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5年12月)
相关声明
本网页的所有资料均来自网络,信息仅供一般参考之用,不可视为详尽说明,亦不构成专业建议或服务。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获取与修改的行为或许有侵犯他人权益的嫌疑。若被告知需停止使用,本人会及时删除相关图文。深感抱歉!
版权信息
- 内容: 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
- 作者: 陈奕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技术总监)
- 时效性: 本文为个人专业观点,仅供学习参考,不构成决策依据
- 原文链接:中国会计视野论坛
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5年12月)
按照账⾯价值披露,即扣减坏账准备后的余额再折算到本位币。提问⼈:爬爬呀 时间:2025-12-11 095918
3、按照账⾯价值披露,即扣减坏账准备后的余额再折算到本位币。提问⼈:爬爬呀 时间:2025-12-11 09:59:18
继续追问下,1、为何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预计未来⼀年内转回的部分,仍属于⾮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不应重分类到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但是待抵扣进项税额却可以重分类呢?
注意成本费⽤与资本公积之间的对应关系,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费⽤与成本费⽤、资本公积之间的对应关系,以及同⼀批次股份⽀付在不同年度或期间内确认的成本费⽤的⼀致性。
5、注意成本费⽤与资本公积之间的对应关系,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费⽤与成本费⽤、资本公积之间的对应关系,以及同⼀批次股份⽀付在不同年度或期间内确认的成本费⽤的⼀致性。
提问⼈:爬爬呀 时间:2025-12-11 09:59:44
继续追问下:
针对第1个问题,其他权益⼯具与实收资本最根本性的区别是什么呢?
第2个问题,中间闲置期间不计提折旧是基于什么考虑呢?是否仅于于⼯作量法呢,⽽不适⽤于平均年限法? 第4个问题,若没有采⽤划线法更正,是否重新替换写⼀张较好?
还有第6点问题,也希望可以得到陈版主的指导回答⼈:chenyiwei
各⾃然⼈股东出资价格不⼀致是否存在个⼈所得税的⻛险,本次增资还不是同⽐例增资,价格也不⼀致,如果涉及个⼈所得税,应该怎么计算个税呢还请陈版主以及版内各位⽼师帮忙解答
2、各⾃然⼈股东出资价格不⼀致是否存在个⼈所得税的⻛险,本次增资还不是同⽐例增资,价格也不⼀致,如果涉及个⼈所得税,应该怎么计算个税呢还请陈版主以及版内各位⽼师帮忙解答
回答⼈:chenyiwei
增资价格低于1元,意味着注册资本并未缴⾜,所以是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因此最低增资价格为1元。如果被投资公司的每1元实收资本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低于1元,要以该公允价值作价增资的,则⼀般采⽤新股东先按元作价增资,然后原股东再按零对价或者名义总价1元转让部分存量股份给新股东的做法。
税务问题建议咨询税务专业⼈⼠意⻅。提问⼈:⼤呆呆 时间:2025-12-04 14:05:44
陈版,您看是否这样理解:甲⽅⼄⽅共同投资丙⽅。甲投资 1000,⼄⽅投资500,丙⽅实收资本1500。经运营丙⽅亏损600万元,增资时丙⽅净资产900万元(1500-600)假如同公允价值,净资产每股0.6元。甲⽅增资500万元,折股833.33万股。
此时甲⽅占⽐:1833.33÷2000=91.96% 折合股本:2000×91.67%=1833.33
⼄⽅应零对价转给甲⽅的股本为:1833.33-1500=333.33 这样理解正确吗?
回答⼈:chenyiwei
甲⽅增资500万元,折股833.33万股,则模拟的丙⽅总股本要达到1500+833.33=2333.33万股,甲⽅占1833.33/2333.33=78.57%,根据实际只能增加注册资本500万来算,甲⽅增资后应获得注册资本份额=2000*78.57%=1571.429万股,与增资后甲所占的注册资本份额1000+500=1500相⽐,相差71.429万股,所以⼄⽅应⽆偿转让71.429万元注册资本给甲⽅。
D公司对于预计E分公司清算时可退回的留抵退税可确认为⼀项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对应调整处置E分公司所确认的资产处置损益。⽇后收回时转销该项资产。提问⼈:爬爬呀 时间:2025-12-17 134124
4、D公司对于预计E分公司清算时可退回的留抵退税可确认为⼀项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对应调整处置E分公司所确认的资产处置损益。⽇后收回时转销该项资产。提问⼈:爬爬呀 时间:2025-12-17 13:41:24
针对第2点,其实我是从您在其他帖⼦的回复粘贴过来的,我有点不明⽩。1、像总、分公司都是不同的会计主体,分公司的资产、负责都是计⼊在分公司的账上,核销分公司的资产、负债时为何会在总公司单体层⾯上做呢?
可以这样理解。这⾥的未分配利润变动,实际上是A将对B的⻓投卖给⺟公司和B从⺟公司收购A的股权这两笔交易的价格差。提问⼈:Mark0507 时间:2025-12-05 141133
3、可以这样理解。这⾥的未分配利润变动,实际上是A将对B的⻓投卖给⺟公司和B从⺟公司收购A的股权这两笔交易的价格差。提问⼈:Mark0507 时间:2025-12-05 14:11:33
陈⽼师,您好啊,⼜出了个新问题,就是针对上述的案例,在同⼀控制下两个主体互换之前,还有⼀笔交易,就是A公司当时实际持有B公司100%股权,后来将其中30%的股权转让给⽆关的第三⽅Z公司,取得转让收益,在A公司账⾯确认了投资收益,⽐⽅说是500万投资收益,当年年A公司在合并B公司的时候,这部分投资收益是如何处理?后⾯⼀年因为合并主体换了之后,B 合并A了,重述上年报表的时候,A公司账⾯的500万投资收益应该怎么处理?
回答⼈:chenyiwei
这部分差额在A的合并报表层⾯原先就应确认资本公积,现在⺟⼦颠倒后也继续作为权益,不会转⼊损益。
我的疑惑是客户其实是整体购买的⼀条专线服务⽽已 (1)是否应组合为⼀个义务 分10年确认收⼊ 成本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分10年摊销
4、我的疑惑是客户其实是整体购买的⼀条专线服务⽽已 (1)是否应组合为⼀个义务 分10年确认收⼊ 成本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分10年摊销
(2)此事中线路建设和管道租赁确认为单项履约义务还是两项履约义务关键在于合同中那些条款的约定那?⽐如10年内线路处置权 和10年后的收益权归属,如国这两个权⼒仍然归⼄⽅,如何处理,归甲⽅如何处理?
回答⼈:chenyiwei
是否⼄公司建设⼀条管道,其中有20条线路,将其中15条线路租赁给甲公司10年?这15条线路及其数据传输能⼒,能否与剩下5条线路明确分隔和区分,还是说甲公司的数据可以通过20条线路中的任何⼀条线路传输,只要保证总的带宽即可?甲公司承担其中15条线路的建设成本?
提问⼈:shixiaoche 时间:2025-12-16 13:58:23
@chenyiwei 1、是⼄公司租赁并建设⼀部分管道形成⼀条完成管道,其中有20条线路,将其中15条线路租赁给甲公司10年这15条线路及其数据传输能⼒,
[求助] 请教陈版主,关于类⾦融企业贷款及应收款项减值问题
1114、[求助] 请教陈版主,关于类⾦融企业贷款及应收款项减值问题
提问⼈:zxinlei 时间:2025-12-01 10:23:29
背景:融资租赁公司对贷款及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已取得逾期客户的还款计划。根据⾦融⼯具准则,“信⽤损失,是指企业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企业购买或源⽣的已发⽣信⽤减值的⾦融资产,应按照该⾦融资产经信⽤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想咨询⼀下准则中提到的“原实际利率”是不是指的是初始合同签订时的租⾦⽀付表的内含报酬率?但是考虑到融资租赁公司的内含报酬率是很⾼的,⽽贷款及应收款项的账⾯余额(计提减值准备前)其实差不多约等于当下的未收本⾦余额,为什么需要⽤这么⾼的内含报酬率去折现本⾦,准则是怎么考虑的,我不太理解。
另外,还想咨询⼀下,准则中提到的“经信⽤调整的实际利率”指的是什么,实操中如何去调整原来的实际利率?是指⽤最新的还款计划去算⼀个内含报酬率吗? 回答⼈:chenyiwei
在租赁公司的场景下,⼀般理解“原实际利率”是不是指的是初始合同签订时的租⾦⽀付表的内含报酬率,即使得租⾦⽀付表中所显示的各笔现⾦流量折现⾄租赁期开始⽇的折现值等于租赁投资额(例如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购买价款)的折现率。
根据CAS 22第三⼗九条规定:经信⽤调整的实际利率,是指将购⼊或源⽣的已发⽣信⽤减值的⾦融资产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流量,折现为该⾦融资产摊余成本的利率。在确定经信⽤调整的实际利率时,应当在考虑⾦融资产的所有合同条款(例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以及初始预期信⽤损失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流量。也就是考虑了坏账损失情况下的预计报酬率。可以认为是按照可⾏的还款计划计算的⼀个预计报酬率。
托管期间,合并从哪天开始
1115、托管期间,合并从哪天开始
提问⼈:xiaomaijinwang 时间:2025-12-01 10:48:32
陈⽼师,咨询个业务。
A公司、B公司、C公司三⽅为实现⾼质量发展,快速开发业务,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实现优势互补,A公司拟通过股权收购⽅式吸收合并B公司、C公司。鉴于股权收购过程较⻓,为加快三⽅资源的整合,经友好协商,三⽅同意在收购完成前,通过委托经营⽅式,由B公司、C公司(以下简称“委托⽅”)分别委托A公司(以下简称“受托⽅”)全权负责B公司、C公司的⽇常经营。2023 年8⽉8⽇,三⽅签定了《委托经营协议》,约定“1.1.2.委托经营期间(以下称“受托期间”):从前述第1.1.1条约定的双⽅移交完成之⽇开始计算,为期【壹】年;或⾄收购事项完成之⽇⽌,以两
⽇期先到者为准:或经甲、⼄、丙三⽅协商同意且书⾯确认后,本协议可提前中⽌。”委托经营协议的权利义务如下:委托⽅承诺于受托期间,遵守以下权利义务条款:2.1委托⽅同意将公司
⽇常经营管理权(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经营管理权、财务审批权、⼈事审批权等)交由受托⽅或受托⽅授权代表⾏使。如出现未经受托⽅授权的决策事项造成的损失由委托⽅单⽅⾯承担责任。2.2 受托期间,未经受托⽅书⾯同意,委托⽅不得变更与股权相关的任何事项:股权质押事项:对外融资事项(平台授信除外)等任何有可能损害受托⽅权益事项。2.3委托⽅同意于受托期间,将本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所有印鉴,以及全部银⾏账户、⽹银u盾等全部资料⼯具交由受托⽅全权管理使⽤,且保证不以任何理由雕刻、启⽤新的公司印鉴和银⾏账号及⽹银U盾或留存已雕刻、启⽤的上述印章及资料⼯具。受托⽅承诺于本协议受托期间,遵守以下权利义务条款:
3.1. 受托⽅应及时提供业务及运营所需资⾦,保证原有客户正常下单及委托⽅公司的正常运维。受托期间新进业务授信及协议的审批权归属于受托⽅。3.2.除提供业务资⾦需求外,受托⽅团队应保证委托⽅已签约业务协议及其他已签约协议的顺利执⾏。3.3. 受托⽅有义务妥善保管委托⽅转交的公章、印鉴、银⾏U盾等,如因受托⽅原因遗失,给委托⽅造成的损失,由受托⽅负责承担。3.4受托期内,受托⽅不得擅⾃对委托⽅进⾏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法⼈、变更银⾏印鉴、股权变更、增减银⾏账号、变更后返收取银⾏账号等有损受托⽅权益的事项,如因业务需要,需对变更上述事项进⾏变更时,应事先书⾯取得受托⽅确认同意后⽅可进⾏。
1年到期后,A公司未完成对B公司、C公司的股权收购,因此经双⽅协商在2024年12⽉20⽇签字了《托管协议》。托管协议的内容如下:1.1⾃2024年8⽉1⽇起,委托⽅委托受托⽅对管理标的进⾏经营管理。1.2 托管期:委托经营期间5年,⾃2024年8⽉1⽇起⾄2029年7⽉31⽇⽌,到期后,如各⽅同意,可按同原则另⾏商议续期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续期协议。1.3 管理标的经营损益归属权:委托期间,管理标的的经营损益及整体价值损益变动均由受托⽅享有或承担。1.4管理标的托管费:管理标的原有平台资质、业务运营团队、客户资源交由受托⽅托管管理,由受托⽅每年按固定⾦额⽀付委托⽅托管费⽤。托管费的具体⾦额及⽀付⽅式等由受托⽅、委托⽅另⾏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受托⽅的权利义务1.7.1有权根据管理标的章程及本协议约定,对管理标的⾏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股东及⽇常管理权利:1)获取委托管理期间经营损益及整体价值损益;2)⽇常经营管理权(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经营管理权、财务审批权、⼈事审批权等);3)批准董事、监事会的报告;4)决定管理标的的年度财务预算⽅案、决算⽅案;5)决定管理标的的利润分配⽅案和弥补亏损⽅案:6)决定减少注册资本或要求委托⽅对托管前管理标的的未出资部分进
⾏补缴出资(委托⽅补缴出资部分计⼊委托⽅净资产总额内,托管期届满后,依以上原则进⾏归属分配)7)经委托⽅同意,决定管理标的对外提供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事项;8)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重⼤变化,实施本协议的托管将违法违规或违反 国家政策时,有权单⽅⾯解除本协议约定的委托。
受托⽅承担的义务1.81.8.1 托管期内不作出解散、清算管理标的、或者变更管理标的之公司形式的决定;1.8.2 受托⽅有义务按期依双⽅约定向委托⽅⽀付管理标的托管费;1.8.3 受托⽅团队勤勉、尽责履⾏管理标的各项管理职能;1.8.4 保证管理标的持续合法经营,获取、保持其经营所需要的资质⽂件;1.8.5 及时将有关对管理标的已造成或可能造成重⼤不利影响的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及时书⾯通知委托⽅;1.8.6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管理标的劳资及税务事宜。 1.9 委托⽅享有的权利:
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董事会、监事决议或决定事项和管理标的财务报告:有权按照双⽅约定收取托管费。
有权针对 受托⽅、受托⽅团队严重损害管理标的利益的⾏为,或违反法律、⾏政法规、管理标的章程做出的决议提出质询,要求改正,或向⼈⺠法院提起要求停⽌该违法⾏为和侵害⾏为的诉讼。
委托⽅承担的义务:
需配合委托⽅为完成管理标的正常经营管理所需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出具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
托管期内,未经受托⽅同意,不得决定管理标的合并、分⽴、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不得对管理标的主营业务做重⼤不利变更,不得对管理标的重要资产做不利处置;
托管期内,未经受托⽅同意,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事项;
托管期内,委托⽅依法依规按法定限期⾏注册资⾦实缴义务;
委托⽅出具《声明书》,声明其掌握和披露的⽬标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情况均真实、完整、有效,并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存在重⼤遗漏且不提供虚假资料。
从两份协议来看,2023年8⽉1⽇⾄2024年7⽉31⽇,是不满⾜控制条件的,A公司在2023年度未将B公司、C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流表如何合并范围,仅确认了归属于A公司的净利润(A公司个别报表确认为投资收益)。2024年8⽉1⽇开始时取得控制权的,因此在2024年度将B公司、C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流表。
现在争论的时点是,2024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B公司、C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表是从1⽉1⽇⾄12⽉31⽇纳⼊合并范围还是从8⽉1⽇开始。麻烦陈⽼师解惑。
回答⼈:chenyiwei
这⾥⾸先建议考虑的问题是:在2024年8⽉开始的新⼀轮5年期托管中,A是否取得了对B、C的控制权。参照《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9 控制的判断”:
⼀、委托、受托经营业务
公司在判断对受托经营的业务(即标的公司)是否拥有控制时,需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是关于对标的公司拥有权⼒的认定。在判断是否对标的公司拥有权⼒时,除⽇常运营活动相关的权⼒外,还应当考虑是否拥有主导对标的公司价值产⽣重⼤影响的决策事项的能⼒和权
⼒。例如,部分委托经营协议中约定,标的公司进⾏重⼤资产购建、处置、重⼤投融资⾏为等可能对标的公司价值具有重⼤影响的决策时,需经委托⽅同意。这种情况下,受托⽅不具有主导对标的公司价值产⽣重⼤影响的活动的权⼒,不应认定受托⽅对标的公司拥有权⼒。⼜如,部分委托受托经营业务中,委托⽅或双⽅并⽆⻓期保持委托关系的意图,部分委托协议中赋予当事
⼀⽅随时终⽌委托关系的权⼒等。前述情况下,受托⽅仅能在较短或不确定的期间内对标的公司施加影响,不应认定受托⽅对标的公司拥有权⼒。
⼆是关于享有可变回报的认定。从标的公司获得的可变回报,不仅包括分享的基于受托经营期间损益分配的回报,还应考虑所分享和承担的标的公司整体价值变动的报酬和⻛险。例如,部分委托经营协议中虽然约定委托期间标的公司损益的绝⼤部分⽐例由受托⽅享有或承担,但若标的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则受托⽅到期不再续约,这表明受托⽅实际上并不承担标的公司价值变动的主要报酬或⻛险,不应认为受托⽅享有标的公司的重⼤可变回报。⼜如,部分委托经营协议中虽然约定受托⽅享有标的公司的可变回报,但回报的具体计量⽅式、给付⽅式等并未作明确约定,有关回报能否实际给付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也不应认定受托⽅享有可变回报。
本案例中,鉴于委托期限为5年,很可能⽆法满⾜“具有主导对标的公司价值产⽣重⼤影响的活动的权⼒”和“分享和承担标的公司整体价值变动的报酬和⻛险”的条件,因此很可能不能纳⼊A的合并报表范围。
如果在少数情况下,A确实取得了对B、C的控制权(如前所述,这种可能性很⼩),则鉴于A与B、C之间此前⽆关联⽅关系,故属于⾮同⼀控制下合并,此时应将B、C⾃8⽉1⽇起纳⼊合并范围。
请教陈版主关于投资性房地产收益权转让账务处理
1116、请教陈版主关于投资性房地产收益权转让账务处理
提问⼈:wx_60e811b92a55 时间:2025-12-01 11:30:32
陈⽼师好。我司持有⼀处⼯业园区,按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账⾯价值8亿元,成本8000万。
现我司拟将该⼯业园区未来10年的租⾦收益权打包出让给A公司(签订收益权转让协议),对价为8.2亿元。请问,在会计上应该如何做分录呢?资产是否应转出下表?感谢回复。
回答⼈:chenyiwei
如果经营权不转移,只是收益权转移,则取得收益权转让价款应确认⼀项⾦融负债,后续根据应由A享有或承担的盈亏对该项负债的账⾯价值进⾏调整,向A分配款项时从该负债的账⾯价值中列⽀。这种情况不涉及资产出表问题。
如果是将10年经营权交给A,则作为⼀项租赁处理。
未达成业绩条件下公司不承担回购义务的股份⽀付会计处理
1117、未达成业绩条件下公司不承担回购义务的股份⽀付会计处理
提问⼈:⻢歇丫丢 时间:2025-12-01 15:44:56
请教陈版及各位专业⼈⼠: A公司股份⽀付计划股权来源于前期回购的库存股,设员⼯持股平台,持股计划最⾼权⼒机构为持有⼈⼤会,由持股计划全体持有⼈所有,持有⼈会议选举产⽣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负责开⽴本员⼯持股计划相关账户、负责本员⼯持股计划的⽇常管理事宜,代表本员⼯持股计划持有⼈或授权资产管理机构⾏使股东权利等,并维护本员⼯持股计划持有⼈的合法权益。 持股计划设业绩条件,如未达成业绩条件,则由持股平台择机处置股权,如处置价低于授予价,则按处置价退还给员⼯,如处置价⾼于授予价, 则按授予价退还给员⼯,差额部分收益归公司所有。即公司不兜底,不承担股价下⾏⻛险,但享受股价上涨收益。 在上述背景情况下咨询两个问题:
由于处置股权的主体是持股平台,故在尚未处置时,公司⽆需进⾏会计处理。对于处置价格⾼于原授予价格,差额归公司所有的部分,公司在收到时贷记资本公积即可。提问⼈:⻢歇丫丢 时间:2025-12-15 173540
2、由于处置股权的主体是持股平台,故在尚未处置时,公司⽆需进⾏会计处理。对于处置价格⾼于原授予价格,差额归公司所有的部分,公司在收到时贷记资本公积即可。提问⼈:⻢歇丫丢 时间:2025-12-15 17:35:40
@chenyiwei 感谢陈版回复,还想再咨询⼀个问题,假设达成业绩条件,但等待期内职⼯离职,但公司仍然决定离职员⼯继续享有股权激励计划,应当如何处理?是否视作加速⾏权,在员⼯离职时⼀次性确认全部费⽤?还是继续在等待期内摊销?
回答⼈: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意味着放弃了原先要求的服务期限条件,即加速到期,故按照加速可⾏权处理。
请教陈版关于reits⾦融⼯具分类问题
1118、请教陈版关于reits⾦融⼯具分类问题
提问⼈:reversal 时间:2025-12-01 16:38:40
之前那贴因为在⼿机浏览器编辑主贴后变成乱码审核不通过被删了,重新发⼀贴
分类问题在于两部分,⼀是作为投资者投资reits,reits能否认定为权益从⽽指定为其他权益⼯具投资,⼆是作为若需将reits合并时,其他投资⼈持有的reits份额是负债还是权益。证监会在《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4号》中指出,对于并表类Reits,原始权益⼈可以通过控制reits分红、扩募等⽅式避免其在合并报表层⾯被认定为⾦融负债。
同时也设定了发⾏⼈需公告说明分配、终⽌上市扩募延期安排该前提,是否表明reits可分类为权益的条件为原始权益⼈可控制reits的同时还得对避免强制⽀付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划和说明? 该部分对应原⽂为“发⾏⼈已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说明前述分配、终⽌上市和扩募延期安排,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判断为⾦融负债的约定,则发⾏⼈不存在不可避免的⽀付义务”
此外对于原始权益⼈持有份额较少(⽬前配售最少可到20%,且可为原始权益⼈及其关联⽅,即原始权益⼈⾃持甚⾄可少于20%),对reits不具备控制的情况下(重⼤影响或财务投资),因其并不能控制reits达到退市规避分红及扩募的⾏为,对于该类reits投资⽅⽆法将其认定为权益⼯具,也⽆法指定为其他权益⼯具投资?
上述分析判断逻辑⽆误的情况下,应当将reits分为三类
原始权益⼈合并reits,且对避免分红、退市及扩募作出明确公告安排的,上述操作成为reits运营的规则,应分类为权益,原始权益⼈做少数股东权益处理,投资者可将其指定为其他权益⼯具投资
原始权益⼈合并reits,且对避免分红、退市及扩募未作出明确公告安排的,规避分红原始权益⼈需做出退市⾏为,并⾮是⽆条件避免⽀付义务,应分类为负债,原始权益⼈做公允价值计量负债处理,其他投资者⽆法将其指定为其他权益⼯具投资
原始权益⼈不合并reits,因原始权益⼈⽆法控制reits达到不分红安排,故reits为⾦融负债⽽⾮权益⼯具,对投资者⽽⾔⽆法指定为其他权益⼯具投资回答⼈: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关于业务分拆账务处理相关问题。
1119、请教陈版主!关于业务分拆账务处理相关问题。
提问⼈:c⼩装 时间:2025-12-01 18:33:04
甲公司(其股东东⽅公司,100%持股)主要业务为A业务和B业务,且甲公司下属⼀家100%持股的⼦公司,⼦公司从事业务也是A业务。⽬前计划将甲公司业务进⾏分拆,将其A业务全部转移到同⼀股权控制结构的同控公司⼄公司下,⼄公司为新设主体,其控股股东(东⽅公司100%持股)和董事与甲公司⼀致。该事项不属于存续性分⽴。
问题:
甲公司和⼄公司均按照A业务对应的资产和负债的账⾯价值转让,假设按照⼀般税务处理(税务上按照公允纳税,不考虑特殊税务)。咨询财务账务处理⽅式。情况⼀:所转让的A业务对应的资产账⾯值⼤于负债账⾯值。净值为正数。
如果⼄公司以发⾏股份⽅式为对价接受A业务,其发⾏股份的对⽅是甲公司还是共同的股东东⽅公司?甲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如何受影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如何受影响?
如果⼄公司以货币资⾦为对价接受A业务,甲公司和⼄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科⽬是否受影响? 情况⼆:所转让的A业务对应的资产账⾯值⼩于负债账⾯值。净值为负数。
如果⼄公司以发⾏股份⽅式为对价接受A业务,其发⾏股份的对⽅是甲公司还是共同的股东东⽅公司?甲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如何受影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如何受影响?
如果⼄公司以货币资⾦为对价接受A业务,甲公司和⼄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科⽬是否受影响? 回答⼈:chenyiwei
情况⼀:
⼄公司发⾏股份的对象可以是甲或者东⽅公司。如果向东⽅公司发⾏股份,则相当于甲公司先将A业务相关净资产上划到东⽅公司,然后东⽅公司再以这些净资产对⼄公司注资。
如果⼄公司向甲公司发⾏股份,则甲公司将这些净资产的账⾯价值转为对⼄公司的⻓期股权投资成本;⼄公司按同⼀控制下合并处理,对这些净资产按其原账⾯价值⼊账,与新发股份⾯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如果⼄公司向东⽅公司发⾏股份,则甲公司⾸先将A业务相关净资产转移给东⽅公司,按A业务净资产的账⾯价值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公司的处理同上。东⽅公司按照这些净资产的账⾯价值借记“⻓期股权投资——⼄公司”,贷记“⻓期股权投资——甲公司”。
如果⼄公司以货币资⾦为对价接受A业务,则甲公司按收到现⾦与A业务相关净资产账⾯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处置损益;⼄公司将⽀付的现⾦与取得A业务净资产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权益。
情况⼆:基本处理原则同情况⼀。但有可能⾦额⽅向相反。上⽂中“依次冲减权益”的地⽅会变为增加权益,即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求助陈版主,抵账的会计处理
1120、求助陈版主,抵账的会计处理
提问⼈:liuweisheng 时间:2025-12-01 18:59:40
2023 年,A 公司向 B 公司销售货物,截⾄ 2023 年末,B 公司尚⽋ A 公司货款余额 1000 万元。因 B 公司资⾦短缺,⽆⼒偿还该笔⽋款,遂主导安排以货抵债相关交易:由 B 公司的⼦公司 C 公司,将价值 700 万元的货物出售给 A 公司;后续 A 公司按事前与 B 公司商议确定的价格,将该批货物转售给 D 公司,取得价款 600 万元(A 公司实际收到 D 公司承兑汇票,该笔转售相较于 C 公司供货价款形成 100 万元损失)。上述交易的实物流转路径为 B 公司直接发货⾄ D 公司,且整个交易的促成及客户资源均由 B 公司主导。
2024年 A 公司对该笔业务采⽤净额法核算,将货物买卖形成的 100 万元差额,按债务重组计⼊投资收益。请问该会计处理⽅式是否正确?感谢解惑。回答⼈:chenyiwei
该交易的实质是否为:B⽋A1000万元,将其中的700万元通过B的⼦公司C和D以600万元结算,A承担100万元的债务重组损失? 如果是,则主帖所述的处理基本可以接受。
提问⼈:爬爬呀 时间:2025-12-09 15:34:29
是否计⼊信⽤减值损失更为合适呢? 回答⼈:chenyiwei
计⼊投资收益或信⽤减值损失⽆根本区别,差异在于判断导致接受该⽅案的原因是否为债务⼈信⽤状况和偿债能⼒的恶化。
代运营垫付款⼴告推⼴服务收⼊确认
1121、代运营垫付款⼴告推⼴服务收⼊确认
提问⼈:xiaomaijinwang 时间:2025-12-02 11:07:35
⼄公司主营⼴告运营。⼄公司与甲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合同约定:
甲⽅有意在⼄⽅合法经营或代理的媒体上进⾏⼴告发布以及宣传推⼴,以促进甲⽅有效⽤户的增加和甲⽅平台成交额的提升:
⼄⽅拥有合法的资格和权利提供⼴告发布以及宣传推⼴服务;
合作内容
1.⼴告投放服务内容:⼄⽅为甲⽅在其代理的媒体平台上开设甲⽅专⽤账户(以下简称“账户”),并通过该平台为甲⽅提供相关⽹络营销服务。具体包括:(1)⼴告投放:⼄⽅负责⼴告的优化执⾏⼯作,并保证⼴告投放的稳定性及可靠性;投放期间⼄⽅每⽇为甲⽅提供⼴告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内容包括所投放⼴告的每⽇展示数、点击量、投资回报率/注册/咨询等。⼄⽅保证其提交的监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需向甲⽅开通查看后台投流账户的权限。若⼄⽅拒绝开通权限,甲⽅有权不进⾏投流费⽤结算。
(2)⼴告推⼴:快⼿等结果⻚以及相关⻚⾯(统称为“显示⻚⾯”)中展示甲⽅信息的⼀种有偿技术服务,包括咨询服务、开户服务、代充值服务。2.⼄⽅为甲⽅提供 【快⼿】平台(以下简称媒体平台)
⼴告投放服务事宜
特别约定
1.合作期间内,。⼄⽅收到甲⽅邮件确认垫款媒体、账户和⾦额后⽅可开展本合同约定的⼴告投放服务⼯作。甲⽅未邮件通知⼄⽅为甲⽅垫款前,⼄⽅不得⾃⾏开展⼴告投放服务⼯作。⼄⽅在未收到甲⽅邮件确认前⾃⾏开展⼴告投放服务⼯作发⽣的相关费。
甲⽅有权不定期对⼄⽅⼴告投放效果进⾏考核,具体内容及时间以双⽅后续邮件等书⾯形式确认为准,⼄⽅考核是否通过以甲⽅判定为准,若⼄⽅投放效果不满⾜甲⽅需求,甲⽅有权单⽅提前终⽌本合同。
费⽤⽀付⽅式及返点四、
⼴告费⽀付⽅式:
⼄⽅代运营业务,⼄⽅垫付:⼄⽅需按照甲⽅要求向甲⽅在媒体后台账户充值,甲⽅以【附件三】的邮箱告知⼄⽅地址为【 】 的邮箱允许垫款的⾦额及相关效率指标。实际结算⾦额不能超过甲⽅以邮箱确认的允许垫款⾦额⼄⽅结算周期内实际充值到账⾦额超过甲⽅邮件确认的允许垫款⾦额的部分,甲⽅不予以结算。双⽅指定的邮箱针对垫款所发送的邮件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本合同指定邮箱所下订单,甲⽅有权不予结算。垫款充值到账⾦额和时间以媒体充值平台后台记录为准,充值到账则视为⼄⽅已按照约定向甲⽅提供了垫款⼄⽅应按照甲⽅邮件确认内容及时为甲⽅垫付款项,保证甲⽅在媒体账户余额充⾜,避免因账户余额不⾜导致停投。⼄⽅充值⾦额应与邮件列明⾦额⼀致,⽆需扣减其他任何费⽤。如因⼰⽅垫款不及时发⽣停投,按照本合同第七条重⼤事故处理。相关效率指标双⽅业务通过邮件确认,如整改后仍未达标,甲⽅有权解约终⽌合作,双⽅据实结算
结算
针对⼄⽅代运营、⼄⽅代垫款模式:
结算周期:⼄⽅每次按照甲⽅邮件通知(本合同第四条第1.1 款所述)进⾏充值,每次结算前,快⼿现⾦充值对应的返点须全部充值到甲⽅对应主体账户中;双⽅于每⽉5⽇前对上个⾃然⽉的实际推⼴费⽤的结算确认(⼄⽅向甲⽅出具结算单后10个⼯作⽇内甲⽅对应主体向⼰⽅予以反馈,上述⾏为双⽅均可通过邮件的形式进⾏),甲⽅对应主体应在收到⼄⽅开具的有效增值税专⽤发票后的30个⼯作⽇内向⼰⽅⽀付相应款项。
结算⾦额:针对快⼿信息流投放,实际结算⾦额以媒体平台记录的实际消耗的现⾦⾦额(扣除返点)为准;⼄⽅结算周期内实际充值到账⾦额超过甲⽅对应主体邮件确认的允许垫款⾦额的部分, 甲⽅对应主体不予以结算。
像这种代运营代垫款模式的业务收⼊应该按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回答⼈:chenyiwei
⼄⽅本身也是媒体平台的代理⼈,不直接提供⼴告发布服务,即⼴告发布服务仍然是平台直接向甲⽅提供的,⼄⽅并不控制这些⼴告发布服务。虽然⼄⽅代垫款,且⼴告发布效果姚⾦国甲⽅考核确认,但并不改变⼄⽅本身为代理⼈的事实,故⼄⽅在该业务中应按净额法确认收⼊。
⽯油收益权如何进⾏账务处理
1122、⽯油收益权如何进⾏账务处理
提问⼈:王磊宝⼉ 时间:2025-12-02 14:48:37
我公司从外部公司购买了⽯油收益权,只有分红权,没有管理经营权利,按照合同要求,勘探结束进⼊开采⽯油阶段,⾸先扣除前期勘探费⽤、开采费⽤后,每年根据净利润进⾏权益分配。这种收益权模式下,应当如何进⾏账务处理,是否属于权益⼯具,有没有办法可以使公允价值不影响当期损益~
回答⼈:chenyiwei
这类对收益权的财务性投资不属于权益⼯具投资(对接受投资⽅⽽⾔不符合权益⼯具的定义和确认条件),投资⽅应作为⼀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损益的⾦融资产处理,列报为其他
⾮流动⾦融资产(不能指定为其他权益⼯具投资)。
收购⾮同⼀控制下企业合并要求把被收购⽅不良资产卖给收购⽅⺟公司 是否构成⼀揽⼦…
1123、收购⾮同⼀控制下企业合并要求把被收购⽅不良资产卖给收购⽅⺟公司 是否构成⼀揽⼦…
提问⼈:Y杨170509 时间:2025-12-02 14:53:01
收购⾮同⼀控制下企业合并 协议中要求把被收购⽅不良资产卖给收购⽅⺟公司 是否构成⼀揽⼦交易回答⼈:chenyiwei
判断⼀揽⼦交易的依据是合并报表准则第五⼗⼀条,即各步骤是否为了实现同⼀商业⽬的⽽⼀并筹划,互为前提和条件。
因为在同⼀协议中要求把被收购⽅不良资产卖给收购⽅⺟公司,因此该事项属于⼀揽⼦交易。作为补充证据,建议考虑:(1)不良资产的范围是否已明确划定,与标的公司其他资产和负债之间的界限是否清晰;(2)标的公司将不良资产处置给其原⺟公司是否可⾏,是否存在重⼤的实质性障碍,能否在短期内完成;(3)对标的公司进⾏评估和交易作价时是否未考虑该等不良资产的影响。
内部交易损益的抵消对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
1124、内部交易损益的抵消对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
提问⼈:想发财的phs 时间:2025-12-02 18:41:55
请教陈版:
在合并层⾯抵消⺟公司与⾮全资⼦公司(形成控制)之间的未实现损益时,如同时存在顺流跟逆流交易的情况下,是怎么考虑对少数股东的影响的?
⽬前了解到两种观点:
观点⼀:顺流逆流,仅仅是站在⺟公司的⻆度考虑的,对⼦公司的少数股东⽽⾔,单体报表的利润就是少数股东的真正利润,合并层⾯确认少数股东损益的时候完全不考虑顺逆流未实现损益,直接按单体层⾯的净利润*少数股东⽐例确认少数股东损益。
观点⼆:逆流交易下,⼦公司的部分利润并不是真实存在的,所以确认少数股东损益=(单体报表利润±合并报表层⾯逆流交易未实现损益)*少数股东持股⽐例问:
以上两种观点哪⼀种正确?有相关的准则原⽂或者官⽅性⽂件可供参考吗?
如果同时存在平流交易(⼦公司与⼦公司之间)的情况下,如何考虑对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
在观点⼆中,是否需要区分销售资产、销售存货两种情况,是否会存在不同的处理⽅式? 回答⼈:chenyiwei
观点⼆更合理。此问题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第三⼗六条中已有明确规定:
第三⼗六条 ⺟公司向⼦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公司向⺟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公司对该⼦公司的分配⽐例在“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公司对出售⽅⼦公司的分配⽐例在“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定向分红,确认当期损益还是利润分配?
1125、定向分红,确认当期损益还是利润分配?
提问⼈:18640367578 时间:2025-12-02 19:54:12
@chenyiwei,陈版您好,
公司于2020年引⼊PE时,创始⼈股权被⼤幅稀释。作为补偿,原股东协议约定未来将对创始⼈及其团队进⾏股权激励。2024年,经全体股东同意,我们通过两次“定向分红”来履⾏该约定: 第⼀次:在全体股东按⽐例分红的基础上,向创始⼈单独追加了⼀笔分红。
第⼆次:向创始⼈设⽴的员⼯持股平台进⾏定向分红,该平台随后将全部款项⽤于对发⾏⼈增资。我们的疑问是:
求助陈版主,参股单位持有上市⼦公司股权产⽣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层⾯是否抵消
1126、求助陈版主,参股单位持有上市⼦公司股权产⽣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层⾯是否抵消
提问⼈:MQLGOOD 时间:2025-12-02 23:11:15
求助陈版主,⺟公司的参股单位持有上市⼦公司股权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司权益法确认对参股单位损益,在合并层⾯是否抵消?是否作为集团外部交易损益? 回答⼈:chenyiwei
应当抵销。联营企业作为少数股东持有⼦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也是合并报表层⾯的权益⼯具。⾃身权益⼯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能确认。
请教陈版主关于交叉持股,合并层⾯持股⽐例如何确定的问题
1127、请教陈版主关于交叉持股,合并层⾯持股⽐例如何确定的问题
提问⼈:wx_5abe02573bf7 时间:2025-12-03 12:17:30
陈版主,我公司投资了⼀家公司甲公司,⺟公司直接持股30%,公司⼦公司A公司(持股⽐例60%)持股30%,参股公司B公司(持股⽐例35%)持股35%,如果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可以判断我公司控制甲公司,则合并层⾯我公司应如何确定合并层⾯的持股⽐例:
云信、电信、建信、商银微芯等⾮票据处理
1128、云信、电信、建信、商银微芯等⾮票据处理
提问⼈:墨墨⽆闻 时间:2025-12-03 14:05:43
各位⽼师,⼤家好,⽬前很多公司采⽤云信、电信、建信、商银微芯等类似电⼦票据的电⼦债券凭证,请问提前贴现了是否终⽌确认?还是需要计⼊短期借款呢?背书是否也不能终⽌确认, 需要确定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计⼊其他应收款或应收账款?
回答⼈:chenyiwei
对于此类供应链债权凭证,贴现或背书转让时,应⾄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终⽌确认:
不存在《计学精要2021》中指出的贴现或背书转让不能终⽌确认的情形。提问⼈:爬爬呀 时间:2025-12-13 145401
4、不存在《计学精要2021》中指出的贴现或背书转让不能终⽌确认的情形。提问⼈:爬爬呀 时间:2025-12-13 14:54:01
继续追问下:“不存在《计学精要2021》中指出的贴现或背书转让不能终⽌确认的情形”,⼀般是包括哪些呢? 回答⼈:chenyiwei
包括但不限于:不恰当地扩⼤“商业交易⻛险”的解释;在收回款项前需连续计算收取保理融资费⽤;以⼀笔应收款项中的⼀部分作为保理标的但要求以全部回款优先回收保理融资本息;“基本收购款+追加收购款”的双层安排;以有效的信⽤保险为前提,在保险赔款范围内提供的融资;等等。详⻅该书原⽂。
请问陈版,关于⾮同⼀控制下收购融资租赁公司(主要系收购”牌照”)
1129、请问陈版,关于⾮同⼀控制下收购融资租赁公司(主要系收购”牌照”)
提问⼈:菠菜之灵 时间:2025-12-03 14:09:30
请问陈版,⾮同⼀控制下收购⼀家融资租赁公司的合并处理问题。收购⽇账⾯净资产1000万(基本上就是货币资⾦和往来,⽆其他可能增值的房产等)。评估值1300万(资产基础法1000 万、市场法1300万,取市场法),评估差异认为主要源⾃融资租赁牌照。
⾮同⼀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价⼤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第⼀条规定:“⾮同⼀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购买⽅在对企业合并中取得被购买⽅资产进⾏初始确认时,应当对被购买⽅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形资产进⾏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满⾜以下条件之⼀的,应确认为⽆形资产:(⼀)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能够从被购买⽅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起,⽤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融资租赁经营许可属于条件1“源于其他法定权利”,因此我们倾向认为市场法与资产基础法的差异应确认为⽆形资产-经营许可权⽽
⾮商誉。
请问陈版;
⺟公司吸收合并⼦公司的账务处理
1130、⺟公司吸收合并⼦公司的账务处理
提问⼈:Totoro2022 时间:2025-12-03 15:01:00
陈版主,请教⼀下,⽐如B公司是A的全资⼦公司,现在B公司要注销了,⺟公司A要将全资⼦公司B公司进⾏并账,B公司的账⾯如下:银⾏存款100万,实收资本 50,盈余公积30,未分配利润20.请问⼀下A公司如何进⾏账务处理?如下的处理是否正确?B公司账⾯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是否直接计⼊A公司的资本公积?
A公司
借:银⾏存款 100
贷:⻓期股权投资-B公司 50
资本公积 50
回答⼈:chenyiwei
此问题的具体会计处理(⺟公司个别报表层⾯)请参阅《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第四条。按照该条规定应为:借:银⾏存款 100,贷:⻓期股权投资 50,贷:盈余公积 30,贷:未分配利润 20。
关于售后回租业务的疑惑,请陈版及诸位⼤佬指教
1131、关于售后回租业务的疑惑,请陈版及诸位⼤佬指教
提问⼈:wx_63bd2775d431 时间:2025-12-03 15:18:40
基本情况:a公司想要融资,找到融资租赁公司b,签署了两份合同,第⼀份销售合同a作为销售⽅把资产卖给b,合同说了设备原价值1.5亿,卖价为1.37亿(但是疑惑的是a公司账⾯本身是没有这批设备的,是b根据a的要求采购的,这个何来销售的标的,感觉是为了满⾜售后回租这个表象做的,因为⼀开始a公司就没有这个资产);第⼆份合同是a再向b承租这批设备,且a在两年后能以2500元的价格留下这批设备,a分期向b⽀付租⾦,⽀付⾦额合计在1.49亿元。请问这个业务该如何理解 以及如何进⾏会计处理
回答⼈:chenyiwei
由于标的资产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实际上不存在,或者可以理解为B以代A⽀付资产购建款的⽅式向A提供融资。此类租赁名义上是直租(形式上满⾜⿎励直租,限制“类信贷”经营模式的监管要求),但与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样,本质上是⼀项提供融资的交易,因此承租⼈仍可以参照新租赁准则第五⼗⼆条规定进⾏会计处理,即在B向供应商⽀付设备价款时,将B 代付的设备价款确认为融资本⾦,借记在建⼯程,贷记⻓期应付款;后续⽀付租⾦相当于对该项融资的还本付息。
请教陈版主⼟地拆迁补偿的会计处理
1132、请教陈版主⼟地拆迁补偿的会计处理
提问⼈:wx_62e798308187 时间:2025-12-03 16:44:00
我单位租有⼀处⼟地,后因地铁建设需求将其拆除,随后地铁建设单位对我单位的后续停业损失进⾏补偿,⼀次性⽀付2000万,假设后续影响期为5年,在收到2000万时如何会计处理,因该笔款项不是政府⽀付,确认递延收益也不合适。
回答⼈:chenyiwei
如果确定是在按公允价值对被征收资产的价值进⾏补偿之外,额外给予的未来经营损失补偿,则仍可以计⼊递延收益(或者其他⾮流动负债),在未来补偿所覆盖的期间内摊销计⼊各期的其他收益或者营业外收⼊。
求助陈版主,折旧的疑问
1133、求助陈版主,折旧的疑问
提问⼈:liuweisheng 时间:2025-12-03 19:21:13
A公司购买⽣产⽤设备,已转固,由于环保许可**未能办理,折旧计⼊什么科⽬,谢谢版主解惑。回答⼈:chenyiwei
因环保许可尚未办理,导致尚不能投⼊使⽤,但仍属于⽣产设备,故此期间内的折旧计⼊营业成本(此时⽆对应的收⼊配⽐)。
求助陈版主,转固的疑问
1134、求助陈版主,转固的疑问
提问⼈:liuweisheng 时间:2025-12-03 19:41:42
A公司购买⽣产⽤设备,性能没问题,排污环保许可未办理成功导致闲置,是否可以转固,谢谢版主解惑。回答⼈:chenyiwei
排污环保许可未办理成功的原因是什么?是否系由该设备本身性能或状态的原因?或者相应的配套设施尚未建好? 如果系由于该设备本身性能⽅⾯的问题导致⽆法获得环保许可,则不符合转固条件。
如果该设备本身的状态已经达标,由于其他设施尚未完成⽽⽆法获得许可的,则不应影响该设备的转固,此时计提的折旧计⼊营业成本(⽆对应收⼊与之配⽐)。
急急急 求助 陈版主
1135、急急急 求助 陈版主
提问⼈:爬爬呀 时间:2025-12-04 08:29:45
案例背景是这样的:A为⼀家上市公司,下有⼀家⾮全资⼦公司B,对其持股⽐例为70%;剩余30%股权,⼀部分是由A公司的控股股东C公司成⽴的⼀家合伙企业D(C公司对合伙企业持股⽐例为99%),对其持股⽐例13%; ⼀部分是由A公司的员⼯持股平台成⽴10家合伙企业E(统称为E)对其合计持股⽐例为17%; E合伙企业主要系为A公司的关键管理⼈员。当时合伙企业D、E对B持股,主要是当时B想分拆上市,实施了股权激励⽅案。后来由于种种原因,B公司分拆上市未能成功,于是合伙企业D、E想退出。故合伙企业D、E将其对B公司的30%股份转让给第三
⽅F公司,收到F公司钱后,合伙企业D、E便会注销。⼀些主要条款如下:
⼀、期间收益预期期间收益=投资⽅F公司出资余额×7%×实际投资天数/360,收益来源包括:1.B公司股利分配;2.实控⼈、C公司每年度向投资⽅F公司⽀付权利维持费。⼆、优先收购权1.优先收购权:投资⽅F公司投资满⼀年后,实控⼈、C公司按照不低于约定价格优先收购投资⽅F公司持有的B公司股权。约定价格=投资⽅F公司出资余额+预期期间收益-已收到的权利维持费-已收到的B公司分红/0.75(若部分收购则按⽐例计算)2. 权利维持费:为维持上述优先收购权利,实控⼈、C公司需按年向投资⽅F公司⽀付权利维持费。当年权利维持费=投资⽅F公司出资余额
×7%×当年实际投资天数/360-当年已收到B公司分红/0.75三、退出⽅式1. 实控⼈、C公司⾏使优先收购权,按照约定价格收购投资⽅F公司持有的B公司股权。2. 以下任⼀特定情形发⽣,实控
⼈、C公司应在投资⽅F公司出具书⾯通知之⽇起60⽇内,受让投资⽅F公司持有的全部B公司股权并⼀次性⽀付完毕转让价款:(1)投资⽅F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届满2年,未能通过上市公司发⾏股份/可转债购买资产(以上市公司⾸次公告重组交易相关的董事会决议为标准)、远期现⾦收购或其他⽅式实现投资本⾦及预期收益之退出,且投资⽅F公司未同意展期。(2)实控⼈、C公司未⾜额按年向投资⽅F公司⽀付权利维持费经投资⽅F公司书⾯催告逾期超过7个⼯作⽇仍未⽀付的;(3)实控⼈、C公司或B公司出现破产⻛险或清算事件的,包括但不限于发⽣解散事由、被发起或主动发起任何破产、清算、解散、歇业、停业、撤销、吊销、关闭、撤销、注销的程序;(超过其净资产额的5%)的财产被扣押、冻结、查封或司法拍卖;(4)实控⼈、C公司或B公司在其与⾦融机构之间的贷款合同或担保合同项下发⽣严重违约,例如发⽣⾦融负债逾期等情形;(5)⾃2025年起,B公司或A公司连续2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亏损,或任意⼀个会计年度相关审计机构未能对B公司或C公司集团的审计报告出具⽆保留审计意⻅;(6)未经投资⽅F公司书⾯同意,B公司进⾏减资、合并、分⽴、改变主营业务、重⼤资产重组、除投资⽅F公司外的B公司其他股东将所持B公司股权对⾮上市公司并表主体转让;(7)实控⼈失去对 B公司集团的控制权,或者因涉嫌违法犯罪⾏为被法院判决承担刑事责任;(8)实控⼈或C公司违反消极质押、处置承诺;(9)交易⽂件项下相关主体严重违反交易⽂件之约定,且未能在投资⽅F公司届时要求的期限内或者按照投资⽅F公司要求予以妥善解决或纠正的。出现上述任⼀情形时,实控⼈、C公司应当收购投资⽅F公司持有的全部B公司股权,不得仅收购部分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转让价款=投资⽅F公司出资余额+预期期间收益-已收到的期间收益若上述情形下,实控⼈或C公司未在投资⽅F公司出具出⾯通知后的60天内(付款期)回购投资⽅F公司持有的全部B公司股权,投资⽅F公司有权⾃⾏转让持有的B公司股权,转让价款不低于经投资⽅F公司和实控⼈或C公司共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转让价款⽤于偿还投资⽅F公司投资本息、违约⾦,如若转让价款不能覆盖投资⽅F公司投资本息,则由实控⼈和C公司提供差额补⾜。四、救济措施若投资期限届满或触发上述特定情形,实控⼈、C公司未能按约受让投资⽅F公司持有的全部B公司股权并⽀付转让价款的,视为实控⼈、C公司对投资⽅F公司违约。⾃违约之⽇起,投资⽅F公司的预期收益率提升⾄10%/年,并同时触发以下救济措施:1.投资⽅F公司有权要求增加B公司董事席位,直⾄投资⽅F公司合计拥有的B公司董事会席位数⾄半数以上,且就董事会审议事项,投资⽅F公司委派董事享有⼀票否决权。投资⽅F公司有权委派B公司财务总监和总经理⼈选。2.投资⽅F公司获得拖售权,如拟议受让⽅需要购买的B公司股权多于投资⽅F公司拟出售的股权,C公司集团及其控制主体应积极配合,确保根据投资⽅F公司要求按照相同的条件、价格不低于经双⽅共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与投资⽅F公司共同向拟议受让⽅出售,但需在合法、合规基础上,按照上市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履⾏。备注:实控⼈、C公司承担的权利维持费、回购义务等费⽤,均不会再向任何⼀⽅(如D、E、B公司)收
取。
处理思路:1、B公司个别报表层⾯:协议签订并办理相应的⼯商登记变更时:借:实收资本-D、E公司 贷:实收资本-F公司后续向股东分红时,分配给F公司的也同其他股东⼀样的处理: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2、D、E公司个别报表层⾯:按处置公司股权处理,正常确认投资收益。3、C公司个别报表层⾯:D、E公司收到F公司股权转让款时:借:⻓期股权投资-B公司未确认融资费⽤ 贷:⻓期应付款-F公司确认每期⽀付的费⽤时:借:财务费⽤ 贷:⻓期应付款-F公司⽀付给F公司时:借:⻓期应付款-F公司 贷:银⾏存款4、C公司合并报表层⾯:本
质上是以股权质押借款,应完整体现该业务的“名股实债”的经济实质,即最终的处理结果:在公司收到投资时:借:银⾏存款 未确认融资费⽤ 贷:⻓期应付款-F公司后续每期确认融资费⽤时:借:财务费⽤ 贷:未确认融资费⽤偿还本息时:借:⻓期应付款-F公司 贷:银⾏存款
疑问:1、上述的会计处理思路是否正确呢?2、C公司初始计⼊⻓期股权投资、⻓期应付款的⾦额如何计算呢?以及后续每期⽀付的⾦额如何计算呢?
急急急,政策性搬迁⼟地置换问题
1136、急急急,政策性搬迁⼟地置换问题
提问⼈:我购乐112 时间:2025-12-04 09:09:09
请教陈版:新华书店因政策性搬迁,原⼟地为划拨⼟地,政府置换了⼀块新地(⽐原⼟地新增1000平⽅⽶),并将新地的出让⾦转给公司,同时公司以交纳出让⾦的名义转给政府,现在要将新地⼊账:是按照原⼟地的账⾯价值记新⼟地的⼊账价值,还是考虑⼟地性质变了、⾯积增加了,具有商业实质,按照交纳的出让⾦确认新⼟地的账⾯值,并核减原⼟地账⾯价值同时确认资产处置收益?谢谢
回答⼈:chenyiwei
如主帖所述,新地块与原划拨地相⽐,⼟地性质变了、⾯积增加了,因此该项置换可以认为是具有商业实质的。此时应确认被征收的原地块及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资产等的处置损益。新地块的⼊账价值理论上以被收回的旧地块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如果新地块的公允价值能够更可靠确定的,也可以依据新地块的公允价值。
政府招商引资⽅案引起的后续账务处理
1137、政府招商引资⽅案引起的后续账务处理
提问⼈:jhs1027929079 时间:2025-12-04 11:24:15
求助⼀下陈版主和各位⽼师@chenyiwei 。有以下⼀个案例。2009年政府招商引资,为加快投资进度,按A企业⼚房及基础设施价值⼊股,给A企业付款1亿⽤于项⽬建设,后期承诺给A企业税收返还,A企业以税收返还回购政府投⼊的1亿(实际未做股权变更)。后期政府未向A企业⽀付税收返还,本期出具说明,以后不会⽀付税收返还了,并且⽆需A公司偿还这1个亿,问题:这个1个亿作为债务豁免计⼊投资收益,还是作为资产性政府补助进⾏递延摊销。麻烦陈版主和⽼师们解答⼀下疑问。
回答⼈:chenyiwei
如果能够就上述各事项之间的关联获取相关证据的(例如从2009年的招商引资协议开始,后续确认以应付的税收返还款和应收的回购款相抵后按净额结算),则可以认为该1亿元实质上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如果不作为政府补助⽽是作为债务豁免处理,则同样要就该安排背后的商业逻辑给出合理解释,即对当初政府⼊股的⽬的,以及现在为何放弃回购要求等均需给出解释。如能解释得通,且客观情况导致不能公开提及该政府补助事项,则也可以考虑依据该解释作出处理。但个⼈理解⾛这条路要把整个事项“说圆”的难度会更⼤。
质量扣款属于可变对价还是保证类质保
1138、质量扣款属于可变对价还是保证类质保
提问⼈:cfo000000 时间:2025-12-04 15:18:41
请教:汽⻋零部件企业通常会⽀付客户质量扣款,冲抵应收账款或直接⽀付两种形式,质量保证条款通常会在框架协议⾥约定,这个是属于可变对价冲减收⼊,还是属于保证类质保计⼊营业成本呢,如何区分
回答⼈:chenyiwei
这两者的界限有时难以完全分清。⼀般理解,如果只是退款或者冲减应收账款,则冲减收⼊处理;如果要求提供修理或退换货服务,则由此发⽣的⽀出属于保证性质保费⽤,应计⼊营业成本。
求助研发阶段产⽣样品的处理?
1139、求助研发阶段产⽣样品的处理?
提问⼈:⼩新⼩新 时间:2025-12-04 15:34:10
假设公司在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都有样品产出,根据2025年4⽉17⽇财政部关于⽆形资产准则实施问答,对于研究阶段产出的样品,在销售时不能冲减当期研发费⽤,那么对于开发阶段产⽣的样品该如何进⾏会计处理呢?在销售时能不能冲减当期开发⽀出,确认为存货或者成本?
回答⼈:chenyiwei
可参阅:https://bbs.esna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495096。
在建⼯程暂估⼊账,⾦额如何确认?
1140、在建⼯程暂估⼊账,⾦额如何确认?
提问⼈:撒了欢野 时间:2025-12-04 17:17:26
您好,有个在建⼯程暂估转固的⾦额问题,想咨询您⼀下,企业是⼀家⾼速公路收费公司,他们有⼀项⾼速公路改扩建项⽬,由原来的4⻋道改扩为8⻋道,⽬前8⻋道已全部通⻋,但是还有部分收费站尚未完⼯、机电、交安等合同也未履⾏完毕。因此我们想问下,这个暂估⼊固的⾦额应该怎么确认呢?是否需要把部分完⼯的和合同,按照合同⾦额全额暂估⼊固呢?⽽尚未开始,但是未来会做的合同,是否也需要根据合同⾦额全额暂估⼊固呢?麻烦您解答⼀下谢谢。
回答⼈:chenyiwei
暂估⼊账的是截⾄⽬前已完⼯的项⽬。⽬前尚未完⼯的项⽬继续保留在在建⼯程科⽬中。尚未开⼯的项⽬更不应当暂估。
求助陈版主 关于资产负债表⽇后事项的判断
1141、求助陈版主 关于资产负债表⽇后事项的判断
提问⼈:LF2019 时间:2025-12-04 17:27:45
A公司是⼀家在中国⼤陆设⽴的主体,其销售业务遍布全球。2022年4⽉A公司竞争对⼿b公司在美国对其发起专利侵权诉讼,并且要求侵权赔偿。2023年4⽉份,美国地⽅法院作出判决,A公司的产品构成专利侵权,需要向b公司赔偿1000万美⾦。A公司于2023年8⽉向美国联邦巡回法院上诉。2024年1⽉,由于美国诉讼旷⽇持久,双⽅均需要投⼊⼤量财⼒⽆⼒,且上诉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A公司与b公司启动和解谈判,并且于2024年4⽉达成和解并且签署和解协议。和解内容如下:①A公司向b公司赔付600万美⾦,停⽌上诉,并且永久在美国停⽌销售涉及侵权产品。②b公司承诺未来不再向A公司针对该专利发起诉讼。2024年6⽉,A公司⽀付600万美⾦和解⾦。2022年度审计报告⽇为2023年5⽉30⽇,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2024年5⽉30
⽇,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2024年5⽉30⽇,2024年度审计报告⽇为2025年5⽉30⽇。请问针对该诉讼事项,A公司在2022年、2023年、2024年分别应该如何进⾏会计处理?⽅案⼀:2022 年会计处理2023年4⽉份的判罚,作为2022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后调整事项:借:营业外⽀出 1000万美元,贷:预计负债1000万美元2023年会计处理2024年4⽉达成和解,作为2023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后调整事项:借:预计负债400万美元,贷:营业外收⼊400万美元2024年会计处理借:预计负债600万美元,贷:银⾏存款600万美元⽅案⼆2022年会计处理2023年4⽉份的判罚,作为2022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后调整事项:借:营业外⽀出 1000万美元,贷:预计负债1000万美元2023年会计处理2024年4⽉达成和解,庭外和解不属于对资产负债表⽇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步证据的事项,⽽是⼀个新的独⽴事项。因此2023年不做会计处理2024年会计处理签署和解协议时:借:预计负债400万美元,贷:营业外收⼊400万美元对外付款时:借:预计负债600万美元,贷:银⾏存款600万美元
请问以上两个⽅案哪个处理更合适?依据是什么? 回答⼈:chenyiwei
⽅案⼆更合理。
2024年内的和解程序是在2024年1⽉(2023年末资产负债表⽇后)启动的,因此其和解结果的达成不属于为2023年末资产负债表⽇已存在的状态或情况提供新的或进⼀步证据的事项,⽽是资产负债表⽇后出现的全新事项,故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中应将和解事项作为⾮调整事项处理。
执⾏⼩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持有的“三⽆投资”如何核算?
1142、执⾏⼩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持有的“三⽆投资”如何核算?
提问⼈:yujiecindy 时间:2025-12-05 09:23:50
请问⽼师,企业执⾏⼩企业会计准则,签订了⼀个项⽬投资协议,投资期三年,约定每半年⽀付企业不低于投资额10%的投资收益,企业如何核算呀?是确认为“⻓期股权投资”么? 回答⼈:chenyiwei
⼩企业会计准则下,对“三⽆”股权投资应作为⻓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后续计量。
请教陈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产能否按存货核算?是否需要计提折旧?
1143、请教陈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产能否按存货核算?是否需要计提折旧?
提问⼈:zheciyaojizhu 时间:2025-12-05 10:59:19
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前刚完成竣⼯备案,未售且未租房源在存货核算。
现在企业可能转为资产运营公司,取消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还是会将房源⽤于出售和出租,在⽆法出售前,所有房产能租尽租。根据与相关主管部⻔了解的情况,变为资产运营公司,后续房源只能按⼆⼿房出售,也⽆法再享受房开企业⼟增税、增值税相关的税收政策,同时所有的房源都算⾃持房产,缴纳房产税。
想咨询陈版:针对这种情况,取消房地产开发资质后,未出租未⾃⽤的房源,能否继续作为存货核算,是否需要计提折旧。谢谢! 回答⼈:chenyiwei
在这种情况下,房产的持有⽬的已发⽣变化,且开发产品的销售已不再是公司的“⽇常活动”,因此不应继续确认为存货,应根据预计的持有⽬的转为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等。持有⽬的仍为出售,但在出售之前短期出租的原开发产品可重分类⾄其他流动资产或者其他⾮流动资产。
出租的原开发产品(含主要⽬的仍为出售但暂时性出租的原开发产品)应计提摊销或折旧,与租⾦收⼊相配⽐。
求教陈版主应收票据已背书未到期还原的会计处理
1144、求教陈版主应收票据已背书未到期还原的会计处理
提问⼈:cwcc77889 时间:2025-12-05 11:02:21
陈版好,按照新⾦融⼯具准则,企业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6+9),不满⾜中⽌确认条件,⽬前账⾯处理重分类⾄【应付账款】或【预付账款】,但是看许多上市公司重分类⾄【其他流动负债】,请问公司⽬前这种处理⽅式是否有问题。谢谢陈版不吝赐教!
回答⼈:chenyiwei
企业通过票据背书(不满⾜终⽌确认应收票据的条件,下同)结算对供应商的应付账款时,由于原应付账款已结算,故应终⽌确认,同时就继续涉⼊产⽣的被追索责任确认其他流动负债。即:借:应付账款,贷:其他流动负债。
求助陈版:⼤型设备的研发样机处理
1145、求助陈版:⼤型设备的研发样机处理
提问⼈:byzq2002 时间:2025-12-05 15:42:03
⼀、案例背景:
A公司从事机床配套设备的⽣产制造,某磨床设备研发项⽬⽴项周期涵盖2024、2025年度,各期分别发⽣研发⽀出250万,180万,并于2025年度成功形成研发样机。公司历史账务处理均将其费⽤化,转⼊研发费⽤核算。前提条件:公司在前期⽴项时间,已充分评估,研发样机制成⽐例及后续销售⽐例较⼤,该样机已于2025年末签订销售合同,于2026年1⽉交付客户、实现销售收⼊。现公司拟北交所IPO申报,需要重新审视并调整前期研发样机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问题:
请教陈版:结合财政部会计司于 2025 年4⽉ 17⽇发布的《⽆形资产准则实施问答》、《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客观情况上在研发活动开始的初期阶段就可以判断相关研发⽀出满⾜研发⽀出资本化的确认条件。个⼈观点:因公司研发样机试制成功及最终销售给客户的⽐例较⾼,因此前期应将各年度在制研发样机归集的成本确认为存货,不计⼊各⾃年度的研发费⽤。
相关会计处理:2024-2025年,各年度发⽣的研发⽀出⾦额分别于各⾃会计年度计⼊“存货”等资产类科⽬,并于2026年1⽉交付后确认销售收⼊、据此结转销售成本。
还请陈版百忙之中给予技术指导,万分感谢!
回答⼈:chenyiwei
⾸先要排除属于“基于客户合同的定制化研发”的情形,确认其属于“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2号》之“2-8 定制化产品相关研发⽀出的会计处理”)。在此前提下:
如主帖引⽤的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实施问答所述,在形成可对外销售的样品、样机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可计⼊存货成本的研发⽀出仅限于已资本化的开发⽀出,不可以将前期已费⽤化的研发⽀出重新资本化确认为存货。因此,如果前期项⽬⽴项时就可以合理估计有较⼤⽐例的研发⽀出最终会形成对外销售的样机的成本,则前期将研发⽀出全部予以费⽤化处理是⼀项前期差错,应予以更正。
但主帖中所说的发⽣样机开发⽀出时直接计⼊存货,也是不合理的,应通过“开发⽀出——资本化⽀出”科⽬过渡,到样机开发完成通过验收或鉴定,且找到意向客户可对外销售时,再转为存货。可结转存货的成本按照《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3号》之“3-11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状态前试运⾏产品的会计处理”所述原则确定。
或有对价和衍⽣⼯具区别在哪⾥?
1146、或有对价和衍⽣⼯具区别在哪⾥?
提问⼈:zhs7403 时间:2025-12-05 16:52:59
RT,此外,期权属于衍⽣⼯具,是否也可以成为或有对价? 回答⼈:chenyiwei
或有对价(不含属于权益⼯具的或有对价,实务中此类情况很少⻅,下同)和衍⽣⼯具在分类上都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损益的⾦融资产或者⾦融负债。但衍⽣⼯具的判断需符合其三个基本特征:其价值随特定利率、⾦融⼯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等级、信⽤指数或其他变量的变动⽽变动,变量为⾮⾦融变量的,该变量不应与合同的任何⼀⽅存在特定关系;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者与对市场因素变化预期有类似反应的其他合同相⽐,要求较少的初始净投资;在未来某⼀⽇期结算。这⾥重要的是:“变量为⾮⾦融变量的,该变量不应与合同的任何⼀⽅存在特定关系”,即该变量对双⽅⽽⾔都是不可控,甚⾄不能对其施加重⼤影响的。
⽽或有对价是基于被购买⽅的未来业绩、股价等因素确定最终结算⾦额,虽然也符合衍⽣⼯具定义中的第2、3项,但其挂钩的是标的企业的未来经营业绩或者企业权益价值,因此不符合“不应与合同的任何⼀⽅存在特定关系”的特征,因此也就不能作为衍⽣⼯具。
急急急!关联⽅债务重组是否需要单独公告?
1147、急急急!关联⽅债务重组是否需要单独公告?
提问⼈:聂聂a1 时间:2025-12-05 17:12:16
请各位⽼师帮忙解答⼀下,谢谢啦!
A上市公司向关联⽅客户B销售商品,合同价2亿元,合同约定交货后⼀次性付款。但B公司因财务困难,没有按照约定付款,产⽣应收账款2亿元,⽬前已经逾期⼀年。客户B 想与A上市公司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将2亿款项分4年16期还完,⽆其他条款。
站在A公司的⻆度上,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后属于债务重组。
根据深交所上市交易规则,6.3.6规定,除本规则第6.3.13条的规定外,上市公司与关联⼈发⽣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的,应当经全体独⽴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与关联法⼈(或者其他组织)发⽣的成交⾦额超过3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的交易。
2亿元已经超过A公司最近⼀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问题:关于成交⾦额,需要是只需要看应收账款的⾦额吗?也就是A公司需要对该债务重组事项经全体独⽴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吗? 回答⼈:chenyiwei
此类问题属于信息披露问题,在上市公司⼀般属于董秘办或者证代的职责范围,建议与交易所沟通确认。
赎回条款中期满赎回可转债的价格⾼于票⾯⾦额之差额处理
1148、赎回条款中期满赎回可转债的价格⾼于票⾯⾦额之差额处理
提问⼈:hammi 时间:2025-12-06 10:55:39
陈⽼师您好: 公司发⾏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中到期赎回条款约定:公司发⾏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赎回价为105元/张(含最后⼀期利息);⽽按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最后1年约定的票⾯利率为2%,债券⾯值加利息为102元/张。这样如果可转债到期后,存在未全部转股或回售等可转债的情况下,该部分利息差3 元/张,该如何处理。
[color=rgba(0, 0, 0, 0.9)]在债券发⾏⽇⾄债券约定赎回届满⽇期间计提应付利息,计提的应付利息,分[color=rgba(0, 0, 0, 0.9)]别计⼊相关资产成本或财务费⽤。如果是这样处理,
[color=rgba(0, 0, 0, 0.9)](1)公司对应的会计如何账务处理?计提的应付利息是计⼊哪个会计科⽬,是应付债券-应付利息下吗?
[color=rgba(0, 0, 0, 0.9)](2)计提利息时,是否影响在发⾏可转债时划分⾄其他权益⼯具的持续计量?
[color=rgba(0, 0, 0, 0.9)]谢谢!
[color=rgba(0, 0, 0, 0.9)]
[color=rgba(0, 0, 0, 0.9)]另外,我注意到,深交所上市公司洽洽⻝品(002557)2025年半年报、三季报及公司在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显示公司在2025年三季报中计提了于2026年10⽉20⽇到期的可转债利息。根据测算,公司当期财务费⽤-利息⽀出⾦额,是包括了可转债的利息差,同时公司3季报的其他权益⼯具发⽣较⼤⾦额的变化。
回答⼈:chenyiwei
对于此类到期赎回价格⾼于⾯值的差额(例如主帖中按⾯值105%赎回的5%溢价部分)应作为在到期⽇⽀付的⼀笔额外利息,纳⼊可转债的负债部分实际利率的计算,并在存续期间内确认为可转债负债部分的利息⽀出,并相应增加负债部分(应付债券)的账⾯价值。如在到期⽇前转股,则该部分应计利息⼀并纳⼊转股负债的账⾯价值,最终转⼊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按照常理,投资⼈之所以选择转股⽽不是到期赎回,是因为他们认为转股的收益更⾼,⽽投资⼈的收益也就是发⾏⼈的融资成本,因此即使这部分溢价赎回款因投资⼈选择转股⽽⽆需⽀付, 发⾏⼈的融资成本仍⾼于负债部分的实际利率。也就是这部分应计利息虽然⽆需⽀付,但也构成了发⾏⼈应承担的融资成本的⼀部分,所以将其计⼊利息⽀出是合理的。
净额法调整收⼊成本时汇兑损益如何处理
1149、净额法调整收⼊成本时汇兑损益如何处理
提问⼈:xifengpiaoliu 时间:2025-12-08 09:59:57
陈版主,您好!想请教⼀个关于汇兑损益的会计处理问题,烦请解惑,感谢。A公司主要⽣产和销售设备。A公司进⼝境外B公司的关键零部件,加上⾃有部件⽣产成设备出⼝⾄B公司,物料均以外币计价,双⽅以外币净额结算A公司加⼯费⽤。A公司在合同签署、进⼝报关环节按进料加⼯模式模式处理,收到B公司零部件时计⼊存货,待设备⽣产完成并交付后按总额(B公司提供的零部件价格+加⼯费⽤)确认收⼊。
对A公司收⼊进⾏净额法调整,考虑该事项由外币汇率变动产⽣,将B公司提供的外币计价的零部件价格在不同时点的外币折算差异计⼊财务费⽤是否可⾏? 回答⼈:chenyiwei
在净额法下,对于客户提供的零部件应不作账务处理,仅做备查登记。如果进出以外币计价,则由于此期间内汇率变动导致折算到本位币(⼈⺠币)的同⼀部件进价和出价不同导致的差异, 理论上是调整营业成本更合理,但也可以接受将其计⼊财务费⽤——汇兑损益。
【请教陈版】关于同控合并的准则差异以及PRC下个报处理的探讨
1150、【请教陈版】关于同控合并的准则差异以及PRC下个报处理的探讨
提问⼈:ZLY326 时间:2025-12-08 13:44:36
陈版好,
【业务背景】
如下图所示,A和B为甲公司的全资⼦公司,同时A公司拟将其在海外的全资⼦公司C转让给B公司。B公司采⽤新加坡会计准则。已知,双⽅约定按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C公司净资产账⾯价值1000万元CNY为股权⽀付价款,实际股权控制权转移⽇C公司净资产账⾯价值为1500万元CNY。注:下图股权架构图标注B公司为⾹港,需要更正下,更正为新加坡。因为我最近在⾹港会计师公会官⽹上查到虽然⾹港也与IFRS趋同,但是2022年⾹港针对同控事项的处理出具了AG5(Accounting Guideline 5),其处理⽅式也是采⽤账⾯价值法,跟PRC保持⼀致。由于附件图
⽚已⽆法删除,特此说明。
【问题1】
B公司个别报告对于该笔同控下的股权划转在PRC下和新加坡准则下的处理是否正确?
个⼈理解
国别报表处理:由于B公司需要出具新加坡准则下的个别报表(国别报表),因此在国别报表上需遵循新加坡准则的规定。由于新加坡准则与IFRS趋同,对同控下取得的⻓投也采⽤购买法,因此B公司国别报表按照实际⽀付价格确认⻓投-成本1000万元。
调整为PRC下处理:由于B公司最终需要纳⼊甲公司的合并范围,编制合并报表。因此,甲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先将B公司个别报表调整为PRC下的处理,按照C公司在控制权转移时点在最终控制⽅合并报表中净资产账⾯价值的份额确认⻓投初始投资成本。因此调增⻓期股权投资-成本500万元(调整完后⻓投-成本为1500万元),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资本溢价500万元。
请教成版,上述理解是否正确?
【问题2】
新加坡/其他适⽤IFRS的国家出具的国别报表对同控下的合并⼀律采⽤购买法是否合理?(探讨)
个⼈理解
对于同控合并,虽然IFRS⾥⾯只规定了购买法,但是《IFRS3企业合并》第2条,关于适⽤范围明确规定了同控下的企业合并不适⽤该规定。同时2024年4⽉17⽇,IASB发布了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项⽬总结,终⽌了对同控合并做出相关处理规定。所以,我理解,并不是说IFRS下就没有同控和⾮同控的区分,⽽是IFRS仅仅对⾮同控做出了相关规定,并没有对同控合并做出规定,⽽是让各个国家⾃主决定,因此不能武断得认为只要执⾏IFRS的国家对同控合并的处理就⼀律采⽤购买法。因此,类似于上述案例B公司国别报表的处理是否可以考虑实际情况采⽤账⾯价值进⾏相关处理呢?
【问题3】
股权出让⽅A公司个别报表是否适⽤权益性投资?or按照《CAS2⻓投》的规定不区分是否为同控,处置差额⼀律进⼊“投资收益”?
个⼈理解
⽅式⼀:根据《CAS2⻓投》的规定不区分是否为同控,处置价款(1000万元)和⻓投-成本(200万元)差额(800万元)计⼊“投资收益”。
⽅式⼆:双⽅股权⽀付价款为股权协议签订⽇C公司净资产的账⾯价值,⼀般来说并不公允,符合权益性交易的特征(基于双⽅的特殊关系发⽣的交易,使得单⽅获益)。因此,对于A公司来说,处置价款和⻓投成本的差额800万元,应该同步计⼊“资本公积”。
个⼈观点:我理解⽅式⼆,作为权益性交易,差额计⼊资本公积⽐较合适。理由如下:
同⼀事项中,股权划⼊⽅按权益性交易处理计⼊资本公积、不影响损益,按逻辑对称性,股权划出⽅也应计⼊资本公积、双⽅均不应影响损益,⽽⾮划⼊⽅计资本公积、划出⽅计投资收益,这存在对同⼀事项认定不⼀致的问题。
监管倾向趋势解读:2025年9⽉5⽇,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征求意⻅稿),其中有⼀项为关于“关于处置原同⼀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明确规定了企业处置通过同控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公司并丧失控制权时,不论处置给关联⽅还是独⽴第三⽅那个,其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中原合并⽇因⻓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额调整的资本公积不得转出⾄当期损益。在此之前,实务中存在2种不同的做法。⼀种做法为根据CAS2和CAS23的规定,并没有区分同控和⾮同控,处置⼦公司结转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投资收益 。另⼀种做法认为,同控下合并属于权益性交易,不能影响损益的,因此你取得的时候不影响损益,处置的时候也不能影响损益。从19号准则解释的规定来看,监管的倾向性意⻅是权益性交易从⽣到死都不能影响损益(强化了权益性交易的属性)。因此,将该精神迁移⾄该案例中,对于A公司来说,个别报表是否也应该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置差额计⼊资本公积,⽽⾮投资收益更合适?
请陈版指点⼀⼆,⾮常感谢! 股权架构图.png
(14.96 KB, 下载次数: 270)
下载附件
2025-12-8 09:38 上传
股权架构图.png
(14.96 KB, 下载次数: 267)
下载附件
2025-12-8 09:38 上传
股权架构图.png
(14.96 KB, 下载次数: 268)
下载附件
2025-12-8 09:38 上传
回答⼈:chenyiwei
问题1:基本赞同你的理解。
问题2:对同⼀控制下合并是否只能采⽤⼀种⽅法是值得讨论的问题。个⼈意⻅是笼统规定只能采⽤⼀种⽅法并不合理,应区分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从合并⽅本身的⻆度来看,⽽不是从最终控制⽅⻆度来看)采⽤不同的处理⽅法。即具有商业实质的⽤购买法,不具有商业实质的(例如同⼀实控⼈下的业务为了IPO⽬的进⾏的重组)⽤权益结合法。另外,对不公允的交易对价部分应按权益性交易原则处理。
问题3:对于出售⽅⾃身报表,在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且具有商业实质的前提下,应可确认处置收益。超过标的股权公允价值的交易对价按权益性交易原则处理。提问⼈:ZLY326 时间:2025-12-15 10:46:15
陈版,关于问题3再追问⼀下,实务中,同控交易定价更多的是我压根都不出评估报告,所以我压根都不知道交易价格的多少是在公允价值,多少是超过。这种情况下,对出售⽅的股权处置, 是否也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较合适?⽽⾮计⼊投资收益?
回答⼈:chenyiwei
理论上计⼊资本公积并不恰当。
受让政府⽆证房产会计处理
1151、受让政府⽆证房产会计处理
提问⼈:wx_60e811b92a55 时间:2025-12-09 09:39:34
请教陈版主,我司受让政府部⻔的房产,⽀付了现⾦对价。后因特殊原因政府⽆法办理产证过户,先补充协议约定相关房产的占有、使⽤、所有收益权归我司。请问会计上应计⼊什么科⽬? 是否可以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回答⼈:chenyiwei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是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前由于⽆法办理产权过户,故转让受限,该情况不能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只能作为普通的固定资产核算。且在进⾏减值测试(如需)时应考虑
所有权受限对其可收回⾦额的影响。
上市公司股票按照未来价值抵偿债务问题
1152、上市公司股票按照未来价值抵偿债务问题
提问⼈:rszjf 时间:2025-12-09 14:00:28
陈版及各位⽼师,有以下事项:
债务⼈甲⽋债权⼈⼄到期债务为背景。同时,甲作为债权⼈收到其债务⼈丙特定数量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抵债资产(法院裁定执⾏)。甲有意将该部分上市公司股票抵偿其对⼄的债务。
因甲暂时没有证券账户,希望将股票直接过户到⼄证券账户(假设路径可⾏)。同时,因甲⼄双⽅对该部分股票价值有争议,其商量按⼀年以后股价和数量计算作为抵偿债务⾦额(远期公允
⾦额)。
想求助陈版及各位⽼师:
如果暂通过协议,按照⼄为甲代持该部分股票,⼀年后代持股抵债。该思路是否可⾏,会计应该如何核算?
如果当下签订抵债协议,但约定按照1年后股价计算抵偿债务⾦额。那么⼄初始如何核算股票,未来公允变动如何核算? 感谢⽼师⾟苦解答!
回答⼈:chenyiwei
由于⽬前不具备抵债股票的过户条件,故双⽅的债权债务关系仍存在,该股票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请注意核实:既然甲没有证券账户,那么其收到债务⼈的抵债股票存放在何处?如果也是委托第三⽅代管,则如何与该第三⽅⾃有的股票区分?)
即,⽬前暂不做抵销债权债务的账务处理,仅做帐外披露;到后续完成过户时,再按照债务重组进⾏会计处理。
急急急 求助陈版主
1153、急急急 求助陈版主
提问⼈:爬爬呀 时间:2025-12-09 15:13:08
有这样⼀个案例:A公司为政府做⼀项⼯程于2020年签定合同,2021年⼯程完⼯了,当时政府为了延迟付款⼀直没有验收,这部分合同价款能否收回存在重⼤不确定性,所以A公司也⼀直也没有确认收⼊。为了收回这笔货款,2024年,A公司同第三⽅B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对政府的这笔债权转让给B公司,原合同价款为2000万元,现在只需要同B公司收取500万元即 可,同时需要向B公司⽀付的费⽤也不⽤再⽀付{B公司之前是为A公司提供此项⼯程业务的安装以及居间服务:业务安装涉及⾦额约为200万元,居间服务的涉及⾦额约为300万元(附有销售回款条件),这两项业务涉及费⽤共计500万元,企业账上没有确认成本费⽤。}即最终B公司⽀付500万元给A公司,价税合计(包含销售商品的增值税),A公司需要向政府开具原合同价款2000万元对应的销项税。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不知正确:
A此前对B公司应付的安装费、中介费等,应根据债权转让前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仍需⽀付,如果是,则应在A确认对B的负债,相应在债权转让后将⽆需⽀付给B的负债作为债权转让对价的⼀部分进⾏会计处理。
2、A此前对B公司应付的安装费、中介费等,应根据债权转让前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仍需⽀付,如果是,则应在A确认对B的负债,相应在债权转让后将⽆需⽀付给B的负债作为债权转让对价的⼀部分进⾏会计处理。
对于居间费⽆需进⾏账务处理的判断是否恰当,应根据当时的居间合同条款加以分析,即判断在合同价款尚未收回的情况下,向B⽀付该款项的现时义务是否已经成⽴。不确认合同收⼊不⼀定代表⽆⽀付款项的现时义务。
按上述提示确定债权转让价款与被转让的债权的账⾯价值之间的差额(假设债权转让满⾜终⽌确认条件)计⼊投资收益——⾦融资产终⽌确认损益。提问⼈:爬爬呀 时间:2025-12-11 15:02:27
针对陈版主的回复继续追问下:
如前所述,在完⼯时就应结转营业成本,与收⼊确认⽆关;2、收⼊确认需到款项回收有⾜够保障时,建议先谨慎按照预计可收回的最低⾦额确认,到后续不确定性消除或实际收回时再补充确认。
1、如前所述,在完⼯时就应结转营业成本,与收⼊确认⽆关;2、收⼊确认需到款项回收有⾜够保障时,建议先谨慎按照预计可收回的最低⾦额确认,到后续不确定性消除或实际收回时再补充确认。
提问⼈:爬爬呀 时间:2025-12-15 07:48:17
针对第⼆问继续追问下:这部分收回的⾦额只能通过转让债权的⽅式收回。在确认收⼊时,是需要结合后续转让债权能收回的价款吧,价税合计的总额。那么最后应该不存在⼤额的投资收益- 终⽌确认应收账款。
回答⼈:chenyiwei
⼀般可以这样理解。
提问⼈:爬爬呀 时间:2025-12-17 14:12:00
针对第⼀问,继续追问下。1、这块的⼯程业务是以时点法确认收⼊的。在完⼯时就应结转到营业成本,是否合理呢?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于履⾏履约义务的资源”,这句话对于时点法确认收⼊⽽⾔,如何理解呢?
回答⼈:chenyiwei
请问陈版主,关于提前提供服务,半年后再签订合同的前期收⼊确认问题
1154、请问陈版主,关于提前提供服务,半年后再签订合同的前期收⼊确认问题
提问⼈:lardqiu 时间:2025-12-09 16:08:53
案例是这样的,某公司A有⼀批资产,我们企业B从1⽉1⽇开始为A的资产提供运营服务,投⼊⼈⼒物⼒成本费⽤,A预计7⽉1⽇通过招标的⽅式,选取签订合同的运营单位,由于我们企业B 有前期提前投⼊及经验优势,我们中标的可能性基本为100%,⽽且A在做招标价格测算的时候,是有考虑我们从1⽉1⽇⾄6⽉30⽇所付出的成本的,如果7⽉1⽇签订3年的合同,我能否确认1
⽉-6⽉的营收,⾄少覆盖我的运营成本费⽤⽀出?否则业务的利润就会出现⾮常⼤的波动,1-6⽉⽆收⼊,7-12⽉有收⼊,明年的1-12⽉每⽉都有收⼊,这种情况不能反映企业的经营实际。我想法是,可否把1-6⽉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资本化先,后续再按3年合同期来分摊,这样利润不会太波动。这样可以⾏么
回答⼈:chenyiwei
1-6⽉已发⽣的成本与后续履约⽆关,不符合收⼊准则第⼆⼗六条规定的合同履约成本资本化条件之(⼆),,因此不能资本化,只能在发⽣当期即计⼊损益(营业成本)。这部分营业成本⽆收⼊与之配⽐。
回答⼈:chenyiwei
参阅:https://bbs.esnai.com/thread-5495142-1-1.html。不建议采⽤主帖的做法。
建筑安装企业的列报问题
1155、建筑安装企业的列报问题
提问⼈:wx_5e59e438a3e7 时间:2025-12-10 09:48:34
请教陈版,企业是建筑安装企业。项⽬在计划阶段、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环节周期较⻓,开⼯⽇期与完⼯⽇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在项⽬实施过程中,公司采⽤投⼊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并且需要经过客户的验收后确认收⼊。项⽬合同签订后,材料的⼤部分是⼀次性运送到项⽬地,⼈⼯、间接费⽤等分批投⼊,与客户按分批完⼯进度验收确认收⼊,结转成本。这样就导致期末⼯程施⼯-项⽬成本还有归集未与客户确认的⼤部分材料和少量的⼈⼯间接费⽤。
问题1、这部分合同履约成本,期末是否应该按投⼊法将余额全部结转成本,同时按同样的⾦额确认收⼊?
问题2、每个项⽬独⽴核算,发⽣的成本只是暂未与客户确认完⼯进度,属于未完⼯未结算的合同履约成本,期末应在存货列示还是合同资产列示? 感谢!
回答⼈:chenyiwei
陈总,关于客户索赔的账务处理问题
1156、陈总,关于客户索赔的账务处理问题
提问⼈:⽕柴1314 时间:2025-12-10 14:29:27
陈总:
L公司为⼀家⻛⼒发电机组制造企业,由于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客户索赔常有发⽣。销售合同约定由于质量问题产⽣的发电量损失由L公司承担,也会约定窝⼯损失的相关赔偿责任。L公司在收到客户索赔要求后进⾏综合评估,估计索赔⾦额。如,2021年与A客户签订销售合同,2024年完成合同约定,交付产品。2025年A客户向L公司发出索赔函,因交货延期导致窝⼯损失100 万元,应质量整改造成发电量损失1000万元,以及L公司需要对已经交付设备进⾏维修、检测、甚⾄更换,L公司预计未来5年需要对交付A公司的产品进⾏检测、维保、更换部件费⽤200万 元。
L公司拟对电量索赔1000万元、窝⼯费100万元、预计维修费200万元,确认预计负债,同时记⼊营业外⽀出,请示陈总上述会计处理是否合理。回答⼈:chenyiwei
这种索赔款、维修⽀出等与产品销售业务相关,故应冲减收⼊或者作为保证性质保费⽤计⼊营业成本,不应计⼊营业外⽀出。为便于操作,建议将客户的索赔款(包括电量损失索赔和误⼯费索赔)冲减收⼊,将预计维修费作为保证性质保⽀出核算。
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计算问题
1157、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计算问题
提问⼈:国际庄Lee 时间:2025-12-10 14:58:01
求助论坛各位⼤神,
A公司持有B公司10%股权,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期股权投资。B公司是个合并体,并且很多⼦公司有少数股东。A公司在计算投资收益的时候是按照B合并报表的完全净利润计算呢还是要按照B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净利计算呢?
我个⼈感觉纠结的点在于,权益法⻓投应该反映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的持股⽐例,但是这个净资产是归⺟净资产还是完全净资产不是很能完全理解。
其实更偏向于归⺟净资产这个概念,因为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净资产被投资单位是不能控制,同样我也⽆法拿到,⽆法享有相应的权益。所以假设不存在其他调整事项的时候,我个⼈⼈为每个
⽉应该按照B公司合并报表当⽉的归⺟净利润*10%来确认A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应该按照完全净利润乘持股⽐例。
我的理解有问题嘛?希望各位论坛⼤神指点迷津,感谢回答⼈:chenyiwei
基本赞同主帖中的理解。
当被投资企业⾃身有⼦公司,需编制合并报表时,权益法核算的⼝径应当是被投资企业合并报表中的归⺟净资产和归⺟净利润。如果该被投资企业发⾏其他权益⼯具的,则归属于其他权益⼯具持有者的权益和损益还应从中进⼀步扣除,仅以归属于被投资企业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净利润为依据计算。
合并对价的确认
1158、合并对价的确认
提问⼈:17763165299 时间:2025-12-10 20:02:48
请教陈版主,上市公司收购⼦公司少数股东股权(20%),约定20%股权收购价为1元,实际20%股权公允价值约为3000万元(对应账⾯净资产为2000万元),同时协议中约定该⼦公司需要在未来18个⽉内按照低于市场价2元/kg(市场价-2)的价格卖给少数股东产品,18个⽉之后双⽅可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不是按照市场公允价继续合作(⼤概率不再合作,少数股东已独⾃建造
⽣产线)。公司预估低于市场价对应的⾦额为2500万元左右。项⽬组观点:合并层⾯确认资本公积(2500+1)-2000=501万元。2500万元在合并层⾯确认为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随着销售产品的多少,在合并层⾯转为营业收⼊,相当于2500万元进⼊了合并层⾯的利润表,不知理解是否正确,恳请陈版主点拨。 其次,成⽴⼦公司时,上市公司与少数股东签订有独家供货权,⼦公司为少数股东独家供货,少数股东为⼦公司的⼤客户(销售额占⽐65%),本次股权收购18个⽉后,独家供应商协议取消,少数股东不再从⼦公司采购。问,解除的独家供货权隐形减少了⼦公司未来的收益,独家供货权是不是和股权收购⼀块作为合并对价,如果作为合并对价,该部分在合并层⾯怎么确认,确认为权益?损益?
回答⼈:chenyiwei
如果能够确定主帖所述安排是⼀揽⼦交易,且低于市场价销售给少数股东产品所涉及销售⾦额的估计是合理的,则主帖所述处理是合理的,但合并层⾯不应使⽤“预计负债”或者“递延收益”科
⽬,⽽应使⽤“合同负债”科⽬,列报为合同负债或者其他⾮流动负债(根据结转收⼊的预计时间)。
从经济实质上讲,本次收购少数股权与独家供货权的废⽌是相关联的,标志着少数股东与该⼦公司之间业务往来的结束。但如果此前该项独家供货权并未在合并报表层⾯确认为⼀项资产,则在本次收购少数股权时,也⽆需作出特别处理,因为少数股东也没有就该项独家供货权的废⽌给出额外补偿。
股权激励提前终⽌问题
1159、股权激励提前终⽌问题
提问⼈:silhouette1866 时间:2025-12-10 21:13:18
请教陈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因⾮市场条件提前终⽌并加速⾏权产⽣的其他资本公积,为什么可以在回购时重分类⾄股本溢价? 回答⼈:chenyiwei
股份⽀付形成的等待期内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性质上属于股东(激励对象)以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形式对企业进⾏的资本性投⼊,也属于权益性交易范畴。只不过在等待期未满时,仍存在被冲回的可能性,故在“其他资本公积”中暂挂。到等待期结束时,⽆论最终是否取消、激励对象是否⾏权,这部分费⽤和资本公积是不会再冲回了,所以可以作为永久性的资本公积转
⼊“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实际上,股份⽀付所形成的资本公积在等待期结束时既可以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与激励对象是否⾏权、股份⽀付是否被取消⽆关。
请教陈版主,关于收⼊总额法净额法的判断
1160、请教陈版主,关于收⼊总额法净额法的判断
提问⼈:wx_635633abe783 时间:2025-12-10 22:33:49
业务背景:A、B两公司是关联公司,A是医药供应链公司、B是终端医院公司,B医院根据⾃身需要向A发送医疗设备清单需求,A公司接到B的清单需要根据需求的设备展开市场调研并最终会形成调研报告,根据该调研报告A公司管理层审核研讨并进⾏邀标(邀标供应商⼀般是3个左右),择⽇进⾏开标并进⾏⼀系列评标最终选出设备供应商,A公司与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内容规定了相关的售后条款、技术服务、验收条件等具体内容,供应商将设备送达⾄A公司的中央库后会形成⼀系列单据,如发货单、质量检测验收单等;即时B医院会在中央库将设备从程序上做提货动作(因为A、B两公司在同⼀地⽅办公),A公司会形成发货单等单据,然后供应商会对该设备在B公司进⾏安装试运⾏,试运⾏通过后B医院最终会出示运⾏验收合格单。ps:A、B两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条款基本与A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致且销售合同中技术服务电话跟电⼦邮箱与采购合同中供应商留的⼀致,该笔交易的⽑利率低于正常市场⽔平(因为A、B两公司是关联公司,销售价格是集团领导考虑到整个集团的利益政策性价格)
我们认为在本项⽬中:1、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需符合国家及⾏业通⽤标准,B医院享有品牌⼚家设备提供的质量担保及售后服务。B医院购买设备的质量以品牌⼚家出⼚合格标准为依据, 如设备存在外观或功能、质损问题的,B医院享有⼚家质保权益,由B医院联系⼚家技术处理(销售合同合同的联系电话与技术服务邮箱与采购合同提供的完全⼀致),不影响B医院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即B医院认为,应由品牌⼚家对商品的质量或性能、售后服务、解决客户投诉等事项负责,实质上A公司的供应商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任责任,⽽公司也⼏乎没有能⼒承担产品质量、性能等⽅⾯的责任。2、本项⽬中公司的⽑利润低于市场⽔平,表明A公司对该批商品的定价空间很⼩,A公司⽆权⾃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所以在这⼏个⽅⾯认为A公司应该适⽤净额法;但是在业务⻆度,1、医药设备是专业性很强的,市场上设备供应链公司⼀般都不具有对设备的售后服务等能⼒,故销售合同条款的签订与采购合同基本⼀致也是可以理解,2、在整个链条上A公司接收设备也形成⼀系列关键单据,虽然设备控制权的转移是瞬时的,但是这是因为两公司的办公位置在同⼀栋⼤楼,3、关键⽑利率很低是因为基于整个集团利益来看的政策性定价。故请教陈版主基于以上背景这项业务适⽤总额法还是净额法。
回答⼈:chenyiwei
赞同主帖意⻅,A公司仅为受托采购(以销定采),不具备对受托采购的商品的控制权,是B医院的采购代理⼈,应按净额法确认该项代采购服务的收⼊。
租赁相关
1161、租赁相关
提问⼈:兔审cc99 时间:2025-12-11 09:39:50
原租赁期:2020.4.15⾄2025.4.14,⽉租⾦4万。2025.4.10⽇签订补充协议将租赁期延⻓⾄2025.4.30,延⻓期(4.15-4.30)租⾦2万,延⻓期租⾦2万怎么处理?简化处理计⼊当期损益呢,还是作为租赁变更处理?
回答⼈:chenyiwei
理论上应作为租赁变更处理,根据延⻓期租⾦的折现值调整使⽤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但是,由于本案例仅延⻓租赁期20天(不跨⽉),延⻓期租⾦⾦额较⼩,故也可以简化处理,直接计⼊当
⽉损益处理。
⾟苦陈版主 感恩
1162、⾟苦陈版主 感恩
提问⼈:爬爬呀 时间:2025-12-11 10:00:07
感谢陈版主的很多指导,⾟苦陈版主再多多指导下:
需结合具体情况、不同⾏业特点等分别考虑。提问⼈:爬爬呀 时间:2025-12-18 141013
5、需结合具体情况、不同⾏业特点等分别考虑。提问⼈:爬爬呀 时间:2025-12-18 14:10:13
针对第四点继续追问⼀下:预计负债折现率如何考虑呢?以及按多⻓时间来进⾏折现呢?因为每年都会计提并⽀付,是否可以视为流动负债,简化处理不考虑折现的影响? 回答⼈:chenyiwei
对于确定⽀付期限将超过⼀年的部分,应列报为⾮流动负债。回答⼈:chenyiwei
实务中折现率⼀般采⽤国债利率,根据预计未来⽀出时间和每年⽀出⾦额来估算未来现⾦流量。
请教陈版,处置原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企业,是否追溯调整
1163、请教陈版,处置原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企业,是否追溯调整
提问⼈:cjzhangyong 时间:2025-12-13 08:05:59
a公司是甲集团公司原来同⼀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企业,现甲集团处置a公司所有股权给甲集团的⺟公司控制的b公司,这样甲集团合并报表前期数据是否需要追溯调整回答⼈:chenyiwei
处置⼦公司,被处置⼦公司从处置⽇开始不纳⼊合并范围,此前仍需纳⼊合并报表范围。对前期合并报表不需要进⾏追溯。这⼀点与同⼀控制下合并取得⼦公司合并⽇的合并报表处理不同。
⽆论是处置给同⼀控制下的关联⽅,还是最初系通过同⼀控制下合并取得,丧失控制权时的处理原则都是⼀样的,不要对合并报表进⾏追溯调整。
求助陈版主,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
1164、求助陈版主,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
提问⼈:15030931181y 时间:2025-12-13 11:06:44
我司为⽂旅企业A,租⼊同⼀集团下⼆级公司B的街区后⼜⽆偿委托给我司下属控股企业C运营,在此期间由我司对租⼊街区进⾏改造升级,我司计⼊在建⼯程科⽬,该街区更新改造升级⻢上竣⼯,我司将其由在建⼯程转为固定资产后,对应的折旧应该计⼊什么科⽬呢
回答⼈:chenyiwei
因为该街区将成为本企业的经营场所,所以后续折旧计⼊营业成本。
公司注销问题
1165、公司注销问题
提问⼈:15030931181y 时间:2025-12-13 11:16:47
公司⽬前处于注销流程中,公司有债务问题,对应的债务多数为5年之前形成,由于联系不上债务⼈,在市级报纸上进⾏了对外公示我司拟注销的情况,经过登报45⽇之后,是否可以将预收款项确认营业收⼊和增值税,将应付账款、应付职⼯薪酬、其他应付款确认营业外收⼊呢
回答⼈:chenyiwei
建议咨询律师,逐笔核查拟核销的债务,判断是否满⾜法律规定的不再承担⽀付义务的条件,据此判断会计上是否满⾜负债终⽌确认条件。
求助陈版主,关于合并抵消的问题
1166、求助陈版主,关于合并抵消的问题
提问⼈:15030931181y 时间:2025-12-13 11:27:01
公司A从⺟公司B以6.5%的年利率借款5亿元,借⼊款项后再以7.5%的年利率将5亿元转借给下属⼦公司C⽤于项⽬建设,因开具的利息发票为普通发票,A公司合并时抵消营业收⼊时为不含税
⾦额,⽽财务费⽤为含税⾦额,在建⼯程抵消的⾦额是⽤不含税营业收⼊⾦额减去含税的财务费⽤⾦额吗,借:营业收⼊ 3537 贷: 财务费⽤ 3250 在建⼯程 287
回答⼈:chenyiwei
合并报表层⾯可资本化的利息(假设在⺟公司的合并报表层⾯,该5亿元符合认定为专⻔借款的条件,下同)仅限于⺟公司直接⽀付给银⾏的利息(不含税)。因此:
⼤股东兑现回购承诺时⼤股东及⼦公司单体报表会计处理
1167、⼤股东兑现回购承诺时⼤股东及⼦公司单体报表会计处理
提问⼈:zsmj 时间:2025-12-13 14:15:33
甲公司与其⼦公司A的少数股东B就B增资⼊股A1000万元签订了对赌回购协议,如果A公司2025年底不能IPO上市成功甲将按B增资额本⾦+年息8%单利(假设B增资缴款⽇到甲返还其本息⽇正好是3年)返还其出资及利息共计1240万元,请教陈⽼师甲公司实际兑现承诺⽀付回购款时甲与A单体报表的会计处理,⽀付回购款的本⾦增加对⼦公司的⻓投还是本息和作为对⼦公司的⻓投
回答⼈: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回购约定是对投资⼈的额外保护措施,⽽不是明股实债。相应地,此时⺟公司回购股份时应按回购价款全额(含利息)作为对⼦公司的新增⻓投成本,但因为累计利息计⼊了收购成本,故后续对该项⻓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要从严把握。
请教陈版,未取得所购买资产全部所有权的会计处理
1168、请教陈版,未取得所购买资产全部所有权的会计处理
提问⼈:⼩的哇咔咔 时间:2025-12-13 14:57:55
背景:公司属于新技术研发类型企业,采购的⼀项主要设备,供应商报价1000万元(公允价值),由于设备价格较⾼,公司与设备供应商协商,各⾃拥有设备50%的所有权,购买⽅享有对共有设备占有权和使⽤权,并承担⽇常运营维护⼯作。对于后续的资产处分必须经过双⽅共同同意,资产重⼤改造⽀出双⽅按照50%的⽐例各⾃承担。
设备使⽤期限5年,5年后购买⽅有权利以1元对价取得剩余50%的所有权。作为条件,购买⽅申请的政府补助(不仅与该资产相关,包括整个公司研发项⽬成功申报的全部政府补助)需要分
给该供应商30%。请教陈版:
会计核算⽅⾯:1、虽然未能取得全部的所有权,但购买⽅享有对共有设备占有权和使⽤权,作为购买⽅是否可以作为固定资产⼊账,⼊账价值以公允还是实际⽀付对价来计量?
是否需要预转固
1169、是否需要预转固
提问⼈:半⽄⼋两好 时间:2025-12-14 10:49:33
同⼀年发⽣的同控和⾮同控
1170、同⼀年发⽣的同控和⾮同控
提问⼈:夜未央666 时间:2025-12-15 10:02:26
求助陈版主:
A集团的B⼦公司在2025年收购了D公司(⾮同⼀控制下企业合并),同年B公司⼜将D公司⽆偿转让给A集团的另⼀⼦公司C(25年新成⽴的),那对于C公司来说,就是同⼀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了D,请问C公司在做合并报表时,对于期初数是否要追溯调整,是否要将D公司的期初数作为C公司的期初数反应?谢谢陈版主!
回答⼈:chenyiwei
C的合并报表编制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第⼆条规定。最终处理结果就是将B公司和A集团合并报表层⾯对于D公司的⾮同⼀控制下合并的结果“下推”到C公司的合并报表层⾯。
因为是在⾮同⼀控制下合并的当年进⾏同⼀控制下的股权转让,所以C的合并报表对D的追溯合并只能追溯到B通过⾮同⼀控制下合并取得D控制权的购买⽇,不能再追溯到更早的年度和期间。
chenyiwei求助陈版主,BD项⽬关于后续开发的账务处理
1171、@chenyiwei求助陈版主,BD项⽬关于后续开发的账务处理
提问⼈:会计专栏 时间:2025-12-15 13:02:17
A公司与国外B公司就X产品达成了合作协议,双⽅将在中国携⼿开展X产品的后续开发⼯作,并共同推进其商业化进程。同时,A公司还获得了该产品在中国⼤陆地区的独家代理权益。
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如下:对于后续产⽣的研发费⽤,A公司与B公司将各⾃承担50%;为获取独家代理权益,A公司需向B公司⽀付⼀笔⼀次性、不可退还且不可抵扣的款项,⾦额为500万美元。此外,后续开发过程中的⾥程碑付款安排如下:1. 在产品获得临床批准时,⽀付100万美元;2. 在实现⾸次商业销售时,⽀付200万美元。
⽬前,公司的账务处理⽅式如下:对于⽀付的500万美元独家代理权益,鉴于产品尚处于开发阶段,且尚未有经济利益流⼊企业,因此将其作为预付款项,计⼊其他⾮流动资产进⾏列报。在后续开发阶段,A公司承担的50%开发费⽤,根据⻛险程度,在研发⽀出中进⾏列报。当达到每期阶段付款条件时,将相应款项也统⼀归集⾄其他⾮流动资产。待产品后续达到资本化条件 后,将其他⾮流动资产与开发⽀出中归集的款项统⼀结转⾄⽆形资产。
请问陈⽼师,我们当前的这种账务处理⽅式是否正确? 回答⼈:chenyiwei
A公司是否实质性参与该药品的研发?还是仅仅提供资⾦?
如果仅提供资⾦,则A公司应将研发完成前所提供的资⾦暂挂其他⾮流动资产(每期末不论有⽆减值迹象,均应进⾏减值测试),到研发成功后转⼊⽆形资产——特许经营权,连同额外⽀付的500万美元⼀并构成该项特许经营权的成本,在合理期限内摊销。
请教陈版,是否属于债务重组的判断
1172、请教陈版,是否属于债务重组的判断
提问⼈:gpqg 时间:2025-12-15 14:17:04
陈版,案例背景:
甲公司是债务⼈,A 公司是债权⼈。
A 公司持有甲公司2 亿元的债权(本⾦ 1.5 亿,利息及滞纳⾦0.5 亿。其中 0.4 亿为担保债权,1.6 亿为普通债权) 由于甲公司资⾦链断裂,申请破产重整,经评估普通债权的偿债率为 3%-6%之间。
⼄公司为重整投资⼈(⼄公司与甲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由重整投资⼈出资 1 亿获取甲公司 51%的股权,甲公司的所有债务⼈将普通债权转股,从⽽获得甲公司 49%的股权(其中 A 公司获得 3%的股权)。重整投资⼈实际投⼊的 1 亿元作为甲公司的清算费⽤、共益债务及清偿各类债权的刚性资⾦。担保债权部分展期,分 7 年⽀付本⾦及利息。
同时,重整协议还约定了回购条款:
①债务⼈甲公司进⾏回购:甲公司重整完成并恢复正常经营以后,按约定将之前转股债权⼈的股权,进⾏定向回购。同时⼄公司承诺,⾃身持有甲公司的股权不回购或回购权劣后于之前的转股债权⼈。
②重整投资⼈⼄公司进⾏回购:同时满⾜如下条件(甲公司连续 5 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达到 XX 亿元,经股东会股东⼀致同意),则⼄公司可以对转股债权⼈的股权进⾏回购。
③重整投资⼈⼄公司协助其他第三⽅回购:如未来实施并购计划等,⼄公司保证转股债权⼈股东优先退出等。我的问题是:
若不属于债务重组的话,那么关于利息及滞纳⾦ 0.5 亿,A公司能否确认相关的利息收⼊呢?对于担保债权,A 公司能否确认为其他应收款进⾏核算,⽽对于普通债权转为股权,作为其他权益⼯具投资是否恰当呢?
2、若不属于债务重组的话,那么关于利息及滞纳⾦ 0.5 亿,A公司能否确认相关的利息收⼊呢?对于担保债权,A 公司能否确认为其他应收款进⾏核算,⽽对于普通债权转为股权,作为其他权益⼯具投资是否恰当呢?
谢谢陈版! 回答⼈:chenyiwei
此类债务偿还安排是债务⼈重整的整体安排的⼀部分,实务中⼀般将其作为债务重组处理(虽然引⼊了投资⼈,但投资⼈并不直接向债权⼈偿还债务,偿还债务仍是债权⼈和债务⼈双⽅之间的安排,重整投资⼈的回购只是补充保障)。⽬前很多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都是此类业务模式。
即使考虑到重整投资⼈的介⼊,不认为这是严格意义上的债务重组,但会计处理结果仍然是不受影响的。债务重组准则本来就是建⽴在⾦融⼯具准则基础上的,即使没有债务重组准则,按照
⾦融⼯具相关准则的规定和原则也可以得出相同的处理结果。
对于利息和滞纳⾦能否确认,应谨慎评估引⼊投资⼈后债务⼈还款能⼒的改善情况,如果有实质性改善的,则可以转回此前计提的部分坏账准备(按最新的预计可收回⾦额折现值调整),相应增加利息收⼊的计算基数。
对于担保债权,还款⾦额能够合理估计的,可继续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流动/⾮流动资产等)核算及列报;对于转股取得的股权,如果拟⻓期持有的,可指定为其他权益⼯具投资,否则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损益的⾦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流动⾦融资产。
提问⼈:gpqg 时间:2025-12-17 15:45:18
请教陈版,如果作为其他权益⼯具投资来核算,其公允价值能否按照:
1 亿/51%,计算出 100%股权的公允价值。然后再乘以 3%,作为其他权益⼯具投资的⼊账价值呢? 谢谢陈版!
回答⼈:chenyiwei
重整投资⼈愿意出1亿元取得51%股权并控股,可能有其他特殊考虑,不能据此按⽐例测算取得的3%股权公允价值。建议单独评估。
同⼀控制下已费⽤化的专利转让,是否需要确认为⽆形资产?
1173、同⼀控制下已费⽤化的专利转让,是否需要确认为⽆形资产?
提问⼈:伊可赛艇 时间:2025-12-15 15:49:21
请教⼤家:
集团⼦公司A成⽴了研发部⻔进⾏专利开发,并发⽣⼈员成本。但在注册时由⼦公司B进⾏了专利申请,由于集团评估专利尚未达到商⽤化程度,因此历史A公司的成本均进⾏了费⽤化处理。现在集团想将研发业务收拢到新成⽴的⼦公司C,由B转让20项专利给C,假设历史成本拆分如下:
A公司发⽣研发⼈员成本 100W元,对应15项专利
B公司发⽣委托外部⼈员研发成本 30W元,对应剩余5项专利
①在B转让专利给C时,B、C以及集团合并层⾯的会计处理应该是怎样的?
⽅案⼀:B冲销历史成本30W元,C确认30W元费⽤,集团合并层⾯不做调整。
解释⻆度:历史研发专利费⽤由于未满⾜⽆形资产确认的条件,确认费⽤化处理,同⼀控制下转让专利的⾏为,并不会导致集团对于⽆形资产的判断发⽣改变,因此C公司仍然按费⽤化进⾏处理。
⽅案⼆:B确认资产处置损益,C确认⽆形资产30W元。集团合并层⾯冲销⽆形资产与资产处置损益,后续损益影响按⽆形资产预计使⽤寿命摊销。
解释⻆度:即使历史账务处理为费⽤化,但关联⽅交易应按独⽴公允价值确定,专利的独⽴公允价假设由资产评估师评估价格为历史成本30W元,因此需要确认对应资产。
②衍⽣问题,C在接收B的专利、⼈员以及实物资产后,后续引⼊外部第三⽅投资,但集团仍然对C拥有实际控制权,如果加⼊此部分因素,则问题①的会计处理是否会产⽣差异? 求陈版主帮忙看看,其他关于专利相关的会计分析帖在下⽅链接
https://bbs.esnai.com/forum.php? … hlight=%D7%A8%C0%FB https://bbs.esnai.com/forum.php? … hlight=%D7%A8%C0%FB
回答⼈:chenyiwei
⾸先明确讨论前提:假设虽然上述交易是集团内部的资源整合和业务重组导致,但整体上是公允的,不考虑权益性交易因素。则在此前提下:
参照《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4号》之“4-3 外购研发项⽬的会计处理”:外购研发项⽬并后续⽤于⾃⾏研发的相关⽀出,其会计处理应遵守企业内部⾃⾏研发⽀出的资本化政策。若该外购研发项⽬⽤于公司⾃身研究阶段或尚未达到资本化时点的开发阶段,则公司应将其相关⽀出予以费⽤化,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可通过将其对外出售等⽅式,在未来期间很可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流⼊。
如果这些研发项⽬或专利权在⼦公司A、B、C之间转移时,相关研发⽬标尚未达到,还需要进⾏进⼀步的研发投⼊,则需根据该研发项⽬是否已进⼊资本化阶段,作出不同的处理:如果仍处于费⽤化阶段,则购买⽅⽀付的价款应全部费⽤化(计⼊研发费⽤);反之则可以资本化(计⼊开发⽀出——资本化⽀出)。
⽆论涉及各⽅的个别报表层⾯如何处理,合并报表层⾯均应保持会计处理的延续性,不应因同⼀项资产在不同⼦公司之间的转移⽽改变其确认和计量的结果。
⾮经常性损益界定
1174、⾮经常性损益界定
提问⼈:2994043641 时间:2025-12-15 16:24:59
陈版您好,请问对于公司转让股权后,尚未收回的股权款对应计提的坏账准备,该坏账准备在计提时属于⾮经常性损益吗?因为考虑到该笔款项是⾮经营交易形成的,所以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放到⾮经常性损益
回答⼈:chenyiwei
虽然该笔款项是属于⾮⽇常活动(股权转让)形成,但对其计提坏账准备的损益影响不属于⾮经常性损益。
请教陈版,股份⽀付离职后继续授予,应该怎么处理?
1175、请教陈版,股份⽀付离职后继续授予,应该怎么处理?
提问⼈:wx_6483e7857327 时间:2025-12-15 17:02:56
求助陈版,有⼀家公司员⼯持股计划,2025年5⽉份授予,2026年5⽉解锁。
现在有员⼯2025年离职,查了相关规定,是说有权收回,或者转让给其他⼈,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式。
⽬前公司的处理是继续授予给离职的员⼯。
请问这样的话离职相关员⼯的费⽤是按照原来的继续分摊还是加速分摊,本期⼀次性确认费⽤? 回答⼈:chenyiwei
该做法意味着放弃了原先的服务期限条件要求,故等待期在放弃该要求时(即激励对象离职时)⽴即届满,相应地剩余股份⽀付费⽤应加速确认。即按加速可⾏权处理。
请教陈版主-收⼊对价分摊
1176、请教陈版主-收⼊对价分摊
提问⼈:sherrywei 时间:2025-12-15 18:02:20
请教陈版主,我们为⼴告主提供⼀些整合的⼴告服务,包括线上以及线下活动。前期提供线上⼴告资源,最后会有线下的⼴告活动。⽬前的问题是使⽤刊例价进⾏分摊后,主要成本发⽣下线下活动,导致前期收⼊⾼,后期成本⾼。
对于不同履约义务的分摊,我们是否可以采⽤成本分摊的⽅法?整体服务收⼊总⾦额,根据线上和线下分别的成本进⾏分摊,这样收⼊和成本会更加匹配。因为和对⽅谈判的是⼀个整体合同,默认线下和线上的⽑利率相同,所以⽤成本进⾏分摊,刊例价因为折扣会不统⼀,所以使⽤刊例价会让线上的收⼊畸⾼。
谢谢~
回答⼈:chenyiwei
根据收⼊准则规定,将合同总价(交易价格总额)分摊到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应以各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例为基础。准则还规定了涉及商业折扣、可变对价等情形时的分摊⽅法。
就主帖案例⽽⾔,应关注正常情况下是否也会对刊例价进⾏打折,通常打折幅度多⼤?如果在刊例价基础上打折已成为⾏业惯例,则直接以刊例价作为线上⼴告这⼀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并不合理,需考虑⾏业惯例中的打折因素的影响。
实务中如果难以确定通常情况下的刊例价折扣幅度,也可以考虑采⽤成本⽐例作为分摊基础,但其分摊的结果不应与单独提供的线上和线下⼴告服务的收⼊⽔平差异过⼤。
请教陈版,关于 OEM 业务,总额法净额法的问题
1177、请教陈版,关于 OEM 业务,总额法净额法的问题
提问⼈:gpqg 时间:2025-12-15 23:03:59
陈版,
[color=rgba(0, 0, 0, 0.85)][backcolor=rgba(0, 0, 0, 0.04)]甲企业向⼄企业提供润滑油业务。但是该润滑油是从中⽯油进⾏采购(采购后委托中⽯油进⾏⼀系列的调试),调试完成后直接出售给
⼄企业。货物并没有直接经甲企业的⼿。甲企业在这个过程中,主要是向中⽯油提供调试。因为油的品质必须要满⾜⼄企业的具体的特殊需求才可以。只有甲企业知道具体的指标需求(甲企
业掌握具体的油品核⼼参数)。中⽯油提供的油需要经过甲企业进⾏检测分析,检测分析完,符合具体指标后,才能向⼄企业提供。同时若⼄企业最终发现该油品有问题,由甲企业承担相关责任。
[color=rgba(0, 0, 0, 0.85)][backcolor=rgba(0, 0, 0, 0.04)]我的问题是,站在甲企业的⻆度,其身份是主要责任⼈还是代理⼈呢?对于这种代加⼯业务,该如何分析呢?
[color=rgba(0, 0, 0, 0.85)][backcolor=rgba(0, 0, 0, 0.04)]谢谢陈版! 回答⼈:chenyiwei
“只有甲企业知道具体的指标需求(甲企业掌握具体的油品核⼼参数)。中⽯油提供的油需要经过甲企业进⾏检测分析,检测分析完,符合具体指标后,才能向⼄企业提供。同时若⼄企业最终发现该油品有问题,由甲企业承担相关责任。”:这⾥的油品核⼼参数和调节过程是否复杂?技术上能否将其交付给油品供应商,由供应商直接调节?是否仍属于简单加⼯范畴?
不能因为存在该调试环节就必然认定甲企业是主要责任⼈,应参照委托加⼯中受托⽅是否为主要责任⼈的判断原则进⾏分析。⼀个直观的指标就是本企业的加⼯调试成本占总成本的⽐例。
求助陈版主,关于国资回购开发商产品的会计处理
1178、求助陈版主,关于国资回购开发商产品的会计处理
提问⼈:leonking333 时间:2025-12-16 10:09:48
事项背景:
区政府拟出售⼟地(住宅+商业),经区政府协调后,该⼟地共同出售,有中标⽅进⾏开发,开发完成后,由区级国资A公司进⾏回购商业部分(即单独1幢),A公司与开发公司就此拟定回购协议,协议约定如下:
回购价格回购价款由实际成本交⼟地成本、前期费⽤、⼯程费⽤(均含税价)组成。
⼟地成本系⼟地成交总价以及对应的⼤市政配套费、契税、印花税,但⼟地成本不得超过⽬的地块起始价溢价率35%,超出的部分由开发商承担。
前期费⽤系标的物业的设计费、规费和前期⼯程费。
⼯程费⽤:标的物业的⼯程建设费⽤(含税),包括建安,设备,室外等
付款节点:
⼟地成本部分按照⼄⽅实际⽀付的进度,同步⽀付给开发商;
前期费⽤及建安费⽤,按⼄⽅⼯程进度分批次付款给开发商,即①取得施⼯许可证⽀付15%;②标的物业取得预售证⽀付30%;③标的物业竣⼯验收⽀付40%;④标的物业交付后8个⽉内完成实际成本结算,⽀付剩余款项。
交付条件:⼄⽅应当找双⽅协商确定的⼯期、物业规划、施⼯标准按照完成标的物业的验收、交付⼯作。
上述合同签署内容,被审计单位认为,该业务实际是区政府⽆法拆分⼟地进⾏拍卖,因此产⽣了由区政府下属国资企业向开发商回购该部分建成的商业⽤地,且其表示该商业⽤地的设计由A 公司进⾏主导,开发商在开发建设过程中A公司具有对商业部分的监督权,认为实质是代建形式。⽬前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按照合同约定达到付款条件⽀付⼯程款时,确认在建⼯程。并且就专⻔为⽀付该⼯程款借⼊的借款所产⽣的利息,进⾏资本化。请问陈版主,上述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回答⼈:chenyiwei
主帖案例中,对于商业部分是⼀开始就约定要回购的,且约定了具体的回购条款,因此对于中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上是提供该商业楼的代建服务,可对此参照建造合同的会计模式进⾏处理,不同于作为开发产品的住宅部分。
在按照建造合同模式进⾏会计处理时,⼟地款作为代收代付处理,不计⼊收⼊和成本(即净额法确认收⼊),仅就本企业实际投⼊的成本(前期费⽤、⼯程费⽤)确认成本和收⼊。
资不抵债的⾮全资⼦公司吸收合并后少数股东权益的计算
1179、资不抵债的⾮全资⼦公司吸收合并后少数股东权益的计算
提问⼈:GingLF 时间:2025-12-16 11:29:07
求教,我公司是国企,下设三个⼦公司,都是控股但都不是全资,现在想把这三个⼦公司都吸收合并掉,其中有⼀家⼦公司是资不抵债的状态,吸收合并后,在计算少数股东权益时的⽐例怎么算,若⽤单户报表时候的少数股东权益加起来后除以合并后⺟公司净资产,则算出来为负数,和实收资本的⽐例不相符,同时,这种吸收合并是否需要评估?请问应该如何处理,是否有相关案例或者准则说明。
回答⼈:chenyiwei
在存在少数股东的情况下,⺟公司对⼦公司的吸收合并需进⾏评估,依据⼦公司净资产的评估值确定应⽀付给少数股东的合并对价(例如⺟公司的股份或者现⾦)。吸收合并后,在这些原⼦公司层⾯不再有少数股东权益,原先的少数股东权益有可能上翻⾄⺟公司,即原少数股东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
请教陈版,执⾏国家战略整合进⾏股权重组,股权交易事项如何账务处理
1180、请教陈版,执⾏国家战略整合进⾏股权重组,股权交易事项如何账务处理?
提问⼈:⾍⾍⻜6483 时间:2025-12-16 14:58:49
A公司持有其控股⼦公司B公司(B公司为上市公司)37%股份。为了执⾏国家业务整合⽅案,2020年A公司作为发起⼈之⼀,将其持有B公司19%股权以评估价3亿元(转让价)换取了C公司3%的股份(⼀元⼀股,C公司后续拟上市,尚未上市),该交易过程未产⽣现⾦收⽀。交易完成后,A公司仅持有B公司18%的股份,A对B上市公司不存在控制及重⼤影响;A公司持有C上市公司3%股份 ,C公司持有B公司19%股份。国家税务总局专⻔发⽂对该笔交易涉及的所得税予以免交。A公司⾃2021年1⽉1⽇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融⼯具确认和计量》(财会
〔2017〕7号),将剩余持有B公司18%的股份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记⼊其他综合收益的⾦融资产,⾃⻓期股权投资科⽬调整⾄其他权益⼯具投资科⽬。
另外,协议约定:C公司成⽴⼀年以后,A公司可对外转让股权,如未能转让,C公司回购0.5%股权(五千股),按评估价(如相较1元,波动5%以上,重新协商)定价。上述约定已经执⾏, 转让款已收到。
请问:
求助陈版主:特许经营权下⾃建⼴告LED⼤屏的账务处理
1181、求助陈版主:特许经营权下⾃建⼴告LED⼤屏的账务处理
提问⼈:Koko123~ 时间:2025-12-16 15:48:20
请教陈版主,A公司为⼀家⼴告公司,跟B公司签订合作协议,A公司授予B公司某⾼铁站媒体资源2025年6⽉1⽇⾄新建⾼铁站投⼊运⾏起的独家⼴告代理经营权。2025年9⽉应B公司要求A公司在⾼铁站户外投资新建了户外数字地标LED⼤屏,该数字⼤屏合作协议到期后A公司⾃⾏处置。因新建⾼铁站预计于2027年10⽉投⼊运营,届时该LED地标钢架主体⽆法搬⾛再利⽤,LED 屏幕能否再次利⽤未知。1.A公司将该地标LED⼤屏在⻓期待摊费⽤核算,按2年摊销,这样处理是否合理?
2.如果要确认为固定资产的话,与公司会计政策的折旧年限(5年)不⼀致,能否缩短⾄与特许经营期⼀致的2年呢?
回答⼈:chenyiwei
该⼤屏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的固定资产定义(为⽣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且使⽤寿命超过⼀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和确认条件(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因此应确认为固定资产。实务中有确认为⻓期待摊费⽤的情况,但严格来说不符合准则规定。
该项固定资产的摊销年限为预计可使⽤年限,由于系⾼铁站投运前的临时设施,故其折旧期限(预计使⽤寿命)⾄该⾼铁站预计投运⽇⽌。由于其情况特殊,故短于⼀般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合理的。
求助陈版主,关于提前提供服务,半年后再签订合同的前期收⼊确认问题
1182、求助陈版主,关于提前提供服务,半年后再签订合同的前期收⼊确认问题
提问⼈:lardqiu 时间:2025-12-16 17:13:03
案例是这样的,某公司A有⼀批资产,我们企业B从1⽉1⽇开始为A的资产提供运营服务,投⼊⼈⼒物⼒成本费⽤,A预计7⽉1⽇通过招标的⽅式,选取签订合同的运营单位,由于我们企业B 有前期提前投⼊及经验优势,我们中标的可能性基本为100%,⽽且A在做招标价格测算的时候,是有考虑我们从1⽉1⽇⾄6⽉30⽇所付出的成本的,如果7⽉1⽇签订3年的合同,我能否确认1
⽉-6⽉的营收,⾄少覆盖我的运营成本费⽤⽀出?否则业务的利润就会出现⾮常⼤的波动,1-6⽉⽆收⼊,7-12⽉有收⼊,明年的1-12⽉每⽉都有收⼊,这种情况不能反映企业的经营实际。我想法是,可否把1-6⽉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资本化先,后续再按3年合同期来分摊,这样利润不会太波动。这样可以⾏么
回答⼈:chenyiwei
参阅:https://bbs.esnai.com/thread-5495142-1-1.html。不建议采⽤主帖中的做法。
求助陈版主:次年豁免部分股权转让款账务处理
1183、求助陈版主:次年豁免部分股权转让款账务处理
提问⼈:⼼欲⽆痕 时间:2025-12-16 22:15:53
陈版主好:
(1)2024年A公司转让联营企业C公司全部股权给B 借:其他应收款 640万元
贷:⻓期股权投资 220万元投资收益 420万元
(2)
2025年A与B签订了补充协议:如下图
1-协议.png (79.16 KB, 下载次数: 1)
下载附件
2025-12-17 11:06 上传
请问2025年A公司对于豁免的320万元其他应收款,该如何进⾏会计处理,采⽤以下那种⽅式?
固定资产资本化⼤修理费⽤
1184、固定资产资本化⼤修理费⽤
提问⼈:安好 时间:2025-12-16 22:58:16
2025年注会会计教材56⻚有这样⼀段话“企业对固定资产进⾏定期检查发⽣的⼤修理费⽤,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部分,可以计⼊固定资产成本或其他相关资产的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费⽤化,计⼊当期损益。”
请问这⾥的计⼊其他相关资产的成本是指什么情况?谢谢! 回答⼈:chenyiwei
“其他相关资产成本”可能主要还是指产品的⽣产成本,即对⽣产设备的⼤修理等⽀出有可能可以计⼊制造费⽤,由本期或者⼀段时间内的产品成本承担。但个⼈理解,计⼊制造费⽤的⽅法要慎
⽤,因为可能导致不同期间的产品成本不可⽐。对于⽣产设备的⼤修理⽀出,个⼈更倾向于直接计⼊营业成本。
⼀般情况下不应计⼊⻓期待摊费⽤之类科⽬。
⽀付股权收购前税务罚款单体账务处理
1185、⽀付股权收购前税务罚款单体账务处理
提问⼈:半⽄⼋两好 时间:2025-12-17 01:07:29
背景:⾮同⼀控制下,2024年12⽉31⽇,A公司收购B公司持有的C公司100%股权,⽀付价款100万,⼀次性⽀付完毕。合同约定,如果C公司存在历史税务问题,被税务局罚款,⾦额由原股东B公司承担。2025年C公司⽀付收购⽇前税款及滞纳⾦10万元。
C公司账务处理应为 借:税⾦附加(在不调整期初情况下)+营业外⽀出 10万 贷:货币资⾦。
①如果C后续收到款项,那么 借 货币资⾦ 10万,贷:资本公积 10万;在暂时未收到款项,是否需要确认 其他应收款、资本公积?
②如果C收不到款项,A、C与原股东B沟通⽆果,合并报表层⾯A公司是否要调整出 商誉 10万?
③如果A公司收到10万,或者未全部⽀付股权收购款,后续不再⽀付,且A、C公司约定不⽤⽀付给C公司,是否可以调减⻓投⾦额,变成90万? 回答⼈:chenyiwei
此问题可参照即将发布的解释19号中关于补偿性资产的规定处理。
废旧家电原材料存货跌价测试时的可变现净值计价基础
1186、废旧家电原材料存货跌价测试时的可变现净值计价基础
提问⼈:i退堂⿎ 时间:2025-12-17 09:45:17
陈版主好!公司主要业务为废旧家电拆解以及⼆⼿家电销售,季末进⾏存货跌价测试时。⽬前公司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采⽤的是测试当⽉采购存货的加权平均价格,即该物料可变现净值=(∑不同供应商的当⽉采购量×不同供应商当⽉⽉平均单价)÷当⽉采购量。请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是否需要根据拆解后产成品的售价为基础扣除加⼯费后确认原材料价格?对于具有明显淡旺季性质且可直接出售的瑕疵品(如空调),在计算可变现净值是是否要考虑淡旺季影响?若需考虑,该如何考虑呢?希望得到陈版主的指导回复,谢谢!
回答⼈:chenyiwei
由于购⼊废旧家电并不是作为旧货出售,⽽是拆解后出售产成品,故应以产成品售价扣减拆解、加⼯成本和相关税费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算依据。
对于具有明显淡旺季性质且可直接出售的瑕疵品(如空调),如果有较多的收购后直接出售的案例,则应根据预计出售时间考虑淡旺季价格波动的影响。
求助陈版,关于租赁变更可否调整当年成本问题
1187、求助陈版,关于租赁变更可否调整当年成本问题
提问⼈:Yu9696 时间:2025-12-17 11:47:04
案例情况:B被A控制,A在20X5年初将⼀建筑出租给B,B在账上做使⽤权资产核算,在20X5年3⽉收到通知因社会因素该建筑不能使⽤,故A对B进⾏进⾏减免10个⽉(3-12⽉)租⾦,但在
20X5年10⽉才签订免租合同。
财务⼈员意⻅:该事项属于租赁变更采⽤未来适⽤法 ,应该在在租赁变更⽣效⽇,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那就是在20X5年10⽉重新确认新的使⽤权资产,但是因为20X5年3⽉后该建筑已经不可⽤,相关的收⼊也没有实现,出于会计信息谨慎性的原则,冲减当年产⽣的成本。在以后年度还是按新的使⽤权资产计提折旧,也避免以后年度折旧变少,但相关的收⼊没有变化造成的⽑利率偏⾼。
请陈版指示:该种⽅案是否可⾏,准则只是说了不能追溯调整以前年度,但是当年(当期)能否修改并没有明确说明。回答⼈:chenyiwei
2025年3⽉收到关于该建筑不能使⽤的通知,后续是整改后可以恢复使⽤,还是永久不能再⽤?如果是永久不能使⽤,则租约何时解除,租⾦⽀付到何时? 另外,该房屋的实际使⽤情况如何?在哪些时段停⽌使⽤?
请教陈版主,投资企业员⼯跟投采⽤总额法还是净额法
1188、请教陈版主,投资企业员⼯跟投采⽤总额法还是净额法
提问⼈:zhaixd 时间:2025-12-17 11:5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