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4年0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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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
- 作者: 陈奕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技术总监)
- 时效性: 本文为个人专业观点,仅供学习参考,不构成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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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4年05月)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状态后,按在“在建⼯程”科⽬中归集的实际成本(包括融资租赁公司代付的部分和本企业
3、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状态后,按在“在建⼯程”科⽬中归集的实际成本(包括融资租赁公司代付的部分和本企业
⾃⾏承担的部分)转⼊固定资产,正常计提折旧。
上述做法在新⽼租赁准则下均适⽤。尤其是在新租赁准则下,由于此类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般不可能承担100% 的资产购建款项,有部分还要承租⼈⾃⾏⽀付给供应商,同时承租⼈还需承担运输、安装等购建⽀出,上述处理办法就可以避免将同⼀项资产的⼀部分成本归⼊使⽤权资产、另⼀部分归⼊其他科⽬所造成的⿇烦。也更能体现此类交易的经济实质。
提问⼈:winnie⼩熊 时间:2024-05-16 16:09:23
您好,如果租赁为以下情形,会计处理与上述情形是否⼀致?
承租⼈与出租⼈签订委托购买协议,委托出租⼈购买特定资产,所有权归属于出租⼈,资产直接由卖⽅交付给承租
⼈,待承租⼈⽀付全部租⾦后所有权转移后承租⼈。
回答⼈:chenyiwei
是,就是上⾯2楼所述的情况。
协会净资产是负数,需要考虑待续经营吗?
447、协会净资产是负数,需要考虑待续经营吗?
提问⼈:HLK 时间:2024-05-03 11:38:20
请问:⾮营利组织,如协会、民间团体等,年度会计报表净资产为负数,审计时需要考虑持续经营(运营)吗?
《⾮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没有持续经营(运营)的说法。
回答⼈:chenyiwei
《民间⾮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三条:“⾮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业务活动为前提”,因此也是需要考虑持续经营(运营)问题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四条:其他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可能没有明确要求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作出专门评估。然⽽,如本准则第⼆条所述,如果持续经营假设是编制财务报表的基本原则,即使其他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管理层也需要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评估持续经营能⼒。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应⽤指南》第2条: 对公共部门实体的特殊考虑
2.在公共部门实体,管理层同样需要运⽤持续经营假设。例如,《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 报》规范了有关公共部门实体持续经营能⼒的问题。持续经营风险可能主要源于以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共部门实体以营利为基础经营、政府的⽀持可能减少或撤销或者使公共部门实体私有化。可能导致对公共部门实体持续经营能⼒产⽣重⼤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包括公共部门实体缺乏继续存在所需的资⾦或出台影响公共部门实体所提供服务的政策。
租赁收⼊还是设备销售收⼊
448、租赁收⼊还是设备销售收⼊
提问⼈:wx_5dba3aa5b69b 时间:2024-05-04 23:23:15
客户租赁了存货设备,是按照市场价格的收⼊相当于购买了设备,但是客户约定按照租赁期限签约,3年后该设备属于客户,这种情况下,如何确认收⼊和成本,按照租赁期间分期确认收⼊吗
回答⼈:chenyiwei
基本赞同2楼意见。在确保交付时即转移控制权的情况下,本企业作为该设备的⽣产商或经销商,可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第四⼗⼆条规定处理。
⽣产线的会计处理
449、⽣产线的会计处理
提问⼈:kingz20151130 时间:2024-05-05 08:12:12
案例背景:A公司出资在B公司(客户)车间投产⼀条价值1000万元的⽣产线,B公司从A公司采购后⽤该⽣产线继续加⼯⽣产,B公司负责对该⽣产线的保养维修等⽇常⼯作,并承担相关费⽤。
双⽅约定合作期间为5年,合作期满A公司将⽣产线以1元价格出售给B公司。但附有采购量指标:合作期间B公司从A公司合计采购量不得低于1000万件,且每年不得少于200万件,若第⼀年⾄第五年任意中⼀年B公司未达到200万的采购指标,当年需向A公司偿还⽣产线垫付款200万元。
请问:A公司对该⽣产线的会计处理? 回答⼈:chenyiwei
站在A公司(供应商)⾓度,承担客户的设备款可以作为⼀项可变对价处理,即:如果认为很可能实现客户的采购量⽬标,则相当于以⼀个总价(采购量*采购单价+1元)销售该合作年限内的产品和该设备。“若第⼀年⾄第五年任意中⼀年B公司未达到200万的采购指标,当年需向A公司偿还⽣产线垫付款200万元”的约定在这种情况下更多地是
⼀项保护性条款。此时A公司应将合同总价在1000万件产品和该套设备之间按各⾃单独售价⽐例合理分摊,并在设备交付给客户并达到可使⽤状态时确认收⼊,对应确认的应收账款在后续向该客户销售产品时分摊调整产品销售收
⼊。
能主导被投资⽅活动,不享有可变回报的账务处理
450、能主导被投资⽅活动,不享有可变回报的账务处理
提问⼈:sjcpa123456 时间:2024-05-06 17:34:40
陈版:
您好,我公司投资⼀公司,持股⽐例51%,董事会成员⼀共3⼈,我公司委派2⼈,其中1⼈为董事长。股东会决议需1/2表决权股东通过,董事会决议由2/3以上董事通过。投资后,主要管理⼈员由我⽅委派,被投资⽅按我⽅要求修改管理制度。关于收益分配,我公司投资前的留存收益全部归对⽅所有,为保证我⽅利益,投资后5年内我公 司按照实际出资⾦额、借款以及与应收对⽅的应收账款按⼀定⽐例获取利润回报,当年净利润扣除给我⽅的回报, 属于归属少数股东的回报。5年后按持股⽐例享受利润分配。根据协议约定以及与少数股东的沟通,我⽅在投资
后,可以完全主导被投资⽅的活动,但前5年我⽅可获取的回报与经营业绩并不相关,向陈版请教以下⼏点:
请教陈版,使⽤权资产相关问题
451、请教陈版,使⽤权资产相关问题
提问⼈:WJX饼⼲ 时间:2024-05-08 12:52:46
问题背景:政府划转给母公司实物资产(⼟地上的蔬菜⼤棚及附属设施),母公司与实物资产所占⽤⼟地的村镇签订⼟地流转合同,租赁期限20年,年租⾦150000元;母公司以这部分实物资产(⼟地上的蔬菜⼤棚及附属设施)注资⼦公司,投资协议约定:母公司承诺在⾮现⾦资产出资后三年内,以现⾦形式按照出资资产原值向⼦公司回购该部分资产。⽬前⼟地实际是由⼦公司使⽤,租⾦实际也是由⼦公司⽀付。请教陈版:
问题1:对于这部分⼟地租赁费⼦公司确认使⽤权资产,是⽤20年还是3年进⾏测算?
问题2:如果租⾦由母公司代付,⼟地由⼦公司⽆偿使⽤,⼦公司确认使⽤权资产及资本公积;这种情况下3年后母公司回购该部分实物资产,⼦公司账⾯资本公积应如何处理?
谢谢!
回答⼈:chenyiwei
“母公司承诺在⾮现⾦资产出资后三年内,以现⾦形式按照出资资产原值向⼦公司回购该部分资产”:回购后,该⼟地和设施是否仍由⼦公司使⽤?母公司的作价出资额是否虚⾼,本质上相当于将出资款推后3年⽀付?
如果租⾦原本已由母公司代付,则3年后母公司为何还要向⼦公司付款回购这部分实物资产? 建议⾸先把交易背景搞清楚。
预付的认证费,如果后续订购到⼀定数量,会抵减货款
452、预付的认证费,如果后续订购到⼀定数量,会抵减货款
提问⼈:yyy呀 时间:2024-05-08 13:19:53
请教陈版主及各位⽼师:
描述:公司与⼀家供应商签订了定制锂电池的合同,由于是定制的电池,需要完成⼀些检测认证。因为供应商能以更优惠的价格交予检测机构完成认证,所以公司与该供应商签订了认证协议。合同约定相关费⽤,如检测的样品费及检测费由我司先⾏预付给供应商,由我司承担(电池铭牌标识、认证报告及证书持证⽅都是我司),如果后续从该供应商采购的电池到100台,认证合同中的费⽤-样品费及检测费各承担50%;到200台,则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我⽅预先⽀付全部认证费及样品费,后续采购满⾜要求则在下次采购总⾦额中返还。⽬前签订的合同还没达到合同签订要求,但是后续应该会达到的。
问题:现在要出季度报告,截⾄季度报告的时候,还有⼀个认证报告没有出,其他的均已出具,之前将检测样品费及认证费挂账在预付账款,到季度末的时候已完成的报告该怎么账务处理(合同能拆分到每⼀个报告是多少⾦
额)?
已有的观点:1)将已完成的报告做进费⽤,该电池是为⼀个机器的⼀部分,机器还在研发阶段所以进⼊研发费⽤- 检测费,后续如果达到可抵扣条件,直接当成对后续采购电池的折扣;2)不进⾏处理,挂在预付账款,当成预付货款。
回答⼈:chenyiwei
各项认证内容是互相独⽴的,还是作为⼀个整体,只有全部报告均出具才算通过认证?
如果是后者,则截⾄⽬前因仍有报告尚未出具,故整体可作为预付款项挂账,但期末需谨慎对其进⾏减值测试和计提减值准备(如需要)。
如果是前者,则针对已出具的报告对应的检测费⽤,需合理、谨慎地估计⽇后的采购量,确定这部分采购量能否按协议约定转移给供应商承担。如果很可能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或部分的,则根据预计从供应商收回的时间和⾦额确认为其他流动资产或者其他⾮流动资产;对于预计不能从供应商收回的部分确认为预付采购款,⽇后采购商品时摊
⼊采购成本。不建议作为研发⽀出。
求助陈版主,取消股权激励的资本公积能否转⼊未分配利润
453、求助陈版主,取消股权激励的资本公积能否转⼊未分配利润
提问⼈:Zzzzt12 时间:2024-05-08 15:09:53
公司取消股权激励应作为加速⾏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的费⽤在当期⼀次性计⼊。由于股权激励形成的资本公积可以转⼊未分配利润吗
回答⼈:chenyiwei
不可以,由股权激励形成的资本公积属于资本性投⼊性质,会计上在等待期内暂时列⼊其他资本公积。没有等待期的,或者等待期已满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以转⼊资本溢价,⽤于转增资本。但不能直接转回未分配利 润。
新公司法下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的处理
454、新公司法下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的处理
提问⼈:hann1104 时间:2024-05-08 15:32:51
请教陈版主,母公司进⾏资本公司弥补亏问题。1.如果母公司有盈余公积的情况,先使⽤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留存其25%),然后才能使⽤资本公积弥补亏损是吗(有条件的弥补亏损)?
2.弥补亏损也需要以未分配利润为0为限? 回答⼈:chenyiwei
根据新公司法第214条:“公积⾦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任意公积⾦和法定公积⾦;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资本公积⾦”。
即,资本公积的补亏需“按照规定”进⾏。⽽对应的规定(操作细则或者其他形式的细化规定)尚未出台。在此情况下,⽬前⽆法判断应如何处理。建议等待财政部(或者国务院)对此发布具体细则,在细则出台前不要进⾏补亏操作、
另外,新公司法是⾃2024年7⽉1⽇起实施,在此前资本公积补亏仍属于禁⽌⾏为。
已核销的应收款项后期收回的,收回时算不算⾮经常性损益?
455、已核销的应收款项后期收回的,收回时算不算⾮经常性损益?
提问⼈:yimp1985 时间:2024-05-08 15:38:08
已核销的应收款项后期收回的,收回时算不算⾮经常性损益?
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后边转回的,算⾮经,这个核销后又收回的算不算⾮经? 回答⼈:chenyiwei
已核销的应收款项的收回本⾝是偶发性的事项,且通常情况下应收款项在被核销前都已按个别认定原则进⾏个案审核,确定其基本回收⽆望,才能进⾏核销,故相当于已按个别认定法计提过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因此,该类应收款项收回的损益影响应属于⾮经常性损益。
安全⽣产费⽤现⾦流区分
456、安全⽣产费⽤现⾦流区分
提问⼈:那⽚天空0502 时间:2024-05-08 18:10:08
公司依据安全⽣产计提办法分类,将对⼚房维修等资本性⽀出列报为转向储备-安全⽣产费⽤,账务处理时计⼊长期待摊费⽤,并⼀次摊销计⼊⽣产成本;⽀付相关维修费等,现⾦流计⼊投资活动还是经营活动?
回答⼈:chenyiwei
专项储备⽤于费⽤性⽀出的部分,对应的现⾦流为经营活动(例如⽀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于资本性
⽀出的部分(形成固定资产并⼀次性提取折旧),对应的现⾦流为投资活动(如购建固定资产、⽆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付的现⾦)。
⼟地收益⾦应如何会计处理呢?
457、⼟地收益⾦应如何会计处理呢?
提问⼈:⼩胖娃2211 时间:2024-05-08 19:35:56
陈版主你好,我公司是国有企业,现将划拨⼟地出租了,政府要求我们公司缴纳⼟地收益⾦,这部分缴纳的⼟地收益⾦应怎么会计处理呢?
回答⼈:chenyiwei
如果该⼟地收益⾦为出租收⼊的⼀定⽐例,则建议作为出租业务的成本处理,例如计⼊其他业务成本,与租⾦收⼊
(如其他业务收⼊)配⽐。
请教陈版主:履⾏回购义务形成的资本公积负数相关问题
458、请教陈版主:履⾏回购义务形成的资本公积负数相关问题
提问⼈:c⼩装 时间:2024-05-10 16:19:35
情况描述:股东回购义务产⽣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负数(主要原因是对赌⽅从⽼股东⼿上购买发⾏⼈股份,但是 最终由发⾏⼈承担回购义务),在减资时,因为⽆需⽀付减资款,所以减少的实收资本均转⼊资本公积,但仍⽆法完全消除该项资本公积负数。⽆法消除的资本公积负数代表本企业向股东的⼀项权益分配。
问题:该负数的存在合理吗?是否需要在注销股份时将资本公积负数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
润?
回答⼈:chenyiwei
根据主帖和2楼的信息,该项资本公积出现负数是不恰当的,应将该负数继续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时段法确认收⼊
459、时段法确认收⼊
提问⼈:Zhaozhenxiang 时间:2024-05-10 21:07:37
陈⽼师,您好!
被审计单位为甲⽅提供技术服务,甲⽅在项⽬结束时组织验收,与被审计单位确认最终实际⼯作量,按照实际⼯作量与被审计单位结算。
部分项⽬在服务履⾏过程中甲⽅与公司确认已完成⼯作量,公司根据已确认的实际⼯作量按照产出法暂估收
⼊;
部分项⽬在服务履约过程中⽆法获取经甲⽅确认的实际⼯作量,故⽆法采⽤产出法确认履约
2个疑问:
①对于此部分未经甲⽅确认的⼯作量是否可以采⽤投⼊法确认收⼊?若不能⽤投⼊法确认收⼊,则此部分实际已经发⽣的⼯作量如何处理?
②公司对于同⼀业务类型,是否可以同时采⽤投⼊法及产出法确认收⼊? 回答⼈:chenyiwei
理论上,在业务模式相同的情况下,对于是否满⾜新收⼊准则第⼗⼀条所述的时段法确认收⼊的三种情形之⼀,应得出相同的结论,即不能仅仅以履约过程中能否获得客户确认,就将条款实质上类似的合同采⽤不同⽅法确认收
⼊。
如果整体上满⾜时段法确认收⼊的条件,但客户在履约过程中不给出对履约进度和已交付商品的验收确认,则应根据新收⼊准则第⼗⼆条规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 已经发⽣的成本⾦额确认收⼊,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此时不应采⽤时点法确认收⼊,尤其是不能将 已发⽣的不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履约成本挂账。
请教陈版主增资导致企业股权被动稀释仍按权益法核算
460、请教陈版主增资导致企业股权被动稀释仍按权益法核算
提问⼈:dxjy0000 时间:2024-05-10 23:58:03
陈版主,请教下,企业有⼀家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23年底新进投资者单⽅增资导致企业持有的股权被动稀释, 从原来的36%降到30%,但仍然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问题,如何计算⽅法⼀:按照新的持股⽐例30%确认应享有的原 被投资公司因增资扩股⽽增加净资产的份额600(2000*30%)与应结转持股⽐例下降部分6%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 资原账⾯价值83.33万元(500×6%/36%)之间的差额517万元计⼊资本公积,这样账⾯的长投是697和应享有被投资公司权益的份额750万元[2500×30%]之间的差额53万元。
⽅法⼆:直接按照应享有被投资公司权益的份额750万元[2500×30%]计算需要调增的资本公积。哪种⽅法正确呢?,⽅法⼀的53万元是否属于并购商誉中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
回答⼈:chenyiwei
参考《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3 特殊事项下权益法的应⽤”:
⼆、因被动稀释导致持股⽐例下降时,“内含商誉”的结转
因其他投资⽅对被投资单位增资⽽导致投资⽅的持股⽐例被稀释,且稀释后投资⽅仍对被投资单位采⽤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投资⽅在调整相关长期股权投资的账⾯价值时,⾯临是否应当按⽐例结转初始投资时形成的”内含商 誉”问题。其中,“内含商誉”是指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于投资时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投资⽅因股权⽐例被动稀释⽽”间接”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下,相关”内含商誉”的结转应当⽐照投资⽅直接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处理,即应当按⽐例结转初始投资时形成的”内含商誉”,并将相关股权稀释影响计⼊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据此,因被投资⽅接受其他股东增资,导致本企业所持股权被被动稀释,应转⼊“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额=(被动稀释后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稀释后本企业持股⽐例-被动稀释前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稀释前本企业持股⽐
例)-应结转的内含商誉⾦额。
其中:被动稀释后被投资企业净资产=被动稀释前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本次外部股东对被投资企业增资额。
学校收取的学⽣学费如何确认收⼊
461、学校收取的学⽣学费如何确认收⼊
提问⼈:Mark0507 时间:2024-05-11 14:55:31
陈⽼师,您好
我有个问题,学校机构在收取学⽣学费的时候,通常是⼀个学期⼀收取,或者⼀年(2个学期)⼀收取,问题11
如果是每学期收取的学费,1)⽐如,7⽉份收取了,9⽉开学的上半学期学费,假设寒假是2⽉1⽇开始,学期到1⽉31⽇结束,那么这个学期的收⼊,我是怎么摊销,是否,应该是7⽉份和8⽉份挂递延收益,9⽉份-第⼆年1⽉份,5 个⽉⾥⾯摊销。
2)7⽉份收取了2个学期的学费(跨度为1年),9⽉份开学,到第⼆年6⽉底结束,学费摊销是否应该是从9⽉份开始摊销,分别在(9、10、11、12、1、3、4、5、6)9个⽉⾥平均分摊,不会在寒暑假进⾏分摊,还是说可以简单处理,因为学校营运成本时每⽉发⽣,因此收⼊,我就从7⽉份收取的当⽉在12个⽉份内平均摊销。
回答⼈:chenyiwei
你的理解基本合理,学费收⼊的摊销期间为提供教学服务的期间,因此寒暑假期间不确认教学收⼊。寒暑假期间发
⽣的运营成本直接计⼊营业成本。
社会培训机构发⽣的招⽣费
462、社会培训机构发⽣的招⽣费
提问⼈:Mark0507 时间:2024-05-11 15:24:02
陈⽼师,您好社会培训机构发⽣的招⽣⼈头费“相当于佣⾦”的招⽣费⽤,会计处理,是⼀次性进费⽤,还是可以根据收⼊确认期间,配⽐冲减收⼊。另外,该成本属于合同履约成本还是合同取得成本,如果学⽣不签订合同,我就不需要⽀付,⼀定合同签订了,我就要⽀付这笔佣⾦了,感觉是合同履约成本,但是如果你不答应合同签订后⽀付这部分佣⾦,就不帮你找学⽣,也就是不会有后⾯的合同,感觉又像合同取得成本,从会计处理来说,但是,⽆论是合同履约成本还是取得成本,都是资产类科⽬,说明是可以分摊的,我的判断是,这部分招⽣费可以分摊,只是这个分摊,分摊确认费⽤,还是分摊冲减收⼊,哪个更合适?,谢谢陈⽼师及各位⼤神
回答⼈:chenyiwei
这类佣⾦应属于合同取得成本,最终是计⼊销售费⽤⽽不是营业成本。
⾄于是⼀次性计⼊费⽤还是随着收⼊确认逐步摊⼊费⽤,应根据新收⼊准则第⼆⼗⼋条规定处理。
收⼊可变对价中的疑惑???
463、收⼊可变对价中的疑惑???
提问⼈:陆慕颜 时间:2024-05-11 15:33:35
收⼊准则中,提到企业按照期望值或者最可能发⽣⾦额确定可变对价⾦额之后,计⼊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额还应该满⾜限制条件,即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经确认的收⼊极可能不会发⽣转回的⾦额。我觉得有疑惑的地⽅是:既然给了会计估计可变对价,那么这个估计有可能不准确呢,收⼊有可能是会转回的呀,怎么能现在估计累计确认的收⼊极可能(超过50%)不会退回呢?
回答⼈:chenyiwei
“极可能”的概率应当是远⾼于“很可能”但低于“基本确定”,⼀般是在80-95%左右。
“极可能不会发⽣重⼤转回”的限制条件是基于谨慎性的考虑,与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并不⽭盾。同时,对可变对价还应定期进⾏复核调整。
托管纳⼊合并范围的条件有哪些
464、托管纳⼊合并范围的条件有哪些
提问⼈:Mark0507 时间:2024-05-11 15:47:39
陈⽼师,您好
我想问⼀个问题,如题,托管纳⼊合并范围的条件有哪些
前瞻性调整
465、前瞻性调整
提问⼈:18261939909 时间:2024-05-11 16:09:59
请教陈版,计算前瞻性调整时,考虑乐观情景、中性情景、悲观情景的可能性,最终计算得出的前瞻性调整⽐率是负数合理吗?谢谢
回答⼈:chenyiwei
⼀般不建议这样处理,尤其是在⽬前经济下⾏趋势明显,市场情绪不乐观的情况下,得出前瞻性调整影响⾦额为负数在逻辑上很可能并不合理。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466、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提问⼈:zixun2022 时间:2024-05-11 16:28:51
陈⽼师您好!
国有企业使⽤财政资⾦建设⼀般应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去管理。我想问的问题是国有企业使⽤财政资⾦和使⽤
⾃筹资⾦对在建⼯程的核算有什么不⼀样的地⽅或者是使⽤财政资⾦进⾏建设依据的是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在建⼯程的核算有什么不⼀样的地⽅吗
回答⼈:chenyiwei
国有企业的建设项⽬,不论资⾦来源是否为财政资⾦,在会计核算上都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没有实质性差异。但在财务管理、概算决算和相关监管中,对其中使⽤财政资⾦的部分,需遵循《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及其配套规则。这是两个不同的核算和管理⼜径,在可计⼊资产成本的项⽬范围和限额、借款费⽤和利息收⼊处理等⽅⾯均有差异。
求助陈版,买⽅付息⼿续费收到增值税发票备注价外费⽤,应该如何核算?
467、求助陈版,买⽅付息⼿续费收到增值税发票备注价外费⽤,应该如何核算?
提问⼈:熊本熊熊熊 时间:2024-05-11 16:50:08
公司给供应商开具汇票,贴现后⼿续费由公司承担⽀付给供应商,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发票,开票项⽬为合作项
⽬名称,备注价外费⽤-汇票贴现⼿续费,应该如何核算?
清算注销净资产为负企业,母公司转回超额亏损限额问题
468、清算注销净资产为负企业,母公司转回超额亏损限额问题
提问⼈:shengss123 时间:2024-05-11 17:06:51
请教陈版,我公司本年同⼀控制从母公司合并⼀个⼦企业,该企业净资产为负,本年清算注销后,我公司不承担任何债务和费⽤情况下,可转回的超额亏损是该⼦企业的全部未分配利润还是合并后归属于本企业期间的超额亏损?
回答⼈:chenyiwei
在不考虑其他特殊因素的情况下,在丧失对该⼦公司(最初通过同⼀控制下合并取得)控制权的情况下,合并报表层⾯可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回的超额亏损⾦额应当是⾃该⼦公司被纳⼊最终控制⽅合并报表范围之⽇以来形成的累积亏损,⽽不仅仅是在本企业取得对其控制权的合并⽇之后形成的亏损。这与合并报表层⾯要求就同⼀控制下合并事项追溯重述前期报表,视同被合并⽅⾃最早⽐较期间期初起已被纳⼊合并报表范围的处理⽅式在逻辑上是⼀致的。
长投计提减值
469、长投计提减值
提问⼈:wx_60764ff2e2a1 时间:2024-05-12 15:55:34
陈版您好,请教⼀个问题。A公司2021年5⽉出资1000万元投资设⽴B公司,持股100%,2023年B公司出现持续亏 损,且近期⽆好转迹象,2023年A公司在单体报表对该长投计提减值600万元,确认减值损失600万元。请问在2023 年末编制合并报表时,A公司单体报表计提长投减值怎么处理?
回答⼈:chenyiwei
2023年末编制合并报表时,A单体层⾯对B的长期股权投资已被抵销,相应地,对其计提的减值准备也应当抵销, 在合并报表层⾯不体现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和减值损失。但与此同时,鉴于“2023年B公司出现持续亏损,且近期⽆好转迹象”,表明存在减值迹象,应对B公司的各项资产进⾏减值测试和计提减值准备,在合并报表中体现针对B公司各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和减值损失。
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2-3-29(母公司个别报表层⾯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相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合并报表层⾯的处理)”。
请教陈版,关于⼯抵房的问题
470、请教陈版,关于⼯抵房的问题
提问⼈:gpqg 时间:2024-05-13 16:27:04
陈版,A公司为⼀家园林公司,B公司为⼀家房地产公司。A公司为B公司提供园林设计建设服务。
B⽋A公司的款项⽆法偿还,B将⾃⼰的商品房抵给A公司。
A公司⼿中持有B抵债的⼯抵房有很多,但是A公司持有这么多⼯抵房,⽬的不是为了持有和使⽤,⽽是将来再把这些⼯抵房抵债给供应商或者出售给外部第三⽅。
我的问题是,
不属于持有待售资产,原因见上。 提问⼈:⽴⽅光年 时间:2024-05-17 092747
2、不属于持有待售资产,原因见上。 提问⼈:⽴⽅光年 时间:2024-05-17 09:27:47
为什么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呢 陈版回答⼈:chenyiwei
持有⽬的不是资本增值或者获取租⾦收⼊;也可能只能整体出售。提问⼈:xiny973025 时间:2024-06-21 11:51:06
陈版,想要补充咨询⼀下,如果A公司已与B公司协议约定抵偿⼯程款,同时B公司给予了1年的过户期,在这个期间因未能及时抵付给供应商⽽发⽣跌价的,跌价损失如何处理?
回答⼈:chenyiwei
这种情况属于担保物的跌价。如果没有直接将⼯抵房确认为债权⼈⾃⾝资产,则相当于此前的应收⼯程款并未终⽌确认,此时通过应收⼯程款的坏账准备来调整。
购买⼦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471、购买⼦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提问⼈:⼤脸喵莹 时间:2024-05-13 17:59:54
背景:M公司系A公司与B公司于2013 年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A公司出资 60%,B公司出资 40%。现B公司欲将其拥有的40%股权转让给A公司,A公司同意受让。转让协议条款如下:1、股权转让价款:2,000万元。2、⽀付⽅式:协议签订后,A公司⽀付第⼀笔股权转让款1,000万元,B公司收到后15个⼯作⽇内,办理股权转让⼯商变更登记。⼯商登记变更完成后15个⼯作⽇内,A公司向B公司⽀付剩余款项1,000万元。3、特别约定: 若M公司持有的三笔债权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起⼀年内予以收回,那么A公司额外向B公司⽀付300万元。
问题:1、A公司个别报表应该何时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2、A公司个别报表是否应当确认300万元的或有对价? 如果需要,请问计⼊什么科⽬?如果确认了或有对价,⼀年后M公司未如约收回三笔债权,彼时A公司如何进⾏账务处理? 3、A公司合并报表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例计算应享有⼦公司⾃购买⽇或合并⽇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请问M公司的净资产在实务中如何确 定?需要聘请评估机构确认吗?可否采⽤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当⽉资产负债表⽇的净资产来确定?
回答⼈:chenyiwei
参照《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6 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在同⼀控制下企业合并同时购买少数股东权益的交易中,对于少数股东作出的业绩承诺,在合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以公允价值进⾏初始确认并将其作为少数股东权益购买对价的⼀部分;在后续资产负债表⽇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若该或有对价属于
⼀项⾦融⼯具,则应根据⾦融⼯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当期损益。”。
据此:
票据贴现,合并层⾯是否抵消?
472、票据贴现,合并层⾯是否抵消?
提问⼈:⽩菜不⽩ 时间:2024-05-13 20:32:59
陈版请教您个问题:
母公司出银承100万元(背书贴现可以终⽌确认),缴纳了100万元的保证⾦,缴纳的保证⾦放在了购买商品。母公司将该票据背书给了⼦公司,⼦公司去贴现了,贴现收到96万元,放在销售商品上。合并层⾯是否需要抵消??
回答⼈:chenyiwei
集团合并层⾯,因为作为开票基础的商品购销交易已被抵销,该交易实际上就相当于从外部获得借款96万元,该借款的期限⾄票据到期⽇为⽌,届时需还本付息合计100万元。因此,在合并报表中:
公司⽤机器设备偿还股东借款
473、公司⽤机器设备偿还股东借款
提问⼈:zhongruifan 时间:2024-05-13 21:33:47
A公司唯⼀股东王某,在最近⼏年陆续借给公司2000万元,⽤于⽇常经营, ⽆利息,⽬前A公司打算⽤机器设备进
⾏抵债,偿还股东部分借款, 请问1、该机器设备是否可以双⽅协商确定(在股固定资产净值以上,原值以下), 还是需要按照评估价进⾏确定? 2、A公司是否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个股东?
回答⼈:chenyiwei
从会计核算⾓度,理论上需要确定抵债⽤的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其账⾯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可以确认资产处置损益,但抵债的作价⾦额超出公允价值的差额应计⼊资本公积处理。
A公司以⾮现⾦资产抵债,应视同销售进⾏税务处理。
请教陈版,关于⼯抵房该如何⼊账的问题
474、请教陈版,关于⼯抵房该如何⼊账的问题
提问⼈:gpqg 时间:2024-05-13 22:49:59
陈版,A公司为⼀家园林公司,B公司为⼀家房地产公司。A公司为B公司提供园林设计建设服务。
B⽋A公司的款项⽆法偿还,于是A和B之间签订了⼯程款抵楼款协议。其中协议规定:
①协议签订后7⽇内,A公司或A公司指定的购房⼈签署认购书;
②协议签订后12个⽉内,A公司有权更改房屋认购书中的购房⼈(仅⼀次修改的资格)。如果12个⽉之后,A公司仍未指定购房⼈且完成签署⽹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B公司有权将该⼯抵房出售给其他⼈,⽆需承担任何责任。
我的问题是,
未决诉讼审计费
475、未决诉讼审计费
提问⼈:Ryan_q 时间:2024-05-14 08:37:30
@chenyiwei,陈版主,有⼀实务问题请教:
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前存在⼀未决诉讼,根据多⽅律师证明,诉讼赔偿的⾦额较⼩,公司胜诉概率很⼤,故相关预计负债为0。
根据律师协议约定:若被审计单位⽆赔偿⾦额,诉讼律师可以获得最⾼额奖励100万元,若存在赔偿⾦额,律师费 按⼀定⽐例减少。问题:资产负债表⽇,相关预计负债为0,是否意味着同时需要在资产负债表⽇计提100万元诉讼费。
理解:
应收票据贴现现⾦流量表列报
476、应收票据贴现现⾦流量表列报
提问⼈:那⽚天空0502 时间:2024-05-14 09:19:33
⽬前应收票据-银票⼀般通过是否属于6+9信⽤等级⾼分类,票据贴现时属于6+9银⾏,终⽌确认计量,净额计⼊销 售收到现⾦,对应的利息⽀出计⼊投资收益,此时在贴列现⾦流量附表时,因该部分利息⽀出实际是⽆实际现⾦流的,在填列现⾦流补充资料时,是否列在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中?⼀种认为贴现终⽌确认计量属于经营活动,因此不⽤填列。
回答⼈:chenyiwei
习惯上,现⾦流量表正表中对于满⾜终⽌确认条件的票据贴现,是按照贴现净额(已扣减贴现息)作为“销售商 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即贴现息虽然在利润表中列⼊投资收益,但现⾦流量却属于经营活动。此时理论上应将该贴现息从间接法的“投资收益”项⽬中剔除(也就是主帖所说的“⼀种认为贴现终⽌确认计量属于经营活动,因此不⽤填列”),但⽬前实务中较少见到现⾦流量表间接法中“投资收益”项⽬与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额不⼀致的案例,可能把这个差额挤进了经营性应收项⽬增减变动之类的其他项⽬中了。
对赌性质费⽤确认时点问题
477、对赌性质费⽤确认时点问题
提问⼈:RSM@zyl 时间:2024-05-14 09:20:29
陈版主,想请教您关于带有对赌性质的费⽤确认时点问题:
公司在2023年陷⼊法律纠纷中,可能涉及赔偿100万。2023年底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对赌性质的服务合同,合同约
定:如果律师帮公司免于该100万的赔偿,则律师可收费30万;如果不能免除该100万,则⽆收款权利。资产负债表
⽇后,审计报告出具以前,⼀审判决结果已出,公司⽆需赔偿该100万。
在资产负债表⽇,赔偿款和律师费两项费⽤的处理如下:
请教陈版,会计估计变更问题
478、请教陈版,会计估计变更问题
提问⼈:1275644195 时间:2024-05-14 09:59:27
公司经营收费公路业务,收费公路折旧根据车流量法,以当期实际车流量占剩余收费期预计总车流量的⽐例计算当期折旧额。公司于2023年启动收费公路扩建,收费公路由4车道扩建为8车道,相关政府批⽂已于2023年度取得,⼿
续完备,扩建⼯程施⼯中。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由于政府部门下发核定收费期限⽂件通常在收费公路建设完⼯之后,故⽬前尚未收到政府核定改扩建延长收费期限的⽂件。由于扩建已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且已开⼯,延长收费期限是基本确定的事 项。请教陈版:依据准则,企业⾄少应当于每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法进⾏复 核。请问公司能否以取得政府扩建批⽂为依据,以预计可获得的延长收费期限,于2024年变更收费公路剩余收费期预计总车流量。
回答⼈:chenyiwei
如果根据⾏业惯例和以往经验,在获得政府对改扩建⼯程的批⽂后,基本确定可以延长收费年限(包括已建成的原公路的收费年限),则可以以该⼯程批⽂为依据,对剩余的折旧(或摊销)年限进⾏调整,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 理。
关于合并报表期初数
479、关于合并报表期初数
提问⼈:Wwwwwu 时间:2024-05-14 11:03:24
请教陈⽼师,A公司于01年12⽉31⽇处置了⼦公司B,01年12⽉31⽇编制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不包含B公司的数,合 并的利润表、现⾦流量表包含了B公司01年的发⽣数,那02年12⽉31⽇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期初合并利润表、现
⾦流量表,是否包含B公司在01年产⽣的部分?是否影响利润、现⾦流变动分析?
回答⼈:chenyiwei
02年(处置⼦公司交易完成后的次年)的合并报表中的上年度⽐较数据(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流量表)中的数字仍包含B公司在01年内的发⽣额,即合并报表的前期⽐较数据与上年度合并报表的编制⼜径⼀致。
在财务分析时,如有需要,可将B公司在01年内的净利润和现⾦流量从上年度⽐较数据中剔除,保证利润表的可⽐性。
关于票据贴现现⾦流
480、关于票据贴现现⾦流
提问⼈:xqymi123 时间:2024-05-14 11:05:23
您好,陈版,咨询您两个票据现⾦流的问题1、买⽅付息,我⽅向银⾏⽀付500万票据保证⾦,取得1000万的银⾏承兑汇票,⽀付给供应商,约定供应商贴现,贴现息由我⽅承担。之前看您21年回复的帖⼦,该项业务作为筹资活动处理,1000万在应付票据核算,⽀付500万保证⾦时(1)如果保证⾦在到期退回保证⾦账户,票据到期时另从其他账户⽀付票据款,500万保证⾦作筹资流出,次年票据到期⽀付1000万票据款时,作为筹资活动流出;(2)如果保证⾦在票据到期时⽤于⽀付票据款,也是作筹资活动流出么?2、卖⽅付息,我⽅收到客户的⼆级银⾏承兑汇票, 我⽅接受背书后贴现,贴现息由对⽅承担,贴现事项银⾏未在我⽅的征信报告⾥体现,我⽅的⼆级银承贴现是作为筹资活动的现⾦流⼊还是作为经营活动流⼊呢? 烦请陈版主百忙中给予答疑解惑,不胜感激
回答⼈:chenyiwei
如果本企业可以终⽌确认被贴现的银⾏承兑汇票,则作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如果不能终⽌确认,则作为筹资活动中借款收到的现⾦。
2、如果本企业可以终⽌确认被贴现的银⾏承兑汇票,则作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如果不能终⽌确认,则作为筹资活动中借款收到的现⾦。
提问⼈:xqymi123 时间:2024-05-20 14:19:22
您好,陈⽼师,对于我⽅付贴现息,供应商向银⾏贴现的,这项业务算是买⽅获得了银⾏的融资,在票据到期⽀付票据款时,作为筹资的现⾦流出,故我⽅在付出票据保证⾦(保证⾦到期⽤于⽀付票据款),这个票据保证⾦是不是应该放在筹资的现⾦流出呢?还烦请陈⽼师,百忙之中给予帮助,万分感谢!
回答⼈:chenyiwei
如果确定是买⽅获得融资(例如延长了付款期限),则买⽅应调整到短期借款,相应地保证⾦可以作为筹资活动现
⾦流出。
顺流交易已实现损益的处理
481、顺流交易已实现损益的处理
提问⼈:sybspxcpa 时间:2024-05-14 11:34:31
根据以往陈版的回复:顺流交易损益在以后期间实现时,在个别报表层⾯已做调整(借长期股权投资,贷投资收 益,将上年度抵销的影响予以转回)的前提下,本年度合并报表层⾯⽆需再做进⼀步调整,这⼀点与以前年度逆流交易损益在本期实现的情况不同。
但:2024年注会教材101页对联营企业顺流交易当年未实现的损益次年实现后在编制次年合并报表时应对上年顺流
交易未实现的损益确认有关收收⼊并结转成本。
本⼈理解:以后年度,联营企业实现对外出售,顺流交易下合并报表层⾯就不再需要特殊的调整处理了,因为投资
⽅以后年度报表中不再有营业收⼊、成本可供调整。
请教陈版:对于此问题,是否按2024版教材的⼜径处理? 回答⼈:chenyiwei
此前的回复是基于个⼈对合并报表层⾯权益法属于“单⾏合并”的理解。但既然2024年CPA考试教材和最新的《应⽤指南汇编2024》均要求在实现当年度在合并报表层⾯恢复营业收⼊和营业成本,则实际操作中应照此处理。
另外需注意:根据《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4号》之“4-5 权益法下顺流交易产⽣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以处置或视同处置股权⽅式实现时的会计处理”:“对于投资⽅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顺流交易产⽣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因处置或视同处置联营企业、合营企业股权导致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得以实现,投资⽅应作为股权处置损益计⼊当期投资收益,前期在投资⽅合并财务报表中予以抵销的未实现内部交易相关收⼊、成本或资产处置损益等不予恢复。”。即,如果是通过处置联营企业股权(不再对其具有重⼤影响)⽽实现该项顺流交易损益的, 则合并报表层⾯应并⼊投资收益计算,不再确认收⼊和成本。
提问⼈:破罗马 时间:2024-05-20 09:57:37
陈⽼师,在《应⽤指南汇编2024》中貌似没有看到要求在实现当年度在合并报表层⾯恢复营业收⼊和营业成本的内容?CPA教材确是有。
回答⼈:chenyiwei
参考《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4号》之“4-5 权益法下顺流交易产⽣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以处置或视同处置股权⽅式实现时的会计处理”。
关联⽅代偿是否构成债务重组?
482、关联⽅代偿是否构成债务重组?
提问⼈:sybspxcpa 时间:2024-05-14 11:48:47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所谓的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的情况 下,经债权⼈和债务⼈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 ⾦额或⽅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如果交易对⼿为第三⽅,且该第三⽅为原交易对⼿的关联⽅(⽐如:A与B为债权债务⽅,C为B的⼦公司,A,由
C为B代偿部分债务),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请教陈版:此种情况下,是否还满⾜债务重组的定义?
回答⼈:chenyiwei
该事项对A⽽谈仍属于债务重组(B与C互为关联⽅,应作为⼀个整体看待);但对于B⽽⾔则属于权益性交易。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483、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提问⼈:Zack_audit@big4 时间:2024-05-14 13:00:40
陈版主、各位⼤佬: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项⽬不⽌⼀项,⽐如有预提费⽤和未弥补亏损,未来5年不能全部弥补。
这个时候是把其他项⽬(⽐如这⾥的预提费⽤)全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然后确认部分的未弥补亏损?
还是把所有项⽬(这⾥的预提和未弥补亏损)的全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然后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减值?
(即使上述的项⽬不是未弥补亏损,没有5年的限制,但是也提供不出后续的盈利预测,总是不能全部弥补的。) 回答⼈:chenyiwei
在可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即可预见的未来预计可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额度内,应⾸先确认与可抵扣亏损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额度⼤于可抵扣亏损的,则剩余额度按照“转回时间早的优先、转 回不确定性⼩的优先”的处理原则,在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项⽬之间分配。
企业收到培训费补贴
484、企业收到培训费补贴
提问⼈:会游泳的 时间:2024-05-14 14:03:05
您好,地⽅教育附加专项资⾦⽤于企业职⼯培训费补贴,即企业收到财政局发放的职⼯培训费补贴,应以营业外收
⼊还是其他收益科⽬核算呢,属于政府补助么?
回答⼈:chenyiwei
属于政府补助(通常理解是与费⽤相关,其补贴对象是前期对职⼯教育经费的计提额)。由于职⼯教育经费的计提
⾦额是计⼊营业利润中的各个成本费⽤项⽬,所以该项政府补助与⽇常活动相关,可以计⼊其他收益。
求肋陈版以及各位⼤神,关于银⾏收回已核销贷款的会计处理问题
485、求肋陈版以及各位⼤神,关于银⾏收回已核销贷款的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souyaf 时间:2024-05-14 15:27:43
我知道按照规定,应该这样做——银⾏收回已核销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按实际收到的⾦额,借记“贷款”科
⽬,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借记“存放中央银⾏款项”等科⽬,贷记“贷款”科⽬;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贷记“信⽤减值损失”科⽬;或者采⽤简化处理,即借记“存放中央银⾏款项”等科⽬,贷记“信⽤减值损失”科⽬。
我理解简化借记“存放中央银⾏款项”等科⽬,贷记“信⽤减值损失”科⽬,这样的话,“贷款损失准备”应该没有调整余额,但银⾏的报表上的贷款损失准备是有“收回已核销贷款”的余额的,如下图——
微信截图_20240514171116.png (118.11 K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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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4 17:12 上传
这个怎么理解,这个余额是怎么出现的?想了很久没想明⽩。回答⼈:chenyiwei
如主帖所述,在收回已核销的贷款时,应进⾏恢复原已被核销的贷款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相应地,在期末贷款减值准备应有余额⼀定的前提下(贷款减值准备年末的应有余额是根据模型测算⽽得到的),也就由于这部分减值准备的恢复,相应减少了期末应补提的准备⾦额,在主帖表格中就体现为“重新计量”这⼀⾏⾦额的减少。所以最终仍然是平衡的。
提问⼈:frankmylove 时间:2024-05-18 00:00:58
版主的回复是合理的。
另外有⼀个类似的问题,就是转让⾦融资产的时候,⼀般⾦融资产根据信⽤减值模型可能计提了减值准备,是不是如果是处于第⼀/⼆阶段的话,专卖的时候不⽤核销减值准备(即账⾯价值不变),如果是处于第三阶段的简直准 备的话,账⾯价值就要扣除相应的减值准备了?
回答⼈:chenyiwei
不⼀定是与处于哪⼀阶段有关,⽽是与采⽤组合计提⽅式还是单项计提⽅式有关。如采⽤单项计提⽅式的,则终⽌确认时需同时转销对应的减值准备;组合计提则不需要。
请教陈版同⼀控制企业合并问题
486、请教陈版同⼀控制企业合并问题
提问⼈:南极冰然@容宝贝 时间:2024-05-14 15:29:43
请教陈版,甲公司为集团母公司,A、B公司均为甲投资设⽴的控股⼦公司,分别持股60%、70%,C、D公司为B 公司的全资⼦公司。2022年发⽣如下业务:(1)B公司在2023年6⽉30⽇将其⼦公司C公司出售给A公司。B公司在
出售C公司后存在全资⼦公司D。(2)甲公司在2023年10⽉31⽇将其持有的B全部股权出售给A公司。
问题:A公司作为对外披露合并报表的主体,1、2023年10⽉31⽇合并B公司时,由于C公司已与2023年6⽉30⽇ 出售给A公司,所以⽤于与A公司合并的B公司合并报表是否不需要包含1-6⽉C公司的损益数据?2、由于为同⼀控制企业合并,A在2023年12⽉31⽇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重述年初数据,需要对C公司、B公司于2022年12⽉31
⽇进⾏模拟合并,① 重述C时⽤的持股⽐例是70%还是100%?②重述B公司时,B公司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是不是不需要包含C公司?重述持股⽐例70%?
回答⼈:chenyiwei
由于此处两项交易均发⽣在2023年内,对于A⽽⾔应作为两项同⼀控制下合并交易处理。A合并C原本就属于同⼀控制下合并,因此在A的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应将C的全年数据完整纳⼊合并。“⽤于与A公司合并的B公司合并报表是否不需要包含1-6⽉C公司的损益数据”只是合并报表的编制技术⽅法问题,C不论是先与B合并,再作为B的
⼀部分并⼊A,还是直接并⼊A,不应影响A的合并结果,即确保对各⼦公司“既不重复,也不遗漏”。此处两项交易整体上看就是A对B、C、D均构成同⼀控制下合并。
期权价格股份⽀付价格
487、期权价格/股份⽀付价格
提问⼈:yiqi621 时间:2024-05-14 16:12:30
A公司21年开始期权计划,这时授予⽇使⽤了⼀个⾃测的每股价(未上市),在23年经评估师评估后的授予⽇价格与原⾃测的每股价差异较⼤,是否可以在23年当期损益调整,还是需要使⽤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回答⼈:chenyiwei
考虑此前的⾃测结果与后续评估结果差异较⼤的原因(例如当初⾃测使⽤的模型和参数是否明显不当),判断是否属于前期差错。
参考:《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24 区分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企业不应简单将会计估计与实际结果对⽐认定存在差错。如果企业前期作出会计估计时,未能合理使⽤报表编报时已经存在且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导致前期会计估计结果未恰当反映当时情况,则应属于前期差错,应当适⽤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法;反之,如果企业前期的会计估计是以当时存在且预期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为基础作出的,随后因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了变化⽽变更会计估计的,则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适⽤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法。
关于应付客户对价
488、关于应付客户对价
提问⼈:~vanishing 时间:2024-05-14 19:40:46
请问陈版,直接代客户承担的,⽀付给第三⽅的费⽤,是否属于应付客户对价(未从客户处获取可明确区分商品),做冲减收⼊处理?
【背景】公司系⾃⾏车制造企业,销售模式均为经销商买断模式。为促进营销及进⾏经销商扶持,公司会给予较多形式的补贴。除⼀般的票折外,公司基于业务需要,亦会采取直接代客户承担费⽤的形式进⾏补贴,具体有以下两种情形。
公交公司动⼒电池更换问题
489、公交公司动⼒电池更换问题
提问⼈:wwwkey 时间:2024-05-14 20:52:38
1.陈版主及各位专家:
⽬前审计的⼀家单位,与交通运输局,签订了运营县城公交线路的合同,使⽤的是电动公交车。
众所周知,动⼒电池只能⽤⼀段时间,⽬前的质保最⾼保8年。为了测算政府应补贴公交运营公司费⽤。
我想先把8年之后需要更换电池的费⽤按照弃置费⽤的会计处理⽅法,按照8年之后的价格折现,记资产和预计负债。
每年摊销利息等。
请教这种会计处理可⾏吗? 回答⼈:chenyiwei
信息⽐较有限,⽆法合理判断,例如与电池更换有关的成本,有多少可由电池或车辆⼚商承担,有哪些需由运营企业承担?只有需由运营企业承担的成本才应当纳⼊补贴⾦额的测算范围。另外,补贴⾦额的测算更多地是⼀项咨询业务,与审计业务可能存在独⽴性冲突。
建议测算电动公交车运营的全周期成本(付现成本中由运营⽅承担的部分),与预计的票款等收⼊相⽐测算出每年的资⾦缺⼜,作为测算补贴⾦额的依据。
提问⼈:wwwkey 时间:2024-05-17 21:40:28
陈⽼师:
我们主要还是做咨询,评审政府补贴费⽤的合理性,更换⼀辆车的成本需要18万元。付现成本全部由运营⽅承担, 提供的是免费公交,费⽤全部由政府补贴。其他费⽤不⽤考虑,假想按⼀个固定值算。单考虑换电池的成本,政府为了简便,想让补贴更平缓,所以想提前把更换电池的成本折现,按弃置费⽤的模式,记⼀个固定资产,每年计提折旧,计⼊成本。
回答⼈:chenyiwei
会计上对8年后的更换电池并不是⼀项现时义务(除⾮与政府签订的PPP合同中对电池更换问题有明确约定),否则⽐照固定资产⼤修理⽀出处理,不应事先预提。但从财务管理⾓度这样测算是有合理性的。
请教陈版,存货跌价计提的困惑
490、请教陈版,存货跌价计提的困惑
提问⼈:wx_61bc859517b2 时间:2024-05-14 22:31:35
应⽤指南2024-产品法定质保⾦
491、应⽤指南2024-产品法定质保⾦
提问⼈:ZLY326 时间:2024-05-15 08:56:30
陈版好,
【背景】4⽉份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应⽤指南汇编2024》出来了,P338页,其中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的预计负债,借⽅明确了应该计⼊“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是“销售费⽤”。
【分析】我理解调整之后也合理,相当于认为法定质保期间内发⽣的质量维修费属于产品销售成本的⼀个部分,是合理的。【疑问】那么对于⼯程类项⽬,⽐如按照时段法确认收⼊的集成项⽬,⼯程完后验收后通常还有2-3年的 质保期,⼀般情况下2-3年的质保期会被认为是法定质保期,那么在法定质保期发⽣的维保费⽤是不是也应该计⼊ 集成项⽬的成本?但是此时前期已经在⼯程验收时点按照⼯程进度确认了100%的收⼊和成本了,所以质保期内发
⽣的维保费⽤计⼊成本的话就会出现只有成本⽆收⼊的情况(该项⽬负⽑利),请问是否合理?
盼望回复,谢谢陈版! 回答⼈:chenyiwei
虽然新规要求将保证性质保的相关成本也计⼊营业成本,但个⼈理解这部分营业成本并不属于合同履约成本,⽽是直接计⼊营业成本的。因此不影响履约进度计算,可以在完⼯时⼀次性计提质保义务相关负债。后续如果发⽣调整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原先完⼯时未计提⽽在实际发⽣时确认的,则只有成本⽽⽆对应收⼊也是合理的。
结构性存款
492、结构性存款
提问⼈:shanessa 时间:2024-05-15 09:59:13
请问下陈版主 A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如下:1、与黄⾦价格挂钩 要么为2%利率 要么为3%利率 A公司⽆权提前终
⽌
跨地域经营所得税会计处理
493、跨地域经营所得税会计处理
提问⼈:致光阴LL67 时间:2024-05-15 13:09:45
关于跨地区经营的所得税请教:总机构和分⽀机构是独⽴核算的,所得税由总机构汇算清缴,并在总分机构分摊税款。对应分摊的税款,在会计核算上,对应的所得税费⽤是否可以全部⼊账在总机构财务账⾯,分公司实际缴纳/ 承担所得税但计⼊分公司的往来核算,分公司账⾯不进损益(所得税费⽤)?还是由分公司承担/缴纳的所得税需 计⼊分公司账⾯的所得税费⽤呢?这块⼉的核实是否有明确的规定或者指引?
回答⼈:chenyiwei
⽬前对于单独出具分⽀机构和总机构报表的处理没有明确规定,但⼀般理解,如果要单独出具总机构和分⽀机构各
⾃的财务报表,则在此类财务报表中,通常理解也应当遵循配⽐原则,分别计算出本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所得税费⽤,并相应挂对总机构的往来款。如果由于汇总纳税的分⽀机构有亏损可弥补等原因,导致最终实际上缴给总机构的所得税款不同于按照本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额的,则差额可以转⼊本机构的权益类项⽬。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账科⽬问题
494、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账科⽬问题
提问⼈:Biubiubiu~ 时间:2024-05-15 14:41:50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投资性房地产中规定:企业将采⽤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的公允价值作为⾃⽤房地产的账⾯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价值的差额计⼊当期损益。转换⽇,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开发产品】科⽬,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贷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按其差额,贷记或借
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2024年CPA教材将【开发产品】科⽬变更为【开发成本】,这么规定的考虑因素是什么呢?
回答⼈:chenyiwei
根据四部委《关于严格执⾏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财会〔2006〕3号)等相关规定,必须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途发⽣改变,才能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在附注中披露房地产转换情况、理由以及对损益或所有者权益的影响等相关信息。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的,应当结合业务实质严格把握重新开发的判断,必须有确凿证据表明⽤于经营出租的房地产重新开发⽤于对外销售,通常该房地产应有诸如功能、性能变化等实质性的变化和重⼤的结构性调整。”
由于从投资性房地产转为存货时,必须经过上述所指的“重新开发”过程,所以转⼊“开发成本”显然⽐转⼊“开发产品”更合理。如果转⼊“开发产品”,可能被误解为可以直接对外出售,不符合上⽂要求有“重新开发”过程的要求。
购买⽇为2023年12⽉31⽇
495、购买⽇为2023年12⽉31⽇
提问⼈:xm19871105 时间:2024-05-15 16:03:11
请教陈版,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正好有⼀家被投资单位从权益法变成成本法,并且购买⽇为2023年12⽉31⽇,那么编制23年度合并报表时,只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需编制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流量表,那么会产⽣合并现⾦流量表变动数与资产负债表货币资⾦变动数不⼀致,是不是这种不⼀致是正常的?
回答⼈:chenyiwei
你所说的不⼀致是不应当存在的。在合并现⾦流量表中,作为合并成本⽀付的现⾦减去被购买⽅购买⽇的现⾦及现
⾦等价物余额的差额,如为正数的,则填列在“取得⼦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付的现⾦净额”;如为负数的,则列在“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如果是通过增资取得控制权的,则合并现⾦流量表中作为合并成本⽀付的现⾦为零,故将被购买⽅购买⽇的现⾦及现⾦等价物余额列⼊“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研发⽀出-资本化⽀出和研发资本化?
496、研发⽀出-资本化⽀出和研发资本化?
提问⼈:yyl@1987 时间:2024-05-15 17:00:19
想请教⼀下计⼊研发⽀出-资本化⽀出,是以确定研发活动进⼊开发阶段就可以开始计⼊这个科⽬核算吗?满⾜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形资产》准则⾥规定资本化的5个条件是指把“研发⽀出-资本化⽀出”结转到⽆形资产的前提条件,还是研发费⽤开始计⼊研发⽀出-资本化⽀出的前提条件?
回答⼈:chenyiwei
进⼊开发阶段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开始资本化。在已进⼊开发阶段的前提下,还需要满⾜5个条件,才可以开始资本化。
这五个条件是研发费⽤开始计⼊研发⽀出-资本化⽀出的前提条件,不是把“研发⽀出-资本化⽀出”结转到⽆形资产的前提条件。结转⽆形资产的条件是“达到预定⽤途”。
研发样机报废处置的税会处理
497、研发样机报废处置的税会处理
提问⼈:挥剑斩不断 时间:2024-05-15 17:07:56
请教版主公司研发领料形成样机之后,⽤于展⽰或者后续试验⽤。由于样机的功能不完善(只是部分功能的展
⽰),所以不会有客户购买。直到完全没有价值了,做报废处理,卖废品收到⼩⾦额的款(1万多)
请问:
问题1:这种情况下,账务处理是否需要冲减研发费⽤?
企业⽬前的做法是,只确认了营业外收⼊,没有冲减研发费⽤。借:银⾏存款
贷:营业外收⼊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
项⽬组认为,直接冲减研发费⽤: 借:银⾏存款
贷:研发费⽤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
P.S 我找到了 某财政局的问答,⾥⾯说形成下脚料的确认其他业务收⼊,⽽形成产品的则需要冲减研发费,并确认收⼊成本,不知道是否可以参考?
https://czj.wenzhou.gov.cn/art/2023/11/3/art_1229729436_58830719.html 【会计税务类】研发活动中下脚料出售应该如何进⾏会计及税务⽅⾯的怎么处理?
https://czj.wenzhou.gov.cn/art/2023/11/3/art_1229729436_58830720.html 【会计税务类】关于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对应的材料部分如何扣除?
问题2:假设上述情况是冲减研发费的,在填写加计扣除明细表的时候,又该怎么填呢?
如果账⾯上已经发材料投⼊冲减了,那就不存在 要在“减:特殊收⼊部分”,“减:当年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
(包括组成部分)对应的材料部分”这些地⽅填数据了。还是说,这个加计扣除明细表在材料投⼊那⾥要填写没有冲减前的全部正数发⽣额,然后在下⾯填账⾯研发材料的负数发⽣额?
回答⼈:chenyiwei
关于交易价格不公允的会计处理
498、关于交易价格不公允的会计处理
提问⼈:Lvhongtao383 时间:2024-05-16 09:05:23
陈版主您好!我们这边遇到这种情况: ⼀、背景介绍 A公司⽣产的X产品,在国内⾮常畅销,X产品属于化⼯产品,假设X产品在国内销售平均价格是20000元/吨。 2022年,B公司找到A公司,想介⼊化⼯领域,希望能销售X 产品,A公司⼿上刚好有200吨X产品的残次品(有少许瑕疵,但是也能销售),A公司与B公司约定的是,B公司 将该200吨残次品全部购买,购买价格是24000元/吨,如果B公司2023年度继续和A公司合作,A公司2023年给B公 司的优惠价格是18000元/吨。2022年B公司从A公司采购X产品200吨,2023年B公司从A公司采购X产品220吨,⽆ 其他交易。B公司和A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需要解决的问题 B公司采购价格是不公允的,其中2022年采购X产品⽐A公司平均市场价格⾼20%,2023年⽐A公司平均市场价格低10%,该如何进⾏会计处理?
回答⼈:chenyiwei
在X产品⾮常畅销的情况下,B要⼊场与A合作,作为合作条件,B⾸先要按⾼于市场价格的⾦额购买X产品的残次品,并承诺后续年度购买X产品的数量不低于⼀定数量,在此基础上后续年度X产品的价格有优惠。
在此情况下,可以认为2022年以⾼于市场价格的交易价格购买X产品的残次品,⾼出的差额是为以后年度低价购买产品的预付款,对A公司⽽⾔相当于⼀项附有优惠购买选择权的交易,应将该优惠购买选择权作为⼀项单独的履约义务,对应的价款(2022年末实际售价⾼于市场价格的差额)作为合同负债予以递延,到后续年度实现对X产品的销售时,采⽤系统、合理的⽅式结转为后续年度X产品的销售收⼊。
请教陈版主限制性股票问题
499、请教陈版主限制性股票问题
提问⼈:jjjj22 时间:2024-05-16 09:54:45
陈版主 请教下 限制性股票现⾦分红(可撤销可解锁情况下),如果后续未解锁怎么会计处理? 回答⼈:chenyiwei
在现⾦分红可撤销的情况下,不论预计未来能否解锁,在计提分红款时,都需要借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也就是减少了⽇后回购时应⽀付的价款。如果后续未解锁,则按照减少后的“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余额⽀付回购款,借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贷记银⾏存款;将回购后的股份注销 时,借记股本,贷记库存股,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出售其他权益⼯具投资的现⾦流如何列报呢?
500、出售其他权益⼯具投资的现⾦流如何列报呢?
提问⼈:⼩胖娃2211 时间:2024-05-16 09:56:23
陈⽼师,你好,出售其他权益⼯具投资的现⾦流应该如何列报呢?公允价值变动转⼊留存收益部分,现⾦流如何列报呢
回答⼈:chenyiwei
按照处置价款作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
公允价值变动转⼊留存收益部分不涉及现⾦流列报。提问⼈:liuxh49299589 时间:2024-10-31 16:56:25
超出投资成本的部分不确认为”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 回答⼈:chenyiwei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般仅限于明确的股利和利息。
收取供应商装卸费会计处理
501、收取供应商装卸费会计处理
提问⼈:yun_dan 时间:2024-05-16 17:34:03
求助陈版主:
我公司为商贸企业,与供应商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约定供应商送货上门,应⽀付我公司0.1元/件货品卸货费。我公司开具服务发票给供应商。
求助陈版主:1.如果我公司实际为供应商提供了卸货服务,但是卸货是公司员⼯做的,能否确认收⼊,收⼊记其他业务收⼊,因为成本⽆法区分,不确认对应其他业务成本。2.能否认为这个费⽤是供应商对我公司的⼀种返利形式,按返利⼊账,冲减采购成本。谢谢陈版主。
回答⼈:chenyiwei
⾸先明确讨论前提:本公司可按总额法确认相关收⼊和成本。在此前提下:
此问题应⾸先判断卸货服务是发⽣于商品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之前,还是之后。如果是发⽣在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之前,则属于本公司为供应商提供劳务,可以确认收⼊,并将本公司⼈⼯成本中的对应部分计⼊对应的其他业务成本;如果是发⽣在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之后,则认为这个费⽤是供应商对我公司的⼀种返利形式,按返利⼊账,冲减采购成本。
请教陈版:关于“既能直接销售又可以继续加⼯后销售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502、请教陈版:关于“既能直接销售又可以继续加⼯后销售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提问⼈:cyl会计瑜 时间:2024-05-16 19:08:45
背景:2023年年末公司持有10万吨产品A,该产品既可以直接销售,又可以继续加⼯成产品B后销售。且有如下情况
①A产品如果直接销售,年末市场价格减去销售费⽤及⼤于库存成本;如果加⼯成B后,年末B产品的售价减去继续⽣产的增量成本及销售费⽤后⼩于库存成本。
②2024年1⽉,公司将5万吨直接销售,5万吨⽤于⽣产B(公司预计未来产品B会涨价,但是在2024年1⽉B的成本仍然低于市场价)
③A和B产品均不存在不可撤销的合同。
请问各位⽼师,如何确定24年末A产品的可变现净值,是否需要期后的⽣产情况? 回答⼈:chenyiwei
既然A和B产品均不存在不可撤销的合同,且年末B产品的售价减去继续⽣产的增量成本及销售费⽤后⼩于库存成 本,那么为何期后仍有⼀半A产品库存被加⼯成B产品?公司是如何考虑这⼀问题的,是否由于A产品直接销售的 市场容量有限,或者受限于国家政策(例如B产品是重要的民⽣产品,必须保证⼀定产量),或者其他原因?期后的50%继续加⼯⽐例与以往惯例是否基本⼀致?
如果基于资产负债表⽇已存在的信息,能够合理预见到期末库存的A产品继续加⼯为B产品的⽐例,则按照估计的
⽐例进⾏,对于实际⽐例与原预计⽐例的差异,应区分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后调整事项,即是否由于资产负债表
⽇尚不存在且⽆法合理预见到的新情况所导致。杜宇资产负债表⽇后调整事项的影响应纳⼊考虑。
限售股转让问题
503、限售股转让问题
提问⼈:想发财的phs 时间:2024-05-17 12:34:58
请教陈版主
问题⼀:企业所得税成本确认:(1)法⼈股东持有某上市公司IPO之前原始股1000万股,每股初始成本1元,公司上市后利润分配派发红股10送5,禁售期后法⼈股东以每股10元减持500万股。请问计算应纳所得税时如何计算成 本?是按初始成本每股1元计算,还是按派发红股后每股【?】元计算?
问题⼆:增值税买⼊价确认:(2)法⼈股东持有某上市公司IPO之前原始股1000万股,每股初始成本1元,IPO发
⾏价5元,公司上市后利润分配派发红股10送5,禁售期后法⼈股东以每股10元减持500万股。请问计算应纳增值税时如何计算成本?是按IPO发⾏价5元计算,还是按派发红股后每股(5*10/15)元计算?
回答⼈:chenyiwei
我理解,两种情况都应按派发红股的⽐例相应对每股成本进⾏稀释调整,确保所处置的股份数与原始取得的股份数是基于同⼀⼜径进⾏⽐较。本案例中,因被投资公司上市后利润分配派发红股10送5,故处置股份时每股的实际成 本为最初投资⼊股价格的10/15,即2/3。
对赌性质收⼊确认问题
504、对赌性质收⼊确认问题
提问⼈:RSM@zyl 时间:2024-05-17 14:04:45
陈⽼师,想请教关于对赌性质收⼊确认的问题:公司为考试培训机构,推出产品:
向考⽣收取5万,考试前⼀个⽉由教育机构对考⽣进⾏培训(如⽼师直播带教,全天候的随时解答学⽣问题等), 考试后两个⽉成绩公布。如考⽣顺利通过考试,则5万不退回;如考⽣未能顺利通过考试,则退回其中的80%即4 万。
关于收⼊确认,以下处理观点是否合理:
合并层⾯ ,⾦融资产的列报
505、合并层⾯ ,⾦融资产的列报
提问⼈:⼀云 时间:2024-05-17 15:10:20
⽼师: 如果母公司下⾯⼦公司A持有对C公司的投资在“其他权益⼯具”列报、⼦公司B也持有对C公司的投资在“交易性⾦融资产”。那在合并层⾯该如何列报对C公司的投资?
又⽐如,⼦公司A持有对C公司的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列报(属于A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B也持有对C公司的投资在“交易性⾦融资产”列报。两个公司合计持有C公司股份⽐例51%.那在合并层⾯该如何列报对C公司的投资?
⼀云
回答⼈:chenyiwei
陈版,企业接收股东补偿的税会差异是否正确 ?要调整吗?
506、陈版,企业接收股东补偿的税会差异是否正确 ?要调整吗?
提问⼈:642658990 时间:2024-05-17 16:33:00
背景:A股东将其全资⼦公司B的51%股权于2020年12⽉转让C公司,协议约定:转让前公司发⽣的经营活动或股东
⾏为导致B公司损失的,由A股东赔偿给C公司或B公司。2022年B公司⾼管离职补偿60万元,其中有23万元是股权转让前未全额给其交社保的补偿,根据协议约定由原股东对公司补偿,原股东将23万元款项划给公司。
会计处理:公司会计认为,23万元是公司经营活动导致的,应当由公司承担,原股东划⼊的款项相当于对公司债务的偿还, 根据企业接受控股股东(或控制股东的⼦公司)或⾮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
债、债务免或捐赠,经济实质表明属于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应当将相关利得计⼈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年度审计时,会计事务所未作出调整;
税务处理:公司年度税审时,税务事务所提出,这笔款项应当作为收⼊处理计缴企业所得税,理由是:根据总局2014年29号公告:企业接收股东划⼊的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过程中接收原⾮流通股 股东和新⾮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包括资本公积) 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企业的收⼊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企业接收股东划⼊资产,凡作为收⼊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收⼊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企业2013年度汇算清缴前接收政府或股东划⼊资产,尚未进⾏企业所得税处理的,可按本公告执
⾏。对于⼿续不齐全、证据不清的,企业应在2014年12⽉31⽇前补充完善,企业凡在2014年12⽉31⽇前不能补充完善的,⼀律作为应税收⼊或计⼊收⼊总额进⾏企业所得税处理。税务师认为虽然企业作为资本公积进⾏了账务处 理,但是没有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证据不清,应作为应税收⼊。
针对上⾯事项,会计是否要调整成税务⼜径,还是作为税会差异? 回答⼈:chenyiwei
C公司收到原股东的补偿款时,应贷记资本公积处理。
会计和税务是两个独⽴体系,会计处理应以会计准则为依据,因此不应按税务⼜径调整会计处理,对税务与会计⼜径的差异应进⾏纳税调整,将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冲减该资本公积。本案例不涉及确认递延所得税问题。
请教陈版,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507、请教陈版,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提问⼈:zijun0129 时间:2024-05-17 16:50:11
我们现在在给A公司进⾏2022及2023年度报表的审计,A公司存在这个情况:
2021-2022年,A公司⽆明确订单,收⼊极少,连年亏损,且站在2022年末的时点,并没有明确的依据认为在未来年度有⾜够利润去利⽤可弥补亏损;
2023年5⽉,集团层⾯调整了⼦公司业务战略,把其他公司的订单分了⼀部分给A公司进⾏⽣产,A公司亦在2023年
7⽉购置设备,建⽴产线;由于A公司的订单主要来源于母公司的分配,因此其未来⼏年的收⼊及利润可预测性较
⾼,在2023年底时,项⽬组认为可以针对累计可弥补亏损确认DTA
但现在项⽬组针对DTA是全部在2023年末⼀次性确认还是分别在2021、2022及2023年末确认有不同意见
观点⼀认为应该全部在2023年末确认,因为站在2022年末,没有客观证据证明A公司未来能盈利,2023年由于集团层⾯的战略调整(新的事项,不可预知)使得A公司的业务和盈利能⼒发⽣了重⼤变化,所以应该全部计提在2023 年末;
观点⼆认为这是⼀次性做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站在出报告时点已知的信息,可以预计期初(21年末)及2022年末是有⾜够的利润去利⽤可弥补亏损的,所以要分年度确认DTA
请教陈版,哪种观点更符合会计准则? 回答⼈:chenyiwei
应采⽤观点1,即基于各个资产负债表⽇当时的情况和当时可获得的信息作出会计估计,⽽不能基于当前审计⽇所 掌握的信息作出“后见之明”式的推断。A公司的基本⾯发⽣变更是在2023年,这⼀变化是由于其母公司对⼦公司业务战略的调整,在2022年末及更早时点是⽆法合理预见的。因此属于2023年内新发⽣的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对“会计估计变更”的定义,即“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 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了变化,从⽽对资产或负债的账⾯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额进⾏调整”,故应采⽤未来 适⽤法进⾏衔接,相关变化的影响体现在2023年度的损益中,不追溯前期。
⾮同控增资合并⽇抵消
508、⾮同控增资合并⽇抵消
提问⼈:哎呦喂1568 时间:2024-05-17 17:32:52
陈⽼师,您好!
A公司对另⼀家B公司增资,按照增资协议持股⽐例51%纳⼊合并范围。A公司及B公司原股东双⽅都没有实缴资本。增资前B公司只有⼀些费⽤发⽣⾦额800元。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出资
509、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出资
提问⼈:古⽉yelin1987 时间:2024-05-18 08:08:22
公司控股股东(⾹港公司)2016年委托境内的关联⽅A(不控股)向境内的⼦公司B出资1亿元。现有A向B出资1亿元的银⾏流⽔和公司控股股东委托A出资的委托出资协议,检查2016年⾄今的银⾏流⽔,未发现有抽逃出资的迹 象。现要对此次出资进⾏验资,以上资料是否⾜够⽀持此次验资业务?
我搜了⼀下以前的⼀个帖⼦: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0年11⽉发布《关于加强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59号),要求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者出资的管理,当实际缴款⼈与境外投资⼈不⼀致时,企业办理验资询证时必须提交经公证的相关代为出资证明。为便利企业了解这⼀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税收奖励是否是销售对价的组成部分
510、税收奖励是否是销售对价的组成部分
提问⼈:硫酸贝123 时间:2024-05-18 10:17:23
陈⽼师,我司是类似于智联招聘的中介平台,根据开发的⽤⼯平台,上游客户发布总包任务,下游灵活⽤⼯⼈员⾃
⾏接单,我司根据系统结算清单,代收代付灵活⽤⼯⼈员经营所得,同时收取服务费。根据业务性质我司应该按净额法进⾏核算,但当地税局和政府认为我们不是代收代付的⼯资,⽽是个⼈经营所得,所以不满⾜净额法,让我们按照总额法全额确认收⼊纳税并给客户开具增值税专⽤发票。因为我们收取的服务费是结算价的4.5%,全额开
票,这就导致我们成本⼤于收⼊,⽆法实现盈利。政府为此,根据我们缴纳增值税、附加税等税费的35%返还给我们,以使我们实现盈利。请问,这部分税费奖励是属于销售对价的组成部分吗?我们⽬前将奖励记到了营业收⼊, 是否合理呢?@chenyiwei
回答⼈:chenyiwei
不属于销售对价的组成部分,因为并不是从客户收取的,⽽是来源于政府的税收返还,应按政府补助进⾏会计处理,贷记其他收益。
收⼊确认
511、收⼊确认
提问⼈:Mark0507 时间:2024-05-18 17:34:52
陈⽼师,您好
实务中遇到⼀个问题,想请您指导⼀下
我们是⼀个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主要为主机⼚提供汽车零部件产品,本年度和主机⼚签订了⼀个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约定,该设备所有权属于主机⼚,存放在我们这边,设备专⽤于⽣产该客户的某个产品的⽣产线。根据客户之前预计的订单要求,我们计划采购2台设备,后由主机⼚增加了订单总规模,导致我们设备投⼊很可能超预算,因此 我们与主机⼚谈判,最终谈判结果,主机⼚愿意承担⽣产线中的⼀个设备的成本,因此与我们签订了⼀个设备采购合同,设备供应商是我们⾃主选择的,采购价格也是我们和设备供应商谈判结果,主机⼚在整个业务中⽆权确定我们的设备采购价格。(整个⽣产线共三台设备,其中⾃购的设备2台,因新增产量需求,客户承担成本的设备1台 的)。
问题1:由于我们的主营不是设备购销,在整个购销交易中,我们认为我们不是购销业务中的主要责任⼈,我们仅 负责参数确认及验收,最终设备符合⽣产条件。且从交易⼀开始,我们⽆权处置该项资产,说明整个交易中,我们没有控制权,因此我们采⽤⾦额法确认了收⼊,这个有没有问题、
问题2:交易的利润部分,我们认为根据设备采购订单或产品订单,都是独⽴的协议,设备购销业务属于单项履约 义务,因此,在完成客户验收后,确认了收⼊。有没有问题?有同事认为,由于该设备与⽣产有关,因此设备利润应当按照⽣产产品销量占预计总销量的⽐例,分摊确认收⼊,不知道哪个处理⽅式⽐较恰当,谢谢陈⽼师了!
回答⼈:chenyiwei
此处的设备购销不构成履约义务,⽽是为了履约⽽进⾏的准备活动。履约义务只有⼀项,即根据客户(主机⼚)的订单⽣产并交付约定的零部件。
这3台设备,由于是专⽤于⽣产该客户的某个产品的⽣产线,即其使⽤情况是由主机⼚通过下订单的⽅式来控制
的,本企业并⽆使⽤这些设备的主导权,故应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相关资产(⽽不是固定资产),在后续履约期间内摊销,计⼊营业成本。
收到主机⼚对第三台设备的补偿款,理论上应作为合同负债予以递延,后续量产后采⽤系统、合理的⽅式(如产量法)对该项合同负债进⾏摊销,确认为量产期间各年度的收⼊。如果⾦额较⼩,也可以直接冲减第三台设备的⼊账价值。
提问⼈:cherrylchen66 时间:2024-07-02 10:44:59
陈版好,关于收⼊确认条件的条件有⼏个疑问,烦请陈版帮忙解惑:
准则规定: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
请问超过诉讼时效的应付账款可以核销吗
512、请问超过诉讼时效的应付账款可以核销吗
提问⼈:陈媛媛1987 时间:2024-05-18 21:33:18
我个⼈觉得是可以 但是因为我公司的年报是需要出具审计报告的,在实操过程中我们就出现了很多不同会所对同
⼀事物认识标准不⼀的情况。所以想问问群⾥的⼤神 我的理解是否准确 我任务虽然诉讼时效不消灭债务本⾝,但是对⽅失去了胜诉权,那么对于这笔债务就是我可付可不付的,根据常理当然会选择不付。那我⽤情况说明、法律意见书做为核销依据是否充分
回答⼈:chenyiwei
⾦融负债核销的条件是相应的现时义务已经消除。⽽“诉讼时效已过”仅仅表明原债权⼈⽆胜诉权(即不再能通过诉讼⼿段追讨该笔⽋款),并不代表其实体权利已不存在。⽽且诉讼时效计算还会遇到暂停、中断等特殊问题,并不是从最初⼊账⽇起算满三年就⾃然过期。
因此,不能仅仅以“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认定满⾜核销应付账款的条件。
请教陈⽼师:同⼀控制企业合并,原合并⽅并购时产⽣的负商誉如何处理?
513、请教陈⽼师:同⼀控制企业合并,原合并⽅并购时产⽣的负商誉如何处理?
提问⼈:xiaolulu66 时间:2024-05-19 11:22:49
陈⽼师好!
A公司是集团化企业,下有全资⼦公司C,按⽉编制合并报表, 2023年2⽉,A公司以1000万元收购B公司(⾮关联企业)股权60%,收购⽇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等于账⾯价值2000万元,形成负商誉200万元,即A公司合并报表中有营业外收⼊200万元;
2023年10⽉,A公司以持有的B公司60%股权,对C公司增资,C公司取得B公司60%股权,形成同⼀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B公司账⾯净资产2500万元,请教⽼师,合并⽇C公司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额确认时是否应包 含原A公司收购B公司形成的负商誉200万元?
关于应付账款的核销(希望有事务所经验的⽼师帮忙解答)
514、关于应付账款的核销(希望有事务所经验的⽼师帮忙解答)
提问⼈:陈媛媛1987 时间:2024-05-19 11:36:24
昨天发的贴⼦找不到了 在重新发⼀遍。 请问各位,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应付账款 我⽅做为债务⼈是否可以直接核销应付账款 计⼊营业外收⼊。 我个⼈是觉得可以 因为诉讼时效虽然丧失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债权, 但是我认为丧失了法律保护的债权。债务⼈选择不给的可能性是⼤于99%的,就好⽐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最后承租⽅的选择权⼀样。虽然可以选择花费极⼩代价购⼊也可以选择放弃,但从常理来看买⼊是极有可能地,因为买⼊的代价远远
⼩于资产带来的价值。也正是基于这个判断承租⽅将融资租⼊的固定资产做为⾃有固定资产⼊账, 这是我做为企业财务⼈员对过诉讼时效债务的⼀个理解。但我们在实操过程中发现的⼀个问题就是在年报审计过程中 不同事务所对同⼀事物的理解和认定都是不⼀样的。所以我希望群⾥⾯的⼤神能够帮忙解惑⼀下,在我们能够提供债务的账龄 法律建议书 并且确实在此期间也未发⽣中断或者中⽌的事由 这种情况可否核销应付账款
回答⼈:chenyiwei
https://bbs.esnai.com/thread-5487172-1-1.html
⼦公司回购库存股 还没注销 对母公司合并权益表的影响
515、⼦公司回购库存股 还没注销 对母公司合并权益表的影响
提问⼈:gxy1993 时间:2024-05-19 18:07:53
求助,如题,合并⼩⽩真的不知道 回答⼈:chenyiwei
这部分等同于回购少数股权,在回购⽇即应按购买少数股权进⾏处理(按⽀付的对价与所减少的少数股权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后续实际注销所回购的股份时,只是⼦公司权益项⽬的内部变动,⽽⼦公司权益总额不变,故注销股份时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权益变动表均⽆影响。
提问⼈:gxy1993 时间:2024-06-18 11:47:52
这个回购是在4⽉,变动后就没有少数股东了 ;⽤模拟权益法调整的时候 这个时候我做的是把库存股的变动⽤变 动前的⽐例进⾏模拟权益法;然后少数股东和资本公积调整的⾦额就正好是少数股东⽐例变动减少的价值;这样对吗;其实少数股东回购 应该是母公司出资 ⽽不是这个公司⾃⼰回购⾃⼰的少数股东;
回答⼈: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在合并报表层⾯,只要是提升了母公司的持股⽐例的,都按照购买少数股权处理,与收购价款由谁承担⽆关。
辅助费⽤资本化的变化
516、辅助费⽤资本化的变化
提问⼈:安好 时间:2024-05-20 08:40:36
陈版您好,原借款费⽤准则应⽤指南关于借款辅助费⽤有如下表述:
“三、借款辅助费⽤的处理
本准则第⼗条规定,专门借款发⽣的辅助费⽤,在所购建或者⽣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应当在发⽣时根据其发⽣额予以资本化,计⼊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应当在发⽣时根据其发⽣额确认为费⽤,计⼊当期损益。上述资本化或计⼊当期损益的辅助费⽤的发⽣额,是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融⼯具确认和计
量》,按照实际利率法所确定的⾦融负债交易费⽤对每期利息费⽤的调整额。借款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的,也可以采⽤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
⼀般借款发⽣的辅助费⽤,也应当按照上述原则确定其发⽣额并进⾏处理。”
新出的《企业会计准则应⽤指南汇编2024》没有收录这个内容,那么现在借款辅助费⽤是不是还应该按照2006年原借款费⽤指南的规定处理?
另外按准则原⽂暂停资本化期间对辅助费⽤资本化没有影响,这是出于简化考虑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谢谢!
回答⼈:chenyiwei
我理解这是为了与新⾦融⼯具准则对于“交易费⽤”会计处理的规定相⼀致。根据CAS 22(2017)第三⼗三条规
定:“企业初始确认⾦融资产或⾦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当期损益的
⾦融资产和⾦融负债,相关交易费⽤应当直接计⼊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融资产或⾦融负债,相关交易费⽤应当计⼊初始确认⾦额”;第三⼗九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利息收⼊应当根据⾦融资产
账⾯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即,计⼊⾦融负债初始计量⾦额的辅助费⽤(初始直接费⽤)后续的摊销构成其利息费⽤的⼀部分,因此资本化的处理原则与该利息的其他组成部分⼀致。
⾼速公路养护⽀出的会计处理
517、⾼速公路养护⽀出的会计处理
提问⼈:wenquan0826 时间:2024-05-20 12:11:18
2023年4⽉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步明确公路公共基础设施养护⽀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公路公共基础设施养护⽀出划分
(⼀)养护⼯程⽀出。
预防、修复、专项养护⼯程属于增加使⽤效能或延长公路使⽤年限⽽发⽣的⼤型维修改造的⽀出,应当予以资本化。
应急养护⼯程实施内容与修复、预防养护及专项养护⼯程相同的⽀出,应当予以资本化,其余⽀出应当予以费⽤化。
(⼆)⽇常养护⽀出。
为维护正常使⽤⽽发⽣的⽇常维修养护⽀出,应当予以费⽤化。”
作为企业,如⾼速公路上市公司如何考虑其影响?是否要执⾏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这项与“财务会计处理”相关规定? 谢谢
回答⼈:chenyiwei
该⽂件的制定依据是“《公路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及公路养护⼯程管理有关规定”,因此主要是对政府会计体系下的此类⽀出具有规范作⽤。对于企业⽽⾔,可以作为参考但不是强制执⾏。
请教陈版,合作研发,收款⼊账后解约的会计处理
518、请教陈版,合作研发,收款⼊账后解约的会计处理
提问⼈:天道酬勤三四年 时间:2024-05-20 15:45:56
陈版好,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合作研发协议,A公司主要负责产品前期开发,开发成果与B公司共享后,B公司⽀付A公司部分费⽤。A公司当年的会计处理是将收到B公司的款项冲减相关研发费⽤。但次年下半年,出于对该研发产品未来市场预期的下降,A、B公司协商解除合作研发的约定,并A公司退还已收B公司的款项,请问A公司退款应该怎样进⾏会计处理,增加研发费⽤吗?不知道该适⽤哪条准则。
回答⼈:chenyiwei
合作研发项⽬的会计处理模式取决于对研发过程和研发成果控制权的归属,视情况可能有三种类型:(1)研发项
⽬控制权归属于对⽅,本企业系受托提供研发劳务(确认收⼊和成本,不确认研发费⽤);(2)授予知识产权许 可(研发项⽬控制权归属于本企业,对⽅提供的资⾦在研发完成后却认为i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的收⼊);(3)对⽅属于财务投资者(研发成果的控制权归属于本企业,正常确认研发费⽤,对⽅拨⼊款项确认为⾦融负债)。主帖中的背景信息过于简单,⽆法判断应属于何种类型。但⽆论如何应没有“冲减研发费⽤”这⼀选项。
后续由于情况变化,解除合同并退款,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采⽤原路冲回调整的基本原则处理。
求助陈⽼师,关于股东要求最低发红⽐例及潜在股份回购义务会计处理?
519、求助陈⽼师,关于股东要求最低发红⽐例及潜在股份回购义务会计处理?
提问⼈:会稽⼭下 时间:2024-05-20 16:55:45
根据投资协议约定, A基⾦以可转债⽅式将8,000万元债权通过增资的⽅式转换为B公司的股权。B公司的各投资⽅- 致同意B公司每年产⽣的可分配利润应当进⾏分红且应当于次年6⽉ 30 ⽇前⽀付给股东各⽅。其中A基⾦股权投资部分每年应得投资收益为A基⾦出资⾦额X2%XA基⾦该年实际股权投资天数-365。如B公司⽆可分配利润,或向A 基⾦分配利润不⾜A基⾦按照上述标准计算的每年应得投资收益的,由B公司母公司在B公司应分配利润之⽇起 3
⽇内向A基⾦补⾜差额部分,B公司母公司未有补⾜的,B公司母公司实际控制⼈应在应分配利润之⽇起5⽇内补⾜: 未按照约定期限⾜额⽀付的每迟延-⽇,按照应付未付⾦额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付违约⾦。
截⾄2025年12⽉31⽇,如A基⾦持有的B公司股权⽆法实现全部退出,则A基⾦有权要求B公司母公司按照年化8%的收益率收购A基⾦持有的B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B公司母公司实际控制⼈对公司上述收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也⽆法确定到2025年A基⾦能退出多少何种形式退出,该企业不是上市公司,⽬前也不准备IPO,⽬前是三板挂牌公司,公司股票交易不活跃。
陈版主,上⾯这个案例中虽然债券转为股权但是需要强制的按照⼀定⽐例分红,是不是属于不能⽆条件避免交付现
⾦的情况,B是不是不能确认股本,⽽是确认为⾦融负债呢? 和母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的约定,虽然回购得股份不确
定,是不是也应该合理估计确认⾦融负债呢?
回答⼈:chenyiwei
是,B公司⾃⾝应按明股实债处理;B公司母公司在合并报表中更应将其作为⼀项⾦融负债处理。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简化处理⽅法
520、《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简化处理⽅法
提问⼈:法海 时间:2024-05-21 01:16:21
陈版及各位版友,
有个问题想咨询下,2022年12⽉15号被审计单位所在区域下发⽂件,要求国有房屋出租企业对租户免除2022年11
⽉⾄2023年1⽉的房租,该⽂件施⾏⽇期为2023-1-1⾄2023-3-31。被审计单位2023年提交申请并收到了50万的退还房租,其中35万系2022年的房租,15万系2023年的。被审计单位计划按照简易办法进⾏账务处理。
⽬前⾯临的问题是:退还的房租50万是全额冲减2023年的成本费⽤,还是35万冲减2022年、15万冲减2023年的。
根据财会〔2020〕10号的规定,承租⼈应当将减免的租⾦作为或有租⾦,发⽣租⾦减免 的,在减免期间冲 减“制造费⽤”、“管理费⽤”、“销售费⽤”等科⽬;根据租赁准则第⼆⼗四条规定,未纳⼊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 额应当在实际发⽣时计⼊当期损益。问题是这⾥的减免期间如何定义:
减免期间需要和被减免的租赁期⼀致,即35万冲减2022年、15万冲减2023年的。 2022年的报表出的⽐较早, 由于不知道此事项,所以未调整。
还是减免期间以实际发⽣减免退回的时点作为冲减成本费⽤的时点,即50万是全额冲减2023年的成本费⽤。
还是相关政策⽂件出台的时点,即可以确定减免事项的时点。这个政策是2022年末出台,企业在20221231基本还不知道这个政策,不知道是否可以⽤⽇后调整事项来看待这个问题。
还请陈版及各位版友帮忙解答。回答⼈:chenyiwei
⼀般理解,⾃2023年1⽉新冠实⾏“⼄类⼄管”起,该租⾦减让特别规定就不应继续执⾏。因此,针对2023年度的租
⾦减让不适⽤该简化处理办法。
对于2023年内申请并获批的2022年度租⾦减免,由于是在2022年度财务报表批准报出后获批的,所以不属于2022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后事项。在此情况下,由于该简化处理规定的本意是将租⾦减让的损益影响直接体现在被减免当期的损益中(⽽不是通过调整使⽤权资产折旧的⽅式体现在本期及后期的成本中),⽽如果直接冲减2023年度的租
⾦⽀出,显然也不是该简化处理⽅法的本意,因此也不建议简化处理,建议按照常规⽅法下的租赁变更原则处理, 即把减免的租⾦分别冲减使⽤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应调整使⽤权资产的后续折旧额和租赁负债的后续利息费⽤⾦额。
定期存款质押从银⾏取得外币借款
521、定期存款质押从银⾏取得外币借款
提问⼈:mzc428 时间:2024-05-21 08:48:05
陈⽼师您好:
咨询 瑞华研究中“问题4-1-11(以⼈民币定期存款质押从银⾏取得外币借款的账务处理问题)”,如果协议中都明确约定净额结算,⾃从存了保证⾦开始,后续企业就没⽆任何权限动⽤这笔保证⾦及也不⽤偿还借款。锁定只能拿到固定收益,可以前置在协议签定时获得,也可以后置到期时取得。请问“相应的⼈民币或外币存款和美元贷款 应当分别列报为⼀项⾦融资产和⼀项⾦融负债,同时远期外汇合约的期末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项衍⽣⾦融资产/ 负债且其变动计⼊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予以抵销列报。”还要这么做?还是直接按净额处理?, 谢谢。
回答⼈:chenyiwei
这种情况要考虑⾦融资产和⾦融负债是否分别均满⾜终⽌确认条件,即收款权利(针对保证⾦)和付款义务(针对借款本息)是否均已消除⽽不存在。这⾥需要关注:“确约定净额结算,⾃从存了保证⾦开始,后续企业就没⽆任 何权限动⽤这笔保证⾦及也不⽤偿还借款。锁定只能拿到固定收益”的条款,是否后续不论发⽣何种情况都是如
此?还是说某些情况(尽管可能少见)可能导致最终不能净额结算,仍保留付款义务和收款权利,且收款权利能否实现仍会受到对⽅信⽤风险等因素影响?
关于债务重组时,⼦公司豁免母公司债务的会计处理
522、关于债务重组时,⼦公司豁免母公司债务的会计处理
提问⼈:595699395 时间:2024-05-21 10:20:12
根据债务重组准则:三是债务重组构成权益性交易的,应当适⽤权益性交易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债权⼈和债务⼈不确认构成权益性交易的债务重组相关损益。债务重组构成权益性交易的情形包括: (1)债权⼈直接或间接对债务
⼈持股,或者债务⼈直接或间接对债权⼈持股,且持股⽅以股东⾝份进⾏债务重组;
在这个前提下,我们把业务假设为⼦公司对母公司的债务豁免。母公司有两种可能的主流做法,⼀是母公司差额做为资本公积,⼆是冲减长投。
在第⼀种做法下,其实只是参考了“债权⼈和债务⼈不确认构成权益性交易的债务重组相关损益”的规定,但又没有合适的科⽬,所以只能放到这⼉。
与其说第⼀种合理,不如讨论第⼆种不合理。
在第⼆种做法下:第⼀,成本法核算的长投,涉及长投变动的只有减资,但该权益性交易中,母公司接受⼦公司的权益性分配是否属于减资缺乏理论依据,违反历史成本的核算原则,程序上也有瑕疵,按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公司分配股利,母公司的做法应该是贷⽅投资收益,⽽不是贷⽅长投。
第⼆,如果对⼦公司的长投是以前期间由权益法核算转到控制的,以前期间有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等,那终
⽌确认部分长投⾦额,还会涉及转出其他综合收益等,该其他综合收益仍将记⼊资本公积。
第三,若债务豁免⾦额⼤于长投⾦额,贷⽅差额如何处理?好像也只能放到资本公积了。
因此,我认为在上述假设的业务情况中,母公司贷⽅做为资本公积更合适。请各位⽼师批评指正。回答⼈:chenyiwei
权益性交易会计处理的特点是:投资⽅调整对被投资⽅的长期股权投资账⾯价值;被投资⽅调整权益。⽽不是双⽅都调整权益。因此,如果⼦公司豁免母公司的债务构成权益性交易的,⼦公司应按照豁免债权的账⾯价值冲减权益
(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母公司相应减少对该⼦公司的长投账⾯价值。如果所豁免的债务⼤于母公司对⼦公司的长投账⾯价值的,则母公司个别报表中将超出部分确认为投资收 益,视同⼦公司对母公司的⼀项股利分配。
少数股东放弃表决权,还属于少数股东权益吗?
524、少数股东放弃表决权,还属于少数股东权益吗?
提问⼈:沉默羔⽺ 时间:2024-05-24 09:27:04
请教陈⽼师,少数股东永久的放弃部分股权的表决权(仅放弃表决权,仍有分红的权利,但分红⾦额不固定),这种在做合并报表的时候还可以列报为少数股东权益吗?
回答⼈:chenyiwei
这部分权益仍属于少数股东权益。
虽然在判断控制权时,对这部分少数股东放弃的表决权不计⼊少数股权,但在报表上计量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的份额时,由于相应的财产权利仍归属于少数股东,故仍纳⼊少数股东权益。
同控合并长投的账务处理
525、同控合并长投的账务处理
提问⼈:heruitongxue 时间:2024-05-25 18:03:17
陈⽼师,同控合并,被合并⽅在合并⽇的净资产账⾯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同时在备查簿中予以登记。这句话是说合并⽅单体不⽤做账吗?还是正常做账,长投确认为0,把0跟对价的差额确认资本公积呢; 另外,事业单位对⼦公司按核算法核算,如果⼦公司累计亏损额⼤于长投的初始投资成本,还⽤再确认投资收益 吗,如果确认长投会是负数,这块该怎么处理呢?如果不确认,合并抵销的时候感觉缺⼀块。
回答⼈:chenyiwei
求助陈版主–公路改扩建摊销年限变更
526、求助陈版主–公路改扩建摊销年限变更
提问⼈:1275644195 时间:2024-05-26 10:05:20
陈版您好,公司经营的收费公路,由4车道扩建为6车道,已取得政府批⽂并开⼯施⼯,⽬前尚未完⼯。依据政府关于收费公路的管理⽂件和⾏业经验,改扩建完⼯后,政府部门将会核发延长收费年限的批⽂。现在存在以下2种观 点:观点⼀:收到政府扩建批⽂且⼯程已施⼯,延长收费年限是基本确定的事项,原公路为企业带来现⾦流⼊的年限增加,公司需要据此进⾏会计估计变更,延长原公路的折旧年限。
观点⼆:收费公路改扩建完成后,政府批复的延长收费年限,是针对改扩建投⼊部分的补偿(依据改扩建投⼊成本与合理的利润率确定延长收费年限),延长年限内的现⾦流⼊是对应改扩建资产,原收费公路在延长年限内并不能为公司带来现⾦流⼊,所以原公路只能在原批复年限内计提折旧,不管在什么条件下,都不存在原收费公路变更折旧年限的问题。
请陈版予以指导。回答⼈:chenyiwei
⼀般理解,延长收费年限的批⽂不会仅针对改扩建部分(因为改扩建部分并不是⼀个单独的收费单元),即原有公路的收费年限也⼀并延长(即,改扩建部分不会形成⼀项新的单独⽆形资产或固定资产)。相应地,原收费公路的折旧年限也应相应变更。
孵化园免除孵化期间的场地使⽤费并获得优先跟投权的账务处理问题
527、孵化园免除孵化期间的场地使⽤费并获得优先跟投权的账务处理问题
提问⼈:Choial 时间:2024-05-27 14:38:47
陈⽼师,您好!
项⽬组在现场遇到下述问题,不知如何处理,还望陈⽼师提供宝贵建议。
被审计单位与A公司签订协议,进驻A公司创办的科技孵化园。A公司的股东系当地政府联合组建的⼆类事业单
位。A公司于被审计单位⼊孵当年通过股权转让⽅式⾃⽼股东处获取被审计单位1%的股权。 Ø 协议约定被审计单位⼊孵后,每年通过科技创新考核规定,即可免除当年的场地使⽤费(孵化期间为5年,到期后⾃动退孵),并以优惠价格享受孵化园提供的相关专业服务。如果未能通过当年的考核,则需要缴纳场地使⽤费。 Ø 协议同时约
定,** A公司拥有对被审计单位的优先跟投权,即在被审计单位进⾏增资扩股、股权转让时,应提前⼀个⽉通知A公司,A公司有权优先选择是否参与该轮投资,并且被审计单位提供给A公司的估值不⾼于其给到同⼀轮其他投资⼈ 的估值。 被审计单位⼊孵两年均达到考核条件,经管理层评估,后续也均可满⾜科技创新考核的规定。财务并未对被免除的场地使⽤费等进⾏账务处理。 项⽬组认为:1、被审计单位享受A公司提供的相关优惠政策及服务,故提供给A公司优先跟投权,实际上是向A公司提供了⼀项衍⽣⼯具(买⼊期权),应在初始计量⽇(协议订⽴
⽇),评估该项衍⽣⼯具的公允价值,作为该项⾦融负债的初始计量⾦额,并记⼊相关成本费⽤中,后续期末将其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当期损益。但考虑估计该项优惠政策和服务的优惠时间持续五年,初始确认的成本费
⽤考虑计⼊长期待摊费⽤,在五年内摊销。请问项⽬组的上述考虑是否合理?** 2、A公司只有在被审计单位通过科技创新考核规定后,才免除其场地使⽤费。A公司作为被审计单位的股东⽅,可在被审计单位持续进⾏科技创新过程中,收获公司估值上升的相关收益。因此每年免除的场地费⽤应视为股东投⼊,按照孵化园提供场地费⽤的市场价格确认成本费⽤并增加资本公积,与此同时,当年的成本费⽤应当扣除已经在(1)中因衍⽣⼯具初始确认⽽ 摊销⼊各年的成本费⽤,将差额计⼊当年的成本费⽤中,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如当年⽆法通过考核,则为正常的关联交易,按照协议规定的价格⽀付给A公司的场地使⽤费,确认成本费⽤并进⾏款项⽀付。请问项⽬组的上述考虑是否合理? 3、假设前⾯两处内容项⽬组的分析合理,但考虑到期权的估值可能相当复杂,各年减免的场地租⾦⾦额不重⼤,是否可以不单独确认优先跟投权对应的⾦融负债,仅对每年减免的费⽤确认相应的成本费⽤及资本公 积? 4、假设项⽬组前述考虑均不合理,还望陈⽼师可以给项⽬组提出宝贵的分析思路和账务处理建议。深谢!
回答⼈:chenyiwei
个⼈理解,⾸先要明确该交易的经济实质,是完全公允的商业交易,还是包含了政府补助(A公司背后的政府单 位)因素。包括:“A公司于被审计单位⼊孵当年通过股权转让⽅式⾃⽼股东处获取被审计单位1%的股权”这⼀价格是否公允,与免除的场地使⽤费是否相当?提供给A公司的优先跟投权的公允价值多⼤(个⼈理解,如果就按照最新⼀轮的估值跟投,则该优先权的公允价值不⼤)?
另外,对场地使⽤费的免除,能否直接界定为权益性交易,也可能存在疑问。虽然A公司持有被审计单位的少量股份(包括⼊驻时取得的1%股权和后续通过跟投取得的股权),但A公司更多地是财务投资⼈,其提供场地使⽤费 减免更多地是基于其作为政府下属单位和孵化园运营单位的⾝份,因此对于减免的场地使⽤费等计⼊资本公积的依据可能不⾜。
实务中可基于重要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确定能否接受简化处理。
员⼯退股
528、员⼯退股
提问⼈:18701339586 时间:2024-05-27 18:28:25
陈版好
有问题需要您帮忙解答,A公司设置了员⼯持股平台,假设⾸批员⼯⾸次⼊股按照公司评估价格每⼀注册资本3
元,以后批次⼊股员⼯,价格按照“3元+后续期间每注册资本的经营积累”计算,双⽅约定:退股按照初始⼊账价格退出(即:员⼯退股不享有持有期间的损益),假设员⼯持股满⾜股权要求,不是负债。
意见A:公司账务处理:站在公司⾓度,个⼈股东退股时放弃了部分股份(⽤新的股权价格计算),该部分增/减值应由公司享有并进利润表。
意见B:公司账务处理:上述算法有逻辑性错误,即:员⼯出资应该是历史成本计量,退出时候冲减的应该是账⾯记录的实收资本等,不应该冲减对应的公允价值,所以退出的股权不会产⽣损益。即:按照退股员⼯当时的⼊股款冲减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够冲减留存收益。基于控制权未改变,公司和个⼈股东类似这种交易不应该产⽣损益。另外,⼊股进利润表的话这部分增值就重复计算了。
请问,意见B理解是否准确。
@ chenyiwei
回答⼈:chenyiwei
由于背景不清晰,需要补充说明以下情况:“退股按照初始⼊账价格退出(即:员⼯退股不享有持有期间的损益)”是否在任何情况下退股都是如此?即,员⼯能否通过正常途径享受激励股份的公允价值增值收益?
这个问题涉及到该持股平台的性质是股份⽀付还是利润分享计划。另外,为何“员⼯持股满⾜股权要求,不是负债”?员⼯退股时是转让给其他员⼯,还是由公司收回注销?
预付的销售返利如何进⾏会计处理
529、预付的销售返利如何进⾏会计处理
提问⼈:liuwei8384 时间:2024-05-27 19:51:54
合同约定:根据项⽬的总采购额⽀付1%的销售返利,共计:500万元⽀付⽅式:2023年⽀付100万元元,余下部分每年按照实际采购额的1%进⾏返还。2023年并未销售我单位预付给客户100万元销售返利,求教陈版主我应该如何记账@chenyiwei
回答⼈:chenyiwei
这部分预付的销售返利,⽇后如何结算?是否后续应⽀付的返利⾸先从该预付返利中扣回,超过预付返利⾦额后的部分再根据实际情况⽀付或抵扣货款?如果⽇后该客户不再从本企业采购,或者采购额不达标,则如何处理?
⼀般理解,如果该笔返利所针对的销售收⼊已经全部确认,则⽀付时直接冲减本期销售收⼊,未⽀付的剩余400万 元返利应确认为负债。如果返利所针对的收⼊尚未确认或者尚未全部确认,则有部分属于待执⾏合同,这部分针对未来收⼊的返利⾦额暂不做处理,待后续满⾜确认条件时,冲减后续确认的收⼊。
财务费⽤利息资本化问题
530、财务费⽤利息资本化问题
提问⼈:hbwgh 时间:2024-05-28 11:53:50
陈⽼师好:实务中遇到关于利息资本化的问题,房地产企业在建造阶段借⼊了专项贷款,利息⽀出进⾏资本化。达到预售状态后,此时项⽬仍为在建状态,预售回款被资⾦监管⽽⽆法⽤于偿还债务,请问预售回款资⾦产⽣的利息收⼊能否冲减利息资本化的⾦额,有没有相关准则的依据。谢谢陈⽼师。(准则上规定了:开发项⽬借⼊的专门借款,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发⽣的利息费⽤,减去尚未动⽤的贷款资⾦存⼊银⾏取得利息收⼊或进⾏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额确定)
回答⼈:chenyiwei
以预售回款(⽽不是以暂时闲置的专门借款资⾦的利息收⼊或者进⾏短期投资的收益)冲减借款费⽤资本化⾦额,
⽬前在准则层⾯并⽆依据。
如何确定平台公司的财政资⾦是专项应付款、政府补助还是合同负债
531、如何确定平台公司的财政资⾦是专项应付款、政府补助还是合同负债
提问⼈:柳寒秋 时间:2024-05-28 17:45:01
⼀地⽅政府平台公司(股东为财政局),主要负责市政道路、公共基础设施(如⼴场)、学校、医院等建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项⽬实施由政府职能部门牵头,平台公司作为业主进⾏⽴项、报建、组织施⼯等,相关项⽬建设合同等均由平台公司签订且发票均开具给平台公司。项⽬资⾦来源于⾃筹和财政资⾦(部分项⽬有财政资⾦但不⼀定
能涵盖项⽬投资,另⼀部分项⽬⽬前没有财政资⾦也不确定以后是否有财政资⾦)。现平台公司在财务核算时,收到财政资⾦,则计⼊专项应付款;项⽬⽀出列⼊在建⼯程且项⽬已完⼯但未转⼊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如果按准则计提折旧,则对利润影响很⼤且⽆法满⾜银⾏融资指标。因市政道路、学校、医院等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流⼊平台公司,⽆法满⾜资产定义;不提折旧又违反会计准则和融资要求。请问各位⽼师,此类项⽬建设作为⾃有项⽬、提供建造服务还是作为代建⾏为,涉及的财政资⾦作为政府补助、合同收⼊、专项应付款还是最后与资产对冲;此类资产是否不提折旧是否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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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chenyiwei
这类项⽬的代建,平台公司仅起到融资和代理的作⽤(最多是提供项⽬管理服务),所形成的是公益性的公共基础设施,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的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因此,不应确认为平台公司的固定资产(不论产权是否办到平台公司名下),相应地也就不存在后续计提折旧的问题。
建议的处理:
请教陈版主关于购买并购基⾦⼦公司股权的问题
532、请教陈版主关于购买并购基⾦⼦公司股权的问题
提问⼈:唐楠楠 时间:2024-05-29 15:00:08
请教⼤家~
A公司持有B并购基⾦15%的股权,按权益法进⾏核算。B持有C公司100%股权。现A公司购买C公司45%的股权。C
公司章程及⼯商变更都未完成,仅依据合同付款。合同约定交割⽇为合同签署⽇,但A公司尚未对C公司委派董事
⾼管,⽆任何其他资料。
请问:
商誉如何处理?
533、商誉如何处理?
提问⼈:hwy0318 时间:2024-05-29 15:23:16
请教陈版主,公司在2022年的时候⾮同⼀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了A公司,形成商誉1000万元。2024年,公司将A公
司进⾏注销,关于这个1000万的商誉如何处理。
这个1000万商誉的形成其实存在⼀些瑕疵,当时在⾮同控时,公司聘请了评估师对A公司整体股权价格进⾏评估, 当时A公司有⼀块账外的技术,这个技术在申请专利,但当时还在审核过程中,并不确定可以100%申请下来,所 以当时评估师基于谨慎原则,在PPA分摊时,没有确认账外⽆形资产。因此我们在合并层,将股权交易价格超过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全部确认为商誉。
后来这个技术成功获得专利,公司计划在2024年把A公司注销掉,A公司整体的业务活动全部转移到母公司,包括这项专利也变更为母公司。A公司整体的业务活动就是利⽤这个专利委托外部单位进⾏委托⽣产,然后再对外销售实现盈利。我们认为,A公司虽然拟注销,但A公司整体业务活动还是保留的,只不过活动从事的主体由A公司变 更为母公司,所以即使A公司注销了,在公司合并报表层⾯,当时收购A公司形成的商誉仍然存在,因为形成商誉时对应的业务活动和资产仍然存在。
不知道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回答⼈:chenyiwei
你的理解“A公司虽然拟注销,但A公司整体业务活动还是保留的,只不过活动从事的主体由A公司变更为母公司, 所以即使A公司注销了,在公司合并报表层⾯,当时收购A公司形成的商誉仍然存在,因为形成商誉时对应的业务活动和资产仍然存在”是合理的。
但是,当初购买⽇未识别和计量被收购⽅的可辨认⽆形资产(专利申请权),虽然当时能否成功申请专利具有不确定性,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第⼀条规定,对于被收购⽅满⾜该条规定的可辨认性标准的⽆形资产, 只要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就应当确认⽆形资产。由于你公司未单独确认⽆形资产,很可能少计后续的累计摊销额。对此应作为差错更正处理。
请教陈版主及⼤家:商品购销中存在的⼀个问题
535、请教陈版主及⼤家:商品购销中存在的⼀个问题
提问⼈:yjhly2011 时间:2024-05-30 17:59:43
陈版主、⼤家好,⽬前⼤部分⽩酒销售模式如下:⼚家即供应商与经销商签订框架合同,规定单品的供货价(这⾥假设A产品含税500元/瓶),然后约定给经销商⼀定的市场⽀持,即经销商负责铺货销售外加产品宣传(⽐如终端 店陈列等),⼚家在合同期间内给予经销商在供货价基础上不超20%的市场费⽤⽀持,也就是经销购进了500元⼀ 瓶的酒,销售过程符合⼚家要求,⼚家给予500*20%=100元的费⽤⽀持。经销商对外销售价为450元/瓶。⽬前⼚家都有⾃⼰的线上软件销售系统(有的是⼿机⼩程序或app等,很⽅便⼚家与经销商对账)。
过程⼀般如下:2024年5⽉经销商购进A产品100箱,每箱4瓶装,即1004500=20万(⼚家会给费⽤⽀持4万=20万
*20%),本次购货发票⾦额为20万。经销商当⽉对外销售100箱,即全部销售。
次⽉即2024年6⽉⼚家给予经销商市场费⽤⽀持3万,这⾥的3万为多种市场销售政策⽀持的合计数,有的与经销商对外实际销量挂钩,有的不挂钩。⽐如陈列⽀持+⼈员⼯资⽀持+促销⽀持+其他奖励等。后续还会有1万。
2024年6⽉经销商⼆次进货50箱,这时⼚家开出的发票⾦额为504500-3万=7万。这时这张发票对应的产品单价
=70000/50/4=350元/瓶
问题:会计处理上,每次购货时,经销商是否按⼚家开出的发票⾦额⼊账,因为经销商对外销价⼀般是不变的,这样就会出现每个⽉经销商该产品销售⽑利率不⼀样(加权平均进货单价每⽉有变化)。⼚家费⽤⽀持是后续给予, 经销商在后续进货时⽤于抵扣进货款从⽽导致后续进货的单价变低。极端情况下单价会⾮常低(⽐如当次利⽤⼚家费⽤⽀持的⾦额远远⼤于银⾏实际付款⾦额)。谢谢!
回答⼈:chenyiwei
理论上,经销商应根据每⽉的进货和销售情况,谨慎判断能否满⾜获得⼚家提供的销售⽀持的条件,并考虑⼚家的信⽤风险,对很可能取得的销售⽀持⾦额予以合理估计,作为对当期采购进货成本的调整。不应完全依据⼚家开来的发票进⾏账务处理,避免各期⽑利率⼤幅波动。
提问⼈:yjhly2011 时间:2024-06-14 12:18:57
陈版主您好,每个⽉能统计出⼚家即供应商给予经销商的各种市场⽀持的⾦额,但当⽉经销商是否进货或进哪⼏个品种的产品及数量不确定。还有这种情况,在5⽉端午节即将到来之即,经销商付款10万元购买⼚家特制的节⽇礼 盒200盒⽤于市场促销,礼盒主要随销售品次⽉⼚家确定返还给经销商10万这部分市场⽀持,即次⽉经销在给⼚家
进货付款时,这10万可以抵货款。所以很纠结如何进⾏账务处理,这些每⽉⼚家给予经销商的市场,如何匹配产品
(现有库存还是待购进)的单位成本,且每次进货的产品品种也不⼀样,每⽉每个产品的库存数量也在不断发⽣变化。希望陈版主指点⼀些建议,谢谢!
回答⼈:chenyiwei
建议采⽤先进先出或加权平均等⽅式匹配市场⽀持与采购之间的对应关系。
研发采购设备是否⼀次性费⽤化计⼊研发费⽤
536、研发采购设备是否⼀次性费⽤化计⼊研发费⽤
提问⼈:Luckycashflow 时间:2024-05-30 22:15:46
陈⽼师,您好
客户准备做⼀个智慧楼宇的项⽬研发,项⽬主要分为智慧楼宇综合管理系统设施建设和软件平台开发两个课题;
研究课题的对象为公司⾃⽤办公楼,通过根据研究的应⽤场景,对办公楼现有设施进⾏体质改造,为系统的数 字化建设提供硬件设施基础及数据来源。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智慧安防、智慧餐厅、智慧能源、楼宇⾃控即智慧消费系统建设;软件平台开发主要包括智慧安防、餐厅、能源等功能模块。
设施建设课题,预计研发投⼊600万左右(基本为设备及施⼯服务采购),软件平台课题预计投⼊300万左右, 合计1000万左右;
现客户想就设施建设课题所采购的电⼦设备、办公设备及家具等,⼀次性费⽤化计⼊研发费⽤ 。
我理解,上述采购的设备等,由于系在⾃⽤办公楼的基础上进⾏的提质改造,不能理解为专⽤于该研发项⽬, 且研发项⽬结题验收后,上述采购的设备还能继续使⽤并为客户办公服务,所以上述采购的设备不应该⼀次性费⽤化,⽽是要先计⼊固定资产(根据具体情况,确认电⼦设备、办公设备、房屋建筑物等),研发期间,通过折旧分摊⾄研发费⽤;待研发结题验收后,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根据收益对象计⼊相应费⽤或成本; 请问是否合理?
回答⼈:chenyiwei
赞同主帖中的理解,不能⼀次性费⽤化,应⾸先确认为固定资产,研发期间内的折旧可以分摊计⼊研发费⽤。
求助陈版主:公司为应收账款购买了国内贸易信⽤保险,还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么
537、求助陈版主:公司为应收账款购买了国内贸易信⽤保险,还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么
提问⼈:chuqi99 时间:2024-05-31 10:08:45
假设公司有100万应收账款,对100万应收账款全部购买贸易信⽤险,保险公司承诺如应收账款⽆法收回,可对投保
⾦额的90%赔付。
回答⼈:chenyiwei
投保信⽤保险,属于购买了信⽤风险缓释⼯具,这是⼀项独⽴的⾦融⼯具,并不代表投保的应收账款不需要计提坏账准备。对投保信⽤保险的应收账款应照常计提坏账准备,在测算可收回⾦额时不考虑投保因素。
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4-1-80(应收账款由第三⽅提供保证的,坏账准备如何计提)”中的情形2。
以存货换⼊⾮货币性资产,涉及补价
538、以存货换⼊⾮货币性资产,涉及补价
提问⼈:leimenghua1 时间:2024-05-31 10:44:11
请问各位⽼师,下⾯这个问题中的产品收⼊怎么确定呢?需要考虑公司⽀付的补价吗?专利技术是按照公允价值
900万元确认吗?
公司以⼀批产品换⼊F公司的⼀项专利技术。交换⽇,公司换出产品的账⾯价值为560万元,公允价值为700万元, 增值税税额为91万元,公司将产品运抵F公司并向其开具了增值税专⽤发票,当⽇双⽅办妥了专利技术所有权转让
⼿续。经评估确认,该专利技术的公允价值为9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4万元,公司另以银⾏存款⽀付F公司163万元,假定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回答⼈:chenyiwei
根据新收⼊准则的发布通知(财会[2017]22号):“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的固定资产、⽆形资产等的,按照本准则
的规定进⾏会计处理;其他⾮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进⾏会计处理。”,因此,本案例适⽤新收⼊准则下关于⾮现⾦对价的规定。
根据新收⼊准则第⼗⼋条:“客户⽀付⾮现⾦对价的,企业应当按照⾮现⾦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现⾦ 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现⾦对价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发⽣变动的,应当作为可变对价,按照本准则第⼗六条规定进⾏会计处理。”
故确认收⼊:900+54-91-163=700万元。会计处理: 借:⽆形资产 9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4
贷:主营业务收⼊ 7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1
贷:银⾏存款 163
求助陈版,关于引⼊战略投资者成⽴⼦公司并约定未来战略投资者股权上翻的 会计处理
539、求助陈版,关于引⼊战略投资者成⽴⼦公司并约定未来战略投资者股权上翻的 会计处理
提问⼈:优质菜熊 时间:2024-05-31 11:07:04
A公司拟引⼊战略投资者B公司,受产业政策影响,B公司要求A公司与其在B公司注册地成⽴合资公司,A公司担任⼤股东,B公司担任⼩股东;同时双⽅约定,未来A公司需以⾃⾝股权作为对价收购B公司持有的合资公司股
权。求教,未来A公司需以⾃⾝股权作为对价收购B公司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是否构成⼀项⾦融⼯具,应该如何考虑对其进⾏会计处理?
回答⼈:chenyiwei
未来A公司需以⾃⾝股权作为对价收购B公司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转让价格、需发⾏股份的数量等是否已经确定?还是需届时对B公司所持合资公司股权进⾏评估,依据评估值和届时的股价确定发⾏价格和发⾏数量?
如果是前者,则B公司所持合资公司股权在A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作为少数股权;反之则需列报为⾦融负债处理。
租赁合同⼀年⼀签能否简化处理
540、租赁合同⼀年⼀签能否简化处理
提问⼈:寒江雪71 时间:2024-05-31 11:41:24
请教陈版,对于1年期的房屋租赁合同,预计没有搬迁计划,合同每年续签,租⾦各年有变化,处理⽅式:
房屋装修(关联⽅租⼊)
541、房屋装修(关联⽅租⼊)
提问⼈:gyc0223 时间:2024-05-31 13:44:48
求助陈版,我们公司经营租⼊了同⼀实控⼈下关联公司的房屋,并进⾏了装修,装修⾦额500万,⽬前租赁合同签了4年,但极⼤概率会续签(合同没有明确)。版⾯上看到⾃有房屋装修⼀般通过固定资产核算,那针对这关联⽅租⼊房屋装修是通过固定资产单独核算⽐较合理还是按长摊核算⽐较合理?
回答⼈:chenyiwei
对租⼊房屋的改造装修(即使是从关联⽅租⼊的)应作为长期待摊费⽤核算,不计⼊使⽤权资产成本。但如果合同约定租赁期满时需将装修改造部分拆除恢复原状的,则预计复原⽀出应予以预计并折现,将折现值确认为使⽤权资产成本和预计负债。
关于委托开发芯⽚的会计处理
542、关于委托开发芯⽚的会计处理
提问⼈:15827018082 时间:2024-05-31 16:44: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