 (2)A公司与部分客户签订合同(材料、硬件等)⽆质量保证条款,公司也没有历史经验,⽆法估计未来可能发⽣的售后服务,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
问题1:情况(2)中在销售时因⽆合同义务也⽆法估计可能发⽣的售后服务费⽤,不计提质量保证是正确的吧?那根据“会计准则应⽤指南2024”,实际发⽣的售后服务,是计⼊营业成本还是销售费⽤呢?
问题2:会计准则应⽤指南2024对产品质量保证计⼊营业成本的变化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吗?国际会计准则会计处理是⼀直计⼊营业成本吗?IFRS有对应的条款吗?
问题3:看到您其他回复帖⼦,认为该变化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需追溯调整,如果企业申报港股,是否可追溯调整,以保持前后期间数据可⽐?
回答⼈:chenyiwei
求助陈版主及众神
1063、求助陈版主及众神
提问⼈:w1340247 时间:2024-09-28 16:14:29
陈版及众神:
A集团下⾯有B公司和C公司两家⼦公司,持股B⽐例为100%,持股C ⽐例为 51%,然后B公司和C公司分别持股D 公司51%和49%股权;B公司将D公司股权的49%出售给E公司,同是B公司将持有D公司剩余的2%股权出售给C公司,并且A公司,B公司,C公司均编制合并报表,请问A公司合并报表,B公司单体报表及合并报表,C公司单体报表及合并报表如何做,谢谢各位解答
回答⼈:chenyiwei
假设E公司是A集团合并范围之外的公司,则:
关于为建筑公司提供原材料收⼊确认
1064、关于为建筑公司提供原材料收⼊确认
提问⼈:shaka_1982 时间:2024-09-26 08:07:53
请教⼀下: 我们公司是装修装饰⼯程有限公司,⽬前通过竞标获得国家城投建设项⽬的原材料供应商资格, 仅仅为国家城投项⽬提供建筑材料,不施⼯,没有劳务。但是合同约定每6个⽉结算⼀次货款。在未结算之前,不 知道与国家城投的结算价格是多少,只有结算时才会有价格清单。
具体业务流程是国家城投会提供该阶段建设需要的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然后我们下单,原材料到货以后,客户直接确认收货。但是原材料不会⼀次性全部拉⾛,会有留存,留存的原材料由我们保管,但是这些原材料已经归属于客户,客户已经签字确认出库。
在这种情况下,每个⽉如何保证收⼊与成本的匹配问题?我如何确认当⽉的收⼊?当⽉的采购我是否应该全额计⼊成本?
回答⼈:chenyiwei
形式与实质不⼀致的收⼊成本疑问
1065、形式与实质不⼀致的收⼊成本疑问
提问⼈:fuqumian 时间:2024-09-26 11:10:58
A和B均为物业公司,A的某⼀⾼管投资设⽴了B,该⾼管对B 100%持股。投资设⽴B的⽬的是A受到监管处罚,⽆法承接业务,因此设⽴B,由B承接业务。
B的物业⼈员是由A转移过去的,即解除后重签劳动合同,为了⽀付这部分转移过去⼈员的⼯资,A与B签订了服务协议,B向A提供物业技术服务,A⽀付服务费。B确认服务收⼊,A确认服务成本,该业务除合同外⽆其他⽀持性依据,该交易明显缺乏商业实质。
请问该交易按照业务实质,是否应当作为A对B的权益性投资,⽽⾮确认收⼊、成本? 回答⼈:chenyiwei
由于B并未向A提供“物业技术服务”,所以是A、B之间的权益性交易,相当于A为B承担被转移的⼈员⼯资。但因为A、B之间⽆直接股权关系,故A应冲减权益,B应确认成本费⽤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有证据表明该⾼管系为A代持B的股权,即B的权益最终都归属于A,则可以认为这是A对B的资本性投⼊,B同样贷记资本公积,A借记对B的长投成本。
请教陈版:拟列⼊破产清单的⼦公司是否可以不合并报表?
1066、请教陈版:拟列⼊破产清单的⼦公司是否可以不合并报表?
提问⼈:5566 时间:2024-09-26 11:31:48
陈版:国有企业原列⼊合并范围的⼀些⼦公司,国资委发⽂列⼊拟破产清单,准备申请破产,⽂件并且要求这些⼦公司不再列⼊当年合并范围。国资委这个要求,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呢?
回答⼈:chenyiwei
⼩股东退出账务处理
1067、⼩股东退出账务处理
提问⼈:cshij2010 时间:2024-09-26 13:16:49
由甲⽅与⼄⽅于2021年9⽉共同认缴出资注册成⽴A公司注册资⾦:10000 万元。出资⽅式:甲⽅以现⾦⽅式出资, 持股⽐例占95%;⼄⽅以实物(100万亩⼟地,评估价值:129200万元)⽅式出资,持股⽐例占5%,⼟地超过500万元的溢价部分12870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进⼊平台公司。截⽌2024-8-31,甲公司累计出资40万元,⼄公司⼟地⼿续变 更完成,A公司⼟地账⾯⽆形资产129200万元,累计摊销8972万元。⼄公司计划退出合作,收回出资⼟地。
关于收⼊确认的判断
1068、关于收⼊确认的判断
提问⼈:stacton202 时间:2024-09-26 15:21:46
请教陈⽼师,假设公司为甲⽅进⾏信息系统建设(假设项⽬价100),合同约定有三个阶段,阶段⼀是到货,甲⽅ 签收,确定签收后货物风险报酬转移给甲⽅(付款60),阶段⼆是安装调试完进⾏系统初验(付款20),阶段三是试运⾏⼀个⽉系统终验(付款15),剩余5质保期⼀年结束后⽀付,没有其他特别约定了;这种条款下,1)按阶段三终验完成时点,做收⼊100,合同资产5,之前收到的款项从递延收⼊结转95?2)还是说阶段⼀确认收⼊60,阶 段2初验完成确认收⼊20,阶段三终验完成确认收⼊15?多谢!
回答⼈:chenyiwei
应对照新收⼊准则第⼗⼀条规定判断是否满⾜在⼀段时间内履⾏的条件。从主帖所述情况看⼤概率是不符合的,更可能是在⼀个时点确认收⼊,视情况可能在初验或者终验时点。
提问⼈:stacton202 时间:2024-10-09 09:58:54
请教陈⽼师,这种情况下,是初验时点还是终验时点确认收⼊,⼀般原则是看?
回答⼈:chenyiwei
考虑这两个时点之间是否还会有重⼤的改进或修补等⼯作量和后续成本发⽣、客户是否已经实际将该商品投⼊正常使⽤等。
⼦公司出表后成为关联⽅,存续交易是否为关联交易?
1069、⼦公司出表后成为关联⽅,存续交易是否为关联交易?
提问⼈:weisongbao 时间:2024-09-26 16:28:55
请教陈⽼师@chenyiwei :
2015年A公司以a地块与B公司b地块进⾏置换;
2016年A公司置换加上c地块,变成a+c与b置换;
2017年B公司委托A公司在c地块建设楼房;
2019年竣⼯后,A公司将楼房与⼟地都过户到⾃⾝名下,但⼀直是B公司在⽤;
2024年A公司申请撤销产权。
2019年前A和B同为上市公司C的⼦公司,2019年开始A公司独⽴出去,成为C关联⽅。
被审计单位(上市公司C)认为,由于竣⼯后双⽅结算价款未达成⼀致,⼀直未办理交付⼿续,也未付款,因此B 公司未⼊账,后于2024年协商按照竣⼯决算审定数结算并⼊账,由于代建协议签署时双⽅同为上市公司⼦公司,交易为内部交易,2024年楼房(楼地⼀起)⼊账为内部交易的延续,适⽤以下披露规则,因此⽆需按照关联交易过 会、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条 上市公司因合并报表范围发⽣变更等情况导致新增关联⼈的,在发⽣变更前与该关联⼈已签订协议且正在履⾏的交易事项可免于履⾏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不适⽤关联交易连续⼗⼆个⽉累计计算原则,但应当在相关公告中予以充分披露,此后新增的关联交易应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并履⾏相应程序。上市公司因合并报表范围发⽣变更等情况导致形成关联担保的不适⽤前款规定。
被审计单位的处理是否恰当,理由是否充分? 回答⼈:chenyiwei
这个问题涉及到会计和证券监管两个⼜径。就会计准则⼜径⽽⾔,在A不再纳⼊C的合并范围之后,A与C之间发⽣的所有资源转移都属于关联⽅交易,应在报表附注中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从证券监管规定⽽⾔,虽有主帖中引⽤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但主帖中也提及“于2024年协商按照竣⼯决算审定数结算并⼊账”,即2024年内双⽅之间的交易条款发⽣了变 化,并不是完全按照A脱离C合并范围之前双⽅已约定的条款执⾏的。在这种情况下,应就条款的修订履⾏相关决策程序。完全不履⾏决策程序也是不恰当的。
应付客户对价会计分录怎么写?
1070、应付客户对价会计分录怎么写?
提问⼈:wufaxian 时间:2024-09-26 17:35:11
向超市销货30万元,超市收取5000元上架费。发货后确认收⼊。现⾦⽀付上架费时:
借 应付客户对价 5000
贷 银⾏存款确认收⼊时:
借 应收帐款 30万贷 收⼊ 29万5千
应付客户对价 5000
请问以上分录对么?应付客户对价属于费⽤科⽬? 回答⼈:chenyiwei
根据新收⼊准则第⼗九条,如果应付客户对价应冲减收⼊的,则冲减收⼊的时点为“确认相关收⼊与⽀付(或承诺
⽀付)客户对价⼆者孰晚的时点”。
如果⽀付(或承诺⽀付)该对价早于会计上确认收⼊的时点,则已⽀付的对价暂挂其他流动资产或者其他⾮流动资产,到确认收⼊时点再冲减收⼊。
存货⼊账
1071、存货⼊账
提问⼈:353270250 时间:2024-09-26 17:45:38
陈⽼师,你好,如果企业买了原材料100个A,但是供应商送了3个备品,企业⼊账时,按100个A来⼊账,3个A作备查簿登记,这样处理是否恰当?还是按103个来⼊账?
回答⼈:chenyiwei
应按103个A⼊账,相应调整⼊账单价(总价不变)。
未实现融资收益,⼀个资产备抵科⽬。(备忘)
1072、未实现融资收益,⼀个资产备抵科⽬。(备忘)
提问⼈:wufaxian 时间:2024-09-26 19:24:28
未实现融资收益,属资产类科⽬,它是长期应收款的备抵账户,借⽅表⽰减少,贷⽅表⽰增加 未确认融资费⽤, 属负债类科⽬,它是长期应付款的备抵账户,借⽅表⽰增加,贷⽅表⽰减少 企业给客户融资,是利息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 客户给企业融资,对企业⽽⾔是利息费⽤,⽤未确认融资费⽤
回答⼈:chenyiwei
基本可以这样理解。
实务中如果租赁期不是整年,如何确认融资负债?
1073、实务中如果租赁期不是整年,如何确认融资负债?
提问⼈:wufaxian 时间:2024-09-26 20:59:26
考试题⽬⼀般是这样的:
【例】A公司向B公司租⼊⼀套设备,合同主要条款如下:(1)租赁期⾃2020年1⽉1⽇起,⾄2023年12⽉31⽇,共 4年。(2)租⾦⽀付为租赁期间内每年年末⽀付租⾦1500万,初始直接费⽤为0.6万元。此外,承租⽅每年年末预 计需为该设备⽀付10万元的维护费。(3)承租⼈提供了担保余值,预计应⽀付给出租⽅的款项31万元。(4)承租
⼈不知道出租⼈的租赁内含利率。承租⼈增量借款利率为7%(年利率)。该套设备估计使⽤年限为5年,承租⽅⽆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承租⽅对设备采⽤直线法计提折旧。
2020年1⽉1⽇:租赁负债⼊账价值=(1500+10)(P/A,7%,4)+31*(P/F,7%,4)=5,138.34(注:P/A、P/F为年⾦现值系数及复利现值系数,可采⽤excel函数设置⾃动计算)
问题: 实际租赁合同可能租赁期并不是整年。如果:租赁期⾃2020年2⽉7⽇起,⾄2024年7⽉23⽇.这种情况如何选择借款利率?如何计算租赁负债⼊账价值?
回答⼈:chenyiwei
理论上选择的折现率是与实际融资期限最接近的年利率,对于租赁期中不⾜⼀年的部分,按实际利率的换算原则换算为⽉利率或者⽇利率。例如年利率5%,换算为⽉利率为:(1+5%)^(1/12)-1=0.4074%。据此计算该不⾜⼀年的租 赁期内的实际利息。
实务中如果该不⾜⼀年部分对报表整体影响不⼤,也就可以简化处理。
求助陈版,甲集团全资⼦公司A购买甲集团控股⼦公司B的少数股东股权的账 务处理?
1074、求助陈版,甲集团全资⼦公司A购买甲集团控股⼦公司B的少数股东股权的账 务处理?
提问⼈:建⽂帝sky 时间:2024-09-27 10:36:34
求教陈版主,甲集团全资⼦公司A购买甲集团控股⼦公司B的少数股东股权。A的长投初始计量账务处理是不是适
⽤不形成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办法——按实际⽀付的货币资⾦加上相关费⽤作为初始计量的⾦额?
回答⼈:chenyiwei
A公司个别报表层⾯,如主帖所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适⽤“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原因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付的货币资⾦加上相关费⽤作为初始计量的⾦额。
甲集团合并报表层⾯:按照购买少数股权处理,收购对价与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报表层⾯的归母权益。⼀般是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
租赁付款变动后使⽤权资产变化
1075、租赁付款变动后使⽤权资产变化
提问⼈:zl7476 时间:2024-09-27 10:40:24
请教陈版主,假设租赁付款每2年上涨10%,在租赁的最后⼆期期4年的租⾦,企业与出租⽅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不再上涨租⾦,维持现有租⾦不变,那使⽤权资产的变更,是⽤未来4年租赁付款额折现⾄现在时点,还是折现到确认使⽤权资产的时点(也就是租赁合同开始时点)?按照准则我理解应该是最后4年的租赁付款额折现到现在时
点,调整剩余使⽤权资产,但这样折现额会变动较⼤,因为最后4年期折现到现在时点,与确认使⽤权资产时,最后4年折现到当时的时点,差异⾮常⼤,也造成未来使⽤权资产的摊销⾦额差异也较⼤,这样是否合适呢?多谢解答。补充⼀下哈,上述案例如果⽤未来4年的租赁付款折现到现在时点,使⽤权资产是要调增的,⽽租赁付款额是减少的。
回答⼈:chenyiwei
这种情况是租赁变更,是租约条款变更引起的,不是会计政策变更或者前期差错更正,不应追溯到变更⽣效之前。所以应将变更后的剩余租赁期内现⾦流折现到变更⽣效⽇⽽不是初始的租赁期开始⽇。虽然可能导致后续剩余租赁期间内使⽤权资产的折旧与变更前差异重⼤,但这是反映了变更前后的真实情况。
“上述案例如果⽤未来4年的租赁付款折现到现在时点,使⽤权资产是要调增的,⽽租赁付款额是减少的”为何会出 现这种情况?因为在租赁变更部分不构成单独租赁的情况下,基本的处理思路就是将租赁负债的变动⾦额相应同⽅向调整使⽤权资产,所以使⽤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都是同增同减,不应出现⽅向相反的变化。
提问⼈:zl7476 时间:2024-10-08 17:03:48
“上述案例如果⽤未来4年的租赁付款折现到现在时点,使⽤权资产是要调增的,⽽租赁付款额是减少的”为何会出 现这种情况?因为在租赁变更部分不构成单独租赁的情况下,基本的处理思路就是将租赁负债的变动⾦额相应同⽅向调整使⽤权资产,所以使⽤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都是同增同减,不应出现⽅向相反的变化
这是因为 在使⽤权资产确认的时候,后⾯4年的租赁付款折现到当时的时点,是⼀个⽐较⼩的数字。但是在现在这个租赁期限还剩下4年的时候,虽然租赁付款额是减少了,但是折现到现在这个时点的,实际测算下来,使⽤权资产反⽽增加了,简单的例⼦就是后⾯4年 100元/年折现到10年前,和95元/年折现4年,年折现率在4.8%,⽼师请看以下我的计算草稿,是不是有错误?
折现率 4.80%
租⾦ npv
0 779.72
1 100 95.42
2 100 91.05
3 100 86.88
4 100 82.9
5 100 79.1 租⾦ npv
6 100 75.48 338.45
7 100 72.02 1 95 90.65
8 100 68.72 2 95 86.5
9 100 65.58 3 95 82.54
10 100 62.57 4 95 78.76
后4年 400 268.89 380 338.45
回答⼈:chenyiwei
你的理解有误。租赁负债(包括后4年的)在租赁期间内,本来就因为利息的确认⽽导致其账⾯价值不断增加,此时将租赁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折现值与同⼀时点变更后折现值相⽐较,⼤概率是调减的。
提问⼈:zl7476 时间:2024 10-14 11:24:23
继续请教⽼师,上楼⽼师回复的是对的,这个案例⾥⾯,未来4年租赁付款额调整后,剩余租赁负债是减少的(未
来总租赁付款额-利息,这2个数字都有减⼩,相减也是减⼩),但是,未来使⽤权资产是调增的,因为未来租赁付款额折现到现在这个时点,也就是未来4年减少的租赁付款额,折现到现在这个时点,⾦额是⼤于原来租⾦折现到10年前时点的,导致,使⽤权资产调增,租赁负债减少,这样调整分录该如何表述呢?
回答⼈:chenyiwei
不应有这个问题,租赁变更中对使⽤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调整应当是⾦额和⽅向都相同的。
应收票据附有追索权贴现,现⾦流量如何指定
1076、应收票据附有追索权贴现,现⾦流量如何指定
提问⼈:wx_62062835d9d3 时间:2024-09-27 10:58:18
请教版主,附有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现⾦流量如何指定,贴现时间和终⽌确认不在⼀个年度内,谢谢回答⼈:chenyiwei
有追索权的贴现⼤概率不满⾜终⽌确认条件。此时收到的贴现款应作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或者“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
由于后续到期时不再虚拟两笔⾦额相同、⽅向相反的现⾦流量,故该做法会整体上拉低经营活动现⾦流量净额。
专为销售订单的研发活动
1077、专为销售订单的研发活动
提问⼈:xumin_cpa 时间:2024-09-27 12:00:23
求助:
@chenyiwei 陈⽼师,好!如题,企业收到客户的订单,在这些订单中,企业可能没有现成的产品(以前没有⽣产过),需要专门进⾏开发,理论上存在研发不成功的可能,但概率⾮常⾮常⼩,因为这类订单基本上都还是和企业⾃⾝的产品相关联,不会完全开发⼀个企业完全没做过的产品。2.客户不会和企业在销售合同中约定研发成果归属的问题,客户的诉求很简单,我只要订单中的标的物,你怎么做出来我不管;
我的问题是:1.这类基于为完成订单⽽进⾏的专属研发,所发⽣的⽀出是不是不适⽤研发⽀出那套核算体系,直接作为产品成本的⼀部分?2.如果属于营业成本的⼀部分,那这类所谓的研发是不是就不需要按照研发9号⽂的规 定执⾏?
谢谢您的时间! 回答⼈:chenyiwei
要考虑:此时的研发成果是否只能⽤于该订单?除了已有的该订单以外,该研发成果是否还有其他商业⽤途,是否易于找到其他客户?
如果该成果仅可⽤于该订单,则表明研发成果的控制权归属于客户,应按受托研发处理,研发⽀出最终计⼊营业成本;如果该成果还有其他商业⽤途,且其他来源的收⼊是实现该研发成果经济利益的更主要⽅式,则表明研发成果的控制权归属于本企业,作为本企业内部研发项⽬处理,计⼊研发⽀出。
⼦公司之间吸收合并情况下,母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1078、⼦公司之间吸收合并情况下,母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提问⼈:sunyulu 时间:2024-09-27 14:57:43
陈⽼师,我们公司下⾯的⼀家全资⼦公司A公司对另⼀家控股⼦公司B公司进⾏吸收合并,这种情况下我们母公司如何确认对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个⼈理解应视同按照公允价值处置B 公司,并确认处置损益,同时按照享有B 公司的净资产的份额增加对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假定我们母公司对B公司的长投账⾯价值为1000万,⽬前B 公司的净资产中归属于母公司的为800万,吸收合并后母公司即增加对A公司的长投800万、减少对B公司的长投1000万,确认投资损失200万,不知我理解的是否准确,请陈⽼师指导,谢谢!
回答⼈:chenyiwei
“⼀家全资⼦公司A公司对另⼀家控股⼦公司B公司进⾏吸收合并”:这种情况是否涉及少数股权“上翻”的问题,即原先B的少数股东成为A的股东?
⼀般理解,母公司个别报表层⾯可直接将其对B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原账⾯价值并⼊对A的长期股权投资,不确认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即:借:长期股权投资——A,贷:长期股权投资——B。
如果享有B公司的净资产份额低于投资成本,则考虑是否需计提减值,将计提减值准备(如需)后的对B公司长投账⾯价值并⼊对A公司的长投。
请教陈版主:政府⼟地收储相关业务讨论
1079、请教陈版主:政府⼟地收储相关业务讨论
提问⼈:Eden374028118 时间:2024-09-27 19:43:06
业务背景:A企业为全明所有制企业,国有⽆偿划拨取得⼀块⼟地,后A企业混改重组变成A公司(不是房地产企业),改制时A公司按照评估价值⼊账,评估价值考虑扣除应缴纳的⼟地出让⾦等因素。A公司已经在⼟地上建造
⼚房及房屋等⽤于出租,并收取租⾦。
2024年政府因整体规划,A公司与政府(某地⼟地发展中⼼下的城投公司)签订⼟地收购储备合同,其中:收储地块收购储备补偿款为1.2亿元(评估价值);停⼯停产损失补偿、清退实际使⽤⼈及承租⼈费⽤、安置职⼯费为1千万元。
A公司⼟地账⾯净值为2千万元,房屋及建筑物账⾯净值为200万元。产⽣的问题: 1、收到收储地块收购储备补偿款该如何进⾏会计处理?
求教陈版!⼟地⼀级开发中关于⼟地残值收⼊问题
1080、求教陈版!⼟地⼀级开发中关于⼟地残值收⼊问题
提问⼈:重⼤错报 时间:2024-09-28 10:58:00
某城投公司承接⼟地储备中⼼做地项⽬ 要求将某⼟地做成熟地(包括拆迁补偿、地上建筑拆除、管道排迁、绿化
⼯程等)⼯期两年 合同总价款在签订合同时已全额拨付 城投公司在地上建筑物拆除⼯程中与分包的第三⽅施⼯公司约定拆除⼯程费⽤200万,同时第三⽅公司需要向城投公司⽀付固定的1300万建筑物包⼲残值收⼊。
求教陈版,由于与⼟地储备中⼼签订的做地合同不包括残值收⼊,该拆除⼯程的成本是否应分劈⼀部分给残值收
⼊。如果分劈成本,应当按照什么⽐例进⾏分劈。谢谢陈版!
回答⼈:chenyiwei
⾸先明确讨论前提:该城投公司在本案例中应采⽤总额法核算,即属于向⼟地储备中⼼提供⼟地整理服务的主要责任⼈。在此前提下,对于建筑物包⼲残值收⼊1300万元⾼于拆除⼯程费⽤200万的差额1100万元,应作为对该项⼟ 地整理业务总成本的调整处理,⽽不应确认为收⼊。其原因是:在该业务中,“客户”是⼟地储备中⼼⽽不是第三⽅施⼯企业,因此从第三⽅施⼯企业收到的款项不应确认为收⼊。
相应地,不应存在此处所说的“是否为残料收⼊分配成本”的问题。
请教陈⽼师,替其他公司贷款处理和现⾦流分类?
1081、请教陈⽼师,替其他公司贷款处理和现⾦流分类?
提问⼈:SSSS1111 时间:2024-09-28 11:09:53
背景:BC同受A控制,现在B替C取得银⾏贷款1千万;B的征信报告也显⽰期末B未偿还的贷款为500万;期末B短期借款⾦额500万;
⽬前B的会计处理思路:1、收到借款:借:银⾏存款1千万 贷:短期借款1千万; 2、资⾦转给C:借:其他应收 1
千万 贷:银⾏存款1千万; 3、C转来付银⾏利息:借:银⾏存款100万 贷:其他应收 100万; 4、B代付利息: 借:其他应收100万 贷:银⾏存款100万;5、C转来付银⾏本⾦:借:银⾏存款500万 贷:其他应收 500万;6、B 代付本⾦:借:短期借款500万 贷:银⾏存款500万;
问题:1、此时其他应收期末⾦额500万,短期借款期末⾦额500万,其他应收和短期借款是否可以抵消?如果抵消了的话,短期借款没有⾦额了和征信报告又存在了冲突,是否不应该抵消,正常保留其他应收和短期借款?2、现
⾦流编制B从银⾏取得借款1千万是否应该放在筹资活动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还本付息是否应该放在-偿还债务
⽀付现⾦和分配⿎励⽀付利息⽀付的现⾦?还是B替C的所有收⽀现⾦流均应按总额法体现在经营活动中?还是按净额法下收⽀抵消,不体现为B的现⾦流。
回答⼈:chenyiwei
由于B代替C取得借款,在法律上B仍是向银⾏还本付息的⾸要义务⼈,故应分别确认对银⾏的借款和对C的债权, 两者不能抵销列报。相应地,针对该借款的利息⽀出和针对该债权的利息收⼊也应当分别确认,不能抵销,不能将利息作为代收代付处理。
现⾦流量表中,同样不能将其视为代收代付的现⾦流量⽽进⾏抵销,⽽应分别体现出各笔现⾦流量,即按总额法列报,即如主帖所述,B从银⾏取得借款1千万放在筹资活动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还本付息放在-偿还债务⽀付现
⾦和分配股利⽀付利息⽀付的现⾦。
提问⼈:蜀⼭penguin 时间:2024-11-01 18:45:52
请教陈版,A公司委托银⾏B向供应商C 付货款,银⾏B 直接打了⼀笔钱给供应商C,钱未经过A 公司账户。
A公司⼊账:借:应付账款-供应商C 贷:短期借款-银⾏B。
请问以上交易,在A 公司的现⾦流应该怎么体现,是以下1 的⽅式还是2的⽅式?
违约条款是否影响收⼊确认
1082、违约条款是否影响收⼊确认
提问⼈:66飞雪化蝶 时间:2024-09-29 08:33:00
请教陈版,我公司销售合同中 关于违约条款的条款中有⼀条是 “甲⽅违反本合同约定单⽅⾯解除合同的,⼄⽅不得继续在原授权区域内进⾏销售,甲⽅有义务将⼄⽅存货销售给其他代理商。” 甲⽅为我公司,是⼀家⽣产医疗器械的公司,正常我们是按照发货签收后确认收⼊,想请教陈版这样的条款对于收⼊确认是否有影响,这个条款是否影响收⼊的确认时间和⾦额,是否可以全额确认收⼊?感谢回复
回答⼈:chenyiwei
我理解,因为此处针对的是本企业的违约⾏为,⽽本企业是否发⽣违约⾏为是可以⾃主控制的,所以该条款应视为对客户(⼄⽅)的保护性条款。在合理保证此类情况发⽣可能性极低的情况下,该保护性条款不影响收⼊的确认。
合同违约会计处理
1083、合同违约会计处理
提问⼈:hfjt26 时间:2024-09-29 11:03:19
看到⼀家药业公司,因为在集采的时候串通招投标,导致采购⽅损失,被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出具违约通知书。根据公司的销售数据测算,给采购⽅造成的损失超过2亿(虚⾼的销售价格销售数量)。
请问,公司⽀付上述损失的会计处理?下⾯哪种⽅式更合理呢?或者有更合适的会计处理
⼀:属于罚款,应列为营业外⽀出
⼆:不属于罚款,应确认负收⼊,确认在本年
三:属于以前年度收⼊确认虚⾼,存在会计差错,调整以前年度。回答⼈:chenyiwei
从主帖信息来看,判断其⾏为应是故意的,即在实施相关⾏为时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收⼊存在虚增问题,且采购⽅有权要求退还多收的款项。尤其是如果后续⽀付的款项也是按照“虚⾼的销售价格销售数量”计算的,这样可 以佐证虚增的⾦额在以前年度就是可以可靠计量的。
因此,采⽤第三种处理⽅法(属于以前年度收⼊确认虚⾼,存在会计差错,调整以前年度)的可能性相对更⼤。
消防未验收的使⽤权资产
1084、消防未验收的使⽤权资产
提问⼈:huangjiayong 时间:2024-09-29 11:26:48
陈版主您好,我们实务过程中遇到⼀个问题想向您请教⼀下: 企业与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房建设的相关事项。2024年1⽉⼚房的部分⾯积已经建设完成,企业于2024年3⽉开始将部分⽣产线搬⼊新⼚房并开展⽣产经营活 动,该⽣产经营活动产⽣了相关的销售收⼊。但同时双⽅由于消防设备尚未验收,双⽅约定⾃2024年3⽉开始到消防设备验收时点这段期间为免租期,项⽬组要求企业预计⼤概验收时间并确认⼤概验收时间为2024年10⽉底。
我们项⽬组内部⽬前的观点是:⾃2024年3⽉企业开始使⽤⼚房时对⼚房已投⼊使⽤部分确认使⽤权资产,并对
2024年3⽉-10⽉免租期期间分摊使⽤权资产累计摊销与未确认融资费⽤。
但是我们内部有⼀个问题就是,2024年3⽉企业开始使⽤⼚房部分⾯积时,我们是针对整个⼚房确认使⽤权资产,还是说针对⼚房已使⽤部分确认使⽤权资产。
回答⼈:chenyiwei
⾸先要明确讨论前提,即主帖案例适⽤租赁准则是合理的。实务中很多此类案例实质上是政府垫资购建固定资产, 后续分期还款,这种情况应作为分期付款购建固定资产处理,⽽不是租赁。建议谨慎识别是否属于这种情形。另外还要假设该租⾦并未因为存在政府补助因素⽽不公允。
在上述假设的前提下,使⽤权资产应在开始使⽤该⼚房时(即2024年3⽉)初始确认,在免租期内仍需计提折旧。
使⽤权资产应针对已实际移交给本企业(不论是否实际使⽤)的部分确认。后续随着逐步移交⽽相应确认新的使⽤权资产。
提问⼈:huangjiayong 时间:2024-10-12 16:08:37
陈版主您好,想对您说的这个假设做进⼀步追问:
如果是政府垫资购建固定资产后续分期还款,在这个情况下如果政府代建的⼚房是分批交付的。⽐⽅说2024年3
⽉份已经交付了部分⼚房给企业⽣产,2024年6⽉份交付了第⼆部分⼚房,剩余⼚房尚未交付,但企业等到政府将
⼚房完整交付给企业之后再付款。
我们项⽬组内部的观点是企业预计政府什么时候交付,分阶段按照已交付部分的⼚房⾯积乘以租⾦,折现确认长期应付款与长期应收款,这样可以吗?
回答⼈:chenyiwei
基本可以。
施⼯⾏业的借款利息是否可以资本化
1085、施⼯⾏业的借款利息是否可以资本化
提问⼈:wwleixinyu 时间:2024-09-29 11:32:00
陈版主您好,这⼏年⼀直在做施⼯⾏业的年报审计,每次都会跟企业探讨利息资本化的问题,企业认为从银⾏的借款如果在款项⽤途上明确⽤于某个项⽬(但实际情况银⾏只允许款项⽤途写⽣产经营),就应该满⾜17号准则借款费⽤的规定,对借款利息资本化计⼊合同履约成本,但从我们项⽬组的⾓度,由于⽆法准确区分该笔借款具体是⽤于了指定的项⽬,还是⽤于了其他项⽬或公司的⽇常经营,所以⼀直没有认可企业资本化的说法。同时,企业应收票据贴现时产⽣的贴现息(包括供应链⾦融⼿续费)同样存在这个问题,企业认为贴现息和买⽅付息的供应链⾦融
⼿续费是针对业主和供应商的,可以明确区分产⽣这笔贴现息的票据是对应某个指定项⽬的,所以应该资本化,但项⽬组仍然认为该费⽤不符合资本化条件,想请陈⽼师能否从准则的⾓度给予解答,谢谢。
回答⼈:chenyiwei
我理解此处的问题是⼀般借款的借款费⽤是否满⾜资本化条件的问题。可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1-1- 39(⼀般借款费⽤资本化问题)”。我们⼀般的把握⼜径是:将⼀般借款费⽤资本化的前提是能够核实⼀般借款资
⾦与资本⽀出之间的对应关系,具体要求是在两者之间建⽴直接的、明确的、可跟踪的对应关系,以核实资本⽀出确实占⽤了⼀般借款资⾦,例如企业对借款资⾦专户存储并指定⽤途专门⽤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置或建造等。只有在满⾜该条件的前提下,才能对符合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者⽣产⽀出所占⽤的⼀般借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对⼀般借款费⽤资本化的规定。计算可资本化的⼀般借款费⽤⾦额。通常理解不能仅仅依据对财务报表的整体分析性复核(如报表项⽬之间对应关系的分析)就得出某项符合条件资产的购置或者建造占⽤了⼀般借款的结论。如果不能在⼀般借款资⾦和资本⽀出这两者之间建⽴直接的、明确的、可跟踪的对应关系,则
⼀般借款⽀出应当予以费⽤化处理,不能资本化计⼊资产价值中。
房地产企业某楼盘投资审计,完⼯后的利息费⽤是否算投资成本?
1086、房地产企业某楼盘投资审计,完⼯后的利息费⽤是否算投资成本?
提问⼈:柳寒秋 时间:2024-09-29 17:05:17
⼀城投企业从事某房地产开发,现政府准备对整个楼盘的投资成本进⾏审计。现虽楼盘已完⼯但其贷款期限未到导致仍在按期⽀付利息,如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其达到可使⽤状态后的利息⽀出应费⽤化处理。请问各位⽼师,本次投资成本审计时候是否需要考虑将费⽤化的利息计⼊投资成本。
回答⼈:chenyiwei
这⾥⾸先要明确“投资成本审计”所依据的“标准”即报表编制原则是什么?如果不是企业会计准则,则有⽆确定、公认的依据?如果对此不清楚的,建议先与委托⽅确认并达成⼀致意见。
参考:《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2022年1⽉5⽇修订)》: 第六章 标准
第⼆⼗四条 标准是指⽤于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的基准,当涉及列报时,还包括列报的基准。标准可以是正式的规定,如编制财务报表所使⽤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也可以是某些⾮正式的规定,如单位内部制定的⾏为准则或确定的绩效⽔平。
第⼆⼗五条 注册会计师在运⽤职业判断对鉴证对象作出合理⼀致的评价或计量时,需要有适当的标准。适当的标准应当具备下列所有特征:
(⼀)相关性:相关的标准有助于得出结论,便于预期使⽤者作出决策;
(⼆)完整性:完整的标准不应忽略业务环境中可能影响得出结论的相关因素,当涉及列报时,还包括列报的基准;
(三)可靠性:可靠的标准能够使能⼒相近的注册会计师在相似的业务环境中,对鉴证对象作出合理⼀致的评价或计量;
(四)中⽴性:中⽴的标准有助于得出⽆偏向的结论;
(五)可理解性:可理解的标准有助于得出清晰、易于理解、不会产⽣重⼤歧义的结论。
注册会计师基于⾃⾝的预期、判断和个⼈经验对鉴证对象进⾏的评价和计量,不构成适当的标准。
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运⽤于具体业务的标准是否具备本准则第⼆⼗五条所述的特征,以评价该标准对此项业务的适⽤性。在具体鉴证业务中,注册会计师评价标准各项特征的相对重要程度,需要运⽤职业判断。
标准可能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或由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家认可的专业团体依照公开、适当的程序发布的,也可能是专门制定的。采⽤标准的类型不同,注册会计师为评价该标准对于具体鉴证业务的适⽤性所需执⾏的⼯作也不同。
第⼆⼗七条 标准应当能够为预期使⽤者获取,以使预期使⽤者了解鉴证对象的评价或计量过程。标准可以通过下列⽅式供预期使⽤者获取:
(⼀)公开发布;
(⼆)在陈述鉴证对象信息时以明确的⽅式表述;
(三)在鉴证报告中以明确的⽅式表述;
(四)常识理解,如计量时间的标准是⼩时或分钟。
如果确定的标准仅能为特定的预期使⽤者获取,或仅与特定⽬的相关,鉴证报告的使⽤也应限于这些特定的预期使
⽤者或特定⽬的。
该准则应⽤指南中的相关内容: 第六章 标准
本准则第六章(第⼆⼗四条⾄第⼆⼗七条),主要说明标准的定义、类型,适当的标准应当具备的特征,以及预期使⽤者获取标准的⽅式。
⼀、标准的定义
本准则第⼆⼗四条第⼀款指出,标准是指⽤于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的基准,当涉及列报时,还包括列报的基准。在本准则和相关准则中,列报包括披露。
标准是鉴证业务中不可或缺的⼀项要素。运⽤职业判断对鉴证对象作出评价或计量,离不开适当的标准。如果没有适当的标准提供指引,任何个⼈的解释甚⾄误解都可能对结论产⽣影响,这样⼀来,结论必然缺乏可信性。也就是说,标准是对所要发表意见的鉴证对象进⾏”度量”的⼀把”尺⼦”,责任⽅和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这把”尺⼦”对鉴证对象进⾏”度量”。
需要指出的是,对同⼀鉴证对象进⾏评价或计量并不⼀定要选择同⼀个标准。例如,要评价消费者满意度这⼀鉴证对象,某些责任⽅或注册会计师可能会以消费者投诉的次数作为衡量标准;⽽另外的⼀些责任⽅或注册会计师可能会选择消费者在初始购买后的三个⽉内重复购买的数量作为衡量的标准。
⼆、标准的类型
本准则第⼆⼗四条第⼆款指出,标准可以是正式的规定,如编制财务报表所使⽤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也可以是某些⾮正式的规定,如单位内部制定的⾏为准则或确定的绩效⽔平。
正式的规定通常是⼀些”既定的”标准,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或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家认可的专业团体依照公 开、适当的程序发布的。例如,编制财务报表时,其标准是权威机构发布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编制内部控制报告时,标准可能是已确⽴的内部控制规范或指引;编制遵循性报告时,标准可能是适⽤的法律、法规或者合 同。
⾮正式的规定通常是⼀些”专门制定的”标准,是针对具体的业务项⽬”量⾝定做”的,包括企业内部制定的⾏为准则、确定的绩效⽔平或商定的⾏为要求,例如,某专门委员会在⼀年内开会的次数等。
标准的类型不同,注册会计师在评价标准是否适合于具体的鉴证业务时,所关注的重点也不同。三、适当的标准应当具备的特征
本准则第⼆⼗五条第⼀款规定,注册会计师在运⽤职业判断对鉴证对象作出合理⼀致的评价或计量时,需要有适当的标准。标准是否适当、是否适⽤于具体的鉴证业务同样离不开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
如果使⽤的标准不适当或不适⽤于具体业务,发表的鉴证结论便毫⽆意义。同样,如果没有适当的标准所提供的参考框架,任何结论都将是开放性的,⼈们可以根据⾃⼰的意愿做出解释,或者会被误解。适当的标准应当与特定业务及其环境相关,因此,同⼀个业务对象可能存在不同的业务标准。例如,某责任⽅可能会选择顾客投诉的处理数量作为顾客满意度这⼀对象事项的评价标准;⽽另⼀责任⽅则可能选择顾客在初次购买之后的三个⽉内重复购买的次数作为顾客满意度的评价标准。第⼆⼗五条第⼆款规定,适当的标准应当具备下列所有特征:
相关性:相关的标准有助于得出结论,便于预期使⽤者作出决策;
完整性:完整的标准不应忽略业务环境中可能影响得出结论的相关因素,当涉及列报时,还包括列报的基准;
可靠性:可靠的标准能够使能⼒相近的注册会计师在相似的业务环境中,对鉴证对象作出合理⼀致的评价或
计量;
中⽴性:中⽴的标准有助于得出⽆偏向的结论;
可理解性:可理解的标准有助于得出清晰、易于理解、不会产⽣重⼤歧义的结论。
本准则第⼆⼗五条第三款规定,注册会计师基于⾃⾝的预期、判断和个⼈经验对鉴证对象进⾏的评价和计量,不构成适当的标准。
四、评价标准的适当性
本准则第⼆⼗六条第⼀款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运⽤于具体业务的标准是否具备本准则第⼆⼗五条所述的特 征,以评价该标准对此项业务的适⽤性。在具体鉴证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在评价标准各项特征的相对重要程度时, 需要运⽤职业判断。
第⼆⼗六条第⼆款指出,标准可能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或由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家认可的专业团体依照公开、适当的程序发布的,也可能是专门制定的。采⽤标准的类型不同,注册会计师为评价该标准对于具体鉴证业务的适⽤性所需执⾏的⼯作也不同。
对于公开发布的标准,注册会计师通常不需要对标准的”适当性”进⾏评价,⽽只需评价该标准对具体业务的”适⽤ 性”。例如,在我国,会计标准由国家统⼀制定并强制执⾏。注册会计师⽆需评价会计标准是否适当,只需要判断 责任⽅采⽤的标准是否适⽤于被鉴证单位即可(如⼩企业可以采⽤《⼩企业会计制度》)。对于专门制定的标准, 注册会计师⾸先要对这些标准本⾝的”适当性”加以评价,否则,注册会计师连⾃⼰所⽤的”尺⼦”是否适当都⽆法判断,又如何⽤这把”尺⼦”去”度量”要发表意见的鉴证对象。
五、预期使⽤者获取标准的⽅式
本准则第⼆⼗七条第⼀款规定,标准应当能够为预期使⽤者获取,以使预期使⽤者了解鉴证对象的评价或计量过程。标准可以通过下列⽅式供预期使⽤者获取:
公开发布;
在陈述鉴证对象信息时以明确的⽅式表述;
在鉴证报告中以明确的⽅式表述;
常识理解,如计量时间的标准是⼩时或分钟。
第⼆⼗七条第⼆款规定,如果确定的标准仅能为特定的预期使⽤者获取,或仅与特定⽬的相关,如⾏业协会发布标准可能仅能为本⾏业内部的预期使⽤者获取,合同条款仅能为合同双⽅获取,且仅适⽤于合同约定事项,在这种情况下,鉴证报告的使⽤也应限于这些特定的预期使⽤者或特定⽬的。
设备加计扣除账务处理
1087、设备加计扣除账务处理
提问⼈:zhongxudon 时间:2024-09-30 09:52:45
陈⽼师,您好!!
我公司2022年11年购⼊⼀批设备2亿元⽤于组装⼀条⽣产线,由于⽣产线尚未组装完成我们计⼊了在建⼯程,并且我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9⽉发布的“⾼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1⽇⾄2022年12⽉31⽇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100%加计扣除”这⼀政策,采取了在2022年⼀次性全额扣除并实⾏100%加计扣除,并计得了递延所得税负债。该批设备2023年随⽣产线投⼊使⽤转⼊固定资产,从2023年开始计提折旧并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但2024年当地税务局税务检查时以⽂件规定“上述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为由让我公司将上述设备整改为在2022年计⼊固定资产后才能适
⽤⼀次扣除和加计扣除的政策,但我公司在2022年上述设备尚需组装并未达到可使⽤状态,请问我公司原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应怎样处理?
谢谢!!
回答⼈:chenyiwei
单就账务处理⽽⾔,如果在2022年度税前⼀次性扣除并加计扣除的做法是恰当的,则会计上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处理是合理的。
本案例主要是税务问题,即在建⼯程是否属于税法规定中可以在税前⼀次性扣除并加计扣除的“固定资产”,还是必须要转固之后才能享受该优惠政策。建议就此问题咨询税务专业⼈⼠意见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如果确定只能在转固后加计扣除的,则此前的处理存在差错,应冲回处理。
如果只有在转固后才能享受该项优惠,则在转固之前,虽然存在暂时性差异,但当时的情形属于既不是企业合并, 且在初始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资产初始确认,故尚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预付外币购⼊设备,⼈民币原值如何确认?
1088、预付外币购⼊设备,⼈民币原值如何确认?
提问⼈:战歌1006 时间:2024-09-30 12:34:58
请教陈版主及众神:我们有进⼜设备,⽀付时点为:合同签订后15⽇内30%,发货前30%,到货30%,验收10%。 各时点都是采⽤先购汇,再⽀付美元给境外⼚商。该设备的调试验收周期约半年到⼀年。现在,关于设备原值的⼈民币⾦额确认有两种意见。
第⼀种,按到货⽇汇率合同总价确认在建⼯程⾦额,进⽽按此⾦额+其他费⽤确认固定资产原值
第⼆种,(30%+30%)部分按前期已⽀付的⼈民币⾦额+到货⽇汇率剩余待⽀付部分(40%)确认在建⼯程⾦额,进⽽按此⾦额+其他费⽤确认固定资产原值
第⼀种持有观点的依据是:需要按交易发⽣⽇的汇率确认资产价值,到货⽇为交易发⽣⽇
第⼆种持有观点的依据是:(30%+30%)部分在账⾯上是预付账款,属于⾮货币性项⽬,其对应汇率不应当调整。因此,资产价值也应按预付账款账⾯⼈民币⾦额确认那60%部分+剩余未⽀付部分按到货⽇汇率确认。
请问哪种意见更为合理? 回答⼈:chenyiwei
应采⽤第⼆种观点。
参考:http://kjs.mof.gov.cn/zt/kjzzss/ … 0210302_3664191.htm。
求助陈版主:关于期初技术投资未形成控制 下⼀年度增资控制抵消问题
1089、求助陈版主:关于期初技术投资未形成控制 下⼀年度增资控制抵消问题
提问⼈:lcx2456 时间:2024-09-30 16:44:51
A上⼀年以账⾯⾦额为0的技术出资B取得10%股权未形成控制及重⼤影响 B以评估⾦额确认⽆形资产
第⼆年A协议增资取得B40%股权 并与C达成⼀致⾏动协议,协议中A+C共持有B60%达成⾮同⼀控制,实际出资的时候A仅出资36%部分,C作为持股平台未出资,D完成协议出资40%,
问题1. 期初 A出资确认 交易性⾦融资产 营业外收⼊ B ⽆形资产 实收资本 ,再第⼆年达到控制时,应该如何抵消这个⽆形资产
问题2 A达成⾮同⼀控制 应该按照多少的持股⽐享有份额 少数股权⽐例应该按多少确认? 回答⼈: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取得原联营企业控制权后,原顺流交易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会 计处理
1090、请教陈版主:取得原联营企业控制权后,原顺流交易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会 计处理
提问⼈:372916118 时间:2024-09-30 17:17:54
请教各位⽼师,取得原联营企业控制权后,原顺流交易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会计处理公司取得联营企业的控制权,形成⾮同⼀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内部交易未实现的损益应如何进⾏会计处理
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2023年第1期的那个案例,最后结论是“本案例中,公司在编制购买⽇合并报表时, 原权益法下尚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2.4亿元应当在购买⽇⼀次性转⾄当期损益。”(顺流交易2.4亿未实现)
监管动态只说了⼀次性转⾄当期损益,请教陈版主,具体分录应该怎么做呢? 如发⽣年度被投资单位净利润是0,单体报表 借:长投-2.4亿 贷:投资收益-2.4亿合并报表:借:营业收⼊2.4亿(假设没有成本) 贷:投资收益2.4亿
请教陈版主“原权益法下尚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2.4亿元应当在购买⽇⼀次性转⾄当期损益”,在这个案例中,如何在购买⽇体现⼀次性转⾄当期损益呢?
附:案例原⽂:
案例:2X16年,上市公司向第三⽅收购A公司45%的股权,具有重⼤影响,上市公司将其作为联营企业核算。 2X22年10⽉31⽇,上市公司收购A公司剩余55%的股权,构成⾮同⼀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完成后A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公司。2X16年,A公司作为联营企业时,上市公司向其出售固定资产,对于产⽣的出售收益,按照顺流交易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进⾏了处理,对按照应享有⽐例(45%)计算归属于上市公司部分不予确认。
截⽌2X22年10⽉31⽇,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额为2.4亿元,公司在购买⽇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原权益法下尚未 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应如何进⾏会计处理?分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有关规定,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控制下的被投资⽅实施控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之前持有的被购买⽅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的公允价值进⾏重新计量。这⼀规定可以从以下⾓度理解:将分步实现⾮同
⼀控制下企业合并看作两个步骤,在购买⽇视同先按照公允价值处置相关联营企业,同时再⽴即按同⼀公允价值回购,原持有股权在购买⽇会产⽣公允价值重估损益。因此,前期向联营企业出售资产形成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随着联营企业的处置可以视同已实现,从⽽全部转为当期损益。据此,本案例中,公司在编制购买⽇合并报表时, 原权益法下尚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2.4亿元应当在购买⽇⼀次性转⾄当期损益。
回答⼈:chenyiwei
⽆偿划转的账务处理
1091、⽆偿划转的账务处理
提问⼈:sybspxcpa 时间:2024-09-30 17:20:53
《规范“三去⼀降⼀补”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划出企业个别报表,在丧失对被划拨企业的控制权之⽇,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对被划拨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价值,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贷记“长期股权投资”。
但实务中常有这样的处理:母公司甲将资产或股权⽆偿划转给⼦公司,母公司应按划出资产的原账⾯价值转⼊对该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即: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司,贷:划出资产。其理由是:该交易不是甲公司与其⾃⾝的更上层母公司之间的交易,不能调整甲⾃⾝的资本公积。或母公司甲所控制的资源没有发⽣变化等理由。
该处理与《规范“三去⼀降⼀补”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不⼀致,同时也⽆法反映“⽆偿划转”的性质(甲实际上获得了长投)。
请教陈版,母公司⽆偿划转资产或股权给⼦公司,母公司个别报表借⽅是确认长投还是资本公积? 回答⼈:chenyiwei
母公司⽆偿划转资产或股权给⼦公司,母公司个别报表借⽅是确认长投。其原理就是如你所述的,“该交易不是甲 公司与其⾃⾝的更上层母公司之间的交易,不能调整甲⾃⾝的资本公积。或母公司甲所控制的资源没有发⽣变化等理由”。
《规范“三去⼀降⼀补”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17号)第⼀条所规范的场景是“按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国资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对所属的⼦公司的股权进⾏集团之间的⽆偿划拨”,其关键点是“集团之间的
⽆偿划拨”,因此并不适⽤于母公司划给⼦公司的交易。
同⼀控制下⽆偿划转划出⽅单体报表处理适⽤长投准则还是权益性交易?
1092、同⼀控制下⽆偿划转划出⽅单体报表处理适⽤长投准则还是权益性交易?
提问⼈:sybspxcpa 时间:2024-09-30 17:34:40
同⼀控制下⽆偿划转划出⽅的会计处理。⽆偿划转也是处置长投的⼀种⽅式,准则规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当期损益。但实务中,同⼀控制下⽆偿划转划出⽅处理通常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即减少长投和资本公积。
请教陈版,同⼀控制下⽆偿划转划出⽅单体报表处理适⽤长投准则还是权益性交易?依据是什么? 回答⼈:chenyiwei
同⼀控制下⽆偿划转划出⽅单体报表通常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因为处置价格(零)远低于标的股权的公允价值, 该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完全是基于划⼊划出双⽅之间的特殊关系才得以发⽣,是单⽅向的资源转移,故构成权益性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