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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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
- 作者: 陈奕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技术总监)
- 时效性: 本文为个人专业观点,仅供学习参考,不构成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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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版主(陈奕蔚老师)答疑历史文章(2022年10月)
为何其他股东同意由A公司负责B的公章保管、日常业务审批、控制银行账户等?
5、为何其他股东同意由A公司负责B的公章保管、日常业务审批、控制银行账户等?
提问人:Lucas_He 时间:2022-10-28 09:48:06
经过了解,情况如下:
分工管理,个人股东平常在外出差,无法随身携带等原因。
5、分工管理,个人股东平常在外出差,无法随身携带等原因。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好多yu123 时间:2022-10-11 10:33:59
陈版主,请问一下,A公司5月收购B公司80%股权,因此享有B公司与某矿山相关的权利,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根据矿山的矿资源储量确定(分不同的档次,假设第一档,则购买价款为1000 万;第二档购买价款为2000万,以此类推),目前仅支付了1000万并与5月31日完成了股权登记变更,待后续矿资源储量确定后,在依据所在档次追加的价款,请问该种情况下,1、后续需 要追加的对价是否属于或有对价,在合并日是否需要对该可能支付的对价进行账务处理;2、在合并日如何确定合并成本与合并商誉,后续储量确定后,被收购方的公允价值可能会发生变化, 这种情况下合并成本或者合并商誉怎么调整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建议先按照暂定交易价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后续矿山的储量确定相应调整交易价格时,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和剩余的股权收购价款即可。
如果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取得其矿山,则属于对“单一资产实体”的收购,可通过集中度测试,故被收购方不构成业务,收购不会形成商誉。在收购方合并报表层面,先按照暂估的收购成本确
认“无形资产——探矿权”,后续收购成本随着储量确定,相应最终确定时,调整该项无形资产在合并报表层面的价值即可。
提问人:denghaifu 时间:2022-11-15 14:36:48
回答人:chenyiwei
要。
同理,作为对续租选择权的估计发生变化处理,应采用2)“2021年末按照2021.12.31-2026.12.31的预估期重新确认使用权支持及租赁负债,并调整2021年末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的账面 价值。若公司2022年末估计将续租至2027.12.31,则继续按照前述方法执行”。
2、同理,作为对续租选择权的估计发生变化处理,应采用2)“2021年末按照2021.12.31-2026.12.31的预估期重新确认使用权支持及租赁负债,并调整2021年末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的账面 价值。若公司2022年末估计将续租至2027.12.31,则继续按照前述方法执行”。
提问人:wx_635b3e159e42 时间:2022-10-28 10:34:12
请教陈版主,如果企业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10月15日-2022年10月14日和2022年10月15日-2023年10月14日,从合同来看其实不能满足租赁准则豁免条件,2021年审计并未对该
租赁标的进行使用权资产的确认,以“短期租赁”将其豁免,2022年审计时我应该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小会计先生 时间:2022-11-08 00:02:00
陈老师及各位大神好,想请教一个关于租赁准则的问题:我们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了3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具体以5年为一个付款周期,目前仅约定第一个5年每年的租金为140万元,下一 个5年的租金需在上一周期届满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确定,此情形下,可否认定租赁期为30年,租赁付款额为700万元,按照140(P/A,i,5)折现并以该金额确认使用权资产?或者认定租赁期为30年,租赁付款额为4200万元,按照140(P/A,i,30)折现并以该金额确认使用权资产?或者是别的方式确认?我觉得后续未确定的租金既不属于可变租赁付款额,也不属于实质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后续租金不确定的情况下可以认为在30年的租赁期中可以确定的租赁付款额就是第一个周期需要支付的700万元并按第一种方法折现并确认使用权资产,感谢陈老师及各位大神指教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确定租赁期,即当前5年期满后租金的重新协商是否意味着后25年的租赁是可撤销的。如果是不可撤销租赁期,则按30年确定,依据当前租金水平估算后续租赁付款额及其现值。以后 如果重新协商调整了以后年度的租金的,则按租赁变更处理。
你的“后续未确定的租金既不属于可变租赁付款额,也不属于实质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后续租金不确定的情况下可以认为在30年的租赁期中可以确定的租赁付款额就是第一个周期需要支付的
700万元并按第一种方法折现并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理解在实务中可以接受。
双方为长期合作关系,代管情况较少,但曾发生过,目前无书面验收文件。 困惑点:能否确认收入?如不能确认,缺少哪些必要材料?确认收入的风险高低?
3、双方为长期合作关系,代管情况较少,但曾发生过,目前无书面验收文件。 困惑点:能否确认收入?如不能确认,缺少哪些必要材料?确认收入的风险高低?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对照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中“售后代管商品”的相关指引,考虑控制权是否已转移。原文如下:
售后代管商品是指根据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已经就销售的商品向客户收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利,但是直到在未来某一时点将该商品交付给客户之前,仍然继续持有该商品实物的安排。实务中,客户可能会因为缺乏足够的仓储空间或生产进度延迟而要求与销售方订立此类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尽管企业仍然持有商品的实物,但是,当客户已经取得了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即使客户决定暂不行使实物占有的权利,其依然有能力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因此,企业不再控制该商品,而只是向客户提供了代管服务。
在售后代管商品安排下,除了应当考虑客户是否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之外,还应当同时满足下列四项条件,才表明客户取得了该商品的控制权:一是该安排必须具有商业实质,例如,该安排是应客户的要求而订立的;二是属于客户的商品必须能够单独识别,例如,将属于客户的商品单独存放在指定地点;三是该商品可以随时交付给客户;四是企业不能自行使用该商品或将该商品提供给其他客户。实务中,越是通用的、可以和其他商品互相替换的商品,越有可能难以满足上述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对尚未发货的商品确认了收入,则企业应当考虑是否还承担了其他的履约义务,例如,向客户提供保管服务等,从而应当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
【例23】2×18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其销售一台设备和专用零部件。设备和零部件的制造期为2年。甲公司在完成设备和零部件的生产之后,能够证明其符合合同约定的规 格。假定在该合同下,向客户转让设备和零部件是可明确区分的,因此,企业应将其作为两项履约义务,且都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2×19年12月31日,乙公司支付了该设备和零部件的合同价款,并对其进行了验收。乙公司运走了设备,但是,考虑到其自身的仓储能力有限,且其工厂紧邻甲公司的仓库,因此,要求将零部 件存放于甲公司的仓库中,并且要求甲公司按照其指令随时安排发货。乙公司已拥有零部件的法定所有权,且这些零部件可明确识别为属于乙公司的物品。甲公司在其仓库内的单独区域内存放这些零部件,并应乙公司的要求可随时发货,甲公司不能使用这些零部件,也不能将其提供给其他客户使用。
本例中,2×19年12月31日,设备的控制权已转移给乙公司;对于零部件而言,甲公司已经收取合同价款,但是应乙公司的要求尚未发货,乙公司已拥有零部件的法定所有权并且对其进行了验 收,虽然这些零部件实物尚由甲公司持有,但是其满足在售后代管商品的安排下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条件,这些零部件的控制权也已经转移给了乙公司。因此,甲公司应当确认销售设备和零部件的相关收入。除此之外,甲公司还为乙公司提供了仓储保管服务,该服务与设备和零部件可明确区分,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例24】A公司生产并销售笔记本电脑。2×18年,A公司与零售商B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其销售1万台电脑。由于B公司的仓储能力有限,无法在2×18年底之前接收该批电脑,双方约定A公司 在2×19年按照B公司的指令按时发货,并将电脑运送至B公司指定的地点。2×18年12月31日,A公司共有上述电脑库存1.2万台,其中包括1万台将要销售给B公司的电脑。然而,这1万台电脑 和其余2000台电脑一起存放并统一管理,并且彼此之间可以互相替换。
本例中,尽管是由于B公司没有足够的仓储空间才要求A公司暂不发货,并按照其指定的时间发货,但是由于这l万台电脑与A公司的其他产品可以互相替换,且未单独存放保管,A公司在向B 公司交付这些电脑之前,能够将其提供给其他客户或者自行使用。因此,这1万台电脑在2×18年12月31日不满足售后代管商品安排下确认收入的条件。
提问人:dxnb123 时间:2022-10-12 10:10:02
被审计单位在2017年与客户签订了销售合同,根据客户要求生产了一批定制化产品,但由于相关产品市场遇冷,客户一直未要货也不付款,公司对其提起诉讼,于2022年胜诉并收到对方支付 的货款,但由于相关产品已没有多少价值客户未来提货也未要求公司把货物送过去,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在2022年确认收入。项目组认为既然公司已经胜诉并收到货款,那么相关产品所 有权已经归属于客户,应该按照售后代管商品处理,并且满足相关条件(一是该安排必须具有商业实质;二是属于客户的商品必须能够单独识别(定制化产品);三是该商品可以随时交付给客户;四是企业不能自行使用该商品或将该商品提供给其他客户),应该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由于产品未经过正常销售途径交付给客户,也就是客户并未取得商品控制权,应视作本企业将相关存货报废、取得客户补偿款方式处理。可将客户补偿款与存货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提问人:15687616946 时间:2022-11-18 11:44:59
会计新手,有几个问题向大家请教,我们公司是做下水道疏通、洗衣机清洗、开锁换锁的服务平台,客户在我们平台下单,维修师傅在我们平台接单,获得收入由公司、维修师傅、分销商三方分摊,公司目前一个月提现1次,维修师傅和分销商可随时提现(我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问题如下,请您帮忙解答:
我看到您其他的回答很多是说虽然这类理财保本但是收益浮动,不能通过合同现金流测试,但是如果利率设置的幅度很宽,通常不会发生超出预期范围,因此可以将此类结构性存款作为定期存款核算(是放到银行存款李明,利息收益确认财务费用嘛)?
2、我看到您其他的回答很多是说虽然这类理财保本但是收益浮动,不能通过合同现金流测试,但是如果利率设置的幅度很宽,通常不会发生超出预期范围,因此可以将此类结构性存款作为定期存款核算(是放到银行存款李明,利息收益确认财务费用嘛)?
谢谢陈版主~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c770666 时间:2022-10-09 10:36:25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ananand 时间:2022-10-21 10:20:35
请教陈版,如果结构性存款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收到的利息列报为投资收益,那么收到利息现金流应该放到“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还是“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有关的现金”
回答人:chenyiwei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这种情况下,研发材料的成本扣减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应计入研发支出。提问人:liushangshen5 时间:2022-10-16 103653
提问人:liushangshen5 时间:2022-10-16 10:36:53
陈版,关于之前求助您的这个问题,我发现有几个新申报或已过会的同行业公司,很明显没有按照准则解释15号的要求执行,这在审核中一般会有什么特殊考虑吗?
比如正在问询中的“京磁股份”,已过会的“中科磁业”,都从事贵重金属的制造,研发即使形成废料,材料的价值极高,不可能直接报废,大概率是重复利用。根据上述公司的收入规模判断,公 司的研发—材料费不可能这么多
回答人:chenyiwei
不清楚具体情况,仅仅看公开信息也很可能不能得出确定结论。建议进一步收集该等公司的研发支出构成等相关信息,也不排除其研发支出原本就较大(即使扣除了贵金属材料的可回收价
值)。
代采购的原材料不满足总额法计入收入、成本的条件。理由如主帖所述。提问人:jdm0109 时间:2022-10-09 092922
提问人:jdm0109 时间:2022-10-09 09:29:22
这倒不是里程碑付款。上面的里程碑是每一个环节都单独收费,倾向认为各部分独立,那么在此基础上,只要完成了每一部分即可确认相应部分的收入? 并且因项目由母公司提供,研发技术什么的也是母公司主导、所需资料、工艺子公司也可运用母公司已有的部分,那么按照产出法或投入法是否就比较合适?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每个环节之间独立性较强,则可能每个环节都是一个单独的履约义务,这样就可以“只要完成了每一部分即可确认相应部分的收入”。但实务中这种可能性不大。
提前回购的,按加速行权处理,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3、提前回购的,按加速行权处理,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请教陈版,我的上述理解是否准确?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hrtsex 时间:2022-10-11 19:53:03
再次请教陈版:
这种安排首先要关注是否违反独立性原则。仅就技术层面而言,此时仍应将直接负责评估的团队视为外部专家,另外由其他内部团队对评估工作和结果进行复核;或者注意利用该评估机构
2、这种安排首先要关注是否违反独立性原则。仅就技术层面而言,此时仍应将直接负责评估的团队视为外部专家,另外由其他内部团队对评估工作和结果进行复核;或者注意利用该评估机构
内的质控团队的工作。
提问人:zhs7403 时间:2022-10-06 16:46:47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第三条之(二):“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以及本准则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请问,如果“风险投资机构具有控制,是否按照33准则直接纳入合并范围即可,无其他特殊考虑因素?
回答人:chenyiwei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中的“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这一概念,在很多情况下与合并报表准则中的“投资性主体”概念重叠。根据合并报表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 主体,则母公司应当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应当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该项长期待摊费用(装修)的入账价值应按150万元计算。 提问人:740438204 时间:2022-10-31 171626
提问人:740438204 时间:2022-10-31 17:16:26
回答人:chenyiwei
联营模式下实际上也存在场地租赁关系。只有完全的买断经销(商场自营)才不含租赁。
若是作为货币资金,利息收入作为经常性损益,且不交增值税;若是作为金融资产,利息收入作为非经常性损益,且需交增值税;
3、若是作为货币资金,利息收入作为经常性损益,且不交增值税;若是作为金融资产,利息收入作为非经常性损益,且需交增值税;
烦请陈老师解答,非常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此问题的基本思路可以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5-2-4(关于定期存款能否作为现金以及在期末能否计提利息收入)”所述原则处理,即首先考虑持有意图以及有无持有至到期所需的
财务能力。
3年期大额存单如果有明确的持有至到期的意愿和财务能力,则属于非流动资产,应列报为债权投资或者其他非流动资产,并且期末可以计提利息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如果没有明确的持有至到期的意图,而是提前支取,则视同活期存款处理。
如果有转让意图,则需考虑银行提供的转让平台上的交易是否活跃,有无足够的成交可能性,在此基础上考虑是否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或者其他债权投资。
提问人:xiaolulu66 时间:2022-10-11 14:18:56
感谢陈老师的回复!
公司没有明确持有至到期的意愿,由于提前支取只能按活期利率计息,公司很大可能在到期前采用转让的方式,提前收回本息。此种情况下,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
由于该大额存单的公允价值,难以实时获取,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利息收入时做 借: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此时“其他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成本+利息调整,视作是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即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不再做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分录,处置时,收回金额大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入投资收益,即该大额存单的利息从持有至出售,分期确认在每月。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请陈老师指导,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xiaolulu66 时间:2022-10-12 17:07:32
感谢陈老师回复!日后转让利率很大可能是低于现在约定的3.45%,如果等于或高于3.45%,其他客户接收公司转让的大额存单和直接在银行办理大额存单相比,则无利可图,即难以实现转 让,但日后转让利率定多少,暂时也无法确定,预计略低于3.45%,作为对下一个接收的客户的让利。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转让价格将低于3.45%,但不能估计降低的幅度,则基于谨慎考虑,建议按活期利率计息作为公允价值。
将这些库存股再授予在职员工时,作为一项新的股份支付处理,同时按照本次授予价格再确认回购义务相关负债(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同时,将此前库存股账面价值调整到本次授予价格(借贷:库存股,贷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后续对于该次新授予的会计处理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第五条相关规定一致。
2、将这些库存股再授予在职员工时,作为一项新的股份支付处理,同时按照本次授予价格再确认回购义务相关负债(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同时,将此前库存股账面价值调整到本次授予价格(借/贷:库存股,贷/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后续对于该次新授予的会计处理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第五条相关规定一致。
提问人:一云 时间:2022-10-10 16:44:56
陈老师:他家不是基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条款进行的回购。企业是这样账务处理的:
向员工授予库存股时, 借: 银行存款
2、向员工授予库存股时, 借: 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股份支付费用
贷:库存股
————–陈老师: 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的时候,没有确认资本公积,这样做,对吗?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一云 时间:2022-10-16 15:57:34
陈老师:那该如何账务处理呢
回答人:chenyiwei
授予限制性股票: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按激励对象的行权价款)
2、授予限制性股票: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按激励对象的行权价款)
同时:按照原回购价格与授予价格的差额:借/贷:库存股,贷/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提问人:一云 时间:2022-10-24 16:13:54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一云 时间:2022-11-03 09:36:41
回答人:chenyiwei
这就是常规的股份支付费用的确认,即以授予价格低于授予日股份公允价值的差额计量股份支付费用,在授予日一次性确认或者在等待期内摊销确认。
A自营停车场时,应将停车场部分对应的折旧计入营业成本,与停车费收入配比。提问人:xiaolulu66 时间:2022-10-11 181216
提问人:xiaolulu66 时间:2022-10-11 18:12:16
感谢陈老师的回复!
B公司购入停车场后自己经营,通过提供停车服务赚取收入,和自营旅馆饭店类似,同时,又存在区别,自营旅馆饭店是按提供服务开具服务费发票;但自营停车场,是按租赁业开具租赁发票,虽然是自己经营,但停车场经营本身是租赁性质的业务, 在“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二者间如何判断?
烦请陈老师指导,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仍不同于一般的租赁,除了出租车位使用权以外,还有其他重大的配套服务。这也是不能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原因。
母公司用未资本化的软件著作权投资子公司如何账务处理?
3443、母公司用未资本化的软件著作权投资子公司如何账务处理?
提问人:ZHUCF@123456 时间:2022-10-01 11:36:21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1-2-16(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子公司或对子公司增资的问题——以账面价值为零的无形资产出资)”。
请教陈版关于三阶段法的疑问
3444、请教陈版关于三阶段法的疑问
提问人:wx_5bc6d4c134fe 时间:2022-10-01 18:19:22
陈版主好,请教一个关于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问题。
根据准则规定,对于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没有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不考虑简化处理),按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查看了部分上市公司的年报,其他应收款按按账龄计提属于第一阶段,例如下图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中的组合计提与三阶段之间的对应关系分析,可参考《计学精要2021》P515~517,尤其是其中的“组合划分和三阶段分类的对应关系”部分。
请教陈版关于应收款项融资的问题
3445、请教陈版关于应收款项融资的问题
提问人:wx_5bc6d4c134fe 时间:2022-10-03 14:37:22
根据新22号准则,应收账款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应分类为FVOCI,列报与应收款项融资。如果这类应收款项数量较大的话,期末聘请评估机构对公允价值逐项评估可能成本较大而不太可行。因此,是否可以以公司既定的会计政策计算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作为期末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呢?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应收款项融资”是依据CAS 22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中的流动资产部分,即该类金融资产中预计在一年内到期或收回的部分。由于期限较
短,市场利率变动对其公允价值的影响不明显,最主要的因素还是债务人信用风险的影响。因此其公允价值与摊余成本基本接近。
另外,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之“2-10 金融资产管理业务模式中”出售”的判断标准”:“如果一项金融资产对外”出售”但并未终止确认,意味着企业仍将通过收取该金融资产存续期内合同现金流量的方式实现经济利益,该种业务模式不满足”通过持有并出售金融资产产生整体回报”的情形。因此,金融资产管理业务模式中”出售”,应当是满足会计终止确认条件下的 金融资产出售行为。”。根据该条规定,事实上只有信用良好的大型商业银行(如“6+9”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才能被归入该类别,因此实务中对该类金融资产计提坏账的情况都很少见。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顺流交易合并报表第二年为什么无需编制抵消分录
3446、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顺流交易合并报表第二年为什么无需编制抵消分录
提问人:wx_5e034f077db3 时间:2022-10-03 16:26:22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可以看下这篇文章:https://www.doc88.com/p-510799870516.html。感谢这位网友将此前我在本版面上对于权益法下交易抵销问题的回复进行了汇编。
根据“合并报表中的权益法核算本质属于单行合并”的基本观点继续往下分析:在顺流交易发生的第二年,联营企业将从本企业购入的存货全部对外销售。如果该交易原先发生于母子公司之间, 则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应当是(根据第二年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金额):借:年初未分配利润,贷:营业成本。这里的“营业成本”是内部交易买方个别报表中的营业成本,借此将其个别报表层面虚增的营业成本冲减掉。而如果换到投资方和联营企业之间,则以“投资收益”替换上面抵销分录中的“营业成本”,即:借:年初未分配利润,贷:投资收益。而该笔分录在第二年个别报表层面的权益法核算中已经做过了(第二年个别报表层面的权益法核算中要将上年度抵销的顺流交易损益再调整回来,贷记投资收益)。所以在合并报表层面自然也就不再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整了,也就是你说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顺流交易合并报表第二年无论存货对外售出多少,均无需编制抵消分录。”
请教陈版,关于职工薪酬
3447、请教陈版,关于职工薪酬
提问人:zzy961110 时间:2022-10-03 23:11:27
请教陈老师,关于货币性资产
3448、请教陈老师,关于货币性资产
提问人:gotoschool_ 时间:2022-10-04 00:36:14
陈老师您好:
回答人:chenyiwei
合同资产(PPP会计模式下将形成无形资产的“合同资产”除外)和租赁应收款的标的都是特定金额的货币,其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也和持有货币一样,主要是购买力变动风险。所以合同资产和租
赁应收款也属于货币性资产。至于合同资产的收取还取决于时间流逝以外的额外条件,并不影响其属于货币性资产的判断。
请教入账科目
3449、请教入账科目
提问人:kdw777 时间:2022-10-04 08:59:37
各位好,公司有一项支出,内容为:【为鼓励各优秀妇女阵地持续为妇女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市妇联给予每个阵地2000元专项活动经费,活动经费仅用于2022年四新领域优秀“妇女微家”开 展对妇女的服务工作】。公司于9月初开展一次妇女活动,参加人数30人,活动单价88元/人/次,本次实际报销金额2640-2000=640元,请教640元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还是管理费用合适?谢 谢大家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建议计入管理费用。
陈老师,对联营企业往来计提的坏账准备确认投资收益时是否需要按顺流交易进行核算
3450、陈老师,对联营企业往来计提的坏账准备确认投资收益时是否需要按顺流交易进行核算
提问人:qxbdzh 时间:2022-10-04 15:21:37
B公司是A公司持股30%的联营企业 ,应收A公司1000万元,并计提了预期信用损失100万元,那么A公司在确认对B公司的投资收益时,是否需要按照未实现的内部交易(顺流交易),对B公司确认的信用损失按持股比例增加(转回)投资收益30万元?即:借长期股权投资30万元,贷投资收益30万元;
相反,如果A公司应收B公司1000万元,并计提了100万元预期信用损失,那么在确认对B公司投资收益时,是否需要转回30万元投资收益,并减少合并层面的预期信用损失30万元?即:借预 期信用损失30万元,贷投资收益30万元。麻请陈老师给予指导。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不应抵销此类联营企业与投资方企业之间的坏账损失,即不应滥用“单行合并”。主要考虑是:坏账准备是建立在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评估的基础上,而投资方与联营企业之间的应收款项并未按比例抵销,相应地,与之对应的坏账准备也不应抵销;而坏账准备的增减变动又和利润表中的预期信用损失存在勾稽关系。
请教陈版和各位,商业承兑汇票逾期与应收账款逾期对减值影响
3451、请教陈版和各位,商业承兑汇票逾期与应收账款逾期对减值影响
提问人:phlr999 时间:2022-10-04 16:08:20
请教陈版和各位大神,某公司按照账龄为基础,综合考虑客户预期信用风险,来计提金融工具和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一般而言,如果其他因素都一样,应收票据-a公司(商业承兑汇票)逾期了,应收款账-B公司逾期了,其他应收款-C公司逾期了,假设三者账龄一致、逾期时间一样,A、b、C三公司其他预期信用风险类似,是否计提减值的金额三者是基本一致,还是理论上而言,票据减值>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
回答人:chenyiwei
既然“假设三者账龄一致、逾期时间一样,A、b、C三公司其他预期信用风险类似”,则三个债务人评估的预期信用损失风险是类似的,相应地,针对同一债务人的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应当一致。
当然,上面的讨论没有考虑有部分应收款项可能有担保,或者有其他增信安排的情况。如果实务中针对同一债务人的应收款项中,部分有担保或享有其他增信,则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不同,相
应地需计提的坏账准备可能也有差异。
求助陈版 软件使用费
3452、求助陈版 软件使用费
提问人:qfl328 时间:2022-10-04 18:32:28
求助陈版关于软件授权费用的,公司现将自有产品,依据客户的需求做了一部分定制化开发,该软件部署在客户本地服务器,交付产品后,客户无需使用公司的服务器资源即可使用。公司对客户会进行单独的运维收费(运维主要指保证软件产品正常使用相关的工作)和软件授权许可收费,分期收取3年的授权费及2年的运维费(1年免维期),合同未约定产品升级,但约定了如 果产品在授权年限内有改进,将免费给客户进行改进。
根据新收入准则36条,同时满足1)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企业将从事对该项知识 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2)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3)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时,知识产权应按时段法确认收入,否则按照时点确认。因公司的改进不会对产品本身产生重大影响,只是同功能的优化,且北京证监局在会计监管里关于新收入准则产品化软件收入的讨论中认为当软件许可有独立功能,无需后续培训及升级服务也能正常使用时,即便约定了3年的授权许可,也可在交付密钥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该软件部署在客户本地服务器,交付产品后,客户无需使用公司的服务器资源即可使用”,故对现有软件的交付构成一个单项履约义务(时点确认)。后续的技术升级导致软件更新,从主帖所述情况看并不重大,如客户选择不升级,理论上也不影响已被授权的现有软件的使用。
提问人:qfl328 时间:2022-12-06 15:52:14
请教陈版,由于授权费是每年年初收取,合同在1.5年终止,客户认为最后一年的软件授权费没发生,不进行支付,并要求退还第二年半年的授权费(第二年年初支付了第二年全年的),在此
种情形下,3年的软件授权费是否还可以在初始上线时一次性确认?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客户有权根据最终实际使用情况,要求退还未使用部分的服务费,则基于可收回性考虑,还是分段确认,即依据客户已接受服务的期间确认。
应收票据的问题
3453、应收票据的问题
提问人:wx_60764ff2e2a1 时间:2022-10-05 07:21:07
陈版您好,请教一个问题,用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应付账款,应收票据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前是应收票据和应付账款都不作账务处理,备查吗?还是怎么处理呢?,麻烦您了,谢谢!
post_newreply
回答人:chenyiwei
用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应付账款,应收票据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则背书转让时点的账务处理应为:借:应付账款,贷:其他流动负债。后续如果该票据正常到期兑付,则此时本企业的会计分录是:
借:其他流动负债,贷:应收票据。
股权对赌回购处理
3454、股权对赌回购处理
提问人:小哥333 时间:2022-10-06 11:03:03
求助陈版关于存在对赌回购条款时,被投资企业的账务处理。
请教陈版主,折价购买债权相关问题
3455、请教陈版主,折价购买债权相关问题
提问人:qzh周婷 时间:2022-10-06 17:40:55
背景:A公司 报表有其他应付款—长城公司1.07亿,土地1亿,净资产-0.7亿。( 长城公司 其他应收款–A公司1.07亿。) B公司花1.06亿跟长城公司买 其他应收款。 又花7千万买A公司股
权。
问题1: B公司在买长城公司的债权后,账务处理为,
借 其他应收款 –A公司 1.07亿 贷 其他收益 100万 贷 银行存款 1.06亿。 请问陈版主,折价购买债权,差额计入其他收益是否妥当。
问题2: B公司 实际是承债式收购A公司, B公司7千万买A公司股权,有溢价7700万;折价购买债权的100万,是否在B公司合并层面作为溢价的减少?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研发活动产生废品及副产品的成本归集及核酸问题
3456、关于研发活动产生废品及副产品的成本归集及核酸问题
提问人:tuphin 时间:2022-10-07 08:37:19
陈版主好:
15号解释已发布近10个月了,但是目前公司按照该解释进行账务处理仍然存在问题,请陈版主帮忙看看,谢谢。
15号解释里明确了研发活动产生的副产品应当作为存货进行核算,但是如何进行成本确认呢?比如我生产某种产品A和副产品B,如果将成本在A和B中分摊?我是直接按照某种合适的方式,
比如按照产量或者按照原材料占比将人工、折旧、动力进行分摊还是其他更好的方式?
15号解释里没有提到废品,如果我研发过程产生了废品,但是这个废品可以作为原材料继续投入到生产,此时我研发活动产生是否也需要给废品分摊成本,相应的确认为存货成本。
还有个问题,我看有的事务所解释,因为试生产活动或小试活动会产生试产品或副产品,应该将这部分在生产成本核算,然后转到存货,现在问题是,我试产的时候并不能确定是否会产生试产品或产生多少试产品或副产品,此时在生产成本核算是否合适?还是应该先在研发支出归集,待最终形成试产品或者副产品后,按照一种合理的分摊方式,分摊一部分到存货去?
回答人:chenyiwei
通常理解,研发过程中形成的可对外销售的副产品,也可以参照正常量产阶段副产品成本的分摊原则,以其可变现净值作为成本,冲减研发支出。但分摊到副产品的成本不超过其实际耗用的料工费成本的金额。
对于废品,也可以参照上述原则处理。
副产品和废品实际耗用的料工费成本超出上述可分摊成本的差额,理论上应关注其超额耗费是否合理和不可避免,如果属于不可避免的合理支出,则计入研发支出处理;不必要的额外损耗
(如浪费或意外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等其他损益项目。
发生耗费时先通过研发支出归集,后续将可归类为试生产产品(含副产品、废品)成本的金额从中转出,将不必要的耗费或浪费转入营业外支出等损益项目处理。
请教陈版:母公司持有孙公司股权转让给子公司,子公司吸收合并孙公司,合方的会计处理
3457、请教陈版:母公司持有孙公司股权转让给子公司,子公司吸收合并孙公司,合方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wangzimo2014 时间:2022-10-07 10:55:50
请教陈版:母公司持有孙公司股权5%无偿转让给子公司,母公司百分百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原持股孙公司95%股权,获得母公司的5%股后,吸收合并孙公司,合方怎么进行会计处理呢?
回答人:chenyiwei
假设:母公司为A,子公司为B,孙公司为C。
孙公司:作为被吸收方,将其各项资产、负债、权益科目结零。借:各项负债和权益项目,贷:各项资产项目。
3、孙公司:作为被吸收方,将其各项资产、负债、权益科目结零。借:各项负债和权益项目,贷:各项资产项目。
提问人:wangzimo2014 时间:2022-10-12 09:18:08
回答人:chenyiwei
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按处置长投处理,在交易公允的前提下可以确认处置损益;子公司按收购少数股权处理。
【递延所得税】集团内往来减值
3458、【递延所得税】集团内往来减值
提问人:wx_5ecc96af0121 时间:2022-10-07 14:32:08
版主好,
现有集团内A/B两公司,A对B有应收账款100(该应收账款系公允交易下形成),由于B公司信用风险提升,A公司对该100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减值并相应确认了DTA;现在的问题是,A公司单
体报表上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合并报表层面是否应该抵消?若不应抵消,则合并报表层面的税前利润至所得税费用调节表编制不平,该事项该提现在哪个调节项呢?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在合并报表层面,该项内部往来及其坏账准备,以及相关的信用减值损失均已被抵销,所以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费用也应抵销处理。
固定资产退回处理
3459、固定资产退回处理
提问人:ahcoop 时间:2022-10-07 18:27:08
请教陈版主,A公司2018年购买房屋入账固定资产,正常计提折旧,至今尚未办理产证过户,后于2022年原价退回销售方,请问用如下哪种方法处理:
亏损合同认定
3460、亏损合同认定
提问人:wx_6160292c64e2 时间:2022-10-08 11:22:02
请教陈版主:
背景:A和B公司均属于创新药公司,A公司和B公司约定,A公司受托研发M产品,收取费用1000万元,A公司为执行该合同,预期后期合同履约成本明显超过1000万,但看好M产品未来市场 空间,约定享有M产品研发成功后上市销售的利润50%。
问题:请问陈版主,A公司角度,是否将该项合同认为是亏损合同呢?根据亏损合同定义,“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关于这里的预期经济利益,是否需要考虑未来“预期经济利益中包含50%的利润分成”。有人觉得,后期的利润分成时可变对价,收入不确认,这里的预期经济利益也不考虑;有人觉得,如果不考虑这部分预期经济利益,企业根本不会签订这个合同,根本不具备合理的商业理由。想请教陈版主看法。
回答人:chenyiwei
未来的“预期经济利益”应包含后续的可变对价(预计很可能获得的销售分成金额的最佳估计数)。如果不将其纳入,即认定为亏损合同,则不符合双方的商业意图及本案例的实际情况。 后续研发期间,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都应当结合对于研发成功的可能性及其产品商业化前景的重新评估(包括研发成功并获批上市是否存在重大技术障碍,市场上是否已经或即将推出竞品
等),重新评估包含未来收益分成在内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入估计数,必要时可能需确认亏损合同相关预计负债(但预计可能性不大,因为此类研发合同一般都会约定在遇到难以克服的重大技
术障碍或者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终止,以及时止损,即一般不属于不可撤销合同,一般不会走到亏损合同这一步)。
求助陈版主,权益法核算顺逆流交易核算的疑问
3461、求助陈版主,权益法核算顺逆流交易核算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10-08 11:24:09
权益法核算顺逆流交易相关分录是否全部在单体体现,不在合并报表进行调整。即
顺流:借:收入
贷:成本贷:长投
逆流:借:投资收益
贷:存货
回答人:chenyiwei
这些分录是“单行合并”理念的体现,而权益法作为“单行合并”处理仅仅体现在合并报表层面。个别报表层面的权益法只是长期股权投资的一种后续计量方法。所以你说的这两笔分录只能做在投 资方的合并报表中,不能做在投资方的个别报表中。
母公司后成立,子公司先成立,合并报表问题
3462、母公司后成立,子公司先成立,合并报表问题
提问人:gpqg 时间:2022-10-08 12:22:16
请教陈版:某新组建集团公司,其母公司2022年成立,成立时间晚于多数子公司,在首次编制合并报表时,期初数是否要进行模拟合并?
回答人:chenyiwei
需要。参考:http://kjs.mof.gov.cn/zt/kjzzss/ … 0211102_3762826.htm
在母公司设立日之前的合并报表追溯编制,实际上是将各子公司的报表简单汇总后,抵销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和内部交易。就权益类项目而言,应将各子公司的实收资本中归属母公司的
份额均在资本公积中列示,即母公司设立之前虽有合并报表,但该期间合并报表中的实收资本为零。
请教陈版关于政府拨付专项资金及合作研发的账务处理问题
3463、请教陈版关于政府拨付专项资金及合作研发的账务处理问题
提问人:wumin1117 时间:2022-10-08 14:10:31
我单位是由当地市政府和某国有企业共同组建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科技成果二次开发和成果转化,业务模式主要为瞄准卡脖子、国产替代和专精特新等技术领域,与外部项目团队进行合作,对已有一定科研基础的项目提供资金、资源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促进项目的开发及转化,并按约定获取相应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可对外转让或者直接作价入股到成果转化平台以获取收益。市政府除了拨付举办资金外,每年还另外向我单位拨付专项资金3000万,主要用于日常运营和科研项目引进、评估及支持等。现有如下两个问题向陈版请教:
我单位收到政府拨付的专项资金后计入递延收益,专项资金用于日常运营的部分,将递延收益结转至当期损益,若专项资金用于对成果转化平台进行股权投资(符合政府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那递延收益是在投资当期结转至损益还是待股权转让之时再行结转?对此,准则似乎并无明确规定。
我单位在与外单位进行合作研发时,主要以共建非法人实体研发平台的形式开展,非法人实体研发平台由我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项目所需大部分资金由我单位投入,对方负责具体的技术开发工作和小部分资金投入,资金需转至我单位账户统一进行专户管理,无论研发成败均不退还,使用双方投入资金购买的资产在研发结束后均归我单位所有。研发成功后,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比例享有知识产权。请问,我单位收到对方单位转来的资金如何做账务处理?对方希望我们能够开票给他们,方便他们入账,这样我们是否只能确认收入?如果开票,那税目又该是什么才最合适?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建议明确收到拨款的性质,以及是否需要归还。即站在本单位的立场,这些拨款是属于政府对本企业的资本性投入,还是借款,或者将形成本企业的运营收入(受托提供运维服务的收入)。只有排除了这些可能性之后,才是作为政府补助处理。
在确定应作为政府补助处理的前提下:
处于信用减值第三阶段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如何确认?
3464、处于信用减值第三阶段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如何确认?
提问人:呀呀岛 时间:2022-10-08 14:35:57
证监会前段时间发了《2021 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提到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上市公司的贷款及应收款项已发生信用减值损失,被划分为处于信用减值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上市公司以其收取利息可能性较小为由,未能恰当按照准则要求基于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此外,对于收取利息实际可能性较小的贷款及应收款项,上市公司应进一步分析计提的相关信用减值准备是否充分。
[size=21.2667px]实务操作中存在几点疑问:
[size=21.2667px](1)实际利率如何确定?贷款违约后,一般根据担保物的价值计提减值准备,但是担保物价值未来在哪个时点收回,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的方 式计算实际利率,具有很大的主观性,无法找到合理的依据。
[size=21.2667px](2)计提的利息收入如何计提减值准备?是否需要和本金按照同一个计提比例计提减值准备呢?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新CAS 22应用指南中的相关说明,包括其中的【例37】、【例38】。其基本思路是将预计未来的可收回金额(包括通过将抵押品变现可收回的金额)按照信用调整后的实际利率折现到资产负债表日。后续确认利息收入是依据扣减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乘以该信用调整后的实际利率。由于是依据预计的可收回金额的折现值为基础计算利息收入,因此此时确认的利息收入总是可以收回的。
应计利息也是金融资产摊余成本的组成部分,一并纳入减值准备的计提基数。
请教:等待期内员工自愿退出股权激励计划,该如何会计处理?
3465、请教:等待期内员工自愿退出股权激励计划,该如何会计处理?
提问人:alony 时间:2022-10-08 14:53:20
请教:等待期内员工自愿退出股权激励计划,该如何会计处理?1、是冲回已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还是应视同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按加速行权处理?
“激励对象按约定缴款”也是一项“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如果激励对象未按期缴款导致丧失获取激励股份的资格,也应当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
2、“激励对象按约定缴款”也是一项“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如果激励对象未按期缴款导致丧失获取激励股份的资格,也应当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
提问人:alony 时间:2022-10-10 10:54:48
请教:等待期内员工自愿退出股权激励计划,该如何会计处理?
购买建筑资质的会计处理
3466、购买建筑资质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numberxu123 时间:2022-10-08 15:18:03
A公司为取得某建筑资质购买了B公司(B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B公司成为A公司全资子公司,支付对价2000万元,购买后将该建筑资质转移至A公司,然后将B公司注销。
请问:
B公司注销前,A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如何处理?合并报表层面如何处理?
B公司注销后,A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如何处理?合并报表层面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A将B的该项资质转入A并注销B时,A应将该项“无形资产——特许资质”在合并报表层面的账面价值作为个别报表层面该项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同时确认接收B的各项其他资产和负债(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该项资质转移不影响A的合并报表层面处理。
2、A将B的该项资质转入A并注销B时,A应将该项“无形资产——特许资质”在合并报表层面的账面价值作为个别报表层面该项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同时确认接收B的各项其他资产和负债(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该项资质转移不影响A的合并报表层面处理。
提问人:numberxu123 时间:2022-10-14 17:05:27
陈老师,如果B公司不注销,或者,B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将“建筑资质”转移给A公司,并于2022年3月31日完成注销。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截至2021年末已完成资质转移,则2021年末A的个别报表就应确认“无形资产——特许资质”,对应贷记“长投成本——B”。
求助陈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项目固定部分的对价已经超过建设期收入
3467、求助陈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项目固定部分的对价已经超过建设期收入
提问人:helonhuang 时间:2022-10-08 15:57:28
30年的项目周期,前5年为建设期,后25年为运营期。
建设期:社会资本总投资310亿元以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方无任何支付义务
运营期:社会资本负责维护基础设施并向公众提供服务,同时政府每年向社会资本支付政府缺口补助。
该实际支付的政府缺口补助金额是在基准政府补助的基础上调整而确定,基准政府补助为社会资本每年能获得的保底、最低流入,可视为固定部分对价,且该金额已经在PPP协议中进行规
范。
现在我们在做账的过程中发现,该固定部分对价的现值已经超过了310亿元,已经无法运用混合模式进行核算了。这种情况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是否有既符合PPP协议约定的浮动+固定对价模 式,又满足补助的现值大于建设期投资的情况呢?????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注意:“该固定部分的对价”并不是全部用于回收建造服务的对价以及融资利息的,也包括对运营期内的运维成本和合理的运维服务利润的补偿。所以需从每年保底金额中扣减用于补偿运维成本和合理的运维服务利润的部分,将剩余部分折现,才是建造服务对应的金融资产部分。如果该折现值小于310亿元的,则差额为无形资产。如果该折现值略大于310亿元,则可能可以通 过调整折现率的方式将折现值调整到310亿元,此时仍为金融资产模式。
关于明为股权转让实为房产土地转让的子公司报表出表问题
3468、关于明为股权转让实为房产土地转让的子公司报表出表问题
提问人:wx_5ed465f72489 时间:2022-10-08 16:19:58
陈老师您好,目前遇到这样一个项目具体如下:
请教陈版主,母公司代收款业务现金流的处理
3469、请教陈版主,母公司代收款业务现金流的处理
提问人:yxh567 时间:2022-10-08 18:30:40
请教陈版主:A公司为供暖企业(子公司),B公司为该供暖企业的母公司,A公司与B公司及C银行共同签署了三方协议,约定C银行代收A公司的取暖费并直接存至B公司账户。
那么A公司的现金流应该怎么做呢,是虚拟A公司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还是不虚拟现金流,按照实际经过A公司的现金流水,不体现该业务 的现金流。
回答人: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另外,如果取暖费的收款首先是进入A公司账户,然后再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归集到B公司,则此时现金流就需要同时反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
租赁负债计算
3470、租赁负债计算
提问人:cpa201802 时间:2022-10-08 21:16:33
陈版与各位老师,
请教陈老师问题3-2-32
3471、请教陈老师问题3-2-32
提问人:wuxingbin 时间:2022-10-08 22:18:14
陈老师,《中审众环案例研究》问题3-2-32“子公司吸收合并母公司的处理”,解析中吸收合并的会计分录中有一笔是借方:各项资产和负债 -8,674,534.04,想请问-8,674,534.04这个金额是怎
么计算得到的?我理解应该是被吸收方(A 公司,原母公司)扣除长期股权投资后的剩余净资产的评估值即9,045,686.05。
回答人:chenyiwei
该金额的计算过程为:A公司净资产评估值 331,243,371.71-A对B的长投评估值 339,917,905.75(=17,720,220.09+322,197,685.66)。
中外合资企业的出资问题请教
3472、中外合资企业的出资问题请教
提问人:superpotee 时间:2022-10-08 23:56:44
A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注册资本为80万美元,双方约定境外股东出资60万美元,境内股东按8.625的汇率,折合人民币172.5万元出资20万美元。
1》境外股东以美元分期出资的时候,假设实缴60万美元当日的即期汇率为8.3,实缴20万美元当日的即期汇率为8.4,则会计处理上按照各期实缴的即期汇率确认实收资本金额,具体如下:
借:银行存款 608.3+208.4=666
贷:实收资本 666
2》境内股东以约定的折合人民币金额分期出资的时候,假设实缴100万人民币当日的即期汇率为8.5,实缴72.5万人民币当日的即期汇率为8.6,在这样的情况下,境内股东的人民币出资额合
计与合同约定金额是一致的,但是按照实缴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美元的金额会高于对应注册资本20万美元。
请问:
① 境内股东的出资金额是按实缴日的即期汇率为准,高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还是按合同约定的汇率算恰好缴足,全额计入实收资本?
② 假设将高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相应资本公积金额是否为 【( 72.5/8.6 + 100/8.5)-20 】 * 8.6 = 1.6765,其余 172.5-1.6765= 170.8235 计入实收资本 ?
回答人:chenyiwei
什么情况下合并报表的盈余公积与母公司的盈余公积不一致
3473、什么情况下合并报表的盈余公积与母公司的盈余公积不一致
提问人:法海 时间:2022-10-09 01:21:32
陈版及各位前辈,
回答人:chenyiwei
“合并报表和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盈余公积一致”在2007版(第一版)的准则讲解中是一项强制性的要求,但在2008版和2010版的讲解中并不是强制性要求一致,只是表述为“应当关注合并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未分配利润”的年末余额,将其中子公司当年提取的盈余公积归属于母公司的金额进行单项附注披露”。
事实上,这个问题完全不必过于纠结。将股东权益分类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在个别报表层面是有意义的,因为这些项目在《公司法》中的意义都各自不同。换言之,报表上的权益分类更多地是为了满足法律上的要求,而法律要求仅针对单个公司法人,而合并报表主体是非法人的经济主体,合并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不能作为利润分配的依据,因此合并报表层面的股东权益内部具体分类问题的实际意义远不如个别报表重要。
专利权
3474、专利权
提问人:范fan 时间:2022-10-09 08:53:58
陈版您好,我们公司有个专利权的问题请教您一下:
【专利权情况】我们公司控股股东(甲)和A大学相关人员(乙)共同研发“某综合利用工艺和关键设备”相关的5项技术、方法或装置,于2015-2016年申请发明专利,2017-2018年获得授予, 并登记了知识产权,法定使用年限为20年,专利权人登记为我司和A大学,双方约定按比例享受专利的相关权益,甲49%,A大学51%。
【专利评估】基于A大学拟转让其上述专利权的权益份额,我司和A大学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专利权按收益法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8月31日,评估的市场价值为256万元,评 估有效期为1年,至2019年8月30日。
【专利转让】2019年8月,双方签订“知识产权作价置换股权”协议,乙方拟以A大学知识产权作价133万元置换甲方持有的公司的10%的股权(对应乙方110万元注册资本),甲方将置换来的知
识产权全部无偿赠与公司。置换及赠与完成后,公司将独享标的知识产权的全部所有权和其他一切权利。
【其他】公司于2019年9月完成乙方作为投资人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均为实缴。
【账面情况】我司账面对上述专利权支出金额较小(10万元)且发生时均已费用化。
【问题】如果我司拟对上述账务进行调整,如何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
股东赠与行为是权益性交易么,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该无形资产,我司是按2018年8月31日的评估值256万元,还是以协议价133万元入账,该无形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入账时间、摊销期间等依据什么证据确定,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如果按评估值256万元入账,我司对评估值的份额与已入账的支出的差额,是否需要考虑,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摊销期限是否可以按我司估计的使用寿命,比如5年进行摊销,需要准备什么证据支撑。
烦请陈版不吝赐教,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需要进一步了解以下问题:
专利权投入到本企业后,本企业是否完全可以主导其实施、处置等?
3、专利权投入到本企业后,本企业是否完全可以主导其实施、处置等?
提问人:范fan 时间:2022-10-14 09:45:44
修正背景资料:
【专利权情况】删除“双方约定按比例享受专利的相关权益,甲49%,A大学51%”,
【修改为】:“双方对专利技术先进性了申请,后于2017年3月签订了技术开发合同书,约定:由公司支付A大学50万元作为共同研发的研发经费;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1.合作双方确定,因 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申请成果鉴定及奖励权归甲(公司)乙(A大学)双方共同享有。申请专利、成果鉴定及奖励时,甲方为第一申请(专利权)人,乙方为第二申请
(专利权)人;第一发明(设计、完成)人为乙方人员,第二发明(设计、完成)人为甲方人员。
双方均有权基于该技术成果进行后续技术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的改进,知识产权归技术改进方所有。乙方基于该技术成果所做出的技术改进,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优先使用权。
对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专利和专有技术,任何一方均不得单独进行技术转让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独占、排他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单独推广此项技术,若推广此项技术,应充分考虑甲乙双方的利益,并征得对方同意方可转让;转让收益的分配方案双方另行约定。
双方约定:甲方在按期全额支付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经费后,可以在工业化生产中应用和实施本合同的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
在开发过程中如必须使用到的乙方原有的研究成果,甲方可以在本项目中使用。”
【账面情况】修正为“我司账面对上述专利权累计支出金额为80万元且发生时均已费用化(含上述50万元)。” 需要进一步了解以下问题:
专利权投入到本企业后,本企业完全可以主导其实施、处置等。回答人: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范fan 时间:2022-10-16 17:44:44
再次请教陈版上述问题中,合同中该大学也是专利权人,对于1.该大学将专利相关权利置换股权及2.股东无偿捐赠股权如何考虑?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么?如果需要,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原问题 中,入账价值及摊销期限等问题如何考虑?
回答人:chenyiwei
该项股权置换是否为实控人将其持有的部分存量股份转给某大学,换取某大学将其享有的研发成果权益全部投入本企业?如是,则属于权益***易(实控人为本企业代付交易对价),本企业需
确认无形资产和资本公积。
风险投资机构等对外投资的核算科目
3475、风险投资机构等对外投资的核算科目
提问人:18086508379 时间:2022-10-09 11:57:04
请教陈版及各位大佬
下图是CPA教材中的一句话,是不是可以理解为,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若对外投资达到重大影响,也是可以选择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并不是一定要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呢?
回答人:chenyiwei
但如果“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对具有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若采用权益法核算,则会大大降低其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有用性,也与其作为“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 体”的定义不符。因此不建议如此处理。
股权激励中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
3476、股权激励中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
提问人:zss850923 时间:2022-10-09 12:26:50
陈老师,您好:
冒昧打扰,烦请见谅!
实务中遇到一个股权激励公允价值如何确定的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合适,烦请您抽出宝贵时间帮忙解答。具体情况如下:
A公司下属B公司(美国非上市)拟于2022年11月底或12月初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聘请评估机构评估公允价值(基准日为2022年6月或2022年9月,暂未确定,但以2022年6月为基准日的 可能性比较大);另外该美国公司也同时在进行融资(如无特殊情况会在2023年2月份完成融资),关于授予日股权激励的股权公允价值,是否可以以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呢?如果 评估值与融资估值差异比较大,是否需要调整2022年12月31日的报表?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股权激励和融资基本是同时筹划的,故建议优先考虑采用融资估值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依据。如果该估值与评估值差异较大,需注意对差异原因获取合理解释。
关于业绩补偿的疑惑
3477、关于业绩补偿的疑惑
提问人:zss850923 时间:2022-10-09 12:55:38
陈老师,您好:
冒昧打扰,烦请见谅!
实务中遇到一个业绩补偿如何确定的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合适,烦请您抽出宝贵时间帮忙解答。具体情况如下:
① 2016年A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票m+n股,用于收购甲个人持有的B公司100%股权,双方签订补偿协议约定:甲作为利润补偿义务人,承诺B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实现的
净利润(扣非后)分别不得低于a万元、b万元、c万元。 ②B公司2017年完成业绩承诺,2018年及2019年未完成业绩承诺。
③2018年,甲以其持有的A公司股份m股作为业绩补偿,进而甲持有上市公司A的股份剩余n股;上市公司A完成m股的回购注销。
④2019年,甲需要向A上市公司补偿m股股份及一定金额的现金。但因甲个人债务原因,m股股份已被法院冻结,冻结期限2年,且应补偿的现金也无力支付。由此,A公司2019年未就股
份补偿及现金补偿进行账务处理。
⑤2021年,有证据表明上述m股股份已经解除冻结且A上市公司可以完成回购注销。
问题:
①2018年A上市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是否应合理预计2019年能否完成业绩承诺而做出预估判断,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
②若2018年对2019年业绩能否完成做出预估,进而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2019年实际未完成且补偿义务人甲无力补偿,交易性金融资产后续应该如何处理呢?
③若2018年未预估,2019年也未就合理估计不能收回的业绩补偿进行处理,那么2021年m股股票解除冻结,合理确定能收回时以哪个时点的股价确认损益呢?2019年12月31日还是股票解 除冻结合理确定能收回的时点?
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陈版主,固定资产退回的处理
3478、求助陈版主,固定资产退回的处理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10-09 14:03:20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2021年购入后即转固并投入使用,后续2022年退回,则将2022年的退回作为一项单独的固定资产处置交易处理,处置价款990万元与处置时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处置损益。 除非有证据表明:站在2021年购入时的立场上,基于当时可获得的信息,确认一项固定资产就是差错。
求助陈版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3479、求助陈版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10-09 14:09:50
回答人:chenyiwei
看这两个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即是否属于同时谈判确定、互为前提和条件,旨在实现同一项商业目的。
请教陈版,少数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公司员工成立的持股平台,是否涉及股份支付
3480、请教陈版,少数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公司员工成立的持股平台,是否涉及股份支付
提问人:财务xrl01 时间:2022-10-09 14:27:00
请教陈版,母公司控股A公司75%股份,少数股东由自然人构成,占比25%,现少数股东将25%股份转让至A公司员工成立的持股平台,转让作价如果低于A公司的评估价值,这种情况是否会涉及股份支付?按股份支付的定义,股份支付为公司与员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A公司这种情况应该不算股份支付,但实际上公司对员工持股设置了和股权激励类似的业绩达标可分红以及服务条款等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是由少数股东实际承担了股份支付费用,但在A公司个别报表和母公司合并报表中,仍需作为股份支付处理。
求助陈版主,债务重组的疑问
3481、求助陈版主,债务重组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10-09 15:25:19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最初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用存货、固定资产抵偿应付账款,当前的安排是双方补充协议的结果,则属于对债务条件的修改,属于债务重组,此时应按照债务重组确认其他收益。
求助陈版:种猪场生物资产是否可以纳入固定资产投资?
3482、求助陈版:种猪场生物资产是否可以纳入固定资产投资?
提问人:xqkjs 时间:2022-10-09 15:36:35
一家种猪场与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约定:固定资产投资需要达到1.5亿元。但是协议上对“固定资产”的范围并没有界定,仅是描述为“固定资产”投资要达到1.5亿元。在审计过程中,种猪场财务 人员认为:作为生物资产核算的种猪,也应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的范畴。请教陈版,将生物资产-种猪纳入固定资产投资是否合适?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不是单纯的会计问题,而是对协议条款的解释问题,需由双方协商确定。站在种猪场一方,当然可以主张对自己有利的解释,但最终如何要看双方的补充协商结果,并且很可能政府一方是拥有最终解释权的。
求助陈版主,政府补助总额法净额法的区分
3483、求助陈版主,政府补助总额法净额法的区分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10-09 16:02:33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对政府补助准则的官方解读: 二、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总额法和净额法。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一次或分次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成本费用等的扣减。净额法是将政府
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所补偿成本费用等的扣减。
企业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判断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通常情况下,对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能选用一种方法,同时,企业对该业务应当一贯地运用
该方法,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对某些补助只能采用一种方法,例如,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即征即退只能采用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
跌价准备
3484、跌价准备
提问人:rachelzuozz 时间:2022-10-09 16:11:33
请教版主
背景:A公司的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住房租赁,房地产开发等。
A公司2021年1月把原以公允价值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转换为存货4亿核算,以允价值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原来形成了其他综合收益3亿未结转。 2022年9月该土地使用权发生减值迹象,经评估后跌价1亿元。
问题:2022年9月该土地使用权的跌价准备是先冲减原其他综合收益还是计入当让损益资产减值损失呢?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跌价准备应正常计入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不能冲减当初结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所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要到日后处置该房地产时才能转入损益。
求助陈版主,其他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的区分。
3485、求助陈版主,其他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的区分。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10-09 16:31:47
回答人:chenyiwei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前提是满足政府补助确认条件,即可以合理预计其不会再被要求返还,现在确认为递延收益只是为了实现政府补助与其作为补偿对象的成本费用在利润表中的配比。
如果虽然已收到补助款项,但并不确定能否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仍有较大可能被要求返还的,则计入其他应付款,暂时不能摊销。
公司购买字画入什么科目?
3486、公司购买字画入什么科目?
提问人:姒逸 时间:2022-10-09 16:47:02
求助陈版
购买字画用于办公室装饰,该公司属于创意以及出报刊类的企业,装饰的字画可以提升企业形象,能否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办公室终止租赁后该字画仍有出售价值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能够合理估计在办公室终止租赁时,该字画的出售价格有较大增值空间的,即购入的主要目的是投资保值,应确认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按照“成本-减值准备”的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如果无法合理估计租赁期满时的出售价值,则对于购入的装饰品应费用化处理。
租赁的判断
3487、租赁的判断
提问人:yangmwi1 时间:2022-10-09 16:50:20
请教各位大神;
我们签了一个租赁合同,租赁期3年,并开具租赁费发票,3年租金总金额100万。设备交付客户后,我们收合同总金额的60%,客户使用满1年后收款30%,租赁到期后收款10%,还约定 了租赁到期后客户可以继续免费使用。请问这个合同是应该适用销售合同还是租赁合同呢?如果是租赁合同是应该适用融资租赁吗?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租赁期满后客户可以继续无偿使用,相当于在最初交付给客户时就完全转移了其控制权,因此应基于其交易实质,作为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处理,即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销售业务。
金融工具应用案例
3488、金融工具应用案例
提问人:18086508379 时间:2022-10-09 17:14:17
请教陈版及各位大佬: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应用案例 ——补充协议导致发行人义务变化中:
2X21 年 6 月 30 日,甲、乙、丙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甲公司的回购义务终止,即甲公司可以无条件地避免以现金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义务,因此,甲公司应当终止确认就该回购义务确认的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的权益工具,并按照该权益工具在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但不可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对丙公司增资的分类。
这个地方的处理,要如何理解呢?
金融负债重分类权益工具,我记得权益工具是按照账面价值确认,不会存在差额的。
另外,一开始确认的权益工具也需要抵销,与公允价值也存在差额,这个也计入资本公积吗。由于权益工具后续计量是不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这样是否冲突呢。
而且应用案例 ——中止和恢复回售权中:
如果甲公司在 2X24 年 12月 31 日前完成首次公开募股,丙公司丧失回售权,甲公司应当在上市日将丙公司的增资重分类为权益工具,按照当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计量。
这里是不存在差额的。
回答人:chenyiwei
前一案例其实就是在回购义务解除时,按照该时点上原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含本金和应计利息)转入资本公积。实务中可以没有其他特殊处理。
求助陈版关于母子公司之间租赁的问题
3489、求助陈版关于母子公司之间租赁的问题
提问人:姒逸 时间:2022-10-09 17:41:52
求助陈版
子公司与出租方于2021年签订租赁合同,在2022年6月份,子公司与出租方及母公司签订了三方的补充协议,承租方变更为母公司,于6月份子公司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由母公司继承,出租方 与母公司办理租赁场所交接手续,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出租房退还子公司原缴纳的保证金15万元,母公司缴纳保证金15万元。
该事项是否属于转租赁?母公司,子公司及合并层的会计分录分别怎么做?
回答人:chenyiwei
在补充协议签订后,该租赁资产的实际使用权是否转移给母公司?还是仅仅将支付租金的责任转移给母公司,而租赁物仍由子公司占用?
如果房屋使用权一并转移给母公司的,则鉴于“出租方与母公司办理租赁场所交接手续,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故对于子公司而言不属于转租赁,而是原租赁的终止(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终止确认)。
如果房屋仍由子公司使用,仅仅将支付租金的责任转移给母公司,则子公司的使用权资产不变,将租赁负债账面价值转入资本公积;母公司按未来应付金额的折现值确认一项金融负债,同时
增加对该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请教,银行贷款相应的期权怎么核算?
3490、请教,银行贷款相应的期权怎么核算?
提问人:舟遥遥 时间:2022-10-09 18:42:05
实际业务: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应银行要求,花钱购买一份利率期权(例如10万买了一笔期权)。实际行权的可能性极低,其实就是补给银行的钱。 请教:对于这种期权,如何入账处理?
租赁期满,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是否需要确认固定资产?
3491、租赁期满,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是否需要确认固定资产?
提问人:zryhzwg 时间:2022-10-10 02:27:30
A公司2005年将10000平米的土地租赁给B公司,年租金10万元(租赁当年租金公允),租金每年支付,租赁期20年。协议约定,B公司在租赁期内在租赁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等不动产,租赁 期满无偿归A公司所有。B公司分别在2007年和2009年建造了2处厂房,建造成本分别为200万元和300万元。2022年,双方约定解除租赁合同,按照合同约定A公司取得了B公司在租赁土地上 的2处厂房的所有权。A公司评估两处厂房的评估价值为400万元。(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
对于A公司无偿取得租赁土地上的厂房是否需要确认确定资产,项目组存在不同的意见:
清单报价的项目在产出法下的履约进度计量
3492、清单报价的项目在产出法下的履约进度计量
提问人:linliangdian 时间:2022-10-10 09:49:40
陈版及各位专家好,
如果一个项目属于期间履约,并在合同中采取清单报价的模式,那如果才采取产出法计量履约进度的时候,通过每月统计清单各子服务项的履约进度来汇总计算得出整个项目的产出履约进度是否可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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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0 09:46 上传
回答人:chenyiwei
“每月统计清单各子服务项的履约进度”应当是向客户交付工作成果(将工作成果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进度,而不是完全依据清单中所列的各项工作。例如,项目管理部分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并未向客户交付商品或服务,此时就不应将项目管理工作纳入履约交付进度的计算。
新设子公司剥离资产负债确认投资收益的依据?
3493、新设子公司剥离资产负债确认投资收益的依据?
提问人:Snowmain 时间:2022-10-10 10:02:12
请问陈版主:
B公司将某项业务剥离出来,新设成立一个子公司A(实际上,把部分资产和负债划给A),经评估基准日是20年12月31日,净资产评估价值是1500万,同日账面净资产价值300万。实际交割 日是21年6月31日,此时原准备划出的净资产账面价值-500万。
在B公司账务处理中,减少各项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确认了投资收益。
交割时,A公司收取的交易价格为1500-(300-(-500))=700万元,确认投资收益700+(-500)=200万元。 借:各项负债
贷:各项资产
投资收益
B公司将各项资产,负债上按照B公司给的账面价值确认,并确认未分配利润-200万元。 借:各项资产
贷:各项负债
未分配利润
合并层,投资收益和未分配利润抵消。
请问,以上B公司确认投资收益的理论依据是什么?(怎么跟不太懂财务的领导解释)有无其他处理方式?
回答人:chenyiwei
B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确认投资收益的主要依据可能是以零对价处置了账面价值为负数的净资产。但该做法确实容易引起争议。如果该安排是在母公司主导下的重组行为,而不是与外部独立第三方之间的商业交易,则B公司将该差额贷记资本公积更为恰当。
A公司取得上述净资产,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处理,这应无明显争议。
请教陈老师关于企业合并范围的问题
3494、请教陈老师关于企业合并范围的问题
提问人:397389424cz 时间:2022-10-10 10:20:30
请教陈老师:我们公司与另两方股东B,C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我们只占股份45%,股东B占40%,股东C占15%;董事会五人我们占2席,B占2席,C占1席。我们打算将项目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但是年度审计管理层建议书提出我们不具有控制的权力,现在准备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回答人:chenyiwei
该项目公司订单设立目的是什么?其他两方股东是否不参与经营,主要是提供融资?日常经营管理是否主要由本企业负责?董事会对重大事项要求2/3以上多数通过的具体范围?
合伙企业作为子公司的认定
3495、合伙企业作为子公司的认定
提问人:审计何小白 时间:2022-10-10 10:44:13
背景:自然人 甲 与 有限公司乙公司 成立的A有限合伙企业中,乙公司有限公司作为A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持股0.1%,对外代表公司。
疑问:1、合伙企业如何约定,则可以将A有限合伙企业列为乙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需要哪些明确信息?或者说没有其他特殊约定,则可认为乙公司控制A公司?
关于与加盟加油站共用加油卡问题
3496、关于与加盟加油站共用加油卡问题
提问人:Bingrui王 时间:2022-10-10 10:55:40
请教一下大家,我公司为经营加油站的汽油,旗下有自营站与加盟站,我公司发行的加油卡可以在加盟站使用也可以在自营站使用。客户如果在加盟站储值时,需要加盟站先打款至我公司来增加储值额度,为鼓励加盟站推广加油卡,我公司给加盟站7%的储值返利,例A加盟站给我公司打款10,000元,该加盟站可以为客户储值10,700。客户在加盟站消费时,按照客户销费金额的 93%进行结算,例客户在加盟站消费10,700,我公司给予加盟站10,647.57额度(10,7000.931.07)。加盟站提现时按93%提现,A加盟站保证金额度为10,647.57元,假设A加盟站全部提现, 我公司给加盟站打款9,951元(10,647.57*93%)。请问,我公司给予加盟站的7%如何入账,我公司与加盟站之间如何结算?整个业务如何入账?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明确:加盟站是否为本企业的“客户”?还是作为本企业向最终用户销售油品的代理人?
如果加盟站是主要责任人(即加盟站是本企业的“客户”),则本企业给予加盟站的折扣应冲减本企业对该加盟站的销售收入;如果加盟商是代理人,则本企业给予加盟站的折扣应计入销售费用。
提问人:Bingrui王 时间:2022-10-15 15:50:08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本企业不向加盟站销售,则是否可看作本企业购买加盟站的推广服务,确认销售费用?建议参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之“2-3 应付客户对价的判断”。
请教陈版,贸易型企业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
3497、请教陈版,贸易型企业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
提问人:wxl714 时间:2022-10-10 10:56:39
企业为进口贸易型企业,与企业沟通中,企业贸易模式为先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寻找供应商,客户认可供应商价格与商品后由企业采购。现采购合同为供应商装货后相关风险及控制权既
转移至企业,销售合同为客户港口提货,提货后控制权与风险既转移至客户,此过程中企业并未承担相关费用,运费分别为供应商与客户承担,无仓储费产生。
请教陈版,企业收入核算时应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
回答人:chenyiwei
该交易中,本企业是典型的代理人角色,体现在:先有客户订单再寻找供应商;供应商及其商品和价格需经客户确认(因而不承担存货风险);虽然名义上是“供应商装货后相关风险及控制权既转移至企业,销售合同为客户港口提货,提货后控制权与风险既转移至客户”,但本企业持有商品控制权是过渡性和瞬时性的,不能作为采用总额法的依据。另外,本企业不承担运费和仓储费等,也是辅助的考虑因素。
参股企业控股股东业绩补偿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及账务处理问题
3498、参股企业控股股东业绩补偿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及账务处理问题
提问人:会飞的scorpio 时间:2022-10-10 11:40:45
A公司与B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C公司签订了增资协议,A公司向C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持有C公司40%的股权。为保障我方股权投资利益,A公司与C公司实际控制人B公司签订了
《业绩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在每个完整年度内,A公司对C公司股权投资应得投资收益(年度分红形式)不少于6,000万元,若C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内对A公司分配利润未达到6,000万 元,由B公司以A公司应得投资收益6000万元为上限进行差额补足。2021年度由于C公司向A公司分配股利2000万元。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B公司以应得投资收益6000万元与A公司实际收 到C公司分配利润2000万元的差额向A公司支付业绩补偿金额4000万元。
针对此类业务,A公司是否需要在初始投资时针对B公司业绩补偿条款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或是不作为一项衍生金融工具,初始投资时不确认金融资产,A公司在实际收到B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差额时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如果初始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时损益的金融资产”,该类资产公允价值如何确认?后期A公司在收到B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款时如何入账?确认投资收益还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该事项的处理原则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类似。由于补偿责任人是被投资企业的大股东B,而不是被投资企业C本身,因此应就该项补偿要求权单独确认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对C的权益法核算则正常进行。
如果在投资时,根据当时对C公司盈利的预测,认为其在承诺期内实现承诺业绩的可能性很大,则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公允价值为零。后续应根据业绩承诺的实际完成情况、补偿义务人(B公司)信用风险和资金时间价值等因素,对剩余业绩承诺期见内盈利预测的修正等因素,对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定期重估,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提问人:会飞的scorpio 时间:2022-10-13 10:29:41
请教陈版:
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确认,定期对其业绩情况进行预测确认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那么企业在收到对方单位支付的业绩补偿款时候直接 冲减交易性金融资产吗?
回答人:chenyiwei
是。如有差额则调整投资收益。
关于更换事务所验资
3499、关于更换事务所验资
提问人:Quintus 时间:2022-10-10 13:04:12
陈老师您好:
甲企业注册资金叁亿元,第一次由A事务所验资4000万(21年9月已完结),第二次开始由B事务所验资合计2.6亿元(即将进行),直至出资完毕。问:
B事务所是否需要关注A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后四千万的资金流向,确保不存在抽逃资金行为
甲22年7月21日出资1亿,22年10月15日出资1.6亿,可否向银行进行一次询证,出具一份验资报告
是否只需关注自22年7月21日出资至报告报出日之间的出资资金流向,确保没有抽逃资金行为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资本公积需要抵销吗?
3500、资本公积需要抵销吗?
提问人:安好 时间:2022-10-10 13:48:08
请教陈版,编制合并报表将成本法核算的结果调整为权益法,如果做了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的调整,这个资本公积需要抵销吗?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安好 时间:2022-10-11 10:16:11
谢谢陈版,模拟权益法的调整原因是子公司发行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包含的权益成分形成资本公积
回答人:chenyiwei
这部分资本公积严格来说应属于“其他权益工具”,在转股前不属于“归属普通股股东的权益”,在进行权益法核算时不应考虑,在合并报表中应将其并入少数股东权益。
陈老师:请教一个关于限制性股票每股收益的问题
3501、陈老师:请教一个关于限制性股票每股收益的问题
提问人:gotoschool_ 时间:2022-10-10 13:57:59
陈老师:
在计算限制性股票稀释每股收益的时候,①行权价要加上员工未服务部分对价,②增加的限制性股数要考虑实际离职率,就非常复杂,而在计算股票期权稀释Eps的时候行权价并没有加员 工未服务部分对应的价格,也没有考虑实际离职人数,为什么会双标?是股票期权简化处理了吗?
回答人:chenyiwei
我理解,期权是确认满足可行权条件之后才能通过实缴出资取得股东身份,在此之前并不享有分红权;而限制性股票在法律上视同已增加的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也享有分红权,并且日后如果顺利解锁,或者虽然不解锁但现金股利不可撤销,这部分现金股利是归属激励对象所有的。由于这一差异,因此期权形式下,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无需考虑,但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就按照一般的期权考虑其行权时的预期稀释性即可。
经营权转让收入的确认
3502、经营权转让收入的确认
提问人:joywang007 时间:2022-10-10 14:00:13
请教陈老师:B公司为酒店经营公司,将其酒店资产及附属品牌打包一次性转让经营权10年给A公司,
请教陈老师:净额确认收入
3503、请教陈老师:净额确认收入
提问人:listen901201 时间:2022-10-10 14:30:08
请教陈老师: 目前正在审计一家做化学溶剂的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即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情况,即公司先卖正品给客户,客户使用完后产生废品,废品又卖给公司,废品经过物理蒸发提纯后再次转变为正品卖给客户。采购和销售均独立签订合同,目前存在两种情形,情形一,公司与客户签订有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卖给客户正品产生的废液,客户须再回卖给公司(或者公司需要根据客户回卖公司的废液数量,卖同等数量的正品给客户),即销售及采购数量有一定的绑定关系,但销售价格与采购价格均按主要原料市场价格+加工费,可以认为销售正品、采购废液价 格均公允,由于均是按市场价格定价,销售数量与采购数量无绝对匹配关系,报告期内会出现销售大于采购或者采购大于销售的情形。同时个别补充协议约定采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对抵的方式结算。情形二、公司与客户无补充协议,销售与采购均正常签订合同,销售、采购价格为同期市场公允价格。合同无未约定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对抵的方式结算,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对抵结算的情况。目前两种情形,公司均按照全额法确认收入, 请教:项目组认为,对于情形一,应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原因为公司卖正品与采购废液虽然价格均采用公开市场价格,但由于数量上有绑定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净额法确认受托加工收入。情形二、按照全额法确认收入,从定价、存货价格波动及保管等均支持全额法确认收入,虽然存在部分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对抵结算的情形,但这属于后期双方基于自身资金管理的需要做出的另一项经济行为。 请教陈老师项目组观点是否可行?
回答人:chenyiwei
主帖中的理解可能是恰当的。但对于情形二,建议进一步了解:该试剂在市场上是否有多个供应商?对废液进行再加工的能力是否为本企业独有?即,客户在采购时是否可以在多个供应商中
选择,也可以选择将废液卖给谁?
提问人:listen901201 时间:2022-10-12 16:54:26
回答人:chenyiwei
如是,可以将试剂采购和废料销售作为两项单独业务,分别确认销售、采购。
求助陈版主,股份支付未满足非市场条件
3504、求助陈版主,股份支付未满足非市场条件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10-10 14:39:39
回答人:chenyiwei
股份支付未满足非市场条件,前期确认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不满足条件时(或者预期很可能不满足条件时)在当期转回,不能追溯调整前期报表,除非有证据表明前期对能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
预估不符合当时可获得的信息,即存在前期差错。
求助陈版,通过借款合同形式提前收取客户货款的处理
3505、求助陈版,通过借款合同形式提前收取客户货款的处理
提问人:heyuanhui 时间:2022-10-10 16:44:24
公司有一客户A公司,A公司承接了一军方的项目,由于军方的合同签订流程问题,A公司与军方的合同预计要2025年才能签订,因此作为A公司供应商的我公司也只能2025年才与A公司签订 合同。同时,由于交期紧张,现在就必须开工,所以军方与A公司签订了一个借款合同,以借款形式(无利息)提前支付了一部分货款给A公司,并约定2025年合同生效后转为合同款项,现A 公司拟与我公司同样签订借款合同。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应对照新收入准则第五条的规定,判断在收到“借款”时,与客户(A公司,以及作为最终客户的军方)之间的“客户合同”是否已满足成立的条件。虽然现在不可能有正式的书面合同,但基 于以往的交易惯例和各方之间的默契,仍有可能是判定“合同成立”的(具体请参考新收入准则的应用指南中的相应内容)。
如果认为合同已成立,则所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合同负债;反之则确认为长期借款(或长期应付款)。
对于该借款的“无息”安排,需考虑该笔“借款”的拨付进度是否符合合同履约进度和相关交易惯例,是否有明确证据表明存在专门的融资安排等,以考虑其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请教陈版,处罚回购协议是否构成股份支付
3506、请教陈版,处罚回购协议是否构成股份支付
提问人:zhuazhuazhua 时间:2022-10-10 17:11:46
请教陈版,实务中碰到一个特殊案例:情况说明:
A公司拟以2019年至2022年6月为申报期进行IPO申报,2020年机构投资者A以14元/股增资,同时约定若无法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IPO申报,则由6位原始股东按照8%利率进行回购,回
购比例无要求,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2022年疫情影响,导致公司2022年1-6月净利润为负,全年净利润预计低于4000万元,无法完成IPO申报,触发股权回购条款,2022年7月公司整体估值为18元/股。
6位原股东不具备回购全部股权能力,因此计划由部分高管及员工参与股份回购,回购价格统一为14元/股+8%利率对应的利息。 同时,计划引入机构投资者B承接部分A出让的股份,价格由二者自行商定,但预计低于18元/股,高于14元/股+8%利率利息。 问题:
关于股权无偿划转的核算及选择形式问题
3507、关于股权无偿划转的核算及选择形式问题
提问人:wxl8076 时间:2022-10-10 17:12:43
请教陈版,遇到下面2个问题,麻烦指教,不胜感激!
在会计上的影响是一致的,可能税务、国资管理等方面有差异。提问人:wxl8076 时间:2022-10-14 171605
提问人:wxl8076 时间:2022-10-14 17:16:05
陈版,“反之则一般按照划出方个别报表层面的原长投账面价值作为取得对标的企业长投的成本。”,一般什么情况下才会用原长投账面价值?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wxl8076 时间:2022-10-15 09:37:38
本案例中就是国有控股集团内无偿划转股权,从划入方角度是不可以不判断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您说的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入账一般实操中都哪种情况采用,我们这种可以采用吗?
回答人:chenyiwei
国有控股集团内无偿划转股权,相应转移控制权给划入方的,属于同一控制下合并。
收购资产的问题
3508、收购资产的问题
提问人:wx_60764ff2e2a1 时间:2022-10-10 17:43:52
陈版您好,一个化工企业破产清算由管理人接管了,市政府为了解决化工企业的污染问题,对化工企业全部资产整体进行网上拍卖,市政府会议纪要记载整体网上拍卖,拍卖后涉及污染部分资产要进行拆除(包括与污染相关联资产也要拆除),市政政府要求某A国企竞拍,A国企拍得后,管理人对相关涉及污染的资产进行了拆除,其他资产交给A公司,现在破产企业按照各分项
资产开具发票给A公司(包括已拆除的资产)。请教下A公司能否按支付的总价在未拆除资产的评估价值的比例分摊(评估的价值类型为模拟破产清算条件下的清算价值类型) ?因为各项资产公允价值很难取得。我认为拍卖前A公司就知道要拆除部分资产,A公司的目的就是取得未拆除的资产,因此拆除部分资产价值只能分给未拆除部分的资产,这部分拆除资产不能确认为损失。不知是否正解,请陈版帮指点指点。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拍卖前A公司就知道要拆除部分资产,A公司的目的就是取得未拆除的资产,因此拆除部分资产价值只能分给未拆除部分的资产,这部分拆除资产不能确认为损失”这个观点总体上是合理的。 但要注意:将被拆除资产的购买价格分摊给未拆除资产后,应确保未拆除资产的调整后入账价值不高于其公允价值,否则会有减值问题。
请教陈版主同一控制下的或有对价
3509、请教陈版主同一控制下的或有对价
提问人:nanzhuxiang 时间:2022-10-10 22:35:19
陈老师,甲公司以增发股份的方式收购 乙公司持有的丙公司100%股权,并约定如果丙公司未完成约定业绩承诺,则甲公司以 1 元收购乙公司持有的全部甲公司股票。
假设构成非同一控制,并且在业绩对赌期内预计不能实现承诺业绩,则甲公司应将该或有对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于每年末根据当时的每股价格
进行公允价值调整,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实际收回股份时,借记库存股,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收回时的公允价值)。这种理解是否正确?
假设构成同一控制,并且在业绩对赌期内能够合理预计不能实现承诺业绩,则甲公司应将该或有对价计入其他应收款,金额=发行股份的数量*发行股份时的价格,与回购价格1元的差额 计入资本公积。实际收回股份时,借记库存股,贷记其他应收款。这种理解是否正确?
回答人:chenyiwei
母公司向境外分公司出口固定资产,会计上是否确认收入?
3510、母公司向境外分公司出口固定资产,会计上是否确认收入?
提问人:lanxiaolan 时间:2022-10-11 09:21:34
@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母公司有一批固定资产出口给境外分公司,母公司是否要确认收入?
重大资产重组的问题
3511、重大资产重组的问题
提问人:hybird 时间:2022-10-11 09:29:10
求助陈版主,客户A(国企高速公路公司)这边拟进行一个重大资产重组,打算再买一条高速公路进来。
具体操作是:假设2022年10月先新设一个公司B(属于同控下的公司),这个新设公司B先把这条路相关的资产负债评估作价打包买进来,然后客户A把这个新设公司B买进来。
但是现在问题在于原先拥有这条路的公司是有好几条高速公路在同时经营的,客户A只打算买其中一条路,那么这种情况下重大资产重组对标的资产(新设公司B?)的审计报告怎么出三年的
呢?还有备考报表的考虑。
这算国企的国有资产划拨吗?是常见的处理吗?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该公路的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等应当具有相对独立性(独立于该路所在公司所经营的其他路或者其他业务),因此对于单独可识别的仅归属于该标的公路的资产、负债
和损益项目,应当可以直接纳入模拟报表。
对于B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等共同费用,也应考虑按照合理的基础(如该条标的公路的收入占B公司总收入的比例,或者其他合理的分摊基础)分摊到该标的公路项目,以完整体现其盈利能力。这种思路类似于原先的剥离调整。
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日常经营活动的判断
3512、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日常经营活动的判断
提问人:wx_60d29f6157ae 时间:2022-10-11 09:54:00
陈版主您好,我有个问题想问您,就是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当中说明,判断试运行销售是否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这个如何判断呢?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其中,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例如,工业企业制造并销售产品、商品流通企业销售商品、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软件公司为客户开发软件、安装公司提供安装服务、建筑企业提供建造服务等,均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日常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应当确认为收入。
据此,如果该在建工程所生产的产品属于本企业的日常经营范围(包括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则试运行销售也可以视为日常活动,由此可以确认收入。
请教陈版主,专利出资瑕疵
3513、请教陈版主,专利出资瑕疵
提问人:chenhaotian 时间:2022-10-11 10:06:15
A公司由B公司、C公司与5个自然人投资成立,其中B公司与C公司都是以货币形式出资,5个自然人共同以一项专利技术出资,该专利技术为实用新型,评估报告认定的价值为800万,认缴注 册资本金额为750万(不到20%)
该专利申请日期为2010年,年限是10年,认缴出资日期为2012年,实际转让日期为2014年。公司2014年将该无形资产入账并按10年摊销 请问该出资是否存在瑕疵?是否需要以现金填补该注册资本
回答人:chenyiwei
要考虑几个问题:
“该专利申请日期为2010年,年限是10年,认缴出资日期为2012年,实际转让日期为2014年”,即2014年取得时实际剩余寿命已不足10年,为何还按10年摊销?
3、“该专利申请日期为2010年,年限是10年,认缴出资日期为2012年,实际转让日期为2014年”,即2014年取得时实际剩余寿命已不足10年,为何还按10年摊销?
提问人:chenq0811 时间:2022-10-14 12:00:12
陈版主,【评估值800万和认缴注册资本金额750万元的确定依据是什么?】我司也准在类似问题,我法人股东用专利入股,专利评估值为几千万,略比认缴的注册资本多了几万元,这种小额
的差异也需要有一个确定依据吗?目前我们是把评估值大于注册资本的几万元确认为资本公积。
回答人:chenyiwei
无论如何,对当初入股时非货币财产的评估都要进行复核,包括对照后续其在被投资企业实际产生效益的情况反过来佐证其作价的合理性。
采用自购+融租方式购买某项资产如何入账
3514、采用自购+融租方式购买某项资产如何入账
提问人:sunday_311 时间:2022-10-11 10:21:54
陈版您好:
详请教一个问题
公司目前想引进一项资产,但因为资金有限,且该资产供应商年底要提价20%,因此公司想在提价前购入,该资产由两部分组成,主机加辅机,但是两部分拆分开无法单独计价也无法单独使用,一定要拼在一起才能使用
方式一:
考虑采用自购15%,然后另外85%以融资租赁的形式引进,据了解,该资产权属应该会登记在融租公司,之后等公司资金宽裕后,会向融租公司提前回购。按照现在的新租赁准则,会计上应怎样处理呢?
我个人认为:资产整体应该还是入使用权资产?计价按:15%自购+85%折现,然后租赁负债就是85%部分,是否准确? 方式二:
先融资租赁该资产的70%(主机部分),等后期公司资金宽裕,再提前回购并支付另外的30%(辅机部分),如果这样的话,因为主机部分无法单独使用,并不能在未来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流入,如果按70%折现入使用权资产并开始计提折旧是否不太合理?可否入在建工程呢?
回答人:chenyiwei
实务中很多交易名为“融资租赁直租”,但在租赁开始日该租赁标的资产尚处于在建状态(或者仅签订了资产购建合同),租赁公司(出租人)从未取得对资产的控制权,也不承担向承租人交付租赁资产的义务,租赁资产的控制权由供应商直接转移给承租人。因此,该交易名为直租,但实质上与售后回租构成融资租赁的情形类似,本质上是承租人以租赁资产(租赁开始日尚处于在建状态)为抵押向出租人(租赁公司)获取融资。出租人以向供应商支付部分购买价款的方式向承租人提供融资,后续承租人支付租金相当于还本付息。针对这类业务模式(我们理解题干中的租赁也是这种情况),建议参照“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情形处理,即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是正常确认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转固;将租赁公司代承租人支付的资产购建款项确认为金融负债而不是租赁负债。我们理解这样操作更能反映交易的经济实质,逻辑更清晰,也更为简便。
即,该交易就视同分期付款购建固定资产。本企业自身付款和租赁公司代付款金额的合计数即为固定资产成本(先通过在建工程核算,完工后转固),租赁公司代付的款项确认为长期应付款,后续支付租金作为该笔长期应付款的还本付息处理。也就是和此前原准则下的融资租赁类似。
提问人:sunday_311 时间:2022-10-17 17:43:55
陈老师,感谢您的答疑还想补充请教一下: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
提问人:sunday_311 时间:2022-10-20 15:28:02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冰壶亮剑 时间:2022-11-17 15:55:25
回答人:chenyiwei
不回购情况下,会计处理也类似。大概率是续租使用。
技改工程相关财务处理
3515、技改工程相关财务处理
提问人:陈小小霖32 时间:2022-10-11 10:44:54
想咨询一下陈老师和各位老师,客户是发电行业的,现在需要对发电机组进行洁净改造,改造主要是加装设备和装置,改造周期大概在4-5个月,想咨询下,这种技改工程下,原有发电机组也 会为了适配新的加装设备做一些修改,在改造期间需要暂停使用,这种情况下,发电机组相关固定资产可以转入在建工程核算,等改造完成,验收合格后再转固么?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陈小小霖32 时间:2022-10-13 16:47:21
陈老师,虽然技改主要是加装新设备,但因为加装过程中对原有设备进行一定的改造。所以还是可以转在建的么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在改造期间原设备暂时停用且原设备也属于改造范围,则可以。
求助陈版主,小股东注资的疑问
3516、求助陈版主,小股东注资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10-11 11:08:15
甲持股A公司100%股权,乙公司注资,注资后甲持股80%,乙公司持股20%,并进行工商变更。对赌协议约定A公司如果未来三年达不到业绩指标,甲公司将按固定利率对乙公司进行还本付息。未来业绩达标情况判断难度较大,无法合理估计。
A公司如何处理乙公司注资,如果对赌失败还本付息如何进行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对赌协议约定A公司如果未来三年达不到业绩指标,甲公司将按固定利率对乙公司进行还本付息”是否意为:如果达不到约定的业绩目标,则甲公司将按“本金+固定利率”的价格向乙方回购其所 持有的A公司100%股权?另外,这个业绩目标是否明显不可能实现,还是经过努力仍有较大可能性可以实现?
如果设定的业绩目标很高,显而易见不可能实现,则该交易本质上属于明股实债,在甲的合并报表层面应将A吸收乙公司的投资确认为一项负债,不确认少数股权。
如果未来业绩目标仍有一定的实现可能性,则在合并报表层面仍需确认少数股东权益(乙公司出资额与其所享有的A公司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处理),同时确认一项回购自身
权益工具的合同义务,该项回购义务相关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在合并报表层面对应借记资本公积。
不论是上述何种情况,在合并报表层面都应按照约定的利率针对上述回购义务相关负债计提确认利息支出,计入各期财务费用。
关于三板股票协议转让终止确认时点
3517、关于三板股票协议转让终止确认时点
提问人:小哥333 时间:2022-10-11 12:48:02
补充:
工程罚款和奖励款会计处理
3518、工程罚款和奖励款会计处理
提问人:wwwkey 时间:2022-10-11 12:32:47
陈老师及各位专家:
我们单位基建期,为了提升各个施工单位的安全意识。企业安监部出了制度:每次对施工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施工单位罚款,每半年对施工单位整改较好的按照罚款的一定比例返还罚款。比如3-4季度对施工单位罚款50万元,12月返还20万元。为了将这部分钱将给给我们单位施工的项目部,所以采用现金奖励,以制度和各施工单位项目部的奖金分配方案入账。罚款计入 基建工程-罚款收入。奖励计入基建工程-营业外支出
问题:1、上述会计处理是否合适。(奖励款如果冲减罚款收入有没有政策依据)2、需要补充什么资料,使上述业务更合规?
有没有这方面的案例?
回答人:chenyiwei
请大家不吝赐教,十分感谢!
由于收取的罚款后续仍可能返还,所以在收取罚款时,应按照预计的最大可能返还比例确认为负债,超出部分(即确定不会返还部分)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后续清算时确定不会返还的部分冲
减在建工程成本。
罚款再返还属于本企业与施工单位(承包商)之间的约定,一般理解并不违反法律法规。对合规性问题建议咨询律师确认。
求助陈版主,长投权益法核算的疑问
3519、求助陈版主,长投权益法核算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10-11 14:55:58
A公司持有B公司30%的股份,权益法核算。2021年A公司出租房屋给B公司,A公司做收入100万元,B公司做管理费用100万元。B公司2021年净利润500万元。 A公司合并角度:
借 : 长 投 50030%=150 贷:投资收益 50030%=150 不做其他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企业与联营企业之间的交易,期初和期末均无未实现损益的,则在权益法核算中无需特殊调整。但鉴于本案例为顺流交易,故在合并报表层面建议补做一笔调整:借:营业收入——租金收入
30(=100*30%),贷:投资收益 30。
时段法按产出法确认收入
3520、时段法按产出法确认收入
提问人:一云 时间:2022-10-11 16:47:13
陈老师:有一家监理公司,它提供的监理服务按时段法确认收入,完工进度按照客户出具的完工进度确认单来确认。 但是客户一般是一季度出具一次完工进度确认单。 那在7月底,对于7月
份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是在存货/合同履约成本挂账呢,还是按照期末合同履约成本相同的金额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呢(属于履约进度无法确认)?
一云
回答人:chenyiwei
应按照期末合同履约成本相同的金额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既然是按时段确认收入,就说明相关商品或劳务的控制权是在一定期间内以连续的方式逐步转移给客户的,而不是只有在指定的结算节点才一次性转移给客户。因此,7月末虽然未到结算节点,但7月份仍向客户转移了劳务,故需确认收入。从另一角度讲,如果将7月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挂账,也不符合新收入准则第二十六条关于合同履约成本确认资产应满足的条件,尤其是这 些成本并未增加未来履约的资源。所以,这部分履约成本期末应结转损益,对应确认收入。如果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但预计已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则暂按已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等额收入,,对应借记合同资产。
停车场租赁问题
3521、停车场租赁问题
提问人:xiaolukuaipao1 时间:2022-10-11 17:16:05
陈版主您好。请教一下,A公司从开发商那租入了1000个车位,第一年租金20万,第二年租金40万,第三年租金50万,合同另约定,如果转租的车位超过500个,将重新修改下一年的租金
(往上调整租金)。A公司在租给业主时,业主一般是按季度付款,且车位基本上是固定的,但A公司和业主未签订合同。存在以下问题:
在IFRS下,如果其业务模式就是转租车位获取租金收入,而不是自身直接提供停车场服务,在该使用权资产可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的认定条件。提问人:xiaolukuaipao1 时间:2022-10-17 105355
提问人:xiaolukuaipao1 时间:2022-10-17 10:53:55
谢谢陈版主!那么我问题中提到的,A公司在转租业主车位时未签订合同,以及提供给业主的车位可能不是特定的,也不影响在IFRS下确认投资性房地产么?
回答人:chenyiwei
可能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认定有影响,此时可能不一定成立租赁。
请教陈老师关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的期初报表数据列示问题
3522、请教陈老师关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的期初报表数据列示问题
提问人:胡小莫 时间:2022-10-11 20:12:48
陈老师您好:
请教陈老师:甲公司成立日为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30日,母公司将其持有的另一公司乙公司无偿划转给甲公司,甲公司的账务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
现甲公司需要编制2022年9月30日的合并报表,根据准则规定:根据权益结合法基本理论观点,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双方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对于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具体规定:(1)“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2)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 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请教陈老师,鉴于甲公司2022年6月15日成立的情况,甲公司编制2022年9月30日的合并报表的期初报表列示数据是否应为2022年1月1日数据(公司尚未成立)?
回答人:chenyiwei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即使合并方成立日晚于被合并方,合并报表也应继续向前追溯至被合并方成立日或者被合并方被纳入当前的实际控制人控制范围的时点。即,在合并方成立之前的各年度或期间,其合并报表实际上就包含被合并方的数据。
提问人:yuanmohai 时间:2022-12-22 16:23:43
那期初是不是没有实收资本,被合并方实收资本调入资本公积吗
回答人:chenyiwei
是的。
非经常性损益认定
3523、非经常性损益认定
提问人:dysonle 时间:2022-10-11 20:54:43
IPO企业主要从事生产加工,另外多年来均有部分贸易销售,贸易收益是否算非经常性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要考虑:这部分贸易业务是否已有固定的业务模式?每年的客户、供应商、交易规模和利润规模是否基本稳定?该业务模式是否预计将会长期持续,企业的业务发展战略中对该贸易业务是如何定位的?
另外还应注意:贸易收入应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的问题。
请教陈版,关于企业支付利润的疑问
3524、请教陈版,关于企业支付利润的疑问
提问人:黄宇阳 时间:2022-10-11 21:29:07
母公司A公司为亏损企业,从未有过盈利,但是母公司A公司下面有B、C、D、E四家子公司,D、E两家公司为盈利企业,故合并报表中,母公司A公司的合并报表为盈利,现在A公司的境外
实际控制人要求A公司进行利润分配,A公司本身账面是亏损状态,那么是否:
①先通过D、E公司向A公司分配利润后,再由A公司向境外实控人分红?
②直接由A公司向境外实控人分红?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依据。合并会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不能作为母公司实际分配利润的依据。”。故A公司应当以其个别报表层面的未分配利润金额作为确定可供分配利润限额的依据。
由于A自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故应先由盈利的子公司D、E对A分红,A确认投资收益,将A的未分配利润由负转正后,才能向其境外控制人进行分红,分红限额为A公司个别报表层面转正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
同控下对原股东的利润分配
3525、同控下对原股东的利润分配
提问人:flamehaze34 时间:2022-10-11 21:31:45
陈版主,您好,求助!
A公司和B公司的最终控制方均为甲集团。A公司的直接控股母公司为Z公司,但并非Z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公司和Z公司是平行的兄弟关系。
2018年2月,A公司从B公司收购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C公司,该业务系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但是A公司和B公司约定,在合并日时点,A公司的收购对价为2200万,C公司的有实收资本60 万,盈余公积40万,未分配利润2000万,在合并日时点的未分配利润2000万仍归属于B公司。2018年11月份,C公司向B公司分配了2000万的股利。对于该笔分红的处理以及追溯调整及合并 当期的所有者权益的列示,以下处理是否正确?
A公司将C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合并进来,在C公司向原股东B公司分配股利当年,在A公司的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作为对股东的利润分配。
Z公司也按照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进行处理,但由于A公司并非Z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按照正常的合并,考虑少数股东权益的时候是A公司加C公司进行处理的,C公司的净资产在Z公司的合并权益变动表中有一部分计入了少数股东权益。这就很奇怪,C公司对B公司的利润分配理论上是不牵涉到Z公司合并层面的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出现利润分配就很奇怪了,但如果把C公司对B公司的利润分配全部计入Z公司的合并归母权益的话,这就造成了未分配利润和这个利润分配不对称了。
请陈版主指导指导,尤其是Z公司合并层面权益变动表处理!感激!
回答人:chenyiwei
你的理解1)基本合理。
对于2),Z公司也按照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进行处理。由于A收购C的股权比例为100%(C是B的全资子公司,C自身无少数股权),但收购方A不是其母公司Z的全资子公司,故在Z的合并报表中要做一个特殊处理:因同一控制下合并导致A层面形成的资本公积,以及前期C的留存收益,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少数股东不享有,相应地历史上C向其股东分配利润的100%均归属于母公司,少数股东不承担;但在合并日后C再获得的利润,就先100%归属于A,再按照85%:15%的比例分配给少数股东,即少数股东仅享有自合并日以后C的净利润所形成的权益,不享有合并日之前的历史权益。
请教陈版主政府合作项目的收入确认问题
3526、请教陈版主政府合作项目的收入确认问题
提问人:Jack1017 时间:2022-10-11 21:52:48
A公司是软件开发公司,销售标准化的软件产品和提供定制化的信息平台建设服务。2017年,政府部门B与A公司签订了合同,委托其开发一款数据采集平台产品(定制),该数据平台能够帮 助B实现获取辖区内所管辖企业的相关业务数据的目的,合同签订的形式为信息平台建设投资运营项目。具体内容为:合同金额4000万元,政府部门B无需向A公司支付任何费用,A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完成项目建设,建设完成后通过运营该平台实现建设成本的回收,项目运营期为5年,运营期满后B无条件收回运营权,该信息平台自建设完成后所有权即转移至B。合同中对于运营的方式,运营期A公司现金流的回收方案均没有明确约定。该项目于2018年已建设完成,并达到政府部门B的要求正常投入使用(B已正常使用该信息平台),但尚未进行验收。
该合同签订的背景是,A公司为了在政府部门B所在的省内开展业务而研究的新合作模式,政府部门B向A公司介绍,该信息平台搜集的数据具备商业价值,B许可A通过运营该平台实现建设成本的回收。合作期间,A公司仅通过B介绍的通信运营商获得一个合同,收入金额100万,A公司向其提供了信息平台内数据整理服务。
2022年,A公司计划IPO,律师了解此业务实质后,认为该业务可能存在“贩卖”未经授权许可的个人数据的法律风险。因此,A公司计划与B变更合同条款,将该信息平台按照约定的价格或折价一次性销售给B,放弃运营权。经初步沟通,政府部门B愿意支付合理的价格(超过A公司的建设成本)取得该信息平台的所有权。目前,公司此种业务模式仅此一个案例,且未来也不会开展类似的合作模式。
请教陈版主:
公司在开展此项业务时,所发生的建设成本是按照存货准则进行确认计量;还是作为PPP业务中的bot模式进行核算?
如果合同变更,A公司能够收回合理的价款,是否可以在项目取得验收时确认收入(A公司类似服务按照终验法确认收入)?
个人认为,由于合同中的政府部门B即授予方不控制和管制运营商提供服务的对象以及价格,因此不符合会计准则解释14号中PPP业务模式的“双特征”和“双控制”,即不能按照PPP业务模式进行核算。
那么,如果按照存货准则核算,在业务建设开始时,根据管理层当时的意图,主要是希望通过运营该“产品”获得收益而不是出售。好像又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以及如果后续合同变更,合同金额确定,价款能够收回,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老师关于参与市政修路会计处理问题
3527、请教陈老师关于参与市政修路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人:七月上421 时间:2022-10-12 08:22:50
政府会议纪要指出大树线部分路段(市政道路)是B煤矿煤炭对外运输的主要通道,重在车辆日常运行量较大;只是路面破损严重,对周边百姓出行及企业对外运输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政府决定对该路段进行维修,概算资金约380万,资金组成为B煤矿出资190万元(分两年支付,每年95万元),上级交通部门资助40万元,本级财政150万。
该项目由该市公路服务中心为招标单位,A公司为中标施工单位,B煤矿与A公司签订《资金补助协议书》,协议书结合政府纪要文件要求,向A公司支付补助资金190万元作为工程款;由A公 司向B煤矿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一年B煤矿向A公司支付95万元工程款时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对于上述业务应确认为在建工程还是直接计入到营业外支出?如果计入到营业外支出是否为非经常性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该项目为市政道路,并非B煤矿独用,但B煤矿是该道路改善项目的最大受益者(改善了煤炭对外运输的条件),故由B煤矿承担的这部分支出对B煤矿而言也具有资产属性,可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不超过B煤矿的剩余开采年限或剩余采矿权年限中的较短年限。
提问人:七月上421 时间:2022-10-14 07:54:12
感谢陈老师的解答,但是我还有一个疑问 资产的确认条件之一是资产应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是否能理解该市政道路B煤矿并不能控制呢?那么能够确认为资产的理由是什么呢?麻烦陈老师帮忙解答一下
回答人:chenyiwei
本企业当然不控制市政道路本身,但享有使用权,且该使用权可以为本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且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故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
关于修理厂区内道路的会计处理
3528、关于修理厂区内道路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七月上421 时间:2022-10-12 08:41:24
陈老师您好,想咨询一下关于对于厂区内道路进行硬化修理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厂区内道路企业在固定资产中核算,对于对厂区内道路硬化支付款项是否属于固定资产修理直接计入到制造费用?还是计入到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摊销?
谢谢陈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道路硬化能够显著提升通行能力,减少因道路颠簸等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的维修支出,则可以满足资本化条件,可确认固定资产。如果产生的效益不明显,建议将硬化支出计入管理费用
处理。
联合营公司转为并表公司之后,内部交易处理问题
3529、联合营公司转为并表公司之后,内部交易处理问题
提问人:hbwgh 时间:2022-10-12 10:07:39
陈版主好,请问一个关于内部交易的问题:如果一个公司之前是联合营公司,630之后变为并表公司,那么对于1-6月份发生的内部交易是不是仍然按照顺逆流交易抵消,变为并表公司之后的 内部交易按照并表公司之间内部交易抵消?另外如果以前年度作为联合营公司时,未实现的部分,是不是仍然按照顺逆流原则确认实现。谢谢您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3-2-76(合营企业变为子公司后对前期顺流交易的合并抵销处理)”、“问题3-2-77(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对购买日前逆流交易未实现 损益的抵销处理)”。
购买非业务资产组如何处理
3530、购买非业务资产组如何处理
提问人:15828189447NXB 时间:2022-10-12 10:10:53
请教陈版主及各位老师,依据合并准则等规定:1、如果一个企业取得了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控制权,而被购买方( 或被合并方)并不构成业务,则该交易或事项不形成企业合并,不适用于合并准则处理;2、企业取得了不形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是资产、负债的组合时,应将购买成本基于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上进行分配,不按照企业合并准则进行处理。需要请教的问题是:如果购买方购买一家公司80%(而不是100%)的股权,但该行为并不构成业务合并(因此不适用企业合并),而被购买方财务报表有多项资产、负债科目余额(假如视作为一个或多个资产组),请问购买方应如何入账?假如购买方本身需要编制合并报表,那上述事项对其合并报表如何影响?如果被购买方后续又发生新业务、购置新资产、产生新负债等,请问购买方在合并报表如何对其进行确认?谢谢陈版主及各位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在确保80%股权收购交易公允性的前提下,将股权交易价格除以收购的股权比例,得到被收购企业股权的整体价值。再将该整体价值按照其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分配得到
单项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在这种做法下,合并报表中的少数股权初始计量金额是与母公司的股权收购价格成比例的。
提问人:15828189447NXB 时间:2022-10-14 10:08:25
您好陈版主,那我理解:在非同控制下企业合并,是否构成业务,主要影响是否按照合并准则合并,这其中最大的差异就是是否会出现商誉(正、负商誉)(即构成业务,单独在合并报表确认商誉,不构成商誉,则将“商誉”分配到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中),除此之外,在收购日,标的公司还是成为购买方的子公司(纳入合并,在附注中正常披露其为子公司及相关信息),后续正常合并,看这个理解是否正确?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可以这样理解。
求助陈版和各位老师,关于集团内孙公司在集团内子公司之间划转的账务处理
3531、求助陈版和各位老师,关于集团内孙公司在集团内子公司之间划转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小熊吃鸡翅 时间:2022-10-12 13:58:54
A公司100%持股B和C公司。B持有7家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穿透7家单位均由A公司100%)。现因企业重组需要,想将B公司所属的7家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划转至C名下。问题如下:1、是否适用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特殊处理?2、C公司会计如何处理?(是否按照B公司的账面价值入账?如果按照账面价值入账的话,长投的对方科目是资本公积吗?)3、是否 会产生税会差异呢?
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划入方C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处理,按照划入子公司的净资产作为对其初始投资成本,并贷记资本公积。合并报表层面需追溯重述前期比较数据。划出方按照划出时点标的子公司的账面净资产冲减权益,不调整合并报表的前期比较数据。
税务问题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意见。
关于软件公司出售版权的成本问题
3532、关于软件公司出售版权的成本问题
提问人:wx_5ed465f72489 时间:2022-10-12 15:19:37
陈老师您好:
目前碰到如下问题:
请教陈版,溢价购买户外广告屏资产的账务处理问题
3533、请教陈版,溢价购买户外广告屏资产的账务处理问题
提问人:zh1282181 时间:2022-10-12 16:30:22
公司高溢价购买其他公司户外LED广告屏资产(溢价原因为后续广告经营的现金流入)
问题,本次溢价购买的LED广告屏资产应计入什么科目,全额计入固定资产科目,还是根据收购时的评估报告,将设备部分计入固定资产,其余部分计入无形资产?谢谢陈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要考虑的是屏幕这一实物资产与广告经营权是否可以分离。例如后续屏幕使用寿命到期后,如果本企业出资重建,是否可以延续此处的广告经营权;以及对广告经营权能否单独评估。从准则原理上说,这就是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标准能否满足的问题。
景区门票收费权可以划拨给城投公司吗?
3534、景区门票收费权可以划拨给城投公司吗?
提问人:审计小达人 时间:2022-10-12 16:38:58
回答人:chenyiwei
此问题属于法律问题,建议咨询律师。可首先查阅《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此作基本了解。以及了解现有景区类上市公司的运作模式。
城投高管薪酬,政府负担的部分如何核算?
3535、城投高管薪酬,政府负担的部分如何核算?
提问人:柳寒秋 时间:2022-10-12 16:58:24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此人在城投公司专职任职的,则政府承担的部分应确认为城投公司的管理费用,对应贷记资本公积。
国有企业无偿划转20股权的处理
3536、国有企业无偿划转20%股权的处理
提问人:dexing93 时间:2022-10-12 17:39:54
国有企业A接受主管部门无偿划转B公司20%股权,A公司向B公司派驻一名董事,B公司实收资本1000万元,账面净资产1325万。请教A公司是否应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具体应怎样进行账务 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应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其应用指南中对于判断是否具有重大影响的指引予以分析判断。一般理解持股20%且派一名董事应当是具有重大影响的。 如果具有重大影响,则可以按照划转日取得B公司账面净资产的20%(如B公司有合并报表的,则为合并报表口径的归母净资产)作为长投成本,作为后续权益法核算的基础,并贷记资本公
积。
夫妻员工之间转移股权是否构成股份支付
3537、夫妻员工之间转移股权是否构成股份支付
提问人:杨格97 时间:2022-10-12 17:54:04
请教陈版主,某公司董事长与财务总监为夫妻关系,董事长将其所持有的股份支付对应的股权以低于公允价值的价格转移给财务总监,请问这部分股权是否构成公司对财务总监的股份支付?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董事长与财务总监为夫妻关系”是否不符合任职回避的内控要求?
如果不考虑这个问题,则理论上是要注意区分此次转移的目的,即属于夫妻之间的财务安排,还是与获取财务总监任职期间对公司的服务相关。但实务中这样做很可能难以做到,基于谨慎考
虑,建议从严把握。
都被搞晕了,请问准则 与准则指南 与准则讲解都是什么关系啊?
3538、都被搞晕了,请问准则 与准则指南 与准则讲解都是什么关系啊?
提问人:alony 时间:2022-10-12 18:17:24
回答人:chenyiwei
以2014年为界,此前的准则正文、应用指南和讲解的关系,和此后发布的准则是不同的。
在2014年之前,准则正文和应用指南都是以“财会”文号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针对同一事项,如果准则正文和应用指南规定不一致的,则按“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处理。
在这一阶段,还以“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的名义发布了三本“准则讲解”,分别是2007版、2008版、2010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由于编写人员均为财政部会计司工作人员,因此具有相当的权 威性,但不属于规范性文件。
2014年之后(从2014年修订长投、合并报表、职工薪酬、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发布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列报准则开始),不再发布准则讲解,而是在以“财会”文号 发布准则正文(作为规范性文件)之后,另行出版准则单行本,包括准则应用指南、起草或修订说明、正文及其英文翻译本等,出版单位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或者经济科学出版社。理论上此时的应用指南不是规范性文件,但同样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即,目前的准则应用指南起到了原先准则讲解的作用。
请教个关于收入确认时间如何确定的问题
3539、请教个关于收入确认时间如何确定的问题
提问人:alony 时间:2022-10-12 18:28:56
A公司是做技术开发的,在开发完毕,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后一次确认收入。那么问题来了:
A公司一个项目的验收单,验收单正文描述:“乙方已按合同约定验收标准于2021年10月31日完成系统上线,于2021年11月15日完成优化和试运行,系统符合设计要求,达到预期目标,测试
合格,可以验收”。但验收单上甲方盖章后的落款日期为2022年2月20日。
请问这种情况下,IPO实务中应该以哪个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更好呢?
我的理解,虽然签订验收单时间为2022年2月,但实际事实已经在2021年11月完成,并已得到客户确认。因此该收入确认到2021年更合适。 不知大家怎么看呢?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要关注“乙方已按合同约定验收标准于2021年10月31日完成系统上线,于2021年11月15日完成优化和试运行,系统符合设计要求,达到预期目标”有无其他佐证证据,例如甲方自2021年11月 起已将该系统投入正常使用。在获取充分、适当的佐证证据的前提下,并就为何验收单跨年出具的原因获取合理解释的基础上,才能认可在2021年度内可确认收入。但实务中这样做的难度较 大,更大可能性是因为验收单出具在2022年故收入也确认在2022年。
人才租房账务处理
3540、人才租房账务处理
提问人:Ceiky 时间:2022-10-12 19:50:51
请教陈版:A公司与政府签订人才房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无论该房子是否已租给员工,均需要承担政府租金。A公司在员工需要时将房子平价租给员工;
该人才房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时,是否需要考虑政府补助部分?
2、该人才房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时,是否需要考虑政府补助部分?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理论上A公司可能要承担闲置的风险,但A公司在确定需租用的人才房数量时,是否就是基于当前员工居住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实际操作中承担闲置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并不大? 另外,从“平价转租”这一点来看,也说明A公司租入人才房的目的是作为员工福利,而不是转租获利,因此不适合于确认转租收入、成本。
提问人:kyhj0314 时间:2022-10-15 08:25:02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
请教陈版,股改后收到了前期无法确认收到进项税发票的处理
3541、请教陈版,股改后收到了前期无法确认收到进项税发票的处理
提问人:小岛螃蟹 时间:2022-10-12 21:32:53
请教陈版,公司18年发行债券由国企认购,前期认购方一直未向公司开具债券利息的增值税发票,公司也因无法确定能否收到进项税发票将所支付的债券利息全额计入财务费用。2022年10月
份收到2022年上半年期间债券利息的进项税发票,预计接下来可以收到18年至21年期间债券利息进项税发票。因公司22年8月刚完成股改,尽量不想影响前期净资产数据。
陈版,咨询个破产企业重整的所得税问题
3542、陈版,咨询个破产企业重整的所得税问题
提问人:yysstt 时间:2022-10-13 09:10:11
陈版好,在做一个破产重整企业的审计时,发现这么一个问题。
5年前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后,企业就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当时很多事项未进行调整。
2年前企业破产重整已经结束,今年审计过程中发现这么一个问题,企业有约10亿左右的未申报债权,在破产结束后,也没有人申报,这部分是可以转入营业外收入,现在企业已经开始盈 利,但是按照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就需要缴纳25%的所得税。而这部分实际是以前年度形成的,如果在破产重整结束时进行调整,那个时候可弥补亏损等等都可以覆盖这部分所得税,而现在的话,可弥补亏损5年也到了,未分配利润-100亿。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考虑:这部分款项是否在2年前破产重整结束时就可以确定无需支付了?即此前就应当作为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转入营业外收入,但前期未及时结转,从而存在重大前期差错?如果是,则建议先在会计上进行前期差错更正处理,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考虑能否请求修正前期的纳税申报。
请教关于“公允价值的披露”
3543、请教关于“公允价值的披露”
提问人:灞波儿奔 时间:2022-10-13 09:53:34
1:背景描述:陈版主您好,某IPO公司招股书:延迟定价条款系贸易行业中较为普遍使用的合同定价条款,在该条款中交易双方按照市场惯例,约定以未来某个时间段/时间点的市场价格(包 括指数价格均价或点价、现货均价或点价)为合同的定价基础,并根据市场供求等因素有所浮动。公司部分黑色金属产品和有色金属产品等贸易品种交易合同中涉及延迟定价条款。
对于采购涉及的延迟定价条款,公司在进行采购时,以采购日的合同约定作价期的远期价格为定价基础确定商品采购成本并计入存货。对于期末时点未到合同约定作价期的商品,若期末时点该远期价格低于采购日远期价格,两者差额计入衍生金融资产,同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反之,则计入衍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延迟定价条款确认方式:铝产品:安泰科中国金属网及百川资讯网的三网均价或长江有色金属网A00铝月均价或南储商务网月均价-/+折价/溢价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是采用上述金属网或商务网均价为基础计量公允价值,则不是直接依据活跃市场报价计量的,因此不能算作第一层次,只能算作第二层次。
请教陈版:以房抵债相关账务处理及入账时点的判断
3544、请教陈版:以房抵债相关账务处理及入账时点的判断
提问人:cheryl2016 时间:2022-10-13 11:21:20
陈版,您好。近期房地产企业爆雷,上游供应商为了减少应收款项的损失,会与房地产企业签订以房抵债的协议,房地产企业以存量房抵应收款项。针对以房抵债业务,涉及一些账务处理, 请陈版抽空指导。
①应收款项终止确认,根据金融工具转移的准则,债权人在收取债权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时终止确认债权,债务人在债务的现时义务解除时终止确认债务。当债权人与房地产企业签订了 以房抵债协议,同时也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该合同经网签备案后,是否可以认定为债权人收取债权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对应分录:借:其他非流动资产(房产还未交付);贷:应收款项
②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当债权人办理入伙的当月,即表明公司获取了房产的控制权,符合资产的定义,将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初始确认金额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中约定的房屋售价、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对应的会计分录: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其他非流动资产
③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A、持有期间摊销
根据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若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摊销年限为投资性房地产入账月份至房产对应土地使用年限截止日的剩余期间。即按照投资性房地产入账月
份,至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的土地使用期间的截止日,来计算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年限,以该年限来计算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折旧。
借:营业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同时,每期末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减值测试。
B、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成本为每期计提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折旧。
对于租金收入,列为经常性损益。
C、投资性房地产的出售
投资性房地产的出售,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对应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贷:投资性房地产。
对于投资性房资产出售形成的损益,列入经常性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赞同主帖中的理解,但提示以下几点:
请问陈版主关于工程扣款的问题
3545、请问陈版主关于工程扣款的问题
提问人:拉laa 时间:2022-10-13 12:05:23
@chenyiwei 请问陈版主,我司根据合同条款对施工的扣罚款包括:(1)施工方无故更换项目经理;(2)定期检查某些项目时,施工方未按规定派出相关人员;(3)施工方未按安全管理规
定施工;(4)工程质量存在问题;(5)施工方未及时对施工垃圾进行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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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要考虑这些罚款有无明确的作为补偿对象的支出或损失,例如对于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是否由本企业另行聘请建筑商对该缺陷进行了补救,由此发生额外的支出。如果是,则扣款应首先用于冲减已发生且计入损益的此类支出或损失,如有剩余的再冲减工程成本。
对于无明确对应的支出或损失的扣款,可冲减工程成本处理。
房租租赁问题
3546、房租租赁问题
提问人:の′誹喌難怋 时间:2022-10-13 14:09:01
请教陈老师:公司将闲置的毛呸房屋出租,租户对房屋进行装修后经营,租赁期间,公司违约,将该房屋收回计划自己使用,并约定租户的装修和设备移交给公司使用,公司支付租户违约金
30万。请问各位老师,支付租户违约金30万一次性确认为营业外支出,而租户移交的装修和设备是否需要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要考虑“支付租户违约金30万元”这个金额是如何确定的?其中是否包含了租户出资的装修的折价款?建议聘请评估机构以租赁终止日为基准日,对获得的装修进行评估。该30万元补偿款首先 用于补偿所获得的装修的评估值,超出部分确认为营业外支出。即装修资产的入账价值最高为30万元。
关于使用权资产折现率的确定
3547、关于使用权资产折现率的确定
提问人:半梦灬 时间:2022-10-13 14:40:48
请教陈版主及各位老师
在项目上遇到了需要确定使用权资产折现率的问题,该企业从2021年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在2021年1月1日这个时点,企业不存在任何借款,应当如何确认增量借款利率呢,企业的所有租赁 事项租赁期均在1年以上5年以下,企业的处理方法是,根据每项租赁的租赁期,都通过对1年一年LPR和5年以上LPR使用内插法进行计算,得到一个利率,使用该利率对相应租赁事项进行折
回答人:chenyiwei
折现率不可能只考虑基准利率,还应考虑承租人自身的信用风险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承租人从商业银行取得借款的实际利率可以作为上浮利差确定的参考。
辞退福利未按照原计划执行后取证问题
3548、辞退福利未按照原计划执行后取证问题
提问人:shichengqi 时间:2022-10-13 15:07:47
请教陈版主,某公司2020年度计划减员增效计提辞退福利1亿元。金额测算方式为:预计人数(N+1)月度固定工资标准平均值,原计划考虑辞退后一次性支付,未考虑分期付款折现率的影响。2021年度公司重整,为保持公司基本面稳定且配合重整,当年度并没有执行辞退计划,项目组执行2021年报审计时,也获取了相关说明(以证明其未在一年内执行的合理性)。2022年 度,公司综合各方面考虑,仅支付辞退福利500万元左右,未完全按照原计划执行,且进一步访谈管理层可知后续使用到这部分辞退福利的可能性很小。根据职工薪酬准则规定,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1)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即将实施”是指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付款推迟到一年后支付的,视为符合辞退福利预计负债确认条件。(2)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项目组的问题是:
由于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2022年度公司未全面执行,故公司应当提供有关说明如考虑维稳等外部因素,以说明其合理性?2023年度公司还未执行的话,项目组该如 何考虑?
由于公司计提的辞退福利预计于资产负债表日起十二个月之后支付,故应重分类至“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如不考虑前两个问题,由于公司管理层现判断后续使用到这部分辞退福利的可能性很小,公司是否可以在经类似的机构(如总经办、工会)审议通过后,在2022年度红字冲减?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当辞退计划未按原计划执行时,除了获取管理层说明以证明该安排的合理性以外,还应与管理层、股东、受影响员工、工会等方面沟通,确定其后续下一步计划,并据此调整原先对于辞退福利的计提数。辞退福利相关负债账面价值的调整应对应调整管理费用(辞退福利)。在确定辞退福利的计提因素时,鉴于企业正处于重组期间,故应考虑所采用的各项估计和假设与重整计划中其他因素的对应关系,确保逻辑合理。
如果已有明确的辞退计划并已通知到可能受影响的员工,即已满足辞退福利相关负债的确认条件,但预计支付时间距离资产负债表日超过一年的,则应作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并考虑折现因素的影响。
提问人:shichengqi 时间:2022-10-14 11:30:35
谢谢陈版主!还有几个问题请教下:
假设公司计划后续继续使用辞退福利:
由于辞退福利是按照部门匡算的总数,尚没有关联、通知到具体到职工,无法确定具体的支付时间点,无法折算,故是否还在“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不需要分类至“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列
报?
假设公司判断后续使用这部分辞退福利的可能性很小:
原计划是总经办、工会审议通过的,“考虑通过正式途径对该计划作出废止”,这里的“正式途径”是否可以理解通过总经办、工会审议等相关机构通过即可?
“在此基础上才可以将相关负债予以冲回。”如此处理可能会使得附注中管理费用明细甚至总额出现负数情形。这种负数的列报,是否会传递一种账务更正即差错处理的信息?
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陈版主,对赌条款投资方的处理
3549、求助陈版主,对赌条款投资方的处理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10-13 15:46:50
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30%股权,投资金额1亿元,有重大影响,同时约定如果对方三年业绩达不到约定水平将退还出资本息。那么投资方入资1亿元记入长投还是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计量。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要考虑回售权是否会影响到本企业在被投资企业财务、经营决策中的话语权,使得本企业的表决权更接近于一项保护性权利。一般理解,如果业绩指标并不是基本不可能达成的,或者本企业对其投资并非单纯的财务性投资,而是包含了战略性投资的因素(如业务拓展和业务合作),此时保留重大影响的可能性较大。这种情况下,仍需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 同时将回售权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
参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1 特殊股权投资的确认与分类”中“一、附回售条款的股权投资”的“情形2”。
关于jun工企业收入确认问题
3550、关于jun工企业收入确认问题
提问人:gjc@tj 时间:2022-10-13 15:49:25
陈版好,我这边的公司目前情况是这样,签订合同后,公司生产完产品,进行jun检后获得合格证,然后货物还是放在我这边,客户调拨,我再发货。这类合同有2种,一种是和jun方直接签订,另一种是我们作为配套,给到jun方的二级单位或其他单位。合同约定的付款都是以预收第一笔和验收合格后支付第二笔,这种情况下作为我们公司来说,收入确认能否以交付来确认。另 外,两种合同收入确认是否应该一致。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就是商品控制权何时转移给客户的问题(客户可能是军方,也可能是其他单位)。
建议对照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中关于“售后代管商品安排”的相关说明处理。如符合“售后代管商品安排”的,可在验收通过后即确认收入,而无需等到实际交付时。如果不符合“售后代管商品安 排”或者虽符合但在验收时点获取的证据证明力不足的,则还是在实际交付时确认收入。
提问人:gjc@tj 时间:2022-10-14 14:36:17
谢谢陈版回复,我想问下关于这个证据力不足的概念是什么。在看了近期上市的华强科技还有其他同行业会计处理,他们就是把jun检后给jun方和不直接给jun方的分开,这样做是否合理。我 目前了解下来,jun检后商品应都满足售后代管安排的四个要求。即可识别、具有商业实质、可以随时交付、不能自行使用。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gjc@tj 时间:2022-10-19 16:54:38
陈版,我的理解,从谨慎性上,应该是交付更为谨慎,因为jun检和交付可能存在较长的时间差,但从准则的角度上,jun检完成后公司就已经有收款权了,这两者怎么取舍呢
回答人:chenyiwei
这就是一个风险评估问题了。但是,虽然谨慎性原则是会计的基本原则,但其与其他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基本原则是有冲突的,不应滥用。
请教陈版主 关于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资产组构成问题
3551、请教陈版主 关于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资产组构成问题
提问人:kopyao0624 时间:2022-10-13 15:53:03
请教陈版主:
2020年A公司收购了B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C,产生商誉1亿元,B公司主要负责生产甲、乙两种商品,甲产品由B公司自行销售给第三方,乙产品销售给C公司后由其负责对外销售。在2020年
减值测试时B。
2021年,根据集团规划,B公司生产的甲产品开始根据内部定价销售给集团内另一家销售公司D,且B公司原先负责销售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客户关系均转给了D公司,B公司自此至负责生产 业务,不再直接对外销售。而D公司除了销售B公司的甲产品外,还负责销售集团内其他公司的产品。
请问,在2021年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应当如何划定最小资产组构成?
将B和C公司作为一项最小资产组,同时将B公司销售给D公司产品的单价还原成对外第三方的销售价格,并相应将销售人员的工资等支出计入合并资产组
将D公司的报表进行模拟拆分,销售甲产品的相关业务单独模拟成一张报表后,将B、C以及模拟的D公司销售甲产品的业务报表作为一项最小资产组个人理解有上述几种选择方案,不知道选用哪种方式较为合适?
回答人:chenyiwei
主帖中没有提到C公司原有的业务和人员如何处理?C公司后续是否继续存在?除了销售B的产品以外,C公司还有无其他业务?
总体上两种方法均有一定合理性,但方法1更便于操作。另外,如果C不再销售B的产品后,C仍存在但从事其他单独业务的,则C不应再与B合并为一个资产组考虑。
早期初创公司代为出资的问题
3552、早期初创公司代为出资的问题
提问人:hakyia 时间:2022-10-13 16:07:08
请教陈版,我们在对早期公司进行财务尽调时发现存在注册资本代为出资的问题。比如:A和B成立一家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各自出资50万。其中A的出资款由向第三人C借款而来,在A进 行注册资本缴纳后,再以公司向C提供往来款借款的方式将50万转给第三人C,使得公司账面形成对C的其他应收款。对于第三人C来说,一开始借给A的款项已经由公司转过来了,所以第三人C暂无无法联系到。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往来款应该怎么处置比较好呢?可以由股东A以第三人C的名义向公司还款吗,比如A在转账时备注:代C还款或者有其他合规的解决方案吗,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这属于历史沿革瑕疵,建议首先进行差错更正,将虚增的实收资本和虚挂的对C往来款对冲,然后由真实股东A重新对公司以货币出资,并对该次重新出资进行验资,据此确认真正的实收资本
增加。
提问人:hakyia 时间:2022-10-19 10:01:38
谢谢陈版主~想再请问下如果之前的出资已经做过了验资报告,原来虚增的那部分实收资本可以冲销吗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建议由现任会计师重新出具验资报告或者验资复核报告。
非经常性损益
3553、非经常性损益
提问人:201609965 时间:2022-10-13 16:47:55
回答人:chenyiwei
加速可行权对损益的影响体现为股份支付费用的提前确认,但并不改变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总额,只是改变了其期间分布,并且股份支付费用本质上也是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相关,是获取
职工或其他方面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对价。因此,不建议将加速可行权导致加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列入非经常性损益。
提问人:haikuotiangaohe 时间:2022-10-23 10:07:41
处置子公司时形成的投资收益,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是,丧失子公司控制权时,在合并报表层面确认的投资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中的“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请教陈版:增资合并处理问题
3554、请教陈版:增资合并处理问题
提问人:跨度防护 时间:2022-10-13 16:53:23
一、背景
境内公司费用与境外公司收入费用抵消问题
3555、境内公司费用与境外公司收入费用抵消问题
提问人:小小蛋烘糕 时间:2022-10-13 17:02:50
陈老师,如果有一家在大陆的公司在大陆地区为一家香港关联公司提供服务,确认了含税服务收入106万,按照6%的税率应该缴纳销项税,那境内公司的分录为借:应收账款 106万
贷:收入 100万
贷:销项税 6万
但是香港关联方由于没有流转税,所以106万全额确认费用: 借:费用 106万
贷:应付账款 106万
那境内公司与香港公司在做损益的抵消的时候,是不是只能抵消100万的境内收入与香港费用,香港公司剩下的6万的费用不能抵消呢?那这样的话虽然是关联交易,但是合并层面就会有一笔
6万的损失是么?
回答人:chenyiwei
集团合并层面,该6万元的差额应转入合并报表层面的管理费用,即: 借:收入 100
借:管理费用 6
贷:费用 106
上述6代表由于境内外税务政策差异导致集团层面的额外损失。
银行承兑汇票对应的现金流量科目
3556、银行承兑汇票对应的现金流量科目
提问人:yjhly2011 时间:2022-10-13 17:59:09
大家好,银行承兑汇票对应的现金流量科目处理如下:1、公司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时,现金流量不做处理;
票据背书转让不涉及现金流,现金流量表正表中不反映。提问人:yjhly2011 时间:2022-10-14 104428
提问人:yjhly2011 时间:2022-10-14 10:44:28
谢谢陈版主,理解了,因为贴现得到的是净额,所以不存在贴现息的现金流量。在承兑汇票背书的情况下,因为不涉及现金流,所以现金流量表正表中不反映,也理解了,这种情况下,单就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来看,是否类似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比如以物易物,这里假设用于采购),企业实质上应收款结清了且已经完成采购但均不涉及现金流的变化,如果这种情况占比较大的情况下,且企业赊销占比稳定或基本不存在赊销的情况下,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利润表收入与成本的对比就会“疑问”,这种 疑问一般先从哪里寻找路径原因呢,谢谢您
回答人:chenyiwei
这只能通过在附注中额外披露补充信息,例如通过票据背书方式结算的销售和采购款情况等。
求助:亏损合同会计处理
3557、求助:亏损合同会计处理
提问人:wx_634387e92ba2 时间:2022-10-13 18:01:54
陈老师您好!
我在参读2018年财政部发布的亏损合同案例中,有一个疑问:
该项目既然一直在动工,项目成本已经归集到了合同履约成本,那么为什么在该案例中,直接确认了预计负债,而不是先按照准则说的,先对标的资产即合同履约成本做减值测试呢?
好疑惑,期望得到陈老师的解答。
亏损合同应用指南案例.docx 2022-10-13 18:01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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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当亏损合同属于在一段时间内履约的履约义务,且目前已开始履约(履约进度大于0%但小于100%)时,就应当合理区分该合同的总体亏损中对应于已履行部分和未履行部分的各自金额。对应于已履行部分的损失金额,如果已履行部分有相关资产(合同履约成本等,在存货列报),则确认为这部分资产的减值损失;而对于未履行部分对应的预期亏损,不应确认为与已履约部分相关资产的减值损失,而是确认预计负债(如果已为未履约部分储备了必要的准备物资,则这部分准备物资可以计提减值准备)。
请教股份
3558、请教股份
提问人:zcy2401 时间:2022-10-13 19:09:00
请教陈老师,甲持有乙公司80%股权,甲采用定向增发的方式对乙公司高管实施股票激励(限制性股票激励)。如果第一年确认股份支付费用2000万,子公司做借:管理费用 200万,贷:资
本公积-其他200万;甲公司借:长期股权投资200万,贷:资本公积-其他200万。假设乙公司期末实收资本1000万,资本公积200万,未分配利润1000万(均为本年利润,已扣除200万股份支 付费用)。合并层面分录:借:资本公积 40万(20020%),贷:少数股东权益 40万。借:实收资本1000万,资本公积200万,未分配利润1000万,贷:长期股权投资 100080%(投资成本)+100080%(子公司本年利润对应的持股比例)+200(母公司层面因股份支付确认的长投),少数股东权益 100020%(投资成本)+1000*20%(少数股东对应的本年利润)。借:投资收益 800万,少数股东损益200万,贷:未分配利润-年末1000万。是这样做吗?其中,资本公积转少数股东权益是否转的是母公司单体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200万之20%? 最终合并层面的效果是否是 借:管理费用200万,贷:资本公积-160万,少数股东权益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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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母公司为子公司(非全资)承担股份支付费用,最终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理结果应为:管理费用200万,其中影响少数股东损益40万,但不影响少数股东权益。所以合并报表层面的抵销应为: 借:资本公积 200,贷:长期股权投资 200;(将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对子公司的长投增加额与子公司的资本公积增加额抵销)
借:资本公积 40,贷:少数股东损益 40。(将子公司层面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分摊给少数股东损益,同时体现母公司为少数股东承担费用的权益性交易)
提问人:zcy2401 时间:2022-10-22 11:09:00
请问陈老师,是否可以这么理解?因为在合并层面确认了子公司的 股份支付费用200万,对应少数股东部分,借:少数股东权益 200*20%,贷:少数股东损益40万;然后借:资本公积40万,
贷:少数股东权益40万,少数股东权益抵消,最终合并结果即 借:管理费用200万,贷:资本公积200-40万,贷:少数股东损益40万?这段时间太忙了,麻烦陈老师又帮我解释一遍。
回答人:chenyiwei
也可以这样理解。
现金流附表
3559、现金流附表
提问人:me109fw190 时间:2022-10-13 21:07:14
请问各位老师,无需支付的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转入营业外收入,那么编制现金流量表附表时,是在“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调整,还是在“其他”调整?
回答人:chenyiwei
该笔长期应付款以前是否属于经营性应付项目,还是筹资性的应付项目?
如果此前作为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则现在可以作为“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的负数。如果此前属于其他性质的应付项目(例如筹资性质),则现在应列入“其他”项。
公允价值计量
3560、公允价值计量
提问人:zhs7403 时间:2022-10-13 22:22:44
A公司2021年购买B公司5%的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由于B公司股权没有公开市场报价,A公司以可比企业价值为基础确认公允价值。A公司通过获
取几个可比企业价值的相关信息,以估值模型调整后作为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请问应作为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回答人:chenyiwei
“通过获取几个可比企业价值的相关信息,以估值模型调整后作为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具体是如何调整的?调整过程中用到了哪些参数?这些参数是否均为可观察的输入值?
提问人:zhs7403 时间:2022-10-14 11:04:08
根据证监会《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部分上市公司未准确划分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部分上市公司将结构性存款公允价值列在第一层次,由于结构性存款业务嵌入了金融衍生产品,与汇率、利率、指数等挂钩,如果该
种产品存在公开市场报价或其他可参考信息,结合合同约定、产品类型及风险等级等信息对其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一般列为第二层次较为合理。
请问既然该种产品存在公开市场报价或其他可参考信息,是否作为第一层次更为合理?作为第二层次原因是什么?
回答人:chenyiwei
结构性存款作为一项金融资产,其本身并无活跃市场交易,因此其公允价值不可能是第一层次。但因为其估值主要依据的是利率、汇率、大宗商品或贵金属国际市场价格等可直接观察到的变
量(即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进行估值),因此求得的结构性存款公允价值应属于第二层次。
不动产(平移或置换)会计处理
3561、不动产(平移或置换)会计处理
提问人:renaiqiang 时间:2022-10-14 09:21:43
A公司有2块土地,M与N地块相邻,(M地块有土地证,N地块无土地证,政府很早拟计划由A公司摘牌N地块,关于N地块,A公司也未支付任何款项),在2016年,政府默许并支持A公司在 N地块建设了一栋6#车间,截止2016年12月31日,6#车间已经投入了2000万,由于资金紧张,之后在2017至2022年,无任何资金投入,建设进度预计在70%,厂房尚不能投入使用,财务账 面挂在建工程。
2022年10月,A公司拟与政府签订协议,政府收回N地块。在M地块上,政府城投公司代建一栋4#车间(与6#功能,面积类似,预估重置建设资金约800万),A公司将6#车间地上钢结构(钢 结构,暂时无法合理估价)拆卸后用于4#车间,同时政府补偿A公司600万。厂房建设完成后,由A公司承租4#车间6年,房租采用市场价。6年后,A公司需按照建设成本价800万买回(回购 4#车间是一项必须履行的义务),在这6年期间,A公司除支付房租外,每季度还需支付15万元房屋回购款,可以用来抵扣这800万元未来回购款(如果执行顺利的话,6年后只需支付回购款
=800-1546=440即可)。4#车间预计于2023年10月建设完成
A公司是新三板公司,已经连续2年巨大经营亏损,预估2022年经营仍然亏损。
问题1: 6#厂房能否当做处置不动产处理,2000万的成本价,出售价=600+拆卸的地上钢结构(假设按照废品价100万元估算)=700万元,资产处置收益=700-2000=-1300计算。
问题2: 4#车间作为使用权资产800,贷方挂长期应付款800,使用权资产按照M地块剩余年限摊销。是否合适?
问题3:补偿A公司600万,算作拆迁补偿款,列入递延收益核算。合适吗?
问题4:假设不考虑问题1和2,财务账面在建工程-6#车间,直接平移至4#车间,当做4#车间的建设成本合适吗? 问题5:如果以上都不合适,如何会计处理,更为妥当?
回答人:chenyiwei
该事项实际上是与N地块被收储相关的补偿。政府收回N地块,同时对6号车间已投入的人工和建筑成本补偿600万元。对于代建成本,后续通过分期支付租金和购买款的方式予以偿还。
对于6号厂房的在建工程,由于钢结构可以拆卸并用于4号厂房工程,故这部分钢结构成本保持原账面价值不变;政府给予的补偿款系针对该项在建工程中除钢结构以外的其他部分。故6号厂 房在建工程成本中的钢结构成本平移到4号厂房的工程成本中,其余部分与补偿款对冲后,差额作为营业外收支。
对于新厂房(4号)成本,其包括两部分:(1)从原6号厂房在建工程平移过来的钢结构成本;(2)按约定应支付的租金和回购款的折现值。虽然是租赁,但确定日后肯定要购买,且本企业
自身有直接投入,故建议直接作为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核算,不通过使用权资产。
请教陈版,上市公司子公司引进新投资者,后续发行股份置换其持有股权,不成功则需回购
3562、请教陈版,上市公司子公司引进新投资者,后续发行股份置换其持有股权,不成功则需回购
提问人:财务xrl01 时间:2022-10-14 09:52:42
请教陈版,上市公司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2年后需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置换投资者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如发行不成功,则子公司或上市公司需按加利息或净资产对应的份额回购,目前收到战略投资者的增资款,子公司报表和合并报表要如何处理,会涉及到金融负债相关科目计算吗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2年后需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置换投资者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如发行不成功,则子公司或上市公司需按加利息或净资产对应的份额回购”,故子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和上市公司和合并报表 层面均需确认一项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义务所构成的金融负债(CAS 37第十一条)。同时合并报表层面仍需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即确认回购义务相关负债时,对应借记合并报表层面的资本公积。
在上市公司的个别报表中,由于能否成功发行股份并不是上市公司自身可控制的,因此也需要就“应少数股东要求支付回购款取得子公司股份的合同义务”,该项负债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其金额为资产负债表日时点该标的少数股权的公允价值与合同约定回购款(本金+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累计利息)的差额。
提问人:财务xrl01 时间:2022-10-17 09:01:00
老师,(1)在子公司层面,取得增资款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司按增资金额正常入账,同时确认金融负债的金额怎么确定?借方是什么科目?(2)上市公司个别报表层面,按老师说的确认一项负债,借方金额计入什么科目?(3)合并报表层面,是按子公司股权稀释后的股份正常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同时确认负债时,借计资本公积。在合并层面,子公司和上市公司报表层面确认的金融负债会在合并层面调整抵消吗?即最终合并层面反映的金融负债为冲销的资本公积金额
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陈版主,
3563、求助陈版主,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10-14 10:20:13
A公司持有B公司30%的股份,权益法核算。2021年A公司出租房屋给B公司,A公司做收入100万元,B公司做管理费用100万元。B公司2021年净利润500万元。 A公司合并角度:
借:长投 50030%=150
贷:投资收益 50030%=150
借:主营业务收入 30(=10030%)
贷:投资收益 30(=10030%)
租赁情况合并角度只确70万元的租赁收入。
如果变为存货销售,B公司当年全部对外出售,合并确认100万元的商品销售收入 借:长投 50030%=150
贷:投资收益 50030%=150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变为存货销售,B公司当年全部对外出售,即期末无未实现损益,则个别报表层面的权益法核算仍按联营企业自身报表中的净利润乘以持股比例计算投资收益;在合并报表中,假设该笔内部销售的收入为100,成本为80,则合并报表层面增补以下分录:
借:营业收入 30,贷:营业成本 24,贷:投资收益 6。
无偿划转中的税务无处理问题
3564、无偿划转中的税务无处理问题
提问人:笨蛋007 时间:2022-10-14 10:22:40
母公司无偿划转给子公司固定资产未开票做了视同销售处理: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3
贷:应交税费-销项税 13 子公司目前没有做任何处理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母公司本年打算开票
账务处理为:借:应交税费-进项税(暂估) 13
贷:资本公积 13
开票时:借:应交税费-进项税 13
贷:应交税费-进项税(暂估) 13
第二种:如果母公司不打算开票了
则认为母公司实际上承担了销项税,则冲销原来计入长投的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3, 贷:应交税费-销项税 13)
按照投资损失处理借:投资收益 13
贷:应交税费-销项税 13
回答人:chenyiwei
第二种情况下,如果母公司不打算开票,则该税额13为合并报表层面的损失,该损失在合并报表层面应计入管理费用,而不是投资收益。
请教陈版,关于应收账款保理终止确认涉及商务交易风险
3566、请教陈版,关于应收账款保理终止确认涉及商务交易风险
提问人:yinpopo123 时间:2022-10-14 11:50:01
A公司与B银行签订无追索权应收账款(C客户)保理业务,其中有A公司在合同中保证:
在签订本协议之前A公司、C客户之间不存在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其他贸易争议或经济纠纷,且今后双方之间发生的任何事件均不影响本协议相关债务的履行。
请教陈版主,我认为A公司保证条款中涉及的商务风险应该仅限于该单笔业务合同的商务风险,不能扩大至A公司与C客户之间其他的合同纠纷。故而这也是无法终止确认应收账款的原因之一,版主,我这种判断是否准确?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这种合同条款表述过于模糊,B银行的解释权过大,B银行很可能以此方式事实上将债务人信用风险仍保留在A公司。
请教陈版,交易价格公允性
3567、请教陈版,交易价格公允性
提问人:frankyao1210 时间:2022-10-14 11:51:57
请教陈老师:拟上市公司的关联方A公司前两年买了些设备1000万,政府补助设备的10%即100万,假设买完设备后很快就收到了政府补助,现在设备用了两年,账面值现在为800万(10年, 没算残值),评估师对设备进行评估后,公允价值也是800万元。现在拟上市公司在A公司所在的园区设立一个主体B公司,根据园区政策B公司也可以享受购买新设备享受设备价值的10%的政府补贴,购买二手设备没有补贴。那现在A公司和B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那该项关联交易的公允价格是评估值800万元公允呢?还是A公司实际支出成本的现在价值720(900*0.8)公允 呢?哪个价格才是交易的公允价格?哪个价值会计师内核及IPO审核机构更能认可?
极端情况下,如果设备是95成新,那如果B公司从关联方A按照设备公允价值购买需要950万元,如果B公司自己购买新设备申请补贴后的实际支出才900万元,这么对比A、B公司之间按设备
公允价值交易并不是一个公允的关联交易?
另外,如果政府补助虽然一般都会给,但给的不及时,有一定的时间周期又该如何考虑呢?
谢谢陈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公允价值应当是该设备本身的市场价格,不考虑其购买融资来源(如此处的政府补助)影响。至于是否将相当于递延收益摊余金额的资金也一并转给子公司,可由母公司自行确定。如果母公司决定拨付相应资金的,则所拨付的资金增加对该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子公司向应计入资本公积。不能在子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确认为其他收益(即,不能将其他收益从母公司转入子公司)。
提问人:frankyao1210 时间:2022-10-17 11:00:22
陈老师,不是母公司跟子公司的交易,是母公司(拟上市公司)外部的关联方A跟子公司B的交易。如果这个A、B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的标的资产作价按照评估值减去政府补助摊余金额,那问询关联交易是否公允,是否具备解释空间?
回答人:chenyiwei
设备本身的公允价值是不扣除补助款的。但现在的主要问题不是设备本身的公允价值,而是该笔补助款是在什么背景下获得的,是否应转给B公司享有,A公司这样操作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套取财政资金等合规问题。
关于不丧失控制权部分处置子公司时股权分置流通权的会计处理问题
3568、关于不丧失控制权部分处置子公司时股权分置流通权的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人:Sherrie19 时间:2022-10-14 13:31:33
请教陈版主,在不丧失控制权部分处置子公司时,从前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股权分置流通权是否需要一并结转?如需要结转是否按处置比例确认结转金额即可? 关于股权分置流通权的会计处理是否有相关准则或指南依据可以参考?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股权分置流通权”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其会计处理涉及的规范主要是《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05]1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
(2007年2月1日)》中的问题六。前者是原《企业会计制度》下的处理,后者则涉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的新旧衔接问题。
六、问:首次执行日,企业原确认的股权分置流通权余额如何处理? 答:(一)股权分置流通权余额的处理
首次执行日,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形成的股权分置流通权的余额,属于与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及与仍处于限售期的权益性投资相关的,应当全额转至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除此之外,首次执行日应将其余额及相关的权益性投资账面价值一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划分,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融资产,在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其中对于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在调整了首次执行日的留存收益后,应同时将该差额自留存收益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二)2007年1月1日以后,企业根据经批准的股权分置方案,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流通权,应当计入与其相关的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再单设”股权分置流通权”科 目进行核算。
对于不丧失控制权部分处置子公司,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应相应按比例结转流通权价值,作为对处置损益的调整。在合并报表层面,该项流通权可以采用类似于子公司商誉的处理,参考《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11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计算子公司净资产份额时如何考虑商誉”。
关于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长投账面价值初始确认问题
3569、关于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长投账面价值初始确认问题
提问人:wxl8076 时间:2022-10-14 14:01:43
陈版,您好,下述几个问题请指教,谢谢!
培训费用摊销问题
3570、培训费用摊销问题
提问人:Ralph小王子 时间:2022-10-14 14:19:27
陈版及各位大神好
现有如下问题想要求助,问题背景如下:
发行人为项目类公司,目前已取得部分试点项目,为了未来能够更好地执行项目,公司拟对项目人员进行培训。
公司按照工时分摊人员成本,由于公司认为培训是为了执行未来的项目,故公司拟对该段期间发生的人员工时单独立项并归集于项目成本(资本化),后期再按照一定方法进行摊销,但未来能取得多少合同并不确定。
请教陈版及各位大神:
关于会计准则解释16号征求意见稿的问题
3571、关于会计准则解释16号征求意见稿的问题
提问人:oyyc2018 时间:2022-10-14 14:56:06
回答人:chenyiwei
对此修订背景,征求意见稿后附的“起草说明”中对此有解释:
二、主要内容及说明
《解释第16号》共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分别说明如下:
(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相关背景。
2021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针对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发布了《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对《国际会计准 则第12号——所得税》的修订),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该修订缩小了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适用范围,明确初始确认豁免不得适用于会产生金额相同且方向相反的暂时性差异的交 易。同时,通过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机制等渠道了解到,目前我国实务中,对于如果一项交易同时确认资产和负债、且产生等额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比如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等,企业就该交易是否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的”初始确认豁免”、即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存在不一致,有关监管单位、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普遍反映需要给予相关会计处理指导。为满足国内实务需要,同时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持续趋同,我们对该项业务的会计处理进一步完善规范。
解释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1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 抵扣亏损)、并因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导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不适用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规定。企业对上述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从报表可比性和实务需要出发,《解释第16号》对新旧衔接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生效日期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一致,并允许企业自本解释发布年度(即2022年)提前执行。
由于提前执行是可选的,因此一般企业可以对2022年度的会计处理实务无影响,除非选择提前执行。处理原则基本上是追溯调整。所以需要梳理所涉及交易的具体情况。由于该事项还可能涉 及2021年初执行新租赁准则时的一些简化做法,所以个人理解,如果当初执行新租赁准则采用的是不完全追溯法,则本项内容的追溯也是到2021年1月1日,追溯金额调整该日留存收益。
提问人:oyyc2018 时间:2022-10-18 10:56:12
有关监管单位、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普遍反映需要给予相关会计处理指导。为满足国内实务需要,同时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持续趋同,我们对该项业务的会计处理进一步完善规范。。
。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oyyc2018 时间:2022-10-21 20:00:49
回答人:chenyiwei
这首先要由管理层给出判断。我们不可能直接代替管理层作出判断。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独立性要求也不允许我们这样做。
租赁准则税务考虑
3572、租赁准则税务考虑
提问人:Ryan_q 时间:2022-10-14 16:26:17
@chenyiwei,如其他帖子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目前IASB拟修订IAS 12,规定对这类特殊情况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如果最终该项修订通过,则在初始确认时就将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后续通过使用权资产折旧和租赁负债利息费用的确认将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逐步予以转回。
上述意思是在初始确认时:
根据税会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问:借方科目或贷方科目应当是什么?此时不影响损益? 望陈版主回复!
1、根据税会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问:借方科目或贷方科目应当是什么?此时不影响损益? 望陈版主回复!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是确认等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时不影响损益。
请参阅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征求意见稿:http://kjs.mof.gov.cn/gongzuotongzhi/202210/t20221010_3845022.htm。
提问人:Ryan_q 时间:2022-10-17 15:31:54
@chenyiwei,感谢陈版主解答,在初始确认时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未来通过折旧方式形成税会差异,纳税调增以后应当如何处理?后续计量如何账务处理并如何影响损益?望指 教
回答人:chenyiwei
后续,由于每年税前扣除租金与会计上确认的【使用权资产折旧+租赁负债相关利息支出】不一致,因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转回不同步,由此导致在后续租赁期间内递延所得税费用不为 零,恰好与税会差异对应。
请教陈老师:同一控制合并问题
3573、请教陈老师:同一控制合并问题
提问人:wx_619edb47bf66 时间:2022-10-14 16:41:09
A公司同一控制收购B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款100万元,B公司收购时点净资产50万元(只有实收资本)。A公司没有资本公积,有盈余公积40万,所以单体确认长投时,冲减了盈余公积40万,冲减未分配利润10万。 那在合并时点合并报表中,盈余公积是0还是40万元?
回答人:chenyiwei
习惯上合并报表和母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盈余公积金额是相同的,即等于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的盈余公积。子公司盈余公积的归母部分在合并报表中并入未分配利润项目。就本案例而言,由于个别报表层面的盈余公积已被冲减,故合并报表中也是继续体现为冲减后的金额。
类EPC项目的会计核算
3574、类EPC项目的会计核算
提问人:joyscut 时间:2022-10-14 16:47:24
请教陈版。我司签订合同承接一个类EPC项目,包括设备采购安装、土建施工等内容。但是附带了一个回购条款,就是该项目建成后运营一年内的irr收益率达到5%或以上才按照合同价格去回购该项目,如果当年不达标则推到下一年,可考核的期间为12年,目前无法预计项目irr达到5%以上的概率因为是第一单。请问在第一年该项目建成后在运营过程中,该如何归集项目的成本与 费用。这个资产是确认为存货吗还是固定资产等科目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知识产权许可收入确认
3575、关于知识产权许可收入确认
提问人:zss850923 时间:2022-10-14 17:02:17
陈老师,您好:
冒昧打扰,烦请见谅!
实务中遇到一个关于知识产权许可收入如何确定的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合适,烦请您抽出宝贵时间帮忙解答。具体情况如下:
A公司为文化公司,旗下有众多签约作者,拥有大量原创文字作品。
A公司与B公司签订协议约定:①A公司承诺将其拥有著作权或充分授权的已完结/连载中全库可授权的原创文字作品提供给B公司,首次授权B公司原创书籍量不能低于3万本,且后续每月授权B公司书籍量不能少于400本,A公司全库可授权的原创作品需及时全部同步提供给乙方;②B公司在其平台及其关联方平台展示授权作品,用户可点击进行在线阅读,从而取得订阅收入、 嵌入第三方产品/服务取得的信息服务收入等;③合作期限3年,合同金额包括保底费用及分成收入;④授权作品方式为普通许可。
问题:①是否可以整体确认为一项履约义务,即协议约定的授权作品的著作权?
②如整体确认为一项履约义务,后续每月新增不低于400本,3年新增共计不低于1.44万本,是否可以认为是对知识产权的重大修改,且对客户B公司产生有利影响?因为B公司收入 主要来源于授权作品的订阅收入和嵌入广告信息取得的收入等。
回答人:chenyiwei
个人理解应分解为两项履约义务:1、对存量作品的授权;2、日后对新增作品的授权。因为各单项作品相对独立,并不存在互相依附的关系。
建议将合同总价(可能为可变对价)按照一定的比例在上述两项履约义务之间分摊,分摊到履约义务1的合同价款在相关资料向B公司开放时(即B公司有权使用时)一次性确认收入;分摊到履约义务2的合同价款则在后续合作期间内随着新作品的授权进度逐步确认收入。
控制权转移模型下“费用暂估”问题
3576、控制权转移模型下“费用暂估”问题
提问人:wx_5dbe93c82c99 时间:2022-10-14 17:25:52
请教陈老师收入和成本费用的对称处理问题。
年终奖应何时计提
3577、年终奖应何时计提
提问人:gulgdx 时间:2022-10-14 17:27:04
烦请陈版主指导:A公司年终奖制度规定:
年终奖支付还需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员的工作评价(考核系数),二公司年度业绩系数(公司领导根据全年业绩情况确定),三是年末的工龄系数,四是其他平衡考虑因素。
2、年终奖支付还需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员的工作评价(考核系数),二公司年度业绩系数(公司领导根据全年业绩情况确定),三是年末的工龄系数,四是其他平衡考虑因素。
请问:A公司在半年度末时是否应计提员工年终奖?年终奖金在半年度末时是否是公司的一项现实义务,是否符合负债的定义?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1-4-5(资产负债表日年终奖预提问题)”。
建议首先梳理影响最终年终奖发放金额的因素,确定截至资产负债表日,这些因素中有哪些是确定的,或者根据相关薪酬制度或者以往惯例可以合理估计的;哪些是主观性较大而尚无法合理估计的,这些无法合理量化的因素所产生的不确定性影响有多大。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该项义务金额尽可能作出合理估计。这与公司薪酬制度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有较大关系。
提问人:gulgdx 时间:2022-10-19 09:05:31
已阅读《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1-4-5,还是需要在确认一下:是否只要年终奖制度中有相关的计算方法与标准,即使年终奖规定当年累计缺勤超过21天或提前离职的将无年终奖,那么 这个年终奖在半年度630末或者4月30日股改基准日时点,也属于公司的现实义务,从而符合负债的定义,因此在半年度630末或者4月30日股改基准日,同样需要测算该期间应承担的年终奖 并确认为成本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回答人:chenyiwei
是。
诉讼事项求助陈版
3578、诉讼事项求助陈版
提问人:sjlwsjlw 时间:2022-10-14 18:59:54
陈版您好!
现就诉讼事项处理求助于您,望您不吝赐教,谢谢您!
A公司与B公司签定购销协议,从B公司采购产品1000万元后,又与C公司签定购销协议,将从B公司采购的1010万元销售给C公司。 合同签定后,A公司接收了B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C公司接收了A公司向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A公司未实际收到B公司产品,因为C公司向A公司出具了已收到产品的收货单,A公司据此向B公司出具了收到B公司产品的收货单。
现C公司拒绝向A公司支付货款,理由为:C公司其实并未实际收货,C公司将该批产品卖给了D公司,D公司曾与B公司有密切的合作关系,基于对B、D公司的信任,在D公司向C公司出具了收货单的时侯,C公司根据D公司的收货单才对A公司出具了收货单,D公司也接受了C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D公司不承认收了产品,也拒绝付款。
因为C公司拒绝向A公司付款,A公司也拒绝向B公司付款,B公司将A公司诉至法院,A公司也将C公司诉至法院。
在B公司与A公司的诉讼中,一审法院判决A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应无条件支付货款并处违约金100万元,承担诉讼费8万元,财产保全费1万元,在该诉讼中,A公司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二
审,二审尚未判决。
在A公司与C公司的诉讼中,一审法院判决C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应无条件支付货款并处违约金101万元,承担诉讼费8.1万元,财产保全费1.1万元,在该诉讼中,C公司接受判决,没有上诉, 但提出,这两笔购销交易的最终责任人其实是D公司,如果在B与A的诉讼中,二审法院如果判决A公司败诉,给A公司造成实际损失,则C公司愿意全部赔偿A公司的损失,若二审法院判决A公司胜诉,则A公司无损失,C公司也不存在向A公司进行赔偿,因此,C公司提出,在B与A的诉讼二审未实际判决前,不对A公司进行赔偿,而向A公司开具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承诺一旦A公司二审败诉,C公司将对A公司进行全额赔偿。
就该两案件,项目组产生分歧:一种意见认为,A两笔购销交易都不具商业实质性,不确认收入、成本,而算C公司出具保函、出具承诺书,始终属于或有资产,A公司不能确认或有资产,但A公司在于B公司的诉讼中败诉,极有可能承担损失,属于或有负债,应予以确认,因此当期应将全部损失确认为预计负债;另一种意见认可A两笔购销交易都不具商业实质性,不确认收入、成本,也认可A在与B的的诉讼中败诉,应确认预计负债,但认为C既已承诺一旦A产生损失,将全部赔偿,又出具见索即付不可撤销银行保函,足以证明,A不会形成事实上的损失,A应同时确认对C的应收款项。
现两种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恳请陈版赐教,不胜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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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对于C与A的诉讼中C公司作出的承诺,鉴于这两个诉讼的关联性,可认定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七条所指的“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
2、对于C与A的诉讼中C公司作出的承诺,鉴于这两个诉讼的关联性,可认定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七条所指的“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
补偿”的情况,故只有在基本确定可收到补偿(可能性大于95%)时才能作为一项补偿权资产予以确认,且金额不超过已确认的预计负债。
即,更接近于主帖中的第二种观点。
提问人:sjlwsjlw 时间:2022-10-18 09:26:55
谢谢陈版,非常感谢!请问基本确定一般要怎么界定呢?也就是说95%以上的可能性要怎么界定,是对方承认,出具了见索即付的保函就可以认定为基本确定,还是一定需要对方将保证金打到A账上呢?这个事也有争议。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可以,建议就保函的法律效力问题再确认,必要时获取律师意见,以确定本企业一旦败诉赔偿给B,即可从C获得补偿。
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完整版) 377页问题疑惑
3579、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完整版) 377页问题疑惑
提问人:wx_5ed465f72489 时间:2022-10-14 21:52:48
您好老师:
《瑞华研究2010-2019汇编》377页问题如下:
问题2-1-7(大型成套设备完工进度确认问题)问题:根据“背景”部分所述信息,该完工百分比的确认方法是否合理?背景: A公司对核电成套产品和加氢石化设备采用完工百分比方法,该类产品工期一般为2-3年左右,根据工艺流程,其中毛坯工期为6个月左右,毛坯成本约占60%左右,技术附加值较低;剩余加工阶段工期为1年6个月至2年6个月,技术附加值较高。 A公司目前的做法是:根据预估总成本及合同总额算出设备的整体毛利率,然后根据设备生产工艺分为3个节点,按3:3:4的比例,按节点确认收入,倒算出完工成本,完工成本与已经实际成本的 差额预留或者预提。
按照常规完工百分比方法,应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认收入。但本案例中如采用该方法,则毛坯完工后将确认60%左右的收入,工期却很短;后续加工阶段成本附加值较高,工期较长却只能确认40%的收入。将导致严重偏离实际工艺流程所包含的技术附加值。为此,A公司拟变更完工百分比的计算方法,以便更合理的确认收入成本。 请问老师:上述问题解答中提到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十二条“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企业 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应用指南》单行本第40页:“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 价值确定履约进度的方法,通常可采用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评估已实现的结果、已达到的里程碑、时间进度、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等产出指标确定履约进度。企业在评估是否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时,应当考虑具体的事实和情况,并选择能够如实反映企业履约进度和向客户转移商品控制权的产出指标。当选择的产出指标无法计量控制权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时,不应釆用产出法。请问老师:1:此处产出法应该如何理解,我的理解,是指的已投入成本对于客户的价值是这个意思吗?即如题目所述的,毛坏成本虽然占比较大,但给客户产生的价值并不大,因此完工进度也需要相应考虑,在考虑使用产出法确认完工进度时需要客户的内控能相对完善,是这个意思吗?2:上述案例中的完工百分比为什么不能参照:销售安装电梯计算完工百分比时将电梯的成本扣除的方法来计算完工百分比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应用指南》所述:“当企业已发生的成本与履约进度不成比例,企业在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 度时需要进行适当调整,通常仅以其已发生的成本为限确认收入。对于施工中尚未安装、使用或耗用的商品(本段的商品不包括服务)或材料成本等,当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就预期将能够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应在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时不包括这些成本:第一,该商品或材料不可明确区分,即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第二,客户先取得该商品或材料的控制权,之后才接受与之相关的服务;第三,该商品或材料的成本相对于预计总成本而言是重大的;第四,企业自第三方采购该商品或材料,且未深入参与其设计和制造,对于包含该商品的履约义务而言,企业是主要责任人。”个人理解,此处用上文2:中所述的方法计算完工百分比不是相对更简单一些吗?如果单独从准则角度考虑,是什么样的原理导致了必须要用产出法,而不用类似于电梯销售安装这种方法呢?
回答人:chenyiwei
收入准则应用指南中建房包括电梯安装的例子中,采用“调整投入法”确认履约进度,是针对合同整体构成一项履约义务但直接外购的非定制化设备在总成本中占比较大的情况,即对这部分外购的非定制化设备视同分配零毛利。在问题2-1-7中,也可以根据不同阶段(毛坯和后续)的附加价值差异,对不同阶段的合同收入金额予以合理调整。例如根据不同阶段的技术附加值、单独售 价等指标,对整体的合同毛利在不同阶段之间的分配进行调整,使得前期确认的毛利较少而后期较多,而不仅仅是对整个合同的全部阶段都适用统一的毛利率来分配合同收入。这个思路与主帖中提到的建房包括电梯安装的例子有些类似,但不完全等同。
PPP业务模式下,发包出去的工程的成本如何确认?
3580、PPP业务模式下,发包出去的工程的成本如何确认?
提问人:liyue1093 时间:2022-10-14 23:14:05
求教陈版主,
如果作为主要责任人,实务中一般采用零毛利或者5等较低毛利率来测算建造收入,尤其是针对发包部分的成本,一般采用加成率为零的处理方式。提问人:liyue1093 时间:2022-10-17 105721
提问人:liyue1093 时间:2022-10-17 10:57:21
陈老师,对于您关于问题1的回答,此处仍有疑问——
如果项目公司发包给联合体成员,项目公司不判定为建造业务的主要责任人,则项目公司不确认建造收入,那么如果此PPP业务为一个混合模式,那么关于建造对价的分割,该怎么分割呢? 我看到财政部案例都是确认总的建造收入后,按照每年履约进度乘以总的建造收入来确认为每年金融资产部分,然后每年的履约进度乘以总的建造收入减去当年确认的金融资产部分之后的余
额确认为建造对价的无形资产部分。但是现在项目公司不是主要责任人,无建造收入,所以不需要分割建造对价吗?
回答人:chenyiwei
项目公司自身是否确认建造收入,对金融资产、无形资产的确认和区分无直接影响。
请教版主关于履约义务判断问题
3581、请教版主关于履约义务判断问题
提问人:yinpopo123 时间:2022-10-15 08:25:48
陈版主,你好,咨询一下关于履约义务判断问题。
A公司生产压缩机,压缩机由转子和电机两部分构成。电机作为动力设备,驱动转子运行。
A公司负责设备整体方案的设计,A公司负责转子产品制造设计、电机部分提出参数性能和接口需求后自第三方采购(A公司无生产电机能力),由A公司组装、试验合格后形成整套压缩机;
电机占总成本比例为45%。
目前,财务部探讨认为转子和电机属于两项履约义务,判断依据为:(1)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整合,仅仅只是通过简单安装就组装到一起,未付出重大服务,仅在设计阶段提出参数性能和接 口需求,获取相应的配套组装服务费;(2)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修改或定制,因为二者在组装后进行运转性能试验时,实际上是对原先设定的性能指标是否合格进行考核,而非对设备进行重大修改或定制。(3)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因为产品在设计时,各种参数和性能已确定,不会因为转子或电机修正而调整彼此,除非客户要求修改参数性能导致整体设计变化。
业务部门认为客户要的是一整套压缩机产品,转子和电机之间参数性能需匹配方可使用,二者必定存在重大关联、是客户定制化需求产品,属于一项履约义务。
请教版主,1.公司财务部认为存在两项履约义务是否正确?2.电机由客户指定供应商生产,并且客户通过票据付款,合同要求我们公司收到票据后立即背书给供应商,如属于两项履约义务,电
机是否按净额法核算更合理?3.如电机和转子属于一项履约义务,电机可以按净额法核算吗?
感谢版主指导!
post_newreply
回答人:chenyiwei
需要考虑:1、电机是否为标准化产品,只需指定参数即可,并非为该压缩机产品专门定制,并非只可用于该种压缩机;2、客户能否单独从市场上采购到符合规格要求的电机。
建议进一步了解;“电机由客户指定供应商生产”是否仅为客户的质量控制要求,还是由于其生产工艺和质量要求特殊,只有该指定供应商才有能力承接?理论上市场上该种电机还有无其他供应商可供选择?电机采购后的组装有无特殊要求,客户能否找到其他供应商(例如该电机的制造商)提供组装和总体调试、测试服务?
提问人:yinpopo123 时间:2022-10-17 22:34:33
版主,1.电机为客户的压缩机定制,具有专用性;2.生产该配置电机的供应商国内仅此一家,因此客户无论是否指定都需在此供应商购置;当然,客户也可以选择国外购买,但考虑成本效益原 则必定选定国内供应商;3.电机组装无特殊需求,只要电机和压缩机本体接口匹配,则客户本身或电机厂商实际也可组装;组装后需要对整体性能进行调试,因产品有专用性,性能的调试由公司和电机公司共同参与。
版主,1.我们理解即便是一项或两项履约义务,收入确认都需二者共同验收时确认,但无法明确电机和压缩机主体具体是一项还是两项义务,所以想请版主指导。2.如果是一项履约义务,公司
对电机具有控制权,作为主要责任人对电机按净额法是否不合理?只有两项履约义务情况下才能用净额法?
回答人:chenyiwei
在电机的设计确定之后,电机和压缩机本体是可以分别采购的(理论上客户也可以直接向电机厂商下单,取得电机后自行组装),所以倾向于作为两项履约义务,其中对电机部分,本企业采用净额法。
新设立公司备考报表编制问题
3582、新设立公司备考报表编制问题
提问人:wx_6349fe55035a 时间:2022-10-15 08:47:03
大家好,有个备考报表编制问题想请教。
比如a公司是2021年成立,2021年通过支付给第三方对价吸收合并了好几家外部公司,现在需要编制20年和21年的合并备考报表,视同20年初就已经合并拥有这些子公司。问题如下:
那20年合并报表中那些子公司的权益是否应反映在资本公积科目?就不太清楚合并报表中权益那块儿该怎么列
21年支付现金对价后,那21年合并备考报表中,那是不是做一笔借资本公积贷银行存款的分录,这样看来不就21年的合并备考净资产会显示比20年末的少了?
回答人:chenyiwei
此类备考报表中,权益的各个明细项目的区分并无特殊必要性,可以只列出一个“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一个总数。
对于交易价款,可以在最早期间期初即模拟一项负债,后续报告期内保持金额不变;也可以选择将其先列为权益。如先确认权益,则如主帖所述“21年支付现金对价后,那21年合并备考报表中,那是不是做一笔借资本公积贷银行存款的分录,这样看来不就21年的合并备考净资产会显示比20年末的少了”。但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均需在报表附注的编制基础部分中明确说明,以免产 生歧义。
商誉分摊及转销
3583、商誉分摊及转销
提问人:13757187143 时间:2022-10-15 11:30:23
2021年,A公司收购了一个资产包。该资产包由1个母公司和10个子公司构成,母公司为办公楼(总部资产),子公司均构成业务。母子公司之间具有协同效应。2022年6月,A公司卖出了其中1
家子公司。
问题1:2021年,A公司收购的资产包,形成的商誉是否需要分摊到各家子公司 问题2:2022年,处置了1家子公司,相应的商誉是否需要转销
回答人:chenyiwei
新租赁准则的期初衔接问题
3584、新租赁准则的期初衔接问题
提问人:dingjiali 时间:2022-10-15 15:29:26
目前,对于新租赁准则有三种衔接方法,(1)全面的追溯调整法;(2)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本准则的账面价值;(3)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想问下,在选择(2)和(3)过程中,有什么判断依据?方法(2)是会影响期初留存收益;方法(3)是不会影响期初留存收益,是随机选择吗?还是按照对于租房合同的某些方面特殊判断来进 行选择?
回答人:chenyiwei
企业对过渡方法的选择有一定自主权,但应注意以下问题:
求教陈版主,以下这种PPP项目应该是什么模式呢?
3585、求教陈版主,以下这种PPP项目应该是什么模式呢?
提问人:liyue1093 时间:2022-10-15 16:24:16
陈版主,遇到一个项目是这样的合同中明确规定——
实际处理量基本水量
实际处理量>设计规模,政府按照基本量付一个基本费,超额量付一个超额费约定单价是一个固定值
这么看的话,每月都会有一个保底收入的,最少就是基本水量约定单价,如果超了那就基本水量约定单价+超额水量*超额单价 这样 这种项目下,到底是属于混合模式还是属于无形资产模式呢?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不考虑后续的单价调整等因素,一般而言应当是金融资产模式或者混合模式。不大可能是纯无形资产模式。这两者的差异在于每月保底金额的折现值是否大于或等于项目建设期间确认的建造收入总额。
求教陈版主,如果混合模式下,没有约定年利率 该怎么确认年利率呢?
3586、求教陈版主,如果混合模式下,没有约定年利率 该怎么确认年利率呢?
提问人:liyue1093 时间:2022-10-15 16:42:15
甲公司在境外某地从事各类公路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业务。2×21 年 1 月,甲公司与当地政府签订 PPP 项目合同,甲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负责当地某段高速公路的建设、运营和维护。根据 PPP 项目合同约定,PPP 项目合同期间为10 年,其中项目建设期为 2 年、运营期为 8 年。运营期满后,甲公司将 PPP 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方。甲公司的履约义务包括提供道路建造、运营服务,假设上述服务均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均满足在某一时段确认收入的条件,且甲公司从事 PPP 项目的身份为主要责任人。假设该合同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2021〕1 号)的“双特征”和“双控制”条件。按照 PPP 项目合同约定,运营期间甲公司有权向通行车辆收取通行费。由于该条高速公路尚未全线贯通,对车流量可能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为保证甲公司的投资回报,政府方向甲公司保证甲公司在运营期间收到的金额不少于 5 600 万元,以及“按 6%年利率”确定的利息金额以补偿甲公司取得收益的货币时间价值。甲公司预计运营期间每年收取的
通行费用是 1 600 万元。
回答人:chenyiwei
这类折现率,理论上应采用作为合同授予方的政府方从外部获取融资的利率,如果该政府作为发债主体发行政府债券的,则可以采用类似条款和期限的政府债券到期收益率。如果无法确定该
政府的融资成本的,也可以考虑采用本企业(社会资本方)为该项目融资的资金成本率。
请教陈版:递延收益分摊进其他收益的方法
3587、请教陈版:递延收益分摊进其他收益的方法
提问人:sysulaiyb 时间:2022-10-15 20:48:30
请教陈版:收到对科研项目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助该科研项目后续将发生的费用以及购置设备等。由于无法区分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的金额,根据政府补助的会计准则,把该政府补助都计入与收益相关的递延收益。准则提到未来期间发生相关成本费用时,借记递延收益,贷记其他收益。由于该政府补助也可以用于购置设备,如果用该政府补助购置设备时,若采用总额法, 是根据设备购置金额,全额一次性摊进其他收益,还是说虽然在初始确认时政府补助全额确认成了与收益相关,但是在用政府补助购置设备时,还是要按照与资产相关的摊销原则,以设备折旧金额分期摊入其他收益?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不建议滥用“无法区分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的金额”,还是建议尽可能采用一定的合理基础(如该项目预算中费用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相对比例)将补助金额予以分拆,分解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各自按照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即使在初始确认时政府补助全额确认成了与收益相关,但是在用政府补助购置设备时,还是要按照与资产相关的摊销原则,以设备折旧金额分期摊入其他收益。避免提前确认收益。
子公司吸收合并母公司会计处理
3588、子公司吸收合并母公司会计处理
提问人:sysulaiyb 时间:2022-10-15 20:55:28
请教陈版:A公司持有B公司100%股权,B公司持有C公司100%,为了精简架构,决定由C公司吸收合并B公司,吸收合并后B公司注销,请问在单体报表上应该如何会计处理,是否会产生损
益,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此问题首先取决于具体的吸收合并方案。例如最简单的方法是:B先将其持有的C公司股权无偿划转(或按成本平价转让)给A,然后A将其对B的长投划转给C,C再将B吸收合并。
该事项对A而言,其结果就是将其长投明细科目由B转换为C,即借:长投——C,贷:长投——B,金额不变,无损益或资本公积影响。更不影响A的合并报表。对C而言,相当于是对B的业务和净资产(除了B账面上原先对C的长投以外)的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按账面价值计量所取得的B公司净资产,差额调整权益。
提问人:sysulaiyb 时间:2022-12-19 20:54:00
@chenyiwei 陈版,想请问一下,在中审众环实务案例卷,问题3-2-32,为什么会是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不是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吗?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后面解答中有说明:由于在吸收合并完成前后,存续企业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总额和股权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因此需要考虑站在子公司(合并方)的角度,该项合并是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根据背…
股份支付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如何确认
3589、股份支付<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如何确认
提问人:13757187143 时间:2022-10-15 22:00:27
A公司对新入职的重要员工授予期权,在未来三年内,可以2元/股的价格购买公司10万股股票(公允价10元/股)。股权激励方案同时约定,A公司IPO成功前,若员工离职,大股东有权以自有资
金按照员工认购价回购股份。
问题:该股权激励应属于一个整体的激励方案(前期为期权,后期为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公允价值通常如何认定呢?
期权通常按照BS或二叉树模型确定公允价值,限制性股票按照内在价值确定公允价值。查了下案例,似乎很少有形式的股权激励,这种情况下,通常应如何确定股权激励的公允价值呢?简单以内在价值确认公允价值是否适当?(行权价格较低,因而时间价值不重大)
回答人:chenyiwei
从该方案本身来看,期权在3年内可随时行权(无前提条件,理论上可以立即行权,不需要等待3年,3年是可行权期而不是期权等待期),但取得的股票为限制性股票,至少在IPO成功之前不 能解锁。
因此,该方案更接近于限制性股票,应按授予日标的股票公允价值减去行权价格的差额计量股份支付费用,,并在期权授予日至预计IPO成功日之间的期间内摊销。
增资款未到位能否构成稀释丧失控制权全额确认投资收益
3590、增资款未到位能否构成稀释丧失控制权全额确认投资收益
提问人:lxykevinjj 时间:2022-10-15 23:27:29
陈版,各位老师,请教下:
A公司注册资本1个亿,已实缴,是B公司100%的子公司。C公司是同一控制下的关联关系,2022年3月其对A公司进行增资7个亿,B公司不同步增资,导致B公司持股比例由100%变成 21%。但是7个亿今年只能实际资金到位5千万。增资协议和章程明确约定了剩余款项的到位时间,和安排董事任命、表决权由C公司主导。
问题:①因实际资金尚未到位,未超过50%的款项,能否构成丧失控制权。C公司能否根据章程和协议,满足控制权三要素进行并表处理。
②B公司当年的单体财务报表如何进行确认对A公司的股权比例变动的投资损益。能否按丧失控制权的计算,假设资金全部到位的情况下进行全额计算确认投资收益?还是在单体层面还是按原有的长投金额,只是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即可,待资金实际到位后再确认投资收益。
合并报表,对剩余股权的计算,能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即“母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的,在合并 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这里的公允价值能否包含尚未到位的资金,如果能包含的话则计算投资收益会满足全额计算投资收益。
总体问题,就是增资稀释股权,由于增资人实缴金额并未到位,但是章程、协议均变更完成,能够控制目标公司,原股东能否丧失控制权,原股东单体报表和合并报表如何进行确认投资收益?能否按假设资金全部到位全额计算投资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主帖中的案例,由于涉及各方为关联方,较易操纵,故应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不应过分强调其中某一因素(例如实缴出资到位金额、A公司董事会组成的变更等)在控制权转移判断中的决定性作用。
提问人:lxykevinjj 时间:2022-10-20 15:09:05
谢谢陈老师。主要是关联方,其中一个关联方有块土地,另一个关联方作为集体的房地产开发定位,因此进行了合作开发。假设商业合理的情况下,纯粹按准则角度来讲,被动稀释股权,丧
失控制权后,单体报表是否按实际到位的增资额计算投资收益;合并报表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确认投资收益能否包含大股东应缴未缴的投资额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 量》,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的支付对价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愿意支付的价格。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涉及关联交易,比较敏感,还是建议谨慎处理。目前的背景信息还是不足以作出判断。
请教陈老师:关于出租人融资租赁
3591、请教陈老师:关于出租人融资租赁
提问人:gotoschool_ 时间:2022-10-16 01:27:37
陈老师:
对于融资租赁,①出租人在租赁期结束后收回租赁资产该如何处理,这个资产应当按照什么金额入账?②如果收回的资产价值不足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之和,未担保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损
失吗
回答人:chenyiwei
求教陈版主,PPP业务金融资产模式下的内含利率如何确认?
3592、求教陈版主,PPP业务金融资产模式下的内含利率如何确认?
提问人:liyue1093 时间:2022-10-16 09:49:35
请问陈老师,如果确定了业务模式为金融资产模式,那么相关的金融资产的实际利率该如何计算?插值法的话,需要获取那些基础信息数据呢
回答人:chenyiwei
在纯金融资产模式下,金融资产的折现率即为:使得未来运营期间内每期收款额中用于回收建造服务公允价值和融资成本的部分(即【每期固定收款金额-用于补偿运营期内付现成本的部分-运
营服务的合理利润】)的折现值等于建设期间内累计确认的建造服务收入(对应于合同资产初始计量金额)的折现率,可使用IRR或XIRR函数计算得出。
【求助陈版】关于权益性交易的交易费用处理
3593、【求助陈版】关于权益性交易的交易费用处理
提问人:sunyfish 时间:2022-10-16 10:22:39
陈老师,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问题
3594、陈老师,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问题
提问人:shengmeiqin 时间:2022-10-16 11:01:15
陈老师,您好
A公司是三板挂牌公司,于2021年12月份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挂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其持有的80%的股份转让给王某人,转让支付现金,至此挂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某人,2022年7 月,挂牌公司收购王某人控制的C公司51%的股权,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挂牌公司于2022年10月份定向增发,需要编制2020年、2021年及2022年9月30日的合并报表,请问,2020年、 2021年能否作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将C公司合并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挂牌公司的控制权是在2021年12月转移给王某的,因此其合并报表中对于2022年内发生的同一控制下合并(合并同受王某控制的企业)只能追溯到参与合并各方均受王某控制的最早时 点,即2021年12月,不能追溯到更早的年度和期间。
公司拟对银行借款合同修改条款使得进权益,是否有实质性意义?
3595、公司拟对银行借款合同修改条款使得进权益,是否有实质性意义?
提问人:孤单的力量 时间:2022-10-16 11:19:54
陈版,好!公司拟对银行借款合同修改条款使得进权益(类永续?),这样取得的贷款会计上进权益是否有实质性意义对于永续债以及类永续这类资金提供方一般是哪些结构,如果银行作为资金的直接提供方,签订类永续的合同是否合规?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对于债权人而言,签订债转股合同(假设对借款人而言满足负债确认条件),也是会引起其金融资产分类变化的,从而影响监管指标。根据新CAS 22应用指南:
【例12】某金融工具是一项永续工具,按市场利率支付利息,发行人可自主决定在任一时点回购该工具,并向持有人支付面值和累计应付利息。如果发行人无法保持后续偿付能力,可以不支 付该工具利息,而且递延利息不产生额外草息。
本例中,该工具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但是,如果该工具的合同条款要求对递延利息的金额计息,则其可能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需要注意的是,仅因为该工具是永续工具并不能判定其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永续工具可视为具有连续性的多项展期选择权。如果利息支付具有强制性且必须永久性支付,
则可能导致其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同样,仅因为该工具可赎回并不能判定其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即使赎回金额中包含因提前终止该工具而对持有人做出合理补偿的金额,其也有可能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
现金流量特征。
银行一般不直接持有权益工具投资,故一般需先将拟转为权益的债权转给银行旗下的资产管理公司,由该资产管理公司与借款人修改条款。
请教输配电业务合作模式下收入确认方法
3596、请教输配电业务合作模式下收入确认方法
提问人:18200356019 时间:2022-10-16 12:31:01
一、总体情况:
被审计单位A公司是一家输配电公司,其主营业务为帮客户投资建设输配电线路,再作为客户的供电方,通过输配电线路将采购的电能销售给客户,一般情况下,其线路为被审计单位自己投资建设,其收入为电能销售收入,其成本为电能采购成本和固定资产折旧成本及其他运维成本。但是有一个合同情况比较特殊,具体情况如下:被审计单位A公司与B公司签订供电合同,约定向B公司供电,每度电1.5元,与另外一家公司C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约定:
①由C公司投资线路资产的投资建设,被审计单位A公司不承担任何成本费用,线路的资产所有权归被审计单位A公司所有;
②在线路供电期间,由C公司负责运行维护费用及承担相关风险,在整个线路的供电都结束后(即该客户B不再需要A公司供电以后,但A公司仍可以把这条线路当做其他线路的支线或主线为
其他客户提供服务),A公司负责运行维护费用及承担相关风险;
③线路资产建设完成以后,A公司具有资产调度和管理权限,在C客户不再需要A公司供电以后,C公司正式将资产移交给A公司;
④线路建成后,由A公司自行向供电公司采购电量,并通过C公司建成的线路向客户B供电,C公司按线路的供电量向A公司收取每度电0.5元的供电服务费;
二、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
被审计单位A按向客户B收取的对价1.5元扣减应支付给C公司0.5元后的净额确认为收入;此合同的成本为A公司的供电成本 三、项目组的意见
母公司向子公司收取水电费的处理
3597、母公司向子公司收取水电费的处理
提问人:几度梦回童年时 时间:2022-10-16 14:46:01
请教各位老师,母公司(出租方)向子公司(承租方)收取水电费是平价收取的(均为非上市公司),是按净额确认收入吗?那税务上(北京,母子公司在同一个地点办公)又是否有影响?
如何界定母公司在将水电能源转让给子公司之前是否取得对水电能源的控制权?具体情况如下:
证监会的《2021 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提到了“部分上市公司作为物业出租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同时按照承租人消耗的水、电量及市场单价收取水、电费,并按照总额法确认水、
电销售收入。对于此类业务,上市公司应判断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是否取得了对水、电的控制权,若未取得控制权,其收取的水、电费实质上为代收代付性质,应当按照净额确认收入。”
而参照《关于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向驻场单位转供水电气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37号)“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向驻场单位转供自来水、电、天然气属于销售货物行为, 其同时收取的转供能源服务费属于价外费用,应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因此,母公司向子公司收取水电费并代其向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公司缴纳,可按照转售水电处理,但上面证监会的文件却认为代收代付更为合适。
《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
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母公司为子公司(营业执照中均不含物业服务)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可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目前,母公司向子公司收取水电费,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水费开票税率为9%,电费开票税率为13%),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的金额和主营业务成本的金额完全一致。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和“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母公司作为纳税人从事货物销售(转售水电)属增值税征税范围,收取款项时也应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回答人:chenyiwei
关于出租方向承租人转售水电,一般理解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本问题属于收入确认和计量应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的判断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 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 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一)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二)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三)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一)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二)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三)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四)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就本案例所涉及的“转售水电”这一特定交易而言,我们更倾向于认为出租方(母公司)应当采用“净额法”确认该项业务的收入,即仅就向租户(子公司)收取的服务费确认收入,电价部分作为 代收代付处理。主要考虑因素是:
新购置办公楼的折旧年限
3598、新购置办公楼的折旧年限
提问人:sunyulu 时间:2022-10-16 15:37:28
陈老师,请教一个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问题,我公司2021年新购置了一办公楼,房屋交付后我公司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采用40年分摊计提折旧,上月办公楼的产权证办下来,但证载使用 年限仅剩下30年(从拍地到建设完成时间较长),我公司是否应按照证载年限补提前期折旧,谢谢陈老师指导!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对于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后能否无偿自动续期的处理问题不明确(目前《民法典》物权编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则基于谨慎考虑,可以按照房屋自身剩余可使用年限和所在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两者孰短作为折旧年限。
工程技术服务收入确认时点
3599、工程技术服务收入确认时点
提问人:苹果宝贝007 时间:2022-10-16 17:08:16
请教陈版及各位大咖:
我司有块业务从事天然气井口的维修、维护等工程技术服务,通常是打包合同,维护N口井。作业周期通常为3个月-1年不等。现场每口井作业完毕后,甲方会给每单个项目出具签字的工 程量确认单,我司根据工程量确认单内部确认产值。但由于甲方的原因,结算周期比较长,通常6个月-1年左右,我司才取得最终的结算单。请问,此种业务模式下,我司可否以签字工程量确 认单确认单项收入?我理解,工程量确认单可以合理判断履约进度。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每一口井的维护都是相对独立的工作,则每一口井的维护构成一个单项履约义务,在其工程完成时确认收入(此时如果尚未到有权收款时点,即收款权还取决于同一合同内其他井的维护情况,则确认为合同资产)。关键是每一口井的维护工作完成后,能否获得甲方给出的完工确认单,并作为后续的结算依据?
求助陈版主,问题3-1-30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的疑问
3600、求助陈版主,问题3-1-30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10-16 17:56:47
A公司将所出资的 1,020 万元作为“其他应收款”核算(在项目收回之前)。这里是不是应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其他应收款核算是否正确。
回答人:chenyiwei
在解答原文中(“基于2006版债务重组准则和2006版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处理意见”部分)已有注释:“A公司此处出资系参与不良资产包处置。由于已经明知其属于不良资产,可收回金 额和收回时间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不属于货币性资产,不适合于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建议对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取得的不良资产包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谨慎的估计,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如你所述应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求助陈版主,政府无偿划入房产入账的疑问。
3601、求助陈版主,政府无偿划入房产入账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10-16 18:07:08
回答人:chenyiwei
实务中一般是按照原账面价值多见。如不属于企业合并且有可靠的评估值支持,也可以按公允价值入账。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实务问题
3602、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实务问题
提问人:wx_5a8948e04913 时间:2022-10-16 20:12:41
现有一国有企业A公司,A公司控股股东B公司,少数股东C公司。2015年C公司以支付工程款的名义划走A公司4500万元资金,一直尚未归还,2020年A公司就该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 判决C公司偿还A公司所占用资金+自占用之日起至实际偿还日的资金占用费(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C公司截止到目前尚未偿还,A公司也未申请强制执行。现,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A公司控股股东B公司欲转让其持有的A公司股权,转让对象为C公司。请教陈版主,A公司是否可以依据法院判决在账面确认该部分债券对应的应收利息?A公司对C公司的4500万元债权,是否需要考虑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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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A公司可以依据生效的法院判决确认对C的应收利息,但应将这部分应收利息与对应的占用本金作为一个整体考虑其减值问题。此前即使没有法院判决,也应关注对挂账的其他应收款本金的坏
账计提问题。
该事项与A的股东拟转让股权的安排无直接关联。
关于租赁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预付租金的相关问题
3603、关于租赁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预付租金的相关问题
提问人:oyyc2018 时间:2022-10-16 23:02:59
比如,按合同约定,4月1日为租赁期开始日,3月25日之前支付第一笔租金 如果3月25日之前支付租金
借:预付账款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到4月1日
借:使用权资产 1090
未确认融资费用 10
贷:预付账款 100
租赁负债 1000
如果3月25日之前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这个预付租金是不是就要参与未来现金流折现?但是如果参与的话,比如4月1日付的,那现值就是这个租金金额,即 借:使用权资产 1090 (100/(1+i)^0+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合计)
未确认融资费用 10
贷:租赁负债 1100
如果是4月10及之后付的
借:使用权资产 (这个100的租金是要考虑成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么?)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租赁负债
但是按合同约定的话,应该是3月25日就应该支付了。但是没有支付。(这里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希望我的表达各位能看懂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实际付款日晚于合同约定付款日,如果间隔时间不长可以不做专门处理;如果间隔时间较长,双方另外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仅涉及对租金支付安排的调整,不涉及其他条款),则需考虑是否应作为债务重组而不是租赁变更处理,即不影响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主帖中的情况,如果这部分原先应当预付的租金拖到租赁期开始日后才支付,但拖欠日期不长,则可以在租赁期开始日将其纳入租赁负债中,但因为拖欠时间不长,基于简化处理的考虑,不
单独计算这部分延迟付款的利息,也不因此调整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
提问人:oyyc2018 时间:2022-10-21 20:02:45
好的。
另外还想问一个问题关于利率。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是要求用(1+i)^(r/m)-1的计算方法。如果影响较小,也可以在一年内各月份之间按直线法摊销确认利息费用。
关于逆流交易冲减少数股东损益
3604、关于逆流交易冲减少数股东损益
提问人:熬夜狗113 时间:2022-10-16 23:49:53
请教陈版主,关于逆流交易冲减少数股东损益
陈老师,打扰,有一事不明望指点一二;关于内部交易,子公司卖固定资产给母公司,80元按照100元卖给母公司,子公司确认收益20元,假设当期该资产在子公司应该计提8元折旧,现在 母公司计提了10元折旧,所得税税率25%,子公司少数股东20%,母公司单体少数股东30%;
教材案例在冲减少数股东损益的时候=(资产处置损益-虚增部分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形成的管理费用)(1-税率)少数股东持股比例,即[20-(10-8)]0.750.2=2.7
我理解,站在子公司少数股东层面,虚增的利润是:-20(处置收益)-8(应该补提的折旧),所以子公司应该冲减的少数股东损益是(20+8)0.750.2=4.2,母公司多计提的折旧10,在母公 司层面应该恢复母公司30%的少数股东损益,与子公司20%的少数股东无关,为什么教材中要把这部分恢复?
回答人:chenyiwei
未实现损益的计算方法是:内部交易卖方个别报表层面确认的处置损益-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已通过折旧、摊销、成本结转等方式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金额。
教材案例的讲解是对期末确定未实现损益金额的通常做法,针对未实现损益的期末余额在母公司股东和少数股东之间分配,即并不是如你所述,单独考虑在假设不发生该笔内部交易情况下子公司层面应对该资产计提的折旧。
提问人:熬夜狗113 时间:2022-10-18 20:14:33
谢谢陈老师抽空的回复,有些理解了,总结就是逆流交易不能站在母公司单体报表层面考虑,要整笔业务看,假设没有这笔内部交易情况下正常处理,和有了这笔交易后对报表整体的影响, 这些影响全部算到卖方子公司头上,是吗
回答人:chenyiwei
是。
请教陈版:股东超额出资作为资本公积还是往来借款
3605、请教陈版:股东超额出资作为资本公积还是往来借款
提问人:koodhao 时间:2022-10-17 10:46:13
如题,公司前两年作了增资,股东货币出资分批打款,最终实际出资大于增资协议的约定,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当时验资机构出具了验资报告,并将超过约定出资额部分认定为资本公
积,公司账务处理也按照验资报告将超过部分转为资本公积。这种情况下,该超额出资部分应该如何认定?作为往来款退回给股东,还是认定为股东投入的资本公积
回答人:chenyiwei
对于超额投资款的性质,应当依据当初股东超额出资时的具体情况分析其原因,并由被投资企业的全体股东共同确认其性质和权属。在此基础上才能确定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这不仅仅是一个财务问题,更是一项法律或者合同解释问题。
请教陈版主问题3-2-84
3606、请教陈版主问题3-2-84
提问人:wuxingbin 时间:2022-10-17 11:49:04
陈老师,《中审众环案例研究》问题3-2-84(以子公司控股股权对被购买方增资实现对被购买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处理),在计算A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少数股东权益时,解析中C公司的少数 股东权益=11,000×37.5%=4,125 万元,这个11,000万元应该是A公司在对C增资前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吧?那C的少数股东权益应该=(11,000万元+A公司的增资部分公允价值即20000万元)*37.5%来计算吧?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B公司至始至终在A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因此B公司各项资产、负债在A的合并报表层面的计量基础并未发生变化。A公司作为增资的B公司80%股权的公允价值20000中是包含了商誉因素 的,在计算少数股权时不应将这部分商誉纳入考虑。而是按照通过该增资实际让渡给C的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份额(原账面价值)的相应比例计算。
请教陈版,关于合同取消后订单预收款账务处理问题
3607、请教陈版,关于合同取消后订单预收款账务处理问题
提问人:Wen wen 时间:2022-10-17 14:09:25
我公司之前与境外客户签订设备加工合同,收取了10%合同款后,已采购加工投产,但产品尚未完工之际,客户提出取消合同,目前公司对前述已收合同款做合同负债核算,若最终合同确定取消,是否应根据收入应用指南四、(一)识别合同中所述,将合同负债部分确认为营业收入,对合同取消违约金部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还是依据其他准则规定,将上述合同负债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或进行其他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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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7 14:08 上传
收入应用指南四、(一)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合同取消,最终并未向客户交付商品,而新收入准则下是以向客户转移商品控制权作为确认收入的前提,故合同取消后不应确认收入,而应将无需归还的合同负债减去已投入的成本后, 按差额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
提问人:Wen wen 时间:2022-10-20 14:56:33
回答人:chenyiwei
应用指南中该条是针对此前不存在符合准则规定条件的“客户合同”的情况下收到客户款项无需返还时的处理。实务中类似案例很少,且确认收入的前提仍然是需向客户转移了商品或服务。而本案例中,此前合同已经成立。
登记股东与实际股东不一致
3608、登记股东与实际股东不一致
提问人:桂红艳 时间:2022-10-17 15:11:40
背景:甲公司是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甲公司持有A公司40%的股权,甲公司账面记载长期股权投资,但是A公司登记的股东为乙公司。
问题:对于实际股东为甲公司,登记的股东为乙公司,对于合并报表没有影响,但是单户报表存在实际股东与登记股东不一致,现在甲公司账务上需要如何处理,可以使得乙公司为实际股东,确认为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若通过其他应收应付挂账是否就形成虚空挂账?
回答人:chenyiwei
为何会出现“甲公司账面记载长期股权投资,但是A公司登记的股东为乙公司”的情况?投资款系由谁出资?日常股东权利(如表决权和分红权)由谁行使?被投资公司A和其他股东对该事项如 何认定?
另外,鉴于A、B是全资的子公司和母公司,故双方之间对投资款的出资和偿还、表决权行使、股利收取等问题有无特殊约定?
提问人:桂红艳 时间:2022-10-19 10:27:07
陈老师,子公司甲公司为被投资公司A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后来校企改革就成立了甲公司的母公司乙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子公司不能直接投资,需要以母公司的名义进行对外投资,被投资单位A公司就变更了股东登记,就出现了实际出资为子公司、工商登记为母公司的情形,母子公司之间也没有关于投资款的约定。现在子公司需要把长期股权投资转给母公司,但是账务处理上如果确认在其他应收,母公司才成立,这笔款项可能就会形成长期空挂账,冲减未分配利润是否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作为子公司对母公司的分配处理,子公司冲减权益。
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专利
3609、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专利
提问人:四月天yyl 时间:2022-10-17 16:06:43
陈版,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A有一家全资子公司B,同时A看中C的专利,想引进新股东C投资B,但因为B的历史原因,C不想投资,于是A与C就分别以货币资金及专利出资成立了D,C的专利已经过评估作价。后经股权转让,B成为了D的全资子公司,D公司无生产,B公司使用了D公司的专利技术生产产品,同时销售给D,然后D再转让给客户,没有毛利。问题:1、D公司相当于一个空壳公司,是否能将这部分专利确认为无形资产?2、如果作为无形资产,专利的使用在B,摊销在D(D的账面计入管理费用),这样就导致B的产品成本减少了,B和D之间目前无关于专利使用权费用约定,能否在合并层面调整摊销到产品成本?@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D名义上享有专利权,但实际使用该专利的是全资子公司B,所以D的个别报表层面不应确认“无形资产——专利权”。如果D不向B收取专利使用费的,则D应将其取得该专利的作价金额转为对B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即接受投资时:借:无形资产——专利权,贷: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将专利使用权转给B时:借:长期股权投资——B,贷:无形资产——专利权。后续该项无形资产确认在B的账面,其摊销计入B的产品成本。
工会经费可以计入销售费用和成本中吗?
3610、工会经费可以计入销售费用和成本中吗?
提问人:熊本熊熊熊 时间:2022-10-17 16:17:54
求助陈版,工会经费可以分使用人员类型分别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项目成本中吗?还是全部都计入管理费用中呢?
post_newreply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工会经费系按职工工资按比例计提,因此在计提时,应当与作为计提基数的职工工资归入相同的成本费用科目。
直营酒店的装修费摊销时计入费用还是成本?
3611、直营酒店的装修费摊销时计入费用还是成本?
提问人:杨晓琴yxq 时间:2022-10-17 17:27:41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履约成本(酒店等服务行业的合同成本)》:http://kjs.mof.gov.cn/zt/kjzzss/ … 0181211_3088435.htm。
【例】甲公司经营一家酒店,该酒店是甲公司的自有资产。甲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除发生的餐饮、商品材料等成本外,还需要计提与酒店经营相关的固定资产折旧(如酒店、客房以及客房内的设备家具等)、无形资产摊销(如酒店土地使用权等)费用等,应如何对这些折旧、摊销进行会计处理。
本例中,甲公司经营一家酒店,主要通过提供客房服务赚取收入,而客房服务的提供直接依赖于酒店物业(包含土地)以及家具等相关资产,即与客房服务相关的资产折旧和摊销属于甲公司为履行与客户的合同而发生的服务成本。该成本需先考虑是否满足收入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资本化条件,如果满足,应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进行会计处理,并在收入确认时对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摊销,计入营业成本。此外,这些酒店物业等资产中与客房服务不直接相关的,例如财务部门相关的资产折旧等费用或者销售部门相关的资产折旧等费用,则需要按功能将相关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科目。
分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等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第75-76页等相关内容。
请教陈版,建设项目税费是否列为建设项目成本?
3612、请教陈版,建设项目税费是否列为建设项目成本?
提问人:nenhui 时间:2022-10-17 17:37:32
请教陈版,建设项目税费是否列为建设项目成本?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2、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请教陈版:
两个规定对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的规定是否冲突?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1-2-18(用于建造自用房屋的土地出让金借款利息、建造期间土地使用税资本化问题)”、“问题6-1-16(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的列支)”。
总体原则是:在资产的取得环节一次性发生的税费(如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应计入相关资产项目(如土地使用权)的成本;而持有环节的税费(如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在持有期间内需定期缴纳的税费)应费用化(计入“税金及附加”),不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提问人:nenhui 时间:2022-10-20 11:53:31
陈版,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呢?
回答人:chenyiwei
也可以按照同一原则处理。
请教下陈版主关于基金管理公司银行函证的问题
3613、请教下陈版主关于基金管理公司银行函证的问题
提问人:jiaolifu 时间:2022-10-17 17:43:10
请教下陈版主关于基金管理公司银行函证的问题。
对于基金管理公司来说,我获取到了企业提供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上面有两个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经询问企业,这两个账户为该公司所管理的私募基金账户(也获取了对账单, 对账单的户名显示为私募基金),即该基金账户中的资金所有权为投资人,并不属于基金管理公司。
所以想问下陈版主,一般这种基金托管人的账户需要函证嘛?从我的理解来看首先这部分资金的所有权并不是被审计单位所有,所以我认为并不应该函证。但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上又显示了这两个账户,担心如果不函证会不会有风险。希望陈版主能帮我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该账户及其中资金并非该被审计单位的自有财产,而是属于其受托管理的基金,这些基金具有受法律保护的独立财产权。因此在核实其权属不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前提下,可以不对这些账户纳
入函证范围。
审计底稿
3614、审计底稿
提问人:火山大哥ABC 时间:2022-10-17 18:14:42
请教版主,作为一名刚入行不久的审计小白,想问下审计底稿中的sheet是依据什么排列的,比如按照审计程序的流程来说的话,披露表应该可以放在最后吧,希望得到版主的回复,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不同的事务所和不同的执业人员可能有不同的习惯,但按照程序表中对应程序的顺序排列,确实是比较直观和常见的做法。此问题还是建议咨询负责带你的现场负责人等项目组内较高级别的成员。
求助陈版主,合并范围的兄弟公司的理解
3615、求助陈版主,合并范围的兄弟公司的理解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10-17 18:57:51
回答人:chenyiwei
A 、B同受甲控制,不代表A可以控制B。即使甲将B委托给A管理,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不是必然具有控制权的。
求助陈版主,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的疑问
3616、求助陈版主,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10-17 19:08:33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情况下可以参考这个惯例。
求助陈版主,签字冷却期的疑问
3617、求助陈版主,签字冷却期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10-17 19:15:56
A注会签署一家城投债公司年报,签署年份为2017/2018/2019/2021(2020年漏签一年) 2022年如果签字是否满足独立性5年的要求。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2020年12月17日修订)》:
第一百一十三条 如果审计客户属于公众利益实体,会计师事务所任何人员担任下列一项或多项职务的累计时间不得超过五年:
(一)项目合伙人;
(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三)其他属于关键审计合伙人的职务。
任期结束后,该人员应当遵守本章第四节有关冷却期的规定。此外,在任期内,如果某人员继担任项目合伙人之后立即或短时间内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可能因自我评价对客观公正原则产生不利影响,该人员不得在二年内担任该审计业务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第一百一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担任本守则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述职务的时间应当累计计算,除非该人员不再担任这些职务的期间达到最短时间要求,否则累计期间不得清零并重新计算。最短时间要求应当是一个连续的期间,至少等于该人员所适用的冷却期。根据本守则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该人员担任的职务不同,冷却期的长度也不同,具体来说,某人员适用的冷却期应当根据该人员不再担任相应职务前所担任的职务来确定。
例如,如果某人员担任某个审计客户的项目合伙人三年,之后被调离该审计项目组二年,则该人员最多只能继续担任该审计业务的关键审计合伙人二年(即五年减去累计的三年)。在此之后,该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冷却期的规定。
据此,该注会在2022年可以再签字一年,但因签字年限已达到累计五年,故从2023年度开始应按规定进入冷却期。
公司发放电脑补贴如何处理
3618、公司发放电脑补贴如何处理
提问人:放晴的微笑 时间:2022-10-17 20:13:18
公司为员工发放电脑补贴,开票8000,补贴标准3000/人一次性打给员工,使用3年,如果提前离职,需按月平均算退还公司剩余补贴,电脑属于员工。
请教陈版:在建项目利息资本化
3619、请教陈版:在建项目利息资本化
提问人:音为旋律 时间:2022-10-17 20:59:21
某化工企业尚处于筹建期,其筹建项目耗资巨大,资金来源主要为银行专项借款,筹建期需购置大量专用设备,即大部分设备由化工企业提供技术参数和图纸,同时大部分设备到货后需要安装调试后再集成为一个新的设备,精细化程度要求较高,调试时间比较长,可能低于1年,可能超过1年。
专项借款购买设备的利息是否可以资本化?开始、停止资本化的时点是什么时候?
开始资本化时点:一般来说房屋及设备的购买都使用专门借款,但设备在购买前,一般会预付款,且设备到后,也不需要很复杂的安装或测试,不满足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的条件。但是化工行业为资本密集型产业。化工企业生产设备具有价值高、专用性强、变现难度较大等特征。通常建设阶段,企业即需完成大规模的专用固定资产投入。通常由于大部分为专用的定制设备,签订了不可撤销的建造合同,则类似于出包工程。当承建方开始资产的实体建造活动时,可以认为满足了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之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即资产在供应商处购建,因此支付预付款的时点可视为资本化开始时点。
停止资本化时点:设备到货后投入到安转调试阶段开始资本化时点。停止资本化的时点:
根据准则要求: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的,应当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由于化工企业的设备多为集成设备,安转调试时间较长,故应该在设备整体完工时停止资本化。
回答人:chenyiwei
主帖中的分析总体上合理。但对于开始资本化时点,需获取相关资产实体建造施工已确定开始的证据。
另外,对于停止资本化时点,应关注在分别完工的情况下,已单独完工的部分是否确实不能单独投入使用(包括在技术上是否可以使用外购原料生产,以及出售中间体产品等,以及这样做是否经济)。
诉讼冻结款在现金流中怎么列报?
3620、诉讼冻结款在现金流中怎么列报?
提问人:豆豆cpa 时间:2022-10-17 21:33:57
请教陈版主:企业的一般账户中的存款,因为诉讼事项,被冻结,请问这部分冻结的资金,有现金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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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被冻结的款项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需转入“其他货币资金”列报。现金流量表中将冻结和解冻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列报为支付和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集团内股份支付
3621、集团内股份支付
提问人:mia_philis 时间:2022-10-17 22:16:14
请教陈版主:您好,关于股份支付,想向您请教一下。A是母公司,B是子公司,甲为A的员工,B对甲乙实施股权激励,(1)甲乙低价对B增资;(2)A老股低价转让给甲乙。站在B的角度
(B报表中),这两种方式的会计处理有什么区别吗?
增资中,B是是结算企业,但没有接受甲的服务,B是否无需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但是,根据解释4号第7条“(一)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
算的股份支付处理”:B是结算企业,又是以B的权益工具结算,那是否需要按照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来处理?
老股转让中,A是结算企业,B没有结算义务也没有接受服务,A单体层面按照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B层面是否无需处理?转让价格与公允价格之间的差异是否被认定为B对A的分红?原理是什么?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老师关于化工企业土地处置(政府分批次收储)的会计处理问题
3622、请教陈老师关于化工企业土地处置(政府分批次收储)的会计处理问题
提问人:作如是观 时间:2022-10-18 10:32:22
某化工企业整体搬迁,搬迁范围共5宗土地,7月收储2宗土地(无需修复)、10收储2宗土地(无需修复),剩余1宗土地在2023年修复验收完成后收储,地上房屋建筑物已拆除完毕并已账务 处理。搬迁评估报告中5宗土地都有单独的评估价值,评估价值即补偿价格,土地补偿款已收到。仅描述问在2022年是否可以确认已收储4宗土地的资产处置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要考虑的是这4宗土地和剩余需修复的一宗土地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政府收储后能否将该4宗土地单独出让和开发,还是只能待最后一宗土地完成修复和收储之后才能作为一个整体出让和开
发?
这个问题类似于新收入准则下履约义务的划分和识别问题,可参照新收入准则下的相关思路进行分析。
请教未签订合同的长期发出商品处理问题
3623、请教未签订合同的长期发出商品处理问题
提问人:zips800 时间:2022-10-18 10:43:30
被审计公司2016年有笔发出商品,因以前年度内控不严该笔订单未签合同至今也未开票和回款,只是客户微信要货就发出了也找不到收货单了,与客户有争议多年一直未解决。今年与该客户
沟通客户同意以大概相同价值的不同商品来抵债入账。我的想法是该笔订单不确认收入提全额减值与客户退回的商品价值相冲销,请问各位这样是否可行或者有什么其他方法?
post_newreply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该发出商品已不可能再收回,因此不应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应予以核销处理。(应考虑以前年度将发出商品长期挂账的做法是否属于前期差错,是否应基于以前年度对其可收回性的估
计,在以前年度计提减值,现在达成协议后再核销)。
对于收到抵债商品,应关注其是否表明客户认可当初已收到该发出商品,并接受该发货。如果是,则现在可以依据该补充协议确认销售收入(对应的是非货币性对价);如不满足的,则收到商品的入账价值与原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就以前年度的减值事项进行差错更正后)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关于现金流量表受限资金
3624、关于现金流量表受限资金
提问人:名曰啼海 时间:2022-10-18 10:53:24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一般的押金或预存款不属于受限资金,但也不是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公司原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算不算关联方
3625、公司原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算不算关联方
提问人:yymama2012bxy 时间:2022-10-18 12:00:04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该公司系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除了“财务报告”以外的其他部分中,应关注其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在股票上市规则中对于“历史关联人”的规定。如果属于历史关联人的,则在年报中的 其他部分中,与该原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交易,在控制权转移后12个月内,仍会被判定为关联交易。但该规则不适用于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关联交易的界定和披露要求。
2、(如果该公司系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除了“财务报告”以外的其他部分中,应关注其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在股票上市规则中对于“历史关联人”的规定。如果属于历史关联人的,则在年报中的 其他部分中,与该原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交易,在控制权转移后12个月内,仍会被判定为关联交易。但该规则不适用于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关联交易的界定和披露要求。
提问人:yymama2012bxy 时间:2022-10-26 18:23:19
陈版主好,您看我理解的对不对,[b]如果是2022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如果公司是非上市的,那在附注中关联方关系及交易处,需要披露1-6月份交易的数据。7-12月份关联交易金额 及12月底关联方余额无需披露。 如果是上市公司附注披露同非上市公司。但公司年报中的其他部分与该原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交易,在控制权转移后12个月内,仍会被判定为关联交易。是这个意思吗?
回答人:chenyiwei
新收人准则服务收入成本的会计处理
3626、新收人准则服务收入成本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zsmj 时间:2022-10-18 12:21:27
陈老师您好,在实际工作中遇到这样一种业务:公司主营业务是为政府提供招商引资服务,运营年度结束政府会对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不通过将无法取得本年度的服务费,公司在为政府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用在不满足收入确认时是否可以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如果最终考核没有通过这部分合同履约成本是进入成本还是进入当期损益请陈老师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我理解,此类服务应可满足“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条件,故属于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而不应集中到年末考核时一次性确认。因业绩考核导致收入金额的不确定性,参照可变对价的原则处理。
但是,已发生的履约成本应在相关服务提供完毕时即转入营业成本(一般也就意味着在发生时直接计入营业成本),而不能递延到考核结果确定时才结转。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比较特殊的处理方式
3627、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比较特殊的处理方式
提问人:kuaijiborden 时间:2022-10-18 13:26:30
如果一家集团公司的母公司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为一般类型的企业,而一家子公司是小额贷款类公司执行金融行业的会计制度,那么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时候,对子公司是在子公司审计的时候按照金融行业的会计制度审计,只是在合并报表的时候改成企业会计准则,统一一下会计科目,还是在子公司审计的时候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调整一下会计科目,到合并报表的时候就不用调整直接使用。欢迎大家指导。
回答人:chenyiwei
子公司自身报表应按照其所属特殊行业的报表格式进行编制。
在合并报表时,理论上母公司的合并报表中应当包含全套完整报表项目,包括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的报表项目。但如果母公司自身为非金融企业,且其合并报表中只包含非金融企业报表项目,未包含金融企业专用报表项目的,则应按照母公司或者上级国资委的要求对子公司按金融企业格式编制的报表进行格式调整和项目转换。但这种调整一般只是报表列报项目之间的调整归并,不涉及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问题。
带回购条款的对外股权投资
3628、带回购条款的对外股权投资
提问人:wx_634626267acc 时间:2022-10-18 15:35:59
陈老师,目前碰到这样一个问题,集团很多对外战略投资,占比都很小,以往放在其他权益工具里面核算,但是今年半年报突然调到了其他非流动资产,理由是,咨询了审计那边,说带回购条款的按照准则新要求,对方是有金融负债成分的,不能继续放在权益工具里面了,投资方应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但是我理解的既然最初已经指定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就不能再重分类了,如果重分类的话,他要区分回购条款覆盖的这部分当做衍生金融工具和剩余部分继续当做其他权益工具? 而且就算要调整会计政策,也得做差错更正吧。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1 特殊股权投资的确认与分类”。一、附回售条款的股权投资
对于附回售条款的股权投资,投资方除拥有与普通股股东一致的投票权及分红权等权利之外,还拥有一项回售权,例如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约定,若被投资方未能满足特定目标,投资方有权要求按投资成本加年化10%收益(假设代表被投资方在市场上的借款利率水平)的对价将该股权回售给被投资方。该回售条款导致被投资方存在无法避免向投资方交付现金的合同义务。基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持股比例和影响程度不同,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情形1: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股权比例为3%,对被投资方没有重大影响; 情形2: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股权比例为30%,对被投资方有重大影响。现就上述两种情形下被投资方和投资方的会计处理意见如下:
情形1:
从被投资方角度看,由于被投资方存在无法避免的向投资方交付现金的合同义务,应分类为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从投资方角度看,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没有重大影响,该项投资应适用金融工具准则。因该项投资不满足权益工具定义,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满足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情形2:
被投资方的会计处理同情形1。
从投资方角度看,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所规范的投资为权益性投资,因该准则中并没有对权益性投资进行定义,企业需要遵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结合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投资方应考虑该特殊股权投资附带的回售权以及回售权需满足的特定目标是否表明其风险和报酬特征明显不同于普通股。如果投资方实质上承担的风险和报酬与普通股股东明显不同,该项投资应当整体作为金融工具核算,相关会计处理同情形1。如果投资方承担的风险和报酬与普通股股东实质相同,因对被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应分类为长期股权投资,回售权应视为一项嵌入衍生工具,并进行分拆处理。对投资方而言,持有上述附回售条款的股权投资期间所获得的股利,应按该股权投资的分类,适用具体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确定对被投资企业无重大影响的,则应进一步确定回购义务是由被投资企业本身还是由其大股东承担的。如果是由被投资企业自身直接承担的(包括投资人可以选择要求被投资企业本身或者其大股东回购的情形),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如果投资人不能要求被投资企业本身履行回购义务,只能要求其大股东回购的,则理论上应确认为两项金融资产,其中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也不应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即只能分别确认两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提问人:wx_634626267acc 时间:2022-10-21 20:23:55
回答人:chenyiwei
不可以。是否作为OCI只有在初始确认时才能指定,后续不能再指定。而且取消回购承诺是监管要求,你能否据此确定你们对该项投资的持有意图已变为非交易性(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处置)?
青椒陈版,关于金融资产重分类的问题
3629、青椒陈版,关于金融资产重分类的问题
提问人:gpqg 时间:2022-10-18 18:37:37
陈版,关于将第二类金融资产重分类为第一类金融资产,通常是将其他债券投资重分类为债权投资时,关于其他综合收益结转去向的问题有些困惑。根据第22号准则第71条的规定:
按照本准则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重分类。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应当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
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将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类别金融资产的,应当根据本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进行相应处理。根据第71条的规定,将其他债权投资重分类为债权投资时,其他综合收益并没有明确是结转到损益当中的。
而根据应用指南当中所列举的例子而言:2×16 年 9 月 I5 日,甲银行以公允价值 500 000 元购入一项债券投资,并按规定 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该债券的账面余额为 500000 元。2×17 年 10 月 15 日,甲银行变更了其管理债券投资组合的业务模式,其变更符合重分类的要求,因此,甲银行于 2×18 年 1 月 1 日将该债券从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l8 年 1 月 1 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490 000 元,已确认的减值准备为 6 000 元。假设不考虑利息收入。 甲
银行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债权投资 5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 0000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6 000
上述举例当中,对于其他综合收益,并没有最终结转到损益当中,而是相当是在反向冲回之前的公允价值变动,原先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10000,当时的账务处理是借:其他综合收益 10000
贷: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0000
而现在重分类后,需要将上述分类进行反向冲减。即,这个其他综合收益,最终并没有影响损益。
我的问题是:1、将其他债权投资重分类为债权投资时,其他综合收益是反向冲回了,并没有影响损益,这么理解是否正确呢?2、如果第一个问题中的重分类导致的其他综合收益没有影响损 益的话,为什么将其他债权投资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时候,之前所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就可以转入损益当中呢?这两种重分类,有什么区别呢?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是在新CAS 22框架内的重分类,而不是在新准则首次执行日对原有金融资产按新准则规定的重新分类,则应执行新CAS 22第六章“重分类”的规定。根据新CAS 22第三十一条:“企业将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应当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即视同该金融资产一直以摊余成本计量。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不影响其实际利率和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即,在重分类日,将原有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与“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对冲,即冲销前期累积的公允价值调整。
将其他债权投资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是视同在重分类日将原有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并确认终止确认损益;随即按公允价值重新取得一项新的FVTPL金融资产。这两者的处理逻辑是不同的。
前期差错更正
3631、前期差错更正
提问人:ahcoop 时间:2022-10-19 09:24:01
陈版主您好,以前多年度有差错更正并一直持续,若2022年做差错更正;
根据准则及应用指南,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前期差错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重新列示和披露。追溯重述法的会计处理与追溯调整法相同。
请问2022年报表中,资产负债表年初、期末;利润表本期、上期全部按更正后披露,2021年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上年期末余额按差错更正前金额,差错更正填完21年以前累计影响数后本年 期初余额与更正后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一致,那当年2022年所有权权益变动表上年期末余额按差错更正前还是更正后金额填列,22年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前期差错更正是填截止到22年累计 的差错更正还是仅仅21年的差错更正金额?
回答人:chenyiwei
此前在2011年《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1年年报监管工作的通知》(财会[2011]25号)中有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2011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合04表)”本年金额”栏下 “加: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项目,不得填列金额。”。
但近期似乎又出现了2022年所有权权益变动表上年期末余额按差错更正前金额填写,在2022年度本年数表中填列差错更正对2022年留存收益影响数的做法。可以关注下近期上市公司合并权 益变动表中的填列方式。
永续债
3632、永续债
提问人:小四44444 时间:2022-10-19 09:59:26
根据A企业和目标公司协议,初始收益率为6.3%,初始投资期限后续按税后10.3%的收益率计算,双方存在递延支付的约定,目标公司是有权选择递延所有投资收益,递延支付收益率按200bp
跃升,达到税后10.3%后不再调升。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存在递延支付约定,且对递延支付的利息不计息,故投资方A公司应将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实际收到分配款确认投资收益。
求助陈版:关于个体工商户的企业合并
3633、求助陈版:关于个体工商户的企业合并
提问人:雪落星空 时间:2022-10-19 10:26:54
某地焙烤食品生产企业(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面包及蛋糕等食品,对外销售方式主要有2种,1种是直接销售给大客户,另外1种是以老板个人名义及员工名义在当地成立了20家 个体工商户形式的蛋糕房,对外销售其生产的食品,现编制财务报表,20家个体工商户形式的蛋糕房是否可以视为分公司直接合并其财务数据?企业计划规范后上市,账务处理方面有什么处 理建议?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做法在IPO申报前肯定是要做规范处理的。但在目前情况下很难认定这些个体工商户形式的蛋糕房实质上属于本企业控制,相应地也就不应纳入本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建议到规范后再视
情况纳入,但不追溯前期数据。
关于政府实物补助的疑问
3634、关于政府实物补助的疑问
提问人:younger03 时间:2022-10-19 11:08:18
陈版好,目前实务中接触到有公司申请政府实物补助后,将实物补助借给合并范围内其他公司使用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收到补助的公司账务如何处理更合理?是否反映该笔补助?
回答人:chenyiwei
资产应在实际对其控制的企业账面上确认,如果确定该项“资产出借”不是经营租赁,则收到补助的企业仍需将其确认为自身资产。即,可以将该出借作为一项租赁安排,考虑该租赁属于经营租赁还是融资租赁,再考虑其具体会计处理。
利息收入的问题
3635、利息收入的问题
提问人:wx_60764ff2e2a1 时间:2022-10-19 11:14:00
陈版您好,请教一问题,A企业销售商品给关联方B企业,合同约定90天付款,逾期付款按8%年利率支付利息,现在B企业逾期付款了,双方就具体利息金额已确认,请问现在A这个利息收入
是计入“投资收益”还是“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实务中列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似乎更多见。
接受股权捐赠
3636、接受股权捐赠
提问人:cycsdu 时间:2022-10-19 11:25:16
请教各位版主@chenyiwei @失之东隅@复制忍者卡卡西@fanxu7788 ,请问A公司接受B公司51%股权捐赠,A与B无关联关系,A公司单体报表长期股权投资是确认为0,还是51%股权的公允价值,依据是什么,多谢了
回答人:chenyiwei
“A公司接受B公司51%股权捐赠”的具体背景是什么?为何非关联方之间会无偿捐赠股权?该捐赠是否附有条件,比如A要完成某项任务?另外,受赠股权的公允价值多大?
BOT模式的会计处理
3637、BOT模式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小烛哥 时间:2022-10-19 11:38:23
请教陈版,bot模式的会计处理是怎么弄得呢?是否和ppp模式一样的会计处理,也区分金融资产、无形资产和混合模式啊
回答人:chenyiwei
BOT是PPP的一种具体形式。在满足“双特征”和“双控制”的前提下,BOT项目的会计处理也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第一条规定,不再执行原《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第五条。
关于与记账本位币不同的长期股权投资
3638、关于与记账本位币不同的长期股权投资
提问人:小小蛋烘糕 时间:2022-10-19 13:51:58
请问一下,如果一家香港公司的记账本位币是人民币,但是用美金投资了一家内地的全资子公司,对于香港公司来说,这笔美金的投资是不是应该按照投资时点折算成人民币?对于香港公司的单体报表来说,这笔投资在期末的时候不需要进行外币重估了?由于成本法的长期股权投资属于非货币性项目,是么?
回答人:chenyiwei
外币债权转股权的汇率问题
3639、外币债权转股权的汇率问题
提问人:kingxsmt 时间:2022-10-19 14:08:23
请教陈版:A公司有一个全资子公司B,是一家香港公司,记账本位币是港币。2020年12月10日作为往来款转给了B公司300万美元,B公司作为其他应付款核算。2021年9月10日,公司将300
万美元中的200万转为B公司的实收资本。请问:2021年9月30日A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B公司实收资本应用哪个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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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kingxsmt 时间:2022-10-24 18:51:14
谢谢陈版,上条回复我已经明白了,我想再问下,实收资本和长投是按转股日200万美元与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算,还是按香港公司工商登记上的港币金额与当天港币兑人民币汇率算呢?
回答人:chenyiwei
按实际转股时点的即期汇率。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3640、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提问人:wx_5f9686af96ac 时间:2022-10-19 14:33:04
陈老师:
百忙之中打扰您,就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终止确认的事项,我想咨询事项如下:
企业和银行签署保理《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协议书》,将对某客户的应收账款以无追索权方式转让给银行。约定”商务纠纷以及除买方信用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导致的商务合同买方拒绝或者延迟付款,银行都可以向转让方行使追索权”。我看您其他帖子中有提及,如果是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这些情况应该也是银行承担的风险范围之内,否则应收账款不可终止确认。
企业与该客户属于持续交易的过程,只是截取部分月份的交易额和应收款进行无追索权的保理,其他月份的交易额和应收款正常。企业先收到回款后再转移给银行。那为了保证保理部分和非保理部分的完全区分,需要针对每一笔回款核查对应的发票是否属于保理范围,避免银行对所有回款的优先受偿。如果可以明确区分,是否可以保证应收账款的终止确认。
回答人:chenyiwei
有关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641、有关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提问人:小郑7411 时间:2022-10-19 14:37:06
回答人:chenyiwei
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如果取得被合并方合并日账面净资产份额为负数,则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为零。同时需考虑本企业是否还需对其无力支付的负债承担额外责任,对这些额外责任考虑确
认预计负债并冲减资本公积。
请教陈版主,关于协议控制。谢谢
3642、请教陈版主,关于协议控制。谢谢
提问人:rightyk11 时间:2022-10-19 15:09:32
母公司A公司持有B公司60%股权(控制)和C公司100%股权,A公司出于管理需要,拟通过签署协议方式将B公司的控制权交给C公司。自控制权转移日起,由B公司合并C公司。请问陈版 主,上述计划是否可行,可以使用下述文件作为依据吗?谢谢。《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也规定“仅通过合同 而不是所有权份额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或特殊目的主体)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企业合并,也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五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假如,A公司和C公司没有股权关系,也可以通过这种协议形式移交控制权吗?国有企业有没有特殊的情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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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交易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母公司为了做大C的净资产和收入规模?为何不采用股权转让(或者至少无偿划转B公司60%股权)的形式,而要采用“协议控制”这一明显更复杂、稳定性也更差的方式?
提问人:rightyk11 时间:2022-10-22 19:43:17
回答人:chenyiwei
还是建议股权变更,否则很难解释,也给会计师出难题。
IFRS16 免租期及租赁支付
3643、IFRS16 免租期及租赁支付
提问人:wx_5d5f841a578a 时间:2022-10-19 15:28:22
请教陈版主关于IFRS16免租期及租金支付的相关问题:1)企业和出租人签订了5年期的租赁合同,约定每年10-12月有3个月的免租期,这个免租期是要作为租赁变更处理吗?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重新计量,相应的调整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呢?2)支付租金的时间和合同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哪个为准呢?截至10月,5-9月租金尚未支付,底稿测算的时候,5-9月还需 要按系数折现么,还是说以支付时现值为准
关于租赁押金,这部分是同时确认长期应收款和长摊么,1年期以上的保证金,要作为金融资产处理么?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老师,取得有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后续会计核算
3644、请教陈老师,取得有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后续会计核算
提问人:sunshine17 时间:2022-10-19 15:50:56
政府公开竞拍给公司一块地(住宅用地70年的权限),但要求35%自持,这部分建成后独立办一张产权证,剩下65%在建成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可转让给公司员工,员工取得后5年后方可 像二级市场转让,如果65%部分没有转让给员工,那么在建成取得不动产权证10年后可在二级市场转让。
问题1:35%部分公司打算自用或出租给员工,是不是房产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确认无形资产,并且在建期间摊销入在建工程?
问题2:65%部分公司打算建成后的前5年用于出租(可能出租给员工或其他外人都有),那么65%是整体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还是固定资产核算,还是出租给外人部分算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给 员工还是作为固定资产,如果这样那还没出租的那部分是固定资产还是投资行房地产?
问题3:如果有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那部分,那在在建时对土地使用权要摊销吗,摊销时间还是按70年?还是一次性直接转入在建工程,竣工后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问题4: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法核算的话,摊销时间怎么定,按70年的剩余时间还是需要怎么考虑?
5:如果65%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在5年期满后可以出售给员工了,这是要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吗,还是说要10年后能在二级市场转让了才可以转到投资性房地产
回答人:chenyiwei
后续出售给员工时,按固定资产处置处理,不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提问人:sunshine17 时间:2022-10-21 162623
提问人:sunshine17 时间:2022-10-21 16:26:23
陈老师,有个问题细化下,公司为拿地专门成立个子公司,出租对象是母公司和其他子公司的员工,合并层面是一项固定资产是吧,但子公司的单体报表要做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吗?出租价格应该是低于市场价的
回答人:chenyiwei
出租价格低于市场价,且预计将长期出租给母公司和员工,预计不会对外出售的,则该子公司也不能确认投资性房地产,而是确认固定资产。因为此时子公司的持有目的已不是为了获取租金和资本增值。
请教陈版主,国企股权无偿划转的会计处理
3645、请教陈版主,国企股权无偿划转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gfhtb1101 时间:2022-10-19 17:06:08
请教陈版主
A公司为国企,拥有B公司80%的股权,B公司拥有C公司51%的股权(但长投全额计提减值),现需要将C公司51%的无偿划转给A公司,即孙公司变为子公司,A再购买C公司少数股东49%的股
权,即C公司变为A公司全资子公司。请问A、B、C各公司个别报表和A公司合并报表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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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陈版主!工程施工上下游结算问题
3646、求助陈版主!工程施工上下游结算问题
提问人:juan1234 时间:2022-10-19 18:29:28
陈老师,目前遇到一个情况:
A是工程发包人,B是工程承包人,C是给B公司提供材料的贸易公司,D是给C公司提供材料的材料公司。
现在B公司遇到一个情况,由于项目决算调减工程收入8千万(这个由于A的项目立项资金无法提供,各种原因调减工程量)。B公司由于工程量调减,和C公司协商调减材料的价格。
B与C公司进行协调,C计划向D进一步协调。目前这种方式上下游均可实现。
疑问:①C公司财务和D公司的财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材料根据签收单、发票等均已做收入,结转成本。
②BC的材料采购合同中能否根据最后决算根据B的项目决算,最终决算材料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回答人:chenyiwei
这些协商属于自主商业交易范畴,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为避免相关法律风险,建议咨询律师意见。提问人:衣志坤 时间:2022-10-21 160109
提问人:衣志坤 时间:2022-10-21 16:01:09
陈版你好,该业务可否按债务重组的规定进行处理?感觉符合债务重组的条件,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不是债务重组,而是基础商务合同条款修改。债务重组中的条款修改仅是针对金融工具准则规范下的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修改,不涉及对由其他准则(如收入准则)规范的合同的条款修改导致结算金额的变化。
求助陈版主,3-1-33母公司的上级单位将资产直接划转给子公司时
3647、求助陈版主,3-1-33母公司的上级单位将资产直接划转给子公司时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10-19 19:02:15
本案例中虽然是 A 公司的上级主管机构将资产直接划转给 A 公司的子公司 B,但相当于该主管机构先将资产划拨给 A 公司,然后 A 公司再进一步下拨给 B公司。这里为什么理解为先划给A再
划给B。谢谢版主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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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上级单位并不直接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事实上子公司接受划拨资产所增加的权益是直接归母公司享有的。所以对这类无偿下拨资产应按“逐层下拨”处理。
求助陈版主,3-1-35合并层面净资产的份额的理解
3648、求助陈版主,3-1-35合并层面净资产的份额的理解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10-19 19:56:40
B 公司的净资产在 A 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账面价值(假设处置日为 2013 年 6 月底)为:-53,405.35 万元(2013 年末 B 公司账面净资产)+171,912.30 万元=118,506.95 万元。
回答人:chenyiwei
对于处置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首先是站在合并主体的角度,考虑在处置日前后的各项资产、负债增减变动情况。所减少的子公司资产、负债只是在合并报表层面体现的资产和负债。母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在合并报表中已被抵销,并未在合并报表中体现为资产和负债,相应地,处置子公司导致的内部往来变动也就不会表现为合并报表中归属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的减少,但在合并报表中会新增加一项对该原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属于新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为其于处置日的公允价值,接近于扣减坏账准备后的账面价值)。
求助陈版主,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疑问。
3649、求助陈版主,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10-19 20:05:11
假设处置价款公允,处置时点累计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转投资收益,那么在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时候就不会出现处置的投资收益,因为账面交易性金融资产永远是公允的,不公允的部分会调整账面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那么实物中为什么出现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如何进行理解?谢谢版主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可能是由于在处置当期期初至处置日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没有确认,即处置时转销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实际上是处置当期期初的公允价值,所以与处置价格之间的差额计入了处置当期的投资收益。
提问人:不懂就问121 时间:2022-12-02 17:19:49
陈版主您好,A公司现持有上市公司B股票价值100亿(假定持股比例4%),全部在国泰君安的证券账户中管理,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重大影响)。B公司每年均分红,约3亿元左右。对上市公司B股票原持有成本10元每股,现市价预计20元每股。现准备从国泰君安账户卖出10亿(持股比例0.4%),然后再在中信证券的账户陆续买入6000股,准备做短线交易,问题:在中信证 券账户买入的股票可否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剩于的90亿股票依然按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不可以。因为既然具有重大影响,则全部持股均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求助陈版主,存货二级科目列示的疑问。
3650、求助陈版主,存货二级科目列示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10-19 20:11:12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明确有一部分原材料购入后就是直接出售的,则实际上是一项单独的原材料贸易业务。如果对该项贸易业务满足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条件,则这部分专用于贸易业务的原材料购入时直接计入库存商品。即影响存货分类的主要因素是本企业对其持有意图。
关于商誉问题请教陈版
3651、关于商誉问题请教陈版
提问人:sjlwsjlw 时间:2022-10-19 20:47:11
关于商誉问题请教陈版,盼您不吝赐教,非常感谢!
B公司为一小型企业,股东甲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带股东甲在内全部人员六名,股东及另两名核心人员掌握经营所需技术、客户关系,公司具备行业经营所需资质,有招投标所需要的历史业绩。
A公司与B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拟收购B公司,收购基准日,B公司净资产-100万元,评估值100万元,评估增资主要为无形资产-客户关系增值200万元,B公司无形资产-客户关系账面价值为
零,账上就没有该项,净增值200万元。
现A公司以评估价收购B公司100%股权,收购后即将行业资质办理至A公司名下,将B公司招投标所需历史业绩转至A公司名下,并由B公司与A公司联名向B公司客户发出通知,告知客户B公司将要注销,所有债权债务由A公司承接,办完这些手续后,B公司注销,B公司员工(含B公司原股东及两名核心人员)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进入A公司工作。
请问陈版,在A公司收购B公司100%股权时形成的商誉,也就是评估时增值的客户关系200万元,在B公司注销时,是应该计入A公司无形资产还是转销进入损益呢?请陈版赐教,不胜感激,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站在A公司角度,收购B之后将其客户关系、核心人员和历史业绩转入本企业,并不代表商誉所对应资产组的处置,而是合并范围内资产组的重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十四条:“企业因重组等原因改变了其报告结构,从而影响到已分摊商誉的一个或者若干个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构成的,应当按照与本条前款规定相似的分摊方法,将商誉重新分摊至受影响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因重组等原因,公司经营组成部分发生变化,继而影响到已分摊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构成的,应将 商誉账面价值重新分摊至受影响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并充分披露相关理由及依据”。即此时原属于B公司的商誉将并入A公司相关资产组,不应直接转销处理。因为商誉对应于资产组而不是特定的法人。
提问人:sjlwsjlw 时间:2022-10-21 08:59:48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annesmile 时间:2022-11-01 08:14:00
请问陈版主,无形资产–客户关系这个是不是需要按照年限摊销,通常是几年?如果不能明确增值的部分是无形资产–客户关系,是否就是按照商誉考虑。那么这部分增值对于B公司是否就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建议按较短年限摊销,例如与该客户签订长期合同的年限等。
商业承兑汇票
3652、商业承兑汇票
提问人:haikuotiangaohe 时间:2022-10-20 07:58:23
我公司收到央企集团财务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从历史看,从未发生过票据违约,请问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是否可以终止确认?如果终止确认是否存在不恰当?如果不 终止确认,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是否需要计提减值?
回答人:chenyiwei
基于谨慎考虑,目前除了少数信誉良好的大型商业银行(如科创板的“6+9”)以外,其他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时不终止确认。
集团财务公司的信用程度不高于其所属集团的核心企业的信用程度。虽然在法律上可以归类为银行承兑汇票,但其信用评价仍视同商业承兑汇票,故不终止确认。期末将此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用于支付货款时:借:应付账款,贷:其他流动负债。
提问人:haikuotiangaohe 时间:2022-12-13 13:46:13
A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2000万元给B公司支付货款,B公司将收到的2000万元在银行贴现,贴现手续费3.3%,票据的承兑人为C公司,其中A和B公司均受C公司控制。那么以上业务的会计 处理如下:
A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借:应付账款 2000万元 贷:应付票据 2000万元; B公司收到商业承兑汇票:借:应收票据 2000万元 贷:应收账款2000万元;
B公司贴现:借:银行存款 2000(1-3.3%)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20003.3% 贷:其他流动负债 2000万元(票据不终止确认) A公司开户商业承兑汇票时C公司形成承兑义务:借:其他应收款-A公司 200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银行2000万元
请问陈老师,以上账务处理是否恰当?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可以这样理解。
提问人:haikuotiangaohe 时间:2022-12-14 13:39:30
陈老师,这个是对银行做的贴现,这个贴现应该确认财务费用吧,而不是管理费用。另外我理解这个实际是一笔子公司(A 公司)的贷款,母公司(C公司)做的担保,另外C公司对银行的负债是否需要把其他应付款-银行重分类至短期借款
回答人:chenyiwei
合并层面是管理费用,因为合并报表层面并未取得融资,改变负债和权益结构。C公司对银行的负债需要把其他应付款-银行重分类至短期借款。
爆雷房产客户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
3653、爆雷房产客户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
提问人:cheryl2016 时间:2022-10-20 08:58:27
公司客户为地产商,分地产项目与客户签订项目合同,产品销售后形成应收账款。2021年地产商爆雷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针对某个客户的应收账款,部分期后已收款或签订了债务重组协 议,该部分应收款项的收回在报表日看来比较有保障;剩余应收款项无对应的保障,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事项,在考虑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对于有保障的部分,结合应收款项的账龄情况计提坏账准备;无保障的部分,单独分析可收回性计提坏账准备。这样一来,同一个客户
的坏账计提方法会不同,有保障的部分按照账龄计提,无保障部分单独计提。且对于无保障部分单独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续转回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请教陈版:上述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答人:chenyiwei
针对同一债务人的应收款项,但有无担保的条件存在实质性差异的,其所面临的信用风险特征也不同,相应的采用不同方法计提准备是更合理的做法。但是主帖中所述的计提方法是否合理?
是否应为:有担保应收款项单独计提,无担保款项按个别认定计提或者按账龄计提?
是否属于差错更正?
3654、是否属于差错更正?
提问人:1224spf 时间:2022-10-20 09:01:31
B公司持有A公司100%股权。A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税后利润的40%作为公积金,10%作为公益金,25%作为奖励基金,25%作为股利分红,但公司一直未按照章程的规定计提上述奖励基金及公益金。截至2019年7月,未分配利润金额为2亿元,A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将2亿元未分配利润进行了分配。
2020年3月B公司将A公司100%股权转让给C公司。C公司接手后发现A公司未按照章程规定计提奖励基金,欲进行补提,并调整应付B公司股利金额。
问题:1、A公司未按照章程规定计提奖励基金的情况下做出的利润分配决议是否有效?2、C公司接手后欲进行补提,并调减应付股利金额,是否可以?3、按照章程规定进行计提的时候,是 否还需要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回答人:chenyiwei
该事项更多地涉及法律问题,建议咨询律师意见。尤其是涉及新老股东之间的利益调整,需B、C双方协商确定。
如果C公司接手后,认为A的公司章程中的该条规定对其已无实际意义的,则应由C主导对该章程进行修改;对于此前A持股期间按原章程约定应计提的奖励基金等,如相关方(如作为奖励对象的员工)对此无异议的,可将其不再计提处理。
关于持有待售资产-原投资性房地产的特殊情况下的转让处理
3655、关于持有待售资产-原投资性房地产的特殊情况下的转让处理
提问人:a543381964 时间:2022-10-20 09:33:29
请教陈版主:
公司于20X1年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一产业用地,并建成相关厂房。建成后,因整体面积等各项指标均无法满足现有的生产需求,导致无法使用园区生产功能,因此部分用于出租。公司将 出租部分分类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成本计量)。
为解决上述事项,公司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公司承诺以成本价整体转让产业用地及附着建筑物给政府指定的招商引资对象XXX公司,同时公司重新向地方政府另行申请一块土地。根据协议,20X3年报披露时相应资产转为持有待售资产。20X4年完成处置。
需要解决的疑问:
上述持有待售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处置应当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还是通过资产处置收益核算。2.为处置上述房地产而与租户解约,向租户支付的违约金2400万元是否应当计入其他业 务成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用指南(2018)中对“资产处置收益”会计科目核算内容:4. “6115 资产处置损益”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回答人:chenyiwei
为处置上述房地产而与租户解约,向租户支付的违约金2400万元应计入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处理。 提问人:a543381964 时间:2022-10-21 105509
提问人:a543381964 时间:2022-10-21 10:55:09
谢谢陈版主,我们项目组包括风险质控部门一致倾向于实质上为资产处置损益,但在应用指南明确规定持有待售资产-资产处置损益不包括投资性房地产的情况下,是否会存在监管风险?
回答人:chenyiwei
还是应从收入的定义出发,即收入必须来源于日常活动,而本案例中的投资性房地产处置不属于日常活动。
关于PayPal等第三方支付工具问题
3656、关于PayPal等第三方支付工具问题
提问人:一137 时间:2022-10-20 11:36:20
请教下陈版:跨境电商中类似于PayPal等第三方支付工具,这里面的余额是否属于存放在境外的款项,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有没有一个判断依据?
回答人:chenyiwei
这里的“存放在境外”的含义包括:1、账户开立在境外的企业或金融机构(支付机构是否注册在国内);2、该存款是否受到国内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是否适用国内的金融监管法规。如果满
足上述条件之一的(包括在国内金融机构开立的外汇离岸账户),应视为存放在境外的款项。
根据会计准则解释14号调整ppp核算模式要不要同步考虑递延所得税负债
3657、根据会计准则解释14号调整ppp核算模式要不要同步考虑递延所得税负债
提问人:yuanqingx310 时间:2022-10-20 12:39:54
咨询问题,希望大咖指点:ppp项目,原来在无形资产核算的,账面余额1000万,现在根据准则解释14号,改在长期应收款核算,长期应收余额1200万,其中200万调增留存收益。问题:1、需要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吗?可以豁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吗?2、递延所得税负债是(1200-1000)*25%=50吗?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解释14号第一条与原解释2号第五条相比,在判断采用金融资产模式还是无形资产模式的问题上并没有实质性差异(当然解释14号的规定更清晰、具体),因此理论上不应出现同一交 易或事项在不同规定下采用不同核算模式的情况。如果确实出现了此类情况,则应首先关注此前作为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前期差错。
如果确定不属于前期差错(这种可能性不大),而是会计政策变更的,则在解释14号的首次执行日应将差额调整留存收益。如果税务处理不变,则也涉及到对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调整。 在调整递延所得税时,其影响也是调整留存收益。后续也需要继续关注对递延所得税的后续调整、转回问题。
母公司用孙公司股权置换子公司股权
3658、母公司用孙公司股权置换子公司股权
提问人:yanbotao 时间:2022-10-20 14:18:32
回答人:chenyiwei
该交易是否为:D(外部股东)将其持有B的2.5%股权换取B持有C的10%股权?相当于D从B减资(持股比例从15.5%下降到13%),以B持有C的10%股权作为减资款?在置换前后,B、C仍然都是A的子公司?
如果是,则:
A的个别报表层面不做处理;合并报表层面按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不丧失控制权,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提问人:yanbotao 时间:2022-10-21 090356
提问人:yanbotao 时间:2022-10-21 09:03:56
陈版,可是A通过获得2.5%B的股权,单体仍然不做处理么?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yanbotao 时间:2022-11-03 13:51:38
陈版,1. B对C的10%的股权对D进行减资分配,如何记账?借:资本公积/留存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回答人:chenyiwei
是。
请教陈版:关于拟IPO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份回购条款
3659、请教陈版:关于拟IPO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份回购条款
提问人:音为旋律 时间:2022-10-20 15:00:28
A公司系拟上市公司,2021年结合引入外部投资者分两次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的增资价格为2元/股,第二次的增资价格为3元/一股,两次增资成本均与外部投资者保持一致,因此两次员
工持股计划均不涉及股份支付。但根据两次的合伙协议约定,均涉及回购条款,具体如下:
“第三十六条 自合伙企业取得A公司股份之日起五年内,无论A公司股份是否实现上市交易,合伙人不得处置其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特殊情形按照《激励暂行办法》以及《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如下处理:
合伙人向A公司提出离职或者个人原因被A公司或其控制的子公司解聘、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个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按照退伙处理,其间接持有A公司股份应由A公司按其离职日前的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计算与该合伙人实际出资成本孰低的原则向合伙企业进行回购;
合伙人因公调离A公司的,按退伙处理,其间接持有A公司股份应由A公司按公司其调职日前的上一年度审计后净资产计算与该合伙人实际出资成本孰高的原则向合伙企业进行回购;” 同时,A公司员工增资上一年期末每股净资产为2.5元,基于上述情况,请教两次员工持股计划于报告期各期末如何确认股份回购?
观点:
根据合伙协议,两次员工持股计划均涉及股份回购,同时,管理层考虑因公调离的可能性极低且公司能够控制其发生,因此无需考虑该事项涉及的回购义务,仅需要考虑离职或辞职涉及的股
份回购的可能性。结合该情形,公司一般以上一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计算与该合伙人实际出资成本孰低的原则确认回购义务。因此增资当年需针对两次员工持股分别确认回购义务:
第一次:由于上一年期末每股净资产高于出资成本,根据孰低原则,以出资成本为限确认回购义务;
第二次:由于上一年期末每股净资产低于出资成本,根据孰低原则,以净资产为限确认回购义务;
同时报表各期末均根据上述原则重新调整期末回购义务确认金额,假设A公司每年净资产均系增长的趋势,因此各期末,第一次回购义务无需调整,第二次回购义务根据期末的净资产调整回
购义务金额。
请陈版指教,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音为旋律 时间:2022-10-21 10:01:49
感谢陈版,另补充两个问题:(1)上述回购均不涉及员工得利因此无需确认相关回购利息或费用;(2)员工增资时点增加股本及资本公积,确认回购义务是否对应冲减“库存股”及“资本公
积”,麻烦陈版指教
回答人:chenyiwei
因回购不计息,故无需考虑利息支出。2、确认回购义务时借记库存股。 提问人:音为旋律 时间:2022-10-21 142923
提问人:音为旋律 时间:2022-10-21 14:29:23
陈版,另项目组考虑,1、如管理层预计员工主动离职或辞退的可能性极低,因前期增资个人有融资承担利息,且根据合伙协议,如出现回购的情况员工成本系亏损 ,同时公司质地较好,上市可能性较大,在这种情况下,负债不满足确认条件,不确认回购义务也满足准则的要求?目前也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确认回购义务的案例。
无限制license模式授权下,收入成本如何确认
3660、无限制license模式授权下,收入成本如何确认
提问人:wx_634387e92ba2 时间:2022-10-20 15:16:54
陈老师及各位前辈您们好!
实务中遇到一个特殊的合同条款,不知如何处理,还请您指教。合同条款:
本次采购内容:1、 数据库软件:无限制license模式授权,包括:①3年有效期,协议期内不限制使用数量,协议到期后,采购人部署的数量即为已拥有的许可数量。该产品许可类型为永久许可。合同价款为1000万。
问题:
请教一下陈版主,有足额抵押的应收账款,是否应该计提减值。
3661、请教一下陈版主,有足额抵押的应收账款,是否应该计提减值。
提问人:xmq8899 时间:2022-10-20 17:25:27
陈版主好,请教一个问题,如果某笔应收账款有足额的抵押,只是还需要等待其他的流程才能执行,预计能够覆盖债权,我们可以进行个别认定,不计提减值准备吗?
回答人:chenyiwei
有抵押的应收账款,其信用风险特征应当是显著不同于无抵押的应收账款(即使债务人为同一人),故应单独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不能并入其他无抵押应收账款所属的信用风险组合。如果单项认定未发生减值,则不再需要将其放到某个组合中去按照迁徙率计提减值。
求助陈版 - 约定按照实际销售或使用情况收费的成本确认
3662、求助陈版 - 约定按照实际销售或使用情况收费的成本确认
提问人:wx_5a60a720bf5b 时间:2022-10-20 17:27:03
陈版好,
若与客户约定一项技术开发,前期不收费,等到产品量产后按照销售收入抽成。这种情况下,前期技术开发相关的成本是直接进入营业成本,相关收入又如何确认?若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后
续这部分要如何摊销进入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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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如果技术开发系基于客户需求的定制开发,开发成果的使用由客户主导,则存在可变对价安排。具体会计处理可参照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基于客户销售额
的可变对价》:http://kjs.mof.gov.cn/zt/kjzzss/ … 0201211_3634023.htm。
现金折扣还是适用未来价格的抵减
3663、现金折扣还是适用未来价格的抵减
提问人:wx_6160292c64e2 时间:2022-10-20 17:32:33
请教陈版主:
背景:A公司与B公司约定,B公司采购量达标时候,给与B公司每吨100元的优惠,优惠在下次采购时,A公司以少开发票的形式让对方享受。
问题:请问陈版主,这种情况是属于现金折旧按照可变对价处理,还是按照使用未来价格折扣抵减按照额外购买选择权处理呢?想请教陈版主这两种返利有没有区别的?
回答人:chenyiwei
“B公司采购量达标时候,给与B公司每吨100元的优惠”:这属于与采购量相关的折扣,而不是与提前付款相关的折扣,因此属于数量折扣而不是现金折扣。
参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之“2-5 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企业应当基于返利的形式和合同条款的约定,考虑相关条款安排是否会导致企业未来需要向客户提供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在此基础上判断相关返利属于可变对价还是提供给客户的重大权利。一般而言,对基于客户采购情况等给予的现金返利,企业应当按照可变对价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对基于客户一定采购数量的实物返利或仅适用于未来采购的价格折扣,企业应当按照附有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进行会计处理,评估该返利是否构成一项重大权利,以确定是否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并分摊交易对价。
据此,应认定为附有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商品销售进行会计处理。
转表
3664、转表
提问人:jiuzhou010 时间:2022-10-20 17:32:56
陈版,想咨询一下“EXPORT BILL SETTLEMENT”这个外币折算转表时列示在财务费用的手续费么?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确认下该项费用具体针对的服务内容。如果是单纯的手续费,则列入“财务费用——手续费”基本合理;如果实质上是其他服务,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确定。
求助陈老师,全资子公司注销,债务重组收益
3665、求助陈老师,全资子公司注销,债务重组收益
提问人:保持学习ing 时间:2022-10-20 19:28:19
求助陈版主:子公司B现有存货5万元,货币100万,负债135万元,实收资本100万,未分配利润-130万。 其中存货评估金额为10万元,子公司按清算假设调整了清算净值,即子公司账面
借:存货 10万
贷:资本公积 10万
然后所有资产清算净值金额15+100=115万,偿还135万负债,是不是应算作债务重组,差额20万计入其他收益呢。假设利润表无其他项目发生,仅其他收益20万。 注销时:
借:实收资本 100万
贷:未分配利润 100万
年末资产负债表日合并报表,要把清算假设的报表再转为持续经营假设,利润表按30万去合并呢。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子公司已进入清算,其自身报表已不再适用持续经营假设,故该事项不是债务重组,而是清算会计中的债务清偿损益。
母公司合并报表,因为是自行清算,所以该子公司在清算期间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如你所述“要把清算假设的报表再转为持续经营假设”,将子公司对母公司的债务清偿损益与母公司的债务豁免损失相抵销。
提问人:保持学习ing 时间:2022-10-25 14:21:02
回答人:chenyiwei
是,如果以存货抵债的,则母公司合并报表层面仍是债务重组
请教陈版商誉减值测试问题?
3666、请教陈版商誉减值测试问题?
提问人:wx_5dec56f71953 时间:2022-10-20 19:37:03
陈版主,您好!
目前在实务中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2020年公司A非同控合并公司B后产生了商誉,B公司成为A公司的子公司,但是2022年B公司将主体业务转移到了A公司,主要技术以及生产人员也进行了 转移,设备部分采取了租赁的方式,租给了A公司;今年我们需要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目前从我个人观点来看,既然主体业务已经转移,剩余业务并不能在市场形成竞争力,那该公司的商誉必然会产生减值;
但是目前评估给出了一个意见,就是淡化主体,仅从资产组的角度出发,以该资产组转移到A公司后产生的收入成本以及相关费用金额对B公司转移主体业务后的损益表进行模拟调整,再进行盈利预测以及商誉减值测试,这样的话是会测出商誉不存在减值的结论。
请问这两种观点是否均可行?第二种是否具有合理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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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你所引述的评估机构的意见是对的。即商誉是与资产组而不是特定的法人相关。资产组在合并集团内不重组时,只是导致商誉的一并内部转移,而不会直接导致商誉在合并报表层面的减值。
求助陈版,因质量问题导致扣款的处理
3667、求助陈版,因质量问题导致扣款的处理
提问人:jianfei1302 时间:2022-10-20 20:48:28
求助陈版,公司拟IPO,实务中遇到货物已经交接,已经符合收入确认的原则,但是后续因为货物运用在对方的产品中出现问题,导致扣款,应该如何处理?
应该冲减收入与应收还是走应收与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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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对于质量扣款,一般建议冲减收入。如果能够合理预计扣款率的,则在确认收入当期即应按照可变对价原则予以估计。
关于设定受益计划
3668、关于设定受益计划
提问人:kaka231 时间:2022-10-20 20:50:47
某ipo企业在有限公司时期存在老板为一定职级的在职和离职员工按照虚拟股的方法进行分红(即授予每人一定数量的虚拟股,每年分红金额与公司当年净利润挂钩。现在判断存在老板为公司 体外承担费用,想对这部分费用进行还原追溯调整,考虑使用设定受益计划进行还原。
请问,如果认定上述员工在职期间获得的虚拟股奖金属于公司正常发放的奖金并在发放当年计提费用,退休后获得的奖金属于在退休当年设定收益计划,按照精算价值把此人费用都计提在退休当年,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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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做法在理论上比较合理,即针对在职人员的奖金发放属于短期薪酬中的利润分享计划,针对已离职人员的发放属于离职后福利。
但对于离职后福利是否属于设定受益计划是存在疑问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第十一条:“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企业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 或者企业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从定义上看,该计划似乎属于设定受益计划,但其支付取决于公司获得相应利润,支付金额限于利润的一定比例,即在企业获得利润之前无支付义务。在此情况下,考虑到职工薪酬相关负债与金融负债的不同处理逻辑,可以认为是只有在企业取得利润后才有支付义务,故无需“按照精算价值把此人费用都计提在退休当年”。
提问人:kaka231 时间:2022-10-25 08:54:13
谢谢陈版的详细回答,如果离职后福利跟公司实现的利润不是强行挂钩,只是使用公司当年业绩作为一个确定分红的一个计算依据,是否能够避免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而作为离职后福利进
行确认
回答人:chenyiwei
要看具体如何操作,以及挂钩程度。
清算开始日的坏账计提
3669、清算开始日的坏账计提
提问人:ztmamba 时间:2022-10-20 21:42:49
请教各位,清算开始日还需要计提坏账准备吗,有啥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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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参照《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3号)第七条:“破产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的,应当按照破产资产清算净值对破产宣告日的资产进行初始确认计量;按照破产债务清偿价
值对破产宣告日的负债进行初始确认计量;相关差额直接计入清算净值。”
但按照惯例,应收账款总是在账内同时体现其原值和坏账准备,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性。故仍建议保留坏账准备。
设定受益计划
3670、设定受益计划
提问人:zixun2022 时间:2022-10-21 01:23:55
陈老师您好;
在学习国际准则职工薪酬中(设定受益计划),对计划中有最低资金要求的,考虑资产上线及确认相关负债的说明,可以我不理解最低要求是如何规定的,在网上也没有找到相关的说明,
请问陈老师最低资金要求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您手上有没有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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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实务中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精算结果的基础上的,而精算是另一个复杂的专业领域。就此问题,建议向精算专业人士去了解。
求助陈老师:定制化开发研发支出会计处理
3671、求助陈老师:定制化开发研发支出会计处理
提问人:wantnessss 时间:2022-10-21 01:24:14
陈老师,关于会计监管2号文件里的以下规定应该如何理解:
对于履行定制化产品客户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研发支出:若企业无法控制相关研发成果,如研发成果仅可用于该合同、无法用于其他合同,企业应按照收入准则中合同履约成本的规定进行处 理,最终计入营业成本;若综合考虑历史经验、行业惯例、法律法规等因素后,企业有充分证据表明能够控制相关研发成果,并且预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应按照无形资产准则相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研发支出予以资本化。
“若企业无法控制相关研发成果”如何理解,
理解1.包括研究阶段发生的研发支出,即研究阶段无法判断是否能研发成功,因此无法控制是否能产生研发成果,该阶段支出也应该记入成本。
理解2.不包括研究阶段的研发支出,只要合同约定了研发的知识产权归受托方所有,受托方可将研发成果用于其他客户,则研究阶段的支出记入损益科目的研发费用,开发阶段支出记入无形
资产
北交所案例克莱特问询函里有一道相关的题目,看会计师的回复,是按2理解的。但是我个人倾向于1理解。
请教陈老师以上理解1和2哪个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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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这里的“无法控制”与研发过程中可能的失败风险无关,而应采用你的第二种意见,即研发成果的使用和实施是否由受托方主导,本企业无权或不能在除了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方面使用该成果。但是,如果是研发成果由客户控制,则本企业作为受托方,应将所有研发支出(不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均计入合同履约成本,不再确认研发费用或者开发支出。即此时的研发活动的会
计处理适用收入准则,而不是无形资产准则。
指定商誉
3672、指定商誉
提问人:鞋带松了 时间:2022-10-21 10:04:08
请教版主,客户咨询实操中是否有公司对商誉价值进行指定,目前还未遇到过也在网上查询不到此类说法,想咨询是否有相关处理办法以及是否有上市公司采用过此类做法,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没有听说过“对商誉价值进行指定”的说法。请说明该说法的具体含义,以及具体操作方法,然后才能判断其是否符合准则规定和监管要求。
工程煤收入是否适用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3673、工程煤收入是否适用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提问人:大笑江湖01 时间:2022-10-21 10:08:42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衣志坤 时间:2022-10-24 09:16:28
陈版你好
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是这样的“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 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个人理解,按照解释第15号的规定,应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所形成的收入和成本,按收入准则的规定确认收入和成本,而不是冲减在建工程成本,你的 解释是冲减在建工程成本,是基于什么考虑这样处理呢?
回答人:chenyiwei
工程煤的产生是在工程施工期间,而不是建成后的试运行期间,因此不是“试运行销售”。
政府购买服务的会计分摊问题
3674、政府购买服务的会计分摊问题
提问人:lydia1989 时间:2022-10-21 10:16:24
请教陈版,现在遇到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投资的一家企业是给zf提供服务的,做的一个专项审计覆盖期是2022年1月-6月,这其中大幅亏损,对方说因为都是给zf先提供服务,年底才结账收 钱,他们是1-6月不做收入,只记录成本,收入是年底集中进来,但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很明显收入应该分摊到全年,审计辩解说因为合同还没签,也不能预期年底就能收到钱,约定俗成就是先 干活再说,这应该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吧?
回答人:chenyiwei
从会计技术角度来看,要关注:(1)“先干活后签约”的惯例,是否隐含了一项各方均默认的事实合同,对各方有一定约束力?如是,则不能仅仅以未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为由不确认收入,这是 五步法中的第一步“识别客户合同”的问题;(2)因无正式书面合同,所以需按照可变对价的原则合理、谨慎地估计可确认的收入。
【求助】转租赁相关问题
3675、【求助】转租赁相关问题
提问人:zzz21 时间:2022-10-21 11:08:58
求问陈版主:
子公司从其他第三方租入一个厂房,合计两年,之后不再续期,年租金40万元。租入后2年时间都完全提供给母公司(70%)和第三方使用(30%),且不收取任何租金。 第三方为疑似第三方,所以也是免费占用。
子公司账面上需要确认使用权资产吗?需要确认转租赁吗? 母公司需要确认使用权资产吗?
回答人:chenyiwei
假设该第三方也是关联方,无其他特殊考虑因素,则相当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承担租金支出。由于转租赁其涵盖原租赁期的100%,故即使认定转租赁,该项转租赁也是融资租赁。子公司应按日后应付租金的折现值确认一项租赁负债,对应借记资本公积。
母公司应按相同金额确认使用权资产,同时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抵销上述内部交易,体现为合并集团承租该房屋2年。
对于提供给第三方使用的30%面积如何处理,建议进一步核实为何无偿使用的背景,在此基础上考虑。
母公司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且子公司净资产为负数,合并层面如何处理
3676、母公司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且子公司净资产为负数,合并层面如何处理
提问人:liuzixiao 时间:2022-10-21 11:11:41
A公司原持有B公司53.33%股权(另外46.67%由C公司持有),A公司账面长期股权投资成本800,000.00元,B公司实收资本4,800,000.00元(其中A公司持有2,560,000.00元,与账面长投成本800,000.00元的差额系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导致)。2019年2月,第三方D公司对B公司增资扩股,注资520万元,持股比例52%,A公司比例下降,丧失控制权变成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由成 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D公司增资后持股比例为:A公司持股金额2,560,000.00元,持股比例25.6%;C公司持股金额2,240,000.00元,持股比例22.4%;D公司持股金额5,200,000.00元,持股 比例52%。
截止2018年12月31日,B公司净资产-8,760,381.52元;截止2019年1月31日,B公司净资产-8,760,001.08元(1月份实现380.44元净利润)
单体层面处理:
目前合并层面的长投为256万元,至今都没有发生变化,但是B公司一直是亏损的,A公司单体层面无需做账务处理,A公司合并口径如何体现B公司的公允价值的变化,也就是256万元的
3、目前合并层面的长投为256万元,至今都没有发生变化,但是B公司一直是亏损的,A公司单体层面无需做账务处理,A公司合并口径如何体现B公司的公允价值的变化,也就是256万元的
长投要如何变化?
回答人:chenyiwei
如无其他特殊考虑因素,主帖中的处理意见基本合理。但对于合并报表层面增资入股价格1元/股能否代表该部分股权的公允价值,建议核实引入新股东时的谈判作价过程,并关注新股东有无 义务承担投资后继续发生的亏损(例如是否为明股实债投资)。在排除各项特殊考虑(如新股东享有的特殊权利保障)的前提下,才能认可其代表原持有的股权在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公允价值。
提问人:liuzixiao 时间:2022-10-30 16:53:24
A公司原持有B公司53.33%股权(另外46.67%由C公司持有),A公司账面长期股权投资成本800,000.00元,B公司实收资本4,800,000.00元(其中A公司持有2,560,000.00元,与账面长投成本800,000.00元的差额系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导致)。2019年2月,第三方D公司对B公司增资扩股,注资520万元,持股比例52%,A公司比例下降,丧失控制权变成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由成 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D公司增资后持股比例为:A公司持股金额2,560,000.00元,持股比例25.6%;C公司持股金额2,240,000.00元,持股比例22.4%;D公司持股金额5,200,000.00元,持股 比例52%。
截止2018年12月31日,B公司净资产-8,760,381.52元;截止2019年1月31日,B公司净资产-8,760,001.08元(1月份实现380.44元净利润)
单体层面处理:
请教陈版主,关于生产设备、生产消耗品一同销售情况下的特殊会计处理
3677、请教陈版主,关于生产设备、生产消耗品一同销售情况下的特殊会计处理
提问人:a543381964 时间:2022-10-21 11:13:23
[url=]请教陈版主: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化工原料及产品,近两年进一步拓展了相关生产设备研发制造销售业务,为开拓市场,存在以下业务模式:[/url]交易模式:(初始不收取设备费用但有保底药水结 算量)双方协议由甲方购买乙方生产用药水,[url=]乙方配送一条生产设备[/url] 供甲方配套生产使用,该设备核价400万元/条,在设备交付正常使用后,[url=]累计生产[/url]200万㎡ PCB产能以内(含200万㎡)按照10元/㎡(高于市场价2元/㎡)药水承包单价,200万㎡ PCB产能(含200万㎡)以后,甲乙双方再根据当时各项物料对应市场行情重新商议后续水平沉铜承包单价,[url=]该条 线自交机后[/url]1-6月无产能限制,后续最低产能为2万㎡ /月,当月生产不足2万㎡按2万㎡对应货款收费。
完成后设备归属对方。需解决的问题:1.上述交易模式是否向客户转移了设备控制权?如果未转移控制权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2. 制造设备和销售药水是否构成两项单项履约义务?3. 如果转移了设备控制权且制造设备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制造设备是否满足某一时段内履约义务?
4.是否考虑存在的重大融资成本,折现期限如何确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2021年第3期)案例研究有类似案例(见附件7、8、9、10页),但未对第4个问题发表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2021年第3期).pdf
2022-10-21 11:11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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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该设备核价400万元/条,在设备交付正常使用后,累计生产200万㎡PCB产能以内(含200万㎡)按照10元/㎡(高于市场价2元/㎡)药水承包单价,200万㎡ PCB产能(含200万㎡)以后,甲乙双方再根据当时各项物料对应市场行情重新商议后续水平沉铜承包单价”;“该条线自交机后1-6月无产能限制,后续最低产能为2万㎡/月,当月生产不足2万㎡按2万㎡对应货款收费”:从这些安排 来看,该生产线最初的200万㎡产能需额外加价用于收回设备投资,最迟在100个月内全部收回。如果该设备的使用寿命明显超过100个月,其整个寿命期内的产能预计远高于200万㎡,则可 以认为该设备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以及设备的控制权,已转移给甲方,乙方可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时确认设备的销售收入并结转成本。基于可变对价的原则,可按最谨慎做法,即100个月内每月收回4万元,估算设备销售的未来现金流量及其时间分布,以其折现值作为设备销售收入。即此时的设备制造和药水销售构成两项履约义务。
由于收款时间较长,故需考虑重大融资成分因素。
关于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下是否继续并表的问题
3678、关于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下是否继续并表的问题
提问人:wx_5bc6d4c134fe 时间:2022-10-21 11:30:24
问题: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下是否应继续并表
背景:A公司系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其与B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及一致行动协议。基于下列两种情形:
情形1:A公司将部分优质的不动产剥离注入一家新成立的主体,B公司已明股实债的方式购买新设主体的部分股权并要求A公司与其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情形2:A公司将部分优质不动产剥离注入一家现有主体,B公司已明股实债的方式购买该的部分股权并要求A公司与其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
分析:
情形1下,虽然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但是考虑到“股权收购”本质是A公司取得一项金融负债,新设主体内只有单独的优质不动产,因此本质上是A公司以这些资产抵押获取的 一项借款,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仅是B公司为了保证抵押物的安全(A公司不能通过股东会决议将资产处置、抵押等)设立的,因此实质上不影响A公司的控制权,可以继续并表。
情形2,虽然该情形2下不单独设立新主体操作,但考虑到A公司及下属公司均为平台公司,B公司要求签订该一致行动协议目的也应该同情形1下一样,而不是为了控制A公司。因此结论同情 形1一致。
另外还想请教一下,如果B公司投资仍是复核明股实债的情况下,合并层面收到B公司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但是该一致行动协议导致A公司不能继续并表了,那合并层面减少了合并范围的要确认一块处置损益吗?
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可以这样理解。
既然B是明股实债投资,是基于这些优质不动产的抵押对A提供融资,那么就不应出现“该一致行动协议导致A公司不能继续并表”的情况,否则逻辑上是存在矛盾的。
合同单项履约义务问题
3679、合同单项履约义务问题
提问人:wx_634387e92ba2 时间:2022-10-21 11:45:12
陈老师及各位老师你们好!
实务中碰到一个这样的问题:
A公司开发了一个软件产品,主要业务模式是提供标准化的甲软件产品+安装服务+运维服务。
由于产品比较新,安装服务与运行过程中问题解决的运维服务市场是只能由A公司提供,客户无法在市场上找到其他厂商能够提供类似服务。但是安装、运维服务都不会对软件产品做重大的修改定制,合同与商品层面也是可以明确区分这几项履约义务的。
问题:是单独作为3项履约义务?还是合并作为一项履约义务?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主帖中的信息,可以考虑将“提供软件+安装调试”作为一个单项履约义务,“运维服务”作为另一个单项履约义务,即以软件在客户处完成实施(客户具备独立使用该软件的能力)为界,将 本企业依据该合同提供的服务分解为两项履约义务。
提问人:wx_634387e92ba2 时间:2022-10-24 12:02:00
陈老师,如果这个安装服务,A公司的客户可以委托C厂商进行,但是C必须要经过A公司培训,这样会影响单独履约义务的划分吗?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不会影响,因为培训并非专门针对某个特定的客户合同。
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
3680、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
提问人:18626626703 时间:2022-10-21 13:44:45
请教陈版,某企业以前年度确认可抵扣亏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因未来年度有可能没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所以本期将以前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本期的亏损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前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会增加本期的所得税费用,请问,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中应该把这个金额放在哪项上?是放在“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还是“使用前期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放在“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项目。
求助陈版主,矿山企业用于补偿村民的青苗费用
3681、求助陈版主,矿山企业用于补偿村民的青苗费用
提问人:wx_63524b0679d7 时间:2022-10-21 15:41:57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是在基本建设阶段,对采矿涉及区域的村居、田地等事先进行搬迁,则这些搬迁支出可能需计入采矿权成本。
后续开采过程中发生此类搬迁支出时,如本企业计提了维简费的,应对照维简费支出规定,确定这些搬迁支出是否属于维简费列支范围,如果是,则从维简费中列支。如果没有计提维简费, 但涉及采矿范围扩大,矿区扩建等的,则参照前述新建处理。
其他情况结合具体情况讨论,如果正常情况下不应发生,但因发生意外事件而支付补偿的,才是计入管理费用或者营业外支出。
研发样机对应的研发人员工资等结转问题
3682、研发样机对应的研发人员工资等结转问题
提问人:461733945 时间:2022-10-21 15:51:55
单位产品的个性化程度高,现有两种研发模式:
公司根据技术储备需求进行研发活动,产品研发过程中接到客户框架订单协议,后续几年将陆续购买150台产品,研发成功时样机直接根据订单销售;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定制化研发产品,研发样机直接销售,该研发成果仅服务于该订单的客户;
公司研发活动中主要投入为研发人员工资,其中研发人员工作内容主要为图纸设计,指导生产工人操作。
请教陈版和各位大佬:
对于模式1 中的中途确认订单合同后是否将后续研发投入转入成本
对于模式2,单位认为研发人员主要工作为设计,样机的具体生产工作由生产工人完成,故样机设计的研发人员工资应计入研发费用,这样是否合理post_newreply
回答人:chenyiwei
假设两种情形下,在取得客户订单之后,相关研发项目均作为“基于客户合同的受托研发项目”(即本企业不再控制研发成果),则:
模式2:在开头的假设下,研发人员工资等研发支出也是合同履约成本的一部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不合理。 提问人:苹果宝贝007 时间:2022-10-23 172505
提问人:苹果宝贝007 时间:2022-10-23 17:25:05
借楼主宝地发帖:
我司有一类产品,属于定制化生产,通常情况下订单式生产1-2台,不超过10台。根据客户的技术图纸,技术部设计出BOM后,订单生产。产品除了出售给该客户外,其他客户不能使用。 公司认定为产品设计图纸、产品检测的人员工资应当计入研发费用,不知道此种判定是否恰当?
回答人:chenyiwei
应计入合同履约成本,最终转入营业成本。不能计入研发支出。
大卖场:买断还是代销的判断?
3683、大卖场:买断还是代销的判断?
提问人:RSM@zyl 时间:2022-10-21 15:57:59
陈老师下午好,想请教个问题:
背景:
现有个公司A,主营日用品的生产与销售,客户为全国性的连锁超市卖场。在签定销售合同时,由于这些大卖场的强势,一般都会采用卖场的格式化文本,其中会包括一些霸王条款,如卖场可以在商品滞销的时候无条件退货等。卖场每月会与公司A结算本月已经送达验收的部分,并不是按照实际销售给终端消费者的情况来与公司进行结算,但有条款约定,当卖场商品出现滞销的时候,卖场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则(滞销时间长的折扣力度越大)打折清理库存,直到库存清完为止,该部分折扣成本是由公司A进行承担的。
对于公司A,现在其收入确认时点为:收到卖场盖章的结算单(本月已经送达验收的商品)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
客户A目前的做法:按照收到卖场盖章的结算单的时点,作为风险转时点,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年末按照全年的平均退货比例(即退货金额/销售金额),暂估预计退货金额。
问题:
客户A到底应该在哪个时点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卖场在发货单上签收确认
收到卖场盖章的结算单
卖场向终端消费者实现最终销售时
能否这样分析:
通过分析卖场是作为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来判断公司A对卖场的业务模式是买断还是代销?
如果可以,①卖场对消费者承担赔偿、退货等责任②存货风险:无条件退款条款(即使历史退货率只有3个点左右)和库存清理的规则的存在,卖场并不承担存货的风险。③自主定价权,价格 一般是由公司A制定的,促销活动所产生费用都由公司A承担。
以上得出,卖场很有可能是作为代理人,公司A应该将该模式视为代销处理。
请老师指点,客户A到底何时可以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回答人:chenyiwei
应综合考虑各因素影响的相对重要性,在此基础上得出卖场属于代理人还是主要责任人的结论,不可过分强调其中某一因素(如退货权)的决定性影响。就本案例而言,建议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人工制费分摊标准
3684、人工制费分摊标准
提问人:天之蓝2022 时间:2022-10-21 16:36:23
同一控制下,母公司无偿划拨子公司股权
3685、同一控制下,母公司无偿划拨子公司股权
提问人:桂红艳 时间:2022-10-21 16:36:28
请教各位老师:背景:甲公司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乙为甲的全资子公司,甲公司将乙公司的股权无偿划拨至新设的丙公司。
问题:甲公司作为最终控制方,账务处理为减少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少累计盈余。这样处理好像不能体现甲公司对丙公司的投资。是否可以甲公司将对乙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明细至对丙的投资,这样处理是否恰当,是否有依据?
回答人:chenyiwei
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母公司(A)将一个子公司(B)的股权划入另一个子公司(C),就是作为以B的股权对C增资处理的,即会计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C,贷:长期股权投资
——B。
建议核对下政府会计制度下有无类似规定,如有则可以参照。
请教陈版,关于合伙企业控制权的问题
3686、请教陈版,关于合伙企业控制权的问题
提问人:gpqg 时间:2022-10-21 17:05:47
陈版,某公司作为一有限合伙企业的GP,持有该有限合伙20%的份额,此时该GP能否控制该合伙企业呢?如果要想控制的话,需要从哪些角度去思考分析呢? 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20%的权益比例相对而言比常见的小于5%的权益要重大得多,但如合并报表准则第十九条所述,判断决策者是否为主要责任人,应考虑以下因素:
使用权资产续期问题
3687、使用权资产续期问题
提问人:bkmoon 时间:2022-10-21 18:07:55
陈版主您好,请教一下使用权资产续租的问题:甲公司租赁了大量的门面店,一般租赁合同5-15年均有 ,部分门店租期即将到期,极有可能续期,搬迁影响实质经营(经营拍照有地址限
制),重置成本等较高,企业极有可能会行使续租选择权,请问初始确实使用权资产的时候是否需要考虑续租期。由于合同仅约定续租选择权,未约定续租的租金及期限,如果考虑续租选择权如何初始入账?
回答人:chenyiwei
对续租问题的考虑,除了合同直接约定的续租选择权以外,终止租赁和搬迁所造成的经济成本也是必须考虑的因素。如《计学精要2021》第三章第3.4.2节所述:
在考虑承租人行使或不行使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时,须有明确的经济利益带来的激励,同时,行权或不行权带来的激励对该项租赁而言应是重大的。评估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行使或不行使选择权常见的激励因素有(包括但不限于):
租赁资产改良支出(房屋装修或机器设备改良)相较于租金而言是否重大,以及装修或改良的预计使用寿命。
租赁资产的地段、稀缺性和重要性,如租赁房屋所在位置的优劣、所在地段或类似地段的房源是否稀缺;承租人将该租赁资产的使用用途、是否易于取得替代资产等。
续租期间的租金水平。
终止租赁的成本。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提问人:bkmoon 时间:2022-10-24 09:43:22
谢谢陈老师解答,现在我遇到的另外一个难点是准备虑续租期,但是续租期的租金金额不确定,没法确定准确的租赁负债,这个需要怎么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可按照目前约定的最后一期租金,或者在此基础上加一定比例(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予以合理估计。
关于租赁的一些问题
3688、关于租赁的一些问题
提问人:oyyc2018 时间:2022-10-21 20:14:45
如果约定了免租期,那么计算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现值实际上是从开始付租金那个月折现是吗,不用考虑在免租期分摊之类的吧? 另外,免租期内是否计提使用权资产折旧和确定对应的利息呢?
另外的另外,这里存在的税会差异,感觉跟普通的租赁(没有免租期)是不是还不一样呢?这块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呢?(是否跟没有免租期的租赁确认方式一致呢?)
假设解释16号开始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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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陈版主,支付计入在建工程的差旅费、工资现金流列示
3689、求助陈版主,支付计入在建工程的差旅费、工资现金流列示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10-21 20:44:09
回答人:chenyiwei
可计入在建工程的差旅费、工资对应的现金流也是列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在产品分类
3690、在产品分类
提问人:zhangCestbon 时间:2022-10-21 22:57:54
请教陈版:
目前审计一家企业,企业产品属于定制化产品,需要安装调试后才能使用。因安装周期较长,产品包含多个部件,发货时一件产品分多批次发货,因此从第一批产品零配件发出去最终安装完成,客户验收完成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① 现在比较困惑的是年末发出的产品部件(在产品)是列报为在产品、产成品、还是发出商品?
企业ERP系统核算是按在产品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后续其他部件到货安装后陆续计入生产成本,待安装完成调试验收,取得客户出具的验收单后结转为产成品,确认销售收入,结转成本。
②整个完整产品的成本归集为在产品(配件)+调试用材料/ 其他后续发生的材料+调试费用(含人工费)的形式做成本核算。各在产品(配件)也是由公司通过原材料加工制造而成。
请问这个整个产品成本的料工费构成中,材料成本的构成是直接以各在产品的成本还是以各在产品中的原材料成本计算,人工是以安装调试环节的成本还是以各在产品(配件)生产过程中的人工成本加安装调试环节的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主,满足利息资本化中断条件的判断以及时点选择
3691、请教陈版主,满足利息资本化中断条件的判断以及时点选择
提问人:J156666666 时间:2022-10-21 23:09:56
背景:A公司的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接近完工状态。由于疫情的原因,政府要求工程所在区域从a月起静默,又过了一个月,此处房屋被征用为集中隔离点使用。静默期使用完毕后,区域解封,但此处房屋作为备用隔离点,应要求保持着休眠状态,工程一直不能恢复建设,直到现在。
资料:根据利息资本化中断的定义,工程建设非正常中断超过3个月的,借款利息应当停止资本化。“非正常中断”通常指由于企业管理决策的原因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正常中断”指构建资 产过程中,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必要的暂停,或者事先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
问题:1)“事先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这个可以怎么理解呢?观念里,不可抗力本身是具备不可预见性的,不可预见,所以没办法准备抵抗。
假设只是由于疫情静默原因,导致停工超过了3个月,这是否可以算作是非正常中断?因为偏向于认为疫情的发生具有不可预见性
房屋未完工但被一直征用超过了3个月,这是否可以算作是非正常中断?因为认为被征用这件事的发生具有不可预见性
如果属于非正常中断,中断利息资本化的时点应当是停工时(a月或a+1月),还是停工3个月后(a+3月或a+4月)呢?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借款费用准则应用指南: 四、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暂停
根据本准则第十一条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应当继续资本化。
非正常中断,通常是由于企业管理决策上的原因或者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等所导致的中断。比如,企业因与施工方发生了质量纠纷,或者工程、生产用料没有及时供应,或者资金周转发生了困难,或者施工、生产发生了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了与资产购建、生产有关的劳动纠纷等原因,导致资产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发生中断,均属于非正常中断。
非正常中断与正常中断显著不同。正常中断通常仅限于因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程序,或者事先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中断。比如,某些工程建造到一定阶段必须暂停下来进行质量或者安全检查,检查通过后才可继续下一阶段的建造工作,这类中断是在施工前可以预见的,而且是工程建造必须经过的程序,属于正常中断。
某些地区的工程在建造过程中,由于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如雨季或冰冻季节等原因)导致施工出现停顿,也属于正常中断。比如,某企业在北方某地建造某工程期间,正遇冰冻季节, 工程施工因此中断,待冰冻季节过后方能继续施工。由于该地区在施工期间出现较长时间的冰冻为正常情况,由此导致的施工中断是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中断,属于正常中断。
因疫情原因导致的中断建设,都不是使得该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必要步骤,因此都属于非正常中断。一旦非正常中断期间超过三个月,则该非正常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此前三个月期间发生的已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都应费用化处理。
按照对账确认收入
3692、按照对账确认收入
提问人:koodhao 时间:2022-10-21 23:23:11
请教陈版,公司销售商品,以跟客户对账的金额确认收入是否合理?
在上市公司中,我发现有不少采用这种方式确认的,如:
中富电路 收入确认原则:将货物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按照客户要求将货物交付给客户后,双方按月对交付货物情况进行对账,公司以核对一致的对账单据作为收入确认依据。
深南电路 收入确认原则:公司根据与客户在每个月固定的对账日期(大部分为每月20-28号之间)进行对账,确认当月销售商品数量及金额,按照对账单在对账单月开具发票并确认销售收入。
请教一下这种确认方式合理吗?为何上市公司可以采用这样的收入确认标准。另外,对账一般是在当月20-28号,假如20号对账,20号之后发货的商品,客户必然是在下个对账,这样对账期 间是否涵盖当期所有收入?是否存在收入跨期的问题?
回答人:chenyiwei
“按对账确认收入”是否合理,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讨论,包括: 1、与本企业对账的对方是代理人还是主要责任人;
求助陈版:小额贷款企业预收利息的核算与列报。
3693、求助陈版:小额贷款企业预收利息的核算与列报。
提问人:csse235 时间:2022-10-21 23:45:20
背景:小额贷款企业发放的贷款在贷款科目核算,借款方提前支付利息。问题:
质量赔偿该怎么会计处理
3694、质量赔偿该怎么会计处理
提问人:239739042 时间:2022-10-22 09:38:30
陈版主: 请教一个问题,我司向客户销售了一批某型号的芯片。客户已经将芯片加工成成品,但后续发现芯片存在质量问题从而导致了客户生产的成品存在缺陷。客户要求我司按照市价进行回购。回购后,我司对外进行了低价的销售处理。我个人对该行为的会计处理有两种理解:
请教陈版:关于考虑“实质性控制”的合并范围问题
3695、请教陈版:关于考虑“实质性控制”的合并范围问题
提问人:我就是我9 时间:2022-10-22 16:37:30
案例: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经营A公司(各持有50%股权,属于共同控制)。 A公司持有B公司60%股权,甲公司持有B公司40%股权。 A公司持有C公司90%股权,乙公司持有C公司10%股
权。股权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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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2 16:36 上传
观点一:甲公司、乙公司“共同控制”A公司,甲公司、乙公司分别在编制各自合并报表时,均不得将A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同时A公司“控制”B公司和C公司,A公司应该合并B公司和C公司;甲公司、乙公司也不存在合并B公司和C公司的问题。
观点二:甲公司直接持有B公司40股权,间接持有B公司30%(60%*50%=30%),合计持有B公司70%股权,且A公司明显属于平台公司,应该予以穿透考虑,认为甲公司对B公司构成“实质性控制”,如果不纳入合并范围则不能真实反映甲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的完整性,具有遗漏负债的重大风险。所以,审计组谨慎性考虑,审计组的意见为甲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将B公司纳入合并范围(A公司不纳入合并范围)。同理,乙公司直接+间接持有C公司55%股权,构成“实质性控制”,乙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要将C公司纳入合并范围(A公司不纳入合并范围)。
问题:上述观点一、观点二,那个正确?
post_newreply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不考虑其他特殊因素,仅以持股比例大于50%认定控制,双方各为50%认定共同控制,小于50%认定为无控制或共同控制,则应采用观点一处理。甲和乙共同控制A;B和C均为A的子公司,所以甲和乙对于B、C也是共同控制。也就是A、B、C都不能单独纳入甲或乙的合并报表范围。
非同控合并中估评估增值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问题
3696、非同控合并中估评估增值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问题
提问人:wx_5dbe93c82c99 时间:2022-10-22 17:02:34
请教陈版,如A公司IPO申报期内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方式取得同行业内B公司100%股权。在对B公司固定资产进行评估时,对B公司个别报表部分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评估机构因其耐用年限较长、维护良好且未来仍可进行生产(注:A、B公司所在行业整体技术、工艺更新换代速率较低)为由,给予了相关资产较高的评估价值,且增值幅度较大。对于该部分B公司单体报表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在合并报表层面按照评估情况重新核定其使用年限(仍小于合并报表岑层面该类资产的最长使用年限),并按照核定后的年限对评估增值部分计提折旧?如此种处理方法不合理,IPO实务中是否有其他可行的方法?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处理。评估过程中认定的资产成新率可以作为确定这些资产在合并报表层面折旧年限的依据之一。
青椒陈版,关于丧失控制权,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确定的问题
3697、青椒陈版,关于丧失控制权,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确定的问题
提问人:gpqg 时间:2022-10-22 18:10:48
陈版,A公司原持有B公司60%的股权,于2021年11月30日处置掉20%的股权,剩余40%的股权。
协议约定,处置的20%股权0元转让,那么由于该子公司在持续的亏损,且基本没有在经营,能否可以确认剩余的4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0呢? 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对于亏损子公司的情况较为复杂。
首先要关注处置20%股权后是否真正丧失了控制权?需注意了解该20%股权购买方的背景及其目的。如果B公司预计将持续亏损,在可预见的未来不能盈利,则收购方是否需按比例承担后续的亏损份额,包括为其提供必要的融资支持?如果是,则收购方做该项收购交易的目的是什么,该交易有无合理的商业目的?如果不是,即超额亏损继续由原股东承担,新股东不承担,则是否表明原股东并未丧失对B公司的控制权?
其次,如果确定A确实丧失了对B的控制权,则在对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计量时,也需要考虑本企业仍需承担的额外责任(如提供融资担保和融资支持,承担人员安置等兜底责任等),必要时
确认预计负债,相应地,该部分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可能仍为负数,故不能将前期确认的超额亏损全部转回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
不满足合同确认条件下成本结转问题
3698、不满足合同确认条件下成本结转问题
提问人:awakenstriving 时间:2022-10-22 22:31:20
陈老师,您好,请教您:公司2020年与客户签订合同,2020年客户经营状况良好,2021年2月客户经营状况恶化,违约债务金额较大,资金流出现困难,公司产品于2021年4月交付并验收, 验收时点预计款项很可能不能收回。请问陈老师:2021年4月判断款项很可能不能收回情况下,公司不确认收入,那么成本是否需要于2021年结转?应该于何时结转?
回答人:chenyiwei
既然“验收时点预计款项很可能不能收回”,那也就意味着已发生的成本很可能不能收回,此时由于商品已经交付(控制权已转移给客户),继续作为本企业的资产确认也不合适。故应将实际成本结转至营业成本处理,但无对应的收入确认。
资管计划会计处理
3699、资管计划会计处理
提问人:suyundem 时间:2022-10-23 09:41:56
陈版好,关于公司投资资管计划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特向您请教。
A公司拟出资投资一个权益类、开放式的单一资管计划,资管计划并全权委托给证券公司管理,不保本、不保息,存续期限120个月,开放期为每周一、三、五。后期委托财产的退出,在 本计划开放期内,投资人可办理退出。
根据上述信息以及新金融工具准则,A公司对该资管计划若不具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通常应被分类为”以公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但A公司计划拟将其指定为以公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该指定符不符合会计准则?若在该投资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目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回答人:chenyiwei
既然是单一资管计划,即本企业是唯一投资人,虽然委托给证券公司管理,但受托人是典型的代理人,该资管计划仍由本企业控制,本企业应将其出资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按成本法核算,并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作为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是不恰当的。
关于验资的若干问题请教各位大神
3700、关于验资的若干问题~请教各位大神
提问人:landlord007 时间:2022-10-23 10:15:37
工作中在做验资的时候遇到几个~想请教一下大神:1 验资报告中有关日期的问题:验资截止日与验资报告日(验资截止日是否以银行询证函的截止日为准,比如询证函显示截止2022年11月19日,验资报告的截止日是否可以晚于2022年11月19日;验资报告日是否可以和银行询证函回函日一致,比如回函是2022年11月20日,我的验资报告日是否可以为2022年11月20日)2 验以前年度的实收资本需要什么资料(比如实际中遇到一家企业在2016-2018年期间内都有缴款,在2022年11月需要做验资,如何做验资报告和需要获取什么资料)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版:关于商誉的减值的问题
3701、请教陈版:关于商誉的减值的问题
提问人:我就是我9 时间:2022-10-23 10:32:07
请教陈版:非同控合并中,购买日因资产评估增值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确认商誉;后续各资产负债表日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的时候,是否需要单独考虑递延所得税负债后期逐步转回的因素?
回答人:chenyiwei
需要。请参阅证监会会计部组织编写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中的“案例5-11:因收购时资产评估增值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商誉及其减值问题”。
是否满足持有待售
3702、是否满足持有待售
提问人:zhs7403 时间:2022-10-23 17:57:51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进一步了解该交易的背景,例如:
这种情况下的债权是有优先权的债权吗
3703、这种情况下的债权是有优先权的债权吗
提问人:kuaijiborden 时间:2022-10-23 22:48:37
遇到一个问题,A公司从银行B借到一笔钱,用了C公司名下房地产作为抵押物,之后无法归还,A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此时B银行来申报债权,通常如果A公司作为抵押人的话,A公司作为债务人,则B银行享有优先权,会对A公司名下抵押的财产享有优先权,但A公司名下没有财产,此时的抵押物是C公司的。而且法院也经过判决,让银行B拍卖C公司名下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这种情况下,银行B申报的债权是否还享有A公司资产的优先权?个人的观点是不享有,因为A公司名下没有财产作为抵押物。不知道大家的意见,欢迎指点一下。
回答人:chenyiwei
个人赞同你的理解。但鉴于这是法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意见以确认。
房地产企业以项目对子公司出资的问题,急!谢谢!
3704、房地产企业以项目对子公司出资的问题,急!谢谢!
提问人:wafer1344 时间:2022-10-24 00:10:19
陈版主,求救!A房地产公司全资持股B公司100%股权,现A公司拟将账面价值为1亿元的在建项目(含土地,A公司账面在开发成本核算),评估作价1.2亿元对B公司进行增资,请问,该行 为是否应当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处理?该交易过程不产生损益,B公司计入实收资本金额为A公司开发成本账面价值,增值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还是,该增资行为,应视同A公司销售货物确认收入?若确认收入的话,在后期转让B公司的股权后,是否会导致虚增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如何理解作为GP持有小比例股份定义属于代理人,但仍有重大影响
3705、如何理解作为GP持有小比例股份定义属于代理人,但仍有重大影响
提问人:Ryan_q 时间:2022-10-24 08:12:24
@chenyiwei,陈版主,如您其他帖子表述:
一般理解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提供关键管理人员服务,此时虽然按照合并报表准则规定属于“代理人”,但仍对合伙企业具有重大影响。某合伙企业A作为GP仅持有另一个合伙企业C 2%股
份,B、C公司分别持有49%、49%,合伙协议约定A公司为合伙企业的GP和执行事务合伙人,GP每年会收取管理费且同时拥有优先收回回报权。
问:既然A属于代理人,本身非控制,但由于A合伙企业也参股2%,如果理解也具有重大影响?另外,何时情况下,A不认定重大影响,列报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回答人:chenyiwei
在现行的准则体系下,合并报表准则(IFRS 10)和合营安排准则(IFRS 11)已根据新的“控制权三要素模型”进行了彻底重编,而针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仍适用IAS 28。在IFRS 10和IFRS 11发布时,IAS 28仅做了一些适应性的修改,而没有从根本上重新考虑(是因为当时IASB有计划搞一个全新的权益法准则,所以先修补一下继续沿用)。这个情况,导致判断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标准并不是完全“无缝衔接”的。例如在判断是否构成重大影响时,就不考虑是否属于代理人身份,只要是参与了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就认为具有重大影响。所以,由于GP在合伙企业中一般负责投资决策,因此虽然其从合并报表准则的视角来看属于代理人,但从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视角来看,还是具有重大影响的。
当然,针对某些事先设定了投资对象和投资条款的投资合伙企业(所谓“自动导航主体”),GP只需执行日常行政管理事项,无需作出实质性的投资决策,这种情况下GP对该合伙企业也是没有重大影响的。
评估报告
3706、评估报告
提问人:Ryan_q 时间:2022-10-24 09:06:48
@chenyiwei,陈版主,请教一事项,如下:
为了将子公司股东B合伙企业(持股平台)持有49%股权以置换方式增资至发行人A层面,公司聘请评估师对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a、资产基础法:可辨认无形资产增值900万,整体估值在净资产3000万基础上+900万,3900万元。 b、收益法:未来现金流折现增值为1.2亿元。
子公司以收益法评估价值在发行人层面增资,差异计入资本溢价。
即发行人层面:借:长期股权投资 1.2亿元 贷:实收资本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问题:
《瑞华研究2011-2019》问题3-2-24,问题3-2-25不同问题的处理疑惑
3707、《瑞华研究2011-2019》问题3-2-24,问题3-2-25不同问题的处理疑惑
提问人:wx_5ed465f72489 时间:2022-10-24 09:46:25
您好:陈老师
《瑞华研究2011-2019》第878页问题3-2-24(公司吸收合并非公司制全资子企业的处理)中
关于会计处理
2、关于会计处理
会计上,A合并B不属于企业合并(原先B就已经在A的控制之下,该次兼并并未改变A公司可控制的经济资源),而是作为收回投资处理。该事项可以看作以下两项交易的先后实施:(1)B 进行公司制改建,该交易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第十条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第二条规定处理;(2)A吸收合并完成公司制改建后的B公司,该交易应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7号》第四条规定处理。综上,A在吸收合并完成时应作如下会计处理:借:B全民企业各项资产(按评估值) 贷:B全民企业各项负债(按评估值) 长期股权投资——B
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B企业净资产本次评估增值额)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借/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整笔分录的平衡数) 注:上述分录中,计入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的金额应为母子公司关系存续期间的子公司净损益导致的留存收益变动额(按合并报表口径调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应为母子公司关系存续期间的子公司净损益导致的其他综合收益余额变动额(按合并报表口径调整);计入专项储备、一般风险准备的金额应为子公司计提的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在合并报表层面的账面价值。《瑞华研究2011-2019》第878页(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账务处理)中1、在A公司的个别报表层面,被合并的B公司合并日之前的利润表等并未纳入合并,因此原B公司的留存收益等并 不是A公司的经营积累,同时如果将其确认为A公司的留存收益也导致与A公司自身的报表不勾稽,故不应在吸收合并完成后A公司的个别报表中体现为留存收益。由于本案例中子公司A吸收合并子公司B,虽然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但两家公司最初都是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纳入最终控制方C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故按照“下推会计”的原理(具体可参阅《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第二条规定),当初C公司取得对B的控制权时,在C公司的合并报表层面确认的商誉,也应当被“下推”到A公司的个别报表层面,因此在吸收合并完成后的A公司层面,也应当确认商誉,其金额与C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确认的对原B公司的合并商誉的账面价值相同。具体账务处理如下:借:B公司资产(按照B公司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在C公司合并报表层面体现的价值) 商誉(按照C公司合并报表层面体现的对B公司的合并商誉价值) 贷:B公司负债(按照B公司的各项可辨认负债在C公司合并报表层面体现的价值) 实收资本(1,260万元) 资本公积 (合并对价与净资产差额)请问老师,上述红字标粗部分表述是否存在矛盾,我的理解不管是改制过还是没有改制过的企业吸收合并,其会计处理应该一致吧,为什么24问能将未分配利润并
入,而25问就要将不能并入而是调整至资本公积呢????这里面有什么特殊原因需要考虑吗??多谢老师的指导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两个问题所针对的背景是不一样的:
针对的是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该交易在会计上不是企业合并。且同时涉及子企业公司制改建这一较为少见的特殊情况。
提问人:wx_5ed465f72489 时间:2022-10-27 13:24:42
多谢老师
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就是如果是母公司吸收合并,则被吸收方未分配利润及其他所有者权益是可以并入母公司报表中; 如果不是母公司吸收合并,是其他方吸收合并,则权益类的科目是要通过资本公积来处理;
请问老师是这样吗??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wx_5ed465f72489 时间:2022-10-29 18:20:08
多谢老师,
请问陈老师,哪是不是这样理解如果是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哪与子公司相关的权益除实收资本外均要并入母公司的单体报表中;
如果是单纯的没有关系的吸收合并,则需要将资产、负债、商誉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请问老师,我这样理解对吗?
另外,请问老师,上述两种处理方案的最基本的会计原理,应该如何理解,就是如果我要给别人解释,为什么这样处理的话,应该怎么从最底层的逻辑来判断是否正确。多谢老师了。
回答人:chenyiwei
最底层逻辑就是判断是否构成企业合并,即合并方是否通过该交易取得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之前,已经可以控制子公司,所以该吸收合并不属于会计意义上的企业合并,有特殊的会计处理规定。
请教应收融资租赁款开展无追保理出表的问题
3708、请教应收融资租赁款开展无追保理出表的问题
提问人:qq82166690 时间:2022-10-24 10:15:24
案例背景:
A租赁公司与B承租人开展直接融资租赁业务,租赁合同总金额为2亿元,但该2亿元非一次性投放,而是2年内分3笔投放,每一笔投放款均单独形成一张租金支付表,分别反映各期租金。
为取得融资以及控制资产负债率,A公司拟与C银行开展无追索权应收款保理业务,保理合同额度也是2亿元,同样是分笔提款(与租赁投放金额一致)。保理合同各条款已经过律所、会计
所审核确认,在形式上已满足出表条件。
我想请问:在实际业务中,租赁合同分笔投放形成应收租赁款、保理合同分笔提款买断应收租赁款,这种操作方式实质上是否满足出表的条件?
还是说租赁合同金额2亿元要一笔投放完、保理合同也要2亿元一笔买断才能进行出表?
望大咖解惑,谢谢~ post_newreply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具体背景不清晰,建议考虑这三笔提款是否分别构成三项独立的金融资产,以及各项转移是否分别与各项金融资产是否严格一一对应;如果并非分别构成单笔独立金融资产且严格一一对应的,则考虑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转移部分终止确认的规定,确定是否满足适用部分终止确认规定的条件。如果都不满足,则大概率是不能终止确认 的。
基本每股收益比稀释每股收益小,请问这样是对的吗
3709、基本每股收益比稀释每股收益小,请问这样是对的吗
提问人:wslddzw33 时间:2022-10-24 10:16:48
请教陈版主,因为分子中发放给限制性股票股利的数大于分母中限制性股票增加的加权平均数,导致了基本每股收益比稀释每股收益要小,请问这样是正常的吗?
基本每股收益= ( 86,182,645.90 - 1,722,000.00 )/ 160,000,000.00 = 0.5279
稀释每股收益= 86,182,645.90/(160000000+1084311.25)=0.5350
回答人:chenyiwei
不清楚具体情况,但限制性股票具有“反稀释性”的可能性确实存在。此时由于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结果大于基本每股收益,故在附注披露中的稀释每股收益应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对内和对外提供的免费停车服务,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3710、对内和对外提供的免费停车服务,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提问人:fuqumian 时间:2022-10-24 11:20:41
我公司经营一家购物中心,购物中心有商业停车场,商业停车场由我公司自行运营管理,请问针对以下业务,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请教陈版:关于在建工程转固问题
3711、请教陈版:关于在建工程转固问题
提问人:胡机智 时间:2022-10-24 13:42:05
被审计单位是玻璃制造企业,在建工程是一条产线,该产线在本年4月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把该条转为固定资产并且计提折旧,但是做630审计的时候,以该产线生产的产品良品率为50%,低于成熟企业良品率80%为由,判断该产线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其转回在建工程,计提的折旧同步冲回,待最终调试达到正常生产良品率后再予以转固,请教陈版,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回答人:chenyiwei
良品率偏低的原因是什么?目前是否仍在进行重大的安装调试和问题整改工作,因而对资产的状态仍有重大改变?4月以来已发生和预计将继续发生的后续调试、整改支出预计多大?
客户是运营商模式
3712、客户是运营商模式
提问人:zcy2401 时间:2022-10-24 13:49:14
请教一下陈老师,公司是生产通讯设备的,货物(有非标件和标准件两类)发给三大运营商,到货有签收回执(无需安装调试),但要等到运营商录入到电子系统平台,才能够开票结算。合同中并未约定有寄售条款,只是说验收后确认。而运营商录入到电子系统平台的前提一般是货物已使用,甚至该项目已完成,偶尔也会签收后不久就确认收入(看各地运营商类型)。许多时候由于运营商较为强势,录入系统平台的时间会延迟很久,导致长期挂账发出商品。请问应该是到货签收确认收入还是要等到录入电子系统平台?是否要区分标准件和非标件。还有一点,与运营商合作一般会通过招投标,货物发往客户现场,一般不会退货。
回答人:chenyiwei
个人理解,需要判断运营商签收是否代表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此时要参照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中关于判断客户验收是否仅为一项“例行程序”的相关指引。对于成熟的通用件,客户签收后一般不会退货的,可以认为签收基本上代表了控制权的转移,可以在该时点确认收入,但需谨慎考虑最终被退货的可能性;如果是定制件,或者不成熟的新产品等,则可能还是要到客户录入系统后才能确定其已接受该商品。
关于定增实现控制权过渡期间损益的事项
3713、关于定增实现控制权过渡期间损益的事项
提问人:火柴1314 时间:2022-10-24 14:31:04
陈总,
A国企以2X19年4月30日基准日对上市公司X进行了评估,评估价格每股1元,2X20年2月X定向发行32%股票,A国企1元每股认购,取得控制权。2X19年5月至2X20年2月期间,X发生了大额 资产减值、出售资产造成亏损等事项。
A国企认为,股权认购协议是与X签订的,所以这些损失没有办法向原控股股东补偿,也无法调整交易对价。A国企的观点是否有相关依据,市场交易中是否有相关定向增发时的过渡期如何约定是否有相关案例?
回答人:chenyiwei
此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一般理解,业绩补偿和对赌条款的目的是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如果反过来要求上市公司向新入股的股东支付补偿,则违背了此类安排的本意。
另外,减值和资产处置事项发生于入股之前的过渡期间,应按原入股协议中对过渡期损益归属的相关约定执行。
请教陈老师:关于融资租赁
3714、请教陈老师:关于融资租赁
提问人:gotoschool_ 时间:2022-10-24 14:34:15
陈老师您好:
学生有两个问题:①对于一般企业来讲,融资租赁确认的租赁收入属于日常活动还是非日常活动,在利润表如何列报?
②会计要素的计量属性有历史成本,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等五项,那么摊余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模式,权益法这些属于什么,归类为历史成本吗?
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陈版主,关于资本公积的的问题,望答疑解惑
3715、求助陈版主,关于资本公积的的问题,望答疑解惑
提问人:mahong958785546 时间:2022-10-24 14:57:25
陈版主您好,想请教一个问题:
我公司现有一个投资项目,合作期40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38年。政府方以土地作价出资,政府方出资超出股比部分进入资本公积,但双方股东关于资本公积部分约定如下:天和公司超出 股权比例的出资部分(5603.27万元)在项目合作期内不参与收益分配,按每年1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计算资金成本,合作期内不支付。项目合作期满或项目退出保租房 实现资产处置变现时,在完成项目贷款还本付息、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投入的资金及投资回报回收的前提下,实现此部分资金的本利回收。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项目合作期满或项目退出保租房实现资产处置变现时,在完成项目贷款还本付息、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投入的资金及投资回报回收的前提下,实现此部分资金的本利回收”的约定,由于“合作 期满”是必然发生的事项,因此该部分资本公积严格来说是属于负债的(因为虽然是合作期满才要求分配,但并非按比例分配其剩余净资产,不符合权益工具定义),不应列入资本公积。期末应按照约定的收益率对这部分政府投资款计提利息支出。
与黄金价格挂钩的理财产品核算问题
3716、与黄金价格挂钩的理财产品核算问题
提问人:RSM@zyl 时间:2022-10-24 15:03:33
陈老师下午好,关于理财产品的核算问题想请教您:背景:
公司购买了一项结构性存款,该存款的利率与黄金价格挂钩,例:当金价小于400的时候,利率为1.5%;当金价大于400的时候,利率为4.5%。
该问题是否可以这样分析:
该理财产品为存款里面嵌入了一项衍生金融工具,分别确认存款和衍生金融工具。背景条件可以看到,无论黄金价格如何变化,至少都可以有1.5%的利率是确定的,因此该部分先确认存款
(货币资金),1.5%对应的利息放利息收入,再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本期金价的历史趋势等方式预估未来可能产生的利息收入,将超出1.5%部分的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交易性金融资产。
因为我看实务中,大家更倾向于根据黄金的历史价格估计该理财产品的利率是否出现变化的情况是几乎不会发生的,如果是几乎不会发生变化的,则倾向于整体放在存款里,不满足几乎不会
发生变化的,整体放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里。但我在想,实务中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否没有很好的表达了“该理财产品实际上具备1.5%的保底利息”这样的特征。
回答人:chenyiwei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此类结构性存款应整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期末估算其公允价值时,应根据截至期末估值日可获得的信息预测剩余存续期内的金价走势,合理、谨慎地估计触发较高一档收益率的可能性,作为对预计到期收益率的估计值,再按预计的到期收益率测算截至期末为止的累计利息收入,纳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不单独确认利息收入。
如果无法合理估计的,则基于谨慎考虑,按较低档收益率测算的累计利息作为期末公允价值变动。
【求助陈版主】政府补助在母子公司间的核算
3717、【求助陈版主】政府补助在母子公司间的核算
提问人:wx_6356479c4eb9 时间:2022-10-24 16:25:22
背景:政府某平台C承诺拨付扶持资金至母公司A,用于相关的产业研发,高新企业孵化等,并达到一系列经济指标。A公司收到扶持资金后,一部分用于自有项目研发,一部分拨付至孵化企
业B公司,用于相关项目。A公司对政府平台C承诺,在首轮融资时,将孵化公司B的10%股权以0对价转让给政府平台C。
请问:A公司收到扶持资金时,资金从A拨付至孵化公司B时,A/B公司使用扶持资金用于研发项目时,以0对价转让股权给政府平台C时,分别的会计处理?(个人认为,在B公司应该将该扶持资金视作投资性质的政府补助,应计入专项应付款,在转让股权时转入资本公积,但是A公司应该怎么处理呢?)
回答人:chenyiwei
A公司对政府平台C承诺,在首轮融资时,将孵化公司B的10%股权以0对价转让给政府平台C,表明政府平台拨付的资金(至少是用于B的孵化项目的拨款)并不是无偿的,而是预付的有条件投资款。
对于B公司层面的处理,主帖所述“在B公司应该将该扶持资金视作投资性质的政府补助,应计入专项应付款,在转让股权时转入资本公积”是基本合理的。
对于A公司层面的处理(此处仅讨论对B公司孵化项目的拨款),可在收到时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将款项拨付给B时增加对B的长投成本处理;后续按条件向C零对价转让B的10%股权时,将对B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相应份额转销,与上述专项应付款对冲,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保证金余额列报问题
3718、保证金余额列报问题
提问人:sdongco 时间:2022-10-24 16:50:51
请问
研发费用认定及归集问题
3719、研发费用认定及归集问题
提问人:木鱼莲花 时间:2022-10-24 18:11:56
公司为设备制造行业,生产机械设备,公司接收订单后,生产设备过程中,通过研发部分零部件,对设备整体性能进行优化,合同收费未成本加成合同,合同为交钥匙合同。报告期末,研发的零部件已完成,设备整体安装完成,还未进行调试,调试中若产品性能未有改观,还需继续进行修改。
问题1:研发生产零部件领用的材料报告期末如何列示,计入当期费用还是计入生产成本? 问题2:由于合同价格不确定,若计入生产成本,生产成本的金额如何确定?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明确该种研发的成果由谁控制,即是否属于仅适用于该特定合同(或者除该特定合同以外的商业价值不明确)的定制研发。如果属于定制研发的,则相关研发支出构成合同履约成本的一部分,不能确认为研发费用。
从主帖所述情况看,计入合同履约成本(生产成本)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生产成本按实际发生额予以归集。由于合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需按照可变对价原则对最终交易价格作出合理估计,必要时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或者确认亏损合同相关预计负债。
关于灵活用工人员科目界定
3720、关于灵活用工人员科目界定
提问人:wangjiao0451 时间:2022-10-24 19:40:33
求教陈版:
根据参考中审众环问题1-4-9(外教劳务成本是否属于应付职工薪酬,支付给外教的课酬在现金流量表中如何列示),仍有些疑惑,想请教,具体问题如下: 背景:
类员工制家政企业,企业与护工签订劳务合同(非劳动合同),用工形式是灵活用工(仅有护工是采用灵活用工形式,其余人员均为正式员工),但对其进行类似员工制的管理、考勤及服务质量考核;企业与患者、护工签订三方居间协议,居间协议分别约定了患者、护工的责任与义务,企业的责任与义务未约定,但实际业务开展中,企业属于主要责任人,若患者与护工发生纠纷赔偿,企业需赔偿90%,护工赔付10%,且定价由企业主导,护工只从中固定比例抽成。
问题:
有关重组以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721、有关重组以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提问人:xixi_123 时间:2022-10-24 20:54:37
请教陈版:B公司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2020年引入国资并准备上市,投资后占比为5%;2021年,为了加速上市进程,进行重组。将上市主体变更为A公司,A公司与B公司无股权关系,受 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重组协议中约定,将A公司股权结构变动至与国资增资前一致(即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股东及占比与国资增资前一致)。B公司原股东减资,国资转让给A公司,国资以原金额投资A公司。 重组完成后,2021年12月31日,A公司股权结构与2020年12月31日B公司保持一致。
项目组问题:
(1)2020年,A公司是否要以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将B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A公司与B公司净资产存在差异,项目组认为,国资的5%股权在A公司和B公司的价值不一致。若集团拟进行评估,评估后两公司的价值存在差异,是否会对合并产生影响?
回答人:chenyiwei
求教陈版主,关于投资并购的清产核资审计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问题
3722、求教陈版主,关于投资并购的清产核资审计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问题
提问人:会计方方方 时间:2022-10-24 21:41:34
陈老师,您好!有关于股权收购新能源电站资产包的清产核资审计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调整问题想请教您。
基本情况:电力业务许可证经营年限20年;电站在租赁的土地(租赁期20年)上建设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未取得产权证,折旧年限50年。被收购方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距离自 取得第一笔收入超过5或6年。
问:在收购方委托的清产核资和过渡期损益审计中,是否有必要追溯调整房屋建筑的会计折旧年限?若要调整,被收购企业在相应缩短税务折旧年限(不低于税法最低年限的前提下)时,有何障碍或风险(比如是否涉及追溯更正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回答人:chenyiwei
既然电力业务许可证经营年限20年,土地租赁年限也是20年,则为何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确定为50年?土地租赁到期、电力许可证到期后,该房屋还有无其他用途?该房屋是否就是为了该 电站的运营需要而专门设计的?
如果属于在租赁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且专用于电站运营的,则其折旧年限不应超过土地租赁年限和电站运营年限两者中的较短年限。如果此前折旧年限不恰当的,应作为前期差错更正处理,但是否影响税务申报以及如何更正的问题,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意见。
请教,关于免租期。
3723、请教,关于免租期。
提问人:rightyk11 时间:2022-10-24 22:39:34
公司有一处房产对外出租,租约十年,合同约定免租期两个月,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较上年度增加5%。
合同中对于退租约定比较宽松,公司管理层认为租客有可能会提前退租。想问下如何确认每个月的租金?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合同中对于退租约定比较宽松,公司管理层认为租客有可能会提前退租”是否表明该租赁并非“不可撤销租赁”,即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约而无需发生重大的违约成本?如果是,则将合同期间
内的全部租金在包含免租期在内的整体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摊销确认租金收入是不恰当的,可能只能按照合同约定每月应支付的租金确认当月的租金收入。
光伏发电企业扶贫款账务处理
3724、光伏发电企业扶贫款账务处理
提问人:小团团Xtt 时间:2022-10-25 09:50:30
问题描述:A与B公司(当地政府直管公司,负责协调项目所需用地,配合A完成项目申报、运营、管理等工作)签订30M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合作协议,共同设立C项目公司,A公司持股
90%,B公司持股10%。C公司负责电站的投资、建设、管理、运维。
协议约定,B作为C项目公司的股东,由C公司以每年1200户每户3000元的标准支付扶贫资金作为其固定股权分红,支付时间为20年,自2018年6月至2038年6月,合计每年须支付的扶贫资金 为人民币360万元(支付时间为电费结算后支付)。扶贫资金支付满20年后,股东均按实际出资所占比例进行对应分红的方式行使其合资公司的股东权利。不再享受由合资公司支付扶贫资金 作为其固定股权分红的优先权利。
除上述约定章程及合作协议再无特殊约定。
问题:1、每年需支付的360万扶贫款,应如何账务处理。是应作为电站成本按月计入主营成本核算,还是应按照上述协议提及的固定分红按照分配股利进行账务处理。
对无法单独出售的房产进行出租是否可以转投资性房地产
3725、对无法单独出售的房产进行出租是否可以转投资性房地产
提问人:anlizhaomi 时间:2022-10-25 09:50:47
各位老师,好:
企业购买产业园办公楼,一栋20层,还未完成协议相关纳税要求;
产权办理后仅有一本产权证书,不能单独每层办理一本产权;
购楼协议内容较多不便展示,整体体现该产权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出售。在该情况下,企业将某几层或单独一套对外出租(董事会已做出决议,已对外发出公告,租出给关联方目的是为完成纳
税要求,出租给非关联方是为赚取租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问题:
请教陈版主:设备减值时点的判断以及是否可单独作为资产组
3726、请教陈版主:设备减值时点的判断以及是否可单独作为资产组
提问人:878913466 时间:2022-10-25 10:35:04
一、公司情况介绍公司为制造业,根据工艺流程,产线分为前后道,前道产线占比较高,工艺较为复杂(前道工序生产的产品可供对外直接销售,也可用于后道继续加工,公司两种方式均 有,用于后道继续加工的比例较高),共有8条生产线。1#2#在一个车间、3#4#在一个车间、5#6#一个车间、7#和8#各单独一个车间。其中3#、4#、5#、6#产线系同一家供应商的同型号相 近期间购置的产线。二、公司未来经营规划公司管理层出于降能耗降成本、市场扩展及提高高品质纸品比例等的考虑,于2022年下半年,提出了以下经营规划:1、3#、4#生产线报废后新购 置设备3#4#生产线用于生产常规产品,公司预计将其设备产线全部拆除后报废,重新购入全新的产线投产,投产后能耗显著降低、产能大幅提升。2022年9月份开始,公司已陆续在接洽新产 线供应商,根据计划,预计将于2022年底之前签订新产线购买合同并支付预付款。在新产线建设期间,拟于2022年末停止3#4#中一条生产线生产,剩余一条拟生产3-5个月后停产,待新设备 到达后将生产线拆除。据了解,公司机器设备属于定制化设备,需要根据签订的采购协议和技术协议定制化生产,生产周期一般是3-5个月。2、8#产线方案(目前方案在提出阶段,尚未定
论)(1)能耗技改:3#4#生产线报废全新产线投产后,出于降能耗降成本的考虑,对8#产线进行能耗技改,改造成本预计800万元。(2)封存(整线在生产线上):如果2023年全新生产线 投入后产能大幅增加,公司销售未能及时增加,公司拟将8#产线封存暂不使用,若销量增长后,再启用生产。三、问题1、(1)3#、4#设备计提减值的时点是2022年末还是2023年?(2)资 产减值的方法是否可将3#、4#设备作为独立资产组,采用相关设备拟报废处置价格剔除报废费用作为设备公允价值?2、8#产线机器设备封存后,资产减值的方法是否可将8#设备作为独立资产组,采用相关设备拟报废处置价格剔除报废费用作为设备公允价值?客户观点:1、(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二章第五条,“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是资产的减值迹象之一,公司拟于2022年末停止3#4#中一条生产线生产,剩余一条拟生产3-5个月后停产,待新设备到达后将生产线拆除。公司在2022年底即可预见的未来半年
内,3#4#产线将被提前处置,预计无转让和继续使用的价值,且在2022年底之前对应的新产线的采购协议已经签订,故3#4#产线减值迹象的时点及计提减值准备时点是2022年末。
(2)3#、4#设备资产减值的方法是将其作为独立资产组,采用相关设备拟报废处置价格剔除报废费用作为设备公允价值。由于3#4#产线减值迹象已存在,将3#4#产线单独作为资产组,采用 相关设备拟报废处置价格剔除报废费用作为设备公允价值,同时将预计2023年4#产线预计收入的现金流作为设备公允价值的一部分。2、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35条规定,房屋、建筑物以 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8#产线机器设备封存后可以停止计提折旧。同时单独作为一个资产组计提减值,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作为设备公允价值。我们观点:1、(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二章:公司已拟于2022年末停止3#4#中一条生产线生产,停产的生产线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出现减值迹象,鉴于已停机产线将报废的设备自身无转让和继续使用价值,且并不会与该地点上原有的房屋建筑物等资产作为一个整体予以处置,可作为独立资产组,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故应于2022年末计提减值。根据该停产产线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计提资产减值,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资产公允价值采用拟报废时的处置价格。(2)3#4#设备中于2022年末未停产的生产线的减值时点及方法不同意客户观点3#4#设备中于2022年末未停产的生产线仍拟在2023年生产3-5个月后才停产,虽然出现资产减值迹象,但作为独立资产组具有 难度,根据资产组的定义,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实务中,公司整体紧密联系,3#4#设备属于前道工序,前道工序生产的原纸除部分外销外均用于后道工序的继续加工,加之管理人员,生产技术等整体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现金流,较难从资产组中剥离出来。应将未停产生产线与其他设备整体作为一个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整体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计提资产减值,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2、不同意客户观点,8#产线机器设备封存后继续计提折旧。同时单独作为一个资产组计提减值,采用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计提资产减值,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资产公允价值采用拟报废时的处置价格。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虽拟不使用封存,但仍需 计提折旧。由于相关生产线封存属于闲置状态,符合会计准则中出现减值迹象,故需计提减值测试。由于封存后资产未来现金流存在不确定性,故应单独作为一个资产组计提减值,采用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计提资产减值,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资产公允价值采用拟报废时的处置价格。
针对上述问题,请教陈版主的观点,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赞同主帖中的项目组观点。
单项认定
3727、单项认定
提问人:zcy2401 时间:2022-10-25 10:42:42
请问下陈老师,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单项认定的减值损失,是不是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个有依据吗?还有,合同资产和存货的单项认定减值损失呢?
回答人:chenyiwei
并无这一说法。对于资产减值准备能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问题,请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2-3-1(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导致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考虑的因 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换出金融资产
3728、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换出金融资产
提问人:18086508379 时间:2022-10-25 10:49:56
请教陈版主及各位:
假设换出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1000,公允价值1500】,换入投资性房地产(后续采取成本模式计量)【公允价值1600】 想问一下,换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是1500还是1600呢
我的思路是1500,按照换出金融资产的公允为基础,而且债务重组准则中,也是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为基础,这两者有一定的共性。 但是,准则中:
(一)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
对于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企业应当按照被转移的金融资产是金融资产的整体还是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分别按照以下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的会计处理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形成的损益=因转移收到的对价-所转移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利得(或损失)
因转移收到的对价=因转移交易实际收到的价款+新获得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转移获得的服务资产的价值-新承担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一因转移承担的服务负债的公允价值 也就是,如何理解“因转移收到的对价”呢,感觉似乎都有道理。
回答人:chenyiwei
仍赞同换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为该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点的公允价值,因为这代表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的实际成本。不应采用投资性房地产本身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服务资产”是金融资产转移准则中的特殊概念。该准则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保留了向该金融资产提供相关收费服务的权利(包括收取该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并将所收取的现金流量划转给指 定的资金保管机构等),应当就该服务合同确认一项服务资产或服务负债。如果企业将收取的费用预计超过对服务的充分补偿的,应当将该服务权利作为继续确认部分确认为一项服务资产, 并按照本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确定该服务资产的金额。如果将收取的费用预计不能充分补偿企业所提供服务的,则应当将由此形成的服务义务确认一项服务负债,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 量。”因此本案例并不涉及服务资产。
提问人:18086508379 时间:2022-10-27 09:32:15
再次请教陈版主: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下,换入资产的成本是按照换出资产(放弃债权)的公允为基础计算的。符合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但是:收入准则的非现金对价、发行自身股票取得资产是按照换入资产的公允来确定的。
这两类有明显的区别,这里不同准则为何存在差异呢,理念有啥不同吗
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收入是经济利益流入,所以要按照流入的经济资源本身的公允价值来计量收入。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涉及收入确认(即使有商业实质),所以强调换入资产成本的计量基础是为了取得换入
资产而放弃的对价的公允价值。
关于中审众环研究问题2-3-13(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转入应纳税所得额后能否确认递延…
3729、关于中审众环研究问题2-3-13(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转入应纳税所得额后能否确认递延…
提问人:萍实 时间:2022-10-25 10:53:53
陈版您好,问题2-3-13(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转入应纳税所得额后能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结论基础第二段:但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三条的规定,就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能够合理估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二是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期间内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由于会计上转销负债对证据的要求远较税法上对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转入应纳税所得额的证据要求严格,无法合理估计何时能够满足转销负债的条件,即无法合理估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自然也就无法合理估计其转回时能否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因而该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满足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条件。
陈版您好,上面涂颜色的内容,第十三条是不是应该改为第十四条,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不是应该改为递延所得税资产,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抱歉,主帖中标黄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确实应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第十三条”不应是“第十四条”,因为这并不是与对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所以还是适用第十三条,即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一般条件的规定。
问题2-3-15(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权益成分对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的影响)
3730、问题2-3-15(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权益成分对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的影响)
提问人:萍实 时间:2022-10-25 11:31:05
陈版您好,问题2-3-15的解答中1、……“此时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第(二)项所规定的可以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豁免情形。”对这个地方没理解,发行可转 债不是企业合并,发行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为什么不属于可以豁免的情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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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这个问题在IAS 12中有一段专门解释:
23 In accordance with IAS 32 Financial Instruments: Presentation the issuer of a compound financial instrument (for example, a convertible bond) classifies the instrument’s liability component as a liability and the equity component as equity. In some jurisdictions, the tax base of the liability component on initial recognition is equal to the initial carrying amount of the sum of the liability and equity components. The resulting taxable temporary difference arises from the initial recognition of the equity component separately from the liability component. Therefore, the exception set out in paragraph 15(b) does not apply. Consequently, an entity recognises the resulting deferred tax liability. In accordance with paragraph 61A, the deferred tax is charged directly to the carrying amount of the equity component. In accordance with paragraph 58, subsequent changes in the deferred tax liability are recognised in profit or loss as deferred tax expense (income).
23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复合金融工具(例如,可转换债券) 的发行者将工具的负债成分归类为负债,而将权益成分归类为权益。在某些税收管辖区内,初始确认时负债成分的计税基础等于负债和权益成分的初始账面金额之和。由初始确认权益成分所产生的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和由初始确认负债成分所产生的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予以分开。这样,第15段(2) 所提的例外情况就不适用。因而,主体应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第61段,递延所得税直接借记入权益成分的账面金额。根据第58段,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后续变化在损益中作为递延所得税费用(收益) 予以确认。
请教解释16号递延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问题
3731、请教解释16号递延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问题
提问人:ygdkbhzms 时间:2022-10-25 14:01:41
请教陈版主,@chenyiwei 按解释16号征求意见稿,新租赁准则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请问是按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来确认,还是按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来
确认?这块不太好理解暂时性差异
回答人:chenyiwei
按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来确认。
提问人:一云 时间:2022-12-15 20:01:53
按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来确认—–请问老师: 那到期末的时候要按照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来确认期末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金额吧?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一云 时间:2022-12-18 12:04:22
老师: 这项政策变更如果企业选择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那就需要对2023年年初、以及2023年新发生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确认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吧?
回答人:chenyiwei
是,追溯调整,最早可以追溯到新租赁准则的首次执行日(假设当时采用的是不完全追溯法)。
请教陈版主:先租后售的会计处理
3732、请教陈版主:先租后售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小水爱米粒 时间:2022-10-25 14:40:34
企业出售设备给客户,采取先租后售的模式,具体为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为5个月,按月收取租金。承租人拥有购买选择权。如果承租人2个月之内决定够买租金就变成购买首付款,抵减销售 款项;如果承租人在2-5个月内决定购买,之前的租金30%变首付款抵减销售款;如果租赁合同到期没有购买承租人需要支付全部租金。
请问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明确讨论前提:企业并无长期持有这些设备并将其长期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意图,预计一般在一年内完成出售,故应归类为存货(出租库存商品)而不是固定资产。
在此前提下,由于在发出商品时,最终的交易结果(对方是否愿意购买)存在不确定性,故按照可变对价的相关原则,应基于最谨慎的情形(即使得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可确认的收益最小的情形)进行估计,即:
研发领用公司自有产品,未来用于研发测试和研发参照
3733、研发领用公司自有产品,未来用于研发测试和研发参照
提问人:培for培 时间:2022-10-25 16:00:58
求助陈版,一IPO客户是一家制造业,公司研发部门会领用成品,主要用于研发测试,或者拆卸其中的部件用于研发参照,有时候存在其他部门借用的情况,客户也会借用,这些产品拆卸后
还可以装回去,对产品品质基本没有什么影响,这种情况下,在领用的时候应该计入固定资产,把折旧计入研发费用吗?
回答人:chenyiwei
领用的期限是否超过一年?领用结束后是否还是会作为正常商品出售?如果作为正常商品出售的,售价是否会因为曾被领用过而有折扣?
票据保理的一个净额列报问题
3734、票据保理的一个净额列报问题
提问人:wx_634387e92ba2 时间:2022-10-25 16:48:50
陈老师好!
假设100块,保理后流入80块,只有一次现金收取活动,但是拆分时候,客户是视为2项,100元的收到,和-20元的流出。这样列报是不是有点问题啊?是否直接80元在终止确认时候列为经营 活动流入即可?感觉这样是虚拟现金流了吧?
回答人:chenyiwei
是,直接按80列报一笔现金流量,不应虚拟两笔各为100和-20的现金流。
关于企业筹办期的问题
3735、关于企业筹办期的问题
提问人:wx_5fa4a276ef9a 时间:2022-10-25 17:04:38
求教陈版,假设筹建期间的开办费选择了在生产经营年度一次性扣除,但是税法不认可筹办期为亏损期,那么企业在筹建期间的会计亏损,是否可以作为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假设未来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额)?
回答人:chenyiwei
“筹建期间的开办费选择了在生产经营年度一次性扣除,但是税法不认可筹办期为亏损期”,则税务上是否认可这部分开办费在生产经营开始后税前扣除(例如分3年摊销扣除)?
如果是,则在确保可预见的未来有足够多应纳税所得额的前提下,可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关于实控人与母公司共同持股子公司的问题
3736、关于实控人与母公司共同持股子公司的问题
提问人:wx_5fa4a276ef9a 时间:2022-10-25 17:19:08
求教陈版主,假设实控人A持有母公司甲70%股权,母公司持有子公司乙90%股权,实控人A持有子公司乙10%股权。合并层面按照90%还是100%进行抵消?如果按照90%,那么就会出现归属于实控人的少数股东损益,感觉挺奇怪的。
回答人:chenyiwei
母公司合并层面仍应将实控人直接持有的子公司10%股权作为少数股权列报。
虽然该部分子公司股权也是由实控人持有,但这是实控人直接持有,而不是以其作为母公司股东的身份,通过母公司间接享有这部分权益,因此这部分权益在母公司的合并报表中仍列作少数股东权益。这是由合并报表的会计主体范围界定原则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3737、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提问人:13757187143 时间:2022-10-25 18:17:33
A公司的大股东为甲公司,甲公司对A公司不具有控制权,但一般情况下可以促成股东大会通过议案。
A公司2021年1月引进了外部投资者B公司,新增投资1亿元。A公司与B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的同时。甲公司与外部投资者B公司签订了对赌协议,协议约定:A公司若5年内A公司未IPO成功,应
按本金+利息回购B公司股权。甲公司保证届时在A公司股东大会上同意回购事项,且努力促成股东大会通过回购事项(注意:该对赌协议签订方仅为B公司与甲公司)
问题:A公司层面,对于B公司的1亿元,是否按“明股实债”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对赌回购协议是由股东(甲公司和B公司)签订的,A公司(被投资企业)本身并不是该协议的一方,但该协议直接设定了A公司的合同义务,因此导致A公司层面存在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间接合同义务,应就此确认金融负债。
另外建议关注:上述协议签订形式是否合规,尤其是是否可能损害A公司的其他股东的利益。对于由此涉及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律师意见。
求助陈版主,3-1-40公司改制的疑问
3738、求助陈版主,3-1-40公司改制的疑问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10-25 19:27:09
回答人:chenyiwei
该问题中的“改制”是指由国有非公司制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建为公司制企业,不同于IPO实务中常见的“股改”(以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后均为公司制企业)。
委托头部投行投资稳定收益的多笔债券,金融资产分类问题
3739、委托头部投行投资稳定收益的多笔债券,金融资产分类问题
提问人:DarrenCPA 时间:2022-10-25 19:52:51
我公司全权委托某头部投行投资于固定收益的债券类资产,涉及金额1亿(在总的合同范围,总投资金额还在增加),截止目前,该投行已投出60笔债券,其中包含固定收益的普通债券、票据、永续债(金融负债类)、存款及货币市场基金(占比较小),该笔委托投资,会计应该分类为债权投资吗? 如果分类债权投资,那需要穿透底层资产,计算每笔投资的实际利率,按照摊余成本计量吗? @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该笔委托投资,虽然风险较小,但其本身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并不符合“本金+利息”的基本借贷安排,故不能整体确认为债权投资。
虽然委托券商操盘,但本企业作为委托人,是主要责任人,因此需在获取具体的投资组合信息的基础上,将投资组合中的各项证券直接作为金融资产体现在本企业报表中,此时不排除某些拟
持有至到期的固定收益债券投资可以列报为债权投资。
求助陈版主,3-1-50长投稀释导致资本公积为负数
3740、求助陈版主,3-1-50长投稀释导致资本公积为负数
提问人:liuweisheng 时间:2022-10-25 20:29:22
回答人:chenyiwei
问题3-1-50所涉及的资本公积,是权益法核算中与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权益变动相对应的“其他资本公积”而不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因此是允许为负数的。另外在某些权益性交易中(例如确 认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义务)也可能导致资本公积出现负数,此时的明细科目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求助陈版:开证手续费,承兑汇票手续费现金流的列报。
3741、求助陈版:开证手续费,承兑汇票手续费现金流的列报。
提问人:csse235 时间:2022-10-25 21:33:36
回答人:chenyiwei
这类交易,如果没有明显的递延付款安排,即不具有明显的融资性质的,则建议将手续费现金流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如果具有明显的融资性质,则作为筹资活动。
另外要注意:此处手续费作为经营性还是筹资性的认定,应当与资产负债表中将相关负债列报为“应付账款”还是“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以及日后偿还该款项本金的现金流是属于筹资还是
经营活动的处理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性。
请教陈版主,关于2022年CPA会计教材新增的一段话
3742、请教陈版主,关于2022年CPA会计教材新增的一段话
提问人:TengDQQQ 时间:2022-10-25 22:18:05
请教陈版主,关于2022年CPA会计教材。
在外币业务第三节的一中增加了一句话:“值得说明的是,外币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产生汇兑损益。”
这句话本身没有不理解。但是为什么要在外币报表折算这里添加?
我国采用现时汇率法,在折算报表时应该是不考虑货币性非货币性的。所以个人认为它写在这里不太合适,会产生误解,仿佛是在折算外币报表时,需要将这部分单独考虑是的。不知道对不
对。
如果是我理解错误,它写在这,就是想让我们考虑。那在实务中也不是很现实吧?相应的处理会比较麻烦;并且它还说是汇兑损益,难道不应该是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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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这段话放在“外币报表折算”部分中确实容易引起误解。它所针对的应当是企业会计核算中针对外币项目的期末汇兑损益调整处理,而不是外币报表折算。这两者的根本区别是:
求助合作建房账务处理
3743、求助合作建房账务处理
提问人:kingkong7011 时间:2022-10-25 22:24:31
陈版好,有个问题求助下:A公司是国企,以挂牌方式征集合作方B公司合作建设开发科研办公楼,A公司提供土地,B公司提供全部建设资金,保证项目预算资金投入不低于2亿元(如结算审计建造金额大于2亿元,A公司无需补偿B公司;小于2亿元,B公司需现金补偿A公司),并负责项目用地房屋拆除、市政设施迁移、建造、装修以及以A公司名义办理项目规划、施工报建、验收等手续。办公楼建成后,全部物业产权归A公司,A公司获得总建筑面积49%的物业使用权,B公司获得总建筑面积51%的物业使用权(享有独立自主的经营使用管理权),使用权期限以项目土地使用权期限为准,如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办理以B公司为业主的房地产证的,A公司应协助办理,B公司无需支付A公司任何费用。合同生效后、B公司获得物业使用权前,A公司不得将属于B公司权益部分物业(包括土地以及全部地上建筑物)进行任何抵押、质押、担保等产权处分;合同生效后、B公司依原合同享有的物业产权登记在B公司名下前,如被征用拆迁的,B公司 依原合同享有的物业使用权对应的拆迁赔款全部属于B公司。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依法应当续期使用的,B公司应按其依原合同获得的建筑面积承担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并继续享有该部分物业使用权。
问:1.办公楼竣工验收后,A公司是按暂估建造金额全部确认为固定资产吗?还是只确认49%的固定资产,剩余51%当作融资租赁资产?
论坛里的相关帖子还提到实质上是处置土地使用权,办公楼竣工验收后,应按合同签订日土地的公允价值确认固定资产(假设0.5亿),与土地账面价值(假设0.1亿)差额确认资产处置损益
(0.4亿)?如按这种处理,A公司发生建设支出时,借在建工程,贷预收账款—B公司(假设2亿),竣工验收后,是按差额1.5亿冲减账面确认的在建工程和预收账款?
回答人:chenyiwei
该交易的实质是A公司卖地,以土地换入49%物业相关的权益。另51%的权益虽然暂时登记在A公司名下,但A公司不能从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故不能确认为A公司的资产。A公司只能将其实际拥有权益的49%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
你提到的“论坛里的相关帖子还提到实质上是处置土地使用权,办公楼竣工验收后,应按合同签订日土地的公允价值确认固定资产(假设0.5亿),与土地账面价值(假设0.1亿)差额确认资产 处置损益(0.4亿)”是最能体现此类交易经济实质的会计处理方法。在该做法下,相关建设支出以代收代付方式体现,该项目也不确认为A的在建工程。直到收到建成的房产之后才确认固定资 产。
求助租赁付款额变动的会计处理
3744、求助租赁付款额变动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悠悠youyou 时间:2022-10-26 09:54:01
求助陈版,公司去年实行新租赁准则,确认了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今年公司与出租方达成口头协议,预缴了租金,出租方减免了部分租金,这样公司未来的租赁负债实际减少了,继续按上年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确认折旧跟利息肯定是不对的,那今年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盼回复,非常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参考新租赁准则下关于租赁变更的规定处理(尤其是变更部分不属于单独租赁时的处理规定)。新准则应用指南中对此有具体说明和举例。
请教陈版主关于供应商赞助费的会计处理
3745、请教陈版主关于供应商赞助费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Lucas_He 时间:2022-10-26 09:59:09
公司每年开年会,供应商会提供几千块钱的赞助,部分供应商直接将赞助费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公司;部分供应商通过抵扣货款的方式提供赞助(不涉及资金),做账方式如下:
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赞助费)
通过抵扣货款的方式:赞助费不开票借:应付暂估
借:应交税费-进项税
贷:营业外收入(赞助费) 贷:应付账款
问题:
对于通过抵扣货款的方式,是否是供应商提供的一种变相的折扣,应该冲减成本,不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
对于收到钱的赞助费,是否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还是也当作是变相折扣,应该冲减成本?
回答人:chenyiwei
供应商的赞助,原则上都应作为价格折扣冲减采购成本处理(最终体现为营业成本的减少),这与是否额外收款无关。当然,如果金额很小,基于重要性原则,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也可以接受。
请教陈版主关于接收资产计提减值的问题
3746、请教陈版主关于接收资产计提减值的问题
提问人:chiy1992 时间:2022-10-26 12:04:41
陈版主,您好,关于企业接收的备用发电机组资产,接收时计入资本公积科目,请问一下在什么情况下这些备用发电机组的减值可以冲减资本公积呢?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在接收资产时,就需要谨慎测算其可收回金额,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原转出方账面价值的,则入账价值应按照可收回金额。也就是接收时点上已存在的减值是可以冲减资本公积的。在接收后发生的减值,只能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处理,不能再冲减资本公积。
销售退回并赔款的会计处理
3747、销售退回并赔款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youxi123 时间:2022-10-26 12:05:45
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
事件脉络:
2018年4月:签订合同(12台设备、不含税总价1200万) 2018年10月:设备完工并发出2台,预收250万,且在当年确认了1200万收入并开具全额发票
2020-2021期间:经协商对方开发红字发票,公司将未发货10台设备收入冲回
2021年10月:公司经诉讼与客户签订补充协议,约定除2018年发往客户2台外补发4台设备,客户除已支付预付款外另支付公司500万元,公司于2021年补发设备4台于客户并开票确认收入
500万(相关应收扣除50万执行款已全额计提坏账)
2022年1月:收到法院执行款50万
2022年4月:公司与客户达成和解协议,解除原合同,并将已交付的6台设备退回,另支付公司100万赔款
上述事项最终结果为公司合计收取客户400万元,设备全部退回,22年退回的6台设备及陆续收取的预收(250)、法院执行款(50)、赔款(100)账务处理方式(暂不考虑以往年度收入确
认):
请教陈老师关于IFRS15下,建造工程中发生意外水灾的问题
3748、请教陈老师关于IFRS15下,建造工程中发生意外水灾的问题
提问人:273902339 时间:2022-10-26 12:08:25
陈老师好!
基于IFRS15下的建造施工交付,由于管理不善发生了意外水灾,导致工程进度退回和材料损失。除此以外,还有相关保险赔偿。请问这部分损失造成的额外成本扣减保险赔偿进去ifrs15合同
资产和成本,还是将这部分作为营业外支出?
谢谢陈老师
post_newreply
回答人:chenyiwei
这部分损失造成的额外成本并不是为履约所发生的必要成本,而是一项额外的支出,同时也不因此增加可确认的收入。故不应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应将此类额外损失扣减保险赔偿后计入营业
外支出处理。
合并口径金融工具分类
3749、合并口径金融工具分类
提问人:zhs7403 时间:2022-10-26 14:17:07
2022年,A公司与某战略投资者B公司签署增资协议,协议约定,B公司对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C公司增资5亿元,占有25%的股权并享有相关的股东权益。协议同时规定,如果子公司C公司在 五年内无法成功上市,A公司将以5亿元加上5%的年利率回购B公司所持的C公司股权。
分析:
A公司的合并报表层面,由于外部投资人仍享有完整的C公司股东权利,故合并报表层面仍需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在确认回购义务时,由于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层面的负债确认原则不同,所以在合并报表中应首先冲回个别报表中的衍生金融负债,再重新按合并口径所需承担的回购义务(本金+约定的5%利息)全额确认为金融负债。该利息应在回购义务解除前的各年度逐年计提,确认为“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还是资本公积借方?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第二十一条:“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 利得或损失等,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所以,合并报表中针对上述回购义务相关负债确认的利息,应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提前终止租赁和减免租金的账务处理
3750、提前终止租赁和减免租金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bearsissi 时间:2022-10-26 14:18:40
各位老师好,我司在2021年4月签订3年期租赁合同,启用新租赁准则,租金每月100,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60,并约定若提前退租,支付违约金80。在2022年1月初,出租方根据国家出台的 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的通知等(不确定是否是因为新冠疫情的影响),减免了2021年的部分租金400(2021年实际支付900),在2022年4月和7月分两批,逐步退租,履约保证金不能收回, 违约金也偿付了。疑问:
①在2022年1月初减免2021年的部分租金400,是否按照租赁变更的账务处理,在2022年1月初的时点,按照剩下的租赁付款额折算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收益”?
②在2022年4月也采用租赁变更的账务处理,按照剩下的租赁付款额折算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收益”?
③在2022年7月将剩余的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和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冲减至零,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收益”?
④不能收回的履约保证金和违约金,是计入“营业外支出”还是冲减②③的资产处置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不能收回的履约保证金和违约金,应确认营业外支出,不计入资产处置损益。提问人:bearsissi 时间:2022-10-31 172156
提问人:bearsissi 时间:2022-10-31 17:21:56
谢谢陈老师指点。
①根据您说的,“在获得减让时直接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并调整租赁负债”,是指:
借:管理费用 ——减免租金额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这样操作是有什么原理么?
②提前退租产生的是资产处置收益,按逻辑来说,我司提前退租,应该是有亏损,这样操作产生收益是否与正常情况有所矛盾?是有什么原理么?
回答人:chenyiwei
①你的分录借贷方向写反了。②提前退租时,由于累计的使用权资产折旧(直线法)小于累计的租赁负债相关利息支出(实际利率法),即此时租赁负债账面价值大于使用权资产,故会出现 处置收益,这也是合理的。
求助陈版主关于主播返佣的处理
3751、求助陈版主关于主播返佣的处理
提问人:k52331331 时间:2022-10-26 16:23:29
我司在星图平台发布任务,平均一次主播1000,这部分钱星图平台给我们开票,但是主播会返现给我们400,这部分钱是主播直接返给星图平台,然后星图针对这400也会给我们开票,求助陈 版主这块账务怎么处理,我司实际承担的成本是600,
回答人:chenyiwei
需要说明:
政府补助按净额法核算时,非经常性损益的问题
3752、政府补助按净额法核算时,非经常性损益的问题
提问人:numberxu123 时间:2022-10-26 17:06:53
A公司2020年12月购买了一套设备,价值200万元,2021年1月政府对该设备提供了100万元的政府补贴。对于100万元的政府补贴 ,A公司按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即将取得的100万元政府补贴冲减了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100万元(按10年摊销)。
请问陈老师,这里面的政府补助是否考虑“非经常性损益”?
我这里有两个思路:
不确认“非经常性损益”。
理由:A公司按净额法对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100万政府补助冲减了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同时”借:递延收益,贷:固定资产“),没有形成“其他收益”, 故不形成“非经常性损益”;同时,该固定资产2021年计提折旧10万元,由于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100万元系公司自有资金购买,因此该10万元的折旧费用也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同时确认“经常性损益”和“非经常性损益”10万元。
理由:A公司按净额法对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实际上低估了固定资产的价值。在计算经常性损益和非经常性损益时,应当还原”固定资产原值“和”递延收益“,即同时增加10万元的折旧费用 和10万元的递延收益摊销(其他收益),10万元的折旧费用为“经常性损益”,10万元的递延收益摊销(其他收益)为“非经常性损益”?
请问陈老师哪种思路比较准确?
回答人:chenyiwei
应采用主帖中的方法(2)。
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处理,不影响应列入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即,在净额法下,虽然政府补助冲减相应资产账面价值,相应减少了折旧或摊销费用的金额,但仍应模拟在总额法下应确认的其他收益金额,并将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固定资产在总额法下应计提的折旧(即,加回在净额法下冲减资产价值的政府补助后,按其完整成本计算的折旧额)不属于非经常性损 益。
请教陈版主:新租赁准则
3753、请教陈版主:新租赁准则
提问人:丸子与泡芙 时间:2022-10-26 17:09:49
企业先是签订了一个2020.9-2021.8的租赁合同,约定在开始时一次性付清一年租金60万,但实际于21年5月支付20万,21年8月支付40万;之后企业选择续租,又签订了2021.9-2024.8月的租
赁合同,租金相同,约定2021.9开始每季度支付15万。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应该怎么做?主要是怎么考虑第一个合同的付款情况?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考虑以下问题:
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账务处理
3754、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dandes_1983 时间:2022-10-26 17:11:25
请教大家:一个有限合伙企业A,从另外一个有限合伙企业B,购买了B持有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C的股权。A支付B的股权转让款,和A打给C的实缴注册资本,应该如何入账?是否都属于长期股权投资?
回答人:chenyiwei
关联方判断
3755、关联方判断
提问人:Ryan_q 时间:2022-10-26 17:27:14
@chenyiwei,陈版主:
A公司持有B公司10%股权并能施加重大影响,C公司持有B公司90%股权为实际控制人。
问:
A公司与C公司互为关联方关系吗?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没有其他需考虑的特殊因素,则A和C只是同为一个企业的股东,不能据此认定A与C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
母公司将请教陈版主,其持有的子公司的股权无偿划拨给其持有的另一家孙公司
3756、母公司将请教陈版主,其持有的子公司的股权无偿划拨给其持有的另一家孙公司
提问人:小红帽茁壮成长 时间:2022-10-26 17:56:24
各公司股权架构如下:
A公司持有B公司100%的股权A公司持有C公司99%的股权C公司分别持有E、F公司100%股权
A将其持有的B公司100%的股权无偿划拨给E公司(40%),F公司(60%); A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E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A公司),这里辅助核算是A公司么?还是个别应该用营业外收入,到合并报表层面再去抵消?为什么呢?
F公司同理
不知道上述处理是否正确,还请陈版主指点, 谢谢!
post_newreply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A并不直接持有D、E的股权,故应视同A先把B的股权划转给子公司C,C再将B的股权划转给E和F,即采用逐层下拨方式处理。
A公司:按照原先对B的长投成本,借:长投——C,贷:长投——B。
C公司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处理。个别报表层面的处理:借:长投——D、E,贷:资本公积。
F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处理(假设重组后由F控制B),按照B的账面净资产的60%作为对B的长投成本,对应贷记资本公积。
该事项的影响在A的合并报表中应当完全抵销。
另外请注意:由于A对C持股99%,该项无偿划转事项如何影响持有C1%股权的少数股东的权益。
提问人:kyhj0314 时间:2022-10-30 09:45:52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小红帽茁壮成长 时间:2022-10-30 21:58:09
感谢陈版主的耐心解答!根据陈版主的解答,我梳理了一下,还有点疑问,烦请陈版主帮忙看下我的理解是否正确,谢谢~
由于A并不直接持有D、E的股权,故应视同A先把B的股权划转给子公司C,C再将B的股权划转给E和F,即采用逐层下拨方式处理。
A公司:按照原先对B的长投成本,借:长投——C,贷:长投——B。
问题一:
这里为啥要是 借:长投——C,而不是 冲减资本公积,即借:资本公积?
C公司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处理。个别报表层面的处理:借:长投——D、E(陈版主这应该是想写E、F),贷:资本公积。
问题二:
这一笔分录,我可否拆分为2步理解:
①C接受A划拨的B的股权,账务处理: 借:长投——B 贷:资本公积
②C将持有B的股权划拨给E、F,账务处理: 借:长投——E、F 贷:长投——B
①②分录合并之后,即为陈版主在答疑中的分录:借:长投——D、E(陈版主这应该是想写E、F),贷:资本公积。
问题三:
回答人:chenyiwei
无偿划转出去子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何列示?
3757、无偿划转出去子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何列示?
提问人:lmn123 时间:2022-10-26 18:38:02
A公司是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1年末A公司单体现金流量表上的期末现金等价物为3000万元(均为货币资金),2022年3月22日,甲公司将A公司无偿划转给第三方,2022年末甲公司编 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因该事项而减少的货币资金填列在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哪一项?可以填在“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以负数列示吗?还是需要填在“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以正数列示呢?
回答人:chenyiwei
在划出日,按照被划出子公司于该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列报为“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提问人:衣志坤 时间:2022-10-31 095136
提问人:衣志坤 时间:2022-10-31 09:51:36
陈版你好
为何是“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是因为划转投资时减少的是资本公积的原因吗,还是其他别的考虑?
回答人:chenyiwei
是,因为减少资本公积。
提问人:Vicky_up 时间:2022-11-15 23:52:23
陈版主好,想问下无偿转让给第三方不应是借: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么,为什么是借:资本公积呢?
回答人:chenyiwei
国企之间的股权或资产无偿划转,大概率是在其共同的母公司或管理机构的主导下实现的不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易,按权益性/交易处理。
是否构成反向购买?
3758、是否构成反向购买?
提问人:yanbotao 时间:2022-10-27 00:57:35
背景如图:上一帖的前番。。。
A与B 协议约定:
A和B同时现金向D增资,A占增资后17%的股权;
同时,A将持有的C的40%的股权转让给D,B将持有增资后的33.28%的D的股权转让给A,并约定A可以控制D,将D纳入合并;
问题:
A和D单体层面如何处理? A合并层面如何处理?
提前感谢陈版4affc166bfda493565ed3be05c34ba9.jpg (167.63 KB, 下载次数: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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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7 00:52 上传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明确讨论前提:此处所列各交易步骤构成一揽子交易。在此前提下:
阶梯式佣金
3759、阶梯式佣金
提问人:Ryan_q 时间:2022-10-27 08:31:47
@chenyiwei,陈版主,
有一疑问,公司有如下激励政策:
公司销售课程卡,若销售量100万以下,每张卡为100元分成。
若销售量达到100万以上,全量的卡每张卡再加50元奖励即150元分成。
问: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由控股变为参股,合并层面的长投如何调整
3760、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由控股变为参股,合并层面的长投如何调整
提问人:liuzixiao 时间:2022-10-27 08:42:49
A公司持有B公司80%股权,C公司持有20%,由于D公司的增资,导致A公司持股比例降为30%,A公司在合并层面要将对B公司的长投调整为公允价值计量,B公司的净资产一直是负数,在D
公司增资的第一年,A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即每股一元对应的股数调整长投的公允价值,请问陈老师,后续期间,B公司一直亏损,在A公司合并层面,如何处理对于B公司的长投?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要考虑:D公司对B公司的增资价格是如何确定的?是否代表了增资时点上B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如果是,则A公司的剩余股权(30%)才可以以D公司的增资入股价格为依据调整为公允价值计量。
后续B公司继续亏损,A公司应根据其持有的剩余股权比例,按权益法核算的原则确认在B的后续亏损中应分担的份额(其中涉及B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的折旧或摊销,应按处置日公允价
值进行调整)。
关于对B的剩余股权投资的减值问题,如果当初D入股时,B的后续持续亏损是可以预见的,且目前的实际亏损并未超出当初的预计,则一般理解发生减值的可能性较小;反之,则可能需计提额外的减值。如果B是从事房地产开发、高新技术研发的项目公司,目前尚处于投入阶段,且开发进展正常,预计成功可能性很大,则仍可能不减值。反之,如果研发进度明显不如预期,或市场上有竞争对手已推出替代技术等,则应考虑减值。
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
3761、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
提问人:一沫958216891 时间:2022-10-27 10:16:26
回答人: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第六条规定:“企业接受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但是,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经济实质表明属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将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在“经济实质表明属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的情形下,企业对于豁免的债务或接受的捐赠,应贷记资本公积;非控股股东应将代被投资企业承担债务或捐出资产的金额转入对该被投
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请教陈版关于酒店赠送房晚的收入确认问题
3762、请教陈版关于酒店赠送房晚的收入确认问题
提问人:lknick 时间:2022-10-27 11:03:42
陈版你好,酒店与另一公司签订了品牌宣传合作的合作协议,协议中约定双方合作费用为10万元,另外又约定合作期间,酒店免费赠送100间夜的房间给对方公司用于体验,请问这种情况下 收入该如何确认?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应在将100间客房的使用权授予对方时,按市场价计入品牌宣传费支出(借:销售费用,贷:合同负债)。 后续实际使用时:借:合同负债,贷:主营业务收入。
猪场中转中心的核算
3763、猪场中转中心的核算
提问人:Toby0931 时间:2022-10-27 11:46:28
@chenyiwei陈版好:项目背景:公司所属行业为生猪养殖,行业近年受非瘟疫情影响,导致养殖场疫病感染风险明显增加。对此,公司整个养殖处于封闭管理,同时针对最易出现问题的环 节-出猪,新建了专属的中转中心(非业内标配、近年新增),避免核心养殖区与外部车辆、人员直接接触,用以保障养殖场的生物安全。
中转站的具体情况如下:其位于离核心养殖区约1-3公里的位置,在整个养殖基地内的边角落,中转站内配有转猪台及地磅,同时用栅栏区分两侧的净区和脏区,靠近场内转猪车一侧是净区, 外面来装猪的车辆一侧是脏区。售猪时,交付的猪只从净区流向脏区。疑问:中转站的设立目的是保障整个养殖场的生物安全,但直观感受是生猪交付的场所,请问版主,对于中转站相关的折旧、人员费用等,应确认为制造费用分摊至存栏猪只?还是直接作为销售费用呢?
回答人:chenyiwei
从主帖所述情况看,该中转站的设立目的并不是为了促进生猪的销售,而是实现核心养殖区与外部疫源的更严格隔离,保护核心养殖区的生物安全。从养殖和销售交付这两者来看,该中转站都不是必需的,其目的是提供额外的安全保障(但不是法律法规或者行业标准强制要求设置的)。因此建议将该中转站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日常运营成本计入管理费用处理。
陈版主 请教关于环保设备公司确认收入的问题
3764、陈版主 请教关于环保设备公司确认收入的问题
提问人:kopyao0624 时间:2022-10-27 14:09:16
请教陈版主,目前我们在审计一家做环保设备的公司,公司主要负责提供环保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及调试;其中主要生产活动是在公司内部进行的,再将采购或者生产完毕的部件运输到最终客户处进行安装及调试。与最终客户签订的合同为设备销售合同,大额的会有几千万,其中设备金额占90%以上,剩下是安装费、设计费等,统一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对于安装服 务,公司采取自行安装或承包给第三方外协安装(外协开具9%的发票给公司,在安装过程中公司负责指导及监督)。合同约定最终安装完毕后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后验收。
想请问陈版主以下问题:
该项合同应该视为一项履约义务吗?对于由公司自行安装的项目,我认为视为一项履约义务是可以接受的;对于由第三方进行安装的项目,我有一点疑惑,看起来这种安装是可以剥离的,且可以区分履约价格,适用的税率也不一样,所以不确定应该如何处理;
该项合同可以看做是时段义务吗?由于安装过程是在最终客户处进行的,可否理解成“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如果可以的话,对于之前在公司自己的厂房生产的部分,也可以采用时段法确认部分收入吗?还是说要到安装的时候再一起计算履约进度,用时段法进行核算呀?
如果可以看做时段义务,与合同约定的“运行合格后验收”会有冲突吗?
如果签订的销售合同增加对最终客户的违约条款,比如一旦发生买方产生非正常的违约,如不需要货了,对公司予以补偿(成本+合理利润)。可以看做符合“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 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采用时段确认收入吗?
回答人:chenyiwei
自建产业园,建成出租,建设期现金流属于投资活动还是经营活动现金流?
3765、自建产业园,建成出租,建设期现金流属于投资活动还是经营活动现金流?
提问人:lfha2161 时间:2022-10-27 16:08:48
请教陈版主,我司为地方国企,主要为政府提供产业空间开发,收入主要来源于物业出租。产业园建设阶段投入现金流应该归属于经营活动还是投资活动呢?我们目前的处理是参考上市房地产企业的做法,作为购买商品现金流披露。主要考虑是与现金流入相匹配,租金收入现金流是放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
但是存在一个问题,这种处理会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现较大的负数,也不是真正的日常出租业务的现金流体现。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后续产业园的出租构成经营租赁的,则属于自建固定资产,其现金流出应归属于投资活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如果后续产业园的出租构成融资租赁的,则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类似,应归入存货,此时的现金流属于经营活动。
关于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
3766、关于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
提问人:zjt1993 时间:2022-10-27 16:11:21
求助陈版!!!想了解如果公司采用个别认定法认为不需要计提坏账,但是企业没有相关的资料佐证,是否需要将采用个别认定法的金额纳入到组合法中区计提坏账!!!!!如果需要这么
执行,是否有相关的准则或者政策规定的原文,麻烦给一下链接,是在是找不打了。。。。哭求。。。
回答人:chenyiwei
既然采用个别认定法,那就说明企业管理层认为该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不同于其他应收款项,可要求企业管理层提供这方面的认定证据。如果有认定证据,那么按照常理,也可以同时获取对其可收回金额的测算资料。
反之,如果个别认定的支持性证据不足,表明采用个别认定的证据不足,则只能并入相关组合。
处置金融资产
3767、处置金融资产
提问人:Ryan_q 时间:2022-10-27 17:07:09
@@chenyiwie,陈版主,财政部在回复有关人员咨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处置时以前年度计量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否结转至投资收益,回复内容:无需再结 转。
问:该问题是否合理?与之前准确反应该金融资产处置的完整投资收益是否违背?现在是否一定要求就不需要结转,不存在都可以选择的问题?
望陈版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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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Ryan_q 时间:2022-10-31 21:59:46
@chenyiwei,感谢陈版主回复,是否可以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处置时以前年度计量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仍应当结转至投资收益?目前大部分实务处理仍保 持该习惯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做法比较合理。
合并范围的短期借款披露
3768、合并范围的短期借款披露
提问人:旺仔饼干888 时间:2022-10-27 18:21:00
请教陈版主:
境外子公司在某家银行的境外分行借款,母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以及母公司会在这家银行的境内分行进行相等金额的存单质押,这种应该披露为质押借款吗?
境外子公司在某家银行的境外分行借款,如果母公司为其仅提供担保呢?是保证借款吗?
境外子公司在某家银行的境内分行借款,母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以及母公司会在这家银行进行相等金额的存单质押,这种应该也是披露为质押借款吧?
境外子公司在某家银行的境内分行借款,如果母公司为其仅提供担保呢?是保证借款吗?
请版主不吝赐教,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是。借款的性质根据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形式确定。所以1、3是质押借款,2、4是保证借款,但在合并报表附注中需说明该保证和质押均非外部增信。
委托贷款业务母子公司的处理
3769、委托贷款业务母子公司的处理
提问人:wx_5acf1ca80787 时间:2022-10-27 18:43:18
@chenyiwei陈版主您好!
某上市公司进行资金归集,采用的方式是委托贷款,即母子公司与银行签订了相关协议,实现资金的上划下拨。会计处理为放贷出去的会计主体记账为计入债权投资,利息收入计入了投资收益,贷款借入方记账科目为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列支为财务费用。预审进场后我们发现,有的子公司账面只有债券投资科目,却同时有投资收益和财务费用,经了解子公司在划出时计入债券投资,划入时冲减债券投资,没有计入短期借款。因为是与银行签订的协议,所以每笔放贷出去的款项其实都会有特定的回收期限,也就是说本期收回的划入款项属于这家子公司的另一笔借入款,所以有了对应的利息支出。而企业的操作使得我们看起来出现了错配。
请问陈版主:
合同履约成本与发出商品的区分
3770、合同履约成本与发出商品的区分
提问人:wx_634a4773b9d3 时间:2022-10-27 21:04:49
企业的主营为生产线设备及安装调试,采用终验法确认收入,现有以下两点疑问:
关于购买大股东认缴未实缴股份及增资达到控制的会计处理
3771、关于购买大股东认缴未实缴股份及增资达到控制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Emma91hui 时间:2022-10-27 21:38:56
请教陈版主,A公司和B公司合资成立一家企业C,注册资本为100万元,A认缴60万,B认缴40万,但双方各都只实缴了30万,公司章程约定按认缴比例分担收益和损失。经过一年营业,C亏 损了10万,此时B以30万从A上购买其认缴未实缴的股份,并同时增资50万达到控制,想请问B这个时候的账务处理应该为怎样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此时B以30万从A上购买其认缴未实缴的股份,并同时增资50万达到控制”的原因是什么?为何A最终仅就其已实缴的出资额(30万)承担相应亏损,与最初约定不同?
另外,该事项是否表明该公司的财务和运营事实上从一开始就是由B公司控制的,A公司从未控制过C?如果是,则要考虑将后续收购和增资作为购买少数股权处理,且B一开始就应对C按成本法核算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提问人:Emma91hui 时间:2022-11-16 17:08:08
感谢陈版主的答复~
本来A和B商量共同成立一家公司C,C的人员由A/B各派人员及C自招人员构成,A出技术人员生产产品销售给B,但目前AB意见不一致,A想退出,故B通过购买其认缴未实缴的出资额达成控制,同时为了扩大生产,继续增资。
公司的财务和运营事实上一开始是由A控制,在A的报表上按成本法,B上是按权益法核算
现在还有个疑问就是是不是将B购买A股权及B增资当作一揽子交易视为B分步实现控制去处理,那B之前权益法下的实缴出资(30万)对应的账面价值,需要按照认缴比例(40%)承担损失还
是按照30万(30%)所对应的比例承担损失,以及B达到控制后A所持有的少数股东权益追溯调整其应承担的损失,是按照任教认缴比例(60%)承担还是按照30万(30%)承担
回答人:chenyiwei
此前权益法核算期间还是按原约定,按认缴比例分担损失;后续达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其所享有的C企业权益份额的公允价值,据此确认原持股部分的重新计量损益。
结构化主体清算与并表
3772、结构化主体清算与并表
提问人:金宝妈咪 时间:2022-10-28 10:05:18
请教陈版主:
如果A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例如信托计划,本期完成了清算工作,则此信托计划的本期财务数据(本期利润表数据)是否应纳入A公司本期的合并报表中?
post_newreply
回答人:chenyiwei
合并报表中需要纳入其年初至清算完成日的财务数据。也就是相当于将其本期内的全部财务数据(其中期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为零)纳入合并报表。
在编制集团合并报表时,关于PPP项目建设期主要责任人或代理人的疑问?
3773、在编制集团合并报表时,关于PPP项目建设期主要责任人或代理人的疑问?
提问人:wx_5bfcf204d4c7 时间:2022-10-28 10:20:59
社会资本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时,集团合并范围内甲公司作为社会资本牵头单位,与集团外社会资本方乙公司组建项目公司丙公司(发包方)承接PPP项目,但将实际建造服务发包给集团合并范围外乙公司(承包方)的,乙公司(承包人)持有项目公司丙公司2%股权。甲公司为丙公司(发包方)实际控制人,在项目中承担主要风险,以股权投资收益实现PPP项目收益,丙公司为PPP项目代理人净额法确认收入。在编制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时,是否应将甲、丙公司合并考虑在集团合并层面判断主要责任人,全额法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laienya 时间:2022-12-03 00:20:16
请教陈版主,像这种类型PPP项目公司(无建造资质,发包给第三方-发包给母公司及外部第三方)项目合同中约定:此类项目通常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即政府向社会资本方购买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由甲方向乙方购买项目可用性以及为维持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甲方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服务费标准日的投入的资本性总支出而获得的投资合理回报
“可用性服务费:指乙方为本项目建设符合适用法律及本合同规定的竣工验收
可用性服务费=融资费用(央行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计算)+项目前期费用及咨询服务费+建安工程费+可用性服务收益+其他费用(含拆迁、设备采购等费用)+涉税支出、保险费等其他应纳 入投资成本的费用
可用性服务费收益=经审计的项目总投资额*4% 验收合格起算,分8年支付,每半年付一次”
理解项目公司是壳公司,不参与建设,建设期应为0毛利。
问题:
基于上述PPP合同条款约定,应如何考虑项目公司层面建设期的毛利率;是否可以4%的回报收益作为建设期的毛利率,相关确认依据有哪些? 万分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jxq425 时间:2022-12-06 10:28:31
请教陈版主,在ppp项目中,是怎么判断谁是主要责任人?在这个项目中,如果项目公司是签PPP合同的主体,那他不应该就是主要责任人吗?网络上我看有些人觉得是出了14号解释之后,
即便是不施工的项目公司都大概率是会被认定为主要责任人。
回答人:chenyiwei
并不仅仅依据PPP特许经营合同的条款判断。如果事实上项目公司无进行建造和管理所需的资源,只是其母公司或联合体成员提供服务的通道,就是代理人。
投资企业与联营企业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处理
3774、投资企业与联营企业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处理
提问人:sybspxcpa 时间:2022-10-28 11:22:14
请教陈版:
母公司向海外子公司销售商品发生的关税等合并层面的处理
3775、母公司向海外子公司销售商品发生的关税等合并层面的处理
提问人:sybspxcpa 时间:2022-10-28 11:37:08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对集团内交易中产生的单方计提的增值税的处理有如下规定: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发生交易,其中一方将自产产品销售给另一方,如按照税法规定,出售方属增值税免税项目,销售自产产品免征增值税,而购入方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购入产品过程中可以计算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用于抵扣。由于税项是法定事项,在集团内部企业间进行产品转移时,进项税抵扣的权利已经成立,原则上不应抵销,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应体现为一项资产。另外,在内部交易涉及的产品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对合并财务报表而言,该交易本身并未实现利润。因此,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并抵销出售方对有关产品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与购入方相应的存货账面价值时,该部分因增值税进项税额产生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可以确认为一项递延收益,并随着后续产品实现向第三方销售时再转入当期损益。
请教陈版:
母公司向海外子公司销售商品,海外子公司支付的关税、清关费用计入存货成本,海外子公司该存货未实现最终销售。在合并层面,实务中存在将关税及清关费用列示为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合同履约成本、管理费用的情形;请问,海外子公司支付的关税、清关费用在合并层面该如何调整?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海外子公司支付的关税、清关费用在合并层面仍应计入损益处理,不应计入存货成本。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对集团内交易中产生的单方计提的增值税的处理,主要是针对集团内从事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子公司将自产农产品出售给集团内其他从事加工业务的子公司,后者可获得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况,而不是向海外子公司的销售。
母子公司共同开发项目投入法完工比的确认如何确认
3776、母子公司共同开发项目投入法完工比的确认如何确认
提问人:champrince 时间:2022-10-28 13:12:04
陈版主好:求助。母子公司A和B,B公司与客户C签订研发合同,合同额500万,预计完成合同的总成本200万。A/B公司均以投入法进行核算。B公司转包给A公司部分业务,结算金额300 万,预计成本100万。A发生成本50万,预计还会发生50万,按照投入法核算,B与A结算150万收入。B使用投入法核算,完工进度核算是使用200万还是400万的预计总成本。如果按照200 万,B公司是否符合投入法核算的准则要求,如何解释呢?如果使用400万的预计总成本,计算的完工比例=(150+50)/500=40%,与从集团角度来看完工比例=100/200=50%,存在10%的差异。合并角度应该如何进行调整呢?
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固定资产转投资性房地产
3777、固定资产转投资性房地产
提问人:40401 时间:2022-10-28 14:14:43
如题,客户公司在去年购买了两幢商铺用于出租,但是放在了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且未设置净残值,今年需要把这两幢商铺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账务处理是否需要将净残值考虑进去冲回多计提的折旧再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回答人:chenyiwei
建议首先考虑是否前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属于前期差错。如果属于前期差错的,则鉴于其重大性,应予以追溯重述处理,视同一开始就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如果一开始作为固定资产、现在转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理是正确的,则此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期间的折旧不应调整,现在转投资性房地产时,以转换日公允价值和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累
计折旧后)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关于多笔结构性存款公允价值确认及列示
3778、关于多笔结构性存款公允价值确认及列示
提问人:半梦灬 时间:2022-10-28 14:23:45
在项目组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被审计单位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存在以下情况
被审计单位经常会购买同一银行推出的,购买条件、计息期、到期日、预计利率完全一致的两笔结构性存款,两笔结构性存款唯一的不同是挂钩指标的方向,例如
结构性存款挂钩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若挂钩指标处于[期初观察价格98.7%-期初观察价格101.3%]则利率为4.83%,若挂钩指标突破该期间则,利率为1.43%,购买金额1950万元
结构性存款挂钩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若挂钩指标处于[期初观察价格98.7%-期初观察价格101.3%]则利率为1.43%,若挂钩指标突破该期间则,利率为4.83%,购买金额2050万元
这样的操作使得被审计单位实质上有1950万元可以获得3.13%的稳定利息收益,仅有100万元的利息收益是不确定的。 现疑问如下
该交易中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是否全部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如果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以上两笔结构性存款,期末两笔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否可以合并在一起确认公允价值,即1950万元按照本金及3.13%的稳定利息计算,余下100万元按照本金及资 产负债表日情况推测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下的利率确认公允价值?
如果不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上述结构性存款,如何列示?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同时买入两笔结构性存款,如主帖所述“购买条件、计息期、到期日、预计利率完全一致的两笔结构性存款,两笔结构性存款唯一的不同是挂钩指标的方向”,但这仍然是两项独立的金融资产,故应分别确认为两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并分别核算其公允价值变动,虽然其公允价值变动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冲的,两者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实质上是固定收益,但这仍然是两项金融资产。
期末公允价值计量理论上也应当分别测算,当然如果合并为一个整体,最终结果应该是和分别测算再加总差异不大。
请问陈版主-购买权是否构成衍生工具
3779、请问陈版主-购买权是否构成衍生工具
提问人:王煎饼 时间:2022-10-28 15:18:35
陈版,
你好,我们遇到一个问题,就是我们投资了一家公司,然后约定了公司业绩增长到多少(目标)以后,我们会按照多少的价格购买剩余股份(非强制性邀约),如果没有达到,我们也可以按照多少价格购买剩余股份,请问这个购买选择权,是否构成一个金融衍生工具,具体对应的准则或案例会有吗?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该项权利对对方而言是有约束力的,即只要本方据此提出要求,对方就必须配合完成,则这种情况属于一项衍生金融资产,在本企业报表中应确认为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具体会计处理中,应注意区分本企业当前对被投资企业有无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以及日后行权后是否可能导致这一情况发生改变(尤其是从不控制到控制)。如果具体情况不同的,
则会计处理也不同。
请教陈老师关于“劳务外包人员是否应认定为本企业职工”的相关问题
3780、请教陈老师关于“劳务外包人员是否应认定为本企业职工”的相关问题
提问人:天天@@** 时间:2022-10-28 15:22:17
**
看了一下合同条款,还是不太能够清楚判断。麻烦陈老师帮忙看一下是否应该列为职工薪酬核算。谢谢! 合同名称 :劳务外包。
合同条款摘录如下:
无偿划转可弥补亏损额问题
3781、无偿划转可弥补亏损额问题
提问人:dageyang 时间:2022-10-28 16:12:56
请教各位大佬,同一国资委下面的子公司A和B,B无偿把自己全部划转给A,B公司无偿划转完后,予以注销;B以前年度有可弥补亏损额,A公司持续盈利,B公司的可弥补亏损额是否可以在
A公司享受。
回答人:chenyiwei
在会计上,A的个别报表层面是应将B的各项资产、负债按账面价值入账,相应增加A的资本公积;合并报表层面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处理,B此前的亏损可以体现在追溯重述后A合并报表的留存收益中。
税务处理方面,取决于是否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具体请咨询税务专业人士。
研发过程试制样品的问题
3782、研发过程试制样品的问题
提问人:神风之雨 时间:2022-10-28 16:44:05
求助陈版,公司在研发过程中试制了一些样品,该样品可以后续可以当原材料继续研发,也有比较小的可能实现对外出售,但有保质期,不一定在保质期能领用完或者对外出售,根据解释15 号,这些样品该怎么处理,需要冲减研发费用确认为存货吗?如果确认为存货,那保质期到期后没用完,还能计入研发费用吗?
回答人:chenyiwei
对这些样品,应合理估计其在保质期内实现销售或者后续领用的可能性,据此合理、谨慎地测算其预计可变现净值。如果可变现净值大于零的,则按其实际试生产成本转入存货并冲进啊研发费用。如果实际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则按可变现净值转出。
转入存货后,后续就按照存货的常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保质期满时尚未实现销售或耗用的存货应报废处理,但报废损失不能计入研发费用,而是常规地计入管理费用或者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现金流量
3783、现金流量
提问人:al2006091174 时间:2022-10-28 16:57:22
陈版,现金流可以模拟么?有这么一项业务的现金流,请您指点一下应该如何处理。某国有企业持有一项公益性资产(企业和财政共同出资建设完成,财政出资时计入资本公积),假设可以处置,处置后收到100元,其中有部分是需要上交财政的,因为当初建设资产的时候财政给过补贴。假设应上缴财政60元,财政下文说这60元视同财政拨款,20元算作今年的运营补贴。企业 是这么账务处理的:第一步:处置资产收到钱 借:银行存款100 贷:固定资产100【依据处置合同】现金流计入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
第二步:财政补贴 借:其他收益20 贷:资本公积20【依据财政批文】这步其实没有现金流,但是企业模拟了一个资金上划下拨的现金流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 2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20.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不建议模拟资金上划下拨的现金流。可在附注中对此补充说明。基本赞同“这步模拟在鉴证业务的报告中是不是不应该认可,即使有财政批文也不行。除非确实有上拨下划真实的现金流”这一观点。
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确认
3784、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确认
提问人:Ryan_q 时间:2022-10-28 17:31:01
@chenyiwei,陈版主
若一个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约定资产相关拨款50万,收益相关100万,公司购买有关资产仅40万,同时项目也验收通过,问:
请问陈版主,混合模式下,建造期无建造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认无形资产?
3785、请问陈版主,混合模式下,建造期无建造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认无形资产?
提问人:liyue1093 时间:2022-10-28 17:35:31
请问陈老师,以下是财政部案例——混合模式
【例】甲公司在境外某地从事各类公路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业务。2×21 年 1 月,甲公司与当地政府签订 PPP 项目合同,甲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负责当地某段高速公路的建设、运营和维护。根据 PPP 项目合同约定,PPP 项目合同期间为10 年,其中项目建设期为 2 年、运营期为 8 年。运营期满后,甲公司将 PPP 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方。甲公司的履约义务包括提供道路建造、运营服务,假设上述服务均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均满足在某一时段确认收入的条件,且甲公司从事 PPP 项目的身份为主要责任人。假设该合同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
〔2021〕1 号)的“双特征”和“双控制”条件。
按照 PPP 项目合同约定,运营期间甲公司有权向通行车辆收取通行费。由于该条高速公路尚未全线贯通,对车流量可能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为保证甲公司的投资回报,政府方向甲公司保证甲公司在运营期间收到的金额不少于 5 600 万元,以及按 6%年利率确定的利息金额以补偿甲公司取得收益的货币时间价值。甲公司预计运营期间每年收取的通行费用是 1 600 万元。
甲公司采用成本加成法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考虑市场情况、行业平均毛利水平等因素之后,估计建造的合理毛利率为 5%。甲公司预计其提供建造和运营服务的成本如下:
项目 年份 成本
甲公司从事该 PPP 项目的资金全部来源于银行借款,借款年利率为 6.7%。假设合同期间各年的现金流均在年末发生。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和相关税费。
分析:本例中,甲公司为政府方提供建造高速公路的服务,其有权收取的对价包括两部分:一是自政府方收取 5 600万元现金的收款权利;二是在运营期间向通行车辆收取通行费的权利。由
于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因此应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2021〕1 号)第一部分相关会计处理第 5 条中的混合模式进行会计处理。
甲公司建造期间每年确认收入金额为 4 200 万元(4 000×(1+5%)),两年合计金额为 8 400 万元,甲公司在确认建造收入的同时确认合同资产,其中未来将分别确认为应收款项和无形资产的部分分摊如下:
甲公司提供建造服务取得对价中对应应收款项的部分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应当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在建造期间应确认的利息收入为 168 万元(2 800×6%)。因此,在建造期结束时,
甲公司未来应确认为应收款项的合同资产金额为 5 768 万元(5 600+168)。
运营期间甲公司收到的通行费需要在应收款项和无形资产之间进行分摊,其中分摊至应收款项的部分,视为应收款项的收回;分摊至无形资产的部分,确认为运营服务收入。分摊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运营期初合同资产余额 5768
实际利率 6%
运营期年数 8
每年分摊至应收款项的部分 929*
每年分摊至无形资产的部分 671(=1600-929)
混合模式下,如果公司不为主要责任人,且净额法下确认的建造期收入为0,则不存在建造期对价分割问题。那么建造期结束,无形资产的金额该如何计量呢? 看到准则案例上都是用“建造期收入”减掉“按照履约进度乘以确定每年能收回的固定金额(5600)”之后的余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回答人:chenyiwei
净额法下,不确认建造合同收入,但可以确定在建造合同下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各期金额。将该金额加上一定的合理毛利率(如3~10%)即可模拟出建造服务的公允价值,在此基础上确定无形资产和金融资产的各自入账金额。
自研无形资产摊销计入什么科目?
3787、自研无形资产摊销计入什么科目?
提问人:心的飞跃 时间:2022-10-28 18:17:46
公司开发一个平台,该平台既可以用于公司自身的数据统一管理、通用服务支持和业务集中管控,同时,开放平台的PAAS及SAAS化能力,通过合作共赢方式推向市场,可为公司的合作伙伴/ 客户进行赋能,形成项目收益。公司将该平台开发进行了资本化,目前平台开发已完成,结转了无形资产,但短期内尚无对客户的项目收益,请问,该无形资产摊销应计入什么科目?
请教陈老师,IFRS15下工程项目中因管理不善发生意外水灾的处理
3788、请教陈老师,IFRS15下工程项目中因管理不善发生意外水灾的处理
提问人:273902339 时间:2022-10-28 23:23:25
@chenyiwei
陈老师好!
IFRS15下工程项目建造和交付,过程中因管理不善发生意外事故,导致项目施工进度退回,物料损毁,履约义务进度回退,需要额外的成本进行恢复。此外,相关保险会对物料损毁和额外损
失进行一部分赔付。
因此,需要按照收入确认时点回冲收入,另外,这部分已发生成本需不需要转出,和保险赔付挤差额,确认营业外支出?还是将这部分成本保持不动,新增的施工成本继续确认,并将收到的未来保险理赔冲减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这部分水灾损失是管理不善导致,正常情况下不应发生,因此不是必要的履约成本,不应计入合同履约成本中,而是扣减保险赔款后,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处理。在计量履约进度时,不应将这部分水灾损失作为已发生的成本计入履约进度计算。
提问人:273902339 时间:2022-11-02 20:30:12
谢谢陈老师,请问您,这一块儿有明确的准则规定吗?想依靠准则具体规定说服其他老师。谢谢您!
目前有一些争议,因为有的老师认为,这部分损失发生的时候,对应的存货和合同成本,已经确认了营业成本。因此,他们又建议这部分收入按照履约进度进行退回,成本则不结转到营业外支出,后续的修复成本继续累积营业成本,并将保险赔偿用于冲减修复成本,觉得他建议的处理方式有些奇怪。
回答人:chenyiwei
计入合同履约成本的前提是证明其属于履约的必要支出。
请教陈版主,收入、成本都存在不确定性。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3789、请教陈版主,收入、成本都存在不确定性。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提问人:suiniu2000 时间:2022-10-29 10:03:48
公司业务是整合营销,通过自己的团队,对广告主的产品进行策划包装,并在各大平台发布广告、文案或线下明星活动。成本端:
金额不确定:依赖于客户的满意度。如,营销策划推广的服务期间为3个月(内容若干),但客户在服务期结束后6-12个月,才确定最终的收入结算价格。公司会根据客户最终结算价格, 与供应商压价(多家)。
合同签订时间后置:先签订合同后再进行压价,涉及法律风险。所以,最终谈定价格后,才会签订合同。法人主体不确定:供应商通常有多家法人主体,只有最终签订合同,才能明确法人主体。
收入端:
金额不确定:客户会根据交付成果质量与公司进行议价。
例如:业务部根据客户需求,邮件确定金额120万。服务期间2022年10-12月,新产品为”玉米牌手机-yumi886” 的营销广告。具体服务内容:A杂志社、B论坛、抖音、快手、B站、微博、网红
达人直播间等,线下北京、上海、深圳。。。。通过经纪人,聘请明星”张三”、“铁蛋”等进行手机的宣传活动。(共计供应商30家)
业务部根据以往的合作经验或口头微信等方式,进行预计成本,向采购、运营、财务提交预算成本90万。 公司财务在10、11、12月,分摊确认收入40万、成本30万。截至12月底,累计确认120万,成本90万。2023年7月,客户结算100万。
2023年9月,采购部与相关的供应商进行议价,共计供应商30家。最终成本总价70万。(采购部争取利益最大化)
2023年9月,财务根据最终结算,调整收入100万,成本70万。
问题:服务期间通常存在跨期现象,且报告日仍未拿到最终客户结算。而与供应商谈判时间更长。在2022年末,对于暂估的成本90万。此时,没有供应商合同,金额、法人主体均不确定。上述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要求?若不正确,应该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对于此类无书面的销售、采购合同,但事实上销售、采购已经履行完毕的情况,根据新收入准则的原则,应注意以下问题:
对于申报期期间14号解释衔接问题
3790、对于申报期期间14号解释衔接问题
提问人:孤单的力量 时间:2022-10-29 12:09:47
陈版,好!
公司拟按2020年至2022年作为申报期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的相关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解释第14号》 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未按照《解释第14号》及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和应用案例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时社会资本方需要合理估计PPP项目合同历史期间的折现率、单独售价等信息;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社会资本方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解释第14号》的相关规定。社会资本方应当将执行《解释第14号》形成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由于公司2021年初存在此类尚未完成的PPP项目,那么此时是否需要对2020年度可比期间的数据进行调整?
回答人:chenyiwei
个人理解:建议追溯调整。主要考虑:
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会计处理
3791、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会计处理
提问人:W15634017818武 时间:2022-10-29 12:21:57
求助陈版,1、非同一控制下甲公司以银行存款3100万元取得乙公司100%股权,乙公司账面银行存款2000万,净资产2000万(股本1500万,未分配利润500万),乙公司成为甲公司全资子 公司;2、经过一年的经营假设乙公司账面的资产未发生变化,甲公司吸收合并乙公司。
问题一中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借:长期股权投资 3100
贷:银行存款3100
合并日抵销分录: 借:股本1500
未分配利润500 商誉1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3100
请教问题一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问题二吸收合并时甲公司单体报表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请教陈老师,关于合同中重大融资成分的疑惑
3792、请教陈老师,关于合同中重大融资成分的疑惑
提问人:CountZero 时间:2022-10-29 12:35:51
我在学习会计科目时发现的一个疑惑,也是工作中接触最多的一种合同模式。
根据教材的意思,有分期收款和全款作为一个标准,立即转移控制器和未来转移控制权作为一个标准,这样就会有总共四种情况,均为时点确认收入。第一种:全款+立即转移控制权,为普通的销售业务,没什么疑惑
第二种:分期收款+立即转移控制权,此为教材中提及的一种,没什么疑惑 借 长期应收款
贷 收入
未实现融资收益
第三种 全款+未来转移控制权,此为教材中提及的一种,没什么疑惑借 银行存款
贷 合同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第四种 分期收款+未来转移控制权,这种教材并没有提及,我想的是如果未来转移控制权则借方不能做长期应收款科目,但是如果每次按实际收到现金做分录,似乎并没有体现融资分成这一理念,还是说这种情况不需要考虑融资成分呢?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是分期收款,款项全部收齐后转移控制权,则这种情况不是本企业为客户提供融资,而是客户为本企业提供融资,此时应对合同负债计息并确认为各期利息支出。
求教陈版主:质保金重分类的计算方法。
3793、求教陈版主:质保金重分类的计算方法。
提问人:Li.YW 时间:2022-10-29 17:04:19
求教陈版主,现在有一个项目,公司客户主要为大型的央企集团,合同均存在3%-5%的质保金,约定在1-2年质保期满后支付。由于销售的产品单价较小,批次较多,目前公司无法从合同对质保金进行明细的统计。客户在回款时也会整数打款,无法对应至具体的合同,货款还是质保金。依照收入准则的要求,在将质保金应重分类至合同资产时,合同资产应当如何重分类,或是否不一定需要重分类质保金至合同资产。
这个问题也是很多项目存在的通病,请教陈版主及各位老师,应当如何解决?
回答人:chenyiwei
此问题主要还是对应收款项管理的问题。首先还是建议通过与客户之间的协商,就回款与合同之间的对应关系如何确定达成一致意见,据此作出区分,并在定期对账时体现;如果确实无法合理区分的,则可以考虑采用先进先出法,但对于质保金等合同有明确约定金额、回款时间的欠款,应单独区分和个别认定。
建议财务与销售部门沟通,共同寻找解决办法。
求助陈版主:能源站的折旧年限及长协协议的会计处理
3794、求助陈版主:能源站的折旧年限及长协协议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878913466 时间:2022-10-29 17:23:17
事项描述一: 公司于2017年建造F项目,建造总成本含配套设施约1亿元,其中主体设备为2台XXX设备发电机组,该项目于2018年3月验收合格,并于同月向政府申请补助。XXX设备成本约
58%。公司折旧年限为20年。
2021年,根据了解及与供应商的邮件显示:公司的两台XXX设备已运行均超过24000小时,且5年内未进行维护保养。根据XXX设备的维护手册显示:该型号XXX设备机组每运行当量时间
48,000小时(约6年),考虑提供核心机的更换。根据维修方案,满24,000小时必须燃烧室C检,满48,000小时燃气发生器、燃烧室、动力涡轮、变速箱等必须C检。根据供应商的邮件沟通显 示:供应商原计划于2021年6月与公司签订修理合同并锁定两台翻新置换设备,但由于公司尚未确定方案,原锁定的两台设备将被迫解除,流向其他客户。鉴于该两台设备均已超过24000小 时,如公司决定到置换设备,无计划时供货期一般为6~8个月,加上目前国外疫情影响供货期会更长,建议公司尽快决定。
2021年四季度,签订了《XXX设备六年期预防性检修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6年,“本合同服务范围仅包含预防性检修,是基于覆盖设备可以运行的条件下。如因本合同第九条的原因,导致设备的故障,属于“纠正性维修”或“计划外维修”,不属于本合同范围内,如果甲方需要乙方到现场进行纠正性维修,双方另行签订相关维修合同。”合同包含了两个C检+4个A检,C检预计将 于2021年底完成。合同价格与原购入金额差不多,合同总额在2022年初基本付清(两个C检完成)。即用经OEM出厂试车合格的翻新机更换现有XXX设备,翻新机上台使用验收合格后,换下 的XXX设备交由供应商所有。(注:A检主要是各种检查;B检主要是包含A检增加设备拆解后运回供应商进行清洁修理及更换零部件,C检包含A检加上翻新机替换)。
截至目前,其中1台完成了翻新机替换,另一台由于设备调度问题于近期替换,已全部付清货款,对方已开具发票:劳务其他加工劳务*设备修理。 原2017年购买的合同是XXX设备整个机组购买协议,不知道核心部件的价格。2021年的协议是长协打包协议,不知道各项维护的具体价格。
纠结的问题: 1、对《XXX设备六年期预防性检修合同》实质业务如何判断,是维护合同还是设备的更换?相关支出在6年内分期摊销是否合理? 2、XXX设备设备折旧年限是20年合理
么?还是应该是6年? 3、若合同是设备的更换,更换部分的价值怎么确定?
事项描述二: 上述项目建成后,F项目收到了政府补助,公司按照F的折旧年限20年摊销。鉴于XXX设备的替换,递延收益的会计处理,以下两种方案哪种合理? 方案1:政府补助系对整个F项目整体项目的补助,翻新机的替换不影响整个F项目的运行,按照正常的20年继续摊销。 方案2:由于XXX设备已替换,将收到的政府补助按照原账面价值的原值摊销至每一部分,再XXX设备被替换的年度,将XXX设备尚未摊销完的政府补助一次确认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陈版:合并报表抵消问题
3795、求助陈版:合并报表抵消问题
提问人:caoxiaocheng 时间:2022-10-30 00:22:54
如题:A集团下属全球各地子公司,本位币涉及多种币别。且集团内子公司之间以及母子公司直接往来频繁,余额也较大。每期期末全部公司均会调汇,产生汇兑损益,计入财务费用。请
问:合并层面需要将这些汇兑损益均转入到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吗?如果是转入其他综合收益,是否理解为并不是抵消,而是在净资产进行重分类而已呢(未分配利润调整为其他综
合收益)
回答人:chenyiwei
不需要。
汇兑损益是将外币(非本企业记账本位币)金额折算为本企业记账本位币金额所产生的差额,而记账本位币是由每个子公司分别依据其所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的。虽然在合并报表层面会进行报表折算,但报表折算只是列报货币的变化,不改变每个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因此每个子公司就内部往来调汇确认的汇兑损益仍会体现在合并报表中。
这里背后的逻辑是:外汇风险敞口是依据每个子公司自身的记账本位币来定义的,而不是依据母公司的本位币,或者集团合并报表的列报货币来定义。虽然通过编制集团合并报表反映出整个集团对外的资产、负债状况,但并不能掩盖因不同经济环境导致的外汇风险,这个风险在集团层面也是不能对冲的。
提问人:caoxiaocheng 时间:2022-11-04 14:00:40
陈版,是否当往来款实际构成权益投资时则需要转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而如果是经营性往来则无需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概念上是这样。
求助陈版主:收入确认-子公司购买母公司已销售给客户的商品。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3796、求助陈版主:收入确认-子公司购买母公司已销售给客户的商品。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提问人:卢雪干 时间:2022-10-30 10:34:25
A公司为境内生产企业,将甲产品销售给C境内公司,并于22年2月满足确认收入条件并确认收入。C公司将产品销售给D香港公司,D香港公司在美国亚马逊平台从事境外电商销售。同时,A 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B为香港公司,也在美国亚马逊平台从事境外电商销售。因业务调整,公司拟于22年11月以B香港公司的名义按照原价格购买D香港公司尚未销售的甲产品(货物已在美 国亚马逊仓库),并在美国亚马逊平台进行线上销售。
按照收入准则及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A公司如何进行业务及会计处理?
处理一:B香港公司可直接购买D香港公司存货。A公司向C公司销售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A公司单体报表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B公司单体报表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A公司合并报表中,该业务为未实现销售,进行合并抵消。
处理二:B香港公司可直接购买D香港公司存货,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该行为实质属于销售退货,A公司单体报表冲减销售收入。
处理三:B香港公司直接购买D香港公司存货不合规,需D香港公司将货物退给C公司并由C公司向海关申请退运手续或进口手续,C公司将货物退给A公司,A公司做退货处理并冲减收入,A公司再将货物销售给B香港公司,并重新申报出口。
回答人:chenyiwei
认缴出资的附注披露
3797、认缴出资的附注披露
提问人:安好 时间:2022-10-30 11:03:03
请教陈版,认缴对子公司、联营企业、三无投资的出资,出资方没有实际出资,在出资方的附注中如何披露,约定出资是在承诺事项披露吗?认缴出资的子公司不能控制就不需要纳入合并范围吧?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已认缴但尚未实缴的出资不符合在表内确认资产、负债的条件,则对于合营、联营企业的出资承诺作为“承诺事项——资本支出承诺”披露;对子公司的实缴出资承诺,在合并报表层面不属于资本支出承诺,可作为其他承诺事项披露(如果后续实缴出资将导致合并报表层面的少数股东权益增加)。
请教陈版:关于开发支出减值测试
3798、请教陈版:关于开发支出减值测试
提问人:zlzs77 时间:2022-10-30 11:22:21
陈版,请教一下,制造企业前期归集的开发支出和无形资产,由于市场和经营问题,停产,拟引入新的投资者,之前发生的开发支出和无形资产如何进行减值测试,可以说因为新的投资者仍然可以利用现在的研发成果,所以得出结论开发支出和无形资产未减值吗?现实中,这类资产如何进行减值测试?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类资产的减值测试,与引入新投资者无直接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商誉减值》第十二条:
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不应当包括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作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者与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也不应当包括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或者流出以及与所得税收付有关的现金流量。
企业已经承诺重组的,在确定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预计的未来现金流入和流出数,应当反映重组所能节约的费用和由重组所带来的其他利益,以及因重组所导致的估计未来现金流出数。其中重组所能节约的费用和由重组所带来的其他利益,通常应当根据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者预测数据进行估计;因重组所导致的估计未来现金流出数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所确认的因重组所发生的预计负债金额进行估计。
据此,除非引入新投资人不是纯财务投资人,且已对后续的研发资源投入、市场开拓等作出明确承诺的,否则是否引入新投资人不影响对该研发支出的减值测试。
对研发支出的减值测试,主要是依据对其未来可产生经济利益的预测,在其折现值的基础上减去预计从现在起直到研发成功尚需发生的研发投入。由于此问题的主观性非常大,务必谨慎预测。
求助陈老师,向境外股东分配时涉及的汇兑差额如何处理。谢谢!
3799、求助陈老师,向境外股东分配时涉及的汇兑差额如何处理。谢谢~!
提问人:gtq 时间:2022-10-30 17:35:33
尊敬的陈老师:
境内上市公司向境外股东进行股利分配,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决定时,企业需要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向股东实际支付时,会产生汇兑差额,这个汇兑差额是计入未分配利润还是计入财务费用?谢谢!
根据外币折算准则,只有计入损益和资本化两种提法;但是这个事项考虑是向所有者分配直接相关,所以一时不知道如何处理。请陈老师指导,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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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chenyiwei
应付股利应在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决议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将股东会决议规定分配的币种和金额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减少未分配利润并增加应付股利。后续,由于应付股利为外币货币性项目,期末需对其进行汇兑损益调整,该调整的影响和其他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期末汇兑损益一样计入“财务费用——汇兑损益”,并不因为最初起源于对股东的分配而将后续汇率变动的影响继续调整权益。
关于成本法到权益法,准则是不是不合理
3800、关于成本法到权益法,准则是不是不合理
提问人:wxl8076 时间:2022-10-30 20:09:15
陈版,您好,关于成本法(形成合并)到权益法(重大影响),准则是不是不合理的一个问题十分困惑,请您指教:
一、相关准则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投资方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第五十条 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二、具体问题
假设母公司2021年设立一家子公司,持股比例100%,2022年12月31日,有外部投资者增资入股,母公司股权被稀释到30%了。母公司成为单体公司,剩余股权在2022年12月31日有公允价
值。根据上述准则,则会出现下述问题:
A集团对相对独立的合资企业的分公司进行投资能否确认长投
3801、A集团对相对独立的合资企业的分公司进行投资能否确认长投
提问人:Ivyqiao 时间:2022-10-30 23:01:35
A集团对相对独立的合资企业向下的项目公司(无法人资格)进行投资,A集团和合资企业的投资比例为7:3,A集团的投资能否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呢?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投资对象不是法人企业的股权,因此不使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如果该项目独立核算,本企业对其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则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则作为金融资产核算,通常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提问人:心海拂清风 时间:2022-11-13 22:23:46
陈老师,您说的投资对象不是法人企业的股权,因此不使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是否具有准则依据,包括对合伙企业的具有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也是,实务中上市公司大部分是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监管对此并未提出异议,貌似之前有一次会计司交流最终结论也是参考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还请陈版解答下,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确认和计量,但不是使用“长期股权投资”这一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
求助陈版主,母子公司共同开发项目投入法完工比的确认如何确认
3802、求助陈版主,母子公司共同开发项目投入法完工比的确认如何确认
提问人:champrince 时间:2022-10-31 09:07:19
陈版主好:求助。母子公司A和B,B公司与客户C签订研发合同,合同额500万,预计完成合同的总成本200万。A/B公司均以投入法进行核算。B公司转包给A公司部分业务,结算金额300 万,预计成本100万。A发生成本50万,预计还会发生50万,按照投入法核算,B与A结算150万收入。B使用投入法核算,完工进度核算是使用200万还是400万的预计总成本。如果按照200 万,B公司是否符合投入法核算的准则要求,如何解释呢?如果使用400万的预计总成本,计算的完工比例=(150+50)/500=40%,与从集团角度来看完工比例=100/200=50%,存在10%的差异。合并角度应该如何进行调整呢?
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在合并层面,应依据母子公司各自的成本之和(剔除内部分包所导致的内部交易利润)作为该项目的预计总成本,每期末按照截至本期末时点母子公司各自分别实际发生成本的合计数作为累
计投入,据此计算履约进度,该进度可能不同于母子公司各自个别报表层面所体现的履约进度。
合并层面根据重新调整确定的履约进度,对个别报表层面已确认的收入、成本进行调整。
关于采用权益法对投资性主体核算的会计处理
3803、关于采用权益法对投资性主体核算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383953 时间:2022-10-31 09:38:42
请教陈版~ 现有背景如下的投资:A公司与B公司通过设立C基金及C基金100%持有的SPV公司对底层两处产业园进行投资,为获取期间现金收益及项目退出收益,投资架构如下:
A公司作为LP1对C基金出资70%,A公司的子公司作为Co-GP在C基金投委会中享有表决权,A公司合并层面(LP1及GP1均在同一控制下的合并范围内)采用长投权益法核算对C基金的投
资。C基金作为投资性主体,豁免对SPV的合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对底层的投资。(A公司的会计政策及底层项目公司的会计政策,投资性房地产均按成本法计量)
请问:A公司对C基金做权益法损益调整时,是否可直接使用C基金报表(即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对底层的投资)?还是需要根据A公司的会计政策(用成本法计量投资性房地产)调整C基金报
表,将公允价值计量对底层的投资还原为合并SPV?
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首先建议考虑:因为基金是结构化主体,其控制权不能仅仅依据合伙人会议等机构的表决权为主要依据确定。本案例中LP1享有70%权益,不能因为合伙企业采用双GP架构就认为LP1必然不能控制合伙企业,其重点还是对于底层资产的出租、处置等决策的主导权,以及基金的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机制。
假设按权益法核算在C基金中的权益是合理的,则因为底层资产是投资性房地产,穿透后实际上是享有投资性房地产的权益,因此在对C基金进行权益法核算时,应根据统一本企业与联营企业会计政策的要求,将C基金报表中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政策调整为按成本模式后续计量,再以调整后的报表为基础进行权益法核算。
陈版,咨询个破产重整资本公积及分红的问题
3804、陈版,咨询个破产重整资本公积及分红的问题
提问人:yysstt 时间:2022-10-31 10:07:00
陈版,在破产重整中,企业重整已经结束,股东已经变为债权人,有个问题咨询下。
对于破产重整,引进的战略投资者的目的还是为了破产重整企业后,通过分红等实现价值。目前在战投来后,梳理账务遇到这么两个问题:
请教陈版主关于母子公司之间未实现内部收益
3805、请教陈版主关于母子公司之间未实现内部收益
提问人:wuxingbin 时间:2022-10-31 11:18:06
陈老师,假设母公司A分别持有子公司B的70%股权,以及C公司80%的股权,有以下三种情况:
A销售产品给B,未实现内部收益200万元,则在计算B的少数股东损益时不需要考虑这200万元,直接用B的个别报表净利润少数股东持股比例30%;
B销售产品给A,未实现内部收益200万元,则在计算B的少数股东损益时需要将这200万元按30%持股比例分配给少数股东;
B销售产品给C,未实现内部收益200万元,则在计算B的少数股东损益时需要将这200万元按30%持股比例分配给少数股东;在计算C的少数股东损益时直接用C的个别报表净利润少数 股东持股比例20%.
请问以上理解是否正确?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这里强调的是对期末未实现损益才要这样调整。如果内部交易损益在本期内实现,则无需进行这样的调整。
增量借款利率
3806、增量借款利率
提问人:chenxin101155 时间:2022-10-31 12:45:41
求助陈版主:
2021年执行新租赁准则,甲公司房租合同按新租赁准则进行确认,其增量借款利率确定过程参考当期的LPR确定。2022年10月LPR发生变动(从2021年4.60%降至4.30%)。
(1)2021年度按新租赁准则确认的合同,LPR变动2022年增量借款利率是否发生变动?项目组的观点为LPR变动不改变以前期间的租赁合同的增量借款利率。
回答人:chenyiwei
政府无偿划转的公司股权可以评估价值入账吗?
3807、政府无偿划转的公司股权可以评估价值入账吗?
提问人:审计小达人 时间:2022-10-31 14:15:46
请教陈版主,政府出了股权划转文件,将财政局名下的A公司无偿划转到国资委名下,国资委再将A公司股权投资入股到国资委另一家公司名下,请问国资委在作价出资的时候可以按照A公司股权的评估值入账吗?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还是建议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处理,以被划转企业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不建议采用评估值。
大型工业设备设备控制权转移的判断
3808、大型工业设备设备控制权转移的判断
提问人:渊默雷声 时间:2022-10-31 14:20:41
陈版主您好,请教几个问题。公司生产大型工业窑炉,合同约定卖方承担送货、安装调试和验收义务。安装调试到完成升温验收流程,间隔时间可能很短10天,也可能视客户需求1-2年后才完 成。上述流程完毕后,双方签验收报告。付款一般分为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和质保金几个阶段。
求教版主关于含分红条件的投资协议的账务处理
3809、求教版主关于含分红条件的投资协议的账务处理
提问人:18200356019 时间:2022-10-31 14:50:00
敬爱的版主老师:
您好,项目组在项目过程中遇到这样一个情况,A公司与B公司合资成立C公司,A公司投资600万元,持股比例为60%,B公司投资400万元,持股比例40%,投资协议约定,若三年后C公 司年分红金额不足100万元,B公司有权要求A公司按B公司投资额为本金及年10%的利息回购B公司持有的股份,在这种情况下,求教版主老师,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与C公司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求助陈版主,关于同控合并前后针对关联方的计息和坏账问题
3810、求助陈版主,关于同控合并前后针对关联方的计息和坏账问题
提问人:hongzphy 时间:2022-10-31 16:13:38
陈版主,你好关于同控合并前后针对关联方的计息和坏账问题请教下,具体如下:
A为制药企业,A上市主体(包括A1、A2、A3等子公司),申报期19-21,21年5月同控合并B,实控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C(包括C1、C2、C3等),A、B、C之间在报告期初及报告期内 均有资金往来余额及发生额,期初余额较大。关于B对A和C的计息规则和坏账计提有两个观点:
观点1:A上市主体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往来均不计息,也不计提坏账,A与上市主体合并范围外关联方C的往来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坏账按组合统一按5%计提坏账。由于B是同控合并企业,视同一直在合并主体内,收购前后均按上述观点处理。
观点2:考虑到收购B作为关联方交易披露,交易定价公允性问题,认为在收购前即21年5月前,B对C的应收款可以不计息,坏账也可以不提(都是老板控制的,计不计息自行约定),但出于 不能代上市主体承担利息费用考虑,对A应该计息,收购后再按观点1的政策处理,也不用对收购前的不计息行为追溯。
以上观点2主要从关联交易定价考虑,观点1主要从报告期内政策 统一考虑。陈版认为哪个观点更合适?或者收购定价按观点2,收购后按观点1再把收购前的统一调整?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接受收购定价按观点2;收购后同一控制下合并的会计处理按观点1调整。即针对交易定价和收购后的会计处理分别采用不同的原则。
关于研发费用的认定问题
3811、关于研发费用的认定问题
提问人:qinshunlin1128 时间:2022-10-31 16:33:25
求助陈版主,甲公司为乙公司母公司,实质上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同一实体,但名义上乙公司为甲公司提供技术服务(为甲公司提供图纸设计等服务)。乙公司现将员工薪酬全部计入研发费用,但研发费用中除直接人工外无其他支出。
请问陈版主,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合理吗?乙公司员工从事的服务能否认定为研发活动?对研发活动的认定有没有文件可以参考呢?
回答人:chenyiwei
乙公司本身是独立的会计主体,其为母公司提供设计服务,研发成果由母公司控制,故在乙公司自身报表中,应将从甲公司获得的款项确认为收入(在作价公允的前提下),将对应的人工成本等作为营业成本。
在甲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抵销母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并将乙公司为甲公司提供服务而发生的成本重分类到研发费用。
赠送客户成品,是否可计入市场推广费?
3812、赠送客户成品,是否可计入市场推广费?
提问人:bearsissi 时间:2022-10-31 17:49:33
各位老师好,我司目前存在这样的情况,我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合同约定销售1000件产品,赠送100件(合同上未约定赠送,是两边的对接人员操作)。问题是:
①我司针对赠送的100件,账务处理是计入“售后服务费”,是否合适?
②我司现在想改核算项目,不计入“售后服务费”,计入“市场推广费”或者“广告宣传费”,缴纳销项税额,是否合适?
③除与客户的赠送外,我司业务人员也会赠送产品给客户为拓展业务,计入“市场推广费”或者“广告宣传费”,缴纳销项税额,是否合适?
④展销活动现场,赠送客户产品用于市场推广,计入“广告宣传费”,是否合适?
对售后服务费、市场推广费和广告宣传费,界定有点模糊,请老师点拨点拨。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合同约定销售1000件产品,赠送100件”赠送的100件是以购买1000件为前提的,故应确认为数量折扣,即以1000件的价格销售了1100件商品。按1000件的售价确认收入,将1100件的成本计
入营业成本,不单独确认为售后服务费或者推广费。
提问人:袖子hhh 时间:2022-11-03 10:18:31
陈老师,想请教下: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赠送100件产品的话,是否仍可以这样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赠送100件是与原销售业务相关,则不论是在1000件销售完成之前还是之后达成赠送100件的协议,均按数量折扣处理。不单独确认销售费用。只有完全无条件的赠送(不取决于其他销售
业务)才是销售费用。
研发费用中消耗的材料费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
3813、研发费用中消耗的材料费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
提问人:numberxu123 时间:2022-10-31 19:14:06
请问研发费用中消耗的材料费在现金流量表主表中是属于“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还是”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是统一采购的材料,后续由研发领用(同样的材料也可以被生产领用),则列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如果是可以识别为专门为研发采购的材料,且研发支出均费用化的,则列入“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关于实控人以公司股份作为支付业绩对赌补偿款的处理
3814、关于实控人以公司股份作为支付业绩对赌补偿款的处理
提问人:yelin1987 时间:2022-10-31 22:06:11
A公司2017年为吸引投资方资金,与投资方签订了投资协议,协议附业绩对赌条款:A公司在2018、2019、2020年度净利润不低于3000、4000、5000万,若达不到则由实控人(大股东)现 金补足,同时A公司承担连带责任。A公司2018-2020年实际净利润为2000、3000、3000万元,实控人需补足4000万元。现实控人与投资方达成协议,以等值4000万元的A公司股票作为支付 对价,以补偿投资方。现A公司拟IPO,请问陈版,这种情况下,A公司账面需要做账务处理吗?项目组认为实控人已履行对投资方的偿债义务,A公司的连带责任不复存在,对A公司而言仅为股东之间股权份额的改变,不涉及A公司账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从现在的眼光来看,实控人已履行对投资方的偿债义务,A公司的连带责任不复存在,但该义务在历史上是存在的,因此申报报表中应完整反映历史上的该项义务的发生、变化和解除情况,而不能视同该义务从未存在过(即使相关解除协议中明确约定“自始无效”)。
提问人:yelin1987 时间:2022-11-09 10:14:11
对于业绩补偿款,实控人既不以现金清偿,也不转让股票清偿,而是以定向增发股票的方式弥补投资方,增发价低于同期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对于该部分差异是否需要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项目组认为,该部分差异实质上是发行人以股份支付的方式偿还负债(业绩补偿款),应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确认相关费用。
请陈版不吝赐教!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