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摊销)
我国一般用平均年限法(直线法)
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选择使用年限最短者)
- 预计使用年限
- 法律年限
- 合同年限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 摊销期: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注意与固定资产的区别)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一般应当为零
- 摊销方法:直线法、产量法等,无法可靠确定其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 无形资产的摊销一般计入当期损益
- 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累计摊销:累计摊销是用于摊销无形资产的,其余额一般在贷方,贷方登记已计提的累计摊销。类似固定资产中的累计折旧科目。累计摊销科目为资产类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列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项内,作为无形资产的减项。累计摊销只属于无形资产的调整科目,登记方向与无形资产登记方向相反。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自用)
制造费用(自用)
销售费用(自用)
……
其他业务成本(出租)
贷:累计摊销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摊销,但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准备。
- 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