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存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存货的性质和确认条件
- 存货的概念: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存货的目的
- 以备出售:持有产成品、商品、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 以备耗用:材料、物料等
- 最终目的:为了出售,这是存货最基本的特征
存货的分类
1、 原材料: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不属于存货)
2、 在产品:指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生产成本的余额、工程施工等等)
3、 半成品: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汽车的已完工的零部件等)
4、 产成品(完工的产品):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验收入库的代制品和代修品视同产成品)
5、 商品(完工的产品):指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6、 包装物:包装物是为包装本企业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瓶子、箱子、罐子、坛子等等),其范围包括:
- 生产中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作“生产成本”。
- 随同商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作“销售费用”。
- 随同商品出售要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作“其他业务支出”
- 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分别作“其他业务支出”与“销售费用”。
7、 低值易耗品(不能作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工具(简单办公工具(几百块的)、劳动产品(手套)……)、替换设备(小型发电机)
8、 委托代销商品
9、 委托加工物资
说明:工程物资(修房子 → 固定资产)、特准储备和专项储备(其他(非)流动资产)等不属于企业的存货。
- 会计上有两种包装物不作为包装物核算:
①各种包装用的材料,包括纸、绳、铁丝等,作为原材料核算;
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或商品而不用于随同产品或商品出售、出租和出借的包装物,则分别记入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
存货的确认条件
- 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 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存货的初始成本(历史成本)
外购存货的成本(采购成本)
- 指企业物资从采购到入库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以下费用
1、 购买价款:买价
2、 相关税费
3、 采购费用:运输费(市外)、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入库前的挑选成本
市内的运输费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加工成本:
- 加工取得存货的成本
①直接人工(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薪酬)
②制造费用(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其他成本
- 其他方式取得存货的成本
- 特定的设计费和保管费
- 生产周期一年以上的存货未完工前的借款利息
1、 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价值公允的情况下)或者是公允评估价(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的存货成本:
=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公允价 -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2、 接受捐赠存货成本:
- 提供凭据:标明金额 + 相关税费
- 未提供凭据:按同类或类似存货市场估计金额 + 相关税费
3、 盘盈存货成本:实际盘点的数量 × 单价(重置成本),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并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 注意:存货成本不包括:
①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作“营业外支出” 。
②仓储费用:指企业在采购入库后发生的仓储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作“管理费用”。但在生产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则应计入存货成本。
③其他不能归属于存货的费用。
[success] 例一: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4年4月购入A材料1000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30000元,增值税额为4800元,该批从材料在运输途中发生1%的合理损耗,实际监收入库990公斤,在入库前发生挑选整理费用300元,该批入库A材料的实际总成本为( )元。
注意:特别强调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
A、29700元
B、29997元
C、30300元
D、35400元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