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2年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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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
- 作者: 陈奕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技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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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2年08月)
新收入准则:CIF条件下外销收入的运保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7、新收入准则:CIF条件下外销收入的运保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提问人:fifly 时间:2022-08-01 18:19:23
回答人:chenyiwei
增值税方面,应当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开票和纳税,与会计上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无关。
是。但要注意:如果是租约随同房屋产权一并转让,则应关注租约约定的租金等条款是否符合转让时点的市场公允条款,如不符合的,需考虑将转让价款总额中合理区分房屋产权价款和租
3、是。但要注意:如果是租约随同房屋产权一并转让,则应关注租约约定的租金等条款是否符合转让时点的市场公允条款,如不符合的,需考虑将转让价款总额中合理区分房屋产权价款和租
赁权益让渡价款,以合理确定房屋入账价值和租赁合同权益入账价值,后者应在剩余租赁期内摊销,以作为对该期间内经营租赁租金收入的调整。
提问人:hjfdtc 时间:2022-08-29 17:14:59
回答人:chenyiwei
此前经营租赁下因合同约定的收款进度和累计确认收入不同导致的应收或预收,在合同变更后继续保留,但需相应增加或减少变更后经营租赁在剩余租赁期内可确认的租金收入总额。
为何由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承担回购义务?是否为了规避上市公司对其并表?
4、为何由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承担回购义务?是否为了规避上市公司对其并表?
提问人:潇湘伊人 时间:2022-08-24 14:18:27
陈老师,您好,审计的一家物流仓储企业,业务中有质押监管服务,一般约定监管期限是一年,如融资敞口占用时间超过一年,则按融资敞口占用实际时间时间收费,监管服务费由被监管企业支付,一般会预收一年的监管服务费,监管合同约定被审计单位只有接到银行出具的解除监管通知书才能终止监管服务。问题1:有部分客户由于经营出现问题、停产停业、质押物被查封、法律案件较多等问题,无力偿还银行的利息及本金,也不支付被审计单位的监管服务费,但被审计单位因未接到解除监管的通知书,因此要持续监管,这种情况会持续2-3年时间,被审计单位 通过各种方式催收(电话邮寄、邮件、现场张贴)等方式进行催收,都是无果的状态,得不到企业对欠款认可的回执。请教陈老师,这部分无法收回的收入能确认吗?
回答人:chenyiwei
在监管期间,该物流仓储企业如发现客户支付监管费的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则应对“对价能否收回”的问题进行重估,如认为很可能不能收回的,则不确认收入,但为此发生的成本仍应直接计入营业成本,即可能出现只有营业成本而无对应收入的情况。后期如果客户支付监管费的能力恢复,再补充确认收入。
提问人:潇湘伊人 时间:2022-08-26 09:14:32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潇湘伊人 时间:2022-09-07 08:45:34
陈老师,您好,实务中有个问题请教您,审计一个城投公司甲,甲公司和该地政府签订了PPP协议,协议约定了甲公司承担该PPP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政府每年以确定的金额支付甲公司的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费。根据该协议,项目组依据解释14号判断为PPP金融资产模式。但PPP项目实际执行中,甲公司只承担了向银行借款以及向施工方付款的部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政府方(教育局)和施工方签订,施工方的发票开给教育局,政府每年只给甲公司拨付还本付息金额,陈老师,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该城投公司名义上是社会资本方,但事实上并未提供建造服务,也没有对建造服务承担首要责任,本质上只是融资提供者的角色。相应地,不应确认建造收入,仅就其提供的融资
服务确认利息收入,并就相应的银行贷款利息确认利息支出。这部分利息支出不可以资本化。
提问人:潇湘伊人 时间:2022-09-26 16:15:30
陈老师,您好,请教您一个问题,A集团持有上市公司甲8%的股份,A集团的子公司B公司持有上市公司甲32%的股份,请教陈老师,A集团单体、B公司单体以及集团合并层面应该怎么处
理?
回答人:chenyiwei
A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甲40%的股权,一般理解应当是具有重大影响的。据此: A的个别报表层面对其直接持有的8%股权应按权益法核算;
B的个别报表层面,如果B有权以自己名义向甲公司派驻董事,或者以其他方式具有重大影响的,则对其持有的32%股权应按权益法核算。但如果B属于“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的,则也可以选择将其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A的合并报表层面对合计持有的40%股权均按权益法核算。但如果B属于“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的,则也可以选择将B持有的32%股权在合并报表中继续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因为仅仅是部分业务的划转,因此B公司的分红、盈余公积计提等不需在合并报表中模拟。提问人:benbenxiong66 时间:2022-08-05 181502
提问人:benbenxiong66 时间:2022-08-05 18:15:02
谢谢陈版主,另外还想请教下,在该业务合并中划转的资产负债,1、在编制以前年度比较报表时是否应该追溯至当时时点并纳入比较报表;2、对于该部分划转的资产负债在比较报表中的差 额应计入往来还是资本公积?;3、对于因比较报表中并入的净利润,应如何过渡至资产负债表中,应计入往来还是资本公积?
回答人:chenyiwei
系统集成项目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考虑硬件是否单独构成一项履约义务,以及对该项履约义务是否应采用净额法等因素。具体请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2-1-4(软件开发企业提 供解决方案的收入确认问题)”。
1、系统集成项目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考虑硬件是否单独构成一项履约义务,以及对该项履约义务是否应采用净额法等因素。具体请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2-1-4(软件开发企业提 供解决方案的收入确认问题)”。
提问人:gulgdx 时间:2022-08-10 09:44:09
再请教陈老师,在新收入准则下:
2、建议按净额法处理;3、取决于电费和服务费能否明确区分,以及外购电在总成本中所占比例是否重大,可能需要更进一步的信息才能分析。 提问人:wang5333219 时间:2022-08-31 172802
提问人:wang5333219 时间:2022-08-31 17:28:02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对外购电力成本按净额法处理。
受限外币期末汇率折算
2422、受限外币期末汇率折算
提问人:eeeeeelson 时间:2022 07-11 10:01:40
陈版好,请教一个外币折算的问题。
回答人:chenyiwei
受限的外币存款也会使得企业面临汇率变动的风险和收益,因此也属于外币货币性项目。期末也需要对其进行汇兑损益调整,这与其使用是否受限无关。
提问人:eeeeeelson 时间:2022-08-11 21:27:47
陈版,如果是卖了一个远期外汇合同,已经约定了一个结汇价,那是不是就不用确认汇兑损益了?
回答人:chenyiwei
不可以这样考虑。远期外汇合约单独作为一项衍生金融资产。原外币应收应付款项正常确认汇兑损益。
生产线投产后,厂房的折旧计入制造费用,最终计入产品成本。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2-08-02 195901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2-08-02 19:59:01
还需请教陈版,这个产线在在建期间,这个房屋的折旧是计入管理费用还是计入产线的在建工程?
回答人:chenyiwei
两种观点均有,也都可以接受,但更倾向于计入管理费用处理。
求助关于债转股
2712、求助关于债转股
提问人:vindicator666 时间:2022-08-01 09:22:23
请教陈版:
我公司A现有一个全资子公司B,实收资本3000万元,因为长期亏损目前净资产评估值只有2700万元。现在B的债权人C准备将对B的900万元债权债转股,因为B的评估值低于实收资本,所以
900万元计划全部计入B的实收资本,C持有B的股权比例为900/(3000+900)=23.08%,但C对B没有重大影响,所以C准备将B的股权作为金融资产。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C持有B股权的初始公允价值=(B股权的评估值+C转股债权的公允价值)*转股后C对B的持股比例。 就主帖中所述情况,应关注以下问题:
请教陈版:集团层面增资股份支付处理
2713、请教陈版:集团层面增资股份支付处理
提问人:a2285000 时间:2022-08-01 10:06:39
请教陈版:目前有核心员工(原股东)在集团层面通过低价增资入股(未实缴)方式获得股权激励,按照同期入股的外部投资者的入股价格做股份支付处理,但是由于IPO对集团层面是否需要实缴到位并无明确的限制性要求,故该股东在出资期限允许范围内无实缴出资计划。因此,请教陈版上述未实缴出资而进行股份支付的处理是否合理?股份支付的获取收益强调的是分红权还是表决权?
回答人:chenyiwei
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的关键点在于确定授予日。根据该准则讲解,授予日的定义是“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其中“获得批准”,是指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就股份支付的协议条款 和条件已达成一致,该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的批准。这里的“达成一致”是指,双方在对该计划或协议内容充分形成一致理解的基础上,均接受其条款和条件。如果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在提交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之前存在必要程序或要求,则应履行该程序或满足该要求”。
因此,判断授予日的关键点并不是在于出资款实缴,而是激励对象在与相关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获得了低价增资的权利。后续即使未实缴或者放弃实缴,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也应确认。
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物业管理费及增值服务是否都需要在免租期内分摊?
2714、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物业管理费及增值服务是否都需要在免租期内分摊?
提问人:17603000939 时间:2022-08-01 10:31:54
案例背景:公司与承租人签约了1.租赁合同、2.物业管理服务合同、3.增值服务合同。1.租赁合同租期为2022年4月1号至2027年6月30日,其中22年4月1日至22年6月30日为免租期(总租赁期 共5年外加3个月免租期),免租期主要是供客户进行装修,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内免予缴纳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增值服务费,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物业管理费用金额和增值服务费金额。公司另与承租人签约了2.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3.增值服务合同,其中约定的服务期限为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合同中未提及免租期)。各合同都是约定按季预付款项。物业管理费主 要是:房屋主体维护管理、园区安保及环境维护,增值服务费包括:中央空调系统、安保系统、货运电梯等。
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中提出: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应当确认租金收入。想请问陈版和有经验的前辈们:
对于物业管理费用及增值服务费收入部分,是否也需要采用等同于租金收入的方式,在整个租赁期内计算现值并进行分摊?
免租期是否也需要考虑对物业管理费和增值服务费进行分摊并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对于物业服务和增值服务,出租人应将其予以分拆,单独作为一项服务进行会计处理,不适用租赁准则。根据租赁准则第十一条规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关于交易价 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
在上述分拆的基础上,对于分摊到物业服务和增值服务的合同价款,应在相关服务的提供期间内,根据履约进度逐步确认收入。例如,如果装修期间内未提供增值服务,则装修期间内不确认
增值服务的收入。
向达人支付房屋租赁会计核算明细项目
2715、向达人支付房屋租赁会计核算明细项目
提问人:Anne0103 时间:2022-08-01 13:24:07
陈板主,您好:
我方系MCN公司,通过签约网红或达人给品牌方提供品牌代运营业务;我方与达人(或网红)就品牌方实现的销售额按一定的比例进行结算。想请教陈版主,我方给达人租赁的房屋应计入哪个成本明细项目。
回答人:chenyiwei
“我方给达人租赁的房屋”是什么目的和用途?达人使用这些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
购买少数股东股权期末少数股东权益列报问题
2716、购买少数股东股权期末少数股东权益列报问题
提问人:1226829524 时间:2022-08-01 13:28:48
陈老师您好
日常交易中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在母公司个别报表中按实际支付的对价确认长投的增加;
在合并报表中,将新增持股比例对应的净资产本次购买的少数股东份额与单体层面支付的对价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现在的问题是:此时合并报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金额如何列报
具体示例如下:
假定购买日为12.31日,此时子公司个别报表所有者权益金额分别为:
实收资本 100
资本公积 100
未分配利润 1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0
购买日前持股比例为70% 长投成本为70
12.31日支付50万元购买公司20%股权,购买后持股比例为90%
本年度子公司净利润为10
此时个别报表中确认的购买少数股东权益对应的长投成本为50 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50
贷:银行存款 50
合并报表中按购买日可持续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对应的20%股权的价值为1000.2=20, 与个别报表购买少数股东股权成本50间的差为30 合并报表层面做如下处理
借:资本公积 3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0
此时合并报表层面的长投成本为 70+50-30=110
合并报表中其他抵销处理为: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影响
2717、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影响
提问人:hanlihua5945 时间:2022-08-01 13:57:56
陈老师,您好,客户于2022年6月13日授予高管68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为8.38元/股,授予日公允价值为13.46元/股,1次授予分3批解锁,3次解锁比例分别为33%、33%、34%, 等待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2022年半年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问: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需要分批判断是否具有稀释性吗?
回答人:chenyiwei
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质上等于期权,授予日不需要实际缴纳出资,因此会计上不涉及确认库存股。该类限制性股票对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与授予期权相同。
恢复控制权问题
2718、恢复控制权问题
提问人:jsgzxm 时间:2022-08-01 14:24:05
陈版主求助:关于失控后再恢复控制子公司的合并问题
某上市公司披露,因失去对子公司控制于2021年10月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1年报将原长期股权投资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现公司经过多方努力恢复了对子公司的控制权,重新 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请问,公司是在恢复控制权日起重新将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还是视同一开始就控制,追溯调整?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管理失控”不能认为是会计意义上的“丧失控制权”。会计上应视同一直控制该子公司。此前将其转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并且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做法很可能是错误的,需做差错更 正。
参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上市公司以前年度对外收购子公司,本年度出现子公司拒绝向上市公司提交财务报表、账簿等关键资料,或阻挠上市公司进入办公现场进行审计等”失控”情形。对此,上市公司未充分考虑其是否依然享有对子公司施加控制的实质性权利,如能够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内部权利机构,或者外部司法途径等方式,继续行使控股股东权力,包括更换管理层、获取印章及账簿资料以及接管经营管理等,仅依据形式上的”失控”认为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未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对于实务中的类似情形,上市公司应充分分析子公司”失控”产生的原因,审慎判断其对公司经营、财务决策的影响程度并予以恰当披露。
请教陈版,关于同一控制下的股权划转问题
2719、请教陈版,关于同一控制下的股权划转问题
提问人:财务知多少 时间:2022-08-01 14:51:03
请教陈版:我公司是集团二级子公司,A公司是我公司二级子公司,集团要求我公司将持有的A公司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集团另外一家子公司甲公司,基准日是2021年12月31日。我公司将甲 公司实际划出日为2022年6月30日。 请问: 1. 确定基准日的用途是什么,是为我公司冲销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的金额依据吗? 2. 我公司作为划出方,合并资产负债表需要
追溯调整2022年期初数吗? 3. 我公司做半年报合并时,是否合并A公司1-6月损益情况?
回答人:chenyiwei
本企业作为划出方,应在实际划出日,个别报表层面按照所划出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层面按照所划出子公司于划出日的账面净资产,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在合并报表层面,该子公司年初至划出日的财务报表仍需纳入本年度合并报表,不追溯调整合并报表的前期比较数据。
2、本企业作为划出方,应在实际划出日,个别报表层面按照所划出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层面按照所划出子公司于划出日的账面净资产,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在合并报表层面,该子公司年初至划出日的财务报表仍需纳入本年度合并报表,不追溯调整合并报表的前期比较数据。
提问人:财务知多少 时间:2022-08-08 16:47:35
回答人:chenyiwei
需要,所以甲公司1~6月报表将同时纳入本企业和甲公司的合并报表,所以两者共同的上级母公司的编制合并报表时需注意消除该重复。
无偿划拨股权
2720、无偿划拨股权
提问人:wx_60764ff2e2a1 时间:2022-08-01 15:30:17
陈版请教您一问题:
A公司有B、C两个全资子公司,B有全资子公司D,截至2022年4月B对D长投2650万元(有一部分是以前折价收购少数股东的),D实收资本2800万元,净资产2500万元,现在A公司出文件 把B对D公司100%无偿划转给C公司按照实收资本2800万元划转,A出文件冲减B实收资本2800万元。
B账务处理为:
借:实收资本 2800
贷:长投 2650
贷:投资收益 150(因处置子公司不分同一、非同一控制,不能计入资本公积对吧) C账务处理为:
借:长投 2500
贷:资本公积 2500(或实收资本,注明增资情况下)
这样处理可以吧?麻烦您了!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修改股权激励条款后会计处理
2722、关于修改股权激励条款后会计处理
提问人:我爱火锅 时间:2022-08-01 15:57:39
请教陈版,按规定,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假如修改的条件是可行权期限延长,
如下表:请问增加的服务成本应该计入哪个期间呢?授予日:2020年1月1日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修改后行权时间行权比例一次性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一次性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止2022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一次性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止2023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一次性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一次性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止2023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一次性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止2024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一次性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自一次性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止2024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一次性授予日起36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止2025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我爱火锅 时间:2022-08-04 12:41:32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会对期权价值有影响,但实务中一般较少单独考虑。
固定资产确认
2723、固定资产确认
提问人:liujing_619619 时间:2022-08-01 16:16:23
请教陈版主,企业A为一家软件销售企业,其产品为带有自主研发软件的计算站,安装在工业生产线上,可以为客户节约能源。与其客户B签订了一款节能服务合同,合同约定服务期限3年, 由企业A在客户B的生产线上安装计算站,以达到为客户B节能的目的,3年内按节能产生的效益分配收益,3年内该计算站归企业A所有,3年后该计算站归客户B所有,企业A的账务处理为将该计算站确认为固定资产,在3年内提足折旧,并于移交计算站时清理该项资产,3年内分得的收益确认为收入,请问企业A如此处理是否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可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4-2-25(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处理)”。
我们理解,本案例中实际上是选择租赁模式。如果是租赁模式,则需注意考虑每年的节能效益分享额是否相对固定和能否可靠估计。如果是,则该租赁应作为融资租赁处理,即在租赁期开始日就应当终止确认该节能设备,并确认相应的收入和成本。如果分享额是可变的且不确定性较大,则属于经营租赁,即主帖中所述的处理方式。
请教陈版主:审计报告缺少比较数据
2724、请教陈版主:审计报告缺少比较数据
提问人:小黑人头 时间:2022-08-01 16:31:08
陈老师,您好。向您请教个有关审计报告的问题,审计师出具的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中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未包含2020年度的比较数。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 据第三章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比较数据的编制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如果出现上述情况,这份审计报告是否仍然有效?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首先应当是会计问题而不是审计问题,即为何财务报表中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未包含2020年度的比较数?该报表采用何种编制基础编制?无比较数据的做法是否符合该编制基础要 求?
如果是常规的法定年报审计,则无比较数据的做法通常理解是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法定报表必须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如果是基于特殊目的编制的特殊基础财务报表,就要分析该特殊基础是否与该特定目的相称,能否满足预定使用者的信息需求而不至于产生误导,以及该编制基础的特殊性、预定报表使用者范围和预定用途等事项是否已充分披露。
股权转让定价
2725、股权转让定价
提问人:wx_5c0f5bc5ad0e 时间:2022-08-01 18:10:59
求教陈版主:
请问公司A收购标的公司B 3%的股权,转让对价30万;但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实缴1000万;收购后A公司补足自己的3%对应的实收资本60万,请问A公司要转让标的公司股
份,它的投资成本是多少?
回答人:chenyiwei
投资成本包括股权受让款和受让后补足实缴出资额这两项之和。
政府补助“总额法‘和”净额法”
2726、政府补助“总额法‘和”净额法”
提问人:freejacket 时间:2022-08-01 22:35:22
陈老师: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可以用全额法或净额法,目前有些疑惑,如果用全额法,相关的递延收益转其他收益应需确认为非经,扣非后净利润减少,如果金额大拟IPO公司按理应不会选全额法;如果用净额法,新上的产线产品有政府补助的设备生产毛利率肯定升高,因为折旧小了,但如果公司要生产额外的相同产品增加产线,所生产的产品毛利率肯定要下隆,因此这样是否会影响判断。拟IPO企业在确定使用全额法和净额法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有没有说法IPO企业一定要使用全法额?
回答人:chenyiwei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是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不影响非经常性损益的认定。如果采用净额法,还是需要每年模拟测算总额法下的其他收益金额,将该金额作为各该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予以披露。事实上IPO公司采用总额法更多见。
总额法和净额法下对毛利率和毛利额的影响,在财务分析中应当注意口径调整,保证分析所依据的基础数据的可比性。从附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部分中应可以看出可比公司对政府补
助的处理方法是总额法还是净额法。
提问人:freejacket 时间:2022-08-05 09:23:16
陈老师,关于”如果采用净额法,还是需要每年模拟测算总额法下的其他收益金额,将该金额作为各该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予以披露。“,请问这个是有文件要求还是窗口指导意见,具体出自哪
里的要求如果陈老师知道麻烦给个大概文件名称?客户现在觉得用净额法扣非后的净利润就能超过5000万,非要我给依据,但我觉得用两种方法理应结果是一致,谢谢陈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非经常性损益的解释性公告明确是将政府补助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当时(2008年)并无总额法和净额法的区分。后续(2017年)会计准则修改,允许净额法,但不会因此改变非经常性损益 的监管口径。
求助陈版主,关于融资租赁的问题
2727、求助陈版主,关于融资租赁的问题
提问人:wangxiny 时间:2022-08-01 23:17:04
公司拟为客户提供一种设备,以下存在两种供应方式:
母子公司分拆后,母公司将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无偿转让给股东
2728、母子公司分拆后,母公司将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无偿转让给股东
提问人:wx_5ee0e6539c55 时间:2022-08-02 10:13:13
求助各位大神,我公司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原投资一家企业A,持有6%的股权,B是A的全资子公司,现AB公司进行分拆,A公司将部分资产无偿转让给B公司,为不损害股东的利益,A公司将持有的B公司6%股权无偿转让给我公司,我公司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是否涉及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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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本企业作为A的股东,应将从A获得的B公司6%股权按照分拆日的公允价值入账,同样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同时按该金额冲减对A公司股权投资所形成的金融资产,即:借:金融资产——B,贷:金融资产——A。
税务问题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意见。
提问人:cicpakaren 时间:2022-08-05 10:40:14
回答人:chenyiwei
也可以在本期期末一并调整,在划转日不单独进行公允价值评估。
请教陈版主,关于集团内部人员薪酬资本化
2729、请教陈版主,关于集团内部人员薪酬资本化
提问人:daniellu 时间:2022-08-02 10:24:03
陈版主好
现有母公司部分人员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服务,该子公司为一在建项目。就这部分人员薪酬,拟通过母、子公司之间的开票结算 并计入子公司在建工程,请问,合并报表时,这部分资本化薪酬是否任可体现在在建工程里?
盼复
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如确有证据表明部分人员在此期间内确实是专门为该工程项目直接提供服务,其所提供的服务是该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不可或缺的,则可以将其直接归属于使该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人工成本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这一点在该工程所在的子公司和集团合并报表层面均适用。但在集团合并报表中需抵销内部交易损益,仅把直接相关的成本予以资本化。
请教陈版主:关于实收资本列示
2730、请教陈版主:关于实收资本列示
提问人:alexwaung 时间:2022-08-02 10:48:04
陈老师您好,想请教您一个问题,目前遇到一家企业当时是很早以前设立的,然后当时设立的时候都做过验资的(非证券所),但验完资就出资人直接将资本金抽走了,然后报告日有其他应
收款正好金额对应实收资本,那报告期内是不是应该反应其他应收款为0,实收资本也为0的情况呀。就是报告日其他应收款和实收资本应该要对冲,谢谢您,感谢拨冗赐教!
@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实收资本的增加和减少都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形式要求的。因此虽然后续发生了抽逃出资的情况,但不能因此简单地将实收资本和其他应收款对冲。对于该项其他应收款,应谨慎评估其可收回性,对其谨慎计提坏账准备。
请教陈版及各位大佬,多次处置交易丧失控制权问题
2731、请教陈版及各位大佬,多次处置交易丧失控制权问题
提问人:threespring 时间:2022-08-02 11:10:34
此处红线地方是不是年初未分配利润呢? 因为个别报表在处理20%是用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完80%个别报表其他综合收益已经全部转入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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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应当按照《关于执行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09年年报工作 的通知》(财会[200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财会[2010]15号)的规定对每一项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 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此处的其他综合收益可能就是上述规定所指的情况,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暂挂其他综合收益,但一旦丧失控制权,即应将该部分其他综合收益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不留余额。这里的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应保证其他综合收益余额结零。日常会计处理分录中一般不会出现“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因此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的做法很可能是合理的。
非同控
2732、非同控
提问人:zhs7403 时间:2022-08-02 12:14:09
回答人:chenyiwei
子公司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是按当日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的计量不受该日之前发生的交易未实现损益影响。即使此前购买方对被购买方具有重大影响,涉及顺流交易未实现损益,但在购买日通过公允价值计量视同其已实现,在购买日后的合并报表中无需再考虑购买日之前的交易所导致的未实现损益。
限制性股票,行权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如何计算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2733、限制性股票,行权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如何计算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提问人:wx_59c4b02d3a68 时间:2022-08-02 12:46:05
公司年初发行3年等待期的限制性股票,发放的现金股利可撤销,授予价为10.5元/股,授予日股票的公允价格为18元/股,到今年的6月30日时,股票收盘价为7.2元/股了,行权价高于股票市价 了,请问陈版主,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怎么计算?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第五条中的相应规定处理,无需其他特殊考虑。
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第五条中的相应规定处理,无需其他特殊考虑。
提问人:wx_59c4b02d3a68 时间:2022-08-05 08:58:00
陈版主,该限制性股票不具有稀释性,稀释基本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金额一致了吧
回答人:chenyiwei
是。
资产负债表日处置子公司全部股权的处理
2734、资产负债表日处置子公司全部股权的处理
提问人:1226829524 时间:2022-08-02 12:57:54
您好陈老师
现在碰到这么个情况,21年12.31日股东出售其持有的子公司100%股权,即被出售子公司在2021年12.31日这个时点资产负债仍然在合并范围内,2022年1月1日起出表,请问老师,这个
2022年1月1日出表的子公司对应的应于2021年12.31日结转过来的年初未分配利润个别报表中应如何处理?
即:2022年不并表的前提下,2022年的合并报表中的年初未分配利润与2021年12.31日审定的合并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有个差,这个差就是被出售子公司与2021.12.31日的未分配利润。 我的处理是:1、2022年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出售股权的子公司损益表中确认: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投资收益。这样保证合并报表中的年初未分配利润期初期末能互相勾稽
涉及需“重复劳作”的存货的处理
2735、涉及需“重复劳作”的存货的处理
提问人:RSM@zyl 时间:2022-08-02 14:12:14
陈老师好。实务中遇到一个问题没想明白想咨询下您:公司是铝加工企业,主要产品是铝加工产品。产品没达标从客户那退回来后,会发到铝棒加工厂那里熔断加工重新生成铝棒(公司的原材料)。与加工厂结算的时候只认发给加工厂的材料的重量,也就是公司在铝棒上面进行的一系列抛光、打磨等加工程序在熔化面前都没有意义。我的困惑是:
①是否需要在发出去加工前对这部分客户退料计提跌价?还是将抛光、打磨等加工费用转出到生产成本还是营业外支出呢?
②一般在非资产负债表日也会进行跌价的考虑吗?
回答人:chenyiwei
客户退货表明前期发生在该批商品上的加工成本已不再具有资产属性,应将其费用化处理(计入营业成本),重新入库的退回商品成本仅包含原材料(铝棒)价值。这不是作为存货跌价考虑的。因此不限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该项处理。
提问人:RSM@zyl 时间:2022-08-05 13:11:05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是在发生减值迹象时即应当及时处理,但实务中几乎不会这样做。
少数股东资本公积合并分录
2736、少数股东资本公积合并分录
提问人:550415399 时间:2022-08-02 15:42:17
陈版主及各位大神:
我想咨询这种情形如何处理,成立一家公司母公司占股84%,少数股东占股16%,假如实收资本100万,目前母公司没有出资,少数股东应出资16万,但实际上出资116万,其中100万账 务处理记为资本公积,合并的时候分录我原来是这样做(假设当年净利润为0)
借:实收资本16
资本公积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0
少数股东权益116(100+16我认为这部分都是少数股东投入的,应体现为少数股东权益)
问了下年度审计的公司告知应该这样做(共享净资产份额,不管是否入资)
借:实收资本16
资本公积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0
少数股东权益18.56(((16+100)*16%)
资本公积97.44(((16+100)*84%)
想确认下是哪种方法对呢,我理解的是应该按照出资的情况确认少数股东权益,而当年实现的净利才应该按照占股比例来确认,是我的理解有误吗?烦请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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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至少包括:
少数股东为何出资比其认缴金额多100万?是否明确系代母公司出资?母公司日后是否需将该100万元归还给少数股东?若无需归还,原因是什么?
2、少数股东为何出资比其认缴金额多100万?是否明确系代母公司出资?母公司日后是否需将该100万元归还给少数股东?若无需归还,原因是什么?
提问人:550415399 时间:2022-08-10 13:37:41
感谢陈版的回复,经确认,1、母公司享有子公司权益及损益,且该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少数股东并非代母公司出资,且母公司日后无须归还,具体原因领导也没有和我说,所以在
确认这两个情况下,合并的话是哪种方式更合适一些呢,谢谢您!
回答人:chenyiwei
“少数股东并非代母公司出资,且母公司日后无须归还”这个具体原因很重要,如果不清楚这一点,则无法进行会计处理。
期权激励:等待期结束,满足行权条件但尚未登记
2737、期权激励:等待期结束,满足行权条件但尚未登记
提问人:DnKJSY 时间:2022-08-02 16:18:43
请教陈版主,对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一项期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在期末前已经结束,员工持有的期权满足行权条件,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如何处理:
截止年末员工未正式行权成为股东,没有办理工商登记或召开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增加股东
截至期末仅公司内部股东大会通过了相应增加股东的议案,但未办理工商登记
类似地,办理了工商登记,员工成为法律上的股东,但是截至期末尚未进行实缴
回答人:chenyiwei
时段法收入确认
2738、时段法收入确认
提问人:sjcpa123456 时间:2022-08-02 16:18:55
陈版:
您好,一家从事建筑材料设备生产的公司,与客户签署协议,约定产品交付验收后,先预收30%货款,剩余价款按产量结算,当收到的款项达到约定总金额的时候,产品所有权转移。请教
陈版:1、根据合同条款,是否应该按时段法确认收入;2、如果按时段法确认收入,预收的30%款项是根据产量进行摊销还是在初始的时候直接确认收入?谢谢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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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账务处理
2739、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sjcpa123456 时间:2022-08-02 16:53:46
陈版:
您好,公司与投资人签订业绩承诺协议,协议约定如未完成业绩指标,公司需回购投资人股权并按照资金使用时间支付资金占用费,上年度已经出发回购条款,但出资人暂时并无退出的计划,公司是否应该从上年度开始对按资金占用时间计提营业外支出,除此之外是否还需要其他账务处理,麻烦陈版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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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业绩承诺协议中已经约定如未完成业绩承诺额需回购,因此自接受投资时起,即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第十一条规定确认回购义务相关负债, 并按约定利率对该负债计息确认利息支出,而不是到回购条款被触发后才确认该项负债。该项负债应一直保留在账面,直至回购义务确定完全解除为止。
产线由于订单不足停工的相关费用的处理
2740、产线由于订单不足停工的相关费用的处理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2-08-02 20:04:17
求助陈版,(1)由于订单不足,停了一条产线,这条线的折旧、人工等停工的所有费用都计入管理费用吗?订单不足属于非正常停工吗?(2)是否只有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正常停工所有费用,才计入制费,其余除了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之外的非正常的停工费用,都是计入管理费用?(3)如果正常停工的所有费用计入制费;非正常的停工的所有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这里的正常和非正常停工如何区分?(4)如果该订单不足的停工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属于财务报表中的非经常性损益吗?
回答人:chenyiwei
此类停工损失,除了由于自然灾害或者不可抗力导致的非正常停工以外,由于需求不足属于企业的正常经营风险,也无证据表明是偶发性的,故因需求不足导致的停工损失不属于非经常性
3、此类停工损失,除了由于自然灾害或者不可抗力导致的非正常停工以外,由于需求不足属于企业的正常经营风险,也无证据表明是偶发性的,故因需求不足导致的停工损失不属于非经常性
损益。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2-08-05 09:23:16
再请教陈版(1)订单不足导致的停工属于非正常停工吗?(2)正常停工的所有费用计入制费;非正常的停工的所有费用是计入管理费用?(3)上述 (2)中的正常停工指的是正常生产周期 内的修理期间的停工或季节性停工或计划内的停工吗?自然灾害或者不可抗力或计划外的停工属于非正常停工吗?
回答人:chenyiwei
订单不足不是偶发性的情况,不应作为非正常停工。2、正常停工和非正常停工的损失都不是产品生产成本的必要组成部分,均直接计入损益处理。自然灾害或者不可抗力或计划外的停工 属于非正常停工。
1、订单不足不是偶发性的情况,不应作为非正常停工。2、正常停工和非正常停工的损失都不是产品生产成本的必要组成部分,均直接计入损益处理。自然灾害或者不可抗力或计划外的停工 属于非正常停工。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2-08-09 20:00:24
还需请教陈版主,(1)准则里面对制费的定义,有这一段话—–制造费用是一种间接生产成本,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这里面的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为何计入制费?根据产品必要组成部分才计入资产成本,怎么理解是生产成本的必要组成部 分?(2)另外自然灾害或者不可抗力或计划外的停工属于非正常停工的停工费用,是计入营业外支出吗?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关于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问题
2741、请教陈版,关于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人:gpqg 时间:2022-08-02 21:22:28
陈版,以下是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一道题目,感觉有些兴趣,原先持股60%的股权,然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后达到80%,随后又处置一半的股权,剩余股权变成40%,导致丧失控制 权。我想问的是,对于丧失控制权,在合并报表层面应该确认的投资收益应该是多少呢?
2×18年2月1日,甲公司以4 000万元购买乙公司60%的股权,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 000万元,2×19年3月1日,甲公司以1 500万元进一步购买乙公司20%的股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自购买日持续计算的金额为6 000万元,甲公司合并报表中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为1 000万元。2×20年1月1日,甲公司以5 000万元出售乙公司40%的股权,丧失对乙公司的控制权但仍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自购买日持续计算的金额为7 000万元,剩余4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5 000万元。
我个人的想法是,个报层面:18年1月1日,购买60%股权时,借:长投4000 贷:银行存款4000 19年3月1日追加20%的投资:借:长投1500 贷:银行存款1500
20年1月1日,处置40%股权时:借:银行存款5000 贷:长投5500/2=2750 投资收益2250同时,需要对于剩余的40%股权的部分进行追溯调整:借:长投800(2000×40%)贷:留存收益
800
合报层面:需要将最开始的60%股权,在合并层面,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借:长投600(1000×60%)贷:年初未分配利润600
购买少数股权调资本公积借:资本公积300(1500-6000×20%) 贷:长投300
需要将80%股权,在合并层面,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借:长投 800(1000×80%)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800
在丧失控制权后,首先需要将剩余的40%股权,从个报所认可的账面价值(2750+800=3550)调整为合并层面所认可的公允价值5000借:长投 5000-3550=1450 贷:投资收益 1450
其次需要将已经处置掉的40%股权,调整投资收益的归属期间:借:投资收益 2000*40%=800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800
此时,根据合并报表层面所做的分录,在合并层面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个报层面所确认的投资收益2250+合报层面调整的投资收益1450-800=2900 而我们根据公式推导出来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投资收益=5 000+5 000-(7 000×80%+1000(商誉))=3 400(万元)
根据合并层面所做的分录汇总出来的投资收益 与 根据公式法所推导出来的投资收益不相等,我想请教陈版,是会计分录当中具体哪一步出错了呢?还是正确的调整抵销分录该如何考虑呢?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公式法推导出来的合并报表层面处置损益应有金额是“标准答案”,合并层面的抵销分录不论如何编制,最终结果均应达到该项处理效果。
实务中需要关注的地方是:编制合并抵销分录时,应冲回个别报表层面对剩余股权进行权益法调整并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调整分录,其次要延续以前年度对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权益的抵销分录,将合并报表层面的年初未分配利润与上年末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对平。在此基础上编制该子公司年初至处置日期间利润表的抵消分录(借:投资收益,借:少数股东损益,贷:期末未分配利润)。最后是补充合并报表层面对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的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贷:投资收益)。至此将截至处置日的合并报表编平。后续还可能需对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层面权益法的核算基础差异进行调整,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3-2-163(分步转让子公司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时的会计处理)”。
模具收入确认选择
2742、模具收入确认选择
提问人:wx_6160292c64e2 时间:2022-08-03 09:33:33
项目组遇到的模具合同较为复杂,想向陈版主请教看法:
背景:公司主要从事医疗器械(注塑件)生产业务,客户委托公司生产定制模具产品。合同约定模具价款18万元,其中9万元作为预付款在合同签订时支付,3万元在模具验收合格后支付,余下6万元在客户订货的前10万PCS产品中,按每PCS 0.6元的标准分多批支付给公司,即每个产品按照(7.5+0.6)/PCS进行结算。至此,模具款在客户采购10万PCS产品时全部收回。模具开发成本为10万元。另外合同约定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成果及权利归客户所有,若模具达到使用寿命,在双方业务存续的前提下,公司需免费为客户重新开模。
问题:该合同可认定为几项履约义务,如何确认收入成本? 项目组对比类似业务存在多种做法,目前项目组偏向做法一。
做法一:认定存在2项履约义务,分别为交付模具和交付产品。(敏实集团) 在模具交付时确认收入
借:合同负债 9万元(预收模具款)
应收账款 3万元
合同资产 6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万元借:主营业务成本 10万元
贷:库存商品 10万元在交付产品时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8.1元/PCS
贷:主营业务收入 7.5元/PCS
合同资产 0.6元/PCS
做法二:认定存在2项履约义务,分别为交付模具和交付产品。但剩余6万模具款作为可变对价,在后续产品交付时分摊确认收入。(擎民科技) 模具交付时:
借:合同负债 9万元
应收账款 3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万元借:主营业务成本 102/3=6.67万元
长期待摊费用 101/3=3.33万元
贷:库存商品 10万元
产品交付时:
借:应收账款 8.1元/PCS
贷:主营业务收入 8.1元/PCS
借:主营业务成本 0.33元/PCS
贷:长期待摊费用 0.33元/PCS
做法三:部分合同中约定该模具仅存放在公司处由公司生产,客户不得挪作他用,是否可认定为交付模具和交付产品间具有高度关联性,从而认定为一项履约义务。(美利信) 模具交付时不确认收入,模具收入摊销在产品收入中,将模具成本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分摊
借:其他非流动资产 10万元贷:库存商品 10万元交付产品时:
借:应收账款 8.1元/PCS
合同负债 1.2元/PCS
贷:主营业务收入 9.3元/PCS
借:主营业务成本 1元/PCS
贷:其他非流动资产 1元/PCS post_newreply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权益法核算长投时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进行调整的本质
2743、请教陈版:权益法核算长投时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进行调整的本质
提问人:zhengdefei 时间:2022-08-03 09:40:15
A公司投资100亿元取得B公司20%股权,B公司净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亿元
净资产(含本身商誉100) 650
归母净资产(含本身商誉100) 550
可辨认净资产(扣除本身商誉100) 550
可辨认归母净资产(扣除本身商誉100) 450
可辨认归母净资产公允价值(扣除本身商誉100) 490
可辨认归母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4900.2 98
可辨认归母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小于投资成本100亿元,形成正商誉,合并报表不确认。可辨认归母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可辨认归母净资产相比增值40亿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增值(假设使用年 限10年),则每年需调整多摊销4亿元,对应影响投资收益40.2=0.8亿元。
想请教陈版,因被投资企业本身存在大额商誉,可辨认净资产大额增值的情况下,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依然小于投资成本不需要确认营业外收入,但是却需要每年对调减投资收益0,8亿 元,处理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准则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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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另外注意由于存在内含商誉,故每期末应关注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当出现减值迹象时应及时谨慎进行减值测试,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
请教陈版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如何对合伙企业会计核算
2747、请教陈版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如何对合伙企业会计核算
提问人:yeliping 时间:2022-08-03 15:59:14
A集团公司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其业务/公司主体分两条线,一条是基金管理业务,作为基金管理人和GP,赚取管理费和超额收益;另外一条线是基金投资业务,作为基金LP在某些基金中出资。A公司的子公司B在X基金(有限合伙企业)中担任管理人及GP(0.78%),A公司在X基金中担任LP(占比32%)。 X基金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委会共3人,都由B公司 委派。
X基金关于合伙人会议的约定:由持有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通过方可作出决议。合伙人会议表决的事项主要有:变更基金名称、延长基金期限、基金的解散清算、非现金分配等事项。
X基金仅投资了一个项目,A公司向被投的项目公司委派了董事。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yeliping 时间:2022-08-05 09:54:37
谢谢陈老师,假如A集团不想对X基金构成重大影响,其他条件不变,A公司份额降到20%以下可否?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蜀山penguin 时间:2022-08-08 22:58:10
请教陈版,公司投资了一家合伙企业,持股比例10%,不具有重大影响,是属于公司的战略性投资,不以交易为获取收益的目的。合伙协议规定合伙期限30年,到期可续期。公司预期长期持 有该合伙企业且以收取分红作为投资收益。请问对于该投资,公司是否可以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zhs7403 时间:2022-08-09 22:13:39
约定“只要有利润就必须分配”,不符合权益工具定义。应如何理解?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属于或有结算条款,即根据发行方不可控的不确定性事项的结果来确定支付义务。
请教陈版:研发用中试装置的会计处理
2748、请教陈版:研发用中试装置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tianping820808 时间:2022-08-03 16:21:12
公司研发一种新产品,专门建设了一套中试装置(价值300万),预计使用周期(研发周期)2年,相关情况及会计处理简述如下:(1)中试装置建设期间在“在建工程”核算,完工后转入“固 定资产”;(2)研发期间,中试装置折旧(折旧期限2年)计入“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3)研发进行到1.5年时,经过公司技术委员会确认,无法达到预期研发目 的,研发失败,书面决议拆除并处置中试装置,此时将中试装置按照固定资产处置处理,先转入“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处置后,净损益计入“资产处置损益”。请教陈版,以上处理有无不当之处?
回答人:chenyiwei
在该中试装置投入建设时,应关注除了该研发项目之外,该装置是否无其他用途,以及当时该研发项目所处阶段(是否已开始资本化阶段)。如果该装置是专门为该研发项目服务的(无其他用途),且在该装置投入建设时该研发项目尚未进入资本化阶段,则其建造支出也应当一次性费用化处理。主帖中提到的先资本化,再折旧计入研发费用,项目放弃时作为资产处置损益的做法似乎并不恰当。
提问人:tianping820808 时间:2022-08-05 14:52:38
陈老师,是否可以这样理解,企业对于符合确认固定资产条件的研发用设备或装置:(1)专门用于某个研发项目且无其他用途的,该资产初始确认时不满足研发支出资本化条件的,一次性计
入“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初始确认时研发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初始确认为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计入“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2)可通用的研发设备或装置,初始确认为固定资 产,后续将其折旧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配至不同的研发项目(如工时比例),然后根据其是否满足研发支出资本化条件分别计入费用化支出或者资本化支出。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
装修期间的购买洗衣机、热水器等家具的处理
2749、装修期间的购买洗衣机、热水器等家具的处理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2-08-03 17:30:27
求助陈版,自己的房屋在装修期间的购买洗衣机、热水器等家具单价2千到3千左右,总计二三十万,是单独作为一项固定资产-设备,还是计入固定资产-装修,还是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还是 直接费用化?
回答人:chenyiwei
洗衣机、热水器等家具是可以拆下来单独使用的。应单列一项固定资产核算(从“固定资产——装修”中分拆出来)。如果数量较多,单价较低(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也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2-08-05 09:30:50
再请教陈版,(1)对于单项资产单价低于5000,能否当期一次性直接费用化处理即20万直接计入费用?(2)会计上是否有规定5000以上才计入固定资产,5000以下费用化?这个5000元是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按照自己内控规定5000以下直接费用化是否可行?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2-08-08 12:43:47
回答人:chenyiwei
取决于重要性判断和金额标准设定。
求助陈版主关于内部交易的问题
2750、求助陈版主关于内部交易的问题
提问人:wangxiny 时间:2022-08-03 17:59:53
母公司和子公司业务类型相同,母公司在异地成立子公司的目的仅为了承接异地项目。在母、子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人员、材料等费用共用的情况。
即母公司的人员参与子公司项目,子公司项目领用母公司材料等情况。为了保证项目收入与成本的匹配性,母子公司针对上述问题进行结算。项目组建议通过平价方式进行结算,即平进平出。
一方面原因是避免产生合并层次未实现内部损益;
一方面原因是上述行为无公允价值(公司主营业务为销售商品,除了像子公司借调人员和材料外,无该类业务);
请问陈版主:
该种模式下,母子公司通过平价结算内部交易是否合适?
回答人:chenyiwei
母子公司之间的平价结算虽不影响最终合并结果,但会对母子公司各自的单独报表产生影响,且可能有税务风险,故理论上还是应当依据公允价值(包括成本加成)进行结算。只有当内部交易损益明显不重大,或者确实难以确定内部交易标的的公允价值(如内部借调人员)才可以平价结算。
售价扣除法
2751、售价扣除法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2-08-03 18:00:00
求助陈版主,副产品售价扣除法,按照副产品的当月售价核算入库成本,如果没有当月售价,(1)可以采用如下哪种方式,市场询价还是订单价?第一种,可以按照当月市场询价去计算入库成本,第二种,存在部分订单,还是可以用订单价去计算入库成本,订单数量少于当月生产数量,且订单3月份签订,订单价低于目前市价,该订单没有规定提货期(2)如果采用订单价,在生产量超过订单数量那部分,如何取售价?
回答人:chenyiwei
在生产量超过订单数量那部分,如果订单价格确实代表了公允价值的,可以继续沿用订单价作为估算公允价值的基础;如果订单价不代表公允价值的,则对于超出订单数量的部分因采用询
3、在生产量超过订单数量那部分,如果订单价格确实代表了公允价值的,可以继续沿用订单价作为估算公允价值的基础;如果订单价不代表公允价值的,则对于超出订单数量的部分因采用询
价法或者其他合理的方式确定公允价值。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2-08-05 10:17:57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
现货库存的套期会计应用的相关问题
2752、现货库存的套期会计应用的相关问题
提问人:snowkylin 时间:2022-08-03 18:36:17
现货库存的套期会计应用的相关问题,请教版主:
我公司从事某油类品种大宗商品的贸易和加工业务。上海期货交易所也设立了该品种相应的期货合约供市场交易。现货和期货具有直接经济关系,现货和期货的价格波动高度相关。目前公司通过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方式对采购合同、现货库存进行价格风险保护,并考虑采用套期会计进行相关核算。这里就套期会计应用方面的一些疑问点进行咨询请教:1、业务场景:公司存货
(液体类)是罐装存储,不同批次但品质相同的存货会混在同一个储罐存储。在某个时间点,为避免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导致亏损,公司指定某批次采购的存货库存为被套期项目(该批次存货和其他批次存货是混装的,没有独立存储),同时按照一定比例卖出(开空单)期货合约。公司管理层评估并书面指定了套期关系。一段时间后,当管理层评估市场价格下跌风险已经很小, 因此决定将期货合约平仓,继续持有现货后续择机销售。2、问题咨询:问题(1):在这个业务场景中,被套期项目(该批次现货库存)没有独立存储,是否可以认定为依然满足套期会计核算的条件?(会计准则里没有提及现货存储状态相关要求)。问题(2):期货先平仓,现货尚未在同一时间点销售(在同一时间点也并未签订固定价销售合同),继续持有现货后续再销售。这样,是否可认定为自确定套期关系日起至期货平仓的期间,可以按照套期会计进行核算?(会计准则里没有明确提及期货和现货的处置需要在同一时间点,但在应用指南案例中期货和现货的处置均为同一时间点)。问题(3):接上一问题,若符合套期会计核算的条件,在期货平仓时按套期会计终止进行核算。这里我想确认:被套期项目的余额(包括指定套期关系时现货部分原有的账面金额,以及套期保值期间现货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的会计核算,选择a还是b? a、立即转入公司现有同品种存货的账面余额中,参与当月库存成本加权平均滚动计算;b、该余额单独计量,不参与当月同品种存货成本加权平均计算,而是在该批次存货销售当月再将该余额相应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此外,关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应用方面,目前会计准则相关描述比较模糊,《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是否仍然具有指导意义?
回答人:chenyiwei
2015年的《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在当前仍可以参考。 提问人:snowkylin 时间:2022-08-05 101440
提问人:snowkylin 时间:2022-08-05 10:14:40
继续请教陈版,接上述提及的原套期关系当“期货平仓后,继续持有现货”的场景,那么自原指定套期关系日至期货平仓日的这段期间,按照套期会计进行核算;期后平仓日,按照套期关系终止进行核算。这么理解对吗?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
收入确认时点问题
2753、收入确认时点问题
提问人:sjcpa123456 时间:2022-08-03 19:10:45
陈版:
您好,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里约定,公司在收到全部款项时,产品所有权转移,但合同基本都约定将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一般在交付验收后1-2年支付。这样就会导致公司 收到全部款项的时点与产品交付验收时点距离较远,像向陈版请教:公司在收取质保金前已经收取了合同的大部分款项,公司能否在收到95%款项时确认收入。望陈版不吝赐教,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理解“公司在收到全部款项时,产品所有权转移”是保护性条款,旨在保证货款回收。但会计上收入确认时点为商品控制权转移时,通常为实际交付时,或者客户验收确认时。在该时点确认全部收入和成本,对应地将尚未收到的价款计入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其中质保金一般计入合同资产。
提问人:sjcpa123456 时间:2022-08-05 10:47:30
陈版,目前公司存在一部分设备销售后,客户付款进度远远滞后于合同约定,还有一部分账龄已经较长但未收到任何款项的情形。根据合同约定,如果客户不回款,公司的确有权力把设备拉回来。对于这种款没有收到,按合同规定公司又拥有所有权的情形,在交付验收时确认收入是不是不太谨慎?
回答人:chenyiwei
是否在当初交付商品时就应当预见到这种结果?还是原本客户信用状况正常,后来因无法预见的突发事件导致客户陷入财务困境?
疫情停工损失
2754、疫情停工损失
提问人:teliduxingdezhu 时间:2022-08-03 19:46:41
请教陈版主,2022年上海疫情期间公司外包的工程建造项目停工,停工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专门借款利息、自有建造管理人员薪酬、外包建筑公司要求我方承担的窝工费和防疫费。其中外包 建筑公司要求我方承担的窝工费和防疫费是疫情停工的增量成本不属于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需的必要支出,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还是管理费用?另外自有建造管理人员薪酬可否参照借款利息资本化条件,按照非正常中断未满3个月继续资本化?如果这薪酬部分也不能资本化应该当计入管理费用?非常感谢。
post_newreply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疫情的突发性,疫情期间的停工属于非正常中断,各项支出均不属于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需的合理支出,故均应当费用化处理,不应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其中借款利息直接计入财务费用;自有建造管理人员薪酬计入管理费用;外包建筑公司要求我方承担的窝工费和防疫费及其他额外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底价代理模式会计处理
2755、底价代理模式会计处理
提问人:xinzh 时间:2022-08-03 20:31:25
公司主营从事基因检测服务业务,用于临床,目前未纳入社保报销范围,为患者自费项目。公司采用代理模式进行销售,
代理为个人代理,
定价模式为底价模式,公司向代理制定销售指导价,代理商在指导价的基础上进行销售,超过指导价的部分为代理费。
结算方式为净额结算,代理向患者收取检测费,扣除佣金,按净额支付给公司
另外,代理合同约定,
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乙方负责检验报告的质量,检验报告以乙方正式盖章签发的报告为准,乙方对检验结果负责并保留最终解释权。如因检测报告与受检者产生纠纷的,乙方负责解释与解决。想请教陈版主,
chenyiwei
2756、@chenyiwei
提问人:aiyayaha 时间:2022-08-03 21:08:35
无标题
提问人:aiyayaha 时间:2022-08-03 21:21:50
求助陈版主,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合同变更在新旧准则下的会计处理差异
2757、求助陈版主,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合同变更在新旧准则下的会计处理差异
提问人:alex1122 时间:2022-08-03 21:26:08
业务背景:A公司是经监管批准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营业务为直租业务及售后回租业务。一、情形一2021年1月1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直租业务合同,约定由B公司选取设备、A公司购买后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赁给B公司,租赁期10年,合同约定合同利率为五年期以上LPR下浮15个基点;合同到期后,B公司有权以1万元的价格购买该设备。2022年2月28日,A公司与B公司签 订补充协议,调整了合同利率并调整了未来租金计划。《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指出“如果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 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条件的……修改或重新议定租赁合同,未导致应收融资租赁款终止确认,但导致未来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计算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账面余额,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应收融资租赁款账面余额时,应当根据重新议定或修改的租赁合同现金流量按照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原折现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假设2021年1月1 日经过测算签订合同并放款时的测算的内含报酬率为4.45%。问题①:2022年2月28日租金计划因调整利率变更时,是否直接将修改后的未来租金计划使用4.45%折现确定变更时点新的应收融 资租赁款账面余额即可?问题②:当直接使用原内含报酬率4.45%折现确定的新的应收融资租赁款账面余额与原应收融资租赁款的账面余额差异较大时,是否还是可以采用上述方法?问题③: 如果本次变更出了除了因公开市场LPR下降同比例调整了合同利率之外,还将合同利率条款调整为“五年期以上LPR下浮50个基点”,基于以上两个原因调整了租金计划,由此产生的合同变更是否还可以采用上述方法?二、情形二假设“情形一”的业务为售后回租业务,其他合同要素与“情形一”一致;2022年2月28日同样进行了合同变更,调整了合同利率并调整了未来租金计划。问题
④:售后回租业务下的相关合同变更是否可以借鉴上述方法?三、情形三2019年1月1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直租业务合同,约定由B公司选取设备、A公司购买后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赁给B公司,租赁期10年,合同约定合同利率为五年期以上LPR下浮15个基点;合同到期后,B公司有权以1万元的价格购买该设备。2019年12月20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补充协议,调整了合同利率
并调整了未来租金计划。问题⑤:原租赁准则下未对租赁变更进行规范,2019年12月20日A公司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更为恰当?问题⑥:如果“情形三”的业务为售后回租业务,2019年12月
20日A公司又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主帖中引用的租赁准则对于融资租赁修改的规定,本质上与金融资产条款修改的原则是一致的。
即,主帖中的融资租赁合同,不论是直租还是售后回租,其修改都属于对金融资产条款的修改,相应地也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关于金融资产 条款修改的规定。即,要判断该项修改是否属于实质性的修改。如果属于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租赁应收款(或金融资产),并按公允价值重新确认一项新的租赁应收款(或金融资
产);非实质性修改的,则按“未导致应收融资租赁款终止确认,但导致未来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的规定处理(该规定与2017年修订后CAS 22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是一致的)。
判断融资租赁的修改是否为实质性修改,即修改后的现金流量按原实际利率折现到修改后条款生效日,与原条款下金融资产或租赁应收款的摊余成本相比,差异是否大于10%, 如果属于实质性修改的,则需根据修改生效日的市场利率重新确定新金融资产的实际利率,作为对其初始计量和后续按摊余成本计量的基础。
提问人:alex1122 时间:2022-09-05 14:57:12
在新的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有关于金融资产条款修改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2017年修订后CAS 22第四十二条),在旧的金融工具准则下未有相关表述,假设A公司2021年1月1日才
开始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新租赁准则,按照“情形三”的情况,是否也可以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判断,或者是否有其他更为恰当的处理方法?
回答人:chenyiwei
情形三本质上是售后回租,即以在建的租赁资产为抵押的融资。这一点在新老租赁、金融工具准则下无区别。而且老准则下对于金融工具条款修改也有类似于“10%测试”的规定,因此老准则下的处理结果也类似。
医药企业的赠药销售行为
2758、医药企业的赠药销售行为
提问人:ninuan 时间:2022-08-03 21:57:20
请教陈版主,医药企业有一些赠药行为,直接通过医院给到病人试用,作为市场的拓展目的。同时,常规销售通过经销商买断后确认收入和成本。请问,这块赠药成本可以确认在费用中还是需要进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考虑以下问题:
关联方交易的披露
2759、关联方交易的披露
提问人:kafffk01 时间:2022-08-03 23:42:40
根据关联方披露的准则,已经合并抵消的关联方交易无需披露。但为什么我在看公司的报表时,发现附注当中,在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段落,披露了关联方之间的应收应付款项、关联方本期发生的交易额等项目呢?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情况下,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口径应为合并报表口径,故已被抵销的母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和往来是无需披露的。你可以看下具体背景,例如是否为本期新取得的子公司在购买日前
发生的交易,或者本期处置的子公司在处置日后的交易等。
请教陈版,关于IPO中新租赁准则下“半追法”下调整期初的问题
2760、请教陈版,关于IPO中新租赁准则下“半追法”下调整期初的问题
提问人:qianqianlook1 时间:2022-08-04 10:18:21
假设报告期为2020-2022年,新租赁准则执行日为2021-1-1日,公司选择半追法对使用权资产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如果仅仅调整2021年,这样会不会存在对报告期内2020年数据存在矛盾?如
对未分配利润直接调整,报表平衡怎么解决?
回答人:chenyiwei
2020年度的法定报表数据仍按原准则编制,不应按新准则调整。2020年末数字与2021年调整后年初数之间的差异原因需在“会计政策变更”部分中披露。
员工工资记账问题
2761、员工工资记账问题
提问人:wx_62b426a626c2 时间:2022-08-04 10:34:25
请教陈版主,关于员工工装的问题如何处理 :分两种情况:1、企业批量购入衬衣,员工缴纳高于衬衣购入成本的现金,主要出现在员工衣服坏了,额外从公司购买工服,由于供应商变动, 导致给员工的定价高于公司购入的成本价,这种情况该如何记账,多收的钱该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吗;2、企业批量购入工装,直接在员工工资中扣除购入成本30%,70%由公司承担,这种情况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关于股份支付的问题
2762、请教陈版,关于股份支付的问题
提问人:luciahyl 时间:2022-08-04 11:02:48
请教陈版,2022年A公司实行员工持股计划授予员工股份,2022.07月有一个员工从A公司离职到联营企业B公司(A公司享有50%股权)任职,A公司不收回授予的股份,请问A公司对于该员
工的股份支付费用该如何确认?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项目公司入股的会计处理
2763、请教陈版项目公司入股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accounting丶 时间:2022-08-04 11:24:17
背景:若某工程项目成立项目公司,一共有A-J10个公司入股,A公司仅持股2.3%
问题:A公司应该如何对该股份进行核算?是计入指定以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吗
回答人:chenyiwei
通常应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此类项目公司是专为某个特定项目而设立的,而该项目的存在是有期限限制的,不可能一直存续下去,所以此类项目公司属于“有限寿命主体”,其权益项目严格来说不符合“权益工具”定义,而 是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被人为确认为权益的“特殊金融工具”(“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这类金融资产投资不能指定为以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已经电子审批的费用报销还需要将报销单打印出来进行纸质签名吗?
2764、已经电子审批的费用报销还需要将报销单打印出来进行纸质签名吗?
提问人:yangmwi1 时间:2022-08-04 16:17:43
请教各位大神:
如题:费用报销的审批流程已在OA系统完成,还需要将报销单打印出来签字吗?我们的财务总监要求我们的报销会计要在纸质报销单签字,但很多报销单连发起人都没签字。个人认为:所有的审批流程已在OA系统完成,也有不同部门审批人员的建议和署名,没有必要只要求财务人员在纸质报销单上签字。费用报销的单子太多了!@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除了涉及内控流程的问题之外,还涉及另外一点:即你公司是否属于可以只以电子方式保存会计档案的企业。印象中可能有特殊的审批要求,建议向你公司的档案管理部门了解。
预计负债与金融负债
2765、预计负债与金融负债
提问人:sybspxcpa 时间:2022-08-04 16:22:55
后续预计负债作为外币货币性项目期末调汇应计入汇兑损益还是信用减值损失?
2766、后续预计负债作为外币货币性项目期末调汇应计入汇兑损益还是信用减值损失?
提问人:sybspxcpa 时间:2022-08-04 16:30:38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在首次确认预计负债及对应的信用担保信用减值损失后,后续预计负债作为外币货币性项目期末调汇应计入汇兑损益还是信用减值损失?
我的理解是:预期信用减值的核心精神是“预期违约风险”,汇率变动所产生的影响不应计入预期信用减值。
请教陈版:后续预计负债作为外币货币性项目期末调汇应计入汇兑损益还是信用减值损失?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你的理解基本合理。以原币金额表示的信用减值准备的变动应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因汇率变动对信用减值准备的重新计量应调整“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分公司
2767、分公司
提问人:洛克816 时间:2022-08-04 17:17:52
有的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有的分公司没有,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有什么优势吗?
post_newreply
回答人:chenyiwei
没有申领营业执照和办理税务登记的分公司,只是名义上是分公司,法律上并不承认其为分公司,而只是办事处。办事处不能以自身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仅可从事业务介绍、联络等辅助活
动。
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6年4月24日印发《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相关 的“答记者问”中明确表述如下:
问:《执行意见》明确,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办事处不再进行工商登记。办事处以后是否还可以合法存在?现存的办事处怎么处理?
答:法律上并没有禁止办事处的存在。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直接设立从事业务联络性质的办事机构,不再到工商机关登记,这是为了更加方便企业。
关于已经登记的办事机构,《执行意见》明确了处理办法:原已登记的办事机构,不再办理变更或者延期手续;期限届满以后,办理注销登记或根据需要申请设立分公司。需要说明的是,办事处不再纳入工商登记后,工商机关要根据法定职责一如既往地监管,禁止其从事经营活动。
陈版主 请教与价格调控时间对收入确认的影响
2768、陈版主 请教与价格调控时间对收入确认的影响
提问人:kopyao0624 时间:2022-08-04 18:16:13
A企业销售商品与民生息息相关(石油燃气类),销售价格受政府调控限制,一般政府每年发布两次价格调控政策(4月和10月)。近期受到国际形势不稳定及大宗能源采购价格上升影响,政 府调控限制价格(销售价格)文件(涉及4-10月销售价格)迟迟未出,A公司暂按上年度10月文件(涉及11月至次年3月)的销售价格确认4-6月的销售收入,待新的调控价格文件发布后,对公司 销售收入进行追溯调整。请问国际会计准则下,中期审阅报告前,若政府有可能发布新的价格调控文件,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对披露的收入金额进行追溯调整呢?
回答人:chenyiwei
这里首先要明确:政府制定调控价格有无明确的计算规则?从而可以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已有的信息(例如挂钩的大宗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估算出本企业产品的调整后售价?
如果有明确的调控价格计算规则,且期后政府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所规定的调整后价格也是根据该规则计算的,则可以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反之,如不属于该种情况的,则资产负债表日后政府发布调价文件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处理,不应追溯调整此前已确认的收入。
根据不同情况,此处的暂定价格可能构成可变对价,或者非现金对价(包含嵌入衍生工具)。所以还需要了解更进一步的信息才能判断应如何计量该部分暂定价收入。
请教陈版主关于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印花税问题
2769、请教陈版主关于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印花税问题
提问人:Rw216 时间:2022-08-04 18:28:48
回答人:chenyiwei
明确与卖出股票(长期股权投资,或者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的印花税,可直接计入投资收益处理,不列入“税金及附加”。
请教陈版少数股东权益
2770、请教陈版少数股东权益
提问人:向庆丰 时间:2022-08-04 18:29:11
集团母公司A,有非全资子公司B、C、D公司,以下为公司之间的股权占比情况:
公司名称A公司占比(母公司)B公司占比C公司占比合计占比少数股东占比B公司90%90%10.00%C公司99.80%0.20%99.98%0.0200%D公司99.80%0.20%99.99960%0.00040%2022年1 月,A公司支付 811,078.87 元购买B公司对C公司的股权,B公司对C公司的股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50,000.00元,C公司对D公司的股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80,000.00 元,购买之后C公司、D公司变为了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2年1月C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是75,841.58元,D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是716.70元,合并层面是否可以认为购买少数股权的金额为 0,直接将少数股东权益75,841.58+716.70转入资本公积,还是说要考虑母公司A支付的对价与其他权益工具成本以及与少数股东权益金额之间的差额转入资本公积?
回答人:chenyiwei
该交易完全发生在合并范围内的母子公司之间,而不是与外部少数股东直接交易,因此在A公司合并报表层面,该事项应完全抵销,对合并结果完全没有影响。
从主帖信息来看,C、D均无外部股东,只有B有10%的少数股东权益,而这部分少数股东权益在交易前后未发生变化,所以这就是一项B向A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应完全抵销其影响。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投资的投资成本部分不会在母公司合并报表中产生少数股权影响。
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3-2-130(交叉持股下合并报表问题)”。
投资款途经子公司对孙公司的投资
2771、投资款途经子公司对孙公司的投资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2-08-04 20:54:20
请教陈版,母公司a成立设立香港子公司b,子公司b设立韩国孙公司c。a公司股东会决议,款项途经b公司,对c公司进行投资5000万,对c公司投资5000万的用途用于用于收购d公司的一项资 产。故a公司将4700万打给了b公司,款项写明投资款,但b未做工商股本变更登记;b公司收到该4700万,当天转给C公司,并且b公司与c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以借款形式转出,c未做工商 股本变更登记;另外其余的300万未进行投资,(1)事项一,a对b公司的是往来款还是长投,如何处理:对于a公司转给b公司4700万时,此时a公司可以对b公司作为长投吗?还是说款项上虽 写明是投资款,但是考虑实际不是对b投资款,是否对b公司做往来款即其他应收款-b公司?(2)事项二,b对c公司转的4700,因为有借款协议,是否b公司对c公司直接做往来款处理即其他 应收-c公司吗?还是长投呢?(3)如果a和b、以及b和c按照往来款处理,但是考虑到a股东决议说明对c的投资,该投资款用于并购,这是否实质为对c公司投资款,账务处理应该是a对b、以 及b对c的都应该确认长投呢?(4)另外如果a对b、以及b对c的都确认长投,是否b对c借款协议有矛盾之处?怎么理解
回答人:chenyiwei
收入确认时段法与时点法的确认问题
2772、收入确认时段法与时点法的确认问题
提问人:1226829524 时间:2022-08-04 21:57:24
陈老师您好: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定:
[size=18.6667px] 企业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该转移可能在某一时段内(即履行履约义务的过程中)发生,也可能在某一时点(即履约义务完成时)发生。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首先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一条判断履约义务是否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条件,如不满足,则该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size=18.6667px]
请问老师上文中的标红色部分首先应该怎么理解,是说收入确认按时段还是时点,其实是排除法来分析吗?
** 即先排除了时段法,剩下的就是时点法,请问老师是这样理解吗?** 我的理解:
1许多业务是不用分析,就应该按时点法确认收入,比如销售牛奶、销售家电等业务。
2有些业务比如提供BOT服务,如垃圾收运、污水处理业务,在此类业务中,合同会约定政府部门会给予BOT运营方垃圾收运补贴,并且明确约定垃圾处置量根据双方共同认可的数量确
认。
请问老师:对于此类垃圾处置业务,这种的需要政府部门确认处置量才能获得的根据吨单价获取的补贴收益,是按时段还是按时点确认呢?
如果按时点确认,可如果按满足时段法确认的三个条件中的第一个条件即:① 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此时,垃圾开始收运,政府部门就已经开始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但收入确认需要在政府部门出具了垃圾处置量确认函后才确认,是不是跟时段法确认收入的原则相冲突。
如果最后确认不符合时段法确认收入的依据,是不是:“也不满足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首先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一条判断履约义务是否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条件,如不满足,则该履
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中首先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一条判断履约义务是否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条件。
麻烦老师给指点下
回答人:chenyiwei
按照新收入准则的逻辑,如果有第十一条所列三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则属于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如果这三种情况都不符合,则属于在一个时点确认收入。也就是你说的排除法。
垃圾处置服务满足“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所以属于在一段时间内履约。“政府部门确认处置量才能获得的根据吨单价获取的补贴收益”是结算环节的 一部分,而不是履约环节。
追溯调整列报最早期间如何确定
2773、追溯调整列报最早期间如何确定
提问人:sybspxcpa 时间:2022-08-05 09:42:00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公布 15 号解释, 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自 2022 年 1月 1 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请教陈版,最早期间如何确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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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时点问题
2774、请教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时点问题
提问人:xy007007 时间:2022-08-05 10:47:48
新三板挂牌公司,6月30日股东大会通过决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权益登记在7月份完成,正好卡在半年报的时点上,请教关于财务入账时点问题,是在630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做账,还是在实际完成股份登记后再入账?根据《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实收资本科目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本科目”,是不是应该做在630。
回答人:chenyiwei
在实际完成股份登记后再入账。本案例即2022年7月。但是,在计算2022年半年报的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时,应根据期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按比例调整前期指标的比较数据。
名义上处置股权实质为处置土地的合并抵销问题
2775、名义上处置股权实质为处置土地的合并抵销问题
提问人:1226829524 时间:2022-08-05 11:11:54
陈老师您好:
现在又有这么一个问题需要麻烦您给指点下,具体情况如下:
请教下陈版主和各位高手
2779、请教下陈版主和各位高手
提问人:wx_5c728a359058 时间:2022-08-05 13:44:59
请教下,出售子公司当年编制合并报表,就是比如6月底出售,那么子公司1-6月收入成本费用要过入进来,是不是还得做一笔投资收益,相当于子公司利润,相当于 贷 收入 借 成本 借投资收益。然后再做一笔借 投资收益 年初未分配利润。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母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是指出售价款减去投资成本,但从合并角度看,投资收益等于 出售价款-出售时点持续计算的公允价值。刚刚前面调整的投资收益正好是投资时点至出售日的利润。这样期末未分配利润调完就不含出售子公司的未分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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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也可以这样理解。当然实务中具体的抵销和调整方法肯定不止一种,关键是确保最终结果准确,尤其是合并报表层面处置损益的计算符合合并报表准则第五十条的要求。
陈版,关于固定资产如何入账
2780、陈版,关于固定资产如何入账
提问人:709046552 时间:2022-08-05 14:40:36
回答人:chenyiwei
培训和设备这两者的关系如何?是否本企业在经过培训后,可以自主使用该设备,不再需要供应商的持续支持(最多只需定期维保即可)? 另外,设备的公允价值是否远高于培训服务?这种情况下发票品名开“培训费”是否合规?
提问人:709046552 时间:2022-08-08 08:21:07
回答人:chenyiwei
这只是对方避税的考虑(需关注这样做是否合规)。主体内容还是设备。
请教陈版:关于合同约定客户承担出差期间人员补助等差旅费用的问题
2781、请教陈版:关于合同约定客户承担出差期间人员补助等差旅费用的问题
提问人:MiaoMiao_Wuu 时间:2022-08-05 16:11:10
问题背景:公司的业务为为客户安装设备生产线,由于部分客户群体在国外,在跟国外客户签署合同时在补充条款中有明确约定需要额外承担公司人员签证、往返机票、保险、食宿及人员补贴50-100美金/人/天不等。目前的操作模式是公司前期先垫付这类人员签证、往返机票、保险等,人员补贴分两类:1)客户给多少,付多少给出差人员;2)客户按合同金额按人数和天数支 付,公司按内部另行补贴标准支付给对应员工。
请教陈版:1)这类客户承担的差旅费用是同时确认收入及对应项目成本比较好,还是公司支付时入成本/费用,收到客户钱款时再冲减成本/费用比较好?2)关于人员补贴,第二种情况我理解 应该就是正常的按工资补贴计算个税了;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当做客户承担的客户本应该直接支付给相关人员的对应补贴,是否可以视同员工个人提供境外劳务获取的报酬,公司只做代收代付,不算相关部分个税呢?
回答人:chenyiwei
税务问题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个人理解个人取得这些补贴也是与其在本企业的任职受雇相关,因此即使是第一种结算方式,公司也不应仅作代收代付处理,同时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
2、税务问题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个人理解个人取得这些补贴也是与其在本企业的任职受雇相关,因此即使是第一种结算方式,公司也不应仅作代收代付处理,同时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
个人所得税。
提问人:MiaoMiao_Wuu 时间:2022-08-09 09:18:57
谢谢陈版主基于服务费计入收入这个点我想再追问一下,这部分服务费确认收入是不是可以看成是单项履约义务按服务的月度来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呀?还是由于其服务是设备销
售的必要环节,也需要在设备最终验收时间点同步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呢?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是后者,即由于其服务是设备销售的必要环节,也需要在设备最终验收时间点同步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
请教陈版和各位: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是否属于经常性损益
2782、请教陈版和各位: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是否属于经常性损益
提问人:phlr999 时间:2022-08-05 19:52:22
请教陈版和各位:出售投资性房地产 计入 其他业务收入 ,而非资产处置收益,是否 是属于 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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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通常情况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损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当然也可能有例外情况,例如在最早的《计学撮要2011》中就讨论过:
背景:某房地产业拟IPO公司对特定情况下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的损益不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理由是:这些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原均系该公司自行开发的物业,在开发之初就 已明确了“开发、经营、出售”的思路,即对这些项目先行出租,待周边市场成熟时再予出售,以获取更大商业利益;同时,公司制定了《自营房产销售管理办法》,要求每年对此类房产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交易状况进行评估,如达到该“办法”规定的标准,即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出售,因此管理层认为,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本集团开发的、持有目的为销售的物业,在经过一定时间经营后对外出售是常态的,与集团正常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交易,未来也将会有类似业务持续发生,故应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注X:有关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的经常性损益的认定:
2008年6月10日,本集团之子公司A公司与B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将公司湖滨楼协议作价人民币2.5亿元出售给B公司(已经XX不动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和XX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评估价格为人民币250,064,659.00元),该项资产账面成本为人民币1.13亿元,扣除相关税费后处置净收益为人民币1.16亿元。湖滨楼系本集团自行开发的房产项目,该项目于2004年 建成,由于其所处金鸡湖商业圈尚未成熟,故本集团管理层根据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出售”的思路,决定对该项目先行出租,待周边市场成熟时再予出售,以获取更大商业利益,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一项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在本年度经专题研究,结合目前的市场,认为金鸡湖商业圈已经日趋完善,湖滨楼商业项目对外销售的时机已成熟,本集团管理层遂决定于本年度销售湖滨楼。
2009年4月,本集团与C公司签订D酒店式公寓资产转让合同,将本集团所有的D酒店及其附属经营资产协议作价人民币5.27亿元出售给C公司,该项资产账面成本为人民币4.85亿元,扣除相 关税费后处置净收益为人民币0.15亿元。D酒店系本集团自行开发的房产项目,该项目于2008年建成并开始经营酒店式公寓业务。2009年初,本集团对自营房产进行调查分析后发现D酒店项 目与原定位时预测有较大差异且近期无转好迹象,结合本集团制订的《自营房产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该项目符合先租后售物业租赁情况未达到预期目标类的自营房产,故本集团管理层遂决定于本年度销售D酒店。本集团管理层认为,D酒店的处置系本集团自营房产项目的处置,具有主营和持续的特征,其实质与前期投资性房地产处置相同。
综上,本集团管理层认为,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本集团开发的、持有目的为销售的物业,在经过一定时间经营后对外出售是常态的,与集团正常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交易,未来也将会有类似业务持续发生。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其可以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请教陈版和各位,子公司清算期间的损失是否属于非经常损益?
2783、请教陈版和各位,子公司清算期间的损失是否属于非经常损益?
提问人:phlr999 时间:2022-08-05 20:00:12
请教陈版和各位,子公司清算期间的损失是否属于非经常损益? 清算的子公司固定资产处置属于非经常损益,而其应收账款、存货因为清算如果发生坏账或减值,是否可以属于非经常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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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如你所述,不应一概而论,应根据具体损益项目的内容和性质分别讨论确定。例如清算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处置、债务豁免损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存货报废处置如果是基于清算目的的快速变现,预计的可预见的未来不会重复发生该类情况的,可以认为是非经常性损益;坏账损失一般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求助陈版主 PE投资协议中存在与发行人上市时间的对赌条款 是否会对股改造成影响
2784、求助陈版主 PE投资协议中存在与发行人上市时间的对赌条款 是否会对股改造成影响
提问人:yuchen224 时间:2022-08-05 22:18:59
根据PE投资协议条款的内容,“各方同意授予优先股股东一项回购权(“回购权”),从而,在发生任何回购权触发事件时,优先股股东有权不时行使回购权,要求集团公司和/或创始人(“回购 义务人”)共同并连带地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支付相应的回购权价款给优先股股东以回购或购买优先股股东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公司股权类证券。”集团公司属于IPO主体,当存在IPO 主体作为其中对赌方之一时,
即在上市不成功触发对赌时,由IPO主体通过减资(由IPO主体归还出资资金,所以准则要求按原出资按负债来处理)的方式,将对赌对手方原来的出资归还给对方,此种情况下,PE机构相 关出资要列式为一项金融负债在报表列式,因此,对于股改的影响,当存在发行人作为回购主体之一的情况,会造成股改基准日净资产的减少;另外,因其负债的性质,会导致PE对公司的股权确认产生影响吗?
回答人:chenyiwei
如主帖所述的问题确实存在。因此建议在股改前解除该对赌条款,或者解除发行方自身的回购义务,将回购义务转移给其控股股东。
仍在执行的租赁合同是否需要考虑续租的影响而进行租赁变更
2785、仍在执行的租赁合同是否需要考虑续租的影响而进行租赁变更
提问人:SergeLawson 时间:2022-08-06 09:59:51
假设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年限为3年,2019.7.1-2022.6.30,在签订合同时点无法预计是否能够续租,公司于2022年4月与客户续签新的租赁合同(或已经确定要续签新的合同),租期为2022.7.1-2025.6.30。由于已经续签了新合同(或已明确得知可以续签新的合同),请问在2022年4月30日时点,是否需要考虑续租的影响而去做租赁变更处理,或是将原合同的使用权资产与 租赁负债随合同年限摊销结束后再根据新的合同确认相关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租赁资产范围、起租时间等均与现有租赁衔接,租金代表新租约谈判日的市场租金水平,则如主帖所述,应该是作为一个新的合同,不需要进行租赁变更处理。
求助陈版主,关于母子公司收入确认问题
2786、求助陈版主,关于母子公司收入确认问题
提问人:wangxiny 时间:2022-08-06 19:58:41
母公司在异地成立子公司,用于当地项目的承接。
子公司与当地政府签订业绩承诺,对其经营年限以及收入规模进行承诺从而享受租金优惠。
项目承接、实施等工作均由母公司人员执行,仅在签订合同时,以子公司作为合同主体,子公司承担签订合同、开具发票、收取相应款项的责任。子公司同时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合同内容约定由子公司执行合同并承担售后服务。
子公司同时与母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采购金额为客户销售合同价格扣除子公司按照一定比例留存相应利润后的净额。
问题一、首先项目组认为子公司应当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理由如下:
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履约义务的讨论
2787、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履约义务的讨论
提问人:lighting 时间:2022-08-06 20:24:26
请教陈版,案例中企业主要研发、生产定制化设备,按照双方确认的图纸或技术协议进行生产。客户通常在发货前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通过后方可发货,企业将货物运送至现场后,由客户
按照经双方确认的销售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
企业的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为:合同约定企业负责送货的,产品发出并送达客户指定位置,经客户签收确认时,确认为销售收入实现。
企业与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中约定企业提供各类设备若干台,各类设备的数量不同,企业根据生产计划和客户要求的发货计划按批次发货。各类设备(包括公司提供的设备以及其他设备)需全部运到现场到位后统一开通调试后进行使用,各设备未全部发到现场后该生产线无法开通使用。目前存在问题是收入确认是销售合同项下全部的设备交付完毕后统一确认收入,还是每批次交付签收后即确认收入。
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第十一条“企业向客户承诺的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一)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或从该商品与其他易于获得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
(二)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
下列情形通常表明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不可单独区分:
设备运抵现场后是否需要安装调试?安装调试过程是否复杂,是否需要用到本企业独有的技术?还是可以由具有一般技能和经验的人员操作,本企业在必要时提供技术指导即可?(需考虑
2、设备运抵现场后是否需要安装调试?安装调试过程是否复杂,是否需要用到本企业独有的技术?还是可以由具有一般技能和经验的人员操作,本企业在必要时提供技术指导即可?(需考虑
技术指导本身是否也是单项履约义务,需分摊合同价款)。
提问人:lighting 时间:2022-08-10 21:46:47
谢谢陈版回复。1、客户会将每个单独的设备组装到整个项目生产线上,并不需要企业将每台设备进行整合,
因此判断从合同层面来看,企业向客户转让的每一台设备的承诺与合同中的其他承诺是可单独区分的。在生产线未开通前,单台设备暂时无法独立使用,在生产线开通后,单台设备均是生产线上的一个环节,个人理解可以单独发挥单台设备的效用,也是经济的。因而考虑将单台设备视为单独履行销售产品的承诺,不知这样理解是否符合准则的本意,谢谢。
安装调试过程由第三方(具有一般技能和经验的人员)完成,无需要用到企业独有技术,通常也不需要企业在现场以及技术指导,因此不考虑将或有的配合安装的服务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回答人: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lighting 时间:2022-08-19 10:34:47
请教陈版一个疑惑,针对设备销售的高度关联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规则指引第2号,”高度关联性是指合同中承诺的各单项商品或服务之间会受到彼此的重大影响,而非仅存在功能上的单方 面依赖。”
尽管每一台设备需组合成一个组合产出(生产线)才能发挥功能,但各个设备具体使用的时候并不受到其他设备的影响,也不会对其他设备产生影响,只是需要同一时间开通调试合格了一起使用。从监管规则指引的理解各项商品之间仅存在功能上的单方面依赖,似乎并没有重大影响,是否并不具备高度关联性。
或者打个比方如果销售一批很小的零件,这些零件都安装在客户一条生产线上,且在同一条生产线上一起使用,但这些小零件都是分批发货和签收的,那么每一批货物是否属于一个单项履约义务,而所有生产线上的零件整体并不能认定为一个单项履约义务?
回答人:chenyiwei
尽管理论上单台设备也可以单独使用,但如果单独使用产生的效益远低于作为一个整体共同使用,单台设备的单独使用并不能满足客户订立该合同的商业目的,则也需要考虑是否存在高度关
联性的问题。
请教陈版主衍生品和现货利润的问题
2788、请教陈版主衍生品和现货利润的问题
提问人:lijbo 时间:2022-08-06 22:50:20
@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A公司在境外有一家子公司,由于境外子公司不能开展衍生品业务,子公司开展现货交易,衍生品业务在国内A公司开展,在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大时候;会出现子公司净利润和母公司利润之间错配以及波动较大的问题,虽然在合并层面看没有问题。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好的方法来平滑两个公司之间的利润?(子公司不能开展衍生品业务)
回答人:chenyiwei
在合并报表层面,因需将母子公司看作一个整体,故可以考虑在合并报表中能否将此类交易在集团合并报表层面运用套期会计。当然母子公司各自个别报表层面的错配是难以避免的。
求助陈版,分批行权的股权激励行权纳税调整处理
2789、求助陈版,分批行权的股权激励行权纳税调整处理
提问人:熊本熊熊熊 时间:2022-08-07 01:56:05
求助陈版,公司2020年开始实行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2022年、2023年均有部分可以行权,2021年底,根据2021年度“(行权当日收盘价-行权价格)*行权数量”计算可抵扣费用>2020- 2021年等待期内因为股权激励计提的成本费用,产生了超额可抵扣费用40万,该部分超额可抵扣费用乘以25%税率计入了资本公积
贷:资本公积 10万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费用 10万
2022年继续计提等待期内股权激励相关的成本费用1500万,截至6月30日,因上半年行权的数量较少(第一期可行权的大部分在2021年已行权,第二期尚未达到可行权时间),此时自股权激 励计划开始累计的“(行权当日收盘价-行权价格)*行权数量”计算可抵扣费用
想请问一下:
涉及三方协议收入和应收账款确认的问题
2790、涉及三方协议收入和应收账款确认的问题
提问人:楊衛東 时间:2022-08-07 10:32:58
老师您好:
我方销售设备,合同签订由三方构成:我方、设备使用方、款项结算方,设备使用方和款项结算方为同一集团下属的兄弟公司,招标单位为设备使用方。目前设备已安装并经设备使用方验收,我方账上已确认收入,但款项结算方由于未收到发票,未做应付账款,同时函证不予回复。
请问老师:收入确认是否适当?对于款项结算方无法回函的情况是否对收入构成关键影响
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陈版主】 打包处置股权与债权的问题
2791、【求助陈版主】 打包处置股权与债权的问题
提问人:gladysxjw 时间:2022-08-07 15:42:23
请教陈版主,某集团A公司持有B公司部分股权600万(公允价值变动-600万,账面为0),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同时持有B企业债权7000万,以其他其他应收款核算,现企业需将持有B 公司股权及债权一并转让给集团内另一企业C公司。经评估,B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20000万元,A公司持有B股权评估值为-3000万,债权(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7000万,转让价格为4000 万,请问陈老师,关于处置股权与债权事项,是否为一项打包业务进行处理?如为一项打包业务,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已为0、其他应收款7000万最终收到转让对价4000万,该事项因如 何进行处理,可否将转让对价4000万与债权7000万的差异3000万计入资产处置损失?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从此处情况看,债权和股权的处置构成一揽子交易,应作为一个整体测算债权和股权的可收回金额。如果已确定B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故其可收回金额为零,则可以认定为股权的公允价值为零,全部处置对价均归属于债权。在确保整体处置价款公允的前提下,可将处置价款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累计的其他综合收益(负数)全部转入留存收益。
求助陈版,关于长投的处理
2792、求助陈版,关于长投的处理
提问人:super小兔妈咪 时间:2022-08-07 17:53:45
陈版,您好。我公司的一个子公司a以它部分资产出资成立b公司,我们依据工商规定,对该部分资产进行评估,我的第一个问题是,这步b公司是不是按评估值建账。然后,几个月后,我公司的另外一个子公司c(上市公司)以其部分资产对b增资,增资后,c对b控股。我的第二个问题是,确定c对b的比例的时候,是不是需要对c拟出资的资产以及b的净资产进行评估,以评估值 确定c占比多少。那么会计处理呢,同一合并下,这种情况是账面值进行长投入账,那么这样比例就与评估值比例不符了。您费心解答一下,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母公司业务剥离给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如何入账
2793、母公司业务剥离给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如何入账
提问人:zhongxiaohong 时间:2022-08-08 10:29:18
请教陈老师,母公司业务剥离如何入账:
业务描述:母公司欲将与业务相关的所有资产负债以及人员(包括应收预收、应付预付、长期资产(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人员以及与人员相关的薪酬等)全部无偿划转给
子公司。(母公司业务剥离后,仅有管理及融资职能)。
问题:1、根据财税(2014)109号文第三条,关于股权、资产划转,若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则本次业务剥离,适用特殊税务重组,根据增值税“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 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则流转税以及附加税不用缴纳。在这种情况下母、子公司应分别如何入账;
子公司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处理。
2、子公司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处理。
税务处理不影响上述会计处理原则。如果母公司需缴纳增值税,子公司可以抵扣的,则母公司缴纳的增值税作为对子公司的追加投资成本的组成部分;子公司获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时,借
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资本公积。
涉及企业所得税时,应关注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的长投成本,以及子公司个别报表中各项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否存在差异,考虑就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并
调整资本公积。
提问人:zhongxiaohong 时间:2022-08-12 16:47:34
”涉及企业所得税时,应关注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的长投成本、以及子公司报表中各项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否存在差异“。
陈老师,这种情况下,母、子公司若分别按公允价格转让各项同资产、负债,子公司按公允价格入账,则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和计税基础一致,不存在暂时性差异;
母公司因转让资产而缴纳的增值税,调增长投成本;而同时缴纳的附加税、因转让资产而缴纳的所得税,均只需要反映在母公司单体报表里,不调增长投成本;在合并报表时,应考虑原母公司单体报表里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子公司公允价格入账金额的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调整资本公积。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zhongxiaohong 时间:2022-08-12 16:49:50
回答人:chenyiwei
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可以确认为资产处置损益。
求助陈版 - 不能无条件地避免的赎回
2794、求助陈版 - 不能无条件地避免的赎回
提问人:wx_5a60a720bf5b 时间:2022-08-08 12:07:24
陈版好,
准则要求对于不能无条件地避免的赎回,即金融工具发行方不能无条件地避免赎回此金融工具,确认为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额等于回购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
如果合同约定多种赎回(自身权益)情形,比如出现清算则按照投资金额加10%年化,其他情况股权评估价值赎回。在计量初始确认金额是否需要考虑各种情况的概率计算“所需支付金额”的期望值?还是按照各自情形下金额孰高确认?还是按照最大概率情况下的金额确认?是否有PRC或者IFRS准则依据?
回答人:chenyiwei
此类金融负债的计量问题不考虑概率,更不是各种概率的加权计算。其期末计量金额应为当前状态下本企业有义务支付的最大金额(即投资人有权收取的最大金额)。如果在某些情况下,本企业(发行方)有一定选择权,可通过行使这些选择权影响需支付的金额的,则可以在有权选择的限度内选择需支付的最小金额。
如果仅针对清算作出特别规定,而本企业在可预见的未来被清算的可能性极低,可以认为与清算相关的条款属于保护性条款的,则在计量该负债金额时可以不考虑清算特别条款的影响。
票据买卖
2795、票据买卖
提问人:wx_62f08a56646d 时间:2022-08-08 12:10:02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贴现视同一般的背书转让,根据该票据出票人或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大小判断能否终止确认。如果不能终止确认的,则确认其他流动负债。
政府补助问题求求助
2796、政府补助问题求求助
提问人:waper 时间:2022-08-08 13:48:29
回答人:chenyiwei
装修补贴的会计处理与对应的装修支出的会计处理相对应。根据装修完成和确认长期待摊费用的批次,相应确定补助款与对应的长期待摊费用之间的对应关系,在建立对应关系后,递延收益的摊销年限、方法等均与对应的长期待摊费用(装修支出)保持一致性。
合并资产负债表不平!大家帮我看看是哪里出了问题。
2797、合并资产负债表不平!大家帮我看看是哪里出了问题。
提问人:紫云金沙 时间:2022-08-08 14:25:00
背景资料:
年初,P公司资产负债表:
现金1000元,所有者权益1000元(全部是实收资本)。
S公司资产负债表:
现金100元,所有者权益100元(全部是实收资本)。
P公司和S公司无关联关系。报表如下:
年初资产负债表(合并前)P公司S公司P公司S公司现金1000100实收资本1000100资产总计1000100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000100
P公司支付100元给S公司原股东,收购S公司100%股权,S公司成为P公司全资子公司。S公司资产负债表无变化。P公司资产负债表变为:现金900元,长期股权投资100元;所有者权益1000元。报表如下:
年初资产负债表(合并后)P公司S公司P公司S公司现金900100实收资本1000100长期股权投资100资产总计1000100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000100
年底:P公司全年无业务。期末资产负债表无变化。S公司发生一笔业务。支付100元从外部第三方购入一批存货,然后以150元的价格出售,货款已收到。不考虑其他费用,暂不考虑所得 税。S公司按10%计提盈余公积,无其他分配。S公司年末资产负债表:现金150元;所有者权益150元(实收资本100元,盈余公积5元,未分配利润45元)。报表如下:年末资产负债表(合 并前)P公司S公司P公司S公司现金900150实收资本1000100长期股权投资100盈余公积5未分配利润45资产总计1000150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000150
开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P公司将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为权益法:(1) 借 长期股权投资 50 贷投资收益 50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销:(2)借 实收资本 100
盈余公积5 未分配利润 45 贷长期股权投资 150母公司投资收益和子公司利润分配抵销:(3)借 投资收益 50贷提取盈余公积 5 年末未分配利润 45 以上分录做完后,过入合并工作底稿,发现合并资产负债表不平。 合并工作底稿(合并资产负债表)P公司S公司借贷合并数P公司S公司借贷合并数现金9001501050实收资本1000100(2)1001000长期股权投资100(1)50(2)1500盈余公积5(2)5未分配利润45(2)45(3)45资产总计1000150501501050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000150150451045
分录(1)的贷方,贷 投资收益 50,应该是体现在合并利润表项目;分录(2)的借贷双方,(借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贷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都体现在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分录(3)的借方,借 投资收益 50,体现在合并利润表项目,贷方,贷 提取盈余公积 5,体现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贷 年末未分配利润 45,体现在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最后的结果,子公司的盈利50,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有体现(现金增加了50),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一方,原本是应该体现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但第(2)个分录中,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全部对冲,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成了0。 在第(3)个分录中,只是部分恢复了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左边资产总计1050,右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45,差了5.
这个是哪里出了问题?
回答人:chenyiwei
你的抵消分录中,“贷:提取盈余公积 5”也是利润分配表中的项目,也会增加年末未分配利润,所以年末未分配利润应增加50而不是45。这样仍然是平衡的。
求助陈版主,中审众环研究1-4-6公司3年奖金计划
2798、求助陈版主,中审众环研究1-4-6公司3年奖金计划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08-08 15:39:00
这里是否可以这么理解,不考虑3%的浮动因素,奖金只有两种可能全发或不发。假设公司预计准确合理,不涉及前期差错更正。
①如果预计全发,那么折现金额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借方为长期待摊费用,每年摊销计入成本/管理费用,折现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同时增加应付职工薪酬余额。
②如果预计不发,那么不做会计处理。
③如果前两年预计全发,第三年由于外部突发原因导致不发,那么在突发因素发生的第三年冲减前期计提费用计入当期。
④如果前两年预计不发,第三年突发因素导致全发,一次性计入第三年当期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也可以这样理解。
收入跨期,涉及税金问题
2799、收入跨期,涉及税金问题
提问人:5馒头5 时间:2022-08-08 15:48:53
IPO审计时,比如2021年存在收入提前确认问题,需要把2021年收入冲减,调整到2022年。那2021年确认增值税是否一并冲减,2022年在重新确认?企业增值税税申报表是否一并要重新申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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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税法中有专门的规定,且如果在法定的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先开票,则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相应提前。所以对于收入跨期调整后是否同步调整增值税的问题,要考虑当初是否已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或者是否存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之前先开票的情况。如果是,则在当时虽然尚不符合会计上的收入确认条件,但确认增值税仍是合理的,故不应调整增值 税。
职工薪酬中商业保险和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
2800、职工薪酬中商业保险和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wx_62e24ced0c2a 时间:2022-08-08 16:49:07
请教陈版主,关于职工薪酬中商业保险和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1、公司为无法购买社保的员工购买了商业保险,这部分一般会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的哪个二级科目呢?能否直接设一个“应付 职工薪酬-商业保险费”来核算呢?
政府补助的部分款项需要支付给委托方合作方时的会计处理
2801、政府补助的部分款项需要支付给委托方/合作方时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wx_62e24ced0c2a 时间:2022-08-08 16:52:58
求助陈版主,政府补助的部分款项需要支付给委托方/合作方,是否能在收到政府补助款时进行以下会计处理呢?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他应付款-代收政府补助款
@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相关批文明确的代收代付款项直接通过往来款核算,不计入本企业的递延收益或者其他收益。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的问题(将盈利)
280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的问题(将盈利)
提问人:anlizhaomi 时间:2022-08-08 20:38:46
求助各位老师:
目前一家公司去年成立,主研发,截至目前仍存在亏损,研发费用金额较大。去年经营计划不可盈利或获得的利润无法涵盖亏损,故而不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本年经营计划的改变,企
业评估未来获利能够涵盖亏损(或涵盖部分亏损)。对截至目前的亏损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含研发费用,不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
问题: 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部分是否也应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
观点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为永久性差异,所以不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
观点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在税法上可以结转以后年度进行抵扣,企业预估未来有利润可以补亏(暂不考虑是否全部涵盖),所以将该金额也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个人认为观点2较为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观点2更合理。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是按照税务上的应纳税所得额口径计算的,而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的金额也是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一部分。所以,在预计日后的亏损弥补年限内可产生足够
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前提下,在计量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也应将税务上加计扣除导致的影响计算在内。
求助陈老师下面的权益法转成本法,未实现内部交易实现了,没有个表,合表怎么处理?
2803、求助陈老师下面的权益法转成本法,未实现内部交易实现了,没有个表,合表怎么处理?
提问人:hpulilei 时间:2022-08-08 20:59:59
问一个问题:中级最后六套题的第一套题,开始30%权益法核算,第一年发生有内部交易没有实现,当年净利润调减未实现计算量了投资收益。第二年年初购买了30%,达到了控制,第二年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实现了,如果还是权益法不是要把第一年加回来计算投资收益,但是第二年年初已达到控制,只是宣告股利做会计分录。编制合并报表成本法转权益法的时候,我看也没有加第一年的内部交易第二年实现了,只是第二年净利润考虑第二年年初评估增值的后续调整。这个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权益法转成本法的时候,第二年是不需要处理吗?假定投资方第一年就这一家合营企业没有子公司,第二年年初达到控制,就一家子公司。
回答人:chenyiwei
区分原先的交易方向是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分别考虑。
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3-2-76(合营企业变为子公司后对前期顺流交易的合并抵销处理)”、“问题3-2-77(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对购买日前逆流交易未实现 损益的抵销处理)”。
提前退租时装修费的账务处理
2804、提前退租时装修费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金宝妈咪 时间:2022-08-08 21:42:06
请教陈版主:
因疫情原因,原租赁的门店(已在租赁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拟提前闭店退租,租赁期间对该门店进行了装修,装修费用计入了长期待摊费用并在租赁期间摊销。因提前闭店退租,未摊销的装修费用需一次性摊销。
请教陈版主,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是一次性计入(1)销售费用,还是(2)计入营业外支出,还是(3)借记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贷记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未确认
融资费用,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
post_newreply
回答人:chenyiwei
“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应自作出提前退租决定之日起调整摊销年限,将截至该日的账面价值在缩短后的剩余租赁年限内摊销完毕。由此导致的剩余年限内每年多摊销金额计入各年度的营业
外支出。如果作出退租决定到实际退租的间隔期很短,也可以直接转入营业外支出。
包装物的会计处理
2805、包装物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yjhly2011 时间:2022-08-08 23:44:38
各位好,公司销售酒类产品,从供应处购买A和B两种商品,A和B均能够单独对外销售并有各自的报价,公司另从其他供应商处购买盛装A和B的包装礼盒,AB礼盒作为一种单独的商品能够对外单独销售并有自己的报价。关于以下三种处理的问题:
如果不计入商品成本,包装盒可以计入销售费用吗谢谢
3、如果不计入商品成本,包装盒可以计入销售费用吗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包装盒是所销售商品的必要组成部分,因此其成本应计入销售成本。由于将A、B包装在礼盒中一并出售,因此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将商品和礼盒的成本均转入营业成本。
提问人:yjhly2011 时间:2022-08-10 18:43:57
谢谢陈版主的回复,计入销售成本,是先“生成”新的礼盒商品,还是在销售时直接结转,先生成新的礼盒商品应该比较合理吧,因为实务中要先“组装”,组装后在月末是有待销售的库存的。这 样新礼盒商品有它自己的收入、成本数据。如果在销售时再结转计入成本,则包装物没有对应的收入,销售收入还要在A和B两个商品间分配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
提问人:ali19900701 时间:2022-10-28 16:44:33
陈老师,如果是运输商品前为了防止产品损伤的木框架箱(运输包装),是计入到销售费用还是营业成本呢?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销售合同约定要用木箱包装,且该木箱后续不再回收重复使用,则该木箱构成了向客户交付的商品的一部分,其成本应计入产成品成本,最终转入营业成本。
对大股东回购义务付款承担担保下是否作为负债?
2806、对大股东回购义务付款承担担保下是否作为负债?
提问人:食髓知味 时间:2022-08-09 10:00:05
请教陈总,A基金投资B企业2000万,同时向B企业大股东C购买B企业10%股权支付2000万。三方投资协议约定对赌条款,当未达对赌条件时,C公司需向A基金以4000万*年化10%的保底价 格回购B企业股权,B企业对此回购义务中的付款承担连带担保。请问在并非对回购义务本身承担担保,而只是对付款承担担保的情形下,A基金对B企业的投资是作为权益还是负债?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食髓知味 时间:2022-08-12 13:40:19
谢谢陈总,再进一步请教陈总,假设仅对回购中的付款义务承担普通担保责任的话,结论会有所不同嘛?
回答人:chenyiwei
普通担保责任的情况也类似。因为这是金融负债而不是预计负债,本企业是否需支付款项取决于母公司是否支付回购款,这不是本企业所能控制的,所以本企业仍应全额确认负债。
请教陈版!
2807、请教陈版!
提问人:cpajf 时间:2022-08-09 10:05:12
陈老师好!公司之前指定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间均按账面价值视作公允价值,未产生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时的损益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查了资
料都说直接计入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但股东权益变动表如何填列?
回答人:chenyiwei
直接计入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权益变动表的填列要分为两步:第一步是计入处置当期的“综合收益总额”中;第二步是通过“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中。第二步只是权益项目之间的重分类,而权益总额不变。
求助陈版主:以增资款偿还对投资方的欠款算债务重组吗
2808、求助陈版主:以增资款偿还对投资方的欠款算债务重组吗
提问人:562345436 时间:2022-08-09 10:08:33
A公司为B公司的联营企业。A无力偿还其对B的欠款9900万元。B联合其他投资方C,等比例对B出资4900万、5100万。A以出资款偿还对B的欠款9900万元。请问该行为构成债转股吗?
回答人:chenyiwei
请说明该交易的背景?B的大股东C为何愿意向B出资,事实上代A承担该笔款项的坏账损失?
提问人:562345436 时间:2022-08-15 14:00:52
为优化B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和融资能力,解决A对B担保代偿债务问题,股东方同意增资
回答人:chenyiwei
这也可以算是特殊的债转股。
请教陈版主,关于定存问题
2809、请教陈版主,关于定存问题
提问人:zhengjunze1223 时间:2022-08-09 10:30:17
公司有海外子公司,存在一个月期限的定期存款情况,该存款于每一个月到期日自动赎回,存在利息,且可以提前赎回,但没有利息,请问陈版主,在这种情况下,期末是否可以作为银行存款列示,且利息收入计入财务费用。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要考虑该子公司有无将该笔存款持有至到期以获取利息的明确意图和财务能力。如果确实具有这方面的意图和财务能力的,则期末可按约定利率计提确认利息收入和应计利息,但不能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资产负债表中建议列报为其他货币资金。
求助陈版主,问题1-4-17股份支付的判断
2810、求助陈版主,问题1-4-17股份支付的判断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08-09 10:33:39
背景1情况下,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2.2x150=330
借:管理费用 (15.45-2.2)x150=1987.50
贷:实收资本 150
贷:资本公积 (15.45-1)x150=2167.50
回答人:chenyiwei
是这样理解。
影视公司定制据总额还是净额确认收入?
2811、影视公司定制据总额还是净额确认收入?
提问人:xiaolukuaipao1 时间:2022-08-09 10:43:09
求助陈版主!
影视公司受委托给平台制作剧目。合同有如下约定:
盘盈固定资产处理?
2812、盘盈固定资产处理?
提问人:dxxd_ren 时间:2022-08-09 11:44:14
盘盈的固定资产假设原值10万。出具一年一期的审计报告,固定资产和未分配利润要增加到审计报告上期期初吗?还是固定资产增加到本期,增加本年的年初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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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固定资产的盘盈通常认为是一项前期差错,如果影响重大,则应查明原因,确定该项差错的发生年度,在差错发生年度进行更正,并追溯重述此前各年度比较数据。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确实无法合理确定该差错的发生年度,或者该年度该固定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或公允价值等,即追溯重述不切实可行的,则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但这应当是追溯重述确实不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的替代办法,应严格控制,避免滥用。
求助各位及版主,时点法时段法实务一个小疑问
2813、求助各位及版主,时点法时段法实务一个小疑问
提问人:q727446006 时间:2022-08-09 11:47:32
客户做技术服务的(服务固定的公里数),约定结算时可以据实结算(比如约定100公里,实际执行60公里,可以按照60公里结算),但存在验收条款,即合同到期后进行验收,并按照实际 公里数结算。
考虑的是,这个据实结算属于合格收款权的条件吗?以此推断是否属于时点法呢。感谢各位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
2814、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wx_62e24ced0c2a 时间:2022-08-09 11:53:20
请教陈版主:1、员工使用三轮车5年后无偿赠送,折旧年限4年,怎么做资产处置的账务处理呢,视作职工福利?2、代理商(非员工)使用三轮车5年后无偿赠送,折旧年限4年,怎么做资产 处置的账务处理呢?@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代理商(非员工)的处理类似,只是对应的损益项目是代理费而不是职工薪酬。提问人:wx_62e24ced0c2a 时间:2022-08-12 142317
提问人:wx_62e24ced0c2a 时间:2022-08-12 14:23:17
感谢陈版主!我还想问下您,如果员工在使用前,需要给企业缴纳三轮车价格30%的金额,但所有权并未转移,仍归企业所有,后期免费使用。是否能将整个业务认定为出租固定资产,将这三轮车价格30%的金额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出租固定资产呢?
回答人:chenyiwei
是否作为预收购车款更合适?即5年后并不是完全的无偿赠送。30%的金额也不能代表租金的公允价值。
少数股东放弃过渡期损益,过渡期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在合并层面确认资本公积吗?
2815、少数股东放弃过渡期损益,过渡期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在合并层面确认资本公积吗?
提问人:wx_59c4b02d3a68 时间:2022-08-09 13:44:52
陈版主,2021年10月公司按照评估价格收购非控股子公司28%的少数股东股权,收购协议已经签署,原协议约定过渡期间损益按照双方持股比例进行分红,由于少数股东所在城市发生疫情等 原因,在2022年6月底双方才进行交割,公司与少数股东签订补充协议,支付价款仍然按照2021年10月的价格进行执行,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过渡期间的损益20万其中2021年10月至12 月10万元,2022年1-6月10万元。鉴于少数股东所在城市发生疫情等原因,导致进度比较缓慢,加上过渡期间的损益金额也不大,少数股东也就放弃了过渡期间的损益,子公司不再进行分 红。我理解少数股东放弃过渡期的分红属于权益性交易,由于子公司未进行分红,单体报表不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报表将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经营积累确认为资本公积,合并报表层面会计分录为: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2.8万
少数股东损益 2.8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司 5.6万元
请问陈版主,这么理解是否正确,若不正确,6月底单体和合并报表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相当于通过收购少数股权交易,以同样的交易成本获得了更多的净资产,相应调整和合并报表层面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
政府给与的平台代金券算不算政府补助
2816、政府给与的平台代金券算不算政府补助
提问人:zhanglifa 时间:2022-08-09 13:55:40
请教陈版主。现在为了刺激消费,政府在各类消费平台给与企业一定的代金券,然后企业使用该代金券抵扣购买商品的款项。例如A公司需要购买办公软件系统,当地政府在某平台有代金券50万元,公司通过申报获取了该50万元代金券。A公司与软件供应商B签订了58万元的软件采购合同,并通过平台交易,A公司实际只支付了8万元款项,使用代金券支付了50万元,但是B供 应商只对A开具8万元的发票。在此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
个人的理解是:1、A公司实际获得了58万的资产,期中50万是有政府给与的代金券进行支付,因此50万元作为政府补助,确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资产年限摊销。2、公司取得的
资产应该按照58万确认资产。但是这样处理存在一定的问题就是,公司实际取得的发票只有8万元。
请陈版主和各位大神看一下,这个能不能算作政府补助?是否能够按照总额法确认?还是作为净额法8万元作为资产合适?
回答人:chenyiwei
主帖的理解基本合理。其补助对象不是供应商B,而是最终客户A,所以供应商B仍可以确认收入58万元(其中50万元日后与政府结算),A企业作为最终客户确认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58 万元和递延收益50万元。
或者A公司也可以选择对此按净额法核算,即确认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8万元。这样可以与发票金额一致。但如果A公司是上市公司或者IPO发行人,则仍需每年模拟测算总额法下由递延收益
转为其他收益的金额,并作为各该年度的政府补助收益列入非经常性损益。
联营企业投资收益
2817、联营企业投资收益
提问人:xwg007vip 时间:2022-08-09 15:34:29
请教陈版主,在确认联营企业投资收益的时候,是按照联营企业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的口径计算,还是按照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口径计算?
回答人:chenyiwei
按照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口径计算。当然还需要有其他调整,如联营企业(含其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差异的折旧、摊销影响,以及顺流、逆流交易损益的影响等。
提问人:蜀山penguin 时间:2022-09-24 18:32:42
请教陈版,分占联营企业净资产的变动,如果联营企业因汇率变动产生很大的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损失(联营企业盈利情况一般),如果按照持股比例分占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 差,会把长投净值分占为0。
请教陈版关于管理型企业研发的问题
2818、请教陈版关于管理型企业研发的问题
提问人:yangwwsnow 时间:2022-08-09 15:52:01
我公司是集团总部,管理型企业,无实际经营业务,我公司与其他公司A、B共同签署研发协议,我公司与A只出钱,每年100万,出3年,B机构只做研发,最后研发成果出来转让收益三方共 同享有。
请问陈版主:这种情况,我公司的账务怎么处理呢,我们出的钱可以进研发支出或者研发费用吗?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本企业只出资,不从事研发活动,也无能力单独主导研发成果的使用,因此本企业的出资应形成一项金融资产(参考合作经营中财务投资人的相关会计处理),不能确认为本企业的研发支出。
请教陈版,逾期贷款收到利息,能否确认利息收入?
2819、请教陈版,逾期贷款收到利息,能否确认利息收入?
提问人:ballack0013 时间:2022-08-09 16:15:58
请教陈版,逾期贷款(本金可能无法全额收回,已计提部分减值损失)收到了一笔利息,请问能否确认利息收入?还是需要基于谨慎性原则冲减贷款本金?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指出:在金融工具准则下,应按已减值金融资产收回现金流量的方式处理(参考金融工具准则应用指南中的相关举例),不区分收回的是本金还是利息。因为在金融工具准则下,逾期
贷款还是要根据摊余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的。
实务中如果是简化处理,则建议优先按收回本金处理,而不论其是否以利息收入的名义收到。
购入设备后改变用途的账务处理
2820、购入设备后改变用途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xuehaiwuya0326 时间:2022-08-09 17:17:51
陈版您好:
A单位日常经营模式为购入设备后按照一定比例加成对外销售,购入的设备在销售前作为库存商品入账,但该公司会存在将购入的设备出租给客户的情况,A公司将该部分设备由库存商品
调整至固定资产(单价较低,3000元左右,但交易频繁)核算,并按照租赁年限计提折旧,请问该处理方式是否正确?
若租赁期间,将该设备按照净额加成一定比例销售,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计入营业收入还是资产处置损益科目?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请问超市提供的仓储服务算应付客户对价吗
2821、请教陈版,请问超市提供的仓储服务算应付客户对价吗
提问人:playxiuxiu 时间:2022-08-09 17:45:58
陈版,您好。
背景:
最近公司有一项业务,就是将产品销售给超市,超市收取两项费用:1、进场费 2、按销售额8%收取仓储服务费;
问题: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要考虑两点:1、仓储服务费的收费比例和金额是否公允;2、超市的“仓储服务”是提供于商品控制权转移之前还是之后。
如果商品控制权转移给超市之前没有仓储服务,所谓“仓储服务”是针对控制权转移之后的事项,则应将仓储费冲减收入。因为此时既然商品控制权已经转移给客户,那么客户就不应再收取仓储费,此处的“仓储服务”也不具有实际意义。
如果是在商品控制权转移之前提供的仓储服务,则在其收费公允的前提下,可以确认为销售费用。超出该等服务公允价值的收费仍应冲减收入。
出售未确认无形资产的药品批文,是记其他业务收入,还是资产处置收益
2822、出售未确认无形资产的药品批文,是记其他业务收入,还是资产处置收益
提问人:cpa201802 时间:2022-08-09 18:57:33
各位老师,请问出售未确认无形资产的药品批文,是记其他业务收入,还是资产处置收益?个人认为应该是资产处置收益,但这个药品批文企业未确认无形资产,这会影响无形资产准则适用
吗?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是资产处置损益。即处置账面价值为零的无形资产的损益。
信用证、存货跌价核销
2823、信用证、存货跌价核销
提问人:zcy2401 时间:2022-08-09 19:12:33
请教老师三个问题:1、收到国内信用证,请问是在哪个科目核算?应收票据or其他货币资金? 2、存货跌价转销,在现金流量表间接表中,是放“其他”还是在“存货减少”? 3、应收账款减值的
转回,是否属于非经常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关于关联方交易追溯12个月的问题
2824、请教陈版主:关于关联方交易追溯12个月的问题
提问人:alexwaung 时间:2022-08-09 19:50:07
陈总您好!遇到一个实务操作的问题,想请教一下您:
A公司的董事甲某在外兼任B公司的董事,于20X1完整年度,B公司与A公司发生了持续关联交易。但在20X1年2月,甲某正式辞任B公司董事,此后不在B公司担任任何职位(此期间仍然作为A公司的董事)。按照A股上市规则,B公司需要到20X2年2月止,才可不作为A公司的关联方。问题:20X1年年报披露关联交易时,B公司与A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是按照20X1完整年度金额披 露,还是按照20X1年2月止共2个月的金额披露?
我的理解:因B公司需要到20X2年2月止,方才不作为A公司的关联方,故应当于20X1年年报披露完整年度的关联方交易金额,在编制20X2年年报时,也需要披露20X2年1-2月的A公司与B公 司的交易金额。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按照H股披露标准,上面的结论是否会有变化?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H股监管规则下的认定建议咨询相关领域内专业人士。提问人:alexwaung 时间:2022-08-12 194941
提问人:alexwaung 时间:2022-08-12 19:49:41
陈老师,想跟您再确认一下哦:
商誉
2825、商誉
提问人:zcy2401 时间:2022-08-09 19:53:14
请教老师两个问题,1、甲公司出资300万非同一控制乙公司,乙公司在被甲收购前就收购了丙公司并形成商誉20万(乙出资200万,丙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300万,乙持有丙60%股权,即 乙形成20万商誉),那么甲公司在合并乙公司时,是不是不考虑丙公司的商誉,而重新确定乙+丙*60%部分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计算甲公司层面的商誉,即甲合并报表只反映合并乙公 司的商誉,而不考虑乙合并丙的20万商誉?而乙公司如果要编合并报表,则要保留丙的20万商誉? 2、如果甲收购乙在前,并形成了100万商誉,那么乙再收购丙时,如果乙出资150万,丙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00万,乙收购60%股权,则乙形成30万商誉,那么在甲公司合并层面,商誉是不是130万?
回答人:chenyiwei
是,如果甲收购乙在前,并形成了100万商誉,那么乙再收购丙时,如果乙出资150万,丙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00万,乙收购60股权,则乙形成30万商誉,那么在甲公司合并层面,
2、是,如果甲收购乙在前,并形成了100万商誉,那么乙再收购丙时,如果乙出资150万,丙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00万,乙收购60%股权,则乙形成30万商誉,那么在甲公司合并层面,
商誉是130万。
提问人:zcy2401 时间:2022-08-13 17:50:48
陈老师,再请教一下,甲公司2022年6月1日出资400万非同一控制乙公司,持股比例80%,乙公司在被甲收购前就收购了丙公司并形成商誉20万(乙2021年9月末出资200万,该时点丙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300万,乙持有丙60%股权,即乙形成20万商誉),乙公司在收购时点22年6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400万(其中包括对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200万),丙公司经评估增 值50万无形资产,留存收益增加10万,即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360万(=300+50+10=360万)。那么甲公司合并乙公司的商誉处理方法有:① =收购价400-(乙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400-乙对丙的投资成本200+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36060%)80%吗?②=收购价收购价400-(乙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400-乙对丙的投资成本200+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36060%+20
乙投丙的商誉)80%?
请问这两种处理哪种是正确的?还有,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是否包括对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回答人:chenyiwei
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是包含其购买日所持有的子公司的,所以被收购方对其子公司的长投本身并不构成可辨认净资产的一部分,应将该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归母部分并入。就主帖案例,如果乙和丙之间没有其他需抵销的内部往来和内部交易,则方案①更合理。
辞退福利
2826、辞退福利
提问人:桂红艳 时间:2022-08-09 20:01:12
背景:职工2016年从企业离职后,因在职期间企业没有为其购买社保,2022年和解协议约定支付5万元的社会保险损失及补偿金。
回答人:chenyiwei
该事项不属于辞退福利,因为这是因员工历史上在本企业任职而应得的待遇,与其离职无关,只是在离职后兑现,即对前期少计职工福利待遇的一项更正。如果该错报显著不重大,故在当期更正的,则也可以简化处理直接作为管理费用或者营业外支出。但其性质仍不属于辞退福利。
关于股份支付确认递延的问题
2827、关于股份支付确认递延的问题
提问人:huyunyun1130 时间:2022-08-09 20:56:57
求助陈版主:关于股份支付确认递延的问题。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子公司对于超出部分确认了资本公积,母公司单体需不需要根据子公司的这个递延所得税确认产生的资本公积,调整长投-其他权益变动。
回答人:chenyiwei
不需要。母公司个别报表对子公司是成本法核算。该事项不改变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关于新收入准则运费核算问题
2828、关于新收入准则运费核算问题
提问人:zhengjunze1223 时间:2022-08-09 21:11:33
请教陈版主
在新收入准则下,企业发生的运费计入了主营业务成本,那么是不是随之应付暂未付的运费也要放入应付账款呢?
回答人:chenyiwei
此问题无明确规定,一般也可以接受主帖中的调整,也可以不调。另外习惯上对于运费相关现金流量的列报也是与其相关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相对应的,即应付账款对应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其他应付款对应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关于保理是否可以终止确认?
2829、关于保理是否可以终止确认?
提问人:wangjiao0451 时间:2022-08-09 23:53:40
请教陈版主:
某公司与保理商签订《公开型无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合同中对无追索权的定义是:在发生买方信用风险导致保理商未能在应收账款债权到期日前(含当日)足额回收应收账款债权项下资金时,保理商放弃对卖方的追索权,自行承担相应的坏账风险;但是,如目标应收账款债权发生争议/商业纠纷导致或可能导致保理商未能在应收账款债权到期日前(含当日)足额回收应收账 款债权项下资金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回购情形,则保理商有权立即向卖方进行追索,要求其回购目标应收账款债权、支付回购价款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回购条款约定:保理商有权要求卖方回购“不合格应收账款债权”,其中发生商业纠纷的债权属于“不合格应收账款债权”。若发生商业纠纷,则卖方需回购,该笔应收账款债权的回购价款= 该笔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金额,请问陈版,此种情况,某公司的应收账款是否可以终止确认?个人认为应收账款是否终止确认主要关注的是信用风险,信用风险由保理商承担,商业纠纷的情况假设此合同涉及的买方是优质公司,商业纠纷发生的可能性不大,故商业纠纷不在金融资产转移中提及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范围,是否可以终止确认?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可以这样理解。在发生商业纠纷情况下保理申请人的回购义务一般不影响对被保理应收账款的终止确认。
但是,如《计学精要2021》中所述,如果保理合同对“商业纠纷”概念作出扩大化解释,将涉及债务人信用风险的事项也纳入“商业纠纷”范畴,或者不恰当地授予保理商裁定“商业纠纷是否合 理”的自由裁量权;或者对“债务人信用风险”的概念作出不恰当的严格限定,则也会成为影响到不能终止确认被保理应收账款的因素。因此需谨慎把握“商业纠纷”的合理程度。
关于投资方与联营合营企业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消
2830、关于投资方与联营合营企业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消
提问人:wocuishan 时间:2022-08-10 07:55:53
@chenyiwei
陈老师,您好。有个问题问一下。按照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顺流、逆流交易。顺流交易是指投资方向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出或出售资产,逆流交易是指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方出售资产。请问 如果投资方向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接受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服务时,比如运输服务等,这些属于需要考虑抵消的顺流逆流交易的范围吗?
回答人:chenyiwei
投资方向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接受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服务,也属于需要考虑抵消的顺流逆流交易。只不过,如果在同一期间内,一方确认收入而另一方确认成本费用,则期末无未实现损益,在投资方个别报表的权益法核算中,对此无需特殊考虑。
但是,如果投资方有其他子公司,需编制合并报表的,则在投资方的合并报表中,对于报告期内发生的顺流交易,即使期末无未实现损益,也应按比例予以抵销,抵销分录一般为:借:营业收入,贷:营业成本,贷:投资收益。
关于15号解释信披问题
2831、关于15号解释信披问题
提问人:15828189447NXB 时间:2022-08-10 08:49:41
请教陈版主及各位老师一个信披问题:2021年底财政部公告了15号解释,根据解释要求需对项目试生产损益计入利润表,并追踪比较期试生产损益;一家上市公司今年同控收购一家公司并于 今年6月完成收购事项,按照要求需要对标的公司财务数据进行追溯合并。对比15号解释规定,上市公司比较报表期间(不含标的公司)不存在试生产损益调整事项,但标的公司21年存在。我想请教一下,目前上市公司披露执行15号解释的公告(收购在前,本公告在后),此时是否需要对标的公司涉及的21年试生产损益调整事项作为公告中对比较报表的追溯调整事项进行披露?还是说上市公司执行15号解释对比较报表无影响,毕竟其前期公告的21年财务报表实际不存在试生产损益,同时在同控追溯公告中将标的公司21年财务数据按照15号解释调整后的数据进 行追溯公告即可(无需单独再说15号解释的影响)?谢谢各位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上市公司执行15号解释对比较报表是有影响的,因为要追溯合并同一控制下合并中被合并方的比较期间报表,但不需要单独披露执行解释15号对该被合并方的影响。在考虑同一控制下合并对 前期比较报表的影响时,直接按追溯调整后的被合并方报表数据纳入考虑。也就是主帖中的“同控追溯公告中将标的公司21年财务数据按照15号解释调整后的数据进行追溯公告即可(无需单独 再说15号解释的影响)”。
股权划转过渡期损益安排
2832、股权划转过渡期损益安排
提问人:爱鱼儿的瓶tl 时间:2022-08-10 09:49:48
请教陈老师还有各位大佬:
A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C无偿划转给另一子公司B。约定基准日为20年6月30日,同时约定过渡期损益由A享有。相关交割手续于20年12月完成。请问,B公司取得C公司股权如何入账?
根据长投准则(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 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我理解应该是交割日C公司账面净资产,但根据这条来看,只要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是否约定过渡期损益归属,都对划入及划出方没有影响?还是说会计处理存在不同?如有不同,区别是什么?
回答人:chenyiwei
B的个别报表层面对C的长投成本如何确定,取决于“过渡期损益由A享有”的约定如何落实。
如果由C向A分配股利的,则B对C的投资成本不含该部分过渡期利润导致增加的净资产。同时C的报表中应将该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入应付股利。
如果由B向A支付相应款项的,则B对C的投资成本包含该部分过渡期利润导致增加的净资产。同时B应确认对A的负债。上述两种做法下,B因无偿划入C导致增加的净资产金额一致。
提问人:爱鱼儿的瓶tl 时间:2022-08-13 12:00:00
陈老师麻烦再请教一下,挂负债的同时对方科目挂资本公积/留存收益么?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wx_63785e99d142 时间:2022-11-25 10:06:51
陈老师您好,您在下面回复说挂账负债的对方科目是长期股权投资,这是为什么?
第二种支付方式并不会影响合并日C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所以怎么会影响长投的成本呢? 然后,在两种做法下,B因无偿划入C导致增加的净资产金额一致,这是为什么?
第一种方式会减少C公司在合并日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什么还说是一致的呢?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这部分过渡期损益构成的净资产,在B(购买方)支付对价后,就由购买方享有了,所以增加了购买方取得的被合并方合并日净资产份额,但同时也增加了合并方对原股东的负债。
请教陈版主关于集团内转让房地产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2833、请教陈版主关于集团内转让房地产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提问人:yinpopo123 时间:2022-08-10 09:59:16
版主,您好。之前看了您关于销售产品增值税相关的讨论,具体为:
“企业集团内部成员单位之间,因发生内部交易导致的接受商品或服务的一方无法抵扣的增值税额,应在合并报表层面确认为管理费用,代表整个合并集团因内部交易而额外增加的税务成本。”
会计监管1号中关于“集团内转让房地产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指出:
“集团内公司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也不应确认为当期损益,而应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其作为一项资产列示;待房地产从该集团出售给第三方,在集团合并利润表中实现增值利得时,再将已缴纳
的土地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请教陈老师,为什么内部交易销售产品的增值税(比如销售方为小规模纳税人)采购方进项税无法抵扣情况下,不论内部交易是否实现对外销售,都在交易当期计入管理费用,但是监管1号指出土地增值税需待资产实现销售时才转入当期损益呢?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两者并不矛盾。在合并报表层面确认资产的前提是符合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即未来可导致经济利益流入本主体(或减少经济利益流出)。所以对于未来无法获得抵扣的内部交易相关增值税或者土地增值税都是在交易发生时计入损益,可作为资产保留的都是可以在未来获得抵扣的。因此这两者遵循的原则是一致的。
请教陈版主关于合同结算和预收工程款问题
2834、请教陈版主关于合同结算和预收工程款问题
提问人:yinpopo123 时间:2022-08-10 10:56:55
版主您好,咨询一下关于建筑企业预收工程款的一些困惑。具体如下:
①公司收到客户支付A合同的备料款,因尚未开工故未办理工程结算,借:银行存款200万元 贷:合同负债-工程款200万元;
②本期根据进度确认部分A合同收入,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190万元 贷:营业收入190万元;
③年底双方签订A合同工程结算单,借:合同负债-工程款 150万元,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150万元。
期末,A合同的“合同结算”净额40万元(合同结算-收入结转为190万元,合同结算-价款结算150万元)重分类到合同资产,A合同的合同负债-工程款有50万元备料款余额。
请教陈版主在报表列报时:
新收入准则下,虽有“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抵销列报”的要求,但按照一般原理,合同负债代表后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合同义务,而合同资产代表就已完成的部分收取款项的权
2、新收入准则下,虽有“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抵销列报”的要求,但按照一般原理,合同负债代表后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合同义务,而合同资产代表就已完成的部分收取款项的权
利,这两者在日后实际履约和结算的过程中抵销按净额结算的可能性很小,合同资产日后还是要转为应收账款的。因此建议对抵销列报事宜谨慎处理。
提问人:yinpopo123 时间:2022-08-12 14:10:07
感谢陈老师,我看您之前的回复,在旧准则下同一个合同如果有存货和预收的未结算款项,建议分开列报。
回答人:chenyiwei
经考虑,原准则下已完工未结算部分和预收备料款,在明确冲抵结算之前,也应分别列报,不应抵销列报。
中期财务报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835、中期财务报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提问人:wx_62062835d9d3 时间:2022-08-10 11:14:53
请教各位老师,中期财务报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上年同期数是全年数是还是上年相同会计期间数,会计师认为用全年数比较合理,会计准则是否有相关的规定?
回答人:chenyiwei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更接近于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属于时期数报表,故其比较数据应采用上年同期数而不是上年全年数。
请教陈版:一个关于收入确认和存货价值的问题
2836、请教陈版:一个关于收入确认和存货价值的问题
提问人:tommy_shen 时间:2022-08-10 11:38:32
陈版好,有一个实务问题想请教,公司和一个战略客户签订年度供货协议,协议具体内容为一张供货价格清单,为了保证与该客户的合作,在供货协议中公司部分产品型号以亏损报价(成本倒挂)。客户后期以具体订单的形式向公司下单确定交付数量。
由于客户不同时点产品需求不同,客户在某些订单中可能同时采购盈利产品以及亏损产品,或仅采购亏损产品,在公司收入明细上是否直接按照协议价格对不同产品收入进行入账记录,还是要通过某些分摊方式,将收入在不同产品之间进行分配?此外,对于成本倒挂的产品,其存货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判断亏损产品和盈利产品的销售是否为一揽子交易,销售亏损产品的负数毛利能否通过盈利产品的正数毛利得到弥补。
如果年度供货协议只约定了各产品的销售价格,没有约定各产品的采购数量(特别是盈利产品的最低数量),实际操作中需根据该客户需求随时调整销售数量,或者即使约定了各种产品的数量也没有足够的约束力,则不同产品的销售属于互相独立的交易,各自按合同报价计量收入,不进行额外的分摊调整处理。这样会导致期末需对负毛利产品的库存计提跌价准备。
如果年度供货协议同时约定了各类产品的销售数量,且该约定具有约束力,各类产品的售价是在考虑了各类产品的预计销售量基础上,结合市场策略制定,总体上毛利为正,则应将合同约定的销售总额作为一个整体,按照不同产品的单独售价比例进行分摊,调整合同中约定的名义单价。
分公司注销
2837、分公司注销
提问人:洛克816 时间:2022-08-10 15:14:45
回答人:chenyiwei
分公司:将其各科目(包括“上级拨入资金”)的余额结平。(根据资产上划、负债清偿或转移的进度逐步转销各项资产和负债)。
总部:接收从分公司划入的资产、负债按其在分公司的原账面价值入账,同时冲销原先对该分公司的“拨付所属资金”,差额计入损益。
请教陈版主,购买房屋支付的延期付款利息可否资本化?
2838、请教陈版主,购买房屋支付的延期付款利息可否资本化?
提问人:wx_62dcf65bdea7 时间:2022-08-10 15:28:56
请教陈版主及各位老师:
被审计单位于2018年支付办公楼购房款延期利息3000余万元,因当时认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计入2018年财务费用。2022年房地产开发公司将该部分利息作为价外费用一并计入不动产开 票,目前账务处理将其冲减了当期的财务费用。税务师认为该部分款项可以资本化,但是经查阅论坛相关讨论以及准则文件,我们认为不属于价外费用,应将收到的发票属于合同约定购房款部分计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多开发票部分做备查登记。
请问以上方法是否合适?正确的会计处理是什么?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会计处理上对于此类延期付款利息不可资本化,应直接计入财务费用处理。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1-1-49(公司专项购买的办公用期房的借款利息在房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能否资本化)”。
提问人:wx_62dcf65bdea7 时间:2022-08-13 17:04:31
谢谢陈版!不过,我之前应该表述得不够准确,我去看了《中审众环研究2020》的案例说明,目前遇到的情况和这个有一些不同。延期付款的利息是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认购协议》中约 定:乙方(即:被审计单位)按照开发进度付款,具体支付时间:乙方于2018年1月前向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房款的25%,于2018年9月向甲方支付剩余房款,同时支付该部分返款自 2018年1月至实际付款日之间的利息,计息标准按照年利率5%执行。
针对这部分利息,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认为并没有向被审计单位提供贷款服务,所约定延期付款利息只是被审计单位因晚付款而给予销售方的一种补偿,应为商品交易中的价外费用,因此根据销售不动产开具增值税专票,而不是获取资金支付的贷款服务利息。
想请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延期付款利息作为价外费用,一并开具销售不动产的发票,是否正确?
如果确实属于价外费用,是不是认为2018年的会计处理是错误的?那么金额较大高于重要性水平,是不是需要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如果不属于价外费用,是不是仍将取得发票(含房款+价外利息),只确认房款部分的原值+进项税额;针对延期付款利息,将其已认证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剩余不含税部分备查登记
即可。另外,这个税会差异,税局是否认可?
此外,被审计单位为了购买该房屋是取得了专门借款的,但是这部分利息是已经费用化处理了。再次感谢您!
回答人:chenyiwei
会计处理不能依据税法规定。开发商作为价外费用,不代表购买方可以计入房屋建筑物成本。税务处理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购买房屋的交付之前的控制权不属于本企业,也是不能资本化的考虑因素之一。
母子公司之间统借统还和资金池问题
2839、母子公司之间统借统还和资金池问题
提问人:wx_62f3623169d2 时间:2022-08-10 16:04:09
请教陈版,目前我司母子公司之间上了资金池,同时也有统借统还业务。之前每月统借统还利息是挂往来科目,次月通过银行存款支付,现在可以通过资金池内部户直接扣款吗?就是不通过实体账户直接支付,直接从资金池内部户扣除利息部分。
回答人:chenyiwei
这是母子公司之间款项具体结算安排问题,双方协议约定即可,无特殊限制。
认购可转债的会计处理
2840、认购可转债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无极011 时间:2022-08-10 16:06:39
请问,如果我们以100元的价格,认购了105元面值可转债,相当于折价认购,那么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是应该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100元,还是105元?后续的话这个差额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无极011 时间:2022-08-12 14:47:26
折价的原因是,在谈判进程中,发行方股价由于某些原因(无法预见的政策因素)突然暴涨,并不能代表其基本面的改善。但市场惯常操作是按当前股价确定转股价,因此通过折价发行给与投资者一定补偿。
回答人:chenyiwei
如是,则100元整体为公允价值。按负债和权益成分的相对公允价值比例对100进行分拆;或者也可以按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从100中扣减,相当于差额全部冲减权益部分。
请教陈版主:关于充电桩资产拆桩及再投建的账务处理
2841、请教陈版主:关于充电桩资产拆桩及再投建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wx_62f362f72822 时间:2022-08-10 16:14:03
请教陈版主:公司是以充电桩投建及运营为主营业务的企业,由于公司没有自有场地,因此一般都是采用与场地方共建的模式进行充电桩投建(即对方出地,我司出桩及安装)。充电桩投建时,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归集的成本主要为①充电桩资产成本、②充电桩安装费、③场地施工费(如平路、美化等),在场站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目前同一场 站的固定资产卡片分为:充电桩(成本①)及工程款(成本②+成本③),资产卡片的折旧年限均为5年(充电桩经济使用寿命为8年,同行业其他公司使用寿命为10年,本公司估计的使用年限 较为谨慎),残值率5%,使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求助陈版主,价格未定的产品移交后如何确认收入
2842、求助陈版主,价格未定的产品移交后如何确认收入
提问人:无名氏666 时间:2022-08-10 16:33:44
陈版主您好,有个收入确认的问题向您请教:
公司有时会按照客户的要求开发一批新产品并向客户交付,客户也会验收,但是一般在交付几批产品后,客户才会和公司签署正式合同并确定产品价格,上述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新收入准则对收入确认的规定如下:
第五条 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虽然从历史经验来看,客户最终给予的价格都是可以覆盖成本的,但是由于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相关价格也无法确定,签署正式合同前交付的产品在客户验收时是不是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只能等到签署正式合同后才能确认收入?请陈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如果根据以往历史经验和交易惯例,客户最终给予的价格都是可以覆盖成本的,则虽然尚无正式书面合同,但仍然认为满足新收入准则第五条“合同成立”的条件,在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在收入计量方面,因为最终价格未定,需遵循新收入准则第十六条关于可变对价的规定处理,即按照期望值法或者最可能发生金额法进行合理估计,同时确保遵循“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限制条件。一般情况下,在确保最终价格可以覆盖成本的前提下,可以暂按成本确认等额收入,后续价格确定后再调整。
从工资中代扣的通讯费是否能算营业外收入?
2843、从工资中代扣的通讯费是否能算营业外收入?
提问人:wx_62e24ced0c2a 时间:2022-08-10 20:15:22
求助陈版主:
A公司每月替员工缴纳通讯费实际发生金额(假设100元),运营商会开具100元的增值税发票;
A公司每月在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通讯费实际发生金额100元,目前A公司将这部分计入了营业外收入中;
同时A公司会每月支付员工50元定额通讯补贴。 想问下陈版主这个场景怎么进行会计处理呢?
可转债赎回会计处理
2844、可转债赎回会计处理
提问人:wx_6160292c64e2 时间:2022-08-10 21:39:14
请教陈版主:
请教陈版主,可转债在赎回时,是否需要将赎回金额对应拆分至负债部分及权益部分,两个赎回金额与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调整财务费用,与权益工具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还是全部调整财务费用,不需要区分负债金额和权益金额?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应在赎回时点重新确定负债部分和权益部分各自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与初始划分时两部分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一致),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损益;权益部分的差额则调整资本公积。全部调整财务费用似乎并不合理。
闭店产生的员工赔偿账务处理及非经认定
2845、闭店产生的员工赔偿账务处理及非经认定
提问人:金宝妈咪 时间:2022-08-10 23:20:50
因疫情原因,原租赁的门店拟提前闭店退租,小部分员工可转到其他店面,但大部分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并给予辞退补偿。
请教陈版主:
因提前闭店退租给予员工的辞退补偿是应计入“管理费用”还是“营业外支出”?
上述辞退福利无论计入“管理费用”还是“营业外支出”,是否都可以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
因提前闭店而一次性转销记入营业外支出的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的余额,是否也应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提前闭店的相关支出(包括人员遣散费、提前退租违约金和租赁保证金损失等),应在作出闭店决定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关于“重组义务”的规定处理。详见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P210~211。
其次,根据或有事项准则规定确认与重组义务相关的预计负债时,应借记营业外支出(如果是常规操作,则计入管理费用)。如果因疫情影响一次性关闭多个门店,其关店的规模明显超出日常情况下门店的关闭水平的,超出部分可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其他损失如装修资产损失、使用权资产终止确认的资产处置损益等,通常作为非经常性损益,但如果连锁经营企业,门店新开和关闭是常态的,则在常态的限度内,此类损益不应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现金流量表附表编制
2846、现金流量表附表编制
提问人:Grace_p 时间:2022-08-11 09:39:53
陈版主,请教一下:我司收到无关联方公司的一批无偿捐赠的固定资产,贷方计入营业外收入,现流表附表编制的时候该笔营业外收入要从哪一栏中减掉呢?
回答人:chenyiwei
这部分营业外收入应填列“其他”项目的负数。
存货销售后被债务方以抵债形式退回的会计实质
2847、存货销售后被债务方以抵债形式退回的会计实质
提问人:caiyiguang1 时间:2022-08-11 10:58:10
关于企业合并日的确定
2848、关于企业合并日的确定
提问人:xiaochao1212 时间:2022-08-11 11:24:02
C公司为A公司的母公司,A公司拟处置90%的B公司股权给C公司,A公司与C公司2022年6月30日签订协议,约定价格1亿,自协议生效之后就有收购方即C公司,实际行使对B公司的股东权 力并承担相关义务,在C公司取得B公司股东身份之前,目标公司B的债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仍有A公司承担。协议生效条件为合同双方盖章并经过双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批准后同意。付款条件为10%,20%,70%。关于合并日的判断。依据合并日五条件:
(一)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股东大会等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协议生效之前即通过
(二)按照规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不需要外部审批
(三)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交接手续。
协议签订后双方即完成财产的交接(双方对实物资产交接并签订交接单,交接日为2022年6月30日)
(四)购买方已支付了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签订协议之前即2022年3月3日日,付10%,变更工商之前付20%,工商变更日为2022年7月31日,因为C公司为A公司的母公司,基本上判断C公司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五)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享有相应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协议生效之后C公司即享有对B的实质控制权(享有股东权力)
根据合并日五条件的判断,公司在2022年6月30日经过内部权力机构审批,同时完成了对B公司的财产交接,同时实质享有对B公司的股东权力,虽然约定由A公司在工商变更之前承担债务的 法律责任,但是不影响C公司自2022年6月30日起对B公司的控制权,即从2022年6月30日开始即具备通过控制B公司获取可变回报,因此合并日应在2022年6月30日。(此处与一般的并购协 议不同的地方在于通常都会先签订协议,然后约定根据评估价格,进行评估,约定过渡期损益的归属,因此从合同签订到实际交割都存在一个过渡期。合并日一般都会延后)该份协议的生效当日即完成实物资产交接,即确认为合并日是否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的讨论前提并不存在。
“C公司为A公司的母公司,A公司拟处置90%的B公司股权给C公司”:这表明该交易是在C的控制范围内的重组行为,不涉及对外交易,不改变C可控制的经济资源及其风险和报酬特征,因此
对C而言并不是一项企业合并,B一直在C的控制下,只不过从以前的间接控制变成了现在的直接控制。
C个别报表层面对B的投资成本应按该内部交易约定的交易价格入账,除非该内部交易是明显不公允的,此时应按权益性交易原则处理。
销售退回的问题
2849、销售退回的问题
提问人:wx_60764ff2e2a1 时间:2022-08-11 14:00:58
陈版请教您一问题,财政部山东监管局60个企业2021年重点企业会计监督日常监管情况,关于收入的一段话“2.未准确计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1)确认计量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 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①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企业的销售合同中仅约定质量原因退货条款,企业前期销售产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后,当期接受了客户针对该批已售产品滞销导致的退货并开具红字发票,冲销了当期的收入、成本和应收账款,导致少计营业外支出和营业收入。”
请教“导致少计营业外支出”是什么意思呢?,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不清楚该案例的具体背景。
一般理解,销售合同中仅约定质量原因退货条款,而现在接受了客户针对该批已售产品滞销导致的退货,即退货事由超出了原销售合同约定,这应该是双方另行协商的结果,理论上不表明当初的收入确认存在错误,这种情况下,应注意了解后续接受客户因滞销而退货的原因,例如是否客户自身资金实力不足,要依赖将该商品出售的回款来偿还本企业货款。如果是这种情况,有可能表明实际上是债务重组行为,也可能表明当初收入确认不当(该客户可能只是代理人,要到最终出售给最终客户才能确认收入)。
提问人:心海拂清风 时间:2022-11-18 19:33:51
A医药公司与甲方某医院签署协议约定如因药品流畅不通,甲方需要退货的药品,必须在药品到效期三个月之前向A公司提出。退货时A公司不得拒绝接受。药品自验收三个月未有使用记录的,A公司应接受退货,因临近有效期退货是否也属于准则中的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我理解是,但是看其他公司也没有确认的,目前A医药公司近三年退货占收入比例约0.8%-1.2%左右,是否可以不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确认预计负债?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临近有效期退货是否也属于准则中的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实务中不计提预计负债可能是基于重要性原则和简化处理的考虑。
管理费收入及费用确认
2850、管理费收入及费用确认
提问人:审计何小白 时间:2022-08-11 14:41:13
背景:A公司为B基金的基金管理人,B基金全部投资于C公司(准备上市)。B基金的合伙协议约定管理费缴纳8年,每年500万,现已缴纳2年,第3年时,因C公司经营不善及外部监管等因 素,上市无望,暂未确定B基金退出方式及收益,且B基金第三年开始停止缴纳管理费。
现状:
A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第三年开始未确认管理费收入。B基金确认了管理费费用。两个公司对C公司处境同样的判断,因收入确认-利益基本确认流入企业 及 管理费用确认-利益很可能流出企
业的差异做了上述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回答人:chenyiwei
B基金基于其管理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依据其接受A公司的管理服务,确认相应的管理费支付义务,是符合负债定义的,因而是合理的。
A公司作为管理人,其确认管理费收入需以能够可靠计量和经济利益预计可以流入为前提。基于这方面的不确定性,A不确认管理费收入也是合理的。
提问人:审计何小白 时间:2022-08-15 17:23:51
谢谢您的回复。还有后续的一些困惑,还需接着请教陈版主:
代理人对用户补贴款超过代理人佣金的会计处理?
2851、代理人对用户补贴款超过代理人佣金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xujilin 时间:2022-08-11 15:04:08
请教陈版主:我们审计的一个客户有个场景:公司A是一个互联网平台,代理人角色。一般情况下,其佣金收入=消费者的付费-供应商给予底价。由于公司A想进入一个新的市场,对新的消费 者补贴额超过佣金收入,导致存在负佣金情况,被审计单位认为公司主要目的是拉取新的消费者,是个营销活动,应该将负佣金确认为销售费用,而且也不符合收入的定义(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但是,有人认为,现在虽然是亏损的,但是这部分亏损会在以后的销售活动会弥补回来,拉长期限,还是很可能是正的佣金收入,还是应该确认负营收。请问下陈老师如何处理更合适呢?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确认负数营收更合理。实务中从可接受度考虑,可能可以接受确认销售费用的处理。
请教陈版:钢结构和输送气体、液体的管道的折旧年限?
2852、请教陈版:钢结构和输送气体、液体的管道的折旧年限?
提问人:macgang 时间:2022-08-11 15:17:05
陈版你好,规定是这样的 :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我公司的设备、管道由很多钢结构用来固定、支撑,这些钢结构的折旧年限多少年合适?属于上面(一)至(五)中的哪种资产?属于构筑物吗?;我公司还有很多输送液体、气体的管道,
这些管道的折旧年限多少年合适?于上面(一)至(五)中的哪种资产?属于构筑物吗?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固定资产分类应查阅《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标准》(GB/T14885-2010)确定。
天然气长期合约回购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853、天然气长期合约回购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提问人:denghaifu 时间:2022-08-11 17:20:35
A公司与甲天然气公司签订10年天然气采购协议,协议规定,供应商每月应交付天然气的数量,如果供应商不能按月按合同约定交付天然气,供应商按最近一个季度的天然气平均价格回购该
月应交付的天然气数量。
例如:甲公司2022年8月应交付天然气8万吨,但甲公司未交付,根据天然气市场,进一个季度的平均价格为每吨3000元,甲公司应支付给A公司回购款24000万元,那么A公司对这24000万元 如何入账,是记入营业外收入还是确认收入?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了解该约定背后的主要考虑,供应商所支付的回购款有无明确的补偿对象(如因未能获得约定数量的天然气导致的损失等)。
提问人:denghaifu 时间:2022-08-29 10:25:41
回答人:chenyiwei
如是,则作为营业外收入。
光伏电站EPC业务的收入确认问题
2854、光伏电站EPC业务的收入确认问题
提问人:ying0518 时间:2022-08-12 15:16:41
这种户用分布式电站的所谓销售,虽然合同中名义上的客户是农户,但这些农户很可能没有履约能力,其支付给企业对价来源于电站未来若干年度的上网发电及政府补贴收入,对销售方而言,该合同的履行不会改变与电站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根据修订后收入准则第5条,这种合同很可能没有商业实质,不应适用收入准则确认电站销售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赞同,实际上是租赁农户的屋顶,自营光伏电站。所发电力优先以优惠价销售给农户,电力上网价格与优惠价格之间的差额就是屋顶租金。
成本法转权益法下境内原母公司与境外原子公司的股利分红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如何处理?
2855、成本法转权益法下境内原母公司与境外原子公司的股利分红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如何处理?
提问人:wx_62f4d6b0b08f 时间:2022-08-11 18:44:14
请教陈版主:您好!
香港B公司是境内A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51%,假设7月1日出售2%的股份,A持有B公司股权下降为49%,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本年1-6月B公司宣告分配股利(美元,尚未发
放)。A公司单户层面确认应收股利、处置部分股权确认损益、剩余股权追溯权益法调整。合并层面对剩余股权调整为公允价值、对个别报表确认的处置投资收益归属期间进行调整、将原其他综合收益等转让投资收益、母公司当期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净利润合并抵消。最终发现合并层面确认的投资收益比计算公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剩余股权公允价值)-(按原持股比例计算 享有原投资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原投资时点确认的商誉)+原投资享有的其他综合收益(可转回损益部分)、其他权益变动”多了一块境外B公司利润分配对应的应付股利 和境内A公司确认的应收股利两者之间的差额(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请教陈版主,对于这块股利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如何处理?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部分应收/应付股利原先在合并报表层面是互相抵销的,没有差额,但在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时,合并报表层面会出现一项应收股利,这是对一项新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应依据其公允价 值(考虑其预计可收回金额,按丧失控制权之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进行初始计量。该金额与原先子公司应付股利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报表层面的投资收益。
提问人:wx_62f4d6b0b08f 时间:2022-08-15 08:48:11
感谢陈版主!还有点疑问原先该项应收股利在单户是按宣告发放当期SAP入账汇率挂的美元账,在丧失控制权日单户层面是否需要重新按照即期汇率挂账,汇率差额按常规计入财务费用-汇兑损益还是当做对投资收益的调整呢?亦 或只需要在合并层面做调整即可?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在丧失控制权日单户层面需要重新按照即期汇率挂账,汇率差额在单户报表层面计入财务费用,合并报表层面计入投资收益。
生物研究合同,如何确认收入?
2856、生物研究合同,如何确认收入?
提问人:jdm0109 时间:2022-08-11 21:43:02
陈版及各位大神!
A客户与母公司B签订一份某原浆生产及工艺研究开发,合同约定,B公司向A公司提供所需资料及其他技术文件;乙方根据里程碑进行研发,里程碑分别为: 1、分析方法确认、开发及确认; 100
被动稀释
2857、被动稀释
提问人:zhs7403 时间:2022-08-12 06:34:21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在这方面,主动转让股权和被动引入新股东稀释股权的合并报表层面处理效果是一致的。此时,在被动稀释后,合并报表层面的少数股东权益金额中要包含该10%被动稀释股权比例对应的商誉(合并报表中体现为资本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之间的重分类变动,作为一项资产的商誉总额不变)。如后续确认商誉减值损失的,则有1/8(=10%/80%)要分配给少数股东损益。
请教陈版及各位大神:知识产权特许入门费的使用寿命的确定
2858、请教陈版及各位大神:知识产权特许入门费的使用寿命的确定
提问人:kuaiji2 时间:2022-08-12 07:41:57
陈版主及各位大神好!
实务中遇到一问题。与海外一公司签订产品所用技术的特许合同。特许权使用费支付方式为固定加提成。固定,即是在合作开始时支付一笔入门费,且该入门费金额较大;提成,即每年根据产量或者销售量计算提成费。同时,合同约定双方合作一直有效,直至被特许方不再经营相关业务。
我们理解该一次性的一笔入门费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可以作为无形资产确认;但是该入门费的摊销期限,由于合同期限不确定,企业无法确定具体的摊销年限。所以,请教陈版主及各位大神,如何确定该入门费的摊销期限,即使用寿命?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合同期限不确定,则应考虑以下问题:
商业承兑贴息
2859、商业承兑贴息
提问人:wx_62f59f4c1f5b 时间:2022-08-12 08:39:12
各位老师好,我公司收到某房地产公司开出的60万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未兑付,目前我公司与出票方签订协议,我公司协助出票方注销之前的商业承兑汇票,出票方重新给我公司开等额的 商业承兑,并给我公司补贴9000贴息费用,实际开出的承兑金额未609000元,9000元贴息我公司给出票方开增值税发票。如何账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应按债务重组处理,即原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和一项新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虽然新票据的名义金额大于原票据,但考虑到出票方的财务风险较高,因此其公允价值应当是较低的
(基于谨慎考虑,建议不高于原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即不确认注销原票据和开具新票据的收益)。
由于9000元包含在票据金额中,没有实际收到现金,故不单独进行账务处理,日后如果实际收到新票据兑付的金额不同于原入账价值的,则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分期收款处置子公司股权
2860、分期收款处置子公司股权
提问人:xrcandy 时间:2022-08-12 11:31:56
陈老师您好,想请教下,企业分期收款处置子公司股权,假设整个回款期为三年,于股权处置时点是否应该考虑货币时间价值,账务处理上应借记长期应收款,贷记投资收益和未实现融资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需要。在确定处置对价的公允价值时,需考虑支付方信用风险和资金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
请教,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还原问题?
2861、请教,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还原问题?
提问人:haixia8402 时间:2022-08-12 11:45:25
背景: A公司是编制合并报表的母公司,B公司是A公司的子公司(持股比例90%),;2022年5月31日A公司收购了B公司的少数股权(10%股权),2022年5月B公司报表上有以前年度投资性房产成本转公允价值计量产生其他综合收益余额100。 问题1:A公司在编制2020年半年度合并报表时,将原归属于少数股东(10%)的其他综合收益余额还原,即从少数股东权益还原到合并报表的其他综合收益吗?如果还原,其他综合收益的附注放到哪个变动项目比较恰当, 问题2:利润表中下面其他综合收益是否披露本次因收购增加的其他综合收益?如果披露是在“其他”项披露吗?
回答人:chenyiwei
合并报表层面,对于被收购的少数股权此前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也需要体现在期末归母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抵销分录表示为: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贷:其他综合收益。在合并权益变动表中,这属于所有者权益项目之间的内部结转(重分类)。
由此导致的其他综合收益本期增加额不属于合并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的组成部分。
商品交易业务中的融资行为
2862、商品交易业务中的融资行为
提问人:dotaauditor 时间:2022-08-12 13:52:02
背景:A公司为钢材生产企业,正常钢材销售合同中结算价为“市场价+浮动价+运费”。B公司为A的战略客户,A和B开展无追保理的业务,由A和银行签署无追保理合同,A和B约定,A向银行支付无追保理的融资费用,相应地这部分融资费用开在B的钢材结算货款里,即A对B的销售合同中约定的结算价为“市场价+浮动价+运费+保理融资费用”,并在合同的保理融资费用的条款中对 前述模式描述。
请教陈版,A应当如何对保理融资费用进行财务处理?
观点1:A按合同约定结算价全额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将保理融资费用作为财务费用;
观点2:合同中约定结算价中增加的保理融资费用不是基于正常交易产生的,是由于A和B谈判达成了无追保理业务模式,A增加的这部分价格是由于先有做无追保理保理这个行为,因此应当将合同中约定的这部分结算价格单独作为一项其他业务收入,支付给银行的保理费用冲减这部分收入金额;
回答人:chenyiwei
假设A的该项保理中,应收账款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则A支付保理融资费用给银行(或者银行从保理融资额中扣款)时,应作为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益计入投资收益。后续以货款一部分的形式收回该部分保理融资利息时,贷记投资收益。
请教陈版关于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理
2863、请教陈版关于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理
提问人:wx_5bc6d4c134fe 时间:2022-08-12 14:06:16
问题:A集团的这项交易事项在合并层面如何处理?
背景:A集团拟将某资产处置给甲公司,经规划为了节税做出如下交易架构。A集团设立一子公司B,并将拟处置资产与其相关的债务、劳动力一起划转至B公司,然后由甲公司收购B公司
100%的股权。经协商,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前N年的租金收益归属于A集团,N年后A集团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回购B公司股权。
我们思路如下,请教成本这样思考是否恰当:
请教:跨境电商合并报表截止时点
2864、请教:跨境电商合并报表截止时点
提问人:templeking1 时间:2022-08-12 15:38:42
客户系跨境电商企业,在全球范围都有业务,母公司在国内。请问编制合并报表时,欧美国家子公司的业务截止时点,是应该用北京时间的1231 0点0分,还是各个国家分别用自己的时区的1231 0点0分呢?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应为同一时点截止,即全球各子公司统一采用北京时间12月31日24时作为截止时点。如果考虑到不同地点时差对报表整体影响不大,则基于重要性和操作方便考虑,也可以均采用当地
时间24时,但需对由此导致的内部交易、往来差异予以恰当的简化处理。
附注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2865、附注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提问人:安好 时间:2022-08-12 17:20:11
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附注中的“其他重要事项”如果没有应披露的内容,应该直接删除这个标题,还是披露“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情形1是“P公司向S公司提供无息贷款100,000元。该笔贷款无固定到期日,P有权随时要求S偿还该笔贷款”。由于债权人随时有权要求收回,主动权在债权人一方,因此债权人完全可以随时采 用必要的单方面行动来消除(免受)资金时间价值损失的影响。这种情况下的公允价值只受到债务人信用风险影响,与时间价值因素无关。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可以直接删除该项目。这一点与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有强制性披露要求的项目不同。
请教陈版,股权回购作为员工激励的账务处理
2866、请教陈版,股权回购作为员工激励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小刁Ya123 时间:2022-08-12 17:31:38
公司向4名股东回购股份150万股,回购价共370万,为成本加一定收益(4个人回购价不同)。回购协议签订日期分别是2020年6月(股东A)、2020年7月(股东B)、2021年1月(股东C)、 2021年6月(股东D),其中2020年向股东A、股东B支付全部回购款250万,账面作为库存股核算;2021年向股东C支付一半的回购款50万,账面作为其他应付款核算;股东D的回购款20万 尚未支付。2020年7月,员工平台支付150万股的出资款300万(2元/股),账面作为其他应付款核算。150万股的工商变更日是2021年6月。
公司想讲回购价款和持股平台认购价款的差额作为股权激励处理,请问是否将回购款370万-认购款300万的差额70万计入2020年管理费用?
如果将差额计入管理费用,是否将20年账面的库存股、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都冲减掉?是否将21年签订协议的股东尚未支付的款项,计入20年其他应付款? 工商变更日是21年6月,是否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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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授予员工的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金额为授予日公允价值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
至于从原股东的回购价格,如果低于回购日公允价值的,则应分析具体原因,考虑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如果被回购股份的原股东原本是前次股权激励对象,但等待期已满或者无等待期的,则此前已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不得冲回;如果被收购股份的原股东的等待期尚未结束,因触发原股份支付协议中的退出条款(如离职)导致被回购股份的,则可能可以冲回此前累积的股份支付费用。
提问人:小刁Ya123 时间:2022-08-18 14:34:03
再次求助陈版,从原股东的回购价格各不相同,有高有低,现评估一个公允价值,如果低于回购日公允价值的,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如果高于回购日公允价值,又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上面2楼,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员工无息借款的会计处理
2867、员工无息借款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wx_62e24ced0c2a 时间:2022-08-12 18:26:17
求助陈版主:
请问这两种情况下应该怎么进行会计处理呢?
求教陈版主股份支付相关问题
2868、求教陈版主股份支付相关问题
提问人:Rreeve 时间:2022-08-12 22:38:11
陈老师,向您请教:公司股东同比例增资,其中包括股权激励持股平台。问题点是,持股平台的增资资金来源为实际控制人代员工支付,员工后续未归还实控人。请问就该同比例增资,是否应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与实控人直接赠予股份是否存在差别?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能够证明该笔借款最终归还给了实控人(无任何原因导致的豁免),且按市场利率收取利息的,则属于正常的符合市场公允条件的借款,该笔借款本身不构成股份支付。由于借款双方是
对于持股平台的入股价格低于入股时点公允价值的差额,正常在等待期内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求助陈版,关于母子公司划转资产涉税问题…
2869、求助陈版,关于母子公司划转资产涉税问题…
提问人:小乐安1314 时间:2022-08-12 22:59:10
请教陈版,现在公司A有个子公司B,100%控股,B公司100%控股C公司,现在A公司有对C公司一个亿的其他应收债权,A公司想把这一个亿的其他应收债权无偿转让给B公司,视为对B公司的增资,请问该笔债权转让需要交税吗,有那个法律条文可以参考的吗,账务处理又如何处理呢,感谢赐教~~
回答人:chenyiwei
账务处理方面:由于表面上是无偿转让,故A相当于以转让时点的该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转为对B的长投成本。即:借:长期股权投资——B,借:坏账准备,贷:应收款项。B应按公允价值(一般理解接近于可收回金额)初始计量,并贷记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A的合并报表中需完全抵销该交易的影响。
应收账款前五名披露问题
2870、应收账款前五名披露问题
提问人:shenhao2015 时间:2022-08-13 15:42:19
求助陈版:碰到一个问题,一家上市公司与另外一个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商品交易,现需要披露期末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现在年报事务所人员说是最终披露的前五名是按照这个集团公司名字进行汇总金额披露,相当于是把应收这个集团的下属子公司的款项归集到这个集团公司进行披露。我个人理解是不对的,因为这个集团公司和它下属的子公司是不同的法人主体, 应该单独披露才对。请教陈版如何披露才是正确的。
回答人:chenyiwei
你的意见基本合理。
你提到的事务所人员意见,其依据可能是《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二十五条:“公司应 当披露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的情况,以汇总方式披露公司向前5名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向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以及前5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和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鼓励公司分别披露前5名客户名称和销售额,前5名供应商名称和采购额,以及其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若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应披露其名称和销售额;若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应披露其名称和采购额。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
上述规定中按对方集团口径汇总披露的只是采购额和销售额,并不包含往来余额。往来款的前五大仍以法人单位为口径进行统计和披露。
求助陈版-非经常性损益
2871、求助陈版-非经常性损益
提问人:音为旋律 时间:2022-08-13 16:38:25
A公司为一销售产品公司,其业务主要系在客户现场建造大型生产设备提供产品(长期合同),由于设备建造成本较大,为保障经营风险,A公司与客户在合同约定了除了变动收费以外还约定了固定收费条款。由于建造初期客户对于产品需求预计错误导致其中部分生产设备闲置,客户也迟迟不支付闲置设备相应的固定收费,A公司对客户进行诉讼,由于A公司对于该业务的判断在于客户有产品需求的基础业务才具备持续性,且客户迟迟不予履行付款义务,对此公司判断该部分设备已全额发生减值(定制设备无搬迁价值)。减值后一段时间,在法院的协调下,客户履行了自调解之日起各月闲置资产的固定收费,咨询问题:该部分收入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如考虑相关闲置资产减值时点管理层的判断观点在于该业务的持续性在于客户具备产品需求,证明闲置设备的产出收益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作为非经常性损益进行披露;另一观点系该部分收入仍系公司的主营业务,由于行业的性质,结合业务约定固定收费是通常的做法,因此应该将其认定为经常性损益。麻烦陈版予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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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考虑:以往此类原先判断无法收回固定收费,但后续在法院或其他方面协调下收回部分款项的情况是否普遍及常见?这类情况能否合理预见? 如果此类情况有一定发生频率和普遍性,可以作为经常性损益(但需考虑此前全额计提减值的做法是否合理);反之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提问人:音为旋律 时间:2022-08-16 13:39:55
感谢陈版,如您答复所述如将其作为经常性损益需考虑前述全额减值判断是否合理,补充相关问题:1、公司相关设备合同有约定验收日,收款权利自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客户迟迟不提供电力导致验收延迟,这过程双方协商接近一年未果,同时管理层结合客户谈判意图预计如客户未来无新增产品需求的情况下业务无法持续,原因系相关业务的收入无法覆盖所有设备的成本,因此全额计提减值;另减值后7个月客户因其他正常交易往来开始支付闲置设备的固定收费,项目组理解该部分收入仍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是否属于经常性损益亦无问题,同时是否可作为获取新的证据,证明业务上可以持续?;2、前期相关闲置设备减值系作为经常性损益,其后续产生的收入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是否合适,类似资产处置收益系剔除其设备净值后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3、如作为非经常性损益,该情况是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7修订)所列的哪种类型,非持续收入是否等同于非经常性损益,请陈版指教!
回答人:chenyiwei
合同履约成本
2872、合同履约成本
提问人:zcy2401 时间:2022-08-14 11:18:07
请教一下陈老师,工程项目,公司按照与上游的结算单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成本。但与上游客户间的结算并非月结,存在延迟结算的情形,那么在年末该如何处理?有以下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比如10月末验收结算确认进度至70%,然后11月和12月都没有验收结算,次年2月份结算,那么在本年年末是否要确认暂估收入成本,如果确认,应根据什么来确认?是预估进度吗, 但是又没有外部依据?
第二种情形,由于上游较为强势,已完成规定工程量,但迟迟未予结算,公司也未结转收入成本,合同履约成本库龄在1年以上,预计未来能结算并收回款项。请问是对合同履约成本计提减值还是根据已完成工程量预估收入成本?如计提减值,是否可以按照按照模拟确认收入和应收账款对应的坏账来计提减值?如果结转收入成本,可以根据预估的完工量对应确认收入,并按完工进度对应的比例来结转销售成本吗,问题依然是没有外部依据?
回答人:chenyiwei
实务中,很多企业都使用里程碑法(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但是,里程碑并不是确定年末履约进度的唯一标准。根据四部委《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判断是否能合理确定合同履约进度,并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企业在评估是否 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时,应当考虑具体事实和情况选择能够如实反映企业履约进度和向客户转移商品控制权的产出指标。例如,在评估是否采用“已达到的里程碑”这一产出指标来确定履约进度时,企业应当分析合同中约定的里程碑与履约进度是否存在差异,如果企业在合同约定的各个里程碑之间向客户转移了重大的商品控制权,则很可能表明采用“已达到的里程碑”确定履约进度是不恰当的,企业应当选择其他产出指标或其他方法来确定履约进度。对于每一项履约义务,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方法来确定履约进度,并加以一贯运用,不得在同一会计期间内或不同会计期间随意变更确定履约进度的方法。”。
对于此类合同约定了里程碑节点作为结算依据的情况,如果期末不属于某个里程碑节点,也无法获得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时点履约进度的外部验收确认证据,但可以合理估计自上一节点至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的合同成本均可收回的,则应将已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全部结转到营业成本,同时至少确认等额的收入。不应将已发生但与后续履约无直接关系的合同履约成本作为资产挂 账,这不符合新收入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尤其是该条之(二)。如果收款有不确定性的,则合同履约成本仍需全额结转。
请教陈版主有关于处置子公司现金流的理解
2873、请教陈版主有关于处置子公司现金流的理解
提问人:wx_5dba3aa5b69b 时间:2022-08-14 14:25:23
本期公司处置了参股公司,不具有重大的影响,会计核算上是放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收到的现金流是计入到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还是收投资的现金,这个不太明白。处置子公司是不是一定得拥有控制权才可以计入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处置的不是子公司,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故列入“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请教陈版:关于母子公司交易是否可以净额结算的问题
2874、请教陈版:关于母子公司交易是否可以净额结算的问题
提问人:dszh87 时间:2022-08-14 17:09:57
陈版好,请教一下:
B公司是A公司的子公司,20X1年,B公司接到C公司的订单,因B公司不满足C公司供应商审核条件,故在实际销售过程中,B公司先将产品卖给母公司A,由A将产品再卖给C(A开发票给C),货物生产、销售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均由B公司承担,此情况下,母子公司之间是否可以用净额法确认收入(不影响合并收入,影响母公司收入)?如果母子公司之间是平价销售,因A在销售过程中承担了部分人力,为了弥补该项费用,B公司每年末向A公司以销售返利的形式,按总销售额的3%支付,母子公司之间销售返利是否可行,若可行,销售返利的比例如何确定才合理?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股利宣告日、登记日、除权日的会计处理
2875、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股利宣告日、登记日、除权日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867932430 时间:2022-08-14 18:38:18
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 实务中遇到以下类似问题,烦请给位老师不吝赐教,非常感谢!
假设A公司持有甲上市公司流通股,准备近期出售,公司将其列报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2年6月18日当天甲公司每股收盘价9元。6月18日晚,甲公司发布公告,经过18日股东大会批准,甲公司每股分配现金股利1元,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31日,除权日为2022年8月1
日。
2022年6月30日收盘,甲公司股价依旧是10元,7月31日收盘价为12元,8月1日除权后收盘价为13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第六十五条企业只有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一)企业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
确立;(二)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三)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我主要有以下两个疑问:
第一:准则中所说的“宣告分派现金股利”的时间点是指发出股东大会批准分红计划的日期(即6月18日)还是股权登记日(即7月31日)。半年报中(6月30日时点),甲公司是否应该确
认应付股利?
第二:关于A公司在何时确认应收股利、如何调整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问题,项目组存在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A公司与6月18日已经宣告发放股利,所以A公司应当在半年报中确认应收股利,同时按(10-1)=9元/股调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第二种意见认为:A公司在半年报中按不确认应收股利,只需按6月30日收盘价10元每股调整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A公司在股权登记日即7月31日确认应收股利,同时按(12- 1)元/股调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理由是:A公司在股权登记日前可能随时出售该交易性金融资产,只有在股权登记日后才能确定A公司是否具有收取股利的权利。
关于以上两个疑问,烦请各位老师予以指导,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所投资的是上市公司流通股,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则由于在股权登记日之前仍可能出售所持有的股份,故此时不应确认应收股利,但在股权登记日之前对所持股票的公允价值应按含权价计量。在股权登记日确认有权收取的股利金额后确认应收股利,相应冲减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后续该交易性金融资产按除息价格计量其公允价值。
即,赞同主帖所述的第二种意见。
提问人:蜀山penguin 时间:2022-09-25 12:43:55
请教陈版,公司持有一家上市公司7%股权,分类为FVTPL,两年后,处置3% 股权,剩余股权是否可以某种原因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不可以。只有在初始确认时才能作出该项指定。
请教陈版主和各位老师,收购股权和多家公司同时增资,同时进行的合并处理
2876、请教陈版主和各位老师,收购股权和多家公司同时增资,同时进行的合并处理
提问人:西卡莫 时间:2022-08-15 09:13:04
A公司以4000万元购买B公司60%股权,同时A公司对B公司增资1000万,C公司对B公司投资500万。增资后A公司持有B公司65%股权。收购股权和增资同时发生,互为条件。截止购买日后 首个资产负债表日时点,B公司已收到A公司增资,未收到C公司增资。想请教陈版和各位老师,这种情况下:
商誉应该还是等于4000万元-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60%
少数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先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40%计算出少数股东权益,然后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500万增资金额)(1-65%)计算少数股东权益,两次
计算的少数股东权益的差额借记股本溢价,贷记少数股东权益呢?
因为截至合并时点未收到C公司的投资,是否第2步里不应该全部冲减股本溢价,其中有500万元应在合并层面借记其他应收,剩余部分冲减股本溢价?
还请老师指教,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假设各环节互为前提,整体构成一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则在A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测算购买日的少数股东权益时,可先对B公司报表进行模拟调整,假设C的出资款已收到,即借:其他应收款,贷:股本/资本公积。在此基础上依据模拟调整后的B公司净资产计算少数股东权益。然后再将求得的少数股东权益与其他应收款对冲,差额组作为对合并报表层面商誉金额的调整。
工伤身亡的员工家属补偿的会计处理
2877、工伤身亡的员工家属补偿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wx_62e24ced0c2a 时间:2022-08-15 09:37:16
请教陈版主:
公司为工伤身亡的员工家属支付了补偿,补偿形式是每月给予定额补助,直至员工子女18岁或伴侣去世,请问与这相关的会计处理应该怎么做呢?
@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等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故此类遗属补偿可作为福利费处理。但鉴于需支付的时间较 长,故企业应在就补偿问题与遗属达成协议时(或者根据以往惯例可以合理估计补偿金额时)将日后需支付金额以合理的折现率进行折现,确认一项长期负债,对应计入管理费用。
请教版主,短期工程项目购入自用资产的会计处理
2878、请教版主,短期工程项目购入自用资产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粉红色的小胡子 时间:2022-08-15 10:11:30
请教版主,短期工程项目(3个月—-2年)购入项目自用的资产,金额大于5000,满足固定资产定义,比如配电柜等等,该类资产在项目结束后较大概率是报废或者闲置,也有可能是转移到
另一个项目继续使用。
问题1:如果以资产全额直接计入项目的工程成本,不计入固定资产核算,是否会导致该类资产变成账外资产,且不利于管理;如果计入固定资产,然后以折旧额计入项目成本,由于项目时间较短且大部分资产在项目结束后使用价值不大,是否会因为计入项目的折旧额太少而使得项目的实际成本偏少,不符合实际?
问题2:假设该类资产为安全类资产,需入安全费用(专项储备已计提,购入资产冲专项储备明细),是否需要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即先入固定资产,然后以全额计提折旧冲专项储备明细, 还是不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直接以资产全额冲专项储备明细即可。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作为安全设备,通过专项储备列支的,则因为计提专项储备时已计入了项目成本,故购入安全设备时直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三条规定处理(借:固定资产,贷:银行 存款等;借:专项储备,贷:累计折旧)。
2、如果作为安全设备,通过专项储备列支的,则因为计提专项储备时已计入了项目成本,故购入安全设备时直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三条规定处理(借:固定资产,贷:银行 存款等;借:专项储备,贷:累计折旧)。
提问人:粉红色的小胡子 时间:2022-08-16 10:01:12
谢谢陈版主,我还想进一步请教下:
对于问题1,如果计入固定资产,然后全额计提折旧,会涉及到税务上的纳税调整,是不是还是直接入工程成本更好些?
对于问题2,过固定资产核算是否是必须的?因为这样子的账务处理,就还是会涉及到税务上的纳税调整。能否直接冲减专项储备,而不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还有我想另外请教一个问题,就是公司建造了一个活动板房,大概200万,这个活动板房使用期限不固定,取决于政府态度,政府如果要求拆除就得拆除,目前这个活动板房已经用了13个月 左右了。这个活动板房是为了某个工程项目建造的,这个工程项目一直要做的,但是合同不是长期的,可能是几个月也可能是1-2年,不确定,各合同/工期间不会无缝连接,中间可能会停几 个月。那么,这个活动板房应该如何入账啊,直接在完工时全额计入到当时正在进行中的项目成本中,还是比如计入长期待摊,分年份摊销,工程进行中时入工程成本,工程停工时计入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非全资子公司与联营企业发生交易对少数股东权益金额的影响
2879、非全资子公司与联营企业发生交易对少数股东权益金额的影响
提问人:595699395 时间:2022-08-15 10:28:03
如中审众环研究3-1-7问题描述一样:“母公司A持有子公司B公司80%的股权,同时持有联营企业C公司30%的股权。2016年度内,B公司与C公司之间发生商品购销交易,截至当年末,标的 商品尚未对外出售,年末未实现损益为100万元(对应的销售收入为500万元,销售成本为400万元)”。
如果该交易为逆流交易(C公司销售商品给B公司)的情况下,未实现损益在联营企业报表中,抵消的投资收益是在母公司报表中,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未实现损益30会影响少数股东权益呢? 我理解影响少数股东权益的应该只是B公司计提的递延所得税对应的部分
回答人:chenyiwei
经考虑,在发生逆流交易(联营企业出售商品给子公司,子公司期末尚未对外售出)的情况下,合并报表层面抵销的逆流交易损益(借:投资收益,贷:存货)完全是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不应分配给少数股东;但另一方面,合并报表层面会因此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部分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损益影响应按比例分配给少数股东。所以逆流交易的抵销也会有少数股东影响。
后续修订时将据此对该问题解答修改完善。感谢指正!
求助陈版及各位大神,票据贴现对当年现金流的影响
2880、求助陈版及各位大神,票据贴现对当年现金流的影响
提问人:merryyanh 时间:2022-08-15 12:13:43
求助陈版,对于附追索权的票据进行贴现,贴现得到的金额CF计入——筹资活动,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现在有一个问题,附追索权的票据,如果贴现当年到期,要分别模拟借款收到的现金 和偿还借款两部分吗?还是说因为是一个年度内进行的,所以不需要体现现金流?只在年底1231时点,根据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票据模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呢?次年到期,再模拟偿还借款?
烦请不吝赐教,非常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不论所贴现票据的到期是与贴现在同一年,还是在次年,在票据到期正常兑付时,作为贴现申请人都不需要同步模拟两笔金额相同、方向相反的现金流量。因为在这一时点,并无现金进入或流出本企业的账户。
提问人:merryyanh 时间:2022-08-18 18:03:46
陈版,还有就是比如我一年内多次贴现,且都是不可终止确认的票据,那多次贴现款CF都要放在筹资-取得借款得到的现金流吗?
回答人:chenyiwei
是。
求教陈版主:收入采用净额法,现金流总额法和净额法的选择
2881、求教陈版主:收入采用净额法,现金流总额法和净额法的选择
提问人:562345436 时间:2022-08-15 14:39:49
企业方收入采用净额法,但现金流仍采用总额法,理由为“该部分业务在现金收付方面并非代收代付性质,而是正常的商品采购、销售行为,按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流相对合理”。
审计师认为,实际现金流量是按照总额还是净额还是反应经济业务的实质,不使得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这是基本原则。目前该单位收入和成本额远远小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流,购买商品、 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流”,容易导致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建议净额法核算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对应的现金流可以采用净额法列报;或者该部分现金流仍按总额法列报,但应由“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流”调整至“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
回答人:chenyiwei
利润表中收入采用总额法/净额法核算的判断依据是“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而在现金流量表中能否按净额列报现金流量,其依据为是否属于现金流量表准则第 五条所列三种情形之一(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金融企业的有关项目),两者的背后逻辑并不相同。因此,收入采用净额法核算, 而现金流量表中按总额列报现金流量的情况,在实务中并不少见。
就主帖所述案例而言,应当关注企业在收取客户款项后,是否在很短时间内即转付给上游供应商,因而在本企业银行账户内停留的时间很短,从而本企业无法将这部分暂收款用于自身经营活动周转。如果满足该条件的,现金流量可按净额法列报;不满足该条件的,则仍应分别列报流入和流出,但对于收款金额中除本企业佣金收入以外的其余部分,应由“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调整至“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软件收入的确认
2882、软件收入的确认
提问人:挥剑斩不断 时间:2022-08-15 15:32:39
被审计单位是个卖软件的公司,软件包括一次性买断软件使用费和后续每年都要交年费。(不交年费,可以看历史信息,但是看不了最新的数据)
现在公司有一个销售模式,一个套餐正常情况下包含2个软件+年费1年,假设套餐价是35000元,后续的收费情况只有年费。
现在有一个活动就是,以假设优惠价10000元就可以购买这个套餐,2个软件,但是软件使用期只有1年,期满之后,如果客户需要续费继续使用的话,需要向公司产品的收费标准补齐软件价 款,并且需要重新签订合同。现在公司的做法是10000元在收到时一次性确认为销售软件的收入。
我们项目组的意见是,这个10000元除了卖软件,还包括一项10000元的折扣券,即客户在下次购买时可以抵扣10000元的软件价款。而我们收到的10000元需要按照软件的公允价和折扣券的 公允价进行分摊,按照行使选择权的可能性确认为合同负债,软件部分确认为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主帖的思路基本上是合理的,但是数字是否对不上?请再核对下主帖中的基础数据。
关于收购事业线产生的商誉
2883、关于收购事业线产生的商誉
提问人:sd731 时间:2022-08-15 15:38:55
请教陈版主,公司收购了另一家非同控下公司的事业线(非法人),实际操作情况下公司付出对价后将事业线的资产负债纳入进公司报表,在老制度下,支付对价和净资产产生了商誉,一并计入账面,按照10年期限进行摊销,请问如果按照新准则,这部分的是否还是这样确认,是否仅应按照公允价值进行核算,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即可?
回答人:chenyiwei
非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收购对价与取得该事业线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商誉。商誉后续不摊销,但需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需注意充分识别和合理计量该事业线所拥有的符合“可辨认性标准”但未在原企业账面确认的无形资产。
提问人:sd731 时间:2022-08-26 15:34:02
感谢陈版主,另外还想请教一个问题,我们使用的会计政策是企业会计制度,收购了100%的资产负债,后续处理按照吸收合并处理,企业会计制度中写明长期投资确认时,按照支付的对价作
为原值,且无公允价值的概念,我理解老的企业会计制度应该是没有商誉这个概念的,那差额计入无形资产-商誉是否准确?如果不准确,那制度下该如何处理相关会计政策?
今年公司又需要翻新的会计准则,对于这个快的会计处理是否按照首次转换准则要求,不需要考量之前吸收合并的处理是否准确,只需要延续确认商誉,然后就按照政策转换日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就可以了,也无需什么调整分录,在后续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再进行一次减值测试即可?
回答人:chenyiwei
原制度下对此问题不明确,计入商誉也可以,因为此前有过企业兼并的会计处理规定(已废止)中引入了商誉概念。转换新准则时按首次执行准则规定处理。你的理解大致合理。
请教陈版及各位大大并表条件的确认
2884、请教陈版及各位大大并表条件的确认
提问人:in33 时间:2022-08-15 15:49:42
大家好,小弟想请教大家并表条件的一些情况。1)我理解并表股份不一定过50%,主要看决定公司经营方面,如董事会过半即可就,如三方股东,AB都是45%,C是10%,那如果董事会5 席,过半表决即可,A有3席,且明确经理/财务负责人由A推荐,B两席,这情况下股权差不多是不是A也可以并表呢?
如果是AB各两席,C1席,那A跟C签订一致行动人,C股权的表决权跟董事推荐权都委托A执行,这样A是否能并表呢?一致行动人是否需要时间,例如我就签1-3年这种短期的是否影响并 表?如我签订长期后过两年C就变更成委托B执行,会否有较大合规风险(涉及上市公司)
如果A不是第一大股东了,例如A45%,B48%,C7%,但董事会还有A三席B两席,这样A不是单一大股东情况下继续并表是否也可以呢?
谢谢各位
回答人:chenyiwei
关联方保证借款
2885、关联方保证借款
提问人:dumingrain 时间:2022-08-15 16:16:22
陈版主,您好!咨询一个问题,就是一家上市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取得借款,对子公司来说,是属于保证借款,那合并层面是否是属于信用借款?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合并报表层面仍分类为保证借款,但附注中需披露是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无外部担保。
请教陈版,抵付部分如何入账?
2886、请教陈版,抵付部分如何入账?
提问人:642658990 时间:2022-08-15 17:11:01
企业投资成立2家公司,与政府协议内容:出让土地2块,每家公司一块,每块150亩,挂牌价13.6万/亩,超过成交价(后来定为19.38万/亩,政府已开票),出让岸线200米,5万/米(政府未开 票),第一块土地实际成交价超过部分挂牌价部分抵付岸线价款,不足部分由企业支付,第二块土地实际成交价超过部分挂牌价部分,在企业投资项目税收的地方留成中奖励返还。请问土地入账价值是多少,岸线入账价值是多少,超过部分抵付的岸线款入在哪个科目?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关于研发支出资本化与费用化的问题
2887、请教陈版,关于研发支出资本化与费用化的问题
提问人:sysulaiyb 时间:2022-08-15 18:55:34
请教陈版:
企业自行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准则提到应当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想请问一下,如果外购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用于研发,是否无论处于研究阶段还是开发阶段,满足资产条件的话
都是应该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区别只是在于研究阶段里折旧是费用化了,开发阶段满足资本化条件时折旧是资本化?
似乎查询不到委托研发下,研发支出资本化与费用化的规定。请问如果公司委托外部单位根据自己的需求,研究开发一个系统,对应的是已立项的一个研发项目(该项目是一个费用化的项目),付给外部单位的款项包括了技术服务费、还有购买服务器、云平台(金额大,单价有几十万)等,都是可归集到这个项目的支出,请问这种情况下,技术服务费在当期直接入了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服务器和云平台应该计入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还是计入无形资产,摊销后续再进研发费用?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信用证 长期应收
2888、信用证 长期应收
提问人:zcy2401 时间:2022-08-15 21:14:33
请教陈老师两个问题,1、国内信用证,开具的一方作为应付票据,收取的一方作为应收票据,那么对于收取方,是否要对应收票据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我看实务中也有在收取国内信用证时不做账,是不是就是为了规避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销售业务中,由于客户资金存在困难,采用分期收款的形式,公司计入长期应收款,那么对应的分期收款,是放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还是放收到其他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还有长期应收款重分类至一年以内时,是否要考虑未确认融资收益?3、对应租出房屋或设备收取的现金流,是否放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回答人:chenyiwei
单项计提减值的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
2889、单项计提减值的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
提问人:zcy2401 时间:2022-08-15 21:58:14
请教陈老师,应收账款预计无法收回,单项全额计提的坏账,是不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果不确认,请问依据什么?没搞懂。还有,存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如果全额计提跌价,是不是也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个也依据什么?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2-3-1(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导致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考虑的因素)”。
求助陈版主!从集团财务公司借款,计入那个科目?
2890、求助陈版主!从集团财务公司借款,计入那个科目?
提问人:ross87 时间:2022-08-16 08:24:46
回答人:chenyiwei
集团财务公司是经过银保监会审批和受其监管的金融机构。从集团财务公司取得借款仍根据借款期限确认为短期借款或者长期借款,不是其他应付款。
受托管企业合并抵销问题
2891、受托管企业合并抵销问题
提问人:andyxin1981中 时间:2022-08-16 10:20:08
公司受国资委委托,全权管理其他国有企业,享有全部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包括可变回报以及承担受托公司全部价值变动的主要报酬或风险。现在请教各位大拿,合并报表中受托企业的净资产应该反映在少数股东权益还是归属母公司享有?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单纯依据托管关系纳入受托方合并报表范围的情况很少见,请务必谨慎考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合理性。参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9 控制的判断”之“一、委托、受托经营业务”。
其次,假设确实具有控制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是合理的,则受托方净资产在合并报表中的列报取决于托管关系解除时该部分净资产的归属、托管期间受托方利润的归属等多方面因素,不排除需确认为金融负债的可能性,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关于公司与员工共同购买车辆的会计处理
2892、关于公司与员工共同购买车辆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庞世波 时间:2022-08-16 10:47:23
请教陈版主,公司与员工签订协议,约定公司承担固定金额车款,剩余部分由员工承担,产权现归公司所有;另约定员工在公司工作满6年后,车辆无偿过户给员工。现公司财务处理,仅将公司承担部分作为固定资产入账,按公司会计政策4年计提折旧,是否需要按6年进行折旧?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该车辆虽然是登记在公司名下,但其使用是否由员工自行决定?例如,员工能否自行将该车辆用于私事,无需经过公司同意,也无需向公司付费?公司是否给员工报销油费、过路费、保险费等用车费用?
如果该车辆的使用完全由员工自主管理(除了不能出售以外,其他和员工自有汽车一样),则公司承担的固定金额车款更多是属于预付的职工薪酬,应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在约定期限(6 年)内摊销,摊销金额计入每年的职工薪酬相关成本费用。此时公司不应将该汽车本身确认为本企业的固定资产。
提问人:庞世波 时间:2022-08-17 09:28:47
感谢陈版主解答,谢谢。
协议约定公司对车辆拥有管理调配权,不能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公车私用;油费、保险、年检、维修费等由公司承担。但因个人行为造成车辆损失的,由员工自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
任。实际使用中是员工支配该车辆。
回答人:chenyiwei
实际操作和协议约定不一致,似乎更应当关注实际操作?如果以实际操作为准,则公司承担的购车款作为一项长期待摊费用,分4年摊销计入职工薪酬。为职工报销的用车费用计入职工薪酬费
用。
求助陈版主,用于质押的定期存款
2893、求助陈版主,用于质押的定期存款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08-16 12:45:03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质押期限不超过一年,一般是列入其他货币资金。但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关于是否确认应收账款
2894、关于是否确认应收账款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2-08-16 13:47:04
请教陈版,公司从事Sass资金软件管理系统服务,对于年度订阅制的业务(判断为时段法,从上线时间起按12个月摊销确认收入):
服务内容:(1)乙方向甲方提供资金管理系统的使用许可服务,供甲方的客户使用资金管理系统。(2)本合同包括许可数量:16个;(3)每个许可服务使用期限:自甲方在乙方服务网站下载许可文件起一年内有效,过期须再次购买。甲方在合同期限内如需增加许可数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4)服务交付: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开通网站许可下载服务。 在合同有效期内,通过网站(https://www.xxxx)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平台服务。甲方通过乙方开通的服务账号登录乙方的SaaS 服务平台,下载服务许可文件后,即视为服务交付。(5)费用及支付方式:本合同费用包括一次性项目实施费用和许可费用。(1)一次性项目实施费用为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一次性费用为将服务许可在资金系统上激活并完成系统初始化等相关费 用。乙方在完成将服务许可在资金系统上激活并完成系统初始化后30日内,支付第一期款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在90日内支付第二期款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双方约定,后续如甲方再增购许可,甲方不再承担将服务许可在资金系统上激活并完成系统初始化等相关费用。(2)单个许可费用:付费方式3:一次性支付三年费用,按原价50%,即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年。
请问陈版,
关于收入确认:一次性项目实施费用是在上线时点一次性确认呢?还是按照和订阅费一样从上线时间起按12个月分摊?
关于应收账款:合同中约定了一次性支付三年费用,那在上线时点是确认1年(160万+60万)的应收账款呢还是3年(480万+60万),还是按照分摊的收入确认应收账款?
回答人:chenyiwei
不构成业务视同购买金融资产,资产负债表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2895、不构成业务视同购买金融资产,资产负债表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提问人:zsmj 时间:2022-08-16 14:19:10
陈老师您好,2021年3月A公司支付1000万元入伙B合伙企业持有该合伙企业50%的份额,A公司既是普通合伙人又是执行事务合伙人。但B合伙企业目前账上只有少量货币资金与大额金融资 产,A购买B是否可以按不构成业务视同购买金融资产进行处理?假如2021年12月31日B合伙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值了600万,如果按照购买金融资产处理,2021年12月31日A 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是在合并层面做一笔借:其他非流动金额资产 300万 、少数股东损益300万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00万吗 请陈老师解惑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认定A对该合伙企业具有控制权的,则相当于取得一项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应在个别报表层面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按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在A的合并报表层面,将该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在合并报表层面直接体现该合伙企业的各项资产和负债,以及合伙企业所持有金融资产自A控制以来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提问人:zsmj 时间:2022-08-18 09:24:45
谢谢陈老师的解惑!陈老师我还是有点不太理解。1、单体为啥要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是否可以列示为长期股权投资?2、您说的“在A的合并报表层面,将该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在合并报表层面直接体现该合伙企业的各项资产和负债,以及合伙企业所持有金融资产自A控制以来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合并报表层面是按照不构成业务的会计处理不合并利润表,不存在少数股东损益,只确认少数股东权益?
回答人:chenyiwei
IPO企业的股份支付
2896、IPO企业的股份支付
提问人:201609965 时间:2022-08-16 15:35:10
请教陈版主,一家拟IPO进行股份支付,由于该股份支付是以上市为目的,其股份支付要根据从授予到预计上市时间分期处理,但是该IPO企业在由于内部原因终止一段时间,现在开始重新申报,那么股份支付该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该项股份支付包含了以上市作为可行权的业绩条件,但后续上市计划终止,则视同原股份支付作废,此前累计确认的与该股份支付相关的费用和资本公积全部冲回处理。
后续如果上市计划重启,且有较大的成功可能性,而原股份支付仍有效,则将原股份支付费用在依据新的上市计划确定的等待期内摊销。在摊销时,首先应在上市计划重启之日确认自原授予日至上市计划重启日之间按新的等待期计算的累积股份支付费用,后续按照新估算的剩余等待期确认剩余的股份支付费用。
关于离岸账户与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的列报
2897、关于离岸账户与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的列报
提问人:zzhuzhu123 时间:2022-08-16 16:11:21
陈老师您好!
在财务报告披露的货币资金附注里有一个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本公司的国内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开立的离岸账户(OSA账户)和国外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开立的离岸账户(NRA账户)是不是不作为 列报在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呢?存放在境外的款项的划分
标准是什么呢?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企业在中国境内开设离岸账户中的款项应视同存放在境外的款项,因为这部分款项不受一般的境内外汇管制措施限制。建议在附注中单独披露存放在境内离岸账户中的资金余额。
破产相关处理求助
2898、破产相关处理求助
提问人:clxyqyn 时间:2022-08-16 16:33:34
背景:公司与客户A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公司销售产品给A,价税合计300万元(13%的税),后客户A破产,因我公司已经安排生产,形成在产品260万,我公司申报债权280万(在产品260 万+利润+赔偿),现客户协商,按照申报债权280万的70%=196万支付,在产品因时间拖得较长,客户委托我们全部报废处理,请问:
客户A要求我公司开票,请问是按280万开票,还是按照280*0.7=196万开票
公司开票后是否需要确认收入,若不确认收入,如何进行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客户破产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商品控制权并未转移给客户,因此不能确认收入和成本。如果已投产的在产品是为该客户定制的,不能出售给其他客户,只能报废处理,则客户支付的款
项应视为对报废损失的补偿。即,按照【截至合同终止日已发生成本-客户支付的补偿款】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或者营业外支出。
开票方式属于税务问题,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意见。
会计政策变更
2899、会计政策变更
提问人:JoJo0128 时间:2022-08-16 18:30:06
请教陈版和各位老师,我们公司对于付给经销商的介绍贷款的佣金一次性计入费用(行业惯例做法),现在想改成按贷款期限摊销计量的方式(参考的是22号准则,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需计
入成本进行摊销),想问下这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吗?是否可以做这样的调整?
如果没有办法将以前年度的佣金费用分摊到每笔贷款,仅可以采取按加权平均期限摊销,是否可以适用“对可比期间比较数据进行调整是不切实可行的,可以用未来适用法处理”的规定,不进行追溯调整?
谢谢各位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不是会计政策变更,而是前期差错更正。因为即使在2006版的原金融工具准则下,对于符合“增量费用”定义的交易费用,也应当计入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交易性金融资产除 外)。这一点新老准则并无不同,因而不存在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2900、关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提问人:Waynechen33 时间:2022-08-16 22:07:14
公司收到一项与研发中心建设相关的政府补助40万元,补助用于购置研发设备。但实际上公司是拿整个研发中心的投资去申请的,设备总额为300万元,所以目前的问题在于这40万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对应不到具体的资产,请问后续结转要如何处理呢?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比较合理的做法是根据设备投资总额与补助款金额计算一个补助比例(例如40/300=13.33%),将各单项设备投资额乘以补助比例,得到对应于各单项设备的补助金额,由此将补助款
计入递延收益,在各该设备的折旧年限内摊销递延收益到其他收益。
如果有少数几项设备的投资金额较大,则基于重要性原则的考虑,也可以将补助款视为对少数大额、重要设备的投资补助,对应于这些少数设备,以简化会计处理。
不再支付的应付股利如何处理
2901、不再支付的应付股利如何处理
提问人:青云花 时间:2022-08-16 22:11:18
陈老师您好,请教您关于不再支付的应付股利如何处理的问题
背景描述:集团甲公司下属非全资子公司A,甲集团持股67%,A的少数股东B公司持有33%的股份,由于种种原因,A对B的大额应付股利一直未予支付,A对甲集团股利正常支付,现B公司
拟退出A公司,而A公司也不会再支付该笔应付股利款,B公司将以减资的形式收回部分款项(资金占用费)退出。
处理方案:让B公司签放弃分红权协议,A公司将应付股利款计入资本公积(还是原路冲回未分配利润更合适?)
如果把B持有的股份按“明股实债”来处理,可能会有法律障碍,同时站在集团财务角度,可能还会涉及前期差错更正,这种方案可能行不通
问题:1、放弃分红权这种处理是否合适?从法律和程序上是否合规?是否涉及A公司税务问题(负债应付股利不再支付)?
求助陈版,关于应收账款减值准备问题
2902、求助陈版,关于应收账款减值准备问题
提问人:小乐安1314 时间:2022-08-17 00:08:27
请教陈版,应收账款坏账减值准备的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分别有什么区别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这些概念都是针对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针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不会有这些复杂的概念,因为在组合计提法下,所计提的坏账准备是针对组合整体的,而不是对应于该组合中的某单笔应收款项。
收回:因款项回收而相应转回此前计提的针对该笔款项的坏账准备(实务中一般是指收回金额大于原先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的情况)。
转回:款项并未实际回收,但根据对债务人信用风险和偿债能力的评估,认为其信用风险程度已经下降,可收回金额较此前的估计有所增加,故转回此前已计提的准备,贷记信用减值损失。转销:应收款项终止确认时,有部分收回,但收回金额小于原先扣减坏账准备后的账面价值,此时的坏账准备终止确认金额。
核销:应收款项完全没有收回,作为坏账核销时,对应终止确认的坏账准备。
求助陈版,关于买材料免费使用设备的账务处理
2903、求助陈版,关于买材料免费使用设备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baobao2510 时间:2022-08-17 10:02:53
陈版您好,
公司现有如下促销方案:买材料免费使用设备,若在合同约定期间(一般一年内)买满50KG打印材料,打印设备所有权转移给客户,若客户在约定期间未满足采购指标,设备需按折扣价
购买或者归还本公司。
考虑对设备进行固定资产或者存货的处理。但是考虑到固定资产处理,折旧年限需要与固定资产政策保持一致,若设备所有权转移,会有大量的固定资产处置,处置影响的损益又属于非
经,与业务实质情况不符。故公司考虑按照存货并按合同约定期间摊销进成本处理。现外部审计认为,设备是为实现期限内材料销售目标而发生,属于合同履约成本。望陈版指教
~@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可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4-2-5(医药企业在“买试剂送仪器”销售模式下免费提供给医院的仪器的核算)”。根据设备成本从耗材销售毛利中的回收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判断
设备的“免费”使用是构成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
请教陈版主:关于原材料是否可以直接计入成本的问题
2904、请教陈版主:关于原材料是否可以直接计入成本的问题
提问人:宁移白首 时间:2022-08-17 10:35:55
业务背景:A公司主营首饰工艺制品,购进的原材料种类多而且价值少,由于此前企业的成本核算不规范导致缺少进销存数据,每月盘点数据也没有,根据销售商品推算材料耗用也推算不出来,目前A公司将购进的原材料直接计入成本。
项目组对A公司出具经营情况审计报告,对于A公司这情况是否可以接受而在报告中说明,或者是否有其他可以核算成本的方法?
回答人:chenyiwei
对于此类会计基础工作严重不规范的被审计单位,除非期末存货小到可以忽略不计,否则将材料购入时直接计入成本的做法必然与实际的应有结果差异很大。
如果是专项审计,则应与委托方充分沟通,说明所遇到的问题,并询问委托方的信息需求,考虑能否基于该特定委托方的信息需求,而在当前的专项审计中接受特殊编制基础财务报表,并对该报告及其后附财务报表的用途、分发范围等加以严格限制。
如果委托方不接受简化处理方法的,则应根据该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特点并考虑其会计基础工作的现状,考虑有无其他可替代的数据来源可获得相对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在谨慎考虑风险的前提下,考虑是否承接该业务,以及(如果承接)对审计意见的可能影响。
求助陈版,持有待售资产减值损失列在非经常性损益的哪个项目
2905、求助陈版,持有待售资产减值损失列在非经常性损益的哪个项目
提问人:大话西游817 时间:2022-08-17 10:41:13
陈老师,您好!我想请教一下公司准备出售固定资产,签订合同当月转入持有待售,同时按照合同价,计提持有待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0万,并在当期处置完毕,处置损益是0。我理解持有 待售减值准备100万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只是不知道能否列在非经常性损益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项目,还是列到其他项,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首先考虑该减值的计提原因和依据?是否实际上该项资产的减值因素早已存在,只是由于此次拟处置,才通过合同约定的处置价格将减值问题暴露出来?
个人理解,如果此次处置是依据该项资产正常情况下的公允价值或者可收回金额来定价的,则这种情况下的减值损失并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因为该项减值因素与资产的处置无关;如果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导致按低于公允价值或正常情况下的可收回金额出售的,则由此导致的出售损失可以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求助陈版主,合营企业会计处理的疑问。
2906、求助陈版主,合营企业会计处理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08-17 10:57:21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要区分C是共同经营还是合营企业。具体标准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及其应用指南。如果确定是合营企业的,则不能采用比例合并法。 因为C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此构成合营企业的可能性相对较大,但也有可能属于共同经营。
募集资金置换
2907、募集资金置换
提问人:hwy0318 时间:2022-08-17 10:58:34
请教陈版主,公司首发获批,募投项目共三个,其中有一个是关于研发项目投入的,公司在做研发项目投入预算的时候,其中有一部分预算是研发设备折旧,而设备又是前几年购买的。公司想把这部分折旧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请问是否合规?我个人理解可能不太可行,设备都是几年前就购买的,与本次募集资金扯不上直接关系。
回答人:chenyiwei
不可以。募集资金投入应当是收付实现制口径,即实际需从募集资金专户中付出的资金。此类非付现费用不应占用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的额度。
大额存单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判断
2908、大额存单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判断
提问人:wx_5dbe93c82c99 时间:2022-08-17 11:04:26
陈版,您好。请教您一个大额存单利息收入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问题。1、拟IPO企业,21年利用增资扩股战投所投资金购入4亿大额存单,期限3年,到期前可转让。该IPO企业货币资金 充裕(接近5亿),经营活动现流净额报告期(19-21年)内年均1.4亿左右,投资支出较少且无筹资支出,管理层明确持有到期,故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列报其他债券投资项
目);2、请问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持有大额存单计提利息收入(年均1400万),是否可以作为经常性损益?3、项目组判断:(1)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收入呈增长趋势、成本相对稳定、盈利 质量高(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报告期内均出于1.4 至 2 之间),除持有大额存单外仍持有近5亿可随时支用的银行存款;(2)上市公司以募投资金理财收益可作为经常性损益列报,该客户注册发行后,若仍以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相关收益可作为经常性损益,而未上市之前购买的大额存单利息收入作为非经常性损益。这样就会出现上市前后,以同样性质的资金(均为增发股份股票所得资金)购买相同的银行存款产品(均为大额存单),利息收入列报不一致的问题,故项目组认为该IPO客户在注册发行前持有的大额存单利息收入可作为经常性损益列报。项目组这样判断是否合理?
post_newreply
回答人:chenyiwei
你对于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理解基本合理。但这种情况下,该拟IPO企业发行股份融资的必要性会被质疑。
7月红冲的1专票,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2909、7月红冲的1%专票,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提问人:123莴笋ABC 时间:2022-08-17 11:12:08
小规模纳税人7月冲着了1月份的1%的专票,当月无专票可抵,冲减的增值税不能退税,这个增值税负数,入营业外支出吗
7月会计分录:借:应收帐款 -1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0.1怎么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此类冲回前期专票(以及由此导致税款损失)的情况是很少见的,可以将税款损失列入营业外支出处理。如果较为常见的,可能需考虑列入管理费用。
求助陈版主,持有待售的疑问
2910、求助陈版主,持有待售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08-17 11:38:10
A公司持有B公司100%股权,A将持有B公司100%的股权出售给C,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款项未收到,未办理工商变更。B公司资产1000万元,负债300万元,股本500
万元,未分配利润200万元。股权协议价格550万元。假设A公司将其确认持有待售合理
A公司合并会计处理B公司报表更改为:
持有待售资产 1000万元持有待售负债 300万元股本 500万元未分配利润 200万元进行合并报表相加
合并抵消分录:
借:股本 500万元
贷:长投 50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00-300-550=150万元
贷:持有待售资产 150万元
最终结果体现为B公司资产全部变为持有待售资产,负债为持有待售负债,并根据交易价格对持有待售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可以这样理解。
联营企业分段投资
2911、联营企业分段投资
提问人:rachelzuozz 时间:2022-08-17 11:59:54
陈版,您好! 实务中遇到这样一个案例,请教版主以下处理是否合理?背景:被审计单位A企业2017年与另外俩企业共同成立企业B,A企业认缴4000万,占比40%;另外俩企业分别认缴
3500万,占比35%;2500万,占比25%。在2022年4月前,被审计单位A企业实缴了800万,实缴比例11.76%,另外俩企业已实缴完毕。按章程约定,各方按实缴比例享受投资收益。
2022年4月24日,A企业对B企业实缴3200万,实缴完毕,实缴后A企业未对B企业达到控制。
问题:①第二次实缴的账务处理?②投资收益是否分段计算?
会计处理:①第二次实缴的账务处理:借:长期股股权投资–联营企业B 3200 贷:银行存款 3200
②2022年4月30日前的净利润按11.76%计算投资收益;2022年5月1日的净利润后按40%计算投资收益。
请问版主这样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可以这样处理:1、按实缴出资额作为投资成本;2、投资收益根据实缴出资比例的变动情况分段计算、
另外需要核实:在实缴出资比例变化后,对此前累积的留存收益(或亏损),是否要根据新的实缴出资比例调整应享有或分担份额。如果是,则由此导致的在此前留存收益中应享有或分担份
额的变化应作为其他权益变动调整资本公积。
合同未签订但实际履约义务已经发生
2912、合同未签订但实际履约义务已经发生
提问人:の′誹喌難怋 时间:2022-08-17 12:52:37
陈老师,请教下A公司的客户为国家电网,2020年存在合同未签订但实际履约义务已经发生,客户2021年招投标,并与A公司签订合同。针对2020年已经发生的履约义务,由于未签订合同,
是否在2020年度确定合同履约成本或者发出商品,不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首先要考虑的是“合同是否成立”,即五步法的第一步能否通过。
在新收入准则下的“五步法模型”中,“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是第一步。新收入准则第五条给出了判断“合同成立”的若干参考因素。其中,该准则应用指南对于相关问题细化如下:
本准则所称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如隐含于商业惯例或企业以往的习惯做法中等)。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五项条件的,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一是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二是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三是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四是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五是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企业在进行上述判断时,需要注意下列三点:
①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需要根据企业所处的法律环境和实务操作进行判断。不同的企业可能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流程与客户订立合同,同一企业在与客户订立合同时, 对于不同类别的客户以及不同性质的商品也可能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流程。企业在判断其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及这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和义务在何时设立时,应当考虑上述因素的影响。合同各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完全未执行的合同,且无需对合同其他方作出补偿的,在应用本准则时,该合同应当被视为不存在。其中,完全未执行的合同,是指企业尚未向客户转让任何合同中承诺的商品,也尚未收取且尚未有权收取已承诺商品的任何对价的合同。
即,新收入准则下认可的“与客户订立的合同”不仅仅包括正式的书面合同,也包括“隐含于商业惯例或企业以往的习惯做法中等”的其他形式合同。在实务操作中,被审计单位之所以愿意在尚无 正式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就向客户交付产品,应当是基于以往与该客户(或该类客户)多年的业务往来所形成的惯例,双方对最终将签订的合同的主要条款具有默契,或者可基于以往的交易惯例予以合理确定,在此情况下,此类“隐含于商业惯例或企业以往的习惯做法中等”的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仍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可以据此合理估计最终的交易结果。
因此,在将商品交付给客户时,商品控制权已经转移给客户。相应地,已形成一项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是可以合理推断将会得到落实的。故此时已具备确认收入的条件,相应地将
发出商品的成本结转为营业成本。
另一方面,由于合同尚未正式签订,最终的交易价格仍有一定不确定性。此时应运用新收入准则第十六条关于“可变对价”的规定,对最终交易价格予以合理估计,包括需遵循“极可能不会发生 重大转回”的限制性因素,确保收入和利润计量的谨慎性。
关于供应商向我司支付赔偿款的问题
2913、关于供应商向我司支付赔偿款的问题
提问人:bearsissi 时间:2022-08-17 16:10:42
各位老师好,因供应商A材料质量出问题,导致我司卖给客户B的产品被直接销毁,现客户B要求我司重新发货(咨询税务,因不能提供实物退货+客户不接受红字发票+销货无第三方鉴定报 告),不能作为退货换货处理,同时供应商A向我司提供两种方案,方案一支付赔偿款,方案二抵减前期确认的应付账款,2021年采购并销售,2022年产品销毁。现有以下疑问:
针对对客户B重新发货:
①我司不计提销售费用,则重新发货是计入销售费用还是计入营业外支出?
②计入销售费用和计入营业外支出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不考虑计入营业成本?
③若是按照正常退货换货处理,是否也是计入销售费用?
针对供应商的方案:
①若是收到供应商的赔偿款,是冲减销售费用或者冲减营业成本?
②若是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账款,是否只能冲减营业成本?
③什么情况下,供应商的赔偿款是计入营业外收入?
④2021年确认的营业成本,2022年收到赔偿,是否可冲减当期营业成本?
问题较多,请老师们一一指点。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针对供应商A,不论是收取赔款还是冲抵应付账款,这只是收取赔偿款的具体结算方式差异。对于A的赔偿应首先冲减上述1中的销售费用(重新发货的成本),如赔偿款超出重新发货成本 的,则超出部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2、针对供应商A,不论是收取赔款还是冲抵应付账款,这只是收取赔偿款的具体结算方式差异。对于A的赔偿应首先冲减上述1中的销售费用(重新发货的成本),如赔偿款超出重新发货成本 的,则超出部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提问人:bearsissi 时间:2022-08-19 10:20:00
追问陈老师:
①若针对客户B,只支付赔偿款,是否只计入营业外支出,相应的供应商A的赔偿款,则冲减营业外支出或者计入营业外收入?
②什么场景下,供应商A的赔偿是冲减营业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制造业下的收入总额法和净额法的问题
2914、制造业下的收入总额法和净额法的问题
提问人:糊糊abc 时间:2022-08-17 19:04:47
我公司是属于制造业,对于生产的产成品中会使用一种辅材,该种辅材属于较为个性化定制(因客户需要的产品的型号不同对于该种辅材的要求也会有所不同)。此种辅材的供应商为相应产品的客户去进行指定供应商;且采购价格为客户进行主导商谈定价。但在商业形式上,我公司分别与客户、供应商签订销售订单和采购合同,分别向客户和供应商单独开票,即相互不以是否支付/收到的款项作为前提,而分别可以确定债权和债务关系。
我司采用的是净额法确认相关收入成本,对于应收、应付、存货等资产负债表类的报表项目采用的是全额列示。查看实务操作中,也有类似我司这种情况处理。
其中有些不明白的地方,就是若是采用这种方式:将收入成本按照净额法,而对于应收应付存货类的资产负债表采用的是净额法。那对于资产负债表的存货该如何理解?这样是不是没有否认该等辅料仍为公司的资产,还在存货列示。该以何种方式理解存货的存在形式,感觉与判断收入采用净额法的规则有相违背的地方。请陈版主帮忙解答。
另外对于现金流量表中是否应该采用净额法列示呢?
回答人:chenyiwei
该辅材实质上属于客供料,本企业对其质量不承担责任,虽然形式上签订采购和销售合同,款项结算也是背对背,但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和成本,即该辅料的采购成本不计入成本和收入。应收、应付应根据相关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分别列示,不能净额抵销列报。
存货成本中不应包含客供料成本。向辅料供应商下单采购客供料时按代收代付处理,不应确认为应付账款,而是其他应收和其他应付。
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净额列报应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第五条所列三种情形之一。像主帖这样的情况,应采用总额法列报的可能性更大。
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2915、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提问人:15828189447NXB 时间:2022-08-17 20:13:59
根据2021年11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二、固定资产准则实施问答
请教陈老师国有企业划拨方式无偿取得土地在新会计准则下的账务处理
2916、请教陈老师国有企业划拨方式无偿取得土地在新会计准则下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胡小莫 时间:2022-08-17 20:56:23
请教陈老师,老牌国有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在固定资产中核算的通过行政划拨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在执行新准则的情况下,是否应将其调整至无形资产列报?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继续保留划拨用地,则在新准则下继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且不计提折旧。这一点在新老准则下并无变化。日后如果土地变性(划拨改出让)时,应将原先入账的固定资产和资本公积予以冲销处理。
请教陈版,企业合并的问题
2917、请教陈版,企业合并的问题
提问人:叶叶 时间:2022-08-17 22:42:56
2017年7月份B公司的实控人(个人)甲先生以1.85亿元收购了净资产为200万元的A公司100%的股权,当月就完成了收购款项的支付和工商变更手续。2022年1月份实控人甲先生将持有的
100%A公司股权又以1.85亿元转让给B公司且当月完成股权交割手续。B公司在2022年1月份应将A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请教陈老师,1、B公司对A公司的合并是否应认定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重述的最早时点应为2017年7月份?2、这项业务是否可以视同B公司在2017年就收购A公司股权,认定为非同 一控制企业合并,将收购款与净资产的差额确认为商誉?麻烦陈老师指教。
回答人:chenyiwei
你对上述两个问题的理解基本合理。在B公司的合并报表层面,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第二条的规定,这与实控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无关。如果实控人是自然人的,则应编制以B
公司购买日(2017.7)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的模拟报表(含商誉)作为B公司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原则编制合并报表的基础。
提问人:叶叶 时间:2022-08-19 10:28:26
回答人:chenyiwei
当需要像本案例这样,了解其控制范围内资产整体的状况时。
请教陈版主 出售回租
2918、请教陈版主 出售回租
提问人:carriecui02 时间:2022-08-18 10:32:02
陈版主您好,想请教一个企业实务中与出售回租有关的场景。某子公司A采购了一批货品,通过合同,出售了这批货品给另一个子公司B,但在合同中与B约定这批货品将会租赁给A公司的客户C,客户C会将租金付给子公司B。如何判断A与B之间的交易是否符合出售回租呢?同时,如何判断A是代理人还是主要责任人?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B是否为融资租赁公司?其作用是否仅为向客户C提供融资?商品的品名、数量、规格等是否由A直接与C协商确定,B未参与协商,只是依据A、C之间的协议结果向A下单?商品是否由A直接交付给C?
如果上述假设成立,则B只是单纯的资金提供者,A的个别报表层面视同A直接销售给C;合并报表层面视同合并集团以分期付款方式向C销售商品。这种交易模式与售后租回关系不大。
IPO公司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适用
2919、IPO公司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适用
提问人:wx_5d8b95702bde 时间:2022-08-18 11:02:49
陈版主,请教下,IPO公司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适用问题:
根据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时间的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
现企业一直处于辅导期内,计划于2021年作为申报IPO的报告期首年,有点纠结是否需要从2019年开始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呢?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2021年是报告期首年,但鉴于本企业已有明确的IPO计划,基于与已上市公司单独会计政策保持一致的考虑,建议以2019年1月1日为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首次执行日,即在会计准则的过渡 衔接问题上采用与已上市公司相同的处理原则。
请教陈版,在建工程转固时点
2920、请教陈版,在建工程转固时点
提问人:zijun0129 时间:2022-08-18 11:09:31
公司有一个在建综合楼(包括厂房、研发中心、员工宿舍等),消防验收时间是2022年8月,8月末有很多装修才刚开始,装修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预计在9月底10月初,10月底正 式开始搬迁。
我看到有些案例,以消防验收时间作为转固时点。但是在消防验收完成时间其实很多装修还没完成,我理解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请教陈版,是以消防验收时间转固还是装修完成时间转固更为合适及谨慎?还是说,主体工程在消防验收完成当月转固,装修工程在装修完毕时转固,并且主体工程和装修工程可能存在不同的折旧年限?
其次,想请问下是否需要将厂房、研发中心、宿舍楼等分别作为单项固定资产列示呢?如果需要,请问一些共有费用(如设计费、土方平整费、装修费等等)应如何分摊?直接按面积分摊可行吗?
另外,不管是在8月份转固还是9月份转固,可能均存在一些尚未发生的后续支出(如绿化、停车场等)。请问这种后续支出是在转固时点需要预提,还是待实际发生时计入单项固定资产?
回答人:chenyiwei
应当将房屋的主体结构和装修分别确认为两项固定资产。主体工程在消防验收完成当月转固,装修工程在装修完毕时转固,并且主体工程和装修工程可能存在不同的折旧年限。
如果该综合楼是作为一个连在一起的整体,一并立项开工的,则可以将“综合楼”的主体结构本身合并列为一项固定资产,但其折旧应采用一定的系统、合理的方式(如根据面积占比)分别列入不同的成本、费用项目。
后续支出在转固时点无需计提,因为绿化、停车场等都属于相对独立的单项资产,后续实际发生时再确认固定资产即可。
电费收入总额法还是净额法
2921、电费收入总额法还是净额法
提问人:wang5333219 时间:2022-08-18 12:40:37
公司建设充电站,将充电站租赁给第三方运营,第三方负责后期维护、运营及电费,第三方借我方的电表,这个电费能按总额法确认收入吗?
公司建设充电站,将充电站租赁给第三方运营,我方负责后期维护、运营,第三方借我方的电表,这个电费能按总额法确认收入吗?
公司建设充电站提供给终端客户充电,对于电费收入和服务费收入,因为不能明确划分电费和服务费收入,电费收入按总额法处理(我所在事务所的技术部建议按总额法) post_newreply
回答人:chenyiwei
职工教育经费递延问题
2922、职工教育经费递延问题
提问人:cwj1983917 时间:2022-08-18 14:23:03
请教陈版主,按工资总额1.5%每年计提职工教育经费,且每年实际支出小于计提数,所得税需要纳税调增。是否可以确认递延?
回答人:chenyiwei
不应对此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1-4-12(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问题)”、“问题2-3-10(职工教育经费是否可以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
请问购入电费是否能计入原材料?
2923、请问购入电费是否能计入原材料?
提问人:sjxb1 时间:2022-08-18 14:59:06
公司将电费放入原材料的二级明细中核算,并且做了ERP系统中的收发存。
请问向这种能源动力是否应该在原材料中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单列“燃料与动力”等成本项目,计入制造费用,按合理的基础在不同产品之间分摊。当然,如果只生产一种产品且按品种法进行成本核算的,那么不设置“制造费用”成本项目也是可以的。
就地报废存货处理
2924、就地报废存货处理
提问人:wx_6160292c64e2 时间:2022-08-18 20:27:26
请问陈版主,
公司外销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就地报废并补发货,公司已确认收入结转成本。请问陈版主,此处就地报废的会计处理,是仍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之中,还是从主营业务成本之中调出,并核
销存货计入管理费用之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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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确定:当初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是否存在前期差错?
如果属于前期差错的,应予以更正处理,冲回此前确认的收入和成本,并将发出的有缺陷的商品按成本作损失处理。后续发出合格商品时再确认收入、成本。
如果不属于前期差错的,则按保证性质保处理,重新发货的成本确认为销售费用(如果此前为保证性质保义务确认过预计负债的,则优先从该预计负债中列支)。判断是否属于前期差错的主要考虑是:在当初发出商品的时点,依据当时可获得的信息来看,是否已确定该商品存在质量缺陷而仍然发出。
提问人:wx_6160292c64e2 时间:2022-08-22 15:21:34
陈老师,如果不补发货了,就是一部分成品客户不满意,做就地报废处理,是否可以冲回收入及成本,再做报废计入管理费用呢?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不建议。
提问人:wx_6160292c64e2 时间:2022-08-23 19:33:21
陈老师,如果不补发货,而是直接报废客户不要了。这部分飘在海外的存货该如何处理呢?计入销售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先做退货处理,然后再对退货商品直接报废处理。
尚未实缴出资时少数股东权益及损益确认
2925、尚未实缴出资时少数股东权益及损益确认
提问人:tingxuege1988 时间:2022-08-18 20:53:32
请教陈版主:
问题重新描述:母公司全资子公司甲于2022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变更前:股东为A,工商注册资本100万,A未实际缴纳出资;变更后的公司章程约定股东变更为A、B、C三位,章程中 约定每个股东”认缴出资金额”和“于年月日前缴纳”,约定”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认缴出资金额与变更后的工商注册资本一致。截止7月底,甲公司本年净利润为负,累计未分类利润为负。截止7月底A、B、C三位股东尚未实缴出资;现需要编制7月合并报表:一、是否可以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二、章程中约定于“年月日前缴纳“,可以认为是约定具体的出资时间吗,还是必须约定“年月**日缴纳”。 有相关的政策文件吗?
回答人:chenyiwei
章程中约定于某个日期前实缴出资,并不是具体的对出资日期的约定。而且目前实务中将该日期约定为多年后某个日期的情况并不少见,对股东的约束力并不大。提问人:tingxuege1988 时间:2022-08-22 103727
提问人:tingxuege1988 时间:2022-08-22 10:37:27
非常感谢陈老师,在此还有一问:上述子公司之前截止2022年7月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1、如果本年度后期子公司盈利,累计亏损,所有股东均未实缴出资,是否确认少数股东损益和少数股东权益 2、如果本年度后期子公司盈利,累计处于盈利状态,所有股东均未实缴出资,是否确认少数股东损益和少数股东权益 3、如果本年度子公司股东部分出资,我是否按照实缴出资比例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在子公司变为累计盈利前可以不确认少数股权。
质保金属于可变对价吗
2926、质保金属于可变对价吗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2-08-18 23:57:41
请教陈版:
企业从事sass业务,早期是按照项目合同制的形式,合同约定了10%的质保金,质保期内免费运维(不会改变模块的实质性功能),那么:
1,质保金属于可比对价吗?还是要按照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去处理?
2. 质保金对应的收入是在验收时确认吗?确认收入的同时计入合同资产?但是若属于可变对价的话不是要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即质保期结束)在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请说明质保期内的服务内容(属于保证性质保还是服务性质保的判断)、质保期与合同约定服务期限的关系,质保金的支付和扣款条件等信息?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2-08-20 17:31:14
企业签订资金管理软件早期是以项目制的合同形式,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支付30%;系统解决方案完成后,支付30%;系统上线运行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系统验收后一年, 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
本项目免维护期1年,期满后年维护费为合同金额的15%。”
管理层表示:系统验收后的一年内,企业会继续免费提供功能模块的运维和更新(可以使用模块的最新功能);验收后的1年后,若客户若继续使用模块,则必须支付合同金额的15%。一年后
选择不使用的,Sass服务终止,功能模块不能再使用,历史期间也并未出现在验收1年无法收回10%的现象。历史期间70%的客户选择验收1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5%继续使用Sass服务。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较为特殊,在系统上线运行前设计解决方案等而收取的款项,可能并不能认定为一个单项履约义务,而是新收入准则第四十条所指的“在合同开始(或接近合同开始)日向客户收取的无需退回的初始费”。对正式上线前收取的款项应作为合同负债予以递延,待正式上线后,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可以考虑可合理预见的后续服务期间)将合同总价(包含质保金)摊销确认收入(一般采用直线法)。这种情况下验收一年后支付的10%更接近于进度款而不是质保金。
请教陈老师:所得税亏损但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填列
2927、请教陈老师:所得税亏损但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填列
提问人:alexwaung 时间:2022-08-19 00:05:26
陈老师您好:有一个问题想向您请教,公司为一家房地产出租经营的企业,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税前利润为+100万元,其中175万元的收益来自于投 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经纳税调整后所得税汇算清缴亏损-75万元,公司未就-75万元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但就公允价值变动的175万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假设不考虑税法 层面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房屋建筑物计提的折旧。
利润总额100所得税费用43.75(=175*25%)净利润56.25利润总额100按照25%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5差额(?)18.75所得税费用43.75
想请教一下这中间的差额该如何填列?由于存在-75可抵扣亏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又该如何体现?另外当地税局如果允许投资性房地产税法按房屋建筑物进行折旧,那这块折旧 的暂时性差异会更大,填列上表如果包括折旧影响是否需要单独拆分?
回答人:chenyiwei
“公司未就-75万元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但就公允价值变动的175万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做法是否合理?如果预期在日后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也不会有足够多的应纳税所得额 产生,则表明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时不会形成事实上的纳税义务,即可抵扣亏损还是获得了利用,故此时应就该-75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减少所得税费用。这样, 调节表中的这个18.75的差异也就不存在了。
当地税局如果允许投资性房地产税法按房屋建筑物进行折旧,那这块折旧的暂时性差异会更大,此时应单独确认与税前扣除折旧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导致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相应更进一步确认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控合并,期初归母权益计算比例
2928、同控合并,期初归母权益计算比例
提问人:EllaLang 时间:2022-08-19 08:46:47
求助陈版主,同控合并问题如下:
P公司有3家子公司A B C ,分别持股100%,66%,60%。C公司持股B公司30%。
2021.1.1 B公司以4亿元从集团外购买甲公司100%股权,并于当日达到并表条件,2021.1.1甲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和评估值均为4亿元(实收资本5000万,资本公积4亿,未分配利润-5000
万),甲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1000万。
2022.1.1日,A公司以4.3亿元从B公司取得甲公司100%股权,并于当日达到并表条件。
问题,编制2022年A公司合并报表,调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时,对于甲公司归母所有者权益,体现为3.9亿还是3.9*(66%+60%*30%)=3.276亿元
体现为3.9亿元,既按照A公司持股甲公司比例100%,进行调整,依据是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同控合并”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 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视同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
A公司和甲公司从2021年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体现100%归母权益,对于整个P集团来说,2022.1.1与少数股东的权益性交易应在P公司合并报表予以体现
体现3.276亿元,既按照合并前P集团对甲公司持股比例66%+60%*30%=84%进行调整,同时2022.1.1在A公司合并报表体现购买少数股东股权,依据是,个人理解同控合并调整期初合并资 产负债表的本意是体现整个集团享有甲公司股东权益,及运行情况,对于少数股东部分,应体现为少数股东权益,对应上年同期数的利润表中,也应体现出16%少数股东损益和84%的归母净利润
烦请陈版主指导,上述两种方式哪种是正确的,以及您是怎样理解的,十分感谢陈版主百忙之中回复,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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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应采用方案1:体现为3.9亿元,即按照A公司持股甲公司比例100%,进行调整。这里的持股比例是最终控制方及其控制下的各公司共同直接持有被合并方的股权比例之和,并不需要考虑最终
控制方持有持股子公司的股权比例进行穿透调整。
提问人:EllaLang 时间:2022-09-06 09:27:24
感谢陈版主~
再请教上一个问题的延伸问题,在2022.8.31,P公司将B公司无偿划转给A公司
问题1.2022年末,A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期初数中,A公司还是按照100%恢复甲公司归母所有者权益和期初未分配利润吗?
问题2.期初数中,A公司因为同控合并B公司,恢复B公司66%归母所有者权益和未分配利润时(2021年甲公司还是B公司的子公司),甲公司66%归母所有者权益和未分配利润会重复,这一 部分怎么处理呢?最终A公司合并报表同控追溯期初后,甲公司和B公司体现出来的是作为A公司的两个同级子公司存在,还是甲公司作为B公司的子公司,A的孙公司存在?
问题3.如果期初数中甲公司和B公司作为A公司的两个同级子公司,甲公司按照100%恢复,是不是相当于发生了购买34%少数股东股权? 脑子想不明白了,跪求陈版主指导~
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陈版主,长投权益法计提减值的疑问
2929、求助陈版主,长投权益法计提减值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08-19 09:39:26
A公司持有B公司20%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B公司为上市公司(一直有盈利,经营正常)。2021年底,A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计算出的长投余额大于B公司按市场价*持股数量的部分是否 需要计提减值。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要分析这一情况产生的原因。一般情况下,既然是权益法核算,那就不是单纯的财务性投资,而是具有业务协同等战略性目的;并且很可能是长期持有的。此时长投的可收回金额不能简单地看期末股价(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还要考虑未来经营活动可产生的现金流入(包括协同效应的公允价值等)。
出口业务产生的预扣税如何处理?
2930、出口业务产生的预扣税如何处理?
提问人:Zjx111111 时间:2022-08-19 10:15:01
陈版主好!
我司有出口业务,其中有一个国家在出口业务结算时会扣留一定比例的税费,例如合同签订金额和报关都是100万(需保持一致),结算时扣除5万,即最终收款95万。根据合同和报关, 确认的含税收入和应收都是100万,但收款95万,请问这5万的税费和应收余额该如何处理?以前的应收账款都还没处理掉,已全额提了坏账,现在又有新的业务产生。请不吝赐教,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扣除的税费是对应于进口国的预提所得税,则可按100确认收入,5确认为所得税费用。
如果是其他税费,则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例如要考虑依据进口国的相关税法规定,本企业(出口商)是否应为该税费的纳税人;还是应由进口商纳税,本企业通过价格折让的方式承担该部分税费。前者确认为本企业的税费及附加;后者则冲减本企业的收入。
求助陈版主,实务中如何区分合营企业与共同经营
2931、求助陈版主,实务中如何区分合营企业与共同经营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08-19 10:17:27
实物中如何区分合营企业与共同经营,准则理解起来比较困难,谢谢版主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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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首先是判断该合作经营载体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果没有则属于共同经营;如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则再考虑准则规定的其他因素,例如是否几乎全部产出均由合营者获取等。
实务中,由于共同经营安排很可能与法律形式相冲突,因此实务中共同经营的案例很少见。例如实务中最常见的共同经营模式是:在某个合营者体内设置单独的运营机构和单独账套,该经营机构的日常运作独立于其所在主体内的其他资产和业务。这种情况理论上是共同经营,但实务中通常将其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等100%体现于其所在法人的报表中,另一合作方仅以权益法或者金融资产形式体现在该合作经营载体中的权益,这一点与准则规定的标准做法还是有差异的,这主要是法律环境原因导致的限制。
关于递延收益对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2932、关于递延收益对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提问人:tongyuan325348 时间:2022-08-19 11:24:59
最近在学习财务分析的过程中,发现有部分企业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原因是由于有较大的递延收益余额。
众所周知其实严格来说,递延收益不满足负债的定义,但是现在由于种种原因还是列报在负债里面。
我理解,在以管理用财务分析为目标的资产负债率中,公式应剔除递延收益余额,资产负债率=(总负债-递延收益余额)/总资产。
这样更有参考性。
陈版主和大家各位老师的意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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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你的理解理论上较为合理。需要注意的是保持年度之间的一致性,并与可比公司保持可比性。
另外,如果将这个问题推而广之,因为现在会计上对于负债的定义早就不限于“欠债还钱”这样的最初朴素理解,而是从其与权益工具所承担的风险和报酬特征的差异来定义的,会计上认定为负债的项目最终结算时可能并不一定导致经济利益的直接流出(例如可转换为不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而财务分析中传统的偿债能力还是从“货币或其他经济资源的流出”角度考虑的。在此情况下,如果是单纯为了分析未来经济资源流出的压力,则是否也需要对报表上的负债进行相应的调整,将此类仅可通过交付或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来结算的负债排除在外?这个问题可以讨
论。
求助陈版主,问题4-2-5
2933、求助陈版主,问题4-2-5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08-19 11:33:17
倒数第二段:本案例中,如果从医药企业视角构成融资租赁的,则医药企业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出租人,其在租赁期开始日,应当按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租赁收款额按市场利率折现的现值
两者孰低确认收入,并按照租赁资产账面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的现值后的余额结转销售成本。
企业内部培训中心的相关支出是否属于职工教育经费
2934、企业内部培训中心的相关支出是否属于职工教育经费
提问人:13757187143 时间:2022-08-19 11:44:43
请问企业在郊区买了一块土地,自行建造了几栋房屋,包括教学楼、宿舍、食堂、活动中心等,并且配备了全套的设施及设备,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培训中心。培训中心主要用于组织企业内部的员工集体培训。
请问企业运营培训中心的相关支出,例如水电费、修理费、保洁人员的劳务费等,还有土地摊销、房屋折旧、食堂开支等着一系列费用是否属于职工教育经费呀?还是视同正常的经营机构,
直接在管理费里面列支折旧摊销费、福利费、水电费等支出。
回答人:chenyiwei
此类培训中心的相关支出不属于《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规定的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故只能作为一般性的管理费用,不属于职工教育经费。 如果该培训中心同时对外营业的,则与对外经营收入相关的支出应归类到营业成本。
另外还需注意:是否存在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等合规性问题。
关于客户资产的确认和会计处理
2935、关于客户资产的确认和会计处理
提问人:上善若水之窗 时间:2022-08-19 12:04:26
请教陈版主,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如被并购标的存在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关长期服务合同,是否应该确认为客户资产?单体及合并报表层面应当如何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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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如被并购标的存在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关长期服务合同,则在收购方合并报表层面,应就该项长期合同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随着后续确认与该合同相关的收入逐步摊销,计入各期销售费用
(相当于是一项合同取得成本资产)。相应地减少购买日的商誉初始计量金额。
提问人:上善若水之窗 时间:2022-08-22 08:53:48
谢谢陈版主,请问如收购100%的股权,被收购方应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上善若水之窗 时间:2022-08-23 09:04:51
请教陈版主,如果被收购方不调账,客户资产是否应该在其个别报表上单独确认?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上善若水之窗 时间:2022-08-25 08:50:29
陈版主,那也就是说如何符合客户资产的确认条件,客户资产是在合并报表层面体现,相应调整被投资企业的利润表,客户资产对应的长期服务合同已支付对价,不再计入当期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上善若水之窗 时间:2022-08-26 13:40:40
回答人:chenyiwei
是。而且后续合并报表中的业绩还会受到无形资产摊销的压力。
关于本期收购子公司的期初数
2936、关于本期收购子公司的期初数
提问人:wx_60764ff2e2a1 时间:2022-08-19 15:29:00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wx_60764ff2e2a1 时间:2022-08-19 15:29:00
陈版您好,请教您一问题,2021年4月成立A公司,5月1日收购B公司100%股份,非同一控制下,B公司2019年就成立了,2021年A公司报表是没有期初数据,2021年合并资产负债报表是否 要把B公司2021年5月1日的数据作为期初数据呢?如果没有期初数据,如应付职工薪酬要披露年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期末数就不好披露了好像。麻烦您了!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A合并B是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故应将购买日(2021.5.1)B公司各项资产(含商誉)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报表层面的“本期发生额——因企业合并而增加”,而不能作为A公司合并报 表中的2021年度期初余额。由于A公司系2021年度新设,故其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层面均无年初余额。
在勾稽关系分析时,对此类“本期发生额——因企业合并而增加”应单独考虑,不直接与利润表中的本期发生额对比勾稽。
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的区别
2937、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的区别
提问人:吃面科学家 时间:2022-08-19 16:10:37
实务中遇到以下几种情况:
合同条款规定留10%的质保金一年,无产品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这种算是合同资产
合同条款中注明收款与货物验收合格有关,比如全部验收合格后付款,但根据历史经验基本都会合格或者客户会让步收货,这种情况不算是合同资产,可以直接计入应收账款
请问我的理解对吗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老师:关于租赁付款额的变动
2938、请教陈老师:关于租赁付款额的变动
提问人:gotoschool_ 时间:2022-08-19 16:23:09
陈老师:
购买选择权发生变动,为什么要调整折现率?续租或者终止租赁选择权发生变动,要调整折现率,这个我可以理解,因为会使得租赁期发生变化,折现率对租赁期是很敏感的,但购买选择权变化也要调折现率我不理解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IFRS 16结论基础部分的BC194段:
Nonetheless, in the IASB’s view, there are some circumstances in which an entity should reassess the discount rate. Consequently, IFRS 16 requires a lessee to remeasure the lease liability using revised payments and a revised discount rate when there is a change in the lease term or a change in the assessment of whether the lessee is reasonably certain to exercise an option to purchase the underlying asset. In the IASB’s view,in those circumstances, the economics of the lease have changed and it is appropriate to reassess the discount rate to be consistent with the change in the lease payments included in the measurement of the lease liability (and right-of-use asset).
PPP业务的相关问题
2939、PPP业务的相关问题
提问人:wtbcpa1 时间:2022-08-19 16:35:00
请教陈版:
案例1:社会资本方与政府签订了一个PPP合同,约定由社会资本方负责建设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10年后该工程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在8年运营期中,净化后的水以每吨100元的价格销售给政府,按实际的污水处理吨数与政府结算收费;政府承诺建成后每年污水处理的保底量3万吨,即一年的保底收费为300万元,超出部分仍按100元/吨进行结算。
问题1:这种模式是否按混合模式进行处理?
案例2:PPP协议要求社会资本方修建一条公路,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授予方在运营期每年年末支付社会资本方100万元,共计800万元,同时社会资本方可在运营期向公路使用者收 取过路费。
3、如1,由于此处政府方承诺保底收费的折现值已大于建造成本的公允价值,故属于纯金融资产模式。运营期内向使用者的收费全部确认为营业收入,对应配比的成本只有付现运营成 本。(但实务中似乎不应出现这种情况,因为此时社会资本方的收益已明显超出合理利润范畴)。
2、3、如1,由于此处政府方承诺保底收费的折现值已大于建造成本的公允价值,故属于纯金融资产模式。运营期内向使用者的收费全部确认为营业收入,对应配比的成本只有付现运营成 本。(但实务中似乎不应出现这种情况,因为此时社会资本方的收益已明显超出合理利润范畴)。
如果不考虑合理性问题,在这个案例中,建造项目的公允价值550万元低于授予方对价折现值750万元,应首先考虑作为对运营期内付现运营成本的补偿。需合理确定每年的付现运营成本,这 部分金额不纳入可用性付费计算。
提问人:ying0518 时间:2022-08-22 10:11:57
陈版,保底收费涉及对价的金额是确定的,能够满足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认定标准,以”是否不低于建造服务的公允价值(项目资产建造成本+合理毛利)“作为认定金融资产模式的前提是 基于什么考虑?
回答人:chenyiwei
即,每年收取的固定款项的折现值(年金现值)如果不足以覆盖建造服务的公允价值,则说明有部分建造服务对价需通过后续向用户不固定的收费才能回收,这种情形下社会资本方仍承担需求风险。
上市公司收购实控人与其家属控制的其他公司是否为同一控制合并?
2940、上市公司收购实控人与其家属控制的其他公司是否为同一控制合并?
提问人:陈秀文87 时间:2022-08-19 17:08:19
A公司为上市公司,A公司控股股东为B投资公司,B公司股东为A公司董事长即实际控制人甲。2022年期间,甲及其丈夫乙控制的集团C公司(甲占集团C公司30%股份,其丈夫乙占股65%) 以80%占股比例投资了一家公司D,C、D公司不在A公司的上市范围之内(即上市主体A各家公司对C、D公司没有任何的持股)。2022年6月,A公司收购C公司持有的D公司全部股权。 那么对于A公司来说,收购D公司是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认定”: 一、家族成员之间转让股权形成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认定标准较为严格,一般情况下,家族成员之间的股权转让不能直接认定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除非基于交易的商业实质,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能够将家族成员之间转让股权的交易认定为”代持还原”。所谓”代持还原”是指,其他家族成员此前虽然在法律形式上持有股权,但实质上是代某一特定家族成员持有,该特定家族成员享有股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本次股权转让使得交易的法律形式与实质相统一。“代持还原”的认定,需要获取充分的证据,综合公司设立时的资金来源、交易股权对应的决策权的行使情况、交易价格的确定等因素进行判断。
就本案例而言,因甲乙系夫妻关系,应首先考虑甲乙所持的C集团公司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各自独立的财产,以及甲持有的B投资公司是否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则A收购D应认定为同一控制下合并;如果并不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乙持有的C公司65%股权是乙的单独财产),则表明A、D最终的实际控制人不同。此时除了构成上文所述的“代持还原”的情况以外,应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提问人:陈秀文87 时间:2022-08-22 11:23:15
陈版主你好,甲和乙目前及持有B公司和C集团公司持续期间一直为夫妻关系,如果是夫妻关系,是否从法律层面就自动证明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从而认定为同一控制下合并?
回答人:chenyiwei
不一定。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有多种情况,而只有当标的股权系夫妻共同财产时才能证明两者在其中有一致的利益,从而成为共同实控人。具体请咨询律师。
求助陈版主,3-1-7权益法逆流交易的疑问
2941、求助陈版主,3-1-7权益法逆流交易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08-19 17:34:55
第二自然段:
对于这一交易,在投资方个别报表层面,应按照未实现内部毛利乘以投资方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持股比例的乘积,借记“投资收益”,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方合并报表
层面,对未实现逆流交易损益,应在个别报表层面已做出的上述调整的基础上,补做如下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存货(未实现内部毛利乘以投资方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持股比例)
回答人:chenyiwei
此问题可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三章中的相关内容:
对于投资企业向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出售资产的顺流交易,在该交易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情况下(即有关资产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投资企业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应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同时调整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投资方向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出资或是将资产出售给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同时有关资产由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持有时,投资方对于投出或出售资产产生的损益确认仅限于归属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其他投资者的部分。即在顺流交易中,投资方投出资产或出售资产给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产生的损益中,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不予确认。
【例3—10】甲企业于持有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0%,能够对乙公司生产经营施加重大影响。20×7年11月,甲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为600万元的商品以9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乙公司将 取得的商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核算,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净残值为0。假定甲企业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两者在以前期间未发生过内部交易。乙公司20×7年实现净利润为1 000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甲企业在该项交易中实现利润300万元,其中的60(万元300×20%)是针对本企业持有的对联营企业的权益份额,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投资损益时应予抵销,同时应考虑相关固定资产折旧
对损益的影响,即甲企业应当进行的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 000-300)+2.5×20%] 1 405 000
贷:投资收益 1 405 000
甲企业如存在子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在个别报表已确认投资收益的基础上进行以下调整:
对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企业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在该交易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情况下(即有关资产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投资企业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应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当投资企业自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购买资产时,在将该资产出售给外部独立第三方之前,不应确认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本企业应享有的部分。
因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之前,体现在投资企业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当中。投资企业对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长期股权投
资及包含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资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抵销有关资产账面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并相应调整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例3—11】甲企业于20×7年6月取得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假定甲企业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20×7年11月,乙公司将其成本为600万元的某商品以9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甲企业,甲企业将取得的商品作为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净残值为0。至20×7年 资产负债表日,甲企业未对外出售该固定资产。乙公司20×7年实现净利润为1 600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影响。
甲企业在按照权益法确认应享有乙公司20×7年净损益时,应时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 600-300+2.5)×20%] 2 605 000
贷:投资收益 2 605 000
或者: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 600×20%) 3 200 000
进行上述处理后,投资企业如有子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在其20×7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该未实现内部交易体现在投资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当中,应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进
行以下调整:
应当说明的是,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无论是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不应予以抵销。
【例3—12】甲企业持有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20×7年,甲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为400万元的商品以32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20×7年资产负 债表日,该批商品尚未对外部第三方出售。假定甲企业取得取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两者在以前期间未发生过内部交易。乙公司20×7年净 利润为1 000万元。
上述甲企业在确认应享有乙公司20×7年净损益时,如果有证据表明交易价格320万元与甲企业该商品账面价值400万元之间的差额是该资产发生了减值损失,在确认投资损益时不应予以抵销。 甲企业应当进行的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 000×20%)2 000 000
贷:投资收益 2 000 000
该种情况下,甲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因向联营企业出售资产表明发生了减值损失,有关的损失应予确认,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不予调整。
预收账款
2945、预收账款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2-08-19 20:21:49
求助陈版主,对于预收账款余额,客户不需要且无需退回余额,(1)是否需要对方确认出具说明无需退回的,可以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还是什么科目?还是说如果没有对方出具说明,不能计入营业外收入?(2)对于金额比较小的预收,是否可以不需要出具说明,直接处理?直接转入营业外收入还是什么科目?(3)对于金额大的无需退回的预收,对方出具说明后,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还是什么科目?
回答人:chenyiwei
需根据对方放弃该项债权的具体理由分析判断。另外如果是关联方之间放弃债权,则大概率是计入资本公积。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2-08-22 124657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2-08-22 12:46:57
回答人:chenyiwei
对方明确放弃预收款债权的原因是什么?
关于合并层面递延所得税的转回处理
2946、关于合并层面递延所得税的转回处理
提问人:chopinffc 时间:2022-08-19 21:50:00
陈老师您好,有个问题向您请教:公司以2000万价格收购账面价值1000万的子公司,评估增值部分为存货,税率25%。收购当日合并报表层面账务处理:借:存货 1000
贷:资本公积750
递延所得税负债250
存货销售后合并报表层面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
贷:存货 1000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250
所得税费用 250
但由于合并层面公司利润为负,调整前所得税费用为0,调整后当期所得税费用为负数,是否仍要如此账务处理? 非常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的基础是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相关资产随着折旧、摊销、销售成本结转等原因,导致暂时性差异逐步减少或消除时,递延所得税负债自然也应当同步转销。
有关易于获得资源的理解
2947、有关易于获得资源的理解
提问人:lighting 时间:2022-08-20 20:22:45
请教陈版:
在识别单项履约义务时准则讲解中提到:“其他易于获得的资源,是指企业(或其他企业)单独销售的商品,或者客户已经从企业获得的资源(包括企业按照合同将会转让给客户的商品)或从其他交易或事项中获得的资源。”
在案例中,企业生产的产品属于根据客户需求设计图纸后定制化的设备,根据双方商谈的合同,合同中往往会包括生产线上的多台设备。有以下疑惑: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可以这样理解。“其他易于获得的资源”是从本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或者从该客户自身)获得的商品、服务等资源,且其功能、作用、成本等与本企业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无重大差异。
请教陈版,关于企业负担客户偶然所得个税的账务处理
2948、请教陈版,关于企业负担客户偶然所得个税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木叶白牙 时间:2022-08-20 23:08:45
陈版您好:
企业在日常业务中会经常向客户赠送礼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受赠方是需要按照赠送礼品购买金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现实情况中不可能送给客户礼品的同时再给客户代扣代缴这笔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目前有一个端口可以由企业负担这部分,但是企业替受赠方负担后,这笔钱的入账是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还是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怎么理解这个问题?@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可以理解为企业额外支付给个人一笔钱用于履行纳税义务,即把支付给客户的税后奖金换算为税前金额,税前金额与客户实际到手的税后金额之间的差额就是所承担个人所得税税款。
这部分代受赠者承担的税款应计入税后奖金所属的会计科目,例如销售费用等。
请教陈版,年报会计监管报告中的问题
2949、请教陈版,年报会计监管报告中的问题
提问人:心海拂清风 时间:2022-08-21 14:38:28
6.2 未恰当确认受让的租金收益权 监管认为该合同权利应作为一项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核算和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应该可以吧,谢谢。
6.6 未恰当确认对有重大影响的合伙企业投资的递延所得税影响 监管认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暂时性差异,上市公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影响 如果该合伙企业长期经营按照准则无法预计转回时间,也可以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吧?还是已经默认了合伙企业就是短期的有限寿命主体?陈版您认为如何理解和实务把握合理些?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
2950、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
提问人:595699395 时间:2022-08-22 08:04:41
请问各位老师,假如说A出资80万持有B百分之80股权,B公司账上只有货币资金200,应付母公司100万往来,股本100,期间没有损益实现。在将B公司以200万出售且负债将正常偿还时,
如何计算享有其可辨认净资产份额及处置损益呢?是否需要扣除内部关联往来100W?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要站在母公司(A)的合并报表视角,分析在处置前后合并报表层面资产的变化。在处置前后,A的合并报表层面的资产、负债变化如下:
求助陈版主,合营企业和共同经营的疑问
2951、求助陈版主,合营企业和共同经营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08-22 09:08:37
理论上首先是判断该合作经营载体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果没有则属于共同经营;如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则再考虑准则规定的其他因素,例如是否几乎全部产出均由合营者获取等。
实务中,由于共同经营安排很可能与法律形式相冲突,因此实务中共同经营的案例很少见。例如实务中最常见的共同经营模式是:在某个合营者体内设置单独的运营机构和单独账套,该经营机构的日常运作独立于其所在主体内的其他资产和业务。这种情况理论上是共同经营,但实务中通常将其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等100%体现于其所在法人的报表中,另一合作方仅以权益法或者金融资产形式体现在该合作经营载体中的权益,这一点与准则规定的标准做法还是有差异的,这主要是法律环境原因导致的限制。
回答人:chenyiwei
在现有的民法、商法制度下,不设立独立法人机构的共同经营很难以自身名义直接对外开展交易,例如无法以自身名义直接对外开票,供应商也无法直接将发票开给共同经营。这在目前普遍以发票作为最主要的会计凭证和税务凭据的情况下,将造成很大的操作困难。所以现在实务中的共同经营通常设立在某个法人主体内,但这仅仅是内设机构,其独立性并不被法律所认可。
同时此类共同经营没有法律所承认的独立财产权,其财产可能被执行以抵偿其所属法人机构的其他债务,而该共同经营的债务也可能用其所属法人机构的其他财产抵偿。
求助陈版主,关于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2952、求助陈版主,关于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提问人:我就不减速 时间:2022-08-22 10:10:13
陈版主您好,之前学习您关于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观点“对于列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质保金也同样需考虑减值问题,但除非债务人信用状况已明显恶化,否则对于合同资产,不论其账龄和预计有权收款日距离资产负债表日远近,均可按不超过最短账龄段(例如1年以内或者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予以考虑。”最近发布的《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 告》中(二)金融工具相关问题之2.未恰当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中第5条”五是同一客户相关的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政策不一致。部分上市公司在计量同一客户相关的合同资产、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时,采用不同的计提比例,其中个别上市公司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远低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以客户的违约风险为基础,同一客户的违约风险相同,上市公司对于同一客户的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采用不同计提比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应充分分析两者存在不同违约风险损失的原因及合理性。“
想请教陈版主,如果按照”[size=14.6667px]不超过最短账龄段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予以考虑“,与监管报告中的”同一客户相关的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政策不一致“是否有 冲突。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我理解,监管报告中所指的这种情况,应当是针对以个别认定法单项计提准备的债务人。此时,因为同一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特征是相同的,所以在个别认定法下,针对同一债务人的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其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应当是一致的。在2021年度,这种情况集中见于针对陷入财务困难的房企的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采用单项计提方法计提的坏账准备。
如果采用组合计提方法,且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依据,也就默认不同账龄段的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不同,此时所计提的准备是针对该组合整体的,而不是针对其中单笔应收款
项的,这样对同一客户的不同账龄段的应收款项,因账龄不同而适用不同的计提比例,也就可以解释了。
当然,针对同一债务人的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即使采用组合计提方法,能否因为账龄不同就认为其信用风险特征不同,从而分别归入不同的组合,这是另一个需要讨论的逻辑问题了。
现流
2953、现流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2-08-22 12:10:59
请教陈版主(1)子公司借给母公司借款是签订合同,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属于随借随还,关于子公司借款给母公司的现流,是计入投资活动还是筹资活动?为何?另外如果是投资活动,是放入投资-其他吗(2)关于母公司借款给子公司的现流,母公司与子公司是资金周转,无利息,未签订借款合同,是计入经营活动-其他吗?为何?
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陈版主关于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净额抵消列报问题
2954、求助陈版主关于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净额抵消列报问题
提问人:yinpopo123 时间:2022-08-22 13:35:44
版主您好,咨询一下关于建筑企业预收工程款的一些困惑。具体如下:
①公司收到客户支付A合同的备料款,因尚未开工故未办理工程结算,借:银行存款200万元 贷:合同负债-工程款200万元;
②本期根据进度确认部分A合同收入,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190万元 贷:营业收入190万元;
③年底双方签订A合同工程结算单,借:合同负债-工程款 150万元,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150万元。
期末,A合同的“合同结算”净额40万元(合同结算-收入结转为190万元,合同结算-价款结算150万元)重分类到合同资产,A合同的合同负债-工程款有50万元备料款余额。
问题:执行新收入准则情形下,已完工未结算的合同资产与尚未结算的预收备货款,二者是否需要抵消列报?
陈版主,您之前回复说:新收入准则下,虽有“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抵销列报”的要求,但按照一般原理,合同负债代表后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合同义务,而合同资产代表就已完成的部分收取款项的权利,这两者在日后实际履约和结算的过程中抵销按净额结算的可能性很小,合同资产日后还是要转为应收账款的。因此建议对抵销列报事宜谨慎处理。https://bbs.esna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465997
版主,这样如果不按净额核算同一个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是不是跟准则规定不一致了?需要考虑哪些条件,针对同一合同下产生的已完工未结算的合同资产与尚未结算的预收备货款,可以抵消或不可以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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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不是一般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但其抵销列报的条件实际上还是参照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五章对于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抵销列报的条件。根据该准则第二十八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一)企业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二)企业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一般情况下,即使是在同一合同下,建造商也不会将预收备料款直接与已完工未结算的工程款相抵后按净额结算,至少不具备当前随时可执行的抵销权利。抵销权利只有在结算节点,双方确
认金额后才能行使。因此个人倾向于在这种情况下分别列报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提问人:yinpopo123 时间:2022-08-24 08:25:59
感谢版主,理解了您关于预收备料款的意思,预收备料款后续抵扣进度结算款,所以不能净额核算。。还有一个小小的疑问:
企业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如果合同约定分里程碑付款,且合同签订后客户预付10%(在后续不用于抵扣进度款),后续按里程碑分别付款。首笔款并不是备料款,就是预付款情况下。
①这个是预收款同样不属于工程结算款项,不能与同一个合同的合同资产抵消,我的理解对吗?
②应该等到第一个里程碑与客户进行进度结算时,将预收款和第一个里程碑结算款项同时放入工程结算中?
回答人:chenyiwei
《中审众环研究》问题3-2-133中的少数股东权益
2955、《中审众环研究》问题3-2-133中的少数股东权益
提问人:安好 时间:2022-08-22 15:31:10
陈版您好,《中审众环研究》问题3-2-133(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间交叉投资及持股的合并抵销处理)的解答第二段提到:纳入少数股东权益计算的C公司权益仅包含其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部分,不含投入资本部分。
回答人:chenyiwei
2012年A出资购买C的49%股权后,C的全部股权均由A和B持有,其中A持有64%,B持有36%,没有外部股东。如果C清算,则C的剩余净资产全部分配给A和B,其中分配给B的部分首先用于回收B对C的投资成本(也就是主帖中所说的C公司实收资本部分),对B而言,这部分只是资产形态的转换(由长期股权投资转为货币资金),没有增加B的净资产。B的少数股东只是享有部分股权,并未直接在B的各项资产、负债中直接享有特定份额,相应地,B收回对C投资的成本部分,并不会增加B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所以,子公司之间互相投资的投资成本部分不会导致上层集团合并报表层面的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动。
请教陈版,为什么对合伙企业投资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2956、请教陈版,为什么对合伙企业投资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提问人:gpqg 时间:2022-08-22 16:37:48
陈版,关于证监会发布的2021年会计监管报告当中:
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合伙企业并将其作为联营企业核算。本期该合伙企业因对外投资金融资产产 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上市公司据此确认投资收益,但未确认该项暂时性差
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其中合伙人为企业法人的,需就合伙企业分配的经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上市公司对外投资联营企业,其应就相关投资收益缴纳所得税。因本期上市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来源于联营企业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持有金融资产期间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暂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导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 产生暂时性差异,上市公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影响。
我的问题是:为什么投资合伙企业的话,就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呢?本例当中,上市公司投资合伙企业作为联营企业,应该是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吧。如果是长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呢?难道因为是合伙企业,其存续期限是有限的,所以就认为其属于将来会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因此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呢?
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在企业所得税下,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是免税收入,但在处置股权计算处置所得时,不能将被处置股权对应的被投资企业累计留存收益份额从处置价款中抵减。因此,对于合营、联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只要在可预见的未来没有处置该股权的计划,则日后分回股利时不会形成纳税义务,所以也就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但当被投资企业为合伙企业时,情况有所不同。合伙企业本身不是所得税纳税人,而是直接以合伙人为纳税人,且合伙企业采用“先分后税”原则,合伙人一旦确定了在合伙企业累计利润中所享有的份额,后期分回时即会有相应的纳税义务,因此合伙人在其报表中需就日后从合伙企业分回红利时需承担的纳税义务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提问人:gpqg 时间:2022-08-25 15:48:31
陈版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对于常规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来说:
如果当被投资方宣告发放股利时,此时我们在计算所得税的时候需要纳税调增,但是由于是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免税,因此再纳税调减。所以总的来说,对于股利这部分,一增一减,因此在分回股利的时候是没有纳税义务的(因为一增一减抵消掉了),而未来如果没有处置计划的话,那么也就不存在纳税调整的问题(不能将被处置股权对应的被投资企业累计留存收益份额从处置价款中抵减),因此不会有递延所得税问题的产生。
而对于被投资方是合伙企业来说:
根据先分后税原则,合伙人期末确定了在合伙企业中所享有的份额时(此时税法还没有纳税义务,所以此时需要纳税调减),然后等后期分回相关的收益时,此时税法认为有纳税义务,则此
时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因此该一减一增,存在时间差,所以需要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回答人:chenyiwei
也可以这样理解。
[请教陈版] 关于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私募)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直观依据】
2957、[请教陈版] 关于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私募)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直观依据】
提问人:LittleHow 时间:2022-08-22 17:15:41
[请教陈版] 关于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私募)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直观依据】
A公司投资了一项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私募) ,即A公司是这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唯一投资人,A公司与资产计划管理人签署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约定了具体的投资范围(国债、金融债、
货币市场基金等固定收益类即低风险产品),A公司不参与投资标的的管理,管理人可以在约定的范围内更换投资产品组合。
我们认为A公司是享有几乎全部的交易对手方信用风险在内的可变回报,A公司应当将该资管计划纳入合并范围的。但从33号准则以及其他地方,找不到【更为直接的依据】,A公司现在以“A 公司对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无权力”(因为如前所述,是由资产计划管理人负责运作,A公司不参与具体管理,A公司也无权单方面直接更换管理人,或者退出该资产管理计划)为由,拟不合并。
因此想请教陈版有关的依据,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第十八条:代理人仅代表主要责任人行使决策权,不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将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决策权委托给代理人的,应 当将该决策权视为自身直接持有。
对照该准则第十九条给出的代理人判断标准,特别是所享有可变回报的量级和可变性、管理人报酬与市场惯例的可比性等,可以判断出资管计划的管理人就是代理人,其权力来源于作为主要责任人的受益人(A公司)的授予。因此,根据第十八条上述规定,作为主要责任人的A公司具有对该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控制权。
新租赁准则的先收到发票,后付款
2958、新租赁准则的先收到发票,后付款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2-08-22 17:45:14
求助陈版主,对于新租赁租准的租赁,一般付租赁,分录为借租赁负债借应交税费贷银行存款,如果先收到租赁进项发票且认证,但是未支付租金,如何做账,是否为借:应交税费-进项税,
对应科目是什么?因为新租赁准则是使用租赁负债,此时如何做账?
回答人:chenyiwei
在支付租金前先收到发票并抵扣进项税额的,应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其他应付款或者其他流动负债,到后续实际支付时从该负债项目中列支。
内部交易所涉及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否应抵销?
2959、内部交易所涉及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否应抵销?
提问人:zzhuzhu123 时间:2022-08-22 17:46:33
陈老师您好!
乙为甲公司的子公司。2021年1月乙公司将一项已经摊销完毕的无形资产M(账面价值为0)作价100万卖给甲公司。 甲公司将该项无形资产M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5年进行摊销,原值100万,2021年摊销20万。
甲公司按税法规定,所得税抵扣时,可以加速按2年计提摊销,即税前抵扣额50万
由此甲公司产生了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的不同而产生了所得税的税法与会计的暂时性差异30万,并以此按15%的税率计提了4.5万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考虑其他因素,由于在合并层面,该无形资产M原值及累计摊销都被抵消干净了,那么在合并层面这个甲公司产生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的暂时性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否需要进行抵消?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里合并报表层面存在两项暂时性差异:1、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2、该项未实现损益的转回年限与会计上摊销年限的差异。 在合并报表层面,由于内部交易损益已被抵销,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一直为零。
而其第1、2年末的计税基础分别为50万、0。
提问人:zzhuzhu123 时间:2022-08-23 10:12:42
陈老师您好!
其第1年末该项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分别为50万,账面价值为0.
资产的账面价值0 小于计税基础50万,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资产50*15%=7.5万, 由于这里合并报表层面第一年存在两项暂时性差异:
商誉问题
2960、商誉问题
提问人:Ryan_q 时间:2022-08-22 19:17:51
@chenyiwei,按照《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每年末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的方法如下:↵
若减值金额大于商誉的账面价值,则商誉应全部确认减值损失,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分摊其他各项资产的减值损失。其中,其他资产如何分配问题:
若A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各项资产均明显未发生减值,即公允价值-处置费用明显大于账面价值,尽管减值金额大于商誉价值,也不涉及其他资产的减值?
2、若A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各项资产均明显未发生减值,即公允价值-处置费用明显大于账面价值,尽管减值金额大于商誉价值,也不涉及其他资产的减值?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将存货、应收款项等流动资产纳入资产组账面价值(同时将流动资产增减变动导致的现金流纳入资产组相应现金流量的测算),则首先应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即存货、金融工具等会计准则)对这些流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将已提足减值准备后的流动资产账面价值纳入资产组账面价值。相应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测算的资产组减值不应分配给资产组内的流动资产(因为其减值已经提足,故不应再承担资产组的减值,资产组的减值应全部由该资产组内的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承担)。
相应地,资产组整体减值金额超出该资产组内非流动非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情况,理论上不应出现。即资产组的减值最多将该资产组内的商誉和其他非流动非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减到零,但不应导致这些资产的账面价值出现负数。
“若A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各项资产均明显未发生减值,即公允价值-处置费用明显大于账面价值,尽管减值金额大于商誉价值”这种情况是否合理也要关注。要注意区分其影响是否来自金融资产、 土地和房屋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通常应排除出资产组之外,不应纳入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计算,因为这类资产多数为金融性投资资产,与资产组关联度不大;土地和房屋不能仅仅依据其近期周边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以免出现“有价无市”情况,以及以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所系的唯一场地予以出售等明显不可行的方案为基础测算可收回金额。
提问人:Ryan_q 时间:2022-08-24 11:54:47
@chenyiwei,感谢陈版主回复,关于您说的:土地和房屋不能仅仅依据其近期周边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以免出现“有价无市”情况,以及以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所系的唯一场地予以出售等明
显不可行的方案为基础测算可收回金额。
这类情况是否意味着,在个别报表层面虽然显示有价,不存在减值,但是由于资产组测算可回收金额的意味着存在非流动资产部分需要计提减值情况,在合并报表处理即可(未来也不可能转
回),处置时也在会在合并进行相应调整,这么理解是否合理哈?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Ryan_q 时间:2022-08-26 15:29:55
@chenyiwei,陈版主,非常感谢,如此一来:若减值金额大于商誉的账面价值,则商誉应全部确认减值损失,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
按比例分摊其他各项资产的减值损失。此时表明理解是: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Ryan_q 时间:2022-08-27 22:59:59
@chenyiwei,感谢陈版主,对这一块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评估师在解释:若减值金额大于商誉的账面价值,则商誉应全部确认减值损失,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 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分摊其他各项资产的减值损失。
如下:
一、虽然目前评估存在减值金额大于商誉情况,但是该评估方式是按照收益现值法评估,若采用现行价格法,出现该资产实质上并未减值,所以不用再进行分摊。二、按照理论上来,步骤应当是:
商誉问题3
2961、商誉问题3
提问人:Ryan_q 时间:2022-08-22 21:45:15
chenyiwei,陈版主:请教:
若减值金额大于商誉的账面价值,则商誉应全部确认减值损失,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分摊其他各项资产的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的相关规定,评估所选用的价值类型为可收回价值。资产组的可收回价值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在已确信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者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其中任何一项数值己经超过所对应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并通过减值测试的前捉下,可以不必计算另一项数值。↵
问题:如何理解单项资产在个别报表层面已经表明没有减值时,尽管可回收金额比商誉还小(商誉已经计提至0),仍按比例分摊其他各项资产的减值损失?该可辨认资产的减值是在合并报表层面做?是否需要考虑递延所得税问题?(单项资产的减值不就是孰高对比,我在个别报表已经没减值了,为何还要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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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对于“单项资产在个别报表层面已经表明没有减值时,尽管可回收金额比商誉还小(商誉已经计提至0),仍按比例分摊其他各项资产的减值损失”这种情况,首先应合理区分其发生原因,分析其是否合理,或者某个环节是否出了差错。常见的例子是对于连续亏损且累计亏损较大的制造业企业,以其在市中心的厂区土地增值较大为由,滥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认定该厂区的土地和房屋未减值;而如果按收益法评估整体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则可能已有重大的减值。这时就要考虑直接引用近期周边土地交易价格来作为土地、房屋建筑物的可收回金额是否合
理。
提问人:Ryan_q 时间:2022-08-24 13:46:41
@chenyiwei,感谢陈版指导,
对于,这时就要考虑直接引用近期周边土地交易价格来作为土地、房屋建筑物的可收回金额是否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是的,此时要质疑个别报表层面可收回金额计算是否恰当的问题。
未支付福利费、工会经费及社保是否需要从应付、其他应付冲回到应付职工薪酬
2962、未支付福利费、工会经费及社保是否需要从应付、其他应付冲回到应付职工薪酬
提问人:法海 时间:2022-08-23 00:42:24
版主及各位版友,
具体如题,即每个期末尚未支付福利费、工会经费及社保是否需要从应付、其他应付冲回到应付职工薪酬。
回答人:chenyiwei
关键是要确定截至期末,这些款项是否已有法定的上缴义务(如工会经费),或者已有由过去已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导致的支付义务(如职工福利费,已举办年会尚未付清场地、会务费用)。不符合此类条件的,理论上都应当冲回。在实务中,可能可以放宽到“有明确使用计划”。对于没有明确使用计划的福利费是不允许挂账处理的。
提问人:法海 时间:2022-08-25 16:06:24
谢谢陈版,我想追问一下,如何确定法定的上缴义务或者支付义务,不知道以下理解是否正确:
关于软件企业开发成本的核算
2963、关于软件企业开发成本的核算
提问人:Ralph小王子 时间:2022-08-23 14:31:48
陈版及各位网友好
现有一问题想要咨询,业务背景如下:
A公司是一家从事软件开发的企业,其业务模式为收集市场热点,结合客户具体需求研究开发软件;盈利模式为软件上线后,以业务流量按照分润模式收取费用。软件所有权并不交付客户,
即所有权归属自己。
由于公司开发新的产品并不收取相应开发费用,而是软件上线后以分润形式收取持续流量费用,即开发成本无对应的开发收入,想请教陈版及各位大神: 开发成本应如何结转为宜?目前倾向的方案如下:
方案1:开发成本一次性计入研发费用,后续分润收入对应的成本为运营成本,这样公司的毛利率极高。
方案2:开发成本资本化,并按照一定合理期限摊销计入成本,但目前资本化的案例基本较少,且摊销期限较难预计。上述方案妥否,或有其他意见,望陈版及各位大神给予指导意见,多谢!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还是要明确:这种开发是否会形成普遍适用于许多用户的常规需求的通用产品,还是主要针对已知的一个或少数几个用户的特殊需求进行定向开发? 如果是前者,则采用无形资产准则下的“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会计模式,采用方案1的可能性相对较大,但也不排除可能满足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
如果是后者,则开发支出全部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归集形成资产,后续运营期内根据收入的确认情况相应进行摊销,计入营业成本。
票据保证金利息收入的现流
2964、票据保证金利息收入的现流
提问人:金宝妈咪 时间:2022-08-23 14:42:39
请教陈版主: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保证金,当票据到期后,原保证金全额退回,则保证金本金的现流在冻结时,作为“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解冻时作为“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请问该保证金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利息记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则利息的现流是作为“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还是作为“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回答人:chenyiwei
此类利息,如果按照一般的活期利率计息的,可作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即与一般的活期利息一样处理;如果是存为定期,按定期利率计息的,则作为“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金”,相应利润表中列入投资收益。
如何理解2021年会计监管报告中顺流交易抵销问题
2965、如何理解2021年会计监管报告中顺流交易抵销问题
提问人:lzy19821007c 时间:2022-08-23 15:20:15
证监会在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顺流交易抵销问题描述如下:
1.未正确抵销权益法下顺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对于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并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 年报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本期发生向联营企业出售资产的顺流交易,且应予以抵销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金额大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上市公司在抵销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时,仅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该项顺流交易中,内部交易损益尚未得以对外实现,上市公司确认享有的净损益时应以全部抵销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为基础予以计算。考虑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不应出现负数,可将不足抵销的部分确认为递延收益,待后续实现时再结转损益。 按照此段情况描述,应该是投资方单体财务报表中对顺流交易抵销的处理,举例说明: A公司投资600万元,享有B公司30%的股权, 对B公司有重大影响,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初始投资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假设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次年,A公司向B公司销售一批货物, 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公允价值为5,000万元。当年,B公司尚未对外出售该批货物。当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1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 账务处理: 投资时点:成本大于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不调整成本。 借:长期股股权投资 600 贷:银行存款 600 次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100万元,顺流交易未实现利润金额为:(5,000-2,000)=3,000万元。
计算归属于A公司的损益:(100-3,000)*0.3=-870万元。 借:投资收益 870 贷:长期股权投资 600 递延收益 270 如果A公司需要编制合并报表,则合并
报表应编制以下分录: 借:营业收入 1,500 贷:营业成本 600 投资收益 90问0 题:以上理解是否准确?
回答人:chenyiwei
我理解,此处涉及的问题,应当是同时涉及投资方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的(假设投资方另有其他子公司,需编制合并报表,下同)。
在个别报表层面,如果需抵销的顺流交易损益超出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则对于超出部分:借:投资收益,贷:递延收益(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已经为零)。在合并报表层面,在个别报表层面上述处理的基础上:借:营业收入,贷:营业成本,贷:投资收益。
两笔分录的合并影响即为:借:营业收入,贷:营业成本,贷:长期股权投资(冲减至零为限),贷:递延收益。
提问人:呼叫帮助 时间:2022-09-19 20:09:40
A公司对C公司有个投资,持有30%,权益法核算,C公司有二个法人股东和一个自然人股东,股权比例为30%、30%和40%。C公司股东会同意自然人股东从公司成立后5年内享有优先分配权,这5年内因公司经营一般,只分配一次利润。在这5年内A向C销售了一批商品,收入1000万元,成本800万元,C公司对购买的商品作为固定资产核算,陈老师对于这种情况,A公司在权 益法核算和编制合并报表时是否需要抵销未实现内部利润?
回答人:chenyiwei
合并报表中未实现利润抵减在建工程科目 是否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966、合并报表中未实现利润抵减在建工程科目 是否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提问人:豆豆cpa 时间:2022-08-23 17:09:03
求助陈版主:合并报表中,内部购销的未实现利润调减了在建工程,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按照未实现利润金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费用?后续在建工程转固计提折旧,递延所得税资产随着折旧的计提逐年转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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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在内部交易买方(此处即在建工程业主)预计未来可获得足够多应纳税所得额,且该工程按计划进行(没有迹象表明将会发生重大的拖延,或者无法完工)的前提下,合并报表层面需对此类被抵销的涉及内部在建工程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贷记递延所得税费用,后续待该在建工程转固后,通过折旧计提逐步转回该项暂时性差异。
请教陈版,关于企业合并对价分摊的问题
2967、请教陈版,关于企业合并对价分摊的问题
提问人:iwilljj 时间:2022-08-23 17:33:13
企业合并20号应用指南中说明,存货中产成品的公允价值按照售价减去合理利润再减去相关税费确定,为何在非同一控制下存货商品的评估不是按照市场价格。还需要减去合理利润和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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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这可能是为了避免在后续出售时,因承担销售税费的原因导致发生亏损,类似于测算存货可变现净值时扣减销售费用和税金。但为何要扣减合理利润,似乎难以解释。
严格来说,在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生效后,除了该准则明确规定排除的事项以外(如股份支付中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其他准则应用过程中凡涉及公允价 值计量的,都应执行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规定,原先散见于其他准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和指引应当是相应废止的。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虽然企业合并准则尚未修改,但其中涉及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如果与《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及其应用指南有冲突的,应以后者为准。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计算的股份支付费用是否可以在行权时税前列支
2968、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计算的股份支付费用是否可以在行权时税前列支
提问人:遥宝2016 时间:2022-08-23 17:48:33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我公司在未上市之前,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以公司股权对员工进行有条件的股权激励,在公司层面计提了股份支付费用,并在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进行了纳税调增,达到行权条件后,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按照国税总局2012年18号文,股权激励,是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以下 简称激励对象)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在我国境外上市的居民企业和非上市公司,凡比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且在企业会计处理上,也按我国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的,其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
处理问题,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由于我公司是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进行的股权激励,不知道是否满足“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要求,这个文是2012年的文,但由于有限公司或非上市股份公司对股东有上限,所以公司搭建了持 股平台,现在不知道这个持股平台是否和这个文相悖。
回答人:chenyiwei
目前对于股份支付费用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只有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实施的股权激励的税前扣除问题相对明确和一致,其他都没有明确规定,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意见,并与本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
求助陈版主,出售投房放主营还是其他业务
2969、求助陈版主,出售投房放主营还是其他业务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08-23 22:05:34
回答人:chenyiwei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对多数企业而言都是偶发性的,不属于收入准则所定义的“日常活动 ”。因此很少是主营业务收入,少数可能是其他业务收入,多数情况是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求助陈版主,立项以后工程支付的设计、咨询、评估等费用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
2970、求助陈版主,立项以后工程支付的设计、咨询、评估等费用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08-23 22:16:12
回答人:chenyiwei
立项后再发生的设计、咨询、评估等费用基本都可以资本化。但对于咨询和评估,还要建议关注其咨询和评估涉及的具体内容才能最后判断。
初始费
2971、初始费
提问人:zhs7403 时间:2022-08-23 22:17:15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一般是可以明确地确定初始费的一部分与特定商品的对应关系,例如购买某个套餐,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套餐中应包含某项赠送商品 ,而该项赠送商品的市场价格是易于确定的(包括根据新收入准则下单独售价确定的相关规定确定其单独售价),则初始时一次性收取的套餐价款中就有一部分与该赠送商品是相关的,应在赠送的商品交付给客户时确认收入。
求助陈版主,合伙企业类报表
2972、求助陈版主,合伙企业类报表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08-23 22:40:25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取决于该企业的业务活动和所属行业,而与企业的组织形式(公司制或合伙企业)无关。
对于以投资目的设立的合伙企业,建议参照《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2]14号)所规定的报表格式。
有关收入确认时段法的疑惑
2973、有关收入确认时段法的疑惑
提问人:lighting 时间:2022-08-24 00:53:18
举个例子:企业与客户签署合同,为客户设计和生产不同材料、规格形状的商品用于客户举办的会议一次性使用,共100件,设计好后与客户确定了设计图纸并进行了生产制造,客户预付了30%订货款(或50%),剩余款项在全部100件交付时支付。因需要设计和定制生产,在分批生产后,分三批每个月发一批到客户现场,共三个月发完。假定这100件商品无法区分,把全部商 品作为一个单项履约,分析第五步时“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时按照三个条件是否可以将其进行时段法考虑,然后每个月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根据准则中时段法区分的描述:“企业在进行判断时,可以假定在企业履约的过程中更换为其他企业继续履行剩余履约义务,当该继续履行合同的企业实质上无需重新执行企业累计至今已经完成的工作时,表明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了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一)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二)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三)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针对第1个条件:准则指南描述:企业在进行判断时,可以假定在企业履约的过程中更换为其他企业继续履行剩余履约义务,当该继续履行合同的企业实质上无需重新执行企业累计至今已经完成的工作时,表明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了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从列举的运输服务中途更换运输服务商的例子来看,企业第一个月发货后,即使第二批和第三批货更换另一个企业完成剩余工作,仍可完成,因此认为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符合时段法条件; 针对第2个条件:准则指南中描
述: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包括在产品、在建工程、尚未完成的研发项目、正在进行的服务等,监管指引描述:“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或服务,是指在企业生产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客户拥有现时权利,能够主导在建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且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其中,商品或服务的经济利益既包括未来现金流入的增加,也包括未来现金流出的减少。例如,根据合同约定,客户拥有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假定客户在企业终止履约后更换为其他企业继续履行合同,其他企业实质上无需重新执行前期企业累计至今已经完成的工作,表明客户可通过主导在建商品的使用,节约前期企业已履约部分的现金流出,获得相关经济利益。”。并举了建造房屋的例子,从指引的表述和例子理解,企业第一个月发货后,即使客户终止合同,公司仍可以通过更换其他企业完成后续产品的交付的话,是否这条也符合时段法条件;
回答人:chenyiwei
上述判断不成立。事实上主帖中的案例大概率是时点法。
在分析第十一条中的(一)(二)两种情形是否成立时,准则指南中的“运输服务”例子是针对同一项商品的同一次运输,而不是针对同一合同内不同批次的货物,因此主帖中以“企业第一个月
发货后,即使第二批和第三批货更换另一个企业完成剩余工作,仍可完成”来作为论据是不恰当的。
从情况(三)来看,虽有不可替代用途,但付款进度表是“客户预付了30%订货款(或50%),剩余款项在全部100件交付时支付”,即在履约进度超过30%之后,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显著滞后 于实际履约进度。这种情况大概率是不满足“合格收款权”条件的。
提问人:lighting 时间:2022-08-26 15:10:02
再请教下陈版:
针对(一),根据准则指南描述:“企业在进行判断时,可以假定在企业履约的过程中更换为其他企业继续履行剩余履约义务,当该继续履行合同的企业实质上无需重新执行企业累计至今已经完成的工作时,表明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了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从这个表述理解,是否也可以理解“企业第一个月发货后,即使第二批和第三批货更换另一个企业完成剩余工作,仍可完成,从而满足这个条件。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两条在实务中一般都是不认可的。
PPP项目建设期利息会计处理问题
2974、PPP项目建设期利息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人:linda00001 时间:2022-08-24 08:37:48
陈版主,您好。请教下PPP项目的建设期利息是入总投资的,在金融资产模式下,建设期的利息是费用化的,那么进入运营期收到可用性服务费(含建设期利息的回款)时,此部分建设期利息做如何会计处理,计入收入吗?
回答人:chenyiwei
运营期内金融资产回收款中所包含的利息,可以确认为利息收入。理论上在建设期间内也应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但建设期内确认利息收入的实际操作难度较大,因此在后续运营期内才确认在实务中可能也是可以接受的做法。
请教陈版主:股权投资计量问题
2975、请教陈版主:股权投资计量问题
提问人:dotaauditor 时间:2022-08-24 09:44:03
背景:A为某国企,B为A的子公司,C为地方政府设立的投资公司,2016年,A和C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出资成立甲公司,约定B和C各出资1亿元,各持股50%,C不参与实际经营(招商引资目的),B将甲纳入合并范围,甲成为B之子公司,A之孙公司。合作协议中约定,A在C当地投资建成某项目后,A可以1亿元出资成本回购C所持甲的全部股权。2021年末,A完成投资项目,并 和C签署了甲公司股权回购协议,回购后,A和B各持股50%,甲公司仍由B公司实际经营。截至2021年末回购日,甲公司净资产4亿元。
请教陈版主:
A公司如采用权益法核算,A对甲的股权投资如何初始计量?A协议支付对价1亿元,享有甲净资产对应份额为2亿元,差额1亿元是否需要确认营业外收入?
2、A公司如采用权益法核算,A对甲的股权投资如何初始计量?A协议支付对价1亿元,享有甲净资产对应份额为2亿元,差额1亿元是否需要确认营业外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dotaauditor 时间:2022-08-28 21:51:34
回答人:chenyiwei
母公司从子公司收购孙公司股权,不改变其可控制的经济资源,是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内部交易。因此不是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必须是从原先本企业的控制范围之外取得对新业务的控制权。
整车召回维修的会计处理
2976、整车召回维修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wx_5f1faadd6ef0 时间:2022-08-24 10:25:09
请教版主,
现在大部分的整车厂的维修模式都是通过经销商,假设整车企业召回一批车,车辆的维修费用由企业承担,整车公司将零配件卖给经销商,经销商维修完讲费用charge给整车公司,整个业务
里整车公司是否不应该确认对经销商的零配件销售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要考虑在这个过程中,经销商是否仅为整车厂履行召回责任过程中负责具体操作的代理人。实务中一般理解是代理人,因为对于整车厂销售给经销商的零配件,很可能是根据需要维修的召回车辆数来确定,且限定仅可用于召回车辆的维修,所以经销商实际不能控制这批零部件。相当于零部件的控制权还是直接由整车厂转移给客户的。所以经销商作为代理人不能确认收入、成 本。
提问人:wx_5f1faadd6ef0 时间:2022-08-30 14:12:42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wx_5f1faadd6ef0 时间:2022-08-30 16:48:55
回答人:chenyiwei
可能可以这样理解。
请教陈版,关于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977、请教陈版,关于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提问人:zzy961110 时间:2022-08-24 10:26:45
公司采购了一项催化剂技术服务,合同约定分3次付款,取得催化剂简版配方后付第一笔款,具备独立生产条件且可生产出与对方提供样品品质一致的催化剂时付第二笔款,利用催化剂产出成品并得到客户认可反馈且持续稳定生产3个月后付第三笔款,应在何时开始摊销,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应挂账预付款项还是挂账长期待摊费用不做摊销?
回答人:chenyiwei
从主帖信息来看,只有到最后一步(利用催化剂产出成品并得到客户认可反馈且持续稳定生产3个月)后,该项无形资产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从该时点开始摊销。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预付的两款新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转为无形资产。
请教版主,关于政府拨款再投资的问题
2978、请教版主,关于政府拨款再投资的问题
提问人:luohuadehong 时间:2022-08-24 11:39:34
请教:甲公司全额投资的乙公司3100万元,于2022年8月1日在工商局登记把乙公司分立:乙公司存续减资道450万元,分立出来丙公司2600万元,一直到2022年8月22日未实缴。其中乙公司 分立给丙公司的注册资本2600万元中的1100万元由政府拨款形成的,往日记账时拨款和其形成的固定资产互相对抵,形成账外固定资产,在辅助账记录。
问题一:政府拨款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投资是否妥当?
问题二:若是问题一可以,在丙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时,乙公司分期(分5年)上缴政府拨款形成的投资资产的企业所得税275万元,每年55万元。这样记账是否妥当? 问题三:资产溢价在投资初期是否缴税?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以此类资产投资是合规的,则在作出该项投资决定时,即应将后续的纳税义务予以确认,即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应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后续实际发生纳税义务 时从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入应交所得税。
2、如果以此类资产投资是合规的,则在作出该项投资决定时,即应将后续的纳税义务予以确认,即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应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后续实际发生纳税义务 时从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入应交所得税。
提问人:chenyiwei 时间:2022-08-26 11:28:49
劳务外包及劳务派遣相关会计处理
2979、劳务外包及劳务派遣相关会计处理
提问人:Lois2020 时间:2022-08-24 11:58:10
陈版,您好!
权益法核算投资方账务处理相关
2980、权益法核算投资方账务处理相关
提问人:liu0bin0 时间:2022-08-24 12:09:44
陈版主:
请教权益法核算下,被投资方计提的专项储备一方面导致未分配利润减少另一方面专项储备专门在所有者权益中,被投资方总的所有者权益未变,那么投资方入账的时候贷方入账关于专项储备这部分权益应该采用什么科目;比如投资比例20%,被投资方计提专项储备50万,净利润200万,没有其他变动,那么借:长投-损益调整40万 其他权益变动 10万 贷:投资收益40万另外对应的10万计入什么科目,计入对应科目原因是什么;查到资料有说是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是很理解
回答人:chenyiwei
在权益法核算下,对于被投资企业专项储备变动中应归属于本企业的份额,一般是作为“其他权益变动”处理,即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相应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 他资本公积”。这部分资本公积在后续处置被投资企业股权或者丧失对被投资企业重大影响时可以转入损益。
求助陈版主,合营企业和共同经营的区分
2981、求助陈版主,合营企业和共同经营的区分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08-24 14:19:57
A/B公司为C公司股东,C公司为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无其他业务。A、B各持股50%,董事会两个人,AB各派一个,A/B都不能控制C。所有决策必须董事会全票通过。投入、产出、分红、
风险AB按持股比例分担,一人一半。这种情况A是按合营企业权益法核算还是按照共同经营将C公司资产负债表砍半并表。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C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其产出并非全部归属于A和B。所以应认定为合营企业按权益法核算。
关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办法
2982、关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办法
提问人:老兵701206 时间:2022-08-24 15:24:44
陈总好
根据证监会《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对于预期信用损失,应基于客户的信用风险,判断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并按照实际利率 折现后确定。
请问陈总:
购买日及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如何判断
2983、购买日及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如何判断
提问人:穆然 时间:2022-08-24 15:25:19
陈版主您好,有个问题紧急求助一下:
2020年7月至12月,A集团公司持续在二级市场购入某一上市公司B股票,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A集团持有股票8500多万股,购股成本2.52亿元,期末市值3.39亿
元,2021年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000多万元。
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30日,A公司的相关主要操作有:
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政策
2984、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政策
提问人:老兵701206 时间:2022-08-24 15:46:45
陈总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但仍具有重大影响的,在投资方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部分,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投资方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部分应视同在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将其账面价值追溯调整至权益法核算的结果。
这样规定的结果就是,在丧失控制权日,剩余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报表上按权益法计量,在合并报表上按公允价值计量,人为增加了会计处理和列报的难度。这样规定是不是不太合理呢?
回答人:chenyiwei
这是合并报表编制遵循“实体理论”,即把合并集团看作一个单独的会计主体,在合并报表层面独立运用各项会计准则中的确认和计量原则的结果。由于合并集团是一个有意义的经济主体,所以其确认和计量的结果也可以与母公司个别报表不同,而不是母公司报表的简单延伸。
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3-2-163(分步转让子公司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时的会计处理)”中的两个层面核算差异对比表格。
请教陈版,政府拆迁
2985、请教陈版,政府拆迁
提问人:wx_5bc6d4c134fe 时间:2022-08-24 16:20:08
陈版主好,证监会2021会计监管报告中提到一个问题“对搬迁补偿的会计处理不一致”即“对搬迁补偿的会计处理不一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具有无偿性,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年报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按照政府要求进行搬迁,约定将拆除房屋建筑物后的土地交付给政府,同时政府综合考虑地上房屋建筑物价值、土地使用权价值、停工损失及其他搬迁支出等因素后,向公司支付搬迁补偿款。对此,有的公司根据搬迁协议约定的具体补偿项目和相应的补偿金额,分别在完成拆除房屋建筑物、发生搬迁费用、停工损失以及交付土地时将相应补偿金额计入损益;亦有公司将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整体作为资产处置对价,在最后交付土地时点一次性计入损益。一般情况下,在满足市场化原则、补偿价格公允的前提下,为搬迁补偿而发生的多项补偿项目,整体是一项交易,政府支付对价的主要目的在于取得土地,上市公司通常应当将此整体作为资产处置交易进行会计处理,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政府补助,且政府补助与资产处置部分能够明确区分,则对于政府补助部分,上市公司应按照政府补助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3号的表述是否不太一样
请问,两者是否是适用范围不一致呢?怎么区别啊?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监管报告的表述实际上延续了2017年修订后政府补助准则的观点,见2017年修订后政府补助准则应用指南中的【例1】。目前对拆迁事项(即使是政策性拆迁),只要是基于被拆迁资产的公 允价值和拆迁过程中的必要合理费用确定补偿金额的,都视同资产处置处理。
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报表处理
2986、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报表处理
提问人:我是混混r_ 时间:2022-08-24 19:47:02
陈老师,你好,请问下《中审众环研究·实务案例卷(2020)》问题3-2-121(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母公司个别报表以及合并报表的会计处理)
问1:题干是全资子公司,若存在少数股东,以前年度子公司的超额亏损少数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了的,那么在破产清算出表的合并报表处理时,这部分少数股东权益是转入当期投资收益,还
是在利润表不体现,所有者权益表中少数股东权益通过其他减少来体现?
问2:以分录形式合并子公司 1-4 月份损益发生额
借:管理费用 71,613.00
财务费用 -673.19
贷:投资收益 70,939.81
这笔处理的原理是什么?
回答人:chenyiwei
产品质量瑕疵的扣款
2987、产品质量瑕疵的扣款
提问人:wx_6160292c64e2 时间:2022-08-24 20:58:34
请教陈版主,
背景:公司销售给客户的产品存在两种质量瑕疵的情况,(1)微小瑕疵,直接按照过往惯例抵减部分货款。(2)重大瑕疵,客户直接无法使用,由于运费高昂,客户直接将产品交由垃圾回 收商处理。
问题:
第一种情况,是否可以适用“可变对价”原则处理,根据可变对价定义,”企业与客户的合同约定的对价金额可能会应折扣、折让、…….索赔等因素而变化”,因此公司直接按照客户抵减金
额冲减收入。
第二种情况,是否可以按照退货处理,冲回收入、成本、应收和存货。按照存货报废金额计入管理费用。
回答人:chenyiwei
无标题
提问人:chenyiwei 时间:2022-08-26 05:01:10
股权变化下,商誉的考虑问题
2988、股权变化下,商誉的考虑问题
提问人:18086508379 时间:2022-08-24 23:50:29
请教陈版及各位
股权变化:80%→70%→20%
假设非同控下,购买80%产生商誉800万,第一笔处置10%(不丧失控制权),第二次处置50%(丧失控制权),且两次不构成一揽子交易下。由于第一笔处置,需要将商誉对应的100(800/80%×10%)转入少数股东权益,但是不影响合并报表商誉的金额。
那么第二次处置,计算丧失控制权的投资收益时,有一个公式是减商誉,那么商誉的金额是用700,还是800呢? 个人理解是用700,但是800和700的差异,需要计入何处呢,少数股东权益(感觉重复了)吗。
另外,如果第一笔处置后,商誉减值1000万,合并报表减值的分录是如何表达呢。
如果只对母公司现有的700做减值,那合并层面还存在商誉100,这部分虽然是子公司的,但是在合并报表上依然体现是否不妥呢。 如果对800做减值,则考虑少数股东所享有的100,这个是否也不妥呢。
谢谢大家
回答人:chenyiwei
合并报表层面商誉作为一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不会因为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而变化,所以在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合并报表层面处置损益计算公式中作为减项的商誉金额是800,不是
700。因为该公式中作为加项的少数股东权益已经因第一次的股权部分处置而增加了100,这样一加一减的后果,对处置损益的影响是互相抵销的。
处置完成后,合并报表层面对应于该原子公司的商誉金额为零。
求助陈版主关于委托加工下房屋及设备租赁相关问题
2989、求助陈版主关于委托加工下房屋及设备租赁相关问题
提问人:Candice0130 时间:2022-08-25 10:16:35
陈版主您好,咨询一下关于委托加工下房屋及设备租赁的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某制造业MNC公司A,为节省成本,大规模雇佣外包工进行作业,但由于政府对外包工的人数有限制,仅能与对方外包公司B签订委托生产合同,为应对政府及税务局对委托加工的限制(即房屋及设备需归属于受托方),公司A将自己的设备和房屋租赁给公司B收取租赁收入,再付给B公司加工费的时候加上收取到的租赁收入还给B。从上判断实质还是B公司提供外包人员服务,能否对租赁收入和加工成本抵消入账。以及是否可以不确认投资性房地产?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对租赁收入和加工成本抵消入账。以及是否可以不确认投资性房地产”。
主要考虑:1、这仅仅是为了满足表面上的合规性要求所作的安排,不具有商业实质;2、该设备、厂房等“租赁资产”使用的控制权仍由A公司控制,并未转移给B。所以会计上不认可存在租
赁。
请教陈版,非金融机构的提现手续费是否可以作为其他业务成本?
2990、请教陈版,非金融机构的提现手续费是否可以作为其他业务成本?
提问人:Leoliu98 时间:2022-08-25 10:58:45
@chenyiwei 陈版您好,请问非金融机构的手续提现费是否能作为其他业务成本。A企业为一电商企业,运营一个充电平台,加盟运营商可将自有充电桩接入平台,用户使用B加盟运营商充电桩为电动车充电,用户微信支付宝支付的充电款先进入A公司的微信支付宝商户号,然后从微信支付宝商户号提现至平台的监管户,提现手续费为2‰先由A公司承担,后续A公司将该部分充电 款转给B运营商时将扣取6‰的手续费弥补之前的微信支付宝提现手续费。请问陈版,是否可将2‰作为其他业务成本,6‰作为其他业务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Leoliu98 时间:2022-08-26 09:22:18
回答人:chenyiwei
应可以。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问题
2991、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问题
提问人:Q青豆 时间:2022-08-25 11:50:57
请教陈版主:
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义务包括销售多台特种设备并在客户的场地上进行安装,整体安装完成,需要整体运转,才做签收,由于单独有设备无法整体
运转,对客户无意义,基于不满足“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或从该商品与其他易于获得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将设备销售和安装未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公司销售过程中,需要在公司车间进行半成品等的初步生产,再运输到客户场地进行安装,(1)由于在客户场地进行安装,属于”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2)公司的产品 属于定制化产品,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但销售合同中的付款进度和企业的履约进度并不是很匹配(合同签订后预付款30%,开工后按照进度付款,通常项目现场施工进度无法确切测量)
公司按照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收入。基于上述情形,请问陈版主:
请教陈版:采购端的售后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992、请教陈版:采购端的售后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提问人:Winkeytan 时间:2022-08-25 12:14:14
陈版您好,我们跟供应商采购的货物,如果发生质量问题需要供应商完成维修或换新(该货物可能是已经销售过被客友退回的,也可能尚未销售),我们梳理的处理方案如下,请问是否准确呢?如不准确,应如何处理?
请教陈版主同受政府机构类控制的企业合并问题
2993、请教陈版主同受政府机构类控制的企业合并问题
提问人:wx_6307164d07f5 时间:2022-08-25 14:46:11
版主您好,实业操作中遇到这样的问题,需要能咨询一下版主:
案例1:企业A受市级国资委控制,企业B受区级财政局控制,A将B100%吸收合并,某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案例2:企业A受市级国资委控制,企业B受市级级政府控制(非国资委),A将B100%吸收合并,某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案例3:企业A受市级国资委控制,企业B控制人为市级国资委控制、市级财政局,市级国资委持股比例最高,可以算作A和B同受市级国资委控制,A将B100%吸收合并,某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针对三个不同的案例,我很疑惑,一般大家不是都默认“同受政府、国资委控制的企业不能算作关联方,也不能算作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吗?同时我也看到有“同受政府、国资委控制的企 业,如果是双方自愿合并,有商业实质,则算非同控;如果只是在国资委或者政府的操作下进行合并,算同控”的说法。
想请教陈版主,企业A受市级国资委控制,企业B受区级国资委控制,如果B将A100%吸收合并,我是否可以按照“在国资委或者政府的操作下进行合并,算同控”的标准判定本次合并为同控下的企业合并呢?
回答人:chenyiwei
案例1应属于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案例2、3可以认为是同一控制下合并。
平台公司架构调整是否出具备考
2994、平台公司架构调整是否出具备考
提问人:ywzx117 时间:2022-08-25 15:26:45
有个平台公司构架做了调整,原来的子公司A调整成为母公司,同时也剥离了一些公司,新增了一些公司后成立一个新的集团,最近一期做办妥了工商变更登记,全部符合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特征,请问是否可以出具三年一期的审计意见,前三年已备考的方式
回答人:chenyiwei
备考报表不是法定报表,是否出具备考报表要看具体的监管规定要求,以及报表预期使用者的信息需求。一般除非有明确规定,应尽量减少出具;如果确需出具的,则应明确编制基础的特殊性,以及预定用途、使用者范围和分发范围等。
集团内部股权划转账务处理
2995、集团内部股权划转账务处理
提问人:308407037 时间:2022-08-25 16:31:41
陈本好,实务中遇到如下问题,烦请答疑解惑:
一、业务背景
可以这样理解。
3、可以这样理解。
提问人:308407037 时间:2022-08-26 09:54:19
谢谢陈版指导,但还是有些疑问:
新设合资公司业绩承诺会计处理
2996、新设合资公司业绩承诺会计处理
提问人:yyqzy 时间:2022-08-25 18:27:58
A医药公司与B自然人出资新设C公司(A持51%,B持49%),A将C纳入合并报表。B在合伙协议中签署3年业绩承诺(收入、利润),3年后未完成部分B以现金补偿支付到A公司。B公司具有
药品销售渠道资源,A公司具有资金优势。 想请教:(1)A公司预计不能够完成承诺,能否依据或有事项准则,并参照非控中或有对价处理原则,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金融资产)
(2)如果业绩补偿款支付到合资公司C公司,是否可以按(1)的思路进行账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首先应谨慎判断在双方股权比例相近的情况下,提供非货币资源的一方是否实质控制合资公司。假设A控制C的判断是合理的,则: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
2997、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
提问人:wuxingcfchen 时间:2022-08-25 21:21:20
求教陈版!A为母公司,100%持有B、C公司,同时C公司100%直接D公司。现拟将C公司股权划转至B公司下,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那请问,B公司确认的C公司长投成本,是以C公司单户的权益计算,还是以C公司合并的权益计算?
回答人:chenyiwei
应以C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归母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乘以股权划转比例计算。
EPC项目收入确认问题
2998、EPC项目收入确认问题
提问人:wangnanwer 时间:2022-08-26 08:20:09
陈老师您好!
我们公司是一家做EPC业务的港口设计院,主营业务有设计、勘测、检测及EPC总包项目。因为公司目前还没有成熟的项目预算体系,目前EPC项目都是按照产出法也就是业主给确认各种业务进度。公司现在在做的很多EPC项目合同条款里都约定了设计方案需要业务文件审查会最终确认,这部分业务的业主集团都是我们集团内的兄弟单位,这时候我们设计都已经完成一段时间了,我们能否对这部分设计确认收入,收入可以确认到多少?
还有一个EPC项目是帮集团母公司搬迁财政出预算,其中合同内约定的设计、勘测、检测已经完成了一部分,这部分也得到了集团得认可,但是这个合同里约定了“最终结算值不超过当地财政局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相关项目预算审核价的总金额”,因为有这个需要最终财政审核的条款我们可以继续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确认收入吗?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对于设计单位承担EEPC总包(牵头)的情况,应注意判断其收入确认和计量应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即是否只确认设计部分的收入,后续的采购、施工业务按照代收代付处理。
其次,应关注在设计环节,是否满足一个时点确认收入的条件。这类业务应不满足新收入准则第十一条的(一)(二)两种情况,对于(三)又会受到“合格收款权”的限制。因此在判断是否满足一段时间内履约的条件时要很谨慎。
如果确定全部工作已完成,则不论是否最终结果已通过审核,理论上均应确认全部收入,但如果收入金额与最终审核结果挂钩而存在不确定性的,则在收入计量方面应遵循新收入准则下关于可变对价的规定。
请教版主:固定资产分拆后,金额较低,如何入账
2999、请教版主:固定资产分拆后,金额较低,如何入账
提问人:weinnie 时间:2022-08-26 09:54:01
请教版主:公司购入固定资产,有很多组成部件构成,使用年限不同,因此分拆入账,但是分拆后有些部件金额较低,低于公司制度规定的2000元才入固定资产的要求,请教版主,这些部件 该入固定资产吗?还是直接费用化?还是别分拆了?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这些部件组成一个整体的固定资产才能正常工作,因此虽然有部分部件的单价低于固定资产金额下限,但只要整体价值不低于该金额下限,所有分拆出来的单独部件就都应确认为固定资产。
当然,部件分拆也有重要性原则,例如对于一些单价较小的次要部件,是否单独分拆对财务报表整体影响很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则也可以将其与其他相关部件作为一个分拆单元,不再
进一步分拆。
请教陈版,付费制会员月卡的会计处理问题。
3000、请教陈版,付费制会员月卡的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人:Leoliu98 时间:2022-08-26 10:45:15
@chenyiwei,陈版您好,请问付费制会员月卡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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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26 14:22 上传
PS:可将该平台理解为淘宝,运营商为第三方商户。背景:A公司于2020年上线充电平台,该平台用于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充电服务,A公司、运营商B及C自有充电桩接入该平台为客户提供充电服务。现A公司为拓展平台业务,吸引流量,推出Plus会员制度,用户每月支付9.9元,可享受每月券包、VIP客服和专属活动。针对该业务,平台的收入主要为用户缴纳的会员费,平台的 成本主要为优惠券减免成本(3张5元满5元可用、2张3元满3元可用、1张2元满2元可用)(自发放优惠券起30天之内有效),由于各种原因,目前现状是部分运营商愿意承担优惠券成本,部 分运营商不愿意承担。
A公司会计处理建议:按照优惠券承担的比例将会员费收入在A公司及各运营商之间分摊。(1)用户缴纳会费先流转至平台监管专户(该户为平台专用监管户,不属于A公司),暂不处理
(2)每月月末,运营部提交数据(按承担优惠券成本的比例分摊),A公司确认会员费收入及自营充电收入 借:应收账款-充电费 -会员费 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充电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会员费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A公司内部审批后,系统发出清分指令,监管户资金转移至A公司银行账户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问题①:根据会员协议,该协议包含3项履约义务,分别为每月券包、VIP客服和专属活动,但后两项履约义务难以确定其交易价格,应做为单项履约义务,根据上述业务事项,会员费收入、与客户完成对账是否可分别做为分别做为单项履约义务,请问此情况判断是否有误? 问题②:是否可采用以上会计处理?采用该会计处理确认了会员费收入,但却没有对应的成本与其匹配,是否合理呢?
回答人:chenyiwei
个人理解,最基本的处理原则是:收到用户的月卡款项确认为负债(如本案例这样存入不属于A公司的监管账户,则不处理);后续在有效期内分摊确认收入;用户兑换券包用于消费时,按照所发放券包的公允价值(考虑可抵减金额、历史使用率等因素),参照奖励积分的处理原则从上述合同负债中转入另一项对应于券包的合同负债,同时在业务系统内备查登记;用户将消费券用于A公司自营充电服务的价款抵减时,冲减A公司自身的充电服务收入;用户将消费券用于平台上其他商户的充电服务价款抵减时,按照A公司应清算给商户的款项净额(扣减商户愿意负担的部分)作为营业成本。
提问人:Leoliu98 时间:2022-08-31 14:57:54
陈版,按我的理解,您的意思是将券包分为用于A公司自有充电桩和用于运营商充电桩两部分,如果用户将券包用于A公司自有充电桩的则冲减充电收入,如果用户将券包用于其他商户,则将A公司应清算给商户的款项净额(扣减商户愿意负担的部分)作为营业成本? “作为营业成本”这个是否有待商榷?可能前面是我表述有误,对于A公司来说,其他运营商属于第三方商户,对于用户在第三方商户上的充电款,A公司起到的是代收代付的作用,A公司对第三方商户应该是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从充电款中按一定比例收取平台服务费。若按照您所说将清算给其他商户的款项净额确认为营业成本,是否意味着是按总额法确认收入?这可能跟A公司的业务实质不相符合了。 按照目前项目组的理解:会员条款中存在三项单项履约义务(每月券包、VIP客服和专属活动),会员费收入交易价格9.9元需在三项单项履约义务中分摊,为履行三项义务发生的支出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在每月末完成三项履约义务时确认会员费收入,同时结转成本。但是根据 A公司的反馈,在目前以及可预计的未来期间,A公司为履行义务发生的支出将远大于收到的会员费收入,若按照以上处理,又会造成毛利倒挂的情况。
回答人:chenyiwei
与第三方账户之间应采用净额法。这一点无异议。“应清算给商户的款项净额(扣减商户愿意负担的部分)”是指A公司承担的优惠部分,不是应清算给第三方的全款。
母子公司合并问题
3001、母子公司合并问题
提问人:神风之雨 时间:2022-08-26 11:08:56
求助陈版,母公司由于各种原因把所有业务和人员转到了新注册子公司问题1:母公司账上原币的长期待摊费用和无形资产是打算直接全部费用化处理,那这种情况在合并报表上需要还原成每月摊销吗
问题2:原有的房租打算签订三方协议转移到子公司,那母公司是当成使用权资产处置,子公司按新的使用权资产入账,合并报表在还原,这样处理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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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对基金持股是否控制的判断
3002、对基金持股是否控制的判断
提问人:cfo000000 时间:2022-08-26 11:30:01
背景:A有子公司B,A和B公司均属医药行业,B为了资金需求引入投资基金,基金投资后,A持有B 80%股权,基金持有B 20%股权。该基金由A和C、D出资设立,A持有基金35%股权,C持有64%,D持有基金1%,D为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
基金的相关约定如下:1、投资范围和目的:该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医药行业,实际仅对B投资,设立目的是为了给B的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2、投资期限:基金约定不超过3年的投资期 限,但到期后基金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资期限。3、回购条款:投资期限内触发各种条件时(包括承诺利润指标、投资期限届满前30日等),基金有权决定是否要求A或实控人一方或双方回购
(实际已由A回购)。4、权力机构:基金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投委会,投委会5名委员,ACD各派一名,外部委员2名,三分之二同意方可通过(关联方回避)。5、收益分配:B对基金的收益 分配,先按5%利率分配给CD,再按相同利率分配给A。
问题:1、A是否控制基金?A单体层面如何核算对基金的投资?2、A对于回购义务,在单体和合并层面如何核算?单体层面需要确认负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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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有色金属行业点价模式确认收入成本的实务操作
3003、请教陈版,有色金属行业点价模式确认收入成本的实务操作
提问人:学海无涯Fly 时间:2022-08-26 11:31:10
在点价交易模式下,对交割的货物并非直接以确定的价格进行结算,而是约定以某个时点或某个期间内某项公开交易价格为基准,加上购销双方事先约定的固定基差作为最终的结算价。从发
运到验收的时间周期通常为3-7天,但有时候会存在仲裁等时间会更长。
我理解收入确认时点为:交货后出具化验单当天,因为化验单出来才能确定品位;后续点价或公允价值变动按照衍生金融工具处理。但是对于收入计价的价格:是以交货日当天的市场价格还是以化验单出具当天的市场价格进行计价?请陈老师百忙之中帮忙分析一下,非常感谢~
查了祝芹敏老师的《点价交易模式对收入确认的影响分析及会计处理》
对公司点价业务模式下的收入确认进行分拆:一是对产品销售按货物所有权转移时点的市场公允价格和经双方确认的检测报告的品位确认产品销售收入;二是对拆分为金融工具的合同点价权
利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相应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但是看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2022年第3期的相关案例,双方根据验收当天的市场价格暂估收入,不是很清楚是指交货日还是化验单出具日的市场价格。
问题【暂定价格点价销售的收入确认】:与价格指数挂钩的点价交易模式应当如何会计处理?
A公司主营某金属矿山开采及加工,销售该金属精矿产品时采用点价结算模式,合同中不锁定销售价格。A公司向客户发运产品,在客户验收日确认收入,从发运到验收的时间周期通常为3 天。交易价格的结算存在两个节点,第一个时间点为产品到货验收时,双方根据验收日当天伦敦金属交易所现货均价暂估产品价值并预结算货款;第二个时间点为验收日至合同约定的结算到期日期间的某个时点进行点价结算,是否进行点价结算以及具体时点由A公司自主决定,点价依据为在伦敦金属交易所交易时段即时的市场价格,双方点价完成后结清货款。
A公司对上述业务应当如何会计处理?
【分析】
首先,A公司销售产品属于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在金属精矿产品由客户签收并通过验收时点,A公司已将该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客户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因此,A公司以客户验收时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是合理的。
其次,合同中对销售价格没有锁定,根据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2号》2-4的说明,本案例中,A公司行使点价权所产生的结算金额,是与伦敦金属交易所未来某日的即 时市场价格挂钩,并非基于商品交付数量、质量等进行的价格调整,因此与定价挂钩的商品价格变动导致的价款变化不属于可变对价范畴,企业应将其视为合同对价中嵌入的一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在金属精矿产品验收时点,按所挂钩商品在伦敦金属交易所现货价格计算确认收入。在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挂钩商品价格后续变动对企业可收取款项的影响不属于可变对 价,不应调整收入,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母公司对孙公司商誉调整的问题
3004、关于母公司对孙公司商誉调整的问题
提问人:oyyc2018 时间:2022-08-26 13:11:39
B公司持有C公司100%的股权,含100%的商誉。然后A公司持有B公司60%的股权,是非同控取得的,想知道,A公司持有的这60%的股权,针对C公司的商誉如何考虑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A合并B和B合并C不是一揽子交易,B合并C在前,A买入B时同时也包含了C,则需注意:A合并报表层面不考虑B合并层面原有的商誉,而是将购买日取得的B+C所有可辨认资产确定公允价值后,按收购A股权的成本减去B+C所有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确定。也就是完全重新计算的,理论上A合并报表层面对B的商誉和B合并报表层面对C的商誉之间没有经济上的联系。
请教陈版主,关于上市公司持股超过5的关联关系
3005、请教陈版主,关于上市公司持股超过5%的关联关系
提问人:wx_604817add8f3 时间:2022-08-26 13:20:00
准则本身没有明确说持股超过5%,比如6%,这种情况算不算关联方。但是上市规则是有这个规定的。所以持股超过5%的股东对上市公司来说是关联方。但是这个关联关系有必要无线扩展 吗?比如这个持股6%的股东的子公司?有时候这种持有一点股份的股东,是广撒网的策略,本身可能就是相关行业甚至同行业,如果要扩展可能实质上是竞争对手的公司因为这点持股关系要变成关联方披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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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在认定关联方关系时,某企业与其控制的子公司之间是作为一个整体看待的。所以如果某个股东被认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则该股东控制的子公司或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也应被认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但因为对上市公司持股5%通常只有重大影响,故该具有重大影响的股东的联营企业不被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求教陈版,存在套期业务的存货跌价计算
3006、求教陈版,存在套期业务的存货跌价计算
提问人:ytcpa1983 时间:2022-08-26 14:00:41
回答人:chenyiwei
在公允价值套期会计中,理论上在套期关系确立之前,应先对作为被套期项目的存货按照存货准则规定计提跌价准备,然后将扣除跌价准备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被套期项目的初始计量金额,在此基础上确认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因此,理论上不应出现被套期项目的期末余额高于该存货的期末可变现净值的情况。
投资性主体有关问题
3007、投资性主体有关问题
提问人:suyundem 时间:2022-08-26 15:27:48
陈版,瑞华研究,3-1-27:PE对持股10%以上且派驻董事的投资确认为金融资产还是长期股权投资,这条的解答里有这么一段话:
首先,本案例需要合理判断该PE公司是否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中的“投资性主体”或者《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中 所指的“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如果是,则在其自身的财务报表中,其持有的所有财务性对外投资均应作为金融资产核算,而不是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不论其对被投资企业是否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其次,如果该PE公司不构成投资性主体,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对于本案例的PE公司来说:
如果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则只能作为金融资产核算;
如果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则根据该准则第九条规定,存在一个会计政策选择,可以选择在初始确认时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或者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需每期末估值),也可以将其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进行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是认定投资性主体应满足的基本条件之一,这一点决定了对投资性主体的报表使用者而言,公允价值计量的信息比传统上成本法/ 权益法及合并报表提供的信息更为有用,所以也就是投资性主体对其所有投资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所以,公允价值计量是投资性主体认定应满足的条件,同时也反过来在认定之后要求投资性主体对其所有投资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提问人:安好 时间:2022-11-24 17:12:47
陈版您好,《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中的“投资性主体”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中所指的“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 类似主体”,这两者是不是一回事?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很多时候可以相通,但也不能过于绝对地说两者完全等同。
请教陈老师:关于可转债
3008、请教陈老师:关于可转债
提问人:gotoschool_ 时间:2022-08-26 15:44:57
陈老师:
企业发行的可转债,属于衍生工具还是非衍生工具,CPA教材说的是非衍生金融工具,我认为是衍生工具,因为转股权本身就是衍生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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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对于发行方而言,因为转换权需要分拆,所以转换权是一项嵌入衍生工具(可能可以满足认定为发行方自身权益工具的条件)。
对于投资方而言,因为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对此类金融资产不再分拆,所以整体作为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但不是衍生金融资产。
在托管期间是否将被托管公司纳入合并报表
3009、在托管期间是否将被托管公司纳入合并报表
提问人:kingz20151130 时间:2022-08-26 15:47:26
一、背景情况
无形资产0元转让,是否需要做账务处理?
3010、无形资产0元转让,是否需要做账务处理?
提问人:bearsissi 时间:2022-08-26 16:51:43
各位老师好,我司子公司A注销,将其拥有的或者我司共有的专利权、著作权等0元(子公司在形成专利权时,直接费用化处理,未体现在无形资产中)转让给我司,子公司A清算时对其拥有 的专利权、著作权等进行评估,评估价值约200万元。
疑问:我司0元接受子公司A的专利权、著作权等时,是否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①不进行账务处理,我司直接登记在备查簿中;
②进行账务处理,该如何做?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bearsissi 时间:2022-08-29 08:56:49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母公司按0元入账,不是按评估值。
请教陈版,购买教学设备如何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核算
3011、请教陈版,购买教学设备如何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核算
提问人:sysulaiyb 时间:2022-08-26 17:06:12
请教陈版,查询到职工教育经费的核算范围包括了教学设备。那购买教学设备的时候,是需要计入固定资产,然后固定资产每年的折旧再计入职工教育经费的费用科目,还是设备购买当期就可以一次性计入职工教育经费的费用科目?后者会不会与固定资产核算准则有冲突,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个人理解,购入设备时正常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后续计提折旧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贷:累计折旧。
少数股东
3012、少数股东
提问人:zcy2401 时间:2022-08-27 10:24:27
请教陈版,如果非全资子公司有专项储备、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异,那么在合并报表中,归属少数股东部分请问分别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这些项目都应当按照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持有该子公司股权的比例,分配给母公司和少数股东。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部分列入合并资产负债表归母净资产中的对应项目;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并入少数股东权益。
请教陈版和各位老师,采矿权开始摊销的时间?
3013、请教陈版和各位老师,采矿权开始摊销的时间?
提问人:lujinhai 时间:2022-08-27 10:44:23
问题描述:A公司取得采矿权后,由于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建设区,在建设期相关采矿权未计提摊销。2019年4月份企业开始投产试运行,假设至2020年12月末相关在建工程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转固至固定资产,那么无形资产开始摊销是从2019年4月份的试生产开始摊销,还是从固定资产正式转固时开始摊销?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从开始试生产之日开始摊销采矿权。否则试生产期间的产出无对应的摊销成本,并不合理。
请教陈老师几个问题,非常感谢!
3014、请教陈老师几个问题,非常感谢!
提问人:alexwaung 时间:2022-08-27 12:37:18
陈老师您好,学生有两个问题想请教您一下,非常感谢!
求助陈版关于关联方之间债权转移或豁免
3015、求助陈版关于关联方之间债权转移或豁免
提问人:qdyjl 时间:2022-08-27 16:12:54
求助陈版主一个问题,A公司为B公司母公司(非全资),B为C母公司(全资),实务中C公司欠A公司债务100万元,无法偿还,故方案两种:
关于备考财务报表中同一控制非同一控制的理解
3016、关于备考财务报表中同一控制非同一控制的理解
提问人:1226829524 时间:2022-08-27 20:58:06
陈老师您好,有个问题需要咨询您一下,具体如下:
求助陈版主,《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 的疑问
3017、求助陈版主,《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 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08-28 11:21:05
回答人:chenyiwei
资管产品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类似于金融企业的模式。金融业务的收入确认并不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因此没有营业收入的概念(不论是从科目设置还是报表格式的角 度)。
抵减未来采购价格的返利计入预计负债还是合同负债
3018、抵减未来采购价格的返利计入预计负债还是合同负债
提问人:lv1025280320 时间:2022-08-28 14:12:33
请教陈版:
抵减未来采购价格的返利,构成一项重大权利,在计学精要(2021)例8-3的第二种情形,计入了合同负债,但是我看也有计入预计负债的,您在一个回复中提到
(https://bbs.esnai.com/thread-5440516-1-1.html)“由于结算方式是抵减未来采购价款,因此属于授予客户一项重大权利。但因为结算方式并非交付额外商品,故返利的估计金额在冲减收入的同时是确认预计负债,而不是合同负债。”这不是未来向客户交付商品或服务的履约义务,而是抵减未来的货款,所以是其他应付款或者预计负债之类。”
回答人:chenyiwei
对于确定只能抵减未来货款的返利,应列入预计负债。
如果客户可以选择在日后兑换商品或者抵减货款,则先计入合同负债,结算方式明确后再调整。
对于增值税加计抵减的会计处理
3019、对于增值税加计抵减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yjhly2011 时间:2022-08-28 17:11:26
大家好,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 近期,我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印发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第39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 纳税额”。现就该规定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
益”科目。
问题:2020年12月生产性企业如果当期销项税额96万,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60万,按10%加计抵减为6万,那么这个6万的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6万 贷:其他收益 6万上述分录是做在2020年12月份还是在2021年1月份?按上面解读的理解应该做在2021年1月份,但航天金税出版的金税月刊上表明应该列在2020年12月份
回答人:chenyiwei
按照该文件的意思是在实际享受加计抵减优惠时才进行会计处理,即2021年1月。
请教陈老师:新租赁准则
3020、请教陈老师:新租赁准则
提问人:w451386810 时间:2022-08-28 20:59:55
请教陈老师: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准则这句是不是也没禁止单独在境内IPO的企业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所以想请教陈老师:
咨询服务费是否可以作为无形资产
3021、咨询服务费是否可以作为无形资产
提问人:流波将月去 时间:2022-08-28 21:44:03
问题背景:甲公司系A公司、B公司、C公司组建的合资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4:4:2,主营业务系利用一种矿渣为原材料作为新型的建材产品α,目前处于项目基建阶段,A公司系该类建材产品 的研发、生产的行业先行单位。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了《技术咨询服务合同》,A公司作为甲公司的技术咨询服务顾问,为甲公司顺利生产α产品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合同金额500万元。提供的 服务包括:1、A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同时后续研发的相关新产品技术也提供给A公司使用;2、A公司为甲公司项目建设期间提供支持确保项目的顺利建设、设备顺利安装和试生产;3、自满足开工手续条件之日起12个月内,A公司确保生产线的建设和顺利投产使用。付款节点分5次:1、签订合同后支付100万元;2、试生产出α产品后支付100万元;3、生产线顺利投产使用 完成第一单销售后支付100万元;4、运营期第1年末未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支付100万元;5、运营期第2年末,未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且达到预定产能,支付最后100万元。 理论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一)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二)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咨询问题:1、签订的《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是否为源自合同性权利,即符合无形资产可辨认性的标准?2、签订的《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是甲公司成功建设产品生产线的必要条件,与之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其成本500万元(暂不考虑增值税)也能可靠计量,是否符合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3、无形资产的摊销是否应参考产品线 的折旧年限,且随着产品的折旧时点开始摊销?4、若不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是否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确认?
回答人:chenyiwei
不建议资本化处理确认为任何种类的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主要考虑:
涉及主要股东提供此类服务,价格的公允性和合理性难以证明。提问人:流波将月去 时间:2022-08-31 210341
提问人:流波将月去 时间:2022-08-31 21:03:41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不存在配比问题,而是考虑其余额是否满足确认为资产的条件的问题。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无偿划转)在单体层面和合并层面的处理
302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无偿划转)在单体层面和合并层面的处理
提问人:cindyddi 时间:2022-08-28 22:59:58
请教各位:
现有国资主导的几个集团间企业的股权无偿划转,请问处理是否正确(查了资料大部分讲的都是划入单位如何处理,划出单位的处理不太清楚):
甲集团和乙集团同属市国资出资的企业,根据市国资的要求,甲集团将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A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给乙集团。假设甲集团账面对A公司的长投为100万,划转日A公司的净 资产为130万(实收资本100万,未分配利润30万),请问以下单体及合并层面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收取固定的股利的股权投资如何做账?
3023、收取固定的股利的股权投资如何做账?
提问人:呀呀岛 时间:2022-08-29 09:01:31
A公司对B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投资比例20%,约定将决策权全部委托给另外一个股东C,同时签订补充协议,每年需要给予出资金额*固定比例的分红,亏损可以不支付,但是以后年度应该支付,但并未约定本金保障,A公司应该作为股权投资还是债权投资处理? 项目组认为因不符合本金+利息的现金流,所以应该不能作为债权投资处理,那么排除法作为股权处理,收到的分红应该作为股利分红处理。请教版主,这种处理正确吗?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特殊安排背后的逻辑是什么?固定收益安排是否为永久性的?如果被投资企业B清算,则剩余净资产如何分配?如果约定剩余净资产按出资比例分配的,则与固定收益约定是否矛盾? 总体上列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能性较大,但具体如何计量还取决于上述问题的进一步明确。如此前无明确约定的,建议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提问人:呀呀岛 时间:2022-09-08 15:16:33
这种安排主要考虑业务协同,固定收益安排未约定期限,也未约定未来清算的净资产如何分配,按照协议理解,未来清算A公司最多只有固定收益的股利,不会按照净资产享有额外收益,这
种情况下,能处理成股利收入吗?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更大可能是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但条款和实际操作中的不明确会影响其后续计量,还是建议尽可能事先说清楚,这也是避免日后的潜在纠纷。
请教陈版,运输义务问题
3024、请教陈版,运输义务问题
提问人:wx_630c11284612 时间:2022-08-29 09:11:36
关于运输义务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背景:A公司向国外常年客户B出口一种医疗器械,售价折合人民币约10万元,成本折合人民币5万元,A公司与客户B一直采用FOB贸易方式结算。
2022年4月份因上海疫情,国外客户B在中国境内经常找不到合适货运公司,故与A公司协商,由A公司负责运输。一般流程是A寻找到合适的货运公司后,将运费价格(一般运费折合人民币在
1万元)报给B客户,如B客户接受运费价格则将贸易方式从FOB改为DDU(目的港交货),同时销售合同增加运输费用条款(医疗器械10万元,运输费用1万元)。如B客户不接受运费价格,
双方贸易方式依然为FOB。
根据新收入准则,一般情况下控制权转移之前,发生的运输义务不够成单项履约义务,故按照新收入准则,A公司应该将包含运费的合同价格11万元确认为收入。如果这样,公司申报期A客户 销售毛利率从50%变成55%(因运费原因),很不合理。
但是新收入准则只是说一般情况下(控制权转移之前,发生的运输义务不够成单项履约义务),并未例举何种情况下控制权转移之前运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像A公司这样情况是否可以基于
(1)运输费金额是A报给客户B,由客户B决定是否接受(2)合同分别约定了商品、运费的价格,理解A公司与B客户DDU贸易方式下运输义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问题:特殊情况下DDU贸易方式,A公司目的港交货前发生运输费1万元,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采用DDU条款的前提是客户接受该运费,且DDU价格是在原FOB价格的基础上直接加上运费,因此本案例中的运输服务是可以单独拆分的。但另一方面,FOB改为DDU意味着运输途中
风险和报酬的承担方发生变化。因此本案例的关键还是判断商品本身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间是否没有发生变化,还是像以前一样在起运港即转移。
建议获取相关证据,以合理判断在运输服务方面,A公司是否为客户的代理人,例如运输服务合同的各项条款是否均需经过客户同意方可转换为DDU,且运输费直接加到原FOB价格上;运输途中如发生毁损灭失风险是否仍直接由客户承担等。
售后回租利息是否可以资本化?
3025、售后回租利息是否可以资本化?
提问人:那片天空0502 时间:2022-08-29 10:37:27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售后租回合同中对于融资款并未明确规定其资金用途”,所以视同一般借款,按借款费用准则对于一般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相关原则处理。需注意:对一般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处理应从严把握。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1-1-39(一般借款费用资本化问题)”。
合并方计算商誉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为基数?还是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为基数?
3026、合并方计算商誉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为基数?还是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为基数?
提问人:sybspxcpa 时间:2022-08-29 10:45:28
下表为被合并方的公允价值报表(被合并方有非全资子公司丙公司、自身需编制合并报表,有少数股东权益)。
请教陈版,合并方计算商誉时是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12382.5为基数?还是以被合并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073.5为基数?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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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被购买方本身有子公司的,其净资产份额按其合并报表中的归母净资产口径计算,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产线在建的情况下人员工资
3027、产线在建的情况下人员工资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2-08-29 11:14:37
求助陈版主(1)新建产线,产线设备在途还未到以及产线调试阶段的情况下,招聘生产管理人员,这些人目前主要是接受培训,并参与设备的采买安装调试,这些生产管理人员工资在产线还未到在途运输中和产线调试阶段两种情况下分别可以计入什么科目?可以计入在建工程-设备还是管理费用?为何(2)事项二,对于设备已经到了并在调试阶段,这些人员主要接受培训和参与调试工作,是否生产人员工资可以计入在建工程-设备中?(3)事项三,在设备还未到在途运输中,这些人员接受培训和参与采买工作,这些生产人员工资是计入管理费用吗?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2-08-31 19:10:39
请问这些提前招聘的生产管理人员的工资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吗?因为这些生产人员的工资计入制费,产线未开工,没有产品可以分摊
回答人:chenyiwei
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2-08-31 19:16:14
请教陈版主,有一点不太明白,此处生产管理人员在产线运行前的提前招聘,并参了与设备的采购、调试为何不可以计入在建工程?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2-09-01 10:34:55
请教下这些生产管理人员的部分工作是采购设备的,这部分的工资是否可以计入在建工程-设备
回答人:chenyiwei
不建议计入。
使用权终止确认后又重新计量的问题
3028、使用权终止确认后又重新计量的问题
提问人:wx_62fa016eb06a 时间:2022-08-29 11:18:16
请教各位:公司有家店面去年因为行情不好说是要关店,会计核算上就按照关店处理的:把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都做了终止确认,放到营业外收支和资产处置损益,做非经列报,但是没有任何终止协议,今年行情转好,公司又想继续执行,想问下原来已经处置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应该如何核算?账面如何处理?报表如何列报?
回答人:chenyiwei
“去年因为行情不好说是要关店,会计核算上就按照关店处理的:把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都做了终止确认,放到营业外收支和资产处置损益,做非经列报”:去年的做法有无充分依据?是否已经和对方达成了终止协议?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即将关店”的判断有无充分依据?
建议考虑前期作关店处理是否恰当,是否构成前期差错。
如果不属于前期差错的(这种可能性不大),则继续执行可能应视为一项新的租赁处理。
租赁的房屋建筑物在后续收到政府补助的房租租金如何处理
3029、租赁的房屋建筑物在后续收到政府补助的房租租金如何处理
提问人:勤奋的多多 时间:2022-08-29 14:05:10
陈老师,您好A公司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对租入的办公楼(出租方B公司)按照使用权资产入账,并相应进行了后续计量。
2021年10月,当地发改委开展大数据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补贴工作,对大数据企业2020年10月-2021年9月自建、购买、租赁办公用房已支付的专项资金给予50%的补贴。2021年10月,A公司 开始填写申请材料,2022年5月当地发改委审批通过,要求A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金额与申请金额有微小差异),2022年8月按照开票金额A公司收到当地发改委的补贴款。A公司 一直采用总额法进行政府补助的确认。
目前账务处理:
请问PPP项目建设期结束,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代表协商不进入运营期资产移交问题
3030、请问PPP项目建设期结束,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代表协商不进入运营期资产移交问题
提问人:Ivyqiao 时间:2022-08-29 15:42:50
PPP项目2021年12月31日工程完工,2022年6月办理了财务竣工决算,现在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代表协商约定不进入运营期,政府方要将资产收回是否要进行资产收购?
项目基本情况:SPV公司将项目计入“无形资产”核算,决算金额8亿元,进项税留抵金额8000万元,国家对项目建设补助5亿元,自筹3亿元。《PPP合同》约定运营期社会资本方收取使用者付费,运营期满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方代表。
回答人:chenyiwei
这属于对PPP合同的修改,即在建设期结束时就提前处置了PPP项目所形成的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应按照该资产的提前处置处理。应收取的处置价款与对应的金融资产和/或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处置损益或投资收益。
提问人:Ivyqiao 时间:2022-09-01 17:38:55
老师,账务处理明白了,现在咨询公司的意见是资产+收购,决算后评估,政府方收购,法律的意见是终止+补偿形式,因为资产本就属于国家的。但是我觉得应该采取第一种与账务处理一 致。法律的意见导致补偿款入账是个问题,而且政府方收回的资产没法完整入账。
回答人:chenyiwei
会计处理应该还是比较清晰的,法务还是更多地从自己专业出发考虑,不要过多关注会计处理。
提问人:Ivyqiao 时间:2022-09-08 23:26:18
在PPP项目建设期结束解除PPP合同,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协商给予社会资本方投入到SPV公司的融资款的利息补偿,双方解除合同;社会资本方同时也是项目施工方,最终能取得的资金就 是退还的融资款及利息补偿和工程尾款及履约保证金,采取终止+项目资产收购方式,SPV公司根据评估值给资产接收方全额开票,资产接收方在收购时点将利息补偿计入资产入账价值。而不应该是律师说的终止+补偿,老师,我觉得应该这样。
回答人:chenyiwei
也可以这样理解。
请教陈版主:企业接受服务后又委托给其他方执行的,是主要责任人么?
3031、请教陈版主:企业接受服务后又委托给其他方执行的,是主要责任人么?
提问人:wx_60953006b93b 时间:2022-08-29 15:55:32
请教陈版主:企业接受服务后又委托给其他方执行的,是主要责任人么?
企业接受客户A的广告推广(在各大平台如百度、抖音等投放A的信息)委托100万元,自己也可以执行,现在将该推广业务委托给了B供应商价格为95万元。企业是否属于能够主导第三方代 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这个类型,从而成为主要责任人进行总额确认收入呢?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本企业并不必然是主要责任人。判断是否为主要责任人的根本标准是“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具体关注本企业是否具备选择自行提供还是外包的选择权,与B供应商有无长期合作协议事先约定价格、事实上的供应商选择和价格谈判空间大小等因素。就本案例而言,因为系完全转包,且本企业利润空间较小(仅5%),综合考虑作为代理人可能性更大,但尚需对前述这些问题进一步获取证据。
提问人:wx_60953006b93b 时间:2022-08-31 17:39:43
谢谢陈版主!如果①实现自己有在自行承接类似业务,即具备选择自行提供还是外包的选择权;②与供应商属于短期合作关系。③对于客户的推广需求,制定特定的方案,与多个供应商进行合 作,整合形成推广效果给到客户。若满足以上三点是不是就可以作为整合性质下的服务,取得供应商服务的控制,从而进行总额法呢?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有多个供应商同时提供服务,本企业对这些服务进行整合后提供给客户的,有可能满足总额法条件,关键看整合是否属于实质性的加工。
陈老师:关于资产组中单项资产的减值问题
3032、陈老师:关于资产组中单项资产的减值问题
提问人:再弱 时间:2022-08-29 16:23:08
陈版主好: 已知总资产组需要减值210,abc账面价值分别为100、100、100,然后减值分摊70、70、70,但是c单项资产可回收金额是20,预计要额外减值10,这种情况下abc分别怎么减值?
请教陈版主-收入履约义务的问题
3033、请教陈版主-收入履约义务的问题
提问人:喂喂喂喂123 时间:2022-08-29 16:57:41
问题概述:企业从事车路协同业务,向客户搭建车路云一体的智慧交通,目前企业的做法是:将合同中自动驾驶功能的车辆、包含自研软件的路侧设备 和 云端平台交付 拆分为三项履约义务,按成本法确认收入,依据是:该三项业务在合同层面可以单独区分,单独有价值,想请教陈版主该做法是否具有合理性?
谢谢陈版主!
回答人:chenyiwei
既然是“搭建车路云一体的智慧交通”,那么将车辆、路侧设备、云端平台分拆为三项履约义务是否合理?这三者是否因为具有高度关联性,从而应作为一项整体履约义务,将所收取的款项的后
续提供服务期间逐步确认收入,而将车、路、云的相关成本列入合同履约成本分期摊销?
与联营企业的联营企业发生的内部交易
3034、与联营企业的联营企业发生的内部交易
提问人:595699395 时间:2022-08-29 17:15:37
A公司与其联营企业B公司,第三方C公司合资成立D公司,B对D构成重大影响,A对B不构成重大影响。A公司以其子公司E100%股权作价出资,请问这种情况下,股权转让损益需要抵消吗?
如果B能控制D,那A的股权转让损益需要抵消吗
回答人:chenyiwei
A公司以其子公司E100%股权作价出资,从而丧失了对E的控制权。此时,如果E构成“业务”。则在合并报表层面应按照合并报表准则第五十条规定确认处置子公司的损益,不需要按照常规的
顺流交易进行抵销处理;如果E不构成“业务”,则鉴于A对D无重大影响,对D的投资属于金融资产,故也不会涉及顺流交易损益的抵销。
如果E不构成“业务”,且B可以控制D,则视同将一项资产处置给B,应按比例抵销顺流交易损益。
请教陈版主-金融资产分类问题
3035、请教陈版主-金融资产分类问题
提问人:Fang2022 时间:2022-08-29 17:43:32
情景一:国家用现金出资(部分资金由财政直接支付给B发电厂,部分资金由财政转账给B国企,由B国企转账给发电厂),投资一个A民营发电厂(发电厂建设需要大量资金,国家出资部分仅占其中很小一部分),用于发电厂基础设施建设,B国企与发电厂协议约定,建设完成后,国有资金出资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资产由B国有企业进行管理,每年由A发电厂按照投资金额的4%返还收益给B国有企业,国企收到收益之后,将收益专款专用,用于发电厂所在区域的农户的用电补偿。请问站在B国有企业的立场,应不应该确认资产,如果应该确认的话,应确认为什么资产;后续如何计量。
情景二:国家用现金出资(部分资金由财政直接支付给B发电厂,部分资金由财政转账给B国企,由B国企转账给发电厂),投资一个A民营发电厂,用于发电厂基础设施建设,协议约定,建设完成后,国有资金出资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资产由B国有企业进行管理,每年由A发电厂按照每年发电260万度对应的价格(按照每年A发电厂与国网结算的价格计算)返还收益给B国有企业,国企收到收益之后,将收益专款专用,用于发电厂所在区域的农户的用电补偿。请问站在B国有企业的立场,应不应该确认资产,如果应该确认的话,应确认为什么资产;后续如何计量。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经营租赁变更问题
3036、请教陈版主,经营租赁变更问题
提问人:hjfdtc 时间:2022-08-29 17:43:58
A公司作为出租人,进行房屋出租业务。约定合同期10年,合同总租金10000万元。租赁开始日为2020-1-1.每年均有免租期2-3月不等。2020-2021年,公司账上已按直线法摊销确认租赁收入
2000万元,假设合同约定可收取租金为1800万元。
2022年初,A公司与承租人签署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增加租赁面积,调减2022年以后租金共计500万元,假设该项租赁变更不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问题:1.2020年至2021年已确认两年租金收入2000万元,是否视同原合同终止,调减200万,按合同租金1800万元确认收入?
2.2022年及以后剩余年度租金,是否按照(9500-2000)/8来确认?还是应按照(9500-1800)/8来确认?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新租赁准则第四十九条:“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出租人应当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应当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据此,应在租赁变更日,将新条款下的租赁安排作为一项新的租赁,将新的租金总额在变更后租约约定的剩余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摊销租赁收入;原先账面上挂账的200万元(2000-1800)应收
债权继续保留,但会导致新租赁的剩余租赁期内累计可确认的租金收入进一步减少200万元(即合计减少700万元)。影响后续各期租金收入的计量金额。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何时可以进损益
3037、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何时可以进损益
提问人:熊本熊熊熊 时间:2022-08-29 18:07:18
求助陈版,利润表上“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这个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什么情况下可以重分类进损益呢?是在达到某些特定条件做重分类过去,还是说这个是每期进行折算的时候的一个滚动概念,是在不断的汇率变动和科目变动过程中影响了损益就算是“重分类进损益”了?
回答人:chenyiwei
在对该境外经营具有控制权期间是一直延续滚动的;到丧失对该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作为处置子公司损益的一部分。
请教陈老师,关于亏损合同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应用
3038、请教陈老师,关于亏损合同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应用
提问人:我就不减速 时间:2022-08-29 18:48:00
陈老师您好,想请教您关于亏损合同的问题:
背景:拟IPO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电缆,原材料主要为铜材,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未进行大量备货,在各年年末均存在大额未执行合同,能根据合同约定确定未执行合同的交货期,公司在过往年度内因影响金额不大,未作亏损合同处理。
2021年末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进一步明确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新旧衔接的要求为“企业应当对在首次施行本解释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本解释,累积影响数
应当调整首次执行本解释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应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测算方法:公司在确定亏损合同的金额时,计算待执行合同成本所依据的铜价为各年12月31日当天将于未来12个月内,各月的交割价格(如A待执行合同的交货期为2021年5月份,在2020 年12月31日测算其成本时,按照2020年12月31日上海期货收盘行情中交割月份为2021年5月份的收盘价测算成本。),另外,因期货只能取到未来12个月的价格,所以交货期超过一年的则 按未来第12个月的交割收盘价进行测算。
问题1,像客户这种情况是应该在往年各年末据实确认亏损合同计入预计负债,还是在2022年1月1日首次确认,做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问题2,测算待执行合同的成本时,采用的铜价是否可接受?
问题3,在具体的会计处理上,确认亏损合同时,若无对应产品则借方计入营业外支出,若有对应产品则体现为资产减值损失,贷方计入预计负债;在以后年度实际执行完该合同时,借方计入预计负债,贷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做跌价转销,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问题4,公司计提的待执行合同亏损系基于公司与客户的买卖合同引起,属于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亏损,且相关亏损系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波动引起的成本上升所致,将其作为经常性损
益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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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母公司处置股权顺流交易损益抵消问题
3039、母公司处置股权顺流交易损益抵消问题
提问人:zichanguanli666 时间:2022-08-29 19:35:28
请教陈版主,
背景:B、C公司系A公司全资子公司,D公司系表外公司,C公司实收资本5亿,净资产-10亿,A公司以C公司股权作价1亿,与B,D公司成立合资公司E,其中A公司占50%股权,无表决权, 不参与经营,安排属于类优先股,B公司与C公司各占25%股权,均无法实时控制,属于重大影响。
问题:
单体层面核算:A公司对E公司50%股权是否按金融资产核算;B公司对E公司25%股权是否按长投权益法进行核算,即A、B公司单体层面具体核算方式。
合并层面核算:合并层面是否需要将75%股权全部调整为权益法核算,及合并层面具体核算方式
合并层面股权处置利润确认:1、除B公司25%股权外,其余部分相当于全部处置,确认损益110.75=8.25亿。2、相当于A,B持股合计数均未出表,确认损益110.25=2.75亿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A、B实际持股75%,但A又不参与经营,因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A、B对合资公司是否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据此确定会计处理。要看“类优先股”的具体安排,包括其背后的商业目的;再分析B、D谁能主导合资公司E的财务、经营等相关活动。
如果确定A不再控制E(包括不能通过B控制E),则应视同处置子公司,确认全部(100%)的处置子公司损益,并不因为仅有25%的少数股权就确认25%的收益。
请教陈版主 收购公司之后再购买少数股相关问题
3040、请教陈版主 收购公司之后再购买少数股相关问题
提问人:qzh周婷 时间:2022-08-30 00:46:07
一、背景
B持有D公司90%,C持有D公司10%。A公司以1.53亿元收购B公司100%股份。合同约定在B完成股转手续之后13个月,将以1700万购买D公司剩余10%。
二、详细情况
第一次股权转让:A公司购买B公司的100%股权,付款按照D公司项目完工进度,B公司某一单项资产占总资产的80%以上,初步确认为资产收购。
第二次股权转让:第一次股权转让交割日后的第13 个月,C公司应当与B公司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D公司10%的股权以暂定1700 万元(即不超过17000*10%万元)转让给B公司.前提条件为第一次股转工商手续已经办理成功;在手续办理完成后3日内日,C公司将所持D公司10%的股份质押给甲集团的其他子公司(质押在第一次股转完成之后已经办理质押工商手续)。
问题:
在第一次股转之后,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是否应当考虑后续购买D公司10%股权。两次交易是否当作一揽子交易。如果确认为一揽子交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B和D两家公司在资产、业务方面有什么关系?“B公司某一单项资产占总资产的80%以上,初步确认为资产收购”是指其仅持有D公司的90%股权作为主要资产,还是其他与D公司股权无关的资产?如果是,该资产是什么?认定收购D公司10%股权的交易与收购B公司100%股权交易为一揽子交易的原因是什么?
陈老师,您好!机场对驻场商户取得的经营分成收入应该是按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核算?
3041、陈老师,您好!机场对驻场商户取得的经营分成收入应该是按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核算?
提问人:哈啤 时间:2022-08-30 12:28:13
问题如题,具体条款及情况如下。
一、机场从驻场商户经营分成收入的比例确定取决于公开招标结果,一般在15-35%范围内,是变动的。二、机场采取统一收银方式,有利于管控收入和分析经营数据,更有利于后续机场信息化的提档升级。三、机场取得的收入存在上下波动,承担了经营的风险,并提供了日常管理服务,如部分采购业务等。
四、对于商户来讲存在一定的保底金额,机场制定这项主要条款主要是从营业坪效考虑,如果不约定的话,就会导致机场有限资源可能被低效的商户长时间占用,不利于商户的优胜劣汰的机制形成。
五、此外,此类收入在机场营业收入占比较低。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百货商场的联营分成,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参考:《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判断》;《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15 按总额或净额确认收入”。
请教陈版:分公司会计核算需要计提所得税费用吗
3042、请教陈版:分公司会计核算需要计提所得税费用吗
提问人:cpaweixl 时间:2022-08-30 12:56:40
我们做法院委托的一个审计业务,当事人提出,分公司也需要确认所得税费用,才能确定分公司的净利润。但事实上所得税需要由总公司汇总缴纳,分公司的所得税费用的确定要受总公司的税率、亏损、纳税调整等因素影响,没有办法单独确定分公司的所得税费用。麻烦陈版指点,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是专项审计,因此本案例的处理结论应当是与委托目的相关。例如,如果是为了确定该分公司的整体出售估值,则自然需要同步考虑该分公司可为其总公司带来的所得税税负或者节约所得税的利益;而如果只是核实该子公司的收支情况,则可能不需要考虑所得税。总之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考虑所得税影响的模拟测算是否与委托目的相关。并需就此问题与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及其律师沟通确认,并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具体采用的编制基础。
如果要考虑所得税影响的,则还需要考虑:是将其所属的总公司的所得税按一定比例分摊过来,还是将该分公司视作一个独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考虑总公司的亏损、纳税调整等因素影
响。这也要根据委托目的合理判断。
求助陈版主,房地产企业出售投房
3043、求助陈版主,房地产企业出售投房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08-30 15:27:04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收入”的定义都强调必须来源于“日常活动”。根据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 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例如,工业企业制造并销售产品、商品流通企业销售商品、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软件公司为客户开发软件、安装公司提供安装服务、建筑企业提供建造服务等,均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日常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应当确认为收入。”。
据此,本问题的关键也是判断投资性房地产的出售是否属于当前会计主体的“日常活动”。这应当结合其业务模式、发生频率等因素综合考虑。例如,仅持有少量投资性房地产,以出租收入作为主要来源的公司,将其主要的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这种情况是偶发性的,应按资产处置处理;而如果是一个对一片较大区域进行开发运作的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本集团开发的、持有目的为销售的物业,在经过一定时间经营后对外出售是常态的,与集团正常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交易,未来也将会有类似业务持续发生,则有可能确认为收入,并有可能认定为经常性损益。
请教陈老师: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3044、请教陈老师: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提问人:gotoschool_ 时间:2022-08-30 16:10:57
陈老师您好:
以固定资产换取长期股权投资(联营企业),执行的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还是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属于严格意义上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吗(因为会计意义上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必须适用于这一号准则)?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第六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三)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因此,主帖中情况下的初始投资成本确定应遵循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规定,即作为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投出资产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根据2019年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应用指南:“通常情况下,交易双方对于某项交易是否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判断是一致的。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从自身的角度,根据交易的实质 判断相关交易是否属于本准则定义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例如,投资方以一项固定资产出资取得对被投资方的权益性投资,对投资方来说,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换入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 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被投资方来说,则属于接受权益性投资,不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提问人:gotoschool_ 时间:2022-09-01 10:32:18
陈老师:
那如果换出资产是长期股权投资,换入固定资产的话,是按照非货币型资产交换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吧?换出的长投也不用区分是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或者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吧,谢谢陈老师的答疑
回答人:chenyiwei
要考虑换出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还是联营企业的?换出后,对该被投资企业是否还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据此,优先遵循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报表、金融工具等准
则的规定。
请教陈版:带保底回购钒电解液计提折旧问题
3045、请教陈版:带保底回购钒电解液计提折旧问题
提问人:ttbeast 时间:2022-08-30 16:11:12
如题:A公司拟购入钒电解液(电池其他组件另行购买,不在此合同中)用于储能,价值6亿元。
按公开资料显示,钒电解液使用寿命长(理论上是无限期,但钒电池组预计使用寿命20年),充放电过程中不会产生其他的物质,几乎零损耗。 且钒属于贵金属,其价格虽然随市场波动,但预计长期价格能维持保本。
问题1:钒电解液按照电池组的预计使用寿命20年计提折旧,且估计钒电解液残值与现在基本持平,是否可以不计提折旧?
问题2:若在合同中设计回购条款,即出售方在20年后按照不低于现在价格的市场价进行回购,是否可以预计其残值等于目前的价值?(不考虑处置费用)仅考虑钒电解液降价及出售方是否 有能力履行回购义务,从而计提减值准备即可?
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陈版主,问题3-1-1
3046、求助陈版主,问题3-1-1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08-30 16:19:46
求助陈版主,问题3-1-1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
3047、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
提问人:wx_60764ff2e2a1 时间:2022-08-30 17:05:42
陈版您好,请教一个问题。2021 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三)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相关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
益时,对于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
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 方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并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
年报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本期发生向联营企业出售
资产的顺流交易,且应予以抵销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金额大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上市公司在抵销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时,仅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该项顺流交易中,内部交易损益尚未得以对外实现,上市公司确认享有的净损益时应以全部抵销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为基础予以计算。考虑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不应出现负数,可将不足抵销的部分确认为递延收益,待后续实现时再结转损益。
请教下,长投冲到零为止,递延收益怎么确认呢?是投资收益和长投的差额吗?那样就不存在最后一句话“待后续实现时再结转损益。 ”,请教陈版这个金额和分录怎么做呢?谢谢了!
回答人:chenyiwei
此问题可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3-2-134(与合营、联营企业之间的顺流交易未实现损益的抵销)”。中的第一种方法“将权益法看作一种合并报表方法”。
该问题解答目前有两种处理供选择,现在既然官方明确了处理的倾向性意见,后续将据此修改,删除另一种处理方法。
已生产的产品,客户不再要求提供并补偿,是计入销售收入还是作为赔偿款?
3048、已生产的产品,客户不再要求提供并补偿,是计入销售收入还是作为赔偿款?
提问人:bearsissi 时间:2022-08-30 17:54:39
各位老师好,我司与客户A签订协议销售100件产品M,4月1日已完成销售40件,8月因客户原因,不再需要剩下60件产品M,但我司已完成60件产品的生产并留存于我司仓库中。 因此客户提交终止协议,建议按照
①60件产品M,按照原合同约定情况依据对账单(不实物发货)确认收入成本;
②我司按照较低的价格采购入库(不能直接卖给第三方,需再加工才能出售);
③客户按照回款和采购款对抵后的净额付款给我司。疑问:a.上述建议是否合理?确认收入成本?
b.实质是否是支付赔偿款,是否不应该确认收入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新收入准则第四条:“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对于剩下的60件商品,由于控制权未转移给客户,故不符合确认为营业收入的条件。如果该60件商品无其他用途,也找不到其他客户,则应在履行必要程序后进行报废处理,已发生的该60件 商品成本与客户赔偿款的净差额确认为营业外收支。
如果该商品仍有一定价值的,则根据预计的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处理,确认减值损失;客户支付的赔偿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员工持股平台账务处理
3049、员工持股平台账务处理
提问人:会计小卒 时间:2022-08-30 18:13:05
陈老师您好@chenyiwei,被审计公司进行股份支付-员工持股计划,目前已过户到员工持股平台,后续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统一卖出。
目前遇到的问题是:由于员工离职原因导致授予给员工的股份无法行权,这部分股票因为已经过户到员工持股平台,无法注销掉(目前法理上不可行),这部分股票如何账务处理呢?可否将
该部分股票直接卖出,将价款打回公司,公司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呢?
回答人:chenyiwei
该处理的可行性建议咨询律师意见。总体上应无重大障碍。公司收到股份的出售价款时,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请教陈版:企业进行无还本续贷是否需要进行会计处理?
3050、请教陈版:企业进行无还本续贷是否需要进行会计处理?
提问人:clb1516 时间:2022-08-30 19:34:21
21年企业借了一笔短期借款,22年企业重新签了相同的借款合同,用来偿还21年的短期借款,22年账上未进行处理,将21年的借款数一直挂在期初余额,无流水,无借据,仅签了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保证合同,请问陈版主是否合适?
回答人:chenyiwei
本质上属于原债务的展期,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规范范围。如果延期债务的条款与原借款基本一致,且市场利率无重大变化,则续期时点上新旧债务的账面价值基本 一致。
请教陈版,投资性房地产附属设备更换如何处理
3051、请教陈版,投资性房地产附属设备更换如何处理
提问人:江左徐郎 时间:2022-08-31 00:37:14
A公司是一家商业地产公司,有一幢商业综合体,整租给B企业进行经营。该商业综合体由A公司新建开发,开发完毕后直接转入投资性房地产,一直都是对外出租收取租金。A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现B企业提出,因为该商业综合体的中央空调老化,功能不足继而影响顾客购物体验,希望拆除旧的中央空调,B企业自费购置新的中央空调,旧的中央空调可处置且有残值收入,归A公司所得。中央空调无论新旧,其价值与整幢商业体的价值相比,均不重大。
问题:1、因旧中央空调当年随着开发成本一并转入了投资性房地产,现在拆除,需要减少“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的金额吗?如果减少是按照旧中央空调当时的采购原价减少吗?
关于收取保证金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问题?
3052、关于收取保证金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问题?
提问人:xiaomage1986 时间:2022-08-31 08:05:17
老师,您好,咨询个问题,关于分期购买固定资产的问题,收取保证金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与其对应的现值的差额(也就是损失),为什么要计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我查过准则好像准
则里面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回答人:chenyiwei
保证金合同附属于分期付款购置固定资产的合同,两者是一体的。既然约定保证金在若干年后不计息收回(或冲抵最后若干期的付款),也就是明知并接受其中的资金时间价值损失。因此, 所承担的资金时间价值损失就是为了使得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必要支出,故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提问人:xiaomage1986 时间:2022-09-01 21:31:55
陈老师,您好,昨天问的是分期购买固定资产,收取保证金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与其对应的现值的差额(也就是损失)计入固定资产,是明知并接受其中的资金时间价值损失。因此,所承担的资金时间价值损失就是为了使得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必要支出,故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那么,现在对于固定资产的售后回租业务,实际收到的是货币资金,也涉及到保证金,那么此业务长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与其对应的现值差额(也就是损失)为什么不考虑?
回答人:chenyiwei
售后回租很多时候是纯融资业务,所以保证金的资金时间价值损失实际上是提高了整体融资成本,应体现在后续融资期间的利息支出中,而不能调整租赁资产本身的账面价值。
关于验资
3053、关于验资
提问人:dysonle 时间:2022-08-31 09:59:48
回答人:chenyiwei
不建议。这是验资准则的明确要求,也是实务中公认的惯例。建议将投资款退还给股东,重新规范汇入。
集团内部之间的借款是否需要计提利息
3054、集团内部之间的借款是否需要计提利息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2-08-31 10:21:51
求助陈版主,(1)在子公司申报ipo ,如果集团内部之间如子公司向母公司之间的借款是否计提利息,母公司不在子公司并表内?子公司与孙公司的(子公司借给孙公司 ,孙公司借给子工公司)的借款是否需要计提利息,孙公司在子公司的并表内?(2)是否并表内的集团内的之间拆借因为会抵消,所以可以不计提利息?为何(3)在并表外的关联方,是需要计提利息?为何
回答人:chenyiwei
关联交易必须确保公允性,特别是需对外公开披露的信息的公允性。因此,合并范围内母子公司与合并范围外的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需按市场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母公司与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资金拆借,在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也应按市场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相关利息收入、支出金额显著不重大的情况除外。
请教陈版主:关于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的问题
3055、请教陈版主:关于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的问题
提问人:JUSTCPA 时间:2022-08-31 11:08:17
A公司是一家生产制造企业,其下有一个销售分公司甲,甲分公司原为A公司的一个销售部门,主要负责国际业务,后面单独拆账成立分公司核算,主要从事A公司国际业务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业务模式为甲分公司从A公司采购货物及售后维修件,再对外销售,客户包括A公司的国际子公司及其他第三方境外经销商。现A公司的母公司B公司成立一家新公司乙公司,打算将甲分公司的主要资产负债及人员(下称“资产包”)注入乙公司中,即乙公司向A公司购买甲分公司的资产包,如果乙公司购买的并非甲分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其中甲分公司的主要负债为对A公司 的应付款,该部分计划不计入资产包),那么乙公司购买的甲分公司资产包是否构成一项业务?如果构成一项业务,乙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是否应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恢复甲分公司合并日前实现的留存收益及比较期财务报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将乙公司购买的甲分公司资产包不作为一项业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转移的范围包括原甲分公司的业务人员、客户关系和长期销售合同,即乙公司将完全承接并延续甲分公司的原有业务,则所转移的资产构成“业务”。是否同步转移存货和往来款并不是判断是否构成“业务”的主要考量因素。在构成“业务”的情况下,乙公司应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处理,追溯调整合并口径的前期比较报表数据(如乙公司无其他子公司,则不追溯)。
陈老师,请教委托出资的会计处理
3056、陈老师,请教委托出资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潘奇奇 时间:2022-08-31 13:42:02
A公司出资 20000 万元成立项目公司C。A公司出资额中 4000 万元为B公司委托A公司出资。A与B协议:
1.B公司按约定的注册资本金缴纳时间打入A公司4000万,并委托A公司将委托投资款以A公司名义实缴项目公司C注册资本,2.因委托投资产生的收益及亏损由A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股东先行承 担后,最终由C公司承担,与A公司无涉。3.委托投资款对应项目公司C利润,由A公司领取后,再以A公司名义缴纳该部分利润对应的税费后支付给B公司,B公司收取税后利润后如涉及相关税费支付的,有B公司自行解决。
以上业务A公司及合并报表上应如何处理?
问题1:A公司账面是否反映20000万的长期股权投资-C及4000万长期应付款-B?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需分析该事项是否属于法律上认可的、有效的股权代持。此问题需咨询律师意见。如果属于可以认可的股权代持,则A收到B的投资款后确认负债,投出并以自身名义代B持有该20%股
权时,将投资款冲减该项负债,此时账面上不体现代持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对应的负债,但仍需体现相应的资金流水情况。
如果不是有效的代持,则如主帖所述,A公司账面需反映20000万的长期股权投资-C及4000万长期应付款-B;A公司合并报表中视同全资子公司处理,并将依据协议约定B在C中应享有的权益
确认为少数股东权益。
求助陈版主:上市主体的控股股东的收入确认是否纳入上市审查范围
3057、求助陈版主:上市主体的控股股东的收入确认是否纳入上市审查范围
提问人:chenq0811 时间:2022-08-31 14:27:05
陈版主,基于上市规划,甲公司联合第三方一起新设A公司作为上市主体。甲公司是A公司的控股股东,甲公司将其发展较好的业务转移到A公司。A公司在上市审查时是否会关注甲公司的收入确认相关事项?如果会关注,是只关注A公司报告期期间吗?A公司成立前甲公司的收入确认相关事项会关注吗?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尤其是考虑:该母公司与拟上市公司业务是否属于同行业、是否遵循相同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使用相同或类似的IT系统和管理流程等。即,母公司在这方面的问题是否会对拟上市公司也产生影响。
疫情下的租赁豁免
3058、疫情下的租赁豁免
提问人:wx_5cbd6a2767a5 时间:2022-08-31 14:27:53
请教陈版主,
公司22.4.1签了一个季度预付房租的租赁合同,租赁期2年,由于疫情原因,22.4.1-9.30的房租豁免。
IFRS下,由于对疫情下的房租豁免的简化处理有效期至22.6.30.
那对于该部分豁免的房租,是要分段处理吗?比如4.1-6.30的可以简化,直接冲减费用和lease liability,7.1-9.30的适用modification,在7.1进行会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我理解可以这样处理。
求助陈版主!!!预计负债相关问题
3059、求助陈版主!!!预计负债相关问题
提问人:Dimeko 时间:2022-08-31 14:36:30
A公司于上年将自有的厂房出租给B公司,在未与B公司达成协商的情况下,A公司因厂房征用私自拆除了厂房,并将B公司的约200万的生产设备拆除放在自己仓库里。 B公司起诉A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分为两项:1.资产损失;2.资产产生的收益损失 。损失合计300万。 现法院一审判决,A公司向B公司赔偿300万经济损失,其中资产损失200万,资产产生的收益损失100万。
问:请问A公司在一审判决下来后,是否可以同时确认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以下A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A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100万
固定资产 200万
贷:预计负债 300万
其中资产的价值系由独立评估机构评估而得。
谢谢陈版主!
回答人:chenyiwei
该被拆卸的设备虽经过评估,但目前并未由本企业实际控制和享有其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故不应确认为本企业的固定资产。建议可调整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时,对其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应注意核实;对最终获取其控制权的可能性、取得过程中是否需发生额外成本和税费等问题,需注意咨询律师意见。
提问人:Dimeko 时间:2022-09-06 14:55:36
请问是否可以如A公司的会计处理,将或有资产和预计负债抵消后计入损益? 是否需要在一审判决时,将预计负债300万全部计入营业外支出? 而在取得资产所有权后确认或有资产及营业外收入? 资产所有权的取得是否应该通过A公司与被告之间签署相关协议来获得。不能仅凭一审判决中规定资产损失200万由A公司承担,则A公司拥有对这些资产的处置权和所有权?
回答人:chenyiwei
在合理保证被拆卸设备收回的可能性及其价值,并合理预计收回过程中需承担的税费的前提下,可以按净额列入营业外收支。
其他综合收益如何处理
3060、其他综合收益如何处理
提问人:xflcpa123 时间:2022-08-31 18:16:56
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
母公司成立子公司后,由于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计量改为按公允价值计量,子公司单家报表中有其他综合收益科目 ,随之合并报表中会形成其他综合收益数据。处置子公司时,其他综合收益将同步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请问:其他综合收益数据不再合并,对合并报表处置子公司确认投资收益时是否有影响。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属于可以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故在处置该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时,应将该项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
同控下股权转让商誉的折算汇率
3061、同控下股权转让商誉的折算汇率
提问人:fanwjwjsh 时间:2022-08-31 18:51:44
求助陈版:
五年前,境外公司A从境内第三方收购了B公司,收购时产生了商誉和土地增值,土地增值记入了无形资产。A公司按收购时的汇率折算商誉和无形资产作为长投入账,此后A和B以美元为本位
币做合并报表。
今年,同一集团内,境内C公司(属于A的子公司)从A手中收购了全部B的股权。C和B用人民币为本位币做合并。
请问:
1)商誉和无形资产的净值应该按照哪个时点(C收购时还是A收购时)的汇率折算,记入C的长投?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第五条:在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因此,对合并方C而言,应假设将其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A公司各项资产、负债账面价值按照合并日即期汇率折算到人民币(C企业的本位币),以此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确定依据。
请教陈版主:受托研发收入的处理
3062、请教陈版主:受托研发收入的处理
提问人:带带鸭嘴笔 时间:2022-08-31 20:15:49
陈版主,一家汽车零部件公司受客户汽车主机厂所托,从事零部件开发及后续供货,合同未明确约定研发知识产权的归属,在研发定点意向书中,只约定了汽车厂家会对零部件公司研发支出补偿,但补偿金额和补偿时点未定。目前,研发已经完成,研发费用在过去两年7000万,均已在费用发生时费用化,产品现在也已量产,在量产后,零部件公司与汽车厂家签订了产品开发协 议,共可回收6000万元,将在2年内分3期支付。产品生命周期五年。
请问零部件公司在签订产品开发协议后,应如何做账?请问以下处理方式是否恰当?非常感谢!
在签订产品开发协议时,借:应收账款 6000万元,贷:其他非流动负债(还是递延收益or合同负债?) 6000万元收款时,借:银行存款 1000万元,贷:应收账款 1000万元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之“2-8 定制化产品相关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判断该项研发项目应属于“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为客户研发、生产定制化产品。客户向企业提出产品研发需求,企业按照客户需求进行产品设计与研发。产品研发成功后,企业按合同约定采购量为客户生产定制化产品”的情况。根据监管指引,该种情形的处理原则为:“对于履行前述定制化产品客户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研发支出,若企业无法控制相关研发成果,如研发成果仅可用于该合同、无法用于其他合同,企业应按照收入准则中合同履约成本的规定进行处理,最终计入营业成本。若综合考虑历史经验、行业惯例、法律法规等因素后,企业有充分证据表明能够控制相关研发成果,并且预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应按照无形资产准则相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研发支出予以资本化。”
因此,在签订产品开发协议后,实际发生的研发支出应在“合同履约成本”科目中归集,在确保成本可收回的前提下,期末可将累计归集的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到研发完成,模具通过客户(整车厂)验收时,应评估累计的7000万元成本除了协议约定的6000万元以外,剩余部分能否通过后续量产产品的加价等方式回收。如果可以,则按照7000万元确认产品开发收入,6000万元为 应收账款,剩余1000万元为合同资产。同时将7000万元的开发成本全部结转营业成本(全部结转营业成本的做法,不论成本能否回收,都是需要做的)。后续通过量产零部件的销售收回该1000万元时,将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并相应收回。
提问人:带带鸭嘴笔 时间:2022-09-03 01:37:38
陈版主,由于在之前年度研发活动进行时,尚未与客户签订产品开发协议(研发订单),并且,基于公司预期,在当时并不确定成本能够收回,但是基本确定公司无法控制相关研发成果,那么,请问在研发活动进行时,应该将研发支出计入合同履约成本还是直接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另外,如果之前的研发支出已计入其他业务成本,那么在第二年产品开发协议签订时,即确定可以收回,或部分收回研发成本时,之前已计入损益的研发成本是否还需调整?
关于研发回收的收入小于合同履约成本时,是需要计提减值,还是按照负毛利计入损益?如果之前年度的支出已在发生当期计入成本,那么还需要对之前年度的支出进行调整吗?
最后,如果在研发活动进行中,已与客户签订了研发回收合同,回收金额与预计支出金额一致,相关支出是否可以直接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相关收入是否可以随着成本的发生而等额确认? 非常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是定制化开发,则按照常理,在开发过程中,即使尚未签订书面合同,事实上双方对合作的主要条款也应当已经基本达成了共识。在此情况下,仍建议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如果在此过程中对成本能否回收有疑虑的,则开发支出直接计入当期的营业成本(主营或其他),无对应收入。
在第二年产品开发协议签订时,即确定可以收回,或部分收回研发成本时,之前已计入损益的研发成本不再调整,即后续只有收入而无对应的成本。
鉴于之前年度的支出已在发生当期计入成本,未形成资产,故后续不涉及对这部分支出计提减值的问题。
如果在研发活动进行中,已与客户签订了研发回收合同,回收金额与预计支出金额一致,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新发生的开发成本可以估计其可收回性,考虑能否确认为资产。但对前期已计入损益的研发支出不再调整。此类研发活动由于其不确定性较大,不满足新收入准则第十一条所列的任何一种情形,故更大可能性是在研发完成、研发成果通过客户验收时确认研发活动对应的收入。
请教陈版无形资产后续支出资本化问题
3063、请教陈版无形资产后续支出资本化问题
提问人:wangkui9999 时间:2022-08-31 21:14:42
请教陈版
公司对OA软件进行升级,内容包括:
未实现内部交易认定层次问题
3064、未实现内部交易认定层次问题
提问人:23340025 时间:2022-08-31 22:00:35
求助版主,关于未实现内部交易层次划分的问题
正常情况下内部交易是同集团内公司或联营公司之间直接进行的交易,如果某种商品需要产业链加工,销售的商品通过中间的多个外部公司加工过度后又由本集团相关主题(含子公司或联营公司)购入,此时应如何辨别是否要考虑“未实现内部交易抵消”问题呢?
如:集团内某子公司A本期对外销售一部分特殊的原料或服务给外部公司S,用于S公司/其他外部公司购建、流通一批将来会销售给该集团内其他公司(联营公司or子公司)的商品,这商品最
终又有一部分销售给了本集团
集团内A→S公司/其他外部公司产业链加工或流通流程→集团内B公司(可能是子公司or联营公司) 感觉如果无差别的都考虑内部交易问题,如果中间的产业链环节很长,似乎并不好实现。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卖出时,根据协议约定(例如存在一揽子交易)或者事实情况(例如该加工产品的特殊用途)等因素判断,所出售的产品最终会回到本集团内,则出售给外部企业再将加工后产品购回的安排实际上是委托加工,应在合并报表层面体现委托加工的处理效果,即抵销出售方的内部收入和成本,以及未实现毛利;从外部购回的成本超出对外出售价格的部分作为委托加工成本。
实务中如果此类交易规模较大,即使在物流方面没有明确的对应关系,也要谨慎考虑是否在合并报表层面按照内部交易进行抵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